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星期一）9時1分至17時45分","地　　點　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　　席　陳委員淑慧","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51分、下午2時35分至5時28分","中華民國102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5時19分","中華民國102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1時58分、下午2時30分至下午5時7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陳亭妃    李桐豪    林佳龍    蔣乃辛    鄭天財    陳淑慧    何欣純    許智傑    邱志偉    孔文吉    鄭麗君    呂玉玲    黃志雄    陳學聖","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吳秉叡    陳歐珀    陳碧涵    許添財    費鴻泰    許忠信    李貴敏    林德福    黃偉哲    盧秀燕    賴士葆    盧嘉辰    廖正井    李昆澤    楊麗環    羅淑蕾    張慶忠    管碧玲    江啟臣    江惠貞    呂學樟    邱文彥    蘇清泉    葉津鈴    蔡錦隆    楊瓊瓔    王惠美    林岱樺    薛  凌    林淑芬    姚文智    黃昭順    潘維剛    簡東明    黃文玲    顏寬恒    陳怡潔    徐耀昌    徐欣瑩    鄭汝芬    楊應雄    蕭美琴    蔡其昌    陳明文    羅明才    陳雪生    吳育昇    吳育仁    ","      委員列席48人","主    席：邱召集委員志偉","專門委員：劉其昌","主任秘書：鄭光三","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葉蘭","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11月14上午）"],["項目：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法務部、審計部，就國立故宮博物院員工消費合作社之組織定位，日常業務運作情形、承攬院內各項業務之適法性、歷年所承攬院內業務之執行情形、創社以來每年度之盈餘分配情形及針對立法院及監察院所作之有關員工消合社之各項決議事項之辦理情形作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本日上午議程有委員林佳龍、李桐豪、鄭麗君、孔文吉、呂玉玲、蔣乃辛、陳淑慧、何欣純、邱志偉、陳碧涵、許添財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故宮博物院馮院長、公共工程委員會顏副主委、內政部翁主秘、審計部帥處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許智傑、潘維剛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決定：","(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段落：討論事項"],["（11月11日上午）"],["段落：審查親民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審查親民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併案審查委員林淑芬等24人、委員蔣乃辛等24人、委員邱志偉等22人擬具「教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陳亭妃等24人擬具「教師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委員林淑芬等24人、委員蔣乃辛等24人、委員邱志偉等22人擬具「教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陳亭妃等24人擬具「教師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併案審查委員薛凌等23人、委員李俊俋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併案審查委員薛凌等23人、委員李俊俋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親民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親民黨黨團擬具「教師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教師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教師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日上午議程採綜合詢答，委員陳亭妃、李桐豪、林佳龍、蔣乃辛、鄭天財、陳碧涵、何欣純、許智傑、邱志偉、孔文吉、鄭麗君、呂玉玲、黃志雄、許添財、陳學聖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陳次長、黃次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淑慧、許智傑、黃志雄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決議："],["(一)「教師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1.草案第二條及第五章章名，均照案通過。","2.增訂草案第十九條之一，修正如下：","「第十九條之一　　為安定教師生活，激勵教學及工作士氣，公立學校教師得由政府視財政狀況規劃辦理福利措施；私立學校教師之福利措施，得由學校視其財務狀況辦理。」","3.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4.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補充說明。","(二)「教師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三)「教師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1.草案第十四條，修正如下：","「第十四條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三、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四、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段落：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六、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段落：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段落：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八、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段落：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段落：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十、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段落：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十一、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段落：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十二、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段落：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十三、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段落：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十四、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教師有前項第十二款至第十四款規定情事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審議通過；其有第十三款規定之情事，經教師評審委員會議決解聘或不續聘者，除情節重大者外，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二款或前項後段情事之一者，不得聘任為教師；已聘任者，除依下列規定辦理外，應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一、有第七款情形者，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二、有第八款、第九款情形者，依第四項規定辦理。","三、有第三款、第十款或第十一款情形者，應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教師涉有第一項第八款或第九款情形者，服務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予以停聘，並靜候調查。經調查屬實者，由服務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為避免聘任之教師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二款及第二項後段規定之情事，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應依規定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及查詢；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而解聘或不續聘之教師，除屬性侵害行為；性騷擾、性霸凌行為、行為違反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者外，於解聘或不續聘生效日起算逾四年者，得聘任為教師。」","2.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3.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補充說明。"],["(四)「教師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1.草案第十六條，除第八款修正為「八、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學校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另增訂第二項「前項第八款情形，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另其涉訟係因教師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教師應繳還涉訟輔助費用。」外，餘照案通過。","2.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3.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補充說明。"],["(五)「教師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1.草案第十七條，照案通過。","2.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3.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補充說明。","(六)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11月11日下午）","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決議：","一、歲入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51項　原子能委員會151萬元，照列。","第3款　規費收入","第165項　原子能委員會1億3,414萬8,000元，照列。","第7款　其他收入","第162項　原子能委員會1萬元，照列。","二、歲出部分","第19款　原子能委員會主管","第1項　原子能委員會原列5億8,614萬元，減列「業務費」660萬元（含「資訊服務費」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60萬元、「委辦費」600萬元）、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第1節「原子能科學發展」120萬元（含「核能安全設施規劃與績效管理」50萬元及「原子能資訊公開與對外溝通」70萬元），共計減列78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億7,834萬元。","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第1目「一般行政」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0400 獎補助費」，原列57萬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依原能會103年度一般行政中，編列獎補助費57萬元，用途為發予95位退休職人員，每人每年6,000元之三節慰問金。由於此部份於法無據，建議刪除此項獎補助費，以節省公帑。"],["　　　　　　　　（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二)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列有0400 獎補助費」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57萬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退休公務員三節慰問金原來之法源，為公務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6條，而該法已於2010年廢除，是以本預算編列並無任何法令依據，違反法律保留之重要性原則，而行政院亦已宣佈將對退休公務員慰問金制度進行改革。縱然行政院計畫將退休員工慰問金朝向「法制化、只救濟弱勢」處理，但此預算編列違法已是既成事實，矧查原能會編列之首長特別費與第一預備金，仍能就孤苦退休公務員個案慰助。爰此，建議全數刪除本預算57萬元。"],["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本項通過決議13項：","(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1億元，俟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　　孔文吉　　鄭天財","　　　　　　　　　　　　　何欣純"],["連署人：呂玉玲　　許智傑）","(二)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第2節「游離輻射安全防護」1,000萬元（含「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督導與輻射鋼筋處理專案」300萬元），俟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林佳龍　　邱志偉　　何欣純　　鄭麗君","　　　　　　　　　　　　　許智傑　　蔣乃辛"],["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三)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第3節「核設施安全管制」中「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350萬元，俟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佳龍　　許智傑　　蔣乃辛　　邱志偉　　呂玉玲","　　　　　　　　　　　　　陳學聖　　鄭天財　　何欣純　　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孔文吉　　黃志雄）","(四)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第4節「核子保安與應變」300萬元，俟原子能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陳亭妃　　邱志偉　　何欣純","　　　　　　　　　　　　　　　　鄭麗君　　許智傑）","(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針對派遣人力之僱用，採取最有利標方式招標，勞務招標契約中應規定勞動者之工作權益須與正式之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之原則外，同時針對未來會內業務之人力配置作全盤之規制檢討，有關之派遣員工人力人數不得再新增加。"],["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邱志偉　　蔣乃辛","　　　　　　　　　　　　　　　　李桐豪　　鄭天財　　孔文吉）","(六)運轉中核電廠與新興建核電廠都必須以核能安全為重要前提，然近半年來，不僅興建中的核電廠頻出問題，正在運轉中的核電廠亦發生多起人為疏失，影響民眾對核電廠、核能安全之信心。爰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1個月內與台電公司就運轉中的核電廠徵調人員恐影響核安問題進行討論，儘快恢復原有運轉中核電廠的人力配置。另應進行的在職訓練也不應該因為人員調動而減少或取消。核電廠人力配置調動問題與運轉中核電廠安全檢討，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3個月內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七)核三廠今年4月8日起執行二號機起動變壓器大修及其一次側氣體絕緣匯流排（GIB）改接工作期間，竟忽視控制室警報未予以復歸，導致二號機84餘天喪失備用之161kV外電，台電卻渾然不知，影響電廠運轉安全。雖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以「增加運轉風險，違反安全規定」，將此事列為「一級事件」，但該廠相關程序書的訂定不嚴謹，加上且值輪班人員並未瞭解相關警示的意義，也未再詳查檢討警示存在原因，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在核電廠安全管控上需確實檢討改進，並送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八)今年9月核三廠舉辦第19號核安演習，核災如同作戰，因此核安演習理當比照萬安演習，要求所有相關人員共同參與、實兵演練，使所有人員及單位累積核災應變能力。但本次核安演習，遭民間團體質疑演示性大於實用性，因為實際參演只有台電人員、軍警、少數示範居民與1所學校，每個演習項目只選1個示範點進行演習，並未涵蓋核三廠整個8公里緊急應變區及區內3.6萬居民，未參加演習的居民無法獲取經驗。又緊急應變疏散範圍僅3公里、南部10所輻射急救責任醫院均未參與演習，本次演習雖比以往的演習有更多具體的展現，但仍屬於台電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內部的小規模單點演示性排練，並不能以此推斷核災發生時，全區所有受影響居民、區域都能照表操課、全身而退。因此，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核安演習提出具體檢討及改善報告，未來應落實核災演練，以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就龍門核電廠（核四）試運轉作業之監督管制方法、監督管制現況，及龍門核電廠現有多少退回未接收之系統，多少系統無法重作試運轉測試，並同各系統所遭遇之問題、解決方案與預定完成時間，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十)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會同經濟部責成台電公司，加速推動檢整作業現場工人及蘭嶼居民每年1次全身健康檢查與核廢料貯存場對蘭嶼居民健康影響之流行病學調查，並就計畫執行現況與確切計畫時程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十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會同經濟部協調行政院各單位，推動「行政院蘭嶼貯存場遷場推動委員會」之重啟運作，履行政府對蘭嶼居民之承諾，儘速完成核廢料貯存場遷場作業。"],["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邱志偉）","(十二)日本福島核電廠事故發生後，國際間對原子能安全管制日趨嚴格且社會大眾對核安要求標準提高，惟我國即將面臨專業核能人才老化與斷層危機，現行核能專業人才及核能專業師資平均年齡分布偏高，未來5至10年間恐出現退休潮，將產生專業人才斷層窘境；且組改後核安會又將面臨核安管制研究人才培育、留用與經驗傳承問題，爰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儘早研謀因應，避免出現人才斷層危機，而影響國人對核安的信心。"],["　　　　　　　　（提案人：呂玉玲　　陳學聖　　鄭天財"],["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十三)今年9月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無預警派員抽查核三廠「模擬器訓練課程」上課情形，發現運轉員集體「蹺課」！當天應到7人僅1人出席，缺席率逾85%。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調查，核三廠因部分運轉員半年前被抽調支援核四廠試運轉，留守原廠者經常要白天值班、夜間受訓，不堪日夜操勞，已出現倦怠跡象。核三廠歷年各項在職訓練出席率均在75%以上，這次集體蹺課事件成為史上首見。經查，國內3座核電廠都被抽調人力，支援核四廠試運轉安全測試，結果導致本身人力吃緊，正班、值班加重之餘，運轉員無力再接受訓練，才會蹺課。核能安全不容忽視，爰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正視運轉員是否有過勞現象，畢竟各廠運轉員是掌握核安的關鍵人物，應嚴格要求台電給予運轉員適度之休息。"],["　　　　　　　　（提案人：呂玉玲　　陳學聖　　鄭天財"],["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三、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11月13日）","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決議：","一、歲入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89項　文化部原列518萬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18萬元。","第3款　規費收入","第206項　文化部1,097萬元，照列。","第4款　財產收入","第202項　文化部3,237萬6,000元，照列。","第7款　其他收入","第199項　文化部5,763萬3,000元，照列。","二、歲出部分","第23款　文化部主管","第1項　文化部原列106億1,173萬3,000元，除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2節「博物館業務推動與輔導」中「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與發展」1億6,628萬7,000元、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第2節「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3億6,767萬元、第9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2,685萬9,000元，均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中「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100萬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100萬元（含「文化活動資訊調查與統計」50萬元及「藝文資源整合服務系統計畫」50萬元）、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3節「社區營造業務」中「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之地方文化館網站維運等30萬元、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價值產值化計畫」之推動文創企業上市櫃400萬元。"],["本項通過決議12項：","(一)凍結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中「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原列3,663萬8,000元之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重大文化政策規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林佳龍　　邱志偉　　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二)凍結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中「公民社會經驗交流推廣」100萬元（含考察大陸地區非政府組織特色與發展經驗11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佳龍　　陳亭妃　　蔣乃辛　　邱志偉　　何欣純","　　　　　　　　　　　　　許智傑　　鄭麗君"],["連署人：黃志雄　　李桐豪）","(三)凍結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中「推動黃金人口參與村落文化發展計畫」1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陳亭妃　　蔣乃辛　　林佳龍　　何欣純","　　　　　　　　　　　　　邱志偉　　鄭天財"],["連署人：黃志雄　　李桐豪　　許智傑　　孔文吉　　陳淑慧）","(四)凍結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中「辦理文化藝術新秀創作發表計畫」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及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許智傑　　邱志偉","　　　　　　　　　　　　　　　　鄭麗君　　何欣純）","(五)凍結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959萬9,000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六)凍結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1節「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中「充實縣市文化設施」2億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林佳龍　　邱志偉　　蔣乃辛　　李桐豪","　　　　　　　　　　　　　鄭天財"],["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黃志雄）","(七)凍結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3節「社區營造業務」中「新故鄉社區營造」原列1億5,972萬8,000元之十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佳龍　　鄭麗君　　陳亭妃　　蔣乃辛　　邱志偉","　　　　　　　　　　　　　何欣純"],["連署人：黃志雄　　李桐豪　　許智傑）","(八)凍結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3節「社區營造業務」中「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4,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佳龍　　陳亭妃　　孔文吉　　蔣乃辛　　何欣純","　　　　　　　　　　　　　邱志偉　　鄭麗君　　陳碧涵"],["連署人：黃志雄　　許智傑）","(九)凍結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3節「社區營造業務」中「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原列1億1,357萬元之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陳亭妃　　蔣乃辛　　何欣純　　林佳龍","　　　　　　　　　　　　　邱志偉　　孔文吉　　鄭天財　　李桐豪"],["連署人：黃志雄　　許智傑）","(十)凍結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價值產值化計畫」之發展中介服務體系2,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　　　　　　　　　　　　　　　　鄭麗君　　許智傑）","(十一)凍結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價值產值化計畫」之辦理多元資金挹注計畫1,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陳亭妃　　鄭麗君　　何欣純","　　　　　　　　　　　　　　　　許智傑　　邱志偉）","(十二)凍結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價值產值化計畫」之辦理產業集聚效應計畫2,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　　孔文吉　　蔣乃辛","　　　　　　　　　　　　　邱志偉　　李俊俋　　陳碧涵"],["連署人：何欣純　　黃志雄）"],["本項通過附帶決議1項：","(一)文化部辦理文化創意產業之情報趨勢蒐集、研究及年報之編印之預算，編列於104年度之概算案籌編時應合乎專業性，並和文化調查及統計整合於單一業務司編製之原則，並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蔣乃辛　　邱志偉）","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四、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11月14日下午）","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決議：","一、歲入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47項　國家科學委員會652萬元，照列。","第148項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58萬元，照列。","第149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35萬元，照列。","第150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41萬元，照列。","第3款　規費收入","第161項　國家科學委員會，無列數。","第162項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152萬1,000元，照列。","第163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955萬6,000元，照列。","第164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666萬2,000元，照列。","第4款　財產收入","第159項　國家科學委員會1,110萬5,000元，照列。","第160項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6,702萬8,000元，照列。","第161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1萬8,000元，照列。","第162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4萬1,000元，照列。","第7款　其他收入","第158項　國家科學委員會783萬元，照列。","第159項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815萬9,000元，照列。","第160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833萬1,000元，照列。","第161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15萬8,000元，照列。","二、歲出部分","第17款　國家科學委員會主管","第1項　國家科學委員會原列405億5,936萬1,000元，除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327億4,584萬7,000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辦理廉政研究經費28萬9,000元、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498萬4,000元，共計減列527萬3,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05億5,408萬8,000元。","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一)第1目「一般行政」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2,272萬9千元，建議減列110萬元。","說明：國科會以「獎補助費」編列退休退職人員174人每人6千元之三節慰問金，總計104萬4千元，由於退休職公務員已領有相關退休給付，加上考試院早在99年11月就刪除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法源，然行政院卻在總統大選前20天，以一紙「一百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繼續發放，因此本項預算應予以全數減列。"],["　　　　　　　　（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本項通過決議39項：","(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4億3,066萬6,000元之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　　何欣純　　李桐豪","　　　　　　　　　　　　　陳淑慧　　邱志偉　　呂玉玲　　陳學聖　　鄭天財","　　　　　　　　　　　　　孔文吉"],["連署人：許智傑　　蔣乃辛　　黃志雄　　陳碧涵）","(二)凍結第2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中「台灣光源計畫」、「台灣光子源周邊實驗設施興建計畫」及「台澳中子設施運轉維護」1億元，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及連署人：邱志偉　　鄭麗君　　陳亭妃　　林佳龍","　　　　　　　　　　　　　　　　許智傑　　何欣純）","(三)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晶片設計實作計畫」原列2億8,803萬7,000元之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林佳龍　　邱志偉"],["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四)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儀器科技發展計畫」1,700萬元，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林佳龍　　邱志偉　　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李桐豪）","(五)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災害防救科技發展與運用計畫」原列1億6,084萬6,000元之十分之一，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陳亭妃　　林佳龍　　何欣純　　蔣乃辛","　　　　　　　　　　　　　呂玉玲"],["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黃志雄）","(六)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6,000萬元，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陳亭妃　　邱志偉　　何欣純","　　　　　　　　　　　　　　　　鄭麗君　　許智傑）","(七)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3,000萬元，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及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邱志偉　　何欣純","　　　　　　　　　　　　　　　　鄭麗君　　許智傑）","(八)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1億元，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邱志偉　　陳亭妃　　鄭麗君","　　　　　　　　　　　　　　　　何欣純）","(九)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科技政策研究與知識庫服務計畫」3,000萬元，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林佳龍　　邱志偉　　鄭麗君　　何欣純","　　　　　　　　　　　　　蔣乃辛　　呂玉玲　　黃志雄"],["連署人：許智傑　　鄭天財　　陳淑慧）","(十)凍結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3,000萬元，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陳亭妃　　何欣純　　林佳龍"],["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十一)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每年編列千萬元補助超過上百件產學合作研究案，然卻未能加強產學合作研究案之應用，部分產學合作案僅將研究報告交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便結案，無法突顯研究案之價值。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3個月內檢討產學合作案補助機制，並重新設計評估標準，讓各類產學研究案發揮更大效益，尤其與公共利益或民生相關研究案，應將研究結論交由各相關部會追蹤，甚至作為政策制定之參考。相關檢討報告與具體改進措施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蔣乃辛　　呂玉玲　　黃志雄）","(十二)科發基金每年編列超過300億元執行國家研究計畫，全國專家學者與各領域的研究菁英亦與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有密切聯繫。爰此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應針對重大政策或議題機動性成立專案研究小組，如近日之食品安全問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就應匡列經費、集合全國跟食品安全相關之專家學者共同研究，不僅可提升研究能量亦可替民眾把關、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擴大研究之應用面。相關研議與檢討改進辦法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應以書面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蔣乃辛　　呂玉玲　　黃志雄）","(十三)據查國家實驗研究院與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103年度分別編列56億餘元與17億餘元執行改善研發環境與從事研發計畫，然研發應用於產業成效有限，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資料指出，不僅技術移轉收入偏低且取得專利後授權廠商應用情形亦不佳，顯見此兩單位研發方向似未能與產業需求連結。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督導兩財團法人於3個月內，針對研發計畫與成果是否符合產業需求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將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蔣乃辛　　呂玉玲　　黃志雄）","(十四)近年來複合式災害頻傳，為因應建置複合式災難救災、防災體系，除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編有專題研究計畫經費外，國家實驗研究院轄下之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國家太空中心、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等亦都有辦理災害防救科技研發等計畫，部分計畫或研究案甚至雷同或重複，實有必要進行資源統整，以擴大各研究計畫效益。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3個月內針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與國家實驗研究院執行之研究計畫、專案計畫等進行檢討，適度整合研究資源，有效提高研究案績效，相關檢討報告以書面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蔣乃辛　　呂玉玲　　黃志雄）","(十五)組織改造後之科技部將成為我國科技政策主責單位，執掌包括國家科技政策審議、國家科技資源分配、重大科技展計畫審議與管考及跨部會科技發展事務協調整合推動等，然此與行政院科技會報業務內容多有重疊，為避免科技會報與科技部業務推動之扞格，增加兩單位互動溝通，爰要求完成組織改造後之科技部部長應同時兼任行政院科技會報副召集人，以利我國科技政策推動效率。"],["　　　　　　　　（提案及連署人：蔣乃辛　　呂玉玲　　黃志雄）","(十六)鑒於國家產業發展與轉型需仰賴人才培育與產學合作之政策，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身為國家科技政策之最高主導機關，於產學合作政策中仍有努力之空間，以連結我國人才與產業需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近年推動大小聯盟產業合作計畫，但小聯盟核定之產業類型與計畫內容，是否有與我國中小企業之主要產業類型，及我國區域產業聚落類型相符仍有商榷之空間。是以，為有效利用科技預算與資源，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應儘速盤點我國各區域之主要產業聚落，並檢討小聯盟計畫中學界是否有與鄰近之產業聚落需求相連結，以提升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小聯盟產學合作之成效。"],["　　　　　　　　（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邱志偉　　鄭麗君）","(十七)鑒於國家產業發展與轉型需仰賴人才培育與產學合作之政策，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身為國家科技政策之最高主導機關，於產學合作政策中仍有努力之空間，以連結我國人才與產業需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近年推動大小聯盟產業合作計畫，主要目的為提升我國學界與業界間的合作關係。為提升小聯盟計畫之核定內容與產業類型與我國產業聚落類型相符，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應鼓勵學界與學校鄰近產業聚落進行產學合作，並儘速研擬小聯盟相關核定規範與資源補助辦法，若學界提出與鄰近產業聚落產學合作之小聯盟計畫，應優先補助相關合作經費。"],["　　　　　　　　（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邱志偉　　鄭麗君）","(十八)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自2000年起開始辦理「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並擴大發展為「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其跳脫高級中等教育之既定框架，對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的向下扎根與培養具備基礎學術興趣與能力之人才，皆見成效。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辦理之「人社營」與現由教育部下人文社會科學基礎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負責之「人社班」，皆屬於普通學校體制中針對特殊領域之實驗教育，從學生角度應額外規劃機制，使學生提早發展之學術表現得於後續求學與研究生涯中順利銜接。矧此類計畫既有其實驗性，則亦應有策略使其教學模式與成果得以普及之未參與之學生與學校。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3個月內與教育部就前開問題進行研擬，並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十九)依2011年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全國科技動態調查統計，全國女性研究人員約占全體研究人員的22%，雖然優於鄰近國家，但仍有改善空間。矧若從學門細分，特定學門性別比例仍嚴重失衡，有待科學研究主管機關努力。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就如何促進我國科學研究場域之性別平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二十)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多年來投入鉅額預算，以建立我國太空科學研究能量與自主太空科技，惟因福衛二號與福衛三號壽限將屆，矧接替之福衛五號與福衛七號尚待建置，我國太空計畫未來數年將面臨資金需求大增而收入銳減之現象，故我國太空科研方向有必要於此時進行通盤檢討。此如釐清我國太空計畫中之國防成分，就機敏性較低未影響臺美同盟關係部分，可強化與如俄羅斯等其他太空科技領先國家進行策略合作，尋求接續1998年與俄羅斯所簽訂之基礎科學研究備忘錄；再從國際科學合作中強化我國太空科技產業利基，如我國福衛二號之製造商仍實為歐洲航太公司之太空部門Astrium，此因負責承載酬載、控制、傳送資料的衛星本體，成本高昂技術複雜，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作為我國高端技術產業主管機關，宜為國內學術機構與業者尋求從次系統切入之利基點；最後太空領域橫跨多個學門，如我國知名學者彭明敏教授當年即以太空法之新發現而聞名國際法學界，但現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之太空研究卻僅環繞衛星之維運，缺乏如太空法、太空政策與太空產業等分支學門，亦未協助於國內建立如歐洲太空法中心（European Centre for Space Law）等科際整合研究單位。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就整體太空科學與產業應用政策，於3個月內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並於1年內制定整體計畫，落實於往後年度預算編列中。"],["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二十一)預算法第四條規定，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為特別收入基金，而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屬之。惟查歷年來前開基金皆仰賴國庫撥款收入，並非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匡列之特定收入來源即權利金收入，而與預算法制有所相違。矧科發基金以國庫撥補鉅額預算以維持運作之模式，亦實質損及國家財政紀律。有鑒於科發基金仍為國內科技研究重要資金來源，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二十二)科學工業園區齊聚我國最高端之製造業，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對科學園區員工之保障卻有諸多不足，僅於負責園區經營業務之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下設有勞工相關業務預算，且就其內容觀之，多為各種法定支出與宣導經費，未見完整園區勞工保護政策。矧從機關功能分工觀之，科學園區勞動政策宜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本部而非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負責，對員工權益保障較為週密。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相關問題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往後年度並應定期發佈「科學園區勞動狀況調查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二十三)行政院為因應組織改造，自2012年1月1日起，置有「行政院科技會報設置要點」並成立「行政院科技會報」，惟依前開要點主責該會報之政務委員，近來卻屢成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協調之標的，足見政策整合之綜效尚未呈現，權限衝突問題卻已發生。矧將來科技部成立後，運作框架勢必不同於現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二條所列，則諸多跨部會署計畫，如何在科技會報與科技部間分別管控，各項科技決策又如何分工，相關細節亟待規劃。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4個月內，就前開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二十四)一般先進民主法治國家，就各種重大政策、法案與預算案之科技衝擊，行政機關都必須提供完善之科技影響評估，再於國會聽證或相類似程序中嚴加審查。惟因我國立法院聽證制度尚待完備化，以致於多年來我國政策、法案與預算案，除明確涉及狹義之科學與科技研究者外，縱系爭屬能源技術或環保標準等需通盤考量之科技問題，仍僅見主管單位之意見，缺乏整體而完善之科技影響評估。矧我國科技主管機關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目前有跨部會科技政策協調功能，然組織改造後科技部之運作模式顯將改變，前開程序漏洞恐將擴大。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組織改造完成前，研擬「各機關科技影響評估報告辦理要點」，提報行政院科技會報。"],["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二十五)我國為推動科技產業之發展，多年來以國庫資金進行科學工業園區建設，並對園區內廠商給予眾多租稅優惠，因此就今日科學園區之發展成果推廣，主管機關不應僅重投資招商，亦應面向全體國人。矧產業旅遊非但是近年各國高端製造業形塑企業形象一環，更有強化國人特別年輕一代對科學與產業興趣之功能。爰要求國家科學委員會於3個月內，研擬協調包括「園區開放日」、「園區定期公眾導覽」或其他類似公眾參觀活動，並就其內容與辦理時程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二十六)查我國科學園區設置之目的，如1978年全國科技會議所揭，為透過「稅捐減免之獎勵，廠房、土地之優惠及便利」，以達成「培育、羅致、利用高級科技人才，以利技術輸入和激勵國內工業研究創新」的目標，惟科學園區後來的發展，偏重於高科技製造生產，以致於依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統計，園區產業類型過度集中、同類廠商間卻缺乏獨特利基，矧科學園區不斷以既有規模開發複製，亦造成國土規劃與國家資源運用之不當。立法院就科學園區政策之檢討，多次決議在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亦正辦理「科學園區政策環評」和「科學園區創新發展之規劃與推動」，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5個月內就「科學園區政策環評」與「科學園區創新發展之規劃與推動」，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二十七)研究經費之分配雖須考量申請單位與申請者之學術能量，但國家則有必要將科研中心分散之全國各地區，以兼顧國土發展與良性學術競爭，避免特定地區、學校與學門獨攬全國科學資源。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為我國最重要的政府科研經費分配單位，於規劃補助業務時亦應考量整體國土策略，使我國各地大學皆有機會如荷蘭或德國般，於特定學門建立特色與專長。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前開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二十八)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於2013年9月23日宣布，為杜絕「科技大老關說」，國家型科技計畫選題機制，將由各相關部會正副首長與中央研究院院長組成評選委員會，此事突顯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導多項研究計畫之方向與獎補助，卻長期缺乏內控機制，矧從之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核能研究所研究人員經費，遭不當挪用發表個人意見等情事，亦可發現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對各種研究經費之合法性管理，有諸多不足。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就前開問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二十九)鑒於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通過中央研究院預算決議「中央研究院應成立中部中心，以供發揮『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最大效應。」因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為國內科技研發與科技人才培育最高單位，且本席於9月16日邀請中央研究院副院長彭旭明、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秘李吉祥與教育部、文化部等部會官員，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舉行「國家數位典藏中心在台中」座談會，會中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承諾給予經費與技術上的支持；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應主動提供數位典藏經費及技術上協助，並積極配合中央研究院完成中部數位典藏中心之落成，以發揮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之綜效。"],["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三十)鑒於食品安全不斷出包，政府一再保證絕無隱匿，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2011年出資54萬元，補助台灣大學農業化學系副教授蘇南維的「產學合作」計畫，進行「開發芝麻油混摻其他食用油檢測方法」的研究，當時針對7種市售芝麻油研究，發現其中4種含有大豆油，但訊息並未對外公開，至今隨著黑心油風波，引起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有隱匿之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預算補助產學合作計畫，花費納稅人的心血，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卻以科學檢驗不成熟的，和未發表在國際期刊的，加上尊重研究者的意願，報告都可以不用公布。故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涉及大眾公共安全利益的研究計畫成果，應主動適時揭露公布，未免如黑心油品事件再度發生，重拾國人對於政府之信任。"],["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三十一)補助國家實驗研究院及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從事研發，惟應用於產業之成效有限。其中技術移轉收入偏低、取得專利後授權廠商應用情形欠佳及終止繳納維護費之專利件數未曾運用於產業界之比率達100%，另有效之專利亦僅少數被運用。爰要求國家科學委員會應確實檢討改進以契合產業需求，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三十二)近10餘年來科技預算分配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中央研究院成長較多，經濟部成長趨緩，科技經費集中於研發之上游研究，且科技預算缺乏各領域、研發類型等資源配置之準則，加上科技預算分配由學者主導，未廣納業界專家參與。綜上，時值國家財政困難之際，科技預算成長受限，相關資源配置之合理性愈顯重要。我國科技預算受限於計畫審議與預算編列之運作方式，既無分配準則，審議委員又多為官學研代表，恐致研發計畫偏重學術研究，未能切合產業需求，投入資源未能發揮效益。爰要求國家科學委員會應廣納業界專家，瞭解業界之實務需求，透過前瞻分析，針對各研究領域、研發類型等訂定合理之資源配置準則，並以產業之問題導向為主，強化審議諮詢功能，俾利政府有限之科技預算能發揮引領研發導入產業轉型及創新之方向。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三十三)國家型科技計畫研發成果之總績效衡量指標未能均衡考量各面向指標執行績效，亦隱含各面向指標之標準設定有調整空間。且未有後續成果之追蹤機制，無法完整呈現研發績效。綜上，為增進我國競爭優勢及因應當前國家重大社經問題需要，耗費鉅資推動國家型科技計畫，惟研發成果之總績效衡量指標有欠周延，且未有後續成果之追蹤機制，無法確實衡量及完整呈現研發績效。爰要求國家科學委員會應檢討改善以完整呈現研發績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三十四)我國研發經費逐年增加，惟技術貿易逆差逐年惡化，技術自主化程度偏低。且未來科技部除持續支援學術研究外，應增加應用科技研發業務。加上補助研究案之研究性質以基礎研究為主，允宜配合組織改造檢討調整科技資源之配置，藉連結產業需求，以助我國產業轉型及技術升級。綜上，我國研發經費逐年增加，惟技術貿易逆差逐年惡化，技術自主化程度偏低。爰要求國家科學委員會主要任務除持續支援學術研究外，增加應用科技研發業務，而近年度補助研究案之研究性質以基礎研究為主，允宜配合組織改造檢討調整，以減少產學落差，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三十五)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3年度施政目標「整合研發能量，推動創新技術與前瞻科技」，重點之一為推動國家型科技計畫，該計畫研發成果之總績效衡量指標，係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各年度預算書所列關鍵績效指標，以每億元投入所產生之論文篇數、碩博士培育人次、專利件數、技術移轉收入及促進廠商投資金額等5個面向標準計算，惟國家型科技計畫所產生之論文能否引領產業發展方向、碩博士培育能否符合產業需求、專利是否具有應用價值、促進廠商投資生產金額與科技計畫執行之關聯度等，皆難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目前機制衡量。又國家型科技計畫之構成要件包括具長期明確目標，創新技術，對產業發展或國家社會福祉有重大貢獻，故其後續成效之影響評估當屬重要，然現行國家型科技計畫未有後續成果之追蹤評估，無法完整呈現研發績效。政府為增進我國競爭優勢及因應當前國家重大社經問題需要，耗費鉅資推動國家型科技計畫，惟研發成果之總績效衡量指標有欠周延，且未有後續成果之追蹤機制，無法確實衡量及完整呈現研發績效，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針對現行各類國家型科技計畫補助指標進行通盤檢討，避免浪費公帑。"],["　　　　　　　　（提案人：呂玉玲　　陳學聖　　鄭天財"],["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三十六)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3年度於「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編列用途包括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22億3,431萬6,000元，其中補助延攬博士後研究人員估算約15億2,728萬9,000元，預計補助2,220人次。經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近5年平均每年度支出15億餘元，補助近2,300名博士後研究，補助期滿博士後研究多轉任學研機構或續任，僅少數往業界發展，雖於學術研究方面有所貢獻，惟對培育高階研究人才方面顯未能與產業銜接，且博士後研究續任及未有全職工作比率呈增加趨勢，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委託調查結果，大多數從事博士後研究之動機為「有助於未來申請大專教職」，且未來最希望尋找專任教職與研究機構之工作，在少子化、大專校院師資需求日趨飽和之環境下，從事博士後研究已成為等待工作之過渡階段。為充分運用高階研發人力資源，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應審慎規劃整體補助政策之規模及建立合宜之產業引流配套措施。"],["　　　　　　　　（提案人：呂玉玲　　陳學聖　　鄭天財"],["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三十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部分補助計畫違反學術倫理，成果報告涉及抄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未落實監督機制，前經監察院98年度提案糾正。又自99年度起，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呈增加趨勢，審議件數由99年度14件、100年度17件，至101年度達23件；處分件數亦由99年度14件、100年度15件，至101年度達20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雖已公布學術倫理規範，但補助計畫造假、抄襲及未適當引註等違反學術倫理案件逐年增加已是不爭的事實，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應強化相關審查監督機制，俾維護學術尊嚴與品質。"],["　　　　　　　　（提案人：呂玉玲　　陳學聖　　鄭天財"],["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三十八)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3年度施政目標「整合研發能量，推動創新技術與前瞻科技」，重點之一為推動國家型科技計畫，103年度國家型科技計畫各部會署共編列101億餘元；經查國家型科技計畫研發成果之總績效衡量指標，係以每億元投入所產生之論文篇數、碩博士培育人次、專利件數、技術移轉收入及促進廠商投資金額等5個面向，該類指標對於因應當前國家重大社經問題需要，並無助益，且未有後續成果之追蹤機制，無法確實衡量及完整呈現研發績效，允應檢討改進，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並應定期制訂研究成果，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呂玉玲　　鄭天財）","(三十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所屬之派遣員工要求公開招標，並採取最有利標決標，惟派遣契約中之勞動者權益應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原則外，同時針對未來業務人力之規劃全盤檢討，派遣員工人數不得新增。"],["　　　　　　　　（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邱志偉）","第2項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2億1,592萬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4項：","(一)凍結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1節「綜合企劃」286萬6,000元，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鄭麗君"],["連署人：黃志雄　　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二)凍結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300萬元，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林佳龍）","(三)針對新竹生醫園區計畫歷經3次變更，迄今推動已逾10年，已完成土地收購、公共基礎設施及廠房等前置作業，研發中心建物亦預計於102年度完成。整體園區財務自償率偏低，研發中心更僅為負的5.56%，入不敷出。因此，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應儘速整合三大中心、相關學研機構及周邊廠商之能量，促成生醫聚落之形成，俾產生預期效益。"],["　　　　　　　　（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四)針對科學園區已完成開發之土地及廠房，迄102年8月底，新竹生醫園區、二林園區、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土地出租率偏低，其中新竹生醫園區僅53.38%、二林園區僅17.31%、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僅21.61%；南部科學園區平均為88.08%；又南部科學園區內台南園區及高雄園區廠房出租率僅約7成，故要求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應積極招商，改善廠房及土地出租欠佳情形。"],["　　　　　　　　（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第3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1億5,592萬6,000元，除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3億5,500萬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本項通過決議1項：","(一)凍結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1節「綜合企劃」100萬元，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第4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2億7,232萬2,000元，除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6億6,700萬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本項通過決議2項：","(一)凍結第2目「一般行政」175萬1,000元，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邱志偉　　林佳龍　　何欣純）","(二)凍結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6節「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500萬元，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何欣純　　李桐豪　　鄭麗君"],["連署人：黃志雄　　許智傑　　邱志偉　　陳亭妃　　林佳龍）","三、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四、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臨　時　提　案","一、根據2013年4月15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所舉辦「大專學雜費調漲公聽會」之結論，教育部應儘速至立法院專案報告，在此之前，高教學費應維持凍漲；針對我國高教結構的改革，廣納社會各界共同參與討論，誠實面對高教的定位問題，凝聚結構性改革的共識。"],["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邱志偉　　何欣純）","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現在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主席：委員的提案總共有635案，上次議事人員宣讀到第197案。現在我們從委員提案第98案開始審查，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第98案到第108案是關於「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預算的提案，原列數是59億8,818萬6千元，預算照列。","接下來是第109案到第116案，也是關於「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的預算，原列數是12億330萬7千元，預算照列。","接下來是第117案到第141案，這是關於「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第3個計畫「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的預算，原列數是21億2,036萬7千元，預算照列，請行政單位提出書面報告。","接下來是第142案到第148案，這是關於「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第4個計畫「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的預算，原列數是3億3,344萬1千元，預算照列。","接下來是第149案到第152案，這是關於「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第5個計畫「獎勵科技校院教學卓越計畫」的預算，原列數是21億元，預算照列。","接下來是第153案及第154案，這是關於「高等教育」第3節「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的預算，原列數是416億1,208萬2千元，預算暫照列。","邱委員志偉：主席，這是總目的部分。"],["主席：所以我們暫時先照列。"],["邱委員志偉：先不處理嗎？","主席：是，這部分的預算暫照列。現在處理第155案到第164案，這是關於「私立學校教學獎助」第1個計畫「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的預算，原列數是68億8,085萬7千元。","邱委員志偉：本席有提出要凍結二分之一，主要是看今年和去年的補助成效有何不同，今年的補助成效有沒有具體的數據，是不是可以將資料提供給我們？是否可以請技職司李司長說明？","李司長彥儀：這一塊其實是關於我們大專校院招生總量規模的調整，這是一種審查的作業，我們會根據目前產業對人才需求的趨勢來審查，經建會、勞委會、經濟部和衛福部等相關部會也會來參與。對於人才需求的總量控管，我們對總量的核定其實有逐年下降，當然還有一個比較大的趨勢，如果學校招生連續三年都在七成以下，我們就會去扣他們的招生名額。","邱委員志偉：從成果來看，你們空有這樣的制度，但是並沒有去執行，所以像永達等技職學校，類似這樣的狀況還是層出不窮，這代表你們的退場機制或是改善、停辦等相關措施只是一種原則，只是書面的武器，並沒有發揮任何實際的作用，所以本席建議先凍結，請你們提出專案報告。","主席：邱委員認為你們空有預算而沒有去執行，據本席所知，關於私校技職的補助，你們還是要不到錢，請司長說明私校補助這筆經費執行的情形。","李司長彥儀：我們對於私校獎補助款的補助，其實核配的指標是從量化轉向質化，我們會去審核學校實際的績效，並訂定各種指標。另外，在經費分配之後我們有去查核績效，也有委託專業的會計財務人員到學校去查核，對於學校的校務資料我們也有進行檢核，這是針對前端經費的執行。到後面細科的部分，學校如果要停辦、增設或改名，我們都會從嚴審查，也會有一些跨部會的相關單位共同來審查。到了後端，對於需要退場輔導轉型的學校，其實我們都有成立專案小組，像委員剛剛所提到的永達，事實上我們已經有去學校訪視過5次，我們的專案小組也有去過學校，現在我們有定期請學校董事會來。從我們開始積極介入輔導之後，學校已經有陸續發了3個月薪水給教師，當然，為了安撫教師和保障學生的學習權益，我們在上個禮拜也請校長親自到部裡面來，和他溝通後續學生學習的品質和學習權益要如何維護。我們也有邀請董事會的成員來部裡面，跟他們全體都有溝通過。","邱委員志偉：其實我覺得68億太少了，對於技職的補助或是轉型，只有補助68億還是不夠，但是我們比較關心的就是你們所要做的事情，像第一大項你們要協助各校進行整體的特色規劃，對特色規劃這部分你們編了4億6,000萬，可是現在每個技職學校都沒有特色，大家質疑教出來的學生都是一個樣，每個學校沒有自己招生的特色，就沒有辦法區隔化。你們花了4億6,000萬，可是學校所教出來的學生卻不能有別於其他一般的學生。本席很支持這個部分，但是我覺得你們的執行成效有待提升，請問部長看法如何？","蔣部長偉寧：我想我們應該全面來看待私校的相關發展，其實我們在這方面是有典範的，包括科大的計畫、教學卓越的計畫、特色形成的計畫等等，其實它是全面性的面向。關於這部分的經費是4億6,000萬元，但我們還有其他的配套，當然我們在執行績效及各方面應該要有積極的作為。如果邱委員認為我們對於私校轉型應該要提出一份報告的話，我們願意去做，但希望各位委員在經費及各方面能夠繼續加以支持，在此也要感謝委員長期支持技職教育及其相關發展。","邱委員志偉：所有委員都會予以支持，剛剛我們也提到這部分所編列的預算可能還不夠，像是對於私立大學經濟弱勢學生的學雜費補助，你們總共才編列2億5,000萬元。"],["陳次長德華：那是除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外的部分。"],["邱委員志偉：它的門檻是什麼？"],["李司長彥儀：70萬元是門檻。"],["邱委員志偉：一年有多少學生受惠？你知道預算編在哪裡嗎？","蔣部長偉寧：有關我們扶助弱勢的措施，包括低收入戶全面補助學雜費、中低收入戶補助30%的學雜費、70萬元的門檻以及學貸的部分，現在我請黃司長來說明。","黃司長雯玲：有關中低收入戶弱勢學生學雜費減免的部分，如果家庭年收入在70萬元以下的話，可以減免5,000元至3萬5,000萬元，如果學校支出比較多的話，那麼教育部就會編列一筆經費給學校，讓他們去補貼這方面的支出。這是從私校獎補助之中的經費加以分配的，而明年私校獎補助在這方面的額度會上升，也就是說，如果學校針對弱勢學生的部分支出比較多的話，我們相對補貼的經費就會比較高。坦白講，這筆錢是不夠的，明年在整體的私校獎補助方面會再做一些調整。","李司長彥儀：在此向委員說明，有關弱勢學生的比例，當然在技職校院是比較多的，以101學年度來說，技職校院在這方面有8萬多名學生，弱勢助學的補助總共補助了12億多，這筆經費其實是滿龐大的。","主席：請問李司長，你剛才所提到的12億多，乃是教育部直接補助中低收入戶弱勢學生申請的部分對不對？請問有關學校補助弱勢學生的總額是多少？","李司長彥儀：關於我們給學校的部分，公立學校有一部分是由學校的校務基金支出，私立學校則是從學雜費當中抽一部分出來，我們會從私校獎補助的經費當中再回撥給學校。","主席：依照過去執行的經驗，針對由學校補助弱勢學生經費的部分，到目前為止的執行率是怎麼樣？有沒有不足的情形？","黃司長雯玲：關於這筆2億5,000萬元的經費，以101學年度來說，受惠的學生有3萬3,000人左右，雖然這邊所編列的經費是2億5,000萬元，但實際核給的額度是將近4億元，也就是實際核可的數額會比這項數字還高，在整體經費不調整的情況之下，我們就會從私校獎補助等其他經費加以調整。","主席：關於私立學校教學獎補助的部分，邱委員志偉方才提及對於弱勢學生的補助應給足，現在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今天媒體大幅報導台、清、交全部都是經濟相對強勢家庭的子女，經濟相對弱勢的學生則大部分都是進私立學校或技職體系學校，關於這部分的補助，比起對公立學校的學雜費補助，我覺得還是少了很多，請問這2億5,000萬元到底是分配給誰？","陳次長德華：一般大學是分配2億5,000萬元，技專是7億5,000萬。","邱委員志偉：私校的學生有多少人？不包括技專的部分是多少人？你們說這2億5,000萬元是針對私立大學的補助經費，請問私立大學的學生有多少人？"],["李司長彥儀：私校的弱勢學生大概是2萬2,000人。"],["邱委員志偉：7億5,000萬元是分配給技專的部分？"],["李司長彥儀：是的。"],["邱委員志偉：那部分有多少人？"],["李司長彥儀：6萬8,000人。","邱委員志偉：他們知不知道可以申請這筆錢？還是只要符合門檻之後，你們就會自動補助？究竟寄給他們的繳費通知單是不是已經折扣過的？還是他們必須提出申請？如果沒有明確的門檻和標準，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符合申請條件。你們剛剛說得很模糊，如果家庭年收入在70萬元以下的話，他們需不需要拿著扣繳憑單去申請？","李司長彥儀：我們有一個平台，他們提出申請之後，我們會透過那個平台的資訊去勾稽他們的家戶所得。","邱委員志偉：關於這筆2億5,000萬元的經費，請問在2.2萬的學生當中，到底有幾個人受惠？","李司長彥儀：那是101學年度所補助到的學生，也就是去年受惠的學生人數。"],["邱委員志偉：占所有學生的比例是多少？","黃司長雯玲：其實弱勢學生分成幾部分，一種是低收入戶學生，如果是低收入戶學生的話，他們的學雜費是全免的；另外一種是中低收入戶學生，他們是減免30%，也就是他們自己必須繳交七成的學雜費；如果是家庭年收入在70萬以下的話，那麼就是近貧學生，他們既不是低收入戶，也不是中低收入戶，但我們希望這些學生也能受到照顧，所以他們一學期可以減免5,000元至3萬5,000元的學雜費，以私立學校來講，最高可以減免3萬5,000元的學雜費。"],["邱委員志偉：這部分自動就會有一個平台……"],["黃司長雯玲：學校會自動幫他們減免。"],["邱委員志偉：所以他們不需要透過申請的手續……"],["黃司長雯玲：他們還是要提出申請。","邱委員志偉：你們所規定的條件很奇怪，有些學生家裡雖然有房子或利息收入，但那可能連生活開銷都不夠，而他們卻不符合你們所規定的門檻。","主席：邱委員，那部分就是濟貧方案，如果不符合中低收入戶的門檻，那就是濟貧方案的補助對象。","蔣部長偉寧：我在此作一個簡單的回應，針對這方面，其實我們已經做有系統的補助，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到經濟上需要協助的學生都是如此。謝謝邱委員剛才持續的關注，我願意針對我們所有扶弱的作為提出完整的書面報告，關於各個program的經費及相關作為，我們再提出書面報告來讓邱委員充分的瞭解。","邱委員志偉：本席想要瞭解涵蓋率有多少，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近貧學生占所有學生的比例是多少？這筆預算到底照顧了多少學生？如果涵蓋面還不夠的話，我們希望明年度的預算能夠再增加。","蔣部長偉寧：是的，我們會充分分析清楚，包括大專院校當中的實際作為及各個層面有多少人……"],["邱委員志偉：這筆預算我們都很支持。","另外是有關「私校特色規劃」各校計畫型獎補助的部分，本席想要瞭解這方面的績效，所以這部分我建議先凍結4億6,000萬元，然後提出書面報告，等我們看過執行情形再予解凍。好不好？"],["蔣部長偉寧：可以啦！"],["邱委員志偉：4億6,000萬元我們先把它凍結起來……"],["主席：不要全部啦！我來處理……","李司長彥儀：我先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這一塊最主要是要給專科學校，因為專科學校不能申請教學卓越計畫，而且有14所專科學校是從高職改制上來的，我們要提供一筆經費來輔導他們改善教學品質。所以是不是凍結一部分就好？謝謝。","邱委員志偉：那是不是凍結一半？我本來是要全凍，現在改為凍結一半，並提出書面報告。","主席：現在我來處理第155案至第164案。針對政府給予私校、大學及技職學校對中低收入及弱勢學生的補助，我們應責成教育部將相關補助的執行狀況，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所私立專科學校之獎補助狀況亦請一併提出書面報告；原編列預算數68億8,085萬7,000元的部分，統籌凍結1億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邱委員志偉：我剛剛已經說要凍結2億了啊！主席不能片面更改我的提案。"],["主席：為什麼說是主席片面更改呢？","邱委員志偉：我剛剛已經說2億，呂委員也同意了。","主席：我也是提案委員，請邱委員尊重本席的提案。"],["邱委員志偉：我很尊重你啊！"],["主席：這次本席的提案是1億。"],["邱委員志偉：那我是2億嘛！"],["主席：你的提案是2億。請問其他委員是否有意見？現在我們徵求各位委員的支持。","邱委員志偉：基本上我們都支持啦！凍結2億是為了給他們更大的動力，把事情做好而已。2億和1億基本上沒有差別。","主席：我們要凍結或刪減都要有十足的監督的理由。針對剛剛邱委員提到14所專科學校的補助費，司長已經提出說明，所以本席認為凍結1億已經足夠了，我們不需要在數額上有所堅持。","邱委員志偉：既然這樣，你為什麼要堅持1億、反對2億？","主席：最主要是要他們把委員所需要的資訊講清楚，這才是比較重要的，本席的意見是凍結1億元，邱委員的意見是凍結2億元，請問各位委員支持凍結1億還是2億？","邱委員志偉：主席，我們儘量做理性的溝通，我認為要給教育部更強的動力……","主席：鄭委員天財建議凍結1.5億，並提出書面報告。如果各位委員同意的話，第155案至第164案就凍結1.5億，書面報告的內容就按照本席剛剛提示的方向，請行政單位落實。","現在繼續處理第165案。請劉司長說明。","劉司長仲成：這個案子原來是編列250萬元，何委員的意見是私校學輔的網站已經建置了，希望能做一些凍結。其實這250萬元當中，基本上學輔經費資訊網只用到80萬元，另外是我們每年都有補助112所學校的相關經費，並預計訪視四分之一的學校，這部分會用到90幾萬元，我們還會舉辦全國的經費說明會和績優學校研討會，還有相關補助的審查費，所以並不單是資訊網的建置。"],["邱委員志偉：資訊網的建置預計要花多少錢？"],["劉司長仲成：我們預計用80萬元來做。","邱委員志偉：資訊這種東西不管軟硬體，廠商通常都有超額利潤，我認為應該適度減列，給他們合理利潤就好，不要再給超額利潤。我在其他委員會也都是這樣主張，特別是資訊方面的軟硬體，通常得標廠商都有超額利潤啦！這部分產業界都很清楚，所以資訊方面你說是80萬元……"],["劉司長仲成：我們資訊的部分只有80萬元。","主席：等一下，你們原列數是多少？"],["劉司長仲成：250萬元裡面實際支用的是80萬元。另外向委員報告……"],["主席：實際用在資訊服務的費用是多少？","劉司長仲成：80萬元。這250萬元裡面還包括訪視的費用、全國的經費使用說明會、績優學校的觀摩研討會，還有補助案的審查費，總共是5個小項。","主席：邱委員，250萬元的經費實在是很緊了……"],["邱委員志偉：主席根本沒有在聽我說！我說的是資訊的部分……"],["主席：你說資訊的費用廠商有利潤……"],["邱委員志偉：對嘛！過去都是超額利潤嘛！","主席：沒有利潤的話，廠商會願意做嗎？","邱委員志偉：我對其他部會也都是這樣主張。臺灣是資訊大國，這方面的廠商通常都有超額利潤，所以應該適度減列，讓超額利潤變成合理利潤。你說資訊部分是80萬元，那就減列20萬元，給你們60萬元去辦應該沒有問題。","主席：請問司長，這80萬元有沒有包括維護費？"],["劉司長仲成：有。","主席：這個案子我先保留一下，請你提供這80萬元的付款資料，以釐清委員的質疑，看看有沒有給廠商不合理的利潤。","第165案保留。