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1日(星期四)9時3分至18時1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宜臻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 四、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五、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主席: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伍主任委員報告。 伍主任委員錦霖: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邀前來貴委員會報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業務,錦霖至感榮幸。在此首先特別感謝 大院各位委員多年來對本會的支持與指教,使得各項業務得以順利推展。現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如下: 本會負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之審議、監督及考核,隸屬考試院。本會主任委員依法由考試院副院長兼任;並置委員19人至23人,由行政院、考試院秘書長及銓敘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等機關首長及軍公教代表共同組成。另依本會顧問遴聘辦法由主任委員遴聘法律、財務等專家學者5人至7人擔任以提供建言。錦霖自從兼任主任委員後,即深感責任重大,並期許同仁能在各種困難中持續努力、積極任事,盡心維護所有基金參加人所託。 時值美國採行貨幣量化寬鬆政策後期,投資市場環境丕變,與過往有重大不同,是以妥善規劃基金資產配置與建置風險管理機制、基金運作監管,以順應多變之經濟環境,使各類資產項目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投資,乃本會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理會)之共同目標與重要業務。 茲謹將本會最近重要業務之推動情形及未來工作重點,簡要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重要業務推動情形 公務人員退撫新制,自民國84年7月實施迄今約18年,截至本(102)年10月底止基金參加人數達61萬9千9百人,基金資產淨值為5,452億8千萬元,相關監理工作之負荷量亦快速增加。本會除依法定職掌辦理基金監理相關業務外,並陸續完成多項相關的基礎研究計畫案,謹將近一年來本會各項工作執行情形,分述如次: 一、研修本會委員產生辦法,強化監理功能及溝通效率 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與回應 大院委員建議增加軍公教人員代表參與基金事務,以強化基金監理工作,促使基金業務資訊更為公開並大幅提升溝通效率。經彙整各方意見調整名額後,本會軍公教人員代表委員增為10人,係依軍公教人員參加本基金人數比例分配,公務人員代表5人、教育人員代表3人、軍職人員代表2人。 本會委員產生辦法修正條文,經提報本會101年9月28日第80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報請考試院於同年11月6日核定發布,並自本年7月1日起施行。 二、辦理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計畫之審定及預、決算覆核事項,落實基金資產配置效能 (一)審定103年度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計畫 有關本基金103年度運用方針及運用計畫等案,內容包括基金運用基本原則、運用規模、運用方式、資產配置與運用組合規劃、收益率基本目標等,已提經本會第83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確立年度基金資產配置。 (二)辦理本基金委託經營年度計畫之審定事項 辦理本基金102年度國內外委託經營計畫審定工作,各計畫內容係依據年度計畫之配置比例及預估資金進行規劃,審議項目包括委託類型、預計額度、風險控管及績效指標等項目,俾作為管理會辦理年度國內外委託經營細部計畫之依據。 管理會業依上開經審定之國內外委託經營年度計畫分別擬具該年度公開徵求受託機構案後,提報本會委員會議審議。 (三)覆核101年度基金決算 本基金101年度決算案,包括退撫基金運用收支結果、基金收繳給付、基金結存及運用績效等,提經本會第82次委員會議通過,並經決議請管理會辦理相關公告事宜,有關本基金帳列國庫待撥補數部分,則請該會協商主管機關儘速補足。 (四)覆核103年度退撫基金預算 管理會依103年度基金收支規模及基金運用方針、基金運用計畫等編擬103年度基金預算案,提經本會第83次委員會議覆核通過。有關國庫尚待撥補數部分,請管理會於配合預算核定額度後,循程序函送相關主管機關,並函報本會。 三、監控委託經營實務運作,維護基金資產安全 為監控受託機構實務運作,除管理會及保管銀行均訂有監督機制外,本會亦按月彙編持股分析報表及相關監控資訊,一經書面審核發現疑慮,立即函請管理會說明或處理。另依本會稽核作業實施要點,於書面審核發現重大事項,需進行實地瞭解時,經主任委員核可後,可會同管理會對基金往來業務機構進行相關業務稽核。 四、客觀考評基金整體績效,提供專業經營建議 有關管理會按月依規定報送之基金會計暨財務報表,本會均依基金收支結果、資產配置、運用績效、投資概況、會計制度及相關作業規範等進行審查,並衡酌實際情況研提具體建議供管理會參考辦理,且列為年終稽核作業之查核重點。另按季撰擬基金監理概況報告,綜合說明本會該季基金監理事項之辦理概況。本項報告亦均函報 大院貴委員會。 五、督促管理會落實資訊公開,強化基金透明度 本基金目前除定期透過網站公布財務收支、基金運用與投資概況、精算報告、投資政策說明書等資訊外,亦公告本會及管理會各次委員會議紀錄等訊息。此外,為強化本基金資訊透明度,並增進基金參與者和民眾之瞭解、信賴及監督,是以本會與管理會賡續編印「中華民國101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年報」中英文版,除印製分送兩會委員及顧問、基金相關參加機關、專業組織與圖書館外,並公告於基金網站,俾保障利害關係人知的權利。 六、強化稽核作業,防杜基金業務違失 (一)對管理會實施年終稽核 本會於本年3月間派員前往管理會辦理101年度年終稽核作業(作成24點建議,截至本年第3季底已完成22點銷管,另尚有2點則將持續追蹤列管),並編擬完成稽核報告及提報本會第82次委員會議。 (二)辦理基金專案稽核 本會依專案稽核作業標準於101年9月至本年10月間派員前往管理會辦理6次專案稽核。經就選樣查核結果,提出密切追蹤個股基本面及產業面變化等建議,請管理會改善。 (三)利用電腦稽核軟體進行年終、專案實地稽核與國內委託經營選案分析查核 為使在資源有限、時間緊迫之情形下,核閱勾稽大量資料並提升稽核品質,本會運用電腦稽核軟體進行年終、專案實地稽核及國內委託經營之選案分析查核,以強化稽核功能及委託經營監督機制。 (四)監督管理會年度稽核作業計畫之執行 對於管理會內部稽核報告是否依年度稽核作業計畫執行,查核建議事項有無改善等進行審查,並將該會之稽核報告及本會審查情形,提報本會委員會議。 七、推動基金風險控管機制,以期有效掌控投資曝險部位 為達本基金績效與風險並重之目標,業請管理會針對本基金之風險控管資訊系統,擬具相關規範及控管機制,提報本會第83次委員會議,並將於103年起正式實施。 八、審議基金投資政策說明書,確立未來投資原則 為明確定義本基金之投資哲學及原則,增進參加基金人員對本基金報酬目標、風險忍受程度、投資策略、使命及未來重要措施等之瞭解,管理會於100年間召開2次專家學者研商會議,及參酌國內其他政府基金作法,而於101年研擬完成本基金之投資政策說明書,並提報本會第80次委員會議討論,案經修正後通過,已由管理會依行政程序陳報考試院。 九、參加精算作業審查會議,健全基金財務結構 管理會依本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辦理本基金第5次精算作業,邀請本會、相關機關及單位,並成立監督覆核機構,共同審查精算報告。本會除派員參加精算各期程之報告審核會議外,另提供書面意見,請管理會參酌辦理,最終完成退撫基金第5次精算評估報告書,提報本會第84次委員會議。 十、監督基金會計制度與國際接軌,允當表達財務報表 因應國內改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管理會業將導入IFRS作業之相關實施期程及第一階段完成時之相關作業執行情形提報本會,依據本會第82次委員會議決議,若IFRS 9實施時間不變,管理會預計將於103年9月底前提報本基金會計制度修正案至本會。 十一、積極培訓稽核專業人員,增進專業知能 為善盡基金監理責任,本會經常邀請專家學者蒞會演講介紹最新國際政經情勢展望與產業分析、運用管理趨勢、派員參訪資產管理公司,及參加相關研討會,以提高工作同仁素質及基金監理專業知識外,並賡續加入與退休基金管理及治理等相關專業機構會員,鼓勵同仁參加各該機構舉辦之訓練課程。 十二、規劃研究發展工作,提升監理成效 利用研究發展工作以提高同仁專業知能並更新相關資訊為本會一貫施政重點,為達成此目標,每年均訂有研究重點及計畫。截至本年10月底止,本會除完成退撫基金滿意度調查8次結果比較及退休基金績效歸因分析外,另已蒐研多篇退休基金投資管理相關文獻,並簽辦作為本基金相關業務之參考;此外,本會刻正辦理第9次調查業務及風險導向稽核研究案,預計本年底完成,期能提升基金營運能力與稽核績效。 貳、未來工作重點 退撫制度是整體文官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環,本基金運作之良窳,攸關全國軍公教人員之退撫權益,錦霖與本會同仁凜於職責,當全力以赴,充分發揮監理效能,以期提升基金運用績效,保障資產安全,使軍公教人員無後顧之憂。本會未來工作重點如次: 一、持續辦理例行重點業務,克盡基金監理職責 (一)辦理退撫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計畫之審議及預、決算覆核事項 依既訂施政計畫,完成104年度基金運用方針及運用計畫之審議、104年度基金預算及102年度收支決算之覆核,克盡善良管理人責任。 (二)辦理本基金委託經營年度計畫之審定事項 針對管理會所擬訂103年度國內、外委託經營計畫,進行綜合審議,以期針對風險性與專業性較高之投資業務,經由委託經營方式,達成分散投資風險之效益,並提高資產管理層次。 (三)辦理本基金整體績效考核及監督事項 本會賡續按月依基金收支結果、資產配置、運用績效、投資概況、風險概況、會計制度及相關作業規範等進行審查基金會計、財務報表暨風險分析報告;按季撰擬基金監理概況報告,依例函報 大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按季對基金運用盈虧情形進行分析及整體績效考核;並對管理會內部稽核報告進行查核。 二、賡續監督會計制度,健全財務資訊揭露 由於本基金規模與時俱增,近年投資範圍並擴及海外且朝多元化發展,致會計帳務亦日趨複雜。為期基金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允當表達,本會除將透過各月份基金財務報表之審查、年終稽核業務之辦理等,密切追蹤會計制度之落實外,並將持續促請管理會配合IFRS實施時程及相關規範修正,持續監督國際準則導入及會計制度增修事宜,俾利基金會計表達順利與國際接軌。 三、落實資訊公開機制,接受利害關係人監督 本基金係由參加人員與政府共同提撥,相關財務經營訊息,向為各級政府、權責主管機關、參加基金人員及社會大眾所關切,本會將持續監督資訊公開機制之落實,並促請管理會因應外界需求適時檢討。此外,將與管理會賡續編製基金年報,俾有效提升業務與財務資訊之透明度。 四、嚴密基金控管程序,完備稽核檢查功能 本會將持續辦理未來各年度之年終稽核作業,於事後提出稽核報告作成建議事項,請管理會參考改進後並列管追蹤辦理情形。凡涉及內部控制事項,也將督促該會增修內部作業規範,俾使基金運作更臻完善。 五、完善基金風險控管機制,建立報酬風險衡平機制 本會將持續監督本基金風險控管機制,除定期評估管理會風險控管措施及處理流程之妥適性外,並檢討基金各投資標的風險與報酬之衡平性,以達基金績效與風險並重目標。 六、提升基金監理職能,打造專業團隊 (一)培育稽核專業人員方面 將持續與退休基金管理及治理等相關專業機構交流與合作,參加其辦理之研討會及專業訓練課程,汲取最新稽核專業技術與資訊,並繼續邀請專家學者蒞會演講最新金融情勢、基金監理及稽核專業知識與實務,以提升本會同仁之稽核品質。 (二)研究發展方面 除持續辦理本基金參加人員對基金運作意見,及業務承辦人員對基金行政作業方式看法之調查外;另將蒐研各國退休基金管理運作制度,以期提升基金營運能力。 參、結語 未來基金監理會施政的重點,錦霖暨全體同仁將本諸消極防弊為經、積極興利為緯的宗旨,執行組織條例所明定之工作職掌;同時注重研究發展,培育優秀人才,期能有效監理基金運作,為年金制度改革做出具體貢獻。 繼續針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103年度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案提出報告,本會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規定,負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支、管理、運用之審議、監督及考核。年度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均以辦理退撫基金監理業務需要編列。謹就「102年度預算已執行情形」、「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103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三部分扼要報告如下: 壹、102年度預算已執行情形 本會102年度預算截至10月31日止執行情形如次: 一、歲入部分 歲入預算數9千元,迄10月底止,累計分配數7千元,累計收入數7千元,占累計分配數100%。 二、歲出部分 歲出預算數4,115萬8千元,迄10月底止,累計分配數3,569萬1千元,累計支出數3,367萬1千元,占累計分配數94.34%。 貳、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一、辦理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計畫之審議及預、決算覆核事項 召開本會委員會議,審議、覆核管理會編製之基金年度方針、計畫、預算及決算事宜。其內容包括考量經濟情勢所訂年度計畫之投資項目中心配置、變動區間及預定收益率。 二、辦理基金委託經營年度計畫之審定事項 審定管理會編製之基金委託經營年度計畫,項目包括委託經營之委託類型、額度、投資範圍及其他重要事項,並按季進行績效考核。 三、辦理基金整體績效之考核事項 (一)按季審查基金運用盈虧相關分析及實際運用孳息與法定孳息之比較。 (二)按季撰擬基金監理業務概況報告,內容包括本會法定業務職掌實際辦理情形、基金收支運用概況、運用績效及其他重要監理事項等。 (三)按月審查基金財務暨會計月報,依基金收支情形、資產配置、運用績效、投資概況等業務,擬具相關審查意見,並定期追蹤管理會辦理情形。 (四)定期審查管理會內部稽核及委託經營實地稽核作業,並追蹤本會年終稽核報告建議事項管理會執行情形。 四、辦理基金給付爭議及提撥費率之審議事項 辦理基金給付爭議之審議;審議管理會所提基金提撥率之調整方案。 五、辦理基金稽核作業 預計辦理102年度年終實地稽核,以及依本會實施專案稽核標準辦理專案稽核。 六、賡續監督基金會計與國際接軌 配合國內改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持續監督管理會進行國際準則導入及會計制度增修事宜,俾基金會計表達順利與國際接軌。 參、103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歲入預算編列9千元,與102年度預算數相同,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二、歲出部分 歲出預算編列4,115萬8千元,與102年度預算數相同,編列情形如下: (一)一般行政3,850萬4千元,係人員維持費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二)退撫基金監理255萬4千元,係辦理退撫基金監理業務所需經費。 (三)第一預備金10萬元。 肆、結語 本會103年度預算案係經過審慎檢討編列,符合本會施政需要,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給予支持,謹致最誠摯之敬意與感謝,以上報告,敬請指教。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報告。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很榮幸列席 貴委員會報告考試院(以下簡稱本院)業務概況。本院歷年各項施政、預算與法律案審議,承蒙 貴院各位委員之大力支持與協助,使業務的進行與改革均能順利推展,謹在此表達由衷的感謝。 本院第11屆團隊自民國97年9月起,在關院長及伍副院長帶領下,依據施政綱領、各年度施政計畫、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及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等策略與願景,積極推動健全文官體制並精進國家考試,為提升文官素質與政府施政效能而努力。謹將本院本(102)年度立法計畫與重要業務之執行情形,分別扼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考試院暨所屬機關102年度立法計畫辦理情形 一、本院目前函請 貴院優先審議法案計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及第40條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1條、第12條及第21條修正草案」、「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典試法修正草案」、「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2條及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3條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俸給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多項法案(如附件),敬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期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二、為因應社經環境變遷及配合業務需求,本院暨所屬機關歷年均訂定年度立法計畫適時檢討主管法規,本年度制(訂)定、修正、廢止(停止適用)計法律11種,法規命令106種、行政規則6種,總計123種。為加強辦理進度之追蹤管制,業於本年7月23日召開檢討會議,辦結者計有86種,其中法律案計有考選部主管公務人員考試法、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條文修正案3案、銓部主管聘用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2案、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主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修正案1案,餘均予繼續列管請主辦機關積極辦理。 貳、重要業務執行情形 一、研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健全公務人員退休制度 鑑於目前公務人員退休及撫卹制度自84年7月1日起,退休金準備責任制度由恩給制轉換為儲金制,並由政府及公務人員共同成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退撫基金)支應退撫經費施行迄今,期間因我國人口結構趨向高齡化、少子化等客觀環境改變,致與84年7月1日以後建制退撫制度當時之環境迥異,除政府財政負擔日漸加重外,退撫基金收支結構亦趨險峻,爰就現行公務人員退休制度及退撫基金運作所存問題研議檢討。經參採各國退撫制度改革趨勢、廣泛聽取專家學者、現職及已退公務人員等意見後,將現行退休法及撫卹法予以合併,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於本年4月11日函請貴院審議,經 貴委員會本年5月27日完成一讀審查程序,目前正待朝野協商並交付二、三讀。 二、研修公教人員保險法,建構年金給付機制 為因應國民年金及勞工保險年金相繼施行,100年4月29日本院會同行政院函請貴院審議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未於貴院第7屆委員任期屆滿前完成修法程序;本院爰再參考行政院等相關機關意見,規劃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養老給付及死亡給付予以年金化,養老年金給付率訂於0.65%(基本年金率)至1.3%(上限年金率)之間核給,另調整法定費率及增訂保險俸額上限,以及修正重複加保之處理機制並刪除參加公保30年以上得免繳全民健康保險之自付部分保險費規定,於101年11月13日由本院會銜行政院將該法案函請貴院審議。另亦配合本年4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就養老及死亡給付的計算基準等酌作調整,俾完善公教人員保險法制。公保法草案業於本年8月5日貴院第8屆第3會期第2次臨時會由召集委員召開協商會議,尚待完成二、三讀程序。 三、研(修)訂政務三法草案,釐清政務常務分際 為建構政務人員法制,釐清政務、常務分際,明確規範政務人員之定義、職務級別、範圍、任命、行為規範、行政中立、辭職、免職、違反規定之懲處及民選地方行政首長準用規定、俸給內涵及支給標準、離職儲金之提撥、發給等事項,以完整其法律規範,本院業已研(修)訂政務三法草案,於101年6月25日由本院會銜行政院函請貴院審議,經 貴委員會於本年5月22日審議完竣,決議交黨團協商在案。 四、研訂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建立文官人事法制基準 為明確規範公務人員權利義務,確立文官人事法制共同基準,以建構符合當前多元、高度競爭與國際趨勢之文官體制,本院前與行政院於89年4月24日、91年10月30日、95年6月16日及100年5月18日四度會銜函請貴院審議,惟均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本院爰再配合法官法、工會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之制定(修正)酌作文字修正,於101年3月27日由本院會銜行政院函請貴院審議。 五、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完備組織編制程序 行政院組織調整自101年1月1日啟動,行政院所屬機關將逐級辦理修編,對於各機關組織法規內涉及官制官規事項,係屬本院權責。本院持續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涉及本院權責之官等職等等事項,儘速完成各機關組織法規核備程序,以落實組織改造目標。 六、研修典試法,符應社會變遷及實務需要 典試法自91年修正公布以來,歷經長期發展,典試制度已奠定良好基礎,惟隨著社會環境變遷及實務運作需要,現行規定已無法完全符合實際需求,經審酌實際情勢及呼應各界之意見,爰擬具典試法修正草案,於101年4月6日函請貴院審議,經同年月20日貴院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決議交貴委員會審查。倘能完成修法程序,除將提升典試工作品質及擴大題庫試題來源外,並將確實踐履試題疑義處理機制以維護考試之公平與安定性,同時規範試卷重新評閱條件及處理原則,俾使試卷重新評閱更為明確周延。 七、研修公務人員考試法,提升行政效能 公務人員考試法於75年1月24日制定公布,對維護考試之公平與拔擢適格人才方面,亟具成效,為增加機關用人安定性,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經通盤檢討,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於本年8月27日函請貴院審議,經本年9月24日貴院第8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決議交貴委員會審查。本次修正重點包括限制轉調年限(如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及初等考試及格人員由1年改為3年)、保留錄取資格年限、事由、增訂分階段考試之法源及減免考試報名費落實照顧經濟弱勢等規定。 八、改進司法官及律師考試制度,選拔優秀法律人才 102年8月22日本院第11屆第250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第4條至第6條修正案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自103年開始,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將同時舉行,並採同一試題,應考人報考本二項考試且均達各該考試第一試錄取標準,得分別應各該考試第二試。另為甄拔多元法律專才,以因應律師處理受委任事件等實務運作之需要,而考量不增加應考人之負擔,自104年起,律師考試第二試增加選試科目。 九、研修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以應實務需求 為應各機關及公務人員實務需求,以及99年2月10日修正公布之保訓會組織法第2條有關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培訓事項係屬保訓會職掌之規定,爰據以研修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於本年3月18日函請貴院審議。除增訂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由保訓會辦理或委託相關機關(構)、學校辦理外,並增列帶職帶薪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回原服務機關學校繼續服務期間不得少於6個月等規定。 十、強化性別平等機制,融合文官制度的基本價值 本院為配合我國簽署加入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落實CEDAW施行法,於101年11月6日修正通過「考試院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由院長兼任委員會主任委員,以推動性別平等業務。工作小組每4個月開會1次,成立迄今業已召開3次委員會議,訂定本院性別平等實施計畫及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除針對文官制度法規及行政措施涉及性別平等相關事務進行檢討、檢視部會就各次會議決議追蹤管制事項之執行情形,並責成相關機關檢討改進,以落實性別平等推動工作。 本院及所屬部會目前已完成主管法規檢視、機關網站性別平等專區建置、考試院性別統計及性別指標(2012年)編製、於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及各項晉升官等訓練納入性別主流化(含CEDAW及其施行法)課程,並將檢討增加性別統計指標、充實機關網站性別平等專區內容、衡平機關人員性別比例、辦理法律案之性別影響評估、規劃檢視國家考試試題是否違反性別平等,同時配合CEDAW第2次國家報告撰擬及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研提具體作法及提供相關資料。 未來將就文官制度涉及性別議題者逐一檢討,使性別平等的觀念,內化為文官制度的基本價值。 十一、配合政策需求,研議國家考試暨文官制度專題 為配合政策需求,辦理年度國家考試暨文官制度研究專題,以利政策實務與制度規劃興革之參考,各研究報告全文均上載本院全球資訊網,以供各界參閱。本年度委託研究專題「高階文官培訓策略聯盟之研究」、「文官體制性別平等之研究」及「公部門陞遷制度之實證研究:以正義觀點為核心的檢視」,預定於12月完成期末報告,研究成果將提供本院及相關部會政策研究參考。 此外本院研究發展委員會亦針對臨時交辦議題,如維持高普初考與地方特考分別舉辦抑或合併辦理等相關問題作深入研究供決策參考。 十二、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善盡管理責任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自101年10月1日施行,以及加強維護本院業務所轄個人資料之安全,本院除已訂定「考試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以作為個資蒐集、處理、利用等相關事宜之基礎規範;另成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執行小組,統籌各項個資保護管理業務。本年度已召開2次「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執行小組」會議,完成本院個資保護任務編組,並召集本院各單位個資保護專責人員研商個資保護推展事宜。依會議決議辦理本院各單位個資保有項目清查、個資不當揭露情形檢核及個資保護管理要點修正意見彙整等作業;未來將持續加強本院所轄個資之管控,以善盡本院個資保護管理之責。 參、未來工作重點 一、推動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完成立法,合理改革退休給付制度 鑑於我國現職公務人員退休制度仍存有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偏低、退休所得替代率偏高等問題,且因現階段我國人口高齡化及少子化現象日益明顯,致公務人員退撫基金財務缺口益趨擴大,對其改革已屬刻不容緩,為符合社會大眾期待、兼顧社會資源合理分配及公平正義原則,並期解決現行退撫基金面臨之困境及有效減輕政府財務負擔,本院已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於本年4月11日函送貴院審議,俟其立法通過後,將積極配合研議相關配套法規及措施,以落實公務人員年金改革,建構完善之公務人員退撫制度。 二、健全考選法制,選拔優秀人才 因應國際潮流及社會發展,構思具前瞻性之考選政策及研修考選法制,研擬國家考試採行多元評量方式,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持續精進公務人員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制度,並監督考選業務之執行,以考選優秀人才。 三、推動政務三法草案完成立(修)法,健全政務人員人事法制 為建構政務人員法制,釐清政務、常務分際,以及期使政務人員之範圍、任免、行為規範、行政中立及俸給等事項,有完整之法律規範,本院將持續積極推動政務三法草案完成立(修)法程序,以健全政務人員人事法制。 四、改進考績法制,落實績效管理 賡續並推動公務人員考績法完成修法程序,適時檢討研訂相關配套法規,以充分發揮考績獎勵、培育、拔擢、輔導、懲罰及淘汰之功能,落實以能力與績效為導向之文官制度。 五、建構契約用人管理法制,活化政府人力資源 為落實政務、常務及契約用人之三元管理法制體系,將就現行約僱人員及聘用人員之等級、資格、薪資、考核、保險及退休等權益事項,積極研議規劃相關法制,儘速函請貴院審議,俾完善政府契約用人。 六、賡續辦理政策研究工作,提升國家競爭力 本院作為全國最高人事主管機關,本於憲政職掌,將配合整體政府組織改造工程之進行,擴大多元取才管道,彈性靈活進用優秀人才,並積極培育優質人力,以配合國家發展需要。為充分發揮研究發展功能,將以前瞻性作為,有效整合人力、物力及其它研究資源,繼續蒐集相關資料,配合國家發展趨勢與社會脈動暨貴院委員關注事項,慎選研究專題,就應興應革事項作縝密研究,並將就研究結果研提具體建議,供本院自我檢視及相關部會決策參考。 七、強化考試錄取人員培訓機制,有效提升公務人員素質 現行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制度,訓練期間雖定有廢止受訓資格規定,惟多採占缺訓練,錄取人員因獲保障而未重視訓練,且各機關基於用人需求,難有效淘汰不適任人選。本院依據「強化文官培訓功能規劃方案」規劃改進措施為:(一)增加錄取名額,訓練後擇優任用;(二)建立各類科核心職能,完善訓練內涵;(三)強化錄取人員培訓方法、課程、評鑑及成效之規劃。目前由銓敘部研提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實施未占缺訓練之可行性分析報告」業經本院第11屆第244次會議通過,已針對各項措施內容審慎研議評估後據以施行。本院將賡續以打造優質文官團隊為目標,推動培訓制度改革。 八、研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變革,提升基金運作效能 現行退撫基金之監理與管理均為行政機關,由於官僚組織的特性,使它很難靈活地面對變動不居的金融環境,投資績效難以大幅提升。為使退撫基金有更大的用人空間和專業經營,以利提升基金運作績效,退撫基金改制為行政法人是值得考慮的方向。目前行政院副院長及本院副院長共同召集之「提升政府基金運作效能推動小組」第3次會議已決議,中長期針對各政府基金是否整合或轉型為行政法人等組織面規劃,由研考會持續深入研議外,本院針對退撫基金行政法人化之可行性亦將積極研究規劃。 肆、結語 本院為國家考試及文官法制主管機關,所推動的政策與法案乃基於國家和人民的期望,以福國利民與公共利益作為目標取向。為提升公務人員整體素質,打造一流文官,建構高效能政府與提升國際競爭力,本院將以精益求精之理念,持續健全文官體制,興革考銓保訓人事法制,並依年度施政計畫逐項規劃,積極推動執行。 同時,本院亦積極尋求 貴院委員支持與協助,期能儘速完成業已函請 貴院優先審議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政務人員三法草案及公教人員保險法、典試法、公務人員考試法、升官等考試法、考績法、訓練進修法等修正草案,以精進人事法制,積極運用、激勵與開發公務人力資源,使公務人員勇於任事、熱誠盡心為民眾服務,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繼續報告本院主管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其中有關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暨管理委員會及國家文官學院部分,分別由各該部會首長報告。 本院部分,係依據本院103年度施政計畫及行政院核定之歲出預算額度,依預算編製作業有關規定,編列103年度預算。謹將本院「102年度預算已執行情形」、「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以及「103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等3部分,扼要報告如後: 壹、102年度預算已執行情形 本院102年度預算截至10月31日止執行情形如次: 一、歲入部分: 歲入預算數3,199萬3千元,迄10月31日止累計分配數2,040萬8千元,累計收入數2,168萬6千元,占累計分配數106.26%。 二、歲出部分: 歲出預算數3億5,317萬9千元,迄10月31日止累計分配數3億0,595萬4千元,累計支出數2億8,470萬9千元,占累計分配數93.06%。 貳、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 一、健全考選法制,選拔優秀人才 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賡續檢視各項考選政策及檢討研修相關考選法規,以符應社會需要及國際發展趨勢,並持續精進各類公務人員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選制度,監督考選業務之執行,以考選優秀公務人員及各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才,蔚為國用。 二、完善典試法制,以應社會變遷及實務需要 為因應社會環境變遷及實務運作需要,擬具典試法修正草案,除將提升典試工作品質及擴大題庫試題來源外,並將確實踐履試題疑義制度以維護考試之公平與安定性,以及規範重閱條件及處理原則,俾使重閱更為明確周延,以健全典試法制。 三、改進公務人員考試法制,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為增加機關用人安定性,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經通盤檢討,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增列遇有同項考試同時正額錄取不同考試等級或類科者,應考人應擇一接受分配訓練之規定;未擇一接受分配訓練者,規範以較高等級或名次較前之類科,辦理分配;增列正額錄取人員得因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保留錄取資格3年之規定;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限制轉調年限由1年延長為3年;增訂女性懷孕或生產前後無法參加體能測驗者准予保留筆試成績,並於下次逕行參加相同考試類科體能測驗之規定;為使考試更具彈性及減輕應考人之考試負擔,增訂分階段考試之法源;增訂應考人考試涉及重大舞弊者,一定期限不得應考之規定,俾期增加機關用人安定性,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四、提升考試及格與訓練合格證書管理製發效率,確保服務品質 持續提升考試及格及訓練合格證書製發效率,增進證書改註、補發作業之服務品質;應用資訊科技維護系統安全,嚴密證書檔案資料建檔管理,並強化線上申辦作業,確保證書資訊安全。 