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員 會 紀 錄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星期三)9時9分至16時1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管委員碧玲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12月23日(星期一)9時3分至16時25分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5日(星期三)9時6分至17時1分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6日(星期四)14時33分至15時5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盧嘉辰  李昆澤  楊麗環  陳根德  葉宜津  林國正  管碧玲  林明溱  蔡其昌  羅淑蕾  魏明谷  王廷升  李鴻鈞  劉櫂豪  陳雪生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陳歐珀  黃偉哲  孔文吉  廖正井  楊應雄  許添財  林德福  李桐豪  黃昭順  許忠信  賴士葆  盧秀燕  蕭美琴  江啟臣  呂學樟  蔣乃辛  邱文彥  李貴敏  邱志偉  羅明才  廖國棟  鄭天財  黃文玲  潘維剛  王進士  陳明文  何欣純  陳亭妃  蘇清泉  薛 凌  葉津鈴  簡東明  楊瓊瓔  林佳龍  吳育昇  尤美女  吳育仁  陳怡潔  顏寬恒  林滄敏  林鴻池  徐欣瑩  張慶忠  徐耀昌  徐少萍  王惠美  呂玉玲  鄭麗君  高金素梅    委員列席49人 列席官員: 12月23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長 葉匡時 路政司 司長 林國顯 航政司 司長 陳天賜 郵電司 副司長 王廷俊 總務司 副司長 黃定環 會計處 處長 洪玉芬 人事處 處長 鍾振芳 技監室 技監 鄭賜榮 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正峰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炎松 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曾錦雄 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 董事長 郭蔡文 財務組 主任 陳少萍 行政組 主任 丘惠嬌 財團法人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 董事長 謝謂君 國道高速公路局 局長 曾大仁 組長 彭煥儒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陳賜得 12月25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葉匡時 路政司 司長 林國顯 會計處 處長 洪玉芬 總務司 司長 吳慧玲 人事處 處長 鍾振芳 重大工程督導會報 副執行秘書 游本堂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執行秘書 林木順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范植谷(兼代) 副局長 鹿潔身 運務處 處長 杜 微 工務處 處長 陳仕其 機務處 處長 柳燦煌 電務處 處長 陳三旗 專案工程處 處長 林治平 材料處 處長 楊正德 企劃處 處長 朱來順 行政處 處長 郭寶珠 秘書室 副主任 黃振照 主計室 主任 徐明金 人事室 主任 陳錫賞 政風室 主任 廖錦旌 勞安室 主任 何進郊 餐旅服務總所 總經理 林竣曜 貨運服務總所 總經理 鄭珮綺 行保會 總幹事 余維杰 防護團 總幹事 劉建良 森林鐵路籌備處 處長 張錦松 高速鐵路工程局 代理局長 胡湘麟 總工程司 鍾維力 第一組 組長 楊正君 第二組 代理組長 陳永毅 第三組 副組長 范揚材 第四組 組長 林鴻基 第五組 組長 陳慧君 第六組 組長 徐榮崇 主計室 主任 方可以 鐵路改建工程局 局長 周永暉 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長 林秀春 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 交通部 政務次長 陳純敬 郵電司 副司長 王廷俊 會計處 處長 洪玉芬 總務司 專門委員 吳舜龍 人事處 處長 鍾振芳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翁文祺 總經理 王 昌 副總經理 陳賜得 副總經理 葉仲嫄 副總經理 吳元仁 主任秘書 陳憲着 會計處 處長 王娜莉 資金運用處 處長 潘裕幗 郵務處 處長 李甘祥 儲匯處 處長 王淑敏 壽險處 處長 陳裳華 資產營運處 處長 林瓊英 資訊處 處長 陳樹東 人事處 處長 陳海倫 行政院主計總處 科長 林秀春 主  席:管召集委員碧玲 專門委員:林上民 主任秘書:尹章中 紀  錄:簡任秘書 陳錫欽 研究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黃碧玉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陳杏枝 薦任科員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郭佳勳 12月23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列席就「交通部投資或經營之相關事業及捐助之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與財團法人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最近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三、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列席就「國道計程收費各項準備工作執行情形與業務」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採合併報告及詢答,由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曾大仁及會計處處長洪玉芬報告後,計有委員盧嘉辰、李昆澤、楊麗環、陳根德、陳歐珀、林國正、羅淑蕾、李鴻鈞、蔡其昌、葉宜津、管碧玲、王廷升、黃偉哲、孔文吉、廖正井、簡東明、劉櫂豪、許添財、蕭美琴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潘維剛、魏明谷、林明溱、鄭汝芬、吳育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3項: 一、有鑑於中華顧問工程司計畫在103年進行轉投資公司「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釋股案,將百分之百持股,變為持股49%的民營公司,但相關釋股計畫付之闕如,由於世曦公司目前為國內重要公共工程營造公司,現在釋股轉變為民營化公司,攸關國內公共工程品質良窳甚巨。世曦民營化目的在於讓公司治理更為活化更具競爭力,但為確保公共工程品質與市場公平競爭,要求交通部等主管機關應先擬定「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釋股規範」,送交立法院審查同意後,再進行相關釋股事宜。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蔡其昌  劉櫂豪 二、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由交通部捐助累計7億2,484萬2千元,捐助比率為94.12%,中華顧問工程司轉投資台灣世曦公司100%股份,等同台灣世曦實際上為政府資產,然交通部擬將台灣世曦公司釋出股份達51%,爰此要求應立即停止釋股相關作業。 提案人:李鴻鈞  葉宜津  林國正  羅淑蕾  劉櫂豪  管碧玲 三、對於屬於交通部實質得控制之官股公司及財團法人,常自恃為私法人不受交通部及立法院監督管理,幾無限制進行轉投資行為,爰此要求已進行轉投資之行為,其每年應將其經營績效等相關資訊併同交通部預算檢送立法院。其未來進行之轉投資行為(含釋股),必須經交通部核定後始得進行,並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劉櫂豪  管碧玲 四、交通部對於電子票證係採多卡通之政策,每年亦花費大筆經費補助建置多卡通系統,但台北捷運迄今卻只能使用悠遊卡而不能使用其他電子票證。交通部應責成台北捷運公司儘速開放除悠遊卡外,其他電子票證之使用,如一卡通等,在台北捷運不能使用其他電子票證前,交通部及所屬機關應全面停止補助台北捷運除興建經費以外之所有補助。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劉櫂豪  管碧玲 五、對於遠通電收公司未依契約廣設服務據點前,對於未安裝eTag或已安裝但餘額不足之用路人於其他通路繳交通行費用,交通部應要求遠通公司不得向用路人收受任何手續費。並於春節前就所有銀行之信用卡自動扣繳者,亦不得收取手續費。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劉櫂豪  管碧玲 六、鑒於交通部針對ETC遠通公司違約收回國有報告所載:「遠通公司執行本契約(指ETC契約)迄今,已有ETC使用率未達契約規範及計程電子收費建置工程進度落後之違約,經高公局書面通知改善,遠通公司亦未依期限、達到改善之標準,故高公局得「視情節終止契約」,而遠通公司卻又未依誠信原則以及雙方推派之協調委員會決議有所作為,反而恣意提起訴訟意圖模糊焦點拒絕繳納罰款。復加上交通部所製作之ETC收回國有評估報告結論,目前以接受遠通公司捐贈股份為最可行方式。因此,為確保國家權益不受損害,主管機關應於3個月內主動針對遠通公司公開承諾捐贈股權給政府一事之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劉櫂豪  陳根德  葉宜津  楊麗環  盧嘉辰 七、鑒於ETC國道收費BOT契約中明訂,遠通公司應設有3,600個以上的點供用路人辦理相關儲值事務,惟此契約明定之遠通公司義務,卻遭遠通公司解釋成儲值不包括繳費,且將手續費不當轉嫁給用路人,以鑽漏洞之方式變相達到契約要求,此舉顯然有違誠信原則。況且,以遠通公司公告的有優惠的儲值金額400元來算,以600萬用戶而言,儲值的現金流就高達24億元,年利率1%的衍生孳息就高達2,400萬元,而這些利益卻因契約不公平規定通通歸屬遠通公司。因此,主管機關應要求遠通公司於3個月內研議改善,並於3個月內提出確保將來用路人儲值或是繳納通行費時,都不再有任何手續費用的轉嫁或添加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管碧玲  陳根德  楊麗環  盧嘉辰  葉宜津  劉櫂豪 八、政府應該要求遠通公司直接將相關資訊給車主,提供客戶可以透過手機直接查詢的APP軟體,並且可以立即顯示當次通行費。如此民眾可以清楚知道所扣款項日期、金額及扣款的起迄點,減少扣款爭議,同時也無須花大筆效果不佳的宣導費用,而不論是出租車業者或是計程車業者和客戶之間的爭議也可減少,並於3個月內提出規劃報告,提供交通委員會參考。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陳根德  羅淑蕾  劉櫂豪  管碧玲 九、中山高五楊高架路段的高乘載專用車道,民眾屢屢指稱不符效益、影響車流。要求國工局應向環保署盡速申請環評差異分析,取消高乘載專用車道,並於2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陳根德  羅淑蕾  劉櫂豪  管碧玲 十、鑑於交通部預計103年度將釋出中華電信1.5億多股持股以籌措政府財源,釋股做法將使國庫喪失長期高額、穩定的配息利益,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及所屬103年度預算案時,已通過刪除交通部擬釋出中華電信預算案在前。今交通部所屬「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又規劃103年釋出轉投資子公司「台灣世曦股份有限公司」51%持股,將使政府大幅喪失掌控權,而相關計畫卻未獲行政院及交通部核定,且於103年度預算書未列明相關計畫說明資訊,即已編列相關預算,明顯嚴重侵害立法院審查預算之權,並將使政府收益蒙受重大損失。爰此,要求其未來進行之轉投資行為(含釋股),必須經交通部核定後始得進行,並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林國正  葉宜津  管碧玲 連署人:蔡其昌  劉櫂豪 十一、有鑑於目前遠通電收公司提供3千多個服務據點,提供駕駛儲值或代收,但計程收費正式上路後,儲值服務上除了遠通的27家直營門市和特定合作的銀行信用卡可自動儲值外,用路人若要到四大超商或中油加油站儲值,要多收取5元的手續費。就連用信用卡上遠通網站刷卡儲值也根據費用不同收2至10元。各縣市停車費到超商繳費,或是悠遊卡儲值都不用付手續費,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卻要再多付錢,以目前過路費40元抽2%,在未來計程收費,用路人要使用國泰世華、遠東商銀、台新銀行、玉山銀行才免手續費,而其他信用卡要收2%。有獨厚某幾家銀行之嫌。爰此,交通部應要求遠通公司春節前完成所有信用卡都可以免收手續費,以示公平。 提案人:羅淑蕾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十二、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由交通部郵政總局於89年3月1日轉投資成立,其成立之目的乃當時台灣與中國尚未直接通郵,為與中國制定有關收寄、轉運、投遞之合作而設立;初期資本額為1億元,股東共十家,中華郵政為最大股東,其他股東皆為國內航空業、運輸業及資訊科技業等企業。 中華快遞公司成立後,與中國郵政集團轉投資的「中國速遞服務公司」(即EMS)簽訂協議,雙方經過第三地(香港、澳門)從事快遞貨件;兩岸快遞亦為該公司之主要業務;該公司目前員工共204人,年營收約1.7億元,平均盈餘僅約3,500萬元。 然「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已於97年11月4日簽署,97年12月15日起,兩岸民眾已可直接通郵及寄送小包、包裹、快捷郵件,無須再經第三地轉運,故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其歷史任務,建議交通部應於一個月內就中華快遞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之必要性,及業務回歸中華郵政之可行性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十三、為確保偏遠地區人民之通信權益,交通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研議比照「有線電視普及化基金」的方式,由電信業者收取分攤金,責成中華電信於偏遠地區開設營業據點。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蕭美琴 12月25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列席就「花東鐵路電氣化工程延宕原因及改善」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採合併報告及詢答,由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常務次長兼代臺灣鐵路管理局局長、高速鐵路工程局代理局長胡湘麟、鐵路改建工程局局長周永暉報告後,計有委員盧嘉辰、李昆澤、羅淑蕾、陳根德、葉宜津、楊麗環、劉櫂豪、許添財、陳明文、吳育仁、黃偉哲、魏明谷、管碧玲、陳歐珀、邱志偉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常務次長兼代臺灣鐵路管理局局長、高速鐵路工程局代理局長胡湘麟、鐵路改建工程局局長周永暉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說明;委員蕭美琴、潘維剛、鄭麗君、張嘉郡、李鴻鈞、林明溱、蔡其昌、林國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詢答及處理) 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分預算。(詢答及處理)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及非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分預算,處理完畢。 三、審查結果: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原列232億9,169萬1,000元,減列「客運收入」項下「月台票」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32億8,769萬1,000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95億6,814萬3,000元,減列7,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94億9,814萬3,000元。 3.稅前淨損:原列62億7,645萬2,000元,減列6,600萬元,改列為62億1,045萬2,000元。 (三)服務成本部分: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201億8,965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委員提案1項: 1.臺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其中包括賡續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3年度預算125億元,投資辦理城際客車及區間電聯車購車計畫。經查本計畫預定辦理新購車輛612輛及汰換車輛898輛。惟截至102年8月底止,累計汰換車輛數為364輛,換算執行率僅40.53%,較預定汰換數量落後534輛,落後幅度達59.47%。至購置車輛部分,累計購置數量523輛,亦較預定進度落後32輛,顯示汰換車輛計畫之執行,已較預定進度嚴重落後。爰要求交通部再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審酌各項計畫實際進度及預算執行能力,重新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前,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提案人:林國正  葉宜津  羅淑蕾  楊麗環 (1)臺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編列125億元。查「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因履約爭議致展延完工期程,已無法按原定期程完成,預計將展延至105年1月。另查「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之執行情形(詳附表1),整體計畫預定辦理新購車輛771輛及汰換車輛848輛,惟截至102年10月底止,累計新購置車輛503輛,較規劃預定購置數量落後52輛,且累計汰換車輛僅364輛,換算執行率僅42.92%,較預定汰換數量落後484輛,明顯較預定進度落後。爰此,針對103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25億元,提請酌予刪減1/5,其餘凍結1/3,並請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該計畫之執行進程及檢討改進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本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本(1)案併第1案處理。 (六)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八)通過決議23項: 1.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臺北機廠遷建建設計畫」,其為開發臺北機廠遷建後之16.82餘公頃國有土地,向台北市政府提出都市計畫變更,擬將原工業區變更為創意文化專用區、特定專用區及道路用地等(該都市計畫擬定變更共計17.04公頃,已於102年11月28日起公展30日)。 惟本變更案乃我國最重要鐵道工業文化資產之再利用,不僅於規劃階段未與任何民間鐵道文化社團、都市發展專業者及社區居民充分溝通,且未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涉有重大之程序違失。 次查臺灣鐵路管理局與台北市政府協商擬捐贈回饋之6萬7,664平方公尺土地(占全部變更範圍40.5%)中,竟將最重要的古蹟項目(組立工場、鍛冶工場、原動室,占全部古蹟建築面積之96.6%)包含在內,亦即將近乎全數之鐵道文化資產劃為回饋項目捐贈予台北市,成為台北市美術館第二分館附屬設施;捐贈後所餘土地全數作為商業購物、商務辦公、休閒娛樂、住宅開發及展演使用;顯見臺灣鐵路管理局身為鐵道資產之國家管理者,於辦理本重大遷建建設計畫時,完全逃避其對所有之鐵道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目的之責,實有虧職守。 又,本案於101年1月2日內政部核准申請個案變更時,認定之理由係屬「配合中央興建重大設施及適應經濟發展需要」,然臺灣鐵路管理局所擬變更案未見任何屬「中央興建之重大設施」,業已違反原申請核定之目的。 爰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應立即於公展結束前發函台北市政府延長本案都市計畫變更公開展覽期限,依法先完成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召開必要之聽證與公聽會廣徵民意;其與台北市政府協商捐贈比例及項目範圍,及捐贈所餘土地之利用計畫等,均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向台北市政府重新提送都市計畫變更作業。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2.查臺灣鐵路管理局所管臺北機廠,分別於2000年指定市定古蹟「鐵路局臺北機廠澡堂」、2013年合併前項古蹟指定市定古蹟「臺北機廠(組立工場、鍛冶工場、原動室、澡堂)」及登錄3處歷史建築「臺北機廠─客車工場」、「臺北機廠─柴電工場」、「臺北機廠─總辦公室」;其組立工場為全區主要修復工場,鍛冶工場負責零件製造,原動室為全區動力中心,澡堂為員工福利設施之代表,為我國範圍最大、系統最完整、最具代表性的鐵道工業及勞動社會文化資產。 臺北機廠於1935年10月30日完工落成,當年乃東洋最大的鐵路工場計畫,其文化與歷史之重要性、獨特性、不可取代性等價值無庸置疑,且產權完整屬國有資產。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於辦理相關都市計畫變更或土地及設施資產活化時,同步發函文化資產主管機關辦理現有市定古蹟提送審議為國定古蹟作業,相關計畫並應以鐵道工業文化資產保存發展與再利用之文創產業為主軸。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3.臺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總額201億8,965萬元,其中包括賡續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3年度預算125億元,較102年度預算案之100億元增加25億元。本案「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計畫期程自90年11月至104年止,計畫內容包含購置城際客車184輛、購置區間客車428輛及維修設備改善等,計畫總經費359億7,700萬元(全數由中央政府投資);至102年度累計已編列預算數212億4,281萬9千元,103年度編列125億元,以後年度預計編列22億3,418萬1千元。 本計畫預定辦理新購車輛612輛及汰換車輛898輛,惟截至102年10月底止,累計新購置車輛503輛,較規劃預定購置數量落後52輛,且累計汰換車輛僅364輛,換算執行率僅42.92%,較預定汰換數量落後484輛,顯示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之執行,較預定進度落後。 本計畫執行已12年,預定執行期限將屆,爰要求交通部應積極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加強辦理,早日達成計畫目標,且不可將新購之車輛集中於北部都會區使用、將汰換之舊車輛或車體零件轉移至中南部,造成城鄉民眾運輸交通權益之不公平與剝奪感,交通部並應定期將本計畫更新汰換使用之配置分布情形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4.臺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預算案「勞務收入─客運收入」項下「月台票」編列1,443萬4,000元。查自102年6月1日起,大多數車站已停止發售月台票,惟臺灣鐵路管理局卻未衡酌前開實際情況,編列103年度月台票收入,顯見預算編列未覈實編列。爰此,提請臺灣鐵路管理局應於104年度起,針對「月台票」應覈實編列,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月台票停止發售之進程及民眾換證進入月台之執行情形提出檢討及改進專案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5.鑒於立法院審議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臺灣鐵路管理局附屬單位預算分組審查決議,交通部應限期臺灣鐵路管理局完成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授權規定之無障礙設施,惟第1階段無障礙電梯部分,預計102年底完成車站計101站,然其中有14站已完成,卻未啟用,至102年11月22日後陸續啟用6站。是以,無障礙運輸環境之推動與建置,有助於滿足身心障礙者之基本交通運輸需求,並可提升乘車品質及安全性,臺灣鐵路管理局本應積極配置。爰此,提請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無障礙設施之執行進程及檢討改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6.鑒於臺鐵誤點情況嚴重,三天兩頭出包,造成上萬乘客延誤行程,也造成通勤族的困擾,火車永遠不準時,已經是民眾對臺灣鐵路管理局的評價,交通部應確實負起督導臺灣鐵路管理局的責任,不應該放任不管。除現行臺灣鐵路管理局內部的「誤點改善小組」外,另要求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針對臺鐵誤點問題設立專案小組,專案管考督導臺鐵誤點改善的情況,並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調查統計臺鐵誤點的情況,協助臺灣鐵路管理局提出改善方案。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魏明谷 7.臺灣鐵路管理局101年度總列車準點率為94.80%,雖較100年度提升0.12個百分點,惟屬長途之對號列車準點率則僅86.53%,反較100年度之準點率降低1.66個百分點,影響長途客運之競爭力,臺灣鐵路管理局應進行檢討與改進,並於2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陳根德 8.臺灣鐵路管理局的乘客屢屢抱怨誤點外,「車站環境缺乏綠美化」、「車上廁所異味重」等項目也有待改善。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仿效高鐵車站及列車之標準來改善,並於兩周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楊麗環  管碧玲  劉櫂豪  葉宜津 9.針對花東線目前還是單軌,列車常常誤點,尤其是台東搭莒光號前往台北旅客因列車誤點,導致無法順利在花蓮轉乘復興號的情況也越來越多。但是臺灣鐵路管理局列車誤點,造成乘客行程延誤而被迫改搭其他列車,乘客還得補搭乘莒光號差價140元,實在是太不合理,至今臺灣鐵路管理局也沒有改善方案。在國外運輸業者一定負責到底,不僅要將乘客送往目的地,也不需乘客補票。之前臺灣鐵路管理局有許多「指定轉乘」列車,做法就和國外一樣,但現在臺灣鐵路管理局指定轉乘的列車所剩無幾,關鍵在於臺鐵誤點情況已經嚴重到讓臺灣鐵路管理局本身都失去信心,無法承擔風險,所以就不開指定轉乘列車。爰此,臺灣鐵路管理局除了提高準點率,也必須增加足夠「指定轉乘」班次,並且取消誤點乘客的轉乘補票制度,以維護公眾權益。 提案人:羅淑蕾  盧嘉辰  葉宜津  陳根德 10.鑒於員林鐵路高架化工程已即將完工,彰化鐵路高架化工程尚未做最後定案。惟彰化縣南邊之員林車站鐵路已高架化,彰化縣北邊之彰化市也已進入期末檢討,獨漏中間3.7公里的花壇,應將高架化延伸至花壇,以改善花壇長期夏季山區洪水無法穿越鐵路致多處積水不退之問題,爰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協調彰化縣政府於半年內提出「花壇車站鐵路高架化可行性評估」,以改善花壇地區發展及水患問題。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11.鑒於彰化永靖火車站位於永靖鄉與社頭鄉交界之村落巷弄內,無寬廣之腹地,導致當地通勤民眾搭乘火車時總苦無地方可停車,嚴重影響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意願。爰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儘速研議於彰化永靖火車站周邊鐵路兩側之鐵路土地會同縣市政府整體規劃作為停車場之用。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12.鑒於臺灣鐵路管理局無障礙電梯新建工程辦理情形第1階段,係針對全線「前90名車站上車人數(服務對象占全部旅客數約86%)」辦理改善。惟花壇車站每天約有上千人次民眾搭乘鐵路交通車,年老及身障鄉親上、下月台極為不便,尤其出國提重行李更是困難,爰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儘速改善花壇月台設施及增設3部電梯,以供乘客使用,並將花壇車站優先納入臺灣鐵路管理局無障礙電梯新建工程第2階段計畫。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13.臺灣鐵路管理局長期為人詬病連續假期及重大節日都無法訂到車票,而近來網路上卻有許多旅行社及拍賣網站標榜替民眾代購火車票,且許多熱門車票均加收超過上百元之手續費,儼然賺取暴利。經查,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高達三成係為團體票,爰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於連續假期間,將團體票占總票數比例由30%降為20%,讓民眾得以有更多車票得以購買,並避免團體車票遭旅行社壟斷,讓返鄉遊子無法順利回家。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14.有鑒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之花蓮火車站目前正於「花東線鐵路整體服務效能提升計畫」之整建規劃中,但花蓮火車站對於現今站內空間卻無法有效予以利用。例如:目前仍放置於花蓮旅遊服務中心後方(花蓮火車站前)之退役後LDT103蒸汽火車頭,其雖為見證東部鐵道發展之元老,惟置於花蓮火車站內卻仍有空間閒置、利用不當之嫌。故請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將此具有悠長歷史之鐵道文物,移至「花蓮鐵道文化園區」放置,凸顯時代精神以及在地自然與文化之特色,以形成鐵道文化叢聚之效應。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蕭美琴 15.有鑒於目前臺灣鐵路管理局所計算火車票價之方式,係以旅客運送實施要點之規定,各車種搭乘里程未滿1公里,以1公里計算,票價未滿1元亦收1元,皆採無條件進位法,明顯對消費者產生極不公平之現象。而花東線鐵路電氣化於102年11月底時,已完成從花蓮站到台東知本站(全長166公里),歷經新山里隧道、新光復隧道、新溪口隧道及月美關山段之截彎取直工程。而新豐坪溪橋土建工程,總長4,150公尺,包括新豐坪溪橋1,875公尺、三軒橋41.3公尺,以及路堤段2,233.7公尺,皆比舊線縮短530公尺。但觀諸臺灣鐵路管理局之票價計算,卻仍未將此截彎取直後所減少之里程數因素考量在內,適時予以調整票價。爰請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對此提出說明,並於1個月內研議調整票價之措施。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蕭美琴 16.臺灣鐵路管理局營運量至101年度每日平均客運人次已突破60萬人,惟51處鐵路沿線通訊不良路段及隧道之處,只完成30處區域改善,未改善比例仍高達四成,為維護搭乘臺灣鐵路管理局旅客通訊權益,臺灣鐵路管理局應積極與電信業者協調儘速架設基地台,交通部會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協助及督導業者辦理,以提升鐵路沿線行動通信品質。 提案人:陳根德  葉宜津  盧嘉辰  楊麗環 17.臺灣鐵路管理局年年虧損,累積債務餘額預估至103年度已高達1,250億餘元,若為民營企業早已破產。103年度另編列債務利息13億4,960萬元,較102年度預算案增加2,560萬元,增幅1.93%。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強化債務利息管理,交通部亦應協助臺灣鐵路管理局與公營金融機構洽商,研謀調降借款利率等議價事宜,以減輕債務利息負擔。 提案人:陳根德  葉宜津  盧嘉辰  楊麗環 18.就近年來臺灣鐵路管理局之債務利息資料顯示,101年度債務利息支出較99年度大幅擴增,增幅達89.75%,顯示債務利息費用逐年增加,成長速度頗快。究其原因,不外乎借款利率增加及債務本金成長,而臺灣鐵路管理局由於連年營運虧損,短期內尚難轉虧為盈,其營運資金缺口不免須仰賴舉債支應,債務餘額已由99年底之1,014億餘元,成長至101年度之1,105億餘元,且預估103年底債務餘額將再增加至1,250億餘元,導致103年度債務利息費用達13億4,960萬元,對於臺灣鐵路管理局之財務窘境,不啻雪上加霜。建請交通部應比照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模式,積極協助臺灣鐵路管理局洽商金融機構,研謀議價與調降借款利率,以減輕債務利息之負擔。 提案人:林國正  葉宜津 連署人:羅淑蕾  楊麗環 19.全線電子票證乘車為臺灣鐵路管理局既定政策,且持續擴大辦理,預計104年度將完成全部車站230站設置多卡通系統,屆時預估每日將有34.2萬人次使用,但依據臺灣鐵路管理局與悠遊卡公司等各票證業者所簽訂之「102-104年度環島路網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業務」勞務契約,必須支付每筆0.327元之清分費用,0.327元如何計算不得而知,契約中還提到當單一立約商使用人次達650萬筆/月時,超過之部分可以與立約商議減,但優惠多少也不明確,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儘速與票證業者洽商議降清分費,並將計算基準及議價結果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陳根德  葉宜津  盧嘉辰  楊麗環 20.臺灣鐵路管理局為推動臺鐵捷運化,自97年度起啟用電子票證後,於101年度電子票證之使用人次平均每日逾18萬人次,占客運人次比率大幅躍升至30.12%,而該項業務之收入占比僅為11.71%,明顯較低,審計部也提出臺灣鐵路管理局未辦理電子票證業務利潤分析作業等審核通知事項。臺灣鐵路管理局應依審計部查核意見辦理,並於1個月內進行相關影響評估與分析事宜,俾作為制訂公允合理票價之參考準據。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陳根德 21.據臺灣鐵路管理局提供之資料,關於多卡通電子票證票價之制定,乃因啟用初期配合交通部政策及推廣旅客使用,而參考定期票票價制定規則,採區間車/復興號全票票價9折計收,且暫無限制旅客搭乘車種,查101年度電子票證之使用人次平均每日逾18萬人次,占客運人次比率大幅躍升至30.12%,而該項業務之收入占比僅為11.71%,明顯較低,恐已產生侵蝕營收之可能性,此或與該票價之訂定相關,並經審計部提出臺灣鐵路管理局未辦理電子票證業務利潤分析作業等審核通知事項。經衡酌臺灣鐵路管理局已規劃提供鐵路全線電子票證乘車服務,將對未來之營運量及營收產生重大影響與衝擊,爰此,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儘速依審計部查核意見辦理,並儘速進行相關影響評估與分析事宜,俾作為制訂公允合理票價之參考準據。 提案人:林國正  葉宜津 連署人:羅淑蕾  楊麗環 22.臺灣鐵路管理局每年虧損近百億元,已成為政府沉重之負擔,除應確實執行成本費用抑減措施外,亦應檢討現行運價,針對相同車種行駛時間長短及尖峰、離峰時間訂定不同費率,以增加載客量。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將檢討報告於2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陳根德 23.花東鐵路電氣化計畫於明年即將通車,新型傾斜式列車臺灣鐵路管理局亦陸續投入營運,預期以後花東鐵路運輸之可從最高110公里/每小時提速至130公里/每小時,惟目前全台環島鐵路系統高達419座平交道,花東線亦有63座平交道,未來鐵路運輸速度提昇後,平交道安全危險係數將提高,此外,根據「臺鐵南迴鐵路電氣化綜合規劃」報告,且南迴線12處平交道皆未達設置立體交叉平交道標準,因此南迴鐵路電氣化計畫內未規劃辦理南迴段平交道改善,但減少平交道數量對於鐵路交通安全及市區道路順暢確有莫大幫助,交通部應儘速研議平交道改善計畫,規劃東部及南迴線平交道改善之具體啟動門檻以及規劃期程。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九)另有委員提案17案,不予處理: 1.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臨時人員薪資」,預算編列6億668萬6千元,較上(102)年度預算數6億495萬6千元,增加173萬元。考量行政機關本應撙節支出並應逐年減少非典型雇用人力運用,爰此,103年度「臨時人員薪資」預算編列6億668萬6千元,應比照上年度預算數,予以刪減5%。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魏明谷 2.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編列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用,高達6億3,822萬6千元,較之102年度編列4億5,867萬2千元,多出1億7,955萬4千元,其增幅將近40%,爰刪除1億元。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管碧玲 3.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站務費用─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編列1億3,668萬1千元,較上(102)年度預算增加4,053萬元。唯其預算說明與102年度無異,皆是用於一般房屋、宿舍及機械設備維護,未見需要特別增列預算之處,預算顯有浮編。爰此,103年度『修理保養與保固費』應比照102年度預算編列,應予以刪減4,053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魏明谷 4.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電務維持費用─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編列2億9,015萬2千元,較上(102)年度預算增加1億3,949萬9千元,增加幅度高達92.6%。唯其預算說明與102年度完全相同,用於房舍、宿舍、機械設備等例行維護,完全沒有說明為何需增加如此龐大預算,預算顯有浮編。爰此,103年度『修理保養與保固費』應比照102年度預算編列,應予以刪減1億3,949萬9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管碧玲 5.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編列修理專業服務費,高達2億9,278萬5千元,較之102年度編列1億8,400萬1千元,多出1億878萬4千元,其增幅將近60%,爰刪除1億元。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管碧玲 6.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法律事務費』,預算編列840萬8千元,去年(101)春節期間,台鐵太魯閣號列車行經桃園埔心車站前平交道,撞上闖越平交道的砂石聯結車,導致列車八節車廂全部脫軌,列車一路撞進埔心火車站月台,司機蔡崇輝為了保護乘客,手緊握煞車桿不放,最後被發現被夾死在駕駛艙內,台鐵雖有編列法律事務費之預算,但大都是用來協助涉及弊案人員之訴訟,像蔡崇輝司機這種為台鐵、為乘客安全犧牲生命的壯舉,竟沒有積極協助給予全額行政訴訟法律事務費用補助,爰此103年度『法律事務費』,預算編列840萬8千元應予以刪減4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魏明谷 7.103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於站務費用編列專業服務費2,744萬元,較去年度增加高達1,827萬5千元,增加比例高達200%,爰建議刪除本筆預算二分之一。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8.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站務費用─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預算編列2,744萬元,較上(102)年度預算增加1,827萬5千元。唯其預算說明與102年度無異,用途為工程管理諮詢、委託檢驗、電腦軟體服務費以及保警保全費用,說明與102年度完全相同,未見任何需要增列預算之處,預算顯有浮編。爰此,103年度『專業服務費』應比照102年度預算編列,應予以刪減1,827萬5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魏明谷 9.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工務維持費用─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預算編列5,634萬3千元,較上(102)年度預算增加602萬6千元。唯其預算說明與102年度完全相同,用途為法律事務費、委託調查研究、委託檢驗以及保警保全費用,說明與102年度完全相同,未見任何需要增列預算之處,預算顯有浮編。爰此,103年度『專業服務費』應比照102年度預算編列,應予以刪減602萬6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魏明谷 10.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機務維持費用─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預算編列7,309萬8千元,較上(102)年度預算增加5,123萬3千元,增加幅度高達234%。依預算較102年度主要差異為新增委託調查研究費3,800萬,以及保警保全費用增加1,419萬5千元,唯台鐵歷年皆編列千萬預算進行專案研究,然而並未見台鐵有何重大創新或變革,相關研究並無實益,另有關保警保全部分預算書並未說明增列原因,預算顯有浮編。爰此,103年度『專業服務費』應比照102年度預算編列,應予以刪減5,123萬3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魏明谷 11.台鐵於管理費用中編列委託調查研究費,其中台鐵組織及業務改革計畫編列1,000萬元,但是台鐵組織及業務改革之事,其年年均在檢討,其如何改革主其事者均知之甚詳。然因主其事者,或有因選票壓力、或有因畏懼改革,其原因均非調查研究即可解決,爰此刪除本項經費1,0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管碧玲 12.關於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營業預算,其中站務費用編列2,500萬元專力費用,其係行李包裹接送費及機裝卸費,但查台鐵其他貨運收入僅474萬9千元,支出遠大於收入,且其編列完全和102年相同,其編列顯有浮濫,爰刪除本項費用2,1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管碧玲 13.臺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預算案「站務費用─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3億0,598萬9千元,其中「佣金、匯費及手續費」1億3,563萬元。查103年度清分費用為3,500萬元,較102年度預算案增加500萬元,增幅16.67%。惟預計於104年度完成全部車站230站設置多卡通系統,未來鐵路全線均可使用電子票證乘車,則臺鐵局每年度相對需支付之清分費亦將隨之增加。爰此,針對103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站務費用─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項下「佣金、匯費及手續費」1億3,563萬元,提請凍結10%,並請臺灣鐵路管理局偕同票證業者針對運量之成長趨勢及降低清分費用之可行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本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14.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電務維持費用─服務費用─材料及用品費」項下『使用材料費』,預算編列2,560萬元,較上(102)年度預算增加1,700萬元,增加幅度高達197.7%。唯其預算說明與102年度完全相同,用於物料、燃料、設備零件等例行材料,完全沒有說明為何需增加近2倍的預算,預算顯有浮編。