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星期四)9時2分至16時3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管委員碧玲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主管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詢答及處理)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公路總局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提出報告,並聆聽各位委員指教,深感榮幸。 本部公路總局掌管省道之新建、改善與養護,以及公路監理與汽車技術訓練等業務,均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面對國民生活水準提高及民眾對政府施政效能的期待,該局將以用路人的觀點,提供安全便捷之公路運輸為目標,賡續推動台9線蘇花改、南迴公路後續改善工程等重大公路建設,並持續辦理生活圈道路建設計畫、精進公路防災預警技術,及落實遊覽車安全管理等道安工作;同時以簡政便民精神,建置第3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提供行駕照電子化等多項創新監理服務,期以完善公路服務連結民眾美好生活。 103年度本部公路總局歲入預算共計編列77億8,413萬9千元,主要係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汽機車檢驗、行駕照與號牌等收入;歲出預算編列479億3,062萬7千元,主要為該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人事費及行政工作維持等經費。 有關公路總局103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詳細內容,將由公路總局吳局長向各位委員另做報告,敬請 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謹就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103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報告如下: 壹、前言 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審查會議,深感榮幸,長期以來 貴委員會持續給予本局指導與支持,使得各項業務均能持續推展並獲得民眾的支持,謹向 各位委員致上最深的謝意。 提供國人「安全、舒適、便捷、經濟、親切」的公路運輸網以便利國人通行是本局的任務,我們以民眾的觀點來進行公路建設及養護;以精進的公路防災預警機制來保全國人生命財產;以創新加值、優質便民來推動公路監理的感動服務,不斷提昇公路公共運輸環境,就是希望民眾行得更便利、更環保。 本局在現有人力與經費的條件下,為順應國人不斷要求提昇政府服務品質及改善公共運輸環境之期許,本局已從工程導向機關,轉換為以民眾為導向的服務機關。我們是以用路人的角度思考施政方向,在「路、橋、人、車」皆須用心守護的至高原則下,我們以「美好生活的連結者」自我期許,透過創造便捷又安全的公路運輸,營造更接近民眾需求的生活環境。 以下謹就本局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形與103年度預算施政計畫重點、預期績效以及單位預算編列情形,向 貴委員會提出簡要報告。 貳、101年度與102年度截至10月份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101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一)101年度歲入預算124億4,278萬元,決算數124億3,439萬5千元,較預算數減少838萬5千元,執行率99.93%。主要係高雄區監理所自101年8月1日起配合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辦理交通裁決業務移撥所致。 (二)101年度歲出預算455億2,820萬8千元,決算數449億5,366萬9千元(含保留34億3,587萬8千元),執行率98.74%。保留主要係因蘇拉颱風來襲,花蓮縣和中溪遭土石流淹沒,影響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中仁隧道開工時程、臺北縣特二號道路建設計畫湳仔溝3-1標設計會審延遲招標等,予以保留轉入102年度繼續處理。 二、102年度截至10月份止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果 (一)102年度歲入預算編列90億6,522萬5千元,截至10月份止預算分配數71億4,653萬7千元,實收數76億1,689萬3千元,實收數占預算分配數106.58%。 (二)102年度歲出預算編列439億7,782萬9千元,截至10月份止預算分配數334億1,905萬8千元,支用數283億6,143萬8千元,支用數占預算分配數84.87%。 (三)公路及監理管理業務部分,取消自用汽車、機車行照及駕照定期換發,並完成機車燃料使用費定期開徵業務;第3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建置計畫系統已開發完成,刻正進行測試;至於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部分,辦理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改善等多項計畫,其中西濱快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彰濱工業區平交路口立體化、39k+700觀音工業區增設交流道、雲林雲一交流道至海豐橋段主線及東西向健全路網改善計畫北門玉井線學甲交流道至下營系統交流道等4項子計畫,已完工通車;省道配合河川治理計畫需辦理橋梁工程已完成8座橋梁改建;東西向健全路網改善計畫臺南關廟線台17至2-11路段建設,預定於年底完工通車。 參、10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本局依據行政院103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交通部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局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3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辦理全國公路監理行政,設置監理所、站,列管汽車7,323,353輛、機車14,306,270輛,駕駛人26,928,516人及運輸業45,477家、289,999輛等,專責辦理車輛管理、駕駛人管理、運輸業管理、稅費管理、違規裁罰、肇事鑑定及覆議業務等各項公路監理行政工作;為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安排監警聯合路邊稽查及違規營業查緝勤務工作;為便民服務,委託407家代檢場辦理汽車定期檢驗,241家駕訓班辦理原場地考照,民眾可利用9,712家超商及1,322家郵局,就近辦理繳納違規罰鍰及代收汽燃費等業務;強化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以改善大眾運輸經營環境及服務品質,提供民眾更為安全、便利及人性化之公共運輸服務,也為弱勢族群提供一項重要生活基本保障,並為弱勢地區創造綠色就業機會。另配合政策推動,辦理交通安全年度專業性訓練與公路從業人員在職專業訓練等業務,促進交通安全及維護交通秩序。 二、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為健全公路路網運輸系統,消除瓶頸路段,增加公路容量,提高公路服務水準,並促進行車順暢及安全,辦理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及南迴公路拓寬改善、台2丙線興建及省道改善等計畫;為解決生活圈內道路系統之瓶頸,提昇道路系統服務水準,強化各市鄉鎮間往來服務及促進生活、產業分工,均衡發展,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為紓解中山高速公路及第二高速公路壅擠之交通量,辦理西濱快速公路及東西向快速公路健全路網等後續建設計畫;另為提昇城際運輸系統之整體運作效能,辦理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 肆、103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一、103年度歲入預算 103年度歲入預算編列77億8,413萬9千元,較上年度90億6,522萬5千元,減少12億8,108萬6千元或14.13%。主要係罰款及賠償收入減少8億7,287萬8千元、規費收入減少2億7,478萬3千元及其他收入減少1億3,194萬4千元等所致。茲按各來源別說明如下: (一)罰款及賠償收入:31億3,926萬3千元,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至第68條規定之交通違規、違反公路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等罰鍰收入,較上年度減少8億7,287萬8千元。 (二)規費收入:43億6,773萬7千元,係汽機車檢驗與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收入、行駕照與號牌等收入,較上年度減少2億7,478萬3千元。 (三)財產收入:1億9,936萬2千元,係利息收入、監理所站之場地設置提款機與電信基地台租金收入及廢舊物資售價等收入,較上年度減列148萬1千元。 (四)其他收入:7,777萬7千元,係收回以前年度工程結餘款、廠商未領支票、代辦挖掘路面修護結餘款繳庫數等收入,較上年度減少1億3,194萬4千元。 二、103年度歲出預算 103年度歲出預算編列479億3,062萬7千元,較上年度440億2,780萬4千元,增加39億282萬3千元或8.86%。主要係增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16億7,610萬元與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26億9,271萬1千元,減列人事費5,245萬1千元及本局辦公大樓新建工程4億3,603萬7千元。各業務計畫編列情形說明如下: (一)一般行政:48億8,847萬8千元,主要係本局及所屬人員維持費及行政工作維持費,較上年度減少5,627萬3千元。 (二)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3億2,137萬元,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汽車技術訓練業務、資訊管理業務、公路車輛及機械管理業務、公路養護行政業務、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及第3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建置計畫等經費,較上年度增加16億7,610萬元。 (三)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357億116萬9千元,辦理台2丙線興建及改善計畫、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台9線南迴公路拓寬改善後續計畫、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西濱快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東西向快速公路健全路網改善計畫、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省道改善計畫、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工程、桃園國際機場園區與航空城聯絡道路系統建設計畫、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及公路養護計畫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27億1,271萬1千元。 (四)一般建築及設備:1,746萬8千元,辦理臺北區監理所運管中心辦公大樓新建工程及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新化工務段緊急應變中心新建工程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少4億2,947萬7千元。 (五)第一預備金:214萬2千元,較上年度減少23萬8千元。 伍、預期施政績效 一、公路監理 (一)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102-105年度)除延續公共運輸之基本體質改善工作外,更要開拓新市場與新客源,加強推廣與行銷,讓民眾有感,並強化業界經營管理能力,讓推動公共運輸發展成為全民時尚運動潮流。爰將持續以「重建信心、愛用公共運輸」、「無縫運輸、服務有感」、「有效管理、共創多贏」及「創新公共運輸、使臺灣更好行」之目標,期能在105年度將公共運輸使用率提昇至18%,年運量達14億4,892萬人次,公共運輸服務滿意度維持90%以上,創造優質而友善的公路公共運輸搭乘環境。 (二)第3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建置計畫(101-103年度),旨在滿足現階段公路監理業務之需求,改善整體系統效能,結合創新服務,並以服務導向為主軸,建構下一代雲端服務的資訊系統平台。達成單一窗口多功能服務櫃檯,簡化民眾辦理之各項監理業務,打造以人為本的智慧化監理服務等目標。 二、公路工程 (一)健全省道公路路網運輸功能 辦理東西向快速公路、西濱快速公路及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等計畫,將使快速公路整體路網發揮疏解交通之功能,並與高速公路完整聯結,同時提昇城際運輸效益,減少交通瓶頸。 (二)增進東部地區運輸走廊公路運輸效益 為促進東部地區經濟發展,辦理花東地區公路改善、推動蘇花公路山區路段以及南迴公路拓寬改善,減低自然災害造成東部地區公路交通阻斷之風險,以促進東部地區產業發展。 (三)促進地方產業發展,減少城鄉差距 配合地方發展觀光,改善危險及瓶頸公路;另補助地方辦理縣鄉道改善,降低運輸成本,以促進地方產業升級。 (四)運用高科技管理及技術,增進用路人行車安全及行車效率 發展與建構智慧型公路運輸系統,提供用路人立即、完整及迅速之交通資訊,建置高科技交通監視及災害預警通報系統,提高用路人行車安全。 陸、結語 本局103年度預算案已衡酌各項計畫優先緩急、以往年度執行績效,並配合施政需要妥適編列,敬請各位 委員賜予指教與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上午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中午用餐後繼續開會,請工作人員準備便當。各位委員若有提案,請於上午11時之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 首先請盧委員嘉辰發言。 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台65線土城這一端闢建完成之後,民眾一直飽受交通壅塞之苦,而且情況越來越嚴重,年關將近,雖然公路總局有提出改善計畫,不過曠日廢時,需要好幾年的時間。如何透過現有的路況進行調整、改善,以收立竿見影之效,請部長對此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要配合新北市交通局跟地方來處理,我們會盡可能配合新北市提出的計畫,至於細節的部分,請吳局長向委員說明。 盧委員嘉辰:好。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關心這個問題,委員在9月份也做了現勘。對於土城交流道增設右轉城林橋匝道,目前一工處已經積極在規劃、設計,但是在目前還沒有做出以前,我們是配合新北市各方面的交通管理作為,公路總局和一工處都會配合新北市,儘快進行改善方案,到時我們也會請委員給予指教。 盧委員嘉辰:年關將近,寒冬逼近,你們要趕快提出改善方案,讓大家過個好年。 吳局長盟分:是。 盧委員嘉辰:這個交通瓶頸,土城居民蒙受其害,尤其上下班的尖峰時間更為嚴重,局長應該去瞭解一下。 吳局長盟分:是。 盧委員嘉辰:新北市交通局和你們之間,你們要採取主動的態度,好不好?本席在此特別拜託局長。 吳局長盟分:好的,遵照委員的提示辦理。 盧委員嘉辰:另外,你們為了順利推動公共運輸,公路總局從99年度開始補貼大眾運輸業者的營運虧損,103年編列了11億7,669萬元。本席相當贊同你們,偏遠地區公路客運有其存在的必要,扣除國道客運路線,補貼虧損路線數超過6成,客運業者仰賴政府補助好像變成常態性。為了照顧偏遠地區的民眾,實施補貼的辦法,本席認為這是適當的,只是現在成了常態性,局長是否思考補貼方案有什麼更好的辦法?或是補貼方式如何做改善?就是用點心讓補助的錢發揮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們經常講,給他魚吃還不如教他釣魚,讓政府的補貼措施確實發揮效果,局長有沒有對此做通盤檢討? 吳局長盟分:謝謝委員的指教。確實如委員所說,我們為了維持基本民行,對於偏遠地區的交通需求,雖然搭車人數並不是很多,但是車又不能不開,這部分要想辦法改善。事實上,過去這幾年,補貼路線已經慢慢減少,補貼給每一條路線的平均金額也略有減少,但是幅度還不夠大。其實我們非常希望配合地方政府,深入檢討地方政府裡面所有的路網,所運行的公車是不是能夠更符合大家的需要,讓更多的乘客搭乘,這才能增加營收,並且永續經營下去,我們會針對這部分持續跟各地方政府做檢討和改進。 盧委員嘉辰:並非本席不贊成你們這個方案,而是不要太過於浮濫,反而失去了政府的美意,也沒有辦法達到預期的效果。 吳局長盟分:是。 盧委員嘉辰:本席提供一個建議供你們參考。一般而言,大家都搶著要黃金路線,而偏遠和冷門路線卻乏人問津,是否能夠要求業者,行駛黃金路線必須搭配一至二條偏遠或冷門路線,局長認為這樣可行嗎?有沒有辦法做這樣的規劃? 吳局長盟分:這是很好的構想,事實上我們也是勸導業者做這樣的配合,只是成效並不是很好,但是我覺得這是應該要做的事情,我們會繼續努力。 盧委員嘉辰:有的區域在捷運還沒有興建、通車以前,地方政府和中央搭配模擬捷運接駁路線,已經開闢完成,並且在營運了,這個績效也不錯,你們多用一點心思,在這方面做規劃,本席也提供你們參考。 吳局長盟分:是。 盧委員嘉辰:再請教局長,公路總局舉辦「十大精采路線行程網路票選活動」,藉此宣導民眾出遊時儘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局長知道有這個活動嗎? 吳局長盟分:我知道。 盧委員嘉辰:宣導民眾使用大眾運輸工具,這個立意很好,但是效果有待觀察,你們執行一段時間之後,也該進行檢討。 吳局長盟分:是。 盧委員嘉辰:使用大眾運輸工具其實是一種習慣,你們宣導希望讓使用大眾運輸工具的民眾增加,實際上你們也應該瞭解一下,有一些小家庭出遊會開私人轎車,必須要讓民眾減少自己開車或騎車,才能達到推廣的目的,所以公路總局應該思考如何吸引親子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以擴大客源,你們也有必要因應客源的增加進行宣導,不然乘客擠客運都擠不進去,或是擠進去也沒有位子坐,或是家庭成員失散,結果有的在前面有的在後面,下車的時候也相當不便,像是擠沙丁魚。對於整個配套措施的規劃,你們要將心比心、身入其境,瞭解民眾為什麼寧願自己開車。其實他們也不見得喜歡自己開車,選擇開車也是考量它的方便性及安全性。你認為什麼方法才可以真正發揮宣導的效果,讓民眾從事親子活動時都能被吸引,選擇不自己開車? 吳局長盟分:我非常贊成委員的指教。推廣公車或吸引更多族群搭乘公車,是我們過去這幾年一直在做的事情,比如針對熟齡族群、學生族群或家庭。我舉一個例子,對於國道五號這條路線,有客運公司提供揪團服務,幾個人一起搭乘就可以給予折扣,或是有搭配當地景點的折扣,像是日月潭就有套票服務,而且事實上這些業者都可以賺錢。我們應該讓更多業者效法成功案例,由他們找更多乘客到公車上來。我們過去也找過劉克襄先生幫忙拍微影片,推廣所謂的公車新美學,我們會持續檢討效果。 盧委員嘉辰:本席接獲很多民眾陳情後得知,他們不是不願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他們反而是願意的。你們要將心比心、身入其境,這樣才能夠瞭解他們不搭乘的原因,在瞭解真正的原因以後才能夠予以改善。 其次,中央機關新收的國賠件數好像連年增加。國賠事由都是人為的,像是道路不平、坑洞、警告標示不足或未設置警告標示、道路養護未落實等。緊接著寒冬、春天到來,下雨的天數將會增加,為馬上改善路況,你要趕快擬訂一套標準作業流程。你現在有什麼方案? 吳局長盟分:事實上,國賠案件在最近一、兩年已經大幅減少,從96年到現在累積起來當然是很多,可是96年有20件,今年目前只剩下2件了,但是我們還是覺得需要再改進。路面最主要的問題是出現不平或坑洞,這些其實都是管線單位挖掘之後,沒有及時修補所造成…… 盧委員嘉辰:三峽介壽路(台三線)並不是不平,反而是很平,柏油也沒有偷工減料,可是路面過亮,導致完工以後馬上有一推人摔倒,因此形成國賠案件,所以不是單單只有坑洞或偷工減料的問題,這一點…… 吳局長盟分:事故的因素很多。 盧委員嘉辰:以前不曾發生過這種問題,可是這次發生了,所以本席特別提供給你參考。 吳局長盟分:我們已經馬上要求改善,同時也會吸取經驗。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人、遊子返鄉或是闔家旅遊,是我們在春節的重要活動。請教部長,目前民航局副局長到中國協商兩岸春節包機,預定什麼時候回來?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是很清楚…… 李委員昆澤:他應該是明天回來。 葉部長匡時:應該是這一、兩天。 李委員昆澤:在協商過程中,他有沒有跟你回報加班機的情形,以及票價調漲的狀況等相關訊息? 葉部長匡時:目前沒有。 李委員昆澤:這很奇怪,這次兩岸協商春節加班機,應該算是第一階段的討論,過去在協商的時候,都會向交通部回報相關訊息,可是這次是不是因為有防空識別區的議題,使得整個訊息不透明,好像民航局在中國已經成為人質? 葉部長匡時:沒有。不會。春節加班機的協商跟防空識別區無關。 李委員昆澤:過去他們都會將討論過程回報交通部,但是這次沒有回報。 葉部長匡時:通常有初步的結果之後就會回報…… 李委員昆澤:協商有沒有結果?你有沒有訊息? 葉部長匡時:我們現在還沒有接獲訊息,所以他們可能還沒有取得具體的結果,但是我大概知道方向。第一個,當然航班是會增加,但是增加的班數可能不如去年那麼多,因為今年11月上海才剛增班;第二個,在票價方面,我們會注意監理的工作。 李委員昆澤:關於票價問題,我們知道過去民航局對於上海跟北京這樣的一線城市,都會設定票價的上限金額,使票價不超過這個標準,但是並沒有去管二線跟三線城市的票價。這次兩岸春節加班機的主要問題在於,其實上海跟北京空域的時間帶都已經飽和,沒有加班機的空間;其次,過去民航局比較沒有積極督導及監理二、三線城市的票價;另外,廉價航空現在都已經定班,會使得我們能增加的班數更少。部長應該具體掌握這個狀況。本席再次說明,上海、北京已經沒有加班機的餘地,只有二、三線城市還有空間,但是二、三線城市的票價到時可能會很高,因為民航局只針對上海、北京的一線城市定有票價上限,再加上廉價航空現在都已經先定班,所以二、三線城市加班機的空間其實也不大,這讓國人返鄉成為很大的挑戰。 葉部長匡時:不會,根據我的瞭解,二、三線城市加班機的問題,應該不會那麼嚴重,至於北京、上海,時間帶的確不夠,但是多少還是會增加班數,不過紅眼班機可能會比較多。另外他們有時候也會去協調,把其他時間帶挪過來。基本上班機多少會增加,至於票價的問題我們會注意。 李委員昆澤:你們到底大概什麼時候,可以讓國人知道春節加班機的狀況? 葉部長匡時:我們明後天應該就會瞭解狀況,並會在副局長回來而且確定結果之後報告。 李委員昆澤:另外,有關我們自己國內返鄉的問題,部長上次在談到國道客運漲價跟台鐵票價時,有正式承諾台鐵部分沒有問題,絕對不會漲價;對於國道客運部分,部長則明確說過票價已定有上限,但是平時的票價並沒有達到上限,因為業者有打折。 葉部長匡時:每一條路線不一樣,有的路線有打折,有的路線沒有打折,業者會基於競爭的考量而有不同的做法。 李委員昆澤:本席有約略的查訪票價,發現春節期間大概都漲100塊左右。春節期間的時間成本比較高,因為平時四個多小時就可以在北高間往返,到了春節可能要六個小時或六個多小時,不過部長還是要跟業者道德勸說,微幅調整票價國人尚可接受,但是不要一次漲足。部長跟公路總局局長應該與國道業者協商。 葉部長匡時:我請局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很支持也很贊成委員的提示,我們近期就會跟相關公會協調。 李委員昆澤:另外,你們要進行移峰填谷。白天國道客運或高速公路都非常擁擠,但是離峰時段會比較空蕩。例如小年夜的凌晨到清晨車輛比較少,這時國道客運業者就應該不要漲票價,甚至打折,讓國人、遊子多一種選擇。乘客可以搭凌晨一、兩點的車並休息睡覺,到南部的時候天剛亮,正好就可以回家。請局長跟國道業者協調。 吳局長盟分:我們會努力。 李委員昆澤:去年本席提出移峰填谷的構想,謝謝部長肯定並予以接納,台鐵就是採取這樣的策略,記得小年夜的票價是打7折,鐵路加開移峰填谷的班次也是班班客滿,今年請部長繼續延續。 葉部長匡時:只要是針對離峰的時間帶,我們都可以用移峰填谷的方式處理。 李委員昆澤:近年來交通事故死亡率其實是有下降,今年交通意外死亡人數首次降到2,000人以下,但是銀髮族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的比率卻逐年增高,從100年的25.2%增加到101年的26.6%,甚至今年10月已經上升到28.9%。老人的交通事故死亡率越來越高,是因為他們開車、走路、騎機車,還有不老騎士等現象,使銀髮族的交通事故越來越多,死亡率也越來越高。國人平均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下降,可是銀髮族的交通事故死亡率卻在上升。公路總局針對老先生、老太太的高齡駕駛提出的退場機制,是要分階段啟動的,第一階段是要老人依自我評估表檢視自身狀況,接著如果認為有必要,就提出棄照的申請書。請局長簡單說明你們的做法。 吳局長盟分:目前的整體狀況是,在駕駛的體適能部分,我們希望未來有一致性的辦法可供依循,辦法還沒有正式公告以前,先透過監理所提供誘因,鼓勵…… 李委員昆澤:你們提供什麼誘因? 吳局長盟分:比如我們提供500塊的悠遊卡,鼓勵銀髮族轉乘公共運輸。這些做法的效果很好,我們會持續在各地方推動。當然…… 李委員昆澤:效果很好是局長自己說的。我們要讓銀髮族的長輩願意自動放棄駕照的配套措施不足。年長者不願意放棄駕照,主要是自尊心的問題,他們會覺得,「你叫我放棄駕照,難道我不能開車了嗎?」。其次是顧慮生活上的不便,尤其是在中南部,因為大眾運輸不普及,開車或騎機車仍然是主要的交通工具。 本席覺得我們可以比照日本的做法增加誘因,日本對於70歲以上的銀髮族繳回駕照是有優待的,例如提供市區內的公車優待券、計程車車資折扣或半價、觀光景點優惠、購物優惠,在行的方面尊重年長者移動的權利。我們對於鼓勵年長者放棄自己的駕照,應該要有更具善意的、更積極的配套措施。 葉部長匡時:目前我們對於銀髮族搭乘公共運輸已經是半價優待了,至於委員提到的計程車車資或購物券的鼓勵,我們需要研議,因為這等於是要增加額外的成本。 李委員昆澤:還有觀光景點的相關優惠。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研議,這些等於是要增加額外的成本。 李委員昆澤:本席要特別提醒你,開車造成的老人死亡率,大概是2.9%,可是老人走路發生事故的死亡率才是最高的,高達31.18 %。大家都以為開車造成的老人死亡率比較高,但其實是走路,老人走路並不安全。對於保護銀髮族行的安全,你們不要只是說要發經費給各縣市宣導,光宣導是不夠的,要讓各縣市改善交通工程,以及編列改善號誌的經費。交通部目前對於老人行的安全,是採取消極的做法,像是要求老人在清晨外出時,穿顏色比較亮或是明顯的衣物,或配戴相關飾品等等。 本席看到德國的做法則較為積極,日本、新加坡也是。德國有在路口設警示牌,用來告誡司機,這個路口要注意年長的長輩;新加坡是在年長行人的密度比較高的地區,使用具有反光效果的交通引導號誌,這些都請部長跟局長注意。另外,日本跟新加坡有延長馬路通行時間的綠人系統,民眾可以過馬路的時段有綠人,可是老人走路比較慢,平時只有30秒太短,這時老人用一張卡在相關的號誌旁點一下,通行時間就可以從30秒延長到50秒,讓老人有適當的時間過馬路。 我們都要思考尊重老人的相關安全措施。請部長跟局長好好督導,並改善老人交通意外死亡率逐年上升的問題。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提出很多意見跟建議。事實上我們定明年為交通安全年,會全力的、全面的加強交通安全。 李委員昆澤:尤其是要關注老人行的安全,以及他們開車及放棄駕照的配套措施。 葉部長匡時:對於老人,還有年輕的、騎摩托車的、騎自行車的,我們都有一些措施,也會全面去推動。 主席:請陳委員根德發言。 陳委員根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的元旦及春節,算是你接任部長以後第一次碰到,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根德:元旦及春節連續假期的疏運計畫啟動了沒有?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我們本來就有SOP…… 陳委員根德:規劃啟動了沒有? 葉部長匡時:有,我們本來就有SOP。我也會在這一、兩個禮拜,親自監督並瞭解整個情況。 陳委員根德:民眾最詬病的就是國道塞車,或是台鐵、高鐵出狀況的問題。過去交通部每年都一定有標準的SOP,可是SOP的計畫當然只是相對的,你們要配合國道、高鐵、運輸工具、搭乘習慣的改變做調整。本席認為部長面對上任後第一次的元旦連續假期,應該在12月15日左右就公布疏運計畫。 葉部長匡時:是,沒有問題。 陳委員根德:你們甚至應該辦記者會,說明國道、高鐵、台鐵的整個疏運計畫是怎麼樣,儘早公布以便讓民眾規劃連續假期要前往的旅遊景點。除了元旦假期以外,你們也應該在春節的前半個月,透過媒體向社會大眾說明連假的疏運計畫。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提醒,我們會這樣做。 陳委員根德:應該要在半個月之前做一個完善的輸運計畫,這樣部長才會受到肯定。 葉部長匡時:是,謝謝。 陳委員根德:真的要有心去做,如果無心去規劃,你們整個團隊的螺絲當然就會鬆掉,如果你不把它鎖緊、把責任灌輸到每一根螺絲上面,哪一根螺絲鬆了就是你的問題。就這個部分,我特別藉此機會跟部長做個提醒。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陳委員根德:部長也聽一下,請問吳局長,這幾天金馬獎頒獎,李安導演回到國內,他批評國內的交通一團亂,包括馬總統聘請的總統府顧問黃肇松,他之前是中國時報的總編輯,他也提到國內的交通秩序一團亂。當然把臺灣比喻成一個三流國家,這我也不能接受,其實臺灣的交通並不會比北京亂,如果要從北京上下班,全部的車子根本都動不了,但我們也要從其他國家的角度來看臺灣的交通問題。 剛剛局長在答詢時特別提到補助客運的路線逐年在減少,不過,部長,我要特別再藉此機會說這個公共政策的方向是不對的。我也一再提到,一塊錢美金可以坐車子繞關島,繞了3圈也還是只要一塊錢美金。在北京,花5毛錢人民幣於三環、四環上,就是繞3圈也還是只要5毛錢,而就算我們再去建三、五條五楊高架,還是一樣會塞車,像現在也是一樣塞車,只是比較趨緩而已。從這個角度我們可以看得到公共運輸所扮演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大眾捷運系統非常重要,我們現在的公共政策其實是有問題的,問題出在哪裡?我們補貼這些客運公司,但是一定要讓他們能夠獲利、有盈餘,要不然我們就跟著他們把價格提高,但是公部門的一個責任,問題在這裡。你們打造一條五楊高架,動輒就是七、八百億,從公共、大眾運輸所扮演的一個角色而言,應該要怎麼樣去鼓吹,江院長還提到希望2025年搭乘公共運輸者的比例、使用率要提高到30%。現在達到10%以上的只有4個縣市,從這一個角度看,這是公共政策方向的問題。 局長剛剛又特別提到補貼路線的問題,基於公共運輸所扮演的角色,我們不能放任讓民間的業者有利可圖,在換算的比例上看要怎麼處理。譬如桃園的公共運輸系統就是桃園客運,他們每一年賺多少錢,局長知道嗎?你也不知道。他們每一年都賺五、六億以上,就公共運輸所扮演的角色,怎麼樣讓他們在自由市場上去競爭,我認為包括了路線的開放。整個來講,在排碳方面,我國的機車數量是全世界排名的前三名,這麼小的一個國家,機車的數量將近1,500萬輛,針對減碳、排碳的問題,要怎麼樣去宣導,讓大家去搭乘公共運輸,這個部分跟價格絕對有關係!局長、部長,我沒有騙你們,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價格的問題。 從公共政策的角度看,還有一個非常敏感的問題,政府現在要苦民所苦,大學畢業的人才賺2萬多塊錢,你要叫他們搭什麼車?有錢的人非常有錢,但是窮的人窮到口袋裡都沒錢。公共運輸所扮演的角色是什麼?在貧富差距有這麼大落差的狀況之下,公共政策的方向是什麼?要從公共運輸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公共運輸的宗旨在於提供便捷的交通設備給普羅大眾享用、給所有民眾搭乘,這才是最重要、最正確的方向。這部分最重要的是,局長要瞭解概念上的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根德:局長,還有另外一件事,之前曾經講過台一線的龜山路橋,因為桃嶺鐵路功成身退,龜山路橋影響整個平面交通,如果能夠拆掉當然是最好,局長那時候跟我提到大法官會議解釋第四百號解釋,它所做的解釋是,應依法律之規定辦理徵收,給予補償。各級政府如因經費困難,它有其他的但書條款,並不是說既成道路有私有產權的部分,現在要把陸橋拆掉的時候非得要給他們補償,解釋文也特別表示「以他法補償」,我跟縣政府溝通以後,他們同意以容積移轉的方式來配合。局長,台一線是屬於您管轄的,你應該主動跟縣政府溝通,看要怎麼樣來達成共識,縣政府同意的話就用容積移轉的方式,不影響他們的權益,這部分馬上就可以做,本案的工程費不多,但實際上影響所及、給老百姓的感覺就是交通部有在做事情,針對整個交通環境在時間上的改變,交通部看看要怎樣來做好應變的改善措施。 吳局長盟分:就這部分,我們一定會全力配合地方政府相關的構想,依法來辦理,如果有最快處理的方式,一工處會持續跟桃園縣政府一起來積極辦理。 陳委員根德:我跟縣政府溝通過了,對容積移轉他們沒有問題,這個問題牽扯到土地徵收的問題,那就不是問題。 