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星期一）9時3至13時37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主　　席　薛委員凌","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13時47分","中華民國102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4時7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出席委員：許添財    林德福    吳秉叡    盧秀燕    李貴敏    費鴻泰    李應元    羅明才    薛  凌    翁重鈞    曾巨威    蔡正元  ","      委員出席12人","請假委員：孫大千","列席委員：陳亭妃    陳歐珀    許忠信    賴士葆    李桐豪    林佳龍    廖正井    李昆澤    盧嘉辰    楊麗環    羅淑蕾    黃偉哲    管碧玲    蔣乃辛    張慶忠    鄭天財    Sra．Kacaw          江啟臣    江惠貞    呂學樟    邱文彥    蘇清泉    葉津鈴    楊瓊瓔    王惠美    孔文吉    姚文智    呂玉玲    黃昭順    簡東明    潘維剛    黃文玲    顏寬恒    徐耀昌    徐欣瑩    陳怡潔    吳育仁    趙天麟    邱志偉    鄭汝芬    蕭美琴    楊應雄    陳明文","      委員列席42人","主    席：盧召集委員秀燕","專門委員：黃瑩宵","主任秘書：鄧陽僖","紀    錄：秘    書  賴秀蓮","      研 究 員  郭錦貴","      編    審  曾郁棻","      科    長  汪治國","      專    員  陳品華","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102年11月11日（星期一）","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委員許添財、林德福、吳秉叡、盧秀燕、李貴敏、費鴻泰、李應元、羅明才、薛凌、賴士葆、許忠信、翁重鈞、李桐豪、江啟臣、曾巨威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彭總裁、財政部張部長、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徐董事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孫董事長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決定："],["段落：報告及詢答完畢。"],["一、報告及詢答完畢。"],["段落：委員鄭汝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二、委員鄭汝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段落：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段落：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決議：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審查結果如下：","甲、行政院主管","一、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營業收支部分：","1.營業總收入：3,211億0,082萬9,000元，照列。","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1,979億1,369萬5,000元，照列。","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1)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依照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行政院版）中第55條、第56條及第57條條文所規定公務人員之支給、獎金及福利，「應視財政狀況許可」才得予核發，惟103年度所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收支已短差千億元，更需舉債2,739億元，歲入來源甚至要以「釋股收入」方式填補支出，政府不應該一邊賣國家（人民）財產，一邊發放給退休人員的三節獎金，明顯於理不合。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考量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對「營業外費用」項下「福利費」中有關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李應元","3.稅前淨利：1,231億8,713萬4,000元，照列。"],["(三)金融保險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四)轉投資計畫部分：新增投資28億0,596萬1,000元，照列。","(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3億9,426萬5,000元，照列。","(六)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八)通過決議2項：","1.依據中央銀行103年度預算書所載，為利中央銀行監督所提供之流動性，擬自103年1月1日起，將財政部持有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7%之股權移轉至中央銀行。由於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櫃公司，無客觀市價可予衡量該公司價值，以淨值作為移轉價格之評定依據，尚屬合理，惟該公司之房地產購入後未曾辦理資產重估作業，致帳面淨值有低估之虞，建請辦理資產重估，以更貼近市場正常交易價格作為股權移轉價格，並增列資金轉投資成本，俾確保國庫權益。"],["提案人：盧秀燕　　李應元　　羅明才　　翁重鈞","2.美國政府部門關閉近16天後，參眾兩院始於2013年10月16日通過表決使聯邦政府恢復上班，並預計於12月13日重啟預算協商、同意撥付臨時資金支應政府至2014年1月15日，且延長舉債上限至2014年2月7日。美國財政僵局雖獲暫解，惟美國債務成長快速，加上未來仍需面臨重啟預算協商及債限延長日到期等不確定性風險，且國際信評機構示警調降美國主權信用評等因素，將升高中央銀行持有美債之信用風險，加以美國QE暫緩退場，美元匯價下跌亦恐損及中央銀行外匯資產價值，應審慎加強風險控管。"],["提案人：盧秀燕　　費鴻泰　　李應元　　羅明才　　翁重鈞","乙、財政部主管","一、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營業收支部分：","1.營業總收入：826億1,263萬2,000元，照列。","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727億6,263萬2,000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5項：","(1)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係由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改制而來，廠房設備及營運規模係奠基於法律保障之菸酒專賣制度，卻每年度均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之最高上限標準提撥職工福利金，不但極不合理且未能反映實際經營績效，應改按營業收入總額之0.10%及下腳收入30%提撥較為妥適。因此，103年度預算案編列職工福利金1億6,712萬9,000元，予以凍結十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2)鑑於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預算數9億6,599萬7,000元，決算數8億2,436萬5,000元，實際執行率僅85.33%，且102年度編列9億7,479萬7,000元，103年度編列10億9,020萬元，逐年遞增，明顯具有相當可供撙節支出之空間。爰凍結103年度「旅運費」預算十分之一，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該項費用上年度執行情況，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李應元","(3)鑑於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服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數22億8,907萬7,000元，決算數16億7,538萬3,000元，實際執行率僅73.19%，惟查103年度銷貨收入816億7,748萬6,000元，僅較102年度增加5.28%，顯然「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預算過高，具有相當可供撙節支出之空間。爰凍結103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21億3,185萬5,000元之十分之一，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該項費用上年度執行詳細用途及營收利益，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4)鑑於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101年度「材料及用品」項下「用品消耗」預算數7,375萬1,000元，決算數6,147萬2,000元，實際執行率僅83.35%，明顯具有相當可供撙節支出之空間。爰凍結103年度「用品消耗」預算7,455萬元之十分之一，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該項費用上年度執行詳細用途，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李應元","(5)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發展費用」項下「用人費用」之「獎金」，100年度決算數3,689萬8,000元，惟101年度至102年度之預算金額分別為2,678萬4,000元及3,263萬5,000元，明顯有浮編現象，且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酒廠虧損或產能利用率偏低，營運績效不佳，淨利亦大幅衰退，爰103年度「研究發展費用」項下「用人費用」之「獎金」預算2,277萬9,000元予以凍結十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秉叡　　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3.稅前淨利：98億5,000萬元，照列。"],["(三)生產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17億0,533萬7,000元，照列。","(六)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八)通過決議2項：","1.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南投酒廠及屏東酒廠連年虧損且產能利用率偏低，營運績效不佳，而林口酒廠、埔里酒廠及林口印刷廠獲利則大幅衰退，影響公司整體營運績效。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應於3個月內提出營運狀況改善及產銷策略報告，並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及其委員，以有效改善營運績效。"],["提案人：費鴻泰　　李貴敏　　盧秀燕　　羅明才　　翁重鈞","2.鑑於酒駕刑責雖然不斷提高，全台酒後駕車情形仍無法有效遏止。現有民營酒商提出買酒贈送安心乘車券折抵計程車資的方式，以配合政府宣導民眾「喝酒勿開車」政策。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為公營事業，肩負著事業營利、政策任務及社會服務等責任，爰要求財政部主管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以〝代駕先生或小姐〞取代酒促小姐，一則加強回饋消費者，俾有效降低酒後駕車造成之公共危險，二則善盡菸酒公司服務社會責任，三則亦有益行銷。"],["提案人：盧秀燕　　曾巨威　　蔡正元　　翁重鈞","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一、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營業收支部分：","1.營業總收入：244億2,622萬6,000元，照列。","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44億2,622萬6,000元，減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0萬元，隨同修正增列「提存特別準備」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44億2,622萬6,000元。"],["本項通過決議3項：","(1)美日等國之金融機構曾發生多起倒閉事件，進而引發金融風暴事件；目前我國政府除設置「金融重建基金」，以專責處理國內經營不善金融機構等問題，另由於該基金賠付財源不足，所以行政院另核定「金融重建基金與存款保險準備金合併運用機制」，期以結合更多財源以共同分攤處理賠付款事宜。","目前由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賠付經營不善金融機構之金額已高達近800億元，而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尚待處理之未結事項總值仍有高達數十億元，由於國內外經濟復甦速度仍緩慢，而近年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應依法提存各類存款準備金均嚴重不足，負債比率亦節節攀升，財務狀況實屬不佳。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預算編列旅運費，主要協助要保機構加強風險管理，並對存保風險查核監理，爰凍結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旅運費」預算五分之一，俟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針對目前各財務不良公司查核了解，並對於不良財務之機構所遺留資產及債權等案件之清理狀況，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完整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盧秀燕　　李應元　　費鴻泰　　羅明才　　翁重鈞　　吳秉叡　　薛　凌　　許添財","(2)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編列「專業服務費」2,807萬元，較102年度預算1,907萬2,000元，增加899萬8,000元（增幅47.18%）。經查，歷年來專業服務費預算執行率極低，顯有長期高編是項預算情事，檢視該公司近年來專業服務費預算執行情形，均有決算數遠低於預算數、執行率極低之情事，歷年度專業服務費實支金額約介於500萬元至800萬元間，預算執行率最高僅3成5，爰凍結「專業服務費」預算2,807萬元之五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　　曾巨威　　盧秀燕　　許忠信","(3)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編列「公共關係費」463萬元。經查，該公司為目前我國辦理存款保險業務之唯一專責機構，國內凡經依法核准收受存款、郵政儲金或受託經理具保本保息之代為確定用途信託資金之金融機構，顯見該公司並不以營利為目的，其與國內其他以進貨、銷貨、運費或供給勞務或信用為營利目的之國營事業，經營本質顯有不同。爰凍結「公共關係費」預算五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3.稅前淨利：0元，照列。"],["(三)金融保險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489萬元，照列。","(六)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金融保險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八)通過決議2項：","1.國銀赴海外增設分支機構之情況愈來愈多，但國銀在海外分行所收受存款並不列入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保障之範圍，為避免因海外分行發生經營問題而波及國內金融體系穩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提出如何強化存保風險，加強國際監理之專案報告並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以保障存保基金及金融機構存款人權益。"],["提案人：費鴻泰　　李貴敏　　盧秀燕　　羅明才　　翁重鈞","2.鑑於我國農漁會信用部之逾放比率遠高於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惟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訂「存款保險費率實施方案」卻未能反映各類金融機構之經營風險差異，以致風險較高之農漁會信用部存款保險費率反可適用較低保險費率，爰建請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檢討現行「存款保險費率實施方案」之合理性及公平性並為適當之調整。"],["提案人：李貴敏　　費鴻泰　　盧秀燕　　翁重鈞"],["通過臨時提案4案：","一、鑑於我國政府目前規劃將保險業者之資金導入公共建設中，由於我國現今房價居高不下，造成許多人負擔高房價，雖然對此現象政府祭出許多打房政策，並提出青年安心成家優惠貸款方案，然而成效不彰。財政部近年積極推動閒置國有土地活化再利用，永續經營國家資產，增裕國家財力資源，因此，保險業者充裕之資金若能配合國有土地活化政策，不僅增進國民公共利益，更期能減輕民眾負擔。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財政部及其他有關部會，針對保險業者資金投入公共建設之政策，另外研議由財政部提供國有土地配合內政部興建平價住宅之可行性。"],["提案人：盧秀燕　　羅明才　　薛　凌　　翁重鈞","二、為因應2008年全球金融風暴之流動性問題，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自2008年11月25日起漸次採行量化寬鬆貨幣措施（QE），美國聯邦資金利率維持在0~0.25%之低利率水準，各國並長期沉浸於寬鬆貨幣之低利率、美元貶值以及熱錢流入之環境中。惟QE措施終將退場，倘QE不再，抑或緩步退場，勢對各國經濟金融體系產生若干衝擊，而台灣以出口為導向且屬小型開放經濟體，恐受連鎖負面影響，中央銀行應借鑑1994年美國貨幣政策轉趨緊縮所造成之負面影響，審慎因應可能引發之股匯債市巨幅波動、國外投資資產減損，以及政府舉債及企業經營成本加重等負面效應。"],["提案人：盧秀燕　　費鴻泰　　李應元　　羅明才　　翁重鈞","三、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截至102年6月底，各金融機構靜止戶總共4,980萬戶，金額高達613億元。此613億元靜止戶存款，表面為存款戶所有，但因未計息，銀行均不積極清理通知，坐享轉存利差或無本投資利益。","為促使各金融機構積極清理通知靜止存款戶，維護存款民眾之權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要求各金融機構「有存款，即應計息」，在利息負擔的考量下，各金融機構才會積極清理通知靜止戶。且相較於郵局「只要存款1元即計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豈可坐視各金融機構漠視4,980萬戶存款戶權益不予計息及通知。"],["提案人：盧秀燕　　李應元　　費鴻泰　　羅明才　　翁重鈞","四、目前全台金融機構靜止戶共4,980萬戶、金額高達613億元，由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未建立一致性的標準，以致各家銀行對靜止戶辦理結清的程序規範不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研議一致性的規範及作法，以及便民的結清與啟用手續，有效降低靜止戶戶數。"],["提案人：費鴻泰　　李貴敏　　盧秀燕　　羅明才　　翁重鈞","102年11月13日（星期三）","一、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 地方建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 債務基金：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委員林德福、許添財、吳秉叡、盧秀燕、李貴敏、李應元、羅明才、薛凌、費鴻泰、許忠信、李桐豪、賴士葆、鄭天財Sra．Kacaw、曾巨威、翁重鈞、黃偉哲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簡副秘書長、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財政部張部長、關務署王署長及相關機關人員予以答復。）"],["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決議："],["壹、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審查結果如下：","第27款　省市地方政府","第3項　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841億5,474萬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3項：","(一)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補助地方政府經費龐大，地方政府未償債務餘額不減反增，顯示補助款未達到促使地方財務自立之成效。為有效改善地方政府財政狀況，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於6個月內提出「如何強化中央對地方財政監督考核機制」之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以訂定相關的考核辦法，建立地方預算編列及執行的預警機制。"],["提案人：費鴻泰　　羅明才　　盧秀燕","(二)為因應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尚未完成修法程序，103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源補助仍循102年度方式，由中央透過一般性與專案補助款予以挹注，其中103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編列1,842億元，與102年度相同，對地方財源挹注雖具助益。經查：1.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與專案補助款大致逐年增加，為建立地方財政自律精神，有效落實地方自治，行政院自90年度起改進中央對地方補助制度，除就各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予以補助外，並按其財政能力、人口、土地面積等客觀性指標，設算分配定額之教育、社會福利與基本設施等補助經費，以提高縣市政府財務自主能力。2.中央對地方補助款雖逐年增加，然地方政府未償債務餘額不減反增，顯示補助款未達到促使地方財務自立之成效。綜上，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補助地方政府經費龐大，惟地方政府未償債務餘額卻連年攀升，爰此，建議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與專案補助款之補助設算制度仍需精進以外，並應強化事後對地方財政監督考核方式，以有效改善地方政府財政狀況，漸次縮小債務規模，達到財務自立之目標。"],["提案人：許添財　　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三)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自民國91年度之1兆5,992億8,947萬1,000元，增為103年度之1兆9,407億3,224萬2,000元，增加3,414億4,277萬1,000元（增加21%），查全國原住民人口自91年的42萬多人，增為102年的53萬多人，增加11萬人口（增加26%），惟民國91年度至103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補助原住民鄉鎮市基本設施維持費13年來均未調整，始終為5億4,600萬元，早已無法支應原住民鄉鎮市基本設施需求，爰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04年度匡列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並指定原住民鄉鎮市基本設施維持費應提高編列。"],["提案人：羅明才　　李貴敏　　費鴻泰　　鄭天財","第28款　災害準備金20億元，照列。","第29款　第二預備金75億元，照列。"],["本款通過決議3項：","(一)當前經濟情況不佳、國家財政困難，政府應在撙節支出的原則下，不應為編列而寬列預算，依預算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又查行政院竟花費第二預備金5.6億元，用於裝潢新莊中央合署辦公大樓；支付「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9.95億元; 花費1,000萬元用於辦理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計畫等多項經常性支出，顯示第二預備金近年來之使用，已與設立第二預備金的立法目的相悖離，爰凍結「第二預備金」預算75億元之十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薛　凌　　李應元　　吳秉叡","(二)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編列80億元，經核准動支數計57億3,389萬餘元，占該款預算數80億元之比率為71.67%，顯示第二預備金已非因應政事臨時需要或因增加業務量之備用性質，或備而不用之經費性質，已淪為年度經常支出。