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2日(星期四)9時4分至15時1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管委員碧玲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12月9日(星期一)9時11分至15時40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盧嘉辰  李昆澤  葉宜津  林國正  管碧玲  羅淑蕾  王廷升  蔡其昌  李鴻鈞  魏明谷  劉櫂豪  陳根德  林明溱  楊麗環    委員出席14人 請假委員:陳雪生 列席委員:廖正井  盧秀燕  許忠信  許添財  賴士葆  林德福  李桐豪  鄭天財  呂學樟  李貴敏  陳淑慧  邱文彥  薛 凌  徐欣瑩  張慶忠  江啟臣  蘇清泉  潘維剛  黃昭順  黃文玲  陳明文  楊瓊瓔  葉津鈴  徐耀昌  蕭美琴  羅明才  林鴻池  黃偉哲  簡東明  王惠美  陳怡潔  姚文智  高金素梅 鄭汝芬  顏寬恒  陳學聖      委員列席36人 列席官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石世豪 副主任委員 虞孝成 綜合規劃處 處長 蔡炳煌 通訊營管處 處長 陳國龍 傳播營管處 處長 謝煥乾 資源技術處 處長 陳子聖 內容事務處 處長 黃金益 法律事務處 處長 何吉森 北區監理處 處長 羅金賢 中區監理處 處長 蕭祈宏 南區監理處 副處長 陳永華 主計室 主任 黃鴻文 人事室 主任 劉正元 政風室 主任 張一民 秘書室 主任 黃琮祺 電信警察隊 代理隊長 孔令果 交通部 政務次長 陳純敬 郵電司副 司長 王廷俊 會計處 處長 洪玉芬 總務司副 司長 黃定環 人事處 處長 鍾振芳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翁文祺 總經理 王 昌 副總經理 陳賜得 副總經理 葉仲嫄 副總經理 吳元仁 會計處 處長 王娜莉 資金運用處 處長 潘裕幗 郵務處 處長 李甘祥 集郵處 處長 藍淑貞 儲匯處 處長 王淑敏 壽險處 處長 陳裳華 資產營運處 處長 林瓊英 資訊處 處長 陳樹東 人事處 處長 陳海倫 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長 林秀春 主  席:管召集委員碧玲 專門委員:林上民 主任秘書:尹章中 紀  錄:簡任秘書 陳錫欽 研究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黃碧玉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陳杏枝 薦任科員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郭佳勳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列席就「行動寬頻業務競價結束後,『行動寬頻事業計畫書審查事項』與『行動寬頻系統審驗技術規範』進度及方向」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報告後,計有委員盧嘉辰、李昆澤、葉宜津、林國正、羅淑蕾、蔡其昌、李鴻鈞、劉櫂豪、王廷升、魏明谷、徐耀昌、管碧玲、許忠信、許添財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說明;委員張嘉郡、潘維剛、楊麗環、鄭汝芬、吳育昇、林明溱、陳學聖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 二、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 (以上與報告案一併詢答完畢後,接續處理預算案)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處理完畢;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未及處理提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三、審查結果: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4億9,594萬3,000元,照列。 2.基金用途:原列4億8,083萬3,000元,減列「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200萬元(含「旅運費」100萬元及「資訊管理」之「專業服務費」100萬元)、「通訊事業監理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之「辦理固定通信網路成本模型及接續費委託研究計畫」600萬元、「傳播事業監理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100萬元、「通訊傳播資源技術業務監理計畫」280萬元(含「基地臺電磁波正確知識宣導計畫」80萬元及「專業服務費」之「辦理寬頻上網速率量測調查分析」200萬元)、「地租及水租」451萬元(含「地區監理計畫」項下「電信警察」及「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等地租),共計減列1,631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億6,452萬3,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2項: (1)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103年度「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監理政策企劃」項下「會費」編列47萬元,係為獲取資訊市場情報加入相關團體會員所需,雖然金額不大,惟103年度預算較102年度預算45萬元與101年度決算數36萬元,呈現成長的趨勢,為俾利立法院監督與評估參加相關團體之效益,有關103年度「會費」編列47萬元,應予以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參加效益評估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林明溱 (2)鑑於我國電視頻道開放後,為因應多元電視市場,傳播經營者引入個人收視記錄器之調查方式,已成為頻道經營者所仰賴之主要模式。但現行收視率調查方式存有部分偏差,收視率數字之代表性及準確性屢遭質疑,更無法反應收視質量。 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卻以尊重市場運作機制為由,任憑獨占之調查公司以1,800戶願意裝設個人收視記錄器之樣本數來決定收視市場之數據分析。凍結本筆預算四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半年內研議其他替代目前電視節目收視率調查方式之方案,將改善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林明溱 3.本期賸餘:原列1,511萬元,增列1,631萬元,改列為3,142萬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五)通過決議9項: 1.針對4G費率問題,各家取得執照、建置成本均不相同,然而對於將來所呈現之費率,各家可能均係以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費率為基準,幾無市場機制可能。因此對於4G費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該針對各家業者之成本予以審查,如同面對系統業者之費率審查,而非放任無市場機制的市場機制運行。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林明溱 2.對於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方式,目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提出之基本組、普及組、加值組之3組區分,其決策過於粗糙,將使得系統業者、無線業者、衛星業者及消費者4輸之局面。因此分組付費方式必須放棄分組方式,而以完全由消費者選擇之方向進行,方有可能完成分組付費之可能。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林明溱 3.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訂之行動寬頻管理規則,其對於頻譜交換之規範,實際上完全無法執行,除讓業者將頻譜互相卡位浪費資源外,亦將因2G執照延遲到106年而完全無法動彈,整個4G之建置除特定業者外,幾被迫至106年才可真正建置,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檢討有關頻率使用轉讓相關規定,俾讓4G之建置多元化及儘速上路。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林明溱 4.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行動寬頻業務釋照規劃」,4G經營者的商轉條件及建置要求,其所需達到條件:傳輸速率、涵蓋率及基地台數等皆屬商業利益考量範疇,而針對偏鄉地區、離島地區之建置要求卻付之闕如;基此石世豪主委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曾承諾未來4G得標業者提出事業計畫書時,於審驗該計畫書內容時要求業者將照顧偏鄉之權益納入。惟依據專案報告所提供附件一「行動寬頻事業計畫書審查項目」總計審查11項,綜觀專案報告內容及事業計畫書審查項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於要求業者優先建設偏鄉離島之承諾皆未提及,為避免業者及政府忽視城鄉差距,造成弱勢民眾權益受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需承諾審驗4G業者事業計畫書時,將優先建設偏鄉及離島地區之承諾納入計畫內容。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林明溱 5.對於4G業者之開台條件,完全忽視對於偏鄉之需求,因此對於行動寬頻管理規則,應再檢討對於偏鄉地區之建置,包括具體之涵蓋率均應加以規定。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魏明谷  林明溱 6.據統計資料顯示,102年8月固網寬頻用戶數達692萬9,000餘戶,其中ADSL與FTTx(光世代網路,通稱光纖網路)兩者用戶數達446萬7,000餘戶,惟業者推出之傳輸速度皆不保證頻寬或傳輸速度,即契約所訂速度為上限,並非下限。其次,提供寬頻上網業者之服務限制,幾乎不保證傳輸速度達到廣告及契約所述速度,亦未保證該方案之最低速度,與消費者購買頻寬速度之認知有所差異,以契約所定8M速度,但業者所謂8M係指最高速度,但通常都未達8M,亦未保證8M方案之最低速度達到8M之幾成,並藉由契約免責文字規避對消費者之應負責任。爰此,強烈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檢討業者以文字免除應負責任之合法性,並要求業者之契約與廣告,應提供傳輸速度最低標準之保證,以避免業者任意誇大廣告內容卻逕以文字排除責任,以提供消費者有利資訊進行交易。 提案人:林國正 連署人:李鴻鈞  葉宜津  陳根德  林明溱 7.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公布「2012年兒少網路行為調查報告」,高達83.4%之孩子平常會上網,高達八成六(86.8%)的孩子有玩上網遊戲,但逾半數(51.7%)孩子玩遊戲卻未遵守分級規定,產生玩超齡遊戲的問題,每5個孩子就有1個(21.5%)會玩限制級遊戲,近半數(47.9%)的孩子會玩輔導級遊戲,近半數孩子曾在臉書上看過色情廣告,超過一成孩子曾點過臉書上的色情廣告」,顯見兒少上網安全問題刻不容緩。但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於網路或手機APP軟體卻無具體監督措施,基於兒少上網時間愈來愈長,網路已成為兒少不可或缺的娛樂與資源來源之一。爰此,面對網路科技日新月異,軟體推陳出新迅速,強烈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建立管理防護機制,確實有效保護兒少上網安全,減少兒少接觸不當內容的機會。 提案人:林國正 連署人:李鴻鈞  葉宜津  陳根德  林明溱 8.針對台灣大哥大102年10月份申訴案201件居同業之冠,不但創下下半年最高申訴量,且連續5個月申訴案件最高,10個月就有7個月申訴案件「奪冠」。過去3年來,電信消費爭議案件已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各類案件中居冠;另依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統計,電信消費爭議也已連續12年蟬聯客訴案第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更是平均1天會接獲5件電信消費申訴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申訴案件處理除了透過所有電信業者自律,更應加強「電信服務消費爭議處理中心」的管理機制,要求電信業者提高服務品質及加速網速,以維護用戶權益。 提案人:羅淑蕾  林國正  葉宜津  李鴻鈞  林明溱 9.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政府規定第一類電信事業應提供電信普及服務,而為達到普及服務目的,由業者共同分擔費用成立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但該基金成立以來,一直未納入預算審查機制內,每年僅由政府指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布建與管理,缺乏監督機制。為讓該基金之應用公平與透明化,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慎重考慮將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之預算應納入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審查。 提案人:管碧玲  魏明谷  林國正  林明溱  葉宜津 本項有委員提案1案,不予處理: 1.本年度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於通訊傳播內容事務監理計畫編列2,042萬元辦理網站內容安全等業務,其中於專業服務費內編列200萬元辦理促進兒少上網安全業務。 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提昇兒少網路安全素養,其績效標準竟以「受宣導者之兒少網路安全正確觀念檢測及格率」作為其評估提昇兒少上網安全之達成程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網路及現行流行之手機APP軟體全無具體監督措施,成為維護兒少上網安全之一大漏洞。爰此,建議全數凍結本筆預算,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兒少上網安全提出具體改善方案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林明溱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3億6,931萬8,000元,照列。 2.基金用途:原列7億1,384萬4,000元,減列「有線廣播電視發展與研究計畫」31萬8,000元,其餘均暫照列,改列為7億1,352萬6,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1)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03年度「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健補助計畫」編列4億4,909萬3,000元,較上(102)年度預算7,124萬3,000元,增加3億7,785萬元,增幅高達530.37%。查101年度執行率僅25.39%,102年度截至9月底止,執行率32.48%,惟基金管理會之職權,本應為協助遭受天然災害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己愻復健,以維護收視戶權益,然而執行成效卻明顯不佳;是以,預算編列本應覈實分配,於國家財政拮据之際,舉債業已逼近上限,預算更應周延妥適運用。爰此,針對103年度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健補助計畫」4億4,909萬3,000元,提請酌予刪減10%,以撙節開支。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蔡其昌  葉宜津  魏明谷 (2)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03年度「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編列4億4,909萬3,000元,較上年度預算7,124萬3,000元,增加3億7,785萬元,主要係推動有線電視數位亮點區補助計畫所致,惟有關亮點計畫部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業已於102年6月14日完成業者申請審查會議,通過35件,建議補助金額為3億8,287萬7,000元,將以103年度預算支應,鑒於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未思檢討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進程一再延宕原因,卻在立法院預算尚未審議完成之前,就已完成103年度預算補助使用,有違預算法與藐視立院監督之嫌,爰此,有關103年度「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編列4億4,909萬3千元,予以刪減2,000萬元,其餘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本項通過決議1項: (1)依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必須提撥1%營業額撥入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該基金將其中40%補助地方政府建設使用。惟現階段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補助地方政府建設之資金,其補助原則即依當地系統經營者所提撥之金額的40%補助,依此資金運用方式,都會型縣市先天條件優,業者容易經營,營業額較高,依此所獲得補助就高;而偏鄉離島地區先天不足,經營狀況較差,按比率所獲得的補助就會較少。這顯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擬定之補助辦法無法照顧偏鄉及離島地區。爰此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03年度「基金用途」項下「撥付地方政府及捐贈公視計畫」編列2億5,557萬3,000元,其中撥付地方政府1億4,604萬2,000元應予凍結四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照顧弱勢、縮短城鄉差距、促進地區發展等原則重新擬定補助辦法草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做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3.本期短絀:原列3億4,452萬6,000元,減列31萬8,000元,暫改列為3億4,420萬8,000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五)通過決議4項: 1.有鑑於有線電視數位化即將於106年全面實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2年4月24日第535次委員會議通過「因應數位匯流調整有線電視收費模式規劃」草案,即所謂分組付費政策,要求有線電視業者最遲於106年依該政策實施,惟該政策卻將離島及花東地區排除在外,仍維持原來付費管制規定;經查偏鄉離島地區因為業者建置數位化成本較高,致使數位化建設之進度落後,因此無法於106年前如期推動分組付費政策。但依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之宗旨:「改善偏遠地區收視品質,並推動有線廣播電視數位化服務,縮減城鄉數位落差,營造當地資訊教育基礎環境。」且每年亦編列「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計畫」經費,辦理維護偏遠及離島地區民眾收視數位化有線電視之權益,落實基金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發展之法定目的,達成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目標。顯然基金補助之經費仍無法滿足業者落實縮短城鄉差距之目的,有鑑於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儘速提出改善計畫,督促及協助業者於106年全面完成偏鄉及離島地區有線電視數位化。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2.鑑於有線電視業者幾乎都是壟斷市場經營,毛利率高達四成,值此經濟蕭條、失業率創新高、百姓生活漸趨困難各界要求降價聲浪甚大。惟各縣市有線電視費率應同降價之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業者高額利息支出及數位化推動進程等因素考量,僅略降5元至15元,絕大多數皆未調降,甚至有部分有線電視業者提出漲價,理由牽強、根本罔顧消費者權益,未善盡主管機關之責,形同行政怠惰。爰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之縣市有線電視費率調整及理由,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3.目前民眾收看電視來源分為「無線電視」、「有線電視」及「中華電信MOD」,其中有線電視普及率60.43%仍為主要收視來源。據民間團體調查指出,「消費者1個月平均繳交550元上下的費用,業者宣稱總共可收看100多台頻道,看似很多選擇,但事實上其中有很多頻道是消費者不想看或不需要的,如賣藥、股市分析等,再不然就是一再重播的節目。其中基本頻道收視費用,雖全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區共51區,系統經營者有61家,惟同縣市之收視費用,除臺南市與高雄市外皆相同,各縣市間之基本頻道收視費用價差不大,消費者如選擇收看有線電視,幾乎立於被動接受價格之不利地位。另外,根據調查指出,有56.5%的收視戶表示現行的收視費用並不合理。」另「62%民眾支持有線電視分組付費」。爰此,強烈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積極與業者溝通,加速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時程之實施期程,以維護消費者利益,並促進有線電視產業健全發展。 提案人:林國正 連署人:李鴻鈞  陳根德  葉宜津 4.「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健補助計畫」除99年度執行率超過100%,其餘年度執行率皆不佳,101年度執行率僅25.39%,102年度截至9月底止,執行率32.48%。據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7條,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管理會負有考核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任務,鑑於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健補助計畫近年度執行率欠佳,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管理會允宜研提具體改善方案,以強化計畫之執行成效,並於編列預算時,就計畫內容覈實估計所需經費,以避免所編預算難以執行。