爰此,103年度『使用材料費』應比照102年度預算編列,應予以刪減1,7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管碧玲 15.103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於行車費用中編列獎金5億6,748萬5千元,惟經查臺灣鐵路管理局於民國98年列車準點率提高至95.31%後,逐年降低至94%,更於近期發生多起重大誤點事件,明顯不符社會期待,爰建議凍結本筆費用3,405萬元,俟臺灣鐵路管理局於明年6月後提升其準點率,將改善之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16.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行車費用─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項下『外包費』,預算編列1億4,865萬7千元,較上(102)年度預算增加1,636萬7千元,成長幅度為12.4%。唯103年度之客運收入僅較102年度成長3%,且考量行政機關應本於撙節支出以及逐年減少非典型雇用人力運用,爰此,103年度『外包費』應比照102年度預算編列,應予以刪減1成。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管碧玲 17.台灣鐵路管理局103年度「餐旅服務費用─服務費用─旅運費」,項下『專力費』預算編列1,409萬元,較上(102)年度預算增加512萬3千元。其預算說明為雇用部分人力工時費用,惟本於行政機關應撙節支出以及逐年減少非典型雇用人力運用,爰此,103年度『專力費』應比照102年度預算編列,應予刪減512萬3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管碧玲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本項通過決議1項: 1.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3年度於「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編列長期投資7億8,783萬5,000元,係為辦理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等5個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之投資開發作業,後續開發行政費用及舉債之利息費用。經查本計畫因土地標售進度遲緩,惟截至102年8月底止,完成標售比率約33.53%,顯屬偏低,不僅影響投資回收時程,且連年支付鉅額利息及相關行政費用,將墊高投資成本,恐侵蝕投資報酬。爰將「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編列長期投資7億8,783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待高速鐵路工程局就如何加速車站特定區土地之處分與開發作業,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楊麗環  葉宜津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34億0,313萬2,000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23億4,800萬9,000元,照列。 3.本期賸餘:10億5,512萬3,000元,照列。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八)通過決議6項: 1.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3年度長期投資編列7億8,783萬5,000元(含行政費用903萬1,000元及利息費用7億7,880萬4,000元),係為辦理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等5個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1,386.26公頃之投資開發作業,後續開發行政費用及舉債之利息費用。 經查本項長期投資計畫係100%自償性計畫,其資金來源除由處分區段徵收土地之收入挹注外,全數仰賴舉債,截至102年8月底各站區累計舉債金額181億1,200萬餘元,故車站特定區土地未標售以前,相關債務利息費用均以資本化方式滾入投資成本。 根據統計,已完成區段徵收之車站特定區土地面 積1,385.38公頃、累計支付金額562億7,794萬2,000元(含地價及地上物補償費、工程、行政及利息等費用),惟截至102年8月底止,已完成標售之區段徵收土地面積僅32萬0,032平方公尺,尚餘63萬4,450.16平方公尺土地待標售,完成標售比率約33.53%,顯屬偏低,亟待加速辦理。 綜上,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長期投資之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財源主要來自舉債,為免徒增行政費用與利息費用資本化墊高投資成本而侵蝕報酬,要求高速鐵路工程局應加速車站特定區土地之處分作業與應在1個月內提出改進計畫。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2.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經數度修正,並已執行多年,惟迄未完成財務計畫修正作業,顯有未當,與預算法第34條規定意旨未盡相符。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3年度預算案「其他業務費用─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編列4億5,100萬元,辦理高鐵站區雲林站及彰化站聯外道路系統新闢及改善計畫之地價款、補償款及工程費用。惟有關本案之財務計畫修正案截至目前(102年10月15日止)尚未獲行政院核定,亟待積極辦理,謹說明如下: (一)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係繼續性計畫(屬愛台12建設計畫),計畫內容為辦理高速鐵路桃 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苗栗、雲林及彰化等9個車站聯外道路系統之42項改善計畫。規劃財源籌措方式為:自有資金50億2,100萬餘元、國庫撥款115億6,800萬元、舉債302億6,900萬餘元。 (二)查本計畫原始核定辦理內容僅包含6站25項道路工程,預定總經費358億8,300萬元,嗣經3度修正計畫,總經費增為468億5,903萬元,計畫期程並配合調整至104年6月底止(全線通車前完工)。 是以,本計畫因陸續新增苗栗、雲林及彰化等3站之改善工程後,有關計畫辦理內容、期程及總經費等均已有重大改變,反映實際與原規劃已然迥異,亟需重為財務之評估、分析與規劃,並配合實況適度調整修正財務計畫。惟截至目前(102年10月15日止),本計畫之財務計畫修正案尚未獲行政院核定。 綜上,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新增苗栗、雲林及彰化等3站之改善工程已執行多年,惟遲未完成計畫之財務計畫修正作業,實有欠當,要求高速鐵路工程局應將行政院核定修正後之財務計畫,於一週內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3.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3年度於「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編列長期投資7億8,783萬5,000元,係為辦理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等5個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之投資開發作業,後續開發行政費用及舉債之利息費用。經查本計畫因土地標售進度遲緩,惟截至102年8月底止,完成標售比率約33.53%,顯屬偏低,不僅影響投資回收時程,且連年支付鉅額利息及相關行政費用,將墊高投資成本,恐侵蝕投資報酬。爰建請高速鐵路工程局加速車站特定區土地之處分與開發作業,以免徒增行政費用與利息費用資本化墊高投資成本而侵蝕本計畫之報酬。 提案人:林國正 連署人:羅淑蕾  楊麗環  葉宜津 (1)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103年度長期投資編列7億8,783萬5,000元辦理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5站區後續開發行政費用及舉債利息費用,其中光利息費用就高達7億7,880萬4,000元,由於本計畫為100%自償性計畫,資金來源除處分區段徵收土地收入外,全數仰賴舉債,若土地標售進度遲緩,將嚴重影響投資回收時程,造成財務沉重負擔;截至102年8月底各站區累計舉債金額已高達181億1,200萬餘元,目前已完成區段徵收車站特定區土地面積1,385.38公頃、完成標售之土地面積卻僅32萬0,032平方公尺,比率約33.53%。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僅靠營運收入難以填補嚴重虧損,高速鐵路工程局應參考日本等站區開發作法,加速辦理車站特定區土地處分,以免行政與利息費用繼續侵蝕報酬。 提案人:陳根德  盧嘉辰  陳雪生 本案併第3案處理 4.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投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為股東之一,其法人代表董事被推選為董事長乙職,實際參與營運與公司主要決策,而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為國內高速鐵路獨占事業,為國內極為重要之大眾運輸系統,其營運正常與否嚴重左右我國國內整體交通運輸,查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卻未對其所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事業之營運績效及風險建立相關監督機制。為有效掌控績效及風險、並達實質有效之監督,爰要求交通部應督導並促請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建立其所轉投資或再轉投資事業之內部控制、經營管理及營運績效檢討等相關機制,並就對外派之法人代表建立遴選、管理及考核規定,以強化人員之管理。 提案人:林國正 連署人:羅淑蕾  楊麗環 5.鑒於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102年10月提高票價後,研議於103年3月13日推出離峰時票價調降至92折,每天約3萬2,000人受惠。惟自由座票價仍維持97折,若民眾於離峰時段以自由座車票搭乘高鐵,票價反而高出5%,爰要求交通部應責成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避免民眾權益受損。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6.針對臺鐵目前對號列車延誤45分鐘票價可全額退費,退費期限也從15天延長為1年。臺鐵北高要開4到5小時,改為誤點45分鐘全退後,等於延誤乘車時間不到20%就免費。高鐵北高車程2小時,誤點60分鐘才全額退費,等於延誤50%才免費,若比預定時間晚30─59分鐘抵達目的地,只退原有票價之一半,相較而言,高鐵退費機制不合比例原則,如果用交通時間來換算誤點標準,高鐵北高交通時間90分鐘,所以高鐵延誤20分鐘就應該全額退費。爰此,請高速鐵路工程局應督促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退費門檻應比照臺灣鐵路管理局以交通時間來換算誤點標準,重新訂立嚴謹退費機制,以維護乘客權益。 提案人:羅淑蕾  葉宜津  盧嘉辰  陳根德 本項有委員提案2案,不予處理: 1.高鐵建設基金103年度「其他業務收入」編列3億5,000萬元,惟依據高鐵公司101年度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該公司101年度之稅前營業淨利已達近40億元,且據高鐵公司網站公布,102年度1至11月營運結果,皆穩定獲利,且高鐵公司自102年11月起調漲票價漲幅高達一成。依此,台灣高鐵公司103年度稅前營業淨利超過40億元應屬可預期,應依「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第9章第9.1點規定繳交回饋金,倘保守以101年度營業利益為基準,則高鐵公司103年應能繳交4億4,000萬元以上之回饋金。爰此,高鐵建設基金103年度預算案「其他業務收入」編列3億5,000萬元,應增列9,000萬元回饋金收入。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2.高速鐵路工程局所有工作人員(職員230人、約聘僱人員13人、技工2人、駕駛7人、工友7人)共259人,但是每年花在房地租金達87,906千元,平均每名工作人員的房地租金達339千元/人,亦即花在每個工作人員的房地租金每人每月28千元顯不合理,要求高鐵局撙節支出,因此刪除一半之租金,剩下租金再凍結二分之一,俟其提出合理說明後,再予解凍。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另通過臨時提案1項: 1.國道全面電子計程收費將於102年12月30日正式上路,本案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多次決議,要求對全體高速公路用路人須於電子計程收費後,提供每日定額之免費里程,經國道高速公路局辦理民調後交通部裁定每日免費里程數為20公里,故每日免費里程非屬高速公路通行費優惠或通行管理調控之行政裁量範疇,而為國道電子計程收費整體費率方案之一部分。 惟交通部未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同意,片面決定於全面電子計程收費上路後的第一個春節連假期間,取消每日免費里程制度,聲稱乃為避免短程用路人享用免費里程造成塞車、短程用路人應視為日行一善,卻忽略國人歷經多年春節塞車痛苦經驗,自有因應國道塞車之理性多元選擇方案,交通部取消春節期間免費里程不僅成為強迫短程用路人之捐獻,更形同在農曆年節一開始就向人民索討紅包,也將造成固定於年節期間南來北往的用路習慣之改變,實為不當之決策。爰建議交通部應取消此一春節期間單一費率無每日免費里程之方案,使免費里程即為原固定費率結構之一部分、而年節之相關通行優惠為交通疏導管理決策手段,雙軌並行互不影響,交通部及國道高速公路局並應加強宣導。另,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每日每車20公里免費計程係政府對民眾具體承諾,交通部不可輕易取消;今後如有變更,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實施。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魏明谷  葉宜津 四、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 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12月26日下午(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預算處理) 決議: 一、「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處理完畢。 二、審查結果: (一)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原列52億8,780萬4,000元,減列5,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2億3,780萬4,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1項: 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103年度編列31億9,059萬3千元,本計畫擬於103至109年度投資221億7,690萬8,000元於桃園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之產業專用區購置B標土地19.4公頃,將台北郵件處理中心、愛國大樓、電子郵件列封中心及全國九處物流倉儲場地整合至本案郵政物流園區,區內設置北台灣郵件作業中心、物流中心、資訊中心、訓練中心、工商服務中心及相關公共設施。 惟本案所擬購置產業專用區土地,其原徵收變更案承諾41.6公頃之產業專用區僅完成22.2公頃之標售,產業前景不明,且徵收民地作業所採預標售方式造成土地所有權人高度相對剝奪感及分配不正義之疑慮,迄今仍未完成所有徵收搬遷補償及安置或協調作業。爰此,針對103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新興計畫」─「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31億9,059萬3千元,全數凍結,俟機場捷運A7站區段徵收作業完成辦理拆遷、遷移、安置、徵收、協調及地主發回土地分配之行政程序後,經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楊麗環  羅淑蕾  盧嘉辰 (1)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整體計畫,迄至102年11月5日止中華郵政公司尚在辦理計畫書研製中,後續尚須報請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後,方能與內政部研商價購價格及契約約定事宜。是以,該公司103年度所編相關預算欠缺編列準據,實難窺知其合理性。 此外該計劃預計購置土地1處,興建廠房4棟、資訊中心1棟、訓練中心1棟及工商服務大樓1棟,以及購置交通及運輸設備30套(台)、機械設備12座(台)及資訊設備28套(台)。計畫期程自103年度起至109年度止,投資總額221億7,690萬8千元。由於該計畫內容與必要性、可行性均未有進行評估,且其預計投資收回年限39.11年,投資報酬率顯然過低,因此要求刪減該計畫預算3,190,593千元。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葉宜津  羅淑蕾  魏明谷  盧嘉辰 (2)中華郵政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下編列新興專案計畫─郵政物流園區建置計畫第1年所需經費31億9059萬3,000元,但此計畫僅在辦理計畫書研製中,其經費估算完全欠缺合理性,爰凍結本項預算,待行政院核定後,並提送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魏明谷  羅淑蕾  盧嘉辰 (3)本於憲法保障人民享有居住權、財產權,政府應保障人民居住之權利不受因建置開發所衍生徵地作業而受其侵害,然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周邊徵地作業仍有爭議;因徵地作業受影響之原住戶權利不應有因其所持有土地大小而有所差別。爰此,針對103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新興計畫」─「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31億9,059萬3千元,提請全數凍結,並要求交通部應即會同內政部針對「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周邊徵地作業所影響之原住戶,應不論其原持有土地大小,均應保障其居住權利,並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針對郵政物流園區周邊原住戶安置情形及後續規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楊麗環  羅淑蕾  盧嘉辰 本(1)、(2)、(3)案併第1案處理。 (二)通過決議12項: 1.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財產收入」1,099億元,其中約441億元係中央政府預計將所持有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轉讓予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惟應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整體營運及獲利為考量,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已做出決議要求交通部不得出售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爰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審慎評估承購標的,不得以上述轉讓方式購買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 提案人:魏明谷  劉櫂豪  葉宜津  羅淑蕾  盧嘉辰 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其103年度編列之績效獎金係以1.2個月為基礎,符合立法院決議,但其常以併決算方式增發績效獎金。為避免規避立法院決議情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其績效獎金支出應於預算額度內發放,非經立法院同意,不得以併入決算方式辦理。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羅淑蕾  蔡其昌  魏明谷  盧嘉辰 3.有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業務績效不彰,99年度虧損7.61億元、100年度虧損5.73億元,101年度的虧損5.38億元;但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在連年虧損的情況下,其每年折讓的金額卻遠多於虧損金額(99年度折讓23.35億元、100年度折讓27.52億元、101年度折讓28.06億元)。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的說法表示若不做折讓,反會虧損更大,因此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在3個月內委託專業公司針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件資費進行專業研究分析,據以檢討郵資折讓制度。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羅淑蕾  葉宜津  魏明谷  盧嘉辰 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來運用其既有金流與物流等優勢,提供郵政商城網路開店購物平台,接受網路商店委託,代為收取貨款,並負責網購商品之遞送服務,除協助中小企業、自行創業者及農家開創宅經濟商機外,同時藉以拓展其後端郵政遞送業務之營運量。然郵政商城自99年10月正式對外招商及營運起,迄至102年8月底止已近3年,整體營運仍呈虧損狀態,預估103年度仍將產生900萬元之稅前損失。為利瞭解該商城之營運效益,爰要求應將其營運概況於預算案中詳實表達。 提案人:蔡其昌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羅淑蕾  盧嘉辰 5.因為政府國庫空虛,歲入無法與歲出收支平衡,加上政府舉債額度已達上限,因此政府欲以出售公股等手段籌措財源。惟此舉無異殺雞取卵,且其方式係要求包括郵政儲金等基金購買政府釋出股份,待政府財源好轉再由政府買回。衡其方式實為質借,卻又不用計息,而違法挪用人民之存款。爰要求郵政儲金運用,不得摻雜非投資因素,而以上述手段購買政府之釋股。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羅淑蕾  盧嘉辰 6.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先前做過優鮮配業務,但因虧損關係,被立法院要求停辦,若要全面放棄冷藏宅配業務相當可惜,因為日本郵便株式會社Cool EMS(國際保鮮快捷)業務非常成功,且希望未來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能和日本郵便局合作。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參考日本成功之案例,協助農漁民將臺灣生鮮產品運送至日本銷售。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葉宜津  陳根德  羅淑蕾 7.目前仍有屏東縣獅子鄉、台東縣金峰鄉、花蓮縣萬榮鄉3個鄉鎮,沒有中華郵政、農漁會信用部或信用合作社,ATM也是今年才陸續加裝的,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身為國營公司,除有獲利壓力外,也應負起金融普及化的重大責任,如能夠在上述3鄉鎮設立分支,將可以有效縮減偏鄉金融長期被漠視的問題,讓偏鄉居民也可以享有金融服務的親近性。爰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葉宜津  陳根德  羅淑蕾 8.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將與中國大陸郵樂網合作,預計於102年底前,郵政商城將可直接加掛至郵樂網上販售台灣特色商品,且該公司並繼續與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等國洽談合作事宜,應將郵政商城之營運概況利弊得失於1個月內補送書面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羅淑蕾  陳根德 9.有鑒於交通的便利及電子通訊的發達,使得郵局的郵務本業日漸萎縮,甚至出現虧損,日本郵局開辦老人服務的業務,讓在偏鄉及兒女在外不及時刻照料的老人,可以透過在地化的郵局員工和郵差及地方社福單位合作,提供關懷及照護的服務。一則可以使郵局發揮在地化、親民化的功能;二則可以開闢郵局的另1項收入。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研議辦理,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葉宜津  陳根德  羅淑蕾 10.偏鄉民眾有超過一半的人希望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開辦外幣存款及黃金存摺的業務,顯示偏鄉民眾對於理財的金融服務仍是有所期待。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協商,且與在地警政單位合作針對偏鄉民眾來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務,強化我國的金融服務親近性,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葉宜津  陳根德  羅淑蕾 11.日本有近40幾個都道府縣,各地都有不同的景點和美食,因此日本郵局推出地區限定的明信片,且每季都有特別版,深受國內外民眾喜歡。臺灣近年開放兩岸直航,吸引大陸、港澳和星馬等地的民眾來台旅行,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協同觀光局來共同策劃,推出結合地方特色明信片,讓遊客可以把個人化的風景美食寄回家,也幫助臺灣宣傳觀光。 提案人:楊麗環  盧嘉辰  葉宜津  陳根德  羅淑蕾 1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截至102年9月底止掌管郵政資金達5兆9,398億餘元,其中儲匯資金即高約5兆2,466億元,較上年度同期(101年9月底)之5兆0,041億元,增加約2,425億元(增幅約4.85%),近幾年度郵政儲金規模逐年擴大,該公司管理運用績效之良窳,攸關廣大儲戶之權益及盈餘繳庫數。 根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近5年度(99年度至103年度)郵政儲金年平均利息費用及利息收益比較表(詳附表1)可知,103年度預計之儲金利息費用年平均利率為0.99%,低於102年度預算數;然其可運用資金轉存央行、其他同業、購買央行定期存單等之轉存款年平均利息收益率1.19%,卻僅高於99年度決算數,肇致其儲金存款利息費用與利息收益間平均利率差額僅0.20個百分點,為近5年度新低。復依102年8月26日中央銀行公布之金融統計資料顯示,99年至102年第2季,整體本國銀行存放款加權平均利率利差約在1.36至1.42個百分點間,更凸顯該公司利差微薄,允宜研謀因應對策,妥善處理龐大資金難以去化問題。 綜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郵政儲金轉存款利息費用及利息收益間平均利率差額0.20個百分點,為近5年度新低,且遠低於全體本國銀行平均存放款利差,要求1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附表1:99年度至103年度郵政儲金利息費用及利息收益(平均利率)比較表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項 目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審定 決算數 審定 決算數 審定 決算數 預算案數 截至9月底執行數 預算案數 儲金日平均結存 4,662,449 4,728,131 4,922,011 4,840,000 5,148,174 5,078,000 利息費用 35,175 42,543 47,199 54,272 37,111 50,457 儲金平均利率 0.75% 0.90% 0.96% 1.12% 0.96% 0.99% 存放本金 2,437,926 2,199,239 2,134,746 2,129,700 2,125,011 2,154,400 利息收入 23,966 26,268 26,757 31,141 19,582 25,684 存放息平均利率 0.98% 1.19% 1.25% 1.46% 1.23% 1.19% 儲金、存放息平均利率差額 0.23% 0.29% 0.29% 0.34% 0.27% 0.20% 本國銀行存放款加權平均利率利差 1.36% 1.41% 1.42% 1.42% - ※註:1.資料來源,中華郵政公司提供。其中102年度截至9月底執行數之儲金平均利率、存放息平均利率,係以截至102年9月底累計數推估計算為年利率。 2.表列儲金金額係為日平均數,爰其102年度截至9月底之日平均餘額5兆1,481.74億餘元與102年9月30日之儲匯資金規模5兆2,465.88億餘元略有差異。 3.表列本國銀行存放款加權平均利率利差係摘自中央銀行102年8月26日公布之金融統計-存放款加權平均利率,其中102年度為第2季資料。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羅淑蕾  葉宜津  魏明谷  盧嘉辰 (三)另有委員提案3案,不予處理: 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購建郵政局所計畫」編列3億8,457萬4千元。查該公司歷次購建局所計畫於興建完成後,101年度營運之實際投資報酬率均低於原預期報酬率,顯見投資效益不佳,勢將延長計畫回收年限。於財政拮据之際,舉債業已逼近上限,本應周延評估各項計畫之效益;爰此,針對103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繼續計畫」-「購建郵政局所計畫」3億8,457萬4千元,提請酌予刪減10%,以撙節開支。 說明:中華郵政公司歷年購建局所計畫101年度之營運效益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號 購建局所 計畫名稱 實際投 資金額 設備(能量) 利用率 實際投資 報酬率 預計投資 報酬率 投資報酬率差距 1 購建儲匯局所計畫(83-86) 6,499,185 90% 6.60% 12.36% 低5.76個百分點 2 購建儲匯局所計畫(87-90) 3,413,891 90% 8.72% 12.86% 低4.14個百分點 3 購建儲匯局所計畫(90-93) 2,979,095 90% 6.27% 9.99% 低3.72個百分點 4 購建郵政局所及設備計畫(94-99) 1,888,362 70% 6.92% 7.18% 低0.26個百分點 ※註:1.資料來源,中華郵政公司提供。    2.表列投資報酬率差距=實際投資報酬率-預計投資報酬率。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羅淑蕾  葉宜津  魏明谷  盧嘉辰 2.中華郵政公司102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15億6,519萬7千元,其中包括『什項設備-機具及辦公設備』1億31萬7千元,惟『機具及辦公設備』在102年度編列7141萬7千元,103年預算卻增加2,890萬元,預算書也未說明需求原因與購置數量,顯然編列過於粗糙與浮濫,爰此,建議予以刪減2,89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羅淑蕾  盧嘉辰 3.中華郵政公司103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15億6,319萬1,000元,其中包括『機械及設備-電腦設備』8億2,816萬6,000元,然相同計畫科目,於102年度方編列6億6,819萬8,000元,每年編列金額龐大,相關設備是否有每年編列汰換之需求,應審慎評估,另考量政府財政問題相關支出應力求簡約,爰此,建議103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機械及設備-電腦』予以刪減20%(1億6,569萬6,000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  羅淑蕾  盧嘉辰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議事處102年10月15日函,為請本會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等103年度預算書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 三、審查交通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3年度預算書案。 四、審查交通部主管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3年度預算案。 主席:對於上述非營業基金預算案及財團法人預算案進行合併報告與詢答,首先依議程順序分別報告說明。 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主管觀光發展基金、航港建設基金、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3年度預算案提出報告,並聆聽各位委員指教,深感榮幸。 觀光發展基金係為推動國家整體觀光發展所設置,近年來本部以「優化觀光,質量並重」之政策方向,積極整備觀光遊憩設施,優化觀光服務,並提升產業人力質量,103年度將持續推動「觀光拔尖領航方案」,並以「Time for Taiwan旅行臺灣 就是現在」之行銷主軸,持續深化「 Taiwan-the Heart of Asia」的國際觀光品牌形象,以擴大觀光服務輸出,提增觀光外匯收入,逐步實現臺灣成為千萬國際旅客之觀光大國。 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共計編列收入總額36億8,120萬5千元,支出總額48億9,010萬9千元,收支相抵後短絀12億890萬4千元。其中「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2,981萬1千元,主要係為辦理觀光局風景區管理處各項設備之增購及汰換。 航港建設基金係為完善商港公共基礎設施所設置,配合航港體制改革,自102年度起,交由本部航港局管理。為鞏固我國亞太海運樞紐地位,並兼顧客運與觀光發展,本部將依據各港之功能定位,以及行政院核定之各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賡續運用航港建設基金推動各項重大港埠建設,以期各港發揮「對內協調分工,對外統合競爭」之綜效,進而提升我國港埠競爭力。 103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預算共計編列「基金來源」79億7,584萬6千元,「基金用途」80億9,166萬5千元,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短絀1億1,581萬9千元。其中「基金用途」主要係為辦理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及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等重大港埠建設。 另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目前均毋須仰賴政府補捐助,本部並持續督促其應依成立宗旨充分發揮功能。多年來台灣敦睦聯誼會在發展國際觀光事業、培育觀光人才、推展國民外交及促進中外社會之敦睦聯誼方面,不遺餘力;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則在協助我國航空事業發展、人才培育訓練及提升飛航安全等活動之推展方面,多所貢獻。 以上簡要報告,相關詳細內容,將由觀光局謝局長、航港局祁局長及會計處洪處長向各位委員另作報告。敬請 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案編列情形提出報告。 壹、預算說明 一、重要業務計畫 觀光局近年來以「建構質量並進的觀光榮景」為願景,持續落實各項軟體服務品質提升及硬體設施改善的工作,從觀光遊憩設施的整備、觀光服務的優化及產業人力質量的提升等面向,全方位打造臺灣觀光優質品牌形象及產品。為延續既有成果,103年度持續推動「觀光拔尖領航方案」,奠定產業從量變轉型到質變之基礎,同時持續深化「Taiwan─the Heart of Asia」臺灣觀光品牌形象,並發揮觀光平臺整合功能,向國際行銷「臺灣觀光年曆」,期以活動帶動觀光,帶出產業關聯效果,吸引國際旅客來臺,擴大觀光服務輸出。102年1─8月累計來臺旅客人數計512萬7,422人次,較101年同期成長7.36%,各主要來臺市場中以新加坡成長15.98%最高,韓國(15.90%)及港澳(13.65%)分居第2、3位,以「觀光」目的來臺旅客比例達67.52%,為歷年新高。 (一)配合行政院六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持續積極推動「觀光拔尖領航方案」,以發展國際觀光,提升國內旅遊品質,增加外匯收入為重點,運用「拔尖」、「築底」、「提升」等三大行動方案,落實「魅力旗艦」、「國際光點」、「產業再造」、「菁英養成」、「市場開拓」及「品質提升」等6大主軸及13項執行計畫,以重新定位5大區域之觀光發展主軸、創造具國際話題之獨特景點與旅遊服務、輔導觀光產業轉型升級與國際接軌、推出光點活動爭取國際曝光度及國際旅客來臺意願,並強化國際觀光人才專業素質,以提升觀光產業競爭力及強化臺灣觀光品質形象,打造臺灣成為「國際觀光重要旅遊目的地」。103年度重點推動工作如下: 1.「拔尖」行動方案: 1─1【區域觀光旗艦計畫】 (1)概要:運用「由上而下」(top─down)的執行策略,委託專業團隊協助擬定北部、中部、南部、東部、離島等5大區域之觀光發展主軸(如:北部地區—生活及文化的臺灣、中部地區—產業及時尚的臺灣、南部地區—歷史及海洋的臺灣、東部地區—慢活及自然的臺灣、離島地區—特色島嶼的臺灣),並針對觀光景點及旅遊環境不足之處,直接與地方政府合作加強整備,以集中資源整備旅遊環境,塑造各區域觀光景點特色;並輔導本局所轄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配合於所屬建設計畫編列預算,依循區域觀光旗艦計畫意旨辦理轄內觀光旅遊環境之建置與整備工作。 (2)辦理情形:98至102年已核定303件,包含已完工152件,施工中68件,規劃中83件。已打造北橫天空步道、彰化埤頭舊鐵道綠色廊道、嘉義蘭潭意象營造、屏東東港水都、花蓮黃金海岸、金門夜間氛圍、馬祖宗教園區等。 1─2【競爭型國際觀光魅力據點示範計畫】 (1)概要:運用「由下而上」(bottom─up)的執行策略,規劃推動「十大魅力據點示範計畫」,主要係輔導地方政府打造或更新具獨特性之觀光魅力據點,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或跨縣市聯合提出1件具代表性之國際觀光魅力據點整備計畫。 (2)辦理情形:已推出驚艷水金九、孔廟歷史城區、草悟道都會綠帶、鹿港工藝薈萃、屏東國境之南文創市集等據點,自99年至101年遊客量增加255萬人次,估計觀光效益成長33億元。103年底將推出新竹縣「臺灣漫畫夢工場」、臺東縣「慢活臺東.鐵道新聚落」、澎湖縣「海峽風華.平湖美學─澎湖灣悠活度假」、苗栗縣「客家桃花源」、南投縣「南投太極美地~茶竹的故鄉.臺灣心動線」。 1─3【觀光景點無縫隙旅遊服務計畫】 (1)概要:規劃推動「台灣好行(景點接駁)旅遊服務計畫」及「觀光資訊結合GIS技術服務應用計畫」: A. 台灣好行(景點接駁)旅遊服務計畫:提升國內已臻成熟且具國際發展潛力之觀光景點(區)聯外交通接駁、風景區內景點交通串接等旅遊服務品質,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劃辦理整體性優惠措施,期達「交通服務自主永續」及「觀光景點品質提升」之目標。 B. 觀光資訊結合GIS技術服務應用計畫:配合交通部GIS─T整體規劃,制定共通資訊格式,讓各地方政府原有各自所屬的觀光資源,得以整合至一共用平台,並透過資料庫平台,提供資通訊業者加值運用,透過各式載具,方便民眾快速取得觀光資訊。 (2)辦理情形: A. 台灣好行(景點接駁)旅遊服務計畫:自99年4月啟動至102年9月底逾550萬人次搭乘。102年開行31條路線、推出78款優惠套票,並推行臺灣周遊券(含綠遊券、橘遊券及藍遊券)。 B. 觀光資訊結合GIS技術服務應用計畫:已配合交通部GIS─T整體規劃,建置資訊交換統一標準的「觀光資訊資料庫」,並完成資料檢核,預計102年底對外公開。另已推出旅行臺灣APP、國家風景區內184個景點二維條碼景點語音導覽、重要交通場站55面動態電子看板,以營造暢行無阻的旅遊環境。 1─4【國際光點計畫】 (1)概要:從北部、中部、南部、東部、不分區(含離島)各評選出1個最具國際級、獨特性、長期定點定時、每日展演可吸引國際旅客之產品,型塑為國際聚焦亮點,並供國內外旅行社包裝成深度旅遊產品或供本局辦理國際宣傳推廣。 (2)辦理情形:已推出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及不分區國際光點,自99年至102年7月止已吸引13萬國際旅客。其中東區光點已於102年6月結束補助計畫,已成功扶植該執行單位持續自主營運。102年新推出北區「大城中人文歷史光點」,並已啟動新一期「北區」及「不分區」國際光點。 2.「築底」行動方案: 2─1【振興景氣再創觀光產業商機計畫】 (1)概要:為鼓勵觀光產業改善軟硬體設施,以利息補貼方式提供觀光產業設備升級貸款,或旅行業紓困貸款,使業者能重獲商機。 (2)辦理情形:協助旅行業復甦措施,自98年1月迄102年7月底共協助273家旅行業業者取得營運週轉金,補貼利息約2,233萬元。另獎勵觀光產業升級優惠貸款,自98年1月至102年8月底已輔導185件貸款案(總額83.67億元),補貼利息約9,800萬餘元。 2─2【觀光遊樂業經營升級計畫】 (1)概要:為輔導觀光遊樂業經營能力升級,將依據本局每年度辦理觀光遊樂業經營管理與安全維護檢查督導考核競賽評比等級結果給予獎勵,及補助其辦理經營升級及提升服務品質相關事項。 (2)辦理情形:102年度經營督導考核結果將於11月中旬公布,並發給督導考核績優業者獎勵金;另已核定20家業者改善服務設施計補助5,261萬元。 2─3【獎勵觀光產業取得專業認證計畫】 (1)概要:為激勵業者提升服務品質,同時配合政府推動品質管理、消防安全、餐飲衛生、環保節能等政策,將獎勵觀光產業取得各項國、內外證照(如:ISO、HACCP、旅館業環保標章、綠建築標章、溫泉標章等相關認證)所支出之費用。 (2)辦理情形:自99年開辦至102年8月止,已核定177件,補助2,436萬餘元。 2─4【輔導星級旅館加入國際或本土品牌連鎖旅館計畫】 (1)概要:鼓勵國內旅館業者參與星級旅館評鑑,同時協助其提升競爭力,將補助星級旅館加入優良之國際或本土品牌連鎖旅館。針對有意願加入者,補助所需之入會費、管理費、加盟金、品牌授權使用費、國際訂房系統費、國際行銷費或技術指導費,以提升旅館服務素質及國際競爭力。 (2)辦理情形:自99年開辦至101年12月止,已核定59件,補助1億9,687萬餘元。102年度預定補助22件,預計於102年11月開會審查。 2─5【海外旅行社創新產品包裝販售送客獎勵計畫】 (1)概要:為開發臺灣旅遊新產品及拓展海外販售臺灣創新旅遊商品市場,透過本計畫鼓勵海外旅行社積極開發新臺灣旅遊產品,並給予獎勵金。 (2)辦理情形:本計畫執行至101年底止,已核定222件申請案,共集客385,543人次。 2─6【觀光從業菁英養成計畫】 (1)概要:為加強觀光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及國際交流能力,導入國外著名觀光產業經營管理概念及成功案例,每年甄選優秀觀光從業人員及觀光相關科系現任專任教師,赴國外知名學校、飯店或訓練機構參加為期10至40天的海外訓練;並推動國內訓練,邀請重量級專家學者參與國際專題研習營或論壇座談,以及補助開辦觀光產業高階領導課程,以提升觀光產業整體競爭力。 (2)辦理情形:102年度調整補助比例(由本局補助70%,自費負擔30%),薦送53名菁英赴瑞士雷赫士旅館管理大學(5月出團,旅宿業團)、日本JTB旅行社(8月出團,旅行業團)及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9月出團,觀光遊樂業團),另有1名自費出國。自99至102年累計甄選322名觀光菁英出國受訓。 3.「提升」行動方案: 3─1【國際市場開拓計畫】 (1)概要:針對主要客源市場及潛在新興市場特性,規劃具國際性、競爭性宣傳推廣及促銷活動,與國際知名媒體合作、參與國際重要大型旅展及會議展、辦理推廣活動,並與國內外旅行業者合作開發新行程及優質旅遊產品。 (2)辦理情形:積極推動「旅行臺灣就是現在」為行銷推廣計畫,以美食、文化、樂活、生態、浪漫及購物等6項聚焦主軸,推出國際性、全國性及地方性活動,創造集客效果,並以「臺灣觀光年曆」為品牌向國際行銷。同時,持續深耕日韓、港星馬及歐美等主力市場,並積極開拓大陸、穆斯林、東南亞新富5國等新興市場,透過強化產品深度、創新宣傳手法、大型主題活動、提供4季好禮大相送、辦理包機、郵輪迎賓、修學旅行及過境半日遊等行銷宣傳及獎勵補助等措施,積極開拓國際市場。103年將持續深化「Taiwan─the Heart of Asia」臺灣觀光品牌形象,並強化觀光平臺整合功能,爭取高潛力客源來臺,增進觀光外匯收入,迎接臺灣成為千萬國際旅客之觀光大國。 3─2【星級旅館評鑑計畫】 (1)概要:為鼓勵旅館業者參加星級旅館評鑑,首次評鑑不收取評鑑費用,評鑑方式分兩階段,第一階段評鑑「建築設備」,第二階段評鑑「服務品質」,並依評定結果核發1星至5星不同等級標識,同時運用媒體、網頁、國內外旅展、觀光活動等廣為宣傳星級旅館。 (2)辦理情形:截至102年9月底止,已有456家業者取得星級旅館標章,累計47,134間房。 3─3【好客民宿遴選計畫】 (1)概要:為輔導民宿與國際接軌,提升民宿服務品質及接待能力,鼓勵已有民宿登記證且無擴大經營範圍情事之民宿自由報名參加。先透過輔導課程提升品質,再藉由實地訪查遴選出符合乾淨、衛生、安全、親切及服務良好的好客民宿。 (2)辦理情形:截至102年9月底止,已有499家取得好客民宿資格,至102年底預估再增200家。 (二)以多元開放、布局全球為核心理念,推展國際及國內整體觀光事業有關之觀光配套設計,加強與地方政府、相關業者共同合作、規劃開發新風景區或維護現有遊憩環境,提升觀光休閒品質。 二、業務收支 (一)業務總收入:36億8,120萬5千元(包含業務收入36億814萬5千元、業務外收入7,306萬元),較上年度預算43億6,183萬元減少6億8,062萬5千元,主要係減少其他補助收入所致。 (二)業務總支出:48億9,010萬9千元(包含業務成本與費用48億8,960萬9千元、業務外費用5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56億1,170萬9千元減少7億2,160萬元,主要係減少捐助、補助與獎助費所致。 (三)本期餘絀:業務總收支相抵後,計短絀12億890萬4千元,係收支相抵結果所致,將運用累積賸餘填補,不足部分,留待以後年度填補。 三、購建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本年度預算編列2,981萬1千元,均屬一般建築及設備,主要係各風景區管理處各項設備增購及汰換計畫,編列項目如次: (一)機械及設備:1,852萬4千元,主要係辦理本局各管理處資訊設備之汰換及增購經費。 (二)交通及運輸設備:444萬7千元,主要係辦理本局各管理處公務車輛之汰換及增購經費。 (三)什項設備:684萬元,主要係辦理本局各管理處冷氣機等零星設備之汰換及增購經費。 貳、結語 本基金103年度預算之籌編,係以追求最大效益及達成基金創設目的為原則,設法提升資源使用效率,並同時配合行政院政策,促進經濟成長,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預算,以提升服務能量及品質,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航港局祁局長說明。 祁局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103年度「航港建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本人有機會列席報告,深感榮幸。 航港建設基金係原「台灣省政府所屬交通建設基金」與「碼頭工人退休離職基金」簡併成立,屬預算法第四條所定之特別收入基金。為配合航港體制改革,自102年度起由交通部航港局管理,原補助各商港重大公共基礎建設計畫,改由本基金自行賡續辦理,以增加各商港裝卸吞吐能量,提高港口對外競爭力。 以下謹就航港建設基金重要業務計畫及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向 貴委員會提出簡要報告。 壹、重要業務計畫 一、基金來源 (一)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包括: 1.商港服務費收入─依商港法第十二條規定,就入港船舶、離境之上下客船旅客及裝卸之貨物收取商港服務費。 2.港務公司盈餘分配收入—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十條規定分配之收入。 (二)財產收入,包括: 1.財產處分收入—係航港建設基金所屬財產之處分收入。 2.租金收入—係中崙站土地租金收入及依商港法第七條規定,土地出租予港務公司之租金收入。 3.權利金收入—依商港法第七條規定,設定地上權予港務公司之權利金收入。 4.利息收入—係銀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二、基金用途 (一)港灣建設計畫─係辦理商港公共基礎設施之浚深、改良及維護等非專案計畫所需經費。 (二)基隆港(含臺北港、蘇澳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係辦理各項商港公共基礎設施興建專案計畫所需經費。 (三)臺中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係辦理各項商港公共基礎設施興建專案計畫所需經費。 (四)高雄港(含安平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係辦理各項商港公共基礎設施興建專案計畫所需經費。 (五)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1─105年)─澎湖港埠建設計畫─係辦理各項商港公共基礎設施興建專案計畫所需經費。 (六)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為辦理基金行政業務所需經費。 (七)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為因應航港作業需要購置電腦硬體設備及什項設備等所需經費。 貳、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基金來源及用途 (一)基金來源:79億7,584萬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86億4,265萬元減少6億6,680萬4千元。本年度編列項目如下: 1.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係商港服務費收入47億2,300萬元及港務公司盈餘分配收入13億1,482萬2千元,共計60億3,782萬2千元。 2.財產收入:係財產處分收入2,721萬9千元、租金收入15億6,232萬2千元、權利金收入1億8,836萬1千元及利息收入1億6,012萬2千元,共計19億3,802萬4千元。 (二)基金用途:80億9,166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74億5,020萬1千元增加6億4,146萬4千元。本年度編列項目如下: 1.港灣建設計畫10億1,350萬3千元,其中: (1)基隆港區(含蘇澳港及臺北港)1億3,522萬5千元。 (2)臺中港區9,931萬6千元。 (3)高雄港區(含安平港、布袋港及澎湖港)7億759萬7千元。 (4)花蓮港區7,136萬5千元。 2.基隆港(含臺北港、蘇澳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本年度所需經費計10億3,737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9億6,861萬1千元減少19億3,123萬6千元,包括: (1)臺北商港物流倉儲區填海造地計畫─第一期造地工程及第二期圍堤工程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總經費29億9,155萬4千元,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8億2,566萬7千元,本年度編列7億2,800萬元,餘以後年度編列。 (2)基隆港區整體發展計畫─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總經費17億4,063萬8千元,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2億9,121萬4千元,本年度編列1億4,000萬元,餘以後年度編列。 (3)基隆港、臺北港及蘇澳港之港區碼頭及相關設施興建工程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總經費22億8,400萬元,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1億8,750萬元,本年度編列1億6,937萬5千元,餘以後年度編列。 3.臺中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本年度所需經費計6億5,40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億2,760萬元增加3億2,640萬元,包括: (1)臺中港北側淤沙區漂飛沙整治第三期工程總經費6億5,860萬元,全數由本基金支應。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5億7,460萬元,本年度編列8,400萬元。 (2)臺中港優質港區及綠色港埠發展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總經費27億1,700萬元,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2億8,300萬元,本年度編列5億7,000萬元,餘以後年度編列。 4.高雄港(含安平港)101─105年實質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本年度所需經費計41億7,886萬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5億978萬元增加26億6,908萬6千元,包括: (1)高雄港聯外高架道路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總經費35億4,991萬元,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12億8,731萬元,本年度編列5億元,餘以後年度編列。 (2)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總經費173億4,432萬4千元。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16億5,500萬元,本年度編列17億8,500萬元,餘以後年度編列。 (3)高雄港港區污水系統工程(第二期)總經費1億2,900萬元,全數由本基金支應。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4,978萬元,本年度編列7,922萬元。 (4)高雄港及安平港港區碼頭及相關設施整建工程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總經費55億2,514萬6千元。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1,300萬元,本年度編列2億6,454萬6千元,餘以後年度編列。 (5)南星土地開發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總經費18億5,010萬元。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3億元,本年度編列15億5,010萬元。 5.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1─105年)─澎湖港埠建設計畫—本年度所需經費計1億374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億3,147萬元減少2億2,773萬元,包括: (1)金龍頭開發暨海蛟三中隊馬公基地遷建計畫總經費11億2,500萬元,全數由本基金支應。截至102年度止已編列3億3,147萬元,本年度編列8,874萬元,餘以後年度編列。 (2)澎湖港龍門尖山碼頭區公共貨棧興建工程總經費1,500萬元,全數由本基金支應。本年度編列1,500萬元,全數在本年度辦理。 6.一般行政管理計畫10億9,878萬1千元。 7.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540萬元。 二、本期短絀:1億1,581萬9千元。 三、本年度解繳國庫15億9,654萬8千元。 、結語 航港建設基金103年度預算之籌編,係以完善港埠公共基礎設施及達成基金創設目的為原則,同時配合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編列預算推動各項重大港埠建設,將有限資源做最有效之運用,使我國港埠持續發展與永續經營,並有效提升商港服務能量及品質,敬請各位 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會計處洪處長針對財團法人敦睦聯誼會及航發基金103年度預算書案進行說明。 洪處長玉芬: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本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提出報告,敬請各位 委員惠予指教。 本部對於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一向極為重視,目前係依據民法、各該財團法人捐助章程及「交通部審查交通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民間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目前係依大院第7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將預算書送大院審議。 以下謹就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說明如次: 壹、交通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 (一)財團法人概況 1.成立宗旨:民國50年由尹仲容、董顯光、俞國華、周宏濤及黃仁霖等5人共同捐助50萬元成立,主要係參加國際旅展以發展國際觀光事業、與餐旅科系院校合作培育觀光人才、促進中外社會之敦睦聯誼,並配合政府政策參與相關之公益活動。 2.主要收入來源:客房收入、餐飲收入及會費收入。 3.主要支出用途:係客房、餐飲等各項支出。 (二)預算說明 1.重要工作計畫: (1)經營所屬作業組織圓山大飯店,接待外賓促進國民外交及中外社會敦睦聯誼。 (2)研究國際觀光服務事業之發展、引進新知,及進行現代化管理與知識的交流。 (3)從事觀光事業之教育及文化宣導與推廣事宜。 (4)提供餐旅學校學生實習,培育國際觀光、餐飲人才。 2.收支餘絀概況: (1)103年度預算業務總收入(含業外收入)編列16億5,436萬3千元。 (2)103年度預算業務總支出(含業外支出)編列16億5,328萬4千元。 (3)業務總收支相抵後,計有盈餘107萬9千元。 3.轉投資計畫:103年度無轉投資計畫。 4.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效益分析:為提高營運及作業效率、改善內外部網際網路穩定度,進行相關設備之汰舊換新;為提升臺北圓山大飯店競爭力,進行正大樓及麒麟廳客房與金龍餐廳裝修工程。103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編列6億6,549萬元。 (三)預期成果 1.協助推動臺灣燈會、臺北燈節等公益活動。 2.接待國際重要外賓及訪問團,促進國民外交及中外社會敦睦聯誼。 3.辦理各項訓練課程並邀聘產業知名專家參與,以提昇飯店幹部主管人員之管理知能。 4.藉由協助拍攝、媒體採訪等,宣導及推廣觀光事宜。 5.提供餐旅學校學生實習、參訪,以培養國際觀光、餐飲人才。 二、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一)財團法人概況 1.成立宗旨:民國77年由烏鉞等27人捐助中華航空公司股票55億3,268萬9千元成立,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主要係協助國籍航空事業發展、人才培育訓練,提升飛安等活動之推展。 2.主要收入來源:模擬機租金收入及利息收入。 3.主要支出用途:協助我國航空事業發展及其相關活動之推展。 (二)預算說明 1.重要工作計畫: (1)贊助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飛行安全基金會辦理人才培育訓練計畫。 (2)依據國內、外飛安趨勢與需求規劃,辦理國內外航空產業專業暨相關管理訓練、研討會、講習、資訊交流及出國計畫。 (3)提升我國民航競爭力專案研究。 2.收支餘絀概況: (1)103年度預算業務總收入(含認列華航之投資收益約12億元)編列13億2,076萬6千元。 (2)103年度預算業務總支出(含業外支出)編列2億2,296萬3千元。 (3)業務總收支相抵後,計有盈餘10億9,780萬3千元。 3.轉投資計畫:103年度無轉投資計畫。 4.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及效益分析:103年度無固定資產投資計畫。 (三)預期成果 1.宣導飛安觀念與工作安全,降低人為因素產生的飛地安事件,培訓國內教育師資與精進訓練教材內容。 2.瞭解其他國家飛安重點議題與預防作為,提供國內飛安工作推展,並藉專業人員相互交流與討論,強化飛地安全觀念。 3.增加業者互動,有利資源整合,共同推動飛安政策與計畫。 4.瞭解先進國家之民航組織及管理制度、飛安措施設計宗旨與目標,促進我國與國際航空業界、民航主管機關之交流,並引用相關策略與技術,以精進我國民航飛安相關業務之參考。 5.加強培育優秀航空主管人才及員工專業職能訓練,充實人員航空管理知識,強化經驗傳承,並強化修護專業訓練,創造優質維修人才。 6.實務研究及學術研究並行,相輔相成,以民航事業帶動我國相關產業發展,促進經濟繁榮,並為民航事業提供經營策略方向。 貳、結語 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在發展國際觀光事業、培育觀光人才、推展國民外交及促進中外社會之敦睦聯誼方面,不遺餘力;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在協助我國航空事業發展、人才培育訓練,提升飛安等活動之推展方面,多所貢獻,均能依其成立宗旨,充分發揮功能。展望未來,本部將持續依據相關法令辦理監督管理事宜,恭請 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休息10分鐘;委員發言於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中午12時休息,用餐後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委員如有提案,請於下午1時以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 首先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道電子收費eTag已於1月2日上路了,只有一個字就是「亂」!我先舉兩個例子給部長看,這個人可能是蝙蝠俠,他要到內湖、圓山、台北,大家應該很清楚差不多是什麼樣的地理位置,結果5時16分的時候是內湖到圓山,是南下喔!過了4分鐘,他卻變成北上,台北圓山喔!不是內湖圓山喔!一個是南下,一個是北上,只有4分鐘,這除了蝙蝠俠,誰可以做得到?之後2分鐘再變成南下,又從北上變成南下,變成圓山到台北的南下,請問部長看得清楚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有,有看到。 葉委員宜津:這是怎麼回事?這個人是蝙蝠俠嗎? 葉部長匡時:我想那的確是因為發生雙向扣款的問題,相關的細節我請我們副局長來說明一下。 葉委員宜津:還有一個,等一下再一起說明好了,同樣1分鐘,這是8點還9點? 葉部長匡時:這是重複扣款。 葉委員宜津:好,你們也知道了,那就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木富: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一個是對向扣款的問題,這類案件經我們清查從1月2日到6日總共有3件,它是因為同一個斷面並沒有兩邊都設置門架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這個問題經我們做一些調校後馬上就解決了,因為我們任何一個收費門架包括路肩都會有一個偵測系統,這些問題都已經解決了。同向的部分也一樣,這個地方本來在過濾上就應該有這個機制,這部分是因為初期作業調校系統時有幾個資料沒有把它補回去所產生的,這個也已經解決了。 葉委員宜津:都已經解決了?部長,都已經解決,不會再發生了,是不是?你能保證嗎? 葉部長匡時:我想遠通公司發生這一類的事情的確會讓民眾很不滿意,所以我們會監督他,絕對不可以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他們是說現在的系統都解決了,下午他們也會開記者會做完整的說明。 葉委員宜津:部長,他們說都已經解決了,你們就相信都已經解決了? 葉部長匡時:沒有,我們已經成立了一個稽查機制,所以我們還會再陸續稽查。 葉委員宜津:這個不是只有幾個個案的問題,你說系統解決了,我們姑且等待看看,看看後面是否真的解決?可是一開始沒有準備好就倉促上路的結果,造成用路人已經對這一套遠通的電子收費系統沒有信心,所以變成大家對於被扣款沒信心,就想去查詢自己的餘額,結果到今天早上還有人投訴,投訴的還是記者,他說他打遠通的客服電話等了多久你知道嗎? 主席:10分鐘以上。 葉委員宜津:等40分鐘還沒有通!這是記者親口告訴我的,40分鐘是還沒有接通喔!不是40分鐘以後接通喔!就是40分鐘客服電話還不通啦!請問部長該怎麼辦? 葉部長匡時:這個我們會要求他們增派線路還有服務人員,我想這個的確應該用力改善。 葉委員宜津:部長,40分鐘客服電話不通只好自力救濟,這位記者說,他只好自力救濟上網去查,他輸入自己的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結果查不到,沒辦法查,請問這又是怎麼回事? 葉部長匡時:請副局長說明一下。 吳副局長木富:我想在這段時間系統確實在頻寬處理上有一點問題,但是這個個案的部分…… 葉委員宜津:有問題你們就不能上路嘛!對不對? 吳副局長木富:沒有,系統本身是在某些時段出現問題,並不是全時段,這部分都已經在掌握之中了,就是原則上這些問題都已經克服了。 葉委員宜津:都克服了為什麼到今天早上還有客訴啊? 吳副局長木富:我想這部分我們再瞭解一下,原則上這件事情是不允許再這樣下去的。 葉委員宜津:部長,這一位是記者喔! 葉部長匡時:跟委員報告,我想其中要分三個況狀來說,首先就是系統本身有沒有問題?基本上到目前為止我們認為系統是沒有問題的,剛剛發生的這一類比如重複扣款、南北向扣款的問題,我們有在偵測的調節上做處理,也已經解決了。其次是服務品質的問題,比如他現在打電話進來,有線路不夠、等太久等情形,這不是系統的問題,而是服務人員不足的問題,這些我們會要求加強。最後,民眾最質疑的是,他能不能很容易的找到他的餘額或是該怎麼去查?這一套系統顯然是頻寬不夠,跟服務品質一樣我們也會要求他強化。 葉委員宜津:對,你說的第三點就是,因為eTag不像OBU可以看到自己的餘額,所以我們才需要去查,餘額是可以查啦!可是沒有明細,沒有明細的話大家就會想,我會不會像這樣?也不知道有沒有被重複扣款?或是以為自己是蝙蝠俠飛來飛去,沒有明細耶!查不到明細,要明細還要等,不知道等幾天,還要列印、還要花錢。 吳副局長木富:跟委員報告,原則上查明細的部分是可以,但是你必須設定密碼,因為明細有涉及個資,所以是可以查得到的。 葉委員宜津:而且還要錢。 吳副局長木富:沒有,查的部分不要錢。 葉委員宜津:網路說列印明細要兩塊。 吳副局長木富:那是列印明細的部分,我是說查的部分本身不用錢。 葉委員宜津:有問題當然要列印啊!你是只准查,不准argue是不是?這麼麻煩耶!比人工收費還麻煩耶!你不覺得嗎?我還要去儲值、我還要去查詢、我還要去列印、我還要去打電話客訴,這個本來是要更有效率的,可是我們怎麼會看到這個更沒有效率呢?請問部長怎麼會這樣? 葉部長匡時:當然系統一上線,因為這是全世界第一套全面電子收費,每天有150萬輛以上的車子在上面跑,剛開始的全面上線,難免有一些讓人覺得的確需要改善的…… 葉委員宜津:部長,我要再糾正你。 葉部長匡時:我相信這是不能接受的,我們是要他零bug。 葉委員宜津:部長,150萬輛上路不是只有一兩件問題,150萬輛上路會去質疑查詢有多少?沒有多少人耶!真正去查詢的沒有多少人就已經出這些問題了,不是150萬人統統上去都沒有問題,或是只有一兩個個案,不是耶!你都承認系統有問題了。 葉部長匡時:不是,我剛剛就跟委員報告了,分成三部分嘛!只有系統收費的部分會出錯,比如多扣這類的問題,這個目前沒有大問題…… 葉委員宜津:我的時間不夠,我還要再問。如果你們沒有準備好,真的不要急著上路,我們等一下會有委員的決議案,就是先停下來,等你們都搞定了再重來吧!我說最支持遠通的就是最笨的,我自己都罵過自己是笨蛋,因為我曾經有裝過OBU,這次我沒有那麼笨了,eTag我絕對不貼,笨笨的支持遠通裝OBU的反而第一個被修理,650塊的裝機費現在怎麼處理啊? 葉部長匡時:這個我們請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木富:裝機費本來就要求遠通公司要照原價退還。 葉委員宜津:人家要轉到eTag不行耶!這是你們的契約,每次我說的時候,你們有時候還要賴給民進黨的契約,這本契約你們認識吧? 吳副局長木富:沒錯,是招商文件。 葉委員宜津:契約上面寫得很清楚,我再唸一次給你聽,就用路人自電子收費計算階段截止日所購買或租用之車內設備單元,這就是OBU對不對?應承諾進入電子收費計程階段後能繼續沿用無須更換。OBU的客戶非常埋怨,白紙黑字的契約,你們為什麼沒有要求遠通? 吳副局長木富:跟委員報告,他是可以換系統,但是不能因為計次變成計程就要換,但是如果要換,下一個規定他也必須要承擔所有的成本,不能讓民眾負擔,所以那是有2條規定。 葉委員宜津:部長,我的中文跟你的中文應該都不差,繼續沿用無須更換,大家的認知應該很清楚吧! 吳副局長木富:剛剛委員看的規定下一條就是,如果他要換的話,必須負擔所有的責任。 葉委員宜津:我不換啊!我OBU用得好好的,我不換啊!無須更換啊! 吳副局長木富:另外我們在其他的議約條款裡面有同意換系統,因為ETC是一個20年的系統,技術會精進,所以他們一定有需要留一個這樣的…… 葉委員宜津:部長,白紙黑字耶!人家覺得很麻煩不想換,你們的契約是說可以不用換,所以人家才會想說反正我裝了OBU,以後電子收費的時候也可以繼續使用不用換,這個契約我要求你們要求遠通履行,我就是要求你要照契約履行。我沒有時間,我還有更重要的要問。 再來是關於航發會的問題,主秘你一起上來,因為早上你真的讓我很生氣,各位委員,在我們不知不覺中,交通部把航發會百分之百的官股變成零,這差多少?市值差不多是160億啦!航發會從100%官股變成0,這樣你們也敢?好大的膽子! 葉部長匡時:我想這裡是有誤會,我們請陳常次來說明。 葉委員宜津:你再說一次,你就當著麥克風告訴,我早上你說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我要求主秘把早上說的話再說一次。為什麼會變成零? 主席:請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徐主任秘書說明。 徐主任秘書永浩:主席、各位委員。當初我們看到法人登記證,還有我們相關的捐助章程裡面,因為上面是說政府捐助的金額多少,所以我們那時候想是否應該照法令來寫會比較妥當一點?報告完畢。 葉委員宜津:主秘,你不是「很好膽」早上告訴我查無政府捐助嗎? 葉部長匡時:這就是我說,這裡面一直有爭議,我想我們…… 葉委員宜津:有什麼爭議?有什麼爭議會有100%跟0的差別? 葉部長匡時:委員是不是讓我們常次把這個來龍去脈說一下? 葉委員宜津:好。 主席:請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當然剛剛主秘有特別提到,按照原始捐助當時成立在法院登記的法人登記書裡面,確實講明有27位華航的自然人股東把所擁有的華航股票捐助,那時候所有的官方資料裡只有27位自然人原始的捐助資料,可能主秘剛剛的講法沒有講得很清楚,所以是沒有政府的這個部分,當然如果委員有新的資料給我們,我們也可以很快納入來參考,看看用什麼方式來做處理,這個我們當然也非常樂意來…… 葉委員宜津:你們的講法真的是莫名其妙,如果照你們的講法,以前沒有資料的時候,在立法院審查都是100%的官股,現在因為有新的事證就要舉出來,不然就要變成0%,那之前所有的立法委員、所有的國會審查,包括我們立法院的法制局,統統都是瞎子嗎?統統都是亂審嗎?你們也會乖乖的因為100%來這裡備詢嗎?這麼多年,到99年為止,到100年的決算,如果不是預算中心抓出來,我們可能就讓你們唬弄過了,就損失160億了。你要證據,我今天就會附上去給你,大家先看一下,這個很重要…… 主席:還要多久? 葉委員宜津:幾分鐘就好。 主席:2分鐘好不好? 葉委員宜津:59年看到沒有?59年的資料,專案投資中華航空公司,跟中央銀行借款多少?59年就28億了元,這樣算很多吧?59年的28億元喔! 葉部長匡時:我們剛剛就講得很清楚,因為這個事情…… 葉委員宜津:專案借款! 葉部長匡時:因為這個事情監察委員也有不同的立場,我們覺得其中如果有這樣的一個證據,我們是非常歡迎,因為我們很希望把它釐清。 葉委員宜津:我會附給你,這有時代的背景,不要睜眼說瞎話啦!到法院去登記只是為了做外國的生意,這是有時代的背景,你們心裡面都很清楚,不要想要圖利。 葉部長匡時:沒有,我們絕對沒有。事實上這個一直是…… 葉委員宜津:還沒有?100%變0還沒有?那什麼才叫做有? 主席:你們回去看看要怎麼處理?你剛剛那樣講其實是胡說八道啦!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eTag正式上路之後,問題叢生,民怨不斷,民眾罵聲四起,整個交通部焦頭爛額,遠通公司則是束手無策,看到整體餘額的查詢包括App當機、網站也當機、甚至被駭客入侵,整個餘額的查詢狀況不斷。另外,我們看到民眾要補充餘額,本來還有500塊,補充500塊之後,竟然變成66塊;然後有的人到超商儲值2,000塊,餘額查詢這2,000塊卻不見了。問題這麼多,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這兩天確實有一些這樣的狀況,據我的瞭解,基本上遠通公司已經解決所有問題。民眾的權益是最重要的…… 李委員昆澤:問題都已經解決了嗎?現在還出現幽靈扣款的現象,高工局跟遠通公司創造第三空間…… 葉部長匡時:這些應該都已經…… 李委員昆澤:你們讓民眾的車輛多繳冤枉錢…… 葉部長匡時:這個絕對不會發生。 李委員昆澤:南北還來回扣款。你保證不會再發生嗎? 葉部長匡時:絕對不會,民眾的權益絕對是100%保障,不會讓他多扣款,這一點我們是很有信心的。至於委員剛剛講的這些…… 李委員昆澤:你有信心,可是民眾及消費者對你們沒有信心。現在被南北來回扣款或幽靈扣款的民眾,只有有去查詢的人才知道,然而一般民眾有時間一直查詢自己的餘額嗎?現在查詢餘額已經成為全民運動,大家都在查餘額。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高公局有一個稽查小組,而且對帳面的稽查有一套方式。我們副局長…… 李委員昆澤:有什麼方式?用你們的App查詢就當機,你們的網站也是當機,所以民眾要查也很難查。如果到門市或上網查也要延誤1、2個小時,因為整個查詢網都已經塞住。我們看到民眾要去打客服電話,可是那是要付費的,不是不用錢的。請教吳副局長,打給遠通公司是不是要付費?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木富:主席、各位委員。App被影響也會造成客服的負擔加重,但是App的問題現在已經獲得解決,所以在查詢上會比較方便一點…… 李委員昆澤:你們都胡扯說什麼都得到解決。 吳副局長木富:對於民眾的帳務部分,我們除了第三天以後開始要對帳以外,也會每週對通路做帳務的稽核。我們現在啟動兩個機制,第一個是…… 李委員昆澤:你先停一下。請問部長,eTag正式上路之後,收費混亂、計費混亂及服務差勁,民眾受得了嗎?現在民怨不斷、罵聲四起。本席請教你,用App查詢還會再當機嗎?用網站查詢還會再當機嗎?駭客還會再入侵嗎?客服電話能夠立即暢通嗎?你們都做不到的話,你怎麼對民眾交代? 葉部長匡時:首先我們要說明,所謂的駭客入侵這件事,事實上並不是駭客入侵,而是有駭客來攻擊,這一點要先澄清;但是駭客惡意攻擊的確會讓程式、頻寬及電腦系統負擔過重而產生問題。我們已經報警處理,也希望民眾瞭解,做這件事情不但違法,同時是非常不應該的行為,因為會造成大家很多的困擾。至於委員剛剛所講譬如客服數不夠的問題,我們當然會要求遠通公司加強並增加人數,因為有業務需要,而且一定要改善服務品質。 李委員昆澤:eTag國道計程收費問題這麼多,交通部束手無策,遠通公司焦頭爛額,你們要怎麼樣給民眾一個交代?本席要正式提案,也要請部長回應;提案內容是國道暫停全面計程收費,然後交通部要趕快成立專案小組做總體檢,針對南北來回扣款、幽靈扣款、第三空間扣款這種莫名其妙的狀況,以及其他相關的狀況,進行相關的調查並驗證清楚,確認的確不會再發生以後再啟動國道計程收費,這段期間的國道基金損失則由遠通公司統統吸收。 葉部長匡時:目前講的這些問題都是屬於系統的東西,事實上已經解決沒有問題了,現在是服務不夠理想,譬如民眾打電話來要等很久,所以事實上應該沒有…… 李委員昆澤:你敢誇口App查詢當機、網站當機、客服電話打不通、重複扣款,以及民眾儲值金額不見等相關狀況統統都解決了嗎?如果再發生這樣的狀況,是部長還是局長要下台? 葉部長匡時:我們還是要強調,這裡面分成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收費系統本身,我們目前確定它是沒有問題的,民眾不會被重複扣款…… 李委員昆澤:你現在是正式向社會大眾說整個系統目前都沒有問題,不會再發生狀況,你敢做這樣的保證嗎? 葉部長匡時:民眾如果有被重複扣款一定會查出來,而且不會影響到他們的權益,這一點我們是有確信的。 主席:所以還是會有問題,可是你卻說系統已經解決了。 李委員昆澤:你們匆促上路,當初在交通委員會本席就一再要求你,應該像捷運一樣第一個月免費,等做好系統轉換及狀況處理後才收費,可是1個月免費你不要,7天免費你也不要,現在改成3天免費,結果3天之後就狀況一大堆。江院長對國父紀念館的一個小便斗故障都如此震怒了,在民眾、消費者對交通部處理國道計程收費出這麼多狀況及問題有所批評的情況下,春節前後內閣即將微調,你是否下台會成為重要指標。對於國道計程收費,你如果沒有給民眾一個交代,處理不好又空口保證,是保證什麼呢?是保證還會再出狀況、保證App還會再出問題、保證客服電話還是打不通、保證重複扣款還是一再發生、保證儲值金額不見,你還保證什麼?你如果沒有辦法保證能讓民眾及百萬駕駛滿意,或未損害到他們權益的話,請局長下台,因為做不好。江院長連一個小便斗故障沒修理都氣成那樣子,現在看到國道計程收費是這種狀況,他不中風才怪了。 葉部長匡時:今天下午4點鐘,遠通公司會開記者會全面說明,另外,高工局今天早上也會對這些問題做比較完整的說明,基本上我們是有信心的。 李委員昆澤:本席現在就請問你,你願不願意暫停國道計程收費並成立專案小組,等所有的驗證及狀況都處理好再正式收費?至於這段期間國道基金及計程收費的損失,則由遠通公司吸收,你敢不敢? 葉部長匡時:我們覺得沒有…… 李委員昆澤:交通部不要遇到遠通公司就軟趴趴。 葉部長匡時:不是,免收費1個禮拜或1個月是由我們決定,並不是遠通公司決定的。基本上我們認為沒有這個必要,因為事實上系統沒有問題。 李委員昆澤:問題這麼多你還說沒有必要?整個系統轉換、扣款系統、儲值系統及餘額查詢系統狀況不斷,你還說沒有必要?你們做好了嗎? 葉部長匡時:現在一天有150萬車次左右,目前…… 李委員昆澤:現在還是150萬輛,到春節期間會衝到250萬輛以上,那你怎麼辦?請你現在保證不會再有重複的狀況發生。 葉部長匡時:一天150萬車次裡,這兩天發生差不多一百多件的異常狀況,我們都已經…… 李委員昆澤:你現在講保證、保證、保證。問題一定會發生,如果這樣你要怎麼向民眾交代呢? 葉部長匡時:我請副局長說明。 李委員昆澤:你看你都講不出來了。 葉部長匡時:沒有,我們要強調的第一件事情是,民眾的權益絕對不能夠受到損害,也就是說,不會被重複扣款,不會被幽靈扣款,這些我敢保證不會有問題,我們也會有稽核,如果發生這種事情由遠通加倍奉還。 李委員昆澤:加倍奉還都出來了。高公局的1968專線在國道計程收費還沒上路之前,平日平均1天大概是接600通,國道計程收費之後,因為遠通公司的客服電話一直打不通,所以大家轉而打到高公局免費的1968電話,結果從計程收費之前的平日1天600通,一下子衝到1天將近1,000通,使高公局成了遠通公司的子公司。遠通公司的客服電話是要錢的,民眾打了之後等10分鐘、20分鐘或30分鐘,連真人說話的聲音都聽不到。請問吳副局長對此有什麼看法? 吳副局長木富:1968本來就是高速公路的服務電話,若民眾對於帳戶有質疑、需要怎麼計算這部分有問題,我們是有提供這樣的服務;若是遠通公司需要做的客服部分,原則上必須分流到該公司去處理。 李委員昆澤:部長,先講遠通的客服電話能不能免費?要求他們免費。 葉部長匡時:我們來協商,我也覺得至少在ETC剛上路時有一段時間免費是合理的,我們會積極來促成這事情。 李委員昆澤:還有,遠通什麼錢都要賺!他們的55998餘額查詢電話是不是要用遠傳的手機,才有這個功能? 吳副局長木富:目前是這個平台,那是在他們的平台上面…… 李委員昆澤:連這種錢都要賺耶!可是全國大概只有四分之一的用戶是用遠傳的手機,遠傳的手機也是要錢,也是要月租費20元耶!每秒的通話費是0.06元耶!連這種錢都要賺,真是莫名其妙啊!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彭組長說明。 彭組長煥儒:主席、各位委員。其實他們也有洽其他…… 李委員昆澤:交通部完全沒有辦法保護消費者! 彭組長煥儒:他們也有洽其他電信業者,但是其他電信業者目前還暫不考慮這個服務,所以他們是有給所有電信業者,如果願意者,就給他們服務…… 李委員昆澤:交通部還沒有準備好啊! 彭組長煥儒:這個是在建置階段就有了。 葉部長匡時:我們來積極協調有關其他的電信業者是不是應該要有這樣的服務?我覺得如果只有用遠傳的號碼的確不合理。 李委員昆澤:真的讓民眾非常失望!國道計程收費匆促上路,其問題不斷,造成的民怨也不斷,亂糟糟的,而且交通部束手無策,遠通公司也焦頭爛額。江院長對小便斗故障沒修理的事件都已經氣成那個樣了,對國道計程收費的一片混亂,又是情何以堪!你可能會成為內閣調整的首要目標,請部長要嚴格督促。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今天不管是部長也好,副局長也好,我們在這裡都沒有看到你們對遠通的震怒,相反的,遠通怎麼說,你們就在這裡替他們轉達,當遠通的傳聲筒,也讓部長輕信這些資訊,在這裡想要掛保證,差一點就拿他的烏紗帽來掛保證了耶!我剛剛聽到了。 等一下還會有更多的畫面讓你們看,更多的樣態你們現在都還沒有講出來,而且那個絕對是駭客入侵,本席等一下就讓部長看到駭客入侵的畫面,真的非常驚悚!不要只是聽信遠通怎麼說,你們就相信,然後都沒有辦法好好監督及落實。 請楊委員麗環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遠通公司也真的是一個「亂」字,到目前為止,根本都沒有準備好嘛!現在所有的指責全部都拋向交通部,而錢讓他們繼續賺。交通部是怎麼了!真的沒辦法嗎?真是拿遠通沒辦法嗎?一無作用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早上我跟媒體也有說過,對於這樣的現象,我們當然是非常不滿意。我們要強調的第一個,就是民眾的權益絕對不能受到任何的損失,這點我們一定會再確保的。 楊委員麗環:好,具體來講,第一個,這個重複扣款的事情是證據確鑿,而且現在我也擔心,因為我們經常要跑高速公路,恐怕我也要趕快去查查,不知道被扣多少錢了。我想全國的民眾都開始在擔心,這樣的話,這個到底是為國家省錢,還是在浪費錢?因此,你們要叫遠通自己要全面自動查核。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木富: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除了他們查核之外,我們自己還要成立專案小組去查核。 楊委員麗環:對啊!你們專案小組要從開始實施以來的…… 吳副局長木富:對!沒錯! 楊委員麗環:那是扣款的問題,還有,現在問題是它被駭客入侵了,這下子恐怖了! 吳副局長木富:駭客的部分已經正式報案,而且有線索了,目前正在偵辦之中。至於他們的防火牆部分,我們也有要求要提升等級。 楊委員麗環:不是啦!他們現在有能力保證以後不會發生?不然,裡面的資訊被駭客亂改…… 吳副局長木富:不會,後端個資的部分是絕對碰不到的,這個倒是可以保證沒有問題。 楊委員麗環:除了個資以外,你們以為呢?你們現在都可以替他們保證,這樣還能監督他們什麼?你們都沒去罵他們,沒有和民眾站在同一陣線,而且還替他們保證,遠通是你們在經營嗎?你們怎麼會這樣做事呢? 吳副局長木富:我們每天早上九點半都有開雙方的檢討會,且針對每個問題都逐案檢討。 楊委員麗環:好,那跟他們提出條件,要怎麼談判?如果他們做不到,你們要怎麼處置他們?你們要站在這個立場,而不是每次都替他們擋子彈,我都聽不下去啦! 吳副局長木富:沒錯,我們已經按照合約要求他們依約要去做改善。這個正式的公文已經發出去了。 楊委員麗環:什麼按照合約?現在遠通顯然根本就已經能力不足了嘛!他們要收人家的錢,但是自己都沒準備好,連口袋都破洞了,還要叫人家把錢丟進去,這也太可笑了吧! 吳副局長木富:所以我們每天就是逐案檢討啊!任何一個細節都不能放過。 楊委員麗環:每天檢討是檢討你們自己,還是叫遠通檢討啊!是檢討你們自己沒有答詢得很好嗎?你現在要很具體的告訴我們這些措施,部長要說清楚、講明白,關於剛剛我們所有委員提到的這些資訊上的錯誤,你要他們怎麼做? 吳副局長木富:這個資訊錯誤的部分都已經立即改…… 楊委員麗環:部長來回答啦!你不必替他承擔啦! 葉部長匡時:第一點,我們當然不容許像這樣的系統有任何的錯誤發生,因為剛剛委員講到非常重要的事情,若民眾對這個系統失去信心,這整套系統就破產了。所以第一個,我們要確保民眾的權益不會受到任何一點損失,也就是像重複扣款這類的或是…… 楊委員麗環:印明細還要花2元的事情,也要全部都截止。 葉部長匡時:據我們了解…… 楊委員麗環:客服電話全部免費。 葉部長匡時:這個都應該解決掉。 楊委員麗環:你們要一直處理到他們完全沒有問題,好不好?請做這樣的承諾。 葉部長匡時:對!我們會確保這些事情。 楊委員麗環:第一個,客服的…… 葉部長匡時:第二個,在一段時間內,因為這時民眾有很多的疑慮,所以我們會要求遠通的客戶服務電話應該是免費的,這個我覺得應該要這樣做。 楊委員麗環:而且他們的客服根本就沒有人嘛!這個剛剛…… 葉部長匡時:對!我們會要他們來加強。這個系統分三大塊…… 楊委員麗環:你們要求他們時,有什麼籌碼可以讓他們非得去做? 葉部長匡時:我們在合…… 楊委員麗環:你不要今天回答我,然後一個月、兩個月以後,還是出現同樣的問題,我們還是在質詢你,等到下個會期,還是出現一樣的問題。請告訴我,你們要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處置他們,說明你們有什麼籌碼?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有處罰的機制。第一個、我們現在已經在記點了,他們若這些地方有問題,我們都有記點,到一個程度就應該要罰鍰或其他的,這些機制我們都會啟動。 楊委員麗環:有什麼款項可以罰?你要他們加倍奉還怎麼奉還呢? 吳副局長木富:我們去稽核之後…… 楊委員麗環:部長,你的加倍奉還是要他們怎麼加倍奉還? 葉部長匡時:我剛剛說過…… 楊委員麗環:這句話我聽了很高興,你告訴我們,你們要怎麼樣…… 葉部長匡時:因為遠通公司已經說,這兩天發生重複扣款、幽靈扣款這類的事情,就系統上是沒有問題,是因為調校的問題,而且他們已經弄好,沒有這個問題了,既然他們已經說沒有這個問題了,如果再發生被重複扣款這類的事情,我們就會要求遠通是不是應該要給客戶補償,不應該對於造成客戶的麻煩只是更正而已,我說的加倍奉還就是在這個地方,我認為遠通應該要來做這件事情。 楊委員麗環:加倍的還錢是嗎?好,確定了。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請遠通來做這件事情。 楊委員麗環:還有剛剛我們講到的,包括印出的明細不準、客服電話全部免費,以及他們自己要自動去查核,交通部也要有一套監控系統…… 葉部長匡時:有,我們有這一套監督稽查的系統。 楊委員麗環:還有駭客入侵在未來的嚴重性…… 葉部長匡時: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報警,要請警政署相關人員能積極協助處理。我也在這裡再次呼籲,希望民眾不要知法犯法,因為駭客入侵、駭客攻擊這樣的事情是非常嚴重的罪刑。 楊委員麗環:對於已經產生的事情,該給他們的懲罰不要少。 葉部長匡時:是。 楊委員麗環:部長,另外有一件事,交通部有補貼計程車油價的機制? 葉部長匡時:是。 楊委員麗環:但是你們要求,如果有調整運價,就不給予補貼,是這樣嗎?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國顯: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各地方的公共運輸跟計程車油價補貼,當初政策上是希望他們不要漲價,所以只要有漲價的,我們就不補助。 楊委員麗環:現在唯一因為這個理由而沒有補貼的,是我們桃園縣。桃園縣只不過是從80元調漲到95元,跟新竹的100元、宜蘭的120元比起來,我們的價格並不高,而且我們搭乘的人也不多,不像台北市,因為計程車搭乘量大,所以,你們用這樣的標準,只要調漲就不補貼,請問是根據什麼理由? 林司長國顯:我們補貼計程車油價主要是為了平抑物價,減輕消費者負擔…… 楊委員麗環:可是你知道我們桃園12年都沒有調漲過,現在物價上漲那麼多,不得不調漲啊!結果一調漲,你們就取消補貼,這說不過去嘛!他們調價後,搭乘人數減少,然後油價又要自己全額負擔,這不是雙重傷害嗎? 林司長國顯:跟委員報告,桃園縣政府在11月公告後,我們還特別行文縣政府,確認是不是真的要這樣做,縣政府表示跟計程車公會相關業者都已經溝通過,他們30…… 楊委員麗環:計程車公會不曉得一旦調漲會有這樣的轉變,他們已經12年沒有調價!針對這部分,本席認為你們應該重新考量,因為你們取消補貼,對他們的影響很大。 林司長國顯:我們有特別跟縣政府和公會表示,如果調價,就會有這樣的問題,縣政府表示還是要調價,這部分,我們再跟縣政府溝通。 楊委員麗環:你們再去溝通,但本席搞不懂的是,為什麼調整價錢後,就不再補貼油錢?如果是每年調整價格,那也就算了,可是他們12年才調一次!每次要調整,都因為你們不補貼他們油價,所以他們都不敢調耶! 林司長國顯:我們希望大家不要調漲票價,也是為了照顧民生,所以,我們當初的約定,只要調漲,就不補貼油價。 楊委員麗環:那下一次呢?只要調整過一次,就都不再補貼,是不是? 林司長國顯:只要回到…… 楊委員麗環:那新北市、台北市都沒有調嗎? 林司長國顯:都沒有調,這陣子大家都共體時艱,都沒有調價,公共運輸也都沒有調,只有桃園縣政府提出來,所以,我們特別要他們再確認,但他們30日回函給我們,表示還是要調。這部分還是得跟桃園縣政府溝通。 楊委員麗環:這樣一個很單一的宗旨,我認為對偏遠地區而言,不管是路程比較遠,或是搭乘的客人比較少,就算你們有補貼油價,但要求他們不調漲,他們就算工作12小時也不划算,因為這些地區跟都會區完全不一樣,本席建議你們針對這個補貼政策,能有較精細的折算,好不好? 林司長國顯:謝謝委員,我們再跟縣政府…… 楊委員麗環:如果只是這種一刀兩斷的處置,對這些必須靠補貼油價、增加搭乘人數或調漲價格以平衡收入的計程車司機而言,也是不公平的,他們是漲也不是,不漲也不是,因為漲了以後,不但沒有政府補貼,可能搭乘的客人也會變少,所以,請你們針對這部分再精算,不要只是這麼單一的面向。好不好? 林司長國顯:是。 楊委員麗環:另外,對於遠通案,本席認為部長應該強勢點,這攸關全民權益,並非只是區域性問題,而且現在民眾對他們的觀感也非常不好,認為他們根本就是奸商,錢他們要賺,但服務工作卻全部丟給交通部,這算什麼!連他們自己賺錢的工具都可以擺爛,計算都不精準,還可以讓eTag扣款狀況百出,交通部甚至還要替他們講話!剛剛那位副局長還替他們承攬責任,實在很笨!你們是監督單位,不要搞錯角色! 葉部長匡時:是。 楊委員麗環:本席再請教觀光局謝局長,有關東北角海岸計畫,有民眾向本席反映你們的景觀風貌改善計畫績效不彰,總經費104億,一直到02年,累計執行3,200多萬,只占0.31%,現在還要編列5億多元的現金補償跟土地徵收費用!最讓人生氣的是,竟然要把貢寮平原農地全部變成建築用地。根據民眾的反映,這原本是塊濕地,每次淹水,這裡都會自然形成緩衝帶,現在全部要變更為建地,除了為了某些特殊團體需要土地外,沒有別的目的了。是不是?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因為原來的面積太大,有688公頃,基於這些考慮,現在已經把面積縮小為175公頃。 