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星期四）9時2分至11時45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　　席　陳委員淑慧","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時9分至12時18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孔文吉    李桐豪    蔣乃辛    鄭天財    陳淑慧    陳亭妃    許智傑    何欣純    呂玉玲    鄭麗君    邱志偉    林佳龍    黃志雄    陳學聖","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吳秉叡    陳碧涵    薛  凌    林德福    盧秀燕    賴士葆    李貴敏    張慶忠    許添財    盧嘉辰    李昆澤    許忠信    楊應雄    孫大千    羅淑蕾    陳歐珀    邱文彥    管碧玲    廖正井    呂學樟    蔡錦隆    黃昭順    黃偉哲    楊瓊瓔    高金素梅  簡東明    蘇清泉    楊麗環    黃文玲    潘維剛    徐耀昌    鄭汝芬    吳育仁    顏寬恒    羅明才","      委員列席35人","主    席：陳召集委員淑慧","專門委員：劉其昌","主任秘書：鄭光三","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    員  葉  蘭","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項目：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經濟部業務主管列席報告「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預期執行內容與經費配置規劃」，並備質詢。","（本次會議有委員孔文吉、李桐豪、蔣乃辛、陳淑慧、呂玉玲、鄭麗君、許智傑、何欣純、陳亭妃、邱志偉、林佳龍、黃志雄、陳學聖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國科會賀陳副主委、經濟部杜次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潘維剛、陳碧涵、許智傑、鄭汝芬、黃志雄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決定：","(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案。"],["主席：請教育部蔣部長說明修正要旨。"],["蔣部長偉寧：主席、各位委員。壹、前言","鑒於國際人才跨國流動日益頻繁，學位之授予應符合國際潮流，始能與國際接軌；復考量學位授予法自83年4月27日全案修正公布以來，迄今僅於91年6月12日、93年6月23日及102年6月11日配合相關法令修正部分條文，教育時空背景多有不同，為因應目前教育趨勢及現況，使學位授予與學制更彈性多元及提升國際競爭力，爰需檢討及修正學位授予法。","貳、修法過程","學位授予法自83年4月27日全案修正公布以來，迄今僅於91年6月12日、93年6月23日配合相關法令修正部分條文。本部於93年8月組成修法工作圈，召開數次修法會議，廣徵各界意見，修訂23條修正草案，其後依程序於95年3月3日送　大院第6屆會期審議，經95年4月26日審議未通過，後本部依行政院規定於97年2月14日重送本法案，經　大院97年5月5日第7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會議，及99年5月3日第7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因屆期不續審，未有正式決議。","考量學位授予法全案修法迄今歷經近20年，教育時空背景多有不同，因應目前教育趨勢及現況，實需再檢討該法內容，使學位授予及學制更彈性多元及提升大學國際競爭力，爰再經全面檢視綜整後，擬具「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以臺教高(二)字第1020028279號函陳行政院，並經行政院審議完竣函送　大院。","、修法重點","本修正案共二十條，其修正重點如下："],["段落：落實大學學術自主"],["一、落實大學學術自主","(一)由各校訂定各級學位名稱，提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毋須報教育部備查，以符各校學術自主，及因校制宜發展其特色之教育政策。（修正條文第三條）","(二)增訂體育類碩士班學生之碩士論文，得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碩士班屬專業實務者，其學生碩士論文得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其專業實務之認定基準由各大學定之。（修正條文第七條）","(三)增訂現任或曾任助理教授、中央研究院助研究員者，得擔任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委員。（修正條文第八條）","(四)名譽博士學位之頒授要件、審查委員會之組成及審查程序，由各大學定之，刪除報請教育部備查之規定，以符大學自主精神。（修正條文第十六條）"],["段落：大學學制彈性及多元化"],["二、大學學制彈性及多元化","(一)學生得修讀本校或他校雙主修及輔科（系、所、學位","學程），俾各校教學資源整合及學制更具彈性，增加學生學習機會及擴展學習領域。（修正條文第十四條）","(二)配合遠距教學課程推動及其課程特殊性，各級學位授","課方式屬遠距教學且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者，學位證書應附記授課方式。（修正條文第十五條）"],["段落：促進學術交流及資訊流通"],["三、促進學術交流及資訊流通","(一)已於國內、境外取得學位之論文，不得作為學生碩士或博士論文。但國內學校經由國際學術合作，與境外學校共同指導論文，並分別授予學位者，不在此限。（修正條文第十二條）","(二)因應電子化時代之資訊數位化整理、傳輸與儲存等趨勢，修正博、碩士論文之儲存方式，大學應將學生學位論文、專業實務報告、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送交國家圖書館保存，俾使學位論文相關資訊充分流通與分享。除有如涉國家機密、專利事項或法律另有規定等特殊情形者，學位論文應以公開為原則。（修正條文第十七條）另立法委員陳節如等人提案有關因應世界知識財產權組織於2013年6月27日通過《促進盲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及其他對印刷品有閱讀障礙者接觸已公開發表著作之馬拉喀什公約》，增加視覺障礙者及使用常規著作有困難之特定身心障礙者方便近用博士及碩士論文資料，爰提具「學位授予法第八條條文修正條文」一節，本部因考量本修正條文已將碩博士學位論文應送國家圖書館保存及對外公開等節納入規範，另為利視覺功能障礙者對於資訊之需求及可得性，查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0條之1及「圖書館法」第9條均已有相關規定，爰擬不重複於學位授予法中規定。"],["段落：確保學位授予之公正性及維護學術尊嚴"],["四、確保學位授予之公正性及維護學術尊嚴","(一)增訂學校授予之學位有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不實或舞弊情事，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學位證書。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學位撤銷情事之調查認定或處理結果顯有疑義，得通知學校限期重新調查。（修正條文第十八條）","(二)為遏止論文代寫情形日益猖獗，增訂引誘代寫（製）論文等及實際代寫（製）之行為人或負責人之相關罰則。（修正條文第十九條）本條文業經　大院提案審議通過，並於102年6月11日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11621號令公布增訂於現行條文第7條之3，另配合修正條文第18條，納入「專業實務報告、作品及成就證明」，酌修文字，以資明確。","肆、預期效益","一、副學士、碩士、博士得修讀輔科（系、所、學位學程）及雙主修，並得跨校修讀，將可促使學生依其需求充分應用學校教學資源，並擁有多元化能力，增加學生競爭力及提升國家競爭力。","二、授權各校依其學術領域及修習條件等，訂定授予各級各類學位名稱，以符各校學術自主，即因校制宜發展其特色之教育政策。","三、因應學科學術領域及需求之差異，增列碩士班屬專業實務者，其學生之學位論文得以多元形式呈現，且由各大學訂定認定基準，以避免學位授予過於浮濫寬鬆；另修讀遠距教學者，應於學位證書登載加註學位取得方式。","四、為利學術論文之交流、分享，促進學術發展，學位論文除特殊情形者，應加以公開。"],["段落：為避免學位論文舞弊、抄襲情事，配合增訂引誘代寫、實際代寫、偽造證書之行為人或負責人相關罰則，以杜絕論文代寫歪風，確保學位授予之公正性及維持我國高等教育品質。"],["五、為避免學位論文舞弊、抄襲情事，配合增訂引誘代寫、實際代寫、偽造證書之行為人或負責人相關罰則，以杜絕論文代寫歪風，確保學位授予之公正性及維持我國高等教育品質。","伍、結語","學位授予法修正案為本部極為重視及各界相當關注之法案，期望在　大院本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鼎力支持下，本法案得以順利完成立法程序，俾大學學術自主化、學制更具彈性化，以提供學生最佳的學習環境，使其具備多元能力，並與國際接軌，進而提升國家競爭力。"],["主席：謝謝蔣部長簡要的報告。","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另外，今天請各位委員體諒，因為會議時間有限，所以我們的詢答時間就不予延長2分鐘，且上午會議預計於12時整結束。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詢答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首先請李委員桐豪發言。","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學位授予法的修正，本席高度予以認同，這是我們解除有關學位授予的一些限制，算是往解除管制的方向做。"],["主席：請教育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偉寧：主席、各位委員。是，從一個校園自主的概念，只要合乎規範的話，對於我們能鬆綁的部分，我們儘量鬆綁。"],["李委員桐豪：可是本席還是希望你們能鬆綁更多。","蔣部長偉寧：好，我們來交換意見。","李委員桐豪：但是有些地方是不是可以鬆綁或是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鬆綁，也是需要考慮的。"],["蔣部長偉寧：是。","李委員桐豪：我先請教個問題，自由經濟示範區將來開放後，教育也可以併入示範區的一個計畫……","蔣部長偉寧：而且是用虛擬的概念，所以是全區都可以實現的。","李委員桐豪：這個情況之下，國外的大學跟本國的大學在進行聯合授課的合作計畫時，可能會授予兩個學位。","蔣部長偉寧：您的意思是本國學校給1個，然後國際學校給1個？"],["李委員桐豪：對！有沒有可能？","蔣部長偉寧：以過去合作的情況下，只要有dual degree的這些program，在過去的規範下，其實是可能發生的。譬如他們可以在臺灣拿一個博士學位，在法國某個學校，只要是用雙聯這個已經建構好的機制下，過去已經是可以做了。","李委員桐豪：也就是只修一門課，但在兩個學校都可以承認該學分。","蔣部長偉寧：他們可以各自承認一部分，要全面承認大概有一定的困難。","李委員桐豪：這個當然需要透過協調溝通啦！我想要講的是，這兩個學校，亦即國外跟國內學校，可能要求的標準不一樣，在你們的報告裡是說國外學校可能只要修完課業就算是拿到碩士學位。","蔣部長偉寧：對，有些program是不需要寫論文的，在美國就有兩類，一類還是要寫論文，另一類大概是認為課程修習完成，不需要寫dissertation或thesis，而是用畢業報告的性質，當然那個報告還是有一定的分量。他們用不同的設計是有不同的考量，較實務性者是他們覺得未必要寫完整的論文，而是用報告來替代，這個在國外是很常見的。","李委員桐豪：這個報告可以非常有國際的影響力。我舉個例子，我看過垃圾債券之王在取得MBA時，是以一個簡單的學期報告作為其碩士論文，結果創造了整個垃圾債券市場，他是非常、非常的厲害，在短短10幾年……","蔣部長偉寧：報告是可以很有impact的，這當然是可能發生的。","李委員桐豪：對，非常impact，對整個實務界的影響是非常、非常深遠的。","蔣部長偉寧：是，這是沒問題的。","李委員桐豪：所以這個我是同意的。只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兩個學校都要寫報告，或者有一方不要寫報告時，學生可以同時取得學位，而不會受到我們學位授予法的限制嗎？","蔣部長偉寧：您是指在自由經濟示範區，還是在我們現在既有的規範情況下？"],["李委員桐豪：在自由經濟示範區。","蔣部長偉寧：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如果他們來，我們當然會給予相對較多的彈性，如果他們是以國際為主的思考，我們基本是尊重其學制的考量，不過，還是以一個試點的方式。","李委員桐豪：這是一個試點。如果在正常的情況之下，學校跟學校之間不是在經濟示範區，但是他……"],["蔣部長偉寧：那就是在既有的機制下。","李委員桐豪：在既有的機制下，有沒有可能？","蔣部長偉寧：這個應該只要經過雙方的協議是可能的。對於我們給出去的degree，還是要受學位授予法的規範，學位授予法裡面有規範的，就要照那個規範來做，至於過去我們訂的雙聯，像在大學的部分有雙聯，主要還是以……","李委員桐豪：我的主要問題在哪裡？就是我覺得你們的學位授予法不應該限制有聯合計畫的外國學校對於本國學生的學位授予，否則問題就出現了，按照你們報告的說法，我們限制他們拿在國外取得學位的論文來做為國內學位授予的論文，對不對？","蔣部長偉寧：是，除非有國際合作協定，不然，一個論文基本是只用一次的，就是說……"],["李委員桐豪：國際合作協定是學校自行認定還是……","蔣部長偉寧：只要學校跟學校之間談清楚了，我們原則大架構是用這個角度來看。","李委員桐豪：因此我對於這個的擔心就沒有了，換言之，在非自由經濟示範區，只要兩個學校彼此同意，並不需要經過教育部的認可，因為這是學校自己自主的範疇之內，那是可以用一篇技術性的報告，然後取得兩個學校的學位。","蔣部長偉寧：基本上，就是我剛剛講的，有國際合作協定的話，是有這個空間。","李委員桐豪：這是個進步，我是想要確認。","再來請教，這次你們並沒有真正討論修正學位授予法的第二條，該條規定我們學位的分類有副學士、學士、碩士及博士，並特別講到各類學位名稱由學校訂定，在這裡有沒有要考量的地方？也就是你們有沒有一個標準？我舉個例，譬如J.D.這個學位到底是學位授予法的博士學位，還是什麼學位？還有M.D.？"],["蔣部長偉寧：Juris Doctor是Professional Degree。","李委員桐豪：沒有錯，可是你也知道我們過去有很多大學的法學院就把它當成博士學位在使用，是不是？"],["蔣部長偉寧：是。","李委員桐豪：還有M.D.，對不對？"],["蔣部長偉寧：是。","李委員桐豪：這個在學位授予法裡面，到底是怎麼樣來扮演它的角色？再舉個例，除了P.H.D以外，在商業行政管理方面，有個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即DBA。"],["蔣部長偉寧：MBA及DBA都是存在的。","李委員桐豪：到底在學位授予法應該怎樣來看待DBA？舉個例子，在全世界，以DBA來講的話，AMBA這樣的組織承認DBA的學位只有8個學校、8個program，如果有個大學自己設了個D.B.A，在國際是不承認的，因為其並未進入AMBA的系統去做認可，所以授予學位的名稱，由各校訂定，是我非常擔心的。再舉個例，雖然這個例子跟學位授予法並沒有直接的關係，可是本席每次看到我們學生畢業時，每個學校帽子的帽簷、帽穗還有衣服，是非常花俏，非常、非常多顏色的。","蔣部長偉寧：他們可以運用其學校之特色，當然有些學校是有典型的顏色。","李委員桐豪：對，但是我想要講的是，從中古世紀傳下來的標準是各種顏色各自代表其特殊的意義，有一定的……","蔣部長偉寧：是，不同領域。","李委員桐豪：在不同領域有不同的意義，像我讀博士畢業時，帽子的帽穗是黑色的，有很多學校是用金色的，也有用黑色的……"],["蔣部長偉寧：黑色通常是用於大學畢業的。","李委員桐豪：沒有錯，可是在我們學校的社會科學就強調用黑色，因為有特殊的學術意涵在裡面。