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3日(星期一)14時34分至17時3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瓊瓔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第8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2年12月16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2時16分、下午2時6分至4時47分 102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11分至11時26分、下午2時30分至3時37分 地  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許忠信  廖國棟  黃昭順  陳明文  黃偉哲  張嘉郡  簡東明  徐耀昌  林滄敏  蘇震清  李慶華  楊瓊瓔  高志鵬  丁守中  林岱樺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潘維剛  廖正井  陳歐珀  張慶忠  林德福  李桐豪  楊應雄  李昆澤  盧嘉辰  許添財  呂學樟  江惠貞  羅淑蕾  江啟臣  蘇清泉  鄭天財  蔡錦隆  吳育仁  黃文玲  孔文吉  楊麗環  王進士  王惠美  蕭美琴  陳亭妃  林鴻池  徐欣瑩  高金素梅 鄭汝芬  陳怡潔  羅明才  顏寬恒  尤美女  李貴敏  吳秉叡  李應元  林佳龍  薛 凌  盧秀燕  邱文彥  葉宜津  呂玉玲  邱志偉  何欣純  翁重鈞  陳節如    委員列席46人 列席人員: 102年12月16日(星期一) 經濟部部長 張家祝 會計處處長 張信一 水利署署長 楊偉甫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 黃文谷 中央地質調查所代理所長 江崇榮 能源局局長 歐嘉瑞 工業局局長 沈榮津 國際貿易局局長 張俊福 標準檢驗局副局長 黃來和 智慧財產局局長 王美花 中小企業處處長 葉雲龍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吳鈞富 102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 經濟部部長 張家祝 法規委員會執行秘書 鄭國榮 智慧財產局局長 王美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科長 宋冀寧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 梁學政 102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 經濟部部長 張家祝 會計處處長 張信一 標準檢驗局局長 陳介山 智慧財產局局長 王美花 中小企業處處長 葉雲龍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研究委員 黃耀生 主  席:陳召集委員明文 專門委員:黃素惠 主任秘書:李水足 紀  錄:簡任秘書 葉義生 副研究員 程谷川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朱莉華 專  員 楊雅如 薦任科員 曾淑梅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102年12月16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水利署及所屬、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工業局、國際貿易局及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業處單位預算部分。(處理) 決議: 壹、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水利署及所屬、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工業局、國際貿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30項 工業局162萬4,000元,照列。 第131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228萬8,000元,照列。 第134項 水利署及所屬8,295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經濟部水利署103年度編列「罰款及賠償收入」8,295萬元及「規費收入」1,554萬元,惟查該署辦理河川區域管理與違章案件查處執行情形成效不佳,截至102年7月底,「罰款及賠償收入」以前年度轉入歲入保留數高達3億0,910萬9,000元尚待清理,審計部查核該署101年度辦理河川區域管理與違章案件查核結果亦指出,各河川局辦理河川區域占用行為之清查及排除作業欠缺積極作為,歷時13年仍未完成清查及有效排除占用行為,造成河防安全隱憂,且對於未收繳罰款之清理與催繳作業,未善盡管理責任並積壓延誤執行,肇致收繳比率偏低,以及經濟部水利署對於所屬河川局執行河川區域管理作業未善盡監督責任等相關缺失,經濟部水利署應予積極改善,並就歲入保留數清理進度提出專案考核,落實革新行政效能。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二)經濟部水利署103年度編列「罰款及賠償收入」8,295萬元及「規費收入」1,554萬元,但截至102年7月底「罰款及賠償收入」以前年度轉入數累計高達3億餘元,顯見經濟部水利署辦理河川區域管理與違章案件查處執行情形成效不佳。爰此,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針對執行成效不佳進行檢討改進,俾增進政府財政效能。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第136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300萬元,照列。 第137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40萬4,000元,照列。 第138項 能源局300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44項 工業局246萬元,照列。 第145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無列數。 第148項 水利署及所屬1,554萬元,照列。 第150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473萬1,000元,照列。 第151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無列數。 第152項 能源局923萬5,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42項 工業局125萬2,000元,照列。 第143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10億7,700萬2,000元,照列。 第146項 水利署及所屬1億0,090萬2,000元,照列。 第148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1萬7,000元,照列。 第149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24萬元,照列。 第150項 能源局1,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41項 工業局原列2億0,088萬5,000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1,031萬1,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億1,119萬6,000元。 第142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32萬5,000元,照列。 第145項 水利署及所屬7,743萬6,000元,照列。 第147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6,000元,照列。 第148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132萬2,000元,照列。 第149項 能源局13萬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通過決議3項: (一)經查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管理之花蓮市環保公園海岸線,因海岸線流失,淘空現有海岸線而導致過去掩埋於環保公園下之垃圾流入海洋,不僅有污染海洋問題也產生惡臭味,嚴重影響地區居民生活品質,經濟部水利署應立即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解決海岸淘空引起的污染問題。 提案人:廖國棟  黃昭順  簡東明 (二)經濟部工業局103年度預算「工業技術升級輔導」之「協助產業升級與轉型」項下編列1,735萬1,000元,主要係運用國內重大採購資源,協助國內業者引進關鍵性技術,建立國防自主能力,其立意良善,惟我國近年愛國者三型、AH-64E(阿帕契攻擊直升機),樂山基地長程預警雷達「鋪爪系統」等,皆係採購自美方之高科技國防武器,經濟部宜協調國防部,讓美方同意將關鍵技術移轉台灣,除更可協助國內取得關鍵零件技術及維修能力,促進我國數位及光電產業技術提升,並可減低進口維修物件成本,及增加國內就業人口。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丁守中 連署人:張嘉郡 (三)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自99年9月12日生效實施,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並於100年2月22日正式啟動ECFA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及爭端解決等4項後續協議之協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亦成立任務編組─ECFA小組,負責後續協議之協商幕僚工作,包括規劃協商時程進度、蒐集及協調各相關單位意見、預擬對應策略等;有鑑於政府洽簽有關國內市場開放協議時,應事前與相關業者充分溝通,並具體說明政府提供之相關產業調整措施與配套機制,尤其後續之貨品貿易協議涉及開放之產業項目將更為繁雜,對於部分弱勢產業之衝擊亦為嚴峻,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積極協調經濟部工業局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相關主管機關,儘早彙整個別產業衝擊影響與因應對策意見,俾利妥善推動後續作業並降低國內相關產業衝擊。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丁守中 連署人:高志鵬 第13款 經濟部主管 本款通過決議2項: (一)高雄後勁溪長期受污染情形嚴重,影響當地農產品及民眾安全甚鉅,經查,後勁溪上游有金屬工廠,中游流經中油煉油廠,下游則有楠梓加工出口區,由於污染源眾多,現有稽查機制顯有不足,爰要求經濟部會同相關單位及地方政府,成立跨部會、跨層級之專案小組,研擬稽查改善方案,及後續污染整治、治水防洪專案計畫。 提案人:黃昭順  丁守中  廖國棟  張嘉郡  林岱樺  簡東明 (二)經濟部及所屬21家財團法人,承攬經濟部業務已久,各財團法人執行業務品質不一,爰請經濟部研擬財團法人評鑑S0P流程,嚴加實施財團法人之評鑑,以達經濟部委託財團法人扶植業者之任務。 提案人:林岱樺  蘇震清  陳明文  丁守中 第6項 水利署及所屬原列197億8,670萬8,000元,減列第1目「水資源科技發展」760萬元(含「委辦費」660萬元及「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水雲網計畫」100萬元)、第3目「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6,317萬1,000元【含第1節「水資源企劃及保育」項下「委辦費」207萬1,000元、第2節「水利行政業務」150萬元、第3節「水資源開發及維護」500萬元、第4節「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5,460萬元(含「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項下「委辦費」460萬元)】,共計減列7,077萬元1,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97億1,593萬7,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查經濟部水利署103年度預算,第3目「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第1節「水資源企劃及保育」項下分支計畫「水利綜合業務」編列945萬9,000元,其中赴中國的旅費就編列了70萬9,000元,占本分支計畫「水利綜合業務」的7.5%,且分成5項「派員赴大陸計畫」,擬拜會中國之「黃河水利委員會」、「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所」、「長江水利委員會」、「水利部、福建省、水利廳」等,對照於台灣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迄今尚無定案之計畫,經濟部水利署對於國家預算資源配置,顯非合理,爰提案刪減赴中旅費全數,以撙節政府支出。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本項通過決議22項: (一)經濟部水利署103年度編列委辦計畫經費9億5,233萬元,凍結十分之一,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滄敏  簡東明  廖國棟  楊瓊瓔  李慶華 (二)查經濟部水利署103年度預算第1目「水資源科技發展」編列1億9,660萬4,000元,惟本目中「委辦費」即編列1億7,660萬元,占比達90%,本科目恐有為了委辦而存在,顯非合理;另查經濟部水利署下設水利規劃試驗所,103年度亦編列歲出預算3億6,704萬1,000元,該所預算員額達149人,且該所更設有灌溉排水規劃課、河川規劃課、水資源規劃課、水土試驗課、大地工程試驗課,各課執掌均列有相關業務之規劃、調查、研究等,在經濟部水利署已設水利規劃試驗所下,政府經年編列「水資源科技發展」,且高達九成委辦,是否有為了委辦而委辦之情?有無依照零基預算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十分之一,待完成檢討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三)經濟部水利署103年度預算「水利行政及水權業務」之「設備及投資」項下編列「公共建設及設施費」6,030萬元,辦理河川海堤、排水設施範圍環境維護、保育及勘測、機具查扣場整建、河川公地清查等工程經費及辦理工程所需之各項管理費用,惟是項經費未依預算法第32條送行政院核定,僅先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匡列4%相關預算明顯不符前項規定,爰凍結是項經費十分之一,俟經濟部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楊瓊瓔 連署人:張嘉郡  李慶華 (四)鑑於經濟部水利署每年編列「獎補助費」預算,以補助政府機關辦理水資源開發及維護工作,但因不同因素而無法完工,執行率不佳。因此,爰凍結「水資源開發及維護」項下「水資源工程」之「獎補助費」十分之一,由經濟部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簡東明  徐耀昌  廖國棟  李慶華  楊瓊瓔 (五)鑑於經濟部水利署「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分4年編列,預算年度為101至104年度,103年度共編列3億元。但因實施多年以來,地方居民反映其成效不彰,無法達成預算目標。因此,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由經濟部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簡東明  蘇震清  丁守中  李慶華  楊瓊瓔 (六)經濟部水利署第七、第六及第四河川局,自辦或委辦轄管溪流堤防護岸災修工程規劃設計,無視政府採購法第26條等相關規定,將廠商提供之「鋼柵石籠」專利圖說規範及單價等資料,於工程採購招標文件內綁規,圖利特定承商;該案業經監察院糾正在案。為正官箴,確維納稅人權益,爰將103年度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預算「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項下之「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82億6,560萬元、「區域排水環境營造計畫」30億6,780萬元,分別凍結十分之一,俟經濟部水利署完成調查報告,併行政懲處名單,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滄敏  簡東明  黃昭順  楊瓊瓔  李慶華 (七)經濟部水利署103年度預算「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之「河川海岸環境營造計畫」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6,562萬5,000元,較102年度預算6,452萬5,000元,增加110萬元,與中央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注意辦理事項第3點規定:「……各機關應依本院所訂『預算編製作業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實施方案』,切實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將原有的計畫項目預算全部歸零重新檢討,覈實編列,有效整合運用各類預算資源,……」不符,爰凍結是項計畫預算經費十分之一,俟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楊瓊瓔 連署人:張嘉郡  李慶華 (八)經濟部水利署103年度預算「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項下之「區域排水環境營造計畫」分支計畫,編列30億6,78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嘉郡  楊瓊瓔 連署人: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九)經濟部水利署103年度預算「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之「區域排水環境營造計畫」項下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700萬元,較102年度是項預算經費1,200萬元增加500萬元,與中央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注意辦理事項第3點規定「……各機關應依本院所訂『預算編製作業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實施方案』,切實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將原有的計畫項目預算全部歸零重新檢討,覈實編列,有效整合運用各類預算資源,……」不符,爰凍結是項計畫預算經費十分之一,俟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連署人:張嘉郡  楊瓊瓔 (十)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103年度編列歲入預算2億7,682萬8,000元,上列預算包含工程併辦土石標售收入,為加強河防安全增加通水斷面,請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103年度相關工程疏濬量增加8萬立方公尺。 提案人:廖國棟  黃昭順  簡東明 (十一)針對易淹水地區之後續治理與維護管理,建請經濟部水利署應協助並配置預算,協助地方之水門等水利設施之管理維護,以收治水成效。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高志鵬 (十二)經濟部水利署建置之「愛河川拚獎金」APP,係為獎勵人民檢舉違反水利法事件,加強維護河防安全、河川、排水水質環境及海堤建造物安全,該APP立意良善,藉由民眾拍照檢舉除可立即查報並可減少政府支出監測系統經費,惟該APP軟體迄今僅十餘人下載,經濟部水利署應本於維護我河川安全,積極推廣是項APP,讓民眾可隨時將違規事件查報,以收強固河川生態之效。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連署人:張嘉郡  楊瓊瓔  丁守中 (十三)經濟部水利署於101年年初移交經濟部技術處在東部發展深層海水取水設施後,即發生取水設施故障,而無法正常取水至今。新擬定的恢復取水作業計畫預計最快於104年年底才可恢復取水作業,如此漫長的復水計畫進程將嚴重影響東部深層海水產業發展進程。經濟部水利署宜謀取對策儘早排除取水障礙,恢復正常取水作業。經濟部水利署應就上述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因應計畫的專案書面報告。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連署人:張嘉郡  楊瓊瓔  丁守中 (十四)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近期建置之「石門水庫導覽APP」,提供當地天氣、活動節慶、鄰近景點及景點導覽服務,讓民眾可藉由行動裝置查詢石門水庫周邊旅遊資訊,惟該APP僅建置石門水庫卻未擴及全台主要水庫甚為可惜,經濟部水利署應統合建置全台主要水庫導覽APP,提供民眾更便利的查詢服務,以利推展我國觀光事業。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楊瓊瓔 連署人:張嘉郡  李慶華  丁守中 (十五)經濟部水利署103年度編列委辦計畫經費9億5,233萬元,包含委託研究計畫3億2,186萬元及其他委託事項6億3,047萬元,辦理有關水再生利用風險管理技術研發計畫、都市區防洪科技等計畫。