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1日(星期四)9時4分至13時3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盧委員秀燕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本部主管等公務機關103年度歲出預算,有關本部主管收支預算編列情形,已於10月28日作詳細報告,謹就被審查機關之歲出預算編列情形摘要報告如下: 壹、單位預算部分 一、關務署及所屬 編列新臺幣(下同)59億8,537萬元,較102年度預算數63億3,264萬2千元,減少3億4,727萬2千元。103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 (一)優質經貿網絡計畫2億元。 (二)人員維持費50億3,265萬8千元。 (三)基本行政經費7億5,271萬2千元,包含稽徵業務2億403萬元、查緝業務2億6,101萬1千元、關稅資料處理1億3,142萬元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等1億5,625萬1千元。 二、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編列19億9,160萬元,較102年度預算數18億8,268萬8千元,增加1億891萬2千元。103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 (一)屏東縣高樹鄉遭盜採砂石國有土地坑洞回填及保全計畫6,181萬3千元。 (二)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1億5,000萬元。 (三)處理國有財產所需稅捐及規費6億9,204萬元。 (四)國私共有土地以共有人身份主張優先承購私有持分所需土地價款1,000萬元。 (五)受託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國有不動產估價及標售作業費,以收支併列方式編列2,000萬元。 (六)標售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作業費,以收支併列方式編列547萬元。 (七)人員維持費7億5,793萬6千元。 (八)基本行政經費2億9,434萬1千元,包含國有財產接收保管、管理處分、改良利用、公用財產及電腦化業務經費2億631萬9千元,暨其他基本運作需求8,802萬2千元。 貳、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1兆9,407億元,以編列之歲入1兆7,308億元支應後,歲入歲出差短2,099億元,連同編列債務還本640億元,尚需融資調度數為2,739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謹說明如下: 一、債務流量 經上開籌編結果,103年度舉借債務數為2,739億元,占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之14.1%,符合債務流量法定債限15%上限之規定。 二、債務存量 102年底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為5兆2,151億元,加計103年度總預算債務舉借數2,739億元,扣除債務還本數640億元,預計103年底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案數為5兆4,250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之38.7%,尚在法定債限40.6%之規定內。 綜上,中央政府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赤字占GDP比率,已從98年度金融海嘯之高峰3.5%,逐年下降至99年度之3.0%、100年度之1.8%、101年度之1.6%,及102年度之1.3%,103年度為提供國內經濟穩定成長之動能,歲出適度調增,雖赤字占GDP比率略升至1.4%;惟政府為兼顧財政之穩健及經濟發展,在推動各項施政的同時,仍積極籌措財源並朝逐步縮減財政赤字努力。 以上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惠予指教、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照慣例,每位委員發言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今天登記發言委員很多,因此登記發言到上午9時30分截止;維持本席的慣例,因為今天主要備詢的是張部長,張部長上台說明時可以不必向本席行禮。 現在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都很關心最後一季進出口的狀況,部長,你瞭不瞭解10月份整個進出口的狀況?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前三周的統計是微幅下跌。 林委員德福:關務署應該很清楚最後一周的進出口狀況,請王署長說明第四周的狀況到底好不好,這關係到稅收可不可以達到目標。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第四周還沒有統計出來。 林委員德福:今天是31號,照理講,進出口狀況你們最瞭解。 王署長亮:統計需要一點時間,我們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林委員德福:你什麼時候可以統計出來? 王署長亮:下個月5號。 林委員德福:還要等到5號?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統計結果的發布都有一定的時間,在那個時間以前大概都…… 林委員德福:關務署現在都電腦作業,照理講馬上可以查得到。 王署長亮:委員如果有需要,我們馬上提供。 林委員德福:因為進出口的狀況關係到整個景氣,大家都很關心。 部長,我們都知道4G標案已經塵埃落定,總共獲得標金1,186.5億元,這是一筆意外之財,一次性的收入有300多億,其他是分期,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原來的預算是350億元,標出1,186億元,所以多出800多億。 林委員德福:一次進帳這麼多,對整個經濟成長到底有沒有幫助? 張部長盛和:今年的收支差短就能彌平了。 林委員德福:只有彌平而已,對我們整個經濟成長,大概只是抵銷一些本來的赤字,是不是這樣? 張部長盛和:是,沒有錯。 林委員德福:除了300億以外,還有800億元,依您判斷會逐年攤提還是一次繳清? 張部長盛和:我看媒體去訪問各家業者,包括中華電信、頂新,他們認為一次繳清沒有問題。 林委員德福:如果是一次繳清,那還可以抵很多的債務。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個錢一定是進國庫,用以弭平今年的收支差短,今年我們本來預估會差短800億,主計總處已經發函各單位要撙節預算,如果有多的就變成歲計賸餘,歲計賸餘就移到明年去了。 林委員德福:本來我們要釋出公股彌補明年的差短,這筆意外之財一下多了一千多億,對整個國庫當然不無小補。其實我們的公債舉新還舊,每一年都要攤提一千多億,那個數目是天數,所以算起來我們每一年都舉債兩千多億,那實在是很嚴重的問題。但是這筆意外之財是一次性的,我們希望你們還是要籌措長久的計畫財源來抵銷連年的赤字。 部長,走私菸品成本低、罰責輕,好賺、風險又低,關務署陳副署長說走私兩次被逮到一次還有賺,讓各國緝私人員都很頭痛,請問是不是查獲率不高,所以才有那麼多人前仆後繼、鋌而走險? 張部長盛和:走私的管道大概有好幾種,第一個經過海關的,由海關加強查緝,過去都有查緝的紀錄,我們也有統計資料;第二個就是海上丟包,透過漁船上來的,那部分海關沒有辦法查,必須透過海巡署和警察機關一起來查;第三個就是旅客攜帶進來的,每個人可以帶一條菸,超過的部分不僅要沒入還要罰款,那部分海關要加強查緝。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緝私人員有沒有必要大幅增加員額? 張部長盛和:海巡署的部分當然由海巡署負責,海關的部分我們就加強抽檢。 林委員德福:國庫署凌署長說菸品稅捐提高是各國趨勢,因應走私風再起,未來將建置跨部會的系統,從源頭來防堵。請問到底需要哪些跨部會的協調? 張部長盛和:關於查緝菸酒,我想地方機關、警察機關、海巡署、檢調機關都要合作。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這些單位應由誰來擔任主辦單位? 張部長盛和:就是我們財政部。 林委員德福:目前海關有沒有辦法做到從源頭防堵? 張部長盛和:經過海關的,海關就會來防堵,但是海上丟包的,海關沒有辦法,必須由海巡署和當地的警察機關協助。 林委員德福:因為現在如果再提高菸捐、菸稅,相信未來走私會更多。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林委員德福:所以這方面要未雨綢繆,設法防堵、杜絕。 部長,國庫署凌署長也說菸品一落地就很難查,面對走私可能因為自由貿易港區的設置而提高,除了加強管理外,更要採進入實點就查的防堵方式,依您看,這樣的作法會不會增加海關的業務量? 張部長盛和:其實示範區,海關要更創新、更簡便,才能成為自由經濟示範區。當然要透過電子帳冊,我們會建置,凡是要加入示範區的廠商,都要用電子帳冊,知道貨物流向,以控管物流和金流。 林委員德福:部長,進入實點就查會不會增加進口商的負擔? 張部長盛和:所有加入示範區的廠商,如果沒有電子帳冊,我們是不能讓他加入的,不然,將來台灣都是自由經濟示範區,前店後廠之下,散布在各地,海關沒有辦法建置實體海關,一定要用電子帳冊,當然這部分所謂的依從的成本一定會稍後增加一點的。 林委員德福:部長,關務署今年9月海關查緝走私的成果,案件雖然減少一成,但是查獲的私貨價值,和去年同期比較,增加了52.78%,這種方式是否代表現在是重質不重量?是不是走私也挑比較有利差的貨物作為走私的品項? 張部長盛和:海關查緝價值比較高的貨物就是毒品,毒品價值最高,最近緝毒犬的表現都還不錯。 林委員德福:我希望站在財政部的立場,一定要加強控管,走私多對於稅收就有嚴重的衝擊和影響,菸稅、菸捐的部分,大家還是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因為國民健康局認為應該抽菸捐,當然站在財政部的立場,現在國家財政不好,也希望抽菸稅,這部分我認為在跨部會討論時,部長應該針對這部分進行探討,看怎樣去做最合理。 張部長盛和:這個案子已經行政院院會通過,所以到目前為止我們大概都尊重行政院版本,就是稅的部分調高5元、捐的部分調高20元,將來到立法院協商時我們再來討論。 林委員德福:我們財委會很多委員認為菸捐那麼高、菸稅那麼低,國家財政又不好,有很多意見。 張部長盛和:是,我瞭解。 林委員德福:到時候再探討。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在你所轄的各署中,讓你睡不著覺的、不改革不行的是哪一個署?還是每個署都讓你心安?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老實講,當前我們國家最急迫要做的就是自由經濟示範區,而相關任務最重的就是關務署。 許委員添財:這是未來式,自由經濟示範區是經濟治理無能以後投機取巧搞出來的名目,那是災難的開始,有一天就會印證,對你財政部的業務而言,當然是莫名其妙的增加了一堆麻煩,你答應不行,不答應也不行,這很清楚。第一、和中國上海經濟試驗區相較,他們抓緊了一個原則,就是基於以後可以在境內複製,所以他們堅持絕對不減稅,用其他方面的方便來提高誘因,而不是用減稅的方式來行賄投資者或圖利投資者,如果要減稅的話,還需要示範區嗎?如果台北市減稅的話,台北市馬上就會大繁榮。如果減稅的話,還需要什麼自由經濟示範區,搞那麼多法令和麻煩嗎?像這樣的經建會和行政院,你為他們做事當然很辛苦,很多人都問我為什麼要對財政部長那麼客氣,說話總是點到為止?因為我知道你很痛苦也很無奈。 當然,關務署也應該要好好整頓,前手丟下一個爛攤子給你們,請問關務署王署長,你對於前手所留下來的爛攤子做了哪些改革?弊案重重當然是爛攤子,這不用本席一一列舉吧!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今年年初我們已經跟廉政署一起巡迴各關進行法紀教育,另外我們也嚴格要求各關每兩個月要清查陋規。 許委員添財:其實要改革很簡單,考績不好的人就讓他輪調,把他從南調到北,那麼他的人脈關係就破解掉了。 王署長亮:有輪調,現在我們有所謂的高風險名單。 許委員添財:高風險名單在你手裡嗎?那你如何透過你的用心、監督與輔導,讓這些高風險人員一一畢業,不要繼續停留在高風險名單之內?你有沒有這樣的作為?成效如何?並不是要想辦法讓他出事,而是要想辦法讓他不出事,然後讓他改正過來,是不是這樣子? 王署長亮:我們儘量讓不好的變好,好的還要更好。 許委員添財:據本席所知,有很多走私菸都是光明正大從海關進來的。 請問現在經濟部是不是要開放廢五金進口? 王署長亮:那是環保署。 許委員添財:環保署說要開放廢五金進口,請問這對於關務的衝擊是什麼? 王署長亮:廢五金進口一定要經過環保署的許可,當然在查驗的時候,我們比較擔心其中會夾雜其他東西。 許委員添財:夾雜什麼其他東西?請你說清楚一點。 王署長亮:可能會夾雜各種不能進口的東西。 許委員添財:包括什麼? 王署長亮:各種管制的物品,包括高科技物品、大陸物品都有可能。 許委員添財:現在已經大行其道的就是把機械零組件化整為零藏在進口貨物當中,等到進來以後再重新組裝,像這樣的情況實在太多了。因為這些都是小零件,根本看不出來它是某一種機械或某一種精密儀器的零組件,等到運進來以後就可以重新組裝,可能整棟房子都可以藉此運進來,包括門鎖等等。國貿局的規定很簡單,就是臺灣不生產的才能進口,現在的問題在於臺灣有生產的進口更多,因為從事不公平的競爭,所以更有利頭。這些事情都要靠關務署所屬的海關去把關,這樣的問題實在太可怕了,難怪臺灣的企業要出走,因為真的沒有辦法了。主張要開放廢五金進口簡直就是莫名其妙,請問部長你都不反對嗎? 張部長盛和:我不瞭解這件事,因為這件事情他們並沒有徵詢過我們的意見。 許委員添財:你的幕僚這麼多,你們應該要看報紙啊!開放廢五金進口的事情已經鬧得沸沸揚揚,不只環保團體反對,國內業者也反對,結果財政部卻說你們不知道。 張部長盛和:我有看到環保團體反對的消息,但因為他們的政策已經決定要開放進口了,所以…… 許委員添財:這一定都是特權關說的圖利性政策,以前是偷偷摸摸不能大舉進口,現在用廢五金進口的名義就可以大舉進口,一大堆廢五金當中要怎麼去挑、怎麼去篩選、怎麼去檢查出哪些是有用的零件?哪些又是真正的廢五金?世界上哪有這樣的政府? 接著本席再請教你一個常識性的問題,國內有海關人員在執行海關業務的地方,沒有免稅商店的航站或港口是哪裡呢?就是有國外的旅客進出,但是沒有免稅商店的是哪裡?臺灣這麼小,你隨便想想應該都可以想得到啊! 張部長盛和:關務署長說都有啊! 許委員添財:台南航空站有嗎?台南航空站有定期航班飛到香港,以前不論是從松山飛香港或是從桃園飛香港都是黃金航線,為什麼現在從台南飛香港的生意不太好呢?就是因為不方便嘛!免稅商店絕對是旅客要進出那個航站的極大誘因,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委員問這個問題的意思是台南…… 許委員添財:現在台南有定期航班,但是台南航空站還沒有免稅商店,所以你們應該要去輔導與要求啊!這對於以後的生意也有幫助不是嗎? 張部長盛和:那不是關務署的事,設免稅商店並不是關務署的事情。 許委員添財:雖然不是關務署的事情,但是免稅商店設了以後就要管理,既然要管理的話,你們就可以去問一下為什麼在台南沒有看到免稅商店呢?道德勸說也好啊! 張部長盛和:我會跟交通部葉部長講這件事情。 許委員添財:行政院院會到底是在幹什麼?我一直懷疑行政院長有沒有能力可以擔任這項職務,院會就是要協調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但是這些事情都不會在院會當中討論。 許委員添財:為什麼不會在院會當中討論?因為這個行政院和人民是脫節的,人民所需要的他們都看不見啊! 張部長盛和:院會討論的是大事,機場…… 許委員添財:哪有什麼大事? 張部長盛和:關於機場設立免稅商店的問題,交通部就可以去處理,他們只要招標就好了。 許委員添財:因為我不是交通委員會的委員,所以我不能提出要求,我去交通委員會質詢時,他們也是隨便答一答而已。有關高鐵調漲費率的問題,其實應該要用金融手段或財稅手段,避免高鐵在不當時機進行不當的漲價行為,結果最後還不是同意讓他們漲價,高鐵漲價就是臺灣交通及高鐵災難的開始,不該漲價而漲價是腐敗的基因,這種事情本席看太多了。 有關開放廢五金進口一事,請部長加以注意;另外就是台南航空站沒有免稅商店的事情,也要拜託部長了。 張部長盛和:這兩件事情我會記下來,開放廢五金進口的問題,我們會請海關研究如何加強查緝。 許委員添財:從這個月開始我都會問小事情,因為大事情已經問得很厭煩,我已經不想再問了。你剛才說行政院院會都是討論大事情,問題是我所問的大事情,到行政院之後也都不見蹤影,所以我不如來問一些小事情。 張部長盛和:有關台南航空站設立免稅商店的問題,我們會加以協調。 許委員添財:以後我們就笑嘻嘻的討論一些小事情,但是小事情如果統統不做好的話,本席也是會生氣的。 張部長盛和:感謝委員,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部長提到4G執照釋出可以增加800億的財源,你說這對於彌平102年度的收支差短有幫助。據本席所知,主計總處有提出一項撙節支出計畫,根據這項撙節支出計畫,財政部所屬的經費要撙節多少?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全國要撙節600億,財政部當然也有分配到,另外我們自己要籌200億。 吳委員秉叡:我是問你原本財政部要撙節多少?財政部所屬的經費要撙節多少,難道你們自己都不知道嗎? 張部長盛和:我請會計處黃處長來說明一下。 主席:請財政部會計處黃處長說明。 黃處長成昌:主席、各位委員。截至8月底…… 吳委員秉叡:依照主計總處今年要求你們撙節的部分,財政部準備要撙節多少? 黃處長成昌:現在是一個總數,每個單位報給行政院主計總處。 吳委員秉叡:那你們報上去的數字是多少? 黃處長成昌:27億。 吳委員秉叡:27億報上去之後,這樣加起來會達到600億嗎?剛才部長說主計總處要求全國撙節600億,還要你們另外再找200億的財源,如今財政部所呈報上去的數字是27億,加上各機關撙節的部分能夠達到600億嗎? 黃處長成昌:財政部主管的部分是27億,我們呈報給行政院之後,行政院還要彙總。 吳委員秉叡:不會因為4G釋照的錢進來,撙節的動作就不做了吧?還是做得就比較打馬虎眼?本來應該要撙節600億,現在只剩下撙節400億或300億,然後隨便混過去就算了? 黃處長成昌:不會的,我們有管控。 吳委員秉叡:財政部呈報上去的數字是27億,我現在問的是主計總處希望全國能夠撙節600億,如果本來不到600億的話,他們可能會要求各部會再提高,現在會不會因為有這筆錢進來,所以就算了?如果各部會撙節的經費加起來只有四、五百億,是不是會隨便混過去就算了?還是會嚴格要求一定要達到600億?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一定是會嚴格要求的。4G釋照的收入進來之後,多的歲計賸餘就可以減少舉債。 吳委員秉叡:請問撙節27億主要是在哪幾個方面? 張部長盛和:這是比較細節的問題 吳委員秉叡:我要知道你們是撙節在哪裡啊!究竟是經常門還是資本門?既然可以撙節27億,那麼你們今年的預算是怎麼編列,這些都要對照啊!我不希望我們所審查出來的預算是膨風、灌水的。 張部長盛和:這方面的資料我回去查一下,然後再把詳細的報告送給委員好不好? 吳委員秉叡:好的。 另外,以財政部所屬的機關來講,現在中部辦公室還有多少員額? 張部長盛和:可能有兩百多人。 吳委員秉叡:這兩百多人主要的業務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就是辦理國庫署和賦稅署的業務。 吳委員秉叡:把機關拆成兩部分,然後有兩百多人放在中部辦公室,光是公文往來就很繁瑣,這樣不會造成行政成本的負擔嗎? 張部長盛和:相信委員也瞭解,這是歷史的產物。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這是歷史的產物,但是已經這麼多年了,為什麼不能慢慢把它吸收掉? 張部長盛和:現在就在慢慢整併中。 吳委員秉叡:你們一年整併的績效是多少?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前年、大前年的員額是多少人?針對現在這兩百多人,預計幾年以後才會不見?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大概要慢慢自然的消化。 吳委員秉叡:就是自然消化到他們到達退休年齡嗎?如果他們當初是二、三十歲就進到省政府工作,而且要做到65歲的話,那就是需要三、四十年的過程是嗎? 張部長盛和:不會的,現在都已經退得差不多了,就我的瞭解,像賦稅署差不多…… 吳委員秉叡:你剛剛說還有兩百多人,本席問你還有多少年可以整併完成?每一年減少的比例到底是多少?因為家中背景的關係,本席對人事多多少少有一些瞭解,所以我才會問這些問題,而且人事和經費是息息相關的。照理說,一個有為的政府應該要逐年整併這些單位,如果它的功能已經不符合需求,就應該要對員工進行在職教育才是,我父親當年就曾提倡要終身學習,你們可以把這些人找去作專業訓練,訓練期間還是照樣付薪水給他們,等到他們的專長訓練完成之後,再轉做其他的工作,人應該要這樣轉換、要這樣用才對。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但這些人的家庭全部都在中興新村附近,所以…… 吳委員秉叡:所以為了他們的需要,他們不願意搬遷,如果是這樣的話,可以把他們轉換到其他的單位,或是由附近的機關儘量吸收,這都是可以商量的。你們應該要擬定一套計畫,如果按照部長剛才的講法,大家根本都動不了了。 張部長盛和:那些業務都還繼續在辦,就是原來省政府…… 吳委員秉叡:業務還繼續在辦才是真正令人擔心的,疊床架屋又多了一個層級,原先只要報部,現在本部還要會中部辦公室,中部辦公室再報回本部,然後再通令到地方,行政流程反而是多了兩、三倍,所以我才會說這件事情必須要處理。所謂的處理並不是指那些人必須要離開,而是要找適當的工作讓他們做,讓他們到適當的地點去,這對於國家的整體發展方向才是好的。 現在五都都已經升格了,如果公務人員可以就近去都會區工作的話,他們不見得會不願意,因為省政府的層級跟五都的層級是一樣的,所以不用像當年如果是去縣政府的話就要降編,那樣大家當然就不願意。現在已經有這些機會,你們應該要鼓勵他們在職進修,如果是能力好的人,各地方政府都會搶著要。所謂人才不歸楚則歸晉,如果能夠搶到比較多人才,地方就會比較發達。本席認為你們在這方面應該要有積極的作為,而不是把他們繼續留在那邊,讓他們自然消化掉,其實臺灣有很多事情就是這樣拖壞的。 接著本席想請教有關自由經濟示範區減稅的問題,我實在不知道國家財政以後到底要怎麼處理?現在有一些朋友都在問我可不可以把他們原本開在臺灣的工廠關掉,然後到自由經濟示範區重新開一間新的,只要把人移過去就好,因為這樣就可以減稅。不然的話,在自由經濟示範區所開的工廠可以繳比較少的稅,那麼要如何和他們競爭?自由經濟示範區成立之後,臺灣其他地方的產業恐怕又會受到打擊,因為競爭的成本不同。 張部長盛和:根據經建會的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租稅優惠大概有四項原則,一定要是國內欠缺的新人才、新技術、新的實質投資、新的事業才可以。 吳委員秉叡:新的實質投資很簡單,只要把舊的工廠關掉,過半年之後是不是就變成新的了? 張部長盛和:但是其中有條件限制,譬如國際級企業在示範區設立營運總部所作的投資或是台商…… 吳委員秉叡:那本席問你,如果引進國際級企業,而他們來這邊的經營成本比國內原有企業的經營成本還要低,請問國內這些中小企業是不是都要等著關門倒閉? 張部長盛和:這是引進國際級企業在這邊設立營運總部,這是有條件的。 吳委員秉叡:營運總部設立之後,相關產業就會進來,而且政府又給予特別減稅,那他們是不是比國內其他產業都…… 張部長盛和:這只是在示範區成立的初期作為一個誘因而已,這方面有落日條款,這只是短期的。 吳委員秉叡:我們不能只看到招商引資,健全國內產業的投資環境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有稅的減免也要一體適用,不然對那些原本就已經把工廠或公司開在臺灣的人不公平,難道原來就根留臺灣的人就活該倒楣嗎?當年他們響應政府的政策,為臺灣留下工作機會,結果現在人家出去外面轉一圈回來之後,政府就要給予新的優惠,這是不是「只見新人笑不見舊人哭」?如果按照這樣的制度做下去,不只是剛剛許委員所提稅的問題而已,包括國家財政問題和產業競爭的問題也都會發生,很多國內原本的產業都會變得很糟糕,因為大家的基礎不平等,那如何做自由的競爭?有些人的稅是2%或3%,有些人的稅卻是5%或10%,這樣要怎麼辦?