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image1.emf]0 20 40 60 80 % 圖1 外交部主管民國 100及101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分布圖 100年度 78.26 21.74 - - 101年度 73.91 26.09 - - 綠燈黃燈紅燈白燈 資料來源:民國100、101年度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評估報告 。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財政、外交及國防、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3時3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盧委員秀燕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本院議事處102年12月4日函,為審計部函請本院審議「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外交國防機密部分、總決算部分、營業部分及非營業部分)及中央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民國98至101年度)」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12次會議邀請審計長報告審核經過,並答復委員諮詢後決定:「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外交國防機密部分、總決算部分、營業部分及非營業部分)及中央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民國98至101年度)案」,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 主席:繼續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關於: (一)單位決算: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含國家安全局)。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其中外交部、國防部主管機密部分舉行秘密會議) (二)附屬單位決算營業基金單位: 已結束事業收支─榮民工程公司。 (三)附屬單位決算非營業特種基金單位: 作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四)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主席:立法院各委員會負責審查各部會預算,而決算則是交由財政委員會負責,本委員會非常重視決算,因為各單位編列預算一定有其施政理念,但是在執行過程中是否珍惜預算、有無窒礙難行或有不足之處,都會在決算中顯現出來,財政委員會非常負責任,這星期開始會在可能的時間內進行各部會的決算審核。 依慣例是由審計長先就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進行審核報告,之後再由各部會首長報告,但為本委員會的委員都是資深委員,對於這部分的業務非常熟悉,為了節省時間,讓委員能夠進行更充分的詢答,有委員建議今天的議程就只請審計長針對審核報告提出說明,至於其他首長的報告就請參閱書面資料,如果有任何疑問,則在詢答中時再個別提出,好不好? 現在請審計部林審計長報告。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就中華民國101年度(以下簡稱本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內,外交部、國防部(含國家安全局)、僑務委員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主管及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之審核情形,作扼要說明: 壹、總決算部分 一、外交部主管 外交部主管計3個機關,公開部分歲出預算數262億2,733萬餘元,決算審定數239億3,429萬餘元,其中應付保留數42億2,685萬餘元,占預算數16.12%,主要係外交部援助友邦國家雙邊合作計畫及委託辦理援外技術合作計畫、參加國際組織會議及協助辦理國際交流活動等計畫,因尚在進行或經費未及於年度終了前結報等原因,仍須繼續執行;賸餘數22億9,304萬餘元,占預算數8.74%,主要係援助友邦國家雙邊合作計畫、補助辦理國際會議及交流活動等計畫,按實際支付之經費結餘,暨實際進用員額較少之人事費賸餘。 二、國防部主管 國防部主管計2個機關,公開部分歲出預算數3,008億4,746萬餘元,決算審定數2,945億6,185萬餘元,其中應付保留數53億1,013萬餘元,占預算數1.76%,主要係採購案合約期程跨年度、未完成驗收等原因,仍須繼續執行;賸餘數62億8,561萬餘元,占預算數2.09%,主要係志願役人力補充未如預期人事費結餘及按業務需要支付之賸餘等。 三、僑務委員會主管 歲出預算數14億350萬餘元,決算審定數13億7,279萬餘元,其中應付保留數6,097萬餘元,占預算數4.34%,主要係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購置案未及於年度內辦理完成,仍須繼續執行;賸餘數3,071萬餘元,占預算數2.19%,主要係人事費及補助計畫經費之賸餘。 四、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歲出預算數1,326億1,598萬餘元,決算審定數1,316億5,551萬餘元,其中應付保留數6,440萬餘元,占預算數0.05%,主要係板橋等榮譽國民之家辦理「安養機構功能調整及資源共享設施環境總體營造(98─102年)中程計畫」工程案合約期程跨年度,年度內無法完成辦理保留;賸餘數9億6,046萬餘元,占預算數0.72%,主要係實際退除役、就養榮民及進用人員等較預計減少,相關經費之賸餘。 貳、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 已結束事業收支─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於民國98年11月1日完成切割營造業務民營化,未隨同移轉業務自同日起進行清理。本年度決算清理收入65億1,884萬餘元,清理費用45億8,051萬餘元,收支相抵,計獲清理利益19億3,832萬餘元,主要係處分不動產及金融資產之財產交易利益。 參、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 一、作業基金 (一)國防部主管 1.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審定賸餘15億8,915萬餘元,較預算減少5億6,581萬餘元,約26.26%,主要係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承接委託計畫金額未達預計目標。 2.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審定短絀111億4,144萬餘元,較預算增加短絀62億8,383萬餘元,約129.36%,主要係依法補償原眷戶購宅之戶數增加,業務費用隨增。 (二)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1.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 審定賸餘10億6,647萬餘元,較預算增加9,808萬餘元,約10.13%,主要係依權益法認列轉投資公司之投資收益較預算增加。 2.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審定賸餘3億6,390萬餘元,較預算減少1億3,771萬餘元,約27.45%,主要係依實際需求辦理研究發展及訓練計畫,實支數較預計增加。 二、資本計畫基金 國防部主管─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審定賸餘10億6,144萬餘元,與預算短絀相距48億4,223萬餘元,主要係博愛分案機電承商榮電公司片面解約,工程進度延宕,支用較預算減少。 肆、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部分─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本年度決算短絀7,753萬餘元,較預計減少短絀1億507萬餘元,主要係技術合作等各項支出較預計減少。 伍、重要審核意見 本部審核上述機關年度計畫及預算執行結果,經提出多項建議改善意見,函請各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督促檢討改善或妥適處理,茲摘要列述如次: 一、外交部主管 (一)推動活路外交,持續發展國際關係,爭取免簽證待遇,獲致顯著成效,惟年度整體施政目標間有目標值及衡量標準設定未臻適切,有待改善,以提升績效管理效益。 外交部依據行政院本年度施政方針,賡續推動活路外交,除穩固及深化與23個邦交國外交關[image: image2.emf]0 20 40 60 80 % 圖2 僑務委員會主管民國 100及101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分布圖 100年度 66.67 29.17 4.16 - 101年度 60.87 39.13 - - 綠燈黃燈紅燈白燈 資料來源:民國100、101年度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評估報告 。 係外,亦持續與友好國家推動合作計畫,並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截至民國102年6月底已取得133個國家或地區,對持我國護照者,給予免簽證或落地簽證之待遇,且成為美國免簽證計畫第37個參與國,獲致顯著成效。又據該部統計,依施政目標訂定之23項衡量指標,均達成目標值,惟經行政院評核為綠燈者17項、黃燈者6項,整體目標達成較民國100年度略為下降(圖1),且查其中超逾目標值1倍者計6項,另經分析近3年度(民國99至101年度)該部所訂指標執行成果,同一衡量指標之實際值均超逾目標值者共4項(表1),且多逾5成至2倍不等,目標值訂定核未審酌過往實績,復欠缺挑戰性;且本部前查核該部民國100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時,曾就[image: image3.emf]0 5,000 10,000 15,000 年度 總床位數 11,413 11,008 9,640 9,330 9,160 榮民住床數 8,851 8,863 7,793 7,538 7,246 979899100101 床位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退輔會提供資料。 圖 安養機構民國97至101年度床位使用情形圖 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偏重於投入型指標,函請加強研訂成果型指標,獲復未來將審慎研議是否訂定成果型指標。經追蹤覆核結果,本年度該部所訂之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主要仍側重於我國與外國雙方官員互訪次數、參加研習及交流活動人次等過程性投入指標,又行政院近年亦均提出建議該部應以加入國際組織作為目標等相關意見。經函請外交部加強研訂成果型指標及修正合宜目標值,以增進指標衡量效度,提升績效管理效益。 (二)實施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已具成效,惟後續於推動經費統籌收付制度、設置專任會計人員等方面,仍未盡理想,亟應研謀改善,以提升行政效能。 行政院於民國89年訂頒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期能提升駐外機構經費運用效能、簡化作業程序,增進外交業務協調功能,外交部並據以修訂各機關駐外機構預算及會計事務處理要點等法規,建置駐外機構會計系統,推動駐外機構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並於中、大型駐外館處派置專任會計人員等,推行10餘年來,於提升經費運用效能及簡化作業程序,均已具成效,惟整體推動情形,核有下列情事: 1.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之駐外館處比率未見提升,亟待持續加強協調溝通,確依改進方案落實推行:依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伍、具體改善措施二、(一)規定,外交部編列之預算,應不分地區,由外交部直接將駐外使領館處所需經費撥入各使領管處統籌支配運用。經查截至民國101年底,我國116個駐外館處中(不含香港、澳門地區及已於民國100年7月起休館之利比亞等館處),置有外交部以外之其他中央部會駐外人員者計有79個,其中實施經費統籌收付者計18個,實施比率僅2成,仍與民國99及100年度相同(表2),又其中員額30人以上之中、大型駐外館處,計有5個仍未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本部前查核外交部民國99及100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時,即針對未能有效改善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之駐外館處比率偏低情事,函請注意檢討改進,獲復考量各機關駐外機構業務性質不一,行政運作經費倘由館長依權責配合各機關駐外機構計畫需求,或將大幅限縮各機關駐外機構對經費管控之自主性,又館長倘無法統一指揮調派釋出之人力,將造成駐外館處人力吃緊,爰於各機關駐外人員派任及考核權責尚未由該部統籌辦理前,暫不全面實施經費統籌,以保留各機關駐外機構業務經費運用之彈性。按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係為統合駐外機構財務作業與人力,惟該部以上開理由,未持續推動,未臻符合方案規定,經函請外交部持續加強溝通協調,倘有窒礙,亦宜透過行政院協處,逐步擴大並落實推行經費統籌收付制度。 [image: image4.emf]0 5 10 15 20 25 30 本年度稅前純益率 21.49 13.91 13.56 12.96 11.83 7.60 6.81 6.78 4.86 4.23 3.94 3.91 2.13 1.49 前4年度平均稅前純益率 25.56 16.26 14.67 17.24 13.87 10.32 8.99 8.48 6.11 4.88 6.63 4.78 2.26 2.23 遠東 氣體 欣中 天然氣 欣湖 天然氣 欣泰 石油氣 欣欣 天然氣 欣桃 天然氣 欣嘉 石油氣 欣隆 天然氣 泛亞 建設 欣雄 天然氣 欣雲 天然氣 大台南 天然氣 欣欣 客運 南鎮 天然氣 % 圖3 退輔會部分投資事業民國101年度稅前純益率與前4年度平均純益率比較圖 資料來源:整理自退輔會民國97至101年度決算書數據。 2.設置專任會計人員之駐外館處逐年遞減,尚待研擬改進措施:依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伍、具體改善措施三、(三)規定,駐外館處之會計業務應由外交部指派人員統籌管理,員額30人以上之駐外館處,建議逐步推動設置專任會計人員辦理會計業務。本部前查核外交部民國99及100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時,發現分別僅有9個及8個駐外館處設置專任會計人員,占員額30人以上之18個駐外館處比率僅50%及44.44%,經函請加強推動,獲復駐外館處編制員額有限,且未編制主計職缺,未來將加強外派人員相關之專業職能,以強化駐外館處會計業務之推動。經追蹤覆核結果,近3年度(民國99至101年度)員額30人以上之駐外館處數量維持18個,惟置有專任會計人員之駐外館處,數量及比率逐年下降至本年度之7個及38.89%(表3)。按該部雖持續強化外派人員會計職能,惟近年駐外館處間有發生財務管理缺失情事,為降低駐外館處財務管理風險,經函請外交部除應落實強化外派人員會計職能訓練外,允宜持續依方案規定,推動設置專任會計人員,提升會計作業效能。 (三)推動駐外館舍購建計畫,已完成3個館舍,惟駐外館舍自有率未及2成,每年租金負擔仍鉅,亟應加速計畫之執行,以有效節省相關經費。 外交部為解決駐外館舍龐大租金問題並提升國家整體形象,於民國91年間邀集政府相關單位進行研議後,續予研訂「外交部購建駐外單位館、宿舍分級表」,並於民國92年2月報經行政院同意備查。經查截至民國102年4月,我國駐外館處共116個,其中館舍屬自有者15個,自有率僅12.93%,其中歐洲地區館舍僅1個為自有,自有率為各區之最低(表4);復查該部編訂分級表中擬先購建13個駐外館處名單,截至民國102年4月亦僅完成駐紐約辦事處、駐約旦代表處及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等3個單位之購建計畫,推動進度已有落後;另查該部近5年度(民國97至101年度),每年度支付駐外館處(含館長宿舍)租金均逾10億餘元,累計支付租金58億2,952萬餘元,又查已完成之3項購建計畫,依民國92年原估列所需經費19億元,惟實際執行支出經費計27億3,862萬餘元,較預估高出8億3,862萬餘元,倘物價持續上漲,駐外館舍購建計畫期程愈長,將耗資更鉅,允應加速執行,以節省租金及相關購建經費,經函請外交部積極衡酌駐外館處地區之房地產景氣及供需情形暨各地區業務需求特性,適時妥於預算額度內調整編列相關預算辦理,以提高我國駐外館舍自有率及有效發揮財務效益。 (四)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親辦計畫,已採行便民措施,惟人別確認申辦地點仍有設限,對申辦民眾之宣導尚待加強,另委託戶政單位代辦本計畫之經費支用管控亦須檢討強化。 外交部為提升我國護照公信力,民國100年6月間修正發布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5條,新增於國內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者,除有特殊情形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自同年7月1日起,應親自辦理,或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委任代理人辦理。為辦理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親辦相關事宜,於民國10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委託125個戶政事務所實施試辦方案,嗣基於便民考量,自同年7月1日起擴及全國344個戶政事務所,全面實施首次申請護照親辦措施,並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民國100及101年度合計編列預算6,056萬餘元,委託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業務,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參與辦理人別確認業務之戶政事務所,雖已擴及全國,惟僅自民國101年8月15日起,開放14歲以下之未成年人及其陪同者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其餘首次申請護照者,仍以申請人設籍縣市之戶政事務所為限,據該局統計,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者,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件數占總件數近7成,又問卷調查結果,認為應擴及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均可辦理人別確認之民眾逾半,亟待積極協調放寬申辦地點,以充分便民;2.經內政部召開研商辦理人別確認作業相關問題之會議,雖決議請外交部配合修正護照申請書,於注意事項增加須於完成人別確認6個月期限內申請護照,逾期視同未辦理人別確認之說明、持續利用各種管道加強宣導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係針對「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者等,惟相關決議未落實辦理,亟待積極處理,俾利申請人適時暸解相關規範;3.委託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經費支用項目規範未臻嚴謹,復未建立合理分攤標準,且對申購之非消耗品亦乏完善管控機制等情事,經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檢討改進。 二、國防部主管 表5 國軍民國99至101年度官兵違法(紀、規)人次一覽表 單位:人次 年度 類別 將官 軍官 士官 士兵 合計A 官兵人數B % 99 人次 86 9,267 6,644 944 16,941 21萬餘人 8.07 100 人次 97 10,560 7,577 1,973 20,207 22萬餘人 9.19 較上年度 增減人次 11 1,293 933 1,029 3,266 較上年度 增減% 12.79 13.95 14.04 109.00 19.28 101 人次 64 11,000 8,779 3,253 23,096 21萬餘人 11.00 較上年度 增減人次 -33 440 1,202 1,280 2,889 較上年度 增減% 34.02 4.17 15.86 64.88 14.30 註:1.官兵人數以預算員額計算,不含學生、文職、聘雇人員及駐外人員。 2.百分比=A÷B×100。 3.資料來源:整理自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提供之資料。 (一)國防部積極整飭國軍風紀,惟官兵違法(紀)人次逐有攀升,仍待研謀改善。 國防部為嚴肅軍隊紀律,建立現代化優質國軍,策頒「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以為部隊及各單位執行準據。另為遏止酒後駕車犯行,使官兵知所警惕,於民國102年修訂「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規定略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重傷者或致人於死者,處1或3年以上,7或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關國軍軍風紀維護執行情形,經查核結果,核有下列欠妥情事,經函請國防部注意檢討改進: 1.違法(紀、規)案件占國軍官兵人數比率逐年攀升,亟待加強輔導與教育宣導:民國99至101年度國軍官兵因違法(紀、規)受行政處分(如記過、申誡)人次,占各年度國軍官兵人數之比率,由8.07%逐年攀升至11%,其中士兵受處分之人次民國99年度為944人次,本年度上升至3,253人次(表5),增幅達244.60%,亟待加強輔導與教育宣導。 表6 國軍民國99至101年度官兵酒駕違規(法)遭行政懲處、行政罰、刑罰一覽表 單位:人次 年度/役別 國防部 直屬單位 空軍 後備 海軍 陸軍 憲兵 聯勤 合計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人次 % 合計 24 87 33 98 221 10 47 520 100.00 99 小計 6 28 10 32 69 5 14 164 100.00 99 志願役 4 25 8 27 53 5 8 130 79.27 義務役 2 3 2 5 16 — 5 33 20.12 雇員 — — — — — — 1 1 0.61 100 小計 7 33 11 39 73 4 21 188 100.00 100 志願役 7 29 11 29 54 4 14 148 78.72 義務役 — 4 — 10 19 — 7 40 21.28 101 小計 11 26 12 27 79 1 12 168 100.00 101 志願役 9 21 6 22 55 1 7 121 72.02 義務役 2 5 6 5 24 — 5 47 27.98 註:1.國防部直屬單位係指政治作戰局、軍備局、軍事情報局、勤務部隊指揮部、國防大學、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參謀本部資電作戰指揮部等單位。 2.資料來源:整理自國防部提供之資料。 2.毒品尿液篩檢呈陽性反應人數日增,亟待強化毒品防制(治)作為與輔導教育:國軍官兵民國100及101年度尿液篩檢呈陽性反應,各有113人次及119人次,呈現遞增趨勢,合計232人次(義務役198人次,占85.34%),以陸軍85人次、海軍68人次及空軍31人次居多,其中因吸食愷他命呈陽性反應者,計有110人次,約47.41%;吸食安非他命(或嗎啡)呈陽性反應者,計有110人次,約47.41%,影響官兵健康及國軍形象,亟待強化毒品防制(治)作為與輔導教育。 3.酒駕違規(法)案件,允應加強各項防制措施與生活管理:國軍民國99至101年度因酒駕違規(法)遭行政懲處、行政罰、刑罰,各有164人次、188人次及168人次,合計520人次,酒駕違規(法)情事並無明顯改善;各軍種近3年度累計酒駕違規(法)人次前3名,依序為陸軍221人次、海軍98人次及空軍87人次(表6),其中陸軍酒駕案件由民國99年度69人次逐年增加至本年度79人次;志願役軍人酒駕違規(法)高達399人次(76.73%),以志願役士官217人次(41.73%)居多,軍官酒駕亦有61人次(11.73%),亟待加強各項防制措施與生活管理。 (二)國防部暨所屬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解決現住戶居住問題、釋出公共設施用地及改善市容頗具成效,惟其執行情形,仍有舊制眷村改建工程違反政府採購法令,及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與相關法令規定未合等情事。 國軍暨所屬辦理老舊眷村及改建業務,經查核結果,核有下列缺失,經函請國防部查明妥處,惟該部未為負責之答復或處理,經陳報監察院核辦: 1.國防部暨所屬委託眷合社辦理舊制眷村改建工程,違反政府採購法令及相關規定,復未詳實審查房價結算資料,致溢(增)付設計監造服務費用,影響軍方及承購戶權益:國防部暨所屬陸、海、空軍司令部、軍事情報局等單位委託保證責任中華民國國軍軍眷住宅公用合作社(以下簡稱眷合社)於民國89至99年間辦理敦化新村丁基地、國運新城、堅美營舍、懷德新村、木柵營區等5處眷村改建工程,決標總金額14億6,580萬元。