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7日(星期四)9時至17時11分 地  點 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淑慧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本日會議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各款、項、目有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中央研究院主管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欣逢大院第8屆第4次會期,承蒙安排報告本院103年度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案,深感榮幸。在委員先進的長期支持下,本院經費得以維持穩定,使同仁能在優質環境及設備中,專注於學術研究,本人謹代表全體同仁致上最誠摯的謝意。 身為全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本院同仁除在學術研究的道路上努力不懈外,也謹記應發揮知識份子的道德良知,善盡延續知識傳承、提升人文素養與增進民眾福祉的責任。展望103年度,本院除將撙節運用學術資源以開創重要研究成果,激發創新以建立研究優勢地位外,更將積極掌握社會與經濟脈動,協助國家擘劃未來發展藍圖。以下謹就「厚植基礎研究」、「拓展國際合作」、「廣納優秀人才」、「善盡社會責任」及「營造優質環境」等五項施政重點,擇要報告如下: 壹、施政重點 一、厚植基礎研究、強化科際整合 本院首重基礎研究,並在數理科學、生命科學、人文及社會科學三大學術領域兼備的堅實基礎上,同步開展跨領域的科際整合,以帶動人文探索與科技研發的均衡發展,激盪出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在實際執行上,本院依不同目的設有「主題研究計畫」、「深耕計畫」、「前瞻計畫」等研究計畫,嚴選具前瞻性與原創性之研究主題,進行跨學門的團隊合作研究,並藉此發掘具發展潛力的新世代研究人員,給予穩定的經費支持,俾使研究人員得以潛心研究,進而開拓嶄新的知識領域,期望建立起具國際競爭優勢與在地關懷的研究社群。本院各項研究計畫辦理情形。 在眾多研究計畫的支持下,本院今年已孕育出許多重要的研究成果,並發表於國際著名期刊。例如:利用Globo H及SSEA4醣分子製造出新一代乳癌疫苗;研發攝護腺癌及抗腦膜炎W135型的疫苗;利用螢光奈米鑽石標記肺部幹細胞,提供細胞追蹤與單一細胞影像分析的新方向等關鍵技術,均被各界視為是疫苗研發與醫療技術創新的重大貢獻。101年度迄今重要研究成果摘要。 綜觀本院103年度的研究重點,在數理科學方面:著重高溫超導研究與新穎奈米科技之開發、多元化跨領域的統計科學研究、永續綠能及生技醫療科技發展、臺灣地震監測及即時評估系統與資料庫之建立、運用世界級天文觀測設施探討宇宙的形成與結構之研究等。在生命科學方面:天然物之化學與應用研究、蘭花基因資料庫之建構與其生長發育之研究、水生生物及海洋生物功能分析研究、細胞影像與細胞結構分析研究、化學生物學研究、演化遺傳與基因體研究等。在人文及社會科學方面:進行臺灣研究、華人社會歷史與當代研究、歐美與亞太區域研究,以及資料庫功能之跨領域研究與學術服務等四大主題。103年度研究重點說明。 另有感於全球變遷所造成的溫室效應、極端氣候、水資源匱乏與生物多樣性消失等危機,本院於民國101年9月成立「永續科學中心」,整合本院各單位的研究能量,推動跨領域的「永續科學研究計畫」,期能提供研究資料與成果作為政府擬定政策之參考。明年度將以「糧食安全」、「高齡化社會」、「電子化民主對民主政治及永續發展的影響」及「新穎材料在能源上的應用」等四項主題為推動重點。 本院在數理科學、生命科學及人文社會科學三大領域中,共設有24個研究所與7個研究中心,知識領域蔚然完備。惟鑑於英、美、澳等先進國家皆設有國家級工程院士,且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教育部對學科之分類,均劃分為自然、工程、生物與人文等四大領域,為顧及學術領域之均衡發展,並彰顯工程學研究對於科技及產業發展之重要性,本院擬藉由組織法之修正,增設「工程科學組」院士,俾與國際趨勢接軌,並提升我國工程科學之研究水準與國際地位,屆時敬請委員予以支持。 二、拓展國際合作、布建學術網絡 學術研究的國際化,除有助於吸引世界頂尖人才,豐富研究視野外,更能布建國際學術網絡以擴充研究能量。有鑒於此,本院全力推動國際化策略,藉由參與國際組織、舉辦國際會議、參加國際合作計畫、邀請世界知名學者蒞院演講等方式,提升我國際能見度,並強化學術研究水準。相關內容謹分述如下: (一)參與重要國際組織 為提升本院與重要國際科學組織及各國科學院之交流互動,本院積極整合我國相關研究能量,策進參與國際科學組織,其中以「國際科學理事會」(ICSU)及「世界科學院」(TWAS)最具代表性。「國際科學理事會」居全球科學界的領導地位,會員多來自各國最高科研機構。自2011年李遠哲前院長接任會長職務後,該會不僅成功扮演了國際科學政策建言的角色,也順利整合了洲際之間的科學資源,為發展中國家科學建設奠下基礎。本院也與該會合作設立「國際災害風險整合研究中心」(IRDR─ICoE),由永續科學中心負責實際運作。該中心於本年4月間舉辦" Brainstorming Session on Future Earth "國際座談會,邀請英國、澳洲、日本、大陸、馬來西亞等專家學者與國際科學理事會成員參與,以永續發展之觀點,深入探討天然及人為災害影響、新興永續能源、人口分布及都市規劃等議題,深受國際學界矚目。 「世界科學院」主要任務在於協助發展中國家從事科學研究與開發應用,為深具人道關懷之國際學術組織。本院每年均積極提名國內傑出科學家參與該院院士選拔及競逐各類科學獎項。甫於今年10月公布之102年度評選結果,本院計有鄭淑珍院士、謝道時院士、劉紹臣院士與李世昌院士等4人當選為TWAS院士,另林淑端博士獲頒TWAS生物科學獎;其不僅彰顯學者個人的成就,更代表臺灣對發展中國家之關懷與付出。 (二)參加跨國合作計畫 近年來本院參與跨國研究合作計畫,成效斐然,大幅提高我國在國際學術界的能見度。近期成果包括:參與丁肇中院士主導的Alpha磁譜儀(Alpha Magnetic Spectrometer,AMS)計畫團隊,探討宇宙起源;與日本「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合作參與天文物理太空紅外線望遠鏡計畫;與日本「海洋研究開發機構」及琉球大學合作研究琉球隱沒系統之動力結構與孕震機制;與中山科學研究院及美國MIT合作開發適用於太空環境的高速單板太空電腦;與法國波爾多大學合作發展X光腫瘤血管新生之小動物微血管造影技術;與德國國家量測中心合作開展「皮米(0.001奈米)級」定量掃瞄探針顯微系統;與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合作利用奈米科技建立抗癌藥物之磷酸激?抑制劑;參與「亞洲世代研究聯盟」,投入國際生物資料庫跨國研究合作計畫,探討慢性疾病發生原因;與南韓、日本、中國合作成立「東亞社會調查」,同步設計問卷及收集資料,比較分析東亞各國的社會現象及變遷,2014年主題為「工作與生活」。該計畫2014─2015年的執行秘書將由臺灣團隊擔任。有關參與跨國大型研究合作計畫簡介。 (三)設置世界級學術講座 本院設有「中央研究院講座」、「人文社會科學講座」與「特別講座」,期藉由邀請國際學界重量級人士的造訪與演說,使同仁見賢思齊、超越自我,進而培育出世界級學者。今年3月間邀請2002年諾貝爾生理醫學獎得主Dr. Sydney Brenner來院參訪並以"Reading the Human Genome"為題發表演講,獲得熱烈迴響。5月間邀請倫敦大學教授、2006年巴仁獎得主Professor Quentin Skinner到本院與臺灣大學發表三場演講,講題分別為「真理與史家(Truth and the Historian)」、「自由的系譜學(A Genealogy of Liberty)」、「國家的系譜學(A Genealogy of the State)」,亦座無虛席。而8月間應邀蒞院發表"Publishing the Most Important Work in the Life Sciences"演講的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Randy Schekman教授,則獲得2013年諾貝爾生理醫學獎殊榮。另邀請美國人文與社會科學院院士Elizabeth Perry擔任本院「人文社會科學講座」首位講者,演講主題為「當代中國的文化治理與政治合法性」。 (四)主辦區域與國際會議 本院於2月間舉辦「兩岸學術交流會議」,由中國科學院白春禮院長率隊來訪,與本院各所所長、研究中心主任進行學術交流,雙方共50人與會,盼能強化兩岸未來學術合作關係。5月間舉辦"Policy Forum on Vulnerability, Adaptation, and Resilience: Taiwan Reflections"國際學術研討會,匯聚國內外專家學者於一堂,討論全球變遷下之人文社會議題,並分享研究發現與成果,計有150人參加。另於今年內分別舉辦「試煉與苦難:中國宗教與文學的對話」、「東亞近代知識轉型中的關鍵概念詞」、「東亞近代社會的知識建構」、「東亞哲學的生死觀」、「戰後臺灣歷史的多元鑲嵌與主體創造」等亞太區域學術研討會,持續推動與各國專精亞太區域研究機構的學術交流。此外,本院已爭取到國際科學理事會轄下的「國際生化與分子生物學聯盟」(IUBMB)第15屆年會主辦權,將於明(2014)年10月間舉行,會議主題為「轉型中的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從基礎到轉譯」(Biochemistry and Molecular Biology in Transition: from Basic to Translational)。由於IUBMB會員多達千人,並涵蓋77個國家,屆時盛況可期。 (五)拓展國際合作交流 為使我國深具發展潛力之學子有更多機會進入國外頂尖學研機構受訓,本院積極赴國外商訂人才合作培育計畫,並已在去(101)年間先後與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之化學院(College of Chemistr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加州大學聖地牙哥校區(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及斯克里普斯研究院(The Scripps Research Institute)等單位分別簽署學術合作協議,著重生醫與能源領域之研究人員以及博士後研究員的交流與實習。現為擴展合作關係並將其制度化,更訂定「中央研究院與美國頂尖大學及研究機構人才培育合作計畫」,於本(102)年度開始執行。目前已核定4位博士後研究員赴美從事生醫、奈米與能源的跨領域研究,期藉此為我國家科技發展儲備高級研究人才,並促進與美國頂尖大學的學術合作,共同致力於尖端研發工作,進而提升我國的學術影響力。 三、廣納優秀人才、提升研究能量 在全球化的時代,人力流動早已跨越國界,人才的爭逐更成為世界性的競賽。為廣納優秀人才堅強研究陣容,本院近期已延攬多位傑出學者到院服務;任職於University of Wisconsin的王?貫博士及任職於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的鄭清水博士應本院力邀,分別擔任環境變遷研究中心主任及統計科學研究所所長。本年內另已任命鄭淑珍特聘研究員及陳玉如研究員等兩名女性,分別擔任分子生物研究所與化學研究所所長,顯示本院秉持用人唯才之原則,選拔優秀研究員擔任主管職務,未來將持續積極延攬優秀人才,增強研究能量。 本院為擴展學生國際視野、建立全球聯繫網絡,特與國內研究型大學合作,共同規劃設立10項跨領域教學研究,並由大學授予博士學位之「國際研究生學程」(TIGP)。截至目前,學程共有352名學生,其中外籍學生共計160名,占總數的45.5%,分屬36個國家。學程成立迄今,已培育111名畢業生,且於國際知名學術期刊發表461篇學術論文;多數畢業生為全球各大研究機構或大學延攬,繼續從事研究與教學工作。本院現更增設「社群網路與人智計算」及「永續化學科技」等兩項學程,將與清華大學、政治大學、交通大學共同合作,於明(103)年開始招生。 除前述「國際研究生學程」的推動外,本院也積極與各大學合作開辦國內「博士班學位學程」,以具有前瞻性及競爭力的跨領域研究為主題,根據各自學術優勢,規劃學程發展方向。如「轉譯醫學研究學程」分別與臺灣大學、臺北醫學大學、高雄醫學大學、中國醫藥大學、陽明大學與慈濟大學等6校簽約辦理,另與國防醫學院、輔仁大學洽談合作事宜。目前已設立的7項學位學程,共有136名博士生;未來更將持續整合並擴增學程範疇,以與大學互利共進。有關本院與國內大學之合作概況暨未來規劃。 四、善盡社會責任、致力人文關懷 學術研究承載著解決當代人類迫切課題的社會責任。本院緊扣國家整體發展的脈動,持續針對學術發展及社會關切的重要議題,進行詳細分析後,提出具體可行的政策建言,並於政策建議書出版後即送請業管部會參採。近6年來已先後提出「因應地球暖化之能源政策」、「中央研究院學術競爭力分析暨台灣學術里程與科技前瞻計畫」、「醫療保健政策」、「人口政策」、「因應新興感染性疾病」、「研教與公務分軌體制改革」、「因應氣候變遷之國土空間規劃與管理政策」、「Foresight Taiwan: Funding Research for Economic Gains」、「高等教育與科技政策」與「農業政策與科技研究」等10份建議書;刻正研議「食品安全維護及環境毒物防治」議題,現已進入總結階段。另鑑於我國賦稅負擔率位居先進國家之末,導致歲入不足;現行稅制又不符當前社會需要,累積債務且逼近公共債務法規定上限,導致財政困窘,本院已規劃近期內邀集產、官、學界專家學者20至30人,組成稅制改革建議書研議小組,訂於明年7月院士會議提出「稅制改革政策建議書」,期能為健全國家財政盡一份心力。 除針砭時事、倡議興革外,本院對於人文歷史的關懷也不遺餘力。如本院長年致力於臺灣史學研究與史料徵集,為臺灣文化傳承紮根,現正舉辦「時空旅行」特展,述說1860年臺灣開港後至1960年代,居住與往來臺灣的人群所經歷之精采故事,期能喚起民眾重拾關懷鄉土歷史的熱情。另著眼於族群平等及文化內涵的充實,亦推動客家文化研究與原住民相關研究。客家文化研究方面,103年度規劃舉辦二次專題討論會,將就既有的客家研究現況進行檢討與回顧,並提出未來研究的新方向;另將邀請國內外客家研究學者針對特定主題進行探討,且集結研究論文出版專書。原住民研究方面,進行「氣候變遷對臺灣原住民社會脆弱性之影響及因應之道」計畫,廣泛蒐集「健康狀況」與「氣候災害」數據,進行比對分析,進而擬定原住民社群防災與救災策略。並針對賽夏語、邵語、沙語、魯凱語、阿美語等瀕危語言,執行「瀕危語言搶救調查研究」計畫。另建置「臺灣原住民文化展」環景展示系統,精選十族日常服飾、祭典儀式、生活器具等文物,拍攝製作3D圖像,使民眾得以透過網路零距離欣賞本院原住民館藏品。 本院亦致力於將重要研究成果技轉於產業界,進而帶動經濟發展,創造就業機會,使人民共享創新知識所帶來之效益。本院最近1年共獲得72項專利。累計過去15年來,本院共申請1,377件國內外的專利,獲得582件(270件為美國專利),表現亮眼,其中約70%的發明係生技新藥領域。自《科學技術基本法》於1999年通過至2013年9月底,本院已與國內外產業界簽訂787件授權案,合約總值逾新台幣16.4億元。另本院生技育成中心9年來已進駐11家公司,引進新台幣140億元之資金,創造逾450個就業機會。技術移轉39項,產品開發73項,迄今權利金收入已達新台幣1億2,288萬元,研發成果帶來的經濟及社會效益,更難以計數。育成中心進駐廠商發展現況。 此外,為提升臺灣的國際學術能見度,本院也擔任臺灣國際級獎項—「唐獎」的評審單位。該獎項係由潤泰集團尹衍樑總裁成立的財團法人唐獎教育基金會所設立,旨在推動國內外「永續發展」、「生技醫藥」、「漢學」、「法治」等相關領域的研究,可視為華人社群對人類社會永續發展的重大貢獻。自103年起,每兩年頒發一次;每一領域之獎項其獎金不低於新台幣4,000萬元,每一獎項最多可由三名得獎人共享,得獎人不限種族國籍,完全以其「原創性」與「重要影響力」為評選標準。本院將秉持鼓勵科學教育、實踐知識分子社會責任的一貫立場,倚重院士們之學術專業,超然公正地辦理評選工作。雙方於今年1月簽約,首屆提名於9月底截止,訂於103年6月18日公布得獎人,9月18日舉行頒獎典禮。在那個禮拜會結合其他單位呈現台灣之種種傲人成就給國內外看。 五、營造優質環境、均衡區域發展 為使研究人員心無旁騖鑽研學問,並吸引優秀人才到院服務,本院傾力打造優質研究環境,並引進尖端儀器設備。在院區環境改善方面,包括籌建環境變遷研究大樓,以容納環境變遷研究中心、統計科學研究所暨地球科學研究所;辦理學人宿舍之新建工程,以吸引國內外優秀學人到院服務。未來亦規劃興建生態時代館,以生態、生命、科學為主軸,結合院內最新成果發表及具教育效果的展覽,體現本院研究繼往開來的精神。在尖端儀器的採購及使用方面,本院現有逾500萬元儀器設備282台,由儀器服務中心統一辦理預算審核及使用效益評比,務使相關儀器除滿足院內各研究單位同仁之需求外,也符合使用效益。 另為突破目前產業結構及生技發展的瓶頸,協助臺灣經濟由效率導向轉為創新導向的價值創造模式,本院爰推動建立南港「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園區納入本院、國科會、經濟部及衛生福利部之研發單位,僅進行生技研究而不涉及生產。現已完成統包興建工程之招標作業,並獲核定辦理土地徵收作業,全案預計於105年完工啟用。屆時可望發揮生技研發的群聚效應,進而維繫我國高科技產業之國際競爭力。 為協助政府均衡南北學術、人文與產業發展,本院推動設立南部院區。預定地位於高鐵臺南站特定區內之「產業專用區」,面積為7.3公頃,開發經費初估約需32.14億元(含建築工程13.5億元,公共工程3.19億元與用地取得15.45億元)。初期希望借用交大光電大樓做為籌備處,並逐步建立南部院區。有鑑於近年來地價及物價節節高漲,經本院通盤檢討,應優先辦理土地取得,以利後續規劃及建築等相關作業進行。高鐵局已同意採分期付款方式,由本院公務預算分30年期本利攤還,以降低對其他院務之排擠效應。後續公共工程及景觀、建築工程等開發經費,則擬以募款方式辦理。至院區初期所需任務編組之研究人力及其相關預算,將由本院既有員額預算調整支應。 貳、本院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一、歲入部分 全年度預算數為1億5,881萬1,000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為1億1,464萬4,000元,實際收入數為1億1,587萬9,325元。 二、歲出部分 全年度預算數為136億6,764萬8,000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為106億627萬2,000元,累計支出數為66億5,268萬997元。 103年度預算案配合施政計畫編列之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院103年度歲入預算案計編列1億2,855萬1,000元,較102年度法定預算數1億5,881萬1,000元減列3,026萬元(如附表1),主要係「一般賠償收入」減列223萬5,000元,「場地設施使用規費─育成中心」減列2,842萬5,000元移入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編列所致。 二、歲出部分 本院103年度歲出預算案計編列150億5,957萬7,000元,較102年度法定預算136億6,764萬8,000元增列13億9,192萬9,000元(如附表2)。茲以預算來源別將主要增(減)列項目及金額概述如次(如附表3): (一)「基本行政需求」編列3億8,743萬9,000元,較102年法定預算減列1,130萬6,000元,負成長2.84%,主要係減列業務費等經常性支出。 (二)「科技發展計畫」編列103億960萬5,000元,較102年度法定預算減少8,482萬3,000元,負成長0.82%。 (三)「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編列36億7,600萬元(公共建設計畫34億元,科技發展計畫2億7,600萬元),較102年度法定預算增列13億1,969萬7,000元,成長56.01%。 (四)「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為本院協辦計畫,103年度編列6億8,653萬3,000元(納入本院科學研究基金辦理),較102年度法定預算增加3億4,386萬1,000元,成長100.35%。 (五)102年度辦理「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新建工程」(公共建設計畫)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億7,550萬元如數減列。 另藉本院年度預算審查的機會,特別說明如下: 就機關特性而言,本院係屬公立學術研究機關,政府所挹注的經費是從事基礎研究的命脈。本院雖致力於將重要研究成果技轉於產業界而有微薄收入,惟其目的係藉此將基礎研究成果轉化為具社會價值的產出,以提升我國產業研發能量,而非以營利為考量。 在人力結構方面,自啟惠就任7年來,雖正式編制之行政技術人員仍僅維持近300人,惟為引領我國學術研究與國際接軌,並完備數理工程、生命及人文社會科學之知識領域,全院研究人力(含研究人員、研究技術人員、博士後研究、約聘僱研究助理、獎助學生)已由5,075人增加至7,424人,科技預算所需負擔之人事費用比例亦相對增加。故本院科技預算編列應予適度成長或維持,俾研究經費不致受到排擠,以維繫本院之研究品質。 在預算結構方面,7年來,法定預算雖有穩定成長,然如扣除政府「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設置「國家生技研究園區」所需之公共建設預算23.5億元及協助政府辦理之「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經費3.4億元,則總成長幅度僅有16.9%,換算為年成長率更僅只有2.3%;而102年度法定預算相較於101年度則為負成長6.5%。 再者,本院及部分政府機關均編列有科技預算,惟不同的是,其他行政部門多由業務費支應人事費、水電費及設施維護費,而將科技預算全數投入研發;本院則統由科技預算支應。本院科技預算中,57.3%係支應人員及作業維持費等基本行政支出,僅餘42.7%得用於基礎研究。因此,科技預算之核列對本院而言,不僅攸關人員權益與組織運作,更為研究工作之命脈,也是本院從事基礎研究的法定任務,尚請委員鑒察並賜助力。 結語 目前政府財政已陷困窘,啟惠深能體諒。惟科技研發係知識經濟發展的基礎,惟有充足穩定的經費為後盾,方能為國家科技暨經濟競爭力之提昇立下根基。 本院明年度的施政重點,將兼顧學術研究與國家發展,期在激烈的國際學術競爭中脫穎而出,並藉由政策倡議,協助政府在險峻的社會經濟環境下破浪前進。此一責任至為艱鉅,啟惠與同仁將克盡職責,全力以赴,不負委員先進與國人的期待。本院103年度各項經費皆本於資源共享與撙節開支的原則,考量全院未來發展及研究實際需要而編列,敬請 大院鼎力支持。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謝謝各位! 主席:請問翁院長,最近中研院是否有人事變動呢? 翁院長啟惠:新舊處長都在座,總辦事處吳金冽為新處長,還有公共事務組楊富量也是新主任,而原來的梁啟銘主任也在場。 主席:現在進行綜合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並於10時30分截止登記。 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詢答結束前提出,處理臨時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委員如有預算相關提案,請於下週一下午5點之前提出。 首先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主席請院長介紹是否有新進成員加入,這好像是在考試一樣,你是對人事部分不太瞭解,還是有其他什麼原因呢?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注意到他們是不是有在場。 陳委員亭妃:台灣人體資料庫的起步已經稍微晚了,由於台灣人體資料庫非常重要,如果有一步走偏了,或是預算編不夠,而讓資料庫不完整的話,這對我們未來的醫學發展、基礎研究及臨床轉醫學合作等領域都會受到影響,所以我們非常重視這一塊。今年在這部分編列了多少預算呢? 翁院長啟惠:原本是希望編七億多,但核定的大概是六億…… 陳委員亭妃:你們被主計總處殺下來的理由是什麼呢?差了一億多,這是很恐怖的狀況啊! 主席:請中研院陳副院長說明。 陳副院長建仁: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今年科技預算整體來講是有刪減,所以我們也同意這部分刪減約1億元,我們會從加強病人的檢體募集及健康對象的檢體募集著手,至於儀器設備部分,可能會往後一、兩年再來建置。 陳委員亭妃:因為主計總處要求刪減3%,所以中研院就自己針對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這一塊做減價的動作,是不是? 陳副院長建仁:不是減價的動作,最主要是像委員講的,生物資料庫大家都覺得很重要,但是生物資料庫的建置過程中,需要一些冷凍設備等等,未來我們會搭配在202兵工廠建置的國家生技園區,在那邊設置一個全國生物資料庫,那個兵工廠的建置會在105年完成,所以剛才提到的儀器設備部分,可以稍微延緩一些時候再進行。 陳委員亭妃:副院長剛剛講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設備問題,今天我們即使蒐集很多檢體,無論是健康的或是病體,它的保存就非常重要,如果保存不夠條件,即使蒐集再多檢體也是沒用,所以我們是很擔心你們的預算被刪減,我們是替你們在爭取經費啦! 陳副院長建仁:謝謝。 陳委員亭妃:因為這非常重要,既然我們已經晚人家一步,更要加緊腳步。其實昨天我們審查世大運預算,看到他們的預算編列,心裡是很痛的,反觀這個人體資料庫,這是更應該花錢去做好的東西,卻反而斤斤計較,所以,我們一直認為這個政府在整個目標、方向上是有偏頗的。再請教副院長,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的監督者是衛福部,你們要先跟衛福部申請,據我了解,一開始申請是單純針對健康檢體部分,到了102年,又再次跟衛福部申請病人檢體,請問,這些檢體在取得上有沒有問題? 陳副院長建仁:目前我們已經跟14家醫學中心聯繫,所有步驟都已經建立好,就等衛生部門同意我們對臨床病人檢體的蒐集。為什麼要有臨床病人檢體蒐集?主要是我們蒐集10萬位病人大概14個疾病的檢體後,大約在3年內到4年內,就可以針對相關疾病的生物標記及遺傳基因等相關分析得到結果,而不必等20萬健康的人發病後才得到結果,所以我們現在也企盼衛福部可以儘快同意我們蒐集14家醫學中心病人的檢體。 陳委員亭妃:衛福部的態度呢? 陳副院長建仁:衛福部初步已經來看過我們整個的機制,我們也在加強和他們的溝通中,希望明年能夠…… 陳委員亭妃:他們有沒有意見?其實本席知道很多醫療院所自己都有在做蒐集的工作,他們也有自己的資料庫,如果他們自己有蒐集,又要配合你們,檢體會不會不夠? 陳副院長建仁:基本上是夠的,最主要是衛生福利部可以允許我們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蒐集檢體,因為這個資料庫並不是為一家醫院使用,而是要提供給全國生物醫學研究者使用,所以,他們也特別謹慎,衛福部對於病人的權利、隱私,及知情同意書的要求相當嚴格,相關臨床資料、生物檢體的隱密性等管控,也都有一套規範,我們有很多生物資料庫也都已經經過他們同意,所以很快的在臨床…… 陳委員亭妃:但是現在正式跟你們簽同意書的只有台北醫學中心,是不是? 陳副院長建仁:不!那個是北部的部分,其他…… 陳委員亭妃:其他14家也都已經同意了? 陳副院長建仁:是,但是我們還不能收個案,因為衛福部還沒有同意。 陳委員亭妃:剛剛副院長說檢體是足夠的,可以提供醫學中心自己的資料庫,也可以提供給中央所設的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但相關溝通協調平台,也是非常重要,不要因為本來一開始是要做健康檢體,現在加了病體,讓其他醫療院所有所反彈,認為有疊床架屋之嫌。或者我們應該把整個資料庫建立得更完整,做好相關整合動作,讓醫療院所不會排拒,因為如果他們有所排拒,不願意提供檢體,那也是沒有用的。 陳副院長建仁:確實。 陳委員亭妃:這部分必須做好確切的溝通,因為衛福部好像手握鬆緊帶,但要放不放的,其實他們後面或許還有這些醫療院所的壓力,只是我們不清楚,本席是覺得應該是有,所以我認為如果這是好的,就應該讓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更為完整,有健康的檢體,也有病人的檢體,這樣可以雙軌並行,讓我們未來的醫學研究有所突破,這才是我們台灣人民之福。 現在我們只是在起步,雖然我們從101年就有編列預算,可是因為是剛開始,所以101年、102年的預算都只編列一點點,到現在才看到比較重要的6億8,000萬元預算,但本席仍然覺得不夠,本席要請教副院長,今年的預算是編列在科學研究基金,但之前好像不是,是不是? 陳副院長建仁:因為明年才要設立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以往編列在公務預算的經費和國科會補助有關這個計畫的經費,將來都會放在科學研究基金裡。 陳委員亭妃:所以以後就是這樣編列,不會再跳來跳去! 陳副院長建仁:不會。 陳委員亭妃:就是都編列在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裡,不會一下放在甲科目,一下放在乙科目,不再會是這個樣子,是不是? 陳副院長建仁:對!因為明年有新的基金。 陳委員亭妃:這個很重要,經費的來源確定,才會讓大家對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的重視,也才會讓其他醫療院所認為這是大家都支持的事,這樣我們的醫療、醫學才會有所突破。因為你們的上級監督單位是衛福部,你們是執行單位,這個觀念的結如果沒有解開,衛福部不配合,東要求西要求的,甚至做無謂的作為,將來你們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的建置是會有折扣的。我現在真的已經聽到一些質疑聲音,就是本來是健康人體的檢驗,怎麼突然又跟衛福部申請變更為再加上病體的檢驗,這樣似乎就會跟一般醫療院所有所重複,然後檢體是不是能真正提供,也是個問號,因為他們自己要建立資料庫,又要提供給中央,檢體的量是不是足夠?會不會原本要切病人檢體2公分,因為要提供雙方需要的檢體,就變成切4公分,會不會這樣?這樣就會變成有很多question,很多問號,我們一定要針對這樣的疑慮解釋清楚,這樣我們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才會走得更穩健,否則一開始就疑點重重,這條路會走不下去!副院長,這是我們對台灣人體資料庫的期待! 陳副院長建仁:委員很有見地,你顧慮到的東西其實我們都有考慮到。我們會如委員指示,加強跟各醫院的溝通。實際上,目前溝通的狀況是相當好的。 陳委員亭妃:包括檢體取得及設備這兩個階段都很重要。副院長說會另外配合整個設備的建立之後循序漸進,可是設備足不足夠、條件有沒有達到標準,都是我們要評估的。如果發展台灣人體資料庫是我們的重點,在法律已經通過,且可以當作我們的background、最好依據的情況下,中研院何不大刀闊斧把它做好,讓整體的醫療水準往上提升?這才是我們花錢要花在刀口上的地方,所以本席認為,明年度在這方面的預算原本提列7億多,卻被人家刪減成6億8千,我們不要那麼輕易心甘情願的接受。如果台灣人體資料庫是重點,我覺得預算編列不應該是這樣子。我們對院長、副院長有所期待,對台灣人體資料庫也絕對是有期待的。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我們的討論事項有兩項,第一案是有關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第二案是有關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剛剛院長只針對103年度未來的施政方向及預算做口頭報告,科學研究基金部分,是否請委員參閱書面資料,省略院長的口頭報告? 陳委員亭妃:(在席位上)好。 主席:請林委員佳龍發言。 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感謝院長、彭副院長。本席於9月16號參加在台中舉辦的會議,內容是有關先前的「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後續要如何落實於中部設立數位文化中心。當天包括文化部、教育部、國科會、中興大學,甚至在地的國美館、科博館、文創園區的代表都有出席,也達成幾點結論。其中一項是請中研院於2個月內,提出設立中部數位文化中心的評估報告。現在時間也快到了,本席想知道你們初步的評估結果跟推動方向。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直積極跟台中圖書館及中興大學討論如何推動建立。主要的課題是,中央研究院過去主持「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之後,有很多重要的資料出現,所以我們必須負責推廣,並從技術面跟內容面進行協助,至於硬體設備,還是要依循一定的程序。不過因為委員非常重視,所以我們會配合並積極處理,事實上我們也覺得這是很有意義的工作。較詳細的內容請王副院長補充。 主席:請中研院王副院長說明。 王副院長汎森:主席、各位委員。我手上拿的是評估報告…… 林委員佳龍:本席還沒有拿到報告吧? 王副院長汎森:因為報告還是初稿,所以委員應該還沒有拿到。事實上,我個人主持「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的時候,也希望將來結案之後能廣泛推廣,謝謝委員關心並促成這件事。 對於中部數位文化中心的設立,我們評估的結果有兩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是利用中興大學文學院原來的大樓第5到第9層,面積有2,400多坪,而校方會搬到新的綜合大樓,這個方案大概需要三、四億元。第二個方案,是上次委員及台中的幾位議員提到的,就是利用台中公共資訊圖書館附近,屬於國防部的文小38用地,如果能夠爭取那塊土地,並蓋成中部數位文化中心,需要耗費13億元。我個人覺得兩案都有可行性,中研院也一定會在技術、經驗、內容、規劃等方面盡全力幫忙,但是要依第二案取得土地,對中研院而言實在是有困難;中興大學方面則沒有問題,因為李校長也同意了。 林委員佳龍:本席會提這個議題,是因為國家花了差不多100億,前後跨越10年建置數位典藏跟學習資料,後續的推廣或營運模式都非常重要,不然非常可惜。而且,隨著時間過得越久,會涉及過去技術水準還沒那麼高的狀況下所建立的許多資料,還有很多版權、著作權、使用商業化或推廣的問題,所以確實需要持續推動。包括後續要處理的台灣數位成果永續營運的計畫、「數位典藏橋接產業界推動計畫」,或者「數位典藏策略聯盟」等等,都一定要做資源的整合,而且要落實在可能的特定領域上,讓成果展現。 