我想要講的就是雖然社會是進步的、開放的，可是有很多傳統的概念是很重要的，在我們這裡則好像完全沒有任何限制，你們可以看到學生在畢業時的服裝，都是很花俏的，雖然畢業是喜事，但像他們這樣，從另一方面來講，tradition就不見了。當然，這只是個例子，而我所要講的是在學位授予法裡學位名稱的部分，是不是應該有適當、合理的，就算不想稱規範也好，但至少有個指導？","蔣部長偉寧：是，不過，我們基本上還是用副學士、學士、碩士、博士的名稱，而對professional degree，我們在這裡並沒有特別明確的……","李委員桐豪：不見得是professional，DBA算是professional嗎？","蔣部長偉寧：DBA（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及MBA（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雖然加了Doctor，但是就我來看，基本上還是比較傾向於professional degree，雖然在professional degree裡是比較有學術性的考量。","李委員桐豪：這是認定的問題嘛！學校在招聘教師時，是用什麼樣的標準看待這樣的學位，這個是學位授予法在跟學校互動間應該考量的因素。本席再次強調，對於學位授予法的鬆綁，我是認同，但是對於學位授予法有某些彈性要符合學術界的傳統跟倫理的部分，你們也要注意。","蔣部長偉寧：對，不是我們放鬆到什麼都不管了，這也不是的，它當然有該有的適度規範，或是準則，這是應該要處理的。","李委員桐豪：雖然我們肯定今天的學位授予法，但是能不能通過我就不曉得了，因為還要看其他政黨的委員們……","蔣部長偉寧：大家一起討論啦！因為有20年沒修法了嘛！其實是一個時間點，大家一起來看看，至於有爭議的部分，我們好好討論後，形成了共識，就能往前走，這才是大家關切的。","李委員桐豪：因為學位在國外，一個是自我的肯定，另外一個是作為擔任教職的標準、基礎門檻，所以這時學位的授予本身怎麼去認定，我們必須要非常謹慎，因此我在這裡請教育部在這方面，特別是剛剛提到有很多、很多的職業、各個領域學位的名稱，可能還是需要有比較合理的評估。","蔣部長偉寧：好，謝謝委員的提醒。"],["李委員桐豪：謝謝。"],["主席：請林委員佳龍發言。","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看到這波的內閣改組，好像沒有談到教育部，所以應該是值得恭喜。"],["主席：請教育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偉寧：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是教育的工作真的滿難的，不過，我就是持續努力，且委員也對我有很多指教，在這個互動之間，大家都有成長，也謝謝委員長期對我的關注。","林委員佳龍：留任到明年應該沒有問題，十二年國教、幼托整合、教育……","蔣部長偉寧：都要努力做，我們的人才培育又是很關鍵的事情，也就是從各個階段的人才培養。另外，我也很高興和林委員在實驗教育方面等的發展有長期互動，還有很多教育的相關事情也謝謝委員的指導。","林委員佳龍：現在是有錄影的，你剛剛講的這段很適合剪接作為未來我告訴臺中市民及教育界的……"],["蔣部長偉寧：我沒有這個意思啦！就是一起努力啦！","林委員佳龍：這個就是真實的反映你的內心話嘛！也是我們大家的良性互動。不過，過年了，我還是滿關心一些教師的權益。"],["蔣部長偉寧：是。","林委員佳龍：請教部長有沒有掌握到哪些私校可能發不出年終獎金？尤其在你們列管的7間私校裡，有積欠教職員3個月以上的薪水，你們有沒有追蹤，是不是這些學校可能發不出年終獎金？","蔣部長偉寧：我們有持續追蹤，且持續關注，也一直在輔導這些學校並有相關作為。有一所學校原來是說要發薪水了，但事實上是明日（1月3日）才會發上個月的薪水，我們會持續關注，只要一聽到任何狀況，我們就會去了解。另外，每個學校的財務也是我們定期督導的關鍵事項，所以只要有資訊，我們都會去做，有些特殊學校已經在我們輔導名單內的，我們就會持續關注。","林委員佳龍：我是肯定教育部根據我們立法院的決議、質詢，把要列入輔導的欠薪規定從半年改為3個月，而且任意減薪就列入輔導，這個是很好，但是我想若有些學校連薪水都發不了，亦即欠薪，那年終獎金的部分，你們有沒有去關注？這是很現實的。","蔣部長偉寧：我們會進一步再去了解這些學校的年終獎金部分，至少到目前，就我所知，並沒有學校提及現在他們的年終獎金是有問題的，我剛剛講到有一所學校……"],["林委員佳龍：包括這些列管的學校嗎？"],["蔣部長偉寧：是。","林委員佳龍：如果之前的欠薪都沒有辦法還清，怎麼有錢發年終獎金？","蔣部長偉寧：對於欠薪的部分，他們一路追上來，大概追到最小的範圍之內，也只有少數的學校……"],["林委員佳龍：你對這幾間學校掌握得如何？究竟能不能發得了年終獎金？"],["蔣部長偉寧：請李司長說明。"],["主席：請教育部技職司李司長說明。","李司長彥儀：主席、各位委員。這幾個列管的學校，目前只有一個學校沒有辦法具體提出是否能夠發出去。"],["林委員佳龍：你是指欠薪還是獎金？"],["李司長彥儀：是欠薪的部分。"],["林委員佳龍：我是問年終獎金。"],["李司長彥儀：因為它目前都沒有辦法解決欠薪的問題……","林委員佳龍：既然它目前都沒有辦法解決欠薪問題，所以要發年終獎金是有困難的，對不對？"],["李司長彥儀：目前預估是有困難。"],["林委員佳龍：其他6間呢？"],["李司長彥儀：目前沒有問題。"],["林委員佳龍：本席是會追蹤的喔！"],["李司長彥儀：好。","林委員佳龍：如果有困難，教育部要如何協助？","蔣部長偉寧：我們會持續追蹤，因為過年到了，如果學校發不出薪水，對老師的衝擊非常大。謝謝委員的關注，我們會持續追蹤。","林委員佳龍：另外，我覺得行政院的跨部會協調一向為人所詬病……"],["蔣部長偉寧：要一起努力啦！","林委員佳龍：內政部李部長最近成為新聞焦點，他在財政委員會提出改建青年宿舍，透過活化學校宿舍、房舍等等，你有跟李部長討論過嗎？","蔣部長偉寧：我們會定期針對相關的事項做意見的交換、溝通，比如學校轉型……","林委員佳龍：把閒置的中小學教室改建成青年宿舍，以解決社會住宅存量不足、年輕人買不起房子的問題，有沒有比較直接、具體的討論？","蔣部長偉寧：還沒有做深入的討論，我們對這部分有做意見交換，可是並沒有進一步深入探討。"],["林委員佳龍：你覺得有可能性嗎？","蔣部長偉寧：有關學校停辦之後要做轉型，我們有針對相關的規範做思考，如果跟公益、社會福利、文教還拉得上邊，在既有的法規裡面，現在這個方向……"],["林委員佳龍：包不包括青年宿舍？","蔣部長偉寧：青年宿舍原本是不就社會福利的角度來看，不過我們願意再做進一步的討論。","林委員佳龍：整併或是未來做轉型，涉及到青年宿舍也會納入其中一個……"],["蔣部長偉寧：我們會就這方面做考量啦！","林委員佳龍：還要再評估，之前並沒有，現在要加入就對了？"],["蔣部長偉寧：是。","林委員佳龍：因為這涉及到很多法令的配套，不是那麼容易，我們的內政部長也是快人快語，經常占據頭版新聞……"],["蔣部長偉寧：他很認真看待一些事情。","林委員佳龍：我跟他也很熟，我覺得有些東西他往往出口成章，一講出來就是很大的政策，但欠缺後面的研究或是跨部會的協調，現在的政務官被逼得講話，但講話是會被檢驗的，我希望部長能夠主動關心一下，否則他可能……"],["蔣部長偉寧：我跟李部長會持續溝通這些相關的作為。","林委員佳龍：如果有需要的話，你們應該要有總量的目標，甚至要先在北中南試行，擬定相關的配套，這些都要做，否則不要提這些閒置的教室或是房舍，連我們所謂的社會住宅根本就很少量，讓很多人看得到、吃不到，如果這涉及教育部的房舍或教室，你們應該要去做好。","蔣部長偉寧：對於未來教室的活化和進一步使用，我們有一個專案小組會定期做處理。","林委員佳龍：但是沒有目標、時程和相關配套，說實在，這都在拖時間啦！","蔣部長偉寧：廢棄的學校大概有200所，其中有一百五十幾所已經完成活化，有五十所現在是專案督導，我們定期每個月開會，跟縣市政府有互動，希望能夠有活化的作為。所以，我簡單回應林委員，不一定是原來那件事……","林委員佳龍：我再跟部長講具體一點，一個個案要成功不是那麼容易，你要鎖定某幾個case，真的去解決它所有的相關問題，其實一般性的政策不見得能夠解決個案問題，尤其是要規劃青年宿舍的話。","蔣部長偉寧：委員的意思是要形成好的案例，形成以後才可以當作……","林委員佳龍：對，因為透過這個案例，你就能夠檢視很多的法令、政策和相關的問題。","蔣部長偉寧：沒錯，我也是在這個方向上做努力。","林委員佳龍：如果你和李部長溝通協調有一些結果，請讓我知道，好嗎？"],["蔣部長偉寧：是。","林委員佳龍：繼續本席想請教有關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教育創新，部長曾經講過，希望吸引外國的優秀學校到台灣設立分校。","蔣部長偉寧：對，有四種型態。"],["林委員佳龍：你們是否已經有具體的目標？"],["蔣部長偉寧：我們跟一些校長已經在談這個事情了。"],["林委員佳龍：是外國的還是本國的？","蔣部長偉寧：包括本國的和外國的都已經有些互動了，我當然優先跟本國的學校談，在國際合作方面……"],["林委員佳龍：他們的意願如何？","蔣部長偉寧：就我的瞭解，這四種型態都有學校有興趣，對於第一類成立分校，我必須很坦白的說……"],["林委員佳龍：可是你說這只招收外籍生。","蔣部長偉寧：以外籍生為主，原則上，我們不希望直接針對台灣現有的學生，因為生源少會造成直接的衝擊，這當然也不會是非常大的program。","林委員佳龍：這個政策不知道是誰半夜想出來又加進去，這個本來不在裡面的。","蔣部長偉寧：沒有，我跟林委員解釋一下，其實從前年12月談這個事情時，因為當時的設計是需要在區內，我們覺得如果要把這些設在區內的話，其實是不合適的，所以我們沒有做。後來慢慢發展，我們覺得可以開放全國都能做，針對第二類，在我們的條例裡面……","林委員佳龍：所以這個很確定類似前店後廠，或只是掛個牌子在那邊……","蔣部長偉寧：對，或是還超越了前店後廠……"],["林委員佳龍：還是希望在各個大學裡面……","蔣部長偉寧：後來確定是可以做了，我們就覺得教育是有機會的，我們願意從質的提升和國際瞭解的角度來做努力。"],["林委員佳龍：這些名額和計畫有可能集中在台清交、成大、政大、陽明等學校。"],["蔣部長偉寧：辦學優異、教學卓越的學校也會在名單裡面。","林委員佳龍：這會集中在特定的學校，比如以中台灣來講，你有沒有重點？這樣才能北中南均衡。","蔣部長偉寧：一定會有，我可以保證。當然分校的概念不會太多所，大概就是一所，可是進一步的互設學院，至少我希望看到能有三、五所；另外，共同的學程會比較大量。","林委員佳龍：學位授予法的重點所在，像體育類或是相關的技術，我關心的就是所謂的標準。"],["蔣部長偉寧：專班或是……","林委員佳龍：以體育來講，是不是應該設立一個辦法？就是確立相關的標準，比如哪一種獎牌才算？如果是專業實務，那是什麼樣的項目？教育部是要統一還是授予各大學？"],["蔣部長偉寧：這部分應該還是要有一些規範。"],["林委員佳龍：由教育部訂定規範嗎？","蔣部長偉寧：基本上，教育部還是要擬訂初步的規範。"],["林委員佳龍：可能是一個要點或辦法。"],["蔣部長偉寧：當然是。","林委員佳龍：本席想要確定，這個很重要，因為各校已經開始準備了，還是要有一般性的原則才對，謝謝部長。"],["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這次的修法，部長提出四個方向和目標，可是有關產學落差的部分好像沒有被當作重點，請部長說明。"],["主席：請教育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偉寧：主席、各位委員。產學落差這部分應該這樣講，我們認為畢業的條件可以用技術報告，因為技術報告跟產學比較有互動的關連，這部分的連結應該……","蔣委員乃辛：只有一些系所或類別，比如這次增加了體育類……","蔣部長偉寧：是，可是專業性質或是比較專班的考量，都可以在裡面。"],["蔣委員乃辛：你覺得哪一個科跟專業實務無關？","蔣部長偉寧：如果是應用科學、工程方面的科系，其實多數會有關係，可是我也比較希望看到，如果要開……"],["蔣委員乃辛：法律跟專業沒有關係？","蔣部長偉寧：法律跟專業當然也不能說沒有關係，也有關係。","蔣委員乃辛：有啊！為什麼通過律師考試之後，一定要先到律師事務所去實習，實習完若干年之後才能取得正式律師的資格？所以，要問法律跟專業服務有沒有關係？也是有啊！"],["蔣部長偉寧：是。"],["蔣委員乃辛：所以我說幾乎有百分之九十幾都是跟專業實務有關嘛！","蔣部長偉寧：是，其實如果就專案報告或相關的處理來看，事實上，對比較技術性的部分我們是希望可以用報告。即便律師未來是practice，跟學術的關聯性還是比較強，對於不必然跟學術性關聯比較強的部分，我們基本上還是維持原來的作法。如果是採這種開放的思考，學校就會去選擇哪些類科未來比較適合走技術性質、哪些比較適合走學術性質，在一個學校裡面，當然兩種program都可能存在。","蔣委員乃辛：基本上，研究所或大學的畢業生到社會上去就業，走實務的人比較多，做學術研究的人很少，對不對？"],["蔣部長偉寧：對。","蔣委員乃辛：所以應該不是只限於有專業實務的部分才可以，應該幾乎全部都可以才對。","蔣部長偉寧：大家就這個問題有很多的討論，有人認為應該做限制，有人認為要比較開放，我們是從一種比較平衡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即使是美國的體制，也是有一類全部交報告就可以了，有一類是學校要求寫論文，這兩股發展的可能其實都存在，所以我們現在並沒有一廂情願的就馬上走向完全開放，可是至少在技術性質的方面，我們適度的做一些開放的考量。","蔣委員乃辛：既然是學術自主，那就由學校去認定，基本上，應該是每個科系都可以。"],["蔣部長偉寧：基本上是可以。","蔣委員乃辛：不管是寫論文、交作品、寫報告或其他方式，都是由學校來決定。"],["蔣部長偉寧：基本上是由學校規範。","蔣委員乃辛：照現行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並不是這樣，應該是通通都可以，至於到底要怎麼做，就由學校來決定。","蔣部長偉寧：根據現在的規範，對比較技術性質、專業考量的部分，在同一系所裡面可以採雙軌，譬如說土木工程系以後確實可能一部分是比較學術性的，一部分是比較技術性的，就可以用實務，即使在同一個系所也是可以這樣。對這方面現在並沒有全面開放，還是先從比較技術考量、專業考量的角度來切入，目前主要是以技術性質的工程為考量，加上體育、藝術等等。","蔣委員乃辛：本席認為應該要再更擴大範圍，而且可以跟企業實習做連結，因為現在很多畢業生都沒有實務經驗，造成產學落差、產學脫節，為了避免這種情形，企業實習是有必要的，並不是只有技職體系要實習，其他科系也需要實習。","蔣部長偉寧：不必然是技職體系，像一般大學的土木系也是合乎的。","蔣委員乃辛：本席認為，每一個大學生都應該要到企業實習，只是因為科系不同，實習的時間也會不同。尤其現在是總額管制，有些學校的某一科系收不到學生，明年就換一個名稱再來招收學生，至於畢業以後能不能順利就業，學校根本不管。這就有點像工廠是生產導向或市場導向的問題，有一種是只負責生產產品，至於學生踏入社會以後，就不關他們的事了；另外一種就是去生產市場所需要的產品，這樣就不會產生落差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們在核定大學系所的同時也要考慮到學生將來就業的問題。","蔣部長偉寧：對，當然是這樣，我也跟同仁交換過意見，據我了解，目前就是否可以把技術報告或專案報告列入論文的一部分，基本上是由學校來認定，我們未來的大方向是授權學校決定。","蔣委員乃辛：本席認為條文的規定要再開放一點，應該由學校來認定，這樣才符合大學自主。","蔣部長偉寧：我們就這個部分願意進一步考量，不過本來大的方向就是由學校來認定，這一點是明確的。","蔣委員乃辛：這次修法還有幾個條文是以前學位授予法沒有規定的，就是關於論文的問題，這些條文到底能不能遏止前一陣子所發生的問題，尤其是針對大學論文的部分？我們在上個會期已經三讀通過，也在6月11日公布施行，到現在已經半年了，你們對於代寫的這些業者到底有沒有處罰？","蔣部長偉寧：我有去問過，到現在為止確定是沒有，專案小組也在研究未來要如何去界定這些事項，因為確實是不容易發現這種事實。現在既然已經有法的規範，我們的專案小組會檢討未來要以怎麼樣的基準來適當的處理這種事情。最近這個小組應該會訂定相關的基準，我們也曾經思考是不是就以司法的角度去解決，可是對抄襲論文以司法來解決是不是又會過於強烈，大家對這個問題也有一些討論。至少現在這個小組有跟我說會訂定相關的基準，實務上也要努力去做到，務必要讓這個法落實，不過目前並沒有案例。","蔣委員乃辛：第十八條是針對學生，第十九條是針對業者，對不對？"],["蔣部長偉寧：是。","蔣委員乃辛：其實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久了，雖然這個法已經在6月11日公布施行，但是如果你上網打「代寫論文」這幾個字，你知道會看到什麼嗎？","蔣部長偉寧：我們專案小組已經針對基準的訂定，務實的適當去處理這個問題，這個小組也會提出相關的規範和可以做的作為。"],["蔣委員乃辛：部長有上網去看過嗎？","蔣部長偉寧：我並沒有像委員說的去上網搜尋，但是我會去看一下。