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日(星期一)9時2分至16時3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第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明文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2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5分至下午3時44分 地  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許忠信  林岱樺  丁守中  黃偉哲  李慶華  楊瓊瓔  簡東明  蘇震清  陳明文  徐耀昌  林滄敏  廖國棟  高志鵬  黃昭順  張嘉郡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陳歐珀  許添財  林佳龍  邱文彥  李桐豪  楊應雄  賴士葆  管碧玲  李昆澤  盧嘉辰  鄭天財  呂玉玲  廖正井  孔文吉  蔣乃辛  江啟臣  葉津鈴  陳淑慧  邱志偉  田秋堇  陳雪生  何欣純  呂學樟  蕭美琴  李貴敏  翁重鈞  徐欣瑩  林鴻池  黃文玲  顏寬恒    委員列席30人 列席人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保基 企劃處處長 莊玉雯 畜牧處處長 黃國青 輔導處處長 曹紹徽 國際處處長 許桂森 科技處處長 葉 瑩 農田水利處處長 張敬昌 會計室主任 楊順成 法規委員會執行秘書 張學文 農糧署署長 李蒼郎 漁業署署長 沙志一 林務局局長 李桃生 水土保持局局長 黃明耀 農業金融局局長 詹庭禎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局長 張淑賢 農業試驗所所長 陳駿季 畜產試驗所所長 黃英豪 家畜衛生試驗所所長 蔡向榮 種苗改良繁殖場場長 楊佐琦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專門委員 黃秀容 主  席:楊召集委員瓊瓔 專門委員:黃素惠 主任秘書:李水足 紀  錄:簡任秘書 葉義生 副研究員 程谷川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朱莉華 專  員 楊雅如 薦任科員 曾淑梅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農業作業基金(含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畜產改良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含農業發展基金、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漁業發展基金、漁產平準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農村再生基金)。(詢答及處理)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報告後,委員許忠信、林岱樺、丁守中、黃偉哲、李慶華、蘇震清、簡東明、楊瓊瓔、陳明文、邱文彥、田秋堇、徐耀昌、葉津鈴、江啟臣、林佳龍、翁重鈞、李桐豪、高志鵬及廖國棟等19人提出質詢,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委員潘維剛、楊瓊瓔、張嘉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決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農業作業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甲、農業委員會主管 通過決議30項: 1.政府設立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主要係為繁殖雜糧、綠肥、蔬菜、果樹、花卉等優良種子、種苗,供應農業政策所需及推展改良試驗作業成果,然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近年種子銷售收入預算編列自100年度起至103年度分別為8,284萬元、7,452萬元、6,573萬5,000元及5,955萬元,呈逐年下降趨勢,且100年度及101年度決算數分別為6,748萬3,000元及5,493萬1,000元,分別較法定預算數減少1,535萬7,000元及1,958萬9,000元,減幅18.54%及26.29%,均顯示實際銷售衰退情形更為嚴重。主要原因係政策性種子之銷售受政策左右,而一般性種子受氣候影響,產銷數量極不穩定,在此狀態下基金難以強化自給自足能力,爰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多方評估規劃各類種子的運用時機,以增強基金自足營收之能力。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丁守中 連署人:張嘉郡  楊瓊瓔  徐耀昌 2.有鑑於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近3年來營運狀況有逐年惡化趨勢,該分基金103年度「業務收入」6,185萬4,000元,較102年度減少8.87%,「業務成本與費用」5,557萬2,000元,卻僅較102年度減少6.21%,是以預算賸餘更是較102年度減少24.07%,顯見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近年配合政府農業推廣政策成效不彰,甚而影響營運狀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積極檢討相關農業政策規劃缺失,調整該分基金銷售目標與生產目標,並確實依據台灣各區域特性與農業條件,研發供應適宜之種子或種苗、穩定種苗生產技術,俾利提高種子培育成效與銷售收入,強化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營運能力。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丁守中 連署人:林岱樺 3.鑑於立法院於審議99年度與100年度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時曾做相關決議,要求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應修法予以裁撤,回歸公務預算辦理,其原因在於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之分基金雖為依法設置之基金,然部分基金並無特定財源,收入幾乎或全數由國庫撥補,有違預算法相關規定;且性質與普通基金類似,執行之業務計畫多具公務性質,爰此,建請主管機關應修法予以整併或裁撤,回歸公務預算辦理,或改編列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以符法制。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林岱樺  陳明文  丁守中 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落實照顧長期從事農業之老年農民,改善藉購買農地加農保6個月,進而領取老農津貼,分蝕農業經費之不合理現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爰提出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3條修正草案,將申領老農津貼之農保年資由6個月延長至15年,並訂定相關配套措施。經查該調整方案倘實施後,第1年可節省6.5億元、第2年節省12.4億元、第3年節省17.6億元、第7年以後每年可節省30億元至40億元,15年間共可節省463億元,平均每年可節省約30億元。為提升農業競爭力,以增加農民收益,上開所節省之經費,應移作農民產銷輔導及農業建設使用,相關項目如下:(1)農漁畜產品安全生產與管理。(2)農民生產、採收、集貨、加工及儲運設施(備)之協助。(3)節水灌溉設施之協助。(4)推動農民卡及農民產銷福利資訊整合。(5)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與保險。(6)農業後繼者培育及人力資源發展。 提案人:黃昭順  楊瓊瓔  簡東明  丁守中  李慶華 5.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103年度「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編列10億8,577萬8,000元,與102年度預算相同,該基金92年度至101年度現金救助農戶數累計136萬8,486戶,平均每年救助金額約27.6億元,每年貸放金額為6.75億元,多數年度皆為超支;惟查其補貼利息金額由92年度6,725萬7,000元,至101年度增加為1億3,122萬2,000元,然鑑於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對農(漁)會信用部及其他行庫承作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之補貼利率差額,自96年8月起即分別維持為3.875%及2.5%,顯未審酌本國銀行存放款利差水準,隨之調降利息差額補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確實檢討修正其以高於本國銀行存放款利差水準之固定差額利率補貼農漁會及行庫辦理低利貸款業務,避免徒增國庫負擔、耗擲農業資源。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丁守中 連署人:林岱樺 6.農業發展基金103年度「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編列1億8,648萬元,鑑於以往國內農產品產銷失衡、緊急調節處理等執行成效欠佳,導致農產品價格劇烈波動時有所聞,爰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儘速訂定全國農業產銷方針,積極開拓行銷通路,以解決長期以來農產品價格暴漲暴跌及產銷失衡等問題。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丁守中 7.農業發展基金103年度於「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項下新增辦理農友智慧卡預算1億1,800萬元,惟新政策推動成效取決於農民接受程度,為提高農民申辦意願,應強化政策宣導及輔導協助申辦自然人憑證等配套措施。此外,經費編列為齊頭式且一次性補助每鄉鎮之短期(1年)僱工費用,合理性有待商榷。爰此,建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視業務性質、申辦業務量與各公所及農會人力情況研議適當補助方式,以達到計畫成效。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丁守中 8.為確保糧食安全,保障農民收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每年編列預算辦理公糧稻穀收購作業,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明知調高公糧收購價格及推動溼穀收購作業後,將使收購量大幅增加,卻未能積極研議有效去化新增公糧措施,肇致倉容緊迫,且未將公糧倉庫之優劣條件及時建檔致調撥倉容時,欠缺選擇依據,致使部分新購公糧僅能存放於情況欠佳之倉庫,嚴重影響公糧品質,於102年9月遭到監察院糾正,顯見政策評估及配套措施顯未盡周延。爰此,為避免公糧品質隨儲存期間增長而變質,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強化公糧存量管理及建立倉儲調撥機制,適時推陳出新,以確保公糧品質。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丁守中 9.農漁民因屬經濟相對弱勢,不易自一般金融機構取得資金。為促進農業發展及協助農漁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每年編列數十億元專案農貸利息差額補貼,以支應農漁民所需低利資金,因與一般放款存有顯著利差,易吸引投機者詐貸,過去就曾發生收入不錯的醫師、教師,甚至警察,均利用這項優惠貸款買車、購屋,甚至娶媳婦,半年來查出1,100多人涉案,詐貸約18億元。爰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全面檢視現行各項專案農貸之資格及貸款用途是否過於寬鬆,並強化審核與查驗機制及經辦機構(農漁會)之外部稽核,以防杜弊端,提升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運用效能,避免政府照顧農漁民美意遭到濫用。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丁守中 10.依中央銀行網站資料,101年度本國銀行全年平均之放款加權平均利率為2.24%,102年10月1日五大銀行平均放款基準利率為2.88%,信用貸款利率則介於5.1%至18.75%,與專案農貸之貸款利率1.5%相較存有明顯利差,若申貸資格及用途審核未嚴謹,易吸引投機者詐貸,例如:部分基層農會詐貸專案農貸給假農民,連收入不錯的醫師、教師,甚至警察,均利用這項優惠貸款買車、購屋,甚至娶媳婦,半年來查出1,100多人涉案,詐貸約18億元,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全面檢視現行各項專案農貸之資格及貸款用途是否過於寬鬆,並強化審核與查驗機制及經辦機構(農漁會)之外部稽核,以防杜弊端。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丁守中 11.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公糧庫存量統計,102年截至8月底止公糧庫存量為85萬3,810公噸(含國產米70萬1,195公噸及進口米15萬2,615公噸),遠高於安全存量,其中庫存超過2年以上(100年期以前)包括國產米14萬5,410公噸及進口米9萬8,540公噸,由於稻米品質會隨儲存期間增長而降低,宜強化公糧存量管理及靈活運用庫存公糧進出操作,綜上,為確保糧食安全,保障農民收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每年編列預算辦理公糧稻穀收購作業,然明知調高公糧收購價格及推動溼穀收購作業後,將使收購量大幅增加,卻未能積極研議有效去化新增公糧措施,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宜強化公糧存量管理及倉儲調撥機制,適時推陳出新,避免公糧品質隨儲存期間增長而變質。 提案人:黃偉哲  丁守中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2.依審計部審核報告指出,截至101年底302家農、漁會信用部,其中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比率8%者計22家,逾期放款比率超逾法定比率15%者計11家,其中11家農、漁會信用部甚有逾期放款比率超逾15%且備抵呆帳覆蓋率未達30%,亟待提升風險承擔能力,且部分對農、漁會信用部未確實依金融檢查報告所列內部控制缺失進行改善,致員工挪用客戶存款或代收稅款等舞弊情事一再發生,顯示其內部控制及稽核機制未有效發揮功能,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部分農、漁會信用部資本適足率及逾期放款比率不符法定比率者,除列管追蹤其財務與業務狀況外,應積極督促其確實改善金融體質,以增加淨值及風險承擔能力。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林岱樺  丁守中 13.政府獎勵離農計畫,102年度至105年度目標值分別為1.5萬公頃、1.8萬公頃、2萬公頃及2.2萬公頃,然截至102年8月底止統計,申報人數約3,446人,土地8,102筆,面積1,760公頃,核撥離農獎勵金約558萬3,000元,預算執行率1.55%,面積11.73%,計畫執行效果不彰,影響農村人力結構調整及農地之流通利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切實檢討,並就改善作為,及如何提高執行績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丁守中  黃偉哲  李慶華  楊瓊瓔  蘇震清  徐耀昌 1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劃推行農友智慧卡,並與自然人憑證結合,以農友智慧卡作為農民取得各項補助及進入各農業資訊平台之身分憑證,初期應用農友卡進行農機用油及肥料等補貼作業,相關管理系統維護運作,及肥料補貼結合耕作面積所需農民耕地辦理歸戶等工作;其結合自然人憑證推行農友智慧卡之立意良善,然考量農業從業人口結構、自然人憑證之普及率與部分農民擔憂補貼變相縮水,並擔心政府延發補貼等情事,恐於推行上有所窒礙,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強化政策宣導及輔導協助申辦自然人憑證等配套措施,以提高農民申辦意願,俾便於政策推行。 提案人:張嘉郡  丁守中 連署人:廖國棟  簡東明  楊瓊瓔  李慶華 15.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二、特種基金:歲入之供特殊用途者,為特種基金,其種類如左:…(五)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為特別收入基金。…。」以各分基金觀之,包括農業發展基金、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及農村再生基金等分基金幾乎無特定財源,主要仰賴國庫編列預算補助,與預算法所定特別收入基金應具備特定收入來源等規定未符。再者,漁產平準基金、漁業發展基金之設置雖有其時代背景,惟漁產平準基金96年以後即未曾啟動平準機制,且在自由經濟市場下,啟動平準基金將不利國際貿易與對外談判;另漁業發展基金於漁業用油補貼計畫還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後,基金業務大幅萎縮,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檢討轄下基金是否須整併或裁撤,並提出書面報告,以符法制。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丁守中 16.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統計資料,森林鐵路營運長期虧損,每年財務缺口約1.7億元,而委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協助營運,估算營運費用每年需5億元,而由99年度至103年度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收支觀之,委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協助前,99年度至101年度,各年度短絀分別6,841萬9,000元、9,026萬元及1億0,347萬4,000元;協助營運後102年度短絀增為2億1,416萬3,000元,103年度預估短絀為2億1,613萬7,000元,委託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協助營運後,每年財務缺口更為嚴重,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宜檢討阿里山小火車是否再行委託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管理,藉以降低阿里山小火車營運之財務缺口。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丁守中 17.鑑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別收入基金─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3年基金編列來源僅10億7,885萬2,000元,但支出卻高達18億1,389萬9,000元,導致其嚴重收支不平衡,主要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挪以支應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森林鐵路營運計畫,共5億餘元經費。但因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未來尚需支付(1)民間公司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計畫訴訟爭議。(2)興建北門車站。(3)興建阿里山觀光旅館等。負擔龐大,未來勢必排擠造林獎勵金發放預算情形。因此,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重行檢討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使用方式,以免繼續虧損拉大,恐影響政府之獎勵造林計畫。 提案人:簡東明  徐耀昌  楊瓊瓔  丁守中  李慶華 18.為活化休耕農地,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103年度於「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編列71億7,094萬1,000元,並將「活化休耕地種植契作進口替代、具外銷潛力作物及轉作地區特產作物之面積9萬公頃」訂為103年度之關鍵績效指標,鑑於以往契作執行成效仍未彰顯。爰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積極研訂轉契作物之產銷鏈結及輔導媒合措施,確保產銷無虞,以提高農民轉契作意願。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  蘇震清  林岱樺  丁守中 19.隨著國人健康意識提升,對農產品安全之關注及要求與日俱增,為確保農產品食用安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每年於「產業調整或防範措施計畫」編列安全用藥講習、宣導及農藥殘留檢測相關預算,然不論稻米、水果或茶葉抽驗之不合格案件均以驗出不得使用之農藥居多,顯見農產品食用安全及農民安全用藥觀念實待提升。爰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加強宣導農產品用藥安全,以維護民眾權益。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  蘇震清  林岱樺  丁守中 20.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103年度預算案「強化農產品全球市場深耕計畫」編列1億9,160萬5,000元,鑑於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連續多年編列本項計畫經費,然近幾年度我國農產品進出口貿易連年逆差,部分主力或具外銷潛力農產品出口呈衰退,凸顯該項計畫之實施成效欠佳,影響農產品外銷實績,爰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儘速檢討改進對策,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丁守中 21.我國農產品貿易值占整體貿易值逐年下降,91年農產品貿易逆差為39億5,556萬美元,101年農產品貿易逆差擴大為95億8,422萬美元,102年至9月底止為70億9,661萬美元,就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政府已多年編列「強化農產品全球市場深耕計畫」經費,然近年農產品貿易逆差仍居高不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在既有基礎之上,針就如何行銷台灣農產品至全球、增加台灣農產品於全球之能見度、提高台灣農產品外銷金額,提出新作法,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丁守中  黃偉哲  李慶華  徐耀昌  蘇震清  楊瓊瓔 22.為協助農村社區永續發展及農村活化再生、鼓勵青年人回鄉從事農村再生及農事工作,農村再生基金自101年度起於辦理「農村再生青年回鄉築夢試辦計畫」,原規劃工作期程101年10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分3階段辦理,因執行成效不彰(101年度及102年度執行率分別為49.53%及45.83%),103年度乃停辦,102年度新增「青年農民專案輔導實施計畫」及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各項青年農民輔導措施,研提102年度青年農民輔導方案,103年度並延續辦理,然青年農民專案輔導截至102年8月底始完成100名人員遴選作業及第1次診斷報告,執行成效仍待觀察,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檢討相關計畫執行成效,藉以提升青年返鄉務農之意願。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丁守中 23.101年度「農村再生建設發展及環境改善」計畫決算數25億0,920萬7,000元(執行率46.71%),核定補助810個社區軟硬體建設;而102年截至8月底止是項計畫累計執行數(含保留數)9億9,363萬1,000餘元,占累計分配數20億6,928萬7,000元(執行率48.02%),近2年度執行比率均未達五成,據其說明主要係因農村再生配合社區農閒及動能循序辦理,各農村社區研提生態保育、文化保存等獎補助案件需求量未如預期所致,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檢討相關計畫執行成效,藉以提升該計畫之成效。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丁守中 24.為農村再生基金自101年度起每年編列預算辦理小地主大佃農一般農地租賃媒合、農地監督管理、大佃農企業化經營輔導,惟102年截至8月底止「小地主大佃農」計畫之實施成效,其中大佃農人數、承租總面積雖呈逐年成長,然平均每位大佃農承租農地規模卻由100年度之8.44公頃減少為8.2公頃,且平均年齡由42歲增為44歲,此外,大佃農企業化經營輔導件數則由99年度183件減少為101年底之168件,102年截至8月底才輔導4件;企業化經營設施補助亦由99年度之1億7,040萬8,000元,減少為101年度5,004萬6,000元,102年截至8月底更只有65萬7,000元,凸顯推動大佃農租賃農地擴大經營規模成效尚未彰顯。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檢討相關計畫執行成效,藉以提升該計畫之成效。 提案人:黃偉哲  丁守中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25.農村再生基金103年度「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農村發展及活化」計畫項下編列「小地主大佃農經營輔導」相關經費1億8,157萬8,000元,然推動大佃農租賃農地擴大經營規模及調整種稻誘因,鼓勵大佃農契作進口替代及外銷潛力作物等成效尚未彰顯。爰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強化執行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以活化農村發展。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丁守中 26.鑑於我國農業人口呈現高齡化與流失趨勢,農村高年齡農業經營者比率偏高,亟待活化農業人力。而為增加青年農業就業人口及提升其農業經營實務能力,農村再生基金亦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推之新農政策,辦理多項促進青年返鄉從事農業生產與經營之措施,然執行成效尚未彰顯,農業人力結構仍待積極改善。爰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研議提高青年返鄉務農之誘因,以鼓勵青年返鄉務農,活化農村人力。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丁守中 27.為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活化再生,農村再生基金103年度於「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計畫」編列7億1,487萬元,加強辦理培根計畫,輔導農村居民「由下而上」凝聚社區共識,提出農村再生計畫,惟完成4階段培根計畫及核定再生計畫之農漁村社區比率偏低,執行成效欠佳。爰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針對執行成效不佳提出檢討報告,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丁守中 28.農村再生條例生效迄今已3年,部分地方政府未配合農村再生計畫,編列相關設施維護管理預算,並有拒絕接管情事,且補助社區興建農村再生設施,未訂定相關管理維護契約,易致管理維護權責不明,造成設施閒置等待檢討改善事項之審核意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督導各地方政府於社區興建農村再生設施補助時,簽訂相關管理維護契約。