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經濟、財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3日(星期一)9時2分至12時5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瓊瓔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費鴻泰等43人擬具「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羅淑蕾等20人擬具「商業會計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說明提案旨趣。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知道商業會計法可能因為IFRS的關係要做一些調整,但是我們修法要考慮幾個面向,第一是它的完整性,一個法如果沒有完整性的話,會讓讀這個法的人非常辛苦,第二是應該有的定義或定理在法條裡面都應該有所說明,就像我們讀歷史,如果該歷史為了時間關係而節省紙張,比如從堯舜以後中間跳過很多朝代直接到唐代,又跳過很多朝代到民國,然後中間的過程你說可以參考什麼書。 我們看促產條例,其中的稅法非常複雜,今天有財政部賦稅署的人在場,他們也應該很清楚,我們知道為了促產條例的稅法,各個國稅局的審二科忙得一塌糊塗,然後每個公司或會計師也忙得一塌糊塗,因為促產條例有施行條例、有施行細則、有注意事項、有要點及解釋令,換句話說,需要非常專業的人才能看得懂該稅法。 為什麼我要講這樣的話呢?商業會計法在95年我進到立法院以後跟現在所要修正的都是同樣一個觀念,他們認為有些東西可以不要擺在裡面,這就完全不符合我剛才所講的兩個原則,比如他們把第六章的入帳基礎、第七章的損益計算拿掉,但這部分需要什麼人才看得懂呢?講到什麼人看得懂我要先跟各位委員還有與會的人士報告,商業會計法是國家的會計大法,那是要給什麼人看的呢?是要給台灣至少有登記註冊並營運的公司總共120萬家看,要讓120萬家公司大家都能看得懂。可是如果我們修了一個法,把一些東西從商業會計法裡面拿掉,美其名說我要把它移到施行細則、到要點或是到解釋命令,換句話說,這120萬家會有99.5%的人都看不懂。我再請問如果按照經濟部這樣的改法,什麼人才能看得懂呢?只有幾千人看的懂,就是會計師看得懂、學財務會計的人看得懂,然後其他的人都看不懂,因為你把一個簡單的事情、把一個有全貌的事情、把一個整體的事情給複雜化了,不斷地分散到各個地方去,因此一般人就看不懂了,那看不懂該怎麼辦呢?就只好找專業人士來協助了。 商業會計法在95年時的修法方式是這樣子,今年送來還是這個樣子,當時我在此地已把我的邏輯講給大家聽,委員們大家也都接受了,經濟部如果要用這種方式來處理商業會計法,那我會建議將商業司搬到金管會去,商業會計法沒有那麼複雜,它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就好像一個人的五官全貌一樣,比如眉毛要一根一根修理太麻煩了、牙齒要一顆一顆處理太麻煩了,所以就把眉毛和牙齒拿掉擺在另外一邊,如果有人想要瞭解眉毛和牙齒的時候,我們再去另外一邊瞭解。這就是我所點出商業會計法在修法時很不make sense的邏輯。 為了因應IFRS的改變,我修法的目的是針對商業司所提出來的法表達我個人的意見,在過程中我也找了很多實用性的人、也找了很多會計師與專家做研究,同時我們也提供給金管會看了半年,然後我所修的法就是這個樣子。我剛才講我跟商業司所不同的地方是商業司沒有找實際去用的這些人來看,我相信不論是經濟部也好、經濟部所屬的商業司也好,對於商業司所修的法,有多少人看得懂呢?當一個法的結構性被破壞了,把很多章節拿掉了,造成大家都看不懂,請問對什麼人有利啊?99.5%做生意的人如果看不懂,當然對他們是不利的,可是如果是對從中可以得利的專業人員來說,對他們就是有利的嘛!所以我建議在座的各位委員可以認真去瞭解,商業會計法是根本大法,它的全貌絕對要保持完整,至於技術上的問題,當然可以做調整,但是全貌一定要留在商業會計法裡面,報告完畢。 主席:接下來請羅委員淑蕾發言。(不在場)羅委員淑蕾不在場。 請經濟部張部長就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出報告。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今天由 貴委員會併案審查行政院所提「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費委員鴻泰等43人及羅委員淑蕾等20人擬具「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部有機會列席報告,至感榮幸。 一、行政院提案部分: 本部為因應國際會計準則之發展趨勢,並檢討不合時宜條文,擬具「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次計修正36條(新增4條、刪除20條及修正12條)要點如下: (一)參考國際會計準則規定,調整本法會計用語。 (二)參考國際會計準則規定,增訂財務報表要素、認列條件及衡量基礎之原則性規範。 (三)配合本法修正後就會計準則僅作原則性規範,爰刪除有關會計項目分類、入帳基礎及損益計算之規定。 本次商業會計法修正,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基本觀念,並刪除細部規範,移列由授權子法加以規範。將可強化會計法令之制定彈性,並與公開發行公司採用IFRSs之政策相互呼應,以減少會計準則適用之衝突,對於提升我國商業之國際競爭力,將有莫大助益。 二、關於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部分: (一)委員提案因應國際會計準則趨勢,調整本法會計用語及增訂原則性規範部分,與行政院版提案方向一致,本部敬表同意。 (二)委員提案保留會計項目細部規定部分,將續行討論。 至於剛才費委員所指教的,因為其中有很多專業的問題,我們等一下審查的時候再請委員繼續指教。 三、關於羅委員淑蕾等20人提案部分 委員提案修正商業會計法第65條,將商業之決算,由必要時得延長一個半月,修正為必要時得延長二個半月;及第83條修正該法生效日期為民國104年1月1日,基於企業實務需要本部敬表同意。 以上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予支持與指教,並祝各位健康平安,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5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 首先請許委員忠信發言。 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日月光確定停工對嗎?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是。 許委員忠信:工研院預測今年的GDP成長率只有1.8%,明年只有2.89%,請問你們估計這樣的停工對我們GDP的影響大概會如何? 張部長家祝:一間公司的停工,如果是短期的話,在GDP上可能比較不容易反應,但時間如果拉長導致整個產業受到影響的話,GDP就會受到衝擊。 許委員忠信:所謂長大概是多久以上? 張部長家祝:我們評估大概是3個月以上到半年時間就算是很長了。 許委員忠信:如果停工3個月大概會影響多少GDP? 張部長家祝:這個我沒有辦法計算,我也不是這方面的專業,因為GDP的整個計算模型都要帶進去計算才會知道可能會影響多少,我剛才特別報告單一公司的影響不容易反應,但是整個產業包括上、下游的衝擊就比較會有反應。 許委員忠信:所以你覺得3個月以上就開始會有影響? 張部長家祝:對,對產業就會發生影響,我們就講產業面。 許委員忠信:好,我們11月份的訂單,在台灣接單海外生產的比例又飆升到53.7%,而上個月是53.1%,所以飆升的速度相當快,請問是否有可能加以扭轉呢? 張部長家祝:事實上今年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就是訂單其實是增加,但全年的出口增加很小,也就是兩者有落差,這就表示台灣接單海外生產的比例愈來愈高,坦白講如果沒有辦法更有效吸引台商回台投資或設廠的話,這個現象會持續存在,因為我們現在覺得…… 許委員忠信:會更惡化! 張部長家祝:對,我們現在很重要的是如何讓我們國內的投資環境有一個具體的改善,其次是讓投資設廠的東西輸出到其他國家的時候,在關稅部分也能有很好的一個處理,也就是所謂的FTA區域經濟整合的問題,所以一方面要人家進來,另一方面產品也要能出得去。 許委員忠信:馬總統說TPP是現在當前的要務,請問經濟部是否有在做積極加入的準備? 張部長家祝:現在不管是TPP或RCEP,我們是採雙管同步推動的方式,相信許委員也很清楚,這兩個在整個性質上有一些不同,包括組成的會員國及目前的進展都有一些不同,基本上我們在TPP這部分有一個專案小組針對我們有一些跟所謂TPP他們的談判內容…… 許委員忠信:這是刻不容緩…… 張部長家祝:我們自己國內的落差要趕快檢討,換句話說,不是你想參加人家就讓你參加,必須國內的制度與相關的政策能跟他們接軌才可以,不然參加的話還是會被要求接受所有談判國共同的一些協議與協定。 許委員忠信:謝謝部長,另外有關第三方支付的草案已經快要送行政院了,是不是也請游司長一起上來說明?我想請問部長,第三方支付無疑是網路上的交易,由第三方來做payment的service,也就是付款的服務,我們有沒有可能把它擴大到代收水電費?如果代收水電費的話,是屬於第三方支付嗎?還是它會變成銀行或支付服務的系統?會不會有這個問題? 張部長家祝:其實所謂的代收代繳水電費也是透過網路或第三方支付的…… 許委員忠信:我家的瓦斯、水電是沒有透過網路的,所謂第三方支付的定義就是雙方在網路上交易,由第三方來支付,但我的水電費並沒有透過網路啊! 張部長家祝:它也可以利用網路來處理,但不一定要用網路。 許委員忠信:大部分的人家裡的水電費是透過銀行系統代付沒有錯,但是並沒有在網路上付水電費啊! 張部長家祝:不是,他是沒有在網路上有個交易啦! 許委員忠信:沒錯啊!所以這個如果也是第三方支付的定義的話,這樣是不是太擴張了?我個人反對這樣的擴張。 張部長家祝:這部分在公聽會、座談會討論的時候有不同的見解,因為整個過程是由游司長處理,不知道有沒有時間讓游司長說明正反兩面的意見? 許委員忠信:好。 主席:請經濟部商業司游司長說明。 游司長瑞德: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關於公共事業的費用能否透過網路來支付,公聽會的大部分業者都希望能開放這樣一個…… 許委員忠信:業者當然希望開放啊!現在他們希望開放水電費,你同意後將來它會將所有的payment、所有的付款都在網路上代付耶!一開放以後,後果將不可收拾,因為水電費既然可以由第三方支付的話,那其他所有的付款也都可以來支付了,為什麼水電可以特別?所以我個人反對這樣的一個擴張。其次我想請問司長,我們現在開一家銀行的資本額要多少? 游司長瑞德:對不起,我不曉得。 許委員忠信:我們現在大概要10億,現在的第三方支付其實做了很多銀行的一些服務,現在也規劃要讓它開放儲值,儲值的部分我們現在是規劃3萬,但業者希望能提升為10萬,甚至能儲值人民幣,請問商業司的態度為何? 游司長瑞德:報告委員,因為一開始院裡交代這個任務以後,我們找了很多業者與政府機關協商,大部分的業者說從最近的統計來看,每一個人的每一筆交易金額大概是七八千塊錢,大家的共識是認為儲值上限訂為3萬元應該是適當的,所以我們就訂定了這樣一個規範。 許委員忠信:所以是不贊同提升至10萬? 游司長瑞德:目前沒有這樣的考慮。 許委員忠信:3萬已經是很高了,你去查我們的銀行體系,活儲的存款戶有多少是3萬塊以下的?有非常多,而且它的儲值又沒有利息,變成是一個可以獲取相當大暴利的行為,我們的悠遊卡儲值上限才1萬,3萬已經是很高的門檻,假設我們用3萬這個前提在網路上開第三方支付的戶頭,每個人儲值3萬,但如果它倒閉的話該怎麼辦?我們如果沒有像銀行一樣密切的監理,倒閉的損害將會非常地普及,跟銀行倒閉是一樣的。 游司長瑞德:儲值部分,我們在法令規範中都會要求要辦理信託,或是全額提款保證,基本上,如果我們的金融監督單位可以確實執行,大概不會發生這樣的事。 許委員忠信:我個人要求其資本額必須充足,你認為3億或10億,哪一個比較適當? 游司長瑞德:目前規劃方向是3億。 許委員忠信:個人認為應該提高,因為將來萬一倒閉,波及面會很廣,而且,對我們整個銀行體系衝擊很大,所以,其主管機關應由金管會擔任,現在不管是歐盟、美國、英國,也都是如此作法,像英國是由FSA金融監理機構監理,因為他們很多業務都是banking的行為,我個人認為,主管機關應該移到金管會,這樣才不致產生監理漏洞,這是我就國際銀行法專業提供給司長的一個建議。謝謝。 游司長瑞德: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簡單幾個問題請教部長。有關日月光案件,昨天張董事長去拜會陳市長,之前部長曾經提到,如果將來有重大違規,或是嚴重污染案例,雖然過去這些大廠根據產創或其他相關法令,享受租稅優惠,但你也不反對進行修法動作,改變他們的優惠措施,是不是?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對!要有法律依據。 黃委員偉哲:目前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張部長家祝:是,現在沒有。 黃委員偉哲:如果它繼續污染,除了地方…… 張部長家祝:他們是每年申請。 黃委員偉哲:依據相關環保法規或其他法令,地方政府除了制裁其污染行為及依法裁處外,對於租稅優惠這部分,如果他們明年繼續申請,你們沒有有准駁之權? 張部長家祝:基本上,這個方向我們是可以同意,如果一個公司…… 黃委員偉哲:我們現在講的是未來的修法方向。 張部長家祝:我知道。如果這個公司有很多違法作為,他在申請相關政府補助優惠時,我們在某些條件上加以限制,我想也是合理的。這裡所謂的租稅優惠…… 黃委員偉哲:這是一個態度,但我們還沒有修法,怎麼辦? 張部長家祝:對!我知道,在此我要說明的是,產創條例是針對投資抵減部分,只要在研發部分有投資,依規定可以折算抵減,所以,法律很明確規定。如果有哪些違法行為,或過去有什麼違法紀錄,就不能申請…… 黃委員偉哲:部長,你現在是不是告訴我們,依照現制,不能限制他們? 張部長家祝:沒有錯,現在沒有這樣的限制,現在只看有沒有研發投資,只要有這個行為,就可以申請投資抵減。 黃委員偉哲:修法恐怕曠日廢時,修正的法案要出得了經濟部、行政院,然後到立法院,再進行一讀、二讀、三讀,都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日才能修法完成。 張部長家祝:那也不見得,像這種簡單的修法,如果有委員提案,很快就可以通過。 黃委員偉哲:你這麼有信心?有把握? 張部長家祝:如果有共識,不一定要從行政院這邊走比較長的程序…… 黃委員偉哲:甚至行政院不提對案,你都可以支持? 張部長家祝:對,但我們還是要看委員建議的修正法條是什麼樣的內容。 黃委員偉哲:那當然。不會因為程序問題,就是行政院沒有提出對案,你們就不同意? 張部長家祝:基本的方向和精神,我們表示支持,只是在相關規定上,必須合情、合法、合理。 黃委員偉哲:另外,QE已經要緩步退場,這對我們經濟的影響,部長有何評估? 張部長家祝:好像是減少100億美金…… 黃委員偉哲:是緩步退場,所以不是到此為止,接下來還有。 張部長家祝:觀察相關智庫的研究,這100億美金的影響範圍很小,衝擊不大。 黃委員偉哲:我的意思是,100億美金只是開端,不是最終嘛! 張部長家祝:那要看將來最後的情況。 黃委員偉哲:初步來講,QE緩步退場是100億、100億慢慢減少,對我們的經濟影響如何? 張部長家祝:這我沒辦法評估。 黃委員偉哲:做為經濟部長,你沒辦法評估? 張部長家祝:對不起,這涉及很多財政層面、金融層面問題…… 黃委員偉哲:不只這樣,會影響到外人投資,也會影響我們的經濟成長。 張部長家祝:對!他的範圍很廣,但影響是很間接的。 黃委員偉哲:本席認為政府不能沒有態度,不能沒有因應政策。 張部長家祝:那當然。 黃委員偉哲:你不能說「不關我的事」、「我不知道」啊!不能這樣子。 張部長家祝:我並沒有這樣講。 黃委員偉哲:那你說你不知道…… 張部長家祝:委員問可能100億、200億、300億減少,其影響有多大?我說現在沒辦法評估。 黃委員偉哲:你覺不覺得應該要評估? 張部長家祝:需要評估啊!政府有很多相關的專家…… 黃委員偉哲:部長,QE退場不是今天才講的,而是半年前、一年前就在講,只是那時還沒有行動,但是我們不能沒有經濟對策、預估的評估。 張部長家祝:我同意。 黃委員偉哲:將來如果QE全部退場,對我們的經濟影響是什麼?我們有什麼因應之道?若緩步退場,譬如50億、100億,對我們影響是什麼?我們要如何因應?這些都必須預作準備。每年我們審查政府預算時…… 張部長家祝:我們有很多智庫,也有很多財經專家…… 黃委員偉哲:對啊!相關智庫的因應方案,應該都要攤開在你桌上,幕僚幫你看過後,就要提出建議,你要有個態度,針對將來的方向加以處理。是不是應該這樣?本席的建議是,你的態度可能要更積極一點。 第二點,有關獨立董事的問題,很多政府機關成立的基金會或是政府持股未達50%,但有實質影響力的基金會,其負責人或CEO,不管是董事長、理事長,或執行長、總經理,如果在外面還有兼職,部長認為如何?適不適當?由政府派任的這些機關、財團法人、基金會或是社團法人負責人,事實上他們領的都是專職的薪水,如果這些領專職薪水的人,不管是法人代表,或是政府百分之百掌控的基金會代表,他們在外面兼任專職工作,你覺得適當嗎?譬如你是部長,是公務員,還兼任外面民間機構的工作…… 張部長家祝:這都有相關法令規範。 黃委員偉哲:請司長回答我。 主席:請經濟部商業司游司長說明。 游司長瑞德:主席、各位委員。公務員如果派到財團法人…… 黃委員偉哲:如果不是公務員,而是派到財團法人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執行長,領的是專職薪水,在外面可不可以再兼職? 游司長瑞德:委員的意思是,政府機關派一位民間人士到政府機關的財團法人擔任董監事,…… 黃委員偉哲:當董事長或執行長,領的是專職薪水,如果他在外面還兼任其他民間機關的董事長、總經理或獨立董事,這樣可不可以? 游司長瑞德:如果是學術團體的獨立董事應該是可以的。 黃委員偉哲:獨立董事領的是專職薪水耶? 游司長瑞德:獨立董事只有領獨立董事的薪水。 黃委員偉哲:薪水滿多的!你們要不要限制啊? 