楊委員麗環:本席覺得這樣不宜,不是每個地方都要變成水泥地才能發展觀光,反而是原來的景觀、地貌才能真正吸引人,本席建議把這筆預算刪除。 謝局長謂君:這些意見我們都聽到了,所以我們把範圍縮小了。 楊委員麗環:你們再和東北角管理處溝通,再跟民眾溝通,如果民眾認為這樣才真正具有觀光價值,你們就不要去破壞。我們一方面要建設,一方面也要考量到什麼才是最高價值,如果建築只是使少數需求者受惠,那就是錯誤,像土地的開發,最後是整個環境被破壞,那是得不償失。其他觀光部分,你們是有在做,但有些細節要再加強,請你們要加油。 謝局長謂君:好,謝謝委員。 楊委員麗環:觀光是我們的重點,請你們加油。 主席:跟楊委員報告,也請楊委員支持,剛剛那個東北角的案子,一定要全部停下來,我跟局長和部長講,這會和違憲扯上關係。你們的徵收目的,是要把保護區的私有土地產權收歸國有,以永久確保原始景觀與地形、地貌,並解決違章建築問題,結果現在變成是開發案,還要興建旅館!不只明年5億元的預算刪除,整個100多億的計畫都要全部暫停,這個徵收目的太重大了,但現在卻嚴重逆勢而行,嚴重違背原始徵收目的!原始徵收目的是要保留原始地貌,保留景觀,結果卻是在那邊蓋旅館,開玩笑!請大家要支持這個建議,拜託大家! 繼續請林委員國正發言。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如果你因為感冒聲音沙啞,可以請航發會董事長回答。前面有幾位委員提到,現在開車的人是怨、恨、幹!但本席發現,現在連坐車的人也怨、恨、幹!為什麼?前段時間我們看到媒體報導高鐵公司歐董事長大喇喇的講,只要政府延長他們的特許期,高鐵票價上漲的10%可以降回來,請問,有沒有這回事?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媒體確實有這樣的報導,交通部在第一時間就發言駁斥,認為這是台高公司一廂情願的說法,我們不容許這樣做。 林委員國正:高鐵局局長表示,1月份確實要和高鐵公司討論特許期延長問題,請問是在什麼時間? 葉部長匡時:這是一個機制,他們有提出一個案子…… 林委員國正:什麼時間?1月的什麼時候? 葉部長匡時:月底吧! 林委員國正:為什麼又是在月底? 葉部長匡時:這純粹是一個機制,本來就是…… 林委員國正:什麼樣的機制?什麼樣的規定?為什麼都是在立法院休會期間?票價上漲也是在休會期間,規避立法院的監督! 葉部長匡時:這絕對沒有這樣考慮,因為…… 林委員國正:你們的期程就是1月底,為什麼不在1月上旬?針對這個問題,等一下本席會提出決議案。 葉部長匡時:我們反而覺得協商時間越後面,對政府的權益越好。 林委員國正:我覺得連協商都不該協商。部長,歐董事長從航發會出任高鐵董事是你派的還是陳董事長派的? 葉部長匡時:他是交通部派的,那時是毛部長…… 林委員國正:那時是誰當董事長? 葉部長匡時:是我當董事長的時候。 林委員國正:他從航發會被指派出任高鐵董事,去年票價上漲時,交通部發了一個公文給高鐵的官股董事,上面表明基於社會公義及公司永續經營,建議高鐵公司適度予以改善,提出善意回應並將不調漲票價的影響納入整體財務改善方案中併同案處理,較有利公司長遠發展。這是不是叫高鐵先不要漲那10%,等到以後要延長特許期再一併考慮其財務效益? 葉部長匡時:我們和歐董充分溝通過這個意見,他決定要…… 林委員國正:是不是我說的那個意思嘛,叫他們不要漲? 葉部長匡時:基本上是這個意思。 林委員國正:後來他們漲了沒? 葉部長匡時:後來的漲價引起了很多爭議,所以他們現在也做了一些調整。 林委員國正:這是不智的決定。交通部讓他從航發會出任高鐵董事長,他卻把你們當成個屁,根本不會在乎你,他只在乎總統和毛副院長。你們的公文講得這麼清楚,他連理都不理。97年高鐵是-250億,4年後的101年稅後淨利變成全年盈餘35.76億。這不是他很厲害,而是折舊,從直線折舊改成運量折舊。97年是用直線折舊,每年的直線折舊有一百九十幾億,改成運量折舊之後,下降到一百一十幾億,少了80億。利息費用從97年之前的4%─8%降到1.8%,一年少了將近八十幾億,所以高鐵在101年可以有35.76億的盈餘。如果政府在折舊和利息上不幫高鐵的忙,他們每年大概要虧損兩百多億,那麼高鐵歐晉德董事長哪能年收入數百萬、數千萬,而且還可以不理高鐵的直屬長官交通部的意見呢! 他還大言不慚地說,你們給我特許期99年,我再把票價上漲的10%降下來。台灣的老百姓算什麼啊?可以這樣喊價的嗎?部長那天的回應相當的好,你說不是他們片面講了就算數,部長要求他們必須減資再增資,一個虧損六百多億的高鐵公司吃盡了政府的奶水,居然還可以這樣搞!立法院做出無數的決議,他們連理都不理,藐視國會。他們對政府的奶水吃乾抹淨,忘恩負義。所有的帳冊都不透明,違法亂紀。高鐵說如果特許期變成99年,那10%就可以降下來,以北高線1,490元來計算,10%就是150元。可是交通部有沒有計算過,如果特許期改為99年,高鐵每一年可以獲取多少利益? 葉部長匡時:他們怎麼會提出這樣的要求,我們也覺得不可思議,所以想都沒有想。 林委員國正:你怎麼派一個不可思議的董事長呢?他連這種話都敢講,所以我有4個字送給高鐵公司的高層,那就是「厚顏無恥」。從交通部部長口中說出「不可思議」,我們就可以知道高鐵公司真的是厚顏無恥。 葉部長匡時:我們一定會做綜合的考量。 林委員國正:什麼考量? 葉部長匡時:像是這類事情。 林委員國正:立法院給你當後盾,你都沒有把這個力量撐住,其實連談都不要談啦,讓他們虧損光之後,政府再接收,高雄捷運也是接管啊!我幫你們算過了,高鐵101年盈餘35.76億,這是用運量折舊的結果,如果還是採取直線折舊的話,高鐵實際上會虧損37億。他是在美化數字,自欺欺人,為了領更多的董事長薪水,不然高鐵要提早破產了。高鐵的特許期如果是35年,每年直線折舊是185.36億元;如果特許期延長為99年,一年直線折舊只有47.42億元。單單折舊額就相差130億,高鐵公司一年報表就顯示多賺130億元,部長,可以這樣搞嗎?我們給高鐵100億,結果他們只是把上漲10%的票價降下來而已。貪婪無恥啊,就像召委講的。部長,你有什麼想法? 葉部長匡時:我們的立場是一貫的,第一點,他們要先減資,把目前的債務打掉之後…… 林委員國正:不要拖,江內閣不要只是管小便斗,要殺雞儆猴,昨天如果把館長撤換掉,所有的事務官都會怕。一樣的,董事長撤換掉,大家才會怕。全台灣老百姓都認為不會下台的人,你就讓他下台,反正他是你在航發會董事長任內派的。 葉部長匡時:請委員放心,我一定會從全民最大的利益來考慮和高鐵公司最有效的解決方法。 林委員國正:他的任期是從101年到104年的6月,你什麼時候要處理這個問題?不要讓他再惹事生非啊!立法院在上個會期針對高鐵做出32個決議,我一個一個去統計,到目前為止,交通部都沒有處置,你還要我們給你時間?內閣都要改組了,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留任,如果你不能留任,至少在去職之前做一件對台灣老百姓有益的事情。連你都覺得不可思議,他卻還繼續當董事長,請部長把立法院的決議當成支撐的力量,在農曆年前處理好,可以嗎? 葉部長匡時:我一定會從對全民是最大利益的角度…… 林委員國正:要多久? 葉部長匡時:這個問題不是光是人的問題,我們在月底所以要開協調會,就是要給高鐵公司一個壓力,告訴他們要怎麼改、怎麼做這些事情。 林委員國正:從你在第一時間的回應看來,我相信你也壓抑很久了,但是我希望你不只是or,應該是and,也就是人和事都要做。不能處理了事,卻放掉了人,這樣沒有用。我講的「厚顏無恥」,召委講的「無恥貪婪」,你講的「不可思議」,都直指那一個人,你多久要處理呢?他也找了朋友來跟我說,我怎麼接受呢? 主席:歐晉德找人來關說? 林委員國正:他不是關說,他是說高鐵本身的財務效益問題很嚴重,認為要迫切處理,如果你要迫切處理,當初立法院理性跟你溝通時,為什麼你執意要漲價?部長,給你當後盾的這三十幾個決議什麼時候要處理?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會的支持,我們一定會讓…… 林委員國正:你跟院長談過了沒?能否給我一個時間?高鐵的人事案多久要處理? 主席:我們光要換董事長的決議就有好幾個。 林委員國正:部長,多久要處理? 主席:什麼時候要換掉歐晉德? 葉部長匡時:我們一定會在一個…… 林委員國正:多久?三個月可不可以? 葉部長匡時:我覺得在這樣的場合上就直接說人事要這樣…… 主席:會不會呈報這件事? 葉部長匡時:我們的改革是全面性的,絕對不只是組織調整,還有財務規劃…… 林委員國正:部長!多久? 主席:這個董事長敢提出99年特許期的要求,不可思議的事情都敢開記者會召告全台灣,開記者會召告全台灣是在嗆你耶!誰才是老大?高鐵的老大姓葉,不是歐晉德啦! 林委員國正:部長,農曆年前可否做個處理? 葉部長匡時:我們一定會做一個合理的處理。 林委員國正:高鐵的人事會做處理吧!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全面性並以社會公益為考量。 主席:人事的部分要處理哦!我們逼你要處理人事的部分,我們逼你要處理高鐵董事長的人事案啦! 林委員國正:包括人事的部分要處理吧!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從社會公益、最好的方式…… 林委員國正:會不會包括人事的部分?請回答yes或no。 葉部長匡時:這些我們會列入考慮,做綜合性、全面性的考慮。 主席:人事的部分要列入考慮! 林委員國正:朝這個目標來努力!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列入全面性的考慮。 主席:總不能說ETC的老大是徐旭東,高鐵的老大是歐晉德,兩個老大都是葉匡時才對啦! 請羅委員淑蕾發言。俟羅委員發言完畢休息10分鐘。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國道計程3天免費期,政府是一毛錢都沒有收,請問這3天我們要不要付手續費給遠通?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請副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木富:主席、各位委員。不收費期間我們不付給它委辦服務費。 羅委員淑蕾:也就是由遠通自行吸收? 吳副局長木富:對。 羅委員淑蕾:之前本席曾提及,現在eTag用戶到超商繳費、儲值是免手續費,若非eTag用戶到超商繳費,請問是否已經免手續費了? 吳副局長木富:那部分是屬於超商收的手續費、通路費。 羅委員淑蕾:那時候我們有建議這部分應由遠通自行吸收。 吳副局長木富:遠通的部分是在它的服務中心,共有120個點。 羅委員淑蕾:你們的合約裡面是說要有幾個服務中心? 吳副局長木富:合約裡面只有二十幾個直營店。 羅委員淑蕾:它的直營店都是在高速公路上,市區都沒有,繳費十分不便,所以大家才要到超商繳費,為什麼到超商繳費要付手續費? 吳副局長木富:所以我們才要求它在地方上要增加一些據點,而這120個就是…… 羅委員淑蕾:不是說要有270個嗎?合約上只有二十幾個,這樣夠嗎?當然不夠啊!在此情形下就是強迫大家一定要到超商繳費,我有計算過,以30公里為例,你為了繳12元還要付5元的手續費,這不是很不合理嗎?關於手續費,其實是因為它的直營店不夠,如果它在市區的直營店足夠,大家繳費就會很方便,可是目前並不方便,這個手續費你們有沒有去談? 吳副局長木富:關於eTag的手續費,事實上,儲值是免手續費,至於非eTag用戶,這一塊是它提供通路的服務,所以是由超商去收取。 羅委員淑蕾:這是在懲罰非eTag用戶嘛!為什麼大家不要用eTag?關於eTag系統,他們是說駭客入侵,如果沒有駭客入侵,大家都不知道遠通的收費系統狀況百出,比方說,被多扣款等,方才許多委員都有質詢過這部分,它的問題一大堆,現在有很多人說要去退掉eTag,但是非eTag用戶就要繳手續費,這像是被懲罰一樣,其實是因為你們沒有去檢討它的系統不好,大家因此而不使用,結果卻用手續費來懲罰不使用eTag的人,這樣合理嗎? 吳副局長木富:高速公路通行費本來就應該以預付為原則,如果大家不願意去裝eTag…… 羅委員淑蕾:因為大家不甘心利息被遠通收走。 吳副局長木富:依規費法之規定,在使用時就必須要繳了。 羅委員淑蕾:為什麼大家不願意去儲值eTag?就是因為問題太多了。將來如果遠通的系統被駭客入侵,只要系統出問題,它就說是駭客入侵。 吳副局長木富:跟委員報告,其實並沒有入侵,它只是攻擊、占用其資源,所以後端的部分它touch不到,我們也要求遠通公司要具保相關個資一定不能外漏,這部分我們有嚴格在要求。 羅委員淑蕾:萬一個資外漏該怎麼辦?這要怎麼賠? 吳副局長木富:它有相關刑事責任,個資法有相關規定。 羅委員淑蕾:萬一將來發生個資外漏的情形,交通部是不是要出面請律師幫大家跟遠通打官司? 吳副局長木富:個資法有相關規定。 羅委員淑蕾:這等於是駭客在幫大家出頭,所以大家才知道遠通有多爛,現在都搞得亂七八糟,像高鐵,其適應期都很長,但這部分卻只有3天,所以才搞得一團亂,包括計程車司機都罵得要死,我們每天在辦公室也接到很多電話,請問這部分的改善計畫在哪裡?你們現在打算怎麼做? 吳副局長木富:自12月30日上線以來,每天早上我們都有召開應變會議並由局長親自主持,針對每個問題,我們都要求遠通公司要立即做處理,而且每天都有追蹤,包括禮拜六也有召開這個會議,我們都不允許一些細節出現問題,現在我們一直在處理當中。 羅委員淑蕾:雖然你們不允許出現問題,但問題還是出了一大堆,真的出現滿多問題。 吳副局長木富:跟委員報告,在上線初期,它確實有一些問題,但是我們也不允許這些問題再持續下去,我們有要求它立即改善。 羅委員淑蕾:再者,為什麼高鐵能賺錢?就是因為交通部同意它做假帳,所以它才能夠賺錢。高鐵車廂的折舊跟運量有什麼關係?根本就沒有關係嘛!若是以它的使用次數,包括班次或年限來攤就還有道理,今天一個空車廂開出去也是算一次,其實是交通部用一個助長它做假帳的方式才造成它有盈餘,所以它的盈餘是虛假的,難道真的是歐晉德把高鐵管理得很好嗎?真的是他有很好的績效,所以它才會賺錢嗎?沒有嘛!是交通部讓它做假帳,是交通部協助它把利息降低,它才會有盈餘,所以那個盈餘是虛假的。記得交通部說政府開始接管它的那一次,我在此質詢時就有告訴你們,一定要先讓它減資,但那時候你們不做,到現在才在談要它減資,若它不減資,影響有多大?如果帳面上都一直有盈餘,以後就要盈餘分配,屆時是分配給誰?還是分配給原來的股東啦!其實是幫它做假帳,才造成帳面上虛有的盈餘,然後再分配給股東,現在你說要它減資,請問什麼時候要它減資? 葉部長匡時:我們就這樣的大方向至少已經談了三年以上,就是跟高鐵公司說,你們一定要先減資。 羅委員淑蕾:減資的部分要談三年?記得三年前我就曾在這裡說過,第一步就是要減資。 葉部長匡時:但是就合約的啟動機制來講,必須是台高公司提出一個方案,我們不能幫它規劃一個方案,而它提出來的方案,我們一直覺得它並沒有認認真真、好好的提出一個方案,一直是…… 羅委員淑蕾:現在高鐵董事會我們總共幾席? 葉部長匡時:總共15席。 羅委員淑蕾:交通部掌握幾席?交通部是多數嘛! 葉部長匡時:沒有,沒有。我跟委員報告,在15席裡,我們先不談獨立董事,另外6席所謂的半公股事業的董事中包含中鋼、台糖的代表,都不是交通部可以管得到的。 羅委員淑蕾:但這些人也是政府的人,政府是一體的,你可以協調很多單位,你要去處理。你看看歐晉德的態度,就知道政府派的公股董事根本沒有站在政府的立場在著想,只是為他私人的利益在想,所以才會提出將使用期延長到99年的要求,這是非常荒謬的。也就是說,你等於是「請鬼拿藥單」,派了一個沒有站在政府及全民的立場來著想的人到高鐵去代表我們的政府,他只站在他個人的立場著想,只要帳上有盈餘夠他分配董監事酬勞,他年薪就可以穩拿上千萬,所以你是用了一個完全沒有站在全民利益考量的董事長到那邊去上班。 葉部長匡時:目前高鐵累積虧損有五百多億,所以並沒有盈餘分配,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要強調,我們一定會從社會最大公益的角度來監督。 羅委員淑蕾:部長,你說你會做社會公益的考量,這句話你在3年前就講了,你從3年前就告訴我們你要檢視,可是你有沒有真的做到?你沒有。 葉部長匡時:我們是積極地在推動這件事情,希望他們來做…… 羅委員淑蕾:你在做事情的時候,為什麼大家會質疑你似乎被歐晉德管、被徐旭東管? 葉部長匡時:沒有啦!不可能。 羅委員淑蕾:什麼不可能!你嘴巴講不可能,可是你實際上做出來就是這樣子,你是聽命於誰?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做為一個部長,我一定是從全民最大公益的角度來思考怎麼樣是最理想的情況。 羅委員淑蕾:你說是從全民最大公益的角度來考量,可是從3年前你就要解決這個政治的問題,你到現在還沒有辦法解決。 葉部長匡時:其實高鐵公司董事會裡,光是半公股就占6席,都是不同的單位派代表擔任董事,民營代表6席也是不同單位派代表擔任董事,彼此的利益都不太一致。 羅委員淑蕾:就算是不同單位,也是公股的代表嘛!不同的單位你要去協調啊!為什麼你的職位叫做行政首長?就是因為要有統合協調的能力。我問你高速公路收費站那九百多人工作機會的問題,假如今天你有魄力,就把遠通找來,你把徐旭東找來,告訴他,如果不處理的話,就把eTag廢掉。 葉部長匡時:他一定會處理,我們事實上已經說過了,而且一再強調一定要協助這些收費員轉業成功。 羅委員淑蕾:什麼時候轉業成功?不要等到3年後的今天我還站在這個位子問你,你還是一樣。 葉部長匡時:到目前為止,有100個左右提出申請,有五十多人成功轉業,有些人現在還沒有提出來,他們是要先休息一陣子,等他們休息之後提出申請時,我們一定也會監督這件事情,我是要高公局每天都要監督,因為員工的就業權利我們一定會保障。 羅委員淑蕾:有人提出要休息嗎? 葉部長匡時:確實有。 羅委員淑蕾:據我們了解,好像沒有。 葉部長匡時:確實是有一些人說他們要休息一、兩個月。 主席:即使有,也不會是多數,現在都還有一些收費員在叩應節目中出來講話。 葉部長匡時:我們絕對會確保這件事情,請委員放心,我也務必要做好這件事情。 主席:你怎麼可以把他們講成是為了要休息? 羅委員淑蕾:你要訂出一個期限嘛!現在你說他們沒有工作是因為你未媒合成功,等到3年後我再問你,你又會說你已經很努力了。你要訂出一個期限嘛!說你多久以內會做出來嘛!你告訴我們嘛!農曆過年前能不能處理好? 吳副局長木富:我們現在對遠通的要求是,只要收費員想要找工作,沒有所謂期限或次數的問題,所必須要媒合。 羅委員淑蕾:那目前提供出來的這些人什麼時候可以媒合成功? 吳副局長木富:媒合本來就一直在持續當中,需要一些時間。 羅委員淑蕾:要多久?實施eTag,裁撤收費員,你們不是現在才知道,在一、兩年前你們就知道了。為什麼到現在還沒處理? 吳副局長木富:收費員的工作媒合是在12月份才正式啟動。 羅委員淑蕾:可是你早就知道了。難道要等到12月31日他們沒有工作了你才開始幫他們媒合? 吳副局長木富:不是,從9月份就開始溝通,開始啟動相關工作了。 羅委員淑蕾:那為什麼到現在還溝通不良? 吳副局長木富:沒有溝通不良的問題,是收費員有一些意願,我們持續在協調中。 主席:他們都上電視去講了,還會溝通不良? 葉部長匡時:關於這件事情,我們要了解實務的運作,譬如說,有一個收費員,我們為他媒介一個工作,他可能不滿意,覺得離家太遠,想要再換,所以在實務上不可能第一時間就幫他找到工作,這是實務的問題,需要一段時間。 羅委員淑蕾:假如遠通按照你們的合約,在各縣市設立營業處,就可以在各地安排收費員去營業處就業,不會讓住臺北的人到高雄去工作,高雄的人到臺北去工作,就不會有離家太遠的問題,假如這些點都不好,還安排他們去這些點去上班…… 葉部長匡時:我們都是以他們上班方便為原則。 羅委員淑蕾:不是,遠通為了省錢,不要僱用這些收費員,而是用工讀生,所以才會有這種現象。 葉部長匡時:沒有。 羅委員淑蕾:那為什麼沒有? 葉部長匡時:有些工讀生的工作他們怎麼會願意做嗎?基本上要有比較好的工作給收費員,所以事實上…… 羅委員淑蕾:不是,收費員原先的工作就跟收錢一樣,假如他們在直營店做收費、儲值的工作……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我們一定會持續督導。 羅委員淑蕾:你不能3年後還告訴我你還在努力。 葉部長匡時:很多實務上的操作不是可以說在幾個月內做完就能如期做完,因為這是需要雙方配合的,如果在這個事情上…… 羅委員淑蕾:假如90%都媒合成功,有10%沒有媒合成功,那我們就知道可能是因為有些問題沒有處理才會這樣,可是幾乎95%都沒有媒合成功,那代表的是什麼? 葉部長匡時:其中有六百多位是自己有其他的考量,連媒合都不要。 主席:羅委員,請他們一個禮拜之內針對第一階段要如何進行分類提出報告送來,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可以,沒問題。 主席:如果你們在這裡所說的都不實的話,我們就在休會期間辦考察,把所有收費員全部找來,看你怎麼辦? 葉部長匡時:也沒問題。可以 主席:到時候資方、勞方大家面對面,什麼事情都無所遁形。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早上非常多同仁針對遠通的事情提出非常多看法,部長也充分表達交通部該有的立場,不過有幾點我還是要再向部長重申,你看現在遠通ETC、eTag上路以後問題非常多,除了重複扣款之外,還有個資洩露的問題,其實只要到遠通linux主機目錄下載資料夾存取的部分,馬上就可以看到所有車主的姓名、車號、身分證字號,一覽無遺,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從個資的保護到重複扣款,都是亂無章法,我們現在要看的部分,例如個資的問題交通部以前就有提過,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應該如何嚴格把關?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另外,剛剛很多委員同仁提到重複扣款的問題,後來本席請助理馬上去查,你知道現在變成怎麼樣嗎?現在顯示的資料只有日期而已,現在查詢到的資料已經不像以前那樣,所以他們等於是把問題蓋起來而已,以前可以查到我們是從哪邊過去、可以看到車子的里程數,現在他們把這些都刪掉了。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那不可以。 李委員鴻鈞:現在我們只能看到日期而已,這叫解決問題嗎?這不叫解決問題吧! 葉部長匡時:這絕對不能接受,不曉得委員還有沒有其他問題?請我們高公局就這個問題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彭組長說明。 彭組長煥儒:主席、各位委員。以前會顯示什麼時間有一筆交易,但是不會顯示你的位置,因為如果把位置、時間都放上去的話,就是屬於計次的階段,但是這樣就是一個軌跡,所以我們要保護這部分的資料。現在是因為有很多人覺得自己有這樣的需求,所以計程的時候就要重新處理,因為委員會這邊有做這樣的要求。 李委員鴻鈞:既然是計程,這就是一個軌跡,如果是一個軌跡,等於還是可以確認我們的車子經過哪邊被扣款。 彭組長煥儒:是,可以查到,但是他如果要再申請第三層的資料就需要密碼,而且申請的時候要同步在E─mail、手機做check。所以現在是可以查的,並不是不行。 李委員鴻鈞:現在就是從這幾個點延伸出來,從eTag這個部分,我們可以看到,其實他們對於整個系統的整合工作,就是究竟要如何面對國人的幾百萬輛車,我們憑良心說,他們根本沒有準備好。現在既然有這樣的問題,我們要如何確保對消費者的保障,這才是我們現在必須好好思考的。這部分要從扣款的相關問題來看,例如重複的問題等等,還包括以前說的多向流,現在有沒有規定多少距離以前不准變換車道? 彭組長煥儒:沒有。 李委員鴻鈞:現在沒有了,是不是?這就是我們當初要求的,包括用路人如果隨便變換車道,我們都要可以偵測得到,這就是當初我們對ETC電子收費的要求條件之一,對不對?所以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問題,其實遠通公司真的沒有百分之百完全準備好,現在只是在試驗階段而已。 本席當初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通車時應該要先試行一個禮拜,就是要先做試驗,再視問題對系統做一些調整,如果你們當初照本席的意思做一個禮拜的免費試行活動,事實上是採用模擬扣款的方式,就可以把這些問題找出來做修正,現在就沒有這些問題了。可是你們當初不聽,偏偏要倉促上路,只有兩、三天試運作而已,這樣國道會損失多少?我們可以針對這部分做比較,因為我們現在看到的問題就是這樣。 既然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本席希望交通部針對這個部分好好處理,特別是個資及扣款的部分。如果真的做不到,甚至要回歸本席當初一而再、再而三向部長提的,就是和高鐵一樣,藉由這次的機會,如果遠通公司真的不行的話,就把它收回來讓國家經營,我們就利用這個機會處理,如果他們真的做不了就收回。其實ETC的問題,如果沒有把它收回國有的話,其實永遠都會爭議不斷,所以你們真的要叫遠東集團放手。 這部分你們可以用契約行為等各方面作為去處理,藉這次機會要他們放手,如果不收回國有的話,這部分永遠會爭議不斷,這個問題已經吵了10年,之後還會繼續吵下去。所以部長應該藉由這個機會,依照契約的規定好好處理。本席現在再一次提醒你們,之後就不再提醒了,部長,你們應該藉這次機會,從契約行為找出問題點,掐住他們的脖子,然後收回國有,如果這樣做的話,很多問題都能迎刃而解,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的指教,這幾個方向我們一定會特別注意,再看要怎麼樣處理。 李委員鴻鈞:另外也是同樣的問題,例如航發當初投資高鐵45億元,現在這45億元呢? 葉部長匡時:目前他們是擁有高鐵的特別股。 李委員鴻鈞:不是的,因為98年的時候就可以轉換特別股,現在已經到期了。 葉部長匡時:它本來就是特別股。 李委員鴻鈞:現在的問題是,航發會投資的45億元是直接認列損失。 葉部長匡時:不是這樣的,這45億元,就是4.5億股,現在是特別股。按理說,高鐵公司應該贖回,但是因為高鐵公司沒有錢,所以沒有辦法贖回。可是沒有贖回的話,他們應該要付利息,但是高鐵公司也沒錢付利息,所以現在正在訴訟當中,因為我們覺得這樣不合理。 李委員鴻鈞:所以我們現在看到的就是認列為損失。 葉部長匡時:目前不是認列損失,這應該是應收帳款才對。 主席:請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高鐵應該要付的利息和本金,我們都會追回來,從98年9月到現在為止,利息大概有9億元,這個部分我們會追償,不會認列為損失。 李委員鴻鈞:有這樣的作為就好,這個部分我們必須追究,不能認賠就算了。 葉部長匡時:不會的。 李委員鴻鈞:現在從航發會的部分可以看到,其實航發會投資華陽史威靈頓損失了18億元。 葉部長匡時:對,那實在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 李委員鴻鈞:除了投資高鐵45億元,現在華航也是航發會的投資重點項目。 葉部長匡時:航發會擁有華航35%的股份。 李委員鴻鈞:你知道嗎?現在華航要成立廉價航空公司,關於成立廉價航空這件事的背景,交通部有沒有去了解? 葉部長匡時:我們了解。 李委員鴻鈞:他們現在和新加坡虎航合資,結果華航出資90%,虎航是10%的特別技術股,是不是這樣? 葉部長匡時:對。 李委員鴻鈞:可是你有沒有去了解虎航的狀況?我們看看虎航的背景資料,以星馬航線的廉價航空來看,他們本身並沒有亞洲的航權、也沒有航線,現在連以前的幾家公司,包括澳洲虎航都已經賣掉了,而且菲律賓、印尼也在虧損,和泰國合作的部分也沒有了。 我們從它的背景資料就可以知道,這不是一家很好的公司,結果我們現在占了90%的股份,主導權卻讓給只有10%股份的虎航,未來飛機要怎麼來?我們不知道!這些事情由虎航全面主導,我們出資90%,可是卻沒有主導權,出資10%的虎航,包括飛機的機隊等等,全部由他們主導,可是他們並沒有航線、也沒有航權。 葉部長匡時: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會後會進行了解,再提供書面資料給委員。 李委員鴻鈞:本席是要提醒部長,因為你絕對不會注意到這個問題,可是這個問題很嚴重。 葉部長匡時:根據我的理解,當初華航來和我談這件事的時候,他們是說虎航本來希望能占更多的股權,但是華航要確保自己…… 李委員鴻鈞:虎航現在是占10%,未來飛機由虎航去找,然後他們要把股份拉到39%,問題是現在我們出資90%,但是完全被虎航牽著鼻子走。 葉部長匡時:我想應該不至於這樣,我們會去了解一下。 李委員鴻鈞:本席就是看到這樣的狀況,所以才向部長提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是非常嚴重的。 葉部長匡時:是,我們會去了解一下,謝謝委員。 李委員鴻鈞:其實長期以來,華航真正的問題就是購買飛機的問題,我們先不說政黨的部分,以前在選擇究竟要買空中巴士或是波音時,那時候是扁政府時代,當時總統府還出面關心。今天華航和虎航合作,背後隱藏了什麼?部長,本席知道你絕對是一位非常正直的人,所以本席今天才向你提出這個問題,你應該要主動去了解這個問題。 葉部長匡時:好,我們會去了解。 李委員鴻鈞:本席覺得這個問題如果不去了解的話,最後問題會非常嚴重。 葉部長匡時:好的,我們會去了解,謝謝。 李委員鴻鈞:哪有我們出資90%,卻讓一家完全不出資的公司牽著鼻子走,由他們來主導。為什麼我們要和虎航成立廉價航空?華航自己有華信這家子公司,你們再去成立這家公司的意義、目的是什麼?如果你們真的要成立廉價航空,因為這是一個趨勢,你們可以從華信著手,哪需要引進外面的公司合作?因為他們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華航的技術會輸給別人嗎?如果虎航有航線、有技術,或是有它的特殊性,所以我們需要他們,那又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對不對?所以這個背後一定有問題。 葉部長匡時:好的,我們會去了解。 李委員鴻鈞:謝謝部長。 主席(劉委員櫂豪代):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葉部長,一直到現在,我們並不了解駭客入侵到底造成怎樣的傷害,本席在這裡要勸你們,部長不要只聽副局長的說詞,資料沒有被偷、沒有問題,因為一直到現在,他們的首頁還沒有恢復,目前還是癱瘓的。遠通電收ETC原來的首頁是這樣,1月6日嚴重被駭客入侵之後變成這樣,你們副局長說這是因為系統在轉換,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系統在轉換的時候,他們不會連首頁的面子都不顧,現在只能從備援系統進去,主系統到現在還是癱瘓的狀態。本席等一下會讓你看他們的資安出了什麼問題,是怎麼被駭的。 我們先來看看臺灣人民現在取笑遠通到什麼地步,你看看這一頁,就是eTag不爽裝,免儲值一樣可以上國道,當初叫你們宣傳免儲值一樣可以上國道,你們不宣傳,現在網友自己宣傳,這樣有多麼難看。我們來看遠通總共出了多少問題,總共有五個面向出問題,本席做了整理,就是感應出問題、設定出問題、帳務出問題、服務出問題、資安出問題,就是五大皆空,感應空空、設定空空、帳務空空、服務空空、資安也空空。 感應的部分出了多少問題?例如同一輛車南北向都被扣款,放在車子後座沒有啟用的eTag也被感應扣款,還有靈異飄移扣款,剛剛大家都有說到,就是同一個地點重複扣款,以及沒有被感應到的,這個部分國庫會有損失,另外還有辨識失敗的。之前你們還說要禁止變換車道,因為據說這是停車場使用的感應系統,這個系統是停車場專用的,全世界沒有人拿來用在高速感應,在高速公路上使用,我們是第一個以在停車場使用的系統做為高速公路的感應系統的國家。 現在它的設定出了問題,總共有這麼多類,例如跨日計算的問題,等一下也會看到里程數四捨五入的問題,還有里程計算的試算和實際扣款的金額不一樣,這些部分等一下都會看到。關於帳務的部分,儲值的金額會莫名其妙消失,這個問題有好幾個案例,而且扣款的計算也非常混亂,這些問題等一下我們都可以看看。 至於服務的部分,他們到現在為止還沒有0800電話,打客服電話至少要先等10分鐘,今天有一個記者測試,結果需要40分鐘。另外就是直營的門市不足,沒有使用eTag的用戶沒辦法查明細,而且列印明細還要收2元,遠通公司真的是什麼錢都要。至於資安的問題,公司網站被駭客入侵以後,到現在還沒有復原。現在呈現的現象就是這樣,就是遠通亂收,全民要自己除錯。 我們剛剛說的這些現象,總共有哪些狀況?我們可以看看這些案例,這個案例是他開A車,也買了另外一輛車子要用的eTag,其實這樣是違約的,因為你們沒有叫他們落實,其實我們的合約要求是不能一車一張,可是你們卻讓他們規定一車一張,所以消費者就要買兩張,可是當他開A車的時候,除了A車被扣款之外,放在A車後座的B車eTag也一樣被扣款。這是B車的eTag,還沒啟封也被扣款,這個部分絕對不在你們剛剛說的那幾個樣態之內。 另外這一張資料的問題是什麼?就是餘額不見了,這部分的問題非常多,剛剛委員也說了,例如他的餘額本來是8元,後來存入500元,結果用了33元以後,只剩下155元,508元扣掉33元,結果只剩下155元,這就是本席剛剛說的帳務空空,如果這些人都不查帳,就不會知道這些問題。這一張資料也是一樣,其實餘額被扣錯的現象非常多,例如餘額500元扣11元,應該是489元,489元再扣11元,結果卻剩下318元。另外一個案例是318元被扣了40元,結果只剩下120元,這部分的案例太多了。 還有,跨日行駛的部分也出了一個問題,本來兩天都有20公里的免費里程,現在卻出了問題,例如夜裡開車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就是兩頭落空。為什麼會兩頭落空?因為第二天的免費20公里不給了,系統沒有扣掉,還是照收錢。前一天有20公里的免費里程數,第二天也應該要有,對不對?但是系統沒有扣掉。請大家注意,到現在為止,遠通對這部分的設定還是空的,計算得亂七八糟,關於20公里免費的優惠,如果跨日的話,第二天的20公里免費里程數,系統並沒有扣掉。如果系統是把這部分算成同一天,也應該把這兩筆錢扣在前一天,這樣就不應該只扣15.3元,對不對?所以用路人現在是兩頭落空,如果算成同一天的免費里程,就應該扣在前一天,如果是算兩天的免費里程,這部分就應該全部扣掉,但是系統卻沒有自動扣除。 接下來是資安的問題,因為資安也空空,這部分的問題有多嚴重?部長,你們不要說沒有被駭,因為這個駭客很驚悚,他不但侵入系統的要害,等等本席會讓你知道是什麼要害。現在他不但侵入系統,還躲在後面公布侵入的畫面讓你們看,他還在嗆你們,而且呼朋引伴叫大家一起來玩,這是很驚悚的。我們來看看他駭到什麼要害,例如他可以破解你們的防火牆,進去取得系統主機的帳號、密碼檔案,所以你們的系統帳號、密碼檔案都show給他看了,後面這八個全部都是管理員的名字、戶頭、密碼,駭客可以查到這些。 我們再來看看他能不能繼續進去?本來在這個表單裡面show出來的密碼,包括管理員的密碼,這部分至少還有一個以上的號碼打「X」,這一層本來還有保密,但是我們可以看到,他現在就用這個人的身分進去下一個位置,大家看看,這個人的密碼有打「X」的地方,可是駭客仍然可以用自己的帳號進入這一頁,打「X」照樣再給你破解一次。繼續點選進去可以看到什麼?可以看到你們的目錄體系,等於整個系統的架構全部被駭客掌握,所有的資料庫目錄都被他破解、公開。包括什麼資料庫?包括車牌辨識資料庫、車牌辨識影像目錄資料庫、車牌辨識成功的目錄、車牌辨識失敗的目錄、人工車牌辨識的目錄,還有電子監理資料目錄,你們整個架構,包含資料庫系統的目錄他們都有了。部長、副局長,這樣你們還要向本席保證,說他們沒有拿到資料,你焉知當他來到這裡的時候,他沒有點選進去拿到資料庫裡面的資料?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請吳副局長說明一下。 管委員碧玲:你是學什麼的?今天我們兩方的對話都會展現在全世界所有專業人士面前,當我們看到駭客這樣暢行無阻的時候,你們竟然還在這裡空口無憑保證,說資料都沒有被拿走!本席告訴過你們,有一個資料庫絕對不可以出現在遠通的系統裡面,可是你們竟然讓它出現在這裡面,這個資料庫是什麼?就是電子監理資料目錄,也就是我們的公路監理網。你們告訴我們,公路監理網絕對不會出現在遠通內部,絕對會鎖在我們交通部的監理系統,不會給遠通用,如果遠通想要用,他們還得連結查詢,結果駭客告訴我們,你們竟然把全國人民的電子監理資料放在遠通的資料庫裡面,就這樣送給他們使用,請你們告訴本席,你們送給遠通多少內容、細節?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木富:主席、各位委員。這些相關資料如果有外洩的問題,我們一定會徹查,但是現在是在網頁上面…… 管委員碧玲:你們還沒有查過,今天就可以在這裡保證駭客沒有拿到任何資料? 吳副局長木富:我們問過遠通公司很多次,我們現在也要求…… 管委員碧玲:他們怎麼說,你們就怎麼相信嘛?問題就出在這裡。部長,你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吳副局長木富:因為我們在他們的系統裡面還有一個第三方監控系統,資料不能隨便被移動。 管委員碧玲:請部長回答,你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駭客到底有沒有進到資料庫,請你先說明。 葉部長匡時:我必須去了解一下。 管委員碧玲:本席告訴你過程了,他一關、一關的進去,還把駭進去的網頁秀出來給大家看,你還要說資料沒有被駭嗎?還是遠通怎麼說你們就怎麼相信呢? 吳副局長木富:我們有要求他們提出他們的防火結構,他們是採縱深防禦的方式,有三層防護網。 管委員碧玲:剛剛這樣已經到第幾層了? 吳副局長木富:這個還是在第一層,我們可以去清查到底有沒有進到第二層,到目前為止…… 管委員碧玲:怎麼清查?行政院有一個資安小組,對不對? 吳副局長木富:對,資安小組也在關心這件事情。 管委員碧玲:資安小組啟動了嗎? 吳副局長木富:已經在調查這件事情。 管委員碧玲:部長,資安小組就是張善政政務委員領導的那個小組,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有,事實上張善政委員已經開始調查了。 管委員碧玲:有沒有啟動調查?你們不要在這裡騙人,他們啟動了嗎?調查報告什麼時候會提出來? 葉部長匡時:有,張善政委員昨天還和我提到這件事情,我想我們…… 管委員碧玲:你昨天聽他這麼說之後還沒有警覺,今天還在這裡一再保證資料沒有被偷。 葉部長匡時:不是的,這個…… 管委員碧玲:所以張善政領導的行政院資安小組調查報告還沒有出來,這已經證明了嘛!雖然已經啟動,但是調查報告還沒有出來。 吳副局長木富:現在正在調查當中,包括刑事警察局也在調查。 管委員碧玲:對,所以你剛剛憑什麼在這裡保證?你要道歉!你剛剛憑什麼在這裡保證? 吳副局長木富:我想這個是我…… 管委員碧玲:行政院資安小組還在調查中,可是剛剛副局長就在這裡保證資料絕對沒有被偷,開什麼玩笑!本席在這裡談的是態度和原則的問題,今天你們的態度都出了問題,遠通出問題,一個企業的形象可以完全不顧,你們本來應該好好監督的,但是現在連你們的態度也出問題了,毫無資安可言,這真的是幼稚園級的資安管理。 遠通還另外標到一個案子,是公路總局的案子,標案金額是8億元,由遠傳公司標到,要把全臺灣都納入監控範圍。現在是只有高速公路有監控資訊,但是以後全臺灣的大街小巷,只要是縣道以上的道路,所有的交通資訊全部要集中做一個資訊雲,那個系統也是遠傳標到的,是由這種資安能力的公司標到,當時中華電信沒有去標,所以遠傳公司是獨門、獨家去標,可是你們竟然也把這個案子給他們! 光是高速公路ETC這套系統,才上線幾天而已,他們的資安就出這種狀況給你看,你們竟然還敢在這些錯誤沒有查清楚之前,就讓他們標了另外一個案子,要他們去掌握全國縣道以上的所有交通流量,等於我們所有個資都會被這種管理能力的公司全盤掌握。 請你告訴本席,憑什麼把我們道路監理系統的資訊納入遠通公司的資料庫,這和你們的承諾完全不一樣,為什麼?你們怎麼可以這樣做?那是公權力才能擁有的資訊,部長,你一定不知道這件事,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剛剛委員提到的部分,我們會做一個完整的調查。 管委員碧玲:部長,你知不知道我們公路監理資訊的資料庫竟然送給遠通了? 葉部長匡時:不會啦!應該不是這個樣子。 管委員碧玲:駭客查到之後,就把資訊公布給我們看了,這就是讓我們驚悚的地方。 吳副局長木富:這個監理資料庫其實是要協助用路人,當他要申辦的時候才能連線,就那個部分來說,其實資料庫還是放在中華電信,並沒有在我們這邊。 管委員碧玲:本來應該要連線,可是現在直接成為他們的資料庫,本席說的是這個,這是他們的系統根目錄,你就是因為不懂,才在這裡這樣回答嘛!本來應該是讓他們連結而已,但是現在卻變成他們系統的根目錄,等於把資料庫給他們了,所以你們回去要好好處理。 葉部長匡時:絕不可能,這個資料庫不會給他們,如果有這種事情,我們一定要徹查、徹辦。 管委員碧玲:什麼時候可以給答案?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再向張善政政委那邊了解,看他們需要調查多久。 管委員碧玲:這是非常重大的事,你們需要多久的時間? 葉部長匡時:個資的部分絕對不能外露,也不可以這樣做,如果有的話,我們一定會徹辦。 管委員碧玲:現在系統已經被駭客入侵成這樣了,你想想看,剛剛本席也讓你們看過資料,除了8個管理員的密碼表全被駭到以外,連上面是打「X」的密碼,他們也能破解。 吳副局長木富:這是外部的未管帳。 葉部長匡時:我們再提供書面資料給委員,這應該是屬於外部網站,不是內部的系統。 管委員碧玲:要檢討一下你們的態度。 葉部長匡時:我們去了解一下。 管委員碧玲:本席現在知道你們會怎麼處理,你們就是打一個電話給遠通公司,或是叫他們來報告,他們怎麼說,你們就怎麼相信,這個模式絕對會變成這項工作的SOP。 葉部長匡時:不會的,我們有稽查小組,我們會處理。 主席:部長,請你明確回復管委員的要求,你們什麼時間要報告,好不好?謝謝管委員。 主席(管委員碧玲):最後一句話,本席也要向遠東集團做沈重的呼籲,你們為了企業形象,千萬不要什麼事情都和消費者計較,或是和政府計較,你們應該要多服務社會,多負一些社會責任,今天已經有委員連奸商這樣的字眼都說出來了,所以本席認為針對這件事情,我們有必要做這些沈重的呼籲。 請簡委員東明發言。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葉部長,102年臺灣的觀光客突破801萬人,本席認為這可能是歷年來最多的一次,觀光外匯的收入達到三千多億元,這是相當可觀的,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無煙囪工業,對國家的整體收入有相當的幫助,今天能夠達到這樣的情景,本席相信當然是因為我們政策上的改變,再加上你們的努力。上一次本席也質詢過這樣的問題,部長和局長也說明過,臺灣的觀光客容量可以容納到臺灣人口的總數,是不是這樣?是不是二千三百多萬人都沒有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還需要再做一些基礎設施的改善,但是原則上我認為以臺灣這樣的面積,2,000萬觀光客應該是沒有問題,但是現階段是有困難的。 簡委員東明:現階段有困難?所以現階段最高可以達到多少容量?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應該可以容納1,000萬人,因為隨著時間的進展,不管是旅館或是觀光設施都會陸續投資,所以這個部分是與時俱進的,雖然不可能一下子達到2,300萬人,但是1,000萬人是可以做到的。 簡委員東明:本席認為容量相當重要,我們到底有沒有準備好這樣的空間、設施?假如能夠達到1,000萬人的話,我們的觀光外匯收入大概就可以達到5,000億元,所以這很值得觀光局對這部分好好規劃。但是本席看到你們觀光發展基金的用途,你們是以拔尖行動方案和區域觀光旗艦這兩種計畫去做整體的發展,在這個旗艦計畫裡面,你們把主要的區域和主軸分為五大部分,就是北、中、南、東及離島地區。 但是從你們業務方面以及預算方面的口頭報告來看,本席覺得很奇怪,我們一再希望觀光局能夠重視原住民地區的觀光發展建設和行銷,但是這些部分我們在報告裡面看不到,本席只看到你們在這五大主軸裡面,大部分只重視都市及離島地區,本席是不是可以在這裡做一個建議,你們能不能再加一個區域?就是原住民地區。 謝局長謂君:其實從去年開始,部落觀光就是我們觀光局非常重要的特色,因為要把客源擴大的話,我們的產品一定要增加。 簡委員東明:本席知道你們很重視,但是在你們的書面資料裡面,我們看不到你們重視這部分的文字。 謝局長謂君:我們會加強這方面的論述。 簡委員東明:所以本席在這裡直接向局長建議,你們能不能再加一個原住民地區? 謝局長謂君:我們遵照辦理。 簡委員東明:就是把五大地區改為六大區域,加一個原住民地區,本席認為這樣你們才可以直接關心這個議題。另外我們再看到離島地區的部分,根據你們呈現的書面資料,這部分也是只包含其中幾個離島,但是我們有好幾個離島,除了金門馬祖、澎湖之外,還有其他的離島,可是你們的書面資料只有提到金門、馬祖、澎湖,現在蘭嶼、綠島的觀光發展相當…… 謝局長謂君:那個部分併到東部了。 簡委員東明:所以就沒有辦法呈現這部分嗎? 謝局長謂君:事實上我們做北、中、南、東、離島這樣的劃分,只是把臺灣分成不同區域,可是每個區域裡面一定包含部落觀光的部分。 簡委員東明:局長的意思是說,你們把蘭嶼、綠島的部分列入東部,但是你們劃分的五大地區裡面就有離島,為什麼不把這些地方歸到離島地區呢?而且現在東部地區的部分也看不到蘭嶼、綠島,所以這樣的書面報告是不合格的。我們有這麼好的觀光資源,而且是有潛力的地方,雖然蘭嶼、綠島的旅客容量並不大,但是那也是你們觀光發展基金應該要運用的範圍。 謝局長謂君:事實上我們有把那些地方放進來,我們將來會把這個部分補充得更詳細。 簡委員東明:本席認為應該把蘭嶼、綠島直接併到離島的部分,你們不要把這些地方放到東部地區,因為我們一直認為北、中、南、東這四個大區域,完全沒有涵蓋離島的意涵,既然你們單獨設立一個離島地區,為什麼這兩個地方要排除在外呢?所以本席在這裡具體建議,離島的部分也要把蘭嶼和綠島涵蓋進去,你們有辦法做到嗎? 葉部長匡時:我們充分理解委員的想法,就是我們在論述上要怎麼把蘭嶼、綠島及部落觀光等等都寫進去。可是在分區的部分,因為我們是用地理位置來分,所以才會分成北、中、南、東,一般人到東部觀光的時候,事實上我們會鼓勵他們,除了到東部觀光之外,同時也要去蘭嶼、綠島,因為光去東部,如果不去蘭嶼、綠島,這不是很可惜嗎?可是針對離島的部分,一般就它的地理位置來說,因為那些地方和臺灣本島離得相當遠,所以我們所謂的離島,就是指澎湖、金門、馬祖這些地點,這是不一樣的考慮。 簡委員東明:部長,本席了解你的意思。 葉部長匡時:如果把蘭嶼、綠島和金門、馬祖、澎湖放在一起的話,因為這些地方的觀光特性非常不一樣,所以反而很難去論述,可是當我們把這些地方放在東部的時候,我們會說東部這邊有什麼地點可以觀光…… 簡委員東明:本席了解部長的意思,但是本席有一個基本的要求,就是你們不要忽略這些地方。 葉部長匡時:絕對不會。 簡委員東明:你們一定要凸顯這兩個地方,既然你們有這個基金可以運用,就要好好使用。過去我們雖然有離島建設條例,但是這十幾年來,離島建設條例也沒有把這兩個地方列入,所以它們的差距越來越大,近幾年來我們反映以後,才把蘭嶼、綠島列入。所以在發展觀光的基金方面,我們非常希望你們不要忽略這兩個地方,因為他們具有非常好的觀光價值。 另外在原住民地區,大家可能也有看到一個問題,就是現在蓋了相當多民宿,不曉得你們有沒有統計資料,現在合法的民宿到底有多少間? 謝局長謂君:有四千多間。 簡委員東明:違法的呢?有沒有統計違法的部分? 謝局長謂君:關於違法的部分,因為這是屬於縣市政府的權責,而且他們每天都在變更,只要有違規民宿,我們都會上網去查,我們也都會處理, 簡委員東明:我們這次看到齊柏林導演的紀錄片,發現相當多違法的民宿,局長說合法的有四千多間,本席認為這些違法民宿的部分一定要好好監督,因為現在臺灣的地形受到八八水災和九二一大地震的影響,變得土石鬆動,一下雨就容易發生山崩或是土石流。所以本席認為違法民宿的部分一定要好好處理,可是要你們一下子就處理完,當然不容易,但是繼續再發展的,你們一定要馬上嚴格禁止,並做好嚴格把關,不要讓違法的民宿再增加。至於已經造成事實的,因為可能會影響到他們的生計,所以這部分要再想一個很好的對策來解決,這是本席個人的建議。 最後,關於你們做得好的部分,我們當然也要表揚,像交通部的部分,本席這個禮拜天到那瑪夏區的時候有經過台21線,這條道路本來是柔腸寸斷,幾乎沒有路基,部長那次也去看過,所以你也知道這件事情。本席禮拜天經過的時候,看到我們的工程人員非常賣力,而且也看得到成果,所以現在老百姓比較沒有聲音了,像這樣的積極作為,本席在這裡要一併向公路總局及交通部表示謝意。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簡委員東明:關於台21線的部分,我們這個月休會之後,就是17日我們還會去做現場會勘,希望交通部能夠配合。 葉部長匡時:可以,沒有問題。 簡委員東明:因為勤和到復興這一段道路的受損狀況非常嚴重。另外,我們交通部在進行重大建設或是道路開發時,常會遇到土地徵收的問題,這個問題對原住民地區的影響是最大的。昨天本席也看到南迴公路的隧道案,就是我們即將開通的隧道案,土地徵收的問題現在已經鬧得相當嚴重,因為按照原住民基本法,土地徵收要經過地主同意,假如要強制執行的話,有可能會發生狀況,這個部分希望交通部可以了解,因為它是保留地,徵收時公定的價格相當低,雖然土地價值低,但是這塊土地是祖傳的,他們可以養活好幾代的子孫,但是被徵收之後只能拿到幾萬元。他們才拿到一點點錢,和都市裡面的價格差很多,做這樣的徵收方式,本席覺得相當不合理,為了這些原住民地區保留地的地主生計,我們是不是應該做個檢討? 葉部長匡時:我們來檢討、了解一下。 簡委員東明:這個部分你們要檢討,因為和都市裡面的土地徵收價格真的差太多了,所以他們當然不願意,對於這個部分,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要有一個特殊的處理方式,才在這邊提出建議。 葉部長匡時:好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蔡委員其昌發言。 