據該署提供近2年委辦計畫統計表顯示,100年度及101年度委託研究計畫分別高達102件及108件,但納入計畫實施件數卻僅有11件及7件,參採件數實屬過低,顯見委託研究計畫預期效益有待加強。爰此,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澈底檢討委辦計畫之必要性及合理性,俾發揮預期成效,避免浪費公帑。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十六)地下水超抽為地層下陷之主因,因此對於水井之密度與數量應予有效控制,方能有效防止地下水超抽,故為掌握地層下陷及地下水利用資訊,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儘速與各縣市政府合力進行全面調查水井及處置違法水井,以達地層下陷之防治成果。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十七)近年度受到氣候暖化影響,極端降雨情況趨於常態,導致每逢颱風或豪雨來襲,全台各地淹水事件頻傳。據統計94年至102年間全台重大颱洪災害淹水面積總計達34萬0,613公頃,且積淹水未見減緩趨勢,如98年莫拉克颱風全台之淹水面積達到7萬6,535公頃,102年8月康芮颱風僅係輕度颱風,卻造成雲林、嘉義等縣市積淹水面積共逾1萬7,784公頃之災情。顯見經濟部水利署辦理「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成果欠佳。爰此,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就執行成效欠佳等缺失,檢討改進,俾發揮治水防洪之效果,並於3個月內提出「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成效檢討摘要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十八)近年度受到氣候暖化影響,極端降雨事件趨於常態,致每逢颱風或豪雨來襲,各地淹水事件頻傳,據統計94年至102年間全臺重大颱洪災害淹水面積總計達34萬0,613公頃,且積淹水未見減緩趨勢,如98年莫拉克颱風全臺之淹水面積達到7萬6,535公頃,102年8月康芮颱風僅係輕度颱風,即造成雲林、嘉義等縣市積淹水面積共逾1萬7,784公頃之災情;復依審計部查核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經濟部水利署辦理「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核有區域排水設計標準有待審酌檢討,影響計畫推動,為此,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於3個月內提出「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成效檢討摘要報告,實際檢討缺失,以確保未來該計畫順利進行。 提案人:黃偉哲  丁守中 連署人:高志鵬  林岱樺 (十九)102年度1月至11月18日,監察院針對經濟部水利署之糾正,業有3件糾正,糾正文指出有「無視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湖山水庫截水牆工程,未落實施工品質查核,致發生86公分之缺口,造成民眾恐慌,影響政府形象,顯有違失…水利署疏於督導,亦難辭管理失當」、「水利署疏未督促所屬完備『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39條明定之『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作業』」等情,顯見經濟部水利署之行政效能亟待改善,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針對監察院之糾正,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丁守中 (二十)「水資源企劃及保育」項下之「水資源保育及管理」分支計畫,委外辦理省水標章之受理申請、審查、抽查及檢驗等業務,並由經濟部水利署自行核發省水標章使用證書,雖該標章為經濟部水利署做為鼓勵性質之用,但該標章之核發,事涉政府依據職權或法令規定所執行之政務,且附有該標章之產品,對於提升廠商市場競爭力及獲益,顯有助益,爰此,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對徵收相關行政規費進行研擬並規劃方案,以達政府資源妥適運用之目的,及符受益者負擔之基本原則。 提案人:張嘉郡  李慶華  丁守中 連署人:廖國棟  簡東明  楊瓊瓔 (二十一)經濟部水利署計畫興建苗栗縣天花湖水庫工程計畫,以解決未來苗栗地區可能缺水的問題。然此計畫受到環保團體及苗栗民眾質疑,工程將造成環境破壞、影響地質安全及地方發展受限等問題,另查苗栗縣目前已有5座水庫,其中水資源提供外縣市之用水比例約七成,在國家財政如此拮据情形下,政府應再審慎評估天花湖水庫之需要性。爰此,經濟部水利署應於3個月內檢討北、中台灣水資源運用、分配之合理性,並暫停編列相關工程預算。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吳宜臻 (二十二)經濟部水利署辦理補、捐(獎)助計畫,核有辦理成效不佳、先期規劃作業欠周延或執行控管未盡嚴謹之情事,要求應檢討改善,以充分發揮其效益。 提案人:林滄敏  簡東明  黃昭順  李慶華  丁守中  楊瓊瓔 第8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原列4億5,345萬1,000元,減列第2目「加工出口區業務」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億5,295萬1,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5項: (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費計收情形,僅繳納基本管理費(每月1,000元)家數有逐年增加現象,顯示現行管理費計收方式有待改善,若造成廠商長期繳交低額基本費,卻占用園區土地,恐影響基金之營運績效,為此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以維持正常營運。 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連署人:高志鵬 (二)立法院曾於86年決議,自88年度起派駐加工出口區保警經費應改列於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預算項下,然迄今以國庫補貼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駐區員警經費仍逾四成,為考量政府財政困難,撙節開支,建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應逐年降低保警人數,自行聘僱保全,並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以維護政府財政健全。 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連署人:高志鵬 (三)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103年度編列預算4億5,345萬1,000元,辦理各加工出口區招商引資計畫。目前加工出口區共計有10個已開發完成園區,1個開發中園區(高雄航空貨運園區)。截至102年8月底可出租設廠及社區用地達370.85公頃,公有廠房租售面積達8萬4,820平方公尺。但部分地處偏遠地區之園區,待租比偏高,爰此,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加強辦理招商作業,以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四)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103年度於「加工出口區管理」項下「補助加工出口區作業基金駐區員警經費」編列「對特種基金之補助」1億0,361萬元,較102年度5,700萬元,增加4,661萬元,增幅為81.77%,駐警人數仍維持102年度之112人。核算駐衛警成本,每位駐警人力成本由101年度之189萬7,000元上升至103年度234萬8,000元,爰此,在政府財政困窘之際,建請主管機關應檢討逐年降低駐警人數,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五)國內部分加工出口區面臨廠房老舊、閒置的問題,造成部分園區待租比率偏高,應加強重新規劃其土地和廠房再利用,並辦理招商作業,為此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以帶來更多工作機會和商機。 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連署人:高志鵬 第9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原列5億8,675萬7,000元,減列880萬1,000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億7,795萬6,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係經濟部為辦理全國地質調查及研究所設置,根據其組織條例第1條、第9條及第10條規定,該所關於學術研究事項,得洽商國內外有關學術機關合作辦理,另得以合約方式接受委託,承辦有關地質調查及專案研究工作。故該所係經濟部為辦理全國地質調查及研究而設置,其組織定位應係從事調查研究事項。然該所103年度有關地質科技研究發展及地質調查研究等工作計畫,「業務費」預算數合計4億0,298萬5,000元,「委辦費」為1億3,940萬8,000元,委辦費比重達23.76%。然調查研究工作均屬各該分支計畫內主要工作項目,卻以委外方式辦理,實有違該所設置目的。爰此,要求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應逐年提高自行研究項目及比率,俾符合其設置之目的。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第10項 能源局原列2億0,172萬1,000元,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億0,072萬1,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13項: (一)查經濟部能源局將公務預算業務所需預算,不當轉移至基金編列,嚴重破壞預算法制,另查經濟部能源局於102年6月2日至3日不當支用石油基金預算支應假「能源之旅」名義所辦的「擁核之旅」,短短兩天就動支石油基金49萬7,017元公帑,惟查是項經費動支,根本與石油基金的法定用途不符,為了迎合總統就恣意濫用國家預算資源,爰凍結103年度經濟部能源局「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待經濟部能源局針對「能源之旅」活動開支進行總檢討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二)經濟部能源局推動各項能源科技專案計畫時應考慮物質多元應用的總體經濟效益,例如藻類在單獨抽取生質柴油時未能達到經濟效益,但若能與有關業者合作,將藻渣加以生技發酵處理繼續利用製作成魚用飼料,將可發揮其總體經濟效益而有運用的經濟價值,並能減少養殖場耗用海撈的魚類資源,也較具環保價值。經濟部能源局在進行能源科技專案時應支持物質多元應用的總體經濟效益,開啟綜合發展的可能性研究。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張嘉郡  李慶華  楊瓊瓔  丁守中 (三)為追求我國之能源安全、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再生能源之推廣確有其必要,經濟部能源局雖依能源管理法第1條第2項規定擬具「能源發展綱領」,並於101年10月報行政院核定,惟查過去因推動成效不佳,再生能源推動目標已多次下調,且查截至102年7月底止,我國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實績值為379.5萬瓩,占總發電容量7.82%,對照於100年總統所提再生能源發展目標,104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目標為446.4萬瓩,占總發電容量9.7%,目前推動成效實有待加強,經濟部能源局應積極檢討再生能源推動不力之處,提出具體修正改進方案,俾利確實達成政策目標。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丁守中 (四)由於再生能源發電不具穩定性,傳統電力網路無法滿足需求,因此各先進國家紛紛進行電網升級計畫,推動智慧電網之技術開發與建置,我國亦將智慧電網列入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標準計畫之一。經濟部能源局為辦理「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自101年度起透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項下「智慧電網技術規劃研究」編列預算,101年度至103年度分別編列2,000萬元、2,500萬元及2,500萬元。而「智慧電表」為智慧用戶重要一環,相關工程進度卻一再延宕,致計畫推動成效頗受影響。爰此,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積極有效督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加強辦理相關計畫,以達到電網升級之目標。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五)為追求永續發展,經濟部能源局依能源管理法第1條第2項規定擬具「能源發展綱領」,並於101年10月報行政院核定,用以勾勒出我國未來能源發展方向及遠景。該綱領政策目標為「能源、環保與經濟」三贏,其中在優化能源結構方向,其策略係依我國各類再生能源發展潛力及再生能源相關技術進程,逐步提高再生能源之發電及熱能利用分期發展目標。然再生能源推動成效因不如預期,多次調降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占總裝置容率之比率。爰此,為追求我國之能源安全,並兼顧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澈底檢討再生能源推動不力之處,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俾利達到政策目標。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六)經濟部能源局103年度歲出預算,仍如102年度一般僅編列「一般行政」與「第一預備金」2項科目。然立法院審議101年度預算時通過決議,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就其不當移編相關業務於一般行政計畫改以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辦理類似業務之重大瑕疵,應予以改正乙事,視若罔聞,亦有規避監督之嫌。爰此,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將業務推動之相關計畫事項以公務預算編列,不得以相關之基金支應業務計畫,以符合法制。 提案人:高志鵬  黃偉哲  林岱樺  丁守中 (七)「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為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標準計畫之一,其中智慧電表為「智慧用戶」中最重要之一環,依原訂進度,須於101年底完成裝置高、低壓智慧型電表2萬3,000戶及1萬戶,實際僅完成高壓智慧型電表1萬1,709戶,低壓智慧型電表作業則尚未展開,顯見進度嚴重落後,為此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積極強化相關基礎建設,以達電網升級目標。 提案人:黃偉哲  丁守中 連署人:高志鵬  林岱樺 (八)經濟部能源局「補助民眾購(換)置節能家電」措施,遭監察院糾正,未確實編列預算,且未妥善訂定補助規範,顯見該措施計畫不完備,為此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嚴格控管經費執行。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林岱樺  丁守中 (九)經濟部能源局「補助民眾購(換)置節能家電」措施,主要目的為節能減碳,應同時考量補助項目與國內產業關聯性,進口品未對國產品有助益,大尺寸電視機、冷氣機等耗電量高,顯然皆與計畫補助目的相違,顯見該措施計畫不完備,為此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撙節開支。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林岱樺  丁守中 (十)經濟部能源局「補助民眾購(換)置節能家電」措施,截至102年9月26日預算執行率僅18.09%(補助數量達成率為15.49%),成效不佳,顯見該措施無法善意引導民眾,為此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以達節能減碳目標。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林岱樺  丁守中 (十一)「能源發展綱領」指出應逐步提高再生能源之發電及熱能利用分期發展目標,截至102年7月底止,我國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實績值為379.5萬瓩,占總發電容量7.82%,距離原訂進度仍有落差,顯見成效有待加強,為此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以達政策目標。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林岱樺  丁守中 (十二)我國於再生能源推廣目標多次下調,顯見相關單位就再生能源之推廣成效有待加強,為求我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共存共榮,並有穩定安全之能源供給使用,爰此,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就其政策推動過程所遇窒礙難行之處,進行檢討改正,並就後續政策目標加強辦理,以達再生能源推廣之預期成果。 提案人:張嘉郡  楊瓊瓔 連署人:廖國棟  簡東明  李慶華  丁守中 (十三)經濟部能源局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於99年起全面實施柴油添加B2生質柴油。惟查,相關檢測報告顯示,生物柴油由於目前技術並未成熟,於若干技術無法突破下,造成生質柴油黏度過高,於低溫下容易堵塞汽車油路,倘於車輛高速行駛時容易導致事故發生;且因生質柴油蘊含能量較傳統石油基之柴油燃料低11%,造成汽車最大馬力輸出減少5%~7%,從而加速引擎耗損,降低引擎使用壽命。綜上,爰建請經濟部能源局儘速就B2生質柴油技術專案小組所提建議,研擬可行配套措施,進行改善。 提案人:黃昭順  林岱樺  張嘉郡  廖國棟  簡東明 第2項 工業局原列67億4,587萬6,000元,減列第1目「工業技術升級輔導」項下發展新興與重點產業之「委辦費」及「獎補助費」2,000萬元、第2目「一般行政」300萬元,共計減列2,3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7億2,287萬6,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19項: (一)經濟部工業局103年度預算編列「智慧電動車產業推動計畫」經費1億2,995萬9,000元,透過跨部會規劃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計畫整合及全方位發展工作,推動國內智慧電動車營運模式。自100年度至103年度,總經費達6億7,319萬1,000元,然截至102年8月底止,國產智慧電動車之銷售量、製造業產值與服務業產值均遠低於目標數,其中累計銷售262輛,僅占目標數8.73%,製造業與服務業累計產值分別為10.78億元及8.44億元,占目標產值各為17.97%及37.68%,產業發展未如預期,顯見該局評估國內電動車市場資訊有誤,爰凍結是項經費百分之十五,俟經濟部工業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供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連署人:張嘉郡 (二)經濟部工業局103年度預算「工業技術升級輔導」之「發展新興與重點產業」項下編列2億3,615萬1,000元,辦理全球產業合作推動及商務科技化示範應用計畫,係以結合台灣與美、日兩國產業優勢,將國內文創產業行銷至全球,然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資料所示,台美產業合作目標數多偏低,且近年日資及美資在台投資金額均逐年下滑,顯示是項計畫辦理成效不彰,而該預算編列又較102年度增加1,290萬8,000元,顯與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3點不符,爰凍結是項計畫預算十分之一,俟經濟部工業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連署人:張嘉郡 (三)鑑於貿易自由化可能導致國內廠商因外來競爭加劇而受到衝擊,經濟部應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將衝擊極小化。然而,現有之產業就業輔導機制與相關措施,以及經濟部推動之「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其內容多以製造業及其他產業為主,雖大部分經費被列為不分產業之共通性輔導措施,然究其內容如「進口限額」、「恢復關稅」,實無法達成保障弱勢服務業之目的。