游司長瑞德:政府機關請民間人士擔任政府機關財團法人…… 黃委員偉哲:請他擔任董事長或執行長,薪水都是十幾萬,可說是部長級以上的薪水。如果他在外面還兼職,而且領的是專職的薪水,這樣好嗎?我覺得這需要去思考。 游司長瑞德:另外一邊的薪水應該不是專職,否則兩邊統統是專職,我想另一邊應該是兼職。 黃委員偉哲:這部分請司長就業務主管部分加以思考、研究。 游司長瑞德:好,在獨立董事部分,公司法沒有規定,是金管會在負責。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 主席:請丁委員守中發言。 丁委員守中: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的修正主要是要因應國際會計準則的發展趨勢,費委員鴻泰及羅委員淑蕾很快提出和國際接軌的配套修法,我們表示佩服與支持。 接著本席想請教部長,11月的外銷訂單410.5億美元創下新高,而且是連五紅,這是不是一個很可喜的現象?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外銷訂單代表我們的企業的業務或出口增加,所以這當然是一個可喜的現象,但是剛才也有委員提到,這些外銷訂單有些是國內接單、海外生產。這部分的比例…… 丁委員守中:對,海外生產的比重已經達到53.7%,經濟部要如何扭轉這個比例? 張部長家祝:如果國內接單、海外生產的情況越來越多,表示我們的生產基地外移嚴重。 丁委員守中:工廠移到海外生產,對創造國內就業沒有幫助。 張部長家祝:對此我們有兩個重大的工作一定要做,就是要改善投資環境,讓台商回台投資,不要都設廠在海外。不過這其中有很多現實的條件,有些條件改變了,有些並沒有。現在海外勞力的成本也在增加,條件不再像以前一樣。另外是出口國和我們之間關稅優惠的問題,我們讓廠商回台投資生產,可是產品不是在國內消費,還要銷出去嘛! 丁委員守中:這些學理我們都曉得,像是FTA,我們也希望經濟部加把勁,拿出具體的做法來改善國內的投資環境,不要只是講理論上該如何做。 張部長家祝:以前立法院休會期間,我每兩個禮拜就會主持一次投資障礙的檢討,現在是每個月一次。我們是根據現有的實例個別處理,因為除了制度面改善之外,很多問題是執行面的。 丁委員守中:最近我看到了有關宋楚瑜主席的專訪,他在省府的那段期間,管考確實很重要,我們也希望部長能加強管考追蹤,讓提出來的政策主張都能落實,好不好? 張部長家祝:好。 丁委員守中:日月光K7廠遭停工處分,經濟部次長表示他很擔心有轉單的效應,但是環境污染的處罰權責單位是環保署及地方政府,經濟部除了擔心之外,有沒有規劃因應的措施呢?轉單可能把訂單拱手讓給國際的對手,使韓商受惠最大,如果停工超過3個月,供應鏈布局恐怕會往國外移,這是很嚴重的事情。我們希望經濟部有具體的作為,因應未來可能的情勢。 張部長家祝:我們希望短期之內的轉單,國內其他廠商都能接手,時間拖長了就對我們越來越不利,因為轉單的效應會到國外。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我們就由工業局等相關單位的專業團隊進駐,根據我們的了解,問題的發生並不是設備引起,而是操作、應變及程序的問題。所以今天要改正並不需要很長的時間,只是如何讓操作穩定、讓環保單位同意復工,我們預計時間不會很長,因為我們的專業團隊看的情形…… 丁委員守中:日月光張虔生先生拜會陳菊市長時,似乎展現了決心要改變。 張部長家祝:對,他是這樣說明。 丁委員守中:我們希望政府對於可能的轉單效應要規劃因應,好不好? 張部長家祝:他們的改善計畫其實已經做好了,我們也希望趕快落實。 丁委員守中:再者,內政部李鴻源部長受訪時表示,地質法施行已經滿3年了,但是中央地質調查所到現在還沒有公布地質敏感區域,例如可能大規模崩塌的潛勢區域,這是李部長處理災害潛勢圖感到最困擾的地方。地質敏感的地區如果不公告,內政部空有災害潛勢圖的套疊也依法無據,只能依建管法來處理。但是經濟部表示,山坡地的開發是由內政部管理,就算公布地質敏感地區,也只是資訊的提供,無法以此限制山坡地或區域的開發。這樣的說法好像各部會互相推來推去,雞生蛋,蛋生雞,你們之間到底要如何協調,把這個問題根本解決呢? 張部長家祝:委員這個問題非常好,媒體或社會大眾可能不太了解,地質法是在100年12月公布施行的,相關的子法曾經在101年公布,打算公告地質敏感地區。 丁委員守中:你們應該把相關資料公布啊!像內政部長李鴻源…… 張部長家祝:委員請聽我講完,去年我們把相關子法都修正完成,本來打算在明年3月公告第一批。但是我必須要說明,地質法規定在開發行為之前必須加做一些地質調查、評估,會同原先的申請書表一併送審。地質法對任何開發地區無法做任何的限制或禁止開發,這是兩回事。不是說地質法公布以後,某個地區就不能開發。 丁委員守中:地質法規定,高潛勢大規模崩塌災害區域不能開發啊!而且還要有相關的…… 張部長家祝:地質法只規定這些地區的開發必須做一些地質相關的安全評估,這是地質法唯一的規定,它規定要做哪些項目、要做什麼評估,併同開發計畫送去申請。至於對現有包括已開發的、合法的、違法的,都不適用地質法新申請的規定。新開發的部分,因為是100年12月…… 丁委員守中:對於既有的建築物也有一些補償、轉移的方式。 張部長家祝:那是其他法律的規定,在地質法裡面並沒有這樣規定。 丁委員守中:至少在地質調查所裡面有相關的規定。 張部長家祝:地質調查所現有的一些地質敏感地區…… 丁委員守中:我們發現一個事實,根據國家地震中心的資料,台北市如果發生6.3級的地震會震倒4,000棟建築物,每一棟建築物以十戶、八戶來計算,就會有三、四萬個家庭破碎,十來萬人口傷亡,這是很嚴重的事情。現在你們對很多地質敏感地區遲遲不公布,建商照樣大批買地、大批地建設開發,無辜的受害者持續在增加,請問經濟部為什麼不早一點公布呢? 張部長家祝:所以地質法在子法修訂以後,就按照期程分5階段公布全台灣地質敏感地區。 丁委員守中:子法施行已經滿3年了,到現在還沒公布,你到底是在顧忌什麼?是顧忌建商的開發利益,還是人民的權益? 張部長家祝:沒有滿3年,是在100年12月公布施行,101年訂定與修正子法的,今(102)年就準備要公布了,所以是分5階段。 丁委員守中:我們希望你提早,地調所的地質鑽探資料早就知道哪些地方是脆弱地形。 張部長家祝:他們手上其實都有資料,但公布要經過審議。 丁委員守中:越拖越晚的話,開發程序已經在進行,市民買房子也已經在進行,無辜受害者就會更多,我們希望你早一點公布。 張部長家祝:將來開發行為要經過地質法公布地區新增加的一些評估。 丁委員守中:我們希望政府能夠早一點公布對全民大眾有保障的資料。謝謝。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禮拜大家關注的焦點除了日月光以外,還是非常關心GDP到底能否保2,但這不是今天我要談的問題。明年GDP的狀況到底會怎樣,我個人認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恐怕是非常重要,如果協議能成,GDP就可望能夠過關,如果還是一直拖延,恐怕GDP就很難有什麼新發展,部長看法如何?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真正最重要的是和中國大陸經貿關係正常化與制度化,包括服貿、貨貿和爭端解決,這些都完成以後,我們要和其他國家洽談FTA加入區域整合才會有機會。如果我們和中國大陸關係一直有很多問題尚未處理的話,要和其他國家談FTA就非常困難,這是我親身經驗,我在WTO和APEC的所有場域都是和對方雙邊談。 廖委員國棟:尤其我們現在的重要對手韓國正積極和中國談FTA,一旦成功的話,我們所有ECFA的優勢恐怕在短時間內就會消失,我非常擔心這部分。 張部長家祝:TPP和RCEP馬上都會逐步完成,包括中韓、中日韓。 廖委員國棟:你是指韓國還是台灣?我們在RCEP和TPP的狀況怎麼樣? 張部長家祝:我是說都會逐步完成,對我們威脅也越來越大。 廖委員國棟:所以我們的環境非常險峻,在這樣的狀況下,我認為經濟部對於服貿協議的作為可能不夠,你們不能一直等著立法院,立法院什麼時候通過什麼時候才開始,這是不能等的。經濟部應該自有一套說詞說服民眾,讓民眾感同身受知道服貿協議是非常重要的項目,如果不成那就會如何,你們應該要有更多說帖才對。 張部長家祝:其實我們有相關說明、宣導、座談及說明會,這些都持續不斷進行,從來沒有停止過,尤其貿易局同仁在這一年花了非常多時間結合相關部會在做這項工作。 廖委員國棟:這陣子經過你們的說明,你覺得輿論或民心有傾向…… 張部長家祝:我覺得了解的人越來越多,但是因為一直有不同聲音及其他意見,所以在溝通說明上還是有很大的困難。 廖委員國棟:有困難怎麼辦?我們也不能停止。 張部長家祝:所以要持續溝通。 廖委員國棟:要繼續努力,這是今天要跟你談的第一件事。第二,鮭魚返鄉是你們的政策,還是哪個部會在主政? 張部長家祝:是我們,就是台商回台投資。 廖委員國棟:我看了你們的數據,2012年的時候根據經濟部統計外商來台投資總共有26家,103年到現在為止只有7家,為什麼差距會那麼多?今年比較沒有人要回來,還是該回來的都已經回來了? 張部長家祝:不是,每年狀況都不太一樣,比如去年有一些大型投資,今年比較少,但是台商回台投資總金額和外商投資金額並沒有減少,甚至還有增加。 廖委員國棟:總額是增加的? 張部長家祝:是的。 廖委員國棟:希望真的是這樣。但我很想再和部長討論另一種鮭魚返鄉,那就是花東民眾陸陸續續遷到都會,被都會化吸引到台北、高雄或台中,人口一直在下降,所以我們一直推動希望這些鮭魚也能回鄉。很多人到台東、花蓮,但那些都是西部的有錢人去蓋民宿,進行其他相關的觀光休閒旅遊投資,真正花東在地人回去的幾乎沒有。就經濟部立場,你沒辦法創造對東部有利的條件,讓想就業的東部人有地方可以就業,這樣就沒辦法吸引民眾回鄉,所以你就要想東部有什麼產業可以發展。 張部長家祝:以東部的好山好水,我們對於大規模開發,尤其工業開發是不鼓勵,甚至是限制的。 廖委員國棟:當然。 張部長家祝:所以,東部地區的產業發展就業機會只有觀光相關產業會比較適合。 廖委員國棟:部長,我要提的就是這部分,和經濟部有關的產業只有一個深層海水產業。 張部長家祝:對,廖委員提過很多次。 廖委員國棟:可以開成兩個部分,一個是養殖研發的部分,第二個是養生園區的部分。如果能夠大力推展深層海水產業的話,我相信養殖和養生是可以好好開發的,可以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 張部長家祝:對,我們也很希望能夠很快開發,但是廖委員也清楚因為技術發生困難。 廖委員國棟:為什麼花蓮抽得到水,台東抽不到水? 張部長家祝:整個工程遇到了瓶頸。 廖委員國棟:我現在要問的是能不能把期程縮短,不要等到明年底? 張部長家祝:我們自己也希望期程縮短,如果技術問題可以解決,包括鑽探管線及取水問題能夠解決的話…… 廖委員國棟:部長,技術的後援就是經費,只要給了經費,技術就可以解決。 張部長家祝:我並沒有聽到水利署說經費有困難,就是一直提報取水的問題。 廖委員國棟:水抽不出來就是因為經費不夠,只要給了經費,相關技術就可以解決。 張部長家祝:經費方面我們會支持。 廖委員國棟:深層海水產業請部長務必支持,那是花東唯一可以發展的產業,就像你說的花東不要煙囪產業,除了觀光休閒旅遊業之外能夠讓花東活起來的就是深層海水,現在已經有兩個地方要做深層海水養生園區,一個是台肥,另外一個是民間的水泥業者已經開發了。我不曉得你們有沒有關注這部分?經濟部應該從政策面協助他們。 張部長家祝:好。 廖委員國棟:是不是請水利署給你們一個報告,順便也給我一份。 張部長家祝:好,因為廖委員提過很多次,我也有在注意該如何趕快解決這個問題。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台灣和韓國比輸得很慘,在總體經濟、產業經濟方面都很明顯,包括台北市的經濟也越來越落後首爾,所以整體現象當然要怪政府,現在看到的問題當然很多,我上次有提到,我們對中小企業到國際行銷的補助太少,你們的處長答復我說你們的經費太少。很多廠商跟我反應,到國外去,我們的產品以及發明不輸人家,但是跟別人的造勢場面相比較,就引不起別人的興趣。以一個個案來講,籌組一個參展團至少要花一、兩千萬的費用,中小企業處給他的補助,大概是兩萬、三萬,頂多是五萬,隔壁的韓國場面排場之大,一問之後,一場至少要六、七千萬台幣,韓國政府除了費用全包以外,相關官員還到場輔導,外交部還在當地幫他們做媒體關係的協助。反觀我們,廠商到一個新的國家展覽,看不到我們自己的人,連要找聯絡電話,他人生地不熟的翻電話簿都很難找,找外交單位的經濟駐外人員,甚至是電話不通,錢沒有,連人也沒有,他們出去以後就像天涯流浪客一樣,兩者相比較,他們覺得是欲哭無淚! 今天早上在財委會審決算,發現你們的中小企業處編列的獎補助費用,一共是60億,我覺得真正花在中小企業國際行銷的協助、補助上面的錢,一定很少。請問部長,你有數目嗎?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在60億裡面,有一半是關於中小企業的信保基金的保證。另外的一半裡面是有很多種補助,就像許委員剛剛所講的,還不到十億。 許委員添財:剩下來的不到十億。 張部長家祝:我再跟許委員報告,剛才你提到的個案我也希望能瞭解一下,因為經費不夠這是我們要想辦法的,希望將來能夠逐年增加,但是有一個我比較不能接受的,就是他找不到駐外單位的人員協助,因為我們協助的有貿易局等幾個單位。 許委員添財:他們給我的說法是在準備期間都找不到人,但是在開幕的時候,他來了,拍拍照,還說要請吃飯,就是要拉關係。 張部長家祝:許委員,可不可以提供這個個案的資料,讓我瞭解、檢討,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除了中小企業之外…… 許委員添財:現在你就要求做國內的中小企業到你的駐外單位進行國際行銷、展覽等活動的時候,要有整體性、系統性的SOP作業。 張部長家祝:另外,我必須報告的是我們的駐外單位基本上分成幾類。 許委員添財:那個部分以後再說,因為時間關係,我要做些建議提供你參考。 張部長家祝:好。 許委員添財: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應該是行政院預算的總幕僚長,預算分配結構出了問題,她應該是最懂的人,她應該要重視決算,從決算中檢討預算應該如何做合理、有效、與時俱進的調整。有些錢用不出去,像早上我們審查的外交部、國防部101年度的決算,這是公開的資訊,外交部賸餘將近23億,國防部賸餘將近63億,光這兩個單位加起來就有85億,這85億比你中小企業處信保基金等整年的預算加起來還多,這些錢都將退回國庫,為什麼會退回國庫?因為錢用不出去,預算的執行力差,搶到錢了,錢不用退回!缺錢的要不到錢,所以要拜託經濟部長,你要為中小企業處,為台灣的中小企業界,在行政院裡面你應該要做強勢的要求。 張部長家祝:我們一定會繼續爭取,因為台灣現在的企業…… 許委員添財:所以這是一個嘴巴講要「拼經濟」,實際行動卻是不重視經濟,而且是反經濟的行為,我們從公部門的預算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所以部長,可能你也不重視預算!我在當市長上任的第一天,就把所有的預算資料拿出來檢討,這樣就會知道哪裡需要改正,財政為市政之母,不是數字,而是內涵、結構、過程呀! 張部長家祝:我們絕對沒有不重視預算,但是因為整體預算會框列在一個範圍之內。 許委員添財:台灣在世界是中小企業最強的王國,是king的王,不是滅亡的亡。 張部長家祝:我們有30萬家。 許委員添財:中小企業王國就是台灣。 張部長家祝:對。 許委員添財:現在中小企業被你逼得不得不出走,因為再努力研發,技術再革新,結果產品行銷不出去,到最後只有吃老本,把原來既有的技術拿到落後國家去尋找生產要素,成本低廉的生產方式跟基地,這樣不是你把中小企業趕走嗎? 張部長家祝:倒也不是趕走,因為是中小企業發展的需要。 許委員添財:現在就是這樣!所以你應該要把我現在的質詢拿到行政院給院長聽,在以後編預算的時候,要幫中小企業處及台灣的中小企業在國際行銷部分,以中小企業國際行銷科目專款專用。部長,你覺得合理嗎?可行嗎?必要嗎? 張部長家祝:在會計科目裡面…… 許委員添財:拼經濟,要拼中小企業! 張部長家祝:我們想辦法增加預算,這是一定可以的,但是…… 許委員添財:科目那麼少呀! 張部長家祝:有沒有單列一個科目,這個我…… 許委員添財:我在幫你,你怎麼反而在反駁我? 張部長家祝:我沒有反駁,我只是覺得我不能接受。 許委員添財:你沒效啦!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要修商業會計法,請教部長,台灣有多少個公司行號?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司長說,有登記的公司行號的最新數字是有66萬家。 主席:請游司長瑞德說明。 游司長瑞德:商號有60萬家。 費委員鴻泰:總共是…… 張部長家祝:總共120萬家。 費委員鴻泰:你知道我們為什麼要修商業會計法? 張部長家祝:我剛才有報告修法是因應IFRS,還有過去有一些…… 費委員鴻泰:部長,我請教你,台灣實施IFRS是從哪一年,哪一月,哪一號開始的? 張部長家祝:我記得我在華航的時候,IFRS就開始了。 費委員鴻泰:今年1月1日 張部長家祝:今年1月1日,但是前面幾年是各公司雙軌在辦理。 費委員鴻泰:我請問你,雙軌之前是用什麼法? 張部長家祝:就是一般的會計原則。 費委員鴻泰:也叫做國際會計公用原則。 張部長家祝:對。 費委員鴻泰:IFRS就是那個的調整。 張部長家祝:對,國際的…… 費委員鴻泰:IFRS原來主導的是美國,現在主導的是歐盟,現在美國又積極的加入主導,所以美國可能從106年會決定要不要用,基本上,國際會計準則和IFRS在大框架上是沒有什麼改變的。我再請教一下,在台灣會用到國際會計準則的是哪些公司? 張部長家祝:現在上市、上櫃的公司。 費委員鴻泰:是現在這120萬家嗎? 張部長家祝:現在的規定是上市、上櫃的公司要用,其他的則是鼓勵。 費委員鴻泰:或者是公開發行的公司。 張部長家祝:對,公開發行的公司。 費委員鴻泰:這些公司有多少家? 張部長家祝:上市、上櫃的公司大概有1,000多家。 費委員鴻泰:上市、上櫃的公司不到2,000家,公開發行的公司有幾家?全部大概就是3,000家。 張部長家祝:全部有3,000家。 費委員鴻泰:在120萬家中,這3,000家佔了多少的比例? 張部長家祝:比例很小。 費委員鴻泰:原來的商業會計法和去年之前用的國際會計準則在商業會計法中都沒有矛盾之處,如果有矛盾之處,我們當然要改,換言之,運用IFRS的監督單位是金管會而不是經濟部商業司,你們手中可能沒有六法全書,我要麻煩商業司的幕僚唸一下現行的商業會計法第七十六條第一項第五款的規定。 主席:請經濟部商業司游司長說明。 游司長瑞德:主席、各位委員。商業會計法第七十六條:「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未設置會計帳簿……」 費委員鴻泰:我是請你唸最後一款。 