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8日(星期一)9時至14時2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盧委員秀燕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4時10分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13時6分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3時38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10月21日、10月23日)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10月24日) 出席委員:許添財  林德福  吳秉叡  盧秀燕  李貴敏  費鴻泰  孫大千  薛 凌  翁重鈞  羅明才  曾巨威  李應元  蔡正元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陳亭妃  林佳龍  陳歐珀  孔文吉  江啟臣  楊麗環  黃昭順  李桐豪  廖正井  賴士葆  劉櫂豪  李昆澤  楊應雄  黃偉哲  吳育仁  廖國棟  陳明文  盧嘉辰  蔣乃辛  江惠貞  陳淑慧  蕭美琴  邱文彥  邱志偉  蘇清泉  鄭天財   Sra.Kacaw   呂玉玲  蔡錦隆  高金素梅 何欣純  張慶忠  管碧玲  許智傑  蔡其昌  徐耀昌  黃文玲  鄭麗君  姚文智  林滄敏  葉津鈴  王惠美  吳育昇  徐欣瑩  陳怡潔  尤美女  黃志雄  潘維剛  鄭汝芬  林明溱  顏寬恒  簡東明  許忠信  羅淑蕾  楊瓊瓔  葉宜津  李俊俋  魏明谷  呂學樟  陳雪生    委員列席59人 列席官員: 102年10月21日(星期一)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石素梅     公務預算處處長 李國興     基金預算處處長 楊明祥      國勢普查處副處長 羅怡玲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副處長 林素安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綜合計劃處專門委員 陳麗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綜合計畫處     副處長 吳再居 財政部政務次長 吳當傑    國庫署署長 凌忠嫄 法務部參事 劉成焜 102年10月23日(星期三) 財政部部長 張盛和     法制處處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署長 莊翠雲 賦稅署署長 吳自心 關務署署長 王亮 國庫署副署長 陳雪香 財政資訊中心主任 蘇俊榮 內政部地政司專門委員 周文樹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第一組組長 李少儀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黃錦宗 交通部航政司副司長 陳進生 航港局簡任技正 郭乃宏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副總經理 鄭英鳳 主任秘書 劉秋梅 文化部秘書處專門委員 林宏義 文創發展司研究員 朱砡瑩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秘書室主任 張吉富 法務部參事 劉成焜 102年10月24日(星期四)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石素梅率所屬主管人員 審計部審計長 林慶隆率所屬主管人員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處長 李香美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處長 梁勳烈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處長 林勝堯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處長 林源豐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處長 洪嘉憶 主  席:薛召集委員凌 專門委員:黃瑩宵 主任秘書:鄧陽僖 紀  錄:秘 書 賴秀蓮 研究員 郭錦貴 編 審 曾郁棻    科 長 汪治國 專 員 陳品華 科 員 李順媛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本院議事處101年3月21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薛凌等17人擬具「預算法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議事處101年5月16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6人擬具「預算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議事處102年3月27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薛凌等23人擬具「預算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議事處102年4月3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薛凌等24人擬具「預算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本院議事處102年5月15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議事處102年5月29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林佳龍等26人擬具「預算法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議事處101年5月16日函,為請本會處理財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國有財產局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多元化運用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九、本院議事處101年4月25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許添財等20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議事處101年12月19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4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議事處102年5月15日函,為請本會審查本院委員許添財等19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本院議事處102年10月18日函,本會函送「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日程」及「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分配表」,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併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十三、本院議事處102年10月18日函,為行政院函請本院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後決定:「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交財政委員會依分配表及日程分送各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議事處102年10月9日函,為請本會處理審計部函送該部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審核情形報告案。 102年10月21日(星期一) 討 論 事 項 併案審查本院委員薛凌等17人擬具「預算法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36人擬具「預算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薛凌等23人擬具「預算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薛凌等24人擬具「預算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佳龍等26人擬具「預算法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計6案。 委員盧秀燕說明「預算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委員李桐豪說明「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委員薛凌說明「預算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委員林佳龍說明「預算法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就委員提案說明旨趣。 (委員許添財、林德福、盧秀燕、費鴻泰、李貴敏、吳秉叡、孫大千、薛凌、翁重鈞、曾巨威、羅明才、李桐豪、黃偉哲、邱志偉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財政部吳政務次長及相關單位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潘維剛、李應元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 一、「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八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九條、第五十四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八條及第九十二條條文,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二)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內容如下: 1.第一項,依委員薛凌等24人提案修正通過,第一款句中「…、國民幸福指數成分變動趨勢、下年度…」,刪除「成分」兩字;末句「…,及增進財務效能之建議。」,修正為「…,及增進公務暨財務效能之建議。」。 2.其餘內容均照委員薛凌等24人提案通過。 (三)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內容如下: 1.第一項,依委員盧秀燕等36人提案修正通過,句末「…,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百分之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修正為「…,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 2.委員盧秀燕等36人提案第二項,不予增訂。 二、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薛凌等17人擬具「預算法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36人擬具「預算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薛凌等23人擬具「預算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薛凌等24人擬具「預算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佳龍等26人擬具「預算法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計6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薛召集委員凌補充說明。 通過臨時提案3案: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採購含錳便當盒近萬個,經費百萬元,因驗收不實,必須回收,導致國家信譽和稅收損失。 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有不肖同仁,因接受招待喝花酒,採購劣質無法使用之變壓器高達10億元,所造成損失也是全民買單。 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並轉請經濟部分別就前提個案研提規範,如預算使用發生弊端,形成損失,相關人員及主管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年度考績不得列為甲等以上領取獎金;並應予以懲罰,2週內擬定檢討報告及辦法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盧秀燕  吳秉叡  薛 凌  費鴻泰  李貴敏  孫大千  翁重鈞  羅明才 二、有鑑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為施政依據及考量財政健全,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於2週內提出各機關單位流入流出預算數額詳細數據及細目,將經費流用情形表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盧秀燕  吳秉叡  費鴻泰  薛 凌  孫大千  李貴敏  翁重鈞  羅明才 三、鑑於近日媒體頻繁揭露民生必需品、小吃業者、旅遊住宿等食、衣、住、行、育、樂費用大幅增長,分別增加9%至40%不等,恐其他業者群起仿效,產生連鎖效應,使民生更加困頓。然而,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統計結果卻顯示1-9月消費者物價指數僅增加0.88%,9月增加幅度最大的食物類也僅比101年增加2.36%。民生物價增長,絕大多數的中低所得家庭最先遭受衝擊,不可不慎。爰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偕同相關機關研擬一套貼近民生消費的物價指數,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薛 凌  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翁重鈞  羅明才 102年10月23日(星期三)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院會交付財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國有財產局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多元化運用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二、併案審查本院委員許添財等20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24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許添財等19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計3案。 委員許添財說明「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之一及第五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財政部張部長就委員提案說明旨趣。 (委員許添財、林德福、李貴敏、薛凌、盧秀燕、吳秉叡、羅明才、孫大千、費鴻泰、翁重鈞、賴士葆、許忠信、曾巨威、邱志偉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張嘉郡、李應元、李昆澤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 一、院會交付處理財政部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國有財產局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多元化運用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二、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許添財等20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24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許添財等19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計3案暨蔡委員正元等人及翁委員重鈞等人所提修正動議計2案,擇期再審。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鑑於娛樂活動與時俱進,路跑、展覽或其他型態活動之性質複合且多元,其活動內容包含特殊紀念品、變裝、表演及其他具娛樂性設備及設施,皆可能同時具有休閒、教育及娛樂等性質。如近期舉辦之台北富邦、彩色、殭屍及泡泡等跑路活動、體驗室博物館與真人偵探解謎遊戲等等,從名稱及內容皆可得知活動之型態具有多重性質。然而目前財政部及稅捐稽徵單位卻無針對此類活動有明確的解釋函令,導致地方政府無標準可循,民眾對於「娛樂稅」的適用範圍亦感到稅捐稽徵機關標準不一。為使稅法不脫社會通念,考量民眾對於娛樂稅的定義,爰要求財政部針對新興型態之活動及以上個案進行檢討,研議付費報名此類活動是否屬於娛樂稅之課稅範圍,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具體改進報告,以杜絕爭議。 提案人:薛 凌  許添財  吳秉叡 102年10月24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主計總處。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部分。 二、處理院會交付審計部函送該部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審核情形報告案。 (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盧秀燕、李貴敏、薛凌、費鴻泰、翁重鈞、賴士葆、羅明才、李桐豪、楊麗環、蔡正元、邱文彥、黃偉哲、邱志偉、曾巨威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審計部林審計長及相關單位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潘維剛、李應元、薛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關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應允時間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 壹、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主計總處。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部分,審查結果如下: 一、歲入預算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6項 主計總處,無列數。 第61項 審計部,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7項 主計總處24萬9,000元,照列。 第69項 審計部,無列數。 第70項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無列數。 第71項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無列數。 第72項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無列數。 第73項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無列數。 第74項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7項 主計總處14萬元,照列。 第68項 審計部8萬7,000元,照列。 第69項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2萬5,000元,照列。 第70項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1,000元,照列。 第71項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5,000元,照列。 第72項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2,000元,照列。 第73項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7項 主計總處73萬7,000元,照列。 第68項 審計部63萬5,000元,照列。 第69項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8,000元,照列。 第70項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無列數。 第71項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8,000元,照列。 二、歲出預算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2項 主計總處原列10億4,360萬7,000元,減列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其他設備」項下「設備及投資」經費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億4,260萬7,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依照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行政院版)中第55條、第56條及第57條條文所規定公務人員之支給、獎金及福利,「應視財政狀況許可」才得予核發。惟103年度所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收支已短差千億元,更需舉債2,739億元,歲入來源甚至要以「釋股收入」方式填補支出,政府不應該一邊賣國家(人民)財產,一邊發放給退休人員的三節獎金,明顯於理不合。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考量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獎補助費」中,有關退休退職人員之三節慰問金159萬元,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本項通過決議14項: (一)當前財政惡化,102年經濟成長率保二岌岌可危,對照一般勞工實質薪資倒退16年前,行政院主計總處卻依然放縱各部會103年度預算繼續編列沒有法源依據的公務員「黑箱獎金」,高達24億1,898萬5,000元(包括16個部會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編列「黑箱獎金」22億餘元,另又巧立名目以業務費編列獎金1億餘元)。不但未盡責於預算籌編、彙核整理時把關在先,又抱持僥倖闖關之心態,事後又推說「立法院審查通過才發放」,毫無承擔起主計機關應有之法定職責。更無視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列「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及「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之規定,倘若行政院主計總處輕忽看緊國家預算編列之責,致國家財政負擔加劇,爰針對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經費413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103年上半年度經濟成長率等相關預測成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二)有鑑於我國政府財政困難,行政院主計總處為負責預算編列單位,更應嚴格把關預算編列情形。惟103年度預算編列,行政院主計總處獨讓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預算編列增加百分之十。但卻對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預算所增加之金額如何使用、使用情形全然不知,僅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為經濟建設需增加預算,卻未了解調查經濟建設是否必要、其所帶來之經濟效益及其相關評估,顯見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列預算鬆散浮濫。本(102)年10月7日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兩週內將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預算增加之百分之十其使用情形、所帶來之經濟效益等相關資料回覆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至今已超過兩週行政院主計總處仍尚未回覆。爰此,凍結行政院主計總處103年度預算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經費五分之一,共計新臺幣82萬7,000元。待行政院主計總處針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增列預算詳細使用情形、其效益及影響等相關資料研議完畢回覆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李貴敏  費鴻泰  薛 凌  蔡正元  林德福  羅明才  翁重鈞 (三)決算法第20條規定:「各主管機關接到前條決算,應即查核彙編,如發現其中有不當或錯誤,應修正彙編之,連同單位決算,轉送中央主計機關。前項彙編之修正事項,應通知原編造機關及審計機關。中央主計機關彙編總決算,準用前兩項之規定。」然檢視其所提報相關單位決算報告,或各營業或非營業決算報告,所修正之項目及額度,未承擔起法所賦予之職責,明顯積極度不足,爰針對第4目「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269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四)有鑑於101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預算執行流出經費總額為182億6,200萬元,雖然符合目前預算法規定,卻凸顯預算編列不實、浮濫。為使國家財政收支透明、運用嚴謹並嚴格編列預算,行政院主計總處負有把關之責。爰此,凍結103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五分之一,計新臺幣53萬9,000元,俟行政院主計總處提出101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經費流出及流入完整項目及詳細金額後,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李貴敏  費鴻泰  薛 凌  蔡正元  羅明才  林德福  翁重鈞 (五)「國民幸福指數」及「物價之統計」為行政院主計總處近年持續進行之調查,惟行政院主計總處103年度「綜合統計業務」項下,特別為前二調查項目增列訪查費與審核費共222萬4,000元。惟就何以102年度未有相關費用,103年度卻須另行編列預算,未見行政院主計總處於預算書中說明。爰此,凍結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預算3,41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貴敏 連署人:盧秀燕  費鴻泰  林德福 (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執掌全國統計事宜,然檢視其所公布101年的經濟成長率遭連九度下修,102年從年初宣布破四,邁入第四季驟降力拚下修保二,預測失準,造成政府部門決策依循失當,政府歲收短少。而在不斷下修與失準後,竟用「預測數發布太多次意義不大」與需與「國際接軌」理由,將原本1年公布8次GDP預測值減半為4次,以避免造成GDP預測改來改去,引發質疑是擔心修正次數過多再引發批評。然查103年度「綜合統計業務」預算仍較102年度增列120萬4,000元,再對照其預算書中自我所列之「預期成果」,明顯缺乏積極態度,逃避承擔,爰針對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預算3,41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檢視103年上半年度預測成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七)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103年度預算案,編列「綜合統計業務」項下委託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相關調查經費119萬元,編製國民幸福指數,並於102年8月30日發布我國首次國民幸福指數統計,我國幸福指數國際指標排名第19名,高於亞洲鄰國日本(22名)及南韓(28名);惟民眾對於跨國比較之幸福指數較無感覺,而對於我國實質平均薪資倒退之痛苦較為有感,顯示政府統計結果與民眾主觀感受存有落差。國民幸福指數之架構應輔以非經濟指標反應民眾之福祉感受,藉此作為政府擬定、執行政策參考,藉以讓政府各機關運用國民幸福指數具體擘劃可讓國民永續幸福之政策,俾兼顧經濟發展及民眾福祉,以發揮統計效益。故凍結「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理國民幸福指數相關調查」經費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李貴敏  費鴻泰  薛 凌  蔡正元  羅明才  林德福  翁重鈞 (八)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國勢普查業務」預算7,512萬5,000元,作為各項目普查統計經費;惟行政院主計總處98年至101年期間不僅屢次修正經濟成長率預測值,且頻頻失準,101年度實際經濟成長率僅為1.32%,100年8月預測之經濟成長率卻為4.58%,偏差率達71.18%,顯示政府經濟預測未臻準確。政府發布之經濟成長率預測向為各政府機關對於財政收支估算之所繫,倘經濟成長率高估,將造成稅課收入高估,支出膨脹,經濟預測失準連連,亦致經濟、財政政策之擬定失據。故凍結「國勢普查業務」預算7,512萬5,000元之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李貴敏  費鴻泰  薛 凌  蔡正元  羅明才  林德福  翁重鈞 (九)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訓練業務」項下所列預期成果,提及「逐步檢討並整合各主計機構辦理之訓練,以建構完整之人員訓練體系」,查各該內容、班次皆已實施多年,多所重覆,未見相關訓練內容之整合性,及必要性之檢討,若仍停留於「逐步檢討」顯示積極性已不足,班次散落於各主計機構辦理訓練是否有其必要,著實有浪費之疑慮。爰針對第7目「主計訓練業務」預算1,487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十)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營建工程」編列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建築物修繕,倘只提供主計人員訓練所需而維持建物存在,應檢討是否有其必要,並思考是否可就現有政府之建築物,予以整併、借用、移用或撥用之方式,以利國家資源整合。爰針對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中項下辦理主計人員訓練中心之宿舍區等之修繕費用714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十一)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購置含錳便當盒,卻因驗收不實而二度浪費公帑善後,且就台電公司10億元變壓器採購弊案亦未究責,皆顯示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內控馬虎。按行政院主計總處以新臺幣90餘元單價購置9,950個不鏽鋼便當盒作為問卷禮品,花費近百萬公帑,卻草率驗收,接受廠商以不實報告蒙混過關;其後又再度花費公帑回收含錳便當盒並另支新臺幣50餘萬元購置廚房用品作為替代禮品,以圖善後。整個事件皆因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控不實,然未見任何官員負責,反都以全民買單的方式花錢了事,顯怠忽職守。另以台電公司變壓器採購弊案為例,行政院主計總處迄今亦未通案檢討此等弊案本身問題、後續契約糾紛、連帶賠償以及必須再次採購等對國庫造成的損失,顯未盡善理國家預算之責。