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9日（星期四）9時10分至17時48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趙委員天麟","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2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11時56分","下午2時7分至7時30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蔡錦隆    林淑芬    江惠貞    陳節如    楊玉欣    王育敏    田秋堇    鄭汝芬    蘇清泉    葉津鈴    吳育仁    徐少萍    劉建國    楊  曜","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許添財    李應元    吳秉叡    李桐豪    李貴敏    盧秀燕    陳明文    許忠信    孔文吉    丁守中    黃昭順    林德福    林佳龍    呂玉玲    邱文彥    陳歐珀    黃偉哲    王惠美    鄭天財    邱志偉    黃文玲    簡東明    呂學樟    羅明才    潘維剛    尤美女    顏寬恒    徐欣瑩    徐耀昌","      （委員列席29人）","請假委員：趙天麟","主  席：江召集委員惠貞","專門委員：黃中科","主任秘書：楊夢濤","紀    錄：簡任秘書  李健行","簡任編審  鄭翔勻","科    長  王曉蘭","薦任科員  江建逸","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  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9人、委員鄭汝芬等21人、委員羅淑蕾等30人、委員楊麗環等35人、委員徐欣瑩等37人、委員楊玉欣等50人、委員王育敏等30人、委員蘇清泉等26人、委員江惠貞等31人分別擬具「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委員許添財等18人、委員劉建國等29人、委員徐少萍等22人、委員陳節如等22人、委員翁重鈞等19人、委員林淑芬等23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委員李應元等21人擬具「長期照顧法草案」等17案。","決　議"],["段落：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9人、委員鄭汝芬等21人、委員羅淑蕾等30人、委員楊麗環等35人、委員徐欣瑩等37人、委員楊玉欣等50人、委員王育敏等30人、委員蘇清泉等26人、委員江惠貞等31人分別擬具「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委員許添財等18人、委員劉建國等29人、委員徐少萍等22人、委員陳節如等22人、委員翁重鈞等19人、委員林淑芬等23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委員李應元等21人擬具「長期照顧法草案」等17案。結果：本案各條文均已完成宣讀，另定期繼續審查。"],["一、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9人、委員鄭汝芬等21人、委員羅淑蕾等30人、委員楊麗環等35人、委員徐欣瑩等37人、委員楊玉欣等50人、委員王育敏等30人、委員蘇清泉等26人、委員江惠貞等31人分別擬具「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委員許添財等18人、委員劉建國等29人、委員徐少萍等22人、委員陳節如等22人、委員翁重鈞等19人、委員林淑芬等23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委員李應元等21人擬具「長期照顧法草案」等17案。結果：本案各條文均已完成宣讀，另定期繼續審查。"],["段落：審查臨時提案2項："],["二、審查臨時提案2項：","(一)行政院版「長期照護服務法」（委員版或稱為「長期照顧服務法」）於立法院第七屆審議時，因內容爭議過大，被譏為是「長照機構管理法」，因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遂於100年4月14日邀請官方、學者專家及團體召開「長期照護服務法」公聽會，就長期照護服務法應包含哪些對象、哪些服務內容、以及長期照護服務法訂頒後，對現有服務組織與服務人員可能產生之影響為何進行探討，至今歷經兩年多，國家財政繼續惡化，衛生及社福單位也業經組織改造完畢，各界對長期照護也有不同的態度與看法。因此為尊重本屆立法委員和再次聽取各方意見，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應於本會期內邀集相關單位召開長期照護服務法公聽會，俾廣徵建言作為立法參考。"],["提案人：江惠貞　　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決議：鑒於自本（第八）屆起迄今，各相關委員及政府主管部門業已召開多場次長期照護相關之公聽會，是以請衛生福利部加強協調本法案各提案委員，期能建立共識，俾儘速完成本法案之實質審查，本案不通過。","(二)鑒於保障長期照護者之權益，協助失能者繼續持續獨立自主生活之能力與技巧，及滿足不同程度失能者之多元需求，提供醫療服務照顧，期待建立社區資源與在地老化原則。然而在醫療照顧中，居家的照顧應明確規定其內容來對不同生活、知能障礙程度之老人，應依個別需求提供不同內容、方式之照顧服務。基此，衛生福利部應檢討現行規定，並於一個月內提出長期照顧的「照顧服務」內容之具體做法，以作為立法參考。"],["提案人：江惠貞　　劉建國"],["連署人：王育敏　　陳節如　　吳育仁　　田秋堇","決議：修正通過。臨時提案內容文字修正如下：「鑒於保障長期照護者之權益，協助失能者繼續持續獨立自主生活之能力與技巧，及滿足不同程度失能者之多元需求，提供醫療服務照顧，建立社區資源與在地老化原則。居家照顧應明確規定其內容來對不同生活、知能障礙程度之老人，應依個別需求提供不同內容、方式之照顧服務，落實於未來長期照護相關計畫之執行。","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現在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一、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主席：本次會議是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在進行預算處理之前，本席先做幾項宣告：歲出部分以目為處理單位，預算審查提案委員說明，每位委員以3分鐘為原則，提案委員如不在場，該提案就不予處理。","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相關科目。"],["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收支部分：","一、歲入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主席：進行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87項。","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87項　環境保護署63,901千元"],["主席：本項有委員提案一案。","一、","日前半導體封裝大廠日月光在楠梓加工區的K7廠，大量排放強酸廢水、重金屬汙水至後勁溪，汙染下游農田與河口生態，卻僅遭高雄市環保局開罰60萬元，相對於廠商年收入超過2,000億的鉅額所得，明顯不具嚇阻效果，亦無法導正廠商之價值觀念，經對照環境保護署103年度與102年度之收入預算，發現減列約2,400萬元，恐有便宜行事、怠惰督察之虞，環保署面對明確違規之廠商，除應追繳其不法利得，未來發現有類似污染情事時，更應加強稽查工作與積極嚴懲，綜上爰請增列預算收入2,400萬元，以實現公平正義、罰惡助善原則。"],["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主席：請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陳總隊長說明。","陳總隊長咸亨：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罰金及賠償收入部分是環境保護執法的罰款收入，基於中央和地方的權責劃分，中央是督察，地方是稽查，我們事實上是很努力在做不法利得的追償，而且每一件的不法利得罰金是沒有上限的，追償部分在我們做好以後，目前都逐漸移給地方來裁罰，過去有相當多的案子，像某一個處罰4億多的案子我們就移給地方政府來裁罰，不過我們希望將技術往下移轉，所以懇請罰金及賠償收入部分能夠維持原編列數，不予增加。以上報告。","主席：這一案是本席的提案，我們就直接對話一下，我發現在這一次日月光事件中，環保署和地方環保局都很積極，也都希望能夠杜絕不法，不過本席也發現到，100年、101年、102年的歲入都是編列6,209萬、6,080萬左右，今年大幅下修將近一半，本席認為在此情況下，雖然你說這是技術轉移的問題，但恐怕也會把環保署裁罰的空間壓縮掉，所以我才會建議應該回復到起碼和101年、102年一樣的水準，就是6,080萬，所以我才會提案增加預算收入2,400萬，希望讓中央和地方都擁有裁罰的空間，特別在這一次的事件中，如果我們去大幅縮水，恐怕也不符合社會期待，所以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增加歲入預算？","陳總隊長咸亨：我們在100年開始執行不法利得的追償以前，罰款收入是1,200萬，而且維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後來是基於大家認為應該要追回不法利得，我們才在100年以後將預算調高，事實上，經過這幾年以後，地方也慢慢帶上來了，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回歸中央和地方的權責，環保署本於督和導的責任一定會把這個技術慢慢移轉給地方，所以這部分建議不要增加。","主席：可是你們今年預估決算會達到6,000萬耶！這個金額是這5年來最高的，在這個事件發生後，我看環保署還滿疾言厲色的，結果居然將歲入預算縮減一半，這樣做社會上能夠接受嗎？我想這部分至少要維持去年、前年一樣的預算規模6,080萬，展現一下環保署的積極態度，好不好？","請環保署會計室駱主任說明。","駱主任慧菁：主席、各位委員。今年我們確實是有一個預定要收的錢，大概有6,000多萬，但那部分仍在訴訟程序中，我們目前實際收到的只有1,200萬，其實我們編列預算通常是參考實際的執行數，委員過去的指教也是希望我們能夠多收一點，所以預算編列時才會增加，但實際執行下來確實是沒辦法達到預算數，所以今年在編列預算時就將它降下來，這部分也獲得財政部的同意。","主席：本席還是要強調，就是因為中央、地方機關在查緝時會考量到比較多實務面的問題，以致於給予廠商很大的方便，關於這一點，我希望中央和地方必須堅硬起來，所以才會希望歲入不要減少。","請蘇委員清泉發言。","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政府在處理食安問題時，一個大統長基就裁罰了18億多，依照這樣的比例原則，日月光應該可以裁罰180億，乾脆讓它一次就死算了。"],["主席：請環保署沈署長說明。","沈署長世宏：主席、各位委員。根據高雄市政府和督察大隊的粗估，假如日月光有違法，依照它的污泥量金額大概是1.1億，但這筆錢是進入市庫，這是第一個說明。","第二，金額部分是不是1.1億，現在還要做功能測試，實際操作後才能夠驗證這個數字對不對。","蘇委員清泉：日月光的老闆在召開記者會時表示，未來1年要回饋1億，而且一共要回饋30年，我覺得他的話真的是空包彈，百姓根本無法接受，如果依照前述的比例原則，一次裁罰一、二百億都不是問題，你的看法如何？所以你們編的歲入真的太少了，編個100倍也不為過。","沈署長世宏：問題是現在大部分的執行都在地方，我們只是輔導地方去追討不法利得，而這筆錢到最後是進入地方的縣庫或市庫，不會進到環保署裡面，即使我們將預算編高也不會有收入。不過我們有一個項目是可以做的，就是環評的案例，如果業者違反時我們就可以去追討不法利得，不過這部分的機會應該不大，因為這些都是大廠。"],["蘇委員清泉：我還是支持主席的堅持啦！"],["沈署長世宏：謝謝。","主席：署長，其實這部分的金額並不算太高，值此當口，將歲入的收入對半砍是否妥當，是不是請署長展現一下立場？我們全力支持你們。"],["沈署長世宏：好。","主席：這一項就增加歲入預算2,400萬，讓它回到過去兩年的標準，請環保署和地方環保局繼續加油，這一案就照案通過。","進行第188項。","188項　環境檢驗所2,320千元","主席：本項預算無提案，照列。","進行第3款「規費收入」第203項。","第3款　規費收入","第203項　環境保護署30,760千元","主席：本項預算無提案，照列。","進行第204項。","第204項　環境檢驗所10,730千元","主席：本項預算無提案，照列。","進行第205項。","第205項　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10,927千元","主席：本項預算無提案，照列。","進行第4款「財產收入」第199項。","第4款　財產收入","第199項　環境保護署626千元","主席：本項預算無提案，照列。","進行第200項。","第200項　環境檢驗所52千元","主席：本項預算無提案，照列。","進行第201項。","第201項　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2千元","主席：本項預算無提案，照列。","進行第7款「其他收入」第198項","第7款　其他收入","第198項　環境保護署85,044千元","主席：本項預算無提案，照列。","進行歲出部分第22款第1項。","第22款　環境保護署主管4,716,328千元","第1項　環境保護署4,319,566千元"],["主席：本項預算共有委員提案5案。"],["段落："],["二、","依據民國102年5月3日主會字第1020500272號函核定「中央政府第一級至第三級用途別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0251代表「委辦費」，用於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或特定工作計畫所需委託其他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等進行學術研究或辦理屬本機關法定職掌之相關業務，並依雙方約定契約內容支付之各項費用屬之。","查環境保護署民國103年度單位預算與102度單位預算對照，於各執行計畫預算編列中，大幅將執行業務費用變更為委辦費（詳如下表），意指將大部分工作業務委外辦理，然署內職員人數並無大量裁缺，亦未見各項計畫需改以委外辦理之必要性說明，恐有怠惰職責、勞務採購滋生弊端之虞，爰請凍結下表內計畫委辦費用預算1億元並刪除3000萬元，凍結部分待環保署提出相關預算必要性之說明，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　　"],["段落："],["三、","查環境保護署民國103年度單位預算與102度單位預算對照，於各執行計畫預算編列中，大幅將一般事務費用變更為委辦費，除減少署內職員工作內容亦當降低耗費國內公務旅程之頻率，然查部分科目下國內旅費卻未見減少，仍然持續編列與102年度同額或相近之預算數（詳如下表），約計1,416萬元，恐有浮濫編列之虞，鑒於政府正值國家財政拮据之際，公務旅費之編列更應詳加考量，爰請刪除預算700萬元。"],["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　　"],["段落："],["四、","103年度環保署派員出國合計有31項計畫，包括考察計畫4項、開會計畫25項及實習計畫2項，預計有471人天，預算數為6,407千元。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規定，行政院各機關及基金應依下列原則，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規定包括：(1)確屬業務需要，且有助提升施政品質；(2)有益國家整體利益、外交工作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3)前往考察國家有足資借鏡之處；(4)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環保署103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多項計畫並未符合上開規定，諸如：(一)「考察新加坡推動超級市場和零售業者綠色標章及服務業環保措施」、「考察綠色電腦資料中心節能技術及運作機制」計畫，國內已有相關法規、規範；(二)「考察禽畜糞液厭氧處理沼氣回收與利用技術」、「考察亞洲各國大氣保護之法規體系及管理制度」計畫，相關訊息可由網際網路蒐集得知。爰此，基於上述理由，建議刪減派員出國預算100萬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待環保署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段落："],["五、","103年度環保署派員赴大陸計畫合計有12項計畫，預算數為2,035千元。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規定，行政院各機關及基金應依下列原則，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規定包括：(1)確屬業務需要，且有助提升施政品質；(2)有益國家整體利益、外交工作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3)前往考察國家有足資借鏡之處；(4)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環保署103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多項計畫並未符合上開規定，諸如：(一)「出席兩岸因應氣候變遷學術研討會大會籌畫諮詢會議及相關活動」、「洽談兩岸安全飲用水管理政策交流議題之協商及雙方管理政策之交流機制」等，派員出國與天數比例不符，應力求精簡；(二)目前中國相關環保意識才逐漸抬頭，且台灣環保技術已領先中國數十年，反之，應是要由中國派員來台灣學習；(三)現階段兩岸簽署環境保護協議不明朗，環保署103年度編列高達12項計畫，是否為此預做準備？(四)派員赴大陸計畫於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爰此，基於上述理由，建議應全數刪減。"],["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段落："],["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度主管預算數為43億1,956萬6,000元，其中編列獎補助費（0400）22億5,928萬6,000元，占總預算數52.3%，其中用於補助地方環保建設22億1,998萬8,000元。惟如此大的補助金額，環保署卻無在預算書中提出細目說明，且補助審查機制亦未嚴謹，環保署亦未加以管控，（造成補助浮濫），顯不符預算法「專款專用」之精神。爰此，凍結此項預算百分之一，計4,319萬5,660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討現行補助款申請審核、績效評估機制，提出精進方案，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蘇清泉　　江惠貞","主席：這5案的內容都不太一樣，我們就逐案處理，先請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許處長針對委辦費部分提出說明。","許處長永興：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關心委辦費的部分，署裡面今年的委辦費看起來好像比較多，主要是因為去年大院在審查本署102年預算時通過的決議中有提到，為了瞭解委辦費預算的全貌，使大院易於監督，本署應將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所編列之預計委辦項目在今年予以詳列，其實我們統計起來，整個委辦經費明年和今年相比其實是減少的，我們是依照大院去年的決議辦理的，以上說明。","主席：這部分本席剛開始也不瞭解，不過後來你們來做預算溝通說明時有提到你剛才提到的這一點，這一點我可以理解，但是立法院預算中心也有提醒到，這樣的委辦費數額占預算總額將近1成，預算中心也整理得很詳盡，大部分的委辦單位大多是持續性雷同，當然有些可能是契約到期可以優先繼續做，不過如果大部分整理起來是雷同的，裡面人員相關的專業度，會不會因為過分雷同，無法完全發揮委辦的功能，雖然經驗可能比較多，但相對的，流動性也會變得比較小，永遠都是固定的廠商在接案子，這部分是不是說明一下？","許處長永興：確實有些部分的委辦計畫有其專業性，我舉個例子，像海洋污染部分的委辦費，我們都是因應臺灣地區海洋污染事件初期要進行污染擴散的模式模擬，另外，油污的應變車輛要進去做雷達的掃瞄，以及衛星太空遙測，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比較涉及到專業，其他單位可能很難做，但是大方向還是依照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辦理。我舉個例子，像太空遙測的部分，目前大概只有中央大學比較具有專長，但這是執行業務實際委辦所需，請委員見諒。","主席：經過你們的說明讓我們理解之後，刪除的部分我們就不堅持了，但凍結的部分則象徵性的凍結1,000萬元，請針對預算中心所提出的疑慮部分，向本委員會說明後再予以解凍。","許處長永興：感謝委員，我們會提出報告說明。","主席：第二案凍結1,000萬元，待環保署針對預算中心所提出的疑慮向本委員會說明後再予以解凍。","繼續處理第三案，這一案也是本席的提案，我先說明一下我的疑慮。這部分也多虧先前包括劉建國委員在內的委員提出要將所有的委辦費做整理，所以這一次我們確實看到環保署將相當多的業務委辦出去，可是這部分一定會包括差旅費在內，結果環保署的差旅費還是照編和去年相當的費用，所以我們認為這部分確有撙節的必要，因為你們已經把相當的業務委辦出去了，可是又照常編列差旅費，我們覺得這樣做有浪費之嫌，是不是請環境督察總隊陳總隊長做個說明？","陳總隊長咸亨：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國內差旅費的部分，我們今年事實上已經做檢討了，將人員的差旅費、委員的差旅費，在審查或出席時，從另外的方式去支應，將這部分與委辦費之間做個區隔。","另外，有相當大部分的國內旅費，在總隊部分是屬於稽查人員的差旅費，因為我們只有台北、台中、高雄3個大隊，轄區非常遼闊，現在只要辦任何一個大案子，都必須花掉相當多的時間，甚至連夜間都要去埋伏，所需要的人力、差旅費都是有必要的，懇請委員就差旅費的部分同意免予刪減，以上報告。","主席：不過，剛才你有提及委外和差旅是分開的，但其實你們只有把預算科目分開，差旅的費用跟去年編的是一樣的，而且大隊占得比較多，但也不是全部，原本本席是提案刪減700萬，可否刪減一個你們可以接受的數字，然後再自行勻支，可以節省的部分就儘量節省。","陳總隊長咸亨：能否給我們一個檢討的空間？可否凍結50萬，其他部分我們再來檢討？就行政院所規定的各種要點，我們一定會撙節使用。","主席：那就直接刪減50萬，你們就不用為了凍結、不凍結而在那裡討論半天，而且還要解凍等等，你們就自行調整，你們認為重要的稽查部分就不要動到，其他該節省的就節省，本案就刪減50萬。","接下來是第四案、第五案，提案人劉委員建國不在場，但他人已經在路上，稍後再看看要如何處理。","關於第六案，目前提案人蔡委員錦隆不在場，那就保留，第二輪再處理，這樣才不會亂掉。如果提案人不在場，那就照規定第二輪再處理。","進行第1目。","第1目　科技發展4,256萬5,000元","主席：針對第1目，現有委員提案。"],["段落："],["七、","環保署103年度「科技發展」計畫預算編列42,565千元，計劃存在下列缺失：","一、「綠色奈米科技之推動計畫」年年編列，其中「綠色奈米」的名目過於籠統，當務之急應該是先找到合適再生能源，以提升我國自主能源比例。","二、「環保創新科技研發計畫」也是年年編列，計畫名稱也是過於籠統，計畫效益有待檢討。","三、「鹿林山背景測站技術研究及國際合作計畫」，101年度也編列過，「測樣採樣技術」（101年度）與「測站技術」（103年度）名稱與內容相差無幾。","基此，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1,000萬，其餘凍結五分之一，待環保署提出改進方案及將近3年（100至102年度）科技發展各委辦計畫之研究成果列表（含計畫名稱、金額、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成果摘要等）送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段落："],["八、","99年度至102年度8月底止，各年度環保專案（研究報告）分別計有325件、358件、370件及292件，金額分別高達20億7,810萬4千元、25億1,571萬5千元、23億6,642萬4千元及26億8,183萬7千元，幾將大部分業務委託民間辦理，舉凡政策制定、法案研擬、查驗工作、監測檢驗、計畫執行、民意調查、績效評估、資料庫建置及資訊系統規劃等，均委外辦理。其中103年度環保署「科技發展─01環境科學及技術之研究─0251委辦費」計畫項下，諸多委辦計畫長期委由相同單位辦理，易衍生積弊。為撙節預算並發揮最大效益，建請減列委辦費預算數2,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段落："],["九、","鑒於103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第1目「科技發展」中「環境科學及技術之研究」項下編列委辦費3,536萬5千元。鑒於相關受理委辦之機關資料從未名列，亦無詳細用途及其預期成果，建請凍結1/10，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近三年承辦委託案之機構、計畫名稱、核定金額、研究成果及應用之詳細資料，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蔡錦隆　　江惠貞　　王育敏","主席：關於第七案、第八案、第九案，目前提案人吳委員育仁在場，現在請環保署永續發展室劉執行秘書說明。","劉執行秘書宗勇：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吳委員等人的提案在此作簡單的說明，關於本署委外的業務受理委辦機關沒有名列，是因為這些委辦案都是透過政府採購法要公開招標，所以我們在預算裡面無法去名列哪些機關，不過，以往執行的部分，包括它的用途以及預期的成果，我們有彙整資料可以提供給委員。其次，這些科技的研究都是經過國科會的審查，都是未來的新興科技，包括綠色奈米科技、光污染的部分、非游離輻射、飲用水的調查評估等，這些都需要專業的研究，這部分需要委託國內相關研究機構來協助我們做這樣的研究。關於99年至101年之相關委託成果，我們有彙整資料會提供給委員。"],["主席：請吳委員育仁發言。"],["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你提及有些資料不便公布？"],["主席：請環保署永續發展室劉執行秘書說明。","劉執行秘書宗勇：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因為委辦計畫涉及政府採購法，必須公開招標，經過甄選後才會知道是哪個機關得到這個標案。","吳委員育仁：當然，我是要求提供近三年委託機構的資料。","劉執行秘書宗勇：OK，這個我們會提供。","吳委員育仁：當時我有在關注隨手杯包括塑膠的、發泡的、紙杯之碳排放量是多少，有些直轄市政府有在限制發泡的手搖杯、隨手杯，後來我發現你們的委託研究計畫裡面有提及它的碳排放量是最低的，但是你們之後又提供一個資料給我說它的碳排放量是最高的，我實在是搞不清楚狀況，所以如果你們有一些研究成果，請提供給我參考。現在是提供資料後再予以解凍？","劉執行秘書宗勇：資料好像已經先提供給委員的辦公室了，這部分我們可以提供。"],["吳委員育仁：好。","主席：第七案、第八案、第九案照原預算通過。在此作一宣告，為了讓議事進行順利並兼顧委員審查的權利，如果是委員自己的提案但當時不在場，第二輪就可以來處理，像第七案、第八案、第九案是相關的，已經通過的第二輪就不處理了，也就是說，一案不兩審。","針對第八案楊委員曜的提案，請環保署永續發展室劉執行秘書說明。","劉執行秘書宗勇：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楊委員提案的部分，環境科技之研究是前瞻性科技，因為這些科技領域本署並無相關研究機關，所以無法自行辦理，因此這部分是委託國內學術研究機構進行相關創新科技研究以落實環境保護，這樣的委辦研究都是透過政府採購法之公開招標程序甄選出承辦機構來辦理，所以敬請委員支持這樣的預算、免予減列。"],["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這個案子，我們不是說不應該委辦，而是你們的委辦經費太高了，為了撙節預算並發揮最大效用，所以我們主張減列200萬元，這部分的預算是三千五百多萬，我們只要求減列200萬元而已，這樣有沒有問題？"],["主席：請環保署永續發展室劉執行秘書說明。","劉執行秘書宗勇：主席、各位委員。其實科技預算是長年遞減的，在國科會審查時，他們已經有審核了。","楊委員曜：本席認為行政機關不能一直用你們內部的審查做為答復，如此一來，我們就不用審預算了，如果每次你們都回答說自己有減列了，那我們還審什麼預算？刪減200萬有沒有問題？","劉執行秘書宗勇：新興科技像光污染以及飲用水對人體健康的新興污染物，今年也有增加本土碳足跡排放係數的研究，所以需要一些經費的支援。"],["楊委員曜：所以你們就是三千五百多萬都不能動？"],["劉執行秘書宗勇：請委員協助、支持推動這些……","楊委員曜：我可能沒辦法協助你們，審查預算是我的職責，這個我沒辦法協助，那就減列200萬。","劉執行秘書宗勇：可否請委員幫忙一下，不要減列那麼多？","楊委員曜：那就減列200萬，因為沒人有意見。","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因為第七案、第八案、第九案是一起討論，你們要不要把握最後時間再跟楊委員曜溝通一下？我們必須尊重委員會的審議、尊重委員審查預算的權利。關於第七案，劉委員建國的意見？","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和第八案併案就好了，他們就不用來溝通了。"],["主席：第七案、第八案併案減列200萬元。","進行第2目。","第2目　一般行政5億5,227萬2,000元","主席：針對第2目，現有委員提案。"],["段落："],["十、","1.根據環保署提供資料，去年度共計有所謂委辦案件駐署人員共計161名，平均月薪資約3.8萬，含年終與相關福利保險費用，每年總計費用約在一億元左右。","2.環保署業務與預算連年精簡，公務人員與約聘僱員額不增反減，竟然還出現高達161位的所謂駐署人員，形同浮增人事成本高達12.5%以上","3.要求環保署於四年內逐步降低駐署人員之陋習至零。因此今年就駐署人員人事維持費用刪減20%，共計2,000萬元。","4.依照一般行政與區域環境管理科目下的人員維持費用比例5：3分配刪減數，因此，本科目刪減1,250萬"],["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葉津鈴　　田秋堇"],["段落："],["十一、","環保署補助計程車改裝為油氣雙燃料車（瓦斯車），每輛補助兩萬五千元，補助期限於2012年底，惟在油價高漲情況下，許多計程車業仍有需要，爰請環保署規劃持續辦理。環保署項下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30,71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環保署公告恢復補助計程車改裝為油氣雙燃料車（瓦斯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段落："],["十二、","環境保護署民國103年度單位預算中，於一般行政預算中編列人事費用12萬元，按預算書說明指出其中10萬元係依考試院102年3月12日考臺組貳字第10200020921號令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辦理選拔模範公務人員之獎勵需人事費用10萬元（每人5萬元），經查該考試院發布之辦理辦法中第八條，明定「主辦機關及所屬機關依現有職員總人數得選拔模範公務人員名額，滿一百人未滿五百人者，得選拔一人」，然於一般行政中人事預算員額編列僅為430人，依規定辦理此類獎勵僅得選拔一人，環保署於此項目預算中卻編列兩個受獎名額，有違公告命令，爰請刪除預算5萬元以顯公平機制。"],["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段落："],["十三、","環境保護署民國103年度單位預算中，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中編列一般事務費974萬8千元，依照說明其中728萬3千元為大樓清潔管理及辦理行政事務工作需求，比對環保署於民國102年單位預算書，於相同預算說明中僅編列335萬1千元，經查增加之預算數為環保署一般行政計畫下進用之派遣人力酬金，與環保署102年度預算編列方式有所差異，然卻未見詳細說明，亦無針對派遣人力提出改善與減低進用之規劃，恐有浮濫耗費公帑、同工不同酬之虞，綜上爰請凍結預算500萬元，待環保署提出預算編列差異說明以及於一般行政計畫下之派遣人力運用情形，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　　劉建國"],["段落："],["十四、","103年度環保署「一般行政-04統計業務。」