五、推動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確保年金制度永續發展 本於世代包容及確保退撫基金永續經營之理念,規劃完整的退休年金改革方案,並落實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中,推動完成立法程序,除可減緩政府財政困境,並可達成退休所得合理化,確保退撫基金永續經營,以建構穩健之公務人員退休年金制度。 六、制定文官基準規範,奠定廉能政府基石 為明確規範公務人員權利義務,確立文官人事法制共同基準,以建構符合當前多元、高度競爭與國際趨勢之文官體制,推動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完成立法程序,以增進政府施政效能。 七、建構政務人員法制,完備文官法制體系 為明確規範政務人員之進退、行為分際、權利義務、待遇、退職等事項,以提昇政府服務全民之效率與效能,確保民主法治之貫徹,促進政黨政治之正常運作與落實,完備文官法制體系,推動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完成立法(修法)程序。 八、改進考績法制,落實績效管理 適時檢討研訂相關配套法規,以充分發揮考績獎勵、培育、拔擢、輔導、懲罰及淘汰之功能,落實以能力與績效為導向之文官制度,賡續並推動公務人員考績法完成修法程序。 九、完善公教人員保險法制,保障被保險人老年之經濟安全 為因應國民年金及勞工保險年金相繼施行及穩健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之財務,規劃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及死亡給付年金化,調整法定費率及增訂保險俸額上限,修正重複加保之處理機制並刪除得免繳全民健康保險之自付部分保險費等規定;另配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就養老及死亡給付計算基準等酌作調整,俾完善公教人員保險法制。 十、健全保障暨培訓法制,發揮保障暨培訓功能 規劃研擬保障暨培訓政策,撰擬、審核保障暨培訓法令,監督保訓業務之執行,強化公務人員權益之保障,妥善整合運用培訓資源,加強規劃辦理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升任官等訓練、高階文官訓練及行政中立訓練等各項訓練,提升公務人力素質,強化公務人員嚴守行政中立之觀念。 十一、辦理文官制度國內外學術交流,促進考銓保訓業務發展 推動國內、外文官制度學術交流活動,加強與國內、外人事考銓保訓相關學術團體、組織互動聯繫;配合施政業務需要,組團或派員赴其他國家研習,學習他國文官法制並汲取經驗;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到院演講、座談或舉辦研討會,並積極參與國際人事管理組織所舉辦之活動。 十二、健全退撫基金法制,提升基金營運績效 適時檢討研修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管理、監理相關法規,以健全退撫基金法制;審慎規劃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投資政策,適時調整基金資產配置,研議多元投資途徑及操作方式,俾提高基金收益,兼顧基金安全,確保基金永續經營,以保障參加基金人員退撫給與權益。 參、103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院103年度歲入預算編列3,198萬9千元,其中證照費收入3,175萬元、廢舊物資售價收入5萬元及其他雜項收入18萬9千元,較102年度預算3,199萬3千元,減列4千元,主要係減列本院公報等工本費收入。 二、歲出部分: 本院103年度歲出預算編列3億5,419萬1千元,較102年度預算3億5,317萬9千元,增列101萬2千元,主要係增列辦理本院玉衡樓1至3樓結構補強及傳賢樓增設120噸冰水主機等,以及減列一般經常支出等經費,編列情形如下: (一)一般行政3億3,453萬3千元,係人員維持費、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及資訊業務經費。 (二)議事業務361萬2千元,係考銓議事業務及考銓業務考察經費。 (三)法制業務132萬7千元,係法制作業及法規編印、訴願審議及督導經費。 (四)施政業務及督導1,295萬9千元,係考試及訓練及(合)格證書管理製發、考銓施政業務審查及督導、考銓及公務人力資源叢書編譯、考試及格人員聯繫及施政成果宣導、考銓研究發展及國際文官制度學術交流經費。 (五)交通及運輸設備71萬元,係汰換副秘書長專用車經費。 (六)第一預備金105萬元。 肆、結語 以上謹就本院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以及預算編列情形作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賜予指教並予支持,謝謝!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報告。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感謝 大院各位委員對於考選業務的支持與關懷,使本部業務順利推展。本部職掌各類公務人員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以下簡稱專技人員)考選行政事宜,為因應外在快速變遷的環境,配合國際與社會脈動,改革各項考選法制、技術,選拔合格且合用之優秀人才,近年來,本部推動多項革新方案,不論在考選法制、考試技術及維護應考人權益方面皆展現了具體的成果,102年度將施政重心置於「跨域治理、跨部合作」與「命好題、閱好卷」兩大主軸,除積極配合用人機關,滿足專業取才之需,共同研擬公務人員考試與專技人員考試各類科核心職能外,並進一步主動與用人的公務機關及職業主管機關合作,透過考試制度之改革,將實務工作經驗納入應考資格及考試內容,緊密結合教、考、訓、用每個環節,以精進人才素質。在此,謹將本部102年度重要工作概況及未來努力方向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102年度重要工作概況 一、辦理考試成果 (一)近10年來各項國家考試報名人數逐年增長,惟102年呈現下降之趨勢(如下圖),102年度辦理19次考試,預計全年報名人數約688,379人(其中,迄10月22日止,地方特考報名計約99,288人,目前正進行資格審查中);公務人員考試計約455,729人、專技人員考試計約232,650人。 (二)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6,235人,為解決高普考試重複錄取致影響普考提缺機關用人之困境,本部依照「公務人員考試增額錄取名額處理要點」規定,在典試委員長指揮監督及監試委員監視下,以資訊系統先行比對高普考試同時錄取人數,典試委員會並決議普考增額錄取名額除分發機關建議增額人數外,另加計高普考試雙榜人數989人,故錄取人數較去年(5,927人)補實300多人,錄取率也相對提高(平均錄取率6.22%),當可適度滿足普考提缺機關之用人需求。 圖:93年至102年各種考試報考人數 二、業務重要興革 (一)配合國家發展,進行考選制度變革 1.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設置公職專技人員考試類科,提升公務體系專業服務品質 承蒙 大院支持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並於102年1月23日經總統修正公布,各用人機關得因業務性質需要,對於機關部分缺額於應考資格配合增訂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及工作經驗者,始得應考之規定,俾符合機關用人需求,有效提升公務體系之專業服務品質。 2.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建立專技人員實質認定標準,因應產學發展及國際化 為因應產業發展及國際化趨勢,提升專技人員考試制度、方法及技術,爰通盤檢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研修重點包括建立專技人員之實質認定標準、認定程序等事項、增訂分階段考試法源、各種考試及格方式得擇一或併用、增列照顧弱勢族群及增訂應考人涉及重大舞弊限期不得應考之相關規定,該法獲 大院鼎力支持,已於102年1月23日修正公布。 3.醫師考試應考資格納入臨床技能測驗(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 OSCE),促進醫病互動人性化,提升醫療品質 為統合醫療專業標準,齊一醫學教育及醫療品質,改變醫師問診態度,促進人性化醫病互動以及確保國外醫學系畢業生參加醫師考試之臨床診療水準,本部研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考試分試考試規則,自102年7月1日開始,將醫學院學生通過臨床技能測驗(OSCE)合格資格納入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第二試應考資格。為使改革順利推動,本部自99年起,跨域召集整合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原行政院衛生署)及全國醫學校院資源,經過3年籌劃與2次試辦,於102年4月及5月分別在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等全國共23個合格考場,同時舉行為期6天之102年第一次臨床技能測驗,參加測驗之醫學生計1,265人,及格人數為1,250人,及格率98.97%。此一臨床技能測驗之正式引進,對強化考試的信度、效度,提升我國醫師品質具重要意義,更是跨部合作、跨域治理的良好典範。 (二)推動多元評量,精進試題品質,提升考試信度效度 1.推動結構化口試,提升口試信度及效度 (1)口試是國家考試重要評量方法之一,為提升口試之信度及效度,本部成立結構化口試工作坊,積極檢討現行口試相關作業程序,並建立作業基準,期以標準作業之實施,落實口試之篩選機制,發揮口試應有之效能,拔擢優質且適任之人才。 (2)現行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實施口試前,除召開口試預備會議外,並視考試性質及實際需要先行辦理口試技術研討會,邀請口試技術專家指導口試技巧、用人機關代表說明職缺工作特性與核心工作內容,以強化口試技術及針對考試類科之核心職能,商定口試主題;另口試委員之組成亦包含專業領域之學者專家及用人機關代表,以利理論與實務結合,提升口試評鑑效能及達考用配合之目的。 2.辦理實地考試與體能測驗,落實多元評量 (1)為配合機關用人需求,國家考試方式已漸趨多元,除筆試外,由於某些特殊類科執業重點在於實務操作能力,為評量應考人是否具備應有之專業操作能力,爰有實地考試之舉行。例如於高考三級技藝類科(選試陶瓷、木竹器或絹印)列考產品設計實務科目,於身心障礙特考電腦打字類科以電腦實機測試「電腦文書處理」,或於專技人員牙體技術人員考試列考「牙體解剖形態雕刻」及「全口活動義齒排列」,對鑑別應考人技術能力多有助益。 (2)又為切合機關對進用人員體能之要求,於一般警察人員特考、鐵路人員特考、調查人員特考、國安情報人員特考、海巡人員特考及移民行政人員特考等考試第二試採體能測驗,實施仰臥起坐、引體向上(或屈臂懸垂)、跑走等項目,並逐步研議提升體能測驗信度與效度,期能藉由多元方式評量應考人能力,以掄選適格合用之人員。 3.推動國家考試採行電腦化測驗,增進試題靈活度與鑑別度,提升考試效能 (1)因應資訊科技之發展,有別於傳統考試,自93年專技人員航海人員考試開始採行電腦化測驗,並建置更多元優質題庫,發展新試題題型,以增進試題靈活度與鑑別度,提升考試信度與效度;試題於考試前抽選,維持試題機密與安全性,並減少傳統考試製作紙本試卷與入闈製作紙本試題之作業程序,考試後至榜示期程縮短,有效提升試務效能。 (2)至102年止,計14個專技人員考試類科採行電腦化測驗,隨著類科增加、考試規模擴大,電腦化測驗共有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四考區,全國共計建置13個合格認證試場、5,283席電腦座位,本年度應考人數已達14,312人。 4.強化典試人力專長審查及遴聘查核,改善典試工作品質及效率 (1)為嚴格篩選典試所需人力名單,本部依專家學者學術領域專長及經驗,組成不同小組審查典試人力名單,以建立命題、審題與閱卷委員之典試人力資料庫,作為遴聘典試人力之重要依據;並依命題、閱卷專業之需求,挑選最適合專長之學者專家擔任命題或閱卷工作。同時強化對閱卷委員閱卷態度之觀察,將委員專業表現與閱卷態度等列入閱卷服務紀錄。凡於命題與閱卷工作表現優良或不適任者,均列入典試人力服務紀錄,以作為未來遴聘參與典試工作之重要參據。 (2)本部建立國家考試典試人力管理資訊系統,除提供典試委員資料管理與遴聘查詢基本功能外,另為強化委員專長審查、重複遴聘查核等機制,並自動結合部外資源(內政部戶役政、教育部、衛生福利部),自102年2月起啟用新版委員管理與遴聘等作業功能,以強化資料管理及遴聘運用,有效提升典試工作品質及效率。 5.推動題庫線上命題及線上審查,落實優質試題建置及題庫數位化政策 為提升國家考試試題品質,本部除積極興建完成題庫大樓,為已建試題題本建構優質、隱密之儲存空間外,並加速題庫電子化,自100年4月起逐步推動擴大題庫試題線上命題作業,提供24小時便捷與安全之網路平台,命題委員可在家中或學校等場所,透過網路連線進行線上直接命題,審題委員亦採用線上審題方式,並配合後續試題入庫、電腦抽題乃至電子供題等一貫化作業,提升整體題庫試題之數量、廣度及品質,達成命審題作業無紙化與題庫數位化目標,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 6.落實考畢試題分析回饋機制,舉辦各類科或科目命題技術研習 (1)鑒於試題使用後之品質分析對於命、審題委員而言,係其精進命題技巧的重要參考,自98年迄今已完成3,332科目次的試題分析,並於題庫建置或臨時命題啟動時一併提供相關委員參考,期使委員了解試題內容之良窳、命題難易度是否切合考試等級,以利試題品質之改善,提高考試信度與效度。 (2)又為精進委員命審試題技巧,99年起已將開設「命題技術研習班」列為優質試題發展方案重要工作項目而積極推動,自該年迄今已逾2,000位學者專家參加研習,對試題品質之提升,良有助益。 7.突破傳統閱卷方式,邁向國家考試線上閱卷新里程 (1)線上閱卷係將現行紙本申論式試卷透過快速掃描設備轉換為影像資料檔,應考人作答之紙本原樣直接顯示於電腦螢幕,提供閱卷委員進行線上閱卷。除能縮短管卷、理卷、登分、核校之流程,並得以擴大採行平行兩閱或一卷多閱措施,以降低主觀影響,確保閱卷的客觀與公平性,並維護應考人權益。 (2)自99年啟動國家考試申論式試卷線上閱卷專案,於101年第二次醫事人員考試正式啟用,現共辦理完成8項考試,並自102年稅務人員特考開始實施線上閱卷平行兩閱,有效確保閱卷的客觀與公平性。另為改善閱卷環境,自102年民航人員特考正式啟用國家考試線上閱卷專屬場地,不僅可減緩閱卷委員身心疲勞,增進工作效率,並有助於閱卷管卷人力調度。 8.建立各種職能指標,以設計適當之考試方式及科目 (1)為落實評量目標,發揮考試功能,本部主動與用人機關及職業主管機關合作,積極配合用人機關專業取才之需,共同研擬公務人員考試各類科核心職能,根據核心職能設計應試類科、應試科目、考試方式、及格標準、命題大綱及考試訓練等,以落實「教」、「考」、「訓」、「用」合一。 (2)辦理期間自100年4月起至102年12月止,所有職系、類科共分5梯次進行,逐步推動產官學合作以建立公務人員各職系及專技人員各職類之職能指標。 (三)國家考試實施簡政便民措施,提供優質服務 1.縮短專技醫事人員考試及格者雙證發證時程 醫事人員考試榜示後,雙證發證時程長短,關係考試及格人員之就業權益。為及早提供各衛生機關、醫療機構充足醫事人力資源,透過與衛生福利部跨域合作,改進製證流程,使榜示後製、發證流程緊密環扣,縮短一個月發證時間,外界對此反映甚佳,此舉亦樹立高效率及優質服務的形象。102年並已擴大縮短其他專技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發證時程。 2.推動申請試題疑義無紙化措施,方便應考人提出與查詢 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自100年6月起突破以往採用紙本申請,朝數位化、無紙化創新改革,提供優質服務方向改進。應考人可在網路報名系統線上申辦並上傳佐證資料,原命(審)題委員則透過線上釋復意見,並回傳供彙整為電子化議程及會議資料,試題疑義會議在數位會議室以無紙化方式進行,處理完成後應考人亦可在網路報名系統即時線上查詢,本部並依應考人使用回饋逐步精進系統功能,提升試題疑義線上處理之效能。 3.建置視訊會議室便利部外人員與會 視訊會議室於102年9月完成建置作業,透過此套視訊會議系統,部外與會人員如身在國外或異地,無法到部出席會議,即能運用該項視訊會議設備,透過網路連線登入視訊會議室參與會議。另視訊會議除呈現與會人員影音外,亦可同步發送簡報,與會過程可全程以隨身碟數位錄音,便利會後撰寫會議紀錄作業。未來部外人員如不克到部出席會議時,採以遠端視訊方式與會,除可減免委員舟車勞累、時間及成本外,也增加各類會議廣納建言及充分交流之效能。 貳、未來努力方向 一、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安定人事提高效能,落實照顧經濟弱勢族群意旨,建構高階文官進用制度 (一)公務人員考試法於75年1月24日制定公布以來,歷經7次修正,為增加機關用人安定,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培育初任公務人員具備完整職務歷練,經通盤檢討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修正範圍包括限制轉調年限(如高普初考由1年改為3年)、保留錄取資格年限、事由、增訂分階段考試之法源及落實照顧經濟弱勢等規定。本案於102年8月27日業函送 大院審議,敬請委員支持指教。 (二)另為因應引進具備科技、研究專業之高階文官進用需要,給予高考一級考試及格人員初任簡任第10職等非主管之進用管道,以有效吸引博士級人才,活化機關人力資源,本部亦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5條條文,於該法第15條第1款增列博士學位加3年優良經歷者得應考之規定,以建構完善高階文官進用制度。本案前已於101年3月9日 大院第8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決議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惟配合前揭公務人員考試法通盤納入檢討,業整合併入該法修正草案。 二、修正典試法,提升典試工作品質,維護國家考試公平公正 典試制度歷經長期發展,業奠定良好基礎,惟隨著社會環境變遷及實務運作需要,現行規定已無法完全符合實際需求,經審酌實際情勢及呼應各界對於本法之意見,為提升典試工作品質,維護國家考試公平公正,以達為國掄才目的,經通盤檢討,爰擬具典試法修正草案。修正範圍包括參與典試工作相關規定、典試委員會決議事項、題庫試題來源、視為自行送達之規定、得再行評閱試卷之情事由施行細則移列至本法及照顧弱勢等規定。本案已於101年4月20日 大院第8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決議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檢討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制度,完善警察人員考試制度 (一)警察人員考試自100年起實施雙軌分流制度,本部為因應用人機關業務需求,及考量針對二項警察人員考試應考人來源及專業背景不同,爰設計不同之考試方式及應試科目,並就二項考試分訂不同之需用名額比例,於實施3年後重新檢討。 (二)本部擬配合於102年二項警察人員考試辦理完竣後,儘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會議,針對二項考試之需用名額比例、應試科目、體能測驗項目與及格標準等議題進行研議檢討,俾使警察人員考試制度更臻完善。 四、縮短公務人員學用落差,增設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將語文能力檢定納入應考資格規範,研議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加考客語,強化公務人力專業素質 (一)增設公職專技人員考試類科: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於102年1月23日修正公布後,用人機關可因業務性質需要,就機關部分缺額於應考資格配合增訂須具備相關專門職業證書及工作經驗,始得應考之規定。本部經邀集各機關審慎研議,初步規劃增設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醫事放射師及公職防疫醫師等11類科,需具備各該類科專技人員考試證書及工作經驗者始得報考,擬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筆試列考2科,第二試採口試,本部並據前揭規劃方向研修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相關附表修正草案,於102年9月14日函請考試院審議。未來將繼續配合各用人機關需求,研擬增設「公職律師」等類科,與現有類科從不同面向發揮團隊互補作用,藉此落實各部門依法行政,確保人民權益。 (二)應考資格納入語文能力檢定: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公務人員各種考試之應考資格,必要時得視考試等級、類科需要,增列「經相當等級之語文能力檢定合格」為應考資格條件。鑒於英語為全球共通語言,外交領事人員無論其擅長外語類別為何,均須具備與外國人溝通無礙之英語能力,方能有效推展外交工作,爰依用人機關外交部建議,將英語檢定合格納入應考資格,並按語言組別,規範應考人應具備之英語檢定能力等級。本案經多次邀集英語檢定、外文、政治、外交、國際關係等相關領域學者專家及外交部、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開會研商,並循法制作業研修本項考試規則,如獲通過將於103年開始實施,未來亦將視實施成效,陸續推展至其他須具備相當英語能力之考試。 (三)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加考客語:本部為配合客家基本法第9條落實客語無礙障環境意旨,提升客家事務行政類科考試錄取人員專業服務效能,多次邀集相關用人機關、學者專家開會研商,辦理客語聽力及口說測驗預試,並研議於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及地方政府特種考試列考客語之可行性,希能配合用人機關羅致客家知能人才之需求,提升政府服務品質。 五、促進專技人員產學合一,推動分階段考試、臨床技能測驗及增列選試科目,切合實際執業需求 (一)推動技師、建築師分階段考試新制:技師、建築師考試未來擬採分階段考試及多元方式辦理,以別於目前一次性筆試的一試定終身傳統方式。第一試測驗基礎工程知識能力,及格後須有至少二年在社會相關職場之實務工作經驗,經審查合格後,始得參加第二試;而第二試衡鑑實務專業能力,考試方式除筆試外,可兼採口試與實務工作實績審查等多元方式,第二試的考試偏重實務性,命題閱卷委員將以實務專家為主。本部已會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擇定「大地工程」技師優先實施,此一考試制度變革可落實考用合一,確保通過國家考試的技師具備實務專業涵養與獨立簽證能力,符應國內執業需求,並擁有國際競爭力。 (二)臨床技能測驗(OSCE)納入醫師、牙醫師考試第二試應考資格:為強化醫學生的臨床實務能力,自102年7月起,臨床技能測驗(OSCE)列為醫師考試第二試之應考資格。此外,為使牙醫師證照考試亦具備美國醫學教育評鑑委員會(ACGME)提出的現代醫學教育應具備臨床照顧病患能力、專業知識、實作導向之學習與改進(實證醫學)、人際關係及溝通技巧、專業精神及倫理和社會或健保體系內之行為的核心能力,未來將參採醫師考試引進OSCE之模式,積極推動牙醫師考試第二試應考資格納入OSCE之規劃推動相關事宜。 (三)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同時舉行,律師考試第二試增加列考選試科目:新制律師考試在實施2年後,本部邀集各法律有關之機關團體及大學院校,就第二試增設選試科目及司法官、律師第一試同時舉行等變革進行多次會商研究,於102年8月22日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修正司法官及律師二項考試規則。修正重點包括:1.103年起,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同時舉行,並採相同試題,其中「海商法」科目刪除,改列考「強制執行法」。2.104年起,律師第二試商事法科目刪除票據法,並增加4科選試科目:「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及「海商法與海洋法」,第二試以錄取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33%為及格標準。 六、依核心職能檢討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提高考試信度與效度 (一)為配合國家社會發展及未來人力需要,使國家考試更具信度與效度,爰導入「職務能力指標之分析與評估」,利用已建立之職務能力指標作業程序及評估流程,完成各類科所需工作能力分析,據以具體落實配合修訂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命題大綱等作業,並作為教、考、訓、用等各項作業規劃參考。 (二)本部刻正賡續就各類科職能分析成果,委託學者選擇部分已完成職能分析之類科,進行深入研究分析、評估及轉換其職能分析結果為各該考試類科之考試方式、應試科目及命題大綱等,並綜合其轉換方式與程序,提出職能指標轉換為考試方式、應試科目及命題大綱之標準作業程序,俾據以檢視現今各該考試類科相關規定之妥適性,提出適當修正原則與建議,供研訂相關政策及考試規則參考。 七、推動測驗式試題採用複選題,提升評鑑效能 (一)為提升評鑑效能,考試院101年4月16日修正發布之命題規則第5條第1項增訂第14款:「各科目試題以單選題為原則,必要時,得採複選題。」將複選題列為命題題型之一,限制是不能超過30%。本部為發揮複選題評量功能,除邀集測驗學者專家釐訂複選題基本規範,積極推動複選題題庫建置工作,並完成閱卷規則及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研修作業,以完備法源依據。 (二)本部將賡續研訂複選題適用考試、類科、占分比率及相關注意事項,陳報考試院審議通過後發布,以利應考人儘早知悉相關訊息,及早準備。 八、辦理2013考選制度國際暨兩岸學術研討會,精進國家人才之國際競爭力 為使國家考試制度精益求精,提升國家人才之國際競爭力,藉由國際暨兩岸學術交流,參考比較各國暨兩岸考選制度,奠立進一步興革之基礎,本部業於102年10月11日至12日(星期五、六),在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樓前瞻廳舉行「2013考選制度國際暨兩岸學術研討會」,邀請德、法、日、韓、新加坡及中國大陸學者專家進行學術研討及交流,針對公務人員、外交人員、警察人員、司法人員(法官、檢察官、律師)考選制度四大專題進行八場次之研討,並邀請多位考試委員蒞會指導,期汲取各國考選制度之新知及經驗,建立更完善的考選制度,以加強國家整體競爭力。本研討會獲熱烈迴響,後續將彙整出版研究報告及討論成果,俾供考選制度之革新及我國學術研究參考。 九、賡續推動考試全面數位化,以縮短考試流程,提高考試效能 (一)賡續推動線上命題、審題、考畢試題重複使用及相似題比對機制,推動題庫試題線上修改、製程無紙化、試題分析回饋機制,加速題庫數位典藏,提高考試鑑別度。 (二)增加電腦化測驗考試類科,並持續建立試場認證制度,以推廣國家考試e化施測成果;增加報名無紙化考試執行範圍,應考人不需郵寄報名書表、相關證明文件,以擴增簡政便民之效。 (三)賡續發展申論式試卷線上閱卷,提高線上閱卷之考試類科推動比例,並規劃在臺北國家考場以外地區設立北、中、南各地線上閱卷據點,以提高閱卷效率、縮短試務流程、確保考試之客觀及公平性。 參、結語 精進考選業務是無窮盡的工作,未來本部全體同仁仍將共同努力,賡續加強整建各項考選制度、發展彈性多元考試方式、建置優質題庫、提升試題品質及強化國家考試數位化效能,期能消弭產學落差,促進學用合一,為應考人打造一個公平公正、與時俱進的考選機制,為國家掄選出適格適用之人才。 繼續針對103年度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案提出報告,本部103年度預算係依預算法及考試院核定之年度施政計畫審慎編列。涉及國家考選政策及制度之建立部分,於行政院核定之歲出預算額度內,依施政之輕重緩急考量以單位預算編列;考試試務部分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6條之規定,設置考選業務基金,以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編列。 有關本次 大院審查本部單位預算部分,謹就「102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及「103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提出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102年度已過期間(102年1月至102年10月)預算執行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年度歲入預算數605萬元,大部分都是屬於停車場的收入,截至102年10月底止,累計收入數456萬8千元,較累計預算分配數502萬5千元短收45萬7千元,主要係國家考場場地設施使用費收入較預計減少。 二、歲出部分 本年度預算數3億2,322萬8千元,大部分都是支付本部員工薪水,截至102年10月底止,支付累計數2億6,363萬9千元,占預算分配累計數2億8,318萬2千元之93.10%,各項經費均依施政計畫及進度覈實支用。 貳、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一、辦理考試業務 103年度預定辦理18次考試,包括公務人員考試9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8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同時舉行1次,預估報名人數74萬986人。上述各項考試,將配合用人機關業務及社會需求,以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掄拔適任、適格人才,提供優質服務,以提升國家競爭力及施政效能。 二、強化試題品質 (一)組設題庫(命題)小組,並積極推動優質題庫方案,以精進試題品質。 (二)辦理各種考試未建題庫測驗式試題命題審查及檢討改進事項,以補充題庫試題之不足。 (三)進行題庫試題電子化作業,並整合運用題庫管理資訊功能,推動線上命題、審題工作,強化題庫作業及使用效能。 (四)落實題庫建立及使用管理紀錄,利用電腦化試題品質分析系統,提升試題品質回饋機制。 (五)研究改進命題方式及技術,提升試題信度與效度,增進考試鑑別力。 三、推動e化 (一)建置資訊設備,提升行政資訊基礎建設功能,強化行政效能及品質。 (二)辦理行政系統改版及設備升級,落實節能政策,強化行政e化效能。 (三)維運全球資訊網及提升資訊安全防護作業。 (四)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及資訊安全管理,持續辦理電腦訓練及資安講習,培訓資訊作業能力,強化資安意識。 四、考選政策研發及宣導 (一)研修(訂)考選法規,健全考選法制,將轉調年限由一年延為三年,強化考試效能,並加強與國際接軌。 (二)成立各類考試改進小組,研究改進各項考選制度,落實教考訓用合一,提升考試評鑑功能。 (三)規劃研究將臨床技能測驗(OSCE)納入牙醫師、中醫師、藥師等類科應考資格之條件,以提升醫療水準、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四)落實人權公約與性別平等,推動各類職務或職業所需具備核心能力,檢討改進各種考試類科設置、應考資格與應試科目,並研擬合理體能測驗項目及標準,落實教考訓用合一,俾能羅致優秀人才。 (五)縮短產學落差,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9條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之創新制度,研究彈性多元考試方式及改進考試技術,檢討實習及實際工作經驗之內涵及方式,促進學用合一。 (六)研議國家考試口試技術與評量方法各項改進方案之應用,推動口試結構化,建立口試委員培訓機制,以強化口試信度與效度,增進國家考試選優汰劣之功能。 (七)辦理考選制度研討會、專家學者座談會,為考選政策、制度興革提供可行之思考方向。 (八)辦理各種考選調查、研究事項,並編印研究報告,以供社會各界參考。 (九)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研究(考察)各國考選制度及蒐集各國考選相關資料,以作為規劃改進我國考試制度之參考。 參、103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一、歲入預算 本部103年度歲入預算編列605萬元,同102年度預算數,主要係廢舊物資售價5萬元及其他雜項收入600萬元。 二、歲出預算 本部103年度歲出預算編列3億1,973萬6千元,較102年度歲出預算數3億2,322萬8千元,減少349萬2千元。茲將歲出預算各項工作計畫編列情形說明如下: (一)一般行政:係辦理一般經常性行政業務所需經費,計編列2億8,790萬3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數2億9,000萬5千元,減少210萬2千元,主要係減列辦理國家考場廁所更新工程等經費。 (二)試題研編及審查:係賡續辦理題庫之建置工作,計編列1,106萬7千元,較102年度預算1,203萬5千元,減少96萬8千元,主要係配合題庫科目使用情形編列。 (三)考選資料處理:係為賡續運用資訊設備處理本部各項行政資訊化業務,計編列1,310萬5千元,較102年度預算1,239萬2千元,增加71萬3千元,主要係較上年度增列電腦化試場擴充評估建置等經費。 (四)研究發展及宣導:係就考選政策、制度及考試方法等,加強研究發展所需經費,計編列681萬4千元,較102年度預算801萬2千元,減少119萬8千元,主要係減列考選部部史及考選論壇季刊編印等經費。 (五)交通及運輸設備:係新增汰換機車1輛,經費編列6萬3千元。 (六)第一預備金:編列78萬4千元,與102年度預算數相同。 肆、結語 本部103年度單位歲出預算數3億1,973萬6千元,均係依據年度施政計畫需要,覈實編列。以上簡要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女士、先生繼續給予支持,讓考選業務更臻完善。謝謝! 主席:請銓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哲琛非常榮幸,有這個機會奉邀列席貴委員會,提出銓部(以下簡稱本部)暨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會)業務概況報告。 謹將本部與基金管理會掌理之當前重要業務概況及未來工作重點,簡要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當前工作概況 一、修訂人事法規、整建文官制度 (一)研訂公務人員退撫法制,確保年金永續發展 為期公務人員退撫制度合理健全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永續經營,本部在經過長時間審慎研議後,已分就新進公務人員、現職公務人員及已退休公務人員,規劃「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調整退休所得替代率」及「逐步走向確定提撥制」三大改革方向,以及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退休金基數內涵、優惠存款利率及檢討退撫基金提撥率等具體改革措施。上述相關改革措施已納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草案,經考試院於本(102)年4月11日函請大院審議,並經貴委員會於本年5月27日完成一讀審查程序,目前正待朝野協商並交付二、三讀。 (二)修正公教保險制度,建構養老給付年金 為因應勞保年金、國民年金開辦及社經環境變遷等諸多亟需解決之問題,本部爰依據精算結果並綜整各界意見評估後,研議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修正草案並於100年4月29日由考試院、行政院兩院會銜函請大院審議,惟未能於大院第7屆完成三讀程序。爰本部再邀集行政院相關主管部會會商後,據以重擬修正草案,於101年11月13日經考試院、行政院兩院會銜後函請大院審議,並經貴委員會於本年5月30日及6月17日召開2次審查會審查竣事,其中因部分條文仍待協商,尚祈大院支持,俾能儘速完成二、三讀程序,以提供所有公保被保險人老年基本生活保障。 (三)建構政務人員法制,釐清政務常務分際 為期政務人員之範圍、任免、行為規範、俸給及退撫等事項,有一完整周妥之法律規範,本部前擬具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以下簡稱政務三法),於101年6月25日經考試、行政兩院會銜函請大院審議,並於同年9月28日經大院第8屆第2會期第2次會議決議交貴委員會審查。