爰此,凍結經濟部工業局「協助產業升級與轉型」之「業務費」十分之一,共計2億0,915萬6,000元,請經濟部工業局協同相關部會,針對服務業擬定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具體評估原擬具之「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982.1億元之經費,在未來剩餘之6個年度多少比例可為支援服務業所用,具體協助辦法與輔導措施為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尤美女 連署人:林岱樺  陳明文 (四)經濟部工業局103年度歲出計畫「工業技術升級輔導」之「協助產業升級與轉型」項下產業創新價值卓越計畫共計編列1億2,965萬6,000元,經濟部工業局103年度辦理「產業創新價值卓越計畫」,工作重點之一為落實智財流通與保護體制,雖自97年度起積極推動國內企業建置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TIPS)及驗證機制,惟企業建立TIPS家數偏少且取得驗證家數亦逐年下滑,顯見該計畫執行不力,爰凍結該計畫預算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高志鵬 (五)經濟部工業局103年度預算「工業技術升級輔導」之「協助產業升級與轉型」項下編列4,334萬4,000元辦理食品產業價值鏈整合及加值推動計畫,然其係以食品GMP認證制度塑造MIT形象,以利辨別台灣優質產品,然近期大統、頂新、富味香等油商竟將高價油品摻入劣質油販售,讓GMP認證制度完全喪失公信力,怎可再用此毫無公信力之制度塑造MIT形象,爰此補助GMP協會推廣費用433萬4,000元,全數凍結,俟經濟部工業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足堪我國民眾信服之認證制度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連署人:張嘉郡 (六)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工業技術升級輔導」之「塑造產業人才與永續環境」業務,103年度總計編列6億0,155萬9,000元經費,其中部分經費辦理多項產業永續發展及社會企業責任計畫業務績效不彰。經查,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工業技術升級輔導」之「塑造產業人才與永續環境」業務於102年發生多起食安問題引發社會對企業責任及永續發生存疑,而經濟部工業局推廣的社會企業責任及企業永續發展理念完全崩盤,經濟部工業局永續發展組推動工作見樹不見林成效不彰。爰此,特凍結經濟部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之「塑造產業人才與永續環境」業務預算十分之一,金額6,015萬5,000元,俟經濟部工業局提出詳細改善計畫,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連署人:張嘉郡 (七)經濟部工業局103年度第3目「工業管理」項下編列「大陸地區旅費」176萬4,000元,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八)經濟部工業局103年度預算「工業技術升級輔導─發展新興與重點產業」項下編列7,856萬7,000元,辦理亞太資訊運籌中心計畫,然自100年度起國內固定資產投資金額逐年下滑,尤以機械等設備投資減少最多,又是項預算係以吸引外商投資,而據上述資料所述顯見來台設廠區者未如預期,而103年度是項預算較102年度增加3,818萬2,000元,其增幅高達94%,又與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3點不符,爰請經濟部工業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歷年辦理成果書面報告。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連署人:張嘉郡 (九)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工業技術升級輔導」之「發展新興與重點產業」業務,103年度總計編列19億6,670萬1,000元經費,其中部分經費辦理「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計畫」業務,經費1億9,198萬2,000元計畫內容不明確。經查,經濟部工業局辦理「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計畫」業務,從民生化工組未提供的103年度工作計畫資料,而多個生技產業公協會也提出質疑有關本項計畫在拓展國際市場及大陸市場部分進展有限,未提出具體計畫執行方向,而本項工作對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有重要影響。爰此,請經濟部工業局提出詳細計畫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連署人:張嘉郡 (十)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統計資料顯示,101年度及102年1月至7月我國前15大主力產品之出口成長率情形,101年度有11項為負成長,包括:智慧型手機(-25.1%)、LED(-19.3%)、資訊零組件(-14.5%)、自動資料處理機(-15%)…等;102年1月至7月之負成長項目減為7項,其中智慧型手機(-3.1%)、LED(-8.6%)、自動資料處理機(-5.1%)…等出口較101年度再惡化,然在蘋果、三星及中國的手機與行動裝置夾殺下,台灣未來的行動裝置的挑戰恐愈加嚴峻,經濟部工業局宜加強其智慧手持裝置產業鏈整合推動計畫之效益,增加我國手機及行動裝置之技術,以提高其對外競爭力。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連署人:張嘉郡 (十一)經濟部工業局推動兩岸產業合作時應積極借助ECFA之力協助民間企業開拓大陸市場,使我們的生技產品能有優於其他國家進入大陸市場的優惠。但從現有的進度及成果來檢視,我們並未能發揮ECFA協議的優勢協助生技業者開拓大陸市場。目前生技業者需要政府大力協助在藥品查驗登記以及開展大陸醫保市場兩項主要瓶頸上尋求突破,這是經濟部工業局推動「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推動計畫」時應力求突破之處。經濟部工業局應就上述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具體工作計畫的書面報告。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張嘉郡 (十二)經濟部於101年8月成立「台美產業合作推動辦公室」統籌辦理相關業務,並以創新產業化及招商引資為主軸,運用聚焦產業、創新連結及鎖定地區等3大策略,推動台美創新產業合作。據經濟部工業局提供台美產業合作執行成果,預計5年內推動台美創新產業合作10案,其中103年度至105年度各僅1案;且投資案(10%以上共同研發或共同投資)總計僅20案,目標數均偏低,允宜提高。又觀察近年美資在台投資情形,由100年度6.9億美元遽降至101年度4.02億美元,102年截至8月底止為3.1億美元,較101年同期間之3.2億美元為少,促進美資在台投資成效不彰。爰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檢討,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十三)經濟部工業局103年度預算編列「全球產業合作推動及商務科技化示範應用計畫」經費2億3,615萬1,000元,工作之一為以全球為市場,搭橋為手段,加速與美、日產業合作。又觀察近年日資在台投資情形,由100年度4.45億美元降至101年度4.14億美元,102年截至8月底止也僅2.15億美元,較101年同期間之2.71億美元為低,實為警訊,爰要求經濟部工業局謀思改進措施,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十四)經濟部工業局將「整備優質環境、促進投資加碼」列為重要施政目標,惟自100年度起國內固定資產投資金額逐年下滑,尤以機械等設備投資減少最多,不利產能擴充;且重要產業如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多出現固定資產投資趨弱現象,該局宜注意並儘速研謀因應對策。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十五)經濟部工業局103年度預算編列「產業創新價值卓越計畫」經費1億2,965萬6,000元,工作重點之一為落實智財流通與保護體制,雖自97年度起積極推動國內企業建置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TIPS)及驗證機制;惟企業建立TIPS家數偏少,自97年度至102年8月底止,總計僅提供113家企業智慧財產診斷服務及輔導63家企業建置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且取得驗證家數亦逐年下滑,97年度至101年度取得驗證資格之企業家數,基礎驗證家數由99年度之35家逐年下滑至101年度之24家,而取得深入驗證之企業亦僅2家。爰此,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檢討、改善企業參與驗證制度之參與度,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十六)經濟部工業局103年度將「促進民間新增投資1兆1,000億元」列為關鍵績效指標,但是依據97年度至101年度國內製造業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統計資料,自100年度起國內固定資產投資金額逐年下滑,至101年度已跌破1兆元,顯示國內製造業投資動能不足,整體投資不佳,爰此,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應注意投資衰減現象,並於6個月內提出因應對策。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十七)經濟部工業局103年度預算編列「全球產業合作推動及商務科技化示範應用計畫」經費2億3,615萬1,000元,工作之一為以全球為市場,搭橋為手段,加速與美、日產業合作。另行政院與經濟部分別於100年12月及101年3月核定「台日產業合作搭橋方案」與「台美產業合作推動方案」,惟目前台日產業合作部分執行未如預期及台美產業合作目標數多偏低,且近年日資及美資在台投資金額均逐年下滑,爰此,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應確實檢討並研謀改善之策,以強化台、日、美之產業合作。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十八)近年國內投資案常因工業用地取得困難而延宕推動進度,但檢視經濟部工業局主管之全國61處編定工業區之使用情形,部分工業區存有土地閒置情形,卻無法有效提供廠商設廠之用。經濟部工業局雖已自99年度起陸續執行多項優惠租售方案,包括:1.台日產業創新園區(TJ Park);2.「促進投資創造就業─工業區土地市價優化方案」;3.「開發中工業區土地出售精進方案(767方案)」;4.「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006688措施)第4期」,但仍成效不佳。爰此,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應研議針對停歇業廠商恢復收取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取消閒置工業用地優惠稅率等措施,以活化土地使用,增加政府財政收入。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十九)有鑑於近年國內投資案常因工業用地取得困難而延宕推動進度,然檢視經濟部工業局主管之全國61處編定工業區使用情形,仍有部分開發中工業區之未租售土地比率偏高、部分工業區土地閒置而無法提供廠商設廠,造成部分工業區尚有大面積之待租售或閒置土地未能有效活化使用,甚有部分工業區土地已出售,廠商卻逾3年迄未設廠,如彰濱工業區(116家計256.62公頃)、雲林科技工業區(53家計73.44公頃)及利澤工業區(59家計51.03公頃)等,顯示該等工業區養地情形嚴重,經濟部工業局應於3個月內擬定工業區土地活化對策,明訂工業區長期未設廠土地原價買回及預收保證金制度等配套措施,要求購地廠商限期完成建廠使用,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俾利確實提高工業區土地使用效益。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第3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原列9億1,168萬8,000元,減列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0,168萬8,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18項: (一)鑑於貿易自由化可能導致國內廠商因外來競爭加劇而受到衝擊,經濟部應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將衝擊極小化。然而,現有之產業就業輔導機制與相關措施,以及經濟部推動之「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其內容多以製造業及其他產業為主,雖大部分經費被列為不分產業之共通性輔導措施,然究其內容如「進口限額」、「恢復關稅」,實無法達成保障弱勢服務業之目的。由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之重要業務之一為經貿議題之持續研究,爰凍結「國際貿易發展」預算五分之一,共計812萬4,000元,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協同相關部會針對服貿之影響衝擊,針對我國弱勢及微型服務產業研擬具體協助辦法與輔導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陳明文  尤美女 連署人:林岱樺 (二)依ECFA內容,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每半年召開1次,惟近兩年來,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每年僅召開1次。102年度至今更未召開,反而是民間自辦紫金山峰會等會議辦理活絡。且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討論亦未事前知會立法院,亦未妥當。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轄下產業合作工作小組於102年11月28日召開。爰要求未來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及轄下工作小組召開會議前,應先行知會立法院,以落實國會監督。且歷次會議之會議結論亦應函送立法院。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林岱樺  黃偉哲  高志鵬 (三)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3年度將持續推動我國加入重要區域經濟組織之相關工作,但因國內貿易自由化經驗不足,導致專業經貿談判機制、可能受創產業調整機制、民眾認知與產業接受度等均有相當大之改善空間。爰此,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儘速與相關機關協調分工,強化各種溝通機制,並研議相關因應措施,俾利我國貿易自由化之推進。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四)高雄世貿會展中心斥資38億餘元興建,預定年底落成,為高雄亞洲新灣區首座完成的地標建築,規劃1,500個展示攤位,啟用後將迎接103年4月國際扣件展、5月國際遊艇展與高雄國際旅展等,有利發展商貿產業與觀光。會展中心攤位租金目前設定日租2,319元,與台北世貿2,409元相差無幾,但南部客觀條件不如北部,租金標準恐讓業者卻步。各產業總公司多在北部,且過往相關商貿展都在台北,業者到高雄要負擔交通費用與時間,若無更多誘因,恐有困難;爰要求高雄世貿會展中心租金應適當調整,以創造最大效益並帶動高雄地區產業升級。 提案人:黃昭順  簡東明  李慶華 (五)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自102年起,推動「台灣會展領航計畫」,委託「外貿協會」執行。主要任務為:爭取國際會議展覽在台舉行、協助當地縣市政府發展高附加價值的觀光資源,並以「5年內來台舉辦的國際會議增加三成」為目標。102年4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等單位將「臺南市」列為獎勵旅遊目的地重點城市之一,協助「臺南市政府」辦理人才培訓,並補助大陸、東南亞企業至臺南進行「獎勵旅遊」,協助臺南舉辦國際會議及「蘭花展」等活動。反觀屏東縣、高雄市、嘉義市,更具有「美食、紅藜、芒果、野薑花、太陽能光電」等優勢。因此,爰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比照臺南市前例辦理,「補助外國遊客屏東縣進行觀光旅遊」,並協助屏東縣舉辦國際級會議,以提升能見度。 提案人:簡東明  黃昭順  廖國棟 (六)為協助中南部縣市推動會展產業等,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推動之「台灣會展領航計畫」,應將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納入,以均衡區域發展,並培植地方會展產業及相關產業之發展。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高志鵬 (七)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之業務分組設有貿易安全與管控小組,且依貿易法第13條第1項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SHTC)輸出入相關管理,應屬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務業務範疇,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3年度預算案並未編列戰略性高科技貨品(SHTC)相關業務經費,卻於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推廣貿易分基金內,編列參加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貿易管制諮商或研討會、委託辦理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內部管控推動計畫等多項經費。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藉其管轄推廣貿易分基金之便,將部分公務預算移編至該分基金項下,致無法窺視該局業務支出全貌,未符預算編列規範,不利立法院審議。爰此,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檢討將相關業務預算以公務預算編列,並於3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符法制。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八)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將推動會展產業發展列為年度施政目標之一,全力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惟我國2012年舉辦國際會議之全球排名與亞洲排名雙雙退步,推動成效不彰,另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雖開放我方業者可以參與,但因會議活動市場特性,多由中國當地會展公司所掌控,一般國外業者較難單獨進入市場,目前少有我國業者在中國大陸辦理會議活動,整體市場進入障礙高,為此,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立即積極輔導會展產業業者,使業者獲得辦理展覽優勢,藉以開拓更大市場商機。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高志鵬 (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持續推動擴大新興市場出口比重,卻僅提高東協市場出口比重,其餘新興市場出口比重仍偏低,其中以印度衰退幅度達23.55%為最,其他如巴西(-15.53%)、越南(-6.58%)、中國大陸(-3.87%)及土耳其(-0.9%)均為負成長,顯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開發新興國家市場成效有改善空間,為此,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立即研議改善提升其他新興市場出口比重,藉以拓展我國貿易。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高志鵬 (十)我國出口貿易自100年起動能下滑,101年甚呈現負成長,102年上半年成長率雖由負轉正,惟歐美出口市場表現仍欠佳,尤其智慧型手機與LED為國內重點發展產業,智慧型手機因受到美國景氣復甦乏力、美韓FTA生效及我國廠商被控侵權遭海關限制進口等影響在美國市場表現,另LED則受到中國大陸產能過剩與價格優勢競爭,影響我國在歐美市場表現,為此,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儘速研謀協助我國智慧型手機與LED銷售改善之道,以期出口動能早日復甦。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高志鵬 (十一)據96年度至102年6月底止,我國出口至新興市場之出口比重及出口成長率情形,整體新興市場出口比重逐年增加,由96年度23.19%增至102年上半年28.89%。但若觀察各新興市場出口開發狀況,除東協10國出口比重由96年度14.72%增至102年上半年19.44%,增加幅度較顯著外;其餘如中東及近東、南亞7國、東歐及非洲等出口比重提升均未及1%,顯示出口市場多元化目標未充分落實,市場風險無法有效分散。另若就出口成長率分析,101年度南亞7國出口衰退幅度達16.53%,其餘如中東及近東(-2.04%)及中南美洲(-1.07%)均為負成長,市場開發難謂良善。爰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檢討,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十二)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提供101年度及102年1月至7月我國前15大主力產品之出口成長率情形,101年度有11項為負成長,包括:智慧型手機(-25.1%)、LED(-19.3%)、資訊零組件(-14.5%)、自動資料處理機(-15%)…等;102年1月至7月之負成長項目減為7項,其中智慧型手機(-3.1%)、LED(-8.6%)、自動資料處理機(-5.1%)…等出口較101年度再惡化,尤其智慧型手機與LED為國內重點發展產業,該局說明智慧型手機受到美國景氣復甦乏力、美韓FTA生效及我國廠商被控侵權遭海關限制進口等影響在美國市場表現;另LED則受到中國大陸產能過剩與價格優勢競爭,影響我國在歐美市場表現。