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3月13日(星期四)9時24分至11時52分 地  點 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碧涵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3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時6分至下午5時23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孔文吉  潘維剛  陳碧涵  林佳龍  陳亭妃  陳淑慧  何欣純  許智傑  蔣乃辛  黃志雄  呂玉玲  高金素梅 鄭麗君  陳學聖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邱文彥  賴振昌  楊麗環  楊瓊瓔  蕭美琴  徐欣瑩  徐耀昌  林滄敏  黃偉哲  廖國棟  李昆澤  江啟臣  楊應雄  盧秀燕  許添財  李桐豪  周倪安  鄭汝芬  呂學樟  陳歐珀  羅淑蕾  薛 凌  王惠美  蘇清泉  羅明才  姚文智  林明溱  顏寬恒  邱志偉  陳明文  尤美女    委員列席32人 列席人員: 教育部部長  蔣偉寧率同有關人員 主  席:陳召集委員碧涵 專門委員:劉其昌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葉蘭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教育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有委員潘維剛、陳碧涵、林佳龍、陳亭妃、何欣純、蔣乃辛、呂玉玲、黃志雄、高金素梅、許智傑、陳學聖、楊麗環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蔣部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淑慧、鄭麗君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 二、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報告。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各位手上應該有3份資料,為了讓各位委員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對文化部同仁的工作有比較寬闊的了解,第1份是文化部正式的工作報告,第2份是附件1,是由本部同仁挑出來跟重大政策有關的新聞稿,請委員帶回去參考,第3份是附件2,是補充文化部重要政策的圖表。因為時間非常短,所以今天我提出的正式書面報告全部是文字,圖表則是要讓大家在不到8分鐘的時間內更容易一目了然,現在請各位委員看支撐施政報告文字內容的附件2。 這半年多來,文化部把很多時間放在法規盤點及其推動上,相當重要的文化基本法,因為非常複雜,所以本部正在進行最後一輪的確認,確認之後就可以送行政院。博物館法已經完成所有程序,現在已經在行政院等候審查。目前我們正積極推動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設置條例已經二讀通過,我們非常希望委員協助讓它在這個會期中正式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已經完成所有的研究、調查及修改,修法版本已經在行政院等候院審。大家很關心的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已經完成了,現在也在行政院等候審查。電影法部分,本部已完成所有工作,並送到行政院。以上幾個很重要的文化大法都已經在行政院等候審查或已完成一審、二審,即將送到立法院,俟送到貴院審查時,還請各位委員多多支持。 從北到南,文化部所屬、支持的重大藝文設施工程,分述如下:位在士林區傳藝中心所屬的臺灣戲劇藝術中心,預計104年年底可以落成,屆時將是當代戲曲的重鎮。苗北藝文中心已經完成並啟用。彰化藝術中心已經驗收了,工程進行得非常順利,不久之後,我會親自下去看一下。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及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各在高雄和台北,已經動工了。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的進度,截至今天為止,已經完成82.56%。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史前博物館南科分館已經發包。屏東演藝廳今年9月就會開幕。 文資司、文資局及站在第一線的4個美學館,非常用力推動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奠基於文建會扎根幾十年的社造,我們特別挑選出長年沒有文化資源進入的角落、村里,一一去了解它、照顧它,然後去灌溉它,第4頁是它的總圖,但文字中的「102年」是「101年」之誤植。 文資局的同仁在全國的文資保存上非常辛苦,大家都知道整體國民對於文資的保存意識高漲,從基隆到屏東、台東、澎湖、離島等各個角落,有非常多大大小小的文資,就預算和人員而言,文資局所有同仁都非常辛苦地奔走,單單102年就新增了很多,俟下會期審查預算的時候,懇請委員對文資的保存多加重視。 有關國家文創總動員方面,去年底,文化部經過大盤點和整合之後,正式對行政院提出國家文創總動員這個構想,主要是讓院長了解文創雖然列為新興的重大產業之一,但是單靠一個部的力量是沒有辦法起飛的,為什麼文創必須透過跨部會的機器才能真正啟動?因為資金必須多元挹注,舉例而言,電影、唱片業、出版、數位化的投資都需要財政部、金管會、國發基金尤其是經濟部共同推動,在人才的培育上,如果文化部不和教育部、勞委會的職業訓練密切結合,其實人才培育是做不到的。市場方面,尤其是兩岸市場的准入及推廣,我們必須得到陸委會、交通部、外交部密切的合作。智慧財產是文化變成產值的生命線,我們想透過這個圖表給大家一個概念,那就是江院長對這件事情非常重視,已經責成我們每兩個月跟他報告一次國家文創總動員計畫的進度,進而加以推動。 去年11月舉辦一年一次的文博會,已是第4次舉辦,當時我就要求同仁一定要用科學的方式推動,而且定位要非常清晰,經過文創司同仁的努力,頗有收穫,從2010年的第一屆到2013年,我們不敢說有非常大的進步,但已非常穩健地成長,包括國際參展國家數、參觀人數及產業效益,都有明顯成長,對文創司同仁的辛苦,我給予相當的勉勵。 表演藝術方面,我們有一個重大的里程碑馬上要出現了,兩廳院是30年前設置的,30年來,兩廳院猶如在蚌殼裡養珠,把整體文化的成熟度提高了很多,新的里程碑是北、中、南會有3個場館出現,尤其是衛武營,對南部的帶動會發揮一個翅膀的作用,所以我們對它有高度的期待。 有關視覺藝術方面,我們把藝術銀行的總部放在台中,希望它能帶動中部的視覺藝術,進而輻射到北部和南部,讓當代藝術家的作品可以被大家看見。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8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看了「KANO」沒?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看了。 陳委員亭妃:你的感觸怎麼樣?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它是一部很不錯的電影,不假裝複雜,很乾淨、誠懇地把一個故事好好說出來。 陳委員亭妃:你有沒有被感動? 龍部長應台:有啊! 陳委員亭妃:有被感動,你被什麼感動?