其中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業經貴委員會本年5月22日第8屆第3會期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完竣,將進行朝野黨團協商。 (四)檢討研修考績法制,精進落實考核制度 為落實公務人員績效管理,充分發揮考績獎優輔導之功能,本部業就增列優等等次、考列甲等以上人數比率限制、修正丙等等次獎懲結果、增列實施面談制度及團體績效評比機制等,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以下簡稱考績法)修正草案,另就公務人員升官等資格條件及優先陞任條件等配套措施,同步研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40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1條、第12條、第21條等條文修正草案,於101年10月18日由考試院函請大院審議,嗣經貴委員會於同年12月17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進行大體詢答,並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五)研訂文官基準法制,建立優質文官體系 為統攝全盤人事法規,明確規範公務人員權利義務,本部前研擬公務人員基準法(以下簡稱基準法)草案,業於101年3月27日經考試院、行政院兩院會銜函請大院審議,貴委員會分別於同年4月30日、5月21日召開2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並決議,另定期繼續逐條審查;本部已就大院委員所提修正動議研擬參考條文,將於貴委員會後續審查時,提供委員參考。 (六)研修行政中立法制,俾法制及實務扣合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施行迄今已逾4年,本部為瞭解各機關執行中立法之情形,爰於101年辦理中立法研修意見調查,多數受訪者肯定中立法之立法目的及相關規範,至有部分研修意見,本部將審慎研析以作為未來修法之參據。另貴委員會分別於101年6月7日、11月12日召開2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中立法第5條、第9條及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並於本年1月9日召開朝野黨團協商,除中立法第9條條文修正草案送院會協商外,其餘均已獲致共識,尚祈大院支持,俾使中立法制及實務執行能更完整扣合。 (七)建構平權人事法制,落實性別實質平等 公務人員任用、陞遷、考績、服務、差假、留職停薪及保險等人事法規及措施,均未因性別或有無婚姻關係而作不同之限制,且向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研修相關法規。本部除已成立性別平等小組外,並訂定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法律案),俾利人事法制政策更符性別正義及弱勢關懷。 (八)積極研訂人事規章,因應機關業務需要 為健全人事制度,靈活機關用人,本部積極檢討研訂(修)人事法規,102年計畫研修法規共53案,自本年1月迄今完成公(發)布之重要人事規章,計有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等6案。 二、配合組織改造,研議官制官規 (一)審議新機關組織編制,辦理職務歸系 配合大院審議行政院組織改造之二、三級機關組織法案,就涉及官制官規事項研議具體意見供參,以及辦理101年1月1日至本年11月1日已啟動組織調整之行政院及所屬共312個機關(構)之編制表核備、職務歸系調整事宜,並就職務列等予以通盤檢討。 (二)配合地方政府業務需要,協助機關完成修編 縣(市)改制(準用)直轄市後,地方形成5都1準16個縣(市),因地方組織屬地方自治事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屢有因應業務需要而訂定或修正機關組織編制情形,本部均配合機關函送時程完成組織編制備查事宜。 三、建置雲端服務平台,提升銓品質效能 自本年1月迄今,本部依法審議各機關學校組織編制,辦理公務人員之任用審查、考績、退撫及激勵等銓審定業務,共計414,414件。 為推動人事資料雲端服務,本年度將建構人事資料交換、認證授權與安全管理等基礎服務平台,以擴大人事資料應用層面;為提升銓業務之服務品質與效能,本年度將配合年金改革,開發可攜式通訊載具APP退休年金試算系統等作業系統,以簡化基層人事作業;並配合行政院網際網路通訊協定升級推動方案,將辦理網路設備之升級,及配合各項行政業務簡化,持續調整各項行政資訊系統。 四、妥慎管理退撫基金,提高基金運用績效 (一)退撫基金收繳撥付情形及資產運用概況 截至本年10月底止,參加基金人數達61萬9,907人,在我剛到基管會的時候,當時的人數是64萬人,現在人數已經逐年下降了。基金累計繳費收入為新臺幣(以下同)7,912億5千2百萬元(未含基金之運用收益),基金累計支出為3,795億3千1百萬元,累計繳費收入仍高於累計支出。 在資產運用方面,截至本年10月底止,退撫基金資產總值合計為5,479億1千萬元,各項資產運用標的之結存數及運用中,比例最高3項分別為委託經營1,856億2千萬元,占33.88%;銀行存款996億3千萬元,占18.18%;國內外股票878億5千萬元,占16.04%。 (二)本年度截至10月底止基金運用收益達351億元 本年度截至10月底止基金整體運用已實現收益數為212億8千萬元,期間收益率4.2%,年化收益率為5.0%,連同未實現利益共為350億7千萬元,期間收益率6.8%,年化收益率為8.2%,這是所有基金當中操作績效最好的一個。 (三)妥慎辦理委託經營,專業管理增加收益 本年度第1次國內委託經營公開徵求受託機構案,採相對報酬之股票型委託,業於本年6月1日從優評選出5家受託機構,委託總金額計250億元,期間為4年,將視未來經濟情勢,擇時辦理撥款。另國外委託經營除現有股票型及全球投資等級公司債券型委託外,首次辦理全球新興市場債券型委託,業於本年1月17日從優評選出3家受託機構,委託總金額計6億美元,期間為4年,已於本年6月4日撥款完竣。 (四)依規定辦理稽核作業,確保財務安全 基金管理會為確保退撫基金各項管理業務均能遵循法令規定、資產保全及有效運用,已建置「基金稽核控管監控系統」及「風險控管資訊系統」,持續對內部單位及國內外委託經營受託機構暨保管機構進行線上或實地稽核,俾強化風險控管機制,保障參加人權益。 貳、未來工作重點 一、積極推動法案,健全文官法制 (一)推動重大法案完成立法 退撫法草案、公保法修正草案、政務三法(修正)草案、考績法修正草案、基準法草案等案均已送請大院審議;其中退撫法草案、公保法修正草案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已先後經貴委員會審查完竣,將進行朝野黨團協商,本部將積極向大院委員溝通說明,並懇請大院鼎力支持,俾儘速完成立(修)法程序。 (二)研訂聘用、聘任人事法制,活絡政府多元用人 為建立契約用人法制,本部整合現行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研擬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建構一套聘用人事法制,以活化政府人力資源運 用;本部經綜整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意見後,於本年5月17日陳報考試院審議,全案刻由考試院全院審查會審查中。 另為配合基準法草案第5條規定,以及為期彈性用人,延攬各界優秀人才至政府機關服務,本部業參酌相關機關、學者專家等各界意見,擬具聘任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於101年9月28日陳報考試院審議,全案正由考試院全院審查會審查中。 (三)研修醫事相關法制,健全醫事人員任用 為解決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以下簡稱醫事條例)產生之相關任用問題,本部業依考試院第11屆第166次、第195次會議決議及相關專案小組會議結論,擬具醫事條例修正草案,並於本年5月2日函請各主管機關表示意見,復於9月18日邀集各相關機關開會研商,刻正依會議決議辦理後續法制作業相關事宜。 嗣為配合各醫事專業法律陸續制定公布,因應相關組織法規之制(訂、修)定及各機關用人需要,使各機關醫事職務用人更具彈性,將賡續研修醫事條例施行細則及醫事相關法規,以健全醫事人員人事法制。 二、因應組織改造,賡續研議組編列等 行政院組改尚有10部會61項法案尚未完成立法,配合大院審議行政院組改法案進程、桃園縣於103年12月25日改制直轄市,本部就涉及官制官規事項詳慎研議,並配合大院審議通過之組織法案,以及地方機關因應業務需要與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配合地方制度法辦理修編作業,儘速完成中央與地方機關組織編制核備、備查及後續職務歸系事宜。 三、靈活基金資產配置,強化風險控管機制 (一)配合國際經濟情勢,機動調整退撫基金投資組合 國際貨幣基金(IMF)於今年10月預估今、明兩年全球經濟成長率分別為2.9%及3.6%,另行政院主計總處於8月預測臺灣今年經濟成長率為2.31%,顯示未來全球經濟將呈現溫和復甦。未來基金管理會將持續關注全球經濟情勢發展,在年度運用計畫允許變動區間內適時調整資產配置,尋找長期獲利穩定、具競爭力之投資標的逢低佈局,靈活運用資金,以增進運用管理效率。 (二)建置風控資訊系統,強化風險管理機制 為落實退撫基金風險管理機制,善用建置完竣之資訊系統,並考量經驗值,歷史波動度及可承受之風險程度,核算投資組合風險值。基金管理會已於103年度運用計畫訂定基金整體投資組合及個別投資項目之風險限額及超限之處理措施,以因應市場波動及金融情勢變化,作為調整投資組合配置區間之參考及風險控管之依據。 (三)檢討修正委託經營制度,分散委託時點及類型 為確保退撫基金之永續經營,基金管理會將配合經濟環境之變化及歷次辦理委託經營業務之經驗,在兼顧法令規定及實務運作需求下,檢討現行委託經營相關規範,期使委託經營制度更為周延;另鑑於委託時點為影響績效良窳之重要因素,基金管理會除慎選撥款時點外,亦可採取分批次撥款,以達降低平均成本及風險之效;並將參酌整體經濟情勢及變化,持續著重委託類型之分散,並配合採用多樣化績效參考指標,期能分散風險,並提升委外代操績效。 參、結語 今後本部將續依政策目標及施政計畫,檢討人事法制,完善文官制度,並積極推動完成公務人員退休年金制度改革,及配合行政院組改,通盤檢討職務列等,以期建立積極、主動、效率、關懷與專業之文官服務體系;並因應全球經濟情勢,調整退撫基金投資策略及檢討委託經營模式,以穩健多元投資策略,增進運用績效,並強化風險控管機制,以達永續經營發展之目標。 繼續報告103年度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案,本部及所屬103年度預算,係根據考試院訂定之年度施政計畫,並衡酌行政院核定之歲出預算額度及年度施政需要,依施政之輕重緩急考量編列。茲謹就「102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及「103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三部分簡要報告如下,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 壹、102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 一、本部部分 (一)歲入預算 102年度歲入預算數106萬4,000元,截至本(102)年10月底止,累計分配數92萬元,累計實收數116萬2,899元,超收24萬2,899元,主要係公務人員月刊實際銷售較預期為多所致。 (二)歲出預算 102年度原列歲出預算數220億2,722萬元,連同統籌科目退休撫卹給付經費因不敷支應所需,經奉行政院本年7月23日同意動支第二預備金9億9,508萬9,000元,全年度預算數總計為230億2,230萬9,000元。截至本年10月底止,累計分配數226億3,927萬9,000元,累計支付數225億652萬723元,執行率約為99.41%。 二、基金管理會部分 (一)歲入預算 102年度無編列歲入預算,截至本年10月底止,累計實收數2萬5,875元,主要係出售廢舊物資等收入。 (二)歲出預算 102年度歲出預算數8億7,096萬4,000元,截至本年10月底止,累計分配數8億5,124萬8,000元,累計支付數8億4,640萬4,002元,執行率約為99.43%。 貳、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期績效 一、積極推動法案,健全文官法制 持續推動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草案、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等法案完成立(修)法,並研修(訂)相關子法,以健全人事法制,提昇施政效能。另推動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聘任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及人事管理條例草案完成立(修)法,以健全政府契約用人制度,活化文官任用管道,完善人事管理機制。 二、因應組織改造,賡續研議組編列等 配合大院審議行政院組織改造法案進程與桃園縣改制直轄市修編作業期程,就涉及官制官規事項詳慎研議及通盤檢討職務列等,並儘速完成組織法規公(發)布後之機關組織編制核備(備查)及後續職務歸系調整事宜。 三、靈活基金資產配置,強化風險控管機制 依法定時程辦理基金收繳及退撫給與撥付作業,以保障退撫經費來源及退撫所得;配合國際經濟情勢,機動調整投資組合,靈活運用資金,加強委託經營管理,慎選撥款時點,採多元化經營以達分散投資風險,兼顧安全性與收益性之原則下,有效提昇財務運作效益,達成長期穩定之經營績效;加強基金稽核效能,並強化風險管理機制,以保障參加基金人員權益。 參、103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一、本部部分 (一)歲入預算 103年度歲入預算數編列115萬8千元,包括租金收入3千元、廢舊物資售價4萬1千元及雜項收入111萬4千元,較上(102)年度預算數106萬4千元,增加9萬4千元,增幅約8.83%,主要係配合公務人員月刊訂戶數量增加,增列公務人員月刊收入所致。 (二)歲出預算 103年度歲出預算數計編列241億235萬7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20億2,722萬元,增加20億7,513萬7千元,增幅約9.42%,主要係增列公務人員退休給付經費等所致。茲就各工作計畫編列情形,分述如后: 1.行政經費類:計編列6億186萬9千元。 (1)一般行政:3億7,616萬3千元。 (2)人事法制及銓敘:787萬6千元。 (3)第一預備金:77萬6千元。 (4)公務人員保險管理及監理:2億1,518萬7千元。 (5)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186萬7千元。 2.退休撫卹統籌經費類:計編列235億48萬8千元。 (1)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2,145萬1千元。 (2)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234億7,903萬7千元。 二、基金管理會部分 (一)歲入預算:103年度無編列歲入預算。 (二)歲出預算 103年度歲出預算數計編列8億7,743萬2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億7,096萬4千元,增加646萬8千元,增幅約0.74%,主要係增列建置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之財務會計資訊系統等經費。茲就各工作計畫編列情形,分述如后: 1.行政經費類:計編列1億3,743萬2千元。 (1)一般行政:1億1,098萬7千元。 (2)退撫基金管理:2,614萬5千元。 (3)第一預備金:30萬元。 2.退休撫卹統籌經費類:編列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7億4,000萬元。 肆、結語 政府能有效推動施政願景、政策理念,端賴優良之文官素質與效能。本部掌理文官人事法制,在遵循憲法基本政策及落實功績制之原則下,掌握時代脈動,配合國家發展需要及施政方向,並秉持「廉正、忠誠、專業、效能、關懷」之核心價值,建構具前瞻性、高效能之人事法制,進而達到再造新文官,建立一流政府,以快速提昇國家競爭力之目標,有關基金的運作,我們會隨時配合外在環境去做相關的資產配置並做好調整。為使本部主管各項業務得以順利推展,達成年度施政目標,尚祈 各位委員對於本部及所屬基金管理會103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鼎力支持,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保訓會主任委員兼國家文官學院院長蔡主任委員報告。 蔡主任委員璧煌:主席、各位委員。本會歷年來各項施政及預算承蒙各位委員大力支持跟協助,使各項業務得以推展,在這裡先向各位委員表達由衷地感謝之意。本會依照組織法規定,掌理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業務,今天有兩份報告,一份是有關業務概況的報告;另外一份是有關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的報告,這兩份報告我將它濃縮後作一次簡單地說明,請各位委員指教。 有關102年截至10月底為止預算執行的情形,在本會部分,我們累計支付數是1億4,638萬8千元,執行率是98.59%。在國家文官學院及其所屬的部分,在歲入部分的累計實收數為438萬3千元。而歲出的累計支付數為2億5,995萬6千元,執行率為86.56%。針對此點,我要再補充說明一下,我們已經在驗收教學大樓的禮堂及行政大樓的學員宿舍,依規定當工程完成80%的時候就可以請款,因此估驗的計價款為2,333萬4,396元。然而,負責施工的富士全錄公司放棄先收估驗計價款,而願意等到工程全部結束之後再行請款,所以這個部分的金額,我們就無法算入歲出支付數中,如果將應付款計入歲出支付數的話,我們的執行率就有94.33%。另外,我們委辦的機關,一般報支的程序都比國家文官學院與中區培訓中心來得慢,因為這些學校與公司內部還有自己的報支程序,所以如果再將這個部分計入的話,其歲出的執行率應該就有97%,以上是我要特別提出來說明的部分。 其次,在本會的施政計畫及檢討中,我們會持續檢討與研修保障相關的法規,比如最近的因公涉訟補助辦法,以及安全衛生防護辦法,我們會繼續研修與推動。另外,我們也會兼顧程序與實體的正義。本會這兩年來一直強調要儘量給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甚至包括在視訊上陳述意見,而今年申請的比例已到達33%,到年底為止我們要求要達到50%,明年我們希望能達到80%;至於結案率,我們也希望能有所提升,而在不服率與維持率的部分,我們希望不服率能夠減少,維持率也希望能夠不斷地升高,目前維持率已達97%。我們會繼續追蹤保障視訊執行的成效,然後加強保障制度的宣導與輔導,而且提供保障視訊的線上申辦與諮詢的服務,擴大辦理在視訊上陳述意見。 在培訓業務方面,我們會繼續研修公務人員培訓的法規,目前的訓練進修法已在大院審查完竣,即將提交院會當中。另外,有關高階主管、非主管至主管之整體性訓練,我們規劃了完善的體系,因此也在持續推動當中。有關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我們強調的是,他們必須要有基本的觀念、品德操守、服務態度及行政程序與技術。在晉升官等方面,我們希望能夠培養現職人員晉升高一官等職務所需的工作知能。在行政中立方面,希望透過多元的管道來推動。在高階文官的發展性訓練部分,除了要落實訓練與升遷合一,為國家培育卓越管理能力、具前瞻領導氣度以及民主決策風範的高階文官以外,還要加強培訓評鑑的制度,同時也會強化公務倫理與宣導公義社會的訓練。有關性別平等與人權保障的訓練課程,在委員不斷地鞭策與指教之下,我們今年也大有進展。我們推動公務機關的訓練交流,也希望讓文官學院繼續國際化,並強調公務員終身學習與終身成長。 在今年的預算方面,歲入的部分由於增列了出售報廢財產的收入而增加了2萬1千元;至於在歲出的部分,雖然也增列了399萬2千元,但增加的部分其實是人事費以及員工薪俸晉級的差額,光是這個部分就增列了586萬9千元,另外還增列了一部幾乎快壞掉副首長座車,至於其他則統統都是減列的,不管是在保障部門,還是在訓練部門,特別是在高階文官的訓練部分就刪列了225萬。 在國家文官學院方面,歲入編列了433萬1千元;歲出增列了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的經費。雖然參加國家考試的報名人數減少了,但是錄取人數還是不斷地在增加當中,只要增加錄取了多少人,保訓會就必須訓練多少人,這是法定的國家義務之訓練,因此我們不得不隨著人數的增加而增列這個部分的預算,以免將來又不斷動用到第二預備金,以上是我們今年增列的情況。至於在減列的部分,去年一次性的經費,因為工程在今年已經完成,現在正進行初驗與複驗的程序,因此我們就將這部分的經費予以減列了。 本會及所屬機關103年度需求經費均係依照施政計畫及各項業務實際需求編列。本會職司公務人員的保障及培訓業務,我們希望能不斷地落實保障公務人員的權益,強化公務人員的培訓功能,提升公務人員的素質,建立優質的國家文官團隊,對此我們責無旁貸,會一本初衷繼續努力,敬請各位委員對我們的業務多多指教,也對我們的預算多多支持,謝謝! 主席:各機關均報告完畢。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 請柯委員建銘質詢。 呂委員學樟:(在席位上)秘書長是朝山國小畢業的學長。 柯委員建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是朝山國小畢業的?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沒錯。 柯委員建銘:最近身體應該還可以吧? 黃秘書長雅榜:非常好。 柯委員建銘:第11屆考試委員的任期到什麼時候呢? 黃秘書長雅榜:到明年8月31日為止。 柯委員建銘:換句話說,你們關院長、副院長乃至於所有的人只剩九個多月的任期就結束了,對不對? 黃秘書長雅榜:是的,原則上是如此。 柯委員建銘:新的考試院長出來後,秘書長應該也不是你了吧?有幾個部長應該都準備要畢業了吧?也許會續任啦!持平而論,剩下九個多月的時間,你們應該有時間上的急迫感。坦白說,民進黨對考試院是最支持的,像今天排這種三合一的會議,就把那些業務報告、立法計畫和預算等等都合在一起了,所以討論的時間也有限。在過往的這段時間裡面,民進黨對考試院所有的改革法案都是全力支持的,透過明的暗的、正面支持的力量去抵抗馬英九與金溥聰。 考試院最大的問題是什麼呢?持平而論,我們現在看內閣各部會都一直失火,一下子是法務部、一下是特偵組、一下是外交部,而龍應台還在那邊暗中高興,整個內閣差不多要完蛋了。 接著,我們再往上看五院又是如何呢?行政院就不必講了,院長本身用詐騙的公投法行使公投,所以現在的內閣是一個利用公投巧門的典型詐騙內閣。更嚴重的是,院長在九月政爭中和馬英九是共同的正犯。從這次的九月政爭中發現,所有的國家問題都出在馬英九的身上,考試院也是因為他,所以全部的法案都過不了。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民主國家可以用非法監聽的方式操作司法以行政治鬥爭,包括鬥爭王金平和我以及所有的人,同時也把法務部長都鬥下來,連連戰都一起鬥進去,這些都是違法監聽而來的資料,包括連惠心的資料都是總統府拿出來的,所以你看這個國家之可怕!行政院掛了,黃世銘在9月4日還去看過行政院長,院長是教唆洩密的共同正犯。此外,他還攻擊立法院,讓整個國家完全陷入了重大的危機之中。 立法院就更不必講了,今天中午開監聽調閱專案小組的會議,黃世銘人不來、資料也不提供,就是這樣!立法院就讓他踏在地上,所以立法院也倒了!光是黃世銘一個人就讓立法院唾面自乾,可以關門了。就連他違法、違憲,我們也拿他沒轍。他為什麼可以這麼做呢?因為馬英九給他靠啊!因為他來立法院如果把話全部都講出來,很多事情都會被踢爆,馬英九就更形難堪了。 至於司法院,司法院長從來沒有著作等身,沒有將論述寫成一本書,僅用學者專家的身分來當司法院長,他是一個七十幾歲的平常律師,因此司法改革掛零。 而監察院的內鬥就更糟糕了,王建就說乾脆把監察院關掉算了。我們現在還在審監察院的預算,也不知道是在審什麼?監察院長和裡面的委員內鬥,弄得之難看,真是前所未有! 這樣看來,只剩考試院比較正常,比較沒什麼事。坦白說,我相當佩服考試院的關院長,只可惜壯志未酬啊!他有滿腹的改革決心,他寫了很多書,跟我以前認識的關院長不一樣。以前我們跟他天天打仗,他是國民黨的操盤手,因此我從黨外時期就天天跟他打仗。結果後來發現關院長和我的想像不太一樣,他還真的頗有學問,而且人情事故非常練達。 面對王院長的關說案,他只有一句話,「民意代表反映民情,行政部門要怎麼做是行政部門的事情,何來關說之有?」他的邏輯是對的。對於王院長的行為,他認為民意代表要怎麼反映是民代的事情,行政部門要不是接受是行政部門的事情,又沒有拿槍去壓你,也沒有去恐嚇威脅你,何來關說之有?關院長這個身經沙場的老將,對很多事情有一定高度的看法,這個邏輯是對的,只可惜出師未捷,長使英雄淚滿襟。 現在回想起所有的事情,關院長任內所有的法案,我們全部都支持,年金改革能講到讓所得替代率剩80%,就已經非常緊繃了。坦白講,考試院要把所得替代率從100%降到剩80%,需要多大的勇氣啊!那要得罪多少公務員啊! 上個會期有關年金改革開展得如火如荼,好像在辦什麼大事一樣!所有的人都全部投入,民進黨都全部投入,國民黨也都全部投入,整個社會氛圍都在喊年金改革。在臨時會的時候第一次被提出來,但是沒有過。我們在委員會審了半天,國民黨在臨時會還煞有其事地提出年金改革要處理,最後也沒有處理;到了第二次臨時會就連提都不提了,到現在什麼年金改革,在馬英九的念頭裡都是零,都不必改了。他想了想又認為這個不能做,所以他現在是千瘡百孔,什麼都搞不來,他不是三頭六臂,坦白講他現在是一個完全沒有作為的總統。他一直在違反憲政分際指揮立法院,破壞憲政體制,現在他還敢講年金改革嗎?連這一屆總統還做不做得完、未來會變成什麼樣子都不知道,他都自身難保啊! 整個國家被他搞成這樣,對於年金改革現在是一句話也沒有了,國民黨的林鴻池當時說:柯委員,我們來協商一下年金改革的整個法案。現在連提都不提了。 賴委員士葆:(在席位上)有提呀!誰說不提了! 柯委員建銘:所以由此可知,馬英九所提的改革都是假的。大家都像湯圓一樣被搓掉了,政務三法、年金改革、考績法都是你們最重要的法案,當時要提出考績法的時候,考績丙等3%金小刀說不行,關大刀就收起來了,所以這個問題是很嚴重的。 本席在此要說的是,包括政務三法也是一樣,當我們談到政務官參選要辭職、不能擁有綠卡,還有年資要分流,你們要併計,這些都是政治考量,所以整體來講,第11屆考試院委員的任期,事實上只剩下九個多月。我一直在想你們這一屆的考試院委員未來要怎麼蓋棺定論呢?雖然你們有滿腹的理想,卻沒有一件可以實現。立法院的這個會期是到下個月底,勉強可以延會到1月中,所以只剩下一個多月,這一個多月要審中央政府總預算,但現在會期都快要結束了,就連今年102年度的國營事業預算都還沒有處理,更遑論是中央政府總預算。 賴委員士葆:(在席位上)是你不給人家處理,還這樣說。 柯委員建銘:什麼我不處理,今天我如果是當國民黨黨鞭的話,我就會去處理。國民黨何其不負責任,都統統沒事,這個國家到底是怎麼了?現在民進黨是最認真在幫忙的,所以今天才開三合一的委員會,把預算和立法計畫都拿來討論。你真的要去感謝今天的召委,稍微去感謝人家一下。秘書長要感謝召委,只有民進黨才會給你這樣的支持啊!否則今天若只排了一個立法計畫的話,你們的預算要排到什麼時候啊?各部會做一次施政報告,然後再排一個預算審查嗎?我們都是很認真地希望這個國家能夠運轉,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點。因此我今天就是要告訴你,整個國家最大的問題還是在馬英九,關院長在政治上的輩分至少還贏過馬英九,可是這個院長只能再做九個多月,所以你要拜託關院長,請關院長要跟馬英九講實話,什麼叫做「國泰民安」?國家應該要怎麼治理?馬英九旁邊少了魏徵,不要只是一意孤行,不然出門都會被鞋子丟,這樣是要如何當總統啊?這是奇恥大辱。 其實馬總統剩下兩年多的時間,要怎麼澈底地改革,我想來想去就只剩下關院長有這個能力跟他講話,因為有跟他政治辯論過,他的社會經歷夠、他有高度思考過,所以我想了想沒有其他人了。副院長是不是可以轉告一下。不然寫個信給馬總統,告訴他要正經些,不要把國家弄成這樣。 賴委員士葆:(在席位上)信由你來寫…… 柯委員建銘:我覺得在這個時刻更凸顯了關院長的重要性,這比考試院弄多少的法案還要重要。他在國內政壇中,還在五院院長的位置上,所以他是有這個高度來講這些話的,不然也要公開向他呼籲一下。今天我倒覺得這個問題才是比較重要的,至於其他的法案及預算,只要我們能幫你的就會儘量幫忙。關於這三個重大的法案,我最想問你考績法。我的問題很簡單,假如公務員不務正業、不依法行政的時候,他的考績要怎麼打呢?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規範公務人員的法律有非常多種,您所提的…… 柯委員建銘:不依法行政的、搞監聽的、專門監聽國會的,這種公務員的考績會怎麼打呢? 黃秘書長雅榜:不依法行政的公務員,我們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柯委員建銘:黃世銘的考績你打給我看看。這很簡單啦!全國大家都在想,考績法…… 黃秘書長雅榜:公務人員…… 柯委員建銘:叫他提離職他不提,沒關係,反正已經沒有什麼法律了,只要有觀念就好,你只要回答「這應該下台」就好,你比較有膽識,反正你這個秘書長橫豎再做九個多月而已。還有廉政署,不務正業,並不是依法成立的,是一個黑機關,廉政署應該要查緝公務人員,卻來跟蹤我,變成狗仔隊,由特偵組指揮,和壹週刊聯手來跟蹤我,真是不務正業,這考績要怎麼打?廉政署還叫地方的政務人員去幫忙行政機關,包括幫特偵組和調查局,做監聽譯文的翻譯,這些人全部變成幫手或打手,整個國家幾乎都陷入政爭,這考績怎麼打?這個署應該廢掉了。 坦白講,我在國會20年,有很多感慨,整個國家為什麼搞成這樣?未來怎麼辦?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國家怎麼辦?馬英九總統應該懂得什麼叫國泰民安。五權憲法裡最該被廢掉的機關是監察院和考試院,監察院就不用說了,監察院是「歹子飼爸」,而考試院看起來最正經,還想做一些事情,其他全部都在亂搞,關中院長還堅持他的作為,該改革的要改革,時間非常緊迫,剩下九個多月,請關院長出來,向馬英九呼籲一下,看看會不會像醍醐灌頂一樣,讓他驚醒,不然大家都不知道他是不是「卡到陰」還是怎麼樣,都找不到原因。不然叫道士來作法,看看能不能解決這個問題,不然就辦個法會,請全國的紅頭師公都來,召集200個來大作法。這不是開玩笑的話,國家怎麼辦? 未來九個多月我希望你們還是堅持改革理想,不要妥協,所有改革版本都參考看看,這才是真正要改革。馬英九不會做了,年金也快結束了,立法院這個會期快結束,等到明年3月開議,他的任期就結束了,他的決策都只能當作歷史文件而已,下會期開議以後大家都在忙選舉,什麼都不敢動,所以我可以斷定你的時間非常有限,你應該有急迫感,所以你至少要講一些真話,才可以名留青史。大家好自為之。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難得柯總召這麼推崇考試院,老柯好不容易講了幾句真話,他那麼推崇關院長,那他就要配合關院長,稱讚成那樣,各位,馬英九不是「卡到陰」,而是「卡到柯」。你們把勞保條例法案拿過來就可以審了,年金的相關法案就可以統統送出了。偉大的柯大總召,柯建銘委員就會放行,案子過來我們就審了,卡在那裡,阻礙我們馬總統的年金改革,頭號戰犯就是柯建銘。我們該做的都做了,今天的主席呂學樟召委幾次挑燈夜戰,我們都很清楚,每一個法都送出門了,主席非常認真,一條一條跟我們審,案子都出門了,現在差在什麼地方?差在勞保條例沒有送進來審,而年金改革是整套的。各位都很清楚,真的要馬總統的改革有成績,民進黨就放勞保條例進來審。人家說為什麼國民黨這個大黨無能為力?這就是國會運作的悲哀,大黨被小黨綁架了,執政黨被在野黨杯葛了,他們不放手,我們怎麼審?年金制度是整套的,所以解鈴還須繫鈴人,不能得了便宜還賣乖。馬總統的改革決心是沒有任何折扣的,也真的有認真推動,三位長官,特別是張部長,我們真的念茲在茲,要做年金改革,本來都要審了,朝野兩黨對私立學校教師的權益也都有承諾,要推動公保法修正案,這是不分黨派的,現在進度如何?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第十一章已經出委員會了。 賴委員士葆:對,就沒有了嘛!現在民進黨關閉朝野協商,現在也沒有協商,勞保條例沒有進來,我們要怎麼往前走?我在這裡要向全國私校教師團體說明,現在整個案子我們都審好了,也送出門了,等待協商,可是民進黨關閉朝野協商,我們怎麼走?冤有頭債有主,要找就找民進黨黨團,今天柯總召扯這件事,我們就來扯,我還是要把事情講清楚。今天的主席雖然今年是第一次當主席,卻做得有聲有色,是一個幹才,又是民進黨的明日之星,你去跟總召講一講,趕快來協商,現在私校老師殷切期盼,他們的退休金即便年金化,一個月也只領兩萬多而已,也是不多,但是感覺就是不一樣。你知道嗎,有私校教師來我辦公室陳情,講到拍桌子哭。教了四十幾年,連要一個年金都要不到,問我們這些政治人物在做什麼,我聽了很難過。他說國民黨也答應了,民進黨也答應了,為什麼動不了,事實就是動不了,沒有人反對,一個也沒有,大家就覺得很奇怪,都沒有人反對,為什麼動不了,但是事實上這個制度就是卡在這裡。法案都已經送出門,準備協商,但民進黨關閉朝野協商,不協商了。我們想要相關法案都一起審,可是勞保條例不進來,就沒得審,我們並沒有要唬弄人的意思,我想先做個解釋。 現在我要請教兩位和退撫基金有關的首長,伍副院長回答也可以,張部長回答也可以,我先問副院長好了。副院長,你現在官做那麼大,很少來這裡,我們大家來敘敘舊。 呂委員學樟:(在席位上)他是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前輩。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所以我對他講話都很客氣。 伍副院長,公務人員退休協會批評退撫基金操作績效不好,在民國91年之前實施退撫舊制,當時退撫基金6年平均收益率有8.7%,但是自91年到101年這11年來變成「墜落的退撫基金」,平均收益率落至6.43%,遠低於OECD國家各國退休基金同期平均收益率,也低於國內股市配息的殖利率及公勞保基金的收益率,對於這一點,你們要不要說明一下? 主席: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伍主任委員答復。 伍主任委員錦霖:主席、各位委員。賴委員,我先簡單報告,在財經方面你是專家,退撫基金基本上是中長期的投資,如果從今年來講,剛才張部長已經報告了,今年度到10月底已經賺了350億,期間收益率已經達到6.8%,年收益率達到8.2%,今年成績很好。長期來講,占比例最高的就是委託經營…… 賴委員士葆:委託經營績效不好。 伍主任委員錦霖:資本利得型的占多數。 賴委員士葆:什麼叫做資本利得型?長期的? 伍主任委員錦霖:固定收益的比較簡單,而資本利得型的會受到國際因素的影響,變化很大,比如說2008年金融海嘯,你看那時候多慘?有時候收益情況很好,比如說今年就很好。我們常常說人可以創造未來,不能預測未來,沒有人知道明年會發生什麼事情。你剛才說到階段性,如果往前推3年,退撫基金還是第一名,如果把2008年的績效算進去,那兩、三年就很差。 賴委員士葆:請張部長來說明。 張部長哲琛:這部分我分兩點來說明。第一,退撫基金在80年成立,而80年到90年初期整個大環境是不錯的,利率相當高,所以基金績效會比較好。到90年代以後,一直到現在,發生多次金融危機,再加上現在幾乎是0利率,基金操作確實很困難,投資報酬率也低。 第二,以最近10年來比較,退撫基金操作績效比較不理想,不過,從我來以後,也就是從98年到現在,基金的平均報酬率為6.3%,這5年是我負責的。 賴委員士葆:等一下吳宜臻委員可能會有意見,你言下之意就是你操作得比民進黨執政時好很多? 張部長哲琛:我沒有這樣講,我說的是在我負責的這5年當中的績效,我有具體數字可以供委員參考。 賴委員士葆:具體來說,你比朱武獻好太多? 張部長哲琛:我沒有這樣講…… 賴委員士葆:潘維剛委員講的我同意,他說「of course」。 蔡副主委,是多少? 主席:請退撫基金管理會蔡副主任委員答復。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今年到10月份…… 賴委員士葆:不是,我是問上一屆的。 張部長哲琛:我擔任基管會主委這5年之間,到今年10月底止,操作績效是6.3%。 賴委員士葆:上一任平均多少? 張部長哲琛:我不知道。我沒有去算。我在任內盡我的大量去做。事在人為,我還是盡我的力量。 賴委員士葆:過去10年是2.43%,我已經說了,不是嗎?但是這10年也包含你在任的年度,是從民國91年到101年,平均績效是2.43%。 張部長哲琛:我98年接任,從98年到102年10月底止,平均報酬率是6.8%。 賴委員士葆:委託績效如何?國內部分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今年大約10%。國外部分則是約22%。 賴委員士葆:國外比國內好? 張部長哲琛:對。 賴委員士葆:比例多高? 張部長哲琛:在這5年中,我對資產配置做很大調整。 賴委員士葆:國外比例多高? 張部長哲琛:近40%。 賴委員士葆:可以增加嗎?沒有法定上限嗎? 張部長哲琛:會增加,有法定上限,目前都沒有超過上限。 賴委員士葆:上限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44%,我們現在的比例大概是38%、39%,沒有超過40%。今年我又陸陸續續增加,最近又辦一次委託操作國外基金。 賴委員士葆:你這樣子管基金,你以前也當過主計長,財經資歷也很豐富,你對明年景氣有什麼看法? 張部長哲琛:我覺得明年景氣會比今年好,不過復甦力道絕對不會太強,因為目前還有很多隱憂,比如說美國財政赤字問題和歐債問題,這些問題都會影響世界經濟。 賴委員士葆:今年GDP達到2%有沒有問題? 張部長哲琛:我現在不在主計處,不適宜回答這個問題。 賴委員士葆:跟你有關係,你要操作基金,要知道如何配置。 張部長哲琛:經濟環境是我配置基金時考量因素之一。 賴委員士葆:劉泰英說臺灣會走向日本的模式,長期低迷,這句話你同意嗎?這跟你操作基金有關係,你同意的話,操作就要很保守。 張部長哲琛:我表示懷疑。