爰此,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03年度預算案「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健補助計畫」預算編列數較上年度增加近530.37%,惟該計畫近年度除99年度以外,執行率均欠佳,強烈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改善執行情形,並覈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林國正 連署人:李鴻鈞  葉宜津  陳根德 本項另有委員提案1案,不予處理: 1.本年度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84千元辦理考核直轄市、縣市政府基金運用執行情況。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卻未將其用人費用揭示於其預算書,無法得知其用人費用執行業務為何。爰此,建議全數刪除本筆預算。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劉櫂豪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原列3,474億4,228萬2,000元,減列「郵費折讓」1億元、「代理收入」項下「郵務代售商品手續費」1,460萬元及增列「什項營業收入」900萬元,增減互抵後,計增列9,44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475億3,668萬2,000元。 本項通過附帶決議1項: 「郵費折讓」刪減1億元,限用於郵務業務之盈虧。 提案人:管碧玲  林明溱  葉宜津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3,364億8,858萬7,000元,減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00萬元、「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之「外包費」7,000萬元、「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郵件處理費」項下「服務費用」5,000萬元、「員工訓練費用」1,000萬元,共計減列1億5,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363億3,858萬7,000元。 3.稅前淨利:原列109億5,369萬5,000元,增列2億4,440萬元,改列為111億9,809萬5,000元。 (三)服務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中華郵政綜合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2,000萬元)。 本項通過委員提案1項: 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保經代」的預算。尚須分別經業務主管機關─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始得經營。鑒於迄至102年9月底止,該公司均尚未正式向業務主管機關遞件申請營業許可,該新辦業務能否順利於103年度營運仍屬未定,該公司逕於103年度編列相關預算之合理性待酌。爰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就預計開辦之綜合保險經紀業務,申請進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並全數凍結相關預算,俟申請通過後,即全數解凍。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陳根德 (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預算案編列投資金額2,000萬元,成立100%持股之中華郵政綜合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郵政保經公司),並編列郵政保經公司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送請本院審議。據該公司表示,郵政保經公司預計於103年10月揭牌營運,預算案編列員工人數33人,均係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現有人員移撥,初期規劃先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乙級以上304家郵局為服務據點,考量成立初期因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與郵政保經公司具招攬保險業務資格者之證照類別及客戶群重疊性頗高下,恐將排擠現有郵政簡易壽險滿期再投入續保之資金,致使實際營運值已呈逐年下降之郵政簡易壽險業務面臨更嚴峻挑戰,要求凍結該預算2,000萬元,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成立該子公司之完整計畫與其預期目標後,再視其必要性如何,再予以解凍。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葉宜津  魏明谷 本(1)案併第1案處理。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52億8,780萬4,000元,暫照列。 本項有委員提案5案,暫保留,擇期再行審查: 1.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整體計畫,迄至102年11月5日止中華郵政公司尚在辦理計畫書研製中,後續尚須報請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後,方能與內政部研商價購價格及契約約定事宜。是以,該公司103年度所編相關預算欠缺編列準據,實難窺知其合理性。 此外該計劃預計購置土地1處,興建廠房4棟、資訊中心1棟、訓練中心1棟及工商服務大樓1棟,以及購置交通及運輸設備30套(台)、機械設備12座(台)及資訊設備28套(台)。計畫期程自103年度起至109年度止,投資總額221億7,690萬8千元。由於該計畫內容與必要性、可行性均未有進行評估,且其預計投資收回年限39.11年,投資報酬率顯然過低,因此要求刪減該計畫預算3,190,593千元。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葉宜津  魏明谷 2.中華郵政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下編列新興專案計畫─郵政物流園區建置計畫第1年所需經費31億9059萬3,000元,但此計畫僅在辦理計畫書研製中,其經費估算完全欠缺合理性,爰凍結本項預算,待行政院核定後,並提送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編列3億8,457萬4千元。查該公司歷次購建局所計畫於興建完成後,101年度營運之實際投資報酬率均低於原預期報酬率,顯見投資效益不佳,勢將延長計畫回收年限。於財政拮据之際,舉債業已逼近上限,本應周延評估各項計畫之效益;爰此,針對103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繼續計畫」─「購建郵政局所計畫」3億8,457萬4千元,提請酌予刪減10%,以撙節開支。 說明:中華郵政公司歷年購建局所計畫101年度之營運效益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號 購建局所計畫 名稱 實際投資金額 設備(能量)利用率 實際投資報酬率 預計投資報酬率 投資報酬率差距 1 購建儲匯局所計畫(83-86) 6,499,185 90% 6.60% 12.36% 低5.76個百分點 2 購建儲匯局所計畫(87-90) 3,413,891 90% 8.72% 12.86% 低4.14個百分點 3 購建儲匯局所計畫(90-93) 2,979,095 90% 6.27% 9.99% 低3.72個百分點 4 購建郵政局所及設備計畫(94-99) 1,888,362 70% 6.92% 7.18% 低0.26個百分點 ※註:1.資料來源,中華郵政公司提供。 2.表列投資報酬率差距=實際投資報酬率─預計投資報酬率。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葉宜津  魏明谷 4.中華郵政公司102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15億6,519萬7千元,其中包括『什項設備─機具及辦公設備』1億31萬7千元,惟『機具及辦公設備』在102年度編列7,141萬7千元,103年預算卻增加2,890萬元,預算書也未說明需求原因與購置數量,顯然編列過於粗糙與浮濫,爰此,建議予以刪減2,89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5.中華郵政公司103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15億6,319萬1,000元,其中包括『機械及設備─電腦設備』8億2,816萬6,000元,然相同計畫科目,於102年度方編列6億6,819萬8,000元,每年編列金額龐大,相關設備是否有每年編列汰換之需求,應審慎評估,另考量政府財政問題相關支出應力求簡約,爰此,建議103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機械及設備─電腦』予以刪減20%(1億6,569萬6,000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六)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八)另有委員提案12案,暫保留,擇期再行審查: 1.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財產收入1,099億,其中約441億係中央政府預計將所持有之中華電信股票轉讓予中華郵政公司,惟應以中華郵政公司整體營運及獲利為考量,且本委員會已做出決議要求交通部不得出售中華電信之股票,爰此,中華電信應審慎評估承購標的,不得購買中華電信之股票。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其103年編列之績效獎金係以1.2個月為基礎,符合立法院決議,但其常以併決算方式增發績效獎金。為避免規避立法院決議情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其績效獎金支出僅能於預算額度內發放,不得以併入決算方式辦理。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3.有鑑於中華郵政郵業務績效不彰,99年虧損7.61億、100年虧損5.73億元,101年的虧損5.38億元;但中華郵政在連年虧損的情況下,其每年折讓的金額卻遠多於虧損金額(99年折讓23.35億、100年折讓27.52億元、101年折讓28.06億元)。依中華郵政公司的說法表示若不做折讓,反會虧損更大,因此要求中華郵政司在三個月委託專業公司針對中華郵政公司郵件資費進行專業研究分析,以提出一最佳折扣計算模式。。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葉宜津  魏明谷 4.中華郵政公司近年來運用其既有金流與物流等優勢,提供郵政商城網路開店購物平台,接受網路商店委託,代為收取貨款,並負責網購商品之遞送服務,除協助中小企業、自行創業者及農家開創宅經濟商機外,同時藉以拓展其後端郵政遞送業務之營運量。然郵政商城自99年10月正式對外招商及營運起,迄至102年8月底止已近3年,整體營運仍呈虧損狀態,預估103年度仍將產生900萬元之稅前損失。為利瞭解該商城之營運效益,本席等要求應將其營運概況於預算案中詳實表達。 提案人:蔡其昌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5.因為政府國庫空虛,歲入無法與歲出收支平衡,加上政府舉債額度已達上限,因此政府欲以出售公股等手段籌措財源。惟此舉無異殺雞取卵,且其方式係要求包括郵政儲金等基金購買政府釋出股份,待政府財源好轉再由政府買回。衡其方式實為質借,卻又不用計息,而違法挪用人民之存款。爰要求郵政儲金運用,不得摻雜非投資因素,而以上述手段購買政府之釋股。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6.中華郵政先前做過優鮮配業務,但因虧損關係,被立法院要求停辦,若要全面放棄冷藏宅配業務相當可惜,因為日本郵便株式會社Cool EMS(國際保鮮快捷)業務非常成功,且希望未來中華郵政能和日本郵便局合作。中華郵政應參考日本成功之案例,協助農漁民將台灣生鮮產品運送至日本銷售。請中華郵政公司於一個月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陳根德 7.目前仍有屏東縣獅子鄉、台東縣金峰鄉、花蓮縣萬榮鄉三個鄉鎮,沒有中華郵政、農漁會信用部或信用合作社,ATM也是今年才陸續加裝的,郵政公司身為國營公司,除有獲利壓力外,也應負起金融普及化的重大責任,如能夠在上述三鄉鎮設立分支,將可以有效縮減偏鄉金融長期被漠視的問題,讓偏鄉居民也可以享有金融服務的親近性。爰此,中華郵政公司應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陳根德 8.中華郵政公司將與中國大陸郵樂網合作,預計於102年底前,郵政商城將可直接加掛至郵樂網上販售台灣特色商品,且該公司並繼續與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等國洽談合作事宜,應將郵政商城之營運概況利弊得失於一周內補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陳根德 9.有鑒於交通的便利及電子通訊的發達,使得郵局的郵務本業日漸萎縮,甚至出現虧損,日本郵局開辦老人服務的業務,讓在偏鄉及兒女在外不及時刻照料的老人,可以透過在地化的郵局員工和郵差及地方社福單位合作,提供關懷及照護的服務。一則可以使郵局發揮在地化、親民化的功能;二則可以開闢郵局的另一項收入。請郵政公司研議辦理,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陳根德 10.偏鄉民眾有超過一半的人希望中華郵政可以開辦外幣存款及黃金存摺的業務,顯示偏鄉民眾對於理財的金融服務仍是有所期待。建議中華郵政應與金管會協商,且與在地警政單位合作針對偏鄉民眾來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務,強化我國的金融服務親近性,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陳根德 11.日本有近四十幾個都道府縣,各地都有不同的景點和美食,因此日本郵局推出地區限定的明信片,且每季都有特別版,深受國內外民眾喜歡。台灣近年開放兩岸直航,吸引大陸、港澳和星馬等地的民眾來台旅行,建議中華郵政應協同觀光局來共同策劃,推出結合地方特色明信片,讓遊客可以把個人化的風景美食寄回家,也幫助台灣宣傳觀光。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陳根德 12.中華郵政公司截至102年9月底止掌管郵政資金達5兆9,398億餘元,其中儲匯資金即高約5兆2,466億元,較上年度同期(101年9月底)之5兆0,041億元,增加約2,425億元(增幅約4.85%),近幾年度郵政儲金規模逐年擴大,該公司管理運用績效之良窳,攸關廣大儲戶之權益及盈餘繳庫數。 根據中華郵政公司所提供近5年度(99年度至103年度)郵政儲金年平均利息費用及利息收益比較表(詳附表1)可知,103年度預計之儲金利息費用年平均利率為0.99%,僅低於102年度預算數;然其可運用資金轉存央行、其他同業、購買央行定期存單等之轉存款年平均利息收益率1.19%,卻僅高於99年度決算數,肇致其儲金存款利息費用與利息收益間平均利率差額僅0.20個百分點,為近5年度新低。復依102年8月26日中央銀行公布之金融統計資料顯示,99年至102年第2季,整體本國銀行存放款加權平均利率利差約在1.36至1.42個百分點間,更凸顯該公司利差微薄,允宜研謀因應對策,妥善處理龐大資金難以去化問題。 綜上,中華郵政公司103年度郵政儲金轉存款利息費用及利息收益間平均利率差額0.20個百分點,為近5年度新低,且遠低於全體本國銀行平均存放款利差,要求一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附表1:99年度至103年度郵政儲金利息費用及利息收益(平均利率)比較表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項目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審定決算數 審定決算數 審定決算數 預算案數 截至9月底執行數 預算案數 儲金日平均結存 4,662,449 4,728,131 4,922,011 4,840,000 5,148,174 5,078,000 利息費用 35,175 42,543 47,199 54,272 37,111 50,457 儲金平均利率 0.75% 0.90% 0.96% 1.12% 0.96% 0.99% 存放本金 2,437,926 2,199,239 2,134,746 2,192,700 2,125,011 2,154,400 利息收入 23,966 26,268 26,757 31,141 19,582 25,684 存放息平均利率 0.98% 1.19% 1.25% 1.46% 1.23% 1.19% 儲金、存放息平均利率差額 0.23% 0.29% 0.29% 0.34% 0.27% 0.20% 本國銀行存放款加權平均利率利差 1.36% 1.41% 1.42% 1.42% - ※註:1.資料來源,中華郵政公司提供。其中102年度截至9月底執行數之儲金平均利率、存放息平均利率,係以截至102年9月底累計數推估計算為年利率。 2.表列儲金金額係為日平均數,爰其102年度截至9月底之日平均餘額5兆1,481.74億餘元與102年9月30日之儲匯資金規模5兆2,465.88億餘元略有差異。 3.表列本國銀行存放款加權平均利率利差係摘自中央銀行102年8月26日公布之金融統計-存放款加權平均利率,其中102年度為第2季資料。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葉宜津  魏明谷 (九)另有委員提案4案,不予處理: 1.中華郵政公司依據行政院67年7月6日台67財字第6053號函核定之「鼓勵公教人員儲蓄要點」,辦理公教人員儲蓄存款,按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較存簿儲金支付之利息費用增加,依103年度預算編列,公教戶存款利率年息1.394%,而一般戶儲金利率僅為0.325%,公教戶存款利率優惠高達1.069%。鑒於「鼓勵公教人員儲蓄要點」為行政命令,並無法源依據,且近年來銀行存款利率偏低,而給予公教人員存款以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之特殊待遇,並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也增加中華郵政公司之負擔,爰此,中華郵政公司103年度公教戶利息費以年息1.394%計算,編列6億5,097萬4千元,建議應以一般戶0.325%核算,應予以刪減4億9,920萬4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2.中華郵政公司103年度於「金融保險成本─佣金費用」編列548,544萬4千元,而其「佣金費用」給付對象主要為該公司員工(領有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員登記證者)及為推展簡易壽險業務所舉辦業務競賽所發生之酬酢等開支。然該公司103年度預算案已於「用人費用─獎金」中編列績效獎金18億5,244萬9千元(不含子公司),除與行政院自訂之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有關佣金「須委託外界代為承攬介紹業務所須支付之佣金及手續費」、「以事業本身員工為發放對象者,均應於績效獎金額度內列支」之規定未符外,亦與國營事業管理法所定「人員待遇及福利,應由行政院規定標準,不得為標準以外之開支」等規定未合。綜上,佣金費用如以事業本身員工為主要發放對象者,應回歸於當年度績效獎金額度內列支,始為適法。爰此,全數刪除該項預算。 提案人:蔡其昌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3.中華郵政公司103年度編列佣金費用5億4,854萬4千元,予經手招攬郵政壽險新成立契約。但依行政院所訂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所謂佣金,係指委託外界代為承攬介紹業務所須支付之佣金及手續費。如係以事業本身員工為發放對象者,均應於績效獎金額度內列支。中華郵政公司業已編列1.2個月之績效獎金,故不應再支付員工佣金費用。且按照商業慣例,保險支付佣金者,即無其他薪資或獎金等費用,但中華郵政員工均領有薪資及2個月考核獎金及1.2個月績效獎金。爰此,刪除此筆佣金費用5億4,854萬4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4.中華郵政公司103年度「研究發展費用」之『專業服務費』,預算編列571萬6千元,其中有關『專題研究』編列500萬元,與102年度同,惟每年編列高達500萬元之專題研究,卻未見時效以及落實政策推動,爰此,103年度「研究發展費用」之『專業服務費』中有關『專題研究』編列500萬元,建議予以刪減50%(25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理台灣寬頻通訊(TBC)赴新加坡發行APTT上市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102年4月即知悉本案,卻對TBC僅向投審會以報備方式,而非依法申請核准再予審查,等於任由業者偷跑在先,復追認同意在後,而喪失有線電視事業主管機關之責。由於有線電視事業於境外募資或成立商業信託等改變投資架構之作為,均有危及我國家安全之疑慮,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於本週三之前就上開事項查明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二、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灣寬頻通訊(TBC)申請赴新加坡以亞洲付費電視信託基金(APTT)上市案,有投資人爆料,大陸人士可透過特定券商下單承購,似有違反申請案當初不會有陸資的保證,以及國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規規定之情節。爰此,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暫緩該申請之審議程序,並以最迅速、最嚴格的規格進行相關事證之調查,若查證明確屬實,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做出最嚴厲處分,以杜絕日後業者之僥倖作為。 提案人:林國正 連署人:王廷升  魏明谷 四、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 二、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列席就「桃園航空城特定區都市計畫草案與土地徵收、居民安置土地正義問題」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請交通部葉部長報告。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桃園航空城特定區都市計畫草案與土地徵收、居民安置土地正義問題」提出專案報告,並聆聽各位委員指教,至感榮幸。 桃園航空城為「愛台12建設」建立海空樞紐施政主軸的首要旗艦計畫,為因應桃園國際機場未來客貨運成長需求,並帶動上、下游關聯產業整體發展,計畫取得機場北側575公頃用地興建第三跑道,並往東劃設130公頃自由貿易港區及40公頃機場擴建用地。為維護地主權益,減少用地取得衝擊,係規劃以區段徵收方式取得用地,並以機場南側海軍基地騰空範圍為抵價地主要區域擬定特定區計畫,計畫面積共計4,791公頃,全案經內政部於102年5月17日同意採新訂都市計畫辦理,並已自7月24日起公開展覽30天,另於8月2日至19日陸續辦理12場說明會,充分徵詢民眾及相關團體意見,目前正由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審議中。 