另外,有關國一甲線的問題,因為這也跟高公局有關係,我一直強調一定是規劃未來的台六十一線,類似桃園縣的一個環狀系統的道路規劃。當然楊委員一直希望把國一甲線拉到桃園市,我不反對拉到桃園市,可以用引道拉到桃園市,但一定要整體考量,這關乎未來桃園縣環狀道路的規劃發展,若現在拉到桃園市而使未來整體計畫難以配合,這並不是專業人員應有的心態,也有違專業之規劃考量。 吳局長盟分:委員所關心的國一甲部分,我們會配合國工局的規劃…… 陳委員根德:還要配合桃園縣政府整體環狀道路之規劃。 吳局長盟分:對,大家一起進行整體的思考。 陳委員根德:也要有積極的進度。 吳局長盟分:這部分是國工局的職掌,我會轉達曾局長來積極配合。 陳委員根德:因為這會與台一線連結。 吳局長盟分:若有牽涉到,我們就會配合他。 陳委員根德:應設法共同解決這項問題,謝謝。 吳局長盟分: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你有看過「看見台灣」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有,昨天晚上。 葉委員宜津:局長看了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上上禮拜看過了,我看過2次。 葉委員宜津:部長看過幾次? 葉部長匡時:就昨晚1次。 葉委員宜津:我認為你們2位要看3次,看2次還不夠,要看3次。 請看投影片,你們還記得這一幕嗎?這是你們的傑作!這個畫面是怎麼回事? 吳局長盟分:這是台21線…… 葉委員宜津:這我知道,我是問你覺得導演記錄這個畫面的用意在哪裡? 吳局長盟分:公路建在那裡,一旦中斷就必須趕快搶通,這是搶通的過程。 葉委員宜津:公路搶通就會使山林變成這個樣子!記得那時我在委員會刪除你們的台8線預算,但第2年你們又偷偷復編,認為加蓋7個明隧道就能安全並擴大通車,結果才11天就流失幾十億到現在!我聽說今年8月梨山居民又北上抗議,於是你們提出預計200億經費的中橫復救計畫,有這回事嗎?你們是不是又要花200億來造成以上的情況? 吳局長盟分:台8線部分,目前仍在進行地質敏感監測,明年報告出來後,才有可能進行後續工作。 葉委員宜津:時間寶貴,我還有很多議題要問,我只問這200億的說法是真的還是假的?是不是又要花200億去迫害山林、造成災難? 吳局長盟分:目前還沒有這樣的規劃。 葉委員宜津:你們拿出來的,只是在「唬弄」那些梨山居民? 吳局長盟分:那是我們的地質監測計畫。 葉委員宜津:200億是地質監測計畫? 吳局長盟分:不是,我們提出的是地質監測計畫,有些委員提問復建的資訊,所以我們只是初估復建需要那麼多錢,並不是指計畫就是如此。 葉委員宜津:沒有200億的計畫? 吳局長盟分:目前沒有。 葉委員宜津:希望不要再來一個200億的災難!導演的意思絕對不是指你們這樣很棒,相信你們都知道這不是很棒的意思。 此外,監察院糾正你們應檢討改進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條,我也跟你們協調過很多次,要求你們要將條文裡的彈性上下交流道、縮短售票及縮駛三樣一起解決,並不勝其擾讓各方業者遊說,我在這裡公開地說,我心裡坦蕩!這事情要就一次解決,否則就要全部規劃好再來處理,不要讓業者依叢林法則彼此廝殺,你們到底何時才要解決?為什麼縮駛不能跨縣市?彈性上下交流道就可以跨縣市? 吳局長盟分:目前試辦均未牽涉到第四十條,該條文之所以會這樣規定,是有其背景。 葉委員宜津:若未牽涉到第四十條,那是牽涉到什麼? 吳局長盟分:我們的試辦是其他辦法的…… 葉委員宜津:我剛剛說的三樣是不是要一起試辦? 吳局長盟分:我們規劃這三樣要一起試辦。 葉委員宜津:這是公開的場合,你說要一起試辦? 吳局長盟分:對。 葉委員宜津:一視同仁? 吳局長盟分:是。 葉委員宜津:你在今年3月20日告訴我5月底要公布遊覽車分級制度,現在已經11月底了,你們的遊覽車分級制度在哪裡? 吳局長盟分:目前這個報告還沒有完全定案,當時之所以會提到5月份,是指可以提出初步構想,目前則是希望朝向保養與安全紀錄的結合…… 葉委員宜津:你們自己說要在5月底公布,現在都經過半年了…… 葉部長匡時:這要由副局長說明,因為是由他督導執行該項業務。 葉委員宜津:我聽說你們是因為壓力才不敢公布!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副局長說明。 陳副局長茂南:主席、各位委員。那是我負責的,5月底也是我說的,我們有做了分級制度的相關研究,但其中牽涉到相關作業的實質內容,所以我們現在是由…… 葉委員宜津:部長應該聽到了,5月底是你們說的,現在還在研究也是你們說的,都經過半年了為什麼還不敢公布?簡單地說,都是因為業者的壓力!你們很清楚,路政司也很清楚,也因為你們的不敢,使業者也跟著觀望。業者原本認為政府要玩真的,所以打算要買歐洲車,被你們這樣一拖,業者又準備要買便宜的內縮式車款了!部長知道什麼是內縮式車款嗎? 葉部長匡時:我不知道。 葉委員宜津:去問問路政司,內縮式車款就是將大樑放在中間,你們都很清楚,向報長報告一下,這就是隨時可能翻車的翹翹板車,司長、公路總局都知道,不知道才怪!司馬庫斯不久前才出事,你們非得等到下次出事才要作為嗎? 陳副局長茂南:與遊覽車安全有關的人、車、路,我們都有在積極處理,也都有相關的討論及研究…… 葉委員宜津:那麼你們何時才要公布遊覽車管理規則的分級制度? 陳副局長茂南:因為在幾個重要項目及參數設定上,仍無法清楚界定車子的特性,譬如某些對岸或韓國車輛會拉高分級,影響到…… 葉委員宜津:不要故意拖延我的時間,請教路政司司長,你們為什麼沒有向部長報告內縮式車款?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應該不是所謂的內縮式車款,而是五十鈴車子去加長前懸,那是違規打造。 葉委員宜津:你們何時才要解決遊覽車的分級問題? 林司長國顯:遊覽車分級目前正在研議中! 葉委員宜津:到底何時才會研議出來?已經拖半年了,分級辦法到底哪時候才會出來?還要再延多少? 陳副局長茂南:委員,我們現在的規劃是要把車輛的重要…… 葉委員宜津:對不起,我沒有辦法再忍耐,我不喜歡在這裡這樣拖延時間,你們已經唬弄本委員會半年了,請你們在一個月內提出來,給你們一個月的時間已經很客氣了,應該叫你們明天就提出來! 葉部長匡時:我可以在這裡向委員掛保證,業者的壓力絕對不是我們考慮的因素,但是分級是不是有技術上的困難…… 葉委員宜津:我不管,你們之前答應本委員會要在5月底要提出來的! 葉部長匡時:或是分級後反而會有一些扭曲…… 葉委員宜津:部長,你們到底說話算不算話? 葉部長匡時:不是,如何讓資訊揭露,讓消費者得到安全,以及知道…… 葉委員宜津:我不相信遊覽車的分級制度要搞這麼久,別傻了!你唬弄誰?你答應我們5月底要公布的,現在已經11月底了,到底什麼時候才要拿出來? 吳局長盟分:對於車輛的管理制度,我們會在12月底前提出車輛管理制度…… 葉委員宜津:分級制度!我現在講的是你們答應的分級制度! 吳局長盟分:分級制度是不是一個妥適的作法,我們必須要考慮所有車輛的安全…… 葉委員宜津:今天一定要做成決議,我要你們儘快把分級制度拿出來,最多再給你們一個月的時間,不可能再讓你們再拖延下去了! 另外,司馬庫斯事故一共死了多少人?你不要指望業者自律,業者是連死人的錢都賺,你們知道後來的保險的情況如何嗎?你們都不知道,我告訴你們,後來業者兩手一攤,叫受害者自己去提告,法院判決每人獲賠550萬,但公司實際投保乘客險350萬、強制理賠200萬、運送人責任險200萬、遊覽車公會互助理賠金200萬,所以實際上一個受害人本來可以拿到950萬,最後法院判決550萬,所以每個死人他們還能倒賺400萬,難怪業者不需要好的遊覽車,因為你們怠惰嘛!遊覽車分級制能確保遊客的安全,你們卻弄不出來! 吳局長盟分:我跟委員報告…… 葉委員宜津:遊覽車分級是機械的東西,你們自己在3月20日答應2個月內要提出來,於5月底要提出來,這表示你們清楚這是做得出來的,你們都比我內行,不敢?你還要多久時間? 吳局長盟分:委員,這沒有敢不敢的問題…… 葉委員宜津:好,那你還要拖多久?再告訴我一個deadline好了! 吳局長盟分:基本上,車輛管理制度部分,我們在12月底會提出來。 葉委員宜津:部長,什麼時候可以提出遊覽車分級制度? 葉部長匡時:委員,我還是要再次強調,我們不可能因為業者的壓力而不敢揭露某些資訊,不過我要先去瞭解分級在技術上的困難是什麼,就像十項全能的比賽,第一名的人不一定所有項目都比第二名的強,這是一種綜合考量,所以是要做分級還是要看每一部車的不同面向再做一些調整,技術上會有什麼問題,我在督導之後再看要怎麼做出來。 葉委員宜津:部長,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現在全世界遊覽車的車款有幾種?就讓你們一輛一輛拆解也早就拆光了,都已經過了8個月了! 葉部長匡時:委員還是沒有瞭解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單純分為甲級、乙級、丙級,很可能乙級車輛在某些面向是好或是不好…… 葉委員宜津:部長,這個當初都說過了,部長,這個當初統統都說過了,遊覽車的分級制度還是你們說要做的,請給我一個時間,到底什麼時候要提出來,不然今天的預算不要審了! 吳局長盟分:委員,事實上分級這樣的說法也許不是最準確的,應該是管理制度的…… 葉委員宜津:是你們自己說的耶! 主席:你知道葉委員的意思,管理制度什麼時候會出來? 吳局長盟分:12月底以前。 主席:好,不要讓委員一直問不出具體的答案。 請羅委員淑蕾發言。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才表示交通部絕對不會因為業者的壓力而採取相關的配合政策,是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應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羅委員淑蕾:好,那我們就來看看你們有沒有這樣做!本席也建議今天不要審查公路總局的預算,全部予以凍結。 有關Isuzu五十鈴的問題,本席質詢過很多次,自從司馬庫斯事故造成13條人命喪失後,本席就一直追問你們當初是怎麼檢驗的,因為這輛車是改造車,是將車身加長的車型,一開始公路總局不答應Isuzu五十鈴把主軸加長、加大後當成遊覽車使用,因為五十鈴在日本都是當成卡車在使用,這些車輛本來是欣欣客運公司要購買的,但發現不可能當成客車使用後就退貨了,後來這些車輛就被遊覽車公司買走,其實這是因為你們有個大錯特錯的制度─以車齡為區分標準,你們規定載送學生的車齡要幾年,載大陸客的車齡要幾年,等於是逼這些業者去買便宜的車子,因為業者有成本考量。 針對Isuzu五十鈴,當初不知道是迫於業者的脅迫還是有其他人施壓,所以你們才勉強通過的,因此你們開會決定車輛必須一年檢查二次,並且要由原車體製造商來檢查,五十鈴的原車體製造商是詠程車體工業有限公司,詠程公司將車輛改造完之後,也擔心車子不知道何時會出事,你們可以看看本席整理的車輛出事彙整表,根本就是族繁不及備載,從民國98年到現在共出事多少次,已經造成17人死亡、114人受傷,到底還要出多少人命你們才會要求這款車型全面停駛?詠程公司擔心車子不知道何時會出事,所以在99年3月31日就註銷公司登記,但是你們卻還讓已經註銷的幽靈公司來檢驗車輛,本席要求你們來報告一百多輛Isuzu五十鈴的檢驗情形,結果你們拿了這堆資料來給我,我要的是Isuzu五十鈴的資料,結果你們拿的是大客車、營業用遊覽大客車的資料,你以為我是3歲小孩嗎?還是你們認為只要拿一大堆資料給立委,立委就不會去查看?告訴你們,我是一張一張的看、一樣一樣的比對,你們拿假的資料來唬弄,你們把交通委員會的委員當成什麼了!而且還故意把資料上的檢驗公司名字全部塗掉,說是因為個資法的關係,有些卻沒塗掉,難道這些就沒有個資法的適用嗎?還好老天有眼,在這些資料中有一張忘記塗掉,才被我發現詠程車體有限公司是在101年12月10日檢驗的,但詠程公司在99年就註銷公司登記了,為什麼讓它再檢驗?你們到底在隱瞞什麼真相?為什麼要縱容這種劣質的遊覽車?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副局長說明。 陳副局長茂南:主席、各位委員。在司馬庫斯發生事故的車輛是有專用車型,當初查驗的項目是熄火後有沒有煞車,所以我們有做相關檢驗。至於委員提到的五十鈴車輛加長型前懸的部分,經過少量車型的安檢,同時有相關配套,一年要做二次的相關檢驗…… 羅委員淑蕾:你們是不是要求由原車體改造商來檢驗? 陳副局長茂南:對,詠程公司後來因為經營的關係停業後…… 羅委員淑蕾:它不是因為經營的關係,業界都知道…… 陳副局長茂南:因為責任主體都還在,所以我們的作法就是…… 羅委員淑蕾:你們還是讓他們去檢驗啊! 陳副局長茂南:因為責任主體還在,而且有相關技師認證及其他的檢驗場所,所以我們讓它去負應該負的責任,但監理系統會做複核,以確保安全,也就是說,業者不可以因為公司結束就不負責,所以我們仍然要求他們要負責任…… 羅委員淑蕾:萬一…… 陳副局長茂南:但是我們有在安全方面做查核。 羅委員淑蕾:在法律上這是已經註銷的公司,公司法人消滅就等於死掉了,萬一出事你們要找誰負責?誰去檢查?為什麼會縱容包庇到這種程度? 主席:時間暫停,這一點你們要講清楚,已經註銷的公司,為什麼允許車輛受檢且繼續營運?這個部分先講清楚。 陳副局長茂南:當初這些車輛經過少量車型的檢驗,車輛在加長前懸後是不是安全,我們有重新回到車安中心去做審驗,審驗完畢後,就符合車輛安全的要求,與現在一般的車輛一樣,但是為了加強管理…… 羅委員淑蕾: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已經註銷登記的公司…… 陳副局長茂南:為了加強管理,所以我們特別配套要求原來的打造廠要負責一年二次的檢驗,並提出相關檢驗報告,由監理系統再做查驗…… 主席:羅委員是說那間公司已經註銷了。 陳副局長茂南:對,但是那間公司打造了那些車輛,所以即使公司消滅,但我們認定該公司的責任並沒有完了,還是要繼續進行查驗…… 羅委員淑蕾:剛才你說這家公司經營不善,所以它一定是有問題嘛,有問題才會倒閉、才會註銷登記啊,你們還讓一家有問題的公司來檢驗,出事的話誰要負責?這是第一點。 第二,我要Isuzu五十鈴的檢驗資料,但你拿來給我的資料是什麼?都不是Isuzu五十鈴,而是營業用大客車,你們是在唬弄什麼? 陳副局長茂南:有關資料的部分,我們會再向委員報告,我也會去做查證。至於委員剛才提到的部分,這些車子都有經過再次的審驗,同時也經過每年二次的檢驗確認,至於業者的責任,我們認定它應該要承擔起來。 羅委員淑蕾:縱使經過檢驗,但還是發生了這麼多的事故,車體改造將前軸加長,車身就會不穩,在高速公路行駛就很危險,康橋還有8輛車,之前也曾發生行駛過程中車輛翻倒的意外,已經發生這麼多起事件,你卻說因為詠程的技師與檢驗場還在,所以可以繼續檢驗,既然如此,為什麼詠程要註銷公司登記?如果照你所說,設備與人員都在,為什麼要去註銷公司登記?你們讓一家已經註銷的幽靈公司去檢驗!詠程註銷公司登記的原因是因為害怕車輛會發生事故,這個業界都知道,只有交通部公路總局不知道,因為他們擔心改造車輛不知道何時會發生事故,所以趕快去辦理公司註銷登記,它已經是一家幽靈公司了,交通部應該把安全列為第一考量,但是詠程註銷公司登記的原因是因為害怕車輛會發生事故,它已經是不存在的公司,是法人資格消滅的公司,交通部卻任由不合格的公司來負責檢驗!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公路局是執行單位,一定要確保相關作法符合國家的規定,當時這些前懸加長的車輛是交通部委託車安中心做出的決定…… 主席:時間再暫停一下,這個問題太重大了。 局長,大家聽到羅委員這樣講,所想到的都是該公司已經註銷了,無能力為未來的責任負責了,你們為什麼還讓這些車輛可以繼續營運呢?還透過一種特別為它量身定做的驗車制度讓它起死回生!聽起來是這樣哦,請你們說明清楚。 吳局長盟分:這個作法是透過安審中心頒布的…… 主席:誰為這些車輛的性能負責?那間公司已經倒閉了,未來如果再出事,未來的歸責單位是誰?我聽得很清楚,羅委員都在追究這件事,但你們卻一直回答已經檢查了,而且安檢中心也設計了檢查制度,所以沒問題了,但是你都沒有回答到羅委員真正問題的焦點。 陳副局長茂南:在安全部分基本上…… 主席:這個問題先解決完再往下走。 陳副局長茂南:這些車輛重新做過審驗,與一般車輛一樣都已經達到可以合法上路的要求,對於這些車輛,我們的配套是要求業者去做檢驗,我們也同時要求車輛每年進行二次的檢驗,由我們的監理…… 羅委員淑蕾:不是啦!你為什麼讓一家已經註銷登記的公司…… 陳副局長茂南:業者是檢查車子,車輛的安全由安審與驗車來涵蓋,但…… 主席:將來出事的話,責任找誰? 陳副局長茂南:出事的話,檢驗的部分,我們要求業者所做的檢驗部分,我們都一併會要求…… 主席:所以是買車使用的營運業者自己要負責?例如學校買車…… 陳副局長茂南:不是,我們現在為什麼要求打造車廠的當事人要…… 主席:驗車廠? 陳副局長茂南:對,它要去…… 羅委員淑蕾:你說車廠的當事人要負責,但車廠已經倒閉了,車廠都已經關門了,照理說,公司辦理註銷、清算後,設備可能都賣光了,也不知道是誰的,交通部為什麼可以縱容一家已經倒閉的公司,還要讓它檢驗呢? 再來,你們要求車商召回192輛「五十鈴Isuzu」同型車檢查,但你們給我的資料裡只有18輛,其他都是大客車、大遊覽車來混充,我一輛一輛的數,發現你們只提供18輛的資料,其他都是大客車的資料,你們是怕檢驗嗎?你要面對的是什麼?而且還把檢驗公司的名字塗掉,剛好有一張沒有塗到,真是老天有眼,這一堆資料我是一張一張的看,還找專家來看,真的是離譜到了極點,你們到底在怕什麼? 陳副局長茂南:我們絕對沒有委員所講的心態與相關的作業…… 羅委員淑蕾:那些資料就在這裡! 陳副局長茂南:我們會後再去跟委員確認委員要求提供資料的時間、要求什麼資料,這個跟剛才所說司馬庫斯發生事故的五十鈴車輛不是同時期的資料提供…… 羅委員淑蕾:從司馬庫斯事故之後,我對其他車輛沒有興趣,我只對二種車款有興趣,一個就是Isuzu五十鈴,另一個是隱形地雷──三菱278,因這些都是改造車,也都是當初放水的車輛,為什麼你們要放水?這些車當初在檢驗時全部都是不同意的車輛,但你們大量放水,之後造成這麼多的車禍,而你們提供給我的資料都是大客車的檢驗資料,還有營業遊覽大客車的資料,我拿去比對Isuzu五十鈴,幾乎都不是! 陳副局長茂南:這些車型都經過安全形式認證的審查才進來的,這些車輛合於相關規定,都是…… 羅委員淑蕾:進來是不合格的!當初是不准的! 陳副局長茂南:它是通過安審,它不是車輛檢驗這個區塊所關照的課題,而是安審的部分,基本上那個部分也都符合相關規定進來,所以這些車輛不可以直接就認定它是…… 羅委員淑蕾:什麼不可以直接認定?你根本就是一直在迴避問題!你為什麼允許幽靈公司繼續檢驗?那個公司是怕出事,為逃避責任,所以公司結束了,其法人資格都消失了。假如沒有人護航,為什麼你們還是讓它去繼續檢查?結果也出事了,而且每次出事時,你們都趕快故意推說是人為的因素。你們敢不敢讓我們交通委員會的委員組團和你們一起去檢驗這個車子呢? 葉部長匡時:當然可以,沒有問題。 主席:部長,這是涉及重大威信的質詢,你們好好回答,到底有沒有這些疑慮? 吳局長盟分:現在安審中心認可它是一輛安全的車子,所以我們就照這個方式來做。 羅委員淑蕾:當駕駛車輛於坡道時,若遇車輛熄火,一般人的第一個反應一定是先踩剎車,且是連踩好幾次,可是你們的測試有沒有這樣?沒有!你們都是規避很多,你們都是在監理所裡,包括設定的坡度等等。我跟你講,天下沒有秘密,我…… 吳局長盟分:在司馬庫斯事件之後,所召回的…… 羅委員淑蕾:我們不是專家,可是因為你們放水放到這種程度,所以很多業界都看不下去。另外,三菱278的車子也是改造的,現在總共有2,459輛,從98年到現在共計發生19次車禍,你們看看,到底還要死多少人、還要受傷多少人,你們才要…… 陳副局長茂南:關於三菱278事故的部分,我們做過比對,它的車輛跟事故的比率並沒有特別的突出,甚至還比平均值稍微低些。至於剛剛委員所講的,是您把兩件事情混在一起了,關於司馬庫斯事件,車子的部分已做過整個測試,檢察官也將車子置於相同的環境裡,作實車測試,也都確認這些車子行駛於這些路線上,是無熄火後沒有剎車等等的問題。 羅委員淑蕾:檢察官根本都是聽你們的。我現在不管,你們到處…… 陳副局長茂南:那是實車的測試,而且連駕駛也都在現場…… 羅委員淑蕾:有兩個問題,你們公路總局當初是反對車身加長改造,後來到底是誰去施壓後,你們才開個放水的會議?那個會議同意行駛後,你們附帶條件是要原來打造車身的車廠去檢驗,這等於是球員兼裁判,已經不對了,這是你們放水。你們想想看,連打造車身的公司自己都害怕,趕快辦理停業,它在99年3月就已經關掉,法人資格已經消失。可是你們還繼續讓它去檢驗,這個難道沒有護航嗎?你們不需要交代嗎? 主席:羅委員請息怒,今天是你的生日,生日快樂!有關這批車輛的業者是不是如羅委員所說,自己自動申請歇業、停業,然後就可以規避往後交通事故安全所須負擔的責任?剛剛聽來是這樣,經由你們安檢放行後,責任就轉嫁到安審中心,這樣合理嗎?這是很嚴重的。 陳副局長茂南:我們也不願意這樣,所以要求它也要參與相關的…… 主席:或者是車廠部分?這使得責任的歸屬跟流動相當紛亂!你們依法令到底有沒有什麼緊急處置,除召回這些車,再量身打造安檢體系讓它們放行,且增加你們未來不斷檢查的成本之外,有沒有什麼法令的工具可以讓這種車輛有緊急處置方式?要好好研究這部分。 陳副局長茂南:這些車輛現在經過安審,也經過檢驗,所以是符合安全的,但是我們後續會加以研究,看有什麼其他的方式來促使儘速汰舊換新,以淘汰這些車輛。 主席:安全是很重要的,如果有大量買作學校校車,學生的安全怎麼辦? 羅委員淑蕾:(在席位上)現在康橋學校就有8輛,而且…… 主席:所以你們要好好研究並於了解後,給我們委員會一個專案報告。 陳副局長茂南:好。 主席:請魏委員明谷發言。 魏委員明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春節快到了,每次春節的運輸都產生一些詬病。我認為最能紓解春節運輸量的工具就是高鐵的運輸,因為其有三個優勢:第一個優勢是運量最大;第二個優勢是速度最快;第三個優勢是時間最準,而公路客運的運輸,就算加開公路客運,但問題在於沒有辦法掌握路況,因為會塞車!至於臺鐵的運輸,雖然運量也很大,速度卻很慢。因此,我在這裡建議,要解決春節運輸一票難求的問題,就是高鐵延長營運時間,如果沒辦法一天24小時營運,是不是能延長營運到深夜1時或2時呢?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有困難的,因為通常在晚上12時到上午6時要進行巡軌作業,以了解軌道上有無異物,並實施系統檢查等等作業,因此才需要這麼多的時間,但是我們可以再去問高鐵…… 魏委員明谷:可以去和他們溝通看看。 葉部長匡時:對。 魏委員明谷:中國就可以24小時營運,為什麼臺灣的就不行呢?而且臺灣高鐵的營運里程又不是很長,只有300多公里而已,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第一個可以增加…… 魏委員明谷:這是我給你們的建議,你們去和高鐵溝通看看。 葉部長匡時:是,我了解,我們會去了解。 魏委員明谷:並不是要他們24小時營運,但是不是至少可以營運到深夜1時或2時? 葉部長匡時:因為我以前有問過高鐵這個問題,當時他們的答案是這樣的,但我們可以再去了解。 魏委員明谷:請他們再考慮、研究看看。既然國外有這樣的例子,我們臺灣應該也是可以啊!雖然沒辦法要求24小時營運,但至少營運到深夜1時或2時,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去了解。 魏委員明谷:接著請教吳局長,如果有人買臺大貨車靠行於農業產銷合作社,不但政府會補助4成,他只要出資6成,而且可以自用,還可以到外面招攬貨物來營運,成本更降低,另外也不需要停車場,因為可以停在農地。再如果有人買臺大貨車靠行工業社,不但他的稅金較少,而且可以自用,還可以到外面招攬貨物來運輸,另外可以停在工廠。又如果有人買臺大貨車靠車行,並以貨車營運,不但他的稅金較高,還要繳車行的車費,另外需要停車場的證明,且停車場又要是建地,所以成本很高。後者靠車行的大貨車是營業用,其車牌是綠牌,而前者靠行合作社及工業社的大貨車是自用,其車牌是白牌。這樣白牌車違法營運的違規靠行作法,你們沒有取締,造成車行在招攬生意時,沒辦法跟人家競爭,使遵守法律的人很吃虧!局長,你想想辦法吧!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有關…… 魏委員明谷:像這些違規業者、違規靠行的車輛,你有沒有去執行取締? 吳局長盟分:有關白牌車違法營運的事情,我們今年從5月份到11月份總共出動了412班次,取締了119件,我們是在執行這些相關的法令。 魏委員明谷:你取締還是一樣,可能是你取締罰鍰的金額太小,所以沒有成效,這種事情還是一樣存在。 吳局長盟分:我們抓到的話,每一次就是5到15萬元的罰鍰,至於這樣是不是有遏阻作用?我們可以再來檢討。 魏委員明谷:檢討一下好不好? 吳局長盟分:好。 魏委員明谷:因為很多業者來跟我們反映,你看現在油料都漲價,而且你們又規定要有停車場的條件,停車場又要用建地,然後你們的稅金又比較高。他們很辛苦去招攬這樣的生意,拚不過違規的業者,所以希望局長能夠對違規業者加強取締,好不好? 吳局長盟分:好,是。 魏委員明谷:這不是一個個案,全省各地都是一樣的。第二問題,有關機車強制道安課程的講習,你們說,有講習的人發生車禍的比率只有17%,沒有講習這2小時的人,發生車禍的比率83%。這個很好,你要繼續實施嗎? 吳局長盟分:我們希望繼續實施,而且預定在明年1月開始全面實施。 魏委員明谷:你要全面實施要講清楚,有些監理站沒有實施,有些監理站…… 吳局長盟分:因為現在是在試辦,現在有18個監理站在試辦,我們已經陳報交通部,希望明年1月開始實施能夠提升機車行駛安全的作法。 魏委員明谷:試辦你要講清楚,有些民眾會講,去你們那邊講習怎麼要讀2個小時的道交…… 吳局長盟分:我們在網站上都有宣導。 魏委員明谷:有些地方不用,造成民眾的不滿,你們監理站的人也很困擾,讓民眾質疑怎麼有些地方比較嚴格,還要多讀2個小時的書,有些地方不用。你們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也要趕快修法,有一個法源的依據,好不好?這只是一個行政命令,要修正很快啊! 吳局長盟分:是,依目前的辦法就可以做了,我們在兩個禮拜前也開了公聽會,大家都非常支持,事實上,我們應該要加強宣導。 魏委員明谷:既然民眾支持,就要趕快做。 吳局長盟分:是。 魏委員明谷:去年通過,實施要等明年,怎麼會那麼沒有效率? 吳局長盟分:我們是今年3月份開始試辦,試辦到年底,我們明年就全面實施。 魏委員明谷:希望能夠動作快一點。 吳局長盟分:好。 魏委員明谷:我看你這一次的預算編列有7千萬元,竟然是用在「實施創造新公車服務的文化」,這是什麼東西呢?創造新公車服務文化居然要花7千萬元,只是提升公車的載客率,這樣就好了,為什麼要搞什麼文化,你們又不是文化部,為什麼還要花7千萬元? 吳局長盟分:因為公共運輸的好跟公共運輸的便利需要更多人來認識,其實,我們有很多人從小是坐公車長大的,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大家走到私人運具以後,忘記坐公車有很多好處,我們需要來做promotion。這個部分我們有很多計畫,透過平面媒體、電子媒體、徵文或一些競賽,希望形成一個風潮。我們說,臺灣要進入更進步的公共運輸社會,這些應該值得去做。 魏委員明谷:比較切合實際的是搭乘的便利性,如果坐公車要等很久,實在很不方便,再怎麼做徵文比賽都是白做的。要不然那7千萬元是白花的,好不好? 吳局長盟分:不會白花的,會有效果。 魏委員明谷:不要浪費。我再請問局長,我們的道路都有一些紅綠燈號誌,紅綠燈號誌有設置倒數計時器,請問倒數計時器要掛在紅燈的地方,還是綠燈的地方? 吳局長盟分:現在實務上面兩種都有。 魏委員明谷:兩種都有最好。 吳局長盟分:有些地方只有綠燈,有些地方只有紅燈。 魏委員明谷:到底掛在紅燈,還是掛在綠燈的地方? 吳局長盟分:它有不同的效果,在臺北市來說…… 魏委員明谷:哪一個效果比較好?你告訴我。 吳局長盟分:我們再來評估。 魏委員明谷:如果紅綠燈都掛,我不反對,但是有的掛在紅燈的地方,有的掛在綠燈的地方,到底哪一個比較好? 吳局長盟分:這部分大部分都是在各地方政府的作為上,我們會跟地方政府一起來努力。 魏委員明谷:我建議你,還是要掛在綠燈的地方,因為紅燈大家停著,綠燈的時間到了以後啟動會很慢;但是綠燈不一樣,車子是直走的,沒有直走減速的,你要告訴用路人綠燈剩下幾秒了…… 吳局長盟分:委員這個意見我們再進一步評估…… 魏委員明谷:所以應該掛在綠燈的地方,不是掛在紅燈的地方,兩個地方沒有辦法全掛的時候就要掛在綠燈,不能掛在紅燈的地方,因為紅燈大家都停著,綠燈時間到一啟動車速很慢,沒有關係;可是綠燈大家是直線一直往前衝,沒有減速的。所以綠燈號誌的倒數幾秒要告訴用路人,紅燈的時間快要到了,用路人才知道,時間快到我不能再衝了。我這樣講有沒有道理? 吳局長盟分:我想有一定的道理。 魏委員明谷:研究看看好不好? 吳局長盟分:是。 魏委員明谷:不要隨便亂掛,沒有統一嘛! 吳局長盟分:是。 魏委員明谷:有關彰化61線濱海快速道路通車以後,為什麼沒有通知地方的首長、鄉長與委員?報紙登出來以後,縣長有去,在現場卻被罵,說他不關心;當地的委員也被罵。雖然不是我的選區,但是一通電話才一塊錢而已! 吳局長盟分:地方工程處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有欠周延,我在這邊表示歉意,事實上,那個並不是通車典禮,是開始要通車了大家祈福一下,由廠商邀請人去祈福。 魏委員明谷:既然有邀請就大家共襄盛舉,對不對? 吳局長盟分:對,這部分以後我們來改進,思慮不周的地方很抱歉。 魏委員明谷:希望你們能夠考慮周延一點,因為這是好事,怎麼會怕人家知道呢? 吳局長盟分:沒有怕人家知道,是他們沒有想得很清楚,抱歉! 魏委員明谷:好,謝謝! 主席:現在輪到本席發言,請魏委員明谷暫代主席。 主席(魏委員明谷代):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葉部長和局長,今天多位委員對於你們主管的諸多產業秩序或管理事項有非常嚴厲的指責,本席聽你們的回答也十分不滿意,我會考慮今天乾脆不要處理你們的預算,以後擇期再處理,本席有慎重在考慮這件事。 我現在要問的這個案子,預算根本還沒有通過,可是你們都上網了,你們是那麼有把握這個預算一定會給,是不是?這是什麼東西呢?是一個6億元的計畫,當然它是連續性計畫,但是接下來是最重要的重頭戲,就是公路總局要用6億元經費建置一個交通資訊服務雲的計畫,這是一個非常龐大而且恐怖的監控計畫,預計從103年開始,建置到105年,104年到105年要試營運,營運3年以後就委外營運。換句話說,你們負責建置、負責營運的know-how、開發,等到一切都上路的時候,就預計要讓民間全權接手。這是一個什麼樣的計畫?這個交通資訊服務雲裡面所包括的資訊,幾乎只要不是在家裡睡覺,只要出了家門口,不管是走在路上或是上了車,你一舉一動的資訊都會被集中到這個交通資訊服務雲,資訊會全部送到雲端,這個就是新人民公敵的體系。 你們要建置的系統含括這麼多資訊,包括18個縣市的交控中心資料、公路總局的資料、高速公路及所有公路的資料,這些全部都包含在裡面,還有客運的資料、各縣市政府聰明公車的動態,以及可能和路況有關的所有細節,或是運輸研究所蒐集的交通資訊,另外你們還想要把氣象、觀光資訊也列進來,除了和交通疏導、和交通相關的資訊以外,連觀光、氣象及防災的資訊也要列進來。 你們企圖建立的資料,不只包括公務部門可以提供蒐集的項目,還包括要導入私部門所蒐集的交通資料,這些項目非常龐雜、細膩,例如你如果加入車隊,那你的資料就會被納入,你如果有買導航器,導航業者的資料也會進來,你的車上如果有配備手機,這些資料也會進來,如果你買了很多應用系統業者的應用軟體產品,你的行動資料也會進來。不管是電信業者的CVP資料或是eTag的偵測資料,經演算之後全部會變成即時路況資訊。針對車上的手機或是用路人的手機部分,你們聲稱去識別化以後,GPS原始資料也可以納進來,你們現在說要去識別化,可是將來委託民間營運的時候,你們如何確保他們每一筆資料都會去識別化?你們有那個能力嗎? 你們今天把所有的資訊都放在交通服務的雲端,這是一個資訊的雲端,不管是車輛偵測器或是有GPS、有ETC、有手機的,全部的資料都會納進來,這是很可怕的。當遠傳要建置ETC系統的時候,本席就在這裡一再揭露、一再要求,因為eTag將來會全面監控走在高速公路車輛的所有行蹤,那已經很可怕了,所以它的安全性已經讓我們相當疑慮。但是你們現在除了遠傳擁有的,在高速公路行駛需裝設的ETC、eTag,以及所有的行車通訊資料以外,你們還要去弄一個雲端,這個雲端比遠傳掌握的資料更龐大,裡面包含遠傳掌握的所有資料,eTag所有的資料都包含在裡面,部長知不知道有這個計畫?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有這個計畫,但是細節沒那麼清楚。 管委員碧玲:你知不知道它的細節?連私人資訊都掌握到這種地步,有必要嗎? 葉部長匡時:是否可以請我們資訊中心施主任說明,因為這是由施主任執行的工作。 管委員碧玲:本席要先聽局長怎麼說?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將來能夠將省道上面的交通資訊更加方便的提供給…… 管委員碧玲:不只吧!如果只有省道的部分,為什麼連國道的資訊也要全部掌控?部長,本席剛剛漏掉一點,這裡面還包括警政單位的CCTV,現在全國所有道路上的監視器或是巷弄裡面的監視器,已經全部統整由警政署管理,本來是民政局管的,現在已經全部統整由警政單位管理,你們連警政單位所有的CCTV影像都要送到雲端,而且這個雲端將來要委託民間的業者經營,讓他們利用全民的行動資料去營運賺錢,為什麼要替業界創造一個監控全民的系統,以後讓他們用來賺錢? 吳局長盟分:原來這個計畫的目的是希望能夠更進一步掌握路網上面有關交通資訊的資料。 管委員碧玲:然後要提供人民服務,對不對? 吳局長盟分:對。 管委員碧玲:政府機關只要好好地把我們要求你們做的App做好就好了,為什麼要建置一個這麼龐大的體系,讓業者去做其他的業外經營? 吳局長盟分:因為這個部分是資訊中心由一個比較高的角度去看這件事情,他們有一個比較前瞻的想法,是不是請施主任來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交通部管理資訊中心施主任說明。 施主任仁忠: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案子,其實它主要的目的是要蒐集道路上面的即時路況,然後發布給用路人,讓用路人知道…… 管委員碧玲:有需要細膩到包含警政署掌握的所有監視器資料嗎? 施主任仁忠:範圍沒有那麼大,而且我們也沒有辦法收那麼多資料,針對剛剛談到的…… 管委員碧玲:招標須知上面明明就寫建置的內容要包括這些資料。 施主任仁忠:以剛剛委員談到的CCTV來說,基本上我們只有針對國道或是省道上,為了交通而建置的這些CCTV,至於巷弄裡面的部分,並沒有在我們…… 管委員碧玲:你們是既要防災,還要把觀光、氣象的部分弄進來,怎麼會只有交通的部分?如果要防災的話,難道你們只防大馬路的災,不管巷弄裡面的嗎?不要在這裡「唬弄」我們。 施主任仁忠:我們只是針對國道、省道以及縣道,還有一些市區的…… 管委員碧玲:只限縮在國道、省道和縣道? 施主任仁忠:只有國道、省道,還有一些縣道上,由交通單位建置的CCTV。 管委員碧玲:所以以後全國人民不只上國道經過eTag時會被掌握行蹤,只要在任何縣道以上的道路行走,行蹤就會全部被掌握,對不對?現在的狀況就是這樣。 施主任仁忠:不是這樣的。 管委員碧玲:因為你說包含縣道、省道、國道的部分。 施主任仁忠:我們蒐集的資訊是針對這些道路,但是絕對不會像委員說的去掌握行蹤,因為基本上如果…… 管委員碧玲:如果不掌握行蹤,你們怎麼掌握路況?而且你們連觀光的部分也要包括進來,或是連參加車隊、買導航器材等等,這些資料全部都要納入,因為你們要知道全部的交通流量,所以每一輛車的資訊都會被你們收集進去。 施主任仁忠:是,沒有錯。 管委員碧玲:所以本席說的沒有錯。 施主任仁忠:我要向委員報告的是,我們是有收集這些資訊,但是這些資訊…… 管委員碧玲:部長,你覺得全國有多少電信業者有能力替你們建置這麼龐大的體系,而且將來還可以接手營運?因為現在的建置機關將來一定會變成你們委託營運的公司,全國有幾家公司可以做到? 葉部長匡時:這個系統是不是如剛剛委員所描述的這麼大,以施主任的說法,好像並沒有那麼大。 