現在處理第166案至第171案有關「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07輔導私立大專校院財務及會計行政」的提案，這部分原列預算是1,755萬1,000元。"],["邱委員志偉：請教育部說明。","黃處長永傳：這1,755萬包括三大部分：第一是為監督私校聘請會計師查核的部分有948萬，健全私校電腦會計作業有79萬，以及舉辦研討會、不定期派員抽查有726萬，經費共包含上述三大部分。而現在隨著環境變遷，最近有部分私校出現了一些問題，我們期望能加強管理，因此希望能照我們原編經費通過，以上報告。","主席：有關第166案至第171案，請問邱委員剛剛會計單位所提有關您要凍結二分之一的部分，關於私校輔導轉型以及監督私校會計財務的部分，教育部有提出3個工作方向，不曉得您剛剛有沒有聽清楚，還是要請他們再說一次？","邱委員志偉：我聽得很清楚，也看得很清楚，但還是不夠瞭解，因此還要再詢問。請問私校部分的1,775萬付出去之後，你們對於私校的財務狀況是否就能即時查核及瞭解？不會有掏空、不會有薪水發不出來、不會有損害學生及教師權益的狀況出現，是否透過此筆預算對於私校的財務查核會更健全？","黃處長永傳：跟委員報告，我們的1,775萬包括3大部分，因為我們現在已經有3年的計畫，從102年、103年到104年，首先要私校建立內控制度，讓他們能自立，教育部在此部分則編列945萬另外請會計師去查核。因為我自己也感覺這段時間委員都很關心私校，希望我們部裡能加強查核，而我們到目前只抽查了20%。事實上這段時間我有個構想，但還要正式跟部長報告，就是將來教育部怎麼主管私校？對此我一直有個構想，像金管會是如何來主管上市上櫃公司的？但是我們沒有辦法一步到位，看看是否能採取逐步到位的方式？也就是第一線他們本身就有請會計師，第二線的教育部則加強監督，如果有發現會計師查的不是很踏實，那我們就將其移送懲戒，接著由部裡派另外一組會計師去查核。經過這段時間我的構想是如果要學金管會來主管上市上櫃公司的話，七百多萬的經費確實已經很緊了，以上報告。","主席：我先請教一下，有關你剛剛所提請會計師去查核的部分都是事後查核嗎？"],["黃處長永傳：是的。"],["主席：那平常是否也有機制？比如抽查或是會計制度、財會制度是否有主動要求學校提出報告的時程規範？請問這些平常的防範機制有沒有？","黃處長永傳：報告委員，事實上我們部裡也在逐步推動，等於現在是在輔導……"],["主席：之前沒有是嗎？","黃處長永傳：目前有抽查，也已經輔導學校要建立內控制度跟稽核制度，私校本身就有請會計師在查了，我們部裡……","主席：你請會計師查的是事後查核的部分，我現在請教你的是平常的防範機制是如何？用什麼方式作防範？你如何規定他們在多久時間內要報告他們學校的財務狀況？或是有什麼抽查方式？這兩個方向是屬於比較基本的防範機制啦！請你告訴我現在教育部是否沒有防範機制，才正要開始推動？還是你本來就有做哪些部分？","黃處長永傳：他們會按時送上決算書，我們……"],["主席：你有規定嗎？","黃處長永傳：有，有規定，預算與決算都要送。而現在則更加強，我們有3年計畫要他們建立內控制度及稽核制度。","主席：所以這是不足的部分？內控制度及稽核制度是屬於不足的部分？現在你們是在決算的時候請他們經過會計師認證後送至主管單位，然後你們現在要再建立內控及稽核制度，那這些會計師是透過你們補助交由學校來聘請，還是直接由你們聘請去做？","黃處長永傳：分兩階段，首先是學校本身要自立，他們要請會計師來查核，至於我們部裡，以前是每年抽查20%，如果哪個部分比較有問題，我們會另外再去監督、查核。","主席：如果這個機制建立後，有關學校發生財務狀況的問題，你們是否會有預警？","黃處長永傳：一般會計師的查核，會從業務面到財務面，如果財務面發生結構不好而產生高風險，這就是預警制度，所以會計師查核的功用就在這個地方。","主席：我聽不懂你的話，等等請部長來說明，不過請部長先讓我把問題釐清，就是未來教育部對於私校財務會計管制的目標，你們希望達到在多久之前得知或是發生財務狀況不好後你們能得到多少預警時間？也就是說某某學校將會有財務狀況發生，你們有多久時間可以知道？請照你們要推動的方案來說明，因為你總要有個目標。","蔣部長偉寧：第一當然是它要有內控，內控基本上要先做好，然後我們定期去做稽核，它的預決算也一定要透過會計師的簽證，我們也希望會計師在簽證的同時要特別注意。至於剛才提到每年的20%，我覺得其實可能都拖比較久了，我會希望至少做到三分之一，也就是每3年就會是一個cycle，5年時間可能長了一點，財務狀況的問題也有可能會出現，可能用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間的角度來做會比較好，當然這樣的話我們稽核與抽查所需投入的資源就會比較多，不過我想為了讓私校的財務更健全、更透明，我們可能會用這種方式來處理。"],["主席：我覺得你們應該設立一個目標啦！","蔣部長偉寧：是，我們會強化這個部分，用三分之一來做……","邱委員志偉：我們考慮的是過去的執行成效並不好，如果外控機制好的話，就不會每年都有私校出現財務狀況，所以就是外控沒有做好。外部的查核包括請會計師去查，可能都不夠確實，所以每年幾乎都有一校至兩校發生財務問題，像是掏空疑雲或是老師薪水被減薪發不出來，且這部分每年的預算都是遞減的。同樣這筆預算今年才編列948萬，但過去幾個年度最高有到二千多萬……","蔣部長偉寧：對此我做一個很簡單的說明，其實我們編列額度是根據實際決算的概念來做的，我們並沒有把它擴大來編，我也有去特別瞭解。未來幾年我相信這個數字除了根據決算外，我們既然要將抽查的比例增加，此數字應該是會有適度提升的。過去減少的原因是因為決算是這個樣子，表示我們是在這個規模上來做，當時是這樣來思考，可是既然現在要強化這個作為，我特別也願意說……"],["邱委員志偉：這樣子反差太大了。","蔣部長偉寧：我特別也願意說永達等學校的減薪問題，我們都積極在處理，我們過去也做出了薪水相對應所謂准用的解釋令，我想我們會持續追蹤。"],["邱委員志偉：用比較高的標準去要求。"],["蔣部長偉寧：沒錯。","邱委員志偉：但你看5個年度前你還編列了二千多萬耶！雖然是用決算，但為什麼4個年度下來竟然少了快一半？","蔣部長偉寧：意思就是說我們還是照那個比例去抽查，我剛剛已經提出來了，未來抽查的比例我會希望……"],["邱委員志偉：那是過去幾個年度啊！","蔣部長偉寧：我會希望3年就做一個cycle，因為5年其實比較長，20%的話就是5年做一次，我們現在會把我們抽查的比例提升到三分之一……"],["邱委員志偉：那你需要更多錢啊！","蔣部長偉寧：如果有一些徵兆的話，我們應該會更積極……","邱委員志偉：部長，比如98年度當時編列了二千四百多萬，那時候抽查的比例是多少？而今年編列的948萬是過去不到一半的金額，只有98年度的三成五而已，只有三成五的預算，你卻要做更多的事情，我會覺得很懷疑啊！","蔣部長偉寧：所以我說我們會逐年提升回來，可是這個年度的編列是根據去年決算的規模我們所訂出來的情況，現在這部分經費因為逐年要提升，我們會再把它編上來，以達到未來每3年要全面看到一次所有私立學校的財務狀況。","邱委員志偉：我是支持，但也是很憂心！98年的時候預算有2,400萬都沒辦法把事情做好了，但現在預算還不到過去的30%……","蔣委員偉寧：其實事在人為，我相信我們現在投入……"],["邱委員志偉：那過去的教育部長都做的不好？","蔣委員偉寧：這是連續的工作，所有的事情就像跑接力賽一樣，不論前面跑的情況是如何，在我接棒之後，希望能夠在我這段時間內，把原來好的部分做得更好，不足的部分則能再進一步的強化。"],["邱委員志偉：剛剛處長有提到抽查兩成的比例太低。","蔣委員偉寧：所以我至少會做到1/3至1/2，也就是2年到3年的cycle，我們就用這個……","邱委員志偉：處長，這個可以嗎？這筆錢可以做到1/3的目標嗎？只有三成五的預算而已！","黃處長永傳：事實上我們當初編預算時，是參考決算後抽查20%，如果要提高到1/3的比例，我們就再來研究整個經費要如何控管。","蔣委員偉寧：我們至少以3年為一個cycle，如果今年只做到20%，明年就會強化，再做40%，3年分別為20%、40%及40%，這個概念可以讓它在三年之內，完成整個cycle之後，又回到三年的cycle。","邱委員志偉：但是我也擔心你的承諾會跳票，預算大幅減少有兩種可能性，第一種就是過去寬列或虛列預算，第二種就是這項政策不再受到重視，如果只減列100萬，我可以接受，你們還依然是重視會計處的檢查制度，但是減列的規模比起5年前竟然縮減了六成五！","蔣委員偉寧：邱委員，你可以看到它是逐年遞減下來的情形，剛才我也做了說明，原來編列的考量是根據前一年決算規模所做的處理，原本是以1/5的強度進行，而未來的幾年，我會把它拉到至少1/3的強度。在今年的預算裡，我們如果做20%，假使稍微還有些預算可以做處理時，我們也希望能儘量提升至1/3，如果做不到1/3，那我們在明年也就是下個年度追上目標，如果是20%、40%及40%的目標，我會promise以3年為一個週期的cycle，一定會確實做到！","邱委員志偉：請問處長，數字3那個項目的726萬是新增的嗎？過去把948萬加726萬才是這筆預算嗎？你們把它切割成兩個部分？是這樣嗎？","黃處長永傳：不是，我們的總數是這樣，這目1,700多萬之下有三項，另外……","邱委員志偉：這個我知道，我是要問你委請會計師去處理是948萬，逐年遞減成為5年前的35%，而第3項你們要自己去查核的部分，跟學校財會部門的聯繫，這個部分部長不清楚，我要請教一下處長，726萬的部分是教育部自己要去做嗎？","黃處長永傳：對，我們去查核的。"],["邱委員志偉：過去有沒有這筆預算？","黃處長永傳：有，102年度也是編列726萬，今年編列103年度預算也是編726萬。","邱委員志偉：所以是雙層查核，是嗎？"],["主席：我想……","邱委員志偉：主席，我還在問。這是雙層查核的問題嗎？也就是你們有委託會計師查核，但在什麼情況之下，你們又會自己去做所謂查核？","黃處長永傳：我們會看情形做訪視，這等於是我們有一個報表過來，我們會檢視會計師查核的結果。但這726萬不單只有部裡去辦理抽查，還包括辦理私校會計人員的溝通業務及宣導研討會等。","主席：邱委員，你聽聽看這樣好不好，你還需要他們再提供多一點資訊嗎？","邱委員志偉：對，按照我的提案就是先凍結部分，提書面報告之後……","主席：邱委員，這筆預算就如同你剛才所說，已經嫌不足了，現在我覺得是這樣……","邱委員志偉：不是刪除，不是……","主席：邱委員，請你先聽主席說幾句話，好嗎？剛才部長所提到我們對於私校稽核的部分，我們必須更積極，我想請問的是，以現在這個預算，要把20%的抽查提升至1/3，以現在的資源能不能執行？可以嗎？"],["黃處長永傳：這個相當緊了。","主席：有1,700多萬，目標從原來抽查20%的學校，而部長剛才講明年度要提升1/3……","邱委員志偉：部長，你的處長都不支持。","主席：以現在的資源來說，足夠支持嗎？能不能做得到？","黃處長永傳：以抽查來說，112家假設抽查20%，那就是抽查23家，如果要提升至1/3，那就要抽查38家左右。"],["主席：等於多了15家？"],["黃處長永傳：對。","主席：多了15家，平均需要多少成本？","黃處長永傳：這個涉及到會計師的預算規模，一般來說，因為學校大小不一，而且我們是分區抽查，每查核一家大概也需要30萬以上。","主席：平均一家要30萬的成本，是嗎？所以部長的理想，明年度將從20%繼續增加到40%，這是我們非常樂見的。不過已經編列的預算，立法院並沒有辦法再增列，但我們可以提出要求，希望你們明年編列預算時，能照著執行目標編足預算，這我們當然可以提出意見，下一次你們一定要編列進來！","蔣委員偉寧：我一定答應這一件事，就是在預算的編列範圍內，最起碼3年一定把它全部做完，這一定要做到！在新的年度裡，因為現在正在審核預算，也不能再增加預算，如果我可以從某種程度以彈性勻支處理的方式，我也承諾在新的年度，至少會做到1/3。","邱委員志偉：部長，你每次都給我們美好的想像，但你的處長馬上就戳破你的謊言，你要增加到38家……","蔣委員偉寧：邱委員應該知道，處長沒有戳破任何一個謊言，因為如果是現在編的900多萬，確實要完成1/3是不足，所以我剛才也說了，從1/5要做到1/3是發展的過程，而且我會把3年的cycle當作我主要的思考，在新的年度裡，如果經費能夠勻支，我就能做到1/3，如果做不到，我就用3年的cycle，在下個年度補齊沒有完成的部分，這樣可以嗎？","邱委員志偉：我可以凍一點，但是你們明年的預算要做調整，如果再有其他學校發生財務狀況，我想那就是你的政策跳票了！那麼你要為這個事情負責！我們不希望有任何私校再發生財務或掏空的問題。","蔣委員偉寧：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在財務的透明及財物的健全方面，我們會有所做為。","邱委員志偉：我凍結一小部分，讓你們有更強的動力去做這方面的事情。","主席：邱委員，我建議我們可以要求他們提出書面報告……","邱委員志偉：主席，請你也要尊重我們委員的提案。"],["主席：我們希望能達到……","邱委員志偉：這就是我的意思，我一向就是這樣強調。"],["主席：能夠強化對於私校稽核的績效……","邱委員志偉：主席，你不用強調本席說的話。","主席：原來1,755萬1,000元，如果我們要加強明年度查核的績效已經有些不足了……","邱委員志偉：你說的話，剛才我都已經說了！","主席：這些都明顯不足了，剛才委員也是這樣的意見，所以我們是不是在金額方面能予以同意，讓他們能充分去執行，並在工作方面對他們提出要求，這樣好不好？","邱委員志偉：No，不行，我還是要求要適度凍結。"],["主席：只有1,755萬元還要凍結嗎？","邱委員志偉：你要尊重委員的提案！凍結不是刪減、減列，這要搞清楚！凍結是讓你們有更強的動力去做改革，把事情做好，因此本席要求凍結1/5，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後再解凍。我們也希望明年度的預算能適度調整，不要再有類似掏空、減薪或發不出薪水的狀況，我本來是要求凍結1/2，現在降成1/5。","蔣委員偉寧：其實提出書面報告就表示我們已經完成，是有所作為，那個數字事實上並不重要，只要能讓我們往前走，不至於因為凍結造成衝擊就可以了。","主席：第166案至171案凍結300萬，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處理第172案，這是邱志偉委員的提案，對於私立學校教學獎助8個計畫，私立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待遇及進用學輔人力，原列25億9,813萬1,000元，邱志偉委員建議減列6億8,000萬元，請提案委員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我的說明就如同提案案由，請教育部軍訓處說明。","劉司長仲成：向各位委員報告，這個部分主要是我們軍訓教官的人事費，基本上從81年以後就是依照行政院核定的薪俸處理，不管是軍公教都是本俸加上專業加給，本俸是依照國防部所訂的軍人待遇條例，專業加給是行政院所核定的大專院校軍訓教官專業加給表及中等學校軍訓教官專業加給表，所以這個部分是屬於本俸及專業加給，軍公教人員都是用這樣的方式編列，以上報告，謝謝。"],["邱委員志偉：專業加給能不能說明一下它的內涵？","主席：等一下，好不好？邱委員，要發言的時候請讓主席知道一下，好嗎？請教司長，你剛剛所提到的，所有的經費全部都用在人事上面嗎？全數嗎？","劉司長仲成：對，全數。","主席：好的，謝謝！你請坐。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學術研究人員跟教官基本上不等同，也不能無條件比照，如果無條件比照，就太便宜行事了。你應該很明確地講，教官所謂的學術研究、他的專業加給、具體的工作內涵是什麼。你要領這筆專業加給，一定要有專業，他的專業是什麼？","劉司長仲成：基本上，軍公教部分的人事費都是本俸跟專業加給。教官的部分就是在國防教育、生活輔導、校園安全的維護，依照這個業務屬性，所以行政院有正式核定教官的專業加給表，這個部分跟學術研究費是不太一樣。在高中與大學老師，一般來講老師就是領本俸和學術研究費；教官是領本俸和專業加給，做這樣的區別。","邱委員志偉：法律依據是哪一條？本俸加專業加給是依據行政命令，還是相關的法律條文？","劉司長仲成：都是法規，本俸是依據軍人待遇條例；專業加給是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這是行政院所核定的。","邱委員志偉：本俸當然是有它的法律依據，所謂專業加給是依據行政院的作業要點，作業要點當然是行政命令。","劉司長仲成：軍人待遇條例裡面對軍人的待遇分本俸與專業加給，專業加給部分是以任職單位去訂定，所以這個變成行政院所頒定的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邱委員志偉：我要瞭解那個要點第幾條，要做一些檢討，它是行政命令，對不對？","劉司長仲成：對，行政院正式核定的。","邱委員志偉：本俸有法律依據，但是專業加給沒有法律依據，是依據行政命令的作業要點而已？"],["劉司長仲成：軍公教都是依據這個……","主席：先暫停一下，現在休息5分鐘，讓你們去協商這個事情，把邱委員需要的資料文字，你們現在去提示一下。","休息","繼續開會","主席：剛剛委員所關心的，對本俸及職務加給行政院都有規定、根據，提示給委員了沒有？","劉司長仲成：有，剛剛有跟邱委員報告，就是依據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把軍人的薪水做一個規範，其中專業加給是由行政院訂定，這是根據軍人待遇條例所授權訂定。"],["主席：什麼條例規定的？"],["劉司長仲成：軍人待遇條例規定的。"],["主席：軍人待遇條例規定的？","劉司長仲成：對，第五條，第五條有授權……"],["主席：軍人待遇條例主管機關是誰？"],["劉司長仲成：是國防部。"],["主席：你們是照國防部規定的支領辦法來核薪？","劉司長仲成：第五條第二項，各項加給由行政院定之。就是根據這個條例所授權來訂定。","主席：如果這些都是薪資，我們好像沒有辦法減列。第172案預算照列。","處理第173至第182案，有關「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第一項計畫，預算原列1億197萬9千元。"],["邱委員志偉：請司長說明一下。","主席：邱委員你稍等一會兒。就這個部分我也想請教一下教育部，原來社會教育司把它變了一個名稱叫「終身教育」，原來社會教育司裡面的藝術教育把它提出來，與師資培育一起另組一個司，是不是？未來我們的社會教育變成終身教育以後，社會教育名詞所涵蓋的範圍縮小了？原來所稱普遍的社會教育，除了藝術教育把它提出來，與師資培育一起組成一個小組繼續推動之外，終身教育與藝術教育之外的社會教育，教育部以後就不關心？"],["蔣部長偉寧：終身教育是……","主席：為什麼？我現在不解的是，為什麼你們會把社會教育改成終身教育？因為社會教育所涉及的範圍應該比較廣。","蔣部長偉寧：其實也不會，因為終身教育代表除了在學校的正規教育以外，可以思考都涵蓋在裡面。終身教育也管補習教育，與所有相關教育統統在裡面，所以最近我們也在修終身教育法，這個法會進到立法院來。從教育的發展來看，用終身教育來看待，是指學校教育跟家庭教育以外，是一個合適的作為……","主席：你是把終身教育視為學校正規教育之外，非正規教育全部歸納為終身教育？那是為什麼呢？我現在不解的部分就是為什麼你們會把社會教育改成終身教育？因為社會教育所涉及的範圍應該是比較廣嘛！對不對？","蔣部長偉寧：其實也不會，因為終身教育代表的是除了在學校的主要正規教育以外，其它的也都在裡面，所以終身教育司也有管補習教育，相關的這些統統都在裡面。我們最近也有在修終身教育法，這個法也會進來立法院。從教育發展的角度來看，用終身教育來看待學校教育跟家庭教育以外的教育，其實是一個比較合適的作為。","主席：你就是把正規的學校教育之外的非正規教育全部都歸納為終身教育，是這樣子嗎？","蔣部長偉寧：基本上是這個概念，所以我們有樂齡及社區等，相關的這些都放在終身教育司裡面來做規範。","主席：除了正規教育與非正規教育的區別之外，你們現在還把藝術教育提出來，所以它不是正規教育，也不是非正規教育，是不是？"],["蔣部長偉寧：不是、不是。","主席：No、No、No！我現在必須要釐清楚你們組織未來要推動的方向，因為每個司都各司其職嘛！對不對？你現在是把原來的社會教育分成兩塊，一個是終身教育，另一個是藝術教育，是這樣子嗎？終身教育這部分是非學校教育，也就是非正規教育，對不對？你們有沒有在聽我講話？如果我這樣的釐清有偏頗的地方，或跟你們的意旨有不一樣的地方，你當然可以提出來說明，我只是要把它搞清楚。我沒有說你不對，你不要緊張。我的意思是說，原來的社會教育涵蓋你們現在的終身教育，並加上藝術教育，對不對？未來的社會教育將改為終身教育，並加上藝術教育。終身教育是屬於非正規，也就是非學校教育全部涵括在終身教育裡面，對吧？","蔣部長偉寧：大的思考以這樣子來講應該約略合適，我們現在是把藝術教育整個放在師資培育跟藝術教育司裡面，可是如果以終身教育的概念來看待過去的社會教育，它倒是沒有做任何的減少，它是全面涵括的。事實上從教育的角度來看，不論是學校教育、家庭教育或是社會教育，你現在都可以用終身教育來含括這些東西。","主席：好啦！我們不要浪費審查預算的時間，我問一句話就好，你們找時間回答我這句話，也就是說，你把社會教育改成終身教育的目的是什麼？因為它原來就已經涵蓋了，但是你現在卻把它切割為這樣子，並改為終身教育，這是因應世界的潮流，還是為了未來我們的社會教育所要推動的方向，也就是樂齡的方向嗎？這個問題到此為止，不然我們的委員會抗議。","蔣部長偉寧：好，我簡單的講一下，社會教育法現在已經變成終身教育法，這部法將來也會送來大院，等到要進一步審議這部法的時候，我們再來做更明確的說明。","主席：我知道，這部法已經送進來了，謝謝部長。","邱委員志偉：我的問題簡單又明確，在這1億1,000萬元裡面，你要做2件事情，一個是推動美感教育，另外一個就是推動藝術教育。我請教一下，為什麼辦「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要花一千一百多萬元？社區的美感教育是花八千三百多萬元，這八千三百多萬元的具體內涵是什麼？請說明一下。我的問題很明確，為什麼要辦舞台劇？這個舞台劇跟你們推行藝術教育有沒有關係？另外，你要推動藝術教育當然就要補助社教機構跟民間團體，這部分你象徵性的編列了150萬元，這150萬元是要補助什麼東西？150萬元可以補助多少團體？這部分也請司長說明一下。","張司長明文：首先非常謝謝委員對於整個藝術教育跟師資培育的關心跟支持。原則上，對於美感教育還是要講原由，因為過去對於不考試的科目，國家確實並不是那麼的重視，大家也不是那麼的關心。我們在1月1日成立師資培育跟藝術教育司，最重要的工作當然就是藝術教育，尤其是美感教育的推動。大院也多次的在委員會提出很多的意見，大家也很關心，都希望藝術教育能夠真正的落實在生活上。我們整個美感教育的5年計畫，將從民國103年開始推動到民國107年。剛剛邱委員所關心的第一個部分，第一，因為我們是師資培育跟藝術教育司，所以我們第一個會先結合老師資能的提升。針對師資培育大學跟比較重視老師這方面的縣市政府，我們會把大部分的經費都放在培育老師上面。再加上其它的，比如美感的提升及素養的提升，這是我們第一步要提升的部分，也是我們要來努力的一塊，我們會成立中心來推動。","第二個部分，當然，我們還有其它的計畫，比如幼兒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從幼兒開始做起，所以在幼稚園的部分，我們會跟國教署一起來努力，幼兒其實是美感教育很重要的一個起點。還有青年的播種，我們也希望大學的資源能跟中小學結合，所以這一塊我們也回答了第二個問題。臺灣藝術大學其實很有心，跟藝術相關的科系它都有，包括音樂、戲劇、電影等等，它也有人才。我們針對相關經費開過審查會，也請專家去看它的經費到底合不合理。現在從初步看起來是用最少的錢，我們希望它可以用尊師重道這個舞台劇來做推廣。我們會把師資跟藝教做結合，然後我們會將這個舞台劇散播到全部的中小學，讓大家感受一下舞台劇的美感，以上。","邱委員志偉：我的問題很明確，但是你卻回答的很抽象及模糊，我建議把「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改成「部長謝謝您」，這是屬於倫理教育，不是藝術教育，這個舞台劇跟你的藝術推廣及藝術教育沒有任何的關係。「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是倫理教育的推廣，對於美感教育跟藝術教育這麼支持的部長，我們應該要謝謝他，所以應該是「部長謝謝您」才對，所以這個一點意義都沒有。我請教你，你只編列150萬元要補助學校、社教機構跟民間團體辦理活動，這150萬元是要補助給誰？那美感教育的八千多萬元要怎麼花？你應該提出很詳細的說明，你要花什麼東西跟要做哪些事情，這個你也講不清楚。","主席：等一下，司長，我剛剛已經很清楚的告訴你，其它的都不用講，就針對委員提出的問題來回答就好，好不好？剛剛那2個問題變成必須要重覆講了，請你們精簡時間。你剛剛有提到「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是臺藝大的計畫，是不是？臺藝大這個計畫，他們要怎麼樣來推廣？他們要如何推廣才能達到你們的師資培育，或者是藝術教育的宗旨跟目的？請你說明，因為你只為了一個學校的活動就編列這麼一筆預算，一定有你的教育目的，對吧？請你說清楚。","張司長明文：好。謝謝委員，第一，有關計畫的部分，我們目前有新增17個，大概就是剛才講的幼兒園，還有我們對種子教師跟激勵學校的推廣，還有各級學校的資源，就是充實他們美感教育的資源，還有引進大學跟中小學結合，並到各校去協助中小學推動，就是資源能夠進入中小學等等，這個部分我們都有很詳細的計畫，這部分的資料我們可以提供給委員來做參考。第二，這個舞台劇其實就是希望可以結合臺藝大豐沛的大學藝術相關資源，其實它的效果就是我們可以透過不同的形式，將會有演出的機會，也會讓學生去看那個舞台劇，就是先做推廣的工作，往來還會有5場的演出。但是最重要的是我們還會後製成DVD，放在雲端及網路上，然後我們也會送到各校請各校去推廣。其實這就是不同的形式，我們希望可以用不同的形式來推動美感。既然大學有這樣的資源跟意願，我們也真的希望能夠鼓勵學校把大學的資源用到中小學來，而這所學校相關的資源確實都很豐富，同時也有這樣的人才。","最後一個就是民間的部分，原則上，民間的部分我們都是採取部分補助，我們會依照民間的需求。至於民間團體的部分，我們每年都會做，所以這一塊我們會繼續來做，原則上不足的部分，我們都會在本司，還有在各司處結合部分的經費儘量來支援民間。由於我們的預算有限……"],["主席：所以補助民間的部分也在這1億元裡面？","張司長明文：對，我們會充分、盡力、全力的來支持。","邱委員志偉：司長，你這是本末倒置，你要透過學校、社教機構及民間團體才能把藝術教育深入扎根到學校、基層跟社區，結果這方面你才編列150萬元，這150萬元到底可以補助幾所學校？它的成效一定相當、相當的有限。然後你辦了一個不著邊際，跟主題無關的「老師謝謝您」舞台劇，這個舞台劇卻編列了1,150萬元，這是牛頭不對馬嘴的作法，連預算科目也不對。這跟你的藝術教育結合沒有任何的關係，你不要說臺藝大，我當然知道臺藝大有很多的人才及資源，但是你不能因為它有人才跟資源，就給它一千一百多萬元，隨便亂花錢，這對美學教育跟藝術教育沒有任何的幫助，所以我說你是本末倒置。我覺得如果沒有說明清楚，「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一點都不會讓人家覺得感謝。","主席：謝謝邱委員，剛剛張司長……"],["邱委員志偉：或者也可以改成「召委謝謝您」。","主席：張司長，還是你們補助臺藝大一千一百多萬元的這個問題，這個舞台劇是你們委託學校去辦的是嗎？"],["張司長明文：對。","主席：還是學校提出計畫向教育部申請經費要做這個活動，或是教育部為了要推動藝術教育委託臺藝大來辦理，到底是怎麼樣呢？","張司長明文：當然，臺藝大本身有意願，我們也希望可以委託他們來做這樣的工作，他們本身有提出計畫。","主席：張司長，你剛剛還是沒有回答主席的提問，，我們想要知道這個舞台劇演出之後，你們希望可以達到的教育效果到底在什麼地方？如果委員會不知道你的內容跟目的的話，那就只是一個學校的活動，如何能夠達到師資培育跟藝術教育的目的呢？如果只是focus在你的藝術教育或者是師資培育的話，那你就必須要說清楚。我們現在補助這個舞台劇一千一百多萬元，可是我們補助各學校的藝術教育總經費也不過150萬元。我們要質疑的是這150萬元所能達到補助學生藝術教育的效果，與你補助這個舞台劇所能達到的效果會是如何呢？你舉辦這個舞台劇如何能夠達到這個目的，你的宗旨又是什麼？你要怎麼樣來推廣，讓這個執行數可以充分達到執行的效果？你必須要講清楚，好不好？張司長先回答主席這個問題，好不好？邱委員請等一下，因為他還是沒有回答你的問題。"],["邱委員志偉：請他一起回答。","主席：等一下，你先讓他回答這個活動的主旨到底是要達到什麼目的？","張司長明文：我們覺得整個中小學的藝術教育資源真的比較少，我們真的很希望可以透過一些不同形式的機會給中小學的學校、老師跟學生，如果不是透過這樣一個舞台劇的推廣，中小學平常真的沒有機會可以欣賞到一些好的及相關的藝術節目。我們也希望可以透過雲端來推廣整個藝術教育。其實臺藝大是幫教育部在中小學的藝術扎根中，提供不同的媒介跟素材，我們真的很希望可以發揚藝術教育，因為我們是師資培育跟藝術教育司。我們很重視也很希望尊師重道的觀念可以在中小學紮根，所以這個舞台劇可以達到整合藝術教育跟師資培育的功能。在評估這個舞台劇的時候，我們覺得它可以幫教育部一個很大的忙，也希望大家能夠一起來努力，所以拜託委員能夠協助及支持。","邱委員志偉：如果這個經費跟補助學校的經費對調，就是補助學校、機構及社區是編列一千多萬元的話，那我就可以接受。舞台劇的補助經費如果只是象徵性的編列150萬元，也讓臺藝大可以接受的話，所以就不是撿到籃子裡面的都是菜，不是有學校提案你就得照單全收，這是本末倒置。何況你也沒有注意到城鄉差距，有些縣市的學校根本就沒有適當的表演場所，也沒有適當的播放器材，你就說要把這個舞台劇推廣到所有的學校，我覺得應該沒有幾所，大概只有都會區的學校有這個條件，偏鄉的學校大概也沒有這個條件。如果我讓你把「老師謝謝您」這個牛頭不對馬嘴的舞台劇經費可以放在藝術推廣的預算裡面，而且我還讓你通過的話，那我就對不起老百姓了。","張司長明文：跟委員報告，我在這邊還是要報告，因為不是150萬元而已，比如我們還有推廣各藝文團體，我只是要說我們沒有本末倒置，學校的部分還是比較多。","蔣部長偉寧：邱委員，我提一個建議，你看這樣合不合適，也謝謝你的特別指導。其實這個舞台劇原來就有創作的概念，裡面也有師生的展演，全部都加在一起，我相信這也是一個示範計畫的概念。既然是示範計畫，當然就會編列一定的經費來做這件事情。你也看到了，事實上是有5場表演，未來也會上雲端，這些都會去做。我做個建議，其實你們這樣單獨的列這一項，確實是有點突兀，我建議把另外那150萬元跟這兩項加在一起，經費上我們再做個調整。你剛才也建議直接對調，我們會把這兩項加總在一起，「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的部分我們會儘量的撙節，然後把它多用在跟社區相關的這些方面，如果你覺得這樣合適的話，我們是不是就朝這個方向來做處理，好不好？","邱委員志偉：我還是覺得有意見，你們是用一些文藻及言詞來包裝你們這個不當的政策規劃，我覺得你要怎麼撙節都有問題，你這邊跟我說一說，回去還是由張司長去處理。"],["蔣部長偉寧：不會。","邱委員志偉：這個真的是牛頭不對馬嘴，倫理教育的東西，「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跟美感教育及藝術教育的推廣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我讓你過，我回家真的會睡不著。"],["蔣部長偉寧：「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我們是不是可以用比較完整好書面方式來做進一步的呈現？我們把項目拿掉好不好？就是我們把經費的重點擺在推動藝術教育。","主席：部長，你稍等一下，我可不可以請教一下邱委員，邱委員的意見是不是認為這個舞台劇的題目不恰當？","邱委員志偉：臺藝大提案，師資藝教司就把它編入預算，要補助臺藝大去辦5場。我已經說過，不是撿到籃子裡面的都是菜，不是有學校提案，你們就要照單全收，國家的預算不是這樣花的，教育的預算也不是這樣花的，我覺得沒有必要的預算就應該減列、刪除。","主席：邱委員，剛剛張司長提到，他是利用這個舞台劇去達到培養小孩藝術教育的目的，你認為這個題目不太恰當，你是說由學校來提供這個計畫不太恰當嗎？","邱委員志偉：應該要更普遍的補助學校、社區或是社教機構去做這些文化推廣或是藝術推廣的事，不是辦5場的「老師謝謝您」舞台劇就可以去推動藝術教育，這是有問題的。","蔣部長偉寧：其實這只是其中一項，推動藝術教育應該是要多元的來做，這只是其中一個，我剛才也特別跟委員說明了。","邱委員志偉：為什麼補助學校、社教機構跟團體只有150萬元，補助臺藝大的金額卻是它的8倍、9倍？我想這個連我的好朋友陳學聖委員大概也不會接受。","張司長明文：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補助中小學巡迴藝展有450萬元、大專下鄉有1,200萬元，我們還有很多的經費、其它更多的資源都是放在學校，這個個案在效果上確實是會有的，因為中小學的表演藝術真的很少，而資源也真的很少，我們希望可以有表演藝術的案子到中小學去推廣，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示範計畫，拜託！","邱委員志偉：你們補助紙風車劇團就好了嘛！如果你們補助紙風車劇團，他們就可以做更多的巡演。","蔣部長偉寧：紙風車劇團如果有合適的提案，我們也願意來支持，好不好？"],["主席：紙風車劇團一直都有得到政府很多、很多的資源。","蔣部長偉寧：我這樣建議好不好，我們就把這2項合在一起，把它的wording全部寫在一起，我也確保我們會優先來做原來那150萬元要做的事情，我們還會擴大去做。我們也會看這個舞台劇是不是可以進一步來落實，我們也可以透過跟社教機構的合作一起來做，就是綜整這兩項一起來做推動。這也回應了剛才邱委員特別關注我們好像都把錢放在舞台劇那邊，我會把錢擺在跟社教機構的合作，這個舞台劇可能會跟社教機構做進一步的cooperate，並去做推廣或是進到學校，同時也把場次增加。我們也看到，在「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原來的規劃裡面，其實是有創作的，也有學生的參與，在某種程度上，這對人才的培育以及各個面相也是有一些進展的。我們不能只看題目是怎麼寫的，其實「老師謝謝您」這個題目本來也沒有什麼不好，本來就應該要謝謝老師。我們應該要從藝術教育的發展來談「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我覺得不必然一定要完全如同剛才的思考。我知道也了解邱委員一看到這個項目時的思考，所以才會做出剛才的陳述，但是我是不是可以綜整以後，一起來做這件事情？如果合適的話。","邱委員志偉：部長，我覺得你回答的有點心虛，按照你的邏輯，我也可以辦「部長謝謝您」、「總統謝謝您」，所以不要再為了不當的政策規劃去做辯護，你就承認這筆預算是可以不執行的，就把它減列。我提案的目的就是，為什麼我會減1,000萬元？正是針對這部分，我覺得不需要再為不當的預算編列去做辯駁。","蔣部長偉寧：邱委員，我確實沒有辯駁，我也很尊重你剛才提到的意見，我也在你剛才提到那個意見的思考情況下，基本的把「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的內涵稍微的做了些說明，其實它裡面有一些創作，也有學生的展演。這跟人才的培育跟教育都有關係，然後還要演出5場，這5場我們可以做進一步的規劃，看要在哪裡來落實，相對應的，我相信沒有你剛才提到的那個政策不當，是相關的情況。","主席：邱委員，你要不要先聽一下主席的意見？剛剛邱委員所提到的兩個數字，一千一百多萬元補助單一學校所舉辦的計畫，行政單位提出來的這個計畫對於我們學校的藝術推廣及師資培育等都可以有功能，所以教育部編列特別的預算來補助「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另外，卻只有編列150萬元來補助民間及學校的藝術相關活動，相形之下預算編列的方式確實有欠周全，如何改進這樣的方案呢？剛剛部長有提出將這150萬元以及一千一百多萬元的預算先行凍結或保留，並請他們重提計畫或重新安排。我們在藝術教育這一項計畫裡面只有一億多元可以去執行，所以我們的經費也相當的拮据，但是學校的補助有學校補助的機制在做，委員的意思是說，不希望學校的任何一個活動的補助離開你們原來的編列方式，即在我們的藝術教育裡面再另外去補助學校。立法院站在監督的立場，也希望你們各單位都可以落實預算編列，這也是應該的，我相信這樣的指責也是適當的。教育部是否就這兩個科目，依部長的意見把它重整，把這個計畫重新擬訂，因為你們的預算已經編列在那個地方了。主席的意見是，刪除這筆預算會讓我們的藝術發展跟師資培育受到影響，但是這個計畫沒有得到我們委員的支持，所以你們是否可以重新把這個計畫應用到社區，看要怎麼樣讓社區使用這筆經費來推展我們的教育工作？邱委員、各位委員是否能夠同意這樣的意見？請你們多思考，邱委員？","邱委員志偉：兩個字，「反對」，很明確、很明白，我反對。很明確犯了預算編列的錯誤，這個預算不應該編列在這邊，不管你再怎麼調整，預算都已經訂下去。一旦通過之後，你要怎麼調整都會非常的有限，你是口惠而不實，你沒有辦法達到你對教育委員會的承諾，我覺得這部分唯一的方式就是減列，你必須要為預算編列不力付出代價。","蔣部長偉寧：邱委員，其實我講得非常清楚了，你剛才的意見及指教，大方向我是支持的。「老師謝謝您」這個舞台劇不是一個錯誤的政策，我也沒有辦法接受您的說法，預算編列當不當其實應該要看這個預算編列最後產生的效益是什麼？如果這個效益達得到的話，那你就不能說它不當，如果效益達不到，那就是不當，我們必須要很明確這樣說。我剛剛也講了，這個舞台劇有創作，創作是藝術的一個環節，你可以思考，這裡面有學生參與的展演，也有教育的功能，然後也會進一步的推廣，我們剛剛也有說明，甚至會放到雲端。如果你要說這個不當，我也希望可以聽清楚您的意思，也許把它放在某一個學校或特地編到這邊來做，這都可以做討論。如果直接把它歸類為不當而要刪減，那我也覺得不合適。但是我同意，對於額度的相對應關係，我願意把第一項的第三小項跟第二項的第一小項綜整在一起。剛才主席也有建議，我也願意在作成的決議裡面，優先把經費，至少會超過比例的把它用在原來2-1項這裡面，而不是用在舞台劇裡面。","邱委員志偉：部長，差不多有多少的比例？你要怎麼綜整？","蔣部長偉寧：我們綜整以後，主要的經費會用在2-1項裡面，主要的經費就是一定會超過一半以上。","邱委員志偉：兩項加起來是1,300萬元，所以你會有一半以上……","蔣部長偉寧：對，至少會有一半以上的經費用在學校以及相關的地方去做進一步的推廣作為，我們一定且務必會做到這件事情。"],["邱委員志偉：這個舞台劇就只剩下一半的預算？","蔣部長偉寧：舞台劇只剩下一半的預算，本來進一步要做推廣的經費我們就給社教機構，我的意思就是，把舞台劇當作一個指引及開始，並實實在在的把它落實到各個地方。"],["邱委員志偉：你的承諾司長可以做到嗎？那你對臺藝大要怎麼交代？","張司長明文：民間的部分我們一定會做到，650萬元一定會做到。","邱委員志偉：我是覺得，在你來委員會開會之前，部長就應該要跟各司，針對計畫的執行或是計畫的編列，都要確認有一定的合理性。當然績效不能現在就評估，但是你要看它的合理性，這很明顯是不合理的，用一般的常識就可以知道它怪怪的。","蔣部長偉寧：邱委員，明顯不合理的項目我相信我們會減到最少，所有的預算編列，我都要大家把功課做好，這是一個務必及本來就是預算編列最基本的工作工作。委員剛才的指示或指教，我也聽到了，我們未來在編列相關預算時，將會更為審慎。可是我也確實說了，我願意把這兩項綜整用在推廣的作為上，也把主要的經費都放在上面。至於前端的創作，請他們是不是可以用募款，或者是其它的方式來強化一部分，這個我都願意來做處理。","邱委員志偉：部長，我們要減列教育部任何一筆預算都是非常掙扎及痛苦的，如果可以的話，我們一毛錢都不會刪。我們必須考慮國家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如果是太唐突或太奇怪的預算，明眼人一看、用一般常識一看，就知道是唐突或超乎常理的狀況，如果我不做任何的表示，這對國會而言是情何以堪啊！","蔣部長偉寧：所以在委員提出意見的情況下，我們也有做出一個revise，我們會讓這個revise儘量可以對藝術教育的推動產生成效。","主席：好，謝謝部長，謝謝邱委員，如果要讓這個舞台劇未來可以產生藝術教育的功能，這整筆1,150萬元的經費可以達到藝術教育的目的跟功能，可是如果我們將它整筆刪除的話，將會失去推廣藝術的時機並浪費了資源，這樣似乎也有點可惜！但是，針對全國性民間社教團體辦理藝術教育的補助經費僅有150萬元，雖然我們認為過少卻又沒有權力增加預算，因此，是否能夠綜合這兩筆預算？剛剛部長也已經表示，如果這兩項預算合併之後，將會以二分之一的預算補助全國性的社教機構及民間團體，我們可以針對這個部分做成決議，好讓這筆預算能夠照用，同時減列「老師謝謝您」這部舞台劇的活動預算，也就是說，將減列的預算挪用到對於社教機構的補助，不知委員們是否同意以這樣的方式保留這筆預算的使用？","邱委員志偉：還是兩個字，反對！本席認為，應該要做適度的凍結。對於主席的提議，移轉預算後將一半的預算使用於補助學校或社教團體，本席可以同意，但是，對於保留給舞台劇「老師謝謝您」、「部長謝謝您」或「總統謝謝您」的650萬元，本席認為要全部予以凍結，並提出專案報告。關於整個提案的內容及計畫，你們是否可以提供一份相關資料給本席？有關於台藝大提交給你們的所有企畫內容，是否能提供一份相關的資料給本席？如果這個部分真的是不合理，到了院會本席還是會提案一定要將這筆預算刪掉。","主席：第173案到第182案，有關於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第一個計畫推行藝術教育的部分，針對舞台劇「老師謝謝您」原列數1,150萬元，以及在加強推展藝術教育原編列296萬2千元中的補助全國性社教機構及民間團體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及推廣各族群文化特色活動之原列數150萬元，將此兩筆預算綜合後，至少二分之一以上要用來補助剛才所提的第二項。至於舞台劇「老師謝謝您」整個活動的內容須再次檢討，並就整個活動的執行計畫提出書面報告後使得動支。"],["邱委員志偉：凍結的金額是650萬元。","主席：這兩個部分就先以650萬元做為凍結數，以上是我們針對第173案到第182案所做的審查決議。","現在進行第179案，因提案之許委員智傑不在場，預算照列。","邱委員志偉：但是，還有連署委員在場？","主席：第180案到第182案也都一樣，我們已經處理完畢。","第183案是有關於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第二項的獎勵優良教師，原列數為60萬元。"],["張司長明文：在上次的出國經費部分已經做過檢討。"],["主席：我們已經與鄭委員麗君一起合併處理過了。","現在進行第184案到第190案，有關於第三項計畫的健全師資培育，提案委員中在場的有邱委員志偉，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請張司長針對這項計畫提出說明。","張司長明文：大家最關心的應該是師資儲備量的問題，譬如儲備教師是否過多以及未來就業的問題等等，委員們也很關心並且希望這些儲備教師將來都能順利到中小學任教，事實上，教育部已經將儲備教師從92年最高峰的兩萬兩千多位減至目前的八千三百位左右，大約已經減少60%，只剩下了四成。然而，這八千三百多位再經過教檢的六成通過率之後，一年所培養的教師大概只剩下五千位左右。今年國教署也提出了許多計畫，透過提高編制以及控管的方式，提高教師的缺額，因此，現在一年的教師甄選大約也有4,500個缺額。對於未來師資培育量的部分，我們認為已經達到一個穩定的狀態，也就是說，我們的師資培育量並不會過多，甚至導致就業問題的產生。對於師資培育而言，最重要的關鍵就是量的問題，不過，這幾年下來我們已經穩定的解決了，剩下的就是品質的部分，我們還會繼續的努力，以上報告，謝謝。","主席：你們是用什麼方式去減這個量？你們是提高它的標準，也就是在考題上更為嚴格，或是減少核定給地方的名額？","張司長明文：在前端核定量的部分有兩個方式，第一個方式是在第一波就予以減量，也就是在各大學的部分就要減量，第二個方式則是在評鑑的部分就予以減量。經過這五年來的努力，目前我們已經把量降下來了。"],["主席：請問你們是否針對邱委員提案刪減的原因提出說明？"],["張司長明文：委員所關心的問題大概就是以這個為主。"],["主席：也就是執行力的問題？"],["張司長明文：是。","主席：邱委員，針對剛才張司長所言，你有何意見？"],["邱委員志偉：目前全國總共規劃了幾所精緻師培大學？"],["張司長明文：目前是7所。"],["邱委員志偉：哪7所？你們要如何給予補助、如何發展所謂的精緻師培？","張司長明文：我們是請54所師培大學提出申請，目前一年核定編列的預算大概只有2,850萬元，在他們提出申請之後，我們就會進行審查，原則上，我們希望他們在師資培育的過程中，能夠加強培育服務的學習以及實習等等，並由各學校提出自己學校的特色進行發展，我們目前的做法就是如此。"],["邱委員志偉：這7所學校是屬於競爭型的計畫嗎？"],["張司長明文：競爭型的計畫。"],["邱委員志偉：將近一億元？"],["張司長明文：對。"],["邱委員志偉：一所學校大概分到多少錢？"],["張司長明文：最高大概就是500萬元左右。","邱委員志偉：總共有7所學校，一所學校只有500萬元，但是，你們在這個部分卻編列了九千八百多萬元？","張司長明文：另外，我們還有18所學校的精進計畫，這是屬於學校活動方面的推動，包括靜宜、銘傳、台大、朝陽、東吳、淡江、中正及暨南等等，在這筆預算中也包括了這項精進計畫。也就是說，我們有兩項計畫，一項是精緻師培計畫、另一項則是精進師資素質計畫，這兩項計畫都是希望能強化師資生的培養。"],["邱委員志偉：目前師培大學總共大約有70所？"],["張司長明文：我們的師培大學總共有54所。"],["邱委員志偉：剛才你說第一項的精緻師培大學有7所？","張司長明文：是。另外，第二項計畫總共有18所學校。"],["邱委員志偉：也就是總共有25所學校。","張司長明文：採用競爭型計畫，讓他們去努力。"],["邱委員志偉：也就是有二分之一可以獲得補助？","張司長明文：對。因為經費真的很有限，希望各位委員能多多支持我們的預算。"],["邱委員志偉：500萬元能培養出什麼精緻師培大學？","張司長明文：就由各校自行提出、自行努力，也就是說，在量已經穩定的狀況下，剩下的就是品質的問題，至於品質的問題，譬如平常課程的設計、檢核的機制、篩選的機制、以及能否吸引最優秀的師資生就讀等等，學校真的是要做最大努力，我們希望能藉此讓品質的部分提升，同時在實習的部分也能給予資源並加強其功能。","邱委員志偉：(4)的1億元是參加師培的獎學金，針對弱勢與優秀的部分，你們編列的這1億元可以讓多少學生獲得這筆獎學金？獎學金的內容又是什麼？"],["張司長明文：我們大約有1,600位學生左右可以獲得獎助。"],["邱委員志偉：獎學金的內容是什麼？","張司長明文：主要是希望能吸引優秀的學生修習師資培育課程，其次就是希望能由在校各方面表現都是top的學生依照一定的比例去爭取，稱為卓越師培獎學金。"],["邱委員志偉：這是給學校或是給學生？"],["張司長明文：學生。"],["邱委員志偉：直接給學生？"],["張司長明文：直接給學生。"],["邱委員志偉：學生要如何申請？透過學校提出申請嗎？"],["張司長明文：由學校申請。"],["邱委員志偉：這部分應該是要針對弱勢。","張司長明文：針對弱勢的部分，我們另外還有助學金的補助。"],["邱委員志偉：這部分與學費的補助是否有重疊性？是否有重複補助？"],["張司長明文：不會重複。"],["邱委員志偉：獎學金的金額是多少？","張司長明文：卓越師培獎學金的部分，一個月是8,000元，總共編列12個月，讓學生能安心修習師資培育課程。"],["邱委員志偉：那應該算是實習津貼？","張司長明文：現在已經沒有所謂的實習津貼，在目前的新制中已經不給津貼了。","邱委員志偉：但是，你們還是有編列實習津貼的預算？","張司長明文：那是舊制的部分，92年以前的還有實習津貼。","邱委員志偉：舊制的部分有編列實習津貼的預算，至於新制的部分就完全都用這筆錢嗎？","張司長明文：對，新制的部分是採用獎學金的方式。"],["邱委員志偉：一個月8,000元？","張司長明文：對，那是指在學期間。","邱委員志偉：一個人一個月8,000元，這筆錢可以提供給多少弱勢學生？","張司長明文：根據統計，目前總共有1,328人領獎學金，在當初訂定的辦法中，我們就是希望並要求各校以弱勢及偏遠地區的學生為優先。"],["邱委員志偉：一個月8,000元？"],["張司長明文：是。","主席：邱委員，如果你們現在是要討論的話，本席就先宣布休息3分鐘，讓你們直接進行溝通？"],["邱委員志偉：好。"],["主席：現在休息3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有關於第184案到第190案，預算照列。","現在處理第191案到第196案，有關第五項計畫教師專業發展，原列數為4億2,252萬6千元，提案委員在場者有邱委員志偉，對於邱委員所提第193案凍結5,000萬元，是否要請行政單位提出說明？"],["邱委員志偉：請司長說明一下。","張司長明文：這個案子就是關於教師專業發展的部分，我們可以分為兩大部分，一個部分就是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這是屬於專業發展的部分，我們純粹是做學校的研習，而且是協助教師的部分。以目前教師專業評鑑的成長數而言，國小的部分是三成、國中的部分是四成、而高中職則是有八成的學校都已經在推動。我們純粹是編列經費給學校，讓學校自行去推動，原則上，部裡是用經費支持中小學的專業成長，譬如舉辦研習的相關經費，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有關於師培聯盟的部分，我們希望未來師培大學與縣市政府以及中小學一定要結合，我們真的很希望大學的老師尤其是具有教學方法的人才一定要延續下去，也一定要與中小學結合，因此，師培聯盟是一個很重要的推動，而這個部分都是由學校負責。事實上，這兩個部份對於學校老師而言都是很重要的幫助，因此，在未來的實質推動上，我們一定能夠符合教師的需求，並且全力的給予教師支持，以上報告，謝謝。","陳委員學聖：反對！本席一貫的立場就是不支持教師評鑑，因為教師的教學不是用那種量化指標就能夠予以評鑑，以本席自己為例，每次公督盟對本席的評鑑都是列入待觀察名單，雖然本席並不如此認為，部長，本席是待觀察的委員嗎？","蔣部長偉寧：以我來看，並非如此。","陳委員學聖：雖然公督盟對委員如此的羞辱，委員仍然能夠承受，畢竟它也是選民之一，但是，教師評鑑不能為了套入評鑑的模式、不能為了要驅逐劣幣，最後卻產生反淘汰的現象，讓熱心教學的教師反而無法符合評鑑。本席認為，在尚未適度獲得教師的同意之前，評鑑工作絕對不能夠輕易地展開，否則，將會造成學校裡一片肅殺的氣氛。至於學校裡教學不佳的教師則根本不需要評鑑，因為每個人都知道他應該被汰換，只是大家不願意動手而已！其實，現在的校長與行政人員都有這樣的權力，只是大家不願意做壞人。總之，我們不應該透過這樣的評鑑形式，最後反而造成了反淘汰。身為一個被列為待觀察委員的委員，現在要告訴你的還是這句話，本席強烈反對這種評鑑，謝謝。","張司長明文：我們所有的經費都是用於專業發展，並沒有用於評鑑的部分。","陳委員學聖：你們不是說評鑑值得推薦通過，還需要支持成長嗎？","主席：陳委員所關心的是師資培育經費用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部分，並建議教師評鑑發展的工作要先求得所有教師的共識，再回歸到教師評鑑的制度，也就是說，在建立評鑑制度之前必須先與教師進行平台的溝通。","未來我們評鑑的方式及功能為何，還有評鑑之前如何培育老師的專業知能，以使他們能夠更為精進，並防範目前大學評鑑效果不良及功能不彰等等。現在所有中小學教師都認為只授給一張空白支票，未來要如何執行評鑑制度，他們都沒有被徵詢過有什麼意見，當然就會讓他們產生恐懼而影響到教學。陳委員認為預算不應該用在評鑑制度的發展上，何況之前的工作也都還沒有做好。"],["陳委員學聖：我希望預算要用在專業發展上。","主席：是在專業發展上，而不是在評鑑制度的發展上。","陳委員學聖：部長，我們幾位委員私下聊天，如果是公部門的評鑑結果，今天我們在這裡開會，一毛錢的預算都沒有刪的話，我們就沒有積分。如果今天刪你們1,000萬，馬上就會加積分，這是不對的！其次，今天我們在此從頭審到尾，但在評鑑上是看不出來的，因為看不到你的發言紀錄。如果你在發言紀錄上有呈現的話，成績就會好，這樣也是不對的，所以評鑑要仔細一點。"],["蔣部長偉寧：我想評鑑不應該是形式化的作為。"],["主席：第191案至第196案預算照列。","回到保留的第165案，預算照列。","請議事人員宣讀第197案至第296案。","197.","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01「推動終身教育及學習網絡」，原列6,528萬5千元，提案凍結3,000萬元。","說明：","1.有關辦理補習班公共安全輔導及資訊管理業務，根據教育部提供資料，自96年起每年度均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5至10萬元不等辦理公共安全、消防避難、消費權益研習訓練等，然以全國上萬多家短期補習班計算，一家僅獲得補助多少錢？如何藉此達到補習班公共安全輔導效果？","2.兒童課後照顧業務由內政部移往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辦理，如何加強督導安親班與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部分短期補習班以補習班名義卻進行安親班保育業務，教育部如何處理？"],["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198.","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2推動社區教育」項之「0400獎補助費」，原編列2億4,072萬3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段落：102年度推動社區教育之獎補助共編列2億4,327萬6千元，103年度減列255萬3千元，惟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卻從102年度40萬元增列至103年度2,373萬7千元，反觀人口占大多數之直轄市政府103年度之獎補助卻由102年度之1億1,640萬元減少至9,494萬9千元。"],["一、102年度推動社區教育之獎補助共編列2億4,327萬6千元，103年度減列255萬3千元，惟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卻從102年度40萬元增列至103年度2,373萬7千元，反觀人口占大多數之直轄市政府103年度之獎補助卻由102年度之1億1,640萬元減少至9,494萬9千元。"],["段落：福建省轄下有金門縣與連江縣兩縣，101年兩縣人口合計為12萬9,041人(金門縣117,845人，連江縣11,196人)，若以今年度之獎補助經額，則福建省每人平均將獲得近184元的獎補助；直轄市六都合計人口約為1,599萬，每人平均獲得獎補助僅近6元，兩者相差超過30倍。"],["二、福建省轄下有金門縣與連江縣兩縣，101年兩縣人口合計為12萬9,041人（金門縣117,845人，連江縣11,196人），若以今年度之獎補助經額，則福建省每人平均將獲得近184元的獎補助；直轄市六都合計人口約為1,599萬，每人平均獲得獎補助僅近6元，兩者相差超過30倍。"],["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199.","教育部將102年訂為「家庭教育年」，並製作「102家庭教育年」專網以推廣年度活動。然該網站之教育論述及相關計畫內容，未能涵納當今社會之多元家庭樣態，更未見「肯定多元家庭價值」之相關論述與計畫。該網站教育論述提及：「近年來，臺灣的婚姻狀況，呈現晚婚、離婚、再婚、多元婚姻等現象，尤其是高齡離婚增加比率最高，令人憂心」，顯將獨身不婚、單親、離婚、再婚、繼親或其他多元樣態之家庭，視為社會之「問題來源」，將多元家庭「問題化」與「標籤化」之歧視性論述，將無益於多元化社會之發展，令人憂心。","我國教育政策早已將「性別平等教育」納入九年一貫課程之重大議題，而性別平等教育的概念亦包含「對多元家庭的認識」。我國已批准及內國法化之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號一般性意見亦指出：「鑒於存在著種種不同的家庭形式，如未婚夫婦及其子女或單身父母及其子女，締約國還應指出這類家庭及其成員是否並在何種程度上得到國內法和慣例的承認和保障」。故教育部實有必要推行「多元家庭教育」，才能促成性別平等教育中「看見差異、尊重多元」之核心精神，保障各類家庭權益。","爰此，建議刪減教育部「推行家庭教育」經費之二十分之一並凍結十分之一，直至教育部重新修訂「102家庭教育年」專網之教育論述及相關計畫內容，並提出後續「多元家庭教育」計畫及制定相關推動措施，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麗君　　尤美女"],["連署人：何欣純　　邱志偉","200.","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推行家庭教育」，原列2億1,552萬6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現行家庭教育法第1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針對適婚男女及未成年之懷孕婦女，提供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之婚姻觀念，促進家庭美滿。」惟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於2013年3月21日召開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法規檢視專案審查小組會議，認為家庭教育法第14條已違反CEDAW規定，現行條文有關「未成年之懷孕婦女」一節，考量不論父母之婚姻狀況如何，也不論其是否與子女同住，均應平等分擔對子女的權利和責任，因此未成年之懷孕婦女及致其懷孕之相對人，都有參加家庭教育課程之必要。為避免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被標籤化，該小組要求教育部應立即修法。惟自3月迄今已超過半年之久，教育部仍未提出相關修法議案，顯有怠惰之虞。"],["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201.","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推行家庭教育」，原列2億1,552萬6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現行家庭教育法第1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針對適婚男女及未成年之懷孕婦女，提供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之婚姻觀念，促進家庭美滿。」惟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於今年3月21日召開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法規檢視專案審查小組會議，認為家庭教育法第14條已違反CEDAW規定，現行條文有關「未成年之懷孕婦女」一節，考量不論父母之婚姻狀況如何，也不論其是否與子女同住，均應平等分擔對子女的權利和責任，因此未成年之懷孕婦女及致其懷孕之相對人，都有參加家庭教育課程之必要。為避免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被標籤化，該小組要求教育部應立即修法。惟自3月迄今已超過半年之久，教育部仍未提出相關修法議案，顯有怠惰之虞。"],["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02.","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推行家庭教育」，原列215,526千元，建議凍結5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現行家庭教育法第1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針對適婚男女及未成年之懷孕婦女，提供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之婚姻觀念，促進家庭美滿。」","二、然而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於今年3月21日召開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法規檢視專案審查小組會議，認為家庭教育法第14條已違反CEDAW規定，為避免接受家庭教育之對象被標籤化，該小組要求教育部應立即修法。惟自3月迄今已超過半年之久，教育部仍未提出相關修法議案，顯有怠惰之虞。"],["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203.","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推行家庭教育」，原列2億1,552萬6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現行家庭教育法第1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針對適婚男女及未成年之懷孕婦女，提供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之婚姻觀念，促進家庭美滿。」惟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於今年3月21日召開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法規檢視專案審查小組會議，認為家庭教育法第14條已違反CEDAW規定，現行條文有關「未成年之懷孕婦女」一節，考量不論父母之婚姻狀況如何，也不論其是否與子女同住，均應平等分擔對子女的權利和責任，因此未成年之懷孕婦女及致其懷孕之相對人，都有參加家庭教育課程之必要。為避免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被標籤化，該小組要求教育部應立即修法。惟自3月迄今已超過半年之久，教育部仍未提出相關修法議案，顯有怠惰之虞。"],["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204.","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推行家庭教育」原列215,526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說明：「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推行家庭教育」原列215,526千元，與102年度相較，大幅增列43,000千元，但預算內容工作與102年度相似，預算數卻增加43,000千元，顯見預算編列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計劃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205.","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04「推動婦女及高齡教育」，原列1億7,037萬5千元，提案全數凍結。","說明：","高齡化社會已成為世界發展趨勢，為提早因應高齡化社會需求，提供高齡者終身學習機會與提高我國高齡者素質實已刻不容緩。然教育部多年來推動補助各直轄市與各縣市成立高齡學習示範中心與樂齡學習中心成果有限，至今各縣市已有多少樂齡學習中心？使用率為何？每場活動報名人數？每所補助金額？均未提供詳盡相關資料。目前樂齡大學推動情況以及後續計畫亦未有說明，難以了解本計畫實際執行成果與後續規劃。"],["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206.","第4目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編列1,013,697千元，其中「06推行語文教育」下編列預算106,605千元。建議凍結三分之二71,07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教育部長蔣偉寧已於委員會質詢中明白宣示：將把「本土語言教育」納入十二年國教課綱當中：除了委員會之外，在教育部召開的「本土教育會議」之中，由蔣部長擔任主席，也做成了「國中、高中本土語言教育必選納入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研議」的決議。","二、「將本土語言納入十二年國教課綱、列為國、高中必修」乃係教育部與民間既有之共識；值此同時，教育部正陸續召開「十二年國教課程總綱研修小組會議」以及「十二年國教課程研究發展會」，其會議結論如何？是否如期將本土語言納入課綱之中？其進度與結果均尚未可知。"],["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207.","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6推行語言教育」，原列1億660萬5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近年不少大學校院本土語言系所，面臨招生不足或停招情況，包括中正大學台文系、高師大客語所傳出要裁撤，真理大學台語系關閉，中山醫學大學台語系也已停招，關鍵在於本土語言系所畢業生找不到工作，教育部讓現職教師研習72小時，即可教授本土語言課程，老師專業不足，也擠壓本土語言專業者的工作機會；部分國小鄉土語言師資卻聘中文系畢業者任教，專科畢業生根本沒機會。","二、本土語言課程師資嚴重不足，現職教師只需參加七十二小時本土語言研習，就可教授母語課程，很多老師連母語都講不好了，如何教學，教育部應積極檢討改進。"],["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208.","第4目「終身教育」第2節「籌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計畫」原編列80,062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海科館從計畫到興建到落成營運，歷時24年，原預計去年五月底落成，現又說年底落成，可謂一拖再拖，毫無效率。","二、海科館近海，周圍之環境安全容易受到潮汐與風浪影響，尤其颱風來臨，曾造成遊客受傷。可謂規劃不周，胡亂施工。"],["段落：海科館從計畫到興建到營運，政府編列大量預算，然預算書中並無載明營運計畫，以及針對投資報酬率之分析，讓人不知預期效益，亦無從監督。是以，「籌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計畫」原編列80,062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三、海科館從計畫到興建到營運，政府編列大量預算，然預算書中並無載明營運計畫，以及針對投資報酬率之分析，讓人不知預期效益，亦無從監督。是以，「籌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計畫」原編列80,062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09.","第4目第3節「04視覺藝術教育活動」下第3項與第8項，原列5,378千元，予以減列1百萬元。","說明：第3目第3節「04視覺藝術教育活動」下第3項「學者專家各種諮詢會議出席費等」與第8項「學者專家各種諮詢會議出席費等」，原列5,378千元，二項目所列之項目有相同之名目而無差異之說明，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減列1百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10.","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原列1,677,160千元，予以凍結100,000千元。","說明：「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原列1,677,160千元，工作項目與上一年度皆類似，然與上一年度相較卻大為增列355,152千元，恐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211.","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學生事務行政及督導」項下「2.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原列2,084萬6千元，建議刪減1,500萬元。","說明：","教育部編列「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經費，從101年度1,114萬4千元、102年度驟增至1,702萬7千元，103年度再增加為2,084萬6千元，兩年內預算增加比例高達87%。諷刺的是，中央及地方政府近年來倒行逆施，如大埔拆遷、國會監聽等多項違反人權、法治作為，教育部編此筆預算甚為諷刺。政府欲教育學子何謂法治、品德之前，應先自省之。"],["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212.","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原編列20,846千元，建議刪除二分之一。","說明：","一、自馬總統上台後，對於暴力壓制抗議民眾，可謂不虞餘力，無役不與，侵害人民集會遊行權益，剝奪人民公民權之行使。有如此之總統與歷任內閣，「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無疑是極大諷刺。政府應還權於民，讓街頭成為公民教育、法治教育、公民實踐最好的教室。是以，「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原編列20,846千元，建議刪除二分之一。"],["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13.","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學生事務行政及督導」項下「2.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原列2,084萬6千元，建議刪減1,000萬元。","說明：","一、教育部每年編列「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經費，101年度1,114萬4千元、102年度驟增至1,702萬7千元，103年度再增加為2,084萬6千元，兩年之內預算增加比例高達87%。惟對照中央及地方政府近年來如大埔拆遷、國會監聽等多項違反人權、違反法治之作為，教育部編列此筆預算極為諷刺。在教育學子之前，實應反躬自省。"],["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14.","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學生事務行政及督導」項下「2.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原列20,846千元，建議刪減10,000千元。"],["刪減/凍結理由：","一、教育部每年編列「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經費，101年度1,114萬4千元、102年度驟增至1,702萬7千元，103年度再增加為2,084萬6千元，兩年之內預算增加比例高達87%。","二、惟對照中央及地方政府近年來如大埔拆遷、國會監聽等多項違反人權、違反法治之作為，教育部編列此筆預算極為諷刺。在教育學子之前，實應反躬自省。"],["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215.","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學生事務行政及督導」項下「2.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原列2,084萬6千元，建議刪減1,000萬元。","說明：","一、教育部每年編列「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經費，101年度1,114萬4千元、102年度驟增至1,702萬7千元，103年度再增加為2,084萬6千元，兩年之內預算增加比例高達87%。惟對照中央及地方政府近年來如大埔拆遷、國會監聽等多項違反人權、違反法治之作為，教育部編列此筆預算極為諷刺。在教育學子之前，實應反躬自省。"],["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216.","第5目第1節「01學生事務行政及督導」下第2項「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原列20,846千元，予以凍結5百萬。","說明：第5目第1節「01學生事務行政及督導」下第2項「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原列20,846千元；其中第三點「品德教育促進方案」，於102年度經費編列11,277千元，幾為98年至101年之經費總和，103年經費編列15,226千元，更增列三成。然教育部未提供經費運用之細節，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凍結5百萬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17.","第5目第1節「02學生公費及獎助學金」下第4項「僑生公費及獎助學金」，原列153,250千元，予以凍結5千萬。","說明：第5目第1節「02學生公費及獎助學金」下第4項「僑生公費及獎助學金」，原列153,250千元。其中第一點「補助海外來台清寒僑生獎助學金（含公費）」，據了解審查項目之一為「依僑生所提供正是之海外財力證明或清寒證明」；然清寒證明之取得難度低，教育部顯難認定，亦未建立相關稽核制度，而予以學校自行評定，故予以凍結5千萬。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18.","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導」，原列6,071萬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導之重點包含生命教育、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防治，並強化生命關懷等，但從近期社會新聞事件仍難多見青年自殺、暴力脅迫的案例屢屢發生，種種不當行為令人質疑該預算執行成效。教育部應提出檢討改進方案。"],["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219.","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導」，原列6,071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本項工作重點係協助學校推動學生輔導工作，包含生命教育、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防治，並強化生命關懷，尊重包容之核心價值；與積極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等業務。惟從社會新聞事件中不難發現在學青年自殺、暴力脅迫的案例屢屢發生；或者不正確的性觀念亦在年輕族群中蔓延發酵，種種不當行為令人質疑該預算執行成效。教育部應提出檢討改進方案。"],["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20.","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導」，原列60,710千元，建議凍結1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本項工作重點係協助學校推動學生輔導工作，包含生命教育、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防治，並強化生命關懷，尊重包容之核心價值；與積極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等業務。","二、惟從社會新聞事件中不難發現教育部針對「學生輔導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並未落實，包括在學青年自殺、暴力脅迫、校園霸凌等案件屢屢發生；更傳出校方公然進行反同性戀之相關聯署，倘若校方針對進步議題本身已有既定立場，教師該如何客觀教授性別平等課程？由此更顯示教育部推展學生輔導與性平教育工作之不足。"],["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221.","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導」，原列6,071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本項工作重點係協助學校推動學生輔導工作，包含生命教育、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防治，並強化生命關懷，尊重包容之核心價值；與積極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等業務。惟從社會新聞事件中不難發現在學青年自殺、暴力脅迫的案例屢屢發生；或者不正確的性觀念亦在年輕族群中蔓延發酵，種種不當行為令人質疑該預算執行成效。教育部應提出檢討改進方案。"],["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222.","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導」，項下「2.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原列2,112萬8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根據審計部報告指出學校通報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自民國95年度359件，逐年增加至101年度5,123件，可見防治成效欠佳；","二、另學校通報之教師及職員工對學生性侵害、性騷擾事件，從民國96年的87件倍增至101年312件且逐年增加。"],["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23.","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校園安全維護與學校反毒宣教工作推展」，原列1億2,136萬3千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教育部每年編列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及辦理春暉專案工作經費，103年度編列7,845萬元，較102年度增加2,700萬元之多，成長幅度高達52%，顯示教育部對該項業務之重視，但根據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統計，近年來各級學校藥物濫用學生人數，由97年度之815人，100年度增為1,810人，101年度增至2,432人，逐年大幅增加之趨勢，其中以國中及高中職增加人數最多，教育部應有具體改善措施並經教委會同意後，始得動支預算。"],["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224.","中華民國103年度年度教育部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名稱「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分支計畫「校園安全維護與學校反毒宣教工作推展」乙項，計編列121,363千元應凍結20%，俟向立法院說明執行成效、提出檢討報告，並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查該計畫係為辦理特殊教育之發展及改進工作、加強資優教育及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以及相關就學輔導。惟目前執行成效不彰，且該計畫未強力督導及進行適當評鑑工作。且近期社會仍不斷傳性侵、性騷及霸凌等事件，可見中央主管教育機關未善盡督導之責。"],["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李桐豪　　陳學聖　　鄭天財","225.","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校園安全維護與學校反毒宣教工作推展」，原列1億2,136萬3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每年均編列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及辦理春暉專案工作經費，103年度編列7,845萬元，較102年度增加2,700萬元之多，成長幅度高達52%，顯示教育部對該項業務之重視。但根據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統計，近年來各級學校藥物濫用學生人數，由97年度之815人，100年度增為1,810人，101年度增至2,432人，呈逐年大幅增加之趨勢，尤以國中及高中職增加人數最多，教育部之防制工作顯然有待加強。"],["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26.","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校園安全維護與學校反毒宣教工作推展」，原列121,363千元，建議凍結1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教育部每年均編列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及辦理春暉專案工作經費，103年度編列7,845萬元，較102年度增加2,700萬元之多，成長幅度高達52%，顯示教育部對該項業務之重視。","二、但根據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統計，近年來各級學校藥物濫用學生人數，由97年度之815人，100年度增為1,810人，101年度增至2,432人，呈逐年大幅增加之趨勢，尤以國中及高中職增加人數最多，教育部之防制工作顯然有待加強。"],["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227.","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校園安全維護與學校反毒宣教工作推展」，原列1億2,136萬3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每年均編列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及辦理春暉專案工作經費，103年度編列7,845萬元，較102年度增加2,700萬元之多，成長幅度高達52，顯示教育部對該項業務之重視。但根據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統計，近年來各級學校藥物濫用學生人數，由97年度之815人，100年度增為1,810人，101年度增至2,432人，呈逐年大幅增加之趨勢，尤以國中及高中職增加人數最多，教育部之防制工作顯然有待加強。"],["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228.","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校園安全維護與學校反毒宣教工作推展」，項下「1.校園安全維護與災害預防救護工作推展」，原列4,291萬3千元，建議凍結2,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根據審計部報告指出雖近年校園霸凌事件有減少情形但學校通報之學生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案件，自民國96年度之1,701件，大幅增加至本年度之6,410件，且幫派介入校園及幫派鬥毆事件民國96至101年度合計94件，防制學生暴力偏差行為及幫派介入校園之成效仍待提升。"],["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29.","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校園安全維護與學校反毒宣教工作推展」，項下「2.辦理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及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工作」，原列7,845萬元，建議凍結4,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據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統計，近年來各級學校藥物濫用學生人數，由97年度之815人，100年度增為1,810人，101年度增至2,432人，呈逐年大幅增加之趨勢，尤以國中及高中職增加人數最多，教育部之防制工作顯然有待加強。","二、學生販售毒品人數占該年度藥物濫用人數之比率，自民國98年度之0.84%，成長至本年度之3.21%，學生由吸食者轉為販售毒品情形有逐年增加趨勢"],["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30.","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校園安全維護與學校反毒宣教工作推展」之「辦理防治學生藥物濫用及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工作」原編列78,450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近年編列眾多預算於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及春暉專案工作，100年度以來分別編列48,650、47,644、51,450，78,450千元，但從國小到大專校院之藥物濫用人數，自99年度至101年度分別有1,559、1,810、2,432人。由此可見，教育部完全未落實宣教防制之工作，越反越毒，教育部亟需檢討施行成效。是以，辦理防治學生藥物濫用及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工作」原編列78,450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31.","第5目第1節「04校園安全維護與學校反毒宣教工作推展」下第2項「辦理防治學生藥物濫用及深化紫錐花運動工作」，原列78,450千元，予以凍結1百萬元。","說明：第5目第1節「04校園安全維護與學校反毒宣教工作推展」下第2項「辦理防治學生藥物濫用及深化紫錐花運動工作」，原列78,450千元；(1)校園藥物濫用防制對是一大要事，尤應著重事前之宣傳與教育，然教育部給出的「成果」，多為辦理場次數、研習數等場次量化資料，而無針對藥物與藥物濫用認知之質性追蹤資料，擴大推廣場次數固然重要，能否獲取相應成效才是反毒工作成功的要素。(2)教育部三級預防中，於第三級預防採取的諮商、輔導、戒治，勇於嘗試新方法，補助執行「挑戰自我、挑戰極限─高山冒險體驗營」予以藥物濫用高關懷國中生參與18天之營隊，然相關預算額度卻高達2,850千元，恐不合比例。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凍結1百萬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32.","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原列6,952萬6千元，建議刪減5,000萬元。","說明：","一、今年六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時，並同時通過附帶決議：「現行高級中學建立軍訓教官制度，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然以學校教育職能的分工而言，各項工作仍應回歸專業任用為宜。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應對軍訓教官在總量管制下，採退多補少、漸進將訓育、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並與國防部會商於八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二、為落實教官退出校園，相關預算應逐年減少。"],["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33.","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原列6,952萬6千元，建議刪減5,000萬元。","說明：","一、今年六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時，並同時通過附帶決議：「現行高級中學建立軍訓教官制度，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然以學校教育職能的分工而言，各項工作仍應回歸專業任用為宜。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應對軍訓教官在總量管制下，採退多補少、漸進將訓育、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並與國防部會商於八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二、為落實教官退出校園，相關預算應逐年減少。"],["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234.","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原編列69,526千元，建議刪除三分之一。","說明：","一、全民國防應屬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之職責，而非教育部之執掌，教育部應協調責成國防部，負起應負責任，編列相關預算，推動並落實全民國防之理念。