綜上，第二預備金申請動支未盡嚴謹，核定亦太過寬鬆，致淪為年度經常支出，並且動支內容亦欠妥適，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加強第二預備金之審核與控管，以符合設置第二預備金之目的。"],["提案人：許添財　　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三)近年來行政院與考試院對於「長期照顧預算」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預算」屢次編列不足，再動支第二預備金。以長期照顧為例，99年度至102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之數額分別為0.8億元、3.8億元、5.4億元與7.3億元。而101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亦動支第二預備金6.2億元，顯與第二預備金設立之目的不符。故要求嗣後前述兩項目，不得故意編列不足，再動支第二預備金。"],["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貳、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 地方建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 債務基金：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審查結果如下：","甲、行政院主管","一、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72億5,455萬元，照列。","2.基金用途：88億1,844萬3,000元，照列。","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1)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依照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行政院版）中第55條、第56條及第57條條文所規定公務人員之支給、獎金及福利，「應視財政狀況許可」才得予核發。惟103年度所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收支已差短千億元，更需舉債2,739億元，歲入來源甚至要以「釋股收入」方式填補支出，政府不應該一邊賣國家（人民）財產，一邊發放給退休人員的三節獎金，明顯於理不合。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考量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對「基金用途」項下「支應政府應負擔之加發6個月薪給、補償各項損失之費用等民營化所需支出計畫」中有關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提案人：薛　凌　　李應元　　吳秉叡"],["本項通過決議1項：","(1)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政府應負擔之各項支出共80億6,200萬7,000元，其中為因應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營化，政府應負擔加發6個月薪給部分計1億2,658萬3,000元；惟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釋股預算係於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所編列，距今已逾10年，且尚有國防安全疑慮待解，故該基金所編列之民營化支出，於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營化計畫未確定前，不宜動支。爰此，凍結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編列漢翔公司民營化所需支出1億2,658萬3,000元預算全數凍結，向立法院財政、經濟兩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李應元　　薛　凌　　盧秀燕","3.本期短絀：15億6,389萬3,000元，照列。"],["(三)解繳國庫：無列數。"],["(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五)通過決議1項：","1.為利釋股預算之執行，有效挹注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財源，有關立法院審查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關於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之決議事項，應解除對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家公司釋股價格不得低於全年及前3個月平均價格之限制。"],["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翁重鈞","乙、財政部主管","一、作業基金─地方建設基金","(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業務總收入：原列1億5,437萬3,000元，減列「投融資業務收入」項下「協助『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專戶』資金調度」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5,037萬3,000元。","2.業務總支出 ：1,661萬1,000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3項：","(1)鑑於地方建設基金101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預算數667萬7,000元，決算數498萬元，實際執行率僅74.58%，102年度編列667萬7,000元，103年度編列682萬5,000元，明顯寬列預算支出，具有相當可供撙節之空間。爰針對「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預算682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地方建設基金針對該項費用上年度執行詳細用途，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薛　凌　　李應元　　吳秉叡","(2)鑑於地方建設基金101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預算數482萬7,000元，決算數370萬9,000元，實際執行率僅76.83%，且102年度編列492萬7,000元，103年度編列510萬元，逐年遞增，明顯寬列預算支出，具有相當可供撙節之空間。爰針對「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預算51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地方建設基金針對該項費用上年度執行詳細用途，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薛　凌　　李應元　　吳秉叡","(3)鑑於地方建設基金101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預算數29萬5,000元，決算數13萬1,000元，實際執行率僅44.4%，更查102年度編列26萬2,000元，103年度編列24萬5,000元，逐年遞增，明顯寬列預算支出，具有相當可供撙節支出之空間。爰針對「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預算24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地方建設基金針對該項費用上年度執行詳細用途，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薛　凌　　李應元　　吳秉叡","3.本期賸餘：原列1億3,776萬2,000元，減列400萬元，改列為1億3,376萬2,000元。","(三)解繳國庫淨額：1億元，照列。"],["(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76萬元，照列。"],["(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八)通過決議1項：","1.地方建設基金為協助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專戶調度需要，自101年度起，分別編列「投融資業務收入」及「投融資業務成本」各400萬元，其中收入為向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專戶收取利息，成本為向金融機構融通資金或向政府各種專戶及各特種基金專戶調借資金。經查，該「投融資業務收入」及「投融資業務成本」自101年度起編列以來，皆未實現。該基金協助國庫調度向金融機構借貸而生之利息支出，全數以自有資金支援國庫調度。特種基金若以借款方式借貸資金，再將資金轉供國庫調度，恐成為國庫借款工具，有隱藏政府債務之嫌，準此，該基金協助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專戶調度所需資金，宜為自有資金，除已刪除「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專戶」收取利息400萬元之外，並修正「地方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提案人：曾巨威　　翁重鈞　　費鴻泰　　薛　凌　　羅明才　　許添財　　李應元　　吳秉叡　　李貴敏　　盧秀燕","二、作業基金─國有財產開發基金","(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業務收支部分：","1.業務總收入 ：7,693萬3,000元，照列。","2.業務總支出 ：3,298萬3,000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1項：","(1)鑑於歷年國有財產開發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執行率明顯過低（99年度：13.07%、100年度：27.03%、101年度：24.42%），足見基金預算之編列評估未盡周延詳盡，爰凍結國有財產開發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五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方案並具體說明103年度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貴敏　　費鴻泰　　盧秀燕　　翁重鈞　　曾巨威　　薛　凌　　羅明才","3.本期賸餘：4,395萬元，照列。"],["(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八)通過決議3項：","1.為督促各機關積極收回被占用之國有公用土地，財政部頒布「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惟該原則對於各機關依民法不當得利向占用民眾收取使用補償金之規定過度僵化，各機關缺乏彈性談判之空間，以致占用民眾屢以激烈方式強力反彈而成為延宕清除占用之主因。爰建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積極檢討現行「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以利加速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之清理與騰空。"],["提案人：李貴敏　　費鴻泰　　盧秀燕　　翁重鈞　　曾巨威","2.國有財產開發基金自99年度成立以來，實際執行率明顯偏低，99年度至101年度之執行率僅分別為13.07%、27.03%及24.42%，顯見該基金業務計畫擬定未符計畫預算精神，財政部應加強相關人員之事前評估及開發案之篩選作業能力，同時提出執行率偏低之檢討報告及改進方式，並將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羅明才","3.財政部為推動國有土地開發業務，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於99年度設立國有財產開發基金；惟該基金會計制度遲至101年12月始奉核定，而與國有財產署之業務劃分原則迄今尚未定案，相關規章尚未完備，恐不利業務推動。鑑於劃分原則事涉基金之定位及權責分工，與業務推動息息相關，建請財政部於3個月內協調完備相關規章之法制作業，俾利遵循。"],["提案人：許添財　　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三、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9,608億9,096萬2,000元，照列。","2.基金用途：原列9,608億8,272萬9,000元，減列「債務事務費支出」項下「服務費用」之「廣（公）告費」12萬5,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608億8,260萬4,000元。","3.本期賸餘：原列823萬3,000元，增列12萬5,000元，改列為835萬8,000元。"],["(三)解繳國庫：無列數。"],["(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五)通過決議6項：","1.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債務還本預算640億元，占當年度稅課收入5.03%，雖係按公共債務法規定所編列，惟自91年起中央政府債務餘額成長率遠高於稅課收入成長率，致按稅課收入比率所提撥之債務還本數偏低，恐產生債留子孫後果，應儘速檢討改進。"],["提案人：盧秀燕　　李貴敏　　羅明才","2.鑑於勞工保險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現金及約當現金占總資產比率分別達19%及32%，僅能存放於銀行收取微薄利息而未充分有效運用，又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向金融機構之中長期借款達4,137億元，103年度編列利息支出即達93.8億元，如部分中長期借款能改向勞工保險基金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借貸，將有助於提升勞工保險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投資報酬率，爰建請財政部與勞工保險基金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積極研議中長期借款之可行性，以利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提案人：李貴敏　　費鴻泰　　盧秀燕　　翁重鈞　　曾巨威","3.中央政府債務基金103年度預估賸餘823萬3,000元，連同以前年度累積賸餘5億4,227萬6,000元，合共5億5,050萬9,000元，留供以後年度還本付息之財源。爰建請財政部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評估賸餘基金年度孳息金額相較於提列為債務還本支出所能節省之債務利息，作成評估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案人：羅明才　　薛　凌　　費鴻泰　　盧秀燕","4.由於財政部在民國89年以前發行許多20年期固定利率的公債，以致於利率下降後，國庫還須背負龐大的高利貸。利率6%以上的公債要到民國109年才會到期，利率5%的公債110年才到期，利率4%的公債111年才到期，國庫因此損失千億元以上的利息支出，故要求財政部檢討改進。"],["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5.鑑於中央政府早期公債（約5%～6%）之年息遠高於當前市場利息，導致政府利息負擔沉重，且支出調度僵化。為減輕政府債務負擔，建請財政部儘速依法辦理高利率舊公債轉換新公債業務，以降低政府債息負擔，穩健政府財政。"],["提案人：李貴敏　　盧秀燕　　曾巨威","6.依據公共債務法第11條規定，財政部得「辦理償還到期債務、提前償還一部或全部之債務及轉換高利率債務為低利率債務等財務運作之相關業務」，債務基金允宜有效發揮此項財務重整（restructuring）之功能，爰要求財政部於1個月內提供最近5年債務基金之具體作為與成效評估，提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案人：曾巨威"],["連署人：翁重鈞　　薛　凌"],["通過臨時提案1案：","一、國內全面爆發食品安全危機，國人對食品安全信心全面崩潰。台灣所面臨之食品安全問題，已是國家安全危機。然食品危機爆發以來，有毒食品仍層出不窮出現，政府相關部會卻左支右絀無法有效根絕處理，台灣安全美食王國信譽一夕崩解。相較於政府曾為美牛議題召開二次國家安全會議，顯見中央對食品危機不夠關心。爰建議政府應立刻召開國家安全會議或食品安全國是會議，集思廣益，全面有效解決食品安全危機，免除國人飲食恐慌，重建台灣美食王國信譽。"],["提案人：盧秀燕　　羅明才　　薛　凌","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本部所屬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等公務機關103年度歲出預算，有關本部主管收支預算編列情形，已於10月28日作詳細報告，謹就被審查機關之歲出預算編列情形摘要報告如下："],["段落：賦稅署"],["一、賦稅署","編列新臺幣（下同）141億8,107萬6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數112億6,622萬2千元，增加29億1,485萬4千元，主要係增列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5億2,248萬7千元、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25億4,583萬元之影響。103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88億8,132萬元。","(二)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44億9,739萬元。","(三)地方政府土地增值稅款短少補助3億5,922萬5千元。","(四)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2,980萬元。","(五)人員維持費3億5,891萬9千元。","(六)基本行政經費5,442萬2千元。"],["段落：臺北國稅局"],["二、臺北國稅局","編列24億1,045萬元，較102年度預算數24億7,902萬7千元，減少6,857萬7千元。103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人員維持費19億3,902萬9千元。","(二)基本行政經費4億7,142萬1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2億2,461萬6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5,389萬8千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等1億9,290萬7千元。"],["段落：高雄國稅局"],["三、高雄國稅局","編列15億7,389萬2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數16億176萬6千元，減少2,787萬4千元。103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人員維持費13億1,973萬8千元。","(二)基本行政經費2億5,415萬4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1億1,119萬6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經費4,017萬1千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等1億278萬7千元。"],["段落：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四、北區國稅局及所屬","編列25億7,611萬8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數26億7,950萬9千元，減少1億339萬1千元。103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購建辦公廳舍計畫經費3,000萬元。","(二)人員維持費20億2,438萬4千元。","(三)基本行政經費5億2,173萬4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2億4,197萬7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6,821萬7千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等2億1,154萬元。"],["段落：中區國稅局及所屬"],["五、中區國稅局及所屬","編列24億2,618萬1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數23億761萬3千元，增加1億1,856萬8千元。103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購建辦公廳舍計畫經費2億3,743萬元。","(二)人員維持費17億6,427萬4千元。","(三)基本行政經費4億2,447萬7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1億9,377萬3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4,448萬1千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等1億8,622萬3千元。"],["段落：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六、南區國稅局及所屬","編列16億9,879萬8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數17億6,079萬1千元，減少6,199萬3千元。103年度編列之內容如下：","(一)人員維持費13億9,735萬3千元。","(二)基本行政經費3億144萬5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1億3,650萬9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3,792萬3千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等1億2,701萬3千元。","以上簡要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惠予指教、支持。謝謝！","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首先請許委員添財發言。","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到目前為止，您在財稅這方面服務幾年了？"],["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大約34年。"],["許委員添財：你當部長幾年了？"],["張部長盛和：到下個月是1年半。","許委員添財：服務34年，最後擔任部長快滿1年半。"],["張部長盛和：是。","許委員添財：對於財政部的業務狀況，相信部長心裡有數，今天我們討論稅收、稅務方面，以賦稅署為主的業務，你有沒有發現賦稅署已經失去了專業自主性？有沒有這個問題？"],["張部長盛和：賦稅署的功能一直沒有變。","許委員添財：專業自主性，包括它對稅課收入的預估、有沒有外行領導內行、有沒有聽命於上級長官的要求、暗中作為浮編虛編歲入的幫兇，有沒有這樣的問題？","張部長盛和：我們對每一樣稅收的估算都有一定的方式，而且這個方式是一致性的，歷年來都這樣編。比如要用前3年歲收的成長，加上明年要做的稅制稅改變革，還有加上經濟成長率。","許委員添財：那怎麼會受到審計部的糾正？提到內地稅稅課收入的預算編列缺乏標準，可是剛才部長講這是有標準啊！"],["張部長盛和：有標準。","許委員添財：再者，稅收衝擊系統的分析預測未能發揮功能，也就是說，想課的稅沒有課到，但是想課的稅的稅制、稅務，卻衝擊整個財稅系統，這些都沒有預見，所以事後發現雞抓不成，蝕了一把米，稅沒有課到，但是亂了稅政、稅制，也對經濟產生負面的衝擊。部長在財政部服務三十幾年，最後當上部長，對於最近幾年財稅紀律和財稅功能的退步，難道你都沒有感覺嗎？","張部長盛和：我們財政資訊中心的稅收衝擊系統主要是利用歷史資料，加上政策、法令變動的因素，裡面有一個經濟成長率，當然變動會比較大。","許委員添財：本席上一次就提示部長了，怪行政院主計總處預測不準。","張部長盛和：委員是預測專家，您很清楚預測有它的uncertain。","許委員添財：我不敢說是專家，但是每一次行政院主計總處出來的預測，我都「唱衰」它，我真的不是故意唱衰。這方面當有自主性，按照你們的實際經驗，以及對現在情勢租稅環境的改變，你應該要做一些因應，而你都沒有，所以現在的紀錄很難看。