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丁守中  田秋堇 29.目前公告全國4,232個農漁村社區中,至102年8月底止參加培根計畫社區總數為2,115個,而完成4階段培根計畫社區共453個,占全國農漁村社區數僅10.7%,另提出再生計畫330個農漁村社區中,核定再生計畫社區248個,僅占全國農漁村社區5.86%,比率皆偏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就培根計畫訓練是否切合社區需求提出檢討,並就如何增加農漁村社區參與誘因,提高參與意願,提出改善作法,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丁守中  黃偉哲  李慶華  楊瓊瓔  蘇震清  徐耀昌 30.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清查近3年度各該進口米之數量、進口廠商名稱、流向與其具體用途(如供作食用米、飼料、米製品等),並於102年12月31日前將清查情形及相關細目之書面資料,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並應就進口米管理制度進行通盤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高志鵬 一、作業基金─農業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原列2億3,794萬5,000元,增列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業務收入」314萬6,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億4,109萬1,000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2億1,440萬4,000元,減列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277萬9,000元、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100萬元,共計減列377萬9,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億1,062萬5,000元。 3.本期賸餘:原列2,354萬1,000元,增列692萬5,000元,改列為3,046萬6,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4,192萬8,000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八)通過決議14項: 1.農業作業基金103年度預算案編列本期賸餘2,354萬1,000元,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1億1,843萬7,000元,合計可分配賸餘為1億4,197萬8,000元,農業作業基金營運情況穩定,且現有資金已足敷支應購建固定資產等營運支出所需,為此要求農業作業基金將尚無具體運用規劃之閒置資金,依預算法相關規定檢討,將部分賸餘解繳國庫,俾利國家整體財政資源規劃運用。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丁守中 2.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3年度預算「其他業務收入─財務收入」編列利息收入88萬3,000元,較102年度增加5,000元,主要以銀行定期存款、活期存款作為管理運用管道。查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將餘裕資金約1億9,500萬元全數以定期存款或活期存款方式存放銀行,資金管理似過於消極保守,且目前所存放銀行之定存利率尚較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機關專戶存款牌告利率為低,財務管理有欠妥適。爰此,要求主管機關應積極檢討資金規劃運用,將整體資金作最有效之運用,以增裕財務收入。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陳明文  丁守中 3.根據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3年度預算說明,其主要營運情形,103年度種子銷售數量46萬5,036公斤,較102年度銷售數量51萬2,044公斤,減少4萬7,008公斤,減幅9.18%,銷貨成本4,103萬4,000元,亦較102年度銷貨成本4,447萬元,減少343萬6,000元,減幅7.73%,顯見其營運量、值均較102年度減少,但預計支應部分勞務之派遣人力及配合階段性生產作業之勞務承攬經費均未減少;此外,103年度預計進用派遣人力較101年度實際運用人數減少1人,經費卻增加51萬元,未盡合理。爰此,要求主管機關應依照實際業務狀況,覈實編列預算,以杜絕浪費。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陳明文  丁守中 4.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年度預算乃以政府農業推廣政策為依據,103年度配合推廣之農業政策包含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金門地區高粱保價收購及冬季休閒期綠肥作物推廣計畫等。然檢視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之銷售資料,因配合政策需求,導致政策性種子減少銷售量,而一般性種子則因氣候因素影響,供銷數量不穩定。爰此,要求主管機關應針對種子銷售計畫妥適規劃,以增裕營收,強化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自給自足之能力。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陳明文  丁守中 5.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設立宗旨係為配合政府繁殖雜糧、綠肥、蔬菜、果樹、花卉等優良種子、種苗及推展改良試驗成果而設置,屬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所定,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之作業基金。故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雖非以營利為目的,仍應本自給自足原則,開源節流以增裕基金賸餘,並以之回饋國庫。然103年度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預算賸餘736萬5,000元,較102年度預算賸餘減少24.07%,且近3年實際營運狀況,年度賸餘有逐年遞減現象,102年度截至8月底止又發生短絀,顯見營運情況有逐年惡化趨勢。爰此,要求主管機關應確實檢討營運惡化情況,本自給自足原則,開源節流,以增裕基金賸餘。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陳明文  丁守中 6.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為配合政府繁殖雜糧、綠肥、蔬菜、果樹、花卉等優良種子、種苗及推展改良試驗成果而設置,然近年種子銷貨收入逐年遞減,100年度起至103年度分別為8,284萬元、7,452萬元、6,573萬5,000元及5,955萬元,顯見實際銷售衰退情形嚴重,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雖非以營利為目的,仍應本自給自足原則,為此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以穩定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收入。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林岱樺  丁守中 7.查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之設立宗旨,主要係為配合政府繁殖雜糧、綠肥、蔬菜、果樹、花卉等優良種子、種苗及推展改良試驗成果而設置,屬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所定,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之作業基金。然依其近3年實際營運狀況,年度賸餘逐年遞減,102年度截至8月底止為短絀情形,爰此,要求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應就其營運狀況提出改善計畫,並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提案人:張嘉郡  楊瓊瓔 連署人: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8.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閒置資金約1億9,500萬元,全數以定期存款或活期存款方式存放銀行,資金管理似過於消極保守,而其定存利率較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機關專戶存款牌告利率為低,顯然財務管理有欠妥適,應積極檢討妥善規劃,活化閒置基金並投注改善農業環境之用,除可增裕財務收入外,亦可協助農民增加所得。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連署人:張嘉郡  徐耀昌  楊瓊瓔 9.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一般性種子101年度銷售收入決算數394萬9,000元,較100年度決算數938萬9,000元,減少544萬元,減幅57.94%,102年度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提高至404萬3,000元,顯示產銷數量受氣候影響,波動劇烈,為此要求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研謀善策,以穩定產銷數量,增裕營收。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0.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103年度編列「用人費用」15萬2,000元,兼任員工人數38人,與102年度相同。另外以「業務費」進用派遣人力11人支應部分勞務,預算編列343萬5,000元,另編列勞務承攬費用109萬4,000元,據說明係配合階段性生產作業需要而投入,其期間及人數不固定,所編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內容及金額均與102年度相同。然103年度預算案營運量、值均較102年度預算案減少,但其勞務承攬經費均未減少,顯然不合理,為此,要求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應參酌業務實際狀況覈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11.畜產改良作業基金主要係繁殖各項畜禽及栽培飼料作物、研究改進各種畜禽飼養管理自動化及育種方法、改良畜禽品種、研發畜禽廢棄物處理、保存本土畜禽品種等工作。惟我與紐西蘭簽訂「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衝擊我國酪農業市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應妥善運用基金,積極研發改良畜禽及飼料,降低農民飼養成本,以強化我酪農及家畜養殖市場競爭力。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連署人:張嘉郡  徐耀昌  楊瓊瓔 12.鑑於畜產改良作業基金部分產品連續3年畜禽產製成本與預算相差超過二成,原預算編列未臻嚴謹,且103年度預算案部分產品單位成本編列金額偏高,與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之規定未合,且連年實際成本與預計數差異過大,不僅失卻預算管考之功能,亦隱含成本估算未盡覈實之情形。爰此,要求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應深入探究相關單位成本差異懸殊之可能因素,並檢討有無人為管理不善情事,覈實編列預算,確實控制生產成本,俾提升基金營運效能。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林岱樺  陳明文 13.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3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一次性項目3,832萬8,000元,較102年度預算案編列2,510萬5,000元,增加1,322萬3,000元,增幅52.67%。然畜產改良作業基金近年執行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100年度至102年度截至8月底止之預算執行率分別為15.05%、13.06%及6.82%,執行率均未達二成,實屬偏低,103年度預算案又編列3,832萬8,000元,較102年度預算案增加52.67%,是否確有執行能力,實有待商榷。爰此,要求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應確實檢討改善執行率偏低問題,並應衡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林岱樺  陳明文 14.畜產改良作業基金103年度預算案「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開放式豬舍興建經費260萬元,主要辦理比較密閉式水簾豬舍差異性之研究,然由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支應公務預算研究計畫,顯然有違會計個體原則,為此要求畜產改良作業基金應檢討改善。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二、特別收入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原列488億3,907萬4,000元,增列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其他收入」2,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88億5,907萬4,000元。 2.基金用途:原列385億9,168萬9,000元,減列農業發展基金「農業研究、實驗、技術改進計畫」之「服務費用」1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85億9,158萬9,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3項: (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發展基金103年度「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項下農民購肥資訊及農機用油等管理系統維護、公所及農會受理農民申辦農友卡功能作業共計編列1億1,800萬元,該項預算最主要為補助300餘個鄉公所及農會僱用受理農民申辦農友卡功能作業之短期雇工約1億0,800萬元,惟各鄉公所及農會所轄之農民數量不一,且作業量多寡取決於農民提出申請之意願,以齊頭式且一次性補助每鄉鎮之短期(1年)雇工工資32萬元及業務費4萬元,合理性有待商榷,應依照農民數進行調整補助方式,並凍結1,800萬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林岱樺 (2)農業發展基金103年度「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編列1億8,648萬元,較102年度預算減少3,395萬2,000元,減幅15.4%,較101年度決算數增加9,147萬2,000元;然有鑑於國內長期存在農產品價格暴漲暴跌及產銷失衡等問題,但是農產品緊急調節處理措施反應遲緩、執行成效欠佳仍是屢遭質疑,爰凍結該計畫預算1,800萬元,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近3年來產銷調節緊急處理計畫啟動情形及辦理成效,並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農業發展條例提出全國農業產銷方案、計畫,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3)103年度「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計畫」編列10億8,577萬8,000元,鑑於我國目前並無農業保險制度,發生天然災害時,農民僅能依靠政府救助因應,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多以現金救助、低利貸款、專案補助等方式。但政府或因限制過嚴,實質救助農民天然災害損失比率仍然偏低,導致農民仍必須自行負擔大部分損失,爰凍結1,000萬元,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簡東明  徐耀昌  楊瓊瓔  李慶華 3.本期賸餘:原列102億4,738萬5,000元,增列2,010萬元,改列為102億6,748萬5,000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五)通過決議23項: 1.鑑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過去3年,檢測市售米程序均為8月抽驗10月公布,但102年卻遲至11月才公布不合格名單。(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檢測246件中,共有23件品質不符,只有8件混充嚴重者才公布廠商名單,其他15件卻以「情節輕微」為由,不願公布。(3)先前被檢出混充之山水米,已是連續3次違規混充再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卻僅僅輕罰4萬元。以上作為,引發輿論質疑有「包庇糧商」爭議。因此,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修改作業程序,未來對違規米商,一律公布不合格名單,並對連續犯者採加重處罰政策。 提案人:簡東明  徐耀昌  楊瓊瓔  丁守中  李慶華 2.農業發展基金103年度預算案「離農獎勵計畫」編列3億6,000萬元,與102年度相同,計畫目的係為調整農村人力結構,鼓勵老年農民退休,並將其自有農地出租給專業農民或農民團體,活絡農地流通利用;惟查截至102年8月底實際執行結果,申報人數約3,446人、土地8,102筆、面積1,760公頃,核撥離農獎勵金約558萬3,000元,預算執行率僅為1.55%,面積為目標值之11.73%,103年度遂因執行率欠佳而將原計畫目標值由1.8萬公頃下修為1.5萬公頃,該計畫執行實應積極檢討,於3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林岱樺 3.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網站公布資料,截至102年7月底止,農會信用部277家及漁會信用部25家逾放金額總計約156億元,逾放比率為1.84%,雖較101年底逾放總金額179億元,逾放比率2.21%,已有改善,但仍較本國全體銀行102年7月底之逾放比率0.45%,高出甚多。此外,依審計部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截至101年底,302家農、漁會信用部,其中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比率8%者計22家,逾期放款比率超逾法定比率15%者計11家,雖較以前年度減少,惟該等農、漁會信用部之資本適足比率及逾期放款率仍未符法定比率,其中11家農、漁會信用部甚有逾期放款比率超逾15%且備抵呆帳覆蓋率未達30%,亟待提升風險承擔能力。爰此,為落實農業金融法健全農業金融機構之經營,保障存款人權益,避免潛在問題農業金融機構財務狀況繼續惡化,損及存款人利益,要求主管機關應對於部分農、漁會信用部資本適足率及逾期放款比率不符法定比率者,列管追蹤其財務與業務狀況外,並積極督促其確實改善金融體質,以增加淨值及風險承擔能力。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陳明文  蘇震清  林岱樺 4.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3年度編列培育苗木80萬株之專業服務費2,000萬元,為確保苗木品質及降低未配撥苗木之後續撫育相關費用,要求年度預算編列及苗木培育株數應將未配撥之苗木數量納入考量,並加強苗木配撥管控機制。 提案人:林滄敏  徐耀昌  丁守中  李慶華  楊瓊瓔 5.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103年度於基金來源之「其他收入」科目項下編列3億7,500萬元,其中2,000萬元為林農繳回以前年度造林獎勵金及收回以前年度各機關全民造林賸餘款。然截至100年底各地方政府(含原住民保留地)因造林人放棄造林、造林面積不足、存活率未達標準應追繳造林獎勵金累計為4,848萬1,000元,101年度新增之應收數為242萬9,000元,實際僅收回511萬9,000元,收回比率10.56%,收回效率欠佳,致101年底之應收回金額仍高達4,579萬元。而102年度截至8月底亦僅收回149萬8,000元,收回比率僅為3.27%,應收未收獎勵金仍高達4,458萬6,000元。爰此,要求主管機關應督促各縣市政府積極催收並研擬催繳之控管措施,以避免久未清理而成為懸帳。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6.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自99年度起迄103年度預算編列均為短絀,雖實際執行結果均有賸餘,然賸餘數已呈減少趨勢;且根據預算書所載,撫育造林獎勵金未來承諾與阿里山三合一案有償移轉北門多功能車站之或有負債金額龐大,遠高於基金累計餘額,爰此,要求主管機關應提早進行財務規劃,以利基金後續營運。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7.阿里山森林鐵路因八八風災影響致鐵路損壞,竹崎車站到奮起湖站即將恢復通車,惟奮起湖站至阿里山仍無法通車。為提供旅客安全且方便的交通運輸,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儘速規劃奮起湖車站到阿里山森林遊樂區的交通接駁車。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8.阿里山派出所位於阿里山國家風景區內,因派出所位置不明顯,且為阿里山園區整體規劃,嘉義縣政府擬將阿里山派出所移至園區外,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將現派出所位置提供予嘉義縣政府規劃使用。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9.阿里山為我國重要之觀光地區,每年遊客絡繹不絕,創造不少商機,然阿里山森林鐵路於莫拉克風災受損嚴重,目前納入「莫拉克風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之復建工程,截至102年8月底,仍尚未完成全線修復通車復駛,另為期森林鐵路永續經營與動態保存,訂立102年5月起無縫接軌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協助營運之目標,然營運財務缺口嚴重,爰此,為達成自105年度營運管理主體轉換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目標,要求主管機關應妥善規劃及管控營運管理主體轉換之相關事宜,以提振阿里山之觀光產業。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10.依統計資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委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協助營運之森林鐵路,其營運長期虧損,每年財務缺口約1億7,000萬元,委託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協助營運後,其財務缺口更為嚴重,102年度短絀增為2億1,416萬3,000元,103年度預估短絀為2億1,613萬7,000元。為求改善其協助營運之財務狀況,並達成自105年度營運管理主體轉換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目標,爰要求主管機關就其營運狀況改善情形及管控營運管理主體轉換之相關事宜,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提案人:張嘉郡  李慶華 連署人:簡東明  楊瓊瓔  廖國棟 1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03年度於「林業發展─林地管理與森林保護」計畫項下編列護管國有林地、林野巡護工作,並充實轄管林地山區無線通訊及汰換保林車輛等設備經費共計8,066萬9,000元。於「林業發展─保護區及棲地經營管理」計畫項下編列依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文化資產保存法等執行各林區管理處轄區內各類型保護區之棲地巡護及取締盜伐工作等一般性保育業務經費共計3,475萬7,000元。近年來盜伐珍貴林木猖獗,山林盜伐等林政案件層出不窮,而竊取牛樟木案件占查獲竊取森林主副產物總案件達半數以上。爰決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應於1個月內針對盜伐珍貴木材猖獗之問題提出稽核報告,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徐耀昌  楊瓊瓔  丁守中  李慶華 12.全球氣候變遷加劇,我國農民面臨天然災害如颱風、豪雨等衝擊將可能更趨嚴重,然我國迄今仍未建立一套完整之農業保險制度,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相關經費編列及執行、災害勘查及鑑定、內部控制機制及地方政府實際作業程序等均未臻完善,要求研議改善。 提案人:林滄敏  徐耀昌  丁守中  李慶華  楊瓊瓔 13.鑑於全球氣候變遷加劇,我國農民面臨天然災害如颱風、豪雨等衝擊將可能更趨嚴重,但我國現階段對於農林漁牧業受天然災害之救助方式,大多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以辦理現金救助、補助及低利貸款等方式,協助其復耕、復建為主;惟政府相關救助過程申請手續繁複,對農民復耕幫助不大。爰此,要求主管機關應檢討現行災損認定標準及加速辦理程序,加強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評估處理、災害鑑定、防止搶種等規範,並依據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研議建立完整之農業保險制度,以逐步健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體系及安定農民收入。 提案人:高志鵬  蘇震清  黃偉哲  陳明文  林岱樺 1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執行「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自99年度開始辦理海宴水產精品計畫,建立水產品精品高品質、高附加價值之品牌形象地位,並擴大產業產值。103年度於「漁業管理─養殖漁業管理」中編列300萬元捐助加工業者加強水產品開發、驗證與標章水產品管理及輔導計畫。經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於99年度至101年度未曾進行水產精品海宴標章之查核或抽驗,未符合水產精品評選要點第7點第2項規定:「為確保水產精品符合評選標準,本署或本署委託單位得不定期赴生產工廠查核或抽驗水產精品之市售產品,倘有違反衛生安全或品質規定等情事,經水產精品評選小組議決,得停止其使用水產精品海宴標章資格。」亦無維護消費者之權益。爰決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應於2個月內提出對生產工廠查核或抽驗水產精品之資料,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徐耀昌  楊瓊瓔  丁守中  李慶華 15.漁業發展基金103年度編列基金來源164萬元,較102年度預算案158萬9,000元,增加5萬1,000元,增幅約3.21%,全數為存款利息收入;另編列基金用途1,667萬9,000元,較102年度預算案1,692萬6,000元,減少24萬7,000元。