爰此,凍結103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第一預備金」預算五分之一,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完整檢討報告與懲處名單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李貴敏  費鴻泰  薛 凌  蔡正元  林德福  翁重鈞  羅明才 (十二)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3年度預算書記載,其約聘僱人員高達255人,預算費用高達1億1,736萬1,000元。行政院主計總處正職人員兼職過多,又大量聘用約聘僱人員,並未撙節人事費用,宜檢討其合理性。 提案人:吳秉叡  薛 凌  許添財 (十三)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近年來經濟預測之品質,除97年全球金融海嘯以外,97年至101年期間屢次修正經濟成長率預測值,顯示其失準程度不低,而我國行政院主計總處負責國民所得統計及經濟預測,較國內外景氣預測機構更具有掌握統計資料之優勢。但就中華經濟研究院每年所公布之經濟預測,可比較從民國97年到101年行政院主計總處預估數據的偏差率皆較大,證明行政院主計總處預估經濟成長之方法有改進之空間,行政院主計總處須儘速檢討,以期未來能提供各政府機關較精確之總體經濟數字,使各單位財政收支估算正確度提升。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蔡正元  薛 凌 (十四)台灣食品爆發空前危機,油、米、魚、肉、蔬果如骨牌般一一發生偽劣情形,但衛福、農業、經濟等食品主管相關部會卻哭窮,紛喊檢驗人力、設備、業務、檢舉獎金嚴重不足。相較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業務獲得重視,103年度公共支出預算增加175億元,在1.4G標金一千億元入庫;2.軍檢單位因業務移撥法務部而預算節省;及3.第二預備金財務有餘力之下,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得緊急追加10億元以上經費充實食品安全檢驗人力、設備、業務及檢舉獎金。 提案人:盧秀燕  羅明才  李貴敏  費鴻泰  蔡正元  林德福  翁重鈞 第6款 監察院主管 第2項 審計部原列10億9,591萬1,000元,減列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經費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億9,491萬1,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依照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行政院版)中第55條、第56條及第57條條文所規定公務人員之支給、獎金及福利,「應視財政狀況許可」才得予核發,惟103年度所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收支已短差千億元,更需舉債2,739億元,歲入來源甚至要被以「釋股收入」方式填補支出,政府不應該一邊賣國家(人民)財產,一邊發放給退休人員的三節獎金,明顯於理不合。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考量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獎補助費」中,有關退休退職人員之三節慰問金186萬6,000元,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審計部103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中「國內旅費」預算編列350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審計部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秉叡  薛 凌  許添財 (二)有鑑於審計部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內容,未將法定職掌之業務獨立編列單位預算,含糊編列於「中央政府審計」工作計畫項下,恐有於未來預算執行時各用途別科目中流用,明顯規避前開預算法有關經費流用限制。爰此,凍結103年度審計部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工作計畫預算十分之一,計新臺幣315萬2,000元,俟審計部提出詳細列示各機關單位之各項費用彙計表、預算員額明細表等完整項目及詳細金額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連署人:李貴敏  費鴻泰  薛 凌  翁重鈞  蔡正元  羅明才  林德福 (三)審計部103年度編列派員出國計畫預算306萬3,000元,包括考察計畫3項經費93萬8,000元、訪問1項經費21萬6,000元、開會計畫3項經費160萬2,000元、研究計畫1項經費30萬7,000元,與102年度相同。惟審計部每年均派4員參加「國際內部稽核協會年會」,與一般行政機關出國開會至多2至3人相較,亦恐有寬列人數之嫌,其他部分出國計畫亦有類似情形。爰此,凍結派員出國計畫經費五分之一,俟審計部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四)有鑑於審計部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內容,所屬各縣市審計室未將法定職掌之業務獨立編列單位預算,含糊編列於「縣市地方審計」工作計畫項下,存有規避預算法有關經費不得跨計畫流用之限制,恐不利於機關各費用及員額之控管,致無法明瞭各縣市審計室之預算全貌。爰此,凍結103年度審計部第3目「縣市地方審計」工作計畫預算十分之一,計新臺幣108萬3,000元,俟審計部提出詳細列示各機關單位之預算員額明細、各項費用彙計表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連署人:李貴敏  費鴻泰  薛 凌  翁重鈞  蔡正元  羅明才  林德福 (五)鑑於審計部對於營業基金決算中之績效獎金部分,未能依法覈實審定,造成國營事業不但未編列於預算反而超額併入決算,規避立法院審議,無疑有放水之虞,且明顯無積極作為,為有效落實立法院所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第12項之內容,爰針對審計部除人事費與法定支出外,其餘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103年上半年度審計部對國營事業之績效獎金審定狀況,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以彰顯審計部其法定審定職權。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六)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計部單位預算」,103年度施政重點第10項「規劃及推動審計機關組織改造,以精實組織功能,提升審計服務」。經查,審計部本部及其所屬機關分預算單位員額合計共777人,其中職員664人、技工及工友(不含駕駛)為76人、駕駛16人、駐警7人、聘僱人員14人。惟依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規定,各機關普通工友與技術工友之配置與職員人數有一定比例,依部本部及所屬分預算單位之限額為69人,超過規定員額達16人,不符合其施政重點的目標,亟待改進。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蔡正元  薛 凌 第3項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6,998萬9,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審計部五都審計處之人事預算中約聘僱人員預算總計259萬4,000元,其中臺北市約聘僱人員預算數金額最高,為臺中市及臺南市之3.7倍,占臺北市總人事預算數比率為1.671%,此類非典型勞工近年不斷增長,企業主樂於降低人事成本,逃避正式員工福利及年資累計之人事支出,造就臺灣現況不安定的就業型態。考量政府應樹立良好榜樣,建請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應酌以減少約聘僱人員預算,檢討約聘僱人員配置情形。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蔡正元  薛 凌 第4項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5,598萬8,000元,照列。 第5項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5,675萬2,000元,照列。 第6項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5,910萬4,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預算,有關「設備及投資」編列203萬1,000元,作為「機械設備費、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及雜項設備費」,主要用途係辦公廳舍泡沫滅火設備、汰換冷氣機及電腦軟硬體汰換所需經費。經查該項科目於前3年度預算編列分別為102年度207萬3,000元、101年度75萬9,000元、100年度135萬3,000元,其中101年度及100年度決算數分別為100萬5,000元、149萬5,000元,其執行率皆超過100%以上。又比較103年度臺北市審計處、新北市審計處、臺中市審計處及高雄市審計處之「設備及投資」項目分別為25萬元、93萬1,000元、54萬6,000元、28萬6,000元,其臺南市審計處之「設備及投資」金額最高,該項「設備及投資」科目之設備係供非短期項目使用,具有使用年限,而臺南市審計處編列金額較各機關之費用項目,較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及高雄市審計處編列之金額高,且臺南市審計處於102年度編列之該項科目金額207萬3,000元,較101年度增加173%,此種非短期科目於兩年大幅增加編列預算,實有欠允當。此外,依據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所定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科目之規定:「應按實際需要核實計列,並應詳細列明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惟該項預算,並未於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說明,不知是項預算用於購置何種規格之資訊設備,有欠允當。 綜上,建請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就該科目101年度及100年度平均決算數125萬元編列,且應於預算中詳予表達用途及設備之規格、單價等預算內容,以資遵循。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蔡正元  薛 凌 第7項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7,514萬元,照列。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貳、院會交付處理審計部函送該部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審核情形報告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鑑於臺北市政府所舉辦之台北富邦馬拉松冠名權滋生爭議,市政府舉辦此類大型活動涉及重大商業利益,卻疑未採公開透明招商程序,恐違背政府程序應公開公正的精神。且99年至102年間,臺北市政府、富邦集團及路跑協會三方未詳細約定應盡權利義務,僅簽署一紙備忘錄。另外,備忘錄期滿是否續約,卻憑臺北市政府主觀認定績效好壞,違反公開透明原則。爰建請審計部依循審計法第2條所賦予之職責,針對臺北馬拉松之經費執行、招商程序及贊助商遴選原則進行稽查審核。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杜絕爭議。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暨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 主席:自上週起至未來幾週是立法院各委員會審查預算歲入及歲出時間,本日議程審查財政部歲入及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大家可以發現其他委員會都是歲入與歲出一起審查,但財政委員會將這兩個部會歲入單獨審查,主要原因是這兩個部會是對中華民國最有貢獻的兩個部會。財政部是徵稅部門,中央銀行則是長年以來負責國家國庫繳庫情形,工作人員都非常辛苦,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沒有苦勞也有疲勞。這兩個單位的歲入及繳息繳庫可說是中華民國歲入總來源最主要的部分,從審查當中我們也可以發現國家財政狀況,這兩個部門歲入數字非常龐大,財政委員會按照慣例將其單獨列出審查歲入,不像其他部門歲入都是一點點,歲出一大堆,特此向各位報告議程安排情形,因為有人詢問為什麼不是歲入、歲出一起審查,特別向大家說明這是財政委員會多年慣例。 現在請中央銀行彭總裁報告。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 今天,承蒙邀請就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向各位委員先進報告,甚感榮幸。 本行103年度預算繳交國庫官息紅利,全數列為行政院歲入預算,計新臺幣1,800億4,627萬元,較102年度預算繳庫數增加2,223萬6千元。 本行係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營業基金預算, 貴委員會將另訂期專案審查,本行屆時將另作103年度預算之詳細報告。 以上簡要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先進多予支持,謝謝大家。 主席:現在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本部主管公務機關103年度預算,本人應邀率同主管同仁列席報告,深感榮幸。尤其對各位委員多年來審查本部預算給予大力支持,特藉此機會表示由衷感謝。以下謹就本部主管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預算執行情形及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預算編列情形等4部分,擇要報告如下;至附屬單位預算案部分,將俟 大院安排審查日程再行報告。 壹、以往年度計畫實施成果: 一、財務管理方面: 賡續檢討公庫法規,並推動中央機關非稅課收入得採匯款方式繳庫;強化公股管理,提升經營績效;加強債務管理;積極推動「強化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有效運用財政調整及輔導機制,健全地方財政;賡續研修菸酒法制規範,推行酒品認證及衛生查驗制度,並加強私劣菸酒查緝,維護消費者權益: (一)102年7月22日及8月6日分別訂定「財政部接受各界捐款國庫處理要點」及修正「國庫收入退還支出收回處理辦法」第2條、第6條、第10條條文,強化國庫受贈捐款之處理,並與時俱進,配合實務作業完善國庫法規。 (二)為增加便捷繳庫管道,縮短庫款入庫時間,及簡化機關行政作業,推動中央機關非稅課收入得採匯款方式繳庫作業,並自102年6月5日起實施;截至102年9月底止,採上開方式辦理繳庫金額達新臺幣(下同)481億元,節省國庫債息約460萬餘元,並節省人工成本,符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 (三)為充分發揮電子支付效能,並減輕中央政府各機關付款憑單遞送作業及節約公帑支出,自102年9月1日調高國庫電子支付限制金額為300萬元。電子支付文件作業比率提高至95.71%,總金額由1,170億元增加為2,071億元,大幅提高財務行政效率。 (四)全面推動中央政府各機關公保費代繳作業,並自102年8月1日新增中央政府各機關各類所得扣繳稅額代繳作業機制,大幅簡化各機關繳稅流程,免除各機關派員親赴金融機構臨櫃繳稅作業成本,撙節政府經費支出。 (五)為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置住宅,於99年12月1日推出由8家公股銀行以銀行自有資金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貸款對象為20歲以上無自有住宅之國民(已婚者含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並有機動利率與混合式固定利率(前2年固定利率)可供選擇適用,實施期程延長至103年底;截至102年9月底止,各公股銀行辦理本項貸款共撥貸113,251戶,合計4,015億餘元。 (六)透過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財務運作,提升政府債務管理效能;102年截至9月底止,償還到期及未到期債務6,170億元,除調整債務結構外,並節省債務利息約2.69億元,有助債務還本平滑化及平衡代際間負擔。 (七)自101年12月起,陸續增設中央及地方債務資訊於全國鐵公路車站、監理處(站、所)、原行政院衛生署所屬醫療院所、國道高速公路服務區之LED跑馬燈宣導據點、本部、國庫署仰德大樓辦公處、國有財產署、關務署、國稅局、財政資訊中心、財政人員訓練所及中央登錄公債16家清算銀行暨各經辦行等單位約1,900餘處公告處所,大幅度增加國債鐘及地方債務鐘揭露地點,落實全民監督。 (八)協調地方政府自101年7月起按月公布地方債務鐘,建立債務資訊透明化管道,藉以督促地方發揮自我負責精神加強開源節流,以改善日益沉重之地方債務,並發揮地方自我落實財政紀律之效益。 (九)設置公共債務白皮書專區,彙整最新國債及各級政府債務資訊,完整揭露各項債務訊息,並適時更新充實內容,以利全民監督。 (十)「公共債務法」修正條文經行政院於101年11月23日送請 大院審議,102年6月27日經 大院三讀通過,次月10日經 總統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自103年1月1日施行。 (十一)賡續推動「強化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持續協助各機關強化財務規劃思維,靈活運用加值、減費、善用可用資源及長期財務規劃等財務策略觀念與做法,透過計畫與財務整合,帶動地方整體發展,並促進中央、地方、民間夥伴關係,俾加速推辦公共建設,強化國家競爭力。 (十二)「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業經 大院財政委員會召開5次會議完成逐條審查,在該項法案修正通過前,本部已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續採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搭配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之配套機制,以協助地方政府籌編103年度預算。 (十三)為協助地方政府開闢財源並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精神,持續推動「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強化地方財政考核評比作業、教育訓練課程及經驗分享。未來仍將定期檢討,持續精進方案內容。 (十四)為提升菸酒管理效能及執行實益,適時衡酌法規面及實務面,配合增修菸酒管理相關法規,其中「菸酒管理法」修正草案,行政院於101年11月22日函請 大院審議,並經 大院同年12月7日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五)為促進國內酒品產業發展,賡續推動本部優質酒類認證制度,對於通過認證之業者及酒品持續追蹤輔導,以強化酒品認證標誌之公信力,並確保認證酒品之品質與衛生安全;另為強化酒類衛生管理,持續實施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十六)為加強查緝私劣菸酒及防止逃漏菸酒稅,訂定「財政部102年度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賡續推動菸酒查緝業務。 二、稅務管理方面: 積極推動稅制改革,改進租稅措施,促進稅制公平;推動稅務行政革新,提供簡便申報程序,提升服務品質: (一)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制度(以下簡稱證所稅)自102年實施以來,全球經濟景氣仍然嚴峻,社會各界出現許多檢討聲音,希望能儘速降低證所稅對經濟或股市之影響,本部爰配合 大院提出修正建議,經 總統102年7月10日公布;修正後證所稅制度符合漸進式改革原則,不僅租稅公平得以維護,經濟效率大幅提高,股市量能回穩,並符合簡政便民原則。 (二)為呼應性別平等議題,導正特種飲食業營業人取巧規避稅負行為,於102年3月8日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審查,並經行政院於次月11日函送 大院審議,修正有女性陪侍之特種飲食業課稅規定等。 (三)為抑制菸品消費,於102年3月8日擬具「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草案,並經行政院於102年5月9日函送 大院審議,調高菸品之應徵稅額,增進以價制量效果,提升菸品稅捐占菸品售價之比重,俾符合世界銀行所建議比重之最低標準。 (四)為落實保障人權及人民之工作權,並兼顧受記帳士協助記帳及履行納稅義務之納稅義務人權益,於102年5月2日擬具「記帳士法」第4條修正草案,並經行政院於次月17日函送 大院審議,明定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主管機關委請2位以上相關專科醫師諮詢,並經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執行業務之情事者,不得充任記帳士之規定。 (五)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並節能減紙,於102年8月26日擬具「所得稅法」第92條之2、第102條之1及第126條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符合一定情形且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者,憑單填發單位得免填發憑單予納稅義務人;惟為兼顧仍有取得憑單需求者之權益,規定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填發。 (六)為遏阻免稅貨物流用,並利拍賣或變賣貨物稅捐徵起,於102年8月27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23條及第33條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增訂拍賣或變賣及免稅貨物移作他用案件等情形之納稅義務人及相關稽徵規定,同時配合第2條增訂免稅貨物流用案件之納稅義務人,刪除第33條規定,將短漏報繳貨物稅裁罰案件悉依第32條規定辦理。 (七)強化納稅服務,簡化申報程序 1.稅額試算服務:為服務更多民眾,102年起將適用範圍擴大至未曾辦理申報(即首次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包括101年起薪資所得恢復課稅之軍教人員及初入社會新鮮人,得申請適用101年度稅額試算服務,經稽徵機關審核符合條件者,即主動寄發試算書表,以方便其完成申報,減輕申報負擔;102年5月利用此稅額試算服務措施完成101年度申報之件數達189萬件,占總申報件數32%。 2.扣除額查詢服務:102年擴大服務範圍,增加提供扣除額單位資料,以便利民眾查詢,並達成節能減碳目標;102年扣除額資料提供筆數約1億1,300萬筆,資料提供單位數為940家,利用本項服務措施之納稅義務人約356萬戶,利用率達87.2%,平均每1申報戶可利用或免檢附單據約19張。 (八)配合國家整體政策,賡續與我國關係密切國家洽簽租稅協定,以消除國際間重複課稅,保障國人在國外投資或經營事業獲得合理租稅待遇,並建構我國公平合理租稅環境,吸引外商來臺投資;目前已生效之全面性租稅協定共25個,並與4個國家(地區)合計進行5回合租稅協定磋商。另為強化國際財政合作與交流,營造國外臺商良好經營投資環境,賡續與經貿關係密切國家洽簽財政合作協定;截至102年9月底止,已與越南簽署財政合作瞭解備忘錄,並簽署2年度行動計畫,累計執行8項交流活動,經由經驗交流與合作緊密關係,創造雙贏。 三、關務管理方面: 積極推動關務法規修正,加速貨物通關;加強國際關務合作,落實反傾銷稅制度;修正保稅區法規、簡化保稅區通關作業並降低外銷業者經營成本: (一)102年3月28日修正發布「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及「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規範保稅貨物及物流中心貨物進、出倉及運往保稅區時,貨物運送單之處理方式,以防相關貨物於運送途中遭竊、掉包、走私或流入課稅區。 (二)102年5月29日修正公布「關稅法」部分條文,增訂進出口人依相關規定於通關時必須提出之資料,得經由海關建置之關港貿單一窗口辦理,取得實施單一窗口之法據。 (三)102年6月10日修正發布「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部分條文,明定保稅工廠應具備電腦處理保稅業務帳冊、報表及相關資料,落實保稅工廠全面實施帳冊電子化制度,提升業者及海關管理效能。 (四)102年6月19日修正公布「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罰鍰下限、擴大情節輕微減免罰規定之適用範圍、落實貨物邊境管制、劃一關務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並擴大復查及訴願申請人之範圍。 (五)102年8月16日訂定發布「關港貿單一窗口運作實施辦法」,規範關港貿單一窗口之營運、管理、收費基準、資料拆封、蒐集、處理、利用及其他相關實施事項,以因應單一窗口服務平臺上線。 (六)102年8月16日修正發布「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及「進出口貨物預行報關處理準則」。102年8月19日修正發布「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等部分條文,配合出口預報貨物資訊實施及通關流程再造,修訂海關相關實務作業規定。 (七)102年8月28日修正發布「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增訂自由港區事業得委託及受託辦理事項,簡化委外加工相關作業程序,並放寬廢料、廢品、下腳處理及貨物盤點規定,落實簡政便民。 (八)本部積極推動優質企業安全認證制度,截至102年9月底止,已有227家廠商完成授證資格。 (九)賡續辦理外銷品原料可退稅款合計占成品出口離岸價格1%以下案件退稅措施,102年截至9月底止共辦理7.4萬件,退稅金額約達19億元,有效降低外銷廠商經營成本,提高產業競爭力。 (十)配合示範區智慧運籌計畫之推動,積極與交通部會商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鬆綁多項關務作業規定;臺北港將先行試辦海運快遞專區,視其成效,再研議是否擴及其他港區;為簡化多國貨櫃拆拼作業(Multi-Country Consolidation,簡稱MCC)之關務申報流程,研擬自由貿易港區貨棧業者辦理MCC業務之相關事宜。未來將持續參考其他國家關務相關措施,持續簡化通關作業,以落實市場開放及經濟自由化之政策。 (十一)實施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armonized System,簡稱HS)2012年版修正案,本部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行政院業於101年11月1日函送 大院審議,案經 大院財政委員會102年3月25日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初審通過,復經102年5月9日黨團協商會議討論在案,目前尚在 大院審議中。 (十二)「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自102年2月1日生效實施後,兩岸海關建立直接聯繫窗口,以確保協議有效執行,並及時解決通關線上問題;另為加強服務商民,海關已設置服務專線提供廠商諮詢服務,截至102年9月底止,利用該服務專線回答廠商問題已達1,550餘次,透過聯繫窗口與對岸協調案件逾30件,有效提升兩岸貿易服務品質及確保通關順暢。 (十三)為維護國內經貿環境公平性,落實執行反傾銷救濟措施,除賡續就中國大陸6家毛巾價格具結廠商按季執行查核,以確保進口具結價格水準,101年12月13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鞋靴繼續課徵反傾銷稅,稅率43.46%,課徵期間5年,102年4月17日公告廠商申請價格具結之審理結果及接受價格具結廠商名單,相關價格具結措施實施日期自102年4月22日起至106年12月12日止;另於102年2月20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及韓國產製進口之不鋼冷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暨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開始展開調查,102年8月13日公告初步認定結果,涉案貨物有傾銷情事,經濟部亦認定造成實質損害並推估調查期間將繼續遭受損害,爰依「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3條規定,自102年8月15日起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稅率介於20.52%~46.02%,本部將繼續完成傾銷最終認定。 (十四)為加強與各國海關合作,積極推動與重要貿易夥伴國家洽簽貨品暫准通關證協定及關務互助協定,以促進跨境貿易之便捷與安全,目前已簽署並生效42個貨品暫准通關證協定及7個關務互助協定(議)。102年刻正與3個國家進行關務互助協定磋商,並與1個國家安排草簽事宜。 四、國產管理方面: 加強國有財產清查運用,提升國家資產利用效率,創造永續財源: (一)賡續接管及勘(清)查土地,辦理各機關移交或依法歸屬國有之不動產接管作業,及辦理民眾申請承租、承購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新接管不動產之實地調查;102年截至9月底止,共完成接管土地1萬7,059筆,面積2,789公頃,房屋500棟,並勘查分割14萬6,542筆。 (二)加強輔導各機關妥善管理國有公用財產,健全產籍管理、改善占用問題,督導中央各主管機關檢討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之大面積國有建築用地,並輔導各機關將經管之國有財產作短期活化或長期開發,推動國有公用不動產活化運用,提升國家資產整體運用效益;101年度收益達230億元,有助於充裕國庫。 (三)積極推動精華地區大面積且地形方整之國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使用,創造永續財源;99年至102年9月底共列標80宗國有土地,面積26.6415公頃,標脫26宗,面積6.213公頃,決標權利金86億7,046萬元(各年度分別為20億889萬9千元、16億8,676萬9千元、32億3,346萬2千元、17億4,133萬元)。 (四)加強國有土地積極參與都市更新,落實變產置產、創造永續財源之運用管理目標,並修正「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國有土地以參與權利變換分配更新後房地為原則;截至102年9月底止,國有土地累計已參與民間發起之都市更新事業案件1,143件,國有土地面積約61.98公頃,至國有非公用土地並已參與選配更新後房地者有55處,更新後可分回455戶建物、527個停車位及權利金8億1,707萬餘元。 (五)加強與中央或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開發,提升國產運用效能,引進民間資源,開闢永續財源;截至102年9月底止,累計已簽訂契約28案,預估總收益約152億元,吸引民間投入約364億元資金,創造約15,000個就業機會。 (六)加強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增加民間投資利用國有資產途徑,自97年至102年9月底止,已辦理標租51次,共標脫19棟建物(面積合計1公頃3,259.62平方公尺)、53筆土地(面積合計2公頃43.35平方公尺),標脫年租金總額1,185萬餘元。 (七)推動國有非公用土地綠美化,增加民眾遊憩空間,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案件處理原則」,國有非公用土地在無處分、利用計畫或機關申辦撥用前,均可依規定提供地方政府及民間辦理綠美化,營造都市新風貌;截至102年9月底止,共提供地方政府及民間2,352餘處,計443公頃土地辦理綠美化。 (八)加強處理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訂定「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加強處理方案」,以訴訟、結合公權力機關強制清除等方式,優先處理大面積、高價值與涉及國土保安之占用,以遏止占用歪風、實現公平正義;102年截至9月底止,已處理被占用土地共2萬4,472筆(錄)土地,面積計2,286.54公頃。 (九)推動本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以取得政府機關辦公廳舍,減少預算支出,102年5月23日業與得標廠商簽訂合作開發契約,現正由得標廠商辦理規劃設計中;本部國有財產署除可取得辦公廳舍9,047坪、學員宿舍2,501坪外,還可收取權利金13.88億元,每年另收取土地租金約3,100萬元。 五、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面: 精進促參輔導機制,提升招商有利條件;積極推動愛台12建設,並促進民間參與: (一)102年截至9月底止促參已簽約案共72件、簽約金額達487億元,並以全年簽約金額達1,000億元為目標。 (二)91年至102年9月底止已簽約促參案件共1,057件,簽約金額共約8,895億元,契約期間預期可減少政府財政支出(人事、營運費用)逾8,422億元,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稅收、權利金等)逾5,378億元,並可創造就業機會逾14.6萬名。 (三)愛台12建設民間投資計畫98年至102年預定達成目標6,671.68億元;截至102年第2季止實際投入金額7,501.73億元,目標達成率112.44%。 (四)促參案件前置作業補助92年至102年9月底止共補助各機關383件,補助金額約5億6,424萬元;102年截至9月底止,已有70件完成簽約(補助金額約7,690萬元),引入民間投資金額估計逾200億元。 六、行政管理方面: 強化人才培訓,提升服務效能;推動創意提案,積極研發創新;加強節能減碳,減輕環境負荷: (一)為強化人才培訓,充分運用本部內外機關之訓練進修資源,薦送同仁參與各項訓練,自97年至102年9月底止已配合行政院辦理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訓計畫,薦送47位主管人員赴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比利時、日本及新加坡等國家短期研習,以拓展同仁國際視野,提升業務及服務品質,另為發展訓用合一之人才培育制度,並自98年起辦理本部人才培訓班,將訓練成績作為陞遷拔擢之重要依據,使訓練進修能與陞遷結合,以激勵同仁用心學習並提升訓練績效,預計至102年底止,培訓之儲備人才將有400名。 (二)為激勵同仁運用智慧及發揮創意,訂定「財政部創意提案制度實施計畫」,鼓勵同仁積極就各項業務研提創新提案,包括流程簡化、e化、作業標準化、節省時間、節省經費、節省人力及作業透明化等,自實施以來,推薦提案件數,97年下半年為68件(創新獎40件、點子獎28件),102年上半年成長為154件(創新獎65件、點子獎89件),不僅提高同仁工作士氣,對各項業務興革亦有顯著效益。 (三)為配合行政院推動節能減碳政策,依據「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省電、省油、省水、省紙)專案』計畫」,訂定本部四省專案計畫,並依該計畫成立本部「四省(省電、省油、省水、省紙)專案」計畫節約能源推動小組;截至101年底止推動成效如下:本部暨所屬機關較96年節約用電4.28%、節約用水17.25%、節約用油24.29%,省紙部分,則較98年節約34.92%。整體成效,除部分機關新增業務需要(異地備援機房、增設X光檢驗設備等)及辦公場所搬遷(北、中區國稅局)之因素,造成省電未達目標外,省油、省水及省紙均已達到104年總體節約目標。 另近半年重要工作之推動報告,前於102年9月30日向 大院提出本部業務概況中已詳細說明,不再贅述。 貳、以往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102年度截至9月底止,本部主管歲入累計實收數1兆5.99億元,分別占法定預算數1兆3,607.65億元及分配預算數1兆809.15億元之73.53%及92.57%(附表1);至本部主管歲出預算累計支出數1,471.64億元,占分配預算數1,518.34億元之96.92%(附表2),執行情形尚屬正常。 參、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一、精進財務策略,提升財務效能 賡續推動提升政府財務效能方案,以減少不經濟支出、有效運用財源及增裕收入;積極籌措預算財源,支應各項政務推動,並確保政府財政穩健發展;增進國庫收入管理效能、強化規費徵收合理化及健全政府財務管理制度;強化公股股權管理,確保公股權益,提升經營綜效;賡續推動定期適量發行債券,提升債務管理效能;強化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提升計畫財務效能;健全地方財政輔導機制,協助地方落實開源節流措施;健全彩券產業穩健發展,彰顯彩券發行核心價值;精進菸酒管理,維護消費安全;提升支付效率、加強支付服務、確保支付安全。 二、維護租稅公平,提升稽徵效能 研提相關稅法修正案,落實稅制改革,健全稅制;賡續修正不合時宜賦稅法規,鬆綁法規,促進經濟發展;精進查核技術,遏止不法逃漏稅,維護租稅公平正義;賡續推動稅政簡化,提供簡政便民納稅服務;賡續推動疏減訟源方案,提升查核品質,有效化解徵納雙方爭議;推動國際財政交流,積極參與國際會議,建立實質多邊及雙邊關係;洽簽國際財政合作協定或備忘錄,強化國際財政關係。 三、精進關務管理,提升便捷效能 建構優質經貿網絡,增進通關安全便捷;協助發展國際物流,提升保稅管理效能;適時調整關稅政策,發揮關稅經濟功能;加強國際情資交流,有效防杜走私與非法貿易;落實執行貿易救濟措施,維護國內產業公平競爭環境;積極洽簽關務相關合作協議,強化國際關務合作。 四、健全國有財產管理,加強永續運用效能 健全國家資產資訊,俾利統籌運用;提供公務或公共需用地,舉辦公共建設及興闢公共設施,落實政策目的;清查及處理被占用國有土地,輔導公產管理機關加強管理,提升國家資產整體運用效益。 五、精進促參輔導機制,提升招商有利條件 賡續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平臺,協助排除投資障礙;研議促參法令與建立相關機制,以引進民間資金參與多元管道;積極辦理招商及商機媒合,整合有效資源協助機關成功招商;賡續辦理促參輔導與激勵措施,協助機關啟發案源並強化主辦機關促參專業能力。 六、強化資訊流通,提升e化效能 維運賦稅資訊系統,提升稅務稽徵行政效率;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生活;賡續推動網路申報繳稅,提供民眾申辦案件便捷管道;關港貿單一窗口經貿資訊分享,提升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 七、政府服務流程改造,提供優質服務 推動跨機關電子查驗,提供民眾優質e化服務。 八、活化國家資產價值,提升財務運作效能 靈活運用出租、招標設定地上權、改良利用等方式活化利用,並引進民間資源,合作開發國有土地;執行財務運作計畫,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節省國庫利息支出。 九、提升人員素質,建構優質團隊 強化人才培訓及同仁組織學習能力,型塑優質組織文化;配合員額精簡政策,合理管理員額;推動終身學習,提升人力素質與核心職能。 十、提升研發量能,精進業務創新 配合財政政策或重大財政議題辦理相關委託研究工作;鼓勵所屬同仁就業務相關或重大議題進行自行研究,結合理論與實務,提升同仁職能。 十一、落實內部控制機制,提升施政效能 落實本部及所屬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工作,提升施政效能。 十二、提升資產效益,妥適配置政府資源 加強預算執行,提高資本門預算執行率;本零基預算精神,落實中程歲出概算編製。 肆、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部主管103年度歲入預算,共編列1兆3,645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1兆3,608億元,增加37億元(附表3),包括: (一)稅課收入: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103年經濟展望顯示,全球景氣走勢仍具變數,考量國際經濟成長動能趨緩,國際需求仍顯疲弱等不確定因素,基於穩健,103年度稅收爰較102年度負成長。綜上考量,103年度稅課收入編列1兆2,713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90億元,其中: 1.營利事業所得稅:以編列時估計102年度全國營利事業所得稅可徵起數為基礎,按行政院主計總處102年5月24日發布預測102年度經濟成長率估計;另考量「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及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制度修正等因素,爰編列3,489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13億元。 2.綜合所得稅:考量綜合所得稅受整體經濟景氣影響頗大,103年度國際經濟狀況尚未明朗,國人所得未明顯增長,基於穩健,編列3,441億元,同102年度預算數。 3.遺產及贈與稅:考量「遺產及贈與稅法」於98年1月21日修正公布,爰以最近3年度全國遺產及贈與稅稅收實徵數為基礎,並依五都改制後及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編列113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增加9億元。 4.關稅:以101年度關稅稅收決算數及102年度預算數為基礎,按預測經濟成長率及關稅稅收所得替代彈性推估,並考量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及臺星經濟夥伴協議等稅收損失後,編列979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10億元。 5.貨物稅:依環球透視預測機構(Global Insight Inc.)預測103年經濟成長率固呈正成長;惟考量國際經濟成長動能趨緩因素影響,基於穩健,編列1,537億元,同102年度預算數。 6.證券交易稅:考量證券市場交易量受政治、經濟、國際情勢及投資人心理等多種因素影響,參酌99年度至101年度之證券交易日平均成交值1,166.22億元,按年度交易日249天及稅率千分之三推估,編列871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93億元。 7.期貨交易稅:考量股價類期貨契約之期貨交易稅徵收率自102年4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由十萬分之四調降為十萬分之二,編列37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23億元。 8.菸酒稅:考量菸酒消費量受經濟成長與菸品稅捐提高將對菸品消費數量造成影響,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降低吸菸率及防制酒害政策推動情形等因素影響,相關狀況尚未明朗,基於穩健,編列394億元,同102年度預算數。 9.特種貨物及勞物稅:以100年6月1日至102年3月底每月平均實徵數換算估列,編列40億元。 10.營業稅:考量國際經濟成長動能趨緩因素影響,基於穩健,編列1,812億元,同102年度預算數。 (二)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174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4億元,其中: 1.營業基金盈餘繳庫139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增加4億元,主要係國營事業績效獎金預算,由以往編列2.6個月降為1.2個月,支出隨同調減,與臺灣銀行及臺灣土地銀行為配合「加強本國銀行授信風險管理措施」規定,對第一類授信資產提列備抵呆帳比率提高至1%(含)以上,兩者增減互抵之影響。 2.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1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0.7億元。 3.投資收益34億元,悉屬投資民營事業獲配之現金股利,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7億元。 (三)財產收入630億元,包括處分國有財產收入559億元、租金收入31億元及權利金等收入32億元,暨配合國有土地作價撥充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等8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增加127億元,主要係增列出售合作金庫及兆豐兩金融控股公司持股,暨財金資訊公司股權移轉中央銀行等收入之影響。 (四)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129億元,包括罰賠款收入89億元、規費收入8億元及其他收入32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增加4億元。 二、歲出部分 本部及所屬公務機關103年度歲出預算,共編列1,988.03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1,917.46億元,增加70.57億元(附表4),各機關歲出預算詳如附表5。謹將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次: (一)國債付息1,281.10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5.54億元,其中: 1.發行公債及借款之利息支出1,233.73億元。 2.國庫券及短期借款之利息支出47.37億元。 以上編列數,已舉借債務之債息,係依公債、國庫券之票面利率與貼現率,及各項借款契約所訂定利率覈實計列;尚未舉借部分之利率,公債以2.1%估列,中長期借款以2%估列,國庫券及短期借款以1~1.2%估列。 (二)國債經理經費5.72億元,係公債及國庫券還本付息所需之手續費等。 (三)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183.85億元,係撥補預估截至102年底止公保潛藏負債可能實現數,及國庫未撥補數所衍生利息費用。 (四)配合金融營業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撥入存款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及銀行業以外之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後,依法撥補地方政府所短少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90.02億元。 (五)地方政府土地增值稅款短少補助3.59億元,其中依「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實質損失之補助3.46億元。 (六)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44.97億元,係撥補直轄市、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102年度因遺產及贈與稅稅率調降及免稅額調高造成稅收之實質短少。 (七)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88.81億元,係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由103年度全國營業稅收入總額提撥3%。 (八)撥充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70.14億元,係補助該基金所需支應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時,政府應負擔之經費。 (九)我國認捐亞洲開發銀行第11期亞洲開發基金第2期款1.74億元。 (十)繳納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增資股款共1.80億元,其中: 1.亞洲開發銀行第5次增資,按我國增認金額,繳納非以不可轉讓無息新臺幣本票繳付之第4期實繳股款0.89億元。 2.兌付我國參與亞洲開發銀行認股及歷次增資所簽發之不可轉讓無息新臺幣本票餘額之第2期款0.60億元。 3.中美洲銀行首次全面增資,我國增加認購股權比率至10%,按增認金額,繳納非以歷年獲配累積盈餘繳付之第1期現繳股款0.31億元。 (十一)優質經貿網絡計畫2億元,係為辦理預報貨物資訊系統開發第二階段建置所需賡續經費。 (十二)「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1.11億元,係為提升企業競爭力並達到創造全民智慧好生活之目標所需經費。 (十三)中區國稅局所屬苗栗分局興建辦公廳舍計畫2.38億元,係為改善辦公環境,提升服務品質,並利稽徵業務推展所需賡續經費。 (十四)屏東縣高樹鄉遭盜採砂石國有土地坑洞回填及保全計畫0.62億元,係辦理屏東縣高樹鄉遭盜採砂石國有土地坑洞回填及保全作業,以促進國土永續利用及維護當地公共安全所需賡續經費。 (十五)國庫集中支付作業主機汰換及異地備援中心建置計畫0.65億元,係為降低支付風險,避免影響受款人權益及政府形象,以確保整體政府機關財務支付體系之正常運作所需賡續經費。 (十六)協助各機關推動愛台12建設中程計畫0.61億元,係辦理促參輔導服務、補助機關辦理促參案件前置作業費用、招商行銷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等所需賡續經費。 (十七)人事、業務及設備等基本作業維持費208.92億元,其中: 1.人事費156.75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0.46億元,主要係減列關務署及所屬人員出缺不補員額人事費等之影響。 2.業務費等49.37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增加0.59億元,主要係增列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更新整體實施等計畫維運經費3.32億元、處理國有財產所需稅捐及規費1億元、出售合作金庫及兆豐兩金融控股公司股票所需作業費0.61億元,暨減列國稅平臺賡續維護委外服務費等2.56億元、辦理各稅稽徵所需經費1.08億元、員工交通車及辦公廳舍租金0.58億元、私劣菸品查緝作業等收支併列經費0.12億元,以上增減互抵之影響。 3.設備費2.80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11.39億元,主要係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更新整體實施計畫6.43億元,全面推動電子發票應用計畫5.03億元,北中南三區國稅局購建辦公廳舍計畫0.55億元等,103年度已不再編列之影響。 以上是本部主管103年度施政重點及預算編列概要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惠予指教、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慣例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發言,請有意發言之委員於10時前登記。今天登記發言的委員很多,為節省大家時間,維持本席慣例,主要備詢首長-中央銀行彭總裁及財政部張部長上臺答復前不必向本席行禮,請直接上臺即可。 現在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財政部編列的國家歲入,以張部長在財政部服務數十年經驗,請以一句話形容?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就是歲入成長趨緩。 許委員添財:是不是慘不忍睹? 張部長盛和:其實也沒有到這個地步。 許委員添財:真的沒到這個地步嗎?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添財:債務比例已經超過債務上限的9成,舉債空間剩下2,727億多一點,馬總統卸任那一年大概就是財政破產元年,這個爛攤子要怎麼接下去?此次立法院配合財政部要求修正公共債務法,也只是在盡可能範圍之內讓你們再喘息幾年,這都是很清楚的。現在有沒有在進行國家債務重新整頓的有關規劃? 張部長盛和:有。跟委員報告…… 許委員添財:不要像歐巴馬說要改變,結果自己沒有幫美國改變,而是美國改變了他,他現在天天為財政懸崖焦頭爛額。2016年新任總統一上臺,民調馬上就變成8%,因為到處都停頓,錢付不出來亂成一團,災難就近在眼前,你還說「還不錯」。 張部長盛和:我沒有說不錯,我跟委員報告…… 許委員添財:我剛才說慘不忍睹,你說沒那麼差。 張部長盛和:我說沒有到慘不忍睹的地步。跟委員報告,我的財政健全方案構想就是維持債限2%不要再成長。 許委員添財:那就縮減支出,不然就是賣財產。 張部長盛和:多元籌措。 許委員添財:像今年賣財產就很明顯,金雞母都已經要殺來吃了。這些金控公司每年盈餘繳庫成績都不錯,現在卻要把這些金雞母殺來吃,沒辦法慢慢吃雞蛋,已經要殺母雞了。今年釋股多少? 張部長盛和:今年釋股441億。 許委員添財:真的是殺了金雞母。如果全面配合經濟自由化要讓臺灣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將公營銀行全面解構,真正民營加入國際競爭是一回事,但現在是假民營將部分股份釋出,就是賣財產,但經營體系卻毫無變動,這是相當嚴重的事情。再看今年歲入,到底是行政院主計處3.4%的經濟成長率高估,所以要不斷下修,還是你不根據他們的經濟預測?去年經濟成長率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到目前為止是2.13%。 許委員添財:保2有問題?去年是百分一點多? 張部長盛和:對。 許委員添財:今年就勉強保2好了,明年3.4%應該就有一點加速成長的味道,怎麼歲入會捉襟見肘?剛才你報告課稅少了多少? 張部長盛和:少了90億。 許委員添財:你看這麼嚴重,課稅收入總共89.82億,連罰款賠償收入都少了3.3%,總共七億多,當然規費是比較特別的,NCC的4G標售編在今年。 張部長盛和:是102年的。 許委員添財:這對整體經濟的好壞很難講,編了350億,結果現在可能…… 張部長盛和:現在一百多億。 許委員添財:今年預計會收入多少? 張部長盛和:到目前為止已經一千一百多億了。 許委員添財:就是多收很多,對財政還是有幫助的。但最後是轉嫁給消費者,臺灣的網路龜速、網路效率低、網路使用費率高是世界有名的,這就是讓臺灣在網路方面慢慢失去國際競爭力的最主要因素,現在政府收入增加了一千多億,但以後都會轉嫁給消費者,最大龍頭中華電信也沒有配合國家政策需要提高效率領導市場,反而隨著大家起哄搞個體經濟,臺灣經濟怎麼這樣治理?這個問題很嚴重,所以只好賣財產殺雞取卵,把金雞母殺了,你還說還沒到慘不忍睹,我認為是一片哀號。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國家的資產本來就可以活化。 許委員添財:當然。 張部長盛和:一定會用在人民身上。 許委員添財:要活化就應該全面釋股,把公營銀行股份依照2,300萬公民釋股,不是讓財團鯨吞蠶食慢慢和你們配合短期紓緩財政壓力,但是長期卻破壞了臺灣經濟競爭力和所得分配,怎麼有國家是這樣處理財政和治理經濟的,部長認同我所講的吧? 張部長盛和:全民釋股是未來會考慮的方向。 許委員添財:什麼未來?這是20年前就應該做的,1980年如果這麼做的話,今天臺灣就不是這樣,也不會貧富懸殊。 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嚴格說起來103年的釋股不是在公開市場上釋股,而是給三大基金。 許委員添財:不在公開市場釋股,問題更嚴重。 張部長盛和:不會啦! 許委員添財:全民釋股最理想,公開釋股次之,結果你們洽特定對象議價,這樣不是更嚴重嗎?這是私相授受,問題相當多。如果讓我當召委,你就沒那麼好過了,臺灣經濟財政問題這麼嚴重,都是結構性、制度性、整體性、系統性的問題,我說的有沒有道理?我們殷切期待,天天希望有新的開始、有好的開始,這是一套經濟衰退的財政,很明顯財政已經沒辦法支持經濟建設了。 張部長盛和:今年的支出到今天是還沒顯現出來,但資本門增加10%。 許委員添財:沒錯,是增加一點點,但是前面基礎低,已經連續二、三年基礎都低了,舉債空間就剩下一點點。 請部長指定一家銀行董事長上來備詢,我來看他的遠見在哪裡。指定一家好不好?就是你認為經營最好、你最有期待的一家。 張部長盛和:請李董事長來說明。 主席:部長是請李董事長來說明,因為李董事長也身兼銀行公會理事長。 許委員添財:網路銀行的時代即將來臨,國際已經展開激烈的競爭,所以產業布局專利先行,像智慧型手機就是專利先行,所以專利一輸的話,人家捷足先登,你要後來居上就非常困難,這個原理你知道嘛!你是否認同方才我所提,產業布局專利先行這個原理? 主席:請臺灣金融控股公司李董事長說明。 李董事長紀珠: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我是同意的。 許委員添財:你以前是在金融界嗎?沒有待過銀行吧! 李董事長紀珠:我以前做過合庫的常駐監察人。 許委員添財:那也算是有經驗。在網路銀行時代的競爭上,你認為台灣現在是輸還是贏?現在是起跑點,請問我們是輸還是贏? 李董事長紀珠:看是跟哪個地方做比較。 許委員添財:以專利來講,現在所有銀行拿到幾項專利?包括國內的和國際的,目前是零,沒錯吧! 李董事長紀珠:你是指網路銀行的專利嗎? 許委員添財:銀行專利,以後銀行專利當然是指網路的應用。 李董事長紀珠:對,這部分沒有。 許委員添財:這部分是現在進行式,以後也會更加熱烈。 李董事長紀珠:就官股這一塊,就我的認知是沒有。 許委員添財:這是潮流也是未來必須走的路、趨勢。 李董事長紀珠:我同意,這很重要。 許委員添財:現在已經開始競爭了,所以現在產業都開始布局了。 李董事長紀珠:沒錯。 許委員添財:中國要跟台灣談服貿,傳統產業都十分擔心、害怕,其實那是心理恐嚇而已,真正實質的就是要占有台灣的金融市場,它的產業布局是布局在台灣,透過服貿協議,然後專利先行,我們一輸的話就是早簽早死,不簽一樣死,這是很嚴重的情形,所以你一上任就接到重大的考驗,請問臺灣銀行整個體系拿到多少銀行專利? 李董事長紀珠:目前就我的認知是沒有。 許委員添財:你們都沒有了,那其他銀行還有嗎?這種情況嚴不嚴重?你會不會覺得緊張?以前你有沒有想到這個問題? 李董事長紀珠:應該這麼說,關於網路銀行的部分,我們銀行已經一直在努力,因為我們看到歐美這些…… 許委員添財:現在所謂的電子商務只是一小部分,那是銀行業務電子化,跟網路銀行完全不一樣。 李董事長紀珠:沒有,倒不是網路銀行,而是整個行動…… 許委員添財:就像人家是在用系統的電腦,而我們則是在用計算機。 李董事長紀珠:跟委員報告,在我們公司裡面,我已經安排相關研究…… 許委員添財:李董事長,今天你已經公開承認這部分是零了。 李董事長紀珠:我是說就我所知。 許委員添財:世界專利已經拿到多少了?連中國阿里巴巴都拿到一、兩百項以上,若阿里巴巴到台灣來經營銀行,那個時候可能會一睡醒之後就驚覺,怎麼變成這個樣子?變天了! 李董事長紀珠:委員,阿里巴巴有很多像是在網路經營的部分,倒不是它在金融這方面的專利。 許委員添財:沒有,它已經進到金融市場裡面了。 李董事長紀珠:我知道它進到金融領域,可是它的專利來源是在網路開發這一塊。 許委員添財:它在網路交易上、網購上已捷足先登,它透過產業新的布局、網路銀行的布局,然後它專利已先行了。我們是要看未來,所謂明智,預見於未萌叫做明,避險於無形叫做智,我們希望金融家都是明智者。 李董事長紀珠:跟委員報告,這方面我們真的有在注意,而且也在積極追上。 許委員添財:但現在是掛零,你們要趕快急起直追!再一年若還是掛零,那台灣就跟著馬英九下台而掛掉了。謝謝! 李董事長紀珠: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私下再向許委員做補充報告,謝謝。 接下來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記不記得我跟費委員在這個地方都一直鼓勵你,關於菸酒稅,稅的部分要比較多,捐的部分要比較少,除了為了國家財政健全之外,也為了將來如果變成它的專用基金,那就比較沒有辦法那麼透明化,站在財政部的立場,你也曾在此承諾過,你願意去爭取,結果你們編的預算第19頁第8項菸酒稅的部分是跟去年相同,因為你們認為在提高之後,使用度會下降,但因為稅只提高5元,所以現在收支仍然編列394億,因此本席可以給你一個結論:未戰先降。我還特別去民進黨黨團要求將菸酒稅法的稅和捐這個議案,從單純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改為和財政委員會聯席審查,最後本院也從善如流,改為由這兩個委員會聯席審查,但現在都還沒審,財委會的立場還有財政部的立場就放棄了,這樣怎麼對呢?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菸酒稅就是以價制量,提高的目的就是讓大家少抽菸、少喝酒。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但是稅只提高5元,你跟我說使用下降比例提高之後,這部分會減少沒有錯,但如果我們的稅是提高15元,捐是10元,或是稅是20元,捐是5元的話,收入當然會增加很多啊!而你這種編法就是,稅加5元之後,使用下降的部分就把它抵掉,所以明年編的預算就與今年相同,我是說你放棄掉財政委員會這麼努力在支持你,國民黨和民進黨委員都認為應該這樣,而你曾在這個地方承諾說,你也覺得這樣比較合理,我們也鼓勵你回去行政院後要做反映,你記不記得我們曾在這個地方答詢? 張部長盛和:我知道,我們編稅收和那個沒有關係,稅收我們不敢高估,認為增加了5元的稅,稅收就會增加。 吳委員秉叡:我的意思是,你要主張稅增加15元,所以你們菸酒稅的部分今年應該要增加150億才對啊!結果你編的預算卻與去年相同。假設這部分增加25元,其中稅是15元,捐是10元,那是不是會像我所講的這樣,菸酒稅的部分應該要增加150億?結果你現在編出來的預算數與去年度相同。 張部長盛和:因為我們送出來的法案是增加5元。 吳委員秉叡:我們之前在這個地方,無論是國民黨委員或是民進黨委員都跟你說我們反對,而且我們還要求將菸酒稅和捐的這個辦法改由財政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審查,現在這部分都還沒排入議程來審查,財政部就編列這樣的預算,那你就打算不爭取了嘛! 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因為行政院院會通過的就是增加5元。 吳委員秉叡:所以你回去行政院沒有去反映? 張部長盛和:有,我們都有反映。 吳委員秉叡:我再次跟你說,本席認為財委會的委員非常反對稅加5元、捐加20元,全天下沒有捐比稅多的情形,稅是進國庫,它的流向等等都是清清楚楚的,捐則是變成一個特別的基金,坦白說,我常常跟他們要資料,要看這些捐到底花到哪裡去,但他們給的資料都不清不楚,總之,我們還是鼓勵你要去爭取,但是你編了這個預算,我必須給你一個定義,就是未戰先敗!你還沒開始打就打算要投降了,因為行政院院會決定了,所以你不打算支持了?將來聯席審查的時候,財政部會不會說我們就照行政院的版本? 張部長盛和:我有跟衛福部邱部長協商,我說同樣是加25元,看看是稅15元、捐10元,或者是稅10元、捐15元。 吳委員秉叡:不行!稅一定要比捐多,沒有稅比捐少的啦!有哪個制度是捐比稅高?這樣會變成進公帳、公開花用的部分比較少,而進到那個基金之後,究竟錢花到哪裡去?坦白說,我去調過一次資料來看,我認為那部分不夠清楚,不夠透明化。 張部長盛和:因為捐是先調20元,後來我們才跟進加5元。 吳委員秉叡:我們不會同意,行政院的版本送來這裡,我們財政委員會不會同意。定為25元,我們沒有意見,但是我們一直主張稅一定要比捐多,所以稅是15元、捐是10元我們勉強可以同意,否則我們一定會堅持到底。依我看,這部分在聯席審查的時候就不會通過。但是我覺得我應該要鼓勵你。 另外有兩個部分我建議要刪減,第一個是證券交易稅,你明年編列870億,我認為你們屆時仍然收不到這麼多,這部分今年度的預算是968億,我推估會短收270億,你自己說會短收230億。 張部長盛和:我們在估算103年度的證券交易稅收入時,用前3年的平均量推估最低量。 吳委員秉叡:你說的前3年是民國99年到101年,而101年的部分要從5月開始算,因為你們要推動證所稅,所以101年5月到12月這8個月的時間成交量劇降,而99年1月到101年5月剛好是成交量高的時間,你用99年到101年的平均量來推估103年的量,是沒有道理的。 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我們推估日平均成交量是1,116億,現在日成交量都在1,000億以上。 吳委員秉叡:去年你們推估證交稅收入是968億,我告訴你至少要減200億,你不同意,你說你們努力看看結果今年你自己推估都要少230億,我現在再次告訴你,我們的詢答都有留下紀錄,你不要灌水、虛列預算。你現在編列871億,我認為仍然收不到,再減100億才是合理的。 張部長盛和:99年到101年平均日成交值是1,116億,從今年10月來看,現在日成交值都是1,000億出頭。 吳委員秉叡:沒有,我有注意在看,沒有那麼多,連櫃台買賣的部分也加進來,大概是九百多億。 張部長盛和:就是要加,因為證交稅…… 吳委員秉叡:大概都是九百多億。 張部長盛和:一千多億,平均都一千零五十多億。 吳委員秉叡:反正你就是要灌水。 我再次告訴你,我認為應該要減100億,減100億是合理的,照今年的情形來看,968億減230億,你今年要報多少?你今天才收到640億,你們今年編871億,如果減100億,還有771億,還比今年多一百多億,所以我這樣算已經很客氣了,結果你還是堅不同意,還是不承認收不到這麼多錢。 還有,我一直告訴你,你們的財政收入有問題,尤其是出售公股這部分,根本就是左手賣右手,不符合自由市場交易原則,照理說價格是由需求決定,是看出售時需求和供應交叉的那個點,政府的股份要賣給政府控管的三大基金,價格是由誰決定?針對這個問題,我要請中央銀行彭總裁來說明。 彭總裁,今年財政部要把財金公司一億六千多萬股賣給你們,現在編列預算時是以一股16.85元來計算,全部要賣28億500萬元,我想問你:其他公開上市公司股價都有參考值,財金公司沒有,它的股價單價到底如何決定?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說明。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本來政府機關財產移撥都是無償移撥…… 吳委員秉叡:對呀!我就說用財產移撥啊! 彭總裁淮南:但是這是兩個不同的基金,所以要有償移撥。不過,更重要的是,它把股權移給中央銀行,中央銀行將來要全部交給財政部,所以照理說應該是無償移撥,它把賺的錢交給中央銀行,中央銀行再把賺的錢交給它,中央銀行並沒有從財金公司的盈餘得到一分錢。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我就是要問你,它要28億,你中央銀行要從哪裡拿錢出來? 彭總裁淮南:從中央銀行編的預算支付。 吳委員秉叡:是從中央銀行的公積金拿出來嗎? 彭總裁淮南:資本支出。 吳委員秉叡:然後變成中央銀行股本膨脹? 彭總裁淮南:不會,只有28億的資本支出,不會造成股本膨脹,這是一個轉投資。中央銀行也有投資存保…… 吳委員秉叡:股價怎麼決定? 彭總裁淮南:因為它是未上市公司,所以股價按淨值計算。 吳委員秉叡:所以這是財金公司的淨值? 彭總裁淮南:對。 吳委員秉叡:淨值由誰決定?你們去算過?還是照他們做的報表? 彭總裁淮南:跟委員報告,這在政府機關裡面本來就要無償移撥了,只是因為我們兩個是不同的基金,所以才…… 吳委員秉叡:我的結論跟你一樣,這本來就該無償移撥了,這根本就是為了歲入灌水嘛! 彭總裁淮南:不是,這是會計制度的不同。 吳委員秉叡:我認為這是為了會計灌水,所以財政部的歲入是不能看的。 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財金公司這件事跟我們編歲入預算毫無關係,完全是股權的移轉,但是主計處認為…… 吳委員秉叡:但是你們的歲入就多出28億,只是從左手換到右手,政府的歲入就多出28億。你們今年的歲出本來是舉債兩千多億,如果仔細算算,就知道不只這樣而已,你們要美化帳面嘛!