蔡委員發言完畢之後,我們中午休息。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葉部長,一整個早上,交通委員會所有委員對於遠通eTag產生的這一連串問題,大家都非常關心、也非常不滿,這裡面的問題很多。部長,面對遠通公司這一大堆缺失,你打算要求他們在多久時間內改善?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今天下午4點鐘,遠通公司會召開記者會對外做公開說明,第一個,我覺得這個服務分三大塊,其中一個就是系統收費的問題,這部分不可以有任何出錯,包括對民眾的收費等等,例如多收、少收之類的問題,甚至是個資等等,這些應該是零容忍空間。據我的了解,目前收費的部分他們已經改善了,但是個資的部分我們要再查,絕對不可以有任何問題,這部分我認為要在一個禮拜之內改善,甚至是這一、兩天他們就應該改好。 蔡委員其昌:本席支持你所謂的零容忍,但是零容忍不是一個口號。 葉部長匡時:是。 蔡委員其昌:現在的重點是個資的部分,你們是不是已經做好控管?而且更重要的是,現在國道的車子並沒有禁止通行,而是同時不斷在行駛當中,包括重複扣款、車子會瞬間移動,或是車子會逆向行駛等等問題,這個時間點已經解決了嗎? 葉部長匡時:目前根據遠通公司的說法是解決了,但我們會再做稽核。關於個資的部分,遠通公司及高公局都認為並沒有被侵入,但是剛剛管委員很質疑,所以我們也會請張善政政委再做調查,確保這個部分絕對沒有問題,如果有問題的話,我們一定會徹辦、徹查。 蔡委員其昌:部長,你們要先從消費者行駛國道時會遇到的狀況先處理,例如本席剛才提到的重複扣款、車子會忽然逆向行駛、車子會瞬間移動等等,類似這種午夜怪譚的現象,常常會讓大家覺得遇到鬼了,因為同一時間車子會在相反方向的國道上行駛。針對這些問題,這個時間點是不是已經解決了? 葉部長匡時:遠通公司的說法是已經解決,但是我剛剛也向委員報告過,雖然遠通的說法是已經解決了,但是我們還會再去稽查。 蔡委員其昌:如果明天還是出現這種情形,部長,你們要怎麼處分遠通公司? 葉部長匡時:基本上第一個,我們有記點的處罰,但是剛剛我也說過,我會要求遠通公司,如果有民眾被多扣款之類的事情發生,他們應該加倍奉還,也就是遠通公司應該要做補償,例如多扣了5元,他們不只要賠民眾5元,還應該要有處罰的條款,針對這些部分,只要合約機制可以做到的,我們一定會push這些事情。 蔡委員其昌:關於個資的問題,3天內解決…… 葉部長匡時:個資的部分不可以有任何問題。 蔡委員其昌:本席是說3天內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可不可以做到? 葉部長匡時:我們一個禮拜內來報告,好不好?因為我們希望能嚴謹,針對各種可能狀況都要清查,至少這一點我們…… 蔡委員其昌:就個資安全的部分,請你們在一個禮拜內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可以。 蔡委員其昌:部長,現在我們的國道收費員要接受轉置,媒合的情形如何? 葉部長匡時:這個部分請高公局吳副局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木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九百多位收費員當中,有三百多位希望轉置,其中已經有111位參加過面試,目前已經通知錄取的有60位,這部分每天的數字可能會再變動。 蔡委員其昌:副局長,扣掉臺中以北的部分,從臺中以南一直到屏東,你知道有多少位接受轉置嗎? 吳副局長木富:我知道這部分的人員比例比較高,但是他們提供的職缺比較少,所以我們也要求他們要…… 蔡委員其昌:要接受轉置的員工有234位,目前有多少位轉置成功?本席認為你也不知道,現在只有21位,成功率只有9%。本來本席是要求轉置好以後,ETC才可以上路,但是現在轉置的成功率只有9%,可是你們就讓他們上路了。 吳副局長木富:轉置需要一點時間去做媒合,我們也一直持續要求遠通公司要把職缺釋出來。 蔡委員其昌:很簡單嘛!本席當時在交通委員會要求,如果沒有媒合成功就不准上路,我們就看誰撐得比較久,結果你們卻讓他們上路,所以他們現在就開始拖了,反正有沒有媒合成功都沒有關係,因為他們可以慢慢等,反正我們的職缺就是這樣,你們愛來不來的。 吳副局長木富:不會的,我們還是會持續要求,他們不能停下來。 蔡委員其昌:屏東竹田站有24位希望接受轉置,但是到現在為止的成功率是零,沒有一個人成功。即便這樣,遠通公司還是繼續運作,我們對他們沒有一點辦法。本席再告訴你,關於他們提供的工作機會分布圖,本席幫你們算出來了,中區的比率只有9.8%,南區是9.8%,東區只有0.94%。副局長,你們要在多久之內完成轉置?現在中南部成功轉置的比率只有9%,你們打算多久要達到100%? 吳副局長木富:我們現在是要求他們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把中南部的職缺補上。 蔡委員其昌:你所說的最短時間,這個問題我們已經說過太多次了,現在沒有最短時間的問題了,因為他們已經上路營運,這部分還有什麼好說的,他們現在只要拖著就好。現在轉置成功率只有9%,依照我們的合約,這樣可以嗎?部長,你們的合約是怎麼訂的? 葉部長匡時:我想這當然是不能接受的,所以我有要求他們要每天去督導、監看這個數字,這兩天我會再直接和遠通公司的高層就這件事情push,我希望至少在過年前,中南部能夠再多加一些職缺,你是說現在只有9位轉置成功嗎? 蔡委員其昌:現在只有9%的人轉置成功,其他都是失敗的。 葉部長匡時:過年前我們希望至少一半以上的人員能夠有媒介的機會,我們會來push這件事情。 蔡委員其昌:部長,本席覺得你還是在狀況外,遠通公司不願意在南部開缺,這是最…… 葉部長匡時:我們知道,他們要解決這個問題,中南部一定要開缺。 蔡委員其昌:在他們不開缺的情況下,中南部就不會有媒介成功的可能。 葉部長匡時:我們了解,因為相關的職缺一定要在他們的住家附近,所以我們一定會要求他們在中南部開缺。 蔡委員其昌:部長,我們沒有欺負遠通公司,因為他們自己在合約上寫得清清楚楚,對不對?我們都很清楚合約是這樣寫的。 葉部長匡時:沒錯,我們完全了解。 蔡委員其昌:也因為他們的合約告訴我們,他們會讓員工都轉置成功,所以今天他們才能標到這個案子,可是他們現在拿到這個案子了,而且已經開始營運,但是中南部的媒合率只有9%,這實在是太荒謬、太離譜了。你們堅持一定要在年初上路,結果從上路到現在,這件事情遠通公司就擺爛。 葉部長匡時:遠通公司以及背後的遠東集團是這麼大的公司,不管怎麼說,基於社會責任及合約的義務,我有信心他們一定會把這件事情做好,如果做不好,我們會用其他的方式強制他們想辦法把事情做好。 蔡委員其昌:部長,契約第二十二章很清楚,違反契約就要記缺失,如果還不改善的話,我們就要強制處理,沒有錯吧? 葉部長匡時:沒有錯,我剛剛也說了,如果他們一直沒做好的話,我們一定會用一些嚴厲措施讓他們就範,要求他們把這件事情做好,這一點是我們對收費員的承諾。 蔡委員其昌:部長,過年前至少要達到50%,可不可以做到? 葉部長匡時:成功率嗎? 蔡委員其昌:當然是成功率。 葉部長匡時:我覺得那是有困難的,我不是替遠通公司說話,而是在工作的媒介上,本來就是…… 蔡委員其昌:你們多久可以達到50%的目標?你覺得多久可以做到媒合成功率50%以上,本席指的是中南部的部分。 葉部長匡時:我知道,中南部的媒合成功率要達到50%,我們以3個月做為目標好不好?我們以這個期限做為目標。 蔡委員其昌:3個月沒有做到就算缺失,可不可以? 葉部長匡時:對,就算缺失,我們會以這個期限做為目標。 蔡委員其昌:本席已經給你很寬鬆的時間了,因為那些勞工還要等三個月,其實這樣是不可以的。部長,本席之前找你協調過貨櫃船和貨運車的貨櫃超重問題,你們什麼時候可以解決?距離開完會已經多久了?你有沒有在盯這件事情的進度? 葉部長匡時:我會後了解一下再向委員說明。 蔡委員其昌:請你們馬上說明,本席等了又等,已經超過本席開協調會的時間很久了。 葉部長匡時:好的,我們會後了解一下。 蔡委員其昌:會後馬上請航港局來說明。 葉部長匡時:好的。 蔡委員其昌:再請教部長,關於臺灣的節慶活動,基本上臺灣辦各式各樣的燈會、燈節,或是各式各樣的節慶活動,我們訴求的對象是國外旅客,還是國內旅客? 葉部長匡時:有一些節慶活動是針對國內,有一些則是針對國外,其實很多節慶活動當初只是國內在做,但是我們覺得有些節慶有potential,可以變成國際性的活動。 蔡委員其昌:部長,在這些節慶活動裡面,有什麼活動我們主要的訴求對象是國外旅客? 葉部長匡時:我認為有幾個活動具有國際性,例如我們的燈會,我覺得這是可以訴諸於國際的,或是像溫泉嘉年華這類的活動,其實也具有國際性。 蔡委員其昌:部長,國外旅客對臺灣節慶活動的問卷調查結果,你有看過嗎? 葉部長匡時:這個部分我沒有看過。 蔡委員其昌:本席告訴你,101年度受訪旅客的來臺經驗,他們對臺灣最深刻的印象,最後一名就是節慶活動,簡單的說,節慶活動是國外旅客來臺灣旅遊時,最沒有印象的部分。 葉部長匡時:對,是他們最沒有印象的。 蔡委員其昌:本席為什麼特別問你這個問題?如果你告訴本席,你們舉辦的節慶活動都是針對國內旅客,那本席沒話說,但是就你的說法,你好像是告訴本席,你的很多節慶活動是針對…… 葉部長匡時:沒有、沒有,我剛才跟委員報告過,過去都是國內的,但是,有一些potential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針對國際來做。例如燈會、溫泉嘉年華、自行車節,我認為這些具有國際potential的訴求…… 蔡委員其昌:我認為訴求國際的不應該出現這樣的民調結果。 葉部長匡時:做得還不夠理想。 蔡委員其昌:這個還需要改善。 葉部長匡時:對。 蔡委員其昌:即如果你的訴求是國內旅客,那對國外旅客問卷調查,他說不知道該節慶活動,那我們沒話講;但是,如果你們的訴求是國際旅客,而你們問卷調查時,結果是旅客對這個活動沒有印象,這就表示有問題。 葉部長匡時:是需要改善。 蔡委員其昌:這個應該要區隔開來,下次問卷時,我希望看到的結果是旅客能對這些活動非常清楚,立法院才可以來監督檢驗。 其次,我看到一個統計資料,102年1月到12月止,韓國來台旅客達30.7萬人次,較前年度同期成長30.84%,部長,你認為其原因為何? 葉部長匡時:這部分是否容我請謝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因為7月時我們安排了韓國的「花漾爺爺」劇組來臺灣體驗,他們回去之後發揮了行銷的效果,故從9月到12月,韓國來台旅客都是呈現高成長的狀況。 蔡委員其昌:管委員說是因為她女婿的關係。管委員所提供的訊息就是本席今天要講的問題所在,韓國來台旅客成長30.84%是好事,但我從你們所做的問卷無法得知原因為何,你說的「花漾爺爺」劇組來臺灣,這是你們猜的,你們沒有具體數據可以佐證是因為這個節目的緣故,所以,未來新的年度開始,當你無法清楚知道旅客成長30.84%是什麼原因時,就無法掌握今天旅客數成長的關鍵因素,也許不是你們說的「花漾爺爺─臺灣專輯」節目,搞不好是你們誤判,其實是有其他的原因。因此,你明年的預算可能又花在同樣的問題之上。說不定真如管委員所說是因為她女婿的緣故,誰也不知道真正的原因,因為你們沒有數據。既然你們每年都有做問卷調查,就像你問國際旅客是因為什麼原因來台,如果是因為報章雜誌,那又是哪些報章雜誌?你每年買那麼多報章雜誌,你怎麼知道哪一個報章雜誌有效、哪一個無效?你們在節目中置入行銷臺灣的東西,又怎麼知道哪一個節目有效、哪一個無效?你找哪一個人代言有效、哪一個人無效?我是覺得這個問卷調查很可惜,應該透過這個民調把成功因素找出來複製,成長30.84%是應該給觀光局按個讚,特別是非陸客之外的部分,我覺得這都很重要,我們不能老是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所以,本席一直很在意亞洲其他國家旅客來台人數有無增加,韓國來台旅客成長30.84%是好事,但是,你們今天無法回答我說原因是什麼,局長只是憑他在這個位置上猜想最有可能是這個原因,可是,這個不是客觀的數據,沒有任何資料可以佐證是因為「花漾爺爺」這個節目的置入成功,我也可以相信真的如管委員說的是因為她女婿的關係。 葉部長匡時:委員講的這一點非常重要,事實上,我們政府在這種市場分析、資料掌握的能力上的確是很弱,不光是觀光局,我過去也一再要求其他單位要加強這方面的能力。所以,委員這個建議是很重要的。 蔡委員其昌:你才能鎖定你的市場,知道是什麼原因讓你成功,今年成長30.84%,明年才有可能繼續成長30.84%,如果你把對的當錯的做,把錯的當對的做,明年就衰退30.84%了。 葉部長匡時:完全同意。 蔡委員其昌:明年我看到你們這個民調的內容應該要…… 葉部長匡時:要有分析。 主席:謝謝。報告委員會,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局長,聽說今年觀光人口突破了800萬人?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是,達到801萬。 陳委員雪生:非常恭喜你。 謝局長謂君:謝謝委員。 陳委員雪生:你上任以後,果然不負眾望,把部長的理念完全灌輸,葉部長眼光也很正確。突破800萬是一件很了不得的事,今天我給你按個讚。 謝局長謂君:這其實是同仁與所有觀光產業努力的成果。 陳委員雪生:這當然不是你個人而是全體觀光局同仁努力的成果,但也是你領導有方,才有這樣的成果。其次,你認為最近新派的王東明處長表現如何? 謝局長謂君:他的協調能力非常好,地方反映的一些事情,雖然不一定要照單全收,但在其協調之下,都有一個圓滿的解決方案。 陳委員雪生:最近我回馬祖,馬祖風景管理處全體同仁充滿了活力,所以說,用人要用對人,而且他在馬祖各方面是天時、地利、人和,跟你配合得可以嗎? 謝局長謂君:非常的好。 陳委員雪生:如果不行,就把他換掉。會不會換掉?不會吧? 謝局長謂君:不會。 陳委員雪生:另外,本席提出的馬祖卡溜計畫,也謝謝局長的支持與配合。前年到馬祖觀光旅遊的大陸觀光人口是五百六十餘人,因為你的支持,到明年元宵節之前,大概可以突破1萬人,這是很好的一項政績。 謝局長謂君:去年是五千多人。 陳委員雪生:當然,我們也沒有那麼多的錢去補貼,我想馬尾與馬祖的通航也是暫時性的,現在風浪大。你們這一次有沒有去檢討,大陸來的旅客一上船,我們的導遊第一件事是發塑膠袋,準備讓旅客嘔吐用,有這樣的旅遊方式嗎?當然,大陸一些鄉親為了有一些補助款做這樣的措施,我是覺得很不忍。所以,我稍後會質詢航港局局長,希望黃岐航線能夠趕快打通。南竿的遊客中心目前狀況應該還不錯吧? 謝局長謂君:是。 陳委員雪生:因為我比較少回去,對那個遊客中心狀況不太瞭解,但是,你要注意,不要讓廠商虧太多,雖然得標的狀況是很好,但是,說實話,長期虧損也會降低服務品質。不過,今年臺灣區的觀光客都有好評,當然也是拜博弈之賜,很多人都把馬祖炒熱了。馬祖當地沒有新聞台,也沒有記者,當地發生什麼事,在新聞媒體上是非常封閉的。所以,這一點要拜託局長。另外,我上次跟你提到福州設點的事,因為金門、馬祖試辦小三通,你可以跟部長報告,跟陸委會討論一下,這點很重要。將來黃岐跟白沙港通航這個新港口打開之後,我預估到馬祖旅遊人數也會有數萬人,你們南竿遊客中心做得非常好,請局長談談對北竿有無任何規劃? 謝局長謂君:因應福州來的遊客會逐漸增加,所以,北竿部分的服務非常重要,但是,因為目前北竿並沒有一個像樣的遊客中心,王處長上任之後也跟我反映過這個問題,我覺得這一點非常重要,所以,北竿遊客中心的規劃,目前已經開始在做。 陳委員雪生:因為黃岐跟北竿通航之後,北竿至少要有一個像樣的地方,您大膽地去做,也不要怕其他縣市吃醋,包括我們管委員及很多民進黨同仁,像在座的陳委員歐珀,他們對金門、馬祖離島都是舉雙手、雙腳贊成,他們改天還要去馬祖,馬祖可說是一個風景優美的地方,不僅很多國民黨的委員去到當地,其實不分黨派,民進黨在這一、兩年內對離島的建設經費都非常支持,有目共睹,在此一併向所有委員們致謝。 其次,本席想請教航港局祁局長,剛才我讚美了謝局長,我在質詢台上很少罵官員,因為我自己是公務員出身。民意代表原本是要去糾正你們很多的缺失,但我覺得你們的表現都滿好的,也非常謝謝祁局長對我們黃岐跟白沙港通航所做的努力,連續兩次陪我到黃岐,在此除了向祁局長表達感謝之外,也向我們葉部長致意,他也非常支持馬祖的事務,讓我在馬祖人民心目中算是有做一點事情。有關黃岐與北竿的航線,相關會議也曾經做過協議,鄭立中主任有答應我們說要先行先試,但是,中共第一航次開過來之後,我們也想試航過去,因為黃岐半島有很多人嫁到馬祖來,尤其現在快過年了,這些新娘說回家的路為何要從馬尾到福州,才能到黃岐?車程需要花3個小時。1月31日是農曆初一,春訓工作是在初一的前後7日,航港局能否用白手套的名義幫我們協調一下,能否先行先試這兩個航班? 主席:請交通部航港局祁局長說明。 祁局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小三通原來是鎖定金廈與兩馬,所以,當初提到白竿、黃岐航線時,陸方擔心會影響到馬尾港的發展。但委員提出一個很好的想法,即以黃岐、北竿一日生活圈的方式來辦理,陸方交通單位其實是已經接受了,因為他們認為這樣的話是兩邊各得其利,但是,因為其邊防單位還是受總員額法的限制,所以,初期是因為其邊檢單位不太願意增加人力來投入黃岐港。應委員要求,我們也去跟他們做一些實際的互動,初步而言,他們當然還是持續在努力,交通單位也會協助我們跟邊檢單位來爭取。至於雙方的試航方面,陸方已經來試航了,我方要試航時,陸方的邊檢單位說因為他們並沒有邊檢人員進駐,所以,這部分還要再溝通。剛才委員提到希望在除夕(1月30日)之前專案性地開幾航次來提供兩岸民眾過節需要,我們會努力地跟陸方爭取。上次去的時候有初步提出這個想法,陸方原則上也朝支持的方向來處理。 陳委員雪生:這個部分你回去繼續努力一下。 祁局長文中:是,一定。 陳委員雪生:我上次質詢時曾經提到民航局航空警察的超勤加班費,目前是12,000元,錢的上限是15,000元,時數部分是100小時。但是,金、馬、澎地區同工不同酬的狀況很多,能否在航務基金中比照民航作業基金對這些航警的超勤加班費做適當的補貼?這是上次質詢過的,你們還沒有給本席答復。 祁局長文中:這部分還是要看警政署對於各專業警察專業津貼的標準,如果警政署確定…… 陳委員雪生:警政署不會有問題的,因為民航局那邊有,只是航港局這邊還沒有。你回去之後再研究一下,一個月之後把研究結果再跟我說明。 祁局長文中:好。 陳委員雪生:局長請回座。 祁局長文中:謝謝。 陳委員雪生:我再請教部長,聽說部長今天喉嚨發炎,我就不質詢你,只給你按個讚。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陳委員雪生:管委員非常認真,對你也很好,她指示我要給你按個讚。 葉部長匡時:確實,謝謝。 陳委員雪生:請教部長,博弈專法已經出交通委員會了,政黨協商部分,是否請部長幫忙加個油? 葉部長匡時:是,我們會來積極處理。 陳委員雪生:離島觀光博弈專法部分,經過多次冗長的討論,交通委員會管召委在這裡提出一些意見,大家都很感動,但是,馬祖是離島,給它一個生存的機會,也給它一個明天與未來,拜託部長,未來在協商時也幫我們多努力,我跟柯總召、民進黨委員…… 葉部長匡時:是否請督導此事的陳次長來跟委員…… 陳委員雪生:不用回答,只是拜託部長幫忙加把勁。 葉部長匡時:好。 陳委員雪生:因為馬祖已經公投過半,應該尊重馬祖民意。謝謝。 葉部長匡時: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eTag金額不足而要補繳時,是否就不能享2元的通行優惠?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對,就沒有折扣。 陳委員歐珀:申辦eTag的駕駛如果發生欠費時,遠通公司多久會通知他? 葉部長匡時:我請吳副局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木富:主席、各位委員。只要餘額低於120元時,他們就應該發簡訊,如果已經剩下0元時,還會再發一次簡訊。 陳委員歐珀:你剛才的意思是欠費時,遠通在第一時間就應該通知他? 吳副局長木富:對。他們會用簡訊通知。 陳委員歐珀:但是,你們有沒有去瞭解他們是否有照交通部的要求去做? 吳副局長木富:原則上我們會去…… 陳委員歐珀:他們有沒有做到? 吳副局長木富:他應該要做到。 陳委員歐珀:餘額低於120元時,他們就會發通知;欠費時也會通知? 吳副局長木富:對,要發簡訊。 陳委員歐珀:副局長,你們去了解一下,這是一個陳情民眾給我的資料,欠費補繳竟然半個月以後才通知! 吳副局長木富:我們會去了解這個個案。 陳委員歐珀:你去了解一下。 吳副局長木富:是。 陳委員歐珀:剛剛講的,因為去補繳,所以沒有兩塊錢的優惠,而他在半個月之中經過6次,通知他補繳6次,等於他多負擔12元,還有通知處理費用50元,總共要補繳62塊錢。他給我看他的手機,當時並沒有發簡訊通知他,而欠費是延續性的。如果是職業駕駛人,半個月之中他會經過多少次數!所以這是很嚴重的問題。對沒有裝eTag的人,遠通會寄5塊錢郵資的平信通知其繳款,而對有裝eTag而沒有繳款的人,就寄郵資50元的掛號通知。 吳副局長木富:不是,跟委員報告,如果有裝eTag,會直接從帳戶扣款,如果帳戶餘額不足,事後仍然會用平信通知,這跟一般沒有裝eTag的用路人完全一樣,平信通知的部分是每半個月通知一次。 陳委員歐珀:沒繳錢的部分就直接寄50元的掛號…… 吳副局長木富:沒有,那是計次的時候所採用的做法,現在計程的時候已經改變做法了,就是在寄雙掛號之前,會多了一個平信的通知。 陳委員歐珀:你去查清楚。 吳副局長木富:是。 陳委員歐珀:我的陳情人跟我講的是,沒有裝eTag的人跟有裝的人差別如我以上所述,如果要將eTag退掉,留資料也沒有通知,還是要繳40元,幹嘛要給遠通賺呢? 吳副局長木富:沒有錯,這是在計次階段,而在計程的時候,委員會也要求我們要增加一個平信的通知。 陳委員歐珀:因為沒有即時通知,所以欠費者享受不到兩塊錢的優惠,造成人家的損失;其次,通知人家還要繳50元掛號費的作業處理費用,這已經是加重處分了。實施eTag本來是政府的美意,但配合政府政策去裝eTag的人受到的公平待遇卻較沒有裝的人…… 吳副局長木富:跟委員報告,計程收費以後,多了一個平信通知,而計次的部分目前沒有這樣的做法,所以委員那個個案請拿來,我們會依照相關的規定辦理,如果是遠通公司的責任,我們會要求其負責。 陳委員歐珀:部長,你知不知道最近網路上已經有人在號召拒裝eTag? 葉部長匡時:有,我有看到,也有聽聞。 陳委員歐珀:有知道這個消息嗎? 葉部長匡時:有知道。 陳委員歐珀:你知不知道他們拒裝的原因? 葉部長匡時:當然是因為大家對遠通的服務感到非常不滿意,所以會有這樣的現象。 陳委員歐珀:有14種理由,看一下。如果發生大規模的退租怎麼辦?將來eTag利用率若下降,交通部有沒有因應措施? 葉部長匡時:我們不能容許這種情形發生,如果大規模的eTag利用率下降,收費的呆帳問題會升高,所以我們並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如果會這樣,當然是因為大家對遠通的服務不滿意,因此我們會要求遠通一定要加強服務品質。 陳委員歐珀:部長,民怨已經快速累積了,民眾收到帳單都嚇一跳。 葉部長匡時:我知道,這確實是有一些問題,我們會…… 陳委員歐珀:國道計程收費後,我今天不想跟你談錢的問題,我跟你談遠通就好了,相關的問題以後我再跟你講。之前毛副院長頒了一個智慧運輸獎章終生成就獎給徐旭東,部長,你知道嗎? 葉部長匡時:不是毛副院長頒的,是有個民間組織中華智慧型運輸系統協會頒給他的。 陳委員歐珀:不是官方頒的? 葉部長匡時:沒有,那是個民間協會。 陳委員歐珀:你認為這個民間協會頒這個獎給他適不適合? 葉部長匡時:對於這個民間協會自己做的決定,我們不便評論。 陳委員歐珀:你認為適不適合頒這個獎?錯誤百出!狀況百出! 葉部長匡時:就我了解,那些民間協會都是一些智慧運輸系統的專家、學者組成的,我想他們有他們的考慮吧。 陳委員歐珀:對於遠通的事情你要好好處理。 葉部長匡時:是,我覺得那的確是非常…… 陳委員歐珀:部長,我再請問你,國內廉價航空公司有幾家? 葉部長匡時:國籍的廉價航空目前沒有,但是復興航空已經申請了,華航跟虎航合作,也正在申請中,我們已經核定復興航空申請的那個。 陳委員歐珀:就我這兩年的接觸,對華航所有員工跟空服的服務態度及品質是給予贊同的,我認為他們很辛苦,但我從報紙上看到他們過去薪水七、八萬,現在變成五、六萬。我在此要為華航員工聲明,為什麼華航要引虎入室,跟新加坡的虎航成立台灣虎航公司?這是第一點;第二點,為什麼資本額只有20億,新加坡虎航只投資2億,就可以掏空華航,就可以分配到國內廉價航空的市場? 葉部長匡時:就我的理解,華航沒有做廉價航空的經驗,找虎航來合作,是為了要從他那邊學know-how。由於華航占了90%的資本,所以董事會也是由華航在主導,未來的董事5席,華航占4席,虎航只有占1席。LCC跟傳統航空公司的經營模式完全不一樣,國內也沒有這個經驗。 陳委員歐珀:部長,是不是考慮鼓勵國內其他業者?現在獨厚新加坡虎航,而且單一外資投資台灣虎航就可以達到至少25%,最高49%…… 葉部長匡時:早上也有其他委員問到這些問題,有關華航跟虎航的經營有沒有其他潛在的問題,我們會進一步去了解,最重要的是,華航希望引進西方經營LCC的know–how、技能,而且未來是由華航主導的。 陳委員歐珀:我為長期在華航努力到幾乎爆肝的員工感到不平,未來這些盈餘如果沒有合理分配給這些華航員工,而是給外國公司分配走了…… 葉部長匡時:不會,未來華航跟虎航合作的廉價航空航線跟現在華航的會有區隔,不會是一樣的航線,所以不會有競爭上的問題。基本上,華航跟傳統的航空公司都面臨到一個困難,像新加坡航空公司都是這樣,就是若不經營廉價航空,市場會慢慢被廉價航空吃掉,而若經營廉價航空,又怕自己原來的這些會出問題,所以這的確是非常微妙的生態變化。 陳委員歐珀:部長跟局長,希望你們好好審理整個營運計畫書,是否也可以給我們一份計畫書,讓我們了解? 葉部長匡時:在申請的過程中,只要沒有涉及機密的部分,我想沒有問題。 陳委員歐珀:也要交代相關投資金額的流向。 葉部長匡時:好,這個我們一定會注意。 陳委員歐珀:這個有關國內航空業的發展,不要成立廉價航空公司,我們自己沒有受惠,反而讓新加坡受惠,這樣對台灣過去辛苦扶植的華航這些工作人員的付出是沒有辦法交代的。 葉部長匡時:是。 陳委員歐珀:今年春假期間國內旅遊是什麼樣的狀況? 葉部長匡時:今年春假只有6天,假期較短,所以我們認為交通流量的壓力跟有9天假期的會較不一樣,相對而言,應該會較容易處理。 陳委員歐珀:有沒有預估國道五號在春節期間每日的車流量? 葉部長匡時:我們都有比較分析,但我現在手上沒有資料,是不是會後再提供書面資料?譬如100年是剛好6天的假期,我們會做這種比較分析。 陳委員歐珀:去年最塞車的路段在哪裏,你知道嗎? 葉部長匡時:雪隧通常是最塞車的。 陳委員歐珀:去年國道8條中最塞車的是國道五號,台北到宜蘭預估多少時間可以到達?今年有沒有做這樣的預估? 葉部長匡時:我請副局長來說明有沒有預估過。 吳副局長木富:我們可以從歷史的資料來查,但是我們現在沒有特別去做預估。 陳委員歐珀:副局長,我希望你去做些資料,這也是部長答應去做評估的,下個會期我一定會要你們這份資料。宜蘭平原路段頭城到蘇澳估計有多少車流量?這25公里要走多少?底下側車道的情況怎麼樣?跟過去比較,將來如何改善?另外一點,台北到花蓮台鐵車位從元旦前1月開賣,預估還有多少車票可以賣?這個有沒有去做計畫? 葉部長匡時:台鐵局的業務處長也在這邊,是不是請他來說明一下? 陳委員歐珀:每年就是這個路段最難買車票。 葉部長匡時:今年火車的位子會多很多,我們認為一票難求的問題應該不會發生,可以請處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臺鐵局運務處杜處長說明。 杜處長微:主席、各位委員。東部幹線從昨天零點開始訂票,今年東部幹線全部的座位比去年增加20%左右。 陳委員歐珀:會不會再發生買不到車票的情形? 杜處長微:應該不會。 主席:現在要買還有沒有?除夕和年假,還有沒有票? 杜處長微:春節輸運是比較特別的假期,我不能講在熱門時段一定有那個車。 葉部長匡時:以除夕為例,雖然除夕那天上午的票賣完了,但下午都還有空位;除夕前一天也是一樣,上午賣完了,下午都還有位子。 主席:今年確實有改善。 陳委員歐珀:你能不能說明一下,宜蘭到花蓮這一段,現在還有票嗎? 杜處長微:宜蘭到花蓮的部分,我們早上來之前有去查一下,部分車次應該是還有的。 陳委員歐珀:這個路段比臺北到花蓮更難買到車票。 杜處長微:有的時段是有這種情形。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後是不是給委員最新的資料,提供目前宜蘭到花蓮的情況。 陳委員歐珀:對,去年我也在這裡做相當程度的說明,因為每年這一段都買不到車票,連黃牛票都買不到。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會後給委員資料,今年應該比去年改善很多。 陳委員歐珀:部長,我再次提醒你,國道八條中最塞的就是國道五號。 葉部長匡時:我知道。 陳委員歐珀:臺鐵唯一買不到車票的路段是臺北到花蓮,包括臺東也買不到,可見你們多不重視東部的交通建設。 葉部長匡時:最近幾年,我們在東部投入非常多建設,基本上就是要改善。 陳委員歐珀:所以你現在要彌補。 葉部長匡時:是,我們會積極努力。 陳委員歐珀:希望你說到做到,未來3個月好好做國道計程的評估,我們宜蘭人是講道理、講求公平合理的。 葉部長匡時:是,謝謝。 陳委員歐珀:我上次建議部長,今年過年期間可以去走一走,了解一下各地交通建設的情況,並到現場鼓勵那些工作人員。 葉部長匡時:我已經有初步規劃,中間有一段時間會到宜蘭車站或羅東車站。 陳委員歐珀:我陪同你去看一看,你就知道交通情況多麼差。 葉部長匡時:謝謝。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早上整個會議的重點,都在討論eTag,包括遠通在資訊上的一些缺失。中午12點休息到2點,部長有沒有在這2個鐘頭,去了解早上討論的相關問題?我個人認為非常嚴重的2個問題是:第一、扣款的錯亂;第二、公路監理系統被放在遠通電腦資訊的根目錄,結果被駭客入侵,然後被整個公布的事情。我不曉得在這2個小時當中,部長有沒有去了解這個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有。 劉委員櫂豪:如果有了解,你可以做一個簡單的說明。 葉部長匡時:先回答第二個問題,如果真的是這樣就非常嚴重,但到目前為止,我收到的訊息是絕對沒有。 劉委員櫂豪:我個人認為這個問題相當嚴重,本來是公權力要去行使的資訊,卻被一個私人公司放在他自己的根目錄,這個門戶大開的話…… 葉部長匡時:公路監理系統絕對是放在我們自己的系統,他只是經過密碼可以連結,絕對沒有…… 主席:那個不是連結,而是資料庫在他的根目錄。 葉部長匡時:絕對沒有。 主席:你一定要對他為什麼放在根目錄的部分,提出合理的說明。 劉委員櫂豪:早上聽管委員提出來之後,我個人也嚇一跳,因為那不是在網路上連結,而是被私人公司放在自己資料庫的根目錄裡面。 葉部長匡時:絕對沒有,如果有一定會徹查、徹辦。 劉委員櫂豪:這形同是一個國安事件,因為我們門戶被洞開了。 葉部長匡時:沒有錯。 劉委員櫂豪:請問部長,在這2個鐘頭裡,你有沒有去了解? 葉部長匡時:有去了解。 劉委員櫂豪:我認為這是相當嚴重的事情。 葉部長匡時:有去了解,我再強調一次,絕對沒有,如果有一定撤職、徹辦,該送刑法或什麼法律的,我們都會去處理…… 主席:我們還是等那個小組…… 葉部長匡時:為了讓委員更有信心,行政院的治安小組也會進一步去核定。 主席:請治安小組就這個部分,一定要提出說明。 劉委員櫂豪:除了治安小組要提出說明,包括交通部也要提出完整的說明,因為此事若屬實,我個人認為形同是一個國安事件。 葉部長匡時:沒有錯。 劉委員櫂豪:這是相當嚴重,表示裡面有違法的情形,所以到底有或沒有,交通部和治安小組都應該提出完整的說明。 葉部長匡時:當然,我剛才已經說過,絕對沒有這件事情。有關收費錯亂的問題,我也稍微說明一下:第一、他們已經更正過,應該不會再發生這種事情;第二、他們為了要服務,所以在1個鐘頭內,馬上用APP去了解你的情況,這只是一種預估,而不是作為真正收費的標準,因為真正的帳單是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整個算出來。 劉委員櫂豪:部長,早上那個資料錯得非常離譜,如果遠通犯了這項錯誤,以後當然不能再犯,但我們要追究的是,遠通為什麼會犯下這種顯而易見,又不應該發生的錯誤呢?還有,遠通犯下錯誤之後,交通部在事先督導及監督上,是否有需要檢討及反省之處? 葉部長匡時:我想永遠有檢討的空間,而且遠通對於這些地方的確需要檢討,不應該再犯這一類的錯誤,所以遠通下午4點會做一個完整說明,不過這個地方現在已經更正了。 劉委員櫂豪:現在YAHOO的首頁應該也是放這個,就是不爽安裝eTag這件事,鄉民網路的網民自己有在發送這樣的帖子,結果被YAHOO首頁當成是它第一張照片,所以交通部也應該進行宣導,如果不裝eTag,依然可以上高速公路,因為消費者有知道的權利。 葉部長匡時:我們可以告訴民眾有這件事,但我不覺得應該宣導,因為這並不符合我們的政策。 劉委員櫂豪:我的意思不是鼓勵大家不裝eTag,而是不裝eTag仍然可以上高速公路這件事,官方有義務讓民眾知道他們有這樣的權利。 葉部長匡時:我們有在做這個。 劉委員櫂豪:如果官方不做,現在打開網路,變成YAHOO首頁就有這樣的資訊。 葉部長匡時:我們有在做。 劉委員櫂豪:這是針對eTag的相關問題。接下來,本席想請教的是,今年農曆春節有6天假期,鐵路運輸一定相當忙碌,但放假期間比較有彈性的人,包括學生及公教人員,因為相對勞工或民間企業,公教人員請假比較有彈性,所以部長可否指示鐵路局研究看看,可否在除夕前一天、前兩天或前三天,大幅度降低鐵路售票價格,以有效疏散學生、公教人員等人潮,換句話說,就是讓有彈性放假的人,可以早一點回家,也許可以有效疏散除夕那天的人潮。 葉部長匡時:容我請臺鐵局杜處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臺鐵局運務處杜處長說明。 杜處長微: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目前的措施,是在29號及收假的4號,包括臺北─花蓮、高雄─臺東,都有開紅眼列車。 劉委員櫂豪:我們現在是要以價疏散這個量,因為學生那個時候已經放寒假,包括大學生也放寒假好幾天了,加上春節比較特殊,大家都要返鄉過年,當然平常不會叫你們打折,打那麼多的天數,尤其除夕那天會有比較多車潮,所以為有效疏散除夕前3天的返鄉人潮,除了紅眼列車之外,是不是能夠大幅度降低票價,比如特定班次打個五折,甚至三折,以有效疏散這些人潮回家? 葉部長匡時:委員的建議很好,我們請臺鐵來研議,看看是不是有哪些班車…… 劉委員櫂豪:今年還來得及做啊! 葉部長匡時:對,我請他們回去研議。 劉委員櫂豪:多久可以研議出來? 杜處長微:我們這幾天回去研議一下。 劉委員櫂豪:處長,今年還來得及做,例如大學生本來要在除夕那天回去,因為前兩天或前三天的票價是五折,在此情況下,他也許會把除夕當天的票退掉,提早兩天回家。春節真的比較特殊,因為大家都要返鄉,雖然現在除夕中午以後還有票,問題是對大多數人而言,還是希望儘可能回家吃一頓,一年期待一次的年夜飯。就以臺東來講,現在大部分列車還是要5個半到6個鐘頭,才能到達臺東,如果坐2點以後的車,就會趕不上吃年夜飯。 葉部長匡時:我們回去研議一下。 劉委員櫂豪:要多久時間?應該儘快,因為今年做還來得及做。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儘快,如果有這個可能,這幾天就可以做一個決定。 劉委員櫂豪:剛才聽到部長說,今年春節會安排到各地考察,並慰勞基層人員。 葉部長匡時:主要是慰勞交通的同仁,因為他們沒有過年,都會守在崗位上。 劉委員櫂豪:部長有沒有在臺東火車站,上下過火車? 葉部長匡時:當然有。 劉委員櫂豪:你有沒有注意到它的特色,有搭過電扶梯嗎? 葉部長匡時:有關電扶梯的部分,我們目前在協調,看看要怎麼改善? 劉委員櫂豪:好。在2014新的一年,我代表臺東鄉親或遊客,向部長要一個小小的新年禮物,因為臺東火車站每個月台只有一部電梯,而且只有單向,要就是上,不然就是下,有時候同一個月台,有人要上、有人要下,電梯還要用人手去操作,不但麻煩,有時候操作錯誤也非常危險,現在趁改善營運計畫,包括整個臺東車站的改建工程,可否送個小禮物,再加個電梯? 葉部長匡時:據我了解,鐵工局針對這個事情正在協調中,如果在技術上、空間上沒有問題,我們就願意做。 劉委員櫂豪:據我了解,技術上沒有困難,剛剛好容納得下,現在是錢的問題,過兩天我會約鐵工局局長見個面,但我想部長點頭會最快,因為加個電梯沒有多少錢。 葉部長匡時:如果技術上沒有問題,我們可以做。 劉委員櫂豪:就當做是你的承諾,只要技術上沒有困難,就當做一個小小的禮物,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我們考慮的不是錢,而是技術上的事情。 劉委員櫂豪:謝謝。 接下來,我想請教觀光局幾個問題。現在觀光局有做星級旅館評鑑計畫,請問這個計畫總共實行了多久?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從99年到現在。 劉委員櫂豪:這個沒有強制力,是看業者是否願意參加? 謝局長謂君:是。 劉委員櫂豪:請你簡單說明:一、為什麼要實行星級評鑑計畫?目的何在?二、實行成效如何? 謝局長謂君:最主要是希望能跟國外星級評鑑方式接軌,讓我們的旅館可以國際化。 劉委員櫂豪:讓國內、國外旅客有一個標準可以參考,知道他住的飯店是屬於幾星級,以保護消費者? 謝局長謂君:是。 劉委員櫂豪:目前實行狀況如何? 謝局長謂君:目前通過星級旅館評鑑,從一星到五星總共有479家。 劉委員櫂豪:占全國旅館數的百分之幾?是13%嗎? 謝局長謂君:是。 劉委員櫂豪:你覺得這個成效如何? 謝局長謂君:我覺得還有努力的空間。 劉委員櫂豪:不好,是不是? 謝局長謂君:是。 劉委員櫂豪:你覺得不好的原因出在哪裡?為什麼大家參加星級評鑑的意願不高? 謝局長謂君:因為很多旅館覺得他的品質很好,怕一評估下去,可能是二星級或一星級,所以有點期待、又怕受傷害。 劉委員櫂豪:我覺得第一、你們的公信力還沒有建立,假如我是旅館業者,可能認為我的專業程度,超出你們評鑑的組織或方法,換句話說,原本對自己很有信心,擔心被你們評低了造成傷害,可見你們的公信力有待提升;第二、原本評鑑方法是免費,從前年開始改成要收費,評鑑方法有待改進的地方出在哪裡?我舉個實際的例子,有個旅館想申請成為三星級旅館,但評鑑完之後,被認為空調沒有調到標準溫度,或有一個門該鎖而沒有鎖,就這兩個原因將其評鑑為二星級,雖然不符合標準,可以重新申請評鑑,但局長是否知道,重新申請評鑑還要繳錢? 謝局長謂君:依照目前的規定是要繳錢。 劉委員櫂豪:這簡直是在擾民,你們評鑑一次,就要3萬、將近4萬元,有些小缺失可以讓他們補件,你們卻不讓業者補件,我剛才講的是真實的例子,只因為那兩個缺失,就把他評鑑為二星級,可是這種顯而易見是可以補件的。你們既然是站在輔導立場,除非沒有辦法馬上補件,一定要經過一段時間,不然像我剛才講的兩個例子,如果站在業者的立場,在你們評鑑如此低的狀況下,人家願意來參加,相信政府的公信力,你們卻以這兩個理由將其駁回,雖然駁回之後可以再重新申請,問題是還要繳4萬元左右。 謝局長謂君:事實上,對於這個問題,我深有同感,認為這個規定應該要修改。 劉委員櫂豪:請問多久可以改?我覺得這個不要再討論了,站在民眾和業者的立場來看,這個是可以馬上改的。 謝局長謂君:3個月之內完成。 劉委員櫂豪:太久了,我知道你們過年前比較忙,年假過完一個半月,提出一個方法好不好? 謝局長謂君:我們來趕辦。 劉委員櫂豪:可以嗎? 謝局長謂君:一個半月。 劉委員櫂豪:好,謝謝。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不在場)孔委員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先請教觀光局幾個問題。旅行臺灣APP是你任內做的,還是前任做的?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旅行臺灣是前任就開始做了,現在是繼續推動。 許委員添財:你上台之後,有沒有檢查一下,這個APP好不好用? 謝局長謂君:我曾經使用過,覺得效果還不錯。 許委員添財:你覺得還不錯? 謝局長謂君:是。 許委員添財:真的? 謝局長謂君:但我並沒有在每個地區都使用,大部分都是在臺北,有時候是在…… 許委員添財:我剛才看了一下,有315位安裝者給你的意見,裡面褒貶有之,第一、提到尺寸不符合螢幕大小,資料不夠多、介面有點陽春;第二、所需的權限太多,而且會force close;第三、認為一直force close很討厭。因此,有人有意見,有人寫還OK或喜歡,也有人寫政府的也要偷社交資訊及修改連絡人,為什麼必須要求那麼多權限,而且偶爾會當機,你們幕僚有沒有拿起來玩玩看?跟世界比比看,這是代表國家的,請問Tour Taiwan有沒有英文版? 謝局長謂君:有英文版。 許委員添財:英文名稱叫什麼? 謝局長謂君:Time for Taiwan。 許委員添財:不同的名稱,是另外一個APP?我找英文版要怎麼找?旅行臺灣的英文翻譯是Tour Taiwan,應該在這個時候就讓人家選擇,要英文版、還是日文版,請問我現在安裝的旅行臺灣,要怎麼把它轉成英文版?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技術組趙科長說明。 趙科長志民: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把手機的語系換成英文語系之後,就會自動顯示英文。 許委員添財:我要把手機換成英文的?我現在把手機換成英文,跑出來的都是美國或世界的資料,難道為了這個程式,就要把手機的語系換成英文? 謝局長謂君:我們回去再做了解,事實上,對於手機的適用,我們一直再做檢討。 許委員添財:第一個就有問題,應該不管用什麼語系進入,都可以隨時在APP上轉換語言,甚至可以自動翻譯,例如我到了哪個景點,就要那個景點的資料,如果看中文看得不順或不懂,日文看得順就可以點日文;或我希望這個名詞是日文的名詞,因為那是日據時代的東西,只要一點就可以把它換過來;如果有中國人來,只要一點就可以轉成簡體字,這樣才是user-friendly。 謝局長謂君:據我了解,是在進入首頁就要顯示中文版或英文版。 許委員添財:對啊!手機如果用英文,跑出來的資料就是英文,這是圖利廠商,多一個版本,多付一次錢,你們這是多少錢做的? 謝局長謂君:177萬。 許委員添財:177萬做成這樣? 謝局長謂君:還有包含後面整個維護。 許委員添財:不能用,亂七八糟!部長,你自己裝看看,真的不能用,跟Google map也沒有結合,我剛才在這裡試了一下,要點附近的景點,結果上面搜尋抓的地點卻是徐州路,但這裡是徐州路嗎?至少是濟南路啊!抓徐州路沒關係,結果跑出來的資料是基隆市,不是臺北市。如果我是位外國的旅行者,怎麼知道這裡是基隆、還是臺北?你們的用意是希望使用者到這裡的時候,可以透過Google map自動連結,然後告訴使用者目前在哪裡? 謝局長謂君:我們跟Google map有連結,但在使用的部分…… 許委員添財:你是想連結、希望有連結,也真的有連結,可是連結出來的不精確,例如在這裡跑出來的是基隆,不然你現在試試看!你看晉碩高鐵,那是免費的軟體,只要在一個高鐵站附近抓出來的資料,你寫最近,在桃園抓出來的就是桃園站,在臺南抓出來的就是臺南站,因為手機的誤差是500公尺,但你的誤差已經跑幾公里了,你自己都沒有用過嗎? 謝局長謂君:我有用過,只是…… 許委員添財:政府各單位APP一大堆,100萬以內的到處都是,結果弄得零零碎碎、支離破碎,旅行只有一個,應該打臺灣,然後一系列臺灣的什麼東西就出來,Tour Taiwan出來以後,你基本的資料是什麼?如果要進一步,我還會要求你,跟地方網站及資訊系統自動連結,這樣才能夠更深入,交通部怎麼可能把一個鄉鎮提供的旅遊資訊涵蓋在內呢?不可能的,應該有自動連結的功能,然後一層一層下去,把整個國家的旅遊資訊做一個整合,這樣對外國人才方便,語言也應該在介面上可以隨時改變,那是寫程式的問題。 謝局長謂君:謝謝委員的指教,會後我會親自試用,也會找幾個同仁使用看看。 許委員添財:我跟你講,這樣外國人會生氣的,因為有資訊,結果訊使用不良,就像上禮拜在這裡質詢中華電信,我的手機出問題,結果一個禮拜後,現在手機好好的,但是昨天在臺南,有人因為常常當機,就火大去丟汽油彈,表現的那麼激烈,再神經病的人,也不會激烈到去丟汽油彈,一定是氣得忍不住了,那個人不正常是沒有錯,但不正常也不會為了手機斷訊,就去丟汽油彈,一定是很氣!臺灣怎麼變成這樣?所以自作孽不可活,到處都亂七八糟嘛!現在臺灣靠觀光,旅遊正夯之際,結果來了之後,一開始使用手機就生氣,就會看不起你這個國家,現在已經國際化了,你現在安裝香港的看看,把香港的搜出來看看,它的畫面一出就很吸引人,而且速度很快,哪裡還要等、還要點、還要打字進去?這個時代有打字進去的嗎?可能的選項都是用撥的,不能叫人家打字,還有什麼關鍵字,請打字進去,外國人到臺灣,怎麼知道關鍵字是什麼?真的是亂七八糟,缺點太多,APP當機更是不可原諒,這表示那個程式有問題,你們是怎麼驗收的? 謝局長謂君:這個部分,我們會多找幾個同事使用看看,然後做檢討改進。另外,跟其他縣市政府連結的部分,基本上,觀光局本身的資料一定會保持正確,至於縣市政府的部分,我們會要求他們的資料要儘量豐富。 許委員添財:我要順便提的是,臺灣的軟體人才很多,但劣幣驅逐良幣、扼殺人才,真的是這樣,而且也沒有公開徵選。 謝局長謂君:這部分是依照採購法公開徵選的。 許委員添財:依照採購法,但是不夠公開,還有評選是怎麼評選的?這個機制有問題,一個最簡單的APP只花錢而已,也沒有去要求。 謝局長謂君:這都是找專家學者從網站上…… 許委員添財:我現在安裝了,一點就有了,但很令人失望!我批評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後,他們改進了一部分,因為他們已經很努力改進,我就不好意思再苛責,其實那個也不合格,使用一個資料慢吞吞的,刷來刷去也刷不到要的資料,而且那個資料整體和個體是分開的,不能連續下去,臺灣會被其他國家笑話說,臺灣的水準真的是這樣,難道臺灣沒有資訊軟體的人才了嗎?雖然不相信,但為什麼政府採購的結果都是這樣?你那個Tour Taiwan是以前做的,趕快改一下,裡面的意見有一個說,簡直是把我當小孩子,提供我小孩子玩的玩具,還有說爛透頂了,那為什麼不改呢? 謝局長謂君: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儘速改善,網路的友善環境是我們非常重視的部分。 許委員添財:我一直強調這個,因為太多人使用,現在有超過10萬人安裝,如果這10萬人都生氣,反而有反效果,觀光局不提供服務還好,提供服務令人失望,反而讓人反感,要user-friendly甚至跟高鐵等等的時刻表,都應該自動連結才對,只要一點就連結過去,應該都是免費的,既然是免費提供,就可以跟它連結,這樣才是真正做到user-friendly。 謝局長謂君:據我了解,這個有連結高鐵、臺鐵。 許委員添財:但是不方便,不然你連結看看,效率之低,不能自動連結,你自己有空用用看,搞不好記者也沒有用過。其實,不只你這個單位這樣,財政部統一發票的開獎系統也是一樣,民間的版本那麼貴,裝的比財政部免費的還要多,免費的人家不用,寧願花100多塊去買,你知道為什麼嗎?我問過一個人,你統一發票是用免費的,還是花錢用民間開發的版本?他說用要錢的版本,因為他用3次就生氣,不得已只好花錢,好像圖利廠商一樣,而且是圖利兩個廠商:第一、自己的做不好,然後把錢給做不好的廠商;第二、故意做不好,讓民間廠商有生意,等於雙重圖利,政府怎麼儘搞這種事?謝謝。 謝局長謂君:謝謝委員,我們會去了解,並努力改善。 主席:請盧委員嘉辰發言。 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幾天遠通eTag的問題,被罵得臭頭,民眾怨聲載道,我記得上次質詢的時候,是在遠通eTag要上路以前,就曾經請教過部長,當時部長是說,已經做好萬全準備,並信誓旦旦的說沒有問題,結果不堪一擊,趕太快導致弊端叢生,這幾天上路以來更是醜態百出,不像一個泱泱大國,有損交通部的民意和威嚴,讓民眾合理懷疑,是不是跟遠通有任何不可告人的秘密?這對交通部有一點抹黑的味道。但是eTag的問題,正如本席上次質詢的時候,曾苦口婆心地向你提及,因為推動一個新的方程式,在新政策尚未完全成熟之際,測試能否再延續幾天,但你還是拍拍胸脯,再三保證說沒有問題,結果一上路,問題正如大家所預言的,為什麼搞得這樣烏煙瘴氣?本席再慎重的請教你,能不能藉重這個時候,跟遠通好好算一下總帳,不過算總帳歸算總帳,在錯誤百出、民怨四起之際,要趕快依據合約,馬上終止eTag的收費,再進行一段時間免費測試來解除民怨,另一方面,也可以讓系統再好好做一個實驗,請部長答復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這兩天在帳單及記帳上的錯誤,已經修正過了,應該不會再有這個問題了。 盧委員嘉辰:你上一次也說不會有問題。 葉部長匡時:我已經跟遠通講了,民眾的權益是最高準則,絕對不能讓民眾有損失,如果再有問題,例如民眾有被多收或誤扣等情形發生,我們要求遠通加倍奉還。 盧委員嘉辰:那是後半段,以後要調整、下達最後的通令。 葉部長匡時:但現在已經沒有這個問題。 盧委員嘉辰:但目前要怎麼補償民眾的損失,還有民眾的不信任感?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前幾天所謂帳務的錯亂,據我了解,在民眾的權益上,並沒有多收或有這一類的問題,只是資訊上的混淆,這一點已經更正了,遠通也說得很清楚,我們會加強稽核,絕對不容許這種事情再發生,如果再發生,不只要加倍奉還,還會記他的點,如果錯誤到大家都覺得無法忍受,包括委員所說的各種處罰手段,我們都會考慮。 盧委員嘉辰:你如果沒有任何作為,民眾對於你的信賴感會越來越薄弱。 葉部長匡時:是。 盧委員嘉辰:本席是不忍你的信任感及魄力,被民眾糟塌,因為民眾經過這幾次事件,包括從以前的ETC到現在的eTag,對於遠通的種種行徑,已經有澈底的不信任感,所以在這個時候,如果你沒有任何作為調整,好讓民眾心服口服,這是你本身要去面對的事情。