司長跟我說其實這個小組有定期開會，希望能夠儘快將基準訂定出來。","蔣委員乃辛：可是現在上網還是可以找到，起碼有二十幾家代寫論文的業者，不只是學校的論文，像國科會的SCI、SSCI、TSSCI也都有啊！","蔣部長偉寧：我會再進一步去了解，不管是代寫什麼論文和報告，都是不合適的。","蔣委員乃辛：網路上說有150位資深教授，還有一家公司說有三千多位代寫者，不但可以用4種語言寫，而且還有防抄襲的系統，所以絕對不會發生抄襲的情形。","蔣部長偉寧：委員剛才提到好幾個問題，如果是跟學位論文相關，我們會馬上根據這個法的規範來訂定完整的基準，並進行適當的處理，這是第一點。至於其他代寫的情況，有些會關係到跨部會的部分，我們也應該要有一個協調機制來進一步處理。像業者這樣的廣告已經某種程度違法了，我們訂定的規範會就這種情形進一步來處理。","蔣委員乃辛：這個法在今年6月11日已經公布施行了，這次修法又增訂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就表示教育部有決心要解決這個問題，在過去半年當中並沒有查獲任何一件，現在納進去就表示教育部有決心。部長，既然你們這麼有決心，在下個會期的時候我們上網還會不會看到這樣的網頁？","蔣部長偉寧：我們就該做的處罰會儘快訂定基準，我不能說一定會沒有，可是我們會讓這種代寫的情形減到最少，我們會努力來做。","蔣委員乃辛：部長上網就可以找到二十幾家，所以你們應該要去處理。","蔣部長偉寧：我們會訂定規範，再根據規範去做適當的處理。"],["蔣委員乃辛：有的標題就是直接寫「代寫論文」。"],["蔣部長偉寧：這樣是不合適的。","蔣委員乃辛：不只是大學的論文，像國科會SCI、SSCI、TSSCI的論文也都有這種情形，所以你們要好好去處理。","蔣部長偉寧：這要一體處理，可以馬上做的部分，我們會優先來做；需要跨部會協調、一起努力的部分，我們也會有一個協調的機制來處理。","蔣委員乃辛：好，謝謝。"],["蔣部長偉寧：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很樂見這個法案能在你任內推動完成，因為它的重要性以及對於臺灣的影響不亞於12年國教，而且它的成就是看得到的，比起12年國教更能展現出具體成果。關於這個法案，本席要告訴部長，高等教育的部分，教育部管得越少越好，你要充分授權，讓學校自主化。每個人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自然會分辨學校的好壞、學生的好壞以及老師的好壞，就讓各界來評斷，不要像過去一樣，連學生的學籍、學位的授予和老師的資格認定都要介入。你管得太多，最後的結果是你什麼都管不到。這個法案已經通過20年了，如果能在我們這一屆修法完成，部長，你功德無量！"],["主席：請教育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偉寧：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期許，今天幾位委員都很關注這個議題，在大方向上，大家都支持修法，剛才蔣委員也進一步去探討抄襲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問題，我相信這對未來的影響會非常大。我們修法的大方向就是比較開放、比較多元。其實到教育部服務之後，我一貫的思維就是不要管太多，能讓學校去做的，就儘量讓學校去做。當然，我們不是指所有的規範都不做、完全開放，這是不可能的！我們要找到最適合的方式，讓學校可以採取作為，發展它的特色。因此剛才委員所言和我們的思考方向是完全一致的。","陳委員學聖：所以本席才會特別對部長說，如果部長能讓這個法案在新年期間儘快通過，那真的是功德無量！"],["蔣部長偉寧：這需要委員的支持。"],["陳委員學聖：大家一定都支持。","蔣部長偉寧：既然已經提出修法，大家就一起努力，看今天有沒有機會通過。如果大家的質詢可以短一點，我們趕快進入逐條審查，那今天就有機會……","陳委員學聖：部長，你現在是要本席下台嗎？","蔣部長偉寧：沒有！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可以把幾分鐘借給我們審查條文的話，那就更好了。","陳委員學聖：如果本席下台能夠讓法案通過的話，本席支持。","蔣部長偉寧：沒有！沒有！我沒有要你下台，怎麼可能請你下台？委員對我非常支持，謝謝。","陳委員學聖：本席是開玩笑的。部長，本席對這個法案高度支持，但本席希望未來你能夠有更多的開放。這次你在法案裡面開放跨校雙主修，給予孩子更高度的挑戰，讓他們可以選擇修習很多課程，這一點，本席予以肯定。除此之外，本席還希望跨校雙主修能夠和遠距教學結合，不要只限制在國內。為了提升臺灣高等教育的吸引力，這些學校自然會去和國外的學校結盟。我們的孩子不一定要到國外才能學習，他可以修讀遠距教學課程，姊妹學校、結盟學校也有可能會來臺灣實際授予部分課程。對於這些課程的結合，部長不用擔心學生的英文講不好就能取得國外學位，如果他的英文講不好而能取得國外學位，那張文憑在市場上是經不起考驗的。孩子的想像力、學習力是無窮的，所以本席希望部長能夠下定決心，不僅要放寬國內的限制，也要開放國際結盟，讓市場來做決定。","蔣部長偉寧：其實在大方向上，我們就是從鬆綁、放寬、儘量減少管制的角度來做。當然，有時候並不是一步到位，因為這一步我們不見得能夠承擔，也未必能夠立刻接受這個觀念。不過剛才委員講得很好，至少我們要開放跨校雙主修了，這一步跨出去之後，未來和國際的學校合作等都是有可能會發生的事情，說不定還會對臺灣高等教育的發展產生革命性的影響。我們的老師、學校等各方面的條件其實是不錯的，對於這一點，我有一定的信心，跨出這一步雖然會帶來衝擊，可是我相信迎接這個衝擊之後，它就可以往前邁出更大一步，持續提升競爭力，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陳委員學聖：我要特別對部長說，雖然這次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中有關跨校雙主修的修法意旨僅限於國內……"],["蔣部長偉寧：基本上是以國內為主要考量。","陳委員學聖：但是本席會給你一個充分的空白授權書，未來在符合本法的前提之下，你可以在子法裡面開放跨國際的學習。目前年輕的孩子可以去當交換學生，到國外修習1年，但這只限於部分學生。部長，受限於名額或家境，並不是每個孩子都有這個機會。如果未來透過國際之間的結盟、透過遠距教學、甚至透過國外教師來臺授課，只要這2個學校同意授予雙主修學位，你就願意承認，那這個學位就經得起市場的檢驗，因為這個文憑有經過實際的考驗，即使學生並未出國，但這個學位還是真真實實得到國外的承認。","蔣部長偉寧：其實我們很支持透過國際合作取得雙學位（dual degree）這個大方向，學生可以在2所學校就讀，例如臺灣的學校和法國巴黎第十大學……"],["陳委員學聖：但是他不需要出國研習1年。","蔣部長偉寧：我們希望兩邊的學校都能各自努力，落實雙學位或雙主修的概念，讓學生可以享受到2個校園的資源，所以我們會朝這個大方向來努力。","陳委員學聖：這就是本席要講的第2個問題。本席要給你空白的授權書，孩子不一定要出國也能取得國外的學位。你不要擔心這個學位會因為他沒有出國而不被承認，只要經過考驗，學校願意授予學位，你就不要擔心這是一個不好的學位。如果他不好好學，進入野雞學校，那個文憑才是不值得的。","第二，本席希望部長能放寬天數的限制，不要規定孩子出國念書一定要待在國外多少天以上，學位才會被承認。如果有一個人待在國外365天，一句英文都不講；另一個人去國外3個月，天天講英文，你覺得哪一個學位是真實的？不要陷入時間的迷思。","蔣部長偉寧：這部分我們當然也做了一些探討，我們現在設定的條件滿低的，我們有降低要求。目前博士規定要有二十幾個月，未來是否要進一步開放，減少停留的時間，我們願意再做考量。這部分我們有討論過，後來我們決定保留最低門檻的原因是……","陳委員學聖：部長，你好擔心！今天本席寧可下台也要讓學位授予法進入審查，還願意給你空白授權，所以部長你要跨更大一點！用時間來認定一個人在國外的學習有無成果是一種僵硬的想法，把一個人綁在國外1年，即使不會講英文，你們還是承認他的學位；有人待在國外3個月，天天講英文，口才非常好，英文能力非常強，在國內卻不被承認，這樣對嗎？其實只有公務機關不承認，民間單位是看你有沒有實力，所以這一定要放寬！","蔣部長偉寧：在大方向上，我們會從市場機制的角度來看待相關事項，我們也願意做一些考量，可是如果在這個時間點把這些規定全部取消，可能會造成衝擊。我剛才也講過，我同意你的思考方向，但是這能否形成共識，還值得大家進一步討論。在某種程度上，總是會有兩股力量在拔河，一邊是比較市場化的；一邊是比較公共化的，甚至連辦學辦得好不好也要全面管制，這些意見我們都必須納入考量。在大方向上，我同意開放，我們正在朝這個目標跨出這一步，謝謝委員支持我們。可是我也擔心，如果這一步跨得過大，進而引發其他意見，這一步可能連跨都跨不出去。","陳委員學聖：本席還是給你空白授權，如同本席方才所言，和國外合作的時候，請不要用時間來判斷一個人的能力到底好不好。","最後一點，我要告訴部長，談到學位授予的時候，真的不要以博士掛帥。本席修了2個碩士學位，但是我沒辦法去大學任教，雖然有大學希望我去……"],["蔣部長偉寧：可以啊！為什麼不能去大學任教？","陳委員學聖：因為我到大學任教之後，會成為學校獲得國科會和教育部補助的絆腳石，因為你們在做任何評鑑的時候，你們眼中所看到的學位就是博士。學位授予法第七條修正條文規定，得以實作或論文作為授予碩士學位的標準，部長在跨出這一步的同時，本席希望你也能破除學位的迷思。在這個部分，你要跨出去。那天我質詢中研院院長之後，院長說：「我真應該請你來我們中研院擔任我們的研究員，因為你的條件真的超過很多在國外留學的博士。」為什麼？因為我有非常強烈的本土經驗。","可是依照現行的評鑑制度，無論是SCI或SSCI，全部都是以博士掛帥、以國外學歷掛帥，最後，你就會犧牲掉很多人才。所以本席今天看到學位授予法放寬碩士的認定標準，本席覺得很開心。但是未來在大學的師資部分，你也要給予學校更多的授權，雖然你現在允許他徵聘各種師資，但是你在評鑑的時候，如果不是博士、不具備外國學歷，你給的分數就很少。本席希望在這一部分，部長能跨出更大一步，好不好？","蔣部長偉寧：好，其實一個人能否在大學任教或擔任教師，是取決於他的學術條件，而非學位條件。過去是看博士的比例，那是一個基本門檻，我經常講，那絕對不是追求卓越的方向，100%具有博士學位，那個學校不見得會辦得很好，可以只有60%是博士。博士還是要有一定的比例，可是這不能作為判斷學校辦學績效的主要依據，這一點我願意支持。","陳委員學聖：部長，本席願意200%支持你，有100%是支持你的想法；另外那100%，請你要支持本席的想法，跨出更大一步，謝謝部長。"],["蔣部長偉寧：謝謝委員。"],["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先請教一個問題，今天報紙報導，私立大專院校醞釀調漲學費，聽說現在有3所私立大專院校向教育部申請調漲學費，真的有這件事情嗎？"],["主席：請教育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偉寧：主席、各位委員。對，他們提出了調整學費的考量。"],["何委員欣純：核定了嗎？","蔣部長偉寧：我們還沒有核定，昨天我們有開會，但因為他們的資訊不足，委員討論以後，希望他們能再補強。關於那3所學校，昨天我們確實有做一些討論，但沒有核定，因為資訊尚有不足。未來很可能還會有一些學校調整，有可能向上、有可能向下，確實是……"],["何委員欣純：有可能向下嗎？"],["蔣部長偉寧：有、有。","何委員欣純：若有可能向下，會讓很多家長安心，但是……"],["蔣部長偉寧：這是一個調整機制嘛！","何委員欣純：但是本席必須告訴部長，今天媒體也報導，不是只有私立大專院校想要調漲，私立高中職也說今天要開會討論調漲學費的事情，部長知道這件事嗎？","蔣部長偉寧：我知道這件事，其實持續地……","何委員欣純：目前全國正在串連，而且他們要求的漲幅比那3所學校送請教育部核定的500元至800元還要多耶！他們說要漲3%。","蔣部長偉寧：這應該分成兩塊來看，高中職這一塊，今年8月1日將12年國教推動之後，高職會免學費，所以如何決定他們能否調整……","何委員欣純：部長，今年12年國教上路之後，免學費政策也會隨之啟動，高職生是全免，高中生是部分免學費，對不對？","蔣部長偉寧：對，有門檻的。","何委員欣純：這些都是全國納稅人繳的稅金，由教育部補助給各個學校，包括私立高中職。中華民國私校的董事長們與校長們卻在12年國教上路之前說要調漲學費，而且平均漲幅達到3%，依此換算，平均要調漲1,200元至2,000元，幅度比剛才本席所講的那3所大專院校還要高耶！","蔣部長偉寧：關於這一塊，我的態度是一樣的。","何委員欣純：部長，你覺得他們放出「今天要開會討論漲價案」這個訊息的目的是什麼？是要挑戰教育部嗎？","蔣部長偉寧：我想不是，應該這樣說……"],["何委員欣純：還是反12年國教？","蔣部長偉寧：大專院校和高中職的學雜費調整都有相關的規範，他們可以根據這些規範進行討論。依據我的了解，從98年至今，學費都是凍結的。","何委員欣純：部長，不應該這麼講耶！因為我們在討論12年國教免學費政策的時候，大部分的人都認為這對私立高中職是有幫助的、是有利的，因為政府要按照學生的人頭數給予補助，結果他們卻在這個當頭告訴我們要調漲學費，換言之，教育部對於每個學生的學費補助還會再提高囉？","蔣部長偉寧：目前完全沒有做這樣的試算或考量，各個學校學雜費的調整是根據既有的規範，它可以根據物價指數、軍公教薪資等來計算。","何委員欣純：部長，原本12年國教是不是要全部免學費？"],["蔣部長偉寧：是。","何委員欣純：為了區區三十幾億元，行政院長和你就拍板決定：沒有！只有高職全部免學費，高中生有排富，部分免學費。光是為了負擔這區區三十幾億元，政府就做這樣的決定，結果現在私立高中職卻醞釀要漲學費！","蔣部長偉寧：我要向委員特別說明，他們當然可以根據辦學的成本去做考量、去做討論，這方面我予以尊重。可是對於這件事情，教育部有基本的相關規範和處理措施，我會去了解這個情況，並和他們……","何委員欣純：部長，不能只用「尊重」2個字來處理這件事。","蔣部長偉寧：不是，他們只是討論，我不能禁止他們討論。","何委員欣純：現在經濟環境不佳，再加上油電雙漲等因素，學校有壓力，但學生和家長的壓力更大啊！","蔣部長偉寧：我一定會和他們積極互動，了解他們討論的內容。","何委員欣純：政府已經要實施免學費政策，按照學生的人頭數予以補助，結果他現在說要漲學費，這是什麼道理啊？","蔣部長偉寧：我要向委員特別說明，屆時免學費之後，一個學生……","何委員欣純：當初教育部還替他們講話，只要設1個公益監察人就好了，不用設公益董事。你們幫私校講話，現在私校卻說要漲學費。","蔣部長偉寧：公益監察人還是要設啦！這部分我們會去了解，和他們溝通，無論未來學費調整與否，每一個學生我們會……","何委員欣純：部長，他們今天開會，你一定要明白地表示態度，他們現在甚至連「漲3%」都講出來了。"],["蔣部長偉寧：最後還是會由我們這邊來處理和核定嘛！","何委員欣純：部長，他們今天開會，你一定要派員去溝通，你要表達態度，表達教育部的立場！","蔣部長偉寧：我的態度很明確，未來我們會推動高職免學費、高中有條件免學費的政策……"],["何委員欣純：難道要由政府來補助這3%嗎？","蔣部長偉寧：每個學生我們會給予多少補助都有明確的規範，不會因為他們調整，我們就跟著起舞，這是不需要的。該核定多少、該補助多少，我們都會做適當的處理。","何委員欣純：教育部是最高教育行政單位，身為部長，你怎麼能隨著他們起舞？"],["蔣部長偉寧：我不會這樣做。","何委員欣純：你要明白地表示你的態度，要求他們不准漲，要凍漲！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之下，學生的學貸數越來越多，還不出錢的學生和家庭越來越多，況且，12年國教對私立高中職明明是有利的，政府會按照學生人數補助學費，他們竟然還說要漲3%！","蔣部長偉寧：何委員，基本上，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都是免學費的。我們會進一步去了解這件事情，並做適當的處理。","何委員欣純：這不只是對弱勢家庭公不公平、合不合理的問題，這些私立高中職在此時放出調漲學費的風聲，是要慷政府之慨啊！","蔣部長偉寧：不會，我剛才講過，我們絕對不會因為……","何委員欣純：部長還說要「尊重」。部長，你要馬上明確地表示態度，說：「不行！要凍漲！」","蔣部長偉寧：我已經答應了，我會請同仁立刻去和他們進一步溝通，並做適當的處理。","何委員欣純：請部長在此承諾，未經教育部核定……","蔣部長偉寧：是，這當然不行。"],["何委員欣純：當然不行嘛！對不對？"],["蔣部長偉寧：對。"],["何委員欣純：那他們怎麼會在這個當頭上放風聲呢？","蔣部長偉寧：因為學費確實已經很多年沒有調整了，現在他們要做一些考量，我予以尊重。可是我們教育部也有我們的態度，在這件事情上，我會具體表達我的意見。"],["何委員欣純：好。","今天我們討論學位授予法，原則上，所有委員幾乎都抱持著樂觀、支持的態度。"],["蔣部長偉寧：大方向是支持的。","何委員欣純：我個人比較擔心的是，開放授予學位之後，我們高教的品質到底會不會提升？","蔣部長偉寧：若從教學、研究等各方向來看我們高教的品質，我願意說……","何委員欣純：因為剛才也有其他委員擔心，我們大量授予學位之後，相關的制度在哪裡？學歷的鑑識度在哪裡？我們的大專院校這麼多，目前大學入學考試的錄取率幾乎達到100%，要不上榜也很難。今天我們修法，讓學位的授予鬆綁，例如你剛才提到和國際學校合作，很多大學跨校、跨科系的學位授予等，其實我們都贊成鬆綁……"],["蔣部長偉寧：開放雙主修等相關措施是為了增加更多的可能性。","何委員欣純：但是給予大學自主權，讓他們授予學位之後，高教品質的配套措施（如生師比）在哪裡？