我當然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中央銀行賺的錢也是要給中央政府的,但是你們這樣轉來轉去,帳面上的數字就跑出來了。 張部長盛和:就財金公司這筆來講,根本不是為了這個目的。 吳委員秉叡:我對財政部的歲入預算真的很有意見。 還有,你們在土地的處理部分今年又編那麼高,還是要再減,因為你們今年的土地處分和地上權設定執行起來只有一百多億,而你們今年又編了三百多億,我認為歲入預算應該核實編列。我們在財政委員會人數比較少,提出決議要求刪減你們財政部的預算,最後都無法通過,如果我無法在委員會刪你們的預算,可以到院會再來一次。去年就被你騙一次了,我總不能每年都被你騙嘛!你明明在騙我,我在表決時輸了,還要被你騙,老是這樣,我們財政委員會也很奇怪,這樣子怎麼對得起國家? 好,謝謝兩位。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QE3是否退場衝擊到全世界,尤其是利率的問題影響更大。彭總裁上次特別提醒,短期內利率可能會調升,而這一點可能會對房地產造成很大的影響和衝擊,請問彭總裁:短期內利率會不會調升?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說明。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利率會不會調升是由中央銀行理事會決定,我是理事會主席,而主要參考依據是未來通貨膨脹的預期,同時參考國內外金融情勢,這都是必須要考量的事情。 林委員德福:所以您上次那席話主要是提醒房地產業者未來利率可能走升,是不是這樣? 彭總裁淮南:不是,我是提醒借款人要從事風險控管,因為收入還本付息比率已經達到百分之三十幾,在臺北市更高達47%,而利率不可能維持不變,萬一利率有波動,他們會承擔比較高的風險,所以他們必須要居安思危,必須要做風險控管,提醒他們是我的職責,是我應該做的事情。 林委員德福:站在中央銀行總裁的立場,你也是出於好意來提醒這些承買人,是不是這樣? 彭總裁淮南:是。 林委員德福:為了抓外資炒匯,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說已收到中央銀行相關資料,證期局與證交所正查明事證,會看事證情況來評估是否註銷登記。請問這樣的查證程序和速度,你認為能夠達到嚇阻這些熱錢炒匯的效果嗎? 彭總裁淮南:向委員報告,中央銀行有一套完整的申報制度,所以我們會注意到這家公司資金匯進和匯出的情形,他們匯進來的時候,申報的業務是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但是匯進來之後,從來沒有買過有價證券,只是不斷的匯出、匯進,因為這種行為已經和申報目的完全相反,所以我們要送給金管會處理。 林委員德福:總裁,這是今年頭一起外資炒匯的案件,這家外資匯入投資金額僅有新臺幣一千多萬元。 彭總裁淮南:媒體報導的數字與實際是不符的。 林委員德福:因為要是照一千多萬元來算的話,炒匯的收益大概只有六十幾萬元而已,本席認為…… 彭總裁淮南:媒體報導的數字和實際的數字是不相符的。 林委員德福:有落差是不是?額度絕對不只1,000萬元是不是? 彭總裁淮南:不相符,依規定是不能公開的,媒體報導的數字和實際的數字也不相符。 林委員德福:不能公開?是不是和1,000萬元的落差很大?表示這家外資公司進出的額度很大,不是媒體所報導的一千多萬元,是不是這樣子? 彭總裁淮南:不是媒體報導的新臺幣一千多萬元,不是。 林委員德福:不是這樣子? 彭總裁淮南:對。 林委員德福:當然,要是只有一千多萬元,本席認為就算金管會真的要處罰,也只是一個宣示的效果,是不是能夠真正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這一點還未知。而且金管會註銷登記的處罰會不會違反比例原則,本席是覺得有這樣的疑慮。總裁,據了解,過去央行移送到金管會的外資炒匯案,多數都是勸阻、警告,是不是這樣子? 彭總裁淮南:大部分是這樣。 林委員德福:所以大部分都沒有做出註銷登記的處分,您認為有什麼理由一定要針對外資做出這樣的處分?要是外資不服的話,他們要以什麼管道來做救濟? 彭總裁淮南:報告委員,中華民國是一個法治的國家,我們絕對不容許外資在中華民國不遵守法律。 林委員德福:所以總裁認為這家外資公司進出的資金金額很大,確實有炒匯的事證,是不是? 彭總裁淮南:因為他們的資金匯進來後,從來沒有買過證券,幾次匯進來、匯出去,沒有花過一塊錢去買證券,所以他們申報的用途是不實的,而且不只一次。 林委員德福:不只一次? 彭總裁淮南:對。 林委員德福:你一定要說清楚、講明白,我們不是不希望你去做一些懲處,因為該懲處就要懲處,但是不要只有雷聲大、雨點小。總裁,南韓第三季經濟成長超乎市場的預估,其實韓元升值拖累了出口,相較於臺灣,9月出口量意外下滑,請問,一個上升、一個下滑,是不是代表我們的競爭力確實是落後,是不是這樣子? 彭總裁淮南:向委員報告,臺幣今年1至9月對韓元,用實質匯率來說是貶值了3%。第二個,南韓第三季的經濟成長比較高,是因為他們在年初提出了160億元美金的振興經濟方案特別預算,所以增加了投資,事實上亞洲國家的出口狀況都不好。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我們整個經濟成長率是不是也到達下修的處境?以我們現在的狀況來說。 彭總裁淮南:這個要由主計處說明,他們下個月會發佈新的經濟成長率預測。不過不只主計處,我們從臺灣的幾個主要研究單位,還有我們常常採用的環球透視所發佈的數據來看,事實上今年的經濟成長率從年初開始是一直在下修的,不只主計處的預測是這樣子。 林委員德福:總裁,因為石主計長說最近發生黑心油的問題,確實會影響到民間的消費,一旦影響到民間的消費,當然會影響到GDP,但數據還是要再評估計算。請問您認為我們全年GDP保2會不會破功?您的看法是怎麼樣? 彭總裁淮南:向委員報告,我經常在注意這個問題,我蒐集了18家國內外經濟機構的預測資料,到目前為止,絕大多數的預測都差不多在2.2%左右,但是還要看未來幾個月的發展,因為我們9月的出口狀況不好,原因是我們中秋節放了長假。第二個,我們臺塑煉油廠歲修的時間比較長,而我們對大陸的面板出口又減少,所以臺灣對東協、對大陸的出口量降下來,才會導致我們整個經濟出口的成長率不好,但是日本用美金表示的出口成長率也是負12.2%,所以希望我們10月份的出口成長率能夠有改善的空間。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第四季景氣燈號到明年第一季結束,是不是會有好轉的機會? 彭總裁淮南:這個要由主計處說明,他們大概在11月會發表一個新的數字。 林委員德福:請教張部長,我們的稅收欠佳,財政部預估今年稅收將短徵六百多億元,尤其是營利事業所得稅及證交稅大幅度短徵,營利事業稅收已經短徵了三百八十幾億元,證交稅235億元。請問,短收是不是代表國內整個經濟情況並沒有好轉?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錯,有些稅目是和景氣息息相關的,像營業稅、關稅、貨物稅,馬上就反映景氣的好壞。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明年是不是還會出現短收的狀況? 張部長盛和:一般認為明年會比今年好,經濟的預測也比今年好,不管是國際的、國內的,預測都是比今年好。 林委員德福:您認為依我們現階段的狀況來看,因為去年我們的收支落差也是差不多在2,000億元以上,明年甚至會達到二千七百多億元,這是很嚴重的問題,站在財政部的觀點及立場,您認為該怎麼做才可以平衡我們整個預算的收支? 張部長盛和:我已經有一套構想,我們的缺口會在2,700億元左右,而且我們一定不能讓債限破表。我們現在債限剩下大約2%,要保留這2%以應不時之需,包括天災、事變等等,所以我們的債限絕對不能再破38.6%。在這個目標之下,我們再多方來籌措,從債、從稅,包括資產活化、民間的資金,以及把公共支出移出去等等,我已經有一套方案了,大概年底就會提出來。 林委員德福:請教部長,審計長說由於景氣不佳和減稅等原因,今年稅入情況不樂觀,薪水族稅捐負擔越來越重,國內的廠商則過度依賴賦稅獎勵,這不是好現象,已經要求財政部應取得一個平衡點。請問這是重勞工、輕雇主的稅制比例嗎?你認為呢?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意思是說,輕雇主是說雇主的租稅負擔比較輕的意思嗎? 林委員德福:對。 張部長盛和:其實我們就統計來看並不是這樣,例如就綜合所得稅來說,大概50%薪資所得者是零稅率,他根本就不需要繳稅,70%的人適用5%以下的稅率,真正繳40%以上稅率的,繳稅的人數比重很小,但是租稅負擔很重,其實我們的稅率是有累進的設計。 林委員德福:您認為是不是有辦法調整?要是沒有辦法調整的話,以整個經濟成長的數字來看,那些領薪水的人是不是要繼續忍耐?不然的話,你看,都是這些人在繳稅。 張部長盛和:其實不是這樣,就統計來看不是這樣。薪資所得者的所得占綜合所得總所得的75%,但是繳稅大概只有50%而已,並不是說他們繳的稅很多。 林委員德福:本席希望最重要的就是能夠收支平衡,能夠取得一個社會的公平正義,以上,謝謝。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張部長,因為我們103年度稅收負成長,國家的稅收不好,所以聽說這陣子我們國稅單位是以租屋收入當做查稅的重點。可是租屋的收入還是有分別,有些人出租房子,可能只是把家裡其中一個房子拿出來出租,但是有些人則是以此為業,所以包租公和包租婆要特別注意了! 本席想請問一下,你們對於租屋收入這個查稅重點,有沒有什麼區域限制?例如雙北是重點嗎?或者是有沒有間數限制?例如出租3間以上的就是查稅重點,要不然的話,例如只是出租一間家裡的房子,你們也把它當成查稅重點的話,這樣我們的課稅同仁可能就沒有輕重之分,所以你們有沒有做區域劃分或者對間數做設定?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查租賃所得是媒體的重點。 盧委員秀燕:不是你們現階段的重點?所以你今天是在澄清嗎? 張部長盛和:對,我們查租賃所得,這是一直都在查的,但是並不是把它放在重點。 盧委員秀燕:所以包租公、包租婆可以放心了是不是? 張部長盛和:不是這個意思,查緝逃漏稅本來就是我們的職責,我們沒有把包租公、包租婆特別突顯出來,當做我們查緝的重點。 盧委員秀燕:不過倒過來說,如果他們是以此為業,例如現在有很多人是把一個房子隔成很多小套房租給上班族或學生,可能手上有十間、二十間出租,這部分當然應該列為查稅重點。 張部長盛和:我們有查,但不是像媒體這樣把它突顯出來,我們查的重點有很多。 盧委員秀燕:第一個,你剛剛說這不是現階段的重點,第二個,不管你有幾間房子出租都沒關係,是不是?沒有輕重緩急之分? 張部長盛和:不是這個意思,我們各國稅局都有一個選查的標準。 盧委員秀燕:本席覺得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未來這種大量租屋,尤其是把房子分割的很小,有十間、二十間以上的這種包租公、包租婆,政府應該列為查緝的重點,因為他們有這麼好的收入,可能一個月有幾十萬元,甚至是上百萬元的收入,政府竟然不去查,卻去和小市民斤斤計較,查那一、二千元的,本席覺得不合理,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聽說奢侈稅的部分又有消息傳出來,政府為了打房,所以未來要把你持有多少間房子列為奢侈稅的重點,只要你持有3間以上的房子都要課奢侈稅,財政部有這樣的政策目標嗎? 張部長盛和:委員,事實上我們還沒有把這些方向訂定出來,我們只是聽了大家的意見,我們在觀察整個狀況。 盧委員秀燕:所以還在觀察階段,也沒有說要或不要。 張部長盛和:還沒有。 盧委員秀燕:會以多少間為標準,是不是3間?也沒有?那依照你的理想,如果要定標準的話,幾間會比較合適呢? 張部長盛和:其實那是房屋稅的問題,我認為不必在奢侈稅上考量,那就是持有稅。 盧委員秀燕:所以持有幾間房子也不是奢侈稅現在課稅的重點。第三個,總裁,剛才我們說到的外資,你們自己就有相關的法令,但是你們卻把這個活逮的假外資移送給金管會處理,你們自己就有管理外匯條例,這個部分涉及到申報不實,因為你剛剛說他申報進來的項目和資金用途不符合,所以就移送給金管會,可是如果是申報不實,你們自己就有管理外匯條例可以處分,你們為什麼不自己處分呢?如果你們自己不處分,金管會又議而不決的話,會不會讓人家覺得我們國家打外匯只是紙老虎而已?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說明。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因為他是用FINI,就是用外國機構投資者身分申請進來的,所以我們是請金管會處理,我相信金管會……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們只是要恐嚇他,並沒有要處罰他,是不是?那你們為什麼不自己進行處分呢?不能用你們自己主管的法令處分嗎? 彭總裁淮南:不是,我相信金管會一定會妥慎處理,因為那個身分資格,我沒有辦法處理。 盧委員秀燕:因為他是以投資證券的名義申報,所以你是要…… 彭總裁淮南:他會申請一個帳號,他是用機構投資者的身分進來,所以他除非…… 盧委員秀燕:可是他的用途和申報不符合,申報是你這邊管的,也就是由你們這邊受理,他既然申報不實,那當然是由你們管。 彭總裁淮南:不是,這個還是要送給金管會處理,因為這個帳號是金管會給的。 盧委員秀燕:恐怕你的目的只是要恐嚇他們,其實也不是恐嚇,就是希望他們能夠注意,不要在台灣亂炒匯。不過如果你不處理,金管會也議而不決的話,恐怕會讓人家覺得就像是紙老虎。第二個,如果不是一千多萬元,金額不是很大筆,也不是你剛才說的著名外資的話,會不會是假外資?資金從哪裡進來你們應該很清楚,因為這部分是向你們申報,他會不會是國內資金在某一個群島登記,其實背後的持有者是國人、是假外資,現在是來套匯的,是不是假外資呢? 彭總裁淮南:因為我手中沒有這份資料,只有金管會才會有這個資料。 盧委員秀燕:所以從哪裡進來的你們也不知道? 彭總裁淮南:我們沒有這個資料,因為金管會才能去追查最終受益者。 盧委員秀燕:本席覺得這個部分有一點像是一筆糊塗帳,第一個,他們向你們申報進來,結果你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假外資,第二個,中央銀行自己沒有處分辦法,案子要交給金管會,可是金管會到現在為止也議而不決,本席覺得這個處理可能是有點問題。 彭總裁淮南:報告委員,我想金管會會有適當的處置。 盧委員秀燕:你們在管理外匯條例部分是不是應該要做一點法令上的修正,加強你們查緝和處罰的工具?另外,張部長,有關釋股的部分,因為我們預測明年政府收入會不好,所以已經開始要釋股,按照你們的規劃,總共要釋股650億元,姑且不論明年景氣會不會好轉,你們現在已經假設要把它賣掉,而且在今天的稅入報表上,你們就已經列出來了,就是要把它賣掉。 可是我們很擔心,因為政府的財產不應該輕易賤賣,如果是賣給三大基金,那你可以說沒關係,請大家放心,我們只是左手換右手,政府賣給政府,所以這些控股權、這些股數還是維持在政府的基金手上。如果這樣子的話,本席今天就要提案做兩個限制,第一個,要限轉賣條件,你們賣給三大基金,只是要向他們調現而已,要向他們周轉而已,可是如果三大基金再把兆豐、合庫賣掉,然後三大基金上下其手,又買一些爛股回來,那我們的控股權就沒有了。所以你們今天如果要賣給三大基金,財委會會提案,第一個,你要限轉賣,就是不可以轉賣,上市公司常常提出這樣的條件,就是你不可以再賣給誰。第二個要附買回,當政府財政好的時候,你要把它買回來,像高鐵我們就有附買回條款。 所以本席今天會提案,如果政府到明年底財政狀況不好,你們非得釋股向三大基金籌措資金的話,老實說,有時候財政調度是可以考慮的,就像你要把財金公司強迫賣給彭總裁,彭總裁覺得你好像是在賣黑道茶一樣,強迫賣給他,然後將來收入還歸你。所以如果你要向三大基金調錢,那本席要提案,你要限轉賣,不可以再轉賣出去,第二個,要附買回,在政府財政好的時候要把它買回來,你贊成嗎? 張部長盛和:如果財政狀況好,我認為像這次我們要賣的三檔,都是非常好的股票,政府財政好的時候是可以買回來。 盧委員秀燕:所以這兩個條件,附買回的部分你是贊成的,那限轉賣的部分,可以嗎? 張部長盛和:限轉賣這一點,因為已經牽涉到三大基金的操作了,這個…… 盧委員秀燕:那這不應該,如果今天你賣給三大基金,表面上是向財委會、向立法院、向國人保證這個財產不會被賤賣,可是三大基金再把好的股票,像是兆豐金及合庫等等股票賣掉,換一些爛股票進來,以水位刺激水位,表面上政府的三大基金水位還是一樣,可是股票結構已經不一樣了,所以本席覺得這個東西是有必要的。 另外,本席要請教菸酒稅的部分,因為明年的菸酒稅和今年相比沒有增長,表示菸酒稅的狀況不好,本席想了解一下,除了剛才所說的,涉及有關菸捐、菸稅的問題以外,可能還關係到我們最近有酒駕的法令,所以很多人不喝酒了。我們國庫有一項很主要的收入,就是國家100%持有的菸酒公司,它的收入都要歸國庫,但是最近可能因為有酒駕的法令,所以酒的銷售狀況也不會好,另外現在很多地方也禁煙。 本席有個構想,因為過去菸酒公司和很多民間公司都有酒促小姐,但是現在不可以做酒促了,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現在不希望大家飲酒過量,可是我們現在很缺代駕先生,就是代駕駛,所以國家百分之百持有的菸酒公司,要不要以代駕先生來取代酒促小姐?例如你買1打、2打啤酒,或是買多少酒的話,我們就幫你代駕。 這樣一方面可以維持銷量,當然喝多了也不好,因為現在只要一小罐啤酒就會超過酒駕的標準,如果能這樣做的話,不但可以善盡菸酒公司的社會責任,同時也可以以身作則,因為別的公司可能會跟進,你覺得我們現在推出代駕先生來取代酒促小姐好嗎? 張部長盛和:代駕先生這個構想很好,但是可能由民間來做會比較恰當,就是由各飯店和那些計程車業者合作,或是由相關的業者提供服務,包括代客停車…… 盧委員秀燕:部長,本席告訴你,菸酒公司每年編列很多行銷預算以及公益預算,本席覺得最好的公益就是代駕,因為他不能連自己的工作都沒做好,只會去做其他的公益。本席覺得第一個,菸酒公司如果可以維護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第一個,對他們來說,這是公益、功德;第二個,這是他們的本業;第三個,功德無量。 他們本身就有行銷預算和公益預算,與其拿來登很多雜七雜八的廣告,像不久之前在我們臺中市辦了一個圓滿劇場,請蔡依林開演唱會,只要買三瓶啤酒就送你一張蔡依林的演唱會門票,就被我們地方人士罵了,質疑他們是不是變相在做酒促,對不對?你們與其辦演唱會、行銷,還不如推出代駕,這是最好的行銷方式,請你們好好去想一下。 最後,我們海關知道有人進口棉籽餅,棉籽餅是不可以製油的,可是我們現在懷疑一年進口這麼多棉籽餅,有些人是把它拿去榨油給我們吃,雖然業者辯稱他們絕對沒有榨油給人吃,他們是用來給豬吃的,是當飼料,但是給豬吃也不行,這個東西代謝以後會進到人體,因為我們吃豬肉,或者吃其他肉食品的話,裡面就會含有這種成分。 所以如果棉籽餅進口之後不給人吃,也不給動物吃,這樣就不合理了,難道他們把這個東西拿去填海、填土嗎?這是不可能的,海關曉不曉得這種棉籽餅對人、畜都有害?既然這樣,業者進口這個東西做什麼?張部長,我們要不要限制進口呢? 張部長盛和:海關是在物品通關的時候,檢查報單和進來的東西是不是相符,和報單上的記載是否相符,至於通關以後的用途,海關就管不著了,但是我們可以提供資料幫忙查。 盧委員秀燕:對,本席覺得這也是功德無量,各部會應該合作,就像你們因為資金調度的問題,要把財金公司賣給中央銀行一樣。 張部長盛和:如果衛生機關要查…… 盧委員秀燕:我們常說要從源頭把關,所以我們建議,海關應該去審視所有的東西,其實你們海關的工作做久了也很內行,你們應該和衛福部、農委會等單位合作,去檢視我們現在所有進口的原料,如果有些東西太不合情理,可能有害健康的話,本席覺得國家就應該把它列為限制進口物品,因為它沒有用處。 張部長盛和:是,衛生機關要檢查的時候,海關都會提供資料。 盧委員秀燕:過去我們都沒有做這個工作嗎? 張部長盛和:不是,他們如果沒有要檢查,因為我們的資料太多了,所以也不知道要提供什麼資料給誰,如果他們有需要,我們就會提供。 盧委員秀燕:本席建議找個時間,讓衛福部、財政部、農委會等單位一起審視一下這些東西。 張部長盛和:有,這個部分行政院已經組成小組在處理了。 盧委員秀燕:有小組? 張部長盛和:對,今天中午也會開會。 盧委員秀燕:有討論本席說的這個議題嗎?這很重要。 張部長盛和:這個我會請他們…… 盧委員秀燕:像棉籽餅就是一個例子,它不能榨油、不能當飼料,可以說一點用途都沒有,那它進口做什麼呢?這不是很奇怪嗎? 張部長盛和:今天中午開會時,我會請同仁傳達。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部長,今天我們談到歲入預算的部分,所以本席希望用慎擬稅收預算和部長互相勉勵。關於預算的重要性,本席應該不需要再花時間說明,預算絕對不是一個形式,它有它實質的含義,尤其是按照預算法第六條的規定,歲入和歲出的短差部分會用公債來彌補,但是公債又有舉債的上限,所以歲入的估算數字如果不精確,會影響到我們的財政健全,部長同意吧?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同意。 李委員貴敏:我們來看一下今天的稅課收入情形,按照審計長上禮拜的報告,他說依102年上半年度的決算,上半年度歲入就少收了208億元,這是審計長的報告。我們再看今天的報告,到第三季,也就是到9月的部分,應該實現的是1兆236.4億元,已實現的是9,645.3億元,所以從數字來說,到第三季已經短差591.1億元,當然,我們看不到年底的狀況,因為12月還沒到。 可是我們按照以前年度累積的percentage來看一下101年度的部分,實際上到年度終了的時候,實際和預估的部分大概是差了80%,101年度相差80.7%,所以我們幫你預估了一下,就是投影片上框框裡面的數字,今年真正可以收到的歲入應該是1兆2,056億元,如果這個數字正確的話,因為這是預估的,除了框框裡面這個數字之外,其他都是各單位的數字。 我們看了一下,你們103年度預估的稅課預算是1兆2,713億元,如果以102年度編列的法定歲入1兆2,802億元來看,你們是刪減了89.8億元,可是如果按照實際狀況去算,如果是1兆2,056億元,也就是我們按照percentage去預估的話,那個數字其實和你們的估算值差不多,你們的報告裡面是說六百多億元,但是我們按照這個數字計算,短收的部分會是七百多億元,按照這個數字所顯示的,表示你們103年預估歲入的部分是增加656.4億元。所以本席要請教部長,你們認為103年度的歲入可以比今年實際增加656.4億元的基礎在哪裡? 張部長盛和:委員是和決算數比較,我們是和預算數比較,你剛剛說預算數無法達成,大概會短徵七百四十多億元,就是這樣算的。我們是一個稅、一個稅的算,每一個稅都用一定的公式、一定的方式來估算,不只是單純預估明年的部分,還要加上經濟成長率、稅制、稅收的變化,再加上過去前3年的變化,我們是一個稅、一個稅在估算。 李委員貴敏:那也沒關係,但是它會有一個結果,部長,本席要向您報告的就是這一點,法律人可能比較頑固,因為按照預算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規定,它說財政部在編列預算的同時,應該要提供以前年度的收入狀況,但是我們並沒有看到那個部分,所以我們幫你把100年、101年的數據列出來,就顯示在投影片上面,這是以前年度的收入狀況,所以當你在比較的時候,按照預算法的規定,恐怕不能只有法定比法定,你還要考慮到實際情況。 這個實際的情形,就是本席剛才在投影片上面給您的數據,這是參考實際的決算結果,因為決算是比較realistic,是實際發生的,不是你們腦袋裡面想的,是你們實際的收入。你認為明年稅收可以增加656.4億元,本席實在想不出來你們有什麼樣的依據? 如果你們不是把決算的內容拿來參考,因為按照預算法的規定,你們還是要把決算的內容納入,也就是說,你們不能不考慮決算的內容,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們還要考慮最大可能的收入額度,那麼你們為什麼會認為103年可以增加六百多億元?部長,你現在沒有辦法回答也沒關係,會後給本席資料就好。 張部長盛和:因為今年的決算還沒到,所以委員的決算數也是預估。 李委員貴敏:對,是預估,但是本席是按照以前年度的百分比計算,本席不是隨便提一個百分比出來。 張部長盛和:我了解。 李委員貴敏:您現在不能回答沒關係,請你們會後給本席答復。本席要強調的就是歲入預算的正確性,它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回到本席剛才前面提到的預算法第六條規定,裡面有提到公債法,我們的舉債上限是40%,但是現在已經快要到舉債上限了,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貴敏: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如果我們再讓這個差異性拉大的話,國家的財政就不可能會健全。我們再看一下,下一個本席要請教你的問題就是歲入的部分,本席在看這個資料的時候,其實也試著看能不能幫你們想出理由,但是本席想不出來,所以才要請教你。我們看了你們報告的總表,稅課收入有我們投影片上面所提到的部分,總共是1兆236.5億元,對不對?但是實際上稅收的數據是九千多億元,所以你們的實現率是94.2%。 為什麼在我們的投影片上面挑出兩項,一個是營所稅,一個是證交稅呢?因為在你們報告的附表1和附表3裡面所顯示出來的是其他歲入部分的達成率,例如綜合所得稅的達成率是100%,甚至有很多科目的達成率都是95%以上,達成率很高,但是只有兩個例外,事實上是三個,還有期貨交易的部分,但是我們沒有要提它,真正來說,差異性最大的就是營所稅和證交稅的部分。 關於營所稅的部分,就是我們投影片上面顯示出來的,但是提到營所稅的時候,本席也在幫你們想,這個部分會不會受到經濟、GDP的影響?是不是因為GDP所導致的結果?但是我們詳細去看,好像又不是這樣。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看到102年預估的GDP成長率,這是主計處預估的,102年是2.31%,101年是2.69%。 可是我們看了你們的報告,在附表1裡面,103年營所稅的估算數字是3,489.4億元,如果按照你們102年的法定預算來看,因為你剛剛是說預算比預算,對不對?那就是3,502億元,看起來是減列了13.11%,可是如果我們按照剛才前面的percentage,以78%、79%去估算實際數字的話,基本上來說,你們又增加了365.8億元。 也就是說,你們認定103年實際歲入的部分,從營所稅的部分來看,會比你們估計的預算多增加365.8億元,關於這一點,本席也要請教你,這個計算基礎在哪裡?為什麼你們會認為營所稅的部分可以收到這麼多?是因為我們的經濟會很繁榮嗎?如果很繁榮的話,為什麼看起來不太像是和GDP預估的成長率相當,所以這365.8億元是怎麼來的?這是本席第二個問題。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比較當然有見解,就是用今年實際的預估數去做比較。但是這個東西在編列預算的時候我們做不到,因為那個數字還沒有出來,所以我們大概都是用前3年的實際實徵數,再根據成長率,以及明年會不會修法、明年的景氣等等,用這樣的方式來估算。關於今年的實際數,因為我們還沒有數據,但是委員的見解是…… 李委員貴敏:但是部長,你們這樣會造成一個結果,就是明年是否能達成目標?如果你們無法達成,造成歲入和歲出有差額,到時候又要用舉債的方法去解決。所以部長,這個部分也麻煩你在會後讓本席知道一下,為什麼…… 張部長盛和:我向委員簡單提一下,我們過去就是採這樣的預算編列方法,和決算數來比較其實都差不多,像過去六、七年來,真正短徵的也只有兩年,其他的年度大概都有達成,所以我們這樣的編列方式已經行之有年。 李委員貴敏:部長,本席打個岔,這個圖表上面的數據都不是本席做的。 張部長盛和:我了解。 李委員貴敏:這都是各個機關統計出來的,所以我們看到的就是沒有達成,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貴敏:第三個問題,因為時間很短,所以本席先提出問題,我們剛才提了兩項,一個是營所稅,另外一個是證交稅,證交稅就更有趣了,關於證交稅的部分,那時候我們聽到大家罵聲連連,說是因為證所稅課徵的關係,才會引發證券市場波動。我們知道這是在101年推出來,說要在102年課徵,對不對?但是我們在102年又修法了。 本席看了一下,本席覺得我們證券市場交易金額的確有萎縮,100年的時候是21.67兆元,101年是16.1兆元,102年的時候又跌到14.55兆元,所以它是有萎縮的情形。可是我們看交易所的數據,關於證交稅的部分,我們看一下三大法人1月到9月的買賣金額,100年合計是12.19兆元,在101年的時候,大家談到股市受影響波動,所以它掉下來了,這點沒有錯,它掉下來變成8.99兆元,102年則是回升到9.42兆元,所以它是有往上揚。 可是我們去看一下三大法人的部分,其實三大法人的部分看起來是比去年成長0.5兆元,和外界的印象好像不太一樣。關於今年的部分,我們看一下數據,就是投影片上面的數據,總共量縮了1.55兆元,但是三大法人的數據好像沒有萎縮,所以這個量縮1.55兆元的主因會不會是本國的資金流向他處? 因為我們看了一下,由自營商、投信和外資、陸資的數據看起來,三大法人事實上是成長的,雖然只有一點點,但是是成長的,所以所謂的量縮1.55兆元,會不會是本國資金流向他處?如果是的話,本席就要請教部長,您有沒有掌控這些資金的流向?關於這些資金的流向,如果他們有去投資其他部分,因為投資了其他部分,這個部分的所得是不是也在財政部控制的範圍內?你們知道怎麼樣去收取這些相關的稅收嗎? 張部長盛和:委員這個問題可能我們要進一步再來研究,和金管會討論一下資金的流向。但是我在這裡要向委員補充一下,我們估算證交稅稅收,都是用每日平均成交量來估算,過去16年,就是從民國86年到現在,以這16年來看,超過1,100億元的有10個年度,少於1,100億元的才6個年度,所以我們今年估算1,166億元是用日成交量來估,看起來應該是還好,尤其是以明年的經濟狀況來看。 李委員貴敏:部長,本席要向您報告,您除了看原來的預算數字之外,可能也要看一下其他相關單位的數據,因為和其他相關單位的數據一比較起來,就會看起來怪怪的,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貴敏:本席還是要再次強調,也要向部長提醒,高估歲入預算的結果,會造成歲入、歲出之間的差額,到時候就必須用舉債的方式來解決,可是舉債又有舉債上限,而且我們現在已經面臨舉債上限這樣的困擾,所以請你們務必要注意,在編列預算的時候,歲入的部分要依照實際情形,用比較務實的方法來編列。 張部長盛和:是,委員的指教沒有錯,事實上我們也不敢高估,如果高估我們也會很吃力,因為會徵不到稅。 李委員貴敏:好的,謝謝部長。 主席(盧委員秀燕):報告各位委員,我們預告一下,在費鴻泰委員和薛凌委員詢答之後,我們就休息。 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不管是彭總裁、張部長或者本席,我們對於抑制炒作房價大概都有一致看法。上個禮拜四在這裡本席就請教張部長有關預售屋查察之事,以前「四黃一劉」這些人利用轉紅單方式將房價不斷炒高,當時部長很正面也和大家有一致看法,後來不知道財政部裡的誰在媒體上披露要針對3,000萬元以上預售屋處理。我的辦公室接到數百通電話,大家都表示很支持,但也問為什麼只針對3,000萬以上的預售屋查察抑制房屋投機?對於他們問的這個問題,我回答不出來。我記得我並沒有說只針對3,000萬以上的豪宅,我曾經舉例在我的選區豪宅去年年初每坪才150萬,今年聽說已經賣到250萬,但我絕對沒有說只針對3,000萬的豪宅。打進我服務處及辦公室的數百通電話,還有電子信箱收到的e-mail都說大部分年輕人買房子大約都在2,000萬以下,3,000萬的房屋炒作可能會將房地產價格整個拉高,最後泡沫化,但實際上對於買第一個房子或者第一次換屋的人,房屋價格大概都在2,000萬上下,如果只針對3,000萬以上的預售屋查察,對他們一點幫助都沒有,他們質疑難道政府不想幫助初次購屋或者有中低財富的人嗎?不知道張部長如何回答?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也沒講3,000萬元。 費委員鴻泰:那是誰說的呢?因為不是只有一個媒體報導,大家都這樣報導,很顯然訊息是來自於財政部。 張部長盛和:不知道賦稅署吳署長有沒有這樣的訊息?但我是沒講。其次我要回應委員,我們選查要有選查的指標,金額當然是一個指標,但其實應該用轉手次數來查。 費委員鴻泰:當然。 張部長盛和:那才比較好。 費委員鴻泰:對於你們查稅的技術與方法,我都沒有意見,相信你們是專業的,但查稅一定要愛心查稅,最近聽到你們不是愛心查稅,而是在搞白色恐怖,部長,這要注意一下。尤其針對預售屋要非常非常慎重,不要讓特定人士炒作房子,包括建商。不知道那個訊息是誰講出來的,麻煩你們在講話時要注意一下,免得讓大家覺得我們對年輕人不照顧,這是不對的。我記得我們都沒有講這個數字,怎麼會突然跑出來這個數字?既然這個數字已經出現,而且每個媒體都這樣報導,換句話說這個訊息就是來自於財政部,就我了解那天央行也沒有接受訪問。在此我具體要求,也許嚴格一點,但沒關係,就去查價值3,000萬以上預售屋或者一直在轉單的每一戶,可以嗎?3,000萬以下就按照一定比例、一定方法去查,我們不是搞白色恐怖不讓大家買預售屋的意思,只是那些買了預售屋之後不斷轉手,在拿到實體房屋前已經轉手三到五次,其中當然就有問題。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我們是不是不要設定金額,就是所有預售屋…… 費委員鴻泰:金額是被你們設定的。 張部長盛和:我現在在此澄清,第一,我們沒有這麼說。第二,是不是就用轉手預售屋當做母體選查一個比例? 費委員鴻泰:非常好,也要昭告社會大眾並沒有3,000萬的門檻。再來我想請問有關轉手的資訊,你們要從何得知? 張部長盛和:我們可以請仲介…… 費委員鴻泰:這是一個重點。 張部長盛和:可以要仲介提供。 費委員鴻泰:如果不提供,你要怎麼辦? 張部長盛和:如果不提供就可以用稅捐稽徵法。 費委員鴻泰:你不要搞白色恐怖,是根據稅捐稽徵法的哪一條? 張部長盛和:稅捐稽徵法有這樣的規定。 費委員鴻泰:哪一條? 張部長盛和:我請同仁查一下。 費委員鴻泰:不要是很模糊的東西。 張部長盛和:有這一條,就是國稅局要…… 費委員鴻泰:不要擴張解釋。我今天講話稍微大聲一點,我只是覺得你們怎麼會放出這種不實消息?你們的查稅手法要科學化,請問這樣的資訊到底從哪裡來?一般認為是從內政部那裡來,但內政部願意和你們配合嗎? 張部長盛和:其實我們要資料,他們都會提供。 費委員鴻泰:都會配合? 張部長盛和:對,機關之間都會配合。 費委員鴻泰:紅單轉手次數才是重點,即使是500萬都要查,年輕夫婦或個人所得只有5萬元也想買房子,而且只買得起1,000萬以下的房子,難道我們就不考量這種層級的房價有沒有被惡意哄抬嗎?所以重點應該在於如何取得轉手資料。 張部長盛和:是。 費委員鴻泰:願意用買預售屋做為投資方法也沒關係,只要誠實報稅納入綜所稅所得即可,選擇這種投資方法只是在賭心臟的強壯及眼光,這樣也沒關係,只要核實報稅就好,剩下的問題就是如何掌握住轉單資料。 張部長盛和:是。 費委員鴻泰:對於釋股預算,我是支持的,剛才聽你和盧秀燕委員談到兆豐銀行和合庫也要釋股,請問現在兆豐和合庫的泛官股持股比例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合庫是百分之三十點多,兆豐是百分之九點多。 費委員鴻泰:兆豐很危險,它是EPS很高的好銀行,因為兆豐有經營權的轉移,就加碼賺個premium,國庫還會有收入。如果轉到三大基金,但三大基金不聽話,賣掉了就是圖利第二持股的民股對象,部長,這是有問題的,如果這樣我就有意見。現在我們連台積電的一席董事都沒有,賣180億可能只是在投票時支持張忠謀,不管他好不好,也不一定要支持他,對於這個我沒有意見。合庫的持股比例滿高的也還可以,尤其是兆豐,我們就要看第二大股東、第三大股東是誰?持股比例又有多少?如果國庫署在這個時候賣,又管不住之後轉手賣給誰,我們就要說其中可能有陰謀了,這麼做是不是在幫第二大、第三大持股股東?如果兆豐不給一個答案那就自動剔除,做事真的要考量多一點,執政黨立委一定會幫你們的忙,但是不能幫你們舞弊,不能幫你們搞白色恐怖,如果這樣我一定會殺無赦,而且會殺得比在野黨還要狠。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知道,我們不會舞弊。 主席:請薛委員凌發言。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會期在這個委員會有委員請教總裁臺灣經濟成長率的問題,那時預估今年的景氣,當下你是說今年景氣會復甦,而且力道不小。