難怪有朋友在問我是不是應該把老廠關掉,隔一段時間之後再到自由經濟示範區去開新廠,這樣稅才可以減免,也才有辦法生存競爭下去。這些問題你們應該要去想,你們應該要注意政府是一體的,在民眾的眼中,並不會有各個部會的分別,在他們的眼中,政府是一體的。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有關租稅優惠的部分,我們防守得很嚴格,一定要維持新的實質投資以增加就業、新的專業技術是國內欠缺的、新的白領人才也是國內欠缺的,一定要維持這些條件,而不是把工廠搬進去就可以了。 吳委員秉叡:現在要申請專利並不困難,一個新興產業一年都可以申請到一、二十件的專利,關於你所講的這些門檻,人家都會去爬,而你們所設的門檻又不高,人家爬起來並不困難。 另外,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經取消查緝獎金了,可是你們現在還是依照財政部所訂定的要點頒發關務獎勵金,相關經費去年我們已經予以凍結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去年大院的決議是希望我們法制化,這一年來我們針對法制化也有一些動作,現在…… 吳委員秉叡:在哪裡? 張部長盛和:人事行政總處已經在修正相關的獎勵辦法。 吳委員秉叡:問題是已經經過了一年,你們的法制化還沒有完成,結果今年的預算又照樣把這部分編列進去。 張部長盛和:等到完成之後就可以併銷掉了。 吳委員秉叡:我不知道你們到底要多少年才能完成?從去年到現在已經經過一整年的時間都還沒有完成,恐怕你們會像這樣不符法制一年一年的編列下去,這樣真的很難交代。 今天又不是說你把案子送來本院,然後本院不審查,把案子退回去,並不是這樣啊! 張部長盛和:我們也有把案子送到人事行政總處,只是還沒有完成而已。 吳委員秉叡:江宜樺院長說:給我好好做一年!問題是,一年連我們要求你們法制化這項工作都做不到,再一年又能做什麼?不是只有公務人員沒有效率,我覺得你們的效率也不高,大家要加油。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許委員添財代):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是審關務署的預算,不過,本席在上會期的四、五月連續兩次詢問關務署有關類似國外智慧財產權的邊際保護措施,到目前為止,我知道關務署方面關於法律、智慧財產權的人才目前都需要補強,所以,今天我先讓關務署有多一些的準備時間,等到下次會議,本席再就教署長。今天趁著這個機會,本席想跟部長討論最近媒體多所報導的房市問題。本席最關注的部分是年輕人買不起房屋,本席在本會期之初質詢央行總裁時,有提到一些資訊,今天我也把這些資訊跟部長分享,我們看到對建築業的貸款餘額部分,從四千多億漲到一兆四千八百多億,漲幅達253.6%,可是,房貸部分從3兆389億漲到五兆多,漲幅是82.3%。這個數據告訴我們,建商去貸款所蓋出來的房子好像未必與消費者要的是一樣的。再來看房市供需失衡的情形,原本我們認為房子供多於求時,房價就會下跌,可是,從這幾年的資料看起來似乎又沒有這種趨勢。剛才兩個比例之外,我們再看平均坪數,台北市是從41.9坪升到88.7坪,感覺上這些建商好像拿了這些貸款之後是去蓋豪宅,而非蓋老百姓所需要的合宜住宅。對於這樣的情形,我們看到打房政策是有打房的功效,但並不如外界所預期,更不如年輕人所預期,他們的薪資所得永遠追不上房價。更嚴重者,我們在前陣子聽到部長提到將來對於房價在3,000萬元以上者要查稅,這是好事,只是說如果你們現在鎖定的目標是3,000萬元以上,本席比較擔心的是,這些投資客、建商原來去炒作像帝寶一樣的豪宅,一旦財政部查稅對象鎖定在3,000萬元以上者,這些投機客會不會轉向去炒作年輕人本來可以買得到的小套房?小套房其實是年輕人口中的豪宅,就像studio一樣,什麼東西都有,只是小一點而已。部長,如果這些投機客因為你要查3,000萬元以上,而轉向小住宅之後,是不是更加注了這個助力,讓這個小坪數房價不但不能下降,反而會向上推升?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我們沒有3,000萬這個標準,將來我們會用預售屋轉手的次數當母體來審查。轉手次數越多者,我們審查得越嚴格。 李委員貴敏:但是,預售屋的部分,本席稍後還會再問。先謝謝部長今天的釐清,並不是只有3,000萬。憑良心講,年輕人根本買不到豪宅,除非有父母的幫忙,否則永遠不可能。所以,對於小坪數的部分,財政部是否能夠採取適當的措施,降低這些小坪數房子被炒作的機率,讓這些投機客不要去炒作小坪數的房子,讓我們的年輕人至少可以買得起小坪數的房子? 張部長盛和:可以,我們可以來加強小坪數預售屋的查察,另外,也會從青年購屋安心成家貸款來加強。 李委員貴敏:謝謝部長。另外,本席上次在10月2日質詢央行總裁,總裁的效率很快,10月8日央行就已經行文各公股銀行,希望公股銀行能夠重新檢討對建商的貸款,即前述高達257%的貸款,將來是否能夠提供一個方案,如果這些建商願意把這些資金用在興建合宜住宅,那麼那部分貸款就可以給予一些優惠的條件?如果這些建商的貸款主要都是用在蓋豪宅,那就降低其貸款成數,對於類似這樣的方案,部長有何看法? 張部長盛和:這個貸款政策,我們完全尊重中央銀行,而且也會配合。 李委員貴敏:從央行發函至今也已二十餘天了,我們沒有看到任何實際上的績效,部長是否能針對這部分再加把勁? 張部長盛和:是,我們再來督促。 李委員貴敏:另外,高單價預售屋的部分,請問部長,土地稅法之中有提到空地稅的課徵,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貴敏:就本席的瞭解,通常會去囤地都是因為建屋的售量不太好,所以,大家不願意蓋房子,才願意把地空著。但是,無論如何,如果我們能夠讓這些地釋出的話,尤其在精華地段,用來蓋一些小坪數的合宜住宅,對年輕人的購屋也是相對的一個激勵措施,不知道部長對空地稅有何看法?我知道空地稅是要跟縣市政府溝通,不知道部裡面跟縣市政府的溝通結果是如何? 張部長盛和:剛才凌署長告訴我,嘉義市已經通過了,希望造成良性循環。 李委員貴敏:但是,我們看到現在年輕人買到房屋的可能性很低,台北市的部分,你們有針對這部分去做溝通嗎? 張部長盛和:事實上台北市的空地很少,所以,就要在台北市近郊蓋合宜住宅,加上交通建設,像板橋浮洲合宜住宅有4,000戶,像這種住宅對年輕人就很有幫助。 李委員貴敏:這部分拜託部長再儘量努力,如果台北市不可能的話,最起碼新北市也要加加油。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貴敏:回到您剛才提到預售屋的部分,您知道民間有俗稱的紅單嗎? 張部長盛和:我瞭解。 李委員貴敏:我們知道,建商沒有取得建築執照之前是不能銷售預售屋,所以,建商就透過這種紅單的方式來規避法令規定,但如果部長瞭解紅單交易的細節,對於紅單的過程,例如他從原來取得紅單者到他轉手,轉手的過程中可能轉了5、6個,甚至10個,中間都會有一個交易的金額在,那個部分的所得稅額,財政部是如何掌控?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可能要看看國稅局是怎麼查的,因為這個是查預售屋的一環。 李委員貴敏:預售屋容易查,你只要跟建商調資料,建商不得不給你,可是,您知不知道紅單的作業方式? 張部長盛和:不瞭解。 李委員貴敏:因為法令規定建商未取得建築執照之前不可以賣,所以他們就用一個規避的方法跟客戶說:「我們現在並沒有賣預售屋,只是跟你之間有個預約,假設你給我5萬元,將來你有優先締約的權利。」比方那個房子每一坪為100萬,但在法律上權利是可以轉讓的,不一定要固定不變,如果今天我把這個權利賣給了費委員,他看到當時的房地價格開始漲了,可能就花10萬元跟我買這個紅單,有點像有價證券的選擇權,所以它是有價值的,我一轉手賣給費委員就賺了5萬元。就這部分,基本上你們沒有查到任何的紀錄,您要如何課徵? 張部長盛和:可能會比較困難,對於委員講的交易細節部分,我們來研究看看有沒有辦法查到一些蛛絲馬跡,好不好? 李委員貴敏:好,如果你們能夠防堵這部分,第一個,就能阻止投機客,第二個,也能阻止炒作房價。就剛才的例子,那個房價也可能不只100萬,可是我已經用5萬元跟建商買下一坪100萬的房子之優先締約權,當建商在推銷房子時,他就說一坪已經賣到100萬,而且房子全都賣出了,會造成房價整個被拉高。 張部長盛和:我們再研究看看要怎麼查,好不好? 李委員貴敏:這部分再拜託部長,現今的交易方式跟傳統的方式已經不一樣了,就像上次我質詢時提到的支付寶,我們希望財政部對於新型的交易方式及其所得都要有所鑽研,才不會讓這些應該繳稅的人逃漏稅捐。 張部長盛和:就委員上次質詢的淘寶網部分,我們已成立小組,現在已查到一些成果。 李委員貴敏:對於紅單的部分,因為影響到房價,也拜託部長,謝謝。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4G標售,我們設定的底價是350億,結果標了1,186.5億,請問標到的這1,186.5億,不管是列在今年的帳上或分年繳交,會全部入國庫,還是說NCC可以流用一部分?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一定要入國庫,NCC要用的話要編預算。 盧委員秀燕:這點很重要,昨天NCC主委、負責科技的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張善政、石世豪主委都表示,因為這次標金太高,業者成本太高,所以他們要流用議價金額的一部分專款專用,以降低業者成本,例如協助業者取得公用土地建置基地臺等等,昨天新聞登了很大篇幅。我們就很擔心,他們左手收進標金,右手再拿去給業者,有圖利之嫌。我今天有個提案,這1,186.5億元要全部繳交國庫,你是不是支持? 張部長盛和:是,如果NCC要用於其他用途,應該要編預算。 盧委員秀燕:是啊!他們要透過預算編列的程序,怎麼可以自己流用。其次,這也很重要,當初契約裡面沒有寫要幫業者做基地臺,今天NCC怎麼可以說因為標金太高,擔心業者的成本太高,所以即使將來標金繳交國庫,再透過編列預算的模式將錢拿出來幫業者取得公用土地、做基地臺等等。我覺得這不合理,有利益輸送之嫌,所以我今天要提案加以禁止。 再者,NCC幫業者講話,說他們這次標金很高,因為擔心將來費率太高,所以要透過預算等方式協助業者降低成本。開玩笑!NCC設立的目的是什麼?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功能就是費率審查。就像電話費、手機費是多少、第四台要收多少錢,都要經過NCC的費率審查。業者難道可以因為標金太高就任意哄抬費率嗎?當然不行!我們呼籲NCC將來要善盡費率審核把關的職責,千萬不能讓得標業者以標金太高為藉口任意哄抬費率。在我的提案裡面,附帶地我也希望財政部要輔導、協助、約束NCC將來在費率審核時一定要嚴格把關,不要讓業者有藉口。譬如今天中華電信取得帝王頻段花200多億,他們一定是經過精算以後才會來標,難道NCC沒有精算出合理費率,他們要漲多少就可以漲多少嗎?這是不合理的。對於我這樣的提案,你會支持嘛? 張部長盛和:是。 盧委員秀燕:接下來,我這兩天看到一個新聞非常有趣,這跟我們每個人都有關係,現在出國的人次超過1,000萬以上,而一般旅客出國可以帶多少錢? 張部長盛和:可能我要問一下金額。 盧委員秀燕:我幫你查了,因時間關係我告訴你,現金部分,台幣可以帶6萬元,外幣如美金超過1萬以上的話要申報,可以帶但要申報,譬如我想帶1萬元美金出去花,可以,但要申報,不申報就沒收。另外,人民幣是2萬元,折合台幣大概是10萬出頭,換句話說,國家容許國人出國旅遊消費的經費至少是台幣6萬元;人民幣的話可以帶2萬,相當於台幣10萬元以上;美金可以超過1萬元,但要申報。我這兩天看到新聞報導有個小姐買了個包包回來,價值5萬元,但現在的規定是,不管帶包包還是衣服,從國外買舶來品進來都只能在2萬元以內,如果帶一個5萬元的包包回來,剩下的3萬元要打稅,約6,000多元。這就有矛盾了! 首先,老實講,現在我們既然容許國人帶6萬元出國,難道這6萬元是帶著好看的嗎?我沒有自由嗎?像是買包包或2件衣服,1個包包可能是3萬元,2個包包就6萬元,我要把這6萬元全部花在買舶來品上不行嗎?你容許國人帶6萬元出去,但要求他們只能帶進來2萬元的東西,難道那另外4萬元只是帶著好玩、帶出去亮相的嗎?我覺得這樣有衝突,也不符合國人出國旅遊的現況,因為現在出國已經非常普遍了,很多人利用出國的時候買東西,譬如一些老先生、老太太要帶一些國內沒有的食品或珍貴食材回來,就像昨天我們開放紐西蘭的東西,他們可能要帶一些東西回來,而女生可能要買衣服、包包、鞋子,絕對會超過2萬元。政府容許他們帶6萬元出去,可是只准他們帶2萬元的東西回來。換句話說,你們強迫他們另外的4萬元要打稅,要不然就只是帶著好看,或一定要在國內消費,你們為什麼不讓他們買東西回來留在國內供自己使用? 我今天也要提案,這個2萬元的限制已經幾十年沒修改了,不符合現在國人出國現況的需求,更何況跟你們出國攜帶現金的規定也有矛盾跟牴觸,你覺得這2萬元的限制應不應該放寬? 張部長盛和:2萬元是免稅額,也就是帶免稅品在2萬元以內就不要課稅,超過2萬元的就補稅。 盧委員秀燕:那你覺得這2萬元的免稅額會不會太低了? 張部長盛和:跟國際比較其實都差不多。 盧委員秀燕:但你們為什麼容許他們帶6萬元出去,要強迫他們在國內消費花掉那4萬元嗎? 張部長盛和:那是兩回事,一個是外匯管制,一個是免稅額的問題。 盧委員秀燕:我覺得應該要適度提高,因為就我瞭解,超過一些的話你們也不會去抓,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超過2萬的免稅額要自動申報,如果沒有申報就要加罰。 盧委員秀燕:請問王署長,現在執行的狀況如何?如果我帶3萬元的包包,你會抓嗎?要課稅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每個國人都違法了!而且有超過90%的旅客都違法!這個國家會不會太嚴酷了點?你的免稅額是2萬,我這個包包3萬,但是包包又不能剖成兩半。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自用的,帶在身上。 盧委員秀燕:所以署長是在教大家投機取巧的方法,也就是帶在身上,說是自用嗎? 王署長亮:因為是自用的,沒有要申報…… 盧委員秀燕:一個包包2萬,兩個4萬,我左右各帶一個,一、三、五出國帶這個,在國外旅遊也可以換包包,請問可以這樣解釋嗎?我手上拿一個包包,腳上穿一雙鞋子,頭上再戴一頂帽子身上順便穿一點舶來品,這樣加起來超過10萬元請問你抓不抓? 王署長亮:自用就是本來就是在使用。 盧委員秀燕:所以署長就是在教大家,只要告訴海關是自用的就不抓,對不對? 王署長亮:也不是這樣,所謂自用,是從台灣帶出去的就是名牌包。 盧委員秀燕:我就告訴你是自用,你也可以拍照證明是自用,我這只是要凸顯法律的矛盾與不合理,因為這是小市民財政,我最喜歡在財委會問小市民財政。財政部要課豪宅稅,但一般民眾不會被課到;至於囤屋稅,老實講,擁有3戶以上房子的人,也就是那60萬人,不過免稅額就和一般國人有關了。所以,如果額度不符合現在國人的經濟狀況和旅遊需求的話,就應該適度放寬,否則國家會好像鴕鳥一樣,把頭埋在沙裡面,反正我看不到,抓不到!至於民眾,那就把帽子戴在頭上,在身上穿兩件,再拿個包包,腳上再穿一雙進口鞋,然後說自用,所以你就相信了,對不對?這就是你們的執行狀況,對不對? 王署長亮:入境旅客攜帶行李限量表確實應該與時俱進來做檢討。 盧委員秀燕:因此署長是認為該檢討的?立法院是一個多元社會的縮影,所以很多事情是需要大家協商的,而我只是凸顯這個問題的不合理。也就是說,如果你們要真正嚴格去執行法令的話,會造成90%以上的旅客違法,所以根本沒辦法執行,結果就是徒有法令,卻難以執行,更讓國家的法令蒙羞!因為一個沒有辦法執行的法令,是一個沒有用的法令!我認為這樣也不行!所以法律與目的應該要符合國家現況。 剛才部長說緝毒犬最近表現得很好,根據海關所提供的資料顯示,我們的海關一年可以緝獲40億的毒品,其中有四分之一由緝毒犬所破獲,所以這些緝毒犬的功勞很大!但這些緝毒犬的功勞雖然很大,也破獲了四分之一的毒品案件,不過政府給予牠們的伙食費與預算卻是連年降低的!從前年的1,000萬,到去年的900萬,到了103年居然只編了810萬,但是狗的數量卻未減少!據悉,目前仍有很多狗準備訓練為緝毒犬或緝私犬,讓人覺得你們似乎只要狗兒表現好,卻不給狗兒吃糧,給牠們的伙食越來越差,待遇也越來越差。現在政府開支確實需要撙節,可是狗兒不會講話,所以你們在砍預算,要撙節預算時,第一個就先砍狗兒的預算,這樣合理嗎?為什麼不砍你們的糧食與特支費呢? 王署長亮:現在狗兒的糧食費一年約三百多萬,總共有141隻狗。 盧委員秀燕:數量沒有減少?還是維持一樣的數量?包含準備訓練的狗兒?部長,狗兒不會講話,卻替我們國家立下汗馬功勞,在破獲的40億毒品中,有10億是牠們破獲的,是牠們聞出來的,功勞實在很大。我認為即使要砍預算,也不能先砍這些狗兒的預算啊? 張部長盛和:請委員支持,我們自己是不會砍的。 盧委員秀燕:那預算是誰砍的?石主計長砍的嗎?那個虐待動物的人到底是誰?又要狗兒表現好,又不讓狗兒吃糧! 張部長盛和:緝毒犬是國家很重要的資產,牠們不僅支援海關,也支援地檢署跟法院的工作。 盧委員秀燕:所以虐待動物的不是部長? 張部長盛和:我不會。 盧委員秀燕:王署長,是你嗎? 王署長亮:不會啦! 盧委員秀燕:主任,是你嗎?如果不是的話,到底是誰?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會計室蔡主任說明。 蔡主任輝煌:主席、各位委員。在緝毒犬建置完成後,就沒了建置費用,現在這些維護費用,都是我們從額度內云支過來的。 盧委員秀燕:那為何會連年降低? 蔡主任輝煌:因為緝毒犬建置後,很多設施及飼料都留下來了…… 盧委員秀燕:哪有?就是因為沒有,所以你們內部的人才會打抱不平,向我反映!不給狗兒足夠的糧食與照顧、訓練費用,將導致未來可訓練的狗隻越來越少。平均每十隻狗兒,大概只有一、兩隻可以訓練成緝毒犬或緝私犬,因此,可以留用的就更少了!畢竟母數變少了,可以訓練的經費也少了,導致可以留用的狗兒也變少了!我認為財政部一定要重視這件事,並在追加減預算中去調整。 昨天法務部長羅瑩雪說現在監獄人滿為患,即使北監新開了一所監獄,還是人滿為患。但昨天部長在答詢促參條例時,部長回頭與幕僚講話,無意間冒出一句話來:我就講了,監獄應該考慮比照什麼建設做BOT。這話讓我想了一個晚上,我覺得很有趣。礙於時間關係,部長沒講完,現在我再請問部長,請問監獄要怎麼BOT?要怎麼參與促參呢? 張部長盛和:像英國就已經這樣做了,也就是原本是政府該做的勞務由民間承包,而政府就是向民間買勞務。比如我們沒錢蓋監獄,所以由民間蓋,但政府分年購買其勞務。 盧委員秀燕:也就是公辦民營的意思? 張部長盛和:只限於和公權力無關的項目。 盧委員秀燕:譬如說呢?部長能不能講細一點? 張部長盛和:我舉例來說明,這樣或許委員會更清楚。 盧委員秀燕:由誰來興建?政府蓋,還是民間蓋? 張部長盛和:當然是民間蓋,或者是一些可以讓民間經營的勞務,再由政府逐年去買勞務。 盧委員秀燕:這是個有趣的議題,但可能會被簡化成民間經營監獄! 張部長盛和:這當然不可以! 盧委員秀燕:民間經營長照業或醫療、養老院,或許都還可以理解,如果由民間來經營監獄…… 張部長盛和:不會啦!也不是這個意思!並不是監獄讓給民間來經營,而是民間提供一些可以提供的勞務。 盧委員秀燕:那麼這種事有什麼誘因呢?要促參就必須有自償性,請問監獄會有什麼自償性?難道監獄會有費率?還是會有經費?但這些還不是由政府編給的,如此怎麼會有誘因?民間又怎麼願意興建監獄呢?這個邏輯很有趣,但我想知道誘因到底在哪裡? 張部長盛和:有自償性的叫BOT,沒有自償性的叫PFI,也就是政府去購買勞務,不過這是有一定利潤的。 盧委員秀燕:有利潤? 張部長盛和:有點分期付款購買勞務的意味。 盧委員秀燕:蓋房子會有自償性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那就是買勞務。像英國空軍加油戰機,英國政府不需要出錢買戰機,由民間買…… 盧委員秀燕:所以是把監獄的伙食外包,可以藉此省去膳食人員的聘僱等費用?再如巡防人員也可以勞務外包,就像保全那樣? 張部長盛和:對,每一個個案都可以仔細討論。 盧委員秀燕:實在好可憐,我們國家財政窮到讓我們的財政部長想把監獄的勞務外包,只為了省這麼一點點錢! 張部長盛和:和民間合作PPP是一種國際趨勢,這是此次APEC財長會議的主題,現在各國都在做,因為大家的財政都很困難! 盧委員秀燕:這是可以討論的議題,請部長把相關計畫給我看一下,我覺得這點子非常有意思。 張部長盛和:PFI的準則行政院都通過了,現在在找個案,可能先以長照先行! 盧委員秀燕:長照列入,那監獄呢? 張部長盛和:沒有,由長照先做試驗,藉此來檢視我們的PFI準則能否推動,如果可以,就可以擴大。 盧委員秀燕:辛苦了,國家財政竟如此艱辛,居然連監獄勞務都想外包了!謝謝。 主席:請薛委員凌發言。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歷年來10月份是不是出口的旺季?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12月,不是10月,12月聖誕節時是旺季。 薛委員凌:10月份呢? 張部長盛和:10月份還好啦! 薛委員凌:今年10月份呢?是不是旺季? 張部長盛和:今年10月份前3週加總起來是負成長。 薛委員凌:你昨天不是說10月份的出好像…… 張部長盛和:負成長。 薛委員凌:那就是淡季嘍。 張部長盛和:些微的負成長。 薛委員凌:所以是負成長?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的GDP有沒有辦法保2? 張部長盛和:保2的問題,其實…… 薛委員凌:你的看法是什麼?本席現在是跟你探討這個問題。 張部長盛和:因為這些數字都是主計總處在預估的,所以我們沒有什麼大的意見,而是針對我們該配合、該努力的部分,大家一齊來做,讓經濟成長更高。 薛委員凌:如果是這樣講的話,因為你剛才說12月份才是旺季,等到12月時我們的出口就會回升? 張部長盛和:應該會好。 薛委員凌:應該會好? 張部長盛和:對。 薛委員凌:到時候就可以保2了?還是保3? 張部長盛和:其實也沒這麼單純啦!因為GDP的結構,出口僅占一部分,國內消費也占一部分,另外還包括民間的投資,當然…… 薛委員凌:你的直覺看法呢?你覺得GDP有沒有辦法保2? 張部長盛和:老實講,這部分並不是財政部的職掌,我們沒有這樣的專業。 薛委員凌:每一次開會你不是都有參與、都知道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預估…… 薛委員凌:你沒有辦法判斷…… 張部長盛和:經濟成長率的估測我沒有辦法。 薛委員凌:依照你的判斷,你覺得我們的GDP有沒有辦法保2或在2%以上? 張部長盛和:關於經濟成長率的估算,財政部一直都沒有去參與,所以我們不知道它是4或3,還是2。 薛委員凌:你認為保2有沒有可能? 張部長盛和:可能要努力啦! 薛委員凌:要努力?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就是有希望但是沒把握? 張部長盛和:可能要努力,因為前面一次公布的數據是2.13%,已經接近2%了。 薛委員凌:另外,請問部長昨天有沒有很高興?4G執照釋照的金額從原先估計的300多億,經過多家業者競標後,最後的金額已經增加到將近1,200億,國庫增加這麼多的收入,請問部長有沒有非常高興? 張部長盛和:政府的財政缺口能夠獲得彌平,當然是…… 薛委員凌:一下子就進來了幾百億,是不是?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你昨天有沒有很高興? 張部長盛和:難免啦! 薛委員凌:既然這樣,釋股600億的部分是不是就可以解套了? 張部長盛和:那是無關的,因為那是明年的預算,4G釋照是今年的預算。 薛委員凌:今年的? 張部長盛和:對,所以年底決算時會有歲計賸餘,這樣明年就可以移用前個年度的歲計賸餘。 薛委員凌:這表示臺灣有影響力的公司或有影響力的產品也是不錯的。 張部長盛和:這是一次性的,不是永續的。 薛委員凌:另外,馬總統在10月29日宣示將打造臺灣成為一個生產力高、產品附加價值高、人民幸福福利高的三高經濟島,請問部長有沒有看到? 張部長盛和:有。 薛委員凌:他說要創造幸福的家園,你有看到嘛!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你有沒有同感?有沒有這個希望?你認為他講的話能夠做到嗎? 張部長盛和:國家的領導人做這樣的宣示,我想應該會帶給人民希望,知道未來我們要往哪個方向走,這是正確的。 薛委員凌:你認為總統講的話可以達到嗎? 張部長盛和:這是方向和目標,領導人就是領導方向嘛! 薛委員凌:但很可悲的是,環保署在同一天,也就是10月29日居然打算讓國外的廢五金輸入臺灣,請問部長有沒有看到螢幕上的畫面? 張部長盛和:有。 薛委員凌:王署長有看到嗎?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有。 薛委員凌:請看下一張,輸入臺灣之後就是這個德行,成為垃圾島哦!環保署打算讓廢五金,也就是一般事業廢棄物可以合法進口,署長,在看過這兩張照片後,你是否認同環保署的做法? 王署長亮:這對我們來講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薛委員凌:總統在大聲呼籲要將臺灣提升為經濟島,但環保署卻打算把臺灣變成垃圾島!將來這些廢棄物進口後是由關務署負責把關的工作,能不能請署長說明一下你們的立場及態度? 王署長亮:這項政策目前還沒有形成,現在正在討論當中,未來討論時我們會告訴他們海關查驗的困難。 