是以，「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原編列69,526千元，建議刪除三分之一。"],["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35.","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原列6,952萬6千元，建議刪減2,000萬元。","說明：2013年六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時，通過附帶決議：「現行高級中學建立軍訓教官制度，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然以學校教育職能的分工而言，各項工作仍應回歸專業任用為宜。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應對軍訓教官在總量管制下，採退多補少、漸進將訓育、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並與國防部會商於八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為落實該決議退出校園，相關預算應逐年減少。"],["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236.","第5目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編列1,677,160千元，其中「05全民國防教育推展」下「3.推展學生全民國防教育及全民防衛精神動員準備工作」編列預算18,458千元，建議刪除二分之一9,229千元。"],["刪減/凍結理由：","一、教育部長蔣偉寧在今年10月1日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答覆鄭麗君委員質詢時明白宣示：「自103年2月新學期開始，國中、小的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將一律改由一般教師上課、不再由軍訓教官前往授課。」","二、因此，自明年二月起、由大專校院以降，軍訓教官將僅於大專校院、高中職學校教授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全面退出中、小學相關課程教學，工作量將減去一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237.","第5目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編列1,677,160千元，其中「05全民國防教育推展」下「5.辦理軍訓人員後勤服務工作」編列預算12,090千元。建議全數刪除。"],["刪減／凍結理由：","一、101年11月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部102年度預算時，已針對「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中「05全民國防教育推展」下「5.辦理軍訓人員後勤服務工作」之「辦理軍訓人員體檢」與「軍訓人員之軍服製補」所編列之預算即已做成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立即與國防部進行溝通，不要再以教育經費支應相關費用。","二、豈料根據教育部103年預算書上紀錄：教育部直至102年6月6日才到國防部拜會、102年7月9日才邀國防部進行協調會議，且會議結果仍是推給行政院決定。而教育部則依舊在103年度預算中編列相同之預算，且刻意拿掉「軍訓人員」字樣，頗有欲蓋彌彰之嫌。","三、依照我國行政單位預算日程，102年6月即已責成各部會提出概算，教育部卻遲至7月底才和國防部開會，到底是故意放水、還是畏懼國防部？會議沒有結論，是國防部過於蠻橫亦或是教育部太過軟弱？"],["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238.","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校園安全衛生管理及環境教育推動計畫」原列122,750千元，予以刪減10,000千元。","說明：「校園安全衛生管理及環境教育推動計畫」原列122,750千元，雖預算項目與102年度不同，但工作內容卻相同，然相較之下103年度預算卻大幅增列48,000千元，顯見預算編列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刪減1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239.","第6目第1節「02網路學習發展計畫」下第3項「提升資訊科技與資訊倫理教育」，原列12,000千元，予以減列2百萬。","說明：第6目第1節「02網路學習發展計畫」下第3項「提升資訊科技與資訊倫理教育」，原列12,000千元；其中「安全上網與資訊倫理推廣」部分，細項為編撰資訊倫理相關教案、辦理推廣活動及相關評估計畫，項目之編列過於粗簡，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減列2百萬。"],["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40.","第6目第1節「02網路學習發展計畫」下第6項「教育雲端應用及平台服務推動計畫」，原列120,000千元，予以凍結3千萬。","說明：第6目第1節「02網路學習發展計畫」下第6項「教育雲端應用及平台服務推動計畫」，原列120,000千元，其中包括第二點提供教育人員線上學習服務（6,500千元，較102年預算增列41%）、第五點建構雲端基礎環境（20,500千元，而102年度建構雲端平台11,500千元）、第七點教育百科服務（13,100千元，較102年預算增列523.8%）、第九點教育訓練活動辦理（5,000千元，較102年預算增列220.5%）；然相關增列項目並未予以說明，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凍結3千萬，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41.","第6目第1節「03全國學術電腦資訊服務及建構大學電腦網路」下第1項「臺灣學術網路骨幹電路及網路中心基本維運」，原列150,214千元，予以凍結5千萬。","說明：第6目第1節「03全國學術電腦資訊服務及建構大學電腦網路」下第1項「臺灣學術網路骨幹電路及網路中心基本維運」，原列150,214千元，其中第二點「臺灣學術網路新世代骨幹網路相關管理及設備擴充」等20,406千元，與第三點「臺灣學術網路提升國中小校園資訊安全防護」等35,151千元，與102年度預算書中所編列之項目相同，然預算金額分別較102年度增列64.8%與36.2%而無其他說明。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凍結5千萬，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42.","第6目第1節「03全國學術電腦資訊服務及建構大學電腦網路」下第4項「教育學術研究骨幹網路頻寬效能提升」與第5項「校園行動無線基礎環境建置」，原列140,780千元，予以全數凍結。","說明：第6目第1節「03全國學術電腦資訊服務及建構大學電腦網路」下第4項「教育學術研究骨幹網路頻寬效能提升」（提升國內學術研究單位共用之網路平台）與第5項「校園行動無線基礎環境建置」（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教室無線上網環境），原列140,780千元。然未見教育部對此二項目提出成本效益及負面效果之評估，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全數凍結，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43.","第6目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編列2,320,718千元，其中「04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編列預算118,487千元。建議凍結5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可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教育部轄下部分機關遠離本部，凡召開會議往往必須利用視訊會議系統。然而目前除了教育部本部辦公大樓設有視訊會議系統之外，其餘辦公處所皆付之闕如或不敷使用。一旦居住於北部之專家學者、社團團體欲參加位於中部之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之會議，往往耗時費力往返，同時所費不貲。反之亦然。教育部應善用發展校園資訊課程之技術，於全國北、中、南各擇地建構部內會議視訊系統。","二、爰針對103年度教育部「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中「04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所編列之預算118,487千元，建議凍結5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可動支。"],["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244.","第6目第1節「04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下第7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會會計系統開發、設計、維護及資訊處理等」與第8項「本部資訊處理相關作業所需人力等經費」，原列20,000千元，予以凍結四分之一。","說明：第6目第1節「04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下第7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會會計系統開發、設計、維護及資訊處理等」，項目與102年度經費編列相同，然102年既已編列開發與設計項目，103年何以持續編列？第8項「本部資訊處理相關作業所需人力等經費」，教育部原已編列人力費用，何以於細項復編列人力費用？兩項原列20,000千元，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凍結四分之一，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45.","第6目第1節「04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下第10項，原列35,211千元，予以減列5百萬。","說明：第6目第1節「04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下第10項「辦理本部個人電腦、伺服主機、網路設備之新增與汰換及系統開發等」，原列35,211千元。其中第一點「個人電腦相關設備新增及汰換」10,000千元，與第二點「本部印表機設備及會議室投影設備新增及汰換」3,000千元，均未於預算書陳明具體需求，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減列5百萬。"],["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46.","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1億7,850萬9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說明：","一、「資訊科技融入教學」預算編列1億7,850萬9千元，但其中獎補助費就編了1億7,700萬元，佔該計畫總經費的99.15%，顯示該項計畫只是在發放補助款。惟觀之預算書，說明粗略，難以看到對於學校有效提升教學品質做出具體成效。且該項計畫獎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教育部應與詳加說明，始能評估其合理性。","二、該計畫項下編列「校長與教師資訊應用培訓、經驗分享及觀摩會議」，預計花費1,000萬元，顯有浮濫、浪費之嫌。"],["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47.","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1億7,850萬9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說明：「資訊科技融入教學」預算編列1億7,850萬9千元，但其中獎補助費就編了1億7,700萬元，佔該計畫總經費的99.15，顯示該項計畫只是在發放補助款，難以看到對於學校有效提升教學品質做出具體成效，教育部應與詳加說明，始能評估其合理性，且「校長與教師資訊應用培訓、經驗分享及觀摩會議」計畫，花費1,000萬元，顯有浮濫、浪費之嫌，建議酌予刪減。"],["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　　","248.","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178,509千元，建議減列50,000千元。"],["刪減/凍結理由：","一、「資訊科技融入教學」預算編列1億7,850萬9千元，但其中獎補助費即已編列1億7,700萬元，佔該計畫總經費的99.15%，顯示該項計畫只是在發放補助款。惟觀之預算書，說明粗略，難以看到對於學校有效提升教學品質做出具體成效。且該項計畫獎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教育部應與詳加說明，始能評估其合理性。","二、該計畫項下編列「校長與教師資訊應用培訓、經驗分享及觀摩會議」，預計花費1,000萬元，顯有浮濫、浪費之嫌。。"],["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　　","249.","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1億7,850萬9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說明：","一、「資訊科技融入教學」預算編列1億7,850萬9千元，但其中獎補助費就編了1億7,700萬元，佔該計畫總經費的99.15%，顯示該項計畫只是在發放補助款。惟觀之預算書，說明粗略，難以看到對於學校有效提升教學品質做出具體成效。且該項計畫獎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教育部應與詳加說明，始能評估其合理性。","二、該計畫項下編列「校長與教師資訊應用培訓、經驗分享及觀摩會議」，預計花費1,000萬元，顯有浮濫、浪費之嫌。"],["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　　","250.","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1億7,850萬9千元，提案全數凍結。","說明：","本計畫編列高達1億7,850萬9千元，然請教育部提供更詳盡資料說明計畫內容，卻僅得到與預算書內容幾乎重複的簡要說明，既缺乏102年執行績效與具體成果，亦未能體現本計畫之重要性。"],["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　　"],["連署人：孔文吉　　","251.","第6目第1節「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178,509千元，予以凍結5千萬。","說明：第6目第1節「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178,509千元，(1)資訊科技融入教學為科技創新而有教學方式創新之可能，目的在於促進教學與縮短城鄉差距，教育部於這方面之執行成效，未能有具體結果之呈現。(2)預算項目第6目第1節「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中第2項「推動資訊科技應用於教學創新特色與提升資訊科技素養及應用能力」下，第二點之「教師培訓及資訊教育相關推廣活動」20,009千元，與第3項「校長與教師資運應用培訓、經驗分享及觀摩會議」下第一點之「辦理在職教師資訊科技應用於教學培訓」7,000千元，於項目上均為教師培訓，而性質上無明顯區隔，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凍結5千萬。"],["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　　","252.","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178,509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說明：「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178,509千元，雖預算項目與102年度稍減，但預算說明粗略，補充學校資訊教學設備僅編列10,7000千元，其他經費預算內容項目與其他分支計畫內容相似，顯見預算編列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計劃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　　","253.","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6偏鄉數位關懷推動計畫」，原列1億6,090萬3千元，建議凍結8,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教育部為執行行政院縮減數位落差政策，自2005年起辦理「縮減數位落差」、「創造數位機會」及「深耕數位關懷」等中長期計畫。幾年執行下來，雖已逐步提升偏遠地區民眾資訊知能，但根據審計部之調查，發現實際執行成果與「2010年創造公平數位機會白皮書」之預計目標，仍有落差。","二、教育部應積極檢討指標達成率不足之問題所在，整合資源服務，以發揮整體綜效。"],["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　　","254.","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6偏鄉數位關懷推動計畫」，原列1億6,090萬3千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執行行政院縮減數位落差政策，自94年起辦理「縮減數位落差」、「創造數位機會」及「深耕數位關懷」等中長期計畫。幾年執行下來，雖已逐步提升偏遠地區民眾資訊知能，但根據審計部之調查，發現實際執行成果與「2010年創造公平數位機會白皮書」之預計目標，仍有一段落差。","二、教育部應積極檢討指標達成率不足之問題所在，整合資源服務，以發揮整體綜效。"],["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　　","255.","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6偏鄉數位關懷推動計畫」，原列1億6,090萬3千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執行行政院縮減數位落差政策，自94年起辦理「縮減數位落差」、「創造數位機會」及「深耕數位關懷」等中長期計畫。幾年執行下來，雖已逐步提升偏遠地區民眾資訊知能，但根據審計部之調查，發現實際執行成果與「2010年創造公平數位機會白皮書」之預計目標，仍有一段落差。","二、教育部應積極檢討指標達成率不足之問題所在，整合資源服務，以發揮整體綜效。"],["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　　","256.","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07「科技教育計畫」，原列10億4,604萬2千元，提案凍結5億元。","說明：","本計畫根據教育部提供資料，103年度預計推動12項計畫，包括教育部能源國家型科技人才培育計畫、智慧電子整合性人才培育計畫、生技產業創新創業人才培育計畫、科學人文跨際人才培育計畫等，12項計畫內就有9項屬「人才培育」，究竟培育多少人才？有何具體績效？另僅提供12項計畫名稱與期程，卻未見提供總經費、分年經費與成果等細部資料？"],["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　　"],["連署人：孔文吉　　","257.","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7科技教育計畫」之「0251委辦費」原編列80,000千元，建議刪除二分之一。","說明：","一、科技教育計畫欲辦理多項子計畫及多項獎補助，其中編列80,000千元的委辦費，幾乎為行政委辦，而非研究委辦。在辦理子計畫以及多項獎補助之行政事務，以「一般事務費」支應即可，不宜再編列委辦費。是以，「07科技教育計畫」之「0251委辦費」原編列80,000千元，建議刪除二分之一。"],["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58.","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1.推動人文社科教育先導計畫」，原列2億6,381萬6千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工作項目「現代公民核心能力養成計畫」、「補助大專校院、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及館所辦理全校性教學改進」計畫及預算內容不明，建議予以刪減。"],["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259.","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1.推動人文社科教育先導計畫」，原列2億6,381萬6千元，建議5,000萬元。","說明：","一、工作項目之一「現代公民核心能力養成計畫」，所指為何？如何定義「公民核心能力」？教育部應說明養成計畫內容。","二、工作項目之一「補助大專校院、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及館所辦理全校性教學改進」，為何需進行「全校性教學改進」？希望達成何種成果？如何認定標準給予補助？","三、工作項目之一「補助地方政府推動中小學想像與創意教育」，該計畫僅編列1,933萬5千元，全國共有3,397所國中小學校，是採雨露均霑方式給予補助？或採計畫型補助？如何幫助學校營造創意學習環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60.","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2.推動重點產業科技教育先導計畫」，原列4億0,001萬4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一、該計畫項下共分五項子計畫，均與人才培育相關，其中「生技產業創新創業人才培育計畫」為103年度新增：","二、惟根據審計部101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明確指出我國國家型計畫之人才培育績效並不理想，學術成就偏低，過度偏重理論，未能與產業面結合，致相對影響力與衝擊指數均不及新加坡、日本等國家。","三、再從博士畢業後1年內處於待業或失業中，依所就讀類科之統計資料觀之，以科技類科人數為多，占總待業、失業之博士人數逾60%以上。顯示近年我國對於科技類科博士之培育數量遠超過產業市場之需求。"],["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61.","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2.推動重點產業科技教育先導計畫」，原列4億0,001萬4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說明：該計畫項下子計畫均與人才培育相關，其中「生技產業創新創業人才培育計畫」為明年度新增計畫，然而根據審計部101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我國人才培育績效並不理想，學術成就偏低，過度偏重理論，未能與產業面結合，建議預算酌予刪減："],["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262.","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2.推動重點產業科技教育先導計畫」，原列400,014千元，建議減列100,000元。"],["刪減/凍結理由：","一、該計畫項下共分五項子計畫，均與人才培育相關，其中「生技產業創新創業人才培育計畫」為103年度新增：","二、惟根據審計部101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明確指出我國國家型計畫之人才培育績效並不理想，學術成就偏低，過度偏重理論，未能與產業面結合，致相對影響力與衝擊指數均不及新加坡、日本等國家。","三、再從博士畢業後1年內處於待業或失業中，依所就讀類科之統計資料觀之，以科技類科人數為多，占總待業、失業之博士人數逾60%以上。顯示近年我國對於科技類科博士之培育數量遠超過產業市場之需求。"],["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263.","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2.推動重點產業科技教育先導計畫」，原列4億0,001萬4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說明：","一、該計畫項下共分五項子計畫，均與人才培育相關，其中「生技產業創新創業人才培育計畫」為103年度新增：","二、惟根據審計部101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明確指出我國國家型計畫之人才培育績效並不理想，學術成就偏低，過度偏重理論，未能與產業面結合，致相對影響力與衝擊指數均不及新加坡、日本等國家。","三、再從博士畢業後1年內處於待業或失業中，依所就讀類科之統計資料觀之，以科技類科人數為多，占總待業、失業之博士人數逾60%以上。顯示近年我國對於科技類科博士之培育數量遠超過產業市場之需求。"],["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264.","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3.推動人文及科技跨領域教育先導計畫」，原列2億8,512萬1千元，建議減列8,000萬元。","說明：該計畫項下共分三項子計畫，均與人才培育相關，其中「新一代數位學習計畫」為103年度推動之新興計畫，然而根據審計部101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我國人才培育績效並不理想，學術成就偏低，過度偏重理論，未能與產業面結合，建議預算酌予刪減："],["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265.","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3.推動人文及科技跨領域教育先導計畫」，原列285,121千元，建議減列80,000千元。"],["刪減/凍結理由：","一、該計畫項下共分三項子計畫，均與人才培育相關，其中「新一代數位學習計畫」為103年度推動之新興計畫：","二、惟近年來我國人才培育政策因與產業嚴重脫勾，導致績效並不理想，學術成就之相對影響力與衝擊指數均不及新加坡、日本等國家，顯示人才培育政策攏是假。","三、教育部應先提出「智慧生活整合性人才培育計畫」與「科學人文跨科際人才培育─大學跨領域溝通能力養成計畫」之成果，並提供「新一代數位學習計畫」之預期目標與計畫內容，始能評估其預算之合理性。"],["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266.","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3.推動人文及科技跨領域教育先導計畫」，原列2億8,512萬1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說明：","一、該計畫項下共分三項子計畫，均與人才培育相關，其中「新一代數位學習計畫」為103年度推動之新興計畫：","二、惟近年來我國人才培育政策因與產業嚴重脫勾，導致績效並不理想，學術成就之相對影響力與衝擊指數均不及新加坡、日本等國家，顯示人才培育政策攏是假。","三、教育部應先提出「智慧生活整合性人才培育計畫」與「科學人文跨科際人才培育─大學跨領域溝通能力養成計畫」之成果，並提供「新一代數位學習計畫」之預期目標與計畫內容，始能評估其預算之合理性。"],["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67.","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3.推動人文及科技跨領域教育先導計畫」，原列2億8,512萬1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說明：","一、該計畫項下共分三項子計畫，均與人才培育相關，其中「新一代數位學習計畫」為103年度推動之新興計畫：","二、惟近年來我國人才培育政策因與產業嚴重脫勾，導致績效並不理想，學術成就之相對影響力與衝擊指數均不及新加坡、日本等國家，顯示人才培育政策攏是假。","三、教育部應先提出「智慧生活整合性人才培育計畫」與「科學人文跨科際人才培育─大學跨領域溝通能力養成計畫」之成果，並提供「新一代數位學習計畫」之預期目標與計畫內容，始能評估其預算之合理性。"],["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268.","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8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原列1億2,548萬4千元，建議減列3,000萬元。","說明：","一、工作項目「3.辦理永續校園輔導」700萬元及「6.補助永續校園改善計畫」4,864萬4千元，工作內容包括軟硬體改造、教育訓練、宣導等多種項目，惟說明粗略，並未揭露整體計畫內容、經費總額、計畫期程及往年執行績效等資訊，預算編列合理性難以評估，恐有浮編浪費之嫌。","二、工作項目「4.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氣候變遷調適課程計畫」1,326萬元，並分通識教育課程與學分學程課程兩種。於大專校院開設氣候變遷調適課程之成效為何？尤其大學生通識課程學分數比例不多，部分學校僅大一學生需修習通識課，如何藉由短短一學期時間即達到「提升氣候變遷知能及培育氣候變遷人才」？"],["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69.","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8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原列1億2,548萬4千元，建議減列3,000萬元。","說明：","一、工作項目「3.辦理永續校園輔導」700萬元及「6.補助永續校園改善計畫」4,864萬4千元，工作內容包括軟硬體改造、教育訓練、宣導等多種項目，惟說明粗略，並未揭露整體計畫內容、經費總額、計畫期程及往年執行績效等資訊，預算編列合理性難以評估，恐有浮編浪費之嫌。","二、工作項目「4.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氣候變遷調適課程計畫」1,326萬元，並分通識教育課程與學分學程課程兩種。於大專校院開設氣候變遷調適課程之成效為何？尤其大學生通識課程學分數比例不多，部分學校僅大一學生需修習通識課，如何藉由短短一學期時間即達到「提升氣候變遷知能及培育氣候變遷人才」？"],["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270.","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8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原列125,484千元，建議減列20,000千元。"],["刪減/凍結理由：","一、工作項目「3.辦理永續校園輔導」700萬元及「6.補助永續校園改善計畫」4,864萬4千元，工作內容包括軟硬體改造、教育訓練、宣導等多種項目，惟說明粗略，並未揭露整體計畫內容、經費總額、計畫期程及往年執行績效等資訊，預算編列合理性難以評估，恐有浮編浪費之嫌。","二、工作項目「4.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氣候變遷調適課程計畫」1,326萬元，並分通識教育課程與學分學程課程兩種。於大專校院開設氣候變遷調適課程之成效為何？尤其大學生通識課程學分數比例不多，部分學校僅大一學生需修習通識課，如何藉由短短一學期時間即達到「提升氣候變遷知能及培育氣候變遷人才」？"],["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271.","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8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原列125,484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說明：「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8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原列125,484千元，與102年度相較預算大幅增列，但預算內容工作與102年度相似，預算數卻增加，顯見預算編列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計劃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272.","第6目第1節「08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下第6項「補助永續校園改造計畫」及第7項「補助大專校院學生應用所學專長協助地方縣市或相關學校推動永續校園計畫」，原列49,144千元，予以凍結1千萬元。","說明：第6目第1節「08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下第6項「補助永續校園改造計畫」及第7項「補助大專校院學生應用所學專長協助地方縣市或相關學校推動永續校園計畫」，原列49,144千元，然二計畫項目相同卻編列為兩筆預算，為避免計畫推動成效不彰、資源分配不公，及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凍結1千萬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73.","第6目第2節「01辦理國際教育活動業務」下第2項「赴國外考察、出席會議及執行業務」，原列1,535千元，予以全數凍結。","說明：第6目第2節「01辦理國際教育活動業務」下第2項「赴國外考察、出席會議及執行業務」，原列1,535千元，然包括第一點出席（北京）亞太經合會人力資源發展部長會議1人次，5日約25千元、第六點出席（首爾）亞太教育年會1人次，5日60千元等，項目編列不合理。北京5日合理經費編列為56千元、首爾5日合理經費編列為48千元。除前述二例外，相關經費之編列多需重新計算；為使預算之使用更為合理，予以全數凍結，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重新精算並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74.","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億4,363萬9千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教育部於今年四月提出「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草案」，至今仍未經行政院核定，所需經費總計60億元，其中目標為「來台學習華語文學生人數由100年1萬4,480人，105年成長至2萬9,000人以上，110年成長至4萬人以上。」然而觀其計畫內容，卻發現預算資源浮濫使用，如：單單「建立推動及督導機制」就需花費3億6,200萬元；成立「財團法人華語文教育全球發展協會」，執行長一人第一年人事費80萬元，第二年開始卻暴增為150萬元；另外還要花費8億8,000萬元興建華語國際學舍，建議刪減。"],["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275.","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億4,363萬9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說明：","一、教育部於今年四月提出「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草案」（尚未經行政院核定），所需經費總計60億元，其中目標之一即為「來台學習華語文學生人數由100年1萬4,480人，105年成長至2萬9,000人以上，110年成長至4萬人以上。」","二、然觀其計畫內容，卻發現預算資源遭浮濫使用情形，如：單單「建立推動及督導機制」就需花費3億6,200萬元；成立「財團法人華語文教育全球發展協會」，設執行長一人，第一年人事費80萬元，第二年開始卻暴增為150萬元；另外還要花費8億8,000萬元興建華語國際學舍。","三、目前許多私立大學辦學績效不佳、招生困難，政府聲稱積極推動私校退場或轉型，但教育部面對私立學校可能倒閉的危機，不思健全可行之退場機制，反計畫大肆開放陸生來台就學政策及招收外籍生來幫私立學校找學生來源，拯救私校，讓陸生及外籍生稀釋台灣學生有限的台灣教育資源。"],["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林佳龍","276.","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43,639千元，建議減列100,000千元。"],["刪減/凍結理由：","一、教育部於今年四月提出「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草案」（尚未經行政院核定），所需經費總計60億元，其中目標之一即為「來台學習華語文學生人數由100年1萬4,480人，105年成長至2萬9,000人以上，110年成長至4萬人以上。」","二、然觀其計畫內容，卻發現預算資源遭浮濫使用情形，如：單單「建立推動及督導機制」就需花費3億6,200萬元；成立「財團法人華語文教育全球發展協會」，設執行長一人，第一年人事費80萬元，第二年開始卻暴增為150萬元；另外還要花費8億8,000萬元興建華語國際學舍。","三、目前許多私立大學辦學績效不佳、招生困難，政府聲稱積極推動私校退場或轉型，但教育部面對私立學校可能倒閉的危機，不思依「私校法」積極介入、加以輔導，反計畫大量開放陸生來台就學政策及招收外籍生來幫私立學校找學生來源，拯救私校。而即使宣傳開放國際學生來台就學，也極有可能僅集中於少數學校，不僅無法促進校園國際化，反而變相造成「國際學生集中化」的結果，實無助於擴充私校的生源。"],["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277.","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43,639千元，建議減列100,000千元。"],["刪減/凍結理由：","一、教育部於今年四月提出「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草案」（尚未經行政院核定），所需經費總計60億元，其中目標之一即為「來台學習華語文學生人數由100年1萬4,480人，105年成長至2萬9,000人以上，110年成長至4萬人以上。」","二、然觀其計畫內容，卻發現預算資源遭浮濫使用情形，如：單單「建立推動及督導機制」就需花費3億6,200萬元；成立「財團法人華語文教育全球發展協會」，設執行長一人，第一年人事費80萬元，第二年開始卻暴增為150萬元；另外還要花費8億8,000萬元興建華語國際學舍。","三、目前許多私立大學辦學績效不佳、招生困難，政府聲稱積極推動私校退場或轉型，但教育部面對私立學校可能倒閉的危機，不思依「私校法」積極介入、加以輔導，反計畫大肆開放陸生來台就學政策及招收外籍生來幫私立學校找學生來源，拯救私校。而即使宣傳開放國際學生來台就學，也極有可能僅集中於少數學校，不僅無法促進校園國際化，反而變相造成「國際學生集中化」的結果，實無助於擴充私校的生源。"],["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278.","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億4,363萬9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說明：","一、教育部於今年四月提出「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草案」（尚未經行政院核定），所需經費總計60億元，其中目標之一即為「來台學習華語文學生人數由100年1萬4,480人，105年成長至2萬9,000人以上，110年成長至4萬人以上。」","二、然觀其計畫內容，卻發現預算資源遭浮濫使用情形，如：單單「建立推動及督導機制」就需花費3億6,200萬元；成立「財團法人華語文教育全球發展協會」，設執行長一人，第一年人事費80萬元，第二年開始卻暴增為150萬元；另外還要花費8億8,000萬元興建華語國際學舍。","三、目前許多私立大學辦學績效不佳、招生困難，政府聲稱積極推動私校退場或轉型，但教育部面對私立學校可能倒閉的危機，不思健全可行之退場機制，反計畫大肆開放陸生來台就學政策及招收外籍生來幫私立學校找學生來源，拯救私校，讓陸生及外籍生稀釋台灣學生有限的台灣教育資源。"],["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279.","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億4,363萬9千元，提案凍結2億元。","說明：","1.本計畫編列2億元辦理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何謂「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2.另根據教育部提供資料，將從103年辦理華語八年計畫，具體內容為何？","3.預算書內容寫明編列6,000萬元輔導轉型「或」成立「財團法人華語文教育全球發展協會」及「財團法人華語文測驗及認證基金會」，究竟是要輔導轉型還是要成立協會、基金會？"],["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280.","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中「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億4,363萬9千元，凍結4,000萬元。","說明：在海外華語文教育市場，我國市場占有率十分有限，例如與我國有外交邦誼的中南美、非洲等地或諸國如澳、紐等國未見華語教育推廣成果。全球興起學習華語熱潮，但去年我國來台學華語之學生人數，比前年減少五百多人。教育部「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億4,363萬9千元，凍結4,000萬元，待教育部提出具體推動華語教育計畫與執行方案之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桐豪"],["連署人：孔文吉　　林佳龍","281.","第6目「各項教育推廣」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項下「6.辦理國家對外華語文教學推廣相關工作」原列2,076萬6千元，提案凍結6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為推動繁體中文以及鑒於世界各地學習中文者日眾，並協助學習者有效了解、評估學習效果，教育部委託「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研發「華語文能力測驗」。專為母語非華語人士所設計的「華語文能力測驗」，自2003年開辦以來，累積至102年9月已近15萬人，每年平均約2萬人報考。","2.然而，風光背後，不可忽視的是兩岸華語角力下，台灣逐漸邊緣化的危機。目前華測每年考生約2萬人，惟中國的「漢語水準考試（HSK）」，規模則高達17至18萬人。亦有越來越多國家或為經商、或為文化交流需求，漸漸在華語文教育上採用簡體中文教授，嚴重侵蝕我國華語文教育之影響力與範疇，教育部宜刻不容緩提出因應對策。","3.爰此建請凍結600萬元，俟教育部就上述意見提出檢討改進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　　陳淑慧　　陳學聖　　呂玉玲　　蔣乃辛　　孔文吉","282.","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04「鼓勵國外留學計畫」，原列9億310萬元，提案凍結3,000萬元。","說明：","何謂尖端人才培育計畫？102年已獎助30名學生，但根據教育部提供資料內容卻寫道「103年將設法籌措經費……，持續辦理」，究竟103年有無編列預算？培育尖端人才具體目標為何？"],["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283.","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5吸引外國學生來臺留學」，原列3億2,616萬2千元，建議減列1億5千萬元。","說明：目前在台灣求學的外籍留學生共有6萬4,558人，教育部長蔣偉寧曾表示，目標2016年達到10萬外籍留學生來台，該計畫以獎學金人數增加、增加開辦國際學程數、推廣華語教學數量、加強宣傳及增加海外開班等方式為主軸，皆強調學生人數成長，對於學生素質如何維持，並未提及相關配套；顯示高等教育產業輸出計畫「重量輕質」，偏重學生數量成長，對於學生素質維持、學術研究水準之改善方面，欠缺整體配套，未來能否提升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顯有疑慮。"],["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284.","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5吸引外國學生來臺留學」，原列3億2,616萬2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說明：","一、行政院於100年5月核定「高等教育輸出─擴大招收境外學生行動計畫」，提出推動大學校院招收境外學生獎補助方案，包括「境外學生獎學金」、「校園國際化」、「境外學生專班」、「國際華語文教育」及「高等教育輸出專案計畫」5大項目，相關部會將依現有及未來招收境外學生之整體重點工作項目，分4年編列相關預算推動，估計總經費需求56億8,000萬元。根據統計，目前在台灣求學的外籍留學生共有6萬4,558人，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目標105年達到10萬外籍留學生來台。","二、惟該計畫擬以獎學金人數增加、增加開辦國際學程數、推廣華語教學數量、加強宣傳及增加海外開班等方式為主軸，皆強調學生人數成長，對於學生素質如何維持，並未提及相關配套；且各部會亦僅持續推動現有計畫，而未研擬強化與精進措施，無從促使大學院校朝國際化方向發展。顯示高等教育產業輸出計畫「重量輕質」，偏重學生數量成長，對於學生素質維持、學術研究水準之改善方面，欠缺整體配套，未來能否提升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顯有疑慮。"],["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85.","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5吸引外國學生來臺留學」，原列3億2,616萬2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說明：","一、行政院於100年5月核定「高等教育輸出─擴大招收境外學生行動計畫」，提出推動大學校院招收境外學生獎補助方案，包括「境外學生獎學金」、「校園國際化」、「境外學生專班」、「國際華語文教育」及「高等教育輸出專案計畫」5大項目，相關部會將依現有及未來招收境外學生之整體重點工作項目，分4年編列相關預算推動，估計總經費需求56億8,000萬元。根據統計，目前在台灣求學的外籍留學生共有6萬4,558人，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目標105年達到10萬外籍留學生來台。","二、惟該計畫擬以獎學金人數增加、增加開辦國際學程數、推廣華語教學數量、加強宣傳及增加海外開班等方式為主軸，皆強調學生人數成長，對於學生素質如何維持，並未提及相關配套；且各部會亦僅持續推動現有計畫，而未研擬強化與精進措施，無從促使大學院校朝國際化方向發展。顯示高等教育產業輸出計畫「重量輕質」，偏重學生數量成長，對於學生素質維持、學術研究水準之改善方面，欠缺整體配套，未來能否提升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顯有疑慮。"],["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286.","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中「吸引外國學生來台留學」原列3億2,616萬2千元，凍結3,000萬元。","說明：教育部於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中「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已有編列教育部華語文獎學金，計8,160萬元，而「吸引外國學生來台留學」計畫當中，亦有「委託國內大學校院辦理台灣獎學金及華語文獎學金計畫」編列預算200萬8千元、「補助國內大專校院及其附設華語文教學機構設置外國學生獎學金」編列預算5,491萬2千元，似有重疊之疑慮，待教育部提出細部資料，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桐豪"],["連署人：孔文吉　　林佳龍","287.","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05「吸引外國學生來台留學」，原列3億2,616萬2千元，提案凍結3,000萬元。","說明：","根據教育部提供資料「要打造台灣成為東亞高等教育重鎮為願景……」，其指東南亞或是東北亞？目前我國境外學生仍以東南亞學生居多，能否吸引更多歐、美優秀學子來台留學？教育部自定目標至105年預計達10萬人以上、110年超過15萬人以上（佔大專院校在學總人數10%），現在外國學生來台留學人數為何？佔總人數？能夠在110年達成目標嗎？"],["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288.","第6目第2節「05吸引外國學生來台留學」下，第3項「高等教育輸出─招收國際學生行動計畫」，原列62,064千元，予以凍結三分之一。","說明：第6目第2節「05吸引外國學生來台留學」下，第3項「高等教育輸出─招收國際學生行動計畫」，原列62,064千元，然102年同項目之預算金額為22,064千元，而教育部103年所列之執行項目與102年相同，無法得知執行上之差異，卻編列102年預算的2.8倍。為了解預算之具體分配與運用，及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凍結三分之一，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89.","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6辦理境外僑生及僑校輔導相關事務」原編列27,322千元，建議刪除四分之一。","說明：","一、教育部於「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學生公費及獎助學金中」即編列153,250千元用做僑生公費與獎助學金。而此處「06辦理境外僑生及僑校輔導相關事務」又編列27,322千元，實有重複獎助之嫌。時值國家政府財政困窘之際，應撙節支出，是以，「06辦理境外僑生及僑校輔導相關事務」原編列27,322千元，建議刪除四分之一。"],["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90.","第6目第2節「06辦理境外僑生及僑校輔導相關事務」下，第7項到第9項，原列2,106千元，予以減列1百萬元。","說明：第6目第2節「06辦理境外僑生及僑校輔導相關事務」下，第7項「補助僑校電腦資訊器材、教學儀器設備與輔導改善教學環境及校舍修繕等經費」、第8項「補助僑校改進教學、教師研習及學校活動經費」、第9項「補助專業教師、專家學者赴海外台灣學校辦理講座及教學輔導等經費」，三項原列2,106千元。然僑委會於第9目第1節「02輔助及獎勵僑校」與「04充實及培訓僑校教師」中，均列有補助僑校教師研習、遴派講座前往巡迴授課、補助僑校改善教學環境等事項。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減列1百萬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91.","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7辦理兩岸學術交流相關事務」，原列1,797萬6千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目前許多私立大學辦學績效不佳、招生困難，政府聲稱積極推動私校退場或轉型，但教育部面對私立學校可能倒閉的危機，不思健全可行之退場機制，反計畫大肆開放陸生來台就學政策來幫私立學校找學生來源，拯救私校，讓陸生稀釋台灣學生有限的台灣教育資源。","二、陸生招生名額大幅增加：原規定全國外加招生總額不得超過教育部當學年度核定招生總額百分之一，102年4月30日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招生總名額提高到百分之二。其中博士班更是嚴重超收，以政治大學為例，102學年度國內生博士班招收名額為202人，依規定中生只能招收4人（2%），但政治大學中生博士班招生名額卻高達22人。","三、開放招收二年制學士班（技專生）：教育部於102學年度試辦招收大陸專科畢業生來臺就讀二年制學士班，開放招收955名二年制學士班學生（73校、276系），其中公立學校15校，55系，298名；私立學校有58校，221系，657名。同時將採認大陸地區高等專科學校191校。原本中生來台就讀學士班僅限私立大學，現開放可就讀公立學校的二年制學士班，搶佔國家資源，稀釋本國學生就學機會。且教育部人才培育白皮書揭示，未來不僅要充裕政府技職教育資源，更要擴大業界資源投入，整合教、訓、證、用，亦即未來中國學生來台就讀技專校院，將可能透過產學合作計畫、考取技術證照，達到實際在台工作的目的。"],["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292.","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7辦理兩岸學術交流相關事務」，原列1,797萬6千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目前許多私立大學辦學績效不佳、招生困難，政府聲稱積極推動私校退場或轉型，但教育部面對私立學校可能倒閉的危機，不思健全可行之退場機制，反計畫大肆開放陸生來台就學政策來幫私立學校找學生來源，拯救私校，讓陸生稀釋台灣學生有限的台灣教育資源。","二、陸生招生名額大幅增加：原規定全國外加招生總額不得超過教育部當學年度核定招生總額百分之一，102年4月30日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招生總名額提高到百分之二。其中博士班更是嚴重超收，以政治大學為例，102學年度國內生博士班招收名額為202人，依規定中生只能招收4人（2%），但政治大學中生博士班招生名額卻高達22人。","三、開放招收二年制學士班（技專生）：教育部於102學年度試辦招收大陸專科畢業生來臺就讀二年制學士班，開放招收955名二年制學士班學生（73校、276系），其中公立學校15校，55系，298名；私立學校有58校，221系，657名。同時將採認大陸地區高等專科學校191校。原本中生來台就讀學士班僅限私立大學，現開放可就讀公立學校的二年制學士班，搶佔國家資源，稀釋本國學生就學機會。且教育部人才培育白皮書揭示，未來不僅要充裕政府技職教育資源，更要擴大業界資源投入，整合教、訓、證、用，亦即未來中國學生來台就讀技專校院，將可能透過產學合作計畫、考取技術證照，達到實際在台工作的目的。"],["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293.","第6目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編列1,712,408千元，其中「07辦理兩岸學術交流相關事務」編列預算17,976千元，建議凍結1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教育部編列「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節下預算時，往年總是不願意詳細編列其欲參加之國際會議相關資料，諸如舉辦日期、天數、參加人數、預算花費……等等。觀103年度預算，其中針對赴國外考察、出席會議及執行業務，已於說明欄詳細列出參加（舉辦）會議名稱、天數、部內參加人次、預算數等相關資料。","二、反觀辦理兩岸學術交流相關事務部分（教育部預算書234頁），依然未能完整列出舉辦或參加項目之具體名稱、預計參與部內人數……等資訊，甚至尚有「視議程而定」之描述。凡相關出國計畫變更或新增項數甚多，核與原計畫內容及目的不一致，不僅影響預期成效，且有規避國會監督之嫌：","1.100年度：出國計畫預算編列35項、465萬9千元，決算增為45項、684萬8千元（詳見附表），其中7項未依原計畫執行，新增17項，且部分出國計畫變更人數、天數或國家與地區。","2.101年度：出國計畫預算編列39項、560萬元，決算減為36項、550萬1千元（詳見附表），其中15項未依原計畫執行，新增12項，且部分出國計畫變更人數、天數或國家與地區。","三、綜上所述，教育部近年來出國計畫變更或新增項數甚多，核與原計畫內容及目的不一，且指派與業務無關人員及隨扈參訪，涉有「假考察真觀光」及浪費公帑之嫌，應檢討改進並覈實編列，俾達成原定出國計畫之預期成效。","※註：1.100年度及101年度決算數（含保留數）；100年度至102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03年度為預算案數。","2.資料來源，100年度至103年度教育部單位預、決算書。"],["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294.","第10目第1節「02輔導行政法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下第2項，原列142,807千元，予以凍結4千萬元。","說明：第10目第1節「02輔導行政法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下，第2項「國家交響樂團」，原列142,807千元，102年度經費編列為106,312千元，103年度增列幅度達34%。雖教育部102年對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暨國家交響樂團績效評鑑結果，認為達成營運目標且成為國際級專業樂團，然而103年預計演出場次為75場，場次數均較99至101年度為低，而未見經費增列之理由。為使預算之運用有其效益，予以凍結4千萬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95.","第10目第1節「03國立社教機構及公共圖書館之輔導與充實」下第2項，原列228,000千元，予以減列2千8百萬，其餘凍結四分之一。","說明：第10目第1節「03國立社教機構及公共圖書館之輔導與充實」下，第2項「補助發展社教機構跨域加值網絡等」，原列228,000千元。經詢，該計畫旨在整合教育部所屬大型博物館所，然而所列七館所之整合，就性質上有其差異，如何有效運用相關預算達成整合之目的？為使預算之運用有其效益，予以減列2千8百萬，其餘凍結四分之一，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96.","第12目「學校教職員暨社教機構聘任人員退休撫卹給付」中「學校教職員暨社教機構聘任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原列162億2,957萬4千元，減列4,800萬元","說明：","一、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之規定，生活津貼各項給與係以現職人員為適用對象，基於其「職」之身分而生。退休後其與國家間之職務關係消失，已失「職」之身分，故其申領子女教育補助非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適用對象。","二、以行政院函令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得比照退休機關現職人員支給子女教育補助費，這欠缺法源依據，且恐與大法官解釋意旨有悖。","三、目前擇領月退休金仍有待政府照護之薪資微薄者占少數，政府繼續以照護義務為由，持續補助之作法，顯已失其原意，且有違社會公平及國家資源分配之正當性。"],["段落：故減列子女教育補育費4,800萬元。"],["四、故減列子女教育補育費4,80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主席：現在處理第197案，有關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01計畫部分，原列數為6,528萬5,000元，提案委員蔣委員乃辛沒有意見，預算照列。","現在處理第198案，提案委員許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現在處理第199案至第204案，有關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推行家庭教育部分，原列數為2億1,552萬6,000元，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05案為蔣委員乃辛提案，預算照列。","第206案及第207案是有關06推行語文教育的部分，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08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09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10案，預算照列。","第211案至第216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17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18案至第222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23案至第231案，提案委員沒有意見，預算照列。","第232案至第235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36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37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38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39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40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41案、第242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43案、第244案、第245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46案至第252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53案至第255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56案、第257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58案、第259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60案至第263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64案至第267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68案至第272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73案，預算照列。","第274案至第281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82案，預算照列。","第283案至第288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89案、第290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91案至第293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94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95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第296案為邱委員志偉的提案，請邱委員說明。"],["邱委員志偉：請教育部說明一下。","主席：第296案為通案預算案，有關學校教職員暨社教機構聘任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原列數為162億2,957萬4,000元，邱委員志偉的提案是減列4,800萬。","邱委員志偉：去年我就質疑過學校退休老師子女教育費的部分，由於退休老師已經領有退休俸，然後又有18%，他們的子女教育補助費用，今年是不是照編，還有是編列了多少錢呢？"],["主席：請教育部人事處張處長說明。","張處長秋元：向委員會報告，針對邱委員的提案，就是有關退休老師子女教育費補助的部分，這是行政院的通案，各單位都是照這個標準來編列。事前我已經做過瞭解，其他委員會對於退休人員部分的處理，也都是拜託委員先照列。"],["邱委員志偉：編列了多少錢呢？"],["張處長秋元：4,300萬。","邱委員志偉：去年我已經質疑且質詢過好幾次，針對退休的老師及校長，他們有領退休俸，然後又有18%，去年部長也答應過我，今年不會再編列。","蔣部長偉寧：我們可以進一步來看，這都是可以討論的，您剛才說的，我確實是沒有答應過。這不是只有我們這邊的決定而已，必須由人事行政總處及行政院那邊去做通案處理，所以不是我這邊可以答應的。如果通案做了什麼樣的處理，我們就會遵照辦理。"],["邱委員志偉：從去年延宕到今年。","蔣部長偉寧：這不是延宕的概念，而是行政院的通案，所以必須大家一起來處理，而不是由教育部這邊來做而已。","邱委員志偉：去年也是這樣說，就是要通案處理，難道今年還是繼續在處理嗎？","主席，剛才有非本委員會的委員提案，如果是由我來當召委，我還是會讓非本委員會的委員發言，比如對陳委員碧涵，我就是這樣處理。如果主席不給尤委員美女發言的話，等一下陳委員碧涵要發言，你也不能讓他發言。我當召委時，只要有委員來，我都會尊重他們，並讓他們有充分發言的機會。"],["主席：邱委員現在的發言與本案有沒有關係呢？"],["邱委員志偉：當然是有間接關係嘛！"],["主席：我從來不會不讓非本委員會的委員發言。"],["邱委員志偉：剛才你為什麼不讓尤委員美女發言？"],["主席：我剛才沒有看到……"],["邱委員志偉：你是蓄意的嘛！"],["尤委員美女：提案上面有我的名字。","主席：我沒有看到你的提案，只看到……"],["邱委員志偉：當主席怎麼可以這麼不專心呢！"],["主席：請尤委員等一下好嗎？我現在是針對提案在進行處理。","邱委員志偉：如果是這樣，我以後就通案處理，就是非本委員會的委員都不能發言。"],["主席：現在我們是在處理預算提案。"],["邱委員志偉：你不要破壞預算審查的氣氛。"],["主席：邱委員針對第296案……","邱委員志偉：去年你們就答應人事行政總處會做檢討，但去年並沒有檢討，然後今年還是繼續編列，一年拖過一年都沒有處理嘛！如果你真的有承諾我，你就會向人事行政總處建議他們要去做檢討。去年也一樣說是通案，但是也沒有處理啊！","另外，本席拜託主席要一視同仁。","陳委員碧涵：主席很專注，他不是故意的。"],["主席：請維持會場秩序。","針對邱委員所提的第296案，有關學校退休老師子女教育費的問題，邱委員在上次預算審查就有提出意見，委員會也知道所有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金的問題，這是屬於行政院各單位應該一致來推動的通案。我們將第296案保留，並以通案來處理。","有關教育部的所有委員提案部分處理到此為止。","針對尤委員美女及陳委員碧涵所提出的相關提案，本席徵得委員會的同意，請他們發表意見，首先請尤委員美女發言，發言時間為3分鐘。","尤委員美女：我們在司法委員會時，別的委員會的委員都可以發言，本席不曉得教育委員會是這樣的霸道！","針對第199案，教育部將102年訂為家庭教育年，並且架設102年家庭教育年的專網來推廣年度活動，可是這個專網的論述及計畫內容，都沒有涵蓋所謂社會多元家庭的態樣。目前整體社會已經不是所謂傳統的核心家庭，現在不管是單親及未婚等型態的家庭，針對所謂的家庭態樣及家庭教育年，上述的家庭型態要讓父母如何去教育單親及未婚家庭的小孩呢？本席認為這部分都應該包括在家庭教育年的計畫之中，但是教育部還是以非常傳統的核心家庭為概念。由於性別平等教育法已經通過，該法規定必須尊重「看見差異、尊重多元」的核心精神。我們主張應該刪減或凍結這部分的預算，請教育部針對家庭教育年的計畫提出相關措施的報告，在報告之後，始得動支。","主席：謝謝尤委員，本席在此更正一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一向都是公平及公開的，從來沒有針對本委員會或外委員會有不同的待遇。","其次，剛才主席在處理提案時，是以提案委員及在場委員來做處理，而在處理完提案之後，主席也會保留時間給各位委員作補充說明，因此尤委員您多慮了！","接下來請陳委員碧涵發言。","陳委員碧涵：剛才尤委員說教育委員會霸道，這是絕對的誤會。剛才主席在處理時，由於我們不在教育委員會，而提案委員是以該委員會的委員為主，所以他們的名字會列在提案上。針對此事，本席作以上的說明，就是絕對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第281案的預算照列，本席完全沒有意見。不過本席要提醒部長，有關「華語文能力測驗」的部分，將會面臨大陸「漢語水準考試」的強大壓力，這件事情值得我們去重視，因為繁體中文是很重要的文化資產。針對教育部的因應措施，本席原本希望能夠作專案報告，不過也可以同意改成書面報告，而你們也要落實這方面的工作。本席謹作以上補充說明。"],["邱委員志偉：可以更動提案的內容嗎？"],["主席：不行。","由於第281案已經處理過了，請陳委員碧涵見諒。至於陳委員所需的各項資訊及說明，也請教育部提供參考資料。","另外，尤委員美女所提的意見……","邱委員志偉：當時你沒有讓他發言，這在程序上是不對的。"],["主席：我沒有不讓他發言。","邱委員志偉：當時他在場也提出好幾次，我不過是去接一通電話，在回來之後就……","主席：我們委員會的提案必須由本委員會的委員提出，尤委員並不是本委員會的委員。","邱委員志偉：我在處理預算提案時，只要是陳委員碧涵的提案，我都會尊重，就是其他委員都不在時，我都還會請他發言。現在是同樣的狀況，就是提案委員鄭委員麗君不在，可是尤委員美女在啊！"],["主席：剛才本委員會的提案委員鄭委員麗君是不在的。","邱委員志偉：以後有這樣的狀況，我就會等同來處理。"],["主席：提案委員必須是本委員會的委員。"],["邱委員志偉：應該互相尊重嘛！","按照召委處理的慣例，其他委員都不在，只有陳委員碧涵在，我也會讓他發言，所以主席不能這樣子嘛！","主席：邱委員，您請坐。","委員會的提案必須由本委員會的委員來提案，如果是外委員會的委員要在本委員會提案，就必須由本委員會的委員來當提案委員，這點請邱委員您明察秋毫。","陳委員碧涵及尤委員美女不是本委員會的委員，他們也有提案，而主提案人是本委員會的委員，當時在處理提案時，提案委員確實是不在的。由於連署委員是外委員會的委員，剛才主席也請陳委員及尤委員發表意見，並請行政單位針對委員所提的意見提供報告。","邱委員的發言跟預算有關係嗎？","邱委員志偉：我要回應你，不能不讓別人講話嘛！"],["主席：剛才主席的處理方式……"],["邱委員志偉：本席要回應你的陳述。","主席：各委員會都是一樣的，如果某委員要對某一委員會提什麼案時，也必須請該委員會的委員來當提案委員。","邱委員志偉：如果是這樣，我以後就照此方式來處理。"],["主席：謝謝邱委員……","邱委員志偉：如果召委或主席要這樣片面獨斷的話，而且也不尊重非本委員會委員的發言，我就會退出，在院會時每一個案子我都會提。","主席不要破壞協商討論的氣氛嘛！"],["鄭委員麗君：本席有意見……","主席：等一下，現在是在審查預算。"],["鄭委員麗君：本席是針對預算審查啊！程序問題！","主席：對哪個案子有意見？第199案已經處理完畢，現在先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早上9點開會到現在，我們已經處理委員提案到第296案。鄭委員麗君針對他的提案或早上所審查的所有預算要發言，現在請鄭委員麗君發言，時間為3分鐘。"],["鄭委員麗君：你怎麼知道我要……","主席：鄭委員，我是說或者是別的意見，針對早上的審查，有沒有呢？"],["鄭委員麗君：現在我可以發言嗎？","主席：我現在請你發言，你又說沒有意見。"],["鄭委員麗君：請問我現在可以發言嗎？","主席：請問鄭委員麗君，是否針對早上所審查的所有預算……","鄭委員麗君：主席，我嚴重抗議，委員提出程序問題，現在你還先問我要提什麼，你才決定要不要讓我發言。"],["主席：剛剛我已經要請你發言了。"],["鄭委員麗君：請問我現在可不可以發言？"],["主席：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首先處理開會時間，上午會議至12時為止，下午2時繼續開會。","現在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沒想到本席一個簡單的發言，主席用兩次休息來拖延我的發言。更遺憾的是，本席當立委第一次被主持會議的主席，事先審查我的發言內容才決定要不要讓我發言。首先，主席是以休息的方式私下來問我，看我等一下要講什麼。第二次則是在繼續開會之後，竟然公開以麥克風問我要講什麼，才決定要不要讓我發言。本席要再次向主席表達抗議，竟然是要審查委員的發言內容，才決定要不要讓委員發言。委員在委員會就是有發言的權利！這是第一點。","原本本席的發言內容，就是我認為陳委員及邱委員在當召委時，他們對於教育委員會之外的委員提案，兩人的處理方式很明顯是不同的。陳委員碧涵非常關心教育及文化的事務，他有非常多的提案，當共同提案委員不在時，邱委員志偉擔任召委時都會讓陳委員碧涵作提案說明，而且還會一併處理。邱召委尊重本院委員的提案，委員會都高度肯定邱委員的處理方式，而且他的處理非常有效率，在委員發言完之後，就會進行折衝及協商的動作。","今天很遺憾看到陳委員淑慧的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尤委員美女與本席是共同提案人，而邱委員志偉也是連署人。剛才本席因為感冒去看醫生，還沒有等到就醫時，就聽說尤委員的提案無法處理，所以本席就趕回來。然而很遺憾的，主席就是不處理尤委員的提案，剛才也只是讓他補說明而已，對此本席感到很遺憾。","即使提案委員不在，主席也有幾種可能的處理方式。第一就是讓尤委員的案子直接進入委員會討論及處理，但是卻被主席否決了。第二，即使主席要用他的規則，即提案委員不在就不處理，我們也都尊重。不過主席可以有附帶的處理方式，就是針對尤委員的提案，請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給本委員會及尤委員，讓行政單位能有更好的方式來回應委員的詢問。本席感到很遺憾，就是陳委員完全漠視委員的提案權及對政策提出建議的用心。","如果接下來的審查，陳委員繼續漠視委員的權益或限制委員的發言，本席認為這樣的審查會有相當的問題，因此本席附議剛才邱委員的提議。"],["主席：謝謝鄭委員。","主席再次向委員會報告，方才鄭委員對主席提出抗議，認為主席沒有尊重委員的發言，然而主席已經有提出請委員發言的程序，剛才用的文句是鄭麗君委員是否要針對早上的審查意見提出說明，這是我的用語，並不是要過濾您將發言的內容是什麼，所以鄭委員您誤會了。","至於，有關尤委員美女及陳委員碧涵所提出來的意見，本席也請行政單位要提出相關報告。主席的意思就是上述表達的狀況，我都已經表達過了。","現在是否有委員還有其他的意見，如果沒有的話，上午的會議就到此結束。","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教育部所屬單位預算委員相關提案，從第297案至第635案。","297.","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11.眷舍修繕、辦公室及地下停車場等維修，原列2,834千元，予以減列1,000千元。","說明：「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11.眷舍修繕、辦公室及地下停車場等維修，原列2,834千元，查102年預算書中已有編列相同預算，且眷舍、辦公室及地下停車場何需每年進行維修？顯見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減列1,000千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98.","第1目「一般行政」中「03辦公房屋整修及設備購置」，原列6,698千元，予以減列3,000千元。","說明：「03辦公房屋整修及設備購置」，原列6,698千元，查102年預算書中已有編列相同預算，主要為汰換及購置辦公室軟硬體相關設備，惟預算說明粗略，且何需每年採購相同設備？顯見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減列3,000千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299.","第11款『教育部主管』第2項「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原列541億3,102萬1千元，減列300萬元。","說明：","1.我國技職教育以往培育無數優秀技術人才，為臺灣經濟發展提供大量優質人力。惟近20年來因技專學校改制升格，未能落實實務教學，致課程重理論、產學連結不夠深化，高職學生以升學為導向，技職教育學術化等，引發技職教育定位不明、學用落差等批評聲浪。","2.經查，近年來高職校數及學生人數大幅減少，由80學年度之212所、47萬5,852人，至101學年度高職減為155所、36萬9,432人；同期間高中校數及學生人數則大幅增加，由80學年度之177所、21萬8,061人，至101學年度增為340所、40萬2,688人；高職與高中學生人數比由80學年度之約7：3，至101學年度約5：5。且部分高職經營日趨困難，亟待輔導轉型或退場，培育基層技術人才功能弱化。","3.綜上所述，教育部顯未善盡督導之責，爰提案刪減「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科目經費300萬元。"],["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陳學聖　　孔文吉","300.","第2目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編列54,131,021千元，建議凍結10,00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為實施九年國民教育，於57年1月19日制定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依該條例第11條規定：「實施九年國民教育所需經費，由省（市）政府就省（市）、縣（市）地方稅部分，在稅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限額內籌措財源，逕報行政院核定實施，並不受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8條但書之限制。」，地方政府爰於娛樂稅及營業用房屋稅附加教育捐，以彌補部分地方政府推動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之財源不足。","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之主要執行機關為各地方政府，惟各縣市財政狀況迥異且差距懸殊，且縣市合併升格後國立高中職將改隸直轄市，惟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政府均以無經費財源或員額不足為由而拒不承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所需經費龐鉅，卻未如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列有專屬財源，以彌補地方政府財源不足，反而散佈於預算書中（詳見附件），將不利其經費籌措。","三、綜上，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屬當前重大教育政策，所需經費龐鉅，未來財源籌措面臨嚴峻挑戰，教育部應檢討相關財源措之進行，並研議是否比照當年施行九年國教時所採用之「教育捐」模式，為十二年國教之推行籌措專屬財源。"],["※註：1.「其他」包括：制定高級中等教育法及研修相關子法、中小學課程連貫與統整、高中職評鑑與輔導、推動大學繁星及技職繁星、促進家長參與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及政策宣導等項。","2.資料來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供。"],["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30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202億6,695萬1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十二年國教將於103年正式上路，教育部103年度將編列330億元辦理包含免學費等各項工作。然觀之其各項工作要項與配套措施，卻發現：","(一)科目虛列、經費灌水：在教育部所列330億元的工作項目中，十二年國教竟然還包含了「五歲幼兒免學費」，但此政策明顯並非在十二年國教範圍中，該預算102年度及103年度均編列42.77億元，佔了總經費的13%。另外，十二年國教經費中還包含了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補助費、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等扶弱費用，甚至連修訂法律、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年職能培訓（青年發展署業務）、輟學預防等，通通被列入十二年國教的工作項目與經費推估中，灌水情形之嚴重，由此可見。","(二)優先順序欠當、造成預算排擠：教育部103年度預算十二年國教實施計畫編列330.07億元，其中以免學費方案所需經費最高，包括高中職免學費176.25億元及學前教育免學費42.77億元，共計219.02億元，占該年度十二年國教總經費之66.36%，其次為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62.12億元，占18.82%。然高中職優質化是落實十二年國教核心價值的最重要措施，教育部所編列的預算卻不到20%，與民進黨執政時期評估將投入40%經費相較，教育部顯然搞錯方向、預算配置失當。"],["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30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202億6,695萬1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十二年國教將於103年正式上路，教育部103年度將編列330億元辦理包含免學費等各項工作。然觀之其各項工作要項與配套措施，卻不難發現：","(一)科目虛列、經費灌水：在教育部所列330億元的工作項目中，十二年國教竟然還包含了「五歲幼兒免學費」，但此政策明顯並非在十二年國教範圍中，該預算102年度及103年度均編列42.77億元，佔了總經費的13%。另外，十二年國教經費中還包含了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補助費、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等扶弱費用，甚至連修訂法律、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年職能培訓（青年發展署業務）、輟學預防等，通通被列入十二年國教的工作項目與經費推估中，灌水情形之嚴重，由此可見。","(二)優先順序欠當、造成預算排擠：教育部103年度預算十二年國教實施計畫編列330.07億元，其中以免學費方案所需經費最高，包括高中職免學費176.25億元及學前教育免學費42.77億元，共計219.02億元，占該年度十二年國教總經費之66.36%，其次為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62.12億元，占18.82%。然高中職優質化是落實十二年國教核心價值的最重要措施，教育部所編列的預算卻不到20%，與民進黨執政時期評估將投入40%經費相較，教育部顯然搞錯方向、預算配置失當。"],["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30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202億6,695萬1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十二年國教將於103年正式上路，教育部103年度將編列330億元辦理包含免學費等各項工作。然觀之其各項工作要項與配套措施，卻不難發現：","(一)科目虛列、經費灌水：在教育部所列330億元的工作項目中，十二年國教竟然還包含了「五歲幼兒免學費」，但此政策明顯並非在十二年國教範圍中，該預算102年度及103年度均編列42.77億元，佔了總經費的13%。另外，十二年國教經費中還包含了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補助費、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等扶弱費用，甚至連修訂法律、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年職能培訓（青年發展署業務）、輟學預防等，通通被列入十二年國教的工作項目與經費推估中，灌水情形之嚴重，由此可見。","(二)優先順序欠當、造成預算排擠：教育部103年度預算十二年國教實施計畫編列330.07億元，其中以免學費方案所需經費最高，包括高中職免學費176.25億元及學前教育免學費42.77億元，共計219.02億元，占該年度十二年國教總經費之66.36%，其次為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62.12億元，占18.82%。然高中職優質化是落實十二年國教核心價值的最重要措施，教育部所編列的預算卻不到20%，與民進黨執政時期評估將投入40%經費相較，教育部顯然搞錯方向、預算配置失當。"],["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30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20,266,951千元，建議凍結4,00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十二年國教將於103年正式上路，教育部103年度將編列330億元辦理包含免學費等各項工作。