游司長瑞德:違反第六章、第七章規定,編制內容顯不確實之決算報表。 費委員鴻泰:部長看懂了吧?最後一款是關於違反第六章、第七章的規定,你知道你們現在要修正的商業會計法是怎麼修法的?請教部長,第六章總共有多少條?其實你們是沒有準備就跑來要修法,這樣很丟臉,部長是主管商業會計法的行政首長。 張部長家祝:第四十一條到第五十七條,這個法律比較專業…… 費委員鴻泰:商業會計法絕對沒有金管會主管的上櫃、上市公司的相關法律來得專業,所以真正要論專業的話應該是在金管會,這就要談到一個觀念問題,這個法應該是讓不專業的人就可以看得懂的,因為我們有120萬家企業主和員工,有的企業主、公司只有夫妻兩個人,那麼專業的話只是增加他們的成本而已,但獲利者不是他們。部長再看看第七章,第七章總共有幾條? 張部長家祝:總共有7條。 費委員鴻泰:第六章有17條,第七章有7條,第七十六條罰則的最後一款是違反第六章和第七章的規定,結果第六章的17條被你們修得只剩下4條,第七章的7條被你們修得只剩下1條,結果這120萬家的中小企業主和員工就會看不懂,只好花錢找會計師。照理說,商業會計法是商業大法,應該是什麼人都看得懂,真正碰到細節的部分時就像去圖書館一樣,就某一個題目找哪一本書、看哪一本書裡的哪一章,如果大一的課本裡面沒有相關的描述,那就看研究所的課本。邏輯應該是這樣,你們現在的邏輯卻是讓大家統統看不懂,看不懂的話怎麼辦?生意還是要做,只好花錢找專業代理人,否則動不動就被會檢察官起訴,被法官判刑坐牢或罰款,而所謂的專業代理人就是搞財務會計的學者、教授、會計師,所以你們這個法的精神就是讓大家看不懂,讓大家花錢。你們的司長上星期五已經來找我討論過,他看不懂,你也看不懂,請問誰看得懂?商業會計法應該是讓大家都看得懂,真正牽涉到很細節的東西可以查看相關的資料,應該是這樣修訂法而不是讓大家統統看不懂,看不懂的話要怎麼辦呢?我不想講「圖利」兩個字,但你們的基本精神就是朝這個方向在走,你知道嗎?部長並不是因為張家祝先生的身分而來這裡報告,是因為經濟部長的身分來這裡報告,你主管這個法的修正,必須讓大家看得懂。同時,你們所調整的商業會計法第六章、第七章等於被刪除了,在95年送來修正的商業會計法居然要將第四章刪除,當時我反對,因為照當時那樣修的話,這個法就不像個法了,大家就看不懂了,基本上,120萬家中有99.9%的企業主是幾個人的公司,有些是永遠不會上市、上櫃的,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是永遠不會上市、上櫃的,你們卻一定要讓他們適用上市、上櫃的規範,讓他們花那麼多錢去請會計師,你不覺得這個邏輯很奇怪嗎?我這樣講,不知道部長聽不聽得懂? 張部長家祝:聽得懂。 費委員鴻泰:這不是很奇怪嗎?該有的東西就擺在商業會計法裡面,牽涉到上櫃、上市公司,金管會自然會告訴他們該怎麼做。就如剛才大家提到的日月光,它自然有一個會計部門,自然有幾大會計事務所幫它簽證。剛才許委員添財也說了,中小企業不需要請會計師,因為他們不需要財簽,只要稅簽就好了,因此商業會計法不可以修成這樣子,修成這樣子是讓做小生意的人統統看不懂,只好去找會計師。我也向會計師公會的人講得很清楚,請他們專心的把上市、上櫃公司處理好就可以了,況且現在全部執業的會計師也只有1,500人,根本無法面對120萬家公司,而且絕大部分的人不會公開發行也不會上市、上櫃。部長聽懂了嗎? 張部長家祝:好。 費委員鴻泰:我覺得你們修這個法真的是很荒謬,我剛才也說了,我真的不願意直指你們在圖利什麼人。 主席(廖委員國棟代):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對於商業會計法沒有什麼特別的意見,因為費委員是會計師,他每天都在菜市場,每個星期六、星期天都在做服務的工作,所以他比較有意見,因此,等一下我們會尊重他的意見。我比較在意的是幾天前我曾經在這裡請教過部長有關日月光停工的問題,當時我問部長,日月光一旦停工,他們準備好了沒有?你們準備好了沒有?部長當時的回答是你們完全沒有準備,也就是你們預計日月光停工可能產生的效應和可能發生的情形,準備好了沒有?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指的是產業鏈嗎? 黃委員昭順:不僅僅是產業鏈,當然產業鏈一定會受到影響,你們準備好了嗎? 張部長家祝:對於其供應鏈的轉單和工期,我們已經做過評估。 黃委員昭順:你們做過多少評估?可能影響的層面為何? 張部長家祝:如果在3個月內,影響就不會太大,超過3個月的話對整個產業鏈的供給會有比較大的影響。 黃委員昭順:日月光是位於加工出口區的一個廠,而且是一個很優質的廠,從日月光事件一開始發生到現在,經濟部和加工出口區所扮演的角色是什麼? 張部長家祝:日月光發生的這些問題,包括在行政處理上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的問題,加工處也和環保局一直不斷的在溝通,同時也在查證相關的事實。除此之外,就我們的瞭解,在其排放污水的部分並不是設備的問題而是在於其整個處理的過程,包括它的應變、措施等等,比如高雄市環保局最後給予的處分上是寫:既然污水處理的設備發生故障、發生問題,為什麼不立即提報? 黃委員昭順:是故障嗎? 張部長家祝:對,這些都是所謂的應變措施和行政程序的問題,所以是不是蓄意或惡意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當時一直認為他們故意這樣做。現在比較重要的,也是剛才黃委員問到的重點,一開始我們就有一個專業團隊進駐去瞭解其所產生的廢水…… 黃委員昭順:專業團隊裡有哪些人? 張部長家祝:除了我們相關的同仁之外還有6位學者、專家。 黃委員昭順:哪6位學者、專家? 張部長家祝:我現在沒有名單,都是環保推薦的名單。 黃委員昭順:等一下提供給我。 張部長家祝:好。專業團隊去瞭解製程產生的廢水是什麼樣的水,它製程所產生的廢水是鹼性的廢水,為什麼會因為酸度過高被處罰,就是因為在加強酸中和時系統出了問題,所以變成酸度過高被處分,可是排放的水是鹼性的,這其實就是日月光在整個處理上…… 黃委員昭順:我們想知道日月光有沒有偷埋暗管? 張部長家祝:到目前為止,我們查證的結果是那些暗管都有申請,但是它的暗管有3類:一種是有申請也有許可;一種是有申請還在處理程序中;另外一種是有申請但還未完成申請程序。 黃委員昭順:哪一個管子還沒有完成申請程序? 張部長家祝:這個細節我不瞭解。 黃委員昭順:沒有完成申請的部分有沒有排放? 張部長家祝:據我瞭解應該是沒有,我們查到的管子,如果真的是所謂的暗管,應該是藏起來,不必公開攤出來申請。 黃委員昭順:偷埋暗管其實是很容易查的,最近發生的一些事情,不僅是日月光事件,還有之前發生的食用油事件都嚴重影響台灣企業體的形象,發生這麼多事情之後,在挽救台灣企業形象上,不知道部長做了什麼樣的努力? 張部長家祝:基本上,誠如我一開始所說的,對於這個事件我們會毋枉毋縱,大企業對於環保相關法令必須有非常高標準的自我要求與法律的遵守,所以我們必須督促相關的企業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只有把環保做得更落實,企業的形象才能更堅固。 黃委員昭順:部長的目標是不要讓日月光停工超過3個月就對了? 張部長家祝:基本上我們無法掌握其時間,但我們的看法是它的整個問題是出在操作面,如果今天是要把整個設備重新改變、設置,時間可能要很長,但現在是操作面的改善,就我們的瞭解,只要高雄市政府認為其操作比較穩定、不會發生問題,監測器是不是控制得很好,作業人員和相關的程序要改正,所需要的時間應該不會很長。 黃委員昭順:你們大概有多少時間可以協助他們? 張部長家祝:不是多少時間的問題,現在我們全部都在協助他們。 黃委員昭順:進駐的團隊需要多少時間解決他們現有的問題? 張部長家祝:就如我剛才所說的,我們已經在隨時協助他們,只是說做到什麼程度高雄市環保局才會認為可以了、同意了、接受了,這部分還要看雙方對於改正的方法和效果…… 黃委員昭順:我們其實是陷入兩難,一方面是環保,一方面是經濟,前段時間內政部長說清境農場的問題是經濟部的事情,不知道部長的看法如何? 張部長家祝:我不願意就這件事做評論,但我可以以另一個方式來說明。基本上我不願意讓大家認為各部會在互踢皮球,有關清境農場的問題,經濟部的部分是地調所對於地質敏感地區的公布,但地調所公布地質敏感地區的主要是作為申請時必須加做地質評估的根據,所以任何地質敏感地區的公布並沒有禁止與限制開發,就如環境影響評估一樣,環境敏感地區的開發要做兩階段的環評,所以這裡面可能有誤會。 黃委員昭順:各部會要有一致的口徑而不是各說各話,例如環保署,我從頭到尾弄不清楚他們在講什麼,到今天我還聽不懂他們在講什麼,我覺得這是很悲哀的一件事。 張部長家祝:經濟的態度是很希望把事實釐清,但不要造成互踢皮球的印象,因為這就政府的形象整體而言並不好。 黃委員昭順:日月光、清境農場和食用油等等事件都直接影響到台灣在全世界的形象。 張部長家祝:黃委員剛才提到一個問題,我特別說明一下,環保署為什麼前後的發言有所改變,主要是因為他們後來看到我們之前所講的一些東西的具體資料和公文,他們才發現原來是這樣。 黃委員昭順:這就是環保署不對的地方,在沒有弄清楚事實之前,作為最高行政單位的環保署署長的發言對整個企業體的影響是非常大的,今天這件事情可能會造成未來產業鏈發生什麼狀況,以及影響台灣在全世界的企業形象,我覺得部長在這方面必須去設法。 張部長家祝:我們會全力讓它改正後可以儘快的復工,我們能夠做到的是這樣,但最後還是要高雄市環保局能夠同意、接受所有的改正效果。 黃委員昭順:這絕對不只是地方政府的事,也是中央政府的事。 張部長家祝:對,我們是產業輔導的機關‥… 黃委員昭順:幾個案子都發生同樣的狀況,所以我們希望部長要加油。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已經是今年的年底了,這一次可能是部長今年最後一次列席經濟委員會,下星期一是12月30日,所以下星期部長不可能來列席了。總結到今年為止,部長擔任了將近1年的經濟部長,請問部長對於今年台灣的經濟滿不滿意?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不滿意。 陳委員明文:部長的回答語氣相當肯定,坦白講,我也不滿意,台灣人民也不滿意,但是,最近我們看到馬英九對台灣的經濟好像還很滿意,甚至還說台灣的經濟成長率是亞洲4小龍之首,我不瞭解這個資料是從哪裡來的,不過,今天我們也不需要探討馬英九怎麼講。現在大家流行以一個字來代表過去的一年,聯合報最近公布這一年的代表字是「假」字,也就是以「假」字來代表台灣,這也是這一年來人民的感受,當然,所謂的「假」,大家都知道是針對食安的部分,對於臺灣的經濟,你有沒有什麼字可以用來形容或代表? 張部長家祝:很抱歉!我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一下子要我去想一個字,我現在還想不出來。 陳委員明文:2012年是用「漲」,但是,2012年臺灣的經濟,根據我的所見所聞,也很符合「假」這個字。政府預估GDP是3.8%,到了現在卻是腰斬;甚至已經連九降了,還說只要ECFA簽定了,臺灣的經濟就會起飛。事實上,根本都是假的! 其實我今天來這裡,等於是在跟你探討這一年來我們整個臺灣經濟的發展,我不瞭解為什麼我們臺灣的經濟成長率會這樣疲軟,而且似乎沒有轉好的跡象。既然你不能用一個字來形容,可是未來一年你可能還要繼續當部長,你能否告訴我,甚至也給臺灣人民一個期待,明年開始臺灣的經濟在你的推動之下,會不會有什麼比較好的結果或有什麼比較具體的計畫?請你用一分鐘的時間簡單談一下。 張部長家祝:簡單來講,我們現在的內部與外部環境都非常地險峻。以內部環境來講,例如:招商投資的問題、產業結構改變不如預期的問題。至於外部環境,主要是我們的產品、我們的投資都要出口,跟其他國家之間關稅處理的問題。換句話說,跟其他國家的FTA、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的問題,都是非常險峻的狀況。所以內部與外部的問題要同步並儘快地解決,並不是三、兩個措施就可以把整個環境改善的。 陳委員明文:我們當然瞭解有內部與外部的問題,但整個臺灣的經濟面,就像過去一年裡,我們都把經濟無法成長、起飛歸責於金融海嘯、八八風災等因素。我個人認為,真正的理由是我們應作為卻未作為。事實上,有很多經濟狀況,只要經濟部、經建會等政府部門的官員有具體的作為,其實我們的經濟是會起來的。但我們看到的好像都在推卸責任。國民黨執政已經6年了,這6年平均的GDP大概是3%。記得國民黨政府在執政一開始,總是批評過去8年如何如何,過去8年扁政府執政時,統計起來,GDP的平均值大約是4.4%。大家應該記得,那段時間也經歷過SARS、金融海嘯乃至網路泡沫化等等。尤其,九二一的災後重建更是影響臺灣的經濟發展,但起碼GDP還有到4.4%。坦白講,扁政府時期的經濟臺灣人民並不滿意,所以我在這裡要提醒你,臺灣人民不會因為GDP的數字漂亮就覺得好。事實上,臺灣人民的感覺是,薪資沒有成長,物價卻不斷地上漲。記得1997年也曾爆發金融海嘯,當時臺灣的平均年所得是1,235美元,韓國是1,394美元。到了2011年,臺灣還只是1,477美元,但韓國已經達到2,896元。也就是說,韓國的成長率將近98%。我想,這些數字你應該都很清楚。 另外,關於物價的問題,根據瞭解,目前世界許多物價諸如:小麥、黃豆、玉米、糖、咖啡,都是下降的。以小麥為例,已從每英斗1,334.5美分跌到現在的633.75美分,跌幅相當大。工業用的礦產包括鎳、銅、鉛、鋅、鋁乃至鐵礦石,跌幅也都相當大。我為什麼要列出這些數字?就是要告訴你,每項物品的價格都下跌,只有我們的物價一直在漲,尤其我們的油價還是在漲。我們的薪資沒增加,別人的薪資卻持續成長,原因何在? 張部長家祝:陳委員,剛才後面提到的下降這部分,確實是這樣。但是,所謂的能源這部分都是上漲的,也就是說,包括氣、油都是上漲的,我們這部分的價格是跟著國際的價格走的。 陳委員明文:部長,天然氣的價格是下降的,降幅為15.87%,2013年已經降到4.41了。汽油也是一樣,今年初我們是843.75,現在已降到434.25,沒有錯吧? 張部長家祝:對。 陳委員明文:燃煤也是一樣啊!這些物價的跌幅都相當大。 張部長家祝:我們看過去10年的趨勢,油與氣的價格是往上漲的。 陳委員明文:部長,我提出這些數字只是要提醒你,臺灣現在的經濟成長率事實上是不升反跌,這是我們應該要檢討的。針對推動經濟這一塊我們作檢討的話,從江宜樺上任即談到悶經濟,一直沒有辦法解決臺灣的經濟問題,直到現在行政院才把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案子拍板定案送到本院來審查。似乎現在大家都期待自由經濟示範區能夠在立法院順利審查通過,正式實施的話,好像臺灣的經濟才有救?是不是這樣?不過,萬一自由經濟示範區失敗,怎麼辦? 張部長家祝:其實自由經濟示範區只是一個項目。 陳委員明文:但是,到今天為止我們看不到其他的項目。 張部長家祝:因為那個項目是一個大的…… 陳委員明文:過去也有所謂亞太經貿中心,後來也是失敗啊!所以不要太冀望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成功,萬一失敗時,怎麼辦?包括你所講的台商回台投資專案,事實上,並沒有什麼具體的成果。今天在年終之際跟部長探討臺灣的經濟,我們非常期待部長,也真的希望明年能夠看到好成績。臺灣的經濟不能繼續再讓它這樣悶下去了,事實上,你應該拿出魄力,提出具體的計畫。我們現在從經濟部這些書面資料所看到的,都是過去傳統的思維,在推動的經濟政策裡面,我們看不到你們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變化所提出的對策,這是非常令人擔憂的。所以,我特別在此地提出來。 張部長家祝:謝謝委員的指教。 陳委員明文:也希望部長能夠好自為之。 張部長家祝:謝謝陳委員。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明年度自由經濟示範區會是一個很大的重頭戲,雖然是經建會規劃,不過跟經濟部關係非常密切。請問部長,你能不能用白話文講一下自由經濟示範區到底會長什麼樣子?講一些大家聽得懂的,因為現在外界很多人都說聽不懂。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很多國家都有類似的做法。比如說,設一個專區,這個專區裡面所有的處理,包括貿易、關務的處理等等,都是跟區外的地區不一樣,而且有特別的優惠、特別的放寬。臺灣這個自由經濟示範區最大的不同,是把這樣的概念分散在很多不同的地方,所謂的六海一空,或者加上一個專區。基本上,在這個區域裡面,為了將來因應國際貿易自由化所要做的東西,可以先在這邊先試先行。換句話說,如果今天內部對於很多的做法以及跟國外的相關貿易上之處理有疑慮的時候,就在專區先做,可是範圍受限,所以其他地區不會受到影響。 賴委員士葆:有人說,以前的加工出口區每天早上八、九點都會看到很多作業員,特別是女性作業員進園區的景象,自由經濟示範區以後是不是會看到很多外國人自由進出,還是怎麼樣? 張部長家祝:人員進出是一種。人員、貨物、金錢和資訊都是要自由流通,在專區裡面是可以自由進出的,這跟在區外是不一樣的。另外,剛才說到加工出口區的人員進出,那個是加工出口,現在這個專區不是屬於加工出口。如果講加工出口,充其量就是有些貨物其實不能進到臺灣裡面,但是可以在專區裡面做加工,然後再出口。 賴委員士葆:所以,我就講嘛,比如說,看到有一些貨櫃進來,然後它又出去了。有些人看到的是外國人來這裡,然後他們又出去了,是不是? 張部長家祝:對。因為我們在其他區外都限制這些,目前是有限制或有條件開放的,所以在專區裡面…… 賴委員士葆:自經區一旦開跑,一年後的效益有多大,你有算過嗎? 張部長家祝:這個部分經建會有算過,我現在手邊沒有這個數字。經建會在現階段以及第一階段在實施的是自由貿易港區。第二階段要等到專法通過以後…… 賴委員士葆:專法通過以後,效益有多少? 張部長家祝:我現在手上沒有這個資料。 賴委員士葆:你不是參加過開會嗎? 張部長家祝:對,我參加過開會。但是,因為它這個有各種不同的評估。 賴委員士葆:這一部分要講出來啦!你講出來,人家才會有感覺。 張部長家祝:因為現在整體評估的部分,還是在經建會那邊。我們只是參與,共同做規劃。 賴委員士葆:你知道自經區現在政府要投入多少錢? 張部長家祝:我們在整個討論裡面並沒有涉及到這一塊。 賴委員士葆:我告訴你,基本上,政府是不投入錢的啦! 張部長家祝:對,沒有涉及到這一塊。 賴委員士葆:政府做的就是政策鬆綁、市場開放這兩大主軸。 張部長家祝:是。 賴委員士葆:既然是這樣,我跟你打包票,草案送到立法院審查的時候,絕對不只六海一空,而是六海一空加n個海。比如說,花蓮港為什麼不加進來?花蓮港沒有啊!宜蘭為什麼不加進來呢?花蓮、宜蘭選出來的立委絕對會要求要把他們加進來。