很多不同的族群在那個時候是可以團結合作的,我相信很多人是被那種精神感動,不知道龍部長是被什麼感動? 龍部長應台:運動本身是讓人感動的,因為運動這件事情會把人心裡最純真的情感帶出來,會超越很多平常很容易形成的偏見、成見。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是被運動感動,不是被它的精神感動?它是用運動帶出整個族群合作的精神,你到底是被哪一個感動? 龍部長應台:每個人以不同的方式被感動。 陳委員亭妃:所以我請教你是被什麼感動,你剛剛說你是被運動感動。 龍部長應台:對,我覺得它用運動的方式把那個精神帶出來。 陳委員亭妃:部長,也許你會覺得被掃到颱風尾。 龍部長應台:被什麼? 陳委員亭妃:我忘記你聽不懂台語,你知道「掃到颱風尾」這句話嗎? 龍部長應台:這句話我聽不懂。 陳委員亭妃:有一篇一稿二投的文章,就是針對「KANO」所寫的文章,文中指出「KANO」是還原歷史,做給日本人看的,這篇文章分別到聯合報和中國時報投稿,並經刊載,大家認為這篇文章是你寫的,你認為呢?所以我才說你掃到颱風尾。 龍部長應台:委員是問我網友說什麼嗎? 陳委員亭妃:現在大家質疑這篇文章是龍部長寫的。 龍部長應台:你是要跟我證實嗎? 陳委員亭妃:你認為呢?我就是要讓你解釋,由於外界有這種說法,我才會說你掃到颱風尾。 龍部長應台:第一,我沒有看到這篇文章,不知道它寫什麼;第二,如果風格近似…… 陳委員亭妃:你沒有看到,那我提醒你,這篇文章很湊巧地提到波士尼亞戰爭,波士尼亞內戰是龍部長很喜歡提的,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委員看了我很多作品,是不是? 陳委員亭妃:你到三三會傳達國民記憶庫理念的時候,也是從波士尼亞戰爭談起,你為什麼對這個部分特別有感覺?跟你的背景有關係,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請說明,我不太清楚你的意旨,我聆聽。 陳委員亭妃:你是不是到那邊留學過? 龍部長應台:沒有。 陳委員亭妃:工作過? 龍部長應台:沒有。 陳委員亭妃:都沒有,那你為什麼那麼喜歡提波士尼亞內戰?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什麼叫做那麼喜歡提,我就提了一次,在某一次的演講中。 陳委員亭妃:剛好在這篇文章又提了一次,所以大家才會覺得怎麼那麼湊巧。 龍部長應台:我想它大概寫得不錯,不然不會猜跟我有關。 陳委員亭妃:怎麼不會跟你有關?文化部實在很糟糕,今天很多文章從頭到尾都在討論龍部長借殼投稿,文化部同仁居然沒有把這個訊息告訴龍部長,所以龍部長說她沒有看到這篇文章,也不知道這件事情,這表示文化部是很糟糕的。 龍部長應台:我聽說了這件事情,但是我在準備…… 陳委員亭妃:現在變成聽說了? 龍部長應台:因為我沒有看到這篇文章。 陳委員亭妃:既然你聽說了,為什麼不趕快去看一下,瞭解大家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質疑,以及網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狀況。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要來備詢比較重要。 陳委員亭妃:表示部長對於自己的工作不是很重視。 龍部長應台:我認為我的工作比較重要。 陳委員亭妃:電影文化不是你工作的一環嗎?不是部長應該去關心的一環嗎?電影文化不是你施政業務的一環嗎?不是嗎?我有跳題嗎?沒有啊!它就是你的一環,我們今天關心的是大家、網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質疑,你應該趕快去澄清、辯駁啊,怎麼會說連這篇文章都沒看過? 龍部長應台:我只對重要的事情辯駁。 陳委員亭妃:這很重要耶! 龍部長應台:身為部長不應該是網民每天說什麼就去做答復。 陳委員亭妃:今天如果是龍應台真的不敢以自己的名字投稿,必須假借別人的名字投稿,這個問題不嚴重嗎?而且是在批評台灣的電影文化,這個問題不嚴重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你不覺得這個議題很可笑嗎? 陳委員亭妃:可笑在哪裡?你是說網友可笑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我說這個議題本身很好笑。 陳委員亭妃:沒有,一點都不好笑,這是因為部長一點都不關心台灣的電影文化,所以你才會這麼說。 部長,我再請教你,請問照片上這個人是誰? 龍部長應台:翁誌聰先生,他是台南國立台灣文學館的館長。 陳委員亭妃:我問的是他的背景。 龍部長應台:他是長年在台北市立美術館工作過,也在文獻會工作過很長一段時間。 陳委員亭妃:他的專業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他是文學博士。 陳委員亭妃:文學博士? 龍部長應台:是。 陳委員亭妃:什麼文學博士?我讓你看一下,他是中國文學博士,結果現在是擔任台灣文學館館長!中國文學博士擔任台灣文學館館長!請問台灣文學已經沒有所謂的能人、沒有人才了嗎?所以必須要由中國文學博士來擔任台灣文學館館長。部長,當你把一個人放在不應該的位子、錯誤的位子上,你是對這個人的專業不尊重,也是對於這個位子的專業不尊重。我不知道今天在馬英九政府、教育部所謂課綱微調、去台灣化之後,你又趕在農曆過年前趕快公布這個消息,是由中國文學博士來擔任台灣文學館的館長,這多可怕啊,台灣文學是什麼,他懂嗎?懂嗎? 龍部長應台:我只能說我完全不同意你的看法,好嗎? 陳委員亭妃:部長,所有台灣文學的人才、學者專家給你的陳情和報告你看到了嗎? 龍部長應台:我有跟我的人事處長請教過中國文學博士是不是可以擔任台灣文學館館長。 陳委員亭妃:部長,這個多可怕! 主席:時間到了,今天的質詢是8分鐘。 陳委員亭妃:教育部今天把所有的課綱微調去台灣化,現在連文化部也要把台灣文學去台灣化,所以找一個中國文學博士來擔任台灣文學館館長,你是多麼不尊重台灣文學!龍應台部長不尊重台灣文學,我必須跟你報告,台灣文學館是我們台灣的命脈,是所有台灣文學家努力爭取來的,難道要在龍部長的手中將它摧毀嗎? 主席:好,我們瞭解了,陳委員,時間到了,接著請登記第二位的潘委員維剛質詢。 陳委員亭妃:它是位在台南,我們要去捍衛它,請部長尊重我們台灣文學館,請不要用中國文學來踐踏台灣文學! 主席:希望大家今天都能夠遵守時間。 請潘委員維剛質詢。 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是第一次到教育委員會來質詢,因為文化是非常重要的一塊,所以在整個組織再造時才會將文建會改為文化部,文化部所肩負的責任與使命真的非常重要,但是從方才委員與部長的詢答中看來,台灣的定位也非常的重要,要不然往往會陷於意識型態之爭,或什麼才是文化、什麼樣的文化才屬於我們自己這個國家,也包含現在憲政所規範的中華民國的區域範圍及文化的歷史背景,對於這個部分,有人認為應該要有多元史觀,但是多元史觀不是自己意識的史觀、不是自己承認的史觀才是史觀,別人認同的史觀就不是史觀,我認為忽略歷史的人基本上是不會有厚度的。 我還記得第一次向部長請教的情形,雖然那已經過去了,我也不想再問了,昨天部長還疑惑我是否還記在心上,其實我早就忘掉了,但是我還是要提出來,由宗教的教育文化基金會所舉辦的活動到底算是文化活動還是宗教活動?如果宗教團體所組成的教育文化基金會所舉辦的文化活動基本上也算是文化活動,您認為媽祖出巡是不是文化活動?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對,這當然是一種文化的活動。 潘委員維剛:所以我希望在部長眼裡的文化概念應該要更龐大一點、更宏觀一點。 其次,我認為文化部還有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如果別人不能做或不能賺錢的事情,但與文化有關,那麼文化部就責無旁貸,如果能賺錢或能做得很好的事情,就應該讓社會去做,就像現在的文創,應該是鼓勵大家去做,大家能做起來是最好的了,這是當時我為什麼很關心部長引以為豪的藝術銀行的原因,我覺得藝術銀行的概念是我們到底要怎麼樣來發展文化,怎麼樣來鼓勵藝術家,讓這些藝術家與國際接軌,這是我們應該要去做的。