薛委員凌:我是問你的立場,請你簡單答復嘛! 王署長亮:我們認為最好不要。 薛委員凌:最好不要? 王署長亮:是。 薛委員凌:我們的污染還不夠多嗎?重金屬對於農地所造成的污染還不夠嗎?部長,你的看法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我並不瞭解環保署的想法是什麼,也是今天看到委員提供的圖片才知道的,如果是進口很多廢棄物,剩下來的部分還是需要做處理,到時候要做處理時當然會比較困難。 薛委員凌:這些是從國外引進臺灣的廢棄物,會把臺灣變成垃圾島耶!現在的問題並不是要處理臺灣自己的垃圾,部長,你有聽清楚我的話嗎? 張部長盛和:我聽清楚了。 薛委員凌:廢棄物進口時是由關務署負責把關,屆時關務署一定要落實檢查的工作,對不對?為了人民的福祉、幸福,你們應該要堅決反對嘛!同一天的新聞居然出現這麼大的反差,我希望關務署能夠做好把關的工作。 另外,去年為了美牛進口及三管五卡的問題,民進黨甚至夜宿立法院,連續睡了好幾天,結果現在三管五卡破功了,對不對?署長,對不對? 王署長亮:牛肉的檢驗是衛福部負責的,檢疫則是防檢局…… 薛委員凌:關務署103年的預算,查驗部分一共編列2,610萬元的預算,現在這家有問題的美牛進口商-樹森公司有沒有向關務署申請優良廠商? 王署長亮:沒有。 薛委員凌:沒有嗎? 王署長亮:沒有。 薛委員凌:沒有申請優良廠商? 王署長亮:它不是優質企業。 薛委員凌:現在它進口的牛肉已經發現有問題了,針對牛肉部分,請問你們一般抽驗的比例是多少?你們不是有編列預算嗎? 王署長亮:衛福部是規定逐批查驗。 薛委員凌:對於違規牛肉這一塊你們是如何抽驗的? 王署長亮:海關是負責貨證相符,就是進口的…… 薛委員凌:本席的問題很簡單,你們的抽查比例是多少?有問題的牛肉,抽查比例是多少? 王署長亮:每一批進口的牛肉都要查。 薛委員凌:我覺得署長真的是非常狀況外,我剛才問你時,你應該很清楚的回答我,一般的抽查比例是多少?有問題的部分抽查比例是多少?都一樣,是不是? 王署長亮:針對牛肉的部分,我們是逐批啦!至於一般的貨物,查驗比例是在10%以下。 薛委員凌:有問題的部分你們應該是百分之百抽查啊!你們有全部抽查嗎? 王署長亮:逐批就是每一批,那就是全部了。 薛委員凌:關務署這一塊也是有問題就抽查,比例是百分之百,沒有問題的部分,抽查比例也是百分之百?既然你這樣講,現在問題出來了,請你說明一下。你剛才信誓旦旦說每次進來都抽查,又為何會有美福公司、樹森公司出的問題呢?你編列2,610萬的把關預算,且每年都如此編列,把關是把到哪裡去? 王署長亮:今天報紙上報導衛福部說,在它進口時,正好每一批都被海關查到。 薛委員凌:或然率是嗎? 王署長亮:它說正好被海關查到,其實並不是海關查的,那個是屬於檢驗的部分,所以不是海關的人查的,而是衛福部的人查的。 薛委員凌:署長,我跟你講這麼久,還是繞著這個話題,太浪費時間了。你應該邏輯非常清楚,或是你在呼嚨我,我不清楚。 再來請教,現在高雄海關涉貪問題的調查進度是到哪裡? 王署長亮:現在他們在…… 薛委員凌:因為那是集體涉貪,你可以說明現在查到哪裡嗎? 王署長亮:現在統統…… 薛委員凌:你們現在是如何檢討?這件事從去年到今年已經一個年度,我請教署長是如何處理? 王署長亮:我邀請廉政署一起到各關巡迴,做法紀的教育…… 薛委員凌:你就簡單跟我講這一連串的集體涉貪是如何處理? 王署長亮:就移送法辦,移送懲戒。 薛委員凌:再來呢? 王署長亮:另外我們…… 薛委員凌:刑責部分呢? 王署長亮:刑責部分由法院處理,因為這已經起訴了。 薛委員凌:因此,你們的作業是移送懲戒,那這些人現在還在工作嗎? 王署長亮:這個…… 薛委員凌:只是行政處分,就這樣嗎? 王署長亮:符合停職的標準就停職。 薛委員凌:有幾位? 王署長亮:總共20位左右。 薛委員凌:現在還有幾位在工作崗位上?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周關務長說明。 周關務長順然: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起訴他們以後,又都交保了,所以這20位都還在工作崗位上。 薛委員凌:還在工作嘛! 周關務長順然:是,但我們已經將本案移送公懲會。 薛委員凌:還在任職!部長,這件事牽涉到社會觀感,你的看法呢? 張部長盛和:我們停職是有一定的標準,符合停職的標準就停職,沒有護短。 薛委員凌:這就是說,內部的行政處分還沒達到那個標準,所以他們可以繼續工作,就這樣子嗎? 張部長盛和:我想…… 薛委員凌:部長,是否就這個樣子?社會觀感如何呢?這是老百姓付的薪水啊! 張部長盛和:我們還沒定案,這20個是要停職,還是要怎麼樣,海關尚在處理中。 薛委員凌:部長應該要給個交代。 張部長盛和:好,我會給個交代。 薛委員凌:另外,在三星期前,當時我擔任主席針對段宜康委員所提的一個抄襲事件,本委員會做成決議,要求你們提出報告給本委員會所有委員一人一份,可是到現在我們還沒拿到!部長,這是怎麼回事? 張部長盛和:我們都回復了。 薛委員凌:只有段宜康委員拿到,我們財委會的其他委員到現在都還沒有拿到! 張部長盛和:可能只回復段委員,我們回去再補送過來。 薛委員凌:是回復所有財委會的委員一人一份。 張部長盛和:好。 薛委員凌:部長監督不周啊!你也要受到處分啊! 張部長盛和:好。其實我有看到公文,大概是回復給段委員。 薛委員凌:不是。這個會議紀錄講得非常清楚,要給財委會所有委員一份啊!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薛委員凌:謝謝。 主席(盧委員秀燕):你們各單位的同仁要上緊發條,不要連累部長,部長哪有辦法管那麼多細節事情?各部會對財委會的提案、決議等等,要追蹤管考,否則像這種事情就連累到部長了! 請孫委員大千質詢。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主計處才正式對外宣布,我們今年第三季的經濟成長率GDP只剩下1.58%,比起今年8月時預估的2.47%,足足少了0.89%。請教部長,行政團隊面對第三季只剩下1.58%的GDP,真的還有信心期望今年能「保2」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就是大家一起努力啦!這個不容易。因為GDP要成長,第一個是出口,第二個是國內消費,這二者要成長才行。 孫委員大千:其實部長剛才就講到重點,照主計處今天公布的資料,第三季之所以足足少了0.89%,就是這兩項嚴重不足,不管是出口或國內消費,都遠低於當時的預估。如果行政團隊不真正拿出一些具體辦法來解決這些問題,總是一味地期待國際情勢的改變,以為別人好,我們就一定可以沾光,也變得好,那麼我覺得這樣完全是不切實際的。這個話我從去年就講到現在,部長都已經聽到可以背出來了。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孫委員大千:從去年到現在這一、兩年間,我們的財經團隊,針對GDP、國內經濟情勢的預測,永遠都是期望別人變好,我們就會跟著變好,但是顯然並非如此,別人可能會變好,可是我們不見得會沾光,甚至當別人變好時,我們可能會被排擠、被邊緣化。所以,我覺得保不保2當然要盡全力,但是若在面對這麼殘酷的現實情況之下,我們還不能痛定思痛,則今年的情況不會好,明年的情況也很難樂觀,這點我也要拜託部長,當然就如同您剛剛講的,這個責任靠你一個人是不可能的。但是財政部畢竟是我們財經團隊的一員,尤其是每次經濟情況不好時,被點名下台的,財政部部長每次都逃不掉!也許你沒有完全的權力,可是卻要負某種程度的責任,若有機會在財經內部會議時,也拜託財政部能夠將實話對行政院這些財經團隊的成員說出來,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孫委員大千:接下來要繼續跟部長就教的是房市的問題。關於QE的退場或升息與否的議題,國內最擔心的就是若一旦面臨升息,臺灣的房市會不會泡沫?這是我們最擔憂的一個問題。現在外界的評估,是至少到明年可能就會有升息的壓力和趨勢。請問若明年升息,臺灣的房市撐得住嗎? 張部長盛和:這要看升息的幅度,其實根據我的觀察,國內的資金很充裕,升息的可能性沒有很高。 孫委員大千:所以您認為在短期內,就算是美國升息了,臺灣還不會有升息的壓力? 張部長盛和:因為我們的利率是隨著國內的資金供需調整,而現在供給大過於需求太多了! 孫委員大千:就算明年沒有升息,未來還是難逃升息的可能性吧? 張部長盛和:有關這部分,彭總裁已經有過善意的提醒。 孫委員大千:因此,你認為當臺灣有一天面臨升息時,我們的房市是否能支撐得住? 張部長盛和:他提醒大家要注意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 孫委員大千:為何我要一再提到這個問題?當然,房市是支撐整個經濟的支柱,我們都希望看到房市的榮景,沒有人希望唱衰,但是居安要思危,我們不能不針對風險進行某種程度的控管。尤其我相信部長也看到了,美國的金融風暴就是因為房市的泡沫所造成,房市的泡沫和股市的泡沫是不一樣的,股市的泡沫可能在短短的一、兩年之內,因為各種振興政策而重新拉抬回來。可是房市一旦泡沫,像美國從2008年的房市泡沫,重創其金融和經濟,到今天為止,QE了多少次,都還沒擺脫那樣的惡夢和陰影;而臺灣並不是美國,臺灣一旦面臨房市泡沫,是否撐得住?所以我要請教部長另一個問題,如果臺灣的房市泡沫了,我們的金融體系支撐得住嗎?會不會受到牽連和波及? 張部長盛和:當然,我們過去也曾泡沫過,就是金融風暴時,後來因為有重建基金等設置,還有逾期放款的打銷等等後續的措施,所以到目前為止,金融機構的資產適足率、覆蓋率都很高。 孫委員大千:接下來要跟部長談的問題,就是我們之所以提出像囤積稅的概念、之所以認為奢侈稅可能現階段還沒有退場的可能性,就是因為我一再強調,其實財政部是在幫其他部會治標,也就是長遠來說,政府如果拿不出一套有效的政策,財政部也支撐不了多久,不能總是靠財稅政策扭曲市場機制,要知道真正的關鍵還是在市場機制。不過既然現在要治標,就要治得有效,因此本席在提出第一個課徵囤積稅的建議之外,今天再提出第二個建議,那就是整個房市問題中最為民眾詬病的是房價,現在看起來也許交易量下滑了,可是房價漲勢依然存在,所以台灣房市的現況是量縮價不跌,至於該如何處理房價方面,經過這半年來許多專家學者的討論,且我們現在又面臨奢侈稅的修正,本席在此提出將奢侈稅與豪宅稅結合的建議。我知道部長一向反對奢侈稅分區、分級距課徵,但是本席必須請部長慎重考慮將豪宅稅概念加入奢侈稅中,將奢侈稅的課徵分為高價屋與平價屋,後者可以維持原有稅率,前者則在原有稅率上再加5%,也就是藉著區分高價屋和平價屋形成天花板效應,這個區隔高價屋與平價屋的門檻將來就會成為一個房價的鍋蓋。因為如果我們仔細觀察,就會發現房價永遠都是由高價屋帶動低價屋、由中央帶動周圍,這是房價漲勢的標準模式,亦即當信義計畫區的房價不斷往上漲時,周圍地區的房價就會跟著上揚,當大台北地區的房價上漲時,就會帶動新北市、桃園縣的房價,所以若要抑制房價、解決房價問題,就必須從中心點、從高價屋下手,將來若能在房屋定價過程中,藉著奢侈稅區隔平價屋和高價屋,造成某種程度的鍋蓋─就以台北市一坪70萬元的房價為例,未來建商定價時必須考慮到若每坪定價高於70萬元,未來轉手時將面臨更高額奢侈稅稅率的問題。相信部長還記得,在上次修正證所稅時,之所以會將8,500點定為天險,就是因為一旦超過8,500點,情況就改變了,就要繳稅了,所以本席請部長慎重考慮,在修正奢侈稅時,藉著這樣一個區隔高價屋和平價屋的簡單操作,設立一個天花板,藉以產生抑制各地區房價的效果,讓建商定價時考慮是否要跨過這個門檻,進入另一個課稅級距。 再者,另一關鍵點是分區,雖然這是部長過去一直都很反對的,但是本席要請部長慎重考慮。因為不可能全國的級距都一致,所以一定要分區,而且至少要分成三個區,比如大台北市地區定為A級,單坪價格以70萬元為標準,新北市和台中市七期重劃區這類則劃為B級,將每坪的價格標準定在50萬或60萬元,全國其他相對來說房價問題沒有這麼嚴重的地區則將每坪標準定在35萬至40萬元,只要能掌握這個遊戲規則,某種程度來說,財政部就對房價設定了限制;只要這個鍋蓋存在,未來房價的定價就很難跨越;只要能抑制高價屋的房價,就能形成對其他低價屋房價的影響;控制了中央地區的房價,邊陲地帶的房價亦同受影響。因此本席今天要對財政部提出第二個建議,即在修正奢侈稅的過程中,慎重考慮將豪宅稅與奢侈稅做個整合,用這樣子訂定天花板的方法形成一個鍋蓋,對未來的房價就能產生一定的抑制效果,外界就不會批評政府的房價政策無法對房價造成一定的壓力和影響,拜託部長對此慎重考慮。 張部長盛和:聽起來委員的建議滿複雜的,我再去詳細瞭解一下。 孫委員大千:本席會提出奢侈稅的修正案,而且已經完成連署,送入立法院待審,相關資料會送給部長參考。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盧秀燕委員問到4G的問題,據部長的瞭解,4G在標頻譜時,NCC有無提到在什麼條件下政府會協助架設基地台等?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當初的預算只有350億元,我也沒有聽過…… 費委員鴻泰:350億元是底價,但不管他的預算是多少,本席只問NCC當初有無給出進行到什麼程度政府就協助4G業者架設公共基地台的承諾? 張部長盛和:據我的瞭解是沒有。 費委員鴻泰:如果當初沒有承諾,你認為事後再添加上去是否合法? 張部長盛和:就以財政部國產署的標案為例,都是依照當時的約定行事,連未來地上權開放轉手這部分,只要是已經公告招標的就不開放。 費委員鴻泰:也就是必須依照當時公告招標的條件為之,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對。 費委員鴻泰:請問當時他們的公告招標中有無如張善政政務委員所說要撥出一些經費協助業者架設基地台,以降低營業成本,俾讓民眾不必花大錢就可以享用4G的條件? 張部長盛和:據我目前的瞭解,應該是沒有。 費委員鴻泰:本席的瞭解也是沒有,所以這裡面的學問就大了。首先是依常識判斷,降低營業成本後,民眾真的可以不必花大錢就可以享用4G嗎? 張部長盛和:這是業者願不願意回饋給消費者的問題。 費委員鴻泰:那些人會願意回饋嗎?除非他們簽下切結書,寫明享用4G的第一年免費。本席不知道張善政政委為何講這些話,但是依照常識判斷,降低業者成本是不會讓民眾不必花大錢就可以享用4G的,這就是人性。 再者,現在得標業者計有6家,其中4家是現有業者,另外2家是新成立的,請問那4家有無基地台?當然一定有嘛!要不怎麼做生意呢?至於新的2家業者是既沒有基地台亦無固網線路,本席沒有影射什麼,但是只怕過幾天,張政務委員又要在架設基地台之外說協助業者鋪設網路,若果如此,請問依部長看來,這6家中的哪幾家會受惠? 張部長盛和:那就是後面兩家,因為那兩家沒有網路。 費委員鴻泰:這是你說的,不是我說的,可是一般人也都會這樣想。那就奇怪了!現在的4家業者中有3G的也有2G的,只要將原有基地台改裝一下就可以當作4G的基地台或是讓3G和4G同時並存,這讓本席有兩個疑問,第一個是降低業者的營業成本,真的可以讓民眾不必花大錢就享用4G嗎?你們應該在行政院院會中問張善政是否可以做具體保證。 第二個,幫業者架設公共基地台,或者以後再延伸做公共線路的舖設,請問對誰有利?我真的搞不懂。如果當初在合約中沒有這種條件,標到以後就加上這種條件,剛才我請問的兩個問題,這大家都會想到,就如同你講的,大家的想法都是這樣子,我就不知道行政院,尤其是張善政政務委員,他的腦袋到底在想些什麼?如果一開始條件就這樣子講,或者因為它是一段、一段在標的,中間發現標得太高,那麼在標的過程中就要告訴大家,對不對?那會讓大家沒有話講,是業者在加價錢,大家加價錢,又都覺得很高,我們看媒體也說,當時好像是西班牙或哪個國家就叫停了,對不對?因為標得高,當然最後會反應在用戶端這一邊,可是如果沒有叫停,也不反映,最後政府就自己去破壞招標公告,這個政府也未免太可怕了。部長,我想聽聽你的回應。 張部長盛和:我覺得要照遊戲規則來,就是公平、公正、公開。 費委員鴻泰:如果公告當時裏面有講到這些事情,即使有講到模糊的東西都可以討論,但如果沒有,當初審決算時,我也跟石世豪主委建議,如果價錢收得太多,進了國庫,也不見得很好,所以還沒有公告招標時,我就建議你要不要考量,可是招標公告中沒有,事後卻這樣做,憑良心講,就有圖利之嫌,至於到底圖利於誰?剛才你這樣講,老百姓跟我們大家的想法大概都是朝那個方向來想的,所以我在此慎重告訴行政院,議價的部分,不管是多少,統統要進入國庫,對於我們這個提案,行政院若膽敢不做,我就會讓院長告訴我為什麼最後裁示是這樣的。 接著請教王亮署長。我本來不太想問,因為每次海關人事更迭時,都會有很多黑函,如果黑函有署名,我就會處理。我最近接到兩封黑函,雖然不署名,可是他講到有一家公司,人事的部分我姑且不去談,他說的那家公司,署長,你有沒有聽過一家高旺公司?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有。 費委員鴻泰:這個老闆你認不認識? 王署長亮:不認識。 費委員鴻泰:你確定? 王署長亮:確定不認識。 費委員鴻泰:今天我們在這邊質詢的過程都有錄音、錄影。你不認識。高旺公司後來發生什麼事? 王署長亮:他進口管制進口的螺絲。 費委員鴻泰:後來呢? 王署長亮:因為對處分未確定的案件,後來財政部97年11月3日有個令,他去向國貿局申請證,假如證可以拿得到,就可以不以逃避管制論處。 費委員鴻泰:這是在台中關務局發生的。你是哪一年、那一月當署長的? 王署長亮:今年1月2日。 費委員鴻泰:當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你們內部有個稽查爭議審議委員會是不是? 王署長亮:應該是復查委員會。 費委員鴻泰:在復查時,你們裏面有位組長反對撤案,有沒有這回事? 王署長亮:那個案子很久以前就結案了,不是今年…… 費委員鴻泰:你當署長以後,你們裏面說要撤案,有沒有一位組長反對撤案?有沒有這回事? 王署長亮:這個我不清楚,因為復查委員會主席…… 費委員鴻泰:你搞不清楚,我是在問你有沒有這回事。 王署長亮:我不知道,因為…… 費委員鴻泰:這位組長有沒有反對撤案?可是你堅持要撤案。 王署長亮:沒有,因為復查委員會主席並不是我。 費委員鴻泰:但你可以授意。 王署長亮:我沒有授意。 費委員鴻泰:請問那位組長現在人在何方? 王署長亮:已經退休了。 費委員鴻泰:他為什麼要退休?他是提早退休,還是按照年齡要退休? 王署長亮:按照年齡要退休。 費委員鴻泰:真的嗎? 王署長亮:真的。 費委員鴻泰:我不要問你了。部長,我也搞不清楚這個案子,可是人家就把人名、時間、地點統統講得那麼清楚。部長,我要求你3天內查明事實後告訴我,如果你查明事實,我可以接受的話就算了,如果不可以接受,那我就公開來處理了。 張部長盛和:好。 費委員鴻泰:我對王署長沒有任何成見,可是人家可以把人、事、時、地、物做這種交代,你就必須查明,查明後,如果沒有問題,我也會在公開場合昭告海關的同仁絕無此事,如果有的話,你要過去查,好嗎?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是審查國有財產署的預算,我查了一下,國有財產署閒置的土地有2萬8,000公頃,好多!各部會管理的閒置國有土地有147公頃,國家財產總值超過9兆,目前你們處理的方式就是所謂的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大概只有這一招。我看到最近一份會議紀錄,今年10月15日召開行政院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監督小組第15次會議,主持人是毛治國副院長,參加者除了部長以外,還有行政院秘書長,其他都是各部會次長。我看了一下這裏面的簽到,秘書長請假,張盛和部長親自到,其他包括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的次長都不來,都是找人家代理,只有少數一、兩個單位,如副主計長也有到,其他的次長都不來,派代表,代表還一直代下去。這個會幾乎可以不要了,這代表什麼意思?代表你一個人講了就算數了,怎麼會搞這個東西!部長,我看了會議紀錄後替你難過,曾幾何時,這麼大的財政部長,管這麼多的土地,政府為設法增加財源,召開這麼重要的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會議,卻是一天不如一天、一個月不如一個月、一週不如一週,沒有人要來,沒有人理會你,我提供機會讓你講一講,你要罵其他部會也可以。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是副院長主持的,應該是各部會對副院長主持會議的尊重程度,應該要這麼講。 賴委員士葆:對啊!他對副院長不尊重,你要認真罵一下。這是副院長主持的會議,只有財政部部長親自與會,其他部會都是由次長出席,沒有一位首長到場,搞什麼東西啊! 張部長盛和:我個人對院長、副院長主持的會議,都會儘量出席。 賴委員士葆:其他部會簡直視毛治國如無物,怎麼這樣搞呢?難怪我們的GDP不好!現在GDP又往下調,大家都覺得很沈重。老實講,我在立法院這麼久,我看行政團隊都卯足全力,特別是馬總統上任之後,大家都很拚。可是怎麼越拚績效越差?我覺得是跟部會之間協調能力很差有關。就像這個跨部會的會議,你看連副院長主持都沒人理,這是什麼團隊啊!怎麼會這樣子呢?這個會議討論的是我們的土地清理活化,這麼重要的會議都不來,包括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與經建會,跟財經有關的這些部會首長統統不來。這代表什麼意思?代表大家都把這個會議belittle,小看。你要不要講一講,為什麼我們拚得要命,部長也很努力,但經濟還是愈來愈差? 張部長盛和:因為決定經濟成長最重要的兩個元素,我們都衰退,其中之一為出口衰退,另一個是國內消費衰退。 賴委員士葆:國內消費衰退大家都了解,因為大家口袋比較沒有錢嘛! 張部長盛和:還有消費信心。 賴委員士葆:因為大家會害怕未來不知道會怎麼樣啊!其實剛剛就有媒體在問,有沒有相關財經首長要負責?憑良心講,今天我們的經濟被拖垮,不是財經部會的事情,而是政治的問題。服貿協議拖到現在,只能說是執政黨團太善良,此話怎講?16場公聽會,我們全部排就好了,但民進黨要求安排一半,結果兩個禮拜輪一次召委排一場,總共要排8場,變成需要16個禮拜,等於4個月才排完,就用這種方式在拖延啊!我覺得服貿不過跟這個很有關係,為什麼?因為服貿並不是服貿only,我們簽了服貿才會有台紐協議生效,現在台星、台澳都簽不成了,因為人家覺得我們的服貿過不了。我要藉此機會向反對黨喊話,台灣只有一個,台灣是大家的,拖垮台灣對反對黨也沒有好處,不是只有國民黨垮而已,而是整個台灣都垮掉。我現在看到這個真的很憂心,這純粹就是政治拖垮經濟的典型例子,部長你同意吧? 張部長盛和:我同意。 賴委員士葆:部長你要不要多講一點? 張部長盛和:你的見解我認同。 賴委員士葆:因為你都沒有責任,你當然認同啊!當然,憑良心講,這個責任與你無關,而是整個被卡住了。我們看到韓國跟美國簽了FTA,跟大陸的明年就生效了;反觀我們,假如服貿沒有過,我們的產品到了明年只會變得更糟糕,因為我們的產品已經沒有競爭力了。你說這與服貿有什麼關係?當然有關係,這是信心問題啊!沒有服貿,貨貿也簽不了,人家明年有FTA,到時候如何與韓國在國際上競爭?韓國原來是走下坡,現在又上來了,我們不但回不來,還一直往下走。這就是典型的經濟被政治拖垮的例子,我們的經濟受到非經濟的影響和干擾甚鉅莫過於此!最近我們的行政部門推出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大案子,重點在市場開放、政策鬆綁。請問部長,財政部有沒有放錢在示範區? 張部長盛和:我們提供4項租稅優惠。 賴委員士葆:所以我們沒有出錢嘛!現在台灣已經來不及了,這個時候要奮起直追,不能再搞示範區了!我為什麼一直主張一次到位?因為現在的部會協調,連管中閔都公開講:「碰到部會協調就好辛苦,所以不要再部會協調了」。我敢打包票,你們現在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這個案子,一定要等到12月才會出行政院的門送到立法院,所以立法院這個會期不可能審查結果又要等下個會期;而且現在你們規劃6海港1空港,花蓮一定會講話,質疑為什麼花蓮沒有被列入,同理台東也會講話。接著進入立法院後,立委們七嘴八舌,基於其職責與選區的考量,一定會要求擴大範圍。屆時政府也一定願意,因為政府不用出錢,只要出一張嘴、出個政策,將政策鬆綁,市場開放就好了,到時只會有部分醫療產業,醫師有意見,那就變成負面表列就好了啊!經管會最喜歡嘖嘖稱奇的「借殼上市」,借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殼」,讓OBU、OSU全面鬆綁,很好啊!大家就會給他鼓鼓掌。既然我們可以做得到,財政部也口口聲聲說,項租稅優惠都可以查出什麼叫新的投資,那為何不乾脆全台灣都開放?現在我很擔心,因為已經有委員想在特區裡設賭場,果若如此,我認為此案的爭議性就很大,這樣一來示範區的通過將會遙遙無期,因為光吵這個就吵不完了,如果到時又有人說要在示範區裡面加入甲行業或乙行業,那絕對會沒完沒了。現在這個案子已經在行政院拖了3年,到了立法院,如果再拖個2年,就5年過去了,這樣的話,馬總統提到的自由經濟島可說是遙遙無期,在他任內根本做不到了。因此,我積極主張,也拜託部長好好思考,不要設立示範區,我們乾脆一次到位。你的看法如何? 張部長盛和:現在差不多就是一次到位了,所謂前店後廠、境內關外,後廠都可以散布在全省…… 賴委員士葆:那為什麼要騙老百姓呢?為什麼要穿國王的新衣?把國王的新衣拿掉,一次到位,自由經濟島就出來了啊!這樣不是很好嗎? 張部長盛和:現在的示範區差不多就是這個概念。 賴委員士葆:對嘛!就這個概念啊! 