今年到現在已進入第四季,請教總裁,所謂的U型谷底,我們現在是在爬升,還是你那時判斷錯誤?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說明。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我沒有判斷錯誤,雖然成長速度減緩,但經濟還是在持續成長,並沒有下滑,GDP水準值還是持續成長,只是現在的成長率低於年初預計的成長率。 薛委員凌:所以總裁的意思是今年經濟有成長? 彭總裁淮南:是啊! 薛委員凌:沒有在谷底,也沒有低迷? 彭總裁淮南:是,還是在成長,只是成長力道不是很強。 薛委員凌:你說什麼? 彭總裁淮南:今年的經濟成長力道,現在得到的資訊比年初力道低一點。 薛委員凌:因為那時預估經濟成長率是3%,主計處是估百分之三點五幾,現在2%保得住嗎? 彭總裁淮南:跟委員報告,臺灣出口占臺灣GDP65%左右,現在有三個外在因素,第一,中國大陸以前是用銀行放款大幅成長促進投資,還有來料加工出口,現在中國大陸經濟要轉型不要放款那麼多,因為危險,所以他們寧可讓經濟成長慢一點,以前目標都是9%、10%,現在變為7.5%,所以才會受到影響。 薛委員凌:總裁的意思是我們今年的經濟成長率非常熱絡,但那時主計處估GDP是3.5%,現在保3沒有了,連保2都還有疑慮,總裁卻說我們的經濟很不錯、很熱絡,這樣是不是有一點矛盾? 彭總裁淮南:不是,跟委員報告,經濟成長率下修的原因主要是所有亞洲國家出口都下滑,亞洲國家出口下滑就影響投資,所以經濟成長率就下滑。 薛委員凌:上會期在這裡總裁預估今年很不錯,結果並沒有,現在再請教總裁,最近熱錢大量進來,你對於投機客的炒作有沒有防線?是不是防堵了很多? 彭總裁淮南: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已經開放資本,中央銀行能夠做的就是規定進來的錢一定要根據申報用途使用。 薛委員凌:這樣到底有沒有防堵到? 彭總裁淮南:我們會注意進來的錢…… 薛委員凌:要防堵的是投機客。 彭總裁淮南:對,我們會注意進來的錢有沒有依規定使用,中央銀行只能這樣做。 薛委員凌:這樣代表這個防線有防護到? 彭總裁淮南:我們每天都有注意,只是我們發現最近有一家沒有依規定使用。 薛委員凌:還是回歸到上次請教總裁有關816億未分配盈餘的問題,我們都知道現在財政有缺口,那為什麼不繳庫?當初我問你816億是央行的零用金或週轉金,你都說不是,問題是為什麼不繳816億?還是要分次? 彭總裁淮南:跟委員報告,這個資料已經送到委員辦公室,根據中央銀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中央銀行盈餘提列公積之後不能當年度繳庫或者第二年度繳庫,中央銀行都悉數繳庫。 薛委員凌:我們都清楚不管在年初、年中、年尾,總是要繳庫的,但816億放在央行每年獲利到底是多少?又是用什麼資產的形式,是存?放?還是公債?基金?到底這816億在央行貢獻多少利潤?賺多少錢? 彭總裁淮南:816億能夠創造的利息非常低。 薛委員凌:就算非常低也是有一個數據,一塊錢也是錢,而且是政府的錢。我要請教總裁的是816億在一個年度差不多能賺多少錢? 彭總裁淮南:跟委員報告,這816億…… 薛委員凌:這816億的資產形式是存款、放款,還是公債、基金? 彭總裁淮南:跟委員報告,這個錢就像一杯咖啡一樣,咖啡和牛奶放在一起的時候就分不出是咖啡,還是牛奶。 薛委員凌:總裁是不是可以答復816億一個年度賺多少?你剛剛講很少,一個小企業不要說816億,1,000萬就可以生存了,到底這816億是賺多少錢? 彭總裁淮南:816億創造出來的盈餘最多是8億,但盈餘還是繳庫。 薛委員凌:總裁,我從你的報表上看到股東權益是從0.89%到1.5%,但你剛才說816億盈餘只有8億,是不是報表有錯誤? 彭總裁淮南:那是看你用什麼方法,假如…… 薛委員凌:帳是你作的,我在請教我們的總裁。 彭總裁淮南:跟委員報告,這816億就是減少沖銷。 薛委員凌:816億在一個年度貢獻8億,我們非常尊重與尊敬央行總裁,對於預算相信總裁都是據實以告,對不對? 彭總裁淮南:對。 薛委員凌:但我覺得很奇怪,央行的盈餘預決算書從99年度到103年度,99年估一千二百多億,100年也是一千二百多億,但決算卻變成二千二百五十幾億,相差了一千多億,請問總裁這一千多億放到哪裡了?我發覺央行隱藏了一千多億,現在就是要問這一千多億要怎麼辦? 彭總裁淮南:那就變成保留盈餘到下個年度繳庫。跟委員報告,中央銀行資產有95%都是外幣資產,外幣資產報酬率完全由外國人決定,中央銀行在76年和79年連一塊錢盈餘都沒有繳庫。 薛委員凌:好,那我請教總裁,既然連一塊錢都沒有繳庫的話,為什麼那麼巧合,從99年到100年每年決算都多出一千多億?但是我們非常清楚預算應核實編列,是不是? 彭總裁淮南:是。 薛委員凌:怎麼會那麼湊巧? 彭總裁淮南:跟委員報告,假如當年度盈餘保留到下年度繳庫…… 薛委員凌:你是低報預算,我不清楚目的是什麼。 彭總裁淮南:假如下年度國際發生大量變動,中央銀行沒有盈餘繳庫的話,至少中央銀行還可以給財政部816億。 薛委員凌:這幾年每年都多賺一千多億,我們就來討論法定公積的問題,從預算書來看,央行的法定公積達到6,499億,是央行資本額的八倍。但總裁剛剛又提到一些沒有賺錢的年度,這樣豈不是互相矛盾?這些資料是我從預算書看來的,身為央行總裁,你不能說謊,也不能騙我! 彭總裁淮南:我講的是真的。 薛委員凌:你剛剛不是說有幾個年度沒賺錢,但法定公積卻達到6,499億?我們都知道當前臺灣財政困難,你應該把這些法定公積拿出來啊! 彭總裁淮南:根據中央銀行法規定,央行的盈餘必須提存法定公積,之後繳庫或保留盈餘。至於法定公積,依照中央銀行法規定,最高可到50%;但如果法定公積已達當年度資本額時,得經理事會及監察會同意,減提法定公積,最低比例為20%。 薛委員凌:獲得董監事同意,當然也是處理法定公積的一種方式,但我的問題在於,既然有沒賺錢的年度,卻為何又每年提撥法定公積?以這6,499億來算,央行應該連續16年都賺錢才對!請問總裁,去年的816億是否已經繳庫? 彭總裁淮南:繳給財政部了。 薛委員凌:是哪時候繳的?這裡是議事殿堂,總裁,你說的每一句話都必須向歷史交代。 彭總裁淮南:已經繳給財政部了。 薛委員凌:816億上繳了嗎? 彭總裁淮南:繳了。 薛委員凌:請問幾月份繳的? 彭總裁淮南:7月份繳的。 薛委員凌:謝謝總裁。 彭總裁淮南:謝謝委員。 主席:原本預計在薛委員發言完畢後休息,但其實八個委員會同時開會,不只列席官員辛苦,委員也必須趕場,所以不同場次間難免會撞檔。可否讓孫委員大千發言後再休息?既然各位無異議,現在就請孫委員大千發言。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每一次詢答的過程中,我相信很多委員都想聽聽總裁對於整個經濟情勢的分析。從去年到今年,每一次總裁到立法院,我都會利用機會請教總裁對這方面的看法。 在去年分析今年的經濟情勢時,坦白講,實在過於樂觀,尤其今年已經快過完了。去年,各種的數據分析都是一片看好,對經濟成長率的預估也相當高。但眼看著今年快過完了,當初的預估值卻不斷往下跌。現在快到年底,又到了要預估明年經濟情勢的時候,大家難道又要用同一套說詞告訴外界,明年一定會很好?這套說詞和去年年底其實是一模一樣的,也就是歐洲的情況改善了,美國也在復甦,加上日本也有一些進步,所以明年應該會比較好。不過,我是抱持另外一種看法的。臺灣要預估自己的經濟狀況時,不可否認,外界的因素很重要,但是我們自己的努力也很重要。如果我們的努力夠,就算明年的國際情勢不好,我們也會有突圍之道!如果我們努力不夠,甚至沒做出任何具體政策,即使明年的國際情勢再怎麼好,也不見得能輪到我們來沾光!請教總裁,您是如何看待明年的狀況?如果台灣要達成這麼好的經濟成長率,那麼我們是否已經做好充足的佈局與準備?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說明。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我已經蒐集18家國內外機構所做的預測,針對今年第一季,大家當時都估計得很高,可是在實際的資料陸續出來後,到第三季就下來了。誠然,台灣的經濟時常隨著國外的景氣在走,因為我們的出口占GDP比例非常高,而出口會影響投資,投資會影響就業,就業又影響到消費,所以台灣本身會有很大程度受到國際景氣影響,如此一來,波動也會很大。我蒐集了18家國內外機構所做的預測,其中Global Insight Inc.及國內幾家機構對第一季預測都比較高,之後再慢慢下調。目前這18家機構中,有6家集中在2.2%左右…… 孫委員大千:但我發現這些預測機構,包含政府機關在內,現在所公布的數據都是為了鼓舞人心用的!換言之,在最壞的時局裡,這樣做可以振奮人心,讓人對未來充滿希望,不至於太過絕望!所以,這些數據都是僅用於鼓舞人心的,而公布完後,每一季就必須開始面對現實,看哪一個機構率先面對,其他的就同步調整,跟著就是一路往下調。 總裁,我想我們先不看國外的人是怎麼預估全球狀況,其實我們自己就可以對政府這一年的作為有所感受,當然也可以知道明年的佈局。請問總裁,明年真可以達到如此高的經濟成長率?請問哪些部分是我們所不足的?是我們必須加強的?舉例來說,像日本,雖然是同樣的國際情勢,但因為不同的政府與不同的領導人,結果就完全不一樣,因為光民間消費的信心就完全不同,而信心,其實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人民有信心,大家就願意消費。在過去這一年來,我們的經濟成長率不高,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關鍵是,民間消費帶動不起來!為何民間消費帶動不起來?我認為政府應該負百分之百的責任!因為政府沒有給大家足夠的信心,大家自然不願意出來消費!我認為有些環節並非由國際景氣控制,而是我們自己可以控制得了的,但這部分,政府做得夠不夠?請問總裁如何看待這點? 彭總裁淮南:剛才向委員報告過,亞洲國家在美國引爆金融風暴之後,其出口成長均下滑。出口下滑之後,特別是亞洲四隻老虎,因為出口占GDP比重很高,經濟成長也跟著下滑,最近我看的報告都呈現這樣的現象。換句話說,這段時間的經濟成長率,與亞洲在金融風暴之前的成長率,是有很大差距的,而其中的關鍵是中國大陸經濟結構的改造。他們之前是工業化,以來料加工出口,促進投資,因此,在美國引爆金融風暴的同時,大陸各地也幾乎都在做放款比賽,導致銀行的信用增加到35%。到了這一代的大陸領導人願意讓經濟放緩,以健全金融,所以將經濟成長率降到7.5%左右。 眾所皆知,臺灣與大陸有很密切的關係,只要大陸經濟成長放緩,加上其產業往上發展,臺灣就會受到很大影響!因此,臺灣必須面對大陸經濟結構改造的事實,並做好妥善因應。為何我們9月的出口會大量衰退?除了與休假天數多有關外,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出口到大陸面板的衰退,因為大陸已經往上發展了。兩岸產業是不是應該合作整合?這是一個值得我們討論的事情!這是台灣的問題,也是兩岸的問題。 此外,台灣必須積極加入區域經濟整合,還好我們有加入ITA,也就是國際技術協定,讓我們半導體的出口可以免關稅,如果沒有ITA,臺灣會更慘!因此,我們必須積極加入區域整合。 孫委員大千:我認為總裁今天講的,才是問題重點!如果有機會,總裁一定要把這些意見在行政院院會中反映,因為我們永遠坐著期待國際情勢改善!如果國際情勢改善了,但我們自己沒做同步改變,那麼我們不見得會變好,更不見得會有好處。 誠如總裁所說,中國大陸已經針對其產業進行重新的佈局與轉型,臺灣理當同步因應,其他地區的狀況亦同。如果沒進行產業升級,產品不改善,當然不可能搶到很好的市場,請問出口又怎麼可能拉得起來?所以絕不是我們坐在這裡什麼都不要管,只要美國好,歐洲好,日本好,大陸也不錯,我們就會跟著好!這是不可能的!這畢竟是一個動態變化!全世界各國及所有產業都在做動態變化,如果我們不動,那就只有死路一條!可讓我最擔心的是,我看不到政府曾針對產業做了任何的動態佈局!這是我完全沒看到的!我只看到大家一廂情願的期待,期待全世界會變好,我們也會沾一點光,跟著變好。總裁今天確實講到問題核心了,如果行政院能聽進去並接納,那麼下一步該做的,就是針對產業進行全面的調整!當我們看到政府在產業做調整時,才能相信出口比例能拉高,市佔率能擴大,否則到目前為止,我還是看不到臺灣在產業上所做的任何改變!請問,這要如何讓我相信明年會因為世界情況變好,我們就可以跟著沾光? 在此,我要特別拜託總裁,務必在行政院內部反映您的意見,尤其是經濟部與經建會,應該做更多的努力,這畢竟是他們必須努力拉抬的數據。他們如果做得不好,那麼這數據不管怎麼做都拉不起來的!這點拜託總裁,謝謝總裁。 今天媒體報導,財政部將針對全臺灣66萬多持有3戶以上房產的人進行租稅清查,看是否有包租公或包租婆逃匿出租收入隱匿稅收,請問這件事現在進行得如何了?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為遏止逃漏稅,維護賦稅公平性,我們一直在查租賃所得逃漏。至於持有3戶以上的66萬戶,這其實是特種貨物勞務稅座談時的統計,當時有3戶以上的個人達66萬戶…… 孫委員大千:針對租賃收入逃漏稅的查緝,目前已達到何種進度? 張部長盛和:相關數字統計稍後再提供給委員參考。 孫委員大千:這其實是非常普遍的狀況,部長知道嗎? 張部長盛和:我瞭解。 孫委員大千:只要隨便問一下周遭人就可以知道。我們認識的朋友多是年輕人,他們尚無能力購買房產,所以他們去租房子。在他們租房子時,房東會為了逃漏稅做了一些安排,如不要報稅、節稅,不能開立相關證明之類的,這種情況非常普遍。不過對租稅公平而言,這是非常不公平的!這些倚賴出租房屋獲得收入的人,除了本身收入相當豐富外,其房產大多不只一、兩戶,有的甚至擁有七、八戶,甚至十戶。這種情況如果不改善,那麼這部分的租稅正義是永遠無法執行的! 張部長盛和:沒錯! 孫委員大千:請財政部在這部分再加把力。其次,我記得曾向部長反映,要解決房價問題並健全房市,就必須先瞭解一個問題,那就是利率過低,以致很多人把買房地產當作存款。對他們來說,買房子就是存中長期存款一樣,買了就擺著,等著收利息,等著房地產漲價、增值,因為房地產的增值會比銀行利息高。這問題如果不解決,那麼房市的需求量永遠不會降下來!只要有房產出現,這些人馬上就買了。為此,本席等提案,針對自住房屋之外囤積房屋問題進行租稅的重新設計與檢討,換言之,課以房屋囤積稅,從房屋稅來做重新調整,不知財政部可否就此進行瞭解?如果無法針對房屋需求做適度打壓,而這些需求又只是因為把資金放進入,把房屋當作存款,等待房屋增值,好超過銀行利息收入,那麼這問題將永遠無法改善!請問財政部可否對此進行研究?後續如果有機會,我會再向部長請教。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看法與我們相同,我們會把這點放入特種貨物勞務稅的相關配套中來檢討房屋的持有稅。 孫委員大千:唯有這問題獲得解決,對房市健全才會有正面幫助,謝謝部長。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算起來總裁應該是國庫收入的最大貢獻戶,每年都貢獻1,800億,如果少了這筆收入,國庫的調度可能會出問題,實在很不簡單!剛才有委員提到央行保留816億的盈餘,更簡單說,明明可以達到兩千多億盈餘,甚至每年都可以達到這個數字,但是你們在預算書上的編列卻都只有一千兩百多億,這代表央行每年盈餘都會超過百分之八十幾,但你們都以保留盈餘的名義來達成繳庫目標,這就是央行的操作模式。你是9A總裁,對國家收入貢獻這麼多,不管是貨幣政策,乃至通貨膨脹率都控制在一定程度內,確實是很優秀的總裁!但有些委員可能會覺得,至少我就覺得你看不起我們,覺得我們不會審預算!這是我的感覺。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說明。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沒有,絕對沒有,我非常尊重立法委員! 翁委員重鈞:但是不這樣講,你不會講真話,這是我的感覺。 彭總裁淮南:這是我從內心深處講出來的話,我非常尊重立法委員。 翁委員重鈞:本席希望聽到你講這句話,但是你們編列的預算會讓大家覺得,你們明明每年都是超收了將近1,000億的收入,卻可以編這二千多億,而且你剛剛說法定的部分是20%,那你們就用那筆保留盈餘來操縱,好像每年都有達成歲入的目標、繳庫的目標,但是績效每年都超收1,000億,怎麼可以這樣?其他事業單位也沒有任何一個是用保留盈餘在當預備,是不是這樣?這邊所有的公股銀行和國營事業,有哪一個是保留盈餘在等著繳庫來操縱繳庫收入?絕對沒有任何一個是這樣。基本上,本席對你們中央銀行予以肯定,但是對預算不能這樣來處理,本席剛才說話重了一點,但是本席真的覺得你們編列的預算不真實。 彭總裁淮南:中央銀行的資產有95%是來自外幣資產…… 翁委員重鈞:本席知道,你剛剛已經講過了。 彭總裁淮南:報酬率不是我決定的,萬一整個大幅降下來…… 翁委員重鈞:總裁,你們也可以就是真實編列,去年可以達到2,200億,今年就是編2,200億,如果真的不夠,保留盈餘應該要沖入,為什麼你們不這樣做?今天最嚴重的就是我們整個國庫的問題,張部長每天都「頭殼抱著燒」,因為情況很糟糕,我們的公共債務已經達到上限了,卻沒有錢可以調度,今年連4G都要沖入超收的部分。所以大家會想到,中央銀行每一年都有保留盈餘,每一年預算都超收這麼多,為什麼不真實編列,有一些錢不必留在中央銀行,為什麼不繳出來呢?應該要真實的編列預算,總裁應該知道我的意思。 第二,關於景氣的問題,最近出口明顯消退,有很多企業和外銷廠商會想說我們的貨幣對美金的匯率可不可以降到31元,這樣我們可能會比較有競爭力,我們的出口相對的就有辦法去跟人家競爭,不會衰退那麼多,請問總裁看法如何? 彭總裁淮南:匯率是一刀兩刃,中央銀行是維持總體經濟的穩定,我們每個月的出超平均是27億美金,這個月外資進來三十幾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中央銀行可以為所欲為嗎?在供給大於需求的情況之下,中央銀行如果讓匯率突然間貶那麼多…… 翁委員重鈞:本席沒有叫你們要一下子貶那麼多,你剛才也是說30元左右,現在只是貶到29元出頭而已。 彭總裁淮南:在國際金融社會上不能接受這樣的作法,因為在供給大於需求的情況之下,如果讓美金貶到31元,要怎麼對社會交代?雖然出口商有這樣的聲音,但是我們還要顧及1,300萬的機車族,他們是沈默的大眾,雖然沒有發出聲音讓我們聽見,但是如果這樣貶的話,他們每次去加油就要付比較多的錢。 翁委員重鈞:所以總裁認為他們的建議不對嗎? 彭總裁淮南:這還是要由供需來決定。 翁委員重鈞:總裁,大家都認為現在是悶經濟,大家也在擔心,如果台灣在這兩年不拚出一條生路,我們的經濟還是會像現在是一灘死水,即使沒有倒,但是以後要競選連任就非常難了。現在經濟好不起來,讓老百姓無感,像最近發生的黑心油事件,也有人說這是因為大家的所得沒有提高,所以很多人都想買便宜貨,可是便宜通常沒有好貨。本席的意思就是,我們現在在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如果你們可以調整匯率來讓我們的經濟活絡一點,當然你們就應該要加以考量,這是大家所提出的建議。在今天這種環境裡面,國庫調度不出來,從你們這邊來解決,你管理得這麼好,沒有人會講話,經濟這麼不好,除了經建會的政策之外,也許要用到你的匯率政策,那你就應該要配合一下,要設法協助解決。現在大家對經濟都很憂心,你對國家也負有一種責任和使命。 第三,現在中央銀行有金檢處,金管會裡面有檢查處,在本席印象中合作金庫也有一個檢查部門,農業金融局也有檢查系統。總裁,我們要如何把這些金融單位做一個統合,讓我們的金融更步入正軌? 彭總裁淮南:在金管會成立之後,中央銀行的金檢處只負責與中央銀行貨幣、信用、外匯、與支付系統有關的專案檢查,同時,金管會每個月都有找中央銀行、存保開會,他們有一個金融檢查的協調機制。 翁委員重鈞:最近南部很多農會都出現一種現象,就是承辦人員不懂專業貸款的問題,為了讓大家覺得農業的專業貸款有達到所設定的政策目標,所以他們要衝業績,為了衝業績,這些基層的農民就去借農業貸款,有些農民一輩子沒有去過地檢署,結果一下子就傳了幾十個人去問。如果我們有先做好宣導,我相信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本席真的是捨不得這些農民,他們只是想用比較低的利率借一點錢來做農事,好讓收入增加,其實出發點很簡單,說起來是為了鄉下農業的發展,只是可能在輔導的過程出現一些問題,導致這些人必須要上法院,這讓本席覺得非常不捨。這當然不是你們中央銀行最重要的事情,但是本席認為,如何協助輔導這些部門,將存放導入正軌,不要讓農民再受到傷害,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部長,本席很敬佩你,你對於財政部的業務有通盤的了解,關於今年的釋股收入,當然我們很需要這筆錢,但是我們也很擔心,因為釋股會使股權產生變動,這關係到政府對於國營事業是否要民營化的政策,到底是要留著當國營事業好或是民營化比較好,其實財政部應該要開始做慎重的評估。如果我們把所有的金雞母都釋股出去了,而且又被財團拿到了,對國家的整體利益是不是真的很正面,我覺得應該要加以考量。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指教沒有錯,事實上,我們持股非常多,還有1兆7,000億的持股,這個部分放在那裡沒有活用也是可惜了。 翁委員重鈞:關於台肥,政府對農民的肥料不是沒有補助,但是農民完全不知道,就是因為農民都不知道,所以大家無感,覺得肥料怎麼會這麼貴,政府都沒有關心他們,肥料一直漲價,農民叫苦連天,政府要求台肥配合政策不可以漲價,但是因為已經民營化了,所以不漲價不行。像這些他們沒有辦法配合政策,結果造成政府的施政讓老百姓無感。到底是民營化好還是留著當國營事業好,現在我們應該要開始去做整體的評估。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指教沒有錯,如果還負有政策任務,那就不應該全部民營化,可以用政府持股比率還可以掌控的方式,像這些都要提出來檢討。 翁委員重鈞:請你好好去檢討,要整體的評估,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今年的歲入狀況,根據張部長的報告,我們總執行的進度到9月底為止是73.53%,你覺得到年底整個稅收會不會有短差?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預估會短徵七百四十多億到800億之間。 李委員桐豪:那這短徵的七百四十多億要如何來處理? 張部長盛和:目前我們對整個歲入是預估短徵800億,所以會從幾個方面來做,一方面由主計處請全國中央政府各機關撙節支出,差額再由財政部來彌補,不過最近有發生新的狀況,就是4G的釋照大幅度增加,像這些彌補以後看起來很樂觀、沒有問題。 李委員桐豪:所以你打算用今年的4G來補今年的短差? 張部長盛和:因為4G的釋照收入是編在102年度的預算。 李委員桐豪:就是補今年的短差嗎?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桐豪:所以今年的短差沒有問題了,那明年會不會有短差? 張部長盛和:明年我們編得比較保守,比102年減少了90億左右。 李委員桐豪:明年徵收的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會不會受到今年經濟的影響? 張部長盛和:當然會。 李委員桐豪:我的助理剛剛有用ARIMA model來試算,如果今年的經濟保2的話,政府的稅課收入會短差207億,你們現在估計只短收了89億,中間還有118億沒有著落,如果我們用整體收入來看的話,甚至不是207億,而是會短收291億,這都不是你們今年在編列明年預算的時候所考量的問題,而現在我們看到了這個問題,部長,我們應該如何來處理? 張部長盛和:委員是用總體來評估,而我們是就每一種稅來評估,所以評估的方式不一樣。 李委員桐豪:我知道。 張部長盛和:我們評估的結果是大部分都減少了。 李委員桐豪:你們評估減少了89億,可是今年的經濟成長不斷下修,我們預估除了你們所估的89億之外,還會再減少100億左右,單單稅課收入就減少了這麼多。 張部長盛和:有些稅是即時的,我們當然是用明年的經濟成長率百分之三點多來預估,例如營所稅、證交稅、期交稅、貨物稅,都是依明年的成長率而不是今年的成長率來估。 李委員桐豪:本席是就總的歲入來看。 張部長盛和:我們沒有這樣估。 李委員桐豪:本席要問你,如果短收了100億要怎麼辦? 張部長盛和:從過去十幾年的預算和決算數字來看,當然沒有任何一年的預算、決算相等,不是多就是少,預算本來就是預估,但是過去十幾年短徵的情形比較少,只有兩、三年,其他年度都是超徵。 李委員桐豪:本席已經不相信這個政府,因為從證所稅就知道了,就是造假,我自己是證交所的常駐監察人,我也有提出抗議,可是沒有辦法,財政部要求金管會,金管會下令要求證交所編,即使我抗議也沒有用,只是列入紀錄,身為政府所指派的監察人,我說的話也只能列入紀錄,根本是不實的編列,目的就是要滿足預算的編列,現在結果都出來了,對不對? 我們先暫時不談這100億,或許等到年底處理預算的時候再來一起處理。你身為國家的財務大臣,如果把政府當成一個企業,你覺得從我們政府的盈收即稅收的角度來看,這個政府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張部長盛和:委員,我們的盈收沒有出問題,只是成長的速度沒有歲出成長的速度快,真正比較有問題的是歲出。 李委員桐豪:部長,本席丟一個球給你,你居然沒有接球,這是滿可惜的。如果我們對一個企業做財務分析,這個企業的EPS每股盈餘很高,結果我們去看細節,發現所經營核心業務的盈餘不斷在下降,原來它是靠非常業性的營運來得到額外的EPS。這個意思就是說,我們財政部的稅課收入有一些科目的變化很大,加總起來滿足了明年的某種需求,可是整個內容不堪一擊,真正的核心即稅收這個部分成長不起來,靠的是非常業性的經營部分。 張部長盛和:倒不是這樣,今年稅收占歲入73.5%,這個比重還創了新高,所以稅收並沒有問題。 李委員桐豪:你覺得滿意嗎? 張部長盛和:不是滿意,應該要有更高的成長,因為成長的速度沒有歲出快,所以我們赤字的幅度越來越大。 李委員桐豪:好,如果一個企業歲出成長得比歲入快的話,那要怎麼辦? 張部長盛和:一定要調整支出結構。 李委員桐豪:要怎麼調整,有70%都是所謂的法定支出。 張部長盛和:在法定支出有包括九大年金保險…… 李委員桐豪:你贊不贊成減薪? 張部長盛和:不一個一個問。 李委員桐豪:為什麼不贊成減薪?按照你的講法,如果對公務員減薪、對退休人員減少月退俸,我們的潛藏負債就會馬上大幅減少,如果要讓法定支出減少,這就是可行的方法。如果這個方法不行,那你們要不要減少債務的支出?可以要求中央銀行針對公債利率降低為0.25%,比照美國的fed funds rate,可以嗎?不行嘛!那你們還可以做什麼?你們可以減少農民津貼的支出嗎? 張部長盛和:有,現在就在檢討九大年金保險。 李委員桐豪:7,000元農民津貼的支出可以減少嗎? 張部長盛和:可以檢討的地方很多,譬如說農民保險…… 李委員桐豪:現在每個月領7,000元的農民有70萬人,這個部分可以減嗎? 張部長盛和:但是真的農民並沒有這麼多人,所以可以檢討的地方很多,因為其中有假農民。 李委員桐豪:明年年底就要選舉了,我們這些政客是不可能在這個地方做任何改善的。 張部長盛和:對,但是這些問題不能不去面對,譬如說假農民的問題。 李委員桐豪:部長,不要把責任往別的地方推,你們要先去檢討自己。 張部長盛和:我了解。 李委員桐豪:請問兩稅合一要不要改? 張部長盛和:那是最後一個要檢討的部分,我們先檢討支出結構、收入結構,接著檢討資產存量,然後是民間資金的引進,最後才是稅制的檢討。 李委員桐豪:你的作為跟我們政客是一樣的。 張部長盛和:我不是政客。 李委員桐豪:我不是說你是政客,但是你的作為跟我們政客一樣,我們身為政客,碰到支出我們不敢減少,因為深怕會影響選票,同樣的,如果你們增加了稅收,企業、民間都會向你抗議,所以你的作為不是就跟我們一樣嗎?請問我們租稅制度的結構到底健不健全? 張部長盛和:這當然可以檢討,也絕對可以改進。 李委員桐豪:你們改進了什麼?為什麼你剛剛還說沒問題,要放在最後面呢? 張部長盛和:委員講的是稅收,我們要弄清楚,我不是講稅制。 李委員桐豪:可是租稅結構會影響到稅收。 張部長盛和:稅收沒有問題,因為占了73.5%…… 李委員桐豪:本席不知道一個部長居然可以跟美國的聯準會理事主席一樣,一天到晚說不是我的貨幣政策有問題,而是財政出了問題,finger pointing永遠是指別人。 張部長盛和:沒有。 李委員桐豪:同樣的道理,財政部就收入去做財政改革是學界、社會很多人士的期待,你們卻說稅收沒有問題,但是大家都知道,你們的稅收結構有問題,導致你們的稅收本身根本就不足以支付我們的支出。 張部長盛和:委員,我的邏輯就是,財政缺口…… 李委員桐豪:根據預算法的規定,任何支出都應該要有財源的配置,你們財政部講了什麼話?你剛剛講了很多法定的支出不合理,你身為財政部長,對這些法定支出,當我們政客不斷的在開支票的時候,你有做什麼煞車動作嗎? 張部長盛和:有。 李委員桐豪:那為什麼還是不斷的出現問題呢?為什麼繼續開支票呢?部長,本席只是想告訴你,趁國家有危機的時候,正是你提出改善方案的最佳時機。 張部長盛和:會,我們會提出來。 李委員桐豪:本席表示高度的失望。 張部長盛和:請委員拭目以待。 李委員桐豪:本席覺得溝通不應該是這樣,不能像你一個官僚說:「我把錦囊妙計藏起來,以後再告訴你。」溝通應該是要坦誠的向社會說明問題的嚴重性,現在已經沒有權威時代的那種溝通了。 張部長盛和:不是,因為如果在還沒有成熟的時候就拿出來,只是徒增紛擾而已。 主席:請許委員忠信發言。 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流行夫妻分開報稅,部長贊同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已經修法了,我不能不贊同。 許委員忠信:在修法之前,本席開過記者會,也一再於質詢時提出來,大法官會議解釋雖然說所得稅法合併申報計算的規定違憲,但是並沒有說要如何修法,現在法律真的這樣修了,本席早就說會產生169億稅收的減少,而且大部分都是有錢人少繳稅,因為有錢人才會適用這麼高的累進稅率。現在流行夫妻分開報稅,所以台北市有很多會計師都忙得不可開交,就是在為這些有錢人忙碌,要在夫妻之間藉由無償贈與來移轉股票和不動產。部長,像這種行為是逃稅還是節稅? 張部長盛和:根據贈與稅法,夫妻贈與是免稅的。 許委員忠信:夫妻贈與是免贈與稅,並沒有要讓人民免繳累進稅率的所得稅。 張部長盛和:但是在贈與之後所產生的所得就是屬於受贈人的。 許委員忠信:所以本席才要問你這樣是節稅還是逃稅。 張部長盛和:應該是節稅。 許委員忠信:這根本就是逃稅,因為這很明顯的就是為了要規避比較高的累進稅率,否則為什麼以前不贈與、現在才要贈與?為什麼要在法律通過了以後再移轉?我們從時點來看,這很顯然是在逃稅,我們要不要對於在這個政策確定之後才做的夫妻財產移轉嚴格的加以認定這是一種逃稅的行為? 張部長盛和:夫妻之間贈與是合法的。 許委員忠信:可是合法的行為有可能被用來達成違法的目的。 張部長盛和:在我們國家,夫妻的財產是可以相互流動的。 許委員忠信:那是免贈與稅,並沒有要免其他的稅,但是有人藉此來免其他的稅,這就是逃稅。現在我們國家竟然容任這些人合法的去逃稅,導致稅收不足,然後再來跟中下階層的薪資所得者收稅,這樣是一個有公義的國家嗎?本席事先就一而再、再而三的說這樣一定會產生逃稅潮,果不其然現在大家流行分開報稅,連會計師都忙得不得了,這樣要怎麼辦?這一百六十幾億一定會被逃掉,你們要從哪裡去拿錢?我們根本就想不出辦法。本席之前就知道會想不出辦法,因為這種修法是機械化的,是一種被用來逃稅的修法,所以本席才堅決反對,到現在我還是反對,因為這樣只是對台灣的有錢人有利,最後會變成是劫貧濟富。財政部應該要去查在這半年內到底有多少夫妻互相贈與股票和土地,這是很容易查出來的。部長,你們能不能先去查並將資料留下來? 張部長盛和:可是今年移轉的不可以,那明年移轉的可不可以? 許委員忠信:本席只是拜託部長,先把在這段期間夫妻無償贈與移轉的紀錄留存下來,等到有一天我把你弄下來以後,我再要求下任部長對這種行為嚴格法辦,因為現在你不辦,所以我只能這樣。這是一種逃稅行為,既然你不辦,那就請你把資料留下來。 張部長盛和:有違法才會構成逃稅,可是我不知道這種行為違反了什麼法,問題就是在這裡,因為贈與是合法的,在贈與之後所產生的所得就是受贈人的。 許委員忠信:所以這根本就是政府在協助他們,在大開後門。 張部長盛和:不是協助他們,因為大法官會議解釋這個法條違憲,所以我們非修不可。 許委員忠信:但是並沒有要修成完全都分開報稅。 張部長盛和:根據其解釋,非薪資所得合併報稅產生稅賦,這是違反憲法第七條的平等原則,這號解釋的內容講得非常清楚,所以我們非改不可。 許委員忠信:部長,這是馬英九為了討好這些有錢人的一種方法。 張部長盛和:不是,這是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不是總統的政策。 許委員忠信:另外,關於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免稅方案,本席知道你在行政院裡面跟經建會之間有些不同的意見,經過協調以後才讓步,你做了哪些讓步? 張部長盛和:我們就是要求一定要是對台灣全新的新投資、有產生實質投資;還有,必須是台灣所欠缺的新專利技術;必須是台灣所沒有的新人才、新企業。只有台灣沒有的,我們才會給短期的租稅優惠。 許委員忠信:上午本席質詢經建會主委的時候,他是說三個新,你現在是說四個新,不管是三新或四新,你們要如何認定?是新的技術嗎? 張部長盛和:就是目前國內所欠缺的新專利技術、新的人才、新投資,必須要產生實質投資,而不是炒股票、炒地皮。 許委員忠信:要申請專利一定要具備新穎性。 張部長盛和:沒有,要看國內有沒有,如果是國內廠商在生產過程中所需要的技術,那加以引進就會降低國內的生產成本,對國內企業有幫助。 許委員忠信:你所說新的企業是指新成立的企業嗎? 張部長盛和:對,就是國際級的企業在台灣的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立營運總部。 許委員忠信:所以是設營運總部。 張部長盛和:對,而且是國際級的。 許委員忠信:是設分公司或總公司? 張部長盛和:目前還沒有定案,但是根據我的理解,既然是設營運總部,總部應該就是總公司。 許委員忠信:應該是要設總公司才可以。本席知道部長在行政院做了相當的讓步。 張部長盛和:我們的考量是對國家的經濟有益,必須是國內欠缺的。 許委員忠信:我們減稅要用在刀口上,要能吸引到新的投資,這樣才真的有用。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忠信:彭總裁,對於你給本席的文件,我都會立刻詳閱,我們辦公室有收到央行一份關於股息紅利繳庫的說明,裡面提到:103年度央行繳庫金額是1,800億4,627萬,比102年度增加了2,233萬,我們國家的歲入竟然有超過十分之一是要靠你來籌措,總裁覺得你的責任會不會太重?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說明。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我相當贊同許委員的高見,歲入主要應該是要依賴稅收。 許委員忠信:歲入要依賴稅收,這才是真正來自經濟活動,由有能者來繳稅。我們都知道央行發行貨幣可以取得一種無償使用他人資本的利益,現在就是1,800億這個部分。我們國家這麼仰賴你的貢獻,萬一有一天你的身體撐不住了,我們要怎麼辦? 彭總裁淮南:中央銀行的盈餘確實是有高度的不確定性,因為我們的資產有95%是外幣,外幣資產的報酬率並不是我們能夠決定的。 許委員忠信:除了不確定性以外,其實也有不公平性,因為這牽涉到匯率的問題,匯率一調整,這個金額就立刻變下來,對不對?而匯率不調整,我們的出口商一定有人受害、也有人受益,所以這個錢其實是一種利益的重新分配,並不是央行對投資有非常銳利的眼光而賺到這1,800億,這是匯率調整的結果。 彭總裁淮南:不是,跟匯率調整沒有關係。 許委員忠信:這是一個很大的因素。 彭總裁淮南:沒有。 許委員忠信:因為我們的外匯資產有很多都是用美金計價,那匯率調整會沒有影響嗎? 彭總裁淮南:那些未實現的盈餘和未實現的損失並不列在當年度的損益表裡面。 許委員忠信:你的意思就是說這不是在今年度。國家仰賴這個部分,也就是說張部長沒有辦法收到的錢就靠你們了,這是一種畸形的經濟發展,我們認為這樣從國家長遠來看並不是一種好方法,所以還是拜託張部長要硬起來,要對富人課稅,謝謝。 彭總裁淮南: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祝總裁身體好,可以長命百歲,請你就認真去拚。最近這幾年央行的績效很好,我們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有10%都是靠你們的收入、靠你隻手撐天,實在是不簡單。