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102年11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3分至13時3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薛委員凌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4時26分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5分至13時11分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13時34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許添財  林德福  吳秉叡  盧秀燕  李貴敏  費鴻泰  薛 凌  孫大千  翁重鈞  羅明才  曾巨威  蔡正元  李應元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陳亭妃  陳歐珀  李桐豪  許忠信  陳淑慧  廖國棟  鄭天財Sra.Kacaw 李昆澤  賴士葆  廖正井  羅淑蕾  楊麗環  林佳龍  江啟臣  江惠貞  蕭美琴  蔣乃辛  黃昭順  陳明文  楊應雄  楊瓊瓔  邱文彥  呂學樟  簡東明  潘維剛  蘇清泉  王惠美  黃偉哲  管碧玲  王進士  黃文玲  高金素梅 吳育昇  孔文吉  呂玉玲  陳怡潔  徐欣瑩  吳育仁  徐耀昌  顏寬恒  葉津鈴  鄭汝芬  段宜康    委員列席43人 列席官員: 102年10月28日(星期一) 中央銀行            總   裁 彭淮南率所屬主管人員 會計處          處   長 吳癸森 財政部             部   長 張盛和率所屬主管人員 會計處          處   長 黃成昌 國庫署           署   長 凌忠嫄 (兼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副執行秘書、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地方建設基金執行秘書) 賦稅署           署   長 吳自心 關務署           署   長 王 亮 國有財產署         署   長 莊翠雲 (兼國有財產開發基金主持人) 財政資訊中心        主   任 蘇俊榮 臺北國稅局         局   長 何瑞芳 高雄國稅局         局   長 吳英世 北區國稅局         局   長 李慶華 中區國稅局         局   長 阮清華 南區國稅局          局  長 洪吉山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李紀珠 (兼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代理總經理 張鴻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總經理 邱月琴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陳素甜 總 經 理 蔡吉盛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朱富春 總 經 理 陳昌明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王耀興 總 經 理 蘇樂明 中國輸出入銀行         理事主席 朱潤逢 總 經 理 林水永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徐安旋 總 經 理 林讚峰 財政部印刷廠          廠   長 連坤耀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處   長 李國興 基金預算處         專門委員 陳梅英 102年10月30日(星期三) 財政部             部   長 張盛和率所屬主管人員 國庫署           署   長 凌忠嫄 賦稅署           署   長 吳自心 關務署           署   長 王 亮 國有財產署         署   長 莊翠雲 財政資訊中心        主   任 蘇俊榮 臺北國稅局         局   長 何瑞芳 北區國稅局         局   長 李慶華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許永議 102年10月31日(星期四) 財政部             部   長 張盛和率所屬主管人員 賦稅署           署   長 吳自心 國庫署           署   長 凌忠嫄 關務署           署   長 王 亮 國有財產署         署   長 莊翠雲 財政資訊中心        主   任 蘇俊榮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許永議 主  席:盧召集委員秀燕 專門委員:黃瑩宵 主任秘書:鄧陽僖 紀  錄:秘 書 賴秀蓮 研究員 郭錦貴 編 審 曾郁棻    科 長 汪治國 專 員 陳品華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102年10月28日(星期一)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暨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 (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盧秀燕、李貴敏、費鴻泰、薛凌、孫大千、翁重鈞、李桐豪、許忠信、賴士葆、曾巨威、羅明才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彭總裁、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李應元、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暨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審查結果如下: 一、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1項 行政院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原列1,800億4,627萬元(係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收入),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103年度國庫分得股息紅利為1,800億4,627萬元,占歲入總額10%以上,以挹注我國困窘之財政。然103年度經營績效中,淨利為1,231億7,526萬2,000元,加計累積盈餘816億元,才能供應1,800億餘元之盈餘繳庫。我國近年來財政困難,依賴中央銀行之盈餘繳庫挹注歲入甚深,然中央銀行主要功能係總體經濟調控並非賺錢繳庫,過度依賴中央銀行融通國庫,恐造成該行無累積盈餘時,連帶影響總體經濟調控功能以及國庫歲入收入。爰建請中央銀行及預算編列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慎評估,扭轉過度依賴中央銀行繳庫以充裕財政之情事。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盧秀燕  翁重鈞  蔡正元  羅明才 (二)中央銀行近幾年都有816億元未分配盈餘隔年繳庫的現象,而這816億元多扣在中央銀行一年,中央銀行宣稱能創造1%獲利(約8億元)。再查99年度至101年度決算數都比預算數多出83%至85%,截至102年9月底的資產負債表中,中央銀行「未分配盈餘」帳上仍有2,109億元,其中包含101年度的816億元,還有102年的1,293億元,皆仍掛在中央銀行帳上,並未覈實繳庫,且每年皆預估盈餘1,231億元左右,年度決算時再多出1,020億元左右,顯示中央銀行每年都隱藏1,000餘億元以上的超額盈餘,無法據實反應於預算書中。爰要求中央銀行應覈實編列盈餘預算,明確認列年度中未分配盈餘覈實繳庫,並針對中央銀行未分配盈餘之處分方式於2週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薛 凌  許添財  曾巨威  羅明才  蔡正元 二、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 第1款 稅課收入 第1項 財政部1兆2,713億0,40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103年度財政部所屬五區國稅局編列「綜合所得稅」歲入預算,係鑑於經濟成長動能放緩,且國內整體經濟狀況尚未明朗,預估102年度實徵數可達成預算數,為穩健估算,103年度之中央政府綜合所得稅歲入收入預算數,係按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數新臺幣3,441.41億元編列。然而,103年度較102年度之綜合所得稅歲入,變動影響之因素增加,如大法官釋字第696號(於101年1月20日公布),其所得稅法第15條之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部分,自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2年失其效力;又如102年度因物價指數上漲率已超過10%,財政部確定調高最低稅負申報門檻。以上因素影響稅收甚鉅,此外,102年經濟成長率,已由預算編製時之3.59%下修至目前2.31%,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預算仍依102年度預算編列,推估過度樂觀,請財政部應加強稽徵,彌補可能不足之稅收。 提案人:曾巨威  盧秀燕  翁重鈞  蔡正元  羅明才 (二)財政部五區國稅局102年度未編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估稅收金額,103年度將該稅課收入納入總預算共39.6億元,估列方式係以100年6月至102年3月每月平均實徵數3.3億元[(100年6月至12月實徵數22.06億元+101年實徵數42.75億元+102年1月至3月實徵數7.83億元)÷22個月]作為103年每月平均實徵數估算,編列103年度中央政府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收入預算數為39.6億元(3.3億元×12個月)。惟現行制度仍存在些許規避該稅課徵之漏洞,財政部應儘速修法予以改善。 提案人:曾巨威  盧秀燕  翁重鈞  蔡正元  羅明才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5項 財政部3萬4,000元,照列。 第76項 國庫署10萬元,照列。 第77項 賦稅署,無列數。 第78項 臺北國稅局32億4,016萬1,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臺北國稅局於其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32億4,016萬1,000元,然本財政歲入是納稅義務人未依稅法規定辦理申報及逾期繳納稅款等罰金罰鍰,為達租稅公平之目標及增加財政收入,該局理應加強查核,不應將目標訂定過低,如此實易產生查稅人員行政之怠惰。再者,該局查核區域為人口密集及人民教育、經濟程度相對較高之台北地區,逃稅情形亦相對較高。爰此,臺北國稅局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應以35億元為目標值,建議加強查緝。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羅明才 第79項 高雄國稅局7億7,775萬8,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高雄國稅局於其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7億7,775萬8,000元,然本財政歲入是納稅義務人未依稅法規定辦理申報及逾期繳納稅款等罰金罰鍰,為達租稅公平之目標及增加財政收入,該局理應加強查核,不應將目標訂定過低,如此實易產生查稅人員行政之怠惰。爰此,高雄國稅局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應以8億元為目標值,建議加強查緝。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羅明才 第80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22億8,204萬7,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於其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22億8,204萬7,000元,然本財政歲入是納稅義務人未依稅法規定辦理申報及逾期繳納稅款等罰金罰鍰,為達租稅公平之目標及增加財政收入,該局理應加強查核,不應將目標訂定過低,如此實易產生查稅人員行政之怠惰。再者,該局查核區域為人口密集及人民教育、經濟程度相對較高之北部地區,逃稅情形亦相對較高。爰此,北區國稅局及所屬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應以30億元為目標值,建議加強查緝。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第81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2億6,432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於其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12億6,432萬元,然本財政歲入是納稅義務人未依稅法規定辦理申報及逾期繳納稅款等罰金罰鍰,為達租稅公平之目標及增加財政收入,該局理應加強查核,不應將目標訂定過低,如此實易產生查稅人員行政之怠惰。爰此,中區國稅局及所屬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應以13億元為目標值,建議加強查緝。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第82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7億7,462萬6,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於其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7億7,462萬6,000元,然本財政歲入是納稅義務人未依稅法規定辦理申報及逾期繳納稅款等罰金罰鍰,為達租稅公平之目標及增加財政收入,該局理應加強查核,不應將目標訂定過低,如此實易產生查稅人員行政之怠惰。爰此,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應以8億元為目標值,建議加強查緝。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羅明才 第83項 關務署及所屬5億5,724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關務署及所屬於罰金罰鍰歲入預算中編列4億4,314萬9,000元,來源是該署依據相關法令處理緝私及違規案件之罰鍰收入,與未依規定報關或繳稅所課徵之滯納金,而緝私為保障我國民眾相當重要的工作,且目標值訂定過低,易使海關人員產生行政怠惰,更讓不肖人士有機可乘,爰關務署及所屬應以5億元為目標值,建議加強查緝。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曾巨威  盧秀燕 第84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無列數。 第85項 財政資訊中心1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89項 財政部15萬元,照列。 第90項 國庫署3,065萬5,000元,照列。 第91項 賦稅署120萬5,000元,照列。 第92項 臺北國稅局1億5,677萬6,000元,照列。 第93項 高雄國稅局4,739萬1,000元,照列。 第94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7,415萬3,000元,照列。 第95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6,179萬1,000元,照列。 第96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2,492萬2,000元,照列。 第97項 關務署及所屬3億3,154萬4,000元,照列。 第98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無列數。 第99項 財政資訊中心3,737萬1,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8項 財政部165億0,648萬6,000元,照列。 註:委員薛凌對第88項釋股收入,照列,當場聲明不同意。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有鑑於政府資產均為全民財產,雖為活化財政、健全財源而進行釋股,仍應謹慎理財、妥善為之。而政府所釋出之標的仍應以政府得有效管理為前提,以避免國家資產遭賤賣,甚至衍生圖利之嫌。爰要求政府釋股應附限制條件,請行政院要求禁止該釋股標的再轉賣。 提案人:盧秀燕  孫大千  翁重鈞  林德福  蔡正元  羅明才 第89項 國庫署3,000元,照列。 第90項 賦稅署19萬7,000元,照列。 第91項 臺北國稅局54萬8,000元,照列。 第92項 高雄國稅局17萬元,照列。 第93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77萬8,000元,照列。 第94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36萬6,000元,照列。 第95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50萬元,照列。 第96項 關務署及所屬142萬6,000元,照列。 第97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原列464億4,715萬5,000元,增列第2目「財產售價」第2節「土地以外不動產售價」19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64億4,905萬5,000元。 第98項 財政資訊中心95萬8,000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5項 財政部原列169億4,202萬2,000元,除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134億3,529萬8,000元、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1億元,均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照列。 第6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原列4億3,064萬6,000元(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息紅利繳庫數),暫照列,俟該營業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第6款 捐獻及贈與收入 第1項 國庫署,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6項 財政部2億1,139萬7,000元,照列。 第87項 國庫署23億6,933萬9,000元,照列。 第88項 賦稅署3,135萬9,000元,照列。 第89項 臺北國稅局1億9,814萬4,000元,照列。 第90項 高雄國稅局3,022萬2,000元,照列。 第91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6,515萬5,000元,照列。 第92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2,572萬9,000元,照列。 第93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733萬6,000元,照列。 第94項 關務署及所屬3,560萬4,000元,照列。 第95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2億3,705萬9,000元,照列。 第96項 財政資訊中心,無列數。 102年10月30日(星期三)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部分。 (委員林德福、許添財、吳秉叡、盧秀燕、薛凌、孫大千、李貴敏、翁重鈞、賴士葆、羅明才、許忠信、李桐豪、費鴻泰、廖正井、曾巨威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潘維剛、李應元、張嘉郡、黃文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部分,審查結果如下: 第10款 財政部主管 本款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依照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行政院版)中第55條、第56條及第57條條文所規定公務人員之支給、獎金及福利,「應視財政狀況許可」才得予核發。惟103年度所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收支已短差千億元,更需舉債2,739億元,歲入來源甚至要以「釋股收入」方式填補支出,政府不應該一邊賣國家(人民)財產,一邊發放給退休人員的三節獎金,明顯於理不合。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考量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對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退休退職人員之三節慰問金,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 提案人:薛 凌  許添財  吳秉叡  盧秀燕 第1項 財政部原列263億9,287萬3,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委由專業廠商代為繕打所需經費1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63億9,137萬3,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財政部為辦理財政人員訓練,共計編列4,694萬5,000元,其中「物品」項下編列136萬元作為購買學員用文具、筆記本、活頁夾、衛生紙、報章、茶葉、洗手液、擦手紙及獎品等。上述物品,皆為學員應可自行準備或與訓練無關之物品,政府實無必要編列預算提供,為顧及民眾觀感及節省公帑,爰凍結此筆預算共計136萬元,俟財政部提出上述物品之必要性及與學員訓練之相關性,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翁重鈞  盧秀燕  羅明才 (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主要包括促參訓練及宣導、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資訊系統擴建及維護、列管考核等項目,其中「一般事務費」高達1,652萬2,000元,包含訓練講習、宣導經費及辦理金擘獎等金額,但查促參案件提前解約情形,時有所聞,部分金擘獎獲獎案件亦發生提前解約情形,且未建立提前解約促參案件後續追蹤機制,管考作業不夠健全,而對各地方政府、各機關之「獎補助費」也高達3,791萬元,預算編列皆明顯有浮濫之虞,爰凍結第3目「促參業務」預算6,699萬2,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相關促參檢討及補助對象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薛 凌  許添財  吳秉叡  羅明才  盧秀燕  蔡正元  翁重鈞  費鴻泰  孫大千 (三)鑑於立法院在97年度通過「在未有新決議之前,不得再編列釋股預算」之決議,未做成新決議前,政府還要強行釋股,雖編列釋股收入是因為中央政府歲收不足,惟財政部也承認所要釋股的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皆是金雞母,既然是金雞母,若一次性的賣掉,未來將不再有此等股票的「股利收入」,更無法為國庫帶來穩定的歲收,而基金的運用在於強調獲利性與自主性,目前計畫所洽的3大基金承接,皆為政府所代管,並非來自政府的錢。為避免政府干預基金自由獨立運作,成為政府的附庸、配合運作,造成體制紊亂,爰凍結第4目「投資事業股權移轉」預算6,062萬3,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薛 凌  許添財  吳秉叡  羅明才  盧秀燕 (四)103年度財政部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一般行政」項下「國外旅費」編列348萬2,000元,「大陸地區旅費」編列52萬7,000元,其金額雖較102年度減少,但根據98年度至101年度財政部單位決算之結果,可發現國外旅費預決算之執行率皆不超過85%,此外,大陸地區旅費決算卻常有超支之情形發生,建議進行必要之刪減及調整,以符合預算編列之合理性。 提案人:曾巨威  李貴敏 連署人:翁重鈞  羅明才  費鴻泰  盧秀燕 (五)103年度財政部於「一般行政」項下「資訊服務費」編列1,114萬8,000元,然財政部賦稅署及國庫署又各別編列上百萬元預算作為分攤財政部資訊系統維護費,而資訊系統主機只有一台,實不宜分開計算,徒增立法院委員審查困難,爰建請財政部於104年度預算編列開始,檢討資訊維護費用是否由財政部統一編列。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翁重鈞  盧秀燕  羅明才  費鴻泰 (六)103年度財政部歲出機關別預算表「其他經濟服務支出」較102年度增列將近70億元,主要是用來撥補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以支應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時,政府應負擔之加發6個月薪給等相關經費。惟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實已虧損嚴重,101年底累積短絀高達547億餘元,基金支出都仰賴舉債支應,政府財務困窘,財政部必須審慎評估其支出效益,以期使國家資源達到最有效之使用。 提案人:曾巨威  李貴敏 連署人:翁重鈞  羅明才  盧秀燕 第2項 國庫署1,386億0,509萬2,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1項: (一)財政部國庫署103年度「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一般事務費」預算990萬5,000元,包括「公共設施清潔、保全服務費、員工健康檢查、組織學習、環境教育及國會聯繫事宜等雜支」257萬4,000元、「協助公文繕打」139萬2,000元、「辦理辦公環境規劃整理及佈置」67萬6,000元等,較102年度增加約4.6%。鑑於當前國家財政極為困難,依據「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再度要求各機關應「緊縮經常支出」,財政部國庫署執掌中央政府財政收入計畫之籌擬、預算收支解撥及國庫財務調度,當瞭解國家財政之窘迫,更應積極配合預算節約、緊縮之原則。爰凍結「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盧秀燕 (二)財政部國庫署103年度「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847萬9,000元,較102年度預算649萬7,000元增加約31%,用於汰換防火牆、伺服器、個人電腦主機及印表機等;與102年度該項經費用途,包括汰換個人電腦主機及印表機、高階伺服器、高階入侵防禦設備等大同小異。值此國家財政困窘之際,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相關設備如仍堪使用,應繼續留用,不須急於汰換;爰凍結「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盧秀燕 (三)鑑於財政部及其所屬之組織法已於102年1月1日正式施行,而財政部所屬國庫署組織改造後仍設置3個中辦單位,其中支付管理組業務內容部分項目,與本署業務內容並無二致,不同者僅中辦之辦理對象為原省屬機關,惟現今資訊網路發達,地域已非主要考量因素,且國庫支付作業分別於台北及南投兩地辦理,有悖「事權力求統一」之效能目標。爰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國庫及支付管理」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對於支付管理業務提出改善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薛 凌  孫大千  翁重鈞  費鴻泰 (四)依據數據顯示,我國10餘年國內生產毛額成長有限,中央政府未償債務餘額卻快速遞增,103年底舉債上限額度僅剩2,727億餘元,推算105年度中央政府將面臨債限危機;另103年底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之38.7%,已超逾舉債上限比率之九成。財政部國庫署既為政府債務管理主管機關,下設債務管理組,負責辦理有關國庫券、公債發行計畫之擬定、執行、宣導與還本付息,及相關法規研究等業務,為避免因債務破表而危及國家總體經濟發展,爰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債務管理作業」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對於105年度中央政府面臨債限危機研議提出因應報告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薛 凌  孫大千  翁重鈞  羅明才  費鴻泰 (五)鑑於102年7月修正之公共債務法將於103年1月1日施行,其中為加強各級政府之債務管理,新增成立「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據財政部國庫署表示,上開規則刻仍研擬中;鑑於該委員會負有審議自償性債務及債務改善計畫之功能,允應儘速訂定。