然後,南投的立委也會說南投是唯一的山區、唯一沒有靠海的,也要求把這個地方變成一個自由區,你敢說沒有嗎?所以,這就是我一直在強調的,最後來這裡絕對是百花齊放,然後就百地齊開,全都開了。我跟你講,那我們就變成自由島了。 張部長家祝:賴委員的這個觀察,其實我們在討論的時候也有這樣的考慮。但是,我們在討論過程中也有一些看法認為這個示範區有分實體區與虛擬區,所以,不是任何地方都有這個條件,它至少要符合所謂「區」的一個條件。 賴委員士葆:我跟你打包票,因為政府不投入錢,這一點很重要。政府如果丟錢進去,那你剛剛講的就make sence。政府既然不丟入錢,只是市場開放、政策鬆綁,那為什麼不要每個縣市都來呢?每個縣市的首長絕對會有這個壓力,每個縣市選出來的立委也會有這個壓力,就是「我也要」。 張部長家祝:委員的這個講法非常好。事實上,這個問題如果真正會發生這個效果,就沒有所謂的試驗了。 賴委員士葆:對。 張部長家祝:就全區了。 賴委員士葆:就一步到位嘛! 張部長家祝:對。其實經建會一開始也很希望有些東西是全臺適用,但是,因為很多人還是擔心…… 賴委員士葆:我現在再一次跟你打包票,到時候花蓮、宜蘭絕對會出來講,南投更要出來講,為什麼?他們會說:「我是唯一的山區,我們這個地方不開放的話,怎麼有辦法吸引人?」 張部長家祝:這樣的開放是好的。 賴委員士葆:是好的嗎? 張部長家祝:是啊! 賴委員士葆:既然我們的開放你樂見,請問部長,你樂見未來是這樣的發展嗎? 張部長家祝:基本上,有很多東西我們是參考國際間…… 賴委員士葆:你樂見這樣的發展吧? 張部長家祝:因為現在我們的山區裡面還要…… 賴委員士葆:你樂見這樣的發展吧? 張部長家祝:如果相關的制度、相關的配套都先做好的話,我覺得,這是將來一定要走的方向。 賴委員士葆:是現在做,還是一年後做? 張部長家祝:因為有很多配套,包括為關務等,現在很多東西…… 賴委員士葆:那些都不是問題,問題在於要不要!講穿了,這個責任跟部長沒有關係,只跟經建會有關係。經建會只是到後來覺得有點面子問題,若是全部開放,豈不等於這個專法都不要了?因為如此一來,銀行一定要全區開放,稅也全區放了,不再有個別縣的問題。也就是說,這裡面已經沒有這些問題了。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對。但是,有一個大家會比較concern的,就是貨物進口以後,不能進到區外。換句話說,進到國內要直接出去的,如果全部開放的話,它就進來了,等於是我們開放貨物。 賴委員士葆:全區開放也沒有進來啊!那個只是設計的問題而已,其實都不是問題。其實,我們一直希望它是一步到位。 最後,服貿你們已作過評估,整個服貿全部簽了以後plus、minus就是1億美金,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那是中經院的模型裡面算出來的。 賴委員士葆:是1億美金,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對。但這不是金額的問題,重點在於服貿、貨貿與爭端解決是跟中國大陸經貿關係正常化必要的…… 賴委員士葆:我也要提醒行政部門,不要把立法院當作你們的橡皮圖章。不論是哪個國家,一個案子行政部門簽完之後,要到國會通過,一般來講,都要經過滿長的時間。像韓國與美國的FTA就搞了5年,其實經過一年半載都是稀鬆平常的事。我認為服貿確實非常重要,也希望它早日通過,但是在這麼多人還有疑慮的情況下,稍微針對它作更多的說明、更多的溝通,我覺得都還好。 張部長家祝:我同意我們也會儘量利用時間作說明。 賴委員士葆:另外,大家都怕它會影響貨貿,可是,現在並不會影響貨貿,貨貿正在繼續談。所以,現階段來講,我覺得把貨貿、服貿一起通過,也不是壞事吧。 張部長家祝:目前貨貿是有延誤。 賴委員士葆:貨貿不是預計2014年年終可以簽嗎? 張部長家祝:我們原本預期是今年年底,因為現在很多東西卡著…… 賴委員士葆:2014年底還是可以簽吧? 張部長家祝:我們原來是今年年底,如果是2014年年底,那就太長了。 賴委員士葆:那你們預計什麼時候要簽? 張部長家祝:我們希望最晚也不要再施半年,本來是要在今年年底的。明年年中以前一定要完成,我覺得晚一、兩個月是可以…… 賴委員士葆:我是希望延了半年之後就變成貨貿,所以,服貿、貨貿國會一起通過,這樣可以吧? 張部長家祝:我覺得可能還會有討論的空間,因為基本上,服貿沒有辦法通過的時候,影響到現在雙方繼續談的…… 賴委員士葆:最後一場公聽會是在明年3月,最快大概要4、5月才會審查,那時候剛好…… 張部長家祝:但是,貨貿還是要審查啊!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所以我說,把貨貿一起通過嘛。 張部長家祝:貨貿可能更複雜,需要的時間更多。 賴委員士葆:這個我們會加油。謝謝。 張部長家祝:謝謝。 主席(楊委員瓊櫻):請李委員慶華發言。 李委員慶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台美簽訂核能和平利用協定因此可以繼續獲得鈾燃料,關於簽訂協定一事,請問部長事前或事中有沒有參與?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實質的參與,但是我知道這項工作,因為這是原來協定的延續協定。 李委員慶華:政府一再宣示政府的政策是穩定減核、逐步廢核,但根據報導,這一次簽訂的協定並沒有效期的限制,大家會覺得很質疑、很奇怪,政府不是要穩定減核、逐步廢核嗎?怎麼會沒有時間的期限?部長,事實是否如此? 張部長家祝:我覺得這可能是有些人去做這樣的聯想,基本上,他們是沒有關係的,因為協定裡面所謂的穩定供料是本來的安排,你說多久要談一次,其實也會影響到很多,包括作業、程序等,協定提到供料到我們需要為止,這跟所謂的穩定減核並沒有衝突,現在並不是說我們必須依照協定跟他們買原料,而是當我們需要原料時,他們不得拒絕提供,所以原則上沒有所謂簽訂之後就一定要跟他們每年持續買多少原料,這完全是兩回事。 李委員慶華:過去雙方簽訂的協定,大家都知道有期限的限制,這一次突然取消期限的限制,導致外面眾說紛紜。 張部長家祝:這可能有些誤解,根據我的瞭解,並不是為了這個目的去簽訂的。 李委員慶華:協定裡面有沒有規定每年最低採購的限制?本席問你這個問題也是國人覺得核四公投還沒有定,而核一、核二、核三都要除役,如果裡面沒有效期限制,又來一個最低採購量的規定,此一規定所為何來?有沒有每年最低採購的限制? 張部長家祝:很抱歉,這部分我要去查一下,我現在沒辦法回答。 李委員慶華:本席希望經濟部能夠很清楚的對外界做說明,因為外面現在出現這樣的質疑,所以本席特別提出來給部長做參考。 張部長家祝:好。 李委員慶華:另外,部長應該知道什麼是寶島債,有企業界認為國人的資金是有限的,如果這樣搞下去,一方面國內會有多的錢可以拿來投資自己的事業、股票嗎?因為資金都跑到對岸去了。也有人憂心對岸企業拿我們的錢搞他們的事業,然後打擊臺灣的事業,對於這件事情,部長有什麼樣的看法?我們有沒有什麼對策? 張部長家祝:關於寶島債的問題,經濟部參與比較少,因為基本上它是一種金融商品。 李委員慶華:我知道,我擔心的是它對產業的衝擊。 張部長家祝:我認為它應該不會對產業造成特別的衝擊。 李委員慶華:是不是請您說明幾句? 張部長家祝:就是因為它是屬於金融商品的一部分,對於產業的衝擊,除非是指金融產業,還是委員的意思是對其他相關產業的衝擊?關於這部分的連結,我現在還不太瞭解委員的意思。 李委員慶華:就是說整個資金會因此變少了,對不對?這部分會對產業造成什麼影響? 張部長家祝:我覺得不會有影響,因為國內現在的資金非常多,而且很多資金來源沒有出路,所以金融商品的多樣化應該對於資金的運用是有幫助的,而且所謂的債並不是不流通的,它是流通的,產業在資金需求方面應該不會受到影響,所以我比較不瞭解寶島債的發行為什麼會有影響,因為它是流通性的。 李委員慶華:此外,11月份的外銷訂單增加了,但是也有人說,這對於國內的就業機會和薪資提升並無幫助,原因當然就是海外生產比重過大,請問部長如何看待及因應這個問題? 張部長家祝:關於這個問題,基本上,我們必須想辦法將廠商在臺灣接單、海外生產的情況做一些控制或做一些轉變,李委員應該知道政府鼓勵台商回台投資,但是我們要知道,今天讓他回台設廠不要設在外面,因為外面的環境現在也不好了,例如:成本提高了,很多台商都有這樣的感覺,可是他們回到臺灣以後,他們的產品必須要有出口、要能夠出得去,並不是在臺灣生產以後就由臺灣消費,所以特別重要的是,除了國內投資環境的改善外,我們還必須協助他們的出口,尤其是關稅這部分,這就會涉及到FTA、區域經濟整合的問題,為什麼這件事情現在非常急迫,而且從總統府開始都成立專案小組來處理呢?就是因為這個問題如果不解決,就算是他們回來臺灣投資,他們的東西也沒有出路,這部分包括外部及內部的問題,二者必須同步去盡快解決、改善。 李委員慶華:最後,本席要請教部長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問題,部長大概也知道我要問什麼問題,就是那一隻很大、很可愛的黃色小鴨所牽涉到的問題,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現在連國家形象都被扯進去了,這部分到底有沒有侵權?原創人─霍夫曼跟籌劃單位現在鬧成這個樣子,主管智慧財產權的經濟部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怎麼去面對這件事情?現在火正在燒,經濟部怎麼處理? 張部長家祝:關於這個部分,目前智財局還沒有做出認定,因為基本上要看它授權的範圍才能判斷是否侵權,尤其侵權的認定是非常複雜的,不是一下子就可以看出來有沒有侵權。基本上,它對臺灣相關廠商授權的範圍,包括它的內容、定義及範圍,都必須先去做認定,而且必須透過嚴謹的程序去做認定,我們不可能因為任何一方說是侵權就認為是侵權或非侵權,因為它是經過授權的,現在只是使用的範圍是不是超過授權的範圍。 李委員慶華:有在處理中嗎?什麼時候會有結果出來? 張部長家祝:我現在沒有辦法回答,因為今天智財局的同仁並沒有在現場,不過我回去之後會去盡快瞭解。今天如果有涉及到侵權的爭議,雙方可以透過智財法庭去解決爭議,到時候本部的同仁也會去智財法庭就智慧財產權相關的規定協助做釐清。 李委員慶華:您講的是協助法庭什麼? 張部長家祝:因為有沒有侵權是由智財法庭認定的,不是由智財局認定的,智財局是負責智慧財產權的申請、審核、核發及保護,可是保護部分是指在我們這邊申請的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並不是說他本身拿著智慧財產權去跟對方簽訂契約。關於這個爭議,我個人的判斷與瞭解,應該是會走到智財法院去做認定,但智財法院一定會找智財局去協助,因為這部分涉及到專業的問題。 李委員慶華:好,謝謝部長。 張部長家祝: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及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 請高委員志鵬發言。 高委員志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延續方才李委員慶華所提的問題,我對部長的回答感到很遺憾,因為這是最近最火熱的問題,又是屬於經濟部主管,部長怎麼可以說因為這個問題與今天審查的法案無關,而且智財局並沒有人列席,所以就說你不知道,像這麼大的議題,部長應該有透過部裡面的輿情會報事先做過瞭解吧?難道你沒有想到今天會有人問這個問題嗎?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第一,我今天還沒有機會到部裡面,因為我今天一大早就到行政院去開會,剛才…… 高委員志鵬:但是這個問題如果再吵下去,人家又會說臺灣這個海盜王國是不是又要重新再起了,是不是要剽竊人家的智慧財產,所以經濟部必須要有一些因應啊! 張部長家祝:關於侵權行為的認定,我剛才已經做過說明了,它是由智財法院來做認定。 高委員志鵬:你說要協助,是要協助霍夫曼嗎?還是要協助黃景泰? 張部長家祝:不是協助他們,我們會協助法院,我們不會協助任何一方,我們是協助法院。 高委員志鵬:所以是協助法院去做認定? 張部長家祝:對,法院要做認定時會找智財局過去。 高委員志鵬:那你要講清楚,因為你只說要協助。 張部長家祝:不是,我是說協助法院。 高委員志鵬:否則我們不知道你們是要協助霍夫曼,還是協助黃景泰,甚至協助范可欽。 張部長家祝:沒有,我們一向的處理都是協助法院。 高委員志鵬:但是這麼大的議題,部長總是要先去瞭解一下內容大概是什麼、初步是怎麼樣、會不會影響到臺灣的國際聲譽,我覺得這部分還是要麻煩部長去注意一下。 另外,針對今天的修法,行政院有提案,主要內容應該是為了要配合全球化潮流、國際接軌、2013導入IFRS國際會計準則,所以才有今天的修法,對不對?本席之前參加財政委員會時,金管會就一直預告2013年將正式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沒有錯吧?可是經濟部怎麼會到2013年12月才要修正此法呢?會不會太晚了?你們的態度似乎是認為無關緊要,為什麼沒有將它列為優先法案?去年6月就已經送來了,是不是? 張部長家祝:2年前就送來了。 高委員志鵬:那為什麼拖到今天才要修?即使今天審查得很順利,也只能趕在這會期通過,但今年年初就開始適用了,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對,針對公開發行公司、上市公司的部分,今年年初開始適用了。 高委員志鵬:你們的態度為什麼是無關緊要?好啦!之前並不是你在擔任部長,但萬一今天又沒有通過,那不是笑死人嗎?難道是沒有一位召委願意接受你們的拜託嗎?其實經濟部並沒有將本法列為優先法案,民進黨也沒有說要擋這個案子,趕快審一審送出委員會、趕快協商就可以通過了。 張部長家祝:是。 高委員志鵬:2013年1月就開始實施,結果拖到12月23日才要審查,即使順利完成審查,最多也是趕在這個會期結束前通過,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張部長家祝:是,我們也是…… 高委員志鵬:這裡面可能有一些配套措施,但既然去年就已經送進來了,怎麼會一副無關緊要的樣子呢? 張部長家祝:因為一直排不進來,本部同仁也一直在協商…… 高委員志鵬:怎麼會排不進來,國民黨及民進黨兩位召委不是都有排考察的行程嗎? 張部長家祝:現在特別把它排進來,因為法案很多。 高委員志鵬:不要到時候又將責任推給立法院,指責立法院效率不彰。另外,不知道部長有沒有注意到,實施新制之後反而會有一些問題,因為你們並沒有要求上市櫃公司必須將旗下產品分門別類,做更充分的資訊溝通,反而是投資人自己必須在一大堆資料裡面去找,實施新制說是要跟國際接軌,但是從資訊揭露的角度來看,反而是不足的,請問部長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因為現在財報格式是把業外收益和業外損失都合併在一起,反而不像以前揭露的那麼清楚。 張部長家祝:我可以請同仁說明一下嗎? 主席:請經濟部商業司陳副司長說明。 陳副司長秘順:主席、各位委員。商業會計法有商業會計處理準則,適用順序再下來還有一個一般功能會計原則,在適用上現在是分成兩個部分,公開發行公司是因為證交法有特別規定,必須優先適用國際會計準則,這一次商業會計法的修正也是要去調和這個部分,所以…… 高委員志鵬:你們再去注意一下,看看是不是要在行政命令裡面規定得更清楚一點,以方便投資人要去搜尋揭露資訊時能更加便利,好不好? 陳副司長秘順:是。 高委員志鵬:部長,這幾天還有一則大新聞,就是高雄市政府下令日月光停工,經濟部表示整個事件對臺灣的半導體產業有負面影響,如果停工超過3個月,將會影響整個臺灣半導體產業的供應鏈,甚至可能因為停工出現轉單效應,是不是? 張部長家祝:對,其實短期就會造成影響,只是短期的轉單效應還可以處理,如果時間拖長…… 高委員志鵬:所以不能超過3個月?你的意思是只要不超過3個月,大概…… 張部長家祝:沒有,委員可能誤解我們的意思了,我們有去評估整個供需能量的問題,所以時間是這樣計算出來的,並不是說停工絕對不可以…… 高委員志鵬:看起來你是建議高雄市政府只要處以停工3個月的處分。 張部長家祝:我就是怕委員這樣說,甚至這樣解讀,基本上,我們完全依照主管機關的規定,輔導、協助它去做改正,而且是盡快改正。 高委員志鵬:你覺得他們在改正上有沒有問題? 張部長家祝:我們認為它的改正其實…… 高委員志鵬:它一年獲利130到180幾億,蓋一個2億的污水處理廠有什麼困難呢? 張部長家祝:對,所以改正不會有什麼問題。 高委員志鵬:沒有來不及的,你們要怎麼協助它在最短時間內讓大家都可以接受。 張部長家祝:這一次事件的發生並不是因為它沒有設備或設備不符標準,而是整個操作的過程、應變的過程,以及行政程序上有一些疏失,所以改正應該是很容易的,但是如何取信…… 高委員志鵬:不用再蓋廠?不用蓋新的設備? 張部長家祝:對,如何取信於高雄市政府,認為它這樣做就可以穩定。因為委員應該也瞭解,它出來的製程是經過一個處理,製程裡面出來的廢水是鹼性的廢水,但它是因為酸度過高被處罰,所以應該是酸鹼中和池的操作有問題,是這樣的問題,它也有自動監測設備,但有時候沒有發揮功能,這些問題是只要將系統的穩定性加強就可以解決了。 高委員志鵬:其實上一次質詢時我也提過,包括四大基金在選股時都有企業社會責任,當時部長也表示同意,所以民進黨黨團今天已經劍及履及的提出兩個修正案,一個是產創條例第七十條增訂第二項,規定公司或企業因故意或重大不法行為致生公共危險者,應停止適用本條例所定之獎勵、補助及租稅優惠,其依原獎勵投資條例或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享有之租稅優惠,應予追繳、終止。這是民進黨黨團今天提出的修正案,其實本席上一次質詢部長時,部長也表示贊成這樣的方向,這個條文是不是請部長研究一下?不過我並沒有要你今天就做決定。 張部長家祝:我可以研究一下,不過剛才高委員提到的修正條文,關於重大不法行為的部分,到時候可能要做清楚的界定。另外,關於是不是可以去追繳或追溯的部分,可能也要做討論。 高委員志鵬:沒關係,我們可以來討論。 另外,我們也會在水污染防制法中增訂類似食品衛生管理法的相關處罰規定,明定構成要件及刑罰,因為我們認為如果製造黑心油應該被處罰、應該被課予刑責,製造黑心油污的行為其實也是一樣嚴重,這也是民進黨黨團今天的提案,請部長一併要求部裡面趕快研究。 張部長家祝:水污染防制法嗎? 高委員志鵬:對,以前只有行政罰,我們現在是比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的修法態樣,對於重大故意的犯行,可以課以刑事罰。 張部長家祝:這部分我們會會同環保機關去研究。 高委員志鵬:本黨團今天已經正式提案了,你們馬上就可以拿到條文,請經濟部馬上做妥適的研究,謝謝。 