以證交稅來講，從97年現在，5年來短收了545億元。對於現在新的稅制，比如所謂的奢侈稅，到現在為止，你比預計的短收了多少？","張部長盛和：委員很清楚，奢侈稅在立法之時，我們有講清楚，如果根據過去3年的成交量來估算，打擊不法投機，當然成交量會縮減。","許委員添財：所以這個時候就是跟你講：我沒有騙你喔！但是我沒有跟你講清楚，到時不要怪我喔！這就是要用奢侈稅來打房。但是在編奢侈稅歲入時，又不敢去減少實際的稅收，因為你負有幫行政院做「假帳」（即預計的課稅收入）之嫌嘛！所以，一個不誠實的財政部，一個不敢發揮專業自主性的財政部，怎麼可能叫全體人民好好繳稅、好好報稅呢？你是不是把台灣誠實納稅的文化也給破壞了？","張部長盛和：委員所講的其實是兩回事。第一，有關誠實的部分，我們是絕對誠實……","許委員添財：對啊！我有跟你講，是你沒有聽清楚啊！是你沒有懷疑我，沒有進一步問我。如果你現在提到課奢侈稅具有以稅制量的效果，量縮了，總稅當然減，所以要制量。大家興沖沖對奢侈稅所期待的是以稅制價，不是以稅制量，以稅制量，總稅收的預計一定會高估，稅收一定會減少；以價制量，房地產的交易量、相關建築等經濟連鎖作用，當然會對經濟造成負面的衝擊，負面衝擊之後會影響到所得、薪資和工資結構，以及相關產業連鎖的原物料等等，當然景氣下滑，所以本席說偷雞不著蝕把米。","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沒有蝕米啦！其實奢侈稅的效果達到量縮價穩。"],["許委員添財：價沒有落啦！","張部長盛和：但是原來沒有奢侈稅以前那種一日三市，飆漲的情況完全沒有了。","許委員添財：本來會漲得更多的，那是量更多，但是如果讓它自然循環，量過多以後就會滯銷，市場調節功能會讓它有一天自然下降，這才是對投機者最有效的無形的制衡力量，你破壞掉這個制衡力量，結果是保障房地產的「溫和上漲」。但是量縮了，打擊景氣，讓以後好好做事、可以找到工作的人，對所得沒有期待了，所以最後整個市場被破壞了，這得不償失嘛！"],["張部長盛和：委員的說法是讓市場機制那一隻不可見的手去操縱。","許委員添財：因為現在整個經濟結構，包括金融市場的結構都產生了問題，所以台灣資金爛頭寸太多、游資泛濫，游資泛濫的結果都跑到房地產投機性的部門去了，這才是問題。所以你要針對真正經濟問題的本質提出對策，來解決經濟問題，來健全整個市場，但是你沒有。而你這種干擾的結果，其實我現在不是反對奢侈稅，這樣大家會質疑不支持住宅正義、財稅正義，我是支持的，但是你的方法可能不正確、可能太消極、可能以偏概全、不夠充分，所以導致應有的期待沒有實現，反而造成負面的效果。","張部長盛和：向委員報告，行政院是全面的，它的目的是不讓房市……","許委員添財：這些理論都可以推得出來。今天稅務人員都在這裡，你光設一個奢侈稅，大家對好壞已經有所認知了，但是你造成多少查核人力負擔？一大堆的稅，現在還增加一個要去查的稅，叫作奢侈稅，這增加了多少查核人力？為了那一點點錢，為幾十億，你增加多少？把一千多億、百億以上、500億的放走了，結果去計較這幾十億，你增加多少查核人力負擔？以行政效率和課稅成本而言，划得來嗎？這是見樹不見林，部長應該從長計議、重新思考。","張部長盛和：是，我瞭解委員的指教。","許委員添財：應該就整體宏觀來說，你現在推出遞延2年，這2年期，人家就遞延過去。再者，因為自用住宅可以避稅，所以人頭戶、假自用住宅就出來了，現在你們打算要去抓自用住宅一年成交兩、三次的，但可能有真正的換屋者，因為生了小孩，想要小屋換大屋，或住屋屢換不適合，像這種正常換屋的善意交易者，可能也會變成你們制止的對象、懲罰的對象。","張部長盛和：不會，正常的自住性房屋……","許委員添財：這是矯枉過正，所以，奢侈稅不宜實施太久。","張部長盛和：是，了解。","許委員添財：奢侈稅是不得已的作為，就像消炎片一樣，不得已才吃，但不能一直吃啊！","張部長盛和：所以這個制度延長再實施2年，我們會再觀察。","許委員添財：頂多再2年，但再2年就4年了！台灣有哪幾個4年？16年的經濟沈淪、失落，還有另外一個4年嗎？"],["張部長盛和：委員不用把奢侈稅跟經濟沈淪掛鉤……","許委員添財：是其中一環，一部分啦！相同的文化，相同的價值觀，所以產生類似的負效果。"],["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指教。","許委員添財：證所稅一檢討、證交稅一檢討、奢侈稅一檢討，真正的問題出在哪裡？上次我也跟你提過，是OBU的問題，針對OBU對稅制的衝擊，你們不去研究，還要進一步搞自由經濟示範區！好在你現在針對經濟示範區做為避稅天堂的大漏洞已經講話了，是不是？你有講話嗎？"],["張部長盛和：有。","許委員添財：所以我們財政委員會對你有所貢獻，做為你的後盾……","張部長盛和：有貢獻，對國家政策很有貢獻。","許委員添財：好啦！因時間關係，我就質詢到此。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前面委員特別提到奢侈稅的問題，今天報章媒體也披露很多人為了規避奢侈稅，借用人頭，甚至找一些小型投資者，利用自用住宅，一年就換好幾次房子，以規避奢侈稅的課徵。請問部長，財政部在這方面有沒有做過統計，大概有多少量是採行這樣的作法？"],["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量不多，真正自住者我們絕對不會課他們這個稅，不傷及無辜，但如果有人想利用自住的名義行規避之實，那又是另外一件事，那是屬於租稅規避的範疇。"],["林委員德福：財政部會不會提出限縮的條款？","張部長盛和：不會。我們是說如果有這種假自住之名，行規避之實者，我們會加以查核。","林委員德福：如果查出來，如何處置？補稅？課稅？","張部長盛和：對，就是補稅，但如果有觸犯法律，該罰就罰。","林委員德福：這次奢侈稅的修法，有沒有針對這部分提出修正？","張部長盛和：這應該不是法律的問題，而是稅務行政的問題。","林委員德福：再請教部長，最近面板業狀況不是很好，國內有一家面板業大廠，是不是有去拜託國發基金，希望得到貸款？","張部長盛和：國發基金是經建會主管，有沒有去拜訪，我不知道。"],["林委員德福：有沒有針對國內的公股銀行希望……"],["張部長盛和：有聽到這樣的訊息。","林委員德福：這部分業務過去好像是台銀主辦，其他公股銀行聯貸，現在面板業真的很蕭條，尤其國內競爭力很差，部長你是公股銀行的最佳主導者，到底有沒有加碼聯貸的事情？","張部長盛和：他們不是想借貸款項，而是希望以債換股，但這和銀行法不符，我們也不會同意。"],["林委員德福：以債換股？"],["張部長盛和：是。"],["林委員德福：所以說部長並不同意？"],["張部長盛和：這於法不合。","林委員德福：本席要特別提醒部長，很多業者認為賺錢是應該的，但虧了錢就找政府，本席就舉DRAM產業為例，為了把產業拉起來，政府在這部分挹注了多少經費，結果窟窿是越補越深、越補越大，希望部長在這部分一定要審慎，不能重蹈覆轍，絕對不能讓歷史重演，可以做到嗎？","張部長盛和：是，像前陣子針對DRAM產業茂德公司，公股銀行就打銷了很多呆帳。","林委員德福：對啊！但這是全民負擔啊！情況是很嚴重的，不能說產業做不起來，就找政府來補，找政府來補，最後就是全民負擔，希望部長在這方面一定要有所堅持。","張部長盛和：是，我會注意。","林委員德福：另外，許多學者專家認為自經區條例享有獎投的租稅優惠，是變相的促參條例，而且政府想用減稅來招商是行不通的路，所以，請你要嚴格把關。請問部長，你認為台灣是不是只有減稅才有機會吸引外資進來投資？","張部長盛和：我要說明的是，第一，我們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已經很低了，過去稅率25%，減稅會有效果，現在17%，已經是亞洲倒數第二低，所以，減稅的效果大概已經沒有了。第二，減稅讓營利事業可以增加一點點競爭力，但那個競爭力不是真正的競爭力，等到景氣一反轉，就什麼競爭力都沒有了。我們可以看出來，現在台灣的產業就是這種狀況，所以真正的競爭力在核心技術，一定要有核心技術。","林委員德福：部長，如果拿掉租稅優惠，會不會像管中閔主委說的，回到原點，全部都要重新檢討？","張部長盛和：這要看示範區想要達成什麼目標，這個最重要，也就是租稅優惠能不能達成示範區的目標？拿掉會不會有影響？這是最重要的。示範區的目標在哪裡？就是加入TPP或RCEP區域經濟，而租稅優惠是加入區域經濟的條件嗎？這點，可能大家要重新思考。","林委員德福：江院長上個禮拜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自經區立法草案12月底以前會送到立法院，院長也表示不同閣員對此事發表的意見，不能簡化為支持哪方的立場，因為現在還在審議中，尚未有結論。如果財政部和經濟部針對自經區的專業各有堅持，請問部長，你認為租稅共識必須由專業來決定嗎？","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我會從整個國家發展的高度來看這個問題，如果示範區目標是要加入TPP，那我們要做什麼配合，才能把台灣推向TPP？當這方面需要我們配合時，我們會配合，但如果我們提供的工具不能達成這樣的目標，那這個工具是沒有用的，那麼我們就會堅持我們的立場。"],["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到最後租稅共識是專業決定？還是上面長官決行？","張部長盛和：如果有助於把台灣推向區域經濟整合，推向TPP、RCEP，那麼我們會配合，但如果無助於那個目標，我們就會堅持。","林委員德福：如果推動後成果不彰，應該是行政院還是立法院負責？","張部長盛和：當然，這就是事先的規劃很重要，所以，我在會中也有發言，到底加入TPP和RCEP的真正要件是什麼？如果檢視後發現加入的要件有哪些地方是限制的，我們會逐一拿掉，這才是立法的目的。","林委員德福：部長，不是說財政部研究好，送到立法院審議嗎？所以行政院版送出來時就應該很周延，而不是最後由我們處理，變成立法院的責任！","張部長盛和：現在院長正在重新檢視，因為在制度設計之初要很審慎。","林委員德福：這個很重要，在低迷的經濟環境下，政府要做到審時度勢、因勢利導是很不容易的。何況在專業領域的立場上，往往各有堅持，所以要做到通權達變更為困難。請問在現階段租稅優惠是不是優惠？對台灣的經濟推動和自由化來說，哪個方式比較有幫助？","張部長盛和：我曾經提過，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到底是要達成什麼目標，是想加入區域經濟還是要提升台灣的經濟動能？這個目標必須先確立。","林委員德福：依您的看法，自由經濟示範區對台灣會不會造成租稅上的衝擊？","張部長盛和：如果把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廣到全台灣，那當然會有影響。","林委員德福：去年11月推出台商鮭魚返鄉的政策，9月底已經達成預定目標金額的92.9%，預計將使102到103年度台灣實質GDP平均提高0.31%。請問財政部在這項政策下的稅收是不是能達到預期的目標？","張部長盛和：這要看鮭魚返鄉的資金用在哪裡，如果用在實質投資，稅收就會成長；如果是用在炒房地產，土地增值稅和房屋稅也會增加。我們可以發現，今年1到10月土地增值稅就增加了非常多。","林委員德福：如果鮭魚返鄉能提升實質的GDP，那現在GDP下修的狀況是不是代表整個大環境還是很差？","張部長盛和：對，不是很好。","林委員德福：金融海嘯重創歐美的經濟，中國等新興市場的經濟榮景也並沒有像以往那麼好，再加上中國積極地建構國內的供應鏈，發揮進口替代的效應，讓我國在大陸的進口市場占有率逐年下滑，這是很嚴重的問題。請問出口導向式的經濟能夠改善目前的財政狀況嗎？","張部長盛和：台灣是一個小型、開放型的經濟，當然以出口為導向，這是無法改變的趨勢。現在我們要朝兩個方向來努力，第一個是加強產品的競爭力，第二個是分散出口市場。","林委員德福：要是不行的話，是不是可以改以進口替代式的經濟來因應目前低迷的經濟環境？","張部長盛和：過去歷史上有採行過進口替代式經濟，但是現在台灣的市場不夠大，而且進口的物品大部分以原料為主，所以要發展進口替代不是很容易。","林委員德福：部長在這方面真的要多下一點工夫，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幾天劉政池先生竊占陽明山國土的案子鬧得沸沸揚揚，本席有兩個問題想請問部長，第一個是特種貨物勞務稅的稽查發動條件是什麼？"],["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要看有沒有違法，再看兩年內交易有沒有申報？","吳委員秉叡：他都沒有申報啊！他有沒有交易，你也不知道，因為沒有開發票！"],["張部長盛和：他沒有申報就有……","吳委員秉叡：根據媒體披露，房子裡面有很多象牙製的雕刻品，單價都非常高。象牙其實必須登記，他到底有沒有買賣，你在這方面要如何稽查？","張部長盛和：這要從進口時、從源頭來查。在國內買賣這部分，因為沒有登記，所以要查比較困難。","吳委員秉叡：我問你，這該不該查？照理說，象牙應該有登記制度，你們可以請劉先生說明這個象牙工藝品是何時登記的？中間有沒有移轉？如果有的話，象牙是高價而精緻的雕刻品，我認為其中有特種貨物勞務稅的問題。","第二點，大家一直在質疑，為什麼竊占國有地的面積這麼大，國產署卻不太清楚，連地下室挖了這麼大，居然也因為找不到門，所以就說查無此事。這件事到底是誰負責去查的？","張部長盛和：我們在去年12月就知道這個事實，今年2月就通知劉政池限期移走地上物，然後……","吳委員秉叡：那不是地上物的問題，地下室在地下，怎麼會是地上呀！"],["張部長盛和：我們……","吳委員秉叡：我知道，我是開玩笑的。我的意思是，你們當初陪同會勘時，劉先生用水泥把門封起來，你們找不到就當作沒有。","張部長盛和：國產署沒有公權力，無法進去，所以我們移送地檢署辦理。","吳委員秉叡：劉政池先生的行為相當高調，曾經在電視上把他的地下室公開展示給大家看，本席就看過新聞報導。結果你們去查察，卻因為門封起來而說沒有，你們這樣的查處方式很難令人信服。社會上有幾百萬人看到那則新聞報導，你們查察後卻說沒有地下室，難道國產署負責查察的人員沒有看電視嗎？","張部長盛和：我們在9月就把案子移送地檢署，檢察官是自己購買金屬探測器才查到的。","吳委員秉叡：為什麼你們不能買金屬探測器？這也不要多少錢啊！國產署為什麼不能更積極、更認真一點？這部分我覺得你們要檢討。另外，那塊土地原先的面積小，也就是他私有的部分，後來國產署把旁邊的國有地分割成一個個小面積，讓他逐步蠶食鯨吞，有沒有這樣的事情？你們要把過程查清楚，向國人公布。","張部長盛和：事實不是這樣的，其實是劉政池自己租國有土地，後來他把國有土地上的房屋過繼給3個子女，而土地是跟著房屋的，所以土地變成由3個子女來分租，就3份而已。"],["吳委員秉叡：分租之後可以分別購買嗎？"],["張部長盛和：不能買。","吳委員秉叡：我談的是三十幾年前的事情，不是眼前的事情。台北市何志偉議員在媒體上講得很清楚，原來那塊國有地被分成16份，然後劉政池逐步購買併入他原有的私有地。","張部長盛和：國產署總共分成3份，那16份不是國產署分的。因為陽明山管理局分成特殊景觀區、一般管制區、建築線道路區，所以每一份變成3份。"],["吳委員秉叡：國有土地有沒有被劉政池購買而合併的？","張部長盛和：關於詳細情形，我請署長說明。"],["主席：請財政部國產署莊署長說明。","莊署長翠雲：主席、各位委員。原來承租的部分已經承購，是在95年就已經買走了。"],["吳委員秉叡：他承購多少？"],["莊署長翠雲：四千多平方公尺。","吳委員秉叡：他原先那個中郵通，在還沒有承購國有地之前的面積是多少？"],["莊署長翠雲：也是租這樣的面積。"],["吳委員秉叡：他是承租？","莊署長翠雲：對，先承租。"],["吳委員秉叡：承租四千多平方公尺？四千多平方公尺約一千兩百坪。"],["莊署長翠雲：是。"],["吳委員秉叡：後來這四千多平方公尺有沒有賣給他？"],["莊署長翠雲：就出售啦！他是以承租人的身分買走。"],["吳委員秉叡：為什麼可以出售？"],["莊署長翠雲：是以承租人身分買走的。"],["吳委員秉叡：所有權人應該是中郵通吧？","莊署長翠雲：一開始租的是中郵通，後來地上房屋有移轉，所以租約就過戶給地上房屋所有權人。"],["吳委員秉叡：可以這樣嗎？"],["莊署長翠雲：依照法規是有這樣的規定。","吳委員秉叡：我覺得裡面好像有很多高人在指點，一步一步逐漸轉到他名下，很厲害。93年就曾經被查獲疑似要施工放置很多貨櫃，96年施工者還被法院判詐欺，這些事情國有財產署有掌握嗎？結果後來到底有沒有回填？","莊署長翠雲：跟委員報告，相關案卷已經被地檢署調去，所以看不到詳細細節。","吳委員秉叡：署長，為國家處理事情如果知道有犯罪行為就要追究。"],["莊署長翠雲：是的。","吳委員秉叡：我提醒你，昨天我看了判決書，裡面的證人某某某具結之後回答說已回填，如果有回填就和現狀還有地下室明顯不符，這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根本未回填，但向法院、地檢署作偽證；另外一種是的確回填了，但事後又開挖，這就是第二次犯罪行為未被國有財產署及陽明山風景管理處發現。如果是前面那一種就必須追究作偽證者的責任，根本沒有回填卻在法院具結作證說回填了。甚至我們還要問國有財產署，那裡挖了那麼大一個洞居然沒有感覺，今日報載那樣的土地面積需要多少載運泥土的卡車出入？你不要就是一句話：移給地檢署，內部也要進行行政調查，是不是在執行法令時內部公務人員有疏忽？甚或更嚴重有包庇的情況？這些應該要查清楚好不好？"],["莊署長翠雲：是。","吳委員秉叡：好，謝謝署長，請先回座。","部長剛才提到今年的土地增值稅大幅增加，土地增值稅絕大部分都是地方稅。"],["張部長盛和：是。","吳委員秉叡：今年會大幅增加很大原因就是很多地方政府高幅度調高公告現值，公告現值和市價有差距，如果合理的調高公告現值大家也不反對，因為希望公告現值能夠逐漸逼近市價，但市價是不穩定的，雖然現在已經有實價登錄，但也不是那麼容易判定，有沒有資料可以跟我們講清楚這些年公告現值往上調整的比例和速度？"],["張部長盛和：我們會把每個縣市調整幅度的資料送給委員好不好？"],["吳委員秉叡：好。"],["張部長盛和：我知道臺北市公告現值占市價達85%。"],["吳委員秉叡：我是問這幾年逐步調升的幅度。","張部長盛和：好，我們會統計。","吳委員秉叡：有的地方政府因為比較大還會分很多區，不是只有單一區，請整理資料給我們參考。"],["張部長盛和：好。","吳委員秉叡：再來是你方才提到自經區，我就延伸到一個問題，現在政府的歲出結構來源有1兆2千億左右是稅收收入。"],["張部長盛和：那是中央稅。"],["吳委員秉叡：央行幾乎提供了10%左右。","張部長盛和：不是，1兆2,000億全部是稅，委員講的稅入1兆7,000億……","吳委員秉叡：我知道，稅負的部分是1兆2,000億。"],["張部長盛和：是。","吳委員秉叡：然後再加上國營事業收入和出售財產，大概是1兆7,000億，另外還舉債兩千多億。"],["張部長盛和：是。","吳委員秉叡：我要提醒你，如果是稅課收入，花的是這一代人經濟支出努力付出所回收的錢，如果是舉借或出售財產，其實對後代子孫不公平，這裡面有世代正義的問題。你剛剛回答自經區稅負比例降了之後投資誘因也不多，我認為自經區的問題很多，上次我也已經舉例，如果要用降稅的方式，對那些認真經營根留臺灣的企業也不公平。原料管控並不容易，例如進口中國花生到臺灣，依照現在臺灣食品管理制度是絕對沒有能力可以防止這些東西流到臺灣市場，所以這個問題很嚴重。自經區前店後廠讓中國農業產品或工業產品進來，以後臺灣的菜市場就充斥著中國農產品了，臺灣農民就會一夕垮臺，這件事情茲事體大。","張部長盛和：這個問題我在會議中都有提到，前店後廠尤其是管制物品到後廠加工一定要用電子帳冊。","吳委員秉叡：張部長，我是肯定你的，因為你提出單純用減稅是無法增加多少誘因的觀念，有些事情並不是你的業務，但我還是要講，現在農委會陳主委幾乎不保護農民，甚至要討論如何削減老農年金，勞委會主委也不挺工人，我們就希望財政部至少要做好份內工作，可不可以？","張部長盛和：關於這個問題，我替他們說明一下，農委會陳主委討論老農年金的問題是因為有很多假農民、很多在國外的農民……","吳委員秉叡：也不是只有這樣而已，如果只是要剔除最近這一、兩年加入的農民，我們同意，但他是說加保未滿15年的要減少，為什麼要到15年？"],["張部長盛和：我向委員說明……","吳委員秉叡：沒關係，因為我們兩個現在都不在那邊，現在我只是陳述我的看法，我認為農委會主委沒有保護農民，勞委會主委也沒有維護勞工，所以拜託財政部要站在租稅公平的角度，為臺灣財政狀況及世代正義把關。","張部長盛和：沒錯。陳主委是保護真正的農民，他說要把假農民去除。","吳委員秉叡：好，謝謝。"],["主席（李委員應元代）：請費委員鴻泰發言。","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整理了一些資料，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數字顯示，尤其這兩年僑外資來臺投資的機器設備及廠房興建等固定資本項目不增反減。現在鮭魚返鄉，尤其是從東南亞及大陸回來的台商想回到臺灣投資，我們當然非常歡迎，如果能在機器設備及廠房興建等資本支出上增加，對臺灣經濟成長及勞工就業絕對有幫助，但一開始我就講這幾年的數字是不增反減，就你們手上掌握的資料來看，台商鮭魚返鄉這3年資金回到臺灣大概有多少錢？"],["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遺產稅降低之後大概有五、六千億。"],["費委員鴻泰：五、六千億臺幣？"],["張部長盛和：是。"],["費委員鴻泰：財政部五區國稅局有沒有分析進來的五、六千億都投資在什麼產業？","張部長盛和：老實跟委員報告，五區國稅局應該沒做這樣的統計。"],["費委員鴻泰：你覺得哪個單位應該做？"],["張部長盛和：經濟部投審會或者是核准投資的單位。","費委員鴻泰：在你的職務上所得到的訊息，進來的這五、六千億都投入在哪些地方？","張部長盛和：這幾年的觀察，尤其是從大陸回來的台商應該是投資房地產比較多。","費委員鴻泰：上個禮拜劉泰英先生指責政府鮭魚返鄉的事情，行政院的行政作業程序嚴重的延宕，讓他們都沒辦法回來，我們很多以前的大老們紛紛都支持他的看法一起指責政府，如果像你剛才所說的，大部分的錢都進到房地產，你覺得這叫做鮭魚嗎？鮭魚是反哺回歸到出生的地方，在那邊產卵，讓在它的發源地生生不息，如果這些鮭魚投入到台灣的房地產，它還叫做鮭魚嗎？尤其是在我的選區，我的感慨很深，信義計劃區豪宅林立，憑良心講，豪宅如果是用自己賺的錢，稅也都繳了，他可以自己住或是以投資為目的，都沒有關係。但是看見這幾天報紙的報導，信義區裡面的房子一坪賣到兩百多萬、三百萬，甚至有一家正在蓋的房子喊到四百萬！住在信義計劃區的人，在每一次商展的時候，吳興街、莊敬路、福德街進出的人統統都受到影響，交通大阻塞，台北市的經濟繁榮，在我剛剛講的那幾個地方，都沒有感觸到，房價那麼貴，我的所得沒有增加，我的交通受到影響，憑良心講，那些人他們都住在光鮮亮麗的地方，就像我常說的跟紐約的曼哈頓、哈林區一樣。","如果那些的鮭魚去炒作的地方，讓大家有相對的剝離感、疏離感，造成嚴重的貧富懸殊，我覺得炒房地產的那些人不叫做鮭魚，叫鯊魚，他們是來掠奪我們的資源！當然這不是財政部造成的，但是接下來我要說的事就跟財政部有關係，針對這些帶著鮭魚皮的鯊魚，對他們就不要客氣了，請問我們對那些炒房的掮客，要怎麼處理？","張部長盛和：如果照現在的制度，當然是從不動產稅進行。不動產稅就是持有稅和交易稅。持有稅就是房屋稅、地價稅等，這部分台北市政府有在處理，我有看到今天的新聞，台北市也在罰，尤其是福德街、福德公園附近，他們叫做信義路七段附近，現在也在炒了，像這個台北市已經開罰了，像這部分中央、地方一定要聯手，就是對持有稅的部分台北市對豪宅也課了好多稅。","費委員鴻泰：我跟你講，那個太慢了！部長，你剛剛講在福德街附近，現在松山區的議員有人正在連署，這些都是好事，但是在還沒有成案之前，在行政命令還沒有改正之前，他們就在這些事情，我建議台北市針對賣預售屋的建商盯死他，就直接點名那幾家建商釘死他們，請你們的稅務人員就針對他們賣屋數率看他們到底是賣給誰？"],["張部長盛和：可以。","費委員鴻泰：憑良心講，每個人都希望他的財富增加，但是如果財富增加是用不正當得手段，只是集中在少數人的身上，這個社會是不會祥和的。所以針對那十幾家的建商釘死他，看他的預售屋是賣給誰？還有，我建議豪宅就要增加他的持有成本，長持久往當然是正確的方向，但是針對現在那些動不動就喊出兩百多萬、三百多萬、甚至到四百萬的建商，一定要盯死他。"],["張部長盛和：我們來查核他的預售屋轉手的情形。","費委員鴻泰：部長，這才對，對他們不要客氣。"],["張部長盛和：沒有錯。","費委員鴻泰：那些豪宅，尤其是那些喊出三百萬、四百萬的房屋，都是要賣給那些鯊魚，不是賣給台灣的人耶！當然他們也擁有中華民國的國籍，可是那些人是假鮭魚、真鯊魚呀！尤其是把台北市的房地產搞得這個樣子，憑良心講，對大家都不好。台北市的房地產好歹是全國的指標，指標出來以後，整個房地產都上漲，只有擁有一戶、兩戶的人是受害的。從1981年美國「陽光帶」的銀行的破產，除了2000年到2002年是網路的泡沫化以外，其他的泡沫通通是因為房地產。"],["張部長盛和：是。","費委員鴻泰：當然這是金管會、央行管的事情，但是你們所屬的8家公股行庫，針對買豪宅的人的貸款，我覺得也不要客氣。一般人、年輕人去買房我們予以鼓勵，並給予90%的貸款，針對這些買豪宅的貸款，我覺得應該降到50%以下，利息也不要給他很低。"],["張部長盛和：是。","費委員鴻泰：部長，在你們所知8家官股銀行貸給豪宅的成數有多少？","張部長盛和：這個需要統計，因為豪宅是要定義的，像台北市豪宅的定義是要獨棟、四面採光、獨立門戶、有保全，所以台北市豪宅只有2,900戶而已。"],["費委員鴻泰：豪宅的幾個條件：第一、view要很好。第二、面積要夠大。第三、門禁森嚴。所以一看就知道哪些是豪宅。"],["張部長盛和：是。","費委員鴻泰：憑良心講，殷實的商人在台灣一步一腳印的賺錢，其實我們也不要去仇視他們，他們賺的錢，去過好日子，是給大家要去奮鬥的方向之一，但是對於純粹從海外拿錢回來炒，作將房屋空在那裡的人，這些是你們可以很清楚的找出來，你可以在晚上觀察有哪幾家的燈是亮的，住在裡面是什麼人，都是瑪利亞、約翰住在這裡，瑪利亞就是外傭的名字，這些人都不必去倒垃圾，垃圾管委會都會處理。因為是我的選區，真的感觸很深，有人喊出300萬、400萬，我真的看了就很生氣，你們要去查他們的資金往來，去盯好他們賣給誰，盯好那些預售屋！","張部長盛和：我們請台北市國稅局查他們預售物的狀況，請公股銀行在貸款方面降低成數。","費委員鴻泰：儘快把公股銀行貸款給8,000萬以上的豪宅的資料，整理出來給我，謝謝。","張部長盛和：好，謝謝。"],["主席：請薛委員凌發言。","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來討論有關奢侈稅的問題，部長，你剛剛回復委員說要延長2年，還是4年呢？總共要4年嗎？"],["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到今年6月已經2年了，已經要我們檢討了，我說還要再觀察。","薛委員凌：不是，我說的是你現在的態度，你不是說月底要公布修正草案，今天已經十幾號了，只剩幾天而已……"],["張部長盛和：11月底就會報行政院。","薛委員凌：你的方向是還要延長2年，還是4年，或是不延了呢？","張部長盛和：那不叫做延長，法律是沒有期限的，但是可以定期進行檢討。","薛委員凌：現在月底快到了，你們應該有草案的方向，你的態度是如何呢？","張部長盛和：有，我在答詢的過程中其實……"],["薛委員凌：你剛剛說是4年。","張部長盛和：不，我沒有講4年這個數字，我是說2年也可以再檢討。到現在已經實施2年了……","薛委員凌：2年的時間已經到了，現在已經是11月，還超過了半年了，奢侈稅已經實施兩年六個多月了，這個政策究竟是好、是壞，總應該有一個修正草案出來吧？"],["張部長盛和：有。11月底就會報行政院了。","薛委員凌：方向是什麼？是再延，還是怎樣？","張部長盛和：不是。就是繼續實施，這個兩年是有效的。","薛委員凌：所謂繼續實施，就是再延兩年囉？"],["張部長盛和：沒有「兩年」這個問題啦！","薛委員凌：部長，我剛才聽到你回答委員說：「還要4年的時間。」"],["張部長盛和：那可能是誤解啦。","薛委員凌：部長，你認為奢侈稅對於你的稽徵成本是可以，還是不可以？