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容任眷合社違反規定,於尚未簽訂委託協議書前,擅與建築師簽訂規劃設計監造契約,且係逕行「直接委任」或邀少數特定廠商評定方式辦理,違反政府採購法公開公平競爭原則;(2)國防部未詳實審查房價結算資料,各眷村列管軍種亦未依規定之費率與眷合社簽訂委託協議書,肇致溢(增)付建築師設計監造服務費用,徒增工程造價成本,影響軍方及承購戶權益;(3)陸軍司令部明知木柵營區規劃設計需求之坪型戶數已與原需求坪型原則及眷合社原委託建築師完成之設計圖說迥異,竟於接獲該社逕依原已終止之契約內容,洽同一廠商續辦規劃設計監造之復約協議時,未要求重新以公開評選及競圖方式辦理,復於完成簽訂復約協議書後,亦未督促依規定檢討核算已給付之設計服務費用應扣減金額;(4)陸軍司令部及空軍司令部委託眷合社辦理木柵營區及敦化新村丁基地等2案眷村改建工程,均派員列席參加開標,惟未督促要求該社確依政府採購法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招標,肇致影響投標廠商參標權益及未決標前有底價外洩之虞,均未善盡監督職責;(5)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及工程施工查核小組迄未就上述舊制眷村改建工程辦理稽(查)核,放任眷合社辦理勞務及工程採購招標過程,違背政府採購法令規定;(6)國防部未依重建試辦作業要點成立重建聯合指導委員會、召開綜合協調會議及辦理不定期聯合督導,無法有效監督考核工程執行成效等違失,經於民國100年11月3日函請國防部查明妥處,並先後於民國100年11月3日、101年8月10日報告監察院,惟國防部未就違失事實覈實檢討有關人員責任,顯有未為負責之答復,業依審計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於民國101年9月18日陳報監察院。嗣經監察院於民國102年2月21日提案糾正。 2.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與相關法令未合,或不符社會公平正義,亟待適法妥處:政治作戰局運用新制國軍老舊眷村及不適用營地之國有土地興建住宅社區,截至民國101年底止,計有41處,除臺北市忠勇雨後新村等6處已無餘屋外,臺北市通航聯隊等35處未售住宅及商業服務設施之戶數尚有3,979戶,金額計205億9,930萬餘元。為加速餘屋處理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以下簡稱眷改基金)資金回收,民國100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之眷改條例,開放改建基地剩餘之零星餘屋提供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承購,國防部於民國101年6月22日據以發布「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惟該辦法經核有:(1)將零星餘戶承購對象擴及舊制眷村改建核定保留輔導購宅權益之退伍人員,牴觸眷改條例第1條照顧現役官兵,及第28條第1項,舊制眷村改建依國防部原規定辦理之規定;(2)將零星餘戶範圍擴及依舊制辦理改建所剩餘之住宅及基地、參與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經分配之住宅及基地,及由國防部與政府機關聯合開發或合建經分回之住宅及基地等,牴觸眷改條例第28條第1項,舊制眷村改建依國防部原規定辦理之規定,及逾越眷改條例第16條第1項零星餘戶之範圍;(3)國防部將已獲該部或所屬機關(構)輔導核配或承購改建眷宅者列為限制範圍,明定不得申請承購零星餘戶,惟同屬輔導購宅措施之前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貸款者(含華夏貸款),未列入同辦法之限制範圍,處理不一;(4)保留部分零星餘戶,供作短期借(租)用、或緊急安置之軍眷住宅,有違加速眷改基金資金回收目的;(5)未排除精華區零星餘戶,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如以住宅成本價承購精華區零星餘戶,對眷改基金高額累積短絀及鉅額融資之財務困境並無助益,且不符公平正義原則等缺失。經函請國防部研酌妥處,該部仍未允適處理,爰彙整相關資料,於民國102年2月陳報監察院。嗣經監察院於民國102年9月17日提案糾正。 (三)陸軍司令部辦理高性能快艇軍事投資案,建案規劃及執行情形欠周,不符建案目標。 表7 截至民國100年底各軍種陸(通)用裝備列管 可修件及管制件欠繳情形一覽表 單位:筆、件、新臺幣千元 軍種 欠繳數額 欠繳期間 合計 1年以內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6年 6-7年 合計 筆數 2,066 1,589 346 535 105 56 5 4,702 件數 3,900 2,061 407 1,506 550 280 25 8,729 金額 39,012 38,139 7,659 7,503 1,572 1,209 44 95,141 陸軍 筆數 405 398 18 38 14 21 — 894 件數 1,882 539 21 118 144 137 — 2,841 金額 8,662 4,465 230 831 186 401 — 14,777 海軍 筆數 7 1 — 1 6 1 1 17 件數 7 1 — 12 8 3 2 33 金額 275 47 — 91 93 13 2 523 空軍 筆數 17 1 2 1 2 1 1 25 件數 17 2 2 8 2 1 1 33 金額 84 0 310 27 13 13 0 449 聯勤 筆數 1,614 1,189 326 489 80 32 3 3,733 件數 1,949 1,519 384 950 144 136 22 5,104 金額 29,258 33,625 7,118 6,315 1,137 778 42 78,275 後備 筆數 10 — — 6 3 1 — 20 件數 12 — — 418 252 3 — 685 金額 79 — — 236 142 3 — 462 憲兵 筆數 13 — — — — — — 13 件數 33 — — — — — — 33 金額 653 — — — — — — 653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防部提供之資料。 陸軍司令部所屬航空特戰指揮部(以下簡稱航特部)兩棲偵察營原有3型快艇,已服役12至26年不等,均逾最低使用年限8年,故障頻仍,為簡化維保,提升性能及速度,俾利執行海上運補、情報偵蒐等任務,爰規劃建置「高性能快艇」軍事投資案。全案編列預算7億3,442萬餘元,計畫籌獲高性能快艇20艘,執行期程為民國96至99年度,民國99年12月完成驗收及付款,支用金額6億4,045萬餘元。經查執行情形,核有:陸軍司令部相關承辦人員(主管)未依投資綱要計畫之獲得期程要求、「國軍主要武器系統與裝備測試評估教則」之相關規定及需求使用單位(航特部)之呈文建議及需求,針對第1艘高性能快艇(原型艇)進行各項測評,合格後再行量產,迨至量產接裝後經實施戰術測評,始發現實彈射擊結果原接裝之機砲結合座有裂痕,對操控人員及裝備本身有危安顧慮,因而改回裝置舊快艇原使用之榴彈機槍,致與原核定作戰需求文件、系統分析報告及投資綱要計畫等所訂高性能快艇配置機砲,以提升其海上作戰能力之建案目標未合。又陸軍司令部於民國93年建案階段即已規劃編配馬防部高性能快艇,須辦理相關設施整建;航特部復於民國96至97年間函(呈)文陸軍司令部,請其協助解決馬祖港域設施不足問題,並提出港勤設施新建需求,以應未來部署高性能快艇所需。惟陸軍司令部相關承辦人員(主管)怠忽高性能快艇民國99年12月完成接裝部署期程,遲至民國102年4月始完成外離島港勤設施新建工程先期規劃案,作為民國104至107年港勤設施新建工程建案之依據,致馬祖港域(勤)設施不足(需求)問題,自高性能快艇完成接裝部署迄今已逾2年仍未解決,馬防部配置之部分高性能快艇,因而須暫放於他處,影響戰備任務之遂行。經依審計法第17條規定,於民國102年6月28日陳報監察院。 表8 截至民國100年底國軍汰除裝備相關零附件近1年已無領用及欠撥情形一覽表 單位:項、件、新臺幣元 區分 項 件 值 合計 52,309 4,730,947 7,106,982,554 陸用 7,680 2,651,658 984,655,986 海用 40,981 1,971,353 5,259,172,791 空用 3,648 107,936 863,153,777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防部提供之資料。 (四)國防部為有效管理國軍武器系統與裝備之零附件,律定相關作業規範,惟有關籌補、使用及儲存管理間有欠妥,亟待有效改善。 表9 截至民國100年底國軍汰除裝備相關零附件已逾6年以上無領用及欠撥情形一覽表 單位:項、件、新臺幣元 區分 項 件 值 合計 17,044 2,742,301 1,512,690,840 陸用 6,664 2,411,175 855,139,305 海用 10,377 331,106 656,846,319 空用 3 20 705,216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防部提供之資料。 國軍武器系統與裝備之零附件管理係後勤整備之重要環節,攸關武器系統與裝備之妥善及其戰力之發揮,國防部為有效管理,訂有可修件管理作業規定、主件裝備管理作業手冊、軍品存量管制作業手冊、軍品及軍用器材管理作業規定、國軍無效裝備汰除作業規定等相關作業規範。惟有關國軍武器系統與裝備之零附件,其籌補、使用及儲存管理情形,核有:1.民國98至100年度計274項,32,763件,值1億4,131萬餘元之零附件,6年以上久儲未耗,仍辦理採購;2.相同料號零附件不同單位間,同時有庫存及欠撥情形,未妥為檢討調撥;3.可修件及管制件截至民國100年底止,計有4,702筆,8,729件,值9,514萬餘元(表7),未按規定依限收繳;4.已核定應繳回之汰除裝備,收繳成效欠佳;5.已無領耗及欠撥之汰除裝備零附件,截至民國100年底止,近一年已無領耗量且無欠撥品項者,計有52,309項,4,730,947件,值71億698萬餘元(表8),其中屬6年以上久儲未耗品項者,計有17,044項,2,742,301件,值(表9),久儲遲未處理;6.認試製(修)品項久欠未撥,籌補遲延等情事,經函請國防部查明妥處。又其籌補、使用及儲存管理缺失,監察院經據本部陳報,於民國102年6月20日糾正國防部。 (五)陸軍司令部委由軍備局採購中心辦理工兵照明設備採購案,未善盡軍品存儲、保管之責,肇生採購接收之軍品受損,又遲未檢討處理,未能發揮應有效益。 陸軍司令部民國96年委由軍備局採購中心辦理工兵照明設備採購案,計採購81部照明設備,契約總價4,947萬餘元,其中第2批次照明設備20部(計1,221萬餘元),於目視檢查合格,尚未及實施性能測試,即因民國97年7月卡玫基颱風來襲而泡水受損,致生履約爭議。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聯勤儲備中心南投總庫烏日分庫接收軍品後,未善盡存儲、保管之責,肇生採購接收之軍品遭淹水受損,復未及時保全相關證據並妥為舉證,致訴訟敗訴,須支付貨款、賠付延遲利息及訴訟費用等計1,443萬餘元;2.陸軍司令部遲未妥處受損照明設備,經法院判決敗訴確定逾1年5個月,始進行修復,距該設備5年最低使用年限僅剩8個月,尚未撥交部隊(學校)使用,耗費千餘萬元獲得之軍品,未能發揮應有效益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民國101年12月28日函請國防部查明妥適處理,並報告監察院。 (六)軍備局、軍醫局辦理國軍北投醫院軍陣醫療大樓暨戰情值日室新建工程計畫,未善盡協調、管制及督導職責,致執行進度落後,未能達成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之計畫目標。 表10 國軍空置眷改土地處置方式所占面 積百分比 單位:公頃 項次 土地面積 面積% 合計 933 100.0 委託標售 114 12.2 都市更新 110 11.8 與縣市政府合辦都市計畫整體規劃、合作開發 174 18.7 文化保存再利用 43 4.6 縣市政府代管 33 3.5 其他(設定地上權、社會住宅、職務官舍等) 9 1.0 尚無檢討運用計畫 450 48.2 資料來源:整理自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提供之資料。 國軍北投醫院(以下簡稱北投醫院)陳報國防部於民國95年4月6日核定「國軍北投醫院軍陣醫療大樓暨戰情值日室新建工程」計畫,預算需求2億3,113萬餘元,執行期程自民國96至98年度,並委由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以下簡稱工營中心)辦理營建專案管理。截至民國101年10月底止,已逾原規劃期限2年10個月仍無法使用。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北投醫院於原核定計畫預算不足時,未確依規定於追加預算核定後再予執行,復以工營中心忽視應依核定工程圖樣內容策訂工作計畫,該兩單位貿然決定採刪減工項緩列方式先行辦理一期工程招標,致契約施工項目與建造執照核定內容不符,耽延執行進度,徒增監造服務補償費用121萬餘元,且耗費1億9,696萬餘元興建完成之醫療大樓閒置逾年,未獲應有效益;2.北投醫院未儘速辦理修綱爭取預算,工營中心亦未妥慎管制修綱提送時程,延遲完成審查作業;復以工營中心與北投醫院協調合作與管制執行成效不彰,耽延整體計畫進度;3.工營中心辦理一期工程第2次變更設計,執意俟國防部核定修綱後辦理,復未掌握審查作業時效,嚴重延宕工程進度,並增費公帑辦理牆面切割、打鑿及回補;4.工營中心辦理一期工程第3次變更設計,未善盡協調管制作業,致變更設計作業遲未完成,無法繼續施工而全面停工;5.工營中心明知建造執照應辦事項及醫療大樓主要設備迄未完成,無法申領使用執照,卻就一期工程驗收方式一再評估檢討,且延遲辦理驗收,影響整體計畫期程;6.軍醫局未善盡協調、管制及督導職責,致耽延工程執行進度,影響整體計畫期程;軍備局於軍醫局未依核定期限呈報修綱資料時,未採取督導管制或積極催辦等有效作為,致全案已逾計畫核定完成期程2年10個月,仍未達成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之計畫目標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經函請國防部查明妥處。 (七)國軍空置眷改土地之資產活化管制等作為未盡周妥;空置營區(地)之使用現況調查、巡管紀錄等執行成效未臻落實,亟待檢討改善。 1.國軍空置眷改土地之巡查管理、拆圍工程需求計畫之編製、審查及資產活化管制等管控作為未盡周妥:截至民國102年5月底止,國防部列管空置眷(營)地總計7,359筆,面積933公頃,公告現值2,471億餘元,其中已規劃辦理委託標售、配合都市更新、設定地上權、文化保存再利用、縣市政府代管或合作開發等處置方式者,計有3,322筆,面積483公頃,公告現值1,306億餘元;尚無檢討運用計畫者,計有4,037筆,面積450公頃,公告現值1,165億餘元(表10)。經查空置眷地巡查管理及資產活化管制執行情形,核有:(1)空置眷(營)地巡查次數不足或無相關巡查紀錄,巡查管理維護作業未臻確實;(2)未建立拆圍工程需求計畫作業自主檢核制度;(3)未按月定期召開資產活化管制會議,未能達成掌握資產活化量化成效及建置網路資產活化量化成果;(4)尚無檢討運用計畫之土地面積,占總列管土地面積之48.2%,比率偏高,且價值頗鉅等情,經函請國防部督促落實空置眷(營)地巡查管理維護,掌握資產活化成效,並儘速規劃處置方式,俾利促進土地活化利用。 表11 國防部截至民國102年5月底止 空置營區(地)列管處理情形 單位:處、公頃 類型 營區數(處) 面積(公頃) 合計 943 1,493 已完成處理 522 703 列管案件 小計 421 790 已奉核定移管釋出尚未完成處理 329 547 待檢討運用或無運用計畫待處理 92 243 註:1.本表包括列管正常使用營區(地)配合地方政府撥用需求、使用公(民)地發還、經檢討已無使用需求等各類型土地。 2.資料來源:整理自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提供之資料。 2.國軍空置營區(地)移管及釋出之執行進度提報、審查,與使用現況調查、巡管紀錄等執行成效未臻落實:截至民國102年5月底止,國防部列管空置營區(地)總計943處,面積1,493公頃,其中已完成處理者,計有522處,面積703公頃;已奉核定移管釋出尚未完成處理者,計有329處,面積547公頃;待檢討運用或無運用計畫待處理案件,計有92處,面積243公頃(表11)。經查空置營區(地)移管及釋出、現況調查及巡管紀錄等作業執行情形,核有:(1)工營中心未落實按月審查各地區工營處提報之執行進度管制表;(2)各地區工營處未依規定格式填製使用現況調查表,且未按月呈報巡管紀錄統計表;(3)就工營中心提供之使用現況調查表及巡管紀錄統計表交叉比對分析,發現部分空置營區(地)有調查表卻無巡管紀錄,或有巡管紀錄卻無調查表,顯示工營中心未落實執行使用現況調查及巡管作業等缺失,經函請國防部督促落實空置營區(地)管理維護工作及加速檢討處理作為。 (八)空軍水湳機場遷建專案遷址選定過程反覆,督管成效不彰,致整體遷建工程未按計畫如期完成。 國防部為配合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規劃辦理「臺中水湳機場遷建專案」,民國96年7月25日報經行政院核定,執行期程自民國96至99年度,計畫經費72億953萬餘元,分由空軍司令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及中山科學研究院等3個單位建案,並區分「搬遷」及「遷建」2階段執行,其中第1階段搬遷作業依計畫於民國96年底完成,惟第2階段遷建作業,除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臺中營區新建工程,於民國99年9月28日完工外,空軍司令部及聯合後勤司令部負責之工程,截至民國102年5月底止,或辦理驗收中,或尚在執行中,逾原規劃期限仍無法進駐使用。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空軍司令部未按計畫期程確定飛機零附件修護廠房遷建基址及完成屏南營區隙地收回,影響遷建執行進度,增加相關零附件修護成本2,734萬餘元及延長維修期程;2.聯合後勤司令部未詳實評估,即擇定位於都市計畫案內之「陸軍清泉崗營區」新建庫房,致無法申請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及取得建築線,嗣又未依「通用裝備補保作業教範」規定結合後勤支援任務妥適規劃,致基地位址因未符合修補一元化原則暨運補效益而調整變更,虛擲依原核定計畫辦理鑽探、測量等先期規劃費用246萬餘元,並延宕後續工程進度;3.軍備局未落實執行專案管理應為工作,疏於第2階段遷建期程之管制,致專案進度大幅落後等情事,經函請國防部查明妥處。 三、僑務委員會主管 (一)年度施政績效評核結果部分施政目標績效未盡理想,衡量標準亦待檢討。 僑務委員會本年度依施政目標訂定23項衡量指標,經行政院評核結果,已無紅燈項目,惟綠燈比率下降,黃燈比率則由民國100年度之29.17%上升至本年度之39.13%(圖2),且核有:1.經評為黃燈者計9項,除1項係由民國100年度之紅燈改善為黃燈外,餘由民國100年度之綠燈轉為黃燈者計有5項,民國100年度即呈黃燈者計有3項,又其中計有2項於近3年度(民國99至101年度)或經評為紅燈或呈黃燈,指標燈號間有未盡理想,施政成效尚有改善空間(表12);2.本年度「辦理宏觀網路電視網路直播成效」關鍵績效指標係以上網點閱人次為衡量標準,雖已達年度目標值,惟據統計其直播頻道節目平均為30分鐘,平均觀看時間則為6.04分鐘,觀看時間能否達成增進僑胞對政府政策及國家發展之瞭解與認同等目標未明;又為促進僑商參與國家經貿發展,鼓勵僑商回國參訪,並以海外僑商回國觀摩洽談暨商機交流,及僑商學習成果展滿意度為衡量標準,雖已達年度目標值,惟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華僑投資統計結果,本年度投資金額較民國100年度大幅下降,且為近5年度(民國97至101年度)次低(表13),以滿意度為衡量標準是否妥適,亦待檢討,經函請注意檢討改進。 表12 僑務委員會民國99至101年度績效評估結果簡表 關鍵績效或共同性指標 衡量標準 各年度績效燈號 99 100 101 協導僑團舉辦各項區域性或節慶活動,加強僑社聯繫服務 協導僑團舉辦各項區域性及節慶活動場次 綠燈 綠燈 黃燈 結合僑務志工,擴大僑務工作之層面 僑務志工參與服務活動人次 黃燈 綠燈 黃燈 辦理「宏觀網路電視」網路直播成效 「宏觀網路電視」每月平均上網點閱人次 綠燈 綠燈 黃燈 擴大「宏觀電視」收視層面 授權海外有線、無線或衛星電視業者轉播「宏觀電視」數量 綠燈 綠燈 黃燈 通過相關英(外語)文檢定人數百分比 通過英文檢定(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人數達僑務委員會人員百分比 黃燈 綠燈 黃燈 擴充海外服務效能,提供優質服務 僑教中心等服務據點提供僑界服務總人次 綠燈 黃燈 黃燈 行政及政策研究經費比率 (年度行政及政策類研究經費÷年度預算)×100% 綠燈 黃燈 黃燈 機關中程歲出概算額度內編報概算數 【(本年度歲出概算編報數-本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數)÷本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數】×100% 紅燈 黃燈 黃燈 機關年度資本門預算執行率 (本年度資本門實支數+資本門應付未付數+資本門賸餘數)÷(資本門預算數)×100%(以上各數均含本年度原預算、追加預算及以前年度保留數) 黃燈 紅燈 黃燈 註:1.本表僅列民國101年度績效燈號經評為黃燈者。 2.資料來源:整理自僑務委員會民國99至101年度施政績效評估報告。 表13 民國97至101年度核准華僑投資統計表 單位:美金千元、% 年度 投資金額 年增率(%) 97 33,680 60.77 98 8,898 -73.58 99 12,886 44.82 100 51,533 299.91 101 11,662 -77.37 資料來源:整理自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資料。 表14 民國99至101年度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 計畫之資本門預算執行情形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實現數 保留數 金額 比率 (%) 金額 比率 (%) 99 141,521 4,231 2.99 123,733 87.43 100 170,246 3,707 2.18 165,176 97.02 101 62,853 4,014 6.39 58,839 93.61 資料來源:整理自僑務委員會預、決算書資料。 (二)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計畫資本門預算實現比率雖有提升,惟保留比率居高不下,仍待檢討;另巴西聖保羅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產權爭議多年,亦待積極處理。 僑務委員會為購置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充實中心硬體設施,本年度編列相關資本門預算6,285萬餘元,執行結果,已實現比率略有提升,惟近3年度(民國99至101年度)保留比率居高不下,均維持8至9成餘(表14),經查繼續保留辦理之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購置1案,核有未周詳考量各項外在因素影響,妥適規劃計畫辦理期程,復因特殊使用執照及工程規劃書送審費時等,時程一再耽延,實際作業未如預期,致預算連年保留,亟待檢討積極辦理;另查巴西聖保羅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業於民國94年間竣工,雖已進駐使用,惟因產權爭議尚進行訴訟程序中,致已逾7年仍無法取得使用執照,亟待積極督導適法處理,以維權益,經函請督促檢討改進。 四、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一)退輔會為落實長期照顧制度,規劃安養機構功能調整,惟中程計畫之擬定、修正未盡確實,資源使用及釋出尚乏成效。 退輔會因應我國人口老化,長期照顧需求增加,經行政院於民國98年2月13日同意辦理「安養機構功能調整及資源共享設施環境總體營造(98─102年)中程計畫」,總經費15億630萬元,另配合政府「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強化老人安養重點計畫」,自民國96年10月18日起執行「安養機構資源共享實施計畫」,規劃適度釋出部分資源,提供當地縣市政府、社會福利等機構。經查其辦理情形,核有下列待改進事項: 1.中程計畫之擬訂、修正未盡確實,延宕部分榮家安養功能之發揮:前開總體營造中程計畫經行政院於民國98年核定,民國99年2月及民國101年10月兩度修正,總經費調降為12億2,960萬元。經查執行情形,核有:(1)擬訂及修正中長程個案計畫,未確實參酌既有與規劃之安養床位數等資源能力,蒐集基地環境等資料,進行內外環境分析及預測,致計畫兩度變更,延宕部分榮家安養功能之發揮;(2)計畫修正後之內容已有重大變更,未依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訂頒之「公共建設計畫經濟效益評估及財務計畫作業手冊」規定,循行政程序補正經濟效益評估及財務計畫等缺失,經函請退輔會督促所屬檢討改善。 2.安養機構空置床位未能有效運用,資源釋出未見成效:安養及養護床位及收住榮民民國97年度為11,413床、8,851人,因配合組織改造、部分安養機構整併及設施整建等,逐年遞減,至本年度降為9,160床(不含與地方政府簽定緊急支援床位數441床)、7,246人(圖3),收住榮民平均年齡83歲,空置床位數1,914床,本年度平均空床率20.90%,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第7條規定之最大收置規模核算,空置床位約為9所最大收置規模安養機構,空置情形亟待改善;另該會雖於民國96年10月18日執行安養機構資源共享實施計畫,將收置對象擴及因公負傷致身心障礙之替代役、警察與低(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或65歲以上之民眾,惟迄今5年餘,各縣市政府及社會福利等機構未有相關轉介需求,資源釋出未見成效,經函請退輔會研謀改善。 圖3 安養機構民國97至101年度床位使用情形圖 (二)退輔會投資民營事業經營績效尚待提升,天然氣等民生必需產業尤須加強公司治理,妥善控制成本,合理反映價格,回饋社會大眾。 退輔會本年度投資欣隆天然氣公司等30家民營事業,部分事業該會為最大股東。各投資事業經營成效、榮民(眷)安置情形,核有下列待加強事項: 1.部分投資事業經營績效尚待提升,天然氣等民生必需產業尤須加強公司治理:各民營事業本年度經營結果(扣除清算中及已獲准撤資等6家公司),除榮僑投資公司虧損3,533萬餘元外,其餘欣隆天然氣等23家公司稅前盈餘介於2,183萬餘元至4億1,514萬餘元間,大多獲配股利。惟其中遠東氣體等14家公司之純益率,較前4年度(民國97至100年度)平均降低0.13至4.28個百分點(圖4),經營績效尚待提升。另查投資事業中,計有16家屬天然氣相關產業,占經濟部能源局公布之25家公用天然氣事業之64%,天然氣供應屬民生必需產業,各天然氣公司營收,以售氣收入為大宗,價格係由各公司依「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規定,提出各項計費成本,陳報地方主管機關轉請經濟部能源局核定,作為各公司計費依據,售價之計算公式涵括相關設備、維修及人事等成本,各公司如能妥善控制成本,必能回饋社會大眾,前開純益率下降之14家公司中,天然氣事業占11家,退輔會持股超過20%者10家,9家高階經理人係由該會派薦,經函請退輔會督促加強公司治理,提升經營效率,合理反映民生產業市場價格,回饋社會大眾。 2.投資民營事業部分經營不善結束營業或破產,影響榮民(眷)安置及員工就業:退輔會投資之民營事業,除欣欣電子公司前於民國92年結束營業,尚待清理外,其餘國華海洋等5家公司,於100年4月至101年8月間,或因長期未分配股利,或因公司虧損、破產,或因成立後遲未營運,解散清理或報請行政院核准撤資,其中榮電公司101年間發生積欠員工1億7千萬餘元薪資及退休金,並於同年8月向法院聲請破產,爆發員工抗爭等情事。