張部長家祝: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盧委員秀燕、林委員德福、翁委員重鈞、薛委員凌、吳委員秉叡、李委員桐豪、孔委員文吉、李委員昆澤、廖委員正井、盧委員嘉辰、楊委員麗環、江委員啟臣、呂委員學樟、孫委員大千、陳委員歐珀、葉委員宜津、蔣委員乃辛、邱委員文彥、蘇委員清泉、潘委員維剛、蔡委員錦隆、何委員欣純、葉委員津鈴、王委員進士、鄭委員天財、羅委員淑蕾、黃委員文玲、陳委員亭妃及林委員佳龍均不在場。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蘇委員震清及林委員滄敏均不在場。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有委員提案修正第六十五條「商業之決算,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辦理完竣;必要時得延長二個半月。」,也就是將原來的一個半月增加一個月,延長為二個半月,請問部長對於這一個條文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同意。 楊委員瓊櫻:司長這邊應該也同意嘛!因為部長同意,司長當然也要同意。我們為什麼要提這個案子?因為我們希望追求一個法案的完整性,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原本是要在今年(102年)1月1日實施,所以我們急著要把這個法案提出來,本席在此特別感謝所有提案委員及行政部門,也希望今天能夠完成審查,讓我們可以和國際接軌,這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時事方面的問題,也就是日月光的問題,現在各方提出的法案很多,所以本席要特別請教部長日月光停工之後要如何處理?當然如果廠商確實在國內造成污染,我們絕對不予認同,但昨天我們看到張董事長以70度的鞠躬來表示他的誠意,請問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對國內經濟所造成的衝擊究竟有多大? 張部長家祝:在短時間之內,也就是差不多3個月之內,供應鏈的部分,包括供需部分、轉單應該都可以處理,沒什麼問題。 楊委員瓊櫻:3個月內的轉單是轉到國內的廠商,還是國外、國際的廠商? 張部長家祝:沒有錯,國內的能量…… 楊委員瓊櫻:還是留在國內,如果超過3個月呢? 張部長家祝:如果時間拖長,這些機會可能就會慢慢讓給別人了。 楊委員瓊櫻:好,我們看到問題了,在3個月之內,對於國內經濟的影響大概不大,或是不受影響。 張部長家祝:對。 楊委員瓊櫻: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必須協助、輔導廠商去達到合法化。 張部長家祝:是,這一點非常重要。 楊委員瓊櫻:張董事長表示從日月光流出的任何一滴水都是合格的,我們務必做到這樣的程度,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對,我覺得應該是這樣子。 楊委員瓊櫻:依照部長所瞭解的,我們一方面需要有乾淨的環保,二方面我們也不希望衝擊到我們的經濟,在這樣的情況下,日月光目前所提出的改善方案在3個月之內是否能夠完成?我覺得這一點非常重要。 張部長家祝:這個問題我請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黃處長答復。 主席: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黃處長說明。 黃處長文谷: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關切的問題非常重要,站在經濟部的立場,如何協助廠商改善是最重要的,事實上,業者在上星期也提出一個版本的改善計畫,但環保局可能還有一些更針對性的項目,據瞭解,這部分今天會提出來。 楊委員瓊櫻:今天會提出來? 黃處長文谷:對,我們已經成立一個廢水排放處理的專案輔導小組,在部長的指示下,我們已經在19日成立了,今天下午會召開第一次籌備會議。 楊委員瓊櫻:要更積極。 黃處長文谷:是。 楊委員瓊櫻:部長,本席上一次曾經說過,我們在碰到問題時不需要害怕,而是要從這個問題上面去再提升,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上一次特別強調環保署和地方環保局之間的密合度要如何去監督、溝通,另外,中小企業處和當地政府之間的溝通究竟是如何。你們應該藉由這個例子去制定制度,而非當事情出現時說海洋部分歸中央主管,陸上部分才是歸園區主管,一下子是中央,一下子是園區,這樣會讓人民覺得「霧煞煞」,所以我非常希望在部長的領軍下,能夠藉由這一次的事件去制定出一個制度,當中央和地方相互需要介面時,怎麼樣去將制度做好,好不好?因為這一點非常重要。 張部長家祝:好。 楊委員瓊櫻:另外,兩岸經合會敲定要新增經貿團體設點,是不是?電電公會已經正式宣布了,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對不起,我沒有聽得很清楚。 楊委員瓊櫻:據報載,電電公會副秘書長羅懷家表示已經收到經濟部投審會同意函,昆山及東莞設點可望在近期內完成,未來將積極扮演兩岸橋梁。 張部長家祝:對。 楊委員瓊櫻:請問設點的功能是什麼?當然他們是以協助為主,請問這樣做會不會對我國的GDP造成影響? 張部長家祝:不會,因為這主要是輔導、協助台商處理一些相關問題。 楊委員瓊櫻:所以是一個正面的發展? 張部長家祝:沒有錯。 楊委員瓊櫻:另外,我們希望加入TPP,而令人歡喜的是,上星期五朝野已經達成共識,民進黨同意在3月10日以前完成第16場的公聽會,換句話說,服貿的審議已經是以積極的腳步開始在積極運作了,請問部長,服貿通過對於明年的GDP會有哪些影響?管中閔主委預估明年的GDP成長率是2.68%,他說如果再加上政策性的經濟目標是3.2%,再加上民間的投資成長率是6.99%,你是否認同他提出的數字? 張部長家祝:百分之六點多應該是太高了,我沒有看到這個數字,但是我有看到經建會2.8%到3.2%的分析數字。 楊委員瓊櫻:他預估是2.68%,加上政策性的經濟目標是3.2%,請問所謂的政策性經濟目標是否包括服貿的通過? 張部長家祝:我想應該是沒有針對特定的措施去做預測或評估,基本上,服貿、貨貿及最後的爭端解決,對於兩岸經貿關係的正常化、制度化,都會影響到我國簽署FTA的進程,這一點非常重要,如果我們和其他國家的FTA和區域經濟整合無法順利推動,經濟想要有大幅度的改善確實是不容易的。 楊委員瓊櫻:所以通過服貿應該是正面的表象? 張部長家祝:對。 楊委員瓊櫻:最後,美國宣布量化寬鬆政策(QE)將溫和退場,大家都很緊張,而且未來每一個月的購債規模850億美元將縮小100億美元,減為750億美元。 張部長家祝:對。 楊委員瓊櫻:根據我們得到的訊息,未來的方向將不是長久的投資,而是如果有賺3%到5%就跑了,這對我國的GDP是不是會有影響? 張部長家祝:這個問題滿複雜的,首先,750億的規模及100億的退場,根據智庫的評估,對我們的影響是很有限的,所以這部分應該不會有影響,但是後續的部分可能會有一些擴大的影響。 楊委員瓊櫻:所以本席提出這個議題來提醒部長,因為管主委表示他樂觀其成,他認為沒什麼影響,但我們卻是緊張得要死。 張部長家祝:因為100億的部分本來就是比較小。 楊委員瓊櫻:它不是100億的問題,我們是擔心出現骨牌效應,請部長也要去注意全球的發展方向,謝謝。 張部長家祝:謝謝。 主席:請張委員嘉郡發言。 張委員嘉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現在剛好是接近歲末年終的時候,去年總統府和五院因為考量到景氣不佳、民眾觀感問題,所以沒有舉辦尾牙,今年在提振景氣政府應該帶頭起示範作用的思維之下,總統府和行政院、考試院都有打算要復辦,不曉得經濟部有無這樣的打算? 主席(楊委員瓊櫻):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各單位都有自己的規劃,例如有的有活動,有的沒有,因為經濟部各單位很分散,所以我們沒有全經濟部一起舉辦的計畫,因為人數真的太多了,也不容易找到場地,也不容易處理,而且時間上也有困難。 張委員嘉郡:所以經濟部會個別辦,不會統一辦理? 張部長家祝:對。 張委員嘉郡:今年的景氣回顧,不管是國際貿易、進出口量、物價穩定,或者是因為食安問題遭受衝擊的相關產業,請問部長認為需要檢討改進的項目重點有哪些? 張部長家祝:基本上在經濟部這邊,除了我們如何去對產業結構做調整,以及如何推展外貿、拚出口之外,當然今年有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相關產業在發展時,對於企業社會責任及環保的規定,我們必須重新要再檢討,要提醒相關企業要去遵守。 張委員嘉郡:您覺得經濟部在這部分會不會有一點後知後覺? 張部長家祝:我想倒也不是後知後覺的問題,基本上有很多企業可能做得還不夠好,雖然相關的規定及法規越來越完整,而且標準越來越高,但是產業仍然希望能夠在這方面投入更多。 張委員嘉郡:從日月光K7廠爆發一連串的環保問題以來,目前您所掌握到的資訊,包括經濟部的內部資料,你們有掌握到轉單的情形嗎? 張部長家祝:目前這部分轉單的衝擊很有限。 張委員嘉郡:很有限? 張部長家祝:對。 張委員嘉郡:經濟部就這個事件有沒有研擬出相關的因應措施?假設日後還有廠商發生這樣的狀況,不曉得你們會怎麼樣去因應? 張部長家祝:我想這個事件其實還滿複雜的…… 張委員嘉郡:就經濟部的角度。 張部長家祝:從一開始以來,我們從廠商這邊所得到的資訊和實際狀況,以及從媒體上看到的訊息,是有很大的落差,但是根本的問題是,它所排放的廢水是不合標準也的確是事實,至於為什麼會不合標準,究竟是惡意,還是它沒有相關的設備…… 張委員嘉郡:或者是被包庇。 張部長家祝:這裡就是有很多值得探討的空間。 張委員嘉郡:是。 張部長家祝:基本上我們認為現在先不去討論這個問題,現在最主要的工作先是把它改正,我們的專業輔導團隊會立刻協助它改正…… 張委員嘉郡:本席都同意,但是就它已申請的租稅優惠…… 張部長家祝:投資抵減。 張委員嘉郡:對,投資抵減。 張部長家祝:它的投資額是屬於研發投資抵減,所以它研發投資30億時可能會有2、3億的研發投資抵減,那是每年申請的。 張委員嘉郡:所以過去申請過的…… 張部長家祝:那個不可能追回,因為我們沒有法律的依據。 張委員嘉郡:未來還會繼續提供優惠嗎? 張部長家祝:現在有委員建議,如果有重大不法事件,對於相關的優惠必須限制申請資格,這個方向我們可以…… 張委員嘉郡:你們同意這個方向嗎? 張部長家祝:我們同意這個方向,因為廠商如果有重大不法的行為,未來要向政府申請獎勵、補助時,當然要重新考慮,因為它不守規矩嘛! 張委員嘉郡:這部分請部長更審慎去評估,因為我們不能拿國家的錢去幫助污染我們環境的企業體。 張部長家祝:對,但是之前他們因為有做研發投資的部分,因為依照法律規定這部分得享研發投資抵減,這部分是沒有連結性的。 張委員嘉郡:當然。 張部長家祝:不能把這一碼拿來歸那一碼。 張委員嘉郡:本席理解,但是希望未來在立法的過程中,您可以支持更加嚴格去保障國家、人民的稅金,不要讓人民的稅金花在污染我們環境的企業體上面。 張部長家祝:我想不只是污染這部分啦,我覺得包括食品…… 張委員嘉郡:包括整體形象。 張部長家祝:對,包括食品方面的問題,今天廠商如果有不法行為,尤其是不守法的廠商,政府就不需要去鼓勵它、補助它、協助它,如果它本身就是不法的,這部分當然就有問題,但是如果它是能力做不到、做得不好,我們就必須去輔導它、協助它去做好。 張委員嘉郡:當然。 另外,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最後要提一個與雲林縣麥寮鄉六輕工業區南出口有關的問題,工業局到底有沒有研擬出、到底有沒有要蓋這一條橋、有沒有要蓋這一條路? 張部長家祝:這個問題…… 張委員嘉郡:我已經問你3次了! 張部長家祝:我知道,根據我的瞭解,這個問題是有解啦! 張委員嘉郡:有解是怎麼解? 張部長家祝:就是有經費來源可以來處理就是了,我從工業局得到的訊息是這樣,所以問題應該是可以解決的。 張委員嘉郡:部長,我真的不希望我每一次提醒你,你都把它…… 張部長家祝:沒有,我不需要委員一直提醒,之前你提出這個問題後,我就有去瞭解了。 張委員嘉郡:我擔心今天質詢之後,你又忘記了,從來都沒有人來跟我說,部長針對這件事情的進度怎麼樣、怎麼樣,從來都沒有人來跟我說明。 張部長家祝:最主要是錢由誰出的問題。 張委員嘉郡:部長,本席在此特別再次懇託你,為了整個雲林縣的安全,包括六輕工業區所有上班人員的安全,以及小朋友上學的交通安全,您一定要重視這個問題,請您盡快跟本席做進度說明,好嗎? 張部長家祝:對,我們也認為這座橋該建,問題是由誰來出這筆錢,因為這有很多…… 張委員嘉郡:你們要出啊!工業局難道連這筆錢都沒有嗎? 張部長家祝:不是錢有沒有的問題,而是錢可不可以用來支付這項工程。 張委員嘉郡:進度可不可以跟我報告? 張部長家祝:不過問題可以解決就是了。 張委員嘉郡:好,特別拜託部長。 主席:報告及詢答完畢。簡委員東明、林委員德福及蘇委員震清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相關機關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簡委員東明書面意見: 議程: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費鴻泰等43人擬具「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羅淑蕾等20人擬具「商業會計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部長,各位列席的官員大家好: 經濟部水利署表示:「溫泉取用費」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將由目前減半徵收的每度4.5元恢復為原訂9元,導致部分溫泉業者醞釀漲價? 經濟部收取溫泉取用費後,將用為:地方政府溫泉區管理與維護、公共取供設施建設,以及中央政府進行溫泉資源監測與管理費用;若溫泉區位於「原住民地區」,則留做「辦理原住民族地區發展」。 請說明: (一)未來將如何用以輔導「原住民地區發展」? (二)溫泉商家是否有不合理漲價、聯合漲價?未來如何稽查? 林委員德福書面意見: ◎採用IFRSs除了可以讓我國的公司以較低的成本走向國際、提高能見度之外,也可提高國際資金來臺灣投資、設廠、經營的吸引力。但是IFRSs是著重公允價值觀點來編製財務報表,而因經濟環境或資本市場起伏將增加財務報表的波動度。請問對非專業投資人在資料判斷上是否將增加複雜度和困難度?波動度大的財務報表,是否會產生以往民事上未曾發生過的糾紛? ◎臺灣企業多半與進出口貿易相關,因此,有很多財務數字會跟利率、匯率的走勢有關;往後企業於財報附註需揭露雙率變動對相關財務數字的敏感度分析。請問攸關公司商業秘密資訊是否亦將隨之公開?果會增加公司營運及競爭風險,是否有適當的解決方法? ◎依據歐盟採用IFRSs的經驗,採用IFRSs的初期,其資訊系統並無須一次到位,相關財務資訊的產出仍可以用人工、半自動或外掛程式的方式加以處理,以降低轉換的成本。請問財務資訊若無法一次到位,會不會發生因資訊整合缺陋,無法提供完善資料? ◎採用IFRSs後將會讓公司淨值產生波動,尤其金融業因為其投資、放款和負債都要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受到相對較大的影響。請問金融業所持有金融工具的評價方法及風險揭露的要求,是不是將影響到資本適足率的計算?會不會讓國內發生另一波系統性的金融風暴? ◎導入IFRSs之後,會影響公司相關財務數字,但是告知投資者採用國際會計準則,財務報表會受到影響的程度,以及公司績效評估指標可能改變的狀況,請問短期內會不會衝擊投資市場?如果有衝擊是否易使有心人在市場大撈投機財、或是介入公司營運? ◎採用IFRSs後,因為財報數字可落差太大,是否會影響短期的股價走勢?短時間公司信用評等是否亦將受到影響? 蘇委員震清書面意見: 一、經濟部為地質法所定之中央主管機關,依地質法第五條規定: 「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具有特殊地質景觀、地質環境或有發生地質災害之虞之地區,公告為地質敏感區。 地質敏感區之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然內政部長李鴻源卻指出,目前經濟部並未正式公告地質敏感區,故相關資料僅能做為參考用,精確性不足,亦無法作為執法法源依據。請具體回覆: 1.李鴻源部長所指「未正式公告」,以及「無法作為法源依據」所指為何?經濟部未正式公告之原因為何? 2.最近一期有關「地質敏感區」之研究報告為何時完成? 二、主計處預估明年GDP為2.59%;經建會則以明年經濟成長率為3.2%,失業率降至4.1%、全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控制在2%以下為目標。過去施顏祥曾經許下CPI超過2%就下台的承諾 1.自由經濟示範區啟動之後,實現近期政府推動經濟發展之重大成果,GDP沒有悲觀理由。經濟部明年度相關經濟指標目標為何? 三、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優惠政府各部門意見並不一致,有關租稅優惠落日期限三年部分,經建會「新解」認為應從廠商核准進入示範區起算,但財政部認為「門開太大」,堅持特別條例生效後三年內進駐廠商才能享三年租稅優惠。經濟部認為應該依廠商進駐時間起算,還是條例生效起算? 主席:現在進行逐條討論,請議事人員依序宣讀條文內容,也請行政部門利用這個機會先和委員做協商。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十一條  凡商業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損發生增減變化之事項,稱為會計事項。 會計事項涉及商業本身以外之人,而與之發生權責關係者,為對外會計事項;不涉及商業本身以外之人者,為內部會計事項。 會計事項之記錄,應用雙式簿記方法為之。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十一條  凡商業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損發生增減變化之事項,稱為會計事項。 會計事項涉及商業本身以外之人,而與之發生權責關係者,為對外會計事項;不涉及商業本身以外之人者,為內部會計事項。 會計事項之記錄,應用雙式簿記方法為之。