但是文化部卻跳到第一線去成立藝術銀行來購買藝術家的作品,要政府來承租,以這樣的方式來推動文化,你覺得有其高度嗎? 龍部長應台:對於藝術銀行,我們可以向潘委員做更多的解釋,也可以帶您去現場看一下。其實藝術銀行是有前例的,澳洲與加拿大在這方面做得非常成功,2010年韓國也推出了,主要是我們買藝術家的作品,尤其是那些還沒有真正成名的藝術家的作品,但並不是要轉手買賣,而是透過租賃的方式,讓它進入公共空間,例如可以掛在機場、可以掛在醫院或銀行大廳。當我們當代藝術家的作品,尤其是還沒有出名的藝術家的作品,在這樣的公共生活空間就被人們看見的話,第一,可以提升整體國民美學的培養,不是只有進入美術館或教室裡才看得到畫作,在公共空間裡就能接觸到。第二,這些藝術家的作品放在公共空間來展示,說不定會被蒐藏家或畫廊業者看到,這些作品可能就會有多一種進入市場的管道,所以這在藝術界也算是滿有共識的,他們期待了滿久的。 潘委員維剛:部長,如果政府願意蒐購,對於沒有成名的藝術家來說也是一種榮耀,但我記得以前文建會在您之前就曾做過這樣的工作,但他們不是去蒐購,而是在qualified裡面,把還沒有出名的好藝術家、有潛力的藝術家的作品放在總統府或其他地方,這也有一樣的效果,但政府不必花錢,把他們的作品放在公共空間,對他們來說是一種鼓勵,也會產生很大的幫助,如果我們政府很有錢那沒問題,但目前我們的財政困難,文化部的預算從文建會時的100億變成150億,今年2月17日部長曾說過,不僅是藝術銀行的問題,有關公廣集團的問題,半年前您還認為公廣集團、公視像個怪獸,甚至可以考慮廢掉、關掉,但是不到半年的時間,就在2月17日下午4時10分,部長卻說公廣集團很重要,公視的預算應該加倍,要從9億變成18億,部長,我覺得文化部好像錢太多了! 龍部長應台:不是…… 潘委員維剛:我覺得最主要的是文化部要有大的概念,不是做了一些小東西、一些光點而已,那應該是地方局處做的事情,身為文化部,我希望你們的格局、視野要大,所以對於國家該做而社會不能做或是沒有市場卻值得保留的,我們就應該將其保留下來。您剛才也提到要與教育部研究,舉例來說,本席發現東歐國家,包括捷克,我到農民家裡看到他們掛的畫都是真跡,反觀很多台灣人的家裡,不要說是真跡,複製畫都沒有,這樣文化的素質怎麼提升?不是光買點畫就能解決這些問題!我覺得文化要真正紮根,所以這是文化部責無旁貸的部分。部長,您知道公廣集團的人事費占其預算將近8成嗎? 龍部長應台:其實沒有占到8成…… 潘委員維剛:沒有那麼多? 龍部長應台:對,潘委員說公共電視…… 潘委員維剛:你知道公視所有節目的製作幾乎都是外包嗎?沒有自製的節目耶! 龍部長應台:公共電視的問題我是知道的…… 潘委員維剛:您還是要給他們預算加倍? 龍部長應台:不是,我那天是說,現在有個新的、很用力的董事會,如果他們能夠整頓得非常好,我願意去努力爭取。潘委員一定也知道,NHK或BBC的預算是一年1,200億,我們是9億,如果它的體質在整頓後變好的話,我一定會努力幫他們爭取。 潘委員維剛:我覺得你應該先去瞭解它真正的體質應該怎麼做,而且現在是數位匯流時代,有幾百個頻道,你要做的到底是什麼?而且在文化保存方面到底要怎麼做?以歐洲來說,他們對於自己國家的文化是用什麼樣的政策,本席希望部長對於這個部分能深入了解。 龍部長應台: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聽了前面幾位委員的質詢,我也想問你有關KANO這部影片的問題,我是前天去看晚場電影的,部長知道這部影片的導演叫做什麼名字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馬志翔。 孔委員文吉:你知不知道馬志翔是誰?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他是原住民。 孔委員文吉:哪一族的?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 孔委員文吉:這是馬志翔第一部執導的電影,他是原住民,部長不知道他是哪個族群的,他是賽德克巴萊的賽德克族。 KANO這部影片的監製是魏德聖、導演是馬志翔,如果不是這部影片,我們也不知道1931年、日本的殖民時代,我們有這樣一個嘉義農林學校棒球隊,過去從來沒有贏過一次棒球比賽,最後卻能進入日本甲子園的決賽,本來我以為他們能獲得第一名,沒想到最後是得到第二名後載譽歸國。 部長剛才用很簡單的話答復陳委員亭妃的質詢,你說用很乾淨的拍攝手法把一個故事導出來,我覺得你這樣是講得太簡單了,我看了這部影片後真的非常感動,甚至是感激涕零。沒想到在1931年日本殖民時代,我們有這樣的一個棒球隊,不論是日本人還是台灣人或原住民,這個球隊是一個混雜的球隊,是多族群的球隊,卻能打出這麼好的成績、爭取到這個榮耀,我認為這象徵了多族群的民族團結,而且是對台灣這塊土地的愛護及對這個隊伍的榮譽感。之前我們談到課綱的調整,談到日本,我還是認為那是日本殖民時代,可是當時的日本人為了這個球隊,也花費苦心來訓練,找了一位日本教練,當時是由一位會計師來帶領這個球隊,這部影片也帶了一點當時興建嘉南水圳的八田與一的事蹟,所以這部影片可能會有點像在歌頌日本的殖民政府。但我不是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認為站在台灣這塊土地上,每個族群都有為這塊土地做出貢獻,這個影片最讓我感動的是,投手投出的每個球都是台灣人的榮耀,這真的讓人非常的感動,本席看這部影片時也曾掉下眼淚。沒想到在1930年代,不管日本人、台灣人或原住民,為了這塊土地、為了隊伍的榮耀,大家都是非常努力、同心協力的來爭取最高榮耀,最後打到甲子園。我們不要從政府的角度或統治權的角度來看,光是看這支隊伍,我們都對這支隊伍的每位球員感到肅然起敬,所以這部影片給台灣社會最大的啟示就是,不管是哪個族群,大家都應該要珍惜愛護這塊土地。當然我還是認為那時候是日本殖民政府時代,課綱也應該做這樣的調整,要不然怎麼會有賽德克巴萊,怎麼會有霧社事件,當時原住民也是為了反壓迫、反剝削、反專制,族人發動了霧社抗日起義事件。但是日本殖民政府在不同時代都有不同的角度,在1931年的嘉義,日本人這麼專心的帶球隊,早一年的1930年卻發生霧社事件,所以歷史是很難去論定的。 我看了KANO這部影片的感想是,這部影片可能是這幾年來國片拍得最好的,那個場景真的就像是1930年代的嘉義,所以場景是非常講究的,故事也非常動人,能夠用這樣的經費拍出這種水準的影片,真的是不得了,所以我非常敬佩馬志翔導演,他是賽德克族,第一次執導就能拍出這樣的影片,取材真的很棒,甚至比賽德克.巴萊還要好,因為這部片子可以讓台灣社會向上提升,而不是說記得以前的霧社事件,雖然那也有其正面意義,但是我覺得這部影片比較強調當時各族群融合,為了這塊土地而奮鬥、向上提升的事蹟,我覺得這樣的故事很動人而且拍得非常好。請問文化部有沒有支持這部影片? 龍部長應台:有。 孔委員文吉:補助多少? 龍部長應台:它有票房的這種補助,包括前面的7,500萬,再加上協助它融資,還有劇本的投入、劇本的開發等,我們大概投入七、八千萬。 孔委員文吉:投入七、八千萬在這部影片? 龍部長應台:是的,總共投入7,580萬。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花再多錢也應該要投資這部影片。 龍部長應台:我們也希望它在日本可以非常受人喜歡、有市場。 孔委員文吉:不只是在日本受人喜歡,這部影片幾乎都在講日文,有點像是日本片了,但我覺得台灣人也滿喜歡看的,像我就非常喜歡看這部影片,本來我是不看國片的,像賽德克.巴萊我只看第一集,第二集就不想看了,這部影片片長3小時,一氣呵成,本席認為應該讓所有文化部的同仁去看這部影片,部長已經看過了? 龍部長應台:是的,我看過了。 孔委員文吉:你是什麼時候去看的? 龍部長應台:上個禮拜,下次請你一起去看。 孔委員文吉:今天我是特別來誇獎這部影片,台灣政治太陰沈了,政治人物也都應該去看這部影片,謝謝。 龍部長應台:好,謝謝委員的鼓勵。 