與102年度預算項目相較，增列委辦費項目。經查，102年度同樣業務內容列於業務費中，103年度於業務費外增列委辦費用，同樣處理污染防治支出統計調查業務。環保署委外業務內容已過於龐雜，研究與統計項目幾乎全數委外，外界觀感不佳；103年度增列之委外費用項目，預算效益不明，有浮濫編列之虞。建請減列預算數3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主席：針對第十案至第十四案，請葉委員津鈴發言。","葉委員津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的提案主要是在爭取、希望環保署能繼續補助計程車改裝為油氣雙燃料車，其實這個補助款也不多，環保署表示補助期限是到101年底，其理由是改裝車輛跟未補助以前的車輛數相當，本席無法接受他們的說明，因為一個政策、新的設備推出之後，會去改裝的大概是經濟能力比較好的，他才會積極去做，如果這部分有補助的話，可以照顧到能力比較弱的計程車司機，請署長就這個部分給我一個承諾。"],["主席：請環保署沈署長說明。","沈署長世宏：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過去的評估是這種改裝的效益不高，所以後來我們就在原訂的時間點停止，若現在要恢復，我想我們需要再評估，還要看它的效益。"],["葉委員津鈴：這個需求是全國計程車職業公會跟本席陳情的。","沈署長世宏：關於計程車的汰舊換新，目前我們有跟交通部一起補助換油電車，這個效益是很高的，若我們再去補助LPG，現在新的車子的排氣等各方面都比它好，所以關於去做這件事情，我們還要再評估，針對委員所提，我們再跟……","葉委員津鈴：署長，油電車的補助當然要做。","沈署長世宏：對，這是效益最高的。","葉委員津鈴：這對環境改善有助益，但是我也希望署長對這一批5年以上的計程車無法改裝油氣雙燃料車……"],["沈署長世宏：那就鼓勵他們去換油電車即可。","葉委員津鈴：不是，這是能力問題、經濟問題嘛！"],["沈署長世宏：我們就補助讓他有辦法換。","葉委員津鈴：本席希望能夠再延2年，讓他們有這個機會。","沈署長世宏：因為我不能馬上答應你，那就暫時凍結預算，我們再來評估，好不好？","葉委員津鈴：好，你們提出之後再予以解凍，謝謝。","主席：本案凍結十分之一。本席也有提案，關於第十二案，他們有說明過了，知道計算基礎是不一樣的，所以第十二案撤案；第十三案是有關派遣人力的部分，這部分希望你們能詳加說明，本席一直很重視公務機關派遣人力的權益以及使用上有無浮濫的問題，第十三案改為主決議，其內容如下：「為使勞動派遣人數與經費有更清楚之表達及一致性，建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日後編列預算時，應將派遣人力人數及經費於業務計畫中明確說明，並持續作人力控管及精簡。」因本案仍須補正程序，俟補正程序後再來處理。","第十一案是凍結十分之一。針對第十案，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環保署說明。"],["主席：請環保署人事室李主任說明。","李主任玉惠：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科目項下所編列的基本維持費是屬於依法進用的員額數，即編制內的員工。此外，目前我們編列的是750人，今年6月28日行政院函示規定，希望我們以出缺不補的方式逐年減列149人，這個比例大約是20%。也就是說，這部分所編列的是依法進用員工的人事費，而且員額數的部分，行政院已經有做過一些評估，要求我們逐年予以檢討……","陳委員節如：就是檢討駐署人員，對不對？","李主任玉惠：不是，委員所提維持費的部分是屬於編制內員工的人事費，駐署的部分不是在這個科目下。","陳委員節如：本席建議凍結2,000萬，解凍條件是環保署以4年為期，降低駐署人員至零，至於達成率，若降低至120人以下就予以解凍。","李主任玉惠：這是一般員工基本的薪資，凍結2,000萬確實……"],["陳委員節如：我沒有凍結薪資哦！","李主任玉惠：不是，這個科目就是一般……","陳委員節如：這部分的預算總共五億五千多萬，我凍結2,000萬有什麼不行？","李主任玉惠：關於這個科目，據我所知……","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五億多包括哪些項目？你們的部分占多少，你要講清楚。"],["主席：請環保署會計室駱主任說明。","駱主任慧菁：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一般行政的科目是全署人員的人事費用，還有一般的維持費用，都是屬於基本的維持所需要的。","陳委員節如：這是把計畫全部放出去，然後計畫的人員就駐署，這就是駐署人員嘛！你們所有放出去的計畫一共多少錢？就是請拿到計畫的單位派員駐署，派一至二人到環保署，那你們的五百多人在做什麼？一些事情都是請他們做？駐署人員就有161名，包括辦公室、油、電、水費、場地都不用嗎？","駱主任慧菁：駐署人員之相關人事費用是在委辦費，不是在一般行政。","陳委員節如：本席的提案刪減的很少，五億多的預算才刪減1,200萬，所以這部分應該是凍結2,000萬，若你們達成這個條件，預算就予以解凍。","駱主任慧菁：跟委員報告，可否允許做一個主決議，讓我們逐年達成委員要求的目標，因為現在刪減這個項目跟實際上駐署人員的費用是不合的。","陳委員節如：我就是要卡這邊再去弄那邊嘛！關於駐署人員，因為計畫已經出去了，錢在別人那邊，我怎麼卡得到？當然是你們本署的經費，那你們是不是要逐年的下降？如果你們答應的話，我就凍結少一點。","駱主任慧菁：委員，是不是能做成一個主決議？做成主決議之後，我們就一定會達到。","陳委員節如：我不要，除非你們能承諾減少這個數據。"],["主席：你們看可以凍結多少？"],["駱主任慧菁：是不是能少凍一點？凍1,000萬好嗎？","陳委員節如：凍1000萬，刪除1,200萬。","駱主任慧菁：不能刪除1,200萬，因為那部分不是在這個科目。"],["陳委員節如：那是在哪裡？"],["駱主任慧菁：在委辦費裡。","陳委員節如：那就凍結2,000萬，我原本的提案是刪除1,200萬，如果現在凍結則是2,000萬。","駱主任慧菁：是不是能讓我們凍2,000萬就好了？不能刪除1,200萬，因為不是這個科目。"],["主席：本來委員就是說凍2,000萬。"],["駱主任慧菁：那我們就凍2,000萬好了。","陳委員節如：好，凍2,000萬，沒有刪減。","主席：針對第十案，陳節如委員提議凍結2,000萬，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你們把委辦費中駐署人員的相關問題向委員會說明清楚後，再予以解凍。","第十一案凍結十分之一。","第十三案已經改為主決議，目前議事人員還在彙整當中，所以稍後再宣讀。","針對第十四案，請環保署統計室張主任說明。","張主任惠菁：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污染防制的調查，整體的規劃、問卷設計及抽樣設計方面，是由我們自己來做處理，因為調查的樣本數高達六、七千份，針對寄發調查問卷、電話催收、資料登打、檢誤、推估計算、統計表產製以及報告分析等部分，我們會把這些工作的調查人力做委外辦理。這項調查的預算，在102年時是編列在「一般行政」「統計業務費」項下的「事務費」，當時是編列160萬，今年已經自動減列10萬，變成150萬，另外，根據大院第8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決議，我們將它改列為委辦費，因此請委員予以支持。"],["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所以這部分不是新增的？"],["主席：請環保署統計室張主任說明。"],["張主任惠菁：主席、各位委員。不是。"],["楊委員曜：是因為與之前列的科目不同？"],["張主任惠菁：對。","楊委員曜：因為你們有很多研究跟統計的工作都是委外，所以……"],["張主任惠菁：我們只有這個部分委外。"],["楊委員曜：你們只有這個部分委外嗎？","張主任惠菁：除了這部分，還有另外一個調查是委外，我們的費用很少，總共的經費也只有二、三百萬而已，而且這個調查主要是給綠色國民所得編算使用。","楊委員曜：我要刪減的預算也不多，我只是刪減30萬而已。","張主任惠菁：是不是可以刪少一點？其實我們只是把這個調查中，比較需要人力的部分委外，我們並不是……"],["楊委員曜：刪少一點嗎？"],["張主任惠菁：是。"],["楊委員曜：少一點是指多少？"],["張主任惠菁：可不可以只刪10萬元？","楊委員曜：所以你們內部刪10萬，也只讓我刪10萬嗎？"],["張主任惠菁：我們自己本身已經刪了。"],["楊委員曜：好。","主席：第十四案刪除10萬元，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十三案改為主決議，請議事人員宣讀。","十三、主決議","為使勞動派遣人數與經費有更清楚之表達及一致性，建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日後編列預算時，應將派遣人力人數及經費於業務計畫中明確說明，並持續作人力控管及精簡。"],["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楊　曜　　劉建國","主席：第十三案改為主決議，請問各位，對本項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3目。","第3目　綜合計畫　23億1,433萬8千元","主席：針對第3目，現有委員提案。"],["段落："],["十五、","1.「台九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的環境保護監督小組委員從第一屆至第二屆皆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書，應先送進監督小組正式會議討論，並提供監督小組委員意見供環評委員參考，以落實監督小組定期追蹤生態及環境保護各項措施及策略之延續性，並期能回饋至蘇花改本案，監督小組委員多次向公路總局與環評委員會提出此議題，至今爭議未決。","2.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發展區開發計畫中，由中科管理局所主辦的環境保護監督小組至今仍無友善民眾參與之具體作法，甚至無旁聽規則，當地民眾希望參與會議瞭解中科三期一案情形也無從申請。","3.環保署民國99年至民國101年委託張長義教授擔任計畫主持人，追蹤由環保署主管之監督小組委託案中，要求環保署應賦予監督小組委員環評制度部分參與權限，針對開發案雖符合環評書件與審查結論內容但不合乎現況之情形提出相關建議，並納入監督事項，「使得環境監測計畫能符合環境現況代表性」。","4.目前由開發單位自行成立的監督小組議事規則不一，與環評制度間關係定位不明，環保署自行主管之監督小組亦有相關問題，而監督小組實屬環保署督察總隊之外，對環評後狀況確實追蹤之小組，為求監督小組能夠延續其監督策略，同時更利於後續環差會議時，環評委員能夠掌握具體開發現況。","爰提案凍結103年度編列之【綜合企劃】預算94,350千元二分之一預算，待環保署檢討改善並針對「環境保護監督小組委員」提出具體機制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研擬因應改善報告之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葉津鈴"],["段落："],["十六、","103年度環保署「綜合企劃─01綜合策畫環境保護計畫」編列業務費28,593千元，其中預算項目說明，包含「辦理施政方針相關事宜」、「推動環保服務業交流工作委辦費」、「環保議題民意調查」等。預算具體內容不明、欠缺效益評估，有浮濫編列之虞。建請減列預算數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段落："],["十七、","有鑑於環保署辦理英文版環保政策月刊經費編列3,300千元，現採每月寄送方式，國內寄送紙本約400份，國外約300份；惟去紙本化乃現行閱讀之趨勢，且環保署已有相關網站可下載上開月刊，採每月寄送之方式花費甚鉅，與環保節能概念不符，能否提升我國國際環境形象之成效，亦有待商榷。爰此，刪除「綜合企劃—綜合策劃環境保護計畫—委辦費」項下「辦理英文版環保政策月刊」經費220萬元。"],["提案人： 王育敏"],["連署人：楊玉欣　　蘇清泉　　吳育仁"],["段落："],["十八、","(一)有關「環保議題民意調查」第一期調查民眾於對於如水、空氣、噪音等環境因素的滿意度調查，然而該調查卻非在我國空氣品質最差的秋冬之際，顯有作弊之嫌。","(二)而第二期調查著重在調查民眾對於政府環保政策的滿意度及意向調查，然而所列政策卻對事業廢棄物填海造島、開放廢五金進口、環保署處理悠活環評案等爭議性議題避而不談。顯然此「環保議題民意調查」無執行之必要。","爰提案全數減列103年度編列之【9.辦理「環保議題民意調查」委辦費】預算500千元。"],["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葉津鈴"],["段落："],["十九、","環保署編列兩岸環境保護合作會議旅費165千元，然兩岸最嚴重之環境議題為中國空氣汙染跨境汙染，始終未見解決，可見環境保護合作淪為空談，爰此提案全數刪除。"],["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江惠貞"],["段落："],["二十、","103年度綜合企劃（03環境影響評估）編列預算計31,462千元，但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雖分別針對不同階段設計不同公共參與程序，惟公共意見對於環境影響評估機關或開發單位欠缺實質拘束力。又公共參與能發揮實質效果之前提下，在於政府機關將資訊充分公開予人民知悉，但環境影響評估之相關資訊不夠公開、揭露不足；另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報告書之技術性過高，導致資訊公開亦無法使得當地居民充分瞭解開發行為之內容，民眾仍需耗費時間及蒐集，降低公共參與意願，環評審查結論對於開發行為具有否決效力，且涉及環境保護利益、產業發展利益等問題，未履行公共參與常為撤銷環評決定原處分之理由，欠缺民眾充分參與及溝通程序，造成當地居民不安及抗爭，爰此，基於上述理由，建議刪減400萬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待環保署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段落："],["二十一、","103年度環保署「綜合企劃─02環境管理」編列業務費24,462千元，其中預算項目說明，包含「辦理環境管理相關業務推動2,100千元」、「辦理公眾參與、委託第三單位評估及國際間環境最佳可行策略委辦費5,000千元」等。預算具體內容不明、欠缺效益評估，有浮濫編列之虞。建請減列預算數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段落："],["二十二、","經查內政部10月公告全國區域計畫，其中有關土地使用政策，要重新檢討水庫集水區範圍、規劃水庫集水區公有地可租售可彈性開發的政策，對水源區水資源及水庫將造成重大影響。依據92年「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6條、「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及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政策細項相關規定，水資源開發政策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又查全國區域計畫草案小於十公頃的鄉村型產業園區（工業區），如果屬汙染產業，開發後也可能汙染鄰近農地，故小型的鄉村型產業園區的土地使用政策也須依法做政策環評。","再查PM2.5等空氣污染物已被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為一級致癌物，有關環評審查作業中，有關空氣汙染物，包括有機揮發物VOCs、或硫化物SO2、NOx等相關數據之正確性非常重要，環保署有責任要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評審查前應進行資料正確性的審核。","有鑑於此，環保署環評審查經費之運用，應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政策環評、環評報告書之審查作業應更確實。基此，爰建議將「辦理政策評估說明書審查相關工作」2,000千元；「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整合研修作業」1,840千元；以及「辦理環境影響評估顧問機構評鑑及召開環境影響評估業務檢討會」2,200千元，以上合計6,040千元，刪減100萬元，其餘34,195千元凍結五分之一，待環保署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段落："],["二十三、","103年度環保署「綜合企劃─03環境影響評估」編列業務費34,195千元，其中預算項目說明，包含「辦理相關法規整合研修需業務費1,840千元」、「出席健康風險評估國際年會140千元」、「出席環境影響國際年會140千元」等。預算具體內容不明、欠缺效益評估，法規研修應屬單位日常業務，應由業務單位負責，相關整合研修竟須編列上百萬元之譜。上開預算有浮濫編列之虞，建請減列預算數1,5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段落："],["二十四、","103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業務」編列3,419萬5,000元，主要辦理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及專案小組初審會審查環境影響評估個案等。經查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雖分別針對不同階段設計不同公共參與程序（意見表達、公開說明會及公聽會之舉行等），惟公共參與之意見對於環境影響評估機關或開發單位欠缺實質拘束力，且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報告書之技術性過高，導致資訊公開亦無法使得當地居民充分瞭解開發行為之內容，民眾仍需耗費時間及精力蒐集，致大幅降低公共參與意願。另依近年行政法院相關訴訟判決，屢以「未踐行公共參與」之理由撤銷原處分，顯示環評程序在公共參與部分尚有不足。爰此，凍結本項預算三分之一，計1,139萬8,333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出檢討與改善方案，並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蘇清泉　　江惠貞"],["段落："],["二十五、","有鑑於現行環境影響評估之相關資訊不夠公開、揭露不足；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因技術性過高，縱使資訊公開，也無法使當地居民充分瞭解開發行為之內容，以致大幅降低其公共參與意願。且行政法院屢以未踐行公共參與之理由撤銷原處分，足見環評程序在公共參與部分尚有不足。爰此，凍結「綜合企劃」項下之「環境影響評估」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待行政院環保署於三個月內針對提高民眾參與環評程序研提具體改善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楊玉欣　　蘇清泉　　吳育仁"],["段落："],["二十六、","鑒於103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第3目「綜合企劃」中「環境影響評估」編列業務費3,419萬5千元，主要辦理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及專案小組初審會審查環境影響評估個案等。經查，今年業務費較去（102）年的2,586萬元，增列833萬5千元，現況上公共參與程序及其配套措施不足，政府機關環境影響評估之相關資訊不夠公開、揭露不足，導致環評爭議迭起；另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決定性太大，環評委員代表性為各領域之專家，若遇不熟悉之領域，卻導致誤差。我國環評審查結論對於開發行為具有否決效力，且涉及環境保護利益、產業發展利益及投資廠商之信賴保護問題，減損審查評估之正當性，此問題時應設法研議改善。建請凍結1/10，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上開環評制度進行整體研討，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蔡錦隆　　江惠貞　　王育敏"],["段落："],["二十七、","環保署編列1,840千元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整合研修作業，竟無視於台灣國土脆弱資源極度有限，於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細目修法中，研擬開放集水區500公尺農路免環評、開發行為經政策環評後無需個案環評等荒謬修法，雖經民間團體抗議後取消，可見環保署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整合研修作業草率，爰提案刪除1/2。"],["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江惠貞"],["段落："],["二十八、","環境影響評估機構所製作之環評報告書，已於環評會議受到專家與民間團體之審查與監督，其正本清源方式，應於發現開發單位環評報告書不實，立即予以退件並令其於一定時間內不得再提出，使開發單位不敢委託公信力不足之顧問公司，或刻意主導顧問公司之調查報告。無需另編列預算予以評鑑，爰此提案刪除1/2。"],["提案人：田秋堇"],["連署人：陳節如　　江惠貞"],["段落："],["二十九、","(一)日月光違反水污法事件曝光後，環保署署長沈世宏認為各地方政府都應該改變裁罰心態，一旦發現，就予以重罰，要求停工改善並追討不當利得，才會有嚇阻作用。若各縣市政府縱放日月光公司這類惡意不法廠商，環保署正研擬取消縣市的環保署補助款。","(二)然而源頭管制比事後裁罰更為重要，環保署應該用相同態度來要求地方政府進行總量管制的規劃，特別是重點河川如淡水可流域、南崁溪、老街溪、濁水溪、新虎尾溪、北港溪、急水溪、鹽水溪、二仁溪、愛河及阿公站溪等，應立即進行總量管制之先期調查項目如：水體集污區環境背景；水體用途、水質標準及水文、水質調查評析；污染源及污染量調查分析；標的污染物及水質改善目標；設計流量、水體水質模擬模式；涵容能力分析等6個項目，再視污染情形依「推動水污染總量管制作業規定」進行總量管制。","爰提案凍結103年度編列之【加強基環保建設】項下「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預算397,788千元二分之一預算，待環保署輔導地方政府進行河川污染物總量管制之規劃，並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葉津鈴"],["段落："],["三十、","有鑑於陸續爆發高雄日月光偷排廢水至後勁溪，彰化和美電鍍廠偷排廢水至東西三圳，顯示地方政府稽查不力，爰提案凍結「水汙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經費」3億9,778萬8千元的十分之一，待環保署提出改善方案，送至本委員會即可解凍。"],["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蘇清泉　　蔡錦隆　　吳育仁"],["段落："],["三十一、","103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加強基層環保建設─水汙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項下編列3億5,855萬8,000元補助地方政府執行河川流域汙染整治工作。惟觀之近日日月光違法排放廢水爭議，地方政府在污染源稽查管制顯有疏漏，環保署雖有地方政府考核監督之權，卻無法有效監督地方政府，導致地方政府產生疏漏未能即時查覺，監督考核機制淪為形式。爰此，凍結此預算三分之一，計1億1,951萬9,333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討監督管考機制、提出精進方針，並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蘇清泉　　江惠貞"],["段落："],["三十二、","1.本科目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興建離島地區生質能源中心工作2億3千7百20萬元，編列推動低碳垃圾清運，補助地方政府更新垃圾清運車輛，及換購節能垃圾車7千8百40萬。","2.同（103）年環保署預算書中，69頁廢棄物管理之資源循環再利用之(2)研提生質能源中心示範驗證廠規畫設計之技術相關文件，推動地方政府參與生質能源中心示範驗證廠，委辦費5百萬元","3.同（103）年環保署預算書中，87頁區域環境管理之推動區域環境保護工作之（29-2）辦理離島生質能源中心處理最佳產能效能技術評估工作，委辦費5百90萬元；（29-3）推動離島地區興設生質能源中心並協助宣導研發等工作，需旅費3百40萬元。","4.由前述預算編列可知，相關技術文件、最佳產效能技術評估、政策宣導等工作都尚未完成，不應同年編列建廠經費，應全數刪除。","5.同（103）年環保署預算書中，69頁廢棄物管理之資源循環再利用之(4)推動低碳垃圾清運及垃圾車更新相關工作，並研訂各種新型垃圾車採購規範及相關招標文件、整合垃圾車清運資源等，委辦費1千萬元","6.由前述預算編列可知，相關招標文件、採購規範制定等工作都尚未完成，不應同年編列購車補助經費，應全數刪除。","7.共計刪除3億1千5百80萬元"],["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葉津鈴　　田秋堇"],["段落："],["三十三、","「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經過10多年的執行，全國的垃圾妥善處理率從1997年的76.97%提升至99.98%，幾乎達到100%，但因為近年來政府努力推動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已經有部分焚化廠有閒置的問題，而反觀北歐的丹麥有29座垃圾焚化廠，發電量占全國電力的3%，周邊30公里的住戶都能接用焚化廠提供的暖氣，充分利用焚化廠廢熱，為避免垃圾焚化廠閒置，爰提案凍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經費13億5,440萬元的十分之一，待環保署將垃圾焚化廠轉型變成生質能源中心之評估，送至本委員會，即可解凍。"],["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蘇清泉　　蔡錦隆　　吳育仁"],["段落："],["三十四、","廚餘養豬可降低飼育成本，具有經濟價值。廚餘製成堆肥或土壤改良物，則可用於農地，改善地力不足與土壤酸化現象。經查101年廚餘回收量為83萬4,541公噸，較100年增2萬3,342公噸，已達到一般廢棄物資源循環推動計畫所訂定的101年每日廚餘回收再利用量2,100公噸/日之目標，爰提案凍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劃」13億5,440萬元的1/10，待環保署提出更積極之廚餘回收再利用計畫至本委員會，即可解凍。"],["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蘇清泉　　蔡錦隆　　吳育仁"],["段落："],["三十五、","(一)焚化廠之底渣目前僅再利用及衛生掩埋法可處理，為有效推動底渣之再利用，應調高掩埋場收費價格，以利回歸市場因素。","(二)目前有關底渣再利用的收支費用不明，補助是否有必要仍待說明。","爰提案全數減列103年度編列之【加強基層環保建設】之「02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項下「(1)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底渣再利用工作」預算100,000千元。"],["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葉津鈴"],["段落："],["三十六、","環保署將廢棄物定義為「資源」，減少社會對於廢棄物源頭減量之意識，既然為資源，其再利用自然有市場機制可決定，無須環保署補助。又環保團體發現底渣未妥善處理個案頻傳，可見補助缺乏後續監督機制，爰提案刪除1/2。"],["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節如　　江惠貞　　"],["段落："],["三十七、","103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加強基層環保建設─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項下編列1億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底渣再利用工作。經查底渣為家戶垃圾經焚化處理、高溫燒結後所產生之不可燃物，故可能含汞、鉛、鎘、鉻、砷、六價鉻、銅、硒、鋇及戴奧辛等有毒物質。審計部101年度審核報告指出，依環保署101年度「加強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評鑑及推廣底渣再生粒料大量使用計畫」期末報告所載，間有部分底渣再利用產品仍具有異味；或底渣再利用產品經一級品管檢測及二級品保抽驗結果，仍有戴奧辛及鉛、銅、汞等重金屬含量接近標準或超過標準情形，顯示部分產品之品質仍待加強。環保署雖已於官網之「焚化廠資訊管理系統」，揭露該署按季抽檢各垃圾焚化廠底渣之重金屬及戴奧辛含量檢測結果，並於該署網站提供民眾查詢底渣再利用資訊，然卻無底渣流向與最終處置之資訊，恐難以消彌民眾對底渣再利用之疑慮，不利底渣再利用相關政策之推動。爰此，凍結此項預算十分之一，計1,000萬元，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討現行底渣及其再利用產品相關檢測結果及流向資訊之揭露內容及方式，提出精進方案，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蘇清泉　　江惠貞　　"],["段落："],["三十八、","環保署自89年起陸續補助各縣市設置垃圾轉運站，截至102年8月底止補助地方政府設置31處，核定補助金額11億9,432萬4千元，實際支用金額約3億9,222萬3千元。除台中市潭子區、高雄市旗山區、南投縣埔里鎮及嘉義縣竹崎鄉等4處取消補助計畫，因事故或相關因素導致無法運轉如下：","(一)新竹縣湖口鄉因未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肇致行政訴訟及因終止合約與承包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中，未能啟用。","(二)台東縣成功鎮、鹿野鄉、大武鄉等則因該縣焚化廠尚未營運，均尚未啟用。","(三)新北市三芝區及台中市和平區，因應縣市改制為直轄市，垃圾已不再轉運。","(四)埔里鎮垃圾轉運站租用私有地闢設聯外道路，用地因地主收回不再轉運。","綜上，環保署鉅額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垃圾轉運站，未考量垃圾減量、運送距離及交通因素，或未與附近居民溝通協調致民眾抗爭等，導致轉運設施及機具無法充分發揮應有效能，其次，預算執行效率也差，爰此，基於上述理由，為樽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640萬元，其餘凍結二十分之一，待環保署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段落："],["三十九、","103年度廢棄物管理（02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0429對福建省各縣之補助）所編列經費編列預算128,000千元，研提生質能源中心示範驗證場規劃，推動地方政府參與示範場驗證，使用生質能之經濟效益，與使用煤、天然氣或石油等較便宜能源相比，並不那麼明顯，其中廢棄物組成較複雜，含有不可回收之塑膠及沙土等，性質不穩定，燃燒後灰分含量高，而以焚化法將垃圾燃燒進行熱回收發電，其能源轉化效率並不高。且存在原料供應上之風險，操作維護成本亦較焚化處理高，另發電燃煤機組之燃料有一定設計熱值，生質煤是否適合，仍有疑慮。