之前我們一直在和部長談兼任助理、兼任研究員的事情，現在我們發現各大專院校有很多兼任老師。","蔣部長偉寧：有4、5萬名兼任老師。不過其中7成以上有專職工作，另外3成則是真的以兼任為主，這個部分我們當然要處理。兼任老師不見得不好，很多兼任老師……","何委員欣純：請問部長，你要怎麼處理？","蔣部長偉寧：委員指的是哪一件事情？如果是指待遇的問題，其實我們最近已經做了適當的調整……"],["何委員欣純：就是提高時薪嘛！","蔣部長偉寧：我們應該要以兼任老師有無能力作為判斷標準，能否做好教學工作才是關鍵。如果能把教學的工作做好，兼任並不是不好，學校不是一定都要……","何委員欣純：本席沒有說不好。你剛才提到他們的時薪和福利都有調整，那勞健保的問題，教育部有沒有要處理？上次本席問到兼任助理、兼任研究員的問題，你說2、3個月之後要提出通案的原則。","蔣部長偉寧：這需要3個月的時間，目前正在跨部會討論。"],["何委員欣純：請問兼任教師有無納入考量？","蔣部長偉寧：這次原本是聚焦於兼任助理，就是以學生和老師之間的互動關係為主要考量，可是兼任教師在校園內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所以這部分的配套和規範，我們可以一併考量。"],["何委員欣純：所以會一併考量？"],["蔣部長偉寧：我們會做一些考量。","何委員欣純：目前在各校流浪的兼任老師占了3成，人數大概有8千至1萬人，到目前為止，這些人都沒有勞健保。","蔣部長偉寧：關於他們的勞健保，衛福部有做一些規範，健保大概沒有問題；其次，過去他們不盡然是保勞保，也可以選擇用提撥的方式去做一些配套，以對老師有利的情況為主，我們可以綜整並加以考量。","何委員欣純：你剛才說衛福部有規範，可是衛福部在84年公布的週上課時數12小時那份函示已經被推翻了！本席可以給你看最新的公文，其實部長也知道這件事。102年12月16日衛生福利部已經正式發函，大專院校之兼任教師自103年2月1日起不適用前行政院衛生署84年7月4日的函示。部長，你知道這件事嗎？","蔣部長偉寧：是，我剛剛知道這個情況。","何委員欣純：部長現在才知道，對不對？"],["蔣部長偉寧：我們會進一步處理。","何委員欣純：也因為如此，你不可以再對我說，衛福部已經有解釋函了。請根據最新的解釋函去考量兼任教師勞健保的問題。","蔣部長偉寧：是，我們會努力，謝謝委員。"],["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現輪由本席發言，請呂委員玉玲暫代主席。"],["主席（呂委員玉玲代）：請陳委員淑慧發言。","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早上本席安排審查教育部所提之學位授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有20條。在此，本席要對教育部所提出來的修法方向表示肯定與同意。本次修法有三大目的及精神，為了讓大學的學術更自由化；讓學制更彈性化；營造學習環境，讓學生具備多元的能力，所以我們提出修法，讓學位授予的名稱和機制都能由學校自行制訂，對不對？"],["主席：請教育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偉寧：主席、各位委員。對，儘量以學校為主。","陳委員淑慧：但在放寬限制的同時，我們還是希望能有一個基本的機制，讓學校在學術的倫理範圍之內自訂相關規範，所以本席要針對3項修法內容來請教部長。原條文第五條（即第六條修正條文）是放寬空中大學經修業期滿後得授予碩士學位的規定，第四條是一般大學的副學士，第五條是學士。上次審查空大設置條例修正草案的時候，本席就曾經針對未來空大的定位問題提出質疑，但這段期間卻未見教育部來向本席解釋，所以今天本席想再次強調這件事情。空大設立的原始目的就是為了強化成人教育、社會教育，經由非正規的學習獲得教育成就的認證，學校會授予學位……","蔣部長偉寧：入學的門檻比較低，所以比較容易。","陳委員淑慧：它在社會教育扮演了一定的角色和功能，所以它必須很明確地被定位。我們現在放寬空大授予碩士學位的規定，如果未來空大能繼續本於我們當初設立的初衷，堅守這樣的角色，我們當然也樂見空大擴充發展……","蔣部長偉寧：對，其實它的生源很多，和大學比較不一樣。","陳委員淑慧：上次本席已經提過空大新生人數的問題了，但你們並沒有來解釋，那是不是就維持這個現象？從50歲到59歲、49歲到40歲以及60歲以上的比例來看，我們發現高齡的比例越來越低。本席有做了一個表，請部長參考，從40歲以上（含40歲到49歲、50歲到59歲以及60歲以上）的比例來看，我們發現新生的年齡一直在下滑，而且是急遽地下滑。29歲以下的比例從2007年的3.8%增加到2012年的23%。理論上，空大的招生對象應該是年齡層比較高的人，可是現在空大新生的年齡層卻不斷地下降。如果照這樣的情勢發展下去，29歲以下的大學生和碩士生會越來越多，這和一般大學有什麼兩樣？屆時空大的發展會越來越畸形。","蔣部長偉寧：謝謝委員，他們告訴我，書面已經完全準備好了，今天下午委員可能就會拿到我們完整的分析報告。其實空大和一般大學比較不同的地方在於，空大的入學門檻比較低，基本上，只要申請大概都可以入學。我們知道很多年紀比較大的長者過去真的沒有機會求學；外配要進入一般大學就讀可能也有困難；此外，有一些已經就職、在工作的朋友……","陳委員淑慧：我們要探討的是它的功能和定位，它是提供終身學習的場所，招生對象當然就包括外配、過去失學的人以及在職人士……","蔣部長偉寧：會有比較大的彈性，只要幾次……","陳委員淑慧：對，但是從新生年齡層的分布比例來看，我們覺得它好像會失去它原有的功能。剛才部長也提到，它的入學門檻比較低，原則上，只要高中畢業或持同等學力來申請就可以入學。但是為了確保空大存在的功能、發展的定位及其必要性，本席覺得應該要審核新生的入學條件，這樣我們才能調整空大未來的發展方向。當然，我們不能以年齡來限制，因為每個國民都有受教權，他們可以選擇受教的方式。現在我們要開放授予碩士學位，那未來我們是不是要規定碩士班學生必須符合在職進修的條件？空大的碩士班應該要和一般大學的碩士班有所區隔。","蔣部長偉寧：我相信在職的學生一定很多，如果有一點年紀的朋友想要去上課的話，可能不一定要規定他在職。我想應該是不會……","陳委員淑慧：空大碩士班的功能可以是在職訓練，或是培養學生的第二專長，我覺得如果要授予學位，應該要從碩士班的入學資格來確保它的功能……"],["蔣部長偉寧：空大的定位要很明確。","陳委員淑慧：如果它的目的是培養第二專長或在職進修，本席會覺得這樣比較實在。","蔣部長偉寧：有一部分可能是在職進修，我相信它也會重視在職進修的部分。其實一般大學也有在職進修專班，也有碩士專班或其他，雖然這些專班也招收在職生，但是空大可以普遍性地接受各個領域的學生。此外，我剛才有提到外配，他們可能也在工作，或是過去真的沒有機會念大學，現在讓他們念大學，會增加他們的機會……","陳委員淑慧：你再研究一下啦！從碩士班的入學資格去考量，確保空大的功能性。","蔣部長偉寧：另外，他修了幾十個學分之後就能入學，成為學位生，我覺得這樣的概念很好。他可能不是用同等學力，而是以選修生的身分修了幾十個學分，達到一定條件以後就可以變成全修生，這也是好事。","陳委員淑慧：這本席都知道，本席是要提醒你空大的辦學精神。第一，我們希望這個碩士班存在的功能要有別於一般大學；第二，它要符合空大設立碩士班的目的，例如在職訓練或培養第二專長，你要區別出來。","蔣部長偉寧：我同意，在大方向上，我支持委員的想法，應該要有所區隔。","陳委員淑慧：接下來，我們來討論第七條。未來體育類、藝術類及應用科技類的學生能以作品或成就證明，作為碩士班畢業的條件……"],["蔣部長偉寧：就是看學生整體的表現。","陳委員淑慧：因為體育科系學生的專長就是體育，我們當然不希望一味地要求學生爬格子、寫論文，但我們必須訂定一個公正、客觀的認定標準，以免學位被濫發、誤用。這個部分希望部長能夠注意，在保持彈性之餘，還是要訂定一個標準。","最後一點，針對學生修讀遠距教學課程，未來要在學位證書上登載加註一事，本席希望你們可以再考量一下。這也必須要有一個標準，例如有幾個學分是透過遠距教學才必須登載加註。因為我們在國外求學、拿學位，也有可能會修讀遠距教學課程，8個學分、10個學分、12個學分都有可能。如果有些學分是透過遠距教學修習而來，未來就在證書上註明學位是透過遠距教學而取得的，這樣好像也不太妥當吧！","蔣部長偉寧：是，目前我們對於遠距教學授予學位的規範是低於二分之一的學分可以採用遠距教學的方式，這部分是否要做更明確的註記或採其他方式說明，我們願意再做考量。","陳委員淑慧：本席覺得你們應該要再檢討，不能……","蔣部長偉寧：應該要名實相符！我想委員的意思應該是學位的授予要名實相符，這一點，我們會特別注意。","陳委員淑慧：好，剛才蔣委員提到代寫論文的事情，本席還是要再次強調，這確實是個問題。","蔣部長偉寧：我們會把基準全部訂出來，務實地來做。","陳委員淑慧：目前我們上網還是可以看到這些廣告。教育部在6月11日公布實施之後，對這件事情的處理似乎不夠積極，到現在為止，我們還是看得到這些廣告，而且……","蔣部長偉寧：我們的小組確實已經討論過很多次，我們會儘快把這個基準訂出來。","陳委員淑慧：除了碩士論文、博士論文和SSCI論文之外，甚至連教授的升等論文也都有同樣的情形，請你們多加注意，希望下次能有好的結果，謝謝部長。","蔣部長偉寧：我們會全面了解並加以處理，謝謝委員。"],["主席（陳委員淑慧）：請呂委員玉玲發言。","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部長103年第1次到本會備詢，今天的質詢非常愉快，因為部長很認真、用心，最近行政院內部可能要進行調整，部長應該不會異動吧？"],["主席：請教育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偉寧：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曉得，如果內閣要調整，是由院長和總統來做考量，他們會去思考、觀察每個位置的實際情形。這個部分，由於我們沒有被徵詢，所以不清楚實際的發展情況。","呂委員玉玲：我們很肯定部長的努力，你那麼用心，應該不會異動。"],["蔣部長偉寧：謝謝。","呂委員玉玲：12年國教即將於今年8月上路，可是你知道嗎？還是有很多家長覺得不安心，請問目前我們還有沒有在做宣導？","蔣部長偉寧：我們有持續在做宣導，而且還要強化宣導，包括老師和學生。其實學生長期以來就有在做輔導；至於家長的部分，過去大概是以口頭說明，現在我們會考慮做一些簡報，或是以數位的方式，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家長，這一定要全面去做，讓家長的擔心降到最低，這是12年基本國教可以往前走的重要關鍵，所以我們一直在做。","呂委員玉玲：12年國教即將上路，我們一定要讓家長安心，避免產生恐慌。本席要提醒部長，家長最不安心的部分就是超額比序。即便是地方上的民意代表，他們在社區活動當中，也都把超額比序解釋為「做事、拿分數」。其實國教最大的宗旨是要降低升學壓力、適性揚才、多元發展……"],["蔣部長偉寧：要減少對分數或相關考試的依賴。","呂委員玉玲：地方上對於超額比序的宣導是不對的，雖然目前已經沒有說明會了，但是在網路上一定要儘快宣導比序的用意，不要再讓大家認為學生必須去拿獎狀、當志工、拿分數，這樣孩子們在學習的過程中，會被迫接受考試、拿分數。其實現在會考就是拿分數，學校的總體分數也是拿分數，不要用分數來打壓孩子，這樣會導致他們的學習意願低落，如果不是學習他們所愛的領域，當然不會是快樂學習嘛！對不對？","蔣部長偉寧：我們至少一定要讓「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的觀念落實在超額比序裡面。當然，我希望它能越比越簡單，基本上，超額比序是個門檻，我們要提升高中職的條件，讓大家願意就近入學，這樣大家的志願就不會完全一樣，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在國中端，這當然還需要一段時間，第一年，大家一定還是會把重點擺在入學規定上。之後我們會經過討論，讓超額比序逐年簡化，儘量反映「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的概念。如果學生智育的發展較為突出，性向適合走學術，那就以特色招生為主；如果學生的發展比較周延，「德智體群美」五育都均衡發展，我們希望能夠逐步落實免試入學的方式，這一點相當關鍵。","呂委員玉玲：好，這也是本席要強調的事情。部長，12年國教今年8月才要上路，部長一定要非常關心這件事。上路之後，你要去聆聽大家的聲音，並隨時修正。","蔣部長偉寧：是，我們會持續溝通、持續了解，並且定期檢討。其實大概每隔1、2週，他們就會針對12年國教相關事宜進行專案報告，讓我知道他們在推動時碰到哪些問題，我們都會處理。","呂委員玉玲：要隨時修正，好不好？"],["蔣部長偉寧：好。","呂委員玉玲：接下來，本席要談今天的議題，也就是碩博士學位授予的問題。","蔣部長偉寧：對，我們要修正學位授予法。","呂委員玉玲：從83年至今也差不多20年了，現在修正是非常好的做法，但修正並不是無限上綱，讓它鬆綁，如果鬆綁會造成……","蔣部長偉寧：鬆綁並不代表品質會下降，而是提供比較多元的方式，讓學生可以取得學位，如果他要雙主修……","呂委員玉玲：只要是教育部核定的大學系所就可以授予學位，對不對？","蔣部長偉寧：對，只要他們照規範去做就可以。","呂委員玉玲：那就是尊重大學自主權。我們非常尊重大學的自主權，但是不能變成教育部該管的沒管到，不該管的又管太多，所以我們一定要加以核定。無論是學校的師資或設備都必須經過評鑑，符合標準才可以讓它授予學位，不然學校會變成授予學位的專賣店。","蔣部長偉寧：我們還是會定期進行校務評鑑、系所評鑑，這都有按照一套規範持續在做，以保障我們培養出來的學生有一定的條件、一定的品質。","呂委員玉玲：可是有些系所會因為學生招收不足而關閉，關閉之後，它還沒有深思熟慮就又向教育部重新申請系所，而教育部也核准了，變成這個系所成立的時間非常短，但是卻能授予學位，這樣妥當嗎？","蔣部長偉寧：這部分我們會做一些相關的規範，它如果是停辦的，或是要轉成另外一個新program的申請程序跟相關條件的配套，這部分我們會進一步地強化來做規範，並不是說這邊不能辦了，馬上就轉到其他方面去，這個是應該要做一些規範和處理的。","呂委員玉玲：因為我們廣開大學，所以很多大學生資質都變得非常低落、素質非常不好，如果我們的碩博士再這樣全面授權給所有的系所都可以授予學位的話，我也很擔心耶！我們碩博士這張證書到時候也會面臨到社會上、產業上的考驗耶！","蔣部長偉寧：其實是這樣子，碩士班的申請當然也還是要經過適當的程序來處理，博士班更需要經過特殊管制的項目來做適當的處理，並不是一個學校說它現在開放了，自然就可以直接去給博士或什麼。我們鬆綁的部分其實是在於可以用比較多元的方式來看待學位的給予或相關程序，並不是說學校它就去給碩士、就去給博士。它要成立這些相關的班別，還是要有一套機制來做規範、做處理的。","呂委員玉玲：可是剛剛提到所有的系所只要核准就好了，所以臺灣的每一個大學都可以！","蔣部長偉寧：它成立系所，可以給碩士、可以給博士，可是要有博士班才能給博士，而博士班的成立就要合乎規範才能成立，不是說它現在不經過申請、沒有博士班就可以去給博士學位，那怎麼給？","呂委員玉玲：當然、當然，它有碩博士班才可以申請，這個本席知道。","蔣部長偉寧：所以其實還是有門檻，這個門檻一定是在的。"],["呂委員玉玲：我是擔心會有氾濫的情形。","蔣部長偉寧：其實這些班的設立，我們現在還是有一個嚴格的管制，我們不是說它要申請一個碩士班時，只要它有到達條件我們就給它，這是不行的。博士班的要求其實是更嚴格的，而且特殊的外審、相關的配套都要到位，它才能成立。","呂委員玉玲：所以我們今天要修法，修法之後我們要加強管理！"],["蔣部長偉寧：是。","呂委員玉玲：教育部有監督的權力，不要說有這個權力而不去用！"],["蔣部長偉寧：是。","呂委員玉玲：不要是給學校自主之後，反而讓我們教育部推卸這個責任了。","蔣部長偉寧：不會，我想我們不是把責任推卸，我們當然還是要確保學生學習的品質、學生學習的成效，學生如果寫論文，那論文要有一定的條件，這個相關的規範還是要做。我們也透過校務評鑑、系所評鑑，持續去瞭解各個學校辦學的情形，不是說就不管了。"],["呂委員玉玲：部長你剛剛講說也要寫論文？"],["蔣部長偉寧：是。","呂委員玉玲：現在不是又修改了，可以不選擇論文，用專業的研究報告也可以拿到學位？","蔣部長偉寧：如果用專業的研究報告，那個報告還是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去完成嘛，他要上那門課。