以台中的中興大學來講,它是以農學院為主,裡面的昆蟲館所珍藏的標本如果經過數位化,並跟科博館還有相關的圖書館結合起來,產生的能量才會大,所以本席不是單純因為本身是在台中,就主張中部數位文化中心要設在台中。而且,行政院及內政部正進行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剛剛講到國防部過去的土地,被徵收為文小38用地就是一例。現在的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其實它的地位就是一個數位圖書館,在結合附近文化部的文化園區,還有與教育部相關的科博館、國美館等等,事實上會成為一個聚落,最重要的關鍵在這裡。所以本席持續關心,也不斷跟中興大學協調。 先前在中研院主持這個計畫的人剛好是李德財校長,本席很擔心他是不是會在65歲退休,所以我們有同仁還真的提案想修改制度,但也不是因為李校長個人的因素。其實校長的退休年齡似乎不用定得那麼嚴格,認為65歲一定要退,站在新陳代謝的角度來講雖然是要如此,但是仍應考量特殊情形,或者留住領導人才的重要性。 另外,本席想問的是,中研院進行籌備、規劃總是需要一點經費,你們自己有沒有能夠提出來用在籌備的經費?或者在跟中興大學討論的過程當中,你們有沒有什麼可以初步支用的經費?至於土地的部分,本席會繼續協調,而且中興大學對於提供大樓也非常積極。沒有一點啟動的經費,計畫的推動還是會很困難,是不是請你們講一下? 翁院長啟惠:中央研究院有一些經費可以較有彈性的使用,這部分會先做,至於剛才講到的土地或者硬體,還是要經過一定的程序,經費也需要編入預算。 林委員佳龍:現在台中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的用地,當時國防部本來是要當作其他用途,是在變更之後被我們留作社教用地,並爭取20億,才把原來的國立台中圖書館遷到這裡,所以只要是重要的,你們就積極提出規劃方向,操之在你們的,你們就開始啟動。本席認為未來你們或國科會、教育部、文化部都會是非常重要的相關單位。 翁院長啟惠:我們會積極處理。 林委員佳龍:現在台灣的發展好像遇到困境,在政治、經濟各方面,甚至憲政民主都有一些僵局,吳所長跟林所長兩位都是研究憲政民主體制的專家,可以看到馬總統的民調低到將近10%上下,而我們的憲政體制又出現一位黃世銘檢察總長,他說去見總統是引用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總統的五院協調權,而且他認為行政院長不足以制衡立法院,所以要透過總統制衡立法院。本席想請問兩位憲政專家,台灣現在的憲政體制到底是什麼制?問題出在哪裡?如果有問題,改革的重點是什麼?不然的話制度如果不行,大家就在那邊空轉。我們不要以為中研院只有自然科學,其實在社會人文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請吳所長先答詢。 主席:請中研院政治學研究所吳所長說明。 吳所長玉山:主席、各位委員。在政治學是把台灣的憲政體制定位為半總統制,也就是說一方面總統經由直選,另一方面由行政院長所領導的政府要對國會負責。半總統制是進去很容易,但是操作非常困難的制度,原因是因為總統跟國會哪一個才是權力真正的最終掌控者,以及政府究竟要對哪一邊負責並不明確。其實各個國家的半總統制都表現出不一樣的特色,在實際運行當中也容易產生疑義。 林委員佳龍:台灣的運行狀況算是比較好還是比較有問題? 吳所長玉山:與國際上做比較,其實台灣的運行狀況在各項指標都是不錯的,但是我們也發現台灣碰到一樣的問題,就是政府的首長最終是向總統負責,或者是應該向國會負責。我們的實際運作模式,在半總統制的分類上是屬於總統優越,所以政府首長會覺得他們主要是應該聽取總統的意見,可是另一方面憲法又規定,行政院長才是整個行政院也就是政府的首腦,必須對國會負責,因此接下來就發生許多衝撞,特別是執政黨在國會中沒有辦法掌握多數的情況下,這個問題是最嚴重的。 林委員佳龍:現在執政黨掌握多數,可是運作還是很有問題。行政院長傾向於對總統負責,而總統不對立法院負責,立法院又拿這兩個行政首長沒什麼辦法,而且因為政黨的實力差距,倒閣、罷免、彈劾的發動連通過都有困難,所以是有問題的。本席想問的是,馬總統是屬於執政黨,總統兼黨主席是不是有助於解決這個問題,你的看法如何? 吳所長玉山:總統兼任黨主席可以以政黨協調的方式,使得行政部門跟立法部門彼此間的意見比較一致。 林委員佳龍:他們本來就在執政,在國會也已經是多數了。 吳所長玉山:對,但是一個黨裏頭可能有與自己不同的派系、意見、立場…… 林委員佳龍:對於總統兼任黨主席的安排,你的看法怎麼樣? 吳所長玉山:在運作上,兼任應該會比不兼任更潤滑一些,但是現在看起來,實際的效果也未必如此,可是我們認為在其他條件相等的情況下,如果不兼任,兩邊的意見會更不一致。但是,這當然要看實際的情況,包括領導者個人的因素等等來決定。 林委員佳龍:本席請求主席留1分鐘給法學專家林所長,由他指點一下我們憲政的迷津。 主席:請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子儀: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大概理解我原先是從大法官退職,對於比較具體的問題,可能會從大法官以前做過的解釋跟委員報告。其實大法官也知道目前的憲政制度應該要講得很清楚,不過大法官從釋字第五二○號解釋以後,對於我們到底是什麼制並沒有講,可是他們有說明,總統是經過全民直選產生,所以總統對於選舉中的政見,在選後應該要有機會能夠實現,因此從某種程度來講,承認總統有一定程度的行政權。目前的體制有點像大家所熟悉的,其實是半總統制、混合制。 林委員佳龍:運作的情況跟改革方面如何? 林所長子儀:所有的制度本身都沒有十全十美的,需要時間透過社會、文化、人民素養的提升把制度弄好,即便我們再怎麼調整,在制度上還是會有困難。到目前為止,其實我們可以看到總統制、內閣制、混合制在每一個國家的運作上,都沒有讓大家非常滿意。這是我個人的淺見。 主席:剛剛主席有宣布,有關於與預算相關的提案,應於下週一17時前提出,可是有鑑於在場的中央研究院各單位要統統到齊很不容易,為使會議能夠更加有效、精簡,希望今天能夠將預算及基金做討論及審查,所以想徵求委員會的意見,是否同意預算相關提案,改為今天12時以前提出? 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這樣與慣例不合。 主席:在我們這一屆之前,通常預算的提案都是…… 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本席要求程序發言。 請李委員桐豪程序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同仁。我們在本會期處理預算案都有時限,更何況處理這些問題的時候,也不需要各個所的所長出席;如果預算已經準備好,在涉及到個別的所時,他們可以過來討論,沒有涉及的話就不需要來,所以本席覺得,還是按照我們在這個會期已經訂出來的方式處理比較妥當。 主席:本委員會、各黨團、中研院在上個禮拜似乎有所溝通,所以李桐豪委員的意見,我們等一下再來討論,剛剛本席宣布改變提案時間的主張先暫時保留。 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接續林佳龍委員的質詢,就是有關中華民國的政治體制。中研院剛剛的回答似乎不夠完整,完全是從總統的角度看,可是政治很重要的原則就是check and balance,現在的政治體制能夠check and balance嗎?半總統制下總統有一半的權力,可是他完全沒有任何的制衡,這其實是非常嚴重的問題,所以本席期許中研院在這方面做任何回應的時候要考慮周詳,否則會把國家的政治體制完全破壞殆盡,稍後本席還要問這個問題。 首先,我想要釐清有關預算的問題,第4目是國家生技園區,第5目一般建築設備的營建工程好像有牽涉到環境變遷研究大樓、學人宿舍等,請問你們是否已經把所有有關科技生技園區的預算完全放在國家生技園區的預算項目裡面了?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是這樣的。 李委員桐豪:所以一般建築的項目內不會含有任何生技園區的預算? 翁院長啟惠:對。 李委員桐豪:我要先釐清這一點,避免處理預算時傷及無辜。 翁院長啟惠:明年生技園區的預算編列30多億,主要還是國防部搬遷的需求。 李委員桐豪:在102年度預算總決算時,我們要求生技園區要成立環境監督委員會,但是到現在還沒有看到中研院在這方面有任何具體的作為,所以我們還在期待。 翁院長啟惠:有。 李委員桐豪:我們還沒有看到整個組織架構運作的相關報告,暫時還是要對生技園區的預算做部分保留,等到你們有具體的報告與成果出來,我們再來處理,這樣可能比較合適。 請問院長,你擔任中研院院長多久了? 翁院長啟惠:從2006年10月開始 李委員桐豪:您知道2006年中研院的年度預算是多少?不記得了?當時的法定預算是93億8,600萬,你們明(103)年度的預算是136.68億。 翁院長啟惠:這包括剛才那個…… 李委員桐豪:我知道,如果以複合利率來計算,年成長率是4.8%,也就是每一年是以4.8%在成長的,2001年是預算的年度調整,所以如果從民國90年起算,當時中研院的法定預算49億8,900萬,到了2013年,複合成長率是8.1%,換句話說,2001年到2005年之間的成長率更高。在同一時間,中華民國整體預算從2006年到2013年的年度成長率是2.2%,如果從2001年開始計算,年度成長率是1.6%,換句話說,如果以2006年你上任之後來看,中研院預算成長率是整個政府預算成長率的2倍,從2001年之後來看的話更是高達3倍! 翁院長啟惠:這可能要從科技預算與法定預算…… 李委員桐豪:但是我們在上個會期、去年也討論過,把科技預算放入中研院到底能為這個貧窮困難的國家創造出什麼價值?國科會也承認我們要開始改變預算的結構,現在國家所面對的國際經濟競爭方面,我們的生產力開始出現瓶頸,我們的投資機會出現瓶頸,所以我們必須立刻找到錢能夠落實讓科技轉為技術的部分,使其真正具有生產力,否則就像是把大陸國家的研究院結構放在中小型經濟體,其負擔是非常沈重的,因此我期待中研院的每個所都能多多少少為臺灣的發展有些貢獻,上次我很關心中研院如何與國內大學合作,我看了你們報告中的合作案後感到很驚訝,你們要做國際研究生的學程,請問這部分的領域涵蓋哪些方面? 翁院長啟惠:主要是跨領域,數理與生命科學之間的跨領域。 李委員桐豪:但你報告中所提到的這10項都是與生物分子有關,一部分有地球系統科學,但大部分都是生物領域。 翁院長啟惠:生物與數理的跨領域,雖然名稱…… 李委員桐豪:我沒有看到數理的部分!請問中研院有幾個所?中研院不斷的在擴編,把中研院本來不涵蓋的領域也都放進來了,包括政治、法律等,但我看不到中研院能為國家學術界貢獻的各個所。另外,有關你們的工作重點,每個領域都有工作重點,但看起來每個所似乎都只提一、二個重點,很少、很小,但每個所的編制都很大,是因為限於篇幅嗎?你們有沒有更好的報告書或計畫書?你們是限於篇幅才每個所只拿出一、二個項目來做說明嗎?例如經濟所要做的研究只有一個題目耶! 翁院長啟惠:我的報告是把重點講出來,但是預算書中有各個所的詳細…… 李委員桐豪:今天每個所的所長都在這裡,你們有大量的人力,但要怎麼樣去與國內學術界整合,並且能做出具體有效的貢獻,這是很重要的,但我現在看到的是院長已經把個人影響力發揮到極致了,以國際合作來說,你已經發揮到極致了,那其他所在幹什麼?這樣很辛苦耶,院長,你不覺得自己很辛苦嗎? 翁院長啟惠:不會,我們會繼續努力,因為…… 李委員桐豪:我覺得不夠平衡,每個所都應該要有貢獻,本來我還想找數學所的人來說明,但翟敬立不在了,對不對?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中研院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多的代所長?這表示所裡面的穩定度有問題,是出現了什麼狀況?為什麼會出現代所長?今天就有3位代所長來列席! 翁院長啟惠:代所長…… 李委員桐豪:數學所的翟敬立為什麼要離開? 翁院長啟惠:他現在是在美國,他要考慮是不是要長期回來,我們在找人的時候要考慮二個因素…… 李委員桐豪:我知道內幕,但我不想講出來,每個所的管理是不是應該讓它有更大的空間?我知道政府體制有很多束縛,對於學術界的管理而言,所需的彈性應該要更大,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對。 李委員桐豪:既然有所長,就應該由所長全權管理,讓他有充分的發揮空間、有好的人才,他們在國際上要與其他國家競爭時,就要尊重他們,讓他們有所發揮。我一直很支持中研院,但我現在真的很懷疑,因為你們的預算不斷膨脹,擠壓到別人的預算了,我剛剛一開始就提到,你們的預算成長率是國家預算成長率的2倍,但是現在我國財政非常困難,所以我在這裡期待中研院能有更好的改善,我不會像其他委員這麼寬待。 另外,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與中研院有沒有關係? 翁院長啟惠:目前沒有。 李委員桐豪:所以你要到臺南去搞個園區,是不是? 翁院長啟惠:不是園區,臺南本來有3個單位,我們要予以整合,臺中…… 李委員桐豪:要整合,所以要另外去找個地方,又要花很多錢去處理,是不是? 翁院長啟惠:因為交大搬到臺南,我們的光電…… 李委員桐豪:這就是我剛才所說的,國家的資源有限,如何做有效的整合,中興新村做高等研究園區,國科會98年的研究計畫還把中研院放進去,只是因為沒有你們的角色,這又是浪費了我們國家很多的資源。 翁院長啟惠:後來是土地方面有問題,所以…… 李委員桐豪:中興新村的土地有什麼問題? 翁院長啟惠:我聽到的是整個土地的規劃…… 李委員桐豪:中興新村是無主土地嗎?那是國家的土地,不是嗎? 翁院長啟惠:就是使用…… 李委員桐豪:使用權都是官僚自己創造的問題,不是真正處理國家問題所應該有的態度。 最後,我剛才也提到,國家在政治、經濟方面都面臨了困局,中研院在這方面有沒有辦法扮演一個社會良心的角色,做出對國家長期發展(未來5年、10年、20年)應有方向的研究? 翁院長啟惠:中央研究院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這個也…… 李委員桐豪:臺灣社會沒有良心,臺灣社會的良心已經被整個混沌的局勢給淹沒了,我們需要腦筋清楚的人,這時候在象牙塔裡的人腦筋是最清楚的,所以我們需要中研院在人文、社會、經濟等方面再加強,真的為國家找到未來發展的方向,今天的政治亂局如果再讓沒有良心的人出來的話,臺灣就永遠沈淪了,或許我們的年限也到了。以上。 翁院長啟惠:謝謝委員。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中研院來到臺灣已經幾十年了吧?中研院本來是在大陸,對不對?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對,1928在大陸。 鄭委員天財:來臺灣有68年了吧,臺灣光復後就來了,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真正在南港是1957年。 鄭委員天財:不是,我是說中研院在臺灣設立至今應該68年了,這68年來,中研院有沒有哪個所能提出與臺灣原住民在文化或歷史上有關的曠世巨作?有沒有辦法拿出什麼對臺灣原住民的研究? 主席:請中研院民族所葉副所長說明。 葉副所長光輝:主席、各位委員。說是曠世巨作可能比較言重一點。 鄭委員天財:日本政府統治臺灣50年,中研院在臺灣設立至今已經68年,日本統治臺灣的那50年,其環境、交通是多麼不方便,但他們完成了「臺灣高砂族系統所屬之研究」及「蕃族調查報告書」,我看到資料顯示,你們現在還在翻譯「蕃族調查報告書」而已,他們在統治臺灣50年的前半段就已經完成了,他們是很有系統、很完整的去做,中研院有很多所,原住民的議題與中研院很多所都有關係,院長是不是能指派副院長或是什麼人來統整各所,就原住民族議題要很有系統的去研究,看看要花幾年的時間,當初日本花了5年的時間上山下海,那時候的交通多麼不方便,之後再用2年的時間書寫整理,最後出版,總共花了7年完成「臺灣高砂族系統所屬之研究」。你們是不是也擬定一個中長程計畫,因為這與各所都有關係,不管是民族研究、近代史、臺灣史、社會學、政治、法律等,連法律都有關係,所以你們應該要朝這方向去做,而不是某學者、某研究人員想做哪個議題就做哪個議題,這樣是沒有辦法拿出好的研究,現在原住民的身分之所以可以認定,就是靠當時的這部曠世巨作,而且是有系統的建立官方資訊,所有戶政單位都有註記是生番還是熟番,這些都成為臺灣光復之後對原住民身分認定的重要基礎資料。中研院對臺灣原住民族也要有非常有系統、完整的研究,你可能認為原住民與法律沒有關係,其實是有關係的,因為中華民國很多法律並沒有考慮到臺灣原住民的傳統習慣,要怎麼針對臺灣原住民族的傳統習慣來修正現行國家的法律?最近一些修法都是立法院提案的,例如在野生動物保育法裡面,原住民要如何基於傳統文化而可以狩獵?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對於原住民自製獵槍要怎麼樣除罪化?這些都是立委提出來的修法,事實上還有很多法律需要修正,例如民法親屬編,我們的親屬關係與你們不一樣,我們的繼承也與你們不一樣,但是我們現在只能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打破了我們原住民族傳統社會組織與傳統習慣,所以這與每個領域都有關係,但是需要統整,需要花時間去做有系統的研究,而不是研究人員自己提出,這樣的效果就會很有限,院長能不能朝這個方向來進行? 翁院長啟惠:好,有關原住民的研究,中央研究院除了民族所外,在社會所、台史所、語言所都有關係,可能需要一些整合,針對委員剛才提出的問題來做整合性的研究,最近我們有針對環境變遷對原住民的影響召開國際會議,也在整理結果,之後會呈現給社會,使其更進一步的瞭解。 鄭委員天財:我舉個例子,看看你們要找哪個所來研究,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允許原住民擁有自製獵槍,當然需要申請製造與登記,但警政署的認定仍一直維持在臺灣光復以前的製造方式,也就是從槍口裝填黑色火藥,這種古老式的製作方式常常會產生引爆,導致原住民的眼睛失明,所以很多原住民的獵人都是獨眼龍,照理說,原住民會隨著科學的進步而做一些調整,但警政署始終不同意,雖然很多警察在法院作證時都說這種自製獵槍確實容易產生危害,所以現在原住民都不是製作臺灣光復前的那種獵槍,但警政署還是保守的繼續維持那樣的看法,原住民當然就被檢察官起訴了,但是法官引用了兩公約,並根據其中一個公約的第十五條判定,每一個人及族群也要隨著科學進步而受惠,因此判他無罪。我舉這個例子可以引發更多思考,例如站在中研院的高度,研究員們可以去做研究、調查,再向警政署說這樣處理是需要檢討的,類似這樣的例子當然很多。 原住民的傳統習慣與國家的法治要怎麼樣做制度修正,以符合原住民的文化及傳統習慣,事實上還有很多可以進行的,但就學法律的人,其實我也是學法律的,但是你們不會考慮到這些,所以必須要有一個整合性的、有系統的,看要如何在中研院的每個所及每個領域都有相關的研究,中央研究院在台灣已經68年了,我們希望不要在下一個68年之後,每個研究員還是一樣自己做自己的,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對。 鄭委員天財:民族所或是近代史、台灣史研究也都是很零星,本席看你們的預算書資料所呈現的,是非常零散的、零星的,這對整個台灣原住民族的研究而言,不是一個很好的發展,不然到時候與日本統治五十年一比較,就真的有愧於台灣原住民族,請問院長,你有什麼看法? 翁院長啟惠:我們會往這方向進行,其實法規制度的與時俱進,在台灣其實不只是在這一方面,很多其他方面也都要加強,中央研究院當然會更進一步,積極的扮演它所應該扮演的角色。 鄭委員天財:其實依我這樣看,有一些研究不是那麼切合,我不知道該怎麼說,只好說要看輕重緩急,當然我也不能說歐美部分都不要研究,但最起碼不能忽視在這塊土地上這些少數的原住民族,畢竟台灣的原住民族是一個沒有文字的民族,跟閩南、客家及漢人是不一樣的,他們有文字,如果有文字,那麼流傳就沒有問題,而台灣原住民族是沒有文字的,如果不加強處理的話,很快就會流失、不見了,所以這部分,特別要拜託所有中央研究所的研究人員,我自己過去也是30年的公務人員,所以拜託大家能朝這個方向去努力,以上,謝謝。 翁院長啟惠:好,感謝委員。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翁院長是不是在中央研究院已經有七、八年了,請問院長,是嗎?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七年了。 蔣委員乃辛:已經七年了。那麼院長也是生技方面的專家,對嗎? 翁院長啟惠:我是化學方面的專家。 蔣委員乃辛:院長現在是鑽石生技方案的總顧問嗎? 翁院長啟惠:不是。 蔣委員乃辛:不是嗎? 翁院長啟惠:不是,我和鑽石生技沒有關聯。 蔣委員乃辛:沒有任何關聯? 翁院長啟惠:對,那個是創投。 蔣委員乃辛:那對於現在國內生技醫藥發展的進度,院長的看法如何呢? 翁院長啟惠:我個人的觀察是覺得,在環境與法規方面都已經差不多了,政府也相當重視,所以在基礎方面已經建立得相當不錯,現在就看我們要選什麼樣的項目去發展;在市場上,大家的反應也相當熱烈,不過是有點炒作的氣氛,所以我是希望往後能比較穩健的發展,我看目前的情況算是滿樂觀的。在我剛回來時,大概沒有任何一件是進入臨床實驗的,現在則有九十幾件,而且有二十幾件是在第三期的臨床實驗,有四十幾件在第二期,所以可預見的,在未來二、三年一定會有東西出來,現在就看它對社會、經濟及市場的影響有多大。 蔣委員乃辛:所以對於生技醫藥產業來講,未來台灣醫療生技前景是非常好的,是嗎? 翁院長啟惠:對,我覺得是相當樂觀。 蔣委員乃辛:因為我看今天的報告提到,生技方面的專利也占了中研院70%,對嗎? 翁院長啟惠:對。 蔣委員乃辛:可是最近兩岸之間也簽了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因為在兩岸之間,無論對台商、流感問題等,各方面的醫藥合作都必須要做,那麼對於簽訂醫藥衛生協議,請問院長,現在進度如何? 翁院長啟惠:我們一直有在檢討這部分,其實這個協議是在三年前簽的,而不是最近,我記得是2010年時簽訂的。 蔣委員乃辛:2010年? 翁院長啟惠:對,這其中有牽涉到傳染病的通報、藥品的管理及審查,還有中醫藥的規範,我是覺得進度太慢,而且不太積極落實,尤其要發展高度受規範的產業,必須要有國際的法規可以遵循,在協議裡也有簽要遵循國際的協和法規,也就是ICH與GHTF這兩個法規。不過這部分在我的印象裡是還沒有進行,所以必須要…… 蔣委員乃辛:那要如何進行呢?現在是對方沒有按照國際法規,但我們台灣則是按照國際法規?是不是這樣? 翁院長啟惠:台灣也沒有。 蔣委員乃辛:台灣也沒有按照國際法規? 翁院長啟惠:台灣當然按照FDA,而大陸是按照CFDA,是按照自己的法規,但台灣的法規和國際法規比較接近,所以對我們來講其實是有利的,所以應該更積極提醒大陸,既然簽署這個協議,就要一起遵照國際法規來向前走,這樣的話,雙方合作的結果也才能呈現在國際社會上,如此臨床實驗在國際社會也會認同,尤其對於治療華人特有疾病的研發工作會有相當大的貢獻,所以我個人是一直期待ICH能夠落實,而江院長也非常重視這部分,我記得有一次在討論時,因為江院長非常重視,所以他希望陸委會能夠加強溝通,讓已經簽署的協議能盡快落實。 蔣委員乃辛:現在陸委會有沒有加強?有沒有加快速度呢?因為台灣的市場本身就不夠,需要大陸市場、歐美市場及國際上的市場,那麼如果沒有與國際市場接軌,不能有同樣標準,換句話說,台灣就只能做大陸市場,在大陸市場的話,我們的法規和他們的法規又不太一樣,兩者是有差距的。我們是比較接近國際的,他們的法規跟國際上的落差就比較大。如果我們生產的新藥只符合大陸的法規,那我們的藥就只有大陸的市場,而我們未來新藥的市場會不會被他們慢慢吃掉呢?因為現在兩岸間的合作關係,都會發生類似的問題。比如我們的文創產業,現在不能在大陸設公司,所以有很多藝文、文創方面的東西必須要跟對岸合作,但是跟他們合作之後,他們的股份就占了50%以上,我們占了50%以下,到最後這個「know-how」就給他們拿走了,然而市場又掌握在他們的手上,沒幾年東西就被他們拿走了。所以我們的新藥,如果只有大陸的市場,會不會面臨到這種狀況呢? 翁院長啟惠:沒錯!而且會更嚴重。我覺得一定要走國際法規,假如目前大陸的規範是因為他有市場、有人口,所以要求世界各國的藥廠都要依照他們的法規去做,那麼這個意思就是指後期的臨床試驗一定要在大陸做,藥物也一定要在大陸生產,這樣對我們而言就等於是要將產業也移到大陸去才有辦法生存。 蔣委員乃辛:所以最後的臨床…… 翁院長啟惠:最後的臨床一定要在大陸做,而生產也一定要在大陸做,這對台灣來說,不管是在就業機會還是在產業發展上,當然是會有影響的。 蔣委員乃辛:那這樣的話,就跟文創產業一樣也跟其他的產業一樣了。 翁院長啟惠:對!就跟文創一樣,但是這卻比文創更嚴重。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可以做些什麼呢?陸委會現在有沒有在跟大陸進一步去談,讓我們相關的技術不會因為目前的狀況而被大陸拿走? 翁院長啟惠:這個我就不清楚了。 蔣委員乃辛:大陸的法規在什麼時候會跟國際接軌呢?包括我們台灣自己也要自我要求,就像院長剛才所言,我們的法規跟國際的法規還是有落差,只是比較接近而已,並未100%相同。如何提升我們的法規,這是我們自己要做的事。在兩岸之間的談判中,要如何才能讓大陸的法規也跟國際接軌呢? 翁院長啟惠:可能我們這邊就要積極一點了。因為台灣的法規其實已經蠻完整了,所以國際藥廠要到台灣來做臨床試驗,他們可以用FDA的法規,而我們的衛福部也會很快地同意,因為兩者是很接近的。另外,ICH也一樣,因為ICH跟FDA大約有90%的相似度。而ICH是美洲、歐洲和亞洲都認可的國際法規,所以希望兩岸可以同意使用這個法規,因此就這點我們要非常積極地去落實,不然我們所簽的協議就沒用了。 蔣委員乃辛:而且我們的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現在也開始要運轉了,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是的。 蔣委員乃辛:中研院的國家生技研究園區也要開始試做了嘛!將來這兩個園區再加上臨床試驗,對台灣將來的新藥與生技來講是會愈來愈好的。然而,要是我們走不出去…… 翁院長啟惠:這樣就會有影響。 蔣委員乃辛:這樣要怎麼辦呢?我們現在的投資不就白費了嗎?可是如果要走出去的話,又會像院長剛剛所講的那樣,就得面臨這樣的狀況。你們有沒有告訴行政院的江院長,如果下游的法規市場打不開的話,光是我們上游研究出來的成果,就沒有用了,到最後人家就會整碗捧去。如果照目前的狀況繼續發展下去的話,會不會變成這個樣子呢? 翁院長啟惠:對!我想是會變成這樣子。所以我們在發展上應該要放眼全世界,這個不只是在產業上,就連在學術研究上也是一樣的。只要兩邊的規範不一樣,就是沒有辦法比較,也沒有辦法一起發表論文,所以法規是蠻重要的。 蔣委員乃辛:我們台灣的法規何時才能跟國際一致呢? 翁院長啟惠:其實我們現在已經跟國際一樣了…… 蔣委員乃辛:可是您剛才卻說還是有差距呀! 翁院長啟惠:在TFDA上是有差距的,但是如果衛福部同意將FDA或是ICH引進的話…… 蔣委員乃辛:他們什麼時候會同意呢? 翁院長啟惠:他們很快就會同意的,因為台灣和國際在法規上幾乎一樣了。 蔣委員乃辛:所以現在基本上我們國內的法規…… 翁院長啟惠:我們沒有什麼問題。 蔣委員乃辛:如果我們是先做歐美的市場,而不要直接做大陸的市場,這樣有沒有困難呢? 翁院長啟惠:沒錯!很多業界就是這樣在做策略上的決定的,因為這樣對他們在市場的開拓上是比較有利的。 蔣委員乃辛:本席認為我們一定要用嚴格的且跟國際接軌的法規,這樣才能在國際的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而我們的新藥也才能往歐美市場推嘛!如果我們只是把市場鎖定在大陸的話,將來我們就出不去了。 翁院長啟惠:這樣不行!因為大陸的人吃自己的藥也會擔心,因為他們的法規還沒有到達國際的標準,所以這對我們而言是有利的,只是問題是在要如何落實它。 蔣委員乃辛:您是生技界的權威,說實在的,在行政院這邊瞭解生技界的也沒有幾位,所以對於台灣未來在生技醫藥方面的發展,我相信您的意見一定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中研院也扮演了一個舉足輕重的角色。因此如何讓台灣的生技醫藥穩定地往前走,並能開拓世界的市場,我想中研院對此一定負有重要的使命。本席希望院長能儘快地朝這個方向去做,我們該努力的也要趕快努力,兩岸間需要協商的,我們也要趕快加強協商,然後台灣才能走出去,這樣台灣的生技產業才能源遠流長。 翁院長啟惠:謝謝委員提出這個重要的問題。 主席:報告委員會,待會等何委員欣純及鄭委員麗君詢答結束後,我們休息10分鐘 現在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民國100年時,您跟台灣幾位學術界的大老,包我們的教育部部長提出了一份人才宣言。在人才宣言中,您點出了許多問題,但是現在已經過了一年多,即將邁入103年,本席實在很想問院長,自從你們發表了這份人才宣言後,說要為國舉才、留才及育才,希望能夠解決人才流失的問題,我們不管是在環境上、法治上,還是您提到的薪資待遇的問題及科研採購的問題,另外包括了技術轉移、兼職以及許多其它的問題,你都提出來說要解決,那麼到現在我們解決了什麼呢?我們有實質上的進步嗎?你們提出來的宣言,有獲得馬總統及行政院江院長的支持嗎?現在有在做嗎?有突破嗎?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我想當時會提出這個宣言,不是只有中央研究院這麼認為,而是社會各界都看到了台灣的情況,所以到目前為止都還有在討論,而這是一個…… 何委員欣純:所以到目前為止都還是停留在討論的階段。 翁院長啟惠:是的,目前都還在討論要怎麼辦。 何委員欣純:在這段討論的期間中,你有感受到我們的馬總統和江院長支持與關愛的眼神嗎? 翁院長啟惠:我想是有啦!但是很多…… 何委員欣純:他們有用具體的行動表示支持嗎? 翁院長啟惠:比如像在制度面與環境面的改善,薪資的部分也有一直在討論,但是卻也一直無法突破,所以比較……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承認到目前為止,包括薪資及法制面都還沒有辦法突破嗎?你覺得問題出在哪裡呢? 翁院長啟惠:有很多重要的地方…… 何委員欣純:你舉個例子就好了。比如像為什麼薪資無法突破?為什麼法制面無法突破? 翁院長啟惠:我舉一個例子,比如最近不是發生教授的發票案嗎?我聽說有上千位教授的發票是有問題的,這樣就牽涉到兩個部分,其中一個部分就是教授的行為有問題,但問題是,怎麼會有這麼多教授有問題呢?另外一個可能就是制度面有問題。 何委員欣純:我記得國科會朱主委還有教育部部長都支持在法制面解決,所以他們有向馬英九總統與江宜樺院長提出建議,這個部分你有參與嗎? 翁院長啟惠:沒有,就連教授算不算公務員一事,對我們來說就相當困擾。 何委員欣純:可能是因為院長不在核心內所以在狀況外,前陣子因為馬英九總統與江宜樺院長的一句話,這件事其實已經獲得中央支持,檢察體系、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長與國科會已經對此達成共識,本席相信你站在中研院院長這樣的位置是非常擔心台灣人才流失的,所以你剛才舉的例子包括薪資、是不是公務人員結構性問題、核銷問題等,但是你雖然提出了建議卻在過程中處於狀況外,被區隔開來,並不在解決問題的核心中,本席對此覺得滿遺憾的,希望你在會後去問問國科會主委和教育部部長,事實上這部分已經做成一定的解釋,已經解套了,你知道嗎? 翁院長啟惠:我不知道怎麼解套。 何委員欣純:希望院長在會後去瞭解一下,幫中研院這些向去國科會申請補助計畫、向各大學術機關申請學術補助計畫的人研究一下,這些真的是對我們有正面影響的。 翁院長啟惠:我知道計畫的部分,國科會的…… 何委員欣純:本席說的是核銷問題,事實上國科會、教育部、法務部和司法院已經達成共識了,這個部分請院長會後再去問清楚,本席只是點出這個問題。 另外,在你們提出來的人才宣言裡面,提到研究機構設置基金及博士後研究人員定位等等問題,你說這些都還在討論中,尚未獲得具體的解決,本席覺得滿擔憂的是,學術界本著良心為台灣提出人才宣言,卻在被人舉發有問題,且事涉重大、牽涉眾多(院長剛才也講了涉及一千多位的學術界教授)之後,政府才跳進來想要解決這個問題,為什麼不防範於未然呢?我們必須在解決這些問題後才能幫台灣留住人才,但是你剛才說一直都在討論階段,沒有獲得關愛的眼神,沒有獲得非常重大的行動上支持,起碼在你的部分你感受不到─這是我幫你註解的,本席希望院長不要灰心、氣餒,因為在為台灣留住、培育學術人才方面我們還需要再努力。 翁院長啟惠:謝謝委員。 何委員欣純:記得院長來拜訪本席時提到要修改中央研究院組織法,將候選人改為不公告,請問改了嗎? 翁院長啟惠:這需要大院審查通過。 何委員欣純:經行政院院會通過送入立法院了嗎? 翁院長啟惠:已經付委了,可能由法制與教育兩委員會聯席審查。 何委員欣純:如果這個會期來得及審查通過的話,是不是明年又要選了? 翁院長啟惠:明年來不及,因為已經截止提名了。 何委員欣純:所以如果順利的話有可能在後年? 翁院長啟惠:我們是兩年選一次,所以是適用下一次選舉。 何委員欣純:因為明年來不及適用,所以是明年之後的下一次選舉時適用,你覺得這會不會有影響? 翁院長啟惠:我還是覺得很欣慰,因為這一次法案經行政院審查後送到立法院的過程算是滿順利的,不過要向委員說明的是,中央研究院院長不參與決策,不是行政院的一部分,所以只能作建議。 何委員欣純:本席清楚,只是替你感到遺憾,對這樣一個事關重大,與很多中研院院士、研究員息息相關,讓他們放在心頭、腦海中非常擔憂的一件事情你居然不知道。 翁院長啟惠:在我的感覺中,中研院是很受尊敬的。 何委員欣純:我也希望中研院受尊敬。剛才有委員提到中研院的組織龐大,院長在報告中提到整個編制的員額儘量控制在300人? 翁院長啟惠:對,行政員額減少了。 何委員欣純:請問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等加起來現在到底有多少人? 翁院長啟惠:8,000多人,行政人員不到300位。 何委員欣純:為什麼一年比一年膨脹?你雖然說控制了編制內的行政人員,但是根據我們獲得的數據,臨時人員的酬金是一年比一年多。 翁院長啟惠:那些是做研究的,行政支援的人數反而減少。 何委員欣純:這些人有勞健保嗎? 翁院長啟惠:都有。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們跟其他的學術單位不一樣。 翁院長啟惠:我們都依照規定辦理。 何委員欣純:請問經建會主委是中研院的院士嗎? 翁院長啟惠:是。 何委員欣純:經建會管主委掌管了整個台灣的經濟趨勢與發展,但是最近每次的經濟預測和趨勢預測好像都一再下修,雖然本席並非這方面的專業,但是想請教中研院經濟所所長,經建會主委及主計長對我們臺灣的經濟預測常常失準,而且一直下修甚至連八修連九修,你既然是經濟所的所長,那也一定是經濟學專家,請問上述這種一修再修的情形在經濟學裏面是常態嗎?這是一個政府合理的機制嗎?這是否顯示出我們政府對於自己國內經濟預測評估的依據規模或計算方式出了問題? 主席:請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簡所長說明。 簡所長錦漢: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他們是比較樂觀一點。 何委員欣純:你的意思是他們輸入的參數數值被彈性放大了嗎? 簡所長錦漢:我們看到的數據都是一樣的,但他們解讀的方式比較樂觀。 何委員欣純:什麼叫做「看的數據都一樣但是他們的解讀比較樂觀」?如果數據都一樣的話,為什麼主計長和管主委每次都要為了要不要保2、保1吵來吵去? 簡所長錦漢:尤其是經建會,他們幾乎把經濟預測的數字當作目標,所以…… 何委員欣純:你是說他們把預測的數字當作目標,然後就大聲的跟我們講台灣的經濟是非常可期、樂觀的,是不是?可以做這樣子的結論嗎? 