主席:陳委員淑慧改提書面質詢。請何委員欣純質詢。(不在場)何委員不在場。呂委員玉玲改提書面質詢。 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有沒有看過「愛德華的神奇旅行」這本書?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蔣委員乃辛:這本書是2006年出版,適合的年齡是9至12歲,這本書現在大賣、非常暢銷,甚至可能都買不到了,你知道為什麼嗎? 龍部長應台:我不清楚,因為它寫得好? 蔣委員乃辛:這是給小孩子看的書。我手上這張圖片你看到了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看到麵包盤。 蔣委員乃辛:是炸雞盤,後面還有一瓶什麼? 龍部長應台:啤酒。 蔣委員乃辛:你有沒有吃過炸雞配啤酒? 龍部長應台:炸雞和啤酒大概是「來自星星的你」劇中所宣傳的。 蔣委員乃辛:前幾天你有沒有看到新聞?台中有一家店在賣韓國炸雞,平常生意就很好了,現在生意更好,結果被周邊抵制、被人家恐嚇。過去這本書沒有什麼人看,現在則是大賣,隔了8年才大賣,這是9至12歲孩子們看的書,可是現在有很多成年人在看,你知道為什麼嗎?其實跟這個情況是一樣的,只要打上一個標題、打上一塊牌子,只要打上「來自星星的你」這塊牌子。為什麼今天我要拿這個給你看?為什麼今天我要提出這樣的問題?若從這上面來看,我們有沒有想到什麼?這本書為什麼跟這個有關?為什麼一本書因為一個連續劇可以變得暢銷?就是因為主角每天晚上在看這本書,很多劇情是用這本書裡面的情節,因為女主角喜歡吃炸雞配啤酒,所以大家就吃炸雞配啤酒。你知道一支手機在大陸賣多少錢? 龍部長應台:視各種不同品牌而定。 蔣委員乃辛:新台幣90萬。 龍部長應台:一支手機? 蔣委員乃辛:對,新台幣90萬,為什麼?因為它是女主角用的手機。只要跟這部連續劇有關的衣服、手錶、服飾、耳環、用品等,全部都大賣,不只在韓國大賣,在中國大陸大賣、台灣大賣,亞洲地區都大賣。你有沒有看到今天的報紙?到韓國旅遊漲價了,每人漲3,000元,為什麼?也是因為「來自星星的你」這部連續劇。 為什麼這本書會大賣?現在網路上都會在這本書的旁邊寫上,這是「來自星星的你」都教授溫馨的童話,所以大家都想看這本書來印證一下。這就是文創,這就是影視流行音樂的魅力所在!為什麼韓國一部戲劇可以做到這樣?反過來說,台灣的電視劇有沒有做到這樣?而且在播出當天晚上或第二天,網路上就已經有人上傳給大家看了,請問NCC會不會這樣配合呢?NCC不會這樣配合,為什麼韓國就可以?韓國是舉全國之力,包括政府出面,請這些精品業者、用品做置入性行銷,幫這些業者推銷,不但把商品推銷成功、連續劇推銷成功,包括觀光事業都推銷成功,韓國的知名度也大增。請問國內電視劇收視率最高的是哪個國家? 龍部長應台:收視率最高的應該是日、韓兩國的外來劇。 蔣委員乃辛:韓國最高,台灣一直在下降,大陸則一直在追,現在第一名是韓國,第二名是台灣,第三名是大陸,可是台灣一直在下降,韓國一直在成長,大陸也一直在成長,這是2011年文化部的統計資料,2012年的資料現在還沒統計出來,可是2011年大陸加上韓國市占率就有60%,那台灣的電視劇該怎麼辦?會不會再過幾年就沒有人看台灣的電視劇?然後都是韓國、大陸的電視劇,所以我們的流行音樂、電影、電視三大旗艦計畫到底該怎麼辦?現在是進入第二期的旗艦計畫,關於第一期電視的旗艦計畫,當時的預算到現在實際支付的預算只有三分之一,請問第二期的預算會怎麼辦?請問我們要如何振興台灣的電視? 龍部長應台:其實「來自星星的你」的成功因素有很多,它有一些深層的東西,比如說資金的部分,它一集的製作費超過1,000萬,而我們一集的製作費平均是一、兩百萬,兩者差距非常大,包括它的技術層面的投入也非常大。其次,我覺得我們可以努力的就是劇本的多元,我們的劇本較專注於愛情、親情、偶像,他們的劇本較多元,日本也是如此,比方說,他們有以腦外科為核心的「brain」,還有陰陽眼、人鬼世界「主君的太陽」,或者是現在「來自星星的你」的劇本,其實它除了愛情之外,還加上外星的因素,甚至它也是一個謀殺案,它也是一個推理小說種種的綜合,所以我們可以做的大概是劇本多元的開發,這是我們必須做的。至於資金的部分,只能說在創投的部分再做更大的努力,這在旗艦的部分,其實影視局現在已經在做了,但那就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因素。 蔣委員乃辛:照部長方才的答復來看,我們還是沒有辦法迎頭趕上,我們的收視率還是會下降,政府除了文化部之外,行政院的想法是什麼?行政院在電視的旗艦計畫上願不願意投入資金?其次,各部會之間的配合、協助,包括經濟部、NCC以及其他單位,他們願不願意這樣投入、協助?甚至包括教育部人才的培育,都要考慮到這個問題,單靠一個文化部是不夠的。說實在的,過去文化部做的也不夠,我們要如何急起直追?這是文化部要關心、重視的。 龍部長應台:我同意,這絕對是要總動員的。 蔣委員乃辛:請部長提供如何提升台灣影視流行音樂的書面報告給本席,謝謝。 龍部長應台: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孔委員文吉代):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許多委員都有提及KANO這部電影,部長除了知道馬志翔是賽德克族,你知不知道他是哪個學校畢業的?他專攻什麼?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知道。 陳委員碧涵:他畢業於中國文化大學園藝系,從園藝系畢業的畢業生可以成為傑出的演員,又可以成為傑出的導演,可見人才是需要培育的。關於KANO這部電影,我非常了解這個故事,因為我本身一直在體育院校服務,我們學校有棒球隊,我們非常重視棒球魂,這個故事在我們校園當中為教練、選手們所傳頌,被提醒要有運動員的精神,方才孔委員文吉說,這部電影之所以感人是因為它不只是為了求勝,求勝的背後所展現的是非常高超的魂魄。談到這件事我就要談到我們的抗日,在抗日的行動當中,犧牲最慘重的族群就是原住民族以及客家人,這樣的歷史是絕對不可以遺忘的,歷史不能遺忘,但可以透過很多方式,比方說,在教學的綱要應該真實呈現,除此之外也應該在很多文化載體上,用最簡單、最輕鬆的方式讓人了解,讓人直接感受到。 以客家的年輕人為例,其實有很多人很努力、很辛苦的從事客家流行音樂,但是在流行音樂的輔助上,我們都感受不到文化部有將客家流行音樂人才納入一起輔導,我要提醒部長,當我們在推動影視流行音樂的政策時,除了國語歌曲、台語歌曲之外,還有客家流行音樂,請部長不要忘記我們。 此外,文化部轄下有許多各式各樣的文化場館,文化場館可以讓民眾感受到文化底蘊,其實它也帶動了地方觀光的興起,因為它已經逐漸形成地方的文化生活圈,尤其促參條例通過之後,很多文化館舍都委外經營,而且速度、案件也增加了,從你們的報告可以看到,目前已委外經營18件,其實我覺得引進民間經營或專業管理來提升公共服務品質是非常好的,尤其是政府的人力、財力、預算,包括人的專業性都有一定的範圍,所以促參某種程度可說是幫助我們形成一個很好的合作機制。不過,本席必須提醒部長,委外經營雖然可以帶進營收,但是絕對不能讓它淪為一種商場,弱化了文化建設的功能與意義。 現在來看這18個促參的委外經營,基本上都是餐廳、咖啡廳、紀念品的賣場、停車場,當然這裡面也有一些公共活動的空間,可是你有沒有看到、驚覺到這是否脫離了我們的文化建設、目標?現在我們太強調營收要自給自足,但我們的文化場館該提供的核心是什麼?也就是說,我們在做文化場館生活圈的時候,我們需要周邊的支持系統,即吃、喝、玩、樂的餐廳、停車場等,它應該是在周邊的支持系統裡面去建構。至於園區的核心內容,應該還是要以文化素材為主,看看如何來活化、展現,應該給藝文表演者或文化工作者進駐的機會,然後展現我們自己對文化的省思與內容的舖陳,這件事情文化部責無旁貸! 本席認為你們一定要好好思考這件事情,尤其是不能用同一的標準,也就是說,我們拿了一個契約書,北、中、南、東所有文化場館歡迎大家參與促參,然後每個都長得一模一樣。