張部長盛和:第一類產業,第二類產業是服務業,沒有…… 賴委員士葆:放了嘛!全部放了嘛! 張部長盛和:全部都放了,國際醫療、金融都放了。 賴委員士葆:我認為台灣目前只有一條路可以走,那就是全面自由化、全面開放、政策開放。我們應該全面投資,不管是對外投資、對內投資,全面負面表列,我想只有這條路能夠救台灣經濟,不然的話,換幾個部長都沒用,結果都一樣。你同意全面開放嗎?我們乾脆一次到位,不要遮遮掩掩,假裝示範區實際上卻沒有,那就是國王的新衣嘛!其實你的案子很清楚,經管會曾主委也是同樣的概念,他也是搭著示範區的帽子全面開放了嘛!。 張部長盛和:意思就是根本不要示範了。 賴委員士葆:不要示範嘛!這樣才能呼應馬總統在國慶文告中提到的,使台灣變成一個自由島。今天本席對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質詢時也特別強調這點,在此也請關務署王署長仔細聽著,經建會對你們很有意見,認為關務處理事情很冗長、動作很慢、效率很糟…… 張部長盛和:其實13個要修的辦法,我們已經修到第12個了。 賴委員士葆:好,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益彩券的主管機關是財政部,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八條特別強調經銷商的遴選要以具有工作能力的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低收入家庭為優先;經銷商本身僱用的人數在5人以上者,應至少僱用低收入、原住民或身心障礙具有工作能力的人。現在的問題是依照第八條規定取得經銷商執照的人有9成以上都出租出去了,這和立法者的原意完全背馳,立法者的原意是「有工作能力者」,換句話說是希望透過公益彩券的發行,讓他們做經銷商,提供他們工作的機會,結果他們出租出去,每個月收個萬把塊錢或一萬多塊,這樣變成具有工作能力的弱勢者不工作,就是每個月拿一萬多塊錢。請問張部長,要怎麼處理這件事?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公益彩券的經銷分為兩型,立即型幾乎還是以弱勢團體為主,電腦型的就有委員講的情況。我向委員報告另外一個觀念,我曾經就這種情況請教過某位殘障的先進,他說:「包括殘障車都有被借牌的情況,如果沒有這個,他們連5,000元都沒有!」意思就是這樣對他們也有幫助。 李委員桐豪:這樣不對! 張部長盛和:我是說這個觀念啦! 李委員桐豪:這個觀念不對!第一、我們立法的原意是「具有工作能力」,如果是要給予沒有工作能力者一個特權的話,這是OK的。話說回來,如果是要按照這種出租方式的話,乾脆用標購的,就像4G標購一樣,標購出來的收益分配給需要的弱勢團體不是更好嗎? 張部長盛和:反正我們對殘障者的照顧…… 李委員桐豪:我知道,你們是要照顧殘障者,但申請的規定是本身具有工作能力者,我們為什麼不去照顧沒有工作能力的殘障者呢?關於具有工作能力的部分,我們不是可以透過政府現有的、相關的就業法規要求他們進入政府機關做事,同時可以透過這個標購的方式得到一大筆錢來分配、贊助或是協助沒有工作能力的人士?所以我認為部長所說的這個觀點是有問題的。財政部是否好好的評估,不要交給中國信託或者委辦的彩券經理公司做片面性的決定?因為這會違反公平原則,像現在,變成沒有工作能力的殘障者…… 張部長盛和:被借人頭。 李委員桐豪:現在的問題是沒有工作能力的殘障者受到歧視,這失去了立法的原意,所以我希望再就公益彩券條例…… 張部長盛和:沒有工作能力又能做這件事,這兩者相互矛盾啦! 李委員桐豪:我們乾脆給沒有工作能力的人權利嘛! 張部長盛和:就是把權利金給他們…… 李委員桐豪:把權利金給他們,他們每個月還會有一萬多塊錢的補助,為什麼要給有工作能力者做為補助呢?這樣不對嘛! 張部長盛和:公益彩券當初的原意是要照顧…… 李委員桐豪:我們立法者的原意是希望提供他們機會,如果有工作能力者無法設置經銷商,反而是立法者應該考慮如何協助他們設置經銷商。他們沒有資本、沒有場所,那麼我們要想辦法看如何和地方政府配合、提供機會,讓他們設置經銷商,真正的創造就業機會,這才是正面的做法,而不是有工作能力者可以拿到一萬多塊錢,沒有工作能力者反而沒有…… 張部長盛和:我瞭解委員的思考邏輯。 李委員桐豪:這有兩種做法,一種是協助有工作能力者去做;另一種是乾脆標購,把標購的錢分配給這些弱勢者。 張部長盛和:事實上,現在我們對於沒有工作能力者也有照顧到,好比用盈餘、用回饋金到各地方…… 李委員桐豪:我們可以做更多嘛!現在這樣做反而變成歧視沒有工作能力的身心障礙者,這是不對的!本席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值得考量的問題,希望財政部在這方面好好研究,俾讓立法美意能真正的落實,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桐豪:另外,國有財產有兩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國有財產出租給租戶,但租戶本身沒有好好管理國有財產,反而變成市區內一個髒亂的來源;另一個問題是對國有財產本身沒有善盡管理職責,台北市這種國有財產到處可見,大多是日式平房,有些甚至被列為市級文化古蹟,但市政府、國有財產局都沒有妥善的管理,導致環境的髒亂,變成都市裡的eyesore,就是看了會傷眼的地方,反而變成都會落後的象徵。請問國有財產署在這方面如何管理? 主席: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莊署長說明。 莊署長翠雲:主席、各位委員。在我們出租的土地上的房子都是私人的,因此上面的房子是由租戶自己維護、管理。至於剛才委員提到被指定為古蹟或者歷史建築的部分,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地方政府可以辦理撥用,由地方政府做活化和利用,目前在台北市的部分,我們和台北市政府合作,台北市政府現在又有所謂的老房子運動,撥過去之後,他們會提供給相關的文創業者做一些活化、利用及維護。 李委員桐豪:在過渡期間,它的環境維持由誰負責? 莊署長翠雲:在還沒撥過去之前,有關環境的清潔和維護部分是由我們負責。 李委員桐豪:對這方面我有兩個建議:第一、有關出租的部分,雖然房舍是租戶的,但租戶如果對周邊環境沒有做好應有的責任,那麼你們應該考量是否終止其承租權,因為你們同時把管理的責任交付給租戶,但租戶並沒有善盡其應有的責任。相對的,如果沒有出租不就是由國有財產局負責維護嗎? 莊署長翠雲:如果土地沒有出租,當然是由我們負責。 李委員桐豪:如果房舍是國有財產,誰來維護? 莊署長翠雲:如果是國有房屋,當然是由我們維護。 李委員桐豪:所以不管是土地或房舍,既然把管理權利交付給他們,他們就要負責維護環境。因此,本席強烈建議財政部在這方面應該做好必要的管理工作,包含出租戶如果沒有善盡管理的責任就應該將其權利取回。 莊署長翠雲:這部分我們可以考慮列在租約裡。 李委員桐豪:另外,現在國有財產局大量的做國有土地出租權的標購,也就是做大量的地上權的標購,請問,地上權出租的法律來源為何? 莊署長翠雲:地上權的部分有民法的規定,另外依國產法裡也可以把我們的土地提供…… 李委員桐豪:你們是不是根據「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定上權作業要點」? 莊署長翠雲:這是一個要點,是一個行政規定。 李委員桐豪:它的母法來源在何處? 莊署長翠雲:它的母法來源基本上可以依照國產法第四十七條…… 李委員桐豪:你為什麼在前面沒有講是根據國產法第四十七條訂定本要點?這違反行政程序法啊! 莊署長翠雲:是,我們回去再做檢討。 李委員桐豪:還有,我想瞭解一下地上權的標售過程是如何? 莊署長翠雲:我們是以地上權的權利金做為競標的底價。 李委員桐豪:權利金的計算底價是什麼? 莊署長翠雲:權利金計算底價是按照市價,就是由我們的估價委員會先查估這筆土地的市價,然後按照市價…… 他李委員桐豪:我知道了,然後再標一個成數。他要繳這個錢出來嗎? 莊署長翠雲:要。 李委員桐豪:地租呢?是不是還要付地租? 莊署長翠雲:要,每年還要付地租。 李委員桐豪:地租的基礎是什麼? 莊署長翠雲:地租的基礎是用申報地價然後乘以一個租金率。 李委員桐豪:申報地價,不是市價? 莊署長翠雲:不是按照市價,因為他已經按市價繳了一定額度的權利金。 李委員桐豪:本席想問的就是這到底合不合理?一方面是有地上權的要付權利金,另一方面又要付地租,而且地租本身隨著房價的上漲,申報地價本身還是會上漲,所以隨著上漲的時候,權利金的時間、使用權限又不斷的縮短,可是地租又不斷的上漲,前面又付了權利金,我相信這對地上權的價值考量是有矛盾、衝突之處的。因為我的時間到了,這個問題以後我會再追溯。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請國有財產署莊署長。莊署長妳好。妳上任沒多久吧? 主席: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莊署長說明。 莊署長翠雲:主席、各位委員。是,七月。 鄭委員天財:在這個場合,在上次財政部相關的報告的時候,我特別提到台東縣長濱鄉有個長光部落,它這個部落本來就有一個聚會所的一個土地,部落要使用,因為它是被編定為建築用地,所以就要有償撥用,經過質詢之後,你們的同仁非常的積極的協助、配合,所以現在已經完成變更編定了,變更編定為特定事業用地,因為他們要蓋聚會所,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後就可以無償使用,所以無償撥用的作業也在進行之中,這個要謝謝國有財產署相關同仁的努力。 莊署長翠雲:哪裡。 鄭委員天財:類似的案子在花蓮市,花蓮市的華東部落也是原住民的部落,那邊有一個,原來它是花蓮市民新段121-2地號,它本來是一個鐵路局的一個鐵路用地,也許當初就劃錯也說不定,本來是鐵路局的鐵路用地,因為它根本就不在做鐵路使用,所以就還給國有財產署,現在是中華民國所有,管理機關是國有財產署。像這樣的一個,它事實上的現況長期以來就是我們原住民的房子蓋在那邊,長期以來的現況是這樣,但是被編定為使用分區為鐵路用地,而事實上鐵路局也根本就沒有在使用,所以就還給你們了。這樣的一個案子可能妳不見得很清楚,因為一直以來,這十幾年以來,國家對於這些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原來居住使用的土地、居住或者耕種使用的土地可以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這個案子,類似的情形也都在做,都在進行中,國有財產署也都做很好的配額跟協助。但是這塊土地,我剛才講的民新段121-2這筆土地,因為它是使用分區編定為鐵路用地,被編定鐵路用地,依土地法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公共交通道路不得為私有。」因為不得為私有就不能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所以要去解套,要去解決這個問題的話,因為它事實上就是原住民的房子在那邊,是一個部落的一部分,所以還是類似我剛才講的台東的那個案例,必須要去變更它的使用分區,要變更為適當的使用分區之後,就是要把鐵路用地變更到適當的使用分區,這樣他才可以符合增劃編保留地的相關規定。不知道署長有沒有瞭解這樣的一個案子在署裡面? 莊署長翠雲:這樣的一個個案,我回去會再瞭解看能不能協助有關原住民取得土地的方式。對於一般原住民使用土地,如果符合行政核定的原住民增劃編的相關規定,國產署都是配合,然後到現地勘查,瞭解實際使用人以及其範圍之後就把資料送給原住民委員會,如符合增劃編原則就把土地移給原住民委員會,由他們決定以什麼方式提供給原住民,可能是耕作權也可能是其他權利提供給原住民。關於個案的部分,我回去之後再做進一步的瞭解。 鄭委員天財:這個案子事實上曾經在花蓮,你們花蓮相關的單位,你們北區花蓮辦事處也參加了這個協調會,在他們的資料裡面事實上是有這個案子,所以必須要署裡面要怎麼樣,因為上次那個案例是台東的,現在的案例是花蓮的,花蓮的不見得瞭解上次的那個案例,你們怎麼樣去配合、協助,去變更它的使用分區。既然鐵路局會還給你們,表示它已經不再做鐵路使用,這是一種事實,這很容易,我不能說你們行政怠惰,一般來說就不會去管它,還了就還了,所以還是維持原來的使用分區,事實上是可以改的,是不是這部分請署長能夠好好處理? 莊署長翠雲:好,我們回去就瞭解,然後也會向委員報告。 鄭委員天財:另外一個問題也和增劃編保留地有關係,這次施政總質詢時我也向院長提到這個部分。在山地鄉不是問題,因為在山地鄉一開始就畫設為原住民保留地,所以在我們的部落,在山地鄉的部落的這些教會可以無償─已經增劃編為保留地者可以無償借用,但在平地的原住民部落因為是循後來的方式,就是現在的方式去進行增劃編保留地,而增劃編保留地的計畫過去都是以自然人,就是原住民個人做為申請人,財團法人─教會就不在申請人的範圍,所以我特別在總質詢的時候提出希望這個部分行政院能夠針對本來就是部落,有部落才有教會,這樣的情形能夠和山地鄉的情況一樣,所以希望能夠放寬成為一個申請人,原民會可能會找國有財產署討論這個案子,到時希望國有財產署能夠就事實的狀況,因為長期以來,幾十年來教會就在那邊,事實上這種案子也很少、不多,所影響的層面也不大,因為申請原住民保留地還是有一個期限,也有一些具體條件,所以它不會造成案子太多,也不會造成整體的影響,所以這部分是否請國有財產署能夠很務實的配合相關的這些方向的處理? 莊署長翠雲:如果原民會開會的時候或找我們一起研討的時候,我們會適當的表達意見。 鄭委員天財:好,就麻煩國有財產署。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昨天我們看到4G權利金的標售,大概標了多少錢?對國庫的入帳,有沒有很大的幫助?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有,總共標售1,186.5億,今年財政的收支缺口應該可以彌平。 羅委員明才:實際的貢獻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我們原本編列350億預算,所以等於多出了830億。 羅委員明才:這筆錢什麼時候會入帳? 張部長盛和:我看到今天的報導,得標人全部都願意繳現金。 羅委員明才:那對國庫的挹注可說是不無小補? 張部長盛和:是。 羅委員明才:這樣看起來,今年整個預算是不是可以調整一下?譬如多出八百多億,其他釋股預算是否就可以暫停?或是其他部分可以作一調整? 張部長盛和:那是103年的部分,而這個4G的相關預算是編在102年,所以它入庫之後,如果彌平財政缺口,賸餘的部分就會變成歲計賸餘。 羅委員明才:也就是以102年的預算來說,等於是多出八百多億,這筆錢是要繳庫還是退給全民來分? 張部長盛和:一定要繳庫。 羅委員明才:繳庫的話,國庫增加入帳,明年的支出就減少了啊! 張部長盛和:我們可以少舉債,讓債務減少。 羅委員明才:好,這樣聽起來,4G釋照是令國人感到激賞的。既然如此,類似這種案子能不能多推出幾個?難道我們的國家那麼大,沒有什麼可以大幅開放或是找到讓大家可以為之一振的亮點? 張部長盛和:委員講的應該是特許行業的開放? 羅委員明才:是,有沒有其他特許行業?上次本席請教過,假如把台灣發展成全世界華人最大的紅酒交易市場,那麼對於紅酒這一塊,會有多少稅損?或者不會有稅損? 張部長盛和:這要看委員的構想是怎麼樣,如果是免稅,當然就有稅損;如果不是免稅,當然就沒有稅損? 羅委員明才:是免稅交易,這樣這塊市場才可以打造起來。 張部長盛和:如果免稅,那就要看紅酒部分的稅收。 羅委員明才:我上次請教過,你們有沒有數字? 張部長盛和:紅酒部分嗎? 羅委員明才:除了紅酒之外,還有黃金。我們希望台灣能夠有一些亮點出現啦! 張部長盛和:黃金的部分,本來就免營業稅。 羅委員明才:除了營業稅之外,其他的稅是不是可以全部減免? 張部長盛和:不是,黃金就只有免營業稅,除此之外,其他都沒有稅。 羅委員明才:這樣的話,我們要成為全世界最大的黃金交易中心,應該是指日可待啊!那紅酒的部分如何? 張部長盛和:葡萄酒一年是22.92億。 羅委員明才:有沒有可能因為紅酒的稅率降低,讓台灣變成全世界紅酒交易中心?也就是讓台灣成為買家或是收藏者必經的勝地?如果可以,相信對我們的周邊產業會有很大幫助,因為它間接帶給國家的利益以及未來長期的發展可能會更多。是不是能有這樣的思考? 張部長盛和:照委員的想法…… 羅委員明才:我的想法和國家的想法一樣,希望各行各業都能夠創造亮點。 張部長盛和:不是,我是指要怎麼樣來打造紅酒交易中心,亦即整個構想是怎麼樣…… 羅委員明才:這應該是行政院要做的工作,但是大家都在等,因為都沒有什麼亮點啊!所以本席花了一點時間,特別提出這樣的建議,希望部長在中央召開國策會議時可以提出。又譬如骨董交易中心,請問有關骨董、字畫的部分,去年大概收了多少稅?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我們還要再查,因為骨董的部分並沒有統計。 羅委員明才:請你們統計一下,好不好?我發現財政部真的是很重要的單位,因為我們這個海島型的國家,只能不斷開放、不斷創造亮點,讓全世界的資金投入台灣這個地方,這樣我們才有機會。也就是說,當我們成為各式各樣的中心,大家的錢就會進來。所以希望部長針對這方面請相關單位互相配合,大家共同創造嶄新的亮點,一起來打拚未來。 接下來,我要請教有關國有土地的問題。我們看到4G釋照已經為國庫賺進831億的收入,請問國產署有沒有創新的亮點?你們就舉出10個例子好了。好比過去6年來,我們一直在談空軍總部土地的開發,光是地上權的開發就可以創造多少稅收!部長,其實我們根本不必賣股票了,現在把這些優質的股票賣掉,然後放著土地不去開發…… 張部長盛和:我們現在有20個案子在進行。 羅委員明才:請國產署列舉3個最大的案子。 主席: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莊署長說明。 莊署長翠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目前在做的是有關華光社區招標設定地上權的案子。 羅委員明才:華光社區面積有多大?預計收入有多少? 莊署長翠雲:預計收入還沒有出來,因為整個來說,我們要做細部計畫的變更,但已確定的是,會在明年6月拿出來公告招標。 羅委員明才:面積有幾公頃? 莊署長翠雲:我們招標設定地上權的範圍大概是兩公頃多。 羅委員明才:這是非常重點的精華區,你們預估有沒有超過500億的收入? 莊署長翠雲:那要看是什麼計畫。 羅委員明才:你們這樣是不合格的,因為任何企業推動規劃時,除了知道土地面積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收入有多少,這是企業基本存在的精神嘛! 莊署長翠雲:對,我們期待它會有很高的收入。 羅委員明才:可是我每次問,你們都沒有答案啊!那請問空軍總部開發的部分可以收入多少? 張部長盛和:那部分還沒開始規劃。 羅委員明才:部長,都已經談了6年,你們這樣交代不過去啦!你們急著釋股,結果該有收入的土地開發部分,卻統統不做! 張部長盛和:有關空軍總部的部分,行政院交給經建會和台北市政府聯合規劃…… 羅委員明才:都是國民黨在執政,怎麼會推來推去呢? 張部長盛和:已經交給他們了。 羅委員明才:那也可以全部交給總統府來一次定案,等到答案出來再請他們下班嘛! 張部長盛和:行政院有裁示,就是由經建會和台北市政府聯合規劃,完成之後再交給國產署…… 羅委員明才:你們這個速度太慢了!連本席身為執政黨的一員,都快受不了了!每次質詢半天,重點都講了,可是你們還不趕快積極處理…… 張部長盛和:都有積極啦! 羅委員明才:那你什麼時候給我答案? 張部長盛和:因為變更都市計畫大都需時一、兩年…… 羅委員明才:民眾的看法不是這樣啦!當民眾覺得事情很急時,立法院一個禮拜之內就會統統通過啦!怎麼會這樣推三阻四的?何況這是已經延宕6年的事了! 除了華光社區面積兩公頃多這個案子之外,請署長再舉兩個例子。 莊署長翠雲:另外還有中崙,目前已經在招標當中了。 羅委員明才:面積多大? 莊署長翠雲:1.3公頃。 羅委員明才:那預計收入至少有300億吧? 莊署長翠雲:這部分的招標底價是114億。 羅委員明才:所以等於又多了100億,這樣加一加,今天已經幫你們找到1,000億了!第三個點是什麼? 莊署長翠雲:目前我們找到的是台北車站對面的公路總局那塊地,但因台北市政府可能還有…… 羅委員明才:面積多大? 莊署長翠雲:這部分我再提供資料給委員。 羅委員明才:請妳準備10個亮點。好不好? 莊署長翠雲:好。 羅委員明才:我們每天聽到的都是國家寅吃卯糧快要破產了,要不就是國家財政拮据,請問你們能不能做點事情,讓大家振奮一點?譬如4G釋照收入八百多億,你們可以告訴大家:「中華民國政府是有錢的,人民對國家未來要有信心,我們財源是不斷會有收入的,它是活水,不是一灘死水!」部長,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是。 羅委員明才:另外,有關今天要審查的103年度歲出預算,我們看到其中有關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編列有1億5,000萬。請問你們清理之後,會有多少實際的資產價值可以回收? 莊署長翠雲:我們預估可以增加38億的收入。 羅委員明才:那就請你們加油! 莊署長翠雲:是。 羅委員明才:本席一直積極的幫你們找錢,上次我講過,我這裡有18套劇本,統統可以找到錢,只要稍微鬆綁並且認真一點,就可以多出好幾千億,例如證券四合一就可以有8,000億,不需勞民傷財,去賣什麼股票或是做些什麼來讓大家人心惶惶。其實中華民國是有錢的,而且錢非常多。請部長讓他們把資料蒐集過來。謝謝。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發言。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10月9日曾經針對雜誌報導關務署王署長的出國報告涉嫌抄襲部屬一事請教過部長,我也非常感謝財政部把幾份出國報告做了比對之後,認真的做了一份這麼厚的調查報告,關於這部分,我必須要肯定財政部的用心。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那天我一回去就立刻交給政風處。 段委員宜康:是,但坦白說,這裡面還有一些疑點。因為財政部是以部長的名義給本席答復,而王署長又是當事人,所以我要請兩位一起來回答我的疑問。 基本上,財政部的答復是說總共有4份報告:第一份是民國89年2月10日王亮先生前往澳洲的報告;第二份是王亮先生的一個演講資料;第三份是吳秀真小姐前往美國的報告;第四份是王亮先生等4人前往美國的報告,王亮先生負責這個報告的第一部分。財政部調查之後告訴我們,王亮先生去美國的這份報告是最原始的,而他在民國90年一個公開的演講裡面引用了關務風險出國報告中的一部分,這個沒有問題,因為他引用自己出國報告的內容做為演講資料;可是你們的調查顯示,第三份所謂吳秀真小姐的報告,是抄襲了王亮先生前面兩份報告。對不對?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對。 段委員宜康:結果王亮先生在92年最後提出的這份報告,被媒體報導說是抄襲了吳秀真的報告。其實不然,因為他是翻自自己前面的報告。沒有錯吧? 王署長亮:對。 段委員宜康:好,我要請教兩位,你們的出國報告要公開上網的目的是什麼?我想這個不光是核銷要用,否則為什麼要把報告公開? 張部長盛和:就是要把資訊分享給社會大眾。 段委員宜康:其實在研考會的規定裡面講得非常清楚,這個報告必須公開,主要是因為這是一種政府的財產,所以公開之後,包括你們的同事、後輩無法出去的,可以看你們的報告來分享心得;除此之外,社會大眾也可以藉由這樣的公開資料,去了解你們的考察內容。沒有錯吧? 張部長盛和:是。 段委員宜康:所以我要提出的第一個疑點是,王亮先生在民國89年出國的報告,為什麼和民國92年出國的報告內容一樣?如果這樣,你為什麼要出國? 王署長亮:沒有一樣。我在92年的報告裡面是採用90年的那份講義裡面的一部分…… 段委員宜康:吳秀真小姐抄襲你的報告有兩部分,一個是89年的,一個是90年的,亦即她大部分是抄襲你的。但是你在92年的報告引用了90年的報告內容,也就是說,你後面那一次出國之後寫出來的心得,等於是告訴大家其實你是不需要出國的…… 王署長亮:不是,因為那裡面談到廠商守法評估的定義,而我以前自己有寫過這方面的定義,所以我就把…… 段委員宜康:所以你再次出國之後,覺得這個定義沒有改變,於是把出國前寫的東西拿來做為出國後的心得? 王署長亮:那是一小部分而已。 段委員宜康:好,請問吳秀真小姐有沒有受到處分? 王署長亮:據我了解是沒有。 段委員宜康:為什麼沒有?她抄襲了你的報告啊! 王署長亮:因為這件事是新新聞報導之後,我才知道啊! 段委員宜康:那你知道之後呢?10月9日我在這裡質詢過,結果你們做了一份調查報告出來,不是嗎?部長可知你們的調查報告是怎麼寫的? 張部長盛和:她已經退休了。 段委員宜康:那她有沒有責任? 張部長盛和:而且超過年限了。 段委員宜康:那她有沒有抄襲? 張部長盛和:我們要證明的是王亮沒有抄襲吳秀真的文章。 段委員宜康:根據你們的調查報告,吳秀真的出國報告總共抄襲王亮兩個部分,但你們說她在報告裡面有感謝王亮,而且她有註明出處。如果這樣,那是否所有的出國報告,撰寫者只要得到當事人的同意或是只要在文章中感謝某人,就可以把別人的東西照樣搬過來? 王署長亮:我沒有同意啊! 段委員宜康:我在問部長。你要告訴我,你事先不知道嗎? 張部長盛和:是。 段委員宜康:部長,你們的調查報告裡面說因為吳秀真在她的報告中有感謝她當時的長官王亮,而且在參考資料的出處裡面列入了王亮的報告,所以就你們的認知,她沒有抄襲,是嗎?