簡所長錦漢:有點這個感覺。 何委員欣純:謝謝你讓我上了一堂經濟學的課,我才知道原來我們的經建會主委是這麼不專業。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翁院長,院長,你正在推動中研院要在臺灣南部設立南區分院,在平衡城鄉差距或國土整體空間規劃,尤其是首都減壓的大方向下,南部包括成大、中興與中山等大學都非常期待。現在在推動上的進度,院長可不可以跟我們說明一下?3月的時候你曾經跟媒體說,你會尋求行政院與總統府的支持,請問我們的高層是否支持這個計畫?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還是有一些預算上的壓力,現在我們採的策略是先購置土地,交通部非常支持,所以我們接受交通部的建議─30年低利貸款。 鄭委員麗君:選址已經選好了? 翁院長啟惠:對,就在高鐵站。 鄭委員麗君:取得土地的經費有嗎? 翁院長啟惠:現在是希望走公務經費,其他方面目前還沒有。 鄭委員麗君:由中研院編列30年分期經費來取得土地? 翁院長啟惠:我希望是這樣子。 鄭委員麗君:其他設立的經費有嗎?目前行政院有沒有一個原則方向的匡列? 翁院長啟惠:還沒有。 鄭委員麗君:都還沒有?只有土地沒有其他預算,計畫怎麼推動? 翁院長啟惠:臺南我們原來就有3個研究計畫。 鄭委員麗君:以既有的3個研究計畫為基礎? 翁院長啟惠:交大的光電學院會提供2層樓給我們,就在隔壁。 鄭委員麗君:這個計畫難得委員會大部分委員都支持,因為基於平衡城鄉差距、首都減壓,尤其這是一個國際趨勢,因為研究機構不是以行政為導向,是以學術研究為導向,沒有必要全面集中化。我們看到歐洲像德國的馬克斯普朗克協會,它只有一個行政中心設在慕尼黑,其他就分支到各個地方去,帶動地方的學術研究,尤其它是到各地方跟大學結合,節省很多硬體建設的資源,就設在各地的大學裡面。我們也看到習慣集中化思考的,像過去的巴黎法國國家科學院,近年來也分散到馬賽史特拉斯堡等城市去了,帶動地方的學術研究。在全球化的趨勢底下,localize也是非常重要,每一個local學術研究的觀點、思維、在地化的能量同時來帶動,所以我認為這是一個好的計畫,但是我們也很擔心,院長是不是能夠更積極地讓我們的高層提出一個計畫,除了土地以外,接下來整個南院的推動計畫、匡列預算,院長是不是應該更積極跟我們總統府爭取支持? 翁院長啟惠:好,一定會,另外,我們也會透過募款。 鄭委員麗君:南院預計成立的研究領域為何? 翁院長啟惠:就是農業生技、人文考古,還有光電資訊。 鄭委員麗君:院長你考慮看看,也不要走集中化的模式,應該儘量跟南部的大學結合他們的能量來做,甚至考慮把一些所設在大學裡面,讓這一次的分散真正進到各個可能研究的陣地裡面去,這一次設立的時候是不是能夠有新的思維來推動? 翁院長啟惠:這個可以考慮,所要設在各個大學,是比照Max Planck的模式。 鄭委員麗君:事實上,這樣也可以降低一些資源成本。 翁院長啟惠:但是這是很大的改變,太大了,這種改變可能短期內…… 鄭委員麗君:難得一次你要做這樣的計畫,如果有一些新的思維來帶動我們未來學術研究在地化,希望院長可以回去再思考一下怎麼做。 翁院長啟惠:南部的布局我們可以從這個方向,怎麼加強跟各個學校的合作。 鄭委員麗君:甚至跟我們的產業更結合,剛剛何委員也問到,中研院先前提到人才宣言,雖然這個宣言提出來,但是目前我們看起來,各部會基本上還是牛步化,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還是沒有看到具體的怎麼樣來解決、面對我們的人才問題。事實上,不只人才宣言所提出的人才問題,臺灣現在整個國家永續發展有很多我們不敢面對的真相,我們很期待中研院是不是可以繼人才宣言之後,針對臺灣現在重大要突破的問題,凝聚最優秀的頭腦與智慧,能夠再提出下一個宣言。院長有沒有正在規劃,你認為臺灣現在重要的問題,中研院再提出一些雛議或宣言? 翁院長啟惠:現在是有在規劃提出建議書。 鄭委員麗君:什麼樣的建議書? 翁院長啟惠:譬如,食品安全這一方面。 鄭委員麗君:食品安全? 翁院長啟惠:對,馬上會出來,就是政策建議;下一個正在研議的就是稅制改革。 鄭委員麗君:稅改? 翁院長啟惠:稅制改革建議,因為這個牽涉到國家財政的問題。 鄭委員麗君:中研院現在正在研擬稅改的改革雛議? 翁院長啟惠:建議書。 鄭委員麗君:還有食品安全的建議書? 翁院長啟惠:食品安全那個大概已經完成。 鄭委員麗君:什麼時候要來公布? 翁院長啟惠:最近。 鄭委員麗君:裡面有什麼重點,可不可以先跟我們說明一下? 翁院長啟惠:牽涉到食品安全與衛生方面的一些…… 鄭委員麗君:現在食安的確沒有建構一整個食物安全的安全網,從產地到餐桌,生產、消費與飲食全面食的安全網,這是臺灣人現在很憂心的一件事情,中研院是不是可以儘快來提出這樣的政策建議? 翁院長啟惠:法規要很明確,確實要去執行,業界要遵守、有道德良心,就是法規明確、確實執行、保障民眾食的安全,這一類我們有相當具體的建議怎麼去做。 鄭委員麗君:什麼時候公布? 翁院長啟惠:我是有看到初稿,最近他們會做最後的定稿。 鄭委員麗君:這個月嗎? 翁院長啟惠:可能這一兩個月。 鄭委員麗君:是不是可以儘速在這個月內,我們請院長趕工一下,好嗎? 翁院長啟惠:好。 鄭委員麗君: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改革,重視每一個人食的安全之權利,人權從生活裡面落實。另外,剛剛院長提到稅改,我最近注意到紐約市有一位新當選的市長,他以非常懸殊的比例當選市長,他提出來選舉的主軸,就是一個城市兩種命運,他宣示,他所有的政策要來對抗所得分配的不公,要來縮減貧富差距,不跟華爾街權貴、分贓的政治與金錢遊戲站在一起。他有非常鮮明的旗幟形象,院長,我不是要請你評論我們臺北市長選舉,你放心,我沒有要你評論。 我們當然也期待,你提到稅改,很多政治人物不敢面對,像總統推動的奢侈稅,結果是假改革;證所稅也是假改革。我們現在面對貧富差距這麼大,所得分配不公,政府應該如何促進重分配的功能,從預算結構和租稅稅制一併來看,我覺得這是重要的一個改革雛議,院長什麼時候要來公布稅改雛議? 翁院長啟惠:明年院士會議的時候。 鄭委員麗君:明年院士會議? 翁院長啟惠:大概7月。 鄭委員麗君:明年初? 翁院長啟惠:明年7月。 鄭委員麗君:這麼慢,可不可以加速? 翁院長啟惠:我想內容比較重要…… 鄭委員麗君:等你們公布馬總統任內都快做完了,因為一次改革挫敗,社會要再凝聚一個改革能量是很辛苦的,所以應該早一點,如果早一點,或許可以讓臺灣的稅改不要原地打轉。另外,剛剛也有委員關心,不只稅的問題,像我們關心臺灣憲政制度,憲政雛議改革有沒有可能?剛剛提到總統有權無責、雙首長制,其實我們也經歷朝小野大,也經歷現在的一黨絕對多數,但是不論是朝小野大或是現在的絕對多數,事實上運作下來都會發現我們這個雙首長制問題非常的多。國會的制度是不是還是要由我們的選制來面對、由我們的國會改革真的來面對?所以中研院是不是也能夠對憲政改革提出一個建議?有沒有這樣的可能、這樣的準備? 翁院長啟惠:這個牽涉到人才,這個我回去可以跟…… 鄭委員麗君:人才?院長,你覺得我們中研院的人才足不足以來提出這樣一個改革的建議? 翁院長啟惠:對,我們在處理…… 鄭委員麗君:甚至是國會的改革,我們也都很歡迎。臺灣需要一個可以反映民意的機關,要怎麼樣才能夠彰顯它的代議性,也能夠獨立的來代表民意,不受行政權的介入跟干預?甚至是國會內部的改革,我們要怎麼樣才能夠提高立法的品質?我覺得這些都是可以討論的,我們立委也都很樂意參與。 翁院長啟惠:對,這是很重要的議題,也需要大院的政治智慧,加上廣泛的討論後來形成共識,才能…… 鄭委員麗君:我們是不是能夠讓中研院的法政人才來做這樣的討論跟提出一個改革的建議,有沒有可能? 翁院長啟惠:我回去再跟這些專家討論看看。 鄭委員麗君:好不好?因為中研院有國家的預算,事實上,我們除了要追求學術上的長遠目標外,我們也希望能夠對社會盡責任,對國家的發展能夠有所幫助。最後我再拜託一項,不好意思,我們一直跟院長點菜,就是能源的問題,臺灣能源的占比非常的低,不到1%,我們國家自主能源的占比非常的低,現在又遇到核電的問題,很顯然的,臺灣現在沒有辦法可以好好的處理核廢料,政府的資訊有很多都不透明,甚至扭曲,導致我們沒有辦法可以好好、理性的去擘畫我們未來的能源發展。國科會的能源國家型計畫3年做下來,我覺得成效非常的有限、非常非常的有限,所以我也期待中研院能夠在能源戰略這方面,是不是也能夠對臺灣未來長遠的能源政策提出一個整體的建議,好不好? 翁院長啟惠:好,這個我們以前有提過,我們可以再來檢討一下。 鄭委員麗君:好,那就拜託院長,這3點我們都非常期待中研院的建議。 翁院長啟惠:好,謝謝委員。 主席:報告委員會,因為陳委員碧涵待會在交通委員會也要質詢,所以我們等陳委員質詢完畢後再休息。 請陳委員碧涵發言,發言時間10分鐘。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我想你現在對我也比較認識了,你知道我來自教育界,也知道我是客家的女兒,對不對?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對,當然。 陳委員碧涵:那你也知道我的專攻是舞蹈嘛!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對。 陳委員碧涵:你知道了。我來自教育界,也知道我們客家知識體系的不足,所以本席上任以來就一直有跟院長提出一些建議,中研院為我國學術研究的最高機關,所以我們希望它能夠領導我們的客家研究,也很感謝院長的支持,終於在人文社會科學中心下面增設一個客家文化研究計畫,由莊教授來領導客家的研究精英致力於客家研究。這件事情是第一步,可是這第一步走了很久,可是卻是一個很好的開始。中研院的使命就是要對國家的知識做出擘畫,而你也聽到了我這個微弱的聲音,我非常的感謝。 接下來,去年我們曾經在這裡對話過,我們曾經討論過,我們臺灣何時才能夠培養出一個屬於本土的諾貝爾獎得主。現在我想針對我們的學術技轉跟產業化這件事來進行對話,我們還是從去年10月諾貝爾獎的生理學醫學獎得主:英國的戈登和日本的山中伸彌,我們還是從他們的得獎裡頭來談,他們之所以會得獎是因為他們發現了完全分化的細胞,可以重新編列成為最初的多功能幹細胞,這種誘導性的多功能幹細胞就是iPS細胞。這個細胞真的很重要,因為它可以發展成任何組織,也可以修復受損的內臟器官。另外一個,它也解決了幹細胞論戰不休的醫療論理這個議題。我上次有跟你討論到這位山中先生,他的成就對日本來講,雖然他不是日本第一個諾貝爾獎得主,但是他卻是本土培養的第一個,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對。 陳委員碧涵:所以這是相當不容易的,而且他花了多少年?不到30年,他們自己就培育了一個本土的諾貝爾獎得主,所以日本覺得這非常具有啟示性並能振奮人心。那時候我最羨慕的是,當他得獎之後,日本政府早就編列了3,830萬美元要做為他未來10年的研究經費,這簡直是全力在支持。今天李桐豪委員也有講到,我們中研院的研究經費是以倍數在成長,他當然覺得這樣的經費對其它部會來講,是好不容易才能爭取到的資源,可是事實上,從事學術研究,尤其是這種非常、應該說是高端的研究,這樣的研究經費其實是不足的、相當的不足。除了要給這麼龐大的研究經費外,這真的要有一定的效能,譬如說:日本的厚生勞動省今年6月底就正式的批准他可以使用他所開發的iPS細胞來對病患進行治療,這是以眼疾的患者為對象的人體治療。這件事情從發現到人體正式的臨床治療才一年,他們就可以突破。另外,這還可以量產,我覺得是有點不可思議,他跟理研研究所及Nikon合作,他把他這個細胞再生醫療技術移植用細胞的膜片來量產,用最高的安全、最便宜、最方便的方式來嘉惠所有的眼疾患者。當然,就算可能沒有辦法可以治好這個疾病,可是卻可以防止病人失明。對於這樣一個研究的發展成效,院長你有沒有很羨慕? 翁院長啟惠:當然。 陳委員碧涵:那你有沒有很擔憂? 翁院長啟惠:我也很擔憂啊! 陳委員碧涵:那你說說看,你是羨慕什麼、擔憂什麼? 翁院長啟惠:剛才委員提到日本,我們都知道日本有通過一個叫做「科學基本法」的法,這個法就是不管經濟狀況怎麼樣,它每年的預算都要有15%的成長,20年下來,他們在學術上看到了成果,但是我們都知道,其實日本的經濟是不太好的。 陳委員碧涵:對,日本的經濟是停滯的。 翁院長啟惠:對、是停滯的,其實這是要有所平衡的。日本的幹細胞研究,當然,現在大家都是刮目相看,不過這些都還在臨床試驗的階段,是不是能夠真正的變成治療的方式,這個還在試驗當中。當然,大家都期待會有這個可能。 陳委員碧涵:它有基本法對不對?你剛剛說有科學基本法。 翁院長啟惠:日本用法律來保護。 陳委員碧涵:是,那我們臺灣呢? 翁院長啟惠:我們沒有這個法。 陳委員碧涵:我們沒有這個法,對不對?你要不要呼籲一下? 翁院長啟惠:其實我是覺得也不必這樣子,不必過度的保護某一個單位、或是某一個項目,競爭是好事情,中央研究院扮演的角色當然是像這一類、基礎的研究,國家整體的經濟當然有基礎、也有應用,都要一起來配合。 陳委員碧涵:那你的憂心呢?因為我們剛知道、我們從你的報告裡面知道,我們有70%的技轉授權都是生技類的,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我的憂心指的是我們的財務狀況不好,譬如說:剛才提到的理研、理化研究所,我以前也在那邊擔任過主任,他們的預算是中央研究院的4倍,但是他們的人數是中央研究院的四分之一。 陳委員碧涵:院長,這代表著什麼? 翁院長啟惠:如果要跟國際比,我們在財力上當然是比不上。但是如果是跟國內比,中央研究院當然是有拿到比較多的資源。 陳委員碧涵:跟國內比是有好一點、寬鬆一點。 翁院長啟惠:所以必須要整體的去看,我們目前的狀況能夠做到多少,就盡力的去做,不一定其它的國家怎麼做,我們就要完全跟著這樣做。 陳委員碧涵:當然,但是當你有一定的社會責任,甚至我們的學術研究是做為國家政策的一個參考基準跟建議的時候,往往時間跟時效就會相當的重要。你剛剛說過,一個理研研究所的研究經費就是我們中研院的4倍,而人員卻只有我們的四分之一。他們的人員只有我們的四分之一,這又代表著什麼意思呢?有什麼樣的訊息? 翁院長啟惠:這代表他們的投入應該是相當龐大的,可能他們也非常的有選擇性,並不是什麼都要做,所以他們有大題目,但是又有選擇性,然後又有非常好的儀器設備跟財力來支援。 陳委員碧涵:像這樣的話,你有沒有去想過,未來中研院是不是也可以朝這樣的方向去規劃? 翁院長啟惠:我們一直都是朝這個方向去規劃,但是現在限於財力,所以我們必須要有所選擇。 陳委員碧涵:其實我覺得這個財力也不是只能夠來自於政府,其實有很多的投資者、或者是有心、很重視這一塊的人,我們也可以鼓勵他們來投資。 翁院長啟惠:對、對,所以我們成立科研基金的另外一個目的就是朝這個方向在努力。 陳委員碧涵:我只是覺得,中研院對臺灣的學術跟新興產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對於我們沒有辦法邁步前進、甚至有很多的研究員因為設備不夠新穎、或是研究經費不足,使得研究的進程要放慢,我覺得這樣其實是不好的,院長你身為龍頭,你去衡估所有的局勢時,可能要站在比較同理心的角度,但是本席覺得,你應該可以再積極、再更努力的去突破。 我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第5頁講到的,我們有設置世界級的學術講座,我們有3個講座嘛! 翁院長啟惠:對。 陳委員碧涵:可是這些講座請大師來的時候,基本上都是在我們的院內或者是臺大,我覺得臺大的師生真的是太幸福了,我們國內還有很多其它研究型的大學,如果這些學生不能到現場來,我們有沒有可能、或者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讓這些師生們也可以普遍的來聆聽到這些精闢的演講呢? 翁院長啟惠:一般來說我們都會舉辦2場,一場在中央研究院、一場在大學。 陳委員碧涵:但是基本上都在臺大。 翁院長啟惠:有時候會到新竹。 陳委員碧涵:有沒有發表即時視訊? 翁院長啟惠:有、有上網,我們也有交通把南部的…… 陳委員碧涵:對,是有上網,但是有沒有開放讓他們可以即時提問?也就是說,假如他們是在第三個空間,但是當現場可以提問的時候,是不是也可以開放讓他們來提問?還沒有嘛! 翁院長啟惠:還沒有,那個可以加強。 陳委員碧涵:我是希望能夠做到這樣,因為這麼棒的一個學者來到這裡,也花了不少錢,我覺得要讓知識的、智慧的火花被激發出來。 另外,關於你們國際研究生的學程跟博士班學位的學程這2件事情,我覺得,中研院裡面有這麼多的研究員,尤其我也很驚喜的看到在你的附件裡面,有很多的助理研究員都已經有提出一些很棒的研究成果,這代表我們在人才延續上面,中研院的確有做很大的努力,讓我們看到有這麼多的年輕學者。但是國際研究生的學程跟博士班學位的學程這2個學程,大家都很清楚的知道要怎麼樣去申請嗎?了解這方面的訊息跟管道嗎? 翁院長啟惠:委員,這方面其實我們做得蠻好的,我們國際事務組的林主任…… 陳委員碧涵:對!這個我有感覺到,因為我有看到在這個報告裡面做得非常的精。 翁院長啟惠:對。 陳委員碧涵:但是我覺得我們台灣可能還有一些學生你可以再多多的去鼓勵一下,我覺得這個可以再擴大一些。 翁院長啟惠:好。 陳委員碧涵:謝謝院長。 翁院長啟惠:謝謝委員。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臨時提案請在詢答結束前提出,關於預算的提案請於中午12時之前提出。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主席本來是宣告在下週一下午五點以前。 主席:我暫時保留今天早上的宣布。接下來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早上有一些委員跟你請教關於稅改的部分,為什麼會有這個動機想要推動成立一個稅改小組?然後,你想透過這個稅改小組達到什麼樣的目的?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最近發生幾件事情,主要就是國家財政困窘、稅收不足,所以影響到很多、很多的政策,甚至是建設。有很多的研究人員跟院士都很關心這件事,所以他們提議是不是要從這個議題上來集思廣益。 邱委員志偉:這是一群科學家的社會關懷。 翁院長啟惠:對、對。 邱委員志偉:這是一群科學家的社會責任跟國家責任。 翁院長啟惠:對,但是他們又考慮到我們國家過去整個財稅的、像蔣碩傑那個時代,其實很多院士都有參與稅制改革。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件事情本來應該是財政部或者是經建會要來做的事情。 翁院長啟惠:那個是決策,我們只是建議。 邱委員志偉:但是會讓中研院的這些科學家這麼的憂心,是不是因為原有的這個官僚制度、原有的這個政府體系已經嚴重的失能了,失能到必須要由做學術研究的中研院來針對稅改的問題提出建言?你是不是對現有的這個官僚體系的運作已經覺得非常的失望了、或者你覺得已經失能了,所以必須要由中研院來發出一些真正的聲音? 翁院長啟惠:我想是有一些這種味道,我們希望能夠集思廣益的來讓我們的政策能夠更周延,所以有很多民間的…… 邱委員志偉:因為你對現在這個政府在處理財政問題時,覺得不滿、或者是失望、或者是因為擔心、擔憂,所以必須要由一群科學家共同的來集思廣益,一起來協助這個失能的政府做一些事情。 另外你也提到,我發現大概是幾個禮拜前,你有辦一場演講,這是一個科學家的社會關懷,你當時提到,現在學界跟產業界脫鉤的很嚴重,訓練出來的學生都是單一化,同質性太高,所以沒有辦法去應付多元化的需求、全球化的需求,國際化也不夠。你也提到,高教評鑑是造成同質化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因為它不分研究、技職、還是服務,所以學校走不出自己的特色,當然訓練出來的學生也就沒有特色,所以你的結論是,有什麼樣的學術界就決定有什麼樣的國家。現在外界對政府整體的運作、或者是施政的表現感到失望,政府某種程度也可以代表國家的運作,所以你是不是覺得國家整體的運作已經出現一個很大的困難或是危機,所以你才會提出這些建言?而且你也提到教育部好像管太多了? 翁院長啟惠:我是有講過。 邱委員志偉:對嘛!教育部管太多了。 翁院長啟惠:對。 邱委員志偉:從教育部來看、從財政部來看,你覺得原本這些應該要由官僚制度去做政策規劃或是政策執行的事情都已經嚴重的失能了,這是不是代表學術界好像也出現這些問題了?我想請教一下院長,現在臺灣最大的問題是不是在政府?臺灣最大的危機跟困難、或是問題是不是出在政府? 翁院長啟惠:我想大家的感覺都是這個樣子。 邱委員志偉:我的感覺跟院長是一樣的,我們都很憂心,謝謝院長。接著我要請教王副院長,副院長,你提到閣員像路人甲,你這句話的涵意是什麼?你能不能做進一步的說明? 主席:請中研院王副院長說明。 王副院長汎森: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因為我沒有好好的準備,不過我可以把我浮泛的意見跟委員說明一下。第一、我從一個旁觀者,因為現在時代變化很大,社會的結構變化也很大,但是我們政府的制度基本上還是比較舊的,所以凡是跨部會的、貫穿的溝通跟協調都顯得非常弱,尤其是法規的部分,綁得非常死,任何一件事情都要由七、八個部會來管,包括上次在人才宣言中提到的,像外籍人士沒有辦法有月退俸這件事情,牽涉到四、五個部會,到現在雖然已經有一些在推動的跡象,可是還是沒有辦法可以做一個最後的定案。 邱委員志偉:你說的是史語所的問題嘛! 王副院長汎森:就是有一些外籍的人才沒有辦法領到月退俸,所以他們就走掉了。像這個問題、任何一個問題都會牽涉到很多的部會,都沒有辦法可以強力的貫徹。 邱委員志偉:目前各單位各行其是、互不關心、協調機制不太健全,你們有沒有什麼比較好的方法可以改善?你個人認為要如何去改變這種閣員像路人甲的狀況? 王副院長汎森:我覺得可以分為兩點,第一,在推動法案和跨部會的制度時,應該要有一種新的機制。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認為是人的問題還是制度的問題? 王副院長汎森:我覺得兩者都有。 邱委員志偉:是制度的問題比較嚴重還是人的問題比較嚴重?如果換一批閣員上來,是不是就不會像路人甲而會主動關心?你認為是現在這個行政團隊有問題嗎? 王副院長汎森:我一直覺得兩者一樣嚴重。 邱委員志偉:那你覺得還有救嗎? 王副院長汎森:有,我要補充一點,現在我們的改革都沒有改革到行政程序的部分,像政府各部會如果有一個新的想法,都是從下面一直簽上來,通常簽到最後就沒有了,沒有辦法貫徹,我覺得在程序上應該可以有所改變。 邱委員志偉:另外,大家過去都認為史語所是天下第一所,創所已經85年了,現在面臨到很多急迫的危機,就是人才不斷被美國、中國、香港挖角過去,應該要讓這個天下第一所的招牌持續發光發熱,成為全球研究漢學的重鎮,黃所長,你們面對人才流失的危機,要如何維持過去光榮的傳統? 主席:請中研院史語所黃所長說明。 黃所長進興:主席、各位委員。薪資結構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邱委員志偉:薪資結構的問題一直都存在,在短時間之內也沒有辦法解決,你們現在只是用精神號召嗎? 黃所長進興:當然史語所還有一點點有利的地方,就是在國際漢學界有一定的品牌,我們目前能做的就是爭取有潛力的年輕學子到史語所來。 邱委員志偉:可是品牌是由人才所建立的,如果人才不斷流失,這個品牌就褪色了。 黃所長進興:是,當然是這樣。 邱委員志偉:像你所說的薪資結構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在短時間之內也沒有辦法解決,那要怎麼辦? 黃所長進興:以我們最近徵才的經驗,有非常多的國際人才來應徵,因為文科人才在國際上的就業並不是那麼理想。 邱委員志偉:那只是治標,如果要治本還是要從制度上去改變,包括人才鬆綁,讓國外的人才可以進來。現在我們的稅制是歧視國外人士,所以留不住他們,而我們付的薪資比不上人家,台灣的人才又被挖角到國外去,所以應該要從制度面去解決這個問題,包括薪資待遇。身為一位國會議員,特別是教育委員會的委員,我們有責任要跟中研院一起來努力,必須由中研院提出比較好的留才、攬才方案,透過立法院的協助來解決這個問題。 本席還要請教經濟所的簡所長,在年初的經濟成長率預測是3.05%,到7月中的時候下修到2.35%,最新的預測是怎麼樣? 主席:請中研院經濟所簡所長說明。 簡所長錦漢: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還沒有做最新的預測,大概要到12月中才會做。 邱委員志偉:你覺得保2保得住嗎?還是只能保1了? 簡所長錦漢:可能會很困難。 邱委員志偉:要保2非常困難嗎? 簡所長錦漢:非常困難。 邱委員志偉:如果三大利空同時出現的話,最悲觀的情況會不會就像你們在年中所估計的1.13%? 簡所長錦漢:我想應該不會,因為前三季平均大概是1.9%,所以第四季沒有太差的話,應該還……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沒有一個預估值?會不會低於1.5%? 簡所長錦漢:有這個可能性。 邱委員志偉:有可能低於1.5%,那就非常悲觀,從年初的3.05%到年中7月下修到2.35%,下修了0.7%,如果按照你的說法,連1.5%都保不住的話,那就要再下修0.85%,所以整個年度下修的幅度高達1.5%。但是本席還是要肯定中研院的經濟所,因為現在有很多的智庫都變成人家所說的公關公司,為政策、政治在服務,如果去看中研院、台經院、中經院等機關的預測數字,最接近事實、預測最能真實反映經濟現況的大概就是中研院的經濟所了。 簡所長錦漢:謝謝。 邱委員志偉:在7月你們的預測是2.35%,但是中經院還高達3.63%,台經院也高達3.71%,跟中研院經濟所的差距多達1.2%,本席認為這樣已經失去學術研究上的客觀性而淪為一個公關公司或是為政策在服務。中研院經濟所的模型當初是經建會管主委所建立的,他是在擔任院士的時候建立了這樣一個模型。 簡所長錦漢:應該不算是他建立的,因為這個模型已經用了很多年,都有不斷的修正。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不在場)孔委員不在場。 現在輪到本席發言,請邱委員志偉暫代主席。 主席(邱委員志偉代):請陳委員淑慧發言。 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綜合翁院長今天上午對103年度的業務報告及預算編列方式,本席從其中看到中研院在生技產業方面的發展,行政院推動的第一期已經完成,正要開始進行第二期。有關生技產業的發展,本席想要做一個比較,看看我們整個生技領域的發展在目前整個環境之下要如何突破瓶頸。中研院在整個生技發展的過程當中進行了一些事項,你們在報告裡面提到研究成果及最後希望達到的目標和效益,就是要技轉到產業界,以帶動經濟發展、創造就業率。 貴院另外一個主要的任務就是作為研究的基礎並帶領我們的研究,我們總是希望能夠讓我們的研究具有創新突破性,這就是中研院的主要任務目標。這15年來我們申請了1,377件的專利,在獲得專利的582件裡面有70%是屬於生技新藥,將近407.4件,那這四百多件都是在什麼時候申請到生技新藥專利?在台灣整個生技發展的沿革過程當中,從開始萌芽到奠定基礎、轉型、蓬勃發展,本席認為現在已經進入了整合期,請問院長看法如何?中研院對生技這一塊跟我們行政院對推動產業的這一塊,是不是在法制上已經磨合了?中研院研究獲得成果並技轉到產業界,有四百多件取得生技藥品的專利權,這是發生在我們生技發展的哪一個階段?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台灣的生技發展獲得大院的支持並通過生技條例,現在是把重點放在新的藥物和高階醫材,中研院也是配合政策往這個大方向在發展,最主要是在新藥物的研究。至於醫材方面,我覺得新竹地區做得比較好,政府也有看到這個趨勢,所以在新竹地區成立了一個生醫園區,主要也是著重在高階醫材。我們中研院是全力往比較治療性、預防性的方向在走,所以開發了國家生技園區來配合,所以從基礎研究到法規制度及環境面的建構,我覺得已經相當完整了。現在中研院的角色其實是基礎研究,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培養人才和建構新的知識,至於是不是有直接影響到經濟,那並不是中研院主要的任務。我們一直覺得重要的基礎研究必有其價值,可以獲得一定的成果,所以我們希望透過一種機制來育成這些重要的成果,看看是不是能夠產生經濟或社會上的價值。 陳委員淑慧:本席要請院長釐清一個問題,在整個生技產業的技術發展和整個產業推動生技的環境,基礎的研究、設備的建構和產業的發展,如果有一定的效益,在整個發展的過程當中是很重要的,因為這關係到政府未來的整體實力,院長認為我們現在是一個奠基期或是蓬勃發展期? 翁院長啟惠:現在產品已經快要出來了。 陳委員淑慧:已經完成了基礎的軟硬體建設,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對。 陳委員淑慧:我們的法規也非常清楚了,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對。 陳委員淑慧:應該可以說我們的生技制度已經非常健全了,再過來就是需要更精進,符合世界、全球的生技潮流,也希望能夠有所突破。今天中研院要成立生技園區,未來在這裡面會進行跨部會的生技研究,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對。 陳委員淑慧:這就是為了準備要突破瓶頸,我們希望能夠在世界上有創舉,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對。 陳委員淑慧:這也非常符合行政院的推動方向,行政院在98年度到101年度推動了「台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希望藉著這個方案的推動促成台灣在生技產業的發展,去年這個計畫已經結束了,我們來看一下相關的數字。在2009年的產值是678.4億,到了2012年增加到850億,成長的比率是25.3%,可是畢竟沒有突破千億,第一期這個方案到去年底已經結束了,在這4年當中當然用了很多的補助經費來推動,所以才會有850億的產值。現在行政院要再推動第二期的「台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本席看了這兩個名稱,第一期是「台灣生技起飛鑽石行動方案」,裡面有一個「鑽石」,這應該是有意義的,院長知不知道為什麼要用「鑽石」?第二期方案的名稱裡面沒有「鑽石」,可是有加上「產業」,依本席的認知,第一期是在發展,到第二期的時候就要input到產業去了,是不是這樣? 翁院長啟惠:對,現在就要看這些鑽石是不是真的有價值,既然發展就要與國際連結,剛才蔣委員有提到國際法規,我們也一直希望能夠建構FDA,還有和大陸合作的ICH,這樣我們的市場就會比較有前景。 陳委員淑慧:所以要把這些研究出來的「鑽石」推銷到國際上,這樣產量才會增加,剛剛也有委員提到我們最大的市場其實就是大陸,因為人文背景相同,但是比較困難的就是要克服法規的問題,他們的市場非常大,但是他們畢竟是開發中國家,我們要等待他們,在這個時候我們就要採取特殊的方式。剛剛有委員提到我們在99年的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本席希望中研院也能夠配合其他單位來突破並克服法規的問題,把我們的技術推廣到全球最大的市場上。關於行政院所推動的第二期「台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本席覺得這跟中研院未來的計畫相當符合,這個方案就是要整合資源,請問要整合哪些資源?本席認為應該要強化跨部會的協調,未來在中研院的生技園區裡面真的是跨部會在進行研究,是否也會研究市場的導向、世界的趨勢以做為研發的基礎? 翁院長啟惠:對,因為各個單位所扮演的角色在價值鏈是有不同的階段,中研院當然是最基礎的,但是到了生技中心,可能就…… 陳委員淑慧:未來有哪些單位會進到生技園區? 翁院長啟惠:有生技中心、國科會的動物中心、衛福部的TFDA、中研院,互相都會銜接,我們也有成立一個管理委員會來推動整個發展,跨部會之間的協調合作是相當重要的。 陳委員淑慧:另外,本席要請院長特別關心人才的培育,這也是你們業務的主要方向,行政院的「台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預計3年要投入3億,輔導300位博士生,希望中研院能培育運用所有的生技人才,未來也要防止這些人才流失掉。關於財稅改革和食品安全,需要中研院提出建議,本席非常肯定你們,也希望你們能夠提出對國家社會有助益的建議,謝謝。 翁院長啟惠:好,謝謝。 主席(陳委員淑慧):中研院各所經常會有國際性的研討會,要所長全部到場比較難,不過今天各所所長都來了,為了精簡會議的時間、提高開會的效益,希望今天在詢答結束之後就能夠進行預算及基金的審查,所以本席建議將提出預算提案的截止時間定為12時30分,謝謝各位委員的配合。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恭喜院長,因為你們中研院有一位副研究員吳宗益先生得到年輕研究學者獎,他是全球的第12人,這是非常大的榮耀,在翁院長的帶領之下,尤其是我們的醣體研究技術一直都能在國際上領先,這一位副研究員能夠獲得這麼大的殊榮,也是整個中研院的光榮,對不對?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對,謝謝委員。 呂委員玉玲:我們有這麼多的研究人員在進行研究,就是希望能夠對國家社會有所貢獻,院長也說過必須要盡社會責任,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對, 呂委員玉玲:現在我們的食安發生了這麼大的危機,我們都很尊重研究人員和學者,但是如果他們有發現不法,對國民的身體健康有危害,是不是應該要主動提出報告以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 翁院長啟惠:對。 呂委員玉玲:有一位台大的博士進行國科會的研究計畫,我們尊重他,對他的專利要予以保護,但是我們也必須要未雨綢繆,就是要有判斷力,如果發現有不法的行為,就應該要盡社會責任主動提出來,院長的看法如何? 翁院長啟惠:我覺得應該要這樣做。 呂委員玉玲:現在有這麼多博士級的研究人員在進行研究,院長有沒有交代他們必須要主動去做? 翁院長啟惠:有,而且我們也有規範,尤其是道德倫理規範和學術倫理都有包括這個部分。 呂委員玉玲:現在有這樣的機制嗎? 翁院長啟惠:都有在處理,萬一發生了什麼事件,我們會很快的依據這個機制來處理。 呂委員玉玲:有在處理是最好的,所有研究出來的東西要及時提供給國家,每年編這麼多的預算養這麼多的博士,應該要未雨綢繆,替國家整個大方向把關並有所貢獻,這些研究經費都是我們納稅人出的錢,卻讓大家吃進這麼多不安全的食物,這樣國人是絕對不能夠接受的。 翁院長啟惠:對。 呂委員玉玲:本席希望院長要求他們把事情做好,在研究時如果發現有危害人體健康就要主動揭露,不要為了保護自己的專利而不講,這樣是不可以的。院長,你有特別提到科學研究基金,請問科學研究基金的收入穩定嗎? 翁院長啟惠:現在是剛剛要開始,要從明年開始,這主要是處理一些外面來的經費。 呂委員玉玲:這可以穩定嗎?如果一開始就不穩定,以後要怎麼樣有特定的收入?還是就等著國庫撥補進來? 翁院長啟惠:不可能。 呂委員玉玲:不可以這樣,我們國家的財政這麼吃緊,都沒有錢了,可是科技技術的研發又不得不做,所以中研院自己必須要有固定的收入。院長,在你們成立基金之後,要如何讓這個自籌性的基金有穩定的收入,不要一直讓國庫撥補? 翁院長啟惠:我們現在是把國科會的補助也放進來,因為需要跨年度的研究,所以要增加彈性,過去中研院不像大學有校務基金,中研院要把用不完的錢繳回國庫,可是一些具有延續性的研究就會受到很大的限制,而且有些技轉的收入看起來會呈現相當高幅度的成長,所以必須要有一個機制去處理。像人才的培育也有時間性,並不一定能配合預算年度,所以需要有一些彈性來處理這些比較具時效性、有競爭性的部分,如果我們有一個基金,就比較容易處理捐款。 呂委員玉玲:靠捐款是很辛苦的,我們看到院長前一陣子為了生技中心的問題到處去求人,最後還由江院長動用第二預備金,真的是對你很尊重。大家對學術都很尊重,你這麼辛苦籌措經費,結果也只有籌措到土地經費的部分,剩下的還是得用中研院的經費來墊付,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委員是在講國家生技園區,那是政府的研究機構。 