另為瞭解計畫範圍內現有住戶之安置需求,本部民航局已自102年9月起會同桃園縣政府結合村里組織進行問卷調查,並陸續辦理47場說明會,以充分聽取民眾意見,並使民眾瞭解安置方案之意義與適用條件,目前已參考民眾訴求研擬「階段性先建後遷」、「一村一安置」等多項拆遷安置原則,未來並將持續聽取民眾意見,以規劃完善之安置計畫,確保民眾權益,並將拆遷過程中對居民造成之不便降至最低。 有關本專案報告詳細內容,將由民航局沈局長向各位委員另做報告,敬請 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報告。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今天應邀列席報告本部「桃園航空城特定區都市計畫草案與土地徵收、居民安置土地正義」議案,首先對於各位委員對桃園航空城計畫的指導支持,表達由衷的敬意與謝忱。 謹向貴委員會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並惠予支持。 貳、航空城機場園區計畫說明 一、區段徵收辦理之公益性及必要性 (一)「桃園航空城」計畫係我國海空樞紐之首要旗艦計畫,為提升國家競爭力,並促進國際機場園區及航空城發展,進而帶動區域產業及經濟繁榮,「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業於98年1月23日經總統公布,並優先以桃園國際機場為適用之機場。鑒於目前桃園機場雙跑道之營運情形,當其中一條跑道因道面整建施工而暫停使用時,對機場尖峰時段營運將產生壓力;再者,因空域限制、航管程序等因素,雙跑道容量為50架次/小時,預估至2030年屆時將無法滿足70架次/小時之需求。 (二)考量現有機場營運維持、旅客需求、尖峰小時與未來發展特性、用地取得及各項設施發展時程等因素,評估後以三條跑道獨立平行配置方式為最適方案,俾維持機場競爭力,本部爰依該條例第5條規定,擬訂「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100年4月11日奉行政院核定後,本部復以擬訂「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建設計畫書」,並經行政院於102年3月27日認定為重大建設。 (三)「機場園區」擴建用地有其規劃上之公益性及必要性,鑒於機場南側中山高沿線一帶,為人口、產業集聚發展之都市發展帶,另於機場東側外土地,則為與機場貨運設施相關度高之遠雄自由貿易港區、海湖坑口工業區等發展用地,為藉樞紐機場之建設帶動國家產業成長並兼顧地方發展需求,避免過於臨近週邊既有高強度發展之聚落都市地區(如林、蘆竹、南崁等地區),及噪音對週邊居民影響程度最低化之考量,「機場園區」宜朝現有機場北、東兩側擴充。 (四)為滿足第三跑道獨立起降要求,並考量跑道長度(4,000公尺)、相關禁限建規定、助導航設施需求、滑行道配置等因素,第三跑道規劃於距現有北跑道295公尺處,往北側擴充機場專用區約615公頃;再者,為健全機場運轉機能,帶動上、下游關聯產業整體發展,成為東亞空運樞紐,並往東劃設自由貿易港區約130公頃。 (五)機場園區所需用地大部分屬私人所有,後續開發又有大面積聚落、學校、寺廟、墓地拆遷等議題,鑒於區段徵收方式較可維護地主權益、為減少用地取得衝擊,將以機場南側海軍基地遷移騰空範圍作為抵價地主要區域,並以跨區區段徵收方式辦理,規劃住宅、商業及各項公共設施用地,提供優質之居住生活發展空間。就土地所有權人而言,可自行選擇領取現金或抵價地,其權益並不因徵收而消失,倘選擇抵價地者,可享有完善公共設施及提升居家環境品質;就社會整體層面而言,將可促進土地整體開發利用,帶動航空城整體發展之外部效益。 (六)爰此,本部擬訂「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建設計畫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業經內政部於102年5月21日同意備查。再者,「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申請書」,業經該部於102年5月17日同意採新訂都市計畫辦理。 二、都市計畫辦理情形 (一)本案經內政部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草案),計畫範圍北界以「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第三跑道所需用地及中油沙崙油庫為界;東側以南崁溪中心線、省道台15線、縣道108線及南山路為界;南側以長興路、油管路及省道台31線為界;西側至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邊界、老街溪河川中心線、大園都市計畫邊界為界,計畫面積共計4,791公頃。 (二)本特定區計畫由本部辦理部分包括:現有機場及自由貿易港區、機場擴建區範圍(擴充第三跑道用地、機場擴充用地、自由貿易港區及周邊地區)及生活地區(國防部同意釋出之海軍基地及周邊地區),面積計約2,790公頃,其中納入區段徵收範圍面積為1,449公頃。 (三)本特定區計畫自102年7月24日起假桃園縣政府、大園鄉公所及蘆竹鄉公所辦理都市計畫書圖公開展覽30天,並於102年8月2日至102年8月19日陸續辦理12場說明會;民眾得洽竹圍及埔心駐地工作站提供相關諮詢,相關訊息電子檔可於本部民航局、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桃園縣政府等網站下載。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得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桃園縣政府提出,公開展覽期滿後,彙整陳情意見資料報內政部,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四)迄今(102年12月3日)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已聽取「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20次簡報,分別針對土地使用、交通運輸、產業發展等3大方向進行討論,暨處理人民陳情意見,並請相關權責機關加強民眾溝通。 三、居民安置原則 (一)本部為瞭解計畫範圍內現有住戶,因區段徵收拆遷安置衍生之居住需求,特地結合桃園縣政府共同運用村里組織力量進行問卷調查作業,於102年9月起,除透過村長發放問卷外,並由村長規劃以80─100戶為規模,於假日召開多場小型說明會,由本部民用航空局及桃園縣政府地政局業務人員到場說明及回應安置措施內容,期使民眾充分了解各項安置方案之意義與適用條件,並藉此聽取在地民眾訴求,作為日後研擬安置計畫之參考。爰自102年9月中旬至10月底止,共計舉辦47場小型說明會,參與民眾超過3,100人,截至11月中旬,問卷回收數量約1,848份。 (二)經彙整前述小型說明會結果,考量當地民眾對於拆遷安置的主要訴求,本部於研擬機場園區建物拆遷安置原則如次: 1.階段性先建後遷。 2.一村一安置。 3.保留現有建物: (1)針對區內合法密集之建物聚落劃設第一種住宅區,並指定為都市更新地區,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 (2)合法建物原位置保留。 4.保障居住權益: (1)劃設安置街廓(第二種住宅區)供原土地所有權人優先選配。 (2)劃設第五種住宅區興建安置住宅或合宜住宅。 5.現金補償或補助:房租補助費、中低收入戶加發救助金等。 參、結語 機場園區依「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辦理,以2030年為目標年,發展桃園機場為東亞樞紐機場,規劃辦理新建第三航廈及衛星廊廳、增建可獨立起降之第三跑道、擴大自由貿易港區等相關建設,為滿足機場擴建地區土地所有權人區段徵收配地所需土地,以桃園國際機場南側海軍基地遷移騰空範圍作為抵價地主要區域,配合都市空間整體規劃,及大眾運輸廊道周邊土地發展,規劃住宅、商業及各項公共設施用地,提供必要之生活機能。 考量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與意願,本部舉辦小型說明會,近距離傾聽民意,始終持續不斷的與當地居民進行溝通,並盡力規劃完善的安置計畫,如階段性先建後遷、一村一安置、保留現有建物、保障居住權益及現金補償或補助,希可紓解因區段徵收造成之居住衝擊。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指教。謝謝! 主席:局長有風度,今天特別願意傾聽各界的意見,所以簡要報告。今天列席的單位很多,我們有機會的話,就聽一下在地團體的代表說明他們的意見,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我們虛心聆聽大家的意見,讓事情做對、做好。 請桃園航空城自救會蔡美齡代表發言。 蔡美齡代表: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桃園航空城用地的拆遷戶居民,我先說明。這次一共有18村要被拆遷,為什麼會選擇這個方案,我們覺得很奇怪,有一點質疑,因為明明有A、B、C等3個方案,卻選擇傷害最大的方案來處理? 第二,政府下鄉說明會中所說的先建後拆是騙人的,他們拿不出實際的配套措施,讓我們百姓可以安心與政府配合。他們還說105年就要拆我們的家,108年才要配地及安置,但是我們看不到實際的東西。 第三,這項計畫到2022年才要規劃,但是105年就要拆我們的家,108年才要配地,這段時間我們要去哪裡?誰能告訴我們?如果是你們的家,你們願意嗎?而且這個家是我們傾一輩子所有的積蓄所購置的,我們要在這裡扎根、繁衍下一代,但是政府並沒有明確地說明我們繁衍下一代的地方究竟在哪裡。這裡有18村的居民耶! 各位委員們、主席,還有學者、長官們,請你們站在我們的角度思考,我們即將要去哪裡?何去何從?謝謝。 主席:稍後我們看大家如何回應這些問題。 請桃園航空城自救會詹憲章代表發言。 詹憲章代表:主席、各位委員。本人謹代表自救會發言。剛才主席談到先建後拆的問題,我們在地的居民一致認為需要用先建後拆的方式做拆遷,可是我們聽到徵收方給的答復卻是,所謂的先建後拆,現在只有交通部提供4,000戶的合宜住宅,而且這4,000戶的合宜住宅是全國民眾都可以購買的,並非只針對拆遷戶。 第二,我們整個區域大概有9成以上都是透天厝,叫原本住透天厝的人去住公寓,這樣合理嗎?現在大概有六、七千戶在第三跑道上面,只用4,000戶來安置,這樣合理嗎? 此外,在安置街廓部分,拆遷戶所占的面積大概有500公頃,可是現在交通部安排的拆遷面積只有10公頃,像這樣的拆遷辦法,教居民怎麼有辦法接受?而且現在桃園航空城已經要加速推動,12月24日就要通過了,可是安置的方法還是目前的狀況。我們自救會很強烈地質疑,到底這個徵收案是要清場、把人民趕走,還是要好好地跟人民溝通來做國家建設? 所謂的1坪換1坪,裡面存在了很多欺騙的手段。我們需要的是,我們的地如果有50坪就換50坪給我們,有30坪就換30坪,我們不在乎位置好不好,可是現在政府一直用權值、價格的方式,很市儈地徵收我們的土地。我們台灣是有人權的地方,我們有居住權,當我們說不的時候,徵收方應該好好地、主動地跟我們談,而不是自動地覺得有補償、賠償就夠了。 我相信委員很想知道我們心裡的想法、看法,我想針對徵收的5個要件提出二、三十個點,有時間可以說完嗎? 主席:來不及,沒關係,委員手上都有您的書面資料,如果有問題,稍後詢答的時候,委員會請您上來,到時候你們還有機會表達。我們現在馬上幫您把書面資料印給委員。 詹憲章代表:我就很簡單地說一下。在土地的區段徵收方面有五大要點:一、公益性;二、必要性;三、必須符合比例性原則;四、非必要的手段,不得徵收土地;五、要做到完全性的補償。 首先,在公益性方面,我們看到桃園地區有非常多浮濫、沒有達到開發標準的徵收,第一個就是青埔高鐵站旁邊,青埔高鐵站只有高鐵站有做建設,周邊土地的地價高達六、七十萬元,完全沒有開發,那個地方的進駐開發率只有19%。第二個是航空客運園區計畫,就在桃禧酒店旁邊,這塊土地大概是10年前徵收的,一直到現在還放任閒置、長草,已經變成治安死角,當地經常有電線失竊,為了解決當地治安的麻煩,他們用水泥柱及鐵絲網把那裡完全圈起來。我們看到國家建設的用地居然放著長草。 昨天我們去監院提出陳訴書,如果今天大院可以幫我們居民爭取一個公道,讓12月24日都委會的審議大會可以延遲下來、不要急速地通過,我相信監院的陳訴書都還可以按下來。剛才我提到周邊開發不足80%,在土地徵收條例上已經違法。 其次,在必要性方面,這個徵收案是基於第三跑道的需求,由交通部提出,桃園縣政府因為交通部有第三跑道的需求而加圈了一個航空城計畫,旁邊大概有8種產業設施,包括精緻農業區、自由貿易區、XXX產業區一大堆,這些東西都只是口號,我們沒有看到實質招商的計畫,以及研擬如何經營、規劃,只聽到「招商」兩個字。 我再回頭講第三跑道。2022年機場公司才要規劃是否要建設第三跑道,2026年才有可能做建設,在這個情形之下,今年就馬上要急速通過,對於這樣的期程、如此急速地要徵收,我覺得非常不合理,在必要性上,完全沒有立足的根據,因為這是9年以後的事情,9年以後才要做評估,現在就要清場,為什麼會有這麼急迫的需要?為什麼會有這麼奇怪的問題呢? 第三,必須要符合比例性原則。在地的居民都知道,機場要徵收的時候有3個方案:一、A方案:全部都徵收;二、B方案:以第三跑道而言,徵收範圍只有現在的一半,整個竹圍村沒有被徵收。時間到了嗎?我還可以再講嗎? 主席:沒關係,不用急,一般報告不必講到完整,因為大家都會看書面報告。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部長葉匡時為什麼10點半就要離席? 主席:他今天有重要會議,我有准他假。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什麼重要會議?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等一下要跟總統開會。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跟總統開會?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總統怎麼可以在立法院質詢的時候把首長調走呢? 葉部長匡時:所以我有事先請假。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他要開會應該找你們在下午或散場的時候。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你准假嗎? 主席:我有准他假。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在立法院開會的時候首長「翹頭」,人民要問誰的責?人民問問題要跟誰問?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我們今天的會議大概就只有到10點半了。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總統比人民大!主席,我認為不宜給他請假。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主席,如果部長走了,這個會就不用開了。 主席:請部長說明你的會議情況。 葉部長匡時:第一,我有事先請假。另外,整個案子是我們政務次長在督導的,而且政務次長可以代表我,並全權代表交通部的立場,我想這一點是沒有疑義的。每個部會有部長及政務次長,本來就是可以互相…… 主席:今天重要的是在提案,因為都委會在開會,那個部分是內政部營建署在主導,都委會現在一個禮拜開好幾次會,但是交通部也卡不住都委會。我會准假是因為今天最重要的是我們要不要擋都委會的進度,所以我才會准交通部部長的假。看各位委員的意見,好不好? 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同仁。我剛才提出詢問,主席的看法是都委會比較重要,所以准了交通部部長的假,但是主席根本不知道部長為什麼請假,我問了之後,才知道是總統召見。原來總統召見比人民還重要,比18村、上萬名居民還重要。我不認為這只有都委會的問題,就是因為交通部有需求,交通部說要這麼大、這麼多的土地,所以都委會才去做第二部分的規劃。我們今天質疑的是交通部根本就不需要,我認為這是部長在裁決的,我的質詢全部都是針對部長,如果部長離席,我就沒有辦法質詢了,今天的會就可以不必開了。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會議詢問。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同仁。關於今天部長要到總統府報告,事實上,交通部現行重要政策也是桃園航空城或是五港一空的計畫,無論是桃園航空城的計畫或是五港一空的計畫,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計畫的擬訂者都是交通部,如果交通部送到營建署審查,交通部主管機關撤案,營建署根本就審查不下去,所以我的意思是,事實上是交通部主辦,即便政次很嫻熟這個業務也很理解所有程序,但是對於政策,今天消滅了18村,影響了上萬人,徵收了三、四千公頃的土地,區段徵收得這麼大,對於這樣的政策,如果部長是以向總統報告來取代向人民報告,向總統一人報告而不是向這些被徵收的萬人,或是被徵收的三千公頃良田來報告,你要看誰是本誰是末?這根本就是捨本逐末嘛!今天總統要你去做報告是可以的,但是你應該跟總統說,這個政策應該等到人民透過立法院向您徵詢意見之後,你也要等到下班再去跟他報告吧!人民要問你的時候你卻跑掉,跑去向你的主子報告,總統是人民的主子嗎?我們本來不知道部長請假所為何事,現在才知道是要向總統報告,我們覺得這件事應當以人民為優先,而且這是國家重大公共政策的討論,應當是留在這裡參與討論才是上策也才是根本之道。 主席:請林委員國正發言。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同仁。雖然我跟召委是不同黨派,但是我要給予高度肯定,為了桃園航空城的徵地計畫,他昨天還特別安排到現場會勘。其次,委員會的召委應該是代表委員會來行使一些核定權,關於部長去跟總統報告,我個人覺得也應該是為了國家的重大發展,如果有其他委員認為一定要在這個時點、在11時之前要質詢、就教部長,我是登記第二位質詢,我願意讓出來,沒關係,我願意在這裡等,我想大家都是為了國家發展,在此我要表達對召委裁示的尊重。 主席:我昨天還特別安排去桃園航空城考察,有2位在地的委員參加,今天特別安排了這個議程,因為這並不是修法案,所以沒辦法開公聽會,特別安排這個議程就是要讓自救會以及在地聯盟在這裡有機會發言,在今天整個詢答當中,每位委員都可以請他們上台來表達他們的問題,如此可將所有資訊蒐集得非常充分、完整,而且是在立法院委員會正式的場合來呈現人民的意見,記者會很簡短,我們看到報紙上大家的意見都是片面的幾句話而已,所以特別安排了這個議程,這個用心請各位委員了解。其次,今天早上一早,我知道總統府的行程,所以我有准假,我昨天還特別把營建署找來,請他們特別做個說明,我現在知道進度全部都是在都發審議這邊,所以重點還是今天委員會的決議,請大家趕快提案,我們提出好的提案並通過這些提案,部長在不在不是重點,所以我才會准部長的假。 此外,今天早上一早,我的辦公室也主動打電話給關心的委員,因為本席登記第六號,應該問得到部長,所以我可以跟他們調換質詢順序,結果沒有人說要調換質詢順序,到現在還沒有人要來調換,我當然是要跟支持自救會的委員調換質詢順序,早上我已經打電話詢問2位委員是否要調換質詢順序,現在他們都說不要調換。關於讓部長准假一事,因為我已經准假了,所以就不要再翻案了,今天的重點是請大家趕快提案,我現在都還沒有看到提案,請大家趕快連署提案,若有委員要調換質詢順序也請趕快調換,一定問得到部長啦!我有打電話問過林委員淑芬、田委員秋堇,在部長在的時候,所有很關心的委員都問得到部長啦! 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質詢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一定要休息,因為我們有重要記者會,好幾位委員都要去,委員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10時30分;今天中午不休息,用餐後繼續開會,請工作人員準備便當,各位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1時之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 首先請葉委員宜津質詢。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召委,如果今天一定要趕快做個解決,我想我們可能還需要第二輪質詢。本席之所以一定要質詢部長是有原因的,部長,現在已經開發的桃園機場有多大?自由貿易港區又有多大?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桃園機場園區是一千兩百公頃左右,自由貿易港區是45公頃。 葉委員宜津:自由貿易港區的部分你們劃了45公頃,我現在問的是你們開發了多少公頃? 葉部長匡時:目前自由貿易港區的開發是由遠雄在做,第一期開發是27公頃。 葉委員宜津:27還是17? 葉部長匡時:民航局給我的資料是27,第一期開發營運面積是27公頃。 葉委員宜津:45公頃只有開發27公頃,後面還有一半以上,結果現在又要擴大到130公頃。45公頃當中只開發了27公頃,這裡面真正利用了多少?剛才住民已經講了,你們已經開發的,然後在那裡長草的又有多少?你們有沒有計算過?沒有?不敢算? 葉部長匡時:這部分可否請民航局來說明一下? 葉委員宜津:你們劃了45公頃,現在已經徵收完畢的45公頃,你們開發了27公頃,27公頃裡面還有一半以上在那裡長雜草,結果現在告訴我還要130公頃!關於現在出爐的整個航空城計畫,130公頃不夠,還要到4,791公頃,將近4,800公頃。第一,你們徵收的名目叫做興建第三跑道,你們以興建第三跑道和擴大自由貿易港區為由跟軍方要了73公頃,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軍方是427公頃。 葉委員宜津:對,但你們覺得還不夠,所以又增加了,我有調出軍方的資料,軍方是427公頃,已經給你們353公頃,但你們還要再增加74公頃,理由都是興建第三跑道和擴大自由貿易港區,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我不太了解委員方才講的353公頃已經給我們了,事實上,軍方目前並沒有給我們。 葉委員宜津:Anyway,你們跟軍方要的理由就是興建第三跑道和擴大自由貿易港區這2個理由,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對。 葉委員宜津:請問第三跑道在哪裡?為什麼還要叫這些拆遷戶搬走?說是為了公共利益、為了第三跑道,騙人!第三跑道的部分早就給你們了。 葉部長匡時:沒有啊!事實上,我們要把北邊的居民搬到偏南邊的軍方海軍機場,距離桃園市也比較近。 葉委員宜津:部長,如果你們跟軍方要的理由是興建第三跑道和擴大自由貿易港區,那表示第三跑道就是在軍方的土地上,為什麼現在又用興建第三跑道的理由強迫這些拆遷戶拆遷呢?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以當地居民的意願來講,不只包括北邊,還有整個桃園地區居民的意願來講,他們都普遍認為如果南邊…… 葉委員宜津:若你要談整個桃園地區的居民,稍後我再跟你談。其實我的邏輯很簡單,第一,如果你們跟軍方要的理由是興建第三跑道,既然第三跑道的部分已經解決了,你們就不應該再以興建第三跑道的理由去強迫這些人拆遷;第二,現在我們有幾條跑道? 葉部長匡時:目前是2條跑道。 葉委員宜津:別傻了,2條跑道?現在只有1條跑道,別騙人!目前有1條跑道正在整修,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沒有錯。 葉委員宜津:因為有1條跑道在整修,所以現在只有1條跑道,改天這條跑道整修好了就要換另1條跑道來整修,若2條跑道都整修好了,我們就有2條跑道,現在是1條跑道,每次我問你們這樣夠不夠,你們都說夠,每次問起降夠不夠用?很多委員在委員會也都問過這個問題,其實台灣這幾年看GDP就知道了,事實上,1條跑道勉強夠用。 葉部長匡時:就是因為這種情況,這幾年航空發展得非常好,若1條跑道在維修,晚上塞機的問題是非常嚴重的。 葉委員宜津:所以我說勉強夠用。 葉部長匡時:如果我們有3條跑道,以整個未來發展來看,到2020年的時候,我覺得3條跑道是需要的。 葉委員宜津:部長,你當我們這些委員都是笨蛋嗎?1條跑道勉強夠用,2條跑道還不夠用,馬上要3條跑道?要4,800公頃給你們用? 葉部長匡時:第3條跑道是2030年左右可以啟用,1條跑道從環評、規劃到完成大概需要10年以上的時間。 葉委員宜津:你終於講到重點了,2030年你們在哪裡?你們炒完地皮也許就走人了! 葉部長匡時:國家的政策是延續的,事實上,包括民進黨那時候很多重要政策,我們都繼續在執行,所以就這件事來講,我們覺得有必要…… 葉委員宜津:2022年你們才要規劃,2030年才要完工? 葉部長匡時:以現在的進度來看,大概2020年前可以取得土地,那裡面有3個埤塘必須把它填平,然後做環評的規劃,所以整個跑道的規劃從2020年開始到2030年完成,其實是合理的期程,國際機場的跑道差不多都是這樣,如果我們能早一點取得土地,我們就能早一點完成跑道。 葉委員宜津:2020年才要規劃,2030年才要完工,你以為2020年還是你們執政?你們現在這麼早徵收615公頃就在那裡放著。 葉部長匡時:以目前土地取得的進度來講,2018年、2019年才能真正完成土地的進度,所以當初的規劃是比較保守的,不過,如果進度順利,我們可以提前規劃,我覺得對整個航空城的發展、對台灣經濟的發展…… 葉委員宜津:你們根本不是比較保守,根本就是在炒地皮!