事實上,每個地區都有其特色,我們更應該結合地方的文史工作者、讓各級學校的教育系統來參與,如此一來,我們的觀眾、欣賞人口養成了,然後工作者、表演者、文史也都可以納進去。上次本席也曾提及我們的排練場不足,如果我們可以讓這些年輕人在文化的大園區裡面做實驗,然後又可以讓周遭的社區、人民、各級學校的學生來看看,一個藝術從創作、完成、表演到呈現,有多少發展的可能性,我覺得這才是我們在做促參時所要掌握的原則,就是我們不能弱化其文化的功能,自給自足很重要,但事實上,這是有問題的,我要呼應蔣委員乃辛所說,我們在政策上要定調,而且要夠高。 另外,在妳今天的報告中,有一項國家文創總動員的計畫,其中有提到人才產學合作的問題,裡頭有幾個項目,包括政府要推展後製人才培訓、流行音樂的學程、學系與學院,此外還要結合技職再造,以上這些方向都沒有不好,可是現行的4所藝術大學,有被納入嗎?這4所藝術大學就已經有這樣的人才了,難道我們還要另起爐灶嗎?還是我們要替教育部的技術系統進行再造? 本席認為這個區塊是還可以再思考的,尤其上次這些藝術大學的校長還邀部長去座談,他們要表達的就是希望文化部不要認為國立大學就是教育部的所轄,而應該要把這4所藝術大學納入文化部中,成為我們發展的力量。請問這件事,部長可以做到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完全贊成。 陳委員碧涵:那就要去做,好嗎? 龍部長應台:好! 陳委員碧涵: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一直以來我都很開心我們能有一位尊重人權、懂得歷史深度的部長,可以發揚台灣的文化。然而,坦白說,我非常地遺憾,遺憾的是,當文建會改為文化部之後,我們有這麼多司、處、局,但是我卻沒有看到一個專屬原住民的司、處、局,可以針對原住民這個黃昏民族的文化制定政策與執行預算。昨天我要求您的同仁,給我一份文化部對原住民的一些政策或執行成果,結果我要到的只有這一張紙。部長,我不想責怪您,也許您太忙了,可是我不曉得今天我該如何質詢妳。今天我希望部長以及在場的文化部同仁,可以把你們手邊的工作停下來,不要再滑手機、看公文,跟我一起聽一聽幾篇文章,可以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可以。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從民國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台灣「本土化」運動,由經濟、政治、社會,逐漸過渡到文化層次,長久以來我們始終遺忘了台灣原住民的存在;許多人也同時覺悟到;所謂「本土化」,如果不是將原住民的因素考慮進去,不但不徹底,而且可能淪為政治或意識型態惡質的爭鬥,永遠無法觸及人性及文化的深層。我們認為今天思考並解決原住民的問題,對整個台灣未來的發展至少有四個方面的積極意義: 第一是一個新的歷史思考架構的興起: 許多人發現台灣的發展,不能單純視為中國史的延伸。光復以前,四百年來,台灣早已悄悄地「演出」了自己的歷史。突破中國史的框架,台灣史的思考被賦予了一個世界史的縱深。 我們深信隨著台灣主體意識的明朗化,她的歷史敘述可能可以進一步擺脫漢人獨自式的「移民」史觀,以及單單以政治史為主體的歷史思考習慣,使我們發現這塊土地上更長的歷史縱深(四千年或五千年),果真如此,則原住民的存在,將成為台灣歷史思考的有機部分。 第二是我們空間思考圖像的一個新的轉變 原住民的山海經驗,或許可以提醒我們向台灣的「地理」回歸。並以這個回歸為基點,重新構畫我們對中國乃至世界的地理圖像。 第三是一個新的族群關係的建立 台灣的族群矛盾或所謂的省籍情結,最初是由偶然的歷史衝突的「二二八」,以及後來政治權力重分配的需求而引發延伸的。可以預測是,將來不論由哪一個族群贏得主導權,現階段對立性、排斥性的族群意識,終究必須加以揚棄。「台灣人」這個稱呼,既不應福佬人所專屬,也不應將客籍或所謂外省人排除外。原住民的存在,要求我們重新反省、釐清「台灣人」這個名稱的意涵,重建一個不被政治、激情、野心擺弄的健康的族群關係。 第四是一個新的文化想像的建構 一個國家的主體性,不能光靠政治或經濟力量來建立,文化的創造力往往是更重要的。原住民「異質性」的山海文化,無疑可以為台灣未來文化,注入一新的想像空間,一個不同於漢文化的特點。 世界史的動向,以及台灣在歷史意識、空間思維、族群關係、文化想像等問題上的全面反省,乃是台灣尋求她自己主體位無可閃避的時代挑戰,其開放性,也給原住民一個重新調整自己民族角色與命運的機會。 台灣目前較鬆軟的歷史情境,顯然一種結構性重組織的需要。相對於平地社會,原住民是台灣四十年來經濟、政治虛幻本質真正的受害者;經濟的「自由」、「開發」和商業化、國際化,平地社會獲益了,山地的經濟卻破產了。戒嚴體制的重壓雖暫時抑制了平地社會活力,但民國六十年代以後,卻漸次甦醒,而文化語言因「同質性」高,並未遭到徹底的摧毀。原住民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他們的社會、語言、文化與風俗,在政治同化的統治要求下,成了斷了線的風箏。因此,整個台灣社會有責任在此結構重組之際,以更開闊的胸襟、前瞻性的眼光釐訂世紀性的原住民政策。 最後,「時間」是原住民未來命運最大的敵人,瞬息的生滅,淘洗的不只是一個「個體」的生命,它也像潮汐一樣,剎那間便沖垮一個民族或文化築起沙城。原住民文化存續的工作,是一項與時間賽跑的志業,如果不戰戰兢兢、勇猛向前,再鬆軟的客觀環境,都不會等我們太久。我們一方面要緊緊把握這個時機,同時也要認真地分辨其間的本末先後,我們實在沒有本錢做錯誤旳嘗試。 對主體社會的朋友來說,原住民的存亡,也不完全只是原住民自己的事,它隱藏整個台灣在歷史、空間、族群、文化等問題之重構程中各式各樣的組合動力和可能性。」 這篇文章是出自原民會前主委孫大川的一本書,書名為「夾縫中的族群建構」。我把其中的一些重點講出來,所以我們才會有馬英九市長說過的一句話,他在「感念飛魚雲豹的故鄉」的文章中說,原住民未來的教育將決定台灣歷史正義的真偽。我們的江院長,以前在當學者的時候,他在「族群正義的信念」中的論述是,台灣社會有四大族群,包括閩南、外省、客家與原住民族。如果從血緣、文化傳統來看,閩南、外省與客家都出自於同一個民族;而原住民族則是另外一個民族。其次,民族之間必須以正義為規範彼此之間的最高原則。再者,族群正義可以落實在各種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制度設計或者是公共政策上。 本席有一位很好的朋友在2002年,我走上凱達格蘭大道抗議時,他對著原住民朋友說,我希望原住民的聲音可以非常非常地大,也非常非常地鮮明,這樣才能教育我們的漢人,你們是如何地目中無人,而且自我狂妄。漢人之中不管是客家人、外省人還是台灣閩南人,都在大聲地喊叫,我們的權力受到了什麼傷害,而這些人竟然看不到原住民一路走來是多麼地辛苦。這是龍部長您在當文化人的時候所提醒我的,而今我要告訴部長,我在你的文化部中,看不到原住民的思維,我在你執行的政策上所看到有關原住民的部分只有一張紙。我們這個黃昏的民族在部長的眼中,您該如何去做?您是不是可以指派一位次長,或者是一位專責規劃文化部業務的綜規司司長,或者指派任何一個人,專門針對原住民的文化政策,以及預算的執行做一整合? 龍部長應台:我可以跟委員說,您前面所朗誦的部分,我全部贊成。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 龍部長應台:我們確實早就指定綜規司司長,他專責的是我們整個部所有預算之執行,以及政策上資源之分配。他是負責原住民的一個窗口,而且他要負責的是整合的工作。李司長可以和您再約個時間,向您做更徹底的報告。 高委員金素梅:我覺得司長不夠,我要的是部長能支持延續這個黃昏民族的文化,請問妳同意嗎? 龍部長應台:我完全同意。 高委員金素梅:上次要質詢您的時候,您離開了,而由您的次長在此回答我。因此,是不是不要只派一位司長,而可以再派一位次長?如果可以的話,可以派上次與我進行詢答的黃次長嗎?由次長代表您來執行原住民的業務以及政策,因為您太忙,您在文化部要做的事情這麼多,但又有很多事是需要經過部長同意才能做的,我相信光是一位司長,無法做出決策,所以是不是可以指派黃次長?