綜上,我國出口貿易自100年起動能下滑,101年甚呈現負成長,102年上半年成長率雖由負轉正,惟歐美出口市場表現仍欠佳,且主力產品「智慧型手機與LED」出口負成長持續惡化,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儘速研謀改善之道,俾出口動能早日復甦。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十三)96年度至102年6月底止,我國出口至新興市場,包括東協10國、中東及近東、中南美洲、南亞7國、非洲及東歐等國之出口比重及出口成長率,整體新興市場出口比重雖逐年有所增加,由96年度23.19%增至102年上半年28.89%,但其中除東協10國出口比重由96年度14.72%增至102年上半年19.44%,增加幅度較顯著之外;其餘如中東及近東、南亞7國、東歐及非洲等出口比重之提升,均未及1%,顯示出口市場多元化目標未充分落實,市場風險無法有效分散。爰此,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3個月內研擬對策,提出拓展新興國家市場之計畫,以提高對重點新興國家之出口動能。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十四)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將推動會展產業發展列為年度施政目標之一,全力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惟我國2012年舉辦國際會議之全球排名與亞洲排名雙雙退步,依據ICCA(International Congress and Convention Association,國際會議協會)2011年及2012年協會型國際會議排名統計資料,我國舉辦協會型國際會議之全球排名與亞洲排名分別由2011年之第27名及第5名,雙雙滑落至2012年之第33名及第7名,被印度及泰國等國超越;且舉辦之協會型國際會議場次由2011年131次減至2012年117次,顯示該局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舉辦及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之成效不彰。爰此,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積極檢討策展不力與排名下滑之源由,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十五)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自99年9月12日生效實施,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並於100年2月22日正式啟動ECFA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及爭端解決等4項後續協議之協商。為因應ECFA後續協商業務需要,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成立任務編組─ECFA小組,負責後續協議之協商幕僚工作,包括規劃協商時程、目標、檢討進度、蒐集及協調各相關單位意見、針對陸方可能立場預擬對應策略、研擬我方立場與說詞…等。但政府在洽簽有關國內市場開放協議時,事前不與相關業者充分溝通與座談,並具體說明政府提供之相關產業調整措施與配套機制;亦未積極宣導讓民眾瞭解市場自由化對於我國經濟發展之重要性與必要性,降低各界疑慮,甚至對於國會監督一再抗拒。爰此,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推動洽簽兩岸貨品貿易協議時,應每3個月主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洽談狀況之報告,以落實國會監督,降低各界不安與疑慮。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十六)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3年度將持續推動我國加入重要區域經濟組織之相關工作,包括推動台歐盟洽簽經濟合作協議(ECA)、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另103年度新增推動我國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並推動國內貿易自由化。惟美國刻正與日本、歐盟商談進行自由貿易相關談判,若三方之間的談判有具體成果,對國際經貿情勢應有重大影響,攸關我國未來之經貿發展甚鉅。爰此,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就美國、日本、歐盟三方之間自由貿易談判之進程及對台灣貿易發展之衝擊,提出評估及因應對策,以利我國貿易自由化之推動。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十七)我國主要貿易夥伴為中國大陸(含香港)、東南亞國協、美國、歐盟及日本等國,合計占我國出口總額比重逾八成,惟據我國近年出口至上述5大市場之情況,100年度出口成長率均大幅下滑,尤以中國大陸(含香港)降幅達29%為最,顯示我國對中貿易受到中國大陸自身經濟情況不佳波及。此外,我國近年來之出口成長率除日本外,其餘均再為下滑,甚降為負成長,其中美國及歐盟負成長率更高達9.3%及8.3%;102年1月至6月出口成長率雖由負轉正,惟美國及歐盟仍為負成長,市場持續萎縮。爰此,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就強化我國對美國、日本、歐盟各方出口,提出因應對策,以促進出口動能之復甦。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十八)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目前所委外經營者,計有台北市的世貿中心展覽大樓與國際會議中心,及位於高雄市,即將於明年啟用的高雄世貿會展中心,就各委外經營之展館與中心,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每年可收取固定權利金與變動權利金。然各展館與中心,雖以委外經營模式進行運作,但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亦應就個別使用效益進行評估,依各縣市在地產業發展差異,並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3年度施政目標之一,發展會展產業連結,與相關單位就在地營運方式進行規劃,結合地方特色,進而擴大內需、繁榮地方,以避免閒置情形發生,並期為在地帶來更為興盛之發展。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廖國棟  簡東明 三、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貳、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業處單位預算部分及委員提案一併保留,星期三下午2時30分繼續審查。 討 論 事 項 102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 一、審查本院委員陳節如等20人擬具「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第八十條之二及第八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許忠信等19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許忠信等21人擬具「著作權法第五條、第八十條之三及第八十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許忠信等28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陳節如、許忠信說明提案要旨及經濟部張部長就委員提案報告後,委員許忠信、丁守中、黃昭順、陳明文、黃偉哲、蘇震清、李慶華、邱志偉及林滄敏等9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張部長、智慧財產局王局長即席答復。委員楊瓊瓔、簡東明、張嘉郡、高志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決議: 壹、本院委員陳節如等20人擬具「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第八十條之二及第八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通過,內容如下: 「第五十三條  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非營利機構或團體、依法立案之各級學校,為專供視覺障礙者、學習障礙者、聽覺障礙者或其他感知著作有困難之障礙者使用之目的,得以翻譯、點字、錄音、數位轉換、口述影像、附加手語或其他方式利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前項所定障礙者或其代理人為供該障礙者個人非營利使用,準用前項規定。 依前二項規定製作之著作重製物,得於前二項所定障礙者、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非營利機構或團體、依法立案之各級學校間散布或公開傳輸。」 二、第八十條之二條文,照案通過。 三、第八十七條之一條文,除第一項第四款修正為:「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非營利機構或團體、依法立案之各級學校,為專供視覺障礙者、學習障礙者、聽覺障礙者或其他感知著作有困難之障礙者使用之目的,得輸入以翻譯、點字、錄音、數位轉換、口述影像、附加手語或其他方式重製之著作重製物,並應依第五十三條規定利用之。」外,其餘內容照案通過。 四、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陳節如等20人擬具「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第八十條之二及第八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陳召集委員明文補充說明。 貳、本院委員許忠信等28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許忠信等19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通過,內容如下: (一)第一項、第三項及第四項,均維持現行法條文。 (二)第二項,修正為: 「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所定之合理範圍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二、第八十七條條文,除第一項第四款修正為:「四、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著作原件或其國外合法重製物者。」外,其餘內容照案通過。 三、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許忠信等28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許忠信等19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陳召集委員明文補充說明。 參、本院委員許忠信等21人擬具「著作權法第五條、第八十條之三及第八十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102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 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所屬單位預算未審竣部分。(處理) 決議: 壹、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中小企業處單位預算,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32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987萬8,000元,照列。 第133項 智慧財產局150萬元,照列。 第135項 中小企業處17萬5,000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46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原列10億7,619萬4,000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1節「審查費」3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億7,919萬4,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審查費收入決算數由99年度之9億2,983萬9,000元遽降至101年度之6億4,263萬6,000元,減幅高達30.89%,預算達成率也由97年度100.43%,逐年迅速下滑,降至101年度76.21%,顯見該局辦理之商品檢驗業務量日漸萎縮,為此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覈實編列審查費收入,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高志鵬 (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3年度預算歲入來源編列「審查費」收入8億3,601萬6,000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722萬7,000元(減幅0.86%),惟查該局97年度至101年度審查費收入之預、決算情形,預算達成率逐年遞減,減幅高達30.89%,除原為衛生福利部委辦之進口食品檢驗工作回歸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外,該局辦理之商品檢驗業務量仍係日漸萎縮,以致近年收入大幅減少,然人事費用與行政成本卻無明顯減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務實檢討業務量逐漸萎縮問題,並覈實編列相關審查費收入預算。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理各類商品檢驗等業務並收取各項審查費收入,近年收入大幅減少且預算執行率持續下滑,反映商品檢驗業務量逐漸萎縮。爰此,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覈實編列相關審查費收入預算。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第147項 智慧財產局41億1,875萬8,000元,照列。 第149項 中小企業處,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44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311萬3,000元,照列。 第145項 智慧財產局74萬元,照列。 第147項 中小企業處2萬3,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43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678萬4,000元,照列。 第144項 智慧財產局363萬6,000元,照列。 第146項 中小企業處242萬8,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3款 經濟部主管 第4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原列24億3,671萬2,000元,減列1,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4億2,171萬2,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4項: (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3年度預算編列「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整體運作」經費3億8,206萬6,000元,其主要工作項目之一為「認證制度實施與發展」,經費901萬5,000元,有鑑於我國非國際電工委員會電氣設備符合性測試及驗證體系(IECEE CB Scheme)會員國,致產品重複檢測成為外資投資障礙與國內產品輸出時之額外成本負擔,不利國內吸引外資投資與產品輸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積極擴大推動洽簽雙邊產品驗證相互承認協議,並儘速檢討國內度量衡標準與國際接軌,俾有效提升我國產品競爭力與投資環境。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二)鑑於我國非國際電工委員會電氣設備符合性測試及驗證體系(IECEE CB Scheme)會員國,導致產品重複檢測成為外資投資障礙與國內產品輸出時之額外成本負擔,不利國內吸引外資投資與產品輸出。爰此,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積極擴大推動洽簽雙邊產品驗證相互承認協議,俾提升我國之國際競爭力。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營造公平交易環境,針對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之市場交易用磅秤及加油站油量計,推動自主管理計畫,惟推行迄今,獲核優良磅秤自主管理市場占全國市場比率僅11.3%;獲核優良油量計自主管理加油站占全國加油站比率亦僅24.77%,顯示推廣度均有待加強。爰此,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確實擬定推廣發展計畫,以營造對消費者有利之公平交易環境。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99年度起推動「市場交易用磅秤管理計畫」,鼓勵各觀光魚市及公、民營市場自願性參與該項計畫。各觀光魚市及公、民營市場於該局實地評核後即可登錄為「優良磅秤自主管理市場」並核發標章貼紙。惟自99年6月至102年8月,國內市場獲頒該標章僅54處,占全國總市場數比率僅11.3%。另,該局自100年度起推動「優良油量計自主管理計畫」,鼓勵加油站自行設置標準量桶、自主檢測等,通過該局評核後即可登錄為「優良油量計自主管理加油站」並核發標章。惟自100年至102年8月712個加油站獲頒該標章,核發站數占全國加油站總數比僅24.77%。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全國度量衡器主管機關,推動市場交易用磅秤及優良油量計自主管理,立意良善,惟兩者實施比例仍偏低,偷斤減兩情事時有所聞,推廣成效有待加強。爰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除平時加強民生消費之度量衡器查察外,更應積極推動業者自主管理制度,擴大輔導範圍並實施不定期查核,才能確保維持度量衡器之準確性及其標章之可信度,以營造公平交易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 提案人:李慶華  黃昭順  簡東明 第5項 智慧財產局原列17億2,246萬9,000元,減列第1目「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7億2,146萬9,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14項: (一)鑑於南投縣國姓鄉,於2013年10月發出「天字第一號」國姓咖啡產地認證標章,已成為全台第一個擁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發產地認證標章的咖啡產區。今後通過產地認證的國姓咖啡,都會貼上「防偽標章貼紙」,除「國姓咖啡」標誌,並輔以「產品名稱」、「驗證序號」、「防偽圖案」,還有可供智慧型手機掃瞄的「QR Code」,提昇品牌價值。因此,爰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比照辦理,輔導屏東縣原鄉咖啡取得同等認證,以提昇原鄉咖啡品牌形象。 提案人:簡東明  黃昭順  廖國棟 (二)「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生效後,兩岸建立協處機制處理智慧財產權問題,迄今之通報協處案件以商標為最大宗。據統計,99年9月12日至102年8月底止,受理案件計427件(占總件數比率93.23%),其中完成法律協助件數113件,通報協處件數為314件(占通報協處案件總數比率93.73%),完成協處案件計150件(占商標通報協處案件總數比率47.77%),完成協處案件比率未逾半。爰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透過協處機制,儘速協助我方商標侵權案件,俾維護國人智慧財產權權益。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三)「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於99年6月29日完成簽署,然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9年9月12日至102年8月底止協處機制協助國人處理在中國大陸之智慧財產權問題情形,以商標問題最為嚴重,受理案件計427件(占總件數比率93.23%),其中完成法律協助件數113件,通報協處件數為314件(占通報協處案件總數比率93.73%),完成協處案件計150件(占商標通報協處案件總數比率47.77%),迄未完成協處案件比率逾半。而逾半未處理原係中國大陸商標申請案年年持續快速成長,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人力未能依比例增加,致註冊申請案或爭議案之審理期間平均長達10個月或1年以上,故通報協處結果時間拉長,為免國人智慧財產權之權益受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積極建置協處機制,儘量提高通報協處案件之處理效率。