管委員碧玲:就是這麼大。 葉部長匡時:他要解釋清楚,因為事實上並沒有這麼大。第二個,當然這個…… 管委員碧玲:你們要人家建置這麼大的系統,而且這些都是可以讀取的資訊,但是當我們在這裡監督時,你們又「唬弄」說沒有那麼大,如果真的沒有那麼大,你們為什麼在招標須知上列這麼大的範圍要廠商建置? 施主任仁忠:委員,讓我向您報告,這個是…… 管委員碧玲:可以讓你們隨便說要建置多大就多大嗎?至少你們現在是要針對縣道、省道、國道的部分全部監控。 施主任仁忠:這不是監控,我們是在蒐集資訊,而且基本上我們不會掌握個資的部分。 管委員碧玲:本席知道,你們說蒐集資訊的時候要去識別化。 施主任仁忠:所以這個部分的問題是完全不存在的,因為我們…… 管委員碧玲:這個問題是存在的,因為這部分只仰賴你們自己說的一句話──去識別化,但事實上個資是全部包含在裡面。 施主任仁忠:向委員報告,如果…… 管委員碧玲:無論如何,那筆預算我們還沒有通過,但是你們現在已經上網公告,而且快要決標了,你們怎麼可以這樣做?至少這個標案要先拿下來,因為預算還沒有通過,所以你們不可以上網公告,要先把它拿下來。還有,本席還希望…… 施主任仁忠:我們是不是會後再向委員報告? 管委員碧玲:沒有會後向委員報告這回事,現在預算還沒有審查,可是標案就上網公告了。 施主任仁忠:其實這個預算是四年期的計畫,我們在102年的預算其實已經…… 管委員碧玲:那個只是規劃而已,並沒有更實際的內容,所以只有很少的預算。 施主任仁忠:101年的預算是用來規劃,102年的預算是建置案的部分,現在是…… 管委員碧玲:就是到了建置案的時候,我們才知道原來你們這個計畫這麼龐大,這個標案一公告,我們才知道原來你們要建置的是全民公敵的計畫,要對全民監控到這種地步。 施主任仁忠:沒有到監控全民的部分。 管委員碧玲:有沒有監控你們自己知道。本席要告訴你,我們的疑慮在哪裡,其實今天我們每個人的隱私都暴露在一個不可知的未來,不管是上FB、玩LINE,或是用Whats App,不管使用任何系統,其實你的一切資料都掌握在某一個資料庫,為什麼我們不擔心那個資料庫?因為它不是我們的政府可以運用的,可是現在是政府要去建置這樣的計畫。 你知道本席做過一件事嗎?謝長廷院長一上台的時候,當時也是一個延續性計畫,而且連機器都買進來了,那是要用來做全民指紋建檔,那個計畫比你們現在的進度還要快,因為已經發包完成,連機器都買了,就在運來的路上,但是本席去申請釋憲,結果釋憲文一出來,大法官認為這是違憲的,所以全民指紋建檔這件事情就被本席推動釋憲把它擋下來。 施主任仁忠:我們這個案子不是像您說的那樣,我們並沒有做到那個樣子。 管委員碧玲:我們對這個案子的疑慮,是因為你們當初建置的時候說這是一個去識別化的案子…… 葉部長匡時:等一下可以請主任將疑慮弄清楚,這部分可能無所謂去識別化的問題,因為事實上他們連整個data都沒有。 管委員碧玲:你們寫要去識別化,那就表示你們在讀取這些資訊的時候,裡面是有個資的。 葉部長匡時:我不知道詳細的內容,我是說例如整個車牌資料、各方面都不清楚…… 管委員碧玲:你不能在不了解的狀況下,就讓這個計畫執行。 葉部長匡時:所以請施主任會後再向您說明清楚,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無論如何,我們不允許你們去建置這樣的怪物,這是一個怪獸的體系,交通部門有太多事情都是黑箱作業,而且都太龐大、太嚴重,或是攸關業者的利益,但因為你們擺不定、沒有威望,產業秩序搞不定,讓他們在立法院裡面左邊遊說、右邊遊說,在這裡打群架,然後你們就隨便答應這個、答應那個,要不然就是像這樣黑箱作業,嚴重侵犯到人民的權利,所以針對這筆預算,本席有很大的疑慮。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管委員碧玲):現在繼續開會。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葉部長,前面很多委員同仁針對遊覽車的安全問題提了非常多看法,其實遊覽車這個問題是長期存在的,不是現在才有的問題,每次只要一發生重大事故的時候,我們就開始檢討,可是檢討完以後,到最後又不了了之。 其實針對遊覽車的問題,我們單一來看的話,可以分成三個方面,首先是道路的問題,接著是車的問題,再來是人的問題。在道路的問題這部分,剛剛很多人提到司馬庫斯發生的事件,其實中央和地方都有責任,今天車子不是只有經過縣道,所以就屬於縣道的責任,因為遊覽車要走到那個縣道之前,也要經過很多省道和國道。針對道路的問題,其實我們長期以來一再地檢討,但是檢討到最後,其實並沒有一個具體的定位,現在都是重點式的擺在日月潭、阿里山這幾個大型觀光區,事實上在比較偏遠的、比較原鄉的地方,其實還是存在潛在的問題,這是屬於道路的問題。 至於車的問題,這個問題本席也是一直在提,其實長期以來,監理單位驗車時就存在許多問題,本席今天可以舉個例子,這是民眾拿給本席的資料,像這個就是最近去過奧萬大的遊覽車,我們現在是不是規定甲種車不能進去,只有乙種車才能進去?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對。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有協同地方政府去做一些限制。 李委員鴻鈞:本席簡單的問,你們就簡單的回答。甲種車不准進,乙種車才能進,對不對? 吳局長盟分:是。 李委員鴻鈞:為什麼甲種車不能進去?因為甲種車比較大。結果現在他們怎麼做呢?這明明是甲種車,但是他們經過各種手法把車子改成乙種車,讓它什麼地方都可以跑,但是它明明是甲種車。 吳局長盟分:它是乙種車。 李委員鴻鈞:為什麼它是乙種車? 吳局長盟分:甲種車和乙種車的軸距限制有不同規範。 李委員鴻鈞:本席再告訴你,這台車是拼裝車,它的車籍資料是818TT,這是屬於什麼車?關於這台車的所有資料,民眾都提供給我們了,簡單來說,它現在就是一台拼裝車,使用這台拼裝車最後會怎麼樣?就是這台車進到奧萬大以後卻上不去,結果使所有人被卡在風景區裡面出不來。 你說它是乙種車,為什麼乙種車進到奧萬大會出問題?其實是因為它的引擎馬力不夠,這台車看起來會像舊車嗎?引擎馬力不夠,但你們說要乙種車就能進去,所以就變相把車子改裝成乙種車,所以今天的問題是出在哪裡?這些人最後是怎麼出來的?他們是一堆人擠在原住民的小卡車上面出來的。本席今天舉這個例子,就是要質疑負責管理的監理單位機制在哪裡? 吳局長盟分:委員,是不是請監理所的所長說明一下這個案子的情形?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吳所長說明。 吳所長碧宗: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查過這部車,它是乙類的大客車,因為它的軸長、軸距是3.98米,4米以上才是甲類車。 李委員鴻鈞:這就是鑽法律漏洞。 吳所長碧宗:它是一個標準。 李委員鴻鈞:4米以上才是甲類車,這台車3.98米並沒有超過4米,但這個車子是不是原裝的?它絕對不是原裝的,這是為了符合乙類的規定才拼湊出來的車,這一點大家心知肚明,司馬庫斯的問題不是現在才發生,從以前…… 葉部長匡時:剛剛我聽了也覺得很震驚,原來規定4米以上就是甲類的車,他們把車子改成3.98米,這顯然是在鑽法律漏洞,所以我們回去就會嚴辦。 李委員鴻鈞:沒錯,你們要嚴辦、嚴查。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看看應該要用什麼方法來處理!因為公務員有時的確要謹守法律,例如規定是4米以上或4米以下,但是這裡面的法律漏洞,我們要把它堵起來,這是不容許的,而且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李委員鴻鈞:這個問題好久以前本席就說過,這類的大卡車事故不是只有今天才在司馬庫斯發生,從以前到現在已經發生過多少次?每次本席都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交通部,真正的問題是在監理單位,是怎麼讓他們的車子通過檢驗的?最大的問題就是在這裡,今天不是車子廠牌的問題,而是他們怎麼去拼裝、改裝成現在這個樣子,我們雖然訂了一個法,但是他們就按照你們這個法來走偏門。 吳局長盟分:規定為4米,但是他們改裝成3.98米這件事情,我們在法律上應該要酌予修訂…… 李委員鴻鈞:現在不要和本席爭辯這個部分,現在問題是在於他們如何鑽這個法律漏洞,好讓這台車可以通過監理,例如讓這台車的軸長變成3.98米,問題是這台車上得了山路嗎?真正的問題是在這裡,你們沒有看到真正的問題點!只要它改成乙種車就可以進去,結果就是當它進去的時候馬力不夠,還好今天這些人下車了,如果發生和司馬庫斯一樣的倒退事件,可能又是死一堆人,這個責任要由誰來扛? 所以本席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長期一直在說這個問題,我們監理單位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今天人家投訴,是抱著小孩坐小貨車下山的。你們今天訂了規則,將車子分成甲種、乙種,乙種的車才能進來,但是只要是乙種車就可以進來嗎?它就是合格的嗎?今天的問題應該是這台車的性能等各方面如何才對。本席以前也提過,遊覽車經過拼裝之後,其實它整個重心、軸心都已經改變了,所以我們那時候一直要求要做翻轉試驗、要做耐撞試驗,然後這個車才能真正上路,我們一直說到現在,你們究竟做到哪裡了? 本席每次提到這個問題就覺得很生氣,這個問題我們不是今天才提出來,而是從以前就開始,應該已經說了7、8年,而且每次大卡車出事我們就說一遍,說完了以後,你們就說要檢討,但是等到事情結束之後,社會輿論也不討論了,然後就沒下文,等到再次發生車禍的時候又再檢討一遍,等輿論的聲音消失之後,事情又沒下文,這個狀況就這樣不斷的重複。 你們現在只是把它分成甲類、乙類,為了讓車子可以進去,所以大家全部都改成乙類車,誰要做甲類車?反正軸距不超過4米就好了,請問你,這台車是不是改裝的?這一定是改裝的嘛!不用想都知道。你們現在只是看軸距的部分,但是這台車是經過什麼樣的改裝過程?它是怎麼通過驗車的?源頭在哪裡? 吳局長盟分:新車出廠以前都要在安審中心做傾斜測試及其他相關的測試。 李委員鴻鈞:你不要拿這些制式的規定來告訴本席,因為這些部分長期以來都是一結勾著一結,到監理單位驗車時,外面有多少黃牛?大家摸著良心說,是不是曾經發生過自己去驗車驗不過,交點錢給黃牛,他幫你開進去驗,就馬上通過,而且這種狀況也不是現在才有,你有沒有去所有的監理所看他們是怎麼驗車的?外面有多少黃牛在那邊排隊?為什麼這些人可以生存?你們有沒有去檢討這個問題? 這些問題本席不是今天才在這裡提出來,每次發生交通事故我們就提一次,但是你們做了什麼?其實這才是真正的問題點,今天不管是乙式車或是其他的問題,其實這個部分的本質、真正的問題點就在這個地方,但你們有沒有魄力去做改革?你們有沒有魄力去解決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我們對歷任的部長都說過,但是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辦法解決。 吳局長盟分:有關黃牛這件事情,事實上目前是有一些代辦業者…… 李委員鴻鈞:本席現在要說的是,這些人為什麼可以生存?如果你的車真的沒有問題,為什麼需要這些人來幫你驗車? 吳局長盟分:現在我們監理所的員工有提供幫顧客…… 李委員鴻鈞:你不要和本席爭辯這個部分,其實每個人都知道這是什麼問題,而且爭辯這個有什麼意義?你自己看看,這些人為什麼可以生存?他們可以生存的原因是什麼?這就是為什麼到最後會有這種車出現的原因。他們說這種車開到那邊就上不去了,這是乙類車,有照你們的規矩,但它就是開不上去,所幸沒有發生事故。部長,本席覺得這部分真的要好好的大刀闊斧改革,本席對每一任部長都說過,但是沒有一個部長可以做到,你試試看,好不好?真正的問題就在這個地方。 葉部長匡時:好,我們來努力。 李委員鴻鈞:另外,其實我們現在都會區捷運的發展已經開始逐漸成熟,所以針對摩托車的部分,應該要提出一套削減的政策,以前我們不能削減摩托車,是因為交通真的非常不方便,通勤族必須仰賴摩托車才行,可是現在捷運網絡開始漸漸擴散,所以針對都會區的部分,交通部應該考量如何節能減碳,包括讓我們整個交通、環境可以改善,我們應該要好好想一個好的方向和政策。要不然的話,我們長期以來的建設,特別是在新北市、臺北市這樣的大都會區,我們建設這麼方便的捷運,就要思考如何鼓勵百姓搭捷運、搭乘公共運輸,以減低摩托車數量,這部分我們真的要好好想一套方法,部長,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這部分我們會和新北市、臺北市交通局一起研議。 李委員鴻鈞:不是只有新北市或臺北市,你們要針對這個部分想一套政策來因應,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提出來的意見。 主席: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教路政司林司長,目前我們搭計程車能不能打折?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不允許計程車打折。 陳委員雪生:不允許嗎? 林司長國顯:是。 陳委員雪生:如果有人打折的話,你們會不會有什麼作為? 林司長國顯:如果他們需要打折的話,必須經過協商,由地方政府召集消費者團體、計程車公會以及我們的主管機關協商。 陳委員雪生:你有看過這樣的案例嗎? 林司長國顯:有,臺北市政府有協商過。 陳委員雪生:如果有的話,那就是有打折了? 林司長國顯:沒有,臺北市政府協商過,但是沒有成立、沒有成功。 陳委員雪生:本席告訴你,計程車駕駛以前都是自己買車子,或是由車行買車租給計程車駕駛,他們並沒有派遣的義務,而且必須自負盈虧,對不對?他們是不管你的,所以在民國70年間,這些計程車業者就透過合作社、車行組成無線電車隊,政府也訂定計程車專用無線電台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現在隨著科技進步,目前先進的技術已經可以結合衛星以及GPRS等傳送功能,所以現在已有衛星派遣車隊,而交通部也針對這部分增訂第十三條第二項條文,這部分你知道吧? 林司長國顯:是。 陳委員雪生:本席唸給你聽,經營派遣業務,不得要求受託服務的計程車駕駛人吸收運價折扣的差額,這一點剛才你也說過了,但是報經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會商當地的勞工、消費保護等主管機關時,這裡面還包括當地的工會,這樣可能就不在此限。本席也有行文給你們,希望你們想想怎麼處理,因為現在有很多計程車打折,例如透過App叫車,或是有悠遊卡折扣優惠,有很多人都是這樣在做。 林司長國顯:以前我們禁止計程車服務業打折而由計程車業者即駕駛人吸收,是為了避免血汗計程車的問題,至於您剛才提的,那是計程車服務業,其實服務業協助派遣,是基於他們和計程車駕駛人間的協商…… 陳委員雪生:司長,我們不管這些,我只問可不可以這樣做,根據你們訂的辦法,這樣做就是不可以! 林司長國顯:目前是要經過協商,如果協商之後…… 陳委員雪生:你看看現在的業者,例如大豐、臺灣大車隊的泛亞,這些車隊都可以打折,難道你們看不到嗎? 林司長國顯:我們最近已經針對計程車業者及計程車服務業召開過兩次會議,可能會就這個法條再重新思考,因為原來的辦法是要經過業者和地方政府協商,可是到目前為止沒有成功的案例,這部分比較難成立。 陳委員雪生:你們可以定一個罰則,例如只要被抓到三次或二次就吊銷執照。 林司長國顯:我們最近已經就這個議題和好幾個車隊協商過,我們可能會重新修改這個條文。 陳委員雪生:你知道打折的作為會影響到什麼嗎?就是非法的會打擊合法。 林司長國顯:了解。 陳委員雪生:讓守規矩的計程車拿不到好處,因為大家都不按規定行事,為什麼計程車駕駛一直希望漲價?他們為什麼要漲?現在的狀況明明顯示他們還有打折的空間,所以如果下次他們再提漲價的話,你可以告訴他們,現在有人打折,所以你們應該要降價才對。 林司長國顯:直轄市的計程車是由地方主管機關主管,我們會要求他們全面清查這些非法打折的業者。 陳委員雪生:本席行文給你們很久了,但是你們答復本席的內容是抓不到,因為他們都是現金交易,所以很難查。 林司長國顯:主要的原因是沒有辦法證明駕駛人的折扣是由業者來支付。 陳委員雪生:你們一定要有取締的作為,你們要去抓。他們有使用App,所以你可以打電話叫車,他車子一來,你上車之後就把錄音機、錄影機準備好,等付錢給他的時候,就把現場的狀況錄下來,這是非常好抓的。 林司長國顯:我們會要求地方主管機關這樣處理。 陳委員雪生:這顯然是你們不作為!如果你們抓不到,本席可以幫你們抓,而且本席在5天內就可以抓一個給你看,每5天就可以送一件案子給你們,但你們不能只靠我們民意代表幫你們抓,這是你們公務員應該擔負的職責,對不對? 林司長國顯:我們會請直轄市的主管機關來做。 陳委員雪生:接下來請教公路總局吳局長,你有沒有去過馬祖?本席知道你有好幾次想去,但是都沒去成,其實你還是應該要去看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一定要去。 陳委員雪生:不過在馬祖落地之後,你可能要走路到監理站,因為他們沒有車子可以接送,這一點你知道嗎? 吳局長盟分:我們會想辦法提供車子給他們。 陳委員雪生:本席那時候問所長有沒有車子?他說沒有,而且他說我們不要,因為他們也怕你們這些長官去巡視,但是本席認為你應該要去基層慰問部屬,要去了解他們的業務,這是很重要的,好不好? 吳局長盟分:是。 陳委員雪生:此外,現在很多客運天天在吵架,包括阿羅哈、國光、統聯、和欣,搞得我們民意代表雞犬不寧,這邊找20個立法委員,那邊就找30個立法委員,讓立法院好像在世界大戰,你們要去處理這個問題,好不好?和他們協調一下該怎麼妥協,如果不妥協的話,你們就要有作為,要依照你們的規定開單,你們不要都不作為,因為這樣會構成瀆職,你知道嗎? 吳局長盟分:我們現在確實是一有違規就一視同仁全部處罰。 陳委員雪生:有些法令該修改的就要修改,你看現在很多快遞業者或是送披薩的摩托車都在做運輸業務,所以貨運業者也在叫,為什麼快遞業者也能做同樣的事,這是怎麼回事呢?結果現在貨運業者沒生意做,因為生意都被快遞搶走了,快遞做這個業務是不是合法?昨天也有人向本席陳情臺北港的問題,因為那裡有倉儲,還可以做兩岸的快遞業務等等,隨著時代進步,本席拜託你們要趕快研擬這些相關的法令,好不好? 吳局長盟分:是的。 陳委員雪生:立法院很多委員都很認真,提供了寶貴的資料給你們,但是你們也要聽得進去,不能有知識沒常識,這是相當重要的。 吳局長盟分:是。 陳委員雪生:至於其他部分,本席要請教葉部長,我們馬上就要過年了,現在已經12月,距離過年只剩1、2個月,剛才有委員同仁提到春運工作,像大陸的春運工作,大概都是幾億人在移動。我們馬祖鄉親常常說回家的路好遠,為什麼回家的路好遠呢?因為沒有飛機坐、沒有船搭,尤其是冬天的東北季風很強、海浪很大,所以船運也會有問題,常常得靠空運。 那天本席在總質詢的時候才提到運能和運量,運量沒有問題,但是在運能部分,例如現在馬祖雖然飛10架飛機,但是很多旅行社根本訂不到,有很多旅客想到馬祖觀光,可是卻沒有交通工具,這就是運能的問題。所以春節的時候,本席希望交通部能主動協調國防部,你們不要只靠立榮航空的飛機,因為他們的飛機就那麼多,可是他們還要飛花蓮、臺東、金門、澎湖,各地的狀況都一樣,所以本席要拜託交通部主動和國防部協調,不要每次都是本席在協調。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不會的,我們有一個處理程序,我們也會和國防部聯繫,因為我們本來就有A案、B案、C案等程序。 陳委員雪生:現在訂位都沒有問題了吧?要去馬祖的,現在就要先訂位了,金門的部分也是一樣,因為這些地方都是離島。現在問題是出在哪裡?就是如果突然一陣霧飄過來,馬上會吹亂一池春水,馬祖人就回不去了,我們那邊的爸爸媽媽等著遊子回來過年,結果卻等不到,當飛機delay的情況發生時,國防部要怎麼啟動協助? 葉部長匡時:就是要機動加開飛機。 陳委員雪生:本席要拜託部長去協調國防部協助。 葉部長匡時:這部分我們已經有非常標準的作業程序,所以應該可以…… 陳委員雪生:你們要協調軍機協助運輸,不只是馬祖,連金門、澎湖都要處理。 葉部長匡時:我知道。 陳委員雪生:你們現在是不是能要求民航局? 葉部長匡時:好的,沒問題。 陳委員雪生:每年這些事情都做得很好,關於機場的服務,我們離島的三位委員及當地縣政府都有派人員在機場服務,但是你們要做妥善的說明,不只是飛機的調度而已,包括飛機delay以後有沒有加班機,這些都要寫出來,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好的,我們會注意這個問題。 陳委員雪生:不要讓我們鄉親覺得回家的路很遠,謝謝部長。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主席:請蔡委員其昌發言。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葉部長,你聽過時下年輕人使用的一個名詞叫做「痛車」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就是在機車上或車上加了很多動漫的東西。 蔡委員其昌:就是彩繪、動漫,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對。 蔡委員其昌:部長,你覺得針對這樣的狀況,就是目前臺灣年輕人流行的「痛車」,交通部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你覺得這樣做是否合法?你是否同意?你們要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葉部長匡時:目前是不合法,我也曾經問過幕僚對這個問題的看法,現在是擔心有些人肇事之後就把車子「痛車」一番,這樣就會不容易辨認,從監理的角度來說,開放之後會遇到一些困難,所以目前我們幕僚這邊還有一點猶豫,但是我也知道,這在國外的確是一個滿大的風潮及產業。 蔡委員其昌:部長,你覺得這部分是否應該研究一下,要怎麼做才能讓它合法存在? 葉部長匡時:基本上我個人是覺得我們應該用比較開放的態度來思考這件事情,但是也不要危及到我們的道路安全,以及未來監理上的困難。 蔡委員其昌:部長,為什麼本席一直不斷問你這個問題?是因為本席想知道,交通部有沒有什麼反對理由是比較可以讓本席接受的,本席現在看到交通部所有的反對理由,例如你們針對這個問題行文之後,監理站說法律不允許車身彩繪塗裝是為了配合警政單位,因為有治安防制的考量,但是警政單位回答,對於車體顏色與治安考量的關連性,警政署不表示意見,換言之,警政署認為這兩者之間並沒有必然的關係。 就像剛才部長特別提到的,肇事之後是不是會去「痛車」的問題,部長,他可以不「痛車」,但是他一樣可以做其他顏色的改變,這是第一種狀況。第二種狀況,當他「痛車」之後再肇事的話,其實這樣目標更明顯,因為全臺灣只有他那一台,如果他的車子是紅色的,要指認還真不容易,因為紅色的車子太多了,可是當他「痛車」之後,全臺灣只有他那一台是這樣的裝飾,沒有第二台一樣,如果他肇事的話,反而容易辨認。 所以本席在聽完你們與警政署的意見之後,對於青年人之間的這種文化,可能也是一種創意或是年輕人自我意識的表現,本席個人找不到任何反對讓它合法化的理由。 葉部長匡時:司長剛剛有告訴我,這裡面還有一些考慮,例如有些時候車子被拿去作廣告,那麼這些廣告一定也要做些管理,以免有暴力廣告或是其他不好的廣告。以我們交通部目前的法規能力來說,我們覺得還沒有能力去管這方面的問題。 蔡委員其昌:現在車子上到底可不可以刊登廣告? 葉部長匡時:請司長說明目前的狀況。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公車、計程車的部分我們是同意的,但是要經過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審查。 蔡委員其昌:什麼意思?要經過誰的審查? 林司長國顯:就是只能在側面,要遵守一定範圍、一定比例的規定。所以您剛才提的一般民眾改車的問題,第一個大概就是剛才部長提的,因為膠膜封上之後非常容易更換,所以會有變造和治安妨礙的問題。第二個,因為民眾選擇圖案的時候非常多元,例如他可以選美少女圖案,甚至是一些比較暴露的圖案,會讓有的民眾覺得被侵犯,有的則是比較暴力,或是比較不雅的圖觀,可是這部分我們不宜審查,因為這會涉及一些問題,而且我們現在已經沒有做出版品審查了,所以我們認為那一塊不適合這樣處理。 蔡委員其昌:現在既有車輛的廣告是由誰管理?假設今天計程車側面貼的是你剛剛說的不雅照片或是暴力廣告,是由誰來處理? 林司長國顯:是地方主管機關。 蔡委員其昌:所以換言之,如果「痛車」有涉及不雅或是暴力的廣告時,同樣的道理,地方主管機關既然可以管計程車,那他們也可以管青年朋友所謂的「痛車」文化,因為邏輯是一樣的,管理時也是用同一套辦法,不需要再增加其他的規定。 林司長國顯:營業車的管理比較嚴格,針對營業車的部分,我們有做定期的管理,甚至是對駕駛人也有做管理,但是對於一般駕駛人,尤其是青年人,因為他隨時在換圖樣,你很難要求他每次換都要來做審查,這是非常複雜的情況。 蔡委員其昌:高鐵的部分有沒有管理? 林司長國顯:高鐵的彩繪應該會經過…… 蔡委員其昌:高鐵的車廂換裝成這樣,算不算「痛高鐵」?飛機的部分要不要管理?是不是叫「痛飛機」?為什麼他們可以彩繪,可是其他的車輛不可以彩繪? 林司長國顯:這個部分不會存在治安和我剛剛說的那些問題。 蔡委員其昌:飛機上面不可能貼裸女圖嗎? 林司長國顯:應該是不會。 蔡委員其昌:你還是說「應該」,但是法律沒有「應該」,規範可以就是可以、不可以就是不可以,所以…… 林司長國顯:那是營業的公共運輸,它在曝光度非常大的情況之下…… 蔡委員其昌:如果我們把圖案彩繪上去,然後說這是公益廣告,可不可以? 林司長國顯:如果是公益廣告的話,就要看它的圖文如何處理。 蔡委員其昌:對,所以你們是可以管理的,只是政府是否願意去處理這個問題。本席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發過這張行照,這是從網路下載的,本席不能確定它的真實性。這是公路總局發的行照,顏色這一欄是寫「彩繪」,這一張是真的還是假的?顏色欄上面寫「彩繪」的這張行照,是真的還是假的? 葉部長匡時:如果有4個顏色以上就是「彩繪」。 蔡委員其昌:所以這是可以存在的? 葉部長匡時:對。 蔡委員其昌:那你們按照這樣管理不就好了嗎?它不就是彩繪嗎? 葉部長匡時:顏色是指區塊,是固定的,但「痛車」是隨時可以換。 蔡委員其昌:一樣嘛!只要換了之後到公路總局申請,按照你們的規定,這樣就叫「彩繪」,其實這是一樣的程序,例如今天用美少女的圖案,之後要改成聖戰士的圖案,就去公路總局登記改變顏色,就像噴漆一樣,黑色的車體要改成紅色的,一樣要到監理機關登記,這是一樣的道理,所以要把美少女圖案改成聖戰士圖案時,一樣是去登記就好。 葉部長匡時:簡單來說,如果我們社會真的很開放,大家也願意很自由,就是不審查,反正想怎麼「痛」就怎麼「痛」,大家也不要要求政府管理或做其他的要求,那麼這樣就很好處理了。如果常常有人來檢舉這部車「痛車」之後的圖案有問題,或是覺得那部車「痛車」之後的圖案令人感到不雅或是不舒服之類的,這樣監理成本就會非常高。到目前為止,交通部對這件事情應該怎麼監理、怎麼處理,其實還沒有定論,簡單的說就是這樣。 蔡委員其昌:部長,本席覺得交通部應該要針對這個問題進行研議,即使你們要用廣告的方式來管理,本席也沒有意見,對於這些喜歡在自己車上彩繪的人,你們應該要讓他們有一個可以遵循的準則。 為什麼本席會舉這個例子?因為當他把車子畫成這個樣子之後,他會被警察取締,接著他就去換行照,換回來的行照上面就會註明「彩繪」,或者是寫「紅白」,因為行照上面的顏色欄可以註明「紅白」或者「彩繪」,但是當我們拿到這張註明「彩繪」的行照時,如果在路上被警察攔下來,我們告訴他,行照上有註明「彩繪」,但是警察卻不一定接受。 第二個,如果行照上是寫「紅白」,警察也可能會說這台車紅色的地方太少、白色的地方太多,而且還有一點黃色,所以這個行照也不對,結果還是被開單,可是當他到監理所詢問時,監理所就說他們已經寫得很清楚,也就是說現行的方式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所以本席認為交通部應該想辦法回應這些年輕人,因為這是一種創意,現在只差在政府該如何想出一套辦法好好管理,部長,這個問題可以處理嗎? 葉部長匡時:可以的,事實上我也曾經和幕僚討論過可不可以開放,當然他們的直覺就是認為監理上會有很大的困難,但是我們可以進一步研議,參考日本或其他國家是怎麼管理的。 蔡委員其昌:本席舉個例子,因為你們也讓計程車塗裝。 葉部長匡時:我想委員也很清楚,很多日本可以做的事情,在臺灣常常是很難推行,因為我們臺灣人真的比日本人鑽法律漏洞的能力強很多,這個大家都知道,所以事實上這方面會提高很多監理上的成本。 蔡委員其昌:本席覺得應該管,你們應該要予以規範,要讓他們有規定可以依循,你們也可以訂的嚴格一點,這點本席沒有意見,如果你們擔心初期的監理能力不夠,那你們可以嚴格一點,但是應該要思考什麼樣的方式可以讓這樣的文化存在,一開始你們可以規範的嚴格一點,之後再逐年觀察事情的狀況如何,好不好?你們去研究一下,要發揮一點創意。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研議。 蔡委員其昌:此外,本席要再次向部長提一個問題,之前本席在這裡已經說過很多次,就是現行的國道運輸亂七八糟,這個問題本席已經說過很多次,針對很多不合理的現象,你們應該去做調整,應該重整一下整個國道客運的秩序。針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條所規範現行不允許的態樣,本席知道公路總局有心想要做一些試辦、試行,也就是在違背第四十條的狀況下做一些試辦、試行。 這部分本席不會反對,因為本席之前就一直要求你們要去改善,但是本席覺得試辦、試行時要公平,也就是說,當現行的違規態樣有十種時,本席認為不宜只試辦八種、六種或七種,你們如果要試辦,就要十種都試辦,因為這十種均已違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條,如果你們只試辦其中的三種、五種、七種或八種,會讓人家覺得你們對某些業者有圖利之嫌,因為這些業者都屬於違規的態樣,如果你們只從這些態樣裡面拿出幾種試行,那麼在這個架構下,該業者從此不會再被取締,但是那些沒有被提出來試行的,卻依然要面對違法的問題,本席認為這樣的試行方式不公平。 本席個人覺得,你們應該去做有效的管理,應該改善過去一些不合理的狀況,這些問題本席在這邊說過很多次、主張過很多次,要求你們應該要針對這些部分改變,要重整這個市場、重整秩序,但是在重整的過程中,你們不宜選擇性試辦,因為這樣會引起很大的爭端,交通部會引起爭議,大家會質疑你們為什麼只對特定人好,卻對特定人不友善、不好,所以本席在這邊也要再次提醒部長注意。 葉部長匡時:我了解委員的疑慮,這些部分我們公路總局會進行縝密的研議。 蔡委員其昌:這些問題都是老生常談,本席不只在公開場合說,私底下也在討論這些事情。 葉部長匡時:我知道,我們也希望把這個問題澈底解決,否則對委員們來說也很困擾。 蔡委員其昌:本席覺得只要公平就好,要讓大家都一樣,好不好?至於其他部分你們要怎麼做,本席沒有意見,但要做到公平,本席只要求這一點。 葉部長匡時:是,我了解。 蔡委員其昌:否則會讓大家覺得你們好像對誰特別好,是不是有什麼特別曖昧的關係?這些我們都不知道,不過這樣做並不好。 主席:請林委員國正發言。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教公路總局吳局長,高雄市的苓雅監理站是歸高雄市監理所還是歸高雄區監理所管理?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高雄市。 林委員國正:請問高雄市區監理所的所長是誰? 吳局長盟分:冬所長。 林委員國正:請教冬所長,關於考機車駕照這件事,聽說到苓雅監理站考試需要上道安會報講習兩個鐘頭,你知道這件事情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冬所長說明。 冬所長啟程:主席、各位委員。是。 林委員國正:苓雅監理站是歸你管的,我們到高雄市的監理站考機車駕照,要不要上道安會報講習? 冬所長啟程:都要。 林委員國正:都要嗎? 冬所長啟程:就是2個小時。 林委員國正:到楠梓考也要嗎? 冬所長啟程:都一樣,我們是從機車的部分先開始試辦。 林委員國正:請教高雄區監理所陳所長,你們那邊要不要上道安講習?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陳所長說明。 陳所長聰乾: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所本部的部分目前是有在試辦。 林委員國正:你們那邊考機車駕照之前要不要上道安講習? 陳所長聰乾:要。 林委員國正:你們都規定要參加講習嗎?但是你們的資料裡面都沒有寫,你們不要怕漏氣,所以就亂回答。高雄市苓雅監理站公告從9月1日開始,當你到高雄市的監理站考駕照時,民眾必須在機車考照之前或是考照之後,參加2個小時的講習課程之後才能領照,也就是要求考照的民眾一定要參加講習。局長,現在的法令有規定一定要這樣做嗎? 吳局長盟分:因為我們希望促進機車駕駛人行駛的安全。 林委員國正:這一點本席同意。 吳局長盟分:所以我們是先試辦,現在全臺灣有18個監理站在試辦。 林委員國正:全國有幾個監理站? 吳局長盟分:大概有37個監理站。 林委員國正:所以大概有一半的監理站在試辦,這個政策的立意良好,你們應該要推廣。但是為什麼說「一定要」呢?你們打算什麼時候實施? 吳局長盟分:我們希望明年1月1日開始全國實施。 林委員國正:你們修改相關法令了嗎? 吳局長盟分:我們現在的規定裡面就有,根據交通部給我們的函釋,在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八條第一項就已經有規定…… 林委員國正:局長,你們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了嗎? 吳局長盟分:這個部分即使沒有修法還是可以做。 林委員國正:這是行政命令,你們發出公文了嗎?公文簽出來了嗎?什麼時候開始實施?日期訂了嗎?報給部長核定了嗎? 吳局長盟分:關於整個計畫,試辦的部分已經報給部長核定,至於將來要實施的部分,現在也要簽報了。 林委員國正:你們的法令依據修改了沒有? 吳局長盟分:辦理安全駕駛講習的課程,只要依照講習辦法第八條第一項就可以做,這部分不需要修法。 林委員國正:在你們的法令規定裡面根本沒有這樣的依據。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就有法律依據,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的規定。 林委員國正:內容是怎麼規定的? 葉部長匡時:簡單的說,法條是說得施以發照前臨時講習,所以這部分是有裁量權的,也就是我們行政單位有裁量權。 林委員國正:你們是有裁量權,但是有沒有簽報?你們核定了沒有?有規定一定要這樣做嗎? 吳局長盟分:試辦的部分是有報部核定。 林委員國正:所以當你們在試辦的時候,民眾一定要去參加才可以領照嗎? 吳局長盟分:如果現階段他不想參加這個試辦計畫,那他可以到別的監理站報考。 林委員國正:這個部分怎麼會做的這樣亂七八糟呢? 吳局長盟分:向委員報告,這個本來…… 林委員國正:局長,你們這個政策的立意良好,在考照前或是考照後參加道安講習,這件事情對機車駕駛人是百分之百的好事,但是不能在同樣的都市裡面一國兩制。 吳局長盟分:本來試辦就是希望有個對照組,看看成果有沒有…… 林委員國正:但是這有損人民的權益,而且以法令依據來說,這也是不對的。本席再給你看一份資料,這是高雄市、高雄市區監理所和苓雅監理站三個單位的規定,所有汽車、機車駕駛人參加考試時,全部都是依照報名、筆試、路考、發照等程序,沒有一個單位有說要參加道安講習,你們上網公開的資料就是這樣寫,哪個單位有說要經過道安講習?這是你們公告在網站上的資料。 吳局長盟分:這是過去還沒有試辦之前的流程。 林委員國正:局長,這是最新的網站資料。 吳局長盟分:同仁應該要在試辦的同時修正這些資料。 林委員國正:這一點本席同意,但是你們並沒有修訂,因為你們沒有修訂,老百姓看到的就是這些規定。 