稽徵成本有沒有很多？","張部長盛和：還好，沒有很多。"],["薛委員凌：你認為這個稅是課得多、不夠多還是差不多？","張部長盛和：這個目的不在稅，而且，稅也不多。"],["薛委員凌：那目的何在？","張部長盛和：目的在抑制不當的投機，抑制短期內不當的投機。","薛委員凌：但是，我們的經濟成長率已經一而再、再而三的下修了啊！你的這個政策是強心針，還是要打壓經濟，講好嘛！","張部長盛和：但是，這個投機不會是經濟的強心針。"],["薛委員凌：所以說你們應該要有態度嘛！"],["張部長盛和：是。","薛委員凌：我們都不清楚嘛！所以，部長，你有必要告知臺灣的全民到底你的方向是什麼。"],["張部長盛和：可以。","薛委員凌：請你告訴大家，你現在的政策方向是什麼？","張部長盛和：奢侈稅實施兩年來，已經有成效，因此宜維持不廢。其次，鑑於國內、國際經濟的情勢動能都還不夠強，因此我們微調，調的幅度不會大。"],["薛委員凌：你所謂的「微調」是調什麼？"],["張部長盛和：就是說「兩年內買賣。」那不是實施期限哦！","薛委員凌：你是調時間，還是調什麼？","張部長盛和：比方說，非都市土地沒有課到稅也在炒作的，那部分要納進來。"],["薛委員凌：是不是課稅的範圍擴大？","張部長盛和：就是把非都市土地這部分納進來。另外，對不傷及無辜的部分，也就是豁免條款第五條的部分，有一些過去沒有規定進來，就合理的部分，我們會加強。","薛委員凌：因為有些真的是只有一戶，而且是自住的；並不是你們所想的那樣。事實上，他們既沒有在買賣，也沒有在操作。所以，對於這部分的規定務必要非常清楚，人民才會接受嘛！原則上，時間還是維持在兩年囉？"],["張部長盛和：是兩年內買賣。剛剛委員可能跟那個「兩年」沒有交集。","薛委員凌：怎麼會沒有交集？你講得那麼清楚，說：「我們奢侈稅還要再延4年。」","張部長盛和：那是極大的誤會。不是說要把「兩年內買賣」擴大為4年，不是那個意思。","薛委員凌：接下來，我再請教部長有關「七七行館」之事。上次你曾談到因為他有不當得利兩百萬元，所以，你們開罰兩百萬元。另外，他們又開挖地下室將近200坪，請問，這部分的「不當得利」罰款還要追加多少？他現在是擴大到地下室，罰款要追加多少？","張部長盛和：關於「不當得利」如何計算，容我請業務主管莊署長代為說明。"],["主席：請財政部國產署莊署長說明。","莊署長翠雲：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不當得利兩百多萬元，我們不僅要追收，而且，對於他有開挖地下室的情形，我們會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恢復原狀以及請求損害賠償，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依法追辦。","薛委員凌：地下室已經擴得這麼大，還要追加不當得利？","莊署長翠雲：「不當得利」的部分事實上只有一條，但是，這個地下室的部分，我們請求損害賠償，仍然是要金錢的損害賠償。","薛委員凌：請問這塊土地是順向坡，還是逆向坡？土地是你們的哦！你可以回答嗎？"],["莊署長翠雲：這個部分我沒有辦法回答。","薛委員凌：如果是順向坡，一旦遭大自然反撲，怎麼辦？我昨天去看過了，這是一塊山坡地，若是殃及附近所有的原住居民，怎麼辦？","莊署長翠雲：這個部分涉及到水土保持，仍然是依法有追究的。","薛委員凌：這些都是你們自己的土地，你們應該都知道。因為政府有國土計畫、國土規劃，你們應該清楚你們的土地是長什麼樣，怎麼會不知道呢？這塊土地如果是順向坡，一旦遭遇大自然反撲，那下面的原住居民怎麼辦？我現在講的是公共安全的問題，剛才講的是兩百萬元的不當得利問題。其實兩百萬元在劉家來講，根本不算什麼。但是，公共安全的問題怎麼辦？"],["莊署長翠雲：這個部分當然法律也會追訴的。","薛委員凌：土地是你們家的，你會不清楚嗎？一定知道的。","另外，你們的科長去現場履勘的時候，竟然維護這位劉先生，說：「沒有。」結果用透地雷達找到裡面有東西。國產署不是沒有透地雷達，你們的財產這麼多，幅員這麼廣闊，怎麼會沒有透地雷達這種儀器呢？還要檢察官去買。本來我們跟你們借，你們說「有」，後來又說「不借」。是不是因為後面有高層當靠山？你們那位科長的態度極為惡劣，竟然維護不良的劉家，到底是怎樣？或者，劉家與國產署是合夥股東？","莊署長翠雲：對於該處有沒有地下室的開挖，因為屬私人房屋，我們沒有公權力，不能去破牆。但是對於外面地上，究竟下面有沒有開挖？我們也試著協調相關機關及廠商來做偵測……","薛委員凌：署長，我還沒講完。事實上，是檢察官已經開挖一個洞了，他們還不讓我們下去。","莊署長翠雲：關於這個部分，因為檢察官……","薛委員凌：這塊地是屬於你們國產署的，你們的科長卻不讓我們下去！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們的土地是人民給你們管理的，不是你們的，也不是劉家的。為什麼不能進去？","莊署長翠雲：我們科長在處理態度上也許有一些不適當之處，我們回去會作檢討。","薛委員凌：這個確實要作檢討，也要答復我。"],["莊署長翠雲：是。","薛委員凌：好，請回座。","部長，我們再談一談電子發票的功能。這可以說是你擔任次長時的一大政績，它的功能在於核銷時不用紙本發票，對不對？"],["張部長盛和：對。"],["薛委員凌：它的成效如何？為什麼現在還有企業開發票給政府機關？為什麼政府機關還在用紙張的發票呢？","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這個很不容易。因為我們所有的主計和審計所有的帳冊都還需要原始憑證，所以那個部分需要突破。"],["薛委員凌：你既然大力宣傳要用無紙化的發票……"],["張部長盛和：這個部分政府內部要改進。","薛委員凌：問題就在於企業給政府機關還要貼發票，那這個功能就不需要了啊！","張部長盛和：這一點一定要突破，我們會在行政院裡面提。","薛委員凌：已經這麼久了，你們什麼時候可以突破？","張部長盛和：這要跟主計處討論，因為這個牽涉到政府部門都要原始憑證。","薛委員凌：我這一張發票是商家在11月1日開給政府機關的，你們不是正在推無紙化嗎？到底在推什麼？"],["張部長盛和：容我請業務主管蘇主任代為說明。"],["主席：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蘇主任說明。","蘇主任俊榮：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電子發票開出後，即不用檢附，也就是說，不用再印出來。"],["薛委員凌：那為什麼還要印呢？","蘇主任俊榮：我想這是宣導的問題，我們會加強宣導。","薛委員凌：推廣很重要，希望你們大力宣導。","再請教部長，既然你們在推動電子發票，原本預估是35.6億張，現在已發行33億張，還有三億多張沒用到。如果這些發票都沒有用到，印刷上可以省多少錢？有沒有一個數據？","蘇主任俊榮：現在我們印行的傳統統一發票，每一期大概都有3%-8%未使用到。如果是大量自行印製，成本大約是0.08元；如果是小量印製，一張大概是0.12元。","薛委員凌：賦稅署這邊的對獎，因為有載具功能，它的成本要多少？","蘇主任俊榮：自動對獎是我們在系統面直接提供給消費者多一個選擇，不用浪費時間去對。"],["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今天的主題，我想從兩方面來討論。第一是罰鍰的部分，從今天的預算書看來，這一、兩年罰鍰這部分似乎成長不少。這個成長不少的意義，一方面可能代表逃漏稅的案件增加，另一方面也可能是逃漏稅的案件並未增加，這個成長只是因為財政部努力、積極查稅所致。"],["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我們努力查稅。我們查七大項的稅，補稅的金額加罰鍰大概有……","李委員貴敏：沒關係，部長，我這邊有數據。我看了一下預算書，原本在101（去）年度罰鍰這部分的預算數為107億元，決算數則是74.9億元，兩者中間有一些落差。102年度這部分的預算數降為80.9億元，現在尚未決算，所以今年度的決算數我們還不知道。103年度這部分的預算編得較上年度多一些，是八十三億多元。所以我猜可能就像部長剛才提到的，部裡面打算要更積極地查稅。"],["張部長盛和：是。","李委員貴敏：因為時間有限，細部的資料請部長會後再提供給我。但我一再講我是一個法律人，關於罰鍰的部分，雖然所得稅法第一百一十條對於漏報、短報的部分，會處以當事人漏報、短報部分的兩倍以下。基本上，我們還是認為，如果當事人是故意漏報、短報而處以罰鍰，我們非常認同。可是現在有一些情況，尤其我們常常從網路上年輕人的發文表示，家裡面的情形其實只是一個疏漏，或者他們在申報時自認應該申報、應該處理的部分，與實際上財政部認定的部分不一樣，在這樣的情況下，不但要再課他們的稅，還要處分他們罰鍰，這個部分是不是有點過苛？這稍後可以再討論。","今年3月初我第一個就質詢央行，3月25日接著質詢財政部，4月份再次質詢財政部，也質詢了經建會、陸委會等相關部門，都是關於「淘寶網」的議題。根據最近的媒體報導，財政部對於「淘寶網」的查稅部分頗有績效。是否真是如此，我今天要就教於部長。媒體報導光是「淘寶網」這個事情，財政部查到其進口貨物稅的補稅高達1.5億元，營業稅部分則高達1,619萬元。不過媒體揣測據大陸「淘寶網」訊息顯示，「淘寶網」在臺灣一年的營業額高達500億元。按照剛才所說的數據，它的進口貨物稅補稅1.5億元、營業稅1,619萬元。倒算回去，「淘寶網」在臺灣一年的營業額大概只有三億多元，會是這麼少嗎？","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3千元以下的小額包裹都不課稅，所以如果都是這類小包裹，就不課稅。","李委員貴敏：部長回答到一個最核心的重點了！如果按照「淘寶網」自己講出來的數據，它在臺灣的營業額一年高達500億元，可是我們臺灣能夠課的金額卻只有三億多元，表示有四百多億元是透過小包裝的包裹逃漏稅了。","張部長盛和：我們是從委員質詢這個問題以後，才開始建立這個制度。所以這並不是全年的數字，只是初步的成果。您講的是一年500億元，目前我們尚未課到一年但未來一定會增加。","李委員貴敏：有部長這個承諾就好。因為媒體上報導的，是從1月到10月。","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是，因為您質詢的時候並不是1月，我們是從今年才開始建立制度的。","李委員貴敏：也就是說，從本席質詢這個問題之後，到目前為止，「淘寶網」進口的部分已經課稅1.5億元。我聽到部長這樣的說明，其實還滿高興的。為什麼？就「罰鍰」來講，一般老百姓如果因為單純的漏報或短報，政府都要課他兩倍以下，按照財政部所謂的「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如果當事人短報的金額在10萬元以下，課處其0.5倍；如果在10萬元以上，課處其1倍。所以貴部能否考量一般小老百姓如果不是故意的，只是單純在認定上跟你們不一樣而已，再說任何人都有爭取自己最大利益的權利，所以當他認為自己的申報是有依據的，財政部卻因為跟他的認定不一樣，而在這個時候去課他罰鍰，我覺得有點欠厚道。但如果是對於「淘寶網」或其他企業體，我覺得情形是不一樣的。當然財政部對「淘寶網」的查稅，我還是要予以肯定及鼓勵。"],["張部長盛和：謝謝。","李委員貴敏：既然「淘寶網」自己講它一年在臺灣的營業額有500億元，那麼，按照我們剛才在前面所說罰鍰標準來講，財政部所課的不應該只有進口貨物的補稅，也不應該只有營業稅。請問它的罰鍰到今天為止是多少？"],["張部長盛和：容我請業務主管饒副署長說明。"],["主席（薛委員凌）：請財政部關務署饒副署長說明。","饒副署長平：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只是補它的錢，還沒有罰。","李委員貴敏：為什麼一般老百姓是罰鍰，「淘寶」卻只有補錢？按照你們剛才前面的理論，這個「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並沒有說是針對一般老百姓或「淘寶網」！為什麼你們對一般老百姓罰得那麼狠，對「淘寶網」卻不罰？是什麼原因？","饒副署長平：對於「淘寶網」，我們會陸陸續續開罰。","李委員貴敏：通常一般的老百姓比較沒有稅務常識，你們罰他們罰得這麼痛快，可是企業都有自己的律師、會計師，若有違失之處，你們才更應該罰。","其次我要請教有關土地課稅的問題。所謂「不動產」，包括土地和房屋，土地須課徵土地增值稅，這在憲法規定得很清楚。我今天看到預算書裡面針對這部分，財政部的宣傳費用只編列了50萬元。當然委員不能幫行政機關增加預算，但我要提出來。我剛剛在前面提到一點，通常老百姓對於繳稅這部分並沒有相關的專業，企業就不一樣，他們有他們的律師、有他們的會計師，他們懂。以不動產的實價課稅來講，老百姓在網路上已經非常迷糊了，因為內政部長到今天為止，都對外公開講說不動產他不會做實價課稅，10月份的報紙都還這樣報導。可是實際上我們是有做實價課稅的。部長，你媒體上也說是「陸續」，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是。","李委員貴敏：但是，依我看卻不太像是陸續。我前面要講的是，它如果真的是實價課稅，你們就讓老百姓知道它是實價課稅，否則會造成民怨。因為老百姓不知道他要去把他原來相關的單據保存下來。根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十七之二條規定，這是民國88年就有了，不是今天才有的。"],["張部長盛和：是。","李委員貴敏：根據該條文的規定，如果個人出售房屋能提出交易時的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即可按實價課徵。若不能提出交易時的成交價額及成本費用也沒關係，可由財政部核定。所以一般老百姓會認為可由自己選擇。財政部的「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裡面也作有同樣的宣導！所以對於民眾來講，他看到財政部的官網以後，對於不動產課稅價也認為是二擇一。因為他認為是二擇一，所以他會以為只要按照政府所核，核多少就是多少。可是最後政府的做法卻是按照實價課稅，然後跟當事人說：「你沒有單據，所以你要補稅。」部長，如果只是單純補稅也好，但現在不是這樣，你們除了要求補稅之外，還要課當事人罰鍰。因為時間關係，我就不多講。不過我要強調並不是財政部不應該課，而是財政部課稅的方法必須要讓老百姓知道。"],["張部長盛和：是。","李委員貴敏：所以，如果財政部做的都是實價課稅，那就讓老百姓知道，不要只放在你們的官網上面或讓會計師事務所建議老百姓的時候，仍然說是二擇一。這會讓老百姓自己除了補稅之外，還要繳罰鍰，以致心理很不平衡。我認為財政部應該就這方面多作宣導，謝謝。","張部長盛和：我們會加強宣導，謝謝。"],["主席：請孫委員大千發言。","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今天看到媒體報導財政部針對奢侈稅最新修正的一些方向，我當然也瞭解財政部現在很為難的地方。剛才幾位委員針對房市和房價也有截然不同的一些看法，因為房地產牽動的產業相當廣，它並非只是蓋房子、賣房子而已，還牽動到整個營建業。房子銷售完之後，又牽涉到裝潢、水電等各式各樣的產業，它形成了一個很龐大的產業鏈。我當然可以諒解財政部在現階段國內的經濟情勢並不是相當穩固的情況下這樣的用心，但我也很擔心對房地產用力太重，恐怕會造成對整個產業鏈的衝擊，會影響到我們現在的經濟成長很薄弱的力道。當然，財政部也必須考量民眾對於房市所造成嚴重不平等狀況的反彈。因此，我建議財政部幾個方向，第一，房市與房價的問題，本來就不是財政部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我們可以再用奢侈稅撐一段時間，但是財政部必須向主管機關─內政部作明確的反映。內政部也必須要劃一個時間點出來，那就是什麼時候內政部要出來接手處理房市的問題。居住政策是內政部必須要端出來的，不能老是要財政部「救火」，一年接一年不斷地救下去。然後其他部會都「擺爛」，就在那邊看好戲，好像全都是財政部的事情。事實上，這干財政部什麼事？整個政府的居住政策必須要有一個全盤的考量。"],["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內政部有做，像板橋浮洲合宜住宅那個增加供給的做法就要多做。","孫委員大千：可是，部長也瞭解一個合宜住宅只是杯水車薪。"],["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孫委員大千：必須要做全面、全盤政策的考量，這一點財政部有必要向行政院反映。就像你說的，我們也許可以再撐兩年，問題是兩年後呢？不能還是要你們撐下去啊！這干財政部什麼事？租稅政策可以治標，但無法治本。最重要的是，它會嚴重扭曲市場機制，這個我們都瞭解。"],["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孫委員大千：第二點，其實現在民眾對於房地產價格已積怨很深，就像剛才費鴻泰委員所提到的，建商的喊價已經是愈喊愈不合理。而且房屋定價有一個遊戲規則，那就是用高價帶動低價、用中央帶動邊陲，也就是任何一個區如果有一間房子喊價，原本該區的房價比方說都是50萬元，若有一人喊價喊出70萬元，接下來所有的房子都變成70萬元了，他們是採取這樣的喊價模式喊上去的！所以當信義計畫區出現一個比現有房價更高的價格，接下來整個信義計畫區的房價就站上來了。"],["張部長盛和：是。","孫委員大千：也許你認為課徵奢侈稅很複雜，但是我真的建議財政部去研究看看。當時股市8,500點所造成的那個「天險效應」，其實如果奢侈稅用級距課稅，一樣可以造成那樣的鍋蓋效應。也就是說，如果能對房價造成一定程度的抑制，我認為這對民怨的紓緩會有一些幫助。否則在這種喊價方式下，就算是量縮價緩升，它還是在升。而且，這個升一旦啟動了，就像你說的，也許過去一天往上喊價3次，現在慢了一點，但它還是往上走。它的高價還是在帶動低價，因此整體的房價還是在持續上揚。","我們都不希望用租稅扭曲市場機制，也瞭解房地產帶動的是整個產業的問題，但是現階段財政部恐怕要思考要如何在對產業造成最小衝擊的情況下，還能有效地做到公平正義？這一點是否可請部長作個說明。","張部長盛和：委員所講的是分級課稅的問題，這些問題弄得如此複雜，其實是因為它先天有所窮。「窮」在哪裡呢？就是「兩年」。儘管設計得再完美，只要熬過兩年，之後就都不課了。所以它對口袋深的人根本沒有用。我們又不能把期間擴張到很長，很長的話，房屋就locking、閉鎖在那裡，那樣會整個房市不利。事實上，我們目的不是要打房，而是要健全房市。","孫委員大千：其實部長你或許可以就撐這兩年，看看這兩年會不會升息。坦白講，從現在的資金效應來看，只要在一、兩年之內升息，而且照目前的預估，這個升息恐怕還不是升1碼、2碼，如果升個1%、2%的話，我相信在房市的資金就有抽回的可能了。我想財政部現在也在做這個考量吧？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現在沒有打算把2年改為3年，因為現階段似乎預期在兩年可能會升息。","張部長盛和：我們的思考就是這樣，房市到這個階段大多頭已經走了十幾年了，價格已經漲到大家都追價無力。另外還有國際的因素，包括QE退場以及你剛才講的這些問題。所以我希望把現在的制度改善得合理一點，對於沒有課到的，像非都市計畫土地，我們把它納進來。對過去那些大家認為課得不合理的、傷及無辜的，我們也把它們納進來，並把它合理化。","孫委員大千：另外，彭總裁曾經在財委會也提到過，大陸的面板業在最近這一年裡可以說強勢地崛起，而且大陸的面板業已經對臺灣的面板業造成嚴重的威脅了。我相信部長很清楚，在先前幾年我們的面板業曾經遭遇過一次重大的危機，而那次真正解救我們的，其實是中國大陸的市場，因為他們的家電下鄉，優先對臺灣的面板進行採購，所以當時臺灣有好幾家面板業原本都面臨重大的危機，卻在那一波的衝擊裡得到紓緩，並渡過危機。","不過，我要回過頭來請部長關心的問題是，如果大陸的面板業強勢崛起，中國大陸變成不再是我們面板的市場了，原本我們的面板可往中國大陸的市場銷售，甚至可能在中國大陸占有比韓國面板業更具優勢的地位。但現階段來講，這個優勢的地位恐怕都會受到動搖了。我要請部長關心的是，現在公股行庫針對面板的放款曝險總值已達多少？財政部有沒有掌握這個數據？"],["張部長盛和：應該差不多4千億元。","孫委員大千：財政部曾否評估過如果面板又再面臨一次危機，而中國大陸市場沒有辦法成為我們的「疏洪道」，設法讓我們的面板去倒貨的話，這4千億元會不會造成我們整個公股行庫的重大損失？","張部長盛和：我們不希望有這樣的現象發生。我們希望面板業能與大陸的面板市場結合，否則我們的產能將沒有去處。","孫委員大千：這一點我希望財政部能夠密切關注，如果你認為有需要跟中國大陸的面板業進行策略聯盟，恐怕經建會、陸委會都必須要有一個通盤的策略。"],["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孫委員大千：絕對不能等到危機形成的時候再讓它變成呆帳，之前經過一次D-RAM的風波，已經讓我們的公股行庫承受很大的損失了。拜託部長務必要特別注意這一點。如果現在的曝險還有4千億元的話，這不算是很小的金額。所以，部裡頭應該要密切注意。"],["張部長盛和：是。謝謝。","孫委員大千：接下來要請教有關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問題。其實我們先前已經講過，租稅優惠不能作為唯一的「牛肉」，但這是長久以來政府的習慣，不管做什麼，政府總是把租稅優惠拿出來，好像認為租稅優惠就是萬靈丹似的。但是顯然現在租稅優惠在臺灣的誘因已經沒有那麼強了。"],["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孫委員大千：我相信貴部當時也是在百般無奈之下，再次被要求在租稅上做出讓步。既然現在回到原點了，除了租稅優惠之外，其實自由化鬆綁可以做的面向還很多，對不對？"],["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孫委員大千：還有哪些東西是你認為會比租稅優惠更有效的？","張部長盛和：就是看我們要加入TPP和RCEP條件是什麼？要把那個條件先找出來，然後用條件來一一克服；而不是弄出一個跟加入TPP與RCEP沒有關係的。我在內部有針對這一點發言，我說：「目標很重要，如果這個目標沒有設定好，我們就提供租稅優惠。難道提供租稅優惠是加入TPP的條件嗎？」這一點我有提出來。","孫委員大千：這一點我覺得部長講得非常有道理。所以，我也要拜託部長，在內部的發言上，既然已重新歸零了，就代表還有討論的空間。我覺得政府處理自由經濟示範區這件事情過度兒戲，三不五時就歸零一次，我不曉得下一次是不是還要歸零。你知道上海自由貿易區都已經上路了，我們當時本來要推出一個自由經濟示範區來作為對打的產品，未料搞了半天換成我們歸零，人家上路。所以我要拜託部長，當你們內部自己討論的時候，希望你一定要把話講清楚，戰略的目標才是最重要的，這也是我們一再反映的。你們如果沒有一個戰略目標，只是七拼八湊，根本沒有任何意義。「前墊後償」幾乎涵蓋臺灣所有的產業了，如果你們真的要這樣做，就全面性地自由化與鬆綁算了，不需要用一個自由經濟示範區來作藉口，然後進行全面性的鬆綁，我覺得完全沒有任何的意義。這一點是不是也拜託部長？","張部長盛和：是的，我瞭解。"],["孫委員大千：謝謝部長。"],["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主席：請李委員應元發言。","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針對陽明山劉政池先生一案，你的總體觀察是什麼？"],["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知道委員想要我表達什麼？","李委員應元：當這位劉先生以300萬元交保，從法院走出來的時候，報紙、媒體都是以「他開心地走出法庭」作為報導的標題。這麼重要的一個國家公園裡的國有土地，竟然被這樣逐步地蠶食鯨吞，又挖了這麼多的土方，在山路清運土方是非常明顯的。","張部長盛和：侵占國有土地的部分，我們當然依法處理。至於那個地下道部分，老實講我有疑惑。因為看起來只是貨櫃，破破爛爛的，也沒在使用。我實在搞不懂他挖地下道的目的何在？是不是賣土方啊？"],["李委員應元：土方也值錢。"],["張部長盛和：是。","李委員應元：9月的時候，國有財產署相關的人員去看了之後，因為沒找到入口，就不再起任何疑竇。該署保管國家這麼重要的一個資產，尤其是這麼樣的一個地方。你知道最貴的別墅都在陽明山，已經有人檢舉了，不但有媒體報導，也有好幾位委員講過了。對於這樣一件事情，你會不會覺得這位劉先生竊占國家資產卻完全沒有懺悔、道歉的心？尤其，媒體報導說：「他開心的步出法庭。」真是一點羞恥心都沒有！你不覺得應該予以譴責嗎？"],["張部長盛和：我覺得是他個人的問題。"],["李委員應元：部長對於這件事應該有一個態度的表示！國家的財產都是你主管的啊！","張部長盛和：不僅是對國有財產，對於任何人的財物都不應該侵占，這是基本態度。","李委員應元：基本態度是第一個，我先確定這個立場，犯罪的人至少應該會覺得不好意思，他竟然大剌剌地、開心地走出法庭。第二，你不覺得這有一定程度的官商勾結嗎？你有沒有一點這樣的懷疑？相關人員處理這件事情的認真程度不足、積極程度不足、警覺性不足，怎麼能妥善管理國家財產？","張部長盛和：「官商勾結」這四個字我暫時先保留，因為那個必須要有事證。但是你講的積極、認真，我覺得確實需要加強。","李委員應元：同樣的事情，檢察官就有辦法這麼做。你們可以跟檢察官說：「我高度懷疑這個有問題。檢察官，我全力配合你，我們一起來辦。」你們卻總是說：「我們沒有公權力。」如此一來，就什麼都不用做了。你們竟然還管國家那麼多財產？","張部長盛和：我們確實有全力配合。事實上，我們2月就發單，然後追溯補償，9月移送。這些都有全力配合。","李委員應元：其次，針對今天審查的預算，請教幾個問題。我看到全國五個區的國稅局及所屬預算大部分都減少，只有中區國稅局增加了1億1千8百萬元，請阮局長說明增列部分的正當性、合理性在哪裡？"],["主席：請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阮局長說明。","阮局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因為我們的苗栗分局新建辦公廳舍，它的興建時間前後共4年，所有的預算大部分集中在第四年，也就是明年，所以我們明年度的預算會有增加。它現在已經快要竣工了。","李委員應元：是部長認可的，有它的正當性。","阮局長清華：其他的科目都是減少，只有這個是增加的。","李委員應元：好。再請教部長，整個賦稅署的預算增加了29億元。是嗎？"],["張部長盛和：對。"],["李委員應元：它的合理性在哪裡？","張部長盛和：主要是在統一發票的給獎，根據營業稅法的規定，營業稅的3%必須用來給獎。","李委員應元：如此說來，統一發票對於稅捐的稽徵有一定的效益？","張部長盛和：非常有幫助。我們開出統一發票八十幾億張，收了七千多億元的稅，營業稅將近3千億元，營利事業所得稅3千5百億元。","李委員應元：另外，談談有關貨物稅的問題。我們一般都認為貨物稅和所得稅這類直接稅不是那麼進步的稅，最近很多電視業者來陳情，他們說現在電腦、手機以及很多東西都可以用來收看電視節目，可是，你們現在只對電視機課徵電視貨物稅，你覺不覺得它的不合理性非常明顯？"],["張部長盛和：的確需要與時俱進地作檢討。過去已經檢討好幾次了。以前有課化粧品……","李委員應元：我注意到2009年的時候財政部有說要往能源稅的方向做修改，因為電器用品分很多階段，每個廠商供應不同的段，不同階段者值錢的程度又不一樣。所以，它的不合理性相當明顯。"],["張部長盛和：是。","李委員應元：你們本來說100年要檢討這件事情，部長，是不是可以就政策面作一說明？","張部長盛和：我們會把它和能源稅結合在一起，坦白講，就是基於稅收的考量。現在如果把貨物稅拿掉，影響太大了，所以就跟能源稅配套在一起。","李委員應元：不能說因為不敢課其他的稅，正當、該課的稅不課，結果把退步的稅、非合理性的稅反而課了。像以前只有臺視一家電視台的時候，電視機一看就是電視機，在那個時候電視是高價值的，買得起的人還不多，你們當然課它一定的稅。來到今天，連電腦、手機都用來看電視了，所以它的不合理性相當明顯，值得檢討。好不好？"],["張部長盛和：好。