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連署人:張嘉郡 (四)截至102年8月底止,多數發明專利申請案件辦理時間縮短,惟部分重點發展產業之發明專利審查期間仍偏長,最長處理期間竟逾4年,冗長耗時,為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改善辦理時程並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以利產業專利技術布局。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高志鵬 (五)「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清理專利積案計畫」截至101年度止,累積專利待辦案件計17萬5,681件,然其中積案最大宗為新申請發明專利,累積待辦案件計15萬2,509件,占積案總件數86.81%,為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宜加速辦理並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以利產業發展。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高志鵬 (六)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自99年起推動「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並舉辦認證考試,希望透過智慧財產人員專業能力標準與認證制度,縮短學用落差,提升專利專業人才素質及產業競爭力,然每年培訓人數與報名考試人數相差甚多,皆不及一半,顯示學員對於認證制度認同度不足,為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宜再積極推廣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以發揮該認證制度應有之效益。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高志鵬 (七)「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生效後,兩岸建立協處機制處理智慧財產權問題,至102年8月底止受理案件計427件(占總件數比率93.23%),其中完成法律協助件數113件,通報協處件數為314件(占通報協處案件總數比率93.73%),完成協處案件計150件(占商標通報協處案件總數比率47.77%),未完成協處案件過半,且審理期間平均長達10個月或1年以上,顯示效率不彰,為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以維護國人智慧財產權權益。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高志鵬 (八)參據99年9月12日至102年8月底止協處機制協助國人處理在中國大陸之智慧財產權問題情形,以商標問題最為嚴重,受理案件計427件(占總件數比率93.23%),其中完成法律協助件數113件,通報協處件數為314件(占通報協處案件總數比率93.73%),完成協處案件計150件(占商標通報協處案件總數比率47.77%),迄未完成協處案件比率逾半。該局說明係中國大陸商標申請案年年持續快速成長,但審查人力未能依比例增加,致註冊申請案或爭議案之審理期間平均長達10個月或1年以上,故通報協處結果時間拉長,陸方已意識此問題並持續增加審查人力,預期未來完成協處期間將縮短。為免國人智慧財產權之權益受損,該局宜透過協處機制,儘量提高通報協處案件之處理效率。綜上,「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生效後,兩岸建立協處機制處理智慧財產權問題,迄今之通報協處案件以商標為最大宗,惟完成協處案件比率未逾半,該局允透過協處機制,儘速妥處商標侵權案件,俾維護國人智慧財產權權益。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高志鵬 (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3年度預算案第3目「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項下編列分支計畫「02專利行政及審查」經費1億7,656萬7,000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減少3,414萬6,000元,減幅16.2%;惟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雖刻正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積案件數減幅甚微,截至101年度止,累積專利待辦案件仍計有17萬5,681件,且重點發展產業之發明專利審查時間偏長,處理期間須逾時4年以上,不利專利技術布局與產業競爭力提升,應再加強檢討研議具體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提升國家產業競爭力。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3年度預算案第1目「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項下編列分支計畫「01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經費1,607萬5,000元;惟查該局自94年起委託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執行「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且設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更自99年起推動「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並舉辦認證考試,但國內學員取得資格人數偏低,102年報名總人數僅413人,相較於每年培訓逾1,000人次智慧專業人員,顯有重大落差,相關成效應確實檢討,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落實計畫執行成效。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十一)有鑑於「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自99年簽署生效以來,兩岸建立協處機制處理智慧財產權問題,以商標問題最為嚴重,然截至102年8月底止,受理案件計427件,其中完成法律協助件數113件、通報協處件數314件,而完成協處案件計150件,僅占商標通報協處案件總數之47.77%,且中國商標註冊申請案或爭議案之審理期間平均長達10個月或1年以上,顯未能充分保障國人智慧財產權權益,爰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確實檢討強化協處機制,儘速處理兩岸商標侵權案件,維護國人應有權益。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高志鵬 (十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3年度預算編列「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經費1,607萬5,000元,其中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智慧財產人員培訓工作1,038萬1,000元,捐助「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班」開班單位300萬元;工作項目包括:開辦「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班」(預計培育550人次以上智財專業人員)、維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辦公室及推廣「智慧財產人員職能基準及能力認證制度」並辦理能力認證考試。但因國內學員取得資格人數偏低,顯未積極推廣。爰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再積極推廣該認證制度,俾發揮該認證制度對企業與個人應有之效益。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十三)自95年起截至101年度止,我國專利待審案件累積甚鉅,累積專利待辦案件計17萬5,681件(較上年度減少3.38%),其中積案以發明之新申請為最大宗,待辦案件計15萬2,509件,積案比率高達86.81%。雖然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刻正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累積待辦專利案件迄未見減少跡象,且部分重要發展產業之發明專利審查時間仍然冗長,不利產業競爭力發展,爰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加速清理專利待審案件,以強化我國產業專利技術佈局。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十四)我國專利待審案件已累積甚鉅,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刻正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惟積案件數消減甚微,且部分重要發展產業之發明專利審查時間仍然冗長,不利產業競爭力發展,爰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加速清理專利待審案件,以強化我國產業專利技術布局。 提案人:李慶華  黃昭順  簡東明 第7項 中小企業處原列47億6,402萬元,減列第1目「中小企業科技應用」1,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7億4,902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7項: (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各項中小企業輔導及升級工作,應加強對東部地區中小企業社團的協助及合作。特別是許多競爭型補助案,大部分的東部地區原住民企業屬於微小型自營業者,其提案能力往往無法勝出於其他地區提案競爭而無法取得補助。在目前景氣不明的情形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保持一定補助能量給特別需要幫助的族群,藉以積極協助及輔導東部原住民微小企業族群,並在融資服務的申請及輔導作業給予必要的協助,使其企業的經營能更有存活機會。 提案人:廖國棟  簡東明 連署人:張嘉郡 (二)職司輔導我國眾多中小企業的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預算已連續5年度呈現削減,且係連年調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重要業務預算,然鑑於經濟部刻正推動之「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與兩岸服貿協議,勢必首先對國內中小企業產生衝擊,卻未見其年度預算增加編列其因應策略方案之相關預算,核有未當,爰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針對國內中小企業面對「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與兩岸服貿協議之衝擊因應策略與相關預算配置情形,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03年度「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項下「產學合作育成加值計畫」,編列經費1億4,680萬元,補助其辦理育成相關業務;另再編列獎勵績優育成中心20萬元;惟查該處101年度補助76所育成中心,經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抽查61所,其中41所育成中心皆有支用不合規定,不合格比率高達67.21%,且101年度尚有23家育成中心係連續2年度未符規定,該處對育成中心補助之現行查核機制顯有重大缺失,無法落實稽查改善各育成中心經費支用控管,進而減損相關經費補助效益,爰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於1個月內加強檢討補助各育成中心之具體績效評估、修正經費稽核機制與相關懲處辦法,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林岱樺 (四)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歲出預算連年削減,然103年度預算案仍編列8,520萬5,000元辦理「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計畫─產業及育成中心」及補助「設置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計畫─產業及育成中心規劃設計及施工工程」經費,該計畫執行期間自103年度至107年度止,開發總經費3億8,215萬5,000元,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負擔2億7,215萬4,000元;惟查該園區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所屬之科學工業園區,定位為技術升級及開創新興科技園區,首重於技術創新,然鑑於目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設置之四家育成中心(南港生技育成中心、南港軟體育成中心、南科育成中心、高雄軟體育成中心),已有與其性質相近者,且近3年度來3處中心技術移轉件數皆為零,顯見其輔導成效不彰,實應審慎檢討設置「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計畫─產業及育成中心」之必要性,並有效整合相關資源,避免不當排擠中小企業有限公務資源。 提案人:蘇震清  林岱樺  黃偉哲 (五)政府為健全中小企業發展,於81年度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惟該基金因近年來利率持續下跌,利息收入減少;另一方面因補助育成中心業務,及保證業務代位清償增加,入不敷出,自87年度起年年發生短絀,且持續加劇,未來恐將成政府財政負擔。且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有關協助中小企業取得營運融通資金之「融資貸款」業務,與信保基金業務重疊。爰此,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立即檢討該基金之存廢,並將其業務歸併相關單位辦理,以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六)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03年度「中小企業發展」項下之「營造優質發展環境」,編列經費8,520萬5,000元辦理「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計畫─產業及育成中心」;另補助「設置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計畫─產業及育成中心規劃設計及施工工程」經費3,230萬元。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計畫項下之產業及育成中心可視為我國培育未來生醫產業之重要推手,然目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設置之4家育成中心輔導成效欠佳,技術轉移與技術成果商業化仍有待加強。爰此,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審慎規劃相關內容方案,以發揮協助產業之目的。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03年度預算「中小企業科技應用─精進育成加速卓越」項下編列「產學合作育成加值計畫」預算1億4,680萬元,作為補助公民營機構設置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辦理育成相關業務;另再編列獎勵績優育成中心20萬元。然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01年度補助76所育成中心,經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抽查61所,竟有高達41所育成中心存有支用不合規定情事,不合格比率達67.21%。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認為係因育成中心人員流動率較高,新進人員對經費報支之規定較不熟稔所致。惟前開經費報銷不合之情形,包含支付與計畫性質無關之費用、出席費及審查費,未符合規定、非計畫人員支領差旅費、費用支出明細表與費用支出明細分類帳金額不符等,且101年度有高達23家育成中心連續2年度有經費未合規定,顯示該等違規恐非僅係人員流動,亦有經費報銷之內控制度未臻周延所致。爰此,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加強補助之查核及宣導,並要求各育成中心應檢視內控制度須檢討之處,以防範該等情事再次發生。 提案人:高志鵬  陳明文  蘇震清 三、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貳、關於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本委員會負責審查公務預算部分,全部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彙總提報院會討論。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經濟委員會陳召集委員明文出席說明。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今天處理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委員提案已經在102年11月25日宣讀完畢,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處理第一案。 陳委員明文:請中油先說明一下,監察院和公平會認為你們所提出的浮動油價機制有九大缺失,包括初始價格過高、溢收的問題,我認為應該要說明清楚。 陳總經理綠蔚:跟委員報告,有關浮動油價的部分,一般來講是從民國95年8月份開始試行,一直到現在為止,其實修正過非常多次,每次都有邀請學者專家、社會人士一起來修正相關內容,所以公式的基本精神是希望能夠簡單、透明,讓大家都能夠知道中油公司的價格是如何調整的,因為要簡單、透明,基本上,到目前為止只在國際油價調整時,中油公司才會調整油價,以前最早是每週調整,後來改為每月,後來又改為每週,它有一個過程。事實上,每年2月份主管機關都會邀請大家來研究,今年也有過相關的調整,後來發現這樣的調整可能有些地方並不是很好,所以我們還是維持目前的油價公式。 陳委員明文:初始價格過高、完全沒有反映新臺幣升值的利益,這部分要說明一下。而且我們覺得油價只有上,下都下不來,原因是什麼? 陳總經理綠蔚:最早的時候,在民國95年試行的時候,其實油價本身並沒有含匯率,後來在民國97年重新檢討之後,匯率都有放進去,現在的油價如果跟當時比,民國90年的時候,油價大概10到15塊美元一桶,現在大概每桶105塊美元左右,所以油價在過去十二、三年間都是呈現不斷往上走的趨勢。 陳委員明文:今天早上我們談到油價,今年初原油價格是多少?現在好像跌了一半。 陳總經理綠蔚:今年初的時候,油價大概101塊多,現在大概108塊。7D3B年初的時候大概是109.46,現在是106.55。 陳委員明文:杜拜和布蘭特分別是以70%和30%的權重計算,但是我們實際進口的油源比例好像不是這樣,這是什麼原因? 陳總經理綠蔚:因為中油公司進口原油有從中東進口,有從西非進口,在國際油市上,基本上是用布蘭特跟杜拜作為計價的基準,中油公司進口的油種中,跟杜拜掛鉤的大概有65%,跟布蘭特掛鉤的有35%,所以當時就是用7D3B這樣的比例。 陳委員明文:70%和30%? 陳總經理綠蔚:對,70%和30%最接近。 陳委員明文:現在是多少? 陳總經理綠蔚:現在大概是65%和35%。 陳委員明文:差5%? 陳總經理綠蔚:對。 陳委員明文:80%是反映國際油價的變動? 陳總經理綠蔚:國際油價變動的時候,中油國內油價只反映80%,因為原油大概占成本的80%到85%之間,我們只反映80%。 林委員岱樺:我認為用浮動油價來算民眾的油錢是一件滿奇怪的事情,因為你們買的時候是跟人家簽約的,買的時候已經是一個價錢,理論上那個價錢進來臺灣之後,應該是受你跟國外買的那個以量制價的價錢進來國內,然後把這樣的價錢回饋給消費者,可是不對,現在是兩套標準,你們買的時候是一個價錢,但是到了國內的時候,每個星期跟國內民眾收的錢就搞了一套浮動油價,但是浮動油價跟你們買的價錢到底有沒有match到?是沒有的,所以理論上你說以量制價,跟國外買這麼一批貨,價錢應該是便宜的,應該要落實到油品的銷售,你們這是兩套標準,所以我覺得你們這個很弔詭,應該是你們買了之後,我直接用這個價錢看要怎麼設算下去讓所有的民眾買油,但你們不是這樣,買了油是一回事,跟民眾收錢的時候又用一套說法,自己設立一套標準,採用浮動油價,我覺得這是不是有矛盾的地方? 陳總經理綠蔚:不是,我們買的合約價格是保量不保價,就是我們跟國際的石油公司或阿拉伯的國家石油公司簽的合約是只有規定它每個月要給我多少油,只有量,價是用當時的平均價格來作為計價基準,我們付給它的是這個價錢,我們在國內浮動油價也是用這個價錢計算。 黃委員偉哲:今天第一案講得很清楚,你們有沒有辦法提供你們銷售目標以及工業製品的「石油聯產品編製依據相關細目資料」給本委員會? 陳總經理綠蔚:可以。 林董事長聖忠:這些資料是可以提供。 黃委員偉哲:提供這些資料需要多久的時間? 林董事長聖忠:因為油價在買的時候和…… 黃委員偉哲:董事長,因為今天幾位委員也提到原因是什麼,7D3B是有依據,可是這個依據和你們實際的成本有落差,即便東非或非洲的石油價格跟著杜拜原油走或跟著布蘭特原油走,但是我們簽約實際買的油價跟那個是有一點距離的,這個距離中間的差距還要負擔你們行政的成本,還包括你們行政效率不夠甚至造成浪費、沒有效率的部分,全部都包含在這個公式裡面。 林董事長聖忠:浮動的部分並不包括我們自己營運的固定成本的部分,剛才總經理提到反映80%,另外那20%不浮動,那是定期檢討的,所以這部分並不在浮動機制裡面,也沒有跟消費者收錢。 黃委員偉哲:就算80%在浮動機制裡面,也沒有充分反映你們真正購油的成本,真正反映購油的成本有那麼困難嗎? 林董事長聖忠:不是,我們是儘量反映,因為這種公式本身要訂在一個標準上難免會有一點點落差,比如時間的落差等等,但是不管怎麼樣,長期趨勢來講,漲跌都是同一個標準,這是非常一致性的。所以整體來講,並沒有對消費者不利,我們已經跟消基會討論過很多次,他們嚴格把關,他們也同意我們持續用這樣一個標準執行。