然103年度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預計短絀1,503萬9,000元,顯見基金來源不足,財務管理未臻完善。爰此,要求主管機關積極廣闢財源,以求基金收支平衡。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16.漁業發展基金103年度於「漁業發展補助計畫」項下「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編列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1,400萬元,與102年度相同,係為增加學生上漁船之興趣,進而培養優秀幹部船員,103年度預計核發14人。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補充漁船之漁業勞力,已於公務預算之「漁業管理─漁政管理」項下編列獎補助費用,其補助對象與目的與漁業發展基金辦理獎勵水產院校畢業生上漁船服務計畫性質雷同。爰此,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研議整合前揭二項業務全由公務預算合併辦理,以提高辦理成效。 提案人:高志鵬  蘇震清  黃偉哲  陳明文  林岱樺 17.漁產平準基金係為因應漁產品價格波動,穩定漁產品產銷,特依漁業法第57條規定設置,迄今合計啟動過12次平準計畫。查目前臺灣地區魚市場計48處,包括消費地魚市場13處及生產地魚市場35處,魚市場流通量約占國內漁貨六成,餘四成未在漁產品批發市場上交易。其中部分漁產品如石斑魚、鰻魚等透過魚市場交易量較少,漁民多委託運販商銷售或加工廠收購,致魚市場交易價格缺乏代表性,漁產平準制度操作不易,漁產平準基金運用受限,爰要求漁產平準基金應確實掌握漁產品批發價格,以利價格平準,並達基金設置宗旨之效。 提案人:張嘉郡  李慶華 連署人:簡東明  廖國棟  楊瓊瓔 18.漁產平準基金設立之政策目標係在因應漁產品價格波動、穩定漁產品產銷,然部分漁產品月平均價格變動幅度頗大,加以部分漁產品透過魚市場交易較少,恐不利於確實掌握漁產品批發價格。爰此,要求漁產平準基金應確實掌握漁產品批發價格,以利價格平準。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19.鑑於漁產平準基金96年度至102年度編列補貼貸款利息預算分別為100萬元、100萬元、70萬元、19萬5,000元、19萬2,000元、9萬6,000元及9萬6,000元,預算逐年調降,惟近年因未辦理補助海洋及養殖漁產品之實務操作計畫,導致補貼貸款利息均無執行數。爰此,要求漁產平準基金應檢討有無編列該項預算之必要性。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20.近年來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於「產業調整或防範措施計畫」編列養豬、養牛及家禽等產業結構調整計畫經費頗鉅,惟101年度國產豬、牛及家禽等肉品國內市占率,卻較96年度衰退,要求應積極妥擬因應對策。 提案人:林滄敏  徐耀昌  丁守中  楊瓊瓔  李慶華 21.近年來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於「產業調整或防範措施計畫」編列13億4,613萬4,000元,項下編列養豬、養牛及家禽等產業結構調整計畫;惟101年度國產豬、牛及家禽等肉品國內市占率,卻較96年度衰退,顯見實施成效有待提升。爰此,要求主管機關應積極調整因應對策,以強化產業結構。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明文  林岱樺 22.農村再生基金103年度編列60億元,辦理農村社區再生工作,應加強培根計畫推動及整體成效,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黃偉哲  黃昭順  簡東明  翁重鈞 23.請將100年度至102年度農村再生基金項下農村發展及活化計畫之執行成果及各縣市經費補助情形提出專案報告,並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黃偉哲  黃昭順  簡東明  翁重鈞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針對混充米、包裝米不實標示,違法情節之公布居然有「長官沒空簽核」之情事,爰依預算法第53條規定,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應於102年12月2日下班前,提供相關公文書件之流程說明及公文書件之影本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以利國會監督。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因在場委員人數不足,議事錄暫不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折減基金繳庫及賸餘繳庫部分暨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單位預算部分。 主席:報告各位,今天我們要進行預算處理,委員提案上午10時截止收件;另因委員提案尚未整理完畢,所以現在休息2個小時讓議事人員整理。 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報告各位,現在在場委員已足法定人數,我們先確定議事錄。 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處理預算,歲入部分逐款處理,歲出部分逐項處理。請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部分: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6項 行政院第1目「投資收回」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折減基金繳庫數13億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1項 行政院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賸餘繳庫數245億元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2萬元 第7款 其他收入10萬元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7項 經濟建設委員會32億5,028萬1,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4億7,156萬5,000元 第2目 經建計畫之設計、研審及協調2億5,999萬5,000元 第3目 經建計畫之評估及考核1,661萬1,000元 第4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25億元 第5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21萬元 第6目 第一預備金90萬元 委員提案部分: 通案決議: 一、主決議: 「農業生產」是原住民族主要經濟來源,聯外交通對維繫原住民族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當地農產運銷,至為重要。加上「部落」多位處環境敏感地區,每遇天然災害(如地震、風災、水災、土石流),部落聯外道路時有毀損,必須由「聯外道路改善計畫」編列預算辦理補助。98至100年度政府投入逾40億元協助原住民地區交通建設,改善37座部落聯外橋樑,每年約有400個部落受益。 但政府預算不足,預估明年全國僅有10億元預算協助農路改善工程,但僅新竹縣司馬庫斯部落道路一項,便已佔去1.5億元預算,可見經費不足已嚴重影響原鄉部落生活發展。 經建會既身為規劃政府整體經濟政策重要幕僚單位,因此,本席爰要求經建會、農委會、原民會等單位研議,重行寬列明年度農路等交通建設預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簡東明  林滄敏  李慶華  丁守中  楊瓊瓔 通案決議: 二、 有鑑於目前「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農產品加值運銷中心」規劃,將開放馬總統2008年競選以及簽署ECFA時一再強調絕不開放的830項中國農產品進口,屆時中國農產品不僅可藉由自由經濟示範區免稅進口,並可在區內加值後以MIT品牌出口,變相形成優惠低價中國農產品進口的加工出口區,對台灣本土農業產生不公平競爭,恐將取代既有已出口的台灣食品加工品,或透過管道回銷國內市場,衝擊台灣農產品的整體品質形象以及市場競爭力,儘管或有部分國內農漁畜產品契作,對國內農民整體收入與產品品質提升皆無正面具體效益,爰請經建會應偕同農委會等相關主管機關,正視相關政策規劃不當對我國農業部門的重大衝擊,針對「農產品加值運銷中心」規劃與相關政策配套措施重行審慎研議,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通案決議: 三、主決議 本院民國99年底,審查「中華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本席於朝野協商提案第12案,經在場委員同意,王院長親自簽署,有關「辦理彰化市花壇鄉鐵路高架化案」。該案業經交通部於100年2月8日同意,在「軌道運輸系統規劃先期作業」項下補助500萬元,作可行性研究;研究報告並於今年完成。為加速改善彰化地區交通,推動彰化都市更新,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產業發展。爰建請經建會協調內政部、交通部、高鐵局等有關機關,除爭取編列後續基本設計與主體工程經費外;並將台中大眾捷運系統北屯文心烏日線,延伸自彰化市至彰濱工業區,做前期研究。 提案人:林滄敏  簡東明  李慶華  黃昭順  楊瓊瓔 四、 經建會103年度歲出預算編列32億5,028萬1千元,然作為國家經建發展之幕僚機關,理應發揮研擬、整合、協調政府各項經濟建設計畫,以提升帶動國家經濟發展。且管中閔主委102年2月就任之後,曾提出經濟成長率達到4%,失業率降到4%以下的「黃金交叉」新經濟目標,惟102年台灣經濟發展不僅出現出口大幅衰退,經濟成長率更是連連下修,今年經濟成長率甚至連保2%都有困難,顯見經濟局勢前景不佳,而經建會卻無更為積極改善經濟困境之作法,顯見經建會未能確實發揮擔任行政院主要財經幕僚之則。爰此,提案刪減經建會103年度歲出預算5,028萬1千元。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五、 經濟建設委員會歲出32億5,028萬1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819萬2千元,增加幅度為0.87%;惟查經建會近幾年度對於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目標之研訂過度樂觀而不切實際,且遭監察院糾正長年對我國人口與產業結構變遷欠缺了解與適當因應作為,多項重大經建計劃並有規劃草率、執行成效不彰等缺失,經建會顯未能有效發揮財經幕僚功能,妥善評估規劃國家重大經建計畫,爰提案酌予統刪經建會103年度歲出預算8%。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六、 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委辦費1億2,200萬5千元(包含委託研究費2,595萬元及委託辦理費9,605萬5千元),爰建議減列四分之一。 說明: 1.與行政院自訂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經費允應儘量減編之原則未盡相符。 2.本院決議要求該會提升自行研究比率,善用各機關現有委託研究成果,避免虛擲研究資源,浪費國家公帑。 3.該會近年雖提升自行研究案件數量,惟委託研究經費不減反增,且較法定預算數增加,又委辦計畫合理性待酌。該會101年度委託研究決算數4,425萬元(詳附表2),較100年度決算數2,782萬7千元增加1,642萬3千元,增幅59.02%,102年度截至8月底止已簽辦及簽約數委託研究案件金額為2,847萬6千元,亦較100年度增加2.33%,且101年度決算數及102年度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均較法定預算數增加。 綜上,經建會103年度委辦費較上年度增加,除與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有間外,且分析研究業務為其法定職掌業務,近年自行研究案件數量雖提升,惟委託研究費支出不減反增,且較法定預算數增加,加上委辦計畫內容多屬各分支計畫內重要工作項目,該會允宜依本院決議加強自行研究案件品質及實用性,並審酌委辦計畫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爰建議減列四分之一。 提案人:林佳龍  黃偉哲  蘇震清 連署人:陳明文 七、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案共計編列委辦費1億2,200萬5千元(包含委託研究費2,595萬元及委託辦理費9,605萬5千元),較102年度1億2,190萬3千元增加10萬2千元;惟查本院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案有關經建會通過決議事項,已明確要求該會提升自行研究比率,善用各機關現有委託研究成果,避免虛擲研究資源,浪費國家公帑,然該會近年雖提升自行研究案件數量,但委託研究經費卻不減反增,且較法定預算數增加,委辦計畫內容又多屬各分支計畫內重要工作項目,未依本院決議加強自行研究案件品質及實用性,並確實檢討委辦計畫之合理性及必要性,爰提案減列該會103年度委辦費2,0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八、 經濟會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委辦費1億2,200萬5千元(包含委託研究費2,595萬元及委託辦理費9,605萬5千元),較102年度1億2,190萬3千元增加10萬2千元。經建會作為行政院財經小內閣,所進用之人員有超過70%以上為博碩士人才,但平均每人每年之研究件數僅約0.33件,實有偏低,且參酌往年預算執行情形,其委辦費有未覈實編列、過度浮濫之虞。故經建會應確實檢討提升自行研究比例,並善用各機關現有委託研究成果,審慎規劃各項委辦研究計劃。且為避免經建會虛擲研究資源,浪費國家公帑,並促進經建會提升自行研究比例,爰提案減列委辦費10%。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九、 查經建會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委辦費122,005千元(包含委託研究費25,950千元及委託辦理費96,055千元),較102年度121,903千元增加102千元,爰提案刪減100千元後,凍結該預算20%,俟至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同意後,再行准予動支。 說明: 一、查經建會執掌包含對專案問題之分析及研究,逾7成人力均有碩博士學歷,且每人每年自行研究件數由100年度0.31件提升至102年度0.36件,惟該會101年度委託研究決算數44,250千元,較100年度決算數27,827千元增加16,423千元,增幅59.02%,102年度截至8月底止已簽辦及簽約數委託研究案件金額為28,476千元,亦較100年度增加2.33%,且101年度決算數及102年度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均較法定預算數增加,顯示該會雖逐年提升自行研究案件數量,但仍未能以自行研究之成果降低或取代委託研究案件,委託研究經費不減反增,自行研究品質及實用性有待提升。 二、另檢視103年度預算案「委辦經費分析表」內所列委託辦理計畫,如國家發展規劃重要議題分析、國際經貿新趨勢相關議題研析、國際財經及產業發展重要資訊研析等調查研究工作多屬各該分支計畫內重要工作項目,且非限於專業知能與技術或現實環境與法令規定須委託他人始能達成特定目的者,卻以委外方式辦理,其委託辦理之合理性及必要性有待斟酌。 三、爰此,就今年度委辦費用刪減較前一年度委辦費用增加部分,並凍結20%,俟至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同意後,再行准予動支,以期達到撙節政府預算原則,並充分運用單位內原有研究人力。 提案人:張嘉郡  李慶華 連署人:楊瓊瓔  簡東明 十、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案第2款第7項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4億7,156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略減約1.26%;惟查仍較前(101)年度決算數4億6,979萬3千元,增加177萬2千元,且項下援例編列40萬經費辦理經建計畫宣導工作、編列訓練及進修經費計239萬3千元,由幕僚單位執行宣導工作之合理性與必要性實有待檢討,長年辦理進修訓練效益亦待商榷,容有檢討撙節空間,爰提案酌予減列本目「一般行政」預算5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十一、 查103年度經濟建設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部分,雖今年預算較102年法定預算減少5,996千元,惟102年度上半年結算未執行率高達9.83%,顯見本科目預算仍有可撙節之空間,原提案刪減5%,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十二、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人事費」編列約聘僱人員待遇2,193萬元,係聘用人員22人、約僱人員2人,合計24人之人事費用;惟查該會103年度聘用人員占職員預算員額比率超過5%,與相關法令規定及本院決議均有悖,且約聘僱人員預算員額較以前年度減少,相關待遇編列數卻不減反增,有違常理,爰提案酌予減列100萬元,惕勵該會賡續執行精簡政策及員額控管,並應覈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十三、 案由:第1目「一般行政─人事費」編列約聘僱人員待遇2,193萬元,爰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經濟建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依行政院所訂之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第1條規定:「各機關聘用人員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以所任工作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除機關組織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其員額以不超過該機關預算總人數百分之五為原則。」 2.本院決議 本院於審議90年度及9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曾針對各機關聘用約僱員額未確依行政院規定辦理作成決議如下: 90年度決議:「中央機關均有進用為數眾多之聘用、約聘人員現象,明顯違反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亦違反行政院訂頒之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人事行政局應在1年內檢討各機關該等不具任用資格者之進用情形,並減少約聘僱人數比例每年至少3%,應在3年內逐年降低在上述規定之內,違者議處機關長官及人事主管。」 91年度決議:「……人事行政局應在1年內對薪資結構、各項福利及人力配置之缺失,做全盤檢討及調整,並於1年內應刪減各類員額3%,以符公平原則。」 3.該會進用聘用人員人數上限違反相關行政院規範及本院決議,且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編列合理性有待商榷。查經建會近年聘用人員均逾該機關預算人數之5%(詳附表1),違反行政院相關規範之標準,亦有違本院決議。103年度聘用人員預算員額22人,占該會當年度職員預算員額344名之比率達6.40%,仍逾越上限。 爰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經濟建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佳龍  黃偉哲  蘇震清 連署人:陳明文 十四、 有鑑於國民薪資所得不斷倒退,經濟成長率未能保2,加以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於今(2013)年初曾預期,今年可望達到「黃金交叉」的經濟目標。但卻在11月初接受媒體專訪時竟坦言,這個目標今年不可能達成,顯見身為國家總體經濟政策之主管機關的經建會有失職責,愧對全民期待。爰此,針對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之年終獎金,建議全數刪減。 提案人:許忠信  黃偉哲  林岱樺 十五、 查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於今年年初提出:「經濟可望持續加溫,達成經濟成長率突破4%、失業率降至4%以下的『黃金交叉』。」,然而11月29日主計總處最新公布之全年經濟成長率卻再下修至1.74%,台灣整體及青年之失業率更「高居」亞洲四小龍之首,黃金交叉成空話;景氣低迷、油電再度雙漲,壓得百姓快喘不過氣,中央政府官員對於近日施政連環爆,居然還笑稱可以輪流喘氣,全然不知民間疾苦;爰針對經建會主委之年終獎金,提請刪減二分之一,其餘二分之一予以凍結,俟連續2季GDP成長超過3%或連續2個月失業率低於4%後,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國內外經濟情勢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高志鵬 十六、 鑒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我國102年度全年經濟成長率預測為1.74%,宣告政府GDP保2的宣示破功,與年初經建會預估之GDP達3%甚至與失業率達成之黃金交叉目標相距甚遠。GDP持續低迷,雖與國外經濟情勢有關,然亞洲周邊國家之GDP成長仍高於我國,顯見我國經濟政策成效不彰,相關部會首長應予檢討,爰比照日前審議經濟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提案凍結經建會主委年終獎金預算1/2,俟103年度連2季國內GDP成長超過3%,或連續2個月國內失業率低於4%,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簡東明 十七、 查103年度經建會預算─一般行政─業務費項下編列辦理一般管理訓練及外語進修訓練等593千元,赴非英語系國家進修訓練1,800千元,合計2,393千元。 經建會多年均編列高額訓練及赴國外進修之經費,惟查經建會103年業務費共編列203,462千元,其中委辦費總預算高達122,005千元,占比高達59.96%,顯見該會所辦之進修、訓練於員工實際運作中無法發揮效用,或是該進修課程不符實際需求,此外,我國駐外經貿人員及單位甚多,政府機關間之資料若能妥善交流,便已足矣,實無須另行派員出國進修。原提案刪減1/4,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十八、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水電費─共計編列6,601千元,然在國家財政拮据之際並配合節能減碳政策,爰提案刪減預算1,98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十九、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案第2款第7項第2目「經建計畫之設計、研審及協調」預算編列2億5,999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3,346萬7千元,增幅約14.77%;惟查本科目101年度決算未執行率高達31.49%,大幅增加預算恐未覈實編列,有過度浮濫之虞,爰提案酌予減列本目預算20%。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二十、 經濟建設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款第7項第2目第1節「研擬國家發展計畫」預算編列1,732萬7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24萬4千元;惟查項下分支計畫「01國家發展計畫之籌畫與研擬」編列736萬4千元辦理國內外經濟情勢研析與國家發展計畫之規劃,另於項下分支計畫02「國家發展規劃及重要議題研究」編列380萬元委託辦理國家發展規劃重要議題分析、國際經貿新趨勢相關議題研究,實為辦理相似業務卻另委外辦理,恐有不當而重複耗擲公帑,爰提案酌予減列38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二十一、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研擬國家發展計畫」編列1,732萬7千元,作為辦理國家發展規劃及重要議題研究,並研討104年國家發展計畫與檢討102年國發計畫執行成果。然102年度台灣處於經濟困頓,人民生活痛苦,不僅GDP成長不佳,人民痛苦指數也不斷攀升,顯見經建會無法善用預算為國家發展做妥適規劃。爰此,提案刪減經建會103年度預算「研擬國家發展計畫」232萬7千元。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二十二、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研擬國家發展計畫─01國家發展計畫之籌劃與研擬─業務費─委辦費和臨時人員酬金─共計編列4,655千元,該計畫屬經建會之重要業務,但委外辦理卻高達63%,顯見該會辦理該計畫之能力有限,爰提案刪減預算2,327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二十三、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研擬國家發展計畫─國家發展計畫之籌畫與研擬」之主要業務,為籌畫及研擬國家發展計畫,然該會竟編列將近一半的預算辦理「台灣經濟論衡月刊」,預算配置實不合理,且與本節核心業務不符,爰提案凍結1/5,並要求明年度起改列其他項目預算。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二十四、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研擬國家發展計畫─國家發展規劃及重要議題研究」計畫,主要業務為因應國內外趨勢,進行重要經社議題研究,深入蒐集資料、研析並訂為國家發展方向與政策,其委辦費編列高達6,250千元,占比高達78.1%,等於將此分支計畫接近八成的業務皆委外辦理,不但顯現經建會嚴重缺乏分析、研究能力,更讓人懷疑經建會研擬國家發展計畫的決心。爰提案刪除1/4,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二十五、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研擬國家發展計畫─02國家發展規劃及重要議題研究─業務費─委辦費─共計編列6,250千元,該計畫屬經建會之重要業務,但委外辦理卻高達78%,顯見該會辦理該計畫之能力有限,爰提案刪減預算3,125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二十六、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案第2款第7項第2目第2節「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預算編列2,950萬9千元,由經建會經濟研究處承辦;惟查本節項下三項分支計畫共編列委辦費2,381萬元,已占本節預算八成以上,且查近年度其景氣分析落差甚大,委外研究「節能減碳與經濟發展相關議題之研究」亦過度空泛,各項委辦計畫恐不具確實效益且有礙政策研議與推動,爰提案酌予減列本節預算8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二十七、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第2節「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103年編列29,509千元,然項下三項分支計畫之委辦費合計竟高達23,810千元,占比高達80.69%,經建會之重要業務為分析國內外經濟情勢,並研擬經濟政策,然而該會卻將份內之業務大量委由其他單位辦理,花納稅人的血汗錢,將屬於該單位的核心業務委外辦理,顯示該會缺乏獨立研究及執行能力,且讓人懷疑經建會的行政效率以及存在價值。爰提案刪除1/4,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二十八、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編列2,950萬9千元,較102年度2872萬6千元增加78萬3千元。然經建會作為行政院主要之財經規劃幕僚單位,卻無法準確掌握經濟景氣之變動,適時協調財經政策之推動,該項科目項下之子計畫可說均以研究型為主,顯然無助於經濟政策之推展。爰此,提案刪減經建會103年度預算「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300萬元。