然觀之其各項工作要項與配套措施，卻不難發現：","(一)科目虛列、經費灌水：在教育部所列330億元的工作項目中，十二年國教竟然還包含了「五歲幼兒免學費」，但此政策明顯並非在十二年國教範圍中，該預算102年度及103年度均編列42.77億元，佔了總經費的13%。另外，十二年國教經費中還包含了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補助費、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等扶弱費用，甚至連修訂法律、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年職能培訓（青年發展署業務）、輟學預防等，通通被列入十二年國教的工作項目與經費推估中。這些工作原本即相當重要、皆已各自獨立編列預算，然而此刻卻被一同納入十二年國教經費範疇；教育部此舉，頗有「重貼標籤」、將原已編列之獨立預算灌入新政策預算之嫌。","(二)優先順序欠當、造成預算排擠：教育部103年度預算十二年國教實施計畫編列330.07億元，其中以免學費方案所需經費最高，包括高中職免學費176.25億元及學前教育免學費42.77億元，共計219.02億元，占該年度十二年國教總經費之66.36%，其次為高中職優質化及均質化62.12億元，占18.82%。然高中職優質化是落實十二年國教核心價值的最重要措施，教育部所編列的預算卻不到20%，與民進黨執政時期評估將投入40%經費相較，教育部顯然搞錯方向、預算配置失當。"],["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30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202億6,695萬1千元，提案凍結20億元。","說明：","1.高中、高職均、優質化補助至今已完成的學校數？何時能完成所有學校的均、優質作業？12年國教實施在即，如何能確保各地學校數等量、各校等質？"],["2.有關103年新興計畫：包括補助高中職附設職業類科學生赴職場體驗、補助高職或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生至業界實習、以及規劃鼓勵高職開設就業導向專班等計畫是否屬於技職再造計畫？應提供更詳盡資料說明對於提升高職教學品質有何具體幫助。"],["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306.","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202億6,695萬1千元，凍結1億元。","說明：國教署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自96學年度起推動「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以強化高中職之師資、教學及設備，期望達成「校校優質、區域均質」，並均衡城鄉教育落差及提升中等教育品質。103年度預算案於「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科目編列23億4,853萬元，經查，截至102年7月底止各縣市尚未經評鑑核定為優質高中職學校仍高達49所，其中以新北市9所最多，台北市、高雄市及桃園縣各有6所，其中甚多為都會區學校。鑒於各區域高中職之均質與均衡發展，係奠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就近入學之基礎，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推動6年多，尚未經評鑑核定為優質高中職學校仍有49所，教育部國教署應加強推動以達高中職全面優質化。爰建請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就所列經費運用及成效提出檢討並報告經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蔣乃辛　　陳學聖　　"],["連署人：鄭天財　　李桐豪　　孔文吉　　","30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20,266,951千元，予以凍結5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原列20,266,951千元，較102年度增列4,220,141千元，但工作項目與102年度皆類似，預算編列卻較102年度大為增列4,220,141千元，顯見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5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孔文吉　　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　　陳淑慧　　","30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20,266,951千元，予以凍結50,000千元。","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原列20,266,951千元，較102年度增列4,220,141千元，但工作項目與102年度皆類似，預算編列卻較102年度大為增列4,220,141千元，顯見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5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　　","30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3.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原列23億4,853萬元，建議凍結5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教育部長蔣偉寧曾表示，十二年國教有29個方案，其中高中職均優質化非常關鍵，如果學校都能辦好，達到均優質化目標，十二年國教才能成功。教育部於今年3月底公布高中職優質化認證結果，通過率高達九成，有效期限六年，強調校校優質，全國496所高中職，僅49校未通過優質認證，但認證放水，檢視教育部的優質認證名單，其中部分爆發爭議的學校也獲認證為「優質」，如北市私立喬治高職發生無預警裁併班，讓學生變人球爭議，台南市私立港明高中註冊組長涉嫌教唆學生集體竄改大學推甄成績單事件等。令人懷疑，教育部為達成之前所宣示的全台優質高中職要達到8成以上，認證標準寬鬆，認教育部自毀認證公信力。再加上合格教師不，有10所優值高中職合格教師比率未超過五成，連最基本的合格教師都不夠，優質認證怎讓家長安心？"],["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　　","31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3.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原列23億4,853萬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長蔣偉寧曾表示，十二年國教有29個方案，其中高中職均優質化非常關鍵，如果學校都能辦好，達到均優質化目標，十二年國教才能成功。教育部於今年3月底公布高中職優質化認證結果，通過率高達九成，有效期限六年，強調校校優質，全國496所高中職，僅49校未通過優質認證，未通過優質認證者，基北區就佔了16校，數量最多。","二、認證放水：檢視教育部的優質認證名單，其中竟連有前科的學校也獲認證為「優質」。如臺北市私立喬治高職發生無預警裁併班，讓學生變人球爭議，之前還發生校園霸凌事件；台南市私立港明高中註冊組長涉嫌教唆學生集體竄改大學推甄成績單事件等。教育部為達成之前所宣示的「12年國教上路時，全台優質高中職要達到8成以上」，即趕進度、大放水，認證標準寬鬆，認證制度變橡皮圖章、護航大會，教育部自毀認證公信力。","三、合格教師不足：合格教師比率是優質學校的核心指標，但根據全國教師總工會調查，100學年各校具教師證的合格教師比率，在獲認證的優質高中職中，有10所高中職合格教師比率低，有的不到五成或只是剛好五成，屏東私立日新工商更不到二成一，北市私立喬治工商也不到四成。連最基本的合格教師都不夠，教育部竟還背書是優質學校，優質認證不優質，家長怎麼安心？"],["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　　","31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3.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原列23億4,853萬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長蔣偉寧曾表示，十二年國教有29個方案，其中高中職均優質化非常關鍵，如果學校都能辦好，達到均優質化目標，十二年國教才能成功。教育部於今年3月底公布高中職優質化認證結果，通過率高達九成，有效期限六年，強調校校優質，全國496所高中職，僅49校未通過優質認證，未通過優質認證者，基北區就佔了16校，數量最多。","二、認證放水：檢視教育部的優質認證名單，其中竟連有前科的學校也獲認證為「優質」。如臺北市私立喬治高職發生無預警裁併班，讓學生變人球爭議，之前還發生校園霸凌事件；台南市私立港明高中註冊組長涉嫌教唆學生集體竄改大學推甄成績單事件等。教育部為達成之前所宣示的「12年國教上路時，全台優質高中職要達到8成以上」，即趕進度、大放水，認證標準寬鬆，認證制度變橡皮圖章、護航大會，教育部自毀認證公信力。","三、合格教師不足：合格教師比率是優質學校的核心指標，但根據全國教師總工會調查，100學年各校具教師證的合格教師比率，在獲認證的優質高中職中，有10所高中職合格教師比率低，有的不到五成或只是剛好五成，屏東私立日新工商更不到二成一，北市私立喬治工商也不到四成。連最基本的合格教師都不夠，教育部竟還背書是優質學校，優質認證不優質，家長怎麼安心？"],["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　　","31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3.高中職優質化補助方案，原列2,348,530千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3.高中職優質化補助方案，原列2,348,530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難以看出教育部對於有效提升高中職優質化做出具體成效，且該項計畫教育部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此計畫去年亦編列補助經費，則已經補助了哪些學校？顯見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　　","31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3.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原列2,348,530千元，建議凍結40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長蔣偉寧曾表示，十二年國教有29個方案，其中高中職均優質化非常關鍵，如果學校都能辦好，達到均優質化目標，十二年國教才能成功。教育部於今年3月底公布高中職優質化認證結果，通過率高達九成，有效期限六年，強調校校優質，全國496所高中職，僅49校未通過優質認證，未通過優質認證者，基北區就佔了16校，數量最多。","二、認證放水：檢視教育部的優質認證名單，其中竟連有前科的學校也獲認證為「優質」。如臺北市私立喬治高職發生無預警裁併班，讓學生變人球爭議，之前還發生校園霸凌事件；台南市私立港明高中註冊組長涉嫌教唆學生集體竄改大學推甄成績單事件等。教育部為達成之前所宣示的「12年國教上路時，全台優質高中職要達到8成以上」，即趕進度、大放水，認證標準寬鬆，認證制度變橡皮圖章、護航大會，教育部自毀認證公信力。","三、合格教師不足：合格教師比率是優質學校的核心指標，但根據全國教師總工會調查，100學年各校具教師證的合格教師比率，在獲認證的優質高中職中，有10所高中職合格教師比率低，有的不到五成或只是剛好五成，屏東私立日新工商更不到二成一，北市私立喬治工商也不到四成。連最基本的合格教師都不夠，教育部竟還背書是優質學校，優質認證不優質，家長怎麼安心？"],["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　　","31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4.高中職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原列511,872千元，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4.高中職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原列511,872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　　","31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6.改善或充實國立高中職一般建築及設備，原列230,674千元，予以凍結5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6.改善或充實國立高中職一般建築及設備，原列230,674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難以看出教育部對該項計畫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已經補助了哪些學校？執行率如何？顯見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為了解教育部補助各高中職經費情形及效益，以確保教育資源能有效分配，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5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　　","316.","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7.補助改善或充實公立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原列4億0,200萬元，建議刪減2億元。","說明：該計畫102年度僅編列1億0,742萬5千元，103年度卻卻暴增為4億0,200萬元，成長將近三倍之多，而該項工作經費之編列係以68所公立完全中學估算，但相較「補助或充實國立高中職（166所）一般建築及設備」僅2億3,067萬4千元及「獎補助私立高級中等學校（146所）」經費2億5,988萬6千元，顯有資源分配不公情形。"],["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31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7.補助改善或充實公立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原列4億0,200萬元，建議刪減5,000萬元。","說明：","一、該項計畫102年度僅編列1億0,742萬5千元，今年卻暴增為4億0,200萬元，成長將近三倍之多，理由何在？","二、根據教育部說明，該項工作經費之編列係以101學年度68所公立完全中學估算，但相較「補助或充實國立高中職（166所）一般建築及設備」僅2億3,067萬4千元及「獎補助私立高級中等學校（146所）」經費2億5,988萬6千元，顯有資源分配不公情形。"],["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31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7.補助改善或充實公立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原列402,000千元，建議刪減50,000千元。"],["刪減/凍結理由：","一、該項計畫102年度僅編列1億0,742萬5千元，今年卻暴增為4億0,200萬元，成長將近三倍之多，理由何在？","二、根據教育部說明，該項工作經費之編列係以101學年度68所公立完全中學估算，但相較「補助或充實國立高中職（166所）一般建築及設備」僅2億3,067萬4千元及「獎補助私立高級中等學校（146所）」經費2億5,988萬6千元，顯有資源分配不公情形。"],["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31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7.補助改善或充實公立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原列4億0,200萬元，建議刪減5,000萬元。","說明：","一、該項計畫102年度僅編列1億0,742萬5千元，今年卻暴增為4億0,200萬元，成長將近三倍之多，理由何在？","二、根據教育部說明，該項工作經費之編列係以101學年度68所公立完全中學估算，但相較「補助或充實國立高中職（166所）一般建築及設備」僅2億3,067萬4千元及「獎補助私立高級中等學校（146所）」經費2億5,988萬6千元，顯有資源分配不公情形。"],["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32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0.高中職校務評鑑實施方案2,945萬元及委請會計師查核私立高中職財務經費800萬元」、「44.補助辦理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29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促進私立學校之財務健全發展，除加強學校內部稽核及內部控制制度功能外，亦由教育部遴聘會計師進行財務查核，以避免學校資金不當使用。但對照近年私立學校頻頻爆發財務問題，顯示教育部對私立學校之監督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功能不彰。","二、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建立學校的退場機制，但迄今不僅從未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學校退場，連具體執行時間表都尚未規劃，「推動評鑑制度」之目的顯然並未落實。"],["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32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0.高中職校務評鑑實施方案29,450千元及委請會計師查核私立高中職財務經費8,000千元」、「44.補助辦理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2,900千元」，建議凍結1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教育部為促進私立學校之財務健全發展，除加強學校內部稽核及內部控制制度功能外，亦由教育部遴聘會計師進行財務查核，以避免學校資金不當使用。但對照近年私立學校頻頻爆發財務問題，顯示教育部對私立學校之監督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功能不彰。","二、根據私校法相關規定，針對經營不善達相當程度之私校，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有責亦有權介入、必要時甚至得接管校務；除此之外亦有許多相關規定得主動要求並輔導私校改進。然而，教育部始終未能有積極改善、輔導之作為、反而研擬極具爭議之地政手段使私校退場；教育部此舉，顯有失職。"],["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32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0.高中職校務評鑑實施方案2,945萬元及委請會計師查核私立高中職財務經費800萬元」、「44.補助辦理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29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促進私立學校之財務健全發展，除加強學校內部稽核及內部控制制度功能外，亦由教育部遴聘會計師進行財務查核，以避免學校資金不當使用。但對照近年私立學校頻頻爆發財務問題，顯示教育部對私立學校之監督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功能不彰。","二、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建立學校的退場機制，但迄今不僅從未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學校退場，連具體執行時間表都尚未規劃，「推動評鑑制度」之目的顯然並未落實。"],["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32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委請會計師查核私立高中職財務經費800萬元」，建議凍結4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教育部為促進私立學校之財務健全發展，除加強學校內部稽核及內部控制制度功能外，亦由教育部遴聘會計師進行財務查核，以避免學校資金不當使用。但對照近年私立學校頻頻爆發財務問題，顯示教育部對私立學校之監督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功能不彰。"],["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32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11.12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方案，原列20,250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11.12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方案，原列20,250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12年國教政策未臻完善，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為確保教育資源能有效運用，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2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8.進行高級職業學校教學設備更新」，原列10億元，建議凍結5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該計畫為103年度新增，係第二期技職再造教育計畫之策略內容之一。","二、教育部為因應各界批評技職教育「學用落差」現象，於今年1月研擬「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總經費202億8,950萬元，計畫期程自102年至106年，結合教育部、經濟部、勞委會、經建會、財政部、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高級職業學校及技專校院等共同推動，以期達到「人才培育」、「技術發展」及「經濟發展」等三大效益。教育部洋洋灑灑提出九項推動策略，成效如何，有待檢驗。但初步觀之策略作法與預算配置，其中有高達80億元用於設備更新，只有54億元是用於實務增能，是否有過於著重設備而忽略學生技能之培訓，令人質疑。","三、政府教育資源有限，為避免重蹈第一期計畫之失敗，教育部應審慎運用第二期計畫經費並落實執行，以增強學生核心職業能力，縮短學用落差，期透過方案之實施，緊密連結產業需求，以提升整體技職教育競爭力，並而提升國家競爭力。"],["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326.","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8.進行高級職業學校教學設備更新」，原列10億元，建議凍結3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該計畫為103年度新增，係第二期技職再造教育計畫之策略內容之一。","二、教育部為因應各界批評技職教育「學用落差」現象，於今年1月研擬「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總經費202億8,950萬元，計畫期程自102年至106年，結合教育部、經濟部、勞委會、經建會、財政部、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高級職業學校及技專校院等共同推動，以期達到「人才培育」、「技術發展」及「經濟發展」等三大效益。教育部洋洋灑灑提出九項推動策略，成效如何，有待檢驗。但初步觀之策略作法與預算配置，其中有高達80億元用於設備更新，只有54億元是用於實務增能，是否有過於著重設備而忽略學生技能之培訓，令人質疑。","三、政府教育資源有限，為避免重蹈第一期計畫之失敗，教育部應審慎運用第二期計畫經費並落實執行，以增強學生核心職業能力，縮短學用落差，期透過方案之實施，緊密連結產業需求，以提升整體技職教育競爭力，並而提升國家競爭力。"],["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32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8.進行高級職業學校教學設備更新」，原列10億元，建議凍結3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該計畫為103年度新增，係第二期技職再造教育計畫之策略內容之一。","二、教育部為因應各界批評技職教育「學用落差」現象，於今年1月研擬「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總經費202億8,950萬元，計畫期程自102年至106年，結合教育部、經濟部、勞委會、經建會、財政部、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高級職業學校及技專校院等共同推動，以期達到「人才培育」、「技術發展」及「經濟發展」等三大效益。教育部洋洋灑灑提出九項推動策略，成效如何，有待檢驗。但初步觀之策略作法與預算配置，其中有高達80億元用於設備更新，只有54億元是用於實務增能，是否有過於著重設備而忽略學生技能之培訓，令人質疑。","三、政府教育資源有限，為避免重蹈第一期計畫之失敗，教育部應審慎運用第二期計畫經費並落實執行，以增強學生核心職業能力，縮短學用落差，期透過方案之實施，緊密連結產業需求，以提升整體技職教育競爭力，並而提升國家競爭力。"],["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32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8.進行高級職業學校教學設備更新」，原列1,000,000千元，建議凍結20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本計畫為103年度新增，係第二期技職再造教育計畫之策略內容之一。","二、教育部為因應各界批評技職教育「學用落差」現象，於今年1月研擬「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總經費202億8,950萬元，計畫期程自102年至106年，結合教育部、經濟部、勞委會、經建會、財政部、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高級職業學校及技專校院等共同推動，以期達到「人才培育」、「技術發展」及「經濟發展」等三大效益。","三、然而教育部洋洋灑灑提出九項推動策略，成效如何，有待檢驗。但初步觀之策略作法與預算配置，其中有高達80億元用於設備更新，只有54億元是用於實務增能，是否有過於著重設備而忽略學生技能之培訓，令人質疑。","四、政府教育資源有限，為避免重蹈第一期計畫之失敗，教育部應審慎運用第二期計畫經費並落實執行，以增強學生核心職業能力，縮短學用落差，期透過方案之實施，緊密連結產業需求，以提升整體技職教育競爭力，並而提升國家競爭力。"],["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32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18.進行高級職業學校教學設備更新，原列1,000,000千元，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18.進行高級職業學校教學設備更新，原列1,000,000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無法看出「技職再造」具體內容以及與本案關係為何、102年亦編列相關預算，執行率如何？以及如何選定教學設備更新？為使預算之分配更為合理，以及兼顧區域發展，對設備更新之標準與既有狀況之了解，方能使預算之編列更為合理，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3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18.進行高級職業學校教學設備更新，原列1,000,000千元，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18.進行高級職業學校教學設備更新，原列1,000,000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無法看出「技職再造」具體內容以及與本案關係為何、102年亦編列相關預算，執行率如何？以及如何選定教學設備更新？為使預算之分配更為合理，以及兼顧區域發展，對設備更新之標準與既有狀況之了解，方能使預算之編列更為合理，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3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9.補助高職發展務實致用之特色課程」，原列2,12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師攸關教學品質之良窳，但技職體系之教師卻出現嚴重之缺失，根據教育部資料，公立高職並無不合格教師，但私立高職則有615名不合格教師，不合格比率約為2成。且部分學校之不合格教師比率超過平均值，高達5成以上甚至7成者不在少數，不僅師資水準備受外界質疑，影響學生就讀意願，亦顯不利於發揮「務實致用」教學特色與就業優勢，對高職教育之健全發展是一大隱憂。"],["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33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9.補助高職發展務實致用之特色課程」，原列21,200千元，建議凍結1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教師攸關教學品質之良窳，但技職體系之教師卻出現嚴重之缺失，根據教育部資料，公立高職並無不合格教師，但私立高職則有615名不合格教師，不合格比率約為2成。","二、不僅如此，部分學校之不合格教師比率超過平均值，高達5成以上甚至7成者亦不在少數，不僅師資水準備受外界質疑，影響學生就讀意願，同時也無法發揮「務實致用」的教學特色與就業優勢。如此之發展現況對於促進高職教育之健全發展是一大絆腳石。"],["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33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9.補助高職發展務實致用之特色課程」，原列2,12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師攸關教學品質之良窳，但技職體系之教師卻出現嚴重之缺失，根據教育部資料，公立高職並無不合格教師，但私立高職則有615名不合格教師，不合格比率約為2成。且部分學校之不合格教師比率超過平均值，高達5成以上甚至7成者不在少數，不僅師資水準備受外界質疑，影響學生就讀意願，亦顯不利於發揮「務實致用」教學特色與就業優勢，對高職教育之健全發展是一大隱憂。"],["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33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21.規劃推動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所需經費」，原列770萬元，建議全數凍結，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2013年7月31日教育部召開「高中高職入學審議小組第8次會議」時，教育部將中投區「連續選填該校不同科別者皆為同一志願級分」修正為「該志願序校群同分」，中投區代表在場表達抗議，教育部應尊重中投區原決議，但教育部卻在會議中由次長陳益興定案修改決議，然依據根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7條規定：「申請免試入學人數超過各該主管機關核定之名額者，其錄取方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商就學區內各校主管機關訂定，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教育部僅有備查權，而非核定權，除非違法，不能擅自更改各就學區的決定，教育部應向立法院說明，要給中投免試入學區校長、家長及學生交代。"],["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33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22.充實試務試場空調及英聽設備」，原列1億8,252萬7千元，建議刪減50並凍結5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2012年國中基測及高中指考時，各考場均開冷氣，但2013的國中會考，教育部卻以近5年全台5月月均溫不到28度為由，拒絕再開冷氣，然而去年台北每日最高氣溫超過28度的天數有22天、台中有28天、高雄更高達29天，不准考場開冷氣根本是把考生當次等公民看待，漠視考生權益，而不論國中或高中考生，去年大多數人都選擇冷氣考場，以去年為例，國中共計有22萬餘名考生應考，僅有不到3%的考生選擇不吹冷氣；而高中考大學的指考每年也只有少數因體質關係或擔心感冒的考生，各考區才安排讓這些考生在常溫下應試。如果教育部不願讓學生有吹冷氣應考的機會，為何還需編列試場空調經費？應向立法院說明。"],["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336.","第2目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編列54,131,021千元，其中「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下「24.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強化中小學課程連貫與統整實施方案」編列預算3,290千元，建議凍結2,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103年八月起，十二年國教將正式上路，國教署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針對中小學課程連貫與統整實施方案進行研究與辦理，其中也包括十二年國教課程綱領的編修。","二、教育部長蔣偉寧於第三會期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接受質詢時，曾經公開承諾會將「本土語言」列入十二年國教的課綱之中，同時在國中課綱中列為必選修，並朝增加一小時授課時間為目標進行爭取。","三、然而根據日前由專家召開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研修小組」會議以及由國家教育研究院院長主持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卻始終未針對此做成任何具體決議，國家教育研究院顯然未積極爭取部長所承諾之「本土語言納入課綱」政策，顯然有負國教署所託。"],["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337.","第2目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編列54,131,021千元，其中「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下「24.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強化中小學課程連貫與統整實施方案」編列預算3,290千元，建議凍結2,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103年八月起，十二年國教將正式上路，國教署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針對中小學課程連貫與統整實施方案進行研究與辦理，其中也包括十二年國教課程綱領的編修。","二、教育部長蔣偉寧於第三會期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接受質詢時，曾經公開承諾會將「本土語言」列入十二年國教的課綱之中，同時在國中課綱中列為必選修，並朝增加一小時授課時間為目標進行爭取。","三、然而根據日前由專家召開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研修小組」會議以及由國家教育研究院院長主持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卻始終未針對此做成任何具體決議，國家教育研究院顯然未積極爭取部長所承諾之「本土語言納入課綱」政策，顯然有負國教署所託。"],["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33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28.辦理適性入學宣導，原列11,850千元，予以凍結5,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28.辦理適性入學宣導，原列11,850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適性入學需整配套措施相應辦理，對其之「宣導」為師生、家長了解適性入學的管道，因而應進行詳細規劃。然預算書僅列寥寥數語，無法從中得知是否就此議題有所研議，除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外，恐有浪費之嫌。為確保教育資源能有效運用，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5,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3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中「42.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免學費方案」之「實用技能學程免學費及開班補助」原列1,321,988千元，予以凍結1/10。","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中「42.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免學費方案」之「實用技能學程免學費及開班補助」原列1,321,988千元，該項計畫雖以提升技職學校拉近產業差距，並設立實用技能班，然檢視其目前產學成效，部分技職學校領取相關獎補助費後，相關開班績效不佳，顯見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10。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孔文吉　　呂玉玲　　陳淑慧","34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44.補助辦理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原列290萬元，建議全數凍結，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由於近期傳陸續出有學校惡意減薪或不發教職員薪水之情事，教育部至今尚未定期公布惡意減薪或不發教職員薪水的學校名單，目前教育部以人數作為退場私校的指標，並不能反應出「經營有問題」之學校，甚至連爆發惡意欠薪事件的昆山中學都不在29所退場私校名單中，為確保教職員基本工作保障，教育部應研擬及提出解決辦法，向立法院報告後方准予動支預算。"],["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34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44.補助辦理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原列2,900千元，予以凍結1,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1高級中學學校教育」44.補助辦理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原列2,900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且少子化後學生來源數銳減，教育部具體輔導學校發展、轉型、退場等相關期程付之闕如，且於學校之發展、轉型與退場上，多以校方主動提出為主，缺少主動了解機制。相關配套措施諸如師生安排、校地運用，影響甚鉅，需給出明確的處理方案，然教育部現下處理方式尚待說明。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4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項下「45辦理輪調式建教合作學生基礎訓練、建教班觀摩活動、建教合作機構評估、宣導、研習及檢討會」，原列29,799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今年自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以來，建教合作業務之辦理方式與以往多不相同，建教合作學校與機構在不熟稔法規下，教育部僅以消極、形式化的態度召開說明會，會中未能清楚說明新法之差異，並向建教合作機構表達新法過於嚴苛，實有不當。","二、教育部作為建教合作主管機關，不但未能做到宣導與推動實質的獎勵措施以及積極溝通，甚至將責任歸咎於民間團體之監督。在教育部怠惰、不作為態度下，造成諸多學校、機構不願承辦建教合作班，使建教生苦無求學及學習職業技能之機會。","三、主管機關應依法行政，積極與建教合作學校、機構進行良好之法案溝通及法案說明，並確實執行法規，保障建教生之權益，以避免建教生由於家庭經濟弱勢，反而成為不肖企業與學校共同剝削的「賤價生」。"],["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邱志偉","34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02「國民中小學教育」，原列156億9,276萬8千元，提案凍結15億元。","說明：","1.有關補救教學實施情況僅提供計劃內容，卻未提供各縣市現今補救教學學生數？補助金額等細部資料。另各縣市自行實施之基本能力測驗，教育部表示乃授權地方政府處裡，教育部無從了解，但若缺乏與縣市配合了解學生程度變化，如何進行課綱修正與調整？且地方政府實施之基本能力測驗結果是否與補救教學人數變化一致？","2.為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編列，本計畫編列預算10億元用以補足正式教師缺額，然全台灣國中、國小究竟還有多少教師缺額？有多少學校用代理代課教師或終點教師？其中又有多少未具有教師證之教師？相關資料數據教育部可有掌握？若無，編列之10億元要如何使用？是否夠用？"],["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34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1.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原列22億2,558萬5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一、截至102年7月底各縣市因學生不足裁併之國中計5所、國小191所，合計196所。地方政府對閒置校園採取活化方式包括：1.校舍拆除後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2.相關團體認養做為社區文教活動場所；3.由鄉公所借用作為活動中心使用。惟截至7月底止尚未解除列管之各縣市閒置校園計有國中1所、國小25所，合計26所。","二、為有效執行閒置校園再利用，國教署應督導相關縣市政府積極擬具校園活化計畫，除上述三項方式外，另可考慮作為公托之設立，以發揮公共資產之效益，並避免衍生環境及治安不良後果。"],["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34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1.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原列2,225,585千元，建議凍結1,00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截至102年7月底各縣市因學生不足裁併之國中計5所、國小191所，合計196所。地方政府對閒置校園採取活化方式包括：1.校舍拆除後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2.相關團體認養做為社區文教活動場所；3.由鄉公所借用作為活動中心使用。惟截至7月底止尚未解除列管之各縣市閒置校園計有國中1所、國小25所，合計26所。","二、為有效執行閒置校園再利用，國教署應督導相關縣市政府積極擬具校園活化計畫，除上述三項方式外，另可考慮作為公托、社區大學教室……等用途，以發揮公共資產之效益，並避免衍生環境及治安不良後果。"],["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346.","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單位預算─歲出工作計畫「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國民中小學教育─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經費」計畫乙項合計編列新台幣2,225,585千元凍結30%，俟向立法院說明執行成效、提出檢討報告，並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單位預算─歲出工作計畫「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國民中小學教育─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經費」計畫乙項合計編列新台幣2,225,585千元，教育部應加強督導發展特色學校與閒置校舍空間活化再利用，惟截至102年7月底尚未解除知各縣市閒置校計有國中1所、國小25所，共合計26所，國教署應積極督導相關縣市政府擬具校園活化計畫，以發揮公共資效益。"],["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李桐豪　　陳學聖　　鄭天財","34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1.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經費」中「(1)發展特色學校與閒置校舍空間活化利用經費」，原列2,495千萬，建議凍結1千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近20年來在少子化之衝擊下，各級學校面臨生源不足，學生人數與班級數隨之減少，造成學校裁併及校舍與設備閒置等情形，倘為善加活化利用，將造成教育資源閒置與浪費。","二、至102年7月底止尚未解除列管之各縣市閒置校園計有國中1所、國小25所，合計26所。","三、為有效執行閒置校園再利用，國教署應督導相關縣市政府積極擬具校園活化計畫，進行「校園第二春」之多元性用途，以發揮公共資產之效益，避免衍生環境及治安不良後果。"],["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34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1.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經費」中「(2)國民中小學設施整建與設備充實、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經費」，原列21億1千萬元，建議凍結10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各市縣公立中小學校舍使用管理情形，根據審計部各地方審計處室查核結果，截至民國101年底止，22市縣公立中小學共計3,422校，其中校舍未取得使用執照、建築執照之建案量分別為3,821案及3,534案，未領有使用執照者已停止使用138案，尚在使用3,683案。","二、經教育部老舊校舍整建計畫辦理校舍結構耐震能力評估，應予拆除或辦理結構補強工程，惟仍繼續使用者，分別有170案及261案；又有22市縣部分公立中小學未領有建築執照之情事，教育主管機關應積極研提解決方案或進行列管督促並研擬改善計畫。"],["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34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2國民小學教育」1.(2)國民中小學設施整建與設備充實、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等經費，原列2,110,000千元，予以凍結5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2國民小學教育」1.(2)國民中小學設施整建與設備充實、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等經費，原列2,110,000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難以看出教育部對該項計畫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執行率如何？顯見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然相關資源之分配需公平合理，為了解教育部補助各國中小學經費情形及效益，以確保教育資源能有效分配，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5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50.","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單位預算─歲出工作計畫「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國民中小學教育─扶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計畫乙項合計編列新台幣2,284,176千元凍結30%，俟向立法院說明執行成效、提出檢討報告，並經立法院同意後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單位預算─歲出工作計畫「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國民中小學教育─扶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計畫乙項合計編列新台幣2,284,176千元，其中編列發展原住民國民中小學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預算比例明顯不足，損及原住民族地區受教權益。"],["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李桐豪　　陳學聖　　鄭天財","35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2國民小學教育」2.(1)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原列366,215千元，予以凍結6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2國民小學教育」2.(1)推動教育優先區計畫，原列366,215千元，惟該計畫為延續性計畫，係扶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所需經費，但預算說明粗略，該計畫包含6項子計畫，卻未揭露計劃內容、經費總額、計劃期程等資訊，故其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顯欠妥，為確保有限教育資源能妥適利用，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6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 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5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2國民小學教育」2.(2)補助國民小學弱勢學生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費用，原列330,122千元，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2國民小學教育」2.(2)補助國民小學弱勢學生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費用，原列330,122千元，該計畫雖係為補助弱勢學童之經費，但屢傳部分縣市政府將該業務委外，讓業者賺教師鐘點費價差，抹殺了政府照顧弱勢的美意，為要求教育部檢討該計畫具體執行成效及如何將教育資源落實至需要的學童身上，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5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2.扶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中「(4)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原列1,490,628千元，建議凍結50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中小學目前一年有20萬人次因學習落後而接受補救教學，高中職一年也有11萬6千人次接受補救教學。","二、教育部明年加碼補救教學的預算，從102年的11.9億元，增加到103年度的14.9億元，一口氣增加三億元，也正研議國中生升入高中職一年級時，要先補救教學一週。","三、教育部在今年六月曾說「將務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全面帶領我國中小學朝向教育新境界，培養優質且具競爭力的人才，並提升辦學品質，提供學生多元適性的學習機會，成就每個孩子的未來。」然而極力推動十二年國教後，卻需更強化「補救教學」之工作，無疑是對十二年國教的一大諷刺。"],["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35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2國民小學教育」2.(4)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原列1,490,628千元，予以凍結3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2國民小學教育」2.(4)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原列1,490,628千元，該計畫雖係為協助學童利用課後時間跟上學習進度，預算也較102年度成長2億8,000餘萬元，但惟預算說明粗略，具體執行計劃內容為何？為了解教育部如何分配有限教育資源，是否有將計畫落實至真正需要的學童，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3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5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2.扶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中「(4)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原列14億9,062萬8千元，建議凍結3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中小學目前一年有廿萬人次因學習落後而接受補救教學，高中職一年也有十一萬六千人次接受補救教學。教育部明年加碼補救教學的預算，從102年的11.9億元，增加到103年度的14.9億元，一口氣增加三億元，也正研議國中生升入高中職一年級時，要先補救教學一週。","二、教育部在今年六月曾說「將務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全面帶領我國中小學朝向教育新境界，培養優質且具競爭力的人才，並提升辦學品質，提供學生多元適性的學習機會，成就每個孩子的未來。」然而極力推動十二年國教後，卻需更強化「補救教學」之工作，無疑是對十二年國教的一大諷刺。"],["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356.","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2.扶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中「(4)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原列14億9,062萬8千元，建議凍結3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中小學目前一年有廿萬人次因學習落後而接受補救教學，高中職一年也有十一萬六千人次接受補救教學。教育部明年加碼補救教學的預算，從102年的11.9億元，增加到103年度的14.9億元，一口氣增加三億元，也正研議國中生升入高中職一年級時，要先補救教學一週。","二、教育部在今年六月曾說「將務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全面帶領我國中小學朝向教育新境界，培養優質且具競爭力的人才，並提升辦學品質，提供學生多元適性的學習機會，成就每個孩子的未來。」然而極力推動十二年國教後，卻需更強化「補救教學」之工作，無疑是對十二年國教的一大諷刺。"],["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35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中「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所需經費」原列842,230千元，予以凍結40,000千元。","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中「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所需經費」原列842,230千元，該項計畫雖以提升國民中小學之教學與課程為主，與102年度相較其經費卻大幅增列，但其工作項目卻較102年還要減少，顯見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4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35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02「國民中小學教育」項下「3.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所需經費」其中為「辦理精進教學品質計畫及分組合作學習」原列2億7,530萬6千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此經費主要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教師、家長、校長課程研習、國民教育輔導團運作經費及補助課程督學、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所需經費。","2.教育部為落實國中小課程之推展，建構中央與地方課程與教學輔導網絡，成立國民教育輔導團，希望能強化輔導功能，使其成為教師教學支持系統，以精進教師課堂教學、解決教學疑難、提升教師教學效能，並進而提升學子受教權益。","3.惟許多基層教師反映「國民教育輔導團」三級制實質效力不大，淪於消耗預算之制度。教育部應重整、檢討國民教育輔導團制度，並重新整合研習活動，否則研習課程不僅增加中央財政負擔，亦是徒具形式。","4.爰此建請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就上述意見提出檢討改進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　　陳淑慧　　陳學聖　　呂玉玲　　蔣乃辛　　孔文吉","35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2國民小學教育」3.(3)辦理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的理念與實踐方案計畫，原列60,000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2國民小學教育」3.(3)辦理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的理念與實踐方案計畫，原列60,000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該計畫具體執行計劃內容為何？其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顯欠妥，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6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02「國民中小學教育」項下「3.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所需經費」其中為「辦理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計劃」原列1億1,228萬2千元，提案凍結5千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1.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政策」，即應以學生是教育的主體，教學內容應貼近生活經驗為主軸，目的是「培養學生本土語言的聽、說、讀、寫之基本能力」，及「增進學生對於本土文化、人文特徵與文化技藝認識、保存、傳遞及創新」。","2.然，經檢視，目前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計畫及經費編列，僅止於本土語言課程之推動，而對於本土文化相關的各項技藝保存、傳遞及創新等並未接續予以發展。此項計畫與目的顯有落差，故建請凍結5千萬元，俟教育部針對本土教育政策提出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　　陳淑慧　　陳學聖　　呂玉玲　　蔣乃辛　　孔文吉","36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3.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所需經費」中「(8)辦理國中小學本土教育計畫所需經費」，原列1億元1,228千萬2千元，建議凍結5千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台灣本土語言課程目前有諸多缺點：(1)是一種無師資課程，缺乏受過專業訓練的正規教師。(2)缺乏正規的課程設計，教學單元欠缺完整性。(3)缺乏正規設計的平時或定期成績評量。","二、本土語言教師師資專業度不足的疑慮，目前現職老師只需參加72小時本土語言研習，即可教授母語課程，恐發生「老師不會母語，和學生共同學習」的情形。","三、目前國內有金安、康軒、真平出版社出版台語教材，但比客語與原住民教材價錢高，降低老師購買意願。而台語教材偏貴的原因，是因為原住民與客語教材皆有獲得政府補助，卻獨漏台語教材。","四、教育部應成立「台灣母語課程正常化委員會」，監督學校母語課程教學過程，並推動台語納入國、高中必修課程，增加台語授課時數；並逐步落實「現職教師需考取母語能力認證才能授課」。"],["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36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3.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中「(11)辦理國教業務所需人力、推動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及宣導」，原列31,267千元，建議全數刪減。"],["刪減／凍結理由：","一、工作項目「辦理國教業務所需人力、推動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及宣導」，此本來就是國教署的核心業務，為何另需編列人力費用？","二、且推動課程、教學及宣導等，均已於其他工作計畫中編列，此處特別單獨列出，實屬重複編列，有浪費公帑之虞。"],["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36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2國民小學教育」3.(11)辦理國教業務所需人力、推動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及宣導，原列31,267千元，予以全數減列。","說明：「02國民小學教育」3.(11)辦理國教業務所需人力、推動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及宣導，原列31,267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且該計畫執行內容皆為一般性業務，何須另行編列預算？顯見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全數減列。"],["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6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3.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中「(11)辦理國教業務所需人力、推動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及宣導」，原列3,126萬7千元，建議刪減3,000萬元。","說明：「辦理國教業務所需人力、推動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及宣導」本屬國教署之核心業務，為何另需編列人力費用？此處特別單獨列出，實屬重複編列、有浪費公帑之虞。"],["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36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3.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中「(11)辦理國教業務所需人力、推動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及宣導」，原列3,126萬7千元，建議刪減2,000萬元。","說明：","一、工作項目「辦理國教業務所需人力、推動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及宣導」，此本屬國教署之核心業務，為何另需編列人力費用？且推動課程、教學及宣導等，均已於其他工作計畫編列，此處特別單獨列出，實屬重複編列、有浪費公帑之虞。"],["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366.","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3.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中「(11)辦理國教業務所需人力、推動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及宣導」，原列3,126萬7千元，建議刪減2,000萬元。","說明：","一、工作項目「辦理國教業務所需人力、推動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及宣導」，此本屬國教署之核心業務，為何另需編列人力費用？且推動課程、教學及宣導等，均已於其他工作計畫編列，此處特別單獨列出，實屬重複編列、有浪費公帑之虞。"],["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　　","36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2國民小學教育」3.(13)推動國中小閱讀計畫，原列146,837千元，予以凍結4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2國民小學教育」3.(13)推動國中小閱讀計畫，原列146,837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該計畫包含4項子計畫，其中有辦理推廣、研究及補助充實圖書設備等業務，卻未揭露計劃內容、經費總額、計劃期程等資訊，故其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顯欠妥，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4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　　","36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項下「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所需經費」原列9,637,852千元，予以凍結50,000千元。","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2國民中小學教育」項下「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所需經費」原列9,637,852千元，經查其中教師員額編制並無大量增加，但103年度人力所需經費卻較102年增列1,888,210千元，顯見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為了解教育部補助各國中小學經費情形效益及教師編制問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5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　　","36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項下「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所需經費」原列9,637,852千元，予以凍結5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2國民小學教育」項下「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所需經費」原列9,637,852千元，經查其中教師員額編制並無大量增加，但103年度人力所需經費卻較102年增列1,888,210千元，顯見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為了解教育部補助各國中小學經費情形效益及教師編制問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5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　　","37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4.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中「(10)補助縣市政府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原列10億元，建議凍結6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總統馬英九允諾全國教師課稅配套措施之一，是逐年增聘正式教師，明年估算全國應增聘2,500名教師，人事預算至少需要17億多元，但教育部103年度預算只編10億元、擬給付1,500名教師薪水，其餘1,000人、7億多元要由地方買單，引發地方強烈反彈，地方縣市財政困窘，不能要求地方分攤。"],["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　　","37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4.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中「(10)補助縣市政府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原列1,000,000千元，建議凍結20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總統馬英九允諾全國教師課稅配套措施之一，是逐年增聘正式教師，明年估算全國應增聘2,500名教師，人事預算至少需要17億多元，但教育部103年度預算只編10億元、擬給付1,500名教師薪水，其餘1,000人、7億多元要由地方買單，引發地方強烈反彈。","二、逐年提高教師員額編制是總統馬英九的允諾，所需預算當然要由馬總統和教育部全部負責，地方縣市財政困窘，不能要求地方分攤。","三、以目前現況來看，台南市的國小是每班1.5名老師，若要提高至1.6名，需增加399人，人事預算將增加4億7千萬元，台南市得自付2億7千萬元；高雄市要從現在1.55提高到1.6編制，就需增聘至少280名教師，每年增加人事費用至少2億元；屏東縣若增加正式老師105人，每年多出的人事費高達1億多元，對財政捉襟見肘的地方政府而言，根本無力負荷。"],["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　　","37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4.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中「(10)補助縣市政府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原列10億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總統馬英九允諾全國教師課稅配套措施之一，是逐年增聘正式教師，明年估算全國應增聘2,500名教師，人事預算至少需要17億多元，但教育部103年度預算只編10億元、擬給付1,500名教師薪水，其餘1,000人、7億多元要由地方買單，引發地方強烈反彈。逐年提高教師員額編制是總統馬英九的允諾，所需預算當然要由馬總統和教育部全部負責，地方縣市財政困窘，不能要求地方分攤。","二、以目前現況來看，台南市的國小是每班1.5名老師，若要提高至1.6名，需增加399人，人事預算將增加4億7千萬元，台南市得自付2億7千萬元；高雄市要從現在1.55提高到1.6編制，就需增聘至少280名教師，每年增加人事費用至少2億元；屏東縣若增加正式老師105人，每年多出的人事費高達1億多元，對地方而言，根本無力負荷。"],["提案人：陳亭妃　　林佳龍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37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4.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中「(10)補助縣市政府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原列10億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總統馬英九允諾全國教師課稅配套措施之一，是逐年增聘正式教師，明年估算全國應增聘2,500名教師，人事預算至少需要17億多元，但教育部103年度預算只編10億元、擬給付1,500名教師薪水，其餘1,000人、7億多元要由地方買單，引發地方強烈反彈。逐年提高教師員額編制是總統馬英九的允諾，所需預算當然要由馬總統和教育部全部負責，地方縣市財政困窘，不能要求地方分攤。","二、以目前現況來看，台南市的國小是每班1.5名老師，若要提高至1.6名，需增加399人，人事預算將增加4億7千萬元，台南市得自付2億7千萬元；高雄市要從現在1.55提高到1.6編制，就需增聘至少280名教師，每年增加人事費用至少2億元；屏東縣若增加正式老師105人，每年多出的人事費高達1億多元，對地方而言，根本無力負荷。"],["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　　","37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6.辦理國中教育會考所需經費」，原列3億6,000萬元，建議全數凍結，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2013年7月31日教育部召開「高中高職入學審議小組第8次會議」時，教育部將中投區「連續選填該校不同科別者皆為同一志願級分」修正為「該志願序校群同分」，中投區代表在場表達抗議，教育部應尊重中投區原決議，但教育部卻在會議中由次長陳益興定案修改決議，然依據根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7條規定：「申請免試入學人數超過各該主管機關核定之名額者，其錄取方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商就學區內各校主管機關訂定，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教育部僅有備查權，而非核定權，除非違法，不能擅自更改各就學區的決定，教育部應向立法院說明，要給中投免試入學區校長、家長及學生交代。","再加上2012年國中基測及高中指考時，各考場均開冷氣，但2013的國中會考，教育部卻以近5年全台5月月均溫不到28度為由，拒絕再開冷氣，然而去年台北每日最高氣溫超過28度的天數有22天、台中有28天、高雄更高達29天，不准考場開冷氣根本是把考生當次等公民看待，漠視考生權益，而不論國中或高中考生，去年大多數人都選擇冷氣考場，以去年為例，國中共計有22萬餘名考生應考，僅有不到3%的考生選擇不吹冷氣；而高中考大學的指考每年也只有少數因體質關係或擔心感冒的考生，各考區才安排讓這些考生在常溫下應試。如果教育部不願讓學生有吹冷氣應考的機會，是否還需鉅額經費？應向立法院說明。"],["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　　","37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03「學前教育」，原列95億4,717萬7千元，提案凍結5億元。","說明：","1.配合幼托整合政策，各直轄市及縣市幼兒園應增置教保員、廚工與護理人員等，然普遍改制之幼兒園均反應很難聘足合格之教保員與護理人員（供過於求），全國幼兒園何時能補齊師資與護理人員？另有關娃娃車駕駛與教保員在聘用前必須取得相關急救訓練證明，然實際情況是無機構可提供訓練，造成規定與現實情況不符合，如何解決？","2.何謂「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制定之目的為何？有無訂定實施時程？"],["3.103年為提升公共教保服務品質編列4億元用以執行：(1)增設非營利幼兒園？然未見說明此類幼兒園增設地點？家數？收費標準？(2)編列3.25億元改善並充實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幼兒園建築與設備？102年改善了多少家？預計103年持續改善幾家？應提供相關資料說明。"],["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　　"],["連署人：孔文吉　　","376.","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3學前教育」中「促進幼教發展之相關經費」原列1,457,413千元，予以凍結1/10。","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3學前教育」中「促進幼教發展之相關經費」原列1,457,413千元，該項計畫雖以促進幼教發展為主，但目前相關幼教教保人員其權益與幼教措施政策仍未健全，恐將造成現有教保員工作權益有所損失，教育部應有更積極完善作為，以保障幼教人員相關權益，故本項幼教發展經費編列合理性難以評估，故本預算予以凍結1/10。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37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學前教育」之「3.促進幼教發展」中「(4)推動幼托整合政策」，原列1,389,992千元，建議凍結30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自幼稚園與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後，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教保員不能獨立教大班，且導師費每月新台幣900元，比幼教師每月2,000元少，同工不同酬，權益明顯受損。","二、再者，政府雖提供教保員可進修取得幼教師資格，但除進修，還要離開熟悉園所到其他園所實習，並經檢定才行，也造成教保員之困擾。","三、教育部應儘速研擬相關修法，研訂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讓教保員和幼教師享有一樣待遇及尊嚴。"],["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37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學前教育」之「3.促進幼教發展」中「(4)推動幼托整合政策」，原列13億8,999萬2千元，建議凍結1.5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自幼稚園與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後，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教保員不能獨立教大班，且導師費每月新台幣900元，比幼教師每月2,000元少，同工不同酬，權益明顯受損。","二、再者，政府雖提供教保員可進修取得幼教師資格，但除進修，還要離開熟悉園所到其他園所實習，並經檢定才行，亦造成教保員之困擾。","三、教育部應儘速研擬相關修法，研訂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讓教保員和幼教師享有一樣待遇及尊嚴。"],["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37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學前教育」之「3.促進幼教發展」中「(4)推動幼托整合政策」，原列13億8,999萬2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自幼稚園與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後，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教保員不能獨立教大班，且導師費每月新台幣900元，比幼教師每月2,000元少，同工不同酬，權益明顯受損。","二、再者，政府雖提供教保員可進修取得幼教師資格，但除進修，還要離開熟悉園所到其他園所實習，並經檢定才行，亦造成教保員之困擾。","三、教育部應儘速研擬相關修法，研訂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讓教保員和幼教師享有一樣待遇及尊嚴。"],["提案人：陳亭妃　　林佳龍"],["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38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學前教育」之「3.促進幼教發展」中「(4)推動幼托整合政策」，原列13億8,999萬2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自幼稚園與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後，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教保員不能獨立教大班，且導師費每月新台幣900元，比幼教師每月2,000元少，同工不同酬，權益明顯受損。","二、再者，政府雖提供教保員可進修取得幼教師資格，但除進修，還要離開熟悉園所到其他園所實習，並經檢定才行，亦造成教保員之困擾。","三、教育部應儘速研擬相關修法，研訂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讓教保員和幼教師享有一樣待遇及尊嚴。"],["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38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3學前教育」4.優質教保發展計畫，原列492,000千元，予以凍結92,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3學前教育」4.