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102年12月2日（星期一）9時14分至16時43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主　　席　段委員宜康","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2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13分至11時10分","下午2時44分至5時48分","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31分","下午3時7分至4時2分","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出席委員：段宜康    邱文彥    李俊俋    黃文玲    徐欣瑩    張慶忠    江啟臣    紀國棟    陳超明    姚文智    吳育昇    高金素梅  陳其邁    陳怡潔","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陳亭妃    葉宜津    許添財    楊麗環    鄭天財    盧嘉辰    李昆澤    廖正井    陳明文    孔文吉    陳碧涵    簡東明    李貴敏    許忠信    李桐豪    黃昭順    賴士葆    黃偉哲    林德福    羅淑蕾    蔣乃辛    蕭美琴    吳宜臻    蔡其昌    管碧玲    何欣純    薛  凌    呂玉玲    羅明才    楊瓊瓔    陳雪生    呂學樟    徐耀昌    林佳龍    林鴻池    蘇清泉    林明溱    陳歐珀    魏明谷    劉櫂豪    潘維剛    顏寬恒","      委員列席42人","主    席：張召集委員慶忠","專門委員：鄭世榮","主任秘書：李秋美","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專    員  葉淑婷","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討  論  事  項","    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    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收支歲出部分。","決議：","壹、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收支歲出部分審查結果：","第9項  空中勤務總隊原列19億3,901萬2,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中「空中救災救難任務執勤成效等宣傳廣告及文宣製作經費」17萬3,000元、「辦公器具養護費」2萬6,000元, 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01航務. 機務及飛安」中「8.參加會議、會勘直升機起降場、督導勤務演訓、赴各隊辦理直升機階檢及各隊支援勤務旅費」30萬元，另減列1,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549萬9,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9億2,351萬3,000元。","本項有委員提案3案，保留，併通案處理：","一、103年度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提案將空中勤務總隊103年度預算「文康活動費」減列二分之一。","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二、103年度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第1目「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共編列首長特別費21萬元。惟政府持家無方，財政赤字嚴重，債台高築；拚經濟無能，進出口衰退、GDP探底，實質薪資倒退，人民苦不堪言。鑒於政府財政困窘，舉債瀕臨上限且台灣整體經濟情勢不佳，GDP面臨保2危機，且由於特別費並非業務費用，102年度刪減四分之一後，各機關政務推動如常，不受影響，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故予刪減103年度空中勤務總隊首長特別費預算，計10萬5,000元。","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三、103年度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第1目「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獎補助費共42萬元，用於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釋字第443號及第614號即指出，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之給付行政措施，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規定。惟，具有給付行政屬性的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政府卻未透過法律予以授權，實有違法之嫌疑。爰此，提案全數刪除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42萬元。","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本項通過決議11項：","一、空中勤務總隊103年度預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分支計畫「01航務．機務及飛安」項下編列「1.實施教育訓練費：(1)辦理復飛、救難飛行、飛行人員學科訓練」經費329萬元，查98年至102年6月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機工長、維保員的職能訓練項目，發現每位機工長、維保員所接受在職訓練次數、項目皆不一致，僅有部分人員取得CAA國家證照（民用航空人員地面機械員檢定證），及航務組及機務組有部分人未接受過相關勤務職能訓練。綜上凸顯空中勤務總隊對於人員訓練規定、督導及相關職能培訓皆未完善規劃處理，爰此，建予凍結25%，俟空中勤務總隊提出精進人員職能訓練之規劃措施及檢討報告，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二、空中勤務總隊103年度預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分支計畫「01航務．機務及飛安」項下編列「1.實施教育訓練費：(4)辦理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計畫」，經費5億元，此預算為行政院核定的六年中程計畫（103年至108年），總經費66億7,200萬元，依據總隊所委託「組織制度、運作與管理總體檢」研究報告指出，目前總隊對其他後勤支援、模擬器協定、接訓隊擬編、技術書刊研讀翻譯、庫儲接收與管理、訓練場地與設施籌建計畫尚未擬定；且參照瑞典黑鷹直升機聯隊成軍案例，最快需要有兩年準備期，又依據美國陸軍安全中心失事資料庫的分析數據，各型機由傳統儀表換裝數位化玻璃座艙後，其失事率明顯提高，其中黑鷹機每10萬小時失事率由8.81增加到17.06，有兩倍之多，惟查該總隊對未來黑鷹新機駐地佈署、人力、訓練、維保策略等相關運作措施，目前尚未有完備及明確的規劃及執行方案，加上國外專家及學者皆明確認為總隊接黑鷹機準備明顯不足，爰此，建予凍結二分之一，俟空中勤務總隊黑鷹直升機接裝準備，提出妥善可行方案，並請內政部對我國空中勤務委外之期程及評估，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三、空中勤務總隊103年度預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分支計畫「01航務．機務及飛安」項下編列「7.直升機暨救災救護裝備器材維修」經費4億6462萬7,000元，查總隊98年至103年5月執行勤務統計顯示，空勤總飛行時數約75%為整備訓練時間，對於一個無自訓初級飛行員的公務機單位，等於只有不到40%的任務產出，參照世界各國飛行隊，香港飛行服務隊只有41.7%，美國馬里蘭州警航空指揮部僅占14.24%，故空勤與國外救災公務機單位比較確實有相當大的改進空間，爰此，建予凍結20%，俟空中勤務總隊提出整體勤務飛行改善及檢討報告，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四、空中勤務總隊103年度預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分支計畫「01航務．機務及飛安」項下編列「8.參加會議、會勘直升機起降場、督導勤務演訓、赴各隊辦理直升機階檢」，經費377萬5千元，據總隊所委託「組織制度、運作與管理總體檢」研究報告指出，目前總隊10年來事故率每10萬小時約8.17件，遠高於世界的公務機標準，故必須注意飛安管理，同樣2011年總隊委外「建立公務航空器飛安監理制度」研究案亦提出，總隊飛安會是由航務組、機務組及勤務指揮中心派員兼辦執行，不僅無法專責辦理，且無法保持客觀立場，功能及權責不易整合等問題；且2009年行政院飛安會也認為，空勤飛安監理機制再不改善，空勤發生飛航事故機率仍將居高不下。惟經查總隊飛安會運作機制仍未有重大改進，爰此，建予刪減30萬元，並凍結30%，俟空中勤務總隊提出飛安監理會運作改善機制及檢討報告，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五、查空中勤務總隊101年至103年編列之各機型飛行器養護費用浮動，無一定編列標準。鑒於政府財政困窘，為求預算有效運用，爰提案要求空勤總隊對於各機種飛行器之養護費應用訂定相關標準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六、國防部籌購60架黑鷹直升機，其中15架移撥空中勤務總隊供災害防救之用，其交接時序分別是104年度4架、105年度2架、106年度3架、107年度3架、及108年度3架。空中勤務總隊研擬「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中程計畫，總經費66.72億元，計畫期程自103年度至108年度，分6年辦理，103年度編列5億元，然而空中勤務總隊卻尚未規劃撥用期程及區域配置，爰提案要求空中勤務總隊應於102年年底前應提出報告，具體提出撥用期程及區域配置目標計畫。","提案人：江啟臣    徐欣瑩    陳超明    紀國棟","七、空中勤務總隊截至102年8月底止有32架航空器執勤，惟礙於機型及飛機性能限制，可執行救災之直升機中，有15台機齡高達39年，另航空攝影之直升機中則有1架達34年，其他機種亦多超過二十年以上，機齡顯有偏高，爰提案要求空中勤務總隊應設定各直升機種分別最高服役年限，避免因機齡過高承擔失事風險。","提案人：江啟臣    徐欣瑩    陳超明    紀國棟","八、查空中勤務總隊目前37架航空器多未配置飛航記錄器（即黑盒子），恐致飛航安全事故發生後，難以獲得事故真相，釐清緣由及責任歸屬。為改善此缺失，爰提案要求空中勤務總隊應於三個月內評估是否全面配置飛航記錄器或研擬其他替代方案，並將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九、查空中勤務總隊自2008年來多次發生嚴重飛安事故，然查行政院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之調查報告顯示，空中勤務總隊有多項增加風險之組織行為，包括未遵守程序及紀律、組員資源管理失當、工作態度不良、疲勞駕駛、判斷處理不良、訓練不足、維修失誤、使用手冊翻譯不完全等，實為嚴重組織問題，爰提案要求空中勤務總隊針對2008年來之飛航事故進行逐案提出檢討及改善計畫。","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十、據空中勤務總隊委託「組織制度、運作與管理總體檢」研究報告指出，香港飛行服務隊的績效指標明顯較科學化，能夠依抵達目標區的限定時間，作為任務合格的標準，其達標百分比可反應服務隊的能力度，並可為策進努力的標竿，但查空中勤務總隊103年預算書針對關鍵績效指標評估方式仍是採用問卷調查，精準度不夠，特提案要求空中勤務總隊應於3個月內提出加強績效指標精確度之方案。","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姚文智    陳怡潔","十一、據空中勤務總隊委託「組織制度、運作與管理總體檢」研究報告指出，黑鷹機的移撥係違反建案程序，並非依需求而生，空勤原擬採購3架重型、9架中型直升機，惟現卻獲得15架重型軍規直升機，單就構型修改、初次備份零附件與訓練預算，已超過原始採購金額，故空勤未來維持直升機維保費用將從103年4.4億暴增到108年15.57億，至少增加4倍以上。另專家表示在航空界，機型標準化為航空安全最重要的部分，標準化能減少維保與作業人員數目、節省成本，增加飛行員排班的彈性等，但目前空勤機型多種，又加上未來15架黑鷹其中有6架配置特殊裝備，恐不利飛安；加上運用黑鷹機來執行空巡、轉診等任務並不符成本效益，但若限制太多，又將空轉能量形同閒置。確實從目前空勤接機計畫執行方案，只有六年中程計畫與美軍技協小組來台兩年的施訓規劃，接機前唯一動作是種能教師先受國內語文訓練，再赴美受模擬器訓練3星期，其他模擬器協定、接訓隊擬編、訓練場地與設施籌建計畫尚未擬定。由世界各救災公務機的機隊架構看，空勤未來如何有效執行任務規劃、派遣與維持妥善率，將是很大挑戰，特提案要求空中勤務總隊應重新評估研議黑鷹機隊建置改善方案。","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姚文智    陳怡潔","貳、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收支部分，除暫保留，待本會另定期處理外，餘均審查完竣。","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收支歲出部分。","決議：","壹、客家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結果：","第8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原列30億0,660萬元，除第8次會議減列補助經費3,300萬元、第12次會議減列捐助經費200萬元外，另減列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項下「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之獎補助費62萬7,000元，「補助辦理客語薪傳師傳習計畫」捐助經費100萬元，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500萬元，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項下「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中「苗栗園區及六堆園區」907萬元、「苗栗園區客家節慶活動暨行動博物館巡迴計畫」100萬元，共計減列5,169萬7,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9億5,490萬3,000元。","本項通過決議24項：","一、辦理客家文化資產之規劃與協調—「辦理客家族群文化專題研究計畫，協調客家文化資產保存及數位化相關事宜」計畫與「籌編出版『臺灣客家系列叢書』、客家論文及相關行銷推廣計畫，協助保存客家文化保存」、「客家文化躍升計畫—客庄文化資源調查計畫」計畫相近，爰提案凍結四分之一，俟客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即可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吳宜臻","二、客家委員會辦理「建置客語資料庫、辦理客語相關競賽及推廣活動」之規劃與「建置客家語言文化數位學習網及推廣業務」內容雷同，為其資源分配更為合理，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提出103年度計畫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吳宜臻","三、客家委員會單位103年度預算第5目「文化教育推廣─02推廣客家語言教育業務」項下編列「補助及捐助直轄市、各縣市辦理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計畫及推廣」業務費205萬元，獎補助費5,800萬元，共計6,005萬元。該會為復振客家文化，鼓勵中小學辦理「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計畫，補助經費在校園安排客家文化體驗課程、客語教學。由於每個申請學校已經花了很多時間安排客語相關活動，但為了每年官員都來訪視，都要額外花很多時間準備、列印大量資料，地方也反映訪視不要年年辦，會影響學校申辦意願。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家文化本立意良善，卻造成民怨，有檢討之必要。爰此，要求客家委員會應於本（102）年底前提出書面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黃文玲    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四、客家委員會單位103年度預算「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辦理建置客家語言文化數位學習網及推廣業務計畫與「建置客語資料庫、辦理客語相關競賽及推廣活動」計畫雷同，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提出103年度之書面計畫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吳宜臻","五、客家委員會103年度「文化教育推展─辦理客家文化資產之規劃與協調」項下編列辦理「客家文化躍升計畫─客庄文化資源調查計畫」第一年經費2,050萬，但與「文化教育推展─03協助營造客家文化生活環境」項下「客家文化生活環境計畫」辦理客家文化環境營造之資源調查重複，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針對「客家文化躍升計畫─客庄文化資源調查計畫」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黃文玲    陳怡潔    陳其邁","六、客家委員會103年度辦理「籌編出版『臺灣客家系列叢書』、客家論文及相關行銷推展計畫，協助保存客家文化保存」與「客家族群文化專題研究計畫，協調客家文化資產保存及數位化相關事宜」、「客家文化躍升計畫—客庄文化資源調查計畫」計畫內容相近，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吳宜臻","七、客家委員會預算第5目辦理「客家文化躍升計畫─客庄文化資源調查計畫」與「客家族群文化專題研究計畫，協調客家文化資產保存及數位化相關事宜」、「籌編出版『臺灣客家系列叢書』、客家論文及相關行銷推廣計畫，協助保存客家文化保存」計畫相近，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吳宜臻","八、103年度客家委員會於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項下「辦理客家文化資產之規劃與協調」編列「考察日本大阪、東京地區傳統聚落保存、文化設施，並拜會客屬團體」26萬4,000元，查近年客家委員會皆有派員參與四本關西崇正會及東京崇正會年會，並同時安排參觀日本傳統文化之行程，有鑑於國家財政吃緊，赤字嚴重，實不需另安排參訪行程，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提出考察檢討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九、有鑑於近年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試結果，15歲以下之通過率均低於平均通過率；再參中級暨中高級100年度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結果，20歲以下年齡層之通過率亦低於該年度之平均通過率，亦及客語能力之傳承出現斷層，惟查客家電視台係提供客語教育之重要傳播管道，然該台於供予青少年及兒童族群之節目比例明顯低於中老年人之節目比例，為求客語能力能有效推展，維繫及增進台灣客家族群語言活力，爰此要求客家委員會提出客家電視台檢討少年及兒童族群節目之製作、播出及放映時段之檢討與改進分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十、客家文化發展中心103年度編列人事費6,251萬7,000元，依該中心預算員額明細表所示內容，包括職員34人、駕駛1人、工友1人及聘用人員33人，合計為69人。經查，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第1點規定：「各機關聘用人員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以所任工作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除機關組織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其員額以不超過該機關預算總人數百分之五為原則。」","該中心目前已聘用33人，聘用人員比率占其預算總人數比率高達47.83%，遠逾行政院所定之5%上限標準，未符體制。爰此，要求未來不得再增加聘用人員。","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十一、客家委員會之「苗栗園區客家文化資產典藏資源應用及再發展計畫」與「客家文化躍升計畫—客庄文化資源調查計畫」、「客家族群文化專題研究計畫，協調客家文化資產保存及數位化相關事宜」、「籌編出版『臺灣客家系列叢書』、客家論文及相關行銷推廣計畫，協助保存客家文化保存」相近，為其資源分配更趨合理，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吳宜臻","十二、有鑑於2013年監察院針對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南北園區設施管理及擴充計畫對客家委員會提出糾正，係針對客家委員會對於文化及歷史等園區之軟體內容重視不足，未與當地客家民眾、客家專家等社群及學術研究團體形成互動網絡，密切合作；致南北園區「生活博物館」或「民族誌博物館」規劃之軟體內容，皆顯嚴重不足，與園區計劃方案中之首要目標「積極保存與展現客家文化資產及豐富的多元文化面向」不符。經查該會於102年度「南北園區設施管理及擴充計畫」之分支計畫「文資典藏設施管理計畫」編列3,500萬元係就典藏之硬體設備進行建置，103年度更增列逾4成予該應體設備建置，爰此要求客家委員會提出南北園區客家文史研究有關經費配置暨針對園區如何加強社群意識形成與社區民眾廣泛參與機制之建立提出檢討改進報告並完成現有典藏資源建置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吳宜臻","十三、根據2013年6月10日監察院針對苗栗、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提出糾正：「南北文化園區『生活博物館』或『民族誌博物館』規劃之軟體內容，皆顯嚴重不足，與園區計畫方案中之首要目標『積極保存與展現客家文化資產及豐富的多元文化面向』不符」。爰要求客家委員會提出103年度展覽計畫修正內容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吳宜臻","十四、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103年度預算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項下編列「南北園區設施管理及擴充計畫」之「文資典藏設施管理計畫」業務費1,500萬元，設備及投資3,500萬元，共計5,000萬元。客家委員會大力推動國家級客家文化園區，包括苗栗客家文化園區與六堆客家文化園區，不但軟體、文獻典藏不足，也未與當地客家民眾，客家專家及學術研究團體，形成合作密切的互動網絡，與園區設立目的不符為由。爰要求客家委員會於本（102）年底前提出書面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黃文玲    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十五、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家雲端服務暨建立基礎資料計畫』之『建立基礎資料—海外客家研究基礎資料計畫」與「苗栗園區客家文化資產典藏資源應用及再發展計畫」、「客家文化躍升計畫—客庄文化資源調查計畫」、「客家族群文化專題研究計畫，協調客家文化資產保存及數位化相關事宜」、「籌編出版『臺灣客家系列叢書』、客家論文及相關行銷推展計畫，協助保存客家文化保存」相近，為其資源分配更趨合理，爰要求客家委員會提出103年度書面計畫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吳宜臻","十六、客家委員會係我國中央級客家事務專責主管機關，執掌全國性客家政策規劃與制定，惟該會103年度行政及政策研究經費竟僅佔該會總預算之0.025%，顯見該會研究能量不足外，政策制定亦無一貫方向，爰此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於1個月內針對該會行政及政策研究暨我國各縣市客家政策制定提出檢討及改善分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十七、客家委員會為了提升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公教人員之客語能力，訂定有「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就已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之績優公教人員予以獎勵。惟經查，通過客語認證者除了可以獲得嘉獎或記功外，也可以做為機關內部職務陞遷的加分依據，不但已經超過「客家基本法」第六條第二項的授權範圍，更違反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精神。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於一個月內就是項獎勵進行檢討、改進並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黃文玲    陳怡潔    陳其邁","十八、中國福建的客家土圓樓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後，近年來台灣亦跟進興建客家圓樓的熱潮。然而，客家圓樓既非台灣在地的建築，亦非與台灣客家發展有關，乃是因中國早期為抵禦盜匪所特有之建築，台灣卻捨棄客家傳統的伙房、菸樓、圍龍屋等，而競相仿效。","客家委員會作為全國最高主管客家事務，應基於台灣客家文化主體性發揚台灣客家文化的發展，然而客家委員會主委僅被動提及「圓樓是中國大陸某些地區的特殊建築，並不能算是客家獨有的建築。」等語。","中國目前正以福建永定客家土樓作為「兩岸文化交流基地」，台灣更應以台灣在地客家文化為基礎交流，而非一再複製中國圓樓，甚至被中國以文化統戰，失去台灣這塊土地所生成的客家新美學。","台中東勢原要興建的客家圓樓在客家學者及民代的抗議下，已不堅持蓋圓樓。爰此，客家委員會負起全國掌管客家事務之高度，彰顯台灣客家文化主體性，嚴正要求停止興建目前籌備、計畫中的不屬於台灣在地文化的客家圓樓。","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姚文智    吳宜臻","十九、尊重族群多元是政府的重大宣示原則，並明訂在法律之中予以保障，客家基本法第九條規定：『政府機關（構）應提供國民語言溝通必要之公共服務，落實客語無障礙環境。辦理前項工作著有績效者，應予獎勵。』