所以這部分請委員放心,我們絕對不會用油價公式而對消費者有不利的作法,這一點已經經過好幾年的考驗了。 黃委員昭順:我記得油電雙漲那個時候造成整個物價上漲,那時候不是張部長擔任部長,整個物價漲得非常嚴重,那時候曾經連漲九次,我比較擔心的是,雖然你們說浮動油價是目前經濟部的政策,但是我們能不能作一個具體的建議,就是當我們的經濟出現什麼狀況的時候,你們不要連漲幾次,因為連漲這麼多次,要顧民生,我覺得有特別狀況的時候就要有一些特別的處理,例如我們那天就提到過年的時候,你們不要在連假的時候漲價。主席,我們等一下是不是提一個案子,在舊曆年假那麼長的時間,請他們不要漲價,或者連漲幾次造成民生問題的時候,你們連漲九次,民眾都吃不消,包括前一段時間瓦斯一桶漲到1,000元,小吃攤都吃不消了。 黃委員偉哲:我同意黃委員的講法。 黃委員昭順:我們等一下作個決議。 主席:因為第一案是業務計畫整個大綱,綜合各位委員的意見,大家都希望能夠照顧民生,這是先決條件,因為它原本就有一個機制,所以我們做一個主決議,一定要以顧民生為基準,就像上次大家共同提案,誠如黃委員所說的,過年這段期間不要漲,讓大家好生活。 黃委員昭順:例如去年油電雙漲連漲九次,因為已經漲這麼多,而且已經引起物價的波動時,我們啟動一個凍漲的機制,暫時停止漲價。你們降價的話,我們當然都同意,但是像上次連漲九次,搞得大家生活過不下去。 陳委員明文:我們這個案只是想要搞清楚,是不是請董事長回應一下剛才黃偉哲委員所提的,以及我們所提的,你們現在的油價是根據剛剛所講的杜拜和布蘭特的國際指標7D3B,是不是? 林董事長聖忠:是。 陳委員明文:事實上,這不是中油實際的成本,沒有錯吧! 林董事長聖忠:比例是有差異,我們的比例是65:35。 陳委員明文:中油購油有長約和短約以及現貨,所以基本上不是每週都購油,是不是? 林董事長聖忠:每週都購油。 陳委員明文:有每週都購油嗎?我們本來就有長約和短約的購油方式。 林董事長聖忠:但是約只是保住一個量,我們定期會進的,但是在現貨的部分,因需要而購買,那是不定期的。 陳委員明文:中油的實際成本是多少?這個應該有吧!你說保量不保價,但有一定的成本,為什麼你要先跟它買?我們今天想了解的是你們購油是怎麼購的?有什麼問題?為什麼現在國際的油價下跌,但是我們每個禮拜的油價都調漲,原因是什麼?我們只是想把這件事情搞清楚,也讓老百姓了解。事實上,你們購油有一個機制,這是一個指標性而已,中油有一定的購油成本,不是嗎? 林董事長聖忠:有關油價的部分,我們可以再來向委員專案說明,但是剛才委員提的油價部分,除了油價變化之外,還有匯率因素,舉例來說,這個禮拜些微的調漲主要就是因為匯率貶值,也會反映到油價上。 陳委員明文:我們每個禮拜就看到你們調啊、降啊,我們搞得莫名其妙,你們也不是每週都購油,怎麼會每週都調降、調降、調降。 林董事長聖忠:報告委員,調降的機制過去都討論過,過去也曾一個月調一次,但有利有弊,後來又回到每個禮拜一次,比較符合一般民眾可以接受的方式。 陳委員明文:我想這是業務計畫,從業務計畫才能了解中油真正的問題所在,我們第一案裡面,你們業務計畫銷售目標的(1)工業製品:B只有寫「石油聯產品:103年預計銷售30,454千公秉,較102年預計銷售石油聯產品31,179千公秉,減少725千公秉。」,就寫這樣一行,這麼簡單?這是什麼意思,請你們說明一下。 陳總經理綠蔚: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在第76頁有一個明細表,我們每一個產品在國內的市場都會根據這個市場的狀況,例如與經濟成長有關或者跟車輛成長有關,像汽油就跟車輛成長有關,每一個市場我們都有算過,然後再看本公司市場占有率是多少,然後算出每一項油品在國內市場大概的銷量是多少。生產量都是根據我們工廠的歲修狀況、怎樣開工,然後算出生產量是多少,進口多少原油、要出口多少,大概都是估算,我們有一個事業計畫為基礎,這部分可以提供給各位委員。 黃委員偉哲:跟兩位報告,我們第一案提到的那項資料大概什麼時候可以準備好? 陳委員明文:總經理,你叫我看第76頁,第76頁是銷售收入明細表。 陳總經理綠蔚:有銷量、價格,我們是把每一種油品目前市場上的銷量情形、市場競爭狀況如何、未來是否會成長或衰退…… 陳委員明文:我們提案內容裡面希望你們能夠提供編製依據及相關細目資料。 陳總經理綠蔚:我們可以提供。 陳委員明文:我們這個案子是什麼時候提的?是11月就提了,不是嗎?上個月就提了,為什麼你們到今天才說可以提供?應該今天審查就要提供了,不是嗎?我們看不到你們提供資料,在哪裡?你提供來之後,我們一看資料再來跟你談就很快,這麼重要的業務計畫,事實上也可以讓我們在審查上比較容易,我們要的資料在哪裡?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們從第七案開始,先讓經濟部去寫他們可以做的東西。 主席:有沒有說明清楚? 陳委員明文:他有提供資料,但不是馬上就清楚,我們只是希望知道你們編製的依據和細目,有提出來了,但不是這樣就叫做清楚,我們一時也很難馬上了解,不過業務計畫是很重要的,因為從業務計畫的審查,我們等一下進一步對於營業收支的審查才能夠很快了解。所以,第一案的部分,請主席宣讀一下主決議。 主席:第一案的部分,中油公司剛剛提出業務計畫說明,但是委員仍舊認為一定要顧民生,所以我們希望有一個機制,所以主決議就是希望不要連八漲、連九漲,漲得民眾很痛苦,我們這個機制如果設定一個數字,好像也滿奇怪的,因為包括國際情勢、匯率等因素,這個機制一定要寫出來,因為民生如果很痛苦的時候,我們要怎麼處理?例如我們上次達成共識,過年這一段期間不漲,讓民眾好過年,類似這樣的機制,我們把文字寫出來,作為第一案的主決議。 陳委員明文:我們也提一個案,要求中油公司油價如果連續三週調漲時,應該要啟動凍漲機制。 主席:因為兩邊都有共識,只差文字要怎麼寫,我們待會再處理,現在先處理第二案至第五案,這是減列外借資金的部分,我建議先保留,等到後面看減多少,再來處理這個案子。 陳委員明文:請他們先說明,說明完後,如果該保留再保留。 陳總經理綠蔚:第案二至第五案都是有關長期債務舉借的部分,裡面有刪減各種數目,因為我們的各項專案大多是繼續型的計畫,因為是繼續型的投資計畫,所以需要這些資金來支應。 陳委員明文:我聽不懂。 陳總經理綠蔚:我們現在整個負債大概4,300億元,委員的提案是希望我們長期舉債不要這麼多,但是因為我們舉債的目的都是為了未來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而這些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都沒有新興計畫,都是進行中的計畫,所以是分年的計畫所需,在每一個計畫,我們大概都是以自有資金20%、外借80%這樣的方式來支應整個計畫,因為是繼續計畫,有些計畫都已經在進行、做到一半了,還是需要這些資金來支應。 陳委員明文:對於監察院指出你們涉嫌偷工減料、圍標、圖利廠商的部分,你怎麼沒有說明? 林董事長聖忠:這些案子有提出來的,我們都有說明。有些如果涉及到法律層面…… 陳委員明文:你能不能說明一下,監察院所提出有關中油公司探採事業部塑膠套管採購案件,其標單、所編的各項單價,金額跟底價都雷同,涉有洩露的問題。此外,採購價格異常等等,這部分是否能夠說明一下? 陳總經理綠蔚:有關套管採購的部分,我們政風單位已經轉請檢調單位正在查辦中。 陳委員明文:現在查辦中嗎? 陳總經理綠蔚:對,在查辦中。 陳委員明文:這個案子監察院已經提出來了。 陳總經理綠蔚:對,監察院針對這幾個案子,有彈劾我們一位副總經理,但是移送公懲會之後案子不成立。 陳委員明文:你們目前查得如何?事實跟監察院調查的有沒有一樣? 陳總經理綠蔚:監察院的部分已經結案,公懲會沒有懲處。 陳委員明文:不是提出糾正了嗎? 陳總經理綠蔚:但是公懲會沒有懲處。 陳委員明文:公懲會沒有處分,是嗎? 陳總經理綠蔚:沒有。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雖然監察院所提的都是事實,但是最後公懲會也不處分? 陳總經理綠蔚:它有幾個部分,但是公懲會沒有處分。 陳委員明文:你剛才提到外資的部分,近年來我國債務快速攀升,造成沈重的利息負擔,請作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這部分,中油公司在97年虧損1,387億元,在那之後,我們的債本比就從45%急遽攀升到72%左右,這兩年因為沒有賺錢,所以債本比大概在75%左右。 陳委員明文:所以目前中油的問題很嚴重。 林董事長聖忠:這是財務狀況惡化的結果,自有資金不足,所以這些延續性的計畫都要按照80:20的舉債比例來籌借外債,也因此才有利息負擔加重的結果。 陳委員明文:但是立法院預算中心有特別指出,中油公司近年來投資處於高峰狀態,才會累積虧損非常嚴重,造成財務吃緊,事實上,這也是資金調度的問題,並不只是油價的關係,主要是你們經營上的問題,你們公司在資金上調度、在投資上有問題而造成虧損,結果你們都推說是油價成本的關係,又要轉嫁給老百姓,對不對?其實是你們自己在經營上發生問題,如果照這樣看來,就是這樣,造成目前利息負擔沈重,債務才會快速攀升。 林董事長聖忠:我們去年的政策負擔就有500億了。 陳委員明文:看起來是你們的投資方式確實有問題,你們每投資一項就應該做審慎的評估。 林董事長聖忠:我們轉投資的效益都還是正值,除了去年中美和及中殼因為石化產品的低潮而造成生產過剩,以致有虧損之外,其他投資都還是正值,所以轉投資並沒有如委員所說的情形。 陳委員明文:舉債支應轉投資所需要的七成資金就已經不穩健了,是不是這樣?所以這幾年來,部分轉投資的報酬均為負數,沒有錯吧?你們預計於103年轉投資185億元,並列轉投資收益才13億,經查,增加轉投資所需的資金及舉借支應高達67.64%,自有資金才32.36%,這種投資是危險的,不是嗎? 陳總經理綠蔚:有關轉投資,今年大概是9%,101年在8.89%,100年是…… 陳委員明文:那麼本席舉出的這些數據是從哪裡來的?為什麼我會提出64.67%是舉債的,自有資金才32.36%。 陳總經理綠蔚:那是資金的來源,我剛才報告的是藉由這些資金,會賺到9%。 陳委員明文:那為什麼會呈負數?為什麼近年來中油公司轉投資的報酬率都是負數? 陳總經理綠蔚:沒有,我們今年會賺12.8億,去年也賺12億,前年賺42億,我們轉投資賺錢的情況還不錯,這兩年誠如剛才董事長所說的,中美和及中殼…… 主席:你們把近三年的轉投資報酬率列一份明細表出來,好不好? 陳總經理綠蔚:好。 主席:你們的數字兜不起來。 陳委員明文:我是有根據的。 主席:你是根據哪裡的資料? 陳委員明文:立法院預算中心的資料。 主席:他們要報營業稅啊!請會計核對一下。 陳委員明文:相關資料指出,近年來報酬率均為負數,而且舉債都是67%,自有資金才32%。到底是誰對? 主席:請總經理說明一下。 陳總經理綠蔚:立法院預算中心只是針對我們虧損的部分,但是我們目前總共有15家轉投資,這些轉投資要全部都算,不能只算虧損的部分,有些轉投資是賺錢的。 方才,林董事長特別提到中美和及中殼…… 主席:所以呈正值的部分是算15家的總total? 陳總經理綠蔚:對。因為轉投資要看長期,不能…… 主席:我們是否請他們將近三年轉投資部分…… 陳委員明文:你們轉投資的「環能海運」有沒有賺錢? 陳總經理綠蔚:環能海運才剛成立約2年。 陳委員明文:有沒有賺錢? 陳總經理綠蔚:還沒有賺錢,船才剛造好。 陳委員明文:異壬醇有沒有賺錢? 陳總經理綠蔚:異壬醇還沒有…… 陳委員明文:對啊!越南潤滑油的部分有沒有賺錢? 陳總經理綠蔚:那才剛開始投資。 陳委員明文:對啊!那澳洲呢? 陳總經理綠蔚:澳洲是今年才剛投資,其他都是去年投資,但是還沒有開始營業,因為還需要建廠。 陳委員明文:剛才我唸的部分大概就有170億了…… 陳總經理綠蔚:170億是預算…… 陳委員明文:所以我剛才唸的都是虧損的,沒有錯吧! 陳總經理綠蔚:不是,它是預算要投資這麼多,但工廠還沒興建,還沒有開始營運,所以在創始的階段一定會虧錢。 陳委員明文:我知道,我沒有說你們虧損170億,我是說這樣加起來就有170億元,沒有錯吧! 陳總經理綠蔚:是。 陳委員明文:我是說,現在這樣轉投資下去就170億,現在都是虧損的狀態,沒有錯吧!以現在來看,在這170億裡,自有資金才不到60億,而現在呈現虧損的狀態,這種資金調度方式對嗎?你說這些廠才投資二、三年,那是不是還要虧損很久之後才會賺錢? 陳總經理綠蔚:對,我們整個評估過一開始…… 陳委員明文:對?這樣的講法對嗎?要繼續讓它虧…… 陳總經理綠蔚:一開始投資當然需要一點時間,等到全都營運之後一定會賺錢。 陳委員明文:那麼請問你,為什麼要投資「環能海運」? 陳總經理綠蔚:因為中油公司自己擁有的油輪已經都退役了…… 陳委員明文:對,就是我們都需要油輪來載油,照理講「環能海運」應該要賺錢,因為它有穩定的貨源,但是現在還是虧錢啊! 陳總經理綠蔚:因為現在還在造船階段,沒有船怎麼營運呢? 主席:因為我們也需要瞭解,所以是不是針對中油公司15家轉投資,包括剛才委員質疑的170億,不管它是開創一、二年或是新創期,你們一定有投資損益表,請將投資損益表及計畫列出來提供給本委員會參考,好不好? 陳總經理綠蔚:好。 陳委員明文:這部分要先保留嗎? 主席:第二案至第五案先予保留,因為我們要審到後面才可以決定外資部分要如何處理。 陳委員明文:其實第41頁就有中油轉投資金額及報酬率的統計表,其中都寫得很清楚,包括中美和、中殼潤滑油、國光電力、淳品、國光石化、環能海運、台耀石化、台灣證券、台灣國際、海外投資、越南台海石油、卡達燃油、華威、尼米克等共15家,總經理,請你說明一下,現在最賺錢的是哪一家? 陳總經理綠蔚:卡達燃油添加劑公司。 陳委員明文:40%,賺最多。虧損最大的呢? 陳總經理綠蔚:虧損最大的是中美和。 陳委員明文:中美和是老公司,為什麼虧損那麼多? 陳總經理綠蔚:因為中美和的廠相對來講是比較老舊的,它一條線大概是25萬噸,現在大陸的一個廠大概是250萬噸,所以它現在營運起來比較辛苦。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我們不擴建? 陳總經理綠蔚:我們現在正在研究,可能會將台中廠做一些相關的…… 陳委員明文:不擴建的話就會輸人家,是不是? 陳總經理綠蔚:如果要擴建,我們還是需要增資。 陳委員明文:不是啦!因為你們不擴建就比不過人家,競爭力就較低,所以就會虧損,是不是這個原因? 陳總經理綠蔚:對,以目前來講是這樣。 陳委員明文:站在經營的角度考量,現在該怎麼辦?是要擴建或是保持現狀,如果要保持現狀,那麼每年就一定會虧損,是不是這樣? 陳總經理綠蔚:對。 陳委員明文:所以你們現在必須擴建,才會有競爭力,是不是這樣? 陳總經理綠蔚:對。 陳委員明文:那你們是要保持現狀,還是要擴建? 主席:總經理,陳委員支持你去擴建,你嚇到了。 陳委員明文:我不是支持他去擴建,我是問他到底…… 主席:陳委員,等一下。第二案到第五案,針對外借資金部分先予保留,至於是否擴建,等後面再來討論。 陳委員明文:第二、三、四、五案都一樣嗎? 主席:對。接下來,第六案、第七案及第八案一併討論。 陳委員明文:第六、七、八案是有關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初步檢討報告,請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第六案有關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初步檢討報告,這部分我們可以提供。 其次有關B9501探採事業部針對高雄外海的計畫,這個計畫因為在進行過程中有遭遇到一些問題,所以這個案子已經呈報到經建會,準備要停辦。 黃委員昭順:如果停辦,這部分的經費就可以刪掉。 陳總經理綠蔚:是,這個計畫確定要停辦,大概有13億。 陳委員明文:什麼13億,你在講哪部分? 陳總經理綠蔚:就是有關B9501的計畫。 主席:換句話說,你們同意第七案的預算刪除? 陳總經理綠蔚:對。 主席:那就是遵照黃偉哲委員、蘇震清委員、陳明文委員及林岱樺委員等人提案,第七案預算刪除。 黃委員昭順:第六案也是一樣啊! 陳委員明文:在101年審查預算時,你們也認為不需要,為什麼今年又把計畫提出來,現在又讓我們來刪預算? 林董事長聖忠:F構造案本來是在幾年前就列有這個計畫,但是因為現在深海區探勘有一個計畫overlap,而且也取代了Husky那個案子,現在已委請一家加拿大公司在做探勘。由於它的重疊性,再加上原本計畫金額提得太高,計算投資金額之後根本沒有效益,所以F構造用深海區的計畫取代掉了,因此這個案子建議停辦,用另一個計畫取代。 陳委員明文:去年我們在審查預算時,你們也說不需要,是今年為什麼又把這個計畫列在你們的預算送來審查?現在我們又提出來了,你們又說同意我們刪除,我覺得中油公司很奇怪,請會計長說明一下。 林會計長永周:F構造以前有緩辦過2年,後來在103年編列預算時經評估是可以復辦,所以又申請復辦,也因此在103年的預算又編列進去。最近誠如剛才董事長所講的,因為有替代案,所以那個案子又不辦了,而且又涉及到國軍靶區的問題,認為那個地方不適宜…… 陳委員明文:去年幾月,你們認為可以復辦?你們預算是不是在10月以前就送到立法院來? 林會計長永周:我是從11月開始編列預算到3月…… 陳委員明文:102年的預算,你們主動表示這個案子不需要做了,所以叫我們刪除預算。 林會計長永周:101年。 陳委員明文:所以這個案子就沒有了。今年的預算數是幾月提出來的,你們內部是幾月討論出要復辦的結果? 林會計長永周:99年5月31日準備要復辦,可是整個平台興建的工程一直延至101年3月27日開標,結果預算太高,所以就沒有標成。 陳委員明文:不是,我是說102年我們刪掉預算,你們也同意1毛錢都不編了…… 主席:陳委員的意思是,102年審查預算時認為這個案子的預算可以刪,既然可以刪,當時沒有刪,為什麼103年又編列預算送來審查? 林會計長永周:101年和102年是已經申請緩辦。 陳委員明文:我知道101年和102年是緩辦,你們認為103年可以復辦,我現在是問你,你們在102年的幾月認為可以復辦,所以才編列預算送立法院。而我們現在正審查預算時,你又說不辦了,因為有替代方案,這樣來看,你們在預算的編列是有問題的,不是嗎?你們的預算書應該是8月底就送到立法院了,送來到現在又要修正,這不是很奇怪嗎? 主席:講最簡單的,替代方案什麼時候決定的? 在場人員:103年的預算是在101年編的,那時候認為可以復辦,可是因為今年3月27日開標的時候金額差很多,所以才有這種情況。 主席:他們是先編列才找到替代方案的。委員在問話,你們要針對委員的提問回答,你這樣講就很清楚了,預算先編列之後才知道有替代方案,所以這筆預算才同意刪除。 在場人員:對,因為今年3月27日開標時金額相差50%,根本沒辦法辦。 陳委員明文:這個案子有第二案,101年6月公布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初步檢討報告中就有提到,高雄外海F構造油田計畫要緩辦了。 主席:對,他們在101年1月份就要編列預算了。 在場人員:3月有開標一次,金額差很多,之後在今年後半年又有空軍靶區的問題不能解決,所以103年編列的預算就無法執行。 主席:因為沒辦法執行,所以現在找到替代方案了,是不是這樣? 陳委員明文:這樣一來一往就花掉4億元了,對不對?從101年檢討之後就已經動支了4億,沒有錯吧? 林會計長永周:對。 陳委員明文:對嘛!要講清楚,否則好像你們做了很大的改革,其實這期間已經花掉4億了。 林會計長永周:對。 陳委員明文:這部分是你們要負責任的。 主席:好,第六案、第七案及第八案照案通過,預算全數刪除。 林會計長永周:主席,這個案子除了刪除以外還有要求修正預算書的文字,那些文字是不是可以不要,因為修正預算書等於重編。 主席:第六、七、八案預算數…… 陳委員明文:那你送修正本來就好了嘛! 主席:第六案至第八案編列13億6,966萬悉數刪除。 陳總經理綠蔚:但是文字部分…… 黃委員偉哲:陳總經理,你們是這個計畫全部刪除,還是只刪除掉今年度的部分? 陳總經理綠蔚:這個計畫全部刪除。 黃委員偉哲:全部刪除,那104年所編列的…… 陳總經理綠蔚:104年就不會編了。 主席:預算已經悉數刪除,這個計畫就停辦了。 現在處理第九案。 陳總經理綠蔚:有關第九案,M101是要替換第九蒸餾,所以這部分是否能夠保留12億,因為第九蒸餾已經使用40年了。 黃委員偉哲:給你們保留12億,執行完之後,明年度會不會又發現一個替代方案,那12億的投資豈不白費了? 陳總經理綠蔚:M101是100年就開始執行了,它是一項繼續型的計畫。 黃委員偉哲:你的意思是要把開發的期程拉長?等到你們先提升產能…… 主席:你們很奇怪,你們自己編列預算,卻說保留12億,換句話說是叫我們刪10億,是不是? 陳總經理綠蔚:不是。 主席:為什麼這樣? 陳總經理綠蔚:保留10億,刪除12億。 主席:為什麼刪除12億,這筆預算是你們自己提列出來的。 黃委員偉哲:你們是要把期程拉長嗎? 陳總經理綠蔚:因為整個環評的過程,我們今年最少要支付10億。 黃委員偉哲:如果到時候環評沒過呢? 陳總經理綠蔚:環評經過五、六次才通過,所以期程會比較長。 黃委員偉哲:是因為環評通過了,但是你們時間上來不及,所以只需要支應10億就夠了嗎? 陳總經理綠蔚:最少需要10億,所以拜託委員給我們10億。 主席:總經理,我們現在質疑的是,這筆預算是你們自己編列出來的,你們如果同意減列多少,你要負責任地說明,要減列12億到底是什麼原因,這樣我們才有辦法審查預算。 丁委員守中:中油有個問題,你們經常是計畫編列以後又大筆、大筆地同意刪除預算,這表示你們的預算編列得不踏實,每年都是這樣。 主席:立法院委員會的審查是大家要負責任的,你們的預算經行政院通過之後送立法院審查,照理講,你們同意減列12億元到底是什麼原因,你們有責任說明清楚。 在場人員:這個計畫的最後期限原訂104年12月,但是因為剛開始在環評的部分耽擱了一年,所以這個計畫延長一年半,到106年6月完成,因此原先編列的分年預算也做了同步的調整,目前相關的子項工程已在發包中或決標了,契約正在執行中。 主席:你們本來預定104年完成,現在延到106年,這是要誰同意? 在場人員:到106年6月,由公司董事會核定。 陳委員明文:剛才你所講的是工程的進度,你們表示依工程進度需要10億,其實編列20億是過多的。但是我們要講的是,從92年到101年,蒸餾設備的利用率平均才67.1%,所以我們才要刪減預算22億元。為什麼利用率那麼低?而且我們認為既然利用率那麼低,那為什麼還要做這個?而不是我刪減預算還要配合你們的工程進度,不是這樣的。你這樣講就不對了,你們應該先針對我們提案的案由作說明,至於我們要刪減多少,委員會自有決定。 陳總經理綠蔚:好,有關蒸餾廠的投資主要是要替換大林場的第九蒸餾,因為第九蒸餾已經用了40年,整個蒸餾的利用率比較低是因為我們下游的精煉工廠沒有蓋得很好,現在我們的精煉工廠已經都蓋好了,所以將來利用率一定會往上提升。 黃委員偉哲:你們103年的利用率可以提升到多少?以前是67%,現在可以提升到多少,80%或90%? 在場人員:至少可以提到70%以上。 黃委員偉哲:從67%提到70%,只提3%? 在場人員:不是,60%提到70%。 陳委員明文:你們現在是67%。 在場人員:現在不是67%,差不多是60%左右,因為……沒有提上來,但是去年已提上來了,所以…… 黃委員偉哲:那明年就可以提升到70%,是嗎? 在場人員:對。 黃委員偉哲:可以再提升嗎? 在場人員:假如可以一直上來的話,那當然是OK的。 主席:好,減列12億。 在場人員:因為環評的關係,環評延滯了一年半,所以進度要往後挪。 黃委員偉哲:要減列12億7,294萬5,000元。 主席:現在大家溝通愈來愈有方向了,就是要把原因說明清楚。 陳委員明文:他們是希望我們保留10億,是不是這樣? 陳總經理綠蔚:就是刪12億。 陳委員明文:是不是我們要配合你減列12億?再請問一下,為什麼大林煉油廠的工安問題頻傳?101年10月2日,管線漏油;102年又發生火警事故,為什麼工安事件都發生在大林煉油廠? 黃委員昭順:工安事件都發生在左營、楠梓,楠梓部分比較嚴重。 吳執行長清陽:大林廠未來是中油的重鎮,在各方面,我們都積極在做,但是難免…… 陳委員明文:積極在做,難免會有問題,但是一年發生了八、九次,是不是這樣? 吳執行長清陽:沒有啦!沒有那麼多次。 陳委員明文:沒有,那有幾次?我這裡的資料是顯示有6次,包括102年2月18日,有…… 主席:不要唸那些了,你們要加油啦!第九案減列12億7,294萬5,000元。 現在第十案、第十一案、第十一之四案、第十三案及第十四案併案討論,因為都屬於建築及設備項下。 針對第十案,請陳總經理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第十案到第十三案都是有關一般建築,這部分都是做設備安全汰換、重大檢修及相關零件購買等,請委員支持,不要刪減預算。 