什麼叫做比較保守?2020年要規劃的在7年前就要來徵收一大片土地,幾百公頃的土地放在那裡讓你炒地皮! 葉部長匡時:不是這個樣子,炒地皮對交通部有什麼好處?事實上,我們就是要把這件事做完,基於國家經濟的長遠發展,我們認為這是非常需要的。 葉委員宜津:國家經濟的長遠發展?多麼美好的說辭。接下來看六港一空,整個台灣要六港一空的自由貿易港區,我們的經濟發展可以在短短七、八年裡面需要六港一空的自由貿易港區,台灣的經濟真的需求量有那麼大嗎?方才你有提及大桃園地區、要以整個桃園的居民來看,現在桃園有4個報編而沒有開發的工業區,包括新屋永安、龍潭烏樹林、楊梅幼獅擴大、蘆竹海湖坑口,結果這樣你們還不夠,所有你們能想到的名稱都講出來了,包括航空產業區、農業加值展銷區、經貿展覽區、濱海遊憩休閒區、生活機能區等,所有你們能想到的名稱統統都想出來了,然後隨便你們劃,在劃完之後,人家統統都要乖乖搬走。 葉部長匡時:那個部分是桃園縣政府跟我們一起在討論的,主要是桃園縣政府在主辦,事實上,航空城這個概念是目前世界上最先進、最重要的經濟發展概念,從國際機場帶動周邊的經濟發展,這對台灣來講是非常重要的。 葉委員宜津:部長,不是不給你們計畫,也不是不給你們夢想,也不是不給你們做,只是沒有人像你們這樣包山包海,貪得無以復加,你們劃了45公頃,真正開發了27公頃,在27公頃裡面,長雜草的還有多少?45公頃不夠,還要130公頃,130公頃又不夠,還要上千公頃,上千公頃不夠,現在隨便劃、隨便拿張圖就劃了4,791公頃。 葉部長匡時:那裡面是包括居民的抵價地、產業的專區等,有相當部分是桃園縣政府有一個規劃,經濟部也會參與。 葉委員宜津:你講到重點了,就是居民的遷移,這裡面有多少戶居民?有多少人?你們就這樣隨便大筆一劃就解決了,就統統是你們的了。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我們是希望給當地居民一個更好的居住環境,所以機場周邊噪音比較高分貝的地方,我們希望把它劃成綠帶或者是產業專區,我們是從這個角度在考慮的。 葉委員宜津:你們自以為是,為了居民考量?有哪個居民覺得你們是為他考量? 陳委員根德:(有席位上)我,我就是居民。 葉部長匡時:據我的了解,當地絕大部分的居民都是非常贊成這樣的方式。 葉委員宜津:部長,我再說一次,為什麼今天我覺得交通部才是關鍵?其實根本沒有需要這麼大,你們這樣一劃,接下來就是所謂的都委會了,就是利益之所在,我沒有辦法接受,我在一開始就沒有辦法接受,一開始你們這樣的劃法,我就完全沒有辦法接受,為什麼?我講得很清楚,第一,經濟沒有像你們評估得那麼樂觀,六港一空的自由貿易港區,台灣沒有需要那麼大;第二,第三跑道是否有必要還要重新評估,因為你們現在已經有2條跑道;第三,這樣的劃法,完全是你們一廂情願,我認為是莫名其妙,我沒有辦法接受! 葉部長匡時:新加坡樟宜機場現在已經在蓋第4條跑道,香港機場也在蓋第3條跑道,國際上周邊的機場都在蓋了,真正要有國際地位的國際機場都在蓋第3條跑道,如果我們不願意積極面對台灣的競爭力…… 葉委員宜津:這裡面唯一我還可以妥協的就是第三跑道,但是第三跑道你們已經用了軍方的土地,我們沒有辦法接受你們再去徵收這些土地,你們跟軍方要這個土地的理由就是要興建第三跑道。 葉部長匡時:軍方的那塊土地是在南邊。 葉委員宜津:為什麼當初你們跟軍方要的時候是以興建第三跑道做為理由? 主席:你們可以用軍方的土地做跑道,但是你們不用啊! 葉部長匡時:其實在南邊附近有很多居民也接近桃園市…… 主席:好啦!不用狡辯了,稍後還有委員會問你。 葉委員宜津:當初你們跟軍方要土地的理由就是要興建第三跑道! 主席:對啊!現在軍方的部分要拿來蓋住商,然後叫他們把住家清出來給你們做跑道,你們本來就應該用軍方的土地做第三跑道啊!軍方的土地都已經同意了。 葉委員宜津:你們當初跟人家要的時候也是用這個理由! 葉部長匡時:不是,我們是用航空城的計畫。 主席:請林委員國正質詢。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聽住戶代表說有18村要遷村,請教部長,總共是多少人?你們清查以後總共有多少戶?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整個加起來應該是接近3萬人。 林委員國正:局長你知道嗎? 葉部長匡時:民航局的部分是1萬人。 林委員國正:清查後有多少戶? 主席:1萬戶啦! 葉部長匡時:3,000戶。 林委員國正:本席是問全部。 主席:1萬戶啦! 林委員國正:誰是承辦組的組長?怎麼數據都不一樣呢?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他們才不管幾戶…… 葉部長匡時:1萬戶,2.67萬人。 林委員國正:遷村作業到現在辦多久了? 葉部長匡時:我們還在規劃當中。 林委員國正:本席是問你們到今天為止,大概用了多少時間?部長如果不清楚,負責主辦的組長出來回答。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機場工程處潘副處長答復。 潘副處長陳火:主席、各位委員。公展說明會不算以外,我們從今年開始已經在桃園大概開了…… 林委員國正:多久? 潘副處長陳火:我們已經開了47場說明會,時間大概是從今年元月份開始…… 林委員國正:民航局辦過遷村嗎? 潘副處長陳火:以前客運園區的時候…… 林委員國正:是多久之前? 潘副處長陳火:大概在民國88年的時候。 林委員國正:是你辦的嗎? 潘副處長陳火:是。 林委員國正:是你執行的嗎? 潘副處長陳火:是。 林委員國正:辦多大面積? 潘副處長陳火:客運園區加起來是220公頃。 林委員國正:跟現在的狀況差異多少?當時是遷移幾戶? 潘副處長陳火:客運園區裡面加起來大概只有300戶左右。 林委員國正:可是航空城是一萬多戶。交通部下面的高雄港務局,現在叫台港公司,當年進行整個小港地區紅毛港遷村的總經費是225億,大概遷了30年,到現在還遷得零零落落。本席剛剛聽說有一萬多戶居民,但是你們才建4,000戶的合宜住宅,其他的6,000戶要怎麼辦呢?而且剛才還聽住戶代表說全國的老百姓都可以去買這4,000戶合宜住宅。 葉部長匡時:這不是我們的政策,我們的政策是先建後拆,所有需要…… 林委員國正:本席要問下面的人,因為你不一定曉得。你們先建後拆的政策內容更誇張,本席剛才聽住戶代表說,你們要在105年拆人家的家,可是你蓋好安置住宅了嗎?我們還聽說你們在105年拆人家的家之後,108年才要配地……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配好地,老人家也不一定要。 林委員國正:而且他們也不一定買得到。 潘副處長陳火:民航局有將政策跟部裡報告過,我們現在是採取先建後遷的政策,會為南邊少數住戶先蓋安置住宅讓他們遷移。 林委員國正:你們講安置住宅有4,000戶,可是總戶數有一萬多戶,產生的差額6,000戶要去哪裡住? 潘副處長陳火:現在是分成兩部分,屬於交通部所轄的範圍裏,我們清查需要遷的住戶大概只有3,000戶,而且我們也已經劃有足夠的土地,讓他們至少每一戶…… 林委員國正:其他的七千多戶呢? 潘副處長陳火:其他的,桃園縣政府也在他們的區域範圍劃了足夠的土地,讓合法住戶至少有100平方米、30坪的安置住宅。 林委員國正:剛剛人家講過,現在的街廓是500公頃,可是你們現在只劃10公頃給人家而已,這樣人家要怎麼生存?你有沒有去看過?主席、李昆澤委員及本席都來自高雄,當初小港地區的紅毛港遷村涉及6個里,人口數大概是兩萬多人,遷村範圍到達前鎮機場旁邊的中安路,那個面積有多大,但遷到現在都還有問題。剛剛我們很認真的看了陳情書,還有很多居民在抱怨,你們現在雖然有以地易地的想法,可是人家用透天的跟你換公寓,怎麼會公平呢? 潘副處長陳火:不是,對於現在是住公寓的住戶,未來我們會蓋安置住宅,在交通部的這一塊裡…… 林委員國正:透天的呢? 潘副處長陳火:透天的住戶就是配透天的,我們沒有說透天的住戶會獲配安置住宅,當然如果透天的住戶願意的話,也可以選安置住宅,所以他有兩種選擇;但是針對透天的住戶,原則上我們已經劃了足夠的土地,在交通部這一塊,我們劃了2,450…… 林委員國正:你知道嗎?紅毛港遷村都是1坪換1坪,而且都是換透天的。你們有沒有換廟宇的地給人家? 潘副處長陳火:沒有。 林委員國正:所以這就有問題,紅毛港前鎮的廟宇一間比一間大,你把居民遷走之後,他們的宗教信仰中心在哪裡呢?有沒有配公園預定地給人家? 潘副處長陳火:有。 林委員國正:有沒有配學校預定地給人家? 潘副處長陳火:現在我們已經協調過兩座廟宇,他們願意配…… 林委員國正:我們不是在講兩座廟宇。 潘副處長陳火:我們劃出土地了,其他留下的…… 林委員國正:你們不是只有配地給人家,還要有相關的興建經費。 同樣是交通部轄屬的紅毛港遷村,也衍生出幾個很重大的問題,就是有所有權的住戶你們會配房子給人家,可是對於只是擁有地上建物的住戶,你們是怎麼分配的?其次,有些早期占有公有地的住戶,已經在那裡住三、五十年了,這樣的住戶你們是怎麼分配的?這些問題在交通部的台港公司、航港局都有完整的檔案,你們應該把過去失敗的經驗,當成航空城未來辦理遷村的重要參考依據,不要急著遷村。 潘副處長陳火:廟宇如果沒有產權而只有建物,我們在都市計畫可以依土地管制相關要點放在所謂的公園裡。 林委員國正:當時交通部跟經建會為了重視紅毛港遷村,還委託高雄市政府成立專責的遷村辦公室,有數十個人在那邊辦公。請問你們撥了多少經費給桃園縣辦遷村的事情?你們有沒有成立遷村辦公室? 主席:你忘了他們自己有增加幾十個員額。 林委員國正:當時除了高雄港務局有一票人處理以外,是由港務局長親自主持專案會議,另外,由產官學各界律師、專家組成遷村策進委員會,高雄市市長還親自主持了13次會議。副處長,本席跟你講,你有在聽嗎? 潘副處長陳火:有。我們現在在南北兩村設有工作站。 林委員國正:你們如果碰到重大爭議要怎麼解決? 潘副處長陳火:如果有重大爭議,我們會提交到行政院下的專案小組,下面還有各個分組…… 林委員國正:都是公務人員嗎? 潘副處長陳火:是。 林委員國正:那怎麼對呢?所有議題如果涉及公務人員,結果很可能是他們都不敢批也不敢核,因為涉及到行政裁量權。當年之所以設遷村策進委員會,就是找一些律師、法律專家、地方人士代表,只要是公務人員不敢決定或對人民有利的東西,就在委員會作成決議。你們現在都讓公務人員簽公文,萬一涉及圖利問題,你們敢批嗎?你們敢核嗎?所以你們從頭到尾都是錯的。你們辦理遷村怎麼都不看過去的重大案例?你們要拿300戶的遷村經驗去遷一萬多戶嗎?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指教的是。民航局確實覺得遷村相關問題讓人非常困擾,而且現有人力跟狀況在組織各方面的運作仍有疑慮,因為我們沒有土地徵收的人員,大概只有兩、三位而已。 林委員國正:只有兩、三位? 沈局長啟:我們的潘副處長非常能幹,但是我們實際上真的面臨滿多困擾。 林委員國正:他再能幹也不能校長兼撞鐘處理所有事情,連協調會等工作都去做。部長有聽到局長講的話嗎?民航局只有兩、三位人員辦理徵收而已。 葉部長匡時:我們有增加人力。 沈局長啟:當然部裡也體恤我們,所以給了32位人員,但是他們並不是都做徵收,我們還有很多融資的問題,非常多的…… 林委員國正:你們要把人民的陳情書從第一個字看到最後一個字。 沈局長啟:我們都有做。 林委員國正:人民的陳情書如果涉及公務人員不能解決的問題,我們要思考用什麼方式達到他們最低的基本要求。 沈局長啟:是,我們應該…… 林委員國正:如果你們把所有問題交給公務機關辦,結果是每一個都不行。你們要按照人民的想法去辦,可是你們現在規劃108年才配地,怎麼可以呢? 沈局長啟:我們因為…… 林委員國正:現在所有的東西要經過你批,經部長核,然後報院長核,可是當年紅毛港遷村的重大經建計畫所需經費兩百多億,是在遷村策進委員會核的,因為那才是最高權力機構。你們現在是用哪個條文做依據辦理遷村呢?你們有沒有做為辦理遷村依據的法令? 潘副處長陳火:我們現在只有依據土地徵收條例跟桃園縣的相關自治條例…… 林委員國正:那怎麼夠呢?部長跟局長應該看看陳情書提到的所有內容,思考是不是應該趕快針對遷村制定相關法律或行政命令,讓承辦的公務人員在未來遷村時有憑辦的依據。如果是按照一般的現行法令規定,那是不可行的。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的諸多指導,事實上這些我們都會進行,只是現階段還要進行都市計畫審議。當然我們會逐步規劃,也會跟桃園縣政府密切配合…… 林委員國正:高雄市有現成的經驗,你們的台港公司也有很寶貴的經驗,相關人員甚至辦到被收押、被起訴,最近才判無罪,這些情況都有,這都是過去很重要的經驗。首先,你們遷村要先有法令依據,第二個,你要知道人民的需求是什麼?第三個,要透過溝通協調去解決、處理問題,而不是瞎子蒙著眼睛硬幹、蠻幹。誠如局長講的,只有兩、三個有經驗的人,那要怎麼辦?紅毛港遷村歷經將近30年,花了兩、三百億,辦到現在滿意的居民可能都還不到5成。本席在面對遷村問題時,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景象,早年在紅毛港每天窗戶一打開,一大早七、八十歲的老爺爺、老奶奶就坐在門口曬太陽,左鄰右舍都在聊天,遷去他處以後,變成好像在關人犯,部落的文化跟聯繫完全都斷掉了。所以你們在遷村的時候,要給居民宗教信仰、廟宇、文化、休閒,甚至考慮到小孩子未來到學校上課接駁上的便利性,這些你們都要有完整的配套。然而你們現在都沒有規劃,卻急著進行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核定之後,接下來就是建商開始覬覦肥肉。部長或許不這樣想,但是建商會這麼想,這樣是不對的,配置措施應該要先擬訂出來。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根德質詢。 陳委員根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是來自地方的居民,我們認為大家可以從民主政治的角度看航空城的問題。本席是地方的民意代表,當然也希望航空城的發展要符合桃園縣整體的發展,並且要對人民有利。本席是民意代表,如果不是百分之七、八十以上的人完全支持航空城的發展,本席還敢推動這種案子嗎?我們是要藉這個機會讓大家瞭解。本席昨天還跟民進黨的柯總召說,請他們打電話問郭榮宗及邱垂貞,看他們支不支持航空城?我們不應該在老百姓不理解的狀況下,讓不確定因素造成他們的恐慌,站在政府的立場要怎麼樣解決老百姓的問題,這也是我們民意代表所要思考的。我們一直在監督政府,不管是對交通部或做規劃的內政部,甚至於他們跟桃園縣政府的溝通協調都有。基本上,我們擔任民意代表,就有責任為老百姓做好溝通橋梁的工作。 剛剛自救會的代表有發言,我們知道成立的自救會中以竹圍村的居民居多,本席也希望自救會的成員是真正屬於徵收範圍內的居民。其實內政部、縣政府也可以從善如流,如果竹圍村居民反對,就讓竹圍村留下來,過去政府曾經到地方辦過說明會,所以現在我們要站在多數人的立場考量。如果竹圍村自救會的代表可以代表大多數竹圍村村民的意見,我們現在就可以答應你,本席絕對挺你們而且尊重你們的意見,要求交通部、內政部、縣政府把竹圍村留下來。本席再次重申,我們是站在為整體人民的權益,以及地方發展的角度跟大家說明。 另外,軍方跑道是不是可以做為第三跑道使用?這涉及到專業規劃的考量。各位不瞭解桃園的生態,早期軍方的空軍聯隊是在桃園,之後空軍聯隊因為戰力提升,把幻象2000布建在新竹空軍基地,所以原來的空軍基地就荒廢了,後來海軍把它拿來當他們的基地,可是海軍現在是將P-3C布建在屏東,於是桃園的機場就騰出來,做為推動航空城建設第三跑道或其他安置計畫的用地。我們也在積極努力,一個月前還一直跟葉部長溝通,因為早期桃園縣為了中正機場徵收1,260公頃,這些數據部長都沒有本席清楚。當時徵收桃園中正機場用地的時候,我們家也被徵收三、四公頃。桃園縣過去徵收中正機場用地的經驗可以參考,而且本席現在是擔任民意代表,再加上我們有民主政治的成熟環境,所以我們相對的也要求交通部採區段徵收的方式。本席希望委員提出任何質疑的時候,應該瞭解區段徵收的精神及辦法。那天有位委員講到林村的自殺事件,說他們會被抄家而且房子會被拆掉,可是本席要再次跟大家說明,他們家如果被拆掉,本席馬上辭去立委;他們家分配到的土地如果分配到墓地,本席一樣辭去立委。 蔡美鈴代表:(在席位上)那海口村呢? 陳委員根德:請主席維持秩序。 本席是針對現有的問題表達意見,同時也是為了地方發展。有關過去進行區段徵收的經驗,等一下主席也可以請縣政府說明。一般而言,分配土地或是在整體區段徵收的規劃裡,誰不曉得要把墓地規劃成公園,怎麼會把墓地分配給居民呢?都市計畫到現在為止都還沒有核定,所以講墓地會分配到他家的,是被慫恿或是不了解的人。本席希望我們是站在地方發展的角度,以及民意代表的身分,以盡責任監督政府的立場,來看待航空城的問題。另外,葉委員還在現場,本席要指出這次區段徵收的面積總共差不多是3,300公頃,不是4,700公頃。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那是政府提供的數據。 陳委員根德:正確的數據是這個樣子。在此要建議部長,針對桃園機場的規劃,實際上從發展策略來講,不管機場的土地或建築如何作價,都是交通部,股權是屬於交通部的,作價來投資,這個資本額差不多就可以達到2,000億元,昨天柯總召問我250億元怎麼去借1,200億元來建設?負債比那麼高,怎麼可能?基本上,公司要把現在所有的資產作價來投資,成為機場公司,機場公司的股權是屬於交通部,各位要了解這個公司法的概念,相對的,以後不管誰執政,舉例來說,如果一年的營業額200億元,1,200億借款按照攤還的比例一年就要50億元,如果一個資本額2,000億元的公司,一年賺100億元,一年的EPS就是5元,如果公司最後能夠民營化,就可以上市,拿100億元就可以賺7,000億元,如果釋股1,000億元,就可以賺到7兆元。所以,我一再強調桃園機場一定要朝這個方向去發展。 另外,我要強調地方的民意代表,如果有反對的意見或不滿意之處,我們都尊重,你們也可以透過中央民意代表幫你們爭取最大的權利,既然今天航空城計畫已核定為國家建設計畫,而且地方多數民眾都支持,我想兩位鄉長可以從側面去了解,航空城計畫涵蓋了大園鄉和蘆竹鄉,大園鄉的選區正好是廖正井委員的選區,如果今天地方百姓一面倒的反對,廖委員今天怎麼敢站出來講話?如果今天蘆竹鄉是反對的,我怎麼敢站出來支持地方的發展?剛才也有民意代表說是不是地方或民代要炒作土地,我也公開宣示過,我陳根德可以不必發毒誓,但如果我陳根德有炒作航空城計畫內的任何一筆土地,絕子絕孫都沒有關係。 蔡美齡代表:(在席位上)講話算話! 陳委員根德:所以,我今天敢發這種毒誓,是希望能顧及國家整體的發展。 主席:對不起,維持秩序。 陳委員根德:主席,你要把他請走哦!時間暫停,請他出去。 主席:我已經裁示了。 陳委員根德:怎麼可以破壞立法院開會的秩序呢?讓這種沒有水準的人進到這裡來!主席,如果再一次的話…… 主席:不要攻擊我們邀請列席的來賓。我已經請他維持秩序了。陳委員,恢復計時。 陳委員根德:所以,今天各位可以去問一問大園鄉、蘆竹鄉的鄉長,主席待會也可以讓他們發言。還有蘆竹、大園六個議員,有國民黨的、有民進黨的,你們也可以去問問他們是支持還是反對的。如果說我個人會偏袒某一方特殊的利益就罷了,總不至於兩個立委、兩個鄉長、六個議員都支持地方發展吧?在民主政治之下,希望大家能夠尊重地方的發展,同時也能尊重我們多數桃園鄉親的意見,我不敢講是全部的意見,是多數的意見,特別藉此機會讓社會大眾了解一下真實的狀況,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質詢。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當然是尊重召委的裁示,不過,我認為你今天應該留在交通委員會接受委員的質詢,不只是桃園航空城計畫,還有其他重大的交通議題,立法院和人民比總統還要重要,希望部長以後要督促自己,要以立法院為重,要以人民為重。 首先,要請教部長有關國道計程收費的問題,國道計程收費是有史以來最複雜的一種收費方式,是一項重大的變革,從計次變成計程,而且計程的方式很複雜,分為三段式,有20公里免費的里程,再加上200公里以內以每公里1.2元計費,超過200公里則是以每公里0.9元計費。過去我一再督促交通部,對於重大的交通政策必須公開宣傳,讓民眾知道整個政策的變動和細節,例如開車繫安全帶、開車不能使用手機都必須宣導1至3個月,現在交通部基本上的規劃是免費7天,這樣足夠嗎?部長,因為收費方式非常複雜,採三段式,再加上大概還有200萬輛的車輛還沒有裝eTag,必須等事後48小時才可以繳費,15日之前通過收費站者,在27日之前要繳費,16日之後的要在下個月12日之前繳費,非常複雜。本席建議要嘛就延長時間,宣傳期間免費,不然就半價優惠,且不收手續費及相關罰款,看你們要一個月還是兩個月宣傳,以利民眾適應。請部長簡單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建議我們當然會慎重的來考慮,但是我們覺得現在是收費方式的改變,並不是設備的改變,也就是說現在差不多有80%的用路人已安裝eTag。 李委員昆澤:還是有200萬輛車輛沒有安裝。 葉部長匡時:另外那200萬輛沒有裝eTag的車子,只要上高速公路經過收費站,我們現在都是發給小傳單,告訴他們收費方式的改變等相關資訊。 李委員昆澤:但是要等48小時以後才能繳費。我現在就簡單的問你,7天的免費期確定了嗎? 葉部長匡時:這是不是請高公局來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彭組長答復。 彭組長煥儒:主席、各位委員。從計次改到計程,除了系統需要轉換時間以外,其實我們還要進行站距重置等工作,所以一定會有一小段時間停止收費,至於暫停收費的時間,我們目前還在評估之中,因為要納入財務的關係。 李委員昆澤:當然要維持國道基金基本的收益。 彭組長煥儒:是,是。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覺得你還是應該作一個政策的裁示,除了7天免費之外,是否要延長這種打折或免收相關手續費及罰款優惠方式,宣傳一個月,讓民眾確實知道繳費的方式,適應國道計程的方式?你是否願意? 葉部長匡時:我們來研議,有一些部分,也就是在罰款的部分,我覺得可以暫時先不處理,這是可以的。 李委員昆澤:手續費呢? 葉部長匡時:收費這些我們再來研議,好不好? 李委員昆澤:好,部長願意研議。 另外一個是差別費率的問題,現在高公局初步的規劃是春節期間要取消差別費率。差別費率是在不同時段有不同的收費,以紓解車流量,讓擁擠的車輛能夠分流,部長,這個你願不願意去處理? 葉部長匡時:重點是,這一次全面計程收費,原則上我們希望用路人還是儘可能維持原來的習慣,原來的期待…… 李委員昆澤:我們都知道,春節期間主要的考慮是,在除夕夜以及要回去上班前一天的尖峰時期讓車輛能夠分流、實施差別費率,不收計程收費…… 葉部長匡時:我們一定會考慮到交通運量,看怎麼樣讓它能夠疏通。 李委員昆澤:對於相關時段的車流量,你們都有很精準的計算嘛! 葉部長匡時:對,這些我們一定會去考慮,看怎麼樣才是最好的方式,譬如在什麼時段要不要免費或者打折,我們一定會採取最好的考慮。 李委員昆澤:剛剛我講的有關收費、打折,或是手續費、罰款的部分,應該加強其宣傳期,給民眾便利,你什麼時候可以宣布?此外,剛才我所提春節尖峰時刻的差別費率問題,部長什麼時候可以向社會大眾說明? 葉部長匡時:請組長說明一下。 彭組長煥儒:關於計程收費的繳費方式,我們已經在宣導了。至於剛才委員提到有關收費的時段部分,我們儘快研擬出來,對外公布。 李委員昆澤:還有,部長剛剛向社會大眾承諾,有關手續費、罰款、打折等相關部分的宣導期要訂為多久,你們要趕快去研議。 彭組長煥儒:是,那個時段、路段及春節的部分是要宣布。 李委員昆澤:請問民航局沈局長,你的工作到底是負責飛航安全?還是土地徵收?我現在要警告沈局長,如果土地徵收方面做不好,損及民眾的權益,你要下台;如果飛航安全出問題,你也要下台!你到底是負責土地徵收?還是飛航安全?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我主要是負責飛航安全。 李委員昆澤:你有能力負責土地徵收嗎? 沈局長啟:能力不足。 李委員昆澤:部長,他能力不足,聽在委員、住戶的心裡,衝擊實在是很大。誠如剛才委員所提的,沒有人會反對桃園航空城的發展,因為它是愛台十二項建設、馬總統重要的選舉支票,畫了一個大餅跟社會大眾說桃園航空城成立後會吸引上兆元的投資,也會創造80萬個工作機會、創造年產值6,000億以上的收入,這樣的話桃園人當然會心動、支持啊!但是,請教部長,桃園航空城現在是空城,未來到底要設賭城或者變成真正的航空城? 葉部長匡時:航空產業在過去的30年以來,尤其是在亞洲地區發展地非常迅速,在空運、貨運,事實上…… 李委員昆澤:今年民眾所選出的年度代表字就是「假」,桃園人認為桃園航空城會帶來桃園整體的發展,但是他們懷疑這一切「攏是假」,因為從部長擔任桃園機場公司董事長的時候就號稱3年內要讓桃園機場變成東亞的重要樞紐,你也說3年內要讓桃園機場成為全世界排名前10名的機場。現在又說要有第三跑道,當然香港機場已經過度擁擠,它也沒有辦法擴建,所以桃園機場當然有很好的機會。但是,你也別忘了,99年至101年,從桃園機場轉口的貨物量下降18%、轉機的旅客數下降5%。當然,第三跑道有其必要性,現在你們是2022年才要做規劃,到2026年才決定要不要做,是不是?相關的計畫是什麼? 葉部長匡時:就跑道來講,一個跑道從規劃到完成通常要花10年以上的時間,要取得土地後才會有這個規劃,所以如果能夠在2020年取得土地,我們就要開始啟動規劃了。 李委員昆澤:就2020年第三跑道的評估,運量已經達到綱要計畫中的投資啟用門檻了嗎?這些都要做為重要的參考數據。 葉部長匡時:當然我們必須要依據評估做最後決定,但可以先行預測,就目前的預估,桃園機場空運量不斷地節節上升,今年底應該可以突破3,000萬人次,已經達到歷史新高了,還會不斷地再繼續增加。 李委員昆澤:對於民眾,你們說105年要拆屋,108年才要配置。 葉部長匡時:沒有,現在的原則一定是先建後拆,而且是一村一安置,也就是民眾要先找到一個他們覺得可以住的地方,然後我們才會拆他們的房子。 李委員昆澤:關於第三跑道,當初是不是有3個方案,你們為什麼不採用B案跟C案? 葉部長匡時:那3個方案之中,B案跟C案不是用獨立跑道。