又焚化廠轉型生質能源中心，其用水大致可分為製程用水、廠區生活用水、洗車及其他雜用水等，其中以製程用水為主，用水量較大並產生蒸煮液，其廢水須妥善進行處理。且燃燒生質煤是否會影響污染防治設備效率，進而對空氣品質造成影響，並未妥善評估。另資源物等清運作業及生質煤炭運輸，對於現況交通環境會產生負面影響，其顯示垃圾焚化廠轉型生質能源中心，對於環境仍有負面影響。爰此，基於上述理由，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800萬元，其餘凍結1,000萬元，，待環保署針對生質煤性質、後續燃燒污染防治設備提出備妥完善評估報告後，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並，使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陳節如　　田秋堇　　","主席：第十五案至第十九案都是獨立的提案，因此我們逐案處理。針對第十五案，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想請問沈署長一個題外話，今天是環保署給日月光提出說明的最後期限，對嗎？"],["主席：請環保署沈署長說明。","沈署長世宏：主席、各位委員。不是我們，而是高雄市政府給日月光的期限。","林委員淑芬：先前高雄市政府針對是否要停工有表示意見，依照現在的法令，中央環保署有沒有權利對日月光處予停工的處分？","沈署長世宏：現在所有的裁處，包括停工，都是由高雄市政府決定。","林委員淑芬：不是，我要問的是在法律及職權方面，因為就我所知，雖然環保稽查的工作是由地方政府執行，但在中央職權裡還特別架設類似環保警察、環保稽查的單位，其實無論是在任何法令的職責，好像都允許環保署直接裁處日月光。","沈署長世宏：我們一般作業的慣例是先告發，當我們稽查時發現違規的情事，經告發後就交由地方裁處，從100年到現在，我們告發過日月光5次，都是交由地方裁處。"],["林委員淑芬：但是由中央直接裁處也不違法。","沈署長世宏：事實上，這要看法院的見解，最近就有一件案例是指稱我們沒有權利，而撤銷我們的裁處，例如廢清法，我們就沒有權利進行裁處。","林委員淑芬：廢清法不一樣，因為廢清法裡規定得很清楚，執行部門就是地方政府，但是水污法並沒有這樣的規定，水污法裡提到的是防制水污染的主管機關，端看是中央所屬或地方所屬，而這條溪從上游、中游到下游，事實上是含括中央及地方。","沈署長世宏：但是一般在行政倫理上，我們都要先尊重地方自治，由地方政府全權負責處理。當我們覺得極端不合理時，才會找尋介入的機會。","林委員淑芬：我要提醒你，以日月光污染的時間這麼久，污染的灌溉區這麼大，難道你不覺得它已經到達一種不合理或是面對現在社會輿論譁然的情況？其實你們應該可以更主動的裁處，而且這也是法律所賦予你們裁處的權利。","沈署長世宏：關於這一點，我們是非常積極主動協助高雄市對日月光裁處。","林委員淑芬：沒有，我要提醒署長一件事情……","沈署長世宏：我想那是不適合的，在高雄市政府還沒有完全做決定時，環保署就要裁處，這是個不適當的處理。","林委員淑芬：署長所說的是一種不公平的講法，我舉桃園藻礁污染為例，桃園觀音工業區污染溪流之後，進而污染了藻礁，但裁罰桃園工業區的卻是環保署，關於這部分請署長說明。","沈署長世宏：關於這一點，我向您報告，我們確實有跟桃園縣政府協調過，縣政府認為這件案子應由環保局執行第一次裁罰，而我們也同意……","林委員淑芬：所以如果中央與地方政府有一個良好的溝通機制，當地方政府與中央協調由環保署裁罰時，環保署是可以同意執行裁罰的工作？"],["沈署長世宏：沒錯。","林委員淑芬：如果中央與地方沒有良好的溝通關係，或是沒有達成一致的共識，那麼環保署就無法執行。","沈署長世宏：我們溝通得很好，環保署在第一時間就南下協助高雄市政府……","林委員淑芬：經你這麼一說，本席突然有點擔心中央環保署與地方高雄市是不是有哪部分沒有共識或是無法溝通？有沒有這種情事？","沈署長世宏：環保署在第一時間都是以支持、協助高雄市政府的角度，所以目前沒有看到……","林委員淑芬：但是你說的怎麼與我們看到的和理解的部分不一樣？我們看到環保署在第一時間說的是高雄市政府最好要做出懲處，若是高雄市政府沒有追討不法利得，那麼環保署將會做出處分，第二時間又說……","沈署長世宏：那是第二時間才說的，你講錯了！我們在第一時間不是講那句話。"],["林委員淑芬：我講第一次好了。"],["沈署長世宏：第一次我們是支持他……","林委員淑芬：第一次你是說高雄市政府最好是真的追討不法所得，否則環保署將對市府處分……","沈署長世宏：沒有講這句話！我們是說他們做得很好，要其他縣市比照辦理。","林委員淑芬：我的意思是，你並不是說要處分日月光，你說的是要處分這些地方稽查有沒有不法！你說要處分地方政府，要取消對地方的補助。","沈署長世宏：那是一個禮拜以後的事，並不是在第一時間，我在第一時間說的是，非常支持他們嚴懲以及追討不法利得。","林委員淑芬：我要告訴你，在這個過程當中，環保署應該要說嚴懲日月光，要對日月光做停工的處分。","沈署長世宏：有，我們有說！"],["林委員淑芬：你有沒有說？"],["沈署長世宏：有！","林委員淑芬：那你現在要不要介入，直接處分要求日月光停工？","沈署長世宏：剛才在外面接受媒體訪問時，我說了一段話，現在我再重複一遍。我說的是我們昨天看到一個新的事證，需要高雄市政府澄清，在市府做成決定之前，陳菊市長應該要對外清楚的說明那是不是暗管或者有沒有偷排。我們昨天晚上才看到一個資料，99年4月12日日月光向加工出口區申請緊急排放，也就是海放連接管要排放，日月光同意所有的過程副知高雄市環保局，高雄市政府在4月22日以正式公文函給日月光及加工出口區，並請其依照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的規定辦理……","林委員淑芬：好，我聽懂了。你的意思是，你隨時隨地所想的根本不是日月光到底是如何污染及如何不法，你根本就是隨時隨地、統統想著要如何整高雄市政府！","沈署長世宏：不是，這不叫整。","林委員淑芬：你隨時想著要踩到高雄市政府的痛處，一定要找到高雄市政府的麻煩，你想到或許他們原本就允許日月光按照工業區的管理辦法辦理，你剛才就是講這件事。你又說高雄市政府最好要追討不法所得，否則環保署將會扣除對市府的補助，接著又說要調查高雄市的稽查人員有無收受紅包。所以，對於你的所作所為，我們要請問你，到底你是對日月光所造成土地的污染關注的程度比較多，還是關注地方政府到底有沒有痛處可踩的部分比較多？","沈署長世宏：如果日月光有暗管或偷排的狀況，一定會嚴懲，除了追討不法利得，還要一次就做出停工的處分，我一開始就是這樣的主張，但是……","林委員淑芬：我今天要告訴你，你現在就可以叫日月光停工，可是你並沒有做這件事。","沈署長世宏：但是，如果高雄市政府沒有說清楚他們是不是知道日月光有暗管，而且過去也同意他們排放，難道還能說他們是暗管跟偷排嗎？這些問題是不是要解釋清楚？","林委員淑芬：我告訴你，現在我們看到「底泥品質指標」超出標準，這是不是環保署必須要管的？「重金屬含量」也超出標準，是不是也是環保署要管的？"],["沈署長世宏：對。"],["林委員淑芬：對啊！那你有沒有責任要管？但是本席今天卻看不到你在管！","沈署長世宏：我一直都在管，從頭開始都關心著這件事情。","林委員淑芬：現在你都是說交給地方政府做，一旦地方政府稍有差池，你就說是地方政府有瑕疵。","沈署長世宏：這不叫差池，這是很嚴重的事證問題。"],["林委員淑芬：我們現在要看到的是環保署沈世宏到底有沒有認真調查？","接著，我要請問綜計處相關問題。","主席：林委員，因為發言時間已經到了，是不是先讓吳育仁委員發言？"],["林委員淑芬：好。"],["主席：請吳委員育仁發言。","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林淑芬委員對署長提出一些還滿不錯的指教，我覺得署長還是要再作進一步釐清，林委員指出日月光的政商關係良好……","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我剛才連這句話都沒講出來，請吳委員不用講到我……","吳委員育仁：就是因為日月光政商關係良好，所以，地方政府恐怕會遭到綁架，如果環保署直接下達指示停工，請問高雄市政府會不會理會署長的裁罰？"],["主席：請環保署沈署長說明。","沈署長世宏：主席、各位委員。我也擔心這個問題，舉例來說，屏東悠活渡假村一案，我就提示屏東縣政府應該裁罰業者不法利得，甚至裁罰多少都算給他們看，但他們到現在仍不裁罰，我認為渡假村一、二區均應停業，結果至今沒有停業，除非像桃園且政府願意跟我們一起作業；這次日月光一案，雖然高雄市政府表示他們很願意下令日月光停工，但我們覺得現在還沒有介入的必要。","吳委員育仁：請問署長，你是否肯定目前高雄市政府的做法？","沈署長世宏：針對日月光設暗管偷排有毒廢水，我們絕對贊成高雄市政府立即下令他們停工，並追討不法利得，但事證上一定要明確清楚，這樣才能站得住腳。","吳委員育仁：所以，你現在的態度是對於地方環保單位的處置給予支持，如果這中間還有一些做得不是很好，或是還有一些模糊的空間，你會不會考慮越俎代庖直接下達指示？","沈署長世宏：不會，因為這中間牽涉到證據的釐清，而裡面最清楚來龍去脈的就是高雄市政府，目前我看到一些矛盾的事證，對這部分他們必須站出來說清楚。","吳委員育仁：請問署長，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在搭排或納排的過程中，應不應該負起責任？","沈署長世宏：當然，他們在管理上有責任，但是既然我們已將所有事證貼在網頁上，而且高雄市政府給日月光、加工出口區的公文裡面也寫得很清楚，有關日月光申請排廢水管的部分，依照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辦理，同時，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必須將廢水採樣的結果復知經濟部，換言之，經濟部應該知道日月光申設海放與排放連接管一事，並認為日月光應該依照規定排放，至於10月5日的違規事件，乃是日月光在9月26日以正式公文告知高雄市政府，他們將於10月5日排放，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一直沒有回復，顯然他們的邏輯跟前面是一致的，就是日月光自己依法去辦就好了。","吳委員育仁：你擔不擔心因為日月光政商關係良好，以致基層執法人員無法有效且公平的執法？","沈署長世宏：從表面上看起來，應該是沒有這件事情。因為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有派相當多的人員進行稽查，一旦發現有違法情事，他們也都做了處理。","主席：署長剛才的指控，我有點聽不太懂，因為據本席的了解，高雄市政府已準備下令日月光停工，你們卻突然祭出一招，對外宣稱日月光設暗管一事你們早就知道了，認為還要再查證清楚，這樣會不會讓高雄市政府停工的命令執行不下去？也就是說，我不太理解環保署的邏輯究竟為何？","吳委員育仁：如果日月光設暗管偷排廢水，停工的命令一定要執行下去，但現在日月光的說法與先前所說並不一致，他們現在已改變說法，認為並沒有一根管子向外排放廢水，對這項說法的改變，日月光必須對外說明清楚。因為日月光已在9月26日正式行文告知高雄市政府環保署將在10月5日排放，結果到10月12日高雄市政府環保署對外說明日月光是以暗管向外偷排廢水。"],["主席：署長提到99年的……","沈署長世宏：是經濟部在99年的公文中有提到，針對日月光申請排放一事，應照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相關規定辦理，並要求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對排放廢水採樣的結果必須告知經濟部，顯然經濟部當時就知道日月光有設排廢水管，而且也知道這根管子還連接海放。","主席：我認為這件事絕對不能有模糊空間，畢竟署長也支持要有雷厲風行的作法，而且，高雄市政府也已準備妥當，甚至工會也堅持要停工。","沈署長世宏：市政府在做成停工決定的時候，他們針對這一點也要說明清楚。","主席：我當然知道，只是看到署長今天又祭出這一招，眼看市政府要開鍘，你們又伸出手把他抓住。","沈署長世宏：今天我不是祭出新招，而是希望高雄市政府必須先做評估，並把事證搞清楚，特別是把過去的說法與現在命令之間的衝突講清楚。","主席：我只是要提醒署長，千萬不要在這件事情上有黨派之別，或是中央與地方有認知上的差距，要不然會讓國人感到非常痛心！"],["沈署長世宏：這是牽涉到事證的問題。"],["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署長祭出這一招明明是做球給日月光，對高雄市政府做的停工處分進行反擊，在此我要提醒署長兩件事，第一，日月光的污水儲水糟裡面，根本沒有做污水處理，而是用自來水稀釋的方式，並直接排放，所以，他們已經達到勒令停工的標準，而且是累犯；至於後來發現設暗管這件事情，到底暗管是合法抑或不合法，環保署今天在扯暗管這件事，我們認為，即使沒有暗管這回事，日月光也應該要立即停工，今天署長認為有沒有暗管這回事還有待釐清，等相關事證作一釐清之後才能停工，我認為署長這種說法，根本是在做球給日月光，而且是刻意阻撓高雄市政府的停工處分，請問署長，如果沒有暗管這回事，日月光是否也應立即停工？"],["主席：請環保署沈署長說明。","沈署長世宏：主席、各位委員。林委員所指是10月1日所發生的事情，日月光對這次違規宣稱是故障，為了解這種故障是否經常發生，是不是屬於蓄意排放的行為？環保署稽查大隊5度前往日月光裡面進行稽查的工作，甚至在去年9月還做過深度稽查……","林委員淑芬：其實，你們所做的稽查，在外人看來也不覺得有什麼深度，你為什麼一定要對外講你們做過深度稽查？","沈署長世宏：在此之後，我們就要求他們裝置自動連續監測設備。","林委員淑芬：到現在你們還放水，你忘了當時我還質詢你，建議你們應該要求他們裝置監視錄影系統，到今天他們一直都未裝置，環保署對這部分根本是在放水！","沈署長世宏：他們監測的項目包括PH、CO2、SS，10月1日日月光所發生的違規，我們在連續監測紀錄上很清楚看到PH、CO2、SS下降，這已清楚顯現日月光違規的情況，從去年以來我們總共對日月光進行33次稽查。","林委員淑芬：所以，你的意思是說不僅地方有稽查，中央也有做稽查的工作，雙方沒有相互合作，各自進行稽查，是嗎？"],["沈署長世宏：我們是督導地方政府環保單任進行稽查。","林委員淑芬：這樣看來，你們對日月光違規的情形從頭到尾都知情，對不對？"],["沈署長世宏：不對。"],["林委員淑芬：你剛才不是承認這兩年來環保署稽查大隊對日月光已進行過33次稽查？","沈署長世宏：我沒有說不知情，我們的確知情。","林委員淑芬：而且你們還是長期進行監測，同時，你也說過環保署做了5次深度稽查。","沈署長世宏：我們要判斷日月光究竟是如他們所說的故障，還是屬於蓄意排放的行為？完全有賴於長期監測的結果。","林委員淑芬：也就是說，對日月光從哪個時候開始違法排放，你們統統知道，而且等著看地方政府的笑話，是不是如此？","沈署長世宏：不是這樣，我們是一直持續了解他們排放的情況。"],["林委員淑芬：你們難道沒有想到要監督廠商究竟是蓄意還是違法……","沈署長世宏：因為高雄市政府下達要停工的命令，我們認為就長期監測的結果，如果確屬蓄意排放的行為，當然要勒令停工。","林委員淑芬：如果是屬於非蓄意，但事實上已連續數次偷排廢水，難道還不能令其停工嗎？","沈署長世宏：要做這樣的判斷之前，我們是否要先釐清日月光這樣偷排廢水情形被發現總共有幾次？","林委員淑芬：我認為你們的心態根本就有問題，你們就是等著看地方政府出糗，對不對？"],["沈署長世宏：不是我心態有問題！"],["林委員淑芬：我覺得是你的心態有問題。","主席：這件事情目前已演變成全國矚目的重大事件，我會在下禮拜排上議程，但是現在我們審查的預算中有很多都跟這個事件相關，所以，建議現在休息，同時，請環保署沈署長思考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因為根據媒體對沈署長日前發言所做的解讀是：你要求陳菊市長負責；我不太理解這是什麼意思，因為當時我並沒有在場，也沒有聽到沈署長到底講了什麼話，但我們很清楚知道，高雄市政府馬上要祭出停工命令，結果日月光派工會阻撓，這些說法跟署長所說都是一致的，我甚至非常清楚地聽見署長講：一次發現就要停工，並要將相關人員移送政風，我也覺得沒有意見，因為整個氣氛就是要硬幹了，結果你現在告訴我們說有設暗管的部分，一如林淑芬委員所說，管它有沒有設暗管，只要連續監測發現有違法排放廢水的情況，就要勒令停工，所以，我們現在就休息，請署長趕快協助高雄市政府做一釐清，因為市政府告訴我他們正在找署長提到的資料，可是不管有沒有這份資料，我希望署長能明確地展現你的立場，請問署長，這個立場到目前有沒有改變？如果你堅決支持地方政府停工，而地方政府也願意配合要求日月光停工時，我們再開會繼續審查預算，要不然在不清不楚、模模糊糊的情況下，我真不知道相關預算要怎麼審下去？所以，現在休息，希望你們跟高雄市政府儘快對事實與立場做一釐清後，我們再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據我了解，高雄市政府的裁決書明天就要送到日月光公司，要日月光正式停工，完全符合中央先前的指導，署長先前也認為要全部停工，可是今天您又提出很多的但書，讓整件事情變得很模糊，仿佛市政府在未釐清前的停工好像是違法一樣，這會使得中央和地方都受到很大的影響，也會讓人質疑是不是日月光對中央施壓，所以本席要請沈署長很明確的告訴社會大眾，無論如何你們認為它已經連續多次檢驗不合格，又無法完全改善，甚至有暗管這樣的疑慮，所以你們支持明天停工這樣的裁決。署長是否願意做這樣的宣示？","沈署長世宏：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要停工或是要不法利得，都要有事實的事證，在那之前，高雄市說它有暗管，有偷排，或有蓄意行為的時候，當然就符合我們要求的一次停工，同時就不法利得的條件，我們支持它、肯定它，也希望各縣市遇到類似情況時，比照辦理。現在因為它很清楚告訴大家它有暗管、是偷排；但這一定要基於很強的事證……","主席：可是你上次說，不論有沒有暗管，檢驗一次不合格就應該要……"],["沈署長世宏：我不是那樣講的……"],["主席：你還說要把人家送政風單位……","沈署長世宏：大家不要聽錯我講的話，一次不合格不會構成偷排，它是不是蓄意、惡意，特別是暗管與偷排，我一直強調是這個嚴重……","主席：請署長不要改口，前幾天你那麼嚴厲，我都支持你，沒有對外發表意見……","沈署長世宏：這是很嚴重的情況，我絕對不能講錯話……","主席：怎麼在停工前夕，你猶豫了？","沈署長世宏：他說他暗管與偷排，對不對？當然符合一次停工的條件……","主席：您願不願意在這邊宣示，如同您先前的立場，您支持……","沈署長世宏：如果是暗管、偷排，一次停工！"],["主席：你不要再有但書了。","沈署長世宏：這個決定一直是根據條件，這不叫作但書，而是它成立的要件─暗管、偷排，一次停工。"],["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你現在等於是在質疑高雄市政府。","主席：身為高雄市籍的立法委員，我們全力支持環保署當時對於市政府的政策指導，市政府也要照您的政策指導，明天予以停工，你現在又提了一個前提論，我們沒辦法接受，環保署的預算在爭議未釐清之前，本席主張不予審議，我們下星期一排日月光的專案報告，下午再來審預算。"],["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休息！休息！"],["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本席有程序問題。"],["主席：請蔡委員錦隆發言。","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在審預算，事前排定的議程，不能因為一件事或一句話，就讓整個議程delay，它需要我們同仁同意才可以改變，不能主席說改就改。"],["主席：可以啊！來表決啊！有沒有委員要提表決動議？"],["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表決！","蔡委員錦隆：本席還在程序發言，請各位同仁互相尊重！現在要表決也沒有關係，總是要講清楚，不能因為你的一句話就停擺。針對這個程序問題需要釐清楚，請主席重新裁示。","其次，署長剛剛講的暗管或偷排，到底日月光的K7廠有沒有暗管或偷排的問題？就署長了解的部分，可否請你講清楚？"],["主席：請環保署沈署長說明。","沈署長世宏：主席、各位委員。停工的要件是暗管，是偷排。","蔡委員錦隆：日月光的K7廠有沒有暗管或偷排？因為我們不清楚，都是從媒體上看到的。今天媒體報導高雄市環保局的停工裁決書明天就要送達……","沈署長世宏：是不是暗管，是不是偷排，我是說今天本署網頁上的公文，寫得很清楚，知道有那個管子……"],["蔡委員錦隆：有沒有合法申請？","沈署長世宏：他們有告知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政府也用正式公文告知日月光：「你們要去接管排放的時候，必須依照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的規定辦理。」"],["蔡委員錦隆：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有沒有核准他們埋設這個管？"],["沈署長世宏：有。"],["蔡委員錦隆：那就是合法設管了？"],["沈署長世宏：理論上是合法設管。","蔡委員錦隆：它排的到底是不是有污染，那個是重點，我現在問的是管子！","沈署長世宏：我昨天看到的數據是他們在95年申請了4個地方的管子，就是K7、K5、K9、K11向加工處申請設管，加工處也同意它了；但是它也說：「我平常沒有水，我如果要排的時候，會再另外向你申請。」"],["蔡委員錦隆：所以它有沒有符合偷排……","沈署長世宏：這個東西，高雄市下水道工程處……","蔡委員錦隆：我贊成雷厲風行，我贊成對污染台灣這塊土地的人重罰，但是我們要釐清楚它到底是不是偷排或有暗管？有沒有？","主席：時間到了，我們要處理表決動議，表決動議優先……","蔡委員錦隆：主席，還沒有啦！","主席：我們現在休息，下午2點審查勞委會預算……","蔡委員錦隆：人家程序發言，要給人家時間發言……","主席：我願意承擔所有苦果，我們沒有辦法接受環保署護航廠商，我們休息，下午2點處理勞委會預算，下星期一下午再來審查環保署預算。休息。"],["江委員惠貞：（在台下）你這樣處理不當！","主席：要表決嗎？現在表決！支持「環保署預算暫不審議，等到爭議處理完畢再行審議」的委員請舉手。","（進行表決）"],["主席：反對者請舉手。","（進行表決）"],["王委員育敏：（在台下）我們要發言。","主席：出席委員9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0人。我們就暫不審議環保署預算，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下午的議程。","二、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預算處理）"],["主席：今天下午的議程是繼續審查勞委會有關職訓局的預算。","進行第2項。","第2項　職業訓練局及所屬18億8,930萬2,000元","主席：針對本項，有委員提案兩案。","一一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單位於103年預算編列中，有關『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共計編列2千3百36萬元。《詳如下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現逢國庫財政困窘之際，公務單位應率先善用人力、共體時艱適度分擔公餘可協助之行政作業，以減少非必要之支出與人力，為樽節支出，提案刪除本項預算之三成，7,008千元。"],["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葉津鈴　　田秋堇","一一七、","有鑑於ECFA就業基金100年度執行率為27.53%，101年度執行率亦僅59.54%，執行率欠佳係因目前尚無被認定之受衝擊及受損產業，致部分計畫難以執行。經查我國與他國之自由貿易協定大多仍在洽簽中，現簽有雙邊FTA之中美洲5國之協定對我國經濟影響有限，與中國大陸簽訂之ECFA協定，迄今對於企業及勞工受影響之程度尚不明顯，並無必要編列過多預算因應。爰此，刪除「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預算十分之一，以撙節政府經費支出，避免排擠其他更迫切之業務預算。"],["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鄭汝芬　　吳育仁","主席：關於第一一六案，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第一一六案是有關按日計酬的部分，這個經費主要是職訓中心使用於委外辦理及聘僱師資之途，對辦理訓練很重要。因為在會裡審查第六案時，有一定的處理模式，所以在這裡是不是可以建議按照當時本會刪減的比例一併處理？因為第六案刪減的比例大概是2.6%，所以在這裡是不是能建議刪減60萬元？"],["主席：就是比照本部的部分？"],["林局長三貴：對。","主席：好，就照那個比例處理。"],["林局長三貴：謝謝委員。","主席：本案就比照刪除6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關於王委員育敏所提第一一七案，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第一一七案是王委員育敏所提的，本案是有關ECFA的部分。至於ECFA的部分，除了王委員外，還有葉委員、吳委員及楊委員都有提案，我向諸位委員報告，總金額是6億8,000多萬，這在會裡審查第七案時，有統一審查過，一共凍結3,449萬4,000元，因為都是屬於ECFA的計畫，所以請委員斟酌，基於為同一案子，是不是併案處理？並懇求相關委員相關部分能否一併處理？","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好，併案處理。","主席：好，第一一七案就併案處理，不再另外處理。","進行第1目。","第1目　一般行政2億6,720萬8,000元","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四案。","一三六、","鑑於全國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追償案經桃園地方法院裁定百件移交行政庭，若勞委會無以訴訟逼死勞工之目的，應主動將其他官司移請行政庭釐清公法債權之疑義。然而，勞委會卻拒絕主動將其餘債權官司移請行政庭，仍不放棄以訴訟手段逼迫關廠工人，爰提案全數凍結職業訓練局一般行政費，俟勞委會將其於民事法庭尚未裁定之案件主動移交行政庭，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趙天麟","一三七、","職訓局及所屬公務預算及就業安定基金因業務所需，除正式人力外，且進用為數眾多臨時人員、承攬人力及派遣人力等非典型人力。經查，本院審查100年度職訓局及所屬預算案針對非典型人力過多等問題決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編制外人力已達編制內人力之3倍，過度仰賴編制外人力辦理常態性工作，易影響長期業務之運作，建請依立法院決議解決改善，並配合組織改造全面檢討人力運用配置，研訂適當控管機制，將編制外人力均納入管理。」職訓局及所屬103年度預算案（公務預算及就安基金）無論正式人力或非典型人力均較102年6月底增加，其中承攬人力由1,204人增至1,629人，增幅甚大，故宜就人力運用檢討精簡。為促使主管機關依決議辦理，建請減列預算數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一三八、","職業訓練局及所屬103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業務計畫下編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2千642萬5千元，其中為所屬辦公廳舍零星修繕編有50萬元費用。經查，職訓局本部及北區職訓中心將於102年底遷入甫新建完工位於新莊副都心之中央合署辦公大樓辦公，新建大樓倘有硬體待修繕理應還在與營造廠商保固規範中，須尋求大樓管理機制要求廠商修繕完善，故為樽節預算，避免不當浪費與支出，爰提案刪除本項預算40萬。"],["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葉津鈴　　田秋堇","一三九、","鑒於103年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一般行政」編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26,425千元，其中現職人員教育訓練所需學分費，或赴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所需之訓練費用，計需480千元。由於預算書說明之現職人員教育訓練所需學分費，意義不清，究竟是在職進修之學分費，或是會內參訓之報名費，令人費解。爰減列該筆預算二分之一，計240千元。"],["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蔡錦隆　　江惠貞　　鄭汝芬　　蘇清泉","主席：因為是排列的關係，所以先處理第一三六案、第一三七案、第一三八案及第一三九案，之後再回頭處理第一一八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一三六案為本席提案，是有關凍結職訓局的行政費。關於本案，我們要告訴大家一件事，因為立法院凍結職訓局對關廠歇業工人訴訟的預算，所以他們沒錢，因此他們現在的政策是將從民事法庭移轉至行政法院審理的案件都由陳主任來打官司。那天在行政法院的錢建榮法官開庭時，陳主任於出庭時做了幾件事情，他告訴法官可不可以不要審理案子？因為這些案有的留在民事法庭，而有的在行政法院，如此無法統一解釋，所以不要審理。從工人的角度來講，這個策略是要阻止法官繼續審理，但是法官拒絕他。","另外，他還講了幾件很好笑的事情，法官問他關於全關聯的補助要點，關廠歇業工人當初借了錢，以現在的789法案可以讓其免還，這所本於哪裡？他說是本於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實施要點的延續。我要告訴各位委員，16年前這個拿錢貸款給關廠歇業工人的實施要點，已經在勞退新制施行及失業保險開辦後終止了，所以法官這樣一問，我們才感到，那職訓局現在又是從哪裡拿錢來補貼789方案？真是個大問題，如果這個實施要點已經廢止了，怎麼還可以用廢止的實施要點，當成所本，並繼續端出789方案。再來，陳主任還有件事情非常荒謬，最後法官問他還有沒有其他要補充？陳主任要求法官在筆錄上記載下次開庭不要再派他來。光是這幾點，你們就會覺得職訓局處理全關聯的案子非常荒謬，然後提供一個沒有法源依據的789補貼，阻止行政法院的法官作成判決，又號稱要聲請釋憲，釋憲曠日廢時，顯然對勞工的告訴不願鬆手，立法院曾經要求，如果關廠工人在民事法庭審理時聲請移轉至行政法院審理，你們一定要同意，你們一方面勉為其難表示同意，另一方面卻繼續打壓勞工，這樣的兩手手法，到了法院卻說下次不要派我來，結果工人回他說，你讓我們每天奔波法院，我們都快被你們折磨死了，但他只來一次，就要求法官記載下次不要再派他來了，這實在很荒謬，所以我們要求這項預算雖然是勞委會整體的責任，但是職訓局首當其衝，責無旁貸要扛起最大的執行責任，所以希望大家可以支持，雖然預算歸預算，但是如果沒有對預算進行實質監督，他們就會一意孤行，我們不忍心看到這些勞工這樣，還要聲請釋憲，還要虐待他們幾年？","主席：林委員，你所提第一三六案有一主決議，我們先作處理。","一三六、主決議","鑒於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已於102年11月6日通過提案，要求勞委會於關廠歇業勞工向普通法院聲請移轉行政法院審理時，勞委會應予同意。顯見該提案目的是要求勞委會應同意關廠歇業勞工訴訟案由行政法院裁決。","然而，依據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報導指出，關廠歇業勞工行政法院首次開庭，代表勞委會出席之官員陳毓雯卻要求行政庭法官暫停訴訟，請法官聲請大法官解釋，由大法官會議針對關廠歇業官司提出統一見解，意圖干擾行政法庭訴訟進行，亦有違啞委員會通過決議。","綜上，勞委會藐視立法院決議無心解決關廠歇業勞工訴訟問題，以干擾行政法庭訴訟程序之舉，持續打壓勞工，應予以嚴厲譴責。"],["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葉津鈴　　陳節如","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三七案之主決議。","一三七、主決議","職訓局及所屬公務預算及就業安定基金因業務所需，除正式人力外，並進用為數眾多臨時人員、承攬人力及派遣人力等非典型人力。經查，本院審查100年度職訓局及所屬預算案針對非典型人力過多等問題決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編制外人力已達編制內人力之3倍，過度仰賴編制外人力辦理常態性工作，易影響長期業務之運作，建請依立法院決議解決改善，並配合組織改造全面檢討人力運用配置，研訂適當控管機制，將編制外人力均納入管理。」職訓局及所屬103年度預算案（公務預算及就業安定基金）無論正式人力或非典型人力均較102年6月30日增加，宜就非典型人力運用檢討，並積極研擬改善方案。"],["提案人：楊　曜","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一三八案。","本案為本席提案，你們剛搬進新的大樓，這個大樓其實還很新、還有保固，為什麼還要編列這50萬的修繕費？","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已經順利搬遷進去，大樓的規劃上有很多都有考慮到，這部分我們也會撙節經費，剛才有委員提議刪減，是否可以酌刪20萬，這樣我們還有一些經費可以運用。","主席：好，請你們杜絕浪費。","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為什麼要修？