其實我們也看到了國外的大學，就像Stanford這樣的學校，它其實碩士是不需要寫論文的，只要學生學分修得夠，然後他要寫很多報告，每一堂課因為同學之間的互動、團隊合作以及怎麼樣可以完成一個事情，其實還是很關鍵，所以他報告會寫很多、project要做很多，可是他最後並不一定要用論文的方式呈現，所以這個我們也尊重一些比較相對實務的作法，他可以用這個方式形成一個專業報告，可以替代他的論文，這個大方向我想全球的趨勢也是這樣子的。","呂委員玉玲：是，寫論文也可以加強他的邏輯是不是？","蔣部長偉寧：是，寫報告也……","呂委員玉玲：可是專業的研究報告，就像部長講的，有團隊的研究。"],["蔣部長偉寧：是。","呂委員玉玲：但最重要的，我們還是要和產業有相關聯的研究，這些可以讓我們所有的博士拿到證書之後可以跟產業合作，才能夠有更好的貢獻，對不對？","蔣部長偉寧：博士應該是學術性很強的，博士當然是講究它的學術性，可是對於社會的貢獻或者這些相關的努力這一塊，到底他的contribution如何，每個學校在給博士學位時還是要有一定的規範就是了。","呂委員玉玲：因為現在臺灣的博士、碩士都已經很多了，雙博士、雙碩士也都有了，我們就擔心，像我們輔導所有的博士一直在研究，所以經費給得很多。"],["蔣部長偉寧：是。"],["呂委員玉玲：我們高教的資源在博士上面給得很多。"],["蔣部長偉寧：是。","呂委員玉玲：很多國科會的補助也給了我們的博士，但是跟產業沒有相關聯性、研究的內容不能為產業所用，這就是我們擔心的問題。","蔣部長偉寧：一定要某種程度有關聯性，這是要的啦！","呂委員玉玲：我們希望在修法之後，教育部一定要更加嚴格地監督、管理，好不好？","蔣部長偉寧：是、是，謝謝。","呂委員玉玲：讓我們的博士能夠為社會所用，好不好？","蔣部長偉寧：是，謝謝委員的關心、關注，謝謝。"],["主席：請黃委員偉哲發言。（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請許委員添財發言。","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蔣部長，我們過去8年抗戰的歷史好像很長，但是我們這個學位授予法的8年抗戰，好像一眨眼就過去了。"],["主席：請教育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偉寧：主席、各位委員。時間過得很快，可是如果從上次修正到現在來看，其實差不多20年了，比較大的修正是有20年的時間了，所以我們要一起努力。","許委員添財：是啊，最近一次就是從2004年8月組成1個修法的工作圈，提出了修正的23條意見以來，到今天已經又是新的一年了。"],["蔣部長偉寧：是。","許委員添財：連這本報告都已經跨年了還沒有跨過去，這個報告是去年送的嘛，所以還是「本年5月27日」，現在已經是隔年1月！","蔣部長偉寧：那個字他用「本」，事實上我昨天看報告的時候看到了，確實在第1頁他用了「本」年5月27日，這個字他沒有改到，我其實是看到了。","許委員添財：你看到了，如果馬上改的話，今天大家都會感動的。"],["蔣部長偉寧：謝謝、謝謝。"],["許委員添財：你剛才報告時也沒提出修正啊！","蔣部長偉寧：不是，剛才因為是口頭報告，並沒有特別去用書面報告的文字，所以謝謝委員的關注，我其實是完全看到了這個情況。"],["許委員添財：這表示精準度的問題啦。"],["蔣部長偉寧：是。","許委員添財：立法當然要精準啊！請教部長，你提到因為現在碩士滿街跑，對不對？"],["蔣部長偉寧：我沒有說碩士滿街跑。"],["許委員添財：沒有喔？","蔣部長偉寧：這是委員剛才您的說法，我在口頭報告或書面報告裡面都沒有談到這一塊。"],["許委員添財：這是普遍一般人、一般社會的觀感嘛！現在臺灣碩士學歷以上的總人數是多少？","蔣部長偉寧：我們碩士以上學歷的人數，碩士是18萬，博士大概是4萬出頭。"],["許委員添財：所以是22萬？"],["蔣部長偉寧：22萬或是22萬稍微多一點。"],["許委員添財：整個呢？"],["蔣部長偉寧：整個是22萬多一些。"],["許委員添財：才這麼一點嗎？","蔣部長偉寧：對，碩士以上。"],["許委員添財：不是上百萬嗎？"],["蔣部長偉寧：135萬是包含大學部的學生。"],["許委員添財：喔？"],["蔣部長偉寧：所以碩士跟博士加起來大概是22萬出頭。"],["許委員添財：二十幾萬喔？"],["蔣部長偉寧：對。","許委員添財：那以這二十幾萬占2,300萬人口的比例來講，在世界上算是高的還是低的？","蔣部長偉寧：我們跟美國、日本、歐洲比較過，其實可能算是中等。"],["許委員添財：中等？","蔣部長偉寧：跟OECD國家來比，頂多大概是屬於中等的情況。您指的是碩博士嘛，對不對？"],["許委員添財：對。","蔣部長偉寧：以OECD國家的比例看起來，我想應該是屬於相近的。"],["許委員添財：但是為什麼大家會覺得碩士很多啊？","蔣部長偉寧：我們大學部的粗入學率事實上已經接近9成，是比較多，碩博士其實是還好的。","許委員添財：你現在有計畫將碩士學位做學術型跟實務型的分流，是吧？"],["蔣部長偉寧：是。"],["許委員添財：有這個必要嗎？","蔣部長偉寧：其實未來如果學術考量比較多的，他可能碩士唸完還又唸博士，這些學術的考量還是在，可是如果是比較專業的……","許委員添財：好。那以得到碩士學位的人來講，他拿到的證書可能是學術型的碩士，也可能是實務型的碩士。世界上有這種分類嗎？"],["蔣部長偉寧：沒有。"],["許委員添財：那臺灣首創這個分類幹嘛？","蔣部長偉寧：不是，應該這樣說，就是它的分類……","許委員添財：臺灣要國際化，你首創這個分類到國際去，人家搞不懂，那你首創這個分類幹嘛呢？","蔣部長偉寧：許委員，應該這樣說，它的分類其實是2個track，2個管道都可以取得碩士學位。"],["許委員添財：但是還是碩士啊！"],["蔣部長偉寧：他基本上還是碩士。"],["許委員添財：那畢業證書有沒有一樣？","蔣部長偉寧：我想這部分應該並沒有特定的改變，就是說他其實……"],["許委員添財：那你為什麼要這樣分呢？","蔣部長偉寧：這個其實是因為過去大概就是以學術論文為考量，審查也都是走這一塊，我們已經在藝術、體育這些方面開始做，未來在比較實務的面向上，其實也考量了國際上其實是雙軌的。","許委員添財：你的意思是說未來在碩士取得的可能性上面，學術的分量不用那麼高，可以用實務的學分來替代？","蔣部長偉寧：可能不完全是學分，可能他是寫了……"],["許委員添財：意思就是讓碩士取得更容易嘍？","蔣部長偉寧：倒也不是，他可能需要有很多的報告。","許委員添財：有實務的，但是學術基礎沒有那麼強的，照樣可以拿到碩士？"],["蔣部長偉寧：是。","許委員添財：所以到最後大家看到碩士學位證書時，會質疑他到底學術基礎夠不夠啊！","蔣部長偉寧：委員請講，我沒有聽清楚您的話。","許委員添財：是啊，你沒有想好的不要公開出來，你到現在還沒有真正定案嘛！第一個，因為你沒有定案就講出來，所以你說讓學校去試驗喔？"],["蔣部長偉寧：沒有要讓學校試驗的意思。"],["許委員添財：有沒有？","蔣部長偉寧：事實上，我們通過相關的法規，它就要照這個法規的規範去做，也就是說我們尊重學校最後的決定，它要選擇用實務的報告做為論文的考量，還是用學術性的論文，這個可以由學校來做選擇，它去做適當的……","許委員添財：那你為什麼要分什麼學術型、實務型？你就說以後碩士讓學校自主的空間與彈性更大就可以啦，你為什麼分什麼學術型、實務型？","蔣部長偉寧：學術型、實務型其實就是把這兩軌定義得清楚而已，事實上他最後獲得的學校證書……"],["許委員添財：不要創造學歷啦！"],["蔣部長偉寧：沒有、沒有創造學歷。","許委員添財：這樣最後把整個學歷的品質跟它的社會信賴度都破壞掉！當碩士很多的時候，碩士不值錢，大家都清楚啦，所以到時候會強調學「力」，力量的「力」！","蔣部長偉寧：是，委員長期都講是力量的「力」。"],["許委員添財：對！","蔣部長偉寧：我們希望這兩件事情慢慢是strongly correlate，就是有好的「學歷」就有好的「學力」，這兩件事情是應該……"],["許委員添財：所以你現在要搞什麼學術型、實務型？"],["蔣部長偉寧：是。","許委員添財：這是製造問題！再來，經濟自由示範區跟教育，這有什麼關聯？我又搞不懂了。","蔣部長偉寧：是自由經濟示範區，不是經濟自由示範區。","許委員添財：是其他國家要到臺灣來設立學校很困難，所以現在開放一個特區，讓他們在這個特區裡面設立學校，是不是這樣子？","蔣部長偉寧：我們這個沒有特區的概念，是用一個比較虛擬的概念，全國性都可以來做，我們開放讓全國的學校透過一個國際合作的方式……"],["許委員添財：那為什麼又要扯上這個自由經濟示範區啊？","蔣部長偉寧：自由經濟示範區有好幾類，它有區內可以專門辦的，也有區內、區外都能辦的第二類，我們是屬於第二類，因為它現在是在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範裡面。"],["許委員添財：不要流行口號！"],["蔣部長偉寧：不是。","許委員添財：因為自由經濟示範區好像已經變成馬政府在臺灣經濟治理的一個歷史定位。他在臺灣的經濟治理，到目前為止，大家已經給他歷史定位啦！現在又搞出一個自由經濟示範區，想挽回他歷史定位的評價，大概也太晚了，所以……"],["蔣部長偉寧：我想政府應該持續地要做努力啦。","許委員添財：所以這個時候反正大餅就儘量畫，這都在浪費大家時間！你說教育要自由化，讓學校自主性提高才能自由化！"],["蔣部長偉寧：是。","許委員添財：那你就好好地訂出新的法令來鬆綁，有能力的、夠水準的都可以辦學校。"],["蔣部長偉寧：我們其實有一個短、中、長程的鬆綁的一些考量。","許委員添財：你看對於沒有財產的，現在連租賃土地都可以蓋學校，這一步放得太寬了！那還有什麼不能放的？"],["蔣部長偉寧：過去其實本來就是租用土地……"],["許委員添財：私立學校的董事會就是要負責這個學校的財務！"],["蔣部長偉寧：同意。","許委員添財：不是叫學生負責、不是叫老師負責，是這個董事會要負責！那董事會成員就基於自己的社會責任或是人生的價值定位，認為辦學校是對他人生價值的自我肯定；然後他學校辦得好也會歷史留名，這是一個良性循環必要的機制跟過程。","蔣部長偉寧：對於私人興學，我們其實長期都是鼓勵而且予以肯定的。"],["許委員添財：所以現在沒有錢照樣可以辦學校。"],["蔣部長偉寧：是。"],["許委員添財：可以用租土地的！","蔣部長偉寧：其實許委員應該知道，租土地本來就是一個長期以來我們已經訂定的方式。"],["許委員添財：那也沒關係啦。"],["蔣部長偉寧：是私人興學如果是以公益性為重要考量……","許委員添財：儘量把錢用在老師、學生的真實有效、可享用到的教育資源上面，這更好啦。有些學校蓋得富麗堂皇，那都是搞錢的藉口。","蔣部長偉寧：我想學校重點不在於building蓋得好，而在於老師……"],["許委員添財：對啊！你會講啊、大家都會講啊！","蔣部長偉寧：不是，這個是它的教學品質，我想你也同意嘛！"],["許委員添財：應該是比較多學生能夠取得的、享受到的教育資源、品質及數量到底是多少。"],["蔣部長偉寧：對。","許委員添財：你這個評比就不要管學校怎麼樣，學校倒了，有人會去收嘛；如果學校辦得好、學生素質高、老師有研究能力、老師教學教得好，那就可以了！所以教育部的評比有太多不必要的項目，你管它財務好不好？它借得到錢、可以把學校辦得好、學生素質高、老師待遇好、老師研究能力強，那即使它借錢、財務不好，又有什麼關係？","蔣部長偉寧：其實我們也還是要有一些預警措施，我們透過評鑑、透過相關……","許委員添財：你看文化大學，它的財務是我救起來的沒有錯啊，它在之前財務那麼差，但是你看它培養多少人才？建築系、經濟系、新聞系，培養多少人才！它天天跳票，但是學生一個比一個優秀；而且後來你看它財務就健全啦！所以這是本末倒置，所以教育部是妨礙臺灣教育進步的一個部！","蔣部長偉寧：許委員，我們也是在既有的制度下……","主席：好，謝謝許委員添財。","蔣部長偉寧：您剛才談到的文化大學辦學的情形，也是在這個既有的制度上，你為什麼又說我們阻礙辦學呢？文化大學也是可以辦起來啊，這是有衝突的嘛！","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今天的會議時間有一點緊迫，請各位委員能夠體諒、掌握。","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黃委員昭順、陳委員歐珀、林委員德福、盧委員秀燕、李委員貴敏、邱委員文彥、廖委員正井、蔡委員錦隆、陳委員明文、黃委員文玲、簡委員東明、呂委員學樟、羅委員明才、楊委員麗環、廖委員國棟及許委員忠信均不在場。","請黃委員志雄發言。","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感謝蔣部長對於我們最近奧會主席交接的支持，包括體總會長整體交接相關事務的用心。我也聽到您在會場上用Vision、Action、Passion、Communication跟Realization來支持未來整體體育的願景跟發展，本席非常認同也非常肯定。"],["主席：請教育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偉寧：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黃委員志雄：另外，針對今天的學位授予法，其實我覺得在整個修法的過程，是讓未來整體的機制更加有彈性、更加的周延，也讓它能夠適才適所。"],["蔣部長偉寧：是。","黃委員志雄：畢竟很多有相關才藝專長的人，他可能在學校、在學位認定上面是有困難的。"],["蔣部長偉寧：是。","黃委員志雄：我舉個例子，其實過去在2004年我們參與奧運帶隊的總教練，他帶了金牌選手拿到金牌的成績回來之後，居然沒辦法取得專任教練的資格！所以我覺得這就是一個落差點，理論跟實務、社會現實跟現階段政府的規定，是有極高度的落差，所以一個奧運金牌的教練居然沒辦法拿到教練資格，這是天大的諷刺跟侮辱啊！所以我覺得這樣的一個修正，基本上對於未來整體的發展，包括文化、藝術及體育，是有極大的貢獻！所以本席表達全力支持之意。"],["蔣部長偉寧：是。謝謝。","黃委員志雄：另外我也要跟部長討論，其實現階段整體的教育預算還是著重在高教居多，所以過去人家會認為技職是弱勢的、國民教育是弱勢的等等，大家的刻板印象還是如此嘛。"],["蔣部長偉寧：是、是。","黃委員志雄：所以我們如何去把現階段這一種倒三角、金字塔型的情況，改為正金字塔型？換言之，過去高教所得到的相關教育資源是豐厚的、是多的，但是我們可以去思考，得到的資源越多、補助得越多，反而學用落差越大、社會現象越嚴重、失業問題也越來越高！所以我有去思考，其實我們應該著重12歲以下基礎教育的扎根，我覺得這更為重要，甚至於技職教育的重新改造，讓整個社會氛圍慢慢去調整所謂資源重分配的概念。我覺得這個區塊很多委員也談過很多次，本也提到很多次，我們希望這個區塊是慢慢地去做移轉、慢慢地去做改變。"],["蔣部長偉寧：是。","黃委員志雄：我覺得要這樣，未來這種學用落差、社會問題現象，包括失業問題，才能夠逐步去做改善。","蔣部長偉寧：其實整個預算的分配，當然就是政策要施行非常關鍵的部分。我來教育部以後，主要的努力當然都以外加的經費來做，譬如技職體系的整個調整，我們希望能夠認真來做；十二年國教的推動是打底的工作關於每個學生可以拿到的資源，如果拿大學跟小學來比，大學其實並沒有真正超過小學，可是大學的發展當然還是相當關鍵的，所以我們不會以減大學、減高教的經費來增加這部分，我們會想辦法去具體爭取，以增加經費的方式來做，因為事實上立法院也一直支持我們，逐年在預算上都有成長，而在成長的經費方面，我們會優先放在十二年國教、優先放在技職發展，因為最後一個競爭力的綜整，也還是要在高教上看得到，雖然我們一路做上去，底都打好了，但是高教的拔尖如果沒做好，那個競爭力其實最後還是出不來，所以委員剛剛提到怎麼樣在資源的分布上做適度的處理，這個大方向我支持，可是我大概不太容易去把高教的預算減少來做這件事情，因為那就會造成新的問題，可是只要有機會有外加經費，我們都會去做。甚至您剛剛談到體育這一塊的環節，我想占我們GDP或總預算的比例也都還是不足的，這些我相信未來都可以用比較像是外加的方式來處理，外加的意思就是說慢慢也還是會變成它逐年的預算，這不是減另外一塊來加這一塊，而是以增加的角度來看，因為我們教育經費的成長還是有一定條件的。","黃委員志雄：部長，其實我們現在去探討，很多人就會談到大學的學費到底要不要調漲，我們在立院，當然大家都反對調漲，因為站在民意的基礎之上，大家的立場相對是如此；但是有時候我們要去思考，從整個國際的氛圍跟整體國際競爭的角度去看，其實我們應該慢慢去思考，過去大專院校的錄取率不過就3成、4成，換言之，只有3成、4成的人才能夠去讀大學，但現階段的錄取率是9成5、9成9，幾乎每一個人都有大學可讀。有了那麼多大專院校之後，每一個學校本身的體質、財務都不一定健全，因而大家仰賴的就變成是政府的資源，所以政府就要努力去餵飽每一所大專院校，這是何其困難的事情，因而我們的「5年500億」一做了就不能停，只能增加不能減少。","蔣部長偉寧：有啦，我們做10年以後……"],["黃委員志雄：羊毛出在羊身上嘛！"],["蔣部長偉寧：在新的5年會有新的調整。","黃委員志雄：餅沒有做大的同時，根本沒辦法再有更多資源去挹注所謂的國民教育跟技職教育，這是很困難的，因為大餅原理就是如此嘛。有時候我們去思考高等教育的問題，當你沒辦法去讓它調漲學費、當你沒辦法讓它去跟國際競爭、當你沒辦法讓它跟社會及企業連結的時候，它所有的責任跟壓力全部就指向政府──你應該給我更多的協助跟補助。這是本末倒置啊！","蔣部長偉寧：其實委員剛剛講到的，就是從高等教育公共性的考量，到它比較相對屬於市場機制之間的對話，當然我們最後要找到一個合適的平衡，適度地展現教育就是有一點公共性存在，可是它也要就某種程度的市場競爭機制加以考量，所以這兩者之間我想大概不會是由哪一個獨霸，不會是純走公共化或純走市場機制可能是在雙軌的情況下如何找到一個合適的平衡，就是我們現在努力要做的。剛才也談到「5年500億」的經費，事實上我們做完2期以後，第3期會用50%的比例來做，會有一些新的program出來，因為1個計畫不可能做100年，它可能做20年，前10年大概用1,000億元，最後5年大概1年用5億元，總共用25億元，未來要有一個永續的考量，他們也開始要做一些思考就是了。","黃委員志雄：部長，我想現階段的情形是一個既定的事實，你要馬上去改變它是有困難的。