優質教保發展計畫，原列492,000千元，惟預算說明極為粗略，其中包含多項重要幼兒教保相關業務，卻無分列其預算數，致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且為監督教育部有效解決各地方政府公托環境品質問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92,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8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03「學前教育」項下「4.優質教保發展計畫」其中「(1)優質教保發展計畫之經費」原列9,200萬元，提案凍結3,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此預算說明相當簡略，統包各項計畫，亦無「優質教保發展計畫」之說明、目標等資料，致使難以評估此計畫與預算之合理性。","2.爰此建請凍結3,000萬元，俟教育部就上述意見提出詳盡規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　　蔣乃辛　　陳淑慧　　陳學聖　　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38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4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藝術教育」9.推動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計畫，原列34,769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4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藝術教育」9.推動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計畫，原列34,769千元，惟預算說明極為粗略，其中包含多項補助相關業務，卻無分列其預算數，致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8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4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藝術教育」9.推動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計畫，原列34,769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4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藝術教育」9.推動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計畫，原列34,769千元，惟預算說明極為粗略，其中包含多項補助相關業務，卻無分列其預算數，致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8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5特殊教育」原列1,569,418千元，予以凍結2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5特殊教育」，其中預算說明：","2.辦理發展與改進特殊教育相關工作，原列35,685千元","3.加強地方政府推動國民及學前特殊教育，原列690,679千元","4.補助國立暨台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推動並加強特殊教育，原列409,872千元","總計編列1,136,236千元，該三項計畫中皆包含多項子計畫，卻無分列其預算數，無法看出各項子計畫之預算數，致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為確保特殊教育資源有效利用，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20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86.","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單位預算─歲出工作計畫「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國民中小學教育─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計畫乙項合計編列新台幣2,287,079千元凍結30%，俟向立法院說明執行成效、提出檢討報告，並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單位預算─歲出工作計畫「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國民中小學教育─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計畫乙項合計編列新台幣2,287,079千元，教育部針對督導及補助地方政府或結合民間團體推動原住民中輟生輔導各項工作經費預算比例明顯不足，且原住民地區學校健康計畫資源相當不足，此次學生健康計畫預算編列應特別針對偏遠地區及原住民地區學校，加強偏遠地區及原住民學生健康、設備與健康宣導等。"],["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李桐豪　　陳學聖　　鄭天財","38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6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項下之「推動正向管教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辦理正向管教研習活動及辦理府到管教輔導團體研習」、及「推動鼓勵家長參與教育計畫」合計共列13,168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6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項下之「推動正向管教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辦理正向管教研習活動及辦理府到管教輔導團體研習」、及「推動鼓勵家長參與教育計畫」合計共列13,168千元。上述兩項預算編列說明粗略，並未說明何謂正向教育？如何推動正向教育？且另一分支計畫中鼓勵家長參與教育為何須編列相關經費。故其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38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6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項下之「推動正向管教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辦理正向管教研習活動及辦理府到管教輔導團體研習」、及「推動鼓勵家長參與教育計畫」合計共列13,168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6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項下之「推動正向管教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辦理正向管教研習活動及辦理府到管教輔導團體研習」、及「推動鼓勵家長參與教育計畫」合計共列13,168千元。上述兩項預算編列說明粗略，並未說明何謂正向教育？如何推動正向教育？且另一分支計畫中鼓勵家長參與教育為何須編列相關經費。故其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38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中「07一般教育推展」5.補助各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天然災害復原、辦理急需與延續性工程及設備，原列160,000千元，予以凍結8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07一般教育推展」5.補助各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天然災害復原、辦理急需與延續性工程及設備，原列160,000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難以看出教育部對該項計畫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執行率如何？顯見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為了解教育部補助各學校經費情形及效益，以確保教育資源能有效分配，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8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9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8高級中等學校改隸直轄市專案補助」，原列29億1657千萬7千元，建議凍結15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自99年度起即與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4個直轄市政府（以下簡稱新4都）就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改隸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督導權移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惟迄今僅新北市政府完成改隸移轉，其餘3個直轄市尚有47所國立高中職校未改隸及54所私立高中職校督導權未移轉，造成新4都之國立及私立高中職校卻有兩種不同隸屬與督導體制。","二、中央與直轄市政府尚未達成共識主要在於補足相關經費與員額，但新4都之新北市政府已於102年度完成國立高中職校改隸及私立高中職校督導權移轉事宜。教育部應積極加強協調其餘直轄市政府配合辦理，以完成改隸移轉事宜。"],["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39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8高級中學等學校改隸直轄市專案補助」，原列29億1,657萬7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4直轄市境內教育部管轄之59所國立高中職，於101年8月改隸新4都市政府。台中、台南、高雄等3都市政府屢有財源困窘，無力支應改隸高中職免學費之議。","二、新北市政府已於102年1月1日接管新北市境內國立高中職校，台中、台南、高雄等3都聯席建議調整改隸時間為102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此獎補助費專案補助新北市，而非財源較差之另3都，實有可議之處。"],["提案人：邱志偉　　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392.","體育署103年度有關「業務費」項下之「大陸地區旅費」科目預算編列255萬6千元，建議減列150萬元。","說明：103年度體育署派員出國考察、視察、訪問次數為9次，包含日本、新加坡、澳洲、韓國等地。但派員赴中國次數卻高達12次，內容包含兩岸奧會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國際運動賽會籌辦人員交流、兩岸大學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大專校院體育運動交流、兩岸中學體育業務交流、兩岸績優運動學校教練交流等，為何此類交流事項獨厚中國，體育署並未提出具體計畫內容。且相較其他國家出國天數多為四至七天，體育署派員赴中國卻要七至九天，顯有消耗預算、浪費體育資源之情事。"],["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393.","體育署103年度有關「業務費」項下之「大陸地區旅費」科目預算編列2,556千元，予以減列1百萬元。","說明：103年度體育署派員出國考察、視察、訪問次數為9次，包含日本、新加坡、澳洲、韓國等地。但派員赴大陸次數卻高達12次，且相較其他國家出國天數多為4-7天，體育署派員赴中國卻要7-9天。出國理由與101年、102年雷同，諸如兩岸奧會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國際運動賽會籌辦人員交流、兩岸大學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大專校院體育運動交流、兩岸中學體育業務交流、兩岸績優運動學校教練交流等。體育署並未提出具體計畫內容，解釋為何獨厚中國。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浪費體育資源之嫌，予以減列1百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394.","體育署103年度有關「業務費」項下之「大陸地區旅費」科目預算編列255萬6千元，建議減列100萬元。","說明：","一、103年度體育署派員出國考察、視察、訪問次數為9次，包含日本、新加坡、澳洲、韓國等地。但派員赴大陸次數卻高達12次，內容不外乎兩岸奧會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國際運動賽會籌辦人員交流、兩岸大學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大專校院體育運動交流、兩岸中學體育業務交流、兩岸績優運動學校教練交流等，為何此類交流事項獨厚中國，體育署並未提出具體計畫內容。且相較其他國家出國天數多為四至七天，體育署派員赴中國卻要七至九天，顯有消耗預算、浪費體育資源之情事。"],["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395.","體育署103年度有關「業務費」項下之「大陸地區旅費」科目預算編列255萬6千元，建議減列100萬元。","說明：","一、103年度體育署派員出國考察、視察、訪問次數為9次，包含日本、新加坡、澳洲、韓國等地。但派員赴大陸次數卻高達12次，內容不外乎兩岸奧會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國際運動賽會籌辦人員交流、兩岸大學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大專校院體育運動交流、兩岸中學體育業務交流、兩岸績優運動學校教練交流等項目，然而體育署並未提出具體計畫內容說明為何要多次考察中國體育建設，且相較其他國家出國天數多為四至七天，體育署派員赴中國卻要七至九天，顯有消耗預算、浪費體育資源之情事。"],["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96.","體育署103年度有關「業務費」項下之「大陸地區旅費」科目預算編列255萬6千元，建議減列100萬元。","說明：","一、103年度體育署派員出國考察、視察、訪問次數為9次，包含日本、新加坡、澳洲、韓國等地，但派員赴大陸次數卻高達12次，內容不外乎兩岸奧會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國際運動賽會籌辦人員交流、兩岸大學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大專校院體育運動交流、兩岸中學體育業務交流、兩岸績優運動學校教練交流等項目，然而體育署並未提出具體計畫內容說明為何要多次考察中國體育建設，且相較其他國家出國天數多為四至七天，體育署派員赴中國卻要七至九天，顯有消耗預算、浪費體育資源之情事。"],["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397.","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原列15億6570萬2千元，提案凍結2億5千萬元。","說明：","1.促進學生優質棒球運動較102年多編列1億元，大幅增加預算之原因為何？根據體育署102年提供之資料未見本計畫有優異績效，實難了解大幅增加預算之原因？另根據體育署提供資料，103年將補助五年五百億學校成立大學棒球聯盟，辦理頂尖大學聯盟賽事，為何選擇五年五百億學校？","2.何謂推動學校競技運動人才培育6年計畫？從哪年起算之6年？未見體育署提供說明資料。","3.國家足球發展計畫具體內容為何？為何選擇足球而非籃球或其他球類？"],["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398.","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1.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原列3,126萬3千元，建議刪除本預算50%。","說明：體育署為配合推動十二年國教體育班特色招生，輔導高中職體育班實施特色課程，其計畫內容為何？如何選定目標？目前如何辦理，教育部應向立法院提出完整說明。由此可見預算編列浮濫，英珊除本預算50%。"],["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399.","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1.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原列3,126萬3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育署為配合推動十二年國教體育班特色招生，輔導高中職體育班實施特色課程，建構精緻多元體育課程，規劃「學校體育課程發展專案」，期能建立體育課程發展機制，常態性、系統性的發展體育課程與教材。但其規劃內容為何？另為提早於國民教育階段發掘具有發展運動潛能之運動人才，提供國民中學運動績優學生進入高級中等學校繼續升學，銜接優秀選手繼續培訓，教育部特輔導成立體育班，「協助國私立高中職體育班發展」，如何擇定協助目標？協助依據為何？再者，「辦理國私立高中職體育班評鑑」，評鑑內容為何？不同類別之體育班，如何統一標準？教育部應提出完整說明。"],["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00.","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第1項「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原列31,263千元，予以凍結1千萬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就本項目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第1項「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原列31,263千元。然體育署為配合推動十二年國教體育班特色招生，輔導高中職體育班實施特色課程，未說明其中之具體規劃。包括第四點「協助國私立高中職體育班發展」、第五點「辦理國私立高中職體育班評鑑」，皆無完整說明。為使預算之運用更為合理且具應有之效能，予以凍結1千萬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就本項目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401.","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1.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原列3,126萬3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體育署為配合推動十二年國教體育班特色招生，輔導高中職體育班實施特色課程，其計畫內容為何？又「協助國私立高中職體育班發展」如何擇定協助目標？協助依據何在？再者，「辦理國私立高中職體育?班評鑑」，評鑑內容為何？不同類別之體育班，如何統合其一致之標準？目前辦理情形如何？教育部應提出完整說明。"],["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402.","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編列1,662,015千元，其中「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1.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原列31,263千元，建議凍結15,000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體育署輔導高中職體育班實施特色課程之規劃內容不明，且未說明「協助國私立高中職體育班發展」應如何擇定目標，其辦理依據何在？且評鑑內容亦無法就不同類別籌畫一致性標準，現階段辦理狀況亦有待釐清，教育部應提出完整說明。"],["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403.","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之「01學校體育教育」之「培育學校體育運動人才」中「推動學生游泳與自救教學及水域安全教學」原列70,000千元，建議刪除20,000千元。","說明：","1.為配合馬英九總統而提出以四年為一期的「泳起來專案」，教育部與體委會規劃12年120億元計畫，目前將進入第二期。但根據審計部99年度、100年度、101年度審核報告指出，審核費時而延宕發包，花費大筆預算興建泳池後，卻發生經營困難呈現虧損狀態、救生員經費來源無著、使用情形欠佳等情形，若再加上因應電價調漲、營運成本增加，導致許多蚊子泳池出現。","2.查101年度審計部決算書指出，「泳起來專案」之缺失有：補助案件自提出申請至核定耗時3個月餘，壓縮受補助學校執行期程，致部分學校未能於民國101年12月底前完成發包作業及簽約事宜；部分申請、規劃及審查應遵行事項未研酌納入實施要點妥為規範；游泳教學資源中心設置標準及功能，允宜妥為規範；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整體游泳檢測合格率為51.67%，預計合格率51.75%，達成率99.85%，惟部分國立高中職及市縣所屬國中游泳檢測合格率未達平均值；部分學校未依課程綱要實施游泳教學；部分學校實施游泳教學課程之生師比配置人數未符規定比例。","3.綜上，「推動學生游泳與自救教學及水域安全教學」原列70,000千元，建議刪除20,000千元。"],["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04.","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之「01學校體育教育」之「辦理運動競賽與學校體育活動」中「辦理學生水域運動方案」原列17,000千元，建議刪除50%。","說明：","1.為配合馬英九總統而提出以四年為一期的「泳起來專案」，教育部與體委會規劃12年120億元計畫，目前將進入第二期。但根據審計部99年度、100年度、101年度審核報告指出，審核費時而延宕發包，花費大筆預算興建泳池後，卻發生經營困難呈現虧損狀態、救生員經費來源無著、使用情形欠佳等情形，若再加上因應電價調漲、營運成本增加，導致許多蚊子泳池出現。","2.查101年度審計部決算書指出，「泳起來專案之缺失」有：補助案件自提出申請至核定耗時3個月餘，壓縮受補助學校執行期程，致部分學校未能於民國101年12月底前完成發包作業及簽約事宜；部分申請、規劃及審查應遵行事項未研酌納入實施要點妥為規範；游泳教學資源中心設置標準及功能，允宜妥為規範；本年度應屆畢業生整體游泳檢測合格率為51.67%，預計合格率51.75%，達成率99.85%，惟部分國立高中職及市縣所屬國中游泳檢測合格率未達平均值；部分學校未依課程綱要實施游泳教學；部分學校實施游泳教學課程之生師比配置人數未符規定比例。","3.水域安全教育於「推動學生游泳與自救教學及水域安全教學」已編列預算，此處恐有重複編列之嫌。","4.綜上，「推動學生游泳與自救教學及水域安全教學」原列17,000千元，建議刪除50%。"],["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05.","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4.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原列5億1,914萬元，建議刪減1億元。","說明：","一、該項計畫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每年執行補助情形為何？教育部應提出補助各級學校經費情形及獲補助之效益，以確保體育資源能有效分配，並評估其預算之合理性。","二、本項計畫項下，著重於游泳池之整改建及經營管理（1億5,000萬元），此無疑是為迎合馬英九的泳起來專案。對於單一運動獨佔將近三分之一預算，相較於其他各種運動共同分配三分之二預算，顯不公平。"],["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406.","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4.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原列5億1,914萬元，建議刪減1億元。","說明：","一、本項計畫項下，整改建學校游泳池預算1億2千萬、協助學校游泳池經營管理3千萬，合計1億5,000萬元，但對於單一運動編列整體計畫近三分之一預算，無疑是為配合馬英九的泳起來專案。相較於其他各種運動共同分配三分之二預算，顯不公平。且體育署泳起來專案透過補助學校經費用以建構溫水泳池，鼓勵游泳運動之推廣，但硬體申請與建設容易，後續經營卻十分困難。溫水泳池1年維持費用動輒兩三百萬，除水費、瓦斯費、清潔費、電費外、因應相關法規還需聘請合格教練，除北部人口較密集區的泳池可委外經營，其餘學校自營的泳池都虧損連連，雖有教育部每年的營運補助，但也是杯水車薪；縣市政府財政困窘，更是無力補助學校經營。"],["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07.","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4.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原列5億1,914萬元，建議凍結2億元。","說明：","一、該項計畫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每年執行補助情形為何？教育部應提出補助各級學校經費情形及獲補助之效益，以確保體育資源能有效分配，並評估其預算之合理性。","二、本項計畫項下，著重於游泳池之整改建及經營管理，單此項就佔1億5,000萬元，無疑是為迎合馬英九的泳起來專案。對於單一運動獨佔將近三分之一預算，相較於其他各種運動共同分配三分之二預算，顯不公平。"],["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408.","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第4項「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原列519,140千元，凍結五分之一。","說明：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第4項「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原列519,140千元；其中游泳池及其管理列有1億5千萬元，佔項目經費三成，擠壓其他體育經費費用。102年度編列496,000千元「學校運動場地設施整修及充實體育器材設備」之經費。雖教育部「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中，列有「新建、修建與整建運動場地，及購置體育器材設備」申請資格，然包括計畫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每年執行補助情形為何，均無相關資訊。為確保體育資源能有效分配與預算之合理性，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體育署就本項目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409.","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4.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之「(4)整改建學校游泳池」，原列1億2,000萬元，建議全數刪減。","說明：","一、愛好游泳的馬英九總統力推「泳起來」專案計畫，積極補助各級學校興建泳池，並提升游泳能力。但專案實施三年多來好大喜功，審計部年年查核都發現不同面向問題，第一年補助七十九所學校，發現近六成學校申請時，連可行性評估及經營管理計畫都沒有，極可能變成蚊子館，卻仍獲得補助；另有六校重複補助，管考執行相當草率。","二、「泳起來」專案以四年為一期，分三期辦理；第一階段自99至102年，經費三十三億八千二百萬元。專案實施前，教育部本就有補助各級學校興建及管理游泳池，但因監督不周，使用率不佳虧損或缺乏經費而停用的情形相當普遍。","三、審計部九十九年度的查核結果，當年補助新（整）建七十九校，就有四十六校完全沒有可行性評估及經營管理計畫，比例高達近六成；評估及計畫完備的只有十六校，比例僅二成；另有六校重複補助。審計部100年查核時，發現有七所學校已核定給予補助，但學校方面後來卻因「尚無興建共識」、未及於期限內完成招標等原因，申請撤銷補助。101年度審計部再查核，當年度應屆畢業生泳測合格率五十一．六七%，雖幾乎能達成五十一．七五%的目標，但國立高中職的泳測合格率僅有三十六．三九%，明顯偏低。"],["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410.","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之「01學校體育教育」之「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中「整改建學校游泳池」原列120,000千元，建議刪除40%。","說明：","1.為配合馬英九總統而提出以四年為一期的「泳起來專案」，教育部與體委會規劃12年120億元計畫，目前將進入第二期。但根據審計部99年度、100年度、101年度審核報告指出，審核費時而延宕發包，花費大筆預算興建泳池後，卻發生經營困難呈現虧損狀態、救生員經費來源無著、使用情形欠佳等情形，若再加上因應電價調漲、營運成本增加，導致許多蚊子泳池出現。是以，「整改建學校游泳池」原列120,000千元，建議刪除40%。"],["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11.","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編列1,662,015千元，其中「4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之「(4).整改建學校游泳池」，原列120,000千元，建議刪減60,000元。"],["刪減/凍結理由：","一、教育部應提出補助各級學校經費情形及獲補助之效益，以確保體育資源能有效分配，並評估其預算之合理性。","二、本項計畫項下，著重於游泳池之整改建及經營管理（1億5,000萬元），單一運動獨佔將近三分之一預算，顯不公平。"],["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412.","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之「01學校體育教育」之「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中「協助學校游泳池經營管理」原列30,000千元，建議刪除40%。","說明：","1.查101年度審計部決算書指出，「泳起來專案」之缺失有：游泳教學資源中心設置標準及功能，允宜妥為規範；部分學校未依課程綱要實施游泳教學；部分學校實施游泳教學課程之生師比配置人數未符規定比例等項。","2.所謂「協助學校游泳池經營管理」，於預算書中並未說明如何協助哪些項目之經營管理，令人不知編列之預算將作何使用。","3.綜上，「協助學校游泳池經營管理」原列30,000千元，建議刪除40%。"],["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13.","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編列1,662,015千元，其中「(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經費」項下原列「國家足球發展計畫─學生足球運動」80,000千元，建議凍結辦理足球運動普及推廣及教育宣導18,000千元，以及培育足球運動優秀競技人才12,000千元，共3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國家足球發展計畫」乃4年期中程計畫，執行期程自103年度至106年度，總經費3億2,000萬元，各年度經費均為8,000萬元。顯見該計畫據屬預算法第5條所稱之繼續經費，惟該署以單一年度預算方式編列似未妥適，宜依同法第39條規定，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俾利本院瞭解及審議是項計畫預算。","二、近年來政府積極投入經費於推廣國內足球運動，以期提升足球競技實力。建議檢討本項計畫辦理方式，合理配置學校足球運動賽事及培育選手預算（103年度培訓足球人才預算僅占計畫經費之1成5）；並儘速完成各級選手之資料庫建置，俾能分析瞭解選手流向，增加頂尖選手之就業管道及賽會經驗，從根本改善足球環境，方能擴大推廣是項運動，提升整體競技實力。"],["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414.","第11款『教育部主管』第3項「體育署」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原列2,456萬5千元，減列100萬元。","說明：","1.體育署103年度編列「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3億9,400萬元，用以補助台北市辦理相關運動場館設施之興建工程。依經建會102年9月9日審議通過之「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世大運各項工程主要內容為軟硬體工作計畫計110餘項，總經費需求預估約198億餘元；其中硬體建設部分約須144億元，整體經費由中央及地方各分攤45%、自償10%，該計畫目前送行政院核定中。","2.經查，台北市政府辦理選手村之預定地選址過程風波不斷，屢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須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顯有檢討改進之必要。","3.綜上所述，體育署未積極輔導及協助臺北市完成各項運動場館及工程案之先期規劃應予改進，爰提案刪減『體育行政業務』科目100萬元。"],["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陳學聖　　孔文吉","415.","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1體育行政及督導」，原列1,176萬5千元，建議全數刪減。","說明：一般事物費項下編列「出版國民體育季刊」，報導國家體育動態、介紹國際體育現況，然國際體育現況資訊隨時會更新，三個月一期的季刊由編印到完成寄發，內容恐已過時，不符實際所需，本季刊實無編印之必要。"],["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416.","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1體育行政及督導」，原列1,176萬5千元，建議刪減500萬元。","說明：","一、一般事物費項下編列「出版國民體育季刊」，報導國家體育動態、介紹國際體育現況，然國際體育現況資訊隨時會更新，三個月一期的季刊由編印到完成寄發，內容恐已過時，不符實際所需，本季刊實無編印之必要。","二、另體育署在辦理體育運動之資料蒐整分析、風險管理等事宜，編列144萬元經費，然近年體育署在各大國際賽事均未能完整各項蒐整分析，以致我國發生選手裝備不全或在運動場上不知如何防備之困窘，顯見體育署該項情蒐預算形同浪費。"],["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417.","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1體育行政及督導」，原列1,176萬5千元，建議刪減500萬元。","說明：","一、一般事物費項下編列「出版國民體育季刊」，報導國家體育動態、介紹國際體育現況，然國際體育現況資訊隨時會更新，三個月一期的季刊由編印到完成寄發，內容恐已過時，不符實際所需，本季刊實無編印之必要。","二、另體育署在辦理體育運動之資料蒐整分析、風險管理等事宜，編列144萬元經費，然近年體育署在各大國際賽事均未能完整各項蒐整分析，以致我國發生選手裝備不全或在運動場上不知如何防備之困窘，顯見體育署該項情蒐預算形同浪費。"],["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18.","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1體育行政及督導」，原列11,765千元，予以減列3百萬元。","說明：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1體育行政及督導」，第1項「業務費」中，(1)第六點編列「出版國民體育季刊」1,850千元，然國際體育現況資訊隨時會更新，三個月一期的季刊由編印到完成寄發內容恐已過時，紙本編印寄發恐無必要；(2)同項目下另編列「體育運動之資料蒐整分析、風險管理」1,440千元，然近年體育署在各大國際賽事均未能完整各項蒐整分析，以致我國發生選手裝備不全或在運動場上不知如何防備之困窘，顯見體育署該項情蒐預算形同浪費。(3)第2項「設備及投資」3,125千元以汰換資訊設備，連年編列3百萬元用以汰換資訊設備，恐有浪費資源之嫌。為避免預算之編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減列3百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419.","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1體育行政及督導」，原列1,176萬5千元，建議刪減200萬元。","說明：","一、本計畫一般事物費項下編列「出版國民體育季刊」費用185萬，其用於出版國民體育季刊，報導國家體育動態，介紹國際體育現況，然國際體育現況資訊隨時會更新，三個月一期的季刊由編印到完成寄發，內容恐已過時，不符實際所需。","二、另體育署在辦理體育運動之資料蒐整分析、風險管理等事宜，編列144萬元經費，較去年度80萬預算高出許多，然近年體育署在各大國際賽事均未能完整各項蒐整分析，以致我國發生選手裝備不全或在運動場上不知如何防備之困窘，顯見體育署該項情蒐預算形同浪費。"],["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20.","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編列24,565千元，其中01體育行政及督導項下原列「出版國民體育季刊」1,850千元，建議刪減1,000千元。"],["刪減／凍結理由：","一、一般事務費項下編列「出版國民體育季刊」，報導國家體育動態、介紹國際體育現況，然本季刊實無編印實體刊物之必要，留下電子版發行所需經費即可。"],["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421.","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2擴增體育運動資源」，原列300萬元，建議全數刪減。","說明：體育署辦理「運動休閒服務業及運動產業交流」，是否只與中國交流，體育署應拓展國際視野，而非只看中國，另外，何謂「運動藝術美學」，競賽之辦理與評分標準如何審定都未交代，建議刪減。"],["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422.","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2擴增體育運動資源」，原列300萬元，建議刪減200萬元。","說明：","一、體育署辦理「運動休閒服務業及運動產業交流」，為何只與大陸交流？其他國家亦多有發展成熟之運動休閒服務業及運動產業，體育署應拓展國際視野，而非只看中國。","二、何謂「運動藝術美學」？其競賽之辦理與評分標準如何審定？"],["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423.","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2擴增體育運動資源」，原列300萬元，建議刪減200萬元。","說明：","一、體育署辦理「運動休閒服務業及運動產業交流」，為何只與大陸交流？其他國家亦多有發展成熟之運動休閒服務業及運動產業，體育署應拓展國際視野，而非只看中國。"],["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24.","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2擴增體育運動資源」，原列300萬元，建議刪減100萬元。","說明：","一、本工作計畫為數位博物館資料維護、輔導辦理運動藝術美學競賽，提升運動文化內涵等，相關工作內容與國內即可完成，無至大陸考察之必要性，因此大陸地區旅費24萬無需編列。","二、體育署辦理「運動休閒服務業及運動產業交流」編列80萬元，為何只與大陸交流？其他國家亦多有發展成熟之運動休閒服務業及運動產業，體育署應拓展國際視野，而非只看中國。"],["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25.","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2擴增體育運動資源」，原列3,000千元，予以全數凍結。","說明：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2擴增體育運動資源」，原列3,000千元，(1)所辦理之「運動休閒服務業及運動產業交流」，相應編列的旅費僅有大陸地區旅費24萬元，而無其他國家；然運動產業之交流，於101、102年均曾與大陸交流，其他鄰近國家諸如澳洲、日本，亦多有發展成熟之運動休閒服務業及運動產業，體育署應拓展國際視野、拓展與各國之運動產業交流。(2)103年編列「辦理運動藝術美學競賽」50萬元，何謂「運動藝術美學」？其競賽之辦理與評分標準如何審定？為使預算之分配更為合理適當，予以全數凍結，待教育部體育署就本項目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426.","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編列24,565千元，其中02擴增體育運動資源項下原列「大陸地區旅費」240千元，建議刪減參與運動產業研討會70千元。"],["刪減/凍結理由：","一、其他國家亦多有發展成熟之運動休閒服務業及運動產業，體育署辦理「運動休閒服務業及運動產業交流」，為何獨厚中國？應加強與其它國家之交流往來。"],["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　　","427.","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之「03加強國民體育宣導」，原列590萬元，建議全數刪除。","說明：體委會的錢很多花在宣傳，以101年度實際執行情形為例，該署一季就花了1,650萬元在宣導廣告上，但比起對身心障礙選手的獎勵金，103年度僅編列784萬4千元，顯示體育署只顧宣傳，對於選手的獎勵根本不重視。"],["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　　","428.","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中「03加強國民體育宣導」，原列590萬元，建議減列400萬元。","說明：","一、臺灣體育環境艱困，體育人才頻頻面臨挖角，體育署在經費奧援上捉襟見肘，經費配置卻高度集中在宣傳、行銷，幾乎是人才培育費用390萬元的兩倍，長此以往將使人才加速流失，弱化我國國際賽事之成績表現。","二、中央政府財政困難之際，體育署重要計畫項下皆已編列宣傳預算，不宜另立科目，造成過多宣傳經費排擠實質政策，建議減列400萬元，以期能提升經費運用效率，厚植我國體育實力。"],["提案人：陳碧涵　　陳淑慧　　陳學聖　　呂玉玲　　蔣乃辛　　孔文吉　　","429.","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之「03加強國民體育宣導」，原列5,900千元，予以減列300萬元。","說明：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之「03加強國民體育宣導」，原列590萬元，實際編列之分配為450萬表揚、50萬資訊宣導、50萬政策活動之推廣宣導。然而體育署在宣傳、行銷的花費遠超過此數。以101年度實際執行情形為例，體育署光第三季就花費1,650萬的廣告宣傳費。對比於體育署對於體育選手的照顧與獎勵不足，如對身心障礙選手的獎勵金，103年度僅編列784萬4千元，顯示體育署著重於宣傳，卻疏忽對於選手的獎勵。為使體育預算合理分配與運用，予以減列300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　　","430.","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之「03加強國民體育宣導」，原列590萬元，建議減列300萬元。","說明：","一、體委會的錢很多花在宣傳，行銷上。以101年度實際執行情形為例，體育署一季就花了1,650萬元在宣導廣告上，但對比於體育署對於體育選手的照顧與獎勵，如對身心障礙選手的獎勵金，103年度僅編列784萬4千元，加顯示體體署只雇宣傳，對於選手獎勵及補助根本不重視。"],["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　　","431.","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之「03加強國民體育宣導」，原列590萬元，建議減列300萬元。","說明：","一、體育署應加強選手的補助，而非著重在宣傳行銷上。以101年度實際執行情形為例，體育署一季就花了1,650萬元在宣導廣告上，但對比於體育署對於體育選手的照顧與獎勵，如對身心障礙選手的獎勵金，102年度為871萬6千元，103年度僅編列784萬4千元，加上近來屢傳選手出國比賽經費不足而放棄參賽或自行開記者會募款之情事，體育署不應只顧宣傳，對於選手獎勵及補助也應多加重視。"],["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　　","432.","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原列2億0,325萬2千元，建議凍結1億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體委會每年花大錢蓋硬體建設、補助臺北市辦世大運，卻忽略了對弱勢者的照顧，103年度預算中，「績優身心障礙選手獎勵金」編列784萬4千元，較上年度的871萬6千元減少了87萬2千元，更比101年度的1,076萬元減少了291萬6千元，減少幅度高達27，未妥善照顧身心障礙選手，漠視弱勢者權益。"],["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　　","433.","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原列203,252千元，予以凍結1億元。","說明：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原列203,252千元。其中「績優身心障礙選手獎勵金」僅編列7,844千元，然(1)較102年度預算（8,716千元）、101年度（101,760）遞減，忽略對弱勢者的照顧與運動推廣。(2)此外，「打造運動島計畫」原計期程為99-102年，總經費22億，於100年延展至104年、總經費下修為16億，顯見其效益過低，而參考體育署的體育統計，實質數據未產生如計畫投入之經費相應的效益。(3)體育署預計興建50座國民運動中心，加上運動島的1萬5千個運動俱樂部、各式場館等，現已有蚊子館的前車之鑑，且審計部年年查核出問題：包括「泳起來」方案於99年度重複補助6校、100年度查核結果設有泳池的學校集中分布於都會區、101年度查核結果國立高中職的泳測合格率僅有36.39%等。","體育署推動時應衡量不同縣市、年齡層國人運動場所之供給與需求。為使預算之運用更為合理，並促進執行之績效，予以凍結1億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就本項目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　　","434.","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部體育署單位預算─國家體育建設，其推展全民運動項下原列203,252千元，凍結百分之三十，俟向立法院說明歷年成效，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103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國家體育建設─推展全民運動計編列203,252千元，其中僅於辦理「獎補助費」項下辦理原住民原住民團體辦理全民運動與休閒活動費用僅編列1,528千元，比例明顯不足。"],["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李桐豪　　陳學聖　　鄭天財　　","435.","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原列2億0,325萬2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委會每年花大錢蓋硬體建設、補助臺北市辦世大運，卻忽略了對弱勢者的照顧，103年度預算中，「績優身心障礙選手獎勵金」編列784萬4千元，較上年度的871萬6千元減少了87萬2千元，更比101年度的1,076萬元減少了291萬6千元，減少幅度高達27%，似乎是瞧不起身心障礙選手，認定他們難以獲得好成績，完全漠視對於弱勢者運動選手之照顧。"],["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　　","436.","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01「推展全民運動」，原列2億325萬2千元，提案凍結5千萬元。","說明：","1.打造運動島計畫總經費共16億元，然99-103年已編列8.15億元（103年編列1.48億元），104年計畫即將執行結束要編列7.84億元？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2.預計進行12年的「遊起來！」專案計畫至今已推動4年，然根據體育署提供之資料卻未能看出具體成果？請說明具體績效為何？","3.102年編列270萬元執行城市運動調查，調查結果為何？103年續編300萬元持續辦理運動調查或其他？調查結果有無反應至學校端？如加強學生體育活動時間？","4.103年新增150萬元規劃辦理「體育健康資訊雲業務」？然未見詳細資料說明？"],["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437.","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原列2億0,325萬2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委會每年花大錢蓋硬體建設、補助臺北市辦世大運，卻忽略了對弱勢者的照顧，103年度預算中，「績優身心障礙選手獎勵金」編列784萬4千元，較上年度的871萬6千元減少了87萬2千元，更比101年度的1,076萬元減少了291萬6千元，減少幅度高達27%。然2013年夏季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台灣選手以3金12銀9銅共24面獎牌奪得第一，體育署應重視身障選手之照顧。"],["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38.","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原列203,252千元，建議凍結50,000千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103年度預算中，「績優身心障礙選手獎勵金」編列784萬4千元，較上年度的871萬6千元減少了87萬2千元，更比101年度的1,076萬元減少了291萬6千元，減少幅度高達27%，完全漠視對於弱勢者運動選手之照顧。"],["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439.","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項下「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1億4,875萬8千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行政院98年提出「打造運動島計畫」，原預計期程99-102年、總經費22億元，但因為達成效益太低，在100年11月修正期程延至104年、總經費下修為16億元。惟觀其績效目標值，預計規律運動人口每年成長0.5%至1%，有運動的人口比例由80.8%成長為82%，四年計畫與六年計畫都一樣。體委會明知該項計畫效益有限，難以將台灣打造成運動島，卻仍要編列預算，實為不妥。","二、體育署預計在六年內興建50座國民運動中心，如再加上打造運動島的15,000個運動俱樂部，及多年來每年補助各縣市至少達百餘件之小型運動設施及場館等，屆時台灣到處均有各式大小運動設施及場館，將呈現供過於求的現象。政府資源有限，體委會貿然推動，日後恐製造更多蚊子館。"],["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40.","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項下「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1億4,875萬8千元，建議凍結50%，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行政院2009年提出「打造運動島計畫」，原預計期程99-102年、總經費22億元，但因為達成效益太低，在100年11月修正期程延至104年、總經費下修為16億元。惟觀其績效目標值，預計規律運動人口每年成長0.5%至1%，有運動的人口比例由80.8%成長為82%，四年計畫與六年計畫都一樣。顯示該項計畫效益有限，難以將台灣打造成運動島，應檢討改進。"],["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441.","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項下「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1億4,875萬8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行政院98年提出「打造運動島計畫」，原預計期程99-102年、總經費22億元，但因為達成效益太低，在100年11月修正期程延至104年、總經費下修為16億元。惟觀其績效目標值，預計規律運動人口每年成長0.5%至1%，有運動的人口比例由80.8%成長為82%，四年計畫與六年計畫都一樣。顯示體委會明知該項計畫效益有限，難以將台灣打造成運動島。","二、且體委會預計在六年內興建50座國民運動中心，如再加上打造運動島的15,000個運動俱樂部，及多年來每年補助各縣市至少達百餘件之小型運動設施及場館等，屆時台灣到處均有各式大小運動設施及場館，將呈現供過於求的現象。政府資源有限，體委會貿然推動，日後恐重蹈覆轍、製造更多蚊子館。"],["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442.","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0293國外旅費」原列44萬3千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一、本工作計畫為提升國民體質與生活品質、改善國民運動環境，由於體育署長年興建各場館，應早已有充足之國外經驗，加上本計畫已實行多年，顯無再赴國外考察之必要。"],["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43.","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項下之「2.獎補助費」，原列1億309萬7千元，建議全數凍結，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體育署長年以來藉由推動全民運動之民進行各項補助，然補助對象長久以來均著重偏向於特定團體，其中特偏向於全國性運動團體舉辦之活動更佔本項預算1/10（1,292萬4千元），造成各地方體育運動團體無法大力推行全民運動，有違本計畫精神。"],["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444.","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原列6億6,742萬3千元，建議凍結50%，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日前台灣男籃代表隊在亞錦賽中擊敗中國隊、打進4強，提振我國籃運風氣，得到國內諸多球迷和觀眾一致關心，卻拿不到任何獎金；再更早之前我國桌球好手莊智淵參加桌球世錦賽，奪下雙打冠軍，卻因為桌球雙打項目已非奧運項目，因此無法領到第2等第1級的300萬獎金，僅能拿下第2等第3級的90萬，且這90萬還要跟另一名選手陳建安平分。","二、根據國光獎章和獎助金現行的規定，一共分成3等9級，獎金依據等級從最高1,200萬到15萬，但對頒發的賽事和單位，有一定的限制。體育部門獨尊奧運，體育單項須實質列入奧運項目，這是尋求齊頭式假平等，國光獎章制度的僵化由此可見，國光獎章制度實有通盤調整之必要。台灣體育資源本來就有限，體育資源應依照能見度、國民參與度做為調整依據。","三、觀之近三年國光獎金發放情形，每年均僅在5、6千萬左右，今年更只發出3千多萬。對比體育署一季就花了1,650萬元在宣導廣告上，體育署對於體育選手的照顧與獎勵顯然不足。"],["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445.","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原列6億6,742萬3千元，建議凍結2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日前台灣男籃代表隊在亞錦賽中擊敗中國隊、打進4強，卻拿不到任何獎金；更早之前我國桌球好手莊智淵參加桌球世錦賽，奪下雙打冠軍，卻因為桌球雙打項目已非奧運項目，因此無法領到第2等第1級的300萬獎金，僅能拿下第2等第3級的90萬，且這90萬還要跟另一名選手陳建安平分。","二、根據國光獎章和獎助金現行的規定，一共分成3等9級，獎金依據等級從最高1,200萬到15萬，但對頒發的賽事和單位，有一定的限制。體育部門獨尊奧運，體育單項須實質列入奧運項目，這是尋求齊頭式假平等，國光獎章制度的僵化由此可見，國光獎章制度實有通盤調整之必要。台灣體育資源本來就有限，體育資源應依照能見度、國民參與度做為調整依據。","三、近三年國光獎金發放情形，每年均僅在5、6千萬左右，今年更只發出3千多萬。相較體育署一季就花費1,650萬元在宣導廣告上，體育署對於體育選手的照顧與獎勵顯然偏低。"],["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46.","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原列667,423千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說明：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原列667,423千元。近三年國光獎金發放情形，每年均僅在5、6千萬左右，今年至9月為止只發出3千多萬。日前台灣男籃代表隊在亞錦賽中擊敗中國隊、打進4強，卻拿不到任何獎金；莊智淵參加桌球世錦賽，奪下雙打冠軍，卻因為桌球雙打項目已非奧運項目，因此無法領到第2等第1級的300萬獎金，僅能領取90萬元獎金。現行國光獎章和獎助金對頒發的賽事與單位有所限制，然相關制度實有通盤調整之必要，且體育資源應依照能見度、國民參與度做為調整依據。為使預算之運用更利於國人體育項目之促進，予以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體育署就本項目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100-102（9月）國光獎金發放數　　　　　　　　　　　　　　　　　　　　（單位：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447.","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原列667,423千元，建議凍結100,000千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根據國光獎章和獎助金現行的規定，一共分成3等9級，獎金依據等級從最高1,200萬到15萬，但對頒發的賽事和單位，有一定的限制。體育部門獨尊奧運，體育單項須實質列入奧運項目，這是尋求齊頭式假平等，國光獎章制度的僵化由此可見，國光獎章制度實有通盤調整之必要。台灣體育資源本來就有限，體育資源應依照能見度、國民參與度做為調整依據。","二、觀之近三年國光獎金發放情形，每年均僅在5、6千萬左右，今年更只發出3千多萬。對比體育署一季就花了1,650萬元在宣導廣告上，體育署對於體育選手的照顧與獎勵顯然太少。"],["＊近幾年國光獎金發放數　　　　　　　　　　　　　　　　　　　　　　　（單位：元）"],["＊績優選手獎勵金　　　　　　　　　　　　　　　　　　　　　　　　　（單位：千元）"],["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448.","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原列6億6,742萬3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日前台灣男籃代表隊在亞錦賽中擊敗中國隊、打進4強，提振我國籃運風氣，得到國內諸多球迷和觀眾一致關心，卻拿不到任何獎金；再更早之前我國桌球好手莊智淵參加桌球世錦賽，奪下雙打冠軍，卻因為桌球雙打項目已非奧運項目，因此無法領到第2等第1級的300萬獎金，僅能拿下第2等第3級的90萬，且這90萬還要跟另一名選手陳建安平分。","二、根據國光獎章和獎助金現行的規定，一共分成3等9級，獎金依據等級從最高1,200萬到15萬，但對頒發的賽事和單位，有一定的限制。體育部門獨尊奧運，體育單項須實質列入奧運項目，這是尋求齊頭式假平等，國光獎章制度的僵化由此可見，國光獎章制度實有通盤調整之必要。台灣體育資源本來就有限，體育資源應依照能見度、國民參與度做為調整依據。","三、觀之近三年國光獎金發放情形，每年均僅在5、6千萬左右，今年更只發出3千多萬。對比體育署一季就花了1,650萬元在宣導廣告上，體育署對於體育選手的照顧與獎勵顯然太少。"],["＊近幾年國光獎金發放數　　　　　　　　　　　　　　　　　　　　　　　（單位：元）"],["＊績優選手獎勵金　　　　　　　　　　　　　　　　　　　　　　　　　（單位：千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449.","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02「推展競技運動」，原列6億6,742萬3千元，提案凍結5千萬元。","說明：","1.委託民間團體組團考察及參加國際綜合性運動會及體育交流，103年預算較102年大幅增加4,192萬元，原因為何？","2.運動科學介入競技實力提升計畫較去年增加163萬元，根據體育署提供資料寫道「用以提升我國競技運動實力，達成2014年亞運奪牌目標」，奪牌目標是什麼？","3.強棒計畫預估總經費24億元，103年編列4.5億元，然整體計畫行政院尚在核定中，體育署如何編列預算？"],["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　　","450.","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運動科學介入競技實力提升計畫」，原列20,564千元，予以凍結1千萬元。","說明：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運動科學介入競技實力提升計畫」，包括計畫辦理之17,564千元與檢測設備3,000千元，總計原列20,564千元。然體委會自99年起，迄今投入8千餘萬執行「運動科學介入競技實力提升計畫」，用以委託辦理運動心理、力學、生理、醫學及運動訓練等多面向研究，以期運用研究成果，提升我國競技運動水準。但觀諸2012年我國運動賽事，如2012倫敦奧運，成果卻不若2,000年雪梨奧運以來各屆的成績。於執行績效上需有所檢討，於經費之分配與使用上亦需重新考量，予以凍結1千萬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就本項目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451.","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運動科學介入競技實力提升計畫」，原列1,756萬4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育署自99年開始，迄103年度計投入將近億元投資被體育強國視為成績精進必備的「運動科學介入競技實力提升計畫」，用以委託辦理運動心理、運動生物力學、運動生理、運動醫學及運動訓練等多面向研究，以期運用研究成果，提升我國競技運動水準。但2012倫敦奧運的成果卻是令人失望的，成績遠不及2000年雪梨奧運以來各屆的成績。"],["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452.","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運動科學介入競技實力提升計畫」，原列1,756萬4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體委會自99年開始，迄103年度計投入將近億元投資被體育強國視為成績精進必備的「運動科學介入競技實力提升計畫」，用以委託辦理運動心理、運動生物力學、運動生理、運動醫學及運動訓練等多面向研究，以期運用研究成果，提升我國競技運動水準。但2012倫敦奧運的獎牌數卻是令人失望的，成績遠不及從2000年以來各屆的成績，應檢討改進。"],["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453.","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運動科學介入競技實力提升計畫」，原列1,756萬4千元，建議凍結5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委會自99年開始迄103年度計投入將近億元投資被體育強國視為成績精進必備的「運動科學介入競技實力提升計畫」，用以委託辦理運動心理、運動生物力學、運動生理、運動醫學及運動訓練等多面向研究，以期運用研究成果，提升我國競技運動水準。但2012倫敦奧運成績遠不及2000年雪梨奧運以來各屆的成績。"],["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54.","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編列3,535,600千元，其中「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原列667,423千元，建議刪減大陸地區旅費1,000千元。"],["刪減/凍結理由：","一、103年度體育署派員赴大陸12次，內容不外乎奧會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國際運動賽會籌辦人員交流、大學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大專校院體育運動交流、中學體育業務交流、績優運動學校教練交流等。","二、體育署並未提出具體計畫內容，說明為何需就上列項目頻繁前赴中國進行交流，且相較前赴他國考察天數，派員赴中國天數明顯較高，有虛擲體育經費之情事。"],["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455.","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0292大陸地區旅費」原列123萬2千元，建議減列100萬元。","說明：","一、本預算為出國參賽督訓所編經費，然近年來我國在國際賽事往往未能即時掌握情資造成選手表現欠佳，體育署形同花錢送相關人員單純出國觀看賽事，而非給予第一線之支援，且本預算102年度額為10萬2千元，103年卻暴增10倍，顯見經費有濫用之嫌。"],["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56.","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3.獎補助費編列」，原列3億1,815萬3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今年台灣隊在世界棒球經典賽首度闖進8強，從台中一路打到東京，但本次賽事卻發生棒協諸多烏龍事件包括：棒協未向體育署申請將經典賽列為國光獎金敘獎賽事、棒協忘了帶打擊練習墊委託球迷帶去、球員早餐沒有的吃問題、台灣隊從資格賽出線打進16強棒協邀分獎金30萬美金等情事。","二、體育署從未積極檢討對各奧亞運單項協會之補助機制，形成各協會即使國際比賽成績不理想或發生重大烏龍情事，仍然可以取得體育署大額補助，以棒協為例101年補助經費910萬、102年補助經費860萬，令國人無法接受。"],["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457.","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編列3,535,600千元，其中「(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獎補助費原列318,153千元，建議凍結(2)補助各亞奧運單項協會訓練及比賽用器材10,000千元，及改善各亞奧運單項協會之訓練中心運動科研與訓練環境20,000千元，共3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本計畫重點在於統整全國各級運動選手培訓體系、培育運動人才，以及賡續推動棒球運動，投入運動科學資源，提升國家競技運動競爭實力。","二、然我國各單項協會與選手間歷來時起糾紛，補助經費是否能確實用於訓練及比賽用器材，以及各單項協會之訓練中心運動科研與訓練環境之改善，不無疑問。建議檢討現行補助辦理方式，並要求受補助之各單項協會提出切實之改善計畫。"],["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458.","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強棒計畫之健全職業棒球發展制度」，原列200萬元，建議全數凍結，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中華職棒今年已24年，但在多次簽賭風波下嚴重影響票房，2008年每場票房平均為1922人，到今年三月平均票房為10609人，但在今年9月平均票房下降為4274人。回顧今年，球迷共同經歷了世界棒球經典賽的好球、義聯強勢進軍職棒、曼尼的短暫旋風，許多多少好球與經典畫面是過去所沒有的，而這些曾是有可能促成改變的契機，卻在環境僵化與漠視下，成了曇花一現的回憶。下半季中華職棒票房與話題性不斷下修，不難看出炒短線的回春漸失效。如今兄弟象球團有意轉手，顯見職棒環境急需全面檢討。不管是球團的經營、行銷，甚至整體賽事的強度，體育署應提出對策，帶領職棒進入穩定狀態，不要讓中華職棒聯盟喊了許久的第五隊尚未現身，就必須一再面臨「力保第四隊」的棘手問題。"],["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59.","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強棒計畫之厚植職業棒球產業發展」，原列300萬元，建議全數凍結，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中華職棒四支創始隊伍之一的兄弟象隊，在於不堪中華職棒24年來虧損7.9億龐大的金額，決定出售，使得明年中華職棒25年是否仍有四支球隊持續比賽成為國人關注焦點。兄弟棒球隊在1984年正式成軍，1990年加入中職，和味全龍、三商虎、統一獅成為中職四支創始球隊之一。今年義大接手興農牛藉著曼尼炒熱中職票房，下個球季統一有小小郭，但台灣球場滿場就是1萬5000人，門票收入難以平衡虧損。中華職棒老牌球隊如味全龍、三商虎已走入歷史，還有中信鯨；即使與那魯灣聯盟合併後，第一金剛、誠泰太陽、興農牛陸續解散或經營權易手，從當初兩聯盟最多11隊，如今又回到草創時期的四支球隊，看出職棒的興衰。體育署應全力協助台灣職棒持續發展，協助提升票房，使各球隊轉虧為盈，才能使中華職棒得以持續經營。"],["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60.","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3推展國際體育」「0292 大陸地區旅費」原列90萬4千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一、本工作計畫為拓展國際活動空間，積極爭取主辦國際賽事，然近年來中國不斷在各項國際場合中施壓，以各種手段阻撓我方在國際運動場上曝光，加上體育署長期爭取主辦國際運動賽事，應早有充足之經驗，顯無多次赴國外考察之必要性，本預算全數刪除。"],["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61.","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3推展國際體育」項下「輔導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備計畫」，原列6,450萬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一、行政院經建會9月審議通過「2017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總經費預估198億元；經建會同時預估，活動可替周邊直接、間接帶入182億元經濟效益，包括門票收入、紀念品、參觀人潮以及旅遊等。世大運準備工作從民國101年至106年，包括軟體及硬體建設達110餘項工作計畫，總經費需求預估約198億餘元，其中軟體經費約54億餘元、硬體建設約144億元，整體經費由中央與台北市各分攤45%、自償10%。惟投入經費高於其經濟效益，本預算應暫停編列。"],["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62.","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3推展國際體育」項下「輔導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備計畫」，原列6,450萬元，建議刪除本預算50%","。","說明：為爭取及舉辦世大運，行政院在100及101年度已動支第二預備金補助臺北市政府，102年度開始編列補助臺北市場館設施興建工程2億元及籌備工作1億1,220萬元，103年度再編列6,450萬元之籌備計畫及3億9,400萬元之工程經費，惟本計畫重要工程「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顯見籌辦過程輕率、烏龍不斷。"],["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463.","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3推展國際體育」項之「輔導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備計畫」，原列6,450萬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為爭取及舉辦世大運，行政院在100及101年度已動支第二預備金補助臺北市政府，102年度開始編列補助臺北市場館設施興建工程2億元及籌備工作1億1,220萬元，103年度再編列6,450萬元之籌備計畫及3億9,400萬元之工程經費。","二、惟本計畫重要工程「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顯見籌辦過程輕率、烏龍不斷。"],["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464.","中華民國103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國家體育建設」項下「整建運動設施」計畫乙項，合計編列新台幣2,528,411千元凍結10%，俟向立法院說明執行成效、提出檢討報告，並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查該計畫係為普設國民運動中心等休閒設施，改善國民運動環境、運動場地綠化及簡易運動場地維護整修。另辦理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整建及國家射擊訓練基地等整建。及辦理運動公園興設、簡易運動場地維護整修、簡易運動場地維護整修等工作。惟國內近年期望在2012年倫敦奧運取得較過去更為理想之比賽佳績，故積極地在重點培訓之運動項目上，其訓練場地及設備進行了相當程度之改善、強化國家代表隊培訓及支援工作，然而我國本次倫敦奧運之總排名僅得63名，得1銀1銅、較以往相比該成績不盡理想。且在地方運動場地之興建或整建工作，業務推動進程緩慢，無法有效擴展運動人口及活絡地方運動產業。"],["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李桐豪　　陳學聖　　鄭天財","465.","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04「整建運動設施」，原列25億2841萬1千元，提案凍結2億元。","說明：","1.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總經費116億6000萬元，預計從99年執行到104年，然99年至103年已編列60億3862萬餘元，104年計畫最後一年要編列56.22億元？","2.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聯計畫總經費11.6億元，執行期程是102年至104年，然102、103年共僅編列5.8億元，104年最後一年要編列5.8億元？不符合比例原則。"],["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466.","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1.(1)辦理公民營運動設施管理輔導業務」，原列1,441萬1千元，建議凍結1,2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本次服務貿易協議台灣對中國開放「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運動場館營運服務（高爾夫球場外）。」政府近年來提出多項有關體育場館興建之重大體育建設計畫，如改善國民運動環境、打造運動島等，經費總計高達上百億元，計畫內容包含：補助地方政府興建體育設施200餘座、完成50座國民運動中心等，在這些場館中，多數都是以BOT或OT方式營運，未來若允許大陸得以進駐營運，等同是台灣用國家資源蓋好場館，讓中資來營運、獲利。","二、再從我國運動服務業各產業家數及類型來看，資本額小、小型場館為主力經營模式，市場競爭趨於飽和。此次開放中資進入經營運動場館市場，等於是讓原本經營不易的市場，競爭更為激烈。且未來政府開放中資經營或投資大型場館，如在台灣舉行國際賽會，該場館卻是由中資獨資營運，會否發生在國內舉辦國際賽事，卻禁帶中華民國國旗，甚至中方場館營運者要求嚴格落實「奧會模式」的衝突？","三、從業人員利益受損：以運動服務業來看，勞動報酬佔營業成本比重最大，超過5成，如引進中國勞動成本較低的相關從業人員，恐對現行從業人員勞動條件造成衝擊。中資經營運動場館業門戶洞開後，未來大陸選手若循相關管道順勢登台，將威脅本土教練的生存。國內適合運動科系學生、選手的求職管道並不多，運動中心教練不乏國手、選手級人物駐場擔任體適能教練，若開放對岸人才來台，台灣相關科系學子勢必更難求職。又台灣運動場館設施之使用，常以會員制方式，需繳交費用加入成為會員，始可使用所提供之各項運動設施，如開放中資進入經營運動場館，未來將更有利於中國掌握我國人包括信用卡等個人資料。"],["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467.","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1.(1)辦理公民營運動設施管理輔導業務」，原列1,441萬1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本次服務貿易協議台灣對中國開放「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運動場館營運服務（高爾夫球場外）。」政府近年來提出多項有關體育場館興建之重大體育建設計畫，如改善國民運動環境、打造運動島等，經費總計高達上百億元，計畫內容包含：補助地方政府興建體育設施200餘座、完成50座國民運動中心等，在這些場館中，多數都是以BOT或OT方式營運，未來若允許大陸得以進駐營運，等同是台灣用國家資源蓋好場館，讓中資來營運、獲利。","二、再從我國運動服務業各產業家數及類型來看，資本額小、小型場館為主力經營模式，市場競爭趨於飽和。此次開放中資進入經營運動場館市場，等於是讓原本經營不易的市場，競爭更為激烈。且未來政府開放中資經營或投資大型場館，如在台灣舉行國際賽會，該場館卻是由中資獨資營運，會否發生在國內舉辦國際賽事，卻禁帶中華民國國旗，甚至中方場館營運者要求嚴格落實「奧會模式」的衝突？","三、從業人員利益受損：以運動服務業來看，勞動報酬佔營業成本比重最大，超過5成，如引進中國勞動成本較低的相關從業人員，恐對現行從業人員勞動條件造成衝擊。中資經營運動場館業門戶洞開後，未來大陸選手若循相關管道順勢登台，將威脅本土教練的生存。國內適合運動科系學生、選手的求職管道並不多，運動中心教練不乏國手、選手級人物駐場擔任體適能教練，若開放對岸人才來台，台灣相關科系學子勢必更難求職。又台灣運動場館設施之使用，常以會員制方式，需繳交費用加入成為會員，始可使用所提供之各項運動設施，如開放中資進入經營運動場館，未來將更有利於中國掌握我國人包括信用卡等個人資料。"],["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468.","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1.(1)辦理公民營運動設施管理輔導業務」，原列1,441萬1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本次服務貿易協議台灣對中國開放「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運動場館營運服務（高爾夫球場外）。」政府近年來提出多項有關體育場館興建之重大體育建設計畫，如改善國民運動環境、打造運動島等，經費總計高達上百億元，計畫內容包含：補助地方政府興建體育設施200餘座、完成50座國民運動中心等，在這些場館中，多數都是以BOT或OT方式營運，未來若允許大陸得以進駐營運，等同是台灣用國家資源蓋好場館，讓中資來營運、獲利。","二、運動休閒服務業包羅萬象，政府開放卻沒有交代清楚，譬如少林寺也算是運動休閒行業，民間都知道少林寺是武術正宗，若來台灣申請設立武館，屆時本土的武術館、運動中心都會遭到排擠，市場一定會被中國企業搶走，這樣開放就無法達成活絡台灣運動休閒市場的功效。","三、就競技而言，台灣在各種國際賽事上對上中國並無優勢，對運動選手的生涯照顧也落後於中國，惟在整體創意上，包括創作、設計、經營管理等方面超越中國；這些方面仍為中國所欠缺，但中國業者擁有快速的複製能力，中資公司最重要的動機仍在於學習台灣業者的經營技術、管理等的know-how，尤其他們以地利和語言溝通之便來台經營後，一旦獲得技術和經營手法，可擴大調整為可適用於更多華人的中國市場。","四、運動休閒產品的製造和代工，雖屬於貨品，在全球市場中兩岸本就處於高度競爭狀態，而且存在許多國際外來競爭，但由於開放將導致台灣服務業的情勢逆轉為由中國企業主導，相關運動休閒產品的生產鏈加速西進，台灣業者生存空間被壓縮，就業市場將更形凋零。"],["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69.","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4整建運動設施」之「1.(1)辦理公民營運動設施管理輔導業務」，原列14,411千元，建議凍結10,000千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本次服務貿易協議台灣對中國開放「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運動場館營運服務（高爾夫球場外）。」政府近年來提出多項有關體育場館興建之重大體育建設計畫，如改善國民運動環境、打造運動島等，經費總計高達上百億元，這些場館中多數都是以BOT或OT方式營運，等同是台灣用國家資源蓋好場館，讓中資來營運、獲利。","二、再從我國運動服務業各產業家數及類型來看，資本額小、小型場館為主力經營模式，市場競爭趨於飽和。此次開放中資進入經營運動場館市場，等於是讓原本經營不易的市場，競爭更為激烈。且未來政府開放中資經營或投資大型場館，如在台灣舉行國際賽會，該場館卻是由中資獨資營運，會否發生在國內舉辦國際賽事，卻禁帶中華民國國旗，甚至中方場館營運者要求嚴格落實「奧會模式」的衝突？","三、又台灣運動場館設施之使用，常以會員制方式，需繳交費用加入成為會員，始可使用所提供之各項運動設施，如開放中資進入經營運動場館，未來將更有利於中國掌握我國人包括信用卡等個人資料。"],["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470.","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第1項「業務費」第一點「辦理公民營運動設施管理輔導業務經費」，原列14,411千元，予以凍結1,000萬元。","說明：","一、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第1項「業務費」第一點「辦理公民營運動設施管理輔導業務經費」，原列14,411千元。然公民營運動設施之供給需求如何，亦需有所考量。且本次服務貿易協議台灣對中國開放「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運動場館營運服務（高爾夫球場外）。」政府近年來多項重大體育建設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興建200餘座體育設施、50座國民運動中心等，多數以BOT或OT方式營運相關場館。