不應該給就全刪，該給就全給。","林局長三貴：委員建議刪減40萬，但是因為剛搬進來，整棟大樓一定還有一些需要處理的地方，在維護的部分，管理單位移交給我們的時候，責任就是我們的，所以我們必須要注意到一些安全的問題等等。"],["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身為民意代表應該要監督行政部門撙節開支，但也不能因為它是全新的大樓就不給修繕費，就因為是全新的大樓，搬進去的時候才會發現問題，可能光是電腦的IP點錯了，就要找人來處理，這要不要錢？或者辦公室的格局，本來是這樣規劃的，但是經過組改之後，進去才發現坐不下或什麼問題。各位同仁，你們自己家裡面稍微整理一下都不只4、50萬，不要這樣苛扣公務人員，這不是浪費，真的拜託各位，不要因為它是全新的辦公大樓，就認為一毛錢都不要編，或者說先刪個20萬，反正你還有30萬可用，如果真的不該用，公務人員也不敢用，因為現在有太多的單位，不要說民意代表的監督，公務人員內部互看不爽就可以爆料了，也可以互鬥，這種消息都是鎖不住的，我今天並非護航，只是對於早上的處理態度不能寬心，這樣處理議事的態度，老實講，都會留下紀錄，我也不想多說，但是我覺得我們不要動不動就先對公務人員安下一個浪費的罪名，你們就想想看自己家裡面逢年過節，或者剛搬進去，難道都不用整理嗎？請大家將心比心，公務人員也是國家的菁英，不要隨便就安他們一個有的沒的罪名。","主席：我們是否就不再發言，為了尊重，我們就刪減20萬？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一三九案因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進行第2目。","第2目　職業訓練業務8,373萬8,000元。"],["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24案。","一一八、","鑒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職業訓練有關綜合規劃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6,040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一九、","鑒於103年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綜合規劃」編列「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之業務費6,040千元，其中，辦理3場次勞動力發展國際論壇，需業務費2,400千元。然而，預算書中未見任何有關「勞動力發展」之國際活動內涵及相關計畫說明，此對協助貿易自由化衝擊影響勞工之輔導救濟，亦無直接關聯性。目前會內舉辦國際論壇學者多以邀請美籍學者居多，歐洲及亞洲亦有值得交流借鏡之經驗，論壇舉辦意涵未定。爰凍結本項預算「綜合規劃─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該筆業務費二分之一，計1,200千元，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針對上開勞動力發展國際論壇之預期效益，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後，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蔡錦隆　　江惠貞　　鄭汝芬　　蘇清泉　　王育敏","一二○、","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職業訓練有關訓練發展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6,260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二一、","ECFA就業基金因尚無被認定之受衝擊及受損產業，致執行率欠佳，爰依本院決議於103年度將所需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為免重蹈覆轍，應隨時注意FTA後續洽簽進程，參照本院決議配套增修相關作業規章，俾確實協助受影響產業及勞工。為確實協助受影響產業及勞工，於相關配套措施與增修相關規章前，應撙節預算編列。","「綜合規劃」、「訓練發展」計畫下，編列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預算共約12,300千元。「綜合規劃」計畫下預算編列6,040千元，包含「政策規劃諮詢會議」、「勞動力發展國際論壇」，計畫內容屬諮詢與國際會議性質，效益評估不明，預算使用監督不易。「訓練發展」計畫下編列6,260千元，內容包含「各區服務據點統整彙辦、執行績效評估」、「事務行政工作」，計畫內容屬績效評估與行政聯繫性質，行政聯繫費用有重複匡列預算之虞，各據點績效評估業務具體內容不明。相關經費使用監督不易，為確實協助受影響產業及勞工，應撙節預算使用。建請減列預算數1,3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一二二、","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職業訓練之就業服務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612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二三、","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職業訓練之身心障礙者業務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3,209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二四、","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非視覺功能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一百年十月三十一日失其效力，因此不會再有違法按摩之罰緩，相關收帳系統應該關帳，無須再維護。職訓局之職業訓練中身心障礙服務中，所列非視障者違法按摩罰緩應收未收帳款資訊系統之維護，需要業務費100千元，全數刪除。"],["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主席：我們目前所唸到的第一百二十四案屬於因應貿易自由化有關項目，剛才王委員育敏也提出類似的提案，而局長表示本案與貿易自由化第七案有關、凍結二十分之一相關，都是針對同一筆錢，所以就併案處理。","繼續進行第一百四十案到第一百五十六案。","一四○、","有關外籍看護工逃逸再聘之作業時程，機構部分仍然存在不合理規範，導致機構生存面臨鉅大壓力，一再陳情抗議。","其次，以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獲配經費補助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協助身心障礙就業計畫，需獎補助費56,688千元，但歷年來執行率未達8成，96年度、97年度、98年度至101年度之執行率各為22.06%、34.27%、25.12%、73.39%及77.45%（如表一所示）。另許多案件並未按時程執行，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公益彩券回饋各計畫，即部分計畫執行率欠佳，即101年度辦理之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職場見習計畫、辦理視障者電話諮詢服務計畫；100年度辦理之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者職場紮根學習計畫、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職場見習計畫等，執行率未達7成，可見其計畫之可行性與妥適性，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成效。","綜上，爰建議刪減此項預算500萬元，其餘凍結二十分之一，待勞委會檢討改進，向衛環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資料來源，勞委會職訓局"],["提案人：劉建國　　趙天麟"],["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一四一、","隨著長期照顧之勞動人力需求日增，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之就業率卻未相對提升。勞委會培訓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已超過五萬人，但線上就業者每年最多僅至6386人，其餘訓而不用。我國有長期照顧需求之人口已超過70萬人，卻僅有8萬多人使用政府委由本勞提供之長照服務，聘用外國籍看護工者則超過20萬人，顯見高達四十多萬戶家庭僅倚賴親友照顧，而無使用本國籍照顧服務員。然而近年來頻傳家庭照顧者疲憊崩潰自殺或殺人之悲劇新聞，政府開辦之喘息服務、居家服務普及率卻不高，影響民眾使用意願或使用權利；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薪資亦過低，影響其持續就業意願。爰此，要求勞委會應會商長期照顧政策措施之相關單位，加強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之就業媒合，結合各縣市照顧管理中心，增加各地服務據點，增進長照服務使用之近便性及彈性，並分派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提供「週休一日喘息服務」給家庭照顧者（一年52天喘息服務），研議提高照顧服務員薪資，以實際提高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之就業機會，同時解決長照家庭之需求。爰此，建請凍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103年度編列「職業訓練業務」經費之十分之一8,373千元，待勞委會檢討修正相關政策措施以提升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之就業機會及勞動權益，擬訂相關辦法或計畫方案，並向提案委員及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改善成果，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尤美女　　趙天麟　　"],["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　　","一四二、","相較於歐美國家，台灣婦女勞動參與率偏低，尤其面臨結婚或生子之離職後的二度就業困難，特別需要加強職業訓練，以回到職場及銜接新興職業技能。然而職訓局之職業訓練課程，卻未附帶提供臨時托育服務，嚴重影響育有子女之婦女上課意願。爰此，要求勞委會職訓局比照婦女福利相關課程活動之作法，提供職訓課程之臨時托育服務，以提高育有子女之婦女上課意願，同時解決婦女職訓之托育需求，故建請凍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103年度編列「職業訓練業務」經費之十分之一8,373千元，待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提供職業訓練課程之臨時托育服務，並加強相關服務之宣導，並向提案委員及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改善成果，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尤美女　　趙天麟　　"],["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　　","一四三、","103年度「綜合規劃」工作計畫之「重要業務效益評估及專案管考」分支計畫中，共編列101萬6千元。","經查，職業訓練局重要業務支出，皆編列於就業安定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且相關效益評估及管考，該基金預算也已編列，值此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之際，為撙節支出，避免浪費公帑，爰刪除該項計畫全數經費101萬6千元。"],["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葉津鈴　　趙天麟","一四四、","查2010年2月行政院為因應與中國簽訂ECFA之衝擊，乃核定公布「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由經濟部主導負責受損害產業救濟，勞委會則根據上述調整支援方案，規劃「因應貿易自由化敏感產業勞工就業發展與協助方案」，協助受進口衝擊而失業勞工。惟該方案僅為行政措施，非正式法律；我國於與各國討論簽訂自由貿易協議之際，對受影響勞工之調查評估、溝通協調、輔導救濟之相關法制仍闕如。又根據該方案可提出救濟之主體，僅為主管機關、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認定之產業公會、相關利益團體，受損害勞工所屬工會或勞工團體沒有提出申請之權利。爰此，建議凍結103年度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預算604萬元之300萬元，直至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提出因應貿易自由化受影響勞工之法制化方案，並完成現行「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下勞工得提出救濟之措施，送至本院社會福利暨衛生環境委員會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尤美女　　趙天麟　　"],["連署人：陳節如　　林淑芬　　"],["主席：第一百四十五案改為主決議。","繼續進行第一百四十六案到第一百五十六案。","一四六、","職業訓練局及所屬103年度預算於綜合規劃業務計畫下編列加強職業訓練國際交流合作費用34萬元，按預算說明這筆費用包含繳納國內外組織費用3萬5千元、出席國際培訓總會年會費用9萬元，其他21萬5千元為接待國外專家學者來訪籌協辦勞動力發展相關研習活動所需；然按該筆預算用途科目卻為按日按件計資酬金、一般事務費及短程車資所用，且承辦單位預期效果評估為1年接待外賓約100名，就費用額度、用途科目與預期效果相較，顯有未盡說明之處。爰提案凍結本預算21萬5千元，待職訓局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葉津鈴　　田秋堇","一四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103年度預算於訓練發展業務計畫下編列補助辦理訓練活動費用122萬元，其中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科目有補助民間團體單位人力資本提升研討及研習活動編有獎補助費用121萬6千元，人力資源為各公、私團體重要無形資本，組織更應自行將有形資本編列經費安排培訓，現值國家財政拮倨之際，為樽節預算對民間團體之補助應有所節制，爰提案刪除本預算21萬6千元。"],["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葉津鈴　　田秋堇","一四八、","目前國內需照顧（失能）人口約為70萬人，為提升長期照護人力及品質，近年來主管機關持續辦理照顧服務員培訓，惟自92年累計至今培訓52,324名照顧服務員，實際從事居家服務工作者卻僅有7,236人（約百分之十四），無論數量或比例均嚴重低落，足見培訓成效不彰。其次，本國籍的照護人力已嚴重不足，主管機關卻僅開放20萬名外籍看護工，仍有半數以上的失能人口無法得到適當的照護，導致家中其他成員無法外出工作，對於個人及家庭已經造成沈重的負擔。準此，主管機關無法解決國內長期照護人力短缺之問題，爰凍結「職業訓練業務（不含身心障礙者業務）」預算十分之一，計2,317.9千元。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針對上述缺失提出改善方案，並至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如何提高國內照護人力」一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蘇清泉　　蔡錦隆","一四九、","按《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二十條規定，雇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重新招募時，於原聘僱從事家庭看護外國人出國前，不得引進替代外國人或接續聘僱原外國人。上述規定使雇主面臨在空窗期間內尋找短期看護人力的問題，更讓前後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外國人完全沒有重疊或緩衝時間進行工作交接，嚴重影響被看護者及其家屬之權益。爰凍結「職業訓練業務（不含身心障礙者業務）」預算十分之一，計2,317.9千元，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針對上述缺失提出改善方案，並至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蘇清泉　　蔡錦隆","一五○、","鑒於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強制出國一日始得再入國工作之規定，已加重外籍勞工不必要的經濟負擔、造成所有雇用家庭的不便，更使得失能者的照護出現空窗期。然而，系爭法律旨在防止從事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有變相移民之可能，惟96年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五條時，針對申請永久居留之要件，明文規定從事上述工作之外國人在我國的居留期間不予計入，已排除上述疑慮。準此，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之立法目的已失去正當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卻未予檢討，爰凍結「職業訓練業務（不含身心障礙者業務）」預算十分之一，計2,317.9千元，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於一個月內針對上述缺失提出改善方案，並至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蘇清泉　　蔡錦隆","一五一、","鑒於103年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訓練發展」編列「推展及查核職業訓練業務」之業務費1,046千元，其中針對立案職業訓練機構訓練業務人員，委託辦理提升訓練品質研習會，需業務費410千元。然查，為協助事業單位、訓練機構及工會團體邁入系統化訓練流程，建立自主訓練提升訓練品質機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參酌「ISO10015」及英國「IIP」制度，制定訓練品質評核系統（Taiwan Train Quali System，TTQS）。而截至102年5月31日止，申請輔導家數為379家，申請通過家數為45家，輔導通過率為11.87%，成效有待提升。爰凍結本項預算「訓練發展─推展及查核職業訓練業務」該筆業務費二分之一，計205千元，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針對上開問題，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TTQS師資效能提升方案後，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蔡錦隆　　江惠貞　　鄭汝芬　　蘇清泉　　王育敏","一五二、","高雄市轄區內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現仍存有一市兩制的現象，分別隸屬中央職訓局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之就業服務站臺。各自徵才資訊無交流、協助廠商徵才計畫預算也不一、就促政策宣導及人員教育訓練，造成人力、物力等資源浪費。就業服務一市二制猶如雙頭馬車，各自為政之下，就業服務績效數據難以統計、無法窺知就業市場全貌，難以針對現狀即時因應。","為符合勞委會所提就業服務「體系一元化」、「服務在地化」之業務分工原則，高雄市轄區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事權應整合為一。要求勞委會職訓局將原高雄縣轄區內就業服務站臺之人力與預算，研議移轉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以期造福廣大勞工福祉。","爰提案將職業訓練局及所屬103年度預算於就業服務業務計畫下編列預算139萬1千元，凍結二分之一，計69萬5千元，待研議結果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葉津鈴　　田秋堇","一五三、","有鑑於身心障礙者的失業率是一般人的三倍，且近五成失業的身心障礙者，認為政府提供的就業資訊不足。另查勞委會現行的身心障礙者就業媒合服務，僅以「e-job就業e網」登錄的求才資訊為主，惟其職缺數相較於民間人力銀行，明顯偏低，不利身心障礙者求職。爰此，凍結「身心障礙者業務」項下「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工作」預算2,000千元，待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研議與民間人力銀行合作，針對身心障礙者之求才資訊加以整合，擴充職訓局的就業媒合資料庫，提供身心障礙者更多求職選擇，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鄭汝芬　　吳育仁","一五四、","職業訓練局及所屬103年度預算於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計畫編列「將外國專業人員（白領）及外籍學生、僑生申請工作許可業務中之例行性、事務性及不涉公權力之工作，委託民間單位辦理」之業務費用487萬9千元，其中委託給民間單位之委辦費為475萬9千元。","倘以預算書中載明預期效果為辦理4萬5千件而計，則每件委辦成本逾百元新台幣；以委辦費用分析，受委託民間團體每個月有將近40萬收入，扣除人事及辦公事務費用，就民間成本效益預估民間團體將有良好獲益。","為樽節預算，爰提案凍結本預算100萬。"],["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葉津鈴　　田秋堇","一五五、","現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二十二條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家庭看護工作，其照顧之被看護者應符合附表五「特定」身心障礙項目重度等級，方可免再經指定醫療機構進行評估，逕向勞委會申請聘僱家庭看護工。然而，附表五規定的特定身心障礙項目雖迭經修訂，仍有諸多不合理之處，無法涵蓋全部有迫切家庭看護需求的身心障礙者，造成他們必須不斷前往醫院開巴士量表，勞民傷財。例如重度肢體障礙，不論發生原因為何，其身心功能即有全日照護之需要，但附表五第10點卻規定「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難免掛一漏萬，顯不合理。爰凍結「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預算1,000千元，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會同衛生福利部重新檢討上述附表五之缺失，並至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蘇清泉　　蔡錦隆　　王育敏","一五六、","有鑒於我國長久以來引進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之門檻與標準過於嚴苛，無法滿足大多數民眾迫切之照顧需求，例如家中有2名80歲以上老人經評估需要照顧與陪伴者，抑或家中有2名學齡前幼兒需要照顧與分擔家務者，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十條第四項附表一之規定，累計點數無法符合法定16點的要求。由於申請外籍家庭幫傭的門檻過於嚴苛，間接導致非法引進外籍勞工、外籍勞工逃逸以及仲介業者剝削外籍勞工等社會亂象，主管機關責無旁貸，爰凍結「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預算1,000千元，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會同衛生福利部通盤檢討現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十條，並放寬相關點數規定，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蘇清泉　　蔡錦隆　　王育敏","主席：第一百四十案、第一百四十一案及第一百四十二案為類似法案，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委員關心外勞、公益彩券等相關問題，當然，這是本局職業訓練業務整體中的一部分，委員建議刪減500萬，但我們也多次向委員和委員辦公室報告，現在整個職業訓練業務的公務預算對訓練業務非常重要，能不能懇求委員，第一百四十案改為刪減100萬？謝謝委員。","主席：第一百四十案修正通過，改為刪減100萬元。","第一百四十一案與第一百四十二案是本席和尤委員美女共同提案，本席代表尤委員美女說明提案要旨。兩案看起來是針對同一筆預算，其中有2個概念，第一，在照顧服務員部分，本國籍員工時薪號稱有180元，但扣除居家服務單位的行政費用之後，實領時薪往往只有110元到150元，導致流動率高、就業率低，目前每年線上就業者最多只有6,386人，與所需人數不成比例，所以委員希望藉著凍結預算，請你們想盡辦法提高薪資、增加誘因，這是第一個環節。","第二個環節是，現在的職訓課程中沒有附帶臨時托育服務，使育有子女婦女的上課意願受到嚴重影響，所以委員也希望藉由凍結預算，驅使你們開設臨時托育服務，並且加強相關服務的宣導，所以本案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也就是837萬3,000元。","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關切的問題，就是本局辦理的就服員訓練事項，我想委員都很清楚，就服員訓練其實不是訓練品質的問題，因為訓練內容、科目、項目等完全依照衛福部的設定，至於為什麼受訓人員進入市場的情況不好？實際上是因為就業市場因素，也就是受僱人員條件的問題，不過我們也知道委員的想法，所以我們會積極處理這個部分，建議第一百四十一案與第一百四十二案合併凍結十分之一，我們也會和衛福部好好溝通，看看能不能在這方面改進，讓這些就服員未來進入就業市場的勞動條件能夠改善。"],["主席：你的意思是兩案共同凍結837萬3,000元？","林局長三貴：對，就是總共凍結十分之一。","請江委員惠貞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你很天才耶！你們只負責訓練人，而且強調都是依照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要件訓練完成，那麼如果應該訓練1萬人，你們卻只訓練6,000人，那當然是你們執行不力，理應凍結預算、接受監督，因為是你們執行得不好。但今天罪過根本不在於職訓局，你們卻同意讓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是不是打算從明年開始少訓練十分之一的人、少訓練二十分一的人，或少訓練三十分之一的人？是這樣嗎？你們的邏輯推理很天才耶！你應該回答的是，假設你們一年訓練6,000人，而因應政府正在推動長照政策，是不是應該編列更多預算？換成是本席，本席甚至會說這8,373萬不夠，明年預計要多編一倍預算，說不定還要動用預備金，多訓練一些人員，才足以進入長照體系。你現在說甘願凍結預算十分之一，完全與政府政策相違背，真是天才中的天才！"],["主席：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支持，不過我要向委員說明一下，訓練少了，確實如委員所說，會導致人力不足，但訓練多了，也是一種浪費，我們必須坦白講，所以我們完全按照衛福部估算的人數去訓練。","剛才提案委員也提到，是想藉著凍結預算來迫使我們在這方面……","江委員惠貞：他們要凍結也應該凍結衛福部預算，而不是你們的預算。"],["林局長三貴：當然我們是希望預算……","江委員惠貞：你們明明不是兇手，怎麼會凍結你們的預算？而且你還自願被凍結，這不是很奇怪嗎？"],["林局長三貴：我們曾經向委員報告……","江委員惠貞：不是凍結才是正確的，政務官真的連這一點肩膀都沒有了嗎？","主席：這兩案原本總計要刪除1,600多萬，現在刪減金額只剩一半。","江委員惠貞：本席懂啊！但本席質疑的是為什麼要凍結！既然提案理由不是理由，局長就要力爭。行政團隊是怎麼了？早上一次，下午又一次？","林局長三貴：那麼我們希望委員不要凍結這個部分，我們也會按照委員提案，向衛福部……","江委員惠貞：如果提案委員講得合理，你就同意被凍、被刪嘛！可是這樣還叫我們審預算？我們是當兇手啊！還聽不懂嗎？"],["主席：這好像溝通過了。"],["林局長三貴：是。","江委員惠貞：就是溝通過了，局長哪敢說「不」啊？"],["主席：兩案本來是要凍結1,600多萬耶！","江委員惠貞：可是這些預算本來就都不應該凍結，因為凍結理由都不對，職訓局卻甘願被凍結！本席不贊成凍結！沒有多編已經不得了，哪裡還能凍結？","主席：本席補充一下尤委員美女的提案用意，她是主張就業安定基金或許也可以積極支應，讓相關人員的薪資水準得以提高。","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這筆預算是用來訓練就輔員嗎？"],["主席：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是訓練照顧服務員。","陳委員節如：你們好像訓練了6萬多人，獲得進用的才1萬多人，問題在於市場，你們訓練這麼多人，他們卻不願意進入這個行業就業，人力也多餘，沒有這類就業機會。相關細節在討論長照法時也有提到，這類工作以鐘點計薪、沒有固定薪資，所以從業人員認為投入這類服務根本沒有辦法維持生活，怎麼來？所以根本問題是那個部分要改，否則你們訓練再多人，如果行業收入只有一點點，人力仍然不願投入，問題是在這裡，而這是長照系統的問題。在訓練方面，現在職訓局訓練6萬多人，大部分投入醫院，根本沒有幫到長照這一塊，所以訓練6萬多人，只有1萬多人就業，是不是這樣？你們應該有這些數據才對。剛才委員在問，你們就應該把這些數據提出來。本席認為，既然你們自己覺得可以被刪，而且既然訓練好了，人力卻沒有投入，流向也不知道，那也不需要一直訓練。","林局長三貴：謝謝委員的支持，我們也希望趙委員這邊也能夠支持。"],["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件事情是這樣的，曾經受過長照服務訓練的，的確有五、六萬人，現在真的投入這個行業的，也確實只有近萬人。臺灣只要長照保險沒有開徵，就不可能出現普及式的長照。目前政府所提供的，不論是喘息服務、居家鐘點式看護或居家服務系統，一次都只有一、兩個小時的鐘點，再讓需要受看護的人申請。可是本席經常舉一個例子，以雲林海邊鄉鎮為例，台西的口湖、四湖、三條崙可能是最邊陲的村落，他們也申請一次兩個鐘點的長照居家服務，可是長照員在台西沒有據點，必須從雲林縣轄市斗六坐2個小時公車、開1個小時汽車或騎1個半小時機車前往當地，做一個小時只有150元或200元，等於為了賺300元，要花3個小時來回、花100元油錢！所以長照系統建置不起來，這是原因之一。如果各地沒有普及式的服務據點、輸送設施，就沒有足夠的就業機會；沒有足夠的就業機會，繼續訓練這些人，就是徒勞無功。所以如果現階段要論責任，衛福部應該首當其衝，在推動長照服務法以前，也應該先討論長照保險，包括到底要如何推動這一環。長照保險方向確定了，就可以先處理服務法，例如服務法要怎麼設置，要把專業人力撐起來，就要訓練，其次就是各地方政府要動起來，也就是讓服務據點普及化，讓服務輸送體系零障礙。但本席必須誠實地說，長照十年，從蘇貞昌前院長到現在，仍然沒有進展，還在原地踏步，本來他們還嘗試著要往前跨一步，但是，沒有全面普及式的保險，就會變成殘補式、社會福利式的體系，只能撐起少數人的需求和就業而已。"],["主席：請江委員惠貞二次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先不辯論應該是長照服務法先過，還是長照保險法先過。再怎麼說，這些女性，甚至也有男性從業、不是只有女性，職訓局訓練完之後，不管實際上是不是只有6,000多人進入這個體系，其實你們也已經提供他們可以去其他行業就業的機會。