這是你們的調查報告告訴我的啊! 張部長盛和:我知道,我是請政風處調查啦! 段委員宜康:我之所以要請部長回答,是因為這份報告是用你的名義給我的啊! 張部長盛和:是。 段委員宜康:那這樣就不叫「抄襲」嗎? 張部長盛和:其實這要還給王亮署長清白啦!因為周刊的報導…… 段委員宜康:周刊的報導,經過我的質詢,然後你們去查清楚之後,還是留下了一些疑點。如果我沒有質詢呢?上次我在質詢時就問你,為什麼對於周刊報導,你們不去查?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還是必須要說,王亮先生的出國報告引用自己的舊資料…… 王署長亮:沒有,那只是小部分,就是定義的部分而已。 段委員宜康:那也是舊資料啊!你必須讓我們看到,你出國之後得到新的經驗和啟示啊! 王署長亮:那裡面寫的大部分是新的! 段委員宜康:請問你什麼時候屆齡退休? 王署長亮:明年1月16日。 段委員宜康:那你現在有沒有開始調動貴單位的簡任稽核和科長?有沒有大幅的調動? 王署長亮:沒有。 段委員宜康:你調動了十幾個人,有沒有? 王署長亮:最近是因為高雄關有一些缺,所以現在正在補缺當中。 段委員宜康:是在補缺?或是在調動? 王署長亮:補缺。 段委員宜康:你即將要退休,卻在此時進行人事調動,無怪乎那些檢舉函都送到立法院來了! 部長,你要不要了解一下,王亮署長在屆齡退休之前調動關務署的幹部,目的是什麼?有人說他退休之後,要轉任到關貿行去,而關務署是關貿行的客戶,這個調動,和他未來的任職會不會有關? 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會啦!其實有些黑函也不必這麼認真。 段委員宜康:王署長做過人事,相信他很清楚,依照一般慣例,主管或首長要退休前,對於人事其實是不會去動的,當然,人事法規並沒有禁止,但這是一般的慣例。基本上,這也是要確保他逐漸進入看守期之後,不至於因為私心去調動人事而造成後繼者的困擾。所以我要請部長特別注意這部分。 張部長盛和:是,委員的指教,包括爾後出國報告的改進,我們會轉達同仁;至於退休前調動人事…… 段委員宜康:不是轉達同仁而已,這是你在財政部所必須做的要求。 張部長盛和:是。 段委員宜康:既然這份報告是公開的,他就肩負責任,不能如此草率。怎麼會連自己的報告被抄襲了,都不知道?這豈不是笑話! 張部長盛和:是,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報告各位:第一,現在是11時51分,我們中午不休息,一直開會到議程處理完畢。第二,今天我們已經訂了便當,請工作人員發放,沒有詢答的人可以在位置上用餐,但請維持會場秩序。謝謝。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黃委員偉哲、楊委員應雄、邱委員文彥、蔣委員乃辛、楊委員瓊瓔、陳委員明文、黃委員文玲、廖委員國棟、吳委員育仁、呂委員學樟、陳委員歐珀、廖委員正井皆不在場。 在場的曾委員巨威並未登記發言,請問你要發言嗎? 曾委員巨威:(在席位上)要。 主席:好,請曾委員巨威發言。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要延續昨天談論的問題,因為對於最近的一些租稅問題的討論,我還是希望能夠看到,從財政部的角度來說,針對未來這種情勢發展,有什麼樣的基本發展的理念和方向。 昨天我特別請教部長,在未來的這些改革中,到底是把租稅當成一個政策工具在使用?還是一個根本制度的改善?結果部長很明確的說,制度的改善應該是一個重點。既然如此,本席今天要具體請教,有關不動產的稅制,是社會非常關心的一塊,當然,我們知道,整個社會對於奢侈稅的反應,幾乎是把它當成一個焦點所在,但是我相信部長一定可以聽懂我以下所做的分析。 事實上,我們不動產稅制的主要問題還是在於現行一些相關的制度本身存在著太多不足和缺失,也因為這樣,一般社會大眾輿論對於這個制度不滿,所以期待政府有更快速的作為,於是奢侈稅應運而生。個人並不反對奢侈稅本身,某種程度上,我也認為它已達到某些成效;但是比較重要的是,部長在心裡要有盤算,也就是到底是要把奢侈稅看成一個永久不變的制度?抑或是因應目前情勢而做的一種政策性的工具使用?我很擔心的是,房地產市場的景氣狀況是起伏不定的,甚至我們可以預期,萬一整體外在情勢失控時,房地產很可能一下子泡沫化。部長,如果我們真的面臨房地產泡沫化的情況,你覺得奢侈稅還可以繼續實施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當然不可以。 曾委員巨威:因為在那個情況下,奢侈稅必然碰到…… 張部長盛和:要退場。 曾委員巨威:一旦奢侈稅退場,就會影響到我們根本的租稅制度的建置,所以我很擔心,假設目前奢侈稅帶給社會大眾這麼多的期待,但是這個期待其實不應放在制度裡面,那麼我們是否應該設法爭取時間,把不動產相關稅制的不完整,從根本的制度面,透過部長的力量來做改善?我覺得這是對社會大眾最負責任的一種作法,因此,我在昨天提到,不動產稅制的三大塊,包括利得部分的課稅、交易部分的課稅以及持有部分的課稅,其實都存在很多問題。尤其是持有的部分,昨天我就請教過部長,如果你能夠花一點心思,把民國90年財政部所提的那個版本拿出來重新檢視,那麼必可從中找到一些好的答案。在此我要補充說明,在那個方案裡面,我們必須把自住和非自住的部分分開。有關自住的部分,我具體建議應該給予自住的人每人一生在一定面積之下的固定優惠稅率,照目前的說法,就是1.2%;除了這個不影響自住者以外,其他住家用的房屋,應該要按照金額的小大,分級差別課稅。如果能夠這樣,這整個制度本身就可以避免社會當中所引起的擔心以及所產生的疑慮。像孫委員所擔心或建議的案子,我相信他就不會那麼急切的認為這個問題要趕快解決。這是第一個部分。 第二個部分是有關交易方面。部長,我看到很多相關的說明,尤其在談到奢侈稅時,有一種聲音出來說:「我們奢侈稅其實課徵得還不夠,時間太短,應該延長到3年或4年。還有,很多漏掉的部分,也要把它抓回來。」其實這都是在奢侈稅的涵蓋範圍之內,我們所希望做的努力,讓課稅效果可以更好。但是我也聽到另一種聲音是:「這樣一個稅負所產生的效果,應該還要再加重,甚至應該考慮附加買方的稅。」部長,會有這些想法,當然是對奢侈稅的一種期待;但是如果回到制度本身來看,部長應該深切思考的是,在交易時,買方有所謂的契稅,對嗎? 張部長盛和:對。 曾委員巨威:既然有契稅,那我們可不可以從制度面來考慮這個契稅應該如何作一改善?我們知道,目前土地買賣是不用課徵契稅的。請問部長覺得土地買賣不用課徵契稅,有理嗎?依照稅法規定,是說因為土地買賣已經課徵土增稅,所以不用再課徵契稅。你認為合理嗎?當然,我們知道這是以前的制度所留下來的,但是如果我們可以從這裡著手,讓土地買賣和房屋買賣一樣,必須課徵契稅,那我們就往前跨進一步了。 我再舉個例子,我們的奢侈稅是以房地實際交易價格課徵,但是我們現在的契稅卻是按照什麼來課徵? 張部長盛和:契價。 曾委員巨威:那既然兩年內的房地都可以按實際價格課徵奢侈稅,結果同樣的案件去繳交契稅時居然還公開合法的作假,只繳6%,這是制度上完全說不通而且不一致的作法,這樣不一致作法背後代表的不合裡,只要我們肯從制度上著手,馬上就解決了,不是嗎?所以本席覺得,我們與其寄望在奢侈稅裡面做調整,我很擔心這只是政策性、臨時性的工具,萬一局勢有變化就會將我們困在自己訂定的相關工具當中,所以我們要回到現有的制度裡找答案,這其實才是一勞永逸的辦法。第三個是有關利得的部分,我相信部長一定聽得懂我講的,你也知道我們現在在課徵不動產利得部分最大的問題有二,第一是房地沒有合宜計算利得,第二是稅基、價格部分的掌控失實,如果我們要能夠在利得的部分有所改善,最重要的關鍵就是要突破這兩點,既然我們對於短期交易部分已經透過奢侈稅以實際價格課稅,既然我們對兩年之內交易資料的掌控已經相對的更加方便,那為什麼我們不在利得的部分努力思考先針對短期部分,大膽的把房地利得合在一起計算來課徵應繳的所得稅的可能性呢?假如能這樣做,本席覺得不管是在利得、交易或持有,我們都能向社會大眾擔心的不動產稅制基本問題宣示我們的理念與決心並跨出一步。我跟部長師從同門,是老同學,不知道你最近有沒有看過老師? 張部長盛和:有。 曾委員巨威:老師一定對你有許多期許,我常在老師面前講我到立法院是一事無成,而我所有希望都放在張同學身上,今天我之所以苦口婆心地提醒你,是因為我們今天有這樣的機會而且你有這樣的權力,假如你願意解決我們長久以來所關心的台灣稅制根本問題,而且我們對這些問題不單是空談理想而已,是在實際的可行性上以及社會輿論的接受度上做的考慮,我希望部長在聽懂我的話以後,好好從我剛才提的這些建議裡面─我相信每個部分都是在可行的情況之下─努力的為制度跨出我們應該要做的專業上的堅持與專業上的改善,唯一剩下要做的工作是讓社會大眾真正了解我們的用意,對於整個社會與整體制度的關心,更重要的是要透過部長您的口才,來說服社會與所有的民意代表接受你的理念和想法,本席覺得這才是我們面對目前租稅困境時真正應該有的、最重要的起點作法。本席利用這段短短的時間提出對部長的期許,希望部長能真的幫忙。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昨天我已經收集了一本委員的報告,有空就會開始看。 主席:登記第一輪發言者均已發言完畢,有委員建議進行第二輪發言,如果各位沒有異議,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請大家把握時間。 第一位請蔡委員正元發言。 蔡委員正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平常有沒有捐款做公益?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一直都有捐。 蔡委員正元:請問部長有沒有捐款買消防車輛或救護車輛捐贈給消防單位? 張部長盛和:沒有。 蔡委員正元:請問消防單位或救災單位進口這些救災車輛要不要課徵關稅? 張部長盛和:應該是免稅的。 蔡委員正元:海關進口稅則第87章增注13規定救災車輛是免稅的,所以消防機關進口消防車輛是免關稅的,可是如果你們的預算被立法院刪掉或被主計處刪掉,要添購消防車輛卻沒有錢,所以你們來拜託我捐款,我就去進口消防車輛來送給你,請問這要不要課稅? 張部長盛和:消防車輛是特定用途車輛,所以進口的時候要看它是不是有特殊的裝備、特定的用途。 蔡委員正元:我要送的消防車輛當然是由消防單位開出規格,再由我來進口送出,請問這樣要不要課稅? 張部長盛和:這個問題請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他是捐贈人…… 蔡委員正元:我是捐贈人,我進口消防車輛捐贈給你就要課稅? 王署長亮:必須是消防機關…… 蔡委員正元:換句話說台灣法律的思考模式是你們自己花錢進口不用課稅,可是你們沒有錢購買,我做善事進口消防車輛送給你卻要課關稅,這是什麼道德標準、法律論述?這是什麼課稅正義? 張部長盛和:照道理,海關的進口稅則只看物品,就是只看客體不看主體。 蔡委員正元:你們不是最講究實質課稅嗎?現在就有這麼一個案例,人家秉持善意花大錢幫政府解決困難,進口消防車送給消防機關,為了是否課稅進行協調,協調結果是只要開立證明,證明捐贈人有贈送行為或有接受你們委託購買再捐贈給你們就可以免關稅,但是關務署卻說於法不合,不能這樣做,本席對這樣的思考邏輯百思不解,這是什麼論述?請問一般人要消防車幹嘛?送給政府是幫政府解決困難耶! 張部長盛和:委員講的有道理,海關是針對進口物品課稅。 蔡委員正元:你們關務署的答復函寫的是「核予免稅主體未符,尚無該規定之適用」,你知道接下來會變成怎麼樣嗎?變成我好心進口來送給你,結果被說成漏稅,不但要提保證金,還要被罰款,搞不好還要被抓去關。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將這個不合理的部分做個修正。 蔡委員正元:難道一定要本席生氣了才會修正,否則就不修正?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意見也是輿情的反應之一。 蔡委員正元:本席的意思是可以從這個案例來看整體施政,我們施政一定要小心翼翼,不能說欺負人的時候就要實質課稅,捐贈人是因為政府沒有錢,人家好心捐贈是為了幫政府機關省預算,你們居然還要課稅,甚至還調查繳的價格對不對,你這不是整人嗎?這樣以後誰還要做好事幫政府機關? 張部長盛和:這就是法律沒有與時俱進的緣故,當初訂定進口稅則增注的時候大概是認為消防車一定是消防機關進口的,沒有想到社會的善意。 蔡委員正元:本席募款捐了一輛車給台北市政府消防隊內湖康寧中隊,還好不是用我的名義去進口,要不然今天就會被你們抓去罰款了。再說如果我今天有向楊瓊瓔委員募款,她也捐了一點錢,那是不是她也要被課稅?這不是整人嗎?這又不能拿去抵免所得稅。 張部長盛和:好,這點我們會改進。 蔡委員正元:請改進,要不然關務署預算統統刪掉。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兩個議題,首先要請教國有財產署莊署長有關袋地的問題,地方上有很多國有財產的土地是沒有路可以通行的,也就是袋地,前一段時間本席看到國庫署終於想通了,可以讓民眾來申請通路,民眾對此非常期待。請問莊署長這個方案何時可以上路? 主席: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莊署長說明。 莊署長翠雲: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現在就可以上路,如果是袋地無法連接道路的話,我們可以讓他有通行權。 楊委員瓊瓔:據聞你們現在預備一次收取50年、60年的費用,請問收取的費用怎麼計算? 莊署長翠雲:我們收取的是民法裡面規定的償金,按照申報地價的5%計算。 楊委員瓊瓔:有沒有可能再往下修?民眾的意見是如果是肉地,那按照5%來算很公道,而且實施已久,但如果是通行就不是他一個人在走,這部分還要按照肉地的標準計算嗎? 莊署長翠雲:這裡的通行事實上是讓「他」有特別權力可以通行。 楊委員瓊瓔:他有特別的權力可以通行但不是只有他一個人使用,但若是承租國有地、肉地則是他自行在使用,至於袋地的道路卻是為了便於大家通行,請問有沒有可能把收費標準再往下修? 莊署長翠雲:這是我們蒐集一些案例後開會決定的收費標準,委員提出是否收費過高的問題,我們會在蒐集相關資料後再來決定。 楊委員瓊瓔:本席正式提出這個議題,請你們趕快再去研討,我們的概念就是跟你們承租的土地依照目前所制定的比例收費,大家並沒有意見,但那是肉地,是整塊單獨由一個人使用,如果當作道路使用當然就不一樣,所以有民眾對此提出意見,本席希望你們檢討。 其次是如果旁邊已經有承租人,也就是已經有國有地的使用權人,你們表示需獲得旁邊那塊地使用權人同意始得辦理,請問是不是如此? 莊署長翠雲:如果隔壁土地的民眾要通行的那塊土地是我們已經出租的,那當然必須對原來已經有使用權的人給予尊重,看他願不願意把這個部分讓出來。 楊委員瓊瓔:原承租人當然有權利,但如果說作為道路通行使用還要經過承租人同意的話,這樣就會有一點爭議。你們可以回去看看目前承租比率,尚未承租出去的袋地其實是所剩無幾,所以這樣的政策等於只是宣示,沒辦法地盡其利,所以本席要求你們提出相關數據,到底在袋地附近目前已經承租出去、有使用權人的土地有幾成,我跟你講不到一成,本席希望政府的政策能真正幫助需要的人,那才是德政,而不是只是宣導而已,那是沒有作用的。你需要多久時間可以將上述數據告訴本席? 莊署長翠雲:我們回去以後,在兩個禮拜以內將資料分析給委員。 楊委員瓊瓔:本席之前有與關務署討論102年7月就預告要修正的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有部分修正條文很繁複所以窒礙難行,尤其是免稅商店的部分,免稅店家都認為隨即上傳會有將商業機密曝光之虞,何況還要顧及個資法的規定,請問你們現在對即時傳輸的政策為何?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已成立連線小組,並請業者參加,屆時是要即時傳輸、批次傳輸或是多少時間傳一次,這些都可以商量,傳的內容是什麼可以討論。 楊委員瓊瓔:就是不讓他們的商業機密、商業客戶和商業項目曝光? 王署長亮:我們連線小組都有請業者參加。 楊委員瓊瓔:那現在定出方案了嗎? 王署長亮:還沒有,都還在開會。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也提出這個問題,因為免稅商店業者很憂心,本席希望我們提出的議案能夠真正的簡政便民,所以你們一定要跟這些免稅商店談清楚,真正達到簡政便民的目的,要在不暴露商業機密、商業客戶機密以及商品項目的機密的情況下才執行,對不對? 王署長亮:我們會和大家共同討論一下,會參採業者意見,並顧及執行面。 楊委員瓊瓔:不能說執行下去後,卻使得商品機密和客戶名單都曝光了,這會讓大家怕死。 王署長亮:我們只要我們需要的資料。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強調三個原則,第一個是簡政便民,這也是你們修正的方向。第二個是不能隨意暴露商業機密,是不是如此? 王署長亮:這部分其實也是見仁見智,有時候管理…… 楊委員瓊瓔:你們不要讓我們的廠商害怕嘛!沒有那個必要,全都嚇跑了,你國庫署也就收不到稅了。謝謝! 主席: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潘委員維剛、張委員嘉郡、李委員應元及翁委員重鈞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當中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當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於100年6月1日正式開徵,迄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始依本院決議,將特銷稅納編歲入預算。103年度特銷稅收入預算之估列,係按開徵後每月平均實徵數估算,計編列39億6,000萬元;惟特銷稅之實施對國內不動產市場影響甚大,各界要求檢討聲浪不斷,允宜全面檢視特銷稅實施問題,儘速取得各界共識,俾啟動相關修法作業。奢侈稅在訂定之初時,依據各項指標評估,實施特銷稅預估稅收每年約151億元,對持有期間2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加徵部分,預估增加稅收129億元,而對價格達300萬元之小客車、遊艇、飛機、直昇機、超輕型載具,及價格達50萬元之龜殼、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製品、家具等特種貨物,與價格達50萬元之入會費等加徵部分,預估增加稅收22億元。惟稅收自100年6月1日開徵至102年7月底,總計徵收91億餘元,與估計每年稅收151億元差距甚大;主要係不動產部分於規劃時參考歷史資料統計2年內移轉案件數約2萬件推估,但實施特銷稅後,因持有期間2年內移轉者,需課徵15%或10%之稅捐,致民眾行為改變,持有2年內移轉件數驟減,亦使實際稅收較預估數大幅降低。現行不動產稅制存有諸多缺失,其中最為人詬病係財產稅稅基(土地公告現值、公告地價及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嚴重脫節,致不動產持有成本偏低,再加上房屋短期移轉稅負輕,土地短期交易甚毋需課徵土地增值稅,部分人士將不動產當作理財及投資工具,甚至從事短期投機炒作,導致不動產價格大幅上揚,破壞居住正義。本席建議奢侈稅雖然各方意見不一,甚至有偏頗的意見,但是對於冷卻房市短期、投機交易,確實有發揮一定程度之抑制功效;故現行不動產稅制尚未全面檢討改革之前,特銷稅允有賡續存在之必要。但是在目前檢討的時候相關「課稅範圍規範不足」、「藉排除課稅規定之缺漏規避稅負」、「缺乏彈性誤傷無辜」、「閉鎖效果之產生」、「查核人力不足」、「無法改善買入交易成本及持有成本偏低」等問題,應該要更深入確實的檢討,並廣為徵詢各方之意見,在後續修法作業希望都能達到預期之效果及真正抑制炒作及避免貧富不均持續擴大的效果。 張委員嘉郡書面意見: 一、請問部長,我們各部會所有的國有土地、國有宿舍,各有多少筆數?目前所有權管理狀況?部長是否同意全數回歸國有財產署,讓國有財產署進行統一的規劃及運用? 二、原先新臺幣200元以下不必退稅,但先前我們的所得稅法修正通過,「應退之稅捐,不論金額多寡,政府應主動退還人民」;請教部長,各縣市退稅一元的案件有多少件?從本席看到的資料,寄一份退稅支票,需要支出掛號郵資新臺幣25元,這樣對我們的國庫,是不是造成財政負擔的一個隱憂?目前我們的退稅成本是多少?財政部這邊,有沒其他退稅方式的相關方案?有沒有進行宣導?本席贊同退稅是人民的權利,政府應該、也必須要為人民維護,但是也希望政府相關部門,能在人民權益與政府負擔之間,研商出一個平衡的方式。 李委員應元書面意見: 國有房舍被侵占快速惡化,已達13萬平方公尺 救國團為最大侵占者 雖然各界一再催促活化國有資產,但根據審計部最新的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截至101年12月底,全國被占有的國有房舍高達776棟(戶),總面積超過13萬平方公尺。對此本席要求財政部加速處理,特別是指標型的重大侵占案。 目前國有房舍最大的侵占者是救國團,長期侵占松江路的黃金地段。根據審計部的資料,侵占面積高達5580坪。當地辦公室租金每坪每月都在2千元以上,因此每年的不法利益在1.3億元以上。 馬政府一再宣稱財政吃緊,卻不見積極活化國有資產的措施,這些年來被侵占的國有房舍反而逐年升高。根據審計部統計最近五年(民國97年至102年4月),國有房舍被占率從民國97年底之9.93%,逐年攀升至民國102年4月底之17.72%。光是民國100年一年內,被侵占國有房舍就增加3萬平方公尺。 財政部應採積極作為排除占用,追討侵占者的不法利益,增加國庫收入,維護國家資產的權益,這才符合公平正義。 翁委員重鈞書面意見: 國產署鬆綁,大型行庫將強化地上權房貸。未來建商若標得地上權設定的國有地,並蓋住宅大樓,房貸戶購買時可藉由地上權分割來取得部分地上權作為房貸抵押擔保品,成數及利率因此取得較好條件。 目前像新加坡、大陸的住宅,也都是只有地上權,但沒有土地所有權,且由於土地資源愈來愈珍貴,未來大樓興建走地上權設定路線應會成為主流。 103年國產署編列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1億5,000萬,政府要花1億5,000萬去拆老百姓的房子。請問國產署署長,佔用國有土地這麼多,那些會優先處理?萬一獨居老人,不小心違法須歸還國土,又身無他物,如何安置呢? 本席認為,政府於"占用標準"考察稽核要經過審細的評估,並依自家居住住宅(現已居住之住宅)與營利用之不動產作區分上之不同,嘉義的鄉下、山區,地政本就不近發達,尤以山區丈量不易,人民於該地已定居數代,若貿然拆人民的房子,將使其無家可歸,人民在該地生活,若無水土保持的破壞,且無其他住宅(現自用住宅),應另訂辦法或是緩衝期間,使人民可以承買(現今需民國36年以前限制過嚴),當然占用國有地本就該還,尤其是營利的財團。 本席肯定國產署之用意,然這是個人治的社會,不能他在那邊住了好幾代了幾十年了,尤其又是不諳法律的老人家,貿然以占用國有地去拆房子,僅會造成第二次的大埔事件,應延長可購買的條件辦法,不給人家買又要拆人家房子,如果這又是鄉下人僅存的房子,真的是要鄉下人的命。 部長,今年的預算編列,又是歲出大於歲入,短差的2,099億,加上要債務還本的640億,需融資2,739億元,也就是說,今年仍是財政赤字。請問部長,明年有信心回歸脫離財政赤字嗎?有信心在你的任期內,脫離財政赤字嗎? 依據我方關稅減讓清單,對原產於紐西蘭之貨品,除11項屬我方敏感性之稻米類產品列為排除降稅項目,及液態乳、鹿茸等9項產品列為關稅配額產品外,其他產品則分為自協定生效日立即降為免稅,以及協定生效後之次年起分2年、3年、4年、6年、8年等方式逐步調降關稅為免稅。 主席:現在處理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主管及所屬預算歲出部分及委員提案,共計36案。 第10款 財政部主管 第9項 關務署及所屬5,985,370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5,176,059千元 第2目 關稅業務596,461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列數 第4目 第一預備金12,850千元 第5目 優質經貿網絡200,000千元 第10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991,600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841,928千元 第2目 國有財產業務1,145,642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3,430千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600千元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融資財源調度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3年度預算數 歲入歲出差短 209,932,121 債務之償還 64,000,000 尚須融資調度數 273,932,121 1.