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二十九、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編列2,950萬9千元,惟其所有分支計畫中有關委辦費合計就高達2,381萬元,佔預算比例80.69%,其中有關「節能減碳與經濟發展之研究」、「財經新策略規劃研究」二項計畫之委辦費合計更高達91%。但有關政策研擬、協調與推動,均屬行政權之核心事項,經建會卻以委外方式辦理,顯見經建會之不作為。爰此,提案減列:經建會103年度「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項下委辦費500萬元。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三十、 經建會主委管中閔在今年年初表示:「展望102年,政府推動的各項振興經濟政策效應持續顯現,經濟可望持續加溫,達成經濟成長率突破4%、失業率降至4%以下的『黃金交叉』。」惟今年第一季的經濟成長率就已腰斬,由3.26%之預測數腰斬為1.54%,台經院也預測今年GDP將破2%,充分顯現經建會無法準確預估國內外情勢,且對於「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項下之主要業務─國內、外經濟情勢分析的能力亟待加強,爰提案凍結「經濟、景氣分析及政策研擬、協調推動經費」10,375千元之15%,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三十一、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01經濟、景氣分析及政策研擬、協調推動─業務費─大陸地區旅費─共計編列55千元,在國家財政拮据之際,實應減列不必要預算支出,爰提案刪減預算55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三十二、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01經濟、景氣分析及政策研擬、協調推動─業務費─委辦費和臨時人員酬金─共計編列7,570千元,該計畫屬經建會之重要業務,但委辦加上人事費用占比卻高達72%,顯見該會辦理該計畫之能力有限,爰提案刪減預算3,785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三十三、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02推動服務業高值化節能減碳與經濟發展之研究─業務費─委辦費─共計編列6,500千元,因該計畫為研究國內外節能減碳規範與新興產業對整體經濟影響,為經建會之重要業務,但委外辦理卻高達89%,顯見該會辦理該計畫之能力有限,爰提案刪減預算3,25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三十四、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第2節「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項下分支計畫「節能減碳與經濟發展之研究」編列7224千元,其委辦費高達6500千元,占比高達89.98%,查100年國家節能減碳總行動方案之績效報告中允諾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及「能源稅」立法,但至102年11月中仍不見相關單位提出能源稅法草案,此外,100年之二氧化碳排放密集度較99年僅下降1.44%,顯見該會對節能減碳之宣示淪為口號且成效不彰。爰提案刪除項下預算1/8,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三十五、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03財經新策略規畫研究─業務費─「委辦費」─共計編列10,910千元,該計畫屬經建會之重要業務,但委外辦理卻高達91%,顯見該會辦理該計畫之能力有限,爰提案刪減預算5,955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三十六、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第3節促進產業發展編列31,631千元,惟查101年度決算未執行率高達25.70%,100年度決算未執行亦高達27.03%,該會不僅未針對本節預算予以檢討,今年反而增加10,104千元之預算,預算配置實不合理,爰提案刪除30%,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三十六之一、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促進產業發展」編列3,163萬1千元,較102年度增加1,010萬4千元,增幅46.93%。惟其項下分支計畫「推動服務業高質化」、「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及產業創新升級」、「規劃水資源之永續利用」、「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卻合計編列委辦費2,000萬元,占預算比例63.23%,對於經建會作為財經幕僚之角色,卻以委外方式辦理相關計畫,顯見經建會對「促進產業發展」毫無積極任事之認知與責任。爰此,提案減列經建會103年度「促進產業發展」預算萬800萬元。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三十七、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案第2款第7項第2目第3節「促進產業發展」預算編列3,163萬1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46.94%,主要係新增分支計畫「04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經費1,748萬元;惟查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研析、國外招商規劃皆為委託研究辦理,經建會僅自辦政策宣導業務即編列748萬元,本節其餘分支計畫委辦費比重亦高達70.67%,於國家財政困窘之際,實應審慎檢討各項委辦研究之必要性並適度撙節支出,爰提案酌予減列本節預算6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三十八、 執掌國家經濟建設之設計、審議、協調與考核的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號稱小內閣的經建會,常被形容成是行政院的頭腦,國家經建發展應該是由這小內閣發揮主導力量,並協調相關部會,落實以預算配置帶動經濟發展的功能。惟查經建會「促進產業發展」科目3,1631千元中,高達6成至7成經費為委辦費,經建會乾脆改為「委辦會」,爰提案刪除1/10,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三十九、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促進產業發展─01推動服務業高值化─業務費─委辦費─共計編列6,000千元,因該計畫為強化台灣服務業國際競爭力,為經建會之重要業務,但委外辦理卻高達74%,顯見該會辦理該計畫之能力有限,爰提案刪減預算3,0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三十九之一、 第2目第3節中「促進產業發展─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及產業創新升級」,原列431萬8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經濟建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選定策略性產業涵蓋過於廣泛且疊床架屋。 2.投入新興產業之資源已困窘,卻又過於分散。 3.預期效益達成率偏低。 4.欠缺跨部會之協調機動機制。 綜上,政府資源有限,發展國家策略新興產業必需篩選關鍵技術,選擇少數利基型產業介入,以求進一步聚焦,惟現行新興策略性產業之選擇基準及發展優先次序,缺乏理論基準及長期規劃。爰此,為使國家策略新興產業聚焦發展,應亟思有限資源之最佳活用,在兼顧政策目標、潮流世局與角色定位上,慎選重點產業科技,避免失焦之布局,並應設置跨部會協調溝通機制,避免資源重複投入與浪費。 爰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經濟建設委員會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四十、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案第2款第7項第2目第3節「促進產業發展」項下分支計畫「02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及產業創新升級」計畫項下編列431萬8千元,主要業務為協調推動新興產業發展,促進產業加值創新,強化我國產業競爭優勢,然鑒於其選定策略性產業涵蓋過於廣泛且疊床架屋,多年投入資源分散且效益偏低,爰提案凍結本分支計畫預算200萬元,俟經建會確實研析現行新興策略性產業之選擇基準及發展優先次序,提出國家策略新興產業聚焦發展及長期規劃,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四十一、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建構完備社會安全網─02人力資源發展劃及相關重要議題研究─業務費─委辦費─共計編列4,300千元,該計畫屬經建會之重要業務,但委外辦理卻高達81%,顯見該會辦理該計畫之能力有限,爰提案刪減預算2,15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四十二、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促進產業發展─02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及產業創新升級─業務費─委辦費─共計編列3,000千元,因該計畫主要為推動傳統產業創新,以提升競爭優勢,為經建會之重要業務,但委外辦理卻高達74%,顯見該會辦理該計畫之能力有限,爰提案刪減預算1,5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四十二之一、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促進產業發展─03規劃水資源之永續利用─業務費─委辦費─共計編列1,000千元,該計畫為協調各項水資源開發計畫,屬目前重要計畫,但委外辦理卻高達57%,顯見該會辦理該計畫之能力有限,爰提案刪減預算5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丁守中  蘇震清 四十三、 經建會103年度「促進產業發展」計畫分支計畫「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編列預算17,480千元。經查自由經濟示範區自2011年底政府宣示推動至今已逾兩年,該政策內容無論目標、區位、優惠內容等核心規劃一再變更,至今雖號稱正式成立但卻未有實際成效,攸關後續發展之「自由經濟示範區草案」,由於政府內部意見不一,至今仍未能達成共識送交本院審議。上述情形顯見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淪為政策口號,相較大陸上海自由貿易區僅僅半年時間就正式上路,迄今兩個月已經吸引1,434家廠商,數百億人民幣之投資。鑒於經建會負責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卻未能於兩年時間內擬定完整政策、獲取跨部會共識,實有嚴重缺失,爰提案相關預算全數凍結,俟經建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楊瓊瓔  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四十四、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促進產業發展─04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業務費─委辦費─共計編列10,000千元,該計畫主要配合重大政策政策宣導及招商計畫,為經建會重要業務,但委外辦理卻高達57%,顯見該會辦理該計畫之能力有限,爰提案刪減預算5,0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四十五、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案第2款第7項第2目第4節「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建構完備社會安全網」預算編列698萬2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45萬元,係增列辦理因應人口高齡化相關經濟及社會安全議題研究等經費;惟查該會業遭監察院糾正其長年對我國人口與產業結構變遷欠缺掌握,所列委辦計畫「人力資源發展與運用相關議題」230萬元、「因應人口高齡化相關經濟及社會安全議題研究」200萬元過度空洞而欠缺具體政策說明,且為整理、蒐集資料等雜支又另編100萬元,預算恐有粗略浮編之缺失,爰提案酌予減列20%。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四十六、 執掌國家經濟建設之設計、審議、協調與考核的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號稱小內閣的經建會,常被形容成是行政院的頭腦,國家經建發展應該是由這小內閣發揮主導力量,並協調相關部會,落實以預算配置帶動經濟發展的功能。惟查第4節「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建構完備社會安全網」項下分支計畫「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相關重要議題研究」委辦費編列4,300千元,占該分支計畫預算比例高達八成,實非合理,顯見該會對於國家人力資源之行政主導能力闕如。爰提案刪除1/10,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四十六之一、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03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獎補助費─共計編列103,000千元,然就102年度實際情形視之,區域間之跨域合作案不及5成,亦缺乏整體發展規劃性或重大公共建設型案件,顯見經費虛擲,爰提案刪減預算51,5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四十七、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第5節「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之預算,執行率近年來皆不理想,100年決算未執行率38.38%,101年決算未執行率更上升至43.32%,金額高達6,975萬2,902元,該會不但未針對本節預算進行檢討、撙節,今年甚至增列19,830千元,經建會為國家經濟建設的幕後推手,然而本身卻忽視國家財政赤字,持續浮編預算,爰提案刪除25%,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四十八、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案第2款第7項第2目第5節「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預算編列1億6,620萬2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983萬元,增幅13.55%,主要為辦理分支計畫「03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預算1億5,580萬元;惟查中央政府在重大政策規劃或重大建設時,多無地方政府參與決策管道,且公共建設經費之分配忽略適性發展,經建會近兩年度逾五成以上計畫補助對象為單一縣市或鄉鎮,既非屬區域間之跨域合作案,亦缺乏整體發展規劃性或重大公共建設型案件,顯有悖於原計畫目的,爰提案減列本節預算20%,以期檢討修正執行缺失,避免經費虛擲。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四十八之一、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編列1億6,620萬5千元,較102年度增加1,983萬元。該項計畫內容主要作為執行都市區域發展計畫及政策研審與協調推動、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等計畫。惟該項計畫欠缺妥適之規劃,無法促進地方適性之發展,補助又多集中於個別縣市或鄉鎮,無法達到預計成效。為免預算浪擲,爰提案刪減經建會103年度預算「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2,000萬元。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四十九、 經建會103年度「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預算編列166,205千元項下有分支計畫「都市與區域發展計畫及政策之審議及協調推動」、「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及「推動國家建設總核評估」。經查占地56.4公頃的高雄205兵工廠,在高雄正積極轉型過程中,十多年不動如山,遭詬病為區域經濟發展的絆腳石,經建會已多年宣示會協調205兵工廠遷徙,然一再跳票,除引發當地民怨,更嚴重阻擾高雄地區經濟發展,相關預算編列恐未發揮實際效億,爰提案凍結該預算十分之一,俟經建會於三個月內提出205兵工廠遷徙方案及期程,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李慶華  廖國棟  簡東明 四十九之一、 案由:「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工作計畫原列166,205千元,爰提案凍結10,000千元,俟至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同意後,再行准予動支。 說明: 一、「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工作計畫項下,涵括「都市與區域發展計畫及政策之研審及協調推動」、「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與「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各項計畫。 二、然與市與區域發展相關內容,經建會自100年開始推動之「產業有家,家有產業」計畫,原預期藉由國內外投資優先引介至產業適合發展之地方,以盼達到均衡區域發展等目標,但其整體規劃辦理進度停滯不前,且未提出後續具體可行措施,顯已悖離計畫宗旨。 三、「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工作計畫項下,亦包括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然整併後之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自96年度起逐年編列預算執行,本年度為第8年,累計共編列3億02,331千元,檢視該計畫編列預算以來,除第1年執行率高於8成,第2年因編列數低而完全執行外,其餘年度執行率不佳,100年度提高至65.32%,101年度執行率甚至未達5成,又102年度截至8月底止,執行率僅7.34%,惟該會未考量以前年度執行情形,本年度編列預算52,800千元,較101年度及102年度預算分別增加10%及25.71%。 四、綜上,顯見經建會未切實檢討過往計畫執行成效不彰之問題、或積極研議提升計畫執行績效之方法,爰凍結預算10,000千元,俟至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再行准予動支。 提案人:張嘉郡  李慶華  楊瓊瓔  簡東明 五十、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02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業務費─委辦費─共計編列6,900千元,因該計畫102年度截至8月底止,執行率僅7.34%,顯見執行率偏低,爰提案刪減預算34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五十一、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03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共計編列1億5,580萬元,因該計畫其中從96年起辦理「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劃」,除第1年執行率高於8成,第2年因編列數低而完全執行外,其餘年度執行率不佳,且因預算編列數與原計畫數落差甚大,而該會亦未與時俱進,以逐年滾動式檢討計畫,核修總經費需求,爰提案刪減預算5,0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五十一之一、 經建會持續推動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該計畫係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中之子計畫,計畫期程為95年度至104年度,103年度預算案於「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計畫項下業務費編列5,280萬元,較102年度預算數4,200萬元,增加1,080萬元,增幅25.71%。經建會執行推動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但該計畫執行率欠佳,除第1年執行率高於8成,第2年因編列數低而完全執行外,其餘年度執行率不佳,且連續2年呈逐年遞減趨勢,100年度提高至65.32%,101年度執行率甚至未達5成,又102年度截至8月底止,執行率僅7.34%,顯見經建會未考量以前年度執行情形,而103年度預算編列又較以前年度增加,是否有執行能力,仍有待商榷。爰此,提案要求經建會應確實檢討該計畫之執行狀況,送交經濟委員會外,並減列「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計畫業務費預算20%。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五十二、 鑑於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自民國96年起,便開始推動「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10年計畫」,其用途:協調相關機關辦理國土資訊推動工作,整合全國各資料庫,以強化因極端氣候變遷發生災害應變功能。但多年以來,其執行效率卻始終低落,導致政府對於國土資訊掌握不足、防災工作淪為花錢了事。因此,本席爰提案,先行凍結該項經費預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過去5年國土資訊系統推動小組執行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科目 推動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 98 預算數 31,880 決算數 17,516 執行率 54.94% 99 預算數 28,000 決算數 14,023 執行率 50.08% 100 預算數 39,500 決算數 25,804 執行率 65.32% 101 預算數 48,000 決算數 23,320 執行率 48.58% 102 預算數 42,000 執行率 3,082 執行率 7.34% (1)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2)102年度執行數截至8月底止金額。 提案人:簡東明  林滄敏  丁守中  楊瓊瓔  李慶華 五十三、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預算案「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億0,300萬元,較102年度預算數7,799萬3千元,增加2,500萬7千元,增幅32.06%;惟查該獎補助費預算編列內容未詳列補助計畫及具體補助對象、金額,不符預算法規定及本院決議,且執行率偏低,101年度決算僅執行35.63%,預算恐未闔實編列,爰提案酌予減列3,0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陳明文 五十三之一、 第2目第5節中「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億0,300萬元,建議減列32%。 說明:較102年度預算數7,799萬3千元,增加2,500萬7千元,增幅32.06%。 1.本項獎補助費補助對象及金額與政府資訊公開法及預算法等規定有悖,不利本院審查。 2.與本院決議要求應於預算書中詳列補助計畫及對象之意旨不符。 3.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計畫之獎補助費執行情形欠佳,允應檢討改善。惟查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之獎補助費101年度決算數僅2,581萬3千元,占預算數比率35.63%,且其中保留數高達2,414萬1千元,實支數僅167萬2千元,占預算數比率2.31%,執行率甚低。另102年截至8月底止,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之獎補助費實支數為807萬5千元,占預算數6,799萬3千元之比率僅11.88%。 綜上,經建會103年度預算案編列獎補助費撥付對象及金額明細均欠明確,與預算法規定及本院決議未盡相符,不利本院預算審議及監督,且其中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之獎補助費以前年度執行率偏低。 爰建議減列至102年度編列之預算數即可,共計減列32%。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五十三之二、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案「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億0,300萬元,較102年度預算數7,799萬3千元,增加2,500萬7千元,增幅32.06%。且經建會於預算書「補助經費分析表」僅按直轄市政府、臺灣省各縣市及其他中央機關等表達其補助金額分別為2,200萬元、3,600萬元及4,500萬元,致無法瞭解本項補助經費分配基礎、獎補助費撥付對象及金額,有違政府資訊公開之原則;亦與本院決議要求應於預算書中詳列補助計畫及對象之意旨不符,加以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之獎補助費歷年來執行率偏低,爰此,提案減列經建會103年度預算案「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500萬元。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五十三之三、 鑑於經建會103年度「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1億0,300萬元,較102年度預算數7,799萬3千元,增加2,500萬7千元,增幅竟高達32%。且因缺乏「補助計畫」、「補助對象」及「補助金額」等細目,不利於立法院監督。 且查「獎補助費」101年度總決算數25,813千元,僅占預算數比率35%。「中央各機關」決算數1,672千元,其保留數高達24,141千元,執行比率更低落僅有2.31%,可見經建會「獎補助費」編列浮濫情形嚴重。因此,本席爰提案先行凍結該項預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獎補助費預、決算數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補助對象 直轄市政府 臺灣省各縣市 中央各機關 合計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101 7,000 3,045 28,339 21,096 37,100 1,672 72,439 25,813 102 7,000 0 26,250 8,075 34,743 0 67,993 8,075 103 22,000 - 36,000 - 25,000 - 83,000 - 註:1.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2.102年度決算數係截至8月底止帳列金額。另截至102年9月10日止已核定補助38案,包含直轄市政府407萬5千元、臺灣省各縣市4,351萬6千元及中央各機關100萬元,合計4,859萬1千元,尚待依程序請款撥付。 