你是不是用小小的協商,看看是否利用春節這幾天,或是最近幾天,讓他們再度測試,因為以前的測試還未完全達到能夠營運的階段,還有必要進入3天、5天或一個禮拜的測試,我希望能夠祭出手段,這樣不但可以挽回你的危機,也可以對民眾有一個交代,這是本席提出的折衷辦法,提供給你參考。我希望你不要替他們講話,因為你一替他講話,就等於挨了悶棍。 葉部長匡時:我們沒有要替他講話,但從維護民眾的權益來看,既然他已經講了,這方面再也不會出錯,我們一方面要求加倍奉還,如果他繼續發生錯誤,我們會加重處罰的方法,這是最有效的管理方式,我覺得在這個時候,反而不需要再給他3天或5天的測試,因為他已經說可以做得到,我一定要監督他把這個事情做到。 盧委員嘉辰:萬一再發生呢? 葉部長匡時:我們一定會有處罰的手段。 盧委員嘉辰:但你這種答復,向民眾做這種保證,民眾實在聽不下去,你要如何讓民眾信任,這一次跟上一次不一樣?就像高鐵一樣,上次很多委員質詢的時候,也是說下次不會,但馬上又犯錯,如果這個新系統上路,萬一又出差錯,你也不需要替他做這樣的保證。 葉部長匡時:我不是替他做保證,是因為他做了這個保證,所以我要測試他的保證,換句話說,如果他的保證出了問題,我就有很好的理由給予加重處罰,並做必要的斷然處置措施等等,一定會以民眾最大利益的角度來執行。遠通也會在今天下午4點召開記者會,我們會盯住他的每一句話,好作為檢測他的重要依據。 盧委員嘉辰:依遠通及國內的技術,出這種差錯等於是被笑掉大牙,何況目前新政策的上路,在大家仍然頗多疑問的時候,我們就強行來執行,在此情況下,皮真的要繃緊一點,不容許再有任何小小的差錯。 葉部長匡時:如果在這個時候說,給他們3天或5天重新試營運,等於是幫遠通解套,所以我們反而不能這樣做,此時就是要他承諾,他要做到的事情,如果有任何問題,我們一定會做嚴厲的處置。 盧委員嘉辰:他出這種差錯,難道都不用負責任? 葉部長匡時:他當然要負責任,我們會記點。 盧委員嘉辰:你怎麼跟他算這筆帳?以前ETC違約的部分,到現在還扯不清,現在又有新的違約,包括這幾天造成民怨的部分,你要怎麼跟他算這筆帳?總要給國人一個交代。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照合約的機制,看看能夠怎麼樣處罰,我們一點都不會鬆手,該做的處置,我們一定會嚴格去執行。 盧委員嘉辰:整個處罰的標準以及處罰的…… 葉部長匡時:我會去了解一下,因為一定要照合約來走,但我要強調的是,我們不會鬆手,也不會輕放。 盧委員嘉辰:你們何時能檢驗出它有構成違約之處? 葉部長匡時:關於這個問題能否請高公局來做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木富: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禮拜我們就針對它的帳務金流進行稽核,下個禮拜開始則是針對它的通行量正確率進行稽核,這些都必須依照合約的檢視標準進行。至於委員所關注的問題,必須是在它達不到標準時才會有合約上懲處的依據,所以我們現在是依照合約的程序在走,不過,我們已經先行以公文的方式要求它限期改善。也就是說,公文已經先發出去,這個禮拜則是開始進行帳務的稽查,下個禮拜將會針對通行量的部分進行稽查。 盧委員嘉辰:以公文要求它限期改善是必然的,因為你們要負責審查、查核它必須改善的部分,但是,你們也必須趕快找出它的違約之處予以處罰。 吳副局長木富:這些都會納入所有的檢討之中,我們一定會做處理。 盧委員嘉辰:你們一定要將查察的結果儘快向全國大眾公布,才不會讓民眾對交通部的信心崩潰。 吳副局長木富:是。 盧委員嘉辰:以上的意見,是本席特別提出讓你作為參考。 吳副局長木富:謝謝。 盧委員嘉辰:謝局長,春節及元宵節馬上就要到了,這些節日也可以說是觀光的旺季,觀光局是否有任何的應變措施?到時候或許會有大量的外國觀光客湧入,你們要如何處理?「南蜂炮、北天燈」是相當響亮、相當具吸引力的活動,你們有什麼樣的作為?觀光局對於這些活動有沒有補助經費?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有。 盧委員嘉辰:補助的經費似乎也不少,應該可以…… 謝局長謂君:燈會是由我們與南投縣政府共同主辦。 盧委員嘉辰:你們要如何推動這樣一個大型的活動? 謝局長謂君:關於國外旅客的部分,其實,我們早就請旅行社研究如何規劃行程,不要與國民旅遊混在一起、也不要在塞車的時間去參加什麼活動,我們都儘量的讓他們避開這個尖峰。 盧委員嘉辰:一般而言,外國觀光客多會選擇在春節或元宵節的時候參與「南蜂炮、北天燈」的活動,既然觀光局都已經花了這麼多錢,當然就不能再遵循著之前那些老套的服務項目,所以你們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就像101的跨年煙火晚會及全台各地的煙火晚會都是一年比一年隆重,可以說是相當吸引觀光客的觀光項目,提出來供你作為參考,希望你能好自為之,謝謝! 主席:請廖委員正井發言。(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 接下來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航發會與中華航空有什麼關係?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當初航發會是由華航的原屬股東捐助成立。 李委員桐豪:你們的股權佔了華航多少比率? 陳次長建宇:現在是35.91%。 李委員桐豪:除了航發會之外,其他政府機關持有的中華航空股票總共有多少? 陳次長建宇:現在除了航發會之外,其實還有國發基金以及中華電信。 李委員桐豪:國發基金的比率大概是多少? 陳次長建宇:大概是5%吧! 李委員桐豪:不只5%。 陳次長建宇:10%。 李委員桐豪:中華電信才是5%。 陳次長建宇:對。 李委員桐豪:無論是政府相關的轉投資企業或是政府相關的附屬單位都投資於中華航空,而且航發會應該是最大的股東吧? 陳次長建宇:是。 李委員桐豪:你們的收入也是以中華航空為主體? 陳次長建宇:對。 李委員桐豪:你們如何有效的管理及監督中華航空? 陳次長建宇:除了派任董事之外,在平常的董事會上也會針對業務進行了解及處理,另外,每一個半月左右華航就會將其經營策略及約略的經營狀況提至航發會的董事會進行報告。 李委員桐豪:你認為你們的參與度夠不夠積極? 陳次長建宇:當然永遠會有…… 李委員桐豪:誰是中華航空的董事?你是嗎? 陳次長建宇:我不是。 李委員桐豪:你不是,那是誰呢? 陳次長建宇:中華航空的董事…… 李委員桐豪:由航發會指派? 陳次長建宇:對。 李委員桐豪:有沒有? 陳次長建宇:有。 李委員桐豪:幾位? 陳次長建宇:8位。 李委員桐豪:對於中華航空而言,最容易拿來比較的就是長榮航空,對嗎? 陳次長建宇:對。 李委員桐豪:今天長榮航空的股票價格是多少? 陳次長建宇:16元。 李委員桐豪:16.65元。 陳次長建宇:對。 李委員桐豪:中華航空是多少?10.8元? 陳次長建宇:對。 李委員桐豪:以Q3第三季的EPS而言,中華航空是4分錢,長榮航空則是2毛1;以ROE股東權益報酬率而言,中華航空是0.55%,長榮航空則是2.74%;以資產報酬率而言,中華航空是0.46%,長榮航空則是1.3%,本席還要繼續講下去嗎?本席所看到的每一項財務指標,像是營業毛利率、營收成長率、固定資產周轉率及速動比率,也就是它的流動性,中華航空皆劣於長榮航空,唯獨它的應收帳款週轉率比較好一點,不過,這是因為支付的系統不太一樣。 既然中華航空是你們投資項目中最重要的金雞母,或者你們是將它當成金雞母,畢竟它是你們最主要的收入來源,而且你們也有這麼多的董事在裡面,中華航空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讓它的表現比長榮航空還要差?根據本席的觀察,以營業毛利率而言,中華航空並不是一直都輸給長榮航空,至少在2010年之前,無論是營收成長率或營業毛利率,中華航空的表現是比長榮航空還要好,到底在2010年之後發生了什麼問題,才會出現這樣的逆轉? 陳次長建宇:可能有幾個因素,第一個,相信大家都知道日本航空這條航線相當的熱絡,因為日幣貶值的關係,所以產生了…… 李委員桐豪:2010年?日幣貶值是發生在2010年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認為有幾個關鍵問題造成這樣的逆轉,第一個就是機費的問題,華航在過去的購機計劃方面出了大問題,譬如飛美國的航線還是使用舊的飛機,然而長榮已經全部使用777客機,至於飛歐洲的航線還是使用340客機,只要飛一次就虧一次。因為機費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計畫,但是當初他們並沒有做好,所以到目前為止新機都還到不了,這是第一個嚴重的問題。第二個就是管理上的問題,我們必須承認華航這樣的組織、這樣的管理是屬於半官半民,比較難以factive manage。譬如長榮並沒有工會,但是華航有工會,舉例來說,委員應該…… 李委員桐豪:但是華航也有黃金航線啊?它最賺錢的是哪一條航線? 葉部長匡時:黃金航線並沒有被獨佔,長榮也是可以提出申請。 李委員桐豪:至少它並不是糟糕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啊! 葉部長匡時:對,事實上,目前它是依靠日本以及大陸的一些熱門航線作為support。 李委員桐豪:香港? 葉部長匡時:對,還有香港。但是,對於那些長程航線,像是飛美國及飛歐洲的航線都是虧錢,以飛歐洲航線為例,即使是滿載也都是虧錢。 李委員桐豪:透過轉投資的途徑,華航擁有這麼多的政府投資以及這麼多的政府利益包含在內,因為你們必須要有所回收,既然對於華航擁有這麼大的主導權,甚至連董事長也都是由你們指派,對嗎? 葉部長匡時:對。 李委員桐豪:所以你們就有必要好好的去管理華航,現在它的股價竟然可以差到這麼多,因為市場是很現實的! 葉部長匡時:確實是很不理想,事實上,過去我們一直都有在做這方面的工作,最近他們也有一些新的計畫。 李委員桐豪:但是在2010年以前是相對ok的,突然轉變之後就再也扭轉不回了。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2010年以前所謂的ok…… 李委員桐豪:這是與長榮航空相較而言。 葉部長匡時:那是潛在上的,後來是問題太嚴重了,因為它的飛機…… 李委員桐豪:有沒有改善的計畫呢? 葉部長匡時:有,關於新機的部分…… 李委員桐豪:本席在哪一年能夠看到? 葉部長匡時:今年已經有一些新的777客機進來,將會有很大的difference,至於350客機則是在2016年才能交機。 李委員桐豪:本席今天是希望能告訴航發會,不要只是投資而已,還要積極的監督管理,無論這些董事是否具有專業,至少他們有責任要承擔華航經營的成敗,像這樣連續幾年下來都沒有任何的扭轉,那就是你們的責任了!本席希望,航發會不要只在意收了多少錢或是有沒有收到,而是要看那些應該收到而沒有收到的部分,謝謝航發會。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觀光局,前幾天行政院長為了第八百萬觀光客的到訪而慶祝,並且宣示性的表示政府做了德政,但是,本席要問的是去年韓國總共有多少位觀光客?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的正確人數還沒有統計出來,大概是三十幾萬人。 李委員桐豪:本席是問有多少國際觀光客到韓國去旅遊?我們不是有八百萬位觀光客嗎?那麼韓國有多少呢? 謝局長謂君:韓國應該是已經超過一千萬人了,因為它的面積比較大。 李委員桐豪:韓國在前年的觀光客人數是1100萬人,根據它每年增加100萬的觀光人數來估計,去年至少有1200位觀光客,我們還有什麼好驕傲的呢?接下來是個選擇題,以台灣、馬來西亞及泰國而言,加拿大觀光客到哪一國的旅遊人數最少?到台灣的人數最少,同樣的問題,美國觀光客到台灣、馬來西亞及泰國,人數最少的是哪一國?還是台灣!歐洲的英國、瑞典、荷蘭、法國、德國、瑞士、俄國及義大利,他們到台灣、馬來西亞及泰國,哪一國的觀光客人數最少?還是台灣!我們靠的是什麼? 謝局長謂君:這與台灣和各個國家之間沒有直航也有關係。 李委員桐豪:本席現在問的是以現在這些看到的結果而言,我們靠的是什麼?我們靠的是大陸到台灣來旅遊的觀光客、我們靠的是大陸,對嗎? 謝局長謂君:大陸大約佔了三分之一。 李委員桐豪:我們現在除了靠大陸之外,就是傳統的日本旅遊觀光客,但是,這真的是因為交通部做得很好的結果嗎?你們有什麼辦法能夠吸引高消費群到台灣來,除了中國大陸、除了日本之外,你們還有50%的努力空間。韓國的觀光客人數是1,200萬人,而我們卻只有800萬的觀光客,所以你們要如何努力,才能讓我們看到這樣的成果?本席對政府很不滿意的地方是你們把自己當成井底之蛙,只會坐井觀天的以為自己有多了不起,問題是只要把頭往外伸出去一看海外,就會發現我們連泰國或馬來西亞都不如,更不要說是不如韓國了!總之,我們是什麼都不如,只會窩在那裏自認為了不起! 謝局長謂君:對於老市場,包括大陸、日本及韓國的部分,我們也是儘量與他們的高端消費群一起合作。 李委員桐豪:本席今天之所以丟出這個問題,主要是為了告訴你們,不要沾沾自喜!現在的政府官員只要看到一項不錯的指標就會沾沾自喜,其實,這個時候你們應該要將頭伸出去看看世界,連那些不太遠的地方都比我們強,謝謝! 謝局長謂君:我們會努力,而且要放眼國際。 李委員桐豪:部長,今天本席只是隨便找兩個單位都可以看到許多指標上有問題的地方,希望部長能多注意一下! 葉部長匡時:對於委員剛才所言,我是完全同意。事實上,局長也很清楚,過去我一直在督促的就是要增加不同族群的客源。 李委員桐豪:本席認為你應該要多關切這些部會機關做得如何,不要再去欺騙民眾,而是要面對事實。 最後一點,本席對於落後地區的交通特別關切,如果以區塊而言,那就是花東地區,對於觀光客而言,如何讓他們有便捷的交通系統、交通網絡能方便的到那裏旅遊,可以說是一項相當重要的工作,因此,是否能夠提供公共的交通系統,除了鐵路、除了飛機之外,對於內部交通網路的建立,本席還是希望部長能多花一點心思。 葉部長匡時:我了解委員的意思,我們會與台東及花蓮縣…… 李委員桐豪:不是要靠他們,而是要靠你來補助啊! 葉部長匡時:OK! 李委員桐豪: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李委員到本委員會來做這麼多指教,謝謝!謝謝!財務金融專家果然是可以給你們很多很多提點!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黃委員昭順、蔣委員乃辛、陳委員明文、邱委員文彥、賴委員士葆、羅委員明才、黃委員文玲、陳委員亭妃、王委員惠美、何委員欣純、楊委員瓊瓔、吳委員育昇、呂委員學樟、江委員啟臣、黃委員偉哲、蘇委員清泉及薛委員凌均不在場。 今天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等一下要處理的是臨時提案的6案及預算案60案,總共是66案。我們會先處理臨時提案,再協商預算,因為這6個臨時提案都是與遠通電收的ETC有關,所以我們要先處理,現在先休息3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處理臨時提案,進行第一案。 一、 國道電子計程收費乃基於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宣稱經第三方獨立驗證機構自主檢驗測試、再經國公局為期一個月的複驗無誤後,才於2013年12月27日正式全面實施。然全面計程收費一週以來,各種烏龍離譜的計費收費狀況層出不窮,從感應設備、程式設定、帳務計算、客戶服務,甚至到系統資訊安全,五大系統全面失靈,顯然系統驗證測試不實。尤其是1/6遠通電收網站系統遭不明人士入侵取得帳號權限檔案、展開系統資料庫目錄並公開示警,迄1/8仍未回復官方網站之正常運作,其資安漏洞、危機處理反應之離譜令人無法接受,也令人高度懷疑資料庫有嚴重損失情形。爰要求交通部應於春節前偕同行政院資安小組徹底檢視遠通電收資安管理與損失,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如未能於春節前解決所有計費及服務亂象,交通部應修改國道電子收費合約將收費制度改為每月結算並以明細通知用戶繳費。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葉宜津  盧嘉辰 主席:大家對於臨時提案第一案,有無異議? 請交通部高公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木富:主席、各位委員。第二行有一個錯別字,應該是「高公局」,而不是「國公局」,至於倒數第三行所寫的「專案報告」,是否能同意讓我們改以書面報告的方式向委員會報告? 主席:可以,因為我們也休會了。 吳副局長木富:謝謝。 主席:其他都可以了嗎?好,謝謝!你們已經同意要改成月結了喔!臨時提案第一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二案。 二、 鑒於餘額查詢不僅是國道計程收費政策下應該提供的基本服務,也有益於收費機構,蓋若餘額足夠,收費機構就可減少追繳作業等相關費用,民眾也可避免收到罰單。惟查,現行用手機查詢餘額,不但只限於特定電信業者的用戶,且尚須繳費。另撥收費機構的(遠通公司)的客服電話也需額外付費,均有礙民眾權益。 爰此要求,交通部應要求收費機構(遠通公司)提供全國駕駛人免費手機語音查詢系統與免費的客服專線。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盧嘉辰 主席:這個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所以臨時提案第二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三案。 三、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以來,狀況百出:收費首日遠通公司的網站就被駭客入侵,不僅個人資料有外洩之嫌,還讓民眾等了三天還查不到餘額。遠通的資料處理系統不穩定,造成民眾儲值金額減少、甚至歸零;以及莫名其妙亂扣款、重複扣款等亂象叢生。為維護民眾權益,要求交通部立即停止實施國道計程收費,並同時調查遠通公司資通系統認證與相關運作情況,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後,再行實施。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盧嘉辰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木富: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與提案委員做過溝通,倒數第二行的「停止實施國道計程收費,並同時」刪掉,最後一行的「後,再行實施」也刪掉,所以就修正為「交通部立即調查遠通公司資通系統認證與相關運作情況,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的話,臨時提案第三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四案。 四、主決議: 鑒於交通部針對ETC遠通公司違約收回國有報告所載:「遠通公司執行本契約(指ETC契約)迄今,已有ETC使用率未達契約規範及計程電子收費建置工程進度落後之違約,經高公局書面通知改善,遠通公司亦未依期限、達到改善之標準,故高公局得「視情節」終止契約」,而遠通公司又發生網站被駭客入侵導致用路人個資有外洩疑慮,且相關收費系統設計不當,導致重複收費、幽靈收費情況。因此,為確保用路人權益不受損害,主管機關應於一個月內成立「ETC全面里程上路監督調查小組」,針對遠通公司相關系統建置疏失研擬處罰機制,以及對於用路人權益受損應該如何補償提出方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陳根德  盧嘉辰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木富: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部分,最後一行的「提出方案」是否能建議改成「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的話,臨時提案第四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五案。 五、主決議: 交通部對公共運輸業者實施油價補貼立意良善,然也應考量都會區、半都會區和非都會區之區別,對於票價、補貼措施有不同等級。爰此,要求交通部對此提出檢討報告,並於兩週內提送交通委員會參考。另針對桃園縣提高計程車運價而致使交通部不予油價補貼一事,建請交通部考量業者生計壓力及民眾權益下,繼續提供業者二分之一的油價補貼。 提案人:楊麗環  陳根德  王廷升  盧嘉辰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這是桃園的案子,不過,本席有一個考慮,固然因為它是建請案,我們應該是可以讓它通過,畢竟建請案並沒有約束力,但是,這個案子的立意方向會在其他縣市形成鼓勵漲價的風氣,其實本席是很希望能不予處理,陳委員,你也是桃園地區的立委,你有什麼看法?現行的規定是計程車票價漲價的話,就不再補助油錢,可是這個案子是建議漲價後繼續補助,好像是有鼓勵漲價之意,你認為應該如何?就讓這項建請案通過嗎? 陳委員根德:(在席位上)這個部分就這樣通過,沒有關係。 主席:臨時提案第五案,照案通過,但是交通部要對其立意方向多加注意。 進行第六案。 六、 有鑑於高鐵公司在政府集合全國資源極力協助之下,逐漸取代台鐵、國內航空成為民眾遠行的主要交通工具,然該公司卻於國內經濟情勢不佳、萬物皆調漲、國人薪資水準屢創新低之下,堅持不予理會民眾及立法院民意的要求,依然執意調漲票價,此種唯利是圖、不顧社會公義、毫無社會責任的企業,政府及交通部實無再予動用國家資源給予協助之必要。因此,要求未來交通部與台灣高鐵公司間之合約,有任何修改契約內容之調整,及該公司向交通部申請核准或協助之重大事項,未經向本院報告獲同意後,交通部不得協助、同意或核准其變更或申請。 提案人:林國正 連署人:羅淑蕾  陳根德  盧嘉辰 主席:請交通部高鐵工程局第一組徐組長說明。 徐組長榮崇:主席、各位委員。這項提案倒數第二行原本是「及該公司向交通部申請核准或協助之事項」,我們建議修正為「以及該公司依法向交通部申請核准或協助之重大事項」。實際上,大大小小需要核准或協助的事項相當多,因此我們將它限縮於依法向交通部申請核准或協助之重大事項,而且依法也是有許多大大小小的事情,包括行車安全一些規章的核准或影響到營運的一些協助事項,所以我們建議是否將它更明確化…… 主席:不要「依法」,因為他們的申請有許多都是違法的,之前就曾經被本席抓到,所以不要「依法」兩個字。至於「重大事項」就改成「重要事項」。 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並不反對這樣的文字,基本上,合約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完全都寫清楚,還是要有一種信任的關係,譬如它有一些號誌系統的改變,這是屬於重要事項,但是,這一類的事情都要到立法院來報告的話,其實是沒有必要的,總之,我的意思就是大家彼此之間還是要有一個信任。 主席:可以加上「重大」,但是「依法」要刪掉。 另外,關於今天交通委員會要進行的預算協商,在院長室的協商已經通過99年的特許絕對不能同意,沒有立法院通過就絕對不可以同意。 今天的6項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 接下來要進行2個單位的附屬預算案及2個財團法人預算案的預算數。 103年度交通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第4-4~4-7頁業務計畫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4-7頁預算概要(詳見第4-9頁收支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36億8,120萬5,000元 2.業務總支出:48億9,010萬9,000元 3.本期短絀:12億0,890萬4,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第4-10頁餘絀撥補預計表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981萬1,000元,第4-5頁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與其資金來源及其投資計畫之成本與效益分析(詳見第4-42頁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明細表、第4-43頁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資金來源明細表)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第4-11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4-47頁基金數額增減明細表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103年度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第1~18頁業務計畫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第18頁預算概要(詳見第23~26頁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暨說明) 1.基金來源:79億7,584萬6,000元(詳見第29頁基金來源明細表) 2.基金用途:80億9,166萬5,000元(詳見第30~46頁基金用途明細表) 3.本期短絀:1億1,581萬9,000元 (三)解繳國庫:15億9,654萬8,000元(詳見第26頁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預計表說明、第27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103年度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預算書案: (一)業務計畫部分:第1~3頁工作計畫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3~5頁預算概要(詳見第9頁收支餘絀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16億5,436萬3,000元 2.業務總支出:16億5,328萬4,000元 3.稅前賸餘:107萬9,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6億6,549萬元,第2~3頁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詳見第14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4~5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10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3年度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預算書案: (一)業務計畫部分:第3~4頁工作計畫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4頁預算概要(詳見第6頁收支餘絀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13億2,076萬6,000元 2.業務總支出:2億2,296萬3,000元 3.稅前賸餘:10億9,780萬3,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12頁轉投資明細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4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7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並宣讀提案。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主決議 案由: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於長期投資項下,編列促進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相關經費,本計畫總經費104億6,513萬元,期程99年(3月)至102年度,截至102年底止全部預算雖已編竣,然103年度卻仍繼續編列現金補償地價費及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5億0,509萬元,作業有欠妥適,說明如下: (一)本案俟整體財務修正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後,始得據以編列後續年度預算 1.依103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點第(七)項規定:「特種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資金轉投資計畫及其他重大投資計畫應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其預算之編製,應妥作先期規劃,核實成本效益分析,擬具計畫依規定程序報核,並依核定計畫,衡酌工程或投資進度、財務狀況及執行能力,據以核實編列年度預算。……。」 2.惟據103年預算書所載計畫延宕原因:「……,及因應101年新修正發布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以市價補償,將大幅增加資金需求,須修正整體財務計畫,規劃方案與範圍歷經數次調整,致都市計畫至今尚未審定,無法辦理後續區段徵收相關工作。」可知,本案迄今尚未完成都市計畫,致後續預算執行與撥款計畫嚴重延宕,根本無法展開土地徵收工作,足見該計畫之先期規劃作業未臻完善。 3.按行政院99年3月10日核定興辦事業計畫,本案區段徵收範圍原為688.50公頃,開發總費用計105億4,697萬元(含總經費104億6,513萬元及貸款利息8,184萬元);次按內政部營建署於100年6月23日所提出之本案都市計畫公展方案範圍則縮減為177.94公頃。由上說明可知,該計畫內容與經費需求皆已大幅調整,惟該分基金卻未重新擬具修正計畫依規定程序報核,即率爾編列103年度預算,作業有欠妥適。 (二)對以往年度辦理績效不彰之計畫及不經濟或非必要之支出,應切實加以檢討調整或刪除 依據103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點第(六)項規定:「特種基金應落實計畫預算制度,依核定之計畫核實編列預算,凡績效不彰之計畫及不經濟或無必要之支出,均不得編列預算。……。」可知,特種基金應本零基預算精神,全面檢討現行各項計畫與預算執行成效,刪除以往辦理績效不彰之計畫及不經濟或非必要之支出,以避免排擠其他急要施政重點或新興政事支出。 另旨揭計畫預算雖已全部編竣,然截至102年8月底止之累計執行數僅3,220萬8千元(且賸餘數均未辦理保留),占已編列預算數104億6,513萬元之0.31%(至102年底止),尚待執行預算額度卻高達104億3,292萬2千元,占99.69%(詳附表1),顯示計畫績效不彰,預算資源未能有效利用。由於本案之推動推動確有困難,要求其相關經費應暫緩編列,以避免影響政府財源分配之合理性。 附表1: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計畫內容 實支數 保留數 99 31,590 – – 土地整理費用。 100 6,945,380 18,578 – 現金補償地價費、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公共設施費用、土地整理費用。 101 311,900 9,113 – 先期作業費、土地整理費用。 102 3,176,260 4,517 – 土地整理費用、公共設施管理維護費。 103 505,090 – 現金補償地價費、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 合計 10,970,220 32,208 – ※註:1.資料來源,觀光發展基金提供。本表102年度為截至8月底止實支數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P.4-41長期投資─505,090千元 案由:促進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截至102年8月底止之累計執行數僅3,220萬8千元(且賸餘數均未辦理保留),占已編列預算數104億6,513萬元之0.31%(至102年底止),尚待執行預算額度卻高達104億3,292萬2千元,占99.69%(詳附表1),顯示計畫績效不彰,預算資源未能有效利用。由於本案之推動推動確有困難,要求刪除今年預算505,090千元,以避免影響政府財源分配之合理性。 附表1: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計畫內容 實支數 保留數 99 31,590 – – 土地整理費用。 100 6,945,380 18,578 – 現金補償地價費、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公共設施費用、土地整理費用。 101 311,900 9,113 – 先期作業費、土地整理費用。 102 3,176,260 4,517 – 土地整理費用、公共設施管理維護費。 103 505,090 – 現金補償地價費、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 合計 10,970,220 32,208 –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長期投資(P.4-41) 案由:觀光發展基金103年度「長期投資」項下,編列『促進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預算5億0,509萬元,唯本計畫期程為99年至102年度,總經費104億6,513萬元,截至102年度已全數編竣。惟查本計畫因地主抗爭影響,致後續相關執行計畫嚴重延宕,截至102年度8月累計執行數僅3,220萬8千元,執行率僅0.31%,計畫績效嚴重不彰,且該計劃迄今尚未完全都市計劃,相關預算執行嚴重延宕根本無法展開土地徵收工作,綜上,針對過往年度辦理績效不彰之計畫或非必要之支出,應切實加以檢討或廢止,爰此,103年度「長期投資」編列預算5億0,509萬元,應予以全數刪除,待本計畫重新檢討後再行編列。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項目:長期投資 提案: 對於促進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其年年編列經費,但其整體計畫卻未經核定,103年度復編列補償地價費及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5億509萬元。本項經費根本無執行之可能性,爰將其全數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1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勞務成本─其他勞務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P.4─18)   案由:觀光發展基金103年度「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編列2,875萬5千元,其計畫內容有一般房屋修護費、機械及設備維護費和交通及運輸設備修護費,供十三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使用,惟查交通部觀光局103年度預算,有關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之業務費,已編列房屋建築養護費、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以及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共1億7,168萬6千元。考量預算單位、預算科目與用途都相同,卻分別編列於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顯有重複編列與規避監督之情形,爰此,103年度「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編列2,875萬5千元,應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業務總支出 2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勞務成本─其他勞務成本─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P.4─18)   案由:觀光發展基金103年度「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項下『外包費』預算編列2億7,315萬2千元,是13個國家風景區等做為派遣人力、勞務承攬進用人力,合計進用非典型雇傭人力達731人,較102年度增加5人,考量行政機關本應撙節支出以及減少非典型雇用人力,應逐年降低非典型雇用人力,爰此,103年度『外包費』預算編列2億7,315萬2千元,應予以刪減1成(2,731萬千5)。 說明: 國家風景區名稱 派遣人力、勞務承攬 國家風景區名稱 派遣人力、勞務承攬 東北角暨宜蘭海岸 54 參山 49 東部海岸 113 阿里山 51 澎湖 77 茂林 38 大鵬灣 51 北海岸及觀音山 60 花東縱谷 60 雲嘉南濱海 45 馬祖 18 西拉雅 34 日月潭 81 總 計 731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業務總支出 3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項目:勞務成本─材料及用品費 提案: 對於各國家風景區之材料及用品費及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其均分列於觀光局公務預算及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內。其係以公務或服務旅客為區分標準。但此項標準毫無根據,而且實際上根本無法區分,於審查102年預算時,即要求其應改列於公務預算內,但其103年預算仍然編列於基金預算內,對於其漠視立法院之行為,爰予以刪除材料及用品費之10%,即187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4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項目:勞務成本─一般服務費─外包費 提案: 觀光發展基金一般服務費項下之外包費共計編列273,152千元,其係各風景區管理處進用臨時人力所需經費。但查其人員進用、單位成本,均不相同。由附表可知馬祖、日月潭、參山、阿里山、茂林、北海岸及觀音山、雲嘉南濱海、西拉雅國家風景區之編列數均屬偏高,甚有以派遣人力代替正式人力之嫌疑,爰對上述風景區之臨時人力統刪10%。 每人每月用人成本 派遣人力(仟元) 承攬人力(仟元) 東北角暨宜蘭海岸 29.3 東部海岸 27 澎湖 27.3 大鵬灣 20.1 花東縱谷 28.61 馬祖 31.4 日月潭 39.3 23.8 參山 38.8 28.3 阿里山 35.8 30 茂林 36.8 28.2 北海岸及觀音山 32.1 32.1 雲嘉南濱海 36.6 22.1 西拉雅 34.2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業務總支出 5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P4-18~4-29「勞務成本」─「其他勞務成本」─「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 案由: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勞務成本」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15億3,083萬3千元,其中「捐助私校及團體」6億7,183萬3千元、「補(協)助政府機關(構)」7億9,900萬元,及「捐助國外團體」6,000萬元。查觀光局為辦理補助各公(私)立機構、觀光旅遊產業及地方政府辦理觀光客倍增及觀光拔尖領航方案等計畫所需,皆係政府移轉性支出,與預算法第4條對作業基金之定義為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不符,倘未能歸類於政府移轉性支出項下,將影響政府移轉性支出及作業基金經營結果之適正表達;另查支出項目之主要目的係配合政府觀光政策以建構質量並進之觀光榮景為願景,故按其性質係屬政府無償之支付,本應編列於公務預算。又補助對象卻僅按「私校及團體」、「政府機關(構)」、「國外團體」等數個簡單項目彙總表達,並未於預算書內具體列明補助與捐助事由、對象名稱、金額及編列計算基礎,作業有欠妥適。爰此,針對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15億3,083萬3千元,提請酌予刪減1/3,並要求交通部應於下(104)年度起應編列於公務預算,以維預算法制。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6 預算提案 觀光基金未於預算書內具體列明補助與捐助事由、對象名稱、金額及編列計算基礎,核與預算法規定不符,且部分團體年年補助經費,卻未評估實際效益,觀光局應樽節國家經費,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於「勞務成本」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經費15億3,083萬3千元,凍結四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林國正  羅淑蕾   預算提案 辦理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績效不彰,本計畫總經費104億6,513萬元,期程99年(3月)至102年度,截至102年底止全部預算雖已編竣,然截至102年8月底止之累計執行數僅3,220萬8千元(且賸餘數均未辦理保留),占已編列預算數104億6,513萬元之0.31%(至102年底止),尚待執行預算額度卻高達104億3,292萬2千元,占99.69%。103年度卻仍繼續編列現金補償地價費及地上物補償及遷移費5億0,509萬元,應刪減4億元。 提案人:楊麗環  管碧玲  陳雪生 業務總支出 7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P.4-27「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辦理大陸地區宣傳計畫及旅展」27,970千元 案由:在觀光發展基金的「勞務成本」科目中的「捐助、補助與獎助」的國際市場開拓計畫特別編有「辦理大陸地區宣傳計畫及旅展」27,970千元,此筆預算顯然與「行銷及業務費用」科目中的「觀光拔尖領航方案」宣傳經費項下辦理國際宣傳活動290,000千元與駐外辦事處於駐在地辦理推廣台灣觀光宣傳活動、辦理各項業者說明會與推廣會及參與當地重要旅展及會議等265,000千元中有關大陸市場的宣傳40,000千元重疊,因此要求全數刪除勞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中「辦理大陸地區宣傳計畫及旅展」27,970千元。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8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P.4-30) 案由:觀光發展基金103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項下有關『星級旅館評鑑計畫』預算編列共3,700萬,較102年編列之600萬元成長5.16倍,除此之外依觀光局所提供之資料,截至102年8月國內2,896家旅館僅456家接受星級評鑑,評鑑比例只有15.75%,顯見相關業務推動成效不彰,預算顯有浮編,且部分經評鑑之星級旅館竟被消保處查出食品衛生不合格或被內政部查出消防安全不合格,該評鑑制度顯有疏漏流於形式,爰此,103年度「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項下有關『星級旅館評鑑計畫』合計編列3,700萬元,較102年增列之3,100萬元予以凍結,於委員會提出改善計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之。。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業務總支出 9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主決議 案由: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於「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編列「星級旅館評鑑計畫」經費3,700萬元,主要係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等級評鑑標識及媒體文宣訓練等工作所需經費。經查該計畫係「觀光拔尖領航方案」之子計畫,總經費1億5,000萬元,期程98年度至103年度,截至102年8月底止,該計畫之經費可用預算數(預定支用數)已高達1億4,100萬元,惟實際支用數卻僅為3,179萬4千元,支用比率偏低(詳附表1),顯示其預算編列與預算需求之估列皆未盡詳實,未來允宜強化各項計畫經費需用之預測分析能力,俾免作業流於形式。 附表1:星級旅館評鑑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1) 實際發生數(2) 已實現比率(%) (3)=(2)/(1) 98 25,000 655 2.62 99 40,000 4,315 10.79 100 40,000 5,897 14.74 101 30,000 11,846 39.49 102 6,000 9,081 151.35 103 37,000 ─ ─ 合計 178,000 31,794 17.86 ※註:1.資料來源,觀光發展基金提供。本表102年度實際發生數係該年度截至8月底止實際數。 此外依據觀光發展基金補充說明資料略以:「星級旅館評鑑計畫自98年9月9日開始受理業者報名,考量國內觀光旅館與一般旅館經營型態與建築設備條件有所不同,初期觀光旅館以達成至少85%受評為目標(108*0.85,計92家),一般旅館則鎖定50間客房數以上為具受評潛力者,達成至少60%為目標(669*0.6,計401家),以上合計493家。」然截至102年8月底止,雖已完成456家評鑑作業(含72家觀光旅館及384家一般旅館),成效與原訂短期政策目標卻仍有相當距離,且其中一般觀光旅館及一般旅館接受評鑑比率更不到5成(詳附表2),顯示政策推廣目標過於理想,無法於短期內達成。 附表2:各類型旅館參與評鑑比例表 單位:家數;% 星級 一星級 二星級 三星級 四星級 五星級 合計 總家數 評鑑比率(%) 國際觀光旅館 0 0 2 4 48 54 71 76.06 一般觀光旅館 0 1 2 9 6 18 39 46.15 一般旅館 28 153 164 26 13 384 2,786 13.78 合計 28 154 168 39 67 456 2,896 15.75 ※註:1.資料來源,觀光發展基金提供。本表資料日期為截至102年8月31日止。 由於星級旅館評鑑計畫之預、決算數差距頗鉅,預算編列恐徒具形式,要求觀光局針對該計畫內容於執行成效於一個月內提出改進計畫與檢討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10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P4-30~4-39「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觀光拔尖領航方案」 案由: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星級旅館評鑑計畫」3,700萬元。