謝謝委員。","李委員應元：接下來，我們談談貧富差距的問題。部長，經過這幾年來的變動，你是否覺得國內的貧富差距愈來愈明顯了？","張部長盛和：根據統計，就五分位來講，貧富差距的情形是改善的，從6.34降到6.13。統計上來講是改善的，只是大家的感受也許不一樣。","李委員應元：就五分位來講，前面如果是5%，那是非常明顯的了，20%……"],["張部長盛和：那是M型化。","李委員應元：最近看到紐約的市長選舉，我的感觸非常深。它選舉的結果是72%對26%，紐約市是一個資本主義的地方，它的市長當選人白思豪，很明顯地就是主張增加富人的稅，而且他的這個稅就是要用在學前教育和課後輔導，因此才得到那麼高的支持率。白思豪希望把每一個紐約人都帶上來，我覺得，這件事情值得我們參考。這也是吳念真先生現在正在發起的所謂「快樂學習計畫」，但他是用國家、政府的力量處理。另外，這是哥倫比亞大學一位著名教授薩克斯先生所主持的地球計畫，他在26歲就取得哈佛大學終身教授職，他提倡一定要適當的課稅。我想，以你這麼有經驗，應該很清楚去年的證券交易稅根本不符合臺灣的情形。至於奢侈稅，如果課其他的稅也沒辦法增加稅收的時候，連退步的貨物稅都還沒辦法改善的時候，一定程度的奢侈稅我還是支持的，在不得已的情形下，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作為財政部長，今天又有國稅局這麼多同仁在這裡，你覺得有什麼稅是值得檢討的？有哪些進步的稅是值得檢討的？","張部長盛和：很多，我都很知道。","李委員應元：你是最資深的，是從財政部裡面升任部長的。"],["張部長盛和：我都很清楚。","李委員應元：既然很清楚，你就講一、兩項，是檢討？還是研究？","張部長盛和：研究，就是適當的時機啦！也就是審時度勢啦！我跟委員老實說，就是看什麼時機提出來。","李委員應元：此時此際貧富差距這麼大，連吳念真先生都出來做這樣的事情……"],["張部長盛和：我心中有譜啦！","李委員應元：你心中有譜，就是不能在這邊講？","張部長盛和：因為如果講了，那明天的媒體就全都是講這件事了。我們就得開始……"],["李委員應元：我只好私底下就教了。"],["張部長盛和：我們既要澄清、又要滅火。","李委員應元：不需要。你們的論述要出來，就像紐約市長那樣。","張部長盛和：在適當、成熟的時機，我們會提出來。","李委員應元：這個時間點貧富差距真的相當嚴重。剛才費委員已經一樣地講，包括這麼多豪宅的擁有者，是不是該課的稅都課了？我們不是不可以仇富。像紐約市長白思豪，他講課富人稅的同時，就要蓋20萬戶的平民住宅。如果我們主要的捷運站有電聯車之類的交通工具，銜接到淡海之類的地方。像新加坡一樣，百分之八十的中產階級和年輕人居住都沒有問題。那麼有錢人住價值10億元的豪宅有什麼關係，只要依法納稅就好了嘛！應該要這樣處理事情，這樣就不會是所謂的仇富。窮人會受到照顧，中產階級也受到照顧，基本需求受到照顧了，那這個商業行為就是商業行為，應該這樣處理。我會找一天好好請教部長，哪些方面是我們可以做的。","張部長盛和：改善貧富差距，不是只有稅哦！"],["李委員應元：我當然瞭解。","張部長盛和：經濟發展很重要。尤其是把餅做大，讓窮人有工作、有薪資，那是改善貧富差距很重要的一環。","李委員應元：我是學經濟的，當然瞭解。"],["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翁委員重鈞發言。","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兩天我看到一則報導英業達股票的事情，部長有沒有注意到？"],["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有注意到，就是溫世仁抵稅的股票。","翁委員重鈞：對。它提到是他從29.45元跌到21元，跌幅將近29%。市場指出元凶就是臺銀證券的龐大賣壓。財政部是委託臺銀證券去出售嗎？這裡面臺銀也有說，他們出賣的張數是8.7萬張，有這個事情吧？","張部長盛和：委託哪一家，我要再查證一下。當然，我們過去操作……"],["翁委員重鈞：是否確實是國稅局在處理這件事？","張部長盛和：所有抵稅的實物我們都積極處理，因為那個不能變現入國庫。所以，我要求國庫署抵稅實物要積極、加速處理。","翁委員重鈞：2003年到現在將近10年，2003年他是以多少抵稅的？當時的股價是多少？"],["張部長盛和：我不清楚。","翁委員重鈞：我們假設當年底價是30元，現在變成21元。我比較不清楚的是，這些決算數要如何列帳？","張部長盛和：這就是抵稅實物的困境，因為抵稅的東西大概都不是很好的，它抵的時候是抵當年的價格，所以我們等於收到稅了，但是東西賣出的時候，已經……","翁委員重鈞：對啊！我請教你，現在決算要如何列帳？是要修正它呢？或者是要用什麼方式去列帳？","張部長盛和：目前對於尚未賣出去者，都是用應收稅款。","翁委員重鈞：應收稅款你們是把它當成實現數，還是權責發生數？"],["張部長盛和：權責發生數是當時抵稅的價格。","翁委員重鈞：所以應收帳款到實現的時候，一定會有很大的出入。如果真是這樣，我們現在一看就知道大概要損失好幾億元。"],["張部長盛和：我們的稅好像沒有銀行那種打消呆帳的機制。容我請本部會計處黃處長代為說明。"],["主席：請財政部會計處黃處長說明。","黃處長成昌：主席、各位委員。它的差價會去沖它的待納庫，因為已經實現已經認列了，於是差價損失就會去抵以往年度的歲計賸餘。"],["翁委員重鈞：都沒有歲計賸餘了啊！"],["黃處長成昌：現在就是怕這一點。"],["翁委員重鈞：反正你們的實現數就是不夠。所以你們的歲計賸餘根本就沒有了。","部長，再請教第二個問題。過去曾經有以土地抵稅的例子。有一年好像高達一千兩百多億元，其中澎湖望安就有四百多億元、員林有二百多億元、臺北市有二百多億元。我再進一步請教，這一千二百多億元你們實現了多少？","張部長盛和：我們每年都有加速在賣。但是，現在的帳上還有多少以及每一個個別項目，業務主管莊署長比較清楚。"],["翁委員重鈞：講望安的四百多億元這部分就好。"],["主席：請財政部國產署莊署長說明。"],["莊署長翠雲：主席、各位委員。是說望安鄉的股票嗎？"],["翁委員重鈞：望安的抵稅地或捐贈地？","莊署長翠雲：抵稅地一般來講，我們是用公開標售。","翁委員重鈞：我要問的是，當年有一千兩百多億元的抵稅地或捐贈、節稅的土地，現在實現了多少？有沒有損失？"],["莊署長翠雲：我們都是按照當時的價格賣。","翁委員重鈞：部長是稅務專家，我總是納悶為什麼財政部調度財務會很困難？有時候想想，你也真是辛苦！第一、短期空間你一定需要。它是不動產，又沒有現金，即便股票或不動產處分以後，仍然會有損失。事實上，有些根本就賣不出去，我看你們101年度的決算書裡面就有寫說，本來四億多現在變八億多。不易處理的土地對你來講，都會造成你財務調度的困難，是不是這樣？","張部長盛和：對，沒有錯。山坡地、畸零地都賣不出去。","翁委員重鈞：所以短期融資、債務付息會變得很難調度，這些都是問題。","張部長盛和：對，沒有錯。","翁委員重鈞：我覺得，你現在當部長跟過去不一樣，因為過去的部長也許沒有辦法大刀闊斧地處理事情。針對這些問題，你有沒有比較具體可行的政策？","張部長盛和：第一，抵稅實物我們已有設限，不能無限制地都來抵稅。抵稅實物必須要占數額的一定比率才能來抵，過去很多人買一些公設地、買一些股票、買一些畸零地來抵，現在不行了，必須要占稅額的一定比率。","第二，我們要加速清理抵稅實物，我已經請國庫署加速處理。老實講，就把那一千多億元的土地照現在的價錢賣，若是賣不出去，即使低價出售會有損失，也都算了。要不然放在那裡也是一樣，一直……","翁委員重鈞：部長，你今天這樣講，我覺得好像不夠，你回去應該再研究一下。一直以來我最欽佩的就是你對全盤業務的瞭解，憑你過去在財稅界的經驗，你應該有一個更周詳的計畫，有關將來政府的整個稅賦收入，怎麼樣讓你的短期融資或變現方式不再發生這些損失的狀況，你應該作一個通盤的檢討。我可以這麼講，今天整個財政部的財稅人員像你這樣在基層及稅務單位服務這麼久、經驗這麼豐富的可能不多。我當然不希望你任部長之後，因為業務太多而影響到你對這方面改革的方向。另外，我再提醒你一下，如果你剛剛只是講到這兩點……","張部長盛和：也還有其他的。只是有些會遇到困難，像公設地，我已處理兩年多了。我說，財政部在中央持有這麼多公設地幹什麼？公設地都是要給地方的！但是，當我們跟地方接觸，希望能夠把公設地給地方、跟地方交換或者是沖帳，有些都遇到障礙。我都知道有哪些問題以及問題在哪裡……","翁委員重鈞：據我所知，積欠的稅金還有好幾千億元未處理，其中有很多是公司組織的，大概占七成八至八成，這些東西都是你要積極去思考的。你作為部長，應該拿出氣魄，好好地把這些新、舊的問題做一個總解決。"],["張部長盛和：感謝委員指教。","翁委員重鈞：一直以來我都對你非常敬佩，希望你把這些事盡力做好。若能這樣，在你的任內留下的政績一定會更多，更值得大家敬佩你。"],["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翁委員重鈞：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最近許多人都在討論行庫間低價搶標貸款一事。我今天翻了一下這本決算書，發現果然真有其事。而且是審計部真正查核到我們的國營行庫，就是臺銀和土銀，有發生這樣的情況，造成它們的獲利率比同業或公營行庫差一點。臺銀和土銀是最重要的一個指標耶！假設他們真的為了搶標而把利率降低，我覺得應該針對這件事好好地檢討。","張部長盛和：當然，搶標是不被允許的，人家談到一半，他搶進去，這樣是不允許的。但我要跟委員報告，臺銀和土銀都是百分之百公股行庫，信用最好，是以存款最多，不過，也因為這樣，它們的爛頭寸也最多，放不出去。我在臺銀擔任常董5年，我常常看到案例，低於成本的放款也在貸。他們說，不放的話……","翁委員重鈞：我開個玩笑，你們如果怕借不出去，找我，我可以當大戶人，我很缺錢。","張部長盛和：當然，他們並不是所有的放款都是低利。而是信用很好、風險很低的，就用比較低的利率。","翁委員重鈞：其實不是只有臺銀和土銀，我上次質詢你的時候即特別提到，基層的金融機構如農、漁會也都有爛頭寸的問題。我當時就建議，金管會應該讓他們有一個出路，給他們一個管道。基層的農、漁會根本沒有辦法去搶標，所以我上次就建議，應該讓這些基層的金融農、漁會爛頭寸得以有出路。比方讓他們去大陸，那邊的利率比較高、利差比較多一點。要用什麼方式幫助這些基層金融？","張部長盛和：我會在公股銀行檢討會上提出來，請公股銀行注意到利差的問題。","翁委員重鈞：我當時曾向金管會建議過，現在也同樣對你提出這樣的建議，就是：你們今天照顧公營行庫，希望你們也多注意我們的基層金融。"],["張部長盛和：是。謝謝。"],["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相信前面幾位委員應該已經有問過，但我還是想要確認一下。有關於奢侈稅，我們是不是已經確定對於自用住宅一、兩年內的多次移轉也要課稅？這個方向確定了嗎？"],["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我們對於自用住宅一向不課奢侈稅，就是為了不傷無辜啊！媒體報導的是，假借自用住宅的名義，行投機之實。這個是稅務行政查緝逃漏的問題，不是在法律上面明定的問題。"],["賴委員士葆：這要怎麼區別？"],["張部長盛和：奢侈稅是不傷無辜的。","賴委員士葆：我的房子若在2年內轉手10次，就符合你們要的了。","張部長盛和：是否假借自住名義要視移轉的事實而定，是真要換屋或只是在炒房？"],["賴委員士葆：這你怎麼知道？","張部長盛和：這要根據事實，國稅局要舉證、要去查明事實，所以這不是法律該明定的。"],["賴委員士葆：我並不是聽得很懂。"],["張部長盛和：那是基於實質課稅的虛偽不實問題。","賴委員士葆：你們以前最常用的所得稅法第六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就可以伺候他了，其他所得若借用張三人頭去炒作時，若張三無法說明所得來源，就要課取40%，連補帶罰一次就2倍，這樣真相馬上就可以出來了，這做法是很狠的。"],["張部長盛和：人頭問題不用訂在奢侈稅法裡。","賴委員士葆：事實上，這現在就可以做了。","張部長盛和：對，稅務行政都可以做。"],["賴委員士葆：現在有在做嗎？","張部長盛和：各稅都有人頭戶，譬如假信託真贈與、假合建真分屋，這些我們都有在查。","賴委員士葆：這還不是外界更關心的，請教部長房地產平均毛利大概是多少？","張部長盛和：這會問倒我，平均我不知道，因為每戶都不一樣。","賴委員士葆：我看過一份資料，請部長評斷一下，它說平均毛利是3成起跳，你同意嗎？","張部長盛和：若統計有所本，我們也只能尊重。","賴委員士葆：3成差不多，這對大家的認知而言並沒有很離譜。我這不是隨便問問，我一直主張奢侈稅的改變方向，可從計算方式由原來的sales乘以15%改為profit乘以40%，因為以錢賺錢的最高所得幾乎是40%，像剛剛說的所得稅也是課40%，所以若要even，算來大概將近40%，毛利只要將近40%就不會虧了！所以將sales總數乘以15%相較於profit乘以40%，當profit為40%時，原式後段就是16%……"],["張部長盛和：就數學來算是沒錯。","賴委員士葆：沒錯！我要強調的是，如此一來讓大家習慣後，就能形成單點突破，以profit─實價所賺的錢，乘以所得稅最高稅率40%，5年、10年後就能水到渠成、達到實價課稅。因為經過奢侈稅變相課了幾年後接著就會習慣，加上目前很多人都在爭取，我認為應該要依勢推行，讓大家感覺sales這麼大，不管賺賠都要乘上15%，都要繳這麼多稅，不如將賺的錢乘以40%，我剛剛算過了，這個break-even-point兩平點及毛利大概都不到4成……","張部長盛和：委員的建議我們有認真考慮過，但第一是邏緝問題，第二是技術問題。就邏緝問題來看，特種貨物勞務稅是銷售稅，若以profit、利潤課稅，會讓人質疑銷售稅怎麼會用利潤課稅，這邏緝就有問題；第二是技術問題，當要計算利潤時，減項要減什麼？除了買進價格外，仲介費要不要減？這2年稅負要不要減？貸款利息要不要減？"],["賴委員士葆：這都是技術問題。","張部長盛和：但在銷售稅裡就是做不到，那是所得稅的問題。"],["賴委員士葆：銷售稅1年課多少？"],["張部長盛和：委員是指？"],["賴委員士葆：房子的奢侈稅1年課多少？"],["張部長盛和：40億。","賴委員士葆：部長剛剛說的都是技術問題，先把技術問題放在旁邊，因為技術問題是第二個層次，我們先談第一個層次。這40億才一點點，若有400億就不用想了，因為怕會影響稅基，但40億縱有影響也影響不到多少錢。","張部長盛和：不是，根本不是稅收問題，而是技術問題！要怎麼扣減相關成本？是利潤要怎麼在銷售稅裡課所得稅的邏緝問題！接著是稅率，委員說要全部課40%？","賴委員士葆：因為現在面對的是奢侈稅的檢討，所以我告訴你檢討的方向，你也可以講要改為profit的40%，不要擺在裡面就好了……","張部長盛和：委員的理想我非常認同，我剛剛是講依此修正的困難，若全用40%來課，就有人會argue所得稅440萬只課40萬，但他賣這棟房子只賺200萬為什麼要課40萬……","賴委員士葆：這是技術問題，立委都可以幫你解決，我認為要有使命感，這一步要踏出去！也可以不要用奢侈稅，既然要修正檢討，也可以改為特種銷售稅及某某稅，這樣就能放進來、不在你的框框內，我一直認為這是一個技術問題，真正的問題在於你要不要、你敢不敢而已！但這也不是敢不敢的問題，短期稅收會……","張部長盛和：也要有合理性，因為會造成社會大眾的爭辯，既然2年實施以來是合理有效的，我們要將不合理修為合理，但若變動這麼大，會造成各界爭議，像我剛剛講的那幾個爭議：減的項目是什麼？為什麼稅率一律是40%？","賴委員士葆：因為外界很多這樣的聲音，不如從另一個角度來因勢利導，導引至所要達到的……"],["張部長盛和：這個理想……","賴委員士葆：這並沒有對其他委員不敬，但我認為處理這個都比囤房稅、買房稅來得好，也來得正道。","張部長盛和：委員這個提案的理想性不錯，但較屬中、長期的作法，要進入到所得稅。","賴委員士葆：此外，最近有人一口氣買了多戶帝寶，這件事讓台灣老百姓很關心，也有人說這是「膨風」，根據8月份內政部實價登錄就有資料了，有1戶1坪單價270萬成交，1戶房地產五億多，這對一般小老百姓的心理衝擊很大，1坪270萬，假如1個廁所3坪，就是八百多萬買1間廁所，這真的讓老百姓很憤怒！薪水都沒有增加，雖然你剛剛說所得比降到6.1，但這數字是冰冷的，當大家看到時都說這二百多萬是炒起來的，但現在卻發現實價登錄1坪高達270萬，以前聽到200萬還會覺得很貴，但現在不會了，200萬就是200萬，但話說回來，1坪200萬真的太可怕了，難道部長不該想想辦法課予豪宅稅嗎？","張部長盛和：台北市有在課豪宅稅，為2,900戶。","賴委員士葆：不夠，財政部也課一點吧？"],["張部長盛和：他們2,900戶課了3億！","賴委員士葆：還不夠，再加個0還差不多！我們都提供素材給你了，你要想辦法去課，若有辦法賺錢，我們就……","張部長盛和：有，若房屋賣到5億，可用房屋交易所得稅課取。","賴委員士葆：房屋評定價值才一點點而已，再請問房子與土地的價格比例是多少？3比7還是2比8？還是4比6？","張部長盛和：一般營建業是7、3分，土地占7成。","賴委員士葆：能不能藉這次稅務處理，將房地比變為6比4？這樣才能課多一點稅。"],["張部長盛和：稅法沒有地方訂有73或64的房地比例。"],["賴委員士葆：你來訂！","張部長盛和：這是所得稅查核時，因土地免稅而房屋要課稅，一般大概是73分。","賴委員士葆：只要多花一點點契稅資料就起來了，這沒什麼了不起，你們都很清楚，你們也有拿來抓稅，看你要不要做而已！","張部長盛和：這些問題的真正癥結在房地分開課稅，若房地合併課稅……","賴委員士葆：是的，所以你要去做！"],["張部長盛和：真正要改的就是將房地合一。"],["賴委員士葆：可以合一嗎？","張部長盛和：當然可以，但土地增值稅的問題一定要解決，因為憲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土地須單獨課增值稅，而且平均地權條例也要修改。"],["賴委員士葆：那都可以改……","張部長盛和：對，一定要改。這概念非常好，各國都是房地合一，全世界只有我們是房地分開課稅。"],["賴委員士葆：你就開始啟動吧！","張部長盛和：王建先生當部長時，就提出這個觀念，但案子尚未送出財政部就下台了。"],["賴委員士葆：你不會下台的！","張部長盛和：我不是講這個，我是說社會很難接受，我不是怕下台，我是提過去的歷史來說明社會不容易接受。"],["賴委員士葆：所以現在連開始研究都沒有？","張部長盛和：房地合一牽涉到實價課稅，而實價課稅將牽涉到過去的歷史成本，所以一系列的問題都會出來……"],["賴委員士葆：開始動手研究吧！","張部長盛和：有，都有。","賴委員士葆：否則對豪宅一點辦法都沒有，這會是國家的悲哀！"],["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請羅委員明才發言。","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明年度整個稅收情況看來，有些地方政府的贈與稅可能會比較少，請教部長，自從遺贈稅稅率從50%下降以來，整個情況有什麼變化？此外，遺贈稅下降後，使海外的很多資金匯回台灣，因為台灣稅率變少，相對於海外的管理費用、借用他人名字、舟車勞頓等等的不方便，因此稅率降低到底使多少資金匯回台灣？這些資金相當大，都流向何處？"],["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第一，遺產稅從50%降至10%以後，使申報遺產總額增加、稅基擴大，在過去50%稅率時代，每年申報的遺產總額為三千多億，現在變成五千多億，而遺產稅收都是二百多億，並沒有減少很多；第二，是否因為遺產稅單一因素而使資金回流，這較難分離、isolate，比較難切割，但回來是滿多的。"],["羅委員明才：所以事實上是有增加的。","再請教部長，目前有人推動多元成家方案中的候鳥家庭，依它的法律精神來看，未來可能在上海、韓國、高雄、台北都分別有一個家，若依此推動，未來稅收該怎麼計算？","張部長盛和：我們不管這些，我們管是否為台灣的居住者？若有家、有住所且經常居住，就要課取結算申報綜合所得稅，若未住滿183天，就要……","羅委員明才：可是這會牽涉到權利義務關係，譬如遺產問題，目前有沒有民眾對遺產稅率提出申訴或尚未解決的遺產有多少？會對政府稅收增加多少？","張部長盛和：我剛剛忘了向委員報告，自遺產稅率從50%降至10%後，使爭議案件大幅度降低，所以是稅基擴大、爭議案件降低、稅收差不多維持不變，當然還有資金回流，這些都是遺產稅降低的效果，因此爭議案件是有減少的。","羅委員明才：國內很多人過世卻沒有入土為安，有很多遺產問題無法解決，因為並不是單一子女，可能是眾多子女糾葛在那裡，目前有爭議的遺產稅金額大約多少？","張部長盛和：請容我統計，因為有爭議的案子就是處於行政救濟中。"],["羅委員明才：對！","張部長盛和：我們統計後再送給委員，處於行政救濟階段的遺產稅爭議案件，我看看同仁手上有沒有資料。"],["羅委員明才：清理後國庫會不會增加上千億的收入？","張部長盛和：行政救濟中並無法加速，因為還在行政法院，尚未確定。","羅委員明才：上次4G執照釋出後，讓國庫收入增加一千億以上，對於現在有爭議或仍在行政訴訟的案件，你們有沒有認真去統計過？"],["張部長盛和：有。"],["羅委員明才：或欠稅未繳的案件有多少？金額大概多少？","張部長盛和：有，我們這裡有統計，我現在請同仁查一下行政救濟中的案件、金額，但查詢需要幾分鐘的時間！","羅委員明才：每次審查預算，錢都要得很兇，但應該要有能力去開源節流，開源是很重要的！我上次也有請教過，若國內要推動全世界的華人紅酒交易中心，這會產生多少稅收稅損？","張部長盛和：就委員這項構想，我們還不知道要由哪個部會來推動，所以很難估算，是否可以成功？最後營業額會有多大？這都無法估算。","羅委員明才：要救失業或拯救經濟，把悶經濟排除掉，就要推出很多亮點，譬如剛剛所說全世界華人最大的紅酒交易中心、黃金交易中心、骨董字畫交易中心，本席已質詢過很多次了，但大家一直認為財政部是比較守成的單位，你們要開放，更加的自由化可以創造很多就業機會，也能讓拚經濟的馬總統能拚出一個有感經濟。","請問現在若推動自由的黃金買賣市場，會不會有稅損問題？","張部長盛和：這很難去評估，應該沒什麼稅損，因為……"],["羅委員明才：至於古董字畫呢？","張部長盛和：委員這樣子問，我一下子很難回答，因為……"],["羅委員明才：那我下次再問好了。","張部長盛和：不是下次的問題。我知道委員提出很多次了，像紅酒中心、黃金中心，但問題是要由哪個部會來推動？要有一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推動，我們再來估算、進行稅式支出評估。","羅委員明才：要推動很簡單，你宣布將來紅酒在台灣都是零關稅，你只要宣布這句話就能變成紅酒交易中心了！又或者你也可以宣布以後台灣所有古董字畫買賣統統不用稅，這樣就能成為華人的古董字畫交易中心了，這有什麼難的？","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是那種簡單，並不是一項關稅問題就能成為交易中心，還要包括很多的配套。"],["羅委員明才：你要跨出第一步。"],["張部長盛和：但這不是我們的職掌。","剛剛談的101年度的舊欠大概還有1,800億，其中大部分都在行政救濟中。"],["羅委員明才：有沒有包括王永慶先生的案子？","張部長盛和：他的已經繳清了，但他子女還有爭議的部分並不在我們的舊欠裡，因為只要一納稅就繳清了。"],["羅委員明才：潛在還沒發生的有多少？","張部長盛和：這在訴訟中，因為他的子女還在告。"],["羅委員明才：類似這種訴訟中的還有多少案件？","張部長盛和：這不屬於行政救濟中的案件，而是子女爭訟！"],["羅委員明才：所以子女爭訟的案件大概有1,800億？","張部長盛和：不，我說的是財政部在行政救濟中的舊欠，在101年度有1,808億。"],["羅委員明才：這部分是否想要積極處理？","張部長盛和：我們會努力積極，但行政救濟牽涉到行政法院，判決還未確定我們就不能執行。","羅委員明才：事實上，只要多用點心，國庫稅收就可以增加很多很多！","張部長盛和：沒錯，我們清理……","羅委員明才：華南金控說現在要開始招親，請問華南金控下一步有要開拓版圖的計畫嗎？還是要合併的計畫？","張部長盛和：有。華南金控內部兩個子公司要合併，另外有在洽談另一個子公司的合併。此外，赴大陸開拓分行也有積極進行。"],["羅委員明才：所以有另外的……"],["張部長盛和：有。"],["羅委員明才：是公公併？還是會找民間……","張部長盛和：子公司而已，不是華南金，是華南金控下面的子公司與子公司。","羅委員明才：現在要努力推動台灣在亞洲地區有2至3間較大型的銀行、金控構想，現在已開始展開了？","張部長盛和：有這個構想，也有在洽談中，但是仍沒有……"],["羅委員明才：除了華南金控還有哪一家在動作？","張部長盛和：不是華南金，我們再看看適合哪一家來做？好讓它成為最大型的，正在看要怎麼進行，有私下在瞭解。","羅委員明才：重點在開源節流，我們希望開源部分能增加多一點，謝謝。"],["張部長盛和：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歐珀、李委員桐豪、盧委員嘉辰、廖委員正井、徐委員耀昌、江委員啟臣、陳委員明文、黃委員偉哲、楊委員應雄、鄭委員天財、羅委員淑蕾、呂委員學樟、蔣委員乃辛、蘇委員清泉、管委員碧玲、蕭委員美琴、邱委員志偉、簡委員東明、王委員進士、黃委員文玲、潘委員維剛、徐委員欣瑩及楊委員瓊瓔均不在場。","今日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針對近來有關預售屋是否需要課稅，財政部認為預售屋買賣是權利讓渡，不列入特銷稅課稅範圍，但央行確認為預售屋銷售應該要課稅。首先，「權利」並非不能課特銷稅。特銷稅為貨物稅和銷售稅的混和體，針對高價貨物、高價勞務課稅，課稅對象並不僅限於貨物。以國外課徵的印花稅、奢侈稅，都是因應各自國情與問題，針對不同客體課徵，沒有侷限性問題。國內部分地區房價不合理飆漲，畢竟國內房價已經遠超出人民負擔。投機客透過槓桿操作不斷換約，逐步墊高房價。誠如央行總裁彭淮南指出的：預售屋就像「房屋期貨」，買一棟房子的錢，可以買十間預售屋，且會影響現貨市場的房價，在抑制房價上需要特別管控。尤其國內房地稅制偏低、國內游資氾濫又缺乏多元投資管道消化下，炒房幾乎穩賺不賠。不僅造成房價飆漲，在財務槓桿擴大操作下，風險尤高，若面臨市場反轉，或面臨可能的利率調升危機，若屆時投資客拋售不掉，將有一波房市斷頭危機。不論政府基於居安思危或是站在抑制預售屋房價炒作的管理立場，都應該謹慎看待預售屋制度，加強控管。台灣這幾年來，面對如此高漲的房價，對下一代非常不公平。