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十二條  商業得依其實際業務情形、會計事務之性質、內部控制及管理上之需要,訂定其會計制度。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十二條  商業得依其實際業務情形、會計事務之性質、內部控制及管理上之需要,訂定其會計制度。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十三條  會計憑證、會計項目、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其名稱、格式及財務報表編製方法等有關規定之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十三條  會計憑證、會計項目、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其名稱、格式及財務報表編製方法等有關規定之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二十條  會計帳簿分下列二類: 一、序時帳簿:以會計事項發生之時序為主而為記錄者。 二、分類帳簿:以會計事項歸屬之會計項目為主而記錄者。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二十條  會計帳簿分下列二類: 一、序時帳簿:以會計事項發生之時序為主而為記錄者。 二、分類帳簿:以會計事項歸屬之會計項目為主而記錄者。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二十二條  分類帳簿分下列二種: 一、總分類帳簿:為記載各統馭會計項目而設者。 二、明細分類帳簿:為記載各統馭會計項目之明細項目而設者。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二十二條  分類帳簿分下列二種: 一、總分類帳簿:為記載各統馭會計項目而設者。 二、明細分類帳簿:為記載各統馭會計項目之明細項目而設者。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二十三條  商業必須設置之會計帳簿,為普通序時帳簿及總分類帳簿。製造業或營業範圍較大者,並得設置記錄成本之帳簿,或必要之特種序時帳簿及各種明細分類帳簿。但其會計制度健全,使用總分類帳會計項目日計表者,得免設普通序時帳簿。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二十三條  商業必須設置之會計帳簿,為普通序時帳簿及總分類帳簿。製造業或營業範圍較大者,並得設置記錄成本之帳簿,或必要之特種序時帳簿及各種明細分類帳簿。但其會計制度健全,使用總分類帳會計項目日計表者,得免設普通序時帳簿。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四章 財務報表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四章 會計項目及財務報表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二十七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二十七條  會計項目應按財務報表之要素適當分類,商業得視實際需要增減之。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二十八條  財務報表包括下列各種: 一、資產負債表。 二、綜合損益表。 三、現金流量表。 四、權益變動表。 前項各款報表應予必要之附註,並視為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二十八條  財務報表包括下列各種: 一、資產負債表。 二、綜合損益表。 三、現金流量表。 四、權益變動表。 前項各款報表應予必要之附註,並視為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二十八條之一  資產負債表係反映商業特定日之財務狀況,其要素如下: 一、資產:指因過去事項所產生之資源,該資源由商業控制,並預期帶來經濟效益之流入。 二、負債:指因過去事項所產生之現時義務,預期該義務之清償,將導致經濟效益之資源流出。 三、權益:指資產減去負債之剩餘權利。 委員費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二十八條之一  資產負債表係反映特定日之財務狀況,該財務報表之要素如下: 一、資產:係指因過去事項所產生之資源,該資源由商業控制,並預期帶來經濟效益的流入。 二、負債:係指因過去事項所產生之現時義務,預期該義務之清償,將導致經濟效益的流出。 三、權益:係指資產減去負債之剩餘權益。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二十八條之二  綜合損益表係反映商業報導期間之經營績效,其要素如下: 一、收益: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之增加,以資產流入、增值或負債減少等方式增加權益。但不含業主投資而增加之權益。 二、費損: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之減少,以資產流出、消耗或負債增加等方式減少權益。但不含分配給業主而減少之權益。 委員費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二十八條之二  綜合損益表係反映報導期間之財務績效,該財務報表之要素如下: 一、收益:係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的增加,以資產流入、增值或負債減少等方式增加權益,但不含業主投資而增加的權益。 二、費損:係指報導期間經濟效益的減少,以資產流出、消耗或負債增加等方式減少權益,但不含分配給業主而減少的權益。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二十九條  財務報表附註,指下列事項之揭露: 一、聲明財務報表依照本法及本法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編製。 二、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衡量基礎及其他對瞭解財務報表攸關之重大會計政策。 三、會計方法之變更,其理由及對財務報表之影響。 四、債權人對於特定資產之權利。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六、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七、盈餘分配所受之限制。 八、權益之重大事項。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其他為避免閱讀者誤解或有助於財務報表之公允表達所必要說明之事項。 商業得視實際需要,於財務報表附註編製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委員費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二十九條  財務報表附註,係指下列事項之揭露: 一、聲明財務報表依照本法、本法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編製。 二、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衡量基礎及其他對瞭解財務報表攸關之重大會計政策。 三、會計政策之變更,其理由及對財務報表之影響。 四、債權人對於特定資產之權利。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六、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七、盈餘分配所受之限制。 八、權益之重大事項。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其他為避免閱讀者誤解或有助於財務報表之公允表達所必要說明之事項。 商業得視實際需要,於財務報表附註編製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三十一條  財務報表上之會計項目,得視事實需要,或依法律規定,作適當之分類及歸併,前後期之會計項目分類必須一致;上期之會計項目分類與本期不一致時,應重新予以分類並附註說明之。 委員費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三十一條  財務報表上之會計項目,得視事實需要,或依法律規定,作適當之分類及歸併,前後期之項目分類必須一致;上期之項目分類與本期不一致時,應重新予以分類並附註說明之。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六章 認列及衡量 委員費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六章 認列與衡量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四十一條  資產及負債之原始認列,以成本衡量為原則。 委員費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四十一條  資產及負債之原始認列,以成本衡量為原則。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四十一條之一  資產、負債、收益及費損,應符合下列條件,始得於資產負債表或綜合損益表中認列: 一、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商業或自商業流出。 二、金額能可靠衡量。 委員費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四十一條之一 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損,應符合下列條件,始得認列為資產負債表或綜合損益表之會計項目: 一、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或流出商業。 二、項目金額能可靠衡量。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四十一條之一  資產、負債、收益及費損,應符合下列條件,始得於資產負債表或綜合損益表中認列: 一、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商業或自商業流出。 二、金額能可靠衡量。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四十一條之一  資產、負債、權益、收益及費損,應符合下列條件,始得認列為資產負債表或綜合損益表之會計項目: 一、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或流出商業。 二、項目金額能可靠衡量。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四十一條之二  商業在決定財務報表之會計項目金額時,應視實際情形,選擇適當之衡量基礎,包括歷史成本、公允價值、淨變現價值或其他衡量基礎。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四十一條之二  商業在決定財務報表各會計項目貨幣金額時,應視實際情形,選擇適當之衡量基礎,包括歷史成本、公允價值、淨變現價值或其他衡量基礎。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四十二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四十二條  資產之取得,係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而來者,以公允價值衡量為原則。但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以換出資產之帳面金額衡量。 受贈資產按公允價值入帳,並視其性質列為資本公積、收入或遞延收入。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四十三條  (刪除)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四十四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四十四條  有價證券投資之入帳以取得時之實際成本為原則,並準用前條規定之存貨成本計算方法。 有價證券投資應視其性質採公允價值、成本、攤銷後成本之方法評價。 具有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評價。 前項所稱權益法,係指被投資公司權益發生增減變化時,投資公司應依投資比例增減投資之帳面價值,並依其性質作為損益或資本公積。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四十五條  (刪除)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四十六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四十六條  折舊性資產,應設置累計折舊項目,列為各該資產之減項。 資產之折舊,應逐年提列。 資產計算折舊時,應預估其殘值,其依折舊方法應先減除殘值者,以減除殘值後之餘額為計算基礎。 資產耐用年限屆滿,仍可繼續使用者,得就殘值繼續提列折舊。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四十七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四十七條  資產之折舊方法,以採用平均法、定率遞減法、年數合計法、生產數量法、工作時間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折舊方法為準;資產種類繁多者,得分類綜合計算之。 所稱平均法,係指依資產之估計使用年數,每期提相同之折舊額。 所稱定率遞減法,係指依資產之估計使用年數,按公式求出其折舊率,每年以資產之帳面價值,乘以折舊率計算其當年之折舊額。 所稱年數合計法,係指以資產之應折舊總額,乘以一遞減之分數,其分母為使用年數之合計數,分子則為各使用年次之相反順序,求得各該項之折舊額。 所稱生產數量法,係指以資產之估計總生產量,除其應折舊之總額,算出一單位產量應負擔之折舊額,乘以每年實際之生產量,求得各該期之折舊額。 所稱工作時間法,係指以資產之估計全部使用時間除其應折舊之總額,算出一單位工作時間應負擔之折舊額,乘以每年實際使用之工作總時間,得各該期之折舊額。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四十九條  (刪除)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五十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五十條  購入之商譽、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特許權及其他等無形資產,應以實際成本為取得成本。 前項無形資產以自行發展取得者,僅得以申請登記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其發生之研究支出及發展支出,應作為當期費用。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無形資產之經濟效益期限可合理估計者,應按照效益存續期限攤銷;商譽及其他經濟效益期限無法合理估計之無形資產,應定期評估其價值,如有減損,損失應予認列。 商業創業期間發生之費用,應作為當期費用。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所稱創業期間,係指商業自開始籌備至所計劃之主要營業活動開始且產生重要收入前所涵蓋之期間。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五十一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五十一條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得依法令規定辦理資產重估價。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五十二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五十二條  依前條辦理重估或調整之資產而發生之增值,應列為未實現重估增值。 經重估之資產,應按其重估後之價額入帳,自重估年度翌年起,其折舊、折耗或攤銷之計提,均應以重估價值為基礎。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五十三條  (刪除)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五十四條  (刪除)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五十五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五十五條  資本以現金以外之財物抵繳者,以該項財物之公允價值為標準;無公允價值可據時,得估計之。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五十七條  商業在合併、分割、收購、解散、終止或轉讓時,其資產之計價應依其性質,以公允價值、帳面金額或實際成交價格為原則。