吳局長盟分:是,我們應該要修正。 林委員國正:你是公路總局局長,所以你知道這些規定,所長也知道這些規定,但是一般老百姓一定是上網去看,所以他們並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結果他們因為這樣就去參加考試了,既然規定是這樣,你們憑什麼說沒有參加講習就不能領照?部長,這是不對的,因為你們所有的遊戲規則是不對的,當人家按照你們的遊戲規則辦理時,你們憑什麼可以不發照?這是不對的!局長,除非你們修改這個規定,要在你們三個機關的網站上面寫清楚,甚至要做某種程度的宣導,這樣大家才會知道。 吳局長盟分:好,這個部分我們會馬上修正。 林委員國正:你說全國37個單位裡面,有18個單位試辦,但有說要參加道安講習才能夠領駕照的,這裡面只有3個,打圈的是要參加,打叉和問號的都是不知道。所以在37個監理站裡面,大概只有6個單位有在他們的網站上告知民眾,要參加道安會報講習才可以考照,或是考完照必須參加道安會報講習。 所以你們自己也沒有做一定的規範,甚至是老百姓打電話進去問的時候,你們還說可以個案處理,當事人打電話到高雄的某一個監理站詢問,他說你不一定要來參加,如果有特殊情況的話可以個案處理。如果可以個案處理的話,就會給老百姓一種特殊的想法,這樣是不是要請民意代表去關說?或是找里長、議員去關說?這是不對的。你們網站公告的資料錯誤在先,沒有因地制宜、與時俱進,那你們怎麼可以強迫民眾去做什麼事情?你們應該要去修正。 吳局長盟分:這個部分的細節我們沒有做到位,我們對這一點表示抱歉,我們會馬上修正。 林委員國正:你們細節沒有處理好,怎麼可以去推動這個政策呢?怎麼可以這樣要求老百姓呢?這是不對的!再者,有的監理站說要2個鐘頭,有的則是90分鐘,同樣一件事情,兩個單位的規定、要求的時間卻不一樣,這是不對的!現在都11月底了,本席辦公室也問過你們相關單位,所以你們要趕快修改相關的配套法規。 葉部長匡時:好,我們馬上把它一致化。 林委員國正:兩個法令都沒有修改,現有的規定是說「得」,這樣根本沒有強制性,萬一今天百姓不接受,他可能就會提起行政訴訟,控訴你們憑什麼不發照,因為他考過了,雖然你們說要參加道安會報講習,但是法令規定是「得」,那他可以不參加嗎?所以你們必須用另外一個法令來補強,如果沒有的話,憑什麼去要求民眾?所以你們要注意法令的嚴謹度!局長,你們明年1月1日要開始實施,所以這些現在就要趕快去做,不要像官網錯得一塌糊塗。 部長,本席之前質詢時曾經向你提過,兩岸直航帶來數百萬的觀光客,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資料,大陸到台灣增加數百萬人次的旅遊,與觀光相關的交通產業營業盈餘增加了441.8%,有4倍之多,可是從事交通產業的遊覽車從業人員,他們的平均薪資只增加了1%,真的不成比例!他們工時加長,很操勞,即使引進新的員工,訓練程度也不夠,甚至很多車輛隨便調度。本席從你們的官方網站上,調出一些數據,97年發生事故數9件,101年36件,增加3倍,事故發生數5年之中,增加了3倍;97年的死亡人數是6人,101年有21人,死亡人數增加了2.5倍;97年的受傷人數130人,101年是356人,增加1.7倍。 本席從公路總局5年營業大客車災害緊急交通事故統計中,看到這十年─92年至101年,發生災害緊急交通事故共計151件,事故主因屬於駕駛人的部分是114件,比例高達75.5%,101年事故36件,死亡人數21人,歸為駕駛人因素的有30件,比例高達83.3%。所以,兩岸直航之後,所有的交通產業都受益,但在大量需求之下,可能就會找一些沒有經驗的駕駛,所以對於遊覽車的分級管理,在駕駛訓練上、考核上,完全付諸闕如。每次發生重大車禍時,監察院就來調查。92年、99年、100年、101年、102年總共有6件糾正文,對於公路總局所有的缺失,只要發生一次,就糾正一次。為什麼不一次就從頭到尾的痛定思痛呢?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過去這一、兩年,公路總局在這方面的工作,的確做了很多努力,包括車子的GPS或行車記錄器的裝置,包括容易發生事故的路段,比如阿里山公路等等,我們都派專人在那邊加強稽核。這裡面有一個很大的關鍵,就是遊覽車常常超時工作,我們在這方面的監理,一定要強化…… 林委員國正:部長,強化要拿出魄力和手段,尤其是公路營運方面。剛剛與會的同仁也說了,不要讓立法院變成關說、殺戮的戰場,請局長要拿出魄力來。不然的話,102年不曉得又有多少案件要被彈劾、糾正,每一年都有,真是丟臉啊!可否一次就畢其功於一役?請部長拿出魄力來! 葉部長匡時:是,謝謝委員督促。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對台東最重要的兩大建設,一個是鐵路電氣化,花東鐵路電氣化已經確定農曆年前無法如期通車,現在最樂觀的估計是5月底?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目前的目標是6月底應該可以…… 劉委員櫂豪:部長,這是最後確定可以如期完成的日期? 葉部長匡時:目前他們給我的target day是6月底的把握度相當高。 劉委員櫂豪:部長,這個期限算不算你的承諾?如果沒有如期完成,有沒有人為此來負責?今天早上,台東縣議會也在關心此事,顯見地方和中央都非常關心這件事情,因為長期以來,我們得知的訊息都是農曆年前可以如期通車,現在鐵工局說是完工,不算通車,沒有關係,本席現在就在這裡要求你做最後的承諾,不要讓台東一直在引領企盼的這件事情又落空了。 葉部長匡時:我們現在是把這個當作target day,我們希望、也設定這個目標,一定要在這個時候將它完成;中間萬一有一些不可抗力的變數是我無法預知的,因為所有工程都無法百分之百的保證。但請委員相信我個人,還有我們的同仁,的確是把這個當作一個承諾在努力。 劉委員櫂豪:過程當中或許會有不可抗力的事情發生,畢竟安全第一,我們不會去苛責;但是本席在這裡要求你們認真去執行,在沒有任何不可抗力的事情發生之下,若因為人員問題,而讓6月底完成通車的這件事情落空的話,基於部長的領導、管理,必定要有人為此事負責。 葉部長匡時:如有人為疏失或管理不周,我們一定會究責。 劉委員櫂豪:除此之外,對台東相當重要的建設就是南迴公路台9線拓寬工程,往北(關山、鹿野)的改善工程,接下來要進行環評。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太麻里以南到安朔、草埔,有好幾標的工程,可否請局長說明台9線目前的進度如何?我們先談兩大標──安朔、草埔的隧道工程及金崙高架橋部分。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這兩個標案都已經發包,開始在動工。目前進度稍有落後,但應該可以很快的趕上去。 劉委員櫂豪:安朔、草埔隧道工程好像落後得比較嚴重? 吳局長盟分:最近兩個星期已經有突破,包括用地問題已得到解決。 劉委員櫂豪:用地的取得已完全處理好了嗎? 吳局長盟分:還在處理當中,是有一些進展。豎井部分已經開始進行。 劉委員櫂豪:我知道你們發包完沒有多久,即開始動工豎井部分。除了用地取得之外,當地居民希望將來包括森永村能有一塊地方可以發展地方產業,或是做休息站等等。只是土地取得費用,也就是徵收的價錢,不知道局長在這部分…… 吳局長盟分:跟委員報告,這部分在原來的規劃中是沒有的,如果要這樣做,就會牽涉到環評的變更事項,我們建議計畫先趕快往前推動,等計畫告一段落之後,再把這部分加進去。 劉委員櫂豪:接下去,你們與民眾溝通的狀況如何? 吳局長盟分:持續在溝通當中,當地民眾希望現在趕快定案,但是如果要這樣做的話,就會牽涉到環評的變更事項,恐怕會延宕整個計畫,為了兼顧計畫的推動及民意的期望,我們希望找到一個既能滿足民眾期望,又能夠…… 劉委員櫂豪:局長,我同意你的說法,希望這個工程不能因為土地取得或當地民眾的需求而延宕。 吳局長盟分:包括有人希望加一個交流道等等,我們都會審慎來與地方溝通。 劉委員櫂豪:要取得一個平衡點,讓這個工程能夠如期往前推動。 吳局長盟分:是。 劉委員櫂豪:有關金崙外環道部分? 吳局長盟分:金崙外環道原本牽涉到工安的審查,現在已經通過了,應該可以開展。 劉委員櫂豪:目前的進度有沒有跟上? 吳局長盟分:稍微落後一點點。 劉委員櫂豪:台9線南迴公路的改善工程,包括安朔、草埔隧道及金崙高架橋都是非常重要的…… 吳局長盟分:還有一個是隧道接出來的橋樑,我們最近也準備要發包了。 劉委員櫂豪:這幾道工程,我們希望能夠如期完成。台9線南迴段預計在106年年底能夠通車。 吳局長盟分: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幾乎每兩個星期就抓一下進度,我們會念茲在茲來推動這項工作。 劉委員櫂豪:另外,南迴線408K至414K下陷的問題,去年這個時候,台東段曾做了一些治標性的工程,不過最近下陷的情況又出現了。 吳局長盟分:我請處長來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楊處長說明。 楊處長宗岳:主席、各位委員。有關413K下陷的部分,我們已經徹底鑽探,並且找到原因,這部分的工程剛剛發包,12月8日、9日大概就可以完成。 劉委員櫂豪:已經發包了嗎? 楊處長宗岳:對,已經發包了。 劉委員櫂豪:是補助哪一個部分? 楊處長宗岳:413K下陷的地方。 劉委員櫂豪:對。局長,我們要找出治本的方法,老是在舖柏油也不是辦法。 吳局長盟分:對。委員關心的這幾個案子,我們會定期跟委員做進度說明。 劉委員櫂豪:另外,工程品質安全,我們當然注意,但是公路總局以前都比較注重工程,忽略綠美化,我們希望將來整個南迴公路不只是一條水泥或柏油舖成的公路,還是一個綠色隧道,就像台9線檳榔路段那個部分。 吳局長盟分:我們會來補強。 劉委員櫂豪:局長,你們也都有種樹,但是成果並不是那麼好,這就牽涉到你們與承包商的契約問題,包括維修等等,還是因為選擇的樹種,那個地段比較靠近海邊…… 吳局長盟分:跟委員報告,公路局過去的文化是克勤克儉,在美化效果上,做的不是那麼多,我們會再補強。 劉委員櫂豪:我們要的不只是一條柏油舖設、安全的道路,也希望它是一條綠色隧道,包括所選擇的樹種,以及發包之後,將來的維護等等,我們都要要求。 吳局長盟分:是。 劉委員櫂豪:台9線北端的改善工程,目前進度如何? 吳局長盟分:蘇花改的部分…… 劉委員櫂豪:不是蘇花改的部分,是台東從檳榔到池上這一段。 吳局長盟分:這一段我們是列在省道改善計畫中,因為它的金額相當高,我們現在開始做一些規劃設計,等經費到位之後,即可逐步來做。 劉委員櫂豪:經費已經有了啊! 吳局長盟分:坦白說前面這兩年的經費還是有限。 劉委員櫂豪:省道改善工程,台9線這一段開始進入環評了嗎? 吳局長盟分:它不需要環評。 劉委員櫂豪:站在你旁邊的科長上次告訴本席說需要環評。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機料組李組長說明。 李組長志中:主席、各位委員。該路段的環評已經通過了。 劉委員櫂豪:你是說從台東市到池上這一段不用環評? 李組長志中:如果是這一段的話,環評目前正在進行中。 劉委員櫂豪:已經啟動環評了嗎? 李組長志中:已經發包出去,在做環評的規劃與監測。 劉委員櫂豪:路線是不是已經確定下來,還是對可能的路線都在進行環評? 李組長志中:規劃案的部分也同時在進行。 劉委員櫂豪:局長,台9線的改善工程──台東市到池上這個部分,特別是瓶頸路段,有好幾條路廊可以選擇,這部分一定要與當地民眾充分溝通,選擇最適當的路線。 吳局長盟分:那是一定的,我們會舉辦相關的說明會與公聽會。 劉委員櫂豪:以上這整個公路建設是部長任內非常重要的建設,希望你能多加督促。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嚴加督導。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話說從前,99年毛副院長當部長的時候,針對阿里山觀光大道,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台18線替代道路,嘉義縣張縣長曾特別去拜會毛部長,當時毛部長承諾可以用屏東二代加工出口區聯外道路的計畫模式來做專案補助。這件事情,葉部長當時任次長,應該很清楚。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對。 陳委員明文:那是民國99年3月10日,毛部長親自主持的,當時公路局劉副局長也有列席,最後在第5點特別提到,新闢的台18線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之替代道路案,請嘉義縣政府提案替代道路之規劃設計成果報告,可採屏東二代加工出口區聯外道路的計畫模式來做專案報告。 葉部長匡時:據了解,後來行政院不同意這樣的方案。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阿里山大道要用專案補助?你知道原因嗎? 葉部長匡時:生活圈道路的錢不夠,涵蓋不了…… 陳委員明文:不是生活圈道路的錢不夠,是你們一直要將它納入生活圈道路裡面,這麼一來,地方政府就要配合1.2億,這1.2億是地方政府無法負擔的。所以本席現在要問你,阿里山觀光大道應不應該要做? 葉部長匡時:我請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陳委員多年來一直在關心這個案子,在毛前部長的時候,也確實希望用專案方式來向行政院申請,但是行政院說不再有專案計畫這樣的做法,希望交通部能夠循生活圈的方式納進去。公路局在協助地方的一些計畫裡面,唯一有的就是生活圈計畫,所以現在這個案子,我們也希望納入104年至107年的生活圈計畫,協助嘉義縣政府來做這件事情。 陳委員明文:坦白說,當時毛部長親自主持這個會議,做了這個結論後,我們還是沒有辦法抱著樂觀的期待,後來他當副院長之後,我們認為副院長應該不會去否定部長的決定,所以我們就認為應該會做,可是到現在為止,這件事情好像無法繼續推展,這是毛副院長親自主持的會議所做的結論,究竟要如何處理?局長也很清楚,雖然行政院有這個意見,但是毛部長已高昇為副院長,基本上,他是可以處理的。這件事情後來都沒有再做,對不對? 吳局長盟分:跟委員報告,當時毛部長向行政院申請,行政院做了決定說應該納入生活圈的計畫,之後行政院是不是有什麼改變,在我的角度,我沒有辦法說什麼…… 陳委員明文:本席要在這裡提醒葉部長和局長,其實中南部很多國家風景特定區都是由國道、省道連結起來,像日月潭是由國道6號接省道21號,西拉雅國家風景區是從國道3號、台84線快速道路及台3線連結進去,雲嘉南是由台61線快速道路接台17線,大鵬灣是由國道3號接台17線,所以基本上每一個風景區都有國道與省道連結,唯獨阿里山除外。其實阿里山光觀大道算是迎賓大道,而不是地方道路,這一條路線每天都有幾十部遊覽車呼嘯而過,如果還沿用舊有台18線,那只會造成地方困擾而已,大家都說到阿里山觀光的遊客是「生雞蛋無、拉雞屎有」,地方居民都只是在吃車輛排放的油煙廢氣而已,有好處地方也得不到,如果阿里山的觀光大道已經規劃完成,你們為什麼不去推動?原因何在?是不是有政治考量? 吳局長盟分:以我的位子是沒有所謂的政治考量,因為我是事務官,我是按照行政院與交通部的決策來推動工作,現在行政院的指示是要在生活區圈計畫中予以協助,我就是據以推動。 陳委員明文:我記得管碧玲委員曾經與毛前部長和你到過阿里山,毛前部長提到有1.2億元的配合款要如何去做,當時管委員當場也做了一個裁示,就是把1.2億元中地方所要配合的部分當成是你們的發包經費,如果發包金額是88元,就等於其中12元是由地方政府配合,這個模式你當時也同意啊,為什麼你們沒有持續去推動? 吳局長盟分:報告委員,因為生活圈的計畫是我們補助地方政府去做,在現有辦法中並沒有這樣的機制。 陳委員明文:我知道,問題是如果你用現有的辦法來處理就沒有辦法推動,這一條道路就會胎死腹中、繼續擾民,難道你不能想出一個變通的辦法來處理阿里山觀光大道嗎?我想這已經是一個政策性的問題,而問題就在於你要不要發展阿里山觀光?經過評比現在阿里山已經不在來台旅遊前十名的觀光景點之中了,這是嘉義滿看重的一件事。就交通問題來看,事實上觀光大道已經規劃完成一年多了,但是到現在為止,政策上好像沒有辦法做一處理,到底還要再等多久?部長能否向本席說明一下? 葉部長匡時:報告委員,基本上交通部在公路總局這邊可以掌握的經費都是生活圈的經費,所以如果要興建一條新路,就必須要用生活圈的預算,除非行政院有不同的政策考量。您剛才也提到,毛前部長現在擔任副院長,基本上副院長在這件事情上當然可以去協調,但是最後的決策權還是在行政院,特別是經建會對於公共工程經費的分攤規定…… 陳委員明文:我在此要清楚告訴部長,如果毛副院長要跳票,而你不去幫他兌現的話也無所謂,我們會比照對故宮南院的作法,總統曾經承諾在2012春天要開館,我們就要豎立一個毛公鼎,看看你們到底要delay幾天。以後台18線替代道路等於是未來觀光客要使用的道路,如果你們還是不願意用心去處理…… 葉部長匡時:我們沒有不用心處理,事實上每一個地方…… 陳委員明文:我們會在阿里山公路旁豎立一個跳票的牌子,讓國際觀光客知道,我這樣說並不是在跟部長開玩笑,我在此質詢此事已經不下五次,如果你們還不用心去處理阿里山觀光大道的問題,我們會很快去豎立毛副院長跳票的牌子。 另外,104線和166線的擴寬工程也是毛前部長所答應的事,到現在為止166仍常常發生車禍,我們一再希望公路總局趕快去處理這兩條道路的擴寬工程,不然也要看看該如何處理以減少車禍事故,但是我看你們好像都不做。 吳局長盟分:沒有。跟委員報告,這部分當時所答應的是希望嘉義縣政府能將其納入生活區的優先計畫,當時也有向委員及縣長報告,98103已經完全沒有錢,所以要從104開始,至於104的計畫經建會已經訂於下星期進行審查,我們希望趕快通過,那就回來接受…… 陳委員明文:局長,我知道你們沒有把道路放進去98103,但是你們後來有擴大預算100億,所以我們希望也納進去…… 吳局長盟分:沒有,那部分沒有被同意…… 陳委員明文:但是到現在為止,你仍沒有把它納進去,這等於是我們希望納進去的104線與166線,你們都沒有做。 吳局長盟分:104的計畫經建會已經要審查了,至於原來要擴大的計畫經建會並沒有同意,所以根本沒有辦法去做納入計畫這件事。 陳委員明文:你們會不會把166線納入104年至106年的計畫中? 吳局長盟分:只要經建會一審查通過,我們馬上會請嘉義縣政府把計畫送進來。 陳委員明文:這些是陳年老案,都是毛錢部長時代所做的承諾,我們也每年在這裡講,葉部長當時是次長,基本上這些事情你應該都很清楚才對,現在葉部長上台,我們希望地方上幾條重要道路的基礎建設做好,其實嘉義人的要求不高,希望能讓我們的交通更便捷,這樣才能帶動地方的發展,現在這些主要的交通已經不是便不便捷的問題,而是對民眾的生命有所威脅了,我們一而再、再而三跟你提到166線真的很危險,但是你們都不做,我不了解公路總局到底在想甚麼!如果你們一定要將166線納入104年,最起碼當我們在101年、102年提出意見時,你們就應該趕緊去處理,但是你們到現在為止都不做!我並不是跟部長開玩笑,如果你們不處理阿里山觀光大道的話,我們就會去豎立一個跳票的牌子了,我們只好比照故宮南院的毛公鼎的事件,將之訴諸於地方。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主席:毛部長對於他所承諾的事不能因為升官就撒手不管了。 葉部長匡時:對他那時候的承諾我們並不瞭解,他只是說是不是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但事實上行政院後來是不核定的…… 主席:當時現場的情形你們都知道,請你們回去好好研究。 接下來請王委員廷升發言。 王委員廷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和局長辛苦了!今天的議程是審查公路總局的預算,本席就提一些有關公路總局的建設。剛才發言的劉櫂豪委員也是東部地區的委員,我們同樣都要對公路總局在工程上之辛苦致意,因為我們之前出國,現在又值預算審查期間,因此上次質詢時我有跟部長報告,俟預算審查結束,由我來約吳局長一起到白沙橋,因為現場工程尚未結束,我們去勉勵他們。現在我們來看一下蘇花公路,自從馬總統上任之後,經過各種的權衡考量,決定把蘇花高改為蘇花改,蘇花改工程必須到106年才能完工。請問局長,你有沒有信心讓蘇花改工程於106年完工?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到目前為止,我有信心。 王委員廷升:部長應該聽過我數次在此質詢提及此案,但是地方上有人提及武塔等路段有好多的工程招標有所延誤,其實也不是好多的工程有所延誤,而應該說是在九個標案中至少有一、兩個標案有延誤的情況,請問這些工程在106年是否絕對無法如期完工? 吳局長盟分:報告委員,武塔及漢本路段等文化遺址必須依照文化遺址相關規定去做必要的搶救工作,這兩項標案確實有些耽擱,所幸這兩項標案並不在蘇花公路的要徑上…… 王委員廷升:這不是最大的標案。對不對? 吳局長盟分:所以這部分再來撰改,應該還是有機會keep原來的目標。 王委員廷升:太好了!其實我在花蓮不斷地幫忙交通部解釋,我身為中央民意代表,我了解自己不能跟著起鬨,在整個標案中,武塔及漢本屬於短期標案,甚至河濱橋也預計於103年底就要完工,對不對? 吳局長盟分:對,那是優先標。 王委員廷升:既然如此,地方上怎能為了某一個短期標案未完工,而盛傳蘇花改預定於106年完工一事會跳票?本席要求在堅持品質、兼顧效率的情況之下,蘇花改應該可以於106年提前完工,對不對? 吳局長盟分:我們會努力。地方上對蘇花改工程有一些誤解,本局與工程處將設法向地方民眾做進一步的說明。 王委員廷升:我們為何要提及蘇花改工程的重要性?因為如果蘇花改遲遲不完工,像之前梅姬颱風來襲造成蘇花公路多處路段坍方,甚至造成多名陸客死傷。我們再看右邊的圖片,這是在中橫白沙橋,這些統統歸屬公路局的業務範圍。相信部長也聽過好多次了,中橫在今年5月份發生坍方,大量的土石淹沒了白沙橋,白沙橋就位在太魯閣國家公園閣口沒多遠之處,在遭到土石淹沒之後,我知道公路局的同仁相當辛苦搶修,因此當時我們約定要去慰問他們。然而在今年9月份蘇花公路即將恢復全線通車之際,白沙橋竟再次遭到大量土石的掩蓋,就像照片所顯示的這個樣子,導致往返花蓮地區的民眾寸步難行。 如果蘇花改要到106年才能完工,而橫貫公路台中往花蓮的橫向公路、甚至是沿途的觀光景點,因為蘇花公路多處路段一再地坍方而讓花蓮地區陷入困境。所幸往返花蓮地區的一票難求的問題即將獲得解決,所以本席不僅要感謝鐵路局,也相當感謝交通部所有同仁的努力。除了公路問題之外,如果白沙橋繼續崩塌,希望你們能夠提出取代方案,因為白沙橋位處於太魯閣國家公園閣口不遠之處,事實上,花蓮太魯閣為國際觀光知名景點,太魯國家國家公園中有步道、布洛灣及天祥等漂亮風景,如果白沙橋斷裂就會造成旅客無法進入太魯閣,因此我們應該立即將白沙橋整建方案儘速定案,據聞交通部已經提出一項整建方案,能否請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報告委員,目前白沙橋已經有10米寬度可以通行,短期內的修復工程將於12月份完成,至於長期的復建方案正由施工處委外評估中,希望在這部分能夠找到一個釜底抽薪的方式,譬如改線…… 王委員廷升:但是這不可能在12月底前完工,至少需要花費2年的時間,對不對? 吳局長盟分:對。 王委員廷升:我希望同仁再辛苦一點,畢竟這關係著觀光大縣的門面,事實上不管是日本客、大陸客及歐美旅客都喜歡前往花蓮太魯閣觀光,我相信部長也清楚太魯閣在觀光上的地位。因此本席要提醒部長,藍色公路不是就某一個特定的對象,要設法在備援機制之餘能夠多鼓勵運用藍色公路,俾利增加花蓮地區的觀光景點。 其次,本席要請教部長有關花東快速道路的問題,事實上除了台九線以外,花東快速道路是花蓮通往台東境內的道路,本席常常強調,台九線一定要重視花蓮南區民眾交通的便利度,所以台九線的拓寬工程不但要從北到南,也要從南到北,這是本席的堅持。據我所知,相關工程預算已經有所規劃,希望交通部能夠繼續執行南北道路同時拓寬。但是台九線畢竟尚屬省道,而花東快速道路已經在今年7月8日由世曦顧問工程公司得標,當時花費1,500萬針對該項標案進行可行性評估,並於當年9月5日順利通過期初審查。請問部長,交通部對相關工程有沒有繼續編列預算?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有的,既然這項工程已經完成發包作業,就必須繼續做下去,我們預計在104年年底可以…… 王委員廷升:也就是說,可行性評估作業將可在104年結束? 葉部長匡時:對。 王委員廷升:大概什麼時候可以進入實質綜合設計規劃? 吳局長盟分:一旦可行性研究通過之後,隨即進行綜合規劃及環評,然後就可以展開整個系列的安排。 王委員廷升:本席要提醒交通部的是,因為蘇花高位在山區,其環境影響評估當然必須考慮當地的地質,但是花東快速道路從南到北的長度約為130至140公里,如果花蓮往返台東有花東快速道路這一條便捷的、救命的道路,它甚至可做為國防軍機備用跑道的道路,那就應該儘快加強,當然,我也很肯定部長重視所謂基層公民的意象。局長,在可行性評估完成之後,能否儘速前往各鄉鎮徵詢各鄉鎮公民的想法,甚至是路線規劃的討論,儘快執行綜合性設計與評估,好不好? 吳局長盟分:在可行性研究的過程中,我們確實需要與地方民眾有更多的溝通。 王委員廷升:總而言之,請交通部快一點。 本席在一開始所播放的投影片提及梅姬颱風致使蘇花公路坍方,其中白沙橋甚至還坍方了兩次,直到現在還是管制性的通車。我身為花蓮地區立委,我看到第四區地區的養護處常常在整修這些發生大小坍方的路段,我知道各位公路局同仁都很辛苦。我要請教部長,在公路總局考試任用晉升人員中,以處長級的薪資而言,與一般在簡薦委制的公務機關相比,少了9,430元;若以同機關而言,在工程獎金發放部分,主管處處長及副處長級人員比起職位低的職員,又減少3,640元。這些人員通過高、普考分發到到公路局,工作比簡薦委制單位的人員還要辛苦,但是他們支領的薪資卻比較少。本席認為應該在合理的範圍內調整,至少在組改時應該讓交通部公路總局適用簡薦委制度,讓他們也可以支領較為公平的補償獎金。 葉部長匡時:是,非常感謝委員提出這項問題,過去公路總局一些同仁的薪資相對比較少,去年大院審查預算時又作成決議把處長級人員的工程獎金全數刪除,因此事實上他們的收入就變得更少了。所以我們希望朝兩個方向執行,第一,我們希望組改能趕快通過,改採簡薦委制之後就會比較好一點。第二,在組改尚未通過之前,希望刻正審查的明年度預算能夠恢復處長級人員的工程獎金。 王委員廷升:我想部長相當地有感,也就是說,整個政府部門正在向前走,而我們卻不給予辛苦的部門多一些的鼓勵,組改時如果不能通過在簡薦委制,這並不是這些辛苦的交通部公路總局的人員所願意看到的。若組改能夠提早修正通過改為簡薦委制,就不會有今天這樣的局面,在獎金發放部分也應配合簡薦委制之實施做成落日,這樣才是合理的制度,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好的。 王委員廷升:本席非常感謝部長及局長的辛苦。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的關心。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佳龍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明溱發言。 林委員明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一次我曾提到希望由公路局來養護力行產業道路,部長當時跟局長討論完是說OK的。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並沒有OK,我們是說回去再看看法規是否適用;目前力行產業道路看起來沒有辦法編為省道,因為在現有的條件上,它是不符合的。 林委員明溱:我以為你們兩個都已經商量好,就要準備去做了,害我今天來質詢時還很高興。 吳局長盟分:抱歉,那不是只有我們同意就可以做,還需要透過行政院來核定,但現在沒有辦法做。 林委員明溱:就是因為我們沒辦法做,才請你們來做,不然地方自己去做就好了。 吳局長盟分:目前是因為編定為省道的條件不足,所以才沒辦法做,並不是我們要不要做的問題。 林委員明溱:不合條件的部分,就應該由你們改善。 吳局長盟分:關於改善的部分,工程會已經同意用災害修復的方式讓地方政府去做。 林委員明溱:地方政府有在做災害修復。本席現在所說的是中部地區交通環狀系統,如果從梨山經過力行產業道路再到霧社,足足可以省掉兩個小時,對所有老百姓來說是一大喜訊,所以公路局不能推辭,一定要有魄力讓它改善。 吳局長盟分:我非不為也,實不能也。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一定的規定,事實上監察院也有糾正我們。有些縣道的養護有問題,應該要由地方政府來做,除非那條道路變成省道,但目前它的條件是不足的。或許我們可以用別的方式,到其它地方找財源,協助這項工程改善,但是要我們維護,依照目前的法規是有困難的。 林委員明溱:部長也知道這方面是困難的,但政府做事情就是要不斷超越,要超過法律規定,超越時空限制,這樣才會進步,如果備受侷限,當然就不會進步。 部長,請問你什麼時候有空?乾脆你親自來看一下,力行產業道路可以為原住民、產業運輸和遊客帶來很大便利。 葉部長匡時:我們去看看當然沒問題,但是目前還是必須依照相關法規來執行,否則到時台灣所有的產業道路都變成是由公路局負責養護,我們實在沒辦法做這些事。 林委員明溱:力行產業道路是非常重要的一條道路,包含產業、觀光、原住民通行等都必須仰賴它,尤其它不會像谷關那邊那麼難做,這些我都有去看過了,它是很好做的。我們從信義鄉要去台21線,過去在通行上是非常困難的,現在用高架橋的方式跨越過去,什麼問題都解決了;力行產業道路也一樣,用高架橋的方式可以解決。我認為公路總局這麼大的單位,養護力行產業道路對你們來說應該是輕而易舉的,你們一定要有信心。 葉部長匡時:不是有沒有信心的問題,如果法規上可以做,我們有信心,也有能力去做,連蘇花改這麼困難的工程,我們都可以做;但就目前法規上來說,我們沒辦法維養這條道路,因為這並不是我們的權責。 林委員明溱:法規不行,我們就應該去突破。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找時間去看看,之後再來討論。 林委員明溱:我認為你們可以組一個團隊,陳組長也很有信心的說過改善應該沒有問題。 陳組長進發:(在台下)我沒有這麼說。 林委員明溱:陳組長是沒有這麼講,是我幫他掛保證的,局長不要處分他。 吳局長盟分:不會,他做得很好。 林委員明溱:另外,針對台21線我要感謝公路總局和第二區工程處的陳處長、陳組長都非常用心,在最後關頭的11月9日讓大型巴士通行了;局長也很關心,還親自去看。 吳局長盟分:委員所關心的,我也一定會關心。 林委員明溱:我對你們勇於任事,表達感謝,現在路已經都通了,部長可以再去巡視一下。 葉部長匡時:好的。 林委員明溱:現在大型巴士開放之後,東埔那邊的溫泉業者也開始熱絡起來,要是你們有看到人潮湧入,就會覺得能為老百姓多做一點事情是很榮耀的。 吳局長盟分:安全第一。 林委員明溱:當然,我們不能發生任何意外,否則會被罵到臭頭,以上這一點我深表感謝。 另外,關於生活圈的計畫是到去年截止是嗎? 吳局長盟分:對,到明年截止。 林委員明溱:現在提出的新計畫,經建會有沒有讓你們通過? 吳局長盟分:下禮拜要審查,也拜託委員幫忙關心一下。 林委員明溱:是的。如果這個生活圈計畫不再延長,往後公路局要改善地方建設就會沒有經費,這部分你們一定要極力爭取。 吳局長盟分:一定會的。 林委員明溱:必要時部長也要關心一下。 葉部長匡時:當然。 林委員明溱:部長,現在還有一個嚴重問題,我們都知道,人餓了就要吃東西,有些人為了賺一點錢,還要再努力打拼。現在的計程車司機到68歲一定要強制退休;過去有些老司機已經到68歲,應該不能再開計程車了,但為了賺一點錢,還開著白牌的車子載熟客,為的就是求溫飽。針對這種情形,我們的監理單位都有去取締,本席認為在取締之前先去了解,有哪些人在做這些事,先警告他們不能再做,不然就要取締。 吳局長盟分:事前的勸導可以加強,朋友互助是可以,但是不能變成營業行為。 林委員明溱:可能會有左右鄰居,一樣是老人卻不會開車,就會要老司機幫忙載一下,可能會用100元來給他貼補油錢,這樣做有關係嗎? 吳局長盟分:依照規定是必須要處罰的,但我們會提出事前警告。 林委員明溱:目前在我的選區就已經發生兩件類似案件,民眾被抓以後都找到我這邊來,說他們被開罰5萬,他們都已經沒錢吃飯了還要重罰5萬,難道是要他們去自殺? 吳局長盟分:罰是一定要罰的,只是我們應該要看看如何勸導他們不要再犯。 林委員明溱:目前南投縣有兩件案子提出訴願,看在他們家庭生活過得這麼辛苦,孩子都沒人照顧,罰5萬就等於叫他們去自殺;我認為這種案件,既然都已經提出訴願,你們考慮看看是否可以補救?不然逼得他們走投無路,他們根本沒有錢繳罰金,到時候他們走上絕路而上了新聞,我相信公路總局也會不好過,雖然他們是有違法,但不要逼得這些老人走投無路。 吳局長盟分:我們會看訴願的情況再做決定。 林委員明溱:在做筆錄時,被載的人都說老司機沒有拿他的錢,卻被強迫承認有拿100元。這件案子我非常了解,我希望監理單位在問案時不要像法官一樣,更不要強迫他們承認拿了100元。 吳局長盟分:事實上他們取締時,都是會同警方一起作業,所以我們會改進作業的技巧。 林委員明溱:警察有時候真的很卑鄙,都先躲起來,等到他們開車開了100公尺才出車攔阻,所以老人都會被嚇到,老實的說出經過,又要被強迫承認有拿錢,不承認就不能離開,這種處理方式是不對的。 吳局長盟分:我們會在技巧上改進,如果用躲起來的方式取締真的不好。 林委員明溱:就像警察在抓超速也一樣,都是先把車藏起來,然後相機腳架一架起來就開始錄影了。 吳局長盟分:一般我們的同仁都是在路邊臨檢,應該不至於會有跟一段路才取締的情形發生,不過我們會再做了解。 林委員明溱:就是這樣,我不會騙你。所以你們編列了罰款歲入有30億元,我想要刪掉一些。 吳局長盟分:罰款的部分不只有我們,還有一些高速公路警察局的部分。 林委員明溱:我知道不是你們在罰,但是預算是在你們這裡,你們會分紅利給他們。 吳局長盟分:這部分還是要依法處理,但執法的技巧上需要改進。 林委員明溱:交通警察躲起來取締可以說是合法搶錢,你們要改進。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來瞭解。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葉部長上任擔任部長時,在交通部網站上有一段「部長的話」,其中提到6大工作重點,裡頭有3項跟本席今天的質詢有關。首先,要建立一個便捷安全的交通網,確保我們有一個美好的生活環境;其次,要實現千萬觀光客的計畫,發揮國際影響力,展現我們的軟實力;第三,要滿足顧客需求,提供卓越與全民信賴的服務。 我知道交通部面對很多委員質詢時,都會提到硬體的建設;但我今天希望可以和部長討論本席很重視的軟實力這一塊,因為這是我們發揮創意的地方。我是從一個使用者的角度來看,交通部網站中有一個子網頁,其中有一項客運e化暢行台灣。假定現在我要從基隆市的中正區到新北市的新店區,這段距離不遠,應該是很方便的;結果上公路通行網一點,規劃結果竟是無客運可直達方案。假如今天我是一個觀光客,我從基隆下岸,想到新店看看碧潭風景卻沒辦法到達,當然也是可以坐計程車到達;但在規劃上,一定有車班可以到,只是在網路上我沒辦法看到。在同樣的網站,假設我是外地人,想要到彰化縣拜訪朋友,我可以想像我搭火車來到員林鎮,這次我就看到很多員林客運,但我該在網站上如何操作?我應該每個都點進去,才能從員林去我想要到達的某個地點嗎?好像沒辦法這麼做。至於前一個網頁就反應了整個交通部的交通資訊系統,裡面有公路、捷運等,從一位觀光客的角度來看,在使用端上從A點到B點,透過不同交通系統,是否有辦法幫我規劃從出發地到目的地的路線圖,以及需要花費的時間?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運輸研究所和公路總局正在合力開發這方面的系統,現在在網頁上的應該是第一版,可能是在reference的過程,所以還有很多地方尚未完善。 李委員桐豪:可否說明一下你們的規劃?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現在是在試用期,因為我們從9月份才上線。方才委員提到從基隆到新店,目前是沒有提供直達客運路線,所以才查不到資訊。有關路線規劃的部分,我們會跟運研所的資訊做整合後,預定在半年或一年內推出,這其中也有牽涉到另外一個引擎;方才委員也有提到user friendly的部分,我們也希望可以在reference的過程改善。 