，經查客家委員會預算「文化教育推展」項下，辦理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計畫暨補助及捐助政府機關、民間團體辦理，列計業務費45萬元，補助費1,000萬元，共計1,045萬元，不僅鼓勵公車與捷運等大眾運輸系統客語廣播建置，亦曾補助地方政府垃圾車客語廣播，醫院客語廣播系統等，惟地方政府及運輸業者因對可提出申請之對象及總額度、具體申請內容等缺乏了解，導致該項補助未能充分利用，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針對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計畫暨補助內容，以提升申請率10%為目標，進行全國巡迴宣導，並在一年後提供申請率增減之評估報告。","提案人：江啟臣    陳超明    吳育昇","二十、客家委員會103年度第4目「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劃」（103─108年度），總經費24億3,429萬元，本年度編列2億0,733萬8,000元。經查該計畫以「客家特色產業輔導創新育成方案」及「客家特色產業行銷推廣方案」為兩大主軸，其中內容包括全面換發「好客晶片卡」，擴大提供加值回饋方案等。然而，據客家委員會提供資料，目前好客卡因免費發行，已發行30,000張，並有3,000家特約商店，另自101年8月起提供積點兌換，然而截至102年10月25日，超過一年餘，卻僅有32筆兌換事項，顯見成效過低。","爰此，要求客家委員會就客家特色產業之行銷重新檢討評估，增加誘因，或可仿效商業行銷手法，推出季節性商品，引起兌換收集熱潮，以促進民眾消費客家商品，帶來實質收益。","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二十一、客家委員會94年度以來，每年均辦理各級別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然就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語言能力認證之考試結果觀之，95年度至98年度通過比率逐年降低，分別各為94%、89%、83%及65%，99年度通過率69%，雖稍有回升，惟100年度及101年度通過率再呈下降至58%及59%；另就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近年來亦略呈下降趨勢（97年度88%、98年度92%、99年度85%、100年度82%、101年度84%），尤其15歲以下青年學子，認證通過率均低於平均通過率，初級認證中0─10歲及11─15歲通過率只有38%和55%，中高級則是53%和73%，客家語言教育之推展，容有檢討強化之空間，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以15歲以下青年學子報考人數2%為目標，加強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15歲以下青年學子之宣傳輔導工作。","提案人：江啟臣    陳超明    吳育昇","二十二、根據民國89年04月19日公布的『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六條第一項明文表示：「大眾運輸工具除國語外，另應以閩南語、客家語播音。其他原住民語言之播音，由主管機關視當地原住民族族群背景及地方特性酌予增加。但馬祖地區應加播閩北（福州）語。」，全國各地大眾運輸工具系統皆應加入客語播音，同法第七條規定：「對於違反本法之大眾運輸業者，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改善，逾期仍未改善者，主管機關得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業者公司、商號名稱。經連續處罰二次仍未改善者，得撤銷或限制其營運路線許可；情節嚴重者，得終止其經營權。」，","惟自該法制定以來，大眾運輸工具客語播音仍未全面普及，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函請「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主管機關全面清查尚未納入客語播音之大眾運輸業者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正者予以處分之。","提案人：江啟臣    陳超明    吳育昇","二十三、為加強推展客家語言之普及，並有效運用編列經費，爰決議要求客家委員會應就客語之教學、考試、認證及推廣，於3個月內進行通盤檢討，並提出相關對策，作為未來預算編列之參據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之參考。","提案人：邱文彥    江啟臣    陳超明    張慶忠    陳怡潔    段宜康    吳宜臻","二十四、有鑑於客家南北園區之預算、人員聘用及經營成效至今屢招批評，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於六個月內研議兩園區未來承續經營之可行方案，包括是否委外經營或成立公法人機構來管理經營兩園區等，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案人：江啟臣    徐欣瑩    邱文彥    張慶忠","本項通過附帶決議1項：","客家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文化教育推展」其中補助辦理客語薪傳師傳習計畫捐助經費3,000萬元，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將其中1,200萬元應用於推廣客家歌謠等相關工作。","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貳、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除暫保留，待本會另定期處理外，餘均審查完竣。","11月28（星期四）上午","壹、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收支歲出部分。","決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收支歲出部分審查結果：","第5項  消防署及所屬原列14億8,056萬2,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辦公事務器具養護費」3萬4,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4億8,052萬8,000元","本項有委員提案3案，保留，併通案處理：","一、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提案103年度消防署及所屬各機關編列之「文康活動費」全數刪除二分之一。","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二、103年度消防署及所屬單位預算，編列退休退職人員給付之三節慰問金，由於釋字第443號及第614號明揭，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之給付行政措施，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規定。本項具有給付行政屬性的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政府卻未透過法律予以授權，實有違法之嫌疑。爰此，提案103年度消防署及所屬各機關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預算全數刪除。","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三、103年度消防署及所屬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分支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編列首長特別費15萬8,000元。惟政府持家無方，財政赤字嚴重，債台高築；拚經濟無能，進出口衰退、GDP探底，實質薪資倒退，人民苦不堪言。鑒於政府財政困窘，舉債瀕臨上限且台灣整體經濟情勢不佳，GDP面臨保2危機，且由於特別費並非業務費用，102年度刪減四分之一後，各機關政務推動如常，不受影響，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故予刪減消防署及所屬103年度特別費預算二分之一，計7萬6,000元。","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本項通過決議8項：","一、103年度消防署及所屬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分支計畫下「01加強災害管理工作」項下編列「7.一般事務費(5)辦理國際暨兩岸防災策略研討會」經費124萬2,000元，經查該署表示為配合政府撙節預算，加上同時辦理國際及兩岸防災策略研討會所需經費較多，故目前辦理情形係每年以「國際」或「兩岸」擇一輪流辦理，故103年度研討會僅以辦理「兩岸」防災策略研討會為主，對此該署未如實於預算書中明確說明研討會舉辦類別，且提供內容過於簡略，難供本院預算之審酌，爰此，建予凍結二分之一，待消防署提出國際暨兩岸防災策略研討會編列檢討及預期成效報告，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二、103年度消防署及所屬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01加強災害管理工作」項下編列「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6,936萬元，本計畫總經費4億3,679萬元，計畫期程自103至106年度，主要係補助地方政府全面提升台灣第一線災害防救工作之能力與成效。經查，本計畫屬新興計畫，但未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不符預算法相關規定。爰提案建議本項經費6,936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消防署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文玲    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三、103年度消防署及所屬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分支計畫下「02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工作」項下編列「10.國外旅費(1)參加第28屆亞洲消防首長年會」經費17萬1,000元，有關消防人員身高限制問題，查該署提供資料顯示，共計11個消防機關（隊）認為調整身高限制不會影響到駕駛或操作救災救護車輛裝備器材，另有18個消防機關（隊）認為不會影響到各項消防勤（業）務推動；而我國消防人員身高限制標準高於亞洲鄰近各國，且美國、加拿大、法國及英國等先進國家，係以體能測驗等方式取材，並無身高限制，對此顯示該署消防取才觀念及方式未能與時俱進，況且該署多次出席亞洲消防首長年會，及參加2013年第15屆世界警察運動會，卻未能在國際交流場合學習他國消防人員取材之經驗，精進我國消防人員任用方式，爰此，建予全數凍結，待消防署研議並提出消防人員任用改善方案，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四、103年度消防署及所屬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分支計畫下「04加強防救災資通訊工作」項下編列「1.辦理防救災專用衛星、微波通用系統等相關事務經費：(5)防災專用微波通訊系統、直升機微波影像傳輸等系統」，經費4,395萬6,000元，該系統主要配置於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所屬1架B─234直升機（衛星）及6架UH─1H直升機（微波），惟查空中勤務總隊2架B─234直升機，通常僅能維持1架運作，加上配置在B─234直升機衛星影像傳輸系統設備，係為固定式裝置，易言之，該署恐因直升機妥善率及設備等限制，而無法適時獲得災害影像，進而錯失救災時機；另查空中勤務總隊為因應黑鷹直升機加入，規劃104年起陸續汰除UH─1H直升機，故裝置在6架UH─1H微波影像傳輸系統，日後實際運用效益有待商榷，爰此，建予凍結500萬元，待消防署提出完備直升機微波及衛星影像傳輸系統配置改善檢討報告，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五、103年度消防署及所屬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分支計畫下「05加強消防訓練中心工作」項下編列「7.辦理各種消防專業在職教育訓練授課點費領取對象類別及教材編撰」經費283萬5千元」，依照內政部消防署訓練教材編輯委員會執行計畫中之規定：各編輯小組於初稿完成後，得遴選各災害領域學有專精人士組成審查小組。惟查消防署提供的專業搶救訓練教材編輯委員會專家學者編撰費用表，發現目前只有船舶災害搶救訓練教材編輯小組，依規定組成審查小組審查訓練教材內容，其他4個小組對訓練教材的審查，均未依規定辦理，僅由1位人員審查，甚至有2個小組訓練教材分別由1位人員審查。由於部分教材編輯小組未依訓練教材編輯委員會執行計畫中之規定，凸顯消防署未善盡督導之責。爰此，建予凍結80%，待消防署提出消防專業教材編撰檢討報告，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六、政府近年勤於推動「全民CPR」活動，目標為強化民眾災防意識與救護技能，而消防人員於前線執行消防及災害防救任務，對於學習並熟悉救護技術，更加責無旁貸。查101年度全國消防人員共13,366人，然其中12,350人具有救護技術員資格者，佔總員額數92.40%，其餘仍有7.60%未取得救護技術員之資格，總計1千餘人。惟消防署掌理全國災害防救事務，負有指揮監督全國消防機關、執行消防及災害防救任務之責任，爰要求消防署推動全署人員學習CPR，並將CPR列入常年訓練、技能測驗及績效考核項目。","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七、消防人員執行消防救災勤務，時常須等待台電或天然氣公司人員到場切斷電源或關閉瓦斯管線，始得灑水救災，若任何一方耽誤時間，造成救災行動延遲，將嚴重傷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爰此，為提升救災效率，縮短等待不同單位作業之時間，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爰提案要求消防署應邀集電力公司、天然氣公司，就如何縮短消防救災任務等待時間，及研議以最短時間內於災害現場切斷電源與關閉瓦斯管線方法，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八、因液化石油氣係屬石油之一種，故液化石油氣容器汰換補助經費，應由石油基金編列。另應加強液化石油氣容器灌裝源頭（分裝場）管制及檢查，分裝場有灌裝逾期或不合格容器情形，應處罰分裝場非瓦斯行。","提案人：吳育昇    陳超明    黃文玲    江啟臣    段宜康    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邱文彥    陳其邁","貳、繼續審查103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案。","決議：","103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審查結果：","「103年度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1.收入總額：207萬元，照列。","2.支出總額：194萬1,000元，照列。","3.本期餘絀：12萬9,000元，照列。","參、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消防署及所屬收支部分，除暫保留，待本會另定期處理外，餘均審查完竣。","肆、「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03年度預算」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無須黨團協商，院會討論前推請張召集委員慶忠於討論時作補充說明。","11月28（星期四）下午","壹、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役政署收支歲出部分審查結果：","決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役政署收支歲出部分審查結果：","第6項  役政署原列81億6,030萬5,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辦公器具養護費」1萬9,000元，第2目「役政業務」項下「辦理替代役工作」22億4,125萬元、「辦理替代役役男死亡、傷殘一次慰問金、三節慰問金、特別慰問金等」1,943萬元，共計減列22億6,069萬9,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8億9,960萬6,000元。","本項有委員提案3案，保留，併通案處理：","一、103年度內政部役政署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之「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提案將「文康活動費」減列二分之一。","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二、103年度內政部役政署第1目「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共編列首長特別費15萬8,000元。惟政府持家無方，財政赤字嚴重，債台高築；拚經濟無能，進出口衰退、GDP探底，實質薪資倒退，人民苦不堪言。鑒於政府財政困窘，舉債瀕臨上限且台灣整體經濟情勢不佳，GDP面臨保2危機，且由於特別費並非業務費用，102年度刪減四分之一後，各機關政務推動如常，不受影響，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故予刪減103年度役政署首長特別費預算二分之一，計7萬9,000元。","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三、103年度內政部役政署第1目「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獎補助費共52萬8,000元，用於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釋字第443號及第614號即指出，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之給付行政措施，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規定。惟，具有給付行政屬性的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政府卻未透過法律予以授權，實有違法之嫌疑。爰此，提案全數刪除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52萬8,000元。","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本項通過決議5項：","一、役政署103年度預算第2目「役政業務」分支計畫「06辦理替代役工作」項下編列「2.替代役役男服勤及生活管理之督導─人事費50萬、業務費350萬」，共計400萬元，此預算為該署確保各個服勤單位能落實替代役管理，並加強督導分發至偏遠及離島地區役男生活管理之業務經費，惟查該署提供101年至102年8月止訪視服勤單位資料顯示，共計672個訪視服勤單位（處所）之中，除僅有5次至離島地區訪視之外，另役男數約有277位的金門地區，該署從未訪視過，凸顯該署嚴重漠視離島地區727名役男權益之虞，爰此，建予凍結業務費30%，待役政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役男訪視督導改善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二、102年7月陸軍下士洪仲丘在禁閉室悔過期間，因被操練過度死亡，社會嘩然，引起各界討論軍中可疑死亡事件、質疑軍方處理公正性。行政院於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重啟軍隊歷年冤案之調查，以回應民意。然替代役男因不符合「現役軍人」身分，無法適用於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作業要點，導致替代役男意外及死亡案件至今無法重起調查、釐清真相。爰提案要求役政署於一個月內擬定相關辦法，接受陳情並主動調查替代役男意外及死亡案件。","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三、立法院審議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曾對內政部主管之決議：「為因應人口老化之需求，替代役役男之配置允宜研議適度增加社會服務役類之員額，以符合老年化社會需求，強化社會服務工作。」，惟查近年替代役之類別及人數，社會役102年截至8月僅占11.09%，較99年度14.31%大幅降低，且公共行政役之比率逐年增加，102年度截至8月更高達24.86%，鑒於我國65歲以上之老年人口人數逐年增長，截至102年8月底止達265萬餘人，占總人口數約11.36%，故因應人口老化之需求，役政署辦理替代役役男之配置業務，特提案要求役政署應依本院決議，並於3個月內研議提出增加社會服務役類別員額配置，俾利強化社會服務工作。","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四、據役政署提供92年至102年8月替代役役男死亡人數統計顯示，替代役役男死亡原因，以意外因素人數最高共37位，比例44%，其次是因公及因病人數分別各18位，佔比例21%，最後是自殺人數12位，佔比例14%，對此凸顯役政署對役男教育訓練及管理方式應予精進改善，故特提案要求役政署日後應加強替代役男服勤安全，積極落實役男教育輔導，關懷役男生活狀態，降低役男事故之發生。","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五、查102年1～8月一般替代役役男每月平均在役人數約1萬8,972人，相當於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預算員額13萬2,877人之14.28%，惟近來替代役役男犯罪及紀律事件頻傳，各單位服役役男亦有勞逸不均及人力閒置等情事，嚴重影響役男與需用機關形象。由於募兵制實施後，替代役男之需求將大幅增加，相關管理措施應審慎為之，爰建請役政署檢討現行之替代役管理制度，並對未來募兵制實施後，替代役男大量進入國防營區後可能之問題，預先提出因應之道。","提案人：江啟臣    徐欣瑩    邱文彥","貳、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研發替代役基金」收支部分。","決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研發替代役基金」收支部分審查結果：","特別收入基金─研發替代役基金","(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原列16億2,020萬4,000元，增列1億元，改列為17億2,020萬4,000元。","2.基金用途：14億6,119萬2,000元，照列。","3.本期賸餘：原列1億5,901萬2,000元，增列1億元，改列為2億5,901萬2,000元。","(三)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參、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役政署收支部分，除暫保留，待本會另定期處理外，餘均審查完竣。","肆、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研發替代役基金」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主管─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主管收支歲出部分。","主席：因為海巡署主管歲入部分在11月21日已完成審查，今天則是要進行歲出部分的審查，現在所有提案我們都已整理完畢。請一併宣讀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主管收支歲出部分預算數及提案。"],["段落：103年度海岸巡防署歲出預算部分："],["一、103年度海岸巡防署歲出預算部分：","第24款　海岸巡防署主管","第1項　海岸巡防署　1,772,876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　398,687千元","第2目　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　1,369,189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　無列數","第4目　第一預備金　5,000千元"],["委員提案部分：","一、","有鑑於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各機關屢屢傳出風紀事件，包含今年1月台馬輪性侵案，2月爆發官拜少將之處長接受招待至酒店，另海岸巡防總局今年5月與7月亦發生詐領檢舉獎金及線民費等執法人員風紀敗壞事件，顯見海巡署及其轄下各局處風紀管理嚴重失當，風紀案件樣態從喝花酒、性侵害到詐領獎金，幾乎月月有醜聞，實在離譜，又查近年海巡署為強調其政風廉潔，特設立海巡廉政資訊網，該資訊網之設立實毫無作用，徒耗國家資源，爰此撤除「海巡廉政資訊網」，並凍結103年度海巡署及其所屬各單位總預算1/5，計2,960,343千，俟海巡署提出近五年政風違法違紀事件查處及檢討報告，向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段落："],["二、","查103年度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各單位於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該署以一人2,500元之經費辦理「各項文康活動經費」，計海岸巡防署編列808千元、海洋巡防總局編列6,735千元、海岸巡防總局編列885千元、北部地區巡防局編列2,425千元、中部地區巡防局編列2,210千元、南部地區巡防局編列3,465千元、東部地區巡防局編列1,233千元，共計17,761千元，惟查國家財政困難，預算拮据，為審時適度，爰此刪減各單位「各項文康活動經費」計17,761千元。","說明：103年各單位「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姚文智　　陳怡潔　　李俊俋"],["段落："],["三、","查海巡署近年來相關設備費用遽增，然人員訓練預算卻逐年下降。可見海巡署在政府財政拮据情況下，仍好大喜功，將設備建置更新列為施政重點，配置大筆預算，但對於人員訓練的投入卻日漸減少。為避免往後發生「設備一流，操作三流」、「只提升海巡編裝，不提升人員素質」的窘境，爰提案要求凍結海巡署、洋巡局、岸巡局103年度設備費用共41億1,103萬5,000元，〈署本部2,656,903、洋巡局1,239,254、岸巡局214,878千元〉凍結百分之一，計4,111萬元，俟海巡署就「海巡人員素質檢討提升作為」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段落："],["四、","據查銓敘部所頒佈之退休人員照護事項，內容係「各機關於每年春節、端午及中秋三節，儘可能派員或以函電慰問退休人員，並酌贈禮品或禮券。」