但是我覺得畢竟行政權跟資源在你手上，要慢慢去做一些調整啊！","蔣部長偉寧：是、是，我們「5年500億」已經做了一些調整了。","黃委員志雄：你可以用行政權、預算的相關分配，慢慢去引導、去走向比較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地步。"],["蔣部長偉寧：是。"],["黃委員志雄：朝著比較符合你所謂公正性、公共性等等的方向去走。"],["蔣部長偉寧：對。","黃委員志雄：要不然現在既定的情形已經就如此了，你要做極大改變是很困難的。這需要時間，大家真的來努力啦！另外，剛剛有談到學位授予法會將體育納進去，基本上本席是認同跟肯定，因為用作品或他的成就表現來取代所謂的畢業論文，我覺得這是非常務實的。"],["蔣部長偉寧：是、是。","黃委員志雄：但是相較之下，在體育項目的開放上，基本教育的12年國教，對於體育績優學生的入學管道似乎做了一些調整。我不曉得部長你瞭不瞭解體育績優生過去入學的方式是如何？","蔣部長偉寧：績優生可以透過甄選的方式入學，經過甄選就可以升學，這是過去的制度；在我們12國教的推動這方面，基本上這些相關對應的管道還是存在的，因為在小學、國中有體育班這些相關的編制，這些都是升學用的。","黃委員志雄：部長，我再跟你說明一下體育績優生現階段的情形。12年國教之後就是單獨招生，單獨招生就是由地方政府、學校提出來跟你們申請，這叫所謂的單獨招生，不管是在體育班或者專項需求的名額上面，這個基本上要經過你們。過去他們可以透過申請入學，直接跟學校提出申請，但是12年國教上路之後，所謂的申請入學這個區塊不見了，換言之，現在只有唯一的一個管道！過去體育績優生升學管道基本上是非常多元的，現在因為12年國教，只有剩下一個管道，所以這個區塊也造成很多家長抱怨，他們認為這樣對於績優生相關的入學條件是不公平的，因為多數人都還在討論考試入學、特色招生，對於績優生的入學制度大家是忽略的，所以部長對於這個區塊是不是能夠去重新思考？是不是能夠重新去做亡羊補牢的相關制度的改變？","蔣部長偉寧：我們可以做進一步的檢討，我會請體育署或者國教署這邊比較有系統地來看這整個相關的事項，我希望未來它能夠提供的名額及學生可以升學的管道，應該是更通暢！它可以不見得一定是像很多管道那樣弄得太複雜，管道可以單純，可是提供的機會、提供的名額，一定是要成長的，這是我的基本條件，我一定想辦法做到這個事情。我們一直講德、智、體、群、美，針對體育的發展，我也一直說運動員的培養要有讓他安身立命的思考，升學這個管道的整個相關配套一定要做到的，所以我會馬上去瞭解，因為我們推12年國教，是不是對於人數等各方面造成衝擊？管道也許變少了，他一定……","黃委員志雄：部長，過去申請入學，就是在「基測分數」加上「參加教育主管機關所舉辦的比賽跟展覽所獲得的加分」後做相關的比較，這是過去所謂的申請入學，這個區塊的管道現在是close掉了，所以這個區塊請部長能夠去檢討，是不是能夠做一些調整，好不好？謝謝。","蔣部長偉寧：好，我會馬上去做一個檢討、做一個瞭解。"],["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現在登記發言委員都已經發言結束。報告委員會，因為黃委員偉哲來不及在主席宣告的時間內進入發言，所以要求發言2分鐘。請黃委員偉哲發言。","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主席。蔣部長，我簡單請問你幾個問題。第一個，剛剛提到自經區，自經區在區內、區外有開放設校嗎？"],["主席：請教育部蔣部長說明。","蔣部長偉寧：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我們是「全區」，也就是區內、區外都可以做。"],["黃委員偉哲：對。"],["蔣部長偉寧：基本上只有經濟示範區「教育創新」這一塊……","黃委員偉哲：可是你有沒有想到：第一個，國內少子化；第二個，國內學校招生名額已經越來越多了；那你還開放在自經區的區內、區外再設校，那不是治絲益棼嗎？","蔣部長偉寧：我們其實是以招國際學生為主，以國際合作、國際學生為主要考量，而且這個program……"],["黃委員偉哲：對本地生呢？","蔣部長偉寧：本地生基本上是減到最少，只有在特殊的一些領域，或者是真的很需要的，才會考量，原則上是以收國際學生為考量。"],["黃委員偉哲：我建議你這個部分的紅線要劃清楚！"],["蔣部長偉寧：是。","黃委員偉哲：為什麼會這樣講？因為你如果變成一個國際學校，某種程度來講，有本地生的名額，那本地生對它會有所期待，認為這樣子教學品質一定有多好、將來可以跟國際接軌，而這某種程度就排擠了國內學校的招生。"],["蔣部長偉寧：我們以國際學生的招生為主要考量。","黃委員偉哲：對於「為主」的定義，你要很清楚地界定，譬如說本地生不能超過5%或多少，類似這樣的規定。","蔣部長偉寧：是、是、是，這個我們現在已經有一些初步的規範了。","黃委員偉哲：好。另外一個問題，我們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裡面有提到「學生論文抄襲或用其他舞弊方式」是可以處罰鍰的，這個罰鍰是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是吧？"],["蔣部長偉寧：是。","黃委員偉哲：如果是這樣子的話，那相對的會不會有一個問題產生：學生抄襲罰那麼重，那老師的論文抄襲要怎麼辦？我相信也希望你們將來對於教授或是其他研究論文（不是學位論文）的抄襲情形，要做相對等的罰則提高，好不好？","蔣部長偉寧：是，我想這一塊我們這個小組會把這個考慮得周延一點以後……"],["黃委員偉哲：要做通盤考量！"],["蔣部長偉寧：我們會一併提出來、把這個基準全部訂出來。","黃委員偉哲：好，謝謝部長。"],["蔣部長偉寧：謝謝。","主席：報告委員會，登記發言之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黃委員志雄、鄭委員麗君及邱委員志偉之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黃委員志雄書面意見：","1.今天我們討論的是博碩士的學位授予，關注的焦點依舊在高等教育人才的培育，然而與此同時，我們似乎忘記基本教育也就是國民教育的重要性，商業週刊12月16日刊出一篇報導指出，在台北市的公立國小裡面，仍舊存有教育貧富的差距，從學習到穿著、文具都透露出台灣教育的階級落差，或許教育部認為這個只是個案但在本席看來，這絕非個案，而是教育資源的分配出了問題，教育部口口聲聲說中央重視教育，明年教育部國民教育的預算增加九十多億元，需要協助地方的教育經費，都會儘量撥付。即使如此，近年來弱勢學生學習問題、城鄉教育素質落差、原住民族學生學生成就低落等教育機會不均等的議題，在國民中小學校教育現場仍然不時發生，引來各界質疑政府執行教育機會均等政策的決心與能力，如果龐大的資源已經投入國中小學校現場，為何不均等的事件與案例不斷發生？更有專家學者認為，我國國民教育經費的不足，近來教育部卻將重點擺在高等教育，然而實質上部分大專院校辦學不力，卻照領教育部高額補助，許多教授隨便包了一些政府的研究案，就可以領取高額研究經費，事實上這些經費應該妥善分配至國民教育（中小學）上面，補助偏鄉或是經濟狀況較差的學生，教育部應該著手調整教育部經費分配，從倒金字塔型改為正字塔型，最多的資源，應放在12歲以下的幼兒與兒童身上，因為這些是教育基礎工程，從小課業學習沒跟上，從小自卑或自棄，長大了再怎麼補教，都是事倍功半。在台灣國立大學拿到大量資源，而能培養出頂尖人才的學校，卻屈指可數，為什麼不把這些平庸甚至差勁的國立大學資源，下放到兒童身上？政府近年連連以「五年五百億元」特別預算為高等教育加碼，但人力培養與運用出現如此大的落差，加上長年以來大家對於技職的形象總是停留在做黑手的刻板印象，在這個以升學為導向的教育體系中，技職教育與國民教育顯得相對弱勢，於是整個教育結構產生失衡，導致國立大學中多數是經社地位較高的家庭，私立大學反而是經濟背景較差的家庭的奇怪現象。","2.本席欣見學位授予法中將專業領域碩士班納入體育類，未來體育碩士可以以作品或是成就證明來替代畢業論文，但是相對於高等教育的對體育項目的開放，基本教育的12年國教，關於體育績優學生的入學管道似乎變窄了，依據體育署的說明，認為過去體優生「申請入學」的管道，可以用現在「單獨招生」的方式辦理。然而，大部分高中職並不知道他們過去所認知的「單獨招生」方式，與體育署所謂的「體優生單獨招生」完全不同。過去，大部分高中職對於體優生所給予的入學管道，就是向教育部體育司提出體育班或專項需求名額（一般生）申請。然而，體優生除了藉由這個管道入學之外，還可以藉由「申請入學」管道入學。在過去，「申請入學」這部分並不需要向體育司提出名額申請，但在十二年國教新制下，申請入學的管道卻消失了，（過去高中職在招收體優生（一般生）所使用的管道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在基測之後，用「申請入學」的方式。所謂申請入學，就是基測分數、加上參加「政府教育主管機關」所主辦之比賽或展覽獲獎加分後的分數進行比較。）現在大部分的教育界人士大多只是針對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兩種管道進行討論，而幾乎忽略了體優生入學制度的改變。也就是說大家在體育署「維持體保生舊有權益」的前提下，將過去針對體優生所規劃的招生管道，完全納入十二年國教新制下運作的細節並不清楚，所以產生了許多誤會，讓許多學生甚至是高中職以為還是可以依照過去方式以「申請入學」的方式進入一般的高中職，於是產生了許多誤會，也讓部分體育績優的學生減少了應有的入學管道，試問既然誤會已造成體優生之實質就學管道變窄，因此在「維持體保生舊有權益」之下，是否有任何的亡羊補牢的方式？"],["鄭委員麗君書面意見：","一、本席去年底曾參與千障聯盟所舉辦的大遊行，去年大遊行的主題為障礙人士的「文化近用權」，本院陳節如委員為因應世界知識財產權組織於今年6月27日通過之《促進盲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及其他對印刷品有閱讀障礙者接觸已公開發表著作之馬拉喀什公約》，也提出「學位授予法第八條條文修正條文」，課予取得學位之人應提供數位格式予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專責規劃、整合及典藏視覺功能障礙者需求圖書資源之圖書館之義務，以方便視覺障礙者及使用常規著作有困難之特定身心障礙者方便近用博士及碩士論文資料。","針對陳節如委員之修正提案，教育部於書面報告中表示，由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圖書館法〉均已有相關規定，故不擬重複於學位授予法中規定。然〈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0-1條，僅規定教育部應指定專責圖書館規劃、整合及典藏，以可讀取之電子化格式提供圖書資源，以利視覺功能障礙者之運用。圖書館法第9條亦僅止於列舉圖書館應辦理之業務項目，而非積極性規定。","再查教育部訂定之〈視覺功能障礙者電子化圖書資源利用辦法〉，該辦法僅要求教育部指定之專責圖書館，應負責規劃辦理資源徵集、資源編目、資源典藏、閱覽服務、推廣與研究，以及館際合作等六項電子化圖書資源服務事項，並未就學術論文方面課予專責圖書館積極義務。","本席希望教育部就學位論文提交時應否課予論文提交人（單位）一併提交便於專責圖書館再行編輯、傳播，以及利用之電子檔案之積極義務再行檢討，以使身心障礙者能更為便利的近用相關學術資源，消弭一般人士與身心障礙人士間的數位落差。","二、根據成功大學首頁即時新聞資訊，成功大學校長黃煌煇於接待河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臧勝業時表示，對於臧勝業所提之互派教師授課，合作相關科學研究，以及交換學生等提議，成功大學高度認同，並表示可先考慮簽署合作備忘錄簽署。","請問教育部，推動我國優秀大學前進中國設立分校是否將為未來政策？教育部對於成功大學響應中共黨職官員提議一事立場為何？國立大學前往中國設立分校，不僅僅是學術交流的問題，更是雙方是否對等的問題。國立大學前往中國設立分校後，分校的頭銜是國立某某大學河北分校，還是某某大學河北分校？現在我國對於中國學歷是以採認方式處理，該分校發出的畢業證書是否需要經過採認？該分校之定位為何？這些問題都需要進一步的討論與澄清。本席不反對大學前往海外設立分校，但這些問題不是單一大學私下磋商就能解決的，本席要求教育部應會同有關單位，針對此一問題進行討論，並就討論結果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邱委員志偉書面意見：","1.國家圖書館反映，許多大學院校為了申請專利，因此將碩博士論文不論紙本或是電子版本，均設定永不公開，甚或要求下架，部分大學甚至高達百分之90以上的論文均設定為永不公開，似乎影響國家研究知識分享，以及對於論文抄襲的查核不易會有影響。就碩博士論文的公開，依專利法規定，資料公開後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出專利申請（申請專利的技術在申請專利之前不能公開），此為新穎性優惠期，如果超過六個月後才提出專利申請，則可能因自己碩博士論文已公開，而喪失新穎性被核駁。故部分申請人未於論文公開後6個月內及時申請專利，而無法取得專利保護。因此，對於有申請專利需要之人，有必要賦予暫時不公開論文之權利，以讓其有充裕時間提出專利申請，故應限於一定期間得不公開即可，不宜永不公開。","2.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第十七條「……但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並經學校認定者，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涉及機密如何認定？機密之定義應回歸國家機密保護法，其主管機關為法務部，但今日未請法務部列席備詢恐難以討論此條文定義。另本條文「並經學校認定者」，教育單位要如何進行認定？認定標準為何？且本條文定義之論文、報告涉及專利申請問題，若單方面由學校進行認定是否妥當？是否應由教育部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就上述但書規定，提供學校必要之協助，並訂定相關認定規範，以利學校依循？","3.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第十七條但書規定為「專利事項」，不僅文義過於廣泛，且依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結果必須公開，本法條明顯與專利法相違且有擴大限制不得提供之範圍，故建議文字修正限於為「申請專利」，以符合專利法本旨。另但書中「或依法不得提供」，建議修正為「或依法不得公開」，使前後文義較為清楚。","4.目前全國二百廿四所私立高中職學雜費收取不一，依據教育部主管「國立及台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雜費標準表，私立高中一年學費二萬四三四○元到四萬五六○○元，私立高職二萬六四四○元到四萬五○六○元（非藝術類）。新的一年萬物皆漲，不只大學想漲學雜費，私立高中職也喊漲學雜費，希望私立高中職學費上限能調漲三%。十二年國教明年上路，高一學生開始部分免學費，高職全免學費，高中有條件免學費，亦即學費將由全體納稅人支付，是否適合調漲亦要納入整體通盤考量。目前我國實質薪資倒退，加上讀私校的學校，多為經濟弱勢比率，目前有卅多萬名學生在背學貸，調漲私立高中職學費顯無道理。","主席：關於今天上午議程作如下決定：「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單位於二周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現在進行逐條討論。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條文。","第　一　條　　學位之授予，依本法之規定。","第　二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教育部。","第　三　條　　學位分副學士、學士、碩士、博士四級。