爰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財務規劃作業」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擬訂該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薛 凌  孫大千  翁重鈞  羅明才  費鴻泰 (六)鑑於近日大統公司販售之米酒中沒有糯米成分、水果酒也不用水果或果汁釀造,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來料理、飲用,連國軍都為受害者;大統公司販售商品標示不實,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財政部國庫署下設菸酒管理組,辦理菸酒之管理、監督、考核及協調事宜,對於近日發生之酒類問題事件,財政部國庫署顯然督導不力。爰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菸酒管理作業」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針對近日大統公司商品標示不實,應予以檢討後提出檢討報告,以及對於市面上其他酒類商品如何加強監督、管理提出說明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薛 凌  孫大千  翁重鈞  羅明才  費鴻泰 (七)鑑於財政部國庫署102年度預算,為進行系統開發以及國庫支付管理系統更新,已於「國庫業務」項下「國庫資訊作業」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共9,156萬2,000元,而103年度復又編列預算7,802萬3,000元。然查相關購置開發項目或有重疊,亦未見財政部國庫署於預算書中說明建置情形,致立法院無從了解預算使用情形,爰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國庫資訊作業」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2,000萬元,待財政部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說明建置進度及發包狀況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貴敏  費鴻泰 連署人:盧秀燕  羅明才 (八)鑑於為提升政府財政效能及減輕國庫債息負擔,財政部國庫署自98年起積極推動中央政府各機關保管款及特種基金納入集中支付等擴大庫款統收統支措施;惟將特種基金及保管款專戶納入集中支付並統一調度,雖可節省相關利息支出,卻有隱匿政府債務之虞。爰凍結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國庫署依公共債務法規定予以揭露,並提出妥善之調度管理機制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薛 凌  孫大千  翁重鈞  羅明才  費鴻泰 (九)公益彩券受託發行機構,為強化公益彩券之銷售並增加自身收益,應自行編列預算辦理形象建立、行銷及產業促進計畫等事宜,而不應另由國庫給予補助。況且公益彩券回饋金應以補助弱勢團體或幫助經銷商為主,爰全數凍結財政部國庫署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5,729萬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有關101年度補助細目於1週內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李貴敏 連署人:費鴻泰  盧秀燕  羅明才 (十)中央政府債務比率已超逾上限比率之九成,舉債空間僅剩2,727億餘元,財政部應依公共債務法第6條之規定,儘速訂定債務改善計畫及時程表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羅明才  盧秀燕  林佳龍 (十一)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1兆7,308億元,歲出1兆9,407億元,歲入歲出相抵差短為2,099億元,連同債務還本640億元,共須融資調度數2,739億元,全數均以舉債彌平;而預估至103年度止,中央政府累計債務未償餘額為5兆4,250億元,距舉債上限額度5兆6,977億元僅剩2,727億餘元,舉債空間將罄,推算105年度中央政府將面臨債限危機。財政部國庫署既為政府債務管理主管機關,允應迅謀因應對策,避免因債務破表而危及國家總體經濟發展;另103年底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之比率為38.7%,已超逾舉債上限比率之九成,財政部國庫署亦應儘速依公共債務法規定訂定債務改善計畫及時程表送立法院審查。 提案人:盧秀燕  費鴻泰  孫大千  薛 凌  翁重鈞  羅明才 第11項 財政資訊中心9億6,114萬5,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為持續推動電子發票並因應巨量資料儲存與成長需求,財政資訊中心103年度預算案於「財政資訊業務─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項下辦理「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總經費7億0,582萬元,其中103年度編列預算1億1,130萬元。電子發票推動多年,近年實體消費通路開立店家及開立張數雖大幅增加,惟九成以上仍屬紙本發票,以電子載具開立之比率甚低,甚至呈現逐年下降趨勢,爰此,凍結「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之「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預算1億1,130萬元之五分之一,共計2,226萬元,待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出改善計畫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羅明才  盧秀燕 (二)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電子發票之推動目的為將發票資料雲端化,減少開立紙本發票以落實節能減碳,而自99年度推動電子發票以來,電子發票之載具開立比率卻呈現逐年下跌,由100年度之13%下跌至102年8月底之5.37%。其中,電子發票之開立總張數雖達24億張,但九成以上仍屬紙本發票,與設立目的違背。此外,財政部修正「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自103年起統一紙本電子發票格式,惟民眾仍存有未列印消費明細可能引起糾紛之疑慮。由於統一發票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其發票之格式應符合民眾之消費習慣,此外,電子發票應加強載具開立之便利,如韓國實施之「現金發票制度」,已採用信用卡為索取電子發票載具,而國內信用卡流通卡數已逾3,502萬張,且多數消費者習慣以信用卡付款,財政部應檢視以信用卡或金融卡作為載具之可行性,使民眾持卡消費時直接索取電子發票,無須再出示其他卡片,有效達成政策目標。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翁重鈞  羅明才  李貴敏  費鴻泰  盧秀燕 (三)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以整合資訊資源,提升e化效能為願景,協助財政部及所屬單位運用資訊科技,並且整合跨機關資訊資源,創造資訊服務價值。而依據行政院第3322次院會決議之政府開放資料(Open Data)計畫,藉由政府資料的開放,促使跨機關資料流通,以增進政府施政透明度外,亦提供資訊予民眾,強化監督政府的力量。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於103年度編列預算中,資料開放目標數為80項,惟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擁有豐富稅務資料,應以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積極配合政府資料開放,以利學者或民間運用,將資料轉化為資訊,創造資料之最大價值,爰要求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於3個月內邀請學者專家討論,瞭解其需求並研擬相關規範或辦法,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翁重鈞  李貴敏  羅明才  費鴻泰  盧秀燕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102年10月31日(星期四)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委員林德福、許添財、吳秉叡、李貴敏、盧秀燕、薛凌、孫大千、費鴻泰、賴士葆、李桐豪、鄭天財Sra.Kacaw、羅明才、段宜康、曾巨威、蔡正元、楊瓊瓔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潘維剛、張嘉郡、李應元、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暨融資財源調度部分,審查結果如下: 一、歲出預算部分 第10款 財政部主管 本款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依照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行政院版)中第55條、第56條及第57條條文所規定公務人員之支給、獎金及福利,「應視財政狀況許可」才得予核發。惟103年度所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收支已短差千億元,更需舉債2,739億元,歲入來源甚至要以「釋股收入」方式填補支出,政府不應該一邊賣國家(人民)財產,一邊發放給退休人員的三節獎金,明顯於理不合。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考量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對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退休退職人員之三節慰問金,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第9項 關務署及所屬原列59億8,537萬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40萬1,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9億8,396萬9,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一)針對103年度總預算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之「獎金」,內含關務獎勵金2,300萬元。然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附帶決議及注意辦理事項」歲出部分財政部主管第三項決議:「稅、關務人員102年度獎勵金全數凍結,待財政部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 依據預算書所列該決議之辦理情形第2點:「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本署前已研提『檢討關務獎勵金分配方式及辦理提升關務人員薪資待遇法制作業』相關意見函送賦稅署,由該署彙報行政院,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復,送立法院審議之『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已就獎金法制化之方式為明確規範,建請財政部配合上開基準法草案立法進程辦理法制化作業之規劃,本署將依該總處函釋,適時配合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有鑑於此,關務獎勵金之法源仍尚未法制化,依102年度之決議,103年度預算不得編列,爰凍結「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中「獎金」之「關務獎勵金」預算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曾巨威  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林佳龍 連署人:孫大千  盧秀燕 (二)2013年6月檢調查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機動查緝隊長年收受廠商及報關行賄款,高雄地檢署並已於8月初偵結,將20名關務人員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其中更有5人遭具體求處30年重刑。2011年底,前關稅總局副局長及基隆關關務人員共13人,才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嫌起訴,現高雄關又發生涉貪案件。海關為國家之門戶,卻屢屢發生貪瀆等不法案件,不僅導致國家財政收入損失,重創產業發展及政府形象,對於認真執勤之關務人員亦是一大傷害。 財政部關務署除應加強風紀控管外,更應積極針對查驗違禁品的方式,包括查驗的項目、程序、所需時間、查扣要件等訂定更嚴格的規範,令海關人員權限更為明確,避免執法易生灰色空間。爰凍結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第1目「一般行政」除人事費外之預算三分之一,俟就如何落實海關查驗、查緝工作及相關風紀問題之改善,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三)鑑於關稅法第15條規定侵害專利、商標及著作權之貨品不得進口,惟財政部關務署卻因缺乏智慧財產權相關專業並於「海關配合執行專利商標及著作權益保護措施作業要點」增設法所無之限制,而無法具體落實關稅法第15條之規定。爰凍結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教育訓練費」預算100萬元,待財政部關務署提出提升執法人員智慧財產權案件執法能力改善報告,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貴敏  許添財  盧秀燕  羅明才 (四)103年度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於「一般行政」項下,編列各關外勤員工制服費預算1,032萬元,經查,該署外勤人員,每年皆可領一套新的制服,故本預算每年皆有編列,當前國家財政拮据,財政部關務署不該如此浪費公帑,爰凍結「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一般事務費」之「各關外勤員工制服費」預算十分之三,俟財政部關務署提出合理說明及改善計畫(如改為2年發一套制服或須由員工拿損壞之制服換新等改善方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正元 連署人:費鴻泰  盧秀燕  羅明才 (五)鑑於當前經濟情況不佳、國家財政困難,政府應苦民所苦,與人民共體時艱,在撙節支出的原則下,爰凍結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特別費」預算37萬3,000元之四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六)103年度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雜項設備費」預算475萬元,其說明為推展各項業務,汰購各項辦公必須設備。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相關設備及投資為非必要項目,相關說明亦十分簡要,不符合國家撙節裁減之政策,爰凍結該預算二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七)近來食品安全問題不斷發生,食品不當添加化學原料,可能直接或間接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危害;惟目前食品級或工業級化學原料一律是以化工原料報關進口,稽查人員難以追蹤、查緝,造成食品安全漏洞。102年5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同時作成附帶決議要求「…未來工業級的化學原料和食品級的化學原料進口時海關編碼要分開處理。」,但目前仍未見相關單位提出具體措施。為確保食品安全、落實食品原料源頭管理,避免行政怠惰或遲延,損害民眾權益,爰凍結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第2目「關稅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俟就工業級化學原料和食品級化學原料進口之海關編碼分流管理制度建置情形,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八)鑑於財政部關務署掌理稅費徵免與代徵業務,依關稅法第9條第1項、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相關稅捐若逾前開法定徵收期限,不得再行徵收。惟近年財政部關務署所屬各關欠稅案件逾前開法定徵收期限而報結之案件,5年來未徵起稅額高達近百億元,已使國庫蒙受損失。爰此,凍結103年度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關務署對於欠稅案件因逾徵收期限而報結案提出因應報告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李貴敏  許添財  孫大千  羅明才 (九)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103年度「關稅業務」預算,為配合關務革新方案,海關須自備交通工具執行查驗工作,編列車輛租金預算972萬元,惟為配合租用車輛編列之油料費用僅11萬5,000元,兩者相差極大。低油料費用預算,顯示租用車輛之使用率低,然卻編列近千萬元之租金預算,該預算之編列似嫌浮濫,爰凍結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中「其他業務租金」之車輛租金預算二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貴敏 連署人:許添財  盧秀燕  羅明才 (十)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關稅業務」編列辦公室清潔費用1,733萬8,000元,辦公室之整潔本為員工必須自身維持,然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竟編列近2,000萬元之預算作為清潔費用,顯有預算浮編之嫌;再者,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已編列購買「清潔用品」、文具紙張等各項消耗品334萬6,000元,又編列美化環境及環境衛生費用98萬6,000元。為節省國家公帑,爰凍結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中「一般事務費」之「辦公室清潔費」預算1,733萬8,000元之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正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連署人:費鴻泰  盧秀燕 (十一)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有關欠稅逾期未徵收之案件頻繁造成國庫損失,依據關稅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規定應徵之關稅、滯納金或罰鍰,自確定之翌日起,五年內未經徵起者,不再徵收。但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尚未結案者,不在此限。」。財政部關務署掌理稅費及罰鍰之徵收及代徵業務,並設置基隆、臺北、臺中、高雄四關進行相關作業,且為加強欠稅案件之徵起,訂有海關清理欠稅及罰鍰作業要點以供遵循。 經查,自中華民國97年至101年欠稅及罰鍰逾期未徵收之案件,四關共計有1,043案至3,569案不等,未徵收金額達12.14億元至32.99億元,顯為國庫相當之損失,值此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建請相關單位積極處理欠稅案件,注意徵收期間,以維租稅公平、充裕國庫之效。 提案人:曾巨威 連署人:孫大千  盧秀燕  羅明才 (十二)鑑於財政部關務署141隻緝毒犬,102年1月至10月,已協助查獲毒品逾40億元。惟政府卻因國庫困窘,運作及培訓緝毒犬編列的預算從101年度1,000萬元、102年度900萬元至103年度編列810萬元,一路縮水。為維持緝毒犬查緝業務之正常運作,爰要求財政部關務署審慎檢視整體查緝業務,檢討改進緝毒犬運作及培訓計畫,俾有效增加查緝效率;另就未訓練成功緝毒犬之去處及安置方案1週內以書面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說明。 提案人:盧秀燕  曾巨威  費鴻泰  蔡正元 第10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9億9,16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103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其中辦理員工健康檢查、辦公廳舍環境清潔、購置書報雜誌、獎牌製作及落實推動業務委外等一般事務費,共計編列預算244萬9,000元,為撙節裁減及落實隨時做環保,爰凍結244萬9,000元預算之十分之三,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二)103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編列預算11億4,564萬2,000元。然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未積極督導各機關活化閒置建築用地,致各機關處理態度消極拖延,不利國有財產之整體調度運用。爰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許添財  李貴敏  孫大千  羅明才 (三)鑑於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為確保國有未登記地之產權及登記資料之正確性,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未登錄土地之國有登記,惟100年底臺灣未登記之土地面積約10萬8千餘公頃,占土地總面積比率為3%,鑑於未完成該等土地之測量登記,國土地籍資料始終未臻完整;爰此,凍結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接收保管」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對於國土之地籍管理提出改善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許添財  李貴敏  孫大千  羅明才 (四)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3年度「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接收保管」其中編列預算559萬4,000元,係為確保國有未登記地之產權及登記資料之正確性,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未登錄土地之國有登記,及配合地政機關地籍整理之測量作業等業務。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提供近10年度資料顯示,其中於95年度及96年度達到高峰,據之向地政機關申辦未登記土地測量登記之筆數分別為3萬0,738筆及2萬1,599筆,面積則為4,061公頃及7,853公頃,惟97年度以後各年度辦理之筆數及面積卻呈逐年減少之勢,顯示近年來該項業務辦理實績有待提升。爰此,凍結該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提出改善計畫,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五)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3年度「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計畫,新增編列「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以下簡稱清理計畫),該計畫旨在加速清理及處理被占用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以提升國家資產運用效益;總計畫經費計需11億2,215萬4,000元,計畫期程為103年至108年,其中103年度編列預算1億5,000萬元。經查:103年度歲入預算案編列權利金及租金收入較102年度預算減少32億餘元,其減列數尚需增列售地收入予以替代,與清理計畫聲稱提升國家資產運用效益之目標,背道而馳。爰此,凍結該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六)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近10年待勘查土地資料顯示,該署經管之非公用土地自各單位移交後,未能進行勘查之土地筆數截至102年8月底計18萬2,692筆,面積達3萬2,148公頃,價值高達707.02億元。若未能及時勘查確認接管之非公用土地,除易造成占用及遭棄廢棄物等管理問題外,並受限於土地現況尚未確認,致土地運用受限,爰要求調高各年度擬勘查土地之筆數,增加勘查速度,以提升資產運用效能。 提案人:盧秀燕  許添財  李貴敏  孫大千  羅明才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二、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融資財源調度部分,編列債務之償還640億元,歲入歲出差短及債務之償還合共尚須融資調度數2,739億3,212萬1,000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均暫照列,俟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審議結果,再行調整。 通過決議1項: (一)鑑於102年7月修正之公共債務法將於103年1月1日施行,其中為加強各級政府之債務管理,新增成立「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而該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則授權主管機關擬訂;鑑於該委員會負有審議自償性債務及債務改善計畫之功能,允應於3個月內訂定,俾供嗣後各級政府債務管理之準據。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4G頻道標售收入達1,186.5億元,比政府底價359億元多出827.5億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表示,除350億元繳入國庫外,溢價800多億元,將用來專款專用降低業者成本輔導4G電信業者,例如協助業者取得公用土地建置基地台等。4G標金應全部繳入國庫,不得留作專款專用,否則形成部會小金庫,破壞國家財政制度。 提案人:盧秀燕  許添財  費鴻泰  孫大千  羅明才  薛 凌  蔡正元  李貴敏  曾巨威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 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就「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金融業之規劃方案與展望」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邀請財政部張部長、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管主任委員、經濟部張部長及衛生福利部邱部長就「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報告。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邀請本會,就「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金融業之規劃方案與展望」進行專題報告。為推動政府重要經濟政策,並促進金融產業發展,本會已就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研擬多項具體開放措施,以下謹提出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惠予支持指教。 一、背景說明 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與推動,本會原已規劃推動作法,包括鼓勵銀行業提供示範區內產業充分之金融服務,並由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對示範區內非居住民提供金融服務。 嗣行政院於今(102)年8月16日核定「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推動計畫」,增列「虛擬區域」概念,考量不同產業營運特性,無法或毋須限於實體區域進行試行者,如具發展潛力及示範效果,亦可透過虛擬區域之概念,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主管機關公告納入示範活動。 本會爰於兼顧產業發展與投資人保護之原則下,考量金融業之特性,並參酌其他國家或地區之監督管理政策,就金融業務及商品之開放,擬具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方案,於今年9月16日函報行政院,經行政院交經建會研議,經建會已於10月30日邀集相關部會研商,並已取得共識。 二、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內容 金融開放措施應有一定步驟,並經審慎評估,爰本會規劃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係以「虛擬概念、法規鬆綁、全區開放、人財兩留」為原則,透過業務分級與差異化管理方式,依交易對象不同,以對境外非居住民原則全面開放,境內先對專業機構投資人大幅鬆綁為策略,規劃開放各項金融業務與商品,希能藉由金融法規鬆綁,促進金融業務發展。 (一)以外國人為交易對象之金融商品,原則全面開放: 1.在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方面,OBU辦理信託商品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除計價幣別不得為新臺幣,連結標的不得為新臺幣利率及匯率指標或新臺幣計價商品,且投資標的組合內容未涉及新臺幣計價商品外,原則上對投資標的不再限制。