顯示此三節慰問金非必要之支出，且於法無據，且我國政府財政惡化，各部門應撙節支出，故提案103年度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各單位刪除「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計2,082千元。","說明：103年度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各單位之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單位：千元）"],["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段落："],["五、","查中國藉由修改章程等方式打壓我國參與國際海上救難組織〈IMRF〉，甚至壓迫該組織回信要求我國應以「中國台北」名義申請使得加入。顯見中國對台灣國際空間之打壓無所不在。為對中國表達嚴正抗議，爰提案要求凍結103年度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預算中有關大陸地區旅費部分預算，共計124萬6千元〈署本部1,163千元、洋巡局83千元〉，俟海巡署主動邀集外交部、陸委會研商推動台灣加入IMRF之具體計畫與方案，並送交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段落："],["六、","海巡署103年度國外旅費編列1,383千元，建議刪減20%。","說明：海巡署歷年國外旅費預算執行率均僅8成左右，且出國計畫變動過多，顯示事前規劃有缺失，加以政府財政不佳，對於出國費用應秉持撙節原則編列，故提案刪除20%。"],["提案人：陳怡潔　　陳其邁　　黃文玲　　段宜康"],["段落："],["七、","查海岸巡防署103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編列查緝非法槍彈、海岸（上）重大案件、非法入出境案件、執行災難救護案件、取締外國籍（含大陸籍）越界漁船及維護海洋（岸）資源等績優單位工作獎金930萬元，查以上各項工作均為海巡署之法定職掌，公務員依法行政實屬當然，又該工作獎金查無法源依據，爰提案予以刪除。"],["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連署人：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段落："],["八、","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稱海巡署）為軍警文併用機關，且「為應任務需要，所需人員得以兵役人員充任之」（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草案第十條參照），而政府以全募兵制為目標，海巡署也以「提升志願役人力招募成效」為103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但海巡署102年度計畫招募1,893人，截至6月底為止只招募到376人、達成率為19.86%。爰提案凍結海巡署「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經費五分之一，俟海巡署就如何提升志願役人力招募成效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文玲　　陳怡潔　　陳其邁"],["段落："],["九、","海岸及海巡巡防業務─01企劃管理業務項下，共編列1,371千元，用於海岸巡防署政策之策劃審議、推動協調、追蹤管制及立法案件、行政命令等法規審議、修訂、管理事項。惟查，海岸巡防署設立以來，軍警人員同工不同酬的情況始終為人所詬病，然海岸巡防署多次以組織再造在即為由，拖延「海巡人員任用條例草案」。故提案凍結「01企劃管理業務」業務費之半數共600千元，待海岸巡防署提出「海巡人員任用條例草案」呈交行政院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段落："],["十、","查海岸巡防署103年度預算，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編列「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執法交流座談會」754萬9千元，以及「辦理赴大陸地區處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執法交流等經費」33萬6千元，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係為法務部之主要業務，查法務部103年度辦理國際及兩岸事務已編列有1,139萬9千元，海巡署顯係重複編列，為撙節政府財政支出，海岸巡防署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執法交流座談會754萬9千元及辦理赴大陸地區處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執法交流等經費33萬6千元，共計788萬5千元，全數予以刪除。"],["提案人：李俊俋　　陳其邁"],["連署人：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段落："],["十一、","查海岸巡防署103年度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項下分支計劃「04後勤支援作業」中，編列「財產及物品盤點設備建置計畫」第一年經費223萬2千元，預計完成軟體及伺服器建置。然查海岸巡防署101年度及102年度上半年，兩次評鑑「強化財產管理及運效效益」，署本部之評比分數皆低於全體平均甚多，顯見署本部對於財產管理及運用亟待改善。爰此，提案凍結「財產及物品盤點設備建置計畫」第一年經費223萬2千元二分之一，計112萬6千元。俟海巡署就過去5年來財產管理及運用情形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送交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資料來源：陳其邁辦公室整理自103年海巡署預算書"],["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段宜康"],["段落："],["十二、","查海岸巡防署103年度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項下分支計劃「05通訊資訊管理作業」中，編列「無線電頻率、證照使用費」476萬6千元，查此項經費未敘明理由即較102年度預算數增加255萬8千元，增幅高達115%。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今年5月23日修正公告「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增訂「消防單位執行消防救災暨衛生署核定之緊急醫療救護」免收頻率使用費。海岸巡防署為國家國土安全、海岸巡防、救災救難機關，但卻未積極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爭取免收無線電頻道使用費，反而加倍編列是項經費。顯見海巡署對於預算編列及運用尚有檢討改進空間。爰此，提案凍結「無線電頻率、證照使用費」476萬6千元二分之一，計238萬3千元。俟海巡署主動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無線電頻率使用費」進行協商，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協商結果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段宜康"],["段落："],["十三、","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稱海巡署）103年度「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05通訊資訊管理作業」項下編列「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換裝計畫」第二年經費1億5,735萬8,000元。經查，海巡署「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換裝計畫」總經費5億1,695萬元、分三年完成，但是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於102年6月所公告的決標公告指出，海巡署「應勤無線通信系統換裝系統計畫」預算金額為6億2,034萬元，最後總決標金額為6億1,845萬6千元，顯見海巡署是項計畫實際執行，已經跟原有計畫和預算編列情形不符。爰提案凍結海巡署「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換裝計畫」第二年經費50%，俟海巡署就「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換裝計畫」執行成效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文玲　　陳怡潔　　陳其邁"],["段落："],["十四、","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稱海巡署）103年度「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05通訊資訊管理作業」項下編列「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第一年經費3,000萬元。經查，海巡署「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總經費7億4,262萬8千元、分三年完成。但是依海巡署「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原規畫103年度編列1億5,047萬元，辦理北基宜分署轄內電達系統規劃、招標及決標作業（詳如下表），顯見海巡署是項計畫預算編列已經跟原有計畫不符，卻又沒有說明原因以及所要辦理的業務。爰提案凍結海巡署「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第一年經費50%，俟海巡署提出修正計畫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文玲　　陳怡潔　　陳其邁"],["段落："],["十五、","海岸巡防署103年度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分支計畫「05通訊資訊管理作業」項下編列「2.設備及投資費─(2)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劃」，經費3千萬元，預算為102年6月11日經行政院核定的跨年度新增之計畫（102年至105年），總經費7億1,262萬8千元，查「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劃」，發現新舊雷達系統功能無顯著差異，且依據海岸巡防總局提供截至102年7月止78座岸際雷達平均妥善率為98.44%，並非如計畫書表示妥善率逐年下降，影響海巡任務執行；另換裝雷達系統因素之一，乃92年建置完成的雷達操作系統（VTS）零料件於96年停產，造成日後維保及妥善率等問題，凸顯該署原規劃岸際雷達計畫前未盡周詳評估，以致出現92年建置後，96年部分零件停產之問題，針對本次雷達系統換裝計劃，該署未詳確說明換裝雷達操作系統類型，且岸際雷達亦曾多次被監察院指陳缺失事項，故為避免再度發生建置後關鍵零件停產，影響海域監視之勤務，爰此，建予凍結30%，待海岸巡防署及所屬單位提出換裝雷達操作系統供料問題建置詳確評估改善報告，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段落："],["十六、","海岸及海巡巡防業務─05通訊資訊管理作業項下，與118專線相關者，計有數據通信費5,112千元、設施及機儀設備養護費3,834千元，共編列8,946千元。據101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所示，118海巡服務專線的案件，有20%為警察及消防單位轉介通報，顯現118專線的宣傳不足，使得民眾於第一時間撥打110或119，之後才被轉接至118專線，導致處理時間延宕，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而報告內容也顯示，100年及101年的電話接通率極低，僅分別有9.4%及8.13%，考慮民眾撥打此電話時，必定情況緊急，海岸巡防署多年卻未改進118專線通訊問題，實為行政怠惰。據此，凍結本項業務計畫之半數，共4,500千元，待海岸巡防署提出118專線之檢討及改善報告，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段落："],["十七、","海岸及海巡巡防業務─05通訊資訊管理作業項下，「伺服器應用系統用戶端存取授權採購計畫」為三年期的計畫，本年度為計畫為計畫辦理之第一年，共編列300萬元經費。惟查，本計劃預計於各總局及地區局內設置「內網檔案目錄伺服器應用系統」，然海岸巡防署組改在即，各總局及地區局之數量將縮減為6個局，故應待海洋巡防總局組織再造完成後，再行建置本伺服器應用系統，可避免浪費。故提案凍結此項計畫之103年預算，共300萬元，待海洋委員會及新的海岸巡防署組織法三讀通過後，再行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段落："],["十八、","海岸及海巡巡防業務─08海巡建設計劃項下，「海巡基地籌建及未來發展計畫（95-104）」本年度編列預算37,200千元。其中，彭佳嶼及興達港之計畫分別於96年及98年完成，僅剩台北港海巡基地之興建計畫仍在進行中。99年執行台北港海巡基地興建計畫以來，每年保留大量預算，執行率逐年下降，可見工程延宕、執行不力，預算編列超過執行能力。為求撙節政府支出，要求凍結本項預算之半數共18,600千元，待海岸巡防署提出「台北港海巡基地之興建計畫」預算執行檢討報告，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台北港海巡基地興建計畫之預決算數）"],["（單位：新台幣千元）"],["注* ：為彭佳嶼及興達港之計畫預算留用數。"],["　**：執行數截至6冃30日。"],["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段落："],["十九、","海岸及海巡巡防業務─08海巡建設計劃項下，「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之連續計畫，共33億7,377萬3千元，103年度編列10億226萬1千元，辦理碼頭新建工程及機場跑道改善工程。太平島屬於未遭人為破壞之天然環境，海域珊瑚礁覆蓋比率甚高、海域擁有多項綠蠵龜等稀有珍貴物種。然此項碼頭興建計畫僅經四個月之籌備、未經環境影響評估，便逕行碼頭開發實在過於倉促草率。「環境評估影響法」第5條第一項明定，港灣之開發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且「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八條第一款明定，軍港的興建工程開發需要經過環評。在環境影響評估未進行前，不應貿然動工。故提案凍結「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本年度經費之半數，共5億元，待「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段落："],["二十、","海岸及海巡巡防業務─08海巡建設計劃項下，「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之連續計畫，共33億7,377萬3千元，103年度編列10億226萬1千元，辦理碼頭新建工程及機場跑道改善工程。有鑑於南海爭議不斷，太平島未來是否需增加海巡駐兵仍在研議當中，而太平島機場跑道是否需要配合延長以利補給，此爭議仍未有定論。故提案凍結本項計畫之半數，共5億元，待海岸巡防署針對「太平島機場現有跑道是否需延伸」進行專案研究、且針對「太平島碼頭合併太平島機場延長工程」之成本效益進行評估，待海岸巡防署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段落："],["二十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稱海巡署）103年度「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08海巡建設計畫」項下編列「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第一年經費10億226萬1千元。經查，海巡署「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總經費33億7,377萬3千元，期程為102年至105年，以整建南沙太平島上的碼頭和機場跑道。是項計畫由總統馬英九於101年9月公開宣示，行政院院長江宜樺並於102年6月指示兩項工程須在104年12月底完成，其中海巡署負責預算籌編，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代辦工程執行。有鑑於是項計畫攸關台灣對南海的主權宣示，不但所需金額龐大，而且在執行上涉及諸多政府部會，特別是工程執行單位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在政府組織改造中將被整併，是否因而影響工程的進行還有疑義，不能因為馬英九、江宜樺個人意志，最後反而導致工程品質低落。爰提案凍結海巡署「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第一年經費50%，俟海巡署會同國防部、交通部以及其他相關政府部會，就本計畫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文玲　　陳怡潔　　陳其邁"],["段落："],["二十二、","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中「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10億226萬1千元，凍結2億元，俟海巡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有鑑於「南沙交通基金建設工程計畫」總經費達33.7億餘元，將分年辦理，預計104年底完工，惟南沙太平島與臺灣相距1,600公里，距離遙遠、航運費時，能否如期完工，令人質疑；又南海情勢多變，施工人員之安危應如何保障，亦應有完善之配套措施，爰此，凍結2億元，俟海巡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連署人：姚文智　　紀國棟　　陳怡潔"],["段落：主決議"],["二十三、主決議","為呼應國際潮流趨勢及落實推動行政院性別主流化政策，海岸巡防署於99年開始「海岸巡防機關99至102年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歷經四年，多項內容敷衍，多為受檢者或罪犯之性別統計，或辦理「8分鐘搞懂孩子的心」、「火星男人與金星女人職場輕鬆溝通」、「最貧窮的哈佛女孩」等書之讀書會，對於性別意識之培養助力有限。然海巡署及其所屬單位之人員，多次傳出喝花酒、召妓、性侵害、性騷擾之多項違反及侵害性別平等之情事，更顯示此種施政態度是造成行政院至今推動性別主流化毫無進展之因。故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應全面檢討「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之成效、「施政內容對於民眾性別面向的影響」、「如何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至所屬各單位」，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段落：主決議"],["二十四、主決議","「海洋資料庫規劃建置計畫」，為我國政府實踐國家海洋政策之重要施政項目，此資料庫整合海洋相關機關資料庫資源，以提供未來海洋政策之參考依據。本計劃原預計五年內（101─105年）成立海洋資料庫之建置，預算總額高達995,000千元。然本計劃先期規劃有欠周延，不但101、102年未能依計畫期程辦理初步資訊整合運用、造成預算虛擲，103年度計畫更逕自停擺。我國四面環海，海洋資料庫之建置可使散落於國科會、中研院、農委會漁業署等各單位之海洋、海域監測及觀察數據統合，鼓勵學術研究及民間單位活用政府資訊，以使政府海洋政策更臻完善。故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提出書面報告，解釋「海洋資料庫規劃建置計畫」之後續修訂計畫及未來規劃推動情形。"],["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段落："],["二十五、","海洋巡防總局歷來向台灣港務公司租用基隆港、台中港、安平港、花蓮港之部分碼頭。為因應101年新實施之商港法第8條第3項之規定：「商港區域內應劃設海岸巡防機關所需專用公務碼頭，其租金基準，由主管機關定之。」台灣港務公司不再以營利為標準，租借碼頭予海洋巡防總局，並提出「商港區域內海岸巡防機關所需專用公務碼頭租金基準（草案）」，海岸巡防署目前正於交通部協商中。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儘速與交通部協商，以避免預算無謂支出。"],["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段宜康"],["段落：主決議"],["二十六、主決議","有鑑於海巡署同仁執行勤務時，時因趕赴案發現場於交通途中與民眾發生車輛衝撞意外事故，目前海巡署僅為所屬岸際巡邏汽機車等加保強制險，保險範圍僅限於醫藥費，若有對一般民眾造成其他財產上之損害，往往必須由同仁自掏腰包，負擔賠償責任；爰此，建請海巡署研議為岸際巡邏汽機車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並裝設行車紀錄器，保障民眾與值勤同仁之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江啟臣"],["連署人：姚文智　　邱文彥　　紀國棟　　陳怡潔"],["段落：主決議"],["二十七、主決議","有鑑於海巡署海巡岸際雷達系統之功能在於偵蒐及維護海防安全，然海巡署目前建置之78座「海巡岸際雷達系統」，其中即有77座係於90年度至92年度建置，早已逾8年之使用年限，系統設備老舊、故障頻繁、關鍵零組件停產，導致海防安全維護工作出現漏洞，確有汰換之必要，惟103年度原預計編列之1億5,047萬元，但在國家財政困難下僅編列3,000萬元，與工作計畫不符外，亦不利走私、偷渡查緝等海岸巡防工作之執行，爰此，要求海巡署應儘速編列相關工作預算，汰換老舊之雷達設備，以免海巡工作出現漏洞，危害社會治安；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江啟臣"],["連署人：姚文智　　邱文彥　　紀國棟　　陳怡潔"],["段落：主決議"],["二十八、主決議","有鑑於台灣沿岸近海漁業資源快速枯竭，且魚群棲地時常遭受人為不當漁業行動破壞，特此要求海巡署針對拖網漁船加強規範，嚴格查緝各拖網漁船是否有越界捕魚之情事，並每月上網公布取締情況（含數量及裁罰情形）。"],["提案人及連署人：林佳龍　　陳其邁　　陳怡潔　　段宜康"],["段落：主決議"],["二十九、主決議","據海巡署提供102年7月止各地區巡防局所有廳舍人員進駐統計資料，查361個廳舍原規劃進駐人數13,048位，惟實際進駐人員只有8,152位，比例62%，且各廳舍人員進駐率相差甚鉅（最低4%、最高97%），然人員短缺問題，該署歸咎於招募志願役成效欠佳，常備役男徵集撥補不足等因素，以致影響到各廳舍人員進駐數，是以，各地區巡防局乃執行我國執行海岸地區犯罪偵防及漁、商港之安全檢查等勤務，可謂國土第一道安全防線，但各地區巡防局廳舍人員不足，恐影響防範非法人士犯罪偵防，查緝走私之成效，屆時嚴重威脅岸海安全秩序，故為提升岸巡勤務能量，厚實巡防成效，符合基層海巡執勤兵力需求，特提案要求海巡署應儘速研議巡防局人員不足改善方案，俾利解決各地區巡防局廳舍人力不足之問題。"],["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二、103年度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歲出預算部分：","第24款　海岸巡防署主管","第2項　海洋巡防總局6,841,356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3,229,790千元","第2目　海洋巡防業務3,598,048千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3,518千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000千元"],["委員提案部分：","一、","海洋巡防總局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人事費─加班值班費」2億7,249萬元，唯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未依規定落實執行差勤簽到退之稽核管理，致屢次發生未依規定報支海上職務加給、超勤加班費及超勤時數等情事。爰建議凍結1/3，即908萬3千元，俟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強化內部管理機制，確實依規定陳報海上職務加給、超勤加班費及超勤時數，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供相關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段宜康","二、","查海洋巡防總局103年度預算第二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01後勤業務」中編列服裝及特殊裝備、疫苗注射等「一般事務費」852萬1千元，其較102年度編列數328萬9千元，大幅膨脹259%，且未敘明理由。爰此，提案刪除本項經費二分之一，計426萬元。"],["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段宜康","三、","查行政院海巡署去年3月承行政院函令向漁民宣導萊克多巴胺無毒論，引發輿論撻伐及本院質疑，然查海洋巡防總局網頁至今仍無視相關爭議開闢專區宣導萊克多巴胺議題說帖，顯見洋巡局對於此事件後續處理未盡妥善。爰此，提案刪除海洋巡防總局103年度預算第二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02海域綜合管理」中業務費279萬8千元，二分之一，計139萬9千元。"],["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段宜康","四、","海洋巡防總局103年度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分支計畫「02海域綜合管理」項下編列「1.政風督導、勤務督導、案件調查業務」經費69萬1千元，查今年6月18日德星艦在南方海域執行護漁勤務時，因發電機故障而失去動力，然依巡防艦艇失去動力之處置規定，德星艦應立即通報勤務指揮中心報告詳細狀況，惟當下德星艦卻未即時通報，待無法排除失去動力時，才通報附近海域的偉星艦，由該艦通報至南機隊，並拖救回高雄港；另查海巡署從未演練過拖救自己巡防艦，且該兩艘艦上也沒有配置專業的拖救工具，但海巡署仍不顧船艦及人員的安全，冒然執行成立來第一次自救船艦之任務，針對該事件海巡署所提出檢討報告未盡詳實說明德星艦通報流程之問題，對此，不僅凸顯該署人員處理海上執勤遇突發狀況的訓練未確實外，另有隱瞞拖艦事實之虞，爰此，建予全數凍結，待海岸巡防署及所屬單位提出詳確德星艦失去動力處置及拖救巡防艦改善檢討方案，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姚文智　　李俊俋　　陳怡潔","五、","海洋巡防業務─03維護海域秩序及資源保護項下，共編列老舊電腦設備汰換經費177萬元。惟單位內設備添購及更新，宜回歸於一般行政項下，以區分單位行政預算及業務計畫中之支應經費，避免分散於各業務分支計畫中支應。故提案刪除本分支計畫中「設備及投資費」共177萬元。"],["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段宜康","六、","海洋巡防總局103年度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分支計畫「04艦艇建造及維修」項下分別編列「1.