呂委員玉玲:我們都瞭解院長對這方面的努力,對此我們予以肯定。剛才院長也提到技轉的問題,其實技轉也是一個方式,問題是相關機制在哪裡?怎麼樣技轉才能讓財源穩定進來,如果技轉給產業的話,設法得到相對收入來穩定科技發展的基金,這也是一個方式。本席建議你們邀請一些商業專業人才,請他們來協助你們如何進行商業上的運轉,如此一來,就可以讓收入更加穩定,請問院長有這樣的想法嗎?你們有打算要找商業上的專業人士來協助你們嗎? 翁院長啟惠:有的,但基金才能這樣運作,公務體系不能做這些事情。 呂委員玉玲:所以基金成立之後,你們會朝著這方面去進行,如果能夠慢慢技轉到商業體系的話,就可以讓中研院蓬勃發展,屆時你們就可以有穩定的收入進來。 翁院長啟惠:就是技轉的部分能夠由比較專業的人來負責,技術轉出去之後,如果研發的過程有利益的話,就牽涉到該怎麼分配的問題。一般來講,中央研究院技轉出去之後,所得的60%是給政府,40%是給發明人員,這是根據科技基本法的規定。 呂委員玉玲:這樣子非常有效,不只可以創造產值,而且可以回饋給國家,這樣就不須動不動就由國庫撥補經費。相信院長也知道,我們的財政狀況非常吃緊,所以我們應該從務實面著手,藉此來幫忙國庫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對。 呂委員玉玲:有關技轉方面,你們應該擬定一套完整的機制,由自己來開源,這個基金如果成立的話,就必須設法讓它有穩定性的收入。不然的話,院長就要非常辛苦,到處去募款,這樣是不穩定的。經濟狀況如果不好的話,大家的荷包都很吃緊,哪還有多餘的錢可以捐贈呢?本席也能體恤院長的辛苦,你們要養這麼多的研究人員,所以中研院應該要好好創造產值,請問院長有這個信心嗎? 翁院長啟惠:中央研究院主要還是以基礎研究為主,有一些…… 呂委員玉玲:你們研究出來的成果,就要和產官學界進行合作,這樣才是務實的做法。 翁院長啟惠:但是我們也有從事人文、社會科學方面的研究,另外還有天文、物理、數學…… 呂委員玉玲:反正就是各項目的研究人員都有。講到這裡,本席不得不說你們有這麼多的研究人員,像博士後的研究人員也有很多,他們每年都會提出研究計畫,不斷的延續下去。包括研究後的技術及具有人文素養的培訓人才,你們都應該要趕快加以運用,現在大家都在鬧人才荒,有人預估八年後臺灣的人才會非常吃緊,這方面會有危機產生。本席希望在院長的帶領之下,這方面能夠予以提升,讓我們的人才都能為產業界所用,而不是讓這些人才一直都待在學術部門,好不好? 翁院長啟惠:這一點我同意。 呂委員玉玲:這樣才不會有學用落差懸殊的情形,院長對這方面也曾提出許多建言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對。 呂委員玉玲:既然你已經看到了,就應該要去執行。我也看到院長用心良苦,一直對行政單位提出許多建言。我們知道,學術單位和行政單位難免有意見不同的時候,這時院長就應該要提出建言。 據本席所知,院長曾說過核能發展應該要先處理核廢料的問題,然後才能談核電,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對,主要是安全的考量。 呂委員玉玲:有安全才能運轉,有安全才能去做,但我們沒有核電又不行,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的提出建言,千萬不要讓行政單位和學術單位有這麼大的落差,你要不要把這一點意見再說一遍?以專業學者的角度,你看到什麼就應該要說出來。 翁院長啟惠:剛才委員提到兩個很重要的議題,我覺得產業是吸收人才最重要的地方,所以我們必須要有機會讓人才能夠進入產業,當然產業也必須長進,必須跟著時代的進步吸收新的人才。 關於核能方面,其實中央研究院很早就作過建議,就是在確保核能安全的條件下,我們才來發展核能,這是我們最基本的建言。 呂委員玉玲:當學術單位和行政單位的意見有落差的時候,希望你們一定要敢言、要建言,做好幕僚單位的工作,當你們發現問題的時候,就要大膽的說出來並做好溝通,溝通是推動政策最重要的方法對不對? 翁院長啟惠:是的,我同意。 呂委員玉玲:希望院長能夠多多培養人才,提升我們的素質,讓我們擁有競爭力,謝謝院長。 翁院長啟惠:謝謝委員。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久違了,你已經有一、兩年的時間沒有到這裡來了。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我每年都有來啊! 管委員碧玲:我是說我自己,本席已經很久沒有到這個委員會來了,但是我還是很關心長期以來我一直在關心的議題,第一個是有關法制制度建立的問題,中研院在這方面還是著墨得比較少。其中有一項是與教育部相關的修法,那就是學位授予法,主要是因為中研院有許多高等學位的學程,但是能不能頒授高等學位是一個問題。其實本席是非常支持你們的,過去幾年本席還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時候,我就一直鼓勵你們應該要推動相關的修法工作。在此本席要提醒院長,相關的草案其實已經在立法院了,行政院的學位授予法草案已經送進來了,包括行政院的版本也都給予你們未來頒發學位的權利,現在的問題在於你們要積極一點,你們應該要極積的協調與運作,希望立法院在審查學位授予法時,能夠儘快贏得大家的共識和支持,讓它可以趕快三讀通過,院長可能還不知道這一點吧! 翁院長啟惠:感謝委員提到這件事情,我想…… 管委員碧玲:貴委員會應該也瞭解這件事情,這已經在委員會有案了。 翁院長啟惠:我們也曾嘗試過,後來是因為學校幾乎都反對…… 管委員碧玲:是學校反對? 翁院長啟惠:對,學校…… 管委員碧玲:你就聽學校的? 翁院長啟惠:不是的,因為學校擔心學生的來源…… 管委員碧玲:本席一直去詢問,結果發現在當今的中華民國各大學中,大概只有政大能夠提供全英語教學的博士學位,而且還很少系所,好像才一個系所而已。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憑什麼反對最有條件、有能力提供國際高等學位頒發的中研院,他們憑什麼反對啊!到現在全英語教學能夠頒發博士學位的大專院校就只有一個,在這種情況下,院長你應該要硬起來,不要因為各大學反對,你就聽他們的了。 翁院長啟惠:也沒有聽他們的,我們後來變成合作…… 管委員碧玲:但是你就不來遊說、不加以推動了,所以那個法案就只好躺在立法院,請你要加油一點。 翁院長啟惠:我們有合作學程。 管委員碧玲:有學程和有學位差很多,本席還是要再度提醒院長,這件事情反而是本席比你還要急,這樣就不對了,不然我來當院長好了。 不過我也當不了院長,因為中研院最重要的心肝寶貝就是生物科技領域,當初聘請你回來,主要也是想要主打這個部分,請你去帶動兩兆雙星中的生物科技產業在臺灣的發展,而我們也很樂見。在此本席想請教院長,為什麼學生技領域研究的授權金衰退得這麼嚴重?100年度的授權金還有2億9,000萬,到101年剩下3,400萬,也就是只剩下11.73%的比率,等於是衰退了八成八三。102年到今天為止總共有10個月,這部分的授權金只有750萬,如果以十二分之十的比例來計算的話,那麼到年底的時候,今年的授權金大概是900萬,以900萬和去年的3,400萬相較,又只剩下26.29%。換句話說,去年之於前年,是只剩下前年的11.73%;今年之於去年,只剩下去年的26.29%;如果以今年和前年相較的話,只剩下前年的2.57%。換言之,中研院生技類的授權金在這三年衰退了97.5%,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是江郎才盡嗎? 翁院長啟惠:不過從授權金來看…… 管委員碧玲:從授權金看不出來你們的研究成果嗎? 翁院長啟惠:當然看不出來,因為…… 管委員碧玲:但是過去幾年一直都很穩定,從97年、98年、99年到100年,連續四年都非常穩定,分別有3億1,000萬、4億3,000萬、2億7,000萬、2億9,000萬的授權金。 翁院長啟惠:我並不鼓勵收太多授權金,授權金的意思就是在技轉的時候馬上跟人家拿現金,那就叫做授權金。 管委員碧玲:不對,那是授權金收入,那是另外一個數字。本席剛剛所說的是從簽約到milestone的總金額,而不是每一年的收入,你們簽約的時候不會馬上就跟人家拿現金,沒有…… 翁院長啟惠:所以我們比較…… 管委員碧玲:請院長不要扭曲,本席剛剛講的是授權金,而不是授權金收入,院長剛剛講的是授權金收入。 翁院長啟惠:一樣…… 管委員碧玲:不一樣,那是兩個數字。 翁院長啟惠:我們不太鼓勵這樣做,因為…… 管委員碧玲:你們連授權都不鼓勵嗎?不行啦!中研院本來就是在做最上游的研發。 翁院長啟惠:我們鼓勵權利金,權利金的收入是…… 管委員碧玲:這個是全部,本席講的只是一個名詞,權利金…… 翁院長啟惠:沒有,權利金是不一樣的,必須要有產品才會有權利金。 管委員碧玲:這個叫做技術移轉歷年成果,而技術移轉歷年成果的收入是在衰退中。 翁院長啟惠:除了授權金、權利金之外,還有股票,但那要兌現才算。 管委員碧玲:本席知道你們今年有一個大股票,而本席所講的是總額,請院長回去瞭解一下,你總要提出一些原因、總要有一點掌握吧!請問這方面為什麼會衰退得這麼嚴重? 主席:請中研院陳副院長說明。 陳副院長建仁: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看到的生技授權金資料主要是在100年、101年和102年的階段,特別是在102年的部分,因為中央研究院已經申請要成立科技研究基金,未來這些技轉的金額都會放到基金裡面,所以我們有一些現在正在洽談的技轉計畫目前都還沒有簽約,我們是希望…… 管委員碧玲:因為在制度變革之中,所以很多計畫都還沒有簽約是嗎? 陳副院長建仁:我們是希望能夠…… 管委員碧玲:可是已經三年了,這三年來的授權金只剩下原本的個位數了。 陳副院長建仁: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剛才院長也有提到,未來我們所希望的milestone,乃是最後產品產生時的權利金,我們將此做為未來的發展重點。 管委員碧玲:那部分就不要再講了,因為那也包括在裡面。本席在此提醒院長和副院長,希望你們能夠回去瞭解為什麼趨勢會是這樣子。 翁院長啟惠:好的。 管委員碧玲:其次,本席非常關心技術移轉、技術作嫁、著作權保護的相關體制,過去我也曾要求這方面應該要制度化,雖然現在已經制度化了,但是有幾個問題本席要提出來,希望你們能夠回去好好研究。第一、你們的制度都是根據科技基本法的授權,全部都是行政命令,因為全部都是行政命令,所以所有的法規命令都是零罰則。例如你們有揭露的義務,有跟院方陳報的義務,如果違反揭露義務或違反陳報義務時,都是零罰則,為什麼會沒有罰則呢?因為全部都是法規命令,而不是立法保留,如果要有罰則,一定就是法律保留。針對這部分,請你們回去之後再好好研究,要不就是在科技基本法加入罰則的規範,要不就是把規定當中應該法律保留的部分,全部提出來另外立法。本席當時是要求你們把所有技術移轉的部分歸納成單獨條例,這方面你們還是要回去研究。 另外,在這些辦法裡面,有一些部分還是有問題,譬如你們的委員會是指派副院長擔任召集人,而且只有委員是幾個人的規定,至於委員如何產生的規範則是完全付諸闕如,委員要不要具有哪些專才的規範也付諸闕如。這部分請你們加以改正,因為這個委員會非常重要,它在判定每一個研究最後的授權到底是要送給個人,還是院方要去申請專利,相關權利究竟屬於誰,要有償還是要無償,所有審議權都在這個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叫做研管會,可是研管會的委員如何產生、要具有何種專長或背景,這方面你們完全沒有規範,這方面請你們回去加以補足。 翁院長啟惠:好的。 管委員碧玲:本席非常尊重中研院的高科技科學家,但是有一些問題本席還是要提出來,以中研院研究成果發展管理要點第五條的規定來講,如果不是中研院編列預算、不是中研院補助、不是中研院委辦或出資的研究工作,而當事人也說他們完全沒有利用中研院的資源,你們把這一類的著作權或發明權,百分之百全部歸給研究者、創作者和發明人,究竟這樣有沒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這一點請你們回去好好研究。因為中研院是公務機關,你們的人員都必須要簽到、簽退,雖然很不合理,但規定就是這樣,因為中研院是公務機關,所以你們都是公務員。現在的情況是只要有人說他沒有用到中研院的資源,那麼他的發明成果百分之百都屬於個人,本席認為這樣一定有問題,請你們的法規會回去好好研究這個部分該如何釐清。 翁院長啟惠:報告委員,科技方面並不是這樣處理的,科技方面所有的…… 管委員碧玲:可是你們的法規命令就是這樣,第五條…… 翁院長啟惠:那可能是在人文方面,科技方面都沒有屬於個人…… 管委員碧玲:你們的規定是「本院」,也就是全部都包括在內,而且這就是針對技術移轉的部分,這和著作權是分開的。 另外是有關技術作嫁以及研究人員參與院外其他公司行號研究的部分,你們的選商機制全部都沒有,究竟你們是如何選擇對象,也全部都沒有規範,但在權利上卻全部開放。也就是說,中研院的研究人員依相關規定只要陳報經所長同意之後,就可以去任何一家公司參與他們的研究。另外是只要有陳報,經過所方及院方同意,跟哪一家公司技術作嫁也全部都開放,你們唯一的規定是,你去技術作價進行投資時,要跟人家簽約,你只規定要跟人家簽約,簽約收取回饋金跟和解金…… 主席(呂委員玉玲代):謝謝管委員。 管委員碧玲:其實這裡面有諸多的法律體系,留了一個很大的空白。院長,如果這個空白是為了不這樣的話,人才不回來,那就趕快讓本席知道,告訴我是這個原因。 主席:謝謝管委員。請翁院長再把詳細報告資料提供給管委員,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可是,這有一個危險性,就是陳垣崇之所以會出問題,就是因為這空白太大了,所以動不動就會讓你們有觸法的危機,所以這整套體系應再研究,其仍然不足,裡面仍舊有非常多法治上的問題,請你們回去好好研究。 主席:管委員,後面還有人要發言。謝謝。 請黃委員志雄發言。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難得來立法院,感覺一下這種氛圍也不錯。院長,最近喜事連連,因為這個月我們跟鑽石生技共同合作,創下臺灣生技業最大的授權案,是不是有這樣的一個狀況?中研院跟鑽石生技公司合作,各投入六億,有這樣的事情嗎?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他們是投資,成立公司,然後技轉專案研究員的技術。 黃委員志雄:對嘛!所以是有這樣的事情,共同合作醣基生醫的相關事務,本席還記得大概在2005年的時候,我們也有專屬授權給穩達生技公司,院長還記得嘛! 翁院長啟惠:對。 黃委員志雄:在整個過程當中,他們自行開發一個保健食品,穩萊RF3,以直銷的模式銷售,但是從過去到現階段,他們所有的廣告還是打著中研院技術研發、中研院獨家技術等字眼。院長,你知道嗎? 翁院長啟惠:我想他的技術來源公開,應該是…… 黃委員志雄:你們的授權合約是允許他們能做任何機關的名稱標示?或是能打著您院長的名稱,去做任何的廣告宣傳嗎? 翁院長啟惠:不能用我的名稱。 黃委員志雄:不能用嘛!所以你們必須進一步去了解,是不是有這樣的事情還持續在發生? 翁院長啟惠:好。 黃委員志雄:因為這樣會誤導民眾,有些民眾會認為中研院的靈芝真的可以治癌,有些人甚至在網路上打著:「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的專利產品」,來促銷靈芝保健食品。 翁院長啟惠:這沒有臨床證據。 黃委員志雄:本席要了解的是,因為中研院是一個金字招牌,尤其是翁院長,您不管是學術上的地位,或是國際上的聲譽都倍受推崇,所以我想不管是技術的移轉,或任何的合作模式等,我覺得在相關授權、合約內容上都應該要務實,確實去認知這些公司後續宣稱的手法,是否會影響到我們中研院的聲譽,我想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院長應該要去徹查、了解,如果有不實或不當的相關的宣傳,必須要做適時的糾正,甚至要澄清,也不排除走法律途徑。 翁院長啟惠:對,我們一直都是用這種方式在處理。 黃委員志雄:院長,最近爆發黑心油品事件,本席一再思考,如果我們沒有去正視這樣問題,而讓民眾誤解,不管對中研院或對院長來說,都是一個很大的傷害,其實你們只有授權、技術移轉,但是後續的生產、銷售他們到底加了哪些東西,你不見得了解,他怎麼銷售你不清楚,如果未來他加了某些不良的成份,那該怎麼辦?我想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院長應該要去徹查,並徹底了解清楚,好不好? 翁院長啟惠:因為技轉之後,規範的單位就不一樣,所以這的確是一個問題。 黃委員志雄:所以我想第一個要讓社會大眾了解。第二個,應讓相關的合作廠商務必了解我們授權的內容,他們有沒有踰越、擴大解釋或使用了你們相關的名稱或標示,不對的就要糾正,就要提告,我想才能以正視聽。假設,如果廠商付給中研院的授權費,有一部分所得是來自欺矇無知病人的所得,中研院能心安理得,受之無愧嗎?本席特別提出這個問題,希望院長能夠徹底瞭解。 另外,現階段衛福部指出國內要從油品檢驗出銅葉綠素,非常困難,因為沒有實驗級的銅葉綠素標準品可供比對,因為檢驗技術陷入瓶頸,無法判定油品是否違法添加銅葉綠素。換言之,這樣的論調等於告訴民眾,要繼續花錢吃假的、有問題的油品,就連政府最高的學術機構-中研院,包括所有相關的檢測都無法告知民眾,這些油品有沒有添加違法的原料,我們中研院這方面的技術真的做不到嗎? 翁院長啟惠:我想做得到。 黃委員志雄:做得到嗎?那為什麼衛福部說,現階段我們的技術無法檢驗出呢? 翁院長啟惠:這我不知道,沒有什麼檢驗不出的。 黃委員志雄:沒有檢驗不出的? 翁院長啟惠:當然可以檢驗的出來。 黃委員志雄:所以,院長如果你們的能力和技術能夠做得出來,就應該要趕快去提醒衛福部,因為現階段他們的認知是很難檢查出來。 翁院長啟惠:很難可能是真的,但的確可以檢驗出來。 黃委員志雄:的確可以檢查出來嘛! 翁院長啟惠:對,當然。 黃委員志雄:院長,你是否可以正式行文,將你們相關的技術,如何檢驗,以及相關的模式提供給衛福部,以作為後續檢驗技術的經驗參考? 翁院長啟惠:可以的。這主要是質譜儀可以用來…… 黃委員志雄:好,請盡快辦理。 另外,不管過去一直談及有關老人化危機、少子化危機、國土危機,以及食安危機,乃至於朗朗上口的人才宣言、人才危機等,我們都面臨過很多問題、知道很多危機,但是政府在相關政策的制定及改善這個區塊,本席覺得腳步相對是慢的。最近有一則新聞是,國際研究機構大膽預測2021年,臺灣恐將成為國際事務人才最缺乏的國家,亦即在46個國家裡面,我們是最嚴重的,敬陪末座。我知道面對這樣的問題,中研院已經提出很多想法及規劃,但實際上我們確實面對很大的困境,我們要怎麼在短時間內迅速改變,就整體的產學合作、調整人才及結構上的調整,能否快速面對、解決以及改善這個問題? 翁院長啟惠:我們一起努力。 黃委員志雄:本席講這麼多,你就講這麼一點。看來是我要多喝水,不是你。我們看到很多人常講創新、創新,但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思考,什麼東西叫做創新?創新能不能夠帶來商機?其實這幾年,我們臺灣不管是專利的申請件數,或學術追求卓越等相關案件的數據還不錯,但是被世界相關專業學術界的引用次數卻是低於平均水平,顯示這些專利其實並不是那麼實用,亦即他或許有這樣東西,但是他沒有辦法去創造他的市場,創造他的產業,俾能對社會、經濟、國家有務實的幫助。 翁院長啟惠:一般人對創新是缺乏正確的了解,創新其實就是在講改變帶來價值,假如改變沒有帶來價值,就不算創新。 黃委員志雄:所以最近阿里巴巴的總裁馬雲說,他現在聽到很多到老企業主都還在講創新,如果連老一輩都在講創新,這表示我們人才危機非常嚴重了,表示年輕人的創新是不被接受的,是用不到的。換言之,你看我們過去,我們號稱我們是優良食品的國家,優良食品也是我們所引以為傲的,現在我們發生這麼大的危機,我們過去是科技島,現階段宏碁開始大量虧損,相對的宏達電也面臨危機感,我們現在臺灣科技業面臨很多的問題,我想人才流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再來人才供需也是一個問題,所以這些問題確實都非常嚴重。 翁院長啟惠:我想學術界的人應該都了解社會的需求,選擇問題的時候就要考慮到國家發展,這樣人才的培養才有意義。 黃委員志雄:院長,本席最後再請教你所認知的國際觀是什麼? 翁院長啟惠:國際觀並不是會講英文就是國際觀,在思維上、制度面,在各種做事的方式能夠接軌。 黃委員志雄:跟國際接軌? 翁院長啟惠:是。 黃委員志雄:但是也要透過語言,語言是基本。 翁院長啟惠:對,語言當然是溝通的一個工具,所以我們在講國際觀的時候…… 黃委員志雄:以一句話來鼓勵我們年輕人,未來走上國際要有競爭力,要有國際觀,你會如何去看待這樣的問題?要如何去提醒他們? 翁院長啟惠:要了解國際趨勢,然後定位自己,看看自己要從什麼角度最適合去發展。 黃委員志雄:謝謝院長。 主席(陳委員淑慧):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立法院的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真的不太一樣,每次質詢中研院的時候,我們委員會就比較有春風細「語」的感覺,就是委員講話不是下雨的那種「細雨」,而是濃濃暖暖的細語,所以讓整個會場都如沐春風,你們真的是天之驕子,獲得非常多的愛戴跟肯定。就此,院長,您可能沒有相對的跟其他部會首長作比較。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感謝陳委員。 陳委員學聖:本席講的用意是說,就委員來說,委員對中研院有非常高的崇敬之意,不管是我的同學、學長、學弟妹,大概當屆最優秀,基本上在中研院都可以看到他們的蹤跡,所以對於委員來說,要質詢中研院,相對會比較心虛,心虛可能就會自卑,所以就會暴怒,要不就自大,這都不是很好的正常現象,所以演變成對中研院一些真正的問題,可能不會很明顯的看到,但是相對的可以看到對中研院的一個肯定,本席要講的是,本席看完你們中研院所做的很多報告以後,有一些感觸,也不知道對不對?但是本席覺得大家對中研院的期待,基本上是希望我們是能去看別人看不到的死角,去想別人想不到的未來。如果中研院所做的事情,跟時事的結合太過密切,反而看不出中研院的超然觀點,這一點讓本席有很深的感觸,譬如,關於人文社會科學組,因為他跟我自己的背景很相近,本席看到裡面有一些很精彩的研究,但也看到一些類似博士生題目的研究,但有一些我想看到能扣緊我們整個社會發展的重要議題,卻看不到我們中研院有在裡面付出心血。譬如說,在911之後,整個回教世界跟基督教文明的一個衝突,他衍生到現在,包括全世界的動亂,都跟這有關。但是如果今天台灣當局,要對阿拉伯世界或對一些基督教世界所產生的一些動亂,要作進一步的了解,但我們在台灣找不到進行研究的單位,學校沒有、學術單位沒有、部會沒有,當我看到中研院時,如果也找不到的話,我的心裡會非常遺憾,不知道院長你有沒有相同的感觸?我們不僅忽略了回教世界,就連非洲世界,我們也都沒看到。所以,到底中研院在人文社會科學這一塊,能否協助我們人民了解整個世界,能不能協助我們政府在進行決策時,能有更多的參考資料,在這一塊中研院能有什麼幫忙? 翁院長啟惠:這點,我很同意委員的看法。關於人文社會科學,現在除了歐美所跟文哲所之外,大部分都在研究與中國相關的議題,剛才委員講的這部分的確非常重要,所以我們也期待中央研究院能夠擴大研究的領域,其實這些間接都會影響到我們的發展。 陳委員學聖:因為這是非常重要的國民素養,如果連中研院所看到的世界,都頂多只有歐美或只有我們自己所在的亞洲,甚至只有亞太的話,我們國民觀點的角度一定是偏頗的,而我們所認知的世界是畸形的,所以我覺得未來在人文社會科學這塊的發展上,我覺得院長應該要協助我們國家,找到一些未來發展的方向,這是研究面,本席第一個所要講的部分。 翁院長啟惠:謝謝。 陳委員學聖:第二個,本席常常在想我們的各部會,包括我們的各學術單位,因為部會所面臨的是立法院的質詢,以及媒體鍥而不捨的不斷追擊,所以他沒有時間去想以後的事情,但現在的學校單位又要面臨教育部不斷的評鑑,因為一旦無法通過評鑑,也就拿不到獎補助,所以他們也都在做現前的議題,但是現在臺灣有誰在想20年後的臺灣?30年後的臺灣?甚至50年後的臺灣?本席一直認為中研院應該做這個工作。 翁院長啟惠:對。 陳委員學聖:因為這等於政府花了很多錢在養一批人,甚麼事都不用做,甚至電視不要看,電腦也不要看,你應該要想以後的世界,臺灣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這世界的變化應該怎麼的成形?但如果中研院也捲入了當前的發展,本席不認為中研院會有更高明的想法,像本席就看過一個從法院判決看賄選官司的例子,他只問過幾個委員,就知道答案是什麼,所以是不需要去研究的,可是本席做了很多研究,還看不出我們要的方向,所以本席一直很希望中研院能夠沉澱再沉澱,因為我們立法院不會給中研院各研究所太多緊急的壓力,所以你們應該給自己更多沉澱的空間,去想別人看不到的那些死角。院長,你是不是應該鼓勵你們同仁,既然媒體、立法院這些監督的角色都給了中研院這麼大的空間,你們就應該給人民一個更大的想像空間,去想我們的未來。可是從來沒有人去想,本席一直希望我們的馬總統不要再一直馬不停蹄,要停下來,多作思考,因為一直跑,並不表示你有時間去思考,但是如果今天中研院也捲入當前的議題,本席就會很擔心。院長,那我們同仁就做當前議題就好了,這樣跟學校不就沒有什麼兩樣,跟各部會也沒什麼兩樣,這是本席對院長的第二個建議,你是否贊成? 翁院長啟惠:我完全贊成,我想在座的首長,也非常感謝委員的這些鞭策和建議,其實中央研究院應該是國家最好的智庫,應該做一些非常前瞻性的研究。 陳委員學聖:因為本席偶爾去中研院散步,就有一種感覺,那裡真的是一個非常好的學術培養單位,雖然不能講它是與世隔離,但最起碼外在的干擾是最少的,所以如果那邊能夠成為臺灣培養出一個有更好觀點的地方,著眼於20年、30年、50年,甚至百年之後的臺灣,因為中研院這麼多傑出的研究,所以幫臺灣找到方向,我想這點是最重要的,所以本席要特別期許並拜託在座各位,你們真的是國之重臣,學界大老,臺灣的方向要從各位身上找到,所以立法院的即席答復,不應該用在你們身上,你們應該給我們一個更深邃的回答,這是我的第二個期許。 翁院長啟惠:謝謝。 陳委員學聖:第三個,中研院跟各部會之間應該扮演龍頭的角色,很多研究做完之後,應該要有一個分享機制。我不知道我初步蒐集的資料對不對,但我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對於核四議題,我有長期的關心,核四如果要廢,就必須要有替代能源。但是因為核能取得的價格過於廉價、方便,所以過去我們對於替代能源的研究就相對減少。這兩年來對於台灣一些特殊的、自有的替代能源,我是有信心,而且有興趣去瞭解,其中的地熱就是我非常關心的一個議題。我發現中研院對於地熱,尤其是大屯山部分,花了很多時間研究。我也請教過相關學者,他們說如果大屯山的地熱能夠引出來,實際上核四不蓋也無所謂,因為它所產生的電能可以取代兩個核四。但是當我去找台電、找經濟部能源局、找國科會時,發現有很多事情都要重新來,首先,他們要對大屯山做鑽探,一切要重新開始。有一位趙丰教授,他對大屯山做了5個子題的研究,然而那些資料不僅台電不知道、能源局不知道、國科會可能也不知道,一切要重新來過。這樣一方面耗費很多時間,一方面是重新浪費資源。像這種情況,我不僅是在替代能源的地熱方面看到,包括奈米科技的研究、地震的研究也是如此,譬如針對地震部分,中研院編了1億7,300多萬,國科會國家發展基金也編了2億6,000多萬,而國家實驗研究院也編了3億5,000多萬,到底地震是誰在研究?誰是龍頭?還是平行競爭?抑或是中研院也是去跟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這些我都不清楚,但是我看每個單位都編了好幾億,如果他們是平行研究,研究的議題也都很接近,誰來做整合?而研究出來的議題,能不能相互援引、相互產生更大功能?我也不清楚,但是我就看到我們在預算編列上有這樣的情形。我只是舉這幾個例子,他們重複在編列,但是有沒有互相援引,產生更大能量?院長,我們在預算方面是不是應該多做一些檢討? 翁院長啟惠:這方面我覺得我們也要加強。 陳委員學聖:院長講話真的很簡潔,是「省話一哥」。 翁院長啟惠:這的確是一個問題,關於部會之間的協調,委員問到誰是龍頭,其實關於科技政策,我是覺得科技部,也就是現在的國科會,要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 陳委員學聖:你不要期待這個朱主委,他在立法院已經被追得團團轉。對於中研院在座的各位,我一直在講,你們是做別人看不到的死角、想別人想不到的未來,所以我倒覺得有些議題是比較長遠性的,中研院不妨扮演一個龍頭的角色。 翁院長啟惠:非常同意。 陳委員學聖:這樣也不辜負我們給各位多一點沈澱的時間,讓台灣有更好的未來。 翁院長啟惠:好,謝謝。 陳委員學聖:我也不要多說了,大家辛苦了。 翁院長啟惠:謝謝委員。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 請邱委員文彥發言。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的報告中提到了一點非常重要,就是希望廣納優秀人才。中研院現在的待遇好不好?我是說相較於國外頂尖的學術研究機構而言。 主席:請中研院翁院長說明。 翁院長啟惠: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還是不能跟國外頂尖的學術機構相比。在不同層級,譬如特聘研究員這個層級,還算可以;但從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到研究員的層級,牽涉整個國家薪資核定的政策,所以還是無法突破。 邱委員文彥:最近我也看過一些報導,知道我們有很多優秀人才,像是大陸或一些其他國家都來挖角,也流動了一些人,院長對此有什麼對策、什麼建議或什麼想法? 翁院長啟惠:我們對人才一直很關心,當然,人才是有國際流動性,假如我們需要的人才無法找到或是無法延攬,這才是問題。現在雖然有一些人離開,但我們檢討之後,覺得這些領域其實都還有人才,那些人可能是因為個人因素,或是覺得就發展條件而言,其他地方比較好,所以離開,我們把這當作是學術影響力的延伸,也不會太擔心人才如何如何,這完全要看各個領域而有不同。 邱委員文彥:中研院已經就這個議題深入討論、研究、分析、檢討過,是不是可以提供一些資料給我參考? 翁院長啟惠:可以。 邱委員文彥:對這個部分我們都很關心,也想瞭解在中研院工作的先進同仁是不是對現在工作的待遇及環境有所滿意?需不需要立法院在某種程度上給予協助?你剛才提到可能涉及法律問題,我覺得我們也許可以修法,讓這些專業人員與優秀人才,能真正留在台灣。這是我的重點之一,請院長提供資料給我參考。 其次,我過去也參與過一些國際上的活動,我知道中研院有幾位先進在參與Future earth,也就是「未來的地球」,這是李遠哲前院長參加的國際科學理事會(ICSU)及科學院一起合作的計畫。另外,聯合國的地圈生物圈計畫(IGBP)即將終止,未來是由Future earth取代,在這樣的情況下,中研院編列預算時有什麼樣的配合?你有什麼樣的想法或是你要如何支持這個計畫? 翁院長啟惠:我們非常積極的參與ICSU活動,中研院透過ICSU,設有一個災害風險整合研究中心,之下還有一個永續科學中心,研究Future earth將來可能面臨的很多問題。中研院是有條件來做這些,因為這牽涉到科學及人文社會之間的介面問題。 邱委員文彥:這部分也請院長特別關心,因為IGBP結束之後,Future earth一定會變成取代它的重要核心計畫,而這個核心計畫也是統合其他國家,過去像是IGBP或其他相關的學術報告,在國際論壇或施政方面都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 翁院長啟惠:對。 邱委員文彥:現在ICSU正好是我們自己的人,在來年的計畫裡,我建議院裡能夠給與他們充分經費來支應,或是爭取國家其他的一些經費支持他們,譬如外交部或者是將來的環境資源部是否可以配合?這樣我們就能取得先機,在這個計畫一開始成立時,我們就是非常重要的donor。請院長能夠重視這個計畫。 翁院長啟惠:好,謝謝委員。 邱委員文彥:接下來我有一個想法,其實跟陳學聖委員的看法滿接近的,我也認為中研院是有別於其他學術機構,應該自己走自己的路,特別是大家看不到、比較冷門、偏僻但是非常基礎、重要的一環,但有些project難免會和其他機關互動,未來國科會升格為科技部後,將由科技部決定科技政策,但本席對此有一些疑慮,所以過去質詢時曾提到這個問題,如果國家的科技政策不在科技部決定,反而交由行政院科技會報決定,科技部只做自己的科技政策,實在很奇怪。在此情況之下,將來中央研究院若要向科技部申請經費,他們可能會匡他們自己的想法,如果你們確實需要他們的經費,你們應該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行政院科技會報共同研商你們所需要的空間、研究的學門、研究主題或審議的標準,這樣才能走自己的路,不知院長是否同意這種講法? 翁院長啟惠:對,委員這個想法很重要,過去中央研究院的預算是由總統府審查,後來總統府覺得他們缺乏科技方面的專業,就委託行政院審查,行政院再委託國科會審查。 邱委員文彥:這樣很奇怪,中央研究院屬於總統府,應該是超然獨立的,但你們現在所走的路、審議的規範、想發展的學門及方向反而在行政院科技部底下,是非常荒謬的事,這個部分能不能跟總統府、行政院商議?未來中央研究院到底要走什麼樣的路,是國家發展很重要的一個部分,不可否認的,有些計畫的確要和其他部會合作、分享、共存共榮,但你們還是有你們的特色。 另外,你特別在報告中提到客家文化的研究,其實我也非常重視人文方面的研究,包括客家文化和原住民文化,據了解,客家委員會擬成立客家雲,原住民委員會可能也會這麼做,相關資訊如何統合,大家的格式是不是一樣,彼此的資訊如何分享,還是各有各的方向和研究主軸,這些問題非常重要,不能只是開研討會而已。你在報告中表示:將就既有的客家研究現況進行檢討與回顧,並提出未來研究的新方向;所以你們應該有一個新的方向,同時也要關心其他部會的一些方向,例如地震問題等沒有人研究、比較冷門的部分也很重要,我們拜訪日本防災大臣時,他們就很關心垂直地震對東京的影響,另外還有地熱、海洋問題等,但是你們很少談到海洋,我是從海洋大學來的;此外,內波、材料科學的研究也很重要,如果在外海建立風力發電,如何防腐的技術都非常重要。有關原住民研究方面,進行氣候變遷的一些研究,原住民在氣候、人文、生物、藥理方面的traditional knowledge很多,杜邦就是化裝成民俗學者去採集這些重要的資源,這個部分請院長關注一下。 翁院長啟惠:好,謝謝。 邱委員文彥:未來編列預算時,讓它更有特色、合理一點,我純粹是建議,讓院長參考。 翁院長啟惠:感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吳委員育仁、林委員德福、楊委員麗環、盧委員嘉辰、許委員添財、黃委員偉哲、廖委員正井、孫委員大千、陳委員歐珀、蘇委員清泉、蔡委員其昌、黃委員文玲、蔡委員錦隆、林委員明溱、呂委員學樟、江委員惠貞、潘委員維剛、李委員昆澤、鄭委員汝芬及盧委員秀燕均不在場。 登記質詢之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陳委員學聖、許委員智傑、潘委員維剛、鄭委員汝芬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陳委員學聖書面意見: 凡政府科技預算下為推動科技發展所執行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發展、系統發展、人才培育、環境建構、法規制訂、計畫管理、調查、成果應用與推廣等各類型計畫皆需填寫至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overnment Research Bulletin,簡稱GRB)。該系統對一般大眾提供免費之資料庫查詢服務,並能線上立即取得或預訂研究報告全文。 