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不再限制區分「專業客戶」及「一般客戶」之資產金額門檻,因此一般客戶得投資商品將大幅放寬,且結構型商品不再限制保本比率。開放後,如:外國股票、認股權證、存託憑證、境外結構型商品、短期票券、政府債券及公募或私募證券化商品等均可逕行投資。 此外,將開放OBU辦理固定收益證券買賣之經紀業務,並簡化新種外匯業務之申請程序。 2.至於證券商國際金融業務分公司(OSU)得辦理之金融業務,除計價幣別不得為新臺幣,連結標的不得為新臺幣利率及匯率指標或新臺幣計價商品,且投資標的組合內容未涉及新臺幣計價商品外,將開放OSU辦理非居住民以信託機制投資國外商品及外幣有價證券經紀業務商品之範圍,並開放辦理非居住民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相關連結標的。 (二)境內投資人方面: 1.在本國專業機構投資人方面,原則上大幅鬆綁:除日前已開放證券商承作未掛牌外幣計價外國債券交易外,將開放銀行辦理外國債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將放寬證券商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客戶對象擴大為專業機構投資人,及開放代理買賣外國債券範圍不以次級市場為限。因為國內專業機構投資者(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公司等)有專業的判斷,對金融商品有非常高的專業,所以這一部分我們也採開放態度。 2.至於本國專業機構投資人以外之投資人方面,本會將於兼顧產業發展與投資人保護之原則下,考量專業投資人之資格條件及金融商品之性質,採漸進式、穩健開放。金管會對於個人投資者採取比較審慎的態度,尤其過去在金融海嘯期間全國民眾有許多因投資結構性商品而蒙受巨大損失,所以在這一波開放過程中,金管會原則上對外完全開放,對國內專業投資者則因為他們有專業判斷能力而開放,但是對國內一般個人則採取比較審慎的立場。 三、推動金融開放之預期效益 相關金融措施開放後之預期效益,根據金融業者估計,開放銀行多項業務及商品,五年可引進之資金約新臺幣3,000億元,銀行營業收入五年約可增加新臺幣300億元;開放證券商多項業務及商品,五年可創造營業收入新臺幣400億元,隨業務範圍與規模逐步擴大,營業收入可望持續成長;初期預估可增加就業人數1,200人至1,250人,綜合所得稅稅收增加新臺幣27億元。 四、後續研議開放措施 本會已積極推動各項金融開放項目,同時亦將進一步檢討後續開放措施,包含: (一)研議鬆綁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簡化以專業機構投資人為銷售對象之境外結構型商品之審查程序,並放寬該類商品之連結標的。 (二)為落實推動提升投信業者商品研發能力,研議開放國內業者發行雙幣交易ETF、商品期貨ETF等新型態之基金。 (三)與相關機關持續研議開放「與臺灣利率、匯率、臺幣計價商品連結」之金融商品。 (四)研議共同基金依投資人對象不同,放寬對本國專業投資人之限制。 五、結語 最後,要向各位委員報告,金融商品的開放跟一般產業不一樣,必須經過審慎評估之後,有步驟,有方法,而且要配套,做好管理之後,才進一步開放。 自由經濟示範區為政府當前重要經濟發展政策,本會已配合積極檢討開放金融商品與業務,俾掌握此一發展契機。而金融業有別於其他產業,不僅涉及整體經濟體系的運作效率,更攸關民眾的財產權益,任何金融開放措施都必須經過審慎評估,循序漸進推動,因此,未來本會仍將在兼顧金融管理與金融發展的原則下,持續研議推動有助於金融升級與經濟發展之金融政策與措施。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貴委員會召開「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專案報告會議,本部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 為加速我國投資環境自由化及國際化,強化我國參與區域經貿組織條件,以吸引國外投資,創造國內產業發展,替我國經濟成長注入新動能,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規劃成立自由經濟示範區,以「自由化」、「國際化」與「前瞻性」為核心理念,規劃「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及「產業合作」經濟活動做為示範重點,透過先行試辦方式,大幅鬆綁各項限制,落實市場開放,俾為將來推動臺灣成為「自由經濟島」之目標,預做準備。 推動示範區為當前國家重要經濟發展政策,財政部爰配合經建會規劃方案,擬具相關租稅優惠措施。以下謹就示範區租稅優惠措施之規劃意旨、內容及可能之稅收損失及效益,簡要說明,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 壹、租稅優惠之規劃意旨 為配合示範區鬆綁物流規劃之「前店後廠」政策,示範事業需設置電子帳冊備供遠端稽核;因應人流、金流、資訊流、知識流及管制業務之開放,示範事業需引進國內欠缺且現階段亟需之人才及專利技術並持續投入高度創新研究發展;為擴建營運設施及擴大聘僱員工,示範事業需增加投資以為因應。面對前開需求,財政部在符合引進「新技術」、「新投資」、「新人才」及「新企業」原則下,研擬短期相關租稅優惠,俾打造更為友善之租稅環境,以有助示範區政策之推行。 貳、租稅優惠之規劃內容 一、外商授權示範事業使用或轉讓予示範事業之技術或專利權,屬國內欠缺且現階段亟需者,該外國營利事業取得之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國際級跨國企業設立區域營運總部3年內,自國外關係企業取得之相關收益匯回臺灣實質投資創造就業,該匯回之收益可享營利事業所得稅10%優惠稅率。 三、示範事業及其個人股東匯回於示範區進行實質投資之海外股利或盈餘,免依所得稅法或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繳納所得稅。 四、示範事業聘僱之外籍專業人士,或受示範事業邀請來臺從事商務活動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屬國內現階段欠缺或亟需者,其海外所得免計徵基本稅額及工作(或商務居留)前3年之薪資所得以半數課稅。 五、示範事業投入高度創新研發可享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抵減率15%,抵減年限3年,各年度抵減限額為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 六、外國貨主(含大陸及港澳)委託第一類示範事業從事儲存、簡易加工,享外銷100%、內銷10%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待遇。 七、配合示範區政策推動,參考現行相關保稅區規定,對於示範事業自國外或課稅區輸入示範區內供營運之貨物及自用機器、設備,免徵、減徵或退還關稅、貨物稅、營業稅;惟該等貨物輸往課稅區時,應依進口貨物規定課稅。 、可能之稅收損失與效益 一、所得稅部分 依經建會及經濟部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辦理「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初步估算,示範區所得稅優惠措施將產生稅收淨效益2.92億元。本部刻正進行相關複核作業,謹彙整估算數據如下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優惠項目 稅收減少 稅收增加 稅收淨效益 專利技術 0.85 0.58 -0.27 營運總部 0.98 2.11 1.13 海外匯回投資 2.94 5.42 2.48 外籍專業人士 0.67 0.47 -0.20 研發投抵 0.26 --- -0.26 國際物流 0.26 0.30 0.04 合計 5.96 8.88 2.92 註1.本表係依照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102年11月5日提供之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措施稅式支出評估數據整理。 註2.營利事業經許可為示範事業後,始得享受示範區所得稅優惠措施,爰以示範區估計新增投資金額占全國投資金額比例(1/60)為基礎,進行專利技術、外籍專業人士及研發投抵等措施之相關估算。 二、消費稅及關稅方面 示範區與自由貿易港區或科學園區等均屬境內關外區域或保稅區,進入該區域供營運之貨物,不論進口或自課稅區輸入,均應登帳監管並暫時給予免稅待遇,俟出口時再予除帳;如該等貨物輸往課稅區,則應依進口貨物或相關規定課徵上開稅捐,尚不發生稅收損失問題。 肆、結語 基於租稅法律主義,上開租稅獎勵措施將訂於「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所得稅優惠措施另訂落日條款,且部分優惠將定明示範事業應予配合事項(如進行實質投資),俾在厚植產業實力之餘,同步深根臺灣,有效落實租稅獎勵意旨。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 委員支持指教。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報告。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很榮幸有機會就「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向各位委員提出專案報告。以下謹就示範區相關租稅優惠及稅式支出評估兩部分提出簡要報告。 壹、示範區相關租稅優惠之規劃 行政院於今(102)年8月核定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推動計畫」,以「自由化」、「國際化」與「前瞻性」為核心理念,以「突破法規框架」及「促進高端服務業發展」為原則全力推動。示範區除大幅度鬆綁現行人流、物流、金流等各項法令限制,並開放市場、接軌國際,使人員、商品、資金能夠自由移動。此外,示範區亦提供便捷的土地取得,營造友善的租稅環境,使示範區成為企業經營的優質環境,吸引投資並接軌國際。 示範區租稅措施的規劃,在符合引進「新人才」、「新技術」、「新投資」及「新企業」的原則下,提供示範事業適切合宜的租稅獎勵措施,以達成政府財政及企業發展雙贏之目標。目前所規劃租稅優惠計有6項: 一、協助示範事業取得國外技術 外國營利事業將其高階技術或專利權授權或轉讓示範事業,屬國內欠缺且現階段亟需之關鍵技術者,外國營利事業所收取之權利金或轉讓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此項規劃有助於示範事業取得國外高階技術之授權;在不影響國內既有專利技術下,有效帶動產業升級轉型。此外,亦可協助示範事業完備智慧財產權,有效因應國際智裁權爭訟,積極從事產品開發活動。 二、鼓勵跨國企業來臺設立區域營運總部 國際級跨國企業於示範區內設立一定規模之區域營運總部,且能創造國人就業達一定標準,得按10%稅率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其優惠之項目包括:其對國外關係企業提供管理服務或研究開發取得之所得;自國外關係企業獲取之權利金所得;投資國外關係企業取得之投資收益及處分利益。此項規劃期能吸引國際級跨國企業於示範區內設立區域營運總部,創造就業機會,以做為跨國營運模式之示範。 三、吸引臺商及企業資金回流投資示範區 示範事業或其個人股東自國外或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投資獲配之股利或盈餘投入區內進行實質投資,該股利或盈餘免依所得稅法或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預期本項規劃將有效吸引臺資企業的國外資金回流示範區進行投資、帶動就業,並擴大經濟規模。 四、示範事業聘僱外籍特殊專業人士綜所稅優惠 示範事業聘僱之外籍特殊專業人士,屬國內現階段欠缺且亟需用之人力,於一課稅年度居留合計滿183天,且其生活及經濟重心與中華民國關聯度相對較低者,不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在首次來臺工作之3年內,薪資所得以半數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本項規劃將有利示範事業在不排擠國內人才前提下,積極招攬國際專業人才,並充裕示範區所需之服務人力,以促進新人才帶進新技術,創新產業營運模式。 五、鼓勵企業投入高度創新研究發展活動 示範事業得在投資於高度創新研究發展支出金額15%限度內,自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所稅額,但以不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為限。依據本項規劃,示範區發展重點係以具有高附加價值之高度創新產業為主,與現行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區別,爰明定示範事業投入高度創新研發支出可適用投資抵減租稅優惠,並延長投資抵減適用年限為3年。本項規劃將可鼓勵示範事業投入高度創新研究發展活動,帶動產業發展。 六、鼓勵外國貨主運用國際物流配銷服務 外國及大陸地區營利事業委託示範事業於區內從事貨物儲存或簡易加工,並將該外國營利事業之貨物交付國內、外客戶完成銷售者,其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但當年度售與國內客戶之貨物,超過其當年度售與國內、外客戶銷售總額10%者,其超過部分則不予免徵。本項規劃旨在獎勵國際物流配銷功能,適用範圍較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及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更為寬廣,以強化在臺企業於智慧運籌之發展。 貳、稅式支出評估進展 示範區的核心理念,是要進行臺灣經濟發展新模式的示範與推動,條例中規劃租稅優惠措施是為強化吸引新企業投資的誘因。示範區租稅優惠旨在吸引國內外投資,形成企業群聚,以擴大示範區初期的經濟規模,創造新的稅源及就業機會。 至於在稅式支出的評估上,經受託單位中華經濟研究院初步設算結果(尚未定案),六項租稅優惠措施對總稅收的影響為正面的,初估約可創造2.92億元收入。 表 各租稅優惠措施(年)經濟效益評估(未定案) 單位:新台幣億元 條次 優惠項目 稅收減少 稅收增加 稅收淨效益 32 專利技術 0.85 0.58 -0.27 33 營運總部 0.98 2.11 1.13 34 海外匯回投資 2.94 5.42 2.48 35 外籍專業人士 0.67 0.47 -0.20 36 研究發展 0.26 --- -0.26 37 國際物流配銷 0.26 0.30 0.04 合計 5.96 8.88 2.92 資料來源:經建會/經濟部(102.11.05 17:00) 目前示範區條例有關租稅優惠的條文尚在行政院審查討論的過程中,本會將視條文修正情形,與經濟部及財政部適時修正稅式支出之評估。俟完成相關評估後,儘速向 大院報告。 、結語 各位委員,面對全球區域經貿加速整合的挑戰,臺灣亟需開展新一波的經濟自由化,才能避免邊緣化。臺灣更要透過自由化的方式,加速國內產業結構的調整,才能為臺灣經濟注入新的成長動能。 面對當前經濟自由化、加速區域經濟整合的挑戰,行政團隊將會加緊腳步,落實推動示範區政策,以續保臺灣在全球經濟競賽的優勢。我們不僅將以前瞻示範的理念積極推動,也會在租稅收支與經濟發展均衡併行的原則下,打造臺灣經濟的新契機。相關規劃,敬請各位委員持續指正並鼎力支持。 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並祝 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報告。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金管會曾主委報告「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金融業之規劃方案與展望」,本行提供補充說明如下: 依照行政院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之推動,其中有關金融業務部分,係採「虛擬區域」之概念,並非以示範區為限,而是以臺灣全境為範圍,進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與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有關業務及金融商品之擴大開放;其相關擴大開放事項,僅須修訂「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等授權訂定之相關子法即可辦理,並無須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之規範。 再次感謝主席給我機會澄清,OBU和OSU範圍的擴大看起來和「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有關,事實上是兩碼事,因為OBU和OSU業務範圍擴大是全臺灣適用,而且可以立即推動,不需要等待「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通過,這是兩碼事。中央銀行和金管會充分配合,據估計馬上有六十多項業務可以開放。 壹、我國外匯管理現況 除經常帳(商品及服務貿易)之外匯資金進出完全自由外,資本帳亦已開放,外國人直接投資及證券投資之資金進出相當自由,請參見下表: 項目 本國人 外國人 商品 完全自由 完全自由 服務 完全自由 完全自由 直接投資 經濟部核准之直接投資 其資金進出完全自由 證券投資 1.透過特定金錢信託、證券商及投信基金投資國外證券,資金進出完全自由。 2.個人及公司可利用每年累積結匯金額5百萬美元及5千萬美元投資國外證券。根據我們分析,累積結匯金額從未超過10萬美元,假如超過500萬美元,也可以專案來申請,中央銀行也會許可。 從上面的報告可知,我們的外匯管理已經相當自由。 外資向臺灣證券交易所完成投資登記後,資金進出完全自由。 短期資本移動 1.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未超過5百萬美元,逕向銀行業辦理結匯。 2.超過上述金額,得經由銀行業向央行申請核准後辦理結匯。 1.非居住民每筆結匯金額未超過10萬美元者,逕向銀行業辦理結匯。 2.超過上述金額,得經由銀行業向央行申請核准後辦理結匯。 外資僅須在證券交易所完成投資登記後,即可匯入投資資金。截至本(102)年10月底,外資及陸資直接或間接持有臺股市值比重超過32%,在臺資金部位占外匯存底之60%由此可證,在未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前,外國人利用現有投資國內有價證券之管道,即可暢行無阻,投資資金進出不受限制。 貳、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基本立法精神 依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之立法精神及其第4條及第22條之4規定,OBU及OSU得辦理之業務項目均為外幣,且客戶對象以非居住民為主。金管會擬透過OBU及OSU,對境外非居住民提供外幣金融業務及商品服務,其規劃之開放方案,自當本於前述「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之精神,原則不得涉及新臺幣。 參、金管會與本行規劃OBU、OSU業務及商品開放原則 金管會於本年8月8日及9日與本行會商,提出鬆綁OBU及OSU相關法令,中央銀行完全配合,沒有不配合的地方,並規劃以計價幣別及連結標的等不涉及新臺幣為原則,大幅開放OBU及OSU金融商品。雙方自始至終基於此一原則,積極研商有關業務及商品之具體開放內容,經初步取得共識後,已由金管會彙整,將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陳報行政院。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的核心係以產業及物流為基礎,其開放範圍及相關配套措施,即以示範區為明確之實體界線。但金融產業並無實體界線,相關規定之適用範圍涵括臺灣全境,故示範區內之金融體系不能自外於全體金融體系。 我個人很希望能因自由開放而博得掌聲,但是,若純粹以市場自由為名,不斷開放新金融商品,而不加以適當之管理,則將重蹈當年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NDF)引發的不良影響: 「遠期外匯」提供國人對外交易的匯率避險工具。但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由於買賣的客戶採差價交割,不需要十足的資金,類似期貨交易,具高度槓桿性質,只要外匯指定銀行給予信用額度,即可以小搏大,進行炒匯。當國外客戶大量買進NDF時,賣出NDF的外匯指定銀行為規避匯率風險,立即於國內匯市搶購等額的即期美元,造成國內匯市新臺幣匯率大幅貶值;反之,則造成新臺幣大幅升值,以致嚴重影響匯市秩序及金融穩定。 肆、本月4日某媒體有關「自經區金融央行提三不」之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本行已於日前澄清如下: 一、中央銀行從未提出三不原則。 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及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係辦理境外業務,且客戶對象以非居民為主,爰金管會於規劃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並與本行協商時,即提出開放之商品以未涉及新臺幣為原則,雙方並達成共識,列入行政院之「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方案」。 三、為促進金融服務業之發展,本行近二年來陸續完成以下五項金融基礎設施: (一)上(101)年8月31日,臺灣與大陸簽署了《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確定了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的基本原則和合作架構。 (二)本年2月6日外匯指定銀行(DBU)正式開辦人民幣業務,為臺灣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開啟新頁。 (三)促使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外幣結算平臺,除於本年3月1日完成美元匯款運作外,境內及跨境人民幣匯款亦於9月30日納入即時總額清算(RTGS)機制。 (四)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配合於本年7月31日完成「集中保管有價證券設質交付帳簿劃撥作業」系統改進,大幅簡化外資以股票為擔保品之質權設定作業方式,鼓勵外資以股票為擔保品,向國內金融機構借新臺幣投資國內股市。 (五)本年9月3日,開放臺灣地區總公司得憑與昆山試驗區內之同一集團企業提供人民幣融資者之貸款合約,向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人民幣貸款,便利在大陸地區投資之國內企業使用昆山試驗區開放之人民幣回流機制。 四、各項金融基礎設施完成及相關業務開放後,已初步獲致下列成果: (一)新種金融商品(表1、2):至本(102)年9月底開放已達29種。與87年交易量比較,101年增加7倍。 (二)開放辦理人民幣業務(表3、4): 1.DBU及OBU的人民幣存款餘額,本年10月上旬已突破1,000億人民幣。 2.人民幣兌美元的外匯交易:占整體外匯交易比重本年9月已達15.7%。 3.本年2月至9月,人民幣外匯交易總額高達34,803億人民幣。 4.本年2月至9月,人民幣匯款金額累計達2,902億人民幣。 (三)本年8月本國銀行逾放比率(NPL)僅0.45%,覆蓋率(Provision coverage ratio)高達259.46%,表示本國銀行財務相當健全。另本年1至6月本國銀行淨值報酬率(ROE)亦達11.46%(表5)。 伍、結語 金融業自有資本甚少,資金絕大多數均來自社會大眾,其資金之運用務必審慎,否則會危及金融穩定。 美國2008年9月15日Lehman Brothers宣告破產,引爆全球金融危機,美國總統歐巴馬於2009年6月18日的談話,引人深思,原文摘錄如下: "管理法規的欠缺,加以過度貪婪的文化與複雜金融工具的劇增,導致過度風險承擔,進而助長引發經濟危機。" 摘自2009年6月18日亞洲華爾街日報 (Inadequate regulations, coupled with a vast culture of greed and an explosion of complicated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duced excessive risk taking and helped trigger the economic crisis.)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June 18, 2009 本行業務素承各位委員鼎助與支持,謹藉此機會表達衷心感謝之意,今後仍請各位委員隨時指教。謝謝! [image: image2.png] INCLUDEPICTURE "\\\\SNP\\dpc17\\掃描\\11\\56 2.tif"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3.png] [image: image4.png] [image: image5.png] [image: image6.png]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承蒙 貴委員會今天邀請本部就「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來提出專案報告,深感榮幸。以下僅就目前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優惠規劃內容與其效益評估,向各位委員報告,並且聆聽各位委員的寶貴意見,俾做為未來擬訂政策的重要參考。 壹、前言 目前行政院已於今(102)年4月核定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方案」,自由經濟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的規劃方向係朝大幅鬆綁人流、物流、金流、資訊流等相關法律限制,並分兩階段進行推動;第二階段將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作為推動依據,透過示範區的設立,促進經濟自由化,以達到「自由經濟島」目的。 貳、租稅優惠規劃方向及內容 一、規劃方向: 示範區是推動經濟自由化的先行先試區,為於短期內有具體成效,除大幅鬆綁相關限制,來打造便利的經商環境外,也將提供相關租稅優惠措施,例如對能創造更大經濟效益的產業活動、吸引企業新投資、取得關鍵技術及專業人才等,提供獎勵誘因,鼓勵企業資源投入,以達到整體國家經濟效益最大化。 二、租稅措施內容: (一)引進關鍵技術 外商授權示範事業使用或轉讓予示範事業之技術或專利權,屬國內欠缺且現階段亟需者,該外國營利事業取得之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吸引投資 1.國際級跨國企業設立區域營運總部3年內,自國外關係企業取得之相關收益匯回臺灣實質投資創造就業,該匯回之收益可享營利事業所得稅10%優惠稅率。 2.示範事業及其個人股東匯回於示範區進行實質投資之海外股利或盈餘,免依所得稅法或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繳納所得稅。 (三)吸納國際專業人才 示範事業聘僱之外籍專業人士,或受示範事業邀請來臺從事商務活動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屬國內現階段欠缺或亟需者,其海外所得免計徵基本稅額及工作(或商務居留)前3年之薪資所得以半數課稅。 (四)提升創新研發能量 示範事業投入高度創新研發可享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抵減率15%,抵減年限3年,各年度抵減限額為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 (五)創造運籌加值 外國貨主(含大陸及港澳)委託第一類示範事業從事儲存、簡易加工,享外銷100%、內銷10%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待遇。 參、效益評估 示範區租稅優惠是示範區推動初期吸引新企業投資的誘因,以吸引新企業、新投資、新人才、新專利技術為原則,來創造新經濟所提供之短期性誘因措施。在符合四項原則下,企業進入示範區進行相關投資,始得適用租稅優惠。初步評估主要經濟效益如下: (一)海外資金回流投資、擴大經濟規模、創造新稅源。 (二)透過關鍵技術之引進,有助於提升企業技術水準、掌握先進製造技術及開發創新產品,誘使進一步投資。 (三)激勵公司投入高度創新之研發活動,提升技術水準及產業競爭優勢。 (四)延攬國際專業人才,可提升企業運用跨國人力彈性與效率,以及吸引外商來臺投資。 (五)透過示範區內企業的投資與加值,使區內外產業連結串聯,吸引外商來臺從事物流配銷活動,創造我運籌樞紐發展利基強。 為鼓勵企業透過租稅優惠儘早入區投資,示範區租稅優惠措施將比照其他租稅獎勵法規訂定落日條款。 肆、稅式支出評估 依照行政院函頒「稅式支出評估作業應注意事項」以及參考過去促產條例實施經驗,另外考量整體經濟環境,本部業已和經建會、財政部就示範區整體相關租稅優惠措施進行多次會議研商進行評估,經受託單位中華經濟研究院初步設算結果如下表(尚未定案),示範區租稅優惠之稅收效益為2.92億元,即租稅減免後可透過企業創造投資收益、創造就業私擴大經濟活動,進而創造稅收效益。由於行政院刻正審議「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因此租稅優惠相關稅式評估將依該草案審議結果予以修訂調整。 表 各租稅優惠措施(年)經濟效益評估(未定案) 單位:新台幣億元 條次 優惠項目 稅收減少 稅收增加 稅收淨效益 32 專利技術 0.85 0.58 -0.27 33 營運總部 0.98 2.11 1.13 34 海外匯回投資 2.94 5.42 2.48 35 外籍專業人士 0.67 0.47 -0.20 36 研究發展 0.26 --- -0.26 37 國際物流配銷 0.26 0.30 0.04 合計 5.96 8.88 2.92 資料來源:經建會/經濟部(102.11.05 17:00) 伍、結語 自由經濟示範區是我國當前最重要的經濟政策,係在國際化及自由化的思維下,逐步落實市場開放,其對吸引投資、接軌國際、創造經濟成長、產業升級轉型等助益甚大。初期將以特定區域先行先試,若試行產生正面綜效,更可進一步擴大適用,推廣全國。本部當積極落實相關推動做法,以協助國內產業發展。 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並祝 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請衛福部林次長報告。 林次長奏延: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很榮幸應貴委員會邀請,就「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醫療產業相關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專案報告,現在報告如下。 一、前言 隨著資訊全球化、交通便捷化,臺灣優勢之醫療服務逐漸吸引全球(特別是亞洲鄰近國家)的目光。