在另一條跑道旁邊額外再加一條跑道,萬一其中有條跑道在翻修,還是有兩條跑道可以用,是用這樣子的概念,但那並不是獨立跑道。 李委員昆澤:部長一定要聽民眾的聲音,他們說105年有可能要拆屋,或者是他們必須要搬到其他的地方,這對每一個住戶的家庭或其工作、就學、生活來說衝擊都非常大,你們不要以整體發展為由去壓迫部分人民的居住權、工作權,一定要站在人民的立場。A方案的衝擊是最大的,B、C方案的衝擊比較小,你們是站在什麼角度、立場,為什麼一定要採取A方案? 葉部長匡時:A方案可以有一條基本上是完全獨立的第三跑道,B、C方案的第三跑道事實上跟原來北邊的跑道是緊鄰的,等於就不是獨立跑道了,所以我們覺得並不適當。 李委員昆澤:這非常重要,桃園航空城畫了一個大餅,但如同今年的代表字「假」一樣,桃園鄉親的心中也浮現疑問,懷疑這塊大餅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桃園航空城是依據機場園區的設置條例去規劃的,畫了一個大餅,認為在歐洲、中東、兩岸及亞太地區,桃園機場可以成為重要的客貨轉運樞紐,也可以朝向加工、商業、會議展覽等方面發展,但是就你們的相關規劃來看,就好像那裡只是在長草而已,而你們卻誤以為它將來會是用來養牛、羊的畜牧區一樣,那以後就乾脆規劃為羊肉城好了。 葉部長匡時:桃園縣政府已經找了世界最知名的一個都市規劃公司ARUP做顧問。 李委員昆澤:你們現在只是在「蛋黃區」做初步規劃,但就「蛋白區」的相關投資上都沒看到有具體的成績。 葉部長匡時:行政院有一個專案小組,跟桃園縣政府一起在推動、規劃中。 李委員昆澤:桃園機場不論是旅客或貨物量都沒有明顯提升,桃園航空城到目前為止也是一個空城,到底未來它是賭城、航空城還是羊肉城?民眾要怎麼對政府有信心,你們對於民眾的居住正義有沒有規劃?我覺得應該要像高雄一樣成立一個遷村策進委員會,邀集各方公正人士,而不是由官方一手遮天,應該要邀集民眾、律師及相關公民團體、民意代表,大家共同來規劃重要的遷村事宜。部長,這是遷村!每個人都要搬家是很麻煩的一件事,整個就學、工作…… 主席:1萬戶,有2.67萬人。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在執行時一定會吸取過去一些其他的經驗。 主席:局長已經說他能力不足了。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主要是桃園縣政府在執行。 主席:其他人員要增加,現在民航局增加的人員全部都是剛考取進來要做這件事的,誰扛得起這個責任? 葉部長匡時:鐵工局、高鐵局與高公局會派一些有經驗的人過去…… 主席:所以就是不務正業,要去做這件事? 李委員昆澤:所以就讓他們去負責飛航安全,遷村根本不是他們的專業啊! 主席:對,所以本業怎麼辦?現在增加的幾十個員額,都是才考試考進來的,就必須承擔遷村這項重大責任,試問他們怎麼做得起來? 請羅委員淑蕾質詢。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什麼大家會對桃園航空城有這麼多的質疑?這是因為交通部所經手的幾個重大案件或事件都處理得亂七八糟,因而當然會質疑交通部的執行能力!現在我們就來一一檢討。 像高速公路即將改為計程收費,所以車主必須安裝eTag,問題是,改為計程收費後,國家得到什麼好處?交通部說絕對不可能增加國庫收入,換言之,國庫收入、國道基金會減少,因此第一個受害的就是國家!第二個受害者是誰呢?那一千多名被裁撤的收費站收費員!請問交通部到底打算如何處置這些收費員?雖然你們說有兩個方案,一是推薦他們去遠通上班,問題是,遠通轉介安排的名額很少,條件也很苛刻,甚至規定必須工作滿幾年,還要有證照!以前收費員根本不需要有證照,為什麼現在要有證照?萬一有人家住桃園,卻轉介到高雄上班,請問又該怎麼辦?就是因為這些原因,以致轉介的名額很少。另一個更離譜,每個要離職者一律支領5個月本薪加工作獎金,作為轉職補償金。高公局還發函要人家勾選,可是這樣做根本就是違反勞基法的!勞基法規定,必須依照服務年資計算,服務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都不一樣,現在怎麼會要人家統統領5個月呢?你們害得這些人不僅失去工作,領的補償金又很少,遠通所給的承諾更是一一跳票、毀約,而你們竟然束手無策?你們到底是在幫財團還是在幫誰?如此,大家當然會對桃園航空城起了一堆質疑!請問你們的立場到底是什麼?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國道基金減收問題,其實我們當初的承諾是國道基金收入不會減少,不過條件必須是橫向國道也收費。可是現階段大院有些意見,認為橫向國道需做其他考慮…… 羅委員淑蕾:所以又是立法院的錯! 葉部長匡時:我們暫時2年不收費,以瞭解狀況。從這個角度來說,國道基金收入減少得利的是人民…… 羅委員淑蕾:誰說人民得利?根本就是遠通得利! 葉部長匡時:因為橫向沒有收費,對遠通並沒有影響,畢竟遠通就是照約走。至於收費員問題,我們完全依照勞基法處理,那5個月本薪是加發的,也就是除了勞基法所規定的離職補償金外,遠通還加發了5個月的本薪。遠通公司也承諾,會提供所有收費員5個轉任的工作機會,且積極去協助…… 羅委員淑蕾:你們問過了嗎?這一千多人中,真的轉任成功的有幾個? 葉部長匡時:現在才開始啊!而且很多收費員當初並未積極想轉任,所以現在才要開始…… 羅委員淑蕾:什麼叫現在才開始?請問國道計程收費何時開始施行? 葉部長匡時:預計年底上路。 羅委員淑蕾:對,請問現在幾月?現在已經12月了!再說,這問題又不是現在才產生的,安置工作早就該做了,怎麼會現在才積極呢? 葉部長匡時:已經有一些安置成功的案例了。 羅委員淑蕾:我覺得應該調一下本席在交通委員會質詢的資料。當時的交通部毛部長,現在的毛副院長曾說,國道更改為計程收費後,絕對不會增加遠通的收入。請問在使用ETC時,遠通收入多少?將來改為國道計程收費後,收入又是多少?我希望到時候你們能把這部分的比較報告做出來!還有,遠通才投資多少錢?那些接收站的權利到底是誰的?是遠通電信的?還是國家的?將來是不是應該讓電信業者來投標?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彭組長答復。 彭組長煥儒: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有關收入這點,在招商文件中均已公告,投標時也寫清楚,這點對每一家都一樣。其次,所有的設備都必須交給政府…… 羅委員淑蕾:將來這些接收站都可以當作基地台使用,請問是誰在使用?請問你們跟遠通簽的到底是什麼合約?之前用的是ETC機上盒,現在是eTag,問題在於,ETC這部分遠通已經違約了,既然違約,不就應該解約嗎? 彭組長煥儒:這部分正在訴訟中…… 羅委員淑蕾:什麼訴訟?遠通的ETC沒達到所該有的使用率,所以違約,應該收為國有!其實ETC是扁朝時的一個大弊案…… 彭組長煥儒:關於ETC違約部分是罰款,非收為國有。 羅委員淑蕾:現在連民進黨委員都反正了,都認為ETC不對,就只有你們一直錯下去!在未施行eTag之前,你們每年付給遠通多少手續費?現在又變成多少?兩相比較,就可以檢驗最大的得利者到底是誰!再來就是收費員的問題,萬一到時候他們到交通部去抗爭,情況豈不是變得更糟? 另外,你們連一個高鐵都管不好!高鐵漲價,而且是一直漲。我現在手上有一瓶水,部長,你知道高鐵公司賣多少錢嗎? 葉部長匡時:不知道。 羅委員淑蕾: 40元。 葉部長匡時:我沒在高鐵買過水,所以不知道。 羅委員淑蕾:因為你都坐商務艙啊! 葉部長匡時:我從來都坐普通艙,不坐商務艙。 羅委員淑蕾:這瓶水只有410ml…… 葉部長匡時:這些屬於商業行為,如果旅客覺得很貴,可以自行帶水。這畢竟是商業行為,而我沒有買過,也不知道這瓶水到底貴不貴! 羅委員淑蕾:當年桃園機場因為賣東西賣太貴,經過我們委員質詢後才降下來,並規定不能超過同地區的城市價格。你知道我為什麼會發現嗎?上個禮拜六我去南部,我以前坐商務艙,這次改坐普通艙。當天是早上七點半,我口很渴,所以買了一瓶礦泉水。原本一般礦泉水一瓶是20元,因此我才會買礦泉水。他們說礦泉水賣完了,我說現在才早上七點半,怎麼會賣完了?怎麼可能賣完?於是強迫我買現在手上這瓶,一瓶40元。 葉部長匡時:那不是水吧?是不是果汁? 羅委員淑蕾:不是,是礦泉水!這種礦泉水一瓶成本才4元…… 葉部長匡時:既然是礦泉水,為何外觀看起來會是黃色的? 羅委員淑蕾:他們就貼上黃色外觀,然後說要賣40元,換個標籤就變成一瓶40元了!同樣是悅氏做的水,在超商一瓶600ml也才賣十幾塊,高鐵410ml卻賣40元!那天下午要回台北時,我不信邪又買了一瓶水,他們還是說賣完了,又拿這瓶給我!這根本就是強迫推銷,哪是什麼商業行為?高鐵並非一般的營利事業,如果高鐵是一般的營利事業,為何其債務要由政府擔保呢?雖然高鐵非百分之百國營事業,卻可以說是準國營事業,董事長還是交通部指派的,所以這根本就是在搶錢!難道不需要管一管嗎?其他東西我不知道,因為我沒去買,但我去買了2趟,都告訴我全部賣光了,這是不是在欺負百姓?這根本就是暴利、超好賺的!1瓶水的零售價才多少錢?我看成本差不多3、4元,同樣的水怎麼可以賣這麼貴?根本就是在坑殺旅客嘛!或許高鐵會說旅客可以自行帶水,但假如沒有帶水呢?民眾在購買時會覺得價格應該跟一般超市一樣,大概是20元,所以他們的行為算不算是欺騙?因為我去買了2次,2次都跟我說賣光了,部長,你要不要去瞭解一下? 葉部長匡時:我們可以去瞭解一下,但這個問題就像高鐵以前曾經賣過高鐵便當一樣,因為價錢太貴乘客都不願意購買,後來高鐵就自行停賣了,所以如果有些東西在高鐵車上販賣的價格太高,自然就會賣不出去。 羅委員淑蕾:有些東西可以不買,例如肚子餓可以忍一下,但口渴…… 主席:你至少可以去道德勸說一下,但你都不做啊!全部都推到市場機制,那我們還要部長幹什麼?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去瞭解,但我剛才也說過,最有效的制裁方法不是用公權力,市場機制才是最有效的,而且我覺得政府輕易的去介入很多市場,對臺灣長遠的經濟發展不見得是件好事。 主席:它是高鐵,它不是市場機制,董事長是部長派任的啦! 葉部長匡時:車票部分我們是有管制的,也有合約上的規定,至於車上販賣的東西,合約上是不是有規定,我們可以去瞭解一下。 羅委員淑蕾:部長講這種話,人家真的會聽不下去,那我們要政府幹什麼?它等於是個寡占事業耶!你怎麼可以將問題推給市場機制?假如一切都依市場機制,就不需要你們了嘛!本席去查過,一瓶400cc的寶特瓶罐裝水,直接向中盤商下單只需要4元,結果高鐵居然要賣40元,利潤高達10倍,難道這件事不應該查嗎?你們連這種小東西都管不好,還要推什麼航空城計畫,包括高鐵票價、高鐵販賣的水都沒辦法管,ETC更是一塌糊塗,所有公共建設也是一塌糊塗,我們當然會質疑你們提出的桃園航空城計畫會有紛爭嘛!尤其是土地徵收的部分,我不知道你們在急什麼,第三跑道要花9年,然後你們還要去規劃、設計,桃機也要擴建,還有很多檢討的空間,應該沒有立即徵收的必要,為什麼急著要叫1萬2,000多戶居民搬走呢? 葉部長匡時:關於高鐵產品價格的問題,我們另以書面答復委員。 主席:等一下我們會透過提案來處理這些事情,所以今天的提案非常重要,決戰點在提案。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葉委員宜津代):現在繼續開會。 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本席覺得今天最重要的是希望官方能夠傾聽民間的聲音,也希望官方能夠虛心接受。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純敬:主席、各位委員。是。 管委員碧玲:由於這些問題一直都還沒有對焦,所以我現在要請台灣人權協會代表今天所有出席的拆遷戶、可能受害的弱勢者提出他們的疑慮,透過他們提出來的這些要點,來跟官方代表一問一答,包括:民航局、桃園縣政府等承辦的部分,然後我們再來看官方的回答能不能滿足他們的訴求,請問王寶萱女士,你們最關心的問題是什麼? 主席:請台灣人權協會王寶萱女士發言。 王寶萱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拆遷戶最關心的就是機場園區擴建的必要性,因為我們看不見必要性,所以我們不瞭解為什麼要犧牲1萬2,000戶人民的權利。我們看不見必要性有很多原因,第一,對於為什麼要擴建機場園區,交通部在100年提出綱要計畫書,裡面評估的運量並不是用臺灣現在的客貨運量來計算,它是用一個比現狀的客貨運量遠遠高估的數字去計算出來,說我們會需要擴建。 管委員碧玲:你是指旅客才3,000萬,但交通部用6,000萬的部分嗎? 王寶萱女士:不是,是成長率的部分,現在的成長率大概是3%,甚至更低,剛才李昆澤委員也有提出這個問題。 管委員碧玲:他們是用多少的成長率去計算的? 王寶萱女士:他們是用將近5%下去算。 管委員碧玲:5%的成長率下去算? 王寶萱女士:是。第二個部分是…… 管委員碧玲:這個問題先請民航局答復。 陳次長純敬:是不是請桃機公司答復? 管委員碧玲:從3,000萬要增加到6,000萬是不是太離譜了?臺灣的觀光發展真的好到觀光客可以加倍? 主席:請桃機公司機場企劃暨行銷處許處長答復。 許處長家瑞:主席、各位委員。桃園機場公司在2011年到2012年,以及今年的成長率分別是11%及10%,遠超過預測的5%,根據這樣的發展,在2020年就會超過4,500萬。 管委員碧玲:這幾年是因為陸客突然增加,所以才會達到頂峰嘛! 許處長家瑞:是。 王寶萱女士:我們不知道為什麼這一年的資料會有這樣的成長,但這張表是他們列出來的,臺灣從1979年經濟奇蹟發展以來,瘋狂往上衝的結果也只有3%,再看看從2007年開始下降,到2009年都是下降的,這是100年提出的評估報告,我們沒有更新的資料,請交通部說明這樣的成長率會每一年都像今年一樣嗎? 管委員碧玲:你們憑什麼相信每年會以5%來成長?而且是一路成長到從3,000萬變成6,000萬。 許處長家瑞:當初在綱要計畫執行時,我們的顧問公司是參考全球預測的平均,這個平均數是6%。 管委員碧玲:全球? 許處長家瑞:是,全世界,我們是採取比較中庸的值─4.9%。 管委員碧玲:這部分我們沒辦法接受,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呢? 王寶萱女士:我們幫機場公司說明,他們不是參考全世界,而是參考亞太地區。 管委員碧玲:我們怎麼可以和日本、韓國,以及正在興起的緬甸相比?亞太地區都是在迅速爬升。 許處長家瑞:亞太地區的成長更高,達到6%、7%,全球只有5%左右,而且我們的數值比全球平均值還要低,我們是用4.9%。 王寶萱女士:居民的質疑是臺灣機場是不是能夠分到成長的大餅,在香港機場、上海機場、韓國機場都已經這麼大的情況下…… 管委員碧玲:現在兩個跑道曾不曾經同時起飛?都是只有使用一個,另一個都在休息嘛!當兩個跑道同時可以使用時,你們的運量就差不多可以加倍,現在的使用率是百分之多少? 許處長家瑞:那是因為現在在進行跑道整修計畫,所以目前會有一條跑道關閉,在此之前都是兩條跑道同時使用,這部分絕對沒有問題。 管委員碧玲:使用率百分之多少啦!如果兩條跑道都下去算的話,使用率是百分之多少?我看根本是只有50%。所以第一個問題我們同意住戶的訴求,必要性是建立在一個超大想像的運量預估,在兩個跑道仍足夠使用的情況下,並沒有這方面的迫切性。接下來住戶關心哪些問題,先建後拆的部分呢? 王寶萱女士:關於運量的部分,我再補充一點,就是我們看到香港…… 管委員碧玲:你要談多少主題? 王寶萱女士:關於機場的部分,我們發現他們沒有選擇影響最小的方案,剛才李委員也有問過,我們…… 管委員碧玲:這樣做是違反行政程序法,要選擇對人民損害最小的方案,你們覺得哪一個方案損害最小? 王寶萱女士:B方案是他們評估出來損害最小的。 管委員碧玲:局長,B方案有什麼困難?你們為什麼不選擇B方案?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因為跑道運量比較大的關係,因為它涉及到航空器離繞場…… 管委員碧玲:你們為什麼不選擇評估出來的B方案? 沈局長啟:我現在要報告在這三個方案當中,我們後來為什麼選擇A方案,主要原因是因為航道飛機起降離繞場的限制,也就是空域的問題,而且我們希望能夠獨立起降。 管委員碧玲:獨立起降就是一次用一個跑道嘛! 沈局長啟:不是,獨立起降是飛機可以互相不干擾,一個起一個落,這樣的容量才是最大的。另外,就是今天報紙提到北京機場的盲降,目前桃園機場因為原來是軍基地,所以原先是使用FAA的禁限建規定。 管委員碧玲:其實連填海造陸都有人提出來,你們也不願意啦! 沈局長啟:我的瞭解是如果…… 管委員碧玲:所以B方案就是用空軍的地嘛! 王寶萱女士:一樣是在北邊,但徵收的範圍只有一半。 管委員碧玲:徵收的範圍可以是一半,但方向是一致的,對不對? 王寶萱女士:對。 沈局長啟:國際民航組織有非常明確的規範,兩條跑道必須相距1,525公尺,現在這個部分,我們已經用到最大極限1,295公尺,其他方案…… 管委員碧玲:民間團體接受這種說明嗎? 王寶萱女士:我們不接受,民航局自己的評估顯示,這三個方案都可以達成目標運量,也提出了評估表。 管委員碧玲:民航局有這樣講、也有這樣評估,B方案的說明也顯示可以達成目標運量? 王寶萱女士:有,他們寫得很清楚,可以達到目標運量。而且從表上可以看見,另外兩個方案都有項目被打上三角形,表示不算很好,只有B方案被打了一整行圈號。這也是民航局自己做的評估,所以我們不知道B方案哪裡不好。 管委員碧玲:所以,根據民航局評估,得到圈號最多的其實是B方案,民航局卻不選B方案,我們也聽到了。 接下來,有沒有第三個議題? 王寶萱女士:第三個議題是「先建後拆」部分。雖然有這句口號,但我們想問清楚內容,我們現在看到的是,都市計畫顯示105年就要拆除民房,108年才會配地,我們想請問,這項規劃是不是真的? 管委員碧玲:請問桃園縣政府地政局林局長,「105年拆除、108年配地」,非常離奇,這是什麼意思?此外,你們興建的合宜住宅,是對全國人民開放,卻只有4,000戶,這也很奇怪。 主席:請桃園縣政府地政局林局長答復。 林局長學堅:主席、各位委員。要完成這個案子,安置計畫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我們現在的安置計畫包括區內安置和區外安置。 管委員碧玲:沒有啦!你先告訴我們,「先建後拆」做不做得到?怎麼做到? 林局長學堅:剛才部長已經宣示,這是一個都市計畫,要先建後遷,我們一定會照這樣的進度執行。 管委員碧玲:那你們為什麼總是講不清楚?居民都很不放心,先建後遷的細部計畫出來了嗎? 林局長學堅:即使在整個區塊裡,也不是所有鄉親想法都一致,有人希望領取房租補助,暫時居住在親戚家,抱持這種想法的人也有。 管委員碧玲:那些人今天就不會來了嘛!而且我們必須保護到最弱勢的那一群,不是在尋求多數意見。 林局長學堅:是,向委員報告,區外當然是沒問題,只要有土地就可以蓋,對區內來講,我們現在劃有安置街廓和合宜住宅部分,這部分會先執行。 管委員碧玲:可是合宜住宅對全國開放,你們做不到照顧弱勢。 林局長學堅:拆遷戶的戶數也計算在內,他們也可以選擇合宜住宅。至於安置街廓部分…… 管委員碧玲:合宜住宅中,有一定比例必須開放給全國人民申請,是不是? 林局長學堅:是。 管委員碧玲:所以一定要修正住宅法啊!否則怎麼能用合宜住宅來保護拆遷戶? 林局長學堅:對於拆遷戶,我們會專門設定一個評點,拆遷戶的評點會比較高。 管委員碧玲:所以住戶現在都還不知道未來先建後拆的程序會是如何,對不對? 林局長學堅:是。 管委員碧玲:對啊!都還不知道,為什麼你們的徵收預算都已經編出來了? 林局長學堅:關於這些,其實我們在說明會上都已經報告過了,我們會先在都市計畫階段處理。其實,針對剛才提到的戶數問題,在專案小組的討論過程中,很多人民陳情意見,委員都接受了啊!陳情戶也有參與專案小組啊! 管委員碧玲:王女士請回答,人民的陳情,委員都接受了嗎? 王寶萱女士:我也都有去,而且發現人民陳情案還沒有全部審完,就全部丟進大會,我們不知道你們在大會裡要怎麼審查人民陳情案。 管委員碧玲:你們已經要送大會了嗎? 王寶萱女士:是,聽說12月24日要送到大會,沒有專案小組了。 管委員碧玲:請內政部營建署都計組陳組長說明進度。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都計組陳組長答復。 陳組長興隆:主席、各位委員。營建署要鄭重澄清一下,目前收到大概7百餘件,我們已經全部審完。如果陸續還有新案件送進來,我們一定一併提交大會。 管委員碧玲:那還沒審完的部分怎麼辦? 陳組長興隆:王女士當天也有去,我們確實全部審完,怎麼說我們沒審完?特別是我們開了24次會議,怎麼會沒有全部審完? 管委員碧玲:那你們有沒有接納意見?本席不能聽你們的一面之詞。 王寶萱女士:剛剛組長也講了,一些陸續送進來的意見將併陳大會,你剛才有講這句話嘛! 管委員碧玲:所以很簡單,這部分必須全部審完再說,人民的陳情,一定要全部處理完再說,如果沒有辦法全部處理完,一切程序都不要再進行。 王女士,這個部分,你們比較希望的進度是如何? 王寶萱女士:希望可以等人民陳情案全部審完,更希望重新評估機場擴建的必要性,還有桃園縣的…… 管委員碧玲:這裡有衝突,如果要重新評估,就不要再審陳情案了,動作全部停止。 王寶萱女士:自救會最希望的就是全部停止,但如果辦不到,我們希望至少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管委員碧玲:民眾陳情必須全部審完。 王寶萱女士:包括都市計畫發展率的問題也一樣。 管委員碧玲:都發局怎麼做? 王寶萱女士:都市計畫發展率方面,目前在既定的大園和蘆竹兩鄉,六個都市計畫達到的總人口發展率都不到80%,只有六十幾個百分點。 管委員碧玲:這是重新評估的部分嘛! 王寶萱女士:也涉及違法,如果發展率不到80%,根本不能新訂都市計畫。 管委員碧玲:請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吳局長答復。 主席:請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吳局長答復。 吳局長啟民: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沒有剛才王小姐所講的發展率問題,因為這是新訂都市計畫,所謂發展率,是在通盤檢討舊都市計畫時,才會援引作為依據。 王寶萱女士:所以您是說,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不是用來管理新訂都市計畫嗎? 吳局長啟民:跟委員說明一下,這是政策型的都市計畫,跟發展率沒有關係,我還是要重申一下。 管委員碧玲:你看,你這就改口了啊!你這樣就是把這項計畫排除在法律規範之外喔! 吳局長啟民:這是新訂都市計畫,新訂都市計畫在程序上本來就可以這樣訂定。 管委員碧玲:關於這個部分,王女士有沒有什麼意見? 王寶萱女士:我們聽不懂。立法院幫人民立法,桃園縣政府自己訂定的作業要點,也就是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第五條第一款明訂,如果新訂都市計畫所在地的既定都市計畫發展率沒有達到80%,就不得新訂都市計畫。 管委員碧玲:好,這部分都有明訂喔!所以行政單位的法律見解有問題喔!請桃園縣政府、都發局以及營建署回去之後釐清這一點。 王女士還有沒有什麼未竟的議題? 王寶萱女士:我們居民還有一個訴求,就是我們無法了解,為什麼先建後拆計畫中,不能把安置居民的地方放在廢棄的海軍基地?既然當初需要海軍基地,是為了興建第三跑道,後來決定不用那塊地,又宣稱要安置居民,事實上卻沒有在當地做任何安置。 管委員碧玲:是啊!本席發現當地都要改為商業區。 王寶萱女士:就是這樣,委員了解的完全正確。 管委員碧玲:就是為了賺錢,不以住戶安置為優先,卻把投影片上的紅色區域也就是海軍基地劃定為商業區。這個案子最簡單,因為看起來就是這樣,自由貿易港區本來都已經劃定了,卻為了一條第三跑道,當地幾千戶都要拆遷,拆遷後的地全部劃為產業專區,總共只有500公頃,又沒有海港,這樣招商如何能成功?沒有說服力!所以全案影響最大的是什麼?就是這塊拆遷區域。這一整塊農地現在變成什麼?變成住商區。海軍廢棄基地,原本應該用來安置居民,你們卻把它劃為商業區,其他全部劃為住宅區,結果變成什麼案?行政院江院長說,當地有3兆的價值,這3兆價值會從哪裡來?都會來自這些建設,都是建案!地皮全都被炒作為住商用地。這一塊就是最主要的開發地,而縣政府現在要負責招商的是什麼地方?是位在60分貝線以內的高噪音地區,你們卻要建設為產業專區招商,但這裡是不漂亮的地,總共又只有500公頃,而空港旁邊又沒有海港,能招到什麼商?自由貿易港區現在唯一招到的商,就是正在當地處理物流的遠雄集團,將來很有可能要與港務公司合組物流公司,但只有這家物流在動,其他地方呢?都在期待設立賭場!這塊地方已經開放招商這麼久,可見自由貿易港區的招商根本就是說假的,卻還要多設一塊產業專區!如果已開放區域招得到商,那新的產業專區也招得到,但如果過去開放的區域都招不到,新開發區域也一樣招不到商。所以你們只要到了什麼?要到了一塊可能招不到商的區域,外加一條跑道,剩下一大片全都是可以作為建地和商業區的區域,這就是所謂的桃園航空城!本席不知道對臺灣經濟的幫助在哪裡,只不過是炒作桃園房地產。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質詢。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只要能夠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不只民意代表期待,民眾也很期待。是不是?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純敬:主席、各位委員。是。 楊委員麗環:在2008年,我們就是鑑於桃園正好是國際機場所在地,又很希望經濟趕快好起來,所以推動航空城計畫。但是本席必須講,推動航空城計畫,必須先通過航空城條例,這是我們說好的。條例通過之後,也有很多其他地區立委反彈,質疑為什麼只設在桃園,當時的毛部長、現在的行政院毛副院長,還有部分委員,就向其他委員說明,條例通過後,不是稱為「桃園國際機場條例」,而是「國際機場條例」,為什麼?就是看哪個地方適合,就由哪個地方開發。當然,桃園是國際機場所在地,所以條例通過後,顯然第一個可能優先考量到桃園縣。 雖然這不是本席的選區,但是已經經過一段時間,從2008到現在,已經5年了,我們應該重新檢視一下當初的整體作為。