景氣會循環,到了谷底以後一定會反彈,會慢慢復甦,從長期來看,經濟會復甦,不過復甦的力道和時間會有不同。 賴委員士葆:他根據什麼說臺灣未來會循日本模式連走10年空頭? 張部長哲琛:政府必須拿出相當多的作為。 賴委員士葆:比如說? 張部長哲琛:我不在行政院。 賴委員士葆:我們都拿出很多辦法,沒效果啊! 張部長哲琛:我覺得長期短期的辦法都要有。 賴委員士葆:民間資金這麼多,你們應該鼓勵民間投資,讓資金流進公共建設。 張部長哲琛:我們可以跟行政院建議一下。 賴委員士葆:你公開喊話一下嘛! 張部長哲琛:我們非常歡迎行政院邀請我們四大基金參與公共建設投資,這是非常好的一個辦法。 賴委員士葆:行政院有嗎?江院長聽好,馬上做球給他,請他馬上回應,叫他積極邀請你們參與國家的重大建設。不過你們的錢是退休人員的錢,大家怕怕的。萬一績效不理想,錢收不回來,你要小心。 張部長哲琛:政府應該沒問題。 賴委員士葆:歡迎民間資金和退休基金參與公共建設投資。請張部長善用退休基金和退撫基金。 主席:請潘委員維剛質詢。 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黃秘書長,今天我們大家都有共同的看法,既然柯總召這樣說,考試院預算過關應該不會太辛苦,不過,我們今天除了審查預算之外,還要審查一些重要法案,例如:公保法,現在關閉協商,協商期到了以後,我希望行政院能跟立法院說一下,將公保法直接排入議程,我們還是可以審的。副院長也是專家,應該知道,如果不積極推動,案子就會無法排入議程,平常大家會認為,既然案子已經送進立法院,就不適宜積極推動,但是大家之前努力將這些法案審查完,送出委員會,其實我們兩位召委都很認真,也都不分黨派,整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向來都非常認真,從不積欠任何法案,對這部分我們希望考試院能表示積極的態度,讓法案快速通過,尤其當中還有私校老師的問題,張部長也在這裡,修法時我們都希望能快速,讓私校老師與所有老師一樣,否則他們會很可憐,尤其教育部對私校的退休基金也已經沒有了,若沒有加緊銜接,這些積欠掛在帳上又再拖了4年,所以我希望一定要快,也希望大家不分黨派一起支持,因為這不是個別問題、也不是黨派問題! 第二要請教秘書長有關行政院組織再造的問題,在銓敘部本於官制官規下,大家都做了很多努力,但組織再造後到底能不能發揮應有的功能?修法時秘書長也常來參加,須符合的官制官規,與真能讓組織發揮應有功能的官制官規,這二者並不完全一樣,經過這次組織再造後,您認為這樣的設計及職等能否發揮應有功能?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組織再造從民國七十幾年至今,歷經相當長的時間,歷次提出方案都針對了國際局勢之變化,依我們所學習的公共行政組織再造,從1979年至1990年以來,柴契爾夫人那套就是很多國家學習的方向! 潘委員維剛:那這次呢?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這次所推出的方案應該相當理想,但在立法進度上,現在仍有將近10個部會尚未通過,所以以後的29個部會,接下來可能還要…… 潘委員維剛:所以我希望考試院能一起關心。 黃秘書長雅榜:考試院是全力配合! 潘委員維剛:我們原來只是被動,但我們在委員會一再希望能考慮到總員額法及相關職等規範,若行政院司長為13職等,相對於5+1個、快要6個直轄市的局處首長都是13職等,這樣以後要怎麼管?政令要如何推動? 黃秘書長雅榜:所以銓敘部正在思考職務列等表。 潘委員維剛:既然要組織再造,就代表是一個政府,我希望能給予最好的建議,並能解決實質上的問題,否則我非常擔心將來中央會弱化,加上中央政令要如何出門、地方勢力過於龐大等問題,這些我們都不希望看到。 此外,雖然高階文官學院設在考試院,文官學院院長也在這裡,我認為法官、律師都要經過培訓才能擔任,當然他們都很優秀才會被延攬為政務官,但因為政務三法的修法一直沒有過,我覺得合理讓政務官有尊嚴地發揮機制、功能,這當然是我們要看到的,對此考試院也責無旁貸。 我並不是指政務官不優秀,但有很多政務官之前並沒有行政上的歷練,不熟悉政務官的角色及如何發揮組織的機制功能,所以本席認為這點應該要加以思考並與行政院溝通,雖然是高階政務官,但我認為仍應進行短期快速的培訓,讓他知道所有狀況,而非具有社會聲望就足以擔任,不曉得考試院有什麼看法? 黃秘書長雅榜:學理上,1969年至1985年的全面品質管理,其實就是這個道理,對於高級領導者必須施以訓練,這點是正確的。政務官以往可能由各政黨自行施訓,既然保訓會底下的文官學院有對高階文官進行發展性的訓練,政務官應該也可以參加。至於現在政府部門的政務官都太忙,可能沒辦法撥出時間受訓,但考試院則是全面性的,所有政務官都有參加訓練,不曉得各院實施結果為何?蔡主委也在這裡,回去後他們會加以規劃。 潘委員維剛:對,我覺得應該可以去協商,就是一旦被任命為政務官後,只要是新任命的,就應該至文官學院進行最高級的訓練,再加上我們人才濟濟,有這麼多優秀人才可將功力傳輸給他們,好讓他們發揮更大的力量。 黃秘書長雅榜:考試院會努力。 潘委員維剛:譬如上任之前至少受訓1個月,讓他能快速融入,否則一進來就遇到震撼教育,這對他們有很大的壓力。站在考試院的立場,要讓每一位文官任用,包括政務官,都能適才適所,擁有基本能力以發揮最大效益,希望你們能有具體的作為。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來努力。 潘委員維剛:此外,我剛剛說要你們積極推動相關法案,因為組改在上屆就全部過了,而且是全部協商完成,但最後卻沒有送出立法院,造成屆期不連續,全部重審,這是多大的司法、立法資源浪費,這是我一直感到痛心的地方。所以我希望要積極推動至順利通過為止,而不是盡力就好,要到完成才算是一個段落。 再者,現在有很多相關事項需要配合,比如一直推動的文創、積極開拓新方向,但這些新的人才並不見得適合原來的考試制度,所以在人才的進用、任用上,考試院應思考在配合國家施政方向的人才進用上,能不能有較彈性的運用? 黃秘書長雅榜:這方面銓敘部有直屬職系的設計,這應該可配合整個時代的脈動。至於考選部方面,考試類科將隨時彈性調整,並以國家利益為最高利益。 潘委員維剛:我們以前通過考試就是當公務員,都是循著這套程序,但現在社會趨向多元化,而且是高度競爭的時代,台灣最令人驕傲的是民主與經濟,但現在情況卻令人擔心。衰退有分絕對衰退與相對衰退,當別人進步特別快,雖然我們仍有進步,但比較起來就是一種衰退,這就是相對衰退!從剛剛張部長對經濟的看法,我覺得行政院也應該多請教請教,實際上,四大基金中的退撫基金,你們的績效是非常好的。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的績效非常好。 潘委員維剛:我知道你們的績效是第1名。如果斷掉了就會很可惜,應該把這些力量都加起來,然後再變成我們國家真正更大的力量,所以,我希望將來你們可以更為有彈性。本席看到文官學院院長非常積極去與世界接軌,這正是我們期待的,因為目前所有花在文官進修的費用,如果去與其他幾個國家相比的話,我們是最少的。目前中國大陸大概是我們的10倍以上,原本我們認為自己是最優秀的,但是不能慢慢變成是相對性的衰退,針對此點我們對考試院有很大的期許及期待。 黃秘書長雅榜:謝謝。 潘委員維剛:謝謝。 主席:請呂委員學樟質詢。 呂委員學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政務三法,包括公務人員考績法及公保法都已經出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年金制度改革的三個法案,包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公保法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在委員會已經初審完成,也出了委員會,其中的公保法修正草案還要特別謝謝呂委員。其次,有關教育人員退休撫卹條例也已經出了委員會。至於有關軍人的部分,還有一項軍保修正案,也已經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完成初審,並出了委員會。 呂委員學樟:大部分都已經出了委員會。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對,大部分都出了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呂委員學樟:接下來就是政黨協商的部分,而目前最大的問題就在政黨協商,由於民進黨關閉朝野協商的大門,因而造成很多法案的延宕。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的部分,這都是要整合在一起的,所以還要配合勞保,由於目前還沒有定位好,這也造成了延宕。 本席認為針對沒有意見的部分,我們應該積極去進行推動的工作,比如公保法或政務人員三法等,其實爭議性都不是很大,我們就應該儘速去做才對。另外,針對考績法的部分,該溝通、協商及該談的部分也都已經溝通、協商及談過了。雖然有部分公務人員在反彈,我認為既然要改革就應該以公務人員來做模範及標竿。不管是3%打丙等也好,由於你們沒有說明清楚,這讓委員、公務人員及外界都不瞭解,所以造成了大家的誤會。然而這方面的問題都是可以處理的,當然也是可以解套的,比如1%到3%,其實也就是1%,標準可說是夠低了。何況我們已經向院長及張部長建議過,即是不是要比照法官法。現在的一種創新作法,就是每年各部會裡都會做績效評比,前面的是30%,至於後面的部分,甚至不需要一定要有強制1%到3%的限制,本席認為如果能夠這樣做,正好是以激勵他們來取代處罰他們,而激勵當然是優於處罰嘛!針對表現好的,還有團體績效好的,他們就可以不受到1%到3%的限制,所以也沒有人員會被打丙。如果能夠給他們這樣的機會,大家就會去力求表現,而機關內部也會去做整合,大家當然就會有共識,在同儕之間大家更是會互相激勵,長官可能也會對部屬說表現得很好,所以就不會強制去打3%的丙。 如果能夠做到上面的切割,表現好就給予獎勵,而表現得不好,如果要打丙也會有一定的條件,如此去做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我們在觀念上要做一些改變,讓公務人員不能因為考上之後,就是來占個位子,而且不犯錯就不會有事,政府還是必須要求他們一定要有績效。我們建議考試院應該建立起績效評核的標準,也讓各部會、各機關及各單位在內部去做績效評核的標準,以使績效能有客觀的標準,或是有主觀的一些條件。這部分的標準都應該好好去建立,而我相信公務人員也可以欣然接受,他們只要績效表現得非常好,評比當然就會很好,自然就可以享受到該享受的條件。請問張部長,可不可以這樣去做呢? 張部長哲琛:剛才柯委員建銘有提到,在目前立法院的這種生態之下,所有的法案都沒有辦法完成立法程序。現在站在考試院及銓敘部的立場,我們還是想要做一點事情,剛才呂委員所提的幾個法案,我們仍然會積極去推動。 呂委員學樟:針對法案沒有爭議的部分,如果大家都沒有意見,而且你們也沒有提出對案的話,本席在此呼籲民進黨應該儘快讓這些法案通過。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要績效啊! 張部長哲琛:基本上,由考試院及銓敘部所主管的官職官規都不涉及黨派,同時也是為了國家整體的發展去做努力。實際上,年金改革都已經出了委員會,雖然有關勞保條件的部分還未修正,但是軍公教的很多部分都已經獲得共識了。這個會期是預算會期,我們希望在本會期可以完成立法程序,我也會盡最大的努力來與委員進行溝通及協調。 呂委員學樟:這應該都是可以做的,我記得本席擔任書記長的會期,除了審查預算之外,還有通過政府組織改造的法案,二十幾年無法完成,我們也是在那個時間點完成了,所以雖然是審查預算的會期,但是對於其他的重大法案,我認為也有推動的必要。 張部長哲琛:呂委員與在座委員都瞭解,年金改革是社會的期盼,這時機稍縱即逝,所以我認為在這個會期…… 呂委員學樟:有關年金改革的部分,我認為現在的氛圍不是很好,我的建議是公保法之類大家比較有共識且沒有爭議的法案先通過,像考績法已經談了這麼久,這種與年金比較沒有直接關係的法案,是不是可以先來推動? 張部長哲琛:對,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做。 呂委員學樟:其次,我們要建立一個標準,這個標準是大家都能接受而且要符合公平正義,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是象徵公務人員的最高殊榮,得獎者堪稱為公務員中的菁英或模範生,但是這幾年來,得獎者都是薦任9職等以上的高官,使得這個獎項蒙上了一層陰影,今年更是被媒體拿來大做文章,報上刊載本屆個人獎獲獎原因千奇百怪,有人僅因「移除蒙古野馬腸內糞石」就得獎,有人因「在立法院向立委闡明修法急迫性與必要性」就獲獎,當然本席瞭解這是外界故意要扭曲或誤解獲獎的原因,但是得獎者沒有薦任9職等以下或委任職等的基層公務員,這是事實嘛! 張部長哲琛:對。 呂委員學樟:就因為今年的8位得獎者仍然沒有一位是基層公務人員,才會引起反彈,傑出貢獻獎的得獎人除了可獲頒琉璃水晶獎座一座之外,還有獎金新台幣20萬元,以及給予5天的公假,更可以免經甄審優先升任,這麼好康的事情如果都給了高官,基層公務員會怎麼想呢?你們要如何激勵公務人員的士氣?畢竟基層公務人員還是占多數的。 本席歷年審查考試院預算時,不只一次要求考試院必須要讓基層公務人員有機會得到傑出貢獻獎,部長,你們為什麼不乾脆把獎項分為簡任、薦任、委任各二位到三位呢?這樣才合理啊,就像考績法一樣,除了同儕之間的互評之外,而且是簡、薦、委分層的,這是你們可以做的事情,為什麼不去做呢?去年因為年終慰問金及獎金的法源問題,引起一連串的改革,傑出貢獻獎的獎金發放也同樣被質疑沒有法源依據,所以本席希望考試院能儘速檢討改進,不要讓原本立意良善、具鼓勵意義的獎項,變成頒獎被質疑、得獎人也不光彩,好不好? 張部長哲琛:好。 呂委員學樟:今年是已經來不及了,明年看看能不能把獎項分成簡、薦、委三層,我要幫基層公務人員爭取一下,這些在第一線服務的人員才是最需要被鼓勵的人,他們站在第一線是最重要的,高階文官可能在政策上的規劃有些想法,但基層公務員是直接面對民眾、替民眾服務的,所以本席覺得你們應該朝這個方向去做。 另外,本席想請教董部長,特考是不是凌駕於高普考了?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三條規定,國家考試分為全國性的高等、普通及初等考試,以及因應特殊性質機關需求而舉辦的特種考試,照理來說,公務機關用人應該以高普初考為主、以特考為輔,對不對?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對。 呂委員學樟:但是立法院預算中心的評估指出,近年來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有凌駕高普考及初等考試的趨勢,根據統計資料顯示,這三年來公務人員高普考及初等考試的錄取人數分別是4,016人、5,961人及6,664人,特種考試則分別為7,104人、7,576人及7,998人,在在都顯示出特考進用的人數遠比高普初考的人數多,公務機關偏愛以特考來舉才,據本席的瞭解,是因為各機關想以特考綁約6年來留住人才,是不是? 董部長保城:委員的觀察非常準確,公務員高普初考目前綁約1年,特考綁約6年,我們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打算提出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希望將高普初考綁約從1年延長為3年,這樣與特考綁約6年能達到一個衡平性。 呂委員學樟:難道我們沒有其他方式來留住人才嗎?當然有,目前的作法等於過分集中與限制資格於特殊考試,會不會變相剝奪全國民眾考試的權利?用人機關現在都傾向將職缺提報特種考試,考選部如何認定這些職缺應該由全國性高普初考還是特種考試來舉才呢?現在感覺特考太過於浮濫了,有些職缺能回歸高普初考就儘量回歸到高普初考,好嗎? 董部長保城:好,我們會特別提醒用人機關,這是過與不及的問題,高普考是1年就能轉任,特考要6年才能轉任,一般機關為了人力的安定,就以特考方式來辦理,不過這種現象不好,相關修法的法案我們會送到大院,到時候請委員支持。謝謝。 呂委員學樟:因為時間關係,我的發言到此告一段落。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條規定「公務人員非依法律,不得予以停職。」,銓敘部送出來的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第十條亦規定「公務人員非依法律,不得予以撤職、修職、免職、停職、解職、解聘、退休(職)或資遣。」,從立法說明來看就知道,這些處分會嚴重影響並改變公務人員身分,這涉及到工作權的問題,也涉及到憲法層次,所以要以法律定之。如果從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第十條的順序來看,非依法律不得予以撤職、休職、免職,之後才是停職,如果從公務人員懲戒法第九條來看,懲戒的處分有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等六種,當然也可以停職。關於當然停職較為明確的規定在公務人員懲戒法第三條,第三條規定公務人員若因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或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之宣告;或依刑事確定判決,受徒刑之宣告,在執行中者,其職務當然停止,法律的規定非常明確。同法第四條規定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於受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止職務之必要者,得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公務人員被移送懲戒者何種狀況可停職?法條只有規定「情節重大」,現在的重點在於「情節重大」的定義為何?公務人員懲戒法完成立法已經非常多年,公務人員保障法制定完成也已非常多年,明確規定非依法律不得停職,其立法理由說明因其涉及公務人員身分之改變,所以若依懲戒的順序來看,為什麼要停職?本席個人的解讀是他未來很有可能被撤職、休職或免職,所以先予以停職。如果未來的懲戒處分可能只是申誡、記過或是減俸、降級,有沒有必要停職?這是今天我要跟兩位以及包括副院長、秘書長等各位考試院的長官釐清的問題。對公務人員的保障,口口聲聲說非依法律不得予以停職,但現在各機關在這部分的處置非常混亂,完全憑主官個人的意見。先請教負責公務人員保障的保訓會蔡主委。 主席(呂委員學樟代):請保訓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璧煌: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是一個保障單位,若公務人員被移付懲戒,機關就可將其停職,我們保障單位是被動的…… 鄭委員天財:蔡主委,你這樣的答復非常不負責任,作為公務人員的保障機關,保訓會不能只是被動的有案子來才處理,你要檢討過去的諸多案例,並提供非常寶貴的意見給銓敘部或相關的機關。我先釐清剛才你講的話,不是移付懲戒就要停職…… 蔡主任委員璧煌:是其中的一種。 鄭委員天財:要情節重大。我剛才已經唸過法條,公務人員移送懲戒必須「情節重大」才能停職,所以你還是沒有聽清楚。公務人員的懲戒處分有六種,最輕的就是申誡、記過,如果只是申誡、記過或是減俸,你認為能符合「情節重大」的規定嗎?不是嘛!公務人員懲戒法第四條寫得很明確,移付懲戒者要「情節重大」才能停職,你剛才說移送懲戒就可以停職,很多機關,包括很多人事單位提供給主官的意見就是這樣,你主管公務人員保障法,如果還說出這種話,實在令人失望,我希望你把剛才的話收回去。 蔡主任委員璧煌:是。向委員報告,降級、減俸跟其他的處分都不是停職的理由,必須是公務人員被移送懲戒而懲戒處分做成前的一個暫時性的處分,這是保障法中的規定。換言之,我們受理各機關將公務人員停職的案件之後,才會由我們的保障處就其停職處分是否合乎法律所謂的「情節重大」進行審查,如果不合乎「情節重大」的規定,我們會將停職處分撤銷。 鄭委員天財:蔡主委,你現在採取的是考試院的角度啊! 蔡主任委員璧煌:是,從保障法的角度。 鄭委員天財:你應從全國公務人員的保障此一角度出發,而且所謂的「申誡、記過」,你也不該從公務人員考績法中與「申誡、記過」相關的規定去看,而應以公務人員懲戒法第九條的這個大框框來看。當然,那是銓敘部的問題沒有錯,但是作為公務人員的保障單位,保訓會應蒐集各種狀況以釐清何謂「情節重大」?我們現在對停職的態度都是「反正會復職」,不能用這種態度來看待。我認為足以讓公務人員停職的「情節重大」的定義應該解釋為他有可能被撤職、休職或免職,如果只是公務人員懲戒處分中的申誡、記過,那有需要停職嗎?那個「申誡、記過」不要從考績法的認知去看啊!所以你才會認知只要移送懲戒就可以停職,錯了!一定要情節重大。 蔡主任委員璧煌:報告委員,這是機關首長的行政權,我們是救濟機關。 鄭委員天財:請問張部長,你認為何謂「情節重大」?這一直都是空白授權。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以下分四點向鄭委員報告:第一,懲戒法由司法院主管,所以有關「情節重大」…… 鄭委員天財:我知道啊! 張部長哲琛:法條中並未明確規範何謂「情節重大」,係由各機關自行認定。 鄭委員天財:對,作為考試院,你必須把「情節重大」的定義釐清,不要讓各機關的作法完全不符法律的精神。 張部長哲琛:我同意鄭委員的意見,會後我們再跟司法院討論如何去認定…… 鄭委員天財:此事跟司法院無關,考試院只要訂定何謂「情節重大」,甚至可趁公務人員基準法尚未完成立法前,現在此法中做解釋。 張部長哲琛:對。第二,如果屬於「情節重大」,會送到懲戒委員會,懲戒委員會才會做決定到底是要撤職、休職、免職、降級、減俸或申誡,這是第二點說明。第三,就像剛才鄭委員提到的…… 鄭委員天財:部長,現在的問題就出在公務人員懲戒法第四條,第四條授權各機關只要認為情節重大,一旦移送懲戒就可以停職,本來法律的規定是移送懲戒之後,還要符合「情節重大」的規定才能考慮是否停職,但是因為權責機關對「情節重大」沒有解釋、沒有界定,所以各單位的認定標準極為混亂。我不認為這個界定一定要司法院為之,因為整個公務人員的保障是考試院的職掌,我認為你們應該去界定,何況在你們的保障法中也規定公務人員「非依法律不得停職」,現在的問題在於「情節重大」的授權範圍太大。 張部長哲琛:我懂鄭委員的意思,鄭委員的意見是事先就應該做個明確界定,假如情節輕微,懲戒的結果譬如是申誡處分,實際上他還是可以復職,所以鄭委員的意思就是,事先就做明確的界定,如果能夠瞭解是屬於情節輕微者,根本就不要移送…… 鄭委員天財:對啊,所以最起碼的解釋應該是,有可能被撤職、休職、免職的情況,機關才考慮是不是要停職…… 蔡主任委員璧煌:沒有錯。 鄭委員天財:如果只是一般的申誡、記過、減俸、降級…… 張部長哲琛:可以復職。 蔡主任委員璧煌:可以復職。 鄭委員天財:部長、主委、副院長及所有考試院長官,好多好多案子移送懲戒後公務人員都先被停職了,結果後來公懲會的處分只是申誡或記過,可是公務人員卻被停職了。 蔡主任委員璧煌:委員剛剛講的一點都沒錯,「情節重大」是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就像剛剛講的,公懲會最後有可能只做成減俸或降級的決定,不一定到達免職或撤職的程度。雖然他們可視移送懲戒案件的情節程度,做成懲戒前的暫時處分,但如果公務員覺得這個處分太重,可以到保訓會提出救濟,我們以前曾有撤銷處分的例子。 鄭委員天財:緩不濟急啦!何不一開始就把「情節重大」做一個好的界定,可以界定啊! 張部長哲琛:剛剛和主管研究,我們可以跟司法院研究後,來做個解釋。 鄭委員天財:你們趕快去處理這個事情。張部長,自發生酒駕的問題之後,行政院在今年的7月訂了「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也行文給銓敘部,銓敘部就轉文給所有的機關,包括總統府,請他們查照酌參。 張部長哲琛:我們轉文給行政院以外的各機關。 鄭委員天財:我在這裡要正式跟副院長及所有考試院的長官講,考試院應該要訂,為什麼?現在各機關的規定都不一樣。因為行政院訂了這個原則,所以有很多都不用移送懲戒。因為怎麼樣才要移送懲戒,要符合行政院所訂的一個非常高的標準,但是有很多機關,像很多部會、很多院都不受行政院的影響,所以酒測值高低不同,有的認定沒有肇事、有的有肇事,結果有的移送懲戒、有的被停職,處理完全不一,完全是看長官,而且還要看媒體有沒有報導,這對公務人員的保障非常非常不利。最起碼現在發生的案例是,在原住民是最輕的,最重的是一個公務人員騎摩托車,並沒有肇事,卻被抓了,雖然他的酒測值是最低的,但是被移送懲戒,還被停職,很多酒測值比他高很多的,還有肇事的,也沒有被移送懲戒,也沒有停職,這樣非常地混亂。考試院應該以行政院的原則為參考,訂定全國適用的規定,而不是讓其混亂,考試院有這個責任嘛!麻煩考試院。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宜臻質詢。 吳委員宜臻: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董部長,我們在臨時會時,針對軍審法的部分,把軍事審判分為平時及戰時,就是平時所有的審判都移交到一般的普通審判庭。但現在有委員發現一件事情,在目前的律師考試相關規定,就是「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裡,居然有一個法條大開軍法官的後門。正當大家都在討論軍事審判制度如果廢除,平時時期並沒有業務,則大量軍法官何去何從時,同時也在擔心司法院的司法官轉任的部分大開後門。非常多的委員包含本席發現,在律師執業資格的相關考試規則第六條規定,除教授可以轉任外,薦任職軍法官六年以上的資歷者可以免除第一試。 董部長也在大學法律系教授法律學科,法律系的學生大概畢業都會參加律師考試,我簡單唸關於一般律師考試第一試的考試科目考什麼?除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及法律倫理外,綜合法學還要考民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及法學英文。而軍法官的第一試,也就是當年他們考上軍法官時,只要考憲法及國文,專業科目只有考民法、刑法、陸海空軍刑法、刑事訴訟法、軍事審判法及刑事政策,連基本律師要求的法律律師專業倫理,還有國際私法、國際公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商法,完全不在考試範圍之內。請問在擔任6年的軍法官之後,他們有取得律師第一試的資格嗎?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軍法官第一試是測驗試題,如果要取得正式的司法官資格還要通過第二試。雖然軍法官第一試考試的科目有包括基本法律科目,但是你剛剛講的沒有錯,專業倫理的科目是沒有。 吳委員宜臻:看他們考上軍法官的考試科目,即使在擔任6年軍法官後,與你們要求的律師第一試應該具備的法律專業部分,還是有缺的,部長知道嗎? 董部長保城:對,有缺幾個科目。 吳委員宜臻:缺很多科目啊!既然這樣,為什麼他們可以免試律師考試的第一試。這個部分被很多人質疑,會不會有很多軍法官因為軍事審判制度修改後,不願意繼續留任,所以大量申請轉任律師,對於現在一年大概1,000多位經過考試錄取的律師來說,已經是攪亂整個律師業務市場及整個法律服務業。再加上軍法官原來受訓不足,讓他們轉任律師之後,不曉得將來整個律師服務業,到底何去何從?在律師素質上,他們連基本的法律倫理課程都不用去考試、上課! 董部長保城:律師考試最後的關鍵是第二試要通過,所以這不應該稱為轉任,是一個考試。 吳委員宜臻:可是他們免試! 董部長保城:我懂你的顧慮是第一試的部分。 吳委員宜臻:我的重點就是他們免第一試。在關卡的基本科目就不用考了!基於考試的公平性,關於軍法官轉任律師免第一試的部分,建議將來是不是能研議修改或檢討,至少要面對、要檢討。本席並不是要阻礙軍法官將來的出路,而是我們非常清楚,現在法官是多元進用,將來有非常多的律師有可能會轉任成法官,如果因為軍法官轉任律師條件放寬之後,將來會不會讓司法院為解決軍事審判的不足,馬上透過讓軍法官以6年資歷轉任成律師後,再轉任成法官,而開了這個後門。 董部長保城:從100年開始,律師考試就分為第一試及第二試,但以100年到現在的數據來看,從軍法官轉任要參加律師考試的只有10幾個,不過你的顧慮,大概是因為軍審法修改之後就會全部過來…… 吳委員宜臻:你們可不可以評估! 董部長保城:我們可以評估一下。 吳委員宜臻:我知道這個規定是原來就有的,是在軍審法修改之前就有的,雖然這樣,但政策是要跟著國家整體的大方向,建議你們帶回去檢討,至少要補其不足,不能讓軍法官轉任律師有了執照後,素質卻和受一般律師訓練者不一樣。 董部長保城:沒問題,我們可以去檢討這個部分。 吳委員宜臻:連基本法律倫理也不清楚。 董部長保城:對,這應該要加強。 吳委員宜臻:另外,你們的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第十八條將公務人員考試修正為分階段、分地區舉行,請問此處的分階段是本席剛剛提到的類似專技人員第一試、第二試這樣的概念嗎? 董部長保城:大院制定法官法時曾經做了一個附帶決議,希望未來的司法官、法官、檢察官不要一試定終生,應採分階段考試,所以我們分階段的概念基本上是遵循上述附帶決議來的,所謂分階段考試就是第一階段的考試成績、錄取資格保留,之後才有後續的任用階段問題,跟剛才說的分試不太一樣。 吳委員宜臻:所以你們所謂的分階段除了公務員考試分為筆試、口試之外,有沒有筆試成績通過者先下去受訓,等受訓結束後再把訓練成績一起併入這樣的分階段概念? 董部長保城:我們是朝這方面努力,分階段就是希望把第一階段…… 吳委員宜臻:你們有把後續包含受訓的部分加進來嗎? 董部長保城:是,那是一起的。 吳委員宜臻:其實這部分受到非常多質疑,今天,我們國家的公務員考試至少是能讓所有人民信賴的、階級翻轉的主要關鍵,這個基本的信任架構就是其中比較沒有人為的介入,不論你是什麼身分,不管是弱勢或是權貴,反正就是要通過這個公平的公務人員考試才能取得任用資格,晉用為公務人員,受到相關的保障,可是一旦實施分階段考試,當發生通過第一階段的筆試卻在第二階段的受訓被刷掉或確定錄取這種情況時,那本席不禁要問,受訓的部分有沒有人為操作?人為的成績怎麼打?到時候我們考試的公平性是不是會因為這樣的分階段而被破壞? 董部長保城:我們的分階段不是委員剛才說的將訓練成績算進去,而是在具備實際的工作經驗以後才能進入第二階段考試,我們的設計基本上是遵照立院決議針對司法官,其他的部分…… 吳委員宜臻:目前就是分筆試和口試,對不對? 董部長保城:那叫做分試。 吳委員宜臻:你們的分階段是不是在通過筆試後先下去單位實習、受訓,然後把受訓成績也放在錄取的整個總成績內?現在到底有沒有把受訓成績當作錄取成績的一部分? 董部長保城:這不是我們分階段設計的目的。 吳委員宜臻:有沒有在裡面。 董部長保城:沒有。 吳委員宜臻:本席只要聽到部長確定沒有這樣規劃就好了,因為你們無從瞭解在受訓期間考生有無心理壓力,有多少考試委員或相關的典試委員為了評分又受到多少壓力,你們要怎麼評斷人在這個拉長期間內的表現?能確保他的公正性嗎? 董部長保城:委員的顧慮是有道理的,但是我們分階段設計的重點不在這裡。 吳委員宜臻:本席要的就是部長承諾不是這樣分就好,因為那是被很多人質疑的,只要受訓成績沒有併入,那麼分階段的部分可以之後再逐一討論。 在出國考察方面,考試院於102年針對考選制度、文官制度編了246萬4,000元,其中說要去南非、北歐、歐洲、美加、澳洲、印度,可是考試院的官網只公布了去澳洲參加2013年亞洲國際培訓總會第40屆年會的報告書,沒有其他的出國報告書,也看不到有什麼檢討或對高級文官制度的研究,而本席在你們103年度編的出國預算中看到一個很棒的國家─杜拜,考察高級文官制度要去杜拜?秘書長,這個實在慘不忍睹耶!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考試院參加了兩個國際組織,一個是ARTDO亞洲訓練協會,一個是IFTDO國際培訓總會,明年的亞洲訓練協會由印尼主辦,國際培訓協會在杜拜召開,我們還不一定派人去,因為這兩個會我們今年只有派一個人去,由於我們是會員國之一,當然還是要編列這筆預算,不過最後不一定會成行。 吳委員宜臻:所以你們不是去杜拜和印尼考察杜拜、印尼的文官制度而是去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 黃秘書長雅榜:是參加國際會議,因為我們是會員國。 吳委員宜臻:那南韓呢? 黃秘書長雅榜:南韓是因為年金改革的緣故,剛才幾位委員也提到…… 吳委員宜臻:年金的部分不是已經委員會審查完畢了嗎?還要去考察? 黃秘書長雅榜:在整個年金制度改革完成之前,好的國家推出的年金…… 吳委員宜臻:牽拖太廣了吧!本席對於你們出國考察部分很有意見,因為你們102年度的出國報告內容看不到有什麼檢討,在座委員都知道,本席對於今年預算裡有關機關出國及考訓部分多所質疑,到底你們是送人出國順便度假還是真的應考訓、考用所需? 黃秘書長雅榜:其實大家都知道去韓國的費用很低,所以就算要玩也不是去那裏玩,明年的韓國之行是我們的院長親自帶團。 吳委員宜臻:回來之後你們如何管考?你們102年出國報告只看到澳洲的部分,難道沒有任何有關高級文官制度研究的書面報告嗎?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有上網。 吳委員宜臻:那本席為什麼只看到澳洲部分的報告? 黃秘書長雅榜:我回去再了解一下,我們依照去年的決議都有上網。 吳委員宜臻:國家財政困難,要撙節支出,考試院為了高級文官制度要去參加研討會,如果事後的報告沒有上網公開,那我們立法院一定會認為你們是去玩,報告要是寫得不好我們也會檢討,所以本席建議秘書長先檢討102年的報告有無公布,否則下午審查預算時本席一定卡你這一關。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一定上網公告,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尤委員美女代):現在繼續開會,請廖委員正井質詢。 廖委員正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參加公務人員退撫的包含了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軍警人員,請問一共多少人?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將近62萬人。 廖委員正井:基金總共多少? 張部長哲琛:到今年10月底為止已經超過5,400億。 廖委員正井:年金改革現在已經擱淺在立法院了,怎麼辦? 張部長哲琛:我們還是希望大家能夠支持,儘早完成立法程序。 廖委員正井:本席說過一旦擱淺就很難了,現在基金的績效就要靠你們了,請問你對這5,000多億基金的管理滿不滿意? 張部長哲琛:在各位委員的督促、基金管理委員會同仁的努力,以及監理會的監督之下,這兩年的績效確實不錯。 廖委員正井:今年到現在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今年到10月底,整個報酬率是8.2%。 廖委員正井:這是包含未實現的部分? 張部長哲琛:已實現跟未實現的。已實現的已經有兩百多億了。 廖委員正井:對於未實現的,你們怎麼算? 張部長哲琛:就按照市價算帳面價值的收益或損失。 廖委員正井:我再請教一下,在管理基金中你們的組合分很多,現在的組合中,以今年到10月來講,報酬率最高的是哪一項? 張部長哲琛:是國外的委託案子,報酬率大約22%,比國內好很多。 廖委員正井:國內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約10%。 廖委員正井:那都比你剛才說的平均值百分之八點多要高得多,換句話說,有的是…… 張部長哲琛:有一部分我們擺在固定項目,一般來講,固定項目包括公債、銀行存款等。 廖委員正井:你剛剛講國外委託經營的可以達到百分之二十幾,為什麼占的比率才21%,而別的比率卻那麼高?為什麼不調整? 張部長哲琛:現在在資產配置中,對資本利得和固定項目我們還是採6、4比,…… 廖委員正井:你剛才講以股票價格的上漲,你們還有一項收益是什麼? 張部長哲琛:債券。 廖委員正井:不是,股利,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對。 廖委員正井:國內委託的到10月底EPS最高的是哪一家? 張部長哲琛:各國的…… 廖委員正井:這不行。 張部長哲琛:是不是聯發科? 廖委員正井:蔡副主任委員,多少? 主席:請退撫基金管理會蔡副主任委員答復。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主席、各位委員。可能要查一下。 張部長哲琛:大立光?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可能要查一下。 廖委員正井:這樣不行。伍副院長你坐著聽就好了。這個五千多億的基金交給人家管,腦袋裏也要隨時知道現在EPS最高的是哪一家。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我們是做資產配置,不是…… 廖委員正井:難怪國內委託的經營績效這麼差,你們除了要注意股票漲跌以外,也要看EPS。 張部長哲琛:廖委員,就個人來講,我只掌管資產的配置,我不管個股…… 廖委員正井:不對。 張部長哲琛:在我任內,對國外和國內的資產配置做了很大的調整,國外已經是國內的一倍了。 廖委員正井:張部長,你跟我一樣是唸財經的,做資產管理時,買股票除了買會上漲的以外,最重要的是要看每年分紅多少,是不是? 張部長哲琛:是。 廖委員正井:所以我當然要問你,但你連這個都不知道,操盤當然會不好。 張部長哲琛:我是尊重精英團隊的決定。 廖委員正井:你這樣就不對了。我告訴你,到10月份EPS最高的是潤泰全,他的EPS是54.19,而你剛剛講的大立光才46.26,聯發科才十四點多。蔡副主任委員,你來講。 蔡副主任委員豐清:我很贊同剛剛委員講的。 廖委員正井:不要說你贊同,連我太太都知道,買股票要買每年分配股利多一點的,不是只有看股票漲,還要看分配的股利是多少,你操盤卻連這道理都不知道,這樣五千多億交給你真的很危險,令我很緊張。你一定要了解,怎麼可以不了解?部長,我講的對不對?你只點頭,你要講話啊。我們買股票,除了要知道股價的漲跌,而且不要看短期的投資,而是要看長期的投資,就像你現在不用絕對報酬,而用相對報酬一樣,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對。 廖委員正井:這是專業的思考。像我現在買的,中華電信EPS是多少?它比銀行的定存利率絕對高一倍以上,比公債稅率也高一倍以上,比買公債還好。 張部長哲琛:對。 廖委員正井:有關你們的投資組合比率,考試院跟行政院兩個副院長都在探討,對不對?我那時建議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年金的部分報酬率要6%,你們院長就說有困難,是不是?不懂的人講不困難,懂的人就說有辦法,像最近我們逼行政院跟考試院組成提升政府基金運用的效能推動小組,每三個月開一次會,副院長也去了,對不對?今年的績效就比去年好多了,勞委會也是一樣,所以不逼你們不行。劉執行秘書,我問你,現在股票上市中食品業的EPS是多少? 主席:請退撫基金監理會劉執行秘書答復。 