由於中央研究院為獨立單位,故其下各研究機構之研究計畫成果無須受GRB之管控;而目前中研院所有研究報告僅開放中研院內部人員參考,並未對外公開,故政府其他部會無法應用或參考其研究成果及內容。 然,中研院為全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其各項研究成果極具價值。本席鑑請中研院考量開放其相關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內容,供政府部門或其他學術研究機構參考,以作為國家政策(能源、災害防救)擬定、國家型計畫內容等之參考依據;或考量將其研究計畫成果與GRB系統整併,增加研究成果之應用。爰此,特向中研院提出質詢。 許委員智傑書書面意見: 經媒體報導,政府居然是派遣人力的最大客戶,嚴重壓榨勞工。其中身為國家最高研究機構的中研院,竟使用60%以上的派遣人員。中研院派遣人員大體分為約聘雇與勞務採購(承攬)兩類。若干研究所以勞務承攬方式徵聘研究助理或行政人員,極為不妥,蓋因勞務採購進用者,視為個人廠商,其勞健保均自行擔負、自付全額,未來如考取正式公務人員,年資也無法採計。基此,本席質問: 1.自2008年1月至2013年10月,中研院的派遣人員(含約聘雇與勞務承攬)有多少人? 2.勞務承攬人員是依各研究所自主原則進用?或院方政策方向? 3.勞務承攬人員是否能與正式公務人員、研究員等享受院內一切福利設施? 請中研院保障研究助理、司機、清潔人員等等之勞動者之勞動權益。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中央研究院103年度預算案業務費編列「臨時人員酬金」25億7,208萬1千元,其中22億3,257萬5千元用於僱用臨時人員、勞務承攬人員及工讀生等,餘為邀請外國學者來台經費。研究人員對外申請諸多補助計畫,且接受合聘授課或兼職頻繁,卻逐年增加研究助理,恐有影響本職研究之虞,中央研究院各年度進用助理人數逐年成長,迄102年8月底進用3,106人(未含代辦經費聘用之臨時人員),為編制研究人員1,013人之3.07倍。中研院研究人員除赴大學授課及兼職其他單位職務者眾多外,復因出國計畫天數與人次頻繁,逐年以年度預算增加研究助理,是否影響本職內研究計畫之品質,且中研院代收款項下對外申請補助計畫,97年度為665項、98年度672項、99年度695項及100年度739項,計畫項數眾多,亦由各該項經費支應助理人力,故對於進用臨時人員之數量應有所管制,俾符人力精簡原則。 查中研院以業務費「臨時人員酬金」聘僱龐大臨時人員,尚有處理行政事務者,變相增加用人費。另編制內研究人員於預算外又向其他機關團體爭取研究計畫,或接受大學合聘授課及出國計晝頻繁,卻逐年增加臨時人員,亟待檢討。 另外有關中研院近年來預算逐年成長,皆逾百億元,尚還向國科會科學發展基金等機構申請研究經費補助,每年度亦達20億餘元,故研究經費之投入可謂不低,但近10年來研究發展成果收入累計僅有3億餘元,研究支出與實際收益不成比例,如何加強研發成果之運用,以提高收益,中研院應該要想辦法改進相關研究項目及內容以改善狀況。 鄭委員汝芬書面意見: 1.院長,根據國民健康局統計,台灣女性乳癌發生率從1995年的28.46,增加為2009年的59.91,大幅成長110%;至於死亡率,多年來一直維持在11%左右,所以,乳癌可以說是台灣女性健康的頭號殺手,是不是? 2.院長,你是國際知名化學家,至今擁有90個專利,還得過國際醣化學獎、美國總統綠色化學獎等榮譽,乳癌疫苗更是你以醣分子開發的抗癌新藥,是不是? 3.院長,根據公視今年8月9日的報導,說中研院的乳癌疫苗年底可以完成第三期的人體實驗,請問現在的進度如何?中研院會同時跟各國申請藥證嗎?中研院是否會優先在臺灣上市? 4.院長,除了乳癌疫苗之外,攝護腺癌,是不是也是中研院鎖定發展的項目?目前的實驗進度如何? 5.院長,全球新藥的發展,早期是以「小分子藥物」(化學合成的藥物)為主,現在是大分子蛋白質藥物為藥品市場的主流,那將來的主流是不是醣分子藥物?而中院長你是醣分子的專家,中研院這方面的研究人才很多,中研院能不能帶領台灣創造另一個生技產業的奇蹟? 主席:現在進行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及中央研究院主管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預算部分。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中央研究院收支部分: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4項 中央研究院500萬0千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5項 中央研究院579萬0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5項 中央研究院465萬9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5項 中央研究院1億1,310萬2千元 二、歲出部分: 第1款 總統府主管 第5項 中央研究院150億5,957萬7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4億2,924萬7千元 第2目 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61億1,569萬2千元 第3目 自然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46億2,111萬0千元 第4目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36億7,600萬0千元 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2億1,211萬8千元 第5目 第一預備金541萬0千元 三、特別收入基金─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部分: 業務計畫請參閱預算書第307頁 基金來源31億6,252萬4,000元 基金用途31億0,872萬2,000元 本期賸餘5,380萬2,000元 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主席:由於委員有關預算的提案總共68案,議事人員必須利用時間整理,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繼續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研究院及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相關提案共68案。 壹、中央研究院部分: 一、 有關「業務費」項下之「臨時人員酬金」,預算編列25億7,208萬1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中央研究院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中央研究院歷年均以龐大之臨時人員酬金費用,僱用眾多助理人員,且金額逐年增加,年度該項經費總是占業務費比例最居,年年居高不下。 二、中央研究院以部分臨時人員酬金聘用博士後研究人員,然政府培育高等研究人才,投入鉅額教育成本,培育出之博士無法找到適合工作,需轉至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博士後研究員,產生「流浪博士」現象,使得中研院進用博士後研究人員成為解決博士失業之方法之一,中研究儼然成為「失業博士避難所」。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 二、 有關「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編列1億6,189萬6千元,金額龐大,且內容未盡明確,彈性過高。鑑於當前政府財政困窘,應撙節支出,建議本項預算刪減6,189萬6千元。 說明: 一、中央研究院近年來預算國外旅費編列皆超過1億5,000萬元,另接受委託或補助計畫也有出國經費,其中亦有來自國科會補助計畫,顯見預算編列已有浮濫之嫌。 二、再觀之出國計畫內容,簡略、籠統,欠缺詳細計畫,簡單幾個字就編列高額預算,彈性過大,合理性與必要性均有待檢討。 三、中研院年年出國人次頻繁、天數過長、且事由多數均相同,對於學術研究之實質效益亟待評估,亦影響研究與公務之進行。鑑於當前政府財源籌措不易,應撙節支出,建議減列部分預算。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 三、 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原列1億6,189萬6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 說明: 一、中研院部來國外旅費預算皆逾1億元,另於代辦經費項接受委託或補助計畫亦有出國經費,99年度至101年度均超過1億餘元,故該院每年出國經頫執行數皆逾2億餘元。近5年度預算執行率除100年度達八成外,其餘年度介於6至7成間。出國人次與天數甚為頻繁,惟執行成效難以彰顯。 二、中研院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列有眾多計畫,卻皆未提出建議事項。其次,出國計畫執行報告有逾3個月未提出。顯見出國計畫管考作業寬鬆,成效評估存疑。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四、 「機械設備費」原列11億8,605萬7千元,建議凍結500萬元。 說明: 一、該院101年度決算各計畫項設備費科目保留占決算數逾2成者,計有一般行政保留數1,048萬3千元(占科目預算數之38.88%);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保留數1億2,224萬4千元(29.44%);數理科學研究保留數1億1,157萬4千元(21.42%)等,以上計畫購置設備進度欠佳。 二、該院部分計畫101年度保留數已達決算數2成,又基於該院多項貴重儀器運用率偏低,實應考量整體執行能力及儀器設備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五、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原列11億8,948萬6千元,建議凍結300萬元。 說明: 一、該院101年度決算各計畫項設備費科目保留占決算數逾2成者,計有一般行政保留數1,048萬3千元(占科目預算數之38.88%);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保留數1億2,224萬4千元(29.44%)數理科學研究保留數1億1,157萬元(21.42%)等,以上計畫購置設備進度欠佳。 二、該院部分計畫101年度保留數已達決算2成,又 基於該院多項貴重儀器運用率偏低,實應考量整體執行能力及儀器設備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六、 「雜項設備費」原列3億5,968萬9千元,建議凍結100萬元。 說明: 一、該院101年度決算各計畫項設備費科目保留占決算數逾2成者,計有一般行政保留數1,048萬3千元(占科目預算數之38.88%);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保留數1億2,224萬4千元(29.44%);數理科學研究保留數1億1,157萬4千元(21.42%)等,以上計畫購置設備進度欠佳。 二、該院部分計畫101年度保留數已達決算數2成,又 基於該院多項貴重儀器運用率偏低,實應考量整體執行能力及儀器設備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七、 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429,247千元,有鑑於中研院各年度出國計畫人次與天數頻繁偏高,除預算編列出國經費外,代辦經費每年度出國計畫經費亦逾1億元,有欠合理,且各年度出國計畫執行報告表填寫簡略,具體建議事項採納情形付之闕如,執行成效未能彰顯,對學術研究實質效益難以評估,亟需檢討改進。爰提案凍結原列預算十分之一,俟中央研究院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陳學聖 連署人:黃志雄 八、 第1目「一般行政」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0249臨時人員酬金」原列1,490萬1千,建議刪減200萬。 說明: 一、中央研究院103年度臨時人員酬金預算25億7,208萬1千元,超過96年度臨時人員酬金決算數19億2,660萬7千元。有違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4點第(二)款6:「臨時人員酬金編列以不超過96年度實支數額為原則,……。」 二、經查,至102年8月底為止,中研院「臨時人員酬金「僱用各類人數,行政部門並未進行學術研究,卻於「一般行政」工作計畫配置59名行政助理及48名研究助理合計107人,無異變相增加用人員額。 三、中研院以業務費「臨時人員酬金」聘僱龐大臨時人員,尚有處理行政事務者,變相增加用人費。另編制內研究人員於預算外又向其他機關團體爭取研究計畫,或接受大學合聘授課及出國計畫頻繁,卻逐年增加臨時人員,實有欠當,亟待檢討。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九、 一般行政有關「設備及投資」項下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2,000萬元及「雜項設備費」預算403萬2千元,建議該兩項預算共刪減1,000萬元。 說明: 一、中研院每年均編列龐大經費,購置諸多儀器設備,大力充實研究硬體,但明顯有重複、浮濫編列之虞。如相關研究計畫分於不同工作計畫中編列預算,重複購置設備;又部分工作計畫編列購買儀器,卻未明確說明購置何種儀器,預算編列籠統、彈性過大。 二、據審計部歷年查核情形,發現中研院缺乏具體完善之採購效益評估機制,致有部分儀器設備使用率不高或於短期研究計畫執行完成後閒置情形,又未積極研擬對外開放或有效處理機制等缺失,無法提升設施運用效能。綜上,顯示中研院於設備之採購未臻嚴謹、撙節,有浮濫之嫌。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 十、 中研院預算第1款第5項第2目編列61.1569億元,因中研院近年來預算逐年成長,皆逾百億元,尚有向國科會科學發展基金等機構申請研究經費,每年度亦可達20億餘元,故研究經費之投入可謂不低。但近10年來研究發展成果收入僅3億餘元,有效專利431件,明顯偏低。且近年專利權運用件數,從97年度52.8%一路下滑至101年度37.8%,經費愈多、專利愈少,顯然投入與產出不成比例,並與產業脫節。故提案凍結原編列預算十分之一,待中研院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陳學聖 連署人:黃志雄 十一、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1節「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原列3,010,180千元,予以凍結30,000千元。 說明: 「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1節「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原列3,010,180千元,經查較102年度增列105,779千元,但103年度其分支計畫預算項目與102年度工作項目相同,卻新增房屋建築養護及雜項設備費,然此項經費預算應編列於「一般行政」中,且另查103年度「一般行政」亦有編列房屋建築養護預算,顯見本項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30,000千元,待中研院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鄭天財  陳淑慧 十二、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1節「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原列3,010,180千元,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中研院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說明: 第1節「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原列3,010,180千元,中研院近年來預算逐年成長,皆逾百億元,尚有向國科會科學發展基金等機構申請研究經費,每年度亦可達20億餘元,但惟該院各年度專利權運用件數分析,97年度52.8%、98年度44.1%、99年度38.0%、100年度38.1%及101年度37.8%,呈現下降趨勢,顯見研發成果運用情形仍待加強;又中研院99-101年度申請終止繳納智慧財產維護案件等數分別為1件、11件及22件,其中未曾運用專利件數為1件、6件及16件,顯示部分專利運用比率偏低,甚或未曾運用,研究發展成果未能與產業界需求謀合,導致研發產生之專利未能移轉運用。為加強中研院研發成果之運用,及避免虛擲研發經費,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中央研究院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十三、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1節「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03「學術發展及交流合作」,原列1億2,975萬3千元,提案凍結2,000萬元。 說明: 1.本計畫編列954餘萬元舉辦學術中長程會議,然預算說明內僅提及人文社會類科之會議細節,是否此會議僅以人文社會領域為主,其他數理或自然科學領域即無學術中長程會議之規劃? 2.本計畫推動學術交流合作成果為何?與各大專校院或國科會執行之國際學術交流之定位、目標等有何區隔? 3.與國內各大學、研究機構進行合作辦理學程與進修計畫成果為何?有無擴大辦理之規劃? 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連署人:李桐豪   十四、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1節「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中「召開第31次院士會議」原列7,560萬6千元,凍結756萬元,待中研院提出檢討報告,始得動支。 說明 一、中研院訂於103年2月中旬舉辦2天「會前討論會」,加計會議召開天數4天,另依行政院規定,往返旅程當日亦可編列旅費,故旅費編列天數為10天(詳附表1)。以往院士會議係按實際召開天數(4天)編列預算,至99年度增編2天,以6天編列,迄第30次院士會議又增編2天會前討論會,按10天編列。據該院表示院士會議會前討論會係於99年首次舉行,惟除參加會議人數並未明顯增加外,就提案件數統計,亦無顯著成長,且第30次院士會議提案數減少至4項,惟逐年增編非屬會議期程之天數,恐徒耗經費,亦有違撙節支出原則。 二、查本院教育及文化審查委員會於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對於中研院所作之決議事項(七)略以:「中央研究院每年針對國家重要議題進行研究並且出版政策建言供各界參考,…,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應研議定期出版政策建言,且針對當年重要課題進行研究,並且應了解此政策建言實際受政府各單位參採情況,作為後續建言出版與研究之調整方向。」 三、中研院每兩年舉辦1次院士會議,然編列天數逐年增加,致召開會議旅費已成長接近6千萬元,允宜考量恢復往例,按照會議召開天數4天編列,並賡續追蹤提案落實情形,以充分發揮院士會議成效。 提案人:李桐豪  陳學聖   連署人:黃志雄   十五、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1節「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之「04召開第31次院士會議」原列7,560萬6千,建議凍結100萬。 說明: 一、第31次院士會議預計舉辦4天,以10天列計相關費用。以往院士會議係按實際召開天數(4天)編列預算,99年度增編2天,以6天編列,迄第30次院士會議又增編2天會前討論會,按10天編列。逐年增編非屬會議期程之天數,應檢討院士會議會前討論會之必要,並依召開會議天數覈實編列預算。 二、第30次院士會議提案數減少至4項,為提升中研院士會議提案參採運用之可行性,允宜對於建議事項落實情形,及是否達成預計成效為後續追蹤。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十六、 「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中「05儀器整合管理」,原列1億1,204萬元,建議減列1,204萬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中央研究院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中研院為整合全院貴重儀器,設置儀器服務中心,期運用公用儀器設施,提升設備使用效率、減輕人力及資源浪費。現有大型儀器設備分別放置於院內12個公用設施處,有專職人員管理操作,供全院同仁使用,並開放尚未滿載的時段供合作學校、院外學術慈善機構及民間生技公司使用,同時收取場地設施使用費。 二、根據審計部歷年查核中研院預算執行情形發現:部分儀器使用時數偏低,使用效能欠佳;未依限檢討修正收費減免標準;部分儀器缺乏線上預約及使用時段統計功能,不力控管等等缺失,均顯示儀器服務中心非但未能發揮整合貴重儀器資源功能,亦未考量公共儀器運用欠佳情形,仍年年購置設備,有待檢討改進。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   十七、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1節「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之「05儀器整合管理」項下之「0300設備及投資」原列8,214萬,建議凍結100萬。 說明: 一、該院設有儀器服務中心,由總辦事處承辦,期能經由貴重儀器集中管理及維護,以發揮其運用效能。然現行貴重儀器資源整合管理工作未臻完善,大型儀器使用率欠佳,應儘速改善現有設備運動成效,檢討評核指標之妥適性,以確實反映各項儀器設備運用效益,並研謀具體改善措施,改善設備閒置情形。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十八、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1節「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之「06公用儀器設施使用」原列579萬,建議凍結80萬。 說明: 一、依該院自訂效益評估作業要點規定,由貴重儀器設備管理委員會經管貴重儀器。 二、部分公用型儀器評核為合格,使用率未盡理想,如全自動流通式生物感測系統、非侵入式3D全光譜活體分子影像系統、三段四級桿串聯線性離子阱液相層析質譜儀等,平均每年使用時數低於100小時。 三、該院對儀器運用之評核項目包括使用總時數、論文數、新增操作人員數,及教育推廣課程參加人數等,能否確實反映儀器實際使用情形,乃有待檢討。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十九、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2節「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原列31億551萬2,000元,凍結3億元,待中研院提出檢討報告,始得動支。 說明 一、經該院統計97年度至102度年間,由博士後研究計畫離職之研究人員約有641位,其中208位(32.45%)繼續擔任其他計畫(或其他單位)之博士後研究;112位(17.47%)列為其他狀況,諸如無法追蹤、待業中、返國等;其餘321位轉任其他專職工作,其中250位(39%)任職於大學研究機構、48位於業界服務、8位於醫院單位服務及15位於政府機構服務等,顯示培訓博士後研究人員之發展,仍以赴研究機構服務或持續檐任計畫之博士後研究居多。此外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深耕計畫及前瞻計畫等3項計畫,並無調查博士後研究離職人員之就業及發展資料,對於人員動向尚缺乏整體統計數據供參,培育計畫成效難以評枯。 二、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臺灣地區教育程度別失業率統計,國內具博、碩士學歷者即將超過100萬人,隨博碩士人力供給急增,需求未等幅增加,102年上半年博碩士失業率升至3.32%,高過專科之3.17%;惟同時仍有科技大廠大嘆人才難求,凸顯嚴重之產學落差。是故,國內學術界與業界面臨人才流失危機,卻同時發生博士供過於求,相關人才培育方向未符合實際需求。又鑒於教研工作職缺有限,宜引導研究人員至產業發揮長才,且為避免博士後研究計畫遭外界質疑為因人設事,徒增政府經費負擔,人才培育計畫實有檢討調整必要,並實施數量控管,以免高等教育人才供過於求,徒浪費社會有限資源。 提案人:李桐豪  陳學聖   連署人:黃志雄   二十、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2節「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原列3,105,512千元,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中研院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說明:第2節「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原列2,702,473千元,中央研究院肩負人才培育之任務,多年來推動各項人才培育計畫,但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臺灣教育程度別失業率統計,國內具博、碩士學歷者即將超過100萬人,隨博碩士人力供給急增,需求未等幅增加,102年上半年博碩士失業率升至3.32%,高過專科之3.17%,惟同時仍有科技大廠大嘆人才難求,凸顯嚴重之產學落差。國內學術界與業界面臨人才流失危機,卻同時發生博士供過於求,相關人才培育方向未符合實際需求,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中央研究院就本項預算倣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二十一、 第2目「一般學校研究及評議』第2節『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原列31億551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 說明: 1.中研院推動之人才延攬及培育計畫,期程達2年以上者包括建立博士後研究人員制度、深耕計畫及前瞻計畫,開辦迄今培育之博士後研究人數達2千餘名,以建立博士後研究人員制度計畫之1,500人最高。經該院統計97年度至102度年間,由博士後研究計畫離職之研究人員仍以赴研究機構服務或持續擔任計畫之博士後研究居多。 2.國內學術界與業界面臨人才流失危機,卻同時發生博士供過於求的問題,顯示相關人才培育方向未符產業合實際需求,中央研究院肩負人才培育之任務,為有效解決國內人才流失與產學嚴重脫節現況,中研院應檢視培育計畫是否與時俱進及符合產業實需,並參酌高等教育人力配置狀況,審慎規劃人才培育計畫。 3.綜上所述,爰凍結『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科目預算500萬元,俟中研院針對人才培訓計畫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淑慧  呂玉玲   連署人:黃志雄   二十二、 「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中「01人才延攬及培育計畫」,原列7億5,574萬2千元,建議減列3,000萬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中央研究院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目前我國國內博士生供過於求,其中以科技類最高。高等教育入力供給徒增,而產業界對於博士學歷需求卻有限,導致博、碩士處於量產情況。政府對於高等人才培育數量應有所管制,設置類科基於學術考量外,尚需衡酌市場需求,避免人力供需嚴重失調。中研院辦理博士研究生培育計畫非該院職掌,另又與國內大學開辦學程培育博士生,功能與大學混淆,且合作學位學程效益難以明確區分衡量。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   二十三、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2節「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01「人才延攬及培育計畫」,原列7億5,574萬2千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 說明:本計畫共分成15項子計畫進行人才延攬與人才培育計畫,執行成果為何?近年來頻傳出我國各領域研究人才,包括研究員與博士級助理研究人才被他國研究機構聘用情事,不利於我國累積研究能量與厚植人才培育根基,中研院是否亦出現此現象?如何因應以留住優秀人才? 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連署人:李桐豪   二十四、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2節「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項下「01延攬及培育計畫」,原列755,742千元,予以凍結20,000千元。 說明: 「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2節「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項下「01人才延攬及培育計畫」,原列755,742千元,雖較102年度稍微減列,但該項計畫推動多年,惟對於培訓研究人員就業與發展動向,仍缺乏整體性資料供參,人才培育計畫成效難以詳實評估,亦缺乏成果量化指標,且近年台灣產學落差狀況仍未見改善,故本預算之延攬培育計畫、補助方向、成效指標顯然有改進之處,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20,000千元,待中研院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鄭天財  陳淑慧   二十五、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2節「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中「01人才延攬及培育計畫」原列7億5,574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 說明:中研院推動之人才延攬及培育計畫,期程達2年以上者包括建立博士後研究人員制度、深耕計畫及前瞻計畫,經查,培訓博士後研究人員之發展,仍以赴研究機構服務或持續擔任計畫之博士後研究居多,實際進入業界服務者並不多,凸顯嚴重之產學落差;此外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深耕計畫及前瞻計畫等3項計畫,並無調查博士後研究離職人員之就業及發展資料,對於人員動向尚缺乏整體統計數據供參,培育計畫成效難以評估,相關人才培育方向未符合實際需求。爰凍結相關預算1,000萬元,俟中研院就所列項目檢視人才培育計畫是否與時俱進及符合產業實需並提出檢討報告經本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陳學聖 連署人:黃志雄 二十六、 「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中「02跨所(處)新領域之開發及研究環境之改善」之分支計畫「子計畫14:永續科學研究計畫」,原編列1億9,839萬7千元,建議刪減1,839萬7千元,其餘凍結二分之一,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永續科學研究計畫乃為整合院內經濟、社會、法律、區域研究及數理與生命組之研究領域,建立永續發展智庫。 二、惟中研院現已於各研究中心主題計畫及各研究工作計畫項下編列相關經費,研究領域涵蓋永續科學研究計畫之各項重點,皆可供學術研究及製作白皮書使用,實無需另編鉅額經費發展智庫。中研院應對於舊有計畫進行調整與檢討,以裁減部分不合時宜、研究效能欠佳者,並將性質雷同者整併,避免計畫數量一再膨脹,挹注過多預算於同質性研究。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 二十七、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2節「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05「科學研究基金」,原列7億8,228萬2千元,提案凍結1億元。 說明:經查本經費係補助撥充中研院科學研究基金,辦理包括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育成中心計畫、培育科技菁英計畫與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等,然各計畫似與中研院其他項目計畫內容有所重複,且各計畫目標如何與教育部、國科會區分? 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連署人:李桐豪 二十八、 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第2節「主題研究與人才培市」之「05科學研究基金」原列7億8,282萬2千元,建議凍結8,000萬元。 說明: 一、依科學技術基本法所稱之智慧財產權及成果所得歸屬政府部分,得由中研院報請設置科學研究基金。