2000年英國經濟學人公佈的「世界健康排行榜」,臺灣為全球第二名,僅次於瑞典;2007年瑞士洛桑管理學院之「世界競爭力評比」,臺灣醫療保健基礎建設為全世界第13名(共計有55個國家受評);顯見臺灣具有發展國際醫療之良好優勢基礎。 隨著國際的交流愈漸頻繁,臺灣醫療服務不論在品質與價格上均具有明顯優勢,願意跨國來臺灣接受醫療服務之民眾也不斷攀升。來臺接受醫療服務者不僅造就臺灣醫療服務之產值提升,也連帶帶動起周邊產業(如航空、觀光、旅宿、餐飲、百貨……等)之發展。 考量國內民眾就醫權益已獲相當程度之保障,本部自96年起即開始推動國際醫療服務。為使健康產業之發展得以跨步向前,爰於今年度配合行政院規劃之自由經濟示範區,將國際醫療納入成為示範產業。 二、推動目的 (一)突破現行法規限制,吸引國外先進醫療機構來臺與國內健康產業結合,使醫療服務品質進一步提升,並為臺灣醫療服務加值,增加國際能見度。 (二)透過產業聚落,為健康產業發展注入正面能量,帶動相關產業之發展。 (三)透過示範區域,限縮影響,強化管理,並針對潛在衝 擊即時因應。 三、推動原則 (一)在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通過前之第一階段: 1.在不影響國人權益的前提下,吸引國際人士來臺接受非醫療急迫需求之選擇性手術、健檢及美容醫學等。 2.於機場設置國際醫療服務中心,辦理臺灣整體醫療形象聯合行銷及提供已預約來臺之民眾諮詢服務等工作。 3.主動籌組或配合其他相關部會之出訪計畫,向海外介紹示範區之計畫及目標,洽詢先進醫療機構來臺與健康產業進行合作,提升醫療品質,並活絡健康產業之結合與發展,達成群聚效應,提高產值。 (二)第二階段:待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三讀通過後,在對國內醫療環境未有負面影響下,於第二階段授予示範區內之專辦國際醫療機構更為彈性之經營模式。 四、推動策略與措施 (一)第一階段: 1.在臺北松山、桃園、臺中清泉崗、高雄小港等國際旅客進出便利之機場內設置國際醫療服務中心,辦理臺灣整體醫療形象聯合行銷及提供洽接已預訂來臺之民眾諮詢服務等工作。 2.租稅措施:醫療機構依照現行法規設立,爰租稅措施亦比照現行規範辦理。 (二)第二階段: 1.放寬股份有限公司得於示範區內投資設立專辦國際醫療機構及其他健康產業。 2.推動初期包含非醫療急迫性之選擇性手術、美容醫學、健檢等項目,並鼓勵相關健康產業共同進駐,以發揮群聚效應。 3.不得為健保特約機構,以避免排擠健保資源。 4.租稅措施: (1)特別條例中已有針對整體示範區之示範事業給定相關稅賦優惠,爰本部並無額外訂定任何措施。 (2)為使國際醫療示範區之設置得以實質嘉惠國民,本部另要求該示範區內之示範產業自第一年起須繳交相關經營特許費,並於投標計畫書中明訂相關回饋計畫,以照顧偏遠地區、弱勢族群及促進醫療技術提升等公益事項。 五、配套管理措施 (一)設限兼職比例,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1.設限國內醫護人員至示範區兼職執業之比例。 2.引進醫療經歷完整之外籍醫事人員,提升國內醫療技術及醫院管理制度。 (二)建立回饋機制,監管可能衝擊: 1.建置實體示範區以區隔國內醫療資源,減少可能衝擊。 2.加強監控對國內民眾就醫、病床排擠效果之數據。 3.適時調整國內醫護人員至示範區兼職執業之比例。 4.嚴格把關示範區之區數及示範事業之家數。 (三)有效管理配套,減少資源配置失衡: 1.示範區內專辦國際醫療機構不得為健保特約機構,不瓜分國人健保資源。 2.要求廠商提出回饋機制,平衡醫療資源差距。 六、結語 國際醫療之推動,係為突破部分醫療法規限制,吸引國外先進醫療機構來臺與國內健康產業結合,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為臺灣醫療服務加值,增加國際能見度,且透過產業聚落,為健康產業發展注入正面能量,帶動相關產業之發展。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 主席:謝謝林次長的報告。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質詢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登記。 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就臺灣長期以來無法解套的一個問題就教於經建會管主委和經濟部張部長,畢竟這個問題已經讓全體國人心焦如焚,就是國民實質薪資倒退16年一事,自由經濟示範區概念的提出,就是為了救臺灣的經濟,如果臺灣經濟被救起來,平均國民實質薪資就不可能再倒退,針對這個問題,請管主委用簡單幾句話來說明你的設計是透過什麼樣的理論來推演,依照你的構想,在國際全球化及經濟競賽的模式中,因為有自由經濟示範區,所以臺灣可以解決經濟發展的困境,使得國民平均實質薪資不會再倒退,進而提升,請簡單說明你的推論模式。畢竟一定要有理論基礎,不能憑空想像。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答復。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那當然。跟委員報告,我們基本的想法就是透過法規鬆綁,市場開放,幫臺灣經濟打開大門,藉由引進更多國外和國內的投資,創造經濟的活力。經濟能夠活絡,就業機會自然增加;市場熱,薪資自然就會增加。 許委員添財:但如果這方面有效果的話,也僅及於臺灣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當中的一小塊特區而已,這個特區的外部效果要如何完全變成正向的,造成國內經濟全面性的提升,可以讓勞動市場的結構改變,所以國民平均實質薪資可以轉降為升,不會再倒退,這方面請管主委來推論一下。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員所提的問題非常好,重點在於這是一個示範區,也就是在特定的範圍之內發動點火作用,希望藉此讓經濟的活力發生。 許委員添財:以示範來講,想像中有兩種作用的可能,第一個是試驗成功以後再複製,過去臺灣搞了很多示範,但最後都是不了了之。為什麼要示範?就是要給有特權的人在短期內特案的優惠,以後不能再複製,這是一種。就像你自己也說租稅優惠三年就好了,為什麼要限定為三年呢?如果優惠那麼好的話,乾脆就在示範區繼續優惠下去,然後它就可以在國內複製,為什麼要限定三年就好呢?這就是一個矛盾。 另外一種可能性是在局部透過重點突破的方式,產生槓桿作用,間接引起市場結構整體的重新挪移,而產生總體效用,也就是外部的正效果。通常特權的方式普遍會產生外部負效果,就是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所以從理論上來推論,這種示範區的風險之高,破壞性之不可預測,乃是大家所擔心的,千萬不要雞沒有捉到,結果這把米被蝕掉了。我們應該要把理論弄出來,像中華經濟研究院……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委員剛才所講的第二點,我們希望可以從這個地方擴大…… 許委員添財:第二點就是讓它產生正效果,而不是負效果。 管主任委員中閔:對,但我們也不能因為擔心有負效果,所以什麼事情都不去嘗試。 許委員添財:這個示範區的外部要產生正效果而沒有負效果,我想這是很難的,必須要有高智慧才能達成,有機會本席再找時間到主委的辦公室或你家的客廳喝杯咖啡,然後好好請教你。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到委員的辦公室去請教好了。 許委員添財:請問部長,你認同管主委的看法嗎?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我認同,臺灣產業的發展現在面臨很大的困境,除了外部的問題之外,本身的投資環境並不好,所以我們要利用這個方式來吸引投資。 許委員添財:你認同就好了,本席只是把問題提出來,我不敢唱衰這一定會怎麼樣,不過世界上沒有人搞經濟自由化是這樣搞的。照理說,應該是整體市場逐步穩健的鬆綁放寬,所以才沒有負效果,有效的話就是正向的,不然就是沒效,而不會有負效果。如果有負效果,那就是產業結構的變化,例如WTO一開放,國內米市場一定會有外國的米進來,但是人家做了市場的區隔,像日本就標示得很清楚,他們把泰國米和各種米都標示得一清二楚,臺灣卻是混在一起賣,所以現在食安出了問題。出問題之後,各界不斷提出評論,結果最後得到一個結論,那就是國內產官學共犯結構,學者專家弄出一個很堂皇的高調,讓大家覺得好偉大,產業界進行利益勾結,官方則是蠻橫無知,所以是產官學共犯結構導致今天臺灣吃的市場、吃的安全、吃的文化全面崩解,這沒有新店、舊店、新招牌、舊招牌、新品牌、舊品牌的問題,而是道德、良心、專業、資訊的問題,因為專業不足、良心有問題、資訊不充分,所以才會導致目前這種情況。 自由經濟示範區和國內經濟的聯結關係最重要的就是資訊不對稱的問題,你們把過去金融的資訊不對稱擴大、放大。有關過去因為資訊不對稱所產生的流弊、災難,像是2008年金融海嘯的災難,請問我們現在如何防範?你們不只沒有防範,而且還要擴大,矇起眼睛就亂搞一通,哪有人這樣子的?這樣的情形不會產生外部負效果嗎?台商要回流,不在國內好好的作投資評估,也不做投資的新技術發明、研發創新、經營效率的改革,不以重新布局臺灣、根留臺灣為考量,而是投機性的在國內避稅,所以台商回流失敗了。過去三年來,如果台商回流的寄望成功的話,今天就不用搞這個示範區了。如今金融資本的時代又要跟過去工業資本的時代一樣重蹈覆轍,在此想請教中央銀行彭總裁,如果你那麼認同,為什麼還要把2008年金融海嘯美國歐巴馬總統的警語放在後面呢?你欲言又止,想反對不敢反對,想說卻不敢說清楚,於是只好把歐巴馬總統這句話拿出來,這樣到底是什麼意思,本席真的看不懂。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答復。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說金融業的開放必須審慎,同時也要注意到風險,就是說我們要從…… 許委員添財:這個道理大家都懂,就事實而言,如今自由經濟示範區裡面的金融開放,有沒有像你所擔心的那種情形?有沒有必須防範的地方?有沒有必須要做到配套的防範措施?如果沒有就沒有,沒有就不准做;如果有的話,你卻又不講,只引用歐巴馬所講的話,為什麼要這樣欲語還休? 彭總裁淮南:因為這方面的主管機關是金管會,是不是可以請曾主委來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其實我們是透過自由經濟示範區這塊招牌來借殼上市,我們是利用OBU條例來對外國人作相關…… 許委員添財:現在應該要先檢討OBU對臺灣金融產業發展的影響到底是正向還是負向,我們應該要先檢討OBU的設計,這就像是大樓旁邊蓋一個小房子,這個小房子就可以獨特、做它想做的事,跟原本的房子所做的事情不同。請問在OBU現在往來的客戶中,到底有多少人是持有臺灣國民身分証的?你們有沒有做過調查?這也就是假外資啦! 曾主任委員銘宗:比例非常的高。 許委員添財:可見OBU就是避稅天堂嘛! 現在答案已經快出來了,接著我想要請教張部長,要讓自由經濟示範區成功,既要引進關鍵技術,也要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既要吸引投資讓台商回流,也要讓匯回的收益可享營利事業所得稅10%的優惠稅率;既要吸納國際專業人才,也要將海外所得免稽徵基本稅額;既要讓工作或商務居留人士前三年的薪資得以按所得減半來課稅,也要讓創新研發可以投資抵減租稅。如果這些自由化、國際化的措施是可以用減稅、免稅的方式來達成目的的話,那為什麼不在境內全部減稅、免稅,這樣效果不是更大嗎?為什麼要弄出一個自由經濟示範區呢?你不覺得很奇怪嗎?為什麼要犧牲稅收?難道是財政部比較弱勢,財政委員會的委員都沒有挺部長嗎?今天本席就要挺部長,請你勇敢說出來,這樣有效嗎?不要這把米是財政部的米,雞是外國的雞,米撒出去了,雞卻沒有抓到。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在為示範區短期間國內人才、技術的欠缺發揮點火作用,所以短期間就落日。 許委員添財:本席的問題很簡單,如果這個短期靈活的運用是必需、有效、合理的話,你就全國實施,也是短期啊! 張部長盛和:全國實施就怕一下子沒有控管好,所以要先示範。 許委員添財:那你的意思就是弄一個地方,譬如賭場,先在海外弄一艘船開賭場,其實都是國內的人去賭,最後賭博的作用、資金的流動、影響的行為,各方面還不都是國人嗎?道理是一樣的啊!如果那是合理、必需、有效、正當的,你就冠冕堂皇,全面在國內來做,這樣效果反而更大,而且也不用示範了。如果那是不當的、不曉得要做什麼用的,譬如迫於中國的政治壓力,不得不給他們一個地方可以來臺灣,就是本席一直在講的,幫中國對臺灣的經濟侵略設一個灘頭堡。其實就算是灘頭堡也沒有關係,可以把它圍起來,用機關槍對著它,讓他們在那個範圍裡面,這樣做個管控。但是對經濟來講,那是一個假象,只是包裝而已,並不是真正對臺灣經濟有幫助。 如果是這樣的話,就好好向國人說:我們就是抵擋不住,所以弄一小塊地方給他們。可是結果又讓地方政府搶破頭,基隆也搶,臺北也搶,臺南也搶,高雄也搶,這樣何不乾脆放在澎湖,不要讓大家搶!所以這裡面有太多矛盾令我們疑惑了。因為從經濟理論、全球化之後的世界情況、市場的結構和生態的角度出發,我們看不出這個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必要性。為了臺灣經濟的自由化和國際化,開放是必要的,這點我們不須否認,但是必要的話就不要搞示範區,而是要全面好好來做,才不會產生所謂雙元(dual)經濟的副作用。 今天本席是很中性來談自己擔心和憂慮的問題,可是我今天也要給你打問號,你看,中華經濟研究院的報告還沒有送到立法院來就已經修了一次─從-1.14變成2.2。專家用半年以上的時間運算出來的數據,竟然不到一個禮拜就修改,所以都是兒戲一場嘛!本席對此非常擔心,希望產官學在食品市場所造的孽不要在這個時候移植到我們的全民經濟和金融經濟來。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質詢。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經濟部張部長和經建會管主委,你們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有個別委託什麼單位來研究嗎?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答復。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是經建會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因為這個條例還沒確定,所以…… 吳委員秉叡:兩位都請回座。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財政部張部長,你有請人家做剛才本席講的這個評估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稅式支出評估的作業要點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評估,財政部是複評。 吳委員秉叡:所以只有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 張部長盛和:那不是我們評估的,它必須送到財政部來複評,目前還沒有送來。 吳委員秉叡:但是在你原先送來本院的資料裡面,可能的稅收損失與效益合計是-1.14億,11月5日的資料唯一不同的就是,本來是依照中華經濟研究院11月4日提供之「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措施、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整理,到了11月5日,卻改照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11月5日提供的「自由經濟區租稅措施、稅式支出評估數據」整理,你們只是把文字從中華經濟研究院改成經建會,而且經建會的評估報告還是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做的,那你的數據為什麼會從負的1.14億變成正的2.92億呢? 張部長盛和:經建會原先送了一份報告,昨天傍晚又送來一份新的,所以我們趕快去抽換。 吳委員秉叡:剛剛經建會這邊有說他們是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評估,所以無論哪個單位都是按照中華經濟研究院的數字,那是不是中華經濟研究院在11月4日到11月5日之間有補送更新的研究報告來?有嗎? 張部長盛和:我們的資料是從經建會來的,我們跟中華經濟研究院沒有接觸。 吳委員秉叡:所以如果沒有其他的解釋,這些資料在我的眼中看來就是可以微調的。當然,-1.14億到2.92億的差距總共才4億多,感覺起來不是很大,但是我要跟你講,連政府機關的數字都可以這樣微調,你叫我們要相信誰! 如果你今天跟我說是因為有不同的評估或資料進來,導致數據有所不同,那我們可以來研究進來的模式到底對不對;反之,如果全部都是按照11月4日中華經濟研究院的評估進來的,為什麼11月4日和11月5日得出的數據會不同? 張部長盛和:我們還要做複評,財政部還沒有複評。稅式支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吳委員秉叡:沒有複評就送來給我們啊? 張部長盛和:因為太急了。事實上經建會到昨天…… 吳委員秉叡:那我請教你,這樣的模式你能接受嗎?同樣一個評估報告進來,才隔兩天就產生不同的數字,這裡面的數字每一項都有調整,而且剛好都調成正的,從稅負要損失1.14億,儘量微調,每個部分都增加個幾千萬、幾百萬,最後變成正的2.92億耶! 自由經濟示範區講得嚇死人,說是鋪天蓋地的大計畫,結果做起來是笑死人!其實稅負無論是-1.14億或2.92億,在1兆多的歲入裡面都只占那麼一點點而已。 張部長盛和:有關租稅優惠的內容,我剛剛報告時有提到還在未確定狀態,它未來還會調整,所以他們的稅式支出評估當然也一直在…… 吳委員秉叡:本席在財政委員會兩年來,所聽到的數字沒有一次是準的,連主計總處提供GDP評估也沒有一次是準的,每次都是朝著政府宣傳的口號在進行,而且每次都宣傳得很好,最後做出來的都很差,沒有一次例外,不然你舉出一次例外看看。 所以我的意思是,我今天跟你談論的不是這4億的問題,而是子曰:「民無信不立」。公家機關的評估報告送來立法院這樣的場合都可以微調,而且數據沒有一次是準的,那國人到底要相信什麼呢?大家對政府的不信任度之所以這麼高,就是因為信任崩解,這個社會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走下去了!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些內容行政院都還沒有拍板,拍板以後我們一定會做複評,把正式的數字提出來。 吳委員秉叡:好,謝謝你。那我來請教經濟部張部長。 部長,自由經濟示範區裡面的廠商可以享有租稅減免的優惠,但他們並不是全新的產業,譬如食品加工和各式各樣的投資,國內原來在非自由經濟示範區就有,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吳委員秉叡:結果自由經濟示範區裡面有租稅優惠,國內原來的科學園區和普通的工業區卻都沒有租稅優惠,這樣競爭的立足點不是不公平嗎?普通的工業區也好,租稅都沒有優惠,這樣競爭立場不是不公平嗎?對舊廠商要怎麼交代? 張部長家祝:所以在示範區裡面是針對新投資……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新投資,但不是新產業,舉例來說,我在經濟示範區設立一家晶圓代工廠,它是不是一樣要和台積電、聯電競爭?問題是自由經濟示範區有租稅優惠,但台積電和聯電卻沒有租稅優惠,同樣都在中華民國努力生產,但對根留臺灣求生存,且造就很多就業機會、貢獻很多稅賦的舊廠商不公平。 張部長家祝:其實也不會,因為示範區是鼓勵新的經營型式。 吳委員秉叡:你有沒有注意聽我的問題?新的投資我知道,問題產業不是全新的,並不是臺灣原來沒有的產業,這就是在同一個國家之內租稅條件不均等、不平衡。就好比我原先是學校的優等生,固定繳交學費等相關費用,也很認真讀書,現在為了招收新生就優待新生學雜費減半,對舊生而言公理何在?舊生每年照常繳交學雜費。 張部長家祝:對於現有產業也有很多鼓勵做法,但示範區鼓勵製造業和服務業結合,還有外資投資、過去所沒有的新技術引進以及人才等等。 吳委員秉叡:難道那些根留臺灣的產業沒有引進新技術嗎?沒有創造新工法嗎?我覺得自由經濟示範區真的要考慮一下,一個國家裡如果相同產業因為不同地點或者投資時間先後造成租稅不公的話,會形成很深的流弊,我是提醒你注意。 張部長家祝:是,我知道,但不會只是地點不同,一定會有不同的…… 吳委員秉叡:那我現在要求竹科全部劃為自由經濟示範區可不可以? 張部長家祝:不會視地點不同而有不同待遇。 吳委員秉叡:本來就是不同的待遇,自由經濟示範區是有固定範圍,在固定範圍內所做的投資有租稅減免。 張部長家祝:它有特定條件。 吳委員秉叡:我現在就是問你,如果原先就已設置廠區,也符合條件,那能不能減稅? 張部長家祝:它可以到示範區,也可以和外資結合。 吳委員秉叡:問題是工廠這麼大,工作人員幾萬人,要怎麼移到自由經濟示範區? 張部長家祝:不需要。 吳委員秉叡:有個大廠商本來在新北市土城…… 張部長家祝:可以前店後廠。 吳委員秉叡:只要去自由經濟示範區開個小店面,在土城研發中心的鴻海工廠或竹科的台積電工廠都可以享受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減稅優惠嗎? 張部長家祝:必須符合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條件與規範。 吳委員秉叡:我是提出問題讓你知道,並不是一定反對,但就我的看法,這對原先很認真根留臺灣、為臺灣創造很多工作條件及稅賦的廠商不公平。 張部長家祝:我了解委員所講的,這也是將來的目的,如果自由經濟示範區成功的話,希望不一定要限制在這個範圍。 吳委員秉叡:廠商的競爭是有時間階層的,如果在相當時間內取得優勢,就足以將原有的舊廠家打垮。 張部長家祝:將來所有臺灣產業…… 吳委員秉叡:今天自由時報頭條新聞報導,將來有酒駕紀錄的被保險人都要調高強制險保費?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沒錯。 吳委員秉叡:調高的錢給誰? 曾主任委員銘宗:還是進入強制汽車責任險。 吳委員秉叡:最後就是給基金?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吳委員秉叡:我是不反對對酒駕者多收錢,但其他沒有喝酒,平常規規矩矩開車不違規的駕駛人保費是不是要下降?這樣是自由費率。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強制汽車責任險不以營利為目的,假設有增加收入會檢討…… 吳委員秉叡:給民眾的感覺就是找盡任何理由要多剝皮就對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是,因為酒駕造成社會很大的…… 吳委員秉叡:事實上,機車強制險基金使用的金額比他們所繳的保費少很多,就機車騎士這部分,基金是賺很多錢的。我只是提醒你,我並不反對這樣的設計,但是那些規規矩矩開車,無肇事紀錄及違規紀錄的駕駛,還有機車騎士的費率應該也要相對下降。我知道這不是商業保險的概念,保費收入全部都要歸給基金。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吳委員秉叡:這個我聽得懂,但是給民眾的感覺就是想盡辦法要多收錢,對犯規的人多收錢,我不反對,我是贊成的,可是對於規矩的人,費率也要相對下降,這是我提醒你整體思考。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 吳委員秉叡: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質詢。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曾主委,股市是經濟的櫥窗,昨天宏碁董事長王振堂辭職下臺,因為大虧一百三十幾億,再加上最近食安和服貿的問題,包括富味鄉、味全等食品股幾乎衝擊整個股市,上星期股市有到8,476點,只有短短兩三天就已經跌二百多點,今天也沒有起色,依主委的看法,這是不是投資人喪失信心?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關於最近發生的食安問題,衛福部已經儘速處理中,我相信對股市的衝擊很快就會過去。 林委員德福:很多會變成地雷股,只要和油品有關的幾乎都中箭落馬,民眾當然會恐慌,股民也沒有信心,這對他們是一大打擊,投資也喪失信心。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們透過交易所要求涉及廠商必須充分對消費者說明他們預估的財務損失情況。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這個問題很嚴重,但還是有很多產業做得很好,不過,對於這些地雷股,金管會還是要嚴謹要求。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林委員德福:再來我要問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問題,這應該是由經濟部主導,經建會也有規劃,但各部會之間是不是有共識?先請問經濟部張部長,你認為對於自由經濟示範區,經建會和中央銀行、財政部、金管會是不是都有共識?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此案是由經建會領導各部會,本部在第一階段負責的是產業合作,第二階段現正在立法,也是由經建會草擬法案。 林委員德福:管主委,各部會之間是不是都有共識了?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答復。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討論的時候,大家都會有一些意見,但我們在逐漸取得共識,最主要最後是由行政院做最後決定。 林委員德福:到底草案細節有沒有交集? 管主任委員中閔:有。 林委員德福:這幾天很多媒體認為在自經區裡面,各部會間還有很多的歧見及反對的聲音,是不是真的?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如果有些意見不同這是正常的,我們在多數的地方已經有共識,只有少部分還有意見、有差異的地方,目前由政務委員協調及審查之中。 林委員德福:有意見的部分是不是有經過整合、共識? 管主任委員中閔:現在正在做最後的討論,行政院很快就會確定,一切以行政院最後的決定,作為我們的方向。 林委員德福:好。 請教中央銀行彭總裁,對於自經區裡面的新台幣業務,你有所堅持,是嗎?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答復。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跟林委員報告,這部分可能是我沒有講清楚,還是媒體沒有聽清楚,這是兩碼事。 林委員德福:兩碼事? 彭總裁淮南:OBU、OSU的開放,必然跟資金結合在一起,它只要根據授權之後,就可以全台適用,不需要等到自經區的立法,這是兩碼事。所以我們會跟金管會充分溝通、配合,曾主委也可以在這裡做見證。 林委員德福:好,財政部,你們對租稅的要求是不是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還有一點小意見正在整合中。 林委員德福:因為要做自由經濟示範區,請問管主委,政府未來的示範區是部分開放,還是全區開放?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我們還是有兩種方向,像自由貿易港區那邊本身就有實體,實體的部分就非常容易確定。 但是當初為了能擴大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範圍,所以我們考慮在某些產業上,尤其是服務業本身不能用實體區域加以限制的地方,我們希望以業務分類、管理分級的方式,能夠擴大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範圍,所以在這部分就不受實體區域的限制。 林委員德福:如果是這樣,就等於是全區開放囉! 管主任委員中閔:事實上是,我們用的名稱是虛擬區域,其實就是全區的意思。 林委員德福:如果沒有全區開放,是不是就沒有辦法發揮它最大的競爭力?是不是這樣? 管主任委員中閔:事實上是這樣,因為很多服務業是無法劃限1032在一定的範圍之內。 林委員德福:本席不是反對,但是因為最近媒體報導,包括中央銀行彭總裁特別提到說,這裡面其實有一部分是示範區金融大鬆綁,將來會不會步上雷曼兄弟破產事件,引發全球經濟危機,因為裡面有一個NDF市場,它會對遠期外匯有影響,當然這部分我們不反對。 另外,部會的整合很重要,如果行政院沒有整合好,就把這個案子在月底送進立法院審查,這樣等於是把問題丟在立法院。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我們不會這樣,我們要說明的是,剛剛提到的有些問題本來就不在示範區的特別條例之內,示範區特別條例本來就沒有跟金融相關的東西。但是如果是行政院出去的東西,一定是經過各部會統一、協調一致的版本,絕對不會莫衷一是的送到大院,絕對是統一的版本。 林委員德福:你們要送以前一定要有共識,一定要嚴謹。 管主任委員中閔:那是當然,一定會的。 林委員德福:如果不嚴謹,沒有共識就送到立法院讓委員審查,就等於是把問題丟給立法院,讓我們來背書。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保證,我們絕對不會這樣,絕對是一個統一的版本,從行政院出來的就只有一個意見,不會有好多部會的意見。 林委員德福:我們擔心的是你們各部會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沒有共識就送到立法院,讓我們來背書,這樣就會變成有問題的政策。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知道。跟委員報告,在討論的時候,部會間有不同的意見是正常的,這就是為什麼行政院還在協調,還沒有拍版的原因,拍版以後一定只有一個意見,不會有兩個意見。 林委員德福:這樣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絕對不會給立法院添麻煩。 林委員德福:我是認為你們要送到立法院以前,一定要把它整合好。 管主任委員中閔:那是當然的。 林委員德福:不能一個政策到最後變成搖搖擺擺的,在吵吵鬧鬧中讓我們來處理,如果是這樣,我們絕對不會接受。 管主任委員中閔:絕對不會。 林委員德福:我再請教彭總裁最後一個問題,這也是很多民眾都在關心的問題,過去的銀行貸款利率都是2%以下,但是最近的利率最少要達到2.3%以上。總裁,中央銀行有沒有對這些銀行的利率調升,有任何的指示嗎? 彭總裁淮南:向委員報告,國家的利率已經自由化了,銀行的授信會根據資金的供需、授信的風險程度,它自由定價,所以這是銀行自己定價的行為。 林委員德福:因為上次總裁有特別提到說,未來的利率是走升的,像這種狀況…… 彭總裁淮南:我是說我們的利率不可能一成不變,我是提醒消費者要注意利率的風險。 林委員德福:過去的利率都是2%以下,但是現在銀行的房貸利率最少也要2.3%以上,表示是走升的,也印證總裁你的看法。像這個問題,站在中央銀行總裁的立場,你是讓他們自由化、自由調整,中央銀行不予規範,是嗎? 彭總裁淮南:我已經向委員報告過,我們國家的利率已經自由化了,利率是由市場決定,是根據資金的供需,銀行在授信的時候,會依借款人的信用風險加以評等。 事實上有的利率還是很低,隔拆的利率或是商業本票發行的利率都很低呀!是不同的借款人,因為他的信用風險的關係,而有不同的利率,不必然是所有借款人都是完全一樣的利率。 林委員德福:所以還是由銀行作最後的決定。 彭總裁淮南:是。 林委員德福:好,謝謝。 主席:總裁今天好猛喔! 接下來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總裁,你的預言成真!現在QE還沒有退場,我們國內的房貸利率就悄然的漲起來了,有消息指出,除了八大公股行庫之外,其他的私營行庫最近都暗中調漲房貸利率,聽說現在2.3%以下的利率,除了首購族以外,幾乎已經是不可得了,其他的都在2.3%以上。 因為一般民眾的房貸利率都是採取浮動的方式,所以現在已經有房貸的人,如果銀行漲利率的話,一般的民眾也只好接受,可是這樣的話,就更增加民眾的辛苦,因為現在薪水沒漲,利率倒先漲了,在這種情況之下,生活支出增加,老百姓就更辛苦了。