主席:我們現在所討論的第十案、第十一案、第十一之四案、第十三案及第十四案,因為是在同一個項下,所以請說明建築及設備部分。 陳總經理綠蔚:好,一般建築設備最主要是相關設備的汰換、正常營運所需要的檢修,以及相關工廠零件的購置,主要是這些部分。 陳委員明文:我們有主張刪減1/5,也有主張刪減2/5,都是我們提出來的提案,看是要刪2/5,或是刪1/5。本席建議刪2/5,因為…… 陳總經理綠蔚:太多了啦! 陳委員明文:99億耶!這部分只是一般的建築,建築和設備就編列了將近100億。 陳總經理綠蔚:它包括設備的購買及土地相關的部分。 黃委員偉哲:占多少? 陳委員明文:在預算書第幾頁? 陳總經理綠蔚:在34頁。 陳委員明文:延續性的計畫在哪裡? 林會計長永周:細項在第40頁。 陳委員明文:34頁裡面編有分年性的計畫33億。分年性的計畫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做? 陳總經理綠蔚:每個項目不一定。 林會計長永周:每個計畫不完全一樣,細目請看第40頁,99億裡,分年性的項目有33億。從40頁、41頁到42頁所指的一般建築,包括機械設備廠的維修,現在是分一般建築和專案計畫。 陳委員明文:好,包括分年性和一次性的計畫,本席建議刪減1/5,你們自行調整。 林會計長永周:刪1/5太多,尤其是機械設備那部分…… 陳委員明文:要刪多少才不算太多? 林會計長永周:5%可不可以? 陳委員明文:5%太少,刪10%好不好? 林會計長永周:10%的話,這裡…… 黃委員昭順:請總經理說明一下,到底這部分是在做什麼東西? 陳委員明文:就是在第41頁的部分,41頁裡寫了很多,我們看得都眼花撩亂了,要不要一個、一個來做說明,要不然說明一下,機械設備這部分,探勘用的機械設備、業務用的機械設備。 陳總經理綠蔚:不是屬於專案計畫,一般性的大概都在一般建築裡面,像我們廠裡一些重要的裝置等,這些都是需要的。 陳委員明文:刪10%啦!中油要節儉一點,一般設備…… 黃委員昭順:刪預算不是在叫價,有說2%、有說3%,有說5%,到底要刪幾趴? 陳委員明文:不是叫價,我們主張刪1/5,也有提案刪2/5的…… 主席:黃委員不是在說你,是在說他們。 黃委員昭順:我是說中油公司自己的主張到底是要刪多少? 陳總經理綠蔚:好啦!5%。 黃委員昭順:好,5%。 主席:99億的5%等於4億多,將近5億。 黃委員昭順:那刪5億,好不好? 主席:等於刪5%多一點。 陳委員明文:主席,我們的提案內容也要請他們讀一下,其實99億的預算數中有32億是要對外舉借,沒錯吧? 主席:對,所以這個討論完,我們待會兒要再回頭討論第二案到第五案。 陳委員明文:第四案就是這樣…… 主席:要減列的部分我們會予以減列。 陳委員明文:所以我們為什麼要刪除,因為你們沒錢就不要花那麼多。只是一般設備,又不是什麼非花不可的東西。你們三十幾億的經費都是舉借來的。 主席:第十案、第十一案、第十一之四案、第十三案及第十四案共減列5億,約5%多一點。 現在回頭討論第二案、第三案、第四案及第五案有關外借資金的部分。 林會計長永周:外借資金部分,可以少11億左右。就是剛才刪掉5億,還有F構造的13億刪掉以後,外借資金差不多可以少借11億。 主席:13億的60%就是7億8,000萬,再加上這5億就12億8,000萬了…… 林會計長永周:因為每個預算不見得…… 陳委員明文:我們儘量不要向外舉借,這樣一直舉借,然後又孳生利息,最後週轉不靈,虧的都要算台灣人民的帳,這怎麼有道理?又說經營不善是因為成本上漲,但是我們算起來,並不是真的油價成本上漲,而是你們自己投資和經營有問題,錢一直借,投資一百多億,卻舉債五、六十億。 主席:7億多的那部分借幾趴? 陳委員明文:你們沒有在做生意,聽人家講也知道。 主席:我們大家都很理性,也希望能夠幫中油的忙,但是我們反推回來,數據兜不攏,這樣我們會被譏笑。 陳委員明文:算對了再說,等你們算好了再審。 主席:剛才減列的十二億七千多萬,你們舉債幾趴? 陳委員明文:先算清楚再說,我們刪減的都是你們舉債的部分。 林會計長永周:80%。 主席:80%都是舉債來的,那等於是9億6,000萬,加上5億就是14億6,000萬。另外,13億多是舉債幾趴? 林會計長永周:都差不多是80%。 主席:那就是11億,總共是25億6,000萬,我們都是會計系的,你們不知道嗎?第二案至第五案舉債的部分減列25億。 第十一之五案併入第二案至第五案,這些提案都與外債舉借有關,因此統一減列25億。 陳委員明文:就是73億減掉25億就對了? 主席:對。 現在處理第十二案。 陳委員明文:第十一案呢? 主席:第十一案還沒有討論到,我們現在是把項目相同的部分併在一起討論。 針對第十二案,請陳總經理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主席、各位委員。環能海運現在已經在造船了,他們造了兩條VLCC船,是不是能夠請委員同意由我們提出專案報告而不要凍結預算,因為它已經是一個…… 陳委員明文:環能海運是舊公司還是新成立的公司? 陳總經理綠蔚:是新成立的公司。 陳委員明文:你們轉投資多少? 陳總經理綠蔚:我們占有48%的股權。 陳委員明文:其他呢? 陳總經理綠蔚:其他是由中國航運和裕民航運轉投資。 陳委員明文:董事長是誰?是中油派的嗎? 陳總經理綠蔚:是中油的…… 陳委員明文:董事長和總經理都是中油派的嗎? 陳總經理綠蔚:現在的總經理是由中油公司董事長兼任,因為它才剛開始營運而已。 陳委員明文:反正環能海運的總經理和董事長都是由中油公司派的就對了,是不是這樣子? 陳總經理綠蔚:是的。 陳委員明文:這些船已經造幾年了? 陳總經理綠蔚:才剛剛開始,12月25日才要開始建造,這是第5年的預算。 陳委員明文:你們的持股比例是48%,本席記得監察院曾約詢現任的總經理,請問為什麼會這樣? 陳總經理綠蔚:在101年的時候,監察院曾請我去說明有關LNG船採購案的背景。 黃委員昭順:我有意見…… 廖委員國棟:本席之所以提案,主要是因為我在質詢的時候就曾問過總經理,以股權比例來講,中油占48%,裕民占26%,中航占26%,這根本就是故意要規避立法院的監督,而且現任董事長是中油公司以前採購處的處長對嗎? 陳總經理綠蔚:是轉投處的處長。 廖委員國棟:你們明明可以掌握,為什麼不掌握呢?偏偏只持有48%的股權。你們說要買船卻沒有買,既然要造船,為什麼不跟台船合作?為什麼要開國際標讓國外廠商幫你們造船? 陳總經理綠蔚:其實當時我們有邀台船一起來做,但他們沒有船塢。以國際上的油公司來講,他們通常都會在外面成立公司來經營油輪,主要是因為污染可能會造成一些風險,中油公司則是以轉投資的方式做為經營自有油輪的替代方案。 廖委員國棟:請問陳總經理,你有沒有詳細看過監察院為什麼會對你們提出糾正的資料? 陳總經理綠蔚:不是因為這個案子…… 廖委員國棟:是啦!就是因為這個案子啊! 陳總經理綠蔚:不是,那是因為天然氣船的案子,而不是因為油輪的案子。 廖委員國棟:到底是因為LNG船的案子?還是因為油輪的案子? 陳總經理綠蔚:這是兩件事,我曾到監察院去說明相關背景…… 廖委員國棟:你們有提出說明了嗎? 陳總經理綠蔚:有,我做過說明了。 廖委員國棟:在糾正文當中明明就寫著「長期租用液化天然氣(LNG)船採購案」嘛! 陳總經理綠蔚:對,那是指天然氣船,而這裡所指的是運原油的船,兩者是不一樣的。 廖委員國棟:哪一個是運原油的船? 陳總經理綠蔚:環能海運是建造原油輪,而監察院所提出的糾正案是針對液化天然氣船,兩家是不一樣的公司。我們的轉投資公司當中有一家是尼米克船舶管理公司,監察院提出糾正的部分主要是針對尼米克船舶管理公司,而不是針對環能海運。 廖委員國棟:被糾正的是尼米克的那個案子是嗎? 陳總經理綠蔚:是的,並不是針對環能海運,這方面會後我可以再向委員報告。 黃委員昭順:監察院最近所做的事情,民進黨同仁都罵得半死,其實監察院所弄的東西看看就好,我們不必每次都把監察院的事情拿出來……,以前的監察院和現在的監察院並不一樣,所以現在監察院講什麼只要看看就好了。 本席對於中油公司持股48%的部分很有意見,這顯然是在規避立法院的監督,既然可以持股51%,為什麼要持股48%?這是很奇怪的事情。其次,台船也是國營事業機構,照理說應該要讓台船來造船才對,台船應該也算是經濟部所屬單位吧!本席認為部長必須對國營事業做一定程度的約束,而不是任由他們轉投資,針對這部分,部長應該要表態才對。剛才總經理說是因為台船沒有船塢,本席覺得這根本不是理由,其實在高雄要借船塢太容易了,高雄的造船廠在全世界來講算是很出名的,包括海巡署的船也是委託中信造船廠建造的。高雄的船塢真的很多,台船絕對不會因為沒有船塢而不做,他們隨便借都借得到,像我們的遊艇產業也是在全世界排名前幾名。針對這部分,本席認為部長應該對國營事業做一定程度的要求才對。 主席:針對中油公司持股48%的部分,是不是大家都有意見? 廖委員國棟:對啊!我們實在想不通為什麼會這樣,這方面一定要有一個說法才行。 陳總經理綠蔚:事實上,從民國88年以後就希望國營事業能夠逐步民營化,也就是不要再成立新的國營事業。雖然我們的持股比例是48%,但我們還是可以掌控這家公司,如果持股達到51%的話,許多事情都必須按照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去做。 主席:持股比例只有48%,這樣要如何掌控? 林董事長聖忠:因為我們還是最大的股東,占有絕對的多數。 我們為了要讓台船有機會,所以刻意在招標條件上做了一些設計,以方便台船能夠得標。台船第一次沒有來投標,主要是因為他們估量用那樣的底價他們做不出來,他們認為無利可圖,所以他們第一次並沒有來投標;其他外國廠商看到那樣的條件,他們也沒有來投標,所以就流標了。後來我們問台船可不可以接受這樣的價格,他們算了一下說是很勉強,可能會虧點錢,但是體諒到這樣的標案對他們是比較有利的,所以他們還是會參與。也因此第二次招標時,他們就把標單提出來,我記得第二次好像還沒有決標…… 在場人員:我們有兩項造船計畫,一個是我們自己用的環島供應油輪,這方面的招標案是有兩艘船,第一次台船經過評估後沒有來投標,我們請他們再作檢討,同時我們也共同討論過,第二次他們會參與投標,這個標案在明年2月會開標,我們覺得台船應該是很有信心,這是關於兩艘比較小一點的船的標案。至於環能海運所建造的兩艘船,每一艘都是30萬噸級的原油輪,全中華民國只有台船有這樣的船塢,但是台船的船塢在民國105年之前都沒有空位。台船表示如果等到105年之後才要建造的話,他們可以配合;如果是105年以前就要建造的話,他們就沒有辦法,國內也沒有任何其他船廠有辦法建造,包括台船的基隆船廠也沒有辦法建造那麼大的船。我們曾與台船的總經理及董事長說明過,我們也希望這些船能夠在國內建造,但是台船因為建造長榮海運的10艘…… 主席:如果是我們自己可以建造的船,就一定要列為優先考量;如果真的有問題的話,那麼也沒有辦法。 針對中油公司持股48%的部分,是不是可以請你們再說明一下? 廖委員國棟:現在經濟部正在推動國產化政策,台船明明有能力可以建造卻不造,此實有違於經濟部所推動的國產化政策,我們所關心的就是這個問題。 黃委員昭順:我覺得部長必須要表態。 主席:如果是小一點的船,台船應該就有辦法可以建造,只是功能有差嗎? 林董事長聖忠:沒有差,他們可以做得出來,絕對沒有問題,但因為台船建造國際油輪的能量已經commit,他們已經沒有辦法再承造了,這是有差別的,並不是因為他們不做。 陳委員明文:勉強是不會幸福的,也不一定要勉強。 主席:原則上我們當然支持船艦國造,如果台船可以建造的話,當然就應該要支持國造。 針對中油公司持股48%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再說明一下? 陳委員明文:雖然立法院有這樣的意見,但也不能一味勉強,究竟台船有沒有這樣的能力,我想大家應該也都很清楚。 陳總經理綠蔚:報告委員,如果持股超過50%的話,就會變成國營事業,那就必須完全適用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範。有關股權架構的整體安排,我們安排中油公司持有48%,對方分別持有26%與26%,就董監事席次而言,我們占有四席,他們則是各占兩席,而且都是採一致決,所以這部分是沒有問題的。 廖委員國棟:我可以接受先凍結1億元,待相關單位來作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陳委員明文:請問是9億凍結1億是嗎? 主席:第十二案凍結1億元,待相關單位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 現在處理第十五案、第十六案、第十七案、第十八案及第十九案,本席建議有關「淨利」的部分先予以保留,待以下的案子審查完畢之後再回頭來討論。 現在處理第二十案、第二十一案、第二十二案、第二十三案、第二十四案、第二十五案、第二十六案、第二十七案及第二十八案,第二十案至第二十八案主要是針對銷貨收入的提案,其中第二十案至第二十二案與天然氣有關,第二十三案至第二十五案與液化石油氣有關,第二十六案至第二十八案與車用汽油有關,現在請陳總經理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就收入的部分而言,通常是將價格乘以銷量,針對銷量方面,在業務計畫當中已經作過說明;針對價格方面,天然氣的部分是依據天然氣事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由核定的天然氣公司來計算,因為它的價格是按照公式計算出來的,如果將收入減列的話,到時候就會變成那樣的量沒有辦法賣出去,因此有關收入的部分請不要刪減,其實我們都是按照氣價公式和我們所估計的銷售量來編列預算,另外液化石油氣和車用汽柴油的部分也都是依照相關公式來計算的。 主席:你的意思就是都不能刪減就對了。 陳總經理綠蔚:有關收入的部分,其實銷量方面在事業計畫當中都已經估算過了,價格都是按照105元的國際油價去計算,如果油價不是那麼高,收入自然就會降低;如果油價升高的話…… 主席:你們是按照你們的機制去計算的是嗎? 陳總經理綠蔚:對,我們是按照相關機制計算出來的。油價降低的時候,我們的收入就會減少,這部分是不是可以不要刪減,謝謝。 陳委員明文:上一次我們曾針對家庭用液化石油氣作過討論,就預算書當中的數字計算起來,等於之後還會再漲價,如果再漲的話,就不只是一桶1,000元了。 陳總經理綠蔚:這是根據CP價格估算出來的,我們估計103年度的CP價格是美金965元,而批售價格是31.2元…… 陳委員明文:如果是20公斤的話,一桶是多少錢? 陳總經理綠蔚:批售價格是620元。 陳委員明文:所以現在一桶賣1,000元是比較貴的。 陳總經理綠蔚:目前的批售價格是34.9元。 陳委員明文:明年預計是31.2元嗎? 陳總經理綠蔚:預算書是按照美金965元來計算,目前的CP價格是美金1,165元,我們預估明年是在965…… 陳委員明文:如果批售價格是34.9元的話,那麼批發價就是700元沒有錯吧! 陳總經理綠蔚:對。 陳委員明文:賣到一般家庭的價格是900元至1,000元不等,所以一桶大概是賺200元左右,你的意思是這樣沒錯吧! 陳總經理綠蔚:大概是賺200元至300元之間,其實店家還要負擔一些成本。 陳委員明文:明年的預算書如果訂為31.2元的話,那麼一桶就是600多元,如果以這樣的預算來講,那麼明年一般家庭所使用的瓦斯應該不會再漲了吧! 陳總經理綠蔚:我們就是以美金965元的CP價格為計算基準,這方面必須考量原油的成本,我們估計明年CP的價格大概是在美金965元左右。 陳委員明文:CP價格就是這樣沒有錯啊!明年的CP價格大概就是31.2元,對不對? 陳總經理綠蔚:對。 陳委員明文:把31.2元乘以20就是620元左右,也就是說你們的批發價大概在620元上下就對了,不會再增加了。 主席:不可以再漲。 第二十案至第二十八案照原列預算數通過。 陳委員明文:現在是怎樣?第二十案和第二十一案就講這樣而已?我們剛剛講的是第二十案,雖然是同一案,但第二十案是天然氣。 主席:第二十案至第二十二案是天然氣,第二十三案至第二十五案是液化石油氣,第二十六案至第二十八案是車用汽油。 陳委員明文:還是要簡單說明一下,講天然氣就講天然氣,講液化石油氣就講液化石油氣。 主席:剛才總經理回答的是什麼氣? 陳委員明文:我剛剛在講的是液化石油氣。 陳總經理綠蔚:剛剛是天然氣。 主席:現在是講一個制度原則,依照你講的31.2乘以20等於620多一點。 陳委員明文:那是液化石油,我剛才講的是第二十四案及第二十五案,第二十案及第二十一案就是天然氣,你也順便說明一下嘛! 主席:請總經理說明天然氣的部分。 陳總經理綠蔚:天然氣價格是依照天然氣計價公式計價,根據天然氣事業法第三十二條規定,103年家庭用天然氣每度是19.6元。 陳委員明文:第二十案是提請酌予減列3/10,且本項天然氣內銷金額之預算達成率達八成時,該年度家庭用天然氣即應凍漲,這樣可不可以?這是我們的主張。 陳總經理綠蔚:報告委員,這裡面有價格、有量,還有成本問題。 陳委員明文:價格? 陳總經理綠蔚:除了價格和銷量,還有成本的問題,天然氣的價格是按照公式計算。 陳委員明文:今年七月單月盈餘就達到20.14億元,八月達到7.68億元,九月達到8.02億元,所以賺得不少。現在我們挑的就是一些民生物資、老百姓會叫的部分。 陳總經理綠蔚:報告委員,我們到現在累積虧損還有699億。 陳委員明文:我們現在講的只是家庭的部分而已,家庭天然氣才占多少? 陳總經理綠蔚:跟委員報告,如果價格一動收入不能增加,整個銷量都會有問題。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銷量會有問題? 陳總經理綠蔚:整個機制都會亂掉。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會亂掉?我們提這個案子為什麼會亂掉?你告訴我們為什麼會亂掉?就是家庭用的天然氣而已。 主席:請說明天然氣的部分。 在場人員:跟委員報告,天然氣成本占售價97%,所以量是有事業計畫的,如果減列預算,到時可能沒有預算購買氣源,可能會造成國內氣源供應有問題。 主席:我們就讓他們照現在的機制走,但我們可以提附帶決議。 陳委員明文:我們大家都在關心中油,就因為你們要漲價,所以大家都很關心,但問題出在哪裡?到底是公司經營有問題,還是成本有問題?我們就從預算書了解,事實上你們有那麼多項天然氣,有原料用、有汽電共生、有燃料用、有發電用的,而我們現在講的只是家庭用的。液化石油氣有家庭用、有工業用、有車用,我們講的只是家庭用的,我們不是講全部,現在民眾都覺得中油怎麼樣,也一直都在罵中油,這對中油也不公平。所以我才說這部分可以稍微減列、凍漲嗎?我是從這個角度在替你們思考,不要讓老百姓只會罵中油,這樣也不好。我們就是在跟你們探討這個問題,提第二十案是非常好的。 在場人員:跟委員報告,我們今年累計天然氣每度調降1.19元,所以目前天然氣價格是調降的,並無不合理。 陳總經理綠蔚:再跟委員說明一下,天然氣是有公式的,如果到了那個位置就會降價,不會隨便漲價。 主席:就依照機制讓銷貨收入通過,但是待會第一案會作成主決議,你們要支持委員提出的主決議,就是要顧民生。 陳委員明文:好。 主席:第二十案至第二十八案就…… 陳委員明文:天然氣的部分結束後是液化石油氣,液化石油氣結束就是車用汽油的部分。 主席:好,請針對車用汽油部分說明。 陳委員明文:說明一下就好。 陳總經理綠蔚:汽油價格也是按國內計價公式調整,如果將車用汽油價格調得太低,內銷價格和國際…… 陳委員明文:這是老百姓感受最深的地方,所以你們真的要依照委員提案來做可不可以? 陳總經理綠蔚:不行啦!委員,這是按照機制計算出來的收入,如果國內價格太低,那麼國內汽油就統統都銷到國外去了。 陳委員明文:就是車子來加油的部分而已,怎麼會銷到國外去? 主席:總經理請針對委員提問回答,不要再跑出其他問題了。 陳委員明文:你到底有沒有看案由?內容是「扣除專戶、外銷部分」,我們現在講的是車用汽油。 主席:你就針對為什麼會制定這樣的收入來源說明。 陳委員明文:我們現在講的就是外界對你們指責最多的部分,你要看一下我們的提案內容:「2013年就包辦前十高油價紀錄裏面的八個史上新高紀錄」,這沒錯吧?第一高至第十三高的油價都是落在2008年7月迄今。 林會計長永周:量是依照事業計畫做出來的,而油價單價是按照浮動油價機制處理,所以算出來的價格就是這樣。至於提案裡提到的史上油價前十高的問題,因為到了2013年6月25日的時候才恢復當初被凍漲的部分,單以那個時點來看必須把當初凍漲的部分再加回去,所以結果就不一樣了,車用汽油的價格也是照著機制在走。剛才有提到要照顧民生,到時再看方案如何,但因為這部分是事業計畫編列出來的,如果凍結在一個價格,我們擔心又會像97年時虧損1,387億的情況。 陳委員明文:車用汽油才占多少? 黃委員昭順:請董事長說明一下。 林董事長聖忠:跟委員補充報告一下,這個量是用事業計畫提出來的,如果車用汽油價格以人為方法降低,汽油本身是自由化的商品,以台塑來講,國內油價如果低的話其他公司自然就會外銷,這樣的話,專戶、外銷部分很多都會跑到國外去了。所以,價格是有比較基礎的,這部分是按照我們規劃的量去計算,而且油價機制…… 陳委員明文:車用汽油占多少百分比? 林董事長聖忠:車用汽油最多了。 陳委員明文:有外銷、專戶部分…… 林董事長聖忠:中油外銷很少。 陳委員明文:外銷占多少? 林董事長聖忠:20%左右。 陳委員明文:我們都是進口的,還要外銷出去? 林董事長聖忠:不是,那是原油進來提煉之後以滿足國內需求為主。 陳委員明文:專戶是什麼? 林會計長永周:軍方。 陳委員明文:還有大企業? 林董事長聖忠:企業沒有,企業也是一般車用汽油。 林會計長永周:專戶幾乎都是軍方的。 陳委員明文:這樣有沒有80%?數量是多少? 主席:一般汽車用油有沒有占到80%? 在場人員:跟委員報告,車用汽油一年大概將近750萬公秉,占汽油總產能80%。 陳委員明文;預算數就是74.8億公秉? 在場人員:是748萬公秉。 陳委員明文:占所有汽油80%,如果減列3/10就很多了? 在場人員:那就沒有油可賣了。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 在場人員:油會不夠賣,如果價格降下來就變成和外銷的部分會有價差。 陳委員明文:好,我懂。 主席:第二十案至第二十八案經充分了解之後,照原列預算數通過。 第二十九案至第三十七案是針對什項營業收入,分為三部分,第二十九案至第三十一案是生技產品,第三十二案至第三十四案是多角化經營收入,第三十五案至第三十七案是哈弗可探油收入。請相關單位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我們公司努力在推廣生技產品,關於這部分有3個提案。 陳委員明文:有些什麼生技產品? 陳總經理綠蔚:有面膜、紅景天、甲殼素、膠原蛋白等等非常多項。 陳委員明文:在哪裡賣? 陳總經理綠蔚:加油站及其他通路都有在賣。 陳委員明文:哪些通路?百貨公司嗎? 陳總經理綠蔚:momo臺也有。 陳委員明文:什麼品牌? 陳總經理綠蔚:中油生技。委員沒有用過? 陳委員明文:我們沒有聽過,不是沒有用過。 陳總經理綠蔚:有啦! 主席:我們也沒有聽過。 陳總經理綠蔚:那就是我們廣告做得不夠好。 黃委員昭順:我有聽過,他們面膜出來的時候我還去代言。 主席:黃委員代言了,收入還只有1.5億,這要打屁股。 黃委員昭順:因為我沒有很認真代言。 陳總經理綠蔚:跟委員報告,本來過去有穩定成長,後來因為塑化劑的關係有受到影響。這部分我們會努力,但增加1,500萬好不好? 陳委員明文:我們現在談的是什項營業收入。 陳總經理綠蔚:是。 主席:他有信心可以增加。 陳委員明文:總收入是134億,為什麼生技產品才1.5億?其他都從哪裡賺的? 主席:現在先針對這一項。 陳總經理綠蔚:我先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明文:這樣的比例就很少。 陳總經理綠蔚:但是1.5億增加1,500萬就是…… 陳委員明文:這也難怪,我們連聽都沒聽過,只賺1.5億是合理的。 黃委員昭順:總經理就不用再說了,增加10%就是1,500萬,你就說尊重委員的提案! 陳總經理綠蔚:好,尊重。 主席:本來是增列5%。 陳總經理綠蔚:但有一件事要報告一下,這個增加的話成本也要增加,所以第二一三案真的要調整。 黃委員昭順:第二一三案就再調整。 主席:第二十九案至第三十一案就以第二十九案通過。 繼續針對第三十二案至第三十四案多角化經營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現在所有加油站通路都在努力做。 陳委員明文:這是第幾案? 主席:第三十二案至第三十四案。有要增加5%、有要增列10%,也有要增列3%的。 陳總經理綠蔚:增列5%好不好?但是第二一三案同樣也要調整。 主席:所謂多角化是什麼? 陳委員明文:要講清楚。 陳總經理綠蔚:加油站賣咖啡。 