惟查103年度科學研究基金編列之研發成果收入僅2千萬餘元,未具規模毋需增設特別收入基金處理,仍宜按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3條規定第1項規定,循附屬單位預算程序撥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保管運用,並由中研院循規定申請支用,以節省相關行政管理成本。 二、該項收入來源主要由政府挹注,並未具備特定收入來源,且多項計畫用途與原單位預算性質皆同,應回歸單位預算編列執行,不應設置不符合要件之特別收入基金。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二十九、 第3目「自然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第2節「生命科學研究」之「10基因體研究計畫」原列3億4,221萬2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 說明: 一、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設置4個主要專題中心,其中「交流合作與技轉」即為該院基因體研究中心的附設育成中心。現以育成中心決算執行數分析,其由政府編列預算挹注,96年至今,年年虧損,確實成為國庫負擔。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三十、 「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原編列9億3,769萬1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其餘凍結八分之一,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針對加強國人對於台灣史學與本土語言學(母語)之學習興趣,養成下一代「生於斯、長於斯」之觀念,請中研院詳加說明近三年來「台灣史研究計畫」與「語言搶救」相關執行進度和成效為何?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 三十一、 第3目「自然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第3節「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原列9億3,769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 說明: 鑑於中央研究院已來台68年,對台灣原住民族部落歷史、語言、政治、社會、法律與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差異等相關研究或計畫,卻始終停留在個案性、單一性議題的研究,缺乏整體性、系統性、宏觀性之規劃及研究,請中央研究院發揮身為全國最高研究單位之功能,檢視及整合民族學研究所、台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社會學研究所、歷史語言研究所、語言學研究所、政治學研究所、法律學研究所等相關所、處、研究中心之研究情形及結果,重新針對台灣原住民族各項相關研究提出整體性規劃,爰建議中央研究院103年度預算有關「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原列9億3,769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央研究院提出專案報告經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天財  陳學聖  蔣乃辛 連署人: 三十二、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原列36億7,600萬元,建議減列7,600萬元,其餘凍結八分之一,俟中央研究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基於社會環保團體對於濕地保護之要求,中央研究院聲稱開發案將維持最小整地範圍,降低土地開發與生技園區建物面積,惟未符實情。中研院應依因生態保育需求而縮減量體之方向,儘速完成增減項目經費評估,修正計畫內容及縮小總經費需求。 二、國家生技研究園區開發案經環保署公告以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顯示本開發案係於諸多問題未獲澄清下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中央研究院應澄清環境生態保護相關疑義。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 三十三、 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第4目【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科目編列36億7,600萬元,有鑒於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建請中央研究院恪遵環境影響評估之決議要求,於國家生技研究園區開發計畫中儘速成立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惟中研院至今尚未籌設。為使生技園區開發計畫之執行兼顧環境與生態保育,爰提案凍結原列預算三分之一,俟中央研究院落實執行設置「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後,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鄭天財 連署人:林佳龍  陳學聖 三十四、 第4目「國家生技研究園區」01「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原列36億7,600萬元,提案凍結1億元。 說明: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已編列第7年經費,總計共已編100億6,718萬3千元,然整體計畫何時能完成?經查102年預算執行情形,截至102年8月底止,已執行之預算數僅2,400餘萬元,佔102年審查通過預算數23.56億元不到2%,執行率過低原因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連署人:李桐豪 三十五、 第4目「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原列3,676,000千元,予以凍結20,000千元。 說明: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原列3,676,000千元,雖該項預算為我國重大公共建設,但經查中研院共有三案營建工程實際進度低於預定工程進度,包括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在內,另中研院近年相繼推動多項重大工程,然決算保留案件眾多,且辦理進度未臻理想,故本預算全理性難以評估,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20,000千元,待中研院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鄭天財  陳淑慧 三十六、 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第5目【營建工程】編列2億1,000萬元;另國家科學研究園區工程預算34億元。皆為繼續經費,經查營建工程保留數19億餘元,部分計畫執行率低於5成,另102年度預算執行率低於1成者計有4案,而且部分工程進度欠佳,綜上,中央研究院近年相繼推動多項重大工程,然決算保留案件眾多,且辦理進度未臻理想,應積極研擬改進措施,俾提升預算執行成效。爰提案凍結原列預算二分之一,俟中央研究院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陳學聖 連署人:黃志雄 三十七、 第5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原列210,000千元,予以凍結50,000千元。待中研院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說明:第2節「營建工程」,原列210,000千元,惟該院102年度營建工程以前年度保留數19億1,567萬7千元,包括跨領域科技研究大樓新建工程、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環境變遷研究大樓新建工程及學人寄宿舍(2)新建工程等4案;又依該院工程施工進度統計,截至102年度8月底止,共有3案實際進度低於預定工程進度,包括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實際工程進度11%、環境變遷研究大樓新建工程進度1.46%及分子生命暨生態展示館新建工程0.08%等,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50,000千元,待中央研究院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三十八、 第5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原列2億1,000萬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 說明:1.環境變遷研究大樓新建計畫為五年計畫(100-104),然至103年已編列3.52餘億元,然距離當年核定之總預算(9.86餘億元)尚不足6.33餘億元,是否能如期於104年度編列?2.學人宿舍新建工程亦出現同樣情況,截至103年度已編列4.87億元,距離原先規劃之總預算(5.69億元)尚不足8,200萬元,能否如期在104年編列? 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連署人:李桐豪 三十九、 第5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原列2億1,000萬,建議凍結1,000萬元。 說明: 一、該院103年度「營建工程」編列2億1,000萬,包括環境變遷研究大樓新建工程1億2,000萬元,及學人寄宿舍(2)新建工程9,000萬元,皆為繼續經費。 二、營建工程保留數19億餘元,部分計畫執行率低於5成。另102年度預算執行率低於1成者計有4案。 三、中研院近年相繼推動多項重大工程,然決算保留案件眾多,且辦理進度未臻理想,應積極研擬改進措施,俾提升預算執行成效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四十、主決議: 中研院應賡續推動中部中心之成立,以供發揮「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最大效益。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邱志偉 四十一、主決議: 院士會議應依召開天數覈實編列預算,並賡續追蹤提案參採情形,以彰顯會議具體成效。院士會議期程以10天編列經費,超過會議實際4天,基於撙節支出原則,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應檢討院士會議會前討論會辦理之必要;並需賡續追蹤院士會議提案落實情形,俾彰顯具體成效。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邱志偉 四十二、主決議: 出國旅費人次與天數頻繁,惟執行成效難以彰顯。經查,中央研究院各年度出國人次與天數頻繁,除預算編列出國經費外,代辦經費每年度出國計畫經費亦逾1億元;各年度出國計畫執行報告表填寫簡略,且建議事項略而未提,出國計畫管考作業寬鬆。爰要求中央研究院往後應針對出國計劃予以較為嚴格之管考及規範,不宜再如此便宜行事。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邱志偉 四十三、 主決議:經查,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對外申請諸多補助計畫,且接受合聘授課或兼職頻繁,卻逐年增加研究助理,恐有影響本職研究之虞;且臨時人員酬金預算未依規定編列,且部分配置於行政部門,無異變相增加用人費。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應予以改善臨時人員酬金預算過多之情況,往後不得再發生類似情形。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邱志偉 四十四、 主決議:中央研究院近10年來研究發展成果收入累計3億餘元,仍宜加強研發成果之運用,以提高收益;各項研究計畫進行,仍應考量產業需求,俾利技術移轉業界,帶動產業技術創新。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應檢討並加速技術移轉業界,俾提升產業技術能力。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邱志偉 四十五、 主決議:中研院推動之人才延攬及培育計畫,人才延攬及培育計畫推動多年,惟對於培訓研究人員就業與發展動向,仍缺乏整體性資料供參,人才培育計畫成效難以詳實評估;且國內頻傳人才流失與產學脫節問題。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應與產業實務連結,並實施數量控管,以免高等教育人才供過於求。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邱志偉 四十六、 主決議:中研院現行推動之生技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推動生技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應加強培訓管理機制,適時調整訓練內容,俾協助生技高階人才投入業界,管理費提撥60萬元逾計畫經費1成,未列明需求。爰要求中央研究院往後預算內容應列明清楚。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邱志偉 四十七、 主決議: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附設育成中心,位於南港軟體園區生物科技發展聚落之核心。但育成中心長期入不敷出,改由科學研究基金編列後,收入列為基金來源,支出全由單位預算撥補,增加國庫負擔,且違反配合原則。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應開始檢討育成中心存在之必要,並加強育成中心自有財源之籌措。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邱志偉 四十八、 主決議:依中研院自訂效益評估作業要點規定,由貴重儀器設備管理委員會經管貴重儀器,101年度列入評核之貴重儀器共計252台,分為公用型、研究型與金額未達台幣1,000萬元等3類,經評估共有14項儀器使用效益不佳,包括研究型儀器6項及未達1千萬元之儀器8項,其中82年度購入之四環單晶繞射儀、90年度之購入之液相層析質譜分析系統、91年度購入之雷射掃瞄共軛焦顯微鏡系統、100年度購入之離子及電子動量影像偵測系統,迄101年度止使用總時數皆為0,形同閒置。爰要求中央研究院,現今政府財政預算拮据、每年均短絀1~2千億,為避免虛擲購置設備經費,儀器整合管理亟待加強。不需再如此虛擲公帑而無使用。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邱志偉 四十九、主決議: 中央研究院部分計畫設備費決算保留金額逾預算數2成,如:一般行政保留數1,048萬3千元(占該科目預算數之38.88%)、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保留數1億2,244萬4千元(29.44%)、數理科學研究保留數1億1,157萬4千元(21.42%)等。爰要求中央研究院往後以應審慎衡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或本院教育委員會往後應針對中央研究院相關預算應予以減列之。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邱志偉 五十、主決議: 中央研究院屬國家級研究機構,然近年來頻出現優秀研究人才相繼流失問題,此對於我國人實為嚴重警訊!爰決議要求中央研究院盡速針對人才流失問題進行檢討與提出具體改進辦法。另翁啟惠院長身為人才宣言發起人,亦應擔負向行政院提出檢討國內人才培育政策之責任,並建請行政院儘速召開人才培育總體檢,避免因人才快速流失損及國家競爭力。 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鄭天財 五十一、主決議: 中央研究院擬於臺南高鐵站區設置南區分院,政策方向與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所進行〈配合多核心國土新走廊發展目標政府機關(構)區位之規劃〉研究結論一致,應予支持。惟中央研究院除南港院區與擬議中之臺南分院外,尚於國立臺灣大學與南港科技園區設有院外分部,爰建議基於國土空間整體規劃、平衡區域差距、首都環境舒壓、發達學術體系等考量,中研院未來若有新設研究單位需求,可考慮仿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學會之方式,與首都圈以外各大學合作設立。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五十二、主決議: 依2011年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全國科技動態調查統計,全國女性研究人員約占全體研究人員的百分之二十二,而中央研究院之女性研究人員,則達百分之二十八。惟做為我國最高研究機關之中央研究院,仍應以其指標地位,帶動我國女性學術參與率之提升。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五十三、主決議: 中央研究院肩負人才培育之任務,多年來推動各項人才培育計畫,惟培育人員能否學以致用及發揮長才,尚無完整數據供參,且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臺灣教育程度別失業率統計,國內具博、碩士學歷者即將超過100萬人,隨博碩士人力供給急增,需求未等幅增加,102年上半年博碩士失業率升至3.32%,高過專科之3.17%,惟同時仍有科技大廠大嘆人才難得,凸顯嚴重之產學落差。國內學術界與業界面臨人才流失危機,卻同時發生博士供過於求,顯見相關人才培育方向未符合實際需求,為有效解決國內人才流失與產學嚴重脫節現況,故要求中央研究院應檢討培育計畫是否與時俱進及符合產業實需,並審慎規劃人才培育計畫。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五十四、主決議: 中研院近年來預算逐年成長,皆逾百億元,尚有向國科會科學發展基金等機構申請研究經費,每年度亦可達20億餘元,但惟該院各年度專利權運用件數分析,97年度52.8%、98年度44.1%、99年度38.0%、100年度38.1%及101年度37.8%,呈現下降趨勢,顯見研發成果運用情形仍待加強;又中研院99-101年度申請終止繳納智慧財產維護案件等數分別為1件、11件及22件,其中未曾運用專利件數為1件、6件及16件,顯見部分專利運用比率偏低,甚或未曾運用,研究發展成果未能與產業界需求謀合,導致研發產生之專利未能移轉運用。故為要求中研院應檢討並加速技術移轉業界,讓研發成果之運用,能與產業界需求謀合。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五十五、主決議 配合101年10月17日行政院科技會報通過之「台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修正方向,預計3年投入3億元培訓與輔導300名博士級人才,投入生技產業參與研發、專利智財、以及生醫相關行銷管理等工作,中研院列為培訓單位之一,但依據中研院簽訂生技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培訓單位契約書所附「博士級生技訓儲菁英培訓與就業輔導實施計畫書」訂有培訓期間管理機制,除與訓儲人員簽定相關保密協定外,並由該院提供相關研討會與訓練活動,惟為有效縮短學術研究與產業運用需求落差,如仍依循以往辦理學術研究成果發表會、教育訓練計畫及舉辦講座等方式,恐難有效掌握產業發展需求,故要求中研院應研議將實務訓練與授課內容結合,使學術理論與業界需求接軌,以協助訓儲人員充實市場資訊,讓研發能量轉入市場,帶動生技產業發展。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五十六、主決議 中央研究院103年度編列161.896千元之出國計畫預算,共312計畫項、26,293人天數。然而中研院每年出國經費執行數皆逾2億元,然近5年執行率除100年達八成外,其餘年度皆在六至七成。 除中研院之研究成果,得以檢視出國經費之執行績效外,出國報告書亦為參考之一。然檢視中央研究院出國報告資訊網所列之報告書,其中未依規定在三個月內繳交者,98年度至100年度分別為82、19與18件,101年度亦有11件逾期;且現有上線之出國報告書,則有撰寫情況繁略不一的情況。查中研院訂有「中央研究院因公派員出國處理要點,並有制式表格,然仍有差旅報告未依相關要點、格式撰寫,難以檢視差旅費之執行績效。其次,預算書附表「最近三次有關同一出國計畫之實際執行情形」、「前三年度已派人員人數」之資料闕如,亦無以為預算審議之參考。綜上,爰要求中研院重新檢視其出國計畫經費之編列與管考作業。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五十七、主決議 中央研究院自92年至101年度研究發展成收入累計3億餘元,平均每年收入3千萬元。研發成果運用情形仍待加強,以有效提高收益。各項研究計畫執行不應偏離產業發展方向,並加強後續專利權之運用。爰要求中央研究院應檢討並加速技術商業化,帶動產業技術創新,俾利國內企業轉型升級。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五十八、主決議 「台灣生技醫藥發展基金會」核准於102年7月成立,該基金會因會務運作需要,借用中研院之「基因體研究中心」為會址,據中研院表示因非租賃行為、故無相關契約,係基於學術合作立場,協助培養台灣生技醫藥人才及促進生技醫藥研究及發展。惟,政府本身實屬帶頭作用,權利義務應當妥適規範,該基金據該院所稱無需訂定契約,然仍涉及公務機關財產使用與管理事宜;且該基金會將以對外募集捐款成立。 按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構)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不得發起勸募,為避免引起政府機關發起勸募之誤解,對於無償借用公務機關為會址乙節,中研院必須審慎考量相關之權利義務,立即妥適規範為當。基此,為避免造成該基金會權屬誤解,爰要求中研院須立即明確規範權利與義務,以杜權屬混淆不清疑慮。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   五十九、決議 鑑於食品安全問題,已嚴重危害國人健康,中央研究院為國家研究機關,擁有豐富的研究資源,應承載解決當前社會問題之責任,應針對國內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專案研究並提出具體可行之建議,作為政府政策之參考;並將相關研究成果及技術,轉移至產業界,以確保食品安全,推勤我國食品加工產業之發展。 提案人:陳淑慧  呂玉玲   連署人:黃志雄   六十、決議 鑑於政院科技會報通過之「台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修正方向,預計3年投入3億元培訓與輔導300名博士級人才,投入生技產業參與研發、專利智財、以及生醫相關行銷管理等工作,中央研究院為培訓單位之一,為避免生技人才培訓計畫與博士後研究方案等功能重疊,中研院應針對生技人才培訓計畫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監督執行。 提案人:陳淑慧  呂玉玲   連署人:黃志雄   六十一、決議: 為使經費彈性運用,避免年度結束經費剩餘須繳回,中研院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3條規定,報請總統府核准設立「科學研究基金」,然中研院科學研究基金103年度預算收入來源31億6,252萬4千元,其中研發成果與育成中心收入3,448萬7千元,其餘7億8,228萬2千元為國庫撥補,22億5,000萬元為國科會補助或委辦計畫,故來自政府部門財源共計30億3,228萬2千元,逾基金收入來源之95.88%,科學研究基金並未有特定收入來源,不符預算法規定「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定用途」之特別收入基金定義。另該基金編列之計畫成本分析表,編有6項計畫皆以工作效益無可衡量為由,未能為成本之計算,此與單位預算不計損益屬性相同,顯無另行設立特別收入基金之必要性,爰決議要求中研院應將該基金回歸單位預算編列執行,不應設置不符合要件之特別收入基金。 提案人:呂玉玲  陳學聖   連署人:黃志雄   六十二、決議: 中研院為整合院內貴重儀器,於99年8月訂定中央研究院貴重儀器使用效益評估作業要點,由儀器服務中心針對購置金額達500萬元以上之儀器,進行年度使用效益評估,期提升設備使用效益及減輕人力與資源浪費。但經查,部分貴重儀器使用率偏低,資源運用效益欠佳,另部分儀器使用情形雖經評核列為合格,惟使用次數欠佳,評核標準有欠妥適,爰決議要求中研應儘速改善現有設備運用成效,提高儀器使用率,避免發生設備閒置之情形。 提案人:呂玉玲  陳學聖   連署人:黃志雄   貳、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部分: 一、 「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計畫」原列5,752萬,建議凍結200萬元。 說明: 一、科學研究基金逾九成收入來自政府財源挹注,未有特定收入來源,顯示符特別收入基金之定義。 二、監察院於92年7曾糾正國科會設置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並歸類為特別收入基金,其性質與附屬單位預算特種基金須有特定收入來源,並足供支應其特殊用途之原則未盡相符,故不宜為求預算執行之便利,而按附屬單位方式編列預算,有達預算法規定。 三、行政院迄今未妥處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復於103年度增設無特定收入來源之中央院科學研究基金,無異重蹈覆轍,致預算法規定流於形式。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二、 「育成中心計畫」原列4,706萬,建議凍結100萬元。 說明: 一、該項原屬中研院單位預算既有之施政計畫,幾乎全由國庫援款支應,且無可衡量之工作單位,故未能計算單位成本,以致該基編製之單位(或計畫)成本分析表,單位成本及數量欄位皆未列示,此與單位預算不計損益屬性相同,不應另行設立特別收入基金。 二、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9成以上財源係來自政府部門,無法自負盈虧,若僅欲藉由特種基金之運用彈性,而另設特別收入基金處理政府補助、委辦計畫結餘款或年度結束之經費賸餘款,除與預算法所定特別收入基金定義未符外,亦難排除其他機關相繼援引仿效,將導致預算制度破壞無遺。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三、 「培育科技菁英計畫」原列670萬,建議凍結70萬元。 說明: 一、該項原屬中研院單位預算既有之施政計畫,幾乎全由國庫援款支應,且無可衡量之工作單位,故未能計算單位成本,以致該基編製之單位(或計畫)成本分析表,單位成本及數量攔位皆未列示,此與單位預算不計損1屬性相同,不應另行設立特別收入基金 二、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9成以上財源係來自政府部門,無法自負盈虧,若僅欲藉由特種基金之運用彈性,而另設特別收入基金處理政府補助、委辦計畫結餘款或年度結束之經費賸餘款,除與預算法所定特別收入基金定義未符外,亦難排除其他機關相繼援引仿效,將導致預算制度破壞無遺。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四、 「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原列6億8,653萬3千元,建議凍結8,000萬元。 說明: 一、該項計畫涉及個人資料保護議題,應加強約用助理人員之教育訓練,並強化資料庫安全措施,以善盡設置機關管理義務。 二、該項原屬中研院單位預算既有之施政計畫,幾乎全由國庫援款支應,且無可衡量之工作單位,故未能計算單位成本,以致該基編製之單位(或計畫)成本分析表,單位成本及數量欄位皆未列示,此與單位預算不計損益屬性相同,不應另行設立特別收入基金。 三、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9成以上財源係來自政府部門,無法自負盈虧,若僅欲藉由特種基金之運用彈性,而另設特別收入基金處理政府補助、委辦計畫結餘款或年度結束之經費賸餘款,除與預算法所定特別收入基金定義未符外,亦難排除其他機關相繼援引仿效,將導致預算制度破壞無遺。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五、主決議: 中央研究院為加強學術競爭力及培育尖端領域研究人才,103年依預算法第4條規定設立「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且編列預算31億餘萬元撥充基金規模,然本基金計畫內容包括培育科技菁英計畫、人才培育與產學合作等似與中研院其他院所執行目標或教育部、國科會等單位部分計畫內容似有重複,為免資源重疊,爰決議要求中研院儘速檢討基金內容與目標績效,擴大基金使用效益。 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鄭天財 六、主決議: 一、「科學研究基金」中,基金用途之分支計畫「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原編列6億8,653萬3千元,惟「人體資料庫」對於台灣現今及未來整體醫療衛生環境甚為重要,爰建議中研院列為103年度預算重點計畫,積極爭取。 二、台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計畫係為籌建多元化生物資料庫,據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生物資料庫之設置者,以政府機關、醫療或學術機構、研究機構、法人為限,並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又第5條第1項:「設置者應設倫理委員會,就生物資料庫之管理等有關事項進行審查及監督。」 三、中央研究院辦理人體生物資料庫建置計畫,應帶整體程序完備,並向社會各界充分說明後始得為之,如應於全國各縣市召開數場公聽會,並遵循研究倫理與善盡管理義務。且其資料庫建置使用涉及個人隱私,後續涉及商業利益事宜,更應注意監督管理工作。基此,建請中研院詳加說明,並研議追加預算為宜。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 主席:李委員桐豪要求程序發言。 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已經針對第六十二案及基金的相關提案進行宣讀,因此,本席建議是否讓無關於本次預算討論的各所所長先行離席? 主席:今天總共有68項提案、主決議以及基金,李委員桐豪為了體恤在場的中研院各單位主管,擔心是否會延誤到你們的公務,提議讓與預算討論無關的人員先行離席,因此,請翁院長自行裁決,如果與提案無關的人員可以先行離席,或者今天已將公務做好安排要留下來亦可。 翁院長啟惠:謝謝李委員的提議!請各位首長自行判斷,其實,每個所多多少少都會與業務費預算有關聯,因此,是要留下或由他人代為辯護,請各位首長自行視狀況決定該怎麼做。 主席:謝謝李委員桐豪的體恤,今天中研院各單位應該已將公務排開或已找人代理,院長剛才的意思是認為在討論提案時各單位之間可能會有所關連、可能需要協助提出說明,因此,請大家自行判斷,如果你認為這些提案絕不可能與你的單位有所牽扯,只要向院長說一聲就可自行離席,否則,我們也非常歡迎各位在場列席,謝謝。 進行第一案,由陳委員亭妃提案,在業務費項下有關於臨時人員的酬金原列數25億7,208萬1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由於提案委員與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我們援例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案,也是由陳委員亭妃提案,由於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我們援例不予處理。 進行第三案,由邱委員志偉提案,有關於派員出國計畫原列數1億6,189萬6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 邱委員志偉:請業務單位說明一下。 陳副院長建仁:謝謝邱委員給我們機會提出說明。有關於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共是1億6,189萬6千元,其實,中研院對於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的編列都相當審慎,目前我們的研究員、博士後研究員或博士生一定要有被國際學會接受的論文,而且還要發表口頭論文或壁報論文,具有上述資格才能出國,這項計畫對於培育人才以及研究人員到國外發表其研究成果並學習國外新知識是相當的重要,因此,懇請委員不要凍結這部分的預算,而我們也會遵照委員的建議,未來對於出國計畫會更加強管考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過去幾個年度的執行率都偏低,如果以1億元的預算規模來看,每年大概都只執行了6、7千萬,並非只有單一年度而已,除了100年度執行率達到八成之外,連續5個年度都是一樣的情況,因此,本席建議先凍結一部分的預算,視執行狀況提出書面報告之後,我們再准予解凍。 主席:剛才邱委員提到去年度執行的金額是六千多萬嗎?請問,去年度實際執行的金額是多少? 