業務費：(2)辦理各項艦艇行政作業」經費136萬9千元，經查102年1月至7月艦船艇停航天數統計，發現艦船出勤天數差異甚鉅，停航180天以上有13艘、停航100天以上有23艘，佔總艦船數21%，當中有15艘主要停航因素是海損所造成；有關總局艦船整體出勤率及海損案件，審計部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曾要求總局進行檢討，而總局亦詳確表示會管控各海巡隊艦船出勤率及辦理各項訓練講習降低船艦海損因素，惟查艦船艇停航天數資料顯示，總局未能妥善督處艦船出勤管控及有效降低海損案件，恐影響維護海域安全之任務，爰此，建予凍結80%，待海岸巡防署及所屬單位提出艦船出勤及降低海損具體改善檢討方案，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姚文智　　李俊俋　　陳怡潔","七、","海洋巡防業務─04艦艇建造及維修─(2)「設備及投資」項下，艦艇特別檢驗（大修）計畫，103年度共編列經費3億5011萬6千元。惟查，監察院於100年提出糾正案，糾正海洋巡防總局將98年、99年「南區353噸級船艇計15艘歲修」之工作，委託給被評定不具有維修能力之皇多公司、千公司承攬。事後，98年度皇多公司逾期14件違約金罰款計195萬1,320元整；99年度逾期9件違約金罰款計29萬8,580元整。據查皇多公司又於101年度再次得標102年─106年「南區353噸級船艇計15艘歲修」，而未見資本額及營業項目有任何更動；而101年「馬祖海巡隊PP-5051艇大修計畫」之得標者，則無法於經濟部公司登記網站上查詢到身分。顯見海洋巡防總局對於大型標案仍未見改進。故提案凍結本項預算1億，待海洋巡防總局針對艦艇特別檢驗（大修）計畫之標案，提交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同意後使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段宜康","八、","海洋巡防業務─04艦艇建造及維修─(2)「設備及投資」項下，艦艇特別檢驗（大修）計畫，103年度共編列經費3億5011萬6千元。惟查，103年艦艇特別檢驗計劃中，所預計檢修之46艘大小型艦艇，其中100頓級10022號艦艇（6000萬）、50頓級5030號艦艇（1250萬），皆於102年度列入大修之艦艇，103年卻重複提出，顯見海洋巡防總局浮編預算。故提案刪除此項計畫中10022號艦艇及5030號艦艇之預算7250萬元，以撙節經費。"],["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九、","海洋巡防總局103年度於「海洋巡防業務─艦艇建造及維修」分支計畫項下，編列與艦艇養護相關費用計5億4,011萬6千元，其中艦艇歲修、定保、料配件及機械儀器養護1億9,000萬元、艦艇特別檢驗（大修）經費3億5,011萬6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數增加6,191萬5千元（增幅約13%），另監察院在100年8月以「對計畫性大修、歲修作業，未能預先妥適安排維修期程，部分艦艇屢生妥善率未達目標」等理由，已對海巡署提出糾正在案。自99年度起，海洋巡防總局自訂艦艇妥善率標準為74%，99年度為53艘、100年度為37艘，但101年度卻爆增為56艘，且102年度截至8月31日止，未達妥善率目標值之艦艇數亦已高達55艘，顯示於艦艇養護費逐年提高下，妥善率未達目標值之艦艇數反而增加，養護維修作業績效有待強化。爰建議艦艇特別檢驗（大修）經費3億5011萬6千元凍結10%，俟海巡署就如何配合「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加強各級艦艇維修效益，向本委員會提出說明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文玲　　陳怡潔　　陳其邁","十、","海洋巡防業務─04艦艇建造及維修─(2)「設備及投資」項下，艦艇特別檢驗（大修）計畫，103年度共編列經費3億5011萬6千元。據查，101年及102年此項計畫之決算，皆出現未經預算審議之大修船隻（ORB-03、2032、2026）。然依船舶法之規定，五年一次大修為法律規定，非緊急發生之狀況，且依據海洋巡防總局回覆，此三艘船隻亦未發生緊急突發之狀況，皆為屆期維修之情況。顯見海洋巡防總局對於此項重要計畫之規劃草率輕為，無怪乎船艦大修計畫缺失不斷。故提案凍結此項預算10%，共3000萬元，待海洋巡防總局針對艦艇特別檢驗（大修）計畫提出檢討報告，及五年內規劃大修之船艦清單，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十一、","查海洋巡防總局101年度查緝毒品案件未達衡量指標之檢討原因竟歸責「各機關競相查緝毒品案件，……，調查局及刑事局皆查獲大批走私進口，至毒品進口數量減少……」。復查海岸巡防總局102年度上半年查獲毒品數量僅0.73435公斤，查緝績效遠遜於國內相關單位及岸巡總局。綜上可證洋巡局面對101年度績效不彰，抱以卸責態度，致使102年度毒品查緝績效也連帶受影響。爰此提案要求凍結海洋巡防總局103度單位預算第二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分支計畫「06海域偵防查緝」411萬元凍結二分之一，俟海巡署督責洋巡局就我國海上秩序維護績效檢討與改進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使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十二、","查海洋巡防總局103年度預算第二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分支計畫「07海上巡防」中編列設備及投資費用614萬。經查去年及前年皆無此項經費編列，今年增加之預算僅說明「辦理應勤裝備汰換」，為提供裝備項目、使用情形及汰換計畫。爰此，提案要求凍結本項經費二分之一，計307萬元，俟洋巡局擬具裝備汰換計畫送交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三、103年度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第24款　海岸巡防署主管","第3項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6,187,484千元","第1目　一般行政5,312,751千元","第2目　海岸巡防業務864,733千元","第3目　第一預備金10,000千元"],["委員提案部分：","一、","查101年度審計部審查報告指出海岸巡防總局「岸際雷達系統」其妥善率於101年度僅達84.46%，不可運轉天數較100年度高出許多，影響海域監控能力及海巡任務之遂行，又查101年度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北部地區巡防局第二巡防區原配置7座雷達站，惟其中4座損壞逾時失修，致北海岸門戶洞開，國家安全堪慮，然海岸巡防總局年年增編「設備及投資」經費，卻毫無作用，致我國維護岸海秩序、海域執法之能力全失，爰此103年度海岸巡防總局「設備及投資」費用214,878千元，凍結1/5，計42,975千元，俟海岸巡防總局針對所有設備之妥適率及損壞器具情形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向內政委員會同意後，使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段宜康","二、","2012年監察院針對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理海巡岸際雷達系統保養及維修計畫提出糾正，內文提及該計畫「未依規定責成廠商儘速完成修復及督促廠商儘速辦理展延，致影響雷達系統之順利運作及該局任務之進行，誠屬失當；復未嚴謹確實辦理計畫之履約及驗收作業，導致違約金計算錯誤，損及政府權益……」，然查該局未積極檢討預算編列與該計畫成效，仍於103年度「通信、電子雷達、電信電路及相關零附件維修養護等經費」增編近2成5，綜上，該局未依規定辦理相關養護計畫，並遭監察院提起糾正在案，又逕自增編預算金額，實有未當，爰此103年度刪減第2目「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項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66萬6千元。"],["提案人：陳其邁　　姚文智　　段宜康　　李俊俋　　陳怡潔","三、","經查101年審計報告指出，海岸巡防總局對於該管業務未妥適辦理，包含「督導進出港船隻及人員安檢」未依規定辦理導致紀錄異常、商港安檢所未依規定指定士官以上幹部為帶班人員執行貨輪安檢工作，竟僅派1名士兵執行安檢勤務，以及對於同一艘船隻進、出港人數不符等離譜情事，更有今年發生至少2起詐領獎金與線民費等案件，綜上，海岸巡防總局為我國貫徹海域執法，維護岸海秩序之重要機關，竟如此怠惰卸責，且管理不當案件過多，有損政府威信，實有未當，爰此103年度第2目「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項下「岸際巡防管理」、「港口安全檢查」及「岸際綜合管理」預算總計1,159萬6千元，刪減5分之1，計231萬9千2百元。"],["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四、","海岸巡防總局第2目「海岸巡防業務」第1節「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分支計畫「港口安全檢查」編列預算100萬6千元，第2節「地區海岸巡防工作」下各地區海岸巡防勤務編列「業務費─港口安全檢查」共1,551萬2千元，合計1,651萬8千元。唯查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機關執行與督導進出港船隻及人員安檢業務，未依規定辦理安檢資訊系統資料登錄、檢查及修正，致使安檢資訊登錄錯漏或重複、系統依操作人員登輸時間產生異常安檢紀錄、安檢日期與系統登錄日期相距數日，引發國家疑慮。爰建議凍結前開經費1/4，即387萬8千元，俟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強化辦理安檢資訊系統教育訓練，以減少登錄錯誤，提升港口安檢效率，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供相關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五、","103年度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通信資訊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通信、電子雷達、電信電路及相關零附件維修養護等經費3,262萬6千元，較102年度預算增加7,642千元，在無特殊情況下增幅過高，恐有高估之嫌，建議刪除500萬元。"],["提案人：陳怡潔　　陳其邁　　黃文玲　　段宜康","六、","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103年度預算第2目第1節「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通信資訊管理」分支計畫項下，編列通信、電子雷達、電信電路及相關零附件維修養護等經費3,262萬6千元，其中岸際雷達系統維修保養所需經費3,255萬6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數增加779萬8千元，增幅達3成。惟該項計畫屢有缺失，例如辦理97年度至99年度海巡岸際雷達系統保養及維修計畫，已經監察院提案糾正在案；101年度又再次發生維修保養廠商不履行契約，致造成系統維護空窗期等問題，爰要求該項維修保養經費3,255萬6千元予以全數凍結，俟提出落實督管機制及檢討改善方案並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說明：","海巡岸際雷達系統建置之目的是為24小時全天候有效監控12浬以內之海面目標，掌控近岸海域小型船舶動態（如漁船、舢舨），強化日、夜間海域偵蒐能力，反制不法活動情事。惟海岸巡防總局因未依規定責成廠商儘速完成修復及督促廠商儘速辦理展延，致影響雷達系統之順利運作及該局任務之進行，造成該系統無法24小時有效監控不法，建置目的無法達成，甚至更將導致國家門戶洞開，國家安全堪慮。"],["提案人：黃文玲　　陳怡潔　　陳其邁","七、","鑒於募兵制原定於103年底達成，104年全面實施，惟因施行成效不佳，行政院已核定將延後二年完成，政策確定跳票。查海岸巡防總局103年度預算於「海岸巡防規劃與管理」項下編列職前訓練班隊預算519萬4千元，其中包括志願役士兵班之訓練費用，惟募兵制已確定延後施行，志願役士兵訓練經費亦應一併減列，爰提案刪除300萬元。（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P.30）"],["提案人：李俊俋"],["連署人：姚文智　　陳怡潔　　陳其邁　　段宜康","八、","海岸巡防總局103年度第1目「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分支計畫「07岸際綜合管理」項下分別編列「1.業務費：(6)一般事務費<2>對外聯繫、新聞發布及督察統計業務檢討等綜合業務」經費89萬元，查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在一般事務費下編列海岸管制、查緝走私、港口安檢等部隊加菜金，依經計算每位人員分配到經費額度並未一致，總局表示此經費編列計算方式，是採單位級別作為編列基準；加菜金乃慰勉人員執行勤務辛勞，給予實質上激勵的鼓舞，惟該局卻未一視同仁，以人數為編列標準，確實有失公平性，進而影響基層人員士氣，爰此，建予凍結90%，待海岸巡防署及所屬單位提出人員經費運用完善檢討報告，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陳其邁　　姚文智　　陳怡潔","九、","海岸巡防業務─02地區海岸巡防工作，共編列7億4,321萬6千元。該項工作內容之重要績效指標其一為「提昇海洋海岸救難、救生成效」。然101年度海岸巡防各地區局執行救難救生業務不力、績效未達原訂目標值，竟未見反省，且於預算書內「績效衡量暨達成情況分析」中，將未達成目標值之原因歸咎於(一)救溺案件多於發生後4分鐘內即開始腦死，接獲就生案件通報時，即便立即奔赴現場，亦錯失最佳搶救時間；(二)民眾防汛觀念缺乏，執意前往以公告標示之危險海域。台灣四面環海且溪河甚多，每年皆有多人因溺水而死亡。據統計，近三年來溺水死亡人數逐年攀升，海岸巡防總局卻推卸責任，把救溺績效不佳歸罪於他人。故提案凍結本項預算中五分之一，共計1億5千萬，待海岸巡防總局提出海洋海岸救難、救生成效檢討報告，報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注：102年度溺水統計數，為1月累計至9月"],["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十、","查海岸巡防總局及其所屬103年度預算書，於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項下之設備與投資中，編列生活設施改善所需設備費用113萬1千元，購置冷凍櫃、洗衣機、電冰箱、飲水機、冷氣機、熱水器等裝備；另查於地區海岸巡防工作項下，各地區巡防局亦編列相同預算，其中北部地區巡防局編列439萬4千元、中部地區巡防局編列133萬元、南部地區巡防局編列381萬6千元、東部地區巡防局編列214萬5千元，總計達1,281萬6千元，然卻未說明購置之數量，難以審查其購置之必要性，又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各機關應撙節開支，爰先予以凍結，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P.31、P.35、P38、P44）"],["提案人：李俊俋"],["連署人：姚文智　　陳怡潔　　陳其邁　　段宜康","十一、","海岸巡防總局第2目「海岸巡防業務」第2節「地區海岸巡防工作」分支計畫「北部地區海岸巡防勤務」編列「設備及投資」2,758萬8千元，較上（102）年度增列1,621萬3千元。唯查海岸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49處安檢所之292具攝影機組，於101年3月間計有143具攝影機組損壞尚待修復，損壞率為51%；至102年2月間尚有61具攝影機待修復，損壞率為22%，明顯影響原建置港監系統輔助漁港安檢勤務之功能。爰建議凍結1/4，即689萬7千元，俟海岸巡防署全面清查我國各地區巡防局之港監系統損壞情形，並予以修復，改善港口安檢勤務，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供相關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十二、","查2012年11月海岸巡防署中部巡防局發生一起辦案人員涉嫌詐領檢舉獎金，2013年5月中部巡防局亦發生另一起辦案人員虛報到場查緝員人數，詐領檢舉及查緝獎金之案件，僅半年海岸巡防署中部巡防局就發生兩起重大案件，詐領金額高達500萬元，顯見該機關管理不當，濫用國家資源，爰此103年度第2目「地區海岸巡防工作」項下「中部地區海岸巡防勤務」之「一般事務費」1,459萬6千元，刪減1/3，計486萬5千元。"],["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十三、","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103年度預算第2目第2節「地區海岸巡防工作─東、南沙地區防務工事及設施改善計畫」分支計畫項下，編列經費7,775萬5千元，以進行第2年設施改善工程。惟截至本年度9月底，該項計畫總執行率僅67.76%，其中子計畫「東沙地區防務工事及勤務設施改善」、「南沙地區防務工事及勤務設施改善工程」，執行率更分別僅有39.04%、30.13%，執行率明顯過低，爰要求本年度該項工程經費7,775萬5千元予以全數凍結，俟針對執行率提出檢討改善方案並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黃文玲　　陳怡潔　　陳其邁","十四、","我國募兵制原定於103年底達成，104年全面實施，惟因施行成效不佳，將延後二年完成，政策確定跳票。查各相關機關為配合原定於103年底完成全募兵制，均已編列相關預算，海岸巡防總局為配合募兵制已於103年度預算增列志願役人員經費4千160萬元，爰予全數刪除。（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P.116）"],["提案人：李俊俋"],["連署人：姚文智　　陳怡潔　　陳其邁　　段宜康"],["主席：現在休息協商。","（進行協商）"],["主席：首先處理海巡署部分的提案。","通案第二案、第四案保留，和各部會一起處理。","通案第一案是要凍結海巡署及其所屬各單位包括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的預算五分之一，總計29億6,034萬3,000元，俟海巡署向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應該沒有問題吧！","王署長進旺：最近5年我們違反政風的案件共22件，貪污部分是8件，其他不法案件像竊盜是14件。當然，我們的風紀沒有做好，不過這些案件都是我們主動函送地檢署或後來成立的廉政署查辦。少將接受招待至酒店的案子我們就是直接給廉政署，廉政署查證以後認為沒有違法，但是我們把他記兩大過調職。這部分我想我們當然做得不好，但我們還是會努力。這5年來8件貪污，我們感到非常遺憾。我想，違法的案件我們還是要辦，所以是不是能不要凍結？因為這個金額很大，請各位委員給我們支持。"],["主席：請問大家有何意見？","姚委員文智：提案的陳委員還沒到，稍等一下，好嗎？","剛剛署長說的是5年來的案件嗎？陳委員是希望相關檢討報告都能提出來，你今天有提出來嗎？","王署長進旺：我們有一個說明資料，改善措施包括落實風紀的評估，我們有專案稽核，譬如獎金的部分，我們就是專案稽核，請政風處來做。另外就是加強內部的控管，推動法紀教育。如有違法案件，我們仍然本於嚴正執法、斷然處置的原則來處理，因為這個案子的凍結金額非龐大，我們處理上也會比較困難，是不是能請委員支持？這8件我們一定會深切檢討。"],["主席：你們過來報告啦！"],["王署長進旺：是的。","主席：可是凍結是一定要凍結，只是凍結金額可以再做個處理。","王署長進旺：後面有一個中巡局的案子，是不是可以在那邊處理？","主席：好，我們在別的地方凍結。因為凍結整筆預算的話，他們要用還是會用，所以還是要有個標的比較好處理；現在這種凍結是毫無標的的凍結，這樣很怪。"],["姚委員文智：這是連坐。","主席：這種凍結會變成沒有結果，因為凍不了嘛！最後只好被迫解凍。怎麼有辦法把整個單位的預算凍結五分之一？這沒有意義嘛！這樣凍結變成沒有效果。","姚委員文智：主席，我是坐在陳其邁委員常坐的位子上，但是請不要對著我講。","主席：我建議你們以後要做凍結案不要做得太大，做得太大會沒辦法執行，因為任何人都沒辦法凍結海巡署五分之一的預算，而且到最後還不予解凍，所以就會變成被迫解凍。","所以你們找一個案子來凍結吧！看是政風還是哪一個案子。"],["王署長進旺：海岸巡防總局的第十二案。","主席：那是刪減的案子。好啦！你們研究一下再去跟陳委員建議，自己找個案子讓陳委員凍結。這個案子等一下再來處理。","接下來是第三案。","龔處長光宇：第三案是海巡署資本門的部分，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102年的預算是27億5,131萬元，103年的預算是41億1,103萬元，增加了13億。目前臺海周遭各國都在競相發展裝備和武器，所以我們增加的13億主要是在碼頭，……","主席：不好意思，我打斷一下。","第三案是要凍結，請你們過來報告。第一案的凍結就和第三案做在一起，凍結你們的資本門啦！你們的風紀有問題，如果沒有辦法說服內政委員會的話，資本門就不要用那麼多錢。你知道我的意思嗎？就是第一案和第三案做在一起，41億凍結1億。"],["王署長進旺：是不是可以照這個提案凍結四千……","主席：第一案要給你凍結29億耶！所以兩個案子併在一起，就凍結1億；這對你們沒有影響，你們過來做報告啦！好不好？就這樣。","王署長進旺：第三案凍結1億，好。","主席：是第一案跟第三案啦！把第一案和第三案的「說明」合併在一起，然後凍結1億，請海巡署就海巡人員素質檢討提升作為，包括五年來政風違法違紀事件查處及檢討報告，向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在場人員：請問委員，是不是凍結資本門？","主席：對，凍結第三案的資本門，但是你們的報告要合併第一案。"],["陳委員超明：是書面報告嗎？","主席：不是啦！要過來做專案報告。書面要送過來，也要來做口頭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繼續處理第五案。","王署長進旺：第五案是因為我們要加入國際海上救難組織，今年編列了4萬元，但是沒辦法執行，所以要凍結。","我們大陸地區旅費一共是124萬6,000元，包括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會議5萬元、兩岸執法研討會37萬元、海峽兩岸海難聯合搜救48萬元、警學研討會19萬元、訪問大陸邊防總隊7萬元、參與海基會司法考察團6萬元。"],["主席：這些旅費最快用到的是什麼時候？是哪一個會議？"],["王署長進旺：最快的是兩岸的聯合搜救演練。"],["主席：那是什麼時候？"],["王署長進旺：3、4月就會用到。"],["主席：還好啦！你們下會期趕快……","王署長進旺：如果不凍結，刪減5%也可以。"],["主席：陳委員的提案是要求你們跟陸委會、外交部研商推動臺灣加入IMRF的具體計畫和方案。"],["王署長進旺：我們已經有開會了。"],["姚委員文智：我幫陳委員說明一下。","其實這個提案的重點不是旅費，而是有了這些旅費，可以跟中國不斷交流，但他們還是不斷打壓我們。2011年海巡署認為我們加入IMRF（國際海上救難組織）還滿樂觀的，好像還告訴陳委員申請沒有問題，入會也沒有問題，但是隔年立刻收到IMRF的否決，理由是2011年已經修改章程，會員國必須是國際海事組織的成員和區域權責國允許之組織，所以我們可能還要中國允許。會特別這樣修改，背後都是中國在運作啊！這件事情陳委員問了半天，是不是可以請署長說明一下相關過程到底是怎樣？不然你們一直跑中國，最後換來的卻是背後不斷的打壓，連本來樂觀的事情，最後都胎死腹中。","王署長進旺：這件事我們今年才第一次編列預算，我們編了4萬元，要去參加國際海上救難組織（IMRF），結果他們說要以「中國台北」的名義參加，我們不同意，所以就沒有去；明年也沒有編列預算。但是我們今年有去參加這個組織底下的研討會，也和外交部、陸委會開過會。我們最終的目的還是希望能夠參加這個組織，因為它是沒有國界的，所以我們有對他們的打壓表示抗議。","因為我們的最終目的還是要參加，所以我們透過外圍組織，像今年的研討會我們就去了。可是當時我們看到這樣的名義就拒絕，所以今年這4萬元的預算就沒有執行，也就是沒有去，明年也沒有編。但是我們還會陸續進行協調，而且會參加外圍的研討會。"],["姚委員文智：你剛剛說的抗議是怎麼抗議？因為這件事陳委員10月份好像有質詢過。","王署長進旺：對，陳委員有質詢過。我們最後就沒有去，……","姚委員文智：你們是鼻子摸著走了，還是有抗議？","王署長進旺：他打壓我們，我們當然就不去了。","姚委員文智：署長，你剛剛說有表達抗議，請問你是怎麼抗議？","王署長進旺：我們是說我們不參加。IMRF是一個NGO的組織，其實他們在好幾年前就說，我們要成為會員是要以中國的名義加入，所以我們署裡在這部分也是有點疏忽。雖然當時我們認為參加國際的海上救難組織是需要的，所以就在網站報名準備參加，但是他們打壓我們，我們就不去了。本署在處理這方面是很限縮的，如果有打壓像加入的名義不對，或要變更名稱等等，我們海巡署絕對不會參加、絕對不會妥協。","姚委員文智：你們的情形就和今天樓上討論的中國劃設防空識別區一樣，我們連氣都不敢吭一個。署長剛剛說你們有抗議，結果卻是摸著鼻子，大家乖乖地、靜靜地就走了，而且不要編預算，以後不參加就是了。我看陳委員或在場的幾位委員對於這個部分，都會覺得不妥。","主席：各位同仁，我的建議是我們照案通過，之後海巡署趕快提出具體作為說服各位委員，我們下個會期再儘速排入議程解凍。就是我們先照案通過，你們私底下再商量好，必須要提出具體作為，因為現在聽來，你們的抗議只是我們不參加，這並不稱為抗議。第五案就照案通過。"],["陳委員超明：凍結一半啦！","主席：陳委員，因為這並不是比例的問題，而是他們必須要提出具體作為，而且陳委員提案的意思是，如果他們沒有辦法以具體作為說服內政委員會，乾脆就不要去了。","王署長進旺：我再次說明，因為第五案是全部經費凍結，而再解凍要到明年9月，這對我們……","陳委員超明：大陸地區的旅費凍結了，那是有多少？"],["王署長進旺：124萬6,000元。"],["陳委員超明：全部都是大陸地區的旅費嗎？"],["王署長進旺：是不是可以只凍結五分之一？因為像聯合搜救……","主席：我跟各位說明，因為明年最早的活動是在5、6月份，所以沒那麼快，海巡署趕快積極處理……"],["王署長進旺：明年5、6月就要搜救演練。"],["主席：我知道啦！","王署長進旺：但是在3、4月時，要事先去協調，是不是可以只凍結五分之一？","主席：那都可以先墊付，沒有問題啦，好啦！本案就是照案通過。","王署長進旺：但是這筆經費很多，是不是可以不要全數凍結，而只凍結五分之一？","陳委員超明：好啦！署長也表現很好，有國格，也有臺灣人的性格。","邱委員文彥：我想請教，這筆經費是和兩岸的救援演練有關嗎？過去我們辦了幾屆？"],["王署長進旺：兩年一次。","陳委員其邁：署長，中國漏我們的氣，我們還去和他們交流，你們去那裡實在是漏氣，所以這個部分就先停，沒關係。","主席：第五案照案通過。現在處理第六案。本案是陳怡潔委員提案，建議刪減20%的國外旅費，主要是認為因為海巡署對於該預算的執行率都只有8成，所以用不到那麼多。請王署長說明。","王署長進旺：這是包括海巡署全部含所屬單位的國外旅費，才編列138萬3,000元，經費很少。至於為什麼會有變動？是因為像本來要去菲律賓，但因為剛好發生廣大興案，所以就沒去，還有像參加中西太平洋委員會的會議，是因為當地電廠爆炸，所以延期，等等的才造成執行率這麼低。國外旅費真的很少，這是包括海巡署全部含所屬單位，才編列138萬3,000元，是不是這部分不要刪除？","主席：各位同仁，有意見嗎？","邱委員文彥：主席，我覺得這個部分的經費編列得還不夠，因為國際會議一定是有變動的狀況，且我記得明年，好像APEC要辦理海洋部長的會議，所以是不是能儘量支持這個部分，而不要用刪減的方式。","陳委員超明：署長，本案和第五案有沒有一樣？如果不一樣，第五案主要是因為大陸打壓我們，所以已經凍結經費，在這個部分就不要凍結，因為我們總是要和其他國家交流。"],["主席：第六案的國外旅費經費刪減10%。","陳委員超明：不是啦！讓他們通過啦！第五案都凍結了，因為國際的部分，我們要多做一些關係嘛！","主席：好，第六案撤案。