高房價讓年輕人無法負擔佔有很重要的關鍵，不是要打房，是要讓房價回到合理的價位，讓所得及房價的比例回到合理的位置，財政部應該要調整思維，認真考慮如何因應修正。"],["主席：現在進行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第10款　財政部主管","第3項　賦稅署14,181,076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396,241千元","第2目　賦稅業務46,800千元","第3目　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8,881,320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0千元","第5目　地方政府稅款短少補助4,856,615千元","第4項　臺北國稅局2,410,450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2,085,406千元","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321,619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3,025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400千元","第5項　高雄國稅局1,573,892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1,393,074千元","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171,443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9,175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200千元","第6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2,576,118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2,199,562千元","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345,663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30,493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400千元","第7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2,426,181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1,899,749千元","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264,098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261,834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500千元","第8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698,798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1,501,608千元","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196,080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610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500千元","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主席：現在進行委員提案。","一、決議","鑒於五區國稅局長期存在約聘僱人員從事與正式公務人員相同之核心業務，經查五區國稅局約聘雇人力約占總人力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一不等。約聘僱人員與正式公務人員執行相同業務待遇不卻相同，明顯不合公平原則。爰要求財政部及所屬機關針對約聘雇人員應遇缺不補，應逐年降低約聘雇人力占總人員比例至百分之十，並覆實編列正式公務人員所需員額。","說明："],["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李應元","二、","本院委員曾巨威等人，針對103年度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單位預算有關其歲出計畫概況，提出下列相關意見。103年度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之臨時人員酬金預算編列共210,860千元，臨時人員主要係協助辦理各項課稅資料之收件、整理、登錄、建檔、文書繕印、公文遞送等工作，考量稅務資料安全及機密性，並節省人力作業，應建立各機關間資源共享機制，逐年減少臨時人員。","經查103年度及102年度五區臨時人員數與酬金預算數如下表一，其中北區國稅局103年度臨時人員數較102年度減少，惟103年度預算數仍與102年度預算數相同。中區國稅局103年度與102年度臨時人員數相同，惟103年度預算數較102年度增加。南區國稅局103年度臨時人員數較102年度減少，惟103年度預算數較102年度增加。綜上述不合理之預算編列情形，並考量稅務資料安全及機密性，及財稅資料電子化之推動、普及，應檢討人力運用之效率，建請統刪5%臨時人員酬金預算。"],["提案人：曾巨威　　薛　凌"],["連署人：李應元　　羅明才","三、","查財政部暨所屬相關單位對於居住在公有房舍之員工的收費標準遠低於市場行情，簡任13職等至薦任8職等每月只需700元，薦任7職等至委任4職等每月只需600元，技工工友只要400。易衍生公平性問題，故要求分別調高為3,000元，2,000元與1,000元。"],["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　　吳秉叡","四、主決議","鑑於國家當前財政困難，對於各項支出，除應考量是否合理且必要，更應檢視其合法性，政府若不思撙節支出，又廣發無法源依據之支出，只會造成國家財政支出更加惡化，「稅務獎勵金」發放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明顯違反司法院大法官釋字282、299、443、614號解釋所闡述之「法律保留」意旨，同時亦無視本院已於102年度作成之決議，執意編列稅務獎勵金，明顯達反民主國家「國會優位」之憲政基本精神，藐視本院基於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更有巧立名目、以國家財物圖利特定查緝人員之虞，將使廣大稅務人員陷於不當得利甚至圖利罪共犯等法律責任，從而稅務獎勵金之編列，顯與憲法誡命及法律規範均不相符。又行政院未能於102年度內完成稅務人員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應屬行政院自身之行政怠惰，不能僅為補貼稅務人員之薪資，即恣意編列「稅務獎勵金」，而置給付行政之公益目的與比例原則於不顧，本院如同意編列，形同變相鼓勵行政院以缺乏法源依據之獎金給付，代替薪資待遇通盤檢討之人事行政改革，更將損害國家法治、公共利益與公務員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行政乃基本原則，除應當帶頭作為表率，才得以引領人民效尤，更遑論對人民執行課徵稅賦工作，且為有效落實立法院於102年度之決議，爰針對「一般行政」科目項下之「獎金」中「稅務獎勵金」，全數刪除，以撙節開支。"],["提案人：薛　凌　　許添財　　李應元　　吳秉叡","五、","國稅局預算刪減案","103年度台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於「一般行政」計畫下「獎金」科目共編列12億4,633萬4千元，其中稅務獎勵金分別編列2,424萬元、1,596萬元、2,588萬4千元、2,226萬元及1,699萬2千元，而賦稅署亦於「一般行政」計畫下之「獎金」編列稅務獎勵金3,200萬元；以上，稅務獎勵金合計編列1億3,733萬6千元。鑒於目前稅務獎勵金之發放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建議尚未完成法制化作業前全數減列。"],["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六、","稅務獎勵金尚未完成法制化作業，103年度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所編稅務獎勵金1億3,000餘萬元，建議全數減列。","說明：103年度台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於「一般行政」計畫下「獎金」科目共編列12億4,633萬4千元，其中稅務獎勵金分別編列2,424萬元、1,596萬元、2,588萬4千元、2,226萬元及1,699萬2千元，而賦稅署亦於「一般行政」計晝下之「獎金」編列稅務獎勵金3,200萬元；以上，稅務獎勵金合計編列1億3,733萬6千元。鑒於目前稅務獎勵金之發放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建議尚未完成法制化作業前全數減列。","1.惟稅務獎勵金則係於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3條及第4條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獎金後，依據行政院核定之「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發放獎勵金，故並無法源依據。","2.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原於第3條規定，罰鍰或罰金及沒收沒入之財物變價，提撥舉發人、主辦查緝機關及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獎金，惟該條例已於93年4月21日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與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查緝獎金，故賦稅署及各國稅局繼續於年度預算獎金項下編列稅務獎勵金，形同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3.本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三項：「稅、關務人員102年度獎勵金全數凍結，待財政部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爰此，提案全數減列。"],["提案及連署人：林佳龍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七、","本院委員曾巨威等人，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五區國稅局及所屬單位」之歲出預算部分提出建議。於103年度臺北、高雄、北區及所屬、中區及所屬、南區及所屬於一般行政計畫下之獎金科目共編列12.46億，其中稅務獎勵金分別編列2,424萬元、1,596萬元、2,588萬元、2,226萬元及1,699萬元，且賦稅署亦於一般行政計畫下之獎金編列稅務獎勵金0.32億元，其賦稅署及五區共編列1.37億元。經查，稅務獎勵金之發放無法律依據及授權，且依據本院102年度審查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作決議，稅務人員102年度獎勵金全數凍結，於完成相關法制作業前，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鑒於目前稅務獎勵金之發放無法律依據及授權，尚未完成相關法制化作業前，所編列之該項預算應參照本院決議，全數減列1.37億元。"],["提案人：曾巨威"],["連署人：李應元　　薛　凌"],["段落："],["八、","刪減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稅務獎勵金」預算24,240千元。","說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編列「稅務獎勵金」預算24,240千元。","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業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在案。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形同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爰全數刪減該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之「稅務獎勵金」預算24,240千元。"],["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九、","刪減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稅務獎勵金」預算15,960千元。","說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編列「稅務獎勵金」預算15,960千元。","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業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在案。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形同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爰全數刪減該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之「稅務獎勵金」預算15,960千元。"],["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十、","刪減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稅務獎勵金」預算25,884千元。","說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編列「稅務獎勵金」預算25,884千元。","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業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在案。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形同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爰全數刪減該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之「稅務獎勵金」預算25,884千元。"],["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十一、","刪減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稅務獎勵金」預算22,260千元。","說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編列「稅務獎勵金」預算22,260千元。","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業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在案。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形同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爰全數刪減該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之「稅務獎勵金」預算22,260千元。"],["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十二、","刪減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稅務獎勵金」預算16,992千元。","說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編列「稅務獎勵金」預算16,992千元。","查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業已修正，取消查緝機關在事人員之查緝獎金在案。預算編列稅務獎勵金，形同變相發放已取消之查緝獎金，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爰全數刪減該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計畫下之「稅務獎勵金」預算16,992千元。"],["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主決議"],["十三、主決議","鑑於當前國家財政困難，依照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行政院版）中第55條、第56條及第57條條文所規定公務人員之支給、獎金及福利，「應視財政狀況許可」才得予核發。惟103年度所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收支已短差千億元，更需舉債2,739億元，歲入來源甚至要以「釋股收入」方式填補支出，政府不應該一邊賣國家（人民）財產，一邊發放給退休人員的三節獎金，明顯於理不合。又逢國庫困窘，潛藏債務逐年遽增，政府舉債度日，若執意發放，無疑帶頭製造社會對立，避免加深人民之間相對剝奪，考量社會觀感，應共體時艱。爰針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退休退職人員之三節慰問金，予以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提案人：薛　凌　　許添財　　李應元　　吳秉叡"],["段落："],["十四、","自2009年起我國租稅負擔率均低於13%，相較於OECD國家之平均值約24%，明顯偏低；亦較亞洲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新加坡為低。減稅措施陸續實施，但增進財源之方案卻未能有效落實以彌補減稅之損失，致稅收成長停滯。惟政府振興經濟相關措施，包括自由經濟示範區，仍舊以租稅優惠作為主要誘因；然刺激經濟的效益尚難評估，卻讓台灣租稅破網愈來愈大洞，並嚴重破壞租稅公平。合理租稅制度之建立乃財政部賦稅署之職守，爰凍結「賦稅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俟就103年度預算書所載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推動健全稅制，維護租稅公平」及「賡續簡化稅政，提升稽徵效能」之具體措施，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段落：主決議"],["十五、主決議","政府推行電子發票102年累積至今達32億張，離原先估計全年35.6億張，仍缺3億張，推廣明顯有再進步之空間，而賦稅署每年依營業稅法第58條提撥營業稅3%，作為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100年編列79億，103年編列88億8,132萬，預算逐年增加，查財政部財資中心，用於推行電子發票，103年起5年，仍編列7億582萬，平均一年1億4,116萬，惟伴隨發票的轉型，所增加的預算和自動兌獎所節省的兌獎成本卻未能詳盡說明，在撙節支出的原則下，爰針對第3目「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項下所編列822,487千元，刪減10%，並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預算詳細使用說明及如何增開電子發票獎項推行電子發票之內容，報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薛　凌　　許添財　　李應元　　吳秉叡"],["段落："],["十六、","103度賦稅署預算於「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計畫下編列辦理統一發票相關作業經費計88億8,132萬元，惟預算書僅籠統含糊編列業務費合計數，卻未將辦理統一發票給獎經費及推行經費分別列明，且未列示相關用途。預算法第37條規定：「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同法第97條規定：「預算科目名稱應顯示其事項之性質……。」該項計畫顯未依法編列明計畫內容及經費數額。爰針對賦稅署103年度預算案於「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計畫予以凍結30%。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該計畫詳細內容及經費用途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十七、","本院委員曾巨威等  人，針對「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及所屬單位預算」駕駛員額及車輛編制不合理提出質詢。經查各區國稅局均發生駕駛員額高於車輛數的問題，其中中區國稅局最為嚴重，駕駛員額編制33人，車輛編制（包含自有車輛及承租車輛）僅20輛，產生人力嚴重閒置的形況，建請全數刪除閒置員額及相關預算。"],["提案人：曾巨威"],["連署人：李應元　　薛　凌"],["段落："],["十八、","查目前稅務違章案件舉發人財務罰鍰獎金，依規定經人舉發而緝獲之案件，最高得就其淨額提撥百分之二十為獎金，每案最高額度為480萬元。此編列標準偏高，易生弊端。故要求各區國稅局本項預算，統刪百分之二十。"],["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　　吳秉叡"],["段落："],["十九、","減列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歲出科目「一般行政」預算金額100,000千元。","說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編列2,085,406千元，雖與102年度預算數2,099,445千元相當，惟因年來受國內外景氣不振影響，國稅稽徵實績欠佳，且推斷103年度整體財經情勢仍難復甦，爰減列該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預算100,000千元，以為確實。"],["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二十、","有關103年度台北國稅局歲出計畫於一般行政下編列汰購冷氣機、影印機、碎紙機及電動打孔機等設備經費3,309千元，鑒於國家財政困境，國稅局應為表率，除完全不堪使用者之外，應減少不必要之開支，建議減列80%預算，共計刪除2647千元。"],["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段落："],["二十一、","台北國稅局103年度編列增購公務轎車5輛，預算302萬5,000元；惟該局本（103）年度已比照102年度，於「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執行稽徵業務租用非全時車輛所需租金112萬5,000元。值此國家財政日益惡化之際，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且該局已編列車輛租金，卻又編列採購5輛公務轎車之經費，實未盡合理。爰全數刪除購置公務轎車5輛之經費302萬5,000元，並一併減列相關之油料費24萬2,000元、養護費4萬3,000元，及其他稅費等13萬5,000元，以為撙節。"],["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段落："],["二十二、","有關103年度台北國稅局歲出計畫交通及運輸設備項目編列購置公務車輛5輛3,025千元，鑒於國家財政不佳，應以撙節為原則，建議先以不堪使用有安全顧慮之車輛為汰換目標，建議減列預算60%，共計刪除1,815千元。"],["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段落："],["二十三、","減列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歲出科目「一般行政」預算金額70,000千元。","說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編列1,393,074千元，雖與102年度預算數1,386,718千元相當，惟因年來受國內外景氣不振影響，國稅稽徵實績欠佳，且推斷103年度整體財經情勢仍難復甦，爰減列該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預算70,000千元，以為確實。"],["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二十四、","有關103年度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一般行政項目編列汰購影印機、飲水機及移動式檔案櫃等雜項辦公事務設備4,557千元，鑒於國家財政狀況不佳，汰購之設備亦非必須全部汰換才得以繼續辦公之設備，建議採取逐批汰換，建議減列80%，共計刪除3,645千元。"],["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段落："],["二十五、","高雄國稅局103年度編列增購公務轎車3輛，預算181萬5,000元；惟該局本（103）年度已比照102年度，於「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執行稽徵業務租用公務車輛14輛，租金162萬9,000元。值此國家財政日益惡化之際，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該局已編列車輛租金，卻又編列採購3輛公務轎車之經費，實未盡合理。爰全數刪除購置公務轎車3輛之經費181萬5,000元，並一併減列相關之油料費10萬2,000元、養護費2萬4,000元，及其他稅費等8萬1,000元，以為撙節。"],["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段落："],["二十六、","高雄市國稅局103年度歲出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編列「執行電作業務所需耗材」818萬5,000元，較101年度預算522萬4,000元及102年度預算649萬8,000元，分別增加約57%及26%，增幅過高，顯未盡撙節。做為稅捐稽徵單位，當更瞭解國家稅收不足、財政拮据之窘境，更應積極配合預算節約、緊縮之原則。