債務之舉借 273,932,121 提案部分: 一、主決議 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依照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行政院版)中第55條、第56條及第57條文所規定公務人員之支給、獎金及福利,「應視財政狀況許可」才得予核發,惟103年度所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收支已短差千億元,更需舉債2,739億元,歲入來源甚至要被以「釋股收入」方式填補支出,政府不應該一邊賣國家(人民)財產,一邊發放給退休人員的三節獎金,明顯於理不合,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考量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維持費」,有關退休退職人員之三節慰問金,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二、主決議 當前經濟情況不佳、國家財政困難,政府應在撙節支出的原則下,惟在 「一般行政」項「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維持費」中,多項支出有明顯有預算浮爛編列之虞,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維持費」中143,401千元,除減列退休退職人員之三節慰問金外,另刪減20,以撙節開支。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三、 本院委員曾巨威等3人,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單位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人事費的獎金,內含關務獎勵金2,300萬元。然本院財政委員會審議「中華民國102年度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歲出部分第三項決議:「稅、關務人員102年度獎勵金全數凍結,待財政部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 依據預算報告之辦理情形回覆第2點:「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本屬前已研提『檢討關務獎勵金分配方式及辦理提升關務人員薪資待遇法制作業』相關意見函送賦稅署,由該署彙報行政院,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覆,送立法院審議之『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已就獎金法制化之方式為明確規範,建請財政部配合上開基準法草案立法進程辦理法制化作業之規劃,本署將依該總處函釋,適時配合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有鑑於此,關務獎勵金之法源仍尚未法制化,依102年之決議,103年預算不得編列,建請全數刪除,直至相關法案通過再配合辦理。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孫大千  盧秀燕 四、主決議 鑑於國家當前財政困難,對於各項支出,除應考量是否合理且必要,更應檢視其合法性,惟查關務署中所編列「關務獎勵金」之發放目的顯與績效獎金雷同,有假借名目重複發放、濫發獎金之虞。且「關務獎勵金」發放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為有效落實立法院於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決議第三項,要求103年度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爰針對「一般行政」科目項下之「獎金」中「關務獎勵金」2,300萬,全數刪除,以撙節開支。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五、 關務署103年度預算案循例於「一般行政」計畫下之「獎金」科目編列關務獎勵金2,300萬元;惟關務獎勵金發於並無法源依據,建議尚未完成法制化作業前,全數減列。 說明如下: (一)關務獎勵金之發放並無法源依據 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之發放,係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以及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編列發放,故其預算編列有據。惟關務獎勵金則係依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及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標準表等規定辦理,核無法源依據。 (二)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已修正取消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不宜以關務獎勵金之名目變相發放。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六、 關務署及所屬單位103年度預算案循例於「一般行政」計畫下之「獎金」科目編列關務獎勵金23,000千元;惟關務獎勵金發於並無法源依據,應於完成法制化作業前,全數減列。 理由: 一、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之發放,係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第8條,以及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編列發放,故其預算編列有據。惟關務獎勵金則係依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及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標準表等規定辦理,核無法源依據。 二、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原於第3條規定罰鍰或罰金及沒收、沒入之財物變價,提撥舉發人、主辦查緝機關及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獎金,惟該條例已於93年4月21日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與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查緝獎金,是以不宜改以關務獎勵金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 三、本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三項:「稅、關務人員102年度獎勵金全數凍結,待財政部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鑒於目前關務獎勵金之發放並無法源依據及授權,應於完成法制化作業前,所編關務獎勵金預算應參照本院所作決議,全數減列。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七、 關務獎勵金亦未完成法制化作業,103年度所編預算2,300萬元,建議全數減列。 說明:關務署及所屬單位103年度預算案循例於「一般行政」計畫下之「獎金」科目編列關務獎勵金23,000千元;惟關務獎勵金發於並無法源依據,應於完成法制化作業前,全數減列。 1.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之發放,係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7條、第8條,以及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編列發放,故其預算編列有據。惟關務獎勵金則係依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及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標準表等規定辦理,核無法源依據。 2.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原於第3條規定罰鍰或罰金及沒收、沒入之財物變價,提撥舉發人、主辦查緝機關及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獎金,惟該條例已於93年4月21日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與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查緝獎金,是以不宜改以關務獎勵金之名目,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 3.本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三項:「稅、關務人員102年度獎勵金全數凍結,待財政部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 爰此,提案全數減列。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八、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關務署於103度歲出預算中編列為配合「公文線上簽核作業所需自然人憑證申辦費用」,經查,公務機關現行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係承辦人員使用其自然人憑證登入後方能使用,而自然人憑證申辦需要250元工本費,因此,國財署編列預算給所屬單位職員申辦自然人憑證。然而,並非所有行政院所屬單位均有編列申辦自然人憑證工本費之預算給所屬單位職員;其他單位(例:內政部)職員均須使用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但卻獨關務署編列預算實有欠公允。為求各行政單位機關預算編列公平、統一,本席提案刪除關務署103年度歲出預算第10款第9項第1目一般行政中關於辦理公文線上簽核作業所需自然人憑證申辦費用共計新台幣27萬5千元整。 提案人:盧秀燕  許添財  李貴敏  孫大千  羅明才 九、 鑑於當前經濟情況不佳、國家財政困難,政府應苦民所苦,與人民共體時艱,在撙節支出的原則下,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維持費」中,業務費項下「特別費」所編列373千元,刪減四分之一,以撙節開支。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十、 關務署及所屬單位103年度歲出「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下編列獎補助費14,662千元,然查今(103)年職員人數為4,540人,較102年人數4,759人少219人;然今(103)年編列獎補助費卻較102年14,010千元增加662千元,且今(103)年亦無該項說明內容,不合常理。減列1,000千元,以求公允。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十一、 103年度關務署於一般行政分支計畫及用途科別為0319雜項設備費編列4,750千元,其說明為推展各項業務,汰購各項辦公必須設備。鑒於國家財政困窘,相關設備及投資為非必要項目,相關說明亦十分簡要,不符合國家樽節裁減之政策,建議全數減列。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十二、 今(2013)6月檢調查出,高雄海關機動查緝隊長年收受廠商及報關行賄款,高雄地檢署並已於8月初偵結,將20名關務人員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其中更有5人遭具體求處30年重刑。2011年底,前關稅總局副局長及基隆關關務人員共13人,才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嫌起訴,現高雄關又發生涉貪案件。海關為國家之門戶,卻屢屢發生貪瀆等不法案件,不僅導致國家財政收入損失,重創產業發展及政府形象,對於認真執勤之關務人員亦是一大傷害。 關務署除應加強風紀控管外,更應積極針對查驗違禁品的方式,包括查驗的項目、程序、所需時間、查扣要件等訂定更嚴格的規範,令海關人員權限更為明確,避免執法易生灰色空間。爰凍結關務署及所屬歲出第1目「一般行政」除人事費外之三分之一,俟就如何落實海關查驗、查緝工作及相關風紀問題之改善,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十三、 鑑於關稅法第15條規定侵害專利、商標及著作權之貨品不得進口,惟關務署卻因缺乏智慧財產權相關專業並於「海關配合執行專利商標及著作權益保護措施作業要點」增設法所無之限制,而無法具體落實關稅法第15條之規定。爰提案凍結關務署第10款第9項第1目「一般行政」計畫下之「教育訓練費」100萬元,待關務署提出提昇執法人員智慧財產權案件執法能力改善報告後,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貴敏  許添財  羅明才  盧秀燕 十四、 關務署於一般行政業務中,各關外勤員工制服費編列1,032萬,經查,該署外勤人員,每年皆可領一套新的制服,故本筆預算每年皆有編列,本席認為,當前國家財政拮据,關務署不該如此浪費公帑,建議凍結本筆預算30%,俟關務署提出合理說明及改善計畫(如改為兩年發一套制服或須由員工拿損壞之制服換新等改善方法),並向本委員會說明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費鴻泰  盧秀燕  羅明才 十五、 財政部關務署103年關稅業務預算,為配合關務革新方案,海關須自備交通工具執行查驗工作,編列車輛租金預算計972萬元,惟為配合租用車輛編列之油料費用僅11.5萬元,兩者相差極大。低油料費用預算,顯示租用車輛之使用率低,然卻編列近千萬之租金預算,該預算之編列似嫌浮濫,爰減列關務署及其所屬預算第10款第9項第2目之租金預算480萬元。 提案人:李貴敏 連署人:許添財  羅明才  盧秀燕 十六、 關務署於關稅業務中編列辦公室清潔費用共計1,733萬8千元,本席認為,辦公室之整潔本為員工必須自身維持,然關務署竟編列達近2,000萬元之預算作為清潔費用,顯有預算浮編之嫌;再者,關務署於其一般行政業務中,已編列334萬6千元購買「清潔用品」、文具紙張等各項消耗品,又編列美化環境及環境衛生費用98萬6千元。為節省國家公帑,建議刪減關務署辦公室清潔費用1,733萬8千元之10%。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費鴻泰  盧秀燕 十七、 103年度關務署於關稅業務工作計畫,其中一般事務費分支計畫,有關辦公室清潔費編列17,338千元。鑒於國家財政困窘,辦公室清潔維護除日常生活環境維持整潔外,不應再編列高額預算,此項目不符合國家樽節裁減之政策,建議減列百分之九十,共計刪除15,604千元。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十八、 近來食品安全問題不斷發生,食品不當添加化學原料,可能直接或間接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危害;惟目前食品級或工業級化學原料一律是以化工原料報關進口,稽查人員難以追蹤、查緝,造成食品安全漏洞。今(102)年5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同時作成附帶決議要求「……未來工業級的化學原料和食品級的化學原料進口時海關編碼要分開處理。」,但目前仍未見相關單位提出具體措施。為確保食品安全、落實食品原料源頭管理,避免行政怠惰或遲延,損害民眾權益,爰凍結關務署及所屬歲出第2目「關稅業務」預算三分之一,俟就工業級化學原料和食品級化學原料進口之海關編碼分流管理制度建置情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十九、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關務署掌理稅費徵免與代徵業務,依關稅法第9條第1項、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相關稅捐若逾前開法定徵收期限,不得再行徵收。惟近年關務署所屬各關欠稅案件逾前開法定徵收期限而報結之案件,5年來未徵起稅額高達近百億元,已使國庫蒙受損失。爰此,本席提案凍結103年度關務署預算中第10款第9項第2目關稅業務裡關於稽徵業務費五分之一,俟關務署對於欠稅案件因逾徵收期限而報結案提出因應報告計畫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李貴敏  許添財  孫大千  羅明才 二十、 本院委員曾巨威等4人,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有關欠稅逾期未徵收之案件頻繁造成國庫損失提出以下建議。依據關稅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規定應徵之關稅、滯納金或罰鍰,自確定之翌日起,5年內未經徵起者,不再徵收。但於5年期間屆滿前,已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尚未結案者,不在此限。」關務署掌理稅費及罰鍰之徵收及代徵業務,並設置基隆、台北、台中、高雄四關進行相關作業,且為加強欠稅案件之徵起,訂有海關清理欠稅及罰鍰作業要點以供遵循。 經查,自中華民國97至101年欠稅及罰鍰逾期未徵收之案件,四關共計有1,043至3,569案不等,未徵收金額達12.14億元至32.99億元(詳附表1),顯為國庫相當之損失,值此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建請相關單位積極處理欠稅案件,注意徵收期間,以為租稅公平、充裕國庫之效。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孫大千  盧秀燕  羅明才 附表1:近年關務署所屬各關欠稅案件逾徵收期限報結案件統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關別 年度 逾徵收期限報結案件 件數 金額 基隆關 97 451 104,096 98 1,464 396,300 99 2,491 1,956,693 100 1,862 1,526,169 101 765 327,293 102 3 6 臺北關 97 380 55,066 98 375 74,763 99 533 743,387 100 420 191,938 101 211 686,186 102 - - 臺中關 97 108 5,614 98 63 25,877 99 84 52,005 100 43 73,876 101 8 113,564 102 - - 高雄關 97 427 667,707 98 504 1,554,252 99 461 547,109 100 317 777,470 101 59 87,571 102 1 446 合 計 97 1,366 832,483 98 2,406 2,051,192 99 3,569 3,299,194 100 2,642 2,569,453 101 1,043 1,214,614 102 4 452 ※註:1.資料來源,關務署提供,102年度統計資料截至8月底止。 2.統計欠稅之稅目為關稅、平衡稅、反傾銷稅、報復關稅、額外關稅;罰鍰之項目為關稅罰鍰、貨物稅罰鍰、營業稅罰鍰、菸酒稅罰鍰、健康福利捐罰鍰、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罰鍰及緝私條例罰鍰。 二十之一、 本院委員盧秀燕等4人,有鑑於財政部關務署141隻緝毒犬,今年1月至10月,已協助查獲毒品逾四十億元。惟政府卻因國庫困窘,運作及培訓緝毒犬編列的預算從去年1,000萬元、今年900萬元至明年編列810萬元,一路縮水。為維持緝毒犬查緝業務之正常運作,爰要求財政部關務署審慎檢視整體查緝業務,檢討改進緝毒犬運作及培訓計畫,俾有效增加查緝效率。 提案人:盧秀燕  曾巨威  費鴻泰  蔡正元 二十一、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一般行政」之「人員維持」之「技工及工友待遇」刪除2,000千元。 理由: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單位北區分署「一般行政」之「人員維持」之「技工及工友待遇」費用,102年度技工1人、駕駛1人、工友9人等約僱人事費用為4,159千元,103年度相同約僱人員而費用高為6,287千元,顯未盡撙節,且當前國家財政極為困難,各項支出應力求節約。爰予刪減2,000千元。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二十二、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項下「業務費」之「國內旅費」刪除5,000千元。 理由: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項下「業務費」之「國內旅費」103年度歲出編列9,808千元,較102年度預算5,700千元增加近一倍且無說明內容。鑒於國家財政極為困難,「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再度要求各機關應「緊縮經常支出」,應積極配合預算節約、緊縮之原則。刪減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項下「業務費」之「國內旅費」5,000千元,以為撙節。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二十三、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國有財產署於103度歲出預算中編列為「配合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使用所需電子憑證費」,經查,公務機關現行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係承辦人員使用其自然人憑證登入後方能使用,而自然人憑證申辦需要250元工本費,因此,國財署編列預算給所屬單位職員申辦自然人憑證。然而,並非所有行政院所屬單位均有編列申辦自然人憑證工本費之預算給所屬單位職員;其他單位職員均須使用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但卻獨國有財產署編列預算實有欠公允。為求各行政單位機關預算編列公平、統一,本席提案刪除國有財產署103年度歲出預算第10款第10項第1目一般行政中關於配合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使用所需電子憑證費5萬元整。 提案人:盧秀燕  許添財  李貴敏  孫大千  羅明才 二十四、 103年度國產署歲出計畫一般行政,有關基本行政維持分支計畫,其中辦理員工健檢、辦公廳舍環境清潔、購置書報、獎牌製作及落實推動業務委外等一般事務費,共計編列2,449千元,為樽節裁減及落實隨時做環保,再不影響行政效率情形下相關事務費用應予刪減,建議減列30%,共計刪除734.7千元。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二十五、 國有財產署於一般行政中,編列796萬用於購買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消耗或非消耗品,本席認為,本筆預算僅是為購買未達1萬元之消耗或非消耗品,卻編列近800萬,顯有浮編之嫌,為節省政府開支,建議刪減本筆預算10%。