副學士學位，由專科學校或附設專科部、進修學校之大學授予，並頒給學位證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由大學授予，並頒給學位證書。","前項各級學位，由授予學校依學術領域及修習要件訂定各類學位名稱；其名稱、授予要件、學位證書之頒給及註記等規定，由各校訂定，提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並應以適當方式公開。","第　四　條　　專科學校、大學附設專科部，或專科學校、大學附設進修學校修讀副學士學位之學生，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有實習年限者，實習完畢，並符合畢業條件，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副學士學位。","第　五　條　　大學及其附設進修學校修讀學士學位之學生，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有實習年限者，實習完畢，並符合畢業條件，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學士學位。","第　六　條　　空中大學及其附設進修學校修讀副學士、學士、碩士學位之學生，依空中大學設置條例規定，修滿應修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經考核成績合格，並符合本法授予副學士、學士、碩士學位要件者，分別授予各該學位。","第　七　條　　大學修讀碩士學位之學生，修滿碩士學位應修學分，符合畢業條件並提出論文，經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考試通過者，授予碩士學位。","藝術類、應用科技類或體育類碩士班，其學生碩士論文得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各該類科之認定基準，由各大學定之。","碩士班屬專業實務者，其學生碩士論文得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專業實務之認定基準，由各大學定之，並提教務相關之校級會議通過後實施。","第　八　條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三人至五人，由校長遴聘之。","前項委員，應對修讀碩士學位學生之研究領域有專門研究，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現任或曾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二、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三、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四、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特殊性學科或屬專業實務，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前項第三款、第四款資格之認定基準，由各授予學位之系、所、院務會議或學位學程事務會議定之。","第　九　條　　大學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具有下列條件者，得為博士學位候選人：","一、修滿博士學位應修學分，符合畢業條件。","二、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博士學位候選人提出論文，經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考試通過者，授予博士學位。","第　十　條　　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九人，由校長遴聘之。","前項委員，應對博士學位候選人所提論文之研究領域有專門研究，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現任或曾任教授、副教授。","二、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三、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四、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前項第三款、第四款資格之認定基準，由辦理各授予學位之系、所、院務會議或學位學程事務會議定之。","第十一條　　經申請准予逕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後，未通過博士學位考試，其論文經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決定合於碩士學位標準者，得授予碩士學位。","第十二條　　已於國內、境外取得學位之論文，不得作為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九條第二項之論文。但國內學校經由國際學術合作，與境外學校共同指導論文，並分別授予學位者，不在此限。","第十三條　　軍、警學校之學生，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經考核成績合格，並符合本法與相關教育法規規定授予學位要件者，由各該學校授予各級學位。","第十四條　　學生修讀本校或他校雙主修，修滿應修學分，並符合本法授予各級學位要件者，得由學校共同授予或分別授予學位。各級跨校雙主修學位屬分別授予者，所頒給之學位證書應附記學生原就讀學校名稱。","學生修讀本校或他校輔科（系、所、學位學程），不另授予學位。","第十五條　　各級學位授課方式屬遠距教學且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者，學校所頒給之學位證書應附記授課方式。","第十六條　　名譽博士學位，由授予同類博士學位之大學組成名譽博士學位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頒授；其頒授要件、審查委員會之組成及審查程序，由各大學定之。","第十七條　　碩士、博士學位論文、專業實務報告、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學校應以文件、錄影帶、錄音帶、光碟或其他方式，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保存。","國家圖書館保存之碩士、博士學位論文、專業實務報告、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應提供公眾閱覽其內容。但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並經學校認定者，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前項碩士、博士學位論文、專業實務報告、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電子檔，經著作權人授權後，始得利用。","第十八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一、入學資格或修業情形有不實或舞弊情事。","二、論文、專業實務報告、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學校主管機關發現學校就前項情事之調查認定或處理結果顯有疑義時，得通知學校限期重新調查。","學校依第一項規定撤銷學位後，應令當事人退學，通知其繳還該學位證書，並將撤銷及註銷事項，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關機關（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負責人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以廣告、口述、宣播或其他方式，引誘代寫（製）論文、專業實務報告、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二、實際代寫（製），或以口述、影像等舞弊方式供抄寫（製）論文、專業實務報告、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前項罰鍰之處罰，第一款由教育部為之，第二款由學校主管機關為之。","第二十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主席：現有蔣委員乃辛等提出二個修正動議，請宣讀。"],["蔣委員乃辛等所提修正動議："],["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淑慧　　呂玉玲　　黃志雄"],["二、蔣委員乃辛等所提修正動議："],["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呂玉玲　　黃志雄","主席：現在進行協商。待會兒官員發言時請用麥克風並表明身分，以利翔實記錄於公報。","（進行協商）","主席：現在開始逐條協商，請各位參考關係文書。","處理第一條。請問各位，對第一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二條。請問各位，對第二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三條。請問各位，對第三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陳委員學聖：蔣委員乃辛有修正動議條文。","蔣部長偉寧：他是寫要「備查」，現行的條文規定就是報教育部備查，如果照這樣修正的話，那就又回到現行的規範，在某種程度上我們就是要有一種鬆綁的考量，我們會再跟他進一步溝通。"],["主席：第三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處理第四條。請問各位，對第四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五條。","陳委員學聖：對於蔣委員乃辛的修正動議，你們可以接受嗎？","蔣部長偉寧：我特別做個說明，委員希望加幾個字「且經實務實習完畢」，而我們的提案是有實習的部分才要根據實習年限，如果照他寫的這樣做，那所有的人都要實習了，這樣子會變成太過強烈的要求、所有的program都一定要實習，應該是有實習的部分才要照實習年限，第四條跟第五條都是基於同樣的思考，希望維持我們原來的提案，我們也會再去跟委員做個說明。","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五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六條。請問各位，對第六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七條。蔣委員乃辛針對第七案提出修正動議，請問行政單位有無異議？","蔣部長偉寧：就大方向來說，當然我們也支持鬆綁，原來的條文是希望就「碩士班屬專業實務者」，開放讓學生碩士論文得以專業報告代替，相關事項由學校認定。現在蔣委員的提議是所有的領域都要開放，我們覺得這一步跨得太大了，所以希望維持我們的提案條文，既然學校可以認定，在這種情況下已經有一定的彈性了。","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七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八條。蔣委員乃辛也針對第八案提出修正動議，請問行政單位有無異議？"],["蔣部長偉寧：我請法制處李處長說明。"],["主席：請說明。","李處長嵩茂：現在行政院版的修正條文有加一個「且」字，蔣委員的修正動議把它拿掉了。現行的規定是只有「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雖然沒有「且」字，但在實務運作上，除了必須是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之外，還是要具備「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這樣的一個要件。這次的修正加了一個「或屬專業實務」，變成有三個類型，如果把「且」字拿掉的話，我們有點擔心在文字解釋上會有模糊的空間，只要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學科者就是一個單獨的類型，屬於「特殊性」學科者也是一個單獨的類型，而「屬專業實務，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卻變成單獨一個類型，由於現行條文沒有「且」字，所以當初我們修正時才會再加上「且」字。建議還是維持行政院的版本，實質內容應該都一樣，但文意能夠更清楚。"],["陳委員學聖：政治算不算是專業實務……"],["蔣部長偉寧：學校認定的可以……","主席：針對第八條，蔣委員將第四款的「且」字去除，行政單位希望還是將「且」字加回來……"],["蔣部長偉寧：其實兩者完成一樣……","主席：蔣委員，針對你提議修正，將第四款去除「且」字的部分，剛剛處長說明過，如果去掉這個字的話，在認定上會有過於寬鬆的顧慮，是否需要他再說明一次？","蔣委員乃辛：大學自主，由學校認定為什麼不可以？"],["蔣部長偉寧：學校認定沒有問題……","蔣委員乃辛：而且這是業師，最主要就在於業師，難道技職體系都不需要業師？","蔣部長偉寧：不是，事實上現在是這樣子，有「且」或沒「且」字，於先前所說的那些規範之下，在學術或專業上仍須著有成就，業師是沒有問題，可是……","主席：剛剛處長的意思是，如果沒有這個「且」字的話，就會變成所有的稀少性都是屬於特殊性的學科，稀少性跟特殊性不能劃上等號……","蔣委員乃辛：假如以烘焙領域來講，吳寶春就沒有資格去當審查委員，因為你們的規定有「且」字，必須是「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陳委員學聖：專業實務……","主席：要有「且」字，但你們把「且」字拿掉了。","蔣部長偉寧：那是屬於「專業上著有成就」者，也就是說一定要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具備其中之一，這是我們……","主席：蔣委員，因為你的修正動議把「且」字拿掉了，部裡面認為「且」字還是要放進來。"],["蔣委員乃辛：就是前面統統要有……","主席：不但是屬於稀少性，還要有專業性。","蔣部長偉寧：蔣委員用了舊有的條文，沒有「且」字，可是因為我們現在修成了這個樣子，所以就必須把「且」字放上去。蔣委員是看了舊有的條文，想要採取比較彈性化的處理，所以衍生出此一問題，可是當修正成像這樣較有彈性的情況之下，反而我們就應該要將「且」字加上去了，除了具備前面的要件，他一定要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也還是要有這些考量。","主席：我們是不是在第八條將「且」加上去？按照修正動議通過，好嗎？"],["蔣委員乃辛：前面的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主席：待會，現在先處理第八條。","處長，你們有沒有看清楚文字？現在修正動議要將「且」字放進第八條，按照修正動議通過，有無意見？","蔣部長偉寧：我有與處長交換意見了，有無「且」字恐怕會產生解讀上的差異……"],["主席：所以現在要加進去了。","蔣部長偉寧：所以希望有「且」字，使前段文字一定要符合「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之條件，才不會被解讀為只要符合前段文字、未符合後段條件也沒有關係。","主席：將「且」字加入，蔣乃辛委員可以嗎？好，第八條按照修正動議之修正文字通過，並加入「且」。","進行第九條。本條文包含行政院版及蔣乃辛委員所提修正動議，請部長說明。","蔣部長偉寧：修正動議規定「博士學位候選人得提出論文、專業實務報告」，從博士的角度來看，若納入專業實務報告，會使博士的學術性不足，我瞭解蔣委員想要放寬的思考，但我們基本上還是希望要提出論文。這部分雖與蔣委員的提議有些差異，但是「專業實務報告、作品或成就證明等」可能還是有所不足，所以希望能維持行政院版本的作法。","蔣委員乃辛：這就如同我早上所講的，要將大學放寬，而博士也是一樣。以技職體系而言，他不見得就要寫論文，說不定拍攝了很有成就的微電影也可以，難道一定要他們寫論文嗎？","蔣部長偉寧：這就是對於博士的認識了！從全球角度看來，均認為博士有其強烈學術性之思考，至於碩士部分，全球不僅採取較為寬鬆的認定，而且我們過去也訂得比較嚴，所以我們願意對碩士部分先做處理；至於博士部分若同樣比照放寬，就可能會使彈性太大，甚至全球對台灣博士學位的看法也可能產生衝擊。"],["蔣委員乃辛：至於第七條的碩士呢？可以按照我的修正意見通過嗎？"],["蔣部長偉寧：蔣委員現在又回頭來看第七條……"],["蔣委員乃辛：因為我剛趕到……","蔣部長偉寧：是不是先走完一輪，再回頭處理？","主席：請尊重現在的程序，先專心處理第九條。","蔣委員乃辛：我認為第九條應該與第七條一起討論。第九條我可以放手，但第七條要修正，這是我的底線。","主席：先行處理第九條，待會再回來……","蔣委員乃辛：若第七條不依此修正，第九條我絕對不同意！"],["主席：此次修法何以特別放寬碩士學位之授予？主要意義為何？且與博士學位的差異為何？請部長向提案委員充分說明。","蔣部長偉寧：在基本的思考上，碩士可以採用分流的方式，實務考量或學術考量都可以；至於博士，全球均以博士的學術性作為主要思考，所以我們希望碩士與博士要有所差異。而且我們對碩士部分也有放寬，經學校認定就能以實務報告代替，蔣委員的提議則是完全不受任何規範，而我們則是同意以實務報告來對應專業實務，所以我們已有約略放鬆，只要經學校認定及我們同意就可以來做，可是一開頭……","蔣委員乃辛：第七條若按照我的修正意見通過，我就能同意不修正第九條。","陳委員學聖：我在這部分較傾向支持教育部。碩士班屬於專業實務就可以這樣做，但若是不屬於專業實務，就不能隨便通過，所以這是有條件限制的。","蔣委員乃辛：我所提的第七條修正動議與教育部的差別在於，除專業實務報告以外，作品、成就證明等也可以代替。","陳委員學聖：對，但是讓所有碩士班都可以適用，就好像有點……","蔣委員乃辛：不，是由學校的校務會議決定，而且並不是所有論文都能代替，而是由學校決定哪些需要論文、哪些不需要論文。