李委員桐豪:你們有沒有一些設想?我現在已經告訴你使用者的需求,我現在要從A點到B點,它不僅要有路線的安排,還需要顯示所需花費的時間,甚至有不同交通工具的使用或替代,這應該是蠻複雜的,因為還有可能涉及到空運。 吳局長盟分:公路局目前還沒辦法結合到其他設施,但在運研所的資料出來以後,希望能跟高鐵、台鐵、捷運結合在一起。 李委員桐豪:還有飛機。這些應該都算是交通部的責任。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運研所有在整合不同運具的資訊。 李委員桐豪:你們是否有規劃在103年的預算中,或是在什麼時間可以達成這項目標? 葉部長匡時:運輸研究所目前正在做這件事。 李委員桐豪:預計還要做多久?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再去了解,會後再給委員補充資料,如果沒有記錯,最晚在103年底,第一版應該就會出來。 李委員桐豪:今天在新聞上看到你們要開放大陸觀光客自由行,從2,000名增加到3,000名,你希望這些人只到台北市某幾個定點嗎?或是只在幾個大都市的定點?你們應該會想要他們到更多地方看到台灣的美景。我希望你們可以把交通的地點跟景點做結合,且不能只把它們上線到幾個交通部的子網頁,而是應該要有一個非常顯著的網頁,甚至是獨立的網頁,最好是可以做成APP;我們有這麼多的資源,應該把它整合起來,提供人民便利性。由於我們不只有大陸觀光客,還有很多外國觀光客,所以在語言上也要多元,這樣可以做到嗎? 葉部長匡時:能夠做到多完美我不敢講,但這的確是我們目前努力的方向,就是把各種不同交通運具的資訊做整合,其中包含時刻表、路線規劃、票價等,運研所也有在規劃未來上線訂票的功能。 李委員桐豪:我希望你們可以督導運研所在這方面做得更好。另外一個嚴肅的問題,就是資源分配、城鄉差距的問題,都會的交通系統相對於偏遠地區是方便許多的,大家都羨慕台北市,因為捷運系統做得很好,到高雄就不會這麼方便了,因為高雄捷運的佈網有限。 葉部長匡時:還沒有做完。 李委員桐豪:到了更鄉下的城市,交通便利性更低。現在交通部的政策,是否可以補貼民營業者建立網路,還是我們可以多做一點,讓偏鄉地區的網路,縱使不夠多,也可以提供精準、高品質的服務? 葉部長匡時:目前公共運輸這個部分,我們的政策是讓偏鄉地區的交通更便利,所以每一條路線都不能少,雖然過去有些路線被停駛,但現在都已經慢慢恢復,我們也希望未來還能繼續增加。 另外,我們有推動電子票證,就是讓不同運具能夠透過電子票證易於接駁。關於台鐵、高鐵之間的接駁,我們希望每個高鐵站和台鐵之間都能建立接駁,就算不能經由軌道接駁,也可以有快捷公車或是其他方式,這部分目前我們也有在努力。 基本上我們對公共運輸的承諾是非常深的,去年我們還有得到國際組織對於公共運輸在政治承諾上的一項大獎,所以這一點是沒有問題的。另外,我們也積極的和經建會討論,目前在政策上有沒有辦法突破還不知道,但因為我們過去在硬體建設上已經有相當多的投資,而國家的經費有限,因此我們是否可以把一部分硬體建設上的經費,挪來做公共運輸軟體上的建設以加強軟實力,這方面涉及會計科目的轉變,這部分我們也會加強和經建會溝通。 李委員桐豪:你們有沒有一些重點式的發展計畫?我舉個簡單的例子,譬如我到花蓮或臺東風景優美的地方,可是我去的地方不見得就是都會地區,在此情況下,我要怎麼做,才可以很容易取得交通工具的安排,並做出很精確的規劃?你們有沒有重點計畫或規劃重點地區? 葉部長匡時:目前觀光局「臺灣好行」有規劃31條路線,會經過31個知名觀光景點,譬如從火車站或其他重要的出發點,可以到哪個景點的路線,據我了解,大部分都是免費。 李委員桐豪:在時間點上,能否跟其他車次的安排做結合? 葉部長匡時:臺灣好行計畫的執行,是由觀光局補助經費給地方政府,所以在他們規劃的時候,我們也會請他們設法跟主要交通運具做配合。 李委員桐豪:做輻射狀的可能可以,但都市地區本身也應該要有環狀或網狀路線。 葉部長匡時:對,以都會地區來講,我們最近有核定高雄環狀輕軌動工。 李委員桐豪:我講的都會不是大型都會,而是中小型都會,像花蓮市、臺東市、員林鎮或二林鄉,它本身是不是也應該有一個比較合理的環境? 葉部長匡時:我們也很重視這個問題,但現在碰到的困境是,過去多年補助地方公共運輸,希望他們提一些計畫過來,可是比較偏鄉的地方或縣市政府,他們的交通專業可能有所不足,以致提出來的計畫不是很理想,所以從明年開始,我們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及路政司召開一些研討會和座談會,以協助地方政府提升他們的規劃能力。 李委員桐豪:我建議你們找幾個值得開發的亮點城市,優先把它建立起來變成一個版本,讓所有其他的城市來學習,可以嗎?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這樣子來做。 李委員桐豪:好,期待明年的今天我可以看到成果,謝謝。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臺灣大不大?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看你怎麼看,可以說很大,也可以說很小。 楊委員麗環:跟一些大國比起來,臺灣可能不到人家一個城市的人口,面積也不到人家一個城市的面積。 葉部長匡時:就綜合國力來講,臺灣大概是世界排名二十名左右。 楊委員麗環:剛剛前一位委員也提到,公共運輸很難連結,其實最漂亮的地方是山區和郊區,在城市裡除了美食、購物之外,這些跟其他國家比較起來都是大同小異,沒有什麼特別之處,除了幾個像故宮的特殊建築物,不過這和大陸相較,我們只算小不點一個而已,所以全世界旅客最想來臺灣看的,就是綿延不盡的山脈及青山綠水,問題是那些地方很難到達,不用說外國人很難到達,連我這個住在臺灣的人,也只能夠開車。我現在拜託你們,雖然你們都說有在做,但做到現在普及率有多少,連5%都還沒有達到,除了市區幾個大城市以外,不過這也是長久累積下來的成果。你剛剛講到一個重點,你們常常說有請地方政府規劃,可是地方政府有這種能力的人太少了。其實臺灣就這麼大,你把它google一下,有多少城市、鄉鎮裡面有多少鄉道?現在還不能把它變成一個整體來看嗎? 葉部長匡時:按理說是可以的。 楊委員麗環:「按理」是什麼意思? 葉部長匡時:臺灣雖然很小,但每個地方的變化還滿大的。 楊委員麗環:不會太大,就以桃園為例,我這一屆下來能開幾條線道?能開幾條國道?可說非常有限,地方能夠變化的更是有限,如果你們要花很多的錢,但一直坐在辦公室裡面寫報告,就算再寫10年也一樣,為什麼不直接去看?你們只要開著車,去一個地方繞一下就很快了,根本用不著寫什麼報告,我不相信你們做不到。以你們的聰明才智,好不容易才被挑選出來,那麼高職位的人,如果做不到,不是笑話! 葉部長匡時:公路總局有做類似的規劃,也有跟地方政府合作。 楊委員麗環:市中心區就不用再講了,因為公共運輸普及率至少有百分之二十幾或三十幾,但先進國家的公共運輸普及率至少達70%或60%,像我去歐洲幾乎都不需要自己開車,只要買票什麼地方都可以到達,這是千真萬確的事情,所以拜託你們,可以先做一個大型的集中站,譬如高鐵站、鐵路站;再來就是鄉鎮市中型集中點,包括公路局站、人口密集的站,都可以有自己的市區公車;然後就是小的,靠近原鄉或山區的地方,這部分幾乎都沒有,而且就算有,有很多地方是危險駕駛,就像司馬庫斯一樣,即使大家想去司馬庫斯,也不知道怎麼走,所以只好冒險。像這種情況,只要把它分成大型、中型、小型及散居的,然後自己再把它做個連線,就這麼簡單,還要你們一年花150億來做研究嗎? 葉部長匡時:沒有150億,這部分容我請吳局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運輸的部分,我們明年度是編列41億,委員之前在委員會中也有提示,對於新興的都會,包括桃園…… 楊委員麗環:我一直要求你們,儘量跟現有的、具有公共運輸的城鎮做一個連結,這才是最快速的方式。 吳局長盟分:對於能夠有幹線、支線及轉運的地方,事實上,我們已經有做初步的規劃。 楊委員麗環:初步規劃要多久?因為我已經跟你講了好幾次。 吳局長盟分:我們要邀請桃園縣政府來談,如果他們覺得可以…… 楊委員麗環:本席居住的所在地當然是桃園,但是其他地方…… 吳局長盟分:對,高雄也一樣。 楊委員麗環:也一定要這樣做。 吳局長盟分:對。 楊委員麗環:還有一個重點,我每次到地方去,拜託他們配合中央,地方就會講:「中央又不幫我出錢,我幹嘛要做呢?」現在問題出在他們不但要出錢,還要做整體規劃,有的是看哪個民代的勢力強,就可以做到他家門口,不管他家那裡有多少人都沒關係。所以你們必須做全盤性的規劃,然後請他們來配合,至於該怎麼分配,就照我們原有的規則來。 吳局長盟分:是。 楊委員麗環:能夠儘量協助偏鄉就協助,或者是運輸功能越強的,中央政府就給它多一點的資源,包括評比也要有各種不同的面向,從建置整個全面性、公共運輸增加的部分來考量,你很聰明,我這樣講,你一定知道。 吳局長盟分:我們完全支持委員的想法。 楊委員麗環:現在已經有的,是你們最好利用的,不要棄置在那裡不管。 吳局長盟分:是。 楊委員麗環:做這個連結,比你們去開其他新的點,還要更快! 吳局長盟分:對。 楊委員麗環:另外,我還要提醒市地重劃的部分,很多地方政府,不管是自己的、民眾提的或地方政府提的市地重劃,道路是自己想要怎麼劃就怎麼劃,這應該也要提到中央來,請問交通部有參與經建會裡面的審核嗎? 葉部長匡時:這個通常是由內政部主管。 楊委員麗環:對,但交通部有沒有列席? 葉部長匡時:我不清楚,我問一下司長。 楊委員麗環:直接回答就好了,我沒有那麼多時間。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市地重劃是以地方政府為主。 楊委員麗環:交通部有沒有參與? 林司長國顯:在市地重劃過程中,是由地方交通部門先參與。 楊委員麗環:在內政部、經建會審核的時候,交通部有沒有參與? 林司長國顯:內政部的都委會,交通部有代表參與,但是在地方的時候,是由地方的交通局參與。 楊委員麗環:你們千萬要注意,這就是常常造成市區道路無法連結一個很大的問題,雖然市地重劃是一小塊,可是在劃道路的時候,很多情況地方會為了自己的需要來考量,以致無法同時跟大的主幹線做連結。局長,地方政府的局長也必須跟你隨時聯絡,對不對? 吳局長盟分:是。 楊委員麗環:請你放下身段,拜託他們,如果有市地重劃的時候,在整個重劃過程中,每一個市地重劃,包括大型集中點、中型集中點、小型集中點及它的連結關係,都要一併規劃在裡面,才不會只有在那個小範圍內,車子才可以走,出了那個範圍以外,就沒得銜接了,等到你再去整理的時候又要重來。 吳局長盟分:一般都市計畫都會有交通衝擊評估,我們會透過部會協商,將委員的意見納入。 楊委員麗環:這個主動權都在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往往只考量到要趕快把它劃完,其實市地重劃有其目的以及為什麼要這樣做的理由,例如人口增加或其他原因,可是唯獨交通這個部分,常常變成自己一個區塊、一個區塊,等到你想幫它連結的時候,又要重來一次。 吳局長盟分:我和部長都很支持委員的想法,因為部長曾經邀請都市計畫專家到部裡來演講。 楊委員麗環:在跨部會的時候,請部長一定要去爭取,不然所謂的路網,只會你自己這邊做得很漂亮,但到地方就完全不是這回事,全走樣了,這不是我們樂見的,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好,我們會積極的去做。 楊委員麗環:當然,地方也有地方的考量,只要能夠達成他們的近程目的就好,不需要為交通部去想,你們以後要做多大的連結,除非他們的首長也有這樣的觀念,所以請你們務必注意一下。另外,國一甲線在桃園市之後,我們希望用生活圈的概念將其連結到二高,二高又是中央交通部的權責,但只有這樣才能夠拉到最大的運量,在此情況下,雖然公共運輸只有一段,卻能同時串連至少4個人口超過150萬的運輸量,好不好? 吳局長盟分:是。 楊委員麗環:不要只做一段,做一段只會在中山高那邊塞車。 吳局長盟分:委員的意見非常重要,我們會馬上協調桃園縣政府,把相關的意見放入規劃中。 楊委員麗環:我希望你把五股楊梅快速道路,在煉油廠那邊做一個銜接,因為國一甲線原先是在中山高銜接,如果在那邊跟中山高銜接,跟五股楊梅快速道路的高度及銜接點,其實是很接近的。上次高公局有來跟我談到這個部分,因為這一段跟生活圈沒有關係,本席希望它直接在煉油廠那邊做一個銜接,我已經跟經濟部長講了,如果不讓我們銜接,就請他們把煉油廠搬走。 葉部長匡時:關於這部分,中油那邊的態度是最重要的。 楊委員麗環:不必管他們,你就是把它規劃進去。 葉部長匡時:我們可以規劃。 楊委員麗環:如果他們真的不配合,就請他們搬走,沒有理由為了他們,犧牲整個交通路網的銜接,因為不這樣,北桃園無法同時把整個交通路網全部銜接上,我們做的都只有半套。 葉部長匡時:了解。 楊委員麗環:包括中正北路另外一頭,在蘆竹鄉那邊停滯沒有下來的迴轉道,這部分跟高公局有關係,也請你們加把勁,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好。 楊委員麗環:因為那半套不是我的選區,我沒有辦法去協調,所以拜託你們加強一下。謝謝。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我在這裡質詢有關花蓮地區鐵公路營運的事,公路總局很快在10月21日召開協調會,可是這次協調會並未達成很有建設性或比較好的結果,所以恐怕要先找個點來試辦看看。就以玉里車站為例,在這裡下車的人,除了要到玉里的人之外,還有很多旅客要走玉長公路前往臺東的成功、長濱。但是從臺北到玉里,會停靠玉里火車站的只有11個班次,目前只有鼎東客運會開玉里往成功的路線,來回總共3個車次,在這3個車次中,僅有一個車次會在玉里接駁,他們會在中午11點36分到達玉里車站,然後12點2分會有一個班次,從玉里接駁開往成功。在這裡接駁大概要間隔半小時,如果只間隔5分鐘或10分鐘會很危險,這樣火車誤點就會來不及搭乘,所以間隔半小時的接駁時間是可以的。在停靠玉里車站11個火車班次中,鼎東客運開這條路線的只有3個班次,3個班次中僅有一個班次會在玉里接駁,其他的都沒有。請部長要求鐵路局玉里車站調查一下,看看旅客在玉里車站下車之後,是會留在玉里,還是會前往長濱或成功,這部分恐怕要做一個調查。 以一般狀況來看,如果想從臺北回到臺東成功或長濱,通常會在臺北坐23點那一班火車,到達玉里車站的時間是4點30分,在此情況下,旅客若要回成功、長濱,必須在火車站一直等到第2天早上8點2分,才有鼎東客運可以坐,所以可以先調查看看,例如在臺北坐禮拜五晚上那班火車,禮拜六淩晨4點30分到達玉里車站,下車後到底有多少旅客要前往成功、長濱?當然,不一定每天都要開出這個班次,也許只在每個禮拜五,固定有鼎東客運或花蓮客運去接駁,既然旅客4點半會到達玉里,5點有客運去接駁比較適當,因為火車有時候也會誤點,這樣旅客就可以搭5點那班客運前往成功、長濱,而且會坐火車再轉往成功、長濱的旅客,通常是沒有車的人,必須搭客運接駁才能到達。事實上也應該鼓勵大眾捷運,因為開車很辛苦,蘇花公路也不方便,所以鐵路局與公路局必須先合作,再來看怎麼協調客運業者,該增加班次就增加班次,不一定要每天都有,但是不是能往這個方向來努力?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可以依照委員的建議,先以玉里站來做個調查,看看實際需求如何,然後再看看公路業者要做怎麼樣的配合或設計,我們先以玉里站做試驗,如果玉里站能夠做得很順利,我們慢慢再來推動其他車站。 鄭委員天財:過去我也有過類似的經驗,以前我在台灣省政府中興新村上班,常常搭夜車從瑞穗到花蓮再到台北車站,到台北車站是早上5點多,然後再去搭乘從台北車站往中興新村的客運,不論是早期的中興客運或後來的國光客運,都要在火車站或公路局車站等好幾個小時,這樣很辛苦,而本席剛才所說的是從凌晨4點30分要等到8點,4個多小時的漫長時間對民眾來說是非常的不方便,所以本席希望交通部能先協調鐵路局與公路總局,等調查完需求狀況後,就能協調業者,看看怎麼樣來配合。 葉部長匡時:好,我們先來調查。 鄭委員天財:另外,有關台9線花東公路的拓寬工程,交通部有沒有系統性、規劃性的中長期計畫? 葉部長匡時:針對這個問題,我請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盟分: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花東公路的拓寬工程,我們先從瓶頸路段開始,例如235K到237K(南平到鳳林)及284K到285K(大禹段北端)明年1月就能發包施工,至於其他路段,包括木瓜溪橋、萬里溪橋及馬太鞍溪橋等,如果沒有爭議也不需要辦理環差,我們會陸續從104年開始推動,我們有個節奏,配合預算可以編列額度。 鄭委員天財:是有建議的就做還是有預算才做,你們是否需要有個中長期計畫? 吳局長盟分:對,我們會儘量照剛才報告的節奏來編列預算去做,中程計畫的概算額度有限,但是我們會持續去做。 鄭委員天財:會持續去做?所以並不是計畫性的去做? 吳局長盟分:它是一個計畫。 鄭委員天財:這個工程本來就要做,你們是不是能訂出中長期計畫? 吳局長盟分:我可以把agenda提供給委員參考。 鄭委員天財:所以是有中期計畫? 吳局長盟分:對。 鄭委員天財:從幾年到幾年的計畫? 吳局長盟分:我們希望從102年到107年。 鄭委員天財:包括到台東? 吳局長盟分:到花蓮縣界。 鄭委員天財:台東的部分呢? 吳局長盟分:那需要環評。 鄭委員天財:這個部分還是要有計畫,畢竟這是需要改善的路段,我們期盼的花東快速道路還需要滿長的時間才能完成…… 吳局長盟分:對,這個優先要做。 鄭委員天財:尤其是未來蘇花改通車後,如果這個部分沒有做好配合,整個交通可能會混亂,也可能會造成障礙,可能會影響到農產運輸或相關民眾的醫療,畢竟花蓮中南區的醫療非常欠缺,拓寬之後的花東公路是最起碼的需求,所以希望你們好好去推動。 吳局長盟分:是,一定。 鄭委員天財:另外,有關瑞穗到豐濱的瑞港公路,前任毛部長建議要協調花蓮縣政府把瑞港公路由鄉道提升為縣道,提升為縣道後就有機會由中央來協助改善,這條路江院長在今年7月份親自去走了一趟,江院長大概是中華民國第一個走那條路的行政院長,他親身去體驗了,也認為確實有需要改善,本席希望交通部公路總局做好後續推動…… 吳局長盟分:我向鄭委員務實的報告其可行性,雖然鄉道升格為縣道,但因為立法院有個決議,到明年也只剩下二個縣的縣道由公路局代養,後年就全部還給地方了,如果139是縣道,現在是花蓮縣自養,也就是說,如果不是省道,我們大概真的沒有辦法有任何空間去幫忙。 鄭委員天財:他們代養就不能補助嗎?生活圈道路呢? 吳局長盟分:如果是要改善,可以提生活圈計畫,那是我們可以協助的,但是如果要養護…… 鄭委員天財:對,我們就是要這個協助啦,我們並不是要你們直接代養,而是希望中央能給予協助,因為花蓮縣的財政真的沒有辦法維持…… 吳局長盟分:可以,我們歡迎花蓮縣趕快提出生活圈計畫。 鄭委員天財:你們要協助他們,而不是發文告訴他們即使納編為縣道仍由他們自養,收到這樣的公文他們愣住了,他們認為這對他們是毫無幫助。 吳局長盟分:好,我們來協調花蓮縣政府,如果需要走生活圈計畫,就趕快提出來。 鄭委員天財:請好好協助他們。謝謝。 吳局長盟分:好。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碧涵、黃委員偉哲、蔣委員乃辛、廖委員正井、孔委員文吉、楊委員瓊瓔、簡委員東明、江委員啟臣、陳委員歐珀、邱委員志偉、何委員欣純、呂委員學樟、蕭委員美琴、許委員添財、賴委員士葆、徐委員欣瑩、徐委員耀昌、邱委員文彥、楊委員應雄及陳委員其邁均不在場。 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詢完畢。 現在進行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主管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之審查。 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 歲入來源別: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笫144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31億3,926萬3,000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58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43億6,773萬7,000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笫156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1億9,936萬2,000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5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7,777萬7,000元 歲出機關別: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6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479億3,062萬7,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48億8,847萬8,000元 第2目 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3億2,137萬元 笫3目 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357億0,116萬9,000元 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746萬8,000元 第5目 第一預備金214萬2,000元 主席: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總共有72案,在宣讀提案的同時,我們一面進行協商。 歲入 3款─158項─1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歲入) 科目:第3款158項1目1節 案由:鑑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自用小貨車出廠五年以上,檢驗次數須增加為每年至少兩次,但是自用小貨車牌照申請者須限定在農、漁、水泥工等勞力密集類的職業,車主配合政府進行汽車安全檢驗,但卻不能比照十年以上自用小客車當年度第二次檢驗規費減收三分之一,實在不合理。為符合政策公平原則,並考量自用小貨車使用者多屬勞力密集類的勞工,爰針就103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歲出科目下之「行政規費收入─審查費」經費預算數15億513萬9千元,凍結三分之一,矣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報十年以上自用小貨車當年度第二次檢驗規費減收之專案報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明溱 連署人:李鴻鈞  魏明谷  葉宜津  楊麗環 歲出 第1目 1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1目─一般行政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項下編列『通訊費』208萬6千元,相較上(102)年度法定預算182萬1千元,增加26萬5千元(增幅14.55%),參酌其他水電、瓦斯費等皆維持上年度預算數,且現在國內通訊費率逐漸下降,且有節費電話之功能,可作為節省電話費之工具,所以通訊費不應增加編列,應比照維持上年度預算為當,爰此,有關103年度一般行政項下編列『通訊費』208萬6千元,建議應予以刪減26萬5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歲出 第1目 2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1目─一般行政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預算「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項下編列『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0萬元,主要係辦理『局本部』車輛養護使用,惟另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車輛機械管理─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項下編列838萬9千元,辦理局本部、監理單位及公訓所之車輛維護費(P.47)。由此可見,局本部之車輛維護費有重複編列,爰此,103年度一般行政項下『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0萬元,建議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歲出 第1目 3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1目─一般行政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預算「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項下編列『國內組織會費』33萬6千元,根據預算書(P.34)說明,係土木水利工程學會、紅十字協會、統計學社年會、大地工程學會……等,原則多屬於工程類相關學(協)會,唯獨『紅十字協會』非屬工程背景,也與公路總局業務甚難關聯,顯然參加國內組織學會過於浮濫、流於人情,並未完全納入專業與業務之考量,爰此,有關103年度一般行政項下編列『國內組織會費』33萬6千元,建議應予以刪減1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歲出 第1目 4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1目─一般行政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設備及投資』編列45萬元,係汰換冷氣設備及辦公設備,由於公路總局已定102年底搬遷至新建大樓,原有辦公廳舍之冷氣或辦公設備,應無再予以汰換之必要,為避免浪費公帑,爰此,有關一般行政『設備及投資』編列45萬元,建議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歲出 第2目 1 主決議 案由:鑒於公路總局監理單位執行業務不力,導致國內違法改裝拼裝車橫行,業者為求營利不顧旅客生命安全違法改裝車,卻能通過主管機關檢驗合格,顯見主管機關監理檢驗機制業已落伍。且此舉將嚴重侵害國人旅遊及國外旅客來台的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損害台灣觀光形象。因此,預算科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書p.36)預算數7321370千元應保留二分之一,待主管機關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鴻鈞  林國正  陳根德  羅淑蕾  林明溱  劉櫂豪  葉宜津 歲出 第2目 2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提案表 單位名稱:公路總局 【 】歲入 【ˇ】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36頁 科目名稱: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 本年度預算數:16億5,794萬2千元 建議【 】刪 【ˇ】凍結數:五分之一 增刪理由: 公路總局辦理機車考照業務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01年9月24日決議,要求交通部研議修改普通重型機車之考照制度,考照者得利用各監理站、所之道安教室,於考照前由監理所派員免費教授道路安全教育課程兩小時。 公路總局於今(102)年3月試辦至今,成效尚佳,預計明年將全面強制實施,惟目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條仍未修改機車考照之相關規定,公路總局卻在道安規則未修改前,要求民眾強制參加道安講習,造成基層監理站人員與考照民眾之間的困擾和誤解。公路總局不僅自去年決議後至今未曾修改道安規則,更告知民眾該規定係為立法院所要求,完全未依法行政,還將責任全部歸咎於本院決議。爰建議凍結本筆費用五分之一,俟公路總局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法通過後,將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歲出 第2目 3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提案表 單位名稱:公路總局 【 】歲入 【ˇ】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36頁 科目名稱: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 本年度預算數:16億5,794萬2千元 建議【 】刪 【ˇ】凍結數:五分之一 增刪理由: 公路總局辦理機車考照業務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01年9月24日決議,要求交通部研議修改普通重型機車之考照制度,考照者得利用各監理站、所之道安教室,於考照前由監理所派員免費教授道路安全教育課程兩小時。 公路總局於今(102)年3月試辦至今,成效尚佳,預計明年將全面強制實施,惟目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條仍未修改機車考照之相關規定,公路總局卻在道安規則未修改前,要求民眾強制參加道安講習,造成基層監理站人員與考照民眾之間的困擾和誤解。公路總局不僅自去年決議後至今未曾修改道安規則,更告知民眾該規定係為立法院所要求,完全未依法行政,還將責任全部歸咎於本院決議。爰建議凍結本筆費用五分之一,俟公路總局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法通過後,將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歲出 第2目 4 預算提案 機關﹙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業務費」1,326,778千元,建請凍結二分之一,待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案由: 根據民眾投訴,剛滿十八歲的孩子要考機車駕照發現監理單位要求考照民眾須上完道安講習課程才能考駕照,但因相關法令尚未修改,目前僅試辦階段,民眾致電高雄三個監理單位詢問,其中兩間同意可以不用參加講習,一間仍堅持要上完課才可考照,讓他不禁質疑「一國兩制」,且沒有法令依據憑什麼強制民眾上課。誇張的是高雄市區監理竟表示,若民眾不願參加,可以視情況「個案處理」,或可轉洽其他沒試辦的監理站(所)。顯見公路總局及其轄下監理所(站)試辦機車考照參加安全駕駛講習情況混亂,不但無法源依據,且各所站規定不一、資訊揭露又不完善,致民眾無所適從,對政府機關產生一國多制之不良觀感,嚴重打擊監理所(站)形象。爰此,建請「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業務費」1,326,778千元,凍結二分之一,待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陳根德  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歲出 第2目 5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第一目 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提案: 對於公路汽車客運業之管理,目前國道客運業者對於營運路線常發生爭議,最後受害者均為乘車大眾。為維護消費者之安全,爰凍結監理業務16億5,794萬2千元全部,待其解決相關爭議後予以解凍。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管碧玲 歲出 第2目 6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第一目 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提案: 對於司馬庫斯翻車事件後,交通部責成公路總局提出遊覽車分級辦法出來,就遊覽車之車輛裝備、設備、性能等角度來規範監理上之強度,並於今年五月底公布相關辦法。但卻因部分業者之利益,公路總局遲未公布相關辦法,為維護消費者之安全,爰凍結監理業務16億5,794萬2千元之二分之一,待其公布實施相關辦法後予以解凍。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管碧玲 歲出 第2目 7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案表 單位名稱:公路總局 【 】歲入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37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一般事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434,806千元 建議 【○】刪除5,000千元 刪除理由: 痛車是指將動漫遊戲主題人物,以彩繪或貼紙方式裝飾於車身,1990年以來在日本廣為流行,台灣近5年開始盛行,也常主辦大型動漫展,甚至邀請痛車迷將貼滿彩繪的車輛開到現場展示。痛車族把喜愛的人物圖案彩繪或貼在車上,大多數彩繪也以行照上的底色為主,不影響車體辨識,卻屢遭警察臨檢刁難,除開單告發外,又要求駕駛人至監理站重新驗車並申報車體異動。然而因為各監理站行政裁量不一,導致同一台車在甲監理站無法通過,乙監理站卻可成功申報,徒增民眾困擾。經查監理單位表示,管理車身彩繪塗裝,「是為了配合警政單位,有治安防治的考量」;然警政署卻認為依照車體顏色與治安考量的關聯性,不願表示意見,僅配合監理單位臨檢,明顯互踢皮球。再者,痛車顏色多為鮮豔、明顯,使用痛車作為犯案工具,極易被監視器民眾指認,反而有助治安防治。 有鑑於監理單位對痛車族之偏見、對痛車族換發行照處理裁量不一、扼殺創意、徒增民眾困擾,爰刪除「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一般事務費」科目5,000千元,並要求公路總局於3個月內提出痛車合法性評估以及痛車申報異動車體顏色辦法。 