提案人:簡東明  林滄敏  丁守中  李慶華 五十四、 經建會本(103)年度於「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科目項下編列預算1億0,300萬元,建請凍結30%待向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經建會本(103)年度於「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科目項下編列預算1億0,300萬元,加速辦理區域合作與整合,落實區域均衡發展之目標。 二、查中央政府在重大政策規劃或重大建設時,多無提供地方政府參與決策之管道,尤其在部分專屬中央之經濟等事項上,多由中央制定政策或中央直接執行,地方政府參與有限,在協調、配合不足情況下,政策性之上位計畫常與地方發展產生脫節現象。又現有公共建設經費之分配,中央與地方權責未臻合理」一體適用中央對地方補助規定,忽略適性發展,使超量之建設需求充斥,財政無法支應,而弱勢地區亦未獲得真正有效之照顧。 三、故在地方政策規劃或建設時,應進行國土基盤設施整體布局,相關基盤服務設施,例如交通網路、資訊通信,教育、水資源、環境保全設施、文化設施、衛生設施等計畫布設,應該在國土計畫下整合,依地區不同之需要與客觀條件,考量其既有之區位生態,建立符合各城鄉發展之公共設施配套,以促進區域適性發展,並藉由均衡各區域公共基礎建設引導人口分布與區域發展趨向均衡。 四、經建會101年度辦理國家建設總和評估規劃計畫共核定27項補助案,補助金額3,481萬2,060元,102年度第1季核定4案,補助金額897萬5千元,合計31案,惟其中18案屬各別縣市或鄉鎮市區內推動計畫,如宜蘭縣、基隆市等縣市氣候變遷調適計畫、宜蘭縣壯圍鄉、新竹縣峨眉鄉等鄉鎮市經濟振興計畫,逾5成以上計畫補助對象屬單一縣市或鄉鎮,非屬區域間之跨域合作案,亦缺乏整體發展規劃性或重大公共建設型案件,且與原計畫預定績效指標─每年完成跨域性合作、整合性計畫數量至少25案相去甚遠,為避免相關經費虛擲,允應加強推動辦理。 五、綜上,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期藉由整合相關公共基礎建設,加強各區域間之跨域合作,發揮綜效以降低成本,惟中央政府重大政策規劃欠缺地方政府參與決策之管道,又公共建設經費之分配忽略適性發展,允宜建立符合各城鄉發展之公共設施配套,以促進區域適性發展,又經建會目前核定之補助案多侷限於單一縣市或鄉鎮內推動辦理之計畫,屬跨域性合作計畫不多,允應依原定目標加強推動辦理。 提案人:林滄敏  丁守中  黃昭順  楊瓊瓔  李慶華 五十五、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其中「推動財經法規鬆綁與革新、健全企業投資發展環境」8,341千元,查其中「提升行政效率健全企業發展相關法令」編列47.73%之委辦費,「吸引投資及企業營運障礙之排除」更編列高達70.34%之委辦費,且查本科目「推動財經法規鬆綁與革新、健全企業投資發展環境」101年度決算未執行率高達14.72%,顯見有預算浮編或是無力執行、行政效能低落之情。爰提案刪除「推動財經法規鬆綁與革新、健全企業投資發展環境」預算30%,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五十六、 查經建會103年度預算編列「經建計畫之評估及考核項目16,611千元,查101年度決算未執行率9.32%,102年度」上半年度之未執行率也高達16.83%,顯見該會預算分配未能覈實分配;在國家財政拮据之際,預算容有再行撙節空間。爰提案刪除10%,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五十七、 經濟建設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案第2款第7項第3目編列「經建計劃之評估及考核」預算1,661萬1千元;惟查近年各項重大經建策略與計畫評估,均遭質疑欠缺事前產業溝通及相關衝擊效應評估,且本目預算101年度決算未執行率近一成,應確實檢討其預算配置與撙節空間,爰提案酌予減列16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五十八、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強化國家建設財務規劃審議及有效運用國家資金」一項編列2,739千元,惟查其101年度決算未執行率高達20.9%,顯見該會預算分配未能覈實分配;在國家財政拮据之際,預算容有再行撙節空間。爰提案刪除20%,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五十九、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強化國家建設財務規劃審議及有效運用國家資金─國家建設相關財務議題之研究」,編列之委辦費高達22%,預算配置顯非合理,且本科目「強化國家財務規劃及重要經建計畫審議」理應屬於行政權核心事項,不應委外辦理。爰提案凍結20%,並要求經建會針對委外相關事宜檢討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六十、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強化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及計畫管考」項下追蹤管考重大經建計劃及方案經費,編列2,044千元,經查101年度決算未執行率6.44%,預算容有撙節空間。爰提案刪除6%,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六十一、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強化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及計畫管考」編列1,387萬2千元,作為辦理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與追蹤管考重大經建計畫及方案與資訊管理之經費。惟經建會既為政府重大經濟計畫執行之追蹤管考單位,卻又於「追蹤管考重大經建計畫及方案」項下編列150萬之委託研究「強化經建計畫管控機制相關議題之研究」經費,難道經建會在研擬重大經建計畫時,完全不曾就相關計畫之管控機制進行研究,如此經建會要如何管控相關重大經建計畫。爰此,提案減列經建會103年度「強化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及計畫管考」項下「追蹤管考重大經建計畫及方案」之委辦費150萬元。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六十二、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強化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及計畫管考」,項下委辦費編列150萬元,連重大公共建設之先期作業及計畫管考都委外,經建會存立之必要性實令人質疑,爰提案刪除25%,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六十三、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編列1,210千元,預計汰換2輛公務轎車,惟查經建會目前有4輛公務車,其中一輛公務車截至今年已使用5年,三輛已使用7年,現今汽車工業發展完善,汽車性能及使用年限都具有相當品質,且根據調查目前汽車平均使用年限為11.4年,在國家財政困難之際,經建會宜檢討汰購公務車之必要性及急切性,爰提案刪除全數,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蘇震清 六十四、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歲出計畫─交通及運輸設備─共計編列1,210千元,為汰換公務轎車2輛,然在國家財政拮据之際,實應減列不必要預算支出,爰提案刪減預算605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六十五、決議: 鑑於政府資源有限,在發展國家策略新興產業時必需篩選關鍵技術,選擇少數利基型產業切入,方能進一步聚焦。然而,現行政府發展新興策略性產業時,其選擇基準及發展優先次序,缺乏完整的理論基準及未來的長期規劃。為使國家策略新興產業發展能夠聚焦,在兼顧政策目標、世界潮流與角色定位上,應慎選重點產業科技,以達到有限資源之最佳利用,爰提案要求經建會應設置跨部會協調溝通機制,以避免政府資源重複投入造成浪費。 提案人:陳明文  高志鵬  黃偉哲  丁守中  楊瓊瓔 六十六、決議: 鑑於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乃欲藉由整合相關公共基礎建設,加強各區域間之跨域合作,方能發揮綜效以降低成本,惟目前中央政府重大政策規劃欠缺地方政府參與決策之管道,又公共建設經費之分配忽略適性發展,爰此,提案要求經建會應建立符合各城鄉發展之公共設施配套,以促進區域適性發展。 提案人:陳明文  高志鵬  黃偉哲  丁守中  楊瓊瓔 六十七、決議: 經建會提出「產業有家,家有產業」政策後,辦理經費逐年遞減,整體規劃辦理進度停滯不前,復未提出後續具體可行措施,且立法院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案有關經建會通過決議事項,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儘速針對「產業有家,家有產業」提出辦理成果,並對外公告,以避免外界對該項政策推動之持續性產生質疑。但經建會目前為止僅將截至100年度12月底止之第2階段座談會及招商成果報告上傳於網頁,後續規劃內容及辦理情形則付之闕如。經建會之政策推動除與本院決議未合外,為避免資源浪費及符合「家有產業、產業有家」之推動原意,爰提案要求經建會應就「產業有家,家有產業」政策進行檢討,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明文  高志鵬  黃偉哲  丁守中  楊瓊瓔 六十八、決議: 經建會103年度聘用人員占職員預算員額比率超過5%,與相關法令規定及立法院決議聘用人員比例需在3%以下均有悖,且約聘僱人員預算員額較以前年度減少,惟相關待遇編列數卻不減反增,合理性有待商榷。爰此,提案要求經建會應賡續執行精簡政策及員額控管,並應覈實編列預算,避免浪費公帑。 提案人:陳明文  高志鵬  黃偉哲  丁守中  楊瓊瓔 六十九、決議: 在經濟全球化趨勢下,世界各國為強化國家競爭力,莫不透過與其他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以吸引國內外企業投資。而政府為加速我國經濟自由化進程,及早融入區域經濟之整合,並降低國內對經濟自由化之疑慮,行政院於102年4月29日核定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經建會並於103年度預算案「促進產業發展─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計畫項下編列經費1,748萬元,以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之推動,辦理優先示範產業研析、示範區政策宣導及赴國外招商,以吸引國內外企業赴自經區投資。自由經濟示範區為我國經濟自由化先行試辦區域,為順利推動該項重大政策,爰提案要求經建會於規劃執行該項政策內容時,應結合在地經濟,做宏觀性與整體性之布局,建立單一窗口服務,提供跨部會之整合性服務,並建立完備相關配套措施,以求政策執行之順利。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丁守中  高志鵬  楊瓊瓔 七十、主決議: 爰要求經濟建設委員會對於自由經濟示範區應先確立上位、整體之空間與產業發展藍圖,以平衡區域發展做為自由經濟示範區之布局依據,並結合在地經濟,並且以提升就業率、提升地方經濟產值為首要目標。 提案人:林佳龍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七十一、主決議: 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應建立符合各區域發展之公共設施配套,目前執行成果未如預期,其中中央重大政策欠缺地方政府參與管道,且公共建設經費之分配忽略適性發展,應建立符合各區域發展之公共設施配套;辦理補助案多侷限於個別縣市或鄉鎮內,非屬跨域性合作計畫。爰要求經濟建設委員會應依原定目標加強推動跨域性合作計畫辦理。 提案人:林佳龍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丁守中  蘇震清  楊瓊瓔 七十二、主決議: 101年5月經濟部水利署佈管之深層海水取水管線因故無法正常取水,導致園區各項計畫受影響,102年8月農委會深層海水台東種原支庫取水作業也因颱風導致深層海水取水管線無法正常作業,此時此刻台東地區僅有的兩個深層海水取水管線均停止作業,導致各項深層海水計畫受到影響,並使產業推動的各項工作受到延誤。經建會應介入各項檢討工作,協助經濟部取水管線與農委會取水管線儘快復元及在未來應如何相互支援以避免同樣災害發生,並請經建會積極介入協調工作讓深層海水產業化成果能早日實現,以嘉惠東部產業建設。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丁守中 連署人:張嘉郡  林滄敏  李慶華  楊瓊瓔 七十三、主決議: 查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係參考南韓設置仁川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之做法,採前店(自由貿易港)後廠(工業區)概念,以六港一空(基隆港、蘇澳港、臺北港、臺中港、安平港、高雄港及桃園航空城)為核心,結合鄰近園區同步推動,並採取促進人員、商品、資金之自由流動、開放市場接軌國際、打造友善租稅環境、提供便捷土地取得、建置優質營運環境等措施,發展智慧運籌、醫療經濟、農業加值及產業合作等經濟活動。鑑於該方案整體規劃布局左右政策之成敗,為能順利推動該項重大政策,應結合在地經濟,為宏觀性之布局,建議參酌韓國仁川自由經濟區推行過程中發生之問題,如開發進度落後、吸引外資成效不佳及中央與地方溝通不良、開發項目、目標與產業重複性高等,研擬完備之配套措施。 提案人:張嘉郡  丁守中 連署人:楊瓊瓔  簡東明  李慶華 七十四、主決議: 經建會編列「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預算,執行「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自95年至104年,分10年辦理),除預算執行率偏低外,計畫成效亦不佳。近年來科技產生巨大變革,手持式裝置盛行幾乎人手一機,加上GOOGLE map成功攻佔市場,帶動與以往傳統GIS業者全然不同的應用及發展。101年於經濟委員會有提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96年7月提報『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奉行政院核定推動後,旋即邀集內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交通部等相關部會成立國土資訊系統推動小組,以加速推動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建置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共通作業平台、建立地理空間資訊產業發展之相關輔導機制並推動產業試辦計畫為目標,進行國土資訊系統之推動整合作業。然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自96年度起逐年編列預算執行該計畫以來,102年度為第7年編列預算,金額為4,800萬元,累計共編列2億5,553萬1,000元,但檢視該計畫歷年之執行率,除第1年執行率高於8成,第2年因編列數低而完全執行外,其餘年度執行率均不佳。」102年送交的檢討報告流於將歷年工作事項重新列表而已,未見深刻檢討及對未來效益評估。況編列預算大多為補助各單位執行提案計畫,是否合宜?爰以要求經建會提交檢討報告至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丁守中 連署人:張嘉郡  林滄敏  楊瓊瓔  李慶華 七十五、主決議: 我國原住民人才發展趨勢近年來已出現結構性變化,經建會協助發展各部會人力資源發展計畫時,應協助原民會妥善因應未來的變化。 依102年9月原民會統計資料發現,原住民大專以上畢業人口已達20.96%(大學畢14.81%、專科畢6.15%),原住民人才學歷及素質一直提升中,從事行業第一名製造業16.66%、第二名營建業16.57%、第三名農林漁牧業11.2%、第四名其他類服務業8.96%、第五名住宿服務業8.81%,相較以往製造業佔比約35%、營建業佔比約30%己產生巨大變化,人才發展往服務業轉進。經建會應協助輔導原住民人才往文創產業等有未來發展性且適合其發展的產業,以跨部會協調之力引導原住民人才發展。以上有關原住民人才未來發展規劃,請經建會人力規劃處研議方案提交相關計畫給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丁守中 連署人:張嘉郡  林滄敏  李慶華  楊瓊瓔 七十六、主決議 我國人力發展目前遭遇失衡情形,許多廠商反應難以僱用到需要的人才,其中包含許多產業的專業人才仍有需求尚未補足(高階人才難尋),加上許多返台設廠的台商又無法晉用足額的生產線初階員工(初階人才就業意願不高),導致生產線不停在招工中;另一方面國內專業人才外流情形嚴重,特別是被挖角到對岸大陸工作的專業人員,也將某些關鍵技術外流到大陸。我國青年失業率已高達13%,遠高於一般國民的失業率4.2%,這些人力失衡情形已嚴重威脅到我國經濟成長及國家未來發展。經建會督導各部會人力資源發展計畫時,目前並無有效的方法改善目前我國人才發展遇到的瓶頸,應積極謀求解決方法,請速提因應對策到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丁守中 連署人:張嘉郡  林滄敏  李慶華  楊瓊瓔 七十七、決議: 新興策略性產業應篩選產業並集中資源,以做為國家未來發展之依據,然就目前政府投入六大新興產業資源來看,顯然較鄰近各國困窘,且策略性產業涵蓋過於廣泛且重疊,導致有限資源之分散,恐無法明確產業鍊完成政策目標。為此,要求經濟建設委員會慎選產業科技,避免資源重複投入與浪費,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七十八、決議: 經濟建設委員會對於專案問題分析及研究近年來雖提升自行研究數量,但仍未能以自行研究之成果降低或取代委託研究案件,委託研究經費不減反增,為此,要求經濟建設委員會加強自行研究案件品質及實用性,並審酌委辦計畫之合理性及必要性,避免相關經費之浪費,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七十九、決議: 經濟建設委員會近年聘用人員均逾該機關預算人數之5%,103年度聘用人員預算員額22人,占該會當年度職員預算員額344名之比率達6.40%,違反行政院相關規範之標準,亦有違本院決議,為此,要求經濟建設委員會應檢討並降低其聘用人員情形,以符合行政院相關規範之標準。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八十、決議: 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各項費用─人事費─約聘僱人員待遇─共計編列2,193萬元,該會本年度預算案編列聘用人員22人,僱用人員2人,合計24人,與101年度預算數25人、2,148萬2千元相較,減少聘用人員1人,惟預算編列較101年度增加44萬8千元,經費不減反增,顯見其編列合理性有待商榷,且未確實執行精簡政策及員額控管,為此要求經濟建設委員會執行精簡政策及員額控管。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蘇震清 八十一、主決議: 針就人口高齡化、少子化問題愈趨嚴重,銀髮族之相關服務業日趨重要,經建會應針就銀髮族服務產業化層面,積極協調相關部會大力發展,並建立產值目標,列為年度重點發展事項。 提案人:丁守中  林滄敏  李慶華  蘇震清  楊瓊瓔 八十二、主決議: 經建會負責規劃國家經濟發展計畫,研析國內外經濟情勢,揭露景氣動向,迅速提供最新經濟情勢資訊,然近兩年來,經濟成長率預測失準,今年9月與10月國內出口年增率意外下滑,經建會扮演經濟氣象台的功能有待提升,經建會應針就今年經濟情勢之誤判,深切檢討其原因,並對未來如何有效掌握國際及國內經濟情勢發展,提出改善與精進的作法,並於2個月之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丁守中  林滄敏  李慶華  蘇震清  楊瓊瓔 八十三、主決議 發展生技產業為我國推行產業再造的重點產業之一,我國生技產業近年跨國活動雖增加,但依賴本地市場者且面臨健保擠壓,產業規模相對偏小,亦不利區域、國際競爭。國家發展基金為我國推動產業投資政策主要平台之一,為使資金統籌調度及資源運用更具彈性,俾落實扶植國內新興重點產業,加速經濟轉型,強化與國際接軌之國際化政策,參加投資於產業升級或改善產業結構有關之重要事業或計畫。提案要求政府應加強投資生醫及鼓勵異業(傳產、高科技、金融等)投資生醫,以獲取較高回收,從而掌握高階知識、培育進階人力、快速擴散科技成果、落實產業升級,以開發、設計、預臨床、臨床、法規事務等環節建立”台灣連結”(“The Taiwan Connection”)實務,切入國際生醫產業鏈。 提案人:黃昭順  楊瓊瓔  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八十四、主決議: 近年我國經濟發展趨緩,短期未見顯著復甦跡象,政府及產業、學術界皆希望可以藉成立自由經濟示範區以加速我國融入全球自由經貿體系並吸引台商回流,再造經濟榮景。我國財政日益困難、中央、地方政府舉債逼近上限,預算編列從而應追求最大效率,自由經濟示範區為一大規模新興計畫,其設立過程將有諸多法規制度、軟硬體建設等問題尚須克服,政府從而應集中資源全力解決問題,不宜分散珍貴人力、預算資源,爰提案建請於示範區政策初期,經建會應於各示範區中先行選定如高雄港之基礎建設及週遭產業結構完整之地點,進行政策推動與評估,以累積經驗,方有助後續各示範區地點順利推動。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簡東明 八十五、主決議: 經建會本(103)年度於「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科目項下編列預算1億0,300萬元,加速辦理區域合作與整合,落實區域均衡發展之目標。經查中央政府在重大政策規劃或重大建設時,多無提供地方政府參與決策之管道,尤其在部分專屬中央之經濟等事項上,多由中央制定政策或中央直接執行,地方政府參與有限,在協調、配合不足情況下,政策性之上位計畫常與地方發展產生脫節現象。又現有公共建設經費之分配,中央與地方權責未臻合理,一體適用中央對地方補助規定,忽略適性發展,使超量之建設需求充斥,財政無法支應,而弱勢地區亦未獲得真正有效之照顧。鑒於中央重大政策經常欠缺地方政府參與管道,且公共建設經費之分配忽略適性發展,爰提案要求經建會應建立符合各區域發展之公共設施配套。 提案人:黃昭順  楊瓊瓔  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八十六、決議: 經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103年度單位預算書(第45頁)「促進產業發展」項下(4)新增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經費編列1,748萬元,自由經濟示範區是馬政府提升國家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也是馬總統在黃金十年的願景。 高雄擁有台灣第一大港的高雄港,將可利用高雄港海運樞紐地理優勢,連結東亞地區重要海港,吸引製造、運籌等產業,且高雄具有重工業及加工出口區台灣第一個經濟奇蹟的成功經驗,實為政府發展自由經濟示範區之首選;昭順為提升地區經濟發展,強力要求政府具體做出承諾,欣獲總統公開宣示支持「自由經濟示範區」落腳高雄。 爰本目編列之委託研究1,000萬元、政策宣導400萬元、尤其是赴新加坡、歐、美、日宣導招商等348萬元預算案(第59頁),建請經建會於經費運用能置重點於高雄地區之需求,期盼可充分提升政府財務效能外,更能帶動大高雄地區產業全面升級,讓台灣能在世界經濟舞台上與先進國家較勁爭鋒,讓人民幸福有感。 提案人:黃昭順  李慶華  簡東明  楊瓊瓔  廖國棟 八十七、主決議: 政府投入六大新興產業資源初步估計自2009至2012年間政府投入經費約為2,160億元。惟綜觀各國推動新興產業之規模,中國大陸投資4兆人民幣(折合新臺幣約18兆元),規劃戰略性新興產業。南韓政府於2009年7月執行「五年綠色成長計畫」(Five Green Growth Plan),此計畫編列約836億美元(折合新臺幣約2.5兆元),投入在氣候變遷與新能源、永續運輸及發展綠色科技上。美國政府投入約750億美元(折合新臺幣約2.25兆元),用於發展替代能源與智慧電網;並投資約320億美元(折合新臺幣約9,600億元)於再生能源發展。日本將以約75兆日圓(折合新臺幣約26兆元)加速實現低碳社會及開發節能型交通工具為主要能源相關政策。我國投入新興產業之資源顯然較上開國家困窘,卻又過於分散,致各重大新興產業鏈迄今或無法明確成形、或未明顯提升經濟價值。鑑於政府資源有限,發展國家策略新興產業必需篩選關鍵技術,選擇少數利基型產業介入,以求進一步聚焦,惟現行新興策略性產業之選擇基準及發展優先次序,缺乏理論基準及長期規劃。爰此,為使國家策略新興產業聚焦發展,應亟思有限資源之最佳活用,在兼顧政策目標、潮流世局與角色定位上,經建會應慎選重點產業科技,避免失焦之布局,並應設置跨部會協調溝通機制,避免資源重複投入與浪費。 提案人:黃昭順  楊瓊瓔  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八十八、決議: 經建會103年度預算案歲出32億5,028萬1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819萬2千元,主要新增項目之一是編列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經費1,748萬元;惟鑒於新加坡自由貿易區之成功,在於簡化通關程序與自由貿易區高效率之貨物裝卸、運送安排,並提供全天候之貨物通關或轉口服務及便利商務人士入境簽證,提供展覽、貿易活動等機能,顯然檢討改善貨物進出口通關作業流程、時效性、便捷性與提供相關服務平台等服務水準升級,方能確實強化國際貿易轉運業務之競爭力,而非僅劃設所謂自由經濟示範區或給予特定賦稅優惠即可達成,經建會應務實檢討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規劃與具體效益,避免政策空轉而浪費國家公帑。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八十九、主決議: 從「國光石化」、「中科四期」到「彰化大城振興經濟方案」等,彰化地區許多重大建設未能順利推動,以致經濟成長趨緩,連帶影響就業機會與地方產業繁榮,使得擁有一百三十萬人口,工商業產值台灣第七位的彰化縣,難以發揮對台灣經濟發展的助力。本席提案要求經建會,將彰化地區具有國際競爭力產業:如自行車、織襪、水五金、高端醫療等產業聚落,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並落實輔導與行銷,創造中央與地方經濟成長雙贏之局。 提案人:林滄敏  簡東明  李慶華  黃昭順  楊瓊瓔 九十、決議: 有鑑於經建會於101年11月實施「加強推動臺商回臺投資方案」,該方案藉由協助解決人力、土地問題及專案融資等措施吸引臺商回臺投資。考量目前國內經濟狀況並未達預期,政府應更著重提振投資。爰此,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研議擴大方案適用範圍,以加強協助臺商返台,擴大方案執行成效,以促進投資、帶動就業。 提案人:李慶華  徐耀昌  黃昭順 九十一、決議: 根據經建會估計,台灣在2013年到2020年間,高階人力供給預估將較需求短缺6.3萬人,基層人力則短缺46.1萬人,但中級人力則會供過於於求,超額34.8萬人。由於國內高技術、高教育的人才陸續被其他國家高薪挖角,而移入台灣的人口有95%都是婚姻移民,勞動市場中的外籍勞動力亦以藍領勞工為主,人力流動出現「高出低進」現象,未來國內高階人才將出現嚴重短缺,外加近年出國留學生持續減少,對我國未來勞動市場將造成嚴重衝擊。爰此,要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應站在國家發展的高度,及早就人才流失及攬才問題,儘速協調、整合各部會資源,提出因應策略與做法,以利積極推動留才與攬才相關政策。 提案人:李慶華  徐耀昌  黃昭順 九十二、決議: 有鑑於經建會辦理『促進產業發展及產業創新升級』計畫選定項目涵蓋過於廣泛,有疊床架屋之嫌,爰要求經建會檢討相關補助計劃,針對重點發展產業,集中資源補助,以避免陳義過高,但實際效益過低,以致浪費國家預算。 提案人:李慶華  徐耀昌  黃昭順 九十三、決議: 有鑑於經建會辦理『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計畫下之獎補助費編列內容有欠明確,與預算法規及本院決議均有未符,爰要求經建會重新擬定相關獎補助費用及補助辦法,以利本院審查、監督。 提案人:李慶華  徐耀昌  黃昭順 九十四、決議: 有鑑於經建會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對我國整體經濟發展、產業生態影響甚鉅。根據該示範區之規劃,未來凡是在我國境內產生實質轉型之貨品,均皆可以MIT標章,行銷全球。然,以進口原物料在台加工、再製產生之商品與生產所需之原物料取得、加工、製造等,全程皆於我國境內生產之商品,仍有所差異,足以影響消費者選購意願。爰要求經建會儘速研擬MIT標章產品差異化標示之可能性,以鼓勵生產者使用百分百在地原料、在地生產、製造商品,並保障消費者知悉產品生產原料、流程的權益。 