退輔會為輔導安置榮民(眷)就業,於「退輔會投資事業機構人事業務實施程序」,訂有最低安置率等事項,上開5家公司就業人數共計424人,屬榮民(眷)者有144人,各投資事業經營不善、虧損或破產,除造成投資損失外,亦影響榮民(眷)及勞工就業,經函請退輔會加強各投資事業之監督考核,督促提升經營績效,落實安置榮民(眷)及穩定員工就業政策。 (三)退輔會所屬農林機構整體業務賸餘雖逐年增加,惟其經營管理及設施運用,尚待持續強化,以提升經營效能。 退輔會安置基金所管清境、武陵、福壽山等8家農場及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等3家生產事業,民國99至101年度營運結果,賸餘雖由8億1,221萬餘元,逐年增加至10億6,920萬餘元,惟其經營管理及設施運用,核有下列尚待強化事項: 1.各農林機構經營休閒觀光業務,營運績效尚待持續提升:武陵農場等8單位99至101年度休閒觀光業務經營結果,其中臺東、屏東農場持續短絀,花蓮農場101年度亦發生短絀,嘉義農場100年9月因委外廠商經營資格爭議,迄今無法營運。其餘清境農場等4個單位99至101年度營運結果均有賸餘,經換算每旅遊人次對觀光遊憩收入之貢獻度,約181元至624元(表15),相較交通部觀光局統計91至100年度間國人國內旅遊每人次所創造約2千元之觀光收入,仍有努力空間;另清境農場等5個單位101年度住宿率介於6.78%至78.34%間(表16),其中臺東及屏東農場未及2成,設施未能有效運用,經函請督促持續營造地區特色,強化品牌價值,以提升營運績效。 表15 清境等農林機構民國99至101年度遊客 貢獻度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千人次、元 農林機構名稱 觀光遊憩收入(A) 遊客人次(B) 每人次創造之收入 (A)/(B) 99 100 101 99 100 101 99 100 101 清境農場 192,676 255,663 254,613 1,022 1,155 1,046 188 221 243 武陵農場 166,185 197,361 185,147 266 379 389 624 520 476 福壽山農場 56,416 76,882 77,434 119 156 144 470 492 536 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 49,582 49,520 54,094 350 349 299 142 142 181 註:1.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係指其所管之棲蘭、明池森林遊樂區。 2.資料來源:整理自退輔會民國99至101年度業務統計及決算書數據。 表16 清境等農林機構民國99至101年度 住宿率一覽表 單位:% 農林機構名稱 房間數 住宿率 99 100 101 清境農場 128 52.28 52.13 55.12 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明池遊樂區 111 55.59 57.17 53.56 武陵農場 110 68.93 78.34 69.84 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棲蘭遊樂區 88 46.89 42.57 38.13 福壽山農場 61 41.56 47.86 56.96 屏東農場 41 10.92 16.33 17.89 台東農場 31 8.18 6.78 8.25 資料來源:整理自退輔會民國99至101年度業務統計數據。 2.不同農產品銷售利差頗大,允宜妥適擇選合宜經濟作物,以強化經營體質:清境、武陵、福壽山、臺東及花蓮等5農場產銷茶葉、蘋果等具特色農產品,民國99至101年度銷貨利潤介於0.9萬餘元至5,610萬餘元,差異頗大(表17)。其中福壽山及武陵農場農產品生產規模、平均銷貨成本相近,惟福壽山農場平均銷貨收入為武陵農場2倍餘,銷貨利潤率超過10倍;另按農產品品項分析(特殊、少量者除外),各品項銷貨利潤率介於負186.45%至62.98%(表18),其中武陵農場果品類,各年銷貨利潤率均為負值,亟待釐清問題癥結研謀改善;又福壽山及武陵農場之茶葉同期間銷貨利潤率為36.41%至62.98%,相較其他農產品,屬高經濟作物;清境農場之獼猴桃年銷售量雖不多,惟利用豢養羊隻排洩物作為栽種肥料,降低成本,民國100至101年度利潤率均超過8成。經函請退輔會督促妥適利用地理環境,慎選合宜經濟作物,加強成本管控及提升管理效率,強化經營體質。 表17 福壽山等農場民國99至101年度 農產品銷貨利潤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農場名稱 銷貨利潤 99 100 101 福壽山農場 45,358 56,104 51,494 武陵農場 6,617 -10,344 10,320 臺東農場 296 247 112 清境農場 108 277 107 花蓮農場 - 9 - 資料來源:整理自退輔會民國99至101年度決算書數據。 (四)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運用閒置土地辦理委外合作經營案,招標程序規避政府採購法之適用,退輔會未能有效監督並積極查處。 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為有效運用閒置土地,民國92年將經管位於宜蘭縣宜蘭市校舍路171號內建物及部分基地,以合作經營方式,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公開招商,並簽訂合作經營契約,期間自民國92年2月16日起至民國98年1月31日止。民國95年11月8日經營廠商以上揭基地地勢低窪申請變更合作地點,建議遷移至榮民森林保育事務管理處位於宜蘭市東村段32、41地號之基地。因該標的範圍與原合作經營案不同,該處於民國97年8月6日另採公告方式辦理公開招商,惟辦理過程核有:規避政府採 表18 清境等農場民國99至101年度農產品品項 銷貨利潤率一覽表 單位:% 果品類銷貨利潤率 農場名稱 99 100 101 清境農場 53.27 94.73 80.75 福壽山農場 23.53 13.20 21.56 武陵農場 -25.87 -186.45 -22.02 茶葉銷貨利潤率 農場名稱 99 100 101 福壽山農場 51.67 62.98 57.41 武陵農場 38.96 36.41 57.59 資料來源:整理自退輔會民國99至101年度決算書數據。 購法之適用,縮短等標期及公告不受法定3家廠商限制亦得開標,使原經營廠商順利得標,涉以公告之名,行議價之實,獨厚特定廠商,違反公平競爭等違失情事;另退輔會對本案事前未妥當管理,事後又未有效監督,積極查處,亦有疏失。經依審計法第17條規定,於民國101年7月17日陳報監察院,經監察院提案糾正。 (五)各榮民總醫院所屬分院及榮民醫院營運績效欠佳,榮民醫療體系整合成效仍待提升。 退輔會為所屬醫療機構永續經營發展及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規劃榮民醫療體系適切整合,報經行政院民國99年7月14日核定所屬醫療機構經營整合計畫。依計畫期程所列,蘇澳、員山及桃園榮民醫院、嘉義、灣橋及埔里榮民醫院、龍泉及永康榮民醫院等8家,陸續於民國100及101年度成為臺北、臺中及高雄榮民總醫院之分院;竹東、玉里、鳳林及臺東等4家榮民醫院預計民國102及103年度納為臺北榮民總醫院之分院,期藉由榮民總醫院之人力及各項資源,提高所屬分院營運成效及醫師留任意願。經查8家分院之醫療收入淨額(扣除醫療折讓及醫療優待免費之數額)及醫療成本,由民國100年度之48億7,668萬餘元及54億4,427萬餘元,增加為本年度之50億4,769萬餘元及55億4,492萬餘元,醫療業務短絀由民國100年度之5億6,758萬餘元,減少為本年度之4億9,722萬餘元,惟臺北榮民總醫院蘇澳、員山及桃園等3家分院本年度醫療業務短絀,反較民國100年度增加短絀計1,015萬餘元。又3家榮民總醫院依據退輔會醫療機構區域科經營作業要點三規定,整合榮民總醫院暨所屬分院及榮民醫院〔以下簡稱榮(分)院〕相關醫療科別人力資源,共同經營榮(分)院核心發展之醫療科別,民國100年度分別辦理21個、10個及7個科經營團隊,執行結果,未達門(急)診、住院及醫療收入等營運目標值各10個(47.62%)、8個(80%)及3個(42.86%),退輔會依本部促請,研擬持續辦理榮民總醫院與榮(分)院間相互支援及補助支援醫師獎勵金等改善措施。惟3家榮民總醫院本年度再辦理21個、16個及7個科經營團隊,並由退輔會以榮民醫療作業基金統籌款補助支援醫師獎勵金6,480萬元,執行結果,未達營運目標值之科經營團隊分別有14個(66.67%)、11個(68.75%)及4個(57.14%),其中臺北及高雄榮民總醫院辦理科經營團隊未達目標之比率較民國100年度增加19.05個百分點及14.28個百分點,臺中榮民總醫院雖較民國100年度減少1.25個百分點,但比率仍近70%;另各榮(分)院本年度醫療收入共計71億9,007萬餘元,不敷負擔79億6,491萬餘元醫療成本,另支應管理及總務費用7億8,975萬餘元、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1億4,042萬餘元,經退輔會公務預算補助退休撫卹、公務病床照護、執行地區公共衛生政策等經費及中央健康保險局補助教學研究經費16億6,886萬餘元,業務短絀仍達4,370萬餘元,無法自給自足,顯示榮民醫療體系整合成效仍待提升。 六、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部分─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一)積極推動技術合作業務模式轉型,期以確實提升合作國知能,惟未如期完成移轉作業之計畫逾5成,亟應強化事前規劃及管控措施,並建立能力建構評估機制,確保有效達到技術扶植目的。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國合會)本年度執行外交部委託辦理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推動農漁業、教育及醫療衛生等建設與發展之對外技術合作計畫,計派遣31個技術團,技術人員164名,於28個國家執行74項合作計畫,決算金額8億1,157萬餘元;又為落實援外方針,該基金會推動技術合作業務模式轉型,期於合作計畫執行期間提升合作國知識能力及加強人員能力建構,並完成移轉,經查計畫執行情形,核有:1.原預計民國101年底移轉之駐外技術團合作計畫25項,實際完成移轉者12項,尚有13項計畫未如期完成,占總項數比率逾5成,亟應強化事前溝通,妥適規劃,並落實執行暨管控,以有效達到技術扶植目的及彰顯我國對外援助成效;2.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發展有關技術計畫,缺乏評估能力建構程度之機制,亟應洽商共同建立,以利雙方瞭解能力建構情形及後續移轉作業進行等情事,經函請外交部督促檢討改善。 (二)營運首次呈現短絀,實際短絀雖較預計減少,允宜研擬開源節流措施,俾確保組織穩健永續發展。 國合會自民國85年7月1日設立至民國100年,每年營運結果均為賸餘,賸餘數從905萬餘元至5億餘元不等,本年度營運結果首次轉為短絀,雖較預估短絀1億8,260萬餘元減少,惟仍達7,753萬餘元。經查該基金會本年度發生短絀後,雖尚有累積賸餘33億餘元,惟民國102年度因金融市場仍處低利率水準,復因考量技術合作計畫之有效性,自有計畫須維持中長期計畫預定規模,致基金孳息等自有資金收入不足支應計畫支出,仍持續編列赤字預算,預估年度收支短絀1億6,556萬餘元(表19);又查該基金會為提高資金運用效率及投資收益,暨降低投資風險,民國92年12月即訂有資金管理要點及資金管理決策作業準則,依管理要點第3點規定,資金運用範圍包括存放銀行、購買有價證券、短期資金融通、購置海外不動產等,惟現行資金除運用於業務內之長期貸款及投資外,其餘未貸放資金主要配置於定期存款及購買債券;復查本年度資金配置及投資結果,整體收益率1.44%,雖較民國100年度之1.09%略有提升,惟仍較年度目標收益率1.82%,減少0.38個百分點(表20),資金運用收益有待提升,經函請外交部督促研擬具體可行之開源節流措施,並提升資金運用收益,俾確保組織穩健永續發展。 以上係就本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有關外交部、國防部(含國家安全局)、僑務委員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主管、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等審核情形,作扼要說明,〔詳細審核情形,請參閱前送之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 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慣例,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審計長,綜觀101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相較於100年度是嚴重的退步,對不對?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整個預算的執行,包括績效及保留款的部分,以保留款而言…… 許委員添財:我們就以賸餘數來說好了。 林審計長慶隆:以賸餘數來說是562億。 許委員添財:是不是比100年度還要退步? 林審計長慶隆:562億是比100年度賸餘數的金額還要大…… 許委員添財:對啊! 林審計長慶隆:不過百分比是降低,保留金額是比100年…… 許委員添財:保留比降低,但金額提高,就表示預算編列太多,預算編列的分母比較大,錢用不出去。外交跟國防搶預算,結果有錢卻用不出去,因為不做不錯。預算已經緊到不能再緊了,表示大家的工作能量及績效,整體而言已經縮到不能再縮了,這時預算的賸餘數竟然還有這麼多! 審計部用紅綠燈來表達,101年度外交部是退步,但卻沒有表達國防部的部分,審計部連最基本的指標都沒有一致性、一貫性,就等於是你們的分工是不合作、隨性,這個人分配到哪一個部會,該部會審計的工作就隨他做,審計部都沒有統一的要求。這個紅綠燈是最基本的ABC指標,就應該統一對每個單位做出指標,但國防部的方面沒有指標,僑委會是退步的。紅綠燈中綠燈的標準已經是低的不能再低了!以這樣的指標來說,大家的考績都可以得到甲等了,拿到丙等的是非常意外的,而乙等考績則是輪流的! 林審計長慶隆:對於這部分,如果在執行過程中,我們發現成績是退步的,我們會特別把它做個揭露。 許委員添財:錢要花在刀口上,外交部光是在公開的、非秘密的預算就賸餘22億多,將近23億。國防部賸餘62億多,將近63億;公開部分的預算,兩個單位加起來高達85億。本席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行政院出問題、院長出問題,院長的預算幕僚長亦即主計長出了問題!他不曉得經濟情勢如何,國家的需要是如何!問題就出在經濟,結果經濟方面卻沒有領航者。 公部門在經濟作為上,預算是最重要的部分,每個部會都在搶預算,沒有零基概念,執行績效差的或不需要的照樣拿,結果錢用不出去。但是隨著時代空間及環境的不同,需要新的或增加的預算卻拿不到,本席在這邊是非常清楚的。 現在大家都要拚經濟,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經濟動能就是因為政府的無能及疏忽,所以他們有能也動不起來,他們有研發能力,但研發出來的產品卻無法行銷,進行國際行銷時,在國際場合卻顯現得小裡小氣的,試問韓國是怎麼衝的?在會場一比較,馬上比出高下。因為研發沒有用,無法行銷出去,因此中小企業為了自己的生存,只好到落後的國家,把過去的技術運用在落後國家廉價的生產要素,獲取所需。 所以馬英九所領導的這個政府就是要把台灣有為的企業家及愛台灣的企業家趕走,從編預算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中小企業處整個獎補助費加起來才60億,但這60億用在中小企業行銷的部分搞不好還沒有超過5億,工會出國行銷可能要花費一、二千萬,結果政府的補助才二萬、三萬;若與鄰近的日本、韓國相比,韓國的部分是企業自行花費的五、六千萬全部由政府負擔,日本則是至少補助一半。因為「看見台灣」這部紀錄片,齊柏林讓台灣醒過來,但是誰可以讓台灣醒過來看見世界?尤其是經濟這一面。 接著我要請教主計總處的石主計長,現在台灣是不是拚經濟最重要?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是。 許委員添財:如果經濟好的話,一切問題都解決,經濟好,就業率高,可以隨著自己的興趣,喜歡當兵的就從軍,待遇高也有尊嚴;經濟不好,結果就是像今天這種慘狀,例如外交部的賸餘占總賸餘4.08%,國防部的賸餘占國家整體預算賸餘11.18%,所以財政部配合你欺騙人民,歲入浮編,屆時將短收610億,因為支出無能,所以減支。你們一定覺得慶幸,如果大家的支出能力很強,將造成收支短差更嚴重,財政赤字會更嚴重,你們的調度也將更加困難,你們是不是這樣想? 石主計長素梅:不是的。 許委員添財:短收跟減支來回是1,172億,101年度決算的赤字是2,141億,這兩筆金額相加就達到三千多億,所以財政是惡化到不行,從預算跟決算裡看得很清楚。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對於差短的部分,這幾年我們是有在控制,逐年在下降,…… 許委員添財:這些都不重要,現在就是從結構來講,針對不需要的或是執行能力差的單位,你應該把他們的預算拿來給執行能力強而且確實需要的單位,所謂「錢花在刀口上」,現在要先救經濟!結果經濟發展支出占總預算的比例越來越低,你不要小看這五百多億,這562億可以統統拿來發展經濟,尤其是集中在我國最強的國際競爭方面,也就是中小企業。韓國在李明博時代以前,他們認為若是要拚中小企業是沒有辦法的,所以他們放棄,但是現在我們中小企業的活力被你捏死了,韓國反而另闢蹊徑,他們衝大企業,結果成功了,現在我們的大企業比不上韓國,而原本比韓國強的中小企業,卻被你捏死,這一套在總預算裡統統看得清清楚楚。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報告,我們103年總預算籌編,事實上也是儘量撙節經常支出,公共建設的部分是加了175億,成長10%,希望能夠提振景氣。 許委員添財: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們現在是在講結構,結構就是分配,調整分配給國防、外交的預算,既然外交要休兵,預算就要刪減。 石主計長素梅:對,外交部這幾年的預算編列是有縮減的。 許委員添財:外交的經費用不出去啊! 石主計長素梅:是,但外交部的預算編列已經有縮減。 許委員添財:外交休兵嘛,我先不談休兵會對國家造成什麼危害,我只說對於休兵政策預算應該要如何配合,但你們連預算都配合不上。 石主計長素梅:有配合實際需要的情況。 許委員添財:有的話,怎麼還會賸餘這麼多呢? 石主計長素梅:預算編列的時候是有縮減。 許委員添財:賸餘的部分占4%,有二十多億,這還不包括秘密部分,現在我還沒有拿到秘密預算的資料,你們都不尊重委員,怕委員洩密嗎? 石主計長素梅:是,未來會參考預算執行的情況來編列後年度的預算。 許委員添財:我要了解預算的全貌,今天應該把外交部及國防部秘密的預算資料先給委員,這樣才能做整體檢討,現在竟然還分開,你們對人民分而治之,對預算也切割,讓我們看不到全貌,這是自己騙自己。 石主計長素梅:預算都是送請委員審議,委員應該都看得到全貌。 許委員添財:我相信審計長聽懂了,主計長也應該聽懂了,決算是做為編預算最重要的依據。 石主計長素梅:對,沒錯。 許委員添財:從全貌到細部分節,甚至是過程,所謂「財政為庶政之母」就是在這裡,不是沒有錢不能辦事,沒有錢照樣可以辦事,它可以無中生有,也可以開拓財源,錢滾錢就越來越大,這是良性的循環,但是現在你們這一套財經治理是惡性循環,我們在這裡隨便講幾分鐘,就抓出這個問題,中小企業苦哈哈,出去要和別人互相比較卻比不過人家,預算的錢卻沒辦法用,最後導致財政也壞了!金融業的民間儲蓄那麼高,造成游資氾濫,因為游資氾濫,所以炒高房地產,因為游資氾濫,所以向外追求較高利息的利差,因此資金也外逃了,你說這個政府是不是很罪惡?這一套很清楚了吧?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報告,我們預算籌編方向也是一樣,也就是儘量撙節支出,擴大公共建設來提振景氣。 許委員添財:你最好不要回答那些無關緊要的答案,你可以說你們會檢討,你們人才很多,一定會把權力釋放,也不會扼殺人才,甚至說如果有比你更好的人才,你會自請退休,請他上來擔任該職等等,這樣人家聽了才會感動! 石主計長素梅:會,我們當然也會持續檢討。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沒有照實揭露積欠台灣銀行優存利息的補貼債務,請問審計長,到目前為止,除了預算已經編列之外,私底下,退輔會還積欠台灣銀行多少錢?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金額一直居高不下,我們也已經請退輔會要覈實編列。 吳委員秉叡:已經高達七十幾億,不明顯把它揭露出來,那麼財政部所公告的債務是不是公布不實?這七十幾億有列入財政部國家債務裡頭嗎? 林審計長慶隆:跟委員報告,各機關積欠的款項,在會計報告都必須做揭露的工作。 吳委員秉叡:我現在問的是,財政部有沒有把那筆金額列入國債的金額裡? 林審計長慶隆:這部分不算國債,不過這是各機關應該要支付的款項。 吳委員秉叡:怎麼不是國債?退輔會是國家機關,欠銀行錢不算國債?請問退輔會劉副主委,這筆錢何時可以還清?你們要跟行政院要預算,把它補進來! 主席:請退輔會劉副主任委員說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主席、各位委員。是的,我們一定會根據需求提出,但是對於國家,行政院還是會整個…… 吳委員秉叡:所以整本預算裡,退輔會還在那邊東藏西藏一些債務,照帳面看起來,到民國101年積欠的金額是七十幾億,那什麼時候才還清來?到103年還得清嗎?明年的預算還得了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每年都會編列預算來還這部分的積欠費用。 吳委員秉叡:但是每年都是越欠越多,請問審計長,這部分是不是越欠越多?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這個…… 吳委員秉叡:從90年欠26億到101年變成欠72億,每一年都是編一小部分償還利息,但是本金卻是越欠越多,你們到底什麼時候才還得清? 林審計長慶隆:101年度就增加有20億之多。 吳委員秉叡:是啊!我想請教的是何時才能把這些積欠費用變成零?不要把隱藏的負債放在裡面,我知道這是實際要支給的,也沒有人可以從中獲得什麼,但問題是國家的整個債務管理應該要覈實公布,既然欠債就要列清楚,並且編列預算將它還清。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報告委員,對於這方面我們也很重視了,我們在103年度的預算裡,已經編列十七億多要還這筆債務。 吳委員秉叡:問題是103年度光是增加的部分就不止十七億多。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是的,我們會儘量把它編列出來。 吳委員秉叡:所以我問的問題跟你回答的不在同一個平面,我是問你什麼時候才可以全部還清,你卻回答在103年編列十七億多的預算,但問題是103年度光增加的部分就不止十七億多,所以越欠越多,請問林審計長,是不是如此?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以101年度為例,當年度要付的金額就有一百九十幾億之多,但是預算只編列175億。 吳委員秉叡:對啊!所以又欠了20幾億,可是你們編列103年度的預算只編列十七億,如此一來,是不是越欠越多?我現在要問的是,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將這個問題矯正回來?請問兩位,哪位能回答我?還是不管,繼續擺爛?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這個我們會儘量跟主計總處做協調,把這部分預算…… 吳委員秉叡:你應該給本委員會一個償債計畫,看你什麼時候這一條錢能夠還清楚?好不好?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這要看國家整體財政的…… 吳委員秉叡:你至少要有一個計畫送行政院嘛!院長都不知道你們有簽這條錢耶!他日理萬機哪裡會知道你們愈簽愈多,財政部知道你們有簽這條錢嗎?搞不好財政部在列國家債務的時候又沒有把你們列進去,所以中華民國預算裡面到底有多少隱藏的債務都搞不清楚,問題也很多。 其次我想請教你們,為什麼你們的農場土地被愈占愈多啊?才一個年度而已,土地被多占了幾十萬平方公尺啊!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沒有,這完全是有一點誤解,會比較多是因為有一個二十四點多公頃的砂石場,因為當時的政策有點轉變,所以那個東西現在我們把它收回來,現在已經進入訴訟中了,應該是可以儘快把它收回來。 吳委員秉叡:砂石場政策改變收回來,我覺得你在唬弄我啊!如果原來的契約是他可以使用的,就沒有占用的問題,如果沒有跟他簽訂契約,本來就是占用,結果現在才列進去,到底是哪一種?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當時是因為政策的關係,因為…… 吳委員秉叡:當時政策的關係?土地准不准他用?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當時是有同意,但是後來…… 吳委員秉叡:有同意的話,怎麼會列入占用呢?審計長,他講說以前同意他使用,現在才把它列入占用,這個邏輯不通啊!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那時候政策沒有完全確定。 吳委員秉叡:那現在審計長你們的報告裡面,從民國99年至101年光是土地的占用面積就整整多了27萬平方公尺啊!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主要就是現在我們在訴訟中的那一筆,很快就可以把它追回來了。 吳委員秉叡:所以我問的問題你還沒有回答我,我問你如果原來有同意使用,就不叫占用,法律上是很清楚的,如果你本來沒有同意他使用他卻使用,那本來就是占用,請問到底是哪一種?是以前占用沒有把它列到數據來,還是現在清查才發現以前被占用,以前不知道現在才發現?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因為政策改變之後,認為是占用…… 吳委員秉叡:我跟你說,很多地方的土地你們都要注意利用與管制,比如最近清境的問題,清境農場被你們引入觀光後,結果現在變成滿目瘡痍啊!你們退輔會難道都沒有責任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有關輔導會被占用的土地,我們完全都進入訴訟,有的都已經追回來了。 吳委員秉叡:光只有進入訴訟,我跟你講我以前是當法官的,你一句話進入訴訟是一個不負責任的行為,一開始就不應該讓占用的面積一直不停地擴大嘛!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是的,所以我們現在開始加強做這方面的工作。 吳委員秉叡:那你到底什麼時候可以追回來?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你說的是清境農場的土地嗎? 吳委員秉叡:不是只有清境農場,你有這麼多的土地被占用,101年度審計部幫你整理的就有三十二萬八千多平方公尺啊!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我們除了那一大筆之外,其他我們每年都有按照進度,至少都是10%以上的收回,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吳委員秉叡:我看不是喔!從所整理的資料來看是愈占愈多喔!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絕對不會有這種事情,不可能有這種事情。 