劉執行秘書籐:主席、各位委員。對不起,我真的沒有記下來。 廖委員正井:我問你,王品是多少?瓦城是多少?統統不知道?你怎麼監理?掌管五千多億基金的人都不知道!問過的沒一個知道!難怪基金的績效這麼差。我問你現在很夯的FTPPK是多少?也不知道。部長,你不能這樣授權給他就不管了,我告訴你。 張部長哲琛:監理會…… 廖委員正井:我剛剛講到,買股票除了要知道股價的漲跌,最重要的還要看它的EPS、以後分配的股利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我個人不會去留意個股的EPS、股價,我只掌控資源分配。實際上,我們監理會是按照不同的類別核心持股,而對於每個核心持股每週股票的漲跌情形,及企業發展的前景我們都會進一步追蹤和判斷,這些同仁都知道,不需要我知道,我一定要授權。 廖委員正井:你要授權是可以,但是基本的ABC要懂,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當然懂。 廖委員正井:除了掌握股票上漲,也要考慮到將來股利的多寡,這樣才能創造價值,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對。 廖委員正井:QE全世界獲得最大價格調整的是在哪方面? 張部長哲琛:在銀行。 廖委員正井:不是,你們都沒有去關心,QE發出來,熱錢一滾了以後,全世界股票、房地產都在漲,所以你們的投資當然要跟著這個走。部長,你們這樣子…… 張部長哲琛:不,我們目前掌握的方向就是了解整個世界經濟的發展趨勢,所以對QE我們也是有留意的。 廖委員正井:全國公務人員、包含教育人員、軍警人員將這個5,400億基金交給你們這樣管理,我真的不放心,難怪會破產!副院長,我看這個主任委員讓我來幹好了。 張部長哲琛:快了。 廖委員正井:現在全世界都走入新興市場,請問你們委託國外的是在哪一方面? 張部長哲琛:我們原先是全球型、股票型,我來了以後是採分散的,亞太地區、新興市場都有。 廖委員正井:請問你們現在投入房地產基金的部分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我們不能直接參與房地產…… 廖委員正井:我沒有說你們直接去買房地產,但是有房地產基金的部分啊。 張部長哲琛:有。 廖委員正井:你前面說沒有,現在又說有。 張部長哲琛:直接購買房地產不行,可是我們購買它的ETF。 廖委員正井:對,沒有錯,所以我剛才點了你。我今天很驚訝,對於你們這樣管理基金感到非常驚訝。 張部長哲琛:廖委員如果去問任何一位首長,今天股票的價格是多少、它的分紅是多少,任何一位首長都答不出來的,因為個股的…… 廖委員正井:你去問每個上櫃公司的董事長,他們絕對清清楚楚。 張部長哲琛:那當然,他們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長,當然對自己的股票很瞭解。 廖委員正井:你們是購買股票的人,也是管理基金的人,但我剛才問了蔡副主委和劉執行長,他們都不知道,這樣要怎麼辦?我看今天立法院趕快作個決議,把這5,400億收回來,不要讓你們管了,你們管得這樣零零落落。 張部長哲琛:這是5,000多億的資金的操作,不是10億…… 廖委員正井:你講對了,這是規模經濟,資金越大在整個市場裡面…… 張部長哲琛:5,400多億的勞退基金是算兆的,裡頭的報酬率要達到7%或8%是非常不容易的。 廖委員正井:你也學過價格領導,這就是價格領導,你也知道現在發生流動性陷阱,現在你要怎麼辦? 張部長哲琛:我們會儘量避險。 廖委員正井:不是這樣講,你要看看有潛力的股票,除了股價會上漲以外,股利也分得多,那樣的雙重獲利才能夠創造基金的績效。 張部長哲琛:我們就是朝這個方向去做,只是說哪些是政府的股份,我會交給經營團隊去篩選。 廖委員正井:副院長,我看這個團隊要趕快換,把這5,400多億交給他們,我真的是半夜都睡不著覺,難怪最近我睡眠不好。我憂國憂民,我不是公務員,我沒有退休金,但我發現這5,000多億交給你這樣管,我很擔心,難怪部長的氣色越來越好,我的氣色越來越差。 張部長哲琛:監理委員會中有很多學者、專家,也有公務人員協會、教育人員協會的代表,他們對於基金目前的操作績效都滿肯定。 廖委員正井:我要肯定的是現在基金的管理絕對比以前好一點,原因在哪裡? 張部長哲琛:好太多了,資產配置、多元化…… 廖委員正井:你真的不會講話,你應該講感謝立法院的監督,在討論年金的時候逼得你們基金績效要提升…… 張部長哲琛:不是,廖委員沒有聽完我要講的話,我最後還是要感謝立法院的監督,這才是我的重點。 廖委員正井:討論年金時逼得你們一定要把投資報酬率提升到6%以上,你要這樣講,今天我這樣質詢之後,你就應該關心,除了股價上漲獲利以外還要考慮到EPS,分的股利多一點,獲利和基金報酬率也會高一點。國外也是一樣,對於新興市場、另類的投資,包含房地產基金的投資、公共建設基金的投資都要加以考慮。 張部長哲琛:我們會照委員的意思。 廖委員正井:你千萬不要對我說這些你們都不管、不能介入,最後搞得零零落落。 張部長哲琛:你怎麼會說我們做得零零落落?實際上我們整個經營團隊…… 廖委員正井:你不要以為已經實現200多億就很滿意了,5,400多億的基金只賺了210幾億你就滿意了? 張部長哲琛:包括未實現的部分總共有350億。 廖委員正井:雖然是350億,但那是未實現的部分,萬一又像剛才所講的這兩個月,你什麼都不知道而垮掉了,連200億都賺不回來反而還倒虧的話怎麼辦? 張部長哲琛:不會。 廖委員正井:拜託你好好的監督一下,我提醒你們。 主席(吳委員宜臻):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請教黃秘書長有關考試委員出席的概況。考試委員多久開一次會?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每個星期四早上開院會,每個星期三原則上會開一個座談會,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星期五可能還有大審查會、小審查會,相當忙碌。 孔委員文吉:考試委員有辦公室,他們幾乎每天都要上班嗎? 黃部長雅榜:當然,他們是公務員。 孔委員文吉:他們如果缺席委員會議,那麼他們的出席費是不是會扣減?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沒有出席費。 孔委員文吉:你們有沒有統計這一年考試委員的出席率和缺席率? 黃秘書長雅榜:出席率大概是95%到99%,不比立法院差。 孔委員文吉:哪個委員的出席率最差? 黃秘書長雅榜:沒有哪一位委員的出席率最差,除非是因公到國外開會,這一屆委員都非常認真。 孔委員文吉:每次會議都是院長主持嗎? 黃秘書長雅榜:院會由院長主持,除非院長另有要公才由副院長代理。 孔委員文吉:現在有很多特考,包括警察特考、原住民特考、公務人員特考,那一個特考缺考率最多? 黃秘書長雅榜:這個問題請董部長答復。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缺考率的部分要看考試的類別,最近幾次考試中原住民考試的缺考率比較高一點。 孔委員文吉:你說原住民考試缺考率最高,有沒有客觀的數據和統計 董部長保城:這一次。 孔委員文吉:是今年嗎? 董部長保城:對,今年的缺考率普遍高一點,這裡是102年的統計資料,原住民考試到考率是58.97%,但其他的考試也有到考率低的,像公務員考試中的專利商標審查到考率是46.30%,因此原住民考試的缺考率和其他考試相比不是最低的。 孔委員文吉:最近考試委員趙麗雲到花蓮考場巡視,她發現原住民特考的到考率非常低,開場平均是58.55%,三等考試的開場只有48.21%,最後一節只剩下41.67%,比其他公務人員考試來得低。是不是這樣? 董部長保城:是,到考率應該從全國來看,花蓮只是考區之一,還有台東、南投、屏東等,單看一個考區不能夠呈現真實現象,102年的原住民考試不管是3等、4等或5等,到考率平均是58.97%,就此來看,基本上這個情況還可以接受,那次考試花蓮考區缺考率比較高一點。 孔委員文吉:所以你也不能說原住民特考是缺考率最多的。 董部長保城:對,對於那次的花蓮考區,她的觀察點是這樣。每次考試,考試委員都會被分派到各個考區,那次趙委員被分派在花蓮考區,當天考完工作人員會馬上向考試委員報告到考率,趙委員看到數據覺得過低,但從全國的數據看來,這個數字還算穩定。 孔委員文吉:原住民特考有補助報名費,有關特考的部分,除了原住民特考之外,還有那些特考有補助報名費? 董部長保城:基本上不是補助而是減半收費,減半收費的法源是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十二條,針對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依考試類別而定,比如高考3級的報名費是1,100,普考是1,000,初等是800,減半收費分別是550、500和400,視其考試等別而定,所以應該是減半收費。 孔委員文吉:這是針對原住民和身心障礙者? 董部長保城:這是法源有規定的,除此之外還有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都是比照辦理。 孔委員文吉:全部都是減半收費嗎? 董部長保城:對,都是減半收費。 孔委員文吉:考試委員趙麗雲覺得缺考率非常高,所以是否可以考量把報名費的優惠措施取消,你認為她的建議如何? 董部長保城:這個是於法有據的,在考試院會中,考試委員常對考試提出建議和觀察,基本上依法我們是不能取消的,補救之道是在報名時特別向應考人說明國家的考試資源有限,大家要善用這個資源,如果你不去考,錄取率會增高,別人會錄取,所以你應該一起來考才對。 孔委員文吉:你們要深究原因,報名費已經減半到500、550那麼低,為什麼到考率還那麼低?這種現象的理由之一是因為報名費減半收取,所以報考人不是很重視,去不去 考不重要,考生會不會有這種想法? 董部長保城:這個法律是立法院通過的,他們應該體諒立法委員對弱勢族群或特殊族群的照顧,他們應該善用這個有限的資源,我想我們應該正面的去鼓勵他們,我覺得他們不會因為報名費比較便宜而缺考,應該是有他們自己的原因,我們會在明年報名時特別的鼓勵他們。 孔委員文吉:我是反對的,因為這兩件事情是兩碼子事,一個是依法減半,另外一個是要去探究原因,為什麼原住民的到考率這麼低?照剛才部長說的,原住民的平均到考率是58.97%,其實不算低,在特考中不算最差的,所以我希望不要只針對原住民特考,趙委員看的是花蓮考區,如果到台北市、新北市考區看,可能到考的人很踴躍,在考試院的考場應該是很踴躍的。每次考試當天,我都和院長、原民會主委去巡視考區,每班考場都很滿,我參加過兩、三次。 董部長保城:趙委員的用意可能不是一般人想的,其實她是認為好不容易有這個機會,所有原住民同胞應該善用,另外這個議題在院會討論時,委員們也都提出意見,也就是剛才各位委員所提到的,要設法去發掘原因,這點很重要,考選部會這樣做。 孔委員文吉:我們實地到台北市、新北市考試院的考場看,到考率都在8成左右。 董部長保城:不一定,公務人員考試到考率平均有6成的話我們就很高興了,所以這次原住民特考到考率是58.97%應該也算OK了。 孔委員文吉:對,所以我們希望報名費還是要考量到原住民的需要,今年又要考試了。 董部長保城:我們會再辦原住民放榜典禮,屆時會邀請委員來參加。 孔委員文吉:未來有沒有可能舉辦原住民警察特考? 董部長保城:這涉及內政部警政署,實際上我們開過幾次專案會議,警政署有另外一種思考,所以我們正在密切的與他們溝通中。 孔委員文吉:我在內政部開過協調會,考試院是不是能夠幫上一點忙?警政署的說法是警察人員是訓用合一,也就是不只考試,還包括訓練,這一關沒有辦法突破。我常說過去原住民部落有原住民警察人員專班,後來因為五五專案都已經退休了,現在很多值勤的警察、派出所所長都不是原住民,如果能找當地的年輕人經過警察訓練到原住民部落擔任所長的話,我們會非常習慣,因為過去幾十年來都是這樣,再加上現在很多年輕人找不到工作,所以我建議積極的考慮恢復原住民警察專班,就像現在有醫護人員養成班,也有公費的教師,警察方面卻沒有,所以我希望在原住民地區有原住民警察值勤,一方面是他們熟悉原住民部落的文化等等,也能和村民打成一片,另一方面可以解決年輕人就業的問題。那天我質詢國防部,現在士官長是大家很羨慕的工作,因為士官長的待遇可以達到5、6萬元,上次我到高雄主持一個婚禮,新郎是一位士官長,新娘是護士,連婚禮主持人都說士官長的待遇很好,新娘後半輩子無憂無慮了。請考試院再和警政署談一談,把原住民警察的缺額開出來,將來可以優先到原住民地區當警察。 董部長保城:好,謝謝委員。 主席:上午議程的部分,在場兩位委員質詢完畢後就休息,因為中午1點我們要在這裡開監聽調閱專案小組會議。 請尤委員美女質詢。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審查預算,在預算裡有公務員的各類獎金,各種型態的獎金可以說是琳瑯滿目,其中有普通型態獎金、個別性獎金,普通型態獎金又分為年終、考績、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等等獎勵金,個別獎金也列了各種獎金,如績優人員獎金等等。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裡光是這些獎金就編了422億,占4,170億的人事預算的10%,黃秘書長會不會覺得有點浮濫?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這422億包括年終獎金、考績獎金,考績獎金是制度上的。 尤委員美女:我們看各種勳章的部分,最近有些人對於總統頒發羅智強勳章有意見,其實在勳章的部分不只是勳章而已,還包含了若干金額,最高的是60,000元,各種獎章其實都有錢,有10,000元、18,000元不等。最近引起爭議的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最高金額達到20萬元。當然有些是有法律依據的,但有些只是內部的行政規則,這些獎金的名目非常多,而且很多都欠缺法源,在現在政府宣稱要節約的情況下,是不是應該做一些統整? 黃秘書長雅榜:委員關心的這些獎金、獎勵事項由法律規定的很少,目前只有73年公布的獎章條例,其他如獎章條例施行細則、考試院的獎章頒給辦法、人事專業獎章等等都是行政命令。 尤委員美女:對,非常繁瑣,有很多的行政命令,你們是不是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做一個整理? 黃秘書長雅榜:考試院送了兩個法案到立法院,一個是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其中第二十條之一就把這部分放進來成為母法的一部分,另一個是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在第56條我們也把這部分…… 尤委員美女:公務人員基準法也規定得很模糊。 黃秘書長雅榜:有關激勵的部分是人力資源管理裡面非常重要的一環,為什麼會這麼晚才…… 尤委員美女:就因為這樣所以你們要定出一些標準。 黃秘書長雅榜:會。 尤委員美女:你們應該在最短的時間內加以統整。 黃秘書長雅榜:會,有母法之後,當然會在子法中詳細的規定。 尤委員美女:另外,關於職等的標準,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的職務應就其工作、職責及其所需的資格依照職等標準列入職務列等表,可是很多職等標準的內容都沒有明確的界定職責的程度,而且欠缺客觀的劃分標準,在整個政府的組織改造中對於所謂的職等是不是能夠有一個比較客觀的標準,不要像現在這樣混亂?我們也看到,有人藉由這次組織再造變相調升其職等。 黃秘書長雅榜:其實現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六條就提到職等標準和職務列等表,銓敘部在民國76年新人事制度實施後對這些都有訂定,但委員所說的涉及社會科學裡面最困難的一塊,因為從行為科學來講,要把行為程度數據化,這是最困難的,但是關於職責程度的部分,以我們多年的經驗,現在銓敘部現在正在考量。 關於職務列等表,依照職責程度與義務性質及機關層次,我們現在…… 尤委員美女:所以是不是你們要好好的檢討,其實這一次組織再造的時候,外面有很多的批評,就是利用這一次的組改,然後趁機就地升官。 黃秘書長雅榜:不是,因為縣市的層級,跟院轄市的層級,職務列等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 尤委員美女:由於時間的關係,你們是否應該儘快提出職務職等客觀明確的標準? 黃秘書長雅榜:好。 尤委員美女:另外,關於公務人員的加給,其實應該是要有法律規定,或是法律授權用行政命令,但是大法官會議解釋法律授權主管機關依照一定的程序訂定法規命令,來補法律的不足,機關這時候就應該要遵守,不能再轉給機關所屬下面的行政單位,去頒布相關的規章,我們看到公務人員的加給相關事項裡面,現在是有人事行政總處頒布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所以這個完全違反了法律保留的部分,而且只要變成下屬機關,去頒布裡面的行政規則,根本不用送到立法院,其實是完全規避立法院的監督,所以這個部分事實上有所不當,是不是應該要儘快的修正? 黃秘書長雅榜:當然,公務人員俸給法第十八條有這個規定,現在考試院會把這個加給辦法依照行政院訂定的各級俸給表辦理,主要是行政院所屬部會能夠涉及到整個社會的各層面,所以由他訂定俸給的標準,其實比較符合實際,例如日本人事院也是這樣的做法,所以我們…… 尤委員美女:所以應該要法制化的,就儘快法制化,對不對? 黃秘書長雅榜:受到立法院的監督,這是非常的重要。 尤委員美女:很多東西都是在威權時代一個行政命令,就一直把人民的錢一直出去了,其實這個部分都違反大法官會議的解釋。 黃秘書長雅榜:這也是行政法理的轉變,從特別權利關係到現在的…… 尤委員美女:沒有錯,所以需要法制化的,儘快法制化,謝謝。 本席請教董部長,臺灣獨樹一格的就是我們有考試院,也就是有公開、透明及公正的考試制度,尤其是底層的人民翻身的捷徑,怎麼樣公開、透明及公正的考試制度,是非常的重要,但是近幾年來,國考試題的爭議不斷,尤其是裡面發現考題重複出現,甚至於是整個考試的科目完全照抄的情況,本席看到其中98年警察特考的考題跟警專期末考的考題是雷同,消防警察特考的考題跟警專模擬考的考題也是雷同,甚至於比較離譜的是100年公務人員特考,法務部調查人員考試資訊科學組的整份試題,跟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的資訊處理類科試題是完全重複。 另外,也發生今年(102年度)的高普考行政類科裡面現行考銓制度的考題,是照抄98年度地方特考,像這種整份考題完全照抄,本席認為是太離譜了,因為大家都知道考試一定會去找考古題,整份考卷有幾題考古題是被猜中的,這個沒有話講,但是如果整份考卷去抄以前的考卷,本席認為是太離譜了。 此外,在這一次的考試裡面,我們竟然去考中共的政治體制,第一,我們跟中國事實上是不一樣的吧!所以,基層的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現今應該要讓我們的公務人員瞭解臺灣的整個政治體制與法律規定等,甚至於我們對人權的觀念,我們現在發現很多的政府官員,完全沒有人權的概念,甚至於不知道什麼叫「正當法律程序」,這些才是在我們初等考試裡面最重要的部分,但是現在不考這個部分,竟然是考中共的政治體制,很多的考生說「奇怪了,臺灣已經統一了嗎?我們將來要當中國人民共和國的公務人員嗎?為什麼要去瞭解中共整個的政治體制呢!」,這個有沒有不當?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初等考試的考試題目,當然是有很多討論的空間,委員講的沒有錯,我們在命題的時候會跟委員特別提醒,初等考試是針對基層的公務人員,應該要重視人權的尊重。 尤委員美女:而且說實在的,你們出的這些考題,不是一個老師出了就算,你們是經過層層的把關,你們有所謂審查委員的審查? 董部長保城:對。 尤委員美女:還要經過典試委員長最終的決定,而且你們編的預算是1,106萬7千元,要來提升試題的品質。 董部長保城:國家考試科目就有2,636科,所以換句話說,我們知道每個科目命題的時候,當然是尊重委員,但是我們也覺得有些不應該犯的錯誤,誠如您剛才說的98年到100年的部分。 尤委員美女:你們應該要檢討。 董部長保城:我會特別給他們做一些提醒,事實上,我們現在有很多的機制,在決定事宜有透過電腦比對方式來避免,所以您對這點可放心,我們會繼續努力。 尤委員美女:當考生質疑的時候,你們還說這個沒有影響這是屬於兩岸的世界情勢跟兩岸關係,但是這個事實上是中國內部事務,哪裡是兩岸關係?所以你們應該要好好的檢討這個部分。 董部長保城:是,我們會檢討初等考試的命題方向,應該針對工作職位的需求來作命題才對,因為我們有這麼多的考科,我們當然不要出問題,但是對於已經發生的,我們對於全國考生感到非常的抱歉! 尤委員美女:由於時間的關係,本席希望你們儘速檢討。 董部長保城:是。 尤委員美女:本席請教保訓會蔡主任委員,就是主任委員知道我們一直非常關心性別的議題,同時我們政府也簽了兩公約,對於這兩公約中的人權議題,是非常重要的,行政院有規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的注意事項中,它必須要把法案衝擊影響層面範圍,包括成本效益跟人權影響等,要做完整的評估,但是無論是最近的服貿協議,或是其他很多的重大政策,我們發現政府在做的影響評估中,對於研擬階段的人權影響評估,或是實施成效的人權管考指標,很多的公務員是完全不清楚,然後弄出來的東西,是完全不符合水準的,所以你們在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要加強公務員關於人權的訓練? 主席:請保訓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璧煌: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錯,去年委員對於這一點非常的關注,所以我們今年特別在整個課程中加了兩門課程,而且增加了時數。特別還請委員幫我們指教,請這些老師到底是否適當?因為委員非常清楚這方面師資的來源,所以訓練課程中,我們是固定的每一個班包括基礎訓練或升官等訓練等都有排這個課程。 尤委員美女:主任委員所講的是性別的部分,除了性別以外,還包括人權,人權的內涵,其實是更廣的。 最近我們看到南非的大法官即將來臺灣訪問,這位南非大法官最近也出了一本書叫做「斷臂上的花朵」,他們經過整個政治的迫害,然後人權的迫害,甚至於種族的滅絕等,今天走出來了,他們對於人權的體驗是非常深,所以在你們的人權課程中,不只是講授,是不是能夠有更深的體會,然後好好做一些演練的課程,以加強公務員對於人權的概念,否則,我們會看到很多公務員沒有人權的概念,包括在最近的執法中,不知道什麼叫「正當法律程序」等。 蔡主任委員璧煌:我們一定這樣做,並請委員給我們指導,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惠美質詢。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董部長,今天你們來本委員會作報告時,本席曾建議部長的是希望在彰化設置一個考區,因為彰化、南投、雲林的人口大概有230萬人,部長說要回去評估,本席到現在都還沒有接到部長的評估報告,不知道部長評估的狀況到底是怎麼樣?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上禮拜有開過會討論這個問題,以我們對於考區設計的標準來說,它是尚不符合,但是我們最近有個想法,即我們是不是就在中部設個考區,然後用有點像旗艦店的分區概念 王委員惠美:也就是說像台北這樣,台北考區,新北市設有考場? 董部長保城:對。 王委員惠美:部長能夠確定? 董部長保城:我們在研議這個部分。 王委員惠美:部長要研議多久?快一年了,還要研議多久? 董部長保城:整個考區的設置,是有一定的規模,然後您也瞭解…… 王委員惠美:部長有什麼困難點,我們可以幫部長解決。 董部長保城:整個基金的設置,因為設一個考區,要增加將近50萬元,但是我們認為現在不要設考區,而是設試場。 王委員惠美:設考場就好了,只要讓我們在地的子弟能夠在地考試,不要每次都進京赴考。 董部長保城:是。 王委員惠美:這樣的要求會很難嗎? 董部長保城:很合理。 王委員惠美:而且我們彰化縣,現在是直轄市以外,我們是最大縣,彰化縣有130萬人,再把南投、雲林加起來有230萬人,不比台北市少,部長有什麼看法? 董部長保城:是,彰化的部分,從高普考可以看出來整個的報名人數。 王委員惠美:部長告訴本席,什麼時候在彰化設考場就好了。 董部長保城:這個給我們一點時間。 王委員惠美:要多久? 董部長保城:給我一個月好嗎? 王委員惠美:需要一個月? 董部長保城:對。 王委員惠美:一個月以後的考試,就是要在彰化設考場? 董部長保城:沒有,因為要在彰化設考場,要跟彰化縣政府部分…… 王委員惠美:我們縣長絕對全部支持部長。 董部長保城:我相信會支持的。 王委員惠美:部長讓我們的考生能夠就近考試,不要一早五、六點就要起床跑到考場去,縣長怎麼會不支持呢? 董部長保城:是,這個部分我們應該要彰化縣…… 王委員惠美:沒問題吧!要讓本席對部長有信心。 董部長保城:是,我會努力的。 王委員惠美:本席看你們這次的預算中,有一個先期規劃技術研究費有315萬元,部長說要設國家考試負責技能測驗中心的國家考試,現在預計要怎麼樣做? 董部長保城:考試院考選部的考試大部分都偏重筆試,我們在產學落差上應該引進各種實際的考試,包括醫師的臨床技能測驗,包括體能測驗等,我們希望考試多元化。 王委員惠美:現在是沒考這些嗎? 董部長保城:現在醫師有考,但是希望將來中醫師、牙醫師、藥師、法官、檢察官都要考臨床技能這方面。 王委員惠美:中醫師要怎麼樣臨床技能,要多大的空間,把脈要很大的空間嗎?筋骨拉一拉要很大的空間嗎? 董部長保城:醫師的部分就有12個診…… 王委員惠美:平時沒有所謂的證照考試嗎? 董部長保城:目前醫師是要完成臨床…… 王委員惠美:沒關係,這315萬元打算要怎麼樣蓋? 董部長保城:我們打算蓋牙醫師臨床技能的…… 王委員惠美:這塊土地要蓋幾樓? 董部長保城:我們蓋12樓左右。 王委員惠美:12樓? 董部長保城:對。 王委員惠美:1樓要蓋幾坪? 董部長保城:我這邊有個數據。 王委員惠美:部長預計要花多少錢? 董部長保城:因為我們現在有委託建築師在規劃。 王委員惠美:部長總是要有個規模,要不然,315萬元是怎麼樣算出來?在採購法的規定,是一定要花多少預算,部長才可以編列多少的費用? 董部長保城:大概的設計是7,124坪。 王委員惠美:部長預計要花多少錢? 董部長保城:我們預計大概在10億以下左右。 王委員惠美:10億以下? 董部長保城:對。 王委員惠美:國難當前還有辦法給10億蓋一個闈場,除了部長剛才說的還要蓋他們的住宿? 董部長保城:住宿的部分,是給部分中南部的閱卷委員,尤其他們沒有地方住。 王委員惠美:他們好可憐,現在怎麼樣解決? 董部長保城:因為我們給他們的住宿費一天才…… 王委員惠美:沒關係,部長花10億以下蓋這一棟闈場,部長為了維持這一棟,部長又要花多少錢? 董部長保城:這個部分平常時間外面可以來租借。 王委員惠美:部長預計需要多少人管理這一棟的人事開銷? 董部長保城:我們預估大概二十多人,基本上,我們雖然要作這些考試,事實上,要考的時候,我們還是會委託各個醫師專業協會來做。 王委員惠美:本席可以給部長預言,這個未來又是個蚊子館,又是個賠錢貨。 董部長保城:絕對不會,因為要讓我們的產學不要有落差,就必須有多元的考試方式。 王委員惠美:也就是說現在考試出來的這些中醫師,他們的技術是有問題,是不符合標準的,所以部長要用更好的方式來考他們,是這樣嗎? 董部長保城:不是,我們是好要更好,要邁向國際級,所以我的意思,是我們現在的考試方式太偏重筆試。 王委員惠美:如果我們的GDP有到八或九,本席會建議部長去蓋這棟大樓。 董部長保城:是。 王委員惠美:當我們現在整個的GDP,連二都不保的狀況下,還有錢讓部長去蓋10億的大樓嗎?部長有沒有去全臺灣找閒置的空間,外殼就不用這樣蓋了,去找內部怎麼樣處理,有沒有這個想法? 董部長保城:因為那個地方不是我們的地,現在在國家考場旁邊有塊地。 王委員惠美:所以本席說公務員的頭殼都這樣。 董部長保城:不,國家人力資源的投入最重要,這樣將來才有競爭力。 王委員惠美:每個人都是本位主義,什麼東西都是要有自己的大樓。 董部長保城:不。 王委員惠美:搞到最後是一大堆的蚊子館,且效益不彰。 董部長保城:因為是列為國家考試的一環,絕對不會成為蚊子館,由於我們現在太重筆試了,如果我們有其他的考試方式,實際操作給現場的師傅看,這樣考出來才不會有真正的產學落差。 王委員惠美:部長的意思,是說現在醫生的品質很差嗎? 董部長保城:沒有,我沒有這樣講,我的意思是我們好要更好,要邁向國際級。 王委員惠美:本席很懷疑部長能不能在行政院要到這10億蓋這棟大樓? 董部長保城:要靠委員幫忙。 王委員惠美:本席是很懷疑。 董部長保城:瞭解。 王委員惠美:本席認為在經濟狀況不佳時,我們應該把整個力量用在拚經濟,而不是花在這些部分。 本席請教秘書長,現行公務人員考試中,我們除了初考跟地方特考五級是沒有限制學歷的,剩下所有包括普考、高考一、二、三級好像都有限制一定的學歷,你們這樣限制學歷,並不等於能力?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是。 王委員惠美:你們這樣限制學歷是怎麼樣來論述?要不然,人家會說你們涉及違憲。 黃秘書長雅榜:憲法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王委員惠美:對,秘書長認為你們現在出題就這麼的隨便,這些沒有學歷的人可以隨便就矇上了,這是我們現在的考試制度嗎? 黃秘書長雅榜:因為現在中華民國的教育程度一直在提升,以前教育程度差,所以有檢定考試的高檢、普檢,現在為什麼廢除,就是現在大家的學歷普遍提高了,但是為了因應這個,我們還有一個設計就是初考、五等考試免學歷,所以他考進來以後三年,他可以考普考,經過三年普考可以考高考,一路還可以上來,我們希望能夠再強化他的學歷。 王委員惠美:臺灣現在普遍來講,大學畢業生大概都90%以上。 黃秘書長雅榜:所以高考三級都沒有問題。 王委員惠美:本席一直認為你們的制度需要被檢討,為什麼?時空背景不一樣了,早期我們在找公務人員,那時候的學歷懸殊很大,可能一般普遍性的老百姓都只是國中程度,但是當大家都已經有那個基本能力以後,還在限制他的學歷,本席就認為有問題了,我反而認為我們現在的公務人員,在基層的訓練是普遍不夠,他今天考上高考分發到中央部會,問題是他有很多基本的東西都不知道,就來職等很高的位子,所以他們的行事無法符合民眾的期待,就是過去訓練不足的緣故,而這就是我們現在最大的盲點。 還有就是俸給表太久沒有修正了,基層的鄉鎮公所變成你們的訓練場所,每個人來公所工作三年後,等到剛好有能力或者沒有能力但有後台、有人幫忙關心,就一下子跳到縣政府或中央部會,問題是他的訓練還不夠,本席現在反而很欣賞大陸那一套制度,先到鄉鎮訓練完才能到縣市,縣市訓練完了可以去省,之後才能去中央,所以他們是一路的磨練上來,有歷練過就真的不一樣。 黃秘書長雅榜:委員有在地方當過鎮長,對這部分很清楚,本部之前有一位部長也曾經希望採用這種歷練方式,但是很難推動,因為每個人都安於現狀,當他在那邊定居以後你要他升官到別的地方他不一定願意過去,所以剛才委員提到…… 王委員惠美:公務人員應該算是國家栽培出出來的人,照理說應該是國家要你去哪裡你就去哪裡,如果還要考慮很多你個人的問題,那我們為什麼要保障公務人員的權益? 黃秘書長雅榜:這其實就是公共利益的判斷,個人的自由化與國家利益哪邊重哪邊輕,這可能就是…… 王委員惠美:本席一再跟你們提到俸給表的問題,請問你們現在有沒有在檢討? 黃秘書長雅榜:我上次也跟委員報告過,俸給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除了職務列等牽一髮動全身之外,還因為大家會互相比較。 王委員惠美:這個已經用了幾十年,有沒有半個世紀了? 黃秘書長雅榜:有,滿長的時間了。 王委員惠美:你認為我們的公務體系還留在半個世紀之前的規模嗎? 黃秘書長雅榜:有些東西是亙古不變的,譬如倫理、道德等。 王委員惠美:另外,基層公務人員反映說因為基層的職等低,所以你們用年功俸方式處理,那麼在年功俸的設計過程中也應該要有一套標準,有些公務人員可能在這個職等待個三、五年就有年功俸了,是不是以後20年還繼續有年功俸? 黃秘書長雅榜:這個部分是銓敘部在地方的壓力之下,慢慢改到現在的情況,委員剛才講到希望所有公務人員在素養上非常好,在工作歷練上非常成熟,這是每個機關首長都想要的,但是在實務上工作歷練需要時間。 王委員惠美:很困難嗎?難道我們國家就這樣繼續下去?你們回去再研究看看能用什麼麼方式解決,總不能眼看著有問題卻放任不管,立法院每一年的評估報告內容都一樣,那等同於數十年來始終沒有改變,過去我們是偶爾和外國比較,可是現在已經是地球村的概念了,應該要思如何突破這個困境,不然台灣會繼續沉淪下去。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大家一起努力,謝謝。 主席:上午會議進行至此,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因為中午原先排定的議程出了一點狀況,所以耽誤到大家的時間,現在我們必須繼續未完成的詢答,以免損害到其他委員詢答的權利。 潘委員維剛:(在席位上)今天我們是否要一併處理完畢為止,或是到5點半就結束? 主席:在詢答結束之後,我們會接著處理預算的提案,除非預算提案的爭議真的很大,那就只能保留到院會繼續處理,否則,本席會盡量在一次或兩次之內處理完畢,這是本席在排定議程時所決定的處理方式。因此,本席不敢承諾今天的會議是開到5點半以後或是任何其他方式,等一下我們再來看提案的部分是否衝突很大、是否能夠溝通協商,總之,我們盡量在預定的時間內完成,不要拖延太久,如果真的需要時間,本席會儘速在我的召委輪值時間上排定議程。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碧涵、羅委員淑蕾、李委員桐豪及盧委員秀燕皆不在場。 現在請陳委員歐珀質詢。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秘書長,在五院當中,本席尚未去過考試院,不知你們考試院的大門現在是否開著?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答復。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有,隨時都開著。 陳委員歐珀:本席在上次的總質詢時提過,五院是代表國家的最高單位,我們立法院與監察院的大門是開著的,而行政院的門只開一半,這只是本席個人的印象,但是,質詢結束後回去一問,真的就是如此!如果一個家的大門只有半開,那真的是很不吉祥! 黃秘書長雅榜:是。 陳委員歐珀:最近文化部龍部長的野火是否有放到考試院去呢? 黃秘書長雅榜:沒有。 陳委員歐珀:考試院都沒有事情嗎? 黃秘書長雅榜:沒有。 陳委員歐珀:雖然內部沒有事情,但是,外部卻有事情,最近我們的院長夫人又上了新聞,今天你不需回答,只要回去轉告一下,糾正別人之前要先正己,如果在資格上不符合,自己就要趕快先做處理,既然先生已經位居五院院長,太太若再因為違反規則而受質疑,這樣就真的不太好了! 第二點,最近在總統所謂的大是大非中提到了關說,對於全國公務人員以及民意代表的價值觀判斷,真的都有需要去做釐清。本席在76年高考及格,擔任了將近20年的公務員,如今本席的角色已不相同,最近回學校演講時就有人問到底什麼是關說,因此,你是否能在此向你所管轄的公務人員說明何謂關說?以你的想法先做釐清,當碰到民意代表關說時該如何處理?什麼樣的界線才是關說? 黃秘書長雅榜:對我而言,整個概念一下子轉不過來,因為考試院從前年就已經開始執行遊說法,我們的政風室也通知各單位,對於人民陳情案或是涉及到我們業務職掌的事項,無論是民意代表或相關人士向主管部會或各個業務單位提出時,各個承辦人員或其主管必須要視其業務性質做出判斷。如果應該要經由遊說法的途徑來走的話,就要勸導當事人經由遊說的途徑來進行。假設在這個殿堂上對於國家考試或文官制度有所建議,我們也會帶回去做為參考。只是對於各種不同的案例可能會做出不同的判斷,因此,我也很難在此答復委員,所謂的關說到底是什麼性質或是什麼方向! 陳委員歐珀:秘書長,你剛才已經指出一點,違反遊說法就是關說,你們就把它訂定在法裡! 黃秘書長雅榜:是,我們是…… 陳委員歐珀:當時本席就回答那些學生,在本席的觀念中,民意代表是沒有「關說」這兩個字,但是,民意代表會違法,第一個,賄絡官員,這是相當明顯的!第二個,相關職務上的利益交換,這也是圖利!第三個,妨礙公務,譬如官員對某件事不幫忙的話,民意代表就砍預算或其他諸如此類的行為,甚至可以說是恐嚇!這些都是很明顯的違法,根本就是不是關說,所以對民意代表而言並沒有「關說」這兩個字。 本席希望你能告訴公務人員,只要委員或民意代表交代的事是違法的話,公務人員一旦做了就是關說,無論是基於利益的交換及利益的所得、甚至是受到壓迫等等,不應該准的或不應該違法的部分,它就是關說!如果沒有違法的部分就不是關說,公務人員做的就不是受到關說而執行的行為,這樣就相當的清楚了!那天講完這些話之後,本席也一直回想這些話是否正確,以本席自身而言,在執行業務時都是相當的客氣,絕對不會讓官員去做違法的事,因為本席也是公務人員出身,因此,對於情理法都會兼顧,最後的底線當然就是法的部分。只要是在法律的許可之下,或在法律無明文規定違法的情況之下,我們都應該要盡量協助人民處理事情。 黃秘書長雅榜:是。 陳委員歐珀:本席認為,這樣應該就會較為明確! 黃秘書長雅榜:是。 陳委員歐珀:說實在的,在五院的委員當中,大概就是考試委員的待遇最好,收入一樣多,要做的事情卻最少。因此,你們必須要去注意相關公務人員的權益,譬如軍公教的年金改革,你們不要抱持著本位主義,等到整個社會都均貧的時候,才想到要討論所謂的公平正義。現在一般勞工與農民的工作所得本來就比較低,將來退休後的退休金又更低,全世界也沒有其他國家是公務員在上班二、三十年後,就可以領六十年的退休金,根本毫無社會公平正義可言!既然我們規定公務人員65歲退休,因此,對於那些提早退休的人,是否可以比照勞工,減少其退休年金的分配?關於這個部分必須要研擬出一套制度,勞工的部分是提早2年少2%,請你們朝這個方向去思考,不要等到整個國家破產之後才要談改革,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有關職務列等的問題,縣市政府的編制都已經從課長改成科長,但是,他們的職務列等還是八職等,縣市政府也一直在提醒這個問題。目前六都的基層公務人員編制與宜蘭縣及連江縣的馬祖也不一樣,我們宜蘭縣的選民有46萬人,然而,我們領的薪水一樣多、服務也是一樣多,而聘請的助理也一樣那麼多,當然這部分是由我們民意代表自己承受,但是,以公務人員的所得與付出而言就相差太多了!因此,關於基層單位職務列等的部分,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要好好的思考一下! 黃秘書長雅榜:是。 陳委員歐珀:本席在81年就在宜蘭縣府擔任過課長,一般人根本無法體會基層工作的辛勞,而且加班也沒有加班費,像台北市的警察單位也是一樣,在台北市的加給多、職務列等也高,這些都會影響到整個人才的流動,因此,你們應該針對這個部分積極地進行調整。 黃秘書長雅榜:好。 陳委員歐珀:最後一點,本席認為,公務人員的士氣需要鼓勵,民意代表真的也沒有那麼大,對於那些給予公務人員不當壓力的民意代表或行政首長,你們應該要有一項制度將他們全部都抓出來,讓公務人員能夠勇於說出行政首長所下的指令是錯誤的,不要讓這些行政首長瞞上欺下!就以最近劉政池的案子為例,你看看那些公務人員,誰要去做違法的事,除非他收受極大的利益或是遭受極大的壓迫,否則,怎麼可能有人會願意這樣做! 