請問黃次長,您有跟部長報告過嗎? 主席(陳委員碧涵):委員,我們時間到了,高委員的要求,部長都知道了,部長回去後是不是可以立刻指派? 龍部長應台:這個我們回去再討論…… 高委員金素梅:對不起,是洪次長,洪次長上次曾在此答應過我,他是原住民的窗口。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回去再討論,我們再聯繫好嗎? 高委員金素梅:因為洪次長上次在這裡代表您,他同意做原住民的窗口,所以希望您回去之後,各司、各處、各局可以整合出一個時間到我的辦公室來,我們好好地討論一下原住民的政策與預算之執行。 龍部長應台:我們回去之後會再跟您聯繫的,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質詢。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看了妳的施政報告,其中有一項很重要的部分,我們從前一個會期關注到現在,也就是文化法規的部分。在你們2013年的施政成果報告中,有關文化法規的部分,當時我看到你們有匡列文資法、電影法修正案以及妳也數度提到的博物館法及文化基本法要送行政院。然而,在您未來的施政報告中,卻沒有看到後續的立法計畫。 我們一直希望部長能針對這幾個重要的文化法規,包括文資法、電影法、博物館法及文化基本法甚至還要包括公視法進行修法,我們真的是等了很久。請問部長,這些法規在您今年的施政期程中,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能夠送進立法院來?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在鄭委員剛剛進來之前,我已經就這個部分報告過了。您剛剛所提到的四個大法,包括博物館法、文資法、公共電視法以及電影法等,文化部已全部完成,且已經送交行政院,行政院現在已經在審了。 鄭委員麗君:所以,現在這些都在行政院了嗎? 龍部長應台:有些法規行政院甚至已經審完了,因此很快就能送到大院了。 鄭委員麗君:文化部已經升格非常久了,我們在審預算的時候數度希望這些法能有具體的進展,但是其中有一項是本席特別提出來的,同時也因此凍結了文化資源595萬的預算,那就是國家語言文化發展法的部分。這個法放在這個單位裡基本上是有問題的,但是既然放了,就請部長告訴我這個法的進度是到哪裡了?還是部長覺得595萬很少,所以沒有關係? 部長,就像剛剛高委員提到的原住民文化,這個法之所以重要,當時把它放在文化部的工作裡,就是因為台灣的母語在UNESC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已被定為嚴重瀕危的語言,包括所謂的台灣閩南語、客語以及原住民語等。 母語是一種基本人權,如果我們連母語都遺忘了,那麼我們就連文化的根也忘了。所以請問,有關國家語言文化發展法,文化部何時才能研擬完成?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由於語言法提出的時空背景經過了30年,事實上我們社會發展的許多條件都改變了,這期間從文建會到教育部之間也有很多次的來回,所以在您上次提出之後,我們因為過去半年都在衝刺博物館法、電影法等四個大法,另外還有文化基本法與獎助條例等六個大法,所以您現在提到的國家語言文化發展法…… 鄭委員麗君:妳只要回答我國家語言文化發展法…… 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要做的部分就是進一步地去諮詢究竟這個語言法該不該推? 鄭委員麗君: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個期程?事實上語言發展不是只有教育部的事情,而是一個多元文化的土壤,所以文化部的角色非常重要,這也是為什麼當時會把它放在未來要成立的文化部底下。部長,妳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個期程,好讓文化部在這個會期中將這個草案提出來? 龍部長應台:這個會期大概不太可能。 鄭委員麗君:部長,這個會期才剛開始,妳就這樣沒有士氣。 龍部長應台:因為我們現在…… 鄭委員麗君:現在坐在下面的同仁可以努力工作,怎麼可以沒有給出一個目標呢?妳應該做個目標管理嘛!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我們這個會期可以努力看看,這樣可以嗎? 鄭委員麗君:這個會期請努力,不要有第二句話了,因為我們真的關心文化部的行政效率。剛剛高委員提到論述,但是我們現在發現您的行政領導效率恐怕還更值得我們去監督。 部長,本席還要再請教有關劉永逸科長涉及圍標以及違反旋轉門條款事件,這個案子我已詢問多次,請問這件事部長還記得嗎?妳還曾經為了這件事3度向委員會道歉。 龍部長應台:我記得。 鄭委員麗君:我們問是否有將他送廉政署,結果我們一問、二問、三問,你們都說送了,最後一刻才發現沒有送,然後部長還為此道了3次歉。本席現在再請教部長,後來廉政署調查出來這位劉永逸前科長確實違反了採購法與旋轉門條款,尤其在違反旋轉門條款的部分還涉及了貪瀆的問題,所以廉政署請文化部要把劉案再函送地檢署,請問部長送了沒?希望部長這次不要再讓我失望,然後妳又要為此道歉了。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我可不可以請政風處處長來明確地回答您? 鄭委員麗君:所以部長還是不知道?妳都為這個案子道歉3次了,你居然還不知道!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這個案子已經送出來,但是您要不要請處長再回答您? 鄭委員麗君:不需要,我現在就是問部長,您確定嗎?因為上次也是同仁跟妳說已送廉政署,結果妳…… 龍部長應台:我看我還是請同仁來回答您好了。 鄭委員麗君:妳有沒有確定? 龍部長應台:處長跟我報告的是,他們3月11日發出的。 鄭委員麗君:我告訴妳,廉政署的發函日期是2月12日,3月11日是本席辦公室打電話到文化部的日期。我們打電話過去問送了沒?結果你們回答「還沒送」!還好是我提醒了你們。從2月12日起,廉政署請你們送地檢署,你們到3月11日都還是沒有送,請問你們現在送了沒?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處長給我報告的是3月11日送了,至於為何中間隔了一個月,這件事情我會追究。 鄭委員麗君:好!這件事請妳再追究。部長,我們這邊不希望看到妳每次來道歉,這是行政效率的問題。 龍部長應台:這不是道歉,這是政風的問題,我們會…… 鄭委員麗君:你們跟我說「送了」,希望這次不會是錯誤的資訊。部長,有關行政領導的部分,妳真的要特別關注一下。 我看到在今年春酒上,工商協進會有一位資深的理事長,他公開感慨地說,龍部長的溝通協調能力不太佳。我看了也很訝異,他是長期贊助台灣文化界的商界人士,他會有這樣的感慨…… 龍部長應台:我不太清楚這件事。 鄭委員麗君:什麼?妳不知道有這樣的事情嗎?他是台灣工銀董事長,同時他也是工商協進會理事長…… 龍部長應台:請問您說的是駱先生嗎? 鄭委員麗君:是。他在跟媒體喝春酒的時候,公開感慨地說,文化部溝通協調能力不佳。我在這邊真的要提醒部長,我們所講的這些行政效率的事情,不是只有立委在看,就連外界都在看。我今天的時間有限,我就再次提醒部長要注意行政領導問題。 部長在休會期間去了基隆關心西二、西三碼頭,因為我是基隆媳婦,所以也特別關心基隆的問題。部長去了西二、西三碼頭,我終於看到龍部長為一個文資的保存出馬了,之前請部長去看部長都不看,但是後來您去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西二、西三碼頭跟大江大海也就是跟您的書有一點關係,所以你才特別去了。妳去了之後的作為,卻只是給了基隆市250萬元進行文史調查。部長,妳知不知道這個西二、西三碼頭的保存在2008年、2013年與2014年1月都在文資審議委員會被同意有條件拆除?