處理第七案，請王署長說明。","王署長進旺：第七案是關於海巡署全部包括所屬單位的所有獎勵金，共編列930萬，其法源依據是行政院93年函核定之「海岸巡防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支給要點」，以之編列獎勵金，這個獎勵金是獎勵我們查緝走私、查緝偷渡及救生救難作業等，這是團體的獎勵金，且我們是依據每半年一次的考核結果來核發。以所有部會來說，我們的獎勵金真的很少，而且每年一直在刪，從本來1,000多萬，一直刪到今年只有930萬。"],["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李委員俊俋：請教你們的獎勵金全稱是什麼？法源依據基本上還是一個行政命令吧！","王署長進旺：對，是行政院頒布的行政命令。但是我們的獎勵金真的很少。","李委員俊俋：現在不是獎勵金多少的問題，我也認為你們海巡署的同仁非常辛苦，核發獎勵金都是應該的！但是關於獎勵金等有關獎金的發放，都不能用行政命令。你們有沒有向行政院反映爭取過這個部分要用法律訂定？至少要訂定辦法吧！不然光是一個行政命令，如果我說王署長表現很好，獎勵100萬，這樣可以嗎？","王署長進旺：沒有，這個獎勵金都是發給團體。"],["李委員俊俋：我知道啦！我的重點在於不行用行政命令當核發獎勵金的法源依據。","王署長進旺：對，這只是支給要點而已，但是委員的意見，我們會……","李委員俊俋：你們何時要反映？反映後，行政院有理你們嗎？這是我的重點。","王署長進旺：因為這個獎勵金從以前的1,000多萬一直刪到現在的930萬，且1季才100萬，要分這麼多單位，所以每個單位才分到3,000元至5,000元而已，還有這是所有署的獎勵金，我們沒有其他的獎勵金了，請支持我們。","李委員俊俋：主席，可不可以這樣處理？請海巡署1個月內向行政院表達，視行政院有結論後我們再來決定，然後我就撤掉這個提案，改為附帶決議就好。換言之，請海巡署發文行政院，不要老是以行政命令為核發獎勵金的法源依據，這說不通嘛！這很清楚嘛！","主席：所以就是做成附帶決議，要求海巡署在1個月內將要求獎勵金予以法制化的公文送交行政院。","吳委員育昇：講法應該不是這樣，而是說從現行要點提高到更高層級，也不是說其沒有法制化，而是按照李委員的意思，就是要層級提昇。","主席：好，我們等下處理文字後，再向大家報告。處理第八案。","王署長進旺：第八案是關於志願役的招募，到6月底的達成率是19.86%，到11月份已達53.35%。志願役目前是招到第8梯次，還有3個梯次還未招募，而第9、10、11梯次，預計海巡署大概可招到6成，至於專業軍官班還有一個梯次未招募。我們的招募狀況應該是比其他機關還優良，當然我們還會努力。另外，各位很關心的東沙和南沙的部分，關於東沙部分，我們的年度達成率是50%，而南沙部分，我們要招50個，現在已錄取37個，所以南沙達成率已高達74%，當然以前雖招不到，但經我們大力宣傳後，情況就不同了。因此，關於這個經費，是不是可以讓我們動支，而不要保留？"],["主席：請黃委員文玲發言。"],["黃委員文玲：請教為什麼達成率到現在還是只有53.35%？能不能解釋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王署長進旺：是整個大環境的問題，雖然說我們很努力，但招募的部分還是沒有達成預期的目標。"],["黃委員文玲：是薪資太少呢？是差事太苦呢？還是有其他原因？你們都沒有寫出、也沒有講出是什麼原因？為什麼達成率這麼低？","王署長進旺：這個資料是統計到6月底，但到11月已達到53.35%。招募達成率低最主要原因有，除了薪水低是其中之一，還有退伍後的照顧，及洪仲丘案的影響，這都影響到招募，所以現在行政院正在研議是否要提高薪資到兩倍的基本工資，此外，我們也希望提高東沙、南沙的地域加給及退伍後的照顧等等，而且我們海巡署真的積極在做，年底預判可達到6成。"],["黃委員文玲：6成還是太少。","王署長進旺：對，但是我們現在的義務役還延後2年，所以在兵額的部分，我們會慢慢地補足。","黃委員文玲：關於這個部分，你們是不是應該要清楚地告訴我們原因到底是什麼？所以是不是一樣先動支一部分，應該也不會有影響嘛！因為你們現在也沒辦法發。"],["王署長進旺：請我們人事處處長說明。","蔡處長英良：我們也有檢討目前招募的部分，最主要是因為經費不足，如果我們招募太多，人事費會不夠，這些都是限制，而且有些人真的是留不住。但是我們有採取精進的作法，譬如我們在岸總局成立招募的工作委員會，每兩個月專案開一次會議，另外，我們也有使用網路平臺，例如在1111人力銀行招募，並設招募專線，還有在萊爾富等便利商店，放置招募的文宣資料，我們亦透過職訓局來幫忙，還有在臺北捷運車廂打廣告等等之類的作法，讓海巡署的招募廣告曝光率提高一些。最主要的，我們有訂定志願役士兵調整服務單位的規定，譬如在外島單位服務滿2年，優先調回本島等這些誘因，以及縮短東南沙的休假期程，彈性調整在島休假和返臺休假的部分。","陳委員超明：黃委員講的也有道理，招募的程度到現在才53.35%，憑良心講，你們為了績效當然也很努力，但是到底招得好不好，他們是不是真的兵也是一個問題，既然達成率才53.35%，我們就凍結10%經費，然後你們提書面報告。"],["蔡處長英良：這個錢都不是招募的錢。","王署長進旺：這個錢並不是招募的錢，是不是我們改提書面報告到委員會？","陳委員超明：這部分凍結10%，然後你們就提書面報告，反正現在也不用那麼多，而且你們業務費有13億多，總之，不要再說了。"],["王署長進旺：這個錢不是招募的錢。","邱委員文彥：因為這個錢不是純招募的，是整個巡防的業務，凍結10%經費會影響他們整個操作。","主席：關於本案，剛剛陳超明委員建議凍結10%的經費，然後俟海巡署書面報告送到委員會後就可以動支，且黃委員也同意。邱委員，所以這是沒有影響。因此，第八案就是經費凍結10%，然後俟海巡署書面報告送到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處理第九案，請王署長說明。","王署長進旺：第九案是關於我們的不同工不同酬問題，要求我們提出海巡人事條例草案。因為我們現在的成員組成有軍警、關務及文職人員，但是在我們的組改裡，已經有稍微調整這個部分，所以將來會是軍警文都併用，而不會像現在海岸總局是軍文併用，海洋總局是警文併用，造成人力都不交流，以後我們就會讓人力可以交流。老實說，我們也是很希望解決這個問題，也就是一條鞭，但是因為牽涉到軍職問題，所以要實施一條鞭是有困難的，不過在組改後，這部分是有調整。至於這裡要凍結的60萬是企劃處的業務經費。"],["主席：你就說明清楚你們有沒有要訂海巡人員任用條例？","王署長進旺：我們原來有訂好，訂好後送行政院，再報到考試院，他們認為我們暫時不要訂，等到組改後再處理。"],["主席：組改已經完成了嗎？","王署長進旺：我們的部分還沒有，連一次朝野協商都沒有成功。","陳委員其邁：這個組改已延宕很久，而且其癥結在於我記得上次是說在大法官會議解釋裡，軍人不得兼任文官，所以他們現在在過渡時期，照理海巡署應該以一定比例逐年將軍人變成編制內的海巡人員，可是卻一直拖到現在，而軍警人員同工不同酬的情況普遍，這樣很不公平。我們的海巡同仁如果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或打行政訴訟，絕對會贏的，因為這很不合理，而且長期下來都也沒有辦法解決，況海巡署的組改和行政院也是有關係的，所以就一年拖過一年。","王署長進旺：陳委員是不是今年可以支持我們。我們在組改中已有訂定軍警文併用了，慢慢地，現在我們的文職幾乎都佔一半以上。"],["陳委員其邁：總要有個時間表。","王副署長崇儀：關於人事一條鞭的部分，海巡署自民國89年成立以來，當時的海岸巡防法組織條例就規定10年內要訂出一個標準，但10年經過後，情況還是如此，其最大癥結在於海巡署的人力成員來自4個層面，即軍職、警職、關務和文職。關務部分，相關人員一直退休，現在剩下近百人。軍職和警職部分則有文化方面的問題，譬如軍職人員有終身俸，但是沒有加班費；警職人員則要服務到一定的年限才可以退休，平常領有加班費。所以同工不同酬的問題確實根源於他們的人事任用條例有本質上的不同，十幾年來我們也很困擾，審查海洋委員會組織法的時候，考試院也強烈表示海巡署一定要訂出一套一條鞭的任用條例。但是我跟委員報告，海巡署裡面的軍職同仁占了三分之二，警職才幾千人，我們的軍職人員和國防部三軍的支給和任用都是一樣的，要用一條鞭的方法把他們改掉，對我們的軍職同仁來講真的是情何以堪。可是警職人員也會講，軍職人員有終身俸，自己卻要等到65歲才能退休，這樣公平嗎？所以這沒辦法「喬」啦！這是事實上的困難。","這60萬元對企劃處來講是非常重要的救命錢，凍結這筆錢對海巡人員任用條例來講也不是辦法。其實行政院很早就注意到這個問題，可是海巡署成立到現在快20年了，真的沒有辦法解決。但是在海洋委員會的部分，我們已經有把軍職人員的任用做了適度的修正。","王署長進旺：陳委員，拜託一下。","陳委員其邁：這是行政院自己無能啊！包括考試院、立法院和你們在內，大家都知道有問題，可是就這樣一年拖過一年！","吳委員育昇：我建議把這個案子調整成，等政府組織改造定案之後，請海巡署針對這個問題提出必要的解決辦法。那個部分目前尚在朝野協商，還沒有確定，這也不能怪他們啊！","陳委員其邁：大家都認為不合理，那為什麼不解決，還放任它一拖就是20年？","吳委員育昇：沒有錯，但是在組改還沒有定案之前，他們也沒辦法處理，這是確定的啊！"],["陳委員其邁：這和組改無關啦！而且這個問題組改也沒有處理啊！","主席：組改之後，剛才副署長講的問題還是存在，所以只能由時間來解決。","王副署長崇儀：我跟委員報告，組改以後改成海洋委員會，底下就是分署，現在海洋巡防總局和海岸巡防總局的分界就打破了，這時就是一個契機。坦白講，現在一條船上面有軍職人員、警職人員和文職人員，光是加班費就擺不平了！","陳委員其邁：我聽得懂啦。可是講這些都是多餘的，你只要跟我說海巡人員任用條例草案的部分就好了！","主席：你們現在招募新進人員的時候，是不是還分軍職、文職？"],["王副署長崇儀：對。"],["主席：為什麼還要分？這樣不是永遠都無法解決嗎？"],["王署長進旺：但是主要來源是海巡特考。"],["主席：我聽不懂啦！"],["王署長進旺：文職的部分是透過海巡特考。","主席：所以現在變成軍、警、文並用，而且還是在分軍、警、文嘛！為什麼還要分呢？這樣永遠無法解決，只是比例不同而已。就算組改完成，因為你們還是在用軍職人員，那個文化還是沒辦法解決啦！","陳委員其邁：你們的問題就是軍職人員的待遇高，警察和一般考進去的文職人員待遇低，後者待遇無法提升，別人又進不去，就變成惡性循環。照理說，應該要同工同酬，軍職人員不得兼任文官，這應該要解決啊！","王署長進旺：因為我們現在是軍、警、文並用，所以有義務役的人員。我們也考慮過全部改為文職，但是這樣人事費要增加1倍，因為全部用文職的話，一個月都要五萬多塊錢，現在義務役的部分則是六千多塊錢。說真的，這些問題已經困擾我很久了。像現在東沙、南沙，如果是文職人員去，要擺個300人，一個月的待遇八、九萬，就等於一個部會的員額和預算；我們現在用軍職人員，預算就比較低。","我們承認這個問題是存在的，也困擾我很久，所以海巡署成立快滿八年我們就修改組織法，因為組織法原先規定八年後以文職為主，所謂文職為主的解釋是文職超過半數。其實我們現在大概都有超過，像署本部文職人員已經超過半數，軍職人員並沒有這麼多。組改以後，我們的人數會再精簡，軍職部分本來是1萬5,000人，要精簡到8,755人，幾乎減了一半。減少的部分我們要用志願役，志願役的服役時間比較長，效率應該比較高，所以我們把軍職人員減少。","我們每年都面對這個問題，海巡署成立13年，明年組改結束就要走入歷史。成立海洋委員會之後就沒有海洋巡防總局和海岸巡防總局，海巡署底下是分署，全部的人員都在一起，屆時就會做調整。","陳委員超明：署長，沒有不能解決的事情，我來告訴你怎麼做，不然大家都講不清楚，因為都為了利益、為了薪水。應該是這樣：在軍艦上的都算軍職，因為那是要打仗的，其他在岸邊的就用文職或警職，這樣你才有辦法切割，不然講來講去，誰都不敢得罪別人。真要做事就得這樣啦！哪有那麼久還切不開的！","邱委員文彥：我是覺得這樣，這個問題這麼多年來都沒辦法解決，它需要比較通盤性的看法，不是刪減或凍結幾十萬元就可以解決的，所以是不是可以改成主決議或附帶決議的方式，讓他們寫一個書面報告，提出他們短期內可以做什麼、長期可以做什麼？我覺得這樣可能比較周延一點。","主席：我和邱委員有不同的看法。我覺得做主決議對他們來說也沒有用，因為坦白說，那都是應付、應付啦！不過這確實是一個問題，雖然未來海洋委員會成立之後好像會解決，不過我覺得相關資源還是要做合理的調配。","我試著做一個建議，請各位聽聽看：第八案和現在這個第九案的凍結案，第八案剛才我們是凍結10%，我想我們也不再多凍結，就把第八案的一億三千多萬凍結5%就好，這5%是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就可以動支，然後再針對第九案的部分凍結另外的5%。我的意思就是，不是凍結在企劃管理，而是凍結在整個第2目的5%，但是要來做專案報告，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這兩個問題的重要性其實是不太一樣的，但是我們不給你們多凍結，而是把第八案的10%挪5%來這個案子凍結，這樣好不好？","吳委員育昇：我表達一下，剛剛第八案已經確定那樣處理，我覺得還是應該尊重大家共同的決議。我倒是想延續剛剛那個10%的書面報告，把這個案子的報告併進去，也就是說，未來這個制度的解決他們還是用書面報告來做說明。因為這是長期的問題，並不是我們同意之後就可以解決，所以我建議召委，不要等我們同意之後另外那5%才能動支，這樣海巡署會很難為，那我們也很為難！所以本席建議併到第八案，然後都用書面報告，但是要求署長要慎重的提出解決的方法。","陳委員其邁：就署長的說明來看，坦白說也不光是海巡署的事情而已，所以專案報告的部分還是要有，但也要邀請相關部會一起來，如此才能解決問題，不然再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況送書面報告來也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因為這還牽涉到其他相關部會。","主席：坦白說，若他們來委員會報告，我們也不至於不同意預算的解凍，但之所以要求專案報告，是因為要突顯問題，而問題可能是一時間不能解決，但總要讓大家知道問題出在什麼地方，所以陳委員的意見是很好的，因為這不光是海巡署的問題，所以屆時就邀集相關單位列席來做專案報告好了。","王署長進旺：所以就是針對人事一元化的問題，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而且也會邀請其他機關一起來。","主席：當然。所以第八案就維持不動，第九案改為主決議。","針對第十案，請王署長說明。","王署長進旺：這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交流的經費，國外旅費是包括在裡面的，即1,139萬9,000元當中，赴大陸旅費只有24萬而已，這部分在第五案的時候就已經被凍結了。","李委員俊俋：我的提案是要予以刪除的，其實我的用意並不是針對你們的旅費，而是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績效好不好，相信大家心裡都很清楚，可是這部分法務部有編列預算了，而且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也不是靠開座談會就可以解決得了，現在問題出在中國的誠意問題上，換言之，法務部、陸委會都已經有編列了，其實海巡署應把這些經費用在更有用的地方才對，所以這個地方就不用再編列了。","余處長淡香：海巡署編列的754萬9,000元，其實是含了13項工作在裡面，委員提到的辦理赴大陸地區處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執法交流經費，前面的第五案已經予以凍結了，另外，委員提到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執法交流座談會還有25萬的部分，但這只是13項中的一項，也就是到馬祖去辦理執法交流座談還有辦理大陸執法機關來台參訪執法交流的座談，所以就是這些部分共需25萬。","基本上，我們辦理這些座談會主要還是為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而法務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互助協議的部分，主要是辦理人跟事的部分，跟我們的目標是不一樣的。另外，在102年我們也是秉持著對等尊重的原則來進行會晤，申請的程序以及會晤結束後我們都有依照規定呈送給相關單位審核，且102年至今的打擊成效中，已經破獲的有4案，逮捕的嫌犯有7人，查扣的毒品有676.5公斤，事實上成效是優於往年的。","李委員俊俋：我知道在打擊犯罪的工作上，海巡署是很辛苦的，也有一些績效出來了，但重點不在績效的部分，而是你們一直去辦座談會是解決不了問題的，中國不理我們就是不理我們，問題就出在這裡，據了解，你們光是座談的部分就編了750幾萬。","王署長進旺：座談只有15萬1,000元，另外一個是25萬……","李委員俊俋：你們的交流費用是25萬，另外第五案的部分是33萬。"],["王署長進旺：對。"],["李委員俊俋：但卻還是編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所需的經費上。","王署長進旺：這筆經費還有包括海巡服務座談、專案諮詢、犯罪預防座談等全部的項目，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部分只有編25萬。事實上，像海巡服務座談我們每年就會辦32場，所以這些經費都包括在內，而且光是座談的部分並沒有編列這麼多錢。","陳委員超明：山邊的人可能沒有機會參加海巡服務座談，但本席的選區都位在海邊，所以很有機會來參加，本席建議，這部分不要太公式化，而是應讓漁民發出聲音還有讓相關的犯罪能夠查緝出來，李委員，其實有時這是要靠座談才能進行的，要是那邊沒有情報過來，不然是不太好查緝的，換言之，在座談會的時候，大家可以交流一下，然後也可以幫助任務的執行，不會太過於公事公辦，以至於事情都辦不出來。","李委員俊俋：但你們的項目都列不清楚，即你們是列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這樣一來，難怪大家會質疑。","王署長進旺：對，沒有錯！","李委員俊俋：你們真正執行的都是你們相關的業務，所以列在這裡當然就有問題了。"],["王署長進旺：對不起！我們道歉！","主席：03─情報蒐整作業項下1,553萬元，刪減50萬元。","關於第十一案，請說明一下。","周處長榆林：在此分兩點跟委員報告，第一，關於財產物品的盤點系統及設備，最主要原因是因為我們海巡署財產設備物品非常多，總共有26萬件，我們每年為了保護與維護我們的財產，使其能保持最好的狀況，我們每年按照層級通常會檢查一次至四次，每次都是用人工來清點、登載與統計，不但浪費很多時間，也發生很多錯誤，所以我們就來建置財產盤點設備。","其次是有關委員所提101年及102年上半年的效益方案成效不是很好，我在此做個說明，效益方案是分成兩部分，一個是自我評鑑的部分，另一個則是國有財產署對我們評鑑的部分，我們海巡署在國有財產署的評鑑中成績是非常好的，從99年辦理以來就分別得到中央機關的第三名與第四名，101年則是第二名，而委員所提的是自我評鑑的部分，而自我評鑑又分成兩大塊，一個是健全產籍，還有一個是改善占用，健全產籍的部分在幾個機關中署本部也是最高分，至於改善占用的部分，因為有一筆土地處理起來比較複雜，我們仍然在積極辦理中，這個跟我們現在要買的設備也沒有多大關係，這個設備如果買了對我們的下級單位會改善很大，我們懇請委員支持，報告完畢。"],["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陳委員其邁：我聽不太懂，102年你們的強化財產管理及運用效益署本部是86分，你現在告訴我只有一筆土地，其他都沒有？","謝主任慶欽：現在後面有三筆土地被占用，我們97年就要歸還國產署，國產署是要我們徵收補償金，後來賴士葆委員有召開公聽會，要我們幫助占用戶跟內政部撤銷徵收，但他們一直遲遲沒辦法拿出證件，因此賴委員有決議如果這部分沒有處理完就要暫停所有動作，但是我們現在要依照相關規定來提起民事訴訟。"],["陳委員其邁：所以102年的分數就是你所說的這三筆土地造成的嗎？","王署長進旺：這是我們自評的分數，至於國有財產局的評鑑部分，我們一個是第二名、一個是第三名及第四名，因為這是要買自動的系統，那些土地是四、五十年前退伍軍人的墳墓旁邊，在我們的圍牆外面，那邊都是墳墓……","陳委員其邁：主席，我沒什麼意見了。","主席：第十一案撤案，進行第十二案，關於「05通訊資訊管理作業」要求凍結，請海巡署說明。","王處長永萍：這裡面所編列的476萬證照費，我們原來既有的海巡署設備是220萬，補辦的151萬是國防部89年移交給我們海巡署的超高頻無線設備一共有三千多部，這部分的頻率使用費是151萬，這是審計部來審查時要求我們要補辦的。新購的部分則是今年度新增北部地區將近二千部的頻率使用費104萬，所以整個加起來是476萬。至於委員提案希望我們能比照國防部等單位免收使用費，我們在11月8日時也有行文給NCC，NCC給我們的答復是我們的使用費已經給予一折的優惠，跟警政署是相同的，所以還是希望我們能按照NCC的規費來辦理付費，以上說明。","陳委員其邁：氣象雷達用的、消防單位、衛生單位以後都免費對不對？你們的標準也應該比照免費才對，我不曉得NCC權衡的標準到底是什麼？消防以後免費、衛生署核定的緊急醫療救護也不用錢、氣象雷達也不用錢、軍事也不用錢，只有海巡署跟警政署要錢，我覺得很奇怪，還有所謂給予一折的優惠是什麼？","王處長永萍：比如本來要繳100元，現在只要繳10元就好。"],["陳委員其邁：你們應該要爭取免費啊！","王處長永萍：我們有正式行文給NCC，也有去拜訪。","陳委員其邁：我們是在替你們省錢，錢給NCC就像是肉包子打狗。"],["陳委員超明：以後要一折10%的就找陳其邁委員。","陳委員其邁：我是在替他們省錢，為何別人都是免費？","陳委員超明：不然我們兩個去試試看，可是去反應好像也沒什麼用。","主席：第十二案如果沒有意見我們就撤案。進行第十三案，請海巡署說明。"],["王署長進旺：第十三案、第十四案、第十五案及第十六案都是無線電的部分。","王處長永萍：我們針對黃委員提案的部分作說明，第十三案是我們的應勤無線電，應勤無線電的整個10年計畫是6億5,652萬6,500元，我們是分成三年建置，這三年是102年至104年的5億1,695萬，並有兩年的免費保固，再來是5年的維護1億3,957萬6,500元，我們會特別增加五年的維護就是希望未來能確保無線電能完整提供我們使用10年。此外要特別說明計畫書中只編列建置的費用，有關維護費用的一億多元並沒有列入是因為它是屬於經常門的，沒有在當年度的經費中，但計畫沒有列入是我們的疏忽，這點是我們將來要補充改進的，以上說明。"],["主席：請黃委員文玲發言。"],["黃委員文玲：我看你們預算書的金額跟你們……"],["王處長永萍：這是建置費。","黃委員文玲：可是建置費加上維護費用的金額也是不對，加起來也不對啊？"],["王處長永萍：是正確的。"],["黃委員文玲：是正確的嗎？可是你們現在這邊寫的招標預算金額是……"],["王處長永萍：是結餘款、標餘款。"],["黃委員文玲：這是我去查的預算金額耶！你們公開在網站的招標金額是六億二千多萬耶？","王處長永萍：這是招標金額，我們有計畫金額跟招標金額，然後決標有結餘款。"],["黃委員文玲：你們當初只是因為沒有把它加進去而已嗎？","王處長永萍：對，我們沒有把維護費的經常門部分寫在預算書裡面，這是我們的疏忽，我們會改進。"],["黃委員文玲：你們出去的東西怎麼會跟預算書完全不一樣？這會讓人家誤解嘛！","王處長永萍：就是一億多的維護費是經常門的部分，沒有列在今年的……","黃委員文玲：這是5月、6月公告的東西，你早就知道你的金額是這樣子，但是你的預算書裡面卻還是這樣寫，你這是要騙我們嗎？","王處長永萍：沒有啦！因為維護費是第6年以後才有，是按照年度來編列。","黃委員文玲：以後你們要寫進去，這樣感覺就是有欺騙嘛！","主席：第十三案撤案，至於第十四案及第十五案是針對標的相同的海巡岸際雷達系統，請海巡署說明。","王處長永萍：以下針對雷達案的部分做說明，雷達案也是分成三年建置、二年保固與五年維護，明年103年原來編列的是1億5,000萬，104年是3億2,000多萬，105年是2億6,000多萬，合計建置7億4,262萬8,000元，這個也是不含維護費，如果加上維護費的話，全案一共是9億2,825萬8,500元。由於政府財政困難，原來編列的1億5,000萬，行政院最後只核給我們3,000萬，因為只有3,000萬的經費，所以我們只做了北部地區與研習訓練中心，以上是針對提案所做的說明。","至於針對第十五案妥善率這個問題，在此也要做一說明，我們的系統分為單機操作與系統操作，原先我們並沒有把系統妥善的部分說明清楚，假使是單機作業，屬於第一線雷達都是設置在無人看守最前線的地方，例如高地；經過系統鏈結後，所有巡防區、勤指中心直到海巡署，甚至國防部都有後端的巡防官或指揮官們在觀察海面上的狀況。如果重要元件故障時，巡防局的雷達操作手就有可能派駐到第一線無人看守地區進行雷達操作，這也形成人力浪費的狀況，因為可能不只派一人，考量用餐、安全的問題，可能要派二、三人前往，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是過去之後，把螢幕畫面上所看到的雷達目標，透過人工的方式，通報到後端的各個單位，這些工作是曠日廢時，將造成海面上的狀況，不論是走私、偷渡或進行相關違法情事，在第一時間可能無法掌握，影響執行效率，因此未來我們統計妥善率時將重新評估；因為系統妥善大概down到只剩6成，因此我們必須急迫地從103年度起開始逐年換裝，以上報告。"],["主席：你沒有回答有關我在提案說明裡的質疑。","王處長永萍：報告委員，我有張圖可以讓委員看。","黃委員文玲：我想要了解的是有關計畫的部分，因為他們在這裡提出的計畫，與他們目前正在修正的計畫，事實上行政院也只核定3,000萬，為什麼會差這麼多？你們到底是怎麼提出來的？","王署長進旺：我向黃委員說明，因為行政院沒有錢，我們明年原本要編列1億5,000萬，行政院只有核定3,000萬，所以他整體……","黃委員文玲：那就是計畫有問體，否則為什麼會這樣呢？","王署長進旺：計畫沒有問題，完全是因為經費沒有辦法給我們。我們持續與行政院協調，因為雷達不斷在損耗，而且已經達到報廢年限……","黃委員文玲：但依照你這樣寫，雷達總共有14處必須要更換，但按照現在行政院核定的卻只有1處，請問你們沒有急迫性嗎？"],["王署長進旺：有急迫性。"],["黃委員文玲：那你們沒有去跟行政院……","王署長進旺：監察委員也一直督促我們要盡快更換，但是……","黃委員文玲：行政院核定之後，你們就沒有再去講嗎？這部分不是太奇怪了嗎？","王署長進旺：行政院是說明年預算給少一點，後年就會再給了。","黃委員文玲：照現在這樣看來，你們以後也編不出來，不是嗎？每年都一直往後延！","王署長進旺：有，行政院有答應會給預算。"],["黃委員文玲：最後一年會一次給？那最後一年要給多少？三億多？比三億多還要多？","王署長進旺：對，這部分我們要分成三年，因為這是三年的建置費用，不是一年的。"],["在場人員：明年等於是要啟動這個計畫的招標工作。","黃委員文玲：最主要是今年的預算差了一億多，有急迫性的部分都無法先做修復的工作，那怎麼辦？"],["在場人員：所以我們最起碼要有3,000萬元。","陳委員超明：他們現在沒有錢，後年才會給預算。","黃委員文玲：但這也太離譜了，這是有急迫性的部分！而且行政院明年也有可能再砍預算，這樣的話還有什麼用處？所以如果有問題的話，都要提出來談。","主席：各位委員，第十四案及第十五案這二案都是凍結案，因為第一年只有3,000萬，所以我們把凍結的數額往下調，讓你們還可以執行相關業務，然後請你們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再予以動支。第十四案及第十五案凍結500萬，可以嗎？"],["王署長進旺：明年只有3,000萬。"],["主席：有3,000萬。","王署長進旺：我們要一億多的預算，行政院只有給3,000萬。","主席：我是說要凍結又不是不讓你們用，這不是刪除預算。就凍結500萬。用第十四案的提案，凍結500萬並向本委員會做專案報告，所以你們要儘速來報告。","處理第十六案，請相關人員說明。","張主任忠龍：有關第十六案的部分，提案中提到海巡服務專線的案件，有20%為警察機關及消防單位轉介，事實上這一大部分是因為民眾向警察或消防機關報案以後，警察機關發現不屬於其管轄範圍，因此轉介到本署辦理；另外有關本署118專線還要撥6的原因，是因為早期於90年建置時，本署118專線與台灣大哥大服務電話188非常相似，為便於區隔，因此增加轉接碼「9」，但又發現這與188轉接服務人員碼「9」相同，因此我們將轉接碼改為「6」，轉接碼更改後，每年案件數從將近40萬件逐漸降低，去年案件數更降至三萬多件。","另外，我們與警察機關不同的地方是我們只有四個地區局受理118專線報案，而警察機關則是每一個分局都可以受理，我們人員較少，因此必須做這方面區隔，事實上我們這樣做，並沒有影響到民眾使用118的權益，也沒有因此耽誤救援、救難的案件，做以上報告。","王署長進旺：有關警察轉介案件的部分，例如當民眾發現有浮屍，而向警察單位報案後，案件就轉介到海巡署，因此才有轉介率的狀況；另外，所謂通達率的計算是指電話一撥通之後即列入，事實上我們當時設置118專線時，並沒有想到台灣大哥大客服專線是188，許多民眾要撥打188時會誤撥為118，因此我們設定電話撥通，必須按「6」轉接服務人員以後，現在整個運作方面都已經做得很好；此外還有包含許多無效電話，經過濾後，每年188仍有三、四萬通的電話，因此本項預算共編列894萬6,000元，包含4個地區局的部分。","王署長進旺：補充說明，所謂接通率就是當電話一撥進來118專線，就算入接通率。