查該計畫係「觀光拔尖領航方案」之子計畫,總經費1億5,000萬元,期程98年度至103年度,截至102年8月底止,該計畫之經費可用預算數(預定支用數)已高達1億4,100萬元,惟實際支用數卻僅為3,179萬4千元,顯見支用比率偏低。另查截至102年8月底止,雖已完成456家評鑑作業(含72家觀光旅館及384家一般旅館),卻未達到應有之成效與原訂短期政策目標,且其中一般觀光旅館及一般旅館接受評鑑比率更不到5成,顯見政策推廣目標為確實評估。又本院審議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針對觀光發展基金所做分組審查決議,略以:「觀光局進行全台旅館評鑑,卻只有82家旅館參加,尚不足全台旅館總數之一成,評鑑執行率無法令人信服。觀光局應加強督促旅館業者參與評鑑,……。」顯見星級旅館評鑑計畫執行效能不彰。爰此,針對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觀光拔尖領航方案」1億5,000萬元,提請酌予刪減1/3,以撙節公帑。 說明:各類型旅館參與評鑑比例表 單位:家數;% 星級 一星級 二星級 三星級 四星級 五星級 合計 總家數 評鑑比率(%) 國際觀光旅館 0 0 2 4 48 54 71 76.06 一般觀光旅館 0 1 2 9 6 18 39 46.15 一般旅館 28 153 164 26 13 384 2,786 13.78 合計 28 154 168 39 67 456 2,896 15.75 ※註:1.資料來源,觀光發展基金提供。本表資料日期為截至102年8月31日止。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11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P4-34 觀光發展基金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等相關經費,101年編列3,000萬元、102年編列150萬元、103年編列1,300萬元;惟根據審計部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迄至民國102年3月27日止,全國2867家旅館中,申請並經評鑑為星級旅館計376家,占全國總旅館家數比率僅為13.11%,該計畫實施已近4年,參與評鑑之旅館仍不踴躍,而觀光局公告102年起取消旅館業者申請星級評鑑免收取相關作業費用措施,因此102年度辦理評鑑等相關費用僅編列150萬元,惟觀光局星級評鑑計畫明明執行比率過低,又取消免費辦理,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項下編列1,300萬元辦理星級旅館評鑑計畫,較102年度預算又增加欲逾8倍,顯然極不合理,爰此應凍結二分之一,俟觀光局就星級旅館評鑑計畫之辦理情形、檢討改善計畫向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業務總支出 12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基金名稱: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及廣告費 本年度預算數:1,300萬元 建議刪除數:1,200萬元 案由:觀光發展基金103年度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20億7,676萬3千元,其中包含星級旅館評鑑計畫經費1,300萬元。惟近年來星級旅館評鑑計畫之預、決算數差距頗鉅,預算編列恐徒具形式,如今更增加高達1,150萬元之經費辦理。爰此,建議刪除本筆費用1200萬,以儆效尤。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13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基金名稱: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及廣告費 本年度預算數:20億7,676萬3千元 建議刪除數:十分之一 案由:觀光發展基金103年度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20億7,676萬3千元,其中包含好客民宿遴選計畫、民宿分級輔導等經費,惟交通部觀光局統計全台4332家合法民宿,若加上非法民宿恐破8000家,其中有3分之1在花蓮、台東,花東地區非法民宿上千家,業者普遍認為民宿是小本生意,申請不僅時程冗長,還要符合消防安檢規定,加上課稅問題,寧願遊走法律邊緣。而觀光局竟無視違法民宿之存在,仍一意孤行推動民宿觀光旅遊,若再因不安全之民宿造成旅客傷亡,恐將重創我國觀光形象。爰此,建議刪除本筆費用十分之一,以儆效尤。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管碧玲 業務總支出 14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P4-30~4-39「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廣(公)告費」、「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 案由: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廣(公)告費」7億0,435萬元及「業務宣導費」13億1,921萬8千元。查依據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作業基金甲、業務收支及賸餘規定:「…。其中政策宣導經費,並於預算內妥適說明編列金額及內容。」復據本院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作成通案決議略以:「(三)…;103年度起,各機關(含附屬單位)編列政策宣導經費,應於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達,以利國會及社會大眾監督。」,然而103年度預算案「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項下編列20億2,356萬8千元,本應確實依上開規定及本院決議將應編入表件或相關內容(細目)全數納入預算書,並利本委員會審議,卻僅以籠統文字羅列而未說明各該預算編列。爰此,針對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廣(公)告費」及「業務宣導費」項下20億2,356萬8千元,提請酌予刪減20%,並要求交通部應於下(104)年度起於預算書表內詳列預算編列情形,以維預算法制。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15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基金名稱: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行銷及業務費用─印刷裝訂及廣告費 本年度預算數:3,896萬2千元 建議凍結數:四分之一 案由:觀光發展基金103年度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20億7,676萬3千元,其中於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理規模具國際化潛力活動經費3,896萬2千元。惟國際觀光客源雖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惟就個別國家風景區觀察,僅日月潭、阿里山、北觀處三個國家風景區國際化程度遠超過其他風景區,其他國家風景區國際觀光客源不足,地方觀光發展恐面臨瓶頸。爰此,建議凍結本筆費用四分之一,俟觀光局提出「整體國家風景區客源提升計畫」之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16 預算提案 機關﹙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案由: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於「行銷及業務費用」科目項下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科目分別編列「廣(公)告費」7億0,435萬元及「業務宣導費」經費13億1,921萬8千元,主要係辦理國際觀光宣傳與推廣等工作所需。經查該經費迄未能於預算書表內詳實表達政策宣導經費之編列情形,不利預算監督與審議,且未符本院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作成通案決議;基金持續投入鉅額資源推動各項行銷宣傳,帶動旅遊風氣及創造產值,惟部分市場經費效果尚未顯現,尚待賡續加強辦理。因此,建請將「廣(公)告費」7億0,435萬元及「業務宣導費」經費13億1,921萬8千元,各凍結二分之一,待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陳根德 業務總支出 17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基金名稱: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800萬元 建議凍結數:二分之一 案由:觀光發展基金103年度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共1億3,012萬7千元,其中辦理台灣旅宿網訂房查詢系統、韓語版本及委外維護費用800萬元。經查,該網站不僅無中文以外之版本,周邊旅遊路線亦皆相同,毫無因地點不同有其差異之處。且線上訂房系統、建議套裝行程更尚未實際運作,其網站形同虛設,爰此,建議凍結本筆預算二分之一,俟觀光局將其改善報告送交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18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項目: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 提案: 觀光發展基金編列旅館投資土地建物資訊蒐集及可行性調查相關經費50萬元,其係針對全台灣適合投資興建旅館之土地,委託專業機構負責蒐集資訊並進行可行性評估,以提供旅館業投資參考。然而對於旅館業者而言,何處適合進行投資,其知之甚詳,並無必要浪費經費進行資訊蒐集及可行性評估,爰將此筆經費全數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19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項目:行銷及業務費用─專業服務費 提案: 委託調查研究費中,編列160萬元調查觀光產業旅行業、旅館業、觀光旅館業、觀光遊樂業人才供給及需求情形。然而此項推估情形,並不需要再另外委託調查研究,其由各業者之從業人數及各院校相關科系即可推知。爰將此筆預算全數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20 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科目:台灣好行(景點接駁)旅遊服務計劃 案由: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台灣好行(景點接駁)旅遊服務計劃」預算共編列1億6,200萬元,惟查目前絕大多數之台灣好行路線仍未提供無障礙運具路線,與本院交通委員會102年度通過之「台灣好行每條旅遊路線,每周至少提供來回各一班之無障礙運具路線」決議相悖,致身障朋友的旅遊權益嚴重受損,爰此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台灣好行(景點接駁)旅遊服務計劃」預算1億6,200萬元,應予凍結2分之1於委員會提出改善計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之。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決議 1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主決議 案由:針對「促進東北角海岸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由於該區域多屬環境敏感地區,但觀光局卻有意在該地劃設新旅館區,有鑑於當初該計畫之規劃在於將景觀保護區私有土地之產權收歸國有,以永久確保原始景觀與地形地貌,並有效解決區內違章建築問題,以維持計畫區之景觀環境品質,但觀光局卻有意在該計畫內劃設新旅館區,將大規模引進觀光事業進駐。為確保該計畫區內自然環境風貌的保存完整與被徵收土地民眾權益,要求觀光局等主管機關應在一個月內針對劃設新旅館區計畫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決議 2 主決議 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於「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編列「星級旅館評鑑計畫」經費3,700萬元,主要係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等級評鑑標識及媒體文宣訓練等工作所需經費。依據觀光發展基金補充說明資料略以:「星級旅館評鑑計畫自98年9月9日開始受理業者報名,考量國內觀光旅館與一般旅館經營型態與建築設備條件有所不同,初期觀光旅館以達成至少85%受評為目標(108*0.85,計92家),一般旅館則鎖定50間客房數以上為具受評潛力者,達成至少60%為目標(669*0.6,計401家),以上合計493家。」然截至102年8月底止,雖已完成456家評鑑作業(含72家觀光旅館及384家一般旅館),成效與原訂短期政策目標卻仍有相當距離,且其中一般觀光旅館及一般旅館接受評鑑比率更不到5成,顯示政策推廣目標過於理想,無法於短期內達成。爰此,觀光局應加強向業者推廣「星級旅館評鑑」,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劉櫂豪 決議 3 主決議 星級旅館評鑑計畫實際支用數偏低,且部分項目之推廣成效頗為不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年查核國際觀光旅館公共安全、衛生安全,查核結果有13家業者在部分項目不符合規定,僅有三家全部查核項目均符合規定,及格率僅一成四,觀光局應考量檢討現行評鑑項目、程序等,是否真能反映出星級旅館的水準與品質,同時,更應積極輔導尚未取得星級旅館業者,致力改善住宿、服務等品質,全面提供旅客安全、舒適的住宿環境。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林國正  羅淑蕾 決議 4 主決議 截至101年底止,13處國家風景區之國際觀光客人次為703萬人次,占全區遊客總人數4,280萬人次之16.43%,其中仍以日月潭、阿里山及北觀風景區為國際觀光客集中地區,101年度國際旅客遊覽人次分別為221萬人次(占國際觀光客總人數之31.44%)、176萬人次(占25.04%)及208萬人次(占29.59%),其餘10處風景區僅占13.93%,顯示目前超過8成之國際遊客皆偏好前往知名度較高之國家風景區,致單一景點遊客集中度偏高,而其他多數國家風景區觀光形象仍未獲國際廣泛認知(尤其是西拉雅、馬祖、茂林),國際宣傳推廣效益尚待加強。由於部分國家風景區缺乏國際宣傳行銷,致其知名度不高,客源明顯不足;故觀光局應透過積極國際宣傳行銷,提供遊客更多樣選擇機會,避免遊客之過度集中使用,以確保遊憩資源之永續發展。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劉櫂豪 決議 5 主決議 鑒於台灣誌記載「一府二鹿三艋舺」俗諺,為描述清領時期台灣三大港市之盛況,可見安平及鹿港地區自十八世紀中葉即是台灣名聞遐邇的港市,由於發展甚早,成了台灣早期文教、產經與民俗發展之重要據點,也因此孕育了特有之建築、廟宇宗教、民俗藝術、聚落組成等深具文化底蘊與歷史價值之人文風貌,更是國家重要資產,其永續發展與活化刻不容緩。惟地方資源原已不足,復以中央及地方政府長期來欠缺整體政策之規劃,導致兩地重要歷史文化資產屢屢出現維護與保存之困難。為永續安平及鹿港地區之建築、民藝、民俗等特有歷史人文資產,致力發展觀光及振興產業以繁榮地方,重現「一府二鹿三艋舺」之榮光,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將安平及鹿港地區發展納入國家總體規劃,核定鹿港及安平地區為「國家歷史風景區」。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劉櫂豪 決議 6 主決議 觀光發展基金與觀光局所轄業務多所重疊,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非屬組織法規,依法不得作為進用約聘僱人員之依據,惟交通部觀光局卻違法訂定聘僱人員相關條文內容,徒增用人員額及彈性,核屬未洽,且非營業基金之運作應屬經常性業務,允應回歸編制內職員辦理為宜。爰此要求,交通部觀光局自103年起,不得再進用約聘僱人員,應回歸編制內職員辦理。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林國正  羅淑蕾 決議 7 單位:觀光發展基金 項目:決議案 提案: 觀光發展基金一般服務費項下之外包費共計編列273,152千元,其係各風景區管理處進用臨時人力所需經費。但查其預算編列,有以派遣人力辦理者,有以承攬人力辦理者,亦有部分以派遣人力辦理、部分以承攬人力辦理。其辦理情形並無一致性,每個人力進用之單位成本亦不相同,相差甚至每人每月相差達10千元以上。而且部分派遣人力,卻係辦理專業技術及一般行政業務,亦與使用派遣人力之規定不合。如此進用臨時人力,卻無一致性標準,造成同工不同酬或同酬不同工之不公平現象。爰要求各個風景區進用臨時人力,均應以派遣人力為之,不得以承攬人力辦理,同時應建立一致性薪資標準。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決議 8 主決議 交通部觀光局應規劃建置無障礙旅遊示範路線,加強旅遊服務人員對行動不便者之旅遊、交通、購物、住宿等服務要領之訓練。並鼓勵觀光旅館設置無障礙客房數及比例,並將訊息刊登於網站上,以滿足國內外銀髮族及行動不便者之旅遊需求。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林國正  羅淑蕾 基金用途 1 預算提案 機關﹙單位﹚:航港建設基金 案由:103年度港灣建設計畫下之「專業服務費」科目,編列有辦理「高雄港第三港區開發計畫規劃作業之委外研究規劃費」,總經費4,500萬元,全數由航港建設基金支應,自103年度起分2年辦理,103年度編列預算2,500萬元。然經查,臺灣港務公司已於102年度對外招標辦理「高雄港第三港區可行性研究」之委外研究,辦理期間102年6月至103年6月,可行性研究尚在進行中,相關研究成果迄至103年度下半年始能完成,故航港建設基金於103年度編列「高雄港第三港區開發計畫規劃作業」2年期委外研究計畫,其急迫性及必要性,恐待商榷。因此,建請將該經費2,50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待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陳根德 基金用途 2 預算提案 機關﹙單位﹚:航港建設基金 案由:航港建設基金103年度編列辦理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17億8,500萬元。經查高雄港洲際貨櫃二期工程計畫投資金額甚鉅,航港建設基金須分擔金額高達173億餘元,投資收回年限又長達49年,相對於該基金收入來源有限,未來所需支出規模甚為龐鉅,執行高峰期間(104年度至106年度),基金年度收入逾半數資金需支應該工程,亦恐有排擠其他港灣建設計畫需求之虞,允應視港區發展審酌辦理,並預為相關資金規劃作業,以維航港建設基金之健全運作。因此,建請將該經費17億8,5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陳根德 基金用途 3 預算提案 機關﹙單位﹚:航港建設基金 案由:高雄港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於103年度編列最後1年度經費,經費總需求16億6,835萬4千元,其中由航港建設基金負擔數高達15億5,010萬元,惟查第二期開發區所在魚塭地占用問題及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均尚未完成,應積極研謀強化工程計畫之控管作業,並落實對於環境保護措施之規劃,以維該工程之如期如質完成,俾利高雄港之未來發展。因此,建請將該經費15億5,01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陳根德 基金用途 4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航港建設基金 科目:P36~37「基隆港整體發展計畫─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 案由:103年度航港建設基金「基隆港整體發展計畫─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1億4,000萬元。查本計畫於99年度核定後,因於101年度辦理計畫變更事宜,故截至102年8月底計畫已執行近4年,惟依該基金提供之資料,累計工程進度尚未達10%,顯見工程進度延宕,又資金成本率仍高於現值報酬率;又依103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二點第(三)項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開發自償性財源,凡經評估適宜由民間辦理之業務,應優先由民間興辦或促進民間參與。另為落實永續經營之政策,各機關提報重要公共建設應妥善規劃維護管理措施及財源,以利未來營運。」,惟現今政府財政拮据,舉債業已逼近上限,本應依撙節原則為相關大樓空間規劃,進以提高該資產之使用效率。爰此,針對103年度航港建設基金「基隆港整體發展計畫─基隆港西岸客運專區港務大樓興建工程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1億4,000萬元,提請酌予刪減30%,以撙節公帑。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基金用途 5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航港建設基金 科目:P41「基隆港港西聯絡道路興建工程計畫」 案由:103年度航港建設基金「基隆港港西聯絡道路興建工程計畫」6億5千萬元。查依預算法第34條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等,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惟該基金102年度編列辦理基隆港港西聯絡道路興建工程新興計畫,未於預算編列前取得行政院之核定,又於該計畫預計開始執行近1年中,仍在重新檢討工程計畫內容,顯見對於重大公共工程之規劃作業未覈實編列。爰此,針對103年度航港建設基金「基隆港港西聯絡道路興建工程計畫」6億5千萬元,提請酌予刪減1/4,以撙節公帑。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基金用途 6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航港建設基金 科目: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服務費用(P.42-43) 案由: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建設基金103年度「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服務費用」科目項下編列「一般服務費」1億8,551萬元,其中為辦理「航港資訊發展計畫」編列5,476萬元,較上(102)年度預算數4,540萬元,增加936萬元,增加幅度達20.62%,惟該計畫內容完全相同,且其中有關航港單一窗口作業及服務平台維護運用應屬每年固定之例行性支出,應無須大幅擴編預算,恐有浮編預算之嫌。爰此,建議「航港資訊發展計畫」比照上年度編列,爰此,103年度「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服務費用」科目,建議予以刪減936萬元,以為撙節。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基金用途 7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航港建設基金 科目:旅運費(P.42) 案由: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建設基金103年度「旅運費」科目,預算編列292萬9千元,雖較上(102)年度減列,惟航港建設基金設立之目的,主要是用以支應商港公共建設基礎建設興建與維護資金,有關商港規劃事項應由主管機關交通部在其公務預算內編列預算支應。再者,在交通部「航政及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項下即已編列國內外旅費2,982萬元,復以航港建設基金「旅運費」科目下國外旅費,其中預定派員考察韓國釜山港港埠經營管理,在前揭交通部預算中更已經編列,顯有浮編之嫌。爰此,103年度「旅運費」科目,建議全數刪減,以為撙節。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基金用途 8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航港建設基金 科目:購置無形資產(P.44) 案由: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建設基金103年度「購置無形資產」科目,預算編列630萬元,主要用以購置電腦軟體及軟體授權費,較上(102)年度270萬元,增加幅度高達133%,然預算書中並未說明增加緣由,預算顯有浮濫編列之嫌,為避免預算浪費及政府財政困難,建議比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爰此,103年度「購置無形資產」科目,建議予以刪減360萬元,以為撙節。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基金用途 9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航港建設基金 案由: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建設基金103年底預計平衡表所示,「長期墊款」科目預算數為14億4,581萬7千元,經查係84年間,由該基金墊付前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處(精省後改隸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償還重陽大橋、永福、福和橋之借款,內政部營建署僅於100至102年編列共2,805萬元歸墊,惟該項長期墊款與商港建設無直接關係,且懸列多年未清理,立法院交通委員第八屆第三會期第五次全體委員會曾決議,要求交通部就此與內政部營建署研商訂定歸還計畫,根據交通部提交之報告顯示,營建署於102年5月1日函復同意於103年度概算爭取編列經費7億2,800萬元,剩餘7億2,636萬元預定於104年度編列完成歸墊,惟查營建署103年度僅編列855萬元為歸墊款,與當初承諾編列之7億多元差距甚大,迄今卻未見交通部積極向內政部追討墊款之意。爰此,將「其他支出」科目預算3,471萬5千元全數凍結,俟交通部與內政部協商訂出明確且可行之歸還計畫,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後使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基金用途 10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航港建設基金 科目: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購置固定資產(P.46) 案由: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建設基金103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購置固定資產」科目,預算編列540萬元,全數用以購置電腦硬體設備,較上(102)年度預算數370萬元,大幅增加46%,唯其預算說明與102年度完全相同,並未說明預算大幅增加的原因,顯有浮編之嫌,為避免預算浪費及政府財政困難,建議比照102年度預算數編列,爰此,103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購置固定資產」科目,建議刪減170萬元,以為撙節。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葉宜津 基金用途 11 單位:航港建設基金 項目:解繳國庫 提案: 航港建設基金103年度預算,其中編列15億9,654萬8千元解繳國庫。其主要理由係港務局成立後,其預算來源不應增加國庫支出,所以由航港建設基金解繳國庫方式支應。但港務局係屬公務預算,其預算卻由航港建設基金支應顯不合理,紊亂公務及基金預算體系。而且為維持航港建設基金之充裕,特別於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10條規定,港務公司之盈餘應提撥一定比例予航港建設基金。但現在卻又將航港建設基金賸餘解繳國庫,亦與立法精神不符。縱上,不能因為國家財務困窘、財務調度問題,即將國家體制置於不顧,爰此刪除此筆15億9,654萬8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解繳國庫 1 單位:航港建設基金 項目:決議案 提案: 航港建設基金,為增加各商港裝卸吞吐能量,提升港口對外競爭力,辦理商港之公共基礎建設與完成各國際商港碼頭工人僱用制度合理化改制作業及棧埠裝卸作業民營化,使我國港埠持續發展與永續經營,因此特別成立航港建設基金,商港法第7條、第12條及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10條亦特別規定基金收入來源。另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3點,其屬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但行政院卻另訂中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解庫注意事項規定,各政事型基金累積賸餘,必要時得由行政院依規定分配繳庫,其業已違反預算法上述規定之供特殊用途者,而屬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因此,對於航港建設基金之累積賸餘,不得解繳國庫。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決議 1 主決議 103年度預計平衡表編列「長期墊款」科目14億4,581萬7千元。惟該墊款源自84年間原臺灣省政府報經省議會同意,由原台灣省政府所屬交通建設基金墊付前省住都處辦理償還重陽大橋、永福橋、福和橋等銀行貸款本息,墊款總額14億8,241萬7千元,迄今營建署僅償還2,805萬元,103年度將再編列預算歸還855萬元。惟該長期墊款不符航港建設基金之用途,且已懸列多年,爰要求交通部應積極協調內政部營建署編列預算歸還,以善盡基金管理之責。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劉櫂豪 決議 2 主決議 案由:鑒於航港局租用給台灣港務公司的相關租金收入計算標準,居然是以申報地價2%來計價,以103年度來試算約為市價租金的三成15億元,但同年度港務公司在土地租金收入卻高達21億8,918萬2千元,標準的二房東。且平均港務公司向航港局租賃土地單價為155元/坪,而同期該港務公司總公司租金卻是9,336元/坪,差距高達60倍,這簡直就是賤租國土,嚴重影響航港基金收入,長久下去恐怕會影響基金存續。另比較同性質之桃園機場公司,卻是以申報地價7%來計價租金繳納給民航作業基金。因此,該租金計價標準應一視同仁符合客觀標準,主管機關應於一個月內修正「交通部航港局經營公有財產提供商港經營事業機構使用辦法第3條及第11條規定」,逐年調高2%直到7%為止(即現行2%,隔年4%、6%、7%),並於103年度實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陳根德 業務總支出 1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案表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 【】歲入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3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支出明細表─營業費用 本年度預算數1,347,928千元 建議 【○】凍結50% 理由: 台灣敦睦聯誼會所屬事業組織台北圓山大飯店、台北圓山聯誼會及高雄圓山大飯店等均屬獨立計算盈虧之營運個體,其年度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告亦於附註中揭露「重要作業組織之財務資料」,表列該三大事業組織之年度重要財務資料;惟台灣敦睦聯誼會年度預算案及決算書表均未就三大重要作業組織之營運分列說明,無法表達其財務狀況全貌,預、決算書表顯欠完備,亦不利本院之審議,應檢討改善。爰凍結營業費用50%,俟台灣敦睦聯誼會改善預、決算書,並送交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2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 科目:人事費用 案由: 依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3年度預算案所併檢送之「交通部主管財團法人相關資料表」,現任董事長每月薪酬為29萬0,975元、總經理每月薪酬為23萬3,904元,遠逾中央部會首長待遇19萬0,500元。立法院預算中心103年度預算評估報告,鑑於依交通部及台灣敦睦聯誼會之說明,該財團法人之董事與監察人皆由交通部協調薦派,另依其章程規範半數以上應為政府所推薦之現職公務人員。又以該財團法人之營運性質,尚難謂具有羅致不易或需具特殊專長之例外性,且該財團法人近年度營運情形欠佳,負責人員之薪資允宜從嚴撙節。建議交通部允宜將該財團法人列入公設財團法人管理,董事長薪資標準並應參照公設財團法人規定辦理,不宜超過中央部會特任首長待遇,以資公允。妥要求刪除人事費用799,429千元中董事長、總稽核及總經理薪資之二分之一。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 1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預算提案 單位: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 科目:P14「固定資產投資6億6,549萬元」 案由:103年度航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基固定資產投資」6億6,549萬元,其中「房屋建築及設備」6億4,021萬5千元、「機械及設備」1,578萬8千元及「什項設備」948萬7千元。查台灣敦睦聯誼會103年度預算案之營業收入、營業毛利、營業淨利及稅前損益均較101年度決算及102年度預算案呈衰退,依其收入明細觀之,主要受客房收入減少之影響;另查自101年度開始轉虧為盈,惟其本業營運之營業收入仍不敷支應其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本業經營仍呈虧損。是以,財團法人本業經營仍呈虧損,施工期間允宜規劃周延配套措施,並為詳實成本效益之控管,以覈實撙節原則辦理,以維該財團法人營運之健全發展。爰此,針對103年度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基固定資產投資」6億6,549萬元,提請酌予刪減10%,其餘凍結10%,並要求交通部應監督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針對台北圓山大飯店整修計畫,施工期間相關配套措施規劃及營運配套措施及成本效益控管之進程,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使得動支。 說明:台灣敦睦聯誼會近年來營業收支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科目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決算數 決算數 預算案數 實際數 (迄10月底) 預算案數 營業收入 1,572,373 1,630,408 1,694,911 1,229,385 1,628,873 客房收入 523,207 572,961 570,058 400,549 480,537 餐飲收入 926,476 929,569 980,333 725,463 1,000,407 聯誼會會員收入 113,026 108,381 134,387 82,964 133,235 其他收入 9,664 19,497 10,133 20,409 14,694 營業成本 287,334 290,516 306,854 229,025 305,322 營業毛利 1,285,039 1,339,892 1,388,057 1,000,360 1,323,551 營業費用 1,346,564 1,360,457 1,393,836 1,089,695 1,347,928 營業淨利 -61,525 -20,565 -5,779 -89,335 -24,377 營業外淨收支 10,369 26,775 30,608 43,179 25,456 稅前損益 -51,156 6,210 24,829 -46,156 1,079 ※註:1.資料來源,台灣敦睦聯誼會各年度預、決算書;102年度實際數為截至102年10月底之自結餘絀計算表。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決議 1 主決議 現行台灣敦睦聯誼會對於採勞退舊制之員工,係按每月實發薪資總額8%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並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惟以台灣敦睦聯誼會103年度「應計退休金負債」預計高達10億4,708萬3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案10億0,353萬8千元及101年度決算數9億8,155萬3千元,呈逐年增加情形,突顯對於適用勞退舊制之員工退休準備金之提撥,仍有未足,台灣敦睦聯誼會應立即檢討適用勞退舊制之員工退休準備金之提撥方式,並提出書面報告供交通委員會參考。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1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提案表 單位名稱: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歲入 【○】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15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用人費用─津貼 本年度預算數403千元 建議【○】全數刪除 理由: 依本院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二):「中央政府各機關以行政命令方式比照台北市標準,核發各機關學校員工上下班交通費……,此等不符合時宜且未具法源之人事福利,實不應再沿襲……為符社會公平正義,並撙節開支,102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全數刪除,並自103年度起,不得再編列。」經查,航發會103年度預算員額7人所需之用人費用預算編列10,274千元,其中津貼403千元,係參考事業機構援例發給員工交通費及誤餐費,該預算編列以違本院之決議,爰全數刪除「用人費用─津貼」項目,以符合本院決議。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劉櫂豪 業務總支出 2 預算提案 機關﹙單位﹚: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案由:航發會投資高鐵公司派任董事長乙職,兼負營運公司之重任,然而其所派任之法人代表,在其經營之下高鐵公司搖身一變成為唯利是圖、不顧社會公義、毫無社會責任的企業,國內經濟情勢不佳、萬物皆調漲、國人薪資水準屢創新低之下,堅持不予理會民眾及立法院民意的要求,依然執意調漲票價;且調漲票價以來,既引發民怨又無助票務營收之改善,又一年來該公司屢屢發生重大停駛事故,造成眾多民眾行程延宕,嚴重打擊國人對高鐵快速、穩定之期待。再者,航發會對外派任法人代表卻未訂定相關人事規定或管理要點,以致對其所派任之法人代表做出對航發會不利之營運決策,航發會卻無法可施。因此,建請將103年度「行政經費」9,196千元,凍結二分之一,待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陳根德 業務總支出 3 預算提案 機關﹙單位﹚: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案由:航發會94年9月購買台灣高鐵公司94年第2次私募發行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4億8,392萬股,實付金額45億0,045萬6千元,其中45億元係航發會於94年間以質押華航股票向銀行借款而來,因此每年仍需支付銀行高達6千萬元以上之利息費用。而投資之該可轉換特別股業於98年9月29日到期,高鐵公司不但遲未贖回,該公司除積欠航發會特別股本金45億餘元外,尚有98年9月30日以後之股息待償還(依該特別股之發行條件以股息率4.71%計算,自98年9月30日起至102年10月底止,約計有8.66億元)。航發會本應堅守維護基金資產和積極爭取股東應有權益的立場,卻怠勿職守於97年底評估高鐵特別股投資已發生減損,是以將該項投資及應收特別股息全數提列減損損失,以致至今仍無法回收本金、還要支付每年6千萬元以上之利息費用。因此,建請將103年度「利息費用」65,640千元,全數刪除,交通部及航發會應要求自103年起由高鐵公司支付該利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陳根德 決議 1 提案 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94年9月購買台灣高鐵公司94年第2次私募發行丙種記名式可轉換特別股4億8,392萬股,實付金額45億0,045萬6千元,其中45億元係航發會於94年間以質押華航股票向銀行借款而來,因此每年仍需支付銀行高達6千萬元以上之利息費用。而投資之該可轉換特別股業於98年9月29日到期,高鐵公司不但遲未贖回,該公司除積欠航發會特別股本金45億餘元外,尚有98年9月30日以後之股息待償還(依該特別股之發行條件以股息率4.71%計算,自98年9月30日起至102年10月底止,約計有8.66億元)。航發會本應堅守維護基金資產和積極爭取股東應有權益的立場,卻怠勿職守於97年底評估高鐵特別股投資已發生減損,是以將該項投資及應收特別股息全數提列減損損失,以致至今仍無法回收本金、還要支付每年6千萬元以上之利息費用。因此,要求交通部及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應停止支付利息,並要求自103年起由高鐵公司支付該利息。 提案人:林國正 連署人:羅淑蕾  陳根德 提案 決議 2 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投資高鐵公司派任董事長乙職,兼負營運公司之重任,然而其所派任之法人代表,在其經營之下高鐵公司搖身一變成為唯利是圖、不顧社會公義、毫無社會責任的企業,國內經濟情勢不佳、萬物皆調漲、國人薪資水準屢創新低之下,堅持不予理會民眾及立法院民意的要求,依然執意調漲票價;且調漲票價以來,既引發民怨又無助票務營收之改善,又一年來該公司屢屢發生重大停駛事故,造成眾多民眾行程延宕,嚴重打擊國人對高鐵快速、穩定之期待。然而航發會對外派任法人代表卻未訂定相關人事規定或管理要點,以致對其所派任之法人代表做出對航發會不利之營運決策,航發會卻無法可施。因此,要求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應於三個月內定訂外派公民營事業及財團法人機關代表遴選管理考核要點,以強化重要職務人員之遴派、管理及考核工作。 提案人:林國正 連署人:羅淑蕾  陳根德 決議 3 主決議 案由:鑒於華航轉投資虧損嚴重,前有華揚史威靈及高鐵公司共計認列虧損63億元,今在未有審慎評估轉投資成立廉價航空可行性的前提下,貿然與國外廉價航空虎航成立台灣虎航公司,可以預見將來恐又是一個失敗的轉投資。因此,為避免國庫損失,航發會應立即暫緩華航成立台灣虎航廉價航空之決策,待華航針對成立廉價航空提出專案報告,並經主管機關交通部核准同意後,始得進行後續決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陳根德 決議 4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主決議 單位: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案由:鑒於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3年度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12億1,171萬6千元,較上(102)年度10億2,011萬9千元,增加1億9,159萬7千元(增幅約18.78%),主要係預估所投資華航103年度盈餘增加所致。查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近年來對認列投資華航損益之預、決算數差距甚鉅,預算卻未覈實編列,又該項投資收益為航發會主要收入來源,本應就該基金會強化對華航營運實況之研析能力。爰此,交通部應監督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應針對華航投資損益之預、決算數差異提出檢討及改進報告,並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 說明:98年度至103年度華航公司營運狀況及航發會編列投資華航收益之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航發會 華航公司 對華航之 持股比率 投資華航 收益數 基金 稅後餘絀 稅前純益 稅後純益 98 預算數 - -4,431,960 -4,643,017 - - 決算數 39.61% -2,113,856 -2,292,125 -3,939,466 -3,804,912 99 預算數 - 1,206,210 899,504 - - 決算數 39.10% 4,193,002 4,000,754 11,620,111 10,622,094 100 預算數 - 1,636,620 1,427,485 - - 決算數 39.10% -764,156 -533,314 -2,348,234 -1,954,271 101 預算數 34.82% 1,566,900 1,400,544 - - 決算數 35.91% 7,596 -89,969 135,343 58,804 102 預算案數 35.91% 1,020,119 907,182 - - 103 預算案數 35.91% 1,211,716 1,097,803 - - ※註:1.