提案人:李慶華  徐耀昌  黃昭順 九十五、決議: 有鑑於經建會辦理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補助計劃,逾五成以上補助對象屬單一縣市或鄉鎮,缺乏區域性、整體發展性或重大公共建設型案件,為避免相關預算虛擲,爰要求經建會檢討相關補助計劃,以發揮補助效果,避免浪費國家預算。 提案人:李慶華  徐耀昌  黃昭順 主席:現在開始審查預算,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我們從第一案開始。 蘇委員震清:主席,在開始協商之前,我有個問題一定要先請主委正面回應。主計單位公開表示今年全年經濟成長是往下修的,當初說希望能夠保2,現在也保不住了,確定剩下1.74%,主委開始時信誓旦旦說的黃金交叉也不存在了,但一直往下修變成3%,到最後只有2%時,主委也認為應該沒問題,應該可以確保全年經濟成長到達2%,現在主計單位已經下修到1.74%,你剛才明確表示會負起責任。在這裡我想問主委,你到底要怎麼樣負起責任?你所謂的負責任是負什麼責任?我們不希望大家都用嘴巴說說,你是要負政治責任還是實質責任?負起責任是什麼意思?你現在又要負什麼責任?你是不是可以先說清楚溝通一下?不然大家都說負責,總要有具體的表現,請主委先說明要怎麼樣負責。 主席:主委,你有沒有看到5月27日的時候GDP有3%,現在只剩下1.74%? 管主任委員中閔:首先先跟委員報告,現在主計處說的1.74%還是預測,並不是確定今年度就是不到2%,當然我們還是希望最後一季經濟能有特別好的表現,這樣的話2%就不是百分之百沒有可能。我當然承認現在情況很艱鉅,但誠如方才委員所提,在會議還沒開始之前記者問我時我說該負的責任我一定會負,至於用什麼方式、在什麼時間,我一定會有最好的判斷。 蘇委員震清:還有什麼叫做時間點的問題? 管主任委員中閔:當然有時間點。 蘇委員震清:我們也期待經濟成長能夠好,現在不是保不保2的問題,如果真的有辦法保2,我們也不覺得好,現在油價又漲,市井小民是怨聲載道,政府口口聲聲說希望經濟能好轉、成長。去年施顏部長在位時我們有一個決議,他也覺得經濟成長沒辦法達到預期,到底有沒有認真?不能什麼都推給國際大環境,當初我們也作了一些決議,主委面對媒體時表示會負責,還有什麼時機點要負責?不管是不是有保2,我們的經濟成長成績就是不能讓台灣人民覺得政府有帶給他們幸福及未來的希望,我們只是希望知道你要負什麼責?你又能負什麼責?這不是選時機說的事情,要負責就要有擔當。 主席:主委要不要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的想法…… 蘇委員震清:我是問他要怎麼負責? 主席:請主委說一下。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是我個人認為的,一個政策沒有執行好,政務官當然要承擔責任,而政務官能夠承擔的最大責任就是不做。 蘇委員震清:不做? 管主任委員中閔:對,為政策負責,但先決條件是政策是不是失敗,我現在強調我不會用任何藉口逃避我該負的責任,至於在什麼時間點我要做什麼樣的事情,我覺得應該留給政務官一個空間,讓他自己決定。 主席:主委,我們只是要了解,從去年開始的GDP預測就連續失準,包括第一季、第二季到第三季,乃至於現在第四季,都沒有一季是正確的,你是經濟學專家,是不是可以告訴我們為什麼?原因在哪裡?而且你也一上任就信誓旦旦說一定做得到3.8%,現在已經到了1.74%,雖然現在還是預測,但預測是有根據的,因為我們的出口已經下降,如果第四季GDP再失準,就等於一整年沒有一季預測是準確的,所以你是不是能跟我們說明一下原因到底何在?是故意高估了,還是官員太笨?人家說第一次估不準是很壞的故意估不準,但第二次、第三次就是很笨了,針對這部分是不是請你說明一下?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預測是主計總處做的,我不好去檢討主計總處吧! 蘇委員震清:但是你認為會有黃金交叉啊! 管主任委員中閔:但我沒辦法對主計總處的方法…… 主席:主計總處是預測失準,但你是台灣經濟總規劃師,你應該會符合大家對台灣經濟成長率的期待才對,結果你反而一直沒辦法針對主計總處對GDP預測失準提出說明,你要怎麼負責?你連失敗都不知道原因,你們連深切的反省都沒有,要怎麼負責?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當然有檢討,但如果要問為什麼預測不準,那真的不是我在做的。 許委員忠信:為什麼經濟成長只有1.74%? 管主任委員中閔:但規劃上我覺得有責任。 許委員忠信:為什麼會下修到只有1.74%? 管主任委員中閔:剛才召委也提到了,從前幾個月的出口數字已經看出一些端倪,再仔細看消費成長也都和以前不一樣,以前消費成長都可以到2%、3%。 許委員忠信:你是經濟學大師,我的經濟學都是看你的著作學習,你講這個不是原因,你講的是因素。GDP只有1.74%出口衰減、消費不振、投資不振等是因素(factor)不是原因(cause),我們要的是原因,找到原因才有辦法根本解決。 管主任委員中閔:可以,我現在跟委員報告,剛剛我跟記者講的時候有說明…… 許委員忠信:為什麼我要提出刪除你的年終獎金,因為你知道原因不講。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都講,哪有不講? 許委員忠信:你們講的都是因素,那些因素誰都知道,我們要問的是原因何在?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剛剛講了,出口不好已經是長期的。 許委員忠信:原因何在?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和產業結構有關。 許委員忠信:產業結構為什麼會這樣?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在政務委員任上已經和經濟部一起推動產業檢討。 許委員忠信:主委為什麼不願意對國人講事實?為什麼出口會不振?為什麼10月份台灣接單狀況很好,但出口卻下降? 管主任委員中閔:就是和我們的產業結構有關。 許委員忠信:中國為什麼10月份接單持平,但出口卻大好?這表示台灣接了單中國出口,這很簡單,這要跟國人講,你就是不講,我才要刪你的年終獎金。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講的是產業結構的問題,為什麼會變成有一部分在台灣接單在海外生產,不就是產業結構的問題嗎? 許委員忠信:你一直用產業結構當理由,你要講清楚,海外生產在10月份有52.9%在台灣接單在中國生產、中國出口,因為中國有生產台灣沒有生產,因素在這裡、原因在這裡,但你就是不講,我一直要逼你講出這個。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不是現在,在更早以前的演講我就一再講過這個原因,這都和產業結構連在一起。 許委員忠信:你一直講產業結構,大家聽不懂你的意思,你要明白講就是因為海外生產比例過重。 管主任委員中閔:那不是全部原因。 許委員忠信:當然不是全部原因,但是主因。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都講了,以前都講過,委員搞不好是聽了我講的才變成這樣。 許委員忠信:不是,我是讀了你的經濟學原理才知道這才是真正的原因。 管主任委員中閔:好。 許委員忠信:但是你到立法院來卻不講,我要逼你講。 管主任委員中閔:有啦!都有講。 許委員忠信:就是這個原因吧,海外……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許委員忠信:就是海外生產比例過重。 管主任委員中閔:關鍵是產業結構。 蘇委員震清:當一個行政官員要負起應該有的承擔和責任,你剛才講一句話我真的沒辦法接受,你說這是主計總處預測的,你不好意思講什麼,主計總處預測的經濟成長當然要通盤考量,但問題在於曾經由你的嘴巴講出來的話,你也說過期待黃金交叉,然後又在5月8日說保3不會有問題,這就變成你的說法,而不是主計總處的說法了。 管主任委員中閔:那部分我會負責。 蘇委員震清:你說天生的樂觀打死不退,有信心能保3?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講的我都負責,一句不躲。 蘇委員震清:你現在又有信心保2,也說過當初的期望沒達到的難道要打斷腿,這都是大家朗朗上口的。 管主任委員中閔:反正我講的我都負責,沒問題。 蘇委員震清:你為什麼又要講當初的預測是主計總處做的?你自己也有預測,你說有黃金交叉、保3樂觀、也說保2……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 蘇委員震清:我們覺得站在主導台灣經濟的立場上,你們都好像在信口開河,好像是隨便畫一個大餅給台灣人看,最後做不到才說其他理由。我們現在就是怕這樣,每個人都是這樣,早上你自己也說要負責,我們樂於看見政務官負責,問你要負什麼責,你又說給你時間再看要負什麼責,真是莫名其妙!你應該現在就說要怎麼負責,已經到年底了,你還要等到什麼時候? 丁委員守中:朝野立委受到民間的壓力都很大,很多企業員工都拿不到年終獎金,也有很多被lay off,我們的出口也一直在衰退。今天我看到大家的提案內容,雖然要求主委負責,但還不至於下臺,畢竟還需要時間再看,年底國民黨團也會評比各政務官的表現。但現在是審查預算,我們確實感受到很大壓力,很多人拿不到薪水、拿不到年終獎金,政務官信口開河畫一個大餅,最後卻無法達到,無法達到也沒有相對的處分。以去年來說,就有9次下修經濟成長率,今年又預測不準,大家的意思就是比照經濟部張家祝部長的情形,他自己也說放棄年終獎金或者減半,大家今天要問的是管主委對於這方面的意見。 管主任委員中閔:立法院怎麼決議,我都沒問題。 丁委員守中:你自己要有個意見。 蘇委員震清:對嘛! 丁委員守中:現在大家就是問你自己的意見。 蘇委員震清:最起碼的負責…… 管主任委員中閔:連講下臺我都敢了,怎麼會在乎這個?做爺們的會怕這個? 蘇委員震清:我們要知道的是主委怎麼做最基本的承擔。 管主任委員中閔:如果只是講這個,不要跟經濟部一樣,就把年終獎金全砍掉。 蘇委員震清:這是最起碼的,因為做不到,所以要領年終獎金對台灣人民…… 管主任委員中閔:蘇委員,沒問題,如果只是講這個,一點問題都沒有。 蘇委員震清:當然沒有什麼問題,我們就作決議了會有什麼問題?重點是在態度,你是不是真的認為要為整個台灣經濟環境負責?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絕對會負責。 蘇委員震清:刪這個預算又不是什麼。 管主任委員中閔:未來還有更多責任,我都會負。 蘇委員震清:好,全數刪除。 許委員忠信:就是我的提案,全數刪除。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問題。 主席:我們還沒審查預算,一開始就是要討論GDP從年頭一直到現在的狀況,你可以把責任歸給主計總處的預測失準,但今天不是談你個人的問題,不只是你的年終獎金,也不只是你的去留問題,而是我們在關心台灣整體經濟發展,事實上就是沒有上去,反而是下降,這是我們大家關心的重點。今天主要討論為什麼會這樣?到底是主計總處的預測失準,還是台灣整體經濟成長和競爭力在衰退?我們只是要問你這個部分,你應該要很清楚告訴我們,而不是說沒關係,就把年終獎金全部砍掉,不是只有這個問題而已。我們要了解的是台灣的經濟到底是怎麼樣? 丁委員守中:我們要講的是預測失準,台灣的經濟動能也不足,這個動能就是政府部門負責經濟的官員要負一部分責任,因為你們規劃出來的辦法顯然效果不夠好。 許委員忠信:從悶經濟一直到現在,我們只是要告訴你,你們都知道台灣現在是悶經濟,已經是每一季都在衰退了,現在20公斤桶裝瓦斯已經漲到1,000元,這是什麼社會?民進黨執政時一桶才4、500元,現在越來越貴。 黃委員昭順:主委,這個問題非常非常嚴重,經濟一直往下走,我覺得你們做為政府的經濟負責人,主計總處的GDP一直往下修,但所有物價卻一直往上漲,我不知道你們在行政院會上是不是有去反映,包括水電、瓦斯、油價都漲價,尤其現在瓦斯又漲了很多,我們在第一線卻沒辦法向民眾解釋。其實刪年終獎金,只有你一個人,對我們來講也都一樣,但我們想了解的是你們在行政院會上,政府對物價問題應該要有所交代,不能GDP一直往下走,但所有物價卻全部往上揚,我們卻束手無策,這樣的做法……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行政院有物價督導會報。 黃委員昭順:我們看不出督導會報有任何效果,瓦斯價格漲成這樣,你看小吃店的日子根本過不下去。 蘇委員震清:主委,這麼多委員不分朝野都希望台灣經濟能夠成長、能夠好,現在主計總處又再下修,明年預測只剩下2.59%,台灣明年要面對的是不到3%的經濟成長率,剛剛也提到物價一直飆漲,叫台灣人要怎麼生活?你們都找不出所以然,也找不出方法對症下藥,要讓台灣人繼續難過。說到物價飆漲,你剛才說行政院有物價督導小組,這又發揮了什麼效果?難道大家都聽不到這些聲音嗎?明年剩下2.59%,台灣要怎麼過?你們總要有一套辦法來處理,我想你們沒有理由再牽扯到國際大環境的影響了,我們現在怕的就是這個。明年預測是2.59%,如果又不準要再往下修怎麼辦?現在不是刪你的年終獎金的問題,那是很小的事情,只是責任表態而已,如果預算不給你們,你們就說沒錢沒辦法辦事,給你們了也做得零零落落,我們要怎麼辦?你們總是有藉口、總是有理由,你要告訴我們該怎麼給你們預算啊!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有關這上面的問題,我們分析得非常多,現在很多經濟問題已經不是短期的東西,所以本來就需要從根本上去改,根本上的改變就需要一點時間。 蘇委員震清:一點時間?到現在還不夠久嗎?國民黨委員,我們的時間不夠久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長期的結構問題是幾十年累積下來的,不可能半年、一年就改變。 蘇委員震清:明年你們還是可以講這是長年的結構問題,問題是執政到現在多久了?還有兩年馬英九就要準備卸任,這樣還不夠久嗎?還是你要說這是剛剛得到的問題?不要再推拖說是時間的問題了。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不是推拖,長期的結構問題本來就需要長時間來解決。 林委員滄敏:主委,今天我們在審預算,最重要的是要點出整個經濟的問題,經建會是行政院的小內閣,我可以告訴各位,今天台灣的GDP下降也不是主計總處預測失準,主要因素就是沒有一項重大投資可以完成,從國光石化、中科四期,還有桃園航空城到現在也沒看到任何成效,沒有重大投資成果,光靠傳統產業要怎麼和別人競爭?這些可以達到1.85%的優勢沒有一樣可以完成,當然不是你接任主委之後才是這樣的狀況,不過,我們要檢討主委應負起的政治責任!至於跨部會整合問題,以及如何向行政院提建議,我希望大家能聽聽主委的意見,當然,如果主委需要我們給建言,我們也樂於這樣做,畢竟這是需要跨部會整合,更需要大家共同承擔的一項責任。現在萬物齊漲已經是一個既定事實,但台電淘空舞弊卻也不能忽視,尤其國發基金還借錢台電,能不能要回想必會變成問題,所以這又該如何解決呢?爰此,我希望刪除預算,這是我的建議。 主席:在審查預算的同時,大家也都非常關心台灣的經濟成長與經濟問題。既然今天主題是審查預算,那麼我希望預算通過後,經建會能有一番作為。 我們現在開始處理提案,從第一案開始,行政單位要說明嗎? 丁委員守中:如果沒有異議的話就可以直接通過,以節省時間。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經建會會偕同相關部會來共同解決問題。 主席:第一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二案。 在場人員:可否將「重行」二字拿掉?因為配套措施我們是一定會做的。 主席:經建會應偕同農委會等相關主管機關,正視相關政策規劃不當對我國農業部門的重大衝擊,針對「農產品加值運銷中心」規劃與相關配套政策措施重行審慎研議嗎。 在場人員:該注意的配套措施,我們一定會注意? 主席:但你們過去那一套是有問題的…… 管主任委員中閔:但還是要審慎研議。 丁委員守中:有沒有都無所謂,這又不是在說文解字?就尊重委員的意見通過就好了! 主席:那就請你們重行審慎研議,本案通過。 處理第三案。現在嘉義做得如何了?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會催促交通部,他們正在做,只是尚未報院。所以我們會協調交通部與嘉義市。 主席:怎麼好像都沒有進度?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有進度。 主席:民進黨執政時,本預計在103年動工,也就是明年動工,但現在這整個案子好像沒有……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交通部與嘉義市是持續在做的,但我們會協調他們把速度與內容加快。 主席:我們希望可以延伸到民雄與水上,這點請經建會……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會請他們研究。 主席:交通部已經撥經費給嘉義縣進行規劃與評估,現在評估報告也出來了,我們希望經建會能把這部分一併納入處理。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只要併案提出,我們會併案研究。 主席:第三案通過。 第四案及第五案併案討論,黃副主委要說明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經建會的預算其實都是基本預算需求,如果扣除基金,只剩下七億多,而且當中大部分都是人事費用。這些經費都是推動政務的必要支出,因此懇請委員支持並予通過,好讓經建會可以做更多的服務。 管主任委員中閔:現在經濟情況不好,本來就需要長期規劃與檢討,而且要做得更深入,如果刪除預算,會讓工作做起來更加困難,並不會讓工作變得更好。 蘇委員震清:主委,所以問題又回到我剛剛所講的,不給你們預算,你們說沒錢沒辦法做事。好比你們說的,扣掉基本開銷、人事費,剩下已經沒多少錢了,如果再砍了,事情會很難處理。不給預算,你們說沒錢沒辦法做事;可是即使錢都給你們,又如何?我們現在審的是明年預算,但像今年,我們砍了你們什麼嗎?沒有啊!你們做出什麼成績給台灣人民看了?因此,到底要我們怎麼審預算?你們又要給我們什麼樣的未來方向,好讓我們可以支持預算通過?你們一開始就說了,沒錢沒辦法做事,可是真的錢都給了,你們又做了什麼給我們看?既然這樣刪不痛不癢,那就請主委我們一個承諾,告訴我們,你們可以做什麼?這樣豈不是最好的? 丁委員守中:經建會的所有政策規劃經費中,很多都是委外與研究,可是你們自己擁有這麼多的專家學者,為何還有這麼多委外?這些委外的單位算又算不準,估計也估計不準,當然是砍掉,不要再委託了!拿了錢辦事,卻又學問不精,做得不好,預測也不準,反倒讓政府挨罵!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預估,省得預估了反挨罵,製造相對剝奪感!我認為應該要砍掉一些才是! 蘇委員震清:第四案及第五案涉及經建會歲出總預算三十二億五千多萬,如果這裡先做刪除,那麼後面就得調整,因此我建議這兩案先保留,先逐一處理其他提案。 主席:第四案、第五案與總歲出有關,先予以保留。 現在處理第六案、第七案、第八案及第九案,與委辦費一億兩千兩百多萬有關,請管主委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辦包含委外研究及委託辦理,但即使是委託辦理仍和研究相關,此外還有活動…… 丁委員守中:研究辦理不準的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但其中很多屬於分析、研究的項目,不涉及不穩定或不準的預估…… 丁委員守中:我說的不準,就是預測不準……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沒有做那部分…… 主席:主委,經建會一年的委辦費居然高達一億兩千多萬…… 管主任委員中閔:因為這包括非常多的案子在內,尚不包括延續性的案子,大約涉及350人左右…… 丁委員守中:你們有那麼多的博碩士,還需要委辦? 管主任委員中閔:有些東西真的超過我們能力範圍,尤其我到經建會後,給經建會同仁增加非常多壓力,他們自己必須做非常多的專案研究。但是有些事情我們還是需要跟業界討論,所以我們必須請智庫來幫忙,絕對不是隨便弄出來的,而且有些案子已經持續一段時間,具有延續性,加上新增的案子…… 丁委員守中:他們所提出來的政策建議…… 主席:主委可以具體說明嗎?你們的委託研究費有2,595萬元,請問你們究竟委託辦理些什麼? 管主任委員中閔:有些也是研究,有些是相關活動…… 主席:主委,請以具體案例來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像自由經濟示範區,就有相關辦理活動,像海外招商,去各地做…… 主席:所謂的研究費到底在研究什麼? 丁委員守中:每次提海外招商我就要講韓國。以美國為例,韓國是到美國每個大城市的正式商會或年會上去做報告、做演講,而我們的每次海外招商,就是透過自己關係或外館,安排一些場合,或在飯店裡找一些商人來湊數。這並非制度化的做法,也因此,我們曾一再做成決議,要求你們改進。人家韓國就是可以到美國圓桌會議去向大財團做簡報,做得扎扎實實,所以韓國的出口一直保持暢旺與成長。相較之下,同樣是國際情勢不好,我們就是一直在衰退,可是人家韓國就在成長!這是因為人家的方法對,我們的方法不對!我記得外交部有人講過我們這個叫弄虛作假,自己找一些與臺灣走得比較勤的商人,或找一些外國人擺場面,或者去喜來登擺個五、六十桌,請部長做個演講就等於是招商了,這樣當然沒用!為什麼不正式地到芝加哥、洛杉磯、舊金山、紐約、華盛頓這些大城市去辦幾場正式演講招商會?為什麼我們都沒有?韓國怎麼都有呢?因為你們到現在都沒有辦啊! 主席:我想,我們從第六案、第七案、第八案及第九案等於都是朝野…… 在場人員:我們是跟日本的…… 丁委員守中:對,日本也是這樣子,就只有這一次。那美國呢? 在場人員:還沒有去過。 丁委員守中:你們不是說已經去當地招商幾趟,結果還不是空話。 在場人員:那些都不是透過外館…… 丁委員守中:你們連logo都弄錯,還是過去參加聯合國的訴求。 管主任委員中閔:至少我來了以後,我們這次去日本就不是這樣的情勢,但是,我們還沒有去過美國,我們會注意這一點,至少我會去要求,這點沒有問題。 丁委員守中:我們早就作成決議,你們應該執行。 蘇委員震清:主委,我覺得經建會所編列的委辦費1億2,000多萬元,你們好像是為了委辦而委辦。剛才有位委員表示,好像這部分的成績都看不出來。本席提出具體的建議,因為有好多位委員…… 丁委員守中:……後續也沒有追蹤考核…… 蘇委員震清:原本我的提案是刪減2,000萬,我贊成陳召委提案刪減10%。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唸幾個題目,請委員聽聽看這個東西是不是好刪。譬如:國際經貿趨勢相關議題,這就牽涉到目前所強調要出口…… 主席:你告訴我,這些案件都是委託誰?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要透過採購法來辦理。 主席:不是的,你們已經辦理委託,我只問你今年是委託誰? 管主任委員中閔:今年我們沒有這個吧? 主席:今年沒有,這是新的嗎? 丁委員守中:在國際經貿趨勢方面,你們委外花費多少錢? 管主任委員中閔:140萬而已。 主席:去年你們編列1億2,000多萬元,今年你們也是編列1億2,000多萬元,我的意思是,現在主委講的……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我去了之後就做得非常不一樣,我們把許多錢集合在一起,現在我們有設定綜合的主題,下面再分出不同的子題,希望我們能夠把以前沒有做好的部分可以做得更好。 主席:你剛剛唸的就是這個議題,你們要告訴本席,這到底是委託誰? 丁委員守中:譬如國家發展規劃重要議題、國際經貿新趨勢相關議題,坦白說,這些議題在許多期刊、雜誌的報導非常眾多,你們已有200多位專家學者,卻還要再去委託他人,實在沒有必要。我們都知道現今國際經貿趨勢的情況,譬如Economic、遠見、天下等雜誌對於2014的國際經濟趨勢,他們的預測會更準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他們分析的程度與深度不太一樣…… 丁委員守中:既然你說不一樣,那結果是怎麼樣?你們有沒有反映…… 主席:現在中午12時,會議延長10分鐘。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有些研究分析不像一般雜誌所做的綜合性描述,但是,我們的研究分析必須更深入,譬如我們要研究各地出口市場的變化…… 丁委員守中:我們要求經建會的官員應該要好好地研究各方面專業期刊……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我們也有在做…… 蘇委員震清:我不認為委辦費不能刪,我們都提出合理的要求,同時也希望你們能夠做得更好。這是否如同丁委員方才所講的,許多期刊都做這些議題,而你們委辦的研究卻沒有具體成果…… 管主任委員中閔:題目本身就涵蓋各種議題,譬如國家發展與經貿趨勢也都有很多細節…… 蘇委員震清:本席建議刪減10%。 丁委員守中:經建會提供研究報告給我們,你們委外的題目也都是空空泛泛的,不是像主委所說是做深入研究…… 主席:蘇委員主張第6案、第7案、第8案及第9案減刪10%。可以嗎? 丁委員守中:我們看到相關的內容也都是很空空泛泛,你們看自己所委託出去的議題也是空空泛泛的。 管主任委員中閔:過去我沒有辦法講,自從我上任之後,許多事物都與過去不一樣,在作法上也跟以前不一樣,甚至在要求上也不一樣,我們現在真的做了很多…… 丁委員守中:雖然我們在基層挨罵,但是,我們對主委很期待。既然國內經濟無法好轉,你們就要換一種方式執行,你們要委託給專業機構…… 黃委員昭順:請主委說明,如果我們刪10%,對你們的業務…… 主席:我們是減列10%,而不要講刪10%。 黃委員昭順:不是減10%嗎? 主席:我們是減列10%,而不是刪10%。 黃委員昭順:現在是在作文比賽嗎? 依照主委的意思,如果減列10%,在你們委辦業務中哪些是有影響,哪些又是沒有影響? 管主任委員中閔:當初我們已經都做好規劃,如果現在刪10%的經費,當然就會影響我們委託的範圍,譬如我們要給人家多少錢、委託他們要做哪些事情等等,這些當然都有受到影響。 黃委員昭順:你們委託了哪些業務?能不能夠給我們看看? 丁委員守中:你們把所有的title list出來看,委託的題目都是空空泛泛的。 黃委員昭順:主委,我們想知道你們委託辦理的議題,哪些議題是過去有做,卻對我們的經濟好轉沒有效果,如果這次我們刪除相關經費……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我們做的很多事情與過去不一樣,自從我上任之後,我已經要求他們要重新開始規劃,所以我們現在提出委託的議題與經濟根本結構更有關。 黃委員昭順:如果現在刪10%之後,經建會哪個層面將會受到影響? 管主任委員中閔:事實上,整個規模變小,當然就會產生影響。 黃委員昭順:你能不能提供相關的議題的list給我們看看? 丁委員守中:你們所委託的研究報告的title,你們拿出來給我們看看。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我們這次是新的…… 丁委員守中:你就拿去年的,去年的你們總有吧!你看,這也都是空空泛泛的題目。你看這個題目是提升我國銀行競爭力之研究、國家發展前瞻規劃等,這些題目也都是空空泛泛的。 蘇委員震清:好啦,減列10%。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我們從事服務業輸出,包括整體出口的重新規劃。你想想看,我們服務業占這麼大的比重,這個層面非常複雜又廣泛,所以我們真的不是針對某個廠商做分析,而是就整體服務業的面向做分析,這單靠我們同仁完全無法做到,所以我們才會將計畫委外辦理。此外,針對現今國內人口結構的變化,行政院轄下的經建會所要承擔的業務,包括在人力結構上,我們要發展相關產業,其實每個面向都非常大。 另外,我剛剛也向幾位委員提及,我們在政策分析上似乎現有的作法無法反映現實情況,這不是主計總處所做的量化評估,我們也重新再做經建會自己的量化評估的方式與模型。至少在主計總處之外,我們也可以提出不同數據。 蘇委員震清:主委剛剛一直強調,自從你上任以來做了很多不一樣的處理方式,也給經建會同仁很多、很多的壓力,這代表你做的都不一樣,然而我們卻都感受不到。你們愈有能力,我們也不是不給經費,我們就看看你們是怎麼做,所以本席建議刪減10%。事實上,如果刪減10%才減1,000多萬元,我相信你們不差這些錢,既然你們說有很多不一樣之處,你們就做給人家看,我們拭目以待。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員,你看數字是1,000多萬元,但是,它就是占10%,如果我們把所有的案件統統減列10%,對我們而言真的會很辛苦。 蘇委員震清:你們說減10%就差很多,不然你們減20%,我也能夠做給你們看,但是我不在其位,所以我不能說這樣講這樣的話。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我自己也接觸過一些委託案件,譬如當初我們的研究案委託一些人進行研究,如果我們要他們做同樣的事情,但是相關經費必須減少,有些人就不願意做了。 林委員滄敏:主委,每年我們都是老調重提,我建議這件事情我們應該換個口味,要讓大家有感,不要讓本委員會的委員老是認為本委員會相關經費每次都是這樣通過,這樣就沒有什麼意義。與其這樣,你們就不要去做研究,而你們要分析哪些觀點能夠真正做到改善經濟,你們再提出相關的獎勵辦法,或許如此可以尋求委員的支持。我不是在替經建會講話,我認為這應該可行,因為重大投資案就沒有辦法通過了…… 主席:我想再提個意見給委員參考。蘇震清委員主張減列10%,張嘉郡、簡東明、楊瓊瓔等提案要減列10萬元,凍結20%。請問各位,對上述兩案有何意見? 黃委員昭順:我想用凍結,請他們到本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蘇委員震清:每次都用凍結及專案報告,他們講的都是那一些…… 黃委員昭順:蘇震清委員,我們現在氣氛不佳…… 主席:黃委員,管主委在這裡…… 蘇委員震清:我們給他們經費…… 黃委員昭順:請你小聲一點,不然我會嚇到。 蘇委員震清:我說話就是這麼大聲。我們給經費都沒有問題,重點是要有成果,不要他們把經費拿走了,如果沒有辦法做出成果,屆時再來講一堆的理由,不然黃委員敢保證他們所做出的研究,將會有助於明年經濟景氣好轉嗎?我講的都是實在話。 本席建議減列10%,主要希望能給你們一個約束,我們也可以不減,但是,我們希望看到具體成果,你們要向自己挑戰,並承擔起這個責任。如同我們一開始所講的,不給你們錢,你們沒錢就沒有辦法做事;如果我們給你們經費,卻沒有辦法看出成效,你們再來說了一大堆的理由,不然,我們都不要刪減預算。 黃委員昭順:蘇委員,其實我比較傾向不刪減相關預算,我傾向凍結,並請經建會人員來做報告。譬如,國土資訊…… 蘇委員震清:好,屆時黃委員要負責! 主席:我們就照第九案通過。刪10萬凍結20%。 黃委員昭順:好。 主席:我們對於委辦…… 黃委員昭順:他們還是要到本委員會向我們做報告。 主席:對,請他們到經濟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第六案、第七案、第八案及第九案併案處理,並照第九案通過。