吳委員秉叡:好,我再請教主委,榮電現在到底要怎麼處理啊?你的資遣費給人家了沒有?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對不起…… 吳委員秉叡:榮電不是破產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是的。 吳委員秉叡:那員工的資遣費及退休金你們給人家了沒?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現在有關員工的退休金與資遣費我們已經編入103年度的安置基金的預算,如果大院通過之後我們就可以…… 吳委員秉叡:編多少?夠不夠?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編了二億四百多萬。 吳委員秉叡:夠嗎?總共要多少錢?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2億467萬,我們預估應該是足夠的。 吳委員秉叡:我跟你說,你們退輔會作了一個最壞的示範,自己國家機構幾乎100%的投資,百分之九十都是公股,你們占最大股,結果不遵守勞工的相關規定,倒閉、破產與關門應該照勞動基準法給予員工的費用,居然積欠這麼久,讓你們榮電底下的員工四處陳情,四處在那邊哀哀無告。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委員,有關榮電的案子,我們承認我們輔導會是有一些很遺憾的地方,但是公司是公司治理,我們也沒有辦法,但是我們…… 吳委員秉叡:那一個董事長是少將轉任,是你們派的,他有沒有企圖潛逃?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所以我們承認我們有一定的責任,行政院也用了政策決定讓我們編列安置基金的預算給他們。 吳委員秉叡:股份比例中有一部分是中華電信的、有一部分是台電的,那部分他們有沒有按照比例出錢,還是全部都叫我們國家預算出?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因為時間的關係是由我們先編列,以後我們再來追索或…… 吳委員秉叡:那如果追索不到呢?你的意思是說國家為了這一條錢編列預算,榮電其他的股東不見得要出這條錢,等到你們先出了這條錢之後,將來再來跟其他的股東要,是不是這樣的意思?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如果有這樣的決定,我們會這樣做。 吳委員秉叡:什麼叫有這樣的決定會這樣做?我跟你說你們今天來這邊備詢,到底會遇到什麼問題你心裡大概都要有數啦!你不是來這邊應付立法委員,反正只問10分鐘,隨便應付了事,然後結束就算了。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因為我在這裡答詢,很多事情我不能馬上跟委員做一個確定的…… 吳委員秉叡:榮電的案子發生到現在有多少年了?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最近一年多。 吳委員秉叡:什麼一年多?我去年就為了這件事情……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就是一年多啊! 吳委員秉叡:好,經過一年多,那你們整體的政策方向到底要怎麼樣處理?榮電百分之九十幾都是公股,但還有少部分個位數的股份是民股,請問那個部分怎麼辦?他們的股東要不要出錢?還是公司破產賠到完就結束了?有經過清算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報告委員,委員也是公司法的專家,如果榮電公司就是一個民營公司……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我是說有辦理清算嗎?有向法院申請破產進行清算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我們會裡現在的確是站在一個協助的立場,我們幫他們做清理的工作,現在我們是請求法院指定清算人。 吳委員秉叡:副主委,你知道為什麼會破產嗎?好的工程、能賺錢的都想辦法轉包給外面的廠商啊!結果你們自己因為榮電是公股,留下來的都是爛攤子。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這其中的問題非常多,我不敢隨便跟委員做什麼斷言。 吳委員秉叡:好,那我請教審計長,像榮電這樣的案子,除了只會送監察院調查之外,還有做其他的行為嗎?如果其中有貪贓枉法,你是不是應該將他移送法辦呢? 林審計長慶隆:跟委員報告,榮電本身的股份雖然是公家占最多,但是它本身還不是一個公營事業,針對國防部工程發包的部分有不對的地方,我們已經移送監察院處理。 吳委員秉叡:我是說要請你注意有利的、有肉的、可以賺到錢的都外包、轉包出去,剩下啃骨頭的、硬的留給榮電自己做,最後就做到倒閉嘛!所以這一方面要注意,好不好?你雖然說它是一間依照公司法所成立的民營公司,可是百分之九十幾都是公股啊!都是公家的股份在裡面啊!因為最後就算倒閉賠錢,也是拿我們納稅人的錢出來在賠的啦!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委員,監察院的糾正案已經有在做了。 吳委員秉叡:不是光糾正案啦!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檢調單位有在做…… 吳委員秉叡:希望能夠好好查清楚,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馬總統說兩岸如果戰爭,不是比人數,事實上我們國軍的人數當然比不過,但是如果真的戰爭,你認為我們國軍現在有什麼能夠比得過對岸? 主席:請國防部夏副部長說明。 夏副部長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我們現在的戰爭型態跟以前完全不一樣,所以我們在武器的採購方面會取得比較先進且創新的武器來對付。 林委員德福:總統也說世界各國一開始進行募兵制都很困難,這是正常的現象,一方面也是因為我們的募兵目標為17萬人訂得太高,請問募兵的人數目標會不會有所調整?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現階段在精粹案的時候是訂為17萬人,我們在這個案子結束之後會繼續檢討我們整個兵役的制度。 林委員德福:其他國家是如何突破募兵制的困境?我們是不是有參考的可行性? 夏副部長立言:在很多國家裡面,義務服兵役的人跟人口比率,我們現在算是非常高,占百分之零點九幾,美國才百分之零點五幾,不過,每一個國家面臨的安全威脅不一樣。我們現在還是繼續不斷地精進國軍,同時檢討。 林委員德福:國軍預計在105年底達成全面志願化,但是募兵成績嚴重落後,到11月底為止,志願士兵僅募到差不多目標的三成,其中又以戰鬥部隊的缺額最嚴重,請問夏副部長,這個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夏副部長立言:到目前為止是占37%,今年底我們大概還有7個梯次繼續徵募。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整個政策……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的問題出在,當時我們募兵的經驗可能不夠,我們會再從待遇、地位、退輔及軍中生活各方面,來改善我們整個國軍在社會裡的形象。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我們是不是宣導不足?還是整個制度推動誘因不夠? 夏副部長立言:這些都是原因的一部分,我們的誘因目前正在改善,以待遇來講,我們正在向行政爭取更高的津貼,對部隊裡面生活的形式,也在做一些改善。 林委員德福:還是國人對防衛戰鬥的心低落,參與的意願不高所導致的,你認為呢? 夏副部長立言:這些都是原因之一,不過,國防部也不斷地在強調,雖然兩岸關係改善,但是對岸對我們還是相當敵對的關係,所以我們一直在加強全民國防的概念。 林委員德福:按照目前募兵的整個狀況,繼續推動募兵制恐怕會導致國軍的整個戰力斷層,甚至變得很殘破,有立委認為,是不是用公投來決定是否繼續推動?你認為外界對國防部採取募兵制的疑慮會不會發生? 夏副部長立言:現在的確社會上有這樣的疑慮與一些聲音出來,不過募兵制是一個很重要的政策,我們國防部會全力來推動。 林委員德福:幾位專業的國防委員會委員一直認為,在推動上是不是有很多瓶頸與困難? 夏副部長立言:目前看起來是有一些困難,不過,國防部正在做各方面的改善,從誘因、訓練與將來的退輔方面做一些輔導,各方面我們都在做一些精進的改善。 林委員德福:國防部對全募兵制推動的時程到底有沒有信心? 夏副部長立言:第一,我們不是全募兵制,將來男性國民還服4個月的兵役,我們對推動這個案子是有信心的。 林委員德福:如果募兵制推不下去,讓全民決定會不會比較好? 夏副部長立言:這個必須高度政策的決定,國防部知道目前國家的政策是推動全面募兵制。 林委員德福:國防部也好將階段性的任務終止,有立委認為由公投來決定,你認為可不可行? 夏副部長立言:現階段我們只有全心全力把募兵制做好,這個問題現在並不會發生。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不必公投? 夏副部長立言:現階段我們沒有這個考慮。 林委員德福:未來不排除? 夏副部長立言:這是一個高度的政治問題,必須由更高層來決定。 林委員德福:國防部與退輔會主委都在立法院同聲表示,如果依據現行的制度,不做相關的配套措施,募兵制無法成功。這些配套措施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不是錢? 夏副部長立言:配套措施有很多,包括我們現在對募兵資格的放鬆、待遇調整及將來退輔各方面的協助,還有在軍中軍營生活的改善,這些都是改善方向很多重要的部分。 林委員德福:為了增加預算,是不是有可能直接排擠其他部會的預算分配?這是一定可以預見的。 夏副部長立言:現階段我們儘量爭取相關的津貼部分,都得到行政院的支持,我想行政院會做整體的考量。 林委員德福:像明年我們政府的赤字有二千七百多億元,年年赤字,而且很嚴重,現在募兵制又追加預算,就會排擠到其他部會的預算,這是可以預見的。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沒有追加各種預算,國家安全是大家最關心的事情,國防部的預算感謝立法院的支持,維持到去年的水準。 林委員德福:為了增加募兵制的誘因,國防部已經提報增設戰鬥加給等配套給行政院,還陳報行政院每個月增加志願役勤務加給4,000元,希望明年1月開始加薪。以目前的總預算規模來看,為了推動募兵制,行政院有多餘的錢撥給國防部,來增加這些負擔嗎? 夏副部長立言:這一部分今年在我們的人事費用裡面可以來勻支。 林委員德福:就算真的有這些錢,能確定有預期的這些兵源嗎? 夏副部長立言:在兵源部分,過去幾個月有增加的趨勢,在適當的宣導之下,以及實際做改善措施,我們相信兵源會增加。 林委員德福:以目前整個經濟景氣那麼差,隱藏失業人口這麼多的狀況之下,如果為了錢就能夠低頭吃苦,部隊也算是一種不錯的選擇。問題是,現在的青年寧願不工作做啃老族,對事物看法多半眼高手低,甚至多半怕苦怕難,你認為光加一點點錢就能夠達到吸引的效果嗎? 夏副部長立言:加一點錢並不是我們目前唯一的作為,我們現在的作為非常多,譬如,軍中年輕人希望得到的東西—外宿次數增加、運用智慧型手機增加、戰鬥訓練期程延長,這些方面都是我們在做的一些改善;對於軍中準備屆退的人,我們給他職業方面的訓練、證照的取得,這些都是可以增加現在年輕人願意從軍的強烈動機。 林委員德福:或者募兵只要有人來就好,不一定要考慮裡面的素質,會不會這樣的狀況? 夏副部長立言:絕對不是,國防部一向以國家安全、戰力為唯一的考慮。 林委員德福:在這方面當然要有一些配套,質也不能低落,為了充人數把質降低,國家又編列那麼多預算,最後只有充充數而已,意義不大。 夏副部長立言:謝謝委員指教!國防部念茲在茲的就是要維持國家的戰備力量。 林委員德福:好,謝謝! 夏副部長立言:謝謝! 主席(李委員貴敏代):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外交部柯次長,總統在過年前要到西非去參訪,主要要去參加宏都拉斯總統的就職大典,聽說要順道訪問聖多美普林西比,請問這個行程確定了嗎? 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說明。 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宏都拉斯新任總統會在明年1月27日就職,宏都拉斯已經向我國提出口頭及書面的邀請。依照外交部的作業程序,我們會做不同方案的規劃,然後呈給總統府,屆時總統府會加以核定,目前是在這樣的過程之中。 盧委員秀燕:有大概談論到要去嗎? 柯次長森耀:目前我們還是要等候總統府最後的核示,當然我們有不同的規劃。 盧委員秀燕:今天已經是12月23日了,如果1月23日要出發的話,只剩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總統出訪是何等重要的事情,必須做許多先期的安排,請問你們是不是已經開始作業了? 柯次長森耀:現在我們還在規劃階段,最主要是因為宏都拉斯新任總統也是在11月24日才選出來的,所以時間比較緊迫,但我們會盡全力去做,如果總統府有任何決定的話,我們會盡全力加以安排。 盧委員秀燕:其次,前不久有一個國家和我們斷交,致使大家都非常關切目前我們在非洲的情勢,請問這段時間以來,有沒有其他邦交國家生變的訊息傳出?外交部此行安排總統出訪,是不是有請總統去顧樁的意味? 柯次長森耀:在甘比亞事件發生以後,外交部進行了全面的檢討,而且也逐一檢視與每一個邦交國之間的雙邊關係以及合作計畫執行的情形,按照目前的情況看起來,我們認為現有邦交國的情況都是正常的,所以…… 盧委員秀燕:有沒有閃紅燈的狀況?22個邦交國當中有沒有閃紅燈的狀況? 柯次長森耀:目前並沒有閃紅燈的情況。 盧委員秀燕:另外,張安薇這兩天返國,國人都還感到滿高興的。到目前為止,我們看到媒體的報導,都是她的家人或立法委員在幫忙,甚至連總統的外甥都出面幫忙,但是都沒有聽到官方的說明,因此國人就會有疑惑,當國人在海外碰到困難的時候,我們的國家到底採取什麼樣的態度?記得之前有一部獲得奧斯卡獎的影片,就是在敘述某個人在中南美洲陷入危險的情況,美國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合作營救人質的故事。針對張安薇事件,政府到底有沒有關心、有沒有參與呢? 柯次長森耀:政府一直很關心這個案子,外交部也透過駐馬來西亞代表處及駐菲律賓代表處進行協調與溝通,甚至也參與相關任務。但是基於人質安全的考量,所以我們希望能夠以比較低調的方式來處理,事實上,整個案子…… 盧委員秀燕:官方有參與就是了? 柯次長森耀:是的。 盧委員秀燕:這方面你們可能也要宣示一下,要不然大家會以為國人如果在海外碰到困難的話,政府根本都不聞不問,這和其他國家對他們的人民的關切及協助似乎有所差距。現在次長證實政府的確有參與,你可以透露是參與哪方面的任務嗎? 柯次長森耀:其實整個案子應該請警政機關來說明,就外交部而言,我們從一開始就已經透過馬來西亞代表處及駐菲律賓代表處派員參與營救的過程。 盧委員秀燕:接著本席想請教國防部夏副部長,這兩天有一則新聞提及中科院花了30億去研發無人飛機,也就是所謂的長征計畫,但聽說這項計畫國防部並不買帳。因為今天所審查的是決算案,所以大家都很關心究竟是政府的研發花了30億,但研發成果不符合國防部需求、浪費公帑,還是國防部根本不重視國防自主的研發?請問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主席:請國防部夏副部長說明。 夏副部長立言:主席、各位委員。國防部對於武器方面一向都以自主、自行研發為前提,其次才是向國外採購,同時在採購過程當中,還希望能夠進行技術移轉。長征計畫是一個還在研發過程當中的案子,還沒有完全完成研發測試的任務,等到完成之後,應該就會按照成果再由軍方做決定。 盧委員秀燕:空軍是不是曾表示中科院的研發不符合空軍的需求?有這樣的事情嗎? 夏副部長立言:沒有這樣的事情。 盧委員秀燕:這則新聞目前還沒有抵定就是了? 夏副部長立言:這則新聞當中有很多都是不正確的訊息。 盧委員秀燕:那麼你們就應該要約制雙方,可能是彼此放話得太早了。中科院可能還滿著急的,因為他們擔心研發結果不被國防部採用,而空軍也放話說中科院研發出來的東西並不好用,本席認為政府內部單位彼此在媒體上放話實在不可取。 另外,剛才有委員詢及退輔會積欠臺銀的利息、帳務沒有揭露的問題,請問有這樣的情形嗎?為什麼你們不協助退輔會處理要給臺銀的利息預算呢?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從103年度開始,就已經分成4年準備要協助償還。 盧委員秀燕:一年編列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103年度編列17億多,而且也有在他們的單位預算書上揭露。 盧委員秀燕:本席對於國防業務還算有點概念,國防部有編列一筆榮民就養金,因為那些孤苦無依的榮民並沒有領受終身俸,而他們也是從軍一輩子,所以國防部就有編列一筆就養金。目前這些就養榮民的年紀偏高,所以每年凋零的速度非常快,現在就養的榮民大概有五萬人,可是每年都以十分之一的比例在凋零。政府在編列預算的時候,必須編列國防部的榮民就養金,但是當年度可能沒有用完,主要是因為每年大概都有五千個榮民不幸過世。以這項預算來說,97年因為有四千八百多位榮民凋零過世,所以當年繳庫8億,98年繳庫11億,99年繳庫9億,100年繳庫8億,101年繳庫9億,每年都以將近10億左右的額度在繳庫。 其實過去這幾年當中,根本就不應該出現這種繳庫的情形,照理說,你們應該協助退輔會的預算做整體而正確的編列,而不是左手編列預算,右手又讓這些錢繳庫,如果要繳庫的話,為什麼你們不讓退輔會提早把他們的債務還清呢?過去這幾年來,主計總處根本就是便宜行事,讓這些沒有用完的預算繳庫。一方面左手欠臺銀的錢,可能是因為你們覺得那是欠公家銀行的錢,所以無所謂;另外一方面右手又把沒有用完的預算繳庫,可見政府根本沒有好好整理財務的工作,所以才會出現左手欠人家的錢,右手卻把多餘的錢繳庫的情形,這是非常不可取的。像去年繳庫的金額就有9億,為什麼這些錢不還給臺銀呢?為什麼你們不支持退輔會提前還清債務呢?如果今年又有10億元必須繳庫的話,那麼這兩年繳庫的金額加起來就可以讓退輔會還完債務了,不是嗎?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委員指教,我們在籌編未來年度預算的時候,會再參考實際執行的情況並加以調整。 盧委員秀燕:本席準備要提出一項提案,如果今年退輔會預算還有必須繳庫的狀況,也就是因為榮民凋零,導致他們的預算必須繳庫的話,那就應該要加速償還給臺銀,讓它的債務情況能夠趕快改善,同時也可以獲得揭露,如此一來,國家的負債比也不會提高,這樣也可以避免遭到人家抨擊是不是?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會參考實際的執行狀況來調整以後年度預算的編列,並加速償還臺銀的積欠款。 盧委員秀燕:本席非常重視國家整體財務的整頓,過去我曾在財政委員會提過一個提案,相信大家都知道臺灣錢淹腳目,多得不得了,根本沒有什麼去處,可是外館每年都要花費龐大的租金去租房子,讓外國人坐收租金,而且還常常遭到刁難。記得夏副部長之前擔任駐紐約代表處處長任內,曾做了一件非常不錯的事情,那就是他任譭任謗把紐約代表處買了下來,當時還遭受許多批評,許多人質疑他為什麼要買。結果當時花了10億元買下來,現在已經增值為二、三十億了,這就是夏副部長在他任內所做的事情,本席認為真的做得非常好。我當時有個提案,就是國內的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有太多游資沒處投資,所以我建議外交部應該找這些保險公司來開會,看他們可不可能買下不錯的外館,再回租給外交部。一方面,錢不要被外國人賺走,另一方面,都是國人,有事好商量。像台銀、土銀這樣百分之百的公股行庫,游資多得不得了,錢都沒地方去,不如拿來投資外館,協助外交部逐年購置。即使付租金,讓國家的銀行或國內的保險公司來賺也比讓外國人賺要好很多。況且也可以避免外國房東惡意刁難,調漲租金,讓你搬家也不是,不搬也不是。有時候十年租金就可以抵回一個外館了。不曉得我這個提案外交部有沒有注意到? 柯次長森耀:我們確實有注意到。事實上,我們也有邀請國營銀行,甚至國營保險公司和郵政總局來討論這個問題,不過在公營銀行和郵政總局方面,除了一般法令還有些需要鬆綁以外,還牽涉到他必須付稅的問題,據說他要付的財產稅比租金還貴。這個問題我們還會繼續研究。 盧委員秀燕:其實你們可以做些排除。我在財委會提的意見是排除保險公司投資外國房地產的上限,也就是說,如果他們的投資是要幫助國家外館或政府機構,再回租給我們的政府機構,這部分可以排除,不計入上限,如有稅負等各方面的問題,也可以尋求立法院、財政部,大家共同來解決。當初歐部長找我談過這件事,所以我就寫了一些提案來協助你們;但是這幾年的進度好像並不好。我覺得在國家財政不好的情況下,如何更有效整理國家支出,是需要各單位共同努力的。 柯次長森耀:這個案子我們確實開了好幾次會,我們還會繼續努力。 盧委員秀燕:謝謝。 主席:請孫委員大千發言。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簡單問一下先前請教過石主計長的問題。主計處對明年GDP的預估做了下修的調整,對不對?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對。 孫委員大千:原先審預算時所定的經濟成長率是3.37%,現在下修到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103年是2.59%。 孫委員大千:我請教過主計長,您當時說要回去研究一下。我的問題是,既然GDP預估值下修了,今年總預算的歲入部分要不要同步調整? 石主計長素梅:這個部分我們正在分析研處之中。 孫委員大千:可是立法院馬上就要進行總預算的協商了,你們到現在為止還沒有確定嗎?GDP下修,歲入值一定會改變,也會牽動到各部會的改變,這個部分主計處到現在還沒有個立場嗎?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籌編預算時,經濟成長的預測是百分之三點多,不過財政部對歲入預算的編列,雖然經濟成長是考慮的因素之一,但其實還有各方面的因素。另外,我們11月底預測的是2.59%,但是…… 孫委員大千:再請教您,當經濟成長率從3.37%下修到2.59%時,主計總處有沒有預估明年歲入可能會短收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倒是沒有這樣做。不過跟委員報告,對於提振經濟,政府也做了很多努力,像經建會,它訂的目標是百分之…… 孫委員大千:主計長,我覺得這個東西不夠專業,也很難讓人信服。因為我們審今年歲入預算時,詢問過主計總處,為什麼今年度的歲入短收了1,000億,主計總處的回答是因為今年的GDP不如預期,所以去年預估的今年GDP和今年的實際狀況有落差,這個落差造成了將近1,000億的稅收缺口;現在主計總處又回答我說,GDP並不是唯一的關鍵。哪怕你編預算時是以GDP3.37%來編明年的歲入,現在變為2.59%,歲入居然還可以完全不要改變!那我就完全不瞭解你們的歲入到底是怎麼編出來的。是憑空想像、用猜測的?還是打算先擺爛,擺到明年,到時候再短收1,000億,再告訴我們說是因為這樣,所以短收1,000億?我會建議,你現在告訴我們完全沒有短收的狀況發生,真的很難讓人信服,…… 石主計長素梅:我沒有說…… 孫委員大千:你們總要有一套說辭吧!光是從3.37%到2.59%,就差了將近百分之一,這樣歲入可以沒有短收是為什麼?是財政部根本不相信你們主計總處,所以他們計算明年稅收時就已經打過折扣,還是你們主計總處本來就不相信自己的預估值,所以你們也打過折扣了?到底哪一個,我現在完全不瞭解。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籌編預算時,當然是根據那時預估的經濟情況。事實上,經濟預測是定期根據過去的實際執行…… 孫委員大千:主計長,我們是執政黨,我在這邊公開拆你的台也沒有什麼意思,但是我相信你很瞭解我講的意思。 石主計長素梅:是。 孫委員大千:主計總處總要有個說辭,不管要減列或者不要減列,到底原因是什麼,至少事後給我們一份報告,我們好好研究一下。否則我們在做總預算協商的時候,我會覺得好像有點在騙人耶!我明明知道這個歲入達不到,還要就這個數字來審;各部會明明知道明年沒那麼多錢,還要就這樣一塊餅來分。最後結果是什麼?就是到明年9月的時候,各部會的預算全部都要停下來,就像今年一樣,想辦法把錢全部節約起來。那我們立法院忙了這麼一段時間,不是在瞎忙嗎?所以請主計長給我們一套說辭;如果需要調整,要儘快調整,好不好? 石主計長素梅:是。 孫委員大千:接下來我要請教外交部的柯政務次長。剛才很多委員都很關心甘比亞斷交的原因到底是什麼,根據外交部的很多說明,目前我得到的訊息似乎是,總統賈梅個人的判斷、個人的行為,導致我們和甘比亞斷交了,就是這樣子嗎? 主席(盧委員秀燕):請外交部柯次長說明。 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是的。目前看起來,這是最主要的原因。 孫委員大千:北京方面到底有沒有介入? 柯次長森耀:就我們的瞭解,中國大陸並沒有介入這個案子。 孫委員大千:北京方面有沒有介入,或者甘比亞究竟有沒有影響到臺灣過去這幾年跟北京的默契,我認為有一個重要的指標,就是看北京隨後會不會接受甘比亞的建交請求。我要請教的是,甘比亞有沒有向北京提出建交請求? 柯次長森耀:就我們目前的瞭解並沒有。 孫委員大千:沒有建交請求? 柯次長森耀:是。 孫委員大千:北京方面也沒有任何接觸的動作? 柯次長森耀:根據我們的瞭解,純就甘比亞這個案子來講,中國大陸方面並沒有參與。 孫委員大千:甘比亞跟臺灣斷交之後,北京方面有沒有加大對甘比亞的援助? 柯次長森耀:我們的資料是沒有。 孫委員大千:我覺得甘比亞這件事對臺灣來說當然是很遺憾的事,可是這件事其實是個很重要的指標,我們可以做幾點測試。我們可以測試中國大陸先前是否有針對甘比亞有所運作,事後也要幾個指標,就是我剛才請教的問題,北京方面有沒有增加對甘比亞的援助,有沒有擴大跟甘比亞的關係,甚至有沒有接受甘必亞的建交請求。如果這些都是否定的,我們當然可以暫時鬆一口氣,或者我們應該說,我們過去幾年跟北京「外交休兵」的默契彼此都沒有打破。可是一旦有任何鬆動,外交部就要非常注意後續的骨牌效應了。相信外交部應該有這樣的警覺吧? 柯次長森耀:是的,謝謝委員,我們會一直密切注意這個事情。我剛剛也報告過,就是甘比亞事件發生以後,我們把所有的邦交國做了全盤的檢討,每個國家都做了檢視。我們會有很深切、很深切的檢討,最近我們也舉行了幾個駐外地區的會報,每個地區都就這個事件進行了深切且全面的檢討。 孫委員大千:到目前為止,媒體的報導都是甘比亞總統賈梅對我們做出了一些請求,而我們沒有如他的意,所以他就做出這樣的決定,是嗎? 柯次長森耀:他在今年年初曾經提出這樣的請求,但我們認為應該依照援外三原則來處理,事後他並沒有特別因為這件事情而對我們有極度不滿,我們並沒有這方面的訊息。 孫委員大千: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嗎?他在今年初提出這樣的請求,直到這個時候才忽然提出要與我斷交,外交部沒有去評估一下嗎?這段時間我們與他們的關係看起來也還不錯啊! 柯次長森耀:是,事實上就是…… 孫委員大千:所以他是積恨在心,過了幾個月,忽然想到了這件事,就宣布要跟我們斷交,這樣說得通嗎? 柯次長森耀:因為這牽涉到賈梅總統個人因素,所以我們沒辦法幫他做很多解讀…… 孫委員大千:事後我們派去的代表有接觸到他們,並且有得到明確的確認嗎? 柯次長森耀:您是說…… 孫委員大千:斷交的真正原因? 柯次長森耀:後來我們有派人過去,當時還有大使在那裡,但就是這個原因,我們從他們的高層得到的訊息也是說這是賈梅總統個人的最後決定。 孫委員大千:我認為政府的堅持是正確的,過去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們執著於邦交國的數目,導致在中南美洲的名聲非常的糟,相信次長也很清楚,中美洲的一些媒體曾批評台灣是造成中美洲腐敗的根源,而且中美洲很多友邦總統因為台灣援助問題導致其任期結束後都去坐牢了,我認為政府在援外政策上的堅持是必須要繼續堅守下去的,我們寧願少一個邦交國,也沒有必要為了一個數目而去打壞台灣的名聲,如果這些錢在當地無法發揮實質效果,只是收買當地政治人物的話,這種錢寧願不給,坦白說,台灣多一個邦交國或少一個邦交國、外交部多一面旗子或少一面旗子,對台灣來說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所以我覺得這是必須要堅持下去的。 