我們設計撥打118專線後，必須再撥「6」，立即轉接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民眾發覺打錯電話，就不繼續通話，但這也列入接通率了，因此每年仍有三、四萬通的數量。經過我們過濾發現，包含有小孩撥接電話及誤撥的情形，所以我們認為執行到現在，相關工作都做得很好。","陳委員其邁：現在撥118，接通後就會聽到「海巡專線您好，轉接受理人員，請按6」，對嗎？"],["王署長進旺：對。","陳委員其邁：已經很緊急了，還要「轉接請按6」，這樣很奇怪！難怪民眾會認為是打錯而掛掉電話，不是這樣嗎？","王署長進旺：不是，因為包括有小孩誤撥或是要打到台灣大哥大而撥成本署電話，所以才掛斷，我們設定相關機制產生這樣的效果，而且到目前為止，從來沒有影響過報案的情形。"],["陳委員其邁：我現在就打海巡署的專線。","主席：這個時候，我先向署長請教一個問題，海巡署的報案電話是118，而你也當過警政署長，警察單位報案電話是110……"],["陳委員其邁：還要再按「6」？","王署長進旺：對，我們要再加一個「6」。因為以前一年約有40幾萬通電話，其中很多都是無效的電話。"],["主席：我是有問題要請教……","陳委員其邁：打1186有人直接接聽就好了，為什麼要轉接6呢？","張主任忠龍：因為量太大，我們只有4個地區在接電話而已，不像警察局，警察局是每一個分局都有人……","陳委員其邁：民眾都亂打，打來最多問什麼？他說，來問氣象的。我說，你們這個是報案的，不是氣象。他說，有報案沒有錯。","張主任忠龍：馬上過濾，案件從40萬件降到一年差不多3萬多件……","王署長進旺：原來一年40萬件，有小孩子問什麼東西，還打到台灣大哥大，我們想一想要用什麼方式？最後去查為什麼量會這麼多，因為當時有錄音，我們去聽錄音帶，很多都打到台灣大哥大，台灣大哥大那個是188，我們是118，中間差一個字，有人記錯了就全部都打到我們這邊來。","陳委員其邁：如果打119專線之後會有人接、服務，可是打118之後，馬上語音回答你好，需要受理人員請按6。那是很奇怪的。","主席：我的建議是這樣子，從118專線這個問題衍生出來一個長久沒有辦法解決的問題，就是我們的緊急電話沒有辦法整合。大家最熟悉的是119，合理來說，其實緊急電話只要一個號碼就好，就是你遇到緊急狀況，無論在什麼地方就是打這個電話，不要被搶了還在想要打幾號電話；或者在海邊碰到浮屍，還要去想，這個要通知海巡署，假如是一般民眾，我看更困難去記要打哪一支專線。當然，這個不是光靠海巡署就可以處理，恐怕要審查行政院的預算時再處理，請各位委員記得，這個案子應該要求行政院趕快去整合。","陳委員其邁：署長的意思是，小孩子亂打的情況比較多，就是打錯了打到台灣大哥大的那一支號碼，是不是你們挑選號碼的問題？或者看你們跟台灣大哥大怎麼協調，因為你們的海巡座談與漁民溝通時都有在推銷，對不對？我去林園看過一次，就聽到你們在講118，而且歡迎民眾多多利用這支專線，結果民眾打了這支電話還要轉接6，很奇怪，當然是為了小孩子的問題，不是你們跟漁民之間的問題，是跟台灣大哥大之間的問題，這一塊要去解決。誠如段委員所講的，這是一勞永逸的作法。","另外，上一次我去林園參加座談會，你們舉辦過好幾場，離開前我要你們的會議紀錄，來瞭解漁民在關心什麼。我本人要一次沒有，回來立法院又向你們的國會組要一次，到現在還是沒有這份資料，是不是要跟署長要才要得到？我覺得很離譜。"],["王署長進旺：我們道歉。","陳委員其邁：如果要得到這份紀錄，我知道漁民在關心什麼，就不必親自前往，你們那個座談會辦得不錯。"],["主席：陳委員要資料趕快補送。","第十六案撤案。","處理第十七案。","王處長永萍：有關陳委員所提的「伺服器應用系統用戶端存取授權採購計畫」，我們希望俟組織再造完成後再來建置。我要說明的是，海巡署多數伺服器作業系統的版本都是2003年的，到現在已經快10年了。這個案子原來編列的預算是想配合組織再造，來做伺服器的授權採購，現在因為組織再造還沒有做，伺服器授權的時間也10年了，如果不辦理採購更新，現在海巡署所有有關微軟系統原廠不再提供更新服務，所以建議委員讓我們能夠順利來辦理伺服器用戶端存取授權採購計畫。","陳委員其邁：以後14部電腦會變成6部，署本部有4部電腦，南區巡防局備援2部。","王處長永萍：不管怎麼調整，這是整個採購的授權，現在的結構與未來的結構可以做結構性調整，不影響授權的數量。","陳委員其邁：我的意思是，可不可以採購少一點，不必用到14部。","王處長永萍：現在是授權數，1千個同時上系統使用，如果沒有這個授權更新，以後要用變成違法，只要一上線就變成違法不能用。"],["陳委員其邁：你們組改以後不是會減少？","王處長永萍：不會減少，7個分署、1個教育訓練中心、1個機構。","陳委員其邁：計畫是你們自己寫的，你們現在部內網路是用Windows 2003作業系統？","王處長永萍：對，現在已經2012年，距離2003年快10年。","陳委員其邁：組改即將開始了，相關的伺服器系統會升級到Windows 2008？"],["王處長永萍：對。"],["陳委員其邁：以後原來14個部內網……"],["王處長永萍：內網、外網……","陳委員其邁：以後14個部內網伺服器應用系統剩下6個，你們的……","王處長永萍：使用權的用戶總數是一樣的，只是組織結構調整。"],["陳委員其邁：6個作業系統伺服器都一樣？","王處長永萍：是，因為都向上集中，以後不分散了，現在整個資訊服務政策就是向上集中。","陳委員其邁：你們也是6個系統在用，備援2個，一共14個，另外是備用的系統，對不對？"],["王處長永萍：對。","陳委員其邁：備用的還花那麼多錢，你沒有請微軟算便宜一點？","王處長永萍：我們說普通話，那個就跟買保險一樣，你要跟它買，它才會提供這樣的服務。"],["陳委員其邁：你們以後不需要用那麼多。","王處長永萍：沒有用那麼多，同時間要辦公的人那麼多，就無法上線。到時候組織法調整是結構性調整，那是3年。"],["陳委員其邁：好啦！沒有什麼問題。"],["王處長永萍：謝謝委員支持。"],["主席：第十七案撤案。","處理第十八案。","王署長進旺：第18案有關臺北港執行率降低而保留預算，現在已經全部完工，我們很高興，請委員們看一個照片，臺北港碼頭628公尺；過來就是要在上面蓋房子，我們明年編列3,720萬元，這裡面規劃設計306萬元，工程款只有1,638萬元，還有安裝水電是1,776萬元。我們編列的預算是非常少的，明年也是沒有錢。","陳委員其邁：那個時候工程為什麼延宕，什麼原因？","王署長進旺：當時施工的時候，因為這裡面的經費相差一億多元，我們給基隆港合併，合併以後節省一億多元的經費。我們是委託基隆港務中心發包興建的，現在已經完工，稍微delay幾個月。"],["陳委員其邁：是因為港務局延宕的嗎？","王署長進旺：是港務局和我們一起撥付經費的，我們支付638萬元，港務局大概支付一兩百萬元，我們是一起施工的，從那邊先做，我們則是靠近岸邊的部分。"],["陳委員其邁：所以是前面的部分慢了。"],["主席：第十八案撤案。","第十九案至第二十二案通通都是凍結案，都是與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有關，請一併說明。","王署長進旺：南沙太平島的部分現在沒有碼頭，所以我們明年編列10億多元的經費，預計兩年完成，基本上，這筆預算是編在海巡署下，設計、規劃、發包則是由交通部國工局來辦理，因為我們沒有這方面的專業，而目前的進度都是很順利的，大概明年初就可以發包，預計105年可以整個完工，還有，整筆經費是33.7億，第一年的經費是10億226萬1,000元，事實上，我們現在的運補工作都是很困難在進行的，尤其距離台灣1,800公里的地方若能夠有一個碼頭，對於宣示主權來說，將會有很大的功效。","另外，關於環評的部分，環保署有正式公文給我們，表示碼頭的興建是不用做環評的。","江委員啟臣：這部分我有提一個凍結案，基本上，我並不反對設這個碼頭，尤其這可以宣示主權，所以我們是支持的。再來，這個工程要進行，勢必有很多材料、機具等要運補，而且距離有1,800公里，所以我們很懷疑你們有沒有辦法在兩年內完成這個工程，而且明年1月發包，後年就要完成，總工程費是33億，其中運費應該占很多，而且運送的過程也很花時間，中間還有海象問題要處理，我懷疑興建單位有沒有能力在兩年內完成，所以我才會提出這個凍結案。","王署長進旺：這是依據國工局的評估，他們說兩年內是可以完成的，當然在招標的過程中，我們也要考慮到會不會有人來投標等問題。基本上，這4個凍結案中，有的建議凍結2億、有的建議凍結50%，所以可否凍結1億呢？","邱委員文彥：環保署的答覆是不用環評，而這份公文可否提供給本席參考？我想知道原因是什麼，為何不用環評呢？環保署最近幾年來有很多的案件都被提行政訴訟，然後所做的決定都被撤銷了，雖然我們不知會不會有民間團體對這個工程有意見，但我知道有很多生態專家，像鄭明修老師等都很關心這個問題，所以屆時若又提出一個行政訴訟時，你們的工程可能就會延宕了。","再來，這筆經費滿龐大的，當然從戰略、人道的角度來看，興建碼頭是有其必要性，有的甚至建議應與跑道延長工程一起結合，但根據你們還是國工局的分析，應該是先建碼頭，以後再來延長跑道，這部分目前是不成熟的方案嗎？還是先建碼頭再說呢？你們提出的報告就只有提到最佳方案就是改善跑道品質，但不延長跑道，而這樣就可以符合飛機起降的需求嗎？對此，本席是懷疑的，因為跑道根本就不夠長，可是評估報告又寫著最佳方案是不延長的，所以你們目前的做法是什麼？","王署長進旺：如果跑道再延長350公尺，就會影響到綠蠵龜的部分，而且這是需要填海的，工程也十分浩大，所以才決定就先改善機場設施，將來若有必要的話，當然機場跑道最好是延長到1,500公尺，這樣一來民航機也可以降落了。","陳委員其邁：關於機場的部分，現在有什麼設施要改善的？"],["周處長榆林：助航燈光、跑道槽縫更新等。"],["陳委員其邁：現在在南沙起降的飛機都是軍機？"],["王署長進旺：C130。"],["陳委員其邁：沒有民航機？"],["王署長進旺：民航機不行。"],["陳委員其邁：復興的飛機也不行？","王署長進旺：沒有辦法，因為跑道只有1,150公尺，但東沙的跑道就可以了。"],["陳委員其邁：C130可以承載幾公斤？"],["王署長進旺：可以載30人。"],["陳委員其邁：噸數呢？"],["王署長進旺：1,800公斤。"],["陳委員其邁：所以主要是載人？","王署長進旺：本來C130可以載60人，但因為跑道太短，怕降落時有危險，所以就限制為30人。","陳委員其邁：若是人加上物資，總共可以承載幾公斤？","王署長進旺：物資的部分很少，不過加起來差不多可以到達2,000公斤。","陳委員其邁：另外，關於環評的部分，我認為這是一個大問題，不知環保署是依據什麼規定認為這項工程是不用環評的，像這還涉及了綠蠵龜。"],["王署長進旺：綠蠵龜的位置並不在這個方向。"],["陳委員其邁：綠蠵龜不會只在那裡活動啊！其他地方也是有可能去活動啊！","主席：請問一下，如果這個碼頭不要用永久性的建材，比方說用浮台，會不會對環境的衝擊不會那麼大？像方才邱委員提的意見，的確是值得你們考慮的，會不會發包了，人家就開始抗議，這樣你們就麻煩了，雖然我並不清楚你們實際運補的狀況，但若使用浮台，則情況可能會比現在好很多，因為這不屬於永久性的建設，對環境的衝擊也不會那麼大。","張局長德浩：委員，我來說明一下，目前那個地方就是一個簡易的碼頭，這個碼頭距離卸貨的位置大概在3海哩以外，所以這中間必須靠船及人員來接駁，而且還有二度接駁，靠岸後還要用吊車個別將這些貨物吊上去，否則的話就是螞蟻雄兵，其實一般的時間都是在港區打著赤膊一箱一箱的往上搬，這實在很浪費人力也不科學，而且也有相當的風險，尤其在3海哩運補的路程當中，可能會有人員落海的危險，所以這個碼頭的建設對於整個運補及防務方面有全盤性的影響，甚至在遂行作戰的時候，裝備、人員若無法周延，則可能也會有這些問題存在。","主席：你這樣講我是完全聽不懂，就是現在狀況能否描述一下，就是碼頭興建之後會變成什麼樣的狀況？"],["王署長進旺：碼頭完工後我們3,000噸的巡防艦都可以停在外面了。","劉專員興祥：這個碼頭的連絡道大概只是伸出去210公尺，就是先有第一段碼頭110公尺，然後再橫出來210公尺，這樣的好處就是內側碼頭可以停泊運補商船還有100噸、20噸的巡防艦，讓他們在太平島周遭可以做一些巡弋的作業。而外側的部分就是停泊大型的軍艦及3,000噸的巡防艦，還有農委會、國科會的一些海洋研究船，因此，這是一個多功能的碼頭，而且碼頭建好之後可以確立我們在南沙的作業都可以保持順遂。","王署長進旺：因為現在南沙太平島最大就只有6噸而已，就是多功能巡緝艇，像上次余部長就在接駁的時候，腳因碰撞就受傷了，甚至3個月都不能走路，此外，鄰近的國家，包括中國大陸、中葉島、敦謙沙洲、越南等都是有興建的，尤其是敦謙沙洲，本來是距離我們很近的，現在就已經擴建將近1倍了。","主席：興建碼頭確有必要，但是希望你們能夠做一清楚的報告，而同仁也希望能夠進一步了解，所以應把這幾個案子併起來處理，就是一起凍結2億，可以嗎？","江委員啟臣：你們哪時要決標呢？1月3日嗎？決標之後就知道由誰來承作，包括要怎麼做、有沒有能力做等，因為這個案子的規模、經費滿大的，施作的期程滿短的，所以相關的品質及工程的過程及管制等是很重要的，當然經費是要給你們的，因此，本席建議，只要招標成功，我們就予以解凍，或者是先凍結一部分，但你們決標以後，要來立法院做一個說明及報告，看看整個工程進行的狀況，然後我們再准予解凍。","徐委員欣瑩：之前在質詢時本席有提到，在天候不好的時候，跑道長度不夠就是問題了，所以這部分目前是如何改善呢？","王署長進旺：以後若要改建機場，也要碼頭先建好，物資才能運上去，然後才能填土蓋機場。"],["徐委員欣瑩：所以這一塊目前還是沒有辦法改善就對了？","王署長進旺：這個計畫中有編幾千萬要來將導航設施、排水系統等先做一個整修，而在國防部的評估中，這次如果連機場跑道再延長350公尺的部分也一起做，則經費可能要五、六十億了，這樣一來，執行上可能會有困難。","徐委員欣瑩：所以運輸機在天候不好的時候，就不太有辦法降落？","王署長進旺：對，像有下雨的時候就不可以降落，因為跑道太短了，換言之，降落是不行的，但起飛是可以的。"],["徐委員欣瑩：這樣是否會影響你們的業務？","王署長進旺：我們現在大部分都用船運的，但如果有人員受傷很緊急，那就可以飛回來就醫。","吳委員育昇：我認為凍1億就好，因為這是第一筆預算，其實不分黨派，大家都很關心這個案子。","邱委員文彥：我們都是很慎重的，並非想要去壓制而來凍結預算，而是希望這筆經費能夠做最妥善的利用，而且能夠如期完工，不過，如果屆時需要報告，則在討論的過程中，相關單位也應該要來參與，比方說環保署，他們會說碼頭的開發不是屬於所謂開發行為，不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的範圍及認定標準，既然如此，台北港算不算碼頭？這個碼頭的性質又是什麼？到底是不是軍港呢？太平島建港的目的是什麼？若是以國防軍事為目的，則太平島的碼頭就是軍港了，所以定位是有問題的，萬一到時打起行政訴訟時該怎麼辦？基本上，我們希望這個計畫能如期進行，而港灣的開發，依照相關的細目及認定標準，商港、軍港、漁港或是工商港，就是需要環評，所以若被認定為有軍事目的的軍港，照理是要環評的，所以該如何處理呢？現在你們只是籠統的認為碼頭並不符合認定的標準而已。","另外，也請中研院生態多樣性中心的人員也一起來列席，還有，因為這與綠蠵龜有關，也可以找海洋大學程一駿教授來討論，因為他是綠蠵龜方面的專家，總之，大家都來提供一些意見，然後我們來討論一下，讓這個計畫能夠如期的完工，而且以後在施工當中，不至於產生很多的行政干擾，然後就一次搞定，換言之，預算的部分要釐清之外，海巡署將來在推動的時候也希望能夠順利，所以我們大家就一起慎重的來處理。","陳委員其邁：這會牽涉到工法的選擇，但這部分離譜的是，不只是綠蠵龜，竟然還不用做環境影響評估，這真的讓人百思不得其解，連一般港灣的興建都要環評了，加上南海、南沙群島還有一些物種，結果竟然不用環評，真的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還有，關於碼頭的做法，其實有的浮動碼頭也是很穩的，不太會受海浪的影響，而且也不會影響海底的生態，所以凍結的金額也不能太低，這樣可以逼得你們趕快去研究、處理相關的工法，還有釐清環評的部分，否則錢交給你們，然後發包了，工法也選定了，變成不可回復了，那就不太好了。本席原來的提案是凍結5億，吳育昇委員建議凍結1億，那就折衷凍結3億好了，坦白說，我並不贊成在那裡興建這麼大的碼頭，因為我是有在潛水的，而且南沙之前我們執政時有跟總統去過一次，所以這個地區的處理是應該要小心一點。"],["王署長進旺：我們會很慎重。","主席：我們把這4個案併在一起，就是凍結兩億，把各個提案要求報告的部分也都敘述在內，並邀請海巡署、國防部、交通部、環保署及其他學術單位，一併就本案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另外，第七案改成附帶決議，請海巡署於1個月內函報行政院，請行政院將現行「海岸巡防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支給要點」，提升為辦法，以完備相關法制作業，俾覈實編列該項預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還有，第九案改成主決議，請海巡署檢討人員任用一元化，提出「海巡人員任用條例草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邀請相關單位討論人員一元化推動情形。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二十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二十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二十五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二十六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二十七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二十八案就是把第3行的「加強規範」改為「加強取締」，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二十九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海巡署歲出部分，含主決議在內都已審查完畢。","（繼續開會）","主席：經協商，海巡署103年度海巡署歲出部分提案，第一案及第三案合併討論，凍結1億元，俟海巡署就五年內政風違法事件查處及檢討報告，以及海巡署人員素質檢討提升作為，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第二案保留；第四案保留；第五案照案通過；第六案撤案；第七案改為附帶決議，請海巡署於1個月內函報行政院，請行政院將現行「海岸巡防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支給要點」，提升為辦法，以完備相關法制作業，俾覈實編列該項預算；第八案凍結10%，請海巡署就如何提升志願人力役招募成效，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第九案改為主決議，請海巡署檢討人員任用一元化，提出「海巡人員任用條例草案」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邀請相關單位討論人員一元化推動情形；第十案，就03項下情報蒐整作業項下1,553萬元，刪減50萬元，科目請自行調整；第十一案撤案；第十二案撤案；第十三案撤案；第十四案及第十五案併案討論，以第十四案為準據，凍結500萬元；第十六案撤案；第十七案撤案；第十八案撤案；第十九案、第二十案、第二十一案及第二十二案併案討論，凍結2億元，請海巡署就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有關於太平島碼頭合併太平島機場延長工程之成本效益進行評估，以及工程執行單位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在組織改造中是否會因將被整併而導致工程品質低落，以及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的相關環境影響評估等問題，俟海巡署、交通部、國防部、環保署及相關學術單位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第二十三案照案通過；第二十四案照案通過；第二十五案照案通過；第二十六案照案通過；第二十七案照案通過；第二十八案修正如下：有鑑於台灣沿岸近海漁業資源快速枯竭，且魚群棲地時常遭受人為不當漁業行動破壞，特此要求海巡署針對拖網漁船加強取締，嚴格查緝各拖網漁船是否有越界捕魚之情事，並每月上網公布取締情況（含數量及裁罰情形）；第二十九案照案通過。","所以第七案就改為主決議，並修改為：請海巡署於1個月內函報行政院，請行政院將現行「海岸巡防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支給要點」，提升位階以完備相關法制作業，俾覈實編列該項預算。","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繼續審查海洋巡防總局的預算。","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繼續開會。現在開始協商。","（進行協商）","主席：我們先處理海洋巡防總局的提案，第一案是針對第1目的凍結案。請說明。","李總局長茂榮：跟各位委員報告，針對本案，99年審計部所查到的缺失，本總局除深切檢討以外，更採取一些精進的措施。第一，建立海巡資訊系統，我們用指紋機替代人工管制出入勤，以減少錯誤。第二，加強內部控管，我們每天均有輪值幹部負責核對出入勤的各種狀況，確定相符以後才准予報核。第三，加強稽核，由總局做定期與不定期的稽核。我們從民國100年實施以上措施後，到現在都沒有再發生以上缺失。針對本總局編列2億7,249萬元之超勤加班是以最低每人每月9,000元為計算基礎，相較於其他警察機關最少每人每月12,000元至17,000元相對編列較低，往往產生經費不足的問題，例如我們從今年7月份到年底每月每人只有7,500元的超勤加班費。另外，海巡署海洋總局的三大核心任務，包括海域執法、海事服務及海洋資源的保護，我們負責海域的巡護，其範圍非常廣，北到暫定執法線以外、台日漁業協定的海域。"],["王署長進旺：簡單說明就好了。","李總局長茂榮：範圍廣，而且時間非常長，有9天8夜、7天6夜……","主席：總局長，不好意思，我要打斷你的話。既然有委員提案就表示事出有因。不過本案建議凍結數不是908萬元，應該是9,000萬元。我們就不要凍結那麼多，改為凍結1,000萬元，俟你們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署長，沒有問題吧？","王署長進旺：我簡單說明兩點，第一，有關審計部所查到的缺失，我們從民國100年即改為指紋機。第二，我們今年10月、11月、12月的超勤加班費，每人只有領到7,500元，本來只能領5,000元而已。因為這段時間的勤務很多，超勤費用都無法正常支給。","主席：大家比較在意的是要有效管理。另外，你們可以針對同仁比較辛苦的部分一併報告好不好？"],["王署長進旺：好。","主席：第一案凍結1,000萬元，俟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處理第二案。","王組長茂昇：針對本案，本人分成兩部分說明。第一個部分是服裝費；第二個部分是疫苗費。在服裝費部分，依據行政院所頒訂的標準，每人每年是6,700元；因為我們的預算編列不足，所以我們103年度新進人員的預算是以6,700元來編列，其餘舊有人員都只有以3,000元來編列。其次，因為我們在102年度只編列313萬4,000元，經費嚴重不足，也已經超過服裝的補給週期，還有我們的外勤人員必須爬船、查贓或跳船，所以服裝的折損率相當高，因此，希望委員能夠給予支持。在疫苗部分，我們是以2,030人來計算，因為他們有可能直接與外國或大陸船員接觸，為了要保護我們的同仁，避免成為疫情漏洞，每人是以100元來編列，總計是20萬3,000元。報告完畢，請委員予以支持。"],["主席：請你們特別說明今年為什麼編得這麼不足？","王署長進旺：因為102年度有所刪減，所以才編313萬元，所以不夠的話，舊的人員……"],["主席：為什麼刪減？","王署長進旺：因為在行政院會議就已經統刪了一部分的事務費，所以102年度舊有的同仁就沒有做服裝，只編列新進人員的服裝費。103年度新進人員是依標準每人每年6,700元來編列，但是舊有的同仁還是只編了3,000元，並沒有編足。另外，在疫苗部分是每人100元，因為我們的同仁在海上查緝走私，確實有編列本預算的必要。而且他們每兩年才做一次服裝，還有我們的業務費每年一直被刪百分之五，到現在經費變得越來越少。","主席：各位同仁有其他意見嗎？你們這個部分今年編到差這麼多，就是行政院那邊也有統刪，所以你們在編明年預算時有特別向行政院報告，所以才讓你們編足是不是？","王署長進旺：還沒有編足。舊的人員也是只有3,000元，新進人員才是6,700元。","主席：好，本案除非等一下陳委員還有其他意見，不然就撤案。","處理第三案。請說明。","張主任雨時：針對本案指出上網、掛網時間過久，這是我們的疏失，我們也做了深切的檢討。本案的經費大致分為四個區塊，包括政風及勤指業務的督考、艦艇的勤務，以及衛星船位控管系統作業，同時還要對外辦理聯繫新聞發布為民服務等事項。就本案的經費來講，由於經費的統刪，相對於102年度的預算，103年度已經減編了18萬2,000元，因此為了使得業務進行順遂，建請委員同意免予刪除。以上報告。","主席：對於陳委員的提案，你們現在是把這個議題撤掉了對不對？"],["王署長進旺：對。"],["主席：以後就要注意不要再有跟你們本來的職權無關的說帖與宣導。"],["王署長進旺：是。","主席：本席建議本案作成決議，因為你們的網頁也是有限的資源。本席建議倒數第三行「爰此，」之後文字全部刪除，並改為「爰此，要求海洋巡防總局網頁爾後不得刊登與職權無關之宣傳。」好不好？"],["王署長進旺：好。","主席：好，第三案照上述文字修正。","處理第四案。第四案是關於德星艦部分。請說明。","朱主任清和：針對第四案德星艦失去動力的處置作為，在此向委員提出報告。在5月9日發生廣大興漁船案件以後，原先我們在南方護漁的船艦是規劃一艘，當時就增派3艘巡邏，由於船艇及勤務實施的增加，相對的，維修、保養的時間就減少了，所以在6月18日執行南方海域的德星艦因發電機故障而失去動力。德星艦的船齡已有36年，部分設備比較老舊，當失去動力時，艦上人員即通知同樣在該海域巡邏的偉星艦，當時剛好偉星艦是由隊長率隊，立即到場協助排除障礙，可是仍無法排除，當時失去動力而情況危急，有考慮到要請高雄港的拖船來拖，可是相距地點有100海里，拖船到達需要滿長的時間，緩不濟急。隊長評估當時的海象及船艇狀況，因為偉星艦有1,951噸，而德星艦才591噸，就兩艦噸位來看，他認為拖帶無風險，當時就下令由偉星艦將德星艦拖回高雄港。整個船艇拖帶是有危險性，我們感謝委員給我們指正。本總局已經針對船艇緊急拖帶的部分，列為平時訓練的重點。另外，在新建的船艇上，包括巡七、巡八、巡九、台南艦與新北艦，都已經有針對緊急拖帶增加拖帶設備，也強化了執勤功能。本案提案凍結我們政風督導、勤務督導，以及案件調查經費一共有69萬1,000元，這些是我們總局督查業務全部的經費，如果凍結此預算可能影響到政風勤、業務和案件調查，因此懇請委員同意免予凍結。以上報告。","主席：相信你也知道我的意思，因為你們並沒有針對故障船艦進行拖吊訓練，如果你們就這樣去拖，其實有一定的風險性，不光是德星艦或偉星艦，說不定兩艦都有危險。因為我們查過也問過海軍單位，海軍有7艘「大字號」拖救船，為什麼要有拖救船呢？因為它有其基本設備，包括絞機、索具及纜繩等等，這是拖船必備工具，請問，用來拖德星艦的繩索平常就是用於拖吊嗎？","朱主任清和：那個繩索平時就放在船上備用，要拖帶時就能使用。"],["主席：也可以用於緊急處理？"],["朱主任清和：是。","主席：我只是希望你們將作業流程訂清楚。因為你們在海上執勤遇突發狀況處理要領的第八點裡面，並沒有很明確的規範到底誰可以執行拖救，尤其是有時候你們是在救難，當船發生危險時，你們可能被迫必須要進行搶救，但看起來，德星艦只是失去動力，也因為如此，你們還必須格外慎重。你們現在已經開始在做這部分的檢討了，對不對？","朱主任清和：我們有檢討，因為新的艦艇已經有拖帶設備。","主席：好，我沒有意見，這個案子就撤案。"],["朱主任清和：謝謝委員。"],["主席：處理第五案。第五案是刪除設備及投資費共177萬元。請說明。","姚組長洲典：針對第五案，本人有三點報告：第一，原來海洋巡防總局是規劃104套，主要是汰換民國94年以前所購置的老舊電腦。第二，因為我們的經費匡列有限，所以我們才編列177萬元，預計規劃購置77套，這些電腦都是要給一線的同仁使用。第三，這些老舊的電腦都是在執行海域執法、海事服務及海洋事務部分，我們是不是建……","主席：對不起，我打個岔，你們都沒有針對委員提案要刪除預算的原因作說明。","姚組長洲典：第三點就是說明，我們建議還是規劃在海域執法及資源保育這一塊。"],["主席：不是。你現在跟我講你們為什麼需要電腦對不對？"],["姚組長洲典：對。","主席：委員的提案是，你們單位的設備及添購更新應該回歸一般行政項下，因為這是單位常態使用的電腦，不是你們業務計畫裡面的支應。既然是配備在單位的設備，是不是應該編在一般行政項下？這是委員質疑之處，請你們就這個部分作說明。","在場人員：報告主席及各位委員，凡是編在一般事務所需的電腦是要放在一般行政項下，如果是用在業務計畫所需的電腦就要放在各業務計畫項下，這也是主計總處規定的，而且特別強調一般事務的電腦要放在一般行政，我們的電腦不是一般行政，而是業務用的電腦，所以放在業務計畫裡面。"],["主席：請主計總處陳科長說明。","陳科長莉惠：一般行政項下的各項業務就是比較屬於他們機關內通案性的一些事務經費，原則上，我們尊重業務單位的業務權責劃分。","李委員俊俋：不好意思，我想請教一下。