因此,本席認為,你應該針對這個部分好好的思考,讓我們的公務人員能勇於做正確的事情,並且要好好的給予鼓勵。針對民意代表或行政長官施壓要求做不對的事情,你們應該要有一套制度,鼓勵這些公務人員講出來,否則,受到壓力的就是這些公務人員。本席的司機就是一個例子,他本來是個警察,因為受到許多壓迫而接受了酒駕關說,現在連退休金都沒有了,還有4個小孩要撫養!他是個非常好的人,但是,民意代表對他施壓,長官也給他壓力,結果就是如此!至少你們內部要有個機制,一旦出事也能讓他們有反省的機會,因為他是被迫於當時的狀況,所以你們應該在制度上再做處理。坦白講,現在的公務人員真的是需要鼓勵及士氣! 黃秘書長雅榜:謝謝。 陳委員歐珀:至於退休的制度,該改就要改,但是,公務員的榮譽感與尊嚴必須要加以維護。 黃秘書長雅榜:是。 陳委員歐珀:如果能做到這點,他們做起事來就會很不一樣。本席再舉一個例子,以前陳定南部長對於部屬的要求非常嚴格,本席曾經在他的競選總部擔任過主任委員,雖然大家在他底下工作很辛苦,卻也都很甘願,因為他有肩膀去扛起一些事情,不容許民意代表或民眾任意欺負他的同仁。我們應該針對這個部分好好思考,如何讓公務人員能勇於承擔事情,又能夠勇於拒絕不當的壓力及行政長官的欺壓,考試院應該要好好的處理,謝謝。 黃秘書長雅榜:是。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蘇委員清泉及蕭委員美琴皆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認為目前政府的財政狀況如何?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問題必須要由行政院進行總體的評估。 邱委員志偉:與十年前或五年前的情況相比,你認為如何? 張部長哲琛:目前的財務狀況是比以前不好。 邱委員志偉:整體的經濟實力也大不如前,現在整個內閣團隊或財經團隊變成了保一總隊,今年的GDP也不斷的下修,因此,無論是台灣整體的經濟實力或政府的財政狀況都是每況愈下。在這種國家財政狀況問題叢生的時刻,政府各部門就應該要懂得撙節支出,而相關的福利及補貼就應該要做合理性的盤點與檢討,因為目前的財政狀況是非常的惡劣!在這種情況之下,關於公務人員的年金改革、相關的撫卹、相關的補貼或是福利等等,本席認為有必要做一些盤點。政府對於公務人員的照顧是必然的,目的在於讓所有公務人員都能夠戮力從公、心無旁鶩,沒有任何生活上的罣礙。因此,本席也非常贊成一定程度的保障公務人員在職期間能夠生活無虞,讓他們可以專心從政並推動政務。但是,退休的公務人員與國家之間已無任何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仍然適合享有在職期間的福利或補貼? 以退休公務人員的子女教育補助費為例,與非公務人員或勞工階級相較而言,退休公務人員在社經地位或經濟所得是屬於強勢的階級及族群。如果退休公務人員是周休7天,或許是月領超過7萬元,每天睡滿7個小時,他們是在這種情況下的生活無虞,國家似乎沒有必要每年花16億到17億作為這些退休人員的子女教育補助費!關於退休公務人員的子女教育補助費,從小學、國中、高中、專科到大學,而且是公私立都給予補助,一年總共要花費16億元。此外,隨著退休公務人員的人數不斷成長,每年政府所補貼的子女教育補助費金額也日漸膨脹,去年是16.4億元,今年到11月1日已經達到17.1億元,到年底可能會超過18億元,明年可能會超過20億元。 民國65年7月行政院就以15018號函示,同意退休公務人員比照現職人員請領教育補助費。部長,在國家財政如此惡劣的情況下,已經退休的公務人員是屬於相對社經地位強勢,也是經濟所得強勢的族群,對於勞工階級而言,他們的剝奪感相對的也非常重,滿街都是22K的大學畢業生,青年失業率高達2位數,所謂的高學歷失業者比比皆是,找不到工作的人非常多,所以勞工階級的子女幾乎都要申請助學貸款。有100萬高中職以上的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每個學期就有30萬的大學生申請助學貸款,一畢業就負債100萬元,相對的,公務人員的子女卻是如此的優渥,即便已經離開公職,即便他們有所謂的退休金,也有18%利息的優惠定存及種種的福利,但是,這些福利總不該及於他們的子女吧?既然僅憑一個函令就讓他們能夠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現在是否也能用一個函令就停止發放這些退休公務人員的子女教育補助費?應該可以做得到吧? 張部長哲琛:關於委員的問題,我分為4點提出說明。第一點,我本身學的就是財政,因此,對於政府整個財政狀況的困難當然也有所了解,站在我們銓敘部主管的立場,其實,從去年底到今年初已經提出整個年金改革的方案,也已經將這個方案送到大院審查。 邱委員志偉:這個部分能否脫鉤? 張部長哲琛:我先說明目前財政困難的情形,總之,我們希望大院能夠盡早完成立法的程序,對於政府財政的困難一定有所助益,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有關於軍公教人員的各種獎勵,站在銓敘部主管的立場,我們只有公務人員俸給法以及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除了俸給之外,在加給給與辦法中規定的很清楚,何謂加給?也就是職務加給、專業加給與地域加給,其他的獎金都不在於我們的規劃範圍內。 第三點,至於這些獎金的來源,皆是行政院自己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在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予以規定,規定之後再透過預算的程序,等到預算通過之後就開始執行。 第四點,實際上,我們也發現各機關編列獎金的狀況確實相當浮濫,因此,在我們這次提出的公務人員基準法就明訂,所有的獎金必須要有法律依據、必須要立法,在立法之後才有依據,這是在我們主管的範圍內,盡我們的力量所能做的事。 邱委員志偉:在民國65年的時空背景之下,它是僅憑行政院的一紙行政命令所下的函示,問題是這樣的函示讓我們每年要付出16億多,這並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錦上添花!教育部一年只編列2.5億補助私立大學清寒學生的學雜費,但是,對於經濟相對強勢的族群卻無條件地給予任何的補貼,本席認為,這樣的作法不但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也會造成反重分配的現象,國家資源不能如此的誤用!這個問題的解決應該可以不涉及修法的層次,因為當初是用行政院的函示所下的命令,現在當然也可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停止發放退休公務人員的子女教育補助費,這部分並沒有修法的問題。 張部長哲琛:我們所修的法就是要明文規定任何獎金的編列都要有法律依據,屆時執行起來也會有根據可言,目前則是依據行政院的行政命令作為發給的依據,不過,行政院也已經了解所有的狀況,因此,他們也已經針對這個部分重新進行檢討。 邱委員志偉:既然發放是依據行政命令,停止發放不是也可以依據行政命令?怎麼來就怎麼去? 張部長哲琛:這部分必須由行政院去做決定。 邱委員志偉:完全就看你們是否有決心要去改革,如果真有決心進行改革,銓敘部包括人事行政總處在內應該立即在今年就停止發放,不應該再編列出相關預算。你也承認國家財政相當困難,在這個狀況之下,我們應該要盡力去挽救台灣的財政狀況,避免所得反重分配的現象發生。多一點雪中送炭的政策,針對那些弱勢家庭多一些政策性的補助,而不是針對強勢的族群給予錦上添花、無條件、無門檻的補助,只要符合這個身分、具有這個資格、只要退休公務人員的人還在,他的子女教育補助費就可以從小學一直領到大學。如果從小學領到大學,計算下來可能就超過了50萬元,就算大學一個學期補助4萬元好了,8個學期就32萬元,再加上高中、國中及小學的部分,總共就要50萬元,但是,弱勢家庭及勞工家庭並沒有任何的補助,即使是父母親辛苦賺來的錢或許都還不夠支付學費,在這樣的情況下就必須要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每年有100萬名學生在辦理助學貸款,換言之,他們一畢業就立刻負債100萬元? 張部長哲琛:我再分兩點向委員報告,第一點,退休人員的子女教育補助費並不屬於我們特有法所明定之有關退休人員的資格範圍,我必須先就這點提出說明。這是行政院按照它發出的行政命令所做的通盤解釋,並通盤的實施,基本上,應該要由行政院…… 邱委員志偉:去年本席就問過了。 張部長哲琛:對,我知道。 邱委員志偉:部長,你應該有印象吧? 張部長哲琛:有。 邱委員志偉:去年本席已經問過許多相關的部會,包括國防部…… 張部長哲琛:人事行政總局。 邱委員志偉:本席問過人事行政總局,也問過教育部,他們表示會在最短時間內進行檢討,檢討之後再進行改革,結果已經檢討了一年,預算還是照編,錢還是照發,看不出有任何改革的決心。這根本就是反改革、延宕改革,你們所謂的改革都是說假的,根本就是說一套、做一套!最令人憂心的是沒有任何雪中送炭的政策,一天到晚想的都是錦上添花的事情,我們的民眾都看在眼裡,本席真的是感到相當難過!廣大勞工族群的子女沒有得到政府任何的補貼,優勢族群、退休軍公教的子女卻毫無條件、毫無任何門檻的接受政府的補貼,國家的財政不能夠如此的花費,如果每年不需花費這17億元,國家的財政可能會好一點! 部長,針對這種困境、針對這種不合理、不公平的狀況,你認為該如何去進行改革? 張部長哲琛:因為我現在是在考試院服務,而且考試院主管的只有公務人員的部分,至於公務人員整體的待遇或獎勵,甚至包括軍教在內,也就是所謂的軍公教,以及相關的社會福利政策,全都必須要進行通盤檢討。 邱委員志偉:司長,你認為退休公務人員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是否合理?身為退撫單位的主管,你認為這項補助是否合理? 主席:請銓敘部退撫司呂司長答復。 呂司長明泰: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應該不是合不合理的問題,而是當初在設計這項制度時有其設計時的考量點,因為民國65年時軍公教人員的待遇很低,所以他們的退休待遇也很低。 邱委員志偉:現在他們的待遇還低嗎? 呂司長明泰:因為退休人員…… 邱委員志偉:因為當時他們是弱勢,本席也認同那時應該要給予他們補貼,但是,之前的弱勢現在已經變成相對的強勢、絕對的強勢,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如果還給予這些強勢族群補貼,本席認為實在毫無道理可言! 呂司長明泰:目前有些早期退休人員依照當初的退休標準所請領的退休金還是很少,如果他們有子女還在就學才會有這個補助的問題,不過,這個問題確實是可以檢討,我們會再與行政院那邊共同研究一下。 邱委員志偉:針對這個部分,大家共同來改革! 主席:關於這筆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的預算,本委員會在審查預算時已經打算刪減,但是,當時人事總處表示預算不是編列在人事總處,而是編列在銓敘部這邊,因此,就直接針對銓敘部的預算進行處理,不要針對他們的預算進行處理。邱委員,對於今天下午接著要處理的預算案,歡迎你一起來參與。 現在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時代變遷,不只是科技進步,連新興的國家都已經趕上來,因此,已進步的國家也急著要突破現狀,朝向未來的境界創新與邁進。考選業務是為國舉才,被你們所舉的才組成了政府的主要工作團隊,但是,今天人民對於這個工作團隊的觀感究竟是退步的或是進步的?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尋求進步中,一切正往進步的方向前進。 許委員添財:因為你們知道已經退步,所以希望能重新進步? 董部長保城:進步是永遠不間斷的目標,所以我們會繼續往這個方向努力。 許委員添財:是否會再退步? 董部長保城:我們相當有信心,因為現在已經發覺…… 許委員添財:是否會再退步? 董部長保城:不應該要退步。 許委員添財:是否會再退步? 董部長保城:不應該要退步,因為我們是為人民服務,怎麼可以有退步的理由! 許委員添財:現在這樣就好比一個考試成績不佳的小孩子,他的爸爸告訴他下次再退步就要讓他罰站,等到下次他就告訴爸爸自己不會再退步,因為他已經退步到最後一名了! 董部長保城:針對公務員考試這個部分,我們已經看到應該如何縮短學業落差了。 許委員添財:既然提到了考試內容,你是否能用簡短的幾個字,告訴我們現在的內容與十年前相比有何重大的改變? 董部長保城:無論考選部要舉辦什麼考試,首先就必須要詢問用人機關與社會的職業團體。 許委員添財:十年前的題目到現在有什麼樣的改變? 董部長保城:我們必須要先知道需求端。 許委員添財:總有幾個改變吧? 董部長保城:是。 許委員添財:譬如題目的內容、題目的水平,以前是落後先進國家幾年,現在是否已經趕上,沒有落後的狀況嗎?譬如美國的公務員在類似工作上該具備的學識,我們在考試的內容上是否都已經趕上?諸如此類的問題,你們是否有進行研究並加以比較? 董部長保城:我們不但有進行研究,還舉辦了國際題庫研討會。 許委員添財:本席認為,對於那些題目,你們絕對沒有答案,因為你們根本不是基於命題委員有進步才選擇讓他們出題,否則,五年來怎麼都是那批人在負責出題? 董部長保城:如果命題委員出的題目不好或是出題不認真,我們都會在審查後予以停權。 許委員添財:你們的命題委員名單是否做過更新? 董部長保城:有,我們不但更新,而且還不斷的審查。 許委員添財:本席就建議過主席,應該要從這些背景資料進行檢討,否則,難免有些人就專門兩棲於考選與補教之間。 董部長保城:不可以。 許委員添財:他們就一邊在考選這邊出題,另一邊就在補教那邊洩題。 董部長保城:他們必須要簽下切結書,如果有這種狀況,我們就一律予以停權。 許委員添財:現在有許多公務員的保證班? 董部長保城:那是補教界自己…… 許委員添財:甚至還保證真的有效? 董部長保城:那是他們的廣告詞。 許委員添財:如果他們的保證無效,補習班就不會有那麼多了? 董部長保城:我認為…… 許委員添財:如果要通過考選這一關,必須先到保證班去接受保證? 董部長保城:我們的考試科目確實是要再求新、求精進。 許委員添財:本席認為,你應該嚴肅的以五年或十年之內的內容變化做個比較,無論是它的深度、它的廣度或是它的創新程度,你應該把那些題目拿來做個比較。 董部長保城:我們每次考完都有試題分析回饋。 許委員添財:我們不該預設立場,哪個老師如何、哪位委員如何,或許有些委員也一直都在進步。 董部長保城:是。 許委員添財:你們的名單不能一直都不更換,否則,就是你們一直都沒有進步。 董部長保城:是。 許委員添財:有些人是新人舊頭腦,有些人雖是資歷久卻不斷的創新,因此,關於考選業務的創新,本席建議,不要讓補習班有題庫,而是讓全民都有題庫,所以你們就將題庫公布出來,題目可以深,題目也可以多,讓大家能有所準備,這才是最公平的做法。 董部長保城:國外有些做法是將題庫分開。 許委員添財:假設能精通所有的題庫,自然就不需要到補習班補習。 董部長保城:對,如果題庫的題目都會的話,應該是沒有問題。 許委員添財:考試不是摸彩,運氣好就可以摸到、運氣不好的就摸不到,如果考試要靠運氣,那就表示沒有全面讀、沒有全面通、沒有全面考,才會需要依靠運氣。現在都已經是電腦化的時代,選擇題100題或選擇題1,000題,2個鐘頭,這樣還能作弊嗎?這樣還能補習嗎?平常當然就得要下功夫!這樣的方式為什麼沒辦法做呢?本席認為,這樣的方式最公平,所以必須要改革及創新。大家可以想想看,現在造就出那麼多的補習班,其實,本席在補習界的朋友很多,這樣講對他們真的也是很不好意思,不過,坦白講,如果沒有這些補習班的話,可能你招進來的人才程度會更低。 董部長保城:不會。 許委員添財:大學畢業的一大堆,如果不到補習班去補習,他們的腦海中根本沒有一套整理過或該懂的體系,我們只能說補習班是補正式教育之不足,所以你們是應該要感謝它們。關於這一點,本席是認同的,但是,我們的教育應該要進步到不需要補習班就能教育出人才! 董部長保城:是。 許委員添財:關於這一點,身為考選部長的你就要動動腦筋! 董部長保城:我們一直針對試題的品質在努力,除了有題庫之外…… 許委員添財:有時候本席會有一種很衝動的想法,如果能擔任部長擬稿來考考立法委員,那時本席就會將這整本放掉,並且重新再寫過,整體做個大創新,看看這些立法委員有多厲害,究竟是本席先進,或是你們比較厲害! 董部長保城:這樣我好像會有危險,因為我是來備詢,並不是來測驗委員。 許委員添財:怎麼會有危險呢?你看看現在考選進來的,竟然落後到這種地步? 張部長,從本席擔任市長的第一天開始,就表示所有公務員與市民的福利只增不減,這是本席的承諾。如果本席擔任主管卻無法保障部屬的福利,那麼本席還擔任什麼主管?今天一位立法委員說這項福利不行、那項福利不行,又有另一位立法委員說這項福利可以、那項福利要增加,明天馬上就會沒有選票,因為人民已經無法信賴政府!如果本席是行政院長,乾脆就直接告訴立法院,只要將業務費刪減兩成,其他的福利統統不能刪減,但是,在刪減兩成業務費之後的工作成果仍然有辦法比以前進步,一切就靠大家來努力!否則,福利一旦刪減,工作意願一定降低,而工作士氣一定下降,人畢竟是血肉之軀,也是感情的動物,如果有那樣的影響也是必然的,只是,這樣惡性循環下去會有好處嗎? 以目前整個大環境而言,全國整個平均薪資倒退16年,也就是我們的經濟發展退步了16年,只是,在退步的過程中有些部分並沒有受到影響,而有些則是負面的影響極為嚴重,才會導致貧富懸殊的狀況發生,還有利益及權益的分配懸殊更為嚴重。整體而言,我們的經濟是倒退了16年,在這個時候,人民當然無法信任政府,怎麼辦呢?只好刪減福利,但是,刪減福利只是短暫的節省開支,沒辦法救經濟,也沒辦法提升效率。如果經濟不能救,效率也不能提高,這些預算不刪又不行,但是,即使是刪了也沒有作用,反而還產生副作用,國家到底該怎麼辦?就是因為如此,在本席擔任台南市長時就表示福利只增不減,但是,財政困難到這種地步,本席的前任連中低收入戶的救濟金都欠人家半年沒發,不過,台南市的經濟還是被本席救起來了。當時本席不斷的刪減業務費,在年度預算中可以作為支持經濟發展的部分,從本席上任的11%提高到本席卸任的21%,這並不是不能為的事!因此,院長、部長,你們自己要負起責任,你們應該就告訴立法委員,只要刪減業務費的部分,再看看之後的成績及成果,但是,不要傷害底下這些做事的人,這樣才是正確的做法。張部長,今天本席是在幫你講話!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許委員添財:你們應該要表示業務費盡量刪沒有關係,但是,你們卻一再表示業務費都不能刪,為什麼?因為業務費都是主管的私房錢,太自私了,刪你們的福利沒關係,要請客或幹什麼就從業務費來挪用,你不要搖頭,不需要保護那些主管,都是這樣的,之前我擔任市長時就有人問我8萬元怎麼夠用,要我找新聞室或其他單位的預算來使用,我說「阿彌陀佛,怎麼能這樣搞!」,大家應該把良心拿出來,編列這麼多業務費幹嘛,工作項目越來越複雜,編列的項目越多大家越看不懂,你們整本報告的文字寫得洋洋灑灑,以後報告只准200個字,看你們要怎麼寫,一份報告重複一大堆文字也沒有用,只是浪費紙張而已。部長,我們應該採取零基預算,而且應該從檢討業務費的效率開始著手,但是今天大家卻是在檢討福利、檢討待遇,你看這要怎麼辦?但是不檢討又不行,檢討的結果是整個惡化,我今天是良心之言,現在我當立委是當得很苦楚,因為有志難伸發揮不出來,你叫我刪減他們的福利,我是於心不忍,但不刪減就沒有表現,我希望刪減刪減業務費並把績效、效率提高,但大家又不配合。 張部長哲琛:許委員剛才有提到零基預算,之前你問我要怎麼辦時,我就已經寫下了零基預算。 許委員添財:要有具體行動啊! 張部長哲琛:但我不在這個位置上,基本上預算…… 許委員添財:銓敘部也有業務費,怎麼會說不在這個位置上呢?大家都要努力,我只是請你代言而已,因為這是大家所面臨的共同的問題。 張部長哲琛:預算…… 許委員添財:有些業務程序應該要簡化,以資訊系統來說,現在可能1部電腦的功能與以前100部電腦的功能一樣,那就不需要再保持100部電腦,可以整合,以後換新電腦的時候不需要換100部,應該是100部電腦換成10部電腦,10部電腦換成1部電腦,因為這是軟體的功夫嘛,程式設計的內容都沒有改進,所以硬體就買一大堆,但真正的使用率卻非常低,東西都擺著好看的,對不對?這就是浪費,為什麼不能改革呢?當初對於台南市政府,我就是要求這樣改革的,也許有人會說我老是在說之前擔任台南市長時的事情,並且認為好漢不提當年勇,但我不講實際的例子,可能會被認為只是提出呼籲,自己並沒有這樣做,所以我一直說大家可以去看看我執政9年來是不是這樣做的,我是有資格在這裡提出這樣的要求。 張部長哲琛:對,許委員,我曾去拜訪過你。 許委員添財:對啊,所以這是善意與良心的對話。 張部長哲琛:謝謝。 許委員添財:我不能說不可以刪減福利部分,但公務員可以要求主管要保住福利,不然要下屬怎麼做事,而主管要向監督的立委保證並要求立委不要刪減福利,而是可以刪減總預算,並且要把總績效提高,像剛才本席舉例提到的電腦部分,就可以整合而省下費用,老是一部車輛汰換一部車輛,一部電腦汰換一部電腦,世界哪有這種事?這都很具體,一看就知道了,不是嗎?有道理吧?以此類推,改革的空間很大,大家可以過更好的日子,不是嗎? 張部長哲琛:是。 許委員添財:預算可以精簡,政府的財政就可以改善,不是嗎?好啦,認同就好,請繼續努力。 張部長哲琛:謝謝委員 主席:許委員,董部長桃李滿天下,他有很多高材生都在補習班兼職,我這是讚美董部長,表示政大出了非常多優秀的司法官、律師,都有能力有資格去補習班授課,表示他很會教。 請楊委員應雄發言。(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 登記發言的委員已全部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潘委員孟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潘委員孟安書面質詢: 近年屢次爆發證券投資信託業者內部控制失靈,外部監理機制卻未能有效防範,致使投信弊端層出不窮情事,據金管會統計自98年迄今年4月共裁處投信公司185件,其中罰鍰92件、糾正131件、警告12件,期間先後爆發盈正案、日盛投信案及寶來投信案等重大舞弊事件,代操退撫基金投信公司經理人涉嫌藉代操政府勞退基金機會獲取不法利益,造成勞退基金與投資人高達38億元虧損。 為保障退撫基金權益,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應檢討現行監理機制,並主動評估代操合約期間是否涉有內線交易、相對委託成效等類此損及退撫基金權益之可能,以積極確保基金權益。 主席:現在進行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首先進行歲入部分。 103年度考試院主管歲入: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55項 考試院無列數 第56項 考選部無列數 第57項 銓敘部無列數 第58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無列數 第59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2項 考試院3,175萬元 第63項 考選部無列數 第64項 銓敘部無列數 第65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無列數 第66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無列數 第67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61項 考試院5萬元 第62項 考選部5萬元 第63項 銓敘部4萬4千元 第64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3萬2千元 第65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432萬3千元 第66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61項 考試院18萬9千元 第62項 考選部600萬元 第63項 銓敘部111萬4千元 第64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萬7千元 第65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8 第66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9 主席:因在場委員人數不足,無法做成決議,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歲入部分因無委員提案,歲入部分預算均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歲出部分。 103年度考試院主管歲出 第5款 考試院主管261億9,295萬6千元 第1項 考試院3億5,419萬1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3億3,453萬3千元 笫2目 議事業務361萬2千元 第3目 法制業務132萬7千元 第4目 施政業務及督導1,295萬9千元 第5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71萬元 第6目 第一預備金105萬元 第2項 考選部3億1,973萬6千元 笫1目 一般行政2億8,790萬3千元 第2目 考試業務研究改進3,098萬6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6萬3千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78萬4千元 第3項 銓敘部241億235萬7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3億7,616萬3千元 第2目 人事法制及銓敘787萬6千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77萬6千元 第4目 公務人員保險管理及監理2億1,518萬7千元 第5目 早期退休公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2,145萬1千元 第6目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234億7,903萬7千元 第7目 退休撫卹業務186萬7千元 第4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會意7,251萬1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億3,922萬3千元 第2目 保障暨培訓3,156萬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71萬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1萬8千元 第5項 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3億2,557萬1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9,988萬9千元 第2目 國家文官培訓業務1億5,806萬9千元 第3目 中區公務人員培訓6,429萬1千元 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290萬元 第5目 第一預備金42萬2千元 第6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4,115萬8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3,850萬5千元 第2目 退撫基金監理255萬4千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 第7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8億7,743萬2千元 第1目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7億4,000萬元 第2目 一般行政1億1,098萬7千元 第3目 退撫基金管理2,614萬5千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30萬元 主席:針對歲出部分,有委員提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1-1-1. 一、查102年度考試院編列其他業務租金154萬元,其中144萬元係為支付該院副院長宿舍租金,10萬元為事務設備租金,惟副院長並未租用宿舍,致102年度決算執行率僅2.56%。 二、按考試院103年度單位預算書中,所需首長宿舍均採無償借用(P.100),對照本分支計畫編列租金,自相矛盾,明顯浮編,建議刪減144萬元。 提案人:廖正井 連署人:呂學樟  尤美女  王惠美 1-1-2. 一、查103年度考試院編列一般行政─業務費─房屋建築養護費科目110萬元,係為修繕房屋建築所需。 二、查近年來考試院辦理房屋建築修繕業務逾預算編列數甚多,連年近2倍餘(詳附表1),超逾之經費係流用業務費之其他用途別科目辦理。另,該房屋建築養護費近年預算執行數逾預算編列數之2倍餘,除疑有流用資本門預算違失外,且查修繕業務連年多集中在年底辦理,因而未及於當年度完成驗收付款逕予保留,其急迫性待酌,明顯有消化其他用途別科目經費情形, 附表一:考試院近年「房屋建築養護費」科目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元 年度 預算數(1) 決算數(2) 增減數 (3)=(2)-(1) 增減倍數 (3)/(1) 99 914,000 1,990,057 1,076,057 1.18 100 800,000 2,748,535 1,948,535 2.44 101 800,000 2,809,302 2,009,302 2.51 102 1,716,000 - - - 103 1,100,000 - - - ※註:1.資料來源,考試院預、決算書。上表決算數包含實現數及保留數。 附表2:考試院近年「房屋建築養護費」歲出保留款明細表 單位:新台幣元 年度 保留數 保留原因說明 99 1,407,588 1.女生宿舍修繕工程99年11月2日第1次流標後,於同年11月23日完成決標。依合約規定,預計100年2月1日前完工,因完工期限已超過99年度付款期限,爰申請保留。 100 1,246,816 1.傳賢樓6樓整修工程民國100年10月28日完成決標。依契約規定,預計101年3月18日完工,因完工時已超過100年度付款期限,爰申請保留。 101 2,511,311 1.考試院試院路3巷多房間職務宿舍拆除工程於101年10月30日決標。依工作進度,本案於竣工後辦理驗收時,業已超過101年度付款期限,爰申請保留全案經費81萬5,289元。 2.考試院駐衛警察隊辦公室整修工程於101年12月14日決標。依契約規定,完工期限為102年1月15日,因完工後之時程已超過101年度付款期限,爰申請保留全案經費64萬0,746元。 3.考試院傳賢樓10-11樓(含屋突)外牆PC板嵌縫更新工程於101年12月27日決標。依契約規定,本工程預計竣工日期為102年2月22日。本案因完工期限已超過101年度付款期限,爰申請保留全案經費105萬5,276元。 ※註:1.資料來源,考試院99年度至101年度決算書之「歲出保留數分析表」。 三、綜上,上開疑慮未澄清前,建議暫予110萬元全數凍結,請考試院提出檢討報告,以確認是否刪減。 提案人:廖正井 連署人:呂學樟  尤美女  王惠美 1-1-3. 考試院於102年在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業務費-外國旅費編列713千元,理由是考試院長官因政務需要出國(歐洲、美加)訪問各國文官制度,強化我國考銓保訓功能,惟103年度同樣的項目編列同樣的經費、同樣的出國理由、訪問同樣的國家,且考試院的官網中並未布102年訪察歐洲、美加的出國研究報告,在沒有任何成果報告的情況下,恐無再次出訪歐洲、美加考察文官制度的正當性,故刪除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業務費─外國旅費之全數。 提案人:吳宜臻 連署人:尤美女  柯建銘  王惠美 1-1-4. 考試院103年度於一般行政─業務費─房屋建築養護費編列1,100千元,然近年來考試院辦理房屋建築修繕決算數都均出預算數兩倍多,惟考試院之房屋修繕業務多集中在年底絕決標,以至未能於當年度完成驗收付款而逕予保留,恐有消化其他用途別科目之虞,且在設備及投資項目中已編列房屋建築及設備費,故刪除業務費-房屋建築養護費支全部。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保留原因與保留數 99 91萬4千元 199萬57元 女生宿舍於99年11月23日完成決標,依合約規定,預計100年2月1日前完工,因完工期限已超過99年度,爰申請保留140萬7588元。 100 80萬元 274萬8535元 傳賢樓6樓於100年10月28日完成決標,依合約規定,預計101年3月18日前完工,因完工期限已超過100年度,爰申請保留124萬6816元。 101 80萬元 280萬9302元 考試院:試院路3巷多房間職務宿舍拆除工程、駐衛警察隊辦公室整修工程、傳賢樓10-11樓外牆PC本嵌縫更新工程等,都是10月底至12月底才決標,均超過101年度付款期限,爰申請保留共251萬1311元。 102 171萬6千元 ---- 103 110萬元 ---- 提案人:吳宜臻 連署人:尤美女  柯建銘  王惠美 1-1-5. 查國民旅遊卡為2003年政府振興觀光業,並強制公務員落實休假制度,鼓勵公務員休假到外縣市旅遊消費使用,然卻發生公務員勾結銀樓業者,透過假消費,付佣金請業者開立不實收據,刷卡換現金,詐領國旅卡補助之情事.已悖離推動原意,等於變相加薪,並有礙社會觀感。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8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20044265號函表示103年1月1日起國民旅遊卡繼續實施3年。爰此,建請刪除考試院之人員維持費─人事費─其他給與─休假補助之國民旅遊卡經費,共計3,600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1-1-6. 近年來考試院於一般行政─業務費─其他業務租金編列之科目預算執行率甚低,究其原因為首長宿舍係無償借用,而該項科目內之首長宿舍租金未動支所致。自99年度以來,「其他業務租金」執行率始終未逾8%,其中100年度執行率僅0.01%,顯見該項預算未覈實編列。鑒於院長、副院長宿舍長年皆屬無償借用,建議刪除考試院「其他業務租金」中編列之首長宿舍租金費用,共計1,440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廖正井  王惠美 1-2-1. 考試院於102年編列1,295千元派員赴南非、北歐考察考試銓敘制度,惟考試院官網中未公布102年赴南非、北歐考察考試銓敘制度之出國研究報告,又於103年度編列1,197千元派員赴歐洲、美洲、亞洲考察考試銓敘制度,在沒有任何成果報告的情況下,恐沒有再次出國考察考試銓敘制度的正當性,故刪除二分之一(598千元)、凍結二分之一(599千元),待考試院提出102年赴南非、北歐考察考試銓敘制度之出國研究報告,以及103年度出國考察考試銓敘制度之出國計畫報告(例如考察事項、目的、地點以及預計成效),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宜臻 連署人:尤美女  柯建銘  王惠美 1-3-1. 大法官第524號解釋:「法律授權主管機關依一定程序訂定法規命令以補充法律規定不足者,該機關即應予以遵守,不得捨法規命令不用,而發布規範行政體系內部事項之行政規則為之替代。」目前公務人員加給相關事項依公務人員俸給法係授權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訂定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規範之,然實際上卻由行政院轉委任由人事行政總處以行政規則位階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訂定,不但違背法律保留原則,亦迴避本院監督。爰此,建議凍結考試院「法制業務」項目經費三分之一,共計442千元,請考試院研議適法作為,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廖正井  呂學樟  王惠美 1-4-1. 考試院至國外辦理國際文官制度與學術交流,應是基於考試院的職責,然103年度卻編列356千元到杜拜、印尼做學術交流,杜拜、印尼與我國無論是在文化、民族、國體、政體都大大不同,也非我國文官制度仿效之國家,故凍結國際文官制度學術交流─國外旅費之全部,待考試院提出至杜拜辦理國際文官制度與學術交流之書面計劃,並提交至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宜臻 連署人:尤美女  柯建銘  王惠美 1-4-2. 公務人員褒獎之法制事項為考試院執掌業務,然軍公教人員之年終、考績、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等普通性型態獎金,相關發放規範未有統籌整合,散見於各法令規章,獎金名目繁多,部分類別之獎金甚至缺乏法源依據。 褒獎首重公平,考試院院長關中亦曾強調,公務人員獎勵「既然是激勵性的作用,一定要公平,所以選拔的方式,機關分配名額等,都值得進一步研究。」鑒於現無完整之獎勵制度政策,雖有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惟在該法完成立法前,現行獎勵制度實有不當,爰此建議凍結考試院「考銓施政業務審查及督導」項目經費三分之一,共計509千元,請考試院儘速與行政院全盤檢討改善現制,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廖正井  呂學樟  王惠美 1-4-3. 組織改造首重精實原則,但考試院於76年訂定之職等標準,未明確界定職責程度,且欠缺具體客觀劃分標準,致使有部分單位人員藉組改之際調升職等,業務卻與組改前相同,例如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改制為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原副所長由簡任第11職等調高為副院長之簡任第12職等至第13職等,並不合理。又,組改前,行政院院本部簡任10職等以上文官總人數111人,組改後暴增至178人,已違組改精實原則。由於考試院訂定之職等標準自76年發布以來未見修正,建議凍結考試院「施政業務及督導」項目金額四分之一,共計3,240千元,請考試院及銓敘部研擬修正職等標準,明確界定職責程度與職等標準,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廖正井  呂學樟  王惠美 2-1-1. 