柯次長森耀:是,謝謝委員。 孫委員大千:但是外交部必須要密切注意的是有沒有產生骨牌效應,以及北京方面的實際操作,外交部對此不能掉以輕心。 柯次長森耀:是。 孫委員大千:雙方能有外交休兵這樣的默契是我們欣見的,但是我們不能不做一些預先的防範與事前的工作,我覺得外交部還是要上緊發條,不要以為外交休兵了,就當作沒這回事,以甘比亞為例,就正面意義來說,當然北京方面沒有做太大的動作,但就負面意義來說,台灣未來不能不防有很多國家跟我們斷交後也不打算跟北京建交,這對台灣的外交來說,在士氣上還是會造成影響的,所以甘比亞與我斷交,在正面與負面上的相對意義,我拜託外交部要讓駐外人員瞭解,不是因為北京不運作,邦交國就一定能保住,未必如此,但是保不保得住邦交國,台灣自己本身的堅持還是要繼續堅守下來,好不好? 柯次長森耀:是,謝謝委員。 孫委員大千:好,謝謝次長,辛苦了。 柯次長森耀:謝謝委員。 主席:請薛委員凌發言。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一陣子審計部的審核報告提到國防部的計畫與預算不符合常情,國防部的答復是有多少錢做多少事,另外,三軍最高統帥馬英九也痛批國防部,台灣阿兵哥員額比例占世界最高,以人口結構來計算,各國常態約0.3%到0.5%,但台灣高達0.95%,請副部長就這二件事情提出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夏副部長說明。 夏副部長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每個國家所面臨的威脅不一樣,對於軍人與人口比例也完全不同,對我們來說,目前的0.92%是可適戰力,可是韓國就超過1%。 薛委員凌:既然你說是因為國家面臨的威脅及結構不一樣,那你認為多少人比較合適? 夏副部長立言:以精粹案的結果,目前的估算是19萬,約0.92%。 薛委員凌:依你的標準來看,我們需要多少人? 夏副部長立言:就是依照目前的標準,我們是0.92%,約21.5萬人。 薛委員凌:你的意思是台灣很危險,有導彈、飛彈與核爆,是嗎? 夏副部長立言:不是,是依照目前的情況來計算的,因為中國大陸到目前為止…… 薛委員凌:你剛才說過每個國家會因為面臨到的危險不同而決定該國士兵的人口啊!我們已經高出人家很多倍了,美國才0.35%而已。 夏副部長立言:因為我們所面對的敵人從來沒有放棄以武力來併吞我們。 薛委員凌:你心裡有什麼恐懼嗎?是有飛彈還是有核爆? 夏副部長立言:當然是有飛彈面對著我們,的確是有啊! 薛委員凌:有核爆嗎? 夏副部長立言:目前並沒有發現核爆的現象。 薛委員凌:你認為台灣真正需要多少阿兵哥才符合常態? 夏副部長立言:到目前為止是依照精粹案的結果計算出來的,也就是國防部與各部會針對我們的威脅、武器的取得、國家的財力及人口的結構所得到的結果。 薛委員凌:副部長,我們有十幾萬的阿兵哥,其中軍官的比例是多少?士官的比例是多少?士兵的比例又是多少? 夏副部長立言:目前軍官、士官與士兵的比例是1比2.12比1.70。 薛委員凌:目前有多少軍官?你不知道嗎?主席,我的時間要暫停。 主席:時間暫停一下。 國防部來了這麼多人,請趕快把相關數據提供給副部長。 夏副部長立言:目前的軍官是4萬多人,士官是8萬6,000多員,士兵是6萬9,000餘員。 薛委員凌:總共二十幾萬人,不是嗎? 夏副部長立言:對,21.5萬人。 薛委員凌:全部21萬人? 夏副部長立言:21.5萬人。 薛委員凌:請問陸軍有多少人? 夏副部長立言:陸軍9萬多員。 薛委員凌:空軍呢? 夏副部長立言:3萬多員。 薛委員凌:海軍呢? 夏副部長立言:海軍也是3萬多人。 薛委員凌:前一陣子本席曾質詢過將官員額的問題,請問將官員額有沒有減少? 夏副部長立言:有減少,減少101人。 薛委員凌:目前多少人? 夏副部長立言:到明年年底減為292員。 薛委員凌:沒變啊,之前我去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時,將官員額310人,當時告訴我將下降為292人,現在還是292人,並沒有減少啊! 夏副部長立言:到明年年底降為292人。 薛委員凌:請問目前總統府有多少位將官? 夏副部長立言:總統府不歸國防部…… 薛委員凌:你們會派將官過去啊,有沒有? 夏副部長立言:只有戰略顧問是現職…… 薛委員凌:總統府有派、國安會有派、國安局也有派,你應該都知道吧? 夏副部長立言:那不是國防部的。 薛委員凌:怎麼會不是呢? 夏副部長立言:那不是國防部的員額。 薛委員凌:副部長知道美軍占美國人口的比例是多少嗎? 夏副部長立言:我記得美軍占人口員額的0.54%。 薛委員凌:是0.54%還是0.43%?你又錯誤了!副部長是怎麼當的呢?是0.43%而不是0.54%! 另外,最近本席接獲民眾陳情,國軍為了宣導禁止酒駕,除了呼口號宣示之外,還要求阿兵哥休假離營時要戴「絕不酒駕」的手環,這好像是在戴手銬耶,阿兵哥三餐吃飯時要呼口號宣示,連寢室、車輛及手機上也都貼上「絕不酒駕」的貼紙,副部長知道這件事情嗎? 夏副部長立言:國防部並沒有通令要戴這個手環,但有少數單位可能這樣做。 薛委員凌:你說什麼?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並沒有通令三軍要戴「絕不酒駕」的手環。 薛委員凌:但你們要求阿兵哥在吃飯時要呼口號宣示,休假離營時則要戴「絕不酒駕」的手環! 夏副部長立言:沒有,我們沒有通令…… 薛委員凌:副部長,你會不會戴這個手環? 夏副部長立言:我想我不會戴,因為我不會酒駕。 薛委員凌:既然你都不願意帶,為什麼要求這些小兵、小小兵都要配戴呢?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並沒有規定要配戴,只有極少數部隊因為長官的要求而這樣做。 薛委員凌:你說的極少數是哪個單位?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回去會去查…… 薛委員凌:既然你這樣說,就告訴我是哪個單位。 夏副部長立言:旗山的第八軍團。 薛委員凌:這表示你們的政策不一致嘛!副部長方才表示自己不會配戴,這樣是不是也應該讓下屬保有人格自尊呢?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已經通知…… 薛委員凌:要求阿兵哥要戴在右手,這麼大剌剌的! 夏副部長立言:委員,據我所知,我們已經通知取消這個作法了。 薛委員凌:取消多久了?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是上個禮拜陸軍第八軍團…… 薛委員凌:上個禮拜才取消? 郝參謀長以知:這個月才開始有部分單位在試行這個作法,司令部也認為並不是很適當,所以通知他們這種作法取消…… 薛委員凌:我覺得非常奇怪耶,國軍吃飯時要呼口號,手機、車輛、寢室都貼上「絕不酒駕」的貼紙,連離營休假還要戴上「絕不酒駕」的手環,台灣的國軍到底在幹什麼?是在保家衛國還是在宣導不酒駕? 夏副部長立言:這只是我們整個活動的一小部分,建議官兵不要酒駕是個很好的事情。 薛委員凌:你認為這種作法適當嗎? 夏副部長立言:不適合,所以我們已經取消了。 薛委員凌:你有沒有針對這件事情進行懲處?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認為這種作法並不適當,已經取消了,我們會去檢討。 薛委員凌:所以你們都沒有懲處嘛!只是政策不對,高興就要求他們配戴手環,不高興就取消,到現在還有這種狀況耶! 夏副部長立言:委員,這不是一個政策,只是少數主管為了貫徹禁止酒駕的政策而做的作為,我們也不贊成,所以已經取消了。 薛委員凌:副部長,軍中一個月有多少件酒駕案件? 請不要浪費本席的時間。 夏副部長立言:對不起,這方面的數字…… 薛委員凌:既然這是你們這麼在意的政策,難道不知道一個月軍中有多少件酒駕案件嗎? 夏副部長立言:102年共172件。 薛委員凌:移送的呢? 夏副部長立言:全部移送。 薛委員凌:有沒有死傷人數? 夏副部長立言:有。 薛委員凌:死亡多少人、受傷多少人? 夏總督察長復華:(在台下)詳細數字我們再來統計,但是裡面是有受傷的…… 薛委員凌:你們推動這個政策而要求阿兵哥戴上手環後,案件數是減少還是增加? 夏副部長立言:戴這個手環只有很短的時間,而且我們已經禁止、取消了。 薛委員凌:這表示副部長知道有單位要求阿兵哥要戴手環的這個作為嘛! 夏副部長立言:我是剛剛才知道的。 薛委員凌:台灣人民的子弟就隨便這樣讓你們殘害,都沒有問題嘛! 夏副部長立言:這句話講的不是很公允。 薛委員凌:這些小小兵都只能逆來順受啊,很可憐! 副部長,士兵、士官、軍官及將官的違紀是不是以軍官的比例最高? 夏副部長立言:這個問題我請夏總督察長說明。 薛委員凌:軍官違法違紀的有1萬多人,是不是占最多比例? 主席:請國防部夏總督察長說明。 夏總督察長復華: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看的資料可能是審計部…… 薛委員凌:你回答我是不是就好,這個資料是從審計部調出來的,我並不是亂講的! 夏總督察長復華:那不是違紀違法,而是受處分,受處分不見得是違紀違法,有可能是因為上級督導時發現缺失而給予行政懲處,所以這個統計並不全都是違紀違法的數字,而是超過了違紀違法的數字。 薛委員凌:那是哪個種類的人所占比例最多?軍官嘛! 夏總督察長復華:沒錯,我手邊資料顯示接受懲處最多的是軍官,但因為軍官負責任,所以接受的懲處最多。 薛委員凌:雖然時間有限,但我還是要講一下101年與102年的差異性比較,你們違紀、違法及違規都有紀錄,還是以軍官最多…… 夏副部長立言:因為軍官負行政責任。 薛委員凌:身為軍官可以為所欲為,而阿兵哥都要聽軍官的指令,甚至有人因此被操死,這樣對嗎?我認為你們自己也要警惕! 夏副部長立言:委員,很多軍官是因為士兵違法違紀而受到行政處分的。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國防部與退輔會的決算報告,引發本席關注目前質疑聲浪頗大的募兵制,夏副部長以往都在外交體系,這次轉換到國防部,很多細節部分可能需要更多一點的時間來瞭解,但是誠如方才盧秀燕委員所說,當初您在外交部的歷練是以比較達觀的角度來看待事情,因此,本席期許您在國防部也能繼續用這種達觀、有遠見的方式來處理事情,夏副部長有這樣的信心嗎? 主席:請國防部夏副部長說明。 夏副部長立言: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這是我一貫的做事態度,應該會繼續下去。 李委員貴敏:本席之所以先提出這一點,是因為募兵制想要成功就必須要有事前的規劃,而不是走一步算一步、走一步做一步,二位同意嗎? 主席:請退輔會劉副主任委員說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主席、各位委員。同意。 李委員貴敏:上星期本席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曾就同樣的問題質詢過國防部嚴部長,但是因為那天退輔會並沒有派人列席,所以本席希望藉著今天的機會詢問一下退輔會的意見是否與國防部一致。 因為每個人都在乎自己的現在與未來,所以募兵制要成功有幾個很重要的要素,包括待遇、榮譽與生涯安定,請問劉副主委,您同意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完全同意。 李委員貴敏:剛才夏副部長提到目前國軍的組織架構,軍官有4萬多人,士官有8萬多人,士兵只有6萬多人,這個比例看起來似乎並不是很健全,通常比較健全的組織應該是個金字塔型的組織,如果你們也認同打仗畢竟還是需要士兵,但士兵只有6萬多人,那麼將來亟需激增的部分應該就是在中下階層。 我剛才一開始就稱讚夏副部長,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們在任何一個角度都需要與時俱進,傳統戰的概念是需要陸軍去衝鋒陷陣,但現在很多戰爭是科技戰,新世代的科技戰與傳統思維方式不一樣,傳統思維方式的軍隊所出來的人才造成了社會問題,尤其是年輕力壯的官兵退役後,如果沒有適當的出路,可能就造成了社會問題,一般來說,他們大概都是四十多歲,還算年輕力壯,但沒有工作賦閒在家,天天就東想西想的,這是傳統戰的情況,但以現在的科技戰來說,軍中生活與社會未必全部脫節,例如網軍,網軍重不重要?在傳統戰裡並不重要,但是在現在,如果網軍非常好,敵營縱然有先進的部隊,你也可能透過網軍去crash原來可能上百億或上千億的軍備,是不是?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是的。 李委員貴敏:今天我們要討論如何強化募兵的功效,聽起來好像就不應該只是單純的改善軍中的生活,讓他們可以用智慧型手機,讓他們留營時間比較短,是不是? 夏副部長立言:這只是整體改進的一部分而已。 李委員貴敏:本席支持的是一條鞭的方式,也就是對於未來的生涯規劃,當他們在部隊屆齡退休時,不管是將官或是軍、士官,甚至是士兵,本席認為都應該做到一條鞭,也就是他們的人生規劃可以透過國防部與退輔會的合作,讓他們這種從軍人士擁有光榮的社會地位,請問二位,你們對此做了什麼樣的務實規劃?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的規劃是希望做到退伍即就業,也就是他們一退伍就能立刻就業,所以在他們退伍前一年,我們就會跟輔導會合作對他們進行就業輔導,也包括參加國家證照考試的訓練。 李委員貴敏:在他們退伍前一年才做這個規劃會不會太晚了?是不是應該讓他們的軍中技能在日後能有適當的職業直接接軌,而不是在退伍前一年才去做轉業規劃,如果他們接下來的人生規劃與軍中生涯是切斷的,那不叫做生涯規劃,也不是他們的career,如果計畫能夠接續,例如有些網軍是科技人才,他從軍中退休後就能直接去中科院或退輔會主管的其他單位,那些單位需要他的技術,而且他在軍中的資歷也能納入計算,就像是在民營企業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一樣,A公司的資歷一樣可以累進到B公司,對他來講,之前的資歷就有價值,若能如此,他們才會願意到國防部或其他相關的軍中單位,但如果你們是以轉業的方式來規劃,他們後半段的職涯等於是從零開始,那麼你們就沒有辦法提供這些專才適當的誘因讓他們願意進入國防部,也就是說,如果他們進入軍方後的資歷可以累積,而且待遇與在民間企業不相上下,甚至更有競爭力,最重要的是,如果他們能以身為軍人為榮,募兵制才可能成功,所以本席認為這三個要素是缺一不可,不知道退輔會是怎麼銜續國防部的規劃?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謝謝委員的指導,退輔制度在配合募兵制的部分是要加強就學與就業,其中就業更為重要,第一部分是照夏副部長方才所說,我們會跟國防部做一些退前銜接工作,這個銜接工作可能是往一年前去銜接,…… 李委員貴敏:副主委,方才本席才說過一年不夠!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這只是我們的第一步而已,第二步就是剛才委員所說的,我們會儘量開一些所謂職缺的方向,例如跟企業機構多聯繫,我們甚至想跟500大企業聯繫,軍中有很多高科技人才,在軍中就具備了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在他們退伍前,我們可以做些媒介工作,把他們介紹到大企業去,第三部分則是對於退伍人員的職訓方面,我們會加強所謂的證照職訓及就業等,甚至是創業,而且我們現在還有第四方面,也就是在公職方面給予退除役官兵或現役軍人有一些考試的機會,讓他們將自己的經驗、歷練帶到行政機關,這是非常好的一條路,也都是我們在進行的方向。 李委員貴敏:好,少一點限制,讓他們的路更寬廣一點,這個就要拜託退輔會了。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是的。 李委員貴敏:另外,現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規定輔導對象必須服役一定年限為基準,施行細則規定的是十年,但是從民國94年制定到現在已經102年底了……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委員,服役十年是目前榮民的定義,對於以後要推動的募兵制,我們在推動分類分級,將來四年到九年的人也會給予輔導制度,但他們並不是所謂的榮民,而是我們要去輔導的對象。 李委員貴敏:非常好,我要說的是法律規定要根據你們的規劃來併行,你們的施行細則是行政命令……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是,這個條例的修正案,我們已經送到立法院了,請委員支持。 李委員貴敏:行政命令是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審議的,但是我的重點是這應該要與時俱進,所以你們在規劃時,對於短期人員所提供的後續輔導與對在軍中服役長久時間者所提供的輔導方式應該不一樣,尤其是服役很短的士兵可能要著重於就學部分,依照資料顯示,需要就學輔導的高達85%。 本席認為軍人出身的有一點比民間好,那就是比較有紀律,就算是前一陣子軍中發生了紀律問題,但是無論如何,相對於一般大學院校或其他民間團體來說,他的discipline還是好很多的,當您在接續軍中人員的輔導時可以強調這方面,多多強調從軍人員的優點,讓社會大眾能知悉,並且給予他們優渥待遇,這個優渥待遇並不一定是錢,知識也是很重要的,這些就特別拜託二位了。謝謝。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對國防部夏副部長表示歡迎之意,這陣子以來,今天我是第一次在立法院看到你,不能說你是初試啼聲,畢竟你擔任過外交部次長,但希望你到國防部能有很大的作為。首先,這次對菲律賓的援助做得很積極,可能是馬總統找你擔任國防部副部長的原因之一,本來國際政治學上的military diplomacy有另外一個正統解釋,是以軍事作後盾,在外交上進行壓逼的工作;但是往正面的意義來講,也可以解釋為軍事幫助外交來廣結善緣。這次你們出動了十多架次的C─130,海軍也出動了中和艦,跑了菲律賓,也跑了帛琉,這應該被讚美,因為這項工作是滿艱鉅的,請問副部長,這次援菲的相關費用是多少? 主席:請國防部夏副部長說明。 夏副部長立言:主席、各位委員。到目前為止,海軍的油料費用是1,100多萬,空軍的油料是700多萬。 林委員郁方:加上其他相關人員的費用呢? 夏副部長立言:對我們來說沒有人員的任何費用。 林委員郁方:這1,700多萬是國防部吸收還是外交部埋單? 夏副部長立言:外交部付錢。 林委員郁方:這樣是對的,倒不是國防預算是否拮据,而是這是對外的涉外援助,由外交部埋單會比較好,當然外交部可能會批評我偏心,因為最近這幾年來,外交部的預算也是越來越拮据,副部長,國防部不可能幫忙吸收一半吧? 夏副部長立言:沒有,完全…… 林委員郁方:外交部答應了? 夏副部長立言:外交部答應了。 林委員郁方:所以外交部官員,包括當初你擔任外交部次長時,常常跟我們叫窮,這樣聽起來其實並沒有那麼窮嘛!不過只要有人埋單就好了,二個部會能合作無間,也是我們所樂見的。 接下來本席要請問軍備局金局長,金局長還兼任了中科院院長,報紙刊登中科院要發展無人機,無人機是明天戰爭的主角,雖然它現在已經是主角了,但未來更將擔任要角,所以我們支持國家發展無人機,在國防委員會也從來沒有刪過一毛錢,我知道你們做了相當的成績,所以要對中科院表示恭喜。局長,最近報紙披露的是長航程的UAV,航程越遠,其中的高科技成分就越高,我們看到美國、以色列的無人機除了可以偵查之外,還可以進行攻擊,我覺得我們也應該要有這種東西,可是報紙對此的批評不太好。 首先是這個計畫稱之為「長征計畫」,對此我嚇了一跳,因為「長征」(long march)是中共專用的術語,我們怎麼會用「長征」呢?以前可能用過,但現在還使用這個名詞嗎?希望局長稍候一併說明。 其次,這個飛機是要飛到江西去進行偵查的,目前兩岸關係平順,但是我們要為明天的戰爭做好準備,這個也沒有問題,只是要飛到江西去執行這個艱難的偵查任務,我們沒有人造衛星的配合,有能力這樣做嗎?也就是說,以現在的科技水準,我們可以製造出這麼長航程的UAV嗎?來回要十幾、二十個小時,我們有沒有辦法做得到?而且還不能被發現。你們可能要澄清一點,雖然你們不是用兵單位,但你們打算這樣幹嗎?軍用飛行器即使是從事偵查任務,但進入大陸的境內,對兩岸關係的衝擊會如何?同樣的,如果中共的軍機或船進入我們的領空、領海,我們也很受不了。這次中共的航空母艦南下經過台灣海峽時,是走中線偏大陸那一邊大概十多海里,因為這是個很敏感的問題,我希望局長藉這個機會向大家解釋,除了計畫名稱之外,我們是不是打算讓它到大陸去蒐集情報? 再者,聽說這個計畫花了30多億,但是卻一無所成,這樣這30億就等於打水漂了,身為國會議員,本席當然會要求你們提出解釋。 另外,有關迎曦計畫,你們要研發UAV專用的「轉子引擎」,可是這個引擎是軍民通用的,在民間就能買得到,幹嘛還花8億台幣去研發,而且出來的效果未必很好。 以上幾個問題,請局長一併回答,好嗎?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在此澄清,首先,所謂的「長征計畫」,國防部中科院現階段並沒有這個計畫名稱,但是根據其內容,我們相信所說的是正在研發中的長滯空戰略型的無人飛行載具,這個飛行載具的目的是希望能在空中滯留比較長久的時間,而且能有比較多種的酬載,能夠看得比較清楚,性能比陸軍正在使用的銳鳶有大幅度的提升,目前這個計畫執行得非常順利,不管是載具或酬載都有長足的進步,目前都依照計畫在執行中。 林委員郁方:所以會量產? 金局長壽豐:現在是研發計畫…… 林委員郁方:科研計畫? 金局長壽豐:對,這項計畫屬於科研計畫,至於要不要量產,則要由軍種來決定,不是中科院決定的。若從這個角度來說,報上所刊載的與事實有相當大的差距。中科院負責造兵,我們根據戰術型的銳鳶,將其性能提升為長滯空的大型UAV,後面的戰術運用,必須由軍種根據這個UAV的特性適合執行何種任務來做考量,但是就我的瞭解,不論是中科院或空軍,從來沒有說出像報紙刊登的那樣要到大陸去進行偵查,就我所瞭解,並沒有那樣的事情。 至於「轉子引擎」的部分,假如能買得到,我們當然會去買,但確實買不到,這個非常高規格、軍規的引擎要使用於UAV上,如果報章雜誌媒體認為這在公開市場就能夠買得到,我非常歡迎他們提供訊息,我們一定會樂於採用,但事實上就是買不到,而且如果之後要進入量產,我們的引擎關鍵技術就不能受制於他人,否則我們就沒有辦法執行任務了。 林委員郁方:夏副部長,現在兩岸關係平順,其實任何國與國之間都一樣,除非進行交戰或敵對狀態,否則我們的飛行器是不可能飛到人家的領空去的,尤其是深入這麼遠,要到達江西,我們即使製造出長航程的UAV,但是在現階段政府有考慮讓它到江西去進行偵查任務嗎?國防部會這樣做嗎? 夏副部長立言:剛剛局長說的很清楚,這是個研發案,我們要等到研發有具體成果之後才能有下一步的考慮,目前並沒有這樣的考慮。 林委員郁方:但是你也承認在非敵對的狀況下,國防部不會貿然把具有偵查功能的軍事飛機派到大陸去進行情報的採集,應該不至於吧,對不對? 夏副部長立言:情報的採集有很多不同的方法,我想不需要用飛機直接進入大陸的內陸。 林委員郁方:任何軍用裝備要進入中國大陸或其他周遭國家去進行情報採集,都要非常謹慎小心,因為報紙媒體有這樣的報導,所以我特別找個機會讓你們澄清一下。 夏副部長立言:是,謝謝委員給我們這個機會。 林委員郁方:好,謝謝。 夏副部長立言:謝謝委員。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非常欽佩夏副部長願意跳火坑來為國家服務,之前洪仲丘案讓大家開始質疑國軍禁閉室的相關問題,請問夏副部長,目前國軍有幾個禁閉室? 主席:請國防部夏副部長說明。 夏副部長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有18個禁閉室。 費委員鴻泰:屬於陸軍的有幾個? 夏副部長立言:13個。 費委員鴻泰:可以大概描述一下這13個大概都在哪些地方嗎? 主席:請國防部人次室王次長說明。 王次長信龍:主席、各位委員。在洪案發生後…… 費委員鴻泰:你不用講這麼多,只要告訴我這13個…… 王次長信龍:各作戰區都有,北、中、南、花東、外島、離島都有。 費委員鴻泰:本島是北、中、南三軍團,還包括花東指揮部,另外再加上外島,總共13個,是嗎? 王次長信龍:是的。 費委員鴻泰:有關洪仲丘案,他當時服役是在542旅,這屬於哪個軍團? 王次長信龍:六軍團。 費委員鴻泰:洪仲丘被關到哪個軍團的禁閉室? 王次長信龍:六軍團,269旅…… 費委員鴻泰:這個禁閉室屬於六軍團的,請問由誰來管轄?是由旅長還是軍團指揮官? 王次長信龍:是由軍團督導的。 費委員鴻泰:夏副部長,最近很多在職或退伍軍人都跟我說這件案子很奇怪,洪仲丘被關在六軍團的禁閉室,六軍團的禁閉室歸六軍團來督導,但是出了事情之後,六軍團的司令沒事,這二個旅的旅長卻有事,對於現役軍人跟退伍軍人所提出的質疑,副部長能否做個評論? 夏副部長立言:軍團司令有被記過處分。 費委員鴻泰:但他的懲處與其他人的懲處是不成比例的。542旅的旅長把他送進去是否符合規定,這是一檔事,他被關在禁閉室後受到不合理的處理,導致悲劇的發生,這是另一回事,542旅及269旅的旅長都被拔掉了,這對軍人來說是很嚴厲的處罰,可是軍團司令卻沒事,換句話說,他在軍團管理上出了問題卻沒事,是不是這個意思?通常獎懲應該與其職掌有關,如果與其職掌無關卻給予獎勵或處罰就沒有什麼道理了,可是與他有關的居然不處理,不知道這是國防部的意思還是總統的意思? 夏副部長立言:軍團指揮官有受到連帶處分,已經被記過了,他有處分並不是沒有。 費委員鴻泰:他受到什麼樣的處分? 夏副部長立言:記過。 費委員鴻泰:什麼樣的過? 夏副部長立言:小過一次。 費委員鴻泰:另外那二個旅長受到什麼處分? 夏副部長立言:從旅長調任…… 費委員鴻泰:你那時候在印尼,我就不問你了,誰可以來回答這個問題? 夏副部長立言:我請夏總督察長來說明。 費委員鴻泰:好,但不要跟我描述案件的發展,只要告訴我那二位旅長受到什麼處罰。 主席:請國防部夏總督察長說明。 夏總督察長復華:主席、各位委員。542旅旅長是記過二次移送法辦,269旅旅長是記過調離現職。 費委員鴻泰:六軍團指揮官呢? 夏總督察長復華:指揮官受連帶處分,記過一次。 費委員鴻泰:本席再問一次,禁閉室歸誰督導? 夏總督察長復華:禁閉室是軍團授權給269旅旅長來執行。 費委員鴻泰:不要講授權,…… 夏總督察長復華:是授權。 費委員鴻泰:這裡面就有問題,西海岸的3個禁閉室是陸軍的,分屬三個軍團,我並不認識六軍團的指揮官,也不是要對他怎麼樣,但是現在軍中有很多不平之鳴,認為該負責任的人沒有負責,也許因為他是某人的愛將,所以就可以被輕鬆放過,對於社會大眾的質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就把該犧牲的人犧牲掉了,我在這裡提出這個問題,麻煩你們向社會大眾說明,也請給我一份書面答復。 另外,最近國防部也鬧了個轟轟烈烈的事情,那就是軍情局葉中尉的事情,你們打算要怎麼處理這件事?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已經透過駐英代表處,希望將他送回台灣來。 費委員鴻泰:如果葉中尉被遞解回國,是要引用一般刑法還是陸海空軍刑法來處理? 夏副部長立言:是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三十九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 費委員鴻泰:是用哪個法來處理? 夏副部長立言:陸海空軍刑法。 費委員鴻泰:在洪仲丘案之後,不是已經把軍法權移交給一般法院與檢察官了嗎?葉中尉不適用嗎? 夏副部長立言:是要移送到一般刑事法院來審理,但是他所犯之罪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的規定,而且那個修正是從明年的1月13日開始施行。 主席: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周司長說明。 周司長志仁:主席、各位委員。葉中尉所犯之罪是陸海空軍刑法第三十九條之罪,屬於明年1月13日要移出去的案件。 費委員鴻泰:他如果明年1月13日以後回來呢? 周司長志仁:由司法機關審判。 費委員鴻泰:如果由司法機關審判,一般的刑責是幾年? 周司長志仁:這個罪的法定刑是5年以下。 費委員鴻泰:如果用軍法審判的刑罰是多少年? 周司長志仁:一樣,他就是觸犯軍法,只是審判機關不同而已。 費委員鴻泰:所以適用的法條相同? 周司長志仁:對,一樣的法條。 