今天本席要表達兩點意見,第一點,我們立法院當初說要檢討對國營事業人員的獎金,不管是怎麼處理,我覺得央行這一塊要除外,對央行應該要好好的論功行賞,要賞罰分明,賺得多就給比較多的獎賞,所以對央行要特別除外,總裁同意嗎?本席替你們講話,你一定會同意才對。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說明。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鼓勵與支持 賴委員士葆:就這個問題你們不必回答沒有關係,你只要默認就可以了。同樣的,有些委員提到,你們繳庫的1,800億還要再往上提,這做得到嗎? 彭總裁淮南:非常危險,因為不確定性很高。 賴委員士葆:既然大家都很肯定總裁,希望就這一點不要為難總裁,不要再增加了,能夠做到維持1,800億就很不簡單了,就要拚得流鼻血了,如果再要求你們增加,說不定就逼得你們上下其手,這樣可能也不好。 第三,現在你們的外匯操作是不是都交給兆豐做? 彭總裁淮南:兆豐銀行是一個清算銀行,我們有一些資金的調度放在兆豐的紐約分行做調度,並不是在替我們操作。 賴委員士葆:所以還是由你們操作嗎? 彭總裁淮南:是由我們自己操作,進出由它負責。 賴委員士葆:財政部長準備要賣掉兆豐的股份,會不會影響到你們的處理? 彭總裁淮南:當然我們是很關心兆豐的經營權,因為兆豐替中央銀行監管了很多資金的調度,所以兆豐的經營權是很重要的。 賴委員士葆:部長,大家都很關心兆豐的經營權,你會不會把經營權賣掉?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不會,在我們這樣處理以後,對兆豐泛公股的持股比率沒有改變。 賴委員士葆:所以只是從左手到右手嗎? 張部長盛和:對。 賴委員士葆:總裁聽了有放心嗎? 彭總裁淮南:我會希望兆豐能夠財務健全,兆豐的經營權是控制在…… 賴委員士葆:你說的話我們聽不懂,用白話文來講,就是其實你會有點擔心,賣掉以後會影響到你讓兆豐去作清算動作,對吧?你要回答一下是不是,你點頭,記者看不清楚啊!講一下嘛!是不是?是嘛!他會擔心啦!部長,你做一件事情讓總裁擔心,影響身體噢! 張部長盛和:泛公股的持股比例不變。 賴委員士葆:泛公股?哪一天把你賣掉,你都不知道。 張部長盛和:不會,不會,我跟委員報告,特別是兆豐,三大基金本身就在長期投資,因為這是很好的股票。 賴委員士葆:你要跟他們講:「我交給你,你不能賣。」這樣左手到右手,右手不會賣,總裁就放心了吧? 張部長盛和:是,持股比例不會變。 賴委員士葆:總裁,你現在可以放心吧?放心了哦!請問作為一個總裁,你對服貿協議看法如何?如果服貿協議這個會期不過,會不會影響台灣特別是金融業的發展? 彭總裁淮南:我前兩天看到一家專業報紙的社論提到中國大陸已經跟東南亞國協、韓國簽訂FTA,韓國也和美國、歐盟簽訂了FTA,台灣現在好在有一個ITA,假如沒有這個ITA的話,連半導體都搬走了,所以台灣必須加入區域經貿整合,才能避免關稅的障礙。 賴委員士葆: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啊!所以會怎樣? 彭總裁淮南:我已經回答啦! 賴委員士葆:所以服貿協議要儘快過?是不是這個意思? 彭總裁淮南:應儘速加入區域經貿整合。 賴委員士葆:就是服貿要儘快過嘛!就是這個意思? 彭總裁淮南:對。 賴委員士葆:你是國家重臣,今天我藉這個機會讓你講重話,這個協議沒有過會影響到台灣的競爭力,當然通過這個協議會造成有些產業受損,那部分政府要想辦法,但是有minus、plus,加一加還是plus,要認真推啊! 彭總裁淮南:我們在短期以內要針對minus的部分加以輔導。 賴委員士葆:我們真的希望偉大的政治人物特別是立法院的政治人物,饒了台灣啊!放台灣一條生路啊!趕快讓服貿協議趕快通過。感謝總裁這樣苦口婆心。 部長,外界當然會關心這個問題,剛才我看彭總裁在你旁邊非常不安啦!即便你賣3%,他怕你賣3%之後可能會加1%、再加1%,以後變成4%、5%、6%、7%,一直下去。我不瞭解,你要增加稅收,為什麼不拿其他那個百分之百on的?土銀百分之百,為什麼不拿20%出來賣一賣? 張部長盛和:現在持股百分之百的那幾家公司都還沒有民營化、沒有上市,這一點我們考慮過了,所以我們找上市的,有公正的市價。 賴委員士葆:沒有公正市價,也有機制可以用淨值來處理啊! 張部長盛和:先要民營化。 賴委員士葆:還有有些委員平時不講話,對於夫妻合併或分開申報的問題,當初也沒有反對,現在要推動了,又有意見。不管有再大的理由,稅制改革的結果就是讓有錢人又少繳稅,一百五、六十億元很可怕哦!請問你們怎樣去說服社會啊?我們委員這麼支持你,結果大家跟你一起背黑鍋耶! 張部長盛和:這不是我要去說服社會大眾,是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他們解釋這個法律違憲,違憲的法律要失效的。 賴委員士葆:如果這樣,讓國家稅收少一百六十億左右,那要拿一點回來啊!這時候你就要講啊,這個受益的人是有錢人,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賴委員士葆:所以要從有錢人身上拿回來一點啊!具體來講,現在兩稅合一是百分之百,改成這樣很麻煩,立法院要通過很不容易,很簡單,稅率改變了,合一的比率是百分之百,降為50%,就可以拿回300億,你要講啊! 張部長盛和:是。 賴委員士葆:你心裡有沒有好想這樣? 張部長盛和:有,見解一樣。 賴委員士葆:真的好想,你就把法案中的百分之百合一改為50%,300多億就回來了,左手出去160,右手拿回320,還有賺,這樣就不錯了。 張部長盛和:請委員支持。 賴委員士葆:你講出來,我就支持啊! 張部長盛和:是。 賴委員士葆:以前我一直講、一直講,你就不敢答腔,這時候你就要正式講出來,這樣你才能走得出去啊!不然,前面幾個委員給你戴帽子-圖利、逃稅,說成這樣,不知道怎麼辦?很簡單,左手出去160,右手拿回350,就拿回200億了。 張部長盛和:是。 賴委員士葆:還有我給你一個數字,最近這幾年,美國政府的投資對經濟成長的貢獻從2009年開始都是-0.2%,政府越投資越糟糕,但是沒辦法,因為要創造一些就業機會,台灣更慘,2010年政府投資的貢獻度-3.1%,2011年-2.21%,2012年-13.96%,越來越糟。 張部長盛和:我不太瞭解為什麼投資會有負的貢獻。 賴委員士葆:就是投資不好、效率差,怎麼沒有呢?去問主計總處,主計總處給我的資料。 張部長盛和:好,我再進一步瞭解看看。 賴委員士葆:美國這幾年也是minus。 張部長盛和:表示投資沒有正的效益。 賴委員士葆:當然沒有,我們都很清楚,就是投進去一塊錢,沒有一塊錢出來嘛!中間被污了很多,什麼因素都有,效率很差。在這種情況之下,部長,你可以大聲講政府要投資的,不必!教民間出資。 張部長盛和:是,這就是我們的方向。 賴委員士葆:教民間出資,你設定地上權,收錢!做包租公。 張部長盛和:引進民間資金投入公共建設,這就是我們的方向。 賴委員士葆:我覺得很多案子政府都不要再花錢,經濟特區就是最好的例子,真的,政府不要再花這些冤枉錢,沒有用!教民間好好的評估才是正道,也是現在的時空環境之下,部長最該做的事情。 張部長盛和:謝謝。 賴委員士葆:加油! 主席:請曾委員巨威發言。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請教一下部長,今天我們主要是審查103年度財政部相關的預算,實際上,我們看下年度的預算和去年我們審查102年度預算時的感覺和心情是完全不一樣的,從這次103年度預算的編製,到現在送到本院來審查,部長,你如何去看待103年度的預算?你可不可以很簡單的告訴我你的感覺?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第一、我們比較保守的估算,收入減少了90億元,支出的部分,資本門的支出增加了10%,就投資來講是擴張性的。 曾委員巨威:你覺得103年度的預算目前所遭遇的或顯示出來的財政結構的大問題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講起來當然很長,就支出的結構來看,社會福利支出佔第一名,不斷的在成長。 曾委員巨威:我提供一個個人的看法給部長參考,第一、103年度的預算嚴重的呈現出來一個現象,希望部長能夠注意,就是我們的經常門收支,請部長務必要小心這個數字,我查了一下我們經常門收支的狀況,您知道嗎?103年度預算的經常收支只剩下66億元,按照預算法的規定,經常門的收支本來一定要盈餘。但是根據我查的數字,從92年到101年,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到最起碼經常門的收支都大於300億,直到去年102年度都還有735億的經常收支預算,可是103年度一下子降到66億元,這是這十幾年完全沒有的現象。 張部長盛和:這就代表經常門的支出成長得太快。 曾委員巨威:背後還有另外一個意義,就是經常的收入顯然力道不夠。 張部長盛和:對。 曾委員巨威:所以,如果從十幾年來看,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警訊啊!我們的經常收支已低到從來沒有出現過的不到100億元,只剩66億元。部長,這是我們看財政結構時,所看到的第一個完全不同於以往的重要警訊。第二個就是我們的稅收收入嚴重不足,這一點我們已經講了很久,所以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看到一個很特殊的狀況,就是財產的收入編得很多,剛才幾位委員提到的釋股收入當然是其中一部分,也就是因為這樣,釋股收入相對於稅收收入來講,很顯然103年度非得要用這種方式,才能暫時渡過這個難關。但是我一再提醒部長,用這種方式其實不是正道,不是根本解決之道。部長,我上次也說我不認為你是一個減稅的部長,但是您碰到一個困難,你變成一個稅減的部長,因為在你的任內,你真的碰到稅收不但無法強力增加,實際上在很多的客觀情勢之下,我們的稅收在短期內是不斷的減少當中。也因為這樣,我要跟你的談的就是,當然所有的立法委員、代表民意要作一些監督、一些反映;部長,您在作很多租稅改革政策時,當然我也瞭解你會考慮到民意,實際上在很多談話當中,你也不斷表示這樣的關心和顧慮,但是我覺得你是行政首長,畢竟和民意代表有些差異,政策的決定、公權力的行使都在你手上,所以,我期待您除了注意到社會輿論的反應以外,還希望您能夠有一個比民意代表更積極的作為,那就是你要說服民意代表、社會大眾,讓社會大眾知道問題的嚴重性,讓社會大眾反過來支持你,而不只是被動的去反映民意,因為如果增稅、課稅的問題要反映民意的話,你永遠沒轍、你永遠不能過問。 張部長盛和:瞭解。 曾委員巨威:這是第二點,今天我們在看103年度預算時,我希望部長真的能夠幫我們想辦法脫困。第三、很重要的就是在沒有財源的情況之下,我們想出了一個方式,就是借用附屬單位預算幫我們的忙,在這個前提之下,一、我們希望附屬單位能夠減資的就減資,讓他們繳回國庫;二、讓他們多繳一點盈餘,這就回到大家剛才所談到的,要用附屬單位預算的方式多編一點繳庫的盈餘來幫助國庫的運作。這個問題其實也很明顯的呈現出國庫和附屬單位預算這些基金之間長久以來的運作關係,我們也要趁這個機會開始作一個澈底的檢討。今天我們回到央行的角度,我就要請教總裁了,總裁,剛才大家也很關心1,800億元到底怎麼來,如果我們看預算數字,純益大概有1,200億左右,如果我們要達到1,800億的繳庫數額,很顯然我們利用以前沒有繳庫的盈餘來幫助我們達到目標,所以,我想請問總裁,這種情況如果103年度也發生了,那麼我們的未分配盈餘就幾乎沒有了,是不是?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說明。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是。 曾委員巨威:那未來再往下走,您擔不擔心這種情況對央行造成的壓力非常大,因為假如103年以後政府的財政狀況還是維持現在這種情況,無法改變,很顯然我們還是要依賴央行來幫我們解決這個問題,所以,在沒有未分配盈餘的情況之下,你有辦法達到這樣的目標嗎? 彭總裁淮南:委員是財政學者,政府的歲入主要應該依賴稅收,央行的盈餘是不確定的,很多國家的中央銀行是產生虧損的,就是因為中央銀行資產的報酬率不是控制在中央銀行手中,存在很多外在變數,這些外在變數萬一翻轉,我就曾經在3年以內沒有一塊錢盈餘繳庫。 曾委員巨威:對,總裁,我知道你非常在乎這個問題,實際上這也造成央行在作很多整體性考慮時的困擾。也因為這樣,為什麼我要苦口婆心的在這裡提,因為看起來央行在過去十幾年當中,還能在必要的時候扮演一個很重要的救火隊角色,幫助我們國庫渡過難關,但是我要告訴兩位的是,顯然從103年以後我們已經沒有這個機會,或者是這樣的機會相對的已經減少了很多,所以馬上迎面而來的就是以前我們從來沒有碰過的財政局勢。再下來我們可能馬上會碰到沒有救火機制的狀況,到底我們應該要如何編製預算?我今天特別提出以上四點,就是希望和兩位作一坦誠的意見溝通。如果我們一起來看現在的財政狀況,那些問題可能我們每一年都談過、也都關心過,但是說實在的,我們都沒有很認真的把它看成有急迫性的問題來加以解決。這一次我在看103年度預算時,我真的發覺我們已經到了那個實在不得不去正視、面對問題的關鍵時刻。我們不能再欺騙自己,也不能再用其他的方式來掩飾真相,所以今天我們在審查這個預算的同時,即使我們讓它完全按照你們編列的方式通過,但是並不代表我們的問題不存在或得到解決,所以,待會處理預算時我會提出一些提案,希望大家來共同思考,嚴肅的面對這個問題。其實,兩位扮演的角色和功能是最關鍵的。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央行的推動情況良好,明年預計繳庫超過過去的1,800億元,比今年還要多吧?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說明。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差不多啦!多了2千多萬。 羅委員明才:央行長期以來就好像救火隊隊長,當大家缺錢或沒有信心的時候,央行都會辦理得非常好,在央行這樣的推動下,明年繳庫金額增加了兩千多萬元。可是,為什麼不增加200億元或是1,000億元而只有2,000萬元? 彭總裁淮南:報告羅委員,我也希望能增加多一點…… 羅委員明才:歡迎啊! 彭總裁淮南:但是重要的資產中有95%是外幣資產,而外幣資產的報酬率完完全全不是中央銀行能決定的,這是外在的因素,所以有很多國家的中央銀行是產生虧損的。 羅委員明才:可是你是9A總裁啊! 彭總裁淮南:不談那個。基本上這是客觀的事實,必須要去面對。 羅委員明才:大家都覺得你很強啊! 彭總裁淮南:不、不,沒有一個人…… 羅委員明才:至少最近油品的問題、監聽的問題等奇奇怪怪的問題都不會在央行出現。 彭總裁淮南:向委員報告,我們必須要面對,這是客觀的事實,因為資產的報酬率…… 羅委員明才:其他單位沒有辦法就開始賣祖產、賣股票、賣銀行持股,對此你的看法如何? 彭總裁淮南:跟委員報告,民國76年至79年連續四年間,中央銀行連一塊錢都沒有繳庫啊,這種情形曾經發生,並不是沒有發生過。這是非常危險的事,風險很高,所以政府的歲入不宜過度依賴中央銀行的盈餘。 羅委員明才:大家都是記得你的好,因為在大家的記憶中都覺得你的表現很好,所以對你寄予厚望。 其次我要請教,之前發生的房地美、房利美事件,後來有沒有造成我們的虧損? 彭總裁淮南:沒有。 羅委員明才:都沒有虧損? 彭總裁淮南:這個公司又開始賺錢啦! 羅委員明才:所以那部分我們也是有盈餘? 彭總裁淮南:沒有。 羅委員明才:沒有盈餘?是打平嗎? 彭總裁淮南:是沒有虧損。 羅委員明才:現在整個海外外匯存底的資產配置有沒有將人民幣納入? 彭總裁淮南:有。 羅委員明才:金額大概是多少? 彭總裁淮南:因為才剛開始進場,目前的比例還不高。 羅委員明才:有沒有超過1%? 彭總裁淮南:這個每天都在變動。 羅委員明才:大概是多少?有沒有低於1千億人民幣? 彭總裁淮南:因為目前剛進場,數字不便公開講,我不想影響市場。 羅委員明才:臺灣現在所收的人民幣累計收了多少? 彭總裁淮南:臺灣的銀行現在的OBU和DBU已經超過1千億。 羅委員明才:超過1千億?哇,這個速度很快啊! 彭總裁淮南:香港是六年半才達到1千億,我們則是9個月就達到1千億。 羅委員明才:所以我們很快就可以成為人民幣的離岸中心。 彭總裁淮南:不要說是中心,事實上世界上並沒有那麼多中心…… 羅委員明才:那你的心中有甚麼中心? 彭總裁淮南:我們是發展人民幣的業務。 羅委員明才:這在臺灣可以做,這對未來人民幣的增值勢必會開啟增加的方向。 彭總裁淮南:現在老百姓的存款中已經有1.2%是以人民幣持有。 羅委員明才:現在臺灣的儲蓄大概超過10兆元。 彭總裁淮南:那是超額儲蓄,儲蓄大於投資。 羅委員明才:每個月大概增加五、六百億元,因為大家覺得沒有甚麼投資機會,所以就一直拚命存錢,也不敢花錢,對經濟成長而言,這令我感到憂心忡忡。 其次,政府說要拚未來,請問中央銀行最近所持有的黃金有沒有增加? 彭總裁淮南:沒有。 羅委員明才:都沒有? 彭總裁淮南:還好我們沒有增加。 羅委員明才:之前漲到1盎司1,800美元左右,現在市價大概是多少?大概是1,300美元吧,跌了很多。 彭總裁淮南:是1,300美多元。 羅委員明才:既然現在美元變得比較弱勢,央行會不會考慮在這個時間點大量承接黃金?因為方才說人民幣會持續增加,那麼會不會增加黃金的儲量?因為上次我們討論過要拚未來,要打造十個中心,例如打造華人最大的人民幣交易中心,這是央行所准許的。請問財政部反不反對?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反對意見。 羅委員明才:財政部不反對。第二個要推動的中心是打造全世界華人最大的黃金交易中心。現在黃金每盎司才1,300元,滿便宜的,請問彭總裁考不考慮多少買一些黃金?你的心裡有沒有想法? 彭總裁淮南:報告委員,黃金價格的波動是美國債券價格波動的兩倍至三倍,亦即黃金的風險性跟美國公債比起來是相對性很高的資產,所以中央銀行的資產還是應該要儘量降低風險。 羅委員明才:我們現在要打造的是全世界華人黃金交易中心,在大陸是要課以17%的稅。請教張部長,黃金的稅收一年大概有多少?不多吧? 張部長盛和:黃金是免營業稅的。 羅委員明才:對呀,所以我們有這個利基。 張部長盛和:只有黃金存摺買賣才會課到一點點稅。 羅委員明才:那也不多嘛! 張部長盛和:不多。 羅委員明才:大家對黃金存摺的推動都非常讚賞。請問總裁,你覺得黃金存摺推動到現在為止做得好不好? 彭總裁淮南:報告委員,黃金存摺是我在當中央信託局理事主席時所推出來的。 羅委員明才:哇,這又是彭總裁推動的喔! 彭總裁淮南:是我推動的。 羅委員明才:那要再記你一個大功,但是現在只推一半。以前臺銀金控董事長劉憶如是黃金女郎,他就是利用黃金理財賺了很多錢。現在我們能否往積極面看,總裁是不是趕快來推動,打造一個黃金交易中心,這是指日可待的,就由中央銀行當莊家,其他銀行來配合,多開一些黃金存摺,「陸客來臺灣、把錢花光光、最好買黃金」,對不對?未來還會有增值的空間,而且兩岸無戰事,就把黃金放在臺灣,總裁贊不贊成? 彭總裁淮南:事實上黃金存摺是比實體黃金好,因為實體黃金買進賣出時不清楚其純度是否為百分之百,用黃金存摺則可以避免實體交割的風險。 羅委員明才:對,那很好,可是平常還是要有實體黃金,所以我建議是不是能由中央銀行做莊,你來當莊家去面對全世界的華人,大家才會很有信心。 彭總裁淮南:這部分臺灣銀行已經在做了。 羅委員明才:但是臺灣銀行有問題啊,人家拿黃金要去cashout,但是臺銀不收,大家都覺得這很奇怪。 彭總裁淮南:黃金存摺並沒有實體交割。 羅委員明才:臺灣銀行收臺幣,但為什麼不收黃金?我們是不是來打造這兩個中心? 另外大家也提到,現在國內環境的問題很多,既怕這個、又怕那個,整個經濟也沒有持續成長。請教彭總裁,你是否覺得臺灣現在的銀行太小了?要不要積極擴大?目前大陸最大的銀行是工商銀行,它的總資產高達新臺幣84兆以上,星展銀行則大概是臺銀的兩倍大,那是因為它有國家基金支持。 請問我們現在的外匯存底是多少? 彭總裁淮南:四千多億。 羅委員明才:能不能由中央銀行提撥百分之五或百分之十做為國家主權基金,用以投資別家銀行,例如併購國外銀行,好讓臺灣的銀行可以在臺灣立足,向上開花結果。 彭總裁淮南:向委員報告,假如要成立國家主權基金就必須單獨立法,獨立於中央銀行之外,而不能放於中央銀行裡面。 羅委員明才:所以總裁的意思是不反對? 彭總裁淮南:不反對,但是要單獨立法。 羅委員明才:既然不反對,那是不是把提案給我參考一下,我們研究之後來提出這個案,讓中央銀行提撥4,000億美金外匯存底的5%,這樣大概就可以拿出200億美金(約6,000億臺幣),當做國家主權基金來推動併購,不然臺灣的銀行太小了。我想請教一下,總裁之前講過,台灣的銀行之所以不能走出去,比如台銀及土銀的董事長及總經理,他們的薪水是多少呢? 張部長盛和:我不記得正確的數字,大概不會超過部長的9成,應該是十幾萬而已。 羅委員明才:台灣人才一直在流失,管理那麼大的銀行,薪水才十幾萬,誰還要待呢?總裁說過上面的話,部長認為薪資有需要調整嗎? 張部長盛和:已經在做檢討了,不過牽涉到的範圍實在很廣。 羅委員明才:你們要讓馬兒好,又不讓馬兒吃草,結果當然跑不快。 張部長盛和:不僅牽涉到負責人,也牽涉到員工。 羅委員明才:你應該讓這些戰將成為「勇腳馬」,而不是「軟腳馬」!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羅委員明才:本席希望速度要快一點,並將氣氛也帶動起來。 張部長盛和:謝謝。 羅委員明才:上次本席請教過張部長,如果台灣成為全世界的紅酒中心,1年的稅會是多少呢? 張部長盛和:這要看有沒有那種條件,我們只有台灣菸酒公司的紅麴紅酒,這樣是無法成為什麼紅酒中心的。 羅委員明才:你不要妄自菲薄,香港也沒有產葡萄啊! 張部長盛和:我們沒有波爾多那種天候、地理環境及技術…… 羅委員明才:香港能,為什麼台灣不能呢?新加坡能,為什麼台灣又不能呢?南韓嚇嚇叫,為什麼台灣就退後呢?部長必須有積極及開放的態度! 現在外面的米酒有很多都是假米酒,台灣菸酒公司的米酒有沒有問題呢? 張部長盛和:沒有問題,我們都是用阿米洛法釀造的。 羅委員明才:紅標米酒中有沒有米? 張部長盛和:紅標米酒就是以米來釀的。 羅委員明才:好,那木瓜牛奶中有沒有含木瓜? 張部長盛和:高雄的木瓜牛奶當然有木瓜。 羅委員明才:如果開始嚴格執行此點,就是產品要嚴格標示成分,部長贊不贊成呢? 張部長盛和:贊成,原本標示就要清楚。 羅委員明才:這個方向是好的,如果嚴格執行的話,辣椒油中沒有辣椒,這是違法的;或是葡萄汁裡沒有葡萄,這也是違法。最近有人來陳情,如果嚴格執行下去,他們不但違法,日子還會很難過,部長知道是哪個產業呢? 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 羅委員明才:嬰兒油業!我們必須與時俱進,該標示清楚就要標示清楚,不過松露巧克力中也沒有含松露,而嬰兒油中有含嬰兒嗎? 張部長盛和:那是給嬰兒用的油。 羅委員明才:因此這方面還是要調整一下,請多注意這個問題。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昆澤、陳委員淑慧、廖委員正井、羅委員淑蕾、楊委員麗環、陳委員歐珀、林委員佳龍、鄭委員天財、蕭委員美琴、江委員惠貞、蔣委員乃辛、黃委員昭順、陳委員明文、楊委員應雄、楊委員瓊瓔、邱委員文彥、呂委員學樟、簡委員東明、潘委員維剛、蘇委員清泉、王委員惠美、黃委員偉哲、管委員碧玲、王委員進士、黃委員文玲、高委員金素梅、吳委員育昇、孔委員文吉、呂委員玉玲、陳委員怡潔、徐委員欣瑩、廖委員國棟、吳委員育仁、江委員啟臣皆不在場。 報告及詢答完畢。 李委員應元、潘委員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李委員應元書面意見: 雖然央行每年為國庫賺取將近兩千億元的收入,但因央行有龐大的外匯存底,因此必須密切注意全球金融資產泡沫化的危機,妥為因應以減少風險。 鑒於美國9月就業報告疲弱,顯示美國就業成長趨緩,包括摩根大通與高盛等多家銀行經濟學家都預期在美國經濟缺乏動能下,聯準會恐怕最快也要等到明年春季,才會開始啟動量化寬鬆(QE)退場政策。 先前受美國政府停擺,導致發布時間延後的9月就業報告結果不如預期。經濟學家認為,就業成長欲振乏力,意味聯準會必須維持當前850億美元購債規模的QE措施直到明春。 有鑒於此,加上就業數據缺乏重大改善,顯示聯準會要在2013年進行QE退場政策的可能性很低。佛洛里認為,若單以美國經濟情勢來看,儘管明年3月是聯準會宣布QE退場的可能時機,但擔心將遭遇美國府會的預算談判,為避免增加不確定性下,聯準會屆時很可能再次維持貨幣政策不變。 聯準會目前仍維持每個月850億美元的購債規模,並且將於下週召開會議,商討量化寬鬆政策接下來的動向。 此外,雖然美國通貨膨脹情況並不嚴重,但麥嘉華認為美國卻有資產通膨的問題。他表示,全球資產泡沫化的問題嚴重,而導致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各國央行為了剌激經濟成長,壓低利率,並向金融糸統注資造成的。而這樣的資產通膨,很可能會危及到全球富人口袋中50%的資產。麥嘉華指出,若資產泡沫化的問題持續惡化,那總有一天會導致通貨緊縮,並且造成資產價格大崩盤。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以釋股方式挹注歲入歲出差短,恐使政府未來財政狀況更趨困窘財政部於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出售: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計165億0,596萬1千元,其中財金公司係為配合資金結算、清算業務移轉予中央銀行,而合庫金控、兆豐金控之釋股目的係為配合總預算籌措財源;惟以釋股方式挹注歲入歲出差短,將使未來年度國庫可獲投資收益減少,財政狀況將更趨困窘。依國庫署提供合庫金控等3家公司之投資效益資料顯示,101年底財政部擁有合庫金控、兆豐金控、財金公司之持股率分別為30.39%、9.98%、37%,而此3家公司獲利能力甚佳,近5年來每年均有盈餘,且所配發之現金股利挹注國庫金額達115.47億元;如以政府投資金額及近5年配發之現金股利數計算3家公司之投資報酬率,合庫金控平均每年報酬率為6%,兆豐金控為10%,財金公司則為22%。合庫金控及兆豐金控投資報酬率高於目前公債及國庫券利率水準,故以釋股方式挹注歲入歲出差短,恐對國家未來財政產生反效果,103年度財政部預算案所編列釋股案,其中合庫金控及兆豐金控釋股目的係為配合總預算籌措財源,出售比率為10.02%及32.13%,釋股收入預算為45億元及92億元,釋股後持股比率合庫金控降為27.34%,兆豐金控則為6.78%;而為避免對資本市場造成衝擊,及因釋股而減少董監席次情形,本次釋股對象係規劃以洽特定人方式,轉讓予郵政公司、勞退基金及勞保基金。 本席認為合庫金控及兆豐金控釋股案雖可縮小103年度歲入歲出之差短,釋股方式亦可能暫時不會衝擊資本市場,但是以釋股挹注歲入之作法,卻未必對國家未來財政有利;以近5年為例,合庫金控近年平均每年報酬率為6%,兆豐金控為10%,而現在20年期公債標售最高平均利率2.701%,國庫券標售最高平均利率2.217%,均低於合庫金控及兆豐金控投資報酬率。故以釋股方式挹注歲入歲出差短,不僅將稀釋未來投資收益,且投資收益減少數恐較以舉債方式發生之利息支出為多,將稀釋國庫未來投資收益。而且基金處理股票是由基金管理人來決定,難保未來會因應基金之收益而出售部分股票,對政府持股比例級官股管理情形將產生變化,而且立法院已經作成決議不能再釋股,雖然此次為因應籌措財源,採釋股規劃予特定人方式,轉讓予郵政公司、勞退基金及勞保基金。但仍無法弭平外界的疑問,更何況4G釋股收入將達1,200億元,將可解決財源不足之窘境,所以是否需要釋股,應該要更審慎評估釋股案對國家整體財政之影響後再行辦理。 主席:現在進行歲入部分之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歲入部分,並一併宣讀委員提案。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行政院歲入部分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1項 行政院 第1目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1,800億4,627萬元 財政部及所屬歲入來源別預算: 第1款 稅課收入 第1項 財政部1兆2,713億400萬元 第1目 所得稅6,930億8,100萬元 第2目 遺產及贈與稅113億元 第3目 關稅97億9,000萬元 第4目 貨物稅1,536億5,000萬元 第5目 證券交易稅871億1,700萬元 第6目 期貨交易稅36億8,000萬元 第7目 菸酒稅394億3,700萬元 第8目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39億6,000萬元 第9目 營業稅1,811億7,900萬元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5項 財政部3萬4千元 第76項 國庫署10萬元 第77項 賦稅署無列數 第78項 臺北國稅局32億4,016萬1千元 第79項 高雄國稅局7億7,775萬8千元 第80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22億8,204萬7千元 第81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2億6,432萬元 第82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7億7,462萬6千元 第83項 關務署及所屬5億5,724萬元 第84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無列數 第85項 財政資訊中心1萬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89項 財政部15萬元 第90項 國庫署3,065萬5千元 第91項 賦稅署120萬5千元 第92項 臺北國稅局1億5,677萬6千元 第93項 高雄國稅局4,739萬1千元 第94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7,415萬3千元 第95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6,179萬1千元 第96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2,492萬2千元 第97項 關務署及所屬3億3,154萬4千元 第98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無列數 第99項 財政資訊中心3,737萬1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8項 財政部165億648萬6千元 第89項 國庫署3千元 第90項 賦稅署19萬7千元 第91項 臺北國稅局54萬8千元 第92項 高雄國稅局17萬元 第93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77萬8千元 第94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36萬6千元 第95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50萬元 第96項 關務署及所屬142萬6千元 第97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464億4,715萬5千元 第98項 財政資訊中心95萬8千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5項 財政部169億4,202萬2千元 第1目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134億3,529萬8千元 第2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1億元 第3目 投資收益34億672萬4千元 第6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4億3,064萬6千元 第1目 營業基金盈餘繳庫4億3,064萬6千元 第6款 捐獻及贈與收入 第1項 國庫署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6項 財政部2億1,139萬7千元 第87項 國庫署23億6,933萬9千元 第88項 賦稅署3,135萬9千元 第89項 臺北國稅局1億9,814萬4千元 第90項 高雄國稅局3,022萬2千元 第91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6,515萬5千元 第92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2,572萬9千元 第93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733萬6千元 第94項 關務署及所屬3,560萬4千元 第95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2億3,705萬9千元 第96項 財政資訊中心無列數 一、 本院委員曾巨威等5人,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103年度國庫分得股息紅利為1,800億4,627萬元,佔歲入總額10%以上,以挹注我國困窘之財政。然103年經營績效中,淨利為1,231億7,526萬元,加計累積盈餘816億元,才能供應1,800億元之盈餘繳庫。我國近年來財政困難,依賴央行之盈餘繳庫挹注歲入甚深,然央銀主要的功能係總體經濟調控並非賺錢繳庫,過度依賴央行融通國庫,恐造成該行無累積盈餘時,連帶影響總體經濟調控功能以及國庫歲入的收入。爰此,建請央行及預算編列之主計總處審慎評估,扭轉過度依賴央行繳庫以充裕財政之情事。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盧秀燕  翁重鈞  蔡正元  羅明才 一之一、主決議: 央行近幾年都有816億未分配盈餘隔年繳庫的現象,而這816億多扣在央行一年,央行宣稱能創造1%獲利(約八億),再查99-101年度決算都比預算數多出83-85%,截至102年9月底的資產負債表,央行「未分配盈餘」帳上仍有2,109億元,其中包含101年的816億,還有102年的1,293億,皆仍掛在央行帳上,並無覈實繳庫,且每年皆預估盈餘1,231億左右,年度決算也都再多出1,020億左右,顯示央行每年都隱藏1,000餘億以上的超額盈餘,無法據實反應於預算書中,爰要求央行應覈實編列盈餘預算,明確認列年度中未分配盈餘覈實繳庫,並針對央行未分配盈餘之處分方式向立法院財委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薛 凌  許添財  曾巨威  羅明才  蔡正元 二、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財政部與中央銀行歲入是國庫主要的收入來源,為充實財源、健全財政,除合理規劃外二部會亦應訂定具激勵效果的繳庫目標,以厚實歲入,進而穩固政府施政與國家發展之基礎。爰此,本席認為財政部之103年度歲入預算與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各應提高5%。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盧秀燕  翁重鈞  林德福  蔡正元  羅明才 三、 本院委員曾巨威等5人,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有關「綜合所得稅」項目之歲入編列,提出下列相關意見。103年度財政部所屬五區國稅局編列該項,係鑑於經濟成長動能放緩,且國內整體經濟狀況尚未明朗,預估102年度實徵數可達成預算數,為穩健估算,103年度之中央政府綜合所得稅歲入收入預算數,係按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數新台幣3,441.42億元編列,其預算數如表一。然而,103年較102年之綜合所得稅歲入,變動影響之因素增加,如大法官釋字第696號(於101年1月20日公布),其所得稅法第十五條之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部分,自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二年失其效力;又如102年度因物價指數上漲率已超過10%,財政部確定調高最低稅負申報門檻。