國民旅遊卡為2003年政府振興觀光業,並強制公務員落實休假制度,鼓勵公務員休假到外縣市旅遊消費使用,然卻發生公務員勾結銀樓業者,透過假消費,付佣金請業者開立不實收據,刷卡換現金,詐領國旅卡補助之情事,已悖離推動原意,等於變相加薪,並有礙社會觀感。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8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20044265號函表示103年1月1日起國民旅遊卡繼續實施3年。爰此,建請刪除考選部之人員維持─人事費─其他給與─休假補助之國民旅遊卡經費,共計3,980千元。 另經查考選部之「人員維持」項目經費計算依據過於簡略,宜應比照其他部會,分別說明待遇、獎金、其他給與、加班值班費、退休離職儲金、保險等項目之經費計算依據。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2-2-1. 近年來國考試題爭議不斷,重複出題情況一再發生。預算中心指出,98年警察特考考題與警專期末考題雷同、消防警察特考亦與警專模擬考雷同,且100年公務員特考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之資訊科學組整份試題,與97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之資訊處理類科試題完全重複,近來亦發生102年度高普考人事行政類科之「現行考銓制度」考題照抄98年地方特考,國考試題品質備受疑慮。另外,初考試題考中共黨章與政體,亦屬失職,初考目的為遴選優良基層事務官,應熟悉我國民情法律,而非中共政治體制。為確保國考試題品質,以維國考之公平及公信,現行法令對試題審查有諸多規範,卻一再發生試題重複,以及中共黨章入題之離譜情事,建議刪除考選部「試題研編及審查」項目預算四分之一,共計2,767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王惠美   2-2-2. 健全考選法制為考選部之重要目標之一,根據憲法第86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應藉由考試取得。然而,考選部透過專技法之授權,規定超過30種考試類別,應試者得依據特定資歷申請全部科目免試,取得專技人員執業資格,此規定顯與憲法第86條有違。爰此建議凍結考選部「研究發展及宣導」項目預算四分之一,共計1,704千元,請考選部研議改善,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廖正井  呂學樟  王惠美   2-2-3. 考選部於考試業務之研究改進及宣導中,編列大陸地區旅費,其說明是為借鏡先進國家之考選制度派員赴大陸參訪,如要借鏡他國之考選制度,考察對象也應為民主國家。又考選部102年度也是為了借鏡先進國家之考選制度派員赴大陸參訪編列出訪經費,而於考選部官網上也未公布102年度赴大陸參訪之出國報告,恐難有理由再次參訪大陸,故刪除考試業務之研究改進及宣導─大陸地區旅費之全部。 提案人:吳宜臻   連署人:尤美女  柯建銘  王惠美   3-1-1. 國民旅遊卡為2003年政府振興觀光業,並強制公務員落實休假制度,鼓勵公務員休假到外縣市旅遊消費使用,然卻發生公務員勾結銀樓業者,透過假消費,付佣金請業者開立不實收據,刷卡換現金,詐領國旅卡補助之情事.已悖離推動原意,等於變相加薪,並有礙社會觀感。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8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20044265號函表示103年1月1日起國民旅遊卡繼續實施3年。爰此,建請刪除銓敘部之人員維持─人事費─其他給與─休假補助之國民旅遊卡經費,共計4,720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3-2-1. 一、查103年度銓敘部編列「人事法制及銓敘」,執行有關全國公務人員任免、升降、遷調、轉調、敘級……等之銓敘審定事項,及辦理人事政策及人事法規之綜合規劃暨審議業務。 二、查截至102年7月底止,行政院及所屬主管機關已完成組織立法者計有財政部等18個部會,渠等機關組改後之簡任官等人數較組改前增加者計有:行政院、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衛生福利部等9個機關,合計增加189人,而其擴增之事由概為「組改後業務成長」、「職責較以往重大」以及「因應未來人員調節所需」等類似且籠統之理由,至業務量及效益之客觀數據則均付之闕如,所增簡任官等人員之必要性待酌。 三、考試院職司官制官規乃憲定職掌,銓敘部既主管各機關(構)組織法規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各職稱分列不同官等員額比例之審議,面臨以精實為原則之組改政策,自應克盡應有之注意,嚴格把關不正當之高階員額擴增現象,俾免與精實原則背道而馳,並增加人事財政負擔。 四、據悉部分機關有藉組改,將未具任用資格之現職員工轉任公務人員,例如:健保局、勞保局、鐵工局;常設派用人員未有落日規範,有必要積極檢討派用制度。爰建議本計畫預算787.6萬元全數凍結,請銓敘部提出檢討報告,以確認是否刪減。 提案人:廖正井 連署人:呂學樟  尤美女  王惠美 3-2-2. 說明: 截至101年底,中央及各地方各機關共計有派用人員3,184人,均係依據58年制訂之派用人員派用條例辦理,其資格取得不必然需要通過國家考試,卻享有與公務人員同等權益。然而,憲法第85條已規定:「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非經考試及格者,不得任用。」派用人員派用條例之規定顯與憲法未合。經查各機關派用人員並非在臨時機關,亦非擔任臨時性職務,與派用人員派用條例之規定未盡相符,且實際上與長期任用並無二致,應設置落日期限規範,爰建議凍結銓敘部「推動人事法制及銓敘行政業務」項目經費二分之一,共計831千元,請銓敘部檢討派用人員派用制度存廢,並研議派用人員落日期限規範,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廖正井  王惠美 3-2-3. 「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已持續舉辦15年,目的在獎勵勇於任事、貢獻卓著之公務人員。然而,「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頒發之獎金無法源依據,且大部分獲獎者皆為高階公務員。對傑出公務員的鼓勵與嘉獎,實屬必要,然而現今政府財政困難,且公務人員已有考績獎金予以獎勵,爰此,應修訂相關辦法,著重以「榮譽方式」如獎座、獎狀予以鼓勵,以符政府撙節原則。故建議刪除銓敘部「人事法制、管理及銓敘業務」之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選拔及表揚經費二分之一,共計2,026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3-2-4. 組織改造首重精實原則,但組改前,行政院院本部簡任10職等以上文官總人數111人,組改後暴增至178人,已違組改精實原則。公務人員之升等,應有業務量及效益等客觀數據以資佐證,對此,銓敘部應盡把關職責,杜絕組改過程中之高階員額浮濫擴增現象,故建議凍結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項目經費五分之一,共計1,575千元,請銓敘部針對高階員額不合理擴增提出改善方案,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廖正井  呂學樟  王惠美 3-6-1. 根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軍公教人員子女享有教育補助,又1976年8月行政院函令,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亦可比照現職人員,支給子女教育補助費。過去由於公務員薪水比外界工資低,故以福利來鼓勵國民投入公務行列尚可理解,現今公務員無論是薪資或是福利均與企業一般,甚而福利更好。銓敘部於103年度編列135,800千元,預計補助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費約4,850人,平均每人約28千元,然目前國家財政困難,且該項經費支編列無法源依據,實不符合社會公平及國家資源分配的正當性,爰提案刪減補助退休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經費135,800千元。 提案人:吳宜臻 連署人:尤美女  柯建銘  王惠美 3-6-2. 有鑑於銓敘部所規畫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擬將公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將優惠存款利息降為9%,目前該法已送出委員會等待院會審查,故凍結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計畫預算二分之一,待立法院院會通過該案,銓敘部至本委員會報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條例】之執行狀況後,始得解凍。 提案人:吳宜臻 連署人:尤美女  柯建銘  王惠美 3-6-3. 銓敘部103年度預算編列退休(職)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共683,540千元,其發給僅依「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始終沒有法源依據。司法院釋字第282號解釋載明,公務人員「所得受領之待遇,均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自應分別以法律明定其適當之項目及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綜觀今日國家財政困難,舉債瀕臨上限,每年支付公(政)務人員退休(職)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將近7億元,此一鉅額給付,不但不符國家資源分配正當性,亦難謂之其與公共利益有涉,請銓敘部檢討辦理,若欲維持此一補助,則應研議將其予以法制化。爰此建議刪除退休(職)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預算,共計683,540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王惠美 3-6-4. 政府於103年度編列1億3,765萬予退休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然根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生活津貼之各項給與補助僅及於現職人員,而不包括退休人員。由此可見,退休人員申領子女教育補助費實於法無據。司法院釋字第282號解釋載明,公務人員「所得受領之待遇,均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自應分別以法律明定其適當之項目及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綜觀今日國家財政困難,舉債瀕臨上限,每年支付軍公教退休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費超過10億元,此一鉅額給付,不但不符國家資源分配正當性,亦難謂之其與公共利益有涉,請銓敘部檢討辦理,若欲維持此一補助,則應研議將其予以法制化。爰此建議刪除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給付」之支領月退休金人員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135,800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王惠美 3-7-1. 有鑑於基層警消與公務同仁疑似勤務超時過勞猝死案件頻傳,然現行公(政)務人員撫卹法之因公死亡,雖有「於執行職務、公差或辦公場所促發疾病以致死亡」、「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因辦公往返,猝發疾病、發生意外或危險以致死亡」等三種情況可申請因公撫卹,但往往因僅有該往生公務人員之服務機關才可舉證申請,另,銓敘部因公撫卹審查小組之專家成員未含工作與疾病因果關係認定專家,恐影響公(政)務同仁之權益,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預算,待銓敘部退撫司提出相關機制改善方案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宜臻 連署人:尤美女  柯建銘 4-1-1. 保訓會不僅職工人數連年增加(97年72人:103年103人,增加43.1%的人力),人力增加但加班費不降卻逐年攀升(平日超時加班費及不休假加班費預算皆上升),其人均加班費預算為考試院暨所屬單位中最高者,實不符合目前國家財政困難,各單位應精簡人力、撙節經費,有效達成目標之原則,保訓會應檢討人力運用之妥適性,爰提案刪減加班費之編列3,000千元。 提案人:吳宜臻 連署人:尤美女  柯建銘 4-1-2. 國民旅遊卡為2003年政府振興觀光業,並強制公務員落實休假制度,鼓勵公務員休假到外縣市旅遊消費使用,然卻發生公務員勾結銀樓業者,透過假消費,付佣金請業者開立不實收據,刷卡換現金,詐領國旅卡補助之情事.已悖離推動原意,等於變相加薪,並有礙社會觀感。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8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20044265號函表示103年1月1日起國民旅遊卡繼續實施3年。爰此,建請刪除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之人員維持─人事費─其他給與─休假補助之國民旅遊卡經費,共計1,480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4-1-3. 保訓會103年度編列加班費6,110千元,雖較102年度編列之7,162千元為低,但其人均加班費59千元,與考試院其他機關相比仍屬過高。自97年度以來,職工人數已自72人擴增至103年度之103人,雖職工人數增加,加班費決算數亦隨之逐年增加,未盡合理,應允檢討。 經查考試院及所屬單位,人均加班費以保訓會59千元為最高,考試院53千元居次,建議酌減保訓會加班費,使其與考試院人均加班費相同,並請保訓會再檢討人力運用之妥適性,縮減未來年度之加班費用。爰此建議刪除保訓會「加班值班費」項目預算651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廖正井 4-2-1. 鑑於重大政策(含各法案及計畫案)應進行研擬規劃階段之人權影響評估,以及建立實施成效之人權管考指標,以免對人民權益造成衝擊,因此公務人員實有加強人權教育訓練之必要。有關法案之人權影響評估,依行政院92年6月14日頒佈之《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項規定「法案衝擊影響層面及其範圍,包括成本、效益及對人權之影響等,應有完整之評估。」然自92年以來,報院之各法案大多未落實此「法規影響評估」之要求;即便有進行人權評估者,內容亦大多簡略。至於各計畫案之審議,及各重大政策之管考,均尚未建立「人權影響評估」作法。顯見相關公務人員仍缺乏與人權有關之訓練。爰建議凍結保訓會訓練進修業務規劃與宣導之費用四分之一,共計690千元,請保訓會針對行政院所屬機關以外之法規、計畫審議、政策管考相關人員實施人權訓練,俾使人權影響評估及重大政策管制考核能落實兩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之精神,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實施成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廖正井 5-1-1. 國民旅遊卡為2003年政府振興觀光業,並強制公務員落實休假制度,鼓勵公務員休假到外縣市旅遊消費使用,然卻發生公務員勾結銀樓業者,透過假消費,付佣金請業者開立不實收據,刷卡換現金,詐領國旅卡補助之情事。已悖離推動原意,等於變相加薪,並有礙社會觀感。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8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20044265號函表示103年1月1日起國民旅遊卡繼續實施3年。爰此,建請刪除國家文官學院之人員維持─人事費─其他給與─休假補助之國民旅遊卡經費,共計1,120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5-3-1.主決議: 國民旅遊卡為2003年政府振興觀光業,並強制公務員落實休假制度,鼓勵公務員休假到外縣市旅遊消費使用,然卻發生公務員勾結銀樓業者,透過假消費,付佣金請業者開立不實收據,刷卡換現金,詐領國旅卡補助之情事。已悖離推動原意,等於變相加薪,並有礙社會觀感。然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8月10日總處培字第1020044265號函表示103年1月1日起國民旅遊卡繼續實施3年。爰此,建請刪除中區公務人員培訓中心之人員維持─人事費─其他給與─休假補助之國民旅遊卡經費,共計352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柯建銘 1-a.主決議: 公務人員褒獎之法制事項係屬考試院之執掌,惟現行獎勵制度散見各法令規章未予整合,包括:褒揚條例、勳章條例、公務人員考績法暨其他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選拔及表揚作業要點,以及各機關自訂之內部行政規則等,而各類獎金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合計編列422億9,218萬2千元,占人事費預算4,170億4,282萬1千元之10.14%。 依據立法院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針對9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各機關有關『績效獎金』部分,由於均已編列『年終獎金』、『考績獎金』等相關預算,實不宜再巧立名目編列『績效獎金』,因此該項『績效獎金』應予全數刪除」。爰此,考試院應統整公務人員獎勵之法制事項,並於兩個月內提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吳宜臻 連署人:尤美女  柯建銘 1-b. 有鑑於目前政府財務困窘,社會各界盼政府能共體時艱樽節開支,為達機關培訓資源之有效整合,考試院及所屬單位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等單位,辦理之公務人員培訓業務多有重疊且有參訓踴躍度不高、訓練成效不彰、訓練內容不符需求等情事,爰此,考試院應於三個月內會同相關機關檢討培訓資源運用分配之合理性,並依據培訓需求研擬整合方案。 提案人:吳宜臻  尤美女  柯建銘 1-c. 我國公務員身障特考錄取人員,目前按成績分發,而非障別,因而導致分發後不適任的情形。爰建請考試院會同相關單位參考日本、德國、美國對於身心障礙者進用之輔導與配套措施,研擬改善錄取人員分發後不適任之情形,做最適切之調整,並以報告本委員會。 提案人:潘維剛  呂學樟  賴士葆 1-d. 台灣近年努力推行文化創意產業,惟目前文化人才的晉用並無專屬法源依據,僅能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比照教師資格聘任,惟該條例又有嚴格的學歷限制,以致高階文化人才無法晉用。爰建請考試院會同相關單位,參考先進國家進用專業人才之措施,研擬配套方案以利文化人才之流用。 提案人:潘維剛  呂學樟  賴士葆 1-e. 主決議提案─建請考試院協同相關部會研議防止組改過程中之未具任用資格之現職員工轉任公務人員等情形。 本院委員尤美女等5人,鑒於部分機關於政府組織改造進行之際,藉保障員工權益為由,將未具任用資格之現職員工轉任公務員,如勞保局及健保局將金融雇員、專技人員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不僅獨厚特定資格員工、有違公平正義原則,更增加政府人事費負擔,與組織改造精實目標背道而馳,逾越法制,有欠公允。爰此建請考試院協同相關部會研議具體辦法,防止組改過程中之未具任用資格之現職員工轉任公務人員等情形,於本會期結束前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吳宜臻  呂學樟  柯建銘  廖正井 1-1-7. 考試院103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業務費─水電費」編列7,104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數5,827千元增加1,277千元;經查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103年度基本需求額度內與節能減碳相關之水電費、油料費、文件紙張及刊物印刷等費用應嚴格控管;但考試院103年度辦公大樓水電費非但不減反而大幅增加,考量政府資源有限,尤其政府財政狀況遠較往年更為艱困,爰針對「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業務費─水電費」7,104千元,刪減1,000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尤美女  吳宜臻  廖正井 1-1-8. 考試院103年度預算「施政業務及督導」項下「考試及訓練及(合)格證書」編列3,287千元,用以辦理考試與訓練及(合)格證書製發工作,較102年度預算數2,486千元增加801千元;經查考試院103年度有關考試、訓練及(合)格證書之各項證照收費項目(歲入)與102年度相同,但製發證書費用卻大幅增加,顯有不合理之處;考量政府資源有限,尤其政府財政狀況遠較往年更為艱困,爰針對「施政業務及督導」項下「考試及訓練及(合)格證書」3,287千元,刪減800千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尤美女  吳宜臻  廖正井 1-1-9. 考試院103年度預算「施政業務及督導」項下「考銓研究發展─業務費─一般事務費」編列831千元,用以辦理研究報告印製、會場佈置、茶水、清潔、文官制度輿情蒐集及其他雜項等工作,較102年度預算數398千元增加433千元;經查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103年度基本需求額度內與節能減碳相關之水電費、油料費、文件紙張及刊物印刷等費用應嚴格控管;但考試院103年度編列該項經費時卻不減反增,且未於預算書內將經費為何大幅增列之原因妥適表達,不利本院預算監督審議。考量政府資源有限,尤其政府財政狀況遠較往年更為艱困,爰針對「施政業務及督導」項下「考銓研究發展─業務費─一般事務費」831千元,刪減400千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尤美女  吳宜臻  廖正井   2-1-2. 考選部103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3,150千元辦理國家考試園區委外專業評估;經查該項計畫係考選部欲將監察院移撥之土地規畫設置國家考試園區,興建1.國家考試職能與技能測驗中心2.國家考試會館3.國家考試闈場大樓;惟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規劃土地開發或興建辦公廳舍宜更加謹慎,以避免興建完成後變成閒置或低度利用之情形;其次該筆土地現仍有監察院早期退休員工11戶使用中,能否順利完成拆屋還地工作有待商榷。在許多不確定因素存在下,卻先要花費3,150千元委外辦理可行性評估,實施效益有待檢討;考量政府資源有限,尤其政府財政狀況遠較往年更為難困,爰針對「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國家考試園區委外專業評估3,150千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尤美女  吳宜臻  廖正井   2-2-4. 考選部103年度預算「考選資料處理」項下「資訊工作維持─網路系統之規劃及設置」編列3,056千元,用以汰換辦公室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及周邊設備與電腦化試場擴充建置等,經查考選部連續於100至102年度分別編列613千元、1,593千元、1,490千元汰換辦公室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及周邊設備,103年度竟又編列鉅額經費汰換辦公室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及周邊設備,恐有浪費公帑之嫌;其次,預算書內亦未將電腦化試場擴充建置經費需求妥適表達,不利本院預算監督審議。考量政府資源有限,尤其政府財政狀況遠較往年更為艱困,為避免預算浮濫執行浪費公帑,爰針對「考選資料處理」項下「資訊工作維持─網路系統之規劃及設置」3,056千元,刪減1,000千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尤美女  吳宜臻  廖正井   3-2-5. 銓敘部103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系統之使用及管理─設備及投資」編列2,608千元,用以購置個人電腦用磁碟片、光碟片、印表機用感光鼓及碳粉等物品,較102年度預算數779千元增加1,829千元,增幅高達3.3倍;鑒於當前中央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緊縮經常支出係103年度預算籌編原則之一,尤其政府財政狀況遠較往年更為艱困,為避免預算浮濫執行浪費公帑,爰針對「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系統之使用及管理─設備及投資」個人電腦用磁碟片、光碟片、印表機用感光鼓及碳粉等物品經費2,608千元,予以刪減1,608千元。 提案人:王惠美   連署人:尤美女  吳宜臻  廖正井   2-2-5. 一、本(103)年度考選部於「研究發展及宣導」工作計畫之「考試業務之研究改進及宣導」項下編列658萬元預算,以博諮眾議,促使考選法制更臻健全。 二、惟查邇來考選部所舉辦之各類特種考試,除發生特種考試規模已超越高普初等正規考試趨勢之問題外,並產生基層特考考生為增加錄取率而重複報告多個考區、以致影響公平性的情事,以及同一考科,卻產生都市高分落榜、偏鄉低分錄取的問題,該部卻無力解決,任其一再發生,顯見考選部對於考試業務之研究改進及宣導工作成效不彰,爰提案凍結該項預算二分之一,俟考選部進行有效檢討、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向本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連署人:廖正井  尤美女 4-2-1-1. 一、本(103)年度保訓會於「訓練與進修業務」工作計畫中編列「高階文官訓練進修規劃遴選、成績評量」經費1,495萬1千元。 二、查保訓會高階文官訓練計畫執行迄今,存有高階文官參加訓練之踴躍度不高、訓期橫跨6個月恐影響公務、非公務人員之參與偏重學界人士,以及評鑑成效之信度可議等未妥情事,爰提案凍結500萬元,俟該會檢討並提出改善計畫向本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連署人:廖正井  尤美女 4-2-2. 一、本(103)年度保訓會「保障業務」工作計畫編列281萬3千元,包括公務人員保障政策法規之研擬規劃與解釋118萬9千元、保障制度之宣導91萬1千元、保障事件之擬議與審理42萬7千元、保障業務之輔導、協調聯繫15萬5千元、保障案例之編印131萬元。 二、惟查該會立場並未超然獨立,一向偏向行政機關,歷年(94年─101年)復審事件維持原機關決議之比率高達90%以上、再申訴事件維持原機關決議之比率亦達80%以上,被譏為是「行政機關」的保障會,而不是「公務人員」的保訓會,該會保障公務人員權益之功能即為可議,有違《公務人員保障法》之立法目的,其中尤以保障法並未明文規範再申訴事件之司法救濟,影響公務人員權益甚巨,亦為公務人員所嚴重詬病,迭有怨言,並與憲法上「有權利,即有救濟」之基本原則相扞格。爰提案凍結100萬元,俟該會檢討相關不利公務人員救濟之解釋,具體研提修正法案並向本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連署人:廖正井  尤美女 2-a.主決議 依法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得因機關特殊性質、或基於憲法對特定族群之照顧、或因地方機關特殊需求而舉辦。惟近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規模超越高普初等考試之趨勢並未緩減,顯示用人機關依舊傾向將職缺提報於特種考試。爰提案要求考選部審慎認定,確實管控檢討將高普考已有之類科回歸一般公務人員考試,避免再在特種考試中出現,以落實特考特用之精神。 提案人:顏寬恒  廖正井  潘維剛 主席:現在針對歲出提案進行討論與處理。 現在處理第1-1-1案及第1-1-6案,此二案科目相同,一併處理。 賴委員士葆:請考試院表達意見。 主席:請考試院黃秘書長說明。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各位委員。這114萬是考試院院長與副院長的宿舍費,考試院副院長現在沒有宿舍,院長的宿舍是利用私人關係向華南銀行借用的,所以院長宿舍隨時可能會交回去,而明年9月新舊任考試院長就要交接了,因此我們要幫新院長及副院長的宿舍預作準備,所以對於這114萬元,建請廖委員與尤委員能同意我們照列。謝謝。 廖委員正井:你剛才這話很嚴重耶,你怎麼說宿舍是院長私下跟華南銀行借的,院長可以私下去借宿舍嗎? 主席:華南銀行要受到金融控股公司與銀行法董事會相關規定的約束。 廖委員正井:而且會被股東罵。 主席:對,如果不算租金,對於該公司的治理似乎也有所不符吧! 廖委員正井:以院長之尊,用這樣的方式不好。 主席:有正式行文嗎? 黃秘書長雅榜:有正式行文。 賴委員士葆:那就不能說是私下借用。 廖委員正井:有繳租金嗎? 黃秘書長雅榜:沒有繳租金。 廖委員正井:那就更不對了。 黃秘書長雅榜:但銀行可以因此而不必繳稅金,這是從姚院長時期就開始借用的,多年來都是這樣。 廖委員正井:我覺得這樣不好,華南銀行是上市公司,只要有個股東去告,他們的董事長可能就完蛋了! 黃秘書長雅榜:我想他們應該計算過,宿舍借給我們,相關的稅金就可以減免,他們應該也是在商言商,因為已經借用相當長一段時間,我們也認為應該回歸正常,所以希望委員同意讓我們明年度編列這部分的預算。 廖委員正井:不是編列預算的問題,你們可以要求國有財產局撥用或租用,借用華南銀行的宿舍,我覺得真的是…… 黃秘書長雅榜:撥用有點困難,因為從邱院長開始就是採取租賃的方式,畢竟現在適合院長、副院長的宿舍太少,像信義路那些官邸的空間都太小,所以…… 廖委員正井:現在官員很少住官邸,政府蓋了那麼多官邸都浪費了。 黃秘書長雅榜:對,所以我們用租的可能比較實際,是不是請廖委員幫忙一下,…… 廖委員正井:本案保留,等一下再談。 尤委員美女:照秘書長所說,從姚院長時代就開始無償借用了,所以你們一直以來都沒有支出,關院長現在也是以私人關係去借用,那麼將來換了院長,新任的首長及副首長也可以向人事行政總處以無償借用首長宿舍的方式來辦理啊,所以這個部分根本不需要編列預算。 主席:你們有沒有先去試試無償撥用程序?你們有沒有去看看現有的一些官舍與宿舍?因為你們並沒有固定使用宿舍,租金也沒有實際支付,所以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你們這個是浮編!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已經盡了一切努力,因為邱院長與許院長時代就是用租的,姚院長時代就找到華南銀行的宿舍,然後就由考試院發文向他們無償借用。 廖委員正井:用私人關係去找宿舍給人的印象不好。 黃秘書長雅榜:也不算是私人。 廖委員正井:信義路的官邸有很多都空在那裡,很多部會首長都不願意進去住。 黃秘書長雅榜:信義路的官邸是部會首長層級的…… 廖委員正井:有得住就好了。 黃秘書長雅榜:不是,可能還是要維持…… 廖委員正井:要住大一點嗎? 主席:濟南路的官邸不是考試院官邸? 黃秘書長雅榜:不是,現在合宜的官邸不容易找到,委員是不是就讓我們編列租金,如果這筆預算沒有使用還是會繳回國庫,但如果沒有編列這筆租金,新任院長、副院長會因為沒有這個名目而不敢使用,將會造成住宿上的問題,所以請廖委員及尤委員幫忙。 主席:第1-1-1案及第1-1-6案暫保留。 現在處理第1-1-2案及第1-1-4案,此二案科目相同,一併處理。 廖委員正井:這也是本院預算中心提出的,你們都到年底才辦理修繕業務,讓人感覺有流用資本門預算的問題。 黃秘書長雅榜:考試院的所有建築物加起來將近1萬坪,我們的修繕基本費用是110萬,如果連這筆費用都刪除,我們…… 廖委員正井:本席只是提案凍結。 主席:本席的提案是刪減。 賴委員士葆:那就凍結啦,請他們下次來報告一下。 主席:改為凍結嗎?我們不刪減預算嗎? 黃秘書長雅榜:不要刪減。 主席:預算會保留是因為依照發包進度本來要支付的錢你們一直沒有付還是根本就沒有去修繕?預算中心的報告中提到你們每次都沒有在當年度完成驗收,所以付款保留。 黃秘書長雅榜:有些部分因為金額太少,所以包商一直拖,甚至有發包不成的情況,另外有些部分則必須等到年底有結餘款才能施做,考試院是經費非常少的機關,只能在年底有結餘費時再來處理相關修繕部分,有些建築物…… 主席:你們每年申請保留數的部分…… 黃秘書長雅榜:保留是跨年度…… 主席:對啊,為什麼當年度沒有辦法完成驗收?真的都是包商的問題嗎? 黃秘書長雅榜:包商有問題,我們的經費也有問題,經費太少,必須等到年底才能從結餘經費來進行施做。 廖委員正井:你講的這個理由真的很難說服人,經費少、到年底才能施做的這個理由很牽強,你應該說因為經費少,考試院一直省吃儉用,到最後不得已才修繕。 黃秘書長雅榜:是,我要向廖委員學習,下次我會這樣來答復。 賴委員士葆:改為凍結啦,才110萬而已,另外請主席裁示將本席增加為提案人。 主席:第1-1-2案及第1-1-4案改為全數凍結,向本委員報告,提案委員增加賴委員士葆。 現在處理第1-1-3案,這是本席的提案,今天早上本席質詢時曾對出國考察的部分提出質疑,從考察國家、項目及考察之後的列管及成果報告,都看不出來出國考察對於相關訓練有什麼幫助,而且容易讓人誤解,在經費拮据之下還送官員出國旅遊,所以我認為應該全數刪除。 廖委員正井:我認為應該讓人家出國去看看,去考察這幾個國家是有其必要性,而且經費也不多。 賴委員士葆:對啊,才70多萬,不要刪啦,一點點錢而已。 主席:要刪一點吧?出國預算都不刪減嗎?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這71萬是考試院四長(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的費用,四長除了業務功能外,還兼具如何…… 賴委員士葆:去年編列多少? 黃秘書長雅榜:一樣71萬。 主席:我認為出國考察回國後沒有任何報告或沒有什麼幫助…… 黃秘書長雅榜:有報告。 主席:而且四長是政策的決策者,今天有有能力擔任四長的人,還需要一直出國考察嗎?之前許添財委員也提到,相關首長如果願意節衣縮食,業務費部分當然就會比較樂見,首長…… 黃秘書長雅榜:這71萬只能一長出去,今年…… 主席:去哪裡的規格這麼高?幾天? 黃秘書長雅榜:去日本…… 主席:去日本需要71萬?你們聽得下去嗎? 賴委員士葆:去日本一趟要71萬? 黃秘書長雅榜:一個考察團的隨員費用也是…… 主席:隨員是提行李的嗎?是秘書嗎? 廖委員正井:所以你剛才一開始講四長就不對了嘛! 賴委員士葆:你這是陷四長於不義。 廖委員正井:召委,地方首長出國考察所編列的經費比這個更多,很多鄉鎮市長出國機率比院長或部長還多,若以各部會部長及考試院院長的出國次數來說,與地方首長相比是差太多了。 主席:我知道,但中央機關要上行下效,因為我們一直都看不到出國考察的結論與成果,必要性也看不出來,所以我認為至少要刪減一點,你們編列的預算太多了。 黃秘書長雅榜:真的很少,一個院級只編列這樣的預算是非常少的。 主席:昨天交通委員會光一個桃園機場就刪減1億,我現在要跟你們喊價10萬、20萬實在是講不出口! 廖委員正井:他們的經費確實不多,交通委員會那幾個單位的預算都是錢很多的,我們審查司法院的預算時,不也一下就砍很多嗎? 主席:我知道啊,問題是出國考察的必要性,我已經審過二年的預算了,他們每年都抱怨經費拮据,但還是讓長官出國,說實話,今年審查預算對文官進修訓練、出國考察都有在把關,我認為長官出國不需要花這麼多的錢…… 賴委員士葆:改成決議案,請他們寫報告,好不好? 主席:我覺得要刪減一點。 尤委員美女:主席,第1-2-1案及第1-4-1案也都是出國費用。 黃秘書長雅榜:是,我們出國費用有幾塊,因為我們有參加國際組織,我們同仁是去參加國際組織…… 廖委員正井:國際組織部分一定要給,你們要標明出來。 黃秘書長雅榜:有,我們都有寫…… 主席:他們的出國費用都潛藏在各個科目,到底哪些首長一年參加好幾種參訪與考察,研考會也去,各國參訪文官制度也去…… 廖委員正井:主席,依照預算的規定,哪個部門的業務就要編列在哪個部門,所以看起來好像很多,但…… 主席:對啊,但這是一樣的問題,我希望我們能表示態度,好歹要減列一些,不然他們每年就花一樣的錢,都沒有想過要減少出國的經費,雖然我知道這樣喊數目字很難看。 廖委員正井:四長一年出國一次也有其必要,身為院長、副院長,一年出國一次都沒有,實在是…… 黃秘書長雅榜:我四年都沒有出去過。 主席:秘書長,你出去考試院就唱空城計了。 廖委員正井:這表示院長欺負你。 黃秘書長雅榜:不是,是考試院經費拮据。 