政府提供這些需求者，雖然有互相矛盾的情形，但事實上，這些人還是珍惜受訓的機會，因為受訓之後，還是可能可以去找醫院看護的工作，或者投入居家看護，總是多了一種被相信的技能。在這個部分，該檢討的也許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衛福部的設算過程。如果歸因為據點不夠，但現在沒有法源，據點再多又能怎麼做？各縣市政府太閒、有辦法配合中央嗎？不可能嘛！所以為什麼服務法要先過？就是要強迫各縣市政府趕快開設據點，把應有的土地、空間都釋放出來，才有辦法增加據點，解決剛才提到雲林遭遇的問題，就是服務法一過，政府才能動，就像韓國一樣，原本據點只有十分之一，但法源一過，據點馬上以4倍、5倍、10倍的速度成長，就可以執行了。","本席認為，這是執行面的問題，可是再怎麼說，職訓局是在前端提供這些人就業技能，多一種技能，對他們來說，就能多一分找到工作的機會，有什麼不好？可是職訓局竟然接受委員要求凍結預算！而且被凍結的意義，不在於訓練人數多少，這個問題不是職訓局要檢討的，而是衛福部要檢討的。職訓局如果自願預算被凍結，那本席會強烈質疑，你們就是不想好好執行訓練工作。","主席：我們可以試著處理。尤委員美女當時的想法，是希望衛福部和勞委會合作，看看能不能動用就業安定基金或任何其他財源處理，而江委員當然也是考量到如何服務更多人。我們試著這樣處理，看看江委員覺得如何，就是仍然尊重尤委員提案，只是凍結金額減少一點，但是仍然要請職訓局重視這個議題，畢竟有兩項提案，不單是一項提案。"],["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尤委員在哪裡？"],["主席：本席和她共同提案。","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既然如此，你怎麼一直提到她，不講你自己？","主席：可以，那就是本席建議，因為尤委員主張凍結十分之一，那本席建議凍結二十分之一，好不好？這樣可以呼應江委員請職訓局重視以及繼續訓練的要求，也尊重提案委員的想法，本案凍結二十分一，如果沒有意見，本案修正通過。二十分之一就是原建議刪除金額800多萬的一半。","處理第一百四十三案，第一百四十三案是由陳委員節如提案，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筆預算重複編列了，就安基金裡頭也有，那這邊要怎麼辦？"],["主席：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實際上，從公務預算和就安基金看起來，有一部分是評估估算，但委員會一直要求我們對重大計畫都要做好評估，所以這裡沒有重複編列的問題。由於我們執行中計畫很多，委員也都知道，我們對於重要計畫，都要做好評估，如果我們把評估做好，規劃也會更好，當然，最後可能會花一點……"],["陳委員節如：你們的評估是委外執行、內部自行評估、還是邀請委員評估？","林局長三貴：針對許多大型計畫，我們為了更客觀、學術上的論證更強，會採取委外評估。"],["陳委員節如：什麼叫做重要業務效益評估？","林局長三貴：就是一定金額以上、金額比較大、或是委員比較關切的計畫，我們都會委外評估。"],["陳委員節如：有沒有評估就安基金的運用效率？","林局長三貴：包括就安基金本身計畫、補助縣市政府的計畫，都在評估範圍，我們希望不論是公務預算也好、就安基金也好，執行上都能夠更好、更有效率，所以這種評估是必要的。"],["陳委員節如：可是你們已經針對就安基金效應評估編列經費了嘛！中央考管的經費也有啊！","林局長三貴：有些是要做政策規劃，有些是用在評估，但金額並不是很大。","陳委員節如：那就少刪一點，你自己說，好不好？"],["林局長三貴：那委員可不可以同意刪減10萬？"],["陳委員節如：好。"],["林局長三貴：謝謝。","主席：第一百四十三案減列10萬，修正通過。","第一百四十四案與前面提過的貿易自由化有關，併第七案處理。","進行第一百四十五案之主決議。","一四五、主決議","有鑑於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2年9月人力資源調查統計，青少年（15─24歲）失業率高達13.95%，為整體失業率之3.29倍，然於此同時卻有產業仍大量缺工，存在顯見學用落差問題。爰此，請勞工委員會於3個月內針對「加強學生在學階段職業接軌訓練」提出具體計畫方案之說明報告，包括強化教育體系內的職業生涯輔導，協助青年及早進行生涯規劃，並加強青年進入職場前的見習活動等，以利青年學生及早做好就業準備於畢業離校後順利投入勞動市場。"],["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鄭汝芬　　吳育仁","主席：請問各位，對於本項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一百四十六案是本席的提案，後來經過說明，本席已經可以理解，因此撤案。","進行第一百四十七案之主決議。","一四七、主決議","職業訓練管道多元讓勞工在職訓練有著多樣的選擇性，職業訓練局補助之辦訓單位各有工會及其他單位兩類，分別為「勞工團體辦理勞工在職進修計畫」及「勞工在職進修計畫」為廣大勞工之本質學能、專業技術之再提升提供良好在職訓練機會，惟各級工會團體獲職業訓練局補助辦訓比例明顯不若其他單位，勞工甚難從各自工會或專業工會獲得訓練機會屢有不平之言，建請職訓局就補助辦訓審核機制及分配比例應朝勞工所需為基本原則，以擴大工會服務勞工之美意。"],["提案人：趙天麟"],["主席：第一百四十七案照主決議通過。","第一百四十八案為楊委員玉欣提案，與第一百五十九案合併為主決議。","進行第一百四十八案、第一百五十九案之主決議。","一四八、一五九主決議","目前國內需照顧（失能）人口約為70萬人，為提升長期照顧人力及品質，近年來主管機關持續辦理照顧服務員培訓，惟自92年累計至今培訓52,324名照顧服務員，實際從事居家服務工作者卻僅有7,236人（約14%），顯示照顧服務訓練學員於訓後留任提供照顧服務的情形尚有待提升。其次，本國籍的照護人力已嚴重不足，主管機關卻僅開放20萬名外籍看護工，仍有半數以上的失能人口無法得到適當的照護，導致家中其他成員無法外出工作，對於個人及家庭已經造成沈重的負擔。基此，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擴大「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適用範圍，以強化國內照護人員工作環境，提升照顧服務人力留用成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王育敏　　鄭汝芬","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一百四十八案與第一百五十九案併案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四十九案之主決議。","一四九、主決議","雇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重新招募時，於原聘僱從事家庭看護外國人出國前，不得提前自國外引進替代外國人或接續聘僱在國內等待轉換雇主的外國人，使雇主面臨在空窗期間內尋找短期看護人力的問題，更讓前後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的外國人完全沒有重疊或緩衝時間進行工作交接，嚴重影響被看護者及其家屬之權益。又原凍結之職業訓練業務（不含身心障礙者業務）預算十分之一，計23,179千元，經向提案委員妥適說明該經費係為辦理國內失業勞工職業訓練所需，為免影響職業訓練業務推動，爰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先蒐集其他國家就新舊外勞是否有工作重疊或交接期間規定，並參考其他國家作法研議檢討現行規定，並將研議結果於6個月內以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江惠貞　　吳育仁　　王育敏","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五十案之主決議。","一五○、主決議","鑒於就業服務法第52條第4項強制出國1日始得再入國工作之規定，已加重外籍勞工不必要的經濟負擔，造成所有僱用家庭的不便，更使得失能者的照護出現空窗期。然而，系爭法律旨在防止從事同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有變相移民之可能，惟96年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針對申請永久居留之要件，明文規定從事上述工作之外國人在我國的居留期間不予計入，已排除上述疑慮，準此，就業服務法第52條第4項之立法目的已失去正當性。又原凍結之職業訓練業務（不含身心障礙者業務）預算十分之一，計23,179千元，經向提案委員妥適說明該經費係為辦理國內失業勞工職業訓練所需，為免影響職業訓練業務推動，爰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就外勞聘僱期滿是否須出境一日重行考量原規定之立法目的是否已不存在而有修正之必要，慎重研議檢討，並將研議結果於3個月內以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江惠貞　　吳育仁　　王育敏","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百五十一案之主決議。","一五一、主決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於「訓練發展」編列「推展及查核職業訓練業務」之業務費1,046千元，其中針對立案職業訓練機構訓練業務人員，委託辦理提升訓練品質研習會，需業務費410千元。然查，為協助事業單位、訓練機構及工會團體邁入系統化訓練課程，建立自主訓練提升訓練品質機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參酌「ISO10015」及英國「IIP」制度，制定訓練品質系統（Taiwan Train Quali System，TTQS）。而截至102年5月31日止，申請輔導家數為379家，申請通過家數為45家，輔導通過率為11.87%，成效有待提升。爰請職業訓練局加強TTQS師資專業職能，提升其專業能力，積極辦理服務效能與服務一致性之教育訓練與管理，並研擬跨區評核機制，以提升TTQS導入成效。"],["提案人：吳育仁"],["連署人：蔡錦隆　　王育敏　　蘇清泉　　江惠貞　　鄭汝芬","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一百五十二案，是本席一直關注的就服業務中直轄市與中央政府的關係，以及高雄市一市兩制的問題。本席要先肯定的是，勞委會很積極，大家都在研議這個問題，但畢竟還沒有結果，所以本席提案凍結一半預算，等達成最後共識，再予以解凍，這樣可以嗎？","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切這個問題，有關高雄市就業服務體系的問題，本會潘主委也非常重視，郭副主委也親自主持會議，達到一定的結論，至於我本人，也在上次委員提到以後，與高雄市政府積極互動。現在大概朝幾個方向研議，包括在部分站點採用委託辦理的方式，以及要不要進一步針對整個就業體系在法制上加以修正，以正本清源以及一致化，這些都是我們在努力的方向。就業服務的工作，委員很關切，相信委員也很了解，有很多事情，都必須積極處理，委員能不能考慮減少凍結預算，讓我們在這方面的工作可以好好執行？","主席：本席其實在勞委會對於勞工的議案上都不會太堅持，所以凍的或刪的都非常少，但本席唯一在意的就是這件事，這也和五都、六都未來的法制化有關，不過本席也不願影響你們的業務，所以提案凍結三分之一，反正此事也快要有結果了，等達成共識之後，就予以解凍。"],["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凍結十分之一就好了。"],["主席：原本預算只有139萬而已耶！","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就是只有130幾萬，還凍結三分之一，是叫行政單位不用做事嗎？還是做中部以北就好，中部以南不用做？","主席：不，這件事與新北市也有關係喔！因為是就服業務。","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本席當然知道，本席也在爭取啊！但是有需要這樣嗎？人家努力在做，你為什麼還要凍結他們的預算？","主席：這確實就是監督，本席唯一在意的就是此事，還是主張凍結三分之一。","請江委員惠貞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也知道主席希望爭取由高雄市主導高雄市的一些勞動條件，本席也是一樣，勞檢當局事實上也已經回應了。就業服務部分，要做就要全盤去做，委員不該只幫地方爭取，你要不要了解一下，縣市政府要做的就業服務到底是到那一塊？否則即使全部要到，地方政府也不要，還是會挑三檢四地做，你要不要去了解一下，再凍結預算？","主席：不，現在六都都有共識，包括新北市在內。","江委員惠貞：本席當然知道。那麼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再講清楚，在就業服務這一塊，到底縣市政府要做多少？他們留什麼給你們做？請你一次講清楚。"],["主席：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高雄縣市合併以後，我們在原高雄縣轄區還有2個站，一處是鳳山，一處是岡山，高雄市政府希望我們將這兩個站的業務委由他們經營，這是大概情況。","江委員惠貞：本席現在不是告訴你這個，就是不只是站給他們。你們的就業服務站的服務到底有哪些實質業務內容？","林局長三貴：整個就業服務站的業務，目前其實是逐步擴增，除了一般的就業服務，也包括特定對象，例如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服務、職業訓練，組改以後，還加入技能檢定、創業等，跟所有勞工職涯、終身發展有關的業務，也都會在未來設置。"],["江委員惠貞：是不是全部交給六個直轄市自己做？那經費還要不要給他們？","林局長三貴：這就是大家一直在討論的問題。我也向委員報告過，其實比較好的作法，是中央有一致性的作法，再視個別義務適當委託辦理。"],["江委員惠貞：那到底要委託到什麼程度？","林局長三貴：就本案而言，只有就服站本身業務。","江委員惠貞：就是做看起來好看的、有成績的，直轄市政府就想揀去做，最辛苦的後續工作，直轄市政府全都不做，經費卻還是要中央給，這樣對嗎？假如本席是直轄市市長，要接就全盤都接，不會只揀好的。有好的數字，地方就拿去發表，不好做的，就由中央繼續做，你們有需要這樣縱容地方、縱容直轄市嗎？包括本席選區新北市？","主席：江委員，本席也提醒您一下，新北市也是全部都接喔！","江委員惠貞：本席知道啊！但本席要問，其他直轄市也是全部都要接手嗎？","林局長三貴：這是目前的規劃，我們也提出一些建議構想，在體系上……","江委員惠貞：主席不要誤會本席，本席要了解的是，直轄市要接，就應該全盤接手，不要只接就服站本身、還有就服站人員，不要只接那些民眾看得到的部分，例如謀合、找得到工作的，其他勞工事務，縣市政府也會攬下嗎？","林局長三貴：委員剛才提到一個很大的重點，就是台灣整個區域不大，如果各縣市政府獨立切割服務，對勞動市場的流動是不利的，這個部分，我也向委員充分報告過，在體系上，應該維持一致體系，但是經營管理上可以做適當安排。","江委員惠貞：對嘛！聽得出來，你們很認真、努力，希望切一大塊好的給縣市政府做，也不反對讓他們接手，對不對？那本席就不曉得為什麼還要提案凍結你們的預算，應該是表示你們還沒有做或沒有做好。"],["主席：還沒有最後結論。","江委員惠貞：那就等到有結論，再編列這筆預算好了，好不好？否則不用做了嘛！","林局長三貴：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雖然金額不高，但實際上它就是推動與督導就業服務。也就是說，實際上要去看我們在就業服務上的業務是否做得好。當然，我不會很建議委員凍結這筆錢，這個數額其實不多……","主席：江委員，我為什麼要直接挑這筆不算大的預算？其實我如果真要杯葛他們，我可以挑個大的來匡他們。","江委員惠貞：不。若是要匡他們，什麼理由都有。我是告訴你，人家這麼誠心誠意地在配合我們委員的建議，你也應該釋出善意，讓人家可以寬心地好好做嘛！他們並不是說不要做，事實上，他們現在還在做啊！你這是掐住人家的脖子，卻又催促他們趕快做！趕快做！","主席：沒有，我們都共同在監督。我知道你現在有點情緒，不過，我還是建議……","江委員惠貞：什麼叫我有點情緒？我有什麼情緒，你解釋一下！","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主席講錯了，她不是有一點情緒，是有很大點。"],["江委員惠貞：是不是？莫名其妙喔！","主席：這件事情我是很堅持。要不然就先保留，我們到後面再來討論，好不好？","江委員惠貞：你若是要凍結，就凍結十分之一啦！","主席：這一點我很堅持。本案先保留，我們最後再討論。","處理第一五三案主決議。","一五三、主決議","有鑑於身心障礙者的失業率是一般人的三倍，且近五成失業的身心障礙者，認為政府提供的就業資訊不足。另查勞委會現行的身心障礙者就業媒合服務，僅以「e-job就業e網」登錄的求才資訊為主，惟其職缺數相較於民間人力銀行，明顯偏低，不利身心障礙者求職。爰此，請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研議與民間人力銀行合作，針對身心障礙者之求才資訊加以整合，擴充職訓局的就業媒合資料庫，提供身心障礙者更多求職選擇，3個月內將研議結果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吳育仁　　楊玉欣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一百五十四案主決議。","主席：針對第一百五十四案主決議，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第一百五十四案所提到的這筆費用，實際上我們是用在我們對於白領專業人員審查的部分。整體上來講，我們也希望白領的專業人員能夠到臺灣來服務。針對這部分，本案原本主張凍結100萬元，是否可請委員考慮改為不凍結或減少凍結金額，以免影響到我們業務的推動？"],["主席：你們可以接受的數額是多少？","林局長三貴：原來在第一百四十、第一百四十二案討論的時候，實際上科目都是涵蓋在內，是否可以都併到那個科目裡去處理？","主席：你說，跟哪個案子合併？","林局長三貴：第一百四十與第一百四十二案。它們都在同一個科目下，否則，會有重複凍結的情形。對於這一點，剛剛已討論過了。"],["主席：你說這個是「貿易自由化」？","林局長三貴：不，它是在「職業訓練」這個科目下；剛才我們有討論過。"],["主席：是同一個科目？"],["林局長三貴：對。","主席：好。既然如此，就照這樣處理。","進行第一五五案主決議。","一五五、主決議","現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二十二條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家庭看護工作，其照顧之被看護者應符合附表五「特定身心障礙項目」重度等級，方可免再經指定醫療機構進行評估，逕向勞委會申請聘僱家庭看護工。然而，附表五規定的特定身心障礙項目雖迭經修訂，仍有諸多不合理之處，無法涵蓋全部有迫切家庭看護需求的身心障礙者，造成他們必須不斷前往醫院開巴氏量表，勞民傷財。例如重度肢體障礙，不論發生原因為何，其身心功能即有全日照護之需要，但附表五第10點卻限定「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及第11項卻限定「限運動神經元疾病」，難免掛一漏萬，顯不合理。又原凍結「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預算1,000千元，經向提案委員妥適說明該經費係辦理外國專業人員來臺工作許可審核所需人力之費用，為免影響外國專業人員來臺工作之時程，該經費確有編列之必要，爰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通盤檢討附表五「特定身心障礙項目」之表列規範，並會同衛生福利部就上開顯不合理部分，研議調整附表五之特定身心障礙項目第10項及第11項內容，並將研議結果於3個月內以書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　　吳育仁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一五六案。","一五六、主決議","有鑒於我國長久以來引進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之門檻與標準過於嚴苛，無法滿足大多數民眾迫切之照顧需求，例如家中有2名80歲以上老人經評估需要照顧與陪伴者，抑或家中有2名學齡前幼兒需要照顧與分擔家務者，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十條第四項附表一之規定，累計點數無法符合法定16點的要求。由於申請外籍家庭幫傭的門檻過於嚴苛，間接導致非法引進外籍勞工、外籍勞工逃逸以及仲介業者剝削外籍勞工等社會亂象，主管機關責無旁貸，又原凍結「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預算1,000千元，經向提案委員妥適說明該經費係辦理外國專業人員來臺工作許可審核所需人力之費用，為免影響外國專業人員來臺工作之時程，該經費確有編列之必要，爰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通盤檢討現行「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十條就申請外籍幫傭之點數規定研議建議彈性申請機制之可行性，並將研議結果於3個月內以書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江惠貞　　王育敏　　吳育仁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處理第3目。","第3目　職訓中心管理12億5,172萬元","主席：針對第3目之提案，共計有9案。","一二五、","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職訓中心管理之泰山職訓中心管理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60,000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二六、","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北區職訓中心管理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95,996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二七、","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中區職訓中心管理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196,150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二八、","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職訓中心管理之南區職訓中心管理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58,753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二九、","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職訓中心管理之桃園職訓中心管理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81,169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三○、","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職訓中心管理之台南職訓中心管理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121,985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五七、","職訓局所辦理各項職前訓練計畫發放職訓生活津貼，恐怕已提升失業者再就業能力與意願及保障參訓期間生活安定性。據統計，民國99年至101年度辦理之失業者職前訓練計畫（自辦、委外、補助等），平均就業率約為59.53%，明顯較低。","職訓局推行就業及安排職訓之相關業務，但其中訓練結訓人數占職前訓練結訓總人數之比率介於13%至16%，顯見職訓之離訓人員比例甚高，又委託民間辦理訓練介於43%至65%，而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訓練介於19%至43%，因此，職前訓練比率小於委託民間團體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職訓中心自辦、委託民間團體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職前訓練之結訓後就業情形顯有差距。97年度至101年度間，職訓中心自辦職前訓練之結訓後就業率介於約76.49%至85.07%；委託民間團體辦理之結訓後就業率介於42.93%至56.9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結訓後就業率介於49.08%至62.78%，由此可見，委託民間團體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結訓後就業，顯不及職訓中心自辦訓練。","職訓局及所屬非典型人力約為正式人力之3倍，至102年6月底止，職訓局及所屬運用正式人力915人，其中辦理就安基金業務聘用及約僱人員30人，合計945人；而非典型人力主要以就安基金及ECFA就業基金經費僱用或透過外包廠商運用，致非典型人力共計2,675人，與正式人力945人之2.83倍。","綜合上述，由97年度至101年度職訓中心之相關統計資料顯示，職訓局缺乏成效評估機制，有浪費預算之實，爰建議刪減此項預算5%（約6,200萬元），其餘凍結二十分之一，待勞委會檢討改進，向衛環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趙天麟"],["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一五八、","103年度包括七所職訓中心之「職訓中心管理」工作計畫，共編列12億5,172萬元。","經查，屢有民眾反應各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以「場地非無障礙空間」、「教學器具不符身心障礙者需求」及「身心障礙者無法操作相關流程」等等理由，拒絕其參加職業訓練課程，抑或要求其參加針對學員皆為身心障礙者之職業訓練班。","無論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皆為公共建築物，本應設置無障礙環境之設備及設施，否則身心障礙者如何公平使用設施、設備或享有權利？另，職業訓練局已推動「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計畫」多年，若相關設備、機具或環境不符身心障礙者需求，即應參照改善，又，職業訓練機構將身心障礙者集中上課，形同限縮身心障礙者參加多元化職業訓練課程之權利，顯有歧視之嫌，前述種種作為，皆已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據上，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本屆（第8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通過1項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研議於3個月內會同建管單位依規定清查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無障礙環境及相關訓練設備、機具及環境等，提出檢討改善作法。","綜上，爰凍結103年度「職訓中心管理」扣除「職前訓練業務」後之預算數11億8,001萬5千元半數5億9,000萬7千5百元，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完成改善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無障礙環境及相關訓練設備、機具及環境，並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趙天麟　　葉津鈴","一五九、","目前國內需照顧（失能）人口約為70萬人，為提升長期照護人力及品質，近年來主管機關持續辦理照顧服務員培訓，惟自92年累計至今培訓52,324名照顧服務員，實際從事居家服務工作者卻僅有7,236人（約百分之十四），無論數量或比例均嚴重低落，足見培訓成效不彰。其次，本國籍的照護人力已嚴重不足，主管機關卻僅開放20萬名外籍看護工，仍有半數以上的失能人口無法得到適當的照護，導致家中其他成員無法外出工作，對於個人及家庭已經造成沈重的負擔。準此，主管機關無法解決國內長期照護人力短缺之問題，爰凍結「職訓中心管理」預算二十分之一，計62,586千元。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針對上述缺失提出改善方案，並至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如何提高國內照護人力」一案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楊玉欣"],["連署人：蘇清泉　　蔡錦隆","主席：這也是有關因應貿易自由化的部分，第一二五案至第一三○案，葉委員，是否同意併第七案處理？","剛剛的第一二四案，在與勞委會溝通之後，好像有一項「減列10萬元」改為「減列5萬元」，是嗎？可以吧？"],["我現在作以下處理：","第一二四案，減列5萬元。","第一二五案至第一三○案，均併入第七案處理。","接下來，處理第一五七案。","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第一五七案與第一五八案是分別由劉委員和鄭委員所提，事實上，都是針對同一個科目，我就一併作一個說明。劉委員在這個提案中所關切的，其實就是我們整個職業訓練的績效。因為這是委外的部分，委員的關切我們很重視，也可以看得出來我們最近這幾年來，不管是我們自辦、委辦或補助地方政府辦的，整個訓練績效都逐漸有所提升。陳委員所關切的，是有關職訓機構的場地有沒有非障礙空間。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已非常積極地去做處理，也做完調查了。對於500坪以上的訓練機構，我們要求所有的縣市包括建管單位，都要進行清查，目前一共有77個。在短短的時間內就作出這樣的規劃，而且開始進行。等建管單位進行檢查以後，若仍有未符合無障礙設施標準的部分，我們就會立即要求它改善。所以，有關這兩個案子，懇請委員支持我們。在凍結的部分，是否可以凍結比較少的經費？我們對於這兩個方面，不論是訓練的績效或是無障礙空間，一定都會好好地執行。"],["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你們這個5億元是「服貿」的經費部分，「服貿」尚未開始你們就編列，所以，我是「凍」少一點。","林局長三貴：跟委員報告。這是職訓中心的管理跟「服貿」，委員關心的是，是不是還有一些職訓機構的無障礙設施是不足的？公立的職訓機構我們很清楚，我們會儘量做。"],["陳委員節如：我這邊只有「凍結」嘛。"],["林局長三貴：對。我們是希望委員能夠凍……","陳委員節如：這一目的預算總共有12億多元，我凍結的是「服貿」部分。你們的建議是什麼？","林局長三貴：這兩個提案是「凍」同一個科目，我們是不是可以……"],["陳委員節如：跟這個無障礙的經費有關嗎？","林局長三貴：沒有。但是，委員的關切是要我們去清查這些無障礙空間。","陳委員節如：對啊！所以，如此說來，我根本沒有「凍」到你們現在要執行的無障礙空間的經費，我只有凍結「服貿」的部分嘛！針對「服貿」，你們編列了5億9,000萬元。","林局長三貴：「服務貿易」的部分，剛剛委員也曾提到，按照我們會裡的第七案百分之五的那部分都已經處理了。所以，如果已經在「服貿」那部分有凍結，委員這邊就不要再凍結了？","陳委員節如：還是要「凍」，我要凍結5億多元。你說這邊再配合，要凍結多少？","林局長三貴：因為這整個「職訓中心管理」的科目是12億多元，我們建議委員這邊是否可以考慮凍結二十分之一？","陳委員節如：是哪一個的二十分之一？是5億元的二十分之一，還是12億元的二十分之一？"],["林局長三貴：這個科目的預算總共是十二億多元。","陳委員節如：十二億多元的二十分之一太少了，我凍結1億元好了。「服貿」都還沒開始，你們就編列這麼多錢，到底在搞些什麼？","林局長三貴：報告委員。「服貿」的部分，前面已經有凍結過了，所以，我們不要有重複的凍結。","陳委員節如：「服貿」都還沒通過，你們針對「服貿」編這麼多預算幹什麼？剛才講錯了，是ECFA。"],["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剛才有好幾案已經併入前面的案子了。"],["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局長，你這個沒有「貿易自由化」的部分。