爰予減列該「執行電作業務所需耗材」預算200萬元。"],["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段落："],["二十七、","減列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歲出科目「一般行政」預算金額110,000千元。","說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編列2,199,562千元，雖與102年度預算數2,208,186千元相當，惟因年來受國內外景氣不振影響，國稅稽徵實績欠佳，且推斷103年度整體財經情勢仍難復甦，爰減列該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預算110,000千元，以為確實。"],["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二十八、","103年度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一般行政計畫編列汰購空氣清淨機、電動摺紙機、飲水機、電動釘書機、電動打孔機、活動櫃及碎紙機等設備4,072千元，鑒於國家財政狀況不佳，汰購之設備亦非必須全部汰換才得以繼續辦公之設備，建議採取逐批汰換，建議減列80%，共計刪除3,257千元。"],["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段落："],["二十九、","有關103年度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計畫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電子作業用耗材15,103千元，鑒於電子作業用耗材應以撙節為原則，過度寬列預算會造成不必要之浪費，在不影響辦公情形下，建議減列預算20%，共計刪除3,020千元。"],["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三十、","減列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歲出科目「一般行政」預算金額100,000千元。","說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編列1,899,749千元，雖與102年度預算數1,886,370千元相當，惟因年來受國內外景氣不振影響，國稅稽徵實績欠佳，且推斷103年度整體財經情勢仍難復甦，爰減列該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預算100,000千元，以為確實。"],["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三十一、","103年度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計畫，設備及投資項目編列預算8,092千元，經查說明，大部分設備耗材與汰換之設備若以撙節裁減為原則，即可減少開支。爰此，建議減列20%，共計刪除1,618千元。"],["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段落："],["三十二、","減列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歲出科目「一般行政」預算金額75,000千元。","說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編列1,501,608千元，雖與102年度預算數1,496,292千元相當，惟因年來受國內外景氣不振影響，國稅稽徵實績欠佳，且推斷103年度整體財經情勢仍難復甦，爰減列該局103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預算75,000千元，以為確實。"],["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段落："],["三十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3年度歲出「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設備及投資」編列「雜項設備」611萬1,000元，用於汰購影印機、飲水機、冷氣機、電動打孔機、空氣清淨機等。鑑於當前國家財政極為困難，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相關設備如仍堪使用，應繼續留用，不應急於汰換；爰減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雜項設備」200萬元，以為撙節。"],["提案人：李應元　　吳秉叡　　薛　凌","十六之一、決議","鑑於民眾過去房屋交易多以「評定現值公式」申報所得稅，惟近來國稅局積極查緝並以「核實認定」方式要求民眾補繳所得稅額，而屢生民怨。賦稅署與各區國稅局應加強宣導房屋交易課稅方式，以避免民眾因誤解法令而生稅務爭議。"],["提案人：李貴敏　　費鴻泰　　薛　凌","五、","鑑於目前建商或代銷業者常有透過出售「優先締約權」（即民間俗稱「紅單」）之方式拉抬房價。且因「紅單」交易不需登記，財政部無力掌握相關數據藉以課徵交易所得稅，導致部份投機客藉此謀取暴利。為遏止前述炒作歪風，財政部應即會同有關單位，研擬建築業或代銷業者出售「紅單」逐月申報之相關辦法，以資作為財政部日後查核課稅之依據。"],["提案人：李貴敏　　費鴻泰　　薛　凌","六、","鑑於境外網路交易平台快速成長，成為國人消費購物重要管道之一，惟境外網路交易涉及之營業稅、關稅、貨物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目前仍多有爭議而未能完全落實查察課稅，以致台灣廠商有受不公平競爭之虞，爰建請財政部積極研擬境外網路交易之課稅、查稅機制，以避免相關逃漏稅爭議。"],["提案人：李貴敏　　羅明才　　費鴻泰　　薛　凌"],["主席：繼續進行臨時提案。","一、","鑒於電子發票一年占總發票之比例約百分之三十，預計102年將開立三十五餘億張電子發票。因為電子發票開立將降低傳統統一發票之印刷、運輸、兌獎等成本。另外，隨著營業稅稅收的增加，統一發票提撥預算亦增加九億。爰針對因開立電子發票所節省之成本及因營業稅稅收增加而增額提撥之預算，要求財政部及賦稅署還利於民，立即擴大增加電子發票專屬獎項之組數及中獎率，提升民眾使用誘因、加速統一發票業務轉型。","說明：七月起雖已實行電子發票轉屬獎，但卻只有兩千組兩千元之特別獎，預算僅四百萬元，明顯仍有擴大施行的空間。"],["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李應元","二、","鑒於保險市場類定存保銷售額逐年增加，根據市場調查每年類定存保單銷售額約三千億，占壽險市占率百分之三十。保險業者銷售保單時，以不用繳稅、利率優於定存等誘因行銷，癥結點即在於定存與類定存保單適用不同課稅規定。類定存保單市場過熱，明顯造成國庫損失，爰要求賦稅署專案調查類定存保單及短期壽險一年造成多少賦稅收入損失，並向財委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李應元　　薛　凌","三、","鑑於國有土地所屬之七七行館，檢調查出確實遭私人占用，且涉嫌將一千多坪的國有地闢為觀景草皮，並在國有地底下私設秘窟，認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等政府官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範涉嫌包庇等不法情事。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多次勘查後竟仍宣稱：「沒找到入口，代表沒有」，財政部函文指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與北區分署並無怠惰失職之處，明顯與事實相悖離。爰要求財政部於二周內就行政違失提出檢討報告並懲處失職人員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案人：薛　凌　　許添財　　李應元　　吳秉叡","四、","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表示，未來3年將從4G標金收入中編列150億元的預算，以協助資通產業之發展。這將破壞此次頻道釋出的公平性，故要求財政部應於行政院會中提出相關部會不得編列原本應屬業者自行負擔建設項目之經費。"],["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　　吳秉叡","主席：現在已經12點鐘了，我們先休息15分鐘的時間給大家用餐，再繼續進行協商。","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協商。","（進行協商）","李委員貴敏：剛才我們在下面聽的時候覺得很疑惑，為什麼？因為你們剛才提到，豪宅是獨幢的、四面採光、有保全。我們聽了之後，好像帝寶都納不進去啊！"],["費委員鴻泰：它沒有四面採光啦！","李委員貴敏：你是二擇一，是不是？","在場人員：有符合這些條件，不是全部要符合。"],["費委員鴻泰：那是臺北市。","李委員貴敏：剛才費委員提到，不要按照區，是按照豪宅、價錢去定不同的稅。","張部長盛和：原則上一般的，把豪宅……"],["李委員貴敏：一般的標準是什麼？","費委員鴻泰：我想12個區不要分區，按照金額比較合理。"],["李委員貴敏：二擇一？","費委員鴻泰：否則明水路一幢3億元的房子，你用42%，我們六張犁的房子一千萬元都不到，你告訴我用48%，不是欺負那些人嗎？。","羅委員明才：我請問一下部長，8千萬元以上就是叫豪宅，是不是？"],["張部長盛和：臺北市的標準。"],["羅委員明才：如果是7,580萬元？","張部長盛和：也是單一標準，80坪、8千萬元以上，然後有保全、四面採光……"],["在場人員：臺北市。","羅委員明才：豪宅的定義如果很嚴格就把它框在那個地方，事實上，很多中南部的地也便宜，像雲林土庫每一間房子可能二、三百坪，也是四面採光，可能缺的是沒有保全。你說8千萬元的定義？"],["費委員鴻泰：臺北市啊！","李委員應元：既然講到豪宅，我就順便提一下。請教吳署長，豪宅最寬的標準是什麼？聽起來覺得怪怪的，因為要課稅，大家普遍認為豪宅應該課稅，最寬的標準是什麼，好讓你們下面執行的人員有所依循。","吳署長自心：剛剛談的是臺北市的部分，臺灣省其他的地方是不太一樣。臺北市的部分是每戶總價8千萬元以上，每坪單價1百萬元以上，或是每戶面積80坪以上，而且每幢房屋符合總價8千萬元以上、每坪單價1百萬元以上要件的戶數要達到70%，因為有時候一幢房子裡面有些坪數比較小，總價可能沒有超過8千萬元。超過8千萬元以上占70%，像這種會被臺北市稅捐處認定為高級住宅，有一個認定標準。"],["主席：處理第一案。","費委員鴻泰：舉一個例子來說，我把約聘僱的人力從15%降到10%，減讓的人你們可以補成正式員工嗎？這裡面牽涉人力總數……","主席：不可以，你們要招考？","張部長盛和：這是歷史，包括以前營業稅約聘僱登打人員全部移撥過來。","主席：我們會提這個案的重點，因為這些約聘僱人員無法同時享受退休金、獎金，但是他們是做核心的工作。"],["張部長盛和：但是逐年降低並不能改善他們的待遇。","費委員鴻泰：我剛才請教的問題是，你把約聘僱人員裁掉，你的意思是，希望約聘僱人員變成正式人員？這有兩個問題，第一，現在的約聘僱人員難道可以直接變成正式人員嗎？"],["主席：要考試啊！","費委員鴻泰：我看在制度上會有問題。第二，我把約聘僱人員裁減以後，你們的正式公務人員編制可以擴大嗎？這兩個問題要思考一下。"],["主席：如果他們都搖頭說……","羅委員明才：我請教一下部長，你現在的編制裡面，事實上，稅務機關的所有資料都牽涉個人隱私的保密、權益、個資問題，你用約聘僱人員對他沒有約束力，你明天如果不聘用他，他火大把資料全部揭露，在網站上公布，看你財政部受得了嗎？所以正本清源，多少人員還是要回歸正題。"],["主席：正常的比例。"],["羅委員明才：需要多少人？員額編制應該好好逐一落實。"],["張部長盛和：沒有錯。","羅委員明才：至於這些人用不用？不被聘用你來考試啊！國家本來就有規定的考試，你考得過就是公務人員，考不過，對不起，下一次再來。不要變成長期以來的黑機關，不是正式編制的人，真的出了問題誰來扛？","主席：約聘人員從事的又是核心的工作，機密的問題你們如何來處理？"],["張部長盛和：我來說明好不好？","主席：我們是逐年遞減，並不是一下子刪減那麼多。"],["羅委員明才：現在約聘僱人員大概有多少人？全部的花費大概多少？北中南5區加起來多少人？","費委員鴻泰：不光是國稅局，全國各個機關學校都有這種狀況，機關包括內政部搞地政的、警察局裡面都有約聘僱人員，這是全國性的。","主席：我為什麼會提出來？因為監察院也要求你們要做報告，到現在你們還是把這件事情放一邊。","費委員鴻泰：我們去問一下，監察院有沒有約聘僱人員？如果監察院沒有約聘僱人員，我們就可以要求……"],["在場人員：好像有。","羅委員明才：監察院應該沒有約聘人員？監察別機關的人，沒有以身作則！","主席：部長，我們拿出來建議，重點還是你們如何改善，態度在這裡，好不好？不是刪減多少，而是你們怎麼改善……","費委員鴻泰：我建議把文字做一個調整，好不好？"],["主席：文字怎麼調整？","費委員鴻泰：不叫要求，建議他們逐年降低約聘僱人力比例，好不好？","主席：好，就是建議。"],["張部長盛和：不要有比例。"],["主席：看你們如何來改善？","張部長盛和：對約聘僱人員應該逐年降低占總人員的比例，並核實編列正式公務人員員額，把10%拿掉。"],["主席：可以啦！我們是聽你如何改善。","李委員應元：如果百分比不硬性規定，其實財政部就有彈性，就像剛剛羅委員所講的，這個牽涉很多個資的問題。如果已經那麼有彈性，「要求」這2個字就沒有那麼嚴重了。後面的牙齒都拿掉了，前面的牙齒也拔掉。"],["張部長盛和：只要不硬性10%。","李委員應元：對，不要硬性。","費委員鴻泰：真的不要硬性，因為他們做不到，我們講實在話。"],["張部長盛和：我們會走上街頭抗議。","李委員應元：不是馬上，所以不要百分比，逐年，國家預算可以的話，應該儘量用通過考試的人，往那個方向。"],["主席：監察院已經要求財政部提出報告。","李委員應元：我知道，所以我才說……"],["主席：看他們如何改善。","李委員應元：我是同意不要硬性那個百分比，要求繼續要求。","張部長盛和：對「約聘僱人員」接到後面，應逐年降低約聘僱人員占總人員的比例。"],["費委員鴻泰：遇缺不補也……","張部長盛和：那個拿掉，「至10%」劃掉，這樣就好了。","主席：可以了，我們是建議……"],["費委員鴻泰：要求或建議都沒有關係。"],["主席：第一案修正通過。","處理第二案。","費委員鴻泰：第二案和第一案差不多類似，我覺得第二案就不要了……"],["主席：統刪多少？"],["費委員鴻泰：第二案就撤案。"],["張部長盛和：這個都是照公定預算。","主席：統刪5%不要，委員不在，我們給它……","費委員鴻泰：提案委員不在場就不處理，真的。"],["主席：我跟李應元委員……","費委員鴻泰：我倒是建議，提案委員不在場不處理，誰提案要重視自己的提案，我不針對哪一個黨，也不針對哪一個人。你的提案你本來就要重視，不能提案丟出來讓我們來幫你討論，好不好？"],["主席：第二案通案處理。"],["費委員鴻泰：不要針對他們。","主席：我有連署，李委員應元也有連署。"],["李委員應元：通案處理就好。","費委員鴻泰：撤案，然後我們在其他的場合要求通案處理。"],["主席：處理第三案。","李委員應元：臺北市房屋市價、房租與土地那麼貴，我們算是高所得的人。","費委員鴻泰：我請教一下部長，所有的部會是不是統一處理？如果是統一處理，這也是通案，我們只能要求財政部這樣處理，其他部會不處理……","李委員應元：我贊成，因為財政部職司全國的稅入，這也是一種稅入，所以我提出作為一個例子，財政部到時候全國通案來處理，因為以現在的房價來說，這個是有一點離譜，我們講實在話，公教人員也不是那麼低所得，就全國貧富差距來講，做適度調整。這個歸到總案去處理，到時候審查總預算時保留到院會通案處理，好不好？"],["主席：保留。"],["李委員應元：跨部會全部處理。","翁委員重鈞：你也沒有辦法通案處理，你也不敢調高，也不能增加支出。","李委員應元：增加收入啊！重鈞，你是「老鳥」！","費委員鴻泰：這個要處理，全國一致性。","李委員應元：保留通案處理，好不好？"],["主席：第三案保留送院會處理。","處理第四案。","費委員鴻泰：這個不一樣，我跟大家報告一下，我到立法院今年第10年，大家一直在討論這個案子。我舉一個案例，幾年前我在教書的一個學生，是臺北市國稅局的，屆齡50歲可以退休，當到股長，又有會計師資格，他是搞遺產稅、贈與稅的專家，4大事務所就把他挖角，他的薪水有六、七萬元，挖角去以後，後面的薪水大概乘上20倍。當時國稅局不曉得誰跟我講，希望我告訴我的學生，叫他不要離開，正值壯年50歲出頭，我跟他講他留了一年，很給我面子，可是這些人你留得住嗎？我再舉一個例子，他的同學是4大事務所的合夥人，部長在當次長的時候，他的同學薪水一個月二百多萬元。像這些稅務人員，尤其是有經驗的稅務人員，憑良心講，這個錢也沒有多少錢，就是覺得心裡很不爽，到了可以退休就走了，請問對國家有好處嗎？針對有些專業的人，真的是要把他們留住。每一年大家都在討論這個問題，我們都希望大家不要去刪減這個預算。"],["主席：好。","羅委員明才：這個有道理，我們現在去看看新加坡、香港，其實不只稅務人員，金融界各單位的人員也一樣。你看今天的報紙，今年金融機構的年終獎金大概要給他們好看，可能7、10個月以上都有，相對地在金融、會計這一塊，有的含辛茹苦。請教部長，你的同學每個月薪資比你多一個零，你幹嘛還要守在這邊當部長，你能不能說一下你的心路歷程？回去會被老婆K？","主席：部長趕快說，讓你抒發一下心情。","張部長盛和：當然，個人對金錢的看法不同。"],["主席：價值觀？","張部長盛和：對，價值觀。","主席：部長說，他領這樣的薪水就夠了。","費委員鴻泰：我們有很多專業人士不是只有財政部，其他很多部會都有，像你後面要討論退休人員的三節慰問金，我非常支持，就是送院會大家通盤考量。憑良心講，他們工作也很辛苦，他們剛從學校出來，他的待遇可能比事務所高一點，大概5年以後就遠遠比事務所的落後了，那時候尤其4、50歲有經驗的人，你讓他們離開，我覺得對國家絕對是損失。","李委員貴敏：我可不可以插一句話？我講得很快。通案處理我贊成，我一直在講的是，其實不只稅務人員，對公股銀行人員的報酬，剛剛羅委員已經提到，國外金融機構拿的待遇跟臺灣拿的待遇差太多了，所以你一定要讓我們公股銀行的人員，尤其是操盤者，對於結果要能夠分享，這樣才能把優秀的人員留下來。我的建議是，這個地方應該通案，因為要考慮其他機關。","費委員鴻泰：不是通案，各個處理各個的，否則通案獎金不一樣，差太多了，稅務機關的太少了，公股銀行的很多。"],["李委員貴敏：公股銀行跟國外比較。","李委員應元：像費委員所講的是，這是長年的老問題，既然院會之前有做過決議，因為要有法源，怎麼就這個部分去補救？我覺得在文字上看怎麼處理，每一行業都有每一個行業的貢獻，就像剛剛羅委員講的，部長，後面少一個零，但是你看他很高興。所謂身在公門好修行，現在走在路上，大家指指點點……"],["翁委員重鈞：他是政務官……"],["李委員應元：他也是從事務官上來的。事務官也是很有成就感的。"],["翁委員重鈞：不要刪這個……","李委員應元：不要刪是一回事，但立法院作過決議，而且司法院相關釋憲也都這樣講，請部長作個說明吧。","主席：等一下，部長，你先講對我提的這個案你認為有沒有道理，若有不合理之處，也請講出來，這是第一點。第二，102年度財委會已經作成決議。第三，這些稅務人員的薪資待遇要合理化，財政部還有哪些人有領這些補貼？我認為這才是重點，就這三點，請你說明一下。","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指教。第一，就要有法源的問題，事實上，我們有努力了，但人事行政總處一直是採通盤考慮的，所以要通過非常困難。第二，有關稅務人員獎勵金，可說是淵源流長，已經存在很久了，但一直減到很少。我講白一點，過去的台北市國稅局，我不要講誰的時代，就是王建當部長那個時代，在以前是沒有限制的，後來王部長砍到只剩下100萬，現在大概剩下40萬，今年又繼續再砍，一直砍，這對稅務人員的士氣當然有影響。老實講，稅務人員要替國家找個逃漏稅的並不難，像今天海關以緝毒犬協助查獲毒品走私，市值高達70億，所以上次在這裏討論緝毒犬，那些預算全部都回來了，因此是有幫助的，而區區一局兩千多萬，一局就有兩千人，其實沒有多少。拜託一下。","李委員應元：我可以同意，譬如從事公共衛生的醫生有醫師的加給，而醫生受訓多年，常常半夜加班沒有睡覺，各個部門都有其辛勞處及工作重點，所以我同意給稅務人員一定的獎勵金，但是法源依據部分要如何繼續努力？譬如以4年為一期，而且要請院長來處理人事行政總處那邊發生的問題，因為這是跨部會的事情，應由部長向院長反映，或者像李顯龍那時加薪兩百萬美元，對不對？早期的新加坡有辦法做啊。新加坡部會首長等各方面待遇普遍都高，但人家有做出效率，我們也沒有話講。就薛委員所提的，對於本案所涉憲法問題，或是當時院會、委員會所作的決議，不要像狗吠火車一般，要有一定的回應。","張部長盛和：事實上，我們有努力。","李委員應元：不要在人事行政總處打回票之後就結束了，既然立法院委員會每次都有依法行政的要求，那麼是不是應該法制化？","張部長盛和：法制化的問題我們再來努力，再跟黃人事長富源……","翁委員重鈞：對李委員的意見，我建議作個附帶決議，這個就撤案。","費委員鴻泰：作個附帶決議可以，但這10個案子我們就不討論了，好不好？","翁委員重鈞：可以，剛剛講的那幾個方向……"],["費委員鴻泰：謝謝啦。"],["張部長盛和：感謝。","主席：明年你們的預算還是會再被檢討，我希望明年不要再看到這個，緝毒犬在第一線，應該要給牠獎勵金，但牠不會用錢，對不對？","費委員鴻泰：沒有稅務人員將緝毒犬拉去查緝，牠也查不到。"],["張部長盛和：感謝。","主席：今天要感謝緝毒犬在第一線工作，對不對？","處理第十三案……","費委員鴻泰：第十三案就保留送院會，好不好？"],["主席：第十三案就通案處理。","第十四案李委員建議凍結五分之一。","費委員鴻泰：好，通過。","主席：好，第十四案通過。","第十五案呢？","費委員鴻泰：第十五案、第十六案是同一案。其實他們做得還不錯，他們今年好像要到40億張，我建議不刪減，凍結五分之一，好不好？","主席：你都「20趴」，以後要叫你「20趴」、「五分之一」。","費委員鴻泰：因為我排行老五，所以我喜歡「五」，可以吧？但我不姓王，我姓費。"],["主席：好啦。還有第十六案。","費委員鴻泰：第十五案、第十六條一樣，就用第十五案來做。"],["主席：第十五案就凍結五分之一。","處理第十六之一案。貴敏委員，你的決議……","李委員貴敏：我的重點是加強宣導，讓老百姓知道實際情形。"],["主席：第十六之一案就通過。","處理第十七案。請部長說明一下。","張部長盛和：國稅局幅員廣大，如果沒有車輛送達會很不方便，因此需要車輛，如果不買車輛，變成要用租的，但租的費用很貴，租個三、五年就可以買輛新車了，而一輛新車卻可用個九年、十年，其實給我們換新車……","主席：部長，你都沒有講重點。曾委員不在，我講一下，他是說駕駛員人數多於車輛數。"],["張部長盛和：那就是因為不給我們買車輛。","主席：駕駛員33個，車輛才20輛，多13個人要做什麼？他們又不能去緝毒。","張部長盛和：這兩個是有相關的，過去就不給我們買車輛了，然後駕駛員是工友，不准再進用，但是也不能開除，所以這兩個當然會有落差。"],["費委員鴻泰：也不能資遣、開除。","張部長盛和：所以我們就讓他們幫忙搬運、申報書表、警衛，還是有在做事。","費委員鴻泰：技工、工友、約聘雇都有保障的，如果把它刪掉，這些人會去告你們。我以前在台北市議會當過副議長，裏面技工、工友就多了好幾個，怎麼辦？就安排他們去做別的事，我們立法院也是如此，交通科的人沒有到退休年齡，就去整理花圃，不就是這樣子嗎？","主席：現在你們有20輛車、33個名額，那13個總是有個退休的時間點，所以如果每年都在講這個並沒有意義，現在年齡層趨近……","李委員應元：我建議修改為，建請安排退休或資遣……"],["費委員鴻泰：我們沒有辦法幫他們做行政決定。"],["李委員應元：那個方向……"],["費委員鴻泰：建請……","張部長盛和：可不可以說，對於這些閒置人力，建請各國稅局要充分運用，不要讓其閒置。","李委員應元：想一個比較好的動詞。這個本來就是要這樣的，不能夠閒置是本來就應該的，譬如遇缺不補就是一個方式。","張部長盛和：現在就是遇缺不補，不能進用了。","李委員應元：除了遇缺不補之外，譬如以前有鼓勵優退，類似這樣，採取積極的人事行政措施，避免人員浪費、閒置，部長你覺得如何？就是建議財政部採取積極的人事行政作為，以避免這些人閒置……","費委員鴻泰：李委員，這些人不可能閒置的，不可能每天坐在那邊沒有事，其實都有在運用。","李委員應元：我知道，類似遇缺不補就是一種人事行政的作為。","主席：遇缺不補是一定的，人員不可以閒置，且應再編列退休年齡的順序，這樣才能控管。你們還準備買幾輛車自己要講一下，再看怎麼處理。","張部長盛和：事實上，這三點現在都有在做，第一，工友是不能進用的，這本來就是遇缺不補的。OK，我們就這樣寫，好不好？就建議財政部遇缺不補，充分……","主席：充分運用這些員額。部長，最後一點是，員額33人，車輛20輛，還差13個，是不是建請排一下退休順序？","張部長盛和：好，積極安排退休年期。","李委員應元：採取積極的人事行政作為，這樣已經很有彈性了。"],["張部長盛和：好。","主席：很尊重了，可以。","處理第十八案，請羅委員明才發言。","羅委員明才：有關檢舉獎金每案最高額度480萬，如果抓幾個大一點的案子，就跟緝毒犬一樣，是值回票價的。事實上，我覺得這個還是偏低的，如果這個案子是幾百億或上千億，有點像黑心食用油一樣，必須要有窩裏反條款或檢舉人條款。部長，單一案件檢舉獎金最高只能領480萬，我覺得偏低，如果提高金額，譬如一個案件100億中檢舉人可以分到3%，你看，國內可以多出多少案件！這個制度是不是應該調整一下？是否請部長說明一下？第二個問題是，去年發出多少件檢舉獎金？累積的金額有多少？"],["張部長盛和：有幾件。"],["羅委員明才：總金額大概多少？","李委員應元：這代表不是很認真，要不然獎金領那麼多怎麼會沒有印象？總金額多少？"],["張部長盛和：2,405件。","費委員鴻泰：我先表達我的看法，這個很難處理，羅委員剛才講的很對，可是我們也要考慮檢舉達人的問題，檢舉達人拚命檢舉，一年送好幾千件，有事沒事還會寫陳情書說他檢舉的案子國稅局都不處理，所以拿捏之間也很為難。如果是正常人的心態，檢舉當然是好事一樁，只要抓到一筆，國庫就有很多收入，可是有人以此為業，一個人送千把件，一來增加承辦人的工作量，二來，尤其是公司離職員工送的東西，可說是不勝其擾，我記得孫大千發言過好幾次，要求這獎金後面砍個零，可見有其困擾，把獎金訂得很高，找窩裏反的當然很好，正常狀況下應該加以鼓勵，但是有人以此為職業，就需要考慮一下了。","李委員應元：我支持類似費委員這樣的看法，就是過猶不及。部長，請教一下，舉發人有這樣的獎金，那麼承辦人有沒有分……"],["張部長盛和：這個沒有。","李委員應元：所以要趕快澄清。你這樣講，我反而認為應該分一些做稅務獎勵金，按承辦的狀況給予獎勵，因為若一直有人檢舉，承辦人也很忙。只要是合理的，真正去做就是對的。","主席：剛剛他們表態說這些工作人員都沒有拿到檢舉獎金，但是他們的親朋加好友不曉得有沒有？親朋好友怎麼去舉證也不知道。"],["李委員應元：幾等親以內不可以當舉發人？三等親以內不可以檢舉？","費委員鴻泰：以前有你剛才講的這種例子，稅務人員查到就叫人家來檢舉，至於現在有沒有？我相信還是有，但是比率很低，他不找三等親，而是去找朋友，大家講好了要怎麼分，這種狀況也有，你懂不懂我講的意思？","羅委員明才：這部分一年累積發出去的獎金，去年總數大約多少？兩千多件的總金額有多少？"],["張部長盛和：5,000萬。"],["羅委員明才：不多。","費委員鴻泰：刪這個預算其實還不是重點，重點是每一案的檢舉獎金。"],["李委員應元：獎金的額度可不可以減少一點？","李委員貴敏：我可不可以請教一下？兩千多件，花了5,000萬的獎金，你們收進來多少錢？","在場人員：因為它是20%，所以至少有2億5,000萬。"],["李委員貴敏：划算。","費委員鴻泰：我剛才將優缺點都講了，你們怎麼決定？","李委員應元：這個不是他們的本預算，不是業務預算，是有獎金才有處理的，譬如480萬減五分之一就是八十幾萬。"],["主席：五千剛好二億五啦！","李委員應元：對，所以這是減這個獎金的一部分，即拿捏到一定的程度，如果一年檢舉一項就拿300萬，這樣就比上班好很多，對不對？羅委員如果再補一點薪水給他，就不得了，本席認為這個是可以考慮。","費委員鴻泰：真的可以討論，但是本席認為不是刪他們預算的金額，而是刪獎金的多少？