現在您既然介入了,妳沒有積極去協調出一個具體的方案,卻只是再給錢讓基隆去做調查,如果5月報告出來的時候,又是一翻兩瞪眼,又是要拆除,那時你們是不但浪費了一筆錢,而且也救不了這個文資,你們要怎麼辦? 龍部長應台:我們是有具體措施的,而且我們和港務公司以及港務公司所聘的美國跟台灣的建築公司都已經具體談過,然而在具體措施下,我們仍是要按照文資法的規定辦理。其實港務公司已做了非常大的讓步,亦即西三碼頭本來在當時就要拆除,目前卻已經停工,停工後要等到文史調查結果,再決定下一步要做什麼。我們有具體的協調,而且港務公司冒了相當大的賠償危險…… 鄭委員麗君:主席,發言時間不是要加2分鐘,今天都沒有加,本席本來有很多文資問題要問的。 既然看到部長出馬,我希望你第一次出馬不要失敗,不管你是要依文資法,還是要依法行政,能不能就管到底?讓我們看到文化部的決心。既然你都去看了西二、西三碼頭,就管到底,然後給個結果出來,我希望至少看到部長有這樣的態度。 再來,既然你都去了基隆,基隆並不是只有西二、西三碼頭,還有南號誌樓、北號誌樓,尤其是南號誌樓遭颱風嚴重損害,可是台鐵沒有能力管理,請你也去關心。此外,要塞司令部的宿舍,是國防部管理,其中有一棟古蹟憑空就消失了,拆到只剩下一扇門,這也請你去關心。 本席曾經對你質詢過淡水、基隆,但是台灣還有嘉義、雲林、屏東市等等很多這種歷史性的中小型城市,所以部長不能只看一個點,我希望你們要去思考整個系統性的方案,對於中小型城市的文資面貌、歷史面貌和文化面貌的保存,真的需要有比較全方位、系統性的方案,至少我們期待文化部的核心業務在這部分,也請龍部長至少不要讓大家失望,能夠做到一個文人部長,和大家不一樣,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對於文資局,我是非常高強度的溝通及督導。 鄭委員麗君:最後提醒關於松菸的問題,大家覺得松菸是台北市的重要文創園區,但是現在卻因為隔壁的大巨蛋工程,造成松山菸廠製菸工廠的地面出現長達3公尺的嚴重龜裂,已經有很多議員去看過,像周柏雅議員、高嘉瑜議員。松山藝文園區現在到處漏水,這個和大巨蛋有沒有關係?我們不能將這件事情只推給台北市政府,因為台北市政府不可能自己罰自己,所以一定要文化部出面,請部長也派同仁先去了解,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我先了解是什麼狀況。 鄭委員麗君:好,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台灣的文創,我們談了很多,委員談了很多,部長也談了很多,本席現在就用朵朵夫人這位作家的文章來談,部長認識朵朵夫人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不認識。 許委員添財:他也是輔仁大學應用美術系的教授,他的本名是馮冠超,對不對?他是作家。 龍部長應台:是。 許委員添財:他寫了「南韓狂賺,我文創卻打折」這篇文章,裡面說到韓劇「來自星星的你」引發收視熱潮,他在震懾中思考著,這代表什麼意義,所以他就寫了這篇感言。部長看過韓國有部名為「秋霜寸草心」的電影嗎? 龍部長應台:我沒有。 許委員添財:這是1967年時,台灣省政府教育廳行文全國中小學,必須作為課外教材觀賞的電影,連其續集「秋霜赤子心」也在台灣引起萬人空巷的收看狂潮。你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抱歉,那時我住在鄉下,大概沒有看到。 許委員添財:那是在1960年代,你知道當時大韓民國(即南韓)的人均收入是多少美元嗎? 龍部長應台:抱歉,我不知道。 許委員添財:一百多美元,而在50年後的今天,你知道現在大韓民國(即南韓)的人均收入是多少美元嗎? 龍部長應台:三萬多美元。 許委員添財:沒有那麼多。 龍部長應台:應該超過3萬吧。 許委員添財:超過2萬,稍微趕過我們,現在還繼續在增加,你怎麼會說的那麼可怕,有三萬多。而五十多年前台灣的人均收入是他們的好幾倍,那時我們還不是很強,菲律賓是最強的,他們的人均收入已經超過1,000美元了,但是後來卻退步了,台灣那時比韓國多了好幾倍,在我印象中,應該是近千了。 之後韓國金泳三總統發現迪士尼一年的營業額與IBM旗鼓相當,金大中大統領也發現南韓必須賣掉150萬輛汽車,才能達到「侏儸紀公園」的產值(亦即8億5,000萬美元)。因此金泳三開始以總統之身下定決心要讓韓國的文創、電影、電視劇能行銷世界各國。請問我們政府4年內投入多少經費在電視、電影、流行音樂劇等六大旗艦計畫?是不是300億元?你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是。 許委員添財:沒有錯嘛!但是我們的民眾感覺如何? 龍部長應台:六大旗艦計畫的經費總共加起來是一百多億元,不到兩百億元。 許委員添財:馮教授寫的是300億元。請問主席知道本委員會審查時關於政府4年在文創六大旗艦計畫的總共經費是多少嗎?議事人員知道嗎?他一定是有所本的。 龍部長應台:是這樣的情況,當時預算數字是260億元左右,但是實質上只有一百多億元。 許委員添財:所以他是看到預算數字,才寫300億元。 他還說到一個「大長今」的周邊經濟效益就可以超過900億台幣,南韓的文創產業是「先文化,後經濟」、「賣到世界」的策略,我們都看得很清楚,但是為什麼我們的產品總是有「文化折扣」?我們要問,「海角七號」在台灣的票房是5.3億台幣,在南韓卻是區區的5.4萬台幣,這等於是沒人在看,馬上下架。我們若解不開「文化折扣」的死結,台灣的文創終將成為「慘業」!這是他的感言。 另外,請教部長,現在台灣的電影、電視劇等六大旗艦的外銷總收入是多少?包括賣到中國大陸去的部分。有沒有營業額統計? 龍部長應台:如果委員指的是六大產業,我沒辦法提供,因為我不知道委員要的是哪個方面。 許委員添財:那就用你的統計、你的指標,告訴我們全部的、一年的外銷年收入是多少。 龍部長應台:如果是講文創業的話,我們是有一個指標,一年有一千多億的總產值。 許委員添財:那出口呢? 龍部長應台:出口的話我必須要調資料。 許委員添財:我知道這一千多億還包括很多廣告費、柯文哲現象、影城和電視及媒體的廣告收入在內,這些都算文創,柯P也幫忙你們提升了文創產業的產值,因為我上一次問過,廣告也算你們的文創。 龍部長應台:柯P和廣告? 許委員添財:柯文哲醫師啊!現在電視台的鏡頭都跟著他跑,只要從他講的話中隨便抓出一句,就加以包裝什麼很可笑或很可愛、可悲,所以柯文哲醫師說他的存在就是證明台灣的荒謬,而很多人就靠台灣的荒謬賺大錢、賺收視率,我問到這邊,你答不出來我也問不下去,而且發言時間到了,台灣完蛋啦!柯P的存在證明台灣的荒謬,那會不會接著證明台灣會完蛋呢? 龍部長應台:不會。 主席: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部長上任的時候我就提過,你有很好的想法、說法,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很好的作法,今天因為時間有限,所以我不從很多面向來談,只談獨立書店。獨立書店是部長提出的泥土化過程中最重要的一環,本席只舉一個案例,在我們南桃園平鎮往龍潭的路上,於田園當中,有幾間小木屋組成了一家叫做「晴耕雨讀」的獨立書店,是一對年輕夫妻向家族承租了這棟房子而且投入十足的心力,並在去年向政府申請到了50萬的補助款。但在經過一年後,現在先生被迫到電子工廠上班,他必須要賺錢養家,由太太一個人守在店內,一個禮拜工作六天,因為外出就無人能幫忙所以不敢外出。因為進書量很少所以沒有經銷商願意送書過去,以致無法進書,難得賣出一本書還要打85折,一本280元的書在打了85折後大概可以賺到28塊到42塊,平均一天賣不到一本書,別人在網路上直接可以75折買到,朋友來買書還不好意思告訴他這本書賣得比網路書店貴。結果他們不但要撐著這家店,還要忙著填很多你們給他的表格、單據,卻因為太忙,超過了你們第二階段的申請時限,所以現在拿不到任何補助。本席鼓勵他說「天很冷,但是一定有春暖花開的時候」,給他很多信心和鼓勵,雖然不能用「苦守寒窯」來形容他苦守那家獨立書店的情況,但這就是他現在真實的狀況。他不願意把這間店關起來,因為他真的很希望開書店,電視台也曾經報導過他,同時桃園縣政府還將他列為亮點企業、成功創業,可是目前真實的狀況卻是如此。