邱委員志偉:今年編列了1.6億元,去年度編列的金額是多少?是否請會計單位說明一下? 主席:會計單位在場嗎? 翁院長啟惠:有一點要向邱委員提出說明,我們總共有31個單位,假使每個單位剩下的錢不足讓一個人出國,那麼這些剩下的錢就不能使用。現在我們已經有一個比較嚴謹的管考辦法,差不多在9月的時候,我們就會全盤進行檢視各所的經費使用情況,假如它剩下的錢不夠讓一個人出國的話,這些錢就會被收回院本部,統籌視其他單位是否有需要再做處理,這樣的作法能夠增加效率,因此,我們也希望能從這方面來加強。目前研究員出國的部分平均是一年一次,至於博士生及博士後就要看他是否有發表文章作為考量,如果按照委員剛才所言,先凍結一部分再…… 邱委員志偉:本席不砍這項預算,只是先凍結一部分,其實,1.6億的出國預算在各部會而言算是偏高,既然它是研究所需,我們當然也會予以支持,但是,執行率只有六、七成,相當於4、5千萬的出國經費沒有用到,所以你們編列的預算是否太過膨脹?事實上,這筆預算是有刪減的空間,但是,為了鼓勵學術研究的國際化,本席認為派員出國確實是有必要,不過,事後的查核與管考也是相當的重要。根據本席調閱到的資料,過去有許多人的出國報告都沒繳交,不然就是延遲繳交,這部分確實需要做強度更高的控管,因此,本席認為先凍結1,000萬元,等到期中檢討之後,再予以解凍。 翁院長啟惠:同意。 邱委員志偉:先凍結1,000萬元,到了期中你們將檢討報告交給委員會之後,視執行狀況再做決定。 翁院長啟惠:我們會提出書面報告。 邱委員志偉:包括到年中的執行率是多少、報告內容是否完整及出國報告是否按時繳交等等。 主席:請陳副院長提出補充說明。 陳副院長建仁:誠如院長剛才所言,先前是有那樣的現象,因此,預算執行率確實不是很高,但是,到了100年度的時候,國外差旅費的使用率相當不錯,只是國外教育訓練這個區塊用得比較少,我們可以提交書面報告向委員說明出國計畫預算使用的情形。另外,我也在此補充一點,如果要核銷出國的經費,一定要繳交報告,才能夠核銷相關的經費。 李委員桐豪:第七案是在「一般行政」項下予以凍結,其實,凍結的理由與邱委員相同,都是出國經費使用不謹慎或是沒有充分運用,因此,本席建議,第三案與第七案可以做個整合。如果每個政府單位都用這種方法編列預算、都用這種方式解釋,中華民國根本就不必審查預算,反正浮編預算之後用不完就是繳庫而已。用這樣的態度編列預算的話,我們的預算將會無限膨脹,因此,本席還是認為應該要做酌量的刪減、合理的刪減。我們當然不是有意的刪減經費以至於讓你們的業務無法運作,但是,你們總要給一個承諾吧!你們的最好表現是80%,如果我們只給85%或90%的額度,剩下的10%先予以刪除,假設以後有什麼狀況再做處理,甚至補辦預算都可以,否則,目前這種編列方式實在是太寬恕、太寬恕了!今天一早我們就說過,如果中央研究院用這種方式的話,其他政府單位該怎麼辦?因此,本席認為應該要酌刪,而且酌刪之後還要再另外提出報告。 主席:第七案是李委員桐豪的提案,有關於一般行政在第1款第5項第1目的原編列數是4億2,924萬7千元,建議凍結十分之一。其實,李委員桐豪的第七案提案應該要與邱委員志偉的第三案提案分開處理,因為第七案是屬於一般行政的部分,第三案則是指名為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項下。基於行政單位剛才的說明以及對提案委員的尊重,本席建議,第三案先凍結1,000萬元,至於李委員桐豪的第七案,我們等輪到第七案時再作討論。 邱志委員提案的第三案,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原列數1億6,189萬6千元,先凍結1,000萬元,在提出檢討改善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四案,由邱委員志偉等委員提案,有關於機械設備費原列數是11億8,605萬7千元,建議凍結500萬元。 邱委員志偉:請業管單位說明一下。 陳副院長建仁:關於委員提案機械設備費原列11億元要凍結500萬元的理由是因為我們有一些研究方面的保留數,其實,中央研究院有個很特別之處,我們有許多的儀器設備都會分年編列預算,譬如大型的太空望遠鏡可能就需要有3年的預算全部編在一起才能採購,諸如此類的貴重儀器設備都是同樣的情況,因此,我們有時候之所以會有保留,最主要是需要有跨年的預算才能採購這些設備。實際上,有相當多的案例都是屬於相同的狀況,因此,我們希望能提供委員關於這部分的書面報告,之後再予以解凍,這樣也是一個方式。 邱委員志偉:本席之所以不提案刪減而是提案凍結,基本上,就是因為我們支持這項預算,如果我們對這些預算有意見,那就直接提案刪減了。更何況,現在提案凍結的金額可說是九牛一毛,今天列席的所有中研院官員應該也都了解,我們只是做一個善意的提醒,基本上,抱持的都是支持的態度與立場,只是希望你們在執行面能夠更加強、在管制面能夠更周延。事實上,500萬元在11億8千多萬元裡只能算是九牛一毛,對於這筆預算的執行毫無影響,即使真的刪減500萬元也並不為過,但是,站在支持學術發展的立場,我們還是採用凍結的方式處理。針對第四案,本席還是提議凍結500萬元,剛才陳副院長也已經同意這項提議,那就等你們提出書面報告,視執行狀況再予以解凍。 主席:第四案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五案,由邱委員志偉提案,有關於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原列數2億8,948萬6千元,建議凍結300萬元。 邱委員志偉:主席,第五案與第六案一起處理好了!第五案與第六案都是本席的提案,出發點都是善意的提醒,也是希望能強化管考與執行的作為,中研院應該是都能夠接受,而且凍結金額都相當的少,只是作為一個善意的提醒,不知中研院的意見為何? 陳副院長建仁:我們會遵照委員的建議,加強預算的執行,希望在提出書面報告後,能夠解凍此筆經費預算。此外,有一點要向委員報告,第五案的資訊軟體設備費原列數只有2億8,948萬6千元,並不是11億元,可能是筆誤而導致這樣的錯誤,至於雜項設備費的金額就是正確的,謝謝。 主席:提案上原列數11億8,948萬元的部分,請做文字的修改。 第五案凍結300萬元,視提出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六案凍結100萬元,視提出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七案,由李委員桐豪提案,有關於「一般行政」原列數4億2,924萬7千元,建議凍結十分之一。提案委員是否要做說明? 李委員桐豪:本席認為在整個處理的程序上似乎是有點問題,一般行政是一個大項,其他有些只是細項,到時候處理時可能會很沒有效率,應該要先從大項進行處理才是正確的作法。 本席這項提案的理由一樣也是認為出國經費有欠合理,我們希望凍結十分之一,不至於影響到中研院所有的學術活動,重點是要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並不是交出報告就算了,而是要交出專案報告,就整個支出的合理性提出專案報告。 主席:對於第七案一般行政原列數4億2,924萬7千元的部分,李委員認為行政單位應針對預算執行的情況提出專案報告,請問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陳副院長建仁:關於一般行政原列4億2,924萬7千元的預算,實際上,它所包括的項目相當多,出國計畫的預算只有1億多元,剛才第三案已經凍結了1千萬元,大概已經是十分之一的經費,是否能夠只凍結出國計畫的1千萬元預算?至於提出專案報告的部分,假設能容許我們針對這個部分提出書面報告,我們一定會詳細的向委員報告關於派員出國的狀況,這樣也就不會耽誤到委員的時間,謝謝。 主席:李委員桐豪建議一般行政的部分凍結十分之一,大約是四千多萬元,翁院長是否有補充說明之處? 翁院長啟惠:我們明年的行政預算編列是負2.84%,現在行政人員又要負擔增加的這些研究人力,目前的研究人力已經超過八千人,因此,還是懇請李委員能夠接受我們剛才提出的意見,也就是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詳盡的書面報告後,希望委員能夠同意解凍。假設是要提出專案報告的話,我看到其中好幾項都是需要提出專案報告,在時程的安排上都要花費許多時間,如果真的需要透過這種機制提出專案報告,我們也一定會加以配合,不過,我們今年在行政方面的預算已經是刪減特別多了。 李委員桐豪:本席也都了解,只是,再做個補充說明。其實,有許多凍結案的專案報告只要有一位召委在下個會期準備一次的報告,將所有的項目都列下來之後就沒問題,因此,只要做一次即可,也就是說,只要請召委安排一次的議程即可解決,縱使有許多的專案報告,也可以同時處理。如果只是像邱委員那樣減個500萬、600萬或300萬等等,其實都是假的,什麼叫做假的?等到黨團進行協商,王院長第二次統一處理預算時,他會將凍結案大概列出一個常數,這個常數大概就是十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因此,今天提出凍結十分之一並沒有那麼嚴重。但是,反過來,如果是提案凍結200萬元或500萬元的話,到時候還是會變成十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其實,今天的數字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刪減或是保留。如果我們這邊決定刪減的話,可能要恢復就會比較麻煩,但是,決定保留的話,問題就不大。 請問委員會,因為科目不同,如果以大科目進行處理時,小科目的保留就不存在、就沒有必要,對嗎? 主席:李委員,剛才你是說要與第三案併案處理,但是,第三案、第四案、第五案及第六案都是在第5項之下,而你的提案是在項下第一目所屬的一般行政,而且各委員都有他自己的提案數字,如果是從大的去縮小的就沒有問題,若是從小的去擴大,因為它們是屬於不同的目別,你懂本席的意思嗎?它們算是獨立的目,因此,無法與你的一般行政一起處理。 有關於一般行政原列數是四億二千多萬元,李委員桐豪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並且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現在本席要徵求李委員的同意,因為一般行政項下的業務包括一般的人事維持、行政工作的維持、資訊技術服務計畫、場地設施的管理、甚至是幼稚園運作維持等等,李委員是否能指出一般行政中的哪個工作項目或哪些工作項目需要行政單位特別提出檢討報告,我們就先凍結一部分,再請行政單位針對委員認為需要提出說明的部分提出書面報告? 因為這筆四億多元的預算都是一般行政工作費用,如果是為一般行政提出專案報告的話,恐怕委員會的時間會比較難以安排,而且一般行政的預算若是無法執行,恐怕也會影響院裡的一般行政運作,因此,李委員能否針對這方面加以考量? 陳副院長建仁:在「一般行政」目下的預算是4億2,924萬7千元,至於委員在提案中提到的出國預算經費,就是剛才第三案中提到的1億多元的經費,如同剛才對邱委員所言,我們也希望能向李委員說明確實會加強出國經費的使用,因此,這項提案是否能併到第三案,作為凍結部分出國經費的理由,等我們提出報告後再予以解凍,謝謝。 李委員桐豪:本席先做個澄清,第一,剛才主席所言有誤,一般行政項下含有交通費,也就是旅運費,而且一般行政科目是最大的,因此,本席的提案並沒有與你們不重合。本席所提的目是屬於大項,但是,現在所談的交通費是屬於小項,本席實在是不想多講了!簡而言之,如果本席用一般行政處理的問題是在一般行政項下有關旅運的部分必須提出專案報告,只要成立的話,一般行政就能解凍,這個其實是沒有關係,真的是沒有關係!從第五屆開始本席就已經是預算委員,處理預算案的資歷已經太久了! 主席:你的提案是在一般行政項下的第2目,其中的大陸地區旅遊費也真的是有旅遊費,至於邱委員的提案科目並不一樣,它是在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總表的項下,原編列數是1億6,189萬6千元,而李委員的提案是一般行政…… 李委員桐豪:算了!本席不想多講了! 主席:因為你的提案確實是在這個地方。 李委員桐豪:本席實在無法與你溝通,沒關係,以後再提好了!其實,就是要求對於邱委員志偉的提案必須要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邱委員志偉:本席支持李委員的看法。 主席:李委員,你的提案是否要撤案? 李委員桐豪:本席並不想撤案,所以剛剛才會要求併案,請他們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必須到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不是交出一份報告到教育委員會來就可以解決了。 邱委員志偉:專案報告啦! 主席:有關於李委員桐豪所提的第七案,原本邱委員志偉所提之第三案的處理已凍結1,000萬元,俟提出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現在為了第七案李委員桐豪針對一般行政項下的出國旅遊費希望與邱委員志偉的第三案合併做總結,凍結1,000萬元,針對中研院有關派員出國計畫的狀況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邱委員志偉:本席聽不太懂!本席是要求凍結1,000萬元,但是,李委員是要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你是提議凍結1,000萬元。 邱委員志偉:可是,李委員桐豪是建議凍結十分之一,這樣要如何合併? 主席:李委員桐豪的提案是一般行政,但是,他現在提到自己所關心的也是出國的項目,在一般行政中的一般業務有人員派遣與幼稚園管理等等,而李委員所關心的就是出國的項目。 邱委員志偉:如果合併就必須要將金額加總,譬如將本席的1,000萬元加上李委員的1,000萬元,這樣才能合併啊! 主席:可是在李委員的科目中出國費不到1,000萬元,內容只有出國旅遊費、國內旅費與大陸地區的旅費,只有26萬8千元與13萬1千元。 陳副院長建仁:邱委員提的是我們中央研究院所有的出國預算,總共是一億六千三百多萬元,然而,在李委員的一般行政項下之出國費用只有一百多萬元。 主席:也不到,只有26萬8千元加上13萬1千元而已。 陳副院長建仁:所以經費額度確實相當少,如果是兩案合併的話,按照邱委員提案凍結1,000萬元,額度大概是…… 主席:在不同的預算編列科目中,也就是李委員的意見加入邱委員的提案中。 邱委員志偉:在你的專案報告中一定要特別強調第七案李委員桐豪所關心的那個部分,也就是關於國內旅費與國外旅費的執行狀況,在第三案的專案報告中一定要特別針對這個部分提出報告。 陳副院長建仁:因為額度實在不高,是否能夠讓我們提出書面報告即可? 邱委員志偉:專案報告非常的普遍,一次十幾個專案報告,在半天內就可以處理完畢,你也不必太過擔心!其實,專案報告與報告的意義都一樣,不會影響到業務的執行與預算的執行。 李委員桐豪:主席,副院長的經驗很豐富,所以你不必太過擔心! 主席:邱委員志偉的第三案提案依照原來的決議方式,李委員桐豪的第七案提案凍結1,000萬元,視提出派員出國計畫的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八案,由邱委員志偉提案,有關於臨時人員的酬金部分。其實,這個部分倒是可以與一般行政…… 邱委員志偉:1,500萬大約編列了59位行政人員與48位研究助理,總共是107位,平均下來每個人的年薪大約是上百萬元,這個額度已經違反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不能超過96年度實支數額為原則,因為這個部分的金額已經超過,因此,本席認為應該要酌減臨時人員的酬金,否則,這樣逐年膨脹也不是辦法。再者,你們能否說明一下,這些行政助理與研究助理的主要工作內容是什麼? 陳副院長建仁:在剛才院長回答委員的質詢過程中已經提過,我們中央研究院現在都是限縮行政工作人員。事實上,我們的研究人員從原有的三、四千人,增加到現在的九千人,而行政人員都是維持在三百人左右。但是,有些工作確實需要以臨時酬金的方式聘任一般行政人員支援,而且這些人當中有許多都是專門技術人員,像是計算中心的程式設計師或是有關於學術審議的專門人員,因此,有些人的薪資的確是相當高,甚至有些是已經到了POSDA階段的人來擔任臨時人員,他們都是協助我們在基本學術工作上相當重要的人員。委員計算得也是相當清楚,不過,我們是希望能有這些人來幫忙,而且我們也不必考慮到這些人的編制員額問題,如此一來,我們就可以將編制員額用在研究工作方面,而不是用在行政工作方面,希望委員能夠支持這筆預算不予刪減,謝謝。 邱委員志偉:副院長,去年是編列多少錢?許多臨時人員的工作內容是否應該由正式編制之工作人員負責,而不是本來應該由正式人員負責的工作卻share出去,另外再聘請臨時人員分擔他們的工作,因此,我們必須檢討目前編制內研究人員或行政人員的工作量是否合理,如果超過負荷當然是要增加臨時人員;如果還在可接受範圍內、還有餘力去做行政工作,那麼就不應該再增加經費聘任臨時人員。 陳副院長建仁:我同意邱委員的意見,我們必須確實運用這些人員,但是,我也要向邱委員說明,這些所謂的一般行政人員大部分的工作就會牽涉到一些研究計畫的報帳或是採購等等,所以這些研究助理及行政助理實際上對我們的研究工作執行是相當的重要。我們在這邊是以一般行政的名義加以編列,而這些人確實也是有其存在之必要性。至於委員剛才問到有關於去年編列的預算金額,其實,去年是6,784萬元,今年則是編列了…… 主席:臨時人員的酬金編列了1,490萬1千元。 邱委員志偉:因為你們除了約聘僱之外,還有所謂的臨時人員? 陳副院長建仁:去年是2,752萬588元…… 邱委員志偉:這個問題應該是由會計單位來說明。 主席:陳副院長,邱委員提的意見是有關於你們一般行政項下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的臨時人員酬金,原列數為1,490萬1千元。 邱委員志偉:主席,本席要求會計單位提出說明。 主席:你們是否可以說明這個酬金是付給誰、聘請臨時工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邱委員志偉:如果連會計處長對這個數字都很陌生的話,那就真是不太好了! 翁院長啟惠:總括而言,關於行政人員的部分,我在報告時就已經做過說明。 邱委員志偉:院長,現在本席只是問一個簡單的問題,去年編列多少錢?如果連主管會計的會計處長都不知道,那麼會計編列的可信度就要大受質疑了!請會計處長說明一下? 張主任惟明:我請同仁查一下數字,因為那是去年的預算,可能還要翻閱一下預算書。 邱委員志偉:為了審查預算,我們都還把去年的預算資料帶過來,而你們要來這裡報告預算卻是如此的漫不經心!如果要我們支持預算,也得要讓我們有道理的支持啊! 翁院長啟惠:明年的行政預算編列成長是負2.84%,其中的細目…… 邱委員志偉:本席只是要問去年編列的經費是多少錢? 翁院長啟惠:關於細目的部分,可能要再查一下。 主席:關於去年度及今年度臨時人員酬金的編列項目及使用狀況,請你們先去調查清楚,第八案就先暫予保留。 進行第九案,由陳委員亭妃提案,由於提案委員以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我們援例不予處理。 由於議事人員漏掉了一項提案,由陳委員學聖提案,也是在一般行政項下,有關於資訊技術服務計畫,我們將它編號為第九之一案。 進行第九之一案,由陳委員學聖提案,原列數為9,855萬5千元,建議凍結30%。 九之一、 第5項第1目「一般行政」中,「資訊技術服務計畫」原列98,555千元,建議凍結30%,俟中研院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中研院目前所有研究報告僅開放中研院內部人員參考,並未對外公開,故政府其他部會無法應用或參考其研究成果及內容。 二、由於中研院為全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其各項研究成果極具參考價值。建議中研院研議相關管理辦法或考量與GRB系統整併,開放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內容供政府部門及各界參考,以作為國家政策(能源、災害防救)擬定、國家型計畫內容等之參考依據。 三、故本項預算建議凍結30%,俟中研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學聖  鄭天財  蔣乃辛 陳副院長建仁:主席,關於第八案邱委員所提的問題,去年我們編列的金額是1,470萬元,今年只增列了20萬元。 主席:1,470萬元? 陳副院長建仁:是。 主席:今年是多少? 陳副院長建仁:1,490萬元。 主席:增列了20萬元。 邱委員志偉:本席認為就比照去年的水準,酌減一下以示提醒。 主席:對象是什麼? 邱委員志偉:本席原來是提案要刪減200萬元,既然院長都已說明這部分對於研究及行政都有幫助,所以本席也能接受,但是,還是希望你們的經費能夠逐年調降。如果人力不足就該以正式人力補足,而不是用這種編在一般行政項下的用人費用,這樣是比較不合理,因此,本席建議刪減50萬元。 陳副院長建仁:我們之所以增加是因為計算過每個人若是增加一年年資的薪資增加部分,實際上,我們所增加的是額度而不是人。 邱委員志偉:這樣就失去了臨時人員的意義,所謂的臨時人員就是臨時受聘,他們是有一段工作期限,如果要將臨時人員變成常態性就比較不合理了。如果人力不足就要利用管道去增補,而不是採用這種便宜行事的方式聘用替代人員、臨時人員,我們認為的臨時人員也許是短期契約、也許是半年或一年,現在還要再加上年資的話,不就變成了常態性的用人,如果是常態性用人就不應該編列在一般行政項下的臨時用人費。本席認為,這部分應該要讓中研院了解,這個做法有欠公允,所以還是應該要酌減50萬元。 主席:請稍等一下,因為還有委員要提出意見。行政單位請聽著,就各單位聘請臨時人員而言,大部分編列預算聘任臨時人員是屬於非核心業務、是屬於短暫型業務,才會採用聘任臨時人員的方式。如果將聘僱的臨時人員當作長期員工使用的話,一定會有不恰當之處,你們可以看看各單位在這1,400多萬元中是否有這樣的情況?如果真有臨時人員長期被聘僱的話,是否應該看看有何方式能夠將臨時人員聘任為長聘的職員,這樣一來,臨時人員的預算編列就可以刪除,你們可以再研究一下。 現在先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關於這個案子,基本上,本席是支持主席與邱委員所講的道理,但是,以實際面而言根本就不可能,因為現在的員額都有所管制,甚至連約聘僱都不可能增加。本席希望邱委員不要刪減這筆經費預算,因為行政人員與研究助理應該都是比較年輕的一群,他們有可能是社會中最需要關注的一批人,如果刪減了院本部的預算,本席是沒什麼意見,這批跟著大師學習的人或許可以早點脫離中研院,早點在外面找到好的工作,只是,如果有這類常態性工作的話,本席是比較支持給這群年輕人機會,我們是否就不要刪減這部分的預算?因為他們是才剛出社會的一批人,而且在學習過程中可能會有很好的啟發,因此,刪減其他預算,本席都沒有意見,唯獨這部分請邱委員不要刪減,即使只是刪減個20萬,也許他們明年就無法調薪,也不符合我們要照顧後進的想法,關於這點請邱委員能夠體諒。 邱委員志偉:本席可以接受陳委員學聖的建議與想法,但是,還是要提醒中研院切勿再將臨時人員無限制的擴張,總是要有個限制存在。誠如陳委員學聖所言,在這些臨時人員中的確有許多年輕學者,站在鼓勵的立場,我們當然是願意支持,但是,也希望院長及副院長在做行政管理時能夠注意到這個問題,不能讓它變成常態化了。而且各單位也不該在需要人力時就只想到要聘用臨時人員,其實,臨時人員在各方面的保障與約聘僱及正式人員都相差許多,我們也應該站在他們的立場去考量,其中也有許多人都是博士學位,領這種薪資、享這種待遇,我們也會感覺有所不忍。本席可以接受陳委員學聖的建議,關於這個部分的預算就不刪了! 李委員桐豪:在臨時人員中有22位臨時工,根據本席的計算,他們的平均薪資是1萬9,960元,難道這是中研院的政策,竟然連22K都沒有?請問,這些臨時工是什麼樣的角色? 陳副院長建仁:關於臨時工的部分,最主要是工讀生。 李委員桐豪:但是,另外還有工讀生3人?上面寫得明明白白,就是工讀生3位,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陳主任水田:關於臨時工的部分…… 主席:請行政單位在發言之前先表明身分,否則,我們就不知道你是誰? 陳主任水田:我是總辦事處總務組的陳水田,關於臨時工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幫助我們總辦事處將公文傳遞到各所,而各所裡面也有臨時工,譬如當研究員在做研究的時候,負責傾倒每天會議的垃圾或是清洗實驗後瓶瓶罐罐等的臨時工人,有的是半天、有的是一天、也有的是一個禮拜來三天或是一個禮拜來五天,總之是由各所自行決定如何聘用,以上報告。 主席:所以這些臨時工都是做行政協助的工作嗎? 陳主任水田:是。 主席:都是在本院嗎? 陳主任水田:是。 主席:第八案原列數1,490萬1千元,照列。 進行第九之一案,由陳委員學聖提案。 陳委員學聖:只要中研院能提出說明,本席就不加以凍結,請問,你們到底有沒有和別人分享你們的研究成果? 陳副院長建仁:很謝謝陳委員的建議,我們也認為這項建議很好,我們確實也應該開放中央研究院的研究成果,提供他人作為相關的參考。以往我們之所以沒有採取像是政府GRV系統這樣的做法,乃是因為在GRV系統中,如果有一些研究人員認為是與專利或是與智慧財產權相關者,可能就會容許有2至3年的間隔時間,總之,我們回去後會再做研議,對於專利的申請或是對智慧財產權不需要2、3年保障者就可以進行公告,提供大家做為參考。 陳委員學聖:你的誠懇,本席接受,但是,明年還是要看你們的執行成果!主席,關於這項提案,本席就不再堅持了。 主席:第九之一案的預算數,照列,委員提出的意見要列入記錄。 進行第十案,首先要徵求李委員桐豪的意見,第十案是有關於編列在第1款第5項第2目的預算,科目名稱為「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原列數為61億1,569萬元2千元,李委員建議凍結十分之一。因為同樣的科目之下1節至2節的部分有多位委員的提案,是否能針對1節及2節先行討論,再回來以第2目進行總凍? 第十案先保留。 第十一案與第十二案也都先一併保留,等下再與第十案一起討論。 第十三案同樣也與第十案一起討論。 第十四案與第十五案是第1節的部分,有李委員桐豪與邱委員志偉的提案,有關於學術審議及研究獎助中的第4項計畫召開第31次院士會議,原列數7,560萬6千元,李委員桐豪建議凍結756萬元、邱委員志偉建議凍結100萬元,請問2位提案委員有無說明? 李委員桐豪:對於院士會議編列的狀況,我們認為是稍微偏多了一些,因此,先予以凍結,等到了解中研院在這方面是否有更可行的做法之後,我們再來處理。其實,邱委員志偉的提案也是如此,因此,本席建議就二一添做五,暫時先做一個凍結案,等到提出報告後再予以解凍。 主席:既然邱委員志偉與李委員桐豪的意見相同,請問,你們兩位是否要行政單位提出書面報告? 邱委員志偉:一樣要提出專案報告。 主席:請陳副院長說明,關於委員剛才所提關於院士會議預算編列過多的問題。 陳副院長建仁:委員看預算時都相當的仔細,中央研究院在院士會議所編列的預算確實是7,560萬元,看起來大家似乎都只看到編列的時間是在7月這個區塊,實際上,目前為了讓院士會議的選舉能夠更謹慎,我們現在有一個院士會議的會前會,因此,兩邊的預算加在一起才會出現這麼龐大的一筆預算。此外,目前我們的院士人數已經達到兩百多人,因此,人數的增加也是經費增加的原因。至於委員要求針對預算進行落實的追蹤,我們也一定會遵照辦理。 王副院長汎森:謝謝委員對這個問題的關注。關於議案減少的部分,事實上,因為上次院士會議認為,有些提案並未事先經過良好溝通以至於較為零散,因此,當時是採用了一個新的做法,最後才確定提出四個大的提案。並不是因為議案減少,而是鑑於當時有許多議案都是臨時簽署,若是送至各個政府單位將會造成他們的困擾,因此,經過一番仔細的詳審之後,才提出四個大的案子。至於這四個案子,在追蹤各部會參採的情況後,也發現獲得了行政部門非常正面的回應,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因為社會觀感對院士會議相當重視,所以這件事情也不能太過寒簡。第三點,如果委員仔細注意一下,就會發現我們的交通旅費已經比上次減編了200萬元。基於上述幾點,懇請委員考慮一下。 邱委員志偉:副院長,不要誤會,我們不是刪減預算,只是基於善意提醒所做的凍結,而且凍結的規模只有十分之一,比起其他單位動輒二分之一、三分之一,雖然本席不能說是放水,但是,我們已經是盡可能支持台灣的學術發展,因此,本席認為,我們不須針對這個部分再做更多的討論。其實,這只是一個善意的提醒,你們只要花個半天的時間提出專案報告,等我們認為提出的報告合理即可進行解凍。 王副院長汎森:是書面報告或是專案報告? 邱委員志偉:本席剛才已經說過,不需要太過拘泥於書面報告或專案報告,它只是個形式而已,重點在於這個善意的提醒! 王副院長汎森:謝謝委員。 陳委員學聖:本席有兩個問題要請教,剛才王副院長提到院士會議有做一些建議,既然如此,它與過去的國建會有什麼不同之處?譬如院士會議影響到行政部門重大政策的發展,你可以舉一個例子提出說明?其次,這些院士大部分都是旅居國外多年,雖然透過網路可以對台灣有所了解,但是,他們還是要對台灣的真實情況有所了解,因此,你們是否有安排任何的行程,讓他們能夠了解這塊土地,除了台北之外? 王副院長汎森:謝謝陳委員的關注。首先我要補充剛才忘記提出的一點說明,目前院士的人數已經增加到261人,因此,在花費上當然就會比以前多,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關於陳委員提問的第一個問題,以我剛才提到那四個議案而言,譬如對大學評鑑要求要改變,關於這一點,目前已經有許多都是交付各大學自行評鑑,我認為這就是一個很重大的改變。此外,由各大學訂出適合自己的特色指標進行評鑑,然而,這項指標必須經由教育部認可,譬如政大的指標就是應該偏重於人文社會科學,因此就不應該拿自然科學大學的評鑑來對它進行評鑑。目前這些都已經一步一步的在落實當中,像上述的這件案子就是相當的成功了。另外一個議案就是關於醫療過失不要過於形式的審判,事實上,也有許多部會都有回應,雖然目前還在等待修法,不過,我們已在各方面提醒大家要注意了。在上次提出的四項議案中,上述兩項是我記憶比較深刻的議案,而且都已經獲得了一定的成果。 關於陳委員剛剛關心的第二個問題,確實261個院士裡面有百分之五十幾是在外國,可是我們也注意到,他們一旦當選為我們的院士之後,其實對於我們的情形非常關注,例如許倬雲院士,他最近正因為大開刀而在恢復中,前天他特地打電話到我家裡來,要我們幫他提一個案子,他認為教育部應該訂定若干獎勵措施,使得現在都一概變成研究型大學的這一百六十幾個大學,回復到他們原來的功能。當然這也不是什麼非常新鮮的主張,但是表示他們也確實一直在注意國內的情況。當然也有若干院士因為限於語言或是其他原因,所以沒辦法全完follow,這個也沒有辦法。 以上是對於陳委員二個提問的回答。 陳委員學聖:你認為院士提的案子很重要,對立委來講,基本上是我們的書面提案。我這樣講有一點過分,比如說你剛剛講的醫療過失要除罪化,我們大概也提好多年了,但是你只要跟醫界聯盟、醫師公會談一談就知道,他們談這個議題談很久了,它不應該是院士級提出來的問題。所以我今天早上質詢時就特別提到,我們對於院士應該有很多的期許,他們2年才回來1次,大家共聚一堂,應該有更好的火花出來,如果只是提這樣等級的案子,可能跟我們主辦單位有相關。比如說國民黨裡面我們有中央評議委員會,基本上就是準備退休的人、元老院的人,他們可以儘量提案,提的結果就是「如擬」,就這樣看過就好,資政、參議都是這樣子,但基本上我們對他們是不尊重的;不過中研院的院士不太一樣,他們活得越久應該是對我們寶藏性越強,所以剛剛我為什麼會隨便說「問一下有沒有什麼重要的」?你剛剛提到的案子,我們每個委員都可以提書面提案、助理都可以寫,這樣講雖然很不禮貌,但是說實在的,我希望院士會議是不是能設計得更好一點,讓院士能夠有更好的準備?讓他們每次來的時候,提出來的是我們國家的百年大政方針,好不好?這是我特別提的案。 王副院長汎森:是,謝謝委員。 陳委員學聖:然後是外界對於臺灣的瞭解,臺灣有些地方「社造」做得很棒,其實「社造」代表臺灣新的生命力,這些地方是不是有機會也要讓院士去瞭解一下臺灣的一些動能的變化,好不好?以上供你們做參考。 王副院長汎森:謝謝陳委員。 主席:關於第十案到第十五案,主席建議先行凍結3,000萬元,俟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這3,000萬元你們從第十案到第十五案自行分配,但是報告裡面是否針對院士會議以及院士提案方式…… 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你講的是從第十案到第十五案,經費總額61億xxx元對不對?這個61億元對3,000萬元的百分比是多少?我們好歹要零頭吧?零頭就是那個1億1,500萬元。61億元的規模裡面,只是叫他們在3月份時來報告?剛好院士會議有個會前會等等,我們都可以很熱切地瞭解到:院士們是不是對臺灣當前很多應有的長遠之計作出很好的規劃? 主席:是,您的建議是凍結十分之一,那您剛剛有沒有再提出? 李委員桐豪:不需要十分之一這麼多啦,但是至少那個零頭要處理一下吧? 主席:好,行政單位注意聽著,陳副院長還要說明嗎? 陳副院長建仁:我再跟委員作一個簡單報告。在「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的這61億1,569萬元當中,實際上大家可以從這個預算表中看到,這裡面有將近六成三左右是屬於人事相關的經費,真正的研究經費大概是在百分之四十幾左右,所以如果需要凍結並且讓我們來這邊報告的話,我們希望這個額度不要到十分之一那麼多,那對我們來講會有些壓力,就如同我們院長報告的…… 主席:1億元好不好? 陳委員學聖:剛剛我是拜託邱委員不要對年輕人這樣,現在我們是對國家的國之重臣──這些院士們,讓他們有個好的準備,萬一準備得不好,我們也對不起院士啊! 李委員桐豪:那是後半部的問題。 陳委員學聖:好啊,那就當做那30%不會刪,你們就繼續編,那就來報告一下。 翁院長啟惠:感謝陳委員,其實這不止是院士啦,中央研究院的科技預算有57%是用到薪資、水電、維護等,只有43%是跟研究相關,這裡頭大部分還是薪資,所以希望不要因為凍結或其他原因而影響到工作人員的薪資。 邱委員志偉:主席,你現在是在處理第十案嗎? 主席:第十案到第十五案。 邱委員志偉:61億元的1億元嘛,是不是? 主席:61億元的1億元。 邱委員志偉:對啊!那是六十分之一還不到耶,院長! 翁院長啟惠:對,但是裡頭有百分之六十幾是薪資、水電、維護等。 邱委員志偉:我知道,解凍案是隨時都可以解凍,只要報告完就可以解凍,而且你們的薪資不可能從年初開始就全部領,一定是逐月給薪水嘛,所以不會影響到讓你們薪水發不出來,不會有這個問題,而且真的是九牛一毛啦。 翁院長啟惠:對,瞭解。但是不希望因此打擊士氣,讓人都跑掉了! 邱委員志偉:一點都沒有這個意思。 翁院長啟惠:人都跑掉了,薪水下來也沒有用。 邱委員志偉:我打個比方,其他的部會不管是文化部或教育部,動輒都是五分之一、二分之一凍結,蔣部長也是很高興地就點頭答應了,因為凍總比刪好吧? 鄭委員天財:我來補充說明。凍結1億元或500萬元其實是一樣的,都是要來報告,而報告的時間通常都是在3月份的時候,3月份的時候會安排業務報告,那時就可以拜託召集委員,在業務報告的時候也順便把預算解凍案放在一起。大概3月份就解凍了,最晚就4月份,大概就這樣。 翁院長啟惠:心理上的影響滿大的。 邱委員志偉:院長你們院裡面的同仁應該心理素質都很強才對。 陳委員學聖:我們把這個額度凍在後面好了,好不好?這個讓它過,我們凍結在後面的額度,好不好? 主席:現在主席的意見是針對第2目項下61億1,569萬2,000元這部分,就這整個61億元的部分尋求一個數字來凍結。 李委員桐豪:主席,我是教投資學的,現在我們發現中研院是高度風險的規避者(a risk-averse investor),所以我建議凍結百分之一,凍結百分之一可以了吧?就是6,000萬元。 