以上因素影響金額甚鉅,此外,102年經濟成長率,已由預算編制時之3.59%下修至目前2.31%,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預算仍依102年度預算編列,推估過度樂觀,易令人有預算浮編之疑,應予刪減10%。 表一、財政部所屬五區國稅局綜合所得稅歲入預算 單位:新台幣億元 年度 103年預算數 102預算數 差額 臺北 1,818.00 1,901.48 -83.47 北區 1,022.31 967.95 54.36 中區 281.60 263.20 18.41 南區 122.41 117.08 5.33 高雄 197.08 191.70 5.37 總計 3,411.4* 3,441.42 - *為小數點誤差 提案人:曾巨威  盧秀燕  翁重鈞  蔡正元  羅明才   四、 今(102)年1至9月證券交易稅稅實徵數為519億元,較累計分配數691億元短少172億元,累計分配預算達成率僅75.1%,更僅佔全年度證券交易稅預算數之53.9%。103年度「證券交易稅」預算編列871億1,700萬元,雖較102年度減少92億4,600萬元,惟從今(102)年1月1日至10月25日止,我國集中及店頭市場均每日成交值約僅943億元左右,若擬達成103年度預算目標,依照103年度249個交易日推估,則每日成交值須達1,167億元,觀察目前經濟情勢變動情形,103年度證交稅預算編列顯然過於樂觀;為求財政收支穩健預估,避免造成支出浪費,爰減列103年度財政部「證券交易稅」預算100億元。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五、 行政院於今(102)5月提出菸酒稅法及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擬增加菸稅及菸品健康捐共計25元:「菸稅」收入係入國庫統收統支,而「捐」係專款專用;鑑於目前國家財政困難,稅、捐之比重應以「稅」為多,以利國家財政調度;爰配合「菸酒稅法」之修法,予以增列103年度「菸酒稅」預算150億元,俾利國家資源整體安排,並免國家資源遭錯置及浪費。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六、 本院委員曾巨威等人,針對103年度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單位預算有關其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估歲入概況,提出下列相關意見。財政部五區國稅局102年度未編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估稅收金額,103年度將該稅課收入納入總預算共39.6億元(如表一),估列方式係以100年6月至102年3月每月平均實徵數3.3億元[(100年6月至12月實徵數22.06億元+101年實徵數42.75億元+102年1月至3月實徵數7.83億元)÷22個月]作為103年每月平均實徵數估算,編列103年度中央政府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收入預算數為39.6億元(3.3億元×12個月)。 惟現行制度仍存在些許規避該稅課徵之漏洞,財政部允宜盡速修法補救,為彰顯其成效,103年度預算數應予提高15%。 表一:103年度各區國稅局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估歲入 各區國稅局 103年度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算數 台北 736,000 北區 1,393,000 中區 1,361,000 南區 183,000 高雄 287,000 合計 3,960,000 單位:新臺幣千元 提案人:曾巨威  盧秀燕  翁重鈞  蔡正元  羅明才 六之一、 財政部國庫署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僅編列10萬元,查本筆預算於前年度決數,計有140萬7千元之收入,上年度預算亦編列495萬8千元,然今年卻僅編列10萬元,相距甚大。本筆歲入預算是依違反菸酒管理法56條及57條之相關規定所收取之罰鍰,查菸酒管理法第56條規定,違反其所列規定,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另違法57條所列之規定亦處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之罰鍰,然該署卻編列如此低額之歲入預算,很明顯是不想積極查辦,本席爰提案建議國庫署應以2千萬為目標值,增列本筆預算1,990萬。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羅明才 六之二、 台北國稅局於其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32億4,016萬1千元,然本財政歲入是納稅義務人未依稅法規定辦理申報及逾期繳納稅稅款等罰金罰鍰,為達租稅公平之目標及增加財政收入,該局理應加強查核,不應將目標訂定過低,如此實易產生查稅人員行政之怠惰,再者,該局查核區域為人口密集及人民教育、經濟程度相對較高之台北地區,逃稅情形亦相對較高,爰此,本席認為台北國稅局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應以35億為目標值,建議增加本筆預算2億5,983萬9千元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羅明才 六之三、 高雄國稅局於其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7億7,775萬8千元,然本財政歲入是納稅義務人未依稅法規定辦理申報及逾期繳納稅稅款等罰金罰鍰,為達租稅公平之目標及增加財政收入,該局理應加強查核,不應將目標訂定過低,如此實易產生查稅人員行政之怠惰,爰此,本席認為高雄國稅局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應以8億元為目標值,建議增加本筆預算2,224萬2千元。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羅明才 六之四、 北區國稅局於其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22億8,204萬7千元,然本財政歲入是納稅義務人未依稅法規定辦理申報及逾期繳納稅稅款等罰金罰鍰,為達租稅公平之目標及增加財政收入,該局理應加強查核,不應將目標訂定過低,如此實易產生查稅人員行政之怠惰,再者,該局查核區域為人口密集及人民教育、經濟程度相對較高之北部地區,逃稅情形亦相對較高,爰此,本席認為北區國稅局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應以30億為目標值,建議增加本筆預算7億1,795萬3千元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六之五、 中區國稅局於其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12億6,432萬元,然本財政歲入是納稅義務人未依稅法規定辦理申報及逾期繳納稅稅款等罰金罰鍰,為達租稅公平之目標及增加財政收入入,該局理應加強查核,不應將目標訂定過低,如此實易產生查稅人員行政之怠惰,本席認為中區國稅局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應以13億為目標值,建議增加本筆預算3,568萬。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六之六、 南區國稅局於其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7億4,462萬6千元,然本財政歲入是納稅義務人未依稅法規定辦理申報及逾期繳納稅稅款等罰金罰鍰,為達租稅公平之目標及增加財政收入,該局理應加強查核,不應將目標訂定過低,如此實易產生查稅人員行政之怠惰,爰此,本席認為南區國稅局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應以8億元為目標值,建議增加本筆預算5,537萬4千元。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羅明才 六之七、 關務署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中編列4億4,314萬9千元,來源是該署依據相關法令處理緝私及違規案件之罰鍰收入,與未依規定報關或繳稅所課徵之滯納金,本席認為緝私為保障我國民眾相當重要的工作,且目標值訂定過低,易使海關人員產生行政怠惰更讓不肖人士有機可乘,爰建議關務署應以5億元為目標值,增列本筆預算5,685萬1千元。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七、 本院委員曾巨威等6人,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財政部單位預算歲入部分」提出相關意見,103年度財政部單位預算歲入來源別預算中,規費收入歷年預決算金額比較如下表一,財政部99年至102年間,規費收入預算皆編列1,200千元以上之金額,99年至101年決算也有1,200千元以上之收入,故本年度只編列150千元,較去年度少了1,355千元,有低估收入之嫌,理應調整。 99年至103年財政部規費收入預決算之金額 單位:千元 99 100 101 102 103 預算數 1,223 1,304 1,938 1,505 150 決算數 1,418 1,506 1,292 - -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盧秀燕  翁重鈞  費鴻泰  蔡正元  羅明才 八、 本院委員曾巨威等人,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財政部單位預算歲入部分」提出相關意見,103年度財政部單位預算歲入來源別預算中,資料使用費收入本年度預算為0元,較去年減少591千元,又另在其他雜項收入中編列當代財政月刊及各稅法令彙編等售價收入484千元及財政統計月報等售價收入4千元,因此建議未來變更項目時,需在說明項備註變更之原因,以利進行歷年度歲入項目比較時較有一致性。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盧秀燕  翁重鈞  費鴻泰  蔡正元  羅明才 九、主決議: 政府為彌補財政缺口,103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釋股收入621億元,並洽3大基金(郵儲金、勞退及勞保基金)承接,惟3大基金,只是由政府代管,不是政府的錢,若屆時虧錢責任由誰負責?而3大基金本該獨立運作,若成為政府的附庸、配合運作,造成紊亂體制,且政府一方面不撙節支出,一方面又廣發無法源依據之支出,包括退休人員的三節獎金、公務員的「黑箱獎金」等,造成國家財政支出更加惡化,政府應思考其他積極作為,增加稅收來源,而非只依靠釋股方式來籌編填補歲入,且為有效落實立法院在97年所作「在未有新決議之前,不得編列釋股預算」之決議,爰針對歲入項下,有關財政部釋股收入部分,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十、 立法院審議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通過決議「……責成財政部,立法院未通過新的決議前,不得再編列相關釋股預算進行釋股股權移轉工作。」。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共編列釋股預算649億元,其中包括財政部編列釋出合作金庫約2.62億股、每股17.15元,及兆豐金融控股約3.67億股、每股約25.05元,不僅違反立法院決議,且採洽郵政公司、勞退基金、勞保基金等特定人方式釋出,亦有違該等基金之管理規範及公司治理。各該基金均訂有相關運用管理之機制,投資標的、價格亦須經過一定程序之評估,政府伸手干涉該等基金之運作,不但指定買哪些股票,並明訂交易價格,嚴重破壞該等基金之治理,將來若發生虧損,該由誰承擔?且基金管理者若被迫違反基金運用管理之規範,承接政府指定讓售之股票,並配合政府介入公司經營,將來亦可能衍生基金參與人對其未盡善良管理義務之指控。且該等股票一次性釋出勢將不利國家未來穩定之股利收入。 為顧及國家財政長期之穩健,並確保資金來自一般民眾存款、退休金與保險提撥之郵政公司、勞退基金或勞保基金其運作自主,及基金安全與收益,爰全數減列財政部103年度出售合作金庫45億元及兆豐金融控股92億元。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十一、 為解決財政困頓處境,103年度預算採行釋股收入,包括中華電信、兆豐金控、合作金庫、中鋼及台肥等公司股票予特定人(郵政公司、勞退基金及勞保基金)為兼顧國庫與該等基金之財務需求與效益,爰要求釋放價格須符合下列二條件;一為釋股價格不得低放各該股票前三年之日平均價格,二為承購股票之基金不得虧損出售該部分股票。 提案人:曾巨威  翁重鈞  盧秀燕  蔡正元  費鴻泰  羅明才 十二、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政府資產均為全民財產,雖為活化財政、健全財源而進行釋股,仍應謹慎理財、妥善為之。本席認為,政府所釋出之標的仍應以政府得有效管理為前提,以避免國家資產遭賤賣,甚至衍生圖利之嫌。爰此,特提案要求政府釋股應附限制條件,明確禁止該釋股標的再轉賣以及附買回二大條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盧秀燕  孫大千  翁重鈞  林德福  蔡正元  羅明才 十三、 本院委員曾巨威等人,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財政部單位預算歲入部分」提出相關意見,財政部103年度預算案編列移轉財金公司股票1億6,650萬股予中央銀行,移轉價格每股16.85元,計編列釋股收入28億0,596萬1千元。惟該公司固定資產項下列有89年5月間購入之營業用台北市內湖區土地及房屋,帳面值分別為6億餘元及9億餘元(未減列折舊),及94年12月間購入之出租用台北市南港區土地及房屋,帳面值分別為5,900餘萬元及1億3,000餘萬元(未減列折舊),於購入後尚未辦理資產重估價作業,考量近10年來內湖區及南港區房地產價格有上漲之現象,該公司淨值將有低估之虞,允應以資產重估後之淨值作為移轉價格之評定依據,以確保國庫權益。 提案人:曾巨威  盧秀燕  翁重鈞 連署人:蔡正元  羅明才 十三之一、 北區國稅局廠商使用租金收入估列26萬4千元,是以每月22,017元租給廠商,本席為求增加政府收入及避免該局給予民眾圖利廠商之觀感,建議增列本筆歲入預算9萬6千元,即以每月3萬元租給廠商使用。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十三之二、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於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以外不動產之售價收入僅編列810萬,查本筆預算於上年度編列4,550萬,前年決算數計有6,591萬1千元,本席認為今年度預算編列與往年相較實為過低,為增加政府收入及避免國有非公用土地以外之不動產遭低價出售,爰提案建議增列本筆預算190萬元。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羅明才 十四、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局)101年編列出售土地收入498億餘元,但決算數僅154億餘元,執行率約30%;102年度售地收入編列359億餘元,惟上半年執行數僅約58億元,占累計分配數162億元之35%左右。103年度國有財產署再度編列「土地售價」預算近394億元。 政府為解決財政困境,年年編列大量土地出售,然土地於處分、移轉所有權後,再不能產生任何收益;且公有土地本質在於促進社會利益,而非出售供財團炒作;一再標售國有土地將助漲房價,亦與政府穩定房價政策相違。為免國有土地為支應不斷膨脹之歲出而遭致賤賣,並觀察近年來出售土地預算執行情形,爰減列103年度國有財產署「財產收入」第2目第1節「土地售價」200億元。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十四之一、 北區國稅局於其他雜項收入預算中,針對抵繳遺產及贈與稅款之土地於處分前,發生之使用或租金等收入,與遺產及贈與稅抵繳稅款之實物變賣現值,超過原抵繳稅額部分,估有5,723萬1千元收入,然查本筆預算於前年度決算,計有6.403萬3千元之收入,為增加政府收入及避免北區國稅局以賤價出租或出售上述土地及物品,爰提案建議本筆預算以前年度決算數6,403萬3千元為目標,增列673萬7千元。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十五、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關務署統計每年進口棉籽油渣餅數量,94年以後大多1、2000公噸,100年時只剩150公斤,但去年突然暴增到5,559多公噸。棉籽油渣餅是棉籽榨油之後的副產品,含有多種有毒棉酚,即便用來餵養畜禽,沒控制限量也會引發畜禽中毒。由於國內近來一連串食安問題,本席提案要求關務署與衛福部應管制進口,並查清國內棉籽油渣餅進口流向,以維護國民之健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盧秀燕  薛 凌  翁重鈞  李貴敏  林德福  孫大千  蔡正元  羅明才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第一案是曾委員巨威等人所提出的建請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一之一案有無異議? 彭總裁淮南:我來報告一下,在這2,109億當中,有816億是上年度的保留盈餘,這部分已經在7月份暫繳了,剩下的1,293億是每個月所賺的錢,因為盈餘並不是每個月繳交,所以這部分到明年1月初的時候才會全部繳給財政部。 薛委員凌:根據9月份的資產負債表,還有累計盈餘816億掛在報表上面。 彭總裁淮南:那是因為暫繳的關係,因為依照規定不能馬上繳,所以我們是用暫繳款的方式先繳給財政部,所以這部分還算是保留盈餘。 蔡委員正元:錢已經給了是不是? 彭總裁淮南:錢已經給了,但是帳上還沒有移轉,我們已經把816億繳給財政部了。 薛委員凌:從資產負債表所看到的是累計盈餘總共有816億,本席的講法並沒有錯啊!剛剛我並沒有聽到總裁有說到暫繳。 彭總裁淮南:剛才我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薛委員凌:項目還沒有報告啊! 彭總裁淮南:這部分我剛才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在2,109億當中,有816億…… 薛委員凌:既然本席已經提出這個問題,希望總裁能夠尊重本席的意見,因為項目的部分你還沒有說明,所以是不是可以請你們提供書面報告? 主席:請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 彭總裁淮南:好的。 主席:就將「提出報告」改為「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 薛委員凌:你們需要多少時間。 彭總裁淮南:一個月內我們就會提出書面報告。 薛委員凌:太久了吧! 彭總裁淮南:那麼兩個禮拜好了。 薛委員凌:以總裁的能力還需要兩個禮拜嗎? 主席:這樣應該可以,請央行於兩個禮拜之內向立法院財委會提出書面報告。 曾委員巨威:當我們看到這個表的時候,的確在解讀上會產生一些問題,從會計上來講,我覺得最重要的關鍵就出在未分配盈餘的數字上,你們現在的編制方式的確很容易讓人搞不清楚,針對這個部分,請央行提出說明好不好? 彭總裁淮南:我會在兩個禮拜以內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在央行所提出的書面報告當中應該就會加以說明。 第二案先保留好了,我們等一下再來談。其實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央行能夠認真賺錢,拜託你們再多賺個5%好嗎? 費委員鴻泰:這個案子撤案好不好? 主席:好的,謝謝。 第三案是曾委員巨威等所提的提案,曾委員主張刪減財政部綜所稅歲入預算10%,請問部長有沒有意見? 張部長盛和:341億是非常大的數目。 費委員鴻泰:刪預算很容易,但是讓他們每個人都不努力,光會坐在家裡拿薪水,這樣似乎不太好,本席認為刪減歲入預算時應該要小心一點。 曾委員巨威:我提出這項提案也是非常小心的,這次編列預算時,財政部的說法是把去年的狀況全部挪過來,綜所稅的部分一個字都沒有變動,也就是所有情況都是比照去年。但以現在的實際狀況來看,有一些很明確的事情已經和去年不一樣了,舉例來講,盧委員也針對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提出一個提案,按照財政部的估計,這部分應該會減少160億至200億。原本是103年1月1日才會去做,現在他們已經同意從102年1月1日開始做起,換句話說,103年馬上就會少掉這筆錢。既然我們作出這樣的決定,就必須要負責任,當初他們在編列預算時,其實完全沒有考慮到這方面的因素,按照他們的想法,應該是在103年度以後才會發生,但是現在已經作了這樣的改變,明明他們就沒有考慮到這個因素,而且這是我們所作的決定。我實在沒有辦法接受因為我們所作的這項決定,這些錢明明就不見了,當初他們編列預算時沒有考慮到這一點,而我們卻不作處理。 主席:不是我們的決定,而是大法官會議的決定。 曾委員巨威:這樣我們對外也沒辦法交代啊!如果是因為其他因素,或許還可以提出其他的說法,但這明顯就是因為法律的修正所造成的結果,如果要在審查時假裝沒有看到的話,我真的沒有辦法接受。本席並不是沒有考慮到刪減歲入可能會造成財政部在執行時的困擾,只是就專業的立場來講,我實在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情況。 蔡委員正元:根據部長上次的報告,因為夫妻報稅方式的改變,歲入部分會減少151億,但這151億好像沒有反映在財政部的歲入預算當中,這部分部長是不是可以加以說明? 張部長盛和:原來我們估算的時候,以為是從明年才開始適用,到後年才申報,但現在已經提早實施,也就是今年就適用,明年5月份就要申報,當初我們估算時,的確沒有想到會提早一年實施。 主席:曾委員先不用急,因為法案從財委會送出去之後,二、三讀的時候未必會通過,這只是大家的期望而已。換句話說,如果這個法案通過的話,就像曾委員剛才所講的,因為事實已發生,所以歲入就會短收,可是現在…… 蔡委員正元:可是大法官的解釋優於法律啊! 主席:問題在於立法院是不是能夠如期通過二、三讀,因為現在立法院的狀況也很混亂,所以未必會如期通過,所以我建議這個案子先…… 蔡委員正元:假設這項法案通過的話,那151億該如何彌補?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努力稽徵。 曾委員巨威:如果你要這樣講的話,那麼本席只好提供以前的數據給你看,其實最近這幾年在稽徵方面都沒有達到…… 蔡委員正元:你覺得要怎麼處理?那151億可以補得過來嗎?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努力去稽徵。 費委員鴻泰:叫他們認真去收稅嘛! 曾委員巨威: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短收的話,這部分就應該要拿掉。如果你們能夠認真表現,那麼歲入增加也沒有問題,那就表示你們的績效很好啊!如果按照目前這樣的方式,就會變成在邏輯上是把它拆開的,這樣本席沒有辦法接受。 張部長盛和:是不是可以作成一個附帶決議,也就是請財政部努力稽徵,以彌補這151億的稅收。 曾委員巨威:不要用這種方式,請部長尊重本席的專業意見。 費委員鴻泰:我認為這部分不宜輕易刪減10%,這是很嚴重的問題,而且我們希望加重他們的工作量,讓五區國稅局都認真去收稅。 曾委員巨威:認真收稅本來就是他們應該要做的對不對? 主席:曾委員,相關法案現在還沒有經過二、三讀,而且也不一定會通過。 曾委員巨威:那我們就保留協商好不好? 費委員鴻泰:我反對保留協商,你可以在黨團再提出協商,這我沒有意見,但是在委員會裡面應該要直接作成決議才對。 蔡委員正元:如果大家意見不一致,我想到黨團協商時也是一樣的。 費委員鴻泰:先暫擱好了。 主席:我們等一下再回過頭來討論這一案好了,要不然會因為這個案子而卡住。 現在討論第四案。 張部長盛和:以證交稅來講,我們估計日平均值1,166億算是很保守的,因為我們是用前三年的平均值,包括去年的最低量也都估算進來了。從10月份以來,每日平交值大概都在1,050億左右,所以我們認為以一千一百多億來估算,應該是比過去保守許多了。 主席:既然部長這麼有信心,那麼這個案子就撤案好不好?部長說他們可以做得到,所以這部分不用減列。 張部長盛和:我看過去16年來的歷史,每日平交值超過1,100億的有10年,沒有到1,100億的只有6年,而且今年從10月份開始都已經快接近1,100億了。 薛委員凌:部長你所講的我們都同意,但到目前為止,每日成交值才943億左右。 張部長盛和:如果加上上櫃的部分,10月份的成交值就有…… 薛委員凌:如果要達到1,167億的話…… 蔡委員正元:應該收得到,以目前狀況來看應該收得到。 費委員鴻泰:合理啦! 薛委員凌:部長你是持樂觀的態度是不是? 張部長盛和:雖然金管會的三箭還沒有生效,但是從10月份開始,成交量就已經達到1,050億左右了,加上明年1月1日當沖的部分,我們認為1,100億應該可以達到。 薛委員凌:沒問題是嗎? 蔡委員正元:那改為增加100億好了。 薛委員凌:可見部長相當樂觀,應該可以達到這個目標吧! 主席:第四案撤案。 現在討論第五案。 張部長盛和:有關菸酒稅合併菸捐的問題,首先是目前立法尚未通過,而且稅提高以後,量可能會縮減。 主席:第五案撤案。 現在討論第六案。 費委員鴻泰:有關奢侈稅的問題,在第7屆會期的時候,在座委員幾乎都是同意的,但當時並不是為了稅的目的。如果現在加上這些意見,當然我們也可以接受,但這樣可能會讓外界感覺我們是為了加稅而去搞一個奢侈稅。課徵奢侈稅的目的是為了抑制投機、打擊投機,讓房地產價格回歸到正常,能夠多收稅是政府的能耐,如果少收的話,我們也絕對不會怪財政部。其實加稅我都同意,但是在這邊加稅可能會被人家拿來作文章,認為我們好像是有加稅的目的。 曾委員巨威:本席在此作補充說明,我可以認同費委員剛才所提到的觀念,但本席的提案和費委員所講的並不衝突。我們知道,課徵奢侈稅並不是以增加稅收為目的,現在我們所討論的是現行制度要不要加以改變,以後怎麼改我們不知道,但至少財政部看到了許多漏洞,而這些漏洞都必須補起來,這是一個已經很明確的說法。也就是說,課稅的目的並沒有改變,稅收的架構也沒有改變,現在只是要把漏洞補起來而已,既然要補漏洞就要作政策上的宣示,所以本席主張這部分酌予提高15%,就只是這樣而已,本席的用意並不是要增加稅收。 費委員鴻泰:目前相關法案都還沒有送進來,至於送進來之後會不會通過,我覺得會通過的可能性還滿小的。目前法案都還沒有通過,就想要把它的影響先反映在預算上,這樣真的會被人家拿來作文章。 羅委員明才:本席想請教部長,針對擁有超過三間以上房子的屋主,你們現在是不是要開始積極查稅?像是包租公等等…… 張部長盛和:查租賃所得是另外一回事,這和擁有三戶房子並沒有關連性。針對租金的部分,一直是我們查緝逃漏的方向。 羅委員明才:以前查得怎麼樣? 張部長盛和:我們查緝的標準和委員剛才所說的那個問題沒有關連。 羅委員明才:以前查的情況怎麼樣? 張部長盛和:很好啊!我們都有租賃所得查緝的稅收統計,相關資料我們都有。 薛委員凌:曾委員所提的這個案子並不是主張要加稅,他的用意只是要把漏洞補起來而已。 張部長盛和:首先是相關法案一定要通過,如果法案沒有通過的話,那麼這項決議就沒有意義了。 主席:奢侈稅有一個特色,那就是它不發生最好,因為這樣就表示打房有效,課徵奢侈稅的目的可能不在於稅收。其次,這部分的預算數和其他歲入可能又不太一樣,有些歲入我們要求確保一定要開徵到一定數目,可是針對奢侈稅的部分,如果都沒有奢侈行為的話,根本就課徵不到。 蔡委員正元:本席提出一個文字修正意見,不知大家認為妥不妥適?最後一段的文字是「財政部允宜盡速修法補救,為彰顯其成效,103年度預算數應予提高15%。」本席建議將其修正為:「財政部允宜盡速修法補救,為彰顯其成效,本年度若修法通過後,103年度預算數應予提高15%。」 費委員鴻泰:預算不能這樣編列…… 蔡委員正元:這是本席的提議,因為現在法案還沒有通過嘛! 費委員鴻泰:現在法案都還沒有通過,萬一法案沒有通過的話,那不是會讓人家感覺…… 蔡委員正元:法案沒有通過就沒有效,如果法案通過的話,預算數就要提高15%。 費委員鴻泰:預算不能這樣編列。 曾委員巨威:提案的觀念是這樣,但是實際上的…… 費委員鴻泰:法案都還沒有通過,怎麼就可以提案把預算數增加?萬一法案沒有通過的話該怎麼辦? 薛委員凌:他的用意是希望他們估算得準確一點,並不是要加稅。 主席:既然剛才幾位委員的發言都是強調目的不在稅收,而是要補漏洞,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把最後一段的文字改成「請財政部盡速提出修法予以改善」,因為我們所強調的是要改善,而不是在稅收。 張部長盛和:最後一句是不是可以劃掉?「為彰顯其成效」後面的那句話是不是可以劃掉? 主席:這部分變為「為彰顯其成效,請財政部盡速修法予以改善。」 現在討論第六之一案。 凌署長忠嫄:我說明一下,這部分不是稅法,是管理的部分,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相關罰責。菸酒管理法有規定,如果製造菸酒的廠商有產品種類變更或負責人姓名、地址變更,都必須在一定的期限內向財政部申請變更。這部分經常被業者疏忽,他可能只去做了商業登記,登記完之後就忘了向財政部登記,造成很多的裁罰案件,一件罰五萬。我們後來發現這類的爭訟案件數太多,也造成我們業務量的大幅增加。基於主動輔導業者的觀點,我們認為如果他會去做商業登記,我們就在他去登記時主動輔導他,請他在一定期限內儘快來做變更的登記,之後件數就變得非常少。換言之,我們就不用跟民眾經常起這樣的爭執。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已經去相關單位做了商業登記,為何還要來財政部登記,我們就去主動輔導他趕快來登記。因此,這類件數已經減少了很多,件數少,罰款也就跟著少了,如果還要我們編這麼多收入,我們也收不到。 蔡委員正元:署長,我知道你很辛苦,現在問題是,預算的部分,你這樣解釋,老百姓不一定會聽得進去。去年你編495萬,今年只編10萬,當然,你剛才說主動輔導來登記云云,但是,警察局也是勸民眾不要違規、違法,可是,也不至於差那麼多。其次,你們可以跟商業司說,請他們順便通知來登記的業者來向你們補登記即可。 凌署長忠嫄:我們現在是跟商業司連線,看到資料後,我們就會主動通知業者來跟本部登記。去年我們編的數字其實也很低,前年只編140萬,件數大概少了70%左右。 蔡委員正元:前年編140萬,去年變495萬,今年又變成10萬。 凌署長忠嫄:可是,我們是101年才開始主動輔導。因為我們件數已經減少70%,不可能收到那麼多罰款,一定達不到。我們已經主動輔導,絕對不會再有這麼多收入。 蔡委員正元:我們審預算也很辛苦,當了立委還要抓你們的這個10萬塊錢。 凌署長忠嫄:我們是為了減少雙方的爭訟。 蔡委員正元:除此之外,還有沒有別的收入? 凌署長忠嫄:沒有,現在這個部分就很少,因為之前一件是罰5萬,現在輔導完了之後就不用罰了,他們已經在期限內來跟我們登記。 蔡委員正元:像富味鄉標示不實就被罰好幾億。 凌署長忠嫄:我們現在是主動出擊,所以,已經不可能再去罰這些人。 蔡委員正元:好啦!輔導有效就沒錢賺! 主席:第六之一案,pass。繼續處理第六之二案。 張部長盛和:第六之二案到第六之五案、第六之六、第六之七案都是蔡委員提案有關務署必須提高罰金的部分,報告委員,因為我們裁罰倍數已經不斷地降低,情節輕微的是不斷擴大…… 蔡委員正元:會不會有那種你們故意把罰鍰或罰金用比較低的水平來罰的情形? 張部長盛和:整個裁罰的趨勢是金額不斷地降低。 蔡委員正元:美國就是重罰,像鴻海輕犯就被罰了好多錢。 張部長盛和:最主要是,第一,我們的裁罰倍數不斷降低,第二,我們不斷地加強查緝。 蔡委員正元:當然這是講到納稅義務人,但有些義務人真的是故意逃漏稅,不小心被你們逮到,或者金額大的部分,你們裁罰倍數不斷降低,稅負擔率越來越小,不能怪人家罵你們嘛! 張部長盛和:不要訂目標數,就讓我們加強查緝嘛! 蔡委員正元:什麼目標數,從32億加到35億,不過分啊! 張部長盛和:可是,您每一案都加! 蔡委員正元:而且,現在很多國稅局都因為五都升格,像桃園市長、新北市長都信誓旦旦地說升格之後會工商發達、稅收增加云云,像兩個直轄市以後可能都在北區國稅局主管範圍。部長講過,罰款倍數越來越少,而且,現在只有你們北區國稅局管轄兩個直轄市。 在場人員:這些罰鍰是不相關的…… 蔡委員正元:增加收入嘛! 在場人員:增加收入,但不含…… 蔡委員正元:兩個直轄市的金額比一個台北市還少,那就不對了。 費委員鴻泰:你們加強查緝就好。 蔡委員正元:好。 主席:第六之二案至第六之七案,後面的金額數字都刪掉,改成「建議加強查緝」。 處理第七案。這是曾委員巨威的提案。 曾委員巨威:我要瞭解一下實際的狀況。 凌署長忠嫄:規費的收入是有增有減,最後的結果是比去年少了一些。 費委員鴻泰:你們會計處主任說是因科目調整。 黃處長成昌:這個收入是有編的,以往是編在規費,後來因為編審辦法中有科目的定義,我們把它移到雜項收入裡面。所以,各位可以從本部的預算中看到雜項收入增加了很多。 曾委員巨威:這個科目調整的原因跟下一案是否一樣? 黃處長成昌:對。一樣。 主席:第七案、第八案撤案。 處理第九案。 費委員鴻泰:無論執政黨還是在野黨委員,大家都很關心這個案子,稍後希望財政部能夠跟我們說明清楚,其實台積電影響不了市場,如果賣掉的話也無所謂,但我們關心的是兆豐金與中華電信兩家公司,現在政府是擁有其經營權,一旦把這個有經營權的股票稀釋之後,會不會讓民股的大股逐漸掌有經營權?如果你真的要讓民間擁有經營權,至少要賣個好價錢,因此,你們要把股份的變動向我們詳細說清楚。這些公司的股票都是好股票,賣到三大基金裡面,如果他們都不賣,薛委員的案子跟盧委員的案子都是相關的,是做一些規範,其實只是從政府的右手轉到左手,我們倒是可以同意的。 羅委員明才:如果我們在這個階段把好公司釋股賣掉,很多員工都在抗議,因為事涉員工權益的保障,他們不知未來要何去何從。剛才部長也說這些都是好的股票,既然是好的股票,政府反而應該在這個低點多購進才對,你應該買更多,每年的配股、配息也可以當作是財政上的收入。請教部長,像兆豐去年度的配股、配息是多少?中華電信的配股、配息又是多少?除了這兩家,你們也打算賣掉合庫,這些都是很多員工駢手胝足、努力出來的成果,結果你們非得要賣出這些好股票嗎?其他土地也很多啊,例如空軍總部那塊地,地上權的開發就可以收入700億,為什麼你們不去做?另外,請問目前欠稅累積的金額共有多少?你們為什麼不從那一塊下手呢?國有地被占用的達兩萬七千多公頃,那部分起碼可以收個一千億,為什麼你們不做,偏偏要往這個方面想?因此,本席贊成薛委員的提案,這件事必須審慎為之。 主席:第九、十、十一、十二案等4案都是有關釋股收入的案子,第九案和第十案主張全數刪除,也就是不准其釋股;第十一案強調價格,第十二案是要求不可以賣出去,還是要由國家掌控,問題只在於誰是主管機關;換言之,是禁止再轉賣和附買回,並沒有賤賣國家資產。如果這些資產還是掌握在政府手裡,只是在不同的部會,我們可以對於其價格和再轉賣、附買回的資格加以限制,那麼現在是不是就集中在第十一案和第十二案,這樣是否妥當? 薛委員凌:盧委員提出的第十二案是限制再轉賣,可是如果是基金,限制其不得買賣,好像有點不妥。 主席:有些上櫃公司的某些資產有紀念性,可以要求買主必須保留並予以維護,例如中國信託最近出售大樓,其中包括新舞臺在內,其實買賣之間是可以規定一些限制性的處分措施。