也就是除了報告以外，還加上作品或成就證明等替代……","蔣部長偉寧：依蔣委員的講法，我唸一下我們認為合適的文字讓委員聽看看。在碩士班部分，一開頭就規定「碩士班屬專業實務者，其學生碩士論文得以專業報告或作品、成就證明……」，我相信這些都是……"],["蔣委員乃辛：所以第七條涉及到第五條及第四條。我的論點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科系都與專業實務有關……"],["李委員桐豪：乾脆將藝術類等文字全部拿掉……"],["陳委員學聖：怕過於浮濫。","蔣委員乃辛：我早上就提過了，除藝術類、應用科技類、體育類以外，難道就沒有專業實務的科系了嗎？","蔣部長偉寧：還是有，經學校認定就可以。","蔣委員乃辛：但須為專業實務，這前面已經講過了，而且要經學校認定才可以……","陳委員學聖：舉例而言，我剛剛就說政治算不算實務？若有民意代表、公職人員就讀碩士專班，並將議會或立法院質詢文件集結成冊代替論文，學校迫於形勢只好同意，這會讓大家詬病！或是新聞界朋友沒時間寫論文，就將新聞剪報集結成冊來代替論文，我不太同意這種做法，有點放太寬了，請蔣委員見諒，這會出現令人詬病的問題。","蔣委員乃辛：這就涉及第三條了，我又不是不知道，刪除報教育部備查的原因就在這裡！"],["蔣部長偉寧：我們有一個名冊。","蔣委員乃辛：既要放寬，卻不去備查也不去瞭解，然後又要設限。只要在第三條規定須報教育部備查就好了，所以我剛剛講過，我的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九條都是配套而來的內容，現在只就中間一條條文進行討論，而前面的配套條文卻不討論！教育部要不要備查？不備查又要限制範圍？"],["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進行協商。","請問各位，對第九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十條無修正動議。請問各位，對第十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十一條無修正動議。請問各位，對第十一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十二條無修正動議。請問各位，對第十二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十三條無修正動議。請問各位，對第十三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十四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陳委員學聖：關於第十四條，本席要擴大授權予教育部，在學生修讀本校或他校雙主修中，他校部分不限國內。但我不會在條文裡面註明，請教育部未來在考量整個雙主修過程中，在跨校學習方面要有國際概念。"],["蔣部長偉寧：我們在施行細則……"],["陳委員學聖：好。","主席：請問各位，對第十四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十五條無修正動議。請問各位，對第十五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十六條無修正動議。請問各位，對第十六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蔣委員針對第十七條提出修正動議。請蔣委員乃辛發言。","蔣委員乃辛：在行政院的版本中提及「專利事項」。何謂「專利事項」？申請專利跟專利事項是不一樣的，加上專利事項很難認定，所以申請專利以後，當然就不可以。就此，智財局能否說明一下？","蔣部長偉寧：基本上我們把文字稍微修改一下，就能跟您的文字大致一樣。亦即「且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這幾個字不用，其餘均可照您的文字；也就是將條文修改為：「……申請專利或依法不得公開，經學校認定，得不予提供……」。","蔣委員乃辛：我的用意是讓教育部還保有一項機制，有些學校最終的認定就是報教育部而已，所以我希望能擁有雙重機制，還是你們教育部自認為不要管，讓學校自己去管就好？","蔣部長偉寧：我真的覺得不好、也不容易管，所以我們才會建議「……申請專利或依法不得公開，經學校認定，得不予提供……」。"],["主席：如果改為「……經主管機關同意後……」？","毛副組長浩吉：申請專利，依法就是要公開，因為碩博士論文，係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這裡所指的就是為了保障碩博士能申請專利，所以這裡將「專利事項」改為「申請專利」是正確的，因為專利事項所涵蓋的範圍過廣，有很多碩博士論文主要是要申請專利，因此在申請專利部分作某些限制是對的。","蔣委員乃辛：所以已經申請到的專利都需要公開，但在申請專利期間是不公開的？已經拿到專利就必須公開？"],["毛副組長浩吉：對。","蔣委員乃辛：所以今天應該將文字改成「申請專利」，在還沒有核定專利這段時間，如果公開的話，將會影響專利的申請？","毛副組長浩吉：對，會喪失新穎性。","蔣部長偉寧：這部分確實比較複雜，我們同意採用「申請專利」這幾個文字，所以建議修改為：「……申請專利或依法不得公開，經學校認定，得不予提供。」，亦即不要再報主管機關同意……","李委員桐豪：他還沒有正式提出申請，只是意圖、準備要申請，如果他已經畢業了，那怎麼辦……","蔣部長偉寧：「涉及機密、申請專利……」，意思是指如果他的論文想要申請專利，只要經過學校認定，我們可以不提供，只要他有意圖要申請專利的話……"],["李委員桐豪：申請專利變成一個動作？","蔣部長偉寧：對。申請專利是一個意圖，包含……","毛副組長浩吉：他的學術論文，如果有涉及到一些專業事項，想要申請專利的話，依照但書的規定，他可以不要公開他的論文。"],["蔣委員乃辛：是在申請專利中？","毛副組長浩吉：意思是他想要申請專利，但他一旦公開，將可能喪失專利新穎性的要件。","主席：蔣委員的版本內容已經有寫「但涉及機密、申請專利……」，所以已經在做這項程序，因為有涉及機密、涉及申請專利，所以文字上是對的。"],["李委員桐豪：意圖也對。"],["主席：蔣委員版本列有「涉及」兩字。","針對修正動議第十七條，行政單位是否有更嚴謹的文字？","蔣部長偉寧：依照剛剛蔣委員所提醒，我們建議，「申請專利或依法不得公開，經學校認定且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這段，將「且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幾個字刪除。其餘文字均照蔣委員的修正動議通過。"],["蔣委員乃辛：行政院的版本……","主席：不是，是依照蔣委員所提修正動議……","蔣委員乃辛：這其實是把行政院版本的「專利事項」改為「專利」，其餘均未更動，是不是？"],["蔣部長偉寧：對。"],["主席：也就是蔣委員乃辛等所提修正動議的「且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等文字刪除。","第十七條依照蔣委員乃辛等所提修正動議通過，並將第二項倒數第三行「且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等文字刪除，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第十八條無修正動議。請問各位，對第十八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十九條無修正動議。請問各位，對第十九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二十條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針對本案，現有附帶決議一項："],["陳委員學聖等所提附帶決議：","第十四條中所提學生修讀他校雙主修不以本國為限，以擴大本國學生國際學習之機會。","陳學聖　　呂玉玲　　鄭天財　　蔣乃辛　　李桐豪　　陳淑慧","主席：請問各位，對附帶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繼續開會）","主席：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無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陳召集委員淑慧補充說明。","許委員智傑、陳委員亭妃、鄭委員汝芬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許委員智傑書面意見：","近年來若干人文社會科學學者於研討會中常指出，碩士研究生之碩士論文若能代之以翻譯國外學術經典，並經論文審查後，得授予碩士學位，如此可能更有學術貢獻。據此建議，在行政院版「學位授予法」第七條第三項中，人文社會科學相關學系亦難於校級會議通過「屬專業實務者」，且上開之經典翻譯，恐不屬「專業實務報告」之列。綜上，若干人文社會科學學者之構想，如何在符合「學位授予法」的條件下施行？爰此，特向教育部提出質詢。"],["陳委員亭妃書面意見：","◆教育部辦理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教科書回收案","有鑑於任何學科的學習，都需要眼到、耳到、心到、口到、手到這五到，若是課本要回收，一定會讓學生在課堂上的學習受到很多阻礙與限制，孩子不能將老師上課內容記錄在課本，尤其不能帶回家，更無法課前預習、課後複習，教科書回收對於孩子的學習十分不利。加上課本是由家長花錢買的，若由教育部規定要求回收，不止有違常理，也會引起民怨，更會增加學校行政負擔。況且，為何教育部唯獨要針對本土語言課本進行回收？","依照國教署網頁的資料：【102年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訪視項目表】其中之【國教署─國中小組─國課科】四、推動本土教育績效評估就規範縣市必須做到：「2-7建立各國民中小學學校本土語言教科書或補充教材之回收再利用機制，且實施績效良好。未提供本土語言教科書之回收再利用機制，及相關成果實施情形等佐證資料，不予計分。」，這種荒謬的規定，弄得縣市政府草木皆兵，最近紛紛行文學校要求回收本土語言教科書，造成學校及師生、家長們困擾。","又，按照「國民教育法」第8-3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選用之教科圖書，得由教育部或教育部指定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採購……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科目之教科圖書，應免費借用予需要之學生……」規定得清清楚楚，依法只能針對藝能及活動科目進行所謂回收免費借用機制，本土語言屬語文領域，既不是藝能科，更不是活動科目，怎麼可以隨隨便便針對本土語言課本進行回收？怎麼可以如此不尊重「本土語文」課程！本土語文課本的回收嚴重影響學生學習（導致學生不能在上面寫重點、做筆記，試問這要怎麼學習？），讓原本就很處境堪憂的本土語言雪上加霜！是故，依法只能針對藝能及活動科目進行所謂回收機制，不能針對本土語言。","以上，請教育部於一週內回覆本席為禱。"],["鄭委員汝芬書面意見：","1.二○一三年諾貝爾醫學獎得主之一、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教授謝克曼（Randy Schekman），在諾貝爾獎頒獎典禮前一天的十二月九日，在英國衛報發表短文，直接點名《自然》、《細胞》、《科學》這三本被生命科學界認為最頂尖的期刊，宣稱以後再也不向這些期刊發表論文了，謝克曼直指學術期刊商品化嚴重，形成不健康的競爭環境，猶如限量發行的時尚名牌，但未必是最佳的產品。更令人詬病的是，為了讓其收錄的論文被不斷引用，以衝高其被多數研究者奉為圭臬的「影響指數」（impact factor），往往以非科學的誘因引導研究方向，製造研究流行，請問部長，國內是否有這個情形？","2.部長，回到我國高教現況，學院的評鑑觀念更為僵化。在泛政治化的台灣，學界彼此的信任薄弱，黨同伐異時有所聞，在防弊思維下，評鑑完全仰賴SCI與SSCI的認定。此外，抽離國情完全依賴國外指標為標準，恐怕未達國際化目的，先要面對本土研究被排擠問題。近來發生台大教授黃光國教授投書報紙所引發的風波，固然摻雜不少私人恩怨，但是不是顯示了本土研究長年被學術主流忽略的焦慮？","3.部長，而教育部一條鞭式評鑑辦法，讓國立名校淪為職訓中心，而五年五百億打造進入百大的構想更是滑天下之大稽，把大學的功能退化為研究機關，再把研究機關的功能退化為發表SCI、SSCI論文的機器。五百億的分配就像給富人九九%貸款買帝寶炒房，而窮人連偏遠自宅的頭期款都湊不出，何來雨露均霑？事實是排擠了弱勢私校，排擠了基礎研究、冷門科系、教學為重的教授，是不是？","主席：上午議程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散會（11時45分）"]],"block_lines":[1,7,7,10,24,26,33,33,35,36,43,43,48,48,53,53,56,56,64,64,67,71,73,76,81,93,96,101,107,109,111,113,119,130,131,133,138,140,145,146,149,150,151,153,154,155,156,158,159,160,161,162,166,171,173,176,178,180,182,192,195,196,197,199,201,207,209,210,214,216,217,219,220,222,224,228,230,233,234,237,241,243,255,258,268,269,273,274,276,279,280,289,292,301,306,307,309,311,313,314,316,327,332,344,347,350,359,360,361,363,365,369,374,378,380,381,387,390,392,394,407,415,427,429,432,436,443,460,463,465,468,469,475,479,480,481,488,491,494,498,499,501,502,504,505,507,509,510,511,512,513,515,516,517,518,519,520,523,525,527,530,531,534,535,539,540,541,543,547,550,554,555,559,560,563,565,566,571,573,574,576,578,580,582,583,584,587,588,589,591,592,595,597,598,609,612,614,616,618,620,625,626,632,633,634,636,643,646,648,649,652,654,655,657,661,664,665,667,669,672,679,735,737,738,739,740,741,748,750,761,762,764,765,767,770,775,779,783,787,794,795,796,802,810,811,812,818,820,823,831,832,841,844,850,853,856,857,860,863,864,870,877,879,885],"person_count":{"決定":1,"主席":29,"蔣部長偉寧":103,"李委員桐豪":8,"林委員佳龍":16,"李司長彥儀":5,"蔣委員乃辛":12,"陳委員學聖":7,"何委員欣純":10,"主席（呂委員玉玲代）":1,"主席（陳委員淑慧）":1,"呂委員玉玲":3,"許委員添財":31,"黃委員志雄":2,"黃委員偉哲":4,"黃委員志雄書面意見":1,"鄭委員麗君書面意見":1,"邱委員志偉書面意見":1,"蔣委員乃辛等所提修正動議":1,"提案人":2,"連署人":2,"二、蔣委員乃辛等所提修正動議":1,"毛副組長浩吉":1,"陳委員學聖等所提附帶決議":1,"許委員智傑書面意見":1,"陳委員亭妃書面意見":1,"鄭委員汝芬書面意見":1},"persons":["決定","主席","蔣部長偉寧","李委員桐豪","林委員佳龍","李司長彥儀","蔣委員乃辛","陳委員學聖","何委員欣純","主席（呂委員玉玲代）","主席（陳委員淑慧）","呂委員玉玲","許委員添財","黃委員志雄","黃委員偉哲","黃委員志雄書面意見","鄭委員麗君書面意見","邱委員志偉書面意見","蔣委員乃辛等所提修正動議","提案人","連署人","二、蔣委員乃辛等所提修正動議","毛副組長浩吉","陳委員學聖等所提附帶決議","許委員智傑書面意見","陳委員亭妃書面意見","鄭委員汝芬書面意見"],"type":"委員會紀錄","title":"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星期四）9時2分至11時45分","地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