本席必須強調,在規劃之初,本席曾提出一項填海造陸案,在場的交通部官員都知道,本席主張直接填海造陸,比照日本羽田機場以及韓國機場,這樣有一點好處,就是不會擾民,第一、第二航廈可以繼續使用,第三航廈以及航空城其他部分直接在外海擴建,但這項方案沒有被接受。機場工程處范處長曾經跟本席一起上公視節目,請你來確認一下,本席有沒有提出這項方案,請你說明。 主席(管委員碧玲):請交通部民航局機場工程處范處長答復。 范處長孝倫:主席、各位委員。在評估綱要計畫階段,也考量過填海造陸的可能性,但當地地形與鄰近幾個國家,包括香港赤鱲角、韓國仁川或日本關西機場,地形條件有所不同。 楊委員麗環:對他們來說也很困難,但他們都加以克服。本席為什麼主張這樣做,就是不希望傷害桃園縣民眾。桃園機場過去曾經徵收過土地,桃園縣提供這麼大的機場用地,當時被安置、遷移到桃園市陽明社區的民眾有多痛苦!本席因為感受到了,所以提出填海造陸方案,但未被接受,那也就罷了。接著我們又想出另外一個方案,就是建議將當時的海軍機場納入桃園機場,作為第三跑道之用,再把周邊限建區域擴大為航空城就好了。這個案子也有列出來啊,對不對?當時我們還安排很多次考察,希望說服海軍務必提供用地,因為如果能使用公家土地,就可以儘量降低擾民程度,結果這個方案後來怎麼樣了?我們以為海軍同意了,就表示會採用這個方案,可是等到本席看到民眾抗爭後,才知道原來不是。那麼跑道跑到哪裡去了?跑到需要拆遷1萬多戶的土地上,本席也感到很傷痛!本席當時就曾跟毛部長解釋,為什麼本席主張填海造陸,就是國家固然要發展、地方要發展,但不應該傷害到自己的民眾,即使退而求其次,最起碼也應該盡可能使用公用土地,結果我們現在看到的卻不是這樣。 這幾年來,其實經濟沒有太多發展,我們自己都能感受得到,經濟成長率不管要保幾,都沒保住,本席也很希望桃園繼續發展,但是本席必須說實話,立法院同仁都知道,本席是這種個性,我們不能因為國家有錢,就浪擲經費,何況現在是連「國家有錢」這幾個字都不能講,因為我國是在負債狀態! 我們來看桃園這幾年來的人口發展,本席先談位在航空城區域內的幾個重要鄉鎮,觀音鄉現有6萬2,612人,新屋鄉現有4萬8,276人,大園鄉現有8萬2,756人,蘆竹鄉現有14萬6,779人,跟2008年、民國97年相比,觀音鄉增加936人,新屋鄉減少376人,大園鄉增加620人,蘆竹鄉增加2,893人。以這樣的人口數據,要構成生活機能圈很困難、構不成的。所以本席當時極度希望政府趕快做好捷運系統,為什麼?因為桃園市有41萬人,中壢市有37萬人,平鎮市20萬人,八德有17萬人,楊梅15萬人,蘆竹鄉14萬人,龜山鄉13萬人,龍潭鄉11萬人,如果捷運系統跟機場連結,以桃園至少201萬的人口數來看,就可以撐出航空城的生活機能,可是現在都沒有。桃園人要前往機場,還沒有捷運可坐,反而是先蓋給台北人使用,知道嗎?這是很弔詭的事。沒有「人」,如何創造一個「城」?「城」裡沒有「人」怎麼成?所以本席必須講實話,等一下再談細項徵收的問題。因為這是由國家耗資建造的旗艦大型計畫,我們必須很務實地去觀察其真實樣態。為什麼你們做起來會那麼困難?理由就在這裡。 本席再舉一個實例,桃園總共有多少處工業區,次長,你知道嗎?到2013年為止,有29處工業園區,經濟部主管的有7處,其餘都是桃園縣政府開發的工業區,但大園桃禧航空城周邊有一處貨運、客運園區,道路全都建好了,卻沒有半間房子。當地最繁榮的就是高鐵區,可是如果你晚上前往當地看看,會發現大樓蓋得很高,卻只有樓下三、四間燈亮著,是什麼人在住?賣房子的。這很可怕!本席必須講實話,本席多麼希望桃園能夠繁榮。本席曾經待在歐洲一段時間,看到西班牙那種景象,再回想本席在法國求學時期,當時法國多麼繁榮、法郎多好用!可是現在本席再回去看,就會擔心,你知道過去西班牙發展得多麼可怕?連沙漠地區都蓋滿房子,可是現在卻沒有一間有人住。所以,你們要審慎!就算國家錢很多,也不是這樣花法,好不好? 陳次長純敬:是,委員,我可不可以針對整體聯外交通簡單說明一下? 楊委員麗環:本席相信在地民眾非常希望經濟能夠發展,他們其實也沒有完全反對航空城,他們也希望、也期待開發,但是你們要很務實地讓他們知道,這些開發的近期、中期、長期計畫都要完全看得到,好不好? 陳次長純敬:是。 楊委員麗環:本席相信他們愛臺灣,他們也愛桃園,他們更希望自己的家變成高樓大廈,是整齊、漂亮的林園大道,本席相信他們都跟本席一樣,也期待國家的計畫,但是數字會說話,你不可以不看事實,這是我現在必須講的話,請你們再去考量,為什麼民眾會有這麼大的反彈?我不騙你,那天我去上公視節目,看到一張桃園縣政府局長發出來的公文,真的是把人家未來要分配的房子配置到墳墓用地,本席還質疑是不是發錯了公文,這樣怎麼不叫人痛心呢?我如果沒有看到那張公文,會認為大家只是自己嚇自己,但如果真有其事,請桃園縣政府好好為民眾考量,他們真的是一群善良的人,他們也期待政府可以好好規劃,讓他們的窮鄉僻壤有一天可以好好發展,但是,請不要搞錯方向!錢要怎麼花?如何花在刀口上?是我們需要的,請你們要給民眾一個明確的交代,否則,你們走了以後,他們好幾代人都會記得是誰幹的好事! 另外,有關國道收費部分,長途貨車每天來回都要走高速公路,是不是可以比照高鐵,設有月票、季票、年票優惠,因為他們非走不可,20公里之內可以優惠…… 陳次長純敬:累計旅程也有…… 楊委員麗環:對!累計旅程,可以記錄在eTag裡,這些都是電腦可以作業的,讓那些必須每天走高速公路的大貨車,可以因使用月票、季票、年票,而有不同的優惠,或是離峰時段行駛的優惠措施,這樣不但可以增加運量,也可以減少塞車情形。另外,有關罰款部分,希望你們可以多加注意。又收費員相關權益,也希望你們可以給予保障。 最後,本席建議eTag應收歸國有,路是國家開的,但他們得標後,什麼都不用做,就每天在那邊收錢,這沒道理!這種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交易,竟然還是交通部自己促成的,丟臉!兩個執政時代的人都丟臉!請你們好好去處理! 陳次長純敬:是,我們會慎重檢討。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鴻鈞質詢。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記得朱立倫當桃園縣長時,針對桃園航空城議題,曾帶隊到本委員會,大聲疾呼整個航空城政策的推動。當時我同樣站在這個地方,表示了我的意見,我認為這麼大的一個計畫,不是一個縣政府,或一個交通部可以主導的,因為這牽扯到國家未來整體經濟發展,必須相關部會跨部會整合,之後才有辦法落實這麼龐大的計畫。 這個議題到現在已經經過多年,我們必須從幾個角度來看待,當然,今天的主軸是在土地徵收、房舍拆遷問題上,這涉及民怨,但如果站在國家整體發展立場來看,當時我也提出過幾個問題,首先,我要請問次長,桃園航空城依照現有計畫,不管任何爭議問題,預計要到民國幾年才能完成?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純敬:主席、各位委員。計畫是分階段完成,所以,106年…… 李委員鴻鈞:不要跟我說分階段,你只要跟我說第三跑道、衛星廊廳及停機坪部分何時可以完成。當然,最主要是第三跑道部分。 陳次長純敬:是,貨運站停機坪部分,是2017年,也就是106年要開始動,自由貿易港區也是2016年…… 李委員鴻鈞:次長,你沒有提到重點,第三跑道的時間點是什麼時候? 陳次長純敬:我正要往下講,衛星廊廳108年要動,2030年,也就是119年完成;第三跑道是2026年,也就是115年開始,到2030年…… 李委員鴻鈞:2026年第三跑道才能完成,那還要幾年?還要13年時間。 陳次長純敬:那是只有跑道的部分…… 李委員鴻鈞:本席舉韓國仁川為例,仁川從1992年開始航空城的規劃,花了大概9年時間,也就是2002年開始正式啟用。不要說航空城了,我們光是一個第三跑道,從2008年討論到現在,要到2027年才能啟用,請問我們國家的競爭力在哪裡?目前桃園機場有兩條跑道,一條跑道正在維修,換言之,維修期間只有一條跑道允許起降,次長知道現在桃園機場一天起降的飛機數量有多少嗎?你知道現在我們國家一年進出的旅客有多少?不要說現在有一條跑道在維修,就算兩條跑道都正常也不夠使用,更遑論航空城的部分了!現在我們最急迫、最需要的,就是國家的競爭力,但是現在我們國家的門面還是這個樣子,還要等到2027年才有第三條跑道,我們要怎麼跟人家競爭?原先第三跑道規劃是使用軍用地?還是公用地? 陳次長純敬:這點,我請局長簡單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做過幾個方案的評估,最後選擇的方案雖然對居民影響很大,但我們是考量飛機獨立起降、飛機航道及噪音的問題,比較下來,南邊是都市密集區,居民比較多,也考量到噪音對民眾的傷害,所以,才計畫往北移,因為北邊靠海…… 李委員鴻鈞:問題是往北的土地取得有問題嗎?本席談這個問題的邏輯,在於桃園航空城這個計畫到達成熟階段,要等到2030年,等於是20年以後的事,先不談國家競爭力問題,我們看台灣周遭,不論是上海自由貿易港、馬來西亞巴生港,或是韓國仁川機場、日本羽田機場,現在都已經全部在啟用,而我們還要再等20年,怎麼跟人家競爭?我們這是10年前的規劃,要經過20年,等於要花30年時間,人家都已經不知道走到哪裡去了,我們才要以跟他們現在同樣的東西去競爭!次長,你聽我講完,雖然這不是你的專業,但這樣下去,我們的競爭力在哪裡?10年前的規劃,要等30年才能完成,人家都已經走了20年了,怎麼有辦法跟人家競爭呢?完全是落後嘛!一個仁川機場,只花了9年就啟用了,是未來世界起降機場前十大之一,而我們在做什麼?整體規劃時間拉那麼長! 其他本席就不多談了,本席只要求要把競爭力做出來,我不管什麼蛋黃、蛋白,那都是空話,當務之急是什麼?現在一年進出我們國家門面的觀光客已經突破700萬,準備邁向1,000萬人次,次長,我們是不是有這個目標?突破1,000萬其實也不難啊! 陳次長純敬:對。 李委員鴻鈞:問題是現階段桃園機場夠用嗎?桃園機場現在有兩條跑道,一條在維修,只要是維修期間,所有飛機不是delay半小時,就是1小時,誰還要來台灣啊!本席認為現階段應該以最方便、最有效的方式把第三跑道做出來,本來可以在公家土地上儘速把問題解決,用最快的方式做好跑道,但現在卻是惹來民怨一堆、抗爭阻力一堆! 主政者必須看到問題全貌,即使現在可以按照計畫完成航空城,時間也要到2030年,請問,我們的產業特色在哪裡?我們的競爭特色在哪裡?怎麼去跟人家競爭呢?人家現在都已經開始走了,包括自由貿易港、海港等等都已經走出來了,我們還要再等20年,試問,20年後,我們的競爭力在哪裡?你拿什麼跟人家競爭?當初本席一而再、再而三提到,航空城計畫不是一個交通部可以解決的問題,我也跟行政院長講,如果要把我們的競爭力、特色做出來,應該是可以結合台北港,把我們國家的競爭力做出來,但現在大家都沒有考慮這些問題,只是一味的執著於當初一開始的規劃,然後埋著頭做,東挪西挪,才會製造這些問題出來!本席認為,如果還要這樣繼續下去,只是浪費而已,我們應該想盡辦法,趕快把第三跑道做出來,因為現在我們國家的門面真的非常糟糕,第三跑道百分之百具有急迫性,同時要把民怨降到最低,這樣,我們國家的競爭力才會出來。第三跑道完成,飛機起降數量才會出來,我們的旅客也才會增加,然後再從第三航廈著手,慢慢由內往外走,而不是像現在一樣,一下子把餅畫那麼大,但是光一個第三跑道就還要等到2027年!身為主政者,必須考量、調解這些問題,否則我們的競爭力永遠只會排在後面,而且還是越走越後面,我們就窩在這邊閉門造車好了,反正台灣最大嘛! 我們未來要怎麼走?我們的國家要怎麼走?我們的競爭力怎麼走?我們如何跟世界接軌?我們不要一天到晚跟大陸比,大陸的自由貿易港怎麼樣?韓國仁川機場又是怎麼做出來的?短短時間就跟國際接軌!不只空港,以海港來講,馬來西亞巴生港是怎麼走出來的?我們呢?我們怎麼辦?這牽扯的不是單一個案問題,要先決定未來的走向,先把重要問題解決,不能還停滯在當初十幾年前的規劃,然後30年後才要落實,這些東西完全沒有競爭力!本席認為,在今天這樣的情況下,應該先把跑道做出來,先解決當前的問題,再結合整體國家發展方向。我跟行政院長講過這些問題,但他完全不了解重點所在,真的非常可悲啦! 陳次長純敬:是,儘速提升競爭力部分,我們會審慎研究。 李委員鴻鈞:謝謝。 陳次長純敬:謝謝委員。 主席:楊麗環委員及李鴻鈞委員都是執政黨籍委員,他們的意見顯然非黨派之見,他們語重心長,你們要聽進去,真的是結構上的缺點太嚴重,這樣一個計畫是很難服人的。 接下來請廖委員正井質詢。 廖委員正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營建署城鄉分署及桃園縣政府,你們為了這次的徵收一共辦了多少場次的說明會?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洪分署長答復。 洪分署長嘉宏: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的公展說明會總共辦了12場,在辦公展之前,也就是今年年初,我們也辦了12場的地方說明會,另外縣政府最近也陸續召開40多場的小型說明會。從今年年初到今年年底,民航局、縣政府和我們分署在當地設有兩個工作駐地站,星期一到星期六都不打烊,透過工作站,希望把民眾的疑慮降到最低。航空城的案子目前在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都委會審議過程,就是希望把規劃的草案和民眾陳情的意見併同提列到委員會討論,當然,規劃草案是一個初步的基礎,在討論過程中,民眾的意願、陳情的訴求能夠採納的部分,都會納入這個計畫中,做為後續修正計畫的主要基礎。 廖委員正井:次長,韓國上一屆總統李明博擔任首爾市長時,針對清溪川的整治,辦了好幾百場的說明會,最後終於突破了,今天我也要提醒你們,徵收這麼大片面積土地,而且對國家經濟發展這麼重要,民眾有任何的陳情,你們都要虛心替他解決,你知道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純敬:主席、各位委員。是。 廖委員正井:你要能悲天憫人、感同身受,因為是在我的選區,大大小小的說明會,我大概是到的最多場的人,是不是?你有點頭。我們是絕對支持,而我在地方上聽到的聲音,90%以上也都是支持的,但是有少數的人…… 蔡美齡代表:(在席位上)騙人! 廖委員正井:哪個人講話?哪個人講話? 主席:希望大家尊重委員的發言。 廖委員正井:開玩笑!可以在這邊吵嗎?我剛剛已經講了,我的選區有90%以上民眾支持,但我也替你們講話了啊!,有困難要解決啊!你怎麼可以這樣嗆呢! 蔡美齡代表:(在席位上)我們不是人喔! 廖委員正井:我剛剛已經講了,怎麼不是事實?我每一場都到…… 主席:各位列席代表,今天在此就是要表達不同意見,委員有委員質詢的權利,也有他所代表的選民意見,這部分我們大家要相互尊重。 廖委員正井:對啊!我剛才開場白已經要求他們要悲天憫人、感同身受,要替你們解決問題,難道沒有替你們講話嗎?主席,我再講句公道話,外面的人可以站在那邊錄影嗎?按照我們的議事規則可以嗎?是不是?我都不計較這些!我的意思是,說明會我都有到現場,也聆聽了相關意見,在此,我要提醒次長及內政部官員,不要凡事都執著於現行法令,以前法令規定徵收土地是公告現值加成,後來還不是改為以市價徵收,就是因為要符合民意啊!誠如我剛才提到的,這麼大的計畫,引發這麼大民怨,你們一定要設法解決。本來我要召開公聽會,把你們幾個單位都找來協調,剛剛兩位鄉長及村長聯誼會多位代表也都來了,我要強調的是,這是我的選區,我當然關心,也非常關心民怨問題,但是,兩位鄉長態度如何,你們有沒有請他們表態?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針對第三跑道為什麼移到海邊,你們也沒有講清楚。我在當桃園縣副縣長時,本來國防部同意把海軍機場跑道移給桃園縣,但是所有鄉鎮都反對,包括中壢市、桃園市、龜山鄉、林口鄉、大園鄉、蘆竹鄉等都反對,為什麼?因為航高要被限制,這點你們沒有講出來,但當地人都很清楚!為了第三跑道要移往海邊,我在副縣長任內,還跟陳根德委員親自到海邊去看,當初你們說那邊有油庫,可能無法移往這裡,其實我們都到現場勘查過了。剛剛沙崙村村長及竹圍村村長都有在現場,現在已經離開了,我到沙崙村去看,那邊整個海堤都被海水沖垮了,樹也長不起來,最近沿海我的選區,稻穀收割更是一塌糊塗,比平常的收穫量一半都不到,為什麼?因為風太大!天氣變化太大!現在沿海有幾個人在種稻?次長,我們是辛辛苦苦跑到那邊去,但是我要提醒你,他們有任何疑難跟需求,你們要替他們解決,因為他們是犧牲自己造福大家,我認為有些需求政府應該是可以做到的,並不困難。針對第三跑道為什麼要移到那邊去,你們要講清楚,這是全桃園縣民的要求,不是只有我的選區的要求,因為在原先地點興建第三跑道的話,整個航高會受到限制,桃園的發展也會受到限制。 再者,本席認為速度要加快,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就是有一個國際級物流公司來找桃園縣副縣長,副縣長表示按照我們的計畫,沒辦法跟他們配合,所以人家只好去找新北市,我們的效率真的太差了!本席在質詢院長時也講過,如果航空城開發失敗,而上海自由貿易區成功的話,台灣的製造業、人才會跑光光,台灣的銀行也會倒掉一半,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關係到後代子孫的問題,不是開玩笑的!誠如我剛剛講的,我們的居民願意配合,但是他們的犧牲,政府要以最優惠的價格、方式來補償,這樣才能化解民怨。譬如,很多菓林村村民告訴我,他們都已經住習慣了,拜託不要讓他們搬到太遠的地方,還是集中在菓林附近。這應該做得到吧!還有剛剛也有人提到,為什麼產業區要放在那裡?那是因為航道有噪音問題,所以不得不放在那裡,我們把最好、最沒有影響的海軍基地做為大家的住宅,很多我的選民都表示願意搬到那裡,因為捷運站就在附近,所以你們要講清楚說明白。 其實本席參加很多次會議,幾乎每一村的村長我都有詢問過他們的意見,譬如今天早上陳根德委員講得大海村,他們在徵收中正機場用地時已經被徵收一次,現在又要被徵收,村民心裡都在淌血,希望將來土地可以一坪換一坪。我覺得他們有這樣的需求,政府能夠做到的話,就應該儘量配合、滿足他們,不要只是用現行的法令來補償,這點,你們要去突破。 陳次長純敬:是,我們會儘量找辦法來突破。 廖委員正井:針對這個案子,不管是行政院,或是總統,都說只許成功不許失敗,但今天我們仍然聽到這麼多民怨,這就表示你們跟民眾的溝通沒有做好。 陳次長純敬:我會儘量再透過所有系統,包括縣政府,再跟百姓溝通。 廖委員正井:當初我們設置桃園藝文園區,有民眾抬棺木來抗議,現在卻要請我吃飯,為什麼?當初我當副縣長時,一坪土地才十幾萬,現在已經一百多萬了;桃園科技園區也一樣,剛剛委員提到我們編定的幾個工業區,現在環保科技園區,有廠商要投資卻找不到地,永安工業區也沒有地了,幼獅擴大工業區是他們自己編定的工業區,現在也沒有地了,現在很多台商回來都找不到地,這些你們都要說清楚講明白。今天我們沒有任何政黨意識形態,完全是為了經濟環境的競爭。坦白講,現在全世界最看好的就是亞太地區,觀光人潮也是一樣,馬來西亞到台灣的觀光人數急速上漲,這要講清楚啊!我們不是只有一個大陸市場,香港、馬來西亞很多人都到台灣來觀光。 航空城關係到我們國家的發展,任何民怨都要以特殊方式來處理,縣政府不要老是受限於現有的法令,能夠有所突破才是最重要的,讓這個案子開發成功才是最重要的,政府吃虧一點沒關係。當初藝文園區發回的比率我不是就讓步了嗎?我不堅持,多發一點給老百姓有什麼關係,政府不要虧本,即使虧本也無所謂,要有這樣的心態,不要老是用法令來回應民眾,這是我的期待。 今天有這麼多人來陳情,為什麼他們要老遠跑來陳情?當然是心生不滿啊!所以我希望你們可以悲天憫人、感同身受。再次強調,航空城計畫關係到國家發展,我們真的不能再蹉跎了,再這樣下去的話,不是害到我們自己,而是害我們的子孫將來沒有工作,我真的很擔心。上海自由貿易區一開放登記,第一天將近三千人投資,第二天也將近三千人,大家一窩蜂,怎麼辦?很多人想來台灣投資,卻因為政府的效率、環保的問題而不敢來,沒有投資怎麼會經濟成長呢?政府官員一直說我們的經濟已經呈現U型反轉,但年初時我就說是景氣平底鍋、股市寧靜海,還好股市有漲起來,但是景氣還是平底鍋,沒有投資嘛! 次長,我今天語重心長地代表選區的選民跟你反映,有不滿的聲音一定要化解,除此之外,還是要積極開發,這是我代表選區民眾講的話,今天鄉長、村長離開時還一直要求我一定要支持,當然少數人會因為要離開家而心生不滿,這點我們可以體諒,所以本席一再要求要先建後拆,而且要蓋得很漂亮,讓民眾住進來後真的覺得比以前好。像高鐵青埔車站附近的幾個社區,譬如皇家社區等,現在全部都後悔了,為什麼?因為水無法排出去啊!我真的是語重心長,希望次長可以聽進去。謝謝。 陳次長純敬: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江委員啟臣、蔡委員其昌、賴委員士葆、楊委員應雄、段委員宜康、李委員桐豪、蔣委員乃辛、邱委員文彥、黃委員偉哲、孔委員文吉、黃委員文玲、張委員慶忠、吳委員育仁、陳委員明文、蘇委員清泉、何委員欣純、蕭委員美琴、王委員惠美、田委員秋堇、盧委員嘉辰、林委員明溱、徐委員欣瑩、吳委員育昇、林委員淑芬及陳委員歐珀均不在場。 請魏委員明谷質詢。 魏委員明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陳次長,臺灣的諺語有一句俗話說:「第一田園,第二妻兒」,你想想看,田園擺在妻兒前面,像桃園航空城的土地徵收,如果沒有跟民眾充分地溝通,就會像苗栗大埔事件那個樣子。第一田園,第二妻兒,可見捍衛家園的意識是很強烈的,如果沒有讓民眾感受到政府補償或發補償金的價值,將來一定禍患無窮。剛剛也有委員說,徵收了以後土地會增值,其實增值不是屬於原來的地主,我舉我們彰化的例子,像彰化高鐵站區段徵收以後,地主真的換回一些土地回來沒有錯,可是財團就向他購買,買了以後現在已經漲了3倍。都是北部的人來我們那邊炒作地皮,突然間彰化的土地為什麼那麼貴,每一個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最後獲利的不是原來的地主,都是一些財團,讓我們在地人買不起。其實臺灣有很多例子,像日月光也是一樣,為什麼能夠致富?都是房地產致富,很不公平,政府興建的公共建設,得到好處的都是財團去購買土地,不是人民得利,也不是政府得利,可是我們創造經濟奇蹟或一些經濟成果,最後土地增值的利益都是財團獲得。 次長,桃園航空城其實有些也是這樣子,有些只是一個口號沒有實惠,光興建航廈與航站,誰會去那邊住呢?每一個國家的機場已經遷移到郊區,我們要用一個園區來講,你要產業進駐,產業進駐真的會優惠到產業嗎?獲利的也是在那邊炒地皮的人,像彰化縣政府以前有一位縣長,說要蓋一個彰化航空站,計畫出來以後,大家都去購買土地,結果彰化國際機場也沒有蓋,那些購買土地的人在那邊套牢。也有一位縣長說,台糖的土地我們要蓋勞工大學、農業大學與綜合大學等3所大學,計畫劃得很大,大家都跑去買土地,其實也沒有,胎死腹中。我這樣的陳述,就是希望桃園航空城不要步這樣的後塵。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純敬:主席、各位委員。魏委員所講的重土地與順序,我做很多公共工程,跟桃園縣鄉親們也不陌生,譬如,做桃園縣內環線要徵收土地,那時候還是一般強制徵收,我們也是花了非常多的心血,假日到社區裡面一起泡茶、聊天,然後說明。那時候還沒有像這麼優惠,所以感同身受,再怎麼補償,還是沒有辦法百分之百讓民眾滿意,因為他們要搬遷,搬遷就會造成相當多的不方便,這個我們一定…… 魏委員明谷:對啊!本來民眾住這個地方,雖然房子很老舊,搬遷時政府也給他搬遷費、土地的補償,讓民眾去購買新房屋,但是他需要貸款,如果繳不起房貸,房子會被法院拍賣。民眾本來有土地,也有房子,因為政府徵收以後,民眾必須去購買新的房屋,原來舊房屋與土地所獲得的補償金,不夠購買新房子,必須貸款,而且民眾沒有所得…… 陳次長純敬:種種問題…… 魏委員明谷:因為繳不起房貸房子被拍賣了,本來有房子變成沒有。 陳次長純敬:所以我們會儘量優惠,現在縣政府與民航局都是朝這個方向,我們的安置計畫…… 魏委員明谷:沒有辦法一間房子換另外一間房子,哪有什麼優惠? 陳次長純敬:剛剛也有委員建議,是不是用什麼方法來突破?這個我們願意來思考,在財務能夠平衡,甚至政府多付出一些的原則之下,我們願意來做。第二點,就是委員所講的,是不是放一個風聲,說這裡有一個大計畫,所有土地都漲起來了。我想已經沒有這個可能性了,因為整個計畫非得往前不可,大家也知道,這個是國家十二大建設裡面的旗艦計畫,不然我們跟鄰近國家與對手國根本沒有辦法競爭。簡單跟委員做報告! 魏委員明谷:我相信你這個計畫,我是說,不要步欺騙人民的後塵。 陳次長純敬:是。 魏委員明谷:次長請回座。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沈局長,香草航空是日本的廉價航空公司,在臺灣沒有營業場所,他們現在馬上公布要來臺灣載運旅客,從臺北到東京的票價是399元,很便宜,很多人預定,可是到最後當機了。當機之後沒有辦法買到票,只好取消,錢也被沒收了,民眾要向誰申訴?因為在臺灣沒有營業場所,如果要向旅行社申訴,旅行社說,我們沒有授權。消費者的錢就平白地被吃掉?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香草航空目前是由萬鈞旅行社總代理,目前它發生的一些客服問題和網站當機,我們已經敦促它成立一個中文客服中心,後續民航局會繼續監督它有關客服的一些抱怨或處理不公的部分。跟委員做一個簡單的報告。 魏委員明谷:這一家廉價航空公司要在臺灣上市、販售機票,客服或申訴管道還沒有建立的時候,我們不能核准它在臺灣販售機票。你想想看,發生這樣的問題,到最後消費者也是罵政府,為什麼我們不事先做防範呢? 沈局長啟:香草航空總代理與相關客服是有,那一天確實處理的是因為總當機的問題,我們的瞭解…… 魏委員明谷:為什麼打電話到旅行社要退費,他說航空公司沒有授權,不接受退費?跟局長講的話有出入。 沈局長啟:當然,低成本航空一定有很多限制,它的商業條款與採購標準有一定的規定,這個部分我們再仔細瞭解一下。 魏委員明谷:你要去瞭解,至少要請航空公司公布網站,讓民眾知道,好不好? 沈局長啟:好。 魏委員明谷:既然是廉價,利用網站是最廉價的,一些資訊在網站裡面公布就好了,又不是要它設立櫃臺,增加什麼成本,對不對?既然航空公司有在網站販售機票,就在網站裡面公布一些資訊,好不好? 