你們剛剛表示業務所需的電腦編在業務費項下，這個電腦跟一般電腦有何不同？這個電腦是專門指定用途或者設備、內容不同嗎？","在場人員：這個電腦與一般電腦一樣，但是用於外勤第一線執勤……","李委員俊俋：這就是我們提案的重點，因為電腦的淘汰、更新本來就屬於一般行政費用，除非因業務需要而有不同需求、特別設備的電腦才是編在業務費用項下，這個觀念應該要很清楚。你們這個只是一般的電腦，做為業務使用並沒有錯，但是它還是屬於一般的電腦，所以這個不應該編在業務費用項下，除非你們購買的電腦非常高階，或者具特殊用途，才應該編在業務費用項下，但是這並不是特殊用途的電腦，只是一般電腦。陳其邁委員的提案非常清楚，如果是一般電腦就應該編在一般行政費用項下，但你們表示這個電腦是要做這項業務使用，誰規定這個電腦只能做這個業務，不能做那個業務使用。所以如果是一般電腦就應該編在一般行政費用項下，除非是專業、不同型式的超級電腦，或因為海巡業務所需而有不同設施的電腦，才是編在業務費用項下。","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因為這個電腦是在勤務使用的。","邱委員文彥：委員的意思是，一般行政用的電腦以桌上型為主，但是在船上或執行勤務時，可能是用iPad輕薄型、不怕摔或者具有特別規格的電腦，來因應在船上操作巡護特別任務所需，所以這兩種東西是不一樣的。"],["在場人員：我們明年會改正。"],["姚組長洲典：明年就照委員的意思來處理。","王署長進旺：報告委員，明年我們會改過來。謝謝。","主席：好，我們要作決議嗎？應該不用，明年就請你們回歸正常程序處理。","繼續處理第六案、第七案、第八案、第九案及第十案。請一併說明。","黃組長漢松：首先就第六案提出說明，第六案提到有15艘艦船海損停航部分，民國101年總共有7艘是延續性的維修，民國102年則有8艘，這8艘當中有5艘是30噸，目前30噸的艦艇已經使用十七、八年，海損頻率非常高，今年我們的報廢艦艇已經送到審計部核定，針對審計部的審核報告，我們有深切的檢討，也做了一些降低海損的相關作為，譬如持續加強人員的訓練，定期召開海事評議，我們在艦艇養護要點裡面有修正，要重獎重懲，如果今年有海損責任的話，考績就不列甲等。另外，我們也會針對海損發生原因、維修與防止部分發布技術通報，同時要求加強所有艦艇的一、二級保養，我們的督察人員平時會督導各隊的一、二級保養，如果有缺失，就列管並限期改善，針對這個優缺點，我們也會列入平時的評核。針對這部分的136萬9,000元，其中有10萬元是我們的證照費用，還有港務機關的檢查費用，另外的126萬9,000元則是我們的旅費，這項旅費包括歲修、大修、海損勘查、驗收。另外，我們維修艦艇時，同仁會把船開到船廠來，留下必要的人員，其他人員則回到駐地上班，完工了以後，又要派員來開船，我們就是將這項經費用於這些部分，懇請委員讓我們維持預算，因為我們103年度比102年度的預算已經減少了160萬元；另外，有關南區……","主席：請你們針對第八案指出你們今年編了大修計畫，明年又編的原因作說明。","黃組長漢松：第八案是針對10022號艦艇與5030號艦艇的檢修部分，因為10022號艦艇與5030號艦艇已經滿5年而應該要大修，我們原來預計在102年要大修，但是在102年我們的經費無法匡列，也就是說，這兩艘船在102年沒有做大修，只是做歲修，因為今年已經滿5年，到明年就是第6年了，檢定機構不同意我們再延期，所以這兩艘艦艇還是要做大修。另外，10022號艦艇的檢修經費是2,000萬元，不是6,000萬元，1艘100噸的艦艇是2,000萬元，我們100噸的艦艇共有3艘，所以6,000萬元是3艘100噸艦艇的預算。","王署長進旺：第六案有關業務費用部分，當我們的船壞了以後，我們的同仁必須將船開到維修廠，這是同仁的旅費。另外，第八案提到檢修費用重複編列部分，因為原本列入102年度大修之艦艇沒有經費維修，所以我們就改在103年執行艦艇維修。針對這部分的疑慮，我們也特別到陳委員辦公室並向陳委員說明，這部分並沒有重複編列。"],["主席：你們102年有沒有編？","王署長進旺：有編列維修預算，但102年的經費不足，到5、6月份就沒有經費了，所以我們就移到103年來編列。","黃組長漢松：102年只有做歲修，並沒有做大修。","主席：所以本來你們計畫這兩艘在102年要大修，後來錢用光了，才沒有辦法大修，為什麼錢會用光呢？","黃組長漢松：不是錢用光了，而是在匡列的時候就沒有辦法匡列下去，我們在……"],["主席：你們本來做計畫的時候有這兩艘……","黃組長漢松：後來我們有修正計畫，就是這兩艘船……"],["主席：你們何時修正？"],["黃組長漢松：後來要編預算時就把這兩個……","主席：你們去年送到立法院來審查的預算有沒有包含這兩艘大修計畫？既然你們編預算時就已經改掉了，為什麼送到立法院來審查時卻還有這兩艘呢？","李委員俊俋：你們102年預算其實也有10022號艦艇及5030號艦艇，103年也有編列，你們表示預算經費不夠。其實艦艇都有固定時間需要大修或小修，所以你們應該都有編足，譬如今年有多少艘需要送修，你們的預算應該都足夠，怎麼會102年與103年同樣都要檢修這兩艘艦艇呢？這是我們現在的疑問，其實你們102年也有編列10022號艦艇與5030號艦艇檢修預算。","主席：關鍵在於，你們什麼時候知道無法匡列進去？如果是在編列預算時就知道了，為什麼送到立法院來審查的預算還包含這兩艘？","王署長進旺：我們是在編列103年度預算時知道這兩艘無法匡列，所以才編到……","主席：不是，我們去年在審今年預算時，你們送來的大修計畫有包含這兩艘，你們是在何時知道匡不進去的？你們應該是在去年送來立法院之前就知道了，結果你們送來立法院審查的計畫竟還包含這兩艘，所以我們去年審今年預算時當了阿呆。","黃組長漢松：後來我們有辦理計畫修正，但是……"],["主席：後來是什麼時候？是在預算通過之前還是之後？"],["黃組長漢松：在通過之前。"],["在場人員：在預算通過之前我們就已經做修正了。","主席：既然你們修正了，為什麼我們拿到的預算書還有這兩艘？你們做了修正，只有你們自己知道，我們並不知道，所以我們當了阿呆，我們審了半天，結果是在審你們已經失效的計畫，這樣不是很奇怪嗎？","李委員俊俋：主席，我補充說明。其實你們總共有3艘，分別是10022、10023及5030號艦艇，去年因為行政院將你們的經費砍掉，減少部分經費，所以這兩艘艦艇的檢修計畫，其實你們去年就已經編不進去了，可是你們送來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的預算還是有這項計畫，我們審了半天也不敢刪減，不然，今年這兩艘艦艇的檢修預算就刪掉，署長知道我的意思吧！因為去年行政院就已經減列預算了，所以你們去年就不應該將這兩艘艦艇檢修預算送來立法院審查，結果你們去年和今年都有編列這項預算。但你們去年因為經費不足所以沒有執行大修，所以今年要大修，這點我們瞭解，但問題是，你們去年送來審查的預算書就不能包含這部分的預算，如果預算書來不及調整，至少也要到內政委員會來報告。"],["主席：第八案刪除5,000萬元。","第六案、第七案、第九案、第十案，有的針對業務費，有的則是針對大修計畫費用，就合計凍結5,000萬元。換言之，我們的凍結提案包括業務費在內總共凍結5,000萬元。","王署長進旺：報告委員，我們今年編列三億多的經費還是不夠，是不是可以改為刪減2,000萬元？因為我們今年編的三億五千多萬元還是不夠，而且每5年就要大修一次。","主席：刪除2,500萬元。署長，我跟你講，你們自己這樣做不對嘛！你們的預算已經改過了，結果送來審的內容卻沒有改，我感覺我們當了阿呆，我們統統都要去撞牆啦！","處理第十一案。","翁隊長欣祺：有關第十一案針對「海域偵防查緝」411萬要凍結二分之一，海洋總局上半年查緝毒品的績效實際上是132.7公斤，但因為統計上的問題，所以本來132公斤是列在本總局名下，後來又改列在警政署之下，我們也在持續努力中，下半年我們總共查獲兩件重大的海上走私案件，包括8月29日查獲50公斤的安非他命，以及9月29日查獲512公斤的K他命，我們緝毒方面的績效不理想，這是事實。我們也持續在努力，但是除了查緝毒品以外，我們查緝槍枝、偷渡、走私農漁畜產品和私菸的績效都有明顯的成長，我們也會持續努力。","另外，這411萬元中包括我們的設備費用大概有193萬8,000元，因此懇請委員支持讓我們的經費解凍。","王署長進旺：我再說明一下。因為在查緝毒品部分，本來上半年海洋巡防總局是查獲一百三十幾公斤，但因為這是和刑事警察局共同查獲的，最後地檢署表示這部分的績效要歸在他們之下做統計，因為我們現在為避免重複統計，所以是哪個單位主監就歸到哪個單位。下半年他們也很努力，尤其在查緝私菸部分，已經查獲二百零六萬五千多包私菸，只是上半年的績效不理想。實際上海域偵防查緝計畫是包含海洋監防業務的全部經費，因此，懇請委員免予凍結。","邱委員文彥：本席建議你們把績效做成表格給委員們參考，因為你們除了毒品以外還有其他的查緝項目，包括槍枝、香菸、偷渡，還有一些很複雜、搞不定的魚餌問題，這個責任不在於你們，而是漁業署的責任，可是它花了你們很大的功夫，所以請你們把這部分的統計表送給委員們參考。","李委員俊俋：現在你們在查緝問題上，還有沒有發生海巡署、調查局及刑事總局互相爭功的情形？","王署長進旺：都不會有了，現在毒品都是由檢察官指揮，指定由誰來移送就由誰移送，我們大家每個單位就……"],["李委員俊俋：你們在預算書的說明欄提到「各機關競相查緝毒品案件」是什麼意思？","王署長進旺：因為每個單位都有佈建，是自己的線就自己辦，如果有牽涉到警政署、調查局就由檢察官指揮查辦。","李委員俊俋：我接續剛剛邱文彥委員所提部分，請你們拿出具體的績效讓我們大家看，不然我們以為各單位會搶來搶去，現在已經沒有這種情形了，對不對？","主席：本席查了警政署一次記兩大功的專案考績，我把其他單位也調出來看，其實從99年到101年，海巡署總共有13位一次記兩大功，分別是岸總局的3位及洋總局的10位。坦白講，洋總局大部分都是警察出身，對於警察的文化比較習慣，所以一次記兩大功的比率較高。不過，這不光是警察、也不光是你們，我覺得這是整個考績制度必須做通盤檢討的問題，如果從考績法施行細則的規定來看，一次記兩大功等於是破格的功勞，是不得了的，至少要讓所屬機關覺得光榮無比才能一次記兩大功。我也不說出有誰一次記兩大功，據你們的說法，一個是在執行安海專案時查獲大陸籍漁船粵汕尾號載了23名越南籍偷渡氾，這樣也一次記兩大功。查緝偷渡本來就是你們的工作，根據考績法施行細則的規定，執行工作時，假設他們向你行賄，而你們拒絕了，這又跟一般任務不同，可是如果只是因為查獲偷渡犯就可以一次記兩大功，我覺得依照其引用的條文來說，其實我們都知道無法符合規定，譬如擔任本署慶祝建國百年海安六號演習暨親海活動案指揮中心指揮官，因為指揮了一場演習就可以一次記兩大功，我覺得從標準上來看，似乎有點太過寬鬆。我不要求你們回答，但本席要提出一個要求，你們以後可不可以公布一次記兩大功？公布的意思是，你們都是專案考績，這個考績是海巡署自行開考績會，再送到銓部，銓部也沒有打過回票，只要銓部通過後，就請海巡署公布。因為一次記兩大功是光榮的事情，公布時也不要以「李○○」或「張○○」的模式公布，應該直接公布姓名，又不是被記過；換言之，針對一次記兩大功部分，請海巡署能夠在官網上公布，然後要發新聞稿，署長可否答應？"],["王署長進旺：我可以答應。","主席：我們希望至少可以做到一點，在機關裡面，大家可以沒有話講，也能接受社會公評，我也會對警政署提出要求，好嗎？包括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及海岸巡防總局，請你們都這樣處理。","姚委員文智：主席，我要發言。"],["主席：請姚委員發言。","姚委員文智：我想順便了解一些狀況。我同意主席剛才的說法，應該可以說是破格晉升，是不是好像還有給予一個月月俸的獎勵？是嗎？","王署長進旺：一次記兩大功是專案考績，如果沒有到最高俸給，就給予一個月的獎金，如果已經到了最高俸給，就給予兩個月的獎金。","主席：重要的是馬上就升一級，而且馬上就加薪水了。","王署長進旺：升一級，然後給予一個月的獎金。","姚委員文智：升一級、加薪，然後又加發一至二個月的獎金？"],["王署長進旺：一個月。","主席：如果他的俸級到頂，那就是給兩個月的獎金。"],["王署長進旺：就沒有升級了。","主席：如果該年被記第2次，也是給兩個月獎金。不過海巡署算是不錯的，署長自己沒有一次記兩大功。","姚委員文智：好，謝謝。","主席：不過署長是政務官，你跟另外一個署長不一樣。"],["王署長進旺：不能記功。"],["主席：第十一案撤案。","現在處理第十二案，請相關人員說明。","朱組長振良：主席、各位委員。第十二案是我們今年有編列明年要購買614萬元的防護裝備，防護裝備是包括盾牌、防護頭盔以及防彈背心，提案中要求本局擬具汰換計畫送內政委員會，我們已經遵照指示把汰換計畫送交內政委員會了。","去年及前年沒有編列本項經費的原因是，去年及前年本署的經費較拮据，所以沒有編列預算，而這一批要汰換的防彈背心是96年所採購的，這些東西經過5年的估衰期之後，本來預定101年就要購買，因此在100年就要編列預算，但一直沒有經費，所以沒有編入預算，這一批要汰換的裝備總共需要1,228萬，但目前編列的預算只有614萬，只有一半的經費，在購買這614萬的裝備之後，加上就目前仍在有效期間內的防護裝備統合運用，有在服勤的每一艘艇才能配一套裝備，沒有服勤的艇就無法配到裝備，所以這已經是最低的需求了，懇請主席及各位委員能夠通過預算，保障我們基層的安全。","姚委員文智：你說報告已經送來了，請問在哪裡？"],["朱組長振良：是。","姚委員文智：剛才你提到專案計畫已經送來了，請問是提供給委員嗎？我們都有嗎？陳其邁委員還沒拿到。"],["朱組長振良：我們是統合送給秘書室。"],["姚委員文智：有嗎？我們都沒有拿到。"],["邱委員文彥：那趕快影印送過來。","姚委員文智：如果你編的這個預算是只有出勤的才能有一套裝備，那我想我們也要了解，到底還缺多少裝備？整個計畫的內容到底是怎麼樣？","朱組長振良：我們出勤的每一艘艦、船、艇配一套裝備的話，需要276件防彈背心、276個頭套以及74面盾牌。","邱委員文彥：請你們趕快去整理這部分的資料，送給各位委員參考，事實上我們相當關心海巡人員執法的安全，如果裝備真的不夠，也許以後編列預算時，希望能儘量編足預算；但另一方面，我也想知道你剛才提到的有效期間，現有的防彈衣，你們測試過嗎？都是從哪裡購買的？請你說明。","朱組長振良：這是陸陸續續逐年採購的，因為它有……"],["邱委員文彥：你們測試過嗎？有沒有打過？"],["朱組長振良：有被丟過石頭。","邱委員文彥：不是，你的防彈衣是防石頭嗎？因為這個很重要，我的意思是你們購買的防彈衣到底管不管用？有沒有測試過？你們自己要打打看。","王署長進旺：不是，因為他的耳朵稍微有一點……"],["邱委員文彥：我了解。","王署長進旺：防彈背心的部分，我們是送到美國懷特實驗室測試，也就是在採購之後一定要先送到那邊測試，才能驗收合格，像前年就有一件沒有通過。","邱委員文彥：是，這個很重要。","王署長進旺：這一次是要購買防彈頭盔128頂，防彈背心汰換的只有22件，另外就是防彈盾牌53面，去年及前年因為沒有經費，所以就沒有編列預算，但今年編列預算是因為我們認為像防彈背心都已經超過5年，事實上要汰換的這22件都是已經不能使用了，我們會進行調度使用效期內的裝備。","邱委員文彥：這非常重要，因為我們真的要支持你們這些執法者，執法工作是非常危險的，我之所以特別提出這個問題，就是因為我以前在營建署工作過，以前消防設備都是經過亞東關係協會認證，但對消防設備防火門到底能不能防火有所疑慮，經過實際燃燒測試，竟然真的燒起來了，根本不管用，因此假使你們購買防彈衣，但其實卻不防彈，這才是大問題！"],["主席：不要等出了人命才知道沒有效！","邱委員文彥：所以我才說要測試，在購買的過程中，驗收是很重要的，真的要保護好執法人員！","王署長進旺：關於這部分，我跟各位委員說明。像這次特宏興368號事件，我們進行攻堅，逮捕9名印尼漁工，其實上面只有6個警察，裝備不足，所以我們認為這是相當危險的，連手銬最後都是以捕繩替代，因為行政院的經費每年都是定額刪減10%並持續遞減，包括加菜金本來有1,000多萬的預算，現在只剩下400多萬，從我就任以來逐年遞減，但針對設備的部分，今年突然增加預算是因為已經兩年都未編列預算，而且都已經到達效期。委員指示測試的部分，我們在採購時也會特別注意並進行相關測試。","主席：好，各位委員對本案有沒有意見？若無意見，本案就撤案。","第十二案撤案。","接下來處理主決議。","主決議","查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單位101年預算執行情形，動用該單位第一、第二預備金比例甚高，且經費流用情形嚴重，顯示預算並未如實編列。爰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需檢討近年來經費支用情形，並要求海巡署於今年起，不得再有此種情事。"],["提案人：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陳其邁","主席：這個主決議是關於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單位101年預算執行情形，動用該單位第一、第二預備金比例甚高，且經費流用情形嚴重，要求以後不得再有這麼高比例的經費流用，「不得再有此種情事」的意思其實是指經費不能隨意流用，這應該沒有問題吧？"],["王署長進旺：「不得再有此種情事」是不是可以修正為「不得再有經費流用情事」？"],["主席：經費完全不流用？","王署長進旺：不是，是指不得再有經費流用情形，例如動支第一預備金的部分，明年就馬上會動支了，因為明年又恢復預備役、義務役，因此役政署刪減24億，海巡署的人事費就不夠一億多了，現在又無法增加預算，這樣勢必要動支第一預備金，這是因為役政署刪減，但我們這邊又不能增加預算，就會造成這種狀況。","主席：這個提案不是針對預備金，而是針對「經費流用」。如果要修正為「不得再有經費流用情事」，我已經提醒署長了！","王署長進旺：對不起，那就修正為「不得浮濫」。","主席：就照原來的「不得再有此種情事」，這個提案是針對「經費流用」的問題，這樣你聽得懂嗎？"],["王署長進旺：好。這是附帶決議還是……","主席：這是主決議。好，本案通過。","（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宣讀協商結論。針對海岸巡防總局103年度預算部分，經協商，第一案凍結1,000萬元，餘照案通過。第二案撤案。第三案改為主決議，並將「爰此……」修正為：「爰此，要求海洋巡防總局網頁爾後不得宣傳與職權無關之事項。」。第四案撤案。第五案撤案。第六案、第七案、第九案及第十案併案討論，凍結5,000萬元，請海巡署將海岸巡防總局所屬單位提出船艦出勤及降低海損具體改善檢討方案；海洋巡防總局針對艦艇特別檢驗（大修）計畫之標案，提出檢討報告；海巡署就如何配合「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加強各級艦艇維修效益；海洋巡防總局針對艦艇特別檢驗（大修）計畫提出檢討報告及五年內規劃大修之船艦清單，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第八案刪除2,500萬元。第十一案撤案。第十二案撤案。","另針對海岸巡防署作成主決議如下：「查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單位101年預算執行情形，動用該單位第一、第二預備金比例甚高，且經費流用情形嚴重，顯示預算並未如實編列，爰提案要求海岸巡防署需檢討近年來經費支用情形，並要求海巡署於今年起，不得再有此種情事。","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後再繼續協商海岸巡防總局的預算。","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海岸巡防總局及其所屬預算之協商。","（進行協商）","主席：第一案是凍結案，請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楊總局長說明。","楊總局長新義：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編號第一案關於雷達系統的凍結案，本人在此向各位委員提出說明。雷達系統妥善率的問題，是因為履約管理不善、零件取得困難、有部分料件供應不及以及逾期計罰嚴重，而不符合承購廠商的經營成本，故承購廠商於去年1月提出解約，而我們也於2月依法定程序終止契約。在終止契約後，我們也積極協商立案以辦理委商及維修的工作，然而在此期間也產生了維護的間隙，所以妥善率有降低的情形。自從去年10月重新簽訂3年的契約以後，從去年到現在為止，整個管理都有提升，而且都有正常維護。","有關此次設備及投資二億多的預算，其實是包括了222萬6千元的海岸巡防總局巡防規劃管理；另外在地區巡防工作上，一共要2億1,265萬2,000元，而這方面的費用與雷達的關係不大。以上的修正與改進，我們都已經完成了，因此建請大院不要凍結這筆預算。"],["主席：各位同仁有沒有意見？","李委員俊俋：我想瞭解一下，你們這個案子曾經有被監察院糾正過嗎？監察院是什麼時候糾正的呢？","楊總局長新義：去年監委有來約詢，而我們也有到監察院報告過，最後整個案子已經在今年2月結案。"],["李委員俊俋：這些雷達站去年的故障次數與故障天數是不是仍然很高呢？","楊總局長新義：如同剛剛向委員報告的，去年自1月解約之後到10月重新簽訂新合約的這段期間，因為沒有廠商定期的維護，所以都是臨時叫修的狀況，因此……","李委員俊俋：你們龜山島雷達站的故障天數是307天；猴洞山是224天；牡丹是208天，這也都太離譜了吧！這樣的情形現在到底有沒有改善呢？"],["楊總局長新義：去年10月我們重新招商……"],["李委員俊俋：你們這個統計的期間是在什麼時候呢？"],["楊總局長新義：這些都是去年的數字。去年10月我們重新找到了新的廠商……"],["李委員俊俋：所以今年就沒有這個問題了嗎？"],["楊總局長新義：是的！從去年到現在……","李委員俊俋：那麼今年故障天數的紀錄讓我們看一下好嗎？雷達站沒有辦法運轉，去年你們有做出統計表，看得出來故障天數是很高的；至於今年的故障天數部分，也讓我們看一下你們的統計表好嗎？"],["楊總局長新義：好的。","陳代理組長偉明：向委員報告，這份資料是到今年10月31日雷達站的妥善狀況。其中龜山島的部分因為有遇到蘇莉颱風，室外設備遭受到颱風侵襲而吹毀，因此這個部分的故障時間就有拉長，不過到了9月10日這些問題都已經修復了，故這個部分就沒有去年雷達維護廠商解約後的狀況發生。","陳委員其邁：署長，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要進行懲處，不然，大家都認為沒什麼關係，而讓國家浪費了這麼多錢。","陳代理組長偉明：事實上在解約之後，吳豐山監委也有到本署調查整個過程；而去年審計部也有針對雷達的維修狀況進行相關的審核，目前監察院與審計部都認為本總局的處理過程並未有疏忽與怠惰的情況，因此這個部分也請委員能夠諒解。"],["李委員俊俋：你們有沒有懲處呢？"],["王署長進旺：違約的部分是有懲處的。"],["主席：違約的部分是懲處廠商。","在場人員：不是，是懲處我們相關的人員，因為到監察院的時候，有查相關人員以外的勤務。","王署長進旺：因為雷達都已經十幾年了，所以明年開始都要汰換了，這次又有颱風經過龜山島，才會比較嚴重，現在的妥善率已經提昇了。"],["李委員俊俋：基隆嶼今年的妥善率只有53%。","陳代理組長偉明：那個也是因為今年7月13日的蘇莉颱風造成的，委員所看到的資料上面所顯示的那幾座妥善率在百分之七十幾左右的，都是因為它的室外設備箱經過10年，它的設備已經鏽蝕了，所以蘇莉颱風來了以後，有3座的雷達的室外設備箱被颱風吹垮了，所以特別跟委員報告說明這個情況。","主席：好，凍結1/5，俟將書面報告送到內政委員會，始得動支。","處理第二案，請說明。","陳代理組長偉明：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海岸巡防總局通電資訊組代理組長陳偉明，針對委員提案要刪減「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項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66萬6,000元。","跟委員報告，666萬6,000元主要是岸際雷達的維護費，它的契約價款是3,255萬6,000元，會增加預算的原因是因為102年的契約款項也是這個金額，我們是在102年年初編列預算，當初編列經費的依據是前一個還沒有解約的合約價款是2,475萬，才會產生這個落差。在101年的差額是總局呈報行政院動支預備金來支應，所以在102年的預算裡也有動支預備金支應這個差額，另外，我們在裡面也減列了120萬的網路電話維護費，所以整個預算在增加雷達部分，以及減列網路通訊費的120萬2,000元，總共增加了666萬6,000元。這個部分主要是因為雷達維護契約價款的付款所需要的部分，我們也是按照契約來編列，建請委員免予刪除。"],["主席：請各位同仁表達意見。"],["陳委員其邁：是和剛才一樣的情形嗎？"],["陳代理組長偉明：是。"],["陳委員其邁：好吧！"],["主席：第二案撤案。","接下來進行第三案、第四案，請一併做報告。","郭組長憲武：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海岸巡防總局檢管組組長郭憲武，首先報告第三案，第三案是101年審計部對於海岸巡防總局安全資訊系統檢查指出缺失，第二個就是我們在今年度發生了詐領獎金跟線民費這兩件事情。","首先報告安檢資訊系統的三項缺失，這三項缺失我們在101年就已經當場全部更正完畢，針對這三項缺失分別敘述如下：第一、未依規定辦理導致紀錄異常。這是我們的系統原來設計的後端缺失，這些缺失已經完全改正過來。第二個缺失是商港安檢所僅派1員士兵值勤的部分，有關這部分是因為我們本總局人員越趨精簡，代班人員不足，我們針對這個缺失已經完成修訂，以志願役人員來代班從事商港船舶的檢查。第三個是同一艘船進出港的人數不符，同一艘船進出港原來人數應該一致，在不一致的時候，報表旁邊有一個欄位是出港例外狀況的欄位，審計部在檢查的時候因為沒有注意到這個欄位，所以導致產生了誤解。針對這三項缺失，我們今年全部都已經改進，並得到審計部的回復在案。","有關第二件事情就是至少發生兩起詐領獎金及線民費用事件，因為這一項是本總局情報組的業管，而且在第十二案會有專案討論，所以是不是將這一案跟第十二案併案討論，還是要現在說明？"],["主席：請繼續說明。","廖組長維新：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海岸總局情報組組長廖維新，有關這個案子跟第十二案是同一個案子，在這邊跟委員報告，這是總局所屬的中部地區巡防局嘉義機動查緝隊以及第四岸巡總隊在99年間分別查獲兩個走私煙品案涉嫌詐領檢舉獎勵金的案子，這兩個案子都是因為個人隱匿以及操守不佳而利用職務上的機會偽造文書以及偽製不實的檢舉筆錄來詐領獎勵金，這兩個案子都經廉政署移送法辦，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審理中。中巡局已經有做深切的檢討，其中第四總隊的當事人已經撤職了，為了防杜類似案件的發生，我們署裡面在今年4月份已經檢討獎勵民眾提供犯罪線索實施要點的規定。爾後頒發獎勵金由單位主官率承辦人來頒發，如果超過10萬元以上，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會同本署的政風人員監督發放流程，同時總局在上半年也對各地域局所屬26個單位實施稽核驗證，所有的缺失都已經改進完畢。另外，在下半年我們會對各地域所屬24個單位做稽核，也實施法紀教育。中巡局編列這個案子是有1,459萬6,000元，等一下請工作人員發下編列的案件，已經比102年減列了469萬8,000元，中巡局已經秉持撙節原則，按照業務所需編列預算，懇請委員免於刪減，以上報告。","主席：陳委員，有沒有要詢問什麼問題？","李委員俊俋：你們中部地區還有勤務一般事務費總共才編列一千四百多萬，詐領的金額就有500萬。","廖組長維新：跟委員報告，請委員看工作項目裡面對第十二案的用途說明，這一千四百多萬是編在海岸管制、查緝走私、港口安檢，加在一起使用。另外，辦理各項講習訓練、法令宣導、諮詢聯繫、偵辦案件、海巡服務座談、人員體檢、水質檢驗、文康活動、專業軍官士兵的招募以及大陸船舶越界人船的勤務分別有六項，合計加起來一千四百多萬元，整個一千四百多萬元已經比102年減列469萬8,000元。","王署長進旺：向李委員報告，詐領獎金不是編列在我們這一邊，因為檢舉人獎金是由縣市政府核發的，那是私菸，不在我們的預算內。","主席：詐領獎金不是你們的獎金，詐領別人的獎金？","王署長進旺：對，那是檢舉人的獎金。"],["陳委員其邁：所以沒有關係。","王署長進旺：不是，我們將他撤職了。因為剛剛委員提到，一千多萬元就詐領五百多萬元，我說不是在我們這個預算裡面。"],["李委員俊俋：你們中部地區涵蓋哪裡？","王署長進旺：從苗栗到嘉義，包括嘉義。","主席：各位同仁，我看第四案先處理，第四案是要提升港口安檢效率，減少登錄錯誤。第四案預算凍結，你們來做專案報告，可以嗎？刪減歸刪減，凍結歸凍結，凍結是為了你以後要來做妥善地說明。","王署長進旺：不要凍結這麼多，凍結200萬元。","主席：第四案凍結200萬元，亦即「爰建議凍結前開經費200萬元」，以下照列。","第三案與第十二案一起處理。第十二案是第三案的一部分，所以我們一起處理，但是是處理總局和中巡局兩個部分的預算。","王署長進旺：因為第十二案是整個中巡局的「一般事務費」；第三案包括「案際巡防管理」、「港口安全檢查」100萬元、「岸際綜合管理」的所有設備投資與生活改善625萬元，加起來就是1,159萬元。