對於在QE還沒有退場的情況之下,民營行庫悄悄的調漲利率,讓民眾的負擔增加,你和曾主委,要不要給予他們道德勸說呢?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答復。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向盧委員報告,在去年底的時候,10年期公債是1.8%,當5月22日柏南克在國會見證的時候,他說可能會taper,到9月8日它已經漲到3%,結果9月18它沒有taper,跟著下來的是2.5%,所以QE不可能永遠在那個地方。 盧委員秀燕:對啦,我是說QE現在還沒退,可是國內的利率已經漲了,如果QE退的話,利率漲大家沒話說,但是QE還沒退呀! 彭總裁淮南:跟委員報告,美國QE沒有退,它的利率也上來了。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覺得漲是應該的囉! 彭總裁淮南:不是,我是說這個利率是反映資金的供需,反映銀行對於借款人信用風險的評估,反映銀行對於借款人信用風險評等,它是依照這個做調整的。 盧委員秀燕:是,總裁,如果是這種情形的話,我們今年全年的經濟成長率,因為從這一季開始,如果漲價是必然的,而且,我們也容許它漲的話,很可能最後這一季的GDP要「保2」很難,即使是全年度要「保2」也很難。你預估我們今年的經濟成長率還能「保2」嗎? 彭總裁淮南:因為臺灣的出口占GDP的比率65%,我們的經濟規模只有美國的0.3%,臺灣是small and highly open的經濟,所以,一定會受到國際景氣的影響。事實上,我們的經濟一定會受到國際景氣的影響。美國的經濟成長是靠什麼?頁岩油嘛! 盧委員秀燕:你覺得,今年全年度的經濟成長率有可能「保2」嗎? 彭總裁淮南:我們要共同努力。 盧委員秀燕:努力不一定可以達成。 金管會曾主委,今年經濟成長率「保2」可能嗎?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讓我們大家一起來努力。 盧委員秀燕:你也不敢保證。 管主委,你的看法如何?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答復。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其他首長的看法一樣,我們共同努力,我有高度信心。 盧委員秀燕:你也不敢保證。 經濟部張部長,你的看法如何?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我同意幾位的看法,但是,我認為,今天不管是2%、3%甚或更高,最重要的是,我們該做的事情都要做,並不是為了數字去做。我覺得,應該注重的是,我們有很多需要紮根的事情,一定要趕快先做;不要只看數字。如果這個數字很好看,但民眾沒有感覺,我覺得,這個一點用都沒有。 盧委員秀燕:現在是數字不好看,民眾的感覺也不好啊! 張部長家祝:所以,我們很多紮根的事情一定要趕快做。 盧委員秀燕:請問,如果大家都不能「保2」的話,那我們怎麼能預測我們的經濟會好呢?百姓不是很倒楣嗎?我們本來是「「保2」總隊」,現在甚至可能變成「保1總隊」了,是不是? 管主委,自經區專案其實就是促產條例的大復活,你看,它是透過減稅的方式吸引資金進駐,然後,達到你所謂的經濟成長率。如果這招這麼有效,促產條例就不需要落日了啊!尤其,你在第二頁裡面提到,國際級的資金或大陸資金,如果營運總部設在國內或個人股東匯回資金、盈餘或股利,即可減免營利事業所得稅或各種所得稅。請問,這部分有沒有限制年限? 管主任委員中閔:有。 盧委員秀燕:有多久? 管主任委員中閔:3年。 盧委員秀燕:3年以後,如果他覺得營運不好,就把總部收掉,這時他已經享受到實質的減免稅收了。對不對?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所有的東西都規定要有實質投資。那個要有一個審核機制…… 盧委員秀燕:就是綁3年? 管主任委員中閔:不是把錢匯進來就享有優惠。 盧委員秀燕:綁多久?譬如說:第二項,國際總部3年。個人事業及股東股利或盈餘要匯回的話,如果他要進行投資,請問,他要投資幾年? 管主任委員中閔:首先,我跟委員先講這個基本的原則…… 盧委員秀燕:如果股東股利從海外匯回,然後,在示範區內進行投資。他要幾年? 管主任委員中閔:3年。 盧委員秀燕:我現在為什麼問這個問題?彭總裁昨天報告時特別提到,他為什麼要「苦守寒窯」去把握並控制資金匯回來,比方說,中東的資金一次要進來10億美元,他就說:「不行,只能進來1億美元。」因為他認為,貨幣的匯率對臺灣的經濟成長率占百分之六十以上,最重要;可見國內的匯率非常重要。因為總裁這樣子守,所以他還要管控退回來資金的量,難怪很多外國或台商的資金沒辦法回來。我自己就服務過這種案件,當事人去跟總裁申請,說他要匯5億美金回來,那是他賺的錢。可是總裁說:「拜託你,不要匯那麼多錢回來,因為你一次匯那麼多錢回來讓我們臺幣升值,可能會導致我們的匯率波動,對國家的經濟成長會有影響。」所以,你今天這樣的做法可能會開一個漏洞。今天海外的廠商把海外的資金利用總部的方式或者說是海外的股利或盈餘匯回來,只要停置3年。3年以後,他就把總部關了。再者,他海外的盈餘、股利匯回來3年後,也退股不投資了。第一、他這3年享盡可以減免稅賦的好處;第二、他可以突破中央銀行對於資金匯回來的管制。別人都匯不回來,只有他匯得回來。如果把這個年限提高為10年,可能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我剛剛提到「回來」,並不是只有錢進來就好了,他一定要有實質投資。 盧委員秀燕:請問,他3年後退股可以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他的廠已經在那裡,他跑不掉了啊! 盧委員秀燕:不是。他海外的股利、盈餘要投資…… 管主任委員中閔:他要回來進行實質投資,他要設廠、要雇人…… 盧委員秀燕:3年後他可以退股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他可以退股,但廠還在那裡。 盧委員秀燕:他可以退股? 管主任委員中閔:他的廠跑不掉啊! 盧委員秀燕:不,他今天不是投資自己的廠,是投資別人的廠。你們的第三點規定是,他只要投資示範區內的公司就可以了。 管主任委員中閔:要親身投資。 盧委員秀燕:對。譬如說,費鴻泰委員在裡面新設了一個公司,我投資他的公司。3年後,我時間到了,錢匯回了。我享受到減稅的好處,廠是他的,資金退回是我的,我錢已經進來了嘛。可以退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以這個例子來講,如果費委員需要有人投資,表示他自己的資金不足以建置這樣一個公司。因為…… 盧委員秀燕:他可以套好招嘛!現在的國際集團要設公司太簡單了。就像頂新集團跟味全公司一樣,我今天如果只是假設一個總部,設一個虛擬總部、虛擬的公司,它的目的其實就是要把資金匯回來,3年期滿了,它告訴你它倒閉了。可以嗎?它可以倒閉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當然可以。但是,它這3年進得來,它就要有新的實質投資。 盧委員秀燕:今天如果你可以把它提高到10年,我贊成;因為他10年內都要在。 管主任委員中閔:關於這一點,跟委員報告。這個行政院尚未定案。 盧委員秀燕:另外,我告訴你,即使規定的期限是10年,但是,他做了兩年就倒閉,你能奈他何?倒閉有罪嗎?倒閉要扣款、要罰錢嗎?根本沒有辦法。所以,第一、你這是變相的「促產條例」大復活;第二、今天央行總裁和金管會為什麼對資金匯回加以管控?難道他們比你不懂嗎?因為很多人都是假投資真匯回啊!就像你講的,3年後倒閉,不要說3年,我若是一年就倒閉了,可以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有審核機制。再者,如果是跟央行和金管會的話,我們都會尊重他們的意見。 盧委員秀燕:你今天說要一個實體的示範園區,廠商在裡面就可以享受到好處。但是,金融業又例外。金融業等於當了太上皇的金管會主委,你要求它全區開放所有結構性商品。央行總裁因為有任期保障,不像陳裕章會被你搞掉,所以他敢講話。他今天就說,如果讓結構債、連動債隨便進來全區開放的話,可能對臺灣的金融產業造成不可預測的後果。他是不好意思說,今天假如用雷曼為例,可能也會造成類似華爾街金融產業的倒閉潮那樣。所以,如果今天你要求金融業全區開放突破實體,我請問,「醫美」你為什麼不全區開放?如果外資回來對產業這麼好的話,你為什麼不要求「醫美」要鎖在這個示範園區?為什麼不對「醫美」全區開放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對於「醫美」,本來的設計也是全區開放啊! 盧委員秀燕:現在在場有很多的媒體業,媒體業可不可以全區開放? 管主任委員中閔:還有必須要跟委員澄清一點,前任金管會主委不是我搞掉的,這是誤會,一定要澄清。 盧委員秀燕:如果你這樣的話,我要請問,你為什麼只是全區開放?應該是全行業開放啊!媒體、食品、醫美、金融也都可以投資啊!如此一來,臺灣就變成一個自由島,就像開曼群島一樣,你只要有資金回來,然後,給你減完稅以後,大家都跑光了,倒閉也沒關係。就是這個意思嗎?你這不就是變相的「促產條例」?不是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我剛剛一直強調必須要有實質投資。我想,委員中間有很多…… 盧委員秀燕:最後一分鐘。我弄了一個表,昨天張盛和部長才拿到你的這份報告,張部長,你讀完了沒? 張部長盛和:(在席位上)它是一大本,還沒有。 盧委員秀燕:你搞懂了沒? 張部長盛和:(在席位上)它裡面很多「假設」。 盧委員秀燕:哦!很多假設你沒搞懂。因為我剛才去問張部長,它這個數字怎麼算出來?表面上弄一張表,好像我們的稅收增加,怎麼算出來的結果,張部長說「沒搞懂」?第一、張部長還沒讀完;第二、張部長也沒搞懂。而且,今天這整個討論都沒有經過財政部。接下來,我算給你看。這是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做的。第一行「專利投資」,你說稅收淨損只有0.27億元。這個「假設」根本錯誤,為什麼呢?因為你說現在全臺一年投資1.2兆元,如果自經區可以成立的話,你可以吸收到200億元的投資,對不對?中華經濟研究院,你們是不是這樣寫的?或者,管主委,你自己也沒讀? 管主任委員中閔:不,是這樣子寫。 盧委員秀燕:好。你說自經區可以吸收到200億元資金,這是1.2兆元的1/60。這是中華經濟研究院幫你算的,對不對?然後,廠內付出的權利金是164.5億元。這個也是預估,對不對? 管主任委員中閔:對。 盧委員秀燕:第二項,自經區可以吸收200億元投資,是預估的、假設的,對不對?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 盧委員秀燕:所以,如果實際上只收到100億元或50億元資金的話,就不是1/60了。對不對? 管主任委員中閔:對,就更小了。 盧委員秀燕:你說的廠商付出權利金164.5億元只是假設,所以,實際上,可能只付100億元或50億元。對不對? 管主任委員中閔:當然。 盧委員秀燕:164.5億元乘以1/60等於2.74億元。這2.74億元再加上1.5億元,可以減稅減到20%。然後,你算出來說,可以得到0.85億元。但張部長說,搞不清楚這1.5億元是什麼。請問,第一、你今天的命題都是假設,假設你可以收到200億元的投資、假設你廠內專利技術的授權、國外有這麼多國際公司要給你專利授權,你要付出164.5億元。因為你這些都是假設的,如果你今天假設的投資收入只有10億元或20億元,大家都不會願意進來投資。那麼,今天的結果就是這一張是假的。你懂我的意思嗎?所以我就說,你這個假設錯誤。因為這個「假設200億元」是你自己假設的,如果你今天委託台經院、盧秀燕或統計專家費鴻泰委員的話,這些人的假設可能就不是200億元。管主委,你為什麼不更膨風一點,乾脆寫1,000億元好了,或者,你寫1.2兆元,全臺灣的經濟投資都是自經區有辦法搞出來的。所以我才說,你假設錯誤、過度膨風嘛!你認為你搞自經區,你的投資收入就可以占全臺灣的1/60。為什麼不是1/100、1/10000呢?所以,你應該請中經院或不同的人做出不同的假設,怎麼可以只有一個假設就拿來唬弄立法委員呢?今天在場的都是財政委員,每位都是稅賦專家,你卻只有一個假設,真是過度膨風。 管主任委員中閔:關於這部分,我們會請中經院針對內容再加以調整。 盧委員秀燕:加以調整?你都不敢委託台經院,因為台經院說你「保2」破功。 管主任委員中閔:那沒有關係。 盧委員秀燕:你今天這個假設過度膨風了。第一、今天這本報告書所有的部會首長都沒看過,至於你自己,我不曉得有沒有讀完。第二、裡面的假設命題全部錯誤。竟然拿這樣的東西來財政委員會、來立法院,你不會覺得太唬弄立法院、太唬弄國人了嗎?真的滿丟臉的耶!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質詢。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請教管主委、經濟部張部長以及財政部張部長。三位辛苦了!今天的報告其實本席也是剛剛才看到,但是,本席能夠體會。理由是因為你的這個示範區條例在10月中旬才出來,所以,再委託中經院作稅式支出的時候,的確需要一些時間。而它的稅式支出報告出來之後,可能財政部也還沒有太多的機會去看它。因為這個時間點的關係,本席倒是滿能體會為什麼今天關於稅的部分可能無法很清楚的表達。但是,我想,未來還是可以針對這部分有更詳細的討論。因為這樣的關係,本席今天要討論的比較傾向於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置的目的是否確實能夠達到相關條例裡面所述「能夠提升臺灣的經濟成長、能夠提升臺灣的競爭力」,也就是說,這個示範區是不是有這樣的效能。 不過,我在提問之前,會一如往常先把一些國際的數據提出來跟大家分享。聯合國的資料顯示,最近各國外人投資情形,臺灣是24億美元、南韓是100億美元、新加坡是407億美元、香港是749億美元。簡單來講,南韓是我們的4倍、新加坡是我們的將近20倍、香港則是超過30倍。根據這些數據,我覺得,毫無疑問地,臺灣的經濟確實需要注入一些新的動能。若問該不該做,答案絕對是「該做」。至於該怎麼做,那是另外一回事情。 我們看一下外人投資時間的比較,光是以臺灣和南韓作比較的話,它們的區隔點是在1995年。從1995年開始南韓的經濟突飛猛進,而它突飛猛進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完全focus在拚經濟。可是,我們的自由示範區是不是真的能達到我們拚經濟、增加國家競爭力的目的呢?我們看一下鄰近的國家,因為經濟特區不是臺灣新創的,日本在1992年有所謂的「輸入促進區」,可惜成效不彰,在2005年廢止。不過,它的內容是值得我們借鏡的。南韓共有6個經濟特區,它在仁川的自經區是從2003年到2010年,也是以失敗收場。它總共投入兩兆三千七百五十億台幣,可是,卻只吸引了合800億台幣的外資進入。簡單來講,它的區域的、本國的產業占93%,是不成功的。所以,本席要請教管主委和經濟部張部長,為什麼我們臺灣的經濟示範區能夠跟日本、南韓不一樣,而且,我們能夠成功?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答復。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如果以剛才委員所提南韓仁川的例子來講,他們的做法其實比較像傳統的特區或開發區的概念,所以,才會投入到兩兆元以上的資金。可是,我們這個經濟示範區著重在法規鬆綁和市場開放,所以,上面並沒有大量的公共投資投入。我們是希望能藉著這樣的開放環境,讓他們覺得臺灣是一個值得投資而且有利可圖的地方。這樣才能成功地吸引投資,而不是靠大量的特區開發的方式。因為我們覺得臺灣現在沒有這種特區開發的條件、也沒有這種財力。 李委員貴敏:剛好主委提到的也是我接下來要談的。今天臺灣要成功,我們勢必要改變我們的思維方式,不再按照傳統的模式。主委剛才提到的,正好是我下一頁的投影片內容。臺灣早期的時候為什麼能夠成功?是因為加工出口區,我們在1966年成立加工出口區,那個時候臺灣因為缺乏技術、欠缺資金、需要就業機會,我們的勞工成本比其他國家便宜,而且我們對外稍微比較開放一點。因此,那個時候外資需要進入東方,他們就以臺灣為管道。所以,在1966年那個時代來講,它work;但是,在今天,它不work。這個部分本席能夠充分體會剛才主委所說的。所以,今天當我們提到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時候,絕不能再用傳統的思維方式。可是,我們回到主委剛才所講的我們只有單純地鬆綁法令而已。「單純只鬆綁法令」是不是足夠?我們來看一下上海自貿區,它是在今年9月29日正式掛牌成立。它的設立、它的內容完全針對外資對於在中國大陸投資的困難度,包括高度不自由(不論是人員、資金或貨物進出都不自由)、金融管制很多、缺乏律師、會計師等國際服務的業務。所以,當他們在做上海自貿區的時候,改革開放就是針對這幾點作了鬆綁。我在總質詢的時候曾經提到,我們臺灣的自由經濟示範區與上海自貿區,不僅是國人,事實上,國際間大家也都在看兩者之間的差異。當然,我在經建會的網站上看到你也做了兩者之間的比較。剛才我為什麼要說「改變思維的方式」,今天男婚女嫁、兩情相悅,一定是各有所長、各有所需。對不對?當我們今天說我們臺灣的自由經濟示範區之所以設立,目的是為了發展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和產業合作。如果我們今天想要讓自己成長的方式是這樣的,外資憑什麼要單純地因為我們法令的鬆綁而來配合我們,讓我們達成發展智慧運籌以及產業合作的目的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謝謝委員,我覺得委員的問題講得非常好。就像委員所說男婚女嫁總要兩情相悅,我們現在等於是把我們自己的條件做好,希望可以吸引別人來。我們是沒有辦法強迫別人來的,但是,我們臺灣在發展的智慧物流上、在地理位置上以及現在的產業型態上,都有很多優勢。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過去在那麼多重重限制之下,還是可以取得一定的成績的主要原因。現在我們在這上面作更大幅度的放寬,我們可以成為整個東亞地區一個非常重要的轉運港口。所以,這個等於是掌握了我們現有的優勢,我們讓這個制度可以跟國際接軌。而且,我們因此可以創造和其他地區包括上海競爭的條件;甚至將來廣東也有自貿區的話,我們還是有這樣的競爭條件。所以,我們並不是強迫他們來,而是讓我們自己的條件變好,變得morecompetitive、so attractive。 李委員貴敏:我要強調的是,單純的法令鬆綁就有點像女方不能只有識字而已。我相信各個國家的法令都在鬆綁,要想自由化,法令鬆綁是一個必要條件。就像女方單純只有識字這個條件是無法吸引別人的,所以,自由經濟示範區內容的充實以及能夠善用自己的優勢很重要。我又要回到剛才在前面提到的問題,我們希望發展智慧運籌,可是,在你的自由經濟示範區裡面第三十二條居然提到,只要是外國企業授權給臺灣的情況下,我們就要讓它免稅。這一點本席絕對反對。為什麼呢?本席一再強調,我們臺灣務必要有自己的研發能力,而不是依賴別人。請問主委和經濟部張部長,你們知道授權是有期限的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知道。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 李委員貴敏:如果授權是有期限的,那麼,廠商今天取得授權,外國企業拿到權利金、授權金,可以不需要扣20%就走了。可是,裡面有一條叫做confidential application,對不對?臺灣的企業只要違反該條文的部分,外資就可以terminate合約。怎麼可以讓外資能夠把錢帶走,卻對臺灣的技術完全沒有助益呢? 我再提到一點,事實上,我已經提過好幾次了。根據央行的資料顯示,2011年光是商標和專利的授權金,合計57億美元。單純從商標和專利的授權金,依據你這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我們一年損失的錢折合新台幣就是342億。顯然,這一條的規定只是讓外資可以不必付稅就拍拍屁股走人而已。張部長,它怎麼會是可以提升我們的智慧運籌情形呢? 張部長家祝:智慧運籌這部分並不是本部主管,但是,我就這個…… 李委員貴敏:草案第三十二條讓外資可以拿走授權金,這是誰的…… 張部長家祝:那是專利關鍵技術的引進。這確實是我們在產業上非常重要的一個…… 李委員貴敏:第三十二條的部分是誰負責?為什麼不是鼓勵研發,而是單純的只要權利金…… 張部長家祝:研發也有。專利…… 李委員貴敏:研發不是符合第三十二條啊!第三十二條裡面講得很清楚…… 張部長家祝:在第三十六條裡面有相關規定。所以,不管是關鍵技術之引進…… 李委員貴敏:就算其他條文有相關規定,今天外資拿了本地廠商的授權金之後,錢已經在他手上。而臺灣的企業常常不看合約…… 張部長家祝:現在臺灣的問題就是,很多關鍵的技術、很多專利是在別人的手上。剛才委員也說,我們的廠商為了專利、為了授權的問題每年都花很多錢。所以,我們希望利用這個機會將來能把這些技術藉由這個示範區引進。 李委員貴敏:就算引進,它還是會走耶!部長,你完全不知道實務上的事,授權是有時間限制…… 張部長家祝:這個我當然知道。問題是,我們現在還是有很多必須依靠外面技術的引進。所以,這部分的專利我們不可能…… 李委員貴敏:你應該鼓勵研發、鼓勵策略聯盟啊!怎麼會去鼓勵取得授權呢? 張部長家祝:研發一定有需要,但是,有些技術別人都已經在用了,那一部分我們需要用的時候,我們還是有必要引進。 李委員貴敏:對於研發,你們都不願意給予一個租稅的減免。你現在去…… 張部長家祝:不,研發也是有。我剛才已報告了,研發並不是沒有。 李委員貴敏:麻煩會後給我這部分的資料。 我再請教財政部張部長,在今天這個示範區條例草案第三十三條裡有提到營運總部。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李委員貴敏:可是,你記不記得上個會期本席曾針對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問過你,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草案第三十三條是鼓勵把營運總部拉回來臺灣,而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的概念則是說如果營運總部設在臺灣,對於這個在海外的企業有所得的情況下,即便它沒有匯回來,你們也要課稅。這兩個條文的概念剛好是反向的,那麼,有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的情況底下,大家為什麼還要在臺灣設立營運總部?因為在臺灣設立營運總部的結果,會造成就算所得沒有回到臺灣,一樣要課稅。針對這部分,可不可以拜託部長很簡短地回答一下,然後,會後再以書面答復。 張部長盛和:國際級企業不多,這個是把前500大的國際級企業引進來設營運總部,設立營運總部以後,它從海外服務的所得匯回來,我們給它減7%營利事業所得稅。所以,是吸引國際級的企業在這裡…… 李委員貴敏:「國際級」由誰定義? 張部長盛和:後面會有授權定義,譬如說,前500大。 李委員貴敏:世界前500大才定義為國際級。所以,這跟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是不一樣的。是嗎? 張部長盛和:是,不一樣。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部長。 主席:請李委員應元質詢。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衛福部林次長。這樣的一個開放方式,就美容醫療產業而言,與韓國的美容產業有什麼不一樣? 主席:請衛福部林次長答復。 林次長奏延: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在我們的設計裡面,這個醫療城的概念跟阿布達比與哈佛合作的那個概念是一樣的。就是以醫院作中心帶動它的相關產業,包括生技產業、醫藥品及醫療器材等要同時帶動的產業。在我個人看來,醫美或健檢應該是非常low-end的部分,現在已經有39家在做了。 李委員應元:所以,這個部分現在已在全國到處發展? 林次長奏延:對。 李委員應元:因為臺灣的醫療技術水準很高,東南亞以及中國大陸等地所得好的人士,如果找不到醫療資源,可以來我們這邊做美容、健檢。不過,就這個部分來講,最重要的是預防排擠到國內的醫療資源。 林次長奏延:是。 李委員應元:不要讓找不到病床的情形更加嚴重。在這一點的狀況之下,你們對於其他就是用「前店後廠」的觀念來處理。他們在機場裡面處理之後,可以到市區內各醫療院所去做這些事情,並不一定要在特區裡面做這些設立實體的醫療院所。是不是這樣? 林次長奏延:對。如果照泰國的康明醫院就是這種方式,我們目前的第一階段就是這樣,在機場設國際醫療中心來做「前店後廠」。但是,第二階段真的就要做到健康城的概念了。 李委員應元:整個的政策目標是要提高國內醫療產業的就業機會,還是要促進經濟?這兩者有一點衝突。 林次長奏延:兩個部分都有。因為我們的規劃是以國際醫療這個醫院當作核心,帶動相關的產業。所以,這兩個部分定當都有。 李委員應元:我想,最重要的是,第一、是觀念,這個部分應該是營利事業。對不對?所以,它這個營利事業和國內本來的醫療機構並不相同,因為國內本來的醫療機構大部分都不是營利事業,而是財團法人的概念。 林次長奏延:對。 李委員應元:第二、不要排擠到國內的醫療資源。這兩個部分應好好地嚴加把關。謝謝。請回座。 接下來,請教管主委。這整個自由經濟示範區是經建會很大的一個計畫,對不對?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答復。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 李委員應元:這整個計畫對於農民的收益有什麼幫助?經建會的這個如此龐大的跨部會計畫,就所得分配、對社會福祉的公平性來講,勞工可能會多增加一些就業機會。 管主任委員中閔:對。 李委員應元:但是,對農民來講,目前的感覺一定是損害可能超過獲益。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我個人的看法不是這樣。在這個上面,我們的規劃當中有一項是農業加值,就是想要擴大農業的產業鏈。也就是說,這上面對整體的農業是會產生正面幫助的,不會傷害農民。尤其,我們規劃這整個東西,一部分是為了準備未來對國際貿易談判桌。因為現在的國際貿易談判桌,幾乎沒有例外,一定會要求我們農業開放。我們為了我們的農業,不能夠開放;所以才有這個農業加值的概念。 李委員應元:基本的態度是這樣,但是,譬如蒜頭,現在每年都有很多走私的蒜頭,關務署經常要處理這些問題。如果說現在再進口外國的原料,它進口的時候,你們要如何把關?他們在那個地方把它撥皮並稍微簡單地加工後,萬一還是銷進來國內,肯定會打擊到我們國內的市場。這個部分,我希望在把關方面能夠特別注意到這個問題,這個問題著實令國內農民非常焦慮。 管主任委員中閔:對,我知道。我們一定會做好這部分的把關。 李委員應元: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關於稅收的部分,剛剛盧秀燕委員已經講很多了。依我看,你們對這部分很沒有自信,都是設算的。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還沒發生的事真的只能設算。但是,盧委員講得對,我們會請中經院再多算一些不同的情境,讓大家可以看到不同的情況。因為這個時間很緊急,所以我們一下子只有這一點點結果。 李委員應元:另外,我的感覺是,就某種程度來講,金融產業這部分有點「掛羊頭賣牛肉」。我不要說「掛羊頭賣狗肉」,因為它是掛羊頭賣牛肉。金融產業根本不需要放在這個自由經濟示範區,你是用這個概念,但它根本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一點關係都沒有。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員講的非常對。其實我們就是想藉由自由經濟示範區跟金管會合作,一起來推動金融方面的鬆綁工作。也就是說,從這個意義上,委員講的是對的。 李委員應元:所以,理論不一定有相關,只是在概念上希望透過這個動作去處理這件事情。 管主任委員中閔:還有一點跟委員報告。當初就是因為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實體範圍太小,我們是希望增加自由經濟示範區的亮點,所以才加上這些東西,希望可以讓人家看到我們是努力在推動市場開放這件工作。 李委員應元:這是貴會現在很重要的一個計畫,若這個特別條例通過,在一年後,你希望可以創造多少工作機會? 管主任委員中閔:目前的規劃是希望能夠創造13,000個工作機會。 李委員應元:你的信心有多少?你容許的誤差範圍有多大?plus、minus各是多少?因為我們的數字太多、太多都不準,剛剛幾位委員也都曾提到這件事情。這一點不跟你去猜了,我們認真去做吧!謝謝你,先請回座。 接下來,請教金管會曾主委和中央銀行彭總裁。曾主委,你在報告的最後還特別提到,在這麼多開放之下,你還有一些謹慎的管控措施。總裁也一樣,總裁更是用歐巴馬的講話再加強一下。因為現在我們全面開放,像索羅斯的這樣一個禿鷹基金的問題會不會在臺灣發生?你是用什麼手段來防治類似狀況的發生?請曾主委先講。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索羅斯這些是共同基金或一般的避險基金,基本上,第一階段沒有開放。 李委員應元:第二階段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到時候還會跟央行進一步作研議,所以,這部分特別審慎。 李委員應元:這個部分中央銀行如何防治或管控?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答復。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的證券投資已經開放了,但是,它進來的時候,必須要向證交所登記,證交所與金管會有訂定一個guideline,像索羅斯這種,他們現在就不能讓他進來。那一天委員到中央銀行巡視時,我也講過了。我會讓他有秩序的進來,他們有些主權基金規模愈來愈大,進出非常頻繁,對全世界金融市場的干擾愈來愈大。我竭盡所能運用各種關係寫信給他們的主管,希望他們大家有秩序地進來,我也取得他們善意的回應。 李委員應元:第二點,曾主委,就這樣開放之後,和新加坡的相關的金融政策開放的程度如何?在國際的相關競爭上,都是在搶資金,還是搶金融商品的經營?我們有哪些地方還輸他們?或者,我們是贏他們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新加坡和香港開放的程度比我們還大,所以,我們現在已經請銀行公會證券商同業公會和保險公會作比對,並針對臺灣和新加坡作進一步比較。但我還是要強調,有些事臺灣可以開放,有些事就是不行。不過,我們會比較之後,作審慎地研議。 李委員應元:我想,開放的過程中要注意到負面的訊息。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李委員應元:謝謝兩位先進,請回座。 接下來,請教經濟部張部長。就自由經濟這個概念而言,到最後,經濟部主管的業務應該是牽涉最大。理論上,金融本來就跟這個沒有關係。美容也不應該是這個的主要內容,醫療、美容不可能替臺灣創造多麼了不起的利益。因為醫療專業人士的就業本來就比較有能力,只要所得高,大家就會出去做美容這一塊。所以,到最後,根本上來講,是經濟部最重要。你有沒有自己作這樣的期許?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我同意。基本上,就是需要藉由這樣一個政策來帶動臺灣產業的發展。在我們主管的部分包括:工業、製造業、服務業,其實將來都會有非常大的影響。 李委員應元:這個部分裡面租稅減免應該不是最主要的因素,雖然它可能是因素之一,但卻不是最主要的因素。包括土地、相關的…… 張部長家祝:沒有錯,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排除投資障礙的因素。至於這次經建會這邊特別納入有關其他的優惠,包括租稅之類的,都是希望能夠吸引一些新的外資到臺灣來投資。所以,我們也可以這樣講,幾乎每一個能夠產生誘因的,其實都考慮過。 李委員應元:部長,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再請教你兩點。第一、中資的部分,其實現在的利率這麼低,就表示並不欠缺資金。像以前利率都是7%或百分之十幾,所以,照理講,現在都不是資金的問題。一直以來我都是這樣認為的。我這麼多次的質詢都認為不是欠缺資金,利率那麼低,要創業的人是欠缺點子和相關法令的鬆綁。就中資的部分來講,我們所謂的七大關鍵性產業本來就有一些限制,持股不可以超過50%,類似這些限制是不是這個開放以後就都不受影響了? 