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盧秀燕  曾巨威  羅明才 二十六、 鑑於當前經濟情況不佳、國家財政困難,政府應苦民所苦,與人民共體時艱,在撙節支出的原則下,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維持費」中,業務費項下國有財產署本署「特別費」所編列158千元,刪減四分之一,以撙節開支。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二十七、 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103年度預算案於「國有財產業務─國有財產管理處分」計畫下,新增編列「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以下簡稱清理計畫),該計畫旨在加速清理及處理被占用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以提升國家資產運用效益;總計畫經費計需11億2,215萬4千元,計畫期程為103年度至108年度,其中103年度編列預算1億5,000萬元。經查:103年度歲入預算案編列權利金及租金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減少32億餘元,其減列數尚需增列售地收入予以替代,與清理計畫聲稱提升國家資產運用效益之目標,背道而馳。爰此,建議103年度編列預算減列20%預算,共計刪除3,000萬。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二十八、 國產署103年度預算案於「國有財產業務─國有財產接收保管」計畫下編列559萬4千元,係為確保國有未登記地之產權及登記資料之正確性,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未登錄土地之國有登記,及配合地政機關地籍整理之測量作業等業務。經查:據國產署提供近10年度資料顯示,其中於95年度及96年度達到高峰,據之向地政機關申辦未登記土地測量登記之筆數分別為3萬0,738筆及2萬1,599筆,面積則為4,061公頃及7,853公頃,惟97年度以後各年度辦理之筆數及面積卻呈逐年減少之勢,顯示近年來該項業務辦理實績有待提升。爰此,擬凍結50%預算,待國產署向本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後始得解凍。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二十九、 本院盧委員秀燕,針對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3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編列1,145,642元。然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未積極督導各機關活化閒置建築用地,致各機關處理態度消極拖延,不利國有財產之整體調度運用。爰此提案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許添財  李貴敏  孫大千  羅明才   三十、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國產署為確保國有未登記地之產權及登記資料之正確性,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未登錄土地之國有登記,惟100年底臺灣未登記之土地面積約10萬8千餘公頃,占土地總面積比率為3%,鑒於未完成該等土地之測量登記,國土地籍資料始終未臻完整;爰此,本席提案凍結第10款第10項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裡關於國有財產接收保管費五分之一,俟國產署對於國土之地籍管理提出改善計畫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許添財  李貴敏  孫大千  羅明才   三十一、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於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中,電腦主機及周邊設備維護費共計編列2,158萬5千元,本席認為電腦主機及周邊設備維護費用應不至於需要如此高額費用,為節省公帑,爰提案建議刪減本筆預算5%。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盧秀燕  曾巨威   三十二、 本院委員曾巨威等人,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提出相關意見。國有財產署103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該計畫分清查與處理兩子計劃,期程由103年至108年,旨於加速清理及處理被占用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以提升國家資產運用效益。總計畫經費總計11.22億元,於103年度編列預算1億5,000萬元,惟國有財產署103年度預算案歲入計編列471.15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507.84億元,減少36.69億元。而其中103年度預算案權利金及租金收入計編列62.43億元,反較上年度預算數減少32億餘元,預算編列與該計畫之預期效益指標達成率(如表一),背道而馳。為宣示財政部執行清理計畫的決心與成效,103年度預算應維持與102年度預算數相同。 表一、預期績效指標達成率    年度 績效指標 103年 104年 105年 106年 107年 108年 清查子計畫 工作績效指標達成率 16.93% 33.54% 50.16% 66.77% 83.39% 100% 處理子計畫 工作績效指標達成率 16.91% 33.52% 50.14% 66.76% 83.38% 100% 使用補償金、租金、權利金收入 預期效益指標達成率 23.07% 42.82% 59.90% 74.86% 88.11% 100%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孫大千  盧秀燕  羅明才   三十三、 本院盧委員秀燕,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近10年待勘查土地資料顯示,該署經管之非公用土地自各單位移交後,未能進行勘查之土地筆數截至102年8月底計18萬2,692筆,面積達3萬2,148公頃,價值高達707.02億元。若未能及時勘查確認接管之非公用土地,除易造成占用及遭棄廢棄物等管理問題外,並受限於土地現況尚未確認,致土地運用受限,爰要求調高各年度擬勘查土地之筆數,增加勘查速度,以提升資產運用效能。 提案人:盧秀燕  許添財  李貴敏  孫大千  羅明才 三十四、決議 本院委員許添財,有鑑於102年7月修正之公債法將於103年1月1日施行,其中為加強各級政府之債務管理,新增成立「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而該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則授權主管機關擬訂;鑒於該委員會負有審議自償性債務及債務改善計畫之功能,允應於三個月內訂定,俾供嗣後各級政府債務管理之準據。 說明: (一)截至102年8月底部分縣市已超逾債限比率 依102年7月修正之公債法第5條第4項規定:「縣(市)及鄉(鎮、市)所舉借之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占各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各不得超過50%及25%。」同法第6條第1項規定:「中央、各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所舉借之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分別達前條第1項、第3項、第4項規定債限之90%時,應訂定債務改善計畫及時程表,中央送立法院審查,各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經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送監督機關審查。」 據公債法規定五都及桃園縣債務比率計算方式與中央政府相同,但與縣市政府債務占歲出比率之計算方式不同,而截至102年8月底,五都及桃園縣之債務比率並未超限。據國庫署網站資料顯示,其餘地方政府截至102年8月底債務情形,其中宜蘭縣及苗栗縣1年以上非自償債務占歲出比率為62.29%及60.91%,已超逾債務上限比率50,至新竹市實際債務比率雖未超限,惟預算債務比率47.09%,亦超逾上限比率50%之9成。上述3縣市於公債法施行後,均需立即訂定債務改善計畫及時程表,經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可送監督機關審查;故若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未能及時於公債法施行前訂定,恐將影響上述3縣市之債務舉借。 (二)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負有審議自償性債務及債務改善計畫之功能,允應儘速訂定相關行政規則,俾供債務管理之準據 復依新修正之公債法規定,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除負有前述審議地方政府債務改善計畫及時程表之功能外,尚負有審議是否屬於自償性債務之任務,對各級政府債務管理,不可或缺,允應儘速訂定相關行政規則,俾供債務管理之準據。 綜上,新修正之公債法將於103年1月1日施行,惟目前國庫署尚未研擬完成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鑒於該委員會負有審議自償性債務及債務改善計畫之功能,相關行政規則至遲應於施行日前訂妥,俾嗣後可供各級政府債務管理之準據。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臨時提案部分: 4G頻道標售收入達1,186.5億,比政府底價350億,多出827.5億。NCC表示,除350億繳入國庫外,溢價800多億,將用來專款專用,降低業者成本輔導4G電信業者,例如協助業者取得公用土地建置基地台等。4G標金應全部繳入國庫,不得留作專款專用,否則形成部會小金庫,破壞國家財政制度。 另,財政部應輔導協助NCC善盡「費率審核」把關職責,勿讓得標業者以標金太高為藉口,任意哄抬電信費率。 提案人:盧秀燕  許添財  費鴻泰  孫大千  羅明才  薛 凌  蔡正元  李貴敏  曾巨威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第一案與我們昨天審查的一樣,因為三節慰問金屬於全院的問題,不只是部會的問題,所以本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二案除了要刪減三節慰問金之外,還要在「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維持費」再刪20%。現在請關務署王署長說明。 蔣主任輝煌: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會計主任,在這裡做說明。我們已經比102年減列4,100多萬元,希望不要再刪減。 費委員鴻泰:本席認為單位主管一定要了解自己的業務,他委派會計處長說明,會計處長又委託下去,我們到底要聽誰講?預算單位主管一定要了解自己的業務,預算單位主管不說明的話,預算統統刪! 薛委員凌:剛剛關務署說已經比102年短編4,100萬元,問題是他們的預算浮濫編列,預算書第37頁第17點、第18點、第27點、第29點都有浮編的問題。本席建議尊重一下,刪減20%。 費委員鴻泰:請說明一下,與第一案有什麼不一樣? 薛委員凌:預算書第38頁的第29點,「利用大眾傳播媒體」指的是什麼? 主席:署長,如果你們想要保住單位的預算,就要向委員好好說明,這部分為什麼一定要支出? 王署長亮:利用大眾媒體辦理海關各項事宜,主要是宣導稅務節,表揚資深、優秀的關務人員。每年稅務節的時候,對於優秀的稅、關務人員,還有優良的記帳士、報關人員,我們都會舉行表揚大會,加以表揚。 薛委員凌:表揚就要利用大眾傳播媒體嗎?是在表揚我們的官員嗎?是吧!這部分是該刪的! 主席:你們是不是有利用媒體去發布稅務節? 王署長亮:有,有。 主席:既然如此,就把它說清楚! 王署長亮:另外還做一些租稅宣導。 薛委員凌:預算書38頁的第27點,行政院都在精簡預算了,你們還要用外包─委外人員協助處理,這部分的預算是不是說明一下? 王署長亮:海關人員的員額非常不足,現在自由經濟區又增加海運快遞,光是台北港就需要60人,這60人要從哪裡來?每次都要我們勻支,一直勻也不是辦法!為了便民,我們到處設通關點,每個點都是五臟俱全,假設不答應設置通關點,又說我們不便民。行政院也說員額絕對不增加,有一些雜項工作…… 薛委員凌:我們在委員會都提到派遣工的問題,希望政府部門不要帶頭用派遣工,其實這部分就是派遣工。本席建議刪減20%。 主席:對於這一點,本席倒是要向各位委員請命,我最近接到一些與台電有關的陳情案,政府為了撙節支出,不能刪減公務員的薪水,於是就從派遣人員裡面去砍薪水,假設派遣人員原來的薪水是3萬元,最近就降薪至1萬9千多,要不要做,隨便你!今天派遣問題與整個員額有關,需要整個來做考慮,如果我們刪減它的預算,而他們需要的人員又不能少的話,只能從派遣人員的薪資去砍,就像台電公司的陳情案一樣。針對這一點,我們是不是要再斟酌一下? 薛委員凌:主席,我剛剛已經舉出例子,說他們的預算有浮編之嫌,他們同意可以刪減多少,就請他們說明。我的建議是刪減20%。 張部長盛和:委員,能否容許我講幾句話?在世界各國中,我國的海關算是最難做的,因為臺灣必須面對中國大陸管制品與農產品,所以海關人員非常的難做,再加上新業務不斷地開放,譬如兩岸小三通之後,當地有設置海關,松山機場開放直航之後,在松山機場又設置海關,接著自由經濟示範區開放前店後廠之後,海關的業務還會不斷地增加。事實上,海關的工作非常難做,幾乎是24小時營業,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夠予以支持。坦白說,我非常能夠了解他們的辛苦,當然其中還很多可以改進的地方,但是,如果相關預算被刪除很多,讓他們不能……,像他們的加班費及獎金都已經被刪掉了。海關的士氣很重要,他們正在看守國家的大門,希望大家能夠了解…… 薛委員凌:依照部長剛剛所說的,我希望你看到他們的預算書第三十七頁…… 費委員鴻泰:薛委員,這就凍結五分之一。好不好? 薛委員凌: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這就比照昨天嘛! 費委員鴻泰:但是,我要強烈要求,預算單位的主管一定要懂相關業務,如果單位主管就所有問題回答不清楚的話,我們就刪除相關預算。好不好? 主席:本席要拜託議事人員,委員提案應提早發給各單位人員,各單位首長一定要事先了解委員提案的內容。像我剛剛坐在主席臺上,我看到費鴻泰等委員坐在臺下都在詳閱提案,他們不只是在詳閱自己的提案,還包括其他委員的提案,如此才有辦法參與協商。各部會首長不要坐在一旁,你們應該要儘快詳閱與自己單位有關的委員提案,並準備進行說明,否則你們到達現場才開始翻閱委員提案,我們在討論時勢必無法參與協商。 事實上,財委會委員都很用功,前一陣子我們都在撰寫提案,想起我以前在擔任省議會議員時,每當審查預算期間,大家都是現場邊講邊寫提案,但是,現今財委會所討論的案子都必須成案,委員事先都要做好功課,提案委員必須先將提案內容打字,並經由其他委員完成連署方能成案,所以各項提案不是單靠一位委員就可以獨自完成,我們都是經過嚴謹的程序,甚至委員到了會場都趕快詳閱其他委員的提案,所以我們希望各單位人員都能夠事先做好功課。由於下週仍須審查財政部及經管會等單位預算,本席希望你們要儘快了解委員的提案內容。我已經當了5屆立法委員,以前相關部會早在排定議程的幾天前就直接派員到委員辦公室,他們在打聽這位委員到底會提出預算案、法案或臨時提案等,甚至他們會提前與委員溝通。我覺得現在各部會的做法愈來愈退步,大家都是到了現場才趕快看哪些提案與自己的部會有關,甚至有些人根本就不看提案,直到坐上協商桌前才趕快翻閱提案內容,臨時思考自己要如何說服委員,我覺得這種官員就滿不用功的。現今立委是愈來愈用功,大家一大早就來上班,還要看預算、寫提案,我覺得官員們的事前準備工作倒是有退步的現象。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算是比較小牌的立委,本會期各單位都沒有到本席辦公室了解,我要提出哪些預算刪減案、法律案或臨時提案,這部分都沒有人來關心,所以部長才會站在那邊很久。財政部同仁如果愈不負責任,部長就會愈辛苦,事實上,現今首長只是前來委員辦公室進行形式上的拜會,他們會說:費委員,會期一開始,我來看看你啊!他們並沒有再做進一步的詢問:委員,這會期你要審查哪些法律案、預算凍結案或臨時提案?事實上,這些問題都沒有人詢問,直到大家坐上協商桌前才開始討論,所以本席認為官員真的退步很多。 薛委員凌:主席,針對臨時提案第一案我還有意見,我要補充說明的是,預算書第三十七頁所臚列的17,海關人員所需心理諮商費用,我不清楚這些官員還需要進行心理諮詢嗎? 在場人員:這是第二案。 薛委員凌:對不起!第一案是通案,這是第二案。因為本席認為臨時提案第二案編列太過浮濫,所以本席建議預算刪除143,401千元的尾數,總計刪除3百多萬元。你們編列的預算實在令人看不過去,連立法委員都沒有編列心理諮商經費,他們卻需要編列心理諮商的費用。 張部長盛和: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都有編列心理諮商的預算。 主席:現今勞工設置心理諮商中心已經形成一種趨勢,因為如果我們要求各公司行號必須設置一所心理諮商中心,這麼做可能太耗費錢財,目前中科、南科都有公設心理諮商中心,當勞工遇到放無薪假或家中有事時,就可以進行心理諮商,以免有人想不開而跳樓自殺。我不曉得政府部門竟是如此的先進,他們也有設置心理諮商中心,這到底是針對海關人員設置的心理諮商中心,還是財政部國稅署也都有設置心理諮商中心? 張部長盛和:都有啊! 主席:現今各部會都有設置心理諮商中心?真的嗎?你們有這麼的進步?本席建議立法院也應該設置心理諮商中心。 薛委員凌:主席,預算書第三十七頁所臚列的18,包括多媒體power point及錄音、錄影部分都有編列相關預算。這個要我們怎麼審查? 主席:針對薛委員所提出這麼多的質疑,你們趕快解釋清楚。 薛委員凌:這是不對的啦!像本委員會週一、週三及週四在執行power point,這需不需要另編列經費?事實上,我們都是自己製作power point。如果連power point的費用也要編列在預算中,這實在太過浮濫了。這是我扣除通案所提出的第一個提案,所以本席建議財政部關務署預算酌刪1億4,340萬1千元的尾數,總計刪除340萬1,000元。 張部長盛和:這刪太多了。 薛委員凌:因為他們編列的預算太過浮濫了,所以我相當的堅持。我建議刪除340多萬元,應該不算多吧!好不好? 主席:薛委員表示,這是他扣除通案所提出的第一個提案,希望獲得各位委員的支持…… 薛委員凌:請大家支持我。好不好? 主席:部長剛剛也求情說,薛委員建議刪除3百多萬元實在太多了。由於大家對第二案有意見,本案暫予擱置,稍後我們再回頭討論大家有意見的提案。 繼續處理第三案至第七案。 由於臨時提案第三案至第七案,委員建議有關獎勵金的部分全數刪除。請主管機關首長表示意見。 張部長盛和:因為去(101)年立法院要求關務獎勵金與稅務獎勵金必須法制化,這點我們也做了,但是,人事行政總處正在修改相關辦法,如果我們立刻就刪掉……,其實相關預算額度並不多,以關務獎勵金為例,總共編列2,300萬元,就現有關務人員4,000多人計算,每人僅分得幾百元或上千元,請委員們能夠鼓勵海關人員的士氣。坦白說,在財政部五大業務裡面,海關人員的工作最辛苦,他們不但必須看守大門,駐守點還是最多的…… 主席:聽說他們還可能會有危險。 張部長盛和:海關人員幾乎要24小時輪班,像中正機場採三班制,所以請大家了解…… 曾委員巨威:法制化過了沒有? 張部長盛和:尚未通過。 李委員貴敏:那就不刪除預算,改為凍結。好不好? 曾委員巨威:等到法制化之後再放行。 張部長盛和:我們也不知道等到何時才會法制化?坦白說,人事行政總處對這方面是有一點意見。 李委員貴敏:如果這部分凍結二分之一呢? 主席:第三案至第七案一併討論,此五案凍結二分之一,請相關單位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好不好? 費委員鴻泰:主席方才的決議為,這五案凍結二分之一,請相關單位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換言之,這項決議可與法制化的部分脫鉤,是不是? 曾委員巨威:報告法制化的…… 費委員鴻泰:兩者是不一樣的,這必須有所區別。憑良心說,我對關務署署長每次只有在業務報告及審查預算才列席有意見,其他各單位都是由主管列席會議,卻只有他不來,所以我真的不太願意替他們講話,但是,本席必須替關務人員及稅務人員講講話,他們真的很辛苦。如果我們刪減相關預算,可能造成關務及稅務人才大量的流失,如果關務及稅務人才大量的流失,這對國家有好處嗎?我們也必須思考這個問題。譬如在首都的警察人員之所以會編列獎勵金,主要是因為他們的工作太累了,否則大家都要設法調離,同樣地,關務人員也有類似的問題。雖然我對署長不爽,但我還是要替關務署的人員講講話。本席建議凍結相關預算,但是,這項決議可以與法制化的部分脫鉤。謝謝。 主席:繼續處理第八案。 第八案是由本席等4位提案,我先做個說明,目前財政部正在推動自然人憑證,這如同我們的私人身分證一樣。自然人憑證可作為個人帳戶,譬如現在可以將私人購物的統一發票登錄在自然人憑證之中,但是,現有的公務機關要將自然人憑證做為公務上使用,相關人員也要透過這張自然人憑證進行登錄,所以這張自然人憑證可用於公務,也可以做為私人之用。事實上,民眾申請一張自然人憑證必須花費250元,關務署主要是考量自然人憑證使用於公務,卻要同仁自費申辦,會造成關務人員不想辦理,所以由政府替關務人員支付申辦自然人憑證所需費用。但由於大部分機關並沒編列相關經費,其因在於他們認為自然人憑證使用於公務的機會比較少,大多做為私人之用,譬如民眾購物或是申請稅務帳單,他們就會採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登錄。事實上,大部分機關通常是由公務員自費申請自然人憑證並沒有補助申辦經費,但關務人員認為有些人辦理公文線上簽核作業必須使用自然人憑證,所以他們建議由政府補助關務人員申請自然人憑證所需經費。本席提出臨時提案的目的,主要是在釐清下列問題:第一,如果財政部要編列關務人員申辦自然人憑證的經費,應該將全國公務員均納入補助對象,為什麼只有關務署有編列關務人員申請自然人憑證的經費?如果要編列預算的話,大家都編,反之,如果不編列預算的話,大家都不編,這樣做才公平。 第二,既然自然人憑證在使用上有公、私的差別,有些公務員在公務上也不必辦理公文線上簽核作業,如果政府補助每位公務員250元的申辦經費,未來可以將自然人憑證作為私人使用,你們要如何區分哪些人申請自然人憑證是公務使用,而不是採用雨露均霑的方式,各單位每個人都發一張自然人憑證。事實上,我沒有一定要刪除相關預算,我只想要釐清財政部對此的態度為何?國產署也有編列相關預算,此一問題請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公文線上簽核是所有的人都必須使用,我們分階段實施,關務署臺北關、臺中關、高雄關都已經做了,現在剩下…… 主席:目前尚有哪些單位沒有編列相關預算? 王署長亮:現在只有基隆關還沒有做。 蔡委員正元:我必須先釐清一個問題,公文線上簽核憑證與自然人憑證是否脫鉤? 王署長亮:公文線上簽核專門…… 主席:為什麼基隆關沒有編列預算? 蔡委員正元:所以這可能是用於公務,屬於公家的物品,而非屬於私人物品…… 王署長亮:我們是分為四個階段完成,從一個關、一個關逐一開始申辦。 在場人員:我們使用公文線上簽核必須插卡…… 蔡委員正元:如果職務上有交接,就要把承辦人的卡片給別人? 在場人員:卡片就要被剪掉。 蔡委員正元:這些歸屬公家的物品,所以你們有收回、剪掉的程序。 在場人員:現在的公文線上簽核必須插入自然人憑證,才可以進入公文系統…… 蔡委員正元:這個自然人憑證不是一般人所使用的自然人憑證嗎? 主席:現在只有財政部有補助,還是其他部會也都有補助? 在場人員:我們是將自然人憑證與識別證併在一起。 主席:自然人憑證與識別證併在一起使用,這需要花費250元嗎? 在場人員:這方面的經費需要250元,現在有的是包含在那個系統裡面去發包,像有些是中華電信…… 費委員鴻泰:據我所知,每個單位都已經有了。本席建議,下次你們不要編列每人250元,只要編列249元,不然就成了二百五了! 主席:我可以撤案,但是,因為財政部是推廣自然人憑證的主要機關,你們自己會編列相關預算,至於其他部會有沒有編列預算,我們要如何加以統一。