這一部分是不是不要刪減，第十二案凍結200萬元這樣？","主席：不是，第四案凍結200萬元。","王署長進旺：對，第四案凍結200萬元。"],["主席：第三案和第十二案一併處理。"],["王署長進旺：因為科目裡面包括的項目很多。","主席：是，我知道。","王署長進旺：事實上，一般事務費每年都逐年在減少，中巡局整個這麼大的範圍。"],["邱委員文彥：中巡局管理的範圍是不是包括澎湖？"],["王署長進旺：包括金門。","主席：第三案刪減50萬元，第十二案刪減50萬元。","第五案、第六案一起說明。","陳代理組長偉明：針對第五、六案，這兩個案子都是因為雷達增加維護經費的部分，跟第一、二案的情況很類似，主要是因為雷達維護契約價款比102年增加了779萬8,000元，相對地，我們也把一些該精簡、該節省的減列了，所以增加編列764萬是因為雷達維護的需要，也是契約所要支付的，建請同意免予刪除。至於凍結的部分，也是因為維護契約與雷達維護所需要的，也建請委員能夠同意免予凍結。以上報告！","邱委員文彥：我們以前在處理北海岸晨曦輪事件時，好像基隆港務局跟海巡中間有一個地方監測不到，現在這個地方的gap有沒有補齊？你們的雷達監測，就是石門那一塊你們不是有一個站設在那邊嗎？","陳代理組長偉明：有，我們有一個石門雷達。"],["邱委員文彥：那個地方現在監測有沒有問題？","陳代理組長偉明：沒有問題，我們每兩座雷達之間都會有一個互相重疊的地方，大概往外海延伸至少會有6公里重疊的地方，所以每一座雷達會互相cover。"],["邱委員文彥：可以確定那個地方已經沒有問題了？"],["陳代理組長偉明：是。","邱委員文彥：現在冬天又來了，我比較擔心，因為北海岸是船舶容易擱淺的地方。"],["陳代理組長偉明：那些盲區都有cover到。","陳委員怡潔：102年預算增加了31.5%，我想瞭解增加的內容是什麼？因為多了將近四成的費用。然後我想要瞭解一下，到底你的雷達站配置在哪裡？海岸巡防總局如果建置78處，到底分布狀況之妥善率如何？因為我們拿到的資料顯示妥善率很低，所以維修費用達到四成。","陳代理組長偉明：我們分布在全島各個岸際，包括外離島的岸際，總共有78座岸際雷達。維護費增幅部分，103年度所呈現的增幅部分，主要是因為我們編列的維護費在前一個合約金額太低，這一家廠商搶到這個標案之後，自己本身的技術能力與維護成本支撐不了，所以在101年初廠商自己主動提出解約。後來我們也同步另外開新的合約來招標，經過2次流標，這2次流標最重要的因素主要是，廠商所報的價錢超過1億元以上。我們重新經過成本分析，也把往年雷達維護廠商實際支出的成本做比較，才會在101年10月份新的標以1億346萬元決標，所以這部分的經費才會呈現成長。","陳委員怡潔：有汰換雷達的部分？如果只要維修，應該不需要這麼高的費用。","陳代理組長偉明：這是3年的合約，1年的合約是3,255萬6,000元。","王署長進旺：這個部分我們明年就要編列3千萬元，開始分3年汰換掉，因為這些雷達已經太久了，尤其吳豐山委員說，國家什麼錢都給了，為什麼雷達卻不投資？他在我們那邊巡察的時候嚴厲指責，我們這一次也向行政院爭取。"],["李委員俊俋：你們維修和汰換的經費差不多。"],["陳代理組長偉明：興建好一座之後……","王署長進旺：因為第一年本來需要1億5,000萬元，先給3,000萬元而已，明年整個總數是六億多元，因為第一年沒有預算，所以才給我們3,000萬元。","陳代理組長偉明：第一年3,000萬元只有汰換北區的一座操控中心與一個教育訓練操控中心，並不是所有的雷達。"],["李委員俊俋：一座雷達平均要多少錢？","陳代理組長偉明：從92年建置當時的成本，單單就雷達硬體的部分是470萬元左右，總共78座。92年建置完成是77座，99年增加一座綠島雷達，才會78座。","王署長進旺：我們一直跟行政院說，我們原來計畫要1億5,000萬元，但是只有給3,000萬元。"],["陳委員其邁：這樣你們怎麼做的起來？"],["王署長進旺：它只有做一部分。","陳委員其邁：04、05年相較，不就是05年編比較多？"],["王署長進旺：05年編比較多。"],["陳委員其邁：萬一到時候行政院又說沒錢呢？應該多爭取一些。","王署長進旺：明年才發包，如果合約發包了以後應該就要給錢了。"],["陳委員其邁：先喝了再上。","主席：各位同仁，一個刪除案，一個擱置案，我們怎麼處理呢？"],["王署長進旺：前面有凍結了。","主席：前面那個凍結案，書面報告就一併送過來。"],["王署長進旺：好。","主席：刪除案呢？陳委員的第五案，減一半就是減掉1,131萬3,000元。","王署長進旺：不是。報告委員，這是契約價款，這個案子已經發包了，這是合約的價款，都已經發包了。","陳代理組長偉明：如果又產生解約情況的話，又會有維修……","王署長進旺：這是契約價款，好不容易才發包出去，等到建置完以後就不要再維護。","陳代理組長偉明：如果刪減的話，變成我們違約了。","邱委員文彥：對，他們會違約。"],["陳委員怡潔：他們會自己想辦法。","王署長進旺：報告委員、陳委員，是不是給我們支持一下？因為這些雷達已經十幾年了，已經逾期了，需要維修。我們是不是給陳委員一個書面的說明？","陳代理組長偉明：還是請陳委員能夠體諒，這個部分確實是維護契約所需要，為了避免機關違約，可能又造成101年的情況，我們再給委員補充說明。","王署長進旺：我們把資料送給委員，給委員說明一下。","主席：第五案就撤案，第六案併入第一案的報告。","處理第七案，請說明。","石執行長大誠：主席、各位委員。海岸總局編列人員訓練、職前訓練的費用519萬元，係包括志願役士兵1,440人及志願役專業軍官班280人的訓練費用，因為行政院全募兵政策延後2年實施，本總局審慎評估減列志願役士兵訓練人數為780人、志願役專業軍官班訓練人數為231人，因此該筆預算減列113萬元，也就是說，我們編列的預算為406萬4,000元，但是考量繼續徵兵及招募人數減列必須新增義務役預備軍官班122人、義務役預備士官班103人及初任海巡軍官40人等班隊予以補充人力，所需預算為164萬元。綜合兩項我們所需要的職前訓練班費用為570萬元，超出原編列的519萬元，而且我們的預算經過核實、撙節的原則編列，建請委員同意免予刪除。"],["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李委員俊俋：我想了解一下，你們減列的人數是志願役士兵班780人、軍官班231人，對不對？"],["石執行長大誠：是。","李委員俊俋：增列的部分，你們列出來的是122人、士官班103人、海巡軍官40人，所以其實你們減列的比新增的多很多，對不對？"],["石執行長大誠：減列只有113萬元。"],["李委員俊俋：其實減列很多人。減列780人加231人……"],["石執行長大誠：但是班隊的訓期不一樣。"],["李委員俊俋：幹部班？"],["石執行長大誠：幹部班的訓練時數會比較長。","李委員俊俋：對，沒有錯，即使是預算，也沒有那麼多錢。55萬元、55萬元、52萬元加起來，也不過160萬元左右，但是前面加起來是四百多萬元，所以刪減是合理的。"],["石執行長大誠：梯次不一樣。"],["李委員俊俋：我幫你們計算過。"],["石執行長大誠：我們的梯次會少1個梯次。","楊總局長新義：報告委員，我補充報告一下。志願役士官班是分11梯次招生，所以訓練分成11個班隊。","李委員俊俋：從你們剛才的人數算起來，減列的比新增的還多，對不對？","石執行長大誠：我們原本人數多的時候，一個梯次要開2班，所以師資及訓練的經費會增加，後來我們把它併成70人一班。併班之後，訓練的經費會減低。"],["主席：第七案刪除100萬元。","王署長進旺：50萬元，李委員，好不好？","石執行長大誠：我們都是救生、救難，要考證照，還有訓練……","王署長進旺：李委員，我們節儉到什麼程度？像一個高級班要布條等等，我們都把它刪掉了。我的個性是看到那個就不高興，所以我們很多訓練的經費，譬如如果有需要的話就要存起來，明年還可以用，只要改一個字等等。老師的部分如果是外聘的，經費當然比較高，鐘點費要1,600元，內聘的就少一半。所以是不是給我們少刪50萬元？","李委員俊俋：好，刪減50萬元。","主席：好，第七案刪除50萬元。","處理第八案。在官員說明之前，我先說明我的重點。我知道每個地區的狀況不一樣，有的還在外島等等，狀況不一樣，不過總要有一個道理。雖然是照單位發加菜金，可是在你們給我的資料裡面，譬如南巡局的加菜金是62萬5,000元，東巡局是14萬4,000元，北巡局是62萬3,000元，中巡局是43萬3,000元。請問一下，北巡局有多少人？","李組長文傑：根據我們的統計，北巡局是2,312人。"],["主席：中巡局呢？"],["李組長文傑：中巡局是1,677人。"],["主席：南巡局呢？","李組長文傑：南巡局是3,168人，東巡局是821人。這是以103年度相關的人數來編列。"],["主席：東巡局821人。你說北巡局是多少人？"],["李組長文傑：北巡局是2,312人。"],["主席：所以大概是不到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強？"],["李組長文傑：是。","主席：在這種狀況之下，北巡局的加菜金比起南巡局，南巡局的人最多，為什麼北巡局與南巡局一樣？","李組長文傑：這是第一局統一編列，因為每年都刪減，這是他們自己編的，但是明年之後會統一，就是按照委員的指導，大家都一致。像今年東巡局最少，只有175元而已。","主席：至少要照人數來衡編，其實去年在審查今年預算的時候，我就提醒過了。不是北部的就比較辛苦，東部的就比較輕鬆，這個也很奇怪。","張委員慶忠：主席，你也要考慮菜價的問題。"],["主席：北部的菜價比較貴就對了。","李組長文傑：有的地區不太一樣，有一點落差。"],["主席：這也要列入考量。","李組長文傑：也要列入考量，但是我們儘量求取平等。","主席：所以如果變成齊頭式的平等，這樣也不對。張委員的提醒沒有錯。我其實也並沒有要求你們一定要齊頭式的平等，但是要有一個道理。有的單位比較拮据，給的加菜金就少；另外一個單位錢比較多，加菜金就給的多，這樣子也好像不太對。所以總局可能要做比較衡平的規畫，好不好？","李組長文傑：我們今年已經做好規畫，因為103年度的預算已經編了，我們04年的預算會按照委員的指導，把相關的……","主席：好，第八案就撤案。"],["李組長文傑：謝謝。","主席：處理第九案，請說明。","李組長文傑：第九案係有關101年度救生、救難的績效沒有達到原訂的目標值83%，所謂83%是指100個人要救活83個人，原來預算書的說明部分可能有欠周妥，造成委員的誤解，在此表示歉意。其次，102年的精進措施在單位訓練方面，今年上、下半年度各總大隊都辦理1場區域的演練，使所有同仁都能提升救生、救難的成效。","此外，現在由各第一局輪流舉辦大型的示範觀摩，不論是總大隊的部分或第一局主辦的部分，我們都邀請學生團體、相關的師生及機關團體共同參加，儘量對所有的機關團體或師生加強宣導防汛的觀念。我們也結合相關的單位，包含消防、民間救難團體、空勤總隊及海巡隊，共同參與所有的演練及觀摩活動。目前我們的安檢所都有提供即時的海域資訊供遊客參考。","在今年的努力之下，我們在救生、救難的成效方面也進步了不少，比如去年一整年是65%，也就是100人救活65人，根據公務統計報表，今年1到9月我們已經達到81%，就是100人救活81人，但是我們不以此為滿足，還要繼續努力。","有關凍結五分之一、1億5,000萬元，除了人事費之外，所有各第一局的經費都包含在裡面，凍結可能會影響各第一局任務的推行。同時，在第七局的海岸巡防工作方面，103年較102年已經減列了四千八百多萬元，建請委員免予凍結。","王署長進旺：我說明一下。這個問題涉及救生的成功率，舉例來說，落水4分鐘、死亡10分鐘就可能會造成腦死，但是有時候事件一發生，有一半的人已經沒有生命了。像這次龍洞的事件，有一半的人已經沒有生命了，我們救了一半，所以我們的救援達成目標值就會很低。有的時候我們接到報案的時候，已經發生了幾個小時，我們才到達現場，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都能夠把大體撈起來，我們的同仁很辛苦。","另外，地區海岸巡防工作編列七億多元，這是所有地區局明年整年的業務費用，也就是4個地區局，委員提案凍結五分之一，是不是可以免予凍結？"],["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陳委員其邁：今年因為把墾丁算進去，所以達成目標值83%……","李組長文傑：是，今年墾丁是168。","陳委員其邁：一群人在游泳，當然看得很清楚，101年是65，現在變成168，還有什麼話可講？你要說明清楚一點。","李組長文傑：跟委員報告，我們有一些強化措施。現在研考會每年都加1%，今年（102年）是83%，我們儘量努力，因為誠如剛才署長所報告的，……"],["陳委員其邁：這個83%是永遠不可能達到的目標。","李組長文傑：對，所以我們也建議……"],["陳委員其邁：你要跟研考會講。","李組長文傑：是，我們有向研考會建議。","陳委員其邁：我問你，你們有沒有美國Coast Guard或全世界的統計數字、標準？要與其他國家比較一下，不然它訂了83%，你們還笨笨的。","李組長文傑：現在不只我們，我查了一下消防署去年的資料，他們才36%而已。雖然訂了這個標準，我們也向研考會報告過，但是他們表示目標值不能降低，我們就是從修正計算的方式……","陳委員其邁：全世界其他國家海岸巡防單位救生、救難的達成目標值有多少？你們要告訴我一個數字，我真的不懂。","王署長進旺：我們非常謝謝陳委員點到那個重點。像今年是81%，包括墾丁那個事件都救起來了，比率就會變高。以落水事件來說，我們去救援的時候，不一定馬上發生就馬上救援，如果落水10分鐘、20分鐘以後才救起來，救援的達成目標值就會降低。我們會協調研考會，評估的標準應該不能這樣訂，像消防署也沒有辦法達成。今年大概會比較高，因為剛好墾丁有大批的人都救起來了。","陳委員其邁：如果扣掉那個部分，會變成多少？","李組長文傑：有的死亡者會卡在礁石裡面，我們也要潛水下去才能撈出大體。現在研考會同意把比較難救、我們也找到大體的部分都算是績效，這是從明年開始，事實上剛才署長也講了……","陳委員其邁：我有兩個意見。國外的部分，請你們去找一下其他國家的達成目標值到底多少，譬如全世界最會救援的也不過70%，研考會訂的目標值竟然有83%，這是不可能達成的。你們要解釋清楚，不然每年我就看績效，在你們績效的衡量指標裡面，目標值就是83%，每年都一樣。請你們去找一下資料。","其次，100年的目標達成值是68%，今年是65%，又降下來，今年（102年）把墾丁的部分扣掉是多少？","李組長文傑：墾丁是168，再少掉168……"],["陳委員其邁：是多少？把數字說給我聽。","李組長文傑：總共366人，救活297人，扣掉168……"],["陳委員其邁：今年又退步很多。"],["李組長文傑：委員很了解墾丁的事情。"],["陳委員其邁：我有關心。所以今年又退步了。","主席：你講的陳委員有聽到，不然你說服他你講的有道理。","李組長文傑：陳委員知道我們很好，但是因為預算的部分……","主席：好，凍結5,000萬元。"],["王署長進旺：這是各地區局的預算。"],["李組長文傑：各地區局全部的預算都在裡面。"],["陳委員其邁：你們來報告就可以解凍。","王署長進旺：今年有很多報告，大概有十幾案。"],["主席：我知道。"],["王署長進旺：我們已經有十幾案要報告了。","主席：但是因為凍結的標的不同，要你們來報告的案由也不一樣。如果是同一個性質的，可以一起報告，但這是另外一個性質的報告。陳委員、署長，凍結5,000萬元，好不好？"],["王署長進旺：2,000萬元。"],["主席：只是來報告。"],["王署長進旺：這是各地區局的預算。","主席：7億5,000萬只凍結了5,000萬，應該是還好，你們快點來報告就可以解凍了。第九案就凍結5,000萬，要提出檢討報告，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現在處理第十案。","李組長佩璘：我們案總局所屬各基層單位大多都分布在濱海及外、離島地區，人員都是24小時在營執勤，所以冷凍櫃、熱水器、飲水機、電冰箱等相關設施都是屬於基本的需求，由於都位在濱海地區，所以鹽害比較嚴重，這些設施妥善狀況比較不佳，也都超過最低的使用年限。我們也考慮目前政府的財政狀況，所以我們僅針對已經不堪使用且已逾最長使用年限，或是維修費過高而不符成本效益，確有必要之生活設施，我們優先檢討採一對一的方式來汰換，經檢討需求，我們編列了1,281萬6,000元，我們籌補約20項、565件的生活設施。我們汰換的品項都超過了最長使用年限，最久的甚至超過了15年，平均也都達7年以上，所以我們有本著撙節原則來辦理汰換，為了改善基層人員的工作、生活環境品質，敬請委員同意免予凍結，謝謝。","王署長進旺：因為我們海巡署的單位很多，有267個安檢所和總大隊分散各地，這些都是生活需要的設施，包括冷凍櫃，因為我們都有辦伙食，另外還有洗衣機、熱水器、飲水機、電冰箱等，雖然金額是一千多萬，但是要分到各地。有些設施是從民國79年購買一直用到現在，所以我們每年都有爭取一些預算來更換，懇請委員支持。"],["主席：第十案撤案。現在處理第十一案。","郭組長憲武：關於第十一案總共有3個問題，第一，「北部地區海岸巡防勤務」的「設備及投資」編列2,758萬8,000元，比102年增加了1,621萬3,000元。第二，北巡局在去年3月和今年2月港監攝影機的損壞率是51%和22%。第三，要求我們全面清查各地區局損壞的狀況並予以修復。","在此針對這3個問題一一回答，第一，北部地區增編了1,621萬3,000元，這些都是在102年沒有編列的部分，所以在103年編列，包括改善網路設備，例如交換機、伺服器。第二個是汰除救生艇，今年汰除了4艘。第三個是汰換資訊設備，包括一些電腦和筆電。第四個是籌補馬祖中柱港的X光機行李檢查儀和金屬感應門，馬祖有台馬輪在行駛，明年度港務局要報廢，所以我們要籌購。第五個是增購電子內視檢查搜索鏡，北巡局編列27具，只有2具是好的。","陳委員其邁：本席是要請你們說明第十一案，你卻在報告業務。"],["郭組長憲武：我是說明增列1,621萬3,000元的用途。","王署長進旺：我們之所以增列1,621萬3,000元，其中比較大宗就是籌補X光機行李檢查儀250萬、汰換海巡業務車785萬，還有特種勤隊的防彈頭盔、盾牌裝備591萬，這些錢就是用在這些地方。","郭組長憲武：關於損壞的部分，因為本總局的港監是在90年到92年建置的，到現在已經10年了，壽期是5年，所以比較容易損壞，98年到100年是由我們總局統一維保，但是100年到103年第二次維保的時候，中間相隔了兩個月的空窗期，所以銜接不及，對於北巡局的承辦人員延宕時間還有履約爭議所造成的缺失，我們已經懲處了科長和承辦人員。北巡局現在的妥善率是95.1%，今天再統計發現他們的妥善率已經達到96.9%，也就是說，他們只有9具損壞而已。","第三，本總局現在有155處、867具攝影機，我們為了維護妥善率採取了幾項措施，第一，我們提高逾期金額，也就是從原來的11.6元提高到106元。第二，只要妥善率低於90%，我們就加重違約金，增加1%，一次就罰了8,203元。第三，我們請他們提供教育訓練，現在已經訓練了一千兩百多人。第四，我們請他們提供E化的平台維修系統，這樣比較快。所以我們的整體妥善率到上個禮拜五為止是96.2%，今天的妥善率是96.5%，也就是說，在867具裡面只有壞了30具。"],["陳委員其邁：請你說明北巡區的情況就好了。","郭組長憲武：現在北巡局的妥善率已經都改善了，達96.9%。"],["陳委員其邁：那101年12月的妥善率是多少？","王署長進旺：我們現在唯一沒有汰換的就是錄影監視系統，都已經超過年限了。"],["陳委員其邁：廠商那邊的問題都處理好了嗎？"],["王署長進旺：都處理好了。"],["陳委員其邁：你們以後要注意廠商的報價。"],["王署長進旺：是。"],["主席：請將相關資料送給陳委員。第十一案撤案。第十二案已經處理過了。現在處理第十三案。","李組長佩璘：我們為了要有效強化我們東、南沙的防務工事和防務裝備，提出一個「東、南沙地區防務工事及設施改善計畫」，總計編列了1億2,570萬4,000元，分102年和103年兩年來辦理，我們今年編列了4,794萬9,000元要辦理東、南沙防務工事和設施工程，已經順利在10月、11月完成發包，我們的目標就是要在今年完成委託設計、發包款項的撥付。另外就是採購防護頭盔、面具、背心400套，目前都已經完成交貨。再者，我們採購南沙挖土機和固定式的吊臂各一具，已經在辦理結案付款中。所以我們102年的預算大概可以在12月全數支付完畢，執行率會達到100%。我們103年編列了7,775萬5,000元，最主要就是做東、南沙這兩處工程延續的施工經費，在10月、11月已經分別完成發包了，鑑於東、南沙比較偏遠，所以廠商在12月完成供材的準備之後，會配合船期運送上島，按照合約的內容，只要運送上島，我們就針對材料完成30%的計價。另外，我們也每個月針對施工來實施計價一次，所以為避免影響整個工程的估驗計價作業，我們建請委員同意免予凍結，讓我們的工程可以正常的推動。","王署長進旺：這個發包是稍微慢了一點，不過現在已經全部都發包了，所以我們的預付款今年都有全部執行，明年有七千七百多萬，因為工程都已經發包，我想明年這整個案子應該可以執行完畢。"],["主席：第十三案撤案。現在處理第十四案。","許主任震雄：我就本案分3點報告，第一，本總局將配合募兵制政策後兩年期間調整招募的期程，並依規劃的目標積極辦理志願役人員的招募，以期能夠在105年達成目標。第二，原先因應103年停止徵集義務役人力，所以為了彌補基層人力的不足，本來是規劃進用替代役4,000人，所需的人事費等相關預算是由役政署負責編列支應，本總局並沒有編列相關的預算。現在因為明年又要恢復徵兵，本總局已經重新申請進用義務役人力，經估算103年所編列的人事費尚不足一億一千餘萬元。第三，行政院為應募兵政策的修正，已經在本年10月24日召集相關部會開會研商，其中一項決議是：因為國防部及本署恢復徵兵後，替代役的員額相對降低，役政署原本編列的替代役預算也相對減列了二十餘億。至於本總局進用義務役人力預算不足的部分，行政院將統籌以預備金支應，因此建請委員同意免予刪除。","王署長進旺：本來我們是配合募兵制而刪除志願役經費4,160萬，因為是改用替代役，訓練經費和人事費都是由役政署負擔，現在又改為要採義務役，我們的經費就不足1.1億，這個部分由行政院統籌，所以請委員不要刪除。","李委員俊俋：這跟前面的案子是一樣的，就是因為募兵制延後實施，所以都沒有志願役的部分，可是如果你們要增加義務役的部分，就要編在義務役的科目底下，本席認為應該要這樣才對，可是你們還是編在志願役，就是你們隨便流用。志願役和義務役本來就不一樣，編法不一樣，訓練方式也不一樣。"],["王署長進旺：這是行政院的政策。","李委員俊俋：本席知道這是行政院的政策，但是你們應該要做調整。你們應該要說明清楚，志願役照理說要全數刪除，你們增加義務役的部分，必須向內政委員會說明清楚，對不對？你們不能就把志願役的經費用到義務役上。","王署長進旺：報告委員，我們明年就志願役還是要招生。雖然今年招不到，明年還是會繼續招生。"],["李委員俊俋：絕對會越來越難招。","邱委員文彥：請你們努力，加油！"],["王署長進旺：謝謝。","主席：李委員是出於好意，他怕你們根本就招不到那麼多人。第十四案撤案。","（繼續開會）","主席：有關海岸巡防總局103年度歲出預算提案，經協商結論如下：第一案修正如下：「103年度海岸巡防總局「設備及投資」費用2億1,487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計4,297萬5,000元，俟海岸巡防總局針對所有設備及損壞器具情形提出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送內政委員會後即可動支。第二案撤案，請將委員所要求相關資料併第一案報告。第三案、第四案併案討論，第三案刪除50萬元，第四案凍結200萬元，餘照案通過。第五案撤案。第六案撤案，但委員所要求相關資料請併第一案提出書面報告。第七案刪減50萬元。第八案撤案。第九案修正如下：「提案凍結本項預算5,000萬元，待海岸巡防總局提出海洋海難救難、救生成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第十案撤案。第十一案撤案，但陳委員要求之相關資料請補送給陳委員。第十二案刪減50萬元。第十三案撤案。第十四案撤案。","現在海巡署主管除暫保留部分另定期處理外，餘均審查完竣。本週三下午要審查內政部部本部還沒有審查完竣的部分，內政部預算的第10目社會保險及第11目的社會行政，還沒有提案的委員請於明天中午以前務必送到內政委員會。","現在散會。","散會（16時44分）"]],"block_lines":[1,6,6,9,211,211,214,214,221,224,225,225,229,230,230,232,233,233,236,238,239,239,241,242,242,245,246,246,248,249,250,250,252,253,253,255,256,256,258,259,260,260,262,263,264,264,266,267,267,269,270,270,273,274,274,276,277,277,279,280,280,282,283,283,287,288,289,290,291,291,293,294,294,296,297,297,299,300,300,304,305,306,306,308,309,309,311,312,312,314,315,315,317,318,319,319,321,322,323,323,325,326,326,328,329,336,339,342,345,348,351,354,357,360,363,367,370,373,374,380,383,386,389,392,395,400,403,404,407,414,417,418,421,424,427,430,431,432,434,438,442,443,447,452,458,464,469,470,471,472,473,475,476,477,481,489,493,494,495,497,498,504,511,515,516,520,529,530,532,534,537,540,543,547,549,553,561,566,567,568,569,570,593,594,600,605,608,615,618,622,624,625,626,628,629,630,631,633,635,643,650,651,657,659,661,665,666,675,678,680,682,692,694,702,707,708,709,712,715,718,720,721,722,727,729,730,740,741,742,743,744,745,747,748,749,750,751,756,757,761,768,772,779,797,801,806,810,812,820,821,822,824,830,831,835,836,840,841,844,851,852,860,865,867,868,875,876,877,880,891,895,898,904,906,910,911,916,918,919,920,925,926,929,934,943,945,946,951,964,967,970,971,972,973,974,976,980,981,982,985,991,992,993,994,995,1000,1008,1010,1019,1020,1023,1024,1030,1032,1033,1035,1041,1042,1045,1048,1049,1051,1052,1054,1056,1058,1065,1072,1074,1076,1077,1078,1079,1080,1082,1083,1084,1088,1096,1097,1098,1100,1101,1102,1103,1108,1110,1115,1123,1128,1130,1141,1143,1144,1145,1149,1150,1151,1153,1154,1156,1157,1158,1163,1167,1171,1173,1175,1176,1177,1178,1179,1182,1186,1189,1191],"person_count":{"委員提案部分":3,"提案人":55,"（單位":2,"連署人":8,"資料來源":1,"注* ":1,"　**":1,"提案人及連署人":1,"二、103年度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歲出預算部分":1,"三、103年度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1,"主席":61,"王署長進旺":54,"姚委員文智":4,"陳委員超明":4,"李委員俊俋":16,"黃委員文玲":10,"蔡處長英良":1,"陳委員其邁":36,"王副署長崇儀":1,"王處長永萍":7,"在場人員":4,"周處長榆林":1,"徐委員欣瑩":2,"朱主任清和":2,"姚組長洲典":2,"黃組長漢松":2,"朱組長振良":3,"邱委員文彥":6,"楊總局長新義":4,"陳代理組長偉明":4,"陳委員怡潔":1,"石執行長大誠":6,"李組長文傑":6,"郭組長憲武":1},"persons":["委員提案部分","提案人","（單位","連署人","資料來源","注* ","　**","提案人及連署人","二、103年度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歲出預算部分","三、103年度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主席","王署長進旺","姚委員文智","陳委員超明","李委員俊俋","黃委員文玲","蔡處長英良","陳委員其邁","王副署長崇儀","王處長永萍","在場人員","周處長榆林","徐委員欣瑩","朱主任清和","姚組長洲典","黃組長漢松","朱組長振良","邱委員文彥","楊總局長新義","陳代理組長偉明","陳委員怡潔","石執行長大誠","李組長文傑","郭組長憲武"],"title":"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102年12月2日（星期一）9時14分至16時43分","地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