張部長家祝:其實關於中資來投資我們的一些產業,尤其是我們認為比較涉及到關鍵技術的,這個我們都會做一些整合。我們也會在未來執行時把一些國內的產業政策涵蓋進去。 李委員應元:這個部分請注意。第二個問題是,透過這樣一些法規的鬆綁,你覺得對臺灣目前最有利,而且,是你願意去爭取來的,有什麼產業?有沒有什麼特別的主張來凸顯哪個對整個經濟的發展比較有幫助? 張部長家祝:這個很難講一、兩項產業。其實我們現在有很多產業受制於關鍵技術的取得,包括我們目前比較強項的面板、工具機等產業,都有一些關鍵技術是我們希望能夠從國外引進的。 李委員應元:所以,透過這樣一個特別條例的制定,能夠解決這個部分的問題,並且得以有新的突破? 張部長家祝:對。我們主要的需求其實並非完全是資金,還有一些技術以及與國外產業的合作。 李委員應元:如果這些技術的障礙克服了,以工具機之類的精密機械來講,你認為整個產業的價值大概可提升多少? 張部長家祝:對不起!我現在手上沒有數字。但是,等到我們整個定案以後,我們可能會就個別產業作一些建議。 李委員應元:我認為這個部分應該是核心,對臺灣整個經濟動能的發展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所以,請部長針對這方面特別費心。 張部長家祝:好。 李委員應元:謝謝。 主席(羅委員明才代):請薛委員凌質詢。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經建會管主委、經濟部張部長以及財政部張部長。昨天台經院針對我們的GDP下修為1.93%開了第一槍,你們三位有何看法?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答復。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國內的經濟情況,我們本來希望國際環境轉好,對我們的出口有所幫助。但是,最近因為食安的問題,可能對國內的消費產生一定的衝擊。我認為,隨著經濟情況改變「保2」會有一定程度的困難,但我還是相信我們今年的經濟成長率可以保2。 薛委員凌:主委,你還是樂觀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可以說,我有信心我們可以做到。 薛委員凌:預測不準是一回事,但是,臺灣的經濟相當悶。三位首長應該也這樣覺得吧?如果大家的預估都是隨便估一下,而我們的財經首長又都沒有出聲音,這樣對臺灣人民好嗎,主委?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在行政院,大家都尊重主計總處的預測。 薛委員凌:但是,你們官員有沒有悲觀啊?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沒有悲觀的權利。 薛委員凌:那民眾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當然希望可以跟民眾一起努力。 薛委員凌:民眾是很悶的,無聲而悲觀的現象都出來了。請問三位首長,你們要把我們臺灣的經濟帶向哪裡?如果我們的GDP這樣地往下降,我們要如何因應? 管主任委員中閔:其實臺灣的經濟狀況,經過長久的討論,我們都知道我們經濟本身的結構是有問題的。所以,過去兩年來政府在經濟結構上做了許多改變,包括經濟部在推動的中堅企業、培養工業技術等。我們在實際做法上則是推動協助吸引台商回臺、自由經濟示範區等,希望改變我們經濟環境的…… 薛委員凌:主委,你剛才的講話似乎把經濟不好的責任都推給食安問題。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我只是說它是一個變數。 薛委員凌:我們可以看一個歷史性的比較,全球的經濟成長率以前都是倍數成長,重點就在這裡,不在食安問題。我們的經濟成長率一直往下,比如說,我們2013(今)年的經濟成長率,你們之前預估是2.3%,但是,全球經濟成長率是2.6%,是你們估的,都不準。我們臺灣的經濟成長率以前都是在前段,現在呢?五、六年來搞成這樣,當然,你們是政府的財經官員,對於經濟沒有悲觀的權利。但是,你們要如何因應,這一點很重要。不過,你剛剛把過錯推給食安,那就不對哦!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我不是推給食安。我是說,它是會影響的一個因素。 薛委員凌:並沒有影響那麼多啊!你們的預估每次都是往下跌,那也不對啊! 主委,你說你的因應就是基於食安的因素,所以,往下調降。 管主任委員中閔:不,我剛剛講的那些政策才是。我們的應對是剛才講的,我們有從基本的結構上作改變,另外,有針對短期的,例如:行政院推出的提振景氣措施。也有比較長期的,像我們剛剛講到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等都是。應對是這個,而我剛才講到的是變數,食安是一個變數。 薛委員凌:我們都非常清楚。以前我們的經濟成長率都是位居全球的前段班。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沒錯。 薛委員凌:現在竟然是這樣子,你說有因素、有什麼問題點,照理說,我們的財經首長應該要提出因應對策和配套才對。可是,都沒有耶!人家已經開了第一槍,你們至今都還沒提出任何防範與因應的對策。我今天藉這個地方請教你,你卻仍推說是食安的問題。這不對吧?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剛才一再說明那只是說它會影響未來成長的一個因素。影響未來的因素包括我前面講的以及國際環境。 薛委員凌:接下來,請教財政部張部長。最近爆發嚴重的食安問題,請問,我們的八大行庫有沒有放款給這些有問題的廠商?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多少應該會有,但是,我們尚未清查。 薛委員凌:有沒有預做一些保險的措施? 張部長盛和:保全的部分已經在做了。不是…… 薛委員凌:他們都是IPO、都是上市公司,只要用CP隨便幾個字,錢都出來了喔!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對。 薛委員凌:現在你們還沒清查? 張部長盛和:還沒有清查。 薛委員凌:從上個月發生到現在,今天已經6日了。這個事件已經發生快20天了,竟然還沒清查? 張部長盛和:我們是清查它有沒有繳稅的情況,有沒有逃漏稅的情形。 薛委員凌:是部長這裡還沒有清查,至於八大行庫的情形如何,還不知道。 請教主委,最近陸續發生食安事件,以胖達人事件來講,當時金管會主委說對該事早有掌握。對不對?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沒錯。 薛委員凌:對於這次食用油的問題,你們有沒有掌握? 曾主任委員銘宗:幾個事情跟委員報告。第一、關於有上市、上櫃公司涉及食安事件,以富味鄉來講,因為該公司10月21日在公開資訊官網上公布,說它的產品中含有棉籽油的部分沒有內銷。之後在24日又承認說「有」。針對這個部分,除了處以40萬元罰款以外,因為該公司有隱匿或故意隱匿這個消息,所以,我們將該公司負責人移送法辦。 薛委員凌:這些涉及食用油事件的公司,有沒有牽涉內線交易的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 薛委員凌:是哪一家?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是哪一家。我的意思是說,我們目前正在清查當中。 薛委員凌:你有沒有看到,像福懋……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看到,我們也注意到…… 薛委員凌:過去福懋的股票交易量,平常才百張左右,因為這次該公司的油同樣爆發食安問題,它的股票立刻爆量到一萬多張,而且,融券也高達二千五百張。是不是有知情者在放空?或者是內部作業的人在炒作?你們有沒有去調查?因為這是「大統」爆出來以後,大家才知道有福懋、頂新和味全。還有一件很可笑的事,就是味全還到衛福部去簽了切結書。請問,股價這樣漲,你們要不要去查?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們有注意到這個問題,也已經在查了。 薛委員凌:查的結果現在還不曉得? 曾主任委員銘宗:初步看它10月29日的交易量以及融券的數量,是有異常。 薛委員凌:主委,依你的看法,是否有人炒作?或者是衛福部的人知情,然後,官跟商共同炒作這支股票?突然爆量一萬多張、融券兩千多張,這個是有鬼喔!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這支股票的交易到底有沒有內線交易,我們目前正在查它的量以及它相關資金的來源。有必要,我們會跟檢調合作…… 薛委員凌:請問主委,你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把這件事情向廣大臺灣民眾交代,滿足大家知的權利?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部分涉及到刑事,我們會配合檢調處理。 薛委員凌:接下來,請教經濟部張部長。我們今天談的是自由經濟稅式支出的問題,請問部長,目前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範包括哪幾項產業?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有4項產業。 薛委員凌:你們有占哪一項? 張部長家祝:我們是產業合作。 薛委員凌:既然你們負責的是產業合作,這些生意人跟你們的接觸想必相當頻繁。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生意人的接觸?我不大瞭解這個問題。 薛委員凌:就是這些廠商跟你們的接觸嘛! 張部長家祝:我們的產業合作,是把不同的產業加以結合,比如說,把服務業和製造業加以結合。 薛委員凌:我們知道這4項產業就是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以及產業合作。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對。 薛委員凌:你的部分是產業合作? 張部長家祝:沒有錯。 薛委員凌:你跟這些廠商相當密切,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其實我們基本上…… 薛委員凌:因為這些目的事業…… 張部長家祝:經濟部主管的其實很多都是廠商,包括製造業、服務業,都是廠商。 薛委員凌:10月30日貴部是不是有召開第三季促進投資廣大招商會? 張部長家祝:是有召開招商會議。 薛委員凌:你們現在連全球的招商聯合服務中心都已成立了。是不是? 張部長家祝:對。 薛委員凌:既然如此,你們最重要的目標是什麼?是專利技術嗎?還是什麼? 張部長家祝:其實我們的投資招商會議,不是針對這個…… 薛委員凌:還是創新研究? 張部長家祝:我們的投資招商會議不是自由經濟示範區這個案子的招商,我們每年都有投資招商會議。 薛委員凌:因為每年都有,就不會為了這個事情而召開招商會議。 張部長家祝:不是為了這個自由經濟示範區而辦的招商。事實上,我們招商的範圍很廣,包括有些產業,我們覺得臺灣有機會發展…… 薛委員凌:這個是牽涉到租稅優惠和稅式支出的評估,你們有沒有做? 張部長家祝:稅式支出這部分是財政部的職權。 薛委員凌:是張部長的職掌嗎? 張部長盛和:不是。目前是經建會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做。 薛委員凌:有在做嘛? 張部長盛和:對。財政部的職責是做複評,就是他們評估以後,送給財政部複評。等到條例確定了,他們正式的數字送來,我們就會做複評。 薛委員凌:請教張部長,過去的租稅優惠有多少問題?產創條例有什麼不同,應該都有一個區分,對不對?有問題,也有不同,你清楚我在講什麼嗎? 張部長家祝:我清楚。過去的產創條例所優惠的一些…… 薛委員凌:我現在要講的是,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第三十二條中所說的「示範」,就是一些高階技術或免課稅的高階技術。 張部長家祝:就是國內欠缺的部分。 薛委員凌:問題是我們以前都有做過租稅的優惠,後來變成4大產業,有沒有?比如說,面板、太陽能、LED……等4大產業,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是。 薛委員凌:我們過去有發生這個事情。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是。 薛委員凌:那個時候我們說那是4大產業,是高階的。但是,這個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的範圍所涵蓋的,就是一些所得稅、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等很多項目。財政部張部長,你會不會擔心租稅如此優惠可能會導致政府稅基的流失? 張部長盛和:這次提供的優惠,大概都是從一個理念思考,就是目前是沒有稅基的,進來以後稅基會擴大。也就是說,這是全新的。 薛委員凌:我援用剛才吳秉叡委員講的,有些真的是高階科技,其實它以前是在哪個地方援外,然後,把它移進來,減免它的稅,我們的稅收不就短少了。不是嗎?這一點,你們有沒有想到要如何因應? 張部長盛和:我們這個主體是外國的營利事業授權給國內,並不是說已經引用的又移進來。它是外國的,授權是全新的,實施以後才開始授權的。當然,委員的意見以及剛才李貴敏委員的意見,我們都會重新評估。 薛委員凌:我講的是一個產業的位移,不是實質的增加。重要的是,可能最後帶來國庫的空虛。是不是,部長? 張部長盛和:這個部分我們會重新評估,一定會做複評。 薛委員凌:是不是這樣? 張部長盛和:對,沒有錯。 薛委員凌:我再請教央行彭總裁、金管會曾主委以及張部長。我們都清楚馬英九在6月25日曾說,政府不要讓一般人買不起房屋,因此,推出好幾種方案包括奢侈稅等等。三位可以說是財金的三巨頭,尤其,張部長,你在10月31日曾經說過:「讓年輕人買得起房屋。」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我們是講青年安心成家貸款的部分。 薛委員凌:請問三位,我們房市健全方案到底做得好,還是不好? 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房市健全方案共有六大方案、二十一項措施,都在分頭進行。從供給面來講,像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四千戶,已經在興建中了。另外,交通運輸的改善,三環三線或臺北捷運都在改善。改善了以後,對房市的供給有幫助。至於需求的部分,抑制不當投機,兩年來已有相當成效。另外,扶助正當的自住需求,青年安心成家貸款已經貸款非常多了…… 薛委員凌:部長,你這樣講的意思好像是說,我們的年輕人都可以買得起房屋了。或者是說,買得起一根柱子或買得起一間廁所? 張部長盛和:不能這樣講。 薛委員凌:那我們的政策是健全房市,你就認為好嗎? 張部長盛和:就供給面和需求面一起來努力。 薛委員凌:聽到部長這麼講,我這邊有一個央行的數據,它說,102年8月政府的貸款餘額有五兆五千多億元,102年9月政府的貸款餘額有五兆四千多億元,一個月就增加了265億元。到底政府的這些錢真的是年輕人貸款拿去買房子,還是普及給其他的一些投資客呢? 張部長盛和:應該都有啦!因為這房屋貸款有正當的需求,也有一些不正當需求…… 薛委員凌:部長,聽到你這樣回答,我要再請教你。這是貴部國庫署給我的資料,這個8月份和9月份的差額當中,真正用在年輕人的貸款只有十幾億元。這些錢高達一百多億元都跑到哪裡去呢?為健全房市而給青年人貸款是好的作法嗎?這種方式有回饋到年輕人嗎? 張部長盛和:基本上要有購屋的需求,他們來貸款,我們就會核貸給他們。另外,針對不是青年的首購族,我們也照樣會貸。 薛委員凌:你認為這個方案好嗎? 張部長盛和:目前這些方案都在推展之中,包括…… 薛委員凌:特消稅的修法草案何時會出爐呢? 張部長盛和:這個月底會報院。 薛委員凌: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 主席(薛委員凌):請羅委員明才質詢。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整體經濟情況除了悶之外,經濟還是在倒退嚕,所以經建會是很重要的單位。你們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大家的期待也很高,不過本席希望速度能快一點。目前經濟成長率將會破2,你們提出經濟示範區能為國人帶來什麼期待呢?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答復。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示範區的第一階段從8月8日就開始了,我們的特別條例也送到行政院,行政在月底應該會送至大院,速度確實是很重要的。 羅委員明才:各部會都協調好了嗎?有沒有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如果在特別條例中還有一些歧異的話,就等行政院來作最後的裁決。 羅委員明才:預計何時會上路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第一階段已經開始,這是不牽涉到修法的部分,目前行政法規只剩幾項沒有做完,在11月底應該可以做完。至於需要修法排除的,就必須等特別條例,我們是循序漸進來做的。 羅委員明才:台灣的優勢在於是全世界華人最民主的地方,以及土地可以私有化。其次,就是我們不會亂查帳,至於監聽就不要多講了,只要不要被抓到就好了,像美國也都在監聽啊! 經濟示範區如果要做好的話,就必須全部都解禁,如此才能讓示範區成為亞太金融中心、亞太營運中心、華人交易平台、黃金最大交易中心、紅酒市場的最大交易中心及醫美中心等等,但是就是不能亂查帳。本席說的這個方向是對的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朝更大程度的開放在努力中。 羅委員明才:這次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當然是玩真的。 羅委員明才:各部會都準備好了嗎?有沒有不聽話的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與各部會的合作都很好。 羅委員明才:那就真的要開始動起來,因為已經沒時間了。如果沒有做好的話,2016年我們就會兵敗如山倒,所以是不是應該要做好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好。 羅委員明才:之前已經慘不忍賭了,現在必須畢其功於一役,如果沒有做起來,以後真的會很慘,因為民眾的期待是很大的。大家要齊心努力才能將經濟拚起來,並還給人民一個好生活。 現在國際上有很多資金,包括台商的部分都想把錢匯回台灣,而天下第一關就是「中央銀行」。他們將錢匯回台灣,只要超過50萬或100萬以上,就會東查西查的,讓這些人都不敢匯回來。央行面對自由經濟示範區,你們有沒有若干的調整?是不是全面開放錢都可以進來呢?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答復。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在我的報告中有一張表,我們的外匯管制已經非常自由,從表中可知,經常帳是完全自由的。 羅委員明才:會不會有更大幅度的開放呢? 彭總裁淮南:中央銀行依法必須提供財政部查稅的資料,這是央行的職責,我不能夠拒絕。 羅委員明才:既然要做自由經濟示範區,你們可不可以修法呢? 彭總裁淮南:在法令沒有修法之前,中央銀行必須遵守法令。 羅委員明才:你可以將該法併管主委的條例,一次就修好,正如本席剛才所說的畢其功於一役。 目前parking在那邊想要進來台灣的資金有多少呢?目前外匯存底已經有四千多億美金了。 彭總裁淮南:外資在台灣占我們股票上市價值已經達到30%,而占外匯存底的比重則是60%。 羅委員明才:很好,可以繼續增加。台灣最差及最爛的狀況就是現在這樣,我們能做的就是開放,如果不拚的話,2014年及2016年都會慘啊! 彭總裁淮南:事實上,我們的資本帳已經開放了。 羅委員明才:開放幅度應該要再加大,比如你們東查西查的,還有要填一堆表格,這讓他們都不敢回來。既然已經推出自由經濟示範區了,央行就應該要大幅度開放。 彭總裁淮南:跟委員報告,央行及金管會會充分配合,央行絕不是所說的三不政策。 羅委員明才:所以是大幅支持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推動。 彭總裁淮南:央行及金管會會充分配合。 羅委員明才:如果台灣變成亞太的籌資中心、金融中心及運籌中心等,之後台灣有沒有可能會變成亞太地區的金融重鎮呢? 彭總裁淮南:中心不可能那麼多,每個城市都是中心就不是中心了。我們發展我們的金融服務業、促進產業升級、創造投資、提供就業及提高薪水,這才是重要的事情。 羅委員明才:如果自由經濟示範區做得好的話,以後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可不可以使用人民幣,即一幣通好幾國,新加坡、香港、澳門及大陸都可以用呢?有沒有可能像歐元一樣,在這個地區全部都使用人民幣呢? 彭總裁淮南:亞洲城市及其經濟發展是參差不齊的,從歐洲可以得到的經驗,就是南歐的希臘將歐元搞得雞飛狗跳,如果要成立亞元,必須慢慢得走,而且政治問題要解決…… 羅委員明才:我們趕快來拚一下,最差就是現在的谷底嘛!如果沒有開放,就沒有機會、前途及未來,國民黨大概也會很辛苦。 羅委員明才:自由經濟示範區是玩真的嗎?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是…… 羅委員明才:經濟部準備好了嗎? 張部長家祝:我們在第一階段是負責產業合作,已經有各種具體的模式,我們也希望可以去推動。 羅委員明才:速度要快一點,很多資金要進來都進不來嘛!大陸大概有5萬家有錢有能力的企業可以來台灣,我們會不會全部開放讓他們都進來呢?這是經濟上的大洗牌,經濟部歡不歡迎各行各業,包括士農工商等都來自由經濟示範區呢?你說的前店後廠是不是全部都要開放呢? 張部長家祝:吸引到產業去的都會有一些特定的對象,包括新技術及新人才等,而且希望是高價值,並以出口為主。 羅委員明才:會不會有新移民呢? 張部長家祝:我想是沒有的。 羅委員明才:如果沒有新移民進來,那要怎麼運作呢? 張部長家祝:只有一些白領的專業人才,但不可能移民到自由經濟示範區內。 羅委員明才:心態上要大幅開放,如果不開放就會坐以待斃,經濟部準備什麼時候大幅開放,明年1月份會不會開始動起來呢? 張部長家祝:經濟部是配合整個示範區的方案,第一階段…… 羅委員明才:大家都在等主委,究竟什麼時候你會動起來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第一階段從8月8日已經開始了。 羅委員明才:我們都看不到效果,什麼時候會讓人有感,明年1月份會不會看到成果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當然希望成果都會浮現,物流園區已經有4家新廠商進駐,而農業生技園區也有3家進駐,同時還有多家廠商在申請審核。 羅委員明才:本席多次提過,台灣是否能夠成為全世界華人的紅酒交易市場、黃金交易中心或股票買賣中心呢?同時讓台灣人可以買大陸股票,而大陸人來台灣也可以買股票。 管主任委員中閔:以香港為例,他們不課稅,自然形成…… 羅委員明才:長期被人詬病的就是錢要回來,財政部卻是東查西查的,讓資金都不敢回來。張部長在此是否能夠大膽對外宣示,在推動示範區的這兩年,乾脆都不要查稅,讓資金大幅度鮭魚返鄉,有沒有可能這樣做呢?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資金匯回沒有查稅,這與稅無關。如果有人檢舉哪一筆逃漏稅,我們才會去查。 羅委員明才:政府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這兩年,張部長在此是不是可以宣示,台商資金回來統統都不查稅呢? 張部長盛和:資金匯回如果沒有涉及逃漏稅,全部都不會查。 羅委員明才:什麼才是涉及呢? 張部長盛和:有人檢舉…… 羅委員明才:檢舉可能是假的,比如檢舉達人天天沒事幹,到處去檢舉嘛! 張部長盛和:沒有就還他們清白。 羅委員明才:你是不是能講一些比較響亮的口號,比如類似總統的元旦文告,表示你的政策方向就是大幅開放,張開雙臂歡迎所有台商回來,然後也不查帳,有沒有辦法做到這樣呢? 張部長盛和:資金匯回沒有涉及逃漏稅就絕不查帳。 羅委員明才:財政部及中央銀行都不查,錢才會有回來的機會。 最好不要讓投資人對你們有酷吏的感覺,就是稅要查,帳也要查,查到50萬就像抓到賊一樣。如果可以開放,台灣可不可能成為金融重鎮及股票交易中心呢?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很重視查稅的問題,針對OBU,金管會及財政部有訂一協議,財政部要查稅必須與金管會協商,從95年到現在,沒有對OBU查過稅。 羅委員明才:曾主委比較不查,反而是比較鼓勵的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 羅委員明才:如果錢都回來,台灣是否會成為類似華爾街的金融重鎮呢?你鼓不鼓勵陸客可以來台灣開證券戶,並買台灣的股票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岸還沒有開放可以來台灣買股票。 羅委員明才:對方開放的話,我們準備好隨時要開放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樂意。 羅委員明才:既然是樂意,是不是請你明天寫一封信給習主席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雙邊要談。 羅委員明才:我們希望速度要快一點。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 羅委員明才:謝謝。 主席:中午不休息繼續開會。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費委員鴻泰質詢。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若以正面的角度來看,本席認為,經建會做事比不做事還來得好,不論國內經濟是好還是不好,你們一定要想到:我們要更好。本席是持比較正面的看法,希望你們能積極做點事!過去在總質詢時我也提到,對商人而言,都是想要賺錢,對於國家而言,我們有四個面向必須考量,第一個面向是經濟的競爭力,第二個面向是考量財政平衡與否,第三個面向是考量公平正義,第四個面向則是考量稽徵的成本,近年來政府的租稅不斷在流失,所以,我們看到主計總處或經濟部在編列預算時都非常痛苦,因為政府真的沒錢,即使政府想用財政手段去刺激經濟時,也常有捉襟見肘之感,所以,現在只能用政策面來處理經濟上一些事情可能比較好,舉個實例來說明,經建會推出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設置,目的就是要讓我們國家多賺一點錢,畢竟若一味靠減稅對我們的經濟發展也是非常不妥的,我相信你們也不會這樣做。 請問主委,在你們所規劃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內,你們準備對金融方面有什麼樣的著墨?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答復。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在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出之初,因為受限於時間,所以,剛開始推出的時候是不包含跟金融相關的產業活動,隨後我們跟業者與智庫之間做了很多密集的訪談,所以,到6月我們再規劃出一些方案,並跟金管會討論,至曾主委上任之後,基本上對這個方向也給予肯定,後來金管會研擬出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一些方案,經建會針對這些方案已開過會討論,很快就會送行政院核定。 費委員鴻泰:現在我手邊有一份你們內部的資料,這是你們在10月23日對行政法規修訂的資料,包括勞委會、農委會、財政部、內政部、通傳會及經濟部等部門,這裡面並沒有金管會跟央行,請問這是怎麼一回事? 管主任委員中閔:因為當時針對金融業是否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尚未討論確定,所以,我們在討論相關行政法規的修訂還不包含與金融相關的行政法規,當時只是就我們最原始規劃方案的內容來做討論。 費委員鴻泰:大陸與香港對我們進出口的總值,占我們貿易總值的40%,所以,如何加緊與其他國家簽訂FTA的腳步,或是消弭兩岸相互惡性競爭的情況,是你們目前積極要做好的工作,根據你們已往的規劃,政府要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投資200億,惟國內任何一家面板廠的投資可能都會超過200億。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的,國內任何一家面板廠的投資都超過200億。 費委員鴻泰:你們忙了半天提出的方案,跟我們希望達到的程度,實在差太多了,既然名為自由經濟「示範」區,就表示這個方案若推動成功,將來就要推廣到全國各個地區,到時候你們怎麼可以要求全國減稅,這是本席在總質詢向江院長提到的一個重點,你們絕對不能對全國進行減稅。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絕對不會這樣做。 費委員鴻泰:你們只要在稅上稍微著墨一點就可以,千萬不能讓全國都處於低稅的狀態,以吸引外資前來投資,這絕對不是一個很好的思考方向。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員所說,我們百分之百贊成。 費委員鴻泰:未來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你希望金管會與央行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管主任委員中閔:經建會不太好希望別的部會應該如何如何。 費委員鴻泰:今天你是代表行政院進行跨部會協調,不是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在方案研擬過程中,我們都有跟金管會密切溝通。 費委員鴻泰:今天難得財金部門的首長都列席本會,所以,你不妨在此將他們需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作一明確說明,俾讓他們有個清楚了解。 管主任委員中閔:譬如在推財富資產管理的過程中,我們有一些初步的想法,也都會向金管會報告,金管會斟酌金融業與市場的情況審慎研判開放的程度與作法,對金管會的意見我們都會給予尊重。 費委員鴻泰: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彭總裁幾個問題,首先是經建會的報告中何以未對你們央行有所著墨?殊不知最近社會上對金融業應否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已討論很多,連帶央行也被多次提到,箇中原因為何?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答復。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可能因為我沒有對媒體說清楚,致造成若干誤解,下午我會進記者室跟媒體記者做充分溝通。針對金管會開放OBU與OSU,表面上看起來似跟自由經濟示範區有關係,事實上,完全是兩碼事。即使沒有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設立,金管會要開放OBU與OSU,只要跟央行達成共識,根據OBU條例的授權,修改相關子法就可以做了,據我的了解,金管會已把準備開放的六十幾項在放在口袋裡,對這些開放的項目,我們央行敬表同意,因為這不僅是在自由經濟示範區裡面開放,甚至是全島金融業都開放。 費委員鴻泰:當民眾在某個分行開了一個戶頭之後,相關金融業務並非跟著該分行走,而是跟著帳戶走,這也是民眾在台北的銀行開了一個帳戶之後,到高雄就可以提錢的原因,如果經建會所謂將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指的是必須在示範區內掛牌,才可以買賣外幣或證券或操作外匯,我覺得這個格局也太小了,事實上,目前經建會對法規的修訂好像都沒有扯到你們金管會跟央行兩個部會,對這一點本席要請教管主委,與其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開放金融業務,不如全島開放,我認為金融業務的開放,與是否將金融業務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內,之間並沒有太大的關係,不知主委的看法如何?