不是刪預算的百分之二十，而是要考慮獎金的金額。","主席：他是寫本項預算，反正他們是很厲害。"],["李委員應元：作成一個附帶決議。","費委員鴻泰：我同意這個，本席是保護各位委員，你去刪這個獎金，到時候那些達人認為財政委員會不支持這件事，本席建議要保護各位委員，這個案子交由財政部處理，你要刪減預算案，本席都沒有意見，但是本席為了保護各位委員，本席建議由他們提案。","羅委員明才：如果要修法呢？這個一件最高480萬元，是誘因不夠，本席講實際的給你聽，如果現在最高是480萬元，適用二到三年，一件最高到4,800萬元，你看一看會不會另外為國庫增加很多的收入，李委員缺的部分，本席可以用薪水幫你贊助。","李委員貴敏：我其實贊成費委員剛才講的交由財政部來討論，但是因為現在第三條裡面講只有三親等以內的舉發人，不可以領取獎金，本席認為應該把費委員前面討論的地方，以那個為業的，或者是……"],["主席：但是他會借人頭啊！","李委員貴敏：對，他會借人頭，但是最起碼將來採實質認定的情況之下，如果那些是惡意要排除在外，實際上的用語是怎麼樣，要拜託財政部考慮各委員的意見，好不好？","費委員鴻泰：要求財政部檢討，這個案子就不處理。"],["張部長盛和：檢討財務罰鍰獎金暫行條例。","主席：部長說要檢討暫行條例就可以了，處理第十九案。","費委員鴻泰：後面有好幾個案子，是針對台北等五個國稅局一般行政大概統統都來做刪減，有1億元、7,000萬元的，因為還有兩位提案委員在場，本席建議第十九案凍結1/5，我們就不刪，好不好？","主席：第十九案凍1/5，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處理第二十案。","費委員鴻泰：冷氣機、影印機、碎紙機這些都是耗材，實在是時間到了不予更換，可能成本會更高，本席建議這個就不要處理，因為包含在前面了。"],["主席：好。","張部長盛和：第二十一案一般行政也一樣，就凍1/5。","李委員應元：第二十一案不一樣，如果要編列買車輛，租金就不用編列。","費委員鴻泰：請教局長，你們的車子用幾年了？","李局長慶華：14年、15年，我們今年將它報廢。"],["李委員應元：本席支持買車。"],["李局長慶華：我們租的車輛已經相對減下來了。","李委員應元：你們現在是編列租金112萬，又編列買車，這樣是不是有重複性的地方。"],["李局長慶華：沒有。","李委員應元：已經買了，就不用租。","李局長慶華：我們本來是租19輛，現在變成租10輛而已。","費委員鴻泰：如果是15年的車，不換不行。"],["李委員應元：撤案。","主席：第二十一案撤案，如果是這樣，第二十二案也是一樣。"],["費委員鴻泰：第二十二案也撤案。","李委員貴敏：請教部長，他們租車沒有含油錢，上次財政部哪個單位是租車含油錢，所以那個油費只有11萬，為什麼關務署租車含油錢？","張部長盛和：租車而已，並不是有……","李委員貴敏：租車不可能含油錢，我們上次被唬弄。","費委員鴻泰：上次本席刪了關務署一些預算，因為他們實在太不進入狀況了，本席對不進入狀況的官員要予以譴責，這怎麼可能含油錢？","張部長盛和：但是預算不要刪，就以不堪使用的車輛為先汰換目標，且使用14年太久了。"],["主席：真的很危險。"],["費委員鴻泰：15年不換實在是不人道。","主席：人身安全很重要，第二十二案撤案。","第二十三案呢？"],["費委員鴻泰：剛才前面也凍1/5。"],["主席：第二十三案凍1/5。","第二十四案撤案。","第二十五案撤案。","李委員貴敏：本席可不可以問一個比較簡單的問題，就是為什麼有時候你們覺得租比較划算，有時候覺得買比較划算？","張部長盛和：有一陣子不准買了，所以我們就繼續用到14或15年，現在又可以買了。","費委員鴻泰：以前各級從地方到中央，尤其是所有的部，統統被立法院規定不要買用租，首先，沒辦法資遣司機；其次，3年的租金就可以擁有一部車了。所以現在大家再檢討，又把它給恢復過來。","主席：現在我們比較理性，比較人性的看待，對不對？","處理第二十六案。","李委員應元：對不起！關於車輛的使用，北區國稅局有一些用公務機車的，其他高雄就跟台北不一樣，你們如果有編列公務機車就可以了。"],["主席：謝謝李委員。"],["費委員鴻泰：第二十六案撤案。","主席：第二十六案不一樣，費委員怎麼一直撤，撤什麼撤？","吳局長英世：第二十六案是我們依據前兩年的決算數編列，如果刪減可能會不夠用，因為現在民眾要求國稅局提供的服務越來越多，所以這些耗材有逐年成長的趨勢。","李委員貴敏：應該要鼓勵，我們不是說環保要讓紙張減少。"],["吳局長英世：印刷列表機、碳粉等。"],["李委員應元：實報實銷？"],["吳局長英世：對。","主席：為什麼101年度522萬元，102年度649萬元，現在是越編越高。","吳局長英世：就是因為當初不夠，然後我們現在是依據101年度跟102年度的決算數覈實編列，才會有增加的情況。","主席：耗材就是碳粉之類，碳粉200萬元會不會印太多了？"],["吳局長英世：我們稽徵所每年申報期間的量都很多。"],["主席：第二十六案撤案。","第二十七案呢？"],["費委員鴻泰：一樣凍1/5。","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十七案凍1/5，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第二十八案呢？","費委員鴻泰：跟前面一樣，他對這種耗材不可能用不完把它帶回家。"],["主席：第二十八案撤案。","第二十九案撤案。","第三十案呢？"],["費委員鴻泰：凍1/5。"],["主席：第三十案凍1/5。","第三十一案撤案。","第三十二案凍1/5。","第三十三案撤案。","現在處理臨時提案第一案","張部長盛和：是否將「立即」擴大增加電子發票專屬獎項，修正為「適時」？","主席：因為我們目前的額度只有400萬，太少了，"],["吳署長自心：是一期400萬。"],["主席：總共有幾期？","吳署長自心：兩個月一期，一年有六期。","主席：六期是2,400萬，2,400萬也是太少了。","費委員鴻泰：本席建議修正為擴大增加就可以了，不要「立即」。","主席：將「立即」刪掉，修正為「擴大增加電子發票……。」，請問，要增加多少？","吳署長自心：我們的獎金是一個餅，如果這邊多了，那邊就會少，所以我們必須要看使用載具部分成長量的情形，我們適時的來擴大。","費委員鴻泰：不會有問題的，因為每年每一期都有人沒有來兌現，兌現的錢把它移到這邊來，不就好了嗎？","主席：本席建議增加多少，由行政部門自己決定，擴大增加電子發票專屬獎項是好的，評估後要不要提供報告給財政委員會的同仁？"],["李委員貴敏：要。"],["費委員鴻泰：他們一定會做。","吳署長自心：推動電子發票是我們很重要的工作，請委員支持。","主席：我們尊重李委員貴敏，這不是工作量的問題。"],["吳署長自心：我們一定會努力做。","主席：報告就給我們財政委員會各個委員，希望是一個月內或是多久，沒關係，這樣應該很客氣吧！請問各位，對第一案中的「立即」刪掉，修正為「擴大增加電子發票專屬獎項……。」，建請一個月內把報告送給我們財政委員會各個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李委員應元：漏開發票的情形是否嚴重？","李委員貴敏：現在電子發票更進步，還有載具，以愛心碼捐贈了500台，中小企業在現場也可以做。","主席：謝謝李委員貴敏，就一個月。"],["費委員鴻泰：本席也支持。"],["主席：謝謝費委員支持本席。","處理臨時提案第二案。"],["費委員鴻泰：第二案沒有問題。","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臨時提案第三案。","費委員鴻泰：我建議第三案倒數第二行中提出檢討報告後面的「並懲處失職人員」這幾個字劃掉，因為這個案子要扯，從95年開始扯，那時候在阿扁執政時國產署的人，本席是很質疑，例如本席提出質詢過你們，關於故宮博物院加油站那個地都是很大的問題，如果要懲處的話，從古代就開始懲處。"],["主席：剛才費委員講得很好","李委員應元：該懲處就懲處，文字怎麼樣調整，讓它比較合理，等一下聽部長講看看，但是這個很明顯看起來是有人逐步的把這個東西給私人。","費委員鴻泰：如果要直接懲處的話，可能有的人就不辦了，本席建議等先拿了檢討報告再看。","李委員應元：本席的意思不是馬上懲處，在檢討報告裡面就整個案子的檢討報告，以及相關人謀不臧的部分都要提出檢討，要包括這個東西。","主席：部長，本席在11月12日接到財政部來這份文，然後你們說並無怠惰失職之處，但是問題在於你們這個文竟然大喇喇的發給本席，竟然有地下室還被占了一千七、八百坪，你們給本席這樣的文，還有你們國產署的科長是囂張跋扈到極點，我們要去看，檢察官都已經去會勘，都挖出一個洞了，說我們不能看、不能拍照，你們給本席這個文，說你們都沒有怠惰，但是問題在於事實是這樣子，如果說不要懲處，本席希望最起碼要依法辦理。","李委員應元：召委，我贊成費委員的意見，把後段拿掉，修正為：爰要求財政部就行政級人員違失提出檢討報告。部長，從晚報、日報所有平面媒體及電子媒體看到劉先生走出來時那種開心的樣子，我覺得侮辱了整個國家，他偷了國家的土地，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眾所周知，土方很貴，從國家風景區載土方下來，那麼明顯，風景區管理處人員在幹什麼？國有財產署相關人員都沒有接到檢舉預報嗎？電子媒體都報導了，國有署人員連國家風景區這麼重要的地方都沒看好，請問你們在顧什麼？我覺得他的笑容簡直是侮辱我們。","費委員鴻泰：就行政級人員違失提出報告，先提出報告，之後我們再看怎麼處理。現在這個案子已經成為社會矚目的案子，請你們先把檢討報告拿出來。","張部長盛和：人員究竟有沒有違失，現在檢調已經在調查了，如果事後證明有官商勾結情形，我們絕對不會護短，但兩週內很難釐清人為疏失及懲處問題，可否先就整個事件提出檢討報告？","李委員應元：現在檢調已經同時在辦理，給你們一個月時間，好不好？其實，有的東西不一定違法，因為找不到法律，行政主管才知道這個人到底有沒有問題，是否給他很多方便？那是道德甚至是行政的怠惰，這個部分檢調未必能辦，但是主管應該知道，看到他那個開心的樣子，我真的覺得侮辱了整個國家的制度。","費委員鴻泰：我們用常識判斷一下，這些人當然要懲處，等到檢調調查完，該懲處的一定要懲處。剛才李委員提到挖土方的問題，其實最後也不是財政部可以懲處的，一定會處理到陽明山國家管理局，劉政池要去挖土方，國有財產署的人不太可能涉獵這個部分，但也不見得一定不會，所以我建議先把行政級人員的違失調查清楚，要求他們在二個禮拜內提出懲處失職人員的名單，如果他們沒有，怎麼辦？","主席：部長，你發函給本席，說你們都沒有怠惰、失職，問題是地下室確實被挖了40萬米方的土方，幾近一千多部卡車的容量，陽明山國家公園一天有一千多部卡車進出，如果沒有陽管處和國產署人員互相勾結，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陽明山的土質非常好，他是不是拿出去賣？這些錢到底流向哪裡？另外，劉先生從檢調出來時，大剌剌的，非常高興的樣子。現在政府正在課奢侈稅，他有夜明珠、北投石等比較特殊的收藏品，但是你們都沒有動作，雖然這件事涉及的不是現在的行政人員，可能是民國90年左右的行政人員，姑且不說懲處，最起碼要讓我們了解嘛！","張部長盛和：一個月內提出行政級人員違失檢討報告，好不好？","主席：財政部發給本席的文說你們沒有怠惰，財政部發的文是這樣的嗎？","張部長盛和：國產署去年11月就知道了，12月就……","李委員應元：部長，現在薛委員是要你交代這個公文，這個公文是分層負責發出去的，是不是？如果當時部長有看到這個簽呈，我建議部長的態度要改變。"],["張部長盛和：好。"],["李委員應元：要很積極地看待這個事情。"],["張部長盛和：這個文……"],["費委員鴻泰：我覺得針對部長沒有意思啦！","主席：這不是針對不針對的問題，這是事實的問題，如果要擴大，這個問題也可以無限擴大。我是請教部長，你們的公文是這樣發的嗎？","張部長盛和：老實講，這一份文不是就整個事件的行政違失做檢討，而是初步說有沒有……"],["主席：相當不尊重啦！","張部長盛和：委員，這個我們再提出檢討啦！整個行政違失檢討報告，一個月內提出，好不好？"],["主席：好。接下來處理第四案。"],["費委員鴻泰：他們沒有編預算。","李委員應元：招標的時候本來就沒有從加標金撥出多少錢去做這些的條件，有的建設是他們必須投資的，鴻海就說過，他本來就是要投資，另外，張政委也提出在所有公家機關設基地台的建議，國家對業界的協助多大啊！我的意思是，不是加標金多就要撥出150億，我記得政府好像也有編50億要處理這些事情，這樣就200億了，部長，你知道這個提案的精神所在吧？","張部長盛和：我知道，上個禮拜張善政政委已經在會中建議，並承諾跟業者有關的絕對不變，都提過了。"],["費委員鴻泰：通過。"],["張部長盛和：但不是在院會。"],["主席：第四案沒問題吧！"],["費委員鴻泰：我建議修改為：故要求財政部向行政院反映相關部會不得……"],["主席：好。接下來處理第五案。","李委員貴敏：我全力支持，感恩。上次質詢時，本席要求紅單的部分要課徵相關的稅務，我們理解紅單的部分應該會很難，可是我們可以採取類似上市櫃的管制措施，要求建築業逐月會報。","張部長盛和：是不是可以把「逐月」兩個字拿掉？也許可改為逐季，其他的沒有問題。"],["主席：紅單也許可以改為白單、綠單、黃單？","李委員貴敏：主席講得很好，實務上，目前有兩種，一種是紅單，一種是白單，所以我們可以改為紅單和白單。"],["主席：紅白單。","張部長盛和：除了顏色以外，真正的名詞是什麼？"],["李委員貴敏：預售屋的權利交易。"],["張部長盛和：優先預約權？"],["李委員貴敏：對。","張部長盛和：那就不要有紅單或白單，研擬建築業或代銷業者出售優先締約權。"],["李委員貴敏：本席的提案在（即民間俗稱「紅單」）之前也有提到優先締約權。","主席：我建議加上職業客戶，以免濫殺無辜。"],["張部長盛和：我們來研擬。"],["李委員貴敏：這個案子是請他們研擬。"],["張部長盛和：我們不會亂課。"],["主席：第五案中之「逐月」兩字刪除。","現在處理第六案。"],["主席：進行第六案。","李委員貴敏：我說明一下，今天我已經多次質詢有關淘寶網的部分，按照數據顯示，淘寶網從財政部開使執行進口部分共課了1.5億元，可是營業稅部分只有一千六百多萬元，所以反推回去的金額只有三億多元，如果部長支持我就不用講了。"],["張部長盛和：支持。"],["李委員貴敏：OK。","主席：臨時提案第六案部長沒有意見，就通過。","李委員貴敏：我可不可以有另一個提議？因為上次審查關務署有關車輛部分的預算時，當時關務署回答油費很少、租賃金額很大的原因是因為租金含油料，對不對？當時我們就相信了，也讓案子通過；但是今天我們才知道租車不可能含油料，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通過一個決議，就是行政官員在財政委員會陳述回答時不可以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陳述，可以嗎？通過。謝謝。","主席：這句話是很棒，但是用不用得上？這我們要考慮一下，好不好？","費委員鴻泰：部長也在場，他心裡知道，以後考核相關首長時就用這個做標準，對不對？","（繼續開會）"],["主席：現在宣讀協商結論。經協商："],["委員提案部分：","第一案，除將倒數第二行「對約聘僱人員應遇缺不補……」後之文字修正為「對約聘僱人員應逐年降低約聘僱人力占總人員比例，並覈實編列正式公務人員所需員額」外，餘照原提案通過。","第二案，撤案。","第三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四案至第十二案，均撤案。","第十三案，保留送院會處理。","第十四案，照案通過。","第十五案及第十六案併案討論，以第十五案為主，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十六之一案，照案通過。","第十七案，除將末句「建請全數刪除閒置員額及相關預算」修正為「建請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及所屬單位遇缺不補，並採取積極人事行政作為」外，餘照原提案通過。","第十八案，除將末句文字修正為「要求財政部檢討財務罰鍰暫行條例」外，其餘文字照原提案通過。","第十九案，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二十案，撤案。","第二十一案，撤案。","第二十二案，撤案。","第二十三案，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二十四案，撤案。","第二十五案，撤案。","第二十六案，撤案。","第二十七案，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二十八案，撤案。","第二十九案，撤案。","第三十案，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三十一案，撤案。","第三十二案，凍結五分之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三十三案，撤案。"],["臨時提案部分：","第一案，除將倒數第四行「立即擴大……」後之文字修正為「擴大增加電子發票專屬獎項之組數及中獎率，提升民眾使用誘因，加速統一發票業務轉型，並請於一個月內將實施方案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外，其餘文字照原提案通。","第二案，照案通過。","第三案，除將倒數第二行文字修正為「於一個月內就行政及人員違失提出檢討報告，並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外，其餘文字照原提案通過。","第四案，除將倒數第二行「要求財政部……」後之文字修正為「要求財政部向行政院反映相關部會不得編列原本應屬業者自行負擔建設項目之經費」外，其餘文字照原提案通過。","第五案，除將倒數第二行「逐月」二字刪除外，其餘照原提案通過。","第六案，照案通過。","主席：本日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無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列；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協商結論通過；委員所提決議及臨時提案均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數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本委員會負責審查公務預算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彙總整理審查總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委員會審查結果時，由本席出席說明；請問本委員會審查結果是否須交由黨團協商？因有保留部分，須送黨團協商。","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休息（13時37分）"]],"block_lines":[1,6,6,9,29,29,33,34,34,35,35,36,36,37,37,38,42,47,49,53,54,56,58,62,65,67,69,71,73,75,77,78,81,82,84,86,90,93,96,98,100,102,103,106,107,109,111,112,114,116,119,121,124,126,131,132,135,137,139,141,144,146,148,150,152,156,161,162,164,166,167,168,170,174,177,179,181,183,186,188,189,190,192,195,198,200,202,203,204,205,206,207,209,211,213,216,220,221,222,224,226,228,230,232,234,235,236,238,243,243,245,247,247,255,255,259,259,263,263,268,268,273,273,281,282,283,284,286,288,292,303,306,318,320,322,326,327,329,331,339,340,343,344,345,346,357,376,377,379,382,389,396,397,400,402,404,405,407,408,410,411,412,413,414,415,416,418,419,423,425,428,430,431,432,433,436,438,439,442,444,450,454,456,457,458,459,460,462,463,470,472,474,476,478,481,482,487,489,492,497,500,504,506,509,511,515,516,518,521,522,525,528,533,538,542,551,554,555,557,558,564,565,567,574,576,579,588,590,591,597,599,601,604,606,609,611,613,621,625,627,629,631,632,636,637,638,640,641,644,645,647,648,655,660,661,666,668,672,676,680,684,687,688,693,696,699,701,705,708,714,716,717,719,720,721,724,725,726,727,730,741,743,751,752,754,756,757,760,762,763,765,768,775,778,780,781,782,783,791,797,803,804,809,810,812,814,816,818,820,823,824,827,829,836,838,841,842,849,851,855,856,858,860,862,864,866,872,873,874,878,881,882,884,886,920,925,929,930,933,936,940,947,948,948,950,951,952,952,956,957,957,961,962,962,966,967,967,971,972,972,976,977,977,979,980,980,982,983,983,985,986,986,988,989,989,991,992,993,993,995,996,996,999,1000,1000,1002,1003,1003,1005,1006,1006,1008,1009,1009,1012,1013,1013,1015,1016,1016,1018,1019,1019,1021,1022,1022,1025,1026,1026,1028,1029,1029,1031,1032,1032,1035,1036,1036,1038,1039,1039,1042,1043,1043,1045,1048,1051,1054,1055,1059,1062,1065,1068,1075,1078,1081,1083,1086,1087,1089,1091,1094,1099,1101,1103,1105,1106,1107,1110,1112,1116,1120,1123,1124,1126,1128,1131,1133,1135,1138,1141,1142,1145,1146,1147,1150,1152,1153,1155,1157,1161,1162,1167,1170,1174,1180,1182,1183,1184,1195,1196,1199,1203,1211,1213,1216,1220,1223,1228,1229,1230,1242,1246,1247,1249,1252,1255,1258,1259,1261,1264,1267,1271,1275,1278,1284,1289,1290,1292,1296,1298,1304,1305,1308,1309,1318,1319,1323,1324,1325,1329,1330,1332,1336,1339,1340,1347,1348,1356,1357,1360,1362,1365,1366,1368,1372,1387,1388,1389,1390,1393,1395,1396,1399,1400,1401,1402,1403,1406,1408,1410,1411,1412,1414,1416,1417,1418,1419,1421,1423,1424,1430,1431,1457],"person_count":{"決定":2,"決議":2,"(二)營業收支部分":3,"提案人":82,"(三)金融保險成本部分":2,"(七)補辦預算部分":5,"(八)通過決議2項":3,"本項通過決議5項":1,"(三)生產成本部分":1,"(四)轉投資計畫部分":4,"本項通過決議3項":3,"通過臨時提案4案":1,"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1,"壹、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審查結果如下":1,"本款通過決議3項":1,"貳、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1,"(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2,"本項通過決議1項":2,"(三)解繳國庫":2,"(四)補辦預算部分":2,"(五)通過決議1項":1,"(二)業務收支部分":2,"(六)國庫增撥基金額":2,"(八)通過決議1項":1,"(三)解繳國庫淨額":1,"(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八)通過決議3項":1,"(五)通過決議6項":1,"連署人":4,"通過臨時提案1案":1,"主席":75,"張部長盛和":116,"許委員添財":2,"林委員德福":5,"吳委員秉叡":12,"莊署長翠雲":13,"主席（李委員應元代）":1,"費委員鴻泰":28,"薛委員凌":9,"主席（薛委員凌）":1,"孫委員大千":2,"李委員應元":17,"翁委員重鈞":7,"黃處長成昌":1,"賴委員士葆":14,"羅委員明才":20,"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1,"提案及連署人":1,"李委員貴敏":10,"在場人員":2,"李局長慶華":2,"吳局長英世":3,"吳署長自心":2,"委員提案部分":1,"臨時提案部分":1},"persons":["決定","決議","(二)營業收支部分","提案人","(三)金融保險成本部分","(七)補辦預算部分","(八)通過決議2項","本項通過決議5項","(三)生產成本部分","(四)轉投資計畫部分","本項通過決議3項","通過臨時提案4案","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壹、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審查結果如下","本款通過決議3項","貳、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本項通過決議1項","(三)解繳國庫","(四)補辦預算部分","(五)通過決議1項","(二)業務收支部分","(六)國庫增撥基金額","(八)通過決議1項","(三)解繳國庫淨額","(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八)通過決議3項","(五)通過決議6項","連署人","通過臨時提案1案","主席","張部長盛和","許委員添財","林委員德福","吳委員秉叡","莊署長翠雲","主席（李委員應元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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