另外,高鐵有附買回的規定,就是當資產條件好轉的時候有優先買回權。如果我們限制了這兩個條件,再加上價格作適當的要求,其實資產就還是掌控在國家手中。這只不過是資金的調度,就像是財金公司賣給央行,央行至今仍覺得自己是苦主。 薛委員凌:部長,這個一定有問題。 張部長盛和:附買回是等財政狀況良好時再買回,且有優先買回權。 羅委員明才:本席反對,部長剛才說可以附買回,可是現場有誰能百分之百負責地說可以附買回?以高鐵為例,我們要求票價不要漲,最後還不是漲了,有誰能控制得了?今天在座有誰能夠告訴我,這些股票賣給基金以後,能保證以後基金不會賣出?可以的人請畫押。我們委員簽的沒有效,有哪個部長或是行政院長可以簽?請問張部長,現在國安基金的持股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零。 羅委員明才:對,全部都出清了。 張部長盛和:國安基金的任務和三大基金完全不一樣。 羅委員明才:三大基金的任務有規定說買了什麼股票之後不能賣嗎? 張部長盛和:這3檔都是他們長期投資的標的。 羅委員明才:他們可不可以賣? 張部長盛和:當然可以賣,問題是這些都是他們長期投資的。 羅委員明才:誰可以規定他們不能賣?部長如果說你可以規定,那我覺得這個案子是有討論的空間,問題是誰可以決定呢?換言之,沒有責任的人、沒有權力可以做決定的人卻在說誰應該怎樣,好像叫阿婆再多生兩個一樣,阿婆生子很難的啊! 曾委員巨威:我解釋一下我的案子,一開始我關心這個問題時就曾請教部長,到底釋股是為了什麼目的?既然是為了解決財務問題,那麼去限制賣股或不賣股就可能達不成目的。我的提案比較務實,希望能達到最好的財務效果,這時價格就很重要。如果價格可以更高一點,對國庫就能有幫助。而且股票是轉賣給基金,只要在不虧錢的前提下,他們要賣股,我們也沒意見,這樣兩邊都兼顧。反正我們是為了財務目的,而且釋股比例其實很低,不會影響實際的權利。既然財務是目的,我們就應該讓財務發揮最大的效果,所以請大家支持本席的提案,謝謝。 主席:你的案子一定沒問題,因為是保證價格,問題是再轉賣部分,財政部賣給基金時可否做個約定? 張部長盛和:那不是財政部的職掌,我實在不知道。 主席:是行政院,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三大基金中,中華郵政在交通部,勞保、勞退基金在勞委會,他們要如何操作,我實在不知道。 薛委員凌:部長提到勞保、勞退基金,這些勞工的權益要顧到啊!如果限制不得再轉賣,那勞工的權益怎麼辦?這也要交代呀!畢竟勞工權益至上嘛! 張部長盛和:這3支是金雞母,他們不會虧損的啦!過去3年的配息,合作金庫每年都是5毛、6毛,兆豐金是8毛5、9毛,所以長期持有不會虧損的。 主席:部長,這個職權也未必不能做到,因為它是金雞母,委員除了擔心出售價格以外,也擔心再轉賣出去會變成賤賣資產,可惜了,所以…… 蔡委員正元:所以曾委員的那個可以用? 主席:對,我的意思是,這件事情並不是財政部可以決定的,所以這個案子可以增加一些文字,要向行政院報告,希望行政院能夠做這樣的指示,要求在出售的時候,這三大基金不可以再轉賣。如果能做這樣的承諾的話,我們會支持釋股;如果不能做這樣的承諾,包括我自己都反對。 蔡委員正元:我建議一下,大家再冷靜想一下,其實有點麻煩。如果我們限制出轉讓、附買回,表示從財務的需要上,我們賣的價錢不會高,因為買賣的時候,附加條件越多,價錢就會越便宜。剛才薛委員講的對,從勞工的立場上來講,我當然希望買便宜,今天如果有附加條件,勞保及勞退不砍你一刀、打一個很大的折扣的話,我就對不起勞工,勞委會、衛環委員會就會產生問題。所以要不要加限制條件與價格之間的互動,請大家冷靜再想一想。 主席:這4個案子我們先擱置一下,第二輪的時候再來處理,好不好?先往下走。 繼續處理第十三案,本案為曾委員巨威等4人所提有關財金公司的案子,也是價格問題。 張部長盛和:財金公司不是釋股,也不是為了財政收入,完全是業務的需要。財金公司將來要做人民幣、外幣的清算,業務單位適合由中央銀行來監督。像過去中央存保移轉給存保公司是無償的,中小企業保證基金移轉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也是無償的,政府之間的移轉是無償的,但是剛好中央銀行是營業基金,所以不能無償,有償就有淨值,這個東西還在政府手裡。 主席:我看彭總裁的表情怪怪的。 彭總裁淮南:我補充一下。事實上,它的股權移給我,財金公司的紅利交給我,我再交給它,照說我不應該付錢的。 曾委員巨威:我知道。 彭總裁淮南:因為我賺的錢都還是給它,我一毛錢也沒有。它交給我,我再轉給它,我還要去管理它,只是因為主計總處表示它是公務預算,我是營業基金預算,所以要我給錢,我很無奈。 蔡委員正元:等於是公務預算與營業基金預算轉來轉去而已。 曾委員巨威:主席,對不起,我知道總裁所謂的無奈。我現在要請教一個問題,剛才部長提到假設都是政府相關機關之間的移轉,這是沒問題的,但是政府對於這家公司的持股只有37%,有一些是民間的股份。所以我們今天自己移轉了以後,其他的持股部分…… 彭總裁淮南:沒有移轉啊。 曾委員巨威:對,我知道,但是轉的動作是用淨值,對不對? 彭總裁淮南:對。 曾委員巨威:淨值是指整個公司的結果,對不對? 彭總裁淮南:對。 曾委員巨威:實際上就這家公司來講,每家公司移轉了以後,淨值本身是觀察最重要的部分,因為會影響到股價,對不對?我知道沒差,但是有一些民間的投資者,怎麼可以用你剛才的解釋,就是你只顧你的部分,你的股份最大、持股最高,其實你只有37%而已啊。 總裁,我跟你報告,我不是要從你那邊挖錢,我只是認為在處理的時候,這個問題是我們需要考慮的。 費委員鴻泰:理論上我覺得政府單位的移撥連28億元都不要付,政府單位的移撥根本就是無償的,因為政府單位之間的移撥沒有土地的問題。其實我覺得央行連這28億元都不該付。 在場人員:這是主計總處的意見。 張部長盛和:主計總處說移轉給營業基金…… 彭總裁淮南:它說那個是公務預算,我是營業預算,就付28億元嘛,拜託、拜託。 曾委員巨威:好,我沒意見。 蔡委員正元:我要跟曾委員抗議一下,你的提案提到「考量近10年來內湖區及南港區房地產價格有上漲之現象」,應該改為「有上漲3倍之現象」。 主席:謝謝曾委員,第十三案撤案。 繼續處理第十三之一案,本案為蔡委員正元等3人所提有關北區國稅局的預算。 蔡委員正元:怎麼那麼便宜啊。 李局長慶華:報告各位委員,這筆租金收入是總局3樓有一個員工福利餐廳提供給外來廠商所收取的租金,其實北區總局的交通不太方便,也比較偏遠,廠商已經跟我們表達意願,如果多收租金的話,他們就不願意來了,將來可能要撤出。北區總局比較偏遠,是在桃園的邊區,不是在市中心,所以是不是可以請委員體諒…… 主席:你們有沒有參考自己訂的租金設算?有很多民眾不服氣,譬如出租一個房子給好朋友,租金為2萬元,但是財政部稅務單位認為不可以,因為以附近的地價租金設算,應該收3萬元,所以就用3萬元課稅,也不管民眾申報的是2萬元,所以你們自己有沒有租金設算?不能只准中央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李局長慶華:報告委員,我們是在虎頭山的下面,非常偏遠,那個地方的租金不會很高。 蔡委員正元:餐廳那麼便宜? 李局長慶華:主要是提供給我們員工福利,那裡如果沒有餐廳的話,員工對外用餐非常不方便,因為比較遙遠一點。 主席:謝謝蔡委員,這個案子撤案。 繼續處理第十三之二案,本案為蔡委員正元等3人所提增加國有財產署190萬元的歲入預算。 蔡委員正元:上年度決算數有6,591萬元,差那麼多? 莊署長翠雲:委員,我報告一下,這個部分最主要是101年台中水湳機場要辦區段徵收,所以地上的房屋會有補償費;102年因為南港有一個市地重劃,也有地上物的補償費;103年沒有特定的個案,國有房屋也都比較老舊,所以我們就編列810萬元。現在委員建議增列190萬元,這是對我們的期許,我們會努力增加190萬元。 主席:這麼爽快的莊署長,他還特別提到內湖(蔡委員正元的選區)及台中(本席的選區)兩個選區,給莊署長嘉獎一下。 繼續處理第十四案,本案也是有關國有財產署的預算。 莊署長翠雲:委員所提第十四案建議將土地售價減少200億元,其實這個部分我們原來編的是391億元,我們會努力去做,我建議不要做任何調整。 薛委員凌:我有意見。你同意嗎? 莊署長翠雲:不是,就按照我們原列的…… 薛委員凌:你希望按照原列數,但是你們的差異數、達成率都差這麼多,你認為按照原列數合理嗎?請你解釋。 莊署長翠雲: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其實有做篩選,因為超過500坪的是不標售,至於500坪以下的,我們也找過,大概有一千八百多公頃,我們會請同仁努力來做。 張部長盛和:我要求他們今年把我們分配到的房屋加以出售,大概有176棟,這樣就可以放在這裡了。我們有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分配到176棟,今年可以加強拍賣。 主席:所以394億元可以達成?好,部長很有信心。第十四案撤案,謝謝薛委員。 接下來處理第十四之一案。 薛委員凌:主席,關於我所提的第十四案,剛才署長講的這麼肯定,因為他有一、二個年度的達成率都很少,剛才部長也承諾了,是不是再寫幾個字上去?剛才署長講都沒有問題。我的態度並不是要減列,問題點在於他們根本就沒有辦法達成。 張部長盛和:我了解薛委員的意思了,就是後面的「減列」不要了,修正為並觀察近年來出售土地預算執行情形,請財政部國產署加強執行…… 薛委員凌:不是加強的問題,剛才署長及部長都說沒有問題、年度可以達成,我的態度是年度執行率只有30%、35%,差這麼多,剛才說還有一百多億元可以進來,是不是? 莊署長翠雲:我們明年準備把都市更新分回來的房子…… 張部長盛和:一百多棟,把它賣掉。 薛委員凌:代表這沒問題? 張部長盛和:對,我們努力來做。 薛委員凌:不是努力,是沒問題?署長說沒問題,如果有問題,署長要下台。 主席:這樣太沉重了,沒有人敢當主官了,嚇死了。 薛委員凌:我很認真在提案,你不能草率給我答復。 莊署長翠雲:我也很認真在執行,我們會努力去做。 薛委員凌:先讓我講完。一百多億元,你這麼輕率地說沒有問題嗎? 莊署長翠雲:我們會努力去做。 薛委員凌:我知道你很認真,但是沒有問題吧? 莊署長翠雲:我們努力去做。 薛委員凌:我聽了有點怕怕的。 蔡委員正元:手上有不用的資產,趕快統統賣掉。 張部長盛和:我聽說有176棟房子來賣。 蔡委員正元:你叫金管會去清一清金融重建基金。 張部長盛和:176棟房子來賣,再加上其他的…… 薛委員凌:那我們就可以不用釋股了? 張部長盛和:不是,這已經編列在裡面了。 蔡委員正元:編完以後還要釋股? 主席:謝謝薛委員,第十三案撤案。 處理第十四之一案,本案為蔡委員正元等3人所提有關北區國稅局的預算。 蔡委員正元:現在有院轄市2個,所以我特別尊重你們。 李局長慶華:各位委員,我簡單地說明一下。蔡委員的提案是建議增列已經抵繳遺贈稅的土地在處分前的租金收入,其實我們編列這筆租金收入,主要是拿來抵繳的土地將來經國產署處分、賣出去以後超過抵繳金額的部分,才列為這個收入,所以這個其實是不可以預期的。 蔡委員正元:他沒有支持我汐止可以併入台北市,所以我非壓一點…… 李局長慶華:這個不是我可以解決的事情。這是我們不能預期的收入,如果真的賣得比較高,我們一定會入庫、列為收入,但是它是沒有辦法確定多少金額的。我們沒辦法確定、掌握這個金額。我們是參考以前年度3年的平均數來算的。去年也許比較好一點,其實這是不可預期的因素。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蔡正元委員,第十四之一案撤案。 處理第十五案。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撤案,可以去加強了解,但是海關不能去管制人家進口。 主席:其實我提這個案子是建議你們要去配合,但是文字寫的太嚴厲,把它撤掉好了,因為前面好多案子還沒處理。第十五案撤案。 現在回頭處理前面的案子,請問總裁,有你的案子嗎? 彭總裁淮南:沒有。 主席:請總裁先休息一下,可是還不能離席,不好意思。 回頭處理剛才擱置的第三案。 費委員鴻泰:第三案撤案,好不好? 曾委員巨威:我們協商一下。 費委員鴻泰:沒有時間了。 曾委員巨威:因為主席提到那個案子,看協商的情況怎麼樣,我們就配合這個做調整,所以我覺得應該放協商沒問題,好不好? 蔡委員正元:朝野協商的時候把它丟進去,朝野協商再說。 費委員鴻泰:民進黨黨團或台聯要提朝野協商,我們沒有意見,但是我們是執政黨,我們自己提要送朝野協商,那就不該編這個預算,不是這樣子嗎? 曾委員巨威:費委員,我的意思是,因為我們在提法的時候把時間改了,所以其實應該沒有剛才費委員提出的顧慮,因為是我們自己…… 蔡委員正元:協商的時候,法案過了沒有? 費委員鴻泰:如果過了呢?它的提案很容易過,如果不過,所得稅就違法了,所以他們一定會過。 蔡委員正元:如果會過,預算就往下調。 費委員鴻泰:自己是執政黨,這樣搞,真是……。自己是執政黨的立委,還這樣搞,像什麼東西嘛。 蔡委員正元:聽主席的。 主席:這樣好了,本案保留送院會處理。接下來第九案到第十二案…… 費委員鴻泰:關於剛才那個案子,本人具名反對。 主席:好,記錄費鴻泰委員…… 費委員鴻泰:我們來表決好了,太過份了! 主席:你要保留院會發言權。謝謝。 接下來處理第九案到第十二案。薛委員,如果賣基金的話,我們做一些再轉賣的限制,當然也要跟院會、行政院一起來做,這4個案子也一樣…… 羅委員明才:我還是要再三強調,非得一定要走到釋股這一步嗎?其他的路都沒有辦法去想嗎?剛才隨便一想就有一百七十幾棟,為了幾百億元,在這個歷史的低點賣股,外界的觀感很不好。最重要的是,連彭總裁都擔心,兆豐從9%、10%左右降到現在的百分之六點多,所為何來?誰提這個主意的?以前台北銀行或國內的幾家銀行在二次金改的時候不斷地釋股出去,就是在開會的時候莫名其妙、唬弄就過了,過了幾年才發現我們的股權都不見了,所有的公股銀行都被蠶食鯨吞掉了。為什麼非得動兆豐金控的腦筋?不過百分之三點多,可是對於這家公司未來的經營權,這卻是非常重要的百分之三點多,我搞不懂。像彰化銀行已經搞成這樣,對不對?員工抗議、民眾質疑,為什麼為了一、二百億元,非得在這個時間?剛才隨便弄一弄就有幾百億元了,為什麼非得在這個時間、選擇這個時段要來釋股?什麼道理啊? 張部長盛和:我跟各位委員報告一下,目前兆豐金的股份分配是,現在財政部只有9.98%,加上泛公股是25.21%,而在泛公股裡面,勞保基金、勞退基金、中華郵儲都有持股,中華郵儲已經有2.73%了,我們這次只是增加它的持股而已,所以換了以後,泛公股還是25.21%,沒有變。 羅委員明才:是沒有變,外面看都沒有變,但是內行人都知道,這些基金是可以隨時賣出去的,它賣出去以後,本席…… 張部長盛和:那3個現在就有持股,都不會賣,勞退…… 羅委員明才:部長說不會賣,他絕對不是聽命於部長的。 蔡委員正元:那賣給郵儲,郵儲不會賣。勞保、勞退就不太一定了,有時候會亂賣。 羅委員明才:他們沒有規定買了不能賣。 蔡委員正元:因為郵儲是交通部長…… 羅委員明才:他們是很清楚的,他們是以獲利為考量。你說不賣,兆豐漲到100元,你覺得它一定不會賣嗎?部長也不知道,到時候你不見得當部長了。而且你剛才說長期持有,所謂的長期持有是指你任期的2年,還是未來的4年、5年,這個誰可以定義一下?既然沒有任何人可以百分之百保證,就這樣把員工的權益賣掉,他們情何以堪啊? 張部長盛和:我向各位委員報告,持股不會變,還是25.21%,只是大家不放心,長期來看,它會不會賣?所以是否就照盧委員的提案,建請行政院在一定的期限內限制它出售?這樣行政院就有一個要求的力量。因為事實上,它不會賣嘛! 蔡委員正元:有道理,那就建請行政院好了。 主席:現在我們大家最擔心的是…… 費委員鴻泰:由於這4個案子是併案處理,所以本席具體建議,我們從第十二案開始看起,想想文字要做些什麼樣的調整。 蔡委員正元:部長,兆豐手上還有很多股票是身陷大陸的股東所持有,因為這些人根本找不到,所以本席曾經提案要求把這些股份全部收回,可是你們始終不肯,因為害怕得罪大陸嗎? 在場人員:這還是要看法律的規範。 蔡委員正元:有啊!依照法律規範就是凍結在那邊啊!這不算公股,也不算民股,算是沒有行使股票權的股份,所以應該把股票收回啊!本席曾經在內政委員會提案修法,但是行政院不同意,這些股票總共價值三百多億耶!我想我還是再提一次好了。 費委員鴻泰:現在在股權上還是屬於他們在管嘛!所以…… 蔡委員正元:沒有,他們不能行使股東權。 費委員鴻泰:不能行使股東權? 主席,本席對第三案還是有意見,所以稍後這些案子討論完以後,請回頭繼續討論第三案。 主席:好,我奉陪,雖然我要趕回台中,但是沒有問題。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第十二案的文字再做一些調整。 主席:部長已經修正了,請問建議文字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我們建議後面的文字修正為「特提案要求政府釋股應附限制條件,請行政院要求該釋股標的再轉賣。」…… 主席:不是啦!只要把「明確」兩字拿掉,修正為「請行政院要求禁止該釋股案標的再被轉賣以及附買回二大條件」就可以了。如果大家覺得後面的「附買回二大條件」可以不要,那就只要禁止再被轉賣,大家就安心了。也就是說,後面整段文字可以修正為「請行政院要求禁止該釋股標的再被轉賣。」;至於第十一案…… 費委員鴻泰:還有幾個字要注意…… 薛委員凌:主席,本席有問題。這些基金有的來自勞退、有的來自郵政儲金,都是人民的錢,如果禁止它再轉賣,那人民的權益…… 主席:請薛委員放心,就像方才蔡委員正元所言,我們只要立下禁止的大原則,也許政府會把它放在郵政儲金,那它就沒有這個財政壓力了啊!所以我們只是要達到禁止它再轉賣的目的,以免變成賤賣國家資產,這樣就好了;但是政府自己會去保持,並且達到經營績效,它會在3個基金之間去做調整。 薛委員凌:可是我們非常清楚,這些基金是人民的哦! 主席:這是金雞母啦! 張部長盛和:像中華郵政持股有2.73%,所以只是增加它一點持股而已,它一直都是長期投資,而且都有派董事啦! 羅委員明才:這是有問題的,因為我們現在討論的是預算,可是你把未來股票的權利,限制說以後買了就不可以賣,全世界哪有這個道理?更何況我們是民主國家!舉例來說,薛委員把土地賣給張部長,然後附帶條件是以後不准張部長再轉賣給任何人,而且土地還是歸薛委員使用。請問薛委員,妳有那麼大嗎?妳可以限制別人的財產嗎? 主席:有很多的買賣案件是有限制條件的,譬如我這個公司轉換,我要求員工不可以遣散,這就是限制條款啊! 蔡委員正元:反正也不會民營化,不用擔心啦! 張部長盛和:其實他們一直都是長期持有,像中華郵政總經理也在擔任兆豐金的董事,所以他們都是長期持有,根本不會賣啦!只是大家不放心而已。 薛委員凌:那我請教部長,基金設立的目的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當然是為了獲利,像這樣長期持有也是獲利,因為有配股、配息啊! 薛委員凌:既然基金設立的目的是為了獲利,而其來源是勞退、郵政儲金等等,當然都是歸屬大眾嘛!既然它是為了賺錢,現在你又牽制它,那就不對了啊! 張部長盛和:我的意思是,像這3檔基金,因為長期持有這些股票,所以配股、配息的情況很好;尤其是兆豐金股票,在內部討論時,這3家都搶著要…… 薛委員凌:我們都非常清楚基金的定義,本來它就有自主性,而且是以獲利為原則,這是不用多說的。可是現在被你牽制,不得再移轉,那我們的法到底是怎樣?我也不清楚! 曾委員巨威:如果依照部長的說法,亦即修正為「請行政院要求禁止該釋股標的再轉賣。」那請問這句話指的是什麼?是否表示以後它所持有的股票都不能轉賣,但是它現在已經持有的部分可以賣? 張部長盛和:現在持有的部分可以賣。 曾委員巨威:所以這要明確區分啊!也就是說,這次洽商特定人的那些股票不得再轉賣,至於其他現有的持股還是可以賣。可是你做得到嗎?根本做不到嘛! 費委員鴻泰:當然做得到!現在中華郵政等3大基金,統統列入在泛官股的股票裡,他們擁有八大官股銀行的股票,所以在實務上就是如此嘛! 曾委員巨威:換句話說,它原來持有的部分並不受這個提案內容約束嗎? 費委員鴻泰:也不可以賣,只是我們這裡面沒有規範而已。 曾委員巨威:所以現在的寫法就是要涵蓋那部分?還是說那個部分只要編預算就沒有用這個…… 蔡委員正元:這是個道德約束,但事實上要賣,也是要經過立法院同意啦! 張部長盛和:對於立法院的決議,他們都會尊重啦! 蔡委員正元:對啊!現在我們做成決議的話,下下屆的立法委員,如果同意讓他們賣,他們也就賣了。 費委員鴻泰:就算沒有這個預算,他們這3大基金,包括中華郵政,都持有很多泛官股的股票,可是他們現在都沒有處理,因為都是好的股票,他們不願意也不會處理,而且他們要處理,一定要經過我們同意嘛! 薛委員凌:主席,既然我們大家在這裡都表達意見了,是否可以回頭去問這3大基金同不同意處理?可不可以做成這樣的決議? 費委員鴻泰:我想我們今天還是先做處理啦!當然,問問他們也沒有什麼不可以,但現在是在討論103年度的歲入部分,所以還是先讓它通過;至於以後,我們可以從其他場合來做了解啦! 主席:薛委員,由於這3大基金的操盤手都是聽行政院的,所以方才部長建議把提案文字修正為「請行政院要求禁止該釋股標的再轉賣」,在此情形下,就算去問3大基金也沒有用,上面叫他們賣,他們就會賣,真正源頭是行政院啦! 如果各位沒有其他意見,第十二案就照剛才宣讀的文字修正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十一案,本案是曾委員所提有關股價的問題,請問部長有沒有意見? 張部長盛和:有關價格方面,是否可以不要要求?因為過去國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就是這樣要求,所以到目前為止均無法釋出,已經保留預算大概兩千多億了。如果要我們釋出以籌措預算,那麼在一年內,其實都是公股之間的移轉,所以就讓我們在需要時,以上市價格來移轉,這樣的話,我們也不會賤賣或是在低價的時候賣啊! 曾委員巨威:我其實只是在告訴部長,希望讓財務的部分能夠多增加一點。如果按照你剛才的說法,這些股票都是績優股,價格一直都很好,那有什麼好擔心的?以兆豐為例,我找了一下前3年的數字,它是22.94,而你們現在編的數字是二十五點多,這樣很好啊!可是如果以合庫來看,前3年的數字是18.69,而你們現在只編17.15,所以我只是要你能夠賣到18.69,這有什麼不好?既然以前有這樣的表現,你就增加一點又何妨?沒有差那麼多嘛! 張部長盛和:對,我了解委員的好意,只是說如果多一層限制,恐怕會讓我們釋股的時間…… 曾委員巨威:基本上,我認為應該是可以做得到啦!而且我不是隨便舉個數字,是以前3年你們所達到的平均數字來看,為什麼你現在要用單一的價格在編預算?我們讓它有點彈性,好比最少可以賣到多少錢,然後也不違反預算的達成,這樣不是很好嗎?我了解以前是基於不同的狀況和不同的目在做考量,所以做了價格的限制,讓你們賣不掉,可是現在既然你說都是好股票,而賣股票就是為了在財務上對國庫有幫助,那麼多賣一點好價錢,有什麼做不到的? 張部長盛和:因為我們一定要在明年一年內移轉,所以在一年內,我們要評估最好的價格,可是這就好像撿拾貝殼一樣,沒有人知道後面的貝殼會不會更好…… 曾委員巨威:我都幫你看了前3年的數字,你到底在擔心什麼?不會達不到預算目標的,因為你說這些都是好股票啊!我是覺得這應該不會有問題啦! 費委員鴻泰:這是小事,但部長是希望不要給他們太多的條件啦!如果他們賣的錢可以跑到你的口袋裡,那我當然…… 薛委員凌:部長,曾委員的用意是希望你們能夠賣到好價錢,可是這些勞退基金在操作時卻賣到不好價錢,這樣就不對了嘛!我們今天在意的癥結還是在於…… 主席:如果兩者可以配合,就是政府既可以調度,又可以讓勞退以及中華郵政基金撿便宜的話,那就更好。所以這4個案子就合併處理,亦即按照第十二案修正通過。 費委員鴻泰:好,回頭處理第三案啦! 主席:現在費鴻泰委員要求針對第三案進行第三輪的協商。請費委員發言。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還是讓他們用預算的方式認真去收稅就好。如果照這個提案的話,會讓很多預算不確定,我覺得這樣不好,因為我們今天就是要確定歲入部分,而主席也是很慎重的安排歲入預算的審查,既然如此,為什麼要讓它充滿不確定感?希望主席慎重考慮。 曾委員巨威:我剛才已經表達個人意見了,我希望我們自己能夠做個決定來解決這個問題。 費委員鴻泰:曾委員有曾委員的意見,我有我的意見。我建議覈實按照財政部歲入的金額來編列。 主席:部長有何良方妙計? 張部長盛和:我是建議刪除曾委員提案最後的「應予刪減10%」這句話,亦即修正為「推估過度樂觀,請財政部應該勉力達成預算。」這樣可不可以? 曾委員巨威:我不同意,因為我不是隨便去砍你們的預算,而是認為你們在編這筆預算時,本來就沒有這個事情發生,可是現在已經有這個事情發生,那當然就應該要表達。就是這樣而已嘛!當然,這個事情的發生,是大法官解釋所造成的結果,既然我們都已經做了這樣的決定,你們就應該據實的反映在預算上啊! 薛委員凌:主席,曾委員的意見是希望保守推估,不要有所逾越。如果保守推估的話,那明年可以收更多,不是更好嗎?應該是這樣吧? 主席:部長有沒有信心達成? 張部長盛和:我們來努力嘛!其實我們有針對最近的狀況重新推估。是不是可以請吳署長說明一下? 吳署長自心:報告主席,我們在102年編列103年的預算時的確比較保守,所以數字是跟102年一樣;但是今年度我們執行到目前為止,綜所稅的部分略有超徵,而營所稅的部分短徵,所以如果用102年我們估計的可徵稽數3,860億來計算,然後按102年的經濟成長率2.31%來推估,減掉151億,103年的綜所稅收入就會達到3,798億,跟我們原先估計的3,823億,大概只有二十幾億的差距而已。剛才委員已經要求…… 主席:所以你們用最新的狀況兵推過,是沒有問題的? 吳署長自心:是。 主席:曾委員,他們兵推過…… 曾委員巨威:不是啦!我知道,我沒有說你們達不到啊!如果你們表現更好,當然也應該嘛!但是現在是法律變動,所以你們本身就要據實表達啊!如果減掉這150億或200億,你們還是可以達成,那不是更好嗎?我沒有反對啊!這是你們本來就應該做的嘛! 主席:曾委員,吳署長前面講的是,因為102年的經濟比較不好,所以稅賦短收,而103年是按照102年的標準去做推估,既然103年已經降下來了…… 曾委員巨威:沒有,103年還是一模一樣的數字啊! 主席:對啦!102年是比較低標準,所以對於103年的部分,他們是做得到的,因為他們已經模擬估算過;當然,他們知道大法官這個問題,也知道有時限,就是到明年1、2月時,大法官釋憲就落日了,所以今年一定要處理。其實在時間上,只差了一、兩個月,他們都已經兵推過了。 吳署長自心:營所稅是短徵,但是綜所稅在今年度還是超徵,所以若以今年為基礎來推估明年,可以cover這150億…… 曾委員巨威:可不可以cover不是問題重點,重點在於你們原來提的法案就是從103年1月1日開始做嘛!這點你不能否認吧?是因為我們後來討論時通過要從102年,所以它就是一個變化啊! 主席:曾委員,其實我們在9月一開議時就預告過他們,所以他們在這之後又再推估了一次,如果說做不到,他們就會來向我們委員說明了。事實上,他們在8月份到各委員辦公室拜訪說明預算時,我們就有提出這個問題,所以他們回去有再精算過,而且告訴我們說沒有問題,他們算過可以,所以我們才會裡應外合,做這樣的要求。如果他們做不到,我想財委會都是很資深的委員,大家也會理解,並不會去為難他們。其實這個政策是當初跟他們談過的,他們也覺得可以,所以剛才部長透露,他們回去算過。很多案子並不是只有委員的意見,而是跟行政部門討論過的,所以這個案子既然跟他們討論過,是否就信任他們? 曾委員巨威:他們並沒有來跟我講過,所以我並不知道,但本席認為我們這樣的表達應該不會造成你們太大的困擾,我實在不知道你們為什麼會這樣堅持。因為剛才費委員反對我們原本的決定,所以我們才會進行協商。本席認為如果大家的意見有這麼大的分歧,那就應該要保留協商的空間,這一點請主席加以裁示。 主席:除了委員會之外,另外還有二讀及三讀的程序,其實在法案審查的過程當中,各政黨還可以表示意見。方才財政部已經一再表示他們有把握,而且他們不光只用嘴巴信心喊話而已,而是根據新的稅賦收入狀況作過推算。既然財政部這麼有把握,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尊重財政部並信任他們?如果委員對此還是這麼擔心的話,其實之後還有二、三讀,屆時政黨還有表示意見及說明的機會。原則上,這部分是不是就按照財政部的意見通過? 曾委員巨威:所以主席已經在作裁示了是嗎? 主席:我是在建議,我不敢作裁示,我只是作這樣的建議而已,不曉得大家能不能接受? 曾委員巨威:我是反對的。 薛委員凌:關於財政部的釋股收入,本席在此聲明我不同意,請將此列入紀錄。 主席:有關第九案至第十二案合併處理的部分,乃是按照第十二案的文字修正通過,薛委員凌表示反對,特此列入紀錄。 針對第三案,曾委員是不是也可以在此聲明你表示反對,如此一來,你還可以在院會當中發言。 曾委員巨威:我們已經花很多時間在討論這個問題,我不曉得為什麼峰迴路轉以後,我們還得要再重新作最後的決議,假設一定要按照主席剛才所裁示的建議通過的話,是不是大家有需要來表決?其實本席並不希望用表決的方式,但到目前為止,財政部的講法我完全沒辦法接受。假設一定要按照主席剛才的建議通過的話,那我只能說我保留有異議的權利。 主席:老實說,我並不是作裁示,我只是提出建議而已,因為委員不接受這樣的建議,所以我們才會第一輪、第二輪、第三輪的發言,如果大家還是有意見的話,那麼我們還可以作第四輪的討論。我真的不敢作裁示,因為主席只是在此作議程的服務。如果大家還是有意見的話,我們再進行第四輪的討論也沒關係,總是要讓大家的意見充分表達並獲得尊重,民主國家可貴的地方就在這裡。其實每個人的出發點都是好的,只是觀點不一樣,這並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站在主席的立場,一定是充分尊重大家的意見,如果大家覺得這樣還不行的話,反正現在時間才下午兩點多而已,我們還可以繼續再討論。 我剛才只是建議而已,主席不敢作裁示,我只是提出建議,不知道大家接不接受?如果大家不接受的話,那我們還可以再進行第四輪的討論。 張部長盛和:我提出一個折衷的看法,有關綜所稅的部分,如果相關措施提早一年實施的話,這部分的稅收會減少151億,財政部必須加強稽徵來補這151億,這樣收入才會平衡,也就是要維持總收入不變。其實曾委員的目也只是要表達這樣的意見而已,也就是雖然綜所稅的部分減少151億,但必須設法從其他地方增加151億,好讓稅課收入維持平衡,這樣就等於是表達曾委員的意見。總之就是總稅課收入必須維持不變,為了不要牽一髮動全身,我們是不是可以作這樣的意思表達,也就是103年度的綜所稅歲入減少150億,但是財政部要加強稽徵增加150億的稅收,那就是我們要努力的部分,包括加強逃漏稅的稽查等等,事實上,我們是可以在這些方面加強稽徵的。我知道曾委員想要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因為原本是103年才要實施,現在卻提早到102年,所以他建議102年的部分要減列150億,除了在此作這樣的表達之外,另外我們也必須加強稽徵加回那150億。 曾委員巨威:如果是這樣的話,文字是不是可以修正一下?也就是後面加上「財政部應加強稽徵,以彌補短徵之稅收」等文字,即彌補前面短徵的150億。請財政部用加強稽徵的方式來彌補,部長剛才不是也信心滿滿的說一定沒問題嗎?這是你自己剛剛講的話啊! 主席:請問吳署長,按照你們的推估,這方面到底會不會有短收的狀況?現在大家一直說要彌補,問題是真的有缺嗎?如果沒有缺的話,為什麼要補?這樣的邏輯不是很奇怪嗎? 張部長盛和:他是要表達因為提早一年實施,所以會有稅收損失150億,也因此綜所稅歲入的部分要減少150億,但是要請財政部加強稽徵,以彌補該項稅收減少之…… 主席:恐怕大家對此會有不同的意思,當初是因為你們討論並推算之後,才提出可以提早一年實施的結論。而現在的狀況變成是有人在指責提早一年實施不對,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就不要提早一年實施,反正這也無所謂,就讓它跳票、違憲有什麼關係?剛才署長說沒有短收的問題,現在大家卻又硬要說會短收,也就是提早實施會造成短收的問題,但是當初明明計算過不會造成短收,所以才會提前一年實施。所有的財委會委員都是資深委員,他們要針對任何政策提出提案,都會私底下先和你們商談,只要你們覺得為難的地方,他們都會撤案。明明是當初有計算過的事情,現在卻變成完全是在白做工,同時也形同是在變相指責那些當初一番好意、主張可以提前一年實施的人,我覺得這樣真的很不厚道。 張部長盛和:其實一開始我就說數字不要減列,只要加上「推估過度樂觀,應請財政部加強稽徵,以彌補可能影響之稅收」等文字就好了,甚至連數字也都不要寫出來。 曾委員巨威:這個案子我也支持,我也是連署人啊! 主席:雖說對每個委員都要予以尊重,但是文字修正時要非常謹慎與注意,明明是大家已經講好的政策,而且經過推算然後才提出來,結果現在卻變成有問題,我覺得這樣真的滿不公平的,所以文字修正要非常慎重。 張部長盛和:文字修正為:「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仍依102年度預算編列,推估過度樂觀,請財政部應加強稽徵,彌補可能不足之稅收。」好不好? 費委員鴻泰:可以!我接受。 主席:為了讓財政部的案子能夠順利通過,我想大家各退一步好了。 張部長盛和:其實加強稽徵的工作我們一直都在做。 主席:薛委員凌對於釋股收入照列,當場聲明不同意。 謝謝大家,大家辛苦了!之所以錙銖必較的原因,其實都是為了中華民國好,只要是為國家好,大家的意見不同也沒有關係,部長為難你了。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經協商,第一案照案通過;第一之一案最後一句「並針對央行未分配盈餘之處分方式向立法院財委會提出報告」修正為「並針對央行未分配盈餘之處分方式於二週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照原提案通過;第二案撤案;第三案倒數第二行「易令人有預算浮編之疑,應予刪減10%」修正為「請財政部應加強稽徵,彌補可能不足之稅收」,其餘文字照原提案通過;第四案撤案;第五案撤案;第六案倒數第二行「財政部允宜盡速修法補救,為彰顯其成效,103年度預算數應予提高15%」修正為「財政部應盡速修法予以改善」;第六之一案撤案;第六之二案最後一句修正為「建議加強查緝」,其餘部分照原提案通過;第六之三案最後一句修正為「建議加強查緝」,其餘部分照原提案通過;第六之四案最後一句修正為「建議加強查緝」,其餘部分照原提案通過;第六之五案最後一句「建議增加本筆預算3,568億」修正為「建議加強查緝」,其餘部分照原提案通過;第六之六案最後一句修正為「建議加強查緝」,其餘部分照原提案通過;第六之七案最後一句修正為「建議加強查緝」,其餘部分照原提案通過;第七案撤案;第八案撤案;第九案至第十二案依第十二案修正通過,第十二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特提案要求政府釋股應附限制條件,請行政院要求禁止該釋股標的再轉賣」,其餘部分照原提案通過,薛凌委員對釋股收入照列當場聲明不同意;第十三案撤案;第十三之一案撤案;第十三之二案照案通過;第十四案撤案;第十四之一案撤案;第十五案撤案。 報告各位委員,本日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預算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1項「行政院」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收入預算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委員提案部分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除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中「營業基金盈餘繳庫」、「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部分均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無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列,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協商結論通過,委員所提決議及臨時提案均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多元的國家,每位委員都非常盡心盡力,大家錙銖必較,主要就是為了國家的發展和國家的預算,在審查過程當中意見容或不同,但是大家的出發點都是好的,所以我們還是要給所有出席委員及在場所有官員鼓勵與感謝。 本日會議議程已經處理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14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