費委員鴻泰:副部長,我們對於軍官有沒有區分為男性軍官或女性軍官?有沒有這樣的概念? 夏副部長立言:現在因為性別平等,我們很難區分,不過是有不同的。 費委員鴻泰:不過什麼?問題就出在不過!如果軍官也有區分性別,那還有第三性,第三性要怎麼處理?我雖然不是軍人,但我有一些軍人朋友,很多軍人朋友提到,現在美軍在訓練女性軍官、女性士兵,我們有沒有區分女性軍官?有沒有誰可以來回答這個問題? 夏副部長立言:我請戰規司成司長來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戰規司成司長說明。 成司長雲鵬: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編制表上沒有性別的區分。 費委員鴻泰:美國軍人在訓練女兵、女性軍官時,有沒有因為他是女性就有不同的對待? 成司長雲鵬:美軍也都是一樣。 費委員鴻泰:台灣呢? 成司長雲鵬:我們也一樣。 費委員鴻泰:真的嗎? 成司長雲鵬:是的。 費委員鴻泰:但軍中傳出來的聲音與你說的不一樣,你去軍中聽聽看,我今天是在幫女性講話,因為你們在訓練他們、管理他們或是職務分派方法上都有區分男性與女性,女性可能不願意被冠上女性二字,難道你們對他們的體力、能力有懷疑嗎?而男性則質疑女性把好的位置都搶光了,夏副部長,你們真的沒有區分性別嗎? 夏副部長立言:任官是一樣的,可是在訓練過程中可能會有不一樣。 費委員鴻泰:美軍呢?美軍也是這樣嗎? 夏副部長立言:美軍的訓練標準可能也不一樣。 費委員鴻泰:也不一樣? 夏副部長立言:男女有別。 費委員鴻泰:亂扯!我雖然不是軍人,但因為我的政黨屬性關係,我常與軍人往來,人家都說台灣藐視女性,訓練與職務派遣都區分女性,這也是目前募兵制產生一些問題的原因之一。 我今天很嚴肅的提出二個問題,一個是司法審判的問題,一個是很多原因以致於募兵無法達成目標的問題,國防部現在面臨到的就是領導統禦的問題,一個是司法管轄權,一個是募兵問題,夏副部長,一開始本席就說你是跳火坑,所以對於這二個問題,你可能要去瞭解一下。還有六軍團指揮官的部分,我要求你們提供書面報告給我。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會有書面給您。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夏副部長之前是外交尖兵,過去在美國、印尼等很多地方善盡職責,開拓了很多的外交空間,現在則回來接任國防部副部長一職,本席要請問夏副部長,我們與新加坡軍事合作關係還是持續穩定進行嗎?大概的情況如何? 主席:請國防部夏副部長說明。 夏副部長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與新加坡的關係還是繼續進行中,該有的訓練也都跟以前一樣。 羅委員明才:他們一年大概有多少人到台灣受訓?是不是有個星光…… 夏副部長立言:是有個星光計畫。 羅委員明才:因為這樣的合作關係,新加坡民眾對台灣是非常的友好,關係也比較密切,我們看到新加坡前一陣子發生了有史以來第一次的街頭暴動事件,會不會因為這個點而進一步的進化了台灣與新加坡的軍事合作關係? 夏副部長立言:有關星光計畫,每年的人數不等,最高大概是1,500人,不會超過1,500人,我們的關係是建築在長遠的歷史及他們戰術上的需要,不會因為他們國內少數變化而有所改變。 羅委員明才:這個作戰及訓練情況應該是以防衛為主吧?還是攻擊性計畫? 夏副部長立言:完全是看新加坡自己本身的國情需要,新加坡是個小國家,以面積來說,應該是以防禦性為主。 羅委員明才:我們要珍惜這樣的情誼,如果一年有1,500人,10年下來也上萬人了,所以我們與新加坡的互動還滿密切的。本席從與新加坡的關係看到了兩岸關係,在兩岸關係方面,從改革開放到兩岸經濟合作後,看起來是進入了另外一個歷史的階段,副部長,我們有沒有可能再發生過去所擔憂的兵戎相見的情況? 夏副部長立言:有關新加坡的部分,新加坡受訓的人數多了之後,他們社會上很多人都說來過台灣受訓,對我們的感情非常友好。至於兩岸關係,在現階段也許是60年來最好的時候,可是從國防部的角度來看,只要中共一天不宣布不放棄以武力犯台,我們的關係都是處於敵對的。 羅委員明才:是,我看兩邊的關係比較和緩了,請問副部長,如果大陸提出兩岸和平協議,國防部的立場與態度如何? 夏副部長立言:這個必須要由高層來做決定,國防部只會執行政策。 羅委員明才:如果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是不是每年國防部軍事部署的預算就會大幅下降?因為現在是地球村,我覺得不存在以武力方式來解決,依我看,全世界各地,包括這幾天擄走台灣遊客張安薇的菲律賓武裝分子不過是要錢,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目的,而戰爭摧毀大概是最後的手段,最終還是想要達到兩邊的共同發展,更何況中國一直期許未來21世紀是和平崛起的時代,所以中國在態度上,除了兩岸的和平關係之外,同時也跟世界各國不斷拋出風向球、善意,希望可以和平相處。所以就剛剛所提到的情況,如果有進一步的推動,國防部也願意支持兩岸和平協議嗎? 夏副部長立言:我想委員提出的問題純粹是屬於高度揣測性的問題,對於我們來講,我們必須評估我們目前所面臨的威脅,在我們來看,目前我們所面臨的威脅並沒有減少。其次,中國大陸對於國際上到底是不是和平崛起?其實就很多東南亞國家以及鄰近的國家來看,並不一定是如此。 羅委員明才:所以不管是從外面或從裡面來看都有不同的解讀? 夏副部長立言:每個國家對於整個安全情勢的評估都不太一樣。 羅委員明才:我們看到菲律賓總算給國人一個交代,讓人質平安回來。在國防部裡面,針對特殊情況有無特種訓練?舉例來說,為搶救人質或國際維安事件可以粉墨登場,在國防部的預算裡面應該有類似的訓練與編製吧? 夏副部長立言:國防部當然有特戰部隊,他們的主要職責就是反恐以及營救人質。 羅委員明才:像這次發生菲律賓擄走台灣遊客事件,國防部有沒有出手營救? 夏副部長立言:這次並沒有,因為是在外國的領土上,我相信是不適合的,因為這是跨國的事情。 羅委員明才:我從媒體上看到的畫面有似曾相識的感覺。 夏副部長立言:我不知道委員認識哪一位? 羅委員明才:因為我看到的那位是黃皮膚,看起來是華裔,跟臺灣好像有點關係。他不是我們派過去的嗎? 夏副部長立言:不是。 羅委員明才:我們與美國軍方有無特殊的溝通或往來的管道?如果發生國際事件時,大家可以互相支援。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跟美國這幾十年來的互動管道非常暢通,從戰略層級到軍備訓練等各方面的層級互動非常多,都有保持密切合作與聯繫。 羅委員明才:都有保持密切的合作關係。國防部有無跟大陸軍方有…… 夏副部長立言:完全沒有。 羅委員明才:從來沒有接觸過。 夏副部長立言:從來沒有。 羅委員明才:現在有哪幾個政府單位跟大陸比較有直接正向的溝通? 夏副部長立言:現在海基會、經濟部和陸委會等單位都跟大陸有互動的關係。 羅委員明才:國防部目前還沒有? 夏副部長立言:國防部完全沒有。 羅委員明才:就以後整個區域和平或者整個未來發展來看,是否有可能舉辦兩邊軍對軍的論壇,或者是有管道、熱線聯絡? 夏副部長立言:目前我們完全沒有這樣的規劃,當然我們希望在地區以及在國際的架構之下,參加相關的會議與論壇。 羅委員明才:因為我們看到很難控制的是兩岸中線的問題,有時候因為儀器不靈光,或者一不小心就跨越,不論是他們或我們跨越,有時候是會非常緊張,如果發生類似這樣的情況時,國防部有沒有直接的熱線,至少可以解釋那是因為一時頭暈的不小心跨越,也就是有一條熱線可以很暢通的隨時溝通? 夏副部長立言:沒有這樣的熱線,不過我們對於不管是軍機或船艦,只要是靠近中線,我們都會加以警戒、警告。 羅委員明才:但有時候在飛機上聽不到警告。 夏副部長立言:就是用雷達監控的方式。 羅委員明才:基於整個亞洲區域安全來思考,如果未來對方在適當的時機釋出和平協議,甚至於以後兩邊共同簽署和平協議時,我們是否可能進行研究、加強做良性的溝通或面對面的討論? 夏副部長立言:這樣的聲音我們不時都會聽到,不過這是一個高度政治性的問題,並不是我們可以做決定的。 羅委員明才:好,謝謝。 另外,國防部在臺北市和新北市有許多閒置空地,這麼多年看來,國防部在整個土地的活化利用上,是採取比較保守的態度,譬如新北市新店區有很多的營區、營舍,時過境遷,現在已經發展成為進步的大都會區,捷運四通八達,有沒有可能就這些區域稍作考量,讓我們整個都市的進步不要因為國防部大片土地的閒置而受阻? 夏副部長立言:國防部根據營改及眷改等各方面的條例,的確願意配合地方政府對於土地的活化與利用作最好的安排。 羅委員明才:好,謝謝,麻煩一下,改天本席再向副部長請教有關整個新店區,像清風園、陸指部,還有最大的中心─愛國者飛彈基地,有沒有搬遷的可能?因為現在那邊的捷運統統都在改造,捷運站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如果旁邊是飛彈基地,對於住在當地的居民而言,會住得不安心。針對這點,下次有機會我再向你請教。謝謝。 夏副部長立言:是,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這次張安薇女士能夠平安歸來,我想各界都非常欣慰,在整個營救過程中,國安局駐外人力和其他國家相關情治單位的合作,有沒有發揮功效? 主席:請國安局王副局長說明。 王副局長德麟:主席、各位委員。我作兩點報告:第一,因為這不是我督導的業務,所以我並不是十分清楚。第二,就我的了解,我們局裡能做的都會儘量去做,而且駐外人員也會配合當地的需要,合作無間,讓這個案子能夠很順利的完成。 李委員應元:請教外交部柯次長,有關這次的營救事件,就媒體所呈現的,讓人覺得這是靠家庭的、私人的力量,當然是各方面的力量,只要讓人質安全第一,但就國家的立場、角度來看,我們相關的單位發揮了什麼樣的能量或貢獻? 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說明。 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一開始針對人質的安全也做了很多協調的動作,包括隨時跟駐馬來西亞代表處和駐菲律賓代表處保持聯繫,甚至在第一時間就已經派員參與跟馬來西亞、菲律賓的警政單位協調,但是最主要是,對於整個行動,我認為我們行政部門發揮了很好的協調功用。 李委員應元:我們的外交人員,不管在哪個國家或層級,最早接觸到或最接近對方是什麼樣的層級?有和張女士或綁匪方面的相關人員接觸,或跟第三者接觸到嗎? 柯次長森耀:據我的了解,第一時間我們並沒有辦法接觸到綁匪,但是我們接觸到對方相關的警政機關。 李委員應元:對方的警政機關有掌握到相關資訊嗎?我們政府體系的資訊送到對方後會有所回應嗎? 柯次長森耀:對於這部分比較清楚的應該是警政單位,因為整個案子是他們在…… 李委員應元:謝謝你,你們都沒有辦法就這個部分說明。 請教王副座,你們有沒有和FBI接觸上?我具體來問,你們有沒有跟CIA接觸上? 王副局長德麟:報告委員,有一些情報性的活動,我們不適合在臺面上來講。基本上,我們局裡面會動用所有可用的資源讓這個案子可以很順利的結束。 李委員應元:我還是想要了解,因為你的說法太空泛,感覺上好像政府都沒有發揮該有的能量和貢獻。 王副局長德麟:我們絕對會發揮全部的能量。 李委員應元:有沒有效? 王副局長德麟:如果人質能夠順利安全回來,我相信是有效果的。 李委員應元:請王副座先回座,謝謝。 請教柯次長,有關美國環保署長吉娜.麥卡錫訪臺生變的原因到底為何?是不同外交體系看不慣金代表的行事作風,故意把訊息洩漏出去,還是金代表整個回國事件,包括他再回國是在明年的1月6日嗎?也就是他無法在正常會期而要到延會期間才能回來? 柯次長森耀:是,報告委員,因為…… 李委員應元:他們稱他為「金大牌」,是這樣嗎? 柯次長森耀:因為本部有交代金大使一些重要的專案要在美國處理與聯繫,所以他在那個時間點,剛好無法配合,不過他是很願意回來,如果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有要求的話,他是可以配合的。 李委員應元:不能夠說他是願意回來,這是國家的制度,國會要邀請哪個相關行政單位作說明或報告,這是權利也是義務,不能說他是願意或不願意,況且外交部是他的上司單位,國家的外交工作是一體的,我相信金大使本身也不願意這樣特立獨行,而造成大家對於推動外交工作頗有微詞,是不是這樣? 柯次長森耀:是。 李委員應元:所以對於你剛剛的用詞要不要作修正? 柯次長森耀:是,我願意修正,我的意思是,其實金大使本身應該不像是媒體所報導的那樣。 李委員應元:麥卡錫署長訪臺生變的真正原因為何? 柯次長森耀:就我的了解,一開始美方並沒有這項規劃。 李委員應元:是沒有安排還是對外洩漏資訊?抑或是哪個單位急著要表功,所有的媒體都以頭版在報導這件事件,這樣的外交工作非常粗糙,你同意嗎? 柯次長森耀:站在外交部的立場,因為我們並沒有接受到這樣的資訊,事實上我們並不曉得媒體會有這樣的報導。 李委員應元:外交部有沒有去調查到底是從哪個管道洩漏出去的?是從美國代表處洩漏出去,還是從國內某單位洩漏出去?因為知道閣員級訪問的並不會太多人,還是從總統府洩漏出去的?抑或是從國防單位洩漏出去的?沒有幾個單位嘛!次長,我對於這件事情有一定的瞭解,你們要就事論事來處理、辦理事情好不好?請柯次長先回座,謝謝。 柯次長森耀:好,謝謝委員。 李委員應元:接著請教夏副部長,副座,辛苦了!我知道從一個單位換到另外一個單位需要時間來適應,期間還包括小孩的事情,有的時候是無奈,你要不要分享一下你當爸爸的心情? 主席:請國防部夏副部長說明。 夏副部長立言: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的小孩已經回來了,體檢也通過了,正等著分發,不管是替代役或服兵役,其實我在過去幾年也跟他溝通過,他也表示願意回來,這次的溝通並不是那麼困難,所以他現在把美國的事情安頓好了以後,隨時就準備接兵單入伍。 李委員應元:好。另外,本席要請教的是退除役官兵轉任民間公司領雙薪或繼續領18%優惠存款的狀態,在公務人員部分已經修法處理掉這部分了,甚至行政院都已經交代各部應該就這些問題提出改善計畫,但是國防部對於修法工作一直都沒有認真進行。我分享幾個名字給你聽,我在記者會上並沒有公布名字,但是因為事情都沒有進展,所以我在此再說明一下。現在軍職人員退休之後轉任繼續領雙薪,包括領月退及享有18%優惠存款,這個問題在公務人員部分已經修法停止了。照理講榮譽應該是軍事、軍職人員非常重要的品德,但有幾位軍職人員退休後恰好都是轉任合庫商銀,怎麼會這麼「好康」!例如,胡陽智前少將轉任的薪資一個月是11.8萬元,月退加上優惠利息是10.7萬元,加起來有二十幾萬元,比副部長的薪水還要高。雖然這不一定違法,但是這樣的薪資結構,對於整個公務體系來看,沒有工作、沒有正職的退休人士所領的薪水還比正職所領的薪水還要高,這對於工作士氣會造成影響,這和其他公務體系比起來也是不公平的。還有李衡礎前少將、朱官傑前少將、劉慶陵副財長,還有幾位是中將退伍的軍官,我就不要再唸名字了。站在國防部的立場,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夏副部長立言:國防部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已在5月23日提出修正,以後只要轉服公職或轉任政府投資20%以上的機構服務,都要停掉過去的這個…… 李委員應元:請副座趕快處理這件事情,因為這跟所有公務體系改革的時間相差很久,需要加速督導,如此一來,社會才不會出現不平之鳴,好不好?請回座,謝謝。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一定會到,謝謝委員。 李委員應元:接著請教林審計長,決算部分有很多都是你的重頭戲,本席多次肯定審計部認真提出各單位預算執行的缺失,我們希望能夠一齊讓整個國家社會的資源做最有效的運作。 針對清境農場違法民宿的問題,其實很久之前就發現,並不是最近才發現的,很久以前民宿就違法使用,占用國土,請問審計部是在什麼時候發現的?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清境農場民宿違建占用國有土地,包括退輔會的土地,這部分我們在審查報告也有揭露。 李委員應元:你們在幾年之前就揭露了?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對於各機構的土地被占用問題一直都有在持續督促中。 李委員應元:但是就清境農場的渡假中心或民宿,你們最早開始對行政部門提出糾正或指出缺失是在多久之前?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最早在民國95年就有提出。 李委員應元:你們在民國95年就已經提出缺失,但這件事情的處理進度很慢,我最近看到的是你們在民國100年的決算報告,因為從文字上看來是更早,所以我才在這裡向審計長請教,我們希望你們繼續將各部門的缺失儘量用更有效的方式來凸顯,更有利的方式來糾正,甚至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送監察院,讓資訊更加透明,用更有效的方式來督促行政部門能夠改善,這樣才不會有違憲政設計的目的。謝謝,謝謝主席。 林審計長慶隆:好,我們會努力。謝謝。 主席:既然李委員提及,我就講一下,開會不要太嚴肅。夏副部長公子曾參與有名的美國美食書的出版,我是他的書迷,他的書不是你們送的,而是我自己花錢買的,所以我要勉勵夏副部長的公子,入伍以後能在軍中發揮專長,寫些軍中的美食,如果寫不出來的話,表示你們軍中的伙食乏善可陳,屆時夏副部長要好好督導,改進你們的伙食。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都很關心馬總統這次的出訪,請問次長,最後的整個出訪計畫已經定案了嗎?。 主席:請外交部柯次長說明。 柯次長森耀: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還在外交部規劃之中,我們必須把所有規劃方案都送到總統府,如果總統府有…… 邱委員志偉:所以現在的A案、B案及C案都是由外交部規劃? 柯次長森耀:不一定是A案、B案及C案…… 邱委員志偉:這個規劃內容應該要很嚴謹,但是我看到每天媒體都有相關的路線一報導,包括要到中東某國家停留,然後再飛往布吉納法索和宏都拉斯,還可能飛往聖多美及普林西比,為什麼媒體會瞭解這麼多的方案? 柯次長森耀:事實上外交部也不瞭解媒體為什麼有這麼多的方案。 邱委員志偉:是因為控管問題嗎?而且往往最後出來的方案就是媒體報導的方案,問題出在哪裡? 柯次長森耀:事實上,外交部本身實在是沒有答案,因為我們內部…… 邱委員志偉:因為這是你們做的規劃,所以只有你們能夠知道,如果外界會知道就是你們讓消息流出去的。 柯次長森耀:其實像這些案子我們都有標準作業程序(SOP),而且我們過去也辦了很多這類的專案。 邱委員志偉:好吧!我們先不管這些過程。馬總統出訪的主要目的是參加宏都拉斯總統的就職典禮,新當選的總統與前任總統對於兩岸政策及我國的外交政策的差別點在哪裡?是比較友善還是比以前更惡劣? 柯次長森耀:我覺得他們是同一個政黨,他們對我們的關心是同樣的,目前我們看起來應該是友善的。 邱委員志偉:比前任總統更友善?他們有沒有具體的說法與作法,讓外交部覺得他是具體對臺灣比較友善的? 柯次長森耀:因為總統當選人在之前當國會議長時,曾經來臺訪問過,就當時的表現來看,我們認為他們對我們的關心與情誼是非常好。在他當選總統之前,事實上我們的駐館一直跟他保持著很好的關係,所以我們認為…… 邱委員志偉:曾經有這種說法,那時候前任總統要把駐臺使節downgrade對不對?他們不派大使來。 柯次長森耀:當時是因為個人的原因才把他調回去的。 邱委員志偉:但後來他們也沒有派大使,那麼這次他就任總統之後會不會派大使? 柯次長森耀:我們一直都有把這方面的看法、立場告訴對方,而對方在就職以後可能就會派大使。 邱委員志偉:是不是因為拉警報了,馬總統這次才要出訪?否則在過年前總統出訪是比較例外不常見的,因為在過年前有各項民生物資的準備情形,還有很多活動都在過年前舉辦,而馬總統在過年前出訪,時機上是比較敏感,是不是因為我們跟宏都拉斯的外交已經拉警報了,或者已經惡化了? 柯次長森耀:我們並沒有收到惡化的訊息,事實上是因為對方曾經正式給我們邀請函。 邱委員志偉:還是馬總統要出國避風頭? 柯次長森耀:我想外交和國防都是總統所重視的,如果有這樣的規劃而且總統也願意利用這個時間到我們的邦交國訪問的話,只要總統府有做這樣的最後決定,外交部會全力以赴來辦理。 邱委員志偉:所以目前臺灣跟宏都拉斯的邦交是穩定的?在未來馬總統親自參加宏都拉斯總統就職典禮之後,兩國的外交關係就有可能改善或提升? 柯次長森耀:我們非常審慎樂觀的認為,我們跟宏都拉斯的關係是好的。 邱委員志偉:但是他們還是沒有要停止在中國設立商務或經濟辦事處。 柯次長森耀:如果不涉及官方的關係,事實上有些非官方的經貿辦事處,他們本來就有這個意思要去設置。 邱委員志偉:所以宏都拉斯不會是下一個甘比亞?還是有可能是下一個甘比亞,但可能性不大? 柯次長森耀:目前我們認為沒有這個可能。 邱委員志偉:聖多美呢? 柯次長森耀:目前聖多美應該也不可能是下一個甘比亞,因為他們……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這次馬總統要特別訪問聖多美? 柯次長森耀:在上個月(11月),聖多美總理有率團來臺,親自將該國總統的邀請函送給馬總統,希望在馬總統方便的時間到聖多美訪問。 邱委員志偉:這個時間點的必要性、急迫性好像並不是那麼急迫,我一直聯想到是不是和聖多美的外交拉警報或者出現其他的狀況,使得總統必須親自去一趟?為什麼你們會提出這個行程? 柯次長森耀:事實上並沒有委員所說的情形,就是我剛剛跟委員報告的,聖多美總理來的時候,事實上他有…… 邱委員志偉:也有很多總理來啊!不止是聖多美總理,幾乎每個月都有很多的參訪團,總統也收到很多的邀請函,為什麼要去聖多美訪問?所以不禁讓我覺得,我們與聖多美的外交關係是不是搖搖欲墜了? 柯次長森耀:外交部並沒有這樣的資訊。 邱委員志偉:你能不能承諾,我們與聖多美沒有外交上任何的問題? 柯次長森耀:目前兩國關係不算正常。 邱委員志偉:目前沒有,那日後有沒有外交問題? 柯次長森耀:很抱歉!因為這是比較假設性的問題,但是目前我們就現有的22個邦交國都有在注意…… 邱委員志偉:事出必有因,為什麼你們會建議這個方案,為什麼參訪聖多美而不是其他國家?一定有其背後的原因,這個原因也許是基於國家安全因素、國家機密,你不方便透露,但是如果透過馬總統的參訪,能夠穩固我國與聖多美的邦交,我覺得還是要予以肯定 柯次長森耀:謝謝委員。 邱委員志偉:你可以確定我們與聖多美目前沒有任何的風吹草動或者隨時會響起的警報? 柯次長森耀:我們審慎認為目前並沒有這方面的問題。 邱委員志偉:你不是用「樂觀」而是用「審慎」一詞,所以代表還是有一些風吹草動。我們是有一定的敏感度,任何外交決策一定有其背後的因素,而且這個因素很複雜,今天早上我看到報紙後感覺到是不是我們與聖多美的外交關係也有問題。 另外,巴爾幹半島的科索沃同意給我們90天的免簽,但是必須先通報其外館,如果國人要去該國是要通報哪一個外館? 柯次長森耀:現在如果能夠透過匈牙利辦事處來處理通報的事情會比較好一點。 邱委員志偉:你要讓國人知道去科索沃究竟要與科索沃駐哪個國家的外館通報,通報程序為何?你只說要通報,但沒有提到後續事宜,我有許多朋友要去科索沃,因為現在免簽,但是也沒有那麼簡單,還要經過通報程序。 柯次長森耀:我們有把相關的通報、應該通報哪個地方通知出來,我們在那部分可以再加強。 邱委員志偉:在外交部的網站上有嗎? 柯次長森耀:有,甚至我們在發布的新聞稿上都有提到。 邱委員志偉:另外,整個巴爾幹半島是塞爾維亞比較難以突破的,塞爾維亞在巴爾幹半島也是比較具有影響力的大國,我覺得尋求正常的外交系統來跟他們互動可能有一定的限制與困難,但是你們可以透過其他的管道,例如文化的外交、經貿的外交或學術的外交來從旁突破,所以我覺得你們應該思考一個戰略,結合其他部會,包括教育部如何透過學術合作,或透過文化部,如何向塞爾維亞推廣臺灣文化,所以如果用傳統的外交手段無法克服時,你們應該把框架打破,去思考其他方式。你們的東歐小組一定要有實際的作業目標及年度的工作目標,今年一定要突破與塞爾維亞的關係,因為整個歐洲只剩下塞爾維亞嘛,是不是? 柯次長森耀:是。 邱委員志偉:外交工作很重要,臺灣的情況特殊,在國際社會不斷碰到中國無所不用其極的打壓,但是前線的外交同仁一定要有更敏銳的嗅覺,也要有更強的危機意識,這樣才能確保臺灣的國家安全與主權。謝謝。 柯次長森耀:是,謝謝委員。 主席:報告各位委員,現在是11時57分,主席有三點報告:一、主席建議中午不休息,把下午2時30分的會議提前到現在繼續進行,一直到整個議程處理完畢。二、各單位都有準備便當,不需上台備詢的官員可以在坐位上用午餐,不要客氣,只要維持秩序即可。三、如果待會兒委員陸陸續續到來,以致於開會時間拖得太久,主席會適當調整開會時間,也許會休息一、二十分鐘,讓無法用餐的官員能用午餐。現在分發便當,請大家保持會場秩序,謝謝。 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劉副主委,你們最近這幾年編列的利息補貼都不足將近四、五十億元,你們對於利率的計算標準有沒有比照公務人員的利率標準來作調整? 主席:請退輔會劉副主任委員說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主席、各位委員。請問委員指的是哪一方面? 翁委員重鈞:你不知道是哪一方面?就是退除役官兵優惠存款利息差額。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這部分現在我們總共還積欠72億多,剛才行政院主計總處…… 翁委員重鈞:是總共積欠這麼多,還是101年度積欠這麼多?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是累積積欠。我們今年已經…… 翁委員重鈞:你的意思是審計部的決算報告錯了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沒有,在103年度的預算,我們一方面也揭露了我們的負債,大概還有72億多;101年度我們確實沒有揭露。 翁委員重鈞:沒關係,這個等一下我再問。你們有沒有隨同公務人員的調整而做調整?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18趴是固定的,但是要補貼部分的14%點多,可能會隨著利率…… 翁委員重鈞:有沒有調整?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有調整。 翁委員重鈞:你可不可以把你們調整的計算情形讓我們瞭解一下?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可以,會後可以提供。 翁委員重鈞:我看到在整個決算裡面,你所報告的是補貼到完,最多就是18趴。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就是固定18趴。 翁委員重鈞:公務人員有調整之後,退輔會的部分有沒有調整?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所謂調整是指外面利率變動,我們這裡的補貼部分也會有些變動。 翁委員重鈞:我覺得你講不清楚。其次,你們少編的部分,有沒有跟台銀處理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我們都是根據預算程序來辦理,現在行政院主計總處已經準備在4年內將我們積欠的72億慢慢補回來,103年度已經多編了17億9,200萬。 翁委員重鈞:我要請教你,你跟台銀有沒有清算過?台銀是怎麼處理的,你知道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這方面台銀怎麼作業,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們積欠多少,台銀會告訴我們。 翁委員重鈞:我請問審計長好了,你看台銀預算他們到底是處理了沒有?有沒有表達出來?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退輔會部分,因為長年來…… 翁委員重鈞:你不要跟我講這麼多,到底他們欠台銀的部分,台銀的預算有沒有表達?決算裡面有沒有處理?你叫我們審查決算,他們這樣到底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各機關積欠台銀的利息,我們長年來一直都有督促,要從源頭…… 翁委員重鈞:你追溯,我都同意,欠錢本來就要還,我的意思是在決算審定數裡面有沒有表達? 林審計長慶隆:各機關必須要在決算書裡面做一些揭露,看他到底還有多少。 翁委員重鈞:我剛才請教他的部分,就是關於18趴,在公務人員調整後,有沒有隨同調整? 林審計長慶隆:退休人員要支18趴,台銀那裡有一個計算數,看差異是多少,然後要做一些調整。 