黃委員昭順:就是賣東賣西就對了。 主席:還有賣襪子。 陳委員明文:這樣1年可以賺多少? 黃委員偉哲:有幾家是多角化?並不多吧,不是所有直營加油站都有。 在場人員:全臺有…… 陳委員明文:這是哪個部門負責的? 黃委員偉哲:全臺只有五十幾個點而已?你們有那麼多加油站。 陳委員明文:這是哪個部門負責的?請說明一下。 在場人員:是油品行銷事業部負責。 陳委員明文:油品行銷事業部負責加油站是不是? 在場人員:全部加油站都是。 陳委員明文:包括加油站周邊商品的販賣也都是你們負責? 在場人員:對。 陳委員明文:現在總共有幾家? 在場人員:總共有六百四十幾個站,其中複合式商店大概有五十幾家。 陳委員明文:複合式商店就是多角化是不是? 在場人員:對。 陳委員明文:才五十幾家而已? 在場人員:就是和7─11比較像的便利商店。 陳委員明文:1年賺12.6億?就這五十幾家賺12.6億? 在場人員:沒有,還包括三百多家商店…… 陳委員明文:這裡是寫多角化經營收入12億6,900萬。 在場人員:對,整個收入…… 陳委員明文:就是五十幾家多角化經營的部分。 在場人員:不是五十幾家,是六百四十幾站全部多角化的部分。 陳委員明文:好,我懂。但就是五十幾家有賣咖啡的…… 在場人員:不是,總共大概是300家有,其中有五十幾家比較像超商,另外其他是比較簡易的,大概就分成這兩種,其他的多角化還有洗車、停車等等很多。 陳委員明文:去(101)年決算賺多少? 在場人員:那是營收收入,大概有4億到5億之間。 黃委員偉哲:便利商店年度增加,你們營收增加也不會那麼…… 在場人員:那是營收啦! 陳委員明文:多角化也是營收。 主席:增加7,000萬啦。 陳委員明文:12.69億是收入,那你們的獲利呢? 在場人員:4億左右。 陳委員明文:好。這是增加5%嗎? 主席:增加7,000萬,第十五到第十九案暫保留。 陳委員明文:這是第幾案到第幾案? 主席:是第三十二案至第三十四案。現在處理第三十五案至第三十七案。哈弗可探油很好賺,請說明一下。 陳總經理綠蔚:哈弗可是一個油田,我們公司擁有大約20%,不過已經超過20年,所以產量一直往下滑。102年大概是13億6,000萬,今年我們就編列13億8,000萬。 陳委員明文:我不了解「哈弗可探油」,能不能再說明一下。 陳總經理綠蔚:這是20年前我們公司購買的一個油氣田,不斷地在生產,這部分就算是其他營業的收入。由於這個油田已經生產20年,產量開始下滑。 陳委員明文:生產20年了喔? 陳總經理綠蔚:超過20年,我們購買時,這個油田就已經生產大概10年了。 陳委員明文:回本了沒有? 陳總經理綠蔚:回本了。 主席:這不是應該越挖越多嘛。 陳委員明文:是4億美元嗎? 陳總經理綠蔚:油田會自然衰竭。 陳委員明文: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嗎? 陳總經理綠蔚:沒有啦!油只有50年啦! 陳委員明文:要增加多少? 陳總經理綠蔚:這沒有辦法再增加了,因為產量一直在減少。 主席:今年是比前一年度增加2,000萬,是不是?本來是13.6億,現在是13.8億。 陳委員明文:沒有辦法再增加? 陳總經理綠蔚:真的沒有辦法啦!產量一直在下降。 陳委員明文:才20年耶,不是30年才會下降? 陳總經理綠蔚:我們買的時候,油田已經生產過了。 主席:第三十五案、第三十六案、第三十七案照原預算數通過。 現在休息3分鐘。 休息 (繼續協商) 主席:現在繼續協商,第三十八案到第四十一案是營業外收入部分,第四十二案到第五十一案是其他營業外收入,我們先處理第三十八案到第四十一案,請說明一下。 陳總經理綠蔚:營業外收入包括幾個部分,第一是轉投資部分,我們有兩項轉投資中美和和中殼,但是石化景氣和潤滑油的市場在明年大概還不會太好。第二,以往我們大概都有油輪的變賣或是保險的理賠、工程的罰款,但是103年這些部分都沒有。第三有關卡達股利的收入,卡達每4年要大修一次,明年已經排定要大修,所以要停工3個月,卡達這方面的收益大概也會減少。所以營業外收入…… 陳委員明文:那不是你們最好的嗎? 陳總經理綠蔚:但是卡達每4年要大修一次,工廠必須維修,明年就是第4年了,大概要停工3個月左右。 陳委員明文:你們101年的決算就有77億,為什麼今年才編36億?光一個卡達就會差三、四十億嗎? 陳總經理綠蔚:我剛才有報告過,去年和前年有報廢油輪、賣油輪的錢,還有一些保險的理賠。 黃委員偉哲:有賣報廢船的收入和保險理賠的收入就對了。 陳總經理綠蔚:對。 陳委員明文:你們在102年還有編47億,到10月的決算是多少? 陳總經理綠蔚:大概43億。 陳委員明文:所以我們主張你們再增列12億並不多啊! 陳總經理綠蔚:這實在有困難,因為這是營業外收入。 陳委員明文:你們自己都這樣編列。 主席:我們審查預算很詳細,卡達是4年大修一次,那上一輪的4年減列多少?你們應該針對委員提出的問題回答,我們才能審查預算啊!你們講得有道理,委員就會支持,否則我們也有我們的主張。會計人員一定要詳實,不能隨便講講。卡達工廠大修,停工3個月會差距多少? 陳委員明文:你們的租賃收入是多少? 主席:你們一下子減列三十幾億,委員一定會提出質疑。 陳總經理綠蔚:100年時卡達添加劑大概是15億,今年是編6億7,000萬。 主席:所以減列了3.5億。 陳總經理綠蔚: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從去年開始,卡達生產的甲醇之類,以往我們都可以拿回來自己賣。現在這個部分沒有了,因為卡達成立了國家銷售公司。 主席:這部分會差多少?因為今年比去年減列三十幾億,我們要知道減列的理由是什麼? 林會計長永周:101年一次性的收入很多,例如賣報廢船就有6億,另方面,決算數裡面的兌換損失在編列預算時是不會編列的,實際執行的結果卻會產生,101年兌換利益和兌換損失互抵之後,兌換淨利益就有19億。在轉投資部分,100年的成績很好,今年的轉投資比較少,去年編了19億,今年才13億。總之,101年有很多一次性的收入,那些收入現在都沒有了。另外,101年有一個…… 陳委員明文:你這些數字還是兜不攏,相差三十幾億。 林會計長永周:兌換利益就20億了。101年油輪變賣收入有6.3億,還有一個保險理賠。 陳委員明文:變賣油輪是不動產還是設備的收入? 林會計長永周:那是變賣資產報廢,算是處分資產的部分。 陳委員明文:你們的營業外收入裡面包括了投資性不動產收入、賠償收入、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租賃收入及處分不動產收入,變賣油輪算是不動產收入,是不是? 林會計長永周:對,是處分不動產收入。101年變賣一條船有6.3億,預算書第68頁提到,處分不動產利益在前年度決算是7.3億。 陳委員明文:不,我看的是第83頁,處分不動產有九千兩百多萬。 林會計長永周:那是103年。101年光是賣那條船就賺了6.3億,那是一次性的,現在沒有了。 陳委員明文:你是說光這部分就差了五億多? 林會計長永周:是。剛才我提到的兌換利益還有19億。 陳委員明文:租賃收入是什麼收入? 林會計長永周:租賃分兩種,例如外海浮桶租給人家或是有些房舍沒有使用租給人家。 陳委員明文:郭台銘說的那一間,可以出租嗎? 黃委員偉哲:那是總部,好幾個樓層都閒置,你們弄了半天,動作慢到不行。 林會計長永周:將來如果有處理的話,會算作租賃收入。 陳委員明文:將來是什麼時候? 林會計長永周:我們都有在做啊! 陳委員明文:總經理,你們的總部已經蓋好多少年了? 陳總經理綠蔚:12年。 黃委員偉哲:還有幾個樓層沒有租出去? 陳總經理綠蔚:以往我們有租給原民會、客委會、工程會,現在部會逐漸搬走,…… 黃委員偉哲:部會自己蓋新的了。 陳總經理綠蔚:我們現在還在招租,Husky已經招租,目前正在談的一家想要租四千多坪,但是大概要到明年…… 黃委員偉哲:租金合理嗎? 陳總經理綠蔚:還在談,好幾個單位都在談。 黃委員偉哲:我不問你細節,但是你要告訴我,租金會不會低於市場行情? 陳總經理綠蔚:不會。 黃委員偉哲:你們一定要租出去,而且租金不能低於機關用地,否則太低就沒有意義了。如果是租給政府機關…… 陳委員明文:如果整棟出租,可行性如何?中油是虧損的公司,是不是一定要位在信義計畫區? 林董事長聖忠:整棟出租是有一點難度,除非削價,否則東區那邊的價碼相當高。 黃委員昭順:我覺得這部分還是要謹慎處理,因為畢竟那是我們的資產,不要把一個資產弄得好像是大雜燴,這樣也不太好。但是你們可以在可利用的空間找一些比較優質的,或是租給公家機關嘛! 林董事長聖忠:過去我們以租給公家機關為主,但是現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已經落成,機關會慢慢搬過去。 陳委員明文:沒有人要住在你們那裡,因為會被人批評,公家機關都不願在信義計畫區辦公,只有中油公司在那裡,當然會被批評。這是你們的資產,你們當然可以住在那裡,但是現在中油經營不佳,還要漲油價,所以大家會批評。以前國民黨也是選輸了就從大樓搬出來,既然國民黨都可以搬出,中油為什麼不能?等到你們賺錢了,要搬進去再搬呀!有些人經營不善就搬到地下室,這叫痛定思痛,從地下再爬起來。本席認為中油公司總部不是不能遷,也不是不能討論,其實你們真的應該討論中油總部是不是還要再設在信義計畫區裡面?這是值得你們探討的。今天我們也可以做成決議,難道你們非在這裡不行嗎?行政院都有一些部會搬到新莊上班的! 張委員嘉郡:讓他們去研議啦! 陳委員明文:你們的營業外收入竟然比去年少了三十幾億,這是有問題的。 張委員嘉郡:他們還要去租,要找很久。 陳委員明文:如果3、4、5樓再租出去,11億以外應該一年可以再加個6億吧! 張委員嘉郡:沒有那麼好租吧!不然來雲林蓋大樓,雲林的地好便宜。 陳委員明文:大概有多少?台糖都可以到台南上班,為什麼中油不能到高雄?中油也可以到嘉義,在產創園區旁邊那塊油庫也可以蓋啊,可以當中油總部! 張委員嘉郡:整棟出租,萬一沒有人要租,怎麼辦? 陳委員明文:中油總部非在台北不行嗎?不一定吧!我們是站在人民的這一方來監督中油,如果站在中油這一方,當然就覺得不要啦,還要搬到嘉義,上班真不方便!最後就像龍應台一樣,一個部長要3個辦公室。我覺得中油總部的地點是可以討論的,難道非在信義計畫區上班不可嗎? 主席:第三十八案至第四十一案,比102年度減少三十幾億…… 陳委員明文:關於營業外收入部分,我們建議中油審慎評估中油總部是否可以遷出信義計畫區,以增加營業外收入。 主席:建議是可以的,可以去討論啦。 陳委員明文:我們建請中油,因為社會有這個聲音,今天藉著審查預算的機會,我們把這個聲音反映出來,請中油去評估。 主席:我也贊成,建請啦!第三十八案到第四十一案預算照列,並照剛才附帶決議文字通過,用「建請」。 接著處理第四十二案至第五十一案,有關「其他營業外收入」部分,有的提議增列2%,有的提議增列3%,有的提議增加5,000萬,有的提議增加30%,有的提議增列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也有提議增加2億元或者增列1%,還有提議增加10億元等等,請說明。 林會計長永周:這幾案的科目看起來都很像,其實根據整個損益表的結構,「營業外收入」是一個大項,此一項目之下還有所謂的「其他營業外收入」「雜項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項下又有分「投資性不動產收入」「股利」「處分不動產」等等收入,這是再往下一層的分類,但不論哪一種收入,都是整個歸於「營業外收入」底下的科目。針對第四十二案至第五十一案,我們曾做過評估,包括剛才委員所講的大樓出租那部分,我們評估明年大約可再增加3,900萬左右的收入;另外,剛才陳委員所講的租賃收入那部分,政府儲油油槽那部分我們也做過檢討,大約可再增加1億元。 黃委員偉哲:你們還有哪些其他資產需要活化? 主席:請一併說明這個項目可增列多少。 林會計長永周:關於第四十二案至第五十一案,我們檢討後大約可增加1.4億元左右的收入。 主席:只有這兩項? 林會計長永周:對,只有這兩項,其他部分都已計算在內,比如所謂股利收入部分,其實就是我們轉投資中成本法的部分。 陳委員明文:董事長,講到現在都在審你們的營業收入,如果以現在審查營業收入的結果來看,明年的油價勢必又要上漲,因為你們一定又把整個虧損的責任歸到政策任務。現在我們在討論營業外收入部分,要增列這個也不行,要增列那個也不行,那不就完全…… 主席:「其他營業外收入」這部分跟油品並不相關。第四十二案至第五十一案,有委員提議增加2億元或增列1%,還有增加10億元,也有增加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的提議等等,現在會計長說可增加1.4億元。 陳委員明文:稍微增加一些,不增加收入,沒有目標,生意怎麼做! 廖委員國棟:支持黃偉哲委員的2億元,1.4億元跟2億元差不多。 林會計長永周:差很多。 廖委員國棟:差很多喔? 陳委員明文:2億元啦! 主席:2億元,不必再講了。 尊重各位委員的意見,第四十二案至第五十一案關於「其他營業外收入」部分增列2億元。大家加油啦!如果租不出去,再請陳明文委員當代言人。 接下來處理第五十二案關於「用人費用」部分,向大家說明,「用人費用」這部分也是重點,第五十二案是總項目,其他細目部分的提案包括第一三○案、第一三一案、第一三二案、第一五七案、第一五八案、第一五九案、第一六○案、第一六一案、第一九二案至第一九四案、第二一八案至第二二○案、第二五一案至第二五三案、第二九四至第二九六案、第三二一案至第三二三案、第三五一案至第三五三案、第三九一案至第三九三案,這些提案統統都是「用人費用」部分的相關提案。 請列席代表就第五十二案先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向各位委員報告,基本上來講,中油公司103年度的業務大概還在成長中,所有的人力大概都是根據我們現在的預算員額在使用,103年度的預算是238億9,000萬元,102年度的預算是261億2,300萬元,請各位委員給予支持。 黃委員偉哲:請問總經理,你所謂的「業務成長」是何涵義?為何你們的業務成長,虧損反而擴大?有關這部分,我建議你們還是要稍微考量一下,這麼多委員提出這麼多提案,不僅是在野黨委員,包括執政黨委員也有提案。請問制度上,比起去年度,你們用人費用增加多少? 在場人員:向委員報告,其實用人費用相對比較固定,因為人員大概就這麼多,我們的預算員額是1萬5,722人,以最接近的101年度決算來看,101年度的決算金額是229億元,103年度與101年度相隔兩年,由於薪資的自然成長以及升等、升遷之緣故,每年大約有3%左右的漲幅,相隔兩年所需的用人經費大約是101年度決算數乘以1.03再乘以1.03倍,如果按照這樣計算,103年度的預算數應該是243億元才夠用。但因未來幾年將有大量退休人潮,人員會離退、更換,新進員工的薪水較資深人員降低,所以明年編列238.9億元。 陳委員明文:薪水會降低? 在場人員:對,因為人員替換,所以薪水降低了,否則若以101年度的決算數…… 陳委員明文:你剛才有沒有說明,你們現在的人員為何增加一千多人? 在場人員:我們現在的預算員額是1萬5,722人。 陳委員明文:明年度的員工人數較上年度增加1,404人,為什麼會增加那麼多? 在場人員:我們101年度的員工人數是1萬5,580人,因為我們向經濟部申請提前進用142人…… 陳委員明文:請你先說明是否比上年度增加一百四十幾人?為什麼? 在場人員:我們為了配合斷層的人力養成,所以提前進用。 陳委員明文:所以確實有增加人數,沒有錯吧? 在場人員:對,確實有增加。 陳委員明文:請問增加的經費是多少? 在場人員:目前來講經費不會增加,因為我們是進用新人汰換老人,新人的薪水比較低,所以實際上薪水是減少的,不會增加。 陳委員明文:怎麼會減少呢?你們今年的預算不是比去年增加三十八億多嗎?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看101年度的決算最準,因為102年度尚未結束。 陳委員明文:你說決算數最準,請你說明101年度的人數是多少?決算的經費又是多少? 在場人員:101年度的人數是1萬4,977人,經費是229.5億元。 陳委員明文:今年是238.9億元,大概增加10億元,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在場人員:對,因為我們有提前進用人力;如果跟去年比,我們少了22億元。 陳委員明文:但是你們都進用外包的人力啊! 在場人員:沒有,這裡談的都是預算員額的正式人力。 陳委員明文:真的? 在場人員:對,沒錯。 陳委員明文:那就是比101年度增加10億元,是不是? 在場人員:對,增加10億元。 陳委員明文:你們說人員在更替,薪水會減低,人數又沒有增加,所以這10億元就可以刪除,對吧? 在場人員:不是,我們是說101年度的決算數是229億元,但101年度到103年度跨越兩個年度,人員薪資會因升等晉級而有自然成長的幅度。 陳委員明文:你不是說人事更替經費就會減少嗎? 在場人員:我的意思是,如果按照101年度的計算基礎,再加上晉級、升等的自然成長,到103年度應該編列243億元才對,我們現在只編列239億元。 陳委員明文:我們主要是討論你們的外包人力費用,而且占的比例相當高,所以我們才主張要刪掉30%,這個部分你要說明清楚。 在場人員:外包人力我們大概都維持在1萬人左右。 陳委員明文:你們已經進用了12,515人。 在場人員:今年到現在為止是10,970人。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我手上的數字是12,515人?你們的外包人力為什麼那麼多? 在場人員:外包人力不在預算員額之內,不算是用人費用,現在就是以101年為基礎…… 陳委員明文:第五十二案到底要減列多少?剛才算起來是238億和229億相差9億,所以我們主張刪減7億,這樣好不好? 林董事長聖忠:人事費用是固定支出,只是如何去調整人力結構而已,我提議刪減3億元,讓我們有一個努力的目標。 陳委員明文:238億減掉229億剩下9億,所以我們刪減一半就是5億,好不好? 林董事長聖忠:人力結構調整是我們應該做的…… 陳委員明文:那就刪4億,這都在你們的工作範圍內。 張委員嘉郡:3.5億好了。 林董事長聖忠:那就刪減3.5億元好了。 陳委員明文:尊重董事長的意思,就刪減3.5億元,不要再討價還價了。 主席:第五十二案、第一三○案至第一三二案、第一五七案至第一六一案、第一九二案至第一九四案、第二一八案至第二二○案、第二五一案至第二五三案、第二九四案至第二九六案、第三二一案至第三二三案、第三五一案至第三五三案、第三九一案至第三九三案併案共減列「用人費用」3.5億元。 現在處理第五十三案至第五十七案及第二六六案有關外包人力費用。 陳委員明文:慢慢來,別急!先針對第五十四案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103年度外包人力部分預算編列得比較高有幾個原因,第一是基本工資調漲,基本工時價格調漲至115元;第二是基本時薪調漲後,勞、健保等相關費用都會提升;第三是我們的運油量、天然氣的發貨量、加油站的發油量在103年都比102年高。 黃委員偉哲:請問外包人力主要工作範圍是在加油站還是在做文書?主要工作範圍是哪些? 陳總經理綠蔚:外包人力負責的都是一般性業務,比如加油、清潔、送公文、巡管等等,基本上都是這方面的工作。 黃委員偉哲:你們在103年度增加多少外包人力? 陳委員明文:是不是1,404人? 在場人員:跟委員報告,12,500多此一數字是因計算的時候用人頭數做基礎而誤植的,我們的工讀生大概有6,000人…… 黃委員偉哲:工讀生不算外包人力? 在場人員:算,工讀生還有勞務都算,103年度計算工讀生人數是以人頭數為基礎,往年是用工時為基礎,譬如兩個人做一個…… 黃委員偉哲:所以你們總工時不變?是成長還是減少? 在場人員:減少374人。 黃委員偉哲:總工時減少、用人數增加,每個人的工作量就降低了。 在場人員:用同基準來換算,把人頭數換算成一個人8小時的話…… 黃委員偉哲:意思是原先是一個人做8小時,現在是兩個人各做4小時? 在場人員:對,所以人頭數會提高,如果換算成工時,大概還減少374人。 陳委員明文:不可能啦!你根本亂講,怎麼還會減少?你算給我看。 在場人員:我們這邊有數字,要不要事後給委員參考? 陳委員明文:你來算給我看。102年的工讀生有6000人,103年剩5700多人,工讀生的工時是3638小時,現在的工時是3412時,減少200多小時,為何人數和工時都在減少,經費卻增加? 在場人員:因為基本工資增加,每工時增加8塊多,就要增加2億多元。 陳委員明文:這也不能刪、那也不能減,中油要怎麼省錢?本席提議減列外包人力費用1/5也就是7億元,黃委員偉哲提案減列1億元,是這幾個相關提案中刪減數最少的。 主席:請問各位,是否要繼續審下去? 陳委員明文:審到這部分就好了。 主席:那就減列500萬啦! 陳委員明文:減列1,000萬。 主席:開會時間我聽你的,就審到這部分,減列數你就聽我的,第五十三案至第五十七案及第二六六案共減列500萬元。等一下再處理第一案主決議提案。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經協商,做如下結論:第一案、第十一之一案至第十一之三案、第十一之六案至第十一之十案一併改為主決議;第二案至第五案及第十一之五案共減列25億元;第六案至第八案併案刪減13億6,966萬5,000元;第九案減列12億7,294萬5,000元;第十案、第十一案、第十一之四案、第十三案及第十四案併案減列5億元;第十二案改為凍結1億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十五案至第十九案保留;第二十案至第二十八案照原預算數通過;第二十九案至第三十一案,生技產品收入增列10%;第三十二案至第三十四案多角化經營收入增列7000萬元;第三十五案至第三十七案照原預算數通過;第三十八案至第四十一案「營業外收入」照原預算數過;第四十二案至第四十五案「其他營業外收入」增列2億元;第五十二案、第一三○案至第一三二案、第一五七案至第一六一案、第一九二案至第一九四案、第二一八案至第二二○案、第二五一案至第二五三案、第二九四案至第二九六案、第三二一案至第三二三案、第三五一案至第三五三案、第三九一案至第三九三案共減列「用人費用」3.5億元;第五十三案至第五十七案及第二六六案「外包人力費用」共減列500萬元。 繼續處理主決議提案部分,沒意見的案子就先讓它通過,另外有兩個案子因為仍有不同意見,我們就保留到下一次再做討論。第一案併第十一之一案、第十一之二案、第十一之三案、第十一之六案、第十一之七案、第十一之八案、第十一之九案及第十一之十案,均不通過。 另提出兩項主決議提案。 一、 依浮動油價公式,於國內油價連續調漲6次,且95無鉛汽油每公升調漲3元以上,影響物價民生時,主管機關應於評估後,請中油公司啟動照顧民生之適當措施,以安定民心,照顧民眾生活。 提案人:張嘉郡  黃偉哲  徐耀昌  簡東明  楊瓊瓔 二、 為顧及民生需求,爰提案要求中油公司於農曆年連續假期及前後一日期間內,不得調漲零售汽柴油價格,惟依浮動油價機制應調降售價時,應核實調降。 提案人:黃昭順  楊瓊瓔  簡東明  徐耀昌  廖國棟 主席:第三十八案至第四十一案決議修正如下:「針對中油公司營業外收入,103年度編列3,689,625千元,較101年度決算7,765,785千元,減少40餘億元,爰建請經濟部及中油公司應即審慎評估將台灣中油公司總公司遷出台北市信義計畫區,並將評估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陳明文  廖國棟  張嘉郡  黃昭順  楊瓊瓔  徐耀昌   本案決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所列審查項目及業務收入部分、轉投資計畫部分、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其餘項目隨同調整或無列數,決議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根據我們的統計,到目前為止一共處理了95案,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及委員提案第五十八案至第四三二案部分一併保留,另擇期繼續審查。 今天通過的提案及三項主決議提案,目的是要真正照顧民生,所以我們很清楚的指明,當國內油價連續調漲6次時,主管機關應於評估後,請中油公司啟動凍漲機制,本席特別在此再次說明。 今天下午的議程到此結束,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謝謝大家。 休息(17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