對不對？","林局長三貴：對。這是我們職訓中心的管理，包括一些行政業務上的推動。","劉委員建國：所以，跟貿易自由化沒關係。"],["林局長三貴：對。"],["劉委員建國：也沒有所謂的「服貿」？","林局長三貴：沒有，那是另外一個項目，已經提過了。"],["劉委員建國：有ECFA？"],["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有啦！","劉委員建國：你告訴我，這十二億多元裡面ECFA占多少比率？","林局長三貴：5億多元。不過，我想委員都知道，今年我們「就安」裡面已經沒有了，103年度就只在公務的部分，基金的部分就沒有再編了。所以，是不是在「職訓中心管理」部分……","劉委員建國：當時在「就安」的時候是等同這個科目，是編列多少？"],["林局長三貴：10億元。"],["劉委員建國：你們今年執行了多少？","林局長三貴：因為當初在就安基金編了這些預算的時候，其實它有3個策略部分，包括振興輔導、體質調整和救濟。體質輔導和救濟部分，因為受到的影響還沒到那個程度，所以，實際上是不會被執行的。但是，不會被執行，金額就會保留下來。所以，如果就振興輔導來講，我們的執行率有到8成，但若把尚未發生的事情那筆不能動支的預算也放進來，它的執行率就會比較低一點。不過，103年度的部分只有公務預算，而且，是以振興輔導為主。所以，未來我們在這部分執行上，一定會做得比較好，而且，要求也會比較高。","劉委員建國：你們編在「就業安定基金」的10億元裡面，有兩項尚未執行。你剛才講的是不是這個意思？"],["林局長三貴：103年度已經沒有「就安基金」的部分。","劉委員建國：我是說當時在「就安」的時候，共有3項，其中兩項尚未執行，但另外一項執行率高達8成，對不對？"],["林局長三貴：對。","劉委員建國：在「就安」的時候，當時動支多少錢？你就告訴我，這10億元裡面它占多少比率。"],["主席：請勞委會職訓局綜合規劃組沈副組長說明。","沈副組長文麗：主席、各位委員。這10億元裡面我們大概編了7.83億元，然後，在「振興輔導」的部分，我們大概可以動支4.4億元左右。","劉委員建國：103年度「振興輔導」這一塊的預算，在五億九千多萬元裡占多少比率？"],["林局長三貴：今年的部分是編列6億5千萬元。","劉委員建國：你剛才說，這十二億多元裡面，ECFA占了五億九千多萬元。請問，「振興輔導」這部分占多少比率？"],["林局長三貴：6億8千4百萬元。","劉委員建國：你剛才已經講五億九千多萬元了，怎麼現在又變成六億八千多萬元？","林局長三貴：跟委員報告。我們要從整體來看，因為ECFA經費不是只有我們職訓局在執行。","劉委員建國：這一點我理解。但是，我剛才是請教你，當時你編在「就安」的10億元，而今在等同當時編「就安」裡面的範圍，編列這5億9,000萬元是什麼樣的狀況？然後，你們執行到什麼程度？你說，已執行到8成了。對不對？"],["林局長三貴：對。","劉委員建國：我要瞭解的是，你現在編列了5億9,000萬元，跟當時編列在「就安」裡的10億元，所占比率是多少？執行率是多少？再者，你說當時有兩項未執行，這兩項要在103年度執行，還是怎麼樣？","林局長三貴：跟委員報告，不是說這兩項在103年度會執行。這分兩個階段，就自由貿易來講，不管是ECFA或是其他的自由貿易，有到那個情況的時候才會去進行所謂的調整和救濟的措施。如果沒有達到，那兩個措施不會啟動。所以，我們在103年度的預算裡面只有編列「振興輔導」這部分，也就是說，只有以振興輔導的預防性措施為主。","劉委員建國：貴局有一位科長說，在當時編列的「就安基金」裡，「振興」的部分是執行。你說執行了8成，剛才也講了總金額是四億多元，對不對？"],["林局長三貴：對。","劉委員建國：現在這5億9,000萬元當中，「振興」的部分占多少？"],["主席：請勞委會職訓局訓練發展組游組長說明。","游組長明鑫：主席、各位委員。其實現在講的是屬於「職訓中心管理」那部分，我們的「因應貿易自由化」部分編列了六億一千多萬元，已執行四億多元，所以說是8成。這是屬於「職訓中心管理」那個部分。"],["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你現在講的是六億多元那個部分嗎？"],["游組長明鑫：四億多元。","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現在是問你，五億九千多萬元裡面包括「振興」、「調整」及其他的比例是怎麼安排的？","林局長三貴：103年度的預算都是在「振興」這一塊呈現，也就是說，這個計畫是我們一定要執行的部分。"],["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你們六億多元這部分可以執行多少？","林局長三貴：因為這個科目的關係，就變成裡面有一部分，例如當初我們建議說，我們是不是在「職訓中心管理」裡面除了人事費、基本行政……","劉委員建國：我沒有要求你講到這麼細目。「就安」的六億多元，你說執行了8成，就是四億多元嘛。現在這個科目是十二億多元，占ECFA的部分是五億九千多萬元，對不對？"],["林局長三貴：對。","劉委員建國：這五億九千多萬元裡面，「振興」的部分應該是最大宗的吧？"],["林局長三貴：對。"],["劉委員建國：「振興」這部分占多少？"],["林局長三貴：全部都是。"],["劉委員建國：去年的執行率是8成？"],["林局長三貴：對。"],["劉委員建國：Ok。我理解了！"],["林局長三貴：是否可以併案？"],["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愈問愈不能理解，局長，這筆錢本來是編列在基金裡面，今年把它放到公務預算。公務預算看起來是我們立法院比較容易監督的，而且，我們在「就業安定基金」裡面至少還指定3種用途，就像你說的振興輔導、體質調整和救濟。但是，你在這裡就純粹叫「振興輔導」。什麼是「振興輔導」？下鄉去辦座談會宣導「自由貿易」有多好，也能用這筆錢嗎？當然可以。我現在要告訴你一件事情，第一，ECFA是一個架構，所以，目前它對產業、對臺灣社會當然還沒有那麼大的衝擊。第二，真正開始有衝擊，是要談到服務貿易和貨品貿易。進到服務貿易實質協議的時候，它那個衝擊就很多了。而接下來我們最需要的就是產業的影響評估以及救濟；我相信最重要、最核心的是「救濟」。這筆錢是不是要留著當保命錢？所以，我個人覺得，這筆錢應該要放在基金，而且，要指定用途，尤其不可以濫用。大概8成要留著當救濟用。也就是說，留用的額度要指定成數。你們今天在這裡所編列給勞工的錢就這麼一點點，也就是說，因為產業受到衝擊、影響而失業的所有人，能夠得到的資源就這麼一點點，結果框定用途時你們只用「振興」兩個字就涵蓋了所有的運籌，就可以把所有的錢都花掉？什麼叫「振興」？這麼抽象、這麼不明確的一個語詞。就像剛剛講到搬新家為什麼要修補費？我們不是不讓你們花，而是說你們要做什麼，自己應該先去看好了。比方說，你要告訴我們說天花板會怎麼樣，所以要花20萬元；廁所會怎麼樣，所以要花10萬元；管道間會怎麼樣，所以要花5萬元。你要有計畫、有估算、有評估啊！今天不是說編列一筆錢放在那裡，比方說，這個錢不到40萬元，我就放著，有急用的時候再用。政府花錢不是這樣子花的，但人民納稅給你們錢也不是要你們存著，需要時再拿出來用。事實上，是一個年度一個計畫，要先計畫，然後再動支耶！而今天這五、六億元，你們完全沒有實質看得到的科目計畫，然後就叫「振興輔導」，就可以把這個錢直接動支、直接花光。要花這五、六億元，就只有不明確的6行字。我們覺得這樣子花錢很怪！所以，這筆錢的確茲事體大。我再提醒你一遍，從劉建國委員的提案到陳節如委員的提案，職訓局有一個現象大家都知道，我們到各地的職訓局裡面去看，感覺是明天的失業者在幫今天的失業者找工作。職訓局所有櫃臺的、門面看得到的工作人員，9成都是派遣工。雖然針對整個局全國統計起來，大概只有六、七成，但是，你進入辦公室裡面看到的，不論是臺面或櫃臺的工作人員，9成都是派遣工。明天的失業者在幫現在的失業者找工作，如果比照公共電視的做法、公廣集團的做法，我們實在是應該要凍結你這筆預算，而且，要要求你把這些派遣人力全部納編，至少要以約聘僱的方式來解決。你不要告訴我們說，公務人員有總額管制，在總額管制之下，你們還是能生出那麼多人。事實上，這些不但都是核心業務，而且還是例行性業務。尤其，它們是長期的業務，不是短期的。維持一個職訓中心就是需要這些人，不要假裝一個總額管制，只對你們有關係的地方不斷地放鬆。對於真正要放鬆、要給人家好的勞動條件、給人約聘僱的工作人員，卻很不厚道。你們對這些最底層、最幫你們做事的廣義的公務人員，真是太苛刻了！所以，各位委員，我覺得我們真的應該要好好地凍結它。然後，要求將這些櫃臺9成的派遣人力全數納編。","另外，為了貿易自由化而編列的這5億9,000萬元預算，應該要指定用途，用在未來產業衝擊的救濟上面；而不要以「振興輔導經濟」這麼廣義、抽象的語詞，就這樣子把它花光光。實在是太不應該了！"],["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拜託主席，把我們這幾條先保留。其次，請問林局長，你們去年編列在基金裡已動支的四億七千多萬，到底是如何花的？有沒有什麼重大計畫或什麼？關於「振興輔導」，你們是怎麼做振興、怎麼做輔導的？請你提供相關的資料給我們大家看一下。怎麼會讓人家覺得你們都只是負責付錢似的？好像只是負責付錢給人家，都沒在做事。對不對？其實花錢的工作很辛苦，錢也不是那麼好花的。我建議把第一五七案到第一五九案等3案先予保留。第一，你們不要造成誤會，就為了「振興輔導」這4個字花費四億七千多萬元，到底你們做了哪些事，你們就讓委員看嘛！看了之後，我們再來討論。第二，我也不反對林委員針對「救濟」部分所講的。照理說，這個預算應該是屬於風險預算。","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放到基金，然後再滾存。"],["江委員惠貞：我知道。","當初你們不編在基金，而要編在公務預算裡，好像也是委員的意見嘛！我覺得很奇怪！委員自己要求主管機關不能把這部分列在基金，要放在公務預算裡。現在人家放在公務預算裡，又說：「你們怎麼可以把這部分放在公務預算裡。」","林局長三貴：兩位委員講的都對，我們當初也是這樣。實際上，一開始是從公務改為放到基金，在「就安基金」底下有個子基金。所以，當這樣的情勢還不到那麼嚴厲的時候，它可以累存。就像林委員所講的，到時可以做。可是，貴委員會作了一個決議，要我們……"],["江委員惠貞：照委員會的決議是今年才編列到這邊來的啊！","林局長三貴：所以，103年即將裁撤。"],["江委員惠貞：真是很奇怪！你每次面對我們立法委員都不把話說清楚。","林局長三貴：我們都有說明過。實際上，我們現在……","江委員惠貞：每位委員都各有意見，你們到底應該怎麼做，你要拿出魄力把話講清楚。"],["林局長三貴：其實上這整個計畫本來就是很清楚的……","江委員惠貞：你們這四億七千多萬元已經花出去了，是不是？我們花一點時間，稍後休息一下也沒有關係，讓你們把東西提出來嘛！對不對？"],["林局長三貴：我們把相關的資料提供委員參考。","江委員惠貞：像這樣無名的指涉，我真的沒辦法接受。"],["主席：你們去年度所使用的部分來得及整理出來嗎？只要提出項目就好了。"],["江委員惠貞：對啊！項目就好了嘛！","陳委員節如：弄出來之後，再解凍就好啦！","江委員惠貞：你們每次都很奇怪！又不是你說解凍就解凍，有一定的議事程序嘛！","主席：沒關係。江委員是主張要保留。但是，兩位提案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我們就先保留。在這段時間裡，請勞委會林局長把去年你們所花的項目提供給本委員會委員過目一下。然後，我們再看要怎麼處理。"],["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散會以前一定要處理的啊！"],["主席：他們隨時可以提供。","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不是。今天你們凍結人家的預算，又不是兩、三天後就可以解凍，不是這樣耶！"],["主席：沒關係。我們等一下會再處理。","進行第4目。","第4目　就服中心管理　2億8,380萬5,000元","主席：針對第4目，共有7個提案。","一三一、","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就服中心管理之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服中心管理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4,467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三二、","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就服中心管理之桃竹苗區就服中心管理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3,960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三三、","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就服中心管理之中彰投區就服中心管理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8,387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三四、","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就服中心管理之雲嘉南區就服中心管理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6,266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三五、","鑑於ECFA就業基金因執行率欠佳，本院決議將基金裁撤，並將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然為免重蹈ECFA就業基金之使用效率不彰及濫用之覆轍，在考量台灣人民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諸多疑慮之下，受影響之產業層面較廣，因此，請勞委會提出實施計畫內容之專案報告，再決定得否動支該預算。職訓局之就服中心管理之高屏澎東區就服中心管理中新增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經費2,427千元，全數凍結。"],["提案人：葉津鈴"],["連署人：趙天麟　　林淑芬","一六○、","103年度職訓局「就服中心管理」項下編列2億8,380萬5千元，配合92年1月份起實施《就業保險法》，現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將提供具有就業服務、失業給付以及職業訓練整合性之三合一就業服務，提供推介就業重回職場及安排職訓之職能轉化等機會。職訓局轄下各區就業服務中心進行「三合一」就業服務成效，其中100年度至102年度上半年逐漸下滑，各為17.05%、9.50%及7.81%（如表一所示），綜合上述，職訓局轄下之各區就業服務中心提供之「三合一」就業服務，為民眾尋求就業、轉業或職能強化之重要媒介，惟近年推介就業及安排職訓之功能有減弱趨勢，顯示近年來職能強化之轉介服務效率逐漸下滑，基此，為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刪減本項預算2,000萬元，其餘凍結二十分之一，待勞委會檢討改進，向衛環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趙天麟"],["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一六一、","103年度包括五所就服中心之「就服中心管理」工作計畫，共編列2億8,380萬5千元。","有鑒於，屢有民眾反應各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以「場地非無障礙空間」，拒絕身心障礙者參訓，基於各公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也皆為公共建築物，理應設置無障礙環境之設備及設施，為避免身心障礙者無法公平使用設施、設備或享有權利，爰凍結103年度「就服中心管理」扣除「辦理就業服務」工作計畫後之預算2億8,180萬半數1億4,090萬元，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會同建管單位依規定清查公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無障礙環境，提出檢討改善作法，不符合規定者，要求其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限期改善，並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節如"],["連署人：葉津鈴　　趙天麟","主席：第一三一案至第一三五案，皆為針對貿易自由化的部分，請教葉委員，可否均併入第七案處理？"],["葉委員津鈴：（在席位上）可以。","主席：第一三一案至第一三五案，均併入第七案處理。","處理第一六○案。","第一六○案，刪減10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一六一案。"],["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凍結2, 500萬元。","主席：請問各位，針對第一六一案，是否已說好凍結2,500萬元？","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剛剛談的ECFA五億多元那一筆預算，是不是大家作一個主決議？我認為，應該回歸編到基金去。你那個是滾動的，到了這裡，如果用不完，就必須歸還國庫哦！"],["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沒錯啊！"],["陳委員節如：我們這個是要做救濟用的！"],["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是誰叫人家編到基金？"],["陳委員節如：都不是坐在這邊的人啦！"],["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也不是我弄的。","陳委員節如：你們就是根據那個決議編過來的嗎？你們認為如何？你們站出來說明一下嘛！你們自己也應該要有主張啊！人家叫你們改為這樣編列，你也不作任何辯解。"],["主席：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上次委員會審查時，我們已經說明過。當時也曾跟委員提到，因為經濟情勢有變化。但是，委員會作成這樣的決議。實際上，包括主計單位也同樣收到這樣的決議。所以，102年這個基金就裁撤了。現在是103年度……"],["陳委員節如：你們應該在基金那邊再編嘛！一樣啊！","林局長三貴：因為我們有一定的預算程序，103年度我們還是這樣做，沒問題。我們會在這一年裡面看看，如果委員也建議要我們研究這個問題……","陳委員節如：我們把你這部分全部刪掉，你們再重編。可以這樣嗎？","林局長三貴：讓我們研究再設立基金，我們再來做。"],["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請主計單位說明。","主席：江委員，請稍安勿躁。","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吳專門委員說明。","吳專門委員鈞富：主席、各位委員。去年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時候，曾經有作過決議，說要檢討、整併基金的個數。因為現在基金與附屬單位預算的個數很多，所以，要求我們主計總處必須要作通盤檢討。尤其是針對財源由公務預算編列的基金，可以檢討基金的個數，所以當時作成這個決議。另外，針對這個救濟基金也作過決議，將原來由基金編列回歸到公務預算編列，所以他們是按照立法院的決議辦理。","陳委員節如：你們沒有建議這個做法不妥，應該回到基金？那103年度就不能編了嗎？為什麼不行？我們這邊刪掉，你那邊就可以編？"],["主席：請勞委會潘主任委員說明。","潘主任委員世偉：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這邊刪掉，那邊也不能編了，因為程序已經到了這個階段，除非委員會有決議要回到基金編列，明年編後年度的時候再編，今年只能用這種方式。","主席：這個案子已經保留，陳委員只是提出她的觀點。","陳委員節如：因為我覺得要救的話，不如現在馬上處理，如果基金已經編完了，那就保留。"],["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照道理說，你們是因為102年度審查基金時，由我們委員會作成決議要求全數刪除，改編到公務預算，對不對？"],["主席：他們是說個數檢討。","林委員淑芬：你們是101年度審完基金，要求102年度不能再編，是不是？就是基金不能再編，要編到公務預算？到底是哪一年審查的時候被要求不能再這樣編列？"],["主席：請勞委會會計室李主任說明。","李主任秋月：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初ECFA基金的成立也是委員會要求我們專款專用，所以我們報行政院同意之後，從99年度開始編列。"],["林委員淑芬：我現在不是問你這個。","李主任秋月：去年在審查102年度預算時，要求我們……"],["林委員淑芬：審預算？還是審基金？","李主任秋月：審基金的預算時，要求我們從……","林委員淑芬：所以是在101年度的上半年審查102年度基金時，是全數刪除或者要求103年度不能再編？","李主任秋月：審102年度公務預算時也有決議，要我們103年度改編公務預算。","林委員淑芬：去年在審102年度基金時，因為上半年審基金，委員會要求下一個年度，也就是103年度不得再編列基金。去年在審查102年度公務預算時也作成決議，要求編到103年度的預算，對不對？"],["李主任秋月：公務預算。"],["林委員淑芬：所以沒有空窗期。","李主任秋月：我們經費是這樣編，在公務部分編一筆國庫的補助收入到基金，所有的明細是編在基金，所以審查公務預算時，要求我們在103年度要將預算回歸到公務預算，所以我們103年度才編在公務預算。"],["潘主任委員世偉：（在席位上）不是基金的錢。"],["李主任秋月：是國庫的錢。","林委員淑芬：我知道，編列到公務預算，當然就是國庫的錢。本來是從公務預算拿一筆錢到基金。"],["李主任秋月：都是公務預算撥的。","林委員淑芬：都是公務預算撥的，一個補助給基金，一個回歸到公務預算編列，但是你在編列103年度的預算，現在在審103年度的預算就是公務預算，難道還會是基金嗎？現在全數減列，我們作成決議要求你們103年度基金審議時要放回去，今年上半年審的是103年度的基金嗎？所以你們明年審基金的時候，你們編基金的時候放回去嘛！","主席：暫停一下，先休息。","請江委員惠貞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要講清楚，本來這個會期到12月31日之前，我就要排勞委會的基金，也就是說勞委會的基金院會已經付委，已經在那邊等著我們審了，可是歷來委員會對於基金，當年幾乎不審，拖到隔一個會期才審，其實這是壞習慣，我今年本來想改，當年預算在當年審完，才對得起人家。","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明年初才審，一月才審。","江委員惠貞：不是，照理說都要在12月底以前審完，所以你叫他把預算再塞回去是不可能的，不但是從行政院院會出來了，也已經到立法院院會而且付委了，躺在那邊等著我們安排審查，你叫他怎麼收回去？","主席：大家對現在保留中的第一五七、一五八案，情有獨鍾。請問各位，第一六○、一六一案是否先處理？第一六○案刪100萬，第一六一案呢？"],["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凍五分之一。"],["主席：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與第一六0案都是同一個科目，我剛才也跟委員說明過，因為對於私立就業機構有關無障礙空間的部分，我們都已經在處理，所以是不是與第一六○案作同樣處理，刪減100萬？"],["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我沒有要刪除。"],["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我只是凍結預算，要你們把事情做完，我們就解凍。"],["林局長三貴：能否凍少一點？","陳委員節如：你們這將近有1億5千萬，凍結2,500萬還好。"],["林局長三貴：可否凍結十分之一？因為我們實在不知道怎麼解凍。","陳委員節如：再少500萬，改凍結2,000萬。","主席：凍結2,000萬元。二億八千萬的十分之一是2,800萬，你現在只要凍結2,000萬？這項預算是2億8千多萬！他們可以接受十分之一，那就凍結十分之一。","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剛才已經處理到第一六一案，現在繼續處理主決議部分，請宣讀提案。","一六二　主決議","職業訓練局獲配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就業安定基金，據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執行情形可悉，96年度及97年度、98年度至101年度之執行率各為22.06%、34.27%、25.12%、73.39%及77.45%，歷年執行率均未及8成。","觀諸就安基金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之各項計畫，核有部分計畫執行率欠佳，另有獲核定之補助案件，事後因申請單位未符法令規定、或執行不及等因素而辦理撤案，顯未確實審核補助案件之適格性及可行性，實已影響其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成效。","爰建請職業訓練局檢討改善公益彩券回饋金之運用，切實發揮回饋金之功能，以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成效。"],["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楊玉欣　　王育敏","一六三　主決議","職訓局103年度編列9,476萬5,000元，加計就業安定基金預算案編列2億9,145萬9,000元，合計為3億8,622萬4千元經費自辦職前訓練；此外，另編列2,794萬1千元及就安基金經費9億9,658萬7千元，合計10億2,452萬8千元委託民間團體，及就安基金編列3億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職前訓練。","97年度至101年度間，職訓局自辦職前訓練之結訓後就業率介於76.49%至85.07%，委託民間團體辦理之結訓後就業率介於42.93%至56.9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結訓後就業率介於49.08%至62.78%，三者之間存在明顯落差。","爰建請職業訓練局檢討改進相關職訓課程之執行並對民間及地方政府辦理之業務進行管考，加強結訓後就業媒合，以提昇辦訓成效，促進失業勞工就業。"],["提案人：蘇清泉"],["連署人：楊玉欣　　王育敏","一六四　主決議","103年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所屬「身心障礙者業務」計畫項下103年度編列以獲配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就業安定基金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計畫5,668萬8千元。據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執行情形可悉，96年度及97年度、98年度至101年度之執行率各為22.06%、34.27%、25.12%、73.39%及77.45%，歷年執行率均未及8成，且觀諸就安基金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之各項計畫，核有部分計畫執行率欠佳，另有獲核定之補助案件，事後因申請單位未符法令規定、或執行不及等因素而辦理撤案，顯未確實審核補助案件之適格性及可行性，實已影響其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成效。職訓局應儘速檢討現有計畫執行率不佳之原因，並研擬改善方案，送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查。"],["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吳育仁　　蘇清泉　　楊玉欣","一六五　主決議","103年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青年職訓中心管理」計畫項下編列5,339萬8千元，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102年9月人力資源調查統計結果，該月整體失業率為4.24%，為亞洲四小龍中最高，其中青少年（15-24歲）失業率更高達13.95%，為整體失業率之3.29倍，青少年失業問題顯為嚴重。且依據調查青少年運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比率不高，不利瞭解青少年需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應儘速擬定有效促進就業相關措施，允應檢討促進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服務內容，透過第一線諮詢反饋意見，提供切合需求之服務，有效協助青少年投入職場。"],["提案人：蔡錦隆"],["連署人：吳育仁　　蘇清泉　　楊玉欣","一六六、主決議","職業訓練具有即時及變動之特性，藉以迅速調和就業市場之供需，因此，職訓局辦理之各項職業訓練提供尋職者接軌產業需求之關鍵角色，惟國內失業率仍高，同時卻存有部分行業缺工情形嚴重，勞動市場供需失調，顯見職訓課程安排與產業需求存有落差，允應建置評估訓練成效及就業效果之機制，以利隨時檢討調整職訓課程之規劃，以符產業所需，協助勞工與市場就業機會接軌。"],["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一六七、主決議","「身心障礙者業務」計畫項下103年度編列以獲配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就業安定基金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計畫5,668萬8千元。經查：據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執行情形可悉，96年度及97年度、98年度至101年度之執行率各為22.06%、34.27%、25.12%、73.39%及77.45%，歷年執行率均未及8成。職訓局以獲配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就業安定基金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計畫，惟歷年執行率未及8成，且部分計畫執行率欠佳、部分案件獲核定後撤案或執行不及，顯未確實審核補助案件之適格性及可行性，已影響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成效。綜上所述，預算歷年執行率欠佳、部分獲核定案件未能有效執行，影響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之成效，職業訓練局應研擬督導考核等相關改善計畫。"],["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一六八、主決議","政府於民國61年9月發布「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並自民國63年起開始辦理技能檢定，截至民國100年底止，已核發技術士證543萬餘張，對於提升勞工技能、促進社經發展，已有相當助益。據勞工委員會統計，最近3個年度通過技能檢定者之年齡，逾七成為20歲以下，八成五為30歲以下，但根據主計處102年9月之人力資源調查統計指標摘要，15~24歲的失業率為13.95%，25~44歲的失業率為4.27%，顯示青年失業問題嚴重，而經查勞委會雖於民國92年設置「技術士人才庫」，將檢定合格者設定之公開資料，與職業訓練局求職求才系統連結，惟取得證照者實際就業情形，職訓局並未予以追蹤，爰要求職訓局應成立專案追蹤。"],["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蘇清泉　　蔡錦隆　　吳育仁","一六九、主決議","鑒於台灣近五年外勞殺狗、吃狗肉的新聞事件已有九起，日前又再發生越勞吃掉攤商看門狗，攤商群情激憤包圍警局，後來外勞下跪賠罪事件。這對弭平台灣社會對外勞的歧視、促進外勞融入在台生活、降低逃跑率，將造成負面影響！外籍勞工一入境，在「外勞機場服務站」先被告知跟他們權利義務相關的法令，但在動物保護部分，只會口頭告誡越南籍勞工：「在台灣不准吃狗唷，吃狗違法」。之後就完全有賴雇主自行訓練、管理。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8條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9、19-1條，雇主應規劃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關於外勞管理，規定雇主應辦理「職前講習」，介紹在華工作期間應遵守之法令。