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員所講其實是對的,但這樣一來也許委員會質疑為什麼自由經濟示範區還有一些業務與金融有關,這要回到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最初的構想,當時我們希望自由經濟示範區能做為一個引子,帶動更多的法規進行修訂與鬆綁,所以,在今年6月我們提出將金融業納入,目的就是希望藉由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形式,能協助與金融業務有關的法規進行鬆綁與開放;但這項開放,一如金管會所做的規劃,不限定在示範區內,而是全區開放。 費委員鴻泰:金管會對金融業務是否進一步開放或擴大範圍,我們都會給予支持,但現在他們把這部分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綁在一起,讓我覺得題目好像不太對。也許新任金管會曾主委有他自己新的想法,譬如他想修改相關法規,讓國內金融業在經營上更活潑或是更具彈性,我們認為,這些修改後的法規應該適用於全島,而不只是限定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現在所講的自由經濟示範區不是指實體區,實體區只跟自貿港區有關,譬如醫療的部分,我們也沒有什麼理由將其限制在某個特定的區域,其實服務業大概都有這樣的特性,正如我剛才跟委員所講的重點,當我們覺得哪些產業需要開放,我們就以經濟示範區做招牌,並協調業界先在示範區內啟動,如果大家覺得這樣做沒有問題,就立刻推廣到全島,這樣一來,我們便馬上達成階段性的任務。 費委員鴻泰:如照你們原先所做的規劃,第一期是針對不需要修改法令可以直接在示範區內做的部分;至於第二期則是針對特別條例的部分,即將港區內的經驗推向全國,既然大家都不反對,我建議你們現在就應該推動第一期的工作,反正先做再說……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在今年8月8日就已經開始推動第一期的工作。 費委員鴻泰:你們應該敲鑼打鼓告訴大家:我們已經開始做了!至於特別條例的部分,包括金融業務的開放,我認為一定要適用於全國。 管主任委員中閔:特別條例中本來就沒有跟金融業相關的規範。 主席:請曾委員巨威質詢。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所談的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議題,也是政府重大的政策,請問主委,這項政策的重要性能否與年金的改革相比擬?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答復。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年金制度影響到各個階層…… 曾委員巨威:這兩者的重要性是不是一樣? 管主任委員中閔:不太一樣。 曾委員巨威:如照主委所說,我們今天談的改革顯然沒有年金改革來得重要,是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每一件事情都有各個不同的面向…… 曾委員巨威:我今天並不是要主委明確回答本席到底哪一項改革比較重要,只是我深深感覺到,不論執政黨或在野黨對這個議題一直有不同的看法與意見,我所關心的就是執政團隊如何尋求共識,其實,過去我們在委員會談年金改革時,行政團隊在事前都與立法院執政黨的同仁不斷進行非常詳細的溝通,唯獨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我們一直苦無這樣的機會,我們看到各種媒體對這方面的報導,以及今天談到相關的內容,跟我們原來所認知的有很大的差距,這對未來我們在推動過程中將會造成很大的內部障礙,所以,對這部分我們強烈建議應加強改善,請問主委,可以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會注意。 曾委員巨威:第二個問題是有關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大家對這部分都有很深的期待,但我們一向認為這個報告不夠嚴謹,不只這次而已,每次我們談到稅式支出政策的運用時都是這樣,所以,我曾經建議過部長,稅式支出的報告其實不能只是規範做稅式支出報告的程序而已,還要針對稅式支出報告本身的實質內涵做很嚴格的要求與規範,這樣各部會才有一個實施的標準,未來大家在看報告時才能在認定上有一個共同依循的準則,但現今我們每次看到稅式支出報告,都是一塌糊塗,所以,上次本席就特別要求,希望財政部能訂出實質的內容與規範,並儘快送行政院核定,俾讓所有行政部門未來在做稅式支出報告時能有一個共同的標準。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這方面的內行人,相信委員也知道稅式支出裡面有很多的假設…… 曾委員巨威:但重點還是在方法,我的意思是說,必須要有一個基本的準則或規範,你們可以參考其他先進國家的報告,一定能找到實質規範的標準與內涵,不要只弄出一些表格與數字,讓大家對這些數據產生各種不同的疑慮,我覺得這是一種非常浪費時間而且是沒有任何經濟效率的做法。 本席要請教的第三個問題是,今天我們要實施的政策可以分成兩個階段,剛才管主委說目前第一個階段已經開始實施,接下來必須等特別條例通過後方能進入第二個階段,請問主委,假設這個條例通過的時間延遲,我們該怎麼辦? 管主任委員中閔:在第一個階段實施的過程中,財政部對關務體系的鬆綁非常支持,所以,我們進展得很順利,這個階段雖然是針對物流方面,但絕對不是傳統貨物的輸運,而是擴大到委外加工的層次,未來將可有效地帶動鄰近地區的經濟活動,而不僅限於港區內小部分地區的活動,所以,這部分是可以發揮實質作用,不需要透過修法就可以做到。 曾委員巨威:我知道,它是屬於在行政措施上就可以有所作為,是不是?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 曾委員巨威:在此我要提醒主委的是,第二個階段若能實施,固然是一種可長可久更根本的做法,但萬一在相關立法上有耽擱,或是在野黨對政策有所質疑,朝野還未能尋求共識時,你們就要把第一個階段做得更好,到時候還能作為第二階段說服民眾的基礎,好不好?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就是這個講法,我們一定會努力。 曾委員巨威:我要請教的第四個問題是,整個規劃報告中有特別提到一個名詞,我看了也覺得很感冒,就是說我們目前的租稅環境還不夠友善,所以,在你們的計畫裡面有所謂「打造友善的租稅環境」,請問部長,你是否認同國內現在的租稅環境仍不夠友善? 其實,我們現在的租稅負擔率還不到12.8%,而營所稅則是降至17%,幾乎是全世界最低,但政府在規劃這項政策時卻自承租稅環境仍嫌不夠友善,請問部長,我們還要友善到什麼地步?難怪相關部門要拼了命去想還有什麼更友善的租稅,能讓我們的投資環境更好,也更能表示我們的善意,這實在是不可思議,今天我們談稅式支出報告,你們在報告中臚列六大項租稅問題,請問部長,這其中有哪一項我們不曾經見過? 張部長盛和:其實,全新國內欠缺的概念是過去所不曾有的。 曾委員巨威:既然部長講這句話,我就要在這裡糾正你,請部長看一下促產條例的規定,5年免稅、投資抵減等規定是不是最新的規定? 張部長盛和:我是指國內欠缺的部分。 曾委員巨威:我只問你這部分是不是最新的規定? 張部長盛和:沒錯,是最新的規定。 曾委員巨威:所以,不論你們是新技術、新人才、新事業或是新投資等等,當我們在做租稅減免規劃的時候,難道我們不是秉持新的觀念嗎?5年免稅與投資抵減等規定,難道不是針對新投資嗎?當然都是!今天你們只不過是在新的定義上增加一個更嚴格或是附加一項要求或條件,基本上,都沒有跳脫我們原來對租稅減免的做法,基於上述,今天我們要談的重點是,我們對目前國內租稅環境是不是友善到底有多大的信心?為什麼這一路討論下來,到現在我們竟然還在強調國內的租稅環境仍嫌不夠友善?雖然我還沒有看過上海自貿區的法案,但我已看過相關的報導,也沒有做過詳細比較,僅就我的認知,覺得上海自貿區這次的做法主要在開放自由化,相對來看,租稅的減免反而不是重點,請問主委,你的看法如何? 管主任委員中閔:照目前他們所宣布的辦法,的確如委員所說。 曾委員巨威:既是如此,在租稅方面,難道我們還會輸給他們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雙方的情況有很多的差距,他們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我們卻不能做。 曾委員巨威:所以,其他的部分,在經過考慮後,認為租稅一定要放進去,如果不放進去,我們是不是就沒辦法了? 管主任委員中閔:坦白說,我並不是對這些租稅措施有所偏好,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們的示範區受限於本身的條件,有很多事情不能做,所以,我們希望開放的項目表面上看起來豐富一點,就以特別條例為例,總共70個條文,扣掉前面一些基本的條款,在其他六十幾個條文中,租稅的條款僅占很微小的部分,而且是在特定區域內以非常有限的時間內執行,因為有落日條款,所以,執行也有期限,這部分絕對不會擴大到全國,它只是作為一個短期吸引投資的工具。 曾委員巨威:過去透過特別立法方式所做的租稅減免措施,有哪一個在剛開始是沒有落日條款規定的?至於最後落日條款規定的結果,站在你旁邊的財政部長一定很清楚,譬如獎投條例做了30年的落日,促產條例則是做了20年的落日,接下來的一些租稅減免特別條例的立法,我們告訴社會大眾這些特別條例都會有落日條款,但從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這些落日條款的訂定都是不可信的,而是行政單位想藉用這個方式暫時安社會大眾的心,最後既成事實,行政單位就只有繼續這樣幹下去,難怪這次特別條例的訂定會被民眾懷疑說它只是一個「借屍還魂」的促產條例,不管你們在這中間摻了多少實質內容的更動,都會讓社會大眾產生這樣的疑慮。 今天如果我們要大膽地提出一項政策,我們在思維上一定要跳脫以前所受到的一些約束,也就是說,我們這次就不要用租稅減免的方式,如果你們要在示範區內開放自由化,就要好好在法規鬆綁上做到讓大家覺得這才是一個亮點,如果你們真能做到這一點,一定遠比租稅的減免來的更有效果、更具說服力,難道你們就不能跨出這一步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我們的確有朝委員所說的這個方向努力過,但是有些事情並不是經建會講了就算數的,我們還要尊重各部會的意見,所以,經建會當初提出的方案,最終還是必須限縮。 曾委員巨威:今天你們若不用租稅減免的政策,我相信站在你旁邊的財政部張部長一定會很開心!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相信他會開心的。 曾委員巨威:既然如此,你為什麼不這樣做?須知,今天我們國家的財政狀況已經很拮据了,大都不知道下個年度該怎麼辦,再加上長久以來大家對落日條款的實現早已失去信心,所以,這次你們就大膽地顛覆已往的做法,袪除對租稅減免政策的依賴,對我們現在租稅環境友善的程度要很有信心,把重點放在該開放、該鬆綁的項目,讓他們能真正產生效果,不是更好嗎?我認為這才是政府重新思考相關政策一個最重要的關鍵。 最後,我要請教主委與部長的是,如果今天政府一定要將租稅的減免放進特別條例,兩位現在想到要給社會大眾交代的可能就是落日條款,對不對?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現在提出的方案或特別條例,都不是在現有租稅上切掉一塊,所以,部長剛才也提到全新的概念…… 曾委員巨威:但這些你們所謂新的概念,過去也不是沒有,絕非現今才提出來,所以,我現在不跟你爭辯這個問題,而是希望你們在整個政策形成的過程中,讓我們能更有時間、更有一些過程做充分意見的溝通與交換,我覺得這是未來政策能否推動得很成功的一個關鍵。 管主任委員中閔:好的。 曾委員巨威:但是我要提出一個建議,如果你們真的一定要用租稅減免的政策,請你們以創新的思維,不要只有落日條款而已,而是將「落日條款」改為「落後條款」,就是把租稅減免放在其他政策之後再實施,也就是說,我們要對所有法令的鬆綁及其他措施進行測試,對這些鬆綁及措施我們非常有信心,所以,才讓他們走在前面,他們所產生的能量已足夠吸引外面的廠商進來投資,即使你們不放心,最後若還是將租稅減免放進來,但請你們跳脫落日的概念,把它變成落後條款,如果這次特別條例是實施10年,那麼,前5年不要有租稅減免,等到後5年再實施!今天政府的財政狀況已經惡化到這種程度,我們一定要跳脫傳統的思維,不要一直依賴租稅減免,現在你們利用一個名為「新的」外殼實為「假的」概念來欺騙國人,本席認為這並非是一個妥善的做法,在此我鄭重建議你們:把「落日」改為「落後」,謝謝。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帶到行政院內部討論,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管主委,國內今年經濟成長率保2確實是很辛苦的工作,根據本席辦公室人員所做的估計顯示,即使今(102)年台灣出口維持第三季的狀況,國內經濟成長率只有達到2.04%;如果台灣出口與進口皆為零成長,今年國內經濟成長率只達到1.79%;如果Q3照樣呈現衰退的現象,今年國內經濟成長率僅達到1.36%;如果國內經濟成長率要保2,至少我們在這一季出口比率要成長1.08%,但是,依照現今的情況看來,這個機會不大,所以你身為經建會主委所承受的壓力,我們可想而知。以上是本席對國內今年經濟成長率保2的看法。 請問管主委,你可知以現在的時間點,中國大陸南京與上海發生了什麼事情?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答復。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詢問的是大陸正舉辦峰會嗎? 李委員桐豪:對,正是紫金山峰會。前副總統蕭萬長率領三百多位台灣企業家赴大陸南京與會,目前他們正參觀上海自由貿易示範區。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知道。 李委員桐豪:這三百多位台灣企業家採用包機方式赴對岸,台灣企業家有三百多位,再加上四百多位中國大陸的商人,總計七百多位企業家參加紫金山峰會,如此盛大的會議,我們可以想像他們所談論的議題是如何在大陸投資。 管主委,我已經搞不清楚你所說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到底有幾港、幾空,因為這個數字不斷地改變,政治上的方便性讓這個數字不斷地增加。請問管主委,我們有沒有可能舉辦陽明山峰會?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可以朝此方向努力。 李委員桐豪:經建會有沒有可能邀請中國大陸與台灣共七百多位的企業家都到陽明山中山樓開會,抑或開會地點改在台中梧棲港舉辦,這也無所謂。 管主任委員中閔:如果我們對陸資來台有相當程度的放寬,我覺得確實有此可能。 李委員桐豪:到目前為止,現今臺灣經濟示範區有沒有許多的企業家,他們就像台灣那300位的大企業家主動地向經建會表達希望多了解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並樂意前往該示範區投資? 管主任委員中閔:其實是有的。 李委員桐豪:向經建會詢問的企業家人數有300位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當然沒有達到300位。 李委員桐豪:其實,我對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觀察點不在租稅等事項,我認為這些問題都不重要,重點在於到底有幾位企業家對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有興趣? 再者,請教管主委,中國大陸有四百多位企業家參加紫金山峰會,他們對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會感興趣嗎?經建會有接觸這些大陸企業家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目前我還沒有接觸,因為與大陸企業家接觸很敏感。 李委員桐豪:如果管主委有機會也可以參加紫金山峰會。請問經建會有沒有派員參加紫金山峰會? 管主任委員中閔:有。我記得我們有派員前往。 李委員桐豪:要由足夠的層級發出邀請函才有機會。這是本席對管主委的期許,我對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只看結果。如果沒有兩岸七百多位大企業家在臺灣召開陽明山峰會,我便可斷定自由經濟示範區是騙人的。謝謝。 其次,請問曾主任委員,現今逾期放款比率是多少?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逾期放款的比率為0.43%。 李委員桐豪:銀行公會於10月31日作成決議要延長三大金融協助措施,請問曾主委了解這三大金融協助措施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了解。 李委員桐豪:這項措施的延長期限不是從現在才開始,而是自去(101)年11月21日便開始延長期限。請問主委,銀行公會為何要延長三大金融協助措施的期限? 曾主任委員銘宗:報告委員,因為中小企業協會在一場正式會議中提出的建議,他們認為紓困相關機制能夠做適度…… 李委員桐豪:請問主委,逾期放款是由誰決定?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不是由誰決定,而是整體…… 李委員桐豪:我的意思是,銀行要根據法律的規定來決定應否列為逾期放款。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李委員桐豪:請問銀行根據哪條法律辦理?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是依照金管會的規定。 李委員桐豪:既然這是依照金管會的規定,銀行公會可以自行延長期限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是自律機制,由銀行公會…… 李委員桐豪:這是自律機制?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李委員桐豪:應該稱之為寬恕機制。我們就不談中小企業的部分,因為這部分只是幌子。請問曾主委,如果金管會不處理這三項協助措施,逾期放款將會增加多少的金額?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逾期放款與這部分並沒有直接的關係,這只是…… 李委員桐豪:沒有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並沒有直接的關係。 李委員桐豪:既然如此,為什麼銀行自去年就開始延長期限?又為什麼銀行逾期放款率只達到0.43%?這在歷史上是非常低的低點。請問主委,為什麼你們要這麼做? 曾主任委員銘宗:報告委員,從過去發生金融海嘯期間的紓困機制…… 李委員桐豪:難道曾主委認為你們這麼做了以後,台灣金融就好轉、台灣金融體制就健全了嗎?你認為銀行逾期放款為0.43%,這個數字是真的還是假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當然是真的。 李委員桐豪:怎麼會是真的?你們已經紓困一年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但是,觀察放款這部分的金額非常少。 李委員桐豪:你為什麼不公布逾期放款的金額?事實上,何謂「逾期放款」?我從美國回來之後就和當時的金融局爭論,一直辯到東京都還在辯。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這部分已經改成狹義的…… 李委員桐豪:這已經改成3個月,沒有錯!但問題在於,當初規定6個月,直到現在……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修正為3個月。 李委員桐豪:我們好不容易在立法院第5屆會期時才修正為3個月,金管局怎能任由銀行公會斷然決定紓困限期,然後就不承認這是逾期放款了?經過我粗估之後,以現今電子產業在新聞上所公布的數字,如果他們都是紓困而且貸款都列為逾期放款,現今逾期放款率就不是0.43%,數字應該double,但是,即使逾期放款率double,比率也不到1%,對一個國家而言,這個數據是安全的,這並沒有比我們上次處理金融危機的問題還嚴重,你怎可現在就把這個數字給掩飾掉? 曾主任委員銘宗:報告委員,我們並不是在掩飾數字,假設可以透過另一法規而讓它可以進行協商,基本上,這可以救一些國內企業,我們會儘量予以協助。 李委員桐豪:救國內企業是一回事,企業在逾期放款之後,你們還是可以用其他的方式處理。 曾主任委員銘宗:實務上,通常企業只要一逾期,每家銀行都抽資金,該家企業就會倒閉。 李委員桐豪:我的意思是,你們要加以規範,因為你們的逾期放款率的數字已經扭曲,至少你要告訴我紓困貸款金額有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問題。 李委員桐豪:中央銀行與金管會有相關數字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 李委員桐豪:相關數字在哪裡?你們有沒有將這部分列入金管會所公布的逾期放款數字中? 曾主任委員銘宗:另外我們有一部分是觀察放款…… 李委員桐豪:事實上,觀察放款屬於正常的程序,我今天所指的是紓困機制。我認為這沒有必要掩飾,現今逾期放款比率只有0.43%,你還在掩飾? 曾主任委員銘宗:報告委員,這不是我們在掩飾,而是中小企業一直呼籲,希望…… 李委員桐豪:今天我隨便舉出一家大企業,就可知現今銀行對大企業紓困都是如此,你要我公布這幾家企業名稱嗎?我不喜歡做這種事情,但是,我隨便加總起來金額就高達一千多億元,這已經超過政府逾期放款的數值。 曾主任委員銘宗:依照金管會與銀行公會的立場,假設這家企業能夠透過分期的方式,讓它留來下…… 李委員桐豪:我們只求有一個公平、透明的機制,而不是一直採取護航、寬恕機制。當你們一直對他們在護航、寬恕時,等到問題真正爆發出來,將耗費龐大的社會成本。當初為了處理金融危機,我們才會花費2,800億執行金融重建工作,為什麼我們要花這筆錢?因為現在的金管會、過去的金融局及保險司不斷地掩蓋此事,而你們掩蓋的結果是,當問題爆發時就是一筆非常龐大的金額,譬如國華人壽與幾家銀行的情況不就是如此嗎?所以我要拜託主委公布相關數字,銀行公會沒有權力……,何謂SRO?這個就是SRO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敢當。這是一個…… 李委員桐豪:即便是SRO,如果我是金管會主委,我也不會准許,我們可以討論改採其他方式,但是,我絕對不准許掩飾任何的資訊,讓大家誤以為天下太平,這麼做不是很荒謬的事情嗎?現今逾期放款率為0.43%,難道你要讓這個數字變成零嗎?我覺得這實在太離譜了。 請教曾主委,當初中國大陸與我方簽署兩岸金融MOU,直到前任主委與他們簽署兩岸金融互動協議,到底對岸向我們承諾的人民幣合格境外投資機構投資者(RQFII)金額有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雖然雙方並沒有正式簽署協議,但是他們在記者會時的說明為1,000億元。 李委員桐豪:日前中國授予英國倫敦800億人民幣、新加坡500億人民幣的RQFII額度,中國大陸對我們釋出善意,RQFII的額度為1,000億人民幣。為什麼我方官員會說,這是口惠而實不至?難道你們真正的提出申請,他們就會不給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大家這部分可能有所誤解,桂局長已經對外澄清,當時並沒有說過這樣的話。 李委員桐豪:綜觀世界各國的重要城市,包括倫敦、新加坡、巴黎、法蘭克福、盧森堡、蘇黎世與雪梨等,各國都在競逐人民幣業務,而且他們都宣稱要成為金融中心。本席希望台灣要有這樣的企圖心與魄力,我們要運用這個機會。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李委員桐豪:你所謂自由經濟示範區就是直接做人民幣所有相關業務,如此中央銀行也不會找你麻煩。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正朝此方向執行。謝謝委員。 主席:請許委員忠信質詢。 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曾主委,我從這個會期到現在才好不容易找到你。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沒有,我非常歡迎委員…… 許委員忠信:自從你接任金管會主委之後就大開大合,人家要五毛、你卻給一塊,我實在是心驚膽跳。如果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金融產業而未做嚴格管制,將成為「滯經區」,屆時這就會變得很危險。 如果經建會所謂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金融業「虛擬區域」的部分,你們準備開放哪些行業? 曾主任委員銘宗:所謂虛擬方式是利用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及證券商國際金融業務分公司(OSU)提供相關金融服務。對於委員所垂詢的問題,本人做如下的說明:第一,對外主要是針對台商的部分,不管…… 許委員忠信:就offshore。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基本上,對外部分我們會大幅地開放。其次,對內主要開放專業機構投資者。未來開放自由經濟示範區之後,再進一步觀察要不要開放一般的投資者。 許委員忠信:現在你講的是主體,也就是交易人。但我現在關心的是客體,金管會準備開放哪些商品?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我現在就要向委員報告。所謂客體對外的部分,包括過去透過信託或投資機制的產品,基本上未來相關產品將會大幅的開放。 許委員忠信:對本國居民的部分又是如何? 曾主任委員銘宗:本國一般居民則不開放。 許委員忠信:專業投資人的部分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專業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及保險公司,他們本身就是對…… 許委員忠信:這些專業機構有許多的專業投資人。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他們對風險控管本來就非常的了解。 許委員忠信:但他們是一般居民嗎?本來這不是OBU與OSU的範圍,現在你們準備要開放。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許委員忠信:金管會開放之後,他們可以投資哪些商品? 曾主任委員銘宗:一樣。譬如說,透過信託到國外投資,或者是投資國內的…… 許委員忠信:他們投資國內哪些項目? 曾主任委員銘宗:包括信託商品、外匯等等。 許委員忠信:這也就是衍生性金融商品(FinancialDerivatives)。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這也包括在內。 許委員忠信:衍生性金融商品可分為三大類,第一是股票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事實上,股票會牽涉及台幣。第二,台幣利率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第三是台幣匯率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曾主任委員銘宗:凡涉及台幣利率與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除外,所以委員所指的三項衍生性金融商品都不開放。 許委員忠信:也就是說這三項衍生性金融商品都不開放。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許委員忠信:謝謝你今天告訴我。我們之所以要非常的謹慎處理自由經濟事務,坦白說,我學習國際經濟法、國際金融法及國際智慧財產權法出身,我相信台灣很少人像我這麼想要追求國際化,所以國民黨說我在鎖國,根本沒有人會相信。大家在知道我的專長之後,我從以前到現在就是在學習國際法律、追求國際化,我哪有可能會鎖國?但是,自由經濟曾經風行一段時間,直到八○、九○年代,不但歐洲風行一時,連美國直到發生雷曼兄弟事件才醒過來。所謂的金融產業在整體經濟中所占的比重如何? 曾主任委員銘宗:占GDP6.5%。 許委員忠信:我的意思是,金融產業在整體經濟中所占的比重相當重,但是,金融是高度管制的產業,它有系統風險的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委員在這方面也是專家,如同您剛剛提及的,就美國…… 許委員忠信:它具有系統性的風險,只要一家銀行倒閉,便牽動整個銀行體系。除此之外,還有銀行被其他產業拉倒的風險,所以你們要非常謹慎的處理。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就美國開放金融而言,自1930年迄今也都呈現左右搖擺的現象,基本上,美國一方面是自由化,另一方面則是保守,所以我們也知道這樣的情況。 許委員忠信:因為彭總裁比較老實,他經常列席財政委員會,我在本委員會經常遇見他,雖然彭總裁有好幾次發言都沒有禮貌,但是,我內心對他非常的尊重。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許委員忠信:彭總裁在本委員會所發表的意見是,金融政策絕對不能一國兩制,總不能一部分是非自由經濟,另一部分則是自由經濟。 曾主任委員銘宗:報告委員,金管會所主管的金融業務也沒有一國兩制。 許委員忠信:依照曾主委的說法,所謂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金融業「虛擬區域」,你覺得這部分如果開放,其中有什麼樣的風險金管會必須加以管控?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我們要利用這個機會充分說明,對外或國內的專業投資者開放金融產品,這也不是都沒有風險。 許委員忠信:風險很大。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是風險很大,而是我們要掌控它的風險。基本上,一家銀行出售相關的金融商品…… 許委員忠信:雷曼兄弟事件就是被衍生性金融商品給拖垮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所以我們也知道每一家金融機構要出售這些金融商品,他們也要負責一定的責任,所以我們都會對這些情況做充分的了解。 許委員忠信:台灣與南韓不同,台灣不是國際貨幣基金的會員,一旦台灣產生金融風險立刻有亡國的危機,這實在是很嚴重的問題。南韓於1997年有國際貨幣基金可以協助,台灣只要發生金融風險事件立刻要向中國及美國求助,如果我們向美國求助,美國會說:我們國內經濟比他們還要糟糕。若我們再轉向中國尋求協助,台灣就立刻亡國。所以我才會說,如果自由經濟示範區沒有做好,就會變成「滯經區」。我身為國會議員,今天我有責任把我所知道的事情,在國會中向全國人民報告,我也有職責要提醒曾主委。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提醒。 許委員忠信:這是非常嚴肅的一件事情。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我們很重視這個情況。 許委員忠信:我希望曾主委除了要多多學習前主委陳裕璋的專業,更要學習他的堅持。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問題! 許委員忠信:你不要認為,只要馬英九喜歡就好,而不顧及自己的專業。雖然金管會前主委陳裕璋是馬英九的愛將,但是,他之所以受到本席的尊重主要是他有所堅持,陳前主委有堅持一些原則,所以我很佩服他。我是以一個人的專業而尊重他,我對於開放自由經濟示範區則是支持彭總裁的意見,我們一定要非常謹慎的處理此事。 曾主任委員銘宗:誠如委員所指教的,執行金融管理業務,該堅持就要堅持、該開放就要開放,如此才有辦法達到平衡。