沈局長啟:好。 魏委員明谷:像臺灣目前一天有6,000位民眾往返日本,廉價航空公司已經占市場的四分之一,表示一天有1,500人是坐廉價航空公司的飛機,既然這麼多人坐廉價航空公司的飛機,這樣的服務品質民航局也要重視。現在廉價航空公司的飛機都是年輕人在坐的,每一個國家都是一樣,我看未來的趨勢也是一樣,華航或復興航空公司都會經營廉價航空的商機與市場,桃園機場將來有沒有廉價航空的一些設備或航站,有沒有這樣的規畫? 沈局長啟:待會兒請桃園機場許處長回答一下。我先針對委員的第二個問題,有關廉價航空低成本航空服務品質部分,我也要跟社會大眾說明一下,低成本航空服務品質基本上不像傳統航空公司這麼好。 魏委員明谷:我知道。 沈局長啟:所以才會產生…… 魏委員明谷:不能服務品質降低到零啊! 沈局長啟:應該說,它所承諾的都要做到。 主席:請桃機公司機場企劃暨行銷處許處長答復。 許處長家瑞:主席、各位委員。今年桃園機場低成本航空客運量,大概占全部運量的6%左右。 魏委員明谷:只有6%而已? 許處長家瑞:這個會持續成長,我們密切在觀察,雖然目前沒有低成本航廈的想法,但是未來我們會持續觀察。 魏委員明谷:請許處長回座。本席要再請教次長,有關國道計程收費,這個月底就要實施了,有委員建議能夠30天免費,你們說要3天,到底要幾天比較好? 陳次長純敬:3天是為了系統盤整的問題,因為民眾行駛的習慣沒有太大的改變,所以原則上沒有所謂試乘或試用的情形。 魏委員明谷:讓人民試駛,也不能說3天,如果那3天全國人民都上路,3天不是會塞車嗎? 陳次長純敬:那3天是管理單位自己的需要,對於使用者來講,他的行為是沒有什麼變化的。 魏委員明谷:誰說沒有什麼變化,譬如,民眾本來會在收費站繳錢,現在不用繳,大家沒有這個習慣。 陳次長純敬:在我們現在的年節過年,大家已經非常習慣了。 魏委員明谷:我是建議,不要說幾天,每一位國人都有一次上高速公路試駛的機會,要不然你說3天免費,大家都上路,那3天一定塞車。 陳次長純敬:我們研判應該不會這樣。 魏委員明谷:每一個人有一次走高速公路不用錢,他就不必急著上高速公路。 陳次長純敬:委員的意見我們參考一下。 魏委員明谷:給你建議好不好? 陳次長純敬:是。 魏委員明谷:謝謝! 主席:第一輪質詢完畢,現在6位委員登記第二輪質詢,第二輪質詢時間為3分鐘,得延長2分鐘。現在截止質詢登記。 請盧委員嘉辰質詢。 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陳次長,交通部現在在開闢桃園國際機場第三條跑道,要開發大範圍的土地,不只地方質疑,就連學者也認為,2022年才要進行桃園航空城第三跑道規畫設計,好像沒有必要這麼急著徵收土地。交通部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急著要完成這項土地徵收的工作,你們有什麼配套措施?或在整個執行上為什麼要急就章,今年才2013年而已,你們2022年才要開始,變成範圍先圈起來。如果你們沒有做好萬全準備,沒有做好任何配套措施,可能目前已經沸沸揚揚,因為你們要徵收人民土地,民眾無法居住,你們沒有做好安置計畫,可能會阻礙連連,面對民怨四起你們要怎麼解決?次長能不能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純敬:主席、各位委員。所謂開闢第三條跑道而徵收土地,其實大家有一點點誤會,如果是跑道,跑道本身寬度才60公尺,加上旁邊的,不需要那麼大的用地。我們現在是北側拓建,機場的功能除了跑道之外,還有很多其他設施同時要在這個時候興建,按照我們所預測的運量,階段性來完成,沒有辦法等到6,000萬人次時才突然要蓋跑道,其他的配套設施都沒有辦法做。按照期程是在106年我們就要開始興建貨運站、停機坪維修區,還有自由貿易港區開發、興建衛星廊道,這是為了將來,現在已經3,000萬人次進出,將來到4,000萬、4,500萬人次就要用到衛星廊廳,到最後6,000萬人次才需要第三跑道,這個時候的計畫就要計畫進去了。前天我們有討論一個智慧航空城,我們現在蓋的航空城要看15、20年以後所需要的,不是按照現在的理念去蓋的。至於安置配套措施,我們有先建後遷,以機場北側來講,我們先在現在的海軍基地裡面或鄰近,因為將來他們要遷到這裡,所以我們要先把海軍基地的鄉親遷到科學園區,然後在區段徵收完、蓋好以後,再把北邊這些鄉親們需要拆遷的搬到南區來,是整個循環的,並不是現在都市計畫通過,我們就要去拆,沒有這樣的事。 盧委員嘉辰:你現在答復的是這麼富麗堂皇,到時候不要窒礙難行,所言所行沒有辦法兌現,民眾無法忍受,抗爭會不斷。 陳次長純敬:有一個計畫,桃園縣政府和民航局要報到行政院,沒有辦法跟…… 盧委員嘉辰:我希望你們能夠確實落實,政府剛剛開始要徵收土地的時候,還是有一套完整的計畫,沒有完整的計畫哪裡會徵收土地?所以本席特別提醒你,要做好正義原則。 陳次長純敬:是。 盧委員嘉辰:其次,現在復興航空公司已經確定成立我國第一家廉價航空,目前以飛國際航線為主,有沒有飛國內航線? 陳次長純敬:這個我請民航局沈局長來答復。 盧委員嘉辰:好,趕快,我的時間有限。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復興航空成立低成本航空公司,目前飛的原則以開放航權的鄰近國際。 盧委員嘉辰:我要你們做一個配套,臺東比較沒有人去,沒有飛機可以搭,早上我剛從花蓮回來,機場設施那麼豪華,又是國際機場,卻是小貓兩三隻,很可憐。你要有配套措施,雖然飛往花蓮、臺東的班機是虧錢的生意,但是你要開放國際航線,也要先讓航空公司認養這一條路線。提供局長做規畫的參考,好不好? 沈局長啟: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質詢。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我請教你簡單的問題,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有提到,機場園區重大建設項目之啟動門檻,其中關於第三條跑道是以2030年作為目標值,而且特別提到起落的頻率。過去3年尖峰時段每小時架次成長率是3%,實際起降架次是54架次小時,根據統計,桃園機場100年以來,每小時的起降分別是100年18.63、101年20.58、102年1至10月是22.08,這每小時的起落次數跟我們2030年的目標值還有很遠的距離,為什麼徵收土地的計畫現在就要開始?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純敬: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運量的現況及預測,我先請桃園機場公司跟委員報告。 劉委員櫂豪:次長,我先請教你,在你印象中交通部有沒有重大計畫因為門檻還沒有到就提早徵收土地,不過一直到現在,可能10年過去了,還一直延宕的? 陳次長純敬:所以我剛剛答復委員的意見,就是說…… 劉委員櫂豪:次長,就在台東,台鐵當時有個非常大的計畫,李登輝當總統時機修廠要東移到池上,那時就大規模撥用國有財產局的及徵收民眾的土地約九十幾公頃,不過到現在土地依然在那邊,農民的土地被徵收沒有辦法耕作,但台鐵現在已經放棄機修廠的計畫,移到楊梅了。至今那邊的土地不知如何處理,到底是要還給農民或鐵路局、交通部自己來作規劃使用?大一片土地閒置在那邊,變成交通部頭痛的問題。現在面臨航空城土地的徵收,那麼早就啟動這個計畫…… 陳次長純敬:航空城計畫如果只是第三跑道的話,根本不需要徵收北側這麼大的土地,徵收北側這些土地是因為我們要配合整個機場的擴建,它有必要的措施,是到了目標年所需要用的,所以我們從106年就開始興建貨運站、停機坪,包括108年要開始興建衛星廊廳,將來…… 劉委員櫂豪:次長,我們現在提的是根據你們的計畫,但現在離你們那個起飛降落的次數還有一段很遠的距離,我們不反對國家做建設,但應做到哪裏再徵收到哪裏,有需要才去用人民的土地,然而還離那麼遠的時間你們就要徵收,這會造成很多人喪失土地,而且有前車之鑑,鐵路局也是你們交通部管轄的,當初鐵路局信誓旦旦要開發那整筆的土地,然後用一個很美的願景,把土地圈起來,該搬的請人家搬、該撥用的撥用,到現在那塊土地還是閒置在那邊,搞不好超過20年了,所以我們不是沒有經驗而在那邊無的放矢。 陳次長純敬:委員,我補充一下,徵收土地的原則是儘量不要去徵收老百姓的土地,這個是國家保護人民的財產,所以我們…… 劉委員櫂豪:次長,我們現在來談的就是,你們是否已經儘量考慮必要的措施,逼不得已才做這件事情的。 陳次長純敬:是,這個概念我們接受。 劉委員櫂豪:許多委員也提出相關的質詢,我們要求交通部要省思,土地徵收不只是價錢的問題,即使徵收價錢好,但人家也可能不想搬,因為有感情,成長記憶都在那邊,所以絕對不是錢給人家就能解決問題的。 陳次長純敬:是,這我們接受。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次長,請教你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針對航空城計畫,其實地方的教育局提過,學校是先建後拆,但住宅是……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純敬:主席、各位委員。先建後遷,還有一村一安置,目前的原則是這樣。 黃委員偉哲:會不會造成中間有個空窗?就是小朋友因為學校還沒有弄好,可能必須先到附近好幾個學校當流浪學生,會不會這樣子? 陳次長純敬:桃園縣政府已經有基本的計畫,是不是請他們簡單補充說明一下? 黃委員偉哲:給我書面補充資料就好了。 陳次長純敬:是,謝謝,我們再補充書面資料。 黃委員偉哲:另外一個問題是,你們的機場第三跑道111年才要進行規劃、設計、環評,是不是? 陳次長純敬:對,第三跑道本身,但這之前有其他設施在106年就要開始啟動、規劃及興建。 黃委員偉哲:我的意思是,機場第三跑道111年才要進行規劃、設計、環評,搞不好要花滿久的時間。 陳次長純敬:那是第三跑道本身,但第三跑道要能用的話,需要很多周邊設施。 黃委員偉哲:可是主力部分105年就要徵收完成。 陳次長純敬:但要等到安置好以後才可能真正去拆遷,所以我們剛剛說先建後遷,因為將來這個地區的鄉親…… 黃委員偉哲:萬一環評沒有過呢? 陳次長純敬:我們當然不希望環評一直耽誤,因為國家的建設是這樣,但是拆遷的原則是先把…… 黃委員偉哲:所以大家才要討論這個建設的必要性。延續剛剛劉委員所說的,你們1998年以後起降架次就逐年減少,以運量來說,今年你們的起降架次減少13%,國際機場排名前20大的機場都在成長,只有桃園機場及成田機場飛機起降架次是往下跌的。 陳次長純敬:委員,不知道你的數據是哪裏來的,我們桃園機場…… 主席:請桃機公司機場企劃暨行銷處許處長答復。 許處長家瑞: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根據這兩年的成長數據,客運量成長大概10%,架次成長也差不多10%。 黃委員偉哲:架次成長10%,但在亞太的機場排名是往前提,還是往後退? 許處長家瑞:這要回去再查資料,但是…… 黃委員偉哲:我告訴你,從第13名退到第14名,貨運量的排名從第13名跌到第15名,這個數字正不正確? 陳次長純敬:對,貨運量我們現在是全球第15名,比倫敦、紐約都好一點。 黃委員偉哲:雖然比倫敦、紐約都好一點,但名次是往後退的,你不用在那邊耍嘴皮。 陳次長純敬:但我們量還是有增加一點。 黃委員偉哲:我當然知道。 陳次長純敬:但這不是我們所期待的,我們還是會努力。 黃委員偉哲:貨運量跟客運量就某種程度來看是經濟成長的指標,所以就你們計畫的迫切性,你們還是這麼認為嗎? 陳次長純敬:所以我剛剛跟委員報告,我們會先啟動前置的東西,至於第三跑道本身的拆遷…… 黃委員偉哲:你們評估這個東西時,周邊的東西先做沒有問題,但因為跑道本體從110,搞不好到民國120年或更後面才建設,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避免到時候投資變成浪費,所以周邊已經先做的設施,如果可以提供給第一跑道或第二跑道等運用,那還算是沒有浪費掉;如果等到第三跑道弄好,搞不好已經很久了,那些東西若閒置都沒有使用,就會變成被人批評的標的。 陳次長純敬:沒有錯,所以我們啟動也有一個關鍵因素要考量。 黃委員偉哲:謝謝次長。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質詢。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你知不知道你們對桃園航空城應該依照行政程序法開聽證會?這個是法律規定的,我唸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三項給你聽: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土地徵收條例裏面規定得非常清楚,桃園航空城是重大建設,其徵收之土地也在特定農業區,而且有重大爭議,三項要件具足,所以應該依照行政程序法召開聽證會。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純敬:主席、各位委員。是。 田委員秋堇:次長,你答應了? 陳次長純敬:我們已經發文給鄉親要召開這樣的聽證會。 田委員秋堇:桃園航空城可不是普通的計畫,你非常清楚,徵收土地三千多公頃、拆遷一萬多戶、影響兩萬多人,可以說是中華民國有始以來規模最龐大的區段徵收。影響這麼多所有權人,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聽證規定,可以先開預備聽證,次長,我建議你先開預備聽證,把所有爭點都找出來,不要突然開了一個聽證會,大家吵成一團。譬如有人跟我陳情,說桃園航空城的核心計畫第三跑道要到民國111年,也就是9年以後才要進行規劃,但你們105年就要徵收居民的土地,108年才要完成區段徵收,而區段徵收又沒有按照第三航道的三種方案,也沒有按照行政程序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就是有多種同樣能達到目的的方法時,應該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的,你們應就這幾個爭點先開預備聽證,一一將其釐清。 今年8月13日交通部的新聞稿白紙黑字說,你們這個計畫是今年1月開始經由經濟部執行產業規劃及招商計畫,而今年7月才開始進行招商策略規劃的研究,這表示你們現在根本沒有明確的招商計畫,也沒有明確的產業進駐總類與需求的具體評估,但你們卻已提出高達近兩千公頃的產業專區、商業區、住宅區的用地需求,民眾說你們這些規劃、需求顯然與事實不符,這也是個爭點,對不對?也許交通部有理,也許民眾有理,召開預備聽證時可以先將這些爭點找出來,待正式開聽證會,就針對這些爭點非常清楚地釐清。之前法務部爭對這種依照行政程序法開聽證會的曾訓練過一批主持人,我建議次長請之前法務部訓練過的主持人來做共同主席,一起協助交通部將這個聽證會順利開下去,好不好? 陳次長純敬:是,委員的建議我們會考量,委員在這方面也是滿專業的。由於此事還要配合桃園縣政府,所以我們會跟桃園縣政府溝通。 田委員秋堇:但是聽證會的主辦人是你們。 陳次長純敬:是啊,所以會由我們發文。你剛剛講的產業專區,其實桃園縣政府已經有完整的規畫了。 田委員秋堇:居民不斷跟我陳情說,在整個過程中,他們一直到專案小組開第8次會議時才自己在網路上搜尋到開會訊息,並要求參與會議。你們這樣的做法事實上是違反了馬總統簽的兩公約,就是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一條所規定對人民居住權的保障,這公約的第四條很重要,規定與所有權利受影響者廣泛、真誠的磋商、參與的義務,兩公約已經變成國內法了,所以…… 陳次長純敬:我們從第八次以後就全部開放了,所以我們也會通知所有相關的關係人。 田委員秋堇:如果你們開會,該參加的人都應該通知他們來參加,這樣聽證會才會達到實質的效果。謝謝。 陳次長純敬:謝謝委員。 主席:請蔡委員其昌質詢。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交通委員會的委員問的問題都大同小異,本席同樣要再次提醒交通部,我們正在進行台灣史上最大的徵地案,如果按照計畫進行,應該差不多有3,000公頃被徵收,其中有一千九百多公頃是農地,可算是台灣史上超大規模的遷徙,總共有一萬五千戶,學校有7所將被拆遷。對於這麼大的案子,交通部不能草率,政府絕對要以非常謹慎的態度面對,特別是許多民眾組成自救會,民眾的訴求、意見相當多,對於到底同不同意徵收,同意徵收的意見有要拿錢或分地的;不同意徵收的意見包括希望能原屋保留的,這其中牽扯到人民的權益,大埔案都還沒有這個案子來得大,如果政府處理得不好,航空城計畫恐怕會造成台灣非常大的紛爭。對於相關程序及委員建議召開聽證會,次長有何看法?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純敬: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完全依照現在的法律及實際需要來進行,我們已經發通知給相關親鄉,說明要進行這樣的工作了。 蔡委員其昌:此事不能草率。 陳次長純敬:是,不能虛應故事。 蔡委員其昌:政府在做如此重大的案子之前,民眾權益保障與否是這個案子能否成功的關鍵因素。 陳次長純敬:是。 蔡委員其昌:如果政府沒有辦法扮演好這樣的角色,未來的爭議會很大,整個航空城的開發,光從周遭土地的漲幅,我相信媒體、全台灣各界都在看這個案子,這裏面繪聲繪影的狀況當然也很多,本席不在此贅述。本席最關心,也最重視的的是,政府在進行此開發案的過程中如何維繫公平、正義及堅守相關程序,讓所有弱勢民眾的權益不會受損。 陳次長純敬:我們交通部及其他部會參與同仁也都戒慎恐懼,因為這案子真的是太大了,牽涉的鄉親實在是太多了。 蔡委員其昌:沒有錯。剛剛在開國道收費員的協調會,所以我沒有辦法長時期在這裏,因此我只講結論,就不再質詢你有關過程的事了,但是本席必須透過這麼短的時間將我的態度及我對這個案子的看法跟次長溝通。你要協調這個案子,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我們還會有一段時間來討論,後續我們會持續關注這個案子,希望政府把該堅守的事項、該顧及民眾權益的事情都做好。 陳次長純敬: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質詢。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循管委員的模式請台灣農業陣線研究員許博任先生來和交通部次長、民航局局長及縣政府兩位局長對話。請問許先生你們還有什麼地方有質疑,請你說明。 主席:請台灣農業陣線研究員許博任先生發言。 許博任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我們必須再次強調,這次三千多公頃的區段徵收案,是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過去台灣區段徵收的總面積也才七千多公頃,這次是所有累積到現在區段徵收的一半面積,這麼龐大的案子,所以它的必要性是非常重要的。 我在這裡要向交通部提出第一個問題,依據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香港機場的面積和我們差不多大,跑道數同樣是兩條,他們的客貨運量是我們現行客貨運量的兩倍跟三倍。請問交通部,為什麼香港機場同樣的規模可以達到這樣的客貨運量?我們同樣的規模,照道理說應該還有50%以上的成長空間,為什麼桃園機場非得要興建第三跑道及貨運站,才能達成運量?在這中間興建新的設施與增加運量的關係究竟是什麼?請交通部明確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我在這邊簡單的跟委員說明,基本上台灣的跑道只是飛機在地面上起降而已,真正比較大的困難在它升空之後,台灣的空域因為軍方還有本身狹窄的地域,一起飛之後…… 葉委員宜津:香港會比我們大嗎? 沈局長啟:不是,我要說的是一起飛之後,我們的空域就受到限制…… 葉委員宜津:香港的空域會比我們大嗎? 沈局長啟:不會,但是它的限制沒有我們大。 葉委員宜津:是啊!人家給你的比例都很清楚…… 沈局長啟:我們是島的地形,所以我們的航線大都是南北起降;它的困難是在我們的航管措施…… 葉委員宜津:局長,人家舉的例子,邏輯很清楚,無論地上或空中,香港的空間沒有我們的大,所以你們的說法是不合邏輯的。 沈局長啟:我說的是空中的空域限制,不是大小。 葉委員宜津:空域限制,香港會比我們小嗎? 沈局長啟:不是,因為我們的空域是軍方的,我們不能爬高。 葉委員宜津:許先生還有什麼質疑? 許博任先生:我在問第二個問題之前,局長剛剛的答復已經很清楚,就是:我們的客貨運量不能提升的原因,不是因為設施不足,而是因為空域的關係,所以即使第三跑道與相關設施建了,我們的客貨運量能否上升,仍相當有疑問。 第二,剛剛次長也提到,除了第三航道之外,貨運站及衛星廊廳也是興建的項目,依據綱要計畫,這些項目也都有訂定投資啟動門檻。請問客貨運量目前的狀況與啟動門檻之間還有多大的差距?為什麼要這麼急著來徵收土地?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純敬: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運量的問題,剛剛都已經說明過;如果我們現在不做預備的話,那就永遠不會成長。至於啟動門檻的部分,現在實際上的成長比我們預測的還要多一點,我們希望往後也是循著這樣的模式,桃機公司…… 葉委員宜津:次長,這個變數太大;比如陸客來台,光是今年前半年與後半年的數字差距就極大,完全操之在中國,會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陳次長純敬:這個不正確,東南亞旅客增加的比例也是相當高的。 葉委員宜津:總數是差很遠的。 陳次長純敬:我們當然希望持續增加。 葉委員宜津:許先生還有什麼問題嗎? 許博任先生:我補充一下,以貨運站來說,啟動門檻大概是220萬噸到300萬噸,過去我們最頂端的時候,貨運量也不到200萬噸,所以現在究竟到了啟動門檻沒有? 第三,依照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規定,都市計畫必須分期分區開發,可是現在這個案子,不論是縣政府或交通部都說要一次開發,完全不合這個法令規定。 葉委員宜津:針對這部分,本席等一下會提出決議案。請次長務實一點,不要畫大餅。 主席:請桃機公司機場企劃暨行銷處許處長答復。 許處長家瑞:主席、各位委員。雖然這幾年的貨運量約在150萬噸至160萬噸,距離200萬噸,其實也滿接近的,我們會持續關注這個部分。事實上,貨運部分也有一些趨勢變化,原本是以量取勝,現在則是朝小體積、價值高的方向來發展,所以我們預留這些發展,是為了讓更多有興趣投入這樣產業的業者來進駐,並不只是單純的在量上求發展,事實上在質方面的成長還更多。 葉委員宜津:就算你們畫的這些大餅都可以執行,事實上以現有的規模就可以做到,不需要再擴大到這樣的地步。因為你們現有的部分都還沒有真正、好好的去利用。本席早上也說了,你的45公頃自由貿易港區,截至目前為止也只用了27公頃,在這27公頃裡面,還有一大堆仍然是雜草叢生。此其一。第二,兩個跑道絕對足夠,因為香港就是如此!可是你們硬要三個跑道,即使如此,也應該分期分區,而不是像現在大規模的炒作,大規模的徵收土地,本席無法接受。 最後,本席要說我們的政府是不斷的畫大餅,又不斷的下修,GDP一年修9次的人,還可以當主計處長,這是全世界的笑話。你們說要先建後遷,請問要建在哪裡?要建多少?建好之後,如果住戶不去住呢? 主席:請桃園縣政府地政局林局長答復。 林局長學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此做過問卷,我們是一村一安置的原則,現在安置及畫的位置都是當地居民想要的位置,他們不想離原來的居住點太遠,也不要脫離原來的鄰里結構關係,現在畫出來的安置街廓的位置是依當地居民的需求而畫的。 葉委員宜津:何謂當地的需求?本席聽到的都是不符合他們的需求。 林局長學堅:因為安置街廓這個東西,是以後要讓他們選地、蓋房子,他們希望是交通比較方便的地方,現在幾乎每村都有畫下安置街廓。因為區段徵收的精神是,地絕對是我們的鄉親先抽籤、先自由選配,地主本身就有這樣的優先權利,是用公開抽籤的方式,自己去選擇,那…… 葉委員宜津:到底是自己選擇,還是公開抽籤? 林局長學堅:公開抽籤以後,依順序來選擇地的位置。 葉委員宜津:先公開押籤? 林局長學堅:是,先抽順序籤,再抽地籤,然後去選擇…… 葉委員宜津:如果他們對抽的結果不滿意呢? 林局長學堅:那幾個劃出來的地點,他們不喜歡原來的地方,他們…… 葉委員宜津:什麼叫做他們?如果他們不滿意呢? 主席:如果都滿意就不會有抗爭,也不會有自救會了。 林局長學堅:因為安置街廓只是安置的其中之一,還有安置住宅,可能到時候也會分區內跟區外,區內的部分可能會在捷運車站附近,而對區外的部分,現在也選擇了好幾塊,要…… 葉委員宜津:無論是區內或區外,如果你們拿公帑去建了以後,住戶不去住,怎麼辦?這樣是雙重的浪費。 林局長學堅:我們一定會做比較明確的問卷調查,到時候會做問卷。 葉委員宜津:問卷調查很籠統,不一定跟事實可以match? 林局長學堅:委員講的當然也沒有錯,調查出來的東西跟最後選的不可能完全match,但如果有多的,政府還是可以做住宅政策…… 葉委員宜津:我覺得剛好相反,我覺得不對,應該讓每個住戶簽定同意書,你們再去建,否則你們建了一大堆,人家不去住,又給了你們浪費公帑的藉口,你們要真的了解有多少人願意去住,才建多少,對不對? 林局長學堅:報告委員,安置街廓的部分是他們自己去蓋的。 葉委員宜津:建跟住是最後的問題,你們到目前為止沒有辦法說服我的是,你們劃的這一些真的是沒有必要。謝謝。 主席:休息3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本席宣布休息,下午3點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報告委員會,現有委員提出散會動議,我們優先進行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散會動議。 