但雇主要介紹哪些法令？包含哪些內容？該怎麼介紹？都不明確，由雇主視需要自行決定。職訓局也沒有提供給雇主更多可運用的資料或支援。確實強化外勞認知動保法令、教育外勞瞭解台灣社會對人與動物互動問題的重視與關懷，避免外勞形象及福利與雇主權益，因部分外籍勞工觸犯動物保護法而受損，本席要求勞委會必須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從徵人簽約、辦理入境到後續生活輔導每一層面，均需規劃配套措施，不能任由地方機關或雇主各行其是。"],["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趙天麟","一七○、主決議","職訓局各職訓中心皆新增編列「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計畫，其中部分縣市參訓人員離、退訓比率偏高，（如彰化縣）；且相關就業與職前訓練關聯性低，顯示未考量相關參訓人員自身能力、條件，相關專業課程未與目前職場所需，無法滿足參訓人員需求（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導致部分課程所學未能切合產業需求，無法於職場上取得優勢，因而又回鍋至職訓中心參與複訓（如：苗栗縣），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計畫明顯不彰，績效指標亦有待商榷，故職訓局應針對此新增預算提出各項績效指標以及預算明細表，以利國會監督。"],["提案人：劉建國　　趙天麟"],["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一六二案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一六三案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一六四案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一六五案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一六六案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一六七案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一六八案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一六九案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一七○案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針對第一六八案主決議鄭委員汝芬提案修正，內容如下：","一六八、修正主決議","政府於民國61年9月發布「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並自民國63年起開始辦理技能檢定，截至民國100年底止，已核發技術士證543萬餘張，對於提升勞工技能、促進社經發展，已有相當助益。據勞工委員會統計，最近3個年度通過技能檢定者之年齡，逾七成為20歲以下，八成五為30歲以下，但根據主計處102年9月之人力資源調查統計指標摘要，15~24歲的失業率為13.95%，25~44歲的失業率為4.27%，顯示青年失業問題嚴重，而經查勞委會雖於民國92年設置「技術士人才庫」，將檢定合格有求職需求者設定之公開資料，與職業訓練局求職求才系統連結；惟取得證照者實際就業情形，應由職訓局交由勞委會進行後續追蹤統計就業情形。"],["提案人：鄭汝芬"],["連署人：蘇清泉　　吳育仁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5目。","第5目　第一預備金預算數283萬1,000元。"],["主席：本目無提案。第5目照列。","現在回頭處理歲入第五案，提案委員是林淑芬委員。","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希望他們能夠擬一個對策，不要讓臺灣的法院淪為廉價的本票支付命令的裁定，剝削和壓榨這些外籍勞工，勞委會現在有一個版本，這個版本正在審議中，請主席容許我們討論一下，大概15分鐘以後再討論預算，或者放到最後面再討論？"],["主席：保留至第二輪再討論。","處理第3項。","第3項　勞工安全衛生所3億2,585萬5,000元。","第1目　一般行政9,217萬4,000元。","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一案。","一七二、","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103年預算於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計畫下分別編列房屋建築養護費30萬元及雜項設備購置費35萬1千元。就預算說明這兩筆費用預定作為辦公室、會議室、實驗室、學員大樓等活動場所所需修繕費用及辦公、學員、實驗大樓所需家具、空調設備、會議視聽設備及事務機器購置費用。為樽節預算、善用堪用資源與設備，爰提案刪除20萬元。"],["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葉津鈴　　田秋堇　"],["主席：請勞委會勞安所陳代理所長說明。","陳代理所長益民：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提案，因為這個科目只編了65萬1千元，主要包含兩個部分，一個是建築物的養護，另一個是基本維持雜項設備的購買等等，因為勞安所有三棟建築都已經超過11年以上，為了維持正常使用，一年編30萬已經相當撙節。設備費的部分也是一樣，我們101年的決算數就有70萬，今年也將近70萬，我們的預算已經逐年刪減，希望委員能夠支持預算，預算已經編得不多，希望不要刪減。","主席：請你們撙節使用，照原預算通過。","處理第2目。","第2目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2億2,274萬7,000元。","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8案。","一七三、"],["勞研所勞工衛生組職掌包括：關於勞工衛生管理政策之研究、關於化學、物理、生物及人體工學等危害勞工健康因素之調查及研究、關於勞工作業場所通風設備工程控制技術之研究與開發、關於勞工人體工學危害預防對策之研究以及其他有關勞工衛生研究及其教育訓練、諮詢服務等事項。","而為改善及維護室內空氣品質，維護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環保署於95年1月1日起公告我國室內空氣品質建議值，該建議值內容包括二氧化碳（C02）、一氧化碳（CO）、甲醛（HCHO）、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細菌（Bacteria）、真菌（Fungi）、粒徑小於10微米之懸浮微粒（PM10）、粒徑小於2.5微米之懸浮微粒（PM2.5）、臭氧（O3）及溫度等共10項，並根據民眾聚會特性分2類場所適用不同寬嚴程度數值，第1類係對於室內空氣品質有特別需求場所採用較嚴格數值，第2類為一般大眾聚集之公共場所及辦公大樓（例如：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l000ppm）。其次，《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於100年11月23日公布，一年後實行，迄今業已將近一年，勞委會勞研所除在96年設有「職場室內空氣品質政策先趨研究」之外，對於《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通過之後，迄今亦未再有類似研究，漠視長期於室內工作之勞工健康維護，顯然勞研所之研究項目未能切合實際，有失職責。","綜上，為撙節政府支出，爰建議刪減200萬元，其餘凍結勞委會勞研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項下之「勞工衛生調查研究」預算五分之一，待勞委會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可行性之執行方案，向衛環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一七四、","系爭預算內容包含「辦理政策研究」、「因應環境改變可能影響作業環境危害因子對策探討」等。經費內容抽象，且政策研究本為機關主要目的，另編經費效益有待商榷。環境影響因子探討業務具體內容不明，效益評估欠缺，預算使用與監督機制不足。為撙節預算使用，建請減列預算數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一七五、","勞研所勞動醫學組職掌包括：關於職業性疾病預防之調查研究、關於勞工職業性流行病學之統計分析及研究等事項。而根據吳雪菁、郭育良及蕭淑銖等人研究指出：針扎是醫療人員最常見的職業傷害，有20種以上的血液傳染疾病可能因針扎而傳染給醫療工作者。國內研究發現，將近9成的醫療工作者曾發生針扎事件，且在台灣由於B、C型肝炎的盛行率高於其他國家，所以醫療人員針扎後遭感染的風險較其他國家高。但在回溯性調查發現高達87%的醫療及其他醫療支援人員發生過針扎意外，卻只有18%的個案有向醫院通報，顯見台灣醫療人員對針扎所導致的風險意識不足及低報問題嚴重。未通報針扎事件可能使受針扎的醫療工作者沒有機會開始預防性投藥、增加傳染給其他人的風險，尤其是性伴侶、若引起傳染性疾病將無法請求職業災害的賠償、且將降低醫療院所善工作環境安全設備或提供安全針具的動機。故提高醫療人員對針扎風險的認知，及針扎後通報監測制度的落實，亦是要持續努力的方向。（參見「醫療人員針扎之流行病學、經濟耗損與政策議題」，台灣衛誌2013,Vol.32,No.5）","綜上，為撙節政府支出，爰建議刪減200萬元，其餘凍結勞委會勞研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項下之「勞動醫學調查研究」預算五分之一，待勞委會針對如何落實針扎後通報監測制度提出可行性之執行方案，向衛環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趙天麟"],["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一七六、"],["103年度勞研所「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成果推廣應用」計畫存在下列問題：","一、展示館預算一年高達上千萬千元，應檢討開館時間俾節省公帑。","二、委託辦理國人赴海外就業者勞動狀況與社會支持網絡調查1,300千元，計畫不切實際。","三、安全衛生研究成果展示計畫16,211千元，花費大但成果小。","四、運用安全衛生專業並促進國際交流計畫與前項計畫內容似有重疊之處。","綜上，為撙節政府支出，爰建議刪減400萬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待勞委會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可行性之執行方案，向衛環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一七七、","系爭預算內容包含「委託研究期刊編印出版」、「辦理期刊訂閱與強化圖書館業務費」、「委託辦理國人赴海外就業勞動狀況調查」等。經查，勞安衛生研究期刊出版，委託辦理費用高達1,900千元，相關業務是否應全然委外，經費使用有待商榷；委託辦理國人赴海外就業狀況研究，經費項目是否應編列於展示館承辦之業務，有待斟酌，預算內容亦有重複匡列之虞。系爭經費內容抽象，委辦費用效益不明。為撙節預算使用，建請減列預算數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一七八、","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103年預算於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成果推廣應用業務計畫下編列強化安全衛生科技資訊中心經費1,029萬9千元，預算說明其中有「辦理期刊訂閱以強化勞動及安全衛生圖書館，需業務費200萬元」。並未進一步說明訂閱何種類期刊？數量？實有欠周詳。為樽節預算，爰提案凍結本項經費200萬元，待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趙天麟"],["連署人：葉津鈴　　田秋堇","一七九、"],["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成果推廣應用─02辦理安全衛生研究成果展示。年度預算數：16,211千元；建議刪除數：1,000千元","理由：系爭預算內容包含「辦理數位典藏」、「公共藝術品規劃」、「委託辦理展示館運作管理與行銷」等。經查，運作管理與行銷業務，具體內容不明，欠缺效益評估。結合博物館辦理主題展示等活動，亦應與如何提升各地方勞工育樂中心使用率等議題協同辦理。此外，公共藝術品設置經費應撙節使用。建請減列預算數1,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一八○、","系爭預算內容包含「辦理國際行銷展示與國際組織交流」、「辦理技術推廣合作與需求調查」、「辦理技術移轉」等。經查，系爭經費內容抽象，效益不明。且相關國際交流活動亦有重複匡列預算之疑慮，系爭預算監督不易，為撙節使用，建請減列預算數2,000千元。"],["提案人：楊　曜"],["連署人：劉建國　　田秋堇"],["主席：請勞委會勞安所陳代理所長說明。","陳代理所長益民：主席、各位委員。從第一七三至一八○案都是同一目，建議委員會是否一併處理，因為我們也跟三位提案委員說明過，委員主要是要求我們落實針扎通報，希望我們的研究品質能夠再提升，另外還希望我們撙節預算的使用，在這三個原則之下，我們也徵求委員的同意，不要凍結預算，這八個案子統刪200萬。","主席：第一七三至一八○案等8案併案處理，統刪200萬。","處理第3目。","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083萬4,000元。","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1案。","一八一、"],["勞研所103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存在下列問題：","一、勞研所實驗大樓每年購置研究實驗器材設備所費不低，然因係專業設備，採購之方式、檢測、維修及汰換等，應加以說明。","二、每年汰換設備應不少，但在歲入預算當中卻未見說明，有違常理。","三、請勞研所提供實驗大樓及各組設備之明細表，以及註明是否可正常使用，俾利國會監督。","綜上，為撙節政府支出，爰建議刪減100萬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待勞委會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可行性之執行方案，向衛環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趙天麟"],["連署人：陳節如"],["主席：請勞委會勞安所陳代理所長說明。","陳代理所長益民：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劉委員與趙委員的提案，兩位委員希望我們能夠撙節預算之使用，據我們檢討之後，徵求委員同意，不要凍結預算，改為刪減50萬元。","主席：本案刪減50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主席（陳委員節如代）：現在進行第4目第一預備金部分。","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主席：本目無提案，預算照列。","現在進行第4項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第1目一般行政部分。","第4項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1億1,418萬5,000元","第1目　一般行政1億0,544萬9,000元","主席：針對本目，計有提案1案。","一八二、","鑒於勞工退休基金乃是為保障勞工老年生活，政府強制僱主提撥延遲性工資，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職責為舊制及新制勞退基金之監理，應以勞工權益為優先。惟政府因財務因素為套現，竟以勞工退休基金進場購買政府釋股標的，是以避免衝擊資本市場並兼顧公股控制權為優先，罔顧勞工權益。縱使承接股票看似相對穩定，但難保沒有風險，若基金因金融市場危機出現虧損，恐危及勞工老年經濟安全，爰提案全數凍結，俟勞委會提出檢討書面說明，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趙天麟"],["主席：請勞委會勞退基金監理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肇熙：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林委員的指教，感謝林委員對維護勞工退休基金權益的關心，關於此案，我們一定會秉持維護基金權益的立場來處理。目前在大院有幾個委員會對於此案有不同的意見，未來假設大院同意公股釋股作業，我們承接股票的時間、數量與價格一定要由我們來決定，我們也不會接受承接後不得轉賣的決定，這點特別向林委員及各位委員報告。我們監理會一年的預算只有一億一千四百餘萬元，其中「一般行政」的預算就占了92.15%，大部分是人事費，懇請委員不要凍結，我們會遵照大院的決議。謝謝。"],["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目前政府打算釋出的五檔股票中，已有三檔股票遭各委員會決議不同意政府釋股，能夠釋出的公股只剩下兩檔，我想立法院予以否決的方向也不會改變。變賣公股取得獲利來花用，在其他委員會都不同意的情況下，勞退基金能否在本委員會公開承諾，你們不會配合政府的釋股政策去承接股票，那麼我們就可以來討論你們的預算。"],["主席：請勞委會勞退基金監理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肇熙：主席、各位委員。向林委員報告，關於是否承接釋股、會不會有釋股作業這部分，是否還是尊重大院最後的決定，我們一定會……","林委員淑芬：你的意思是，其他委員會審議決定已確定不同意至少三檔股票釋股的決議還會再翻案嗎？如果不會再翻案，我想大勢已經底定，就是不同意政府賣股票，我們在衛環委員會就不會同意勞退基金去承接政府的釋股，這個方向沒有錯啊！你應該告訴我們，勞退基金監理委員會將本於追求基金最大收益的立場，維護基金操作的自主性與獨立判斷，任何投資都是本於追求基金最大的獲益，絕對不同意、也不會配合政府釋出公股、由基金承接的政策，你是否願意做此承諾？","黃主任委員肇熙：剛剛委員講到一個重點，就是基金要有自主性，未來不管大院做什麼決議……","林委員淑芬：你既然同意基金要有自主性，但你為何不直接承諾，你不會配合政府的釋股政策去承接釋出的公股呢？我要聽到的是你的承諾，因為我們沒有必要把股票的風險轉嫁給勞工的勞退基金。我再告訴大家，政策上要求承接公股的基金是勞退基金、勞保基金以及郵政儲金，並不包括公務人員自己的公保基金及退撫基金。不然這樣，如果政府的政策決定公保基金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也要承接政府釋出的股票，那麼我就不反對你們承接股票，因為大家都有。但是現在政府體系內擁有決策權的人卻決定，關乎公務人員老年經濟安全保障的公保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不必承接公股釋出的股票，為什麼要求勞工的勞退、勞保基金必須承接股票呢？","黃主任委員肇熙：向林委員報告，此案是行政院開會決定，但是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主管機關是考試院，當初行政院並未邀集考試院商議。","林委員淑芬：不要亂說了，這根本就是把勞工的老年經濟安全踩在腳底下。現在你只要承諾一件事，你的預算就可以完全不凍結也不減列，你只要承諾「我們不會配合政府的釋股案去承接公股，我們自己會獨立操作我們的基金，以追求基金最大的收益為目標，我們不會配合政府公股釋出政策去承接相關股份」，你願不願意承諾？","黃主任委員肇熙：報告委員，是否容許我……","林委員淑芬：你不願承諾，我們就很難再講什麼了。五檔股票中，立法院已經刪掉三檔，另外兩檔的釋股案也差不多不會通過，這是順水人情，你只要反映民意，既然國會覺得不妥當，你就直接承諾你們不會去承接股票就好了，為何這句話你說不出來呢？","黃主任委員肇熙：報告委員，我還是要尊重大院最後協商的結果。"],["林委員淑芬：那這筆預算就等到本院要協商時再談好了。"],["主席（趙委員天麟）：請江委員惠貞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政府是一體的，你們要不要購買公股當然都要基於最高的利益，對於政府打算釋出公股一事，我記得你們已經寫過一個決議，雖然這是政府的政策，但不管是購買的時間、價格以及出售的時機都要由你們自主，對不對？"],["主席：請勞委會勞退基金監理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肇熙：主席、各位委員。是。"],["江委員惠貞：請問這幾檔股票是很糟糕的股票嗎？"],["黃主任委員肇熙：他們都是基本面非常好的股票。","江委員惠貞：簡單地講，委員的意思是，對於這幾檔很好的績優股，我寧願你到市場上去交易，也不願意你去承接政府釋出的股票，是不是這樣？"],["黃主任委員肇熙：林委員應該是這個意思。","江委員惠貞：我知道。只是很奇怪，明明是同一檔股票，可以到市場上去交易，就是不能買政府手中的持股，這基本上是牽扯到財稅操作的問題，老實講，我也聽不懂為什麼只能夠到市場去買，不能夠買政府釋出的公股？"],["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因為政府會要求他們長期持有不能賣。","江委員惠貞：你們已經做成決議，而且剛剛一開始他就開宗明義地告訴你，若是時機好，他們覺得該賣的時候一定會賣……"],["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他們沒有真正的自主性啦！政府不會這樣放過他們。","江委員惠貞：此事如果提高到政黨協商的高度，基本上一定會做相對的要求，不只林委員有此要求，相對地我們也有相同的希望。簡單地講，只能讓我們的基金增值，不能讓基金去陪葬，這是大家的共識，對不對？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勞工是人，公務人員也是人，你今天凍結的1億544萬9,000元也不完全是公務員的人事費，也有包括臨時人員、聘僱人員等勞工的薪資，你用懲罰勞工、懲罰公務人員的方式來對抗政府的政策，他們就是政府的一環，我不曉得這個邏輯是怎麼推的？我認為我們大家應該共同來作為勞退基金的支撐，讓他們在買賣的過程中具有自主性、獨立性。這些公股並非莫名其妙天上掉下來的股票，他們在市場上也是受大家認可的績優股，如何讓政府具有比較餘裕的運作方式，簡單地講，我們最擔心的他們承接公股之後不能賣出，明明可以賺錢卻不能出售，而承接的價格又在高點，這當然不行，不要說林委員不同意，誰會同意？！","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財委會已經有意要做成決議，要求他們……","江委員惠貞：對，我知道。難道財委會膽敢叫他們高點進、低點出嗎？"],["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就是有意提案要做決議啊！"],["江委員惠貞：那你把證據拿出來嘛！"],["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財委會已經有委員提案了。","江委員惠貞：你覺得委員的提案不合理，我們可以去跟他對抗，我們現在就是要協助他們去對抗這種不合理的壓力。"],["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怎麼去處理？","江委員惠貞：簡單地講，在比較高度的政黨協商時，基本上你要讓他們知道，我們支持他們去爭取自己的自主性，對不對？其實這個政策也不是什麼洪水猛獸，如果要釋出的公股是水餃股或是不堪的股票，那當然萬萬不可。你說有委員那麼莫名其妙，是誰你就把名字點出來嘛，因為這樣實在不妥，對不對？","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有啦，就是有嘛！","江委員惠貞：這樣並不妥當。所以，不要因為一些個別委員還不成熟的意見，大家就過度防衛。簡單講，處罰公務人員、處罰勞退監理會中的勞工合理嗎？一毛不剩地讓他們12個月都要喝西北風，這樣合理嗎？難道勞工還有分大小、分輕重嗎？","主席：因為委員之間的意見不同，本案暫時保留，待第二輪再討論，畢竟本案涉及高度的政治協商。","第一八二案保留。","現在進行第2目。","第2目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業務793萬6,000元","主席：針對本目，計有提案4案。","一八三、"],["立法院預算中心針對103年度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之預算評估提出下列意見：","一、勞退舊制基金預定承接政府釋股（101年盈餘配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然對此應研議周延配套措施，就基金權益予以把關，俾維護勞工權益：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共編列釋股收入649億元，其中釋出6檔上市公司股票，包括合庫金、兆豐金、中鋼、中華電、台肥及台積電等公司之部分持股，擬採洽特定人方式轉讓予郵政公司、勞保基金及勞退基金，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負責舊制及新制勞退基金之監理，應就上開案件是否影響基金權益嚴加把關。","二、對勞退基金之經營績效衡量係以保證收益率為列比標準，實有過低之虞，應予以適度調整：勞退監理會辦理舊制、新制勞退基金之審議、監督及考核，故應注意衡量新舊制勞退基金經營績效指標之合理性。勞退監理會對外發布之統計資料，包括勞工退休基金統計月報、勞工退休基金運用情形報告、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年報等，於基金運用成效部分均僅列示與最低保證收益比較情形，惟以微利時代，保證收益率約1%（或不到1%）之情勢來看，與之列比似有過低之虞，應予以適度調整。","綜上，法律所訂之保證收益率係對基金運用結果之最低要求，基金之運用攸關勞工退休之經濟保障，運用績效之監督考核應不僅以超過保證收益率為目標，故各項統計資料應適度調整。其次，勞退監理會負責勞退舊制基金之監理，現勞退舊制基金由行政院規劃擬承接政府釋股之5檔股票，應督促該基金善盡管理人之責，以參加人（即勞工）之權益為優先考量，研訂周延之配套措施。爰建議凍結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業務預算三分之一，待勞委會針對上述問題提出檢討改進之方案，向衛環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劉建國　　趙天麟"],["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一八四、","有鑑於勞工退休基金自民國94年以來，委託國內投信機構代操部分虧損高達31.05億，績效尚不如一年期定存利率，更遑論超越大盤，且代操經理人坑殺基金事件頻傳，導致基金嚴重虧損。然而勞退基金每年尚須支出新台幣10億元委託投信機構代為投資，顯然違背廣大勞工之期待。爰此，凍結「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待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檢討委外代操績效欠佳之原因，積極策訂防弊措施，強化投信機構對經理人之監督責任，並研擬調降委外代操金額比例，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鄭汝芬　　吳育仁","一八五、","鑑於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3項與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3條第2項分別規範新舊制勞退基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之收益，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惟近年來各國紛降低利息以刺激景氣，觀察自2005年至2013年8月，無論新舊制勞退基金之保證收益皆呈現降低的趨勢，保證收益率為1%左右，以微利時代而言，該政策不利於勞工老年經濟安全，爰提案全數凍結基金投資與運用規劃業務費，待勞退基金監理會提出提高保證收益率書面說明，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之。"],["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趙天麟","一八六、","勞工退休基金委外代操爆發勞退基金的代操經理人日盛投信前投資長陳平及前寶來投信協理瞿乃正，涉嫌為謀取私利，利用人頭趁著政府基金進出股市，短短1年多倆人海撈逾7千萬元，卻讓勞退基金與投資人損失逾38億，凸顯勞退基金監理制度不完善。惟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於103年度編列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業務相較於102年度減列585千元，其中包含「基金業務之研考及控管經費，減列辦理基金定期及不定期追蹤考核等費用」，顯然勞退基金監理會未重視代操經理人為牟取私利坑殺勞退基金問題，爰提案全數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待監理會提出檢討報告與書面說明減列原因，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趙天麟"],["主席：請勞委會勞退基金監理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肇熙：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所有提案委員給我們的指導，特別報告如下：第一，有關釋股部分，剛才已經說明；第二，針對是否把保證收益當作本基金績效列比的對象這部分，向委員說明，我們這幾年所編列的預算目標，例如102年的目標是3.7%、3.8%，103年更提高到4%以上，我們不會以符合保證收益率為滿足。目前我們之所以每個月公告保證收益率，係依據勞退條例施行細則之規範，每個月要上網公布，讓勞工瞭解。至於委外操作這部分，這幾年我們來已大幅加強監控。勞退基金監理會的預算非常拮据，懇請各位委員同意，針對監理業務這部分預算統一凍結十分之一，讓我們加強辦理。謝謝。","主席：第一八三案至第一八六案凍結十分之一，請問各位，有無意見？","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目預算總數793萬，凍結十分之一我沒有意見，但是第一八五案所針對的「基金投資與運用規劃」這部分，凍結數額要高一點，至少要凍結二分之一以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舊制勞退基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兩年定期存款利率，若有不足則需國庫補足。值此低利時代，銀行存款利率已非常低，但觀察勞退基金2005年至2013年的操作績效，新舊制勞退基金的保證收益都非常非常低，甚至平均大約只有1%，簡直比銀行兩年定期存款的利率還要低。操作績效如此低落不利於勞工老年的經濟安全，雖然自操的績效比代操好一點，但不管自操或是代操，其結果卻跟存放在銀行的利率1%是一樣的，等於沒有任何操作績效可言，結果我們還要負擔風險，所以這個問題滿嚴重的。","我們剛才討論的是否承接公股釋出一事，跟這部分也有相關，財委會有委員提案要求承接公股釋出的基金一定要長期持有，這是事實，確實有委員這樣提案。雖然此事尚未處理，但茲事體大，本席並非認為基金不能購買這幾檔股票，它可以買，但不是去承接公股。如果要承接公股的風險，那就大家一起來，所有基金都一起承接，本席就沒話說，現在只要求勞工的勞保基金跟勞退基金去承接，那太不公平了。","主席：林委員，我先做個處理，我剛才有點搞錯。黃主任委員所謂的凍結十分之一是指第一八三、一八四兩案，對不對？","黃主任委員肇熙：不是，我是指整個到後面。","主席：但是後面的項目不一樣，如何合併？","黃主任委員肇熙：因為後面其實是分出來的科目，比如監理業務還有分投資作業……","林委員淑芬：本席的提案針對的計畫與前兩案不同，我主張第一八五案單獨處理。","黃主任委員肇熙：請容我針對林委員剛才的指教做個說明。保證收益率定為多少其實牽涉到法制規範，貴委員會在11月25日審查勞退條例修正草案時就已檢討過，各位委員也充分討論過，顧及國庫撥補涉及納稅義務人的錢，所以決定保證收益率仍然定為銀行兩年定期存款利率。