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五十七條  商業在合併、分割、收購、解散、終止或轉讓時,其資產之計價應依其性質,以公允價值、帳面金額或實際成交價格為原則。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五十七條  商業在合併、分割、收購、解散、終止或轉讓時,其資產之計價應依其性質,以公允價值、帳面金額或實際成交價格為原則。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五十七條  商業在合併、分割、收購、解散、終止或轉讓時,其資產之計價應依其性質,以公允價值、帳面金額或實際成交價格為原則。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五十八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五十八條  商業在同一會計年度內所發生之全部收益,減除同期之全部成本、費用及損失後之差額,為該期稅前純益或純損;再減除營利事業所得稅後,為該期稅後純益或純損。 前項所稱全部收益及全部成本、費用及損失,包括結帳期間,按權責發生制應調整之各項損益等在內。 收入之抵銷額不得列為費用,費用之抵銷額不得列為收入。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五十九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五十九條  營業收入應於交易完成時認列。分期付款銷貨收入得視其性質按毛利百分比攤算入帳;勞務收入依其性質分段提供者得分段認列。 前項所稱交易完成時,在採用現金收付制之商業,指現金收付之時而言;採用權責發生制之商業,指交付貨品或提供勞務完畢之時而言。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六十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六十條  與同一交易或其他事項有關之收入及費用,應適當認列。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六十一條  (刪除)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六十三條  (刪除)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六十四條  (刪除) 費委員鴻泰等43人提案條文: 第六十四條  商業對分配之盈餘,不得作為費用或損失。但具負債性質之特別股,其股利應認列為費用。 羅委員淑蕾等20人提案條文: 第六十五條  商業之決算,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辦理完竣;必要時得延長二個半月。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八十三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羅委員淑蕾等20人提案條文: 第八十三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進行逐條之協商。 張委員嘉郡:我們都支持費委員的意見。 主席:處理第十一條。 費委員鴻泰: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十一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十二條。 費委員鴻泰: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十二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十三條。 費委員鴻泰: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十三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二十條。 費委員鴻泰: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二十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二十二條。 費委員鴻泰: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二十二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二十三條。 費委員鴻泰: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二十三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四章章名。 費委員鴻泰:用財務報表這個章名。 主席:第四章章名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二十七條。 費委員鴻泰: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二十七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二十八條。 費委員鴻泰: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二十八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二十八條之一。 費委員鴻泰:照行政院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二十八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二十八條之二。 費委員鴻泰:照行政院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二十八條之二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二十九條。 費委員鴻泰: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二十九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三十一條。 費委員鴻泰:照行政院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三十一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六章章名。 費委員鴻泰: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六章章名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四十一條。 費委員鴻泰: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四十一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四十一條之一。 費委員鴻泰: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四十一條之一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四十一條之二。 費委員鴻泰:照行政院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四十一條之二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四十二條。 費委員鴻泰:這一條我有和金管會商量過,照我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四十二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四十三條。 費委員鴻泰:這一條我沒有提案修正。 主席:行政院的版本是刪除。 在場人員:我們有提出新的修正條文。 費委員鴻泰:這一條你們今天才拿給我看,我必須先看一下。 好,這一條就照新修正的版本通過。 主席:第四十三條照行政院新修正的條文通過。 處理四十四條,行政院的版本也是刪除,請金管會說明一下。 張副局長麗真:採用IFRS之後就沒有「有價證券」這個名詞了,而是改用「金融商品」,所以條文中「有價證券」都要改成「金融商品」。 主席:好,「有價證券」都改成「金融商品」。 費委員鴻泰:以我的版本為主,第一項及第二項的「有價證券」都改成「金融商品」。 主席:經濟部覺得有什麼差別嗎? 費委員鴻泰:沒有差別,他們就是想要改變我的想法,但本席不同意。 在場人員:關於委員提案第四項的部分,由於第二項已經講說要採用權益法了,所以這種比較細的規定在細則裡面規定應該就可以了。 費委員鴻泰:好,將本席版本的第一項、第二項各修改4個字,然後將第三項及第四項刪除。 游司長瑞德:未來我們就把它訂在施行細則。 主席:對,這樣就跟你們所提的差不多。 費委員鴻泰:最後我們再做一個共同的結論,現在就讓你們訂到那個地方,但是我送你們八個字:一定上網、資訊公開。大家擴大討論以後再制訂,不可以只是由你們幾個作業完就結束。 主席:寫一個附帶決議啦! 費委員鴻泰:金管會當時修IFRS就符合這樣的原則,所以你就統統上網,讓大家表示意見,你不用花一毛錢,最後用大家的意思來做。金管會現在也接受一件事,就是公開討論,而你們卻是關起門來做、閉門造車。 主席:可以啦!主要是施行細則的部分,我們就做一個附帶決議。 游司長瑞德:法定都要公告。 主席:法定當然要公告,只是施行細則出來之後,你們要……。就做一個附帶決議,反正你們現在也在做嘛,請你們寫一個附帶決議。 好,第四十四條第三項及第四項刪除;並將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有價證券」改為「金融商品」。另外,請你們寫一下附帶決議,就是要上網公開。 費委員鴻泰:這在精神沒有甚麼不一樣啊!有甚麼不一樣嗎? 張副局長麗真:如果按照委員提案的第二項,那麼原來的第三項也要維持,因為它本來是把比較細的部分刪掉。 費委員鴻泰:主席,我們再做調整,第四十四條用行政院的再修正版本,將第一項句首「有價證券」四個字改為「金融商品」。 主席:好,第四十四條照行政院的再修正版本,將第一項句首「有價證券」四個字改為「金融商品」。 進行第四十五條。 游司長瑞德:第四十五條照費委員等人的意見,但是看看文字有沒有要調整。 費委員鴻泰:我是用他的原版本,現在他是用再修正版本,這是可以接受的。 主席:第四十五條就照行政院的再修正版本。 進行第四十六條。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用我的版本,因為資產不見得只有不動產,它的解釋空間比較大,包括你們的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還有別的東西。 張副局長麗真:資產就是固定資產。 費委員鴻泰:資產包括的東西比較多,第四十六條就用我的版本,好不好? 李委員貴敏:有甚麼問題嗎?我也覺得費委員的意見是對的。 主席:好啦,第四十六條這樣才對啦!他們兩位是會計專家,就依照費委員等人所提版本。 進行第四十七條。 費委員鴻泰:我同意用本席的版本,保留第一項,並將後面第二項至第五項刪除。 主席:好。 費委員鴻泰:但是待會兒一樣要做一個附帶決議。 主席:附帶決議大家簽一下。 費委員鴻泰:資訊公開、擴大參與,一定要上網讓大家討論。 主席:好,第四十七條照費委員等人所提版本,保留第一項,並將後面部分刪除。 進行第四十九條。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第四十九條還是繼續擺著不修正,就用我的版本。 主席:好,第四十九條照費委員等人所提,維持現行條文。 進行第五十條。行政院的提案是要刪除。 費委員鴻泰:第五十條我可以同意用他們的再修正版本。 張副局長麗真:對第二項我們認同商業司的意見,但是這裡的會計處理有一點出入,條文中規定自行發展取得者,僅得以申請登記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其他都要費用化,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但是,依照會計原則之規定,不是只有登記才可以資本化,所以條文中規定僅得以申請登記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其他的則都要做作為費用…… 費委員鴻泰:這要怎麼改? 張副局長麗真:我看公報的文字也是要符合很多的條件、寫得很細,我只是初步幫商業司想一下可不可以寫一個原則性的文字,亦即前項無形資產已自行發展取得者,應符合具有可辨認性、可被企業控制及具有為來經濟效益者,支出才可以列為成本。 費委員鴻泰:你先把文字調整一下,我們稍後再回來寫。 主席:第五十條暫保留。 進行第五十一條。 費委員鴻泰:憑良心說,這一條又太寬了! 張副局長麗真:所得稅法跟資產重估價辦法…… 費委員鴻泰:這也就是你們一直委託別的法案,愈搞愈就複雜了!有99.5%的中小企業會看不懂,而需要去找會計師。 主席:費委員的版本是「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得依法令規定辦理資產重估價。」請問各機關有甚麼問題嗎? 游司長瑞德:費委員的版本是把它都列舉了,有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我們的版本是只寫商業得依法令辦理。「資產」兩字配合費委員前面所談到資產,範圍比較廣大,除了費委員所提的這幾個,也許還有其他資產也可以來做資產重估,建議不要用列舉的方式,免得掛一漏萬。 主席:你是考慮到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游司長瑞德:是,因為還有其他的,假如確定沒有,那麼費委員的意見也是可以的;但是假如用「資產」的話,費委員所提版本前面有幾條的資產範圍比較大。 費委員鴻泰:好,同意,就照行政院的再修正版本。 主席:好,第五十一條就寬一點,照行政院的再修正版本。 進行第五十二條。 費委員鴻泰:第五十二條應該都一樣,就用我的版本通過,因為他們的再修正案就是用我的版本。 主席:好,既然一樣,那就照費委員等人所提版本。 進行第五十三條。 費委員鴻泰:第五十三條不修正。 主席:好,維持原條文。本來行政單位是希望刪除,你們的再修正版本內容是甚麼? 張副局長麗真:用品盤存的部分比較少用到,預付去強調…… 主席:你認為呢? 費委員鴻泰:好,就用行政院的再修正版本。 主席:好,第五十三條照行政院的再修正版本。 進行第五十四條。這一條你們不是要刪除嗎? 費委員鴻泰:他們是要恢復。 主席:那就是照原條文。好,第五十四條維持現行條文。 進行第五十五條。 費委員鴻泰:第五十五條用我的版本。 主席:你的提案跟原條文一樣嗎? 費委員鴻泰:我的版本改了幾個字,現在用「公允價值」比較好一點。 主席:好,第五十五條照費委員等人所提版本。 進行第五十七條。 游司長瑞德:我們剛才有跟費委員討論。 費委員鴻泰:就用我版本,他們也是用我的版本。 主席:好,第五十七條照費委員等人所提版本。 進行第五十八條。本條有費委員等所提版本及行政院提案廢除,你們有要再提出修正嗎? 費委員鴻泰:主席,第五十八條建議用行政院的再修正版本。 主席:好。謝謝。第五十八條照行政院的再修正版本。 進行第五十九條。 張副局長麗真:報告委員,在長期工程合約這一塊確實有一些……,不過我覺得我也認同費委員的意見,既然這是屬於收益的部分…… 費委員鴻泰:我覺得還是要擺著,這對你們沒有衝突啦,好不好?建議就用我版本,其實我的版本與原條文差不多。 主席:好,第五十九條照費委員等人所提版本。 進行第六十條。 費委員鴻泰:第六十條他們是要刪除,其實我寫的也簡單,大家都看得懂,我建議用我的版本。 主席:其實這只是鼓勵而已嘛!好,第六十條照費委員等人所提版本。 進行第六十一條。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本條不要刪除,你們是不是有再修正條文? 張副局長麗真:對。 費委員鴻泰:第六十一條就用行政院的再修正版本。 主席:好,第六十一條照行政院的再修正版本。 進行第六十三條。 費委員鴻泰:我的意見是不要修正,而他們的意見是要刪除。 主席:他們有沒有再修正? 費委員鴻泰:我覺得這一條擺在這邊也是可以,沒有甚麼問題,我建議不要修正,就維持現行條文。 游司長瑞德:這部分在公司法中已有規定,是不是…… 費委員鴻泰:好,這一條就刪除。 主席:好,第六十三條刪除。 進行第六十四條。 費委員鴻泰:本條不修正,維持現行條文。 主席:是維持現行條文嗎? 費委員鴻泰:對,維持現行條文。 主席:好,第六十四條維持現行條文。 進行第六十五條。 費委員鴻泰:同意。 主席:好,第六十五條照羅淑蕾委員等人所提版本。 進行第八十三條。 游司長瑞德:就照羅委員的意見。 主席:好,本條照羅淑蕾委員等人所提版本。 現在回頭處理第五十條。請問商業司,文字處理好了沒有? 李委員貴敏:因為現在用語還沒有擬出來,我先請教一個問題,為什麼這個用語看起來像是要懲罰自行發展取得者?這是怎麼回事?條文中規定無形資產自行取得者只可以以甚麼作為成本,你的意思是如果他不是自行取得的話,成本就沒有限制。 陳副司長秘順:有的是用價購。 李委員貴敏:你應該是要鼓勵自行研發啊。 陳副司長秘順:他這個是自行研發,如果只用登記會太狹隘,所以…… 李委員貴敏:那個我沒有問題,基本上我同意,因為著作權本身沒有登記的問題,那是創作,對不對?所以你只是要去解決那個問題,基本上我認為那個用語可以解決,我的問題是你這個用語看起來就是在懲罰,只針對自行研發加以限制,若不是自行研發就沒有限制了嗎?這是什麼邏輯?鼓勵企業自行研發的當下,卻鼓勵他們全都用買的,但買的是有用還是沒用?怎麼會有這種概念呢? 張副局長麗真:因為我們財報編製準則的原則性,我剛才已經有給你們了。 陳副司長秘順:購買會有憑證,而自行研發…… 李委員貴敏:自行研發也有成本,需要自身公司的員工及研發單位,所有都一樣,不會比自行價購的數額難認列!國家應該要鼓勵自行研發,怎麼反而在懲罰自行研發? 陳副司長秘順:儘量將有關部分寫進來。 