謝謝委員的指教。 許委員忠信:何謂應該,又何謂不該? 曾主任委員銘宗:譬如說,我非常重視銀行業與金融業的守法及它對風險的控管,這部分一點都不能夠放鬆。 許委員忠信:我絕對會嚴格監督此事,即使我離開國會回歸學者的立場,我也會做嚴格的監督。謝謝主委,請主委回座。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指教。 許委員忠信:請教張部長,所謂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租稅優惠,有幾個問題我要向記者澄清。第一,研發可以減稅。對不對?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研發的投資金額可以抵稅。 許委員忠信:這是指工業或商業的研發可以抵稅? 張部長盛和:其實研發有研發的標準,譬如要有專屬的研發單位、專屬的研發人員、專屬的領料紀錄。 許委員忠信:自經區有很多是運輸、倉儲、物流,以服務業為多。 張部長盛和:對。 許委員忠信:服務業有很多都是商業,商業研發算不算投資抵減? 張部長盛和:各行各業可以由他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研發辦法,目前產業創新條例的研發是由經濟部訂定。 許委員忠信:我之所以問你這個問題,是因為你一下子說成立自經區之後,租稅減少1.2億,後來又改成增加2點多億。 張部長盛和:那是初步數字,財政部還沒有複評。 許委員忠信:所以對於何謂研發,你們沒有定義? 張部長盛和:目前產業創新條例對於研發有定義,但是未來各行各業可以由他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 許委員忠信:所以不限於工業研發?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忠信:也包括商業研發? 張部長盛和:要訂一個標準出來。 許委員忠信:關於國外新技術、新專利的授權,授權金方面可以抵減租稅,這是限於專利,還是包括know-how等營業秘密? 張部長盛和:引進的專利技術,也就是外國授權台灣使用的…… 許委員忠信:所以包括know-how? 張部長盛和:是,國內欠缺的。 許委員忠信:沒有申請專利的know-how,是營業秘密所保障的。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忠信:那你準備要被逃稅,因為know-how都是機密,只有授權人與被授權人才知道這個know-how,外面不知道什麼know-how,我只要跟財政部講我們有一個營業秘密,是國外授權,所以要抵稅。這樣你會不會被逃稅? 張部長盛和:我們是講專利技術,那個要再訂定,因為裡面還有國內欠缺的。 許委員忠信:所以know-how並沒有明確在範圍內。 張部長盛和:那個要詳細訂定,現在法律裡面是沒有。 許委員忠信:如果沒有包括know-how,對國內的影響就不大,幫助也不大,現在人家尖端產業對於真正有價值的know-how,都是用營業秘密在保護,不會去申請專利,因為申請專利就要揭露。 張部長盛和:現在法條裡面還沒有,目前就是專利與技術這兩個。 許委員忠信:被授權人的技術是否限於台灣實際使用,還是被授權後拿到中國使用,也可以算被授權? 張部長盛和:我們的主張是應該在台灣使用,這樣對台灣的產業發展才有幫助,但是現在因為產業都是跨國的,業界拿到技術後,希望海外廠也可以用,這就是我們的質疑點。 許委員忠信:部長,我教你,智慧財產權有屬地主義,台灣地區的授權只限於台灣地區有效,不能說在台灣地區獲得授權後,拿到中國使用,又要在這裡抵稅,這是分開的兩件事。智慧財產權有屬地主義,所以在台灣地區被授權而減稅,只能在台灣地區使用,這在學理上是有道理的。 張部長盛和:我們也一向這樣主張,這樣的話,減稅才能提升台灣的產業技術。 許委員忠信:現在他們就坐在這裡,誰敢反對你這個見解?我請他站起來。誰反對限於台灣使用才可以租稅抵減? 張部長盛和:廠商有這樣的要求。 許委員忠信:那是廠商,廠商當然希望全世界都能使用是最好。 張部長盛和:對,這樣只是降低成本而已,沒有提升技術水準。 許委員忠信:我們必須根據合理性、租稅的損失及學理來決定,所以必須限於台灣地區使用,部長能夠同意嘛?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忠信:好,謝謝部長。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們自經區的相關條例已經搞多久了?從最早的施顏祥、尹啟銘,一直到現在的你。 主席:請經建會管主任委員答復。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那個時候還沒有條例,條例是今年6、7月才開始的。 賴委員士葆:那時候就開始醞釀了。 管主任委員中閔:那是規劃方案,不是條例。因為很多方案本身未確定前,沒有辦法寫特別條例。 賴委員士葆:你預計這個條例何時可以通過? 管主任委員中閔:那就要看大院了。 賴委員士葆:我告訴你,兩年內不會通過。你對立法院應該不陌生嘛!你現在規劃「六海一空」,送來這裡之後,我保證變成「八海」、「十海」,因為:第一,現在臺中沒有放進來,花蓮沒有放進來,我保證那些選區的委員一定會講:「這個為什麼沒有放進來?」。第二,原住民絕對要放進來。第三,外勞要不要脫鉤,這絕對吵翻天。第四,有些特殊行業要放進來。所以你們送進來後,我預判兩年內出不去。現在是11月,我看你們最快也要12月底送來,等到下會期開始慢慢審,大概要兩年。兩年後你還要再來,距離總統在國慶所講的讓台灣變成自由島,是遙遙無期。我也把這個講給馬總統聽,他心目中那個讓台灣變成自由島的畫面,大概是5年後的事情。這是台灣的宿命、台灣的悲哀,案子來到這裡,保證就被卡住,如果沒有卡住,我就隨便你。 我今天要跟你交換意見,就是「全國開放,負面表列」這8個字,或者你要將「全國開放」說成是「全島開放」、「全區開放」,這都可以;然後我再加4個字,就是「一次到位」。所以是「全國開放,負面表列,一次到位」。你不要再搞這個東西,你看一看過去我們的桃園航空城及自由貿易港區的條例,中間折騰多久?所以我講兩年是很客氣的,你要瞭解這一點。請問,對於上海自貿區,政府投入多少錢? 管主任委員中閔:目前我沒有看到他們投入的數字。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投入? 管主任委員中閔:目前沒有看到。 賴委員士葆:有投入啦!只是數字沒有出來。請問我們的特區要不要投入錢? 管主任委員中閔:有,但是不是很多。 賴委員士葆:幾乎沒有。你講的那8個字也很好:「市場開放,政策鬆綁」,既然是「市場開放,政策鬆綁」,為何侷限於千分之四到千分之五的特區?我百思不得其解。這就是經建會帶頭騙老百姓,關於特區,你過去講的什麼醫療、農產品,誰理你?沒有人理你,你開的記者會再大,一點聲音都沒有。結果金融來了,聲音很大,大家就期待你將金融開放。我知道金融開放也是你提的,對不對? 管主任委員中閔:有一些。 賴委員士葆:基本上,是你initiate的,功勞要歸給你。不過,後面的中央銀行總裁對你很有意見。請問曾主委,你是不是講過你用經濟特區借殼上市,達到全面開放?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錯。 賴委員士葆:既然借殼上市,就借殼到底。請問彭總裁,你是不是說你也支持,只要不做新臺幣就好了? 主席:請中央銀行彭總裁答復。 彭總裁淮南:主席、各位委員。OBU跟OSU的開放,看起來跟自由經濟示範區有關係,事實上,它是脫鉤、獨立運作的。 賴委員士葆:對。 彭總裁淮南:OBU跟OSU的開放是在條例授權的規定下由金管會洽中央銀行修改組織法,它可以獨立運作,不必然跟自由經濟示範區掛鉤。而且這兩個條例明文規定須為非居住民,產品是外幣,條例寫得清清楚楚。 賴委員士葆:所以就多此一舉嘛!對不對? 彭總裁淮南:是可以做的事。 賴委員士葆:本來就跟特區一點關係都沒有,硬要搞特區,就是自欺欺人。 彭總裁淮南:而且這是適用於全台灣。 賴委員士葆:對,適用於全國、全島都可以,對不對? 彭總裁淮南:對。 賴委員士葆:這很清楚嘛!所以不需要特區。總裁,你看我對你多好!我藉機會讓你澄清。人家批評你:學者批央行,思維老舊。還有不同記者批你:自經區恐成跛腳。另外不知道是哪個媒體的記者修理你,說央行總裁有說謊的權利。 彭總裁淮南:沒有這回事。 賴委員士葆:他們修理你很多喔! 彭總裁淮南:我剛才就感謝召委給我機會列席,讓我說明。 賴委員士葆:好,你來說明。 彭總裁淮南:完全沒有這回事,因為OBU跟OSU的修訂是根據條例授權,可以修訂子法。 賴委員士葆:跟特區沒有關係嘛! 彭總裁淮南:對,曾主委找我,我們兩個單位充分溝通。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們兩人很好,沒有心結。 曾主任委員銘宗:非常好。 賴委員士葆:沒有心結嘛!哥倆好,完全一致。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的溝通非常順暢。 賴委員士葆:沒有任何障礙?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時候一天通好多電話。 賴委員士葆:那天我經過休息室,看到你們兩人在那裡咬耳朵,我知道你們感情不錯。所以可以告訴外界的記者小姐先生們,要挑撥你們是沒用的。我看媒體挑撥你們兩人,挑撥得很兇。我替他們兩人作證,那天剛好被我看到,他們的感情真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的溝通非常順暢,對業務的推動都很順利。 賴委員士葆:那麼這個問題出在哪裡?是媒體寫錯,媒體亂寫?總裁,你心裡要講的話就是這個,是不是? 彭總裁淮南:我相當無奈,因為媒體朋友要寫,我也沒有辦法。 賴委員士葆:這麼多媒體的小姐先生請看好,人家對你們很無奈。 彭總裁淮南:我想他不在場。 賴委員士葆:總裁的數字觀念很清楚,記人的功力也很夠。 張部長,今天好不容易幾個財金的大巨頭都在,我上次質詢過你,自經區其實沒有必要,租稅如果真的有優惠,「前店後廠」就開了。我不好意思說自經區是假的,但這是國王的新衣,事實上就是全都放了。如果新的投資案真的能做到這樣,沒有那些問題,那麼根本就不要有自經區,一次到位,你同意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在「前店後廠」的理念下,差不多了。 賴委員士葆:「前店後廠」是假的,就全區都放了啦! 張部長盛和:對,那個已經差不多了。 賴委員士葆:請問經濟部張部長,因為對於租稅所規劃的租稅減免,是針對新增的投資案,你們可以確認哪些是新增的,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新的投資是這樣。 賴委員士葆:你們有一套機制,不會產生稅損,一定是新增加的才給與優惠,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對,將來會這樣規範。 賴委員士葆:由此可見,幾位大長官,特別是管主委,真的要聽進去。就實務上講,自經區要在這裡通過,讓台灣真的實施,大概是兩年後的事;更何況醫療特區是要第一個階段實施後,第二個階段才另外開放,所以第一個階段的醫療特區等於是沒有,第一個階段只有農產品。這是碎步化,根本來不及,台灣經濟岌岌可危;要的話就是跨大步,一次到位。當然,有些我們覺得要管的部分就負面表列。所以是「全區開放,負面表列,一次到位」,張部長同意吧? 張部長家祝:可以研究往這個方向做。 賴委員士葆:總裁,我這樣給你支持,你也支持一下我的觀點嘛! 彭總裁淮南:這不是中央銀行的主管,我不能隨便答復。 賴委員士葆:但是對於你的業務,你一直主張不能有區內區外。 彭總裁淮南:可是OBU是全島適用的。 賴委員士葆:所以就你的業務,沒有區內區外的問題,對不對?曾主委,你既然借殼上市,就玩真的,一次到位。 曾主任委員銘宗:金融跟一般產業不一樣,所以要分階段,而且要審慎評估…… 賴委員士葆:分什麼階段? 曾主任委員銘宗:第一階段先對外國人。 賴委員士葆:可以,但只要開放就是全區,沒有只是區內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當然,是全區。 賴委員士葆:管主委,幾個大巨頭都講得很清楚,我在旁邊繼續敲邊鼓,許多委員都主張「全區開放,一次到位」。 管主任委員中閔:如果委員可以協助全區開放,全國施行,我們百分之百贊成。 賴委員士葆:一定要這樣,才有希望。我剛才講過了,你的案子送來這裡,「六海」會變「八海」,變「十海」,這就可以吵半年了。 主席:請葉委員津鈴質詢。 葉委員津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部長,金融業的獲利屢創新高,我要恭喜你們。今年前7個月已經大賺1,600多億,是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講的是全國的金融業,我們只管8家公股銀行。全國部分是曾主委的功勞,應該要問他。 葉委員津鈴:曾主委,恭喜你們,今年的獲利是不是預估又會創新高?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不一定會創新高。 葉委員津鈴:去年賺了2,400億。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葉委員津鈴:今年如果創新高,可能就是3,000億。 曾主任委員銘宗:初步來看,可能不會創新高。不過我要利用機會跟委員說明,其實去年跟今年的獲利之所以相對不錯,很多部分是因為過去打銷呆帳之後,現在收回來,所以很多是一次性收益。 葉委員津鈴:你們的命真好,有問題就拿國家稅收來幫你們撐,讓你們的逾放比很有面子,只有0.43%。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葉委員津鈴:所以對於銀行的營業稅,是不是考慮恢復為5%?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要由我答還是部長答? 葉委員津鈴:看是由你們二位誰做決定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先回答好了,這個問題要從兩個層面來看,一個是金融營業稅跟其他國家的…… 葉委員津鈴:我想先從過去為什麼會從5%降到2%的歷史背景來談。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葉委員津鈴:當時為何從5%降到2%?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時因為逾放比非常高,要打銷呆帳,這是歷史背景。 葉委員津鈴:當時的逾放為什麼會那麼高?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本土性金融風暴。 葉委員津鈴:是因為超貸太嚴重。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一部分是如此。 葉委員津鈴:當時的超貸有夠離譜,我舉一個實例,一間40坪的4樓公寓,竟然可以貸到4,000萬,逾放比就是這樣累積下來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於委員說的這個案例,我也很有興趣去瞭解,假設真的有超貸,我們移送法辦。 葉委員津鈴:關於這個部分,有時間的話,我真的要讓你們好好追討那時候的超貸大戶,這個都有資料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講的是公寓嗎? 葉委員津鈴:很多案子,不只是這一件。營業稅如果提高為5%,你們少收400億,對銀行有那麼嚴重的影響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基本上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我們銀行業的營業稅與國外比較,基本上偏高,像銀行專業的部分…… 葉委員津鈴:我只針對國內有哪些行業可以降營業稅的?請你告訴我。 曾主任委員銘宗:銀行業的營業稅現在是2%,但它是收入的2%,跟一般行業的進項稅額可以扣抵,是不一樣的機制。 葉委員津鈴:這個我無法接受,基於公平原則,任何行業都是5%,為什麼捧著金飯碗、最容易賺錢、吹冷氣的銀行業,竟然要求維持2%? 曾主任委員銘宗:金融業跟一般產業不一樣,另外…… 葉委員津鈴:有什麼不一樣?你們的利息收入、手續費收入,這都是收進來的,跟工程不一樣,你們的成本就是人事成本。 曾主任委員銘宗:金融業除了本身發展之外,最重要的是要支援其他產業的發展,所以…… 葉委員津鈴:連銀行的營業稅都要佔人民的便宜,這個國家也差不多要完蛋了,沒有道理。 曾主任委員銘宗:可能並沒有佔便宜,譬如…… 葉委員津鈴:佔了便宜還說沒有佔便宜。 曾主任委員銘宗:那為什麼英國、德國、法國、韓國等很多國家的金融營業稅都是零? 葉委員津鈴:要針對國內的公平性來講。 曾主任委員銘宗:為什麼很多國家的營業稅是零?就是因為行業的特性。 葉委員津鈴:過去我們也是5%,就是因為要打銷呆帳,所以給你們降3%,照說要有一個期限,結果讓你們硬拖到現在,已經讓你們佔便宜了,卻還抵抗,說一大堆理由,這沒有道理。我現在不跟你講這些問題,關於5%的營業稅,今天中華民國如果不能做到公平性,中華民國就要完蛋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把事情泛政治化了。 葉委員津鈴:你不要給我戴這個帽子,我是替全國人民說公道話,這是我身為立委應該做的事情、應該講的話。對於不合理的事,就要在這裡好好監督。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的問題很重要,我們可以理性討論,但是不要把這件事…… 葉委員津鈴:我的發言時間只剩1分鐘,我要請問銀行局桂局長,你們銀行對於逾期放款進行催討時,是用什麼方式?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桂局長答復。 桂局長先農:主席、各位委員。如果三個月不繳息,就列為逾期放款,目前本國銀行大約有1,037億左右的逾期放款。 葉委員津鈴:我的選民來向我陳情,說你們催討時有夠沒人性,電話每天打,恐嚇人家如果不趕快還錢,就要查封他的房子、拍賣他的房子。因為向人家借了錢,要查封他的房子,他也認了,問題是每天吵得人家吃不下飯、睡不著覺,好像討債集團一樣,可以這樣嗎? 桂局長先農:不可以。如果有這樣的行為…… 葉委員津鈴:不可以喔!我也認為不可以。 桂局長先農:不可以,只要跟我們講,我們會處理。 葉委員津鈴:人家向你們貸款,有保證人,房子也被查封,但是你們協商時的態度是說多傲慢就有多傲慢。本席處理過地下錢莊的協商,都沒有像銀行這樣沒人性。要不要檢討? 桂局長先農:對於…… 葉委員津鈴:我在替你們解決問題,如果你們繼續這樣,有一天萬一有人想不開,燒炭、跳樓,造成社會問題,怎麼辦? 桂局長先農:如果有不當催收的行為,可以跟銀行局反映,我們一定會協助民眾處理。 葉委員津鈴:我今天就跟你反映了。 桂局長先農:是,我們會處理。有任何個案,都可以跟我們反映。 葉委員津鈴:可不可以用比較人性的方式?因為人家的利息也被你們收了很多,利息已經比本金還要多,難道不能放人家一馬嗎? 桂局長先農:對於銀行的不良放款,目前只有逾放比到3%以上的,才能標售給資產管理公司,我們現在已經規定銀行一定要自行處理。 葉委員津鈴:我今天提出質詢,就是要你們好好監督,不要沒有人性的去催討,逼人家走絕路。 桂局長先農:是,任何個案我們都願意協助。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陳委員亭妃、林委員岱樺、林委員佳龍、黃委員偉哲、廖委員國棟、孔委員文吉、蔣委員乃辛、邱委員文彥、吳委員宜臻、蕭委員美琴、楊委員應雄、黃委員文玲、吳委員育昇、姚委員文智、邱委員志偉、蘇委員清泉、陳委員明文、江委員惠貞、廖委員正井、徐委員耀昌、潘委員維剛、翁委員重鈞、葉委員宜津、田委員秋堇及鄭委員天財均不在場。 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潘維剛、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自由經濟示範區在經建會的規劃下,其所規劃內容在產業方面自由經濟示範區選擇了四項產業作為開放的試點,包括智慧運籌、國際醫療、農業加值與產業合作。智慧運籌是希望透過創新關務機制及雲端平台等資訊服務,提供廠商最佳的物流服務。國際醫療則是希望吸引國際人士來台接受健檢、醫美或是重症治療等服務,並與觀光結合,擴大經濟效益。農業加值則是將農產品擴大價值鏈,以MIT品牌行銷全球。最後,產業合作則是希望藉由示範區的自由環境,鼓勵企業引進先進國家的關鍵技術,並促成國際合作等。在新任金管會主委上台後馬上宣布自由經濟示範區將納入金融業,讓金融相關產業界為之振奮。期望金融機構可在更開放的環境下發展。示範區下的金融發展將是可以立即執行的重要指標。示範區下的金融業輪廓開始浮現,首先新金融商品將成為受關注焦點。示範區的目的在於鬆綁,而先前受限於國內法規限制的商品,可望在示範區內上架,未來特殊標的結構性商品、公開募集避險基金和連結陸股的衍生性商品,皆會成為金融商品的新亮點,此外金管會也已經規劃針對商品上架流程,採用報備且免審核型式,有助於推展金融創新。 本席認為「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設置,有其突破現行台灣經貿結構困境之重要時代使命。以「境內關外」為核心概念,透過「前劃更新的思維,更開放的法令,更應在這過程,帶領所有的國人、企業及海內外台商都積極的進行準備,來接受自由化的挑戰,開創台灣更新一波的經濟蛻變及發展。 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 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9月底掛牌,恐波及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未來招商,管中閔主委表示,台灣重視「法治」,面對上海經貿開放壓力,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並未處於劣勢,他強調,「資金到位才能決勝負。」。註1 1.(曾)主委,對於上開管主委意見看法?你是否認同?如何導引資金活水到「自經區」?如何「流血拚開放」?相關租稅優惠內容?趨嚴或趨鬆?註2,對於張財長提「4新」條件看法?註3,是否影響整體租稅開放?對於央行反對境內金融納自經區看法?註4 2.主委,如何引壽險業資金邁向自經區?是否已和經建會達成共識?放寬投資比例?有無再提高可行性?註5 二、中央銀行日前指出,國內銀行利差遠高於歐美日等國,獲利情況已改善,不過統計顯示,國銀平均淨利差不足2%,在亞洲地區(不含日本)敬陪末座,最大民營銀行的中國信託銀行近4季淨利差「連4降」,今年第3季底只剩1.51%。 1.主委,國銀平均淨利差敬陪末座的主因為何?但為何坊間銀行屢傳「獲利創新高」?註6,欺瞞消費者?兩者間有無矛盾之處?貴會對提振銀行獲利有無改善方案? 三、國內今年經濟成長率(GDP)「保2」破功,台灣經濟研究院開出第一槍。台經院公布下修今年GDP至1.93%,7月預測值2.52%下修0.59個百分點,成為國內首家預測今年GDP無法保2的研究機構。 1.部長,為何等不到春燕只等來一堆憤怒鳥?何時春燕到?明年GDP可否「保3」?貴部可否重行預測?何時讓台灣景氣遠離憤怒鳥的世界? 註1:管主委指出,以前大陸規畫的投資特區,已讓不少廠商「得到甜頭和好處」,所以即便上海自貿區執行細節尚未公布,還是能吸引不少廠商先去「掛號」,表達投資意願,但資金到位才算數。 註2:行政院上週以超高效率完成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審議,將做最後文字內容確認,近期提報行政院會通過。其中,各部會疑慮較大者,屬租稅優惠條文,示範事業要享受租稅優惠可能大不易。 註3: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最快趕在14日行政院會通過。整部自經區法案審議,最多意見就屬租稅優惠條文,財長張盛和倡議「4新」條件,亦即新人才、新投資、新事業與新技術,且「4新」均必須符合「國內所欠缺沒有」的要件才能適用,比原擬條文更趨嚴格。 註4:中央銀行針對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拋出震撼彈!央行表態反對任何標的連結台幣及以台幣計價的境內金融商品納入自經區,更舉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時,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NDF)影響匯市失序,以及美國雷曼兄弟破產金融海嘯為例,警告欠缺管理一味開放將危及金融穩定。 註5:經建會表示,依目前壽險業投資法規來看,投資單一重大公共工程的投資比例可達35%,但若是單一投資案則是10%。因此,希望金管會能放行,讓壽險業投資自由經濟示範區可比照投資重大工程,投資比例可達35%。 註6:獲利大增主要是前幾年打掉的呆帳「都在近期回收」,但銀行靠回沖呆帳衝高獲利數字,如同「看天吃飯」,而且銀行壞帳愈來愈少,類似回沖利益以後很難再有。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一、 自由經濟示範區用意良善;但為防止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租稅減免政策,形成外資或陸資「假投資、真享稅」、「資金藉機匯回後任意倒閉」及「促產條例借屍還魂」等漏洞,財政部、經建會、經濟部等部會應針對上述疑慮,提出檢討報告並送立法院財委會。 提案人:盧秀燕  曾巨威  費鴻泰 二、 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會議─「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專題報告」,針對有關部會提出之評估報告,該報告內所假設之投資數據過於簡化。單一及過度膨脹,未就其所產生之經濟效益、稅式支出等做不同數據及樣態模擬,無法讓外界確切明瞭自由經濟示範區所帶來之經濟收益,爰此,本席提案要求財政部應偕同經濟部、經濟建設委員會等有關部會,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所產生之經濟效益、稅式支出等做不同情境數據研究評估後,提出更精確、分級之「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提供給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盧秀燕  曾巨威  費鴻泰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第一案有沒有問題? 盧委員秀燕:我再解釋一下,基本上我還是肯定經建會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用意良善,但是剛才在質詢過程當中,有很多委員包括本席在內特別提到,根據過去的經驗有幾件事必須注意:一可能是假投資真享稅,有的資金匯回之後任意倒閉,另外,外界批評這是促產條例借屍還魂等等,示範區如果要說服社會大眾和立法院,經建會應針對以上的疑慮提出檢討報告,送本委員會。 張部長家祝:檢討報告我們當然可以提出來,但是因為租稅減免政策行政院還沒有確定,是不是等確定以後再檢討? 盧委員秀燕:其實,第一、時間不會那麼趕,因為這段時間立法院都忙著審查預算,所以時間上不至於那麼急迫;另外一方面,這個報告和實際的減稅內容無關,我們要強調的是,如果是這種狀況,譬如資金藉機匯回後任意倒閉,你們要如何防堵?這是政策內容,和實際法案並沒有什麼關係,就像管主委說的,我們會納入考慮,也許會提高其年限、也許會訂定什麼懲處辦法之類的,總是要提出一些方案。 費委員鴻泰:把「檢討報告」改為「評估報告」,因為還沒有實施,如何檢討? 主席:這還有時程的問題。 盧委員秀燕:順序是經建會、經濟部、財政部。 主席:時程的問題呢? 盧委員秀燕:「檢討報告」改為「評估報告」。 主席:再來就是時程的問題。 盧委員秀燕:管主委,你們多久可以針對上述疑慮提出一個評估報告? 管主任委員中閔:現在最主要的是,剛才張部長講的意思是現在行政院還沒有核定,因此,是否可以增列一些文字,說明有關租稅減免俟行政院核定後,要我們在一個月或兩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盧委員秀燕:部長講得有道理,時間點就是在行政院通過後和送立法院審議之間嗎?可以。 張部長盛和:在「……等部會應針對上述疑慮」後增列「於行政院院會核定後兩個月內」, 盧委員秀燕:在行政院核定後、立法院審議前。 張部長盛和:「行政院院會通過後、立法院審議前」 管主任委員中閔:可以。 張部長家祝:可以。 主席:第一案大家沒意見,就這樣修正通過。 進行第二案。 盧委員秀燕:我第二案的文字寫得不是很好,但是我的意思是,因為剛才提到有關技術授權專利那部分,假設是200億,那如果不是200億,模型是什麼?所以我希望針對不同的分級作一模擬,這樣才能更精確。 管主任委員中閔:對,這我們遵照委員的指示。 費委員鴻泰:雖然我連署了這個案子,但是我在總質詢時講得非常清楚,我基本上反對用稅務的方式來訂定這個條例。 張部長盛和:這個文字是否可以修正一下?就是稅式支出評估流程圖在這裡,基本上要業務主管機關提出來,所以財政部不應該放在前面,因此,「爰此,本席提案要求財政部應偕同經濟部、經濟建設委員會等有關部會」可否修正如下:「爰此,提案要求經濟建設委員會及經濟部儘速提出稅式支出評估報告,送財政部複評」? 主席:那時間呢? 盧委員秀燕:我建議這個報告也該給行政院院長看,不是只有給財委會看,難道行政院院長不需要知道不同的數據模型嗎? 主席:管主委,你補充說明一下。 盧委員秀燕:我建議你們也要給院長看。 張部長家祝:這應該在行政院核定之前,我們會有一個東西給行政院,所以這兩個案子其實都有一個前提,就是相關的租稅減免有納入的話,這兩個案子才有應用性,不然,如果行政院最後把這個取消,不管是評估報告或…… 盧委員秀燕:這不一樣,這是說經建會、經濟部擬一個方案出來,就應算出不同的數據模型。 費委員鴻泰:這個案子是假設性的,基本上我們立法院是監督行政院,行政院做了以後,我們在立法時可以表示意見,不讓它通過,盧委員,你考量一下,看這個案子要不要提出,因為把行政單位管得那麼緊也不好,不如讓他們充分討論,類似今天這樣的專案報告,讓社會大眾也都瞭解了,如果我們有意見,反正最後我們在審案子時反對就好了嘛!對於他們內部的作業,我建議給他們一點空間。 盧委員秀燕:大家斟酌,因為立法院是合議制,我的意思是今天行政部門作這個表格,只是假設一個情境,可是事實上可能會有不同情境,這個東西如果不讓院長知道,這段時間都在總質詢,很多委員都在總質詢時問稅式支出如何,院長就根據你們提供的資料回答2.92億,那這樣就有點誤導院長,你們要給立法院的東西,難道不需要讓院長也了解嗎?這樣在總質詢的時候院長要怎麼樣答復呢?像費鴻泰委員和賴士葆委員也在總質詢的時候問過這個問題,大家問了半天,結果院長就是根據你們這些東西在答復,你們需要多久才能做出不同的數據模型呢? 主席:應該是不同的情境分析,而不是數據。 盧委員秀燕:所以還要多久才可以算出來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沒有辦法現在說出時間,是因為這都是委託中華…… 張部長盛和:還有租稅減免項目,要等院長拍板定案才能做稅式支出,程序上是這樣,所以等院長拍板以後就會儘速做。 盧委員秀燕:那就比照第一案,等行政院院會通過,不過你們要去跟院長講關於2.92%只是很多可能情境裡面的一種。 管主任委員中閔:可以,我們了解。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宣讀協商結論:第一案倒數第二行文字修正為:「經建會、經濟部及財政部等部會應針對上述疑慮,於行政院院會通過後、立法院審議前提出評估報告,並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其餘部分照原提案通過;第二案倒數第四行「提案要求……」修正為:「提案要求經濟建設委員會及經濟部儘速提出稅式支出評估報告送財政部復評,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所產生之經濟效益、稅式支出等做不同情境分析、研究評估後,提出更精確分級之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於行政院院會通過後、立法院審議前提供給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其餘部分照原提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日議程已經處理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13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