這是11月25日貴委員會的決議，是否我們還是照這個方向。","林委員淑芬：不能因為保證收益率定為1%，你就真的只給我們1%的收益啊！法律規範的目的是，萬一真的不行的時候，你至少要像定存一樣給予保證收益，但是各國退休基金操作績效都是保證收益的五倍、十倍，然後你卻表示沒有辦法，已經盡力了，只能給予保證收益的最低底線，它是minimum，不是maximum，你要給我們全部，不是給我們最壞的啊！","黃主任委員肇熙：報告林委員，監理會成立之後，從97年至今的保證收益是818億元，但我們實際的收益是1,700億，比保證收益多了880億元，所以我們不會以保證收益為滿足，我們一定會盡量以……","林委員淑芬：你還沒有提到代操部分的虧損，還有其他被胡亂搞掉的，所以你不能說基金自操的部分績效很不錯，過去5年賺了八百多億，我們要看的是總體的績效啊！弄到現在，基本上都在保證收益1%的範疇而已。搞到最後，你們的心態都是人謀不臧沒關係，反正沒有動用到國庫撥補就不會讓政府困擾，所以就可以上下其手，我覺得這種心態就是在滋長、助長那種胡搞、亂搞的可能性。我沒有說你是這樣，我說因為你們統統都抱著那種「反正不要國庫撥補，維持在保證收益的底線之內，那大家都放手的胡幹吧」，那些代操的業者就是這種心態，才會變成今天這種局面。","主席：林委員，因為第一八三案至第一八六案都是同一目的預算，是否凍結十分之一，但第一八五案的部分凍結比較多一點，讓他們去調整，這樣好不好？","林委員淑芬：十分之一都凍結在這部分就好了，凍結十分之一的金額等於是79萬，79萬全部都凍結在這個計畫。"],["主席：但是還有其他委員提案的項目。","林委員淑芬：但我的提案是凍結180萬，如果凍結十分之一變成只凍結79萬而已，本席提案針對的計畫預算數是184萬，至少要凍結84萬。"],["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委，剛才林委員一直在講你們這幾年整個收益只有一趴多，包括代操以及你們自操的部分，總體收益只有一趴多？"],["主席：請勞委會勞退基金監理會黃主任委員說明。","黃主任委員肇熙：主席、各位委員。監理會成立之後採取全球多元運用策略，新制退休金的收益率是2.73%。"],["江委員惠貞：包括代操與自操的部分？","黃主任委員肇熙：對，都在裡面。"],["江委員惠貞：其中自操部分的收益率較高？是不是？自操部分的獲利比較高？","黃主任委員肇熙：跟委員報告，新制基金部分，因監理會人手不足，我們沒有自操部分，全部都委外。因為新制退休金總額至今一兆六千億元，我們的人員，包括人事、政風、會計在內只有70人，所以我們的人手確實不足。","江委員惠貞：基本上，剛剛委員所提的數字跟你的數字差異很多，對不對？你認為你的績效高出一倍，保證收益是八百多億，你的績效是一千七百多億，你認為你們的績效多了兩倍，但是委員卻堅持他計算之後，你們的績效只有一趴，那你應該要說明啊！到底你們的收益是一趴、兩趴還是幾趴？你現在的保證收益是兩趴多，對不對？"],["黃主任委員肇熙：現在的保證收益是1.39%。","江委員惠貞：事實上你們的收益已經over，每年都over，對不對？"],["黃主任委員肇熙：對。","江委員惠貞：我只是不瞭解為什麼委員的數字跟你的數字差距那麼大？你們的計算基礎、母數到底有何差異？他說你們的收益率只有一趴，你卻說你們的收益有一點多趴，甚至更高，為什麼會這樣？你的880億到一千七百多億，這樣增加的不是一趴吧？","黃主任委員肇熙：對，事實上比保證收益多了一倍多。"],["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兩趴。"],["江委員惠貞：一倍多是兩趴？是不是？","黃主任委員肇熙：我們現在的收益率是2.73%，保證收益大約只有1.2%到1.3%左右。"],["江委員惠貞：可是你們實質上是二點多趴？","黃主任委員肇熙：對，2.73%。"],["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人家外國是6%。","江委員惠貞：不是，這不要跟外國比，外國是怎麼操作的？我還是要為公務員講幾句話，請教主委，你們一個人一個月的薪水是多少？有沒有7萬或8萬？","黃主任委員肇熙：委員講到這點就講到我們的痛處，我們的專業加給是中華民國整個公務體系中最……","江委員惠貞：請你告訴我，包括專業加給，你們的員工一個月到底領多少？有沒有10萬？","黃主任委員肇熙：同仁因為等級不同，薪水可能不一樣，平均大概……","江委員惠貞：好，請你告訴我，你們的同仁中薪水最低的那個薪資是多少？"],["黃主任委員肇熙：5萬。"],["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最低5萬喔！你去看看職訓局裡面多少錢？最低兩萬多啦。"],["黃主任委員肇熙：四萬五。","江委員惠貞：不是啦！你想想看嘛，做這種所謂的基金槓桿操作的人，一個月給人家薪資五萬多元，你能要求人家賺多少？"],["主席：他們都是委外操作的喔！"],["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他們是行政人員啦！","江委員惠貞：對，我知道他們是行政人員，行政人員你要叫他賺多少？所以我一再主張，我很贊成基金操作這部分應該採取行政法人的方式，不要讓公務人員去做，萬一來投標的公司中有一、兩顆老鼠屎，他們是整個公司投標，結果其中有一、兩個人變成老鼠屎，對不對？就是這樣啊！老實說，沒有洪福齊天的人就倒大楣，是不是這樣？","主席：等一下回頭討論大案子的時候會討論很久，是不是這個小的部分先處理掉，好不好？","江委員惠貞：對啊！所以如果全數凍結，我不曉得……","主席：不會，他現在沒有要全數凍結。"],["江委員惠貞：那你現在要怎麼處理？","主席：我等一下試著處理看看，好不好？大家的意見都表達的差不多了，很接近了，這沒有多少錢。","江委員惠貞：對啊，你本來是說第一八三案至第一八六案凍結十分之一嘛，他說十分之一要全部凍結在他那個計畫，對不對？","主席：對啊，但是這樣其他委員的提案就等於無法處理，所以我待會試著處理看看，好不好？","江委員惠貞：我的意思是，如果這部分全數凍結十分之一，委員可以接受，我就OK啊！不是嘛！你今天還是說十分之一的部分前面都不要處理，全部總量都凍結在他那個部分，假設總量是100萬就統統凍結在他那裡，或者總量是184萬就全部在他那裡，你叫主委怎麼點頭。","主席：沒關係，等一下我們再處理。","請王委員育敏發言。","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部分也涉及本席的提案第一八四案，關於勞退基金的監理，本席也一再強調，這部分涉及勞工退休的整體保障，所以即使是委外，特別是委外，要非常非常的審慎。不能任由投信業者以為這些錢不是他的錢就任意操作，甚至落入私人的口袋，這是絕對不允許的，過去的確曾發生過這種任意代操而且導致虧損的狀況，本席提出第一八四案就是要求這種狀況一定要改善。追求勞退基金能有一定的收益，甚至是更好的收益，這是所有委員共同的目標。在此大前提之下，應該尊重委員會的職權，讓整個委員會有獨立操作的空間，一定要秉持專業並且要求必須獲利的前提下去代操整個基金。所以，我覺得委員也不適合在此要求你們什麼可以買，什麼不能買，我們不可以去設下這樣的標準。包括剛剛有委員提到，財委會的委員也不可以提案要求你們一定要持股多久時間，比如要求你們持股長達一年，提出這種提案其實都是不適當的，因為這樣會讓你們的專業空間有所受限，否則一旦導致虧損，誰要負責？所以這是你們自己一定要追求的目標，要從這個方向去做。","另外，剛剛主席裁示全部凍結十分之一，這個裁示本席贊同，但是林委員提到凍結金額統統挪到他的提案的單一項目之下，這點本席不贊成。","主席：這部分涉及的金額真的不是太多，是不是可以折衷一下，全部凍結100萬，但比例最高的部分要在林委員那個提案的項目，由監理會自行勻支，這樣好不好，主委？","黃主任委員肇熙：好，我們接受。另外，向主席報告，剛才我徵得王育敏委員的同意，他的提案文字上稍做修正……","主席：沒有，他現在只是那個數字而已，現在應該就沒有主決議。","黃主任委員肇熙：有，那個文字上……"],["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文字上稍微修正。","主席：好，這部分我們來處理即可。","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主席，這樣我的提案等於只凍結23萬耶！"],["主席：現在進行王委員育敏等所提第一八四案之主決議。","一八四、主決議","有鑑於勞工退休基金自民國94年以來，委託國內投信機構代操績效尚不如自營，且代操經理人坑殺基金事件頻傳，然而勞退基金每年尚須支出新台幣10億元委託投信機構代為投資，顯然違背廣大勞工之期待。爰此，凍結「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業務」預算十分之一，待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檢討委外代操績效欠佳之原因，積極策訂防弊措施，強化投信機構對經理人之監督責任，並研擬調降委外代操金額比例，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鄭汝芬　　吳育仁","主席：第一八三案至第一八六案通過主決議一案，並凍結100萬，林淑芬委員提案項目比例最高，請監理會自行勻支，凍結之預算須待委員會同意之後始得解凍。","現在回頭處理保留的部分，改為主決議的部分先不唸，目前保留要討論的部分有第八案；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案；第四十三案；第一五二、一五七、一五八及第一八二案。改為主決議的有第五案及第一八四案。","先處理主決議的部分，第一八四案之主決議剛才已處理過。","現在進行第五案之主決議。","五、主決議","103年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公務預算編列「審查費」9,053萬3,000元，其中包含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外國仲介公司申請認可審查費用等。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範我國仲介公司收取服務費用數額，禁止我國仲介公司向外籍勞工收取規定標準以外費用，然國外仲介公司收取之國外仲介費用，係屬外國政府自行律定；鑑於屢有民間團體反映，國外仲介業者以簽本票方式超收仲介費用，並透過國內代收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依相關法規規定，外籍勞工來台工作前已簽署工資切結書（國外仲介、國內仲介、雇主及外勞四方簽署），並經外勞來源國驗證，若非於工資切結書記載之金額，仲介公司及雇主即不得向外籍勞工收取，為保障外籍勞工權益，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一個月內，將相關規定函送司法院，並請司法院依工資切結書之內容為依據，不以外籍勞工簽立之本票逕為強制執行。"],["提案人：林淑芬"],["連署人：陳節如　　趙天麟","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現在回頭處理保留部分，第八案已決定保留送協商。第二十二、二十三及第二十四案亦已決定保留送協商。","現在處理第四十三案，請勞委會勞資關係處王代理處長說明。","王代理處長厚偉：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四十三案，我們會後也提出一些資料給委員參考，有關勞資爭議的處理，其實不是以和解率或成功率為最大目的。目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也要求調解人員必須針對個案依據法律去判斷勞工應有的法定權益，我們也要求所有的調解案都必須在調查報告中載明勞工依法應有的法定權益。在調解過程當中，勞工若是在知悉自己應有的權益，並在自由意志下決定是否和解，我們當然予以尊重。在整個勞資爭議處理當中，我們不斷地要求各界的調解人不能為追求成功率而損及勞工的權益，所以，我們這幾年的成功率並未一直往上升，平均都在50%到55%之間移動，我們的成功率並未突然拉高。換言之，勞資爭議的調解人不至於為了追求勞資爭議的調解成功率，不斷地壓迫勞方放棄權益。我們也要求主管機關，如果勞工要申訴、檢舉，不應該強迫勞工進行調解，我們也要求調解人，如果在調解過程當中發現勞工要檢舉，立刻請他另案提送給勞工行政機關，也要辦理有關檢舉的查察，這些都沒有問題。甚至，調解成立以後，勞工要求勞工行政機關依法要進行裁罰，這部分我們也要求地方主管機關要依法予以裁罰。對於各地方處理勞資爭議調解人員的努力，能否請委員給予支持，預算部分若要凍結，凍結金額能否少一點？"],["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300萬。","王代理處長厚偉：報告委員，凍結300萬，等於全部的一半都沒辦法動了，可不可以凍結100萬就好？","主席：凍結十分之一，好不好？"],["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十分之一太少了！"],["王代理處長厚偉：那凍結100萬好不好？因為勞資爭議的處理是現在各地方政府……"],["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凍結200萬。"],["王代理處長厚偉：我們的預算才六百多萬。"],["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總共一千多萬耶！","王代理處長厚偉：沒有，我說的是這個區塊，因為我們還有很多其他的業務，包括大量解僱……"],["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一千多萬耶！","王代理處長厚偉：報告委員，凍結150萬好不好？","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不要，凍結200萬，不然就凍結300萬，否則就送院會協商。","王代理處長厚偉：報告委員，全國勞資爭議處理都由地方政府處理，請委員給我們一點支持，凍結150萬好不好？","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200萬，不然我們到院會再協商。","主席：既然林委員堅持，本案就送院會協商。","接著處理第一五二案，第一五二案是本席的提案，我剛才跟江委員討論過，考量到你們有積極在推動這件事，所以我們同意本案改為凍結十分之一。"],["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我的第一三六案呢？"],["主席：第一三六案改為主決議。","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沒有，我還跟你講，雖然通過主決議，但是預算還沒有處理哦！我說預算案部分我不要撤喔，你說先處理主決議，所以第一三六案並未處理。沒關係，保留啦！我還跟你說預算部分不撤喔！","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勞委會所有一般行政的預算都被保留了，乾脆明天全部撤了，都不要來上班了！薪水都不給了。"],["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功能不彰啦！"],["主席：第一三六案送協商。","第一五二案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接著討論第一五七及一五八案，第一五八案有主決議一案。","一五八、主決議","鑑於ECFA就業基金執行率欠佳，本院爰於101年決議相關經費改列公務預算，現因兩岸服貿協議針對11個服務業領域做出市場開放承諾，爰影響之勞工人數更多，影響層面更廣。故為確實協助受影響之勞工，勞委會應以「勞工」為關懷主體，重行檢視並增修相關作業規章，並將九成預算用於受衝擊勞工救濟之用，俾確實協助受影響勞工。"],["提案人：陳節如　　林淑芬　　葉津鈴　　趙天麟"],["主席：陳委員的部分是不是一起處理？","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沒有，那跟主決議不一樣喔，不是講那個錢的問題，你講的是第一五八案嗎？","主席：對。所以第一五七及一五八兩案要分開處理嗎？還是一起處理？這兩案的預算是同一筆，就是我們剛才討論半天的外國人聘僱許可及管理。"],["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一起處理的是第一六一案喔！"],["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他現在在處理第一五七及一五八案。","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我知道。第一五八案我可以凍結少一點，因為我的解凍條件不一樣，我的提案是要求ECFA這個基金要用在……"],["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各位同仁應該已看到我的主決議了，其內容是這筆經費改為公務預算之後應確實用於協助受影響的勞工，並將九成預算用於衝擊勞工救濟之用，最主要是後面這段話。本席所提的主決議要求，這筆五億九千多萬的經費移列公務預算之後的用途必須受限，不能用在你們剛剛提議修改的其他部分，你剛剛提議改兩個字，那部分不算。換言之，這筆經費的90%一定要用在受衝擊之勞工救濟之用，其他部分則由你們自行運用。第一五八案全部經費有十二億多，其中ECFA的部分是五億九千多萬元，可是我的解凍條件並不一樣，我的提案共有6項解凍條件，包括職訓局應進行職務再設計、不應該用教具等等，內容很多，我不再贅述。早一天完成就早一天解凍，這部分可以凍結少一點，當然不會凍結到五億多，而是凍結1億元，可以嗎？"],["主席：請勞委會職訓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陳委員，以下分為主決議及預算兩部分向委員說明。主決議部分，我相信所有委員都關切勞工的權益，我們勞委會當然更為關切，但是委員所提的主決議內容最後一段「將九成預算用於受衝擊勞工救濟之用」，這部分是否請委員多考慮一下。我們今天如果花一塊錢做好預防性的工作，可能未來就不用花十塊錢，所以建議是否將這句話修正為「將九成預算用於受衝擊勞工預防及救濟之用」。","陳委員節如：對了，就是「預防」二字，這點本席原本就不接受，「預防」的範圍太廣了，這點本席不接受。","林局長三貴：就我們所有的計畫來講，重點就是如何提升勞工的技能，防止勞工受影響。如果今天經費只放在救濟……","陳委員節如：你們還有一成的預算可以做預防性的工作，對不對？","林局長三貴：對，我們建議增列「預防及」三字在「救濟」之前。"],["陳委員節如：本席要求九成預算用於救濟。","林局長三貴：對於委員的關切，建議文字修正為「用於受衝擊之預防及救濟之用，並逐年將救濟的經費逐步調升。」這樣也可以，救濟面當然要關切，但是預防性工作一定要做好。","陳委員節如：本席的主決議案已要求九成預算必須用於受衝擊勞工救濟之用，你還要逐步調升，請問調升什麼？全部經費都要用到救濟上嗎？","林局長三貴：建議將九成的預算用於受衝擊之預防及救濟，向委員報告，今天我們花一塊錢在預防性的措施上，未來可能不需要花十塊錢。","陳委員節如：「預防」二字本席不接受，那個範圍太大了，本席就是要求九成預算用於受衝擊勞工救濟之用。","林局長三貴：如果把錢全部放在救濟方面，實際上就只是花錢而已。這部分真的請求委員再好好考量一番，如果用於救濟，就是一個福利措施而已，就是等著勞工掉下去，給他錢而已。","主席：先處理第一五七案，第一五七案是刪500萬，是嗎？","陳委員節如：這筆預算即使列在基金那邊，也是用於這個用途啊，對不對？","林局長三貴：ECFA部分的經費在使用上，本來就有預防性的業務，比如剛剛所講的幾個策略，當然救濟的部分是絕對……","陳委員節如：九成用於救濟，還有一成可用於預防耶！","林局長三貴：我的建議是請委員考慮，你用一塊錢做預防，九塊錢做救濟，搞不好未來要花更多錢在救濟上，所以我們一定會密切注意整個經濟情勢的發展，我們也絕對不會讓勞工在需要救濟時得不到救濟，我想委員也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陳委員節如：可是這筆經費放在公務預算中就是一個蘿蔔一個坑，你不能把這筆經費又挪到其他地方去，對不對？","林局長三貴：所以剛才已說明，其中執行的計畫項目等等，我們都會清楚地向委員報告。誠心的建議委員，把所有的錢放到救濟裡面，真的不是一個很好的作法，因為那樣真的就是什麼事都不用做，就等勞工掉下去。","陳委員節如：那就保留，因為別的委員也有意見。"],["林局長三貴：我們建議本案作文字修正。"],["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我特別請職訓局將去年如何花掉4億7,000萬的報告拿過來。事實上真的就是做一些充電起飛計畫、在地訓練計畫、就業協助計畫，以及協助特定對象，例如中高齡者職務的再設計。這些都是各地縣市政府幫忙做的，還是你們自己做的？另外還有協助取得技術士證的措施，舉辦就業發展的國際論壇，鼓勵企業建構勞資協商機制，避免受影響產業勞工權益的受損，最後還有勞工的一些支持服務的計畫。","我想這部分就像你說的，真的是幫勞工打預防針，將一些該做的事情，先做一些措施與處理，這部分我不曉得為什麼一定要只留在救濟這塊？事實上就過去的經驗來講，上次在基金裡面編了10億多，根本都還沒啟動。現在又要求這筆5億多的預算裡，要有9成拿來救濟，1成來做上述這些計畫，是否不太妥適？","剛剛主席特別講，報告不必寫太細。事實上我剛剛看到，你們所有的計畫都已經實施了，甚至在哪裡舉辦，舉辦情形如何，都很仔細的寫給委員了，希望委員們能夠仔細的看一下，我們再來做處置。像這次的H10N8，就有一個死亡病例，如果在此之前，我們能有一個很好的疾管流程做預防就好了。而要維繫該流程，事實上是需要花錢的，所以我贊成你們把這部分做得更紮實、更好，讓勞工能感受到他們是被保護的，不會怕政府有什麼政策，要打開活路，打開經濟的血路。勞工不會是犧牲者，而是被保障者，我想這才是我們重要的用意。"],["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當時編列ECFA就業基金，最大的目的是要做什麼？是預防衝擊對不對？"],["主席：請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對，三個部分都有包括，但實際上預防衝擊是很重要的部分，因為我們不希望看到勞工朋友在這部分受到影響。","王委員育敏：他們變成最大的受害者，才要領政府的失業救濟金，我們用救濟的手段幫助他們。我覺得這個主決議可以修正的是，一旦勞工的確成為必須被救濟的對象，政府一定要有責任去救濟他們。本席認為預算應用在前面的預防工作，不宜把所有的預算拿來做這種殘補式的工作，等著他們一個一個變成要救濟的對象。我們不要只做這種殘補工作。","事實上各個產業受到衝擊要轉型，勞工的技能要提昇、輔導，這就是你們要好好去做評估的。當這樣的對象出現時，就應該適用到方案中，而不用等到他真的非常落魄以後才去幫助他。","林局長三貴：跟委員報告，實際上我們為因應自由貿易化，凡是會受到影響或有可能受衝擊的產業，職訓局是逐家去拜訪，不會等到發生問題才行動。實際上我們是逐家拜訪，可以提供的協助與提昇技能的訓練都先做了。我們給委員的計畫裡面都寫得非常清楚，我們幾乎是全面性的逐一清查，我想這樣對勞工才有比較深遠的幫助。","王委員育敏：對，這對我們的產業與勞工本身，才是真正的幫助，你們是幫助他們升級。事實上，因應貿易自由化最重要的是，很多勞工需要再接受一些職能訓練，以便再升級。這對他們來講，將來會更有競爭力，就不怕開放了。今天我們可能對新加坡開放，哪一天是紐西蘭，還有其他國家，甚至未來有可能加入TPP。我們其實是走向開放的市場，所以他們應該是更有競爭力，未來更可以保障他們的工作權，應該是此種積極思維才對。","林局長三貴：沒錯，所有關於勞工的部分都是在此計畫中，因為其他部會通常不會專注到勞工部分。","王委員育敏：只有勞委會職訓局會關切到我們的勞工，為他們做這些鋪路的工作，對不對？","林局長三貴：沒錯，如果我們把經費的9成全部先放在一邊等救濟才使用的話，我相信對未來是非常不利的。","王委員育敏：好。本席建議，我們若真的為勞工好，這個主決議其實可以有修正的空間。本席覺得林委員與陳委員應該是想幫助這些已經受到衝擊，需要救濟的勞工，所以或許可以加入已經受到衝擊，需要領救濟金的勞工，這部分一定是政府保障的嘛！這筆錢你們也會出吧？"],["林局長三貴：我們一定會出。","王委員育敏：你們不可能把他挪到別的地方都不出，對不對？"],["林局長三貴：不會。","王委員育敏：我覺得增加這幾個字眼，是不是就可以更加消除兩位委員的疑慮。最後還是要鼓勵職訓局，應該做積極性的輔導工作。","林局長三貴：好的，謝謝委員。","主席：我覺得應該不會有共識，因為又要改文字，又要凍結1億，你們一定也不會接受凍結1億。","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凍結的部分跟這個不一樣，這是兩回事。","主席：我知道。你提出凍結1億，然後有解凍條件6項。"],["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我先講一下好不好？"],["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手頭的勞委會101年度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基金的執行情形報告，我要跟大家說，這些錢所花的事項，都是職訓局例行性業務，只是包裝成多加了「因應自由化衝擊」幾個字，然後去做什麼充電起飛，就算沒有「因應自由化」這幾個字眼，所有事項都是職訓局的既定業務。無論是充電起飛補助100%的訓練費用，或是在地訓練服務計畫於11個縣市設置服務據點，這些難道跟因應貿易自由化有關嗎？這些本來都是職訓局的既定業務。","其中還有中高齡職務再設計鼓勵，這本來也是職訓局的基本業務。另外，參加技能檢定的報名費與證照費補助，仍屬職訓局既定業務的發展計畫，這些與因應貿易自由化何干啊！最後，終於有一條有關的了，就是因應貿易自由化發展的國際論壇，要請德國、荷蘭和丹麥的高階主管來我們這裡座談。","關於因應自由貿易化，勞委會有這麼厲害，有本事預防？遇到產業衝擊要求個人轉型，只要他們輔導完就好了？貿易自由化的問題不屬個人，而是結構，他讓整個結構出問題了，而你們卻說不能適應是個人的失敗，因為你無法適應和失敗，我才輔導你轉型。這絕對不是個人失敗，而是產業衝擊，是結構問題，不要認為用個人轉型和個人技能再訓練就可以解決，這是一個社會結構、國家結構的問題。","我再告訴大家，一個中小企業受衝擊，該企業受僱者失業了，他改去做美容業，結果美容業服務貿易協議來了，因為供需失調，勞動條件下降，相關工作後面還有很多人在等著做，若做不好就不要做，結果又失業，改去做小吃攤，每個人都這樣。從穩定的到不穩定的，從勞動條件好的到勞動條件不好的，一路沈淪，最後成為自營業者，接受職訓局輔導，開計程車或做小吃攤。現在大家都去做小吃攤，受僱者的薪水降低，總體國家的人民消費支出減少，服務業也不會好，所以大家都縮衣節食。我們當立委的都去過菜市場，菜市場裡的小販告訴我們，最近他們的生意很差，所謂自由化貿易的衝擊是從製造業到服務業，從高階到低階全面性的衝擊，這不是轉型就可以解決的。賣自助餐的說，現在大家本來要花500元的，只願花300元。賣菜的也說，客人本來要買300元的，只買200元。家庭主婦說從200元中省下100元來買樂透彩，看看有沒有機會中獎。這些都是一環扣一環，是結構問題，而不是個人問題。","勞委會這麼行，有本事做到預防衝擊？不要在這裡笑死人，也不要騙人了。這些計畫統統是你們的既定業務，都是跟著你們既定科目在走的，那些新增的就業輔導站或服務據點，本來就是你們應該做的，現在只是多了一筆錢讓你們亂花。這筆錢為什麼重要，因為明年要選舉啦！為什麼不能做救濟之用而是預防救濟，就是等到明年選舉時，加個預防救濟之用，所有能辦的都可以請款補助，所有跟執政黨相關的團體，都可以來申請使用這些經費，這是給明年選舉綁樁用的，等著瞧啦！"],["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本來這節很單純，我的解凍條件剛剛也跟他們講好了，就是公私立職訓機構無障礙設施及相關訓練設備與機器等等，解凍的條件只是這樣，所以很簡單。剛剛職訓局的蘇組長也跟我談過了，所以這項凍結少一點，你們自己講凍結多少，至於主決議是另外一回事。"],["主席：現在主決議怎麼辦？目前沒有共識。"],["陳委員節如：我這項先解決再說。"],["主席：請勞委會職業訓練局林局長說明。","林局長三貴：主席、各位委員。經費的部分，委員是否可以考慮凍結二十分之一？"],["陳委員節如：二十分之一是多少？我不會算。"],["在場人員：（在席位上）6,200萬。","陳委員節如：那就7,000萬好了，最少是這樣。"],["潘主任委員世偉：（在席位上）只有3,100萬而已。","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7,000萬，我算過了。"],["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這是選舉綁樁用的啦！","主席：你們趕快確認一下，講一個具體的數字好嗎？","林局長三貴：那就照委員剛剛提議的，凍結二十分之一。"],["主席：凍結7,000萬好不好？","林局長三貴：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的經費剛剛在ECFA的部分已經凍結過一次了，ECFA的部分實際上也凍結了二十分之一，這是連續累積的。"],["主席：是第七項嗎？","林局長三貴：因為6,000萬也在那裡頭，所以已經凍結二十分之一了。","主席：沒有，今天所有關於貿易自由化的統統沒凍結到，全部都和第七案併案了。","林局長三貴：對，因為剛剛講的母數的關係，如果我們排除他們的話……","主席：好，本案凍結二十分之一。主決議的部分要不要休息討論一下？","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現在的問題是，你限制他們這樣做，那他們就不必做了。你的主決議跟他們的執行業務是不符合的，就算全部不凍結，他們仍然做不了事。提主決議沒有關係，但主決議不能跟他們現在的業務衝突。","主席：沒關係，因為剛剛主委也同意我們可以先處理預算。主決議的部分，目前沒有共識。"],["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主決議先不予處理啦！","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對啊，沒共識就不處理。"],["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就凍結了嘛！"],["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主決議先保留啦！","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主決議的部分，我覺得應該照這個部分來處理。"],["主席：照什麼部分處理？"],["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凍結二十分之一。"],["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我不同意。"],["在場人員：你們已經凍結6,000多萬了。","主席：第一五七案刪減500萬；第一五八案凍結二十分之一。主決議的部分還要繼續討論嗎？我看算了吧，這樣就好。"],["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主決議不處理嗎？"],["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主決議要處理啊！"],["主席：要如何處理？","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你處理的主決議跟他們要做的業務是衝突的，叫我怎麼點頭？"],["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這樣下去明年都不必選舉了！大家都要綁樁啦！"],["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不要每次都想那麼多好不好。"],["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一定是這樣啦！","主席：先這樣，如果真的不妥，我們再另外處理。","現在處理第一八二案。"],["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保留。","主席：保留送協商，因為前面也有一般行政的提案。","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一般行政的部分全部保留就對了，有第一三六案、第一八二案，還有第二十三案。","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不止，現在到底有幾案是保留的，可以唸一次嗎？","主席：剛才保留協商的部分有，第八案、第二十二案、第二十三案、第二十四案、第四十三案、第一三六案及第一八二案。","本次會議做如下決議：「中華民國103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預算公務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處理，院會處理前須交黨團協商。」現在散會。","散會（17時48分）"]],"block_lines":[1,6,6,9,28,28,31,31,32,32,34,35,38,39,45,45,46,49,52,55,58,59,60,70,75,76,78,110,111,111,114,115,116,116,118,119,120,120,122,123,124,124,126,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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