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因在場委員人數不足,只有主席1人,所以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現有一項新增提案,案次編為第九十六案。 九十六、 今年電價再度調漲,油價、瓦斯又連續上漲,但民眾薪資卻大幅倒退16年,庶民百姓面對國營事業帶頭漲價,帶動萬物齊漲,民眾痛苦劇增;爰要求經建會主委應由總體經濟治理面,具體要求相關部會就國營事業之電價、油、氣價格,瓦斯價格儘速提出調降、凍漲計畫,並應主動於行政院院會提案,儘速調降家庭用之油、電、瓦斯、天然氣價格,稍減百姓痛苦。 提案人:黃偉哲  陳明文  蘇震清  李慶華  簡東明  徐耀昌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從第十案開始。請經建會黃副主任委員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第十案針對一般行政預算…… 主席:第十到十八案都是針對同一目。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都是針對一般行政。 主席:現在逐案協商。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針對第十案,一般行政業務將來是不是都會有統刪標準?能不能建議召集人和委員照該標準去做,未必要逐案刪減? 主席:好,第十案不予刪減。處理第十一案。 徐委員耀昌:本席建議一下,如果我們要討論後面的預算要不要統刪,那麼第八案和第九案是不是先撤案?然後,我們再來討論? 主席:你的意思是第八案、第九案兩案先刪?後面就不刪? 徐委員耀昌:因為八、九兩案留著,後面的案子會奇怪,乾脆把第八案撤掉。 主席:不會奇怪啊!如果後面不刪,我們還可以回頭再討論第八案、第九案要不要刪。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跟委員報告,第八、九兩案是委辦案之凍結,所以後面有很多…… 主席:不是,第八、九案是通過,第四、五案才是保留。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跟委辦案有關的,後面併案處理就可以了。 主席:對,針對2-7總歲出32億,第四、五兩案保留,本席的意思是,這些案子的相關預算如果不刪,那麼第四、五案就保留到院會政黨協商也可以。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刪,就維持不刪,要刪,也留待政黨協商時刪。這樣可不可以?如果可以,第四案、第五案就保留政黨協商。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第四案、第五案原本是要保留,等到後面的提案審查完之後再來看四、五兩案。 主席:也可以這樣啦!但也可以保留,我們先逐項審查,如果政黨協商出統刪多少,我們也配合。第六案、第七案、第八案和第九案四案一起討論,但後來這四案合併為第九案,並照提案通過,也就是凍結20%,這是大概情形。 徐委員耀昌:關於第四案、第五案,是整個預算刪除5,000萬或2,000萬…… 主席:我們現在還在討論第四案和第五案,例如第十案的一般行政,也屬於第四案和第五案的範疇,所以現在照常討論,第四案與第五案也維持保留,不要緊。 第十案不予減列,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本案不通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謝謝。 主席:處理第十一案。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第十一案、第十二案和第十三案都是針對一般行政,是不是能請委員支持,維持原預算?包括人事費在內。 主席:請你針對第十三案中的約聘人員待遇說明一下,這些都用來聘用哪些人員? 廖主任讚豐:因為這是預算員額裡面的預算,所以建請不要刪。 主席:什麼叫做「預算員額裡面的預算,所以建請不要刪」?這是什麼解釋? 廖主任讚豐:約聘僱人員是遇缺不補的,而且我們從民國90年開始編列了50人,到目前為止也一直在裁減,減到目前為止,剩下24人,這24人的員額也已經向行政院報准,是在預算員額裡,所以屬於正常經費。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給召集委員報告,針對約聘僱人員有一項精簡計畫,是以預算員額的5%為原則,就是不能超過那5%,而我們現在每年都依照這個員額編列預算,所以這些都在現存員額之內。 主席:現在就是23人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對。 主席:那佔總員額344人的6.4%,是不是?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5%是目標值,我們出缺不補,這個比例會慢慢降到目標值,我們會逐年達到。 主席:本院預算中心特別提到,你們聘用這些人員違反行政院規範決議,所以你們每年都應該減少人數。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我們現在遇缺不補。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現在是在做,但就是把5%作為目標,會逐漸把約聘僱人員減少到5%。 主席:你們本來是要減少吧!每年人數都在減少,沒有錯吧?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沒有錯。 主席:那為什麼今年編列的預算比去年多?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那是正常調薪與晉級,不是人數增加。 主席:約聘僱人員也可以晉級?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有。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我們早年是有些任務編組,之後留下這些約聘僱人員。但我們已經按照規定逐漸減少,以後都不會有,而且遇缺不補,比例一定會很快回到正常水準。 徐委員耀昌:雖說遇缺不補,但實際上還是在使用…… 主席:徐委員,解釋由他們解釋,我們立場要一致。 第十一案、第十二案和第十三案不通過。 第十四案和第十五案就要比照了,只針對經建會主委。比照經濟部,原則上,主委年終獎金刪減二分之一,其餘二分之一凍結,待滿足連續兩季GDP成長超過3%等條件始得解凍,照第十五案通過。也就是第十四案、第十五案及第十六案就以第十五案通過,第十四案及第十六案不通過。 處理第十七案。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第十七案、第十八案、第十九案也是針對一般行政,能不能夠都請委員支持? 主席:好,第十七案、第十八案不通過。 第十九案。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第十九案是針對整個計畫的正常預算編列,是將來經建計畫的設計、審議等一般業務費,希望委員也能支持,不要刪減。 主席:這是什麼業務費?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也是一般行政。 主席:對於「經建計畫之設計、研審及協調」,能不能具體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這牽涉到本會6個處所有預算,也是一些經常性業務預算,能不能請召集委員支持,不要刪除? 主席:因為這裡有很多節,我們乾脆採納第十九案,但不要刪20%,改為刪減10%,其他部分就不審查,請經建會自行調整,這樣好不好?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這項預算還包括委辦費在內,算是總額。 主席:本預算提案一直到第五十五案,本席建議只以本案刪減10%,其他到第五十五案都不討論,由經建會回去自行調整,這樣好不好?大概就是2,500萬。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中間也包含剛剛凍結的委辦計畫。 主席:沒有,跟凍結無關。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員,請讓我們同仁說明,好不好? 主席:只有刪10萬,凍結20%耶! 管主任委員中閔:那20%也包含委辦經費。 主席:本項預算包括設計、研審及協調,總共2億多啊!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報告召集委員,針對剛才那幾個案子,2億多的預算其實包含委辦經費預算,可不可以把委辦經費扣除,因為委辦預算剛才已經凍結了,也就是扣除委辦經費後,剩下的部分刪減5%,後面幾案容我們自行調整。 徐委員耀昌:好啦!5%啦!若刪10%就不用做事了。 主席:原則上,針對第九項委辦費,凍結20%。設計、研審和協調都和委辦費沒有關係。 管主任委員中閔:可是本項預算下有包括委辦預算。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建議針對不涉及委辦的部分統刪5%,我們自行調整。 簡委員東明:好啦!可以啦!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才不會重複,因為本項預算內也包含委辦項目。 管主任委員中閔:要扣掉委辦部分,剩下的才刪減。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委辦經費既然已經凍結,就不用再刪了,只要以凍結處理。非屬被凍結那一塊預算,我們再來刪減或調整。 主席:第十九案暫時保留,稍後再回頭處理。 第二十案、第二十一案、第二十二案、第二十三案、第二十四案和第二十五案都是針對第2目第1節,是不是這樣?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都是委辦案,可以併入剛才凍結那一案。 主席:是不是都是委辦費?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是。 主席:針對「研擬國家發展計畫」、「國家發展規劃及重要議題研究」,你們能不能說明一下計畫內容? 曾處長雪如:就第二十案的部分,我們編列了380萬經費進行重要議題的研究,其中一項是偏重國家發展規劃的重要議題,另外一項是國際經貿新趨勢的相關課題。本會為整個國家做經建規劃時,其實隨時都會碰到很多重要議題,所以針對這兩塊編列380萬元,主要用途就是這樣。 主席:不是,國家發展計畫總預算是736萬,委辦費只佔一半,是330萬吧! 曾處長雪如:對,如果是針對第二十二案,其中有一筆339萬預算,那是台灣經濟論衡月刊的委辦預算。原則上,台灣經濟論衡月刊是每個月出版,其前身是自由中國之工業,當中對於整個行政院、經建會推動的一些計畫有一些簡介、宣導,也有一些經濟論壇性質,接受外界投稿,國內外相關重要圖書館其實都會訂閱。我們也發行電子版,所以,原則上,這是國內外都作為重要參考的一份刊物。而700多萬是被列在第一項下。 主席:是編在第一項下嗎?那委辦費就是300多萬。 曾處長雪如:對,在第一分項的736萬下面,除了我剛才報告的339萬以外,還有臨時人員的126萬。 主席:所以本席才跟你確認,這700多萬當中,包含教育訓練費、資訊服務費等。 曾處長雪如:還有一些出國旅費與國內旅費。 主席:主要計畫內容是什麼?本席要了解到底這筆預算在做什麼。 曾處長雪如:經建會必須擬定每一年的國家發展計畫,為了研擬計畫,我們每一年都會做一些前置性研究,包括自行研究與委託研究,當中也有一些國際交流等幕僚作業,包括參加APEC等相關活動;還有一項很重要的是,我們其實也要編列一些國內外學者都很常用的databook,基本上,如果有外賓來訪,我們也會做一些關於過去60年以來,台灣經濟發展的宣導片子,這個部分其實都頗獲好評。而這些預算都編列在第一大項736萬中。 主席:主委,你知道這項計畫在做什麼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大概知道這個方向,因為這些是會中的主要工作,所有相關工作預算都併在本項下,包括經貿趨勢在內。經建會做的許多工作,都具有方向性、規劃性,例如國際經貿趨勢等。 主席:但本席就是覺得這項計畫很抽象!而且我們發現,這些預算有一半是在辦理台灣經濟論壇…… 管主任委員中閔:不,台灣經濟論衡月刊,是延續性工作,經建會多年來一直在做。 主席:本席知道,但從計畫內容來看,700多萬裡面竟然有一半在辦理台灣經濟論衡月刊,是不是這樣? 管主任委員中閔:對。 主席:也就是說,針對這份月刊,你們一年要花300多萬,佔了一半? 曾處長雪如:因為是每個月出刊,一年出12期。 主席:這項國家發展計畫內容……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只是借用這個計畫的名目,而這也是我們過去都在做的事情。 主席:本席知道,本席的意思是,預算名稱「研擬國家發展計畫」,看起來似乎不可侵犯,總共有1,700多萬,還以為動不得,一動就可能影響國家發展計畫,但深入去看內容才發現,其中的700多萬,有一半以上都用來辦這本月刊。 曾處長雪如:不是。 主席:是啊?哪裡不是?國家發展計畫的736萬,當中就有將近一半的預算要用來辦理台灣經濟論衡月刊,顯見預算的倍數不合理,也與計畫核心不符。 曾處長雪如: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會遵照大院的建議,就是在下一個年度把這筆預算放在另一個預算科目項下。 主席:可是你們在預算書說明欄裡就是這樣寫啊!怎麼可以調整?這項發展計畫736萬的說明中,就明定包括委託辦理台灣經濟論衡月刊339萬5,000元。這份刊物很重要嗎?很多人在看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這份經濟論衡月刊的內容也是跟國家發展計畫有關。 主席:都給誰看?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給相關部門、機構。 管主任委員中閔:還有商會、協會。 許委員忠信:時常在宣傳ECFA的好處。 主席:本席倒是沒有看到手上這本有宣傳ECFA的內容,但許教授要不要看看? 曾處長雪如:其實,國際知名大學圖書室也都有收錄這份刊物,包括日本、新加坡、美國都有很多大學都有。 主席:這樣好了,針對研擬國家發展計畫項下1,700萬預算的提案是從第二十案到第二十五案,就統刪10%,這樣可以吧! 曾處長雪如:可是這部分包含一些委辦費,還是會重複刪除。 許委員忠信:還是留待黨團協商。 主席:這個部分,我們還會回頭到第十九案處理。許委員,你注意一下,現在第十九案暫時保留,預算2億5,000多萬,原本則是主張刪除20%,後來本席提議刪減10%,徐委員以及經建會建議刪減5%,所以第十九案暫時保留。原則上,我們儘量在這5%的範圍內統刪。許委員,你了解本席的意思吧!原則上就是這樣,才不會全部丟回去給他們去統刪,像國家發展計畫幾乎都是用來辦月刊,原則上就要刪,至於要刪5%、6%還是7%,我們再來談,這樣可不可以?針對第二十到第二十五案的1,700多萬,先刪10%,就是170多萬,這樣可以吧!原列數是1,732萬,先刪10%。 徐委員耀昌:剛才不是說刪5%,現在又變成刪10%? 主席:不是,第十九案針對2─7─2,總預算2億多元,原本我們提議刪減10%,後來你們要求減為5%,那就是1,000多萬,對不對?這1,000多萬當中,我們現在一項一項刪,現在才刪了100多萬,還有900多萬可以刪。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跟召委報告,這2億多元預算,其中有1億多是委辦案,剩下1億多,其5%應該是500多萬。 主席:好,沒關係,我們就刪到5%、也就是550萬為止,現在只刪了100多萬而已。 徐委員耀昌:整個大方向是凍結20%? 主席:徐委員,本席向你解釋,比較清楚。原本我們提議要刪減5%,讓經建會回去自行調整,但現在改為我們自己看。目前已經刪了170多萬,大約10%,假設我們總共要刪600萬,那就還有300多萬可刪。這樣你了解嗎?我們大概是依照這個額度在處理、調整,差一點沒有關係,但這樣做,我們比較知道刪了什麼預算,以及哪一項業務用在哪裡。 進行第二十六案到第三十五案,都是針對第2目第2節。請列席官員說明。 高主任秘書仙桂:第二十六案到第三十五案,基本上就是經建會經研處業務,經研處的主要工作,第一項就是景氣對策信號,此外,它也扮演一些重要的幕僚小組,例如物價小組、景氣因應對策小組的相關業務。目前委員提議要刪減的大概可以分為3個部分,一種就是一般行政費,一種是委辦費,另外,委員也提到,我們也編列了一項出國費用5萬5,000元要赴大陸訪查,這筆也希望刪掉。我們希望,委辦部分納入整體委辦凍結20%的範圍內,因為一般費用大半用在人事等相關費用。 主席:這項預算的內容是「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是不是這樣? 高主任秘書仙桂:對。 主席:總共有3項主計畫,是吧? 高主任秘書仙桂:是。 主席:第一項是經濟、景氣分析及政策研擬,其次是節能減碳與經濟發展,還有一項是財經新策略規劃研究,是不是有以上3項主計畫? 高主任秘書仙桂:是。我們大多把人事費編在第一個子計畫下,委辦經費多半編在第二和第三項子計畫;此外,第一項子計畫也包括出國經費。 主席:我們特別感興趣的就是第一項子計畫,就是所謂的景氣分析及政策研擬,與這一整年的景氣預測背道而馳,我們是不是浪費了太多預算在這裡? 高主任秘書仙桂:沒有,基本上,我們每個月都會發佈景氣燈號,景氣燈號是一個客觀的衡量標準,各方其實也非常重視,當中沒有主觀判斷。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是統計,不是預測。 高主任秘書仙桂:第二,關於節能減碳與經濟發展之研究,基本上,本會是負責國家節能減碳委員會有關方案及指標管理組的幕僚作業,所以時常要針對一些院內交辦議題加以評估,今年就有3項,包括日本三一一震災對台灣經濟及產業的衝擊評估,第二是台電電價三階段調漲對我國經濟影響的評估,還有一項是應貴委員會要求,評估核四不運轉對總體經濟的影響。基本上,這項影響評估的模型非常複雜,所以我們其實有配合委辦團隊,幫助我們處理。當然,最後政策的形成與判斷是由我們來做,可是有一些較複雜模型的維繫,需要委辦團隊給我們一些支援,這筆經費大半就是用在這項委辦計畫。 管主任委員中閔:還有,其中牽涉一些東西,可能真的不是一般公務人員可以處理,即使具有較高學歷,中間仍然有非常偏重技術的部分,這就是需要學者支援的原因。 主席:這筆節能減碳委辦費編列650萬,那模型是什麼? 高主任秘書仙桂:是G模型。 主席:請說我們聽得懂的。 高主任秘書仙桂:是一般均衡模型。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可計算一般均衡模型。 主席:有沒有具體成果? 高主任秘書仙桂:有,就是我剛才報告的3項評估報告,如果委員有興趣,我們可以提供。 主席:主委,你能不能說明一下?這項子計畫中,景氣分析就是指分析燈號吧? 管主任委員中閔:對,有一項是分析燈號。 高主任秘書仙桂:第一項子計畫。 主席:那你能不能說明一下?今年是102年,景氣分析燈號如何計算? 高主任秘書仙桂:跟委員報告,國內景氣燈號大概只有6月閃過一次綠燈,其餘連續14個月閃黃藍燈。 主席:每個月都計算燈號? 高主任秘書仙桂:每個月都有,我們也會每個月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閃黃藍燈的包括八、九、十、十一月4個月。 主席:只有6月閃過一次綠燈,七、八、九、十、十一月都是黃藍燈吧! 高主任秘書仙桂:對。金融危機發生時,也曾經連續4個月都降到最低分9分,而且是因為降無可降,如果繼續惡化的話,說不定更差。11月的話,我們希望分數會往上提升,可是如果要閃綠燈,必須達到24分,目前是20分,還有一段距離。 許委員忠信:連續五次黃藍燈,台灣史上未曾出現過這樣的情況。主委,這樣很慘!不過這當然不是這項計畫的罪過。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這項計畫真的是延續性的,已經做了這麼多年,到現在為止,大概也30多年了。 主席:但這些錢都花不完啊!去年也沒有花完啊! 高主任秘書仙桂:基本上,這項計畫是到今年11月才截止,而計畫是11月發包,而我們現在正在做發包的動作。 主席:但錢就是沒有花完嘛!去年決算起來,也沒有花完啊! 高主任秘書仙桂:我們會有結餘款辦保留。 主席:保留多少? 高主任秘書仙桂:執行率97%,只是在大院審議時,可能因為還沒有委辦出去,因為這項計畫每年都是到十一、十二月才做當年的委辦,所以會比較慢。 主席:針對第二十五案、第二十六案、第二十七案、第二十八案、第二十九案、第三十案、第三十一案、第三十二案、第三十三案、第三十四案和第三十五案,有委員主張刪15%,有些委員希望刪5%,也有委員提議刪減300萬。原則上,本計畫就刪5%。 簡委員東明:刪太多了。 主席:因為要配合統刪比例。那各位認為要刪多少? 許委員忠信:10%。 主席:10%就是100萬,差不多。 簡委員東明:5%啦! 主席:5%好了,因為10%就要刪290多萬了。還是刪減5%。 許委員忠信:黨團協商時,本席還是會再砍。 簡委員東明:黨團協商再說。 主席:黨團協商時,有第四案和第五案可以給你們砍。 本項預算2,950萬,刪減5%,各位沒有意見吧! 請問高主秘,你們的景氣分析,到10月都持續閃黃藍燈,既然都是你們自己做的分析,就要把訊息傳給主委啊!如果主委事先知道,怎麼會在本院拍胸脯保證?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召委,我們當政務官,怎麼可以悲觀呢?不能悲觀啊! 主席:但你也不可以太強勢,畢竟這個資訊誤導了台灣人民,還以為經濟好起來,紛紛去買股票,股票卻下跌了。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啦!燈號每個月定時公布。 主席:大家也可能據以增加投資,所以你還是應該講清楚。 高主任秘書仙桂:這些資訊都是公開的,其實大眾都曉得。 主席:大眾都曉得嗎?可是本席也有看、有質詢啊!明明閃黃藍燈,你們怎麼還敢拍胸脯,說景氣沒問題呢?主委每一次都說沒問題啊!所以人民就花錢投資啦! 高主任秘書仙桂:委員,其實我們每次召開記者會,各大報幾乎都會報導,相關資訊也會公開在網站上,供人民判斷。 主席:所以話要講清楚,景氣預測是主計總處負責,燈號則是你們自己根據景氣分析,所以經建會不可以說你們沒有做景氣分析,其實你們也有做。 處理第三十六案到第四十四案,針對第2目第3節促進產業發展,總預算3,163萬,請說明一下。 詹處長方冠:促進產業發展這幾項子計畫,主要就是推動服務業的發展、新興產業的發展、水資源利用,以及最近一項很重要的政策,就是自由經濟示範區。 許委員忠信:你沒說,本席還不會生氣,本席向召委報告,全世界沒有人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讓外國律師、會計師、建築師享有超WTO待遇,等於說他們可以來台灣執業、承攬業務,但有哪一個國家給我國這種待遇? 詹處長方冠:這基本上是參考美韓高度的自由貿易協定FTA,而且還在討論。 管主任委員中閔:他們要在台灣執業,一定要有台灣證照。 許委員忠信:一定要有台灣證照才可以? 詹處長方冠:對,沒錯。 管主任委員中閔:不是颳風就可以下雨,一定要有我國證照才能執業,這是不變的,是法律規定的。 許委員忠信:一定要考過證照才可以? 管主任委員中閔:那當然。 許委員忠信:那中國民眾可不可以來考? 管主任委員中閔:如果我們不讓他們考,他們就沒得考,沒得考,也就不能執業,請委員不要誤會,絕無其事。 許委員忠信:不讓他們考證照的政策,應該維持不了幾年,畢竟是歧視中國人,日本人、美國人都可以來考啊! 管主任委員中閔:但一定要考過國內證照才能執業。 許委員忠信:本席知道,現在的確不開放中國人報考,但這涉及歧視,違反WTO原則,過幾年,中國一定會在經合會等場合要求我國改變這項規定,准許中國人報考嘛! 主席:本席了解一下,處長剛才提到,在促進產業發展項下,除了促進新興產業以外,還有規劃水資源之永續利用,能不能說明一下內容? 詹處長方冠:您是說有關水資源的部分? 主席:對。 詹處長方冠:我們有幾位同仁專門負責水資源的綜合性審議跟推動,譬如最近討論未來新的治水方式是6年600億,就是由經建會負責協調各部會研擬及推動計畫。 主席:這叫水資源嗎? 詹處長方冠:在水資源…… 主席:水資源的永續利用怎麼跟治水有關? 詹處長方冠:治水是水資源永續利用中的重要工作之一,當然還有其他的。 主席:水資源規劃…… 詹處長方冠:那些都包含在裡面,我只是舉一個例子。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是規劃…… 主席:不是,本席不瞭解你們說「較上年度減列辦理離島地區……」是什麼意思?這是在做什麼?怎麼跟離島地區有關? 詹處長方冠:離島地區的水庫這些東西,其實也是本會負責審議。 主席:你們才編列一百七十幾萬而已。 詹處長方冠:對,沒錯。 主席:才一百七十幾萬要怎麼做到離島去?離島有離島建設條例才對。 詹處長方冠:沒有,有些案子會由我們審議。今年度就沒有了。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上年度有編列離島的費用,但是今年度減列之後就不做那個部分,因為已經完成了。 主席:你們說一千七百多萬要用來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這主要是做什麼? 詹處長方冠:包括到國外宣導、招商,以及未來示範區如果有新的示範產業要推動,會有一些委辦的案子,主要是這兩大範圍。 許委員忠信:在第幾項? 主席:在預算書的第幾頁? 詹處長方冠:在第59頁。 主席:主要業務是配合台灣經濟示範區的政策推動、辦理優先示範產業研析、示範區政策宣導,還有到國外招商,是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還有很多政策宣導都有。 主席:什麼? 詹處長方冠:還有政策宣導都有。 主席:新加坡、歐洲、美國、日本? 詹處長方冠:是。 主席:去年就有這個計畫嗎? 詹處長方冠:示範區的部分完全是新的。 主席:各位有沒有意見? 許委員忠信:本席有意見,自由經濟示範區不能助紂為虐。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個怎麼會助紂為虐?我們都還沒提出政策,你要讓我們有機會做。 許委員忠信:如果我們讓你們通過預算,就是讓你們助紂為虐,因為自由經濟示範區根本都是引進中國事業而已,像這次陳德銘來台,看完之後非常高興,還叫我們趕快落實自經區。 詹處長方冠:我們招商、宣導很多都是在外國進行。 許委員忠信:你們很優秀,都可以規劃。 詹處長方冠:我們一定有規劃。 主席:委辦費我們凍結20%,大概是…… 詹處長方冠:委辦費已經凍結了。 主席:委辦費先凍結。第九案已經通過了。 徐委員耀昌:已經通過凍結20%了。 許委員忠信:但是這一個還要再…… 主席:你剛剛講的是三千一百多萬裡面,新增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預算1,748萬。你對自由經濟示範區一千七百多萬的預算有沒有意見? 許委員忠信:本席覺得凍結20%不夠。 主席:不是,這個沒有凍結。 詹處長方冠:有,裡面有一些是委辦費。 主席:自由經濟示範區沒有委辦費。 詹處長方冠:有,委託研究、委託辦理就是。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四個分項有三個都是。 詹處長方冠:因為有一些要負責招商。 主席:第59頁。 許委員忠信:委辦費1,000萬,一般事務費400萬。 主席:一千七百多萬和1,000萬。 許委員忠信:委辦費太高,因為這種東西經建會可以自己規劃,沒有必要委辦那麼多。 詹處長方冠:沒有,很多是國外招商的部分。 許委員忠信:國外招商你們自己會。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委託辦理在辦活動時都是需要的,我們需要請人家聯絡…… 詹處長方冠:我們要找專業人士投資。 管主任委員中閔:到日本去都要請野村、日本經團連辦理。 詹處長方冠:還有場地費用等全部都是含在委託裡,請委員支持。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個真的需要委託辦理。 詹處長方冠:而且這對我們…… 主席:黃昭順委員在她提的第四十三案特別提到,「經建會負責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卻未能於兩年時間內擬定完整政策、獲取跨部會共識,實有嚴重缺失,爰提案相關預算全數凍結,俟經建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詹處長方冠:早上黃委員也在場,所以她其實已經知道早上大家作成的決議,就是委辦費先凍結20%。 主席:不是,這是黃委員跟廖國棟委員、簡東明委員…… 許委員忠信:黃委員偉哲跟陳委員明文是提案刪減500萬,所以一個是提案全數凍結,另一個是提案刪減500萬。本席兩個提案都支持,因為我們一定要控制住預算,不然你們會開放中國的勢力進來。 詹處長方冠:沒有,這跟委辦費的預算沒有關係,因為我們現在都是在談……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早上凍結20%的提案也是黃委員提的。 簡委員東明:這個提案本席也有連署,黃昭順委員假如在的話,她應該也要聽我們…… 主席:簡委員要改變主張? 簡委員東明:委辦費的部分我們已經凍結20%了。 主席:是第幾案凍結20%? 簡委員東明:第九案。 主席:第四十三案併第九案凍結20%,因為這個部分…… 許委員忠信:刪除50%。 主席:不是,我們現在討論到第九案,至於你講的第四十四案要另外談。從第三十六案一直到第四十四案,我們現在是討論到第四十三案,原則上這部分是要凍結,可是第九案在這個科目下已經凍結20%,所以第四十三案不予全數凍結,併第九案凍結20%。現在繼續處理第四十四案。 許委員忠信:要刪除。 主席:這樣不吻合。我們討論第九案的時候就已經說要凍結了。 業務費部分,黃偉哲委員提案刪減500萬。 詹處長方冠:黃委員是因為委辦案才提案凍結,是不是也請主席一併併案? 許委員忠信:不能併案。這個絕對要刪減。 主席:好,不行併案而是要刪減,我們來討論。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一樣是委辦。 許委員忠信:你們委辦得很浮濫。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個是辦活動、到海外需要的。 許委員忠信:我們要尊重三名提案委員,他們提案刪減500萬只是剛好而已,不然到黨團協商會要求更多。我們現在先刪一刪。 徐委員耀昌:黨團協商的時候再處理就好了。 許委員忠信:現在先刪。 徐委員耀昌:不是,我們剛剛講過,委辦的部分是凍結20%,如果你還要要加強,到朝野協商再來處理。 許委員忠信:那是凍結。不要。 徐委員耀昌:本席建議第四十四案改為凍結20%,併第九案。 