主席:我們現是針對第2目,原列數61億1,569萬2,000元,凍結6,000萬元。第2目底下有委員的提案一直到第二十八案,這6,000萬元我們凍結到第二十八案,請行政單位自行凍結,我們在下個會期業務報告的時候併同提出專案報告,報告後始得解凍。也就是說,第十案到第二十八案凍結6,000萬元,俟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李委員桐豪:主席,我再提醒一下中研院,我們各個提案的內容都應該在專案報告內予以涵蓋說明,好嗎? 主席:是。第十案到第二十八案凍結6,000萬元,俟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的內容須針對第十案到第二十八案提案委員所提議的相關意見做報告。 陳委員學聖:我是建議啦,因為今年我看到有一些凍結預算案到現在11月了都還沒有安排專案報告。 主席:沒錯。 陳委員學聖:所以是不是我們就自己做決議,讓他們下一個會期業務報告時就併專案報告一起處理,好不好? 主席:我剛剛有這麼說了。 陳委員學聖:但是你第二次沒講,所以我特別提醒。 主席:好,主席再重複一次:從第十案到第二十八案我們凍結6,000萬元,俟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至於今天所有必須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的決議,我們列為一案送院會,我們在下個會期作業務報告的時候併同辦理。 鄭委員天財:解凍案。 主席:併同辦理,好不好? 陳委員學聖:好。 主席:所以請議事人員記得,有幾個需要專案報告的案子,我們併同一案,好不好?併同一案! 陳委員學聖:院長聽懂嗎?聽懂喔! 主席:我們現在處理第二十九案到第三十一案關於第1款第5項第3目第2節「生命科學研究」部分,邱委員志偉的提案是在第10項的「基因體研究計畫」,原列數是3億4,221萬2,000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請邱委員提出意見。 邱委員志偉:我的意見就在提案內容裡面,請中研院說明一下。 主席:請行政單位說明第二十九案。 陳副院長建仁:好,我來說明一下。關於基因體研究中心預算的凍結理由,裡面提到育成中心的決算執行數,實際上育成中心的決算執行數,如果按照租金來看的話,是一個不合理的估計,實際上在育成中心裡面的這些廠商僱用的人員,還有他們所交的所得稅,就已達九千多萬元了,所以我們不是以租金來看,而是看育成中心裡面的廠家所投資的研究金額、所僱用的人員(大概有四、五百人),以及他們所交的所得稅,實際上按照這樣的方式來看,才是合理評估育成中心成效的指標,所以我們誠懇地希望能夠不要凍結這個部分,而且育成中心確實是臺灣生醫產業現在蓬勃發展的時候很重要的一個動力,希望委員能夠支持。謝謝。 邱委員志偉:好,支持! 陳委員學聖:主席,這個請陳副院長多作一點解釋,因為今年度的預算比去年成長了100.35%,成長非常多,為什麼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需要這麼大的經費?你們的重點有什麼樣的改變? 陳副院長建仁:剛才我們討論的第二十九案是關於基因體研究中心的計畫,而陳委員質詢到的關於人體資料庫的經費部分,實際上在這12年裡面,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將編列72億元經費,去年因為政府預算拮据,所以就沒有給予足夠的金額,以後大概逐年會編列6億元到7億元,連續5年後會減少。這一段期間預算會增加的原因,是因為衛生福利部在核准我們人體生物資料庫臨床病例的蒐集部分尚未核定,所以今年度沒有辦法展開收案,明年我們就會對社區的健康民眾還有醫院裡面的病例開始收案,這是人體生物資料庫預算會大量增加的原因,謝謝。 主席:第二十九案的預算照列。 第三十案的提案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第三十一案是鄭委員天財的提案,是關於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原列數9億3,769萬元1,000元,我想第三十案也是同樣的,我們一起處理好了。鄭委員建議凍結十分之一,請問鄭委員有沒有意見? 鄭委員天財:主席請他們說明一下。 主席:請行政單位王副院長針對第三十一案說明。 王副院長汎森:謝謝鄭委員對這個問題的關注,我們回去以後會召集民族學研究所、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社會學研究所、歷史語言研究所、語言學研究所、政治學研究所、法律學研究所等相關所處來進行討論,怎麼樣好好回應鄭委員對這個問題的關注,好不好? 但是凍結十分之一太多了,我們的預算才九億多元而已,就凍結十分之一…… 鄭委員天財:凍結500萬元。 主席:第三十案以及第三十一案我們合併處理。第三十一案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第三十二案到第三十五案是在第1款第5項第4目項下的「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原列數36億7,600萬元。第三十二案到第三十五案都是同樣的提案,現場有提案委員李委員桐豪在場。 李委員桐豪:我們大家都有一個共識了,就是在去年關於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的預算裡面,特別提到了要成立一個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的組織,希望透過這個組織能夠跟社會作比較合理的互動,但是目前來看,我們希望這個部分的互動狀況,能夠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以後,預算再來動支,所以我們希望有一部分的預算能夠予以凍結。 主席:請陳副院長說明。 陳副院長建仁:好,謝謝李委員還有其他委員的高見。關於國家生技園區這部分,我們是要成立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這個委員會的委員名單院長已經選定了,但是我們還在徵詢這些委員的同意,所以這個委員會最近就會成立。之所以會最近才成立的原因,是因為在委員會要成立的過程當中,我們需要找到我們的統包商,然後能夠跟這些監督委員作相關的報告;很幸運的是,我們最近已經找到一個統包商來進行國家生技園區的興建過程,這就是為什麼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的成立會稍微有點延後的原因。 另外要跟委員報告的是,這36億7,600萬元的經費裡面,有20億元是要把現在位於生技園區原址中的一個生產線移到202兵工廠裡面去,所以預算當中有將近20億元是國防部要使用的,16億元是由中央研究院、衛服部、國科會跟經濟部一起來蓋生技園區,所以這個預算我們現在已經在蓬勃地進行當中,這也就是我們想請求凍結的預算絕對不能凍結太多的原因。因為我們現在廠商已經要進行,我們有一個目標,是希望民國105年年中就能進行園區的開發,用來推動國內的生醫產業。所以,如果要提出相關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的報告,我們很樂意向委員報告,如果凍結這麼多的金額,對園區的執行恐怕會造成困難。因此,是否讓我們就環保監督部分提出專案報告,預算的部分是否不要凍結?謝謝。 邱委員志偉:去年我們審查中研院預算效率很快,我們也盡到把關的責任,去年刪了3,120萬,今年到目前為止一毛錢都還沒有刪,去年凍結8.3億元,今年凍結還不到1億,提案已經完成將近四分之三,我想很多提案都是善意的提醒、鼓勵,如果你們覺得連善意的提醒都會影響到運作,我不知道該怎麼審這筆預算。你們應該可以體會委員會支持國家不管是科技、科學或人文學科發展的共識,我把去年的數字提出來給大家參考。針對預算的部分,我認為院長、副院長應該可以體諒整體國家財政的困難,可以酌減的話,我覺得應該也要接受,可以凍結,也是為了讓你們執行面的表現更周延。 翁院長啟惠:有關國家生技園區,也是因為教育委員會的支持才能夠進行,好不容易這個月要動工了,統包商也定了,監督委員也已經發聘了,但是要對方同意之後才能公布,之後就要開始動工,因為此案已經延宕了,我不希望大家去找延宕的原因,這是大家努力的結果,希望能順利推動這一個重要的公共建設。 李委員桐豪:目前沒有刪預算,我建議凍結1億,也就是蔣乃辛委員的提案,大家可以看到我們7年編列100億,但是到102年8月底執行率非常非常差,所以已經有很多保留款可以運作,凍結1億不會影響你的運作,但是至少我們要確定這整個計畫符合與環境的和諧性。 翁院長啟惠:過去之所以執行緩慢是因為有爭議,過去的預算都是由國防部執行,中央研究院的部分都還沒開始,中央研究院開始執行的年度是明年,所以我們今年編列了預算,其實大部分也是國防部要執行,凍結的話我沒有意見,只是希望不會影響工程的進行。 鄭委員天財:凍結1億不會影響啦! 主席:第三十二至三十五案凍結1億元,俟提出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現在處理第三十六至三十九案有關第1款第5項第2目第2節營建工程,原列數2億1,000萬元,有李桐豪委員、邱志偉委員的提案,請問李委員對提案有無說明? 李委員桐豪:有關興建工程的部分,從今天的溝通也可以看到這樣的問題,中研院的學術研究能力很不錯,但是做公共建設時,似乎需要立法院強化監督,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能夠作一點保留,等我們看到報告的狀況之後再行動支。 邱委員志偉:這筆預算是2億1,000萬元? 主席:2億1,000萬元是營建工程部分所編列的預算。 邱委員志偉:這部分能否酌減、酌刪?如果刪減1,000萬元的話,會不會影響工程的進度和執行呢? 主席:刪減的話可能會刪減到工程費,工程費是不是都已經簽約呢?我倒是想知道這個建築座落於何處?環境變遷大樓新建工程座落於何處? 陳副院長建仁:環境變遷研究大樓將座落於中央研究院的院本部,學人寄宿舍也是蓋在我們院區內,與國家生技園區是不同的。跨領域研究大樓新建工程實際上已經完成,學人宿舍已經招標,而且實際的執行速度超前0.97%,環境變遷研究大樓2次流標,我們最近進行減項發包,預計11月27日開標,12月初就能開始施工。因為各項工程皆已展開,如果刪減預算,對我們會造成影響,但我們很樂意向委員做相關的專案報告接下來年度有關學人宿舍及環境變遷中心建造的情況。 邱委員志偉:過去執行狀況並不理想,包括保留數高達19億元,很多計畫執行率也低於5成,以102年度預算執行率為例,低於1成的總共有4案,以這樣的執行狀況,我們很擔憂預算執行會有失真、不合理之處,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我覺得減列500萬是合理的。 主席:營建工程的二個計畫,一個是環境變遷研究大樓新建工程,預算數是1億2,000萬元。另一個是學人寄宿宿舍,預算數是9,000萬元。這1億2,000萬元與9,000萬元是否都在你們計畫書的工程建議數?是否還有減列的餘地?會計、主計相關人員或總務處,針對這二個建築的原計畫數字是多少? 翁院長啟惠:學人宿舍已經在蓋了,所以工程經費無法減列。 邱委員志偉:我一直想問會計處處長,因為這部分他應該最了解,院長不可能每一項工程都很了解,應該請負責的會計部門說明,他們比較清楚,到今年節餘多少錢? 主席:這應該是總務處,你們發包這二個工程,實際的數字是多少?學人宿舍發包多少錢? 陳主任水田:學人宿舍原來總經費是5.6億元,已經發包,現在已經蓋到一層樓了,預計明年7月可以完工,這是學人寄宿舍二。環變大樓總經費是9.6億元,因為院裡面有3個單位進駐,相關單位的所長、老師非常認真,審查比較久,目前上網公告2次都沒有找到廠商,他們覺得9.6億元的經費不夠,因為設計的時候有實驗室,有很多的設備。所以剛才副院長有提到我們目前採取減項的方式,把一些項目拿掉之後才能再上網公告,這個月27日會決標,我們下個月初會評審,然後才能發包出去,所以其實經費是不夠的。 邱委員志偉:學人宿舍可以容納多少人?幾層樓的建物? 陳主任水田:學人宿舍有14層樓。 邱委員志偉:可以容納多少人? 陳主任水田:有一百二十幾個unit。 主席:一百二十幾還是一百五十幾? 陳主任水田:一百五十幾是包含單身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過去針對工程經費都會寬列,常常都有年度賸餘,所以我覺得減列是合理的,而且減列額度還不到四十分之一,因為本席提出的這二項工程一般都有年度賸餘款,而且過去執行狀況不太理想,所以我建議減列500萬元。這二項工程何時完工? 陳主任水田:學人宿舍是明年7月,環變大樓是後年年底。 邱委員志偉:從幾個年度累積的賸餘,工程經費應該夠,這種情況應該可以減列,總務處處長也說過去的賸餘款應該可以支應。 主席:剛才總務處說環境變遷研究大樓的經費不足,所以已經做了減項,103年度編列執行的1億2,000萬元,剛才總務處的意思是原工程經費9.6億元不夠無法發包,這部分已經把工程項目減下來。另外,針對學人宿舍的部分,總工程費5.6億元,請問目前還剩下多少經費未付?明年編列的9,000萬元是最後的付款嗎?你們已經付款多少?這部分是否有機會撙節?至於環變大樓部分,我認為恐無空間刪減預算,因為本案已是減項工程。5.6億元的工程費還欠多少? 陳主任水田:102年度的預算金額是7,000萬元。 主席:總工程費是5.6億元,已經付款多少?還有多少未付? 陳主任水田:目前保留三億一千九百萬。 邱委員志偉:保留比例那麼高,刪減500萬相當客氣,我覺得刪5,000萬元也不為過。 主席:總工程費5.6億元,已經付款多少? 陳主任水田:1億5,864萬元,今年度年底是3億1,999萬元。 黃簡任秘書曉芬:學人寄宿舍二有按照工程進度進行,目前已經進行到地下室模版,開始進行到地面層的速度就會很快,每個月都要付工程款,預計明年8月完工,明年年底前完成驗收,所以希望學人寄宿舍二的工程款不要減列,因為明年底要付給廠商。 主席:不是預算要不要減列的問題,而是你們賸餘的經費夠不夠支付工程款?也就是103年度的9,000萬元可以減掉多少?你現在欠多少?到明年度要付多少?如果減列1,000萬元,明年度只給8,000萬元是否足夠?我們想知道的是這點。你說已經付掉一億五千多萬元,還有三億多元保留款待付,是不是? 鄭委員天財:現在編列的經費是不是合約所需要付的經費?假設這個工程是5.6億元,你們一開始編的預算是不是6億或7億,但是招標結果5.6億元,之前賸餘的是不是已經繳庫了?或是繼續保留?你現在編列的預算是合約所需要付的經費?或者還有刪減的空間? 黃簡任秘書曉芬:我們編列的經費就是合約所需要的經費,只保留一小部分的工程管理費供使用。 李委員桐豪:剛才總務長說環境變遷研究大樓新建工程總經費是9.6億元,是不是?你確定嗎?為什麼我的預算書上面是9億8,600萬元? 主席:請問是九億六還是九億八? 黃簡任秘書曉芬:9億8,600萬元。 李委員桐豪:我應該沒聽錯,我聽到的數字是九億六,怎麼會數字又變了? 主席:我也是聽到九億六。 邱委員志偉:處長應該很清楚才對啊!動輒幾億元的工程,今天幾乎都是院長、副院長在說明,各處主管今天到這裡是當兵馬俑嗎?問到部門主管好像都不是很熟悉,都要承辦人員說明。你剛才說保留三億六,保留代表你們執行不力,你們應該對這三億六有所交代,否則這筆預算砍定了。 主席:剛才總務長是否提到保留三億六要付工程款,工程如果沒有實施到一個階段,你們不會付款,我們必須知道你已經付出去的一億五千多萬元,你還剩下多少等在那邊待付?還有多少錢待付? 黃簡任秘書曉芬:剛才主任所謂的保留是101年的保留款,因為工程發包比較晚,所以去年保留款還剩3億1,900萬元,保留到今年使用,所以102年編列預算的時候只編了7,000萬元。這個工程到今年10月的使用經費約一億六千多萬元。 邱委員志偉:101年度三億六,去年又編7,000萬元,就已經四億三,付出去一億多,還剩下三億多,今年又要編9,000萬元? 黃簡任秘書曉芬:因為工程招標和設計的部分已經完成,而且地下室開挖也做完了,現在在做樓板,之後開始做地面層之後,速度就會很快,大概每一個月都會來請款,這個經費在今年度到明年8月之前將會很快撥給廠商,我們預計明年7、8月會完工,年底以前會把這筆經費用完,這筆經費確定明年要用完,所以才懇請委員讓我們全數照列。 主席:再請教,你已經付出一億五千多萬元,從101年一直保留下來的數額有3億8,900萬元,包括一筆3億1,900萬元,再加上去年度的預算7,000萬,對不對?所以合計有3億8,900萬元,這筆錢你付出了多少? 黃簡任秘書曉芬:到10月為止,總共支付的金額是一億六千八百多萬元。 主席:總共支付一億六千八百多萬元,所以你還剩下2億2千萬,對不對?明年度你需要1億2千萬元,所以到103年底,你總共會支付3億4千萬,是這樣嗎?以目前剩下的兩億二,再加上103年度的預算1億2千萬總共3億4千萬,都是要照合約去付款,是不是這樣? 黃簡任秘書曉芬:是的。 邱委員志偉:一毛錢都不會剩? 主席:他還沒付耶! 邱委員志偉:你要預估啊,你要預估工程完成還需要多少錢嘛!現在剩餘有多少錢,然後編列這筆預算到底夠不夠,這個你們應該最清楚,不能一問三不知啊! 主席:剛剛已經問得很清楚,現在到明年剩下4億4千萬。 鄭委員天財:我舉個例子,譬如當初這個工程預估需要10億元,結果發包的金額是9億元,後來你們編列預算時,是不是就沒有編列那1億元差額,會計單位是否就不讓你編了?若是這樣,當然就不能減列,你要把這點說清楚,否則大家會以為應該還有發包剩餘款嘛!是不是這樣? 主席:所以9億8,600萬元是合約數還是預算數?是合約數嗎?你們實際發包的金額是9億8,600萬元嗎? 黃簡任秘書曉芬:主席,您剛剛提的9億8,600萬元是另一個環變大樓的案子,學人二的預算數是5億6,900萬元。 主席:對,那是5億6,900萬元。 黃簡任秘書曉芬:因為學人宿舍已完成發包且採統包方式,我們保留的經費非常有限。另外,環變的案子是9億…… 主席:等一下,你不要講什麼「保留的金額非常有限」,你保留的金額是要用於付款還是要保留做修繕或其他用途?你所謂的保留的經費是要用來付款的嗎? 李委員桐豪:中研院現在似乎認為這筆錢一定會用掉,所以本席建議暫時不砍預算,但是就整個支出的狀況,下個會期來做一次完整的報告,好不好?可不可以這樣?但是,我會在財政委員會要求審計部針對中央研究院所有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勾稽。 邱委員志偉:我可以接受李桐豪委員的意見,但我還是要提一點。現在的問題是在學人宿舍這部分,若不是酌減就是凍結一半,如果刪減500萬會使它在完工上產生困難,我可以把刪減金額降低,我覺得刪減200萬應該是合理的。以過去執行的情況而言,實在令人非常不滿意,或者就酌減200萬。到現在這部分一毛錢都還沒刪耶!如果刪減200萬不影響工程完工,我認為中研院應該可以接受,或者就凍結一半,等專案報告之後再解凍,因為你們要到年底才會付款。 陳主任水田:有關學人寄宿舍二這部分,請容我做個報告。此案總經費是5億6,900萬元,目前已經蓋到地下一層,等第一層蓋完後,未來大概每三個禮拜就會蓋一層樓,我們的計畫是明年7月全部蓋完,進行內部裝修,預計8月份完全完工,拿到使用執照。換言之,明年8月完工時,5億6,900萬元將全部用完,因為這就是我們的發包金額,如果現在預算被刪減,也許明年就要從別處再挪用經費來填補,否則明年8月完工時將無足夠預算可付款,所以此處被刪減的金額,我們也許就要從別處挪用才有辦法。 邱委員志偉:你還是有替代方案嘛,你還是可以從其他預算中去挪用,所以刪減部分金額不會讓你們蓋不完,讓你們無法完工嘛!因為過去執行狀況不良,本席認為本會應該採取較為積極的提醒方式,所以我認為酌減100萬或200萬是可以的。 王副院長汎森:謝謝委員的提醒,是否就酌減100萬? 邱委員志偉:好,就酌減100萬。因為剛剛主任表示,還可從其他備用預算中挪用,本席此舉並非不支持各位,我是支持各位的,但也要善意的提醒,讓你們知道執行面上可以再加強。 主席:第三十六案至第三十九案減列100萬元。 現在處理主決議案。 請問各位,對第四十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我們會照辦。 主席:第四十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四十一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遵照辦理。 主席:第四十一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四十二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遵照辦理。 主席:第四十二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四十三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遵照辦理。 主席:第四十三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四十四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遵照辦理。 主席:第四十四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四十五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遵照辦理。 主席:第四十五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四十六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通過。 主席:第四十六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四十七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通過。 主席:第四十七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四十八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遵照辦理。 主席:第四十八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四十九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通過。 主席:第四十九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五十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第五十案只有後半段與本院有關。 主席:那你們就看後半段啊! 王副院長汎森:後半段要請大院處理才行。後半段提及「翁院長身為人才宣言發起人,亦應向行政院提出檢討國內人才培育政策之責任」,這個責任我們大概無法擔負,而且發起人有二十幾人耶! 主席:關於第五十案,主席建議把倒數第三行「擔負向」三字刪除,改為「建請」,成為「亦應建請行政院提出……」這樣好嗎? 王副院長汎森:可以。 主席:第五十案就照上述文字修正通過。 第五十一案提案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本案援例……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有啊,我當共同提案人。 主席:第五十一及第五十二案加入邱志偉委員為提案委員。 請問各位,對第五十一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可以。 主席:第五十一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五十二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可以。 主席:第五十二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五十三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可以。 主席:第五十三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五十四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可以。 主席:第五十四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五十五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可以。 主席:第五十五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五十六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可以。 主席:第五十六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五十七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可以。 主席:第五十七案照案通過。 第五十八案提案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第五十八案不予處理。 請問各位,對第五十九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可以。 主席:第五十九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六十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可以。 主席:第六十案照案通過。 第六十一案,加入鄭天財委員為連署委員。 請問各位,對第六十一案有無意見? 鄭委員天財:文字要不要修一下?把文字修一下。 陳副院長建仁:基金這部分實際上對中央研究院相當重要,文字這樣寫好像不很合適。關於基金這部分,未來我們還會送一個基金管理辦法給大院核備,建議此案先撤銷,因為其中有些部分的敘述並不很符合基金設立當時的精神。我們的基金是完全按照科技基本法的規範所設立,而且裡面的經費都是由國科會補助,我們的基金跟校務基金的設計完全一樣,此案中一些敘述並不正確,所以我們建議此案先不要通過。 鄭委員天財:把文字改一下,可否改為「爰請中央研究院檢討是否……」? 王副院長汎森:檢討可以。 陳副院長建仁:是否給我們兩分鐘把文字修正一下? 主席:先看第六十二案,第六十二案提案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繼續開會。剛才討論的預算提案第六十一案撤案。 繼續進行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有關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部分。 委員提案共六案,第一案至第四案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預算照列。 請問各位,對第五案有無意見? 王副院長汎森:可以。 主席:第五案照案通過。 第六案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預算照列。 黃委員志雄針對中央研究院預算所提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黃委員志雄書面意見: 1.日前新聞指出中研院的研究團隊將進駐民間的鑽石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但本席了解多年前另一家民間生技公司(穩達生技公司)也曾以中研院與院長的名號促銷靈芝多醣體產品,至目前為止,這家公司網路上的產品依舊標示著中研院技術研發、中研院獨家技術等字眼(如下圖) [image: image1.jpg] 且生醫科技是中研院未來發展的重心,本席當然也了解透過產學的合作及技術移轉或專利授權,可以將研究成果發揮具體成效,但是自黑心油事件以來,國人對於食品安全問題再次產生恐慌,對所謂的健康保健食品也產生疑慮,尤其有些健康產品甚至聲稱有醫療效果,若是又加上中研院的掛名,民眾透過口耳相傳,可能更信以為真,大家一定會說「中央研究院翁啟惠院長發明的藥還會有錯嗎?」但實際上在沒有嚴謹的實驗證據支持下,中研院的專屬授權其實與產品能否治病完全無關,但這種打著中研院的招牌加上病人急病亂投醫的心理所建立的銷售模式如果不能及時加以規範,不僅傷害到中研院學術研究的清譽,對台灣生技產業長久的發展也會造成負面的影響,尤其如果產品出現問題,或是產品內容物經過調整而發生標示不實或摻有禁藥,其後續問題不可不慎。因此本席認為中研院有責任,清楚地讓社會大眾暸解,而不是放任廠商任意擴大授權內容的解釋,試想當廠商付給中研院的授權金有一部分來自欺矇無知病人的所得,中研院還能心安理得地受之無愧嗎,因此關於這類中研院的研究運用與掛名應該更為嚴謹,不該讓放任民間公司大肆宣傳與報導。 2.針對近期的黑心油品事件,衛福部指出國內要從油品檢驗出銅葉綠素實在「很難」,因為沒有實驗級的銅葉綠素標準品可供比對,因檢驗技術瓶頸無法判定油品是否違法添加銅葉綠素。美和科技大學副校長陳景川也表示,以國內目前的技術,無法測得油品是否含銅葉綠素。針對政府與檢驗單位的這些說法,等於是告訴民眾要繼續花錢吃摻假、有問題的油品,試問中研院難道台灣真的沒有這種檢驗技術嗎?中研院每年編列大筆的生命科學研究計畫、主題研究與人才培育計畫等經費,對於食品安全的研究檢測,竟然沒有檢驗技術可協助衛福部進行檢測? 3.這幾年我們常常談論台灣的人才流失、台灣的產業需要創新、台灣缺乏國際觀、台灣閉門造車,這些現象都凸顯一個現況,就是台灣年輕人才出現斷層,就像中國大陸電子通路最大集團阿里巴巴的總裁馬雲說,如果你聽到一群白髮蒼蒼的人還在談創新,這代表是一種危機,因為這表示年輕一輩的創新得不到肯定,再舉裡來說宏碁的施振榮已經退休,但因為宏碁的大幅虧損,卻老驥伏櫪重出江湖擔任變革委員會召集人,以挽救宏碁。這些現象剛好在台灣真實上演,歸咎原因台灣培育出的人才同質性太高,無法供給社會多元人才的需求,雖然標榜追求學術卓越,專利申請的件數名列世界前矛,被引用的次數卻低於平均水平,顯示那些專利並不實用,另一方面台灣對嘗試改變和面對失敗也不太友善,因為在這個社會,只要一失敗,就會受到譴責和成堆的責任,讓人不敢冒險,於是才會出現台灣產業需要創新,但喊了半天還是看不到創新何在,我國欠缺積極性的人才培育及引進政策,對於人才的認知還是停留於學歷,然而人才是一個國家無形的財富,在國內卻只是喊喊口號,人才流失需跨部會、組織等多面向的進行檢討,須從包括產業面、教育面等各個產學鏈都得一起考量改善。如果政府對於人才的議題,依然一貫地採取花錢投入、單點化解決媒體所揭露的個案現象的片面作法,而沒有從國家的發展目標與方向,建構完整的人才體系動態發展思維,有系統地策略地調整人才養成機制、設計引導人才發展的誘因以及配置資源,讓台灣人才願意於深造後,根留台灣,或是吸引優秀人才來台灣,現在就可以合理預期,未來幾年國內類似的人才議題還是會不斷浮現,我們還是會看到一群白髮蒼蒼的經理人,還在喊著創新與人才。 鄭委員天財:(在席位上)主席,陳委員現在已在場。 陳委員學聖:(在席位上)可以啦,撤第六十一案,第六十二案沒問題啦,讓第六十二案過啦! 主席:第六十一案撤案。第六十二案照案通過。 報告委員會,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已審查完畢,作以下決議:一、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二、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另外,有關單位預算部分,委員的相關提案要求提出專案報告者併同處理;並與下會期之業務報告併案處理。 有關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預算已審查完畢,作以下決議:一、業務計畫部分,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均予以照列。 討論事項第一案、第二案均已審查完竣。現在處理臨時提案2案。 進行第一案。 101年10月17日行政院科技會報通過之「台灣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修正方向,預計3年投入3億元培訓與輔導300名博士級人才,投入生技產業參與研發、專利智財、以及生醫相關行銷管理等工作,中研院列為培訓單位之一,目前該項計畫依據中研院簽訂生技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培訓單位契約書所附「博士級生技訓儲菁英培訓與就業輔導實施計畫書」訂有培訓期間管理機制,除與訓儲人員簽定相關保密協定外,並由該院提供相關研討會與訓練活動,惟如何有效縮短學術研究與產業運用需求落差,如仍依循以往辦理學術研究成果發表會、教育訓練計畫及舉辦講座等方式,恐難有效掌握產業發展需求,爰此建請中研院應研議將實務訓練與授課內容結合,使學術理論與業界需求接軌,以協助訓儲人員充實市場資訊,俾利博士生順利進入產業,將研發能量轉入市場,帶動生技產業發展。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鄭天財 陳淑慧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二案。 院長報告中研院為善盡社會責任,對社會關切議題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言,台灣人口逐漸老化已邁入高齡化社會,面對未來「超高齡化」社會,在我國賦稅負擔率偏低下,應就財政條件及稅制改革提出可行建議。另因應現代食品加工技術進步,中研院應組成檢驗技術研發小組,提出可行檢驗技術供各界運用。 陳淑慧 蔣乃辛 鄭天財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翁院長啟惠:第二案上半段可以,但下半段要求中央研究院組成檢驗技術研發小組,提出可行檢驗技術供各界運用,這部分文字上可能要修正。 主席:請院長建議。 翁院長啟惠:中央研究院可以接受政府委託,協助技術上的研發或檢驗,我們不能自己去執行這個工作,因為這個沒有跟…… 主席:那麼把「組成」二字改為「提供協助」,變成「提供協助檢驗技術之研發」,這樣好嗎? 翁院長啟惠:可以。所以我們的結果不能當作……,因為這需要有公權力的單位…… 主席:臨時提案第二案倒數第二行從「組成」二字以下開始刪除,倒數第二行開始重擬為「研院應提供協助食品安全之檢驗技術研發。」 翁院長啟惠:有的是需要研發,有的是已有的技術,這是兩件事。是否修正為「中央研究院應協助政府……」 主席:那麼就修正為「提供食品安全技術協助與研發」? 翁院長啟惠:對,提供食品安全之技術及研發,這兩件事情,中央研究院其實是可以幫忙的。 主席:倒數第二行改為「中央研究院應提供食品安全技術之協助與研發」,以下文字刪除。 翁院長啟惠:這樣可以吧?請羅主任幫我們再把文字做個確認,主要就是…… 主席:就是提供檢驗技術啦! 羅主任紀:(在席位上)提供諮詢好不好? 翁院長啟惠:「協助」二字滿重要的。是否修正為「協助提供食品安全檢驗技術之諮詢」? 鄭委員天財:你有多少能力就提供多少協助。 翁院長啟惠:對。 主席:臨時提案第二案除倒數第二行修正為「中研院應協助提供食品安全檢驗技術之諮詢。」外,餘均照原提案文字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謝謝各位,現在散會。 散會(17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