李委員貴敏:不是,前面已經講得很清楚了,現在政府政策到底是鼓勵研發還是反對研發? 主席:鼓勵研發。 李委員貴敏:對,怎麼反而penalize自行研發呢?對於研發的待遇不應該低於不研發的才對,即便不鼓勵,也不能去懲罰它! 主席:哪一個? 李委員貴敏:不是,我是在問會計概念,他到底是要幹什麼? 主席:要鼓勵研發! 陳副司長秘順:跟研發活動成果有關的部分,我們希望包含在裡面,所以文字還要…… 李委員貴敏:你們這一條的規範目的是什麼? 陳副司長秘順:因為會計原則在認列時的攸關性,攸關部分才能放入…… 主席:李委員現在談的與會計原則有關,請副局長說明。 張副局長麗真:過去有些企業的自行發展,會拚命花很多費用來資本化,所以過去的會計處理要符合一定條件才能夠資本化,過去很狹隘,只有登記部分才可以,後來IFRS有調整為不只有登記部分,所以我剛才跟他們說只有這部分可能會太狹隘,我本來是用金管會公發的文字…… 主席:你再唸一次,讓大家再聽一下。 張副局長麗真:因為我們本來只用無形資產的科目,是指無實體形式之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並同時符合具有可辨認性、可被企業控制及具有未來經濟效益,才能列為無形資產的資本化。 李委員貴敏:商業司也應該要講一下,商業司絕對會反對,因為這完全無法具體化。 陳副司長秘順:可辨認性顯然是外文翻來的…… 張副局長麗真:委員,我本來也想幫商業司看公報的文字,但是內容真的很長,要符合若干條件時才能列為資本化,這些文字其實不太適合放在這個基本原則裡。 李委員貴敏:我有個小小建議,大家參考一下。因為我不知道你真正的目的何在,但我認為不應該有歧視,若要對行政院再修正版本進行最小的修改方式,我建議將第二項改為:「前項無形資產自行研發取得者,以登記或創作完成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基本上有二個方式,一個是登記,譬如專利權、商標為登記取得;另一個是創作取得,包括著作權、營業秘密!請問一下,這裡怎麼沒有營業秘密? 游司長瑞德:是用「等」! 李委員貴敏:你們是用「等」字取代嗎?這要加上去,營業秘密法已經通過了,怎麼還是用「等」字來取代營業秘密?這是不行的! 游司長瑞德:報告委員,營業秘密現在是不是權利,還…… 李委員貴敏:營業秘密不是權利?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營業秘密怎麼不是權利?台積電之所以能與中興半導體以9,000萬和解,用的就是營業秘密! 游司長瑞德:已經有營業秘密法,但這是反對權利還是如何?已經是一個…… 李委員貴敏:因為時間關係,我不跟你爭執。因為只有二種取得方式,一是登記、一是創作,我建議你們可以簡單化,仍按照原來的用語,不只是登記,即「登記或創作完成時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其後之研究支出及研發支出,應作為支出當期費用。」後面就按照行政院版本的文字,這樣改的用語是最少的,這樣可以嗎? 游司長瑞德:以登記或完成…… 李委員貴敏:創作完成! 陳副司長秘順:是不是都用創作? 李委員貴敏:商標及專利採用登記,著作權則是創作主義,所以登記要擺在前面,因為大部分都是採登記這個標準,而創作就是創作完成! 游司長瑞德:所以委員的建議文字是「以登記或創作完成時之成本……」? 李委員貴敏:「作為取得成本」,這還是行政院原版本的用語。「其後之研發支出,應作為支出當期費用。」你們目的是在這裡,對不對? 在場人員:這在概念上…… 李委員貴敏:都可以,因為著作權沒有登記,這是不是你們原來的會計目的?這可能要回到你們原來的目的來看。用語更改很容易,但要回歸到你們原來的目的! 張副局長麗真:委員的條文可能有兩個地方要再確認,委員剛剛說產品完成部分才可以作為資本化成本,但是按照現行公報的規定…… 李委員貴敏:我沒有說產品完成,原行政院版本的問題出在只以申請登記作為成本,按照這個條文,無形資產並非全是申請登記取得,以著作權、營業秘密為例,當然營業秘密是另一回事,今天先不要扯進來,這些都不是以登記為取得要件,所以法律規定著作權是創作完成取得,所以若不是申請而是創作時,剛才官員也提到IFRS指的並不以申請為唯一,所以我建議的條文就可以cover申請、cover創作。但是修改用語都很簡單,只要知道改的目的,就可以將用語修改出來,可是法條不可以有空泛的用語! 張副局長麗真:委員剛剛提到「或創作完成時」,但按照現在的規定,不一定創作完成才可以資本化,我認同委員的文字,「以登記或創作完成時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餘應作為當期費用。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也就是將較細的規定放在細則,以判定是否符合條件。 李委員貴敏:我剛剛修改以前有先請教行政官員了!這會有成本及費用,而且研發完成並取得後,仍會繼續研發、improve,對不對? 張副局長麗真:對。 李委員貴敏:剛才你們行政官員告訴我,因為後面還會有研發費用,所以其後的研發費用就要當成費用化! 張副局長麗真:我瞭解委員的意思,但是這個章節是在規範資產的部分,所以後續的研發部分應該可以不用再講了,因此我才會建議「前項無形資產自行發展取得者,以登記或創作完成時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餘應作為當期費用。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李委員貴敏:簡單地說,你們要把研發當作成本,不當作費用是不是? 主席:第五十條文字確認前,現在先處理附帶決議。 案由:針對行政院所提商業會計法修正案第43條、第44條及第47條等條文係將現行條文納入子法中,為求修法週延,未來行政單位修正商業會計處理準則時,應先上網公告徵求相關意見後再行修法以求週延。 提案人:費鴻泰  廖國棟  楊瓊瓔  李貴敏  林滄敏 主席:好,就照這個! 費委員鴻泰:第五十條第一項用他的文字,他的文字比我們原來的好。用他原來的文字可不可以?我就是用他原來的第一段文字,即實際成本。 張副局長麗真:應該可以……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第五十條以原條文或乾脆用我的提案條文第一項,後面統統刪除,再加上第二項:「前項無形資產自行發展取得者,以登記或創作完成時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餘應作為當期費用。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這最後的但書就很寬了,我認為這樣滿好的! 游司長瑞德:我認為第一項現行條文的文字有問題,「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特許權及其他等無形資產」,這「等」字有點怪怪的。 費委員鴻泰:把「等」拿掉! 主席:「及其他無形……」! 游司長瑞德:拿掉還是通順的! 費委員鴻泰:好,第一項用我的版本,將「等」字拿掉! 李委員貴敏:請教一下,我還是不太懂!最後那句話:「以登記或創作完成時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這我沒有意見,但是後面的「餘」是什麼東西? 游司長瑞德:其他的意思。 費委員鴻泰:A集合…… 李委員貴敏:但問題出在時間點,是以登記或創作完成時的成本作為取得成本,當這個時間軸切下去,「其他」就會在這個時間軸以後,我們剛剛已經討論到這些,但現在回頭討論又說不是了,認為這條文是在討論成本,並沒有討論費用,對不對? 我們原來是說那個時間軸切下去後,才會有「其餘」的部分,但你們現在講的「餘」並不是時間軸切剩的,而是時間軸切下去以前也有「餘」嗎? 張副局長麗真:向委員解釋一下,原則上以委員文字指的二種情況下,才可以資本化,即登記、創作完成,否則剛才講說…… 李委員貴敏:我懂,不要一直重覆一樣的內容。我們現在是講到金額上的問題…… 費委員鴻泰:你具體建議要怎麼改? 李委員貴敏:我現在是問精神所在!我走掉又再回來的原因,是我後來覺得不太對,認為你的邏輯不通。我們原來說要將後面發生的研發費用當作費用,你卻說不對,你還認為這個點不是在討論後面的費用,而是在討論申請登記或創作之前的,然而在申請登記及創作前,這些本來就是它的成本,怎麼會是費用呢? 張副局長麗真:若業者拚命將這些都放到資產,就會使資產膨脹,所以會計原則很強調它具有的未來經濟效益,不能漫無限制的把它資本化。 李委員貴敏:你又扯遠了。現在已經沒有依照你剛才的用語,所以你不要再扯到你的用語了。 張副局長麗真:這是針對兩種情況才會資本化,一個就是登記,另一個就是創作完成…… 李委員貴敏:我懂。我們不要一直重複同樣的話,我現在要詢問的是,「餘」字是什麼意思?你們一個是採用時間點來切割,我們將時間點切完之後,另一個問題是有關金額部分,費委員版本已經講得很清楚,即是依照實際成本,也就是在那時間點之前,它花多少錢,你就給多少錢,你現在哪來還有個「餘」?如果你是在某個時間點之後,才會有時間點前、後之分。 張副局長麗真:委員,我們建議刪除「餘」字,反正我們強調是怎麼樣的情況才可以資本化,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李委員貴敏:不是的。我一直強調要鼓勵人家研發,我不懂為什麼你不肯做這樣的修正?我的意思是,後面的創作或研發費用視為當時支出費用,因此,我們以行政院版本來做為最小的修正範圍,只刪除幾個字,即是在行政院再修正版本加上「或創作完成前」,後面文字改為「……其日後研發支出作為支出當期費用……」。 游司長瑞德:未來…… 李委員貴敏:原本在行政院版本就有相關文字,這些文字又不是我加上的。為什麼你們不保留原來的文字? 游司長瑞德:本來行政院的版本…… 李委員貴敏:是啊!這是行政院再修正版本的用語,又不是我加上的用語,為什麼行政官員要刪除行政院版本的文字,這是什麼道理? 費委員鴻泰:依照它原來的版本,這條條文是統刪。 李委員貴敏:即使本條條文刪除,我也沒有意見。我知道本條條文不能刪除是有其顧慮,所以才會提出行政院再修正版本。我要強調的是,你們不要歧視研發,而要鼓勵研發。我同意前面研發經費可視為成本,至於後面研發支出正是商業司官員所提到的部分,但你們為什麼要刪除這部分的文字?你們建議文字修正為「餘用為費用」等文字,我覺得並沒有比行政院再修正版本清楚,因此本席建議「餘」的部分就回歸到行政院再修正版本,其文字修正為「其日後之研發應作為支出當期費用」。 費委員鴻泰:這包含了…… 李委員貴敏:沒有,該條文後面的但書:「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這部分我覺得OK,我覺得在概念上面…… 主席:你的意思是文字修正為「其後之研發支出作為當期費用」,對不對? 李委員貴敏:對,這是行政院的版本。如果沒意見,那就OK了! 費委員鴻泰:聽懂了。 主席:李委員的目的是在鼓勵他們…… 李委員貴敏:對,你們不能夠歧視…… 主席:第五十條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修正如下:將「等無形資產」刪除「等」一字;第二項原文字刪除,修正內容如下:「前項無形資產自行發展取得者,以登記或創作完成時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其後之研究發展支出,應作為當期費用,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繼續開會) 主席:經協商,結論如下:第十一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第十二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第十三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第二十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第二十二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第二十三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第四章章名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第二十七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第二十八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第二十八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第二十八條之二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第二十九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第三十一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第六章章名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第四十一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第四十一條之一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第四十一條之二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第四十二條照費委員鴻泰等提案條文通過。 第四十三條照行政院再修正條文通過,內容如下: 「第四十三條  存貨成本計算方法得依其種類或性質,採用個別認定法、先進先出法或平均法。 存貨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當存貨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時,應將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沖減金額應於發生當期認列為銷貨成本。」 第四十四條照行政院再修正條文通過,內容如下: 「第四十四條  金融商品投資應視其性質採公允價值、成本或攤銷後成本之方法衡量。 具有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 第四十五條照行政院再修正條文通過,內容如下: 「第四十五條  應收款項之衡量應以扣除估計之備抵呆帳後之餘額為準,並分別設置備抵呆帳項目;其已確定為呆帳者,應即以所提備抵呆帳沖轉有關應收款項之會計項目。 因營業而發生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應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分別列示。」 第四十六條依照費委員提案條文通過。 第四十七條依照費委員提案條文修正通過,亦即保留第一項文字:「資產之折舊方法,以採用平均法、定率遞減法、年數合計法、生產數量法、工作時間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折舊方法為準;資產種類繁多者,得分類綜合計算之。」第二項以下全數刪除。 第四十九條維持現行條文。 第五十條依照行政院再修正條文通過,亦即第一項照費委員版本通過,文字如下:「購入之商譽、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特許權及其他等無形資產,應以實際成本為取得成本。」第二項以下修正如下:「前項無形資產自行發展取得者,以登記或創作完成時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其後之研究發展支出,應作為當期費用。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五十一條依照行政院再修正條文通過,文字如下:「商業得依法令規定辦理資產重估價。」 第五十二條依照費委員提案條文通過。 第五十三條依照行政院再修正條文通過,文字如下:「預付費用應為有益於未來,確應由以後期間負擔之費用,其衡量應以其有效期間未經過部分為準。」 第五十四條維持現行條文。 第五十五條依照費委員提案條文通過。 第五十七條依照費委員提案條文通過。 第五十八條依照行政院再修正條文通過,文字如下:「商業在同一會計年度內所發生之全部收益,減除同期之全部成本、費用及損失後之差額,為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第五十九條依照費委員提案條文通過。 第六十條依照費委員提案條文通過。 第六十一條依照行政院再修正條文通過,文字如下:「商業有支付員工退休金之義務者,應於員工在職期間依法提列,並認列為當期費用。」 第六十三條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予以刪除。 第六十四條維持現行條文。 第六十五條依照羅委員淑蕾等提案條文通過。 第八十三條依照羅委員淑蕾等提案條文通過。 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七條附帶決議如下: 案由:針對行政院所提商業會計法修正案第43條、第44條及第47條等條文係將現行條文納入子法中,為求修法週延,未來行政單位修正商業會計處理準則時,應先上網公告徵求相關意見後再行修法以求週延。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作如下決議:院會交付審查之行政院函請審議「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費鴻泰等43人擬具「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0人擬具「商業會計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楊召集委員瓊瓔補充說明。 非常感謝費委員鴻泰、李委員貴敏以及所有委員的用心,終於完成法案審查,上午所列議程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下午2點半開會,進行下午之會議。 散會(12時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