提案人: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第2目 8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案表 單位名稱 :公路總局 【 】歲入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 :39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監理業務─ 一般事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 :434,806千元 建議 【○】凍結5% 凍結理由 : 公路總局針對普通駕駛執照免換照於今年提出重大變革,自7月1日起領有普通駕駛執照之民眾無須再每6年定期換照,已領有之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仍屬有效,並得免換發之。未來公路監理單位僅會於駕駛人第1次考領各類普通駕駛執照、駕駛執照遺失損壞、駕籍資料變更等異動登記或駕駛人自願辦理更新換照時,核發紙本駕駛執照作為駕駛資格證明文件。本項施政可減少民眾金錢與時間負擔,節省往返公路監理機關的交通油耗與紙張印製,具節能減碳效益。 然經查,國人如擬持我國駕駛執照於國外使用,卻為了避免因駕照效期引發爭議造成不便,仍必須換發新照,實乃不便,也讓政府此項免換駕照的美意大打折扣,更突顯政府推行政策之思慮不夠周延,配套不夠縝密。爰此,凍結該科目預算5%,待貴局針對該項問題研擬配套措施,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其昌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歲出第2目 9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預算「監理業務─業務費─一般事務費」項下,其中編列『客服中心』相關經費1,278萬4千元,本科目屬於新增計畫,雖然公路總局為擴大服務民眾,提供專屬之客服平台,立意甚佳,惟有關客服中心運作之方式、規模與提供服務之範圍,未見於預算書說明,無法了解計畫推動之實際需求,爰此,有關103年度辦理『客服中心相關經費』編列1,278萬4千元,建議予以刪減500萬元,其餘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第2目 10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預算「監理業務─業務費」項下編列『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915萬3千元,其中辦理酒後駕車違規專班講師鐘點費493萬8千元,屬於新增計畫,雖然酒駕違規案件深受社會矚目,對於違規駕駛加強教育確有其必要,惟酒駕仍屬於道安違規之一部分,目前各監理所、站皆有辦理道安講習,應將酒駕違規併入講習課程為是。針對酒駕違規舉辦專班講習計畫,建議應予以先行試辦,俟辦理情形再行檢討爾後之需求與必要性,爰此,有關103年度辦理「酒後駕車違規專班講師鐘點費」493萬8千元,建議予以刪減二分之一(246萬9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第2目 11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業務費項下編列『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00萬7千元,主要係辦理『監理單位』車輛養護使用,惟另於本工作計畫「公路車輛機械管理」項下編列局本部、監理單位及公訓所之車輛維護費838萬9千元(P.47),由此可見,監理單位之車輛維護費有重複編列,爰此,103年度「監理業務─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00萬7千元,建議予以刪減15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第2目 12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案表 單位名稱 :公路總局 【 】歲入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 :40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 監理業務─國內旅費─汽車路邊檢查及聯合稽查小組等差旅費 本年度預算數 :18,958千元 建議 【○】全數凍結 凍結理由 : 為維護公路安全,公路總局於各重要路段辦理聯合稽查,尤其近年山路頻傳車禍,針對山路之駕駛安全更是聯合稽查重點之一,基層稽查人員的努力功不可沒。然經查,有些聯合稽查執勤地點位處山區,稽查人員從監理站集合出發至執勤點,交通時間往往即要2小時,往返則4小時,再加上執勤時間2小時,總時數超過6小時,但現行內規之加班工作時數竟以3小時為限;此對基層稽查人員相當不公,其犧牲假日時間,加班執勤卻無法獲得相應的加班費或補修。爰全數凍結該科目預算,待向本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其昌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13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案表 單位名稱:公路總局 【 】歲入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40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國內旅費─駕訓班、代檢廠及派督考複查等差旅費 本年度預算數:3,208千元 建議【○】全數凍結 凍結理由: 貴局依規定必須不定期考核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尤其是針對駕訓機構是否有依照應授課目及教學時數進行課程訓練,因為此乃我國對於駕駛訓練之重要過程,如駕駛道德、急救常識、駕駛原理、肇事預防與處理、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車輛構造及修護常識等科目,以及場地駕駛訓練、道路駕駛。然經查,民營駕訓機構為應付稽查,會要求學員於未出席上課之日簽到,並不如實上課,影響學員駕訓效果。駕訓品質對於我國駕駛素質具有極大影響,不能等閒視之,爰全數凍結該科目,待貴局針對稽查方式進行全面檢討,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其昌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歲出 第2目 14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第二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 提案: 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編列獎補助費上年度預算僅1,582萬8千元,但103年度卻暴增到2億5,417萬4千元,相差達16倍之多,其主要增加項目為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億3,750萬元,係用油補貼經費。但其捐助之實際對象,為何加以補貼,各項說明均付之闕如,爰予以刪除2億3,75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劉櫂豪  管碧玲 歲出 第2目 15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預算「監理業務」項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編列2億3,750萬元,主要係用油補貼經費,由於現行公共運輸油價因應措施,係由中油公司以油價折讓方式辦理,經估算如維持現行補貼對象,並以每公升補貼5元計算,年需經費約40.23億元(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及船舶運輸業19.35億元、計程車客運業20.88億元);雖然公路總局依據行政院核定,103年度倘需賡續辦理,則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卻僅編列2億3,750萬元,係歷年需求之5.9%,對於客運業、計程車業之油價補貼,有如杯水車薪、助益不大,由於有關油價補貼回歸主管機關編列,卻因政府財政狀況,實難足額編列,是否會對相關大眾運輸造成衝擊而影響消費者權益有待評估,爰此,有關103年度『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編列2億3,750萬元,建議予以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補貼預算不足之解決方案與降低對消費者衝擊之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16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預算「汽車技術訓練」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編列1,216萬8千元,主要係辦理考、檢驗員試務工作費、技工考試報紙公告、招訓廣告、大客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等業務,惟上(102)年度僅編列728萬8千元,相較之下,本年度暴增488萬元、增幅達67%,且未具體說明理由,基於該項業務屬於例行性工作,並考量政府財政艱困,機關應審酌支出,爰此,有關103年度汽車技術訓練項下之『一般事務費』編列1,216萬8千元,建議應予以刪減4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17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 科目:P.52-55「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103年度歲出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編列73億2,137萬元,較上(102)年度57億3,788萬2千元,增加15億8,348萬8千元,增幅達27.59%。查依據102年上半年度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分配數14億1,272萬元,已分配尚未執行數6億4,558萬7,470元,未執行率竟高達45.70%。查「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編列42億5,069萬3千元,主要係為改善大眾運輸經營環境及服務品質,進以提供民眾安全、便利及人性化之公共運輸服務,惟大眾運輸使用率未見提升,民眾仍習慣使用私人運具,其中「機車」所占比率最高(近5成),我國機車持有率更於世界名列前茅;另查依監察院99年度「因應低碳生活趨勢,政府相關作為與措施之探討專案調查研究」報告之資料略以:「……七、行政院宜重視國內機車數量龐大現況,加強排氣檢驗及汰換機制,並續推廣電動汽、機車等綠色交通工具,加強建構綠色交通網路,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及改善環境品質。……提出糾正;……。」;是以,公路總局本應以推行大眾運輸工具為首要之務,於現今注重低碳生活趨勢下,大眾運輸使用率提升更見其重要性。爰此,針對103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42億5,069萬3千元,提請酌予刪減10%,以惕勵該局善盡其法定職掌。 說明:世界主要國家與我國汽機車數量一覽表 單位:輛/千人;萬輛 各主要國家汽機車千人持有率表 我國機動車輛登記數量表 國家別 小客車持有率 機車持有率 年度 汽車 機車 義大利 602(2010年) 108(2010年) 91 592 1,198 加拿大 420(2009年) 18(2009年) 92 613 1,237 德國 517(2010年) 47(2010年) 93 639 1,279 法國 481(2010年) 44(2008年) 94 667 1,320 美國 627(2010年) 27(2010年) 95 675 1,356 英國 457(2010年) 20(2011年) 96 677 1,394 日本 453(2010年) 95(2011年) 97 673 1,437 中華民國 257(2011年) 654(2011年) 98 677 1,460 南韓 276(2011年) 37(2010年) 99 688 1,484 馬來西亞 …… …… 100 705 1,517 香港 59(2011年) 8(2011年) 101 721 1,514 新加坡 117(2011年) 28(2011年) 102/7 730 1,516 【註: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提供】交通部統計處,100年主要國家交通統計比較,101年5月更新)。表列102年度係截至7月底實際數。】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18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案表 單位名稱:公路總局 【 】歲入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52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4,250,693千元 建議【○】刪除10% 刪除理由: 103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中用以推動電子票證搭乘公共運輸之預算,包括「補助建置電子票證及提昇公共運輸票證功能的交通與觀光服務改造」170,000千元、「推動一票到底的交通與觀光服務改造」50,000千元、「辦理公路汽車客運路線使用非接觸式電子票證票價優惠補貼」464,000千元。然此項多卡通政策除了讓社會大眾享受便利之外,電子票證公司是本政策的最大獲利者,因為電子票證公司無須負擔任何建置成本,就可從每筆交易中獲取清分(手續)費用,並能藉此拓展使用範圍。本委員會於102年度預算審理時即要求交通部應與各電子票證公司建立回饋機制,然交通部未盡其責,最大獲利者悠遊卡公司竟以自身促銷方式充當回饋機制,與其受之於此政策所得獲利無法相比。爰此,減列該項預算10%,交通部應與各電子票證公司議約,建立回饋機制,作為推行多卡通政策及建置經費。 提案人:蔡其昌  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歲出 第2目 19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歲出) 科目:第14款6項2目 節 案由:鑑於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國道客運路線部分班次上下中途交流道、短端售票及縮駛」試辦規範未能符合公平性及一致性原則,徒增許多爭議,為能徹底解決客運產業長久的問題,健全公共運輸產業體制,爰針就103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歲出科目下之「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經費預算數42億5,069萬3千元,凍結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報專案報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明溱 連署人:李鴻鈞  魏明谷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20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案表 單位名稱:公路總局 【 】歲入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52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4,250,693千元 建議【○】凍結20% 凍結理由: 據報載,環保署、交通部與經濟部共同擬訂電動公車草案,今年起到民國111年,編列約200億元經費,全面汰換全台6,200輛柴油公車為電動公車,降低油價高漲對經濟的衝擊,有效降低空氣汙染。交通部也將編列100億經費,並制定公路公共運輸補助電動公車作業要點,補助不含電池成本的電動大客車車體。而面對我國此項政策,中國電動公車業者也展現進軍我國市場之雄心,報載比亞迪電動大客車,已取得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議中心合格執照,拿下苗栗客運3輛訂單,然我國電動公車產業是極具前景、高產值的綠能產業,交通部應該不僅著眼於推廣公共運輸,也必須站在我國產業發展的角度,制定相關補助辦法。爰凍結該科目預算20%,待交通部針對電動巴士補助政策提出相關辦法及產業評估,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其昌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歲出 第2目 21 單位名稱:公路總局 【 】歲入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52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4,250,693千元 建議【○】凍結20% 凍結理由: 針對國道客運現況有彈性營運之實際需求,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曾於99年4月21日全體委員會通過提案,要求交通部及公路總局應於一個月內檢討修正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40條等相關規定;監察院也於101年7月10日明確指出交通部允應正視汽車運輸管理規則第40條等攸關國道客運經營實務觀定之合宜性。然交通部至今仍無積極作為,對於乘客權益以及產業發展皆有重大影響。爰凍結該科目預算20%,待交通部及公路總局向本委員會提出修正計畫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其昌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22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其中辦理『推動交通部主管客運業辦理營運及服務評鑑制度』編列3,000萬元,較上(102)年度2,500萬元增加,惟近年有關國道客運業者,並未因為評鑑制度建立,改善經營環境,反而因為業者間互相競爭與行車秩序之問題,相互檢舉不斷、亂象叢生,顯見評鑑制度效果不彰,爰此,有關103年度『推動交通部主管客運業辦理營運及服務評鑑制度』編列3,000萬元,建議予以刪減2,0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23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其中辦理『定期執行公共運輸使用率滿意度調查』編列5,000萬元,較上(102)年度編列900萬元,增加4,100萬元,其規劃除透過交通部定期之全面性調查之外,亦提供所屬機關或各地方政府提出補助申請辦理各個細部區域之公共運輸滿意度與使用率之調查,惟囿於國內大眾運輸系統之建設,仍然呈現重北輕南的現象,若無法從大眾運輸載具系統建設著手,徒進行細部區域之公共運輸滿意度與使用率之調查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為避免調查流於形式,造成預算浪費,爰此,有關103年度『定期執行公共運輸使用率滿意度調查』編列5,000萬元,建議予以刪減3,0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24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第二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提案: 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其中定期執行公共運輸使用率滿意度調查經費編列5,000萬元,此項滿意度調查年年編列巨額經費調查,但其調查結果均無公開資料可供查詢。加以公共運輸使用率滿意度之指標即在於公共運輸使用率,其業已有統計結果,並不須再加以調查所謂的滿意度,其經費執行流於形式,爰全數加以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25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第二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提案: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其中公路公共運輸推廣及教育深耕活動,加強公路公共運輸與活動結合編列1億200萬元。此項項目恐淪為辦理活動之補助經費,徒然浪費不易籌編之預算,爰將其全數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26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第二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提案: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研修相關法規及推動公共運輸服務等級標章制度經費7000萬元,但查此項經費上年度即編列2500萬元,相關法規及標章制度應已研修完成,不必年年研修法規及變更標章制度,爰予以刪除70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27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其中辦理『研修相關法規及推動公共運輸服務等級標章制度』經費編列7,000萬元,較上(102)年度預算2,500萬元,增加4,500萬元。據公路局資料顯示,主要擬針對國道客運路網重塑、一般公路營運虧損補貼制度改善、市區公車客運路線服務品質提升等計畫,惟相關計畫歷年皆有持續性之辦理,此外交通部運研所也有相關之主題與計畫,恐有計畫重複之嫌,且計畫擬定費用竟編列高達7,000萬元,相對也偏高,爰此,有關103年度『研修相關法規及推動公共運輸服務等級標章制度』編列7,000萬元,建議予以刪減二分之一(3,5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28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第二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提案: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舉辦各項「創造新公車服務文化」競賽及論壇編列7000萬元,其經費運用流於形式,恐有消耗預算之虞,爰予以刪除70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29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科目:歲出14款6項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103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其中「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舉辦各項『創造新公車服務文化』競賽及論壇」編列7,000萬元,是本年度新增計畫,主要內容將以活動競賽或評比考核之方式,針對於具有良好服務品質之業者,舉辦相關論壇或觀摩會,讓各縣市政府與客運業者可彼此經驗交流及互相學習。若依公路總局說明,僅係以活動或評比考核之方式辦理業者互相交流,卻須高達7,000萬元經費,顯然預算編列不切實際,明顯浮誇,爰此,有關103年度「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舉辦各項『創造新公車服務文化』競賽及論壇」編列7,000萬元,建議予以刪減5,0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30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第二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提案: 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建置公共運輸監理資訊相關設備編列2億元。但公路總局本即編有第3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建置計畫,高達19億9,859萬8千元,該項監理資訊系統本即應有公共運輸監理資訊相關系統,實不必再於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再重複編列。且上年度亦有編列5,000萬元建置公共運輸監理稽查相關設設經費,而稽查之基礎及在於母數,亦代表母數之監理資訊系統早已建置完成,爰予以刪除本項經費2億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31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第二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 提案: 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鼓勵推動公共運輸服務提昇亮點計畫1億元,上年度編列此項計畫係編列2億元,但迄今卻少有人知何謂公共運輸服務提昇亮點計畫,爰凍結本項經費全部,經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2目 32 預算提案 單位:公路總局(歲出) 科目:第款項目節 案由: 鑑於國內遊覽車行車事故及傷亡人數逐年攀升,行車事故件數由民國92年5件增加至101年度36件,人員傷亡數由民國92年度169人增加至101年度377人,屢創新高,其中100年度及101年度遊覽車行車事故可歸責於駕駛人因素者甚至高達80%。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遊覽車之公路監理業務,顯見未落實遊覽車駕駛人之行車安全及預防事故之教育訓練,爰針就103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歲出科目下之「辦理副大眾運輸工具駕駛人專業訓練」經費預算數5百萬元,凍結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報專案報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明溱  劉櫂豪 連署人:李鴻鈞  魏明谷  葉宜津 歲出 第2目 33 提案 交通委員會 案由:針對交通部長葉匡時允諾台鐵、客運今年不漲價,但對明年度票價是否漲價,目前尚未得知,經查,公路總局102年度編9億5,000萬元補貼客運業者虧損,103年度又續編9億5,000萬補貼業者,政府屢編上億預算補助公路客運業者,但民眾還是對政策無感,無法感受政府減輕民眾交通費的用心,爰此,此政策有改善的必要性,故該預算予以凍結二分之一,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林國正  陳根德  林明溱  劉櫂豪  葉宜津 歲出第3目 1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 科目:P.57─58「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103年度歲出預算「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編列299億3,630萬元,其中「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編列1億6,050萬元及「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編列1億8,000萬元。查依預算法第3條第1項及第37條:「稱各機關者,謂中央政府各級機關;稱機關單位者,謂本機關及所屬機關,……。」、「各機關單位預算,歲入應按來源別科目編製之,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編製之,……。」:另查依預算法第49條規定:「……歲出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審議時應就機關別、政事別及基金別決定之。」,預算本應以計畫為基礎編成,並應與其法定職掌及業務性質、內容相合,以符合施政所需,惟「金門大橋建設計畫」及「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之預算編列與權責歸屬並未符合。爰此,針對103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299億3,630萬元,提請酌予刪減10%,並請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於下(104)年度起回歸各該預算編制單位,以維預算法制。 說明:103年度非屬公路總局及所屬辦理權責計畫一覽表 計畫名稱 承辦單位 編列理由 金門大橋建設計畫 國道新建工程局 本計畫屬公路次類別,因其非屬國道性質,無法於國道基金支應,爰將本計畫之預算編列於公路總局。 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 交通部管理資訊中心 主要考量省道路網長度占全省道路路網長度之比例最高而路段資訊涵蓋率卻較低,透過本計畫之執行,期能以快速、低成本方式,提高省道路網之路段資訊涵蓋率,爰將本計畫之預算編列於公路總局。 (註: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提供。)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第3目 2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 科目:P.57─58「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103年度歲出預算「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編列357億0,116萬9千元,又依102年上半年度結算,預算分配數136億6,350萬9千元,已分配尚未執行數15億4,281萬8,495元,未執行率達11.29%。查「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編列299億3,630萬元,其中「台2丙線興建及改善計畫」,103年度續編列3億1,300萬元,惟公路總局辦理該項工程竟逾15年,工程完工通車仍遙遙無期;另查依經建會101年10月25日總字第1010004749號函,略以:「……(二)有關本案第1次修正計畫行政院核定經費為32.305億元,惟決標金額已逾35.82億元部分,以及本案連續4年(98年至101年)未依行政院核定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歷年審議意見『……提報修正計畫奉行政院核定後始得動支』,請交通部查處。」,顯見預算未覈實編列,於現今財政拮据,舉債業已逼近上限之際,更應節約開支。爰此,針對103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299億3,630萬元,提請酌予刪減10%,其餘凍結10%,並請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2丙線興建及改善計畫」之規劃進程及改善情形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第3目 3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103年度歲出單位預算書第57頁次【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預算數:35,701,169千元,建議凍結100,000千元,俟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九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監督小組爭議議題會同環保署檢討後,向本席與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有具體因應對策,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台九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的環境保護監督小組委員從第一屆至第二屆皆提出公路總局在本案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書進環保署前,應先送進監督小組正式會議討論,並提供監督小組委員意見供環評委員參考,以落實監督小組定期追蹤生態及環境保護各項措施及策略之延續性,並期能回饋至蘇花改本案,監督小組委員多次向公路總局與討論此議題,公路總局仍自行解釋環評與監督小組之關係,至今爭議未決。 2.「台九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本年度由公路總局提出「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蘇澳~東澳、南澳~和平、和中~大清水)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和中~大清水段)」一案,其中初審會議有環評委員提議環差報告中應納入蘇花改環境保護監督小組之意見,以供環評委員參酌。公路總局未具體回應該項建議,只以環評大會審查結論未包含該項意見為由,逃避監督小組委員與環評委員之具體建議,一味避免環差報告納入監督小組意見。 