於當前服務貿易協議下，若允許大陸得以進駐營運，等同是蓋好場館讓中資來營運、獲利。","二、未來若開放中資經營或投資大型場館，如在台灣舉行國際賽會，該場館卻是由中資獨資營運，除會員個人資料可能為中資所掌控之外，是否出現在國內舉辦國際賽事，卻禁帶中華民國國旗，甚至中方場館營運者要求嚴格落實「奧會模式」的狀況？"],["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471.","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2.設備及投資─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原列9億1,000萬元，建議刪除本預算65%。","說明：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計畫期程98至103年度、總經費35億2,421萬8千元。本項計畫之辦理內容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興整建及國家射擊訓練基地─公西靶場興整建等，但根據歷年預算執行情況：99年度預算數幾乎均未執行，保留數達4.8億元；100年度保留數亦高達3.2億元；101年度累計執行率僅61.97%；102年度預算編列8億元，截至八月底實際執行數2億7,578萬9千元，執行率只有34.47%，因此建議刪除65%預算。"],["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472.","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2.設備及投資─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原列9億1,000萬元，建議全數凍結，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計畫期程98至103年度、總經費35億2,421萬8千元。本項計畫之辦理內容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興整建及國家射擊訓練基地─公西靶場興整建等。","二、根據歷年預算執行情況：99年度預算數幾乎均未執行，保留數達4.8億元；100年度保留數亦高達3.2億元；101年度累計執行率僅61.97%；102年度預算編列8億元，截至八月底實際執行數2億7,578萬9千元，執行率只有34.47%。","三、基於本項計畫仍有鉅額保留款待執行，本年度預算數應暫予凍結5億元，以避免每年度均產生鉅額預算保留款或因預算過於寬鬆而導致經費浮濫支用之虞。"],["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473.","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2.設備及投資─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原列9億1,000萬元，建議凍結5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計畫期程98至103年度、總經費35億2,421萬8千元。本項計畫之辦理內容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興整建及國家射擊訓練基地─公西靶場興整建等。","二、根據歷年預算執行情況：99年度預算數幾乎均未執行，保留數達4.8億元；100年度保留數亦高達3.2億元；101年度累計執行率僅61.97%；102年度預算編列8億元，截至八月底實際執行數2億7,578萬9千元，執行率只有34.47%。","三、基於本項計畫仍有鉅額保留款待執行，本年度預算數應暫予凍結5億元，以避免每年度均產生鉅額預算保留款或因預算過於寬鬆而導致經費浮濫支用之虞。"],["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74.","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2.設備及投資」，原列9億1,000萬元，建議凍結4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育署103年度編列「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預算數9億1,000萬元，辦理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以下簡稱國訓中心）及國家射擊訓練基地─公西靶場之興整建及球場整地植裁工程。","二、本計畫辦理國訓中心第1期工程及公西靶場等2項工程興整建，工程進度於101年度前多僅停留在環評、水土保持計畫送審及移撥國有土地等先期作業，較原訂定之「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達成進度15%及國家射擊訓練基地─公西靶場達成進度50%」工程目標實相去甚遠。落後原因為工程進行中屢與廠商發生糾紛，致計畫解約甚至進行訴訟，導致鉅額預算未執行之國家資源嚴重錯置，使國內選手、教練亦遲未能有合適訓練環境，對國家整體競技運動實力提升實有不利影響。"],["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475.","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獎補助費」，原列15億9,400萬元，建議凍結4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103年度體育署編列「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3億9,400萬元，用以補助台北市辦理相關運動場館設施之興建工程。依該署說明，世界大學運動總會規定場館之規劃分為「競賽場館」及「練習場館」2類，台北市政府初檢通過之待興（整）建場館總計64座，包括以BOT方式新建之臺北大巨蛋及籃球館、網球中心等3座場館以及整建61座場館。","二、本計畫重要工程「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須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遭批籌辦過程輕率致烏龍不斷。距舉辦2017年臺北世大運不及4年，體育署乃職掌中央對地方政府之申辦國際賽事補助業務，應積極監督臺北市完成各項運動場館及工程案之先期規劃、興整建及總體檢工程，加強溝通，事先排除重大爭議。"],["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476.","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1)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9億1,000萬元，建議凍結8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總經費116億6,000萬元，計畫期程自99年度至104年度。截至102年底，累計已編列預算數51億2,862萬7千元，103年度續編列9億1,000萬元，以後年度待編經費56億2,137萬3千元。","二、該計畫歷年預算之執行概況：截至101年底累計執行率76.74%；102年度預算數8億0,903萬，截至八月底實際執行數為2億3,983萬2千元，執行率只有29.64%。體育署說明係因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國民運動中心之先期規劃及委外招商作業相當複雜及困難，致動工階段延宕。","三、基於本項計畫仍有鉅額保留款待執行，且審計部亦提出多項缺失，本年度預算數應暫予凍結，以避免每年度均產生鉅額預算保留款或因預算過於寬鬆而導致經費浮濫支用之虞。"],["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477.","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1)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9億1,000萬元，建議凍結7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總經費116億6,000萬元，計畫期程自99年度至104年度。截至102年底，累計已編列預算數51億2,862萬7千元，103年度續編列9億1,000萬元，以後年度待編經費56億2,137萬3千元。","二、該計畫歷年預算之執行概況：截至101年底累計執行率76.74%；102年度預算數8億0,903萬，截至八月底實際執行數為2億3,983萬2千元，執行率只有29.64%。體育署說明係因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國民運動中心之先期規劃及委外招商作業相當複雜及困難，致動工階段延宕。","三、基於本項計畫仍有鉅額保留款待執行，且審計部亦提出多項缺失，本年度預算數應暫予凍結，以避免每年度均產生鉅額預算保留款或因預算過於寬鬆而導致經費浮濫支用之虞。"],["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478.","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編列3,535,600千元，其中「(4)整建運動設施經費」項下「〈3〉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第5年獎補助經費910,000千元，建議凍結60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本計畫於民國99年1月7日經行政院核定，總經費116億6,000萬元，執行期程自99年度至102年度止，主要辦理補助地方政府興整建國民運動中心及運動公園；籃球場、游泳池、槌球場等休閒運動設施興整建，以及簡易運動場地整修等。","二、惟行政院於100年11月10月核定修正計畫之部分執行項目，並延後執行期程至104年底。截至102年底，累計已編列預算數51億2,862萬7千元，103年度續編列預算9億1,000萬元，後續年度經費尚有56億2,137萬3千元待編。","三、按修正後之計畫內容，共核定興建國民運動中心32座、總補助經費66.6億元。惟審計部於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該署以往年度已補助興建之22座國民運動中心核有：「將基於均衡資源分配之政策目標列為選址標準，跳脫良性營運之考量及未覈實審查申請補助文件情事。」等諸多缺失，並建議應予檢討選址標準及審查作業程序，俾確保場館興建完成後能達成營運目標。","四、102年度預算數迄今執行率不到3成。"],["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479.","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1)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9億1,000萬元，建議凍結5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總經費116億6,000萬元，計畫期程自99年度至104年度。截至102年底，累計已編列預算數51億2,862萬7千元，103年度續編列9億1,000萬元，以後年度待編經費56億2,137萬3千元。","二、該計畫歷年預算之執行概況：截至101年底累計執行率76.74%；102年度預算數8億0,903萬，截至八月底實際執行數為2億3,983萬2千元，執行率只有29.64%。體育署說明係因補助地方政府興建國民運動中心之先期規劃及委外招商作業相當複雜及困難，致動工階段延宕。","三、基於本項計畫仍有鉅額保留款待執行，且審計部亦提出多項缺失，本年度預算數應暫予凍結。"],["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80.","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獎補助費之(1)「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910,000千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體育署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獎補助費之(1)「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910,000千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然預算書編寫過於粗簡，無法從中瞭解預算之分配是否合理合宜。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待教育部體育署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481.","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第4節「整建運動設施」中「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9億1,000萬元，凍結1億元。","說明：","1.該計畫原施行期間為自99年度至102年度止，然查該計畫執行進度不甚理想，故延後執行期程至104年底，且截至101年底止累計預算執行率僅76.74%。","2.「國民運動中心興建案」為本計畫之最重要指標，審計部於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該署以往年度已補助興建之22座國民運動中心核有補助規範欠周延、審查作業未覈實多項缺失。","3.體育署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總經費高達116億6,000萬元，迄今累計補助各地方政府興建各項體育設施已近400件，場館已出現數量過剩及後續維護困難，恐成為新蚊子館之疑慮。故參酌以往年度之執行實績，建議將103年度預算數9億1,000萬元，凍結1億元，要求體育署於提出預算執行改善計畫、並向本院報告後，始得支用。"],["提案人：李桐豪"],["連署人：孔文吉　　林佳龍","482.","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2)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原列2億9,000萬元，建議凍結2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在98年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中，已編列30億元辦理「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休息一年後，體委會又在102年度提出計畫，打算再花11.6億元、四年時間繼續辦理。","二、惟該項計畫以往年度執行有待檢討之處甚多，除預算執行率不佳（未達8成），監察院於調查後亦發現重大違失情形，並於102年8月9日提案糾正教育部及地方政府。體育署應儘速提出檢討方案，俾達成政府投資效益。"],["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483.","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2)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原列2億9,000萬元，建議凍結2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在2009年至2011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中，已編列30億元辦理「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體委會接著又於102年度提出計畫，打算再花11.6億元、四年時間繼續辦理，惟該項計畫以往年度執行有待檢討之處甚多，除預算執行率不佳（未達8成），監察院於調查後亦發現重大違失情形，並於102年8月9日提案糾正教育部及地方政府。體育署應儘速提出檢討方案，俾達成政府投資效益。"],["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484.","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編列3,535,600千元，其中「(4)整建運動設施經費」項下原列「〈4〉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第二年經費290,000千元，建議凍結20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是項計畫有待檢討之處甚多，除預算執行率不佳（未達8成）外，監察院於調查後於102年8月9日提案糾正教育部及地方政府。糾正主要缺失為：「未及早規劃自行車道推廣活動，實際活動與計畫宗旨未符；復未妥訂合辦單位自籌款比率，審查作業核欠嚴謹周全，間有支出未合規定或涉有疑義，原始憑證未提供或闕漏情事；復乏相關管考機制，致計畫執行成效未明。」。","二、103年度自行車道規劃路線，經洽詢該署說明原則以中南部地區為主，惟仍俟地方政府提出申請而定，計畫之主要內容顯尚待確定。","三、又本計畫之績效目標值訂為：預估4年約創造2,100人次就業機會及約5億2,600萬元就業薪資。然新增就業人口數不僅遠低於預估增加12萬人次自行車運動人口數，4年僅增加5億餘元就業薪資（平均每人每年度25萬餘元薪資），訂定之績效目標值亦顯過低。"],["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485.","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2)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原列2億9,000萬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在98年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中，已編列30億元辦理「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一年後，體育署又在102年度提出計畫，打算再花11.6億元、四年時間繼續辦理。","二、惟該項計畫以往年度執行有待檢討之處甚多，除預算執行率未達8成，監察院於調查後亦發現重大違失情形，並於102年8月9日提案糾正教育部及地方政府。體育署應儘速提出檢討方案，俾達成政府投資效益。"],["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86.","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獎補助費之(2)「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聯建設計畫」，原列290,000千元，予以凍結9千萬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說明：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獎補助費之(2)「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聯建設計畫」，原列290,000千元，惟此項計畫與地方如何分配、具體串聯計畫為何，將影響預算之投入狀況；然預算書編寫過於粗簡，為避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凍結9千萬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　　","487.","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4整建運動設施」項下「辦理2017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場館設施興整建工程」，原列3億9,400萬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一、為爭取及舉辦世大運，行政院在100及101年度已動支第二預備金補助臺北市政府，102年度開始編列補助臺北市場館設施興建工程2億元及籌備工作1億1,220萬元，103年度再編列6,450萬元之籌備計畫及3億9,400萬元之工程經費。","二、惟本計畫重要工程「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且五月立法院凍結世大運預算，當時內政部即函文台北市政府預算未過不得動工，豈料北市府仍強行於十月十日無預警進入預定地剷樹毀林，本預算實無編列之必要。"],["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　　","488.","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3)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原列3億9,400萬元，建議凍結3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為爭取及舉辦世大運，行政院在100及101年度已動支第二預備金補助臺北市政府，102年度開始編列補助臺北市場館設施興建工程2億元及籌備工作1億1,220萬元，103年度再編列6,450萬元之籌備計畫及3億9,400萬元之工程經費。","二、惟本計畫重要工程「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顯見籌辦過程輕率、烏龍不斷。"],["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　　","489.","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3)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原列3億9,400萬元，建議凍結3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為爭取及舉辦世大運，行政院在100及101年度已動支第二預備金補助臺北市政府，102年度開始編列補助臺北市場館設施興建工程2億元及籌備工作1億1,220萬元，103年度再編列6,450萬元之籌備計畫及3億9,400萬元之工程經費。","二、惟本計畫重要工程「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顯見籌辦過程輕率、烏龍不斷。"],["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490.","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編列3,535,600千元，其中「(4)整建運動設施經費」項下「〈5〉運動場館興建整建工程」等經費394,000千元，建議凍結20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依經建會102年9月9日審議通過之「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主要內容為軟硬體工作計畫計110餘項，總經費需求預估約198億餘元；其中硬體建設部分約須144億元，整體經費由中央及地方各分攤45%、自償10%。","二、本計畫重要工程「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須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遭批籌辦過程輕率致烏龍不斷。","三、本計畫涉及多項重大工程興整建，體育署職掌中央對地方政府之申辦國際賽事補助業務，應積極輔導及協助臺北市完成各項運動場館及工程案之先期規劃、興整建及總體檢工程，加強溝通，俾免影響招標過程及工程進度。"],["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　　","491.","第11款『教育部主管』第4項「青年發展署」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9,808萬1千元，減列200萬元。","說明：","1.青年發展署103年度歲出預算編列4億0,46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億4,185萬9千元大幅增加1億6,274萬1千元（增幅達67.29%）。其中「青年生涯輔導」及「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2項計畫103年度均各編列超過1億元之預算，合計經費占青年發展工作計畫預算3億0,569萬8千元之8成，顯見渠等業務重要性。","2.經查，103年度施政計畫，並未針對前揭2項核心業務之相關績效指標及年度目標值，不但無法進行內部績效考核，外界亦無從瞭解並監督計畫目標之達成情形。","3.綜上所述，青年署103年度歲出預算大幅擴編卻未訂定相關工作績效考核目標，實有檢改進之必要，爰提案刪減「一般行政」科目200萬元。"],["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陳學聖　　孔文吉　　","492.","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原列1億4,180萬3千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今年一月，青輔會改制為青年發展署，政府組織改造本為精簡組織、提升施政效能，但比較102年青年發展署與101年青輔會施政績效，如辦理生涯發展輔導人員培訓，102年截至8月底培訓人數僅241人次，不及101年度776人次的三分之一；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少年On Light）估計全年輔導247人也不及101年的339人；其他如提供工讀及見習機會、瀏覽RICH職場體驗網、等，績效也都欠佳，顯見青年發展署功能不彰。","二、「推動大專青年公部門見習計畫」推動多年下來，未見具體成效，青年發展署應考量該項計畫存廢，避免國家有限資源遭到浪費。","三、「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對象主要都是大專校院在學青年，應由教育部高教司、技職司及各大專校院主政為宜，為免出現多頭馬車情形，且避免浪費國家公帑與社會資源，青年發展署疊床架屋之預算應予刪減。"],["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　　","493.","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原列1億4,180萬3千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今年一月，青輔會改制為青年發展署，政府組織改造本為精簡組織、提升施政效能，但比較102年青年發展署與101年青輔會施政績效，如辦理生涯發展輔導人員培訓，102年截至8月底培訓人數僅241人次，不及101年度776人次的三分之一；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少年On Light）估計全年輔導247人也不及101年的339人；其他如提供工讀及見習機會、瀏覽RICH職場體驗網、等，績效也都欠佳，顯見青年發展署功能不彰。","二、「推動大專青年公部門見習計畫」推動多年下來，未見具體成效，青年發展署應考量該項計畫存廢，避免國家有限資源遭到浪費。","三、「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對象主要都是大專校院在學青年，應由教育部高教司、技職司及各大專校院主政為宜，為免出現多頭馬車情形，且避免浪費國家公帑與社會資源，青年發展署疊床架屋之預算應予刪減。"],["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　　","494.","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原列141,803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當年青年失業率逐漸惡化，據主計處統計，以102年7月失業率與101年度失業率比較，平均失業率略升0.01%，青年失業率（20～39歲）卻呈現大幅成長，20-24歲的青年失業率是平均失業率的3.3倍、20-44歲青年失業人口佔總失業人口數的78%。身為青年發展主管機關的青年發展署，面對此種情形，責無旁貸。","二、「青年生涯輔導」各項計畫中，視其績效，一年不如一年，以102年度與101年度相較，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少年On Light）估計全年輔導247人，不及101年的339人；其他如提供工讀及見習機會、瀏覽RICH職場體驗網，也未達預定績效。","三、綜上，「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原列141,803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495.","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01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原列1,020萬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一、「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對象主要為大專校院在學青年，因此相關政策及預算應由教育部高教司、技職司及各大專校院制定為宜，為免出現多頭馬車情形，且避免浪費國家公帑與社會資源，青年發展署疊床架屋之預算應予刪減。"],["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96.","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01「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原列1,020萬元，提案凍結500萬元。","說明：102年1月1日教育部完成組織改造，成立青年發展署主掌青年發展政策，然至今我國青年發展政策具體內容仍不明確，何時能推出青年政策白皮書？確立我國青年發展方向與核心精神？"],["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497.","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項下「01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原列10,200千元，予以凍結3,000千元。","說明：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項下「01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原列10,200千元，該項計畫以辦理青年職涯輔導發展為主，其職涯發展應以提升就業力及畢業流向調查輔導為主，但檢視103年度工作項目卻將上述計畫刪除，另增加生涯發展教材或歷程檔案研發等，與青年職涯發展無關之預算經費，顯見預算編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3,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498.","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02辦理青年職場體驗業務」，原列3,017萬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本計畫緣起92年間經建會提出青年職場體驗概念，青年署前身行政院青輔會即著手推動青年職場體驗計畫。當時計畫主要係針對18歲至29歲高中職以上畢業青年（101年度計畫調整適用對象為大專校院應屆畢業生），提供其至職場實習機會，藉由工作試探及職場實務經驗，俾於畢業後能順利與職場接軌。","二、為提高青年就業率，政府每年度持續編列青年至職場實習、見習或工讀之補助經費。惟觀國內青年失業率卻屢創新高，未因相關計畫之推動而有明顯好轉情勢；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102年8月青年失業率為14.77%，遠高於平均失業率4.33%。青年署將所推動之青年職場體驗業務，應檢討評估擴大學生工讀機構範圍至營利單位之可行性（目前僅侷限社區產業及非營利組織），俾符協助學生體驗多元職場、探索職涯發展方向，進而達成與職場教育充分接軌，提升青年就業率之目標。"],["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499.","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項下「02.辦理青年職場體驗」，原列3,017萬，建議全數凍結。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青年署於102年度接續推出青年職場體驗業務計畫，內容及媒合見習對象均與以往略有不同，由應屆畢業生改為在學生，主要辦理大專青年暑期社區工讀、RICH職場體驗網及大專生至公部門見習等3項計畫，協助學生即早體驗職場，培養專業技能及正確職場態度。","二、為提高青年就業率，政府每年度持續編列青年至職場實習、見習或工讀之補助經費。但國內青年失業率卻屢創新高，未因相關計畫之推動而有明顯好轉情勢；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102年8月青年失業率為14.77%，遠高於平均失業率4.33%。青年署將重新檢討評估所推動之青年職場體驗業務之成效姓，並檢討評估擴大學生工讀機構範圍至營利單位之可行性。"],["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500.","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02「辦理青年職場體驗業務」，原列3,017萬元，提案凍結1千萬元。","說明：根據青發署提供資料102年媒合300名大學生到149家非營利組織工讀，並且預計103年提高媒合人數至600名，然本計畫究竟對於提升學生職場就業力有何助益？本計畫已執行多年，然青年失業率仍居高不下，根據主計總處統計，102年8月我國青年失業率甚至創下金融海嘯來新高點，且近年來青年派遣人數攀升，本計畫對於改善上述現象有何幫助？如何真正提升青年就業能力？"],["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501.","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項下「03.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原列3,500萬，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協助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就業或就學，前行政院青輔會（青年署前身）自97年度起試辦「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但計畫每年度參訓人數從98年度683人逐年減少至102年度僅剩247人。101年度該署共委託24個培訓單位辦理課程，委託經費總計3,279萬7千元。但部分委託單位之培訓人數不同，該署卻核予相同經費，顯不合理。","二、101年度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之委託培訓實際執行情形表"],["（單位：千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502.","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03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原列3,500萬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為協助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就業或就學，前行政院青輔會（青年署前身）自97年度起試辦「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期藉由提供職業訓練課程，協助青少年能回到學校就學或進入職場就業。惟查計畫每年度參訓人數卻逐年減少。近年度執行概況如下：","(1).97年度及98年度：實際到訓683人，結訓452人（培訓率66.2%）。","(2).99年度實際到訓435人，結訓320人（培訓率73.6%）。","(3).100年度實際到訓415人，結訓351人（培訓率84.6%）。","(4).101年度實際到訓339人，結訓305人（培訓率89.9%）。","二、101年度該署共委託24個培訓單位辦理課程，委託經費總計3,279萬7千元。惟查部分委託單位之培訓人數不同，該署卻核予相同經費，顯不合理。","三、青少年倘若未升學亦未就業，易致錯誤發展風險，甚至衍生社會治安問題，因此青年署及其前身行政院青輔會每年度均編列經費賡續推動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然該項計畫已執行多年，不僅每年度參訓人數呈逐年遞減趨勢（培訓人數由99年度435人減少至101年度339人），計畫功能顯有萎縮，待檢討其實質功能；又部分委託單位之培訓人數不同，該署卻核予相同經費，執行方式之合理性與否亦宜一併審酌。"],["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03.","第2目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編列141,803千元，其中(3)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原列35,000千元，建議凍結1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每年度輔導人數未能成長，反呈逐年減少之趨勢（表一），且部分委託單位培訓人數不同卻核予相同經費（表二），計畫功能與執行合理性宜深入檢討。","1.資料來源，青年署提供。","2.本計畫自97年底開始試辦，97年度及98年度採跨年度辦理，經費由勞委會就業安定基金支應。","3.具輔導成效人數係指學員培訓後已就業、就學或參加職訓總人數。"],["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504.","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第3項「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原列3,500萬元，提案凍結1千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為協助國中畢業生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就學與就業，青發署自97年度起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期藉由職業訓練課程協助青少年回到學校或職場就業。","二、然經查17個訓練中心，每年度僅輔導數百名青少年，輔導人數呈現逐年減少趨勢；又大部分訓練中心培訓人數皆不到20人，每個訓練中心經費編列卻皆高達將近2百萬，單位成本過高實有檢討之必要。又，12年國教將至，國中畢業生皆以升學為主，相信未來參訓人數必會逐年遞減，此計畫的功能未來將為之逐漸萎縮。","三、故建請凍結1千萬元，似教育部針對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提出檢討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　　陳淑慧　　陳學聖　　呂玉玲　　蔣乃辛"],["連署人：孔文吉","505.","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中「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原列3,500萬元，凍結700萬元。","說明：惟查該項計畫每年度參訓人數逐年遞減，由99年度435人減少至101年度339人，又部分委託單位之培訓人數不同，該署卻核予相同經費，顯非合理，建議凍結該計畫預算700萬元，待該署提出該項計畫實質功能之檢討與執行方式之合理性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桐豪"],["連署人：孔文吉　　林佳龍","506.","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項下「04.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原列6,643萬3千元，建議刪除2千萬，餘額全數凍結。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本計畫以發掘及扶助具發展潛力之新創公司為宗旨。學校或創業團隊提出申請計畫後，經審查通過即可獲得育成及創業補助款","二、98年度至101年度共計補助創業團隊515隊，其中完成育成單位6個月輔導之計畫團隊計有474隊（占92%）；然每年度補助創業團隊數逐年遞減，由98年度315隊最高峰，銳減至101年度僅40隊。","三、98年度至101年度創業團隊順利成立公司並獲補助計263家（占總補助團隊515家之51%）；又目前仍繼續營運者167家（占公司總數之63%），約有近百家公司已結束營業或被整併，但該署未詳細追統計各類情況，可見成果非常不佳。"],["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507.","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04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原列6,643萬3千元，建議減列2,000萬元。","說明：","一、本計畫以發掘及扶助具發展潛力之新創公司為宗旨。學校或創業團隊提出申請計畫後，經審查通過即可獲得育成及創業補助款。第1階段為98年度至101年度共計補助創業團隊515隊，其中完成育成單位6個月輔導之計畫團隊計有474隊（占92%）；然每年度補助創業團隊數逐年遞減，由98年度315隊最高峰，銳減至101年度僅40隊。該署表示因98年度金融海嘯發生，為解決大專生畢業即失業問題，首度推出是項計畫，經費較為充裕，之後則經費逐年縮減。第2階段為第1階段補助育成團隊，目標為扶植其後續順利成立公司營運。98年度至101年度創業團隊順利成立公司並獲補助計263家（占總補助團隊515家之51%）；又目前仍繼續營運者167家（占公司總數之63%），約有近百家公司已結束營業或被整併，該署表示並無詳細追統計各類情況。","二、為激勵青年運用所學投入創新，以促進更多具發展潛力之新創事業，該署自102年度接辦「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為避免申請單位係以取得補助款而非以維持企業營運為目的之道德風險發生，該署應調查分析渠等公司結束營運之原因及新營運型態，俾作為後續計畫推動之參據。"],["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08.","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04「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原列6,643萬3千元，提案凍結2千萬元。","說明：本計畫編列2,580萬元獎補助辦理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建立校園產學合作創新創業機制等，然其102年績效僅為辦理學習營、創業競賽（得獎隊伍每團隊補助25萬元至60萬元不等），此對於提升大專畢業生就業力或創業能力有何具體幫助？若僅是辦理學習營或競賽類，如何真正達到提升大專生就業力之目標？"],["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509.","第2目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編列141,803千元，其中(4)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原列獎補助費25,800千元，建議凍結20,000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凍結理由：","一、「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原由教育部高教司辦理，102年度則移由青年署接辦。103年度該署編列3,160萬元經費，較上年度預算數增加1,660萬元（增幅110.66%）。洽詢該署，主要係獎補助費增編1,397萬元，作為支應前幾年度計畫執行之不足補助款，而103年度不足經費將由其他科目勻支，顯未覈實編列計畫預算。","二、本計畫以發掘及扶助具發展潛力之新創公司為宗旨。學校或創業團隊提出申請計畫後，經審查通過即可獲得育成及創業補助款。然近5年度輔導成立公司已有近百家結束營運，為避免申請單位係以取得補助款而非以維持企業營運為目的之道德風險發生，該署應調查分析渠等公司結束營運之原因及新營運型態，俾作為後續計畫推動之參據。"],["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510.","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原列6,205萬元，建議減列3,000萬元。","說明：","一、觀之青年發展署103年度預算，全署年度預算雖增加1億6,274萬元，增幅67.29%，但最主要的核心業務「青年生涯輔導」卻僅增加3,527萬元，而「青年公共參與」預算卻大幅攀升，增加了4,390萬5千元，成長幅度超過3倍之多，資源嚴重錯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青年發展署應將工作重點、有限預算置於幫助青年就業的業務上，而非在青年政策大聯盟等次要業務上編列過多的經費。","二、「促進青年政策參與」編列1,484萬5千元，主要係建構青年政策大聯盟平台、辦理青年政策論壇。該項計畫去年僅編列473萬3千元，今年卻大幅擴增，然鼓勵青年關心公共事務及參與公共政策制訂之目的，不應只有會議討論，且參加者為少數，不足以代表所有青年之意見表達，有淪為政黨所用之嫌。","三、「推動青年社會參與」編列1,320萬元，計畫內容包括推動青年公共參與多元服務，然計畫內容過於空泛、未臻具體，為落實經費合理使用及公平補助，青輔會應提供施政績效及補助標準，以做為預算審議之參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511.","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原列62,050千元，建議刪除四分之一。","說明：","一、自2008年馬英九總統上台後，打壓青年參與公民社會之街頭抗議、學生運動，可謂無役不與、不遺餘力。馬政府只知以國民黨慣用之服務站、救國團模式，收編青年力量，在民主鞏固時期，大施威權統合主義，可謂時代之倒退，違反時代創造青年、青年創造時代之理念。","二、青年發展署103年度預算雖增加1億6,274萬元，增幅67.29%，但最主要的核心業務「青年生涯輔導」卻僅增加3,527萬元，而「青年公共參與」及「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預算卻大幅攀升，增加了1億1,281萬7千元，成長幅度超過3倍之多，資源嚴重錯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青年發展署應將工作重點、有限預算置於幫助青年就業的業務上，而非在青年政策大聯盟、青年壯遊等次要業務上編列過多的經費。","三、綜上，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原列62,050千元，建議刪除四分之一。"],["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12.","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項下「01.促進青年政策參與」，原列1,484萬5千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本計畫為促進青年參與公共事務，號召青年加入志願服務的行列，建構「青年政策大聯盟」網絡平臺，提供青年建言之管道，推動「青年社區參與行動」計畫鼓勵青年在地深耕，舉辦「地方公共事務青年人才培育」計畫，建構青年公共事務參與的能力，以培植國家青年人力資本。","二、青輔會本年度於「促進青年政策參與」編列1,484萬5千元，建構青年政策大聯盟平台、辦理青年政策論壇。但本計畫101年度僅編列473萬3千元，103年度卻大幅擴增，然鼓勵青年關心公共事務及參與公共政策制訂之目的，不應只有會議討論，且參加者均為少數，不足以代表所有青年之意見表達，更有淪為政黨所用之嫌。"],["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513.","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01促進青年政策參與」，原列1,484萬5千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促進青年政策參與」編列1,484萬5千元，主要係建構青年政策大聯盟平台、辦理青年政策論壇。該項計畫去年僅編列473萬3千元，今年卻大幅擴增，然鼓勵青年關心公共事務及參與公共政策制訂之目的，不應只有會議討論，且參加者為少數，不足以代表所有青年之意見表達，有淪為政黨所用之嫌。","二、本預算102年度編列473萬3千元，103年度卻增加1,000萬之預算，應予減列。"],["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14.","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項下「01促進青年政策參與」原列14,845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說明：「青年公共參與」項下「01促進青年政策參與」原列14,845千元，經查102年度該項計畫僅編列4,733千元，然檢視103年度其工作項目與102年度相同，卻增列10,000千元，顯見預算編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515.","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項下「01促進青年政策參與」之「2.成立『教育部青年諮詢會』」，原列30萬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一、教育部為強化青年諮詢功能，建立青年與政府間的溝通橋樑，於102年成立「教育部青年諮詢會」，雖然成立意旨說的冠冕堂皇，但觀其成員遴選、運作方式等，卻發現處處受到教育部的制約：","1.遴選小組全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組成，缺乏公正性。","2.諮詢會每四個月才召開會議一次，難以即時傳遞青年意見。","3.需有二分之一委員出席始得開會，違反一般議事規則。","4.委員有提案權，但各項提案需由委員三名以上連署，並於會議14日前送至教育部青年署，始得進入大會議程討論。諮詢會成員為各校學生或社會青年，平日分散各地，恐難以於會議前即連署成案。","5.運作原則規定「大會決議或建議事項，必要時，由青年署送請相關部會參考。」成立諮詢會就是要讓青年提供政策建言，青年署卻是「必要時」才送請相關部會參考，〝必要時〞之認定全由青年署自己決定。","6.規定諮詢會成員的義務「應適時宣傳本部各項政策及服務措施」，無疑是把提供建言的組織變成傳聲筒。"],["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516.","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項下「01促進青年政策參與」之「2.成立『教育部青年諮詢會』」，原列30萬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一、教育部為強化青年諮詢功能，建立青年與政府間的溝通橋樑，於102年成立「教育部青年諮詢會」，雖然成立意旨說的冠冕堂皇，但觀其成員遴選、運作方式等，卻發現處處受到教育部的制約：","1.遴選小組全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組成，缺乏公正性。","2.諮詢會每四個月才召開會議一次，難以即時傳遞青年意見。","3.需有二分之一委員出席始得開會，違反一般議事規則。","4.委員有提案權，但各項提案需由委員三名以上連署，並於會議14日前送至教育部青年署，始得進入大會議程討論。諮詢會成員為各校學生或社會青年，平日分散各地，恐難以於會議前即連署成案。","5.運作原則規定「大會決議或建議事項，必要時，由青年署送請相關部會參考。」成立諮詢會就是要讓青年提供政策建言，青年署卻是「必要時」才送請相關部會參考，〝必要時〞之認定全由青年署自己決定。","6.規定諮詢會成員的義務「應適時宣傳本部各項政策及服務措施」，無疑是把提供建言的組織變成傳聲筒。"],["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517.","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項下「01促進青年政策參與」之「2.成立『教育部青年諮詢會』」，原列30萬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一、教育部為強化青年諮詢功能，建立青年與政府間的溝通橋樑，於102年成立「教育部青年諮詢會」，雖然成立意旨說的冠冕堂皇，但觀其成員遴選、運作方式等，卻發現處處受到教育部的制約：","1.遴選小組全由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組成，缺乏公正性。","2.諮詢會每四個月才召開會議一次，難以即時傳遞青年意見。","3.需有二分之一委員出席始得開會，違反一般議事規則。","4.委員有提案權，但各項提案需由委員三名以上連署，並於會議14日前送至教育部青年署，始得進入大會議程討論。諮詢會成員為各校學生或社會青年，平日分散各地，恐難以於會議前即連署成案。","5.運作原則規定「大會決議或建議事項，必要時，由青年署送請相關部會參考。」成立諮詢會就是要讓青年提供政策建言，青年署卻是「必要時」才送請相關部會參考，〝必要時〞之認定全由青年署自己決定。","6.規定諮詢會成員的義務「應適時宣傳本部各項政策及服務措施」，無疑是把提供建言的組織變成傳聲筒。"],["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18.","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02加強青年志工參與」，原列3,400萬5千元，建議減列2,000萬元。","說明：","一、觀之青年發展署103年度預算，全署年度預算雖增加1億6,274萬元，增幅67.29%，但最主要的核心業務「青年生涯輔導」卻僅增加3,527萬元，而「青年公共參與」預算卻大幅攀升，增加了4,390萬5千元，成長幅度超過3倍之多，資源嚴重錯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青年發展署應將工作重點、有限預算置於幫助青年就業的業務上，而非在青年政策大聯盟等次要業務上編列過多的經費。","二、本預算102年度編列815萬6千元，103年度卻增加四倍之預算，應予減列。"],["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19.","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項下「02加強青年志工參與」原列34,005千元，予以凍結1/5。","說明：「青年公共參與」項下「02加強青年志工參與」原列34,005千元，經查102年度該項計畫僅編列8,156千元，然檢視103年度其工作項目與102年度類似，卻大幅提高經費至34,005千元，顯見預算編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5。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520.","「青年公共參與」之「加強青年志工參與」業務費2,304萬5千元。爰提出刪除50%。","說明：","102年度曾發生組改前之青輔會自九十八年度起舉辦青年活動的得獎名單出現「幽靈青年」，沒報名卻能得獎，且相關得獎名單重複率太高。青輔會擴大青年公共參與的預算項目，每年編列一千多萬元，從九十八年度到一○一年度，總共編了七千四百二十五萬元。","1.從九十八年度開始，組改前之青輔會辦活動發獎金的對象竟然是「幽靈青年」，有青年沒參加卻得獎，青輔會涉及作弊、造假。九十八年度青輔會的青年PK政策活動，獎品有隨身硬碟、拍立得相機以及液晶螢幕等；活動分成兩個階段，而兩階段的得獎名單，其中竟然有五十八%是重複的。","2.九十九年度組改前之青輔會的青年政策論壇議題網路調查活動，得獎名單竟然與「波蜜家族第一＆第二波手機擦得獎名單」有高達九十五%相同；到了一○○年，青年政策大聯盟的創意LOGO設計得獎名單，與青輔會九十八年度政策論壇台北場的名單，重複率也達八十五%。","去年（101年）檢調雖已查出部分官員涉嫌貪瀆，並已移送法辦。但102年度預算仍依舊編列相關預算共計446萬。","3.「推動青年社會參與」編列1,320萬元，計畫內容包括推動青年公共參與多元服務，然計畫內容過於空泛、未臻具體，為落實經費合理使用及公平補助，青輔會應提供施政績效及補助標準，以做為預算審議之參考","今年發現此計畫不僅仍編列，更擴增為2,304萬5千元，就算是新計畫鼓勵學子出遊國外。且每年國家預算均短絀，預算宜用在刀口上，不應如此浮濫編列，建請應予以刪除預算50%。"],["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521.","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03推動青年社會參與」，原列1,320萬元，建議減列600萬元。","說明：","一、「推動青年社會參與」編列1,320萬元，計畫內容包括推動青年公共參與多元服務，然計畫內容過於空泛、未臻具體，為落實經費合理使用及公平補助，青輔會應提供施政績效及補助標準，以做為預算審議之參考。","二、本預算102年度編列778萬4千元，103年度卻增加近2倍之預算，應予減列。"],["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22.","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項下「03.推動青年社會參與」，原列1,320萬元，建議全數凍結。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本計畫為「推動青年社會參與」編列1,320萬元，計畫內容包括推動青年公共參與多元服務，然計畫內容過於空泛、未臻具體，為落實經費合理使用及公平補助，青輔會應提供施政績效及補助標準，以做為預算審議之參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523.","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原列1億0,184萬5千元，建議減列8,000萬元。","說明：青年發展署103年度預算，全署年度預算雖增加1億6,274萬元，增幅67.29%，但最主要的核心業務「青年生涯輔導」卻僅增加3,527萬元，而「青年公共參與」及「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預算卻大幅攀升，增加了1億1,281萬7千元，成長幅度超過3倍之多，資源嚴重錯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青年發展署應將工作重點、有限預算置於幫助青年就業的業務上，而非在青年政策大聯盟、青年壯遊等次要業務上編列過多的經費。"],["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524.","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原列1億0,184萬5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說明：","一、觀之青年發展署103年度預算，全署年度預算雖增加1億6,274萬元，增幅67.29%，但最主要的核心業務「青年生涯輔導」卻僅增加3,527萬元，而「青年公共參與」及「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預算卻大幅攀升，增加了1億1,281萬7千元，成長幅度超過3倍之多，資源嚴重錯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青年發展署應將工作重點、有限預算置於幫助青年就業的業務上，而非在青年政策大聯盟、青年壯遊等次要業務上編列過多的經費。"],["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　　林佳龍　　何欣純","525.","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原列1億0,184萬5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說明：","一、觀之青年發展署103年度預算，全署年度預算雖增加1億6,274萬元，增幅67.29%，但最主要的核心業務「青年生涯輔導」卻僅增加3,527萬元，而「青年公共參與」及「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預算卻大幅攀升，增加了1億1,281萬7千元，成長幅度超過3倍之多，資源嚴重錯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青年發展署應將工作重點、有限預算置於幫助青年就業的業務上。"],["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26.","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原列101,845千元，建議刪除四分之一。","說明：","一、青年發展署103年度預算雖增加1億6,274萬元，增幅67.29%，但最主要的核心業務「青年生涯輔導」卻僅增加3,527萬元，而「青年公共參與」及「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預算卻大幅攀升，增加了1億1,281萬7千元，成長幅度超過3倍之多，資源嚴重錯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青年發展署應將工作重點、有限預算置於幫助青年就業的業務上，而非在青年政策大聯盟、青年壯遊等次要業務上編列過多的經費。","二、綜上，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原列101,845千元，建議刪除四分之一。"],["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27.","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02「推動青年國際參與」，原列4,067萬3千元，提案凍結2千萬元。","說明：本計畫預計推動「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目標在增進青年國際競爭力、培育青年國際事務人才，然如何進行？具體內容為何？績效目標為何？103年本計畫是由僑務委員會移往青發署辦理，如何進行計畫銜接？對於培育我國國際事務青年人才究竟有何助益？"],["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528.","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04推動青年壯遊體驗學習」原列3,163萬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根據教育部於102年9月25日業務報告第79頁，青年壯遊點102年計有41個點，截至8月共計1,997人次參與，平均起來每個月每個壯遊點約6人次，明顯成效不彰。"],["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29.","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第4項「推動青年壯遊體驗學習」原列3,163萬元，提案凍結1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推動青年壯遊體驗學習，目的即是要青年藉由深入體驗從不同角度探索台灣，以培養主動關懷與疼惜關台灣精神。此項預算內各子計畫：如青年志工導覽服務、寶貝機服務、青年旅遊志工、青年旅遊卡、遊學臺灣計畫、感動地圖計畫、推廣大專校院學生體驗青年壯遊點計畫等多項。","二、然，經檢視，這些青年壯遊體驗學習計畫重複性高且大多呈現出的計畫內容仍以遊台灣為主，而學習內容甚少，且無相關報告追蹤這些參與青年後續對台灣的影響力及擴散效應，此項計畫與目的顯有落差，故建請凍結1千萬元，俟教育部針對青年壯遊體驗學習計畫提出檢討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　　蔣乃辛　　陳淑慧　　陳學聖　　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530.","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04「推動青年壯遊體驗學習」，原列3,163萬元，提案凍結1千萬元。","說明：本計畫102年由觀光基金支應1,700萬元，然103年改由教育部公務預算支應，原因為何？本計畫執行多年來已建置超過40個青年壯遊點，對於推展台灣觀光或培育觀光旅遊人才、協助台灣旅遊推廣有何助益？若有，是否應尋求觀光基金持續挹注以擴大本計畫執行效益？"],["提案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連署人：孔文吉","531.","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項下「04推動青年壯遊體驗學習」原列31,630千元，予以凍結1/5。","說明：「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項下「04推動青年壯遊體驗學習」原列31,630千元，該項計畫每年皆編列一定經費給予青年體驗世界與台灣的機會，然經查102年度該項計畫僅編列6,700千元，然檢視103年度其工作項目與102年度相同，卻大幅提高經費至31,630千元，顯見預算編列合理性難以評估且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5。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提案人：黃志雄　　蔣乃辛"],["連署人：陳學聖　　呂玉玲　　孔文吉　　陳淑慧","532.","第11款「教育部主管」第7項「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原列1億8,516萬5千元，凍結1,000萬元。","說明：國立教育廣播電台近年來收入總額僅約百萬元，103年度歲入預算亦僅編列91萬9千元，較上年度減少2千元，然有關節目製作及機務管理經費卻未相對減少，且聽眾收聽率未見有效提升，相關經費支出之效益恐應檢討。予以凍結1,000萬元，待該電台提出營運檢討報告，以及電台協助推廣進修教育之辦法，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桐豪"],["連署人：鄭天財　　林佳龍","533.","該院本年度於「一般行政」及「教育研究研習與推廣」多項計畫項下均編有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合計原列857萬元，建議減列50%。","說明：","資訊軟硬體設備預算分散編列於各分支計畫，近年來累計增購之數量頗多依據該院之補充資料顯示，103年度預計將增購桌上型電腦20台、筆記型電腦10台、伺服器主機10台及雷射印表機4台（詳附表1）。查近年來該院每年均編列數百萬元至千萬元經費購置相同品項資訊設備；101年度至103年度購置相關資訊設備之品項及數量分別為：桌上型電腦199台、筆記型電腦37台、伺服器主機19台及雷射印表機9台，已淪為例行性購置，每年重覆購置大量電腦設備及軟體，經費有無過於浮濫及浪費，實值分析探討。目前國教院正式職員編制196人，專案及派遣人員168人；各項資訊設備之現有數量分別為：桌上型電腦742台、筆記型電腦（含平板）155台、伺服器主機116台及雷射印表機56台（詳附表1）。茲以桌上型電腦計有742台為例，扣除電腦教室、圖書館等公共區域使用225部，平均每名職員約可擁有1.4台桌上型電腦。又筆記型電腦總計達155台，該院卻以院內各項研究專案、業務進行及人員外出開會及訪談記錄所需，103年度擬再增購10台；以每名職員平均已可配置1台以上桌上型電腦，研究人員亦擁有1台以上筆記型電腦，已足以應付日常業務及外出開會所需；況尚非每一職員皆須外出開會，該院每年度均編列增購筆記型電腦預算，恐難謂係基於實際業務需求。","綜上，該院整併國立編譯館、國立教育資料館及國立教育研究院籌備處後，相關資源均較以往充裕，目前院內桌上型電腦及筆記型電腦數量分別已達742台及155台，實難謂資源匱乏而需每年度增購。該院雖以報廢設備將會轉贈偏鄉以避免浪費，然在歲出增加，出版書籍權利金及版稅等主要收入卻銳減情況下，經費運用效益頗受質疑，建議該院爾後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宜將增購品項、數量、預算數以及庫存情形詳列；同時確以設備功能之堪用狀況作為報廢及汰換標準，以撙節支出。"],["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534.","第1、2目「一般行政」、「院務業務活動」多項計畫項下均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原列857萬元，減列257萬元，以為撙節。","說明：國家教育研究院103年度於「一般行政」及「教育研究研習與推廣」多項計畫項下均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共計857萬元，累計101年度至103年度購置相關資訊設備為桌上型電腦199台、筆記型電腦37台、伺服器主機19台、雷射印表機9台，每年重覆購置大量電腦設備，目前院內桌上型電腦已達742台，現有資訊設備已足以因應職員日常業務需求，故「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減列257萬元，以為撙節。"],["提案人：李桐豪"],["連署人：孔文吉　　林佳龍","535.","第2目「院務業務活動」第1節「教育研究研習與推廣」項下「04本國語文教育研究發展計畫」原列2,400萬，建議凍結5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組改後，教育部將「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國語辭典簡編本、國語小字典、成語典、異體字字典」等5部線上國語辭典之編修及語料蒐集業務移撥國教院賡續辦理，並補助相關維運經費。103年度該院編列「本國語文教育研究發展計畫」預算2,400萬元，經費配置內容如下：","人事費：780萬元（占32.5%），以10名專任人員。","業務及雜費：1,342萬2千元（占55.9%），支應辭典編修稿費、會議召開及維護系統經費等。","設備及投資費：277萬8千元（占11.6%），支應編務系統建置及購置參考資料等。","為承接辦理教育部移交之國家辭典編務發展業務，該院於92年度成立「本國語文教育研究發展辦公室」，並組成國語辭典編審會、5部辭典維護小組及性平、人權、族群審議小組等有關辭典編審及維護專業等團隊，成員涵蓋大專校院學者及各領域專家。惟據該院所提供執行本計畫之辦公室人員配置表（詳附表1），重要成員卻多為兼任、借調或派遣人員，包括借調教育部官員兼任顧問或請其短期協助1.5個月；又以最重要「專任編輯」職務，乃職司國語辭典之編務、語文資料蒐集及語文教育研究整理核心業務，預計配置10人，目前進用6名全為派遣人員，另4名該院表示將視需要進用臨時人員，致外界質疑人員之穩定性及憂心本項計畫之執行成效及品質。","鑑於辭典編修業務為持續性計畫，組改後已移由專業研究機構辦理，教育部並支應維運辭典經費；建議該院應先解決專任編輯人力不足及派遣人員穩定性問題，以傳承編修經驗並因應時代變遷即時修訂辭典內容，俾能提供符合教學及民眾需求之本國語文工具書。"],["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536.","第2目「教育研究研習與推廣」，項下「04.本國語文教育研究發展計畫」，原列2,400萬元，建議凍結1千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將「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國語辭典簡編本、國語小字典、成語典、異體字字典」等5部線上國語辭典之編修及語料蒐集業務移撥國教院辦理。","二、根據該院所提供執行本計畫之辦公室人員配置表，重要成員卻多為兼任、借調或派遣人員，包括借調教育部官員兼任顧問或請其短期協助1.5個月；又以最重要「專任編輯」職務，乃職司國語辭典之編務、語文資料蒐集及語文教育研究整理核心業務，預計配置10人，目前進用6名全為派遣人員，另4名該院表示將視需要進用臨時人員，致外界質疑人員之穩定性及憂心本項計畫之執行成效及品質。辦理本國語文教育研究發展計畫之核心業務多為派遣或非正式人員，恐致經驗斷層或編修資訊落差，影響計畫之品質與成效。"],["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537.","第2目「院務業務活動」第1節「教育研究研習與推廣」項下「06課程及教學議題研究」之「1.建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體系方案」，原列36,710千元，建議凍結5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從90學年度開始，教育部將課程列入國民中小學語文的學習領域，到了2012年12月22日教育部頒佈「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言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明訂，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一定要選一種本土語言修習，每個星期有一個小時的課程，而目前除了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語3種選擇外，連江縣還有福州話，但卻沒有新住民語，雖然教育部與內政部合作的「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推行多年，投入資源也不少，舉辦上萬場語言活動，但在課綱內卻未列入必選課程，而台灣跨國聯姻的現象日益普遍，累計至2013年4月底，新住民人數共計47萬7,712人，依教育部「101學年度新移民子女就讀國中小人數統計」資料顯示，新住民子女人數計20萬3,346人，較100學年度成長5.8%，就讀國小者有16萬1,821人，占國小學生總人數11.8%，新住民語言（東南亞語文為主）在國小階段宜尚列為「領域學習」，學生無法從「本土語文/新住民語」中選擇，教育部應為此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以得動支預算。"],["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538.","第2目「院務業務活動」第1節「教育研究研習與推廣」項下「課程及教學議題之研究」之「2.品德教育資源網（第8年計畫）需經費」原列70萬元，減列70萬元。"],["說 明：","一、品德教育資源網未即時更新、內容貧乏，並未充實更新網站，如：研究資源／研討會與論壇，內容僅有2項，且「培養孩子品德」研究會連結是連至香港網頁，並是2003年之研討會。","二、預算編列影音錄製、剪輯等預算，經查，品德教育資源網／影音資料竟僅有一項專題演講，而且上架日期是2012年12月。","三、由上述可見，品德教育資源網之內容欠佳，成效有限，維護管理網站徙增資源浪費。"],["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39.","第2目「教育研究研習與推廣」，項下「07.教育制度及政策議題之研究」，原列1,920萬1千元，建議凍結1千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教育研究」乃國教院之核心職能，然該院每年度所進行之內部研究案及委外研究案多有計畫重疊情事，且該院坦言部分研究案範疇廣泛，故確有同時進行研究情形。以該院73名研究人員，平均每人每年度僅約提出1篇研究報告；又委託研究經費有呈逐年遞減趨勢，委外案之需求性及內部研究質量有無充分運用，備受質疑。"],["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540.","第2目「教育研究研習與推廣」，項下「08.測驗及評量議題之研究」，原列6,401萬5千元，建議凍結3千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教育研究」乃國教院之核心職能，然該院每年度所進行之內部研究案及委外研究案多有計畫重疊情事，且該院坦言部分研究案範疇廣泛，故確有同時進行研究情形。以該院73名研究人員，平均每人每年度僅約提出1篇研究報告；又委託研究經費有呈逐年遞減趨勢，委外案之需求性及內部研究質量有無充分運用，備受質疑。"],["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541.決議","有鑒於近年來國內各大學學、雜費連連年調漲，而原住民族學生均來自於台灣各偏遠部落，本身家境清寒，家庭收入有限，為籌措各項入學開銷，幾乎均須向金融單位借貸。無形中也造成原住民學生於大學失學率居高不下之主因。為讓原住民學生安心就學，免除高額校外住宿經濟壓力。建請教育部擬訂相關配套措施，針對就讀公、私立大學之原住民學生編列預算補助，使其能安心住校就學。並於本會期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提案人：孔文吉　　陳學聖　　呂玉玲"],["連署人：鄭天財","542.主決議","經查各國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預算員額多年來均未聘用額滿，而將人事經費挪以聘請臨時性之兼任教師人員支援教學。然部分學校已出現兼任教師人數佔總體教師人數50%以上之現象，「年年換教師」恐影響高教品質。爰決議要求教育三個月內調查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專任與兼任教師人數與其所佔總人數之比例，檢討兼任教師權益不足問題（如薪資過低、學校拒絕提供勞健保服務等），並研議將兼任教師服務待遇問題列為校務評鑑內容，確保高等教育教學正常化與維護兼任教師基本權益。"],["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黃志雄　　呂玉玲","543.主決議","有鑑於以往我國技職教育發展未受重視，不僅經費長年不足，發展重點與方向也未明確。為確保第二期技職再造計畫如期實施，爰決議要求教育部立即建請行政院將本計畫提高層級，在行政院籌組「技職再造專案小組」，且應由院長擔任召集人，並確認本計畫經費如期到位，藉此展現政府推動技職再造之決心，提升技職教育品質。"],["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黃志雄　　呂玉玲","544.主決議","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育方向未能符合產業需求，致使近幾年出現學用落差情況、產學脫節問題嚴重，高學歷高失業率也成為普遍現象。爰決議要求教育部六個月內，會同經建會、經濟部等主管產業發展相關單位與各大專院校重新檢討高等教育課程內容是否符合產業需求，擘劃未來五年人才培育藍圖，如何讓學生學以致用、產學接軌。相關會議之召開請通知教育文化委員，會議討論內容、紀錄與出席人員、結論報告等應以書面送教育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黃志雄　　呂玉玲　　","545.主決議","受到少子化衝擊影響，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均面臨學生來源減少問題。為維持我國高等教育教學品質，教育部應即刻針對公私立大專校院進行輔導與落實退場機制，包括適時公布註冊率、輔導生源不足學校即刻轉型發展或退場，盤整高等教育資源、提升高等教育品質。爰決議要求教育部三個月內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針對公私立大專校院如何進行輔導轉型發展與退場計畫之檢討與具體規劃書面報告。"],["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黃志雄　　呂玉玲　　","546.主決議","有鑑於我國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今年八月青年失業率更創下金融海嘯以來新高點。青年失業問題日益嚴重，部分青年僅能退而求其次接受派遣或臨時性工作，致使我國青年從事派遣工作人數遽增，不利於我國青年競爭力之提升。教育部高教司與青年發展署之執掌均與青年發展相關，爰決議要求教育部六個月內會同勞委會等相關單位了解我國青年從事派遣或臨時性工作之整體情況，且針對如何提升大專畢業生競爭力、就業能力等提出具體計畫，相關書面報告送交教育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黃志雄　　呂玉玲　　","547.主決議","12年國教實施在即，然教育部宣導工作尚未完全落實，部分基層教師反應，教育部與各縣市教育局推動宣導工作僅具宣導「形式」，如參加研習、聽演講等，對於12年國教免試入學之核心精神或如何適性揚才等作法均缺乏實質討論，為避免「為了宣導而宣導」，教育部應立即檢討12年國教宣導作業執行情況，尤其應加強技職教育之宣導，落實適性精神。相關宣導作業執行成果與檢討應以書面送交教育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黃志雄　　呂玉玲　　","548.主決議","為落實全民運動之推展，培養國人運動習慣，爰決議要求教育部立即研議訂定「全民運動日」，且於全民運動日當周免費開放民眾使用轄區內運動中心，藉此提高國人運動興趣，落實全民運動。相關研議情形應以書面送交教育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黃志雄　　呂玉玲　　","549.決議","教育部推動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以5年500億元經費協助大學追求高等教育卓越表現；經查，該項計畫101年度執行結果，9項績效指標中，仍有3項未達目標值，分別為：","(一)由國外延攬之專任教師、研究人員每年成長率5%，實際達成率為-0.6%。","(二)就讀學位或交換之國際學生數每年成長率20%，實際達成率為11.4%。","(三)開設全英語授課之學位學程數每年成長率20%，實際達成率為14.8%。","顯見該項計畫仍有檢討改進之必要，教育部應針對上述未達績效目標之項目，訂定具體有效之改善措施，並於103年相關預算執行前，擬具改善計畫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陳學聖　　孔文吉　　","550.決議","教育部推動『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以引導技專校院尋找自身定位與產業特色，以連結相關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及技術研發，建立產學研發與合作機制；惟目前國內技職體系仍存三大問題：","(1)專科學校大量升格改制為科技大學，卻未能同步提升學生素質，且人才培育未符產業需求，致學用落差甚大。","(2)技專校院未具實務經驗專任教師比率仍偏高，不利於發揮「務實致用」教學特色與就業優勢。","(3)大專校院教師以技術報告升等比率未增反減，致技專校院仍偏向學術化發展。","因此，為縮短學落差，教育部因配合『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及技職再造計畫的實施，徹底改善上述三項問題，並於103年相關預算執行前，擬具改善計畫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陳學聖　　孔文吉　　","551.決議","鑑於近年來在少子化之衝擊下，各級學校面臨生源不足，學生人數與班級數隨之減少，造成學校裁併及校舍與設備閒置等情形，倘未善加活化利用，將造成教育資源閒置與浪費；經查，截至102年7月底，各縣市因學生不足裁併之國中計5所、國小191所，合計196所，因減班而閒置之教室則難以計數，造成大量閒置校舍。因此為推動閒置校園再利用，教育部應督促各地方政府積極擬具校園活化計畫，並訂定考核標準，以其執行成效作為各項經費補助審核的參考，藉由懲機制，有效控管地方政府閒置校舍再利用計畫成之效。"],["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陳學聖　　孔文吉　　","552.決議","「高中職均、優質化輔助方案」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重要配套措施，教育部並於103年度預算編列62.12億元，作為推動高中職優質化與均質化之經費；經查，目前全國高中、高職經教育部認證為優質學校者，計有437所，占全國高中職總校數496校之88.10%。而截至102年7月底止，各縣市尚未經評鑑核定為優質高中職學校仍高達49所。鑒於各區域高中職之均質與均衡發展，係奠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就近入學與多元發展之基礎，因此為使十二年國教順利推動，教育部應於103年度預算『推動高中職優質化與均質化經費』執行以前，針對如何協助尚未經評鑑核定為優質高中職之49所學校，完成優質學校認證，擬具完善計畫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陳學聖　　孔文吉　　","553.決議","鑒於本院日前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並作成附帶決議「八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也就是二○二一年「教官退出（高中職）校園」，落實校園轉型正義及民主化。雖外界早有出現軍訓教官全面退出校園的聲音，但高中職的孩子在體格和行為能力上，幾乎與成年人沒有兩樣，如果光靠教師來嚴管慈教，顯然是有所不足的，姑且不論教官為校園做了些什麼，就教官所受過的專業訓練，現今校園安全幾乎由教官維護，若教官退出校園，老師責任將會加重。有媒體日前也曾做過調查，多所受訪高中職及大學均認為，現在教官沒有能力管控學生思想，已轉型輔導學生生活，24小時輪值處理學生事務，只有軍人可以忍受24小時不休息，已成安定校園的力量；另家長團體亦表示贊同學校應該有教官，如果完全退出，也必須要有專業人員替代教官對學生的生輔工作。爰此，教官應否退出校園，不應僅從意思型態而全盤抹煞教官對校園所貢獻的安定力量，爰決議要求教育部就軍訓教官應否退出校園，盡速召開公聽會，並提出專業人員替代教官的可行性評估方案，透過理性思辨，而決定校園絕不可輕忽的安定力量。"],["提案人：呂玉玲　　蔣乃辛　　陳學聖　　"],["連署人：鄭天財　　李桐豪　　孔文吉　　","554.決議","鑒於去年通過取消軍教免稅的所得稅法，軍教人員今年起課稅，而教師課稅後的配套之一就是減少授課時數，導致全台每週有四十六萬節課需找代課或鐘點教師，然代課或鐘點教師因薪資低廉，流動率也大，且不同老師的教法與課程銜接都會是學生難以適應的問題；另受到少子化影響，為免產生超額教師之情形，現行多數地方政府也不願意開出正式教師職缺，導致代課或鐘點教師比例攀升，但師資結構不穩定將對學生受教權造成嚴重影響，爰決議要求教育部重新評估中小學教師合理的授課時數，或寬列教育經費，適度提高正式教師員額，避免代課或鐘點老師的比例過高，損及學生的受教權益。"],["提案人：呂玉玲　　蔣乃辛　　陳學聖"],["連署人：鄭天財　　李桐豪　　孔文吉","555.