你們採用分階段的方式,已經編列預算的單位,該單位人員就已經將自然人憑證作為私人使用,像基隆關申辦的時程比較後面,他們還沒有辦法使用自然人憑證,這就會形成標準不一的情況。請部長要統一標準,不但你們內部的腳步必須一致化,可能各部會之間也應該要一致化。好不好?本席可以撤案,但是,你們回去…… 蔡委員正元:對不起!我要再了解的是,你們申請一張自然人憑證需要花費250元嗎?一般民眾赴戶政事務所申請自然人憑證也需要花費250元嗎?我申辦過自然人憑證,但是,我已經忘記我繳交多少錢了。 曾委員巨威:主席,那三案不是與國產署一樣嗎?國產署也撤案了呢? 主席:對。國產署也撤案了,這才能一致化。 現在處理第九案。第九案是由薛委員凌等3人提案,針對關務署業務費項下的特別費刪減四分之一。 薛委員凌:這部分要刪減9萬元。 主席:對中華民國的公務員來說,這可能都要統一刪減,否則,你們只有刪減關務署業務費項下的特別費,其他部會卻都沒有刪減。因為公務人員支給有一定的標準,如果說…… 薛委員凌:如果不能刪減這部分預算的四分之一,本席建議改成凍結四分之一預算。好不好? 費委員鴻泰:好的。 薛委員凌:好的。謝謝。 主席:第九案凍結四分之一預算,請相關單位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繼續處理第十案。 第十案為吳秉叡委員等3人所提出的減列案,即有關財政部關稅署及所屬單位的獎補助費。 王署長亮:這也是全國一致的作法,包括退休人員的三節慰問金及早期退休人員的年節金,我們還是要保障這些退休人員的權益。 主席:第十案有關退休人員的三節慰問金,這與第一案相同,所以本案保留送院會…… 費委員鴻泰:第十案與第一案內容一樣嗎? 在場人員:一樣都是通案。 主席:第十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費委員鴻泰:本席建議應併案送院會處理。 主席:好的,我們就將第一案與第十案併案後送院會 現在處理第十一案。 第十一案有關雜項設備費全數減列。 王署長亮:這主要是在淘汰老舊不堪使用的事務性辦公設備費用。 薛委員凌:你們每年都是這樣在編列預算,簡直是在搪塞,事實上,每年老舊不堪使用的辦公必須設備都會淘汰,但是,這些物品是否尚可堪用,我們也不知道。 蔡委員正元:你們去年決算的結果如何? 費委員鴻泰:你看昨天其他單位人員說明的很清楚,該項預算就通過了,署長應該了解相關業務…… 薛委員凌:我們的官員是說金額很小啦! 費委員鴻泰:你平常就應該了解相關業務…… 主席:本席調解一下。公務機關一定不會提前報銷辦公設備,每項辦公設備都有其年限,譬如:印表機年限多久才可以汰換,所以這點沒有錯。但是,薛委員的建議也是好的,雖然你們針對辦公設備都有使用年限的規定,但是,有些物品使用年限超過三年,即使年限多一年,它還是可以使用,所以我們在撙節經費的過程中不一定要這麼的死板,年限一到就要汰換…… 費委員鴻泰:因為署長講得不清楚,本席建議凍結一半。哪天等到他講清楚了,我們再解凍相關預算。 薛委員凌:好的,我同意。 主席:第十一案凍結二分之一預算,請相關單位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十二案。 薛委員凌:針對第十二案我方才質詢時時也講過,這是有關高雄海關的風紀問題,我建議凍結除人事費外之三分之一。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刪除最後1行「專案」二字,修正為「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否則專案報告要單獨安排一場。 主席:對啦,這樣就不必再為他們安排一個議程。 薛委員凌:好,可以。 主席:將「專案」二字刪除,修正後通過。 進行第十三案。 費委員鴻泰:同意。 主席:第十三案通過。 進行第十四案。本案為凍結案,通過。 進行第十五案。本案為李貴敏等三位委員之減列提案。 李委員貴敏:我提案刪減的原因是因為看了資料之後,發現交通工具所編列的預算有九百多萬元,可是油料費僅編列11.5萬元,看起來是不是有車子沒有在使用的情形?所以我才提案減列。 費委員鴻泰:這說得對,租車預算有九百多萬元,油料費卻僅11.5萬元,那每天坐計程車就好了啊! 王署長亮:這是因為租的方式不同,有的含油料、有的不含油料。 費委員鴻泰:租車還有含油料的啊?署長,你們的租車方式是如何?請說明。 薛委員凌:費委員,我們都不清楚這個名目到底是甚麼耶,是不是應該要好好了解一下? 費委員鴻泰:請你們講清楚這九百多萬元是怎麼花的?租車情形是怎樣? 王署長亮:因為本來驗貨員是由進口人提供交通工具,這也是合法的,但是去年關務革新時決議不要搭乘進口人所僱用的車,而我們自己又沒有車,所以就租車做為驗貨員的交通工具。 費委員鴻泰:你們的租車方式為何?是採月租或單次租? 王署長亮:是一年。 費委員鴻泰:一年租有配油料的喔?外面的汽車租賃哪有配油的,我真的聽不懂!我建議凍結一半,等他們說明之後再解凍,如果說不清楚就一毛都不給。 主席:那就是把「減列」改為「凍結」,是不是?就修正為「凍結二分之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十六案。本案與第十七案是同一案,均為清潔費。請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亮:這分為兩部分,一個是台中后里的緝毒犬中心,占地12甲,裡頭的衛生清潔…… 蔡委員正元:那也不是辦公室清潔費啊! 王署長亮:另外,各關有緝毒犬管理中心,例如宿舍…… 蔡委員正元:你講到緝毒犬,但是緝毒犬有緝毒犬的場地費用,然而這邊告訴我們的是辦公室清潔費用啊! 主席:緝毒犬有在辦公哦? 王署長亮:都有啦,管理中心緝毒犬舍、活動場等,都有啦…… 蔡委員正元:這怪怪的,不對吧?緝毒犬的預算編在哪裡?這裡是辦公室清潔費用啊! 王署長亮:緝毒犬中心有另外的訓練費用…… 蔡委員正元:訓練費用不是辦公室清潔費用啊! 王署長亮:那是另外的,現在所講的清潔費用是辦公室的清潔費用、緝毒犬中心及各關區的緝毒犬舍之清潔費用,包括水溝汙物清除及割草等費用。另外,關務署大樓占地較廣,所以清理大樓這些可能……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等他搞清楚再來處理,我們先凍結四分之三,好不好? 蔡委員正元:全數凍結,等他報告之後再准予動支啦! 主席:不行啦,那是狗的場地,如果全部凍結…… 蔡委員正元:但是他講的是辦公室而不是狗場啊,狗場應該有狗場的預算。 主席:狗的場地清理…… 費委員鴻泰:各位委員,等有一天署長自己了解業務再說。說真的,我看過財政部國稅局等機關首長,不管問甚麼都可以講得清清楚楚,但是這個署長卻什麼都講不清楚!凍結一半! 主席:第十六案與第十七案凍結二分之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十八案與第十九案併案討論。 蔡委員正元:這個案子怪怪的,這跟關務單位有甚麼關係?因為食品衛生、原料進口跟關務沒有甚麼關係啊!這跟海關編碼有甚麼關係?我覺得很奇怪,這扯不上關係啊! 王署長亮:這是要訂定專屬稅號編碼。 蔡委員正元:今年對食品級化學原料和工業級化學原料要分開編碼,你們現在沒有分開處理嗎? 王署長亮:現在必須要訂定專屬稅號,將資訊分流。 蔡委員正元:現在還沒嗎?不對吧,應該是在5月30日就通過了,你們需要多久才能分流完畢? 王署長亮:我們做完以後再給國貿局。 蔡委員正元:那要多久?你們甚麼時候做完?做完了是嗎? 王署長亮:海關的部分做完了。 蔡委員正元:海關部分做完就沒有責任了嘛! 王署長亮:還有國貿局。 蔡委員正元:國貿局是國貿局的事,不關你們的事,我們就不需要處罰無辜啊!我不贊成處罰無辜。 費委員鴻泰:好。 蔡委員正元:他們已經做好,剩下的是經濟部的事。 主席:對,這不一樣。 蔡委員正元:那就不用凍結,不要處罰無辜者,我只是對把狗的費用弄到辦公室清潔費中不服氣而以。 主席:但是內容不一樣,所以第十八案與第十九案分開討論。 費委員鴻泰:建議第十八案就不處理,好不好? 蔡委員正元:但是不要跟預算扯在一起,因為責任不在他們。 費委員鴻泰:這樣好了,我建議凍結五分之一,另外刪除「1個月內」及「專案」等字,好不好?謝謝。 蔡委員正元:這是小事情,可不可以提出書面報告就好?不要再安排報告,那累死人了。 費委員鴻泰:好。 主席:第十九案是不是凍結五分之一後通過? 費委員鴻泰:好,通過。 主席:好,謝謝。為了便於記錄,我再唸一遍:第十九案凍結五分之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始得動支;第十八案凍結五分之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始得動支。 進行第二十案。 在場人員:第二十案與第十九案一樣。 主席:好,通過。 進行第二十之一案。 本席所提出第二十之一案只是要求改進,因為狗狗的待遇要加強,謝謝大家的支持。我再問一下,因為我的助理對狗很關心,他說裡面現在有141隻,訓練成功的有三十幾隻,對不對? 王署長亮:那是執勤中的。 主席:聽說剩下來沒有辦法訓練成功的狗你們就要拍賣,請問你們要怎麼拍賣? 王署長亮:沒有要拍賣。 主席:不然是要怎麼處理? 王署長亮:送給其他機關做為工作犬。 主席:送給其他機關?我信任你們會妥善照顧,但是其他機關有沒有相關預算? 蔡委員正元:你們送給那幾個機關? 主席:對呀,並不是你把狗送給他,他把狗帶回家就好了!像你們都編列預算,有場地費、伙食費、人員訓練費、照顧費等等,你說送給其他機關,但我還沒聽說有哪些機關有照顧狗的預算。 王署長亮:不是照顧,就是送給他,由他自己…… 主席:是送給私人嗎? 王署長亮:不是,是送給農業機關,還有…… 蔡委員正元:你送給哪幾個機關?請你告訴我們。 主席:我們是關心其他沒有訓練成功的狗之去向。 王署長亮:檢疫局的檢疫犬。 主席:你給了他們1隻,那其他的一百多隻呢?因為你有141隻,只留下三十幾隻,那就還有一百多隻,其中要給檢疫局1隻當作檢疫犬,其他的100隻呢? 蔡委員正元:其他的到哪裡去了? 王署長亮:其中有51隻是幼犬、56隻是成犬。 主席:這些當初都是花錢買的,對不對? 王署長亮:不是、不是,是自己培育出來的。 主席:全部是自己生的嗎? 王署長亮:只有第一批是澳洲引進的,其餘的都是…… 主席:所以自己生的也算是公產,對不對? 王署長亮:對。 主席:所以你要送給誰都可以,那我可以帶1隻回家嗎?你的程序是甚麼? 在場人員:是送給公家機關。 主席:如果公家機關都不願意呢? 蔡委員正元:你告訴我們你們現在要給誰嘛! 主席:別人也不見得有這個預算,農委會也只要1隻而已。 蔡委員正元:你說送1隻給檢疫局,這我們可以接受,因為我們相信農委會。你不會送到狗肉攤去吧? 主席:其他的狗送到哪裡去了?你看,我的助理真的很用功,追查到這部分,剛才還上來告訴我:委員,你要問這個問題。 在場人員:寄養家庭。 蔡委員正元:寄養家庭?你剛才不是說公務機關嗎?現在怎麼又說是寄養家庭? 王署長亮:不是的,我們是有一個秩序,先送寄養家庭,之後各機關…… 蔡委員正元:你們有付錢給寄養家庭嗎? 王署長亮:有。如果公家機關有需要導盲犬之類,還有森林的…… 蔡委員正元:有那幾個公家機關已經領養過你們的犬隻?請你告訴我們一下嘛! 王署長亮:這我們要再全面統計一下,因為…… 主席:是不是有不能講的秘密啊! 王署長亮:沒有、沒有,這沒有秘密,我們有一個標準作業流程。 薛委員凌:既然委員在問,你就講出是哪一個機關,我們要知道牠們的去處,蔡委員的用意是在這裡。 王署長亮:有關去處我們再補充…… 主席:這樣好了,請在一週內把沒有訓練成功的犬隻之去向與安排以書面向財政委員會說明,因為愈問你們愈說不清楚。第一,請你們的報告不要亂寫,因為牠們是公產,所以我們要知道,況且去處如何安排總要有一個程序、第二,你說送給各機關,但各機關也不見得要,如果沒有人要,那怎麼辦?也不能永遠放在寄養家庭啊! 蔡委員正元:我要特別提醒財政部,這些狗是公產、是我們的工作夥伴,在動物保護的精神與潮流下,後端的處理若稍有不慎,例如遺棄,那就是罪大惡極,現在我們問了半天,你們也搞不清楚牠們去向為何,這樣一來我們很難對社會大眾交代。之前所公開的是有家庭的,而這些狗則是沒有自己的家庭的,所以你必須很謹慎,不能一問三不知,要怎麼處理也答得含含糊糊,如果牠們有流落街頭變成流浪犬、被虐待甚或淪落至狗肉攤的情形,這只要上了蘋果日報頭版,你們的烏紗帽就難保了。 王署長亮:我們…… 費委員鴻泰:好啦,不要講了,就一週內提出報告。 主席:好,一週內提出報告,向財政委員會做書面說明。 進行第二十一案。本案是有關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的預算。 薛委員凌:署長要不要說明一下? 凌署長忠嫄:第二十一案提到我們北區分署技工工友的待遇,這部分在103年之所以會增加218萬元最主要是因為有3位技工工友要退休,所以我們必須給付他們的退休金,他們分別要在1月、7月及10月退休,因此增列263萬元,其實比起去年已少編了一些,因為薪水支出會減少,所以我們是覈實編列,這部分會增加是因為退休金的關係。 費委員鴻泰:好,薛委員,我們就讓它通過,好不好? 主席:第二十一案撤案。 薛委員凌:凌署長就說明得非常清楚,聽了就懂。 費委員鴻泰:你看,凌署長對我們的問題都可以把條目講得很清楚。部長,你要要求一下你的一級單位主管,一定要了解業務。 主席:進行第二十二案。請凌署長說明。 凌署長忠嫄:本案是有關北區分署的國內旅費,我們之所以需要這麼多經費是因為北區分署的轄區很特別,包含花蓮、台東、金門及馬祖,轄區很廣,相對的旅費就要比較多,同時因為馬祖現在正在辦理總登記,我們的人員必須要配合前往,所以需要這樣的旅費預算,請支持。 費委員鴻泰:好,就通過。 蔡委員正元:宣告通過是主席的權力喔! 主席:不是啦,他是為了狗的事而太激動啦! 薛委員凌:主席,署長已經報告完畢,但我有一個質疑,102年與103年的預算數差異將近1倍,增加了一倍以上,這是為什麼呢?本來是九百多萬元,現在增列了一倍以上,是不是可以酌予刪減? 費委員鴻泰:請問這項預算是不是要覈實報銷? 凌署長忠嫄:是,一定要覈實檢據報銷。 費委員鴻泰:薛委員,這是要覈實報銷,若有多餘一定要繳庫,並不是沒用完的可以挪用。 薛委員凌:我的意思並不是說他編的對不對,而是要問為什麼下年度增加一倍? 主席:是不是因為你們要配合馬祖辦理總登記,所以導致預算要增加? 凌署長忠嫄:因為馬祖要辦理總登記,為因應當地民眾的要求,所以我們前往的人員要比較多。而且人員要去馬祖要從金門出發,因為金馬辦事處是設在金門,所以要從金門到台灣,再從台灣到馬祖,路線必須要這樣走。其次…… 主席:是很辛苦啦! 凌署長忠嫄:對,是很辛苦,如果不給他的話…… 費委員鴻泰:以後要學會游泳啦,就直接游過去。 主席:因為最近金馬有很多土地在放領,所以業務增加,而他們要去辦理。好,第二十二案撤案。 凌署長忠嫄:謝謝委員。 主席:第二十三案也撤案。 第二十四案、第二十五案及第二十六案是不是同一案啊? 凌署長忠嫄:不太相同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把「減列」改為「凍結」,這兩案凍結百分之三十,其餘通過,好不好? 主席:好,第二十四案凍結百分之三十,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二十五案。 費委員鴻泰:正元兄,我們就建議凍結五分之一,好不好? 蔡委員正元:我願意聽聽署長的說明。 凌署長忠嫄:這796萬元是我們共有18個單位,其中有14個辦事處…… 蔡委員正元:有幾個辦事處無所謂,我要問的是這些錢要用於甚麼? 凌署長忠嫄:就是買一些日常物品…… 蔡委員正元:總不能告訴我是買大白菜或小白菜吧? 凌署長忠嫄:那不能啦,是事務用品,例如文具、紙張及辦公桌椅等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物品,共有18個單位要使用。 蔡委員正元:去年編多少? 凌署長忠嫄:這比去年少51萬元。 蔡委員正元:好,撤案。 主席:好,第二十五案撤案。 凌署長忠嫄: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第二十六案。這是特別費,是一致性的…… 凌署長忠嫄:特別費是一致性的,是不是把它統一? 主席:對,這是一致性的,薛委員,我們是不是就撤案? 薛委員凌:好。 主席:好,第二十五案撤案。 進行第二十七案,本案與第三十二案一併討論。 費委員鴻泰:薛委員,我建議將「刪除」改為「凍結」,好不好? 薛委員凌:好。 費委員鴻泰:謝謝。 主席:第二十七案凍結百分之二十(五分之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二十八案凍結……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凍結五分之一,好不好? 主席:本來是凍結百分之五十,費委員建議凍結五分之一。 費委員鴻泰:薛委員,將凍結百分之五十改為凍結五分之一,好不好? 薛委員凌:好。 主席:好,第二十八案凍結五分之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二十九案。 第二十九案也是凍結五分之一,通過。 進行第三十案。 第三十案凍結五分之一,通過。 補充說明:前面兩案均為凍結五分之一,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三十四改為臨時提案,就是我們今天所講有關4G的標金要入庫的案子。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各位委員多多幫忙連署這個案子,他講話實在很過分! 主席:就是支持財政部把1,186.5億元全部入庫,他們不可以留下來專款專用。因為他們說要拿做甚麼…… 費委員鴻泰:他們說標完以後要留下一些錢去建置公共基地台以減低業者的成本,讓我們人民……,這當然不對啊!問題是幫他們建置之後,人民確實可以享受到這個福利嗎?根本一點保障都沒有,所以我建議要全部繳庫。 蔡委員正元:有道理,請教部長,他事前有沒有講要留下來? 費委員鴻泰:完全沒有啊! 蔡委員正元:如果事前沒有講就不可以。 主席:連將來要編預算出去我們都有意見。 蔡委員正元:編預算的事就再說。如果事前有講,那我們還沒話講,事前沒講就不可以。 主席:好,臨時提案通過。 請凌署長補充說明。 凌署長忠嫄:臨時提案的內容是要求財政部應輔導協助,但是財政部大概也沒有辦法輔導NCC,因為NCC是獨立機關,另外整個費率不屬於規費,因為國庫署管的…… 主席:我沒有要你約束它,我是教你輔導協助,這是因為它到時候很可能用這個當作藉口,說因為標金太高了,而把責任推給財政部,就如我之前所說的,它會說:是因為財叫我要入庫,導致我們的成本過高。我的意思是不要到時候讓財政部成為他們的藉口。 費委員鴻泰:這樣好了,我建議乾脆把後面3行劃掉,我們也不要管,為什麼要幫他們輔導? 主席:好,我可以接受刪掉後面3行,但是我希望能讓NCC聽到我們有在注意這件事,而不要認為全部入庫以後,它就以沒有辦法流用經費導致業者成本過高為由,到時候在費率的審核上不做把關。 蔡委員正元:主席,我建議乾脆簡單明瞭,也不要跟他們扯太多,就是標售收入全部歸入國庫,這樣就解決了,管他…… 費委員鴻泰:前面就是這個意思。 主席:前面就是這個意思,我是要它在費率部分…… 蔡委員正元:就決議全部納入國庫,不可以納入小金庫,好不好? 主席:有,我已經寫了。 薛委員凌:所以部長今天就會笑口常開嘛,今天我一直在祝福你而你卻一直說沒有。你要請我們吃飯哦! 主席:進行第三十一案。 費委員鴻泰:蔡委員,我看國庫署的預算都沒刪減也不行,我建議刪減尾數15萬8,500元,好不好? 蔡委員正元:現在只注意到那1,000億元,其他的我們不太注意。 費委員鴻泰:那就刪減58萬元。不好意思,我看錯了! 蔡委員正元:提案中提到電腦主機,那是怎麼一回事? 主席:請莊署長說明。 莊署長翠雲:這是我們的電腦主機及周邊設備的維護費,目前正常來說一年需要2,008萬元,103年之所以會增加是因為有一個公文線上簽核系統是新的,需要做維護,另外在台中有一個共構機房的相關設備也要做維護,所以我們才會增編158萬元。 蔡委員正元:是委外維護嗎? 莊署長翠雲:對,是委外維護。 費委員鴻泰:好啦,可以啦! 莊署長翠雲:是不是可以撤案?謝謝。 主席:好,第三十一案撤案。 進行第三十二案。這是建議案,可以通過。 蔡委員正元:沒有、沒有,103年度要改為跟102年度一樣的數字。 費委員鴻泰:那要刪多少? 凌署長忠嫄:那個差了一千多萬元,因為103年度這部分是行政院所核定的一個計畫,裡面包含清查子計畫及處理子計畫,清查的量比102年多了二萬多筆,因為清查是很困難的工作,要處理佔用地時要先知道佔用人是誰,這是最大的困難,要知道佔用人是誰之後我們才能去處理。我們知道有一些被佔用了,但是不知道佔用人是誰,所以這部分要加強清查,查出來之後才能做後續處理。因此103年比102年增加一千多萬元,最大的重點在於此一部分,如果維持102年的預算數,相對來說能量就會下降,所以建議是不是…… 曾委員巨威:所以這不影響整個清理計畫? 凌署長忠嫄:如果能維持我們所編列的預算數,我們就可以照原計畫執行。謝謝。 曾委員巨威:好。 主席:謝謝曾委員。好,撤案。 進行第三十三案。本案要求其加強清查,調高筆數,建議通過,請他們加強努力。 費委員鴻泰:好,通過。 主席:進行第三十五案。 費委員鴻泰:通過。 主席:第三十五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二案。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刪減140萬元,好不好? 薛委員凌:不好啦!刪300萬元啦! 費委員鴻泰:可以啦,就刪減140萬元啦,謝謝!就這樣通過。 主席:第二案刪減140萬1,000元。 提案均已處理完畢,謝謝。 (繼續開會) 主席:宣讀協商結論:第一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十案併第一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二案,減列140萬1,000元;第三案至第七案併案討論,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八案,撤案;第九案,凍結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十一案,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十二案,除刪除「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報告後,始得動支」中之「專案」二字外,其餘照原提案通過;第十三案,照案通過;第十四案,照案通過;第十五案,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十六案及第十七案併案討論,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十八案,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十九案,照案通過,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二十案,照案通過;第二十之一案,照案通過,另於一週內就未訓練成功犬隻之去處及安置方案以書面向財政委員會說明;第二十一案,撤案;第二十二案,撤案;第二十三案,撤案;第二十四案,凍結百分之三十,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二十五案,撤案;第二十六案,撤案;第二十七案,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二十八案,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二十九案,照案通過,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三十案,照案通過,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三十一案,撤案;第三十二案,撤案;第三十三案,照案通過;第三十四案,照案通過。 臨時提案一案,除將後面3行刪除外,其餘文字照原提案通過。 本日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無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列;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融資財源調度部分,編列債務之償還640億元,歲入歲出短差及債務之償還合共尚需融資調度數2,739億3,212萬1,000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弭平,均暫照列,俟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審議結果再行調整。委員所提決議及臨時提案均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委員會,今天非常感謝多位委員參與協商,更要感謝曾巨威委員及蔡正元委員,因為議程要完成法定程序,在場委員需達法定人數,請以掌聲向兩位委員致謝,也謝謝現場所有人員。 三天一次會之議程已處理完畢,大家辛苦了!現在散會。 散會(13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