爰上述緣由提案凍結103年度交通部編列之【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預算35,701,169千元之100,000千元,待交通部公路總局會同環保署、蘇花改環境保護監督小組共同召開專家會議實質檢討後,並提出具體檢討改善對策,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及本席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田秋堇 連署人:劉櫂豪  管碧玲 歲出 第3目 4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 科目:P.64─65「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103年度歲出預算「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編列57億6,486萬9千元。查96年度至101年度公路總局及所屬機關新收國家賠償案件數717件中,國家賠償案件達122件,占新收總件數之17.02%,累計賠償已高達2億5,343萬7千元。另查國家賠償案件之事由主要有「道路不平或坑洞」、「警告標誌未設置或不足」及「道路巡查及養護未落實」等養護作業缺失,顯見公路工程與設施設置或管理不當所肇生國家賠償案件比率及賠償金額偏高。公路養護本應維護區域交通劉尚,增進行車安全,尤以道路交通安全為首要之務。爰此,針對103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57億6,486萬9千元,提請凍結1/5,並請交通部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針對公路養護成效配合縮短管線單位道路挖掘工期、合併挖掘申請計畫及聯合稽查等矯正預防措施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 第3目 5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 科目:P.63「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01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11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 案由:本項「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總經費6億,期程101至104年,101年度編列42,180千元,102年度編列82,040千元,103年度編列180,000千元,以後年度編列295,780千元。查本計畫之規劃期為101年7月至102年3月,建置期為102年至104年,由政府全額投資並委託建置及試營運;惟自105起將全數委外營運(如附圖),亦即101至104年間政府投入之6億元如同為未來營運業者所付出之基礎設備成本。 [image: image1.png] 本計畫將由受託營運單位整合各政府部門自中央至地方之綿密資訊(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18個縣市交控中心之即時路側交通資料、公路總局公路客運動態、各縣市政府聰明公車動態系統之即時GVP(GPS)資料、運輸研究所、交通服務e網通蒐集彙整之事件資訊、公路總局之道路通阻資訊、防救災資訊、觀光局之觀光活動資訊、中央氣象局之氣象資訊、交通疏導措施資料、警政單位之CCTV影像……),並允許蒐集民間公司與個人之交通移動資訊,如同政府委託並授予特定業者使用由公權力所收集之資料且用以營利,成為無所不在的交通監控系統。為避免重蹈高速公路電子收費交民間營運之弊端,及避免侵害個人資訊保護之虞,爰將本項預算180,00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 第3目 6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3目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103年度編列1億8,000萬元,本計畫總經費6億元,期程101至104年,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1億2,422萬元,惟102年度『系統建置暨營運』委外服務案,招標作業流程於102年10月22日至102年12月2日為上網公告期間,預計12月中旬辦理評選會議,以致本案進度嚴重落後一年,由於本案執行進度落後,倘若招標作業順利的話,103年度方才要執行102年度預算與計畫,且103年度又要編列1億8,000萬元,恐會無法執行,為避免執行落後又要辦理預算保留,也避免匡列預算影響其他計畫編列,爰此,有關103年度辦理「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編列1億8,000萬元,建議予以刪減1億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魏明谷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3目 7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第三目 提案: 公路總局台2丙線興建及改善計畫,103年度編列3億1,300萬元。但查本項計畫其延宕超過15年,其規劃總經費一改再改,且各年實際運用預算皆未覈實辦理,淪為公路總局調移經費之虛編預算,爰將本項預算全數凍結,視實際工程進度於上述提列數額內解凍執行,並不得將本項經費調移於其他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管碧玲  劉櫂豪 歲出 第3目 8 預算提案 機關(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金門大橋建設計畫160,500千元,建請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案由:103年公路總局及所屬於「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項下編列「金門大橋建設計畫」預算1億6,050萬元。經查上開計畫雖非屬公路總局職權範圍,卻將所需經費編列於該局公務預算項下,作業有欠合理。金門大橋建設計畫係奉交通部核定委託國道新建工程局代辦,以改善烈嶼(小金門)與金門島間之交通聯繫,促進地方觀光,計畫承辦單位為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本應由交通部編列預算執行,然卻將所需經費全數編列於公路總局預算項下,與預算法上預算以計畫為基礎而編成,原則上應與其法定職掌及業務性質、內容相對合之規定不符,顯有預算編列與權責歸屬未臻配合,作業有欠合理。爰此,建請將「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金門大橋建設計畫160,500千元,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陳根德  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歲出 第3目 9 預算提案 機關(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設備及投資」「公共建設及設施費」公路改善1,567,219千元,建請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案由:公路總局於「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編列「公路養護計畫」57億6,486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公路巡查及各項養護管理作業等工作所需;惟查近年來該局因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不當,致生損害而成立之國賠案件頻仍,顯示目前公路養護作業仍有檢討改善之必要。據統計,96年度至101年度公路總局及所屬機關新收國家賠償案件數僅717件,惟同期間國家應予賠償案件卻高達122件,占新收總件數之17.02%,累計賠償為2億5,343萬7千元,顯示公路工程與設施設置或管理不當產生之國家賠償案件比率(及賠償金額)偏高;分析上開國家賠償案件之事由多為「道路不平或坑洞」、「警告標誌未設置或不足」及「道路巡查及養護未落實」等養護作業缺失。爰此,建請將「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設備及投資」「公共建設及設施費」公路改善1,567,219千元,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陳根德  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歲出 第4目 1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 科目:P.66「一般建築及設備」─「營建工程」─「設備及投資」─「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103年度歲出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營建工程─設備及投資」其中「房屋建築及設備費」編列1,746萬8千元,其中「臺北區監理所運管中心辦公大樓新建工程」,期程自99至103年度,103年度編列447萬7千元。查依據102年上半年度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分配數1億6,343萬1千元,已分配尚未執行數1億4,694萬0,797元,未執行率高達89.91%。顯見交通部公路總局執行預算時未能依預算法第55條規定覈實分配,恐致預算資源閒置,形成空有預算卻無力執行。爰此,針對103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臺北區監理所運管中心辦公大樓新建工程」447萬7千元,提請全數刪減,以撙節公帑。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歲出 第4目 2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科目:歲出14款6項4目1節─營建工程 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台北區監理所運管中心辦公大樓新建工程』103年度續編447萬7千元,本計畫總經費4,895萬4千元,期程99至103年,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4,447萬7千元,佔總經費90.85%,惟本案截至102年10月30日開標又流標,迄今工程進度嚴重落後,已無法如計畫期程於103年完工,依此103年度已無新增預算需求,爰此,有關『台北區監理所運管中心辦公大樓新建工程』103年度續編447萬7千元,建議予以全數刪減,並就工程延宕原因與檢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魏明谷  管碧玲  劉櫂豪 決議 1 主決議 案由:鑑於交通部辦理「推動公車限齡汰換及補助增購新車計劃」與「辦理公路汽車客運路線(不含國道客運)使用非接觸式電子票證票價優惠補貼計劃」,只限定申請資格為一般公路客運,然行駛國道路線的客運業者雖然無論行車速率、里程數都比一般公路客運高,消費者的安全也是非常重要,而且一般公路客運跟國道客運的平均車齡都差不多在8年左右,車齡10年以上的車亦不在少數。鑑於消費者安全應是政策最主要的考慮點,車輛安全應該只分新舊不分路線,政策的用意是在車輛汰舊換新,應將一般客運跟國道客運都需納為補助對象,不該依路線而有限制,爰要求交通部於一個月內研修相關規定,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明溱 連署人:李鴻鈞  魏明谷  葉宜津  楊麗環 決議 2 主決議 案由:鑑於《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條規定已不合時宜,法令未與時俱進,已增添相關產業之困擾,雖然立法院及監察院多次要求檢討修正,但主管機關應檢討修正卻未行修正,反而擅以行政裁量進行試辦,便宜行事,有違依法行政原則,爰要求交通部及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提出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條檢討修正,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林明溱 連署人:李鴻鈞  魏明谷  葉宜津  楊麗環 決議 2-1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案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 案由:鑑於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條規定不合時宜,立法院及監察院多次要求檢討修正,主管機關應檢討修正卻未行修正,反而以行政裁量進行試辦,便宜行事,有違依法行政原則,要求交通部及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完成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條檢討修正。 提案人: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楊麗環 決議 3 主決議 公路總局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6年(民國98-103年)計畫,共計辦理或補助68項分項計畫,而國一甲線目前僅規畫延長至桃園市區,無法發揮最大運輸效能,公路總局應將國一甲線列入生活道路延伸至八德二高交流道。並應將各分項計畫之重要時程、進度及經費等預定與實際值公告於網站上。 提案人:楊麗環  李鴻鈞  陳雪生  葉宜津 決議 4 主決議 有關本院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24項通案決議:「為使工程獎金之發放,能激勵實際辦理工程之人員,朝野黨團要求中央及地方支領工程獎金之機關,其首長及副首長應排除於工程獎金支領範圍之外」一案,造成處長待遇比機關的課長每月還少3,640元,形成一級主管待遇高於機關首長的情形,為激勵工作士氣並利領導統御,建請自103年1月1日起恢復各工程機關正副首長支領工程獎金。 提案人:楊麗環  魏明谷  李鴻鈞  陳雪生  葉宜津 決議5 主決議 公路總局工程單位至103年12月使用達12年以上之老舊車輛查有14輛小客車、1輛公路巡查車、25輛小貨車,合計40輛。近幾年來氣候異常變遷,致颱風豪雨災害密集,一些老舊車輛進出災區勘災搶修,有安全顧慮。爰要求交通部應速汰換,以維安全並助加快搶修工作。 提案人:楊麗環  魏明谷  李鴻鈞  陳雪生  葉宜津 決議6 主決議 交通部推動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民國99-101年),計畫總經費150億元,該計畫於執行期間,公共運輸使用率僅成長1.6%,遠不如原規劃預期目標(短期每年成長5%,3年應至少成長15%)。「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民國102-105年)中妥訂民國114年(西元2025年)公共運輸使用率應達30%之長期目標,交通部應加強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研謀改善措施,協助地方政府提高載客量,並積極提升整體服務品質,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魏明谷  李鴻鈞  陳雪生  葉宜津 決議7 主決議: 大園鄉的台四線因位處桃園機場周邊,依法不能設路燈,以致夜晚視線不佳,車禍事故頻仍。要求公路總局應立即加裝夜間反光標誌及光線助導設施,提升夜間行車的安全性,在不擾亂飛機起降的原則下,保障駕駛人用路的安全。 提案人:楊麗環  魏明谷  李鴻鈞  陳雪生  葉宜津 決議8 提案 交通委員會 案由:針對大客車行車安全,交通部公路總局指出最近5年交通事故共84件,前3名分別為國光客運19件、統聯客運10件、三重客運5件,雖然事故件數較高的業者不見得發生事故機率會較高。基於旅客安全,政府須督促業者落實在每一條經營路線與每次出車業務均能力求安全,儘量做到「零事故」水準,並且以高規格安全標準要求營業大客車業者確實遵守,除將事故資訊充分揭露,讓相關業者能夠有所警惕,立即自我改善外,並採取各項安全強化措施。交通部針對事故件數較多遊覽車客運公司加強輔導及定期查核,讓公路客運及遊覽車客運的GPS資訊及時納入動態系統進行管理與監控,方能達成逐年減少營業大客車事故件數與A1類死亡人數的安全目標。 提案人:羅淑蕾  林國正  陳根德  林明溱  葉宜津  楊麗環 決議9 決議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之1條規定,機關裁決職業汽車駕駛人吊扣、吊(註)銷駕駛執照時,得應雇主之請求,以書面或其他方式通知違規當時所駕駛汽車之所有人。惟主管機關目前卻要求汽車所有人必須每十日主動發函查詢,此舉無疑增加政府及民眾無謂負擔,爰要求主管機關應依簡政便民之精神,於吊扣、吊(註)銷駕駛執照時,即主動通知違規當時所駕駛汽車之所有人。 提案人:陳根德  盧嘉辰  葉宜津  李昆澤  羅淑蕾  林國正  林明溱  楊麗環 決議 10 決議 為建立桃園環狀公路運輸系統,針對國道一甲自濱海台61線連結至中山高速公路並延伸至桃園、龜山乙案,交通部應整合國道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等各相關單位,配合地方政府,擬訂可行路線,於本會期內提報本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陳根德  盧嘉辰  葉宜津  李昆澤  羅淑蕾  林國正  林明溱  楊麗環 決議 11 決議 航空城聯外道路系統為航空城發展重要命脈,為避免發生疊床架屋、互推責任,或中央與地方無橫向聯繫導致建設延宕,交通部應成立專案小組,除彙整各聯外建設權責單位,並應確實掌握各建設計畫進度,每季提供書面資料至本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陳根德  盧嘉辰  葉宜津  李昆澤  羅淑蕾  林國正  林明溱  楊麗環 決議 12 決議 桃林鐵路停駛之後,桃園龜山陸橋已無存在必要,現反成為當地交通及地方建設障礙,請公路總局盡速偕同桃園縣政府,盡速提出拆除龜山陸橋可行方案。 提案人:陳根德  盧嘉辰  葉宜津  李昆澤  羅淑蕾  林國正  林明溱  楊麗環 決議 13 決議案: 司馬庫斯遊覽車翻覆意外事件發生後,交通部提出遊覽車分級制度之構想,並同意於102年5月底前公佈,但迄今業已超過半年,爰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公佈遊覽車分級制度辦法。 提案人:葉宜津  羅淑蕾  魏明谷  管碧玲  楊麗環 決議 14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決議案 提案: 對於公路之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總局應深切檢討其必要性及整體經濟性。尤其部分敏感地質區域實在不適合新建公路,或舊有公路因天災等因素坍塌,並不適宜重建。台灣之公路除前交通部長葉菊蘭下令對於台8線公路讓其休養生息外,其餘均係陷於天災、重建、天災、重建之不斷循環中,除了對於山林之破壞外,公帑支出亦屬浪費。爰要求公路總局不應在以人定勝天的精神去面對公路新建及養護的課題,於一個月內以書面提報應該休養生息之公路系統予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管碧玲  楊麗環 決議 15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決議案 提案: 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其中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推動公車優先通行設施1億元。但有地方政府如台北市政府,於辦理公車專用道等設施時並未周詳考慮,建置公車專用道之後卻未見啟用,反形成大型路障。爰要求此筆補助預算,於有上述情形未加以改善前,不得加以補助。並於補助前,要求地方政府切結,其補助推動之公車優先通行設施若有未啟用之情形,即加以收回,以避免地方政府浪費公帑,還造成道路交通紊亂情況產生。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管碧玲  楊麗環 決議 16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決議案 提案: 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其中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補助建置電子票證及提昇公共運輸票證功能的交通與觀光服務改造1億7,000萬元。惟查交通部目前對於電子票證雖係採多卡通之政策方向,因此所屬各單位均有編列相關經費建置或補助建置多卡通。但多卡通政策實際發展結果,反而讓悠遊卡一卡獨大,多卡通之補助結果反讓悠遊卡深入非屬大台北地區之區域,等於以政府之經費補助悠遊卡通行全國。爰要求本項補助經費,僅能補助各該縣市政府全力推動之電子票證,不得要求全面必須使用多卡通之建置。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管碧玲  楊麗環 決議 17 單位:公路總局 項目:決議案 提案: 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其中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推動一票到底的交通與觀光服務改造5,000萬元。查此項計畫上年度即已編列1億7,000萬元,但其最大受惠者僅為悠遊卡,等於用政府預算於全國推動悠遊卡政策。爰要求本項補助計畫僅能補助具地方特色之一票到底的交通與觀光服務改造。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魏明谷  管碧玲  楊麗環 決議 18 主決議 鑒於因彰化和美與台中大肚雖僅有一水之隔,惟缺乏道路直達,當地民眾常須繞行台1線大肚橋或台17線中彰大橋,單趟路程超過10公里以上,甚為不便。若由線東路新闢橋梁跨越大肚溪直接延伸到大肚區境內,將可減少兩地阻隔,提升通行上之便利。亦可紓解台1線及台17線之車流,並可做為防災避險之替代道路。爰要求公路總局與彰化縣及臺中市政府共同研議本案,並由公路總局負擔本案可行性評估經費需求。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楊麗環 決議 19 主決議 鑒於目前員林鎮東北里及大村鄉地區等聚落對外聯絡快速道路系統主要依賴員林交流道系統,造成員林鎮台1線省道及148線道塞車情況非常嚴重,對地方交通影響甚鉅。由於員林鎮公所已做完可行性評估,爰要求公路總局盡速協助彰化縣政府研議新闢台七十六線(草屯─漢寶線)北側聯外道路,並列為下一期生活圈計畫(104-107)辦理審議之優先項目,以減少當地交通堵塞情況。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楊麗環 決議 20 主決議 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 案由:鑒於103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編列42億5,069萬3千元,其中「獎補助費」36億2,069萬3千元,較上(102)年度29億2,919萬3千元,增加6億9,150萬元,漲幅達23.60%。經查其中有關大眾運輸業者營運虧損補貼,編列11億7,669萬3千元,所佔比例竟高達「獎補助費」32.49%,其所補貼主要係針對大眾運輸事業之營運虧損。惟「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本應全力推展改善大眾運輸經營環境及服務品質,現今卻使汽車客運業者更加仰賴政府補助始能維持營運;爰此,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針對促進公路公共運輸提昇提出檢討及改進方案,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楊麗環 決議 21 案由:有關本院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24項通案決議:「為使工程獎金之發放,能激勵實際辦理工程之人員,朝野黨團要求中央及地方支領工程獎金之機關,其首長及副首長應排除於工程獎金支領範圍之外」一案,為激勵工作士氣並利領導統禦,建請自103年1月1日起各工程機關正副首長暫時支領工程獎金,直至交通及建設部完成組織改造後採用簡、薦、委制為止。 說明: 一、前揭通案決議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3月1日總處給字第1020025543號函轉請各機關查照辦理,並自102年3月1日起實施。實施以來,各機關正副首長等同實質減薪,待遇低於機關一級主管及資深之工程司,除打擊渠等工作士氣外,亦帶來領導統禦之困境。 二、以交通部公路總局為例,該局組織龐大,幅員遼闊,目前養護公路里程數達5,000餘公里,轄管橋樑共計3,800餘座,平時養護、防災業務已屬龐雜繁重,逢雨季及汛期,道路橋梁每每坍塌、毀損,該局肩負限期搶通責任,工程人員於強風豪雨、山崩、橋斷、落石、地滑等惡劣環境中搶通修復,所屬各工程處正副首長亦需於第一時間趕赴災害現場督導指揮,壓力之大,責任之重,每每犧牲假日及家庭生活,辛勞付出,才得已建構今日城鄉四通八達之公路網絡;另蘇花公路因地質屬性,每逢颱風及雨季多坍方影響對外交通,如本(102)年5月初花蓮降雨不斷,多處累積雨量破兩百毫米,導致花蓮對外的蘇花、中橫公路,雙雙坍方中斷,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派員日夜搶修,正副處長肩負限期搶通壓力,職責相較工程人員更趨繁重,與第一線工程人員同屬實際執行工程業務之人員。 三、公路總局公路工程業務推動實為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之成果,由主協辦工程司、各級主管、機關正副首長串聯成牢不可破的工程團隊,環環相扣,缺一不可。舉凡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督,除第一線工程人員外,工程處正副首長籌劃、指揮、協調、監督功不可沒,為工程之實際領航者;惟該局執行前揭本院通案決議以來,所屬各工程處正副處長每月分別減少支領獎金3,500元及9,500元(影響人數共25人,102年總計減薪129萬5,000元);也導致工程處處長與其他機關11職等首長比較,每月減少9,430元,處長待遇甚至比同機關的課長每月還少3,640元,形成一級主管待遇高於機關首長的情形,十分不利領導統御,也嚴重打擊工作士氣。為激勵職責繁重之機關正副首長,並利領導統禦,建議中央及地方各工程機關正副首長自103年起恢復支領工程獎金,直至交通及建設部完成組織改造後採用簡、薦、委制為止。 提案人:王廷升 連署人:盧嘉辰  陳雪生 (進行協商) 主席:歲入部分第一案,林委員要求改成決議案,稍後處理決議案時再一併處理。我們處理完預算案,先處理臨時提案,再處理決議案,好嗎? 現在處理預算案。因為第一案是李委員昆澤的案子,而李委員不在場,我們先處理臨時提案。請宣讀。 臨時提案 1. 對於中國片面劃定東海防空識別區,要求飛經之民航機均應送交飛航計畫書。民航局不僅未加以抗議,反而加送飛航計畫書予中國。對於如此矮化主權之行為,要求民航局即日起不得送交飛航計畫書予中國。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管碧玲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葉委員宜津:他們要對本案做文字修正,但是我的重點在「不得」,這個沒得商量。 主席:其實這個在昨天就跟你們講了。 葉部長匡時:我作以下說明。第一,他們現在正在研究。第二,我昨天跟民航局再次確定,以前給我的資訊是錯誤的,每個國家都是由民航局或是飛航服務總臺去送交飛航計畫書。第三,以日本為例,日航全日空是不送飛航計畫書,可是在日本起飛的其他航空公司,比如新加坡航空公司或是菲律賓航空公司,日本單位還是要送,所以民航局還是要尊重航空公司…… 葉委員宜津:我是覺得這個臨時提案還是照做,但這不是你們決定的,這是國安會決定的,你就照做,我們要求…… 主席:這個提案通過後,你們回去跟國安局反映,好不好? 葉委員宜津:對。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預算案。處理歲出部分第1目第一案。 吳局長盟分:針對本案,我們已經跟李委員昆澤報告過了,李委員同意這個案子不要刪減。 葉委員宜津:真的嗎?李委員有同意嗎? 主席:李委員確實同意了,第一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二案。 吳局長盟分:這是按照每個人的人頭去編的,是否可以不要刪? 主席:這是什麼錢?「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總共才30萬元,車輛養護費怎麼可能才30萬? 在場人員:其實這是辦公器具的費用,因為名目有「車輛」2字,委員認定它有重複,但事實上,這30萬元不是作為車輛養護費用,而是辦公器具,我們是一個科目以人頭…… 主席:現在李委員到現場了。 盧委員嘉辰:李委員,剛才局長說沒有重複編列,請再斟酌一下。 吳局長盟分:這是按照行政規定,每一個人每一年編1,048元,這個部分是辦公器具的費用,是不是可以不要刪? 主席:是按人次的。 楊委員麗環:每一個人都有嗎? 主席:你們有什麼辦公器具要養護? 在場人員:各部會平常有一些文具、器具,每人每年是編1,048元。 主席:像是影印機那些嗎? 在場人員:對,各部會的標準。 主席:標準公式嗎?如果用不完,你們就儘量把它用完,對不對?還是實報實銷? 李委員昆澤:公務監理業務項目編列了車輛養護費,依照預算書的說明,已經包括局本部在內,不是嗎?一般行政有關局本部的業務費,又編列車輛養護費,這有重複編列的情形。 吳局長盟分:那是科目的問題。 李委員昆澤:那科目就寫「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啊!在一般行政的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項下就有編列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了。 陳委員雪生:你們會計主任在哪裡?如果這個有重複編列的話,你就要辭職喔!好啦,本案就不予處理。 主席:第二案不予處理。 現在處理第三案。 李委員昆澤:紅十字協會又不具有工程背景,與公路總局的業務很難有關連,你們編列「國內組織會費」太過浮濫了吧?流於人情,沒有納入專業和業務的考量。 吳局長盟分:向委員報告,這主要是土木水利工程學會、大地工程學會等,事實上,紅十字協會的年費只有3,000元,如果委員不同意這部分,是否就刪減3,000元? 主席:你們是會員,這是會費嗎? 吳局長盟分:對。 李委員昆澤:我現在要請教你,紅十字協會都在做什麼? 吳局長盟分:報告委員,有時候在搶救災時會需要紅十字協會協助。 楊委員麗環:這些經費為救災之用,我們先不要刪。 主席:這些會費保留。 李委員昆澤:好。 吳局長盟分:謝謝。 主席:處理第1目第四案。 李委員昆澤:公路總局預定在今年底要搬遷到新大樓,不是嗎?你們都已準備搬遷,原有辦公廳舍的冷氣或辦公設備應該沒有汰換的必要吧? 在場人員:把舊的鐵櫃汰換掉之後,我們準備搬過去365個鐵櫃,這些鐵櫃是…… 李委員昆澤:我聽不懂,你再說明一次。 在場人員:只要是堪用的設備,我們還是搬過去繼續使用,不會浪費。 李委員昆澤:等到搬遷到新大樓之後,你們再編列預算購買就好了。 在場人員:那裡我們暫時沒有編列這筆預算。 主席:明年初就會搬。 李委員昆澤:明年初你們才要搬遷到新大樓,而你說這是今年先要購買設備的經費,明年你們再把設備搬過去,這樣的編列方式豈不是很奇怪? 楊委員麗環:這是明年度的預算,應該是…… 在場人員:現有堪用的…… 李委員昆澤:但是,你們現在仍然在使用舊大樓。 主席:部長我覺得有道理,因為新大樓絕不可能「設備及投資」才編列45萬元,新大樓一定有編列整筆新大樓的辦公儀器設備等專款費用,所以相關經費應予刪除。現在問題在於,你們有沒有需要在「設備及投資」科目之下保留1,000元,以保留科目,還是完全不必保留經費?請會計人員說明。 陳主任運貴:請幫我們保留1萬元。 主席:因為這需要保留科目,所以我們保留1萬元,好不好? 李委員昆澤:這種講法誰聽得下去? 主席:不是的。因為科目需要保留,如果我們都沒有保留一點錢…… 李委員昆澤:那就保留科目。 主席:那保留1萬元好了。 處理第2目第一案。 由於第2目第一案的提案委員不在場。請問你們可以凍結多少經費?不過,監理單位還是要負責監督,要保留一點…… 在場人員:對,是李鴻鈞委員。你向委員做說明。 主席:有嗎?你確定? 在場人員:因為…… 主席:今天有許多委員在質詢時提及劣質車輛的問題,你們沒有提出很好的管理辦法,監理單位要依法執行,所以本案爰例凍結五分之一。好不好? 葉委員宜津:四分之一啦。 主席:好,凍結四分之一。 楊委員麗環:一般都是凍結五分之一。 葉委員宜津:沒有,其實王院長那裡都是四分之一。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 主席:如果你們同意凍結四分之一,就要來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如果你們同意凍結五分之一,就提出書面說明。 在場人員:好,四分之一,並提書面報告。謝謝。 主席:好。 處理第2目第二案、第三案、第四案、第五案及第六案。 由於第2目第二案、第三案、第四案、第五案及第六案等五案都是同一筆預算,所以我們併案討論。 盧委員嘉辰:你們先說明能夠凍結多少錢? 主席:先聽委員的意見。 葉委員宜津:早上這個問題我們都已經提出質詢,監理業務的問題真的太多了,我們希望你們能夠趕快解決。我們提案凍結相關經費,就是push你們要趕快解決這些問題,所以我還是建議多凍結一點。 主席:我們凍結四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在場人員:好的。謝謝。 葉委員宜津:文字一樣嗎?我計算總金額有16億元。 在場人員:預算數是16億5,794萬2,000元。 葉委員宜津:凍結四分之一。 主席:好。 處理第2目第七案及第八案。第2目第七案與第八案兩案一併討論。 