決議","教育主管機關政務人員或公務人員退休後旋即再任私立大專校院教師及職員，卻不受「旋轉門條款」規範，顯然不公平也不合理，這些退休人員再任政府每年度補助龐鉅經費之私立大專校院教師及職員，並支領雙薪或享有18%優惠存款，造成國家資源獨厚該等退休人員，顯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經查，截至102年8月1日為止，仍有高達1,890人已支領退休金之退休軍公教人員再任職於私立大專校院；退休「雙薪」之所以惹人嫌惡，一方面享有高額月退俸，一方面又轉任私校領取全薪，各級私校所能釋出的職缺日益稀少，非典僱用、定期契約則漸趨普遍，多少年輕人想求一教職卻不得其門而入，「雙薪議題」只會助長更多的流浪教師問題！爰決議要求教育部應盡速就主管法規完成建置，並經由行政院將相關修法送至立法院審議，以建立制度。"],["提案人：呂玉玲　　蔣乃辛　　陳學聖"],["連署人：鄭天財　　李桐豪　　孔文吉","556.主決議","現有國小台灣母語課程教學品質有待加強：第一、教師專業參差不齊；第二、學校重視程度不足，多有以剩餘節數配課現象；第三、缺乏嚴謹教材與課程單元設計。為謀搶救台灣母語的困境，要求教育部立即組成「台灣母語課程正常化委員會」，遴聘十一人小組：政黨、社團、台灣母語學者、專家推薦五席與會，展開密集的、持續的搶救「台灣母語課程」的審議工作。本土教育也必須有統整性、長程性之規劃，當務之急應：一、教師必須通過母語認證；二、依代理教師聘用辦法延聘台灣母語系所之學士、碩士、博士作為國小台灣語文課程代理教師；三、日後由教育部設法讓其補修教育學程，以正式教師晉用；四、「十二年國教課綱」之課發會、總綱小組、本國文學領域審議委員會，均應納入適量的台灣文學、世界文學專家參與。亦透過「台灣母語課程正常化委員會」，以利改善「台灣母語」教學環境，並以母語認證提升教師專業性及教學品質。"],["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林佳龍　　何欣純","557.主決議","爰要求教育部在我國每年GDP未達馬總統承諾6%的一半3%前，每年大學學費均不得調漲","說明：","一、過去教育部雖曾承諾大學學費暫緩調漲一學年，但鑑於我國近年來經濟疲弱，人民生活不易，國內各大學仍持續受政府多項補助，另大學也應逐步加強自籌經費之比例，故大學經費之籌措不宜再增加學生與家長負擔。","二、再者，目前經濟狀況不好，經濟成長率持續下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也沒有一所大學因評鑑機制退場，教育部應整合資源，而不是以調漲學雜費反映物價成本及教學成本。","三、更有立法委員曾表示，目前台灣許多家庭因為收入減少、物價上漲，負擔很重；每年有35萬名大學生申請學貸，主要都是為減輕家裡的負擔。","綜上爰要求教育部在我國每年GDP未達馬總統承諾6%的一半3%前，每年大學學費均不得調漲，以實質減輕學子之負擔。"],["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558.主決議","爰要求教育部應儘速參照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標準，研擬「教育券」的規劃方案及其整體配套措施，減輕弱勢家庭的學費負擔","說明：","鑑於近年國人薪資並無實質調漲，但民生物價卻不斷飆升，若學雜費再度調漲，將使一般家庭的經濟負擔雪上加霜。查近4年因「經濟因素」休學人數及比例呈逐年上升，本席要求教育部應儘速參照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標準，研擬「教育券」的規劃方案及其整體配套措施，減輕弱勢家庭的學費負擔。","本提案已於102年度提出過，但教育部至今仍未有效提出方案，本年度仍督促教育部儘速研擬方案並推行之。"],["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559.主決議","在不影響孩子的受教權的原則下，請教育部儘速與經濟部、台電公司協調，以取得較優惠的電價，並與行政院主計總處協調提高編列103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教育定額設算補助費用，以降低各縣市政府支應國民中小學電費使用之衝擊。另大專院校的電費雖屬自籌，亦請教育部監督各校，避免其搭電費調整之便，以各種名目大幅調漲雜費，如宿舍基本水電費來增加學生負擔。爰要求教育部禁止所轄國內各教育機構宿舍之水電費調漲。"],["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560.","102年本院曾提出教育部針對高中職優質化預算，教育部應於5年內增加至少100億元。經查教育部於102年度回覆本院103年度預估會去爭取編列約62億元補助。但經查預算書36頁說明3。教育部只補助23.48億元。教育部不僅有藐視本院之嫌，更違背教育部給本院之說明（參閱103年度教育部部本部預算313頁）。期望教育部站在學子立場之上，能儘快編列完成至少100億元用在高中職優質化。"],["提案人：林佳龍"],["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鄭麗君　　邱志偉","561.主決議","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是教育部所屬機關，應具社會教育功能。但因透過BOT方式委託海景世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導致館內展示生物的選擇與照護、導覽內容、活動策劃等作業權責不清，目的與手段也常混淆「教育研究」與「商業營利」之分際。身為國家級的博物館，海生館卻不斷引進明星物種──白鯨、鯨鯊、企鵝等，以吸引遊客上門，所發揮的教育功能有限，研究成果為零。且飼養動物福利不佳導致動物死亡、受傷時有所聞，讓海生館變成「往生館」，反成負面教育。尤其今（102）年7月野放館內僅存一尾鯨鯊時，因野放地點與距離的選擇、鯨鯊圈養過久致健康嚴重不良、野放後觀察應變措施不足等原因，導致鯨鯊3度擱淺，最後被漁船拉出外海時，一路翻滾白肚、泄殖孔出血，綁在身上的纜繩割斷後，其最後身影的見證，是直往海裡下沈，凶多吉少。粗糙野放的過程，鯨鯊帶傷沈海的影像，早已讓全國民眾甚至國際保育團體，對於海生館的專業知能，及「監督」BOT廠商的實際效能，深感質疑。","為促進海生館確實發揮教育研究功能、維護館內數量龐大生物的動物福利，並避免浪費公帑，教育部應立即檢討「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及委託經營」模式，修正其中不符公共利益、雙方權利義務不均、無法確實課責，以及缺乏退場機制等亟待改善之處，以做為其他公共計畫BOT案的前車之鑑。並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檢討事項應具體包含（但不限於）：","1.海生館成立以來經費預決算，包括海生館歷年營運收入、回饋金、權利金、及海洋發展基金等經費收支運運情形。","2.館內所有展示生物每月替換補增補種類及數量。","3.歷年海生館依據「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及委託經營合約」第17章，提出BOT廠商所有的「缺失」或「違約」事件及後續處理結果。","4.前述「經營合約」第17-19章有關違約責任、合約中止、爭議解決等條款，對海生館行政管理與營運效益之影響，並增修課責與退場機制。"],["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邱志偉","562.主決議","103年度教育部針對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編列41,612,082千元，其中多用於高等教育教學與研究輔助經費，然而該經費補助從未考量全國各國立大學校院針對校園民主、公共議題參與、校園資訊公開…等學生權利事務之推動情形，爰建議教育部應自即日起參酌各校推動校園民主與促進學生權利之狀況，針對各校104年度獎補助費用進行調整。"],["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563.主決議","103年度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財務及會計行政預算編列17,551千元，該項經費多用於輔導並健全各系會計系統之建立與電腦修繕、辦理查核…等等，對於促進私立大專校院校務之公開卻未能多所建樹。爰要求教育部應規範私立校院自103年度起積極公布其年度財報、董監事名單、校務營運狀況…等資訊，俾使私校校園營運資訊主動公開、透明化，以供社會課責。"],["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564.主決議","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接受教育部補助，受教育部委託，進行高等教育評鑑。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接受教育部補助，受教育部委託，進行高等教育評鑑。然而實施多年以來，評鑑功效不彰，反而造成大學同質化、評鑑形式化，使得評鑑工作流於形式、或是動員大量人力從事書面工作，反而失去評鑑意義；評鑑制度更由外向內轉化為校方管考教師的校內制度：凡事量化記點、重研究輕教學。在「因應評鑑」的口號下，基層教師勞動條件急速惡化、工作權漸失保障、學術自由受到威脅。「推動大學評鑑制度」提升教育之目的並未落實，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客觀性與公平性反而屢遭質疑；尤其現行評鑑制度強調「競爭力」與「市場化」，非市場或就業導向的基礎學門科系受排擠，人文、藝術、社科及公共參與受貶抑，大學趨向商業化與庸俗化。建議教育部應調整大學評鑑之內涵與主要業務，轉型成為輔導成立專業校系評鑑機構之單位；此外針對校務評鑑部分，應加強考核各校之財務管理與營運績效，使其提升開源節流之成效，並將評鑑結果公布於眾、增加大學校院之校務透明度，供民眾課責。","※註：1.表列數據，99年度至101年度為53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決算合計數、102年度及103年度為52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預算案數合計數。","2.資料來源，101年度及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書。"],["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565.主決議","近20年來全國大專校院急遽增加，由81學年度之124所（不含軍警校院、軍警專校、空大及宗教研修學院），至101學年度增至162所，增加38所（增幅30.65%）；而學生總數81學年度為65萬3,162人，增加70萬2,128人（增幅107.50%）（詳附表），成長逾1倍。","在廣設大學及少子化衝擊下，造成當前高等教育供給過剩，大專校院面臨生源不足之困境將益趨嚴峻。而在當前家長及學生「先公立、後私立」之選校思維下，首當其衝未能永續經營者將屬私立大專校院，教育部應全面性、積極籌謀因應措施，尤其是應以保障學生就學權益以及教師工作權為優先考量。","※註：1.資料來源，102年教育統計年報。","2.「學生總人數」不含空大進修生。"],["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566.主決議","近20餘年來大專校院專科生銳減，而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數激增，形成「學歷通膨」現象。","依教育部統計，101學年度大專校院學生總數為135萬5,290人，包括專科生10萬1,424人、學士生103萬8,041人、碩士生18萬3,094人及博士生3萬2,731人（詳見附表），較80學年度學生總數增加74萬2,914人（121.32%）、專科生減少23萬0,703人（-69.46%）、學士生增加78萬4,579人（309.55%）、碩士生增加16萬1,788人（759.34%）及博士生增加2萬7,250人（497.17%）。大學以上學歷者大量增加，形成青年為追求高學歷而投入成本愈高，效益卻越低，就業日益困難之「學歷通膨」（degree inflation）現象。","在全球化競爭、知識經濟與網路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劇變的情況下，教育已不能再依循工業時代一致性、標準化之教學方式以培育人才，而是應以訓練大學生之「核心能力」為主軸，讓大學生培養應有之智識與技能，使其得以勝任職場之工作挑戰。教育部應針對高學歷失業提出完整之檢討報告，並於三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以提升競爭力及符合就業市場之需求，進而有效降低大學以上學歷者之失業率。","※註：1.資料來源，教育部網站/主要統計表。"],["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567.主決議","我國各高等院校雖面臨少子化後生源減少之難題，惟座落於都會核心區之學校因鄰近地區人口眾多、資源豐富，加以此等學校多設校較早，而仍有學生宿舍供應不足之現象，為都會區學校長期面臨之難題。惟教育部雖透過學產基金管理自日治時期即不斷積累之不動產及其滋息，而教育部下各國立高等院校亦由撥用或徵收方式取得新校地，卻或未用於協助改善都會區大學學生居住權益，或囿於法令限制而缺乏跨校性資源整合，教育部皆應予以改善。矧教育部自多年前即正確計畫仿照國外常見作法，於都會區設置跨校性宿舍整合分配系統與聯合宿舍，迄今卻仍未有任何具體成果。爰請教育部就都會區跨校性宿舍整合分配系統之規劃運營於半年內設定執行時程，並會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內政部與相關地方政府就興建聯合宿舍於半年內開始研究規劃，並於立法院本會期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568.主決議","近年來大專校院延修（畢）生人數逐年增加，由95學年度之4萬6,897人，占學生總數比率為3.57%；至101學年度增為5萬5,571人，占學生總數比率4.10%，如以延修生占學年度應畢業人數比率則高達14.97%（詳見附表）。","大專校院學生延畢之原因不一：或因學分不足、或因語文檢定未過、或因跨系雙修，然而亦有因經濟景氣不佳，延緩就業壓力；或為逃避或延遲服兵役而故意留於學校等。當延畢現象變成趨勢，將稀釋高等教育資源，亦影響高等教育資源之運用效益。","因此，教育部應輔導各大專校院針對大學延畢生日漸增加之現象提出因應辦法。","※註：1.延修生係指依據各校學則規定，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數，其資料標準日為每年之10月15日。","2.延修生占學生總數比率=延修生人數/大專校院學生總數×100。","3.延修生占學年度應畢業人數比率=延修生人數/(學年度畢業人數+延修生人數)。","4.98學年度開始蒐集日間碩博士(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延修生，97學年度以前之日間碩博士延修生，則併入最高年級。","5.資料來源，教育部及其網站/主要統計表。"],["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569.主決議","自101年底通過「特殊教育法」之修法後，相關子法便由教育部及其所屬單位進行配合修正中。母法之中特別針對「教師助理員」之業務進行確立，同時增設「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一職與之區別，希望建構「由教師助理員幫助教師安排課程、設計教材等工作；由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協助有需求之特教學生應付平日上課所需（包括在學之日常生活扶助……等）」。然而根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日前甫修訂完成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五條中卻針對教師助理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分別設限，此舉嚴重違背母法立法意旨。爰要求教育部應立即審視該辦法之適法性、並予以修正，同時於一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修正結果。"],["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570.主決議","教育部轄下部分機關遠離本部，凡召開會議往往必須利用視訊會議系統。然而目前除了教育部本部辦公大樓設有視訊會議系統之外，其餘辦公處所皆付之闕如或不敷使用。一旦居住於北部之專家學者、社團團體欲參加位於中部之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之會議，往往耗時費力往返，同時所費不貲。反之亦然。爰建請教育部應善用發展校園資訊課程之技術，於全國北、中、南各擇地建構部內會議視訊系統。"],["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571.主決議","外語能力為一個國家面向世界之橋樑，故多數國家將之列為高級中等教育核心課程。惟除英語必修外，我國雖於九零年代以來推動高中第二外語教學，教育部並於2005年發布「推動高級中學第二外語教育第二期五年計畫」、設立高中第二外語教學中心，然相較其他多數已開發國家，我國對第二外語學習之投資，仍明顯落後。矧審視歷年教學成果彙計，可見我國第二外語教學資源，在地理分佈上集中於少數都會核心區學校，且開課種類集中。除日語尚稱普遍外，德、法、西、韓等語言課程離開主要都會區即屬聊備一格，至於如俄語等國內極少眾之世界重要語言或如與今日臺灣社會關係密切之東南亞語言，開設學校更為稀少。且因教育部未就第二外語學習成果規劃可相配合之升學進路，致使教育制度「反重分配」現象在第二外語上更為顯著。爰請教育部就第二外語教學的普及性、多元性、區域內跨校第二外語資源統合運用與升學進路進行規劃，並於立法院本會期內專案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572.主決議","教育經費之配置與運用需要考慮許多因素，而衡量經費配置與運用之妥適性標準，包括：水平公平、垂直公平及適足性，其中水平公平強調「相同個體之間的公平對待」，垂直公平則主張「對於條件不相同者給予差別待遇」，適足性則要能「提供充足之教育資源，以發揮學生最大潛能」。","鑒於教育資源分配之公平性，攸關學校教育品質之均衡發展，而教育需長期投入資源，其成效不同於發放津貼或造橋鋪路可立竿見影，故地方首長易因選票或政績考量，而將多數經費分配於社福津貼或工程建設。又臺北市等都會區之家庭所得高、社經地位高，紛紛將子女送往安親班與補習班，因而都會區學生考上大學之機會相對較高，充分顯示城鄉間教育資源之分配落差。若教育資源分配城鄉差距之鴻溝無法有效改善，將深化日益嚴重之貧富差距與階級化問題，易導致貧窮代代世襲。","綜上，本委員會責成教育部應設法積極縮小不同縣市間每位學生所能分配教育經費之落差；多挹注教育經費至偏遠地區，以平衡城鄉教育資源之差距，提升鄉村地區之教育品質與可近性，為鄉村孩童增加力爭上游之機會。同時應強化基礎公共建設、縮短數位落差、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創造就業機會及改善生活品質，以減緩貧富與城鄉差距，有效促使教育經費配置與運用達到水平與垂直公平及適足性。三個月內，應由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使國會得以掌握相關進度。"],["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573.主決議","我國師資自民國83年修正師資培育法後，即由一元化改為多元，原本係期望透過市場競爭機制，以提升師資養成之專業素養。然而在全面開放後卻因未考量少子化趨勢，且欠缺長遠之人力需求規劃，每學年度核定招生人數大幅超出需求，至93學年度核定招生2萬1,805人達最高峰，相較需求人數僅數千人，致出現師資供需嚴重失衡；又因正式教師一職難求，導致高中畢業生選讀師範校院意願急遽下降，引發社會各界對師資培育政策之關注與質疑。","雖自93、95年度起，教育部透過規劃方案逐年減少名額，惟依100年「中華民國師資培育統計年報」，83年師資培育法通過施行後，83年至100年依該法所培育且領有合格教師證之累積人數共計21萬7,639人，其中在職正式教師為12萬0,325人（55.29%），代課教師2萬3,534人（10.81%），儲備師資7萬3,780人（33.90%）（詳附表1），顯示儲備師資人數仍然極為龐大。","綜上，教育部應妥適善用目前已培育之龐大儲備師資人力，趁少子化浪潮規劃全方位之教育現場制度改革，例如研擬雙導師制度、於補救教學時段增聘專門教師以與平日授課有所區別……等等；同時教育部應於本會期結束之前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574.主決議","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八條規定，公有之文化資產，由所有或管理機關編列預算，辦理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教育部自當依法行政。惟教育部下各國立學校所有或管理之資產中，已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或具文化資產潛力者為數眾多，卻經常傳出校園文化資產頹圮或文化資產與學校發展衝突之現象，此實為教育部於校地撥用與預算編列上缺乏文化資產維護政策之後果。矧教育部對各國立學校之校園整體發展規劃缺乏方向，以致於全國各地閒置校地眾多，各校卻需於鄰近之文化資產或文化資產潛力點爭地。爰請教育部除強化校地管理外，並於半年內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國立學校校園文化資產管理維護計畫」草案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自2015年起落實於預算編列中。"],["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邱志偉","575.主決議","針對教育部體育署泳起來專案，自102年度起不得新建游泳池。惟102年自本院通過決議案以前，已依教育部體育署泳起來專案相關規定辦法所提出之新建游泳池申請案，不在此限。"],["提案人：鄭麗君　　邱志偉　　陳明文　　林佳龍","576主決議","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流於行式，教育部於今年3月底公布高中職優質化認證結果，通過率高達九成，有效期限六年，強調校校優質，全國496所高中職，僅49校未通過優質認證。且有認證趕進度、大放水，認證標準寬鬆，認證制度變橡皮圖章、護航大會。","合格教師不足，100學年各校具教師證的合格教師比率，在獲認證的優質高中職中，有10所高中職合格教師比率低，有的不到五成或只是剛好五成，。連最基本的合格教師都不夠，教育部竟還背書是優質學校。教育部應檢討認證方式，切物流於人人有獎的形式，戮力提升公信力。"],["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77.主決議","教育部每年均編列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及辦理春暉專案工作經費，103年度編列7，845萬元，較102年度增加2,700萬元之多，成長幅度高達52%，顯示教育部對該項業務之重視。但根據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統計，近年來各級學校藥物濫用學生人數，由97年度之815人，100年度增為1,810人，101年度增至2,432人，呈逐年大幅增加之趨勢，尤以國中及高中職增加人數最。教育部應加強防治工作的經費、人力，以期降低103年校園藥物濫用之情形。"],["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78.主決議","教育部為提升我國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自95年起推動「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總經費500億元，100年度起第二期計畫名稱修正為「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同樣為500億經費，分年辦理。推動迄今，計晝學校藉由補助之挹注，已較其他學校獲得較多教育資源，造成大學出現V型化趨勢，及重研究輕學術的現象。惟部分學生因學業成續欠佳，延後畢業，學生延修（畢）比率高於全國平均值，助長高學歷高失業之現象。教育部應檢討學用落差、學歷通膨，期待落實學以致用。"],["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79.主決議","辦理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及相關防治工作，有助於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惟學校通報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自民國95年度之359件，逐年增加至本年度之5123件，防治成效欠佳。學校通報之教師及職員工對學生性侵害、性騷擾事件，自民置96年至101年度合計983件，且逐年增加。","基層學校專業輔導人力尚未足額設置，部分學校未積極培訓具有處理性別平等事件能力之校方調查人員，致學校發生性侵害、性騷擾事件，須尋求外界專業人才協助，未能及時處理。教育部加強防治工作的經費、人力，以期降低103年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80.主決議","大專校院、技專校院推動產學合作，政策目的原為人才培育及技術合作。然而，當前現象卻是高教供給過剩，且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脫節，造成高教培育人才難以就業，產生「學用落差」的現象，而且大學以上教育程度之失業率高出平均失業率甚多，形成「高學歷，高失業」的「學術通膨」。","部分學校為爭取產學合作補助經費，以升等、評鑑等內部規則，逼迫教師產出產學合作績效，導致教師與業者共謀偽造。如此已扭曲產學合作之旨意，亦無助於提升教師實務經驗與教學品質及人才培育。","技專校院學生赴企業學習尚乏相關專法，欠缺法源，影響學生實習的權益，也無助推動企業與學校合作辦理實習等產學合作。產學合作相關任務尚有積極改進的空間。教育部應立即研擬相關法案，並檢討配套措施，修正執行方式，避免有心人士穿漏洞。"],["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81.主決議","私立大專校院之轉型退場預警機制及國立大專校院之整併，雖已研訂相關輔導措施，執行成效欠佳。","因應少子化及辦學不彰之私立學校，迄今未見教育部能有效輔導轉型、整併或廢除，也從未透過評鑑的結果要求退場，導致我國私立學校之數目有增無減，但品質卻日益下降，也讓教育資源未能合理分配，無法有效挹注與提升私立學校之辦學品質。","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建立大專校院的退場機制，但迄今不僅從未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學校退場，連具體執行時間表都尚未規劃，「推動大學評鑑制度」之目的顯然並未落實。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客觀性與公平性，屢遭質疑。教育部應落實辦學不佳學校退場，並戮力提升評鑑公信力，以昭公信。"],["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82.主決議","大學評鑑指標未能符合不同學校需求及特色發展，導致大學校院同質性過高，一昧追求SCI及SSCI等研究論文績效，造成大學校院同質性過高，產生重研究輕教學；重理工輕人文；重學術輕技術之現象，流失學術之多元價值。教育部應檢討，修正高等教育嚴種失衡的情形。"],["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583.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教育部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總經費為202億8,950萬元，其中有高達80億元用於設備更新，然而我國現行公私立高職高達150多間，每間學校能夠分配的硬體設備更新費用有限，為有效分配技職教育再造費用，教育部應成立區域資源中心，將硬體設備費用投注於區域資源中心，並讓區域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共用相關基礎設備；而進階技術設備部分，教育部應促進產學合作機制，由產業界提供進階技術設備給公私立高職學生訓練，藉以培養產業界所需之人才，並提升有限經費之效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84.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教育部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總經費為202億8,950萬元，計畫期程自102年至106年，其中有高達80億元用於設備更新，只有54億元是用於實務增能，是否有過於著重設備而忽略學生技能之培訓，令人質疑。再者，單單系科調整需花費2億元、招生管道檢討也要8,300萬元，預算執行是否有浪費之虞。是以，為重振我國技職教育體系，教育部應重新檢視現行重硬體輕軟體的方向，調整方案經費降低硬體設備費用，投注費用於軟體提升部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85.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教育部蔣偉寧部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答詢時，承諾教育部將積極推動產學合作、強化人才培訓，但觀之103年度預算，高等教育項下的「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中部分工作計畫都是呈現經費下滑趨勢，如「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人才養成計畫」，從101年度的4,785萬元，到103年僅編列3,444萬5千元、減幅28%；「提升大專校院學生畢業之就業力及培育創新創業人才」也從101年度5,500萬元下降到103年度僅餘3,785萬1千元，減少幅度更超過3成。而技職教育項下的「縮短學校培育人才與產業需求落差，推動技專校院與產業界產學合作計畫」也僅是維持每年一樣的經費，顯示教育部並未能積極調整經費、尋求突破目前產學脫節的困境。是以，為促進我國產學合作與人才培訓，教育部於明年度編列104年度預算時，應將前述有關產學合作之預算項目，編列50%以上的預算增幅。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86.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審計部統計近10年高等教育預算，以102年度為例，其中輔助及獎助大學校院預算574億餘元，占高等教育預算65.92%，輔助及獎助技專校院預算296億餘元，占高等教育預算34.08%，補助高等技職教育預算僅占高等教育經費3成餘，教育資源存有分配不均情形。再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研究之數據統計，技專院校平均每名學生每年享有經費較一般大學生減少7至10萬元，教育M型化使得社會M型化之不公平現象更難扭轉，教育資源偏向一般大學，技專院校出現崩解危機。教育部應平衡技專院校與大學院校之經費補助狀況，有效訓練產業界所需之專業人才，促進大專院校畢業生之就業能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87.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行政院不願暫緩十月份之電價調漲政策，導致大學宿舍費用因承受不住物價指數攀升而進行調漲，調漲金額從200元至4,200元不等，漲幅更從2%到76%不等。而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曾於去年4月18日通過決議，要求各學校不得將電費增加的支出，轉嫁到學生身上而調漲住宿費，但顯然各大學仍把經營利益置於最高點，刻意忽視學生的負擔。是以，各大學不應將行政院不願動漲電價的後果轉嫁至學生身上，教育部應盡速要求各大學不得將電價調漲之費用轉嫁至學生身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88.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教育部長蔣偉寧提及，絕不讓弱勢生為學費傷神；且教育部主秘也承諾，為確實照顧到每一個弱勢學生，教育部研議未來不符現行學雜費減免標準或減免額度不足的弱勢生，可動用教育部學產基金彈性補助，把助學網的漏洞補起來。但觀之學產基金有關助學金的預算卻是逐年減少的，「獎助教育支出」經費從101年度的13億9,389萬元，到103年度僅12億0,652萬5千元，足足減少了1億8,736萬5千元之多，顯見教育部並未落實部長與主秘對於照顧弱勢學生之承諾。是以，為顧及弱勢學生就學權益，教育部應盡速補足學產基金逐年減少之經費編列缺口，保障弱勢學生之就學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89.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我國產業人才需求荒嚴重，無論普通大學或技專院校皆有朝向學術化之走向，為解決我國產業界人才荒之現象，各大學應積極推動產學合作，讓大學教育能夠與產業需求結合，創造產業界所需之人才。現行各大學皆有產學合作機制與創新育成中心之設立，但從產業界的人才荒來看，相關機制仍有待加強。是以，為能夠積極創造產業界所需之人才，教育部應積極鼓勵各大學積極落實產學合作與創新育成中心之機制，並研擬將各大學推動產學合作與創新育成中心納為大學評鑑之指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90.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少子化社會人口結構之影響，補教業者也同時受到此波少子化之影響，近日發生不同補習班業者獨立招生卻合併上課，學生因此不滿要求退費，但遭補習班業者拒絕之案例，補教業者此舉有損學生選擇受教權益，且有遊走法律邊緣之疑慮。為顧及學生受教權益，及學生選擇補習教育之權利，教育部應盡速研擬相關法令，以遏止補習班業者再次發生前述案例，遊走於法律邊緣。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91.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高齡社會已為我國未來主要的社會人口結構，身為我國最高教育主管機關的教育部，身負我國高齡人口終身教育事務之重任，而樂齡中心也為目前我國終身教育主要推動方向，而目前各縣市政府雖有推動樂齡中心之政策，但囿於並非全部縣市政府皆成立縣市層級之樂齡中心輔導團以協助各地區樂齡中心之推動與督導。是以，鑒於推動提升我國高齡人口生活品質，教育部應盡速研擬規範各縣市政府成立縣市層級之樂齡中心輔導團。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92.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少子化情形與偏鄉青年人口外移嚴重，導致偏鄉小校招生不易，且偏鄉正式教師編制不足，致使偏鄉學童戲稱教師為候鳥教師。為解決偏鄉小校招生不足與候鳥教師問題，教育部應盡速研擬偏鄉小校未來發展策略與方針，已提升偏鄉學童教育品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93.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少子化情形嚴重，現行國小每班班級人數以調降至每班29人為原則，但藝才班仍以每班30人做為編班之主要原則。由於少子化為我國未來主要的人口結構樣態，教育部應盡速研擬修訂相關法令，將藝才班之班級人數比照普通班以每班29人為主要編班原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94.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少子化，超額教師情形嚴重，教育部於102年度以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至每班1.6名，以紓解超額教師過多之情況。然而，現行多數地方政府已面臨財政困窘之情況，提升教師編制後，人事費用成為地方政府不願落實中央政策之關鍵困境所在，馬英九總統競選時曾承諾提升教師員額編制之經費將全由中央政府負擔，教育部長於立院答詢時也允諾會盡力籌措員額編制提升所需花費之費用。而現行教師員額編制提升至每班1.6名所需花費之費用，教育部仍無籌措完成，未來依據馬英九總統競選政見將提升至每班1.7名，屆時所需花費之費用教育部應盡速籌措與編列完成，如此地方政府方能繼續推動教師員額提升之政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95.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我國少子化情形嚴重，導致國中小教師超額情形嚴重，教育部已研擬至102學年度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提升至每班1.6名，與馬英九總統2012年競選時承諾提升至每班1.7名仍有差距，教育部應盡速研擬修正相關法令，落實於104學年度前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至每班1.7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96.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102學年度高中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後，私立高中職學校餘額則有近4萬名，顯見少子化已對於我國私立高中職體系之招生產生衝擊，私立高中職未來發展應給予學校有較多自主運作空間發展學校特色，以其發展之特色做為吸引學生入學之可能。是以，教育部應研擬相關措施，協助輔導私立高中職發展其學校特色，以協助私立高中職於未來少子化的人口結構狀況下，得以順利招生並維護教學品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97.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102學年度高中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後，公立高中之招生餘額共有1,599名、公立高職有1,065名、公立綜合高中有952名，私立高中職學校餘額則有近4萬名，而私立學校得辦理續招，公立學校除偏遠地區學校因鄰近地區缺乏就學機會方可辦理續招外，其餘公立學校招生餘額不得辦理續招。顯見少子化已對我國公立高中職招生產生衝擊，是以，針對少子化產生的公立高中職招生餘額之情形，教育部應盡速研擬是否降低招生餘額之公立高中職降低班級人數之可行性，並研擬公立高中職未來五年面對少子化衝擊之因應措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98.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於100年度實施至今，其中仍有些許不善完美之處，其中於學校附設之幼兒園，各縣市政府主管教育機關均有控管之規定，相關教師員額則以代理教師聘任，然於國民小學控管之員額以代理教師聘任者，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則有續聘二次之機制，但於附設幼兒園卻無法一體適用，對不同教育階段之代理教師聘任顯有差別待遇，況且幼兒教育更不適合每年換老師，教育部應盡速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增列教師出缺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可保留名額條文，並比照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之代理教師有續聘二次之機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599.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教師課稅後，學校教師於學期中課後輔導鐘點費每月有70小時得以免稅，現行國高中教師於寒暑假期間普遍皆會進行寒暑假課輔，於寒暑假期間所進行之課後輔導每月僅有25小時得以免稅。根據「大法官釋字第308號解釋」所述「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因此教師不適用財政部所提出「公務員每月20小時」的加班限制。是以，教育部應與財政部協商調整學校教師課後輔導鐘點費免稅時數，應調整為學期中每月免稅時數25小時，寒暑假課輔時每月免稅時數70小時，以提升學校教師於寒暑假期間進行課後輔導之意願，並減少教育部於教師課稅後免稅時數之財政負擔。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600.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102年《學校體育統計年報》統計，國小體育課每週約74分鐘，遠落後於歐美國家，且各校體育課被借用不還情形嚴重，致使我國國中小體育課時數不到歐美國家的一半，究其我國體育課時數較少之原因，在於體育類科專任教師不足，多為其他科任老師兼任體育課教師，致使體育課多偏向靜態教學居多，此情形將不利我國國中小學生之身心發展。是以，教育部應研擬增加體育類科專任教師聘任之員額，以顧及國中小學童受教之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601.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102年《學校體育統計年報》統計，國小體育課每週約74分鐘，遠落後於歐美國家，且各校體育課被借用不還情形嚴重，致使我國國中小體育課時數不到歐美國家的一半，而根據國內研究顯示，運動可促進血液循環，增加學生的記憶力與學習力，國外研究也發現，有上體育課的學生，學業成績明顯優於沒上體育課。是以，為促進我國國中小學童之身心健康，及強化國中小學童之記憶力與學習力，教育部應盡速研擬推動提升我國中小學體育課時數之辦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602.主決議","面對少子化衝擊，大專校院供需失衡及營運問題日趨嚴峻，招生缺額人數及比率甚高，教育部應積極建立有效之退場機制，以達到存優汰劣功能，使高等教育整體資源之配置更趨合理及運用更具效益。"],["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03.主決議","主決議教育部以5年500億元經費協助大學追求高等教育卓越，第1期自95年4月1日至100年3月31日止推動「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第2期名稱修正為「邁向頂尖大學計畫」，期程自100年4月1日起至105年3月31日止，惟每期經費各為500億元、部分績效指標實際執行情形欠佳，其中「由國外延攬專任教師、研究人員成長率」各年度均未達預計目標值，且長期聘任者僅占約25%，影響國際競爭力；而「開設全英語授課之學位學程數」不足，亦不利於大學國際化及招收外籍學生，故教育部應積極督導受補助大學檢討改善並加強辦理，以提升經費運用成效。"],["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04.主決議","教育部為引導技專校院定位自身產業連結特色，聚焦推動相關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及技術研發，建立產學研發與合作機制，爰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惟人才係產業之根基，為因應技術密集及知識密集之技術人力培育需求，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預算金額不低，應強化教師之實務經驗，以具備與業界同步之新技術，促使人才培育及技術發展與就業無縫接軌，並提升技術研發與產學合作，建立產官學三方合作之典範。"],["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05.主決議","教育部為落實大學自主、增加預算編製及執行彈性、提高財務自籌能力、紓解政府財政壓力，以合理分配教育資源，健全國家教育發展，將國立大學校院由公務預算改制為校務基金，惟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短絀呈逐年增加趨勢，且53所大專校院中99年度決算短絀者為36所、占67.92%，100年度決算短絀者增為39所、占73.58%，101年度決算短絀者增至42所、占79.25%，鑒於大專校院必須有適足經費支應，方能擁有良好師資及教學設施，以確保學生學習品質及提升競爭力，故要求教育部針對大學校務評鑑應加強考核各校之財務管理與營運績效，以提升其開源節流成效。"],["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06.主決議","近20年來全國大專校院急遽增加，由81學年度之124所（不含軍警校院、軍警專校、空大及宗教研修學院），至101學年度增至162所，增加38所（增幅30.65%），其中私立大專校院增加27所（增幅32.93%），廣設大學及少子化衝擊下，造成當前高等教育供給過剩，大專校院面臨生源不足之困境將益趨嚴峻，且在當前家長及學生「先公立、後私立」之選校思維下，首當其衝未能永續經營者將屬私立大專校院，政府教育部應積極籌謀因應措施，以避免衍生大量教師失業及校園廳舍閒置等情況。"],["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07.主決議","近年來大專校院每學年度招生缺額均逾5萬人，101學年度技專校院缺額率甚至高達21.57%，且在少子化衝擊逐年嚴重情況下，教育部仍核准多所大學增設分部（校區、園區），重蹈廣設大學政策之覆轍，將造成生源不足雪上加霜，競爭力較弱大專校院勢必面臨難以永續經營之困境。故要求教育部應重質而非量多，積極檢討大學增設分部（校區、園區）之必要性，以避免教育資源投資浪費；並應公布大專校院系所註冊率，以做為學生選校選系之參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08.主決議","近20年來大學校院大量增加，隨著高等教育之快速擴張，高等教育亦由菁英化轉為普及化，大學聯招（指考）錄取率一路攀升，由90學年度之61.35%，95學年度起突破90%，97學年度及98學年度分別達97.10%及97.14%，101學年度降為88.00%，在當前大學錄取率居高不下，學生特質逐漸改變，教育部應積極規畫有效改善措施，並督促大學系所設置與課程內容，需依據學生特質調整設計，加強專長訓練，以培養學生符合職場需求之能力。"],["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09.主決議","當前我國高等教育供給過剩，且人才培育與科技研發未顧及產業實際需求，造成高等教育培育之人才難以就業，企業卻面臨缺乏基層人力、高階研發與技術人才、創新研發不足及升級緩慢等情況，致面臨人才供需失衡及產業發展困境之危機因此，教育部應積極輔導各校系所課程規劃能隨社會及產業發展脈動調整，以提升競爭力及符合就業市場之需求，進而有效降低大學以上學歷者之失業率。"],["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10.主決議","針對高低所得家庭教育支出倍數擴大，導致弱勢學童處於競爭劣勢並影響其向上發展之機會，且高等教育呈現反重分配之不公平現象，教育部應積極縮小不同縣市間每位學生所能分配教育經費之落差；多挹注教育經費至偏遠地區，以平衡城鄉教育資源之差距，提升鄉村地區之教育品質與可近性，以減緩貧富與城鄉差距，有效促使教育經費配置與運用達到水平與垂直公平及適足性。"],["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11.主決議","查近年來部分私立大專校院仍發生重大之掏空校產及爆發財務危機等情事，顯示部分私立大專校院內部稽核功能不彰及未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且外部監督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功能不顯著。因此，教育部應積極督促私立大專校院強化內部控制制度，並建立外部監督與預警機制，以避免弊端發生，而損及學校財務狀況。"],["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12.主決議","近年來各級學校藥物濫用學生人數，由97年度之815人，100年度增為1,810人，101年度增至2,432人，呈逐年大幅增加趨勢，尤以國中及高中職增加人數最多，雖教育部每年皆有編列預算進行校園毒品防制，但顯見執行效益不彰，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與健全成長，教育部應積極加強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並重新檢討現行校園毒品防制相關法規，以建立無毒校園。"],["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13.主決議","教育部自99年度起即與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4個直轄市政府就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改隸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督導權移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惟迄今僅新北市政府完成改隸移轉，其餘3個直轄市尚有47所國立高中職校未改隸及54所私立高中職校督導權未移轉，故要求教育部應重新檢討經費資源，並同時研擬移撥交予新4都之配套機制，以完成改隸移轉事宜。"],["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14.主決議","依100年「中華民國師資培育統計年報」，83年師資培育法通過施行後，83年至100年依該法所培育且領有合格教師證之累積人數共計21萬7,639人，其中在職正式教師為12萬0,325人（55.29%），代課教師2萬3,534人（10.81%），儲備師資7萬3,780人（33.90%），顯示儲備師資人數極為龐大，較97年之6萬5,264人增加8,516人，呈逐年增加之趨勢，故教育部應儘速尋求財源補助補足各級學校教師缺額，並積極修法建立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以善用已培育之龐大儲備師資人力，以避免造成師資培育資源之浪費。"],["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15.主決議","在廣設大學及少子化衝擊下，造成當前高等教育供給過剩，大專校院面臨生源不足之困境將益趨嚴峻，且在普遍家長及學生「先公立、後私立」之選校思維下，首當其衝未能永續經營者，將屬私立大專校院，教育部應積極與相關部會研商，籌謀建立大專校院退場轉型及合併機制，避免衍生大量教師失業及校園廳舍閒置等情況，以提升高等教育資源運用效益及國際競爭力。"],["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16.決議","鑒於近20年來在少子化之衝擊下，各級學校面臨生源不足，學生人數與班級數隨之減少，造成學校裁併及校舍與設備閒置等情形，為加強活化利用裁併學校，教育部設置「國中小校園空間活化再生資源網」，由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校舍活化工作。地方政府對閒置校園採取活化方式包括：(一)校舍拆除後，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歸還所有人）(二)相關團體認養作為社區文教活動場所(三)由鄉公所借用作為活動中心使用等，惟截至102年7月底止尚未解除列管之各縣市閒置校園計有國中1所、國小25所，合計26所。為有效執行閒置校園再利用，爰決議要求國教署應更積極督導相關縣市政府擬具校園活化計畫，進行「校園第二春」之多元性用途發展，以發揮公共資產之效益，並避免衍生環境及治安不良後果。"],["提案人：呂玉玲　　蔣乃辛　　陳學聖"],["連署人：鄭天財　　李桐豪　　孔文吉","617.主決議","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之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批評與質疑仍多，學校可舉辦學科考試之特色招生，形同變相恢復升學考試，導致私立高中可變相以考試或面試挑選學生，將造就更多私立明星高中，使菁英學生由公立明星高中轉往私立明星高中就讀，加深教育之不公平性，無助於達成就近入學及促進教育機會均等，為使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之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能夠有效舒緩學生升學壓力，以避免助長補習風氣，故要求國教署應積極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以有效達成全面提升中等教育品質及競爭力目標。"],["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18.主決議","在少子化之衝擊下，各級學校面臨生源不足，學生人數與班級數隨之減少，造成學校裁併及校舍與設備閒置等情形，倘為善加活化利用，將可避免造成教育資源閒置與浪費，為有效執行閒置校園再利用，國教署應督導相關縣市政府積極擬具校園活化計畫，進行多元性用途，以發揮公共資產之效益，並避免衍生環境及治安不良後果。"],["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19.主決議","鑒於各區域高中職之均質與均優發展，係奠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就近入學之基礎，減少學生跨區就讀之生活經濟負擔，並吸引具備潛力學生得以就近選擇能培育一技之長之優質高中職就學，以振興地方產業發展，但截至102年7月底止各縣市尚未經評鑑核定為優質高中職學校仍高達49所，故要求國教署應持續加強推動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以促使高中職進一步優質化發展，並為相對學習弱勢地區營造更多優質學校。"],["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20.主決議","近20年來，在政府廣設高中政策及升學主義之推波助瀾下，高職校數及學生人數大幅減少，由80學年度之212所、47萬5,852人，至101學年度高職減為155所、36萬9,432人；同期間高中校數及學生人數則大幅增加，由80學年度之177所、21萬8,061人，至101學年度增為340所、40萬2,688人；高職與高中學生人數比由80學年度之約7：3，至101學年度約5：5，高職校數與學生數大幅減少且趨於升學主義導向，背離高職培養基層技術人員之宗旨，故要求國教署應積極輔導無法有效招收生源之高職轉型或退場，並正視培育基層技術人才功能弱化現象，積極提出因應對策，以立台灣產業發展及經濟成長。"],["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21.主決議","近年來我國優秀體育人才出現外移現象，不僅體育人才出現斷層危機，更不利於後續人才培育。爰決議要求體育署三個月內重新檢討體育人才培育政策，並應訂定中長程體育人才培育計畫，盤整體育相關資源，尋求企業贊助，完善國內體育運動環境。相關研議報告應以書面送教育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黃志雄　　呂玉玲","622.主決議","振興棒球計畫推動多年已展現初步成果，然接續振興棒球計畫之「強棒計畫」竟未完成行政院審查程序！相關計畫細節亦付之闕如，實不利於我國棒球振興發展。爰決議要求體育署一個月內重新提出我國棒球發展政策，包括強棒計畫何時能確定執行、分年金額與計畫內容等，且如何提高獎補助或提供優良環境刺激國內職棒發展，相關具體規劃以書面送交教育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黃志雄　　呂玉玲","623.主決議","組織改造後，體育署主掌學校體育發展與全民運動推展計畫，其執行包括「推動學校競技運動人才培育計畫」、「籃球等各項球類發展計畫」、「國家足球發展計畫」、「打造運動島計畫」以及「強棒計畫」等都屬於跨年之延續型計畫，然經查多項延續型計畫不僅分年經費未編足，總經費亦與原先規劃有所落差，影響計畫整體執行成效。爰決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一個月內檢討正在執行之所有延續型預算執行績效與成果，並說明後續幾年有關延續型計畫之預算規劃，確保相關計畫能夠確實執行，相關書面報告應以書面送交本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黃志雄　　呂玉玲","624.主決議","中華職棒今年已24年，但在多次簽賭風波下嚴重影響票房，2008年每場票房平均為1,922人，到今年三月平均票房為10,609人，但在今年9月平均票房下降為4,274人。今年下半季中華職棒票房與話題性不斷下修，不難看出炒短線的回春漸失效。如今兄弟象球團有意轉手，顯見職棒環境急需全面檢討。不管是球團的經營、行銷，甚至整體賽事的強度，體育署應提出對策，帶領職棒進入穩定狀態，不要讓中華職棒聯盟喊了許久的第五隊尚未現身，就必須一再面臨「力保第四隊」的棘手問題，並協助台灣職棒持續發展，提升票房，使各球隊轉虧為盈，才能使中華職棒得以持續經營。"],["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625.主決議","世大運準備工作從民國101年至106年，包括軟體及硬體建設達110餘項工作計畫，總經費需求預估約198億餘元，其中軟體經費約54億餘元、硬體建設約144億元。惟經建會9月預估，世大運活動替周邊直接、間接帶入182億元經濟效益，包括門票收入、紀念品、參觀人潮以及旅遊等。惟其投入經費高於其經濟效益，且「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今年五月立法院凍結世大運預算，當時內政部即函文台北市政府預算未過不得動工，豈料北市府仍強行於十月十日無預警進入預定地剷樹毀林，體育署應暫停編列世大運預算，以免資源一再浪費。"],["提案人：邱志偉"],["連署人：鄭麗君　　林佳龍　　何欣純","626.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我國學生棒球之教練因不具教師身分與資格，多以工友為學校主要聘任方式，然工友身分並不具備職務之保障，往往受到學校財務狀況影響導致學校棒球隊教練面臨解聘失業之危機，此種情況並不利於我國基礎棒球之發展。是以，為維護與健全我國學生棒球之發展，教育部體育署應研擬成立專案補助計畫，設定學校棒球隊教練之長期聘任專案，若學校球隊取得全國大賽前三名，或代表國家參與世界級棒球比賽獲得前三名佳績時，教育部體育署得專案長期補助學校棒球隊教練之薪資，以健全維護我國學生基礎棒球之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627.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於101年3月1日由行政院公告施行，直到今年5月教育部長、7月立法院長邀請企業餐敘之後，企業界才知道贊助體育能夠節稅，但應該如何節稅仍是一頭霧水。為鼓勵企業參與體育運動之捐贈與投資，教育部體育署應研擬專案宣導計畫，宣導告知企業界如何參與贊助體育活動，及節稅方式為何，以提升企業參與贊助體育活動之意願，提升我國體育活動之環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628.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水球比賽為世界四大比賽（奧運、世界錦標賽、亞運、世界大學運動會等）之必辦項目，也為「水上運動」四種主要項目之一。而我國將於2017年舉辦世界大學運動會，屆時我國將會具備水球比賽的會內賽資格，為求國家競技運動之延續與發展，及培養我國水球隊伍於2017年世大運中得以有好成績之表現，並顧及選手之榮譽與升學權益，體育署應盡速重新審議水球項目列入全運會之正式比賽項目。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629.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國內角力運動逐漸之盛行，全國各中小學也逐漸有學生投入角力運動之訓練，為提升學生參與角力運動訓練之興趣，教育部體育署於今年度修正「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時，應將全中運應辦項目擴增，不應長期僅限於12種應辦種類與1或2種選辦種類，以提升學生參與多元運動項目之興趣。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630.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國內體育活動之培養，仍須仰賴學生階段的三級訓練，並輔以業餘賽事之推動以提升國內體育運動人口之參與。教育部體育署身為我國最高體育主管機關，應盡速擬定國內各項主流運動之運動選手培訓計畫，強化從學生運動訓練至國內各項業餘賽事之接軌，並輔導補助各縣市政府或國營企業成立各項業餘運動隊伍，以培訓我國各項運動人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631.主決議","「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為延續性之中程計畫，103年度體育署編列3億元預算延續辦理，應即早規劃勿再輕率變更計畫內容；對於自籌率高及能結合地方產業者宜優先補助，管控計畫均於預定時程內完成；另「帶動自行車相關產業發展、創造就業機會」為該計畫之主要經濟效益，故要求體育署應提高績效目標值，審慎選擇高自償性之計畫予以補助，以利達成擴大政府投資乘數效益。"],["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32.主決議","體育署所辦理之「國訓中心」興整建為國內奧、亞運比賽選手之培育場地，攸關國家整體競技實力之提升。鑑於該計畫之執行進度已因嚴重落後而完工時程被迫延後2年，103年度為計畫執行最後1年；故要求體育署應密切掌控承商財務狀況及工程施作情形，不定期至現地巡視，督促加緊辦理未完工程，早日提供國內選手及教練合適訓練場地。"],["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33.主決議","青年發展署執掌我國青年發展政策，然至今我國青年政策為何？核心精神與發展方向均不明確，導致多年來未能提出完整之青年政策白皮書，不利於我國青年競爭力之提升。爰決議要求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於一個月重新檢討我國青年發展政策且研議推動「青年發展法」，相關檢討與具體規劃應以書面送交教育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黃志雄　　呂玉玲","634.主決議","青年署103年度歲出預算編列4億0,460萬元，較上年度大增近7成，卻僅訂定「臺灣青年22萬人次參與志工服務」1項績效指標及目標值，不僅未能顯現單位之施政重點及業務成果；再者，預算大增，核心業務績效指標值卻均付之闕如，故要求青年署應訂定「青年生涯輔導」及「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2項核心計畫之關鍵績效指標項目及年度目標值，並於預算書內補正揭露，以利考核與監督。"],["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635.主決議","國教院103年度「教科書發展業務」預算編列9,032千元，較上年度編列之5,228千元增加七成，主要增加於「教科書基礎性與應用性研究」與「教科書與和平教育專案研究」兩項，以及新增「推動國小教科書發展之口述歷史」。然而教科書之發展影響學子學習甚鉅，教科書之基礎性與應用性之研究，應予以擴大辦理，以廣納各界意見，俾使下一代之學習奠定在堅實與多元經驗之基礎上，故要求國教院擴大辦理教科書之基礎性與應用性研究，並多方舉辦公聽會或研討會等意見匯流之機制，並於預算書內補正揭露，以利考核與監督。"],["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邱志偉　　陳亭妃"],["主席：現在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由於今天下午參與審查的委員相當踴躍，為提升審查會的效率，本席建議稍後發言的順序以舉手先後為準，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3分鐘，請委員同仁配合，發言時間儘量不要超過3分鐘。","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上午本席要發言，但主席不讓我發言，還要審查我提案的內容，本來期待下午會議主席能尊重委員的發言權，現在主席竟然限定委員同仁的發言只能有3分鐘的時間，從擔任立委以來，我還沒見過在預算審查時委員同仁的發言必須有時間的限制，這也是為什麼邱志偉召委在輪值主席時預算審查相當順利的原因，每位委員在發言時都會充分把握時間，也很快形成結論；為什麼陳淑慧召委在輪值主席時卻要一再限制委員發言的時間與權利？我覺得這是明顯違反議事規則，在我們的議事規則中有哪一條是規定預算審查或協商過程中委員的發言時間必須受到限制？所以，對主席限制委員發言的時間，本席認為不合理。","主席：謝謝鄭委員，在上午的會議中，本席並沒有不讓委員同仁發言，只不過本席針對委員質疑主席說話的意思一再提出說明，當時鄭委員也提出意見，後來會議一樣進行得很順利；現在下午會議，為提升審查會的效率，本席建議委員同仁在審查過程中的發言時間以3分鐘為原則，發言順序則以舉手的先後為準，我們現在就開始從第二百……","鄭委員麗君：我剛才已向主席表達不贊成主席限制我們發言3分鐘，為何主席現在又重申之前建議我們發言3分鐘，可否請主席提出協商過程中限制委員發言3分鐘的依據或是相關規則，如果沒有相關依據或規則，就請主席收回這項提議，不要限制我們，事實上，這幾次預算的審查會議我們的效率都非常高，舉例來說，原能會的預算，我們審查一天就處理完畢，其他國科會或中研院的預算也都是如此，完全沒有問題，主席提議做這項限制，究竟是針對什麼？我真的不了解，我剛才在程序發言中已表達不贊成限時3分鐘，所以，請主席收回這項提議，如果主席還要再重申委員同仁發言時間以3分鐘為限，我們就要繼續程序發言。","主席：鄭委員，你又誤解了，主席只是建議，並沒有規定委員要在3分鐘之內完成發言。"],["鄭委員麗君：請主席尊重委員。","主席：我非常尊重鄭委員，你的發言時間可以超過3分鐘，主席只是建議委員能夠在3分鐘之內完成發言。","現在處理第297案。","第297案是何欣純委員的提案，有關於一般行政第2個計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部分。","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本席提出這項提案是針對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的眷舍修繕、辦公室及地下停車場等維修原列數283萬4,000元，建議減列100萬元。事實上這筆錢並不多，我記得去年我們在審這項預算時也提出同樣的疑問，針對這部分的問題討論過，你們每年都有編列修繕預算，到底修繕效率如何？修繕程度如何？到底眷舍、辦公室及地下室真的已經老舊不堪使用必須修繕，還是你們只是不斷地在消耗預算？請國教署吳署長說明。","吳署長清山：我就第297案做一扼要說明。國教署的辦公廳舍是過去教育廳時代所留下來的建築物，這些建築物因為921地震而造成損害，所以我們希望做定期的維修。剛剛何委員特別提到，這些預算是到底支用在哪些項目？事實上這些預算是用在消防檢測系統，因為消防設備一定要每年更新，另外辦公室也要做清潔消毒，因為這涉及員工的身體健康，還有地下室車道的維修，以及照明及電力設備也要做維修，這些都是屬於必要性的檢修項目，而且涉及到安全部分。另外，還有要改善排水系統、防漏及壁癌的處理等等。","何委員欣純：請教署長，你說這個辦公室是很古老的建築物，又經歷了921地震及今年的327地震。請問這棟大樓的屋齡到底是幾年？","吳署長清山：這棟大樓是從教育廳時代留下來的，因為我們有好幾棟這類的建築物。"],["何委員欣純：建築物的年份是多少？"],["吳署長清山：光復新村的宿舍是在民國53年興建。"],["何委員欣純：但你們現在又沒有在使用光復新村。"],["吳署長清山：但是有一些……","何委員欣純：你不要唬弄我哦！雖然許多委員都不是台中選區的立委。你說的光復新村，現在根本就是空房子，你竟還舉光復新村為例，我是在地人耶！你馬上就被我抓包了，請你舉實在一點的建築物，我今天問你這個問題是希望你要講清楚說明白。你們編列這二百多萬的預算到底是用在哪些建築物？你不要跟我講光復新村了，光復新村現在已經在談要轉型和再利用了，那裡根本沒有教育部中辦的辦公處所啊！","吳署長清山：有幾棟是替代役男在使用，有一棟是我們的員工在使用的。","何委員欣純：我現在要幫你爭取啦！現在有許多部會單位花了幾十億元去蓋新大樓，請問，替代役還住在光復新村的921危樓裡面對不對？"],["吳署長清山：它不是危樓。"],["何委員欣純：你們帶大家去看它是不是危樓？是不是非常幾近於荒廢的園區？","吳署長清山：有一部分是沒有在使用的，還有一棟舊檔案大樓是民國76年興建的，另外有一棟是民國82年教育廳時代興建的。因臺灣地震頻繁，當地地質也比較脆弱，所以那裡的建築物需要維修。","何委員欣純：我希望你要講清楚說明白，你不要唬弄委員。"],["吳署長清山：不敢！不敢！這一定是不敢的啦！","何委員欣純：主席，我再問一個問題。署長剛剛提到現在光復新村有幾棟大樓是給替代役男居住，我覺得這有安全上的問題，如果該維修就要維修，還有環境的安全也很重要，因為光復新村幾近於荒廢，這是人身安全的問題。我記得文化部一直在講光復新村官廳室的整個隔局是類似中興新村，一直提議要作為文化資產保護園區。現在台中市政府也計畫在光復新村建立類似藝術村的概念，未來如果文化部有這樣的計畫，國教署的替代役男就必須移至別處了。","吳署長清山：對。目前那個地方有46戶，其中替代役和職員居住的共有34戶，有幾棟可能是比較荒廢。我和李組長都住在那邊，所以那裡是安全的。","何委員欣純：你帶我們去看你們住的地方？能夠住在那邊基本上是很幸福的，因為那裡的環境很好，而且樹木都很漂亮，所以我們才要保護它。","吳署長清山：好，謝謝。","鄭委員麗君：何委員是針對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部分。我先請教有關01人員部分，因為之前我們在討論部本部預算時有提到派遣人力的問題，請問那個部分的派遣人力是部本部還是有包括國教署？抑或是另外有派遣人力？"],["吳署長清山：國教署另有派遣人力20人。","鄭委員麗君：因為我們都一併處理教育部、國科會和原能會有關派遣人力的問題，所以教育部上次處理的只有部本部的派遣人力是不是？請署長說明你們的派遣人力有多少人？還有占正式編制比率是多少？平均年資是多少？薪資的範圍是多少？","吳署長清山：我們現在的派遣人力是20位，薪資是依照學歷程度而定，比率是157除以20，相不多是12%。平均年資是3年左右，因為我們的派遣人力大部分是集中在國中小組，是從原來的國教司移過去的。薪資大約3萬元至4萬元。","在場人員：如果年資較久的，差不多有四萬多元。"],["鄭委員麗君：你們是採最有利標嗎？"],["吳署長清山：最有利標。","何委員欣純：我們建議作一個主決議，比照教育部與其他部會，要達到同工同酬同待遇，不得新增。","吳署長清山：好，我們就比照部本部。","何委員欣純：我記得當時我們在審查部本部預算時，有作成這樣的主決議。","吳署長清山：好，我們贊成。","何委員欣純：主席，我要再問一個問題。請問現在光復新村有人居住的34戶位置是靠近地震園區嗎？","吳署長清山：沒有靠那麼近，中間還隔著一條溪。","何委員欣純：光復新村並不是只有你們的眷舍，所以你不要誤導大家。因為光復新村上百戶裡面，你們可能是其中的一小撮，這一小撮可能需要維修，你們的宿舍是靠近坑口的菜市場這邊嗎？"],["吳署長清山：對。","何委員欣純：靠近菜市場這邊有在維護，另外一大半則是因921地震而倒下的光復國中、國小，這是沒有在維護的，也比較荒廢。我現在要講的是，國教署所占有的三十幾戶是有維護管理的，至於另外一部分，現在的權責是不是不在你們身上？","吳署長清山：現在權責應該不在我們這邊，台中市政府已經撥用了。","何委員欣純：台中市政府撥用的光復新村不包含你們這個部分，他們撥用的是其他部分。"],["吳署長清山：對。","何委員欣純：如果未來光復新村要做為文化部的文資中心或文化資產保護區，這跟你們是沒有關係的？你們有切割開來了？","吳署長清山：對，我們有切割開來。"],["何委員欣純：OK。","吳署長清山：好，謝謝委員。","鄭委員麗君：02基本工作維持之第4項資訊服務費，並不是只有系統部分，還包括設備維護和主機維護費用。"],["吳署長清山：對。","鄭委員麗君：但是你們的03辦公房屋整修及設備購置還是有編列資訊設備維護費。因為我們去年在審預算時，發現教育部各單位都有編資訊維護費，包括軟體、硬體，有時候軟體的項目又有硬體，去年我們就有要求、檢討，希望你們要做整合，因為去年在組改以後預算暴增，但今年我們並沒有感覺你們有改變，一個是738萬元，另一個則是335萬元，這只是你們的一般行政預算，待會兒在討論業務單位時一定又有同樣的項目，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重複編列的情形？","吳署長清山：02是屬於一般的維護，03則是增加替換的設備……"],["鄭委員麗君：什麼叫「一般維護」？","吳署長清山：一般維護就是涉及到主機、不斷電、個人電腦及周邊設備、防火牆等等，是比較複雜和細的部分。","主席：何委員，對第297案，剛剛行政單位……","何委員欣純：主席，本席建議第297案和第298案一起討論，好不好？"],["鄭委員麗君：因為都是一般行政預算的提案。","主席：好，請何委員說明。","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署長剛剛回答鄭委員的部分，事實上本席提案的第298案就有提到。所以本席建議第298案和第297案要一起討論，我之所以提案減列辦公房屋的整修和設備購置669萬8,000元預算，是因為後來我跟你們要明細，你們辦公房屋的整修費用只占了其中的二萬多元而已，其他的統統都在買資訊設備。"],["鄭委員麗君：這樣喔！","何委員欣純：如果這樣的話，你就據實以告就好，為什麼要這樣編在預算裡面？"],["鄭委員麗君：房屋修繕的預算也是在買資訊設備？","何委員欣純：都是啊！整個預算都是資訊設備，你們的房屋修繕只有簡報室的整修二萬多元。","在場人員：一個是經常門，第298案是資本門。"],["何委員欣純：這項設備也才四十幾萬元。"],["吳署長清山：科目不太一樣。","何委員欣純：四十幾萬元加二萬多元總共也不到50萬元，其他的你們統統都要買資訊設備，為什麼你們不把它切割開來？"],["吳署長清山：不是的。","主席：署長，何委員的意思是，第3項科目辦公房屋整修及設備購置預算是669萬8,000元，你們如何分配這部分的預算？"],["吳署長清山：因為我們是包括資訊設備費及雜項設備費……"],["何委員欣純：為什麼你們不直接跟我們講這是資訊設備費？"],["鄭委員麗君：為什麼不放入資訊？"],["何委員欣純：對啊！因為你們後面還有很多資訊設備預算。"],["在場人員：還有2個是資訊的。"],["何委員欣純：對啊！","吳署長清山：這是會計單位建議我們這樣編的，所以我們一定要這樣編。","何委員欣純：請教署長，這筆六百多萬元到底是要修繕哪一間中心？既然你跟我講有資本門……"],["吳署長清山：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是經常門的。","何委員欣純：主計處要求你們一定要這樣編，這六百多萬元到底是要修繕哪一個中心？你們給我的明細是簡報室的整修，其他統統都是資訊設備。"],["主席：會計單位是不是比較清楚？"],["何委員欣純：請主計人員報出名號好不好？","林科長秀謙：我是主計處預算科科長林秀謙。我們編在03房屋修繕及設備購置是屬於資本門的，放在資本門的必須耐用年限達2年以上，單價達1萬元以上，而前面的1萬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何委員欣純：你們去年也編同樣的預算。"],["林科長秀謙：去年也是編六百多萬元。"],["鄭委員麗君：為什麼每年都在編？"],["林科長秀謙：因為我們每年都需要汰換一些個人電腦、購買電腦軟體、維修及購置影印機等等。","何委員欣純：科長，你說你們要一批一批的汰換，請問你們六百多萬的預算已經連續編幾年了？"],["林科長秀謙：幾乎每年都會編。","何委員欣純：幾乎每年都會編，那你們汰換的計畫為何？"],["林科長秀謙：譬如現在已達耐用年限的電腦將近一百多部。","鄭委員麗君：我認為你們並不是為了要汰換哪些設備而編列預算，你們就是固定每年編這個項目的預算669萬元，然後再把它消化掉。如果你們要汰換應該是有汰換的計畫，逐年汰換，再看需要多少錢，但看起來，你們並不是這樣編列。因為你們購進的設備是有使用年限的，但是你們卻每年重複編同樣的預算，這就是有問題。","吳署長清山：我們的電腦使用年限是4年，現在已超過使用年限的電腦有96台，譬如李組長的電腦是民國96年購置的，所以我們要編列預算逐年汰換電腦，但是堪用的電腦我們還是繼續使用，並不會因為超過使用年限就報廢。目前本署的個人電腦總共有333部。","主席：所以在預算容許之下，使用年限超過4年的電腦就可以汰換？"],["吳署長清山：但是我們現在有96部電腦沒有汰換。"],["鄭委員麗君：你們編列不確實啦！你們就是每年編一筆錢放在資本門裡面。"],["蔣委員乃辛：你們一共有多少部電腦？"],["吳署長清山：333部。"],["蔣委員乃辛：你們每年汰換多少？"],["吳署長清山：每年差不多汰換九十多部電腦。","蔣委員乃辛：請會計單位回答，你們每年編列預算要汰換多少台電腦？"],["鄭委員麗君：蔣委員問你們總共有多少部電腦？每年汰換多少？我們要看比率對不對？"],["吳署長清山：333部。"],["鄭委員麗君：在333部電腦中一年汰換多少？"],["蔣委員乃辛：你們今年編的預算要汰換幾部電腦？"],["吳署長清山：明年要汰換46部。"],["鄭委員麗君：46部要多少錢？"],["林科長秀謙：每一部要價2萬5,000元。","蔣委員乃辛：所以你們今年編的預算就是明年要汰換的46部電腦，一共有三百三十幾部電腦，你們預備分8年全部攤還？"],["林科長秀謙：對。","蔣部長偉寧：蔣委員，這部分我來講好了，我在學校有過……","蔣委員乃辛：你先不要講，我要問他們。如果主計單位都講不清楚，那你們的預算是怎麼編的？你們現在有333部電腦，1年汰換四十幾部電腦，等於要分8年才能全部換完，一個輪迴，到了第9年時，原先8年前新換的電腦又要汰換，所以就一直這樣輪下去是不是？基本上如果是這樣的話，應該是OK的，可是你們要公布電腦費用占六百多萬元的比率是多少？其他的錢是做什麼用途？","鄭委員麗君：你剛剛說今年預計汰換46部電腦，如果以每部電腦2萬5,000元來計算，總共才一百多萬元，結果你們的辦公房屋整修及設備購置編了669萬元，而且每年的預算數字都一樣，這裡面的資訊設備費是335萬元。","吳署長清山：請容我補充說明，這個不是只有……","主席：署長，等一下，請你們把669萬8,000元是要執行哪些項目說明清楚？","吳署長清山：好，謝謝主席，我把話說清楚。我們有三大項，一是硬體設備費，二是系統開發費用，三是軟體購置。因為如果只有硬體而沒有軟體的話也不能運作，硬體設備就是各位委員比較關心的個人電腦，總共有132萬元，還要購置伺服器，其費用是17萬元，因為如果沒有伺服器電腦也運作不了。"],["主席：132萬元再加上17萬元等於149萬元。"],["吳署長清山：是132萬元……"],["主席：這17萬元是包含在132萬元之內還是外加？","吳署長清山：外加。還有系統開發即公文線上系統功能的增修、我們內部網站的改版、差假管理系統、校長遴選作業系統的改版等，這些都是屬於系統的開發，另外還要有防毒軟體，不然電腦會中毒；光是防毒軟體就要125萬元。","主席：等一下，你們的系統開發是多少錢？"],["吳署長清山：系統開發是191萬元。"],["主席：你們的第3項軟體購置是多少錢？"],["吳署長清山：防毒軟體是125萬元。","主席：你剛才所講的3個數字，149萬元加191萬元加125萬元，總共是475萬元，對嗎？而你們編列的數字是669萬8,000元。","吳署長清山：還有雜項設備，包括空調、雷射傳真機、影印機等視聽器材。","鄭委員麗君：你們02已經有編了，包括電話等等，02和03都重複編。","吳署長清山：不是的，03是資本門的，02則是經常門的。","何委員欣純：主席，我可以再問一下嗎？","主席：好，等一下，我把他們的數字算好。"],["鄭委員麗君：可是02和03都有編列電話預算。"],["吳署長清山：這是傳輸費用。","主席：署長，你剛剛講的雜項設備費用是多少錢？"],["吳署長清山：334萬元。","主席：不對吧！剛剛你講的數字合計已經達475萬元了，如果再加上334萬元，合計就超過你們編列的669萬8,000元了。"],["吳署長清山：就是系統開發和軟體……","主席：你剛剛講硬體部分是149萬元，系統開發是191萬元，軟體購置是125萬元。","吳署長清山：我更正一下，防毒軟體是12萬5,000元，我剛才講得太快了，講錯了。"],["主席：軟體開發部分是多少？"],["吳署長清山：防毒軟體是12萬5,000元。"],["主席：軟體購置只有一項防毒軟體12萬5,000元是不是？","吳署長清山：是。我剛才講錯了，不是125萬元，現作更正。","主席：所以前面的這3項數字加總是342萬5,000元，再加上雜項334萬元，總共是676萬5,000元，這個數字也超過你們編的預算。"],["何委員欣純：他們的數字兜不攏。"],["林科長秀謙：不會啦！"],["吳署長清山：我們這裡有明細單。","何委員欣純：署長，你剛剛回答蔣委員說你們每年汰換46部電腦，簡直是亂講！因為你們去年給我的明細才汰換32部，而且還包括一台造價十二萬多的超級電腦、筆記型電腦2部、平板電腦2部及個人電腦27部，所以並不是如你所說的每年汰換46部電腦。"],["在場人員：是預估的。","何委員欣純：你不要亂講！現在被我戳破了，你才告訴我，你們是在預估。你們每年都做系統開發和購置軟體，這就是我們懷疑你們是在消耗預算的原因，因為你們每年都編六百多萬元的預算，包括陳淑慧召委在問的數字，你們也兜不攏。而且你們每年編的六百多萬元也不是照你們告訴我們的邏輯是有進度、有時程的在汰換，請問你們說服我們的理由為何？","吳署長清山：一年只有六百多萬元，因為我們一個……","何委員欣純：署長，現在問題不在於一年只有六百多萬元，問題在於我們每年同意給你們六百多萬元預算，而你們到底有沒有做到你剛剛告訴我們的每年汰換那麼多的電腦？還有資訊系統軟體的開發及購置花得是否確實？這才是我們質疑你們有沒有將預算花在刀口上，要不要刪的原因。如果你們不希望預算被刪，就要說服我們，否則你隨便說說，結果……"],["吳署長清山：我們一定會把錢花在刀口上。"],["何委員欣純：資訊設備是永遠被誇大而且最容易虛編的預算。","主席：何委員，剛剛他們的會計人員有提供一些數字，資訊軟硬體設備是編列335萬8,000元，也就是剛剛署長所提到3個部分的採購總數。其次，雜項費用334萬元是有關於資本門裡面單價超過1萬元，使用年限2年的，包括雷射傳真機、空調、影印機及視聽器材等部分，這兩個部分加總是669萬8,000元。因為每部電腦的使用年限不同，就他們剛剛所陳述的，每年平均要汰換33部電腦，但是並不是33部之外的也必需要被汰換，只是限於經費，你們的原意是不是這樣？你們剛剛提到的3個部分，包括硬體、系統開發和軟體的採購。","蔣部長偉寧：我來做一個統整，這部分已經講了很久了。其實這個金額大家都已經兜起來了，不過我想應該這樣來看，剛剛你們提到有三百三十幾台電腦，其實理論上應該每4年就要汰換，可是實際上電腦使用了5年或6年還是可以繼續使用，大概是每年換五分之一至六分之一的概念，最多可以用到8年，所以如果以三百三十幾除以8，就是四十幾，也就是每年汰換都沒有用到原來規定4年就汰換的概念，而是用到5年、6年或7年的概念。雖然這些預算確實是用於購買設備，但每年都要汰換一部分，這是週而復始的，時間到了就必須汰換。他們剛才特別提到在334萬裡面的雜項設備，我相信他們也是根據過去的經驗來編的，包括雷射傳真機、影印機及視聽器材等等。所以我想至少項目是兜起來了，委員是否可以同意通過這項預算？其實這個金額也不是很大，不要特別在這一項做處理，等一下如果在政策各方面需要進一步強化的，我們再來做努力。","孔委員文吉：因為大家問得都很細，我想會計也不會作假，因為資訊設備需要定期更新與維護，所以本席建議他們補提書面資料給我們，我們就先讓這部分預算通過，好不好？他們也是言之有理，並不是沒有道理。","主席：第297案及第298案有關資訊設備維修和採購部分，希望行政單位能夠針對資本門及經常門每年各編列多少金額用於維修，以及往前3年在資訊採購和維修系統的預算編列及執行細節提出書面報告，好嗎？","何委員欣純：我覺得要處理，請大家看預算書02部分還有一項資訊服務費738萬6,000元，你們現在告訴我說一個是經常門的編列，另一個是資本門的編列，表示每年的預算光是資訊服務費加上資訊設備，即738萬元加上669萬元，等於高達一千四百多萬元，這只是國教署的部分，但你們針對不同的計畫還會有不同的資訊服務費用和採購費用，如果整個政府部門沒有統整資本門和經常門在資訊部分的預算，坦白說，這部分的預算真的是多到嚇死人，今天我們只審查到國教署預算而已，所以本席要求這部分的預算一定要減列。","邱委員志偉：我們是針對委員的提案作討論，我要提醒主席，主席應該是整個會議流程的串場者，而不是評論者或仲裁者，有時候我發現我們請教育部說明反而是主席在說明、在辯論，但主席的立場應該是要中立，如果你有提案你可以參與討論，但是如果不是你的提案就應該讓會議流程能夠順暢，委員對行政單位的詢問，不能由你來說明和答復，否則好像有點怪怪的。我還是堅持我的想法，臺灣是科技大國，就像我早上說的，事實上有很多的資訊費用都是超額利潤，但酌減之後就變成合理的利潤，我想何委員的提案是有其正當性和合理性，這筆預算可以適當的減列，也許不必減到300萬元，或許可以減列30萬元、50萬元、70萬元或100萬元，但我必須尊重何委員的提案，我也是連署人之一，我覺得應該可以酌減。"],["蔣部長偉寧：減列69萬好了。"],["鄭委員麗君：兩案合計減列100萬元啦！","何委員欣純：02和03預算，兩案減列100萬元啦！","吳署長清山：能不能照剛剛邱委員的建議減列30萬元？因為我們剛剛成立一個單位，要給我們資訊……"],["蔣部長偉寧：好啦！我們把69萬8,000元減掉。"],["何委員欣純：你要講清楚你們成立什麼單位？","吳署長清山：國教署是今年剛剛成立的單位，請給我們機會。"],["何委員欣純：這不能當作理由啦！"],["蔣部長偉寧：委員是指第297案和第298案嗎？"],["何委員欣純：是啦！第297案和第298案合計減列100萬元。","蔣部長偉寧：第297案是283萬元加第298案669萬元，好啦！我們同意第297案和第298案合計減列10%，等於減列95萬元。"],["吳署長清山：太多了。"],["鄭委員天財：邱委員說刪30萬元。","邱委員志偉：鄭委員，我的意思是不管刪減30萬元、50萬元、70萬元或100萬元都可以。"],["何委員欣純：刪10%好了。","邱委員志偉：照部長說的，刪10%。","蔣委員乃辛：主席，我覺得這部分的經費不刪減太多，因為剛剛我也講過，他們的電腦要分8年或9年才整個輪迴汰換一次。"],["鄭委員麗君：沒有啦！他們並沒有使用到8年才汰換。"],["何委員欣純：他們並沒有使用到8年才汰換啦！","蔣委員乃辛：他們一共有333部電腦，去年只汰換三十幾部電腦，今年預算要汰換四十幾部電腦，這樣算起來，真的是要8年到9年才能全部汰換，而且坦白說如果這項預算被刪掉了，明年要再編列就編不上去了，主計單位就會按照今年審計的結果再往下修，而不會再增加，所以這項預算被刪了以後就回不來了。我建議如果今天我們要做調整，可以在別的地方做調整，不一定要在這邊做調整。"],["何委員欣純：我不同意。"],["孔委員文吉：減30萬元。","何委員欣純：主席，本席和邱委員及鄭委員討論過，我們可以接受剛剛部長提議的刪減10%。02項目預算是五千多萬元，03項目預算則是六百多萬元，兩項加起來將近六千萬元，我並不是要刪減六千萬元的10%，我們只是要刪減第297案和第298案、02和03項目合計的10%，至於其他的預算你們自己決定如何勻支。","蔣部長偉寧：我想我們這樣好了，蔣委員，因為這兩目加起來總共將近6,000萬元，我們並不是刪減6,000萬元的10%，而是用這兩項的10%勻支在整個一般行政裡面。"],["鄭委員麗君：自行調整。","何委員欣純：自行調整，好不好？","蔣部長偉寧：自行調整，好嗎？"],["鄭委員麗君：可以接受。"],["何委員欣純：可以接受。","蔣部長偉寧：也就是這兩案的10%，我們自行調整好不好？"],["何委員欣純：對啊！","主席：第297案及第298案的原列數分別是283萬4,000元及669萬8,000元，合計953萬2,000元，減列10%。","現在處理第299案和第300案，這二案是有關於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部分。","何委員欣純：這是有關整個目的預算，要不要先討論細項，再來討論目的預算？","主席：好，我們現在先討論第301案至第308案，有關第1個計畫高級中學校教育，原列數202億6,695萬1,000元。","邱委員志偉：主席，你要講清楚，是不是討論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部分？"],["主席：我剛剛已經提過了。","邱委員志偉：有關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部分，因為本席和鄭麗君委員及蔣乃辛委員的意見都是主張凍結，我想聽一下署長的說法好不好？","吳署長清山：謝謝邱委員給我機會簡單說明。針對第300案委員所提的12年國教到底有沒有什麼科目虛列或經費灌水的情形？我向委員報告，目前是沒有的，相信委員也很清楚，我們有包括七大面向和29個方案，這些經費我們都核實編列在優質化、均質化、優質精進化、校務評鑑，以及補助相關學校的一些經費。