陳委員根德等提案: 本次會議提請散會。 提案人:陳根德  盧嘉辰  王廷升  李鴻鈞 主席:請問各位,對散會動議,有無異議?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本席反對。 主席:有委員表示反對。 請問各位,對繼續開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我們繼續開會。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並就委員提案進行協商。 一、 對於桃園機場擬興建第三跑道因此要求軍方遷移基地而取得427公頃之土地。但現在卻又以興建第三跑道,而再徵收615公頃土地。對於交通部一再以興建第三跑道為理由,不但取得軍方原有土地,又再強徵民地。爰要求交通部應以由軍方取得之土地規劃第三跑道,不應再去徵收民地強制居民拆遷。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劉櫂豪 二、 桃園機場現有二條跑道,但因為跑道處於整建時期,實際上僅有一條跑道使用,對於此種情況交通部也一再表示足夠起降,且無安全虞慮。一旦跑道整建完畢,就有完整二條跑道可供使用。對於第三跑道是否興建,應視現有跑道整建工程完成後,視桃園機場班機起降情況,再加以評估。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管碧玲 三、 鑑於依「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於周邊環境衝擊各跑道配置戶案整體跑道系統容量有方案A、B、C,卻於土地徵收時未考量以侵害人民最小之程度,擇其對人民最有利之方案。是以,爰要求交通部應重新評估,以選擇對人民侵害最小之方案徵收土地。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管碧玲 四、主決議 案由:有鑑於「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規劃至今,引起當地居民不安,經檢視該計畫案,共有下列六項違規與不合理情事: 一、未採用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方案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民國100年提出該案事業計畫「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評估桃園機場第三跑配置A~C三種方案,在明知「無論方案A~C之跑道配置,整體跑道系統容量皆能因應該計畫設定之發展目標運量需求」的狀況下,選擇了對民眾權益侵害最為嚴重的方案A而非對周邊環境衝擊只有一半的方案B,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第7條第2款:「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2.未達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法定門檻 該案於於102年4月25日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323次審查會議通過,然而該特定區範圍所在之大園鄉及蘆竹鄉既有的六個都市計畫之計畫人口發展率僅達67%,未能達成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之法定門檻80%,此一新訂都市特定區計畫之通過,明顯違反《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市計畫作業要點》第5條第1項第1款:「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該申請範圍所在之鄉(鎮、市、區)既有都市計畫區都市發展用地或計畫人口應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3.未依法分期分區徵收開發 該案一次徵收與開發3000多公頃土地,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17條,都市計畫「應就其計畫地區範圍預計之發展趨勢及地方財力,訂定分區發展優先次序」之規定,將造成都市計劃浮濫,缺乏成長管理,進而拖累政府財政。 4.機場第三跑道未規劃卻先徵地迫遷 依據交通部桃園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當中明載桃園航空城的核心計畫「第三跑道」,要到2022(民國111)年才要進行規劃、設計與環評。但交通部卻急於從105年開始徵收居民土地,108年完成完成區段徵收,徵收之急迫性與必要有待評估。同樣根據該園區綱要計畫,第三跑道興建設有投資啟動門檻,若以當前客運年均成長率來計算,假設我國尖峰小時飛機起降架次年均成長率(CAGR)為3%,以我國當前尖峰時刻起架36/hr來推估,最快也要15年之後才能達到評估是否需興建第三跑道的門檻門檻(尖峰時段實際起降架次達54/hr)。同屬於機場北側擴建區的衛星廊廳和新貨運站,亦皆設有類似的投資啟動門檻。以15年後都不確定需不需要的公共建設,作為現在進行區段徵收人民住房與土地的理由,其公益性與必要性皆有嚴重瑕疵,宜重新評估。桃園機場區綱要計畫中所採用之客運量預估,非以我國當前客運量之年平均成長率3%(1995至2009)來估算,而是自行大幅高估以4.89%來規畫設計,計畫書中唯一的理由在於桃園機場處於亞太經濟高速成長區內,然面對周遭亞太各國之競爭,交通部必須更進一步論證桃園機場為何能突然間有高出現狀如此多的成長率,否則擴建之必要性完全無法成立。根據監察院100年度「我國國際機場競爭力與服務效能問題之探討」專案調查報告顯示,國際ACI機場服務品質排名全球第二的香港機場,其面積、停機位數與桃園國際機場相當,跑道數同樣也只有兩條,但客運量及貨運量卻是桃園機場的兩倍。顯見要增加桃園機場的客貨運量,並不一定要擴大機場範圍,應該有透過既有航站設施、管理技術改善等替代方案。2022年桃園機場是否仍有擴建徵收必要,應以更嚴謹的聽證程序來討論。交通部於機場擴建之必要性、合理性、急迫性未明前,即徵收人民土地房產,實屬未當。 5.審議程序草率,漠視人民權益 該案預計徵收3,000多公頃土地,拆7,000多戶,影響兩萬人口,乃台灣有史以來規模最龐大之區段徵收案,事關眾多所有權人之權益。然該都市計畫審查過程卻相當草率,罔顧所有權人權益。相關審查會議從未通知利害關係人到場參與,居民遲至專案小組第8次會議才自行在網路上搜尋到開會訊息,要求參與會議。此舉已違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對人民居住權之保障和其第4號一般性意見中揭示「與所有權利受影響者廣泛真誠的磋商與參與」之義務。根據我國《兩公約施行法》第2條和第3條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及其一般性意見「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年初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時亦作出第21點結論性意見,要求政府「確保部會層級的專案小組及類似機構之內能有權利受影響者的代表」,其中都委會與土徵小組更直接被點名要求改善,然內政部營建署仍知法犯法,未盡通知利害關係人到場之義務,更拒絕提供與會旁聽居民會議議程和資料,嚴重侵害我國僅次於憲法位階之兩公約所賦予的保障人民居住權之相關義務。 此外本案審議也過於倉促,竟有15個工作天內,連排11場專案小組會議之荒謬情事,導致委員出席率低落,亦影響民眾參與權利,實有未當。 6.該案引進產業與招商策略不明 用地需求評估不實 依據交通部102年8月13日之新聞稿,該計畫於102年1月才開始由經濟部執行「產業規劃及招商」計畫,102年7月才開始進行招商策略規劃之研究,顯見尚未有明確之招商計畫及產業進駐種類與需求之具體評估,卻已提出高達近2,000公頃之產專區、商業區、住宅區之用地需求,該用地需求顯然不實,顯有未當。 由於「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尚有上述六大項疑點尚未釐清,影響人民權益甚鉅,為維護人民土地與居民正義,要求交通部主管機關在未提出合理說明與改善計畫前,停止該計畫所有程序。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五、決議 鑑於桃園航空城特定區計畫對人民衝擊鉅大,但對產業經濟及航運成長效益仍不明,爰要求1.交通部應重新評估第三跑道興建之必要性與規模,區位之合理性。2.交通部應重新研擬第三跑道對人民權益最小侵害方案。3.本計畫附近既成都市計畫發展率僅67%,不符《非都市土地新訂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應超過80%之規定,營建署及交通部應暫緩辦理,審議本案,慎重全盤評估。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六、決議 有鑑於民航局所屬高雄航空站辦理「機場北側用地土地取得計畫」(總計畫24.63公頃),執行至今(執行期間將過半)與被徵收戶協議價購土地之面積僅佔預定取得面積28.3%,另有約2成被徵收戶(佔徵收面積20%以上)對此徵收案屢屢提出異議,已明顯造成計畫執行之延宕,而民眾希望能改為區段徵收,以多元整合開發的方式,發展高雄機場周邊群聚相關產業,達到政府與民眾共贏的局面。爰此,要求交通部再次與高雄市政府進行協調,針對該計畫以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方式辦理之可行性重新進行評估,以利計畫之進行,並達發展高雄機場之目的。 提案人:林國正 連署人:陳根德  管碧玲  羅淑蕾  李鴻鈞  盧嘉辰  劉櫂豪 七、決議 為避免用地取得問題影響航空城推動,交通部及相關單位應積極與搬遷戶進行溝通,並簡化行政作業流程,搬遷戶居住問題應以無縫接軌為原則。另,民國108年桃園國際機場即將面臨尖峰時段容量飽和,按照規畫期程第三跑道卻需至119年才能完成興建,過渡時期恐產生較長航機滯延時間,服務水準下降,為避免重蹈桃機破舊貽笑國際覆轍,交通部應盡速解決用地問題,並加快辦理前置作業流程(包含環評、設計規劃與相關行政程序等)。 提案人:陳根德  林國正  廖正井  羅淑蕾  李鴻鈞  盧嘉辰 八、 桃園航空城特定區都市計畫範圍廣大,將徵收八千餘戶人民土地,所涉人民權益及居住正義,應以照顧最弱勢居民為優先。惟查本案諸多人民陳情案於專案小組審查階段並未獲處理,還併案直接送都審大會,已有違行政程序。爰要求交通部及營建署辦理本案都市計畫,應待所有人民陳情案於專案小組依法定程序全部處理完畢後,始得報大會辦理後續審查事宜。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九、臨時提案 經查桃園航空城,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16條三項「特定農業區」、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發生重大爭議」之要件,應立刻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 提案人:葉宜津  管碧玲  田秋堇   連署人:蔡其昌 (進行協商) 主席:我們一案一案來,現在先看第一案,請問各位,第一案有沒有問題? 陳次長純敬:建議倒數第四行增加「優先」2字。 主席:只加這2個字?委員沒有意見的話,第一案照上述建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二案。 陳次長純敬:第二案,我們接受。 主席:第二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三案。 陳次長純敬:第三案,我們接受。 主席:第三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四案。 陳次長純敬:第四案,我們建議倒數第二行修正為:「要求交通部『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增加「會同」兩字。 主席:因為還有其他機關,也要通知他們暫緩,所以倒數第二行修正為:「……要求交通部會同相關主管機關……」,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五案。 陳次長純敬:我們建議第五案併第四案,因為第五案跟第四案意思相同,都要暫緩程序的進行。 主席:這樣可以…… 葉委員宜津:那為什麼要併?可以不用併啊! 主席:因為文字的表述方式不太一樣,併入第四案會更完整。 葉委員宜津:好。 主席:第五案併第四案,以第四案的文字確定。 進行第六案。 陳次長純敬:第六案,我們接受。 主席:第六案,通過。 進行第七案。 陳次長純敬:第七案,我們建議作文字修改,將倒數第三行修正為:「……交通部應盡速面對用地爭議問題,並依法定程序加快……」 主席:不用「加快」吧?我們今天的目的是「面對用地爭議問題」。 陳次長純敬:那「加快」2字不要,建議修正為「……交通部應盡速面對用地爭議問題,並依法定程序辦理前置作業程序。」 主席:因為解決用地問題,我們無法接受,所以修改為「……交通部應盡速面對用地爭議問題,並依法定程序辦理前置作業程序。」?但是我們前面講過前置作業包括公聽會,所以要把公聽會加進去? 陳次長純敬:就是法定程序,我們已經認定前置作業是法定程序。 葉委員宜津:是聽證會,不是公聽會。 主席:好,修正為:「(包含聽證會環評………)。」,本案就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進行第八案。 陳次長純敬:第八案,我們接受。 主席:第八案,通過。 進行第九案。 陳次長純敬:第九案,我們接受。 主席:好,第九案,照案通過。請問各位,還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的話,所有提案全部處理完畢,待會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第一案,修正通過。於倒數第四行「交通部應……」之後增加「優先」2字。 第二案,照案通過。 第三案,照案通過。 第四案,修正通過。於倒數第二行「交通部會同交通相關主管機關……」並刪除「等」字,餘均照提案內容通過。 第五案,併入第四案,以第四案的文字為主。 第六案,照案通過。 第七案,修正通過。倒數第三行修正為:「交通部應盡速面對用地爭議問題,並依法定程序辦理前置作業流程(包括聽證會、環評、設計規劃與相關行政程序等)。」,餘均照提案內容通過。 第八案,照案通過。 主席:第九案,請田委員補充一下。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寫這項附帶決議時,我同時在質詢次長,當時次長曾答應在舉行聽證會之前要先舉辦預備聽證,所以可否也把這部分寫入提案內?亦即最後一行修正為:「……應立刻依行政程序法舉行預備聽證及聽證會。」,我想這件事情是天大地大的事情,所以是有必要的。 主席:溝通只能夠讓政府把事情做對、做好,你們要虛心接受。 第九案,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請議事人員宣讀第九案修正後的提案內容。 第九案經修正內容如下:第九案,修正通過。最後一行修正為:「……行政程序法舉行預備聽證及聽證。」,餘照提案內容通過。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有桃園航空城自救會的陳情書、桃園在地聯盟書面資料2件,請交通部帶回去處理,並請陳次長回去後一定要跟部長報告,對於我們每位委員的意見,一定要審慎處理,尤其是今天所有通過的提案,你們要照辦。 針對本日會議詢答,作如下處理:一、委員葉宜津及盧嘉辰質詢另提書面補充意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二、委員林明溱及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葉委員宜津書面補充意見: 桃園航空城特定區都市計畫草案與土地徵收、居民安置土地正義問題 一、空殼化的航空城 從第六屆的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提出,所謂的航空城概念就一直被不斷的提出。結果6年過去了,整個機園機場幾乎沒有改變,更不用說所謂的自由貿易港和航空城的發展,到目前為止看到的只是機場附近的土地不斷被炒高。 馬政府上台後,為了應付當初朱立倫提出的航空城政見,毛治國創造出了所謂的蛋黃、蛋白區的機場園區口號。實際上的蛋黃區,就是本來的機場專區加上自由貿易港區,所謂的蛋白區就是回歸區域計畫法和都市計畫法的規定去擬定。說穿了,不要有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按照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區域計畫法和都市計畫法,本來就可以去進行了。只是為了炒作土地,必須重新包裝出一個所謂的航空城計畫。 從現在出爐的整個航空城計畫,是區分為二大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由交通部負責的部分,徵收土地的名目是為了興建第三跑道和擴大自由貿易港區。先來講第三跑道的部分,本來當初要求釋出桃園的軍方土地就是為了興建第三跑道,結果現在軍方遷出了,第三跑道卻要建在靠海的區域,必須徵收大量的民地和要求居民搬遷,完全不符土地徵收的最小侵害原則。 再從必要性來看,請問目前桃園機場是幾條跑道在使用? 因為桃園機場道面整建工程,目前南跑道是封閉,也就是只剩一條跑道在起降,在未來的幾年內,南北跑道會輸流整建,也就是都只用一條跑道,按照桃園機場公司的表示,就算只有一條跑道,起降的流量也都還足以因應。那南北跑道都整建好了,有二條跑道同時使用,應該也完全足夠使用,再加上你們一直提高松山機場的國際航班流量,但卻又要同時興建第三跑道,必要性實在令人存疑。而且第三跑道你們是2022年才要規劃,2030年才要完工,請問這麼早徵收615公頃放著要做什麼? 再來,擴大桃園機場的自由貿易港區,請問現有桃園機場的自由貿易港區有多大?使用率為多少? 目前機場園的自由貿易港區,共有45公頃,使用的也才大概27公頃左右,結果你們現在一下又要將45公頃擴大到130公頃,請問你們要去哪裏招商?而且你們現在喊出六港一空,整個台灣的自由貿易港需求量真得有這麼大嗎? 再來,由桃園縣政府負責的部分,也就是真正所謂的航空城區域,和目前一航地方政府所設立的各式產業園區沒有什麼二樣。只是桃園的規模特別大,把可能想到的園區模式全部都設在機場附近,美其名是航空城,其實就是大雜燴。 目前桃園縣零零總總就有29個產業園區,仔細去看這些園區,其實可供利用的土地和廠房並不會少,就光看機場附近的大園工業區、觀音工業區,使用率也是相當冷清,而且桃園也還有4個報編未開發的工業區,(結果現在要在機場附近設置所謂機場相容產業區、航空產業區、農產加值展銷區、經貿展覽園區、濱海遊憩休閒區、生活機能區等奇奇怪怪名目的計畫,這個就是所謂的桃園航空城。) 號稱史上最大徵收的航空城計畫,實質就是一個空城計畫,土地徵收後,根本沒有那麼大的產業量有辦法進駐,目前桃園整個自由貿易港區也才使用27公頃,將來卻有將近4,800公頃的土地要再被利用,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只是一個國際機場卻畫出一個史上最大的騙局,除了炒高土地價格外,完全看不到實質的產值在哪裏,一旦徵收完土地,我們也只是再見證一個雜草蔓生的航空城園區而已。 盧委員嘉辰書面補充意見: 許多重大建設常常因為徵收土地問題,搞得民怨四起、抗議連連。交通部為開闢「第三跑道」,需要開發大範圍土地,但是,不只地方質疑,就連學者也認為:2022年才要進行桃園航空城第三跑道規劃設計,沒必要這麼急著徵收土地。交通部著急地要完成這項徵收工作,原因到底是甚麼,交通部必須向民眾說明清楚。 為保障被徵收者的權利,徵收程序明訂,應進行「協議價購」。既然是協議價購,就該針對個別所有權人商談,但政府的做法往往把「所有所有權人都叫來開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都曾做出兩個判決,強調這種作法「不符合土地徵收裡所謂的協議價購」。 交通運輸研究所今年針對交通建設計畫的土地徵收整合做過研究,研究結果認為,在交通建設計畫確定程序中納入「協議價購」程序,不但有助於縮短推動時效,也能提高行政效率,更可實質上促進計畫確定。 桃園機場擴建,有助於提升客運量及貨運量,如果民眾有反彈,交通部就必須好好協調,將民怨降低最低。 林委員明溱書面質詢: 一、桃園國際航空城計畫係於民國98年12月2日經行政院核定通過,總經費計3,212億餘元,預定自民國103年起辦理區段徵收作業、民國105年取得機場擴建用地、民國108年完成區段徵收作業,民國119年完成機場相關建設。參照桃園國際機場民國101年客、貨運量各為2,596萬餘人次及156萬餘噸,已低於鄰近國家或地區主要競爭機場,且後續桃園國際航空城之建設時程亦較前開機場落後,不利於爭取新興市場經濟成長所帶動之航空運輸需求,甚有報載消息指出我國航空業者囿於現時無法取得產業發展所需用地,擔心錯失擴展航太市場時機,呼籲政府應兼顧產業發展與政策推動,加速計畫開發期程。本席認為桃園國際航空城還沒起飛,民怨卻早已滿天飛,桃園縣大園鄉、蘆竹鄉民眾陳情未能圓滿處理,為求順利推動桃機發展期程,爰要求交通部應積極妥善舉辦公聽會、說明會,與當地居民溝通說明相關拆遷移居之優惠措施,並讓居民了解桃園國際航空城的必要性與未來性,才能有效推動該計畫,達到預期經濟效益。並請交通部將相關會議資料送至交通委員會備查。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邀請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列席就「桃園航空城特定區都市計畫草案與土地徵收、居民安置土地正義問題」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桃園航空城開發 國內最大區段徵收 「桃園航空城計畫」是馬總統愛台12項建設計畫,行政院於2011年4月11日核定「台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計畫內容包括興建第三跑道、第三航廈、擴大自由貿易港區。後來桃園縣政府再以桃園國際機場、機場捷運線各車站為核心擴大發展,訂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整個「桃園航空城計畫」面積6,859公頃,這個特定區計畫面積4,791公頃,區段徵收3,073公頃。交通部負責徵收「機場園區建設計畫」1,449公頃,桃園縣政府徵收「附近地區建設計畫」1,624公頃,徵收範圍包括:桃園縣東北、跨大園區11村、蘆竹鄉9村。徵收戶達15,000戶、4萬6千人。另外,2012年1月4日通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為了回應民間反對徵收特定農業區,在3-1條訂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不得徵收,但又預留排除條款,只要交通、水利事業……或「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不在此限。地方異議人士批評桃園航空城計畫總面積4,791公頃,將使用農業用地2,518公頃,占計畫總面積之52.56%,其中特定農業區有1,487公頃,佔計畫總面積之31.04%,又位於洪氾一級管制區以及地下水管制區,計畫區位顯有未當;同時這個計畫人口達20萬的新訂都市計畫其用水計畫雖已取得水利相關單位同意,但水源從何而來?由何處調撥卻未有說明,桃園縣缺水嚴重,本計畫水源堪慮。 桃園航空城的開發,是國內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區段徵收,但是包括,桃園航空城自救會、台灣農村陣線、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桃園在地聯盟、台灣農村陣線都表示反對,並針對桃園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計畫區的都市計畫提出意見,本席認為愛台12建設之一的桃園航空城計畫,是國家近年來最重大的開發計畫,成敗關係台灣未來經濟發展得走向,是一個只准成功不准失敗的大計畫、大建設,但是由於是個面積達6千公頃的航空城開發計畫區,有些居民必須拆遷,有些地區需進行區段徵收,關係上萬人民的生存權利,與在地人文自然紋理的存續。相關單位的審議程序,應該要盡量開放民眾參與,並謹慎釐清相關爭議,不應預設立場而急就章。另本案牽涉各項大規模開發行為,皆應於區段徵收前進行個案環評,如何減少環境與社會經濟影響。妥審慎議,確保人民與環境權利,都是關係本案是否能夠順利開發之關鍵,本席希望「桃園航空城計畫」依規定能夠盡速順利完成,為國家悶經濟注入一股強心針,但希望依切都是周全,不再墜入苗栗大浦開發事件的前車之鑑泥淖之中,相關單位依定要引為殷鑑,注意事先的規劃及防範。 主席:針對今日會議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今天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5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