葉委員宜津:本席認為監理業務凍結四分之一,你們只有提出書面是不夠的,你們要向本委員會報告,譬如遊覽車的分級…… 主席:依照我們剛剛的原則,如果他們要向本委員會報告,我們就凍結五分之一的經費。因為我怕時間擠到後面,所以我才會裁示凍結五分之一,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好不好? 葉委員宜津:好,沒有關係。因為監理業務很重要…… 主席:前面就併案。沒有凍結經費就已經很支持你們了。 葉委員宜津:因為監理業務太重要了,遊覽車要做分級制,還包括我早上提及有關上、下交流道的問題,所有的監理業務你們都要到立法院報告。 吳局長盟分:好。謝謝。 主席:現在繼續處理第2目第七案與第八案。請委員先表示意見。 在場人員:蔡委員要求報告…… 主席:葉委員的提案呢?這全部是蔡委員的提案嗎? 葉委員宜津:除了凍結部分以外,我們還是要逐項處理,該刪的還是要刪,不是凍結就是全數…… 吳局長盟分:報告委員,我們剛剛有向蔡委員報告,他已經同意凍結、不刪減相關經費。 葉委員宜津:我覺得還是要刪減一點。 主席:委員建議刪減多少錢?這個總數是多少、主要在做什麼? 吳局長盟分:主是我們的監理站辦理服務民眾…… 主席:監理站是不是? 吳局長盟分:是。 主席:全國有多少所監理站? 吳局長盟分:有37所監理站。 主席:總數是多少? 吳局長盟分:4億多元。 主席:4億多元刪減幾百萬元也沒有問題。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痛車就是漫畫…… 主席:這部分需要多少的經費?不可能需要這麼多億吧! 楊委員麗環:你們要說明刪減多少錢不會影響業務。 在場人員:好,就同意…… 葉委員宜津:好,就依照我的提案刪減100萬元。 在場人員:100萬元。 葉委員宜津:什麼!這部分的經費4億多元,我才刪減500萬元,你們說要刪減100萬,這你們說的出口? 盧委員嘉辰:刪200萬。 葉委員宜津:什麼刪200萬,就照我的提案刪減500萬。這部分的經費4億多元,才刪減你們500萬元,還要…… 主席:所以我就問你們,這4億多怎麼可能全部使用於痛車?痛車在4億多經費中占多少? 葉委員宜津:不是啦! 主席:4億多元全部使用於痛車嗎? 吳局長盟分:沒有,痛車…… 葉委員宜津:不是的,我是就整個監理…… 吳局長盟分:好啦。請葉委員能夠支持我們其他的案子。 葉委員宜津:第七案依照我的提案,我建議刪減500萬元。 盧委員嘉辰:我建議刪200萬。 主席:太少了。 陳委員雪生:我建議不要刪。因為我們要給他們好好地去做…… 葉委員宜津:不是的。那我建議我們都不要幹立委了。 楊委員麗環:刪300萬好了。 吳局長盟分:好。葉委員,那就刪300萬。 葉委員宜津:是刪500萬!4億多刪減500萬已經算很少了,4億多的經費只刪減500萬,立委還要不要幹? 吳局長盟分:好。 主席:好,本案刪減500萬元。第七案照案通過。第七案與第八案併案處理。 處理第九案。 李委員昆澤:公路總局為了擴大服務民眾,提供專屬的客服平台,雖然你們的立意甚佳,但有關客服中心運作之方式、規模與提供服務之範圍都未於預算書中說明,本席實在無法了解你們計畫推動之實際需求,因此本席建議刪減500萬元,其餘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交通部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吳局長盟分:因為我們希望在明年初就開始運作,如果經費全數凍結,真的就沒有辦法做。可不可以只凍結五分之一,不要刪?這部分就是跟市府專線1968與1999…… 李委員昆澤:刪減500萬,凍結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部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之後…… 楊委員麗環:1,200萬元刪減500萬元,那就剩不了多少錢了。不要刪啦,凍結就好,讓他們去提供服務。 吳局長盟分:像高雄市專線1999對民眾就有很大的幫忙,拜託啦。 主席:這是什麼?為什麼客服中心與1999專線有關? 吳局長盟分:這就如同市府的1999專區,民眾若有問題只要打電話詢問,問題就可以立即獲得解決。公路局有關監理、工程、路面等業務…… 楊委員麗環:這是單一窗口。 李委員昆澤:雖然設立客服中心的立意甚佳,但是客服中心運作之方式、相關規模與提供服務範圍都沒有在預算書中說明。 吳局長盟分:那凍結四分之一,我們再提書面報告,好不好? 李委員昆澤:我要求你們提專案報告。 主席:好,凍結四分之一,你們要來立法院做專業報告。 吳局長盟分:好,四分之一。 楊委員麗環:但是,那500萬不要刪。 主席:現在處理第十案。 李委員昆澤:酒駕違規案件深受社會矚目,對於違規駕駛加強教育的確有其必要,但是酒駕仍屬道安違規的一部分,目前各監理所、站皆有辦理道安講習,應將酒駕違規併入講習課程,而不是另外開設專門的課程。 吳局長盟分:報告委員,實務上這是專門針對酒駕者開班授課,是被抓到酒駕者要來上課,所以這部分拜託委員不要刪減。 楊委員麗環:我也認為不要,因為酒駕問題真的很嚴重,一旦酒駕肇事將會破壞許多人的家庭…… 李委員昆澤:現在大家對於酒駕都深惡痛絕,現行酒駕致人於死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罰,當初這還是由本席提案的。本席要問的是,酒駕講習是要道安違規的一部分,列在道安裡面就好,為何還要另外再移出來? 吳局長盟分:酒駕部分是必須專門給予他獨特的矯正教訓…… 主席:李委員對於酒駕修法每次都提出質詢,他會不知道嗎? 李委員昆澤:矯正也不是你們的事情,公路總局管到人家矯正幹什麼,你們是國民健康局嗎? 葉部長匡時:目前酒駕是獨立一個科目,李委員的意思是現在是不是需要一個獨立的科目,能不能把它併回道安?如果併回道安,問題是錢還是要專門用於道安的事情…… 李委員昆澤:你們是要把它合在一起?還是另外再弄一個科目出來?不要出來就說這是酒駕防範,我當然知道酒駕防範很重要,在胡扯什麼!誰會反對防範酒駕? 主席:對啊!誰會去反對防範酒駕! 葉部長匡時:那就合併,至於那筆錢就讓我們併到那邊…… 主席:所謂合併的道理是這樣…… 陳委員根德:明年度要編列到道安…… 李委員昆澤:好,就這樣。 主席:這要做個附帶決議,請你們寫一下。 第十案不予處理,另作附帶決議。 我要說明的是,酒駕宣導針對的對象不會是小孩,但是我發現前交通部長賀陳旦及前交通局長王國財有組成一個宣教團,他們很努力在基層從事教育工作,這個宣教團不是只有談酒駕,而是到學校逐班教導學童,所以你們在教育課程中也要廣泛地宣導,而且要教導學童從兒童時期就養成習慣,所以剛剛這些文字要列入附帶決議中。 處理第2目第十一案。 這跟剛剛的計算標準一樣,全國統一,每個人都是以1,000多元來累計,我們就依規定給他們用。 李委員昆澤:好。 主席:第十一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十二案。 盧委員嘉辰:請局長說明一下,這些經費能不能刪除或凍結? 李委員昆澤:這是要你們提出改善計畫。 吳局長盟分:這是很重要的稽查,就凍結四分一,並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 盧委員嘉辰:凍四分之一、提書面報告。 主席:這些人加班會沒有加班費可領,我們凍結加班費,主要是要求你們提出改善計畫。 吳局長盟分:對,就凍四分之一。 楊委員麗環:剛剛就是凍四分之一,並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 處理第十三案。 請問這筆差旅費是用在哪裡? 葉委員宜津:這就是他們出差去看各地駕訓班。 吳局長盟分:對,這是我們去督導各地駕訓班的差旅費。委員,這個部分能否不要…… 主席:這部分是實報實銷,沒事你們不要隨便出去玩。 吳局長盟分:是。 主席:本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十四案與第十五案。 葉委員宜津:第十四案與第十五案一起處理。這部分是以前沒有的,為什麼你們突然要對國內團體展開大捐助?你們要捐助國內團體2億多元,也不知道你們要將經費捐助給誰。 葉部長匡時:這是因為過去對計程車的油價補貼是由中油折讓,但是明年開始中油不折讓了,所以我們現在就慢慢地把它編進去,等於是分10年編列補貼計程車的油價;這是當國內油價超過28元時,用於補貼計程車的錢。 李委員昆澤:這就是因應油價上漲…… 葉部長匡時:這包含對所有的公共運輸…… 李委員昆澤:我知道。你們主要是因應油價上漲,有關對大眾運輸、計程車的油價補貼,依過去實施的情況,中油公司過去每年的經費約為40.23億元,行政院核定爾後政策補貼要回歸由各主管機關自行編列預算,雖然公路總局有編列2億3,750萬元,但僅占歷年的需求的5.9%。請教你們,以這樣的預算規模,未來交通部要如何實施油價補貼措施? 葉部長匡時:其他還是會…… 李委員昆澤:要是你無法達到補貼的效果,到時候客運業、計程車業漲價,將會對消費者造成衝擊。 葉部長匡時:其他的目前還是由中油先折,至於行政院的政策就是分10年慢慢地增加,10年後才編足經費。 李委員昆澤:所以我才會要求交通部提出補貼預算不足的解決方案,以及降低對消費者造成衝擊專案報告,之後預算才可以動支。 葉委員宜津:換我講一下,我本來看預算書時,看不懂你們的「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還想說你們以前都沒有捐助,但現在卻要捐助哪個團體到二億多?若是計程車這種團體就要寫清楚,10年期間也要寫清楚原由,因為審查預算須清楚知道內容,我們並不是隨便亂刪,因為不知道所以才要刪。以前沒有而現在增加這一目後,將來10年到了才知道要將這個刪除,否則讓你們建立這項名目以後,即便沒有補貼但因為這項目還在而無法刪除,讓你們很快地增加項目,但將來卻刪不掉,我認為這樣我們不能通過,你們還是去修改、寫清楚以後再來談。我沒有要刪的意思,但要在這裡寫清楚、改清楚之後,我們才能讓預算通過。不能在「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底下突然多出「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這個名目確立後,將來隨便一個單位都可能會進行捐助了! 陳委員根德:不如將本案凍結四分之一,請他們提書面說明。 葉委員宜津:不行! 主席:本案保留至未審竣時,再予處理。 葉委員宜津:我並不是要刪,而是這以後會有後遺症,沒有捐助的時候,你們仍留著這項目是不行的。 楊委員麗環:你們要寫清楚該科目編列的原因。 主席:第十五案一樣,保留未審竣。 第十六案是刪減「汽車技術訓練」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1,216萬8,000元之400萬。 李委員昆澤:這計畫本來是辦理考、檢驗員的試務工作費、技工考試報紙公告、招訓廣告、大客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等業務,這些都是例行性的業務,102年度只編列728萬8,000元,相較本年度卻暴增488萬元,增幅達67%,考量財政困難,建議比照102年度預算予以刪減400萬。 陳副局長茂南:下年度預算增加是因為遊覽車駕駛回訓的3年期限到了,今年年底開始要進行相關的…… 李委員昆澤:3年期限屆滿要增加多少費用? 陳副局長茂南:350萬!3年1期在今年10月份到期,接著要開始進行第二波的回訓,所以這是增加訓練的費用。 李委員昆澤:728萬加上300萬合計只有1,000萬。 陳副局長茂南:其中還有監理人員相關訓練,有一個…… 李委員昆澤:好,那就刪減200萬。 主席:好,第十六案刪減200萬。 第十七案是刪減「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42億5,069萬3,000元的10%;第十八案也是刪減10%;第十九案為凍結三分之一,嗣後改為五分之一;第二十案為凍結20%;第二十一案也是凍結20%,以上五案併案討論。請說明可以刪幾億?第2目、第3目一定要砍! 吳局長盟分:這42億都是地方政府及所有客運業者須增加鼓勵大眾使用公共運輸的經費,建議採凍結而不要刪除。 楊委員麗環:請具體說明,譬如有哪些項目是要在這經費裡支出的? 陳委員根德:凍結20%,專案報告再來處理。 葉部長匡時:我們對公共運輸還想再增加,因為大家都非常關心公共運輸。 盧委員嘉辰:凍結20%。 葉委員宜津:不行,我支持凍結四分之一,這42億還要再刪減,刪減多少要看大家的意思,我認為至少可以刪減一成。 楊委員麗環:這是公路網的連結嗎?我比較希望讓這筆錢好好運用,因為我們的道路很少能達到全面性的連結,所以我是這樣建議。 主席:第2目刪減1億、第3目刪減5,000萬,再自行調整,是不是? 葉委員宜津:不是,第2目刪減1億5,000萬、第3目刪減5,000萬,加起來2億! 楊委員麗環:那麼先保留好了。 葉委員宜津:保留也是一樣,我禮拜一還是會來。 主席:我不會讓這預算保留!請你們精算一下,這5,000萬會差在哪裡? 楊委員麗環:我們真的需要這些公共運輸的…… 李委員昆澤:其中有定期執行公共運輸使用率的滿意度調查,這項調查在102年度編列900萬、103年度增加至4,100萬,這只是滿意度調查卻要花費將近5,000萬,你們是在辦理公共運輸還是民意調查?而且每年辦理的結果都差不多,都呈現重北輕南現象,也就是大台北地區的大眾運輸使用率高、滿意度高,愈往南數字就愈下降,每年的結果都一樣! 主席:第2目刪減1億5,000萬、第3目刪減5,000萬,你們自行調整細目,好不好?其他提案則併案處理。 第4目第一案要全數刪減「臺北區監理所運管中心辦公大樓新建工程」經費,第二案亦同,故併案討論。但既然已經發包,所以就不予處理。 李委員昆澤:該案為5年計畫,從99年開始編列預算辦理,明年的確是最後1年,但你們到今年10月底還沒有發包出去,顯示該工程已嚴重落後,不是嗎?明年是預算的最後1年,雖然只編列447萬,但根本就用不到,所以我建議將明年度的預算全數刪減並提出報告。 吳局長盟分:這在11月份已經發包,之前都是流標,所以這事實上已經發包了! 李委員昆澤:該工程進度已嚴重落後,沒有要求公路總局提出工程嚴重落後的懲處名單,就已經對你們很好了! 吳局長盟分:這已經發包了,拜託一下,而且之前都是流標,並不是我們疏於執行。 楊委員麗環:雖然嚴重落後,但是現在至少已經發包了,就讓他做吧! 李委員昆澤:部長要嚴加督促。我沒有要你們提懲處名單,就已經對你們很客氣了。 吳局長盟分:是、是、是。 主席:好,我們現在處理決議部分的提案。 請問各位,對決議第一案有無異議? 吳局長盟分:可以在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嗎? 葉委員宜津:等一下,第3目田委員秋堇的案子要改成決議喔! 主席:那是自行調整…… 葉委員宜津:對啊!這不要緊,就給它列入紀錄。 主席:等處理到決議的最後一案再來討論。 第3目第五案也要改成決議,請準備一下。 吳局長盟分:三個月提書面可以嗎? 主席:三個月提書面好不好? 好,三個月提書面。 第二案和第二之一案保留未審竣。 繼續處理決議第三案。 葉委員宜津:你要不要宣布保留未審竣禮拜一處理? 主席:禮拜一陳委員根德會排。 吳局長盟分:我們建議第三案做文字修正。 主席:楊委員同意嗎? 吳局長盟分:同意。 主席:第三案修正為「公路總局應協調桃園縣政府將國一甲線聯絡道路列入生活圈」,照修正通過。 繼續處理決議第四案。 葉部長匡時:我們同意。 楊委員麗環:沒有問題,就通過啦! 葉委員宜津:預算沒編,可以這樣做喔! 吳局長盟分:預算有編。 在場人員:預算有編,只是立法院去年的決議把它扣掉…… 葉委員宜津:立法院的什麼? 吳局長盟分:去年有一個決議啦! 主席:我來說明一下,就是當時有委員要把全國的工程獎金全部刪除,協商結果是刪首長和副首長,所以才會有這個東西。 楊委員麗環:對,才會變成這樣。 主席:這個東西有必要在這裡提嗎?是不是應該協商的時候再提? 葉委員宜津:應該整體考量。 主席:應該到王院長那裡提才對啦! 楊委員麗環:你聽我講,我是提案人。 我現在只把處長的部分列入,首長的部分並沒有吧! 主席:你說什麼?是首長和副首長啊!那時本來就是要全刪,協商結果是刪首長和副首長。 葉委員宜津:楊委員,因為這是全國性的,不是只有交通部,所以還是去王院長那裡協商比較好,不要只有我們開這個例。 楊委員麗環:那我們就讓它通過,協商的時候再談。 主席:我知道了,這不是通案,而是特別針對處長比課長少的部分。 楊委員麗環:對,我是針對這個部分。 主席:因為只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在這裡給它恢復。 那把文字改一下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把文字改得更精準一點。 主席:改為「造成處長待遇比機關的課長少的部分」,好不好? 楊委員麗環:首長和副首長的部分如果是部長和次長,就不給它恢復。 陳委員雪生:讓我講一下。人事行政總處對這個案子有一個解釋令,首長、副首長,即使是處長,只要是實際參加工程的人員,一樣可以領取獎金。這和預算其實沒有什麼關係,而是要去修改相關的辦法。這是根據立法院的主決議來的,然後公務部門有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釋示。 造成上級的錢比下級少的原因是什麼?處長有工程獎金,上面的沒有工程獎金…… 楊委員麗環:我現在只針對工程機關而已,並沒有影響到…… 陳委員雪生:行政主管也可以啊!按照那個解釋令就可以領啊! 主席:這個案子我們就加上「此部分」三字,也就是將最後一行的「請自103年1月1日起恢復此部分」,「此部分」的意思就是處長的薪水反而更低的部分。這個先讓它過,至於通案的部分,通案不是只拘束一年嗎?因為那是去年的通案。請相關人員查一下,搞不好只拘束一年,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啊! 不是啊?那是主決議。好,這部分就加那3個字,先讓它個案通過,因為這有領導統御和倫理的問題。 繼續處理決議第五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是第六案。 吳局長盟分:可不可以多給我們2個月? 主席:好,修正為3個月。修正通過。 接下來是第七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八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九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十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十一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十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十三案有無異議? 吳局長盟分:是不是可以給我們6個月? 葉委員宜津:剛剛質詢的時候,是你跟我講1個月的耶! 吳局長盟分:好,1個月。 主席:好,照案通過。 葉委員宜津:都給你們8個月了,你還要再6個月,我會翻臉喔!看到「1個月」就講要6個月! 吳局長盟分:對不起,我是不是可以報告一下…… 主席:不是通過了嗎? 葉委員宜津:是你在答詢臺上答應我1個月的! 吳局長盟分:好、好。 主席:你要把「分級」改為「管理」是不是? 葉委員宜津:你不要「唬弄」我喔! 部長,你跟他講什麼?你講大聲一點! 葉部長匡時:因為分級有兩種,我跟他講的是,不要是綜合指標的分級,可能譬如說每部車有…… 主席:沒有啦!叫你們拿計畫,你們就…… 葉委員宜津:我要跟你們講,你們這個還是花錢、花預算委外去叫人家做的研究案,結果研究了大半年還出不來!還要不要我們審你們的預算啊! 楊委員麗環:這件事我也很生氣!上會期發生的時候我就要你們分級了,結果你們到現在還在研究! 葉委員宜津:8個月了,你們錢都花了! 楊委員麗環:馬上去執行就好了,不是嗎? 葉委員宜津:錢都花了,可是我要看的不是你說的那個初級的分級。我現在就請助理查一下你們花了多少錢去請人研究那個分級制,看做出什麼東西來。 主席:你看,讓兩位委員都這麼生氣! 繼續處理決議第十四案。 趙副局長興華:「休養生息」的部分目前只有中橫,其他只有台20勤和、復興端,高雄市政府也希望復建,我們…… 主席:1個月內書面提報,這有什麼問題? 葉部長匡時:好啦!照案通過。 主席:好,照案通過。 接下來是第十五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十六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十七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十八案有無異議? 趙副局長興華: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把「負擔」改為「補助」,因為我們對地方是「補助」,不是「負擔」。 主席:把「負擔」改為「補助」,修正通過。 接下來是第十九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二十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二十一案有無異議? 葉委員宜津:第二十一案我反對。 在場人員:這和前面一樣。 葉委員宜津:就算和前面一樣,也要修正啊!前面是只有這部分啊!它要恢復支領耶!這樣不行啦! 主席:本案併剛剛楊委員的案子,好不好? 葉委員宜津:對啦!併了就好了。 主席:本案照楊委員的提案處理。 主席:歲出第3目第三案要改成決議案,有沒有問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李組長忠璋:蘇花改的環差其實都有送給監督小組參考,監督小組希望能夠跟環保署專案小組一起審查,但是這個部分環保署已經說明過了,這個部分會影響到整個環保專案小組監督委員的職權,為了尊重委員審查的權力,環保署並沒有同意要讓蘇花改的監督小組與環保署的審查委員一起來審查,環保署已經提出這樣的說明,所以針對蘇花改監督小組的爭議議題,我們會與相關單位檢討,後續也會把檢討書面報告向委員會提出。 主席:既然你們決定要檢討,就來這裡專案報告,應該沒有問題啊! 葉委員宜津:專案報告而已,也沒有要凍結。 主席:對,沒有要凍結預算耶。 夏副局長明勝:因為這兩個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主席:你們是來報告處理情形,我們邀請其他相關單位來列席,不是你們的責任啊! 第3目第三案改為決議案,文字修正為「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9線……,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 第3目第五案改為決議案,文字修正為「二個月內就資安監理機制及未來營運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另外還有一項附帶決議,文字為「對於酒駕屬道安違規之重要部分,目前各監所皆針對酒駕辦專班講習,103年度併入道安講習科目中執行。」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歲入部分: 第一案改為決議案,刪除第五行「針對103年度公路總局歲入科目下之行政規費收入審查會經費預算數15億513萬9,000元,凍結二分之一」等文字,並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歲出部分: 第1目:第一案至第三案不予處理;第四案刪減44萬。 第2目:刪減1億5,000萬元,包含公路及監理業務一般事務費500萬、汽車技術訓練項下一般事務費200萬,其餘科目自行調整。 另通過附帶決議一案:「對於酒駕屬道安違規之重要部分,目前各監理所皆針對酒駕辦專班講習,103年度併入道安講習科目中執行。 提案人:李昆澤  陳雪生  葉宜津  陳根德  管碧玲」 第3目:刪減5,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第三案改為決議案,內容為「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道路段改善計畫監督小組爭議議題會同環保署與蘇花改環境保護監督小組共同召開正式會議,並提出具體討論與因應對策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第五案改為決議案,後段「爰將本預算1億8,000萬元全數刪除」文字刪除,增加「爰要求交通部於二個月內就資安監理機制及未來營運內容,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決議部分: 第一案修正通過,將「一個月」修正為「三個月」。 第二案及第二之一案列入未審竣部分。 第三案修正通過,將第三行修正為「公路總局應協調桃園縣政府將國道1甲線聯絡道路列入生活圈道路延伸至八德二高交流道」,之後文字照列。 第四案修正通過,最後一行「恢復」後加上「此部分各工程機關正副首長支領工程獎金」。 第五案照案通過。 第六案修正通過,將「一個月」修正為「三個月」。 第七案照案通過。 第八案照案通過。 第九案照案通過。 第十案照案通過。 第十一案照案通過。 第十二案照案通過。 第十三案照案通過。 第十四案照案通過。 第十五案照案通過。 第十六案照案通過。 第十七案照案通過。 第十八案修正通過,將倒數第二行「負擔」修正為「補助」。 第十九案照案通過。 第二十案照案通過。 第二十一案併入第四案處理。 臨時提案:照案通過。 主席:針對今天的詢答作如下處理:一、葉委員宜津質詢另提書面補充意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二、潘委員維剛、張委員嘉郡、簡委員東明及蕭委員美琴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葉委員宜津書面意見: 一、公路新建、整建問題 先看這一張圖片,這是一整個用貨櫃當路基的圖片,在「看見台灣」這部紀錄片中出現後,很震憾人心,請問這裏是哪裏? 這是莫拉克風災後,台21線122.6公里處的場景,當然你們公路人員相當辛苦,為了搶通公路,堆疊了53公尺高的貨櫃來當路基。不過,請問部長,你認為這個拍攝這個片段是要讚嘆公路工程人定勝天的精神?還是這個片段是用來反省人為開發對山林的破壞? 這幾十年來,我們已經開始看到公路開發過度的結果,不要說颱風,只要雨下大一點,幾乎就會傳出公路的災情。好幾條公路,其實應該開始反省開不開復建,像台8線,谷關到梨山段,爭爭吵吵了好幾年,本席把它刪掉,就果隔年馬上復編,復編後說蓋七個明隧道就可以達到安全,然後擴大通車,最後呢?花了幾10億,通車11天就因為豪雨又造成路基嚴重流失,到現在的情況還是一樣。你們為什麼執意要把錢丟在大甲溪中呢?請問局長,你們今年投在谷關到德基這段的養護經費是多少?明年度是多少? 結果今年8月底,又碰到梨山居民北上抗議,結果交通部有一份中橫復舊的評估期中報告,認為中橫若要修復,必須部分或全部改線,預計經費要200億。請問你們這份報告是要做中橫復舊?還是不要做中橫復舊? 另外台21線也是一樣,破壞了山林,你們的目的是什麼?你們把南投阿里山的旅遊路線變成一日遊的路線,結果整個觀光產業效益反而降低,以前到東埔溫泉的民眾,都會考慮住一晚,要不然就返回埔里、南投等地住宿;往阿里山的民眾也是一樣。結果你們把台21線打通接台18線,整個山區嚴重受到破壞,路通了交通變方便了,但整體經濟效益是降低的,因為方便反而留不住遊客,整個旅遊品質變成走馬看花,哪裏來的深度旅遊?再其他的一些公路也是,其實公路總局不要整天只想把路更深入山區或海岸,把既有的平地公路保養好不要再有崎嶇不平的狀況,就已經是在做公德了。 二、遊覽車分級制度 從司馬庫斯事件以來,當初你們檢討後的重點,就是要建立遊覽車分級制度,表示要根據車輛裝備、設備、性能等角度來規範監理上的強度,這樣才能讓性能好的車輛進得來。本席今年3月20日質詢的時候,部長你回答說公路總局5月底就會公布相關辦法,請問現在11月底了,你們的相關辦法在哪裏?你們把整個事宜委外給外面的公司規劃,相關的承辦人員根本不熟悉所謂的遊覽車業務。聽說最近本來要定案了,但有部分團體反對,所以整個遊覽車分級制度要被暫緩了,有沒有這種事? 遊覽車因為牽涉很多利益關係,所以對於整個遊覽車監理制度,一直沒有完整的規劃,每次都是碰到重大死亡車禍事件,才說要來檢討,結果司馬庫斯事件後,你們做了多少事?等於什麼都沒做。 所以,本來業者在觀望看要不要買歐洲車系的遊覽車,看到你們這種態度,又開始購買便宜、保養費低廉的內縮式車款。部長,你知道什麼叫內縮式車款嗎?就是車子的大樑放在中間,行駛起來就像翹翹板一樣,隨時有可能翻履,這你們路政司相當的了解,但公路總局卻完全在狀況外。 像這次的司馬庫斯事件,每個死亡者獲賠多少?法院是判550萬,但部長你知道整個的保險結構是怎樣嗎?強制險是理賠200萬、乘客險150萬、運送人責任險200萬、遊覽車公會的互金理賠是200萬,這個公司實際投保的乘客險是350萬,總共是950萬,所以事件發生之初,遊覽車公司對於理賠要理不理只願意給750萬,一條人命反而賺200萬,13條人命賺2,600萬,死的愈多賺的愈多,請問有誰會願意花大錢去買性能好的車子? 就是因為這樣理賠談不攏,才走到法院,結果法院只判賠550萬,甚至還要看死者的身分、地位、年齡等因素,反而讓遊覽車公司賺得更多,多到還被黑道勒索恐嚇,這哪裏有公平正義可言?旅客的「不安全」反而變成不良老闆的賺錢工具,這是哪一門子的遊覽車監理制度? 最後再講到保險,你們要求遊覽車公司一定要幫旅客投保乘客險,最低金額是150萬元。你們知不知道乘客險是有責險的一種?也就是一定要開遊覽車的司機有故意、過失保險公司才願意理賠,如果是天災或者是完全對方的錯,乘客死亡、受傷反而獲不到理賠,這個你們知道嗎? 這樣你們要求一定要幫旅客投保乘客險的意義在哪裏?應該是幫旅客投保無責險的意外險才對,否則保了乘客險,還要冀望是自己車子的司機有責才能獲得理賠,這根本是不合理的事情,所以你們要求業者幫旅客投保的險種,其實也應該重新檢討才對。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103年度公路總局於「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編列「公路養護計畫」57億6,486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公路巡查及各項養護管理作業等工作所需;惟查近年來該局因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不當,致生損害而成立之國賠案件頻仍,顯示目前公路養護作業仍有檢討改善之必要,據統計,96年度至101年度公路總局及所屬機關新收國家賠償案件數僅717件,惟同期間國家應予賠償案件卻高達122件,占新收總件數之17.02%,累計賠償為2億5,343萬7千元,顯示公路工程與設施設置或管理不當產生之國家賠償案件比率(及賠償金額)偏高;分析上開國家賠償案件之事由多為「道路不平或坑洞」、「警告標誌未設置或不足」及「道路巡查及養護未落實」等養護作業缺失,似可透過縮短管線單位道路挖掘工期(限定5天內完成)、合併挖掘申請計畫及聯合稽查等矯正預防措施,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96年度至101年度公路總局及所屬機關處理國家賠償案件數計有907件,其中以訴訟程序行使求償權者,即高達392件,占總處理件數43.22%;而同期間發生國家賠償案件數計有122件,賠償金額計2億5,343萬6,568元,其中因訴訟判決成立之國家賠償案件高達50件(賠償金額計6,531萬6,559元),占總賠償件數40.98%(賠償金額占25.77%),訴訟案件比率及金額皆偏高。顯示公路總局審議請求權人申請國家賠償案件時,當事人常質疑其公正性,致無法達成協議,而以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訟方式,尋求救濟,導致訴訟案件比率偏高。 本席認為近年來公路工程與設施設置不良或管理欠當案件頻仍,養護管理作業容有改善空間;此外,公路總局及所屬機關受理國家賠償件數中,經由訴訟判賠案件比率偏高,除影響機關形象外,並徒增公帑不經濟支出,加上各工程處與包商間之訴訟,也幾乎都以賠償收場,顯示公路總局在工程施工品質及工程發包作業上迭有疏失,不僅排擠正常工程之進行,對疏失之責任亦有監督不周之責,建請檢討改進並列專案管制考核。 張委員嘉郡書面意見: 一、請問,對於雲林縣的危險路段,是否有相關的評估與改善計畫?已進行的計畫,進度狀況? 二、針對雲二線跨越六輕隔離水道新關道路橋樑計畫,關於可行性研究跟初步規劃設計運的作業進度?與縣府進行協調的時程?六輕員工多達三萬餘人,多數居住在虎尾、台西、斗六等地,每日的上下班車潮擁擠,造成聯一道路、雲三線及雲一五四線等周邊道路幾近癱瘓,本席希望中央單位能儘速協助提出具體計畫,讓當地民眾能早日脫離交通擁擠的夢魘。 簡委員東明書面意見: 葉匡時部長、吳盟分局長,各位列席的官員大家好: 一、高雄市那瑪夏、桃源、茂林區「颱風也斷路,沒有颱風也斷路」,尤其是桃源區勤和里一帶,今年4月份才因暴雨路斷,到了9月,又因為天兔颱風,高屏溪水暴漲封路,下山要從另一個方向繞路台南到、嘉義回到高雄市區,只要下大雨,溪水暴漲,變成「與世隔絕的孤島」。這幾個原住民族生活地帶路常斷、居民苦不堪言,公路總局之搶修進度緩慢,公路總局能不能想一個澈底解決的辦法? 二、今年7月,新竹縣五峰鄉民眾寫電子郵件,向公路總局反應:蘇力颱風後4天,「五峰鄉」「清石部落」道路卻仍未搶通,公路總局卻反應遲緩,公路總局甚至以為:「清石部落應該在尖石鄉,請尖石鄉公所處理」,請問這是什麼原因? 蕭委員美琴書面意見: 一、有鑑於台九線花東公路花蓮路段目前尚餘63.6公里之未拓路段乃為三十米路,所需經費為141億元。於交通部原本之計畫中,102年至107年之預算僅預計編列35.6億,用以拓寬光復以北的路段。幾經協調,交通部公路總局終局同意以「全段先行規劃,逐年施工」之方式推動台九線拓寬工程,且不受限於35.6億元之匡列。此舉亦令花蓮縣民期盼於107年底前花蓮至玉里全線30米路之拓寬成果。 二、而台九線之鳳林以南至玉里大禹規劃設計標已於今(102)年10月簽約發包,接續大禹至玉里路段規劃設計部份,公路總局允諾可於今(102)年底前完成發包工作。惟目前已屆年底,公路總局何時可發包完成? 三、此外,於未拓寬之路段中,眾多橋樑都皆為「兩代同堂」,例如:木瓜溪橋(吉安─壽豐)、萬里溪橋(鳳林)、馬太鞍溪橋(鳳林─光復),分別建於民國六零年代與八零年代,現均已是兩代橋梁併行。為避免「三代同堂」情景發生而造成日後困擾,花蓮縣民意皆望其 貴部應朝「全橋改建」之方向予以規劃。交通部對此有何看法?另,於台九線之所屬路段中,皆屬風景優美之花東縱谷景色,交通部於規劃時亦應融入景觀設計之元素,不僅可讓台九線沿路成為景點,更可讓花蓮台九線未來成為全國知名之景觀路段。 四、花蓮太魯閣為中國觀光客來台旅遊必到之景點。據統計,目前台八線(中橫公路)每日均有200台以上之遊覽車流量,已然造成交通壅塞之情況。俟106年蘇花改完成後,國內外旅遊遊客之湧入,勢必造成交通量倍數增加,交通部公路總局是否已有評估106年後中橫之交通流量?是否與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共商因應對策? 主席:針對今天的會議作如下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中華民國103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主管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未及處理部分,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繼續處理。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盡速以書面答復。」 現在散會。 散會(16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