其次，12年國教的財務規劃基本上是採取統籌調度，以及確保無虞的原則來編列，所以不會有預算排擠的現象。當然我們最重要的是，推動12年國教一定要照顧弱勢，也要實踐教育機會均等及社會公平，我想在12年國教中對於弱勢孩子的照顧應該是很重要的一環，同時我們也考慮到少子化的因素，我們是根據這些所做出的預估值，謹作以上簡單報告，謝謝。","邱委員志偉：主席，202億是針對整個目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但這個01下面總共有56項計畫，我建議從細項開始處理，因為我處理文化部也是這樣做，然後回過頭來檢討整個目，看看是否還要再做額外的刪減？所以我建議從第309案開始處理。","鄭委員麗君：主席，是不是可以建議由小而大，01的分支計畫是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但是裡面還有細項，第309案是針對3，第310案是針對4，然後把6、7小的先處理完，再回來處理01，等所有分支計畫都處理完，再回來處理整個……"],["主席：第299、第300案先保留；第301至第308案保留；我們先處理第309至第313案。","第309案到第313案原列數是23億4,853萬元，提案的在場委員有邱委員志偉、鄭委員麗君及何委員欣純。","剛剛蔣委員乃辛有舉手要發言。","鄭委員麗君：我跟蔣委員都關心的優質化預算，這個就是優質化補助方案。我們去年有要求增加優質化預算，請說明增加多少？","蔣部長偉寧：我們外加了20億，因為當時要求5年要達到100億的規模，而且大院也建議，5年之內要增加100億。","鄭委員麗君：本席的提案是5年增加100億，而不是增加到100億。"],["蔣部長偉寧：就是外加100億。","鄭委員麗君：部長也同意了，對不對？","蔣部長偉寧：同意外加100億，所以我們今年就外加20億，從42億變成62億左右的規模。"],["鄭委員麗君：這個輔助方案的預算是……","蔣部長偉寧：我們過去的規模是42億，現在再做優質化是62億，以滿足大院的決定，要求我們要外加100億。","鄭委員麗君：第一，我們要了解這個大的預算有增加。第二，在3的部分，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是補助，對不對？"],["吳署長清山：對。","鄭委員麗君：優質化認證的學校，是不是這一項？","吳署長清山：不是，有關優質化補助方案部分，我們有請各個學校提出他們的計畫，經過審查通過，才會給他們優質化補助方案，只要內涵是包括課程發展、教學、學生學習、教師專業發展、效能的提升、本位課程的設計等等，不是只有在硬體設備方面，在這些比較能夠讓學校改造課程教學……","鄭委員麗君：他們要提出計畫，而且是競爭型計畫。","吳署長清山：要看他們的計畫，就課程發展、教學……"],["鄭委員麗君：跟認證有沒有關係？","吳署長清山：將來優質化的認證會趨於嚴格，過去有8項評鑑項目……","鄭委員麗君：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的意思是說，你現在有認證，對不對？"],["吳署長清山：優質認證和優質化補助不一樣。"],["鄭委員麗君：有沒有掛勾？","吳署長清山：沒有掛勾，一個是優質化，一個是優質認證，你們聽起來會頭暈，但這兩個沒有必然的掛勾。"],["鄭委員麗君：優質認證可以做特色招生？"],["吳署長清山：優質認證可以做特召。"],["鄭委員麗君：那個是認證的部分嗎？"],["吳署長清山：對。","鄭委員麗君：優質化是他提計畫，然後你們來補助他推動優質化？"],["吳署長清山：對。","鄭委員麗君：你們這個補助是競爭型，這樣學校的問題就來了。部長，這屬於政策性質，就我們所謂的「優質化」，你在12年國教要達到就學機會、品質的公平化，就要全面提升、反重分配，把弱的也要拉上來，但你們優質化的補助，還是同樣複製高教的概念，屬於競爭型計畫，這樣如何達到我說的垂直式公平？"],["蔣部長偉寧：我們的政策……","主席：部長，你可不可以待會再講，蔣委員乃辛有意見，等他說完，你再講。"],["蔣部長偉寧：好。","蔣委員乃辛：請問要到民國幾年，才可以統統達到優質化和均質化？我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因為優質化、均質化已經講了很多年，到底要編到哪一年，總共需要多少預算，才能夠讓所有學校都能達到優質化和均質化？這是第一點。第二，我覺得不應該完全用競爭型，這樣好的永遠都是好的，壞的永遠是壞的，沒有辦法達到均質，就像5年500億一樣，永遠都是臺大第一名，拿的錢最多，誰也比不上它，在此情況下，如何讓後段的學生、學校，也能夠用優質、均質的方式，把它拉起來？但如果都用競爭型，它永遠都比不上，請部長一起說明一下。","蔣部長偉寧：好，謝謝幾位委員同時提出這個問題。事實上，我正在跟國教署商量這件事，從預算的角度來看，我們今年的預算，在大家要求之下，已經從42億，過去常態性的做這件事情，增加了20億，變成62億元，這是我們今年從預算編列上，先回應了大家的要求，在大方向上是朝這樣做。我也同意剛才的分析，從長遠來看，競爭型計畫我們過去做了3年，3年兩個階段，已經約略把不少學校，讓他們具備一定的條件，但大概還有50所左右的學校，是長期完全沒有拿到經費，所以我也希望這50所學校能夠透過區域發展，例如有學校已經辦得很不錯，他可以加在一起，一起提計畫、一起來做，能夠讓他的課程發展、教學等各方面有所進展，同時也請大學這一端，開始在各個區域中去輔導及協助，換句話說，我希望看到的不是只達到80%的門檻而已，未來應該每一所學校，至少絕大多數的學校，應該都掉在優質的門檻以上。剛剛談及優質認證及相關作為，我們過去是用總分的方式，不論7項或8項，只要總分達到2等以上、80分就算做到。但我已經要求，在新年度中，無論是7項或8項，每一項都要達到80分，不是只從總量看達到就好，所以標準提升，經費也到位了，包括從區域發展裡面，我們也希望每個學校都能夠做到。你們剛剛講的幾個原則，也是我們目前推優質化發展首要的思考，如果那個學校6年都提不出計畫來，再用同樣的方式，他還是提不出計畫，變成我們必須請區域高中職的學校來做協助，或請大學來協助，讓這50所左右的學校，至少能夠獲得extra的資源來做。本來優質化應該是拔尖的概念，可是它的底如果沒有完全打好，只做一個拔尖的作為，其實是不夠的，所以打底的作為也會做，這個我們一定會推動，因為現在又外加這些經費，過去雖然也有，但總有不足之處，以每年增加20億的規模，5年100億可以做好，我希望5年外加100億進去之後，在未來5年之內，這個應該是做了6年、再做5年，以10年、11年的program，相信應該可以全部到位了。"],["蔣委員乃辛：再5年大家都可以達到了？"],["蔣部長偉寧：應該是要全部到位。","蔣委員乃辛：還有，就是技職再造的問題，目前臺北市、高雄市的高職，如果要技職再造，還要相對的預算，我覺得這個不合理。為什麼臺北市、高雄市技職再造，還要付50%、20%的經費，別的為什麼不要？如果是以一般教育經費，用來補助臺北市、高雄市或要一些配合款，當然可以，但這是專款，整個技職再造不應該有這個部分，不然為什麼臺中市、臺南市、高雄縣、新北市的高職、高中，不移轉到他們的直轄市去？他們已經變成直轄市了，按照規定來講，國立高中職都應該移轉給他們，讓他們用自己的教育經費去負擔，可是現在還是教育部在編經費，包括新北市還補助29億，為什麼臺北市沒有、高雄市沒有？在此情況下，技職再造還要臺北市、高雄市的配合款，我覺得非常不公平。這也是我為什麼要凍結20億的原因，就是技職再造的部分不可以有配合款。","蔣部長偉寧：技職再造第二期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在技專院校那邊，以技職司為主要思考，在高中職這一塊的發展，主要由國教署這邊來實際執行。我們可以看到，不管五都或六都，臺北和高雄當然是原來的二都，主要的思考就是說，過去有一個比例的搭配，我們原則上是維持那個搭配，可是其他三都的學校，並沒有移轉過來，也就是還是維持，所以最近兩黨的立委都針對這件……"],["蔣委員乃辛：關於專款的部分……","蔣部長偉寧：我們做檢討，好不好？看看過去根據財務狀況所做的分級、所做的配合部分，我願意再做檢討及處理。","鄭委員麗君：我繼續請教部長，有關優質化的部分。剛剛部長說，第三項的這筆23億，主要還是用在原來競爭型的補助，對於沒有得到資源的學校，部長有一個讓它區域型均質化的方案，是不是第四項的5億？第五項有一個大專院校協助高中職優質精進是2.5億，部長講的是不是這兩項？這兩項資源的配比，其中23億是競爭型的，剩下扶弱的，或者說要達到垂直公平的部分，因為所謂「公平」應該是垂直式，而不是齊頭式，這部分也只有7.5億，這跟我們提出高教檢討的邏輯是一樣的，當我們批評競爭型是強者恆強、弱者恆弱時，你們就提一個區域型，再給他們一點資源，換言之，部長永遠不去思考有沒有結構性不一樣的作法，這個模式其實是一樣的。第一，你們資源比例還是懸殊的。第二，這樣要到幾年後，才能真正達到均質化，我覺得會很困難。雖然你一直說在預算分配上是有，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部長說，在優質化的預算上，今年整整增加20億，現在變成62億，但是原來42億的時候，我們去年發現，在房屋設備改善方面，一般建築設備改善及硬體預算上，幾乎占了一半，我記得是二十幾億。我現在需要教育部算出來，增加到六十幾億之後，其中硬體占掉多少？因為這三項直接補助給學校的部分，加起來只有27.5億，再加上適性宣導等等，還是不到六十幾億，所以你的硬體是不是有算在裡面？","蔣部長偉寧：我很明確的說，所有外加的20億，一定都是軟體。"],["鄭委員麗君：原來的硬體是不是還在裡面？","蔣部長偉寧：原來的四十幾億裡面，當然還是照原來的思考去做，但外加的部分，原則上就是要求不是用硬體的角度來看，而是從軟體的人力及各方面來看，這部分我可以確保是這樣。","鄭委員麗君：部長，不對，你補助給學校的就是27.5億，如果照你講，今年淨增加在軟體、內容、教育品質二十幾億，可是你補助給學校的總額就是27.5億，哪有增加二十幾億？你們增加到六十幾億，其中是不是又有重貼標籤的感覺？"],["蔣部長偉寧：不是。","鄭委員麗君：部長保證說，淨增加二十幾億都是用在內容上，可是你們補助給學校的優質化預算就是27.5億。","吳署長清山：跟委員報告，在103年，我們62億的經常門就占了53.3%，等於33億，資本門就是剛剛講的硬體部分，是占29億。"],["鄭委員麗君：你的硬體是29億？比例是多少？"],["吳署長清山：硬體占46.7%。","鄭委員麗君：硬體跟去年的比例差不多，去年就將近占了一半。","吳署長清山：今年的經常門比較高，去年的經常門占41%左右。","鄭委員麗君：是46%，怎麼會是……"],["吳署長清山：去年的經常門是……","鄭委員麗君：是46%，怎麼會是4、6比？","吳署長清山：不是，去年是……"],["鄭委員麗君：今年的硬體是46.7%？"],["吳署長清山：對。"],["鄭委員麗君：所以沒有改善多少。"],["吳署長清山：去年是58%啊！"],["鄭委員麗君：去年占一半。","蔣部長偉寧：去年是6、4，比較接近6啦！","吳署長清山：對，部長講的對。"],["蔣部長偉寧：大概45、55啦！"],["鄭委員麗君：今年就一半啦！"],["蔣部長偉寧：對。","鄭委員麗君：就是46，快到一半了，所以還是硬體占大多數，雖然有一點改善，但是沒有改善太多。另外，部長承諾增加的20億要用在內容，到底是用在哪裡，請指出來，因為你給學校三項，3、4、5加起來只有27.5億。如果比例沒有改善太多，顯然增加的還是有在硬體，不可能是淨增加。你們從40幾億增加到60幾億，但硬體只從50幾減到46，顯示你的增加還是有在硬體。","李組長秀鳳：報告委員，我是高中職組組長。我們這20億是增加在下列部分：在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部分，增加了10.92億，就是11億左右；在均質化部分，相較於102年，增加了1.81億；在改善國立高中職一般建築及設備部分，大約增加0.06，大約600萬左右；在改善充實私立高中職教學設備部分，增加了0.6億，就是6,000萬；在縣市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部分，增加了2.05億。往年縣市學校提出來的，大概都是4億左右，我們只是回應縣市對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的需求；在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部分，增加了400萬；在大學校院協助高中職優質精進部分，以往是沒有編列，現在增加了2.6億，所以整個加起來大概是20億左右，後面還有一些英聽設備等等。","鄭委員麗君：我剛才聽到20億中，至少有3項是設備，其中完全中學的設備就增加二點多億，所以加起來將近3億，表示部長增加的20億，有將近3億是用在硬體上。因此，我的提案會凍結一部分，就是要澈底了解你們的優質化到底有沒有達到委員會的承諾。","何委員欣純：本席也有提案，針對高中職優質化補助方案，我們對它整個預算的分配，到底照顧到哪一些高中職的優質化，包括蔣委員所提，我們如果以4年一輪，全國高中職優質化全部都要做到，但是包括你們給我的資料，這個學年度各個公私立高中，總共有500所學校，可是你們只補助了338所學校，如果以這樣的數字來講，很多學校其實並沒有得到優質化的輔助，所以，請你們針對全國公私立高中職的優質化提出更完整的時程與推動計畫的細目。","其次，方才鄭委員一直很關心你們這個錢是補助在硬體還是軟體，你們在說明欄後面有特別加上（包含學生事務和輔導經費），本席滿想知道你們花在學生事務和輔導經費方面有多少錢？占23億中的幾%？因為軟體通常是屬於看不到的部分。"],["李組長秀鳳：那是包含在裡面的。","何委員欣純：就是因為你們寫說包含在裡面，所以我才會問你們花在學生事務和輔導經費方面的錢是占23億中的多少比率？","李組長秀鳳：這也是由學校提計畫，其中可以包含學生適性輔導的部分。"],["何委員欣純：可是你們這裡已經有一個五億多元的適性輔導經費啊！","吳署長清山：五億多元是均質化，那是屬於區域性的，而優質化是屬於個別學校。我們實施到現在，高中大概有80%的學校拿到優質化，高職有94%拿到優質化。","邱委員志偉：我也有提案要凍結，請教署長，瀛海或崑山，是否有被認證為優質高中？","吳署長清山：崑山沒有，它的評鑑沒有達到2等以上。","邱委員志偉：它沒有通過認證，所以就沒有得到任何補助？","吳署長清山：它有得到優質化的補助，但是沒有得到優質認證。"],["邱委員志偉：它可以接受補助嗎？"],["吳署長清山：它有提出計畫申請。"],["邱委員志偉：你方才說還有50所是不會寫計畫的。"],["吳署長清山：我們會輔導他們。","邱委員志偉：那50所學校不就成為高中職孤兒？在這套遊戲規則中只要有競爭，他們就沒份？"],["吳署長清山：我們會輔導他們。"],["邱委員志偉：他們永遠是被邊緣化。","蔣部長偉寧：這一塊我們應該比較有系統的來看待，所有的學校都應該往上提升，在這個概念下，就必須要靠大學來協助，或是透過那些有特色、表現很好的鄰近學校提供協助。","鄭委員麗君：這真的是前後矛盾，每個學校都需要經過優質化的努力，但為什麼要有優質化的認證？我認為你們這兩套作法很矛盾，邏輯是不通的。你們用特招，因為他們有特色招生之必要，他們有特色課程，當初我們和部長辯論過，我們說校校都可以有特色。你們應該要看他們是否有特色招生的計畫或是必要性，而不是說優質學校就可以特招，優質化是達到均質化的過程，每個學校都應該提升自己的教育品質。我認為教育部都在做重複的事情，就是一直在比賽、一直在競爭補助，如此教育部才能解決國家資源下放，這樣永遠對教育沒有幫助。方才邱委員問的認證，我們也發現有學校無預警裁、併班，把學生變人球的學校竟然也得到認證。又有高中的註冊組長，涉嫌教唆學生集體竄改大學推甄成績單，這種高中也得到認證。"],["吳署長清山：那個已經撤銷了。","鄭委員麗君：那是大家揭露後，你們才撤銷的。所以，我認為你們的認證已經淪為形式了，八、九成全部都有，認證和特招的掛勾，教育部必須檢討。"],["吳署長清山：我們已經檢討完了。","鄭委員麗君：我必須說這個政策是有問題的。其次，如果要優質化，就不應該以競爭型計畫為主要資源分配的標準，應該以每個區域為該做的努力，在投入預算後，教育部或社會單位應給予協助，這才是真正的努力。你們每年都只解決補助經費，教育品質一樣不會改變。","蔣部長偉寧：謝謝鄭委員持續關心優質化的問題，我方才也有提到認證的標準，大家稍後也可以討論一下通過認證標準與特色招生的關係。這是我們現在的邏輯，你可以不同意這個邏輯，但這也是可以討論的。我們下年度針對認證的概念，不管是在一般的高中7項，或是在技職的8項，無論單一項的表現，只要總分達到2等80分以上，就可以通過認證。我認為這是不理想的，我們應該細心的去看每一項，從校長的領導效能，到辦學績效、教學課程、環境、設備等，每一項都應該達到2等以上，或至少也要看出他們在這個面向上有所努力，同時在過去幾年中，他們不能有重大違規，我認為這是我們應該對於優質化所要做的調整。至於取得優質認證後，是否可以去做特色招生，目前我們所用的是這個概念。委員說我們應該去檢討，我們也願意進一步去探討，到時候也會準備書面報告給委員，現階段的法規是允許這樣做的。","另外，對於均質化的發展，我希望是均優，要有全面優質化的考量，全面都均不見得是合適的，但在區內互相支援應是要有「均」的概念。過去的優質化是比較具有競爭性的，我們會慢慢新增資源，當然我相信不可能可以在一年內把我們的政策全面改變，但是我願意看到從資本門與經常門之間，在過去可能是6、4比，現在已經變成45比55，這樣來去也相差15%到20%，這部分我們會再逐年改變，因為在硬體的投資上，各方面的比例都會越來越低。從政策的角度來看，我們會將更多的資源投資在本來在後段的學校，所以要我們提出5年報告，我們是願意的。大家都對這個議題很關心，我相信國教署可以很快把這個思維和趨勢發展，訂成一個5年計畫，並提供書面給各位委員。","主席：請教各位委員，第309案至第313案是否可以做個處理？","邱委員志偉：本席還有一個問題。部長，方才蔣乃辛委員有提到只有北高兩市有配合款的問題，而你只回答了一半，表示願意去檢討，但總要有一個檢討的方向和原則，否則就會像一國兩制，其他3都都是由教育部買單，北高兩市則要自己付配合款，我認為這是不公平的，所以，可否明確的告訴我們，你們要如何處理？","蔣部長偉寧：我想邱委員關心的應該是好幾項，包含我們推動的12年國教，在第五十六條也有相關的作為，這一部分我已經明顯答應如果有新增的經費，一定是由中央買單，但是在既有分攤的部分，我們願意去檢討，再做考量。而無論對北中高，也都會有一個約13億extra的需求。"],["邱委員志偉：這樣不就是一國兩制？","蔣部長偉寧：也不是，那是在既有基礎上所作的處理。","邱委員志偉：台北市的財政狀況還不錯，但高雄市的財政狀況不好，這應該就要通盤檢討，因為這會排擠到其他教育經費和預算，所以，特別針對高雄市，這十幾億是非常沉重的。我認為這部分一定要有一個明確的方向，否則我和蔣乃辛委員一樣要提案凍結，如果你們用行政的力量無法處理，我們就用立法的力量在第五十六條上繼續攻防。","蔣部長偉寧：第五十六條的攻防，我尊重委員的提案，到時候大家再一起具體做討論。現在大家希望看到優質化的發展，是朝正面，而不是朝受影響的方向，所以現在凍結一小部分的經費，我們願意提出完整的配套計畫。","鄭委員麗君：部長至少有回應願意去思考我們對於優質化的建議，因為優質化可以說是12年國教的核心，同時也是我們委員會最重要的期待，我原本要凍結4億，現在改為凍結3億，但我要提一個附帶決議，希望部長針對這幾點提出一份報告。第一，你們為落實5年內優質化預算增加100億，請問你們的匡列計畫是什麼？每年要怎麼編？第二，增加的經費不得用於硬體，也不得用於資本門，今年你們增加超過20億，但是有3億是用於硬體，並沒有達到去年對我們的承諾。"],["蔣部長偉寧：就是增加的經費儘量用在經常門……","鄭委員麗君：不是儘量，你今年就發生這樣了，我不懂你們有什麼困難，不然你們就要要求優質化預算中的資本門預算必須逐年下降。所以，第二點就改為優質化預算中新增的硬體設備預算之比率必須逐年下降，整體比例也要下降。"],["蔣部長偉寧：我們提出5年的計畫。","鄭委員麗君：除非你要設立完中，那你們就要另外提計畫，如果你們要在某些偏遠地區增設完中，這是不一樣的，你們可以另提計畫。第三，請逐年縮減競爭型計畫和均質化、優質精進計畫之比率落差，我們不希望你們把整大筆預算都放在競爭型計畫，你們應該要逐年縮減競爭型計畫和非競爭型計畫的預算落差。我要求以上這三點，並凍結3億。","孔委員文吉：針對方才鄭委員提到的，關於偏遠地區和原住民地區配合12年國教，我之前一直有在提希望有一個完全中學，並應該要考量到地區的狀況。"],["吳署長清山：桃園的羅浮國小有一個完中。","孔委員文吉：大家是否給他們一個機會，方才部長有答復了，而且也解釋得很清楚，因此是否可以凍結少一點？我也認為凍結3億。"],["蔣部長偉寧：十分之一好了。"],["主席：請問方才鄭麗君委員所提附帶決議有沒有要提案？","鄭委員麗君：我會提案，請部長針對這三項提出回應報告。","主席：第309案到第313案凍結3億，加上附帶決議一案。","蔣部長偉寧：我願意先提書面報告，但是召委總是要我們來專案報告。","鄭委員麗君：那是不一樣的，因為假使你有專案報告，就會涉及到我們當天是否要決定解凍，由你們提出，才會將我們的建議認真納入思考。"],["何委員欣純：我要求書面而已。","主席：第309案到第313案凍結3億，俟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繼續處理第314案，本案是有關第4個計畫的部分，這是何欣純委員的提案，建議凍結1億元，原列數是5億1,187萬2,000元。","吳署長清山：這個案子是推動高中職均質化的方案，其中強調的是區域的均質，這項方案是從98學年度開始推動的，主要目的是在於弭平城鄉教育資源的差距。在98年度我們已經補助了180所學校，總共有49個總計畫；99年有234所高中職提出61個總計畫；101年補助279所；到今年（102年）補助317所，一共提出69個總計畫，主要是讓各個區域的高中職都能夠均質提升教學品質。最主要也是要落實就近入學，希望達到8成以上的孩子都能就近入學，我認為在12年國教中有其必要性，這樣可以改善區域落差、縮短城鄉教育的差距。","邱委員志偉：這四大面向包含社區教育資源共享、社區適性課程發展、特色教育創新、就近入學落實。在102年度你們有317所學校，並提出318個子計畫。"],["吳署長清山：對。"],["邱委員志偉：這62個總計畫是什麼？"],["吳署長清山：69個。"],["邱委員志偉：總計畫跟子計畫的關係是什麼？","吳署長清山：有學校是當leader，所以總計畫就是找一個學校來當leader，然後其他學校……"],["邱委員志偉：就是有核心學校與非核心學校？","吳署長清山：對，這樣才能帶起來。","邱委員志偉：核心學校提出總計畫，包含幾個非核心學校，每個總計畫的補助都一樣嗎？"],["吳署長清山：不一樣。"],["邱委員志偉：補助標準要經過審查嗎？","吳署長清山：對，有個審查小組的審查，有時候是由我主持，或其他人主持。","邱委員志偉：因為我是連署提案人，何欣純委員在是台中市，本席在高雄市，所以我想請教一下台中市和高雄市占了多少總計畫？","吳署長清山：我們還要查一下資料，並且計算一下，要不要等到會後再給你？"],["邱委員志偉：還要再算？"],["吳署長清山：因為百分比還要算清楚。"],["邱委員志偉：你們算一下、我凍一下。"],["吳署長清山：不行啦！","主席：是否讓他們算一下，我們先保留第314案。"],["何委員欣純：本席想要知道你們的城鄉差距是如何分配資源？","主席：好，請你們算一下。","繼續處理第315案，這也是何欣純委員的提案，這是有關於第6項的計畫。","何委員欣純：本席想要請教國教署，針對第6項改善與充實國立高中職的設備和建築，你們列了2億3,000多萬，可否請教一下當初的預算需求是怎麼來的？","吳署長清山：假如各位委員有去國立高中職的學校考察，就會知道有些學校很老舊，所以這邊主要是用於老舊校舍結構的補強、老舊電力設備改善、校園消防安全。此外，部分學校有淹水的現象，甚至有些校舍有漏水的現象，如果部分學校有急迫性的小型校園修繕工程，我們也會列入預算裡面。這筆預算主要是確保校園安全，完全是用在學校和學生身上，以上報告。","何委員欣純：根據你們給我的回應，你們說往年都沒有編列這項經費，為什麼今年要編？","吳署長清山：因為我們覺得今年國教署正式成立，所以應該重視校園的安全。"],["何委員欣純：你們成立之後就開始發禮物、發獎金？","吳署長清山：這不能說是發禮物，而是學校……"],["何委員欣純：因為你們過去並沒有編啊！","吳署長清山：98年到101年是透過特別預算來編列，由技職司、中部辦公室的特別預算去編列，但103年之後必須回歸到正常的預算，因為這部分涉及到學生的安全，我們必須去重視，尤其是硬體的安全。"],["何委員欣純：之前的特別預算是編幾年？"],["吳署長清山：98年到101年。"],["何委員欣純：那時候是用特別預算來處理？"],["吳署長清山：對。"],["何委員欣純：現在要回歸到公務預算？","吳署長清山：對，回歸到正常的預算編列，假如各位委員有到學校去看過，就會知道這筆經費是非常需要的。","孔委員文吉：這筆預算確實很重要，過去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4年5,000億的特別預算中有編列這方面的預算，因為很多學校都飽受風災的侵襲，無論是不是偏遠地區，所以我當時特別提案要求教育部必須在4年5,000億的特別預算中編列預算，現在4年5,000億的特別預算已經結束了，但校園安全工作還是要做，無論是淹水、老舊校舍等問題都很重要，所以這筆預算的編列是很重要的。","邱委員志偉：這筆預算確實不能刪，必須給予支持，但教育部應該針對全國各高中職學校進行校舍安全的總體檢。"],["吳署長清山：有！","邱委員志偉：總體檢之後才能知道哪些學校需要補強及提出預算需求嘛！剛才何委員詢問這2億3,000萬是怎麼編出來的，一定是經過體檢之後，才知道哪些學校需要經費、要做哪些事情，請問這2億3,000萬大概要用在幾所學校去做校舍安全的維護及補強？","吳署長清山：方才邱委員提到校舍的總體檢，我們現在的做法是先初評，然後再詳評，之後則是耐震力的補強，這部分是由國震中心幫我們做檢測，然後我們再依照耐震係數的高低去補強。","邱委員志偉：署長，這2億3,000萬大概補助幾所學校？過去的總體檢工作是不是已經完成？所有高中職都完成了嗎？是不是有一個總體檢報告表？能不能請署長提供這份報告表給本委員會？","蔣部長偉寧：國家地震中心針對全國各校舍的檢測訂有一套系統，我們是根據這套系統去做評估，有些學校是要拆除的，不過這是針對國中小及高中的部分，大學部分是由各校自行去做，我們有一個完整的評估系統，然後逐年去編列經費。過去在特別預算裡面，整個教育體系大概已經投入200多億，當然經費還是不夠的，所以只要有預算，我們就會儘量去編列預算，讓校舍的安全能夠逐年達到標準。由於國震中心本來就是協助我們在做這件事情，我們只需要將國震中心的完整分析報告提出來就好了。","鄭委員麗君：署長，學校校舍的補修去年一年改了多少件？","吳署長清山：我現在手上並沒有這份資料，可能還要查一下。","鄭委員麗君：不知道？國科會都比你瞭解，他們一共協助9,000多件。","吳署長清山：那是累積的，並不是一年的件數。","鄭委員麗君：但去年一年多少件你不知道？如果你們都不知道，怎麼會編得出數字呢？","吳署長清山：因為有些是結構補強，有些是電力設備改善，有些是消防安全。","鄭委員麗君：如果你不知道，怎麼會編出明年需要2億多的預算呢？","蔣部長偉寧：國家地震中心有一個耐震評估系統，我們是將各校的數據放進去做評估，坦白講，需求是超過這個數字的，只是以我們的能力，這時候只能夠先以這個數字來編，但國震中心歷年都會提出可能需要補強的數字，以及如果分年去做每一年大概需要多少錢。國家地震中心的評估系統是國科會資助經費設立的，內容包括發展相關評估的方式及管理系統，也許未來國震中心來做報告時，署長應該來聽一次報告，我會請國震中心再安排一次報告。","孔委員文吉：也不一定全部都靠國震中心啦！本席曾經邀請次長去蘭嶼視察天坪颱風後的災情，我們發現蘭嶼高中的災情非常嚴重，這時候學校就可以提報計畫給教育部審查，不一定都是根據國震中心的評估。本席建議這一案就請教育部補充書面資料，然後預算照列，好不好？","主席：你們編列修繕工程經費2億3,067萬元，請問根據是什麼？要補助哪幾所學校？還是達到哪一個標準就會去做補強，因為我們想要知道預算編列的根據是什麼，能不能請你們提供這份資料？","吳署長清山：我們有一個審查的標準，基本上，這筆經費還是屬於競爭性的需求性質，各校會依照實際的需要函報計畫到國教署來，國教署會根據各校所提計畫的急迫性、需求如何去做審查，我們一定是以攸關師生安全為第一優先，之後我們也會派一個小組到學校去看。"],["主席：已經都看過了嗎？","吳署長清山：還沒有，計畫通過後才會去看，看完以後我們就會召開審查會進行審議，所以是分成三個階段：學校提報計畫……"],["主席：金額部分是依照學校提報計畫的金額嗎？還是經過審查後的金額？"],["吳署長清山：審查會進行審議後才會做決定。","主席：所以這2億多都是學校提報計畫，也經過審查要去施作的嗎？"],["吳署長清山：還沒有申請。","主席：既然還沒有申請，2億3,000多萬的預算根據是什麼？","吳署長清山：這是一個概估數，我們也不曉得明年會有什麼樣的天然災害或其他狀況，有時候也要提供學校的緊急需求。","邱委員志偉：我們可以支持，但是你必須講清楚一點，這是還沒有分配的預算，對不對？"],["吳署長清山：還沒有分配。","邱委員志偉：聽過你的說明後，我原本是以為已經提報、審查通過了，然後你們才去編列預算及執行。"],["吳署長清山：還沒有。","何委員欣純：我們現在終於釐清楚了，這筆預算並不是部長或署長剛才在回答時所引導的，讓我們認為這筆經費是學校已經提報需求，而後你們彙整出來所需要的總經費，如果老舊校舍要進行結構補強等等，我們絕對支持，但是我們必須知道，既然你們現在並沒有實際的需求數，這筆預算只是你們的概估，那我們就更要去細問，在你們概估的2億3,000多萬裡面，到底有多少比例是用於學校老舊校舍的防震補強？有多少比例是用於校園消防安全改善校區淹水、漏水及其他急迫需改善之校園小型修繕工程，這很彈性耶，你告訴我們資源要怎麼分配嘛！"],["主席：請部長來說明。","蔣部長偉寧：應該這樣說，從耐震補強的角度來看，需求經費至少是500億，我們在國中小一年大概有10億，高中職這方面的規模比較小，因為額度確實不夠，即便2.3億全部放在耐震補強可能都不足，所以應該這樣說，我們盡力爭取到的預算額度儘量用於耐震補強，從安全、消防等各面向全面來做，大概會朝這樣來處理，所以國家地震中心黃教授有全面完整的系統，針對全國各級學校的需求有一個評估，包括需要補多少，有些可能要拆除重建，有些則用補強方式使其upgrade到一定的能力，所以我說這要分二塊，既然談到耐震補強，大家一直在講，我就講清楚，一塊是國中小的部分，沒有在這裡，高中職的部分，我會責成他們很快的講清楚，哪些是做防漏，你們剛剛也講了，有做防漏、消防等，這部分各自的百分比是多少，應該把它呈現清楚，有關耐震補強，邱乾國那邊是耐震補強，那是國中小的部分，高中這一塊的錢都是匡列在這裡面","邱委員志偉：部長，我們很支持這2.3億，我們還嫌不夠啦！完全中學就編了4億，全國高中職才編列2.3億，經費的分配有點不均勻。","蔣部長偉寧：我們在特別預算有比較有系統的做了一段，這一塊我願意這樣看，我們做個完整的分析，從過去特別預算到現在每年常態預算總共多少錢、做了多少棟，以及未來幾年的作為，我們可以提出這個分析資料。","何委員欣純：部長，今天這筆2.3億的預算為什麼要討論這麼久？因為你們都答非所問，你們的說明包括老舊校舍的防震、漏水、消防安全等，甚至還包括教學設備，而且這筆預算要以競爭型計畫為需求導向，這怎麼會符合剛才部長所說的，如果是全國高中老舊校舍防震係數的改善，怎麼會是用競爭型計畫的方式來處理呢？","蔣部長偉寧：這個案子由我來說明，其實這是很明確的，如果你們仔細看清楚，括號裡有寫到，攸關校園安全為優先考量，這競爭性就是其急迫性、耐震係數差、風險最大，就優先處理，這是很明確的，文字寫的就是這個情況。","何委員欣純：預算說明中就提到結構補強啊，如果依照部長的說法，其他有關教學設備……","蔣部長偉寧：有關這2.3億的實際分布，多少用於耐震補強、多少用於其他地方，我同意我們到時候很明確的把這2.3億經費分配在各項目的明細資料提供給委員。","邱委員志偉：部長，這筆預算我們很支持，但請不要推給學校提報計畫後才提供補助，應該是由上而下，主動去做個總體檢，主動去協助學校、縣市政府，看看哪些校舍需要補強，因為有些校長很積極，有些校長不積極，有的學校明明很需要，但校長不認真去提報計畫，到時候可能會發生事情，所以本席認為不能依靠學校由下而上，而是你們由上而下的去檢視。","蔣部長偉寧：國中小部分的系統很明確，我們也有相對比較多的經費進去，因為我們認為國中小的學生年紀比較小，不過高中職這一塊，未來要怎麼有系統的來進行，我相信我們同意委員的建議，我們就這樣來做，至於統整這整個資源的部分，雖然我們是分成兩組，我們就一起來看，從高中、國中小全面一起來看。有關這筆預算實際的分配，我們就提供書面資料。","孔委員文吉：好，提出書面資料，預算照列。","何委員欣純：沒有啦，酌凍3,000萬，提出書面報告。","孔委員文吉：不用酌凍了，這個錢我覺得還算少。","何委員欣純：就因為經費少，我們才需要知道他們的資源分配到底合不合理，就凍3,000萬，提出書面報告。","孔委員文吉：這筆預算不用凍結啦，都已經講的這麼詳細了。"],["何委員欣純：只需要提出書面報告就可以解凍了！","孔委員文吉：書面資料提供完整一點，這筆預算我們就予以支持。","何委員欣純：酌凍3,000萬，提出書面報告啦，部長都同意了。","孔委員文吉：如果依照特別預算的規模，這部分一年就需要好幾十億，現在這筆預算根本就不夠，大家的質疑部長及署長也都答復了，我剛才也說過，請他們補提書面資料，至於預算，我們就支持一下，照列就好了，他們都花這麼多時間說明得這麼詳細了。","何委員欣純：之所以花這麼多時間是因為署長越說越不詳細，都是部長幫忙支援的，所以我們更知道署長對這整個計畫的細目及方向都搞不清楚，本席本來提案是要求凍結5,000萬，現在建議改為凍結3,000萬，提出更詳細的書面報告，包括你們對於高中職老舊校舍防震係數要怎麼依照時程逐步改善，因為之前你們提供本席有關這2.3億的用途包括防震係數補強、改善漏水及教學設備，請讓我們明確知道2.3億的資源要怎麼分布與配置，我覺得這要講清楚說明白，因為你們告訴我這是競爭型計畫。如果以競爭型計畫來說，錢可能全部用於防震的補強了，不會用到教學設備、消防安全等部分了，既然你們已經詳列，就應該告訴我們預算的詳細分配，所以我建議酌凍3,000萬，提出書面報告。","孔委員文吉：如果這部分凍結3,000萬，到時候討論到整目時，再來調配一下就好了。","主席：第315案凍結3,0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現在處理第316案至第319案，有關於第七項計畫，原列數4億200萬元。","鄭委員麗君：本席等所提的是第318案，第七項計畫是「補助改善或充實公立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明年度編列4億200萬，因為102年只編列1億，剛剛解釋時提到他們的需求高過1億，所以你們今年編列4億，本席支持12年國教要達到就近入學的目標，因為就近入學及就學機會平等，有些地方確實需要完中，但是我看了你們的說明，教育部是被動的等計畫提出申請，你們估計這些申請計畫需要4億，所以編列4億元，是不是這樣？"],["吳署長清山：這一、二年的的申請數量……","鄭委員麗君：所以你們是被動的等待申請嘛！有關完中的設立，照理說12年國教有個幾年內要達到就近入學的目標，哪些地方有多少學齡人口、有多少學校機會，哪些地方離學校很遠，我們質詢過很多遍了，例如：屏東、花蓮的地形屬於長條型，有些地方特別需要完中，照理說教育部應該有譜，部長自己個人心裡面也要有譜，但你們的說明是被動等待申請的，然後你們的資源就跟著申請而下去，萬一我們每年都編列預算，錢也都花了，但有些地方就是沒有完中，要怎麼辦？那些學童的權益沒有得到照顧，所以我要求教育部要提出這些申請計畫是設在哪裡？需求評估在未來幾年哪裡會優先需要完中？教育部自己應該要有計畫！","蔣部長偉寧：我請同仁先說明，之後我再做綜整的回應。","吳署長清山：這是針對已經設立的完中，目前我們補助74所學校，每一所學校是450萬左右。","鄭委員麗君：我知道，我是說必須由他們提出申請嘛！你們有沒有主動調查學校的分布，哪些地方應該優先，你有沒有這樣的評估計畫？你們現在要設這幾所完中，分別要設在哪裡？有沒有哪些學區未來可能還是不夠，你們要主動促成的，我要瞭解的是你們在政策面有沒有這樣的主動性？","李組長秀鳳：剛剛委員也有關心到均質化的計畫，其實均質化是區域均質，在那個計畫中，我們有個教育資源分布與調整的專案，每年會統計各區資源的分布狀況，103年在均質化與優質化的經費會大幅度成長的情況下，我們希望調整均質化的部分，真正關照到區域的資源分布，那個部分就會回應委員所說的，我們由政策上去引導哪些區域要去做……"],["鄭委員麗君：所以你們的均質化預算5億還包括設立完中的錢嗎？","李組長秀鳳：不是，有關完中的部分，現在討論的這筆預算是針對已經設立的完中，目前18個縣市都有完全中學。","鄭委員麗君：這4億200萬是已經設立的完全中學向你們申請修繕的費用，對不對？"],["李組長秀鳳：對。"],["鄭委員麗君：那你剛才提到5億的均質化預算中與完中相關的是要去做什麼？"],["李組長秀鳳：我們希望……"],["鄭委員麗君：從裡面去瞭解哪裡需要完中？"],["李組長秀鳳：是從那裡面去做教育資源的分布調整。","鄭委員麗君：你沒有聽懂我的問題啦！部長，你們當時宣稱9成以上要就近入學，那你知不知道在哪些區域要增加設立完中，這樣才能達到這個目標？你們自己心裡面有沒有譜，還是要被動等人家提出申請？"],["蔣部長偉寧：這個問題我來說明。","鄭委員麗君：其次，我要知道這些完中要設立在哪裡。"],["蔣部長偉寧：我們要這樣做……"],["鄭委員麗君：高雄有沒有？台中有沒有？偏鄉有沒有？","蔣部長偉寧：對於臺灣人口的分布情況，我們是瞭解的，其實我也跟他們提到，發展一個簡單的GIS系統就能明確知道人口分布與現在學校的情況，根據這個系統做出的評估，就可以看看哪些區域需要設立學校，這已經是發展中的事情，希望他們儘快的把這個發展出來，基本上，過去是由各區自己提計畫，之後由我們再來做評估需求……","鄭委員麗君：部長，所謂的各區是指誰？","蔣部長偉寧：地方政府或相關其他人或單位，像剛才孔委員也關注到這件事情，會提出這樣的需求，這是過去的作為方式，未來我們希望看到比較主動的方式，我們用一個系統就能得知人口分布與既有學校套疊之後，很快就能知道學校是不是足夠，只要套疊後，這部分就能很快來做，我希望他們加緊速度，儘快把這個系統完成。","鄭委員麗君：計畫什麼時候提出來？照理說，這應該在推動12年國教前就該有的，我們也都質詢過很多遍了，教育部應該要自己能有所掌握，否則你們被動接受申請，很多都是……","主席：部長，等一下一併回答。","鄭委員麗君：主席，我還沒有講完耶！"],["主席：孔委員已經舉手好久了。"],["孔委員文吉：我已經舉手三次了。"],["鄭委員麗君：我問完問題再請孔委員發言嘛！","部長，這個問題在你們要推動12年國教上路前就應該掌握了，部長剛才提到GIS的調查與主動規劃優先該成立完中區域的計畫什麼時候可以做完？如果被動等待學校提出申請，資源都分光了，我們怎麼知道申請過程是不是有力的地方政府才爭取得到？是不是比較有力的立委才能爭取得到？比較弱勢的地方會不會永遠爭取不到？這不能用爭取的概念，一定要全面規劃，哪裡比較不足，資源就是要用在那裡。","主席：先請孔文委員文吉發言，稍後再由部長一併回答。","孔委員文吉：有關完全中學的議題我已經講好幾次了，當時我曾說過臺北的烏來國中小、桃園的羅浮國小、南投的仁愛國中是不是可以研究設立完全中學，以達成12年國教就近入學的目標，後來部長說12年國教是不鼓勵設立完全中學，但原住民地區的就近入學你們應該專案研究，如果這筆經費全部用於已設立的學校，那我們之前所提的建議根本就沒有納入啊！這表示我們這些立委講了也沒用。這些學校我都有帶教育委員會有去會勘，會勘後我才向教育部提出建議，如果這筆預算沒有放在我提到的這些學校，表示教育部根本不積極，完全只針對現有的完全中學來補助。","邱委員志偉：本席要提醒部長，制度要創新，制度也要優質化，不是只要求學校優質化，你們內部的流程、制度也都要優質化，你們是用過去制度、過去思維來受理這些申請計畫，就把一筆經費匡列在那裡，有來爭取、有來鬧、有來吵的就給糖吃，這不符合預算分配的合理性與合法性。部長，你應該朝制度創新、優質化的方向去做檢討，把這筆錢好好做規劃，做個總體檢，不是由下而上的由學校提出申請，免得有些學校或有些縣市比較厲害就能申請到比較多的經費，這樣會是不公平的，你們應該由上而下來處理。","蔣部長偉寧：謝謝各位委員針對完中的發展提出很前瞻的想法，我在二、三個月前聽過宋修德教授針對全國資源分布做出了報告，我那時候特別提過應該與GIS套疊，這部分基本上已經做了，我希望以結案的概念能夠在年底之前，針對未來如果要進一步發展完全中學的話要在哪些區域要設置，我們會以主動規劃的方式去做。報告我已經聽過了，我也請他們進一步的把這些資訊統整出來，我希望年底之前能完成一個系統，看看全國各地的這些學校哪些可能要以完全中學的方式來設立，可以達到就近入學的目標，也朝均值發展，讓各區域的機會均等，我們會這樣來做。","另外，我也要謝謝邱志偉委員對我們的期許，我相信我們體系內的每位同仁都非常優秀，如果整個發展有不理想的地方，我必須做更多的努力，希望大家一起努力來有所突破。","鄭委員麗君：本席所提第318案只有凍結5,000萬，非常少，我就是需要部長提出這份報告，我另提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儘速針對各學區學校分布及就學人口、就學機會的分布建構GIS系統，完成普查並公布，越快公布就能越快解凍。","孔委員文吉：包括原住民地區，你們要主動去規劃，好不好？不要只針對現有的學校。"],["蔣部長偉寧：好。","主席：有關第316案至第319案，原列數4億200萬元，凍結5,000萬元，根據委員方才提出的建議，請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現在併案處理第320案至第323案及第340案、第341案。","邱委員志偉：署長，你們現在有所謂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吳署長清山：沒有錯。"],["邱委員志偉：有關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的具體內容可以說明一下嗎？","吳署長清山：高中職有一個發展、轉型與退場的輔導方案，如果學生數600人以下到300人、評鑑成績列為4等或近二年來新生招生率沒有達到6成，就列為發展輔導，如果學校有重大違規，也列為發展輔導。","邱委員志偉：署長，我會問你就代表我已經知道有這個退場輔導方案，你們這個方案才編列290萬，是嗎？","吳署長清山：對，我們的輔導小組會到學校進行輔導，輔導小組的成員是專家學者與實務工作者，這筆經費是給輔導小組的經費，並不是給學校的經費，例如有幾位專家學者……","邱委員志偉：這種預算的規模來看，需要轉型、輔導退場的學校大概不多吧？大概有幾所？"],["吳署長清山：今年是21所……"],["邱委員志偉：有21所要退場？","吳署長清山：不是，不是，退場只有1所，但三個合起來，101學年度是21所，102年是16所。"],["邱委員志偉：應該會越來越少吧？","吳署長清山：對，會越來越少。","邱委員志偉：這個部長都有答詢過，所以真正要退場的只有1所？"],["吳署長清山：是退場輔導而不是退場。"],["邱委員志偉：轉型輔導呢？","吳署長清山：轉型輔導有6所，其他9所是發展輔導。"],["邱委員志偉：發展輔導表示還有救？","吳署長清山：他們輔導完畢就馬上上去了，一定有救的，可能是評鑑被列為4等……","邱委員志偉：症狀比較輕微，有點頭暈暈，吃個感冒藥就好了？"],["吳署長清山：對。"],["邱委員志偉：退場的就已經準備結束營業了？"],["吳署長清山：要動手術。"],["邱委員志偉：所以這290萬……","吳署長清山：這290萬是專家學者、實務工作的校長、退休校長去輔導時的經費，讓他們能夠起死回生。","邱委員志偉：這樣就能起死回生，也太廉價了吧！","吳署長清山：請大家幫忙啦，這個預算是幫助學校健全發展的費用。","何委員欣純：如果290萬就能夠起死回生，這筆錢就是花得有價值了，但是我想請問署長，你剛才提到有9所是要進行發展輔導，有1所是退場輔導，也就是可能開刀都救不了的，是嗎？所以這16所……"],["吳署長清山：這是102年度的。"],["何委員欣純：未來不知道會有幾所？","吳署長清山：未來可能會減少，只要輔導成功就會減少了。","何委員欣純：你應該鼓勵大家多生孩子，學生越多學校才不會越來越少。","邱委員志偉：署長，診斷方案部分，計畫10共編列3,745萬，要有診斷才有結果，也才會有後端的輔導、發展、轉型及退場，請問這部分的預算與去年預算的比較是如何？包括高中職校務評鑑實施方案及會計師查核財務經費。"],["吳署長清山：剛才委員提到的診斷是屬於評鑑……","邱委員志偉：我知道，我剛才已經說過了，你不要重複我說過的話。"],["吳署長清山：去年的預算應該是相近的。"],["邱委員志偉：會不會跟大學一樣……"],["吳署長清山：差900多萬。"],["李組長秀鳳：差900多萬是因為把下授經費收回來……"],["邱委員志偉：那就跟早上我們質疑大學會計師查核經費每年遞減一樣……","吳署長清山：我們一樣都是800萬，跟去年一樣。"],["邱委員志偉：這是委託會計師……","吳署長清山：對，委託會計師查帳。"],["邱委員志偉：你們自己的校務評鑑是編列2,945萬","李組長秀鳳：差異就差在校務評鑑那一塊，因為以往高中與高職的評鑑是分開來的，今年行政整合，把下授給學校的經費收回來，到時候可以行政整合。"],["邱委員志偉：會計師這800萬達成的查核率是多少？大學是20%。"],["吳署長清山：97年是8所……"],["邱委員志偉：百分比是多少？所以有很多未爆彈？","吳署長清山：99年是14，100年是16……","邱委員志偉：所以有很多未爆彈？如果你們查核的比率過低，有些問題會查不到哦。","吳署長清山：有幾種情形我們才會去查，第一是有人檢舉，第二是資金流動報表有異常現象，這樣我們就會去查核。"],["邱委員志偉：去年的查核率是多少？所有高中職你們查了幾所？8所？"],["吳署長清山：去年是20校。","邱委員志偉：查20校用800萬，表示查一所學校要用40萬，是嗎？","吳署長清山：差不多，30多萬到40萬。","邱委員志偉：全國300多所學校，你們才查20所而已！","吳署長清山：總共是138所，是我們主管的私立學校。"],["邱委員志偉：所以是138所查了20所？"],["吳署長清山：對。","邱委員志偉：所以查核率不到20%。部長，我覺得查核率還是太低，138所才查了20所……"],["吳署長清山：15%。","邱委員志偉：138所才查了20所，有些可是未爆彈或查不出來，所以這個部分……","蔣部長偉寧：大學的部分是三分之一，這部分我們可以用25%為標準，這部分的學校數相對來說比較多，用4年或3年一個循環大概可以做到。"],["邱委員志偉：現在才15%而已！","蔣部長偉寧：我們先用經費做某種程度的處理方式，4年一個循環，可以嗎？","吳署長清山：我們尊重部長的指示來辦理，4年一輪。"],["邱委員志偉：經費不夠要怎麼做？"],["吳署長清山：明年再增加就好了。","何委員欣純：明年度的預算是800萬，能做到剛才的承諾嗎？"],["吳署長清山：35所左右。"],["何委員欣純：35所是多少？15%？","吳署長清山：一所學校大約要25萬到30萬，所以差不多。"],["何委員欣純：比例呢？","吳署長清山：35所約4分之一，所以大約是25%。"],["何委員欣純：所以明年度編列的800萬可以做到部長承諾的25%？"],["吳署長清山：對。"],["邱委員志偉：去年800萬才做了20所。","吳署長清山：那是一次查3年，也許之後改為一次查2年，一次查3年的話，費用當然會比較高。","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們打算改為查2年，但把比例提高為25%？"],["吳署長清山：對。","何委員欣純：以後就要比照做下去，好不好？"],["吳署長清山：好。","主席：有關計畫44的290萬部分，預算照列；有關計畫10的3,745萬部分，預算照列。","現在處理第324案，有關計畫11，預算原列數2,025萬。"],["何委員欣純：先請國教署說明一下。","吳署長清山：有關第324案，12年國教的主軸是高中優質化，而宣導也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我們在103年要繼續辦理相關宣導政策的說明，包括老師的增能研習或配合政策辦理相關議題的研習、說明會、座談會等，各縣市政府也有輔助中心，我們希望也能提供學生適性輔導的相關工作。另外，我們還有一些諮詢會、推動會等要進行相關行政工作的辦理，所以在103學年度會舉辦公聽會、座談會，甚至包括架設網站、人員培訓及相關問卷調查工作，所以需要編列這一筆經費。","何委員欣純：你們今年度編列多少錢？我記得今年在各區已經舉辦了很多場有關12年國教的說明會，今年已經說明了，明年還要說明，請問同樣的說明會要辦幾場？如果是同樣的說明會，應該不要浪費這些錢！","吳署長清山：不同的人員參加，去年是2,500萬，今年降低為2,000萬，去年是密集性的辦理……","何委員欣純：這樣累積起來已經將近5,000萬了，這只是宣導、宣傳及說明的費用！"],["吳署長清山：還有相關的研習……","何委員欣純：這樣的宣傳費用很嚇人，你不能說去年2,500萬，今年2,000萬，已經減少了，但累積起來是4,000多萬，將近5,000萬耶，為了12年國教的政策宣導與說明花了將近5,000萬，那下一個年度呢？","吳署長清山：去年總共舉辦524場的高中職到校宣導，參與研習的人數總共有4萬多人。","何委員欣純：舉例來說，我在台中，屬於中投學區，我的Facebook上就有基層的國中老師反映怎麼又要宣導了，他說上上星期才參加過說明會，也才回學校跟家長在校內召開大型說明會，結果不到一星期，中投學區的比序條件或政策又轉變了，所以之前的說明會都白開了。我們的錢就是花在這裡，因為政策反覆、沒有定案，因此就需要不斷召開說明會，美其名是教第一線的老師、校長，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要跟各國中的校長、老師開會，再加上另一個系統，也就是去向家長會說明，問題是重重疊疊的開了好幾次大大小小說明會，但都沒有用，因為政策不斷在改變，你們就只好不斷編列預算來做說明，這就是被人家批評的12年國教！","蔣部長偉寧：這個部分我來向何委員回應，大政策不會變來變去，這是很明確的，如果在超額比序相關作為上有局部調整，當然要做進一步的說明，中投地區確實有提出來，這個也是中投地區主動的，不是因為中央的原因而造成的調整，有關入學的超額比序，我們基本上是尊重15個學區，中投區是他們自己提出來的，不是我們主動要更改的，這部分應該還是要明確說清楚，並不是因為我們要調整所造成的。","至於宣導的工作，特別要向何委員說明，確實需要做一段很長的時間，對去年8年級今年9年級的學生及今年8年級的學生都要持續宣導，一段時間之後會比較穩定，宣導就會越來越少，明年可能還是會需要編列，但規模會比較少一點，慢慢的，老師對於12年國教的理念、差異化教學等各方面越來越清楚之後，各方面的宣導工作就能逐年減少。","許委員智傑：部長，教育部做了這樣的宣導後，所有的校長就都清楚了嗎？有時候我們問校長，他們都不太清楚，所以我建議你們要設定一些對象，例如校長、教務主任、教學組長等，以後家長有問題就去找這些人就可以了，至於學校要對家長的宣導要由學校自行去辦，我覺得對象要很清楚的設定，保證他們清楚瞭解你們的制度與政策，這樣就不需要廣泛不斷的宣導，否則到最後都是虛工比較多，所以我建議你們的方法應該要調整一下，要把對象確定下來，這樣才會比較清楚。","蔣部長偉寧：我們本來做的體系就是這樣，校長是全面宣導，教務主任要做宣導，老師要做宣導，跟家長之間的互動確實要有，我也特別要求國教院針對我們宣導後相關人員的瞭解情況做個調查，包括對學生、老師、校長做問卷調查，以瞭解宣導的實際成效，這是全國性的調查。這部分做了之後可能還是會有不足，但是我們會更認真的把這部分做好，這是很關鍵的，而且我們去做宣導後，我也不敢說每個老師說出來的都能完全一模一樣，可能會有差異，所以我希望518（5堂課18小時）從理念到各面向應該完成一套完整的數位學習教材，找最清楚、最能呈現的人，把這18小時做出來，可以給所有人參考，也可以放上雲端給所有老師，不至於因為宣導員的差異性而造成衝擊，這部分我希望能儘快完成。從宣導角度來看，以後也能疏解一點，經費也能減少一點，這部分我已經提出來了，現在這18小時當中只有部分是用數位，我希望這18小時都用數位方式來做，這樣會比較好一點。","許委員智傑：重點是網站或公開的東西，其實學校裡面並不是每個人都清楚，有些校長有時候也是搞不清楚，所以你們至少要針對校長、教務主任、教學組長這種有直接相關的人去做宣導，雖然老師也很重要，但基本上從行政角度來看，只要學校的校長、教務主任、教學組長對制度很清楚，就算老師有疑慮，也知道學校有哪些人對制度很清楚，這樣就不需要每一次都要全面性去做宣導，我覺得這樣不但可以節省經費，而且也會更有效率。","何委員欣純：我要回應許委員的說法，教育部給本席的回應提到這2,000多萬是要配合重要政策主題，以階段性的實體宣導，你們說要以此為主軸，應該就如同許委員所說的，要向第一線的老師、校長做宣導，這樣才叫做實體宣導嘛，而文宣則為輔，但你們的說明讓我覺得你們很多其實都是在做文宣，包括所謂的電子、平面文宣資料、廣告採購。你們的說明中有一點我不太瞭解，為什麼把心理衛生中心與縣市政府的學生輔導諮商也掛在這裡面？你們要做適性輔導，這一點我贊成，12年國教就是要適性輔導，但輔導諮商工作是要針對老師、校長來說明12年國教政策中的這個部分，還是要直接到學校去跟學生、老師做宣導？我不知道你們的定位是什麼？","吳署長清山：有關輔助中心，就是幫助學校做好學生適性輔導的工作，這筆預算有包括委員剛才所說的文宣資料，也有實體課程，就算是舉辦實體課程，也需要準備一些文宣資料提供他們參考，例如適性輔導的相關資料……","何委員欣純：你們去年就花了2,500多萬了啊，去年花2,500多萬所做的文宣今年就不能用了嗎？每個年度都不一樣，因為政策又改變了？","吳署長清山：為了讓國三的學生、家長及老師能夠更清楚，所以我們有一個適性入學輔導手冊，這樣他們明年要選填志願時就會比較容易了。","何委員欣純：署長，你把我的問題都混雜在一起了，你們去年已經編列2,500多萬用於今年宣導工作的執行，也舉辦了很多說明會、研討會等等，當然也包含製作文宣、廣告採購，現在又編列大筆預算供明年使用，難道今年做的文宣明年就不能使用了嘛？因為政策改變所以明年又要再印製一次嗎？","吳署長清山：資料要不斷更新就像網站要更新一樣，明年有新的學生進來……","主席：署長，去年編列宣導經費，那時候12年國教正在推動當中，必須徵詢各界的意見，包括家長、學生、老師及各團體的意見，那時候的宣導是因為是在立法的時期中。現在高級中等教育法已經通過，就要在各級學校予以落實，對於教師的增能研習，各有由相關單位來做，12年國教未來適性輔導心衛中心等，要宣導再教育，所以宣導方向應該在這裡，必須去落實政策，因為委員質疑你們編列這2,000多萬的執行方向，你們是否同樣提出書面報告，把細節執行內容以書面方式提供給委員，至於預算部分……"],["何委員欣純：酌減。","吳署長清山：明年是關鍵年，拜託委員不要刪減……","主席：103年度預算就採取凍結的方式，要求他們提出書面報告……","鄭委員天財：還是要加強檢討，偏遠地區都還沒有辦！","主席：把詳細要執行的項目與內容提出書面報告，可以嗎？","邱委員志偉：這個我有提案，請問署長，廣告採購大概要花多少錢？","吳署長清山：這可能要查一下資料，等一下再向邱委員報告。"],["何委員欣純：我們要看預算的分配才能知道……"],["吳署長清山：80萬。"],["邱委員志偉：廣告採購只有80萬？"],["吳署長清山：對。"],["何委員欣純：文宣呢？"],["吳署長清山：文宣有包括電子與平面……"],["邱委員志偉：特刊嗎？買報紙的版面嗎？","吳署長清山：不是，是特刊。"],["何委員欣純：是什麼特刊？","邱委員志偉：特刊就特刊，還有廣告？","吳署長清山：雜誌裡面的特刊，廣告性質的特刊。"],["邱委員志偉：置入性行銷嗎？"],["吳署長清山：有一點類似。"],["邱委員志偉：哪一個刊物。","吳署長清山：刊物有很多種，都可以，只要適合的我們都不排斥。"],["邱委員志偉：這有必要嗎？不是每個人都有手冊了嗎？12年國教不是人手一冊嗎？","吳署長清山：也要讓一般社會大眾瞭解一下，這樣他們才能更支持12年國教。","邱委員志偉：你們要放在哪些刊物中，這要讓我們瞭解，不要刊登在一些沒有人看的刊物中。","吳署長清山：刊物一定有人看，一定有效果。","邱委員志偉：雖然這筆經費不多，才80萬，但我覺得如果沒有必要就要予以減列。"],["鄭委員天財：請他們提詳細的書面報告。"],["孔委員文吉：我覺得80萬太少了。","邱委員志偉：已經有手冊了，多重性的廣告已經太多了，不需要再花這80萬的宣導費，所以我主張要減列這80萬，沒有必要再刊登特刊去做廣告，就是因為這是小錢我才砍的，如果砍大筆的，你們又有意見了。","何委員欣純：不然砍80萬，你們去自行調整。","吳署長清山：宣導就是要讓大家都知道，希望委員支持啦！"],["邱委員志偉：2,025萬砍掉80萬應該不會有什麼影響。"],["吳署長清山：今年的經費已經比去年少500多萬了。"],["邱委員志偉：放在特刊裡面去廣告採購？","蔣部長偉寧：給我們2,000萬，砍25萬就好。"],["主席：第324案原列數2,025萬元減列25萬元。","現在處理第325案至第330案，有關計畫18高職學校設備更新，預算原列數10億元。","邱委員志偉：有關設備更新，有很多高中職幾乎沒有機工科、機械科，所以很多基層技師、領班都斷層，請問署長，國立高職中還有哪些學校設有機械科？","吳署長清山：我們的八大省工就有啊，例如臺南高工、臺中高工、新竹高工……"],["邱委員志偉：臺中現在還有？"],["吳署長清山：有。","邱委員志偉：據我瞭解，很多學校因為買不起機械設備或實習的機械，就把這個科系關起來了，轉而開設餐飲科、觀光科、美容美髮科，因為沒有經費去採購或維修設備，乾脆就把這個科系收起來，這個部分很重要，希望這筆錢能用於培植基礎技術人員。","吳署長清山：有關產業特殊需求，例如委員方才提到的機工科確實很重要，這個我們不會減少。謝謝。"],["鄭委員麗君：這與技職再造的總經費……"],["蔣部長偉寧：這是第二期的一部分。","鄭委員麗君：所以總經費是202億，是從102年到106年，是嗎？"],["吳署長清山：103年到106年。"],["鄭委員麗君：這202億的總經費是分散在國教署的各個不同預算科目中嗎？","吳署長清山：沒有，還有專科的部分，高中職只有74億。"],["鄭委員麗君：這裡的10億是設備？","吳署長清山：對，主要是充實學校……","鄭委員麗君：在這202億中，學校校舍設備占多少？"],["吳署長清山：總設備80億。","蔣部長偉寧：技職再造第二期從公共建設預算那邊，因為是以硬體為主，所以那邊有80億預算，大概是30、50的概念分在高職與科技大學。","鄭委員麗君：所以80億是硬體，其中30億是高職，50億是科技大學，現在這裡編列的10億是未來每一年……","蔣部長偉寧：就會有30億，今年只有一小段，未來的4年內會用30億，第一年編列10億，所以後面的20億會分別編列於之後3年的預算裡，會根據實際規模做進一步的調整。","鄭委員麗君：80億是用於設備更新，用於其他技能培訓的部分還剩下多少錢？"],["蔣部長偉寧：還有120億。","鄭委員麗君：可是有一些是補助啊！有一些可能會扣掉，你是不是能給我們202億分項計畫的細目？"],["蔣部長偉寧：我們其實有很明確的技職再造的完整……","鄭委員麗君：當然技職需要設備，但是就像邱委員所說的，經費放在哪裡是會影響技職培訓出來的人才，這應該與產業發展、產業結構的改革有關，也要跟人才多元化的培訓有關，你這個設備費與之前校舍硬體、優質等都不一樣，設備費怎麼運用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蔣部長偉寧：我馬上就可以給您，我請他們將完整的規劃提供給鄭委員。"],["鄭委員麗君：這份資料還是沒有預算分配。"],["蔣部長偉寧：最底下有每一年的規模。","吳署長清山：我們有一個要點，等一下提供給鄭委員參考。"],["主席：第325案至第330案預算照列。","處理第331案至第333案。","邱委員志偉：主席，本席先提一個程序問題，請問今天的會議是不是開到5點半？"],["蔣部長偉寧：我建議開到10點。"],["邱委員志偉：討論一下好了。"],["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今天的會議將開到5點30分，現在繼續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繼續處理第331案至第333案。這幾案的預算是和第19項計畫有關，原列數2,120萬。","鄭委員麗君：這一項計畫是補助高職發展務實致用之特色課程，本席關心的是攸關教學品質的老師部分，因為我看到私立高職教師的不合格率達到2成之多，請問要如何提升教學品質及發展高職務實致用之特色課程？私立高職有615名不合格教師，不合格比例達到2成，甚至有些學校不合格教師的比例超過平均值耶！高達5成以上，對不對？"],["吳署長清山：對。","鄭委員麗君：甚至某所學校還達到7成！部長，私立高職的不合格教師有615名，不合格的比例是2成，甚至有些學校的比例高達5成、7成，這怎麼辦？","吳署長清山：我們第一個做法是發函給這些學校，要求他們在明年7月底以前必須改善老師的遴聘，增加合格老師的比例。其次，在學校評鑑方面，我們將合格教師的比例列為其中一個重要項目。另外，高中職優質化、均質化、優質精進計畫也把教師的合格率當作考核的項目之一。此外，依照高級中等教育法的規定，我們有訂一個學校組織員額編制標準，我們在這裡面特別規定合格教師的比例，如果沒有達到一定的比例……"],["鄭委員麗君：比例是多少？","吳署長清山：8成，但是如果是屬於稀有類科、技藝類科，或是偏鄉的部分，比例就降為7成5，因為偏鄉比較不容易找到老師，而且老師有時候也會流動，我們已經把老師的合格率列為重要的改善項目之一。","鄭委員麗君：本席的提案是凍結1,000萬，希望教育部提供不合格教師比例過高的改善計畫。"],["吳署長清山：1,000萬太高了啦！","蔣部長偉寧：凍200萬啦！其實我馬上就可以向委員說明，針對員額編制從1.5到1.7，2688代課轉代理，並請各縣市政府將其掌控的員額從10%降至5%，這幾項工作都已經在做了，特殊配套則是回歸到比較正常的管道，我們全部都在做了。","鄭委員麗君：代理教師比去年減少1%，部長不是說每一年要增加1%，然後5年達到5%嗎？結果去年居然比前年減少1%，這個問題我已經質詢過你了。"],["吳署長清山：那是國中小的部分。","鄭委員麗君：我可以少凍一點，改為凍結500萬。","吳署長清山：500萬還是太多，500萬是四分之一這筆預算是用來發展學校的特色課程，預算如果遭凍結，那就很難做了。","鄭委員麗君：沒辦法，我們一定要你處理這件事情啊！"],["吳署長清山：請委員支持啦！","鄭委員麗君：那就改為凍結200萬，請提出改善報告。","主席：第331案至第333案凍結200萬元，請教育部針對提案委員之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繼續處理第334案。因提案委員不在場，請問連署委員是否要做說明？"],["鄭委員麗君：請署長說明好了。","吳署長清山：有關中投區要調整的問題，基本上，調整必須經過中投區教審會（台中市、南投縣）通過後……","何委員欣純：第334案基本上已經處理了，你就直接講就好了嘛！我已經從媒體上看到了，因為這是我們很關心的議題。","本席現在要談的是第335案的問題，這一項的預算是充實試務試場空調及英聽設備，因為日前陳委員碧涵曾經質詢過英聽設備的問題，我覺得他講的非常好，他認為臺灣現在在英聽設備分配上存在非常大的城鄉差距，所以偏鄉的孩子在英聽方面是完全沒辦法跟上，這個問題除了是因為家庭教育本身及學校師資外，最重要的其實是設備，尤其是師資和設備，這是他們最缺乏的，當我們將英聽納入會考或12國教孩子能力培養的必備條件時，教育部對於偏鄉或是其他城鄉差距很大的學校的英聽設備及師資問題到底要如何解決？我記得當初陳委員碧涵在質詢時，你們並沒有提出非常具體的計畫、做法。","陳委員碧涵：針對英聽設備的問題，本席去年曾要求在102學年度開學之前必須將全國的英聽設備做檢查，看看有哪些是缺乏的，以及標準是什麼，但是那一天陳次長來備詢時表示這部分還沒有具體完成，還有很多地方是還沒有到位的，如果是這樣的話，表示我們提供的學習環境是不完備的，我覺得教育部在這方面必須嚴格改進。部長，本席當初質詢你的時候，你曾經說過沒問題，但事實上就是沒有做到，請問這要怎麼改進？","蔣部長偉寧：其實偏鄉和其他地區我都去過了，我覺得問題並不是出在設備，不過我願意再做一次全面性的盤點，從硬體的角度去檢視相關設備，我覺得關鍵應該是學生能不能接觸到更多的情況，也就是軟體的部分，這部分包括：師資、環境中是不是有比較多的英語情境，這部分當然是有需要的。從老師的角度來說，我們希望有越來越多的老師是專任的老師，針對偏鄉地區，我們或許可以透過公費或其他方式去培養專任的老師，這些工作都是長期必須要做的。至於社會視野的部分，仍需要進一步去努力，我覺得這一塊是比較困難的，因為他們住在偏鄉，接觸的東西相對來說本來就是比較少的，最近美國在台協會新聞組組長主動和我們聯繫，表示願意提供英語教學助理方面的協助，因為他們有50幾位助理在臺灣，我希望他們能夠加倍或增加名額，讓這些從國外來的老師，雖然這些人不一定具有老師的資格，但可以透過助理的方式，協助我們的老師教英文。現在臺灣已經有5個城市在做了，例如：南投、宜蘭、金門，我希望進一步擴充到其他地方，看看能不能增加為10個城市，以偏鄉為重點考量。其實有一些綜整的計畫我們也都在看，希望能有越來越多的師資，因為我們不希望這種落差長期存在，例如：全民英檢在台北市是20%，在台東可能剩下6%，這方面我會去做進一步的努力。","陳委員碧涵：當然設備是最基本的條件，但真正的關鍵確實誠如你所言是英語的環境，但這可以和你們的數位學習、明日計畫、數位教室計畫做結合。此外，僑委會及外交部的海外青年返國英語教學計畫，也可以融合進來，我覺得這個計畫是你們應該去做的，尤其是數位學習教室的建構，好嗎？"],["蔣部長偉寧：可以。","鄭委員麗君：本席提一個程序問題，剛才陳委員碧涵的發言我們都很認同，因為他是就他關心的議題發言，所以本席想要詢問主席，未來如果有其他委員會的委員來到本委員會，是不是同樣可以和我們參與討論？像剛才徐委員欣瑩也有過來。這一案雖然陳委員碧涵沒有提出相關提案，但對於他參與意見討論，我覺得很好，也很認同，我們應該予以尊重。可是今天早上尤委員美女甚至是有提案，卻被排除在發言之外，直到他抗議後才被允許發言，所以本席在此誠心建議主席尊重委員，所有委員我們都歡迎他們來一併參與討論，不管是哪個委員會的委員。","主席：本席再次強調，我從來沒有拒絕外委會的委員發言。","何委員欣純：關於英聽的部分，部長已經承諾將重新盤整設備，並重新去檢討，將該補齊的、補強的設備統統補上。其次，師資及軟體的部分，怎麼樣去塑造環境，我希望看到教育部提出具體的政策。","另外，這一項預算是充實試務試場空調及英聽設備，一共編列了1億8,000多萬，我覺得充實試場的英聽設備是很好的，但空調部分呢？現在是不是已經決定要讓所有考生都吹冷氣了？","蔣部長偉寧：我們已經針對過去幾年5月20日前後的溫度分布情形做過瞭解，絕大多數可能都在28度以上，所以初步的決定是接受可以開冷氣的方式來處理，最高溫超過28度的平均天數占5月的總比例是51%到65%，已經算是多數了，而且越後面溫度相對會越高，在這個情況下，我們基本上是同意可以開冷氣的。"],["何委員欣純：請問所有考場、教室都有冷氣嗎？你們有調查過嗎？","蔣部長偉寧：對，我們會做一些協助，如果部分學校的經費不足，我們會協助他們去建置設備。"],["何委員欣純：各學校的電費也是教育部買單嗎？這一點必須講清楚。"],["蔣部長偉寧：這算是配套啦！由中央買單。","何委員欣純：說清楚、講明白就好，本席沒意見了。","主席：第335案預算照列，第334案預算也是照列。","繼續處理第336案至第337案。","鄭委員麗君：主席，很抱歉，這兩案應該是重複送案，請刪除第337案。","第336案的預算是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強化中小學課程連貫與統整實施方案，國教院應該有自己的單位預算，這裡為什麼要單列一筆委辦費？而且可以直接就這樣委託嗎？我不太瞭解預算為什麼是這樣編列的，這是第一點。第二，我們審查國教院預算時會再提出附帶決議，因為我們對於部長承諾本土語言將納入12年國教課綱一事，將會另提附帶決議，現在先請署長回應預算為什麼要這樣編列？","吳署長清山：課程綱要的訂定包括兩個部分，一是課程發展，另一是課程審議，課程發展基本上是屬於專業機構，一定要由專業單位來負責，國家教育研究院設有一課程與教學研究中心，我們是交給他們來負責，但審議部分是屬於教育部的職權。關於這筆經費為什麼要委託，那是因為教育部不能自行訂定綱要，一定要交給專業機構去訂定，所以我們是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來負責課程研發的工作。整個12年國民基本教育的課程體系、綱要，以及未來的領綱，都是由國家教育研究院來負責。"],["鄭委員天財：為什麼要交給它？","吳署長清山：因為它是專業機構，我們自己不能……","鄭委員麗君：你並沒有聽懂我的問題，你們現在一共有三層：課程小組、總綱研修小組、國教院院長主持的課程研究發展會，然後回到部長主持的則是課程審議會，現在這筆錢是要給國教院哪一個層次？"],["吳署長清山：課程研究發展會。"],["鄭委員麗君：為什麼不直接編在國教院的單位預算中？每一年都這樣編嗎？可以直接這樣行政委辦嗎？這是研究還是執行的費用？"],["吳署長清山：研究。","鄭委員麗君：如果是研究費用，可以直接指定由教育部所屬的國教院負責嗎？我是有點懷疑可不可以這樣做。"],["吳署長清山：高級中等教育法明定需交由教育專責機構……"],["鄭委員麗君：專責機構指的就是國教院嗎？"],["吳署長清山：對。"],["鄭委員麗君：其他機構都不行嗎？這樣做有沒有違反相關的預算法規或採購法規？","林科長秀謙：這是屬於專案委託的部分，所以預算編列在委辦費，又因為本機關是我們，所以預算是編列在國教署，然後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來辦理。"],["孔委員文吉：國教院是教育部的附屬機構？"],["吳署長清山：對。","主席：第336案重複提案撤案，第337案預算照列。","繼續處理第338案，這筆預算是與28項計畫有關。","何委員欣純：署長，你們這裡又有一筆適性入學宣導的預算1,185萬，方才12年國教的2,000多萬雖然只有小刪25萬，可是你告訴我們那2,000多萬是要和心衛中心、地方政府共同輔導學生適性入學宣導，請問這1,185萬到底要做什麼？","吳署長清山：這一個項目是針對入學的部分，2目2則是屬於整體的部分，因為技術性的東西是很複雜的，包括適性入學要怎麼進去、學生怎麼參與志願選填、輔導系統、適性入學網站建置。"],["何委員欣純：這一項的適性入學宣導是針對國中生還是高中生？"],["吳署長清山：針對家長、教師、8年級的國中生。"],["何委員欣純：就是學生和家長嘛！","吳署長清山：對，還有老師。","何委員欣純：我現在很困惑，剛才那筆2,000多萬的預算我們只刪50萬，因為你說那筆錢大部分都是用來宣導12年國教、適性入學，可是現在這一項又是要做適性入學宣導。","吳署長清山：前一筆是整個12年國教的政策宣導，這一筆是針對入學的部分，因為學生明年就要進去了，不讓他們弄清楚也不行。","何委員欣純：你說前一筆是整體的政策宣導，也特別說明是委託心衛中心和地方政府、學校合作，現在這一筆是更專業且針對國三學生的適性入學宣導，到底是誰在做的？"],["吳署長清山：國教署負責。","主席：剛才那筆2,000萬的宣導預算是屬於教學端，現在這筆1,000多萬的宣導費用則是屬於學習端，我是否可以這樣做歸納？"],["吳署長清山：入學端。","主席：這一筆是以學生為主體的宣導方式，而剛才那筆2,000萬的宣導預算則是針對輔導單位做宣導，例如：老師、心衛中心，讓學校瞭解如何辦理12年國教，提供老師及相關單位舉辦活動或研習之用，而後一筆的宣導則是偏向學生的部分，是不是？我可不可以這樣做歸納、分類預算的宣導方式？","吳署長清山：跟主席的歸納應該是很接近，這筆經費是補助921所國中的宣導經費，每一所學校是4,000元，就是直接落實到學校端去了。","主席：這些錢都是給學校？並不是你們在辦理宣導，而是給學校去做宣導？"],["吳署長清山：但有部分經費是用來印製手冊及架設網站。"],["主席：請李組長說明一下。","李組長秀鳳：這個是針對適性入學，適性入學在103年是90%以上免試入學，所以我們的手冊編製是A加B版，A版是針對全國的版本，內容是全國一致性的規定，B版則是回到各就學區的入學規範，例如：超額比序等細緻的規定，甚至每一個管道的名額、分發邏輯及時程，這是手冊的部分。另外，關於網站的部分，也是會落實到入學的部分。剛才那一筆則是整個12年國教的部分，因為12年國教不單單只是針對國三學生，還包括國小，甚至國一的學生，由於老師、家長及學生都關心這個議題，所以我們必須去做宣導，讓他們瞭解12年國教的整體規劃，所以前面2,000萬的經費是針對整體的部分，這一筆則是針對國三學生的部分。","何委員欣純：根據你們的說明，這一筆是比較細節且專業的部分，而且是將經費發給各學校用來對學生做宣導，可是前面的2,000萬和這邊的1,185萬基本上應該是有重疊的部分。","李組長秀鳳：沒有，我們是針對912所國中，每個學校給4,000元。另外，手冊編製需要382萬左右的經費，還有網站……"],["何委員欣純：剛才不是有適性輔導手冊嗎？","李組長秀鳳：這是A版加B版，剛剛那一筆應該是12國教整體的宣導手冊。"],["何委員欣純：你的意思是一個學生可能會拿到2本手冊？","李組長秀鳳：對，應該是3本。","何委員欣純：一本是整體性的政策宣導，另一本則是實際要入學的輔導手冊，前者是由專業的心衛中心在做溝通與輔導，但更專業的學生適性入學輔導應該由誰負責？","李組長秀鳳：這部分是由各個國中負責，我們會直接要求各縣市政府落實去督導所屬的國中。"],["何委員欣純：誰做啊？"],["李組長秀鳳：每個學校的教務主任是窗口。","吳署長清山：教務主任是窗口，但輔導老師及輔導主任也要做，另外還有導師，並不是指定某一個人去做，這樣做的效果並不好，一定是全校動起來。例如：校長領導，教務主任擔任窗口，輔導主任負責規劃，導師和輔導老師一起做才會有效果。","何委員欣純：我可以了解了，但在實際的執行面，我還是希望你們去檢討有沒有重疊的地方，如果有重疊的地方，那就能省則省，不需要一直編列宣導經費，好不好？"],["主席：第338案預算照列。","繼續處理第339案，第339案預算照列。","第340案、第341案方才已經處理完畢，繼續處理第342案，這筆預算是與45項計畫有關。","鄭委員麗君：這一項的預算是辦理輪調式建教合作學生基礎訓練等之費用，本席在提案中特別指出，自從立法院通過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以來，教育部應該有責任要去進行宣導，讓建教合作學校和機構認識新的法規，因為這個法的立法目的就是要保障建教生的權益，委員會討論那麼久才讓這個法完成立法，但是我們並沒有看到教育部積極對學校和機構進行法規的說明會，甚至還跟建教合作機構說新法過於嚴苛。我們收到很多來自基層的陳情，你們居然還把責任推給民間團體，認為民間團體的監督有問題，這是不是表示教育部自己不認同這部法律，所以才會去做反宣導？林委員淑芬特別關心建教生的權益問題，所以委請本席替他提案，教育部是不是疏於職責，竟然去對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做反宣導，將責任推說是新法有問題，造成許多學校及機構誤解這部法，本席要求教育部必須負起責任，務必去進行新法規的宣導，以保障建教生的權益，所以本席提案凍結二分之一，請教育部提出檢討報告。","吳署長清山：建教生權益的保障應該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目標，也應該盡力去達成，方才鄭委員特別提到教育部有沒有去說明相關法規的規定以及相關子法的內容，關於這個部分，我跟委員做個說明，建教生權益保障法1月2日公布之後，我們已經在1月28日、2月4日、2月5日邀請學校、相關事業機構說明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另外，今年6月我們也完成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班建教合作的勞動人權及勞動權益手冊，因為建教生和勞動人權及勞動權益有很密切的關係，所以我們特別編製手冊，這個手冊有一個好處，當各校在辦理建教生基礎訓練時可以來使用。此外，今年8月我們也辦理建教生定型化契約的填報說明會，因為建教生基本上是涉及到學校、建教生、合作機構，所以一定要有一個定型化契約的填報說明會，督促各校必須做好這項工作。","鄭委員麗君：署長，你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你說你們在1、2月、5月辦過說明會，6月製作手冊，8月做契約填報的說明會，但我們接到的陳情是你們在說明會上進行反宣傳耶！"],["吳署長清山：冤枉、冤枉！"],["鄭委員麗君：所以我才會要求你們必須檢討啊！我們接到民間的陳情說你們將責任推給民間團體。"],["蔣部長偉寧：教育部絕對不會針對這個經過大家共同努力才通過的法做反宣傳。","鄭委員麗君：有學校、機構不願意承辦建教合作班，但這個法的立法目的就是為了要保障建教生，所以大家必須來適應勞動權益的保障等新條件嘛！這是社會要進步的過程嘛！既然有這個法，教育部就有責任要去將它落實，而不是跑去民間說這個法定得怎麼樣怎麼樣，部長，我們接到的陳情是這樣說的，你們有去瞭解現狀嗎？","蔣部長偉寧：我想面向應該是雙向的，甚至是多元的面向，我們修正任何法律，當然希望最好能夠達到政府、企業、學生三贏的局面，在過去這段過程的發展裡面確實是有一些衝擊，有些廠商會可能一下子無法適應新的規範，如果只是不能適應，我相信這部分我們會去調整，但有些規範是規定過去兩年不能違規，可是違規有輕有重，有些很好的廠商可能會因為輕微的違規而不能參與建教合作，這部分也會造成衝擊，我相信我們會從學生這邊做出發，雖然我剛才提到應該設法達到三贏，可是制定任何法律或進一步的發展，都必須以學生為優先考量，因為他們是最弱勢的。","鄭委員麗君：你這樣講我們就會很擔心，因為你們老是有這種概念，什麼叫……"],["蔣部長偉寧：我的作為一定是很明確……"],["鄭委員麗君：為什麼是權益保障法？","蔣部長偉寧：我一定要看到學生不會因為這樣子而不能去當建教生，因為很多學生其實是很有意願的，結果因為廠商不願意，就無法讓他們可以往下去發展，所以我才說要形成多贏，可是在多贏的局面下，我還是會以學生為最優先的考量，這本來就是我們在制定權益保障法規時的基本思考。","鄭委員麗君：身為教育部長，你必須要有優先順序，然後提出政策配套，以維護建教計畫被繼續執行。"],["蔣部長偉寧：當然是……","鄭委員麗君：有沒有其他誘因或鼓勵方式去溝通，而不是推給這個法嘛！不要再講多贏，學生權益就是要優先，建教合作也要繼續推動，不要輕率地在說明溝通的場合進行負面宣傳。","蔣部長偉寧：我們絕對不會做負面反宣導的概念，這是很明確的，這個法本來就是在教育部和大家共同努力下通過的，如果有衝擊，也要想辦法抒解。","鄭委員麗君：我是提案凍結二分之一，額度可以討論，但還是要求部分凍結，我要請教育部針對立法之後如何落實並克服這些問題提出報告。","吳署長清山：跟委員報告，提供書面資料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凍結二分之一實在太多，這對學生是有幫助的，尤其建教生比較弱勢，我們應該要從各方面協助他們，是不是凍結10%就好？"],["鄭委員麗君：10%可以。"],["孔委員文吉：那就300萬好了。","主席：第342案有關第45項計畫原列數2,979萬9千元凍結3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現在已經5點31分，今天就將國教署第1目全部處理完畢。","針對第314案，行政單位是否已提供相關資料充分向委員說明？請問何欣純委員，國教署是否將第314案相關資料給您？"],["何委員欣純：還沒看到。","吳署長清山：我現在能不能報告，還是等一下送書面資料？"],["何委員欣純：給我書面資料。","主席：第314案預算照列，並向何欣純委員提出相關資料。","自第301案至第308案都是「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我們往下從第309案一直處理到第342案，這是大項的部分。剛剛處理的都是屬於01的部分，第301案至第308案都是01所以就保留下來，剛剛處理的都是細項。"],["鄭委員麗君：決議還沒處理。","何委員欣純：第1節因為有很多委員提凍結案，是不是就保留？"],["主席：第301案至第308案先行保留。"],["現有委員提出附帶決議4案如下：","一、","教育部所屬單位之派遣員工之招募，要求採公開招標，並採取最有利標決標，除派遣契約中之勞動參與者應與正式任聘用之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原則外，同時針對未來業務人力之規劃要全盤檢討，派遣員工人數不得新增。"],["提案人：鄭麗君　　何欣純　　"],["連署人：孔文吉　　鄭天財　　蔣乃辛　　陳碧涵","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五年內增列高中優質化經費100億元，應提出匡列計畫，且教育部應逐步調降優質化預算用於資本門預算之比率，同時逐漸縮小競爭性經費預算與非競爭性經費預算間所占比率之差距。"],["提案人：鄭麗君　　邱志偉　　何欣純　　許智傑","三、","針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改善或充實公立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經費之預算編列用途，教育部應儘速建置GIS系統進行各學區（含原住民學區）之就學人口、就學機會之普查統計分析作業並予以上網公布。"],["提案人：鄭麗君　　邱志偉　　何欣純","四、","鑑於免試入學為十二年國教最重要的教育改革，教育部並針對部分高中（職）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之比序項目，由各招生學區考量區域特性與教育發展差異自行採計，其中均衡學習及多元發展為各學區普遍採計之項目，因此教育部應責成各招學區擴大辦理各項才藝課程及相關表演比賽，以提高學生學習誘因及興趣，落實12年國教適性揚才、多元發展之精神。"],["提案人：陳淑慧　　鄭天財　　孔文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意見？","蔣部長偉寧：將最後二字之「新增」改成「增加」比較明確，好不好？","主席：將第一案最後二字之「新增」修正為「增加」，修正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孔委員文吉：我和鄭天財委員加入連署。"],["主席：第三案提案連署人增加孔委員文吉及鄭委員天財。","請問各位，對第四案有無意見？"],["蔣部長偉寧：將倒數第三行之「擴大辦理各項才藝課程及相關表演比賽」修正為「擴大辦理各項競賽」可以嗎？"],["吳署長清山：比序是叫做「競賽」。","主席：除了將「才藝課程及相關表演比賽」修正為「競賽」外，本席還要再增加一句「並不得將競賽成績列為比序成績」，因為國教署當初說是參與各項比賽，但沒有要看成績對不對？","吳署長清山：不是每個區都將競賽列入超額比序項目，臺南區有，但基北區沒有。","主席：如果有的話，學生可以將獲獎結果當做比序成績嗎？還是你們只是鼓勵學生參與？"],["吳署長清山：有縣市、全國及國際級三個層級。","主席：是只鼓勵學生參與就好，或者還要將成績做為比序成績？"],["吳署長清山：要有成績。","主席：我的建議就是不得以比賽成績做為比序成績，我們鼓勵學生多元學習、多元參與、多元發展，但是我們不宜用各項競賽成績做為比序成績，這樣又會變成各補習班針對各種比賽推出各種補習，沒有辦法去補習的弱勢學生永遠沒有能力參加比賽，我們鼓勵孩子多元學習並參加競賽，但應該以參加為主，不應該再拿比賽成績做為比序成績，這就是變形的入學考試。","蔣部長偉寧：是不是改「建請」？事實上有些學區就是這樣做，用「建請」我們今年就會檢討也會行文請他們注意。","主席：將「擴大辦理各項才藝課程及相關表演比賽，以提高……」修正為「擴大辦理各項競賽，並建請教育部不宜將競賽成績列入超額比序項目之依據，以提高……」。至於實際要怎麼做你們自己去考慮，總之你們必須遵照國教精神，要鼓勵多元學習，要去除用考試決定孩子終生的方法。","鄭委員天財：不要完全排除，還是有些國際賽……"],["蔣部長偉寧：這是「建請」。","主席：不論是國際賽、地方型或中央所舉辦的各項比賽，我們都希望能夠擴大辦理讓學生有機會參加，但我們希望只要有參加比賽就能列入超額比序，不應該以比賽成績決定誰可以優先入學，這樣又會以成績當做入學依據，所以請教育部在這項比序時不應以比賽成績當做入學依據。","附帶決議第四案修正通過。"],["本日議程作如下決議：「","一、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周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11月20（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處理教育部所屬單位預算。」","現在休息，謝謝各位。","休息（17時45分）"]],"block_lines":[1,6,6,9,26,28,31,31,33,33,34,34,35,35,36,36,37,37,39,40,47,55,55,56,56,57,57,58,58,59,59,60,60,61,61,62,62,63,63,74,78,85,99,100,103,104,105,107,109,111,113,115,117,119,122,125,126,128,129,131,132,134,135,137,138,140,141,143,144,146,147,151,164,166,167,169,171,173,175,177,180,181,183,185,187,189,191,193,195,197,199,202,205,207,208,210,215,243,244,245,247,250,252,255,256,258,259,261,263,265,268,271,274,276,278,279,281,283,285,287,289,291,292,294,295,297,298,300,301,303,304,306,307,309,310,312,313,315,316,318,319,321,322,324,325,327,328,330,331,333,334,336,337,339,340,342,343,345,346,348,349,351,352,354,355,357,358,360,362,364,365,367,368,370,371,373,374,376,378,379,381,383,384,386,387,392,398,398,409,410,420,421,422,423,435,436,437,438,439,444,446,447,448,449,455,457,458,459,463,464,467,468,469,470,479,480,482,484,485,488,489,490,494,497,503,504,506,510,518,522,524,525,528,530,536,538,549,552,560,565,566,578,580,586,593,606,612,613,614,616,617,618,622,624,632,645,649,651,655,662,664,674,685,687,696,702,703,705,709,710,711,712,714,715,716,718,719,720,721,722,723,726,727,728,730,732,734,737,738,740,741,742,743,744,745,746,748,749,750,752,758,762,763,765,766,769,772,781,784,785,793,794,798,798,799,799,800,801,806,807,811,812,817,818,821,824,825,830,831,835,836,841,842,845,848,849,855,856,862,862,863,864,868,869,873,874,879,880,885,886,891,892,895,898,899,904,905,909,910,914,915,919,920,925,926,929,932,933,938,939,945,946,950,951,956,957,962,963,966,969,970,975,976,981,982,988,989,994,995,999,1000,1006,1007,1013,1014,1019,1020,1024,1025,1028,1031,1032,1035,1039,1040,1044,1045,1049,1050,1054,1055,1059,1060,1064,1065,1068,1071,1072,1076,1077,1081,1082,1088,1089,1093,1094,1097,1100,1101,1107,1108,1113,1114,1118,1119,1123,1124,1130,1131,1138,1139,1146,1147,1152,1153,1158,1159,1163,1164,1171,1172,1179,1180,1185,1186,1189,1194,1195,1203,1204,1209,1210,1213,1218,1219,1227,1228,1236,1237,1243,1244,1250,1251,1254,1257,1258,1262,1263,1267,1268,1272,1273,1277,1278,1285,1286,1289,1293,1294,1297,1301,1302,1309,1310,1317,1318,1322,1323,1330,1335,1336,1340,1341,1347,1348,1354,1355,1359,1360,1365,1366,1370,1371,1376,1377,1381,1382,1389,1390,1397,1398,1401,1409,1410,1414,1415,1419,1420,1427,1427,1428,1429,1466,1469,1471,1472,1475,1479,1480,1481,1482,1483,1484,1485,1487,1488,1490,1491,1492,1496,1507,1508,1512,1516,1518,1519,1526,1527,1530,1533,1535,1539,1541,1543,1545,1548,1549,1550,1553,1561,1572,1573,1577,1578,1585,1586,1589,1593,1595,1596,1602,1603,1610,1611,1618,1619,1622,1626,1627,1632,1633,1634,1638,1639,1643,1644,1648,1649,1653,1654,1661,1662,1669,1670,1674,1675,1682,1683,1687,1688,1692,1693,1697,1698,1704,1705,1708,1711,1712,1718,1719,1725,1726,1729,1732,1733,1739,1740,1744,1745,1749,1750,1757,1758,1765,1766,1773,1774,1777,1782,1783,1787,1788,1792,1793,1798,1799,1802,1805,1806,1811,1812,1816,1817,1821,1822,1825,1829,1830,1833,1837,1838,1842,1843,1847,1848,1852,1853,1857,1858,1865,1866,1872,1873,1878,1879,1882,1885,1886,1890,1891,1898,1899,1905,1906,1910,1911,1915,1916,1920,1921,1925,1926,1929,1933,1934,1938,1939,1945,1946,1952,1953,1957,1958,1966,1970,1971,1977,1985,1986,1989,1992,1993,1997,1998,2002,2003,2008,2009,2014,2015,2019,2020,2024,2025,2029,2030,2034,2035,2038,2042,2043,2049,2050,2056,2057,2062,2063,2069,2070,2071,2075,2076,2079,2083,2084,2091,2092,2099,2100,2107,2108,2112,2113,2119,2120,2124,2125,2129,2130,2138,2139,2144,2145,2149,2150,2154,2155,2159,2160,2166,2167,2173,2177,2178,2182,218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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