賴委員士葆:我覺得這一點點錢就不要刪了,讓他們出國去,出國光是逛馬路都能增廣見聞,值得啦,不要逛紅磨坊就好了,隨便走走都好,都能增廣見聞,這筆錢就給他們啦,並沒有多少錢,只有70多萬而已! 主席:不然每一筆出國預算都刪一點。 廖委員正井:那就刪減1萬3,000元。 主席:如果這樣,每項出國經費我都要刪尾數,就以這樣的模式來處理,好嗎? 賴委員士葆:好啦,就用刪尾數的模式。 主席:現在每年都編列差不多的出國預算,搞不好第一次編多了,但之後就每年都比照,如果我們都不表示態度也不好,我本來是想要刪減10萬的。 廖委員正井:加個附帶意見,應該要讓秘書長出國一次,不能一次都沒有。 主席:顯然就是長官去太多了! 尤委員美女:四長不就有包括秘書長嗎? 賴委員士葆:對,但他都沒有出去啊! 主席:四長是院長、部長。 賴委員士葆:四長是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 主席:不是部長? 賴委員士葆:不是,部長是另外的部分。 尤委員美女:所以有包括秘書長啊,你都沒有出去,那經費跑到哪裡去了?每一年都編列同樣的經費,不是嗎? 賴委員士葆:都給別人用了啊! 黃秘書長雅榜:因為我們的經費很少。 廖委員正井:院長沒有叫你去你敢去嗎? 黃秘書長雅榜:不是這樣。 賴委員士葆:這是挑撥喔,關院長今天不在。 廖委員正井:難怪他今天回答的莫名其妙,就是因為沒有出國的關係。 賴委員士葆:所以還是要出去看一下,出去看過後會比較聰明一點。 主席:難怪你沒有辦法…… 尤委員美女:你要跟院長講,要讓秘書長出去,不然他都出不去。 主席:難怪我問你出去要看什麼,你一直支支吾吾的。 黃秘書長雅榜:請委員放心,我每年用自己的錢出去。 廖委員正井:你又講錯話了! 主席:這樣院長更應該用自己的錢出去啊! 廖委員正井:關中更應該關起來,不能出去! 賴委員士葆:秘書長,你話要講清楚,你去年一年有沒有出國? 黃秘書長雅榜:私人出去旅遊。 賴委員士葆:去哪裡玩? 黃秘書長雅榜:日本、澳洲,大概都這幾個地方。 廖委員正井:他太老實了,私人行程幹嘛要跟你們講。 黃秘書長雅榜:沒關係,我都儘量透明。 賴委員士葆:我們不要砍預算,但指定秘書長一定要出國,這樣可以嗎? 黃秘書長雅榜:不要、不要。 主席:賴委員,小心啊,可能會以圖利罪移送我們! 黃秘書長雅榜:院長今年才去日本這麼一次,第一年並沒有去。 主席:我們要表示態度,我當然知道砍尾數是笑死人了…… 賴委員士葆:1萬3,000元太少了。 主席:對,真的笑死人了,但平均每一筆出國費用還是要意思意思的刪減一點。 賴委員士葆:好啦,那就刪5萬。 主席:好,刪減5萬,後面也都這樣處理。 黃秘書長雅榜:總共5萬…… 賴委員士葆:我們給主席面子,你不要再講了! 黃秘書長雅榜:好,總共5萬。 賴委員士葆:以後你出去少花一點就好了。 主席:5萬差不多是一個經濟艙的機票,那就少個提皮包的隨行人員,皮包自己提就好了。 賴委員士葆:好啦,就減列5萬。 主席:我們要讓出國預算降下來,不然每年都編列一樣的經費。 第1-1-3案減列5萬。 現在處理第1-1-5案。 廖委員正井:這已經決定要通案處理,本案就不予通過。 賴委員士葆:這要等院會來做通案處理。 主席:你是建議民進黨團或個別委員透過黨團去院會提通案來處理? 賴委員士葆:對,另提通案去處理旅遊卡的部分,這裡就不要處理了。 主席:應該說我們最早在審查人事總處的預算時沒有處理這方面的預算,所以現在就變成要另提通案來處理。 賴委員士葆:這要通案處理,否則對其他單位不公平。 尤委員美女:沒有人提案也能變成通案嗎? 賴委員士葆:司法委員會審查預算會決定要刪減多少,等送出委員會後,其他委員都能再提案予以刪減,這是沒有問題的,本委員會的委員不能再提,但其他委員與黨團都能提案,黨團蓋個章就行了,我一天到晚在做這種事,你放心好了,絕對可以的。 主席:這一點我可以證明,去年我沒有在委員會提案,而是後來在院會審查階段…… 賴委員士葆:對,只要蓋章就可以了,這很簡單,只要各位記住有這件事情,看是黨團蓋章或找幾位委員提案連署都可以。 主席:這個部分還是要尊重提案委員,可以另提通案處理,也可以要求考試院針對國民旅遊卡部分做通盤檢討,尤委員,你認為應該要怎麼處理? 廖委員正井:我上次已經講過,內需市場還是要去支持的,而且這乘數效果很大,國人去旅遊,周邊連帶的乘數效果就很大,所以游錫院長當初支持這個也有其道理,這個就不要刪了。 主席:我個人是同意國民旅遊卡,我知道有些委員還想要爭取某些地區、縣市放寬國民旅遊卡的配合商店,就是為了要刺激內需,所以這是可以討論的,因此我才提出建議,如果尤委員覺得這部分的預算需要通案通盤處理,那就另外再提案,如果尤委員認為考試院需要通盤檢討這個部分,那就把這個提案改成主決議,請他們針對相關國民旅遊卡的補助部分去做通盤考量,因為人事總處又函令要繼續延長,這個是不是就責成考試院與人事行政總處一起去會銜討論、研商其必要性及補助金額是否需要調整,好不好? 尤委員美女:這是他們的權限嗎? 黃秘書長雅榜:這是行政院的權限,不是考試院的權限。 主席:應該是人事行政總處。 廖委員正井:這個上次已經討論過了,就另提通案處理。 尤委員美女:好,那就另提通案處理。 主席:第1-1-5案不通過,建議委員另提通案處理。 現在處理第1-2-1案,這跟剛才一樣,就砍個尾數。 黃秘書長雅榜:剛才主席已經…… 主席:砍個尾數就不凍結。 黃秘書長雅榜:剛才整包是5萬元。 主席:沒有啦,沒有整包,剛剛就說過每個單位不一樣,每個長官不一樣。 黃秘書長雅榜:賴委員,你要來主持正義。 廖委員正井:你不要辯了,我聽到的是每個項目啦! 黃秘書長雅榜:如果是尾數…… 廖委員正井:就砍尾數,59萬9,000元砍9萬9,000元。 黃秘書長雅榜:這樣太多了。 主席:不然就像剛才一樣凍結5萬。 賴委員士葆:砍4萬9,000元,給他55萬。 主席:差這1,000元嗎? 尤委員美女:就每一案都一樣刪減5萬嘛。 賴委員士葆:長官多砍一點,他們少砍一點,就刪減4萬9,000元。 主席:笑死人了,差這1,000元! 廖委員正井:給他們整數55萬。 賴委員士葆:對,給整數55萬。 黃秘書長雅榜:這是一百多萬的預算。 尤委員美女:這部分預算是119萬7,000元。 主席:對啊,我減列的並不多啊! 賴委員士葆:那就刪減9萬7,000元。 黃秘書長雅榜:主席,可不可以就減列4萬8,000元?因為這是19位考試委員…… 主席:就通案處理,無大官小吏之分,都減列5萬。 賴委員士葆:好,都5萬。 黃秘書長雅榜:好,5萬。 主席:第1-2-1案減列5萬,不予凍結。 現在處理第1-3-1案。 尤委員美女:全國公教人員待遇支給辦法應該用法律或行政命令,所以他們應該儘快去檢討。 廖委員正井:好,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賴委員士葆:好啦,就凍結五分之一,以後報告就一次統統解決了。 主席:第1-3-1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現在處理第1-4-1案。 賴委員士葆:這部分也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黃秘書長雅榜:委員,因為這是參加國際會議的,…… 主席:你再說我就又刪減5萬了,因為我剛才說過各科目的旅遊都要刪減的。 賴委員士葆:凍結無所謂啦,到時候來報告就好了。 尤委員美女:主席,這個案子也是刪減5萬嗎? 主席:本來就是凍結案,就跟之前的案子一樣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賴委員士葆:好啦,凍結五分之一。 廖委員正井:好啦,就這樣通過。 主席:第1-4-1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現在處理第1-4-2案。 賴委員士葆:一樣凍結五分之一。 尤委員美女:好啦。 主席:第1-4-2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現在處理第1-4-3案。 賴委員士葆:都一樣凍結五分之一啦。 主席:尤委員的提案是凍結四分之一,現在改為凍結五分之一嗎? 尤委員美女:好啦,讓他們一起來報告。 主席:第1-4-3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現在處理第2-1-1案。 廖委員正井:這也是國民旅遊卡的部分,另提通案處理,這裡就不予處理。 主席:好,第2-1-1案不予處理,建議委員另提通案處理。 現在處理第2-2-1案,委員提案減列四分之一。 董部長保城:這個費用是題庫的費用,尤委員提案中提到出包的都是臨時命題,臨時命題的題目都是考試前二、三個月請老師命題的,難免在審查審查密度上不夠精細,但尤委員現在要刪除的是題庫處的預算,題庫處是一年以前就開始做題目,所以我建議不要刪減,否則會影響題庫…… 廖委員正井:好啦,給他過啦,不予處理啦! 賴委員士葆:不然改為凍結五分之一,之後來報告就解凍。 董部長保城:因為這會刪到題庫的部分。 尤委員美女:那臨時命題的經費編列在哪個科目? 董部長保城:臨時命題的經費在基金那一塊,那部分是另外審查的,而這部分的預算是題庫的,委員,我們可以把現行考銓制度列入題庫裡,這樣您的顧慮就能減少了。 尤委員美女:你的意思是以後就沒有臨時命題,全都是題庫嗎? 董部長保城:不是,臨時命題非常多,有時候涉及到考題的新鮮度,畢竟有時候法規會有變動,我的意思是說,把現行考銓制度列入題庫,這樣就不用刪除經費,因為您顧慮的問題就能解決,否則將會影響到題庫的運作。 賴委員士葆:改為凍結五分之一,好不好? 董部長保城:因為…… 賴委員士葆:董部長,我向你保證,凍結五分之一沒關係的,你們趕快來報告就好了。 董部長保城:好。 主席:第2-2-1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 報告委員會,今日會議開會時間延長到歲出提案處理完竣。 現在處理第2-2-2案。 賴委員士葆:跟剛剛一樣,凍結五分之一。 董部長保城:跟委員報告,這些都是經過公務員考試…… 賴委員士葆:沒關係啦,凍結五分之一,到時候一次來報告就都解決了。 董部長保城:那我變成五分之一部長了。 賴委員士葆:我告訴各位,董部長是我在政大的同事,人非常的smart,他表現機會太少了,委員想多看你幾次你就多來幾次,口才這麼好怕什麼! 主席:對啊,我都要稱呼他老師了。 尤委員,第2-2-2案改凍結五分之一可以嗎? 尤委員美女:好啦。 董部長保城:謝謝委員。 主席:第2-2-2案改凍結五分之一。 現在處理第2-2-3案。 董部長保城:我們希望不要刪減,101年有去參訪,但102年還沒有去,我們現在正努力讓大陸承認中華民國的技師資格,正所謂知彼知己百戰百勝,而且101年的報告已經上網了,隨時都能上網查看。 賴委員士葆:好啦,這部分不要刪了。 主席:減5萬? 廖委員正井:好,減列5萬,這部分經費有681萬4,000元。 賴委員士葆:有600多萬嗎? 董部長保城:這個部分…… 主席:部長,研究發展及宣導共編列681萬4,000元。 廖委員正井:給主席面子,刪減5萬。 董部長保城:這部分只有15萬,可不可以減列1萬,以符合比例原則? 主席:他認為這部分的層次低一點,不像四長這麼高。 董部長保城:對,這只是同仁去參訪的費用。 賴委員士葆:好,那就減列3萬。 董部長保城:2萬好了。 主席:我尊重財經委員提出的數字,就減列3萬。 董部長保城:好,賴委員也是我敬愛的教授。 主席:第2-2-3案減列3萬。 現在處理第3-1-1案。 廖委員正井:這也是國民旅遊卡的部分,另提通案處理。 主席:好,那就不予處理,建請提案委員通案處理。 處理第3-2-1案。 賴委員士葆:改成凍結五分之一。 張部長哲琛:實際上,後面的第3-2-1案、第3-2-2案、第3-2-3案、第3-2-4案都是同樣的情形,都是和銓敘部有關的人事法制和銓敘業務787萬6千元,有些是全部凍結,有些是凍結一部分。 賴委員士葆:那就統一處理,凍結五分之一。 張部長哲琛:實際上這些都是業務經費啊!銓敘部最主要的業務之一就是銓敘審定,事實上,這些都是各種作業紙張費用,各機關銓敘審定的案件都以電子傳輸給本部,本部收到以後,關於…… 廖委員正井:張部長,這樣對其他部長不公平啦!你也一樣凍結就好了。 張部長哲琛:這會影響到業務進行。 賴委員士葆:部長,我感覺你這個會期來很少,上會期來的多,就多來一下,沒關係啦!就凍結五分之一。 潘委員維剛:沒多少錢,700多萬耶! 張部長哲琛:接下來的第3-6-1案就是有關退休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 主席:等一下!我確認一下第3-2-1案、第3-2-2案、第3-2-3案、第3-2-4案都凍結五分之一? 廖委員正井:都是凍結五分之一。 潘委員維剛:都是同一科目。 賴委員士葆:一個科目還分小目,那個科目就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就是上面那個科目。 尤委員美女:等一下,是上面787萬那一筆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所以這四案凍結的部分就是人事、法制及銓敘費用的787萬6千元的五分之一,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3-6-1案。 張部長哲琛:第3-6-1案通案保留,好不好?因為其中有關退休人員的…… 廖委員正井:對,通案。 張部長哲琛:這只是公務人員的部分,還包括教育人員。 廖委員正井:不予通過。 主席:不要不予通過,我建議改主決議,因為上次我們在此審查人事行政總處時,他們沒有說不要刪,而是說不要在他們那邊刪,因為錢不在他們那裡,在銓敘部這邊。其實尤委員剛才也在質詢,我們總不能讓兩個單位互推,都不檢討,也不面對法制化的問題,所以,我建議不然就請銓敘部或考試院,偕同行政院的人事行政總處一起針對退休人員的子女教育補助費法制化、相關補助的正當性和公平性重新檢討,這樣可以嗎? 張部長哲琛:作成附帶決議也可以。 賴委員士葆:可以,銓敘部趕快按照主席剛才講的擬出決議案。 主席:那第3-6-1案就改為主決議,主決議的文字請銓敘部提出,待會再回頭處理。 尤委員美女:你要用主決議嗎?我的第3-6-4案是一樣的。 主席:也一樣嗎? 張部長哲琛:一樣。 尤委員美女:要不要改成凍結五分之一,反正他們都要來報告? 主席:尊重尤委員,可以啊! 張部長哲琛:這不僅涉及公務人員,還包括教育人員、軍事人員。 廖委員正井:不要講這麼多,就作主決議了嘛! 主席:要尊重一下尤委員啊! 廖委員正井:哎呀!就這樣了嘛!我們大家都通過了。 主席:尤委員,你要刪減還是要凍結,還是改主決議? 廖委員正井:改主決議嘛! 主席:改凍結嗎? 張部長哲琛:作決議,我們通盤來…… 尤委員美女:就是凍結五分之一,然後就是找他們來做。 廖委員正井:不要啦!已經作成主決議了,你還凍結什麼? 潘委員維剛:對,不要凍結了啦! 主席:所以,我尊重尤委員,因為我的是主決議,可以去檢討,我今年才在追這個,我要求先檢討,然後明年再作處理。 廖委員正井:對,就檢討就好。 主席:那尤委員呢? 尤委員美女:好啦! 主席:那第3-6-1案和第3-6-4案改成主決議,文字部分請銓敘部同仁去處理,待會再宣讀。 接下來處理第3-6-2案的部分。 張部長哲琛:第3-6-2案的部分,我覺得不能刪減,基本上這是…… 主席:它是凍結案。 廖委員正井:不行凍結。 張部長哲琛:一凍結的話就不能發了,這是關於優惠存款利率差額的貼補,立刻會產生很大的問題。現在在年金制度改革方案上,我們已經提出修正案了。 主席:請問一下,年金改革方案不是說要弄成9%嗎?什麼時候才…… 張部長哲琛:我們從12%開始,然後逐年下降,最後到9%。 主席:現在開始實施12%,逐年下降…… 張部長哲琛:現在還沒通過,一旦這個法通過的話就可以實施了。 廖委員正井:你們都沒有把我的意見考慮進去,不把我當作一回事?我們什麼時候同意可以採12%? 張部長哲琛:這是考試院所提出的案子,到最後…… 廖委員正井:你要講本院已經把你們的案子推翻掉了,對不對?你不老實。還是一樣,在處理年金的時候一起處理,不能在這邊單獨處理。 主席:所以,這也不處理,是不是? 廖委員正井:對,不能處理,好不好?拜託召委。 尤委員美女:還是要作主決議呢? 廖委員正井:不用作主決議,有關那個協商會議,拜託你們趕快同意我們的…… 潘委員維剛:對,你們民進黨不要再擋了,趕快通過…… 廖委員正井:已經送到院會協商了。 主席:民進黨沒有擋,其實我跟尤委員也是希望我們趕快通過年金改革的法案。 廖委員正井:已經送到院會了。 主席:不然我們委員會每次都挑燈夜戰,陪著張部長在這邊審查是審什麼意思?民進黨團其實並沒有擋啊! 廖委員正井:對啊!我當召委當得辛苦得要死。現在已經送到院會去了。可是,我要糾正你,你不能再以你們的版本來考慮,立法院已經審查通過了。 主席:尤委員,你有沒有一樣的案子?沒有。 第3-6-2案不予通過。 處理3-6-3案。 張部長哲琛:這不能刪,是依照大院的主決議辦理的。 主席:不能刪的意思是…… 尤委員美女:我們的主決議? 張部長哲琛:對,實際上…… 尤委員美女:可是,這是預算中心寫的! 呂司長明泰:有關這個案子,於民國82年,當初我們在修退休法的時候,原來的退休法有這個規範,但是我們一直沒有訂出來,所以當時立法院認為我們行政機關該給人家的法源有闕漏,雖然同意我們把那個條文刪掉,也因此做了一個主決議,要我們訂一個辦法,用行政補償的方式來發給。這個辦法就是我們依照民國82年的決議所訂的,已經實施了十多年。目前還剩下少部分具有舊制年資的同仁,他們將來退休的話,我們都要發這個錢,只要具舊制年資的部分發完以後就沒有這個東西了。 尤委員美女:舊制的部分就要7億元? 廖委員正井:6億8,000多萬。 呂司長明泰:這個是每一年…… 廖委員正井:臺灣有這樣的經濟發展就要感謝那時候的公務人員,所以今天才有這樣的成果,他們過去一個月領700塊錢,含辛茹苦把你們這些後代的人養得這麼大、肥嘟嘟的,現在要砍他們的錢真的不好。 主席:我想問一下,這個舊制是不是在上個會期審年金改革法案的時候,我們一直在談…… 張部長哲琛:跟那個沒關係。 主席:舊制的部分我們沒有處理,這部分就是用這個金額在補貼的,是不是就是這筆金額? 張部長哲琛:對。 廖委員正井:不予通過,好不好? 主席:尤委員,那就不予通過嘍?還是要改成主決議或者是…… 廖委員正井:不要啦! 潘委員維剛:不要,我們不予通過。 尤委員美女:這個不需要法制化,是吧? 張部長哲琛:實際上已經法制化了,現在只是要解決一個…… 尤委員美女:你只是要一個決議而已啊! 張部長哲琛:不是,當時在其他幾個給與的項目,也與原先在退休法裡面有個…… 尤委員美女:辦法只是行政命令,行政規…… 廖委員正井:等一下會後再跟尤委員解釋,好不好? 主席:這個現在有法源嗎?只是一個決議,尤委員問的是法源在哪裡?是行政院的命令…… 尤委員美女:它只是行政規則,是一個辦法而已。 呂司長明泰:原來的法源是在民國82年,以前的法律是有這個法源,當時授權要訂這個辦法,但一直沒有訂出來,所以在84年新制實施的同時,立法院做了決議同意把那個法源刪掉,但是長期間沒有發給這個補償金是政府在施政上的疏忽,所以要我們採行政補償的方式去處理。 廖委員正井:我再問你,你剛才說這個舊制再過幾年就沒有了,講清楚! 呂司長明泰:因為舊制年資是以30年為上限,目前已經走到18年,所以剩下12年左右的時間就結束了,現在在職的公務人員,部分還具有舊制年資的人才會有這個錢。 廖委員正井:就是我剛才所講到的,那些舊公務員創造出我們現在這麼好的環境,不能一腳把他們踢開。 張部長哲琛:然後金額會愈來愈小,舊制的年資是會愈來愈少…… 廖委員正井:那就不予處理,拜託。 主席:第3-6-3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3-7-1案。 張部長哲琛:這是吳委員提的,實際上我們已經照你的意思去辦了。 主席:就是凍結數的部分,已經處理了,是不是? 張部長哲琛:已經處理了,可以撤案,是不是? 廖委員正井:剛剛已經處理了。 主席:那我就不凍結,改成同樣內容的主決議,等你們提出確定的方案,將改善方案改成確定方案,送給本委員會,把「經同意始得動支」劃掉,這樣好不好? 張部長哲琛:OK,做個決議,主…… 主席:對,主決議,因為已經處理了。 張部長哲琛:OK。 主席:第3-7-1案改成主決議,文字這樣可以嗎? 張部長哲琛:可以。 主席:第3-7-1案改成主決議,予以通過。 張部長哲琛:銓敘部還有一項,第3-2-5案有關資訊業務的部分。首先,在我們預算書的第56頁,有關資訊系統的使用及管理,當時預算金額是1,124萬元,希望減掉160萬8,000元。實際上這不是設備和投資,這是用品,當時勻用的預算科目是不對的,是用品而不是設備,最主要是用於與個人電腦有關的磁碟片、光碟片、印表機以及相關感光和碳粉的物品,一共是260萬8,000元,最主要是這個科目。實際上都是有關於用品的必須費用,所以拜託各位委員不能夠刪減,謝謝。 尤委員美女:最主要是,這個比去年增加了182萬,為什麼要增加那麼多? 張部長哲琛:如果我們再往前看的話,當時實際上的預算是400多萬元,我們非常重視資訊作業,現在也在設計關於雲端的資訊系統,有關這些電腦資訊所需要的用品費用,還是請各位委員支持,謝謝。 潘委員維剛:那我們就予以支持,不處理好了。 主席:針對第3-2-5案,我覺得要不要刪一點尾數的部分? 潘委員維剛:因為總數一共才200多萬,資訊的東西其實是很花錢的,他說原來也是400多萬,只是去年稍微少一點。反正就是覈實,也不要浪費,但是要做的話可能也是有限,要是你現在刪了,他們有很多東西可能沒辦法處理,而且數字又那麼少。 主席:第3-2-5案,不予通過。 回到第4-1-1案。這是加班費的部分。 蔡主任委員璧煌:報告委員,這個能不能讓我說明一下? 主席:好。 蔡主任委員璧煌:保訓會的人力嚴重不足,舉個例子,我到任半年之後,立刻把主委、兩個副主委跟主秘辦公室的所有人力全部裁減,就剩下一個人,你到我的辦公室來看,只有1個人可以接待你。文官學院的院長、副院長跟主秘共用一個秘書,我們把所有人力全部下放到業務單位,也還是不夠。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每年都有請增員額,但是每年給我們的都是不足額,今年我們要求4位高考分發,因為我們從別機關都調不進來,一聽說是保訓會就認為太累不願意來,因此我們只好從高考分發,分配給我們4人,只有2位,其中1位聽說是保訓會後又不來了,所以4個缺只給我們1人,在這種人力緊縮的情況下,更是異動頻繁,調出去的很多,但幾乎沒人調進來,所以只好請同仁加班。若沒錢給加班費就要給予加班休假,但都忙到不可能加班休假,就只好給加班費,雖然公務員不願意加班,但若為了完成任務而必須加班,給予加班費事實上是一種人權,既然沒辦法給予休假,既然員額不足,是不是可以讓我們…… 主席:原來預算員額是多少?編制員額是多少? 蔡主任委員璧煌:編制是91至93人,現在是90人,而今年主計處編列時,我們已自動較去年刪減了105萬。 主席:實際為90人,離編制員額才差3人,會使得加班費要增加那麼多嗎? 蔡主任委員璧煌:不是,在主計總處的時候,我們自己已經將整個加班費減了105萬,剩下的拜託不要再刪減了,因為我們仍需要人力、需要同仁來完成這些任務。保訓會生不逢辰,16年前成立時正好遇到政府緊縮,人員、經費都減少,原來應該要成立2個部,硬是湊成1個部,所以保障及培訓兩個是打架的,有時我自己要被自己告,還告到保訓會來,因為這是2個部的業務,硬湊成1個部就會使得人員非常緊縮。 主席:你的預算賸餘數、執行率是多少? 蔡主任委員璧煌:我們今年的預算執行率是九十八點幾,現在! 主席:還是有剩一點。 潘委員維剛:九十八點幾,很好了! 蔡主任委員璧煌:到目前,執行率已經到九十八點幾,今年人事費就不夠了。 尤委員美女:你們現在人數不是103人嗎? 主席:對,已有增加了。 蔡主任委員璧煌:沒有,103人是加上技工、工友。 潘委員維剛:他們是90人! 蔡主任委員璧煌:今年人事費已經不足,若今年有不休假獎金,今年的經費就沒辦法發,要利用明年經費才可以發,所以已經算到沒辦法了,連少1位專任委員我都不去補,因為補下去又要花費幾十萬。所以拜託這些錢一定要給我們,至少讓我們在人員緊縮的情況下,還能撐著將任務完成。 潘委員維剛:好,再給他們支持一下,工作很辛苦,不想加班卻非加班不可,若不給加班費可能不太好。 主席:主委,我想知道他們平常在忙什麼?聽那麼久都沒聽懂。 蔡主任委員璧煌:委員是讀法律的,我就向委員報告。對於保障業務,我們現在不單是要求量,而且要有品質,譬如有無陳述意見對辦案順序是不一樣的,沒有陳述意見可能討論一下,花15分鐘就能解決;有陳述意見起碼要1個小時,在這種情況下…… 廖委員正井:你有歧視,他唸法律你就向他報告,我們沒唸法律你就不報告,歧視我們不是唸法律的!歧視沒有唸法律的人! 蔡主任委員璧煌:不是,主席正好是讀法律的,但我是對全體委員作報告。 主席:廖委員,我對你說明一下,進立法院以前,我的事務所有一位律師就是從保訓會出來的,我當時還跟他聊為什麼要離開?他有告訴我裡面的工作狀況,所以我認為一般行政業務有很多其實是不必要的,有時是工作方式及模式的問題…… 蔡主任委員璧煌:沒有錯,我們研究過。 主席:所以我才認為你是不是讓基層工作人員,在某程度上做了很多無謂的工夫?我永遠記得那位年輕律師講的,他覺得在那裡的訓練都是在琢磨文字,花很多時間在這上面。 廖委員正井:給召委面子,刪個50萬好不好? 蔡主任委員璧煌:千萬不能,刪5萬就無法運作了,真的,連5萬都不能刪! 廖委員正井:可以啦! 蔡主任委員璧煌:真的,這點必須要給我一個請求,我們同仁都在這裡…… 廖委員正井:我們今天中午便當還沒吃完就開會,我們還不是餓肚子餓到現在。 蔡主任委員璧煌:報告委員,我也當過委員,我知道委員的辛苦,我完全瞭解。 廖委員正井:對,所以你要給召委面子,到現在…… 蔡主任委員璧煌:這真的要拜託一下,我們已經刪105萬了! 潘委員維剛:這分成二部分,第一,我們還是支持這個預算,但對於保訓會的工作,召委的意見是徒勞而無功,是不是要這麼細瑣?做這麼多?針對這部分,到時給他們建議或請他們自行檢討,好不好? 主席:我本來是減列,不然就改成凍結,看你要凍多少我都沒關係,數字凍起來並無所謂,但我希望你來告訴我他們在忙什麼,好不好? 廖委員正井:那就跟前面一樣凍五分之一。 蔡主任委員璧煌:如果給我充分的時間,我可以說明我們在做什麼,因為量與質必須同時不斷地…… 尤委員美女:第4-1-3案也一樣。 主席:好,改凍結五分之一,報告後才能准予凍支。 潘委員維剛:第4-1-3案也一樣,那都是同一案,都是凍結。 主席:第4-1-3案,尤委員同意凍結嗎? 尤委員美女:一樣,都是同一案。 主席:第4-1-1案、第4-1-3案,改凍結五分之一,報告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4-1-2案。 潘委員維剛:這我們就不處理了,上次所有的國民旅遊卡都一樣,好不好? 主席:第4-1-2案不予處理,建議提案委員改提通案。 進行第4-2-1案。 尤委員美女:人權問題我今天質詢過了,就凍結五分之一。 廖委員正井:凍結五分之一,好不好? 蔡主任委員璧煌:我可以隨時向委員報告,而且明年一開始…… 廖委員正井:沒有關係,來報告再講。 尤委員美女:沒關係,今天所有部會全都是五分之一,你不能特別跟人家不一樣。 潘委員維剛:他想要多見見你。 主席:既然尤委員同意,就改凍結五分之一,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進行第5-1-1案。 潘委員維剛:這也不處理。 主席:也是一樣? 潘委員維剛:對。 主席:國民旅遊卡部分不予處理,建議提案委員通案處理。 進行第5-3-1案,這也是國民旅遊卡的經費。 潘委員維剛:這也是不處理。 主席:尤委員,這也是不處理嗎? 廖委員正井:對,不處理。 主席:好,不予處理,建議改為通案再處理。 蔡主任委員璧煌:還有顏寬恒委員提的幾個案子,一個是第4-2-1-1案。 主席:進行第4-2-1-1案。 蔡主任委員璧煌:這是高階文官培訓,為考試院的重大政策,實際上他們參訓的意願很高,而且滿意度也相當高,高達百分之九十,因為我們…… 廖委員正井:那就不予處理,好不好? 潘委員維剛:好,支持,不予處理。 主席:第4-2-1-1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4-2-2案。 蔡主任委員璧煌:這牽涉到大法官會議解釋,譬如第三二三號解釋認為再申訴案件本身並不能上訴,而大法官會議有好幾號解釋,譬如第四二三號就解釋一定要影響其身分地位、金錢給付之權利或有重大影響時,才得以復審方式提起上訴,所以這恐怕要從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來看…… 廖委員正井:不用凍結100萬,就循例凍結預算的五分之一就好了! 潘委員維剛:因為才281萬,是不是將顏寬恒委員的提案改為主決議,請你們對這部分要特別關心,好不好? 蔡主任委員璧煌:好,謝謝委員。 主席:第4-2-2案改成主決議,請保訓會協助文字修改,待會宣讀。 顏寬恒委員的第2-2-5案還沒有處理,還有王惠美委員的第2-2-4案也還沒有處理。 尤委員美女:第1-1-7案也還沒處理,王惠美委員的提案都還沒處理。 主席:現在回頭處理王惠美委員的第1-1-7案、第1-1-8案及第1-1-9案。 尤委員美女:剛剛顏寬恒委員的第2-2-5案,要不要一起處理? 主席:先從第1-1-7案開始。 廖委員正井:減100萬元。 黃秘書長雅榜:今年我們的水電費已經不夠了,而水電是基本需求,如果減100萬元會很難運作,是不是可以比照剛才減個5萬元? 主席:馬總統不是在推節約能源嗎? 黃秘書長雅榜:我們今年節省用電14萬5,200度,但是水電費還不足,明年又有污水下水道系統的…… 廖委員正井:本席在政府待過,水電費真的都不夠,所以這部分不要再刪了。好,那就不予處理了。 潘委員維剛:水電費不要刪。 主席:廖委員的意思是不要處理,那就照秘書長的意見減5萬嗎? 潘委員維剛:不要啦,這是核實的,他們也沒辦法。 主席:你們每年水電費大概多少? 黃秘書長雅榜:今年是編720萬元。 廖委員正井:那就刪掉尾數,給你們700萬。 黃秘書長雅榜:那我們得從其他地方挪用20萬過來,所以最好不要刪減。 尤委員美女:你們這次為什麼要增加到127萬? 黃秘書長雅榜:原來的不夠,各機關的水電費都是挪用其他業務費過來。而且今年水電費漲價,明年污水下水道接通,用水會更多。 主席:你們增加的是102年原來不夠的部分,編103年再往上增。 黃秘書長雅榜:對。 主席:好啦,反正都是台電在賺。第1-1-7案不予處理。處理第1-1-8案。 黃秘書長雅榜:委員建議刪減「考試及訓練及(合)格證書」的製發費用80萬元,我們希望不要刪減。因為我們每年收三千一百多萬元,成本是300萬元,約十分之一。目前這個費用已經不夠了,如果再刪減80萬元,實在沒辦法支應。 廖委員正井:你們應該多收一點,因為拿到考試及(合)格證書都很高興啊! 黃秘書長雅榜:這相當困難,現在連考試收費要提高都相當困難,所以這80萬元還請委員支持。 潘委員維剛:這可以支持,因為他們收了這麼多錢,只花了十分之一。 廖委員正井:好,不予處理。 主席:廖委員正井說了算,第1-1-8案不予處理。處理第1-1-9案。 黃秘書長雅榜:委員建議減40萬,但是這一目我們已經比去年少了21萬元,今年由於科目稍微調整,比較符合現實,如果再減40萬元將沒有辦法運作,而且我們整個費用已經很少了。 廖委員正井:那就減20萬元。 黃秘書長雅榜:不行啦,我們整個預算才…… 主席:不行啦,你注意看,王委員惠美都是建議減經常性支出裡面的日常支出,因為她當過鹿港鎮長,從地方政府的角度來看,她強烈懷疑中央政府太浪費,所以才會建議刪減水電、文具用品等費用。從她的提案可以看出,這些費用看在她眼裡,疼在心裡。 黃秘書長雅榜:報告委員,那減個5萬,好嗎? 廖委員正井:本席剛才建議減20萬。 黃秘書長雅榜:不行啦,減個5萬。王委員是建議減40萬,我們建議減5萬。 廖委員正井:我才減20萬元。 黃秘書長雅榜:不行啦,委員是財務專家。 廖委員正井:召委,就20萬,我們都達成共識了。 主席:第1-1-9案減列20萬元。處理第2-1-2案。 董部長保城:關於考試多元化,我們的規劃費用是315萬元,監察院給了我們一塊地,我們希望做臨床技能測驗,包括文官的職能測驗,讓考試多元化。 廖委員正井:一樣減20萬元。 董部長保城:可以,謝謝委員。 主席:第2-1-2案減列20萬元。處理第2-2-4案。 廖委員正井:這一樣減20萬元。 董部長保城:這是電腦化測驗,所以希望是減20萬元,謝謝。 主席:第2-2-4案減列20萬元,通過。處理第2-2-5案。 董部長保城:可不可以比照前面辦理,凍結1/5? 廖委員正井:好。 主席:第2-2-5案凍結1/5,報告後始得動支。 董部長保城:謝謝主席、謝謝委員。 主席:第3-6-1案及第3-6-4案改成主決議,文字如下:「為期中央政府預算編列符合法制,有關支領月退休金公(政)務人員得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事宜,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6個月內深入檢討制度化或法制化之可行性,並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提案人:廖正井尤美女潘維剛吳宜臻」可以嗎? 廖委員正井:可以。 尤委員美女:好像不是政務人員,而是退休人員吧? 廖委員正井:通過。 主席:原第3-6-1和第3-6-4案改成上述主決議,主決議通過。 剛才董部長提到,尤委員美女的提案第2-2-2案及顏委員寬恒的提案第2-2-5案是同一筆經費,所以兩案合併,改凍結1/5,到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可以嗎? 尤委員美女:兩個都要來報告。 主席:好,尤委員美女的提案第2-2-2案及顏委員寬恒的提案第2-2-5案合併,改凍結1/5,到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現在處理主決議提案,首先是第1-a案。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第1-a案主要是各機關獎金的問題,希望考試院和行政院共同研究一下,向大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可是本案與考試院預算提案第1-4-2案的案由相同,當時已經凍結施政業務及督導經費五分之一,…… 尤委員美女:我建議併入第1-4-2案,就是凍結,然後你們來報告。 張部長哲琛:對,這兩案是重複的。所以這個主決議應該拿掉。 主席:應該是第1-a案主決議提案併入第1-4-2案的凍結案,合併報告後,始得動支。就這樣通過。 第1-b案主決議提案的部分有沒有問題? 廖委員正井:好啦!通過啦! 主席:只是要你們檢討而已,這幾個訓練中心,…… 黃秘書長雅榜:保訓會有沒有問題? 廖委員正井:沒有問題啦,不要再講話了! 黃秘書長雅榜:可不可以把「應於兩個月內」拿掉?因為現在兩院已經…… 廖委員正井:是「三個月」啊! 黃秘書長雅榜:保訓會有沒有問題? 廖委員正井:可以啦!不要再講了。 主席:我可以給你們加一個月,讓你們過年放一個月的假。 廖委員正井:召委怎麼這麼好! 主席:對啊!你看,我對考試院非常好。我們總召都有指示了嘛! 四個月啦!讓你們二月可以好好過年,明年開議之後,差不多三、四月份就要有結論。 好,第1-b案改為四個月,屆時告訴我們到底要怎麼整合。就這樣通過。 接下來是第1-c案潘委員的提案。 潘委員維剛:撤案,因為那屬於人事行政總處的業務。 主席:因為第1-c案屬於人事行政總處的業務,所以我們就撤案,不予處理。 請問各位,對第1-d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1-e案是在本會期結束前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是顏委員寬恒提的第2-a案。 董部長保城:遵照辦理。 主席:文字也不用修正? 董部長保城:不用。 主席:好,第2-a案照案通過。 現在回頭處理第1-1-1案和第1-1-6案。 廖委員正井:就同意刪掉啊! 黃秘書長雅榜:請各位委員支持。 尤委員美女:編在那裡根本沒用啊!而且也不符預算法。 黃秘書長雅榜:不是這樣,很可能有用,而且刪掉的話,新的院長、副院長就沒有辦法…… 尤委員美女:你們借用華南銀行的房子已經那麼多年了,而且華南銀行的房子不是國有財產嗎? 黃秘書長雅榜:不是。 主席:廖委員,因為關院長已經自己找到可以借的地方,明年6月新官上任也只剩半年,不然就減列二分之一嘛! 黃秘書長雅榜:報告主席,還有副院長。 主席:可以啦! 黃秘書長雅榜:減個10萬啦! 主席:時間都走一半了。現在的狀態是走到明年6月,就有新的委員了嘛! 廖委員正井:明年的院長就是伍錦霖,所以他也不會住啊! 主席:最少也要減一半。 黃秘書長雅榜:不要、不要。減個20萬吧! 尤委員美女:這個經費本來就包括院長、副院長,又不是只有院長! 黃秘書長雅榜:是一位而已。 主席:只有一位。 廖委員正井:好啦!就一半。 主席:可是尤委員還沒有同意。 黃秘書長雅榜:報告尤委員,如果不用的話,預算還是要繳回國庫,但是沒有這個名目的話,新的院長、副院長就不敢用。 主席:因為我們的預算中心說,你們弄這個名目,怕實際上有挪用、浮編、濫編…… 黃秘書長雅榜:這是不能挪用的。 主席:這筆預算如果沒有用的話,是不是全部繳庫? 黃秘書長雅榜:是的。這不能挪用,如果沒有這個名目,新的院長、副院長…… 廖委員正井:召委,支出沒有什麼繳庫的,有收入才繳庫,支出只有不必支出而已,哪有繳庫的! 主席:我知道,是他這樣講的啊!他們的執行率只有0.01%,就是沒有去花這筆錢嘛! 廖委員正井:這樣啦!為了好朋友伍錦霖要升院長,給他祝賀一下。 主席:所以呢? 尤委員美女:每年這樣編等於跟實際狀況不符,可否請主計總處陳專門委員表示一下意見? 主席:請主計總處陳專門委員說明。 陳專門委員幸敏:主席、各位委員。租金的部分如果確實沒有執行,根據我們的預算執行要點,是不能挪用的。剛剛考試院有說,明年有可能需要去承租,如果實際上沒有承租的話,這部分預算還是不能挪用,因為租金是屬於限制用途的部分。 尤委員美女:可是從99年開始,每年都一直掛在那裡! 廖委員正井:尤委員,這才100多萬,對他們整個預算的執行率影響很小。如果不編的話,萬一是賴士葆當副院長,他沒有宿舍怎麼辦?對不對? 主席:所以廖委員,我剛剛有講,他們的任期差不多到明年年中,不然就減一半、留一半,萬一新任的真的需要…… 廖委員正井:萬一新來的院長、副院長都沒有宿舍怎麼辦呢? 主席:就只能一個啊! 黃秘書長雅榜:可以編兩個。 主席:這是編兩個嗎? 黃秘書長雅榜:可以兩個用。 廖委員正井:好啦!好啦!給它過了啦! 潘委員維剛:廖委員已經同意給它過了。 主席:尤委員,那你要減還是…… 賴委員士葆:不要減啦!尊重提案委員廖委員啦!尤委員的意見當然也要尊重,但是萬一哪天新的院長、副院長需要,所以我們就放著吧!反正他們沒用到的話,也不會放進自己口袋裡面。 主席:尤委員,…… 廖委員正井:她已經點頭了。 主席:好,第1-1-1案和第1-1-6案就不予通過,也就是預算不減列。 還有一個以顏委員寬恒為主提案人的4-2-2案要改為主決議,這個案子原來是要凍結100萬元,但是保訓會主委說這比較像是憲政解釋的問題,所以改為主決議,文字內容如下:「建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就現行公務人員所提救濟事件,研議擴大復審救濟範圍之可行性,俾其得以提起行政訴訟,以落實保障公務人員合理權益。」提案人為吳委員宜臻、廖委員正井、潘委員維剛、尤委員美女、賴委員士葆。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潘委員維剛:(在席位上)提案人應該要加上顏寬恒委員,因為這原本是他的提案。 賴委員士葆:(在席位上)但是他沒有簽字啊! 主席:沒關係,因為我們是把他的提案改成主決議…… 賴委員士葆:(在席位上)我們不能替他簽字,這是偽造文書,不可以這樣做。 主席:原本的提案人就包括在裡面,只是增加其他人而已。 提案已經處理完畢,其餘委員提案未涉及之歲出預算部分均照列。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8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