翁委員重鈞:我看他們大概是沒有調整。 林審計長慶隆:這幾年利息都沒有大的變動。 翁委員重鈞:所以都沒有調整,立法委員審預算、審決算,沒有這麼草率、也沒有這麼離譜的。台銀還講到,對於國防部主計局的同袍儲蓄會也負擔了政策性補貼,請問這部分的預算與決算是怎麼處理的?你們的法源在哪裡?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已在90年時納入生產服務作業基金,所以充分表達在生產服務作業基金的決算裡。 翁委員重鈞:你們在台銀負擔的部分,是怎麼處理? 陳局長麒:台銀在91年跟95年…… 翁委員重鈞:他們的預算書裡面表達說,每一年幫你們同袍儲蓄會負擔將近2億的利息補貼。 陳局長麒:沒有,現在完全沒有,從95年以後,台銀沒有拿一毛錢的作業費給基金。 翁委員重鈞:根據公文,103年度在這部分有增加,怎麼會沒有? 陳局長麒:委員的意見非常深入,這可能要由台銀來答復,目前在我們基金決算裡,他們沒有提供任何一毛錢給同袍儲蓄會。 翁委員重鈞:你在國防部負責什麼業務? 陳局長麒:我是主計局局長,同袍儲蓄會是由我下面的財務中心在負責。 翁委員重鈞:不是你在騙我們,就是台銀在騙我們。 陳局長麒:我可以在此向委員保證,我們…… 翁委員重鈞: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103年度額外增加差額的利息費用是1億8,750萬,怎麼會沒有? 陳局長麒:委員講的是息差,跟同袍儲蓄會沒有關係。 翁委員重鈞:他們寫的就是同袍儲蓄會的利息補貼。審計長,這個決算審不下去了。 陳局長麒:不會,報告委員,在國會殿堂之上,我們非常尊重委員,不會有這樣的狀況。但是台銀的部分,可能要由台銀答復,現在從所有資料顯示,基金裡面沒有一毛錢是台銀貼補的,我在此跟委員很明確的回答。 翁委員重鈞:台銀預算寫得清清楚楚。審計長,很多利息補貼都是叫台銀出,台銀是要直接付掉才對?還是應該把盈餘繳庫後,再從預算裡面編給台銀?這兩種方式,哪種才對? 林審計長慶隆:目前在一定比率是由台銀自己負擔。 翁委員重鈞:我是問你哪種方式才對?你們不要認為我們立法院對預算、決算都看不懂,你們隨便編,我們就隨便審。我今天只是隨便找幾個問題來問你們,這種事沒有這樣搞的。 林審計長慶隆:這個18趴有它的歷史因素,特別是這些存款…… 翁委員重鈞:歷史因素是另外一個問題,我請教你的是預、決算是這樣編的嗎?另外才考慮到這些利息補貼的社會觀感跟法源根據在哪裡、到底是不是合法?這是兩個問題,一個是預、決算的審議,一個是政策性的利息補貼到底對不對,這是兩碼事。我真的看不下去了,今天你們列席,就要好好把資料看好,如果沒有辦法回答,就不要來列席。 我再請教劉副主委,關於榮工處的清理,到目前為止,還有多少件沒有完成進度?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今年榮民公司清理的進度是稍微有些緩慢。 翁委員重鈞:你告訴我還有幾件?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關於件數,我答不出來,但我會給委員一個…… 翁委員重鈞:你答不出來?決算書都出來了,你還答不出來?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目前的狀況跟決算應該是不太一樣了。 翁委員重鈞:決算書是你們寫的,你告訴我有改進,現在改進了多少?還剩下幾件?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我請王董事長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榮工公司王董事長說明。 王董事長央城:主席、各位委員。用金額來算的話,我們完成百分之三十幾。 翁委員重鈞:你們當我們立法委員是老牛拖車,都沒有關係嗎?你們答應立法院的進度、你們提出的清理計畫,到現在才完成百分之三十幾。預、決算如果有超過百分之二十未執行的話,是要處分的,你們的執行程度這麼差。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我們會檢討,但是整個清理進度,行政院已經核定我們…… 翁委員重鈞:你告訴我,何時將進度完成?你們什麼時候來答詢,我都會追著你們問。究竟何時要完成?何時可以趕上進度?你答應我之後,下次質詢時,我就要照你今天告訴我的來進行追蹤。 王董事長央城:行政院是核定我們在103年12月31日完成。 翁委員重鈞:那是其中一部分,是你們的財務計畫,而不是有關清理、結束的計畫。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實際執行跟這個一定會有落差,譬如我們的程序都完成了,把要標售的土地、要標售的資產都做了,但實際上沒有人來應這個標,我們也沒有辦法。 翁委員重鈞:我坦白跟你講,榮電已經發生倒閉事件。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是,我們覺得很遺憾。 翁委員重鈞:不要講遺憾,就是一堆爛帳,你們再這樣下去,我看我下會期可能要改參加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因為你們太過離譜了。我以前就講過,榮電公司去標到代為處理榮民醫院的醫療廢棄物,結果卻轉包給民間,你們是在拿回扣。你們如果沒辦法做,要找下包廠商的話,也不要造成地方的危害嘛!轉包給一個沒有專業的公司,在地方上搞廢棄物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搞到最後,榮電公司倒閉,現在還積欠員工的退休金及資遣費用將近1億9,000萬,我不知道你們到底是怎麼處理的,國家資產就是這樣搞掉了。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我們的安置基金已經編列…… 翁委員重鈞:今天的預、決算如果是這樣處理,我要在這裡守著,等大家來表決。 主席:你們趕快找時間跟翁委員溝通、說明。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鎮湘、陳委員歐珀、鄭委員天財、陳委員淑慧、陳委員亭妃、蕭委員美琴、李委員桐豪、蔣委員乃辛、楊委員應雄、孔委員文吉、吳委員育仁、李委員昆澤、賴委員士葆、廖委員正井、楊委員麗環、盧委員嘉辰、黃委員偉哲、黃委員昭順、江委員啟臣、呂委員學樟、邱委員文彥、黃委員文玲、蘇委員清泉、簡委員東明、葉委員津鈴、楊委員瓊瓔及林委員佳龍均不在場。 請許委員忠信發言。 許委員忠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軍校學生如果退學,必須要賠償,在國防部101年度的決算評估報告裡提到,現在有8.7億的賠款尚未追償,為什麼會有這種怠惰的行為? 主席:請國防部夏副部長說明。 夏副部長立言:主席、各位委員。大部分的追討都已經取得債權,實際上…… 許委員忠信:債權本來就有,他一退學,就有債權。在追討方面,為什麼不去執行查封財產?這要拖到什麼時候? 夏副部長立言:取得債權是我們的第一步,接下來就是要強制執行他的財產。 許委員忠信:這件事從民國92年一直到現在,已經累積8.7億,如果我們不趕快處理,慢慢就會超過時效,因為這個的時效是15年,到時候就不能追索,成為自然債務,所以這件事不能拖。現在財政吃緊,國防部是否可以加緊替國家彌補這個漏洞?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在積極追繳,我們會繼續有積極作為。 許委員忠信: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募兵制鐵定失敗,因為這麼多軍校生都是志願服役的,受了國家栽培後卻離開,累積8.7億的賠款。其次,關於志願役的招募,100年的達成率是50.31%,101年卻降成47.24%;101年的GDP成長率比100年還差,在經濟情況比較不好的時候,所招募志願役的兵竟然比經濟較好的時候還少。所以募兵制鐵定會失敗,從以上這兩點就可以看出,副部長的看法如何? 夏副部長立言:募兵制到目前為止是受到一些挫折,所以我們往後延展到105年,在這中間的過程中,我們針對過去沒有做好的原因做了一些改進,譬如待遇的改進、未來退輔的改進、在營生活的改進,另外…… 許委員忠信:今年募兵的達成率只有3成,你看,從5成降到4成,現在是3成,所以募兵制鐵定失敗。本席幾個月來一再強調應該恢復徵兵,我們臺灣有強敵在鄰,跟南韓、以色列一樣,沒有採用募兵制的安逸生活可以過。本席從退學賠款累積這麼多及志願役的比率一直下降這兩點,就可以看出來。 夏副部長立言:關於今年比率比較低的原因,是因為本來在103年就要達到募兵標準,後來延展兩年,所以我們今年訂定的標準比較高。 許委員忠信:這是馬英九講的,說什麼標準設得太高。 夏副部長立言:不是那個標準,是我們原來要達到的募兵標準比較高。 許委員忠信:馬英九講的話不要聽太多,只要憑你們的專業去做事就對了,這是我在立法院一直跟公務人員拜託的,憑你們的專業做事,馬英九的話不要信太多,「將帥無能,累死三軍」,這就是明顯的寫照。 接下來請教劉副主委,退役官兵都有18趴的優存嗎? 主席:請退輔會劉副主任委員說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主席、各位委員。不一定,要服役滿20年且領月退者,或是一次退者才會有。 許委員忠信:現在人數及金額各為多少,為什麼在預算數中都看不出來呢?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103年度的十八趴是補貼194億,人員大概有十幾萬。 許委員忠信:針對募兵制招募進來的人員,將來有沒有規劃他們能夠享有十八趴呢?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十八趴在民國86年就已經停止了,在新制退撫中也沒有了。 許委員忠信:你們絕對不能用十八趴來招募,由於國防部的前門打不開,也募不到兵,就想開後門以優渥的退撫措施來鼓勵。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這不算是後門,我們是用分類分級的方式給他們做一些輔導,而輔導也是有年限的…… 許委員忠信:你們走的就是後門,用優惠就是打開後門,本席很怕你們用十八趴去招募啊!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沒有,這一點還請委員放心。 許委員忠信:時代所造成的不公平已經很難處理了,千萬不要再製造更多的不公平。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早就沒有了,連正式服役者都沒有了,何況在民國86年也已經停止了。 許委員忠信:我個人對國防及外交是最支持的,不要以為我是台聯黨,就認為我們會對軍公教不公平,沒有這種事情啊!我對國防及外交很少去刁難,因此你們必須去檢討募兵制的問題,而不是從退撫的制度去提供優惠。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是,謝謝。 許委員忠信:中研院預測今年的GDP是1.8%,明年也只有2.89%,現在就主計長的專業而言,你覺得這樣的預測比你的還準嗎?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尊重每個預測機構,因為這都是在不同的時間點,根據不同的相關資訊所做的預測。 許委員忠信:你預測的數值與他們的接不接近呢? 石主計長素梅:多年來,我們預測的趨勢是一樣的。 許委員忠信:如果趨勢是一樣的話,你預測的數值與中研院的數值到底接不接近呢? 石主計長素梅:接近。 許委員忠信:所以你贊同他們的估法?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尊重國內外所有預測機構的預測。 許委員忠信:今年大概會比較準,我對明年的2.89%感到很悲觀。如果是通膨或貨幣供給增加,這使得我們GDP的成長會好一點。然而如果明年要到2.89%,我個人是比較懷疑的。 如果日月光停工3個月或6個月,對我們GDP的影響會怎麼樣呢? 石主計長素梅:這還要評估,不過為了提振景氣…… 許委員忠信:張部長在經濟委員會向我說,他估不出來,他只知道停工3個月就會開始有影響,本席當然就會來這裡請教你。 石主計長素梅:這還需要審慎評估,我們下一次是在明年的2月底會做修正。 許委員忠信:如果是3個月就會開始有影響的話,你認為將會影響到多少百分比呢? 石主計長素梅:這還要評估,委員關心經濟成長,在院裡包括經建會,他們都會會同相關部會,提出相關措施去做努力。 許委員忠信:依你估計的公式,K7廠停工3個月會有多少影響,有到百分之零點零一嗎? 石主計長素梅:這還需要審慎去評估,相關部會也都在努力中。 許委員忠信:經濟部長估不出來,主計長也估不出來,那我們要怎麼辦呢?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下一次會在明年的2月底公布最新的預測。 許委員忠信:這是你的專業,如果估不出來,我們就不知道高雄環保局到底要他們停工幾個月,這總是要看其對經濟的影響為何,還有改善的情況等來做綜合考量。現在連最專業的您都估不出來,我們到底要讓他們停工3個月、4個月或5個月,難道都無法預先去估計嗎? 石主計長素梅:相關影響都要審慎去評估,下一次我們會在明年2月下旬更新相關的預測值。 許委員忠信:你對今年的預估都失準了,加上今天本席請教你,你也都不講,我已經請我的辦公室,對主計總處的預算提出很多凍結及刪除的案子。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要審慎評估,因為每一季我們都會根據國內外最新情勢及相關資料去做預測,下一次會在明年2月下旬…… 許委員忠信:今天本席來請教你,有關日月光K7廠被停工3個月,將會影響到多少GDP的百分比,可是你都不願意向本席講啊! 石主計長素梅:現在我手上沒有資料,而且我們還要審慎去評估。 許委員忠信:本席就好好去寫刪除預算的案子。謝謝。 主席:請你們找時間儘快去與許委員溝通。 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聯席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現在進行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審查項目,並一併宣讀委員提案。 「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審查項目 (1)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查報告單位決算部分: 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國防部 國防部所屬(含國家安全局) 僑務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2)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附屬單位決算營業基金部分: 已結束事業收支─榮民工程公司 (3)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附屬單位決算非營業特種基金部分: 作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4)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委員提案: 一、決議 外交部「國際合作」科目近年預算執行情形,97-101年度均約有24%至36%不等之保留數,且累計賸餘或減免、註銷金額占預算數高達10%以上。國家財政日益困窘之際,外交部匡列高額預算後,卻未能有效執行,不僅排擠其他政事預算之安排,亦不利國家整體資源之配置。爰要求主計總處及外交部,應視實際執行能量,審慎規劃預算配置;針對相關國際合作計畫之不確定性,並應研議採取分年編列預算方式辦理,俾免造成預算之不效率。 提案人:吳秉叡  李應元  蕭美琴 二、 鑑於募兵制推動在即,為避免士官兵之軍中訓練與其退伍後之就業產生斷層,建請國防部儘速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商,重新檢討現行退伍輔導制度,改以於官兵服役期間,即針對其專長,擬定後續之退伍就業輔導規劃,讓青年從軍後,即可看到未來軍中專長與民間就業銜接之職涯發展遠景,進而提高青年從軍意願。 提案人:李貴敏  李應元  盧秀燕 二之一、 國防部基於國有土地活化利用,應積極配合台中市政府共同開發太平區吉祥段0002號地段,興建國民運動中心,該地號上之原陸軍副供站及政戰局之福利站因參與共同開發,或可留於原址共同使用,或與台中市府交換土地,另遷新址,使國家土地資產發揮最大效用。 提案人:盧秀燕  羅明才  李應元 三、決議 案由:101年度國家安全局(以下簡稱「國安局」)預、決算仍循往例寄列於國防部,其中公開預算歲出部分9億3,082萬5千元、決算9億1,463萬4千元係以「情報行政」業務計畫寄列於國防部所屬單位預、決算內;歲入部分,101年度編列預算數251萬3千元,決算實際數859萬7千元,亦列於國防部所屬項下。至該局機密預算則以「定遠專案」代號寄列於國防部機密預算內;此種寄列預、決算方式,違反依法行政原則。經查:國安局與國防部兩者間無隸屬、管轄關係,且早已修法刪除寄列法源,本應依法單獨編列單位預算及決算;該局為達隱匿目的,歷年來均將公開及機密之歲入、歲出預、決算寄列於國防部所屬項下,預、決算編列方式與組織定位顯有扞格,不符體制亦有違反依法行政原則之嫌,允宜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妥為適法之處置。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 四、 僑委會101年度獎補助費決算數2億8,178萬元,其中政府機關間之補助251萬8千元、對外之捐助1億3,185萬7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776萬3千元、對學生之獎助5,327萬5千元、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3萬6千元、獎勵及慰問112萬元、其他補助及捐助7,521萬1千元。經查:僑委會獎補助經費支用情形一向透明度不足。雖該會表示未便將對外捐助情形資料公開,係因涉及反制中共統戰策略之運用,避免中共瞭解輔導海外僑團之具體做法與資源分配。然查其101年度獎補助經費決算數中,「對外之捐助」以外用途科目決算數與該會對外揭示「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所列補助金額仍不符,該會應就差異原因提出說明;此外,該會歷年對外捐助經費占獎補助費科目總額比率高達45%以上,允應就對國外捐助預算執行情形,研議適切之公開方式,俾符相關規定,並利外界監督。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 五、決議 退輔會101年度「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編列「退除役官兵優惠存款利息補貼」預算175億餘元,而實際發生數高達247億餘元,截至101年底止,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補貼尚欠台灣銀行72億餘元,然退輔會之預、決算書均未予揭露該利息補貼債務。為利中央政府債務控管,爰要求退輔會俟後應於預(決)算中明確揭露利息補貼債務餘額;並請審計部針對退休(職)及退役之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利息補貼情形加強查核,於年度決算審核報告中充分揭露。 提案人:吳秉叡  李應元  蕭美琴 六、 退輔會多年來積欠台灣銀行之優存利息補貼債務高達72億元,主計總處預計分四年編列經費償還,然退輔會公費就業榮民凋零人數每年約5千人,預算繳庫約十億元。 主計總處應將退輔會繳庫之預算,優先償還積欠台銀利息補貼,以免退輔會背負欠債之名聲,主計總處亦應協助各部會儘速健全財務。 提案人:盧秀燕  費鴻泰  薛 凌  蔡正元  李貴敏 七、決議 國軍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主要執行第一、三、四、五作戰區老舊營舍之搬遷及整建工程,101年度預算編列1億1,805萬1千元,加計上年度保留數8億4,109萬9千元,執行結果,實際執行數10億2,348萬3千元,執行率65.64%,未及7成,執行績效欠佳。整體而言,近5年可支用預算執行率除97年度及101年度外,餘均未及5成,執行績效欠佳,致截至101年12月底預算保留數仍高達4.1億餘元。依決算書所載,在於部分營區或因天候不佳施作延宕(北五堵營區、紅柴林營區),或因承商施工涉有不法疑義刻偵辦中(福西營區),致影響工程進度,編列預算無法如數支應。另依該基金提供資料,截至101年底止仍有多數營區整建計畫仍在規劃設計階段,以砲兵關廟校區為例,計畫總經費56.49億餘元,計畫期程100年度至106年度,執行迄今2年之久,因尚在辦理土地徵收,致目前仍在規劃設計階段。 綜上,預算為政府施政之具體表現,必須透過嚴謹之預算籌編程序,以提昇計畫執行續效。老舊營舍整建計畫近5年執行率均未及7成,預算保留偏高,督管成效有待積極檢討,應於三個月提出改進計畫並向本委員會報告。 說明: 老舊營舍整建計畫歷年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當年度決算數 當年度執行率 上年度保留數 奉准辦理數 當年度預算數 合計 97 208,925 0 1,426,117 1,635,042 818,652 50.07 98 806,845 0 1,081,182 1,888,027 847,785 44.90 99 350,320 0 507,076 857,396 302,828 35.32 100 435,518 0 645,970 1,081,488 212,820 19.68 101 841,099 0 718,051 1,559,150 1,023,483 65.64 ※註:1.資料來源,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各年度預、決算書。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翁委員重鈞:今天審查國防部、退輔會、外交部及僑委會等決算報告,剛才本席與審計長有討論一下,我認為在處理上是有一些問題,尤其是利息補貼的部分,而且處理的程序好像也不是這樣。另外,針對國防部及退輔會的部分,你們應該提供更為詳細的資料,現以國防部之國軍同袍儲蓄會為例,他們向我做的解釋與台銀在預算上的表達還是不一樣的,他們也認為要向台銀反映。本席請他們再提供詳細一點的資料,當然我並不是要為難大家,可是決算的審查也不能這樣草率。 其次,利息補貼的部分也必須做解決,政策面是十三趴、十五趴或十八趴,這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但在預算編列上要如何處理,還有要如何去進行審核呢?我認為都必須進行充分的溝通才對,如果你們要直接列為費用,而我的看法就不是這樣,這不是他們的業務,為什麼要列為費用,何況還要忠實表達他們的營業盈餘或虧損,該繳庫的就要繳庫,而各單位該去編列利息支出的部分,他們才有需要去編列,比如銓敘部或退輔會等。至於,退輔會積欠的部分要如何表達,這也要講清楚。如果每年都這樣做的話,你們好像以為立法委員什麼都不懂一樣,並不是我們不懂,而是我們不想講而已。本席認為你們這樣做實在很不好,希望你們充分準備一下,等我們將這些資料好好看一下之後,再來進行處理。 主席:翁委員畢業於台大會研所,他已經在本委會好多屆了,所以是真正的內行者。今天翁委員不是在針對誰,他談到的是制度性的問題。剛才翁委員特別提到國防部及退輔會的部分,你們趕快去與他溝通一下,我們先將這部分擱置,等一下再回頭來處理。 現在處理第一案,本案是研議案,是否照案通過呢? 石次長定:最後一句話「並應研議採取分年編列預算方式辦理,俾免造成預算之不效率。」建議改為「考量研議採取分年編列預算方式辦理,以提升預算之執行率。」 翁委員重鈞:我們對你們太客氣了,本案不應該這樣處理。你們每年編列國際合作的案子大概有79億,可是每年度及歷年來的預算保留數卻非常之高,到了101年度還有二十幾億左右。歷年來有關註銷、減免的也都是一堆,這代表你們在編列預算時,真的是有不夠確實的地方。 另外,國際合作的項目有這麼多錢,我們也沒有看到相關的詳細資料,今天如果要通過,本席是反對的,所以要叫委員來表決。 主席: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應元:剛剛次長說後面那樣改,我可以接受,但是前面的部分是一種期待,就像召委也認為一唸就覺得很順啊! 「考量」和「研議」其實滿接近的,應該就是立法院對你們的期待,你們逐步來處理嘛!其實意思是一樣的。這句話應該沒有問題。後面「執行率」的部分我可以接受,前面「應研議」其實差不多啦!好不好? 石次長定:謝謝李委員。其實現在整個援外預算是打73折在編列,因為我們已經有承諾,而且是分年編列,這部分已經在做了。現在的問題是,邦交國的政局一改變,我們就要依據新政府的執政需求去做,所以很多舊計畫就不能繼續執行,而必須去談新計畫,在這個過程當中,當然會產生很多執行率的問題。但是我想,這正代表我們外交部的執行率很高,不能做的我們就不做了嘛!這樣不是目的正當嗎? 翁委員重鈞:這些都是用公務預算處理,還是轉到基金? 石次長定:都是公務預算。 翁委員重鈞:那你們的基金預算呢? 石次長定:現在都沒有。 翁委員重鈞:機密的部分呢? 石次長定:機密的部分等一下再跟委員報告。 主席:等一下還有一個秘密會議。 翁委員重鈞:機密預算的金額是多少? 石次長定:9億。 翁委員重鈞:我不贊成。你把詳細的執行情形給我看看,我才要審。因為你講的情形和我們知道的不完全符合,但是根據歷年的執行狀況,你們都有大幅的保留、減免和註銷,執行情形究竟如何,我們也都沒有進行考核。 你們不是有一個國際合作基金…… 在場人員:那是財團法人。 翁委員重鈞:可是我們不是每年都有編錢給它嗎? 在場人員:委辦費才編十一、二億而已。 翁委員重鈞:十一、二億還「而已」! 李委員應元:等一下就要審查外交部分的機密預算,那時再一起處理,好不好? 文字上先這樣;這是比較上位的,整個要不要通過的問題,是另一回事,我們先就這個文字進行處理,好不好? 翁委員重鈞:反對啦! 主席:翁大哥,這個要先通過,表示你要嚴審的立場。 翁委員重鈞:我不同意。 主席:第一案保留,待會再回頭討論,以免耽誤時間。 第二案是李委員貴敏的提案,要國防部重新檢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二之一案是本席的提案,…… 李委員應元:我支持土地活化,但是不是一定要興建國民運動中心?要這麼具體地把它…… 主席:他們現在已經在進行了。 現在是這樣,那個營區非常大,剛好就在太平最精華的地方,就像在台北市大安區,可是這麼大的營區裡面只做兩件事情,一個是副供站,一個當福利站,這不是很浪費嗎? 李委員應元:當然、當然。 主席:所以臺中市政府希望能興建國民運動中心,因為那是人口最密集的地方,而且它是希望大家共同開發,譬如這麼大的地方,樓下可以做國民運動中心,樓上維持副供站和福利站,大家共同使用。據我瞭解,現在總政戰局好像認為只要福利站可以在原地繼續使用,就同意共同開發,可是陸軍好像有意見。陸軍有個副供站在裡面,這部分我剛才有請參謀長先去瞭解。 你們這麼大的營區只做副供站和福利站使用,而且太平區又是人口最集中的地方,那不是太可惜了嗎? 夏副部長立言:報告委員,其實我們沒有那麼大的地方,就0.9公頃,大約3到4個籃球場那麼大,共構的空間也不足。 主席:但是如果立體起來,坪效就高了啊! 夏副部長立言:管理上面還有一些困擾,…… 主席:你幹嘛一定要平面占一個地方當副供站和福利站?你就把它立體起來,這就是國家資產活化嘛! 夏副部長立言:可是那樣將來在實際管理上會有一些困擾,副供的時間會和晨間活動的人衝突,大型車輛進出和大型物資搬運也會有作業時間緊絀的問題,另外還有一些安全的問題,譬如晨間作業人車交管不易,擾民的事情也會增加,這是我們陸軍方面的意見。 李委員應元:我建議文字修正一下,將第一行後面的「應積極配合」改為「應積極研議」或「建議應積極配合」,也就是建請的意思。但是召委講的話大家回去要認真思考一下,因為在都會精華區,0.9公頃是很重要、很大的,這樣既可以滿足國防部的需求,也可以和民間共用。總之,和臺中市政府共同研議嘛! 主席:現在臺中市政府有兩個方案,一個是大家共同開發,分層使用,另外一個是他們願意拿土地和國防部交換,問題是國防部都不願意,怎麼樣都不肯,就是要占著那個地方,我覺得很沒道理啦!