管主任委員中閔:併第九案。 許委員忠信:不行。 徐委員耀昌:這是已經決議過的東西。 許委員忠信:因為他們規劃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彈性很大,所以我們一定要嚴格管控,這跟別的政策不一樣。 管主任委員中閔:到時候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要送大院審議,大院會有充分的時間看這個條例,所以決定權最終還是在大院。我也要趕一份報告給委員,這樣也不耽誤委員去受訪。 許委員忠信:所以現在要把關。 主席:許委員,如果是這樣,我們原則將委辦費用的1,000萬元併第九案凍結20%。另外,如果你要刪減,大概就酌減一般事務費和國外旅費的748萬元。 許委員忠信:一般事務費和國外旅費刪減10%經費。 主席:好,就這樣。第四十四案的委辦費用1,000萬元併第九案凍結20%經費,而一般事務費和國外旅費則刪減10%經費,即74萬8,000元,還是要刪減50萬元? 許委員忠信:刪減10%經費。 主席:是約74萬元。 許委員忠信:還是刪減20%經費? 主席:我是說如果刪減50萬元,可以嗎? 許委員忠信:像剛才講的刪減10%經費。 主席:好,就這樣。委辦費用的1,000萬元併第九案凍結20%,而一般事務費和國外旅費則刪減10%。處理第四十一案、第四十五案及第四十六案。請清楚說明,不要故意不清楚說明。 林副處長至美:第四十一案是關於人力處的委辦費,編列430萬是因為我們有擔任行政院的很多幕僚工作,譬如人才會報、促進就業專案小組、改善所得分配的專案小組,及年金改革小組,這些都是我們擔任行政院的專案小組幕僚工作。因為擔任這些小組的幕僚工作,我們需要作研究以了解其趨勢,所以像今年我們就做了下列研究,譬如年金改革方面,有13篇的委託研究案。還有跟教育有關的少子化研究、跟教育資源方面或產學合作方面有關的研究。我們以430萬就做了將近15篇的委託研究。因此,請委員能幫我們保留這個部分的預算。 管主任委員中閔:現在大家都在講關於人口的議題,其牽涉到的面向是涵蓋整個社會,包括從出生到老年,到就學到工作,各方面全部的議題都包括在裡面,這是非常龐大的議題,所以行政院也將它提高到院的層級,且由經建會在做幕僚工作。而在這方面,我們要做非常多的相應政策研習,這是關係到臺灣的未來,因為人口的問題真的是臺灣現在最嚴重的問題。 主席:你們現在是委託誰在做關於人口結構及產業轉型影響下之各項人力資源發展?是委託誰在做關於人力運用效率? 林副處長至美:這個計畫下面是有好幾個分項計畫,現在…… 主席:我現在是說,你們在102年並沒有這個預算嘛,沒錯吧? 林副處長至美:對。 主席:那是委託誰在做? 林副處長至美:關於人口的部分,我們並沒有委託。 主席:你們的委辦費就430萬,你們是委託誰在做? 林副處長至美:對,可是那是個大帽子,我們今年做的研析主要都是和年金有關的,至於人口方面,都是我們自己做的研析,因為我們自己有推估人口。 主席:在預算書的說明欄寫得很清楚,你們有委託研究「人力資源發展與運用相關議題研究」不是嗎? 林副處長至美:那是我們的統稱,這個是關於年金的方面。 主席:這看起來不是很重要,但卻是很重要的議題。 陳副主任委員小紅:我們現在正積極推動這個事情,從過去一直到現在及未來,這裡面牽涉到的誠如剛剛我們主委所報告的,不是只有人口本身的問題,就是老化及少子化,還包括移民的問題、產業結構變遷等,而我們現在最嚴重的問題,也是國內比較疏忽的,是勞動力一直在老化,且減少。至於國內勞動力到底減少得有多嚴重,根據本會的預估,將來到2060年會減成只有900萬人,最高峰則是2015年的1,700萬人。關於這個人口的缺口,我們現在正積極配合行政院,準備要求各部會積極推動很多後續研究,但因本會是個統整協調的單位,所以我們自己要更能掌握全球的趨勢,因此我們會在這樣的框架底下,針對產業、移民、教育產學落差,及勞動力,甚至配合去年的年金方面,就是退休的年齡有沒有必要重新作思考等作研析。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研析,目前也正在行政院積極推動中,我們預估明年要陸續請很多專家來做更深入研討,所以編列這樣的預算。 主席:副主委,你還是沒有答復,我們現在是問這個400多萬的委辦費占了這個預算的8成,而過去102年,你們是委託誰研究?可是你剛剛講的,是你們已經將這個部分委託研究啦!是不是這樣?那是委託誰研究出這個結論? 陳副主任委員小紅:我們現在關於國民年金就有13個案委託出去,且在6月份已經完成報告。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各校的教授。 陳副主任委員小紅:幾乎是國內在這方面的專家全部我們都延攬。 主席:這個委託研究有用嗎? 陳副主任委員小紅:有,我們現在還不斷持續做,雖然改革的方案已送到大院,但是我們覺得還有很多後續及更深入的問題。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個事情牽涉到的面向非常廣,所以影響非常大,且其並不是一次性做完就沒事了,是整個都要持續做。因為牽涉到整個人口問題,這是相關臺灣的未來發展,所以我們一定要持續關注這個事情。 主席:這是很重要的問題,我們只是說你們的委託研究有沒有用? 陳副主任委員小紅:我們自己也做,也和專家一起做,並不是只有委託出去,我們會持續和他們一起共同研究。 林副處長至美:我們委託研究的成果現正彙整成報告,要陳送行政院,也要提供相關部會…… 管主任委員中閔:400多萬元的經費而有13個委託案,等於一個案才約20萬元,所以是我們副主委以他的面子去拜託別人幫忙,經費真的是非常少,也就是因為錢很少,所以才拜託別人,等於是人情啦。 林副處長至美:大約一個研究案的經費是19萬元。因為真的沒錢,所以學者真的是義務相挺。 主席:學者不會義務相挺。 林副處長至美:真的是看我們主委和副主委的面子。 主席:如果你們真的是以20萬元的經費,他們就做20萬元的工作。 陳副主任委員小紅:大家還是有使命感。 主席:我們都知道,我們過去都這樣的。 陳副主任委員小紅:因為這些經費實在很少、很少了,所以請求委員不要刪了。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報告委員,因為這裡400萬都是委辦費,這部分能否併入第九案,反正凍結百分之二十,屆時我們再一併向委員會報告之後始動支。 主席:好,第四十五、第四十六案我們就不刪了。 我覺得這點很重要,譬如說這個議題若很冷門,我覺得你們委託案件一定會失敗。如你們所說,以20萬元要學者做多麼重要的議題,他們實在是做不出來。 在場人員:這需要長期的資助。 主席:處理第四十六之一至第五十四案。 第四十六之一至第五十四案為「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請相關人員進行說明。 郭處長翡玉:報告委員,「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項下分為三科目,第一個科目為都市與區域發展計畫研審,我們主要在審議院交付的案子,所以這是本處的基本業務費,大約為290萬元;第二個科目為國土空間發展策略規劃,除了本處處內自行辦理國土空間策略議題之外,目前我們的重點是放在委辦案裡面有690萬元,其中主要是辦理兩個事項,第一,建立氣候變遷調適的平台,主要是跟國際接軌;第二,在APEC能源工作會議中,我們與美國合作建立一個能源智慧社區知識分享的平台,這是我們會持續辦理的會議。第三個科目為推動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與規劃,總共編列1.55億,其中1億元主要是補助地方政府以辦理區域合作平台,目前我們已經協助五個區域的平台,包括北部、中部雲嘉南、高屏及離島,這些經費是協助地方政府進行地方發展所需之相關規劃,並配合政府由上而下的政策方向進行規劃。另一部分則是辦理國土資訊系統,也就是其中的一億,有一些是需要辦理國土規劃或地方進行各項規劃所需要有的地理資訊系統,也就是以資料共享角度來做,由經建會負責的地理資訊專案小組,統一供給福衛的圖或各機關生產的圖,這部分主要是協助各部會與地方政府進行相關規劃。以上說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這幾個案子都是在國土開發的部分,根據我剛才所做的統計,這幾個案子已經刪減了,扣除到委辦費約為190萬左右,所以這1億多的補助費用刪除500萬元,並湊足剛剛所謂5%的部分,其餘委辦費用的部分予以凍結,至於非委辦費用則刪減500萬元。我們可否採用上述方式將後面幾項提案做併案處理? 主席:委員提案最少主張都是2,000萬元起跳,譬如有2,000萬元、4,100萬元、5,100萬元及5,200萬元等,包括黃昭順委員也主張凍結十分之一。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在委辦案的部分,我們就是併案…… 主席:我看到經建會的預算,在101年決算未執行有43%,100年有38%,為什麼? 郭處長翡玉:報告委員,這部分是我們補助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需要透過議會同意的程序…… 主席:補助地方政府做什麼? 郭處長翡玉:即是有關地方發展的規劃,譬如,透過區域的合作平台,雲嘉南地區針對農業發展有建立產銷的平台,或者是針對觀光發展,就是各地方政府…… 主席:我沒有聽過吶!聽你這麼說,我覺得很離譜,我都沒有聽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這個是指區域平台,幾個縣市不是有建立幾個區域平台嗎?委員在擔任縣長期間,我們也給予補助…… 主席:沒有啊!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有的,譬如雲嘉南農業及觀光業的總體規劃,這是由三、四個縣市一起做,我們再補助給縣市來做規劃。 徐委員耀昌:好像我們苗栗跟你們嘉義的……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對,包括雲嘉南地方。 徐委員耀昌:如果這部分我們不補助,會不會有問題?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這些都是補助地方使用的經費。 徐委員耀昌:因為我知道……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像農業、觀光、交通及水利,如果單由一個縣市做都不完整,所以才會跨幾個縣市一起做。 主席:所謂的國土規劃,在預算執行上就發生偏差了,事實上,以現今的5都及未來的6都行政區域來劃分是有問題的,而你們宣稱要縮短城鄉差距,但城鄉差距怎麼可能縮短?事實上,城鄉差距是愈拉愈大,我們所要主張的國土規劃應要有全面性、整體性的規劃,而這些規劃將視區域的發展為核心做整體性的規劃,否則你說嘉義縣到底是要發展什麼?到底嘉義縣的發展方式要不要跟台北都會區相比,以投資更多的水泥建設,還是嘉義縣要以農業產業為主?經建會應該先規劃出各縣市的定位,所以國土規劃應該先規劃出這些東西。我認為現在經建會所做的區域合作平台沒有意義,這反而造成縣與縣之間在資源上的拉扯。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報告委員,過去就是各縣市想要做什麼、就做什麼,這就是主席剛剛所說的,從建設面就有衝突,如果我們要整合建設面衝突,我們就要先做整體計畫。誠如委員所言,我們要先做整體計畫之後才能建設,但是,這部分必須尊重幾個地方政府的共識,如果中央硬給他做,他也不要,所以我們編列一筆經費,讓各地方政府可以合作,待大家形成共識之後再執行。這部分與委員剛剛所講的意思完全一樣,現在每一年這幾個縣市都做一、二十個跨縣市的計畫,所以這部分具有相當的貢獻。 徐委員耀昌:這應該是延續業務……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雖然這部分的經費不多,但是對區域建設有很大的貢獻。因為如果沒有做計畫,建設就分門別類…… 報告委員,幾項要刪減的金額扣除剛剛的部分,賸餘不足的部分都是在這項計畫中調整。 在場人員:這個計畫的內容……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不會的,這些都是地方有需要才會做。 主席:這裡就刪500萬…… 在場人員:剛剛的總數是多少?是不是我們將剛剛的百分比扣除前面已經刪減的,賸餘部分我們再做核算…… 徐委員耀昌:你們要提出數字來。 在場人員:我們馬上算。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另外向委員報告,剛剛有些包含委辦的部分,這部分不是要凍結?我們已經將其扣除。委辦歸委辦…… 主席:這部分就刪減500萬元。 繼續處理第五十五案。 左主任珩:第五十五案是法制協調中心所編的預算,提案內容是說委辦費太高,其實這是因為我們的一般事務費太少,像其中有一個委託案是良好法規評估,這是我們在APEC中承諾要做的,這部分每個國家都一起在努力,就占掉47.73%。另一個案子是新經濟簡訊,這是一份中英日刊物,是要讓外商了解台灣的法規,每一年都有編列,它占了70.34%,這是這兩個案子之所以占這麼高的主要原因。其次提到我們101年的未執行率高達14.72%,那是因為當年有一個委託案原編列200萬元,後來只花了156萬元,所以執行率就顯得比較低一點。 主席:各位對本案主張刪減30%有無意見? 李委員慶華:這案剛剛不是講要凍結20%嗎? 在場人員:委辦案是不是併第九案的凍結案? 主席:好,本案就不通過。 繼續處理第五十六案、五十七案、五十八案、五十九案及第六十案,這幾案都是第3目第1節;第六十一案及第六十二案是第3目第2節。 請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世璋:報告召委,第五十六案和第五十七案是同一案,均屬於第3目,實際上包括本會兩個處的預算,第1節是財務處的預算,第2節是管考處的預算,在103年度才編列1,661萬元,僅占5%而已,所以已經編得很節省,對第五十六案和第五十七案希望委員可以支持,因為1,661萬元應該不算是很高。 主席:這只是在做管考嗎?既然是管考,為什麼還要委辦?這是甚麼意思? 陳處長世璋:因為管考業務在執行上會碰到一些問題,我們希望能夠透過…… 主席:這是先期作業計畫,為什麼還要委辦? 陳處長世璋:這是執行以後的管考。 主席:是要委託誰? 陳處長世璋:過去有一個我們是委託台灣營建研究院,就是委託類似這樣的機構來做公共建設計畫的追蹤。 主席:計畫管考還要委辦?我今天才第一次聽到。 陳處長世璋:這是管考的方式,也就是管考還有一些問題…… 主席:副主委,這是甚麼原因?請你說明一下。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報告召委,其實這不是管考的部分,譬如各部會每一年有重大公共建設預算送上來時,我們就會有一個先期作業審查,這等於是替行政院做預算審查的幕僚作業。至於要怎麼審查,就必須要看它的績效及執行情況,所以對於整個先期作業的制度有一個小的計畫。不過這應該是委辦費,建議是不是併第九案的凍結案處理? 主席:我是要了解哪有重大公共建設作業計畫的管考是需要委外的,這很奇怪。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這個管考涵蓋預算審查,不只是一般的管考…… 管主任委員中閔:名稱是叫做這樣……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對,從計畫送進來到退場都包含在裡面。 管主任委員中閔:名稱都在管考項下。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對,計畫送進來時要看,計畫執行有困難或沒有效率要它退場,這些都在管考範圍內。 主席:預算書第70頁載明:「委託研究、強化經建計畫管控機制相關議題之研究」,請問這是指甚麼?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這就是剛才跟委員報告的,各部會在執行公共建設時,我們每一年都要看看它的執行狀況,執行完畢之後有一個結案計畫,看看整個計畫的時間、經費、效能、目標有沒有達成,甚麼時候要叫它退場、在審查預算時甚麼時候讓它進場,這是屬於機制的部分,這部分的經費其實也很少。 主席:很少? 管主任委員中閔:真的非常少,才150萬。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才一百多萬。 主席:好,那就不刪。 繼續處理第五十八案及第五十九案。請財務處洪副處長說明。 洪副處長慧燕:有關第五十八案及第五十九案,財務處主要是做政府公共建設的財務審議及中長期資金的運用,第五十八案提到我們101年的預算執行率比較低,這是一個委託計畫,跨了兩年度,其中有39萬是在今(102)年才付款,如果加上這個,執行率就達到九成以上。第五十九案提到103年的委辦計畫,其實我們只編了35萬元而已,金額很少,因為財務處整體預算規模很小,所以才會占到22%,其實總金額只有35萬元而已。 主席:35萬? 洪副處長慧燕:對,就是一個委託研究而已。其實財務處自行研究的比例非常高,101年就有8篇是自行研究的。 主席:這個提案你沒有說明啊!我們認為這是行政權的核心事項,不應該委外辦理。 洪副處長慧燕:不是的,這是有關如何提高政府財務效能……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這部分也是我剛才所講的,其實我給了同仁很大的壓力,事實上財務處同仁本身做了非常多,就如同委員所說的,這是我們自己要做的核心事項,但是這個面向真太廣了,所以我們還是有一些要委外辦理,但是比例非常少,委員可以看到,絕大部分是我們自己做的,事實上委辦費只有35萬元,你也可以看到我們同仁的人數愈來愈少。 主席:沒錯,我們當然知道,但是不管怎麼樣,怎麼會連國家的建設財務審議也委外辦理?這應該是你們自己的業務,你們的主要業務就在這裡,連這項業務都委外,這會令人覺得很怪。 洪副處長慧燕:其實我們自己都有在做,只是有時候還是要委託學者幫我們……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剛才我和同仁check,今年這個項下的經費也是非常少,因為我們要支持經濟部的中間企業,這牽涉產業面,所以相對比較複雜。至於下一年度我們也要看,政策推動上就不完全只是在政府裡面,還包括在政府政策怎麼配合產業方面還需要做些甚麼,所以這是補同仁能量之不足及無法發揮的地方,這是補充性的,基本上多數還是由財務處同仁自己做。 主席:這很難說服我們,你們有那麼多的主計畫,都是為了委辦而委辦,這實在是令人覺得很奇怪。 洪副處長慧燕:我們只有委辦一個計畫,經費僅35萬元而已。 主席:看起來就比較少。 洪副處長慧燕:對,很少。 主席:好,第五十八案和第五十九案就不刪,通過。 陳處長世璋:跟委員報告第六十案,本案編列204萬元,其中有150萬元是剛才說的委辦費,扣除150萬元之後,其實就只剩下幾十萬元而已。 主席:好。 繼續處理。 陳處長世璋:第六十一案與第六十二案就是剛才所說的150萬元,主委剛才也說明這項經費滿少的,是不是請委員予以支持? 主席:這個委辦費我們還是凍結20%?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對。 主席:好,那就併第九案。 陳處長世璋:150萬的委辦費還是併所有的、統一來處理,是不是? 主席:對。 陳處長世璋:好,謝謝。 主席:第六十三案呢?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第六十三案主要是公務車的汰舊換新,現在有3輛公務車屆齡15年,在考量到實際的需要以及撙節的原則後,我們只編了兩輛,所以還請委員支持,畢竟這只是一般的公務車。 主席:好。本案不通過。 回頭處理第十九案,最後還是決定刪5%。 管主任委員中閩:不含委辦? 主席:不含委辦,還是不要刪5%了,就是刪那些加起來的數目,就是500萬再加上其他的部分的總數目,所以這個案就是併各案審查。 第四案、第五案就保留送院會協商? 徐委員耀昌:都已經審查過了! 主席:那就併各案審查。 關於主決議的提案,行政單位對哪一案有意見? 詹處長方冠:主席,關於第六十五案重點產業科技部分,要求經建會設置跨部會協調溝通機制。一般而言,產業科技主要是由科技會報來做跨部會協調的事情,所以相對來說跟本會業務比較沒有關係,而且經建會本身就是跨部會的機制。 主席:那就「要求」改為「建請」。 詹處長方冠:好。 主席:倒數第2行的「要求」改為「建請」,就這樣修正通過。 第六十六案通過。 第六十七案通過。 第六十八案通過。 第六十九案通過。 第七十案通過。 第七十一案通過。 第七十二案通過。 關於第七十三案,請主委說明一下。 管主任委員中閩:仁川是一個公認比較不成功的案例,因為他們投入了很多金錢,然後招商成效不佳,中間顯然碰到了一些障礙,但我們的方式本來就跟仁川不一樣,不過我們還是會參酌並注意他們所遭遇的問題。 主席:既然是失敗的案例,就不要重蹈覆轍。` 第七十四案通過。 關於第七十五案,請說明一下。 林副處長至美:這項提案是希望我們能夠研議、規劃一個方案,但事實上原民會本身就已經有提促進原住民就業方案。另外,我們現在有一個育才、留才、攬才的整合方案,這也有納入原民會相關人才的培育計畫,所以可否讓我們在這個計畫中予以強化或是針對原住民人才培育的部分由這個大方案中來提供,換言之,文字上可否不是要求我們研議一個方案,而是研議一個分析報告,就是針對如何培育原住民人才,尤其是在文創方面,由我們來做一個分析報告,然後向貴委員會提出,即倒數第2行「請經建會人力規劃處研議方案提交相關計畫給經濟委員會」修正為「請經建會人力規劃處研議分析報告提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倒數第2行「請經建會人力規劃處研議方案提交相關計畫給經濟委員會」修正為「請經建會人力規劃處研議分析報告提交經濟委員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第七十六案通過。 第七十七案,請說明一下。 詹處長方冠:第七十七案也是有關於慎選產業科技的部分,所以可否將「要求」改為「建請」?而「專案報告」的部分因為這是屬於科技會報的事情,所以可否予以刪除? 黃委員偉哲:若規定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則主席不一定1個月內就會排入議程啊!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提書面報告。 主席:那就提書面報告,時間還是1個月? 管主任委員中閔:需要,因為這並非我們本身的業務,此外,還是希望可以把「要求」改為「建請」。 主席:倒數第2行修正為「建請經濟建設委員會慎選產業科技,避免資源重複投入與浪費,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關於第七十八案,請說明一下。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可否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主席:第七十八案倒數第2行修正為「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黃委員偉哲:我們是要求經建會審酌委辦計畫之合理性,所以給我們一個報告就好啦!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我們會做一個要點,也會提供書面報告。 第七十九案通過。 第八十案通過。 第八十一案通過。 關於第八十二案,請說明一下。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可否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主席:第八十二案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第八十三案通過。 第八十四案通過。 第八十五案通過。 第八十六案通過。 第八十七案通過。 第八十八案通過。 第八十九案通過。 第九十案通過。 第九十一案通過。 第九十二案通過。 關於第九十三案,請說明一下。 郭處長翡玉:第九十三案可否併第九十五案? 主席:第九十三案併第九十五案。 第九十四案通過。 第九十三案、第九十五案併案,照第九十五案通過。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關於第九十四案,因為MIT不是經建會在做的。 詹處長方冠:可否倒數第3行修正為「爰建請經建會儘速協調經濟部研擬MIT標章產品……」? 主席:第九十四案就修正為「爰建請經建會協調經濟部儘速研擬MIT標章產品……」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關於第九十六案,請說明一下。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第九十六案主要是關於電價調整、油價、瓦斯價格上漲的部分,但經建會並不是主管機關,所以可否將文字修正為「請經建會轉請經濟部……」? 主席:委員希望你們應主動在院會中提案去討論,你們這樣去做就對了。 李委員慶華:把「要求」改為「建請」。 主席:第九十六案就修正為「爰建請經建會應由總體經濟治理面,具體要求相關部會就國營事業之電價、油、氣價格、瓦斯價格儘速提出調降、凍漲計畫,並應主動於行政院院會提案,儘速調降家庭用之油、電、瓦斯、天然氣等價格,稍減百姓痛苦」,提案人有黃委員偉哲、陳委員明文、蘇委員震清等。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在討論第二十案及第二十二案的時候,是決定要予以刪減,但沒有特別談到扣除委辦案的部分,所以應表示清楚,免得到時計算數字時會有錯誤。 主席:我們本來就是委辦案除外,所以委辦的部分就是凍結20%,其他的部分除外就是…… 李委員慶華:主席,第九十六案的連署人…… 主席:第九十六案的連署人還有李委員慶華、簡委員東明、徐委員耀昌等。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報告主席,第二十案要扣除委辦的部分…… 主席:委辦費本來就扣掉了,但是這177萬沒有包括委辦費。 黃副主任委員萬翔:173萬已含委辦費…… 簡委員東明:扣除沒有錯。 主席:第2目第1節第二十案到第二十五案原來是寫173萬,現在改為減列76萬8,000元。 第二十六案到第三十五案改為減列28萬5,000元。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宣讀協商結論。經協商,第一案、第二案、第三案照案通過;第四案、第五案併各案審查;第六案、第七案、第八案、第九案,以第九案照案通過;第十案不通過;第十一案、第十二案、第十三案、第十四案均不通過;第十五案照案通過;第十六案、第十七案、第十八案不通過;第十九案併各案審查;第二十案第1節研擬國家發展計畫減列76萬8,000元,第二十案到第二十五案併案;第二十六案到第三十五案「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預算,減列28萬5,000元;第三十六案至第四十二案均不通過;第四十三案併第九案,凍結20%;第四十四案併第九案,凍結20%,促進產業發展─04協調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發展,一般事務費、國外旅費748萬減列10%;第四十五案、第四十六案不通過;第四十六之一案、第四十七案、第四十八案、第四十八之一案、第四十九案、第四十九之一案、第五十案、第五十一案、第五十一之一案、第五十二案、第五十三案、第五十三之一案、第五十三之二案、第五十三之三案、第五十四案併案,以第五十三之二案為主,各案獎補助費減列500萬;第五十五案不通過;第五十六案、第五十七案、第五十八案、第五十九案、第六十案、第六十一案、第六十二案均不通過;第六十三案、第六十四案不通過;第六十五案修正通過,即倒數第2行的「爰提案要求」改為「爰提案建請」,其餘文字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六十六案、第六十七案、第六十八案、第六十九案、第七十案、第七十一案、第七十二案、第七十三案及第七十四案均照案通過;第七十五案修正通過,即最後一行修正為「建請經建會人力規劃處研議分析報告提交經濟委員會」,且「相關計畫給」等文字刪除;第七十六案照案通過;第七十七案修正通過,即倒數第2行的「要求」改為「建請」,最後一行「專案」改為「書面」,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七十八案修正通過,即最後一行「提出專案報告」改為「提出書面報告」,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七十九案、第八十案、第八十一案均照案通過;第八十二案最後一行的「專案」改為「書面」,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八十三案、第八十四案、第八十五案、第八十六案、第八十七案、第八十八案、第八十九案、第九十案、第九十一案、第九十二案均照案通過;第九十三案併第九十五案通過;第九十四案修正通過,倒數第3行的「爰要求經建會儘速研擬MIT標章產品」修正為「爰建請經建會協調經濟部儘速研擬MIT標章產品」,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第九十五案照案通過;第九十六案修正通過,即「爰要求經建會主委」修正為「爰建請經建會」,其餘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因在場人數還缺一位,所以我們要不要休息一下再來通過協商結論? 簡委員東明:休息3分鐘。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問各位,對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折減基金繳庫及賸餘繳庫部分暨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單位預算部分審查完竣,歲入預算除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1項行政院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245億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照列後照協商結論通過;歲出預算除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25億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照列後照協商結論通過;決議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今日議程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6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