資料來源,航發會提供、該基金會各年度預算書及華航公司財務報表。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決議 5 提案:航發會逕將政府原始捐助比例由100%降為0%,逃避監督及適用相關法令、決議,但查政府確實有投資中華航空(如附件),因此要求航發會將政府捐助比例回復100%。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資產 負債 科目 金額 科目 金額 銀行存款餘額 NT$10,399,969.65 中央銀行透支借款 NT$182,000,000.00 美金存款 US$1,305,276,92@40.00 52,211,076.80 台灣銀行抵押借款 39,600,000.00 港幣存款 HK$1,010,228.02@6.56 6,606,891.25 暫收款項 8,231,613.00 投資事業機構 43,840,010.00 代收款項 84,393.00 墊借事業機構運轉金 37,617,290.23 保管款項 1,284.50 墊借款項 35,349,213.52 應付款項 923,363.18 暫付款項 221,727.33 其他應付款項 2,023,407.27 專案投資中華航空公司 280,000,000.00 專案借款 (中華航空公司) 280,000,000.00 小計 466,239,178.78 基金差絀 46,626,882.97 合計 NT$512,864,061.75 合計 NT$512,864,061.75 資產負債分析: 1.資產總額NT$466,257,178.78負債總額NT$512,864,061.75資產負債相抵後,歷年基金差絀NT$46,626,882.97 2.銀行存款餘額NT10,399,969.65為撥付經費運轉之用。 3.美金存款US%1,305,276.92@40.00及港幣存款HK$1,010,228.02@6.56為現值資產,其初意為備緊急用途,必要時可折兌台幣作償還銀行借款之用。(總計折值NT%58,817,968.05)。 4.投資事業資金NT$43,840,010.00及墊借事業機構運轉金NT$37,617,290.23合計NT$37,617,290.23合計NT%81,457,300.23雖屬資產,但一時無法收回。 5.墊借款項NT$35,349,213.52其中大部份為墊付經費類,其原因有因應特別需要,並無財源先行墊付者,有需繼續墊付之案件須俟適當時機再為洽請政府設法追加預算者,墊款科目雖屬資產,但宜視同差絀,併籌財源彌補。 6.中央銀行無息透支借款NT$182,000,000.00為支應歷年黨務經費差絀,墊借款項、投資事業資金、墊借事業機構運轉金,暨結購外匯、經費運轉等之用。 7.台灣銀行抵押借款NT$39,600,000.00全為結購美金外匯之用。(即以所結之美金外匯存款作抵,借入台幣)。 8.以上中央銀行透支借款及台灣銀行抵押借款總計NT$221,600,000.00以無財源償還,形成長期負債,且有逐年增加趨勢。 9.帳列基金差絀T$46,626,882.97連同墊借款項中將來應轉正作為開支之三千餘萬元,實際差絀約近八千萬元,需闢財源分年籌補。 10.帳列專案借款及專案投資NT$280,000,000.00係奉命專案處理,案卷已移交文經會。 台灣銀行 借款總額 NT$39,600,000.00 46年9月 借款結匯美金US$1,000,000.00以所結美金存入台銀作抵(現仍存台灣銀行) 決議 6 案由:鑒於交通部審查交通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以下稱航發會)本應受交通部行政監督。查航發會其設立係本於協助中華民國航空事業發展及國家重大交通建設、研究及有關活動之推展為目的;又航發會轉投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高鐵公司),其係本於重大交通建設之推展而轉投資,高鐵公司於航發會之法人代表,本應就其職責以保障人民使用進而推展高速鐵路運作。然上(102)年度高鐵公司,無視於交通建設推展,逕執意調整票價罔顧對民生所致生之影響;又高鐵公司多次發生跳電、停駛等事件,卻無法改善,顯見危機處理仍有有重大瑕疵,高鐵公司於航發會之法人代表係為高鐵公司之董事長,卻對於重大交通建設之推展及危機處理仍無力執行。爰此,要求交通部應監督航發會撤換於高鐵公司之法人代表,並針對重大交通建設推展及跳電、停駛等事件應積極改善及檢討,且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交通部審查交通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並自即日生效修正 壹、總則 一、交通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主管財團法人(以下簡稱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及監督事宜,特依民法有關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財團法人,指須經本部許可設立之鐵路、公路、大眾捷運、郵政、電信、航政、港務、民航、氣象、觀光等有關交通事務之財團法人。 三、本要點所定財團法人,其種類如下: (一)公設財團法人:由政府捐助創設基金或歷年捐助基金累計超過基金總額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 (二)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設立之初並無政府出資之情事,與政府間屬信託關係之財團法人。 (三)民間財團法人:前二款以外之財團法人。 前項第一款政府捐助,包括政府直接捐助或經政府投資、捐助之事業、團體或基金捐助。 第一項第一款歷年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其計算方式,於財團法人法施行前,應確實依行政院九十九年三月二日院授主孝一字第○九九○○○一○九○號函規定辦理。 貳、設立程序 四、設立財團法人,應依捐助章程置董事,由董事依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向本部申請許可後,依民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向事務所所在地之法院聲請設立登記。 以遺囑捐助設立者,捐助人得不訂立捐助章程,由遺囑執行人依前項規定申請許可。 五、申請財團法人設立許可,應向本部提出下列文件一式四份: (一)申請書。 (二)捐助章程;以遺囑捐助設立者,其遺囑影本及遺囑執行人依前點第二項訂定之捐助章程。 (三)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 (四)董事名冊、印鑑或簽名清冊及其身分證明文件、願任董事同意書、董事相互間有親屬關係者,其親屬關係表。 (五)設有監察人者,其名冊、印鑑或簽名清冊、身分證明文件、願任監察人同意書、監察人相互間有親屬關係者,其親屬關係表。 (六)捐助人會議紀錄。 (七)董事會會議紀錄。 (八)捐助人同意將捐助財產移轉為財團法人所有之承諾書;以遺囑設立登記者,其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出具之承諾書。 (九)業務計畫及資金運用說明書。 (十)財團法人印信。 (十一)其他經本部指定之文件。 前項文件不備,其能補正者,本部應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間內補正,不能補正或屆期不補正者,得逕行駁回其申請。 六、捐助章程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目的,其目的須有助於交通公益事務之推動。 (二)名稱,其名稱應冠以財團法人,並不得與其他財團法人名稱相同或使用易於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有關或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名稱。 (三)主事務所及分事務所所在地。 (四)捐助人之姓名或名稱。 (五)捐助財產之總額、種類、現金數額及保管運用方法。 (六)組織、業務項目及其管理方法。 (七)董事之名額、產生方式、任期及選(解)聘事項。 (八)董事會之組織、職權、運作方式、會議之召開及決議方法。 (九)董事長之職權及產生方式。 (十)設有監察人者,其名額、任期、職權及產生方式。 (十一)執行首長之任用方式、任期及職權。 (十二)會計制度、會計年度之起訖期間及預算、決算之編送時限及對象。 (十三)解散或撤銷許可後剩餘財產之歸屬。 (十四)定有存立時期者,其時期。 (十五)訂定章程之年、月、日。 公設財團法人之捐助章程,除前項規定外,並應載明其應由政府指派或改派之董事、監察人員額及其產生方式。 民間財團法人之捐助章程,除第一項規定外,應記載第三十三點規定之本部監督重大糾紛之事項。以遺囑捐助設立者,其遺囑未載明第一項規定者,由遺囑執行人訂定捐助章程。 七、申請設立財團法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之,並通知登記之法院: (一)非以從事交通公益事務為設立目的。 (二)設立目的、章程內容或業務項目違反法律或法規命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三)業務項目與設立目的不符合。 (四)捐助財產總額不足以達成其設立目的或業務宗旨。 本部為前項處分前,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八、本部於受理申請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後,六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逾三十日。經審查許可者,發給設立許可文件,並將申請書及其附件加蓋印信三份,發還申請人,一份留存備查。 九、本部發給許可文件時,應附記下列事項: (一)受設立許可之財團法人自收受許可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應由董事或董事會向事務所所在地法院聲請登記,並於法院發給登記證書後三十日內,將登記證書影本送本部備查。 (二)完成登記之財團法人,應向事務所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扣繳單位設立登記,並將扣繳單位編號報本部備查。 (三)捐助人或遺囑執行人,應於向法院完成設立登記後,將捐助財產全部移歸財團法人,以財團法人名義登記或專戶儲存,並報本部備查。 (四)設立許可或法院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於董事會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本部許可,並於收受本部許可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該管法院聲請變更登記,於取得換發登記證書後,將該登記證書影本送本部及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備查。 (五)依捐助章程決議解散、經本部撤銷、廢止許可或經法院宣告解散者,應即依民法及非訟事件法等相關規定辦理解散及清算終結登記。 參、財團法人之機關 十、公設財團法人,置董事七人至十五人,董事人數應為單數,其中一人為董事長,由本部就下列人員選任之。但經本部核准者,董事總人數得超過十五人: (一)政府或交通機關(構)相關業務人員。 (二)國內外對捐助目的富有研究或經驗之專家、學者。 (三)捐助人代表或其他社會公正人士。 前項第一款選任之董事,其任期依職務進退。 董事長初任年齡,不得逾六十五歲,任期屆滿前年滿六十八歲者,應即更換。 公設財團法人捐助章程應載明董事之任期,每屆不得逾三年,期滿得連任。但董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連任之董事人數,不得逾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二。但因業務特殊需要,報經本部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項董事係由公務人員兼任,應隨本職異動者,不計入連任董事人數。 依第一項第一款受選任為董事長者,不受第四項但書連任次數之限制。 公設財團法人置監察人一人至五人,任期為三年,期滿得連任。 公設財團法人董事或監察人於任期屆滿前,因辭職、死亡,或因故無法執行職務被解任者,得另選其他人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十之一、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置董事七人至十五人。但經本部核准者,董事總人數得超過十五人。董事人數應為單數,其中一人為董事長。政府推薦之董事人數不得低於董事總人數二分之一,並就下列人員推薦之: (一)政府或交通機關(構)相關業務人員。 (二)國內外對捐助目的富有研究或經驗之專家、學者。 (三)捐助人代表或其他社會公正人士。 董事長初任年齡,不得逾六十五歲;其屬政府推薦且逾六十五歲者,除每年報經行政院核准延長者外,應即更換;其屬政府推薦且逾六十八歲者,除有特殊原因或考量,報經行政院核准者外,應即更換。 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捐助章程應載明董事之任期,每屆不得逾三年,期滿得連任。但董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連任之董事人數,不得逾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二。但因業務特殊需要,報經本部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項董事係由公務人員兼任,應隨本職異動者,不計入連任董事人數。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置監察人一人至三人,任期為三年,期滿得連任。 由政府所推薦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董事或監察人於任期屆滿前,因辭職、死亡,或因故無法擔任董事或監察人職務者,政府得另推薦適當人選,補足原任期。 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監察人總人數三分之一。 十一、公設財團法人及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其董事或監察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由本部解除其職務,並通知登記之法院: (一)因刑事犯罪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但受緩刑宣告或因過失犯罪,不在此限。 (二)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十二、公設財團法人及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其董事、監察人之出席費或車馬費,及董事長與其他從業人員之薪資報酬支給基準,經董事會決議後,報請本部核准。變更時,亦同。 十二之一、(刪除) 十三、民間財團法人,置董事七人至二十三人,董事人數應為單數,其中一人為董事長,並得置監察人一人至三人。 十四、民間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之任期,每屆不得逾三年;董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期滿連任之董事,不得逾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二。但因業務特殊需要,報經本部核准者,不在此限。 前項董事係由公務人員兼任,應隨本職異動者,不計入連任董事人數。 第一項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但本部得依職權限期令其改選;屆期仍不改選者,自期限屆滿時,當然解任。 十五、民間財團法人董事及監察人均為無給職。但董事長未支領其他薪資者,不在此限。 十六、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每半年至少開會一次。董事應親自出席會議,不能出席者,除捐助章程有禁止規定者外,得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 前項受託代理出席之董事,以受一人委託為限,且其人數不得逾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 董事長未依規定召集會議,經現任董事總人數三分之一以上以書面提出會議目的及召集理由,請求召集董事會議時,董事長應自受請求之日起十日內召集之。屆期不為召集之通知,得由請求之董事報經本部許可,自行召集之。 公設財團法人及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發生緊急情事時,前項請求召集董事會之董事,得即向本部申請許可自行召集之,不受十日之限制。 十七、董事會職權如下: (一)財產之籌措、管理及運用。 (二)董事之改選、補選及解任。 (三)董事長之推選及解任。 (四)內部組織之訂定及管理。 (五)業務計畫之研訂及推動。 (六)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定。 (七)章程變更。 (八)不動產處分或設定負擔。 (九)重要事項及其他章程規定事項之決議。 十八、公設財團法人及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其董事會之決議,種類如下: (一)普通決議:現任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 (二)特別決議:現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 公設財團法人及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辦理下列重要事項,應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並陳報本部許可後行之: (一)章程變更。 (二)捐助財產之處分、動支。 (三)申請貸款。 (四)不動產之購買、處分或設定負擔。 (五)投資事業。 (六)董事長、董事之選任及解任。 (七)解散或目的變更。 前項重要事項之討論,應於會議十日前,將議程通知全體董事及本部,並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本部得派員列席。 十九、董事或監察人執行職務時,有利益衝突者,應自行迴避。 董事或監察人不得假藉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董事、監察人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其所屬財團法人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前二項所稱關係人,指配偶或二親等內親屬。 肆、財產之運用 二十、財團法人應以捐助財產孳息、捐贈及經許可設立登記後之各項所得,辦理符合設立目的及章程所定之業務。 處分捐助財產取得之對價或所得,應於一年內移轉為財團法人捐助財產之一部,並應於轉帳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變更登記。 財團法人之財產,應以其名義登記或儲存,不得存放或貸與董事、其他個人或非經營收受存放款業務之金融機構。 公設財團法人不得動支捐助財產辦理章程所定業務。但經董事會決議及本部許可者,不在此限。 二十一、財團法人除依其他法律或章程規定得為保證者外,不得為任何保證人。 財團法人辦理獎助或捐贈業務者,應以章程所定業務項目為限,並應符合普遍性及公平性為原則。 前項獎助或捐贈,其對特定團體或個人為之,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超過年度支出百分之十: (一)捐贈予捐助章程所定特定對象。 (二)獎助或捐贈支出來源,屬於捐助人指定用途之捐助財產。 (三)其他經本部許可。 二十二、財團法人應建立會計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並報請本部備查。其會計制度應採曆年制及權責發生制,並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二十三、財團法人應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將上年度業務報告書及決算書報經董事會同意,公設財團法人決算書並應委託會計師審查簽證後,出具查核報告書,送本部查核。 前項年度決算結果,有財產總額變更情形者,應依第九點第四款規定辦理。 前項所稱財產總額變更,於財產屬有價證券者,係於有價證券經實現時,所生溢價或折價入帳之情形。其他種類之財產,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認定之。 公設財團法人應於每年七月十五日前,將下年度之業務計畫及預算書,報經董事會同意後,送本部查核。 決算書及預算書應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餘絀表、現金流量表、淨值變動表、財產目錄及有關附表。 接受政府委託、補助之經費在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或委託、補助之經費占該財團法人年度經費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民間財團法人準用本點公設財團法人之規定。 二十三之一、公設財團法人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確實依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及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執行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十四、依預算法第四十一條第四項及立法院決議,須將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應確實依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規定編製年度預算書,預算內容應依其業務性質妥作說明,並詳實表達。 前項財團法人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時,應確實依財團法人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時之執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二十五、依決算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及立法院決議,須將年度決算書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應確實依財團法人依法決算須送立法院或監察院之決算編製注意事項規定編製年度決算書,決算內容應依其業務性質妥作說明,並詳實表達。 二十六、前二點所規範之年度預算書及決算書,須提經董事會通過,報本部查核後送立法院審議。 二十七、財團法人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將其當年業務計畫及經費預算;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將其前一年工作報告、經費收支、財產清冊及財務報表等各項營運及運作文件,提請董事會通過後,以下列方式主動公開之。但涉及隱私權或公開將妨礙或嚴重影響財團法人運作者,不在此限: (一)刊載於新聞紙或其他出版品。 (二)利用網路傳送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 (三)提供公開閱覽、抄錄、影印、錄音、錄影或攝影。 民間財團法人及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應於前項資訊公開後十五日內,敘明辦理公開之時間、方式,連同所公開之各項營運及運作文件,送請本部備查。 伍、行政監督 二十八、本部得隨時檢查財團法人之組織及其管理方法、有無依捐助章程規定改聘(選、派)董事或監察人、有無違反許可要件、財產保管運用情形、財務狀況、公益績效或其他法律之規定。 二十九、本部應針對公設財團法人及須依規定將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辦理行政監督實地查核,每一財團法人每三年至少辦理一次。 前項財團法人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提出年度目標,並於年度終了辦理該年度之績效評估,其評估結果得作為董(監)事聘(派)任之參考。 三十、財團法人之董事或監察人,不依本部監督之命令,或妨礙其檢查者,本部得依民法處以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之罰鍰。 前項董事或監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危害公益或財團法人之利益者,本部得請求法院解除其職務,並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一)記載不實或毀棄應保存之會計憑證、帳簿或報表。 (二)拒絕本部之檢查或不依規定造具表冊送本部。 (三)違反章程所定設立目的。 (四)其他違反法律或法規命令之情事。 本部為前項處分前,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三十一、公設財團法人及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董事會有下列情形之一,致影響財團法人業務之正常運作者,本部視事件性質,得解除全體或部分董事或董事長之職務: (一)未依規定召開董事會議或董事會議無法決議。 (二)董事或董事長相互間發生爭議。 (三)董事會、董事或董事長有違反法令之情事。 (四)經本部限期整頓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 本部依前項規定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時,應依第十點、第十點之一或其章程規定重新組織董事會,其董事任期重新計算。 本部依第一項規定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時,得指定熱心公益或熟悉業務人士三人至七人組織管理小組,代行董事會職權,至新董事會成立時為止。 管理小組代行董事會職權,以一年為原則;必要時,得延長之。 本部依第一項規定解除部分董事職務時,董事會應依第十點、第十點之一或其章程規定補選出缺之董事。 董事或董事長經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解除其職務者,不得再任該財團法人之董事或董事長。 三十二、財團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得予糾正,並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情節重大者,本部得廢止其許可,並通知登記之法院: (一)董事會發生重大糾紛,致無法召開會議。 (二)董事全部或部分不能行使職權,致財團法人有受損害之虞。 (三)違反法律、法規命令、本要點、捐助章程或遺囑。 (四)管理、運作方式、業務行為與設立目的不符。 本部為前項廢止處分前,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陸、解散清算及剩餘財產之歸屬 三十三、財團法人解散後,應即進行清算。 前項清算程序,適用民法之規定;民法未規定者,準用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之規定。 解散之財團法人在清算之必要範圍內,視為存續。 財團法人經本部撤銷或廢止許可者,準用前三項解散之規定。 三十四、財團法人解散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於清償債務後,其賸餘財產之歸屬,應依其章程之規定。但不得歸屬於自然人或以營利為目的之團體。 捐助章程未規定或規定不明時,賸餘財產應歸屬於主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 (進行協商) 主席:首先是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的部分,我們上一次沒有處理,所以這是頭一次審查,基本上,蔡委員的提案是決議案,預算案就只有蔡委員的第一案,他是要求凍結,另外還有管委員的兩案,關於薪水的部分,本席特別要向董事長說明,你們的稅前盈餘只有107萬元,但是你的薪水卻高達三百多萬元,再加上總經理、再加上總稽查,如果今年績效不彰,明年就真的要發狠囉!今年就還是讓你們通過,不過,還是要進步,因為它有轉虧為盈啦!另外,你們將高雄圓山的俱樂部整個廢掉是一個錯誤的決策,現在已經非常清楚了,那筆錢一年就是幾千萬元,你們回去研議,看要如何才能補得回來。 李委員昆澤:董事長,高雄圓山大飯店具有絕佳的地理位置,之前本席擔任市議員時爭取重劃的三民區澄清路右邊那個地方,在縣市合併之後,現在都已經非常的發達,所以它的客源絕對是沒有問題,地點可以說是非常的好,可惜你們沒能好好經營,那麼好、那麼棒的位置,被你們搞得如此掉漆,坦白講,要經營得那麼爛也真是很不簡單!部長之前長期都在高雄,他應該最了解,一個那麼好的地方卻被經營成這樣,還是要請部長好好的督促! 主席:有關於薪資的案子就不予處理,其他所有的刪減案與凍結案就一起處理,全部都改成凍結五分之一,並且到委員會提出報告,這樣可以嗎?如果大家都沒意見的話,就修正通過。 接下來還有一個決議案,這個部分應該沒有問題吧?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決議案照案通過。 再來是航發會的部分,剛剛本席看了一下,各個委員也都沒有提出什麼刪減案,所以比較重要的應該是決議案,各位委員是否有任何意見?如果沒有什麼意見的話,所有的刪減案就改為凍結五分之一,現在我們就趕快處理決議案的部分。 處理第一案。關於利息的部分是怎麼回事,請說明一下,為什麼高鐵都不支付利息,全都是由你們虧錢? 葉部長匡時:因為用華航的股票到銀行借錢,再去買高鐵的特別股,所以就變成要付利息給銀行。 主席:這個案子就不予處理了。 陳委員根德:沒有。 主席:既然是不得已必須支付,那麼關於利息的那總支出第三案及決議第一案就不予處理,所以決議案的第二案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三案主決議。 陳次長建宇:第三案主決議,我們建議將後面倒數第五行的「立即暫緩」改成「慎重考量」?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的話,第三案就修正通過。 第四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五案。 葉部長匡時:我做個簡單的說明,此案的精神是沒有問題,不過,現在是有一個問題…… 主席:早上王院長已經協商通過了。 葉部長匡時:王院長那邊可能還要在第二輪時討論,不過,現在我還是要講一下,對於此案的精神,我們是完全沒有問題,但是,現在有一個問題,其實是不便公開來講,一旦通過之後,政府等於是百分之百的財團法人,而且又有華航的控制權,接下來就會產生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目前華航的機師有三分之一以上,根據軍士官退職條例的規定…… 陳次長建宇:按照公務人員退休的相關法令,只要是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之財團法人所掌控的公營事業,一旦退休公務人員到這些國營事業任職的話,他們的退休金就會有問題,所以現階段就會產生一個情況,這些退休公務人員,現在復興也可以…… 葉部長匡時:華航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機師是由退休軍官轉任,從我們的角度而言…… 主席:今天先照案通過,因為王院長那邊也在協商同樣的案子,而且會有第二輪的協商,因此,我們就比照院會協商的結論來更動。 處理第六案。 陳次長建宇:關於第六案的部分,能否將倒數第三行的「重大交通建設推展及」改成「高鐵」,最後一行的「專案報告」則是改成「書面報告」? 主席:那就將「重大交通建設」改成「高鐵」,第六案,修正通過。 陳次長建宇:書面報告的部分呢? 主席:書面報告,沒關係。 現在處理觀光發展基金的部分,除了魏委員明谷及管委員碧玲提出刪減案之外,其他委員的提案全部都是凍結案。除了魏委員明谷提出刪減案之外,其他以凍結案居多,至於葉委員所提的多是二位數及三位數,也就是幾十萬及一、二百萬,整個總數加起來真的是很少,凍結案的部分是否就仍然維持凍結五分之一,至於刪減案的部分,因為大家所提的金額都是一點點、一點點,我們是否就弄一個總數,讓他們自行去做調整?關於五億多的那一筆,無論如何,我們都堅持一定要刪,這樣可以嗎? 陳委員雪生:主席,既然今年觀光局已經突破800萬的觀光人數,本席認為應該要給他們一點鼓勵,還是要給他們按一個讚,能否不要刪減,就改為凍結,拜託了! 主席:不行!去年至少都刪2,000萬了,更何況,他們對於東北角的部分執行不力,絕對要全刪啦! 陳委員雪生:除了東北角的部分之外,其他的就不要刪,拜託啦! 主席:東北角案的5億0,509萬元全數刪除,其餘部分就總共刪除2,000萬元,由你們自行調整。你們要頒一個觀光發展基金授命全權大使給陳委員雪生,每次你們過來報告時,他都會替你們關說,實在是…… 陳委員雪生:這是關心啦! 主席:總支出的第九案就改為決議案。 現在處理決議案第一案。因為我們已經全數刪除,所以就不予處理。 決議案第二案,照案通過。 決議案第三案,照案通過。 決議案第四案,照案通過。 處理決議案第五案。 謝局長謂君:我們已經與魏委員明谷做過協調,改為建請。 主席:提案的魏委員確定同意嗎? 謝局長謂君:是。 主席:那就改為建請案,修正通過。 處理決議案第六案。 謝局長謂君:事實上,在組改之後,我們的約聘都已轉成正式,而且都不得再進用,但是,若將僱的部分予以辭退,將來恐怕會有就業上的問題。 主席:所以是將「約聘僱」的「僱」刪掉,也就是改成「約聘人員」? 謝局長謂君:是。 葉部長匡時:應該要改成「103年完成組改後」,因為現在還不知道組改…… 主席:「交通部觀光局完成組改後,不得再進用約聘人員,應回歸編制內職員辦理。」,其實這部分具有兩面性,觀光及文化在某種部分應該還是用得到具有相當專業的約聘,所以本席建議改為建請,這樣連「僱」都不必刪掉,也就是說,「爰此要求」改為「爰建請」,可以嗎? 謝局長謂君:是。 主席:第六案就照這樣修正通過。 處理決議案第七案。 謝局長謂君:關於第七案的部分,我們已經與葉委員做過溝通,倒數第二行的「均應以派遣人力為之,不得以承攬人力辦理」刪掉。 主席:第七案就照這樣修正通過。 決議案第八案,照案通過。 處理決議案第九案。 此案就是剛才業務支出第九案所改成的決議案,有沒有問題?只是要求你們提出書面報告而已,如果沒有問題的話,第九案就照案通過。 現在要處理的是航港建設基金的部分,這個部分似乎也都是凍結案,第一案、第二案及第三案都是凍結案,全都改成凍結五分之一,可以嗎? 祁局長文中:是不是也要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剩下多少刪減案?因為李委員有一個930萬元的刪減案,所以我們就統刪1,000萬元,再由你們自行調整。 接下來是決議案的部分。關於解繳國庫的部分,請你們說明一下。 祁局長文中:在航港局改革之前是由港務局以公務預算支應,在航港局改革之後,航港公司的盈餘分配要先解繳到我們的基金,我們的基金再解繳到國庫,因此委員認為乾脆就不要解繳,直接就將航港公司的盈餘繳庫,但是,我們認為這樣的做法對我們反而不好。 陳委員根德:航港公司賺的錢是要解繳到國庫或是解繳到基金? 祁局長文中:現在的做法是航港公司的盈餘分配提列特別基金之後,有30%的盈餘分配會繳到航港建設基金,而航港建設基金為了航港業務的運作,必須對編預算來執行我們的公務預算,所以要解繳一定的經費給國庫,也就是這裡所編的經費。至於委員所提的建議是認為乾脆將盈餘分配的部分直接繳給國庫,但是這樣…… 主席:沒有,委員的提案是認為就將這些錢留在基金裡,不要繳給國庫,你們應該很喜歡這樣的提案啊! 祁局長文中:主計總處是認為…… 葉部長匡時:現在航港局…… 祁局長文中:因為航港局是新的單位,國庫會增加公務預算支出,所以要求我們將盈餘分配給航港建設基金之後,航港建設基金再對編經費去解繳國庫。 主席:基金用途第十一案就不予處理,然後用決議案的第一案改為建請案處理。 進行決議案的第一案。 陳委員根德:第一案不是改為建請案嗎? 葉部長匡時:關於第一案的部分,其實我們是很積極協調的。 主席:既然是要求你積極協調,那就不必修改,照案通過即可,你們再繼續協調。 祁局長文中:其實它有承諾要編,但是編了之後又被刪,所以我們初步協調…… 主席:第一案就照案通過。 進行決議案的第二案。 陳委員根德:李委員鴻鈞表示要撤案。 主席:有嗎? 陳委員根德:有。 主席:如果確定的話,第二案就不予處理。 陳委員根德:接下來是觀光的部分。 主席:沒有,全都處理完畢了。觀光發展基金的部分就是統刪2,000萬元,凍結改為五分之一,5億多的那一筆就刪掉。 因為內容需要整理一下,所以我們就先休息3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今天的協商結論就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並列入紀錄。針對今天的詢答作以下之處理,委員葉宜津質詢另提書面補充意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張嘉郡、魏明谷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葉委員宜津書面補充意見: 一、國道電子收費相關問題 國道電子收費已經在1月2日全線上路,但實施以來遠通公司的服務亂象叢生。首先是加值的部分,愈來愈多人反應加值的金額有誤差,結果遠通電收的理由是說系統轉換,所以才導致加值餘額有誤差。但這其實不是個案,計次改計程的系統轉換,跟儲值糸統根本沒有關係,遠通根本是在呼攏用路人,而且etag根本沒有辦法顯示餘額,一般用路人根本也不會去詳查etag餘額,結果少數有去查的,就有那麼多被發現餘額有誤,像這個例子車子同時在南下及北上(圖1),還有這個差一秒,車子經過同一個匝道(圖2),這個不僅是影響個人的財產權問題,而是民眾對整個付費系統信用產生疑慮的問題,請問你們要怎麼處理這部分? 另外還有民眾反應,在儲值額還夠的情況下,為什麼沒有九折的優惠?然後打到遠通的客服,永遠是在忙線中,好不容易撥通了也是說系統問題。 當然這些問題都是系統問題,用路人關心的是會不會影響到他個人的權益,遠通也只是說不會,但要如何確保不會?是不是每一個用路人每次使用國道後,都要上網去查詢,一一核對?這樣用路人反而比人工收費還麻煩,請問你們要如何解決民眾對收費系統信心不足的問題? 再來,契約已經明訂,就用路人至電子計費計次階段裁止日所購買或租用之車內設備單元,應承諾進入電子收費計程階段後,能繼續延用,無須更換。結果,現在呢?請問OBU還可以繼續使用嗎?還沒轉換成etag的OBU用戶,現在還可以把當初650元的購買費用轉儲值嗎? 答案是都不行,那請問遠通在契約的保證有何用?你們要對遠通採取什麼措施? 再來,員工保障的部分,遠通公司答應保障原收費員5年不低於原薪資的工作保障,請問這部分做的怎樣? 高公局應該做的,加發離職金等都已經做了,但是遠通公司保證的呢?總不能就拿無適當職缺,就可以不履行吧?無適當職缺是遠通公司的問題,遠通應該按照原條件繼續支付這些收費員的薪資五年,因為是遠通自己不安排他們工作的,薪資當然應該照付,這個你們什麼時候要解決? 以上所講的,都是按照契約遠通應該要做的,每次你們要求遠通,遠通都以不合契約規定而拒絕,現在這些都是照契約,遠通還是不做,你們就都沒有辦法了嗎? 二、航發會相關問題 請問部長,為什麼在100年的決算裏將航發會創立時政府原始捐助基金金額占創立基金總額比率由99年度決算的100%,降為0%? 航發會的歷史已經相當清楚,當初差點被徐立德、陳長文這些人將公產轉私產,所以才修改章程,規定董監事都由政府推薦。結果你們現在又自廢武功,自己認定政府原始捐助金額從100%改成0%,是哪一個人做的決策?是什麼理由? 你們的理由是並無任何卷證證明該項資金來源為政府或任何時定單位,怎麼會沒有?本席手上就有一份,在59年的時候,就曾經專案投資中華航空公司2億8千萬,還是從中央銀行專案借款來的。 其實你們要這樣認定,說穿了根本是要規避相關法令的監督。因為只要政府出資沒有超過50%,航發會就不用受到預決算法的規範,立法院所做的相關決議也沒辦法拘束。所以只有6名員工也照編交通費,請問航發會的住址在哪裏?在南京東路三段,市區的精華區,結果處處在規避,這只是一個很小的例舉說明而已。 再來,航發會的重要性,其實是在掌控中華航空公司,因為航發會的原因,所以政府能實際掌控華航,照理說華航的股份應該由政府直接持有才對,航發會無實際存在的必要。但航發會的淨值照你們估算的也有將近160億,當做金庫來使用實在太好用了,所以又可以不斷的透過航發會來轉投資,加上歷來立法院也不太愛審航發會預算,所以你們也樂得透過航發會這個白手套來上下其手,所以本席會在交通預算做幾個決議,讓你們這幾個財團法人,都要一體適用中央政府總預算通案所做的決議要求。 張委員嘉郡書面意見: 一、請問,農曆新年將近,返鄉人潮又是一個考驗,請問台鐵是否已做好春節鐵路運輸的疏通措施?西部幹線與東部幹線的規劃?針對鐵路黃牛,查察機制或因應方案為何? 二、台灣敦睦聯誼會所屬的作業組織中,台北圓山大飯店、台北圓山聯誼會、及高雄圓山飯店各別的營運狀況?就虧損的部分,在營運政策上,是否有進行改善措施的研擬? 三、國道計程正式上路僅一個多禮拜,etag屢傳問題,像是沒有顯示金額、重複扣款等狀況,請問交通部,對於遠通電收的督導措施有哪些? 系統雖然甫上路,但推廣已有一段時間,請問,交通部對於全面實施國道計程收費,真的準備好了嗎?是否有預計暫緩或是對遠通電收進行究責? 魏委員明谷書面意見: 一、我國東南亞語別導遊缺乏問題 今年舉辦的專技導遊人員考試,考題比起往年艱澀複雜,總共4萬2千多人報考,只有1,131人及格,及格率僅3.14%,創下最低紀錄,當中及格的東南亞語別導遊更是不到20人。 然而,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去年東南亞國家來台旅客已突破113萬人次,近三年東南亞國家旅客更是增加42%。弔詭的是,我國具有專業證照的東南亞語導遊,全台居然不到50位,除了泰語有33人之外、越語、印尼及馬來語統統都是個位數字,分別為1人與7人。我國東南亞語別導遊數量明顯不足,請問觀光局要如何因應不斷成長的東南亞來台旅客人次? 今年度觀光發展基金編列國際推廣製作相關文宣品2,000萬元,全球宣傳媒體採購計畫經費更高達2億元,卻讓我國缺乏大量專業及語言能力兼具的好導遊帶團服務東南亞旅客,觀光局只顧拍形象廣告把旅客騙進來,卻不管國內東南亞導遊人才之編制與培訓,錢未花在該花的地方,再多宣傳經費都不夠,這些政策根本本末倒置。 針對觀光產業人才之培訓,綜觀整個觀光發展基金,僅辦理觀光產業人才供需調查經費160萬元,而辦理旅行業經理人、導遊、領隊職前訓練、觀光菁英出國訓練、關鍵人才培訓及辦理觀光相關活動共編列6,000萬元,但觀光局今年9月雖然在台北、高雄開設「東南亞語別導遊輔導考照訓練班」,卻僅開放60名額,導致名額供不應求,候補人數達到高達85人之情形,代表民眾欲從事東南亞語別導遊相當有熱忱,為協助民眾考照,政府應該多開訓練班班次以及培訓人員名額。 此外,本席也要要求觀光局應鼓勵我國熟悉東南亞國家生活習慣、了解我國與東南亞國家文化差異的新住民、僑生或外籍工作者參加導遊考試取得職業證照,如此一來,除了能夠解決導遊人力供需問題,又能讓東南亞國家旅客感受到親切感,提升我國旅遊接待品質,進而增加我國觀光旅遊之效益。 二、遠通電收相關問題 國道「計程收費」正式上路後,使用遠通電收eTag的民眾也越來越多;不過現在卻有民眾在網路爆料,eTag居然出現「同一個感應門一秒內重複感應」的問題!等於每經過一次感應門,都有被多扣款的風險。更尷尬的是,遠通電收的服務電話是02開頭的,並非0800免付費電話;打一通電話的成本可能比被多扣的2塊錢還多,讓人打電話抱怨也不是、忍氣吞聲也不是。 本席要請教交通部,用戶被遠通電收亂扣錢,居然要用路人自行花錢致電遠通電收才能解決是什麼道理?而且許多長輩若對於網路使用不熟稔,更無從得知是否被扣款,要到遠通服務中心列印通行交易明細,每張還要再被收取2元手續費,更形同變相圖利遠通公司。 本席要求遠通在這部分客服電話應由付費電話改為免付費電話,並停止收取列印通行交易明細之手續費,以保障民眾權益,避免出現遠通電收多扣人家錢,打電話去要回來要花費的成本更高。 此外,雖然這些重複扣款的問題,在技術上應該不難過濾解決,例如設定系統讓門架三十秒內不再重複扣款應能解決這些問題;但是現在計程收費都上路了,遠通跟交通部還拿民眾的荷包當「白老鼠」,完全說不過去。有些人被多扣款導致權益受損,有些人則被少扣款,也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遠通電收建置門架完成為去年6月27日,系統正式上線為11月14日,而遠通電收於12月9日跟國道高速公路局報備驗收,國公局於12月26日正式完成驗收,於今年1月2日正式上線。國公局為了上路倉促辦理驗收,導致現在系統大亂,交通部難辭其咎,本席要求應究責所有驗收之官員,並針對遠通系統導致之錯誤提出求償及補償措施,以維國人權益。 三、遠通電收影響個資之問題。 1月7日有人發現遠通電收的「FETC官網」被駭客破解,只要用簡單又直覺的指令就可以將伺服器重要的機密檔案看光光。1月2日遠通電收系統也曾停擺一整天,最後遠通才表示「被駭客入侵」,被許多民眾懷疑;而這一次,可以肯定真的是駭客入侵,有心人士甚至可以輕易的讓伺服器完全停擺。 高公局卻於先前說明,個資保護一直以來高公局都要求遠通公司應依據法令規定辦理,不容個資外洩。現階段遠通公司對於ETC用戶個人資料已有完整的資訊安全防護及完整的內部控管機制,每年並有公正第三方及高公局之外部稽核,以杜絕資安問題及個資議題。此外,高公局已委由兼具個資保護及資訊安全專業之第三方專業機構,建置ETC個資保護監控平台,以監控遠通電收公司在執行ETC業務時,能善盡保護用戶申裝個資及用路人交通行蹤資料之責任,進行線上即時追蹤及監控服務。ETC從95年2月實施至今,迄今未發生個資外洩之客訴案例。 交通部及高公局一再告訴國人在遠通電收的管理之下,國人的個資是安全的,但是被洩漏個資的民眾根本不會發現自己的個資外洩,如今又傳出遠通網站系統出現重大漏洞,究竟國人該如何相信遠通公司及高公局?請部長回答。 主席:針對今天的會議作如下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及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與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及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3年度預算書案,全部處理完畢,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盡速以書面答復。 本會期最後一次委員會議在此結束,謝謝大家,現在散會。 散會(16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