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贊成交換土地。 主席:你們贊成嗎?協調的時候,你們不是堅拒搬到新址去嗎?副部長說贊成交換,可是下級單位堅拒搬到新址啊! 夏副部長立言:可能是因為當時提供的地點不一定適合。不過我們贊成李委員講的,就是建議我們積極研議和臺中市政府合作。 主席:土地交換只要等值就好了嘛!但是現在官兵都想便宜行事,都想留在精華區,因為交通方便,也不管是不是會造成人家交通動線的困擾。第二,占著國家精華地沒有好好使用,很可惜啦!副供站乾脆搬到成功嶺裡面去不是很好嗎? 李委員應元:我們和副部長也不是第一天認識,他在紐約處理館舍的事情是很有概念的,所以我想是不是就這樣給它通過,但是不要寫得太具體。請問臺中市政府已經決定要蓋國民運動中心了嗎?不然我會建議細節讓他們雙方去談,但是要回報進度。好不好? 主席:就是談不下來,我才要把它做成決議啊! 李委員應元:不會啦! 夏副部長立言:我們會積極地…… 主席:如果這樣,我的立場就會轉成和翁委員站在同一條陣線,對國防部的決算,我有意見。 現在這個案子就先保留,第二回合再談。你們趕快利用時間思考一下。 翁委員重鈞:我請教一下,國防部的副供站全國有幾個地方? 在場人員:三十幾個。 翁委員重鈞:副供站是公務單位,還是營業單位? 在場人員:公務單位,買菜、送菜…… 翁委員重鈞:裡面有沒有在做買賣的事情? 在場人員:我們只針對軍方。 翁委員重鈞:我知道,你們只針對軍方在做買賣。 在場人員:還有海巡單位。 翁委員重鈞:對。這三十幾個副供站的營業情形、營業額…… 在場人員: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它是作業基金,是我們現在…… 翁委員重鈞:你們兩個講的又不一樣了!所以我說這樣要怎麼審嘛!剛剛說是公務預算,現在又說是作業基金,又不一樣了嘛!公務預算和作業基金不一樣耶! 在場人員:這部分…… 翁委員重鈞:你們在這裡講的就不一樣了,為什麼…… 主席:這個問題應該請主計總處來講才對。 在場人員:它是我們的作業基金,所有的預、決算統統都在我們的生產…… 翁委員重鈞:如果是作業基金,我們本來就可以看得到啊! 請問三十幾個副供站的總營業額是多少? 在場人員:這個我們要查一下。 翁委員重鈞:總決算額是多少?盈餘又是多少?每個副供站的盈餘分別是多少?這些事情你們都不知道,就想著預算要通過! 我再請教你們,你們採購時有沒有依據政府採購法? 在場人員:是根據政府採購法在做的啊! 翁委員重鈞:確定嗎? 在場人員:現在所有的作業就是限定國軍官兵在用,…… 翁委員重鈞:有沒有根據政府採購法啦!你們要說清楚喔!如果我查出沒有根據政府採購法呢? 在場人員:現在的作為是按照政府採購法。 翁委員重鈞:如果有人沒有按照政府採購法的話,怎麼辦呢? 李委員應元:針對這個部分,主計和審計人員有沒有要補充的? 請問兩位首長,他們有沒有按照政府採購法?你們是否瞭解這個部分? 翁委員重鈞:你們有查嗎?我相信你們沒有去查過啦! 李委員應元:請你們去瞭解一下。 在場人員:是透過農、漁會的推薦…… 翁委員重鈞:所以又不一樣了!你們三個人講三種答案,這樣到底是要我們怎麼審!我們只是不要把你們好好地審,而不是不會審啦!現在你們三個人講的答案都不一樣,一個說是公務預算,一個變成基金預算,而且採購方面的說法也不一樣! 哪個副供站的盈餘最多? 這個問題又沒有答案了。每個問題你們都答不出來,還想要我們幫你們審查決算? 主席:財政委員會是對國家預算、決算最內行的委員會,能進這個委員會的都是幾任以上的資深專業委員,所以只要有提案出來,你們的主計相關同仁一定要趕快研究這個案子的內容,並且把相關資料調出來。今天國防部來多少人啊!一點用處都沒有! 李委員應元:我建議這個案子先保留,請副部長交代同仁,馬上把副供站這麼簡單的事情查清楚,10分鐘以後報告一下就可以處理了。 主席:先處理第三案,本案是要國家安全局提出檢討報告。 王副局長德麟:這個案子10月28日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本局預算的時候,邱委員議瑩等四位委員也有提出相關的案子,事實上內容是相同的。就整個決議來講,是不是可以把最後一句話改成「建議國安局應積極推動預算獨立編製,並於104年度起依法獨立編列單位預算」?因為這和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提案是一致的,我們當時回應都可以。 李委員應元:可以啦!這樣更具體嘛! 主席:翁委員沒有意見喔? 翁委員重鈞:有意見啊!怎麼會沒有意見? 明年開始的意思就是我們今年不能要求你,明年你們才同意嗎? 王副局長德麟:這牽涉到相關法制和制度面的問題,事實上現在機密預算只能編在兩個單位…… 翁委員重鈞:公開的部分是9億多,秘密的部分是多少? 王副局長德麟:34億多。 翁委員重鈞:你們都寄在國防部下面? 王副局長德麟:因為現在只有兩個單位可以編機密預算,而且事實上我們也…… 翁委員重鈞:主計長和審計長都在這邊,請問預算和決算這樣編對不對?如果不對的話,今天要我們怎麼認列你們的決算審定數?要怎麼讓你們通過?如果你們兩個跟我說這樣編是對的,我就沒有意見;如果不對的話,今天要我通過我就不要通過嘛!總不能不對還要我認列! 你們兩個講,這樣編對不對?如果正確,我就沒有意見,就讓它通過。到財政委員會來,不要便宜行事啦!你們要把東西準備好嘛!我們支持你們的預算和決算是讓你們好做事,不是我們不懂。我要再強調一次,不是我們不懂,而是要讓你們好做事,不要給你們方便,卻被你們當成隨便!只是這樣啦!不然你們還以為我們都不知道!太離譜了。 王副局長德麟:我跟委員報告,…… 翁委員重鈞:我要他們兩個來說明,我認的是他們兩個,他們兩個說合法就通過。 主席:你們104年度確定有辦法獨立編列預算嗎? 王副局長德麟: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主席:是可以,還是只是努力的方向而已,如果只是努力的方向,就是不一定喔! 王副局長德麟:因為有一些要協調立法院、行政院、財政部、審計部…… 主席:立法院不需要協調,是我們要求你們。 現在這部分已經沒有法源,過去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時候,因為有寄列的法源,所以可以寄列,可是現在已經沒有法源了。我們講立法院、立法院,國家法制最重要的就是要依法行事,如果已經不可以寄列了,你們還寄列,那就是違法啦! 王副局長德麟:我們還是要協調相關部會…… 主席:主計長和審計長都沒有表示意見也很奇怪啊!違法的事情都可以齁! 翁委員重鈞:越審氣氛越差啦! 李委員應元:審計長,今天是你表現的時候。 翁委員重鈞:不要審了啦!越審氣氛越差。我已經說過,你們說可以我才會讓它通過喔! 王副局長德麟:我可不可以再補充一下? 翁委員重鈞:我在立法院第七屆了啦!我都可以讓你們通過,但是這個問題二十幾年來你們都沒有改進! 王副局長德麟:我們原來是希望立法院成立一個情報監督委員會,所以如果現在要我們單獨編列的話,我不曉得是哪一個委員會要來審我們的預算。我們也是考量到這一點…… 主席:立法院還是維持八個委員會啦! 這樣好了,我替你講幾句話。因為法源是這兩年才改變的,如果你可以保證,104年度就可以開始依法獨立編列預算,不再寄列在國防部項下的話,在這一、兩年的過渡期,大家就讓你們便宜行事,但是如果你說104年度也不一定,每年都要處在這種違法狀態的話,就變成是立法院失職啦!所以,如果你保證明年匡列預算時就單獨編列相關預算,不再寄列在國防部項下的話,我這一、兩年讓你便宜行事還有點道理。所以你們可不可以保證呢? 李委員應元:主計長對這樣的事情都沒有意見? 王副局長德麟:我們來協調,然後把協調狀況跟委員會報告好不好?因為要協調財政部、大院等相關單位,我們會把協調狀況…… 主席:這不是財政部,而是主計總處啦!主計長就在這裡啊!你要依法行事他最高興了,你怎麼會要協調他咧?你不依法行事,他最難堪了,因為主計長等於是國家的總帳房,他竟然容忍你們違法編列,所以,他不是你要協調的人,而是要督導你的人。你們沒辦法依法行事,他最尷尬了,因為政府自己帶頭違法。如果你能保證,我就幫你說幾句話,跟翁委員求個情,讓這兩年過渡一下。如果你104年度也不能做的話,那不是很奇怪嗎? 主計長,你會不會要求他們104年度就要開始單獨編列相關預算? 石主計長素梅:我想這個部分還是要請他們檢討一下,我們也希望他們檢討看看。 王副局長德麟:我們會檢討,然後把協調狀況跟委員會報告。可不可以這樣? 主席:翁委員,好不好? 翁委員重鈞:你應該問他們有沒有辦法做,不要只問我可不可以。如果有辦法做,這個案子通過才有意義。每次都讓他們過,過了以後,他們又說依法要如何、如何,難道我們審預算都不必依法? 李委員應元:我想在進入預算審查的時候再處理這個案子,因為這牽涉相關的機密預算,你們等一下說明一下,好不好? 主席:好,第三案先擱置。 接下來處理第四案,這是有關僑委會的案子。 陳副委員長玉梅: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午安。僑委會的補助經費已經從100年的1億6,000萬元逐年下降,現在只剩下1億2,000萬元。其實大家都非常清楚目前中共對於僑務工作的著力支撐,雖然現在我們對於僑社、僑團補助的經費有限,但是對於各位僑社、僑團的平衡性卻非常注重,而且已經按照立法院的決議,從101年的第4季開始,把可以公開的資訊都公布在網站上。另外,針對某些資訊,考量到中共的因素,以及各社團之間彼此競合的關係,包括文教團體、台商團體,只要能夠公開的,我們都已經公布在網站上。至於其他的部分,如果委員有需求,我們會由專人送達委員會的研究室供委員參考。謹作以上補充說明,懇請委員就公開資訊的部分能夠有所諒解,如果有任何需求,我們會請專人說明。謝謝。 李委員應元:謝謝陳副座的說明。這個案子其實只是一種建議的方式,所以我建議還是照案通過。對於僑委會具體改善的部分,我們願意肯定。 主席:陳副委員長不用緊張,因為這個案子只是建議「研議」而已,與你們的方向不謀而合,因為你們也在研究中。 陳副委員長玉梅:我們正在執行當中。 翁委員重鈞:提案中提到,「對外之捐助」以外用途科目決算數與該會對外揭示「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所列補助金額仍不符,意思是你們的決算數與季報表裡面的內容是不一致的,這會有問題,所以你們應該把為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做一個對照表出來給我們看。我擔心這個案子通過之後,你們現在沒有意見,但是將來對你們會有影響,是哪一個部分欺騙立法委員?我們不知道。 陳副委員長玉梅:報告委員,我們不敢欺騙。向委員補充說明,這個部分會有落差、差異,是在於之前在僑民經濟補助方面,有些部分確實不是很方便公開,如果委員有需要了解的話,我們會請專人送達。我們現在都有製表出來,在這個表裡面有一部分會有落差,就是剛才向委員說明的,可能比較不方便公開。就不方便公開的細目,如果委員有需要的話,我會請同仁專程送到委員辦公室供委員參考。 翁委員重鈞:我們要看一看。 陳副委員長玉梅:沒有問題。 主席:這個案子要撤案,還是…… 李委員應元:沒有,就這樣過。 主席:陳副委員長,提案只是要求你們「研議」,研議的結果也可以是維持現狀。 李委員應元:透明、公開是一個精神。 費委員鴻泰:如果你們覺得你們的資訊都公開了,就回答都公開了就好了,因為這個只是「研議」。我們都很寬的,凡是「研議」,就是「言爾志」。 陳副委員長玉梅:跟委員報告,我們能公開的都在網站上了,謝謝。 主席:好,第四案通過。請把資料提供翁委員及李委員。謝謝。 接下來處理第五案及第六案,這兩案都是針對退輔會,但是內容不一樣,一個要求揭露,另一個則是要求繳回國庫的部分能夠優先償還台銀的利息補貼,這是主計長的問題。 翁委員重鈞:我想問一下主計長,根據退輔會的說法,截至101年為止,退輔會積欠台灣銀行七十二億多元,但是在決算報告第232頁的表裡面,每年的預算數大概是45億元、55億元、52億元、72億元,這是一個遞延數,你可不可以詳細地說明一下整個計算的基礎?比方101年度編247萬元,上年度是遞延多少?當年度發生多少?可不可以再做一個說明? 主席:請退輔會說明一下。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跟委員報告一下,有關優惠利息的補貼,我們在103年的預算數已經揭露我們還積欠七十二億多元,除了今年的需求194億元之外,又增編了十七億九千多萬元,準備在4年之內陸續把積欠的金額補完。剛才的案子通過了,下面還有一個案子,主計總處可能還會有一些回應。跟翁委員報告,從現在開始,我們已經有揭露了。 主席:通過第五案及第六案等兩個案子,你們沒有問題吧?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我們一定會全力朝這個方向來做。 翁委員重鈞:等一下,審計長,他這樣說對嗎?這樣到底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跟委員報告,他們的預算編的不夠補貼,所以我們在審核報告揭露出來,到101年度他們積欠了72億元之多,他們剛才已經報告過,在103年度有增列了十幾億元,預計分4個年度把積欠的部分償還完畢。 李委員應元:對於這樣的做法,你可以接受嗎? 翁委員重鈞:請教一下,現在退輔會積欠了七十幾億元,除了表示願意揭露,並承諾以後會分年度攤還。 林審計長慶隆:分4個年度。 翁委員重鈞:請教你,他們攤還給台灣銀行的時候會怎麼處理? 林審計長慶隆:他們要編預算,比如他們在103年度多編了十幾億元要償還積欠的款項。 翁委員重鈞:營業外收入。 林審計長慶隆:那是台銀。他們在歲出預算編列了以後,就把這筆錢撥給台銀。 翁委員重鈞:他們編預算撥給台銀以後,台銀要如何列帳? 林審計長慶隆:台銀應該是作為一種收入,各機關…… 翁委員重鈞:是什麼收入? 林審計長慶隆:台銀有應收收入。 翁委員重鈞:它的科目是在應收未收款裡面嗎? 林審計長慶隆:除了退輔會,事實上各機關、特別是地方政府積欠台銀很大一筆欠款,台銀在帳目上有做專案的處理。 翁委員重鈞:你告訴我那個科目是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我現在手上沒有資料,應該是應收收入。 翁委員重鈞:好。再請教一下,過去在計算績效獎金的時候,這一筆要不要算績效? 林審計長慶隆:應收收入已經算是當年度的收入了。 翁委員重鈞:盈餘要怎麼算? 林審計長慶隆:盈餘就產生了。 翁委員重鈞:這就算他們的績效了? 林審計長慶隆:如果用權責發生數來處理的話,就是這樣。 李委員應元:帳目上是盈餘,但是現金還沒有進來。 費委員鴻泰:對,都這樣處理,英文叫accrual basis,會計處理都是這個原則。你唸會計的,不是嗎?這個案子沒什麼問題。 主席:退輔會有誠意還錢,還的錢列入台銀的回收帳款以後,好像變成台銀的功勞、盈餘績效,台銀的人員就可以加發幾個月的獎金,這與國營事業人員的獎金是有關係的。翁委員很內行,他一步、一步地推到這裡。這是誰的功勞呢?誰的績效呢?他的問題是這個。是你們主計長的績效?還是審計長的績效? 主席:他們也有損失,我們沒有努力幫他們。他們的催收帳款本來就算績效。台灣銀行透過翁重鈞委員、李應元委員幫他們創造績效,沒有關係。 主席:審計長有在審核報告中揭露,主計長也編錢讓他們還錢,他們都有績效。第五案及第六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七案。這是針對國防部的案子,請國防部提出檢討改進計畫向本委員會報告,有沒有困難? 夏副部長立言:報告委員,沒有困難,不過決算書裡面提了5個案子,其中北五堵營區已經結案;福西營區也結案了;紅柴林營區到明年3月就可以結案;關廟校區現在進行得非常順利;博愛分案預計明年7月份結案,10月份會遷入。這些案子都進行得很順利,是不是需要提出報告?如果要提出報告,我們也沒有問題。 李委員應元:把補充書面報告送過來就好了,好不好?照剛才副部長的說明提出說明,也是回應這個案子的做法。謝謝。 主席:請國防部提出書面報告,表示你們有提改進計畫,好不好?第七案通過。 現在回頭處理第一案、第二案及第三案。 李委員應元:現在就處理機密預算,順便處理這幾個保留的案子。 主席:還是通過第一案、第二案及第三案? 李委員應元:順便處理機密預算。 翁委員重鈞:我反對通過。我要保留。 費委員鴻泰:就這幾個案子,外交部有什麼困難嗎? 主席:不是,是翁委員有意見,他們沒什麼困難。 保留有兩個結果,一個是保留完自動生效,就發生決算數,沒有問題;第二個是在這1年當中,如果你們沒有向翁委員解釋清楚,他反對讓你們自動生效,他也可以拜託主席或其他委員提案繼續處理。總而言之,我們先保留起來,如果你們可以向翁委員說明清楚,他也沒有意見的話,1年後決算就自動生效,沒有意見了。當然,如果你們沒有說明清楚,有一個可能是他在1年生效之前再要求主席處理。為了節省時間,我們先把這3個案子保留起來,請你們找時間向翁委員繼續加強溝通,好不好? 繼續處理本席所提的第二之一案。為了節省時間,主席要帶頭示範,這是我的案子,讓它通過,但是拜託國防部夏副部長、本席及台中市政府積極協調,儘量促成這件事情。至於翁委員要求的資料,麻煩你們提供給他,就是三十多個副供站的資料。 李委員應元:三十幾個裡面有哪幾個有賺錢? 在場人員:實際上它是在統一的會計制度之下,所以是統籌的環境,去年101年的決算數是3億元,費用是2億1,000元,盈餘有將近八千九百多萬元。 剛才委員問到是不是用政府採購法,跟委員報告,我們完全按照政府採購法,其中有六大項目,舉例來說,分別有豬、雞、牛、鴨、羊,按照政府採購法由我們的採購中心兩年編列一次、公開招標;另外,屬於雜項的部分,就分別按照農漁會的相關標準簽立議價的協議,這個部分也是按照政府採購法的特殊條款加以改進。所以我們是完全按政府採購法。 此外,剛才委員問到我們公務機關怎麼跟基金單位都搞不清楚,我們的會計是基金作業,但是整體資源是用附屬單位預算,所以是由陸軍編列一部分公務人員執行這項業務,實際上全貌應該由我來答復,我剛才已經把全部的狀況向委員做一個報告。 翁委員重鈞:你把詳細的資料給我。 主席:把資料給翁委員,好不好? 翁委員重鈞:基金跟公務預算是不一樣的。另外,你們有三十幾個單位,你們與農漁會接觸的機會當然比較多。本席來自農業縣份,對於農民的銷售或農漁會的產品,我們當然希望你們能夠透過副供站多多協助這些很基層的農漁會,有一些政策性的做法。 主席:請你們在會後把資料給翁委員,好不好?請加強溝通。第二之一案通過。 另外還有第三案,有關國安局單獨編列預算的部分,因為法源已經被刪除了,所以他們以後就必須單獨編列預算,有沒有問題?本案就保留下來,你們再與翁委員溝通,好不好? 費委員鴻泰:保留是保留預算案,還是保留法案? 主席:保留這個決議。 費委員鴻泰:你們同意嗎? 李委員應元:我可以接受,但是要具體再改善,有關機密預算的部分,可以在審查機密預算的時候說明有什麼困難。 主席:這個決議保留下來,可以嗎?翁委員已經同意。請問原提案委員,這樣可以嗎?好,按照修正文字修正後通過,請把修正文字給議事人員。 (繼續開會) 主席:經協商,結論如下:第一案保留;第二案照案通過;第二之一案照案通過;第三案最後一句文字修正為:「建議國安局應積極推動預算獨立編製,並於104年度起依法獨立編列單位預算」,其餘部分照原提案通過;第四案照案通過;第五案照案通過;第六案、第七案均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有關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本日審查各單位有關預算之執行、政策之實施及特別事件之審核、救濟等事項,無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列,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協商結論通過。 委員所提決議及臨時提案均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翁委員重鈞:(在席位上)我的案子要保留。 李委員應元:(在席位上)會議結論是這樣唸的啊。 翁委員重鈞:(在席位上)我的提案要保留。 費委員鴻泰:(在席位上)整個決算保留。 翁委員重鈞:(在席位上)你們的提案通過沒有關係,我的部分要保留。 費委員鴻泰:(在席位上)那我的部分也要保留。 主席:翁委員,你是要保留外交部的部分,還是全部保留? 翁委員重鈞:(在席位上)決算部分我要保留。 主席:全部? 翁委員重鈞:(在席位上)僑委會部分通過,其他部會統統保留。 費委員鴻泰:(在席位上)翁委員的意思是,僑委會部分通過,其他部分統統保留。我支持他!你們都沒有詢問我的意見。 主席:好,沒關係!請大家不用緊張,由於決算法有經過修正,如果今天決算部分被保留沒有通過的話…… 李委員應元:(在席位上)報告召委,你不應該講這個話。你這樣講就削弱了立法院委員的…… 主席:沒有,後面…… 李委員應元:(在席位上)雖然我不贊成翁委員的作法,但是,我支持他…… 主席:你聽我講完。剛剛講的是兩個方向,第一個方法是保留沒有通過的部分,你們趕快跟委員溝通。第二個方法是我們擇期再處理,所以你們在這段時間要趕快跟委員溝通。 翁委員的意思是,除了僑委會決算通過以外,其他各部會(包括國安局、國防部、外交部及退輔會等)決算全數保留。 接續改開秘密會議,審查關於外交部及國防部主管機密部分,除審計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外交部、國防部、國防安全局等單位必要列席官員外,其餘無關人員請儘速退席,現在請工作人員清場,並請通知公報處停止錄影及播放。 (清場) 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審計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及相關單位必要列席人員及本院工作人員名冊之人數。 鄧主任秘書陽僖:報告聯席會,列席機密審查名單如下:審計部林審計長等12人、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等5人及外交部次長等12人、國防部夏副部長等32人、國安局5人、本院財政委員會鄧陽僖等12人,總計79人。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處理。 (以下密,略) 主席: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13時30分) 表1 民國99至101年度外交部相同績效指標每年均逾目標值者概況表 單位:次、項、件 策略目標� 績效指標� 目標值� 實際值� � � � 99 年� 100年� 101年� 99 年� 100年� 101年� � 鞏固與邦交國關係� 加強雙方政要互訪(次)� 55� 60� 60� 112� 117� 115� � � 積極推動我與友邦各項合作計畫(項)� 100� 110� 150� 274� 335� 236� � 強化與無邦交國家友好合作關係� 積極洽簽雙邊協定或備忘錄等合作協議(件)� 50� 15� 16� 69� 52� 45� � 輔導國內NGO與國際接軌� 強化國內NGO參與國際合作與國際援助(項)� 20� 21� 30� 54� 55� 96� � 資料來源:整理自外交部提供資料。 表3 民國99至101年度駐外館處置專任會計人員概況表 單位:個、% 設置情形�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 � 館數� %� 館數� %� 館數� %� � 合計� 18� 100.00� 18� 100.00� 18� 100.00� � 派專任會 計人員者� 9� 50.00� 8� 44.44� 7� 38.89� � 未派專任會 計人員者� 9� 50.00� 10� 55.56� 11� 61.11� � 註:1.本表係列員額30人以上之駐外館處。 2.資料來源:整理自外交部提供資料。 表2 民國99至101年度置有外交部以外人員駐外館處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概況表 單位:個、% 經費統籌收付 制度實施情形�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 � 館數� %� 館數� %� 館數� %� � 合計� 79� 100.00� 79� 100.00� 79� 100.00� � 實施者� 18� 22.78� 18� 22.78� 18� 22.78� � 未實施者� 61� 77.22� 61� 77.22� 61� 77.22� � 註:1.不含香港、澳門地區及利比亞(民國100年7月起休館)等駐外館處。 2.資料來源:整理自外交部提供資料。 表4 駐外館處館官舍自有租用情形概況表 單位︰個、% 區域� 駐外館處� 館舍� 官舍� � � � 租用� 自有� 租用� 自有� � � � 館數� %� 館數� %� 館數� %� 館數� %� � 合計� 116� 101� 87.07� 15� 12.93� 82� 70.69� 34� 29.31� � 亞太地區� 32� 29� 90.62� 3� 9.38� 21� 65.62� 11� 34.38� � 亞西地區� 11� 8� 72.73� 3� 27.27� 8� 72.73� 3� 27.27� � 非洲地區� 7� 5� 71.43� 2� 28.57� 5� 71.43� 2� 28.57� � 歐洲地區� 28� 27� 96.43� 1� 3.57� 27� 96.43� 1� 3.57� � 北美地區� 16� 13� 81.25� 3� 18.75� 3� 18.75� 13� 81.25� � 中南美地區� 22� 19� 86.36� 3� 13.64� 18� 81.82� 4� 18.18� � 註:1.本表統計時點,係為民國102年4月。 2.總館數不含香港、澳門地區及利比亞(民國100年7月起休館)等駐外館處。 3.資料來源:整理自外交部提供資料。 圖4 退輔會部分投資事業民國101年度稅前純益率與前4年度平均純益率比較圖 表19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歷年收支餘絀簡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收入� 支出�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賸餘 (短絀)� � 86� 612,622� 199,414� � 413,207� � 87� 2,002,678� 1,550,920� � 451,757� � 88� 1,915,794� 1,569,036� � 346,757� � 88下及89� 2,831,073� 2,322,952� � 508,121� � 90� 2,207,051� 1,867,601� � 339,450� � 91� 2,071,423� 1,912,257� � 159,166� � 92� 1,965,872� 1,951,180� � 14,691� � 93� 1,827,954� 1,818,903� � 9,050� � 94� 1,982,556� 1,811,244� � 171,312� � 95� 2,188,464� 2,063,794� - 6,947� 117,722� � 96� 2,059,880� 1,796,411� � 263,469� � 97� 2,015,821� 1,950,184� � 65,637� � 98� 2,214,554� 1,908,338� � 306,216� � 99� 1,832,782� 1,684,619� � 148,163� � 100� 1,668,723� 1,565,316� � 103,406� � 101� 1,461,224� 1,538,755� � - 77,530� � 102� 1,556,602� 1,722,163� � - 165,561� � 註:1.表列民國102年度數據係預算數。 2.資料來源:整理自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提供資料。 表20 民國99至101年度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資金收益率簡表 單位:%、百分點 年度� 收益率(%)� 差異 (百分點)� � � 預算� 決算� � � 99� 2.72� 2.24� - 0.48� � 100� 2.37� 1.09� - 1.28� � 101� 1.82� 1.44� - 0.38� � 資料來源:整理自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