部長提出很好的想法、說法,讓他追隨你、呼應你,將它生下來,請問對目前他這種真實的狀況,你會怎麼幫助他?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是個社會主義的政府,推出的政策也不是什麼都包,在政策推行之後,有些人支撐不下去也在我們的意料之中,我們也不能拿政府的預算來包山包海。但委員說得沒有錯,對於推出的政策是否夠完整、周全,從前台到後端的整個機制如何,這些是最重要的部分。所以我們現在正在做的第一個工作是輔導團要對於所有營運的細節都去了解、評估和幫助,第二個是對於他配銷通路的整合與協助,現在正要進行,第三個就是要對您剛才提到的這類經營者,我們正要做一個深入的研討諮詢會議,把他所有的問題包括通路、營運等全部找出來,然後透過機制讓他完善,這是正要做的。 陳委員學聖:部長真的不太了解他們的情況,公務人員和一般人不一樣的地方是,公務人員每個月1日薪水就會入帳,他們則是每個月1日可能還要去軋三點半,如果沒有錢入帳的話,他們不見得能夠養活自己,這就是差別所在。他等待的是您的支持,而他等不到的是您的幫忙,部長可以做很多具體的事情,您催生了這獨立書店,所以我想看看他是否能活得很好,您那種說法緩不濟急而且太過抽象,這些輔導團的人根本沒有能力救他。本席告訴你我現在做的是什麼,第一個就是我找了當地一個汲音管弦樂團—那是我們桃園最優秀的樂團,可是也被你們打槍,得不到補助。我告訴他們說你們可以把學生團帶到獨立書店,每個禮拜六、日下午在那邊演出,最起碼可以讓一些音樂人士前來,至於費用,我幫樂團出交通工具的費用,不收演出費用,讓學生有練習的機會,讓音樂跟書香結合。第二個是我以老文化局長的身分拜託文化局,把一些桃園縣政府公有的官方出版品送到那裡陳設出來,最起碼可以知道桃園縣有哪些作家、哪些官方作品。第三個是我拜託政府部門將二手書店的活動移到那邊辦,這才是作法,現在他們有人氣可以活下來,甚至跟旁邊台灣商業技術學院商請工讀生幫忙,成為指定實習課程。雖然他是營利事業,但是屬於文化的營利事業,所以甚至可以跟勞委會商量,看看能不能破例以多元就業方案給予協助,讓他們有機會得到官方的支持。文化部沒有做出這個平台,你找這些輔導團來,開了很多藥方,卻沒有一個可以救他們,而在這之前,我已經開始在做這些事情,因為我不希望他們垮台,要知道他死掉、夭折得非常快,但是要再起來,很難了。 龍部長應台:我說的輔導團裡其實就應該有像您這樣的人,不但對他經營的方式可以提供諮詢,而且您比較特別的是本身具有當地的資源,因為我們現在…… 陳委員學聖:我都跟他講現在是在培訓你,我們今年會想辦法申請文化局下的社區總體營造計畫,讓這個獨立書店成為社區總體營造的一個點,可是這麼簡單的事情都沒人告訴他,致使他們像無頭蒼蠅一樣,找不到出發點,而這些是你文化部、文化局本來該做的事情,是你跨部會、跨局處該告訴他怎麼做的事情,我是因為做過文化局長才知道怎麼幫忙他。 龍部長應台:對這個個案,我們的同仁…… 陳委員學聖:這不只是個案,他代表了很多獨立書店的熱情,卻在我們的官僚體系底下、缺乏橫向聯繫、沒有搭起平台而逐漸被澆熄。我對部長說的是我的作法,但我看到的是文化部的沒有作為,你的作為離他們的需求太遠了。 龍部長應台:我是說對這個個案,我們的同仁已經實際地聯繫他們要提供諮詢,這當然不是個案,所以我才說輔導團在機制上應對每個個案集結起來的共同問題要進行分析,這樣我們才可以從制度面去解決,因為我們如果就這單一個個案去救急,但是沒有機制的話…… 陳委員學聖:我可以負責輔導這個案子,但我要跟部長講的是,不要提長遠、制度、個案,只講通案,這就是一個真實的案例,我支持部長,但他們真的需要實際的動作。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就是我們最珍貴的資產,對於這個…… 陳委員學聖:真謝謝部長的誇獎。 龍部長應台:對這個個案我們現在立即進行輔導,另一方面,對於全國類似案子,我們一定要找出機制,那才是長治久安的辦法。 陳委員學聖:部長,我不會增加任何負擔。但我會用所有機制、所有資源去援助他,如果你們所有作為都落在我後面,就真的不夠盡心。最近雲林拆掉了中央廣播電台,雲林縣政府文化局長說這是雲林文化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台南中央廣播電台─天馬分台也可能面臨這個問題,我提醒部長不要讓它重蹈雲林的覆轍。謝謝部長。 龍部長應台: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文彥質詢。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我們一起到基隆西二、西三碼頭跟民眾討論時,你盡最大的能力協調,並表達你的關心與誠意,本席甚表敬佩,不知道協調情況如何?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跟港務公司總經理、港務公司的代表─建築師團隊、基隆市政府做過多次協調,才會有後來那個具體的決議,這次港務公司表達了非常高的誠意,其實他們會蒙受某個程度的損失,因為就拆除契約而言,他們等於有違約的行為,即使如此,他們也願意蒙受這個損失,讓基隆市政府委託這個歷史調查案,這個調查案大概要進行3個月,港務公司願意等結論出來之後再看西三碼頭是否照原來的文資決議做,我們處理的不只西二碼頭的保存方案,還包括海關大樓及整個碼頭的號誌台,期能進行一個宏觀的、全面的碼頭文史調查。 邱委員文彥:根據交通部、港務公司的回答,大致上同意保留西二碼頭。 龍部長應台:我相信西二絕對可以保留下來。 邱委員文彥:但是西三還是會拆掉一部分,所以我覺得這個協調還不是很成功。如果可以,應該儘可能保留。原先的規劃就是局部拆,如果協調到最後還是拆,恐不符期待,事實上,好的建築師可以做融合性的設計,這是在考驗建築師,所以文化部、交通部、港務公司應該繼續協商,看看有沒有更好的替代方案。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很清楚,我們面臨的是基隆碼頭記憶的保存,以及海港航運的發展。 邱委員文彥:那天我坐在你旁邊,當時我寫了一張小紙條,建議找懂建築、港務、歷史文化的人籌組一個小組來進行協商,因為部會之間的協商都各有立場,如果有一個比較綜合性、全盤的協調、談判,才會有更好的策略出來。也許這個案子還在繼續當中,但因時間有限,我就不再針對這個議題,但還是期望文化部、交通部、港務公司繼續協調,看看有沒有更好的方案,俾符合社會的期待。 剛剛陳委員學聖提到中央廣播電台虎尾分台被拆了,前不久新北市的普安堂也被拆了,我覺得很多地方都應該進行普查,部長,你知不知道顏思齊這個人?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 邱委員文彥:他是什麼人? 龍部長應台:顏思齊是清末的…… 邱委員文彥:他是明朝末年福建漳州人。 龍部長應台:我搞錯了,請指教。 邱委員文彥:他是著名的海盜,其實他的遺址是值得探討的,他的墓園在嘉義縣水上鄉南鄉村,部隊則駐紮在雲林縣水林鄉,水林鄉長曾特別在報紙上表示,希望與顏思齊相關的遺址能做有系統的調查,我很擔心這些遺址如果沒有做詳細的調查、具體的保存甚至採取非常迅速的行動,也會像虎尾分台一樣。 龍部長應台:顏思齊本人的墓園嗎? 邱委員文彥:墓園在水上鄉,但是他留下很多兵營及一些遺址,都是在雲林的水林鄉,你們可以找水林鄉鄉長談,我太太娘家在那邊,所以我常常回去,我覺得有必要進行普查。另外,施局長很清楚,前兩天我們才討論綠島一號水上考古工作,綠島發現一艘非常大的西方沈船,經費上,是不是能進行專案考量?施局長非常認真、投入,目前我們在澎湖海域、台灣周邊海域發現的水下沈船至少有一、二百艘,其中只要有一艘沈船非常有價值,並進行探勘、打撈、保存,將來歷史上的成就就非常大,而且對歷史文化的保存非常有幫助。 有關今天的施政報告,本席擬提供幾個方向給部長參考。第一,修法是必要的,包括文化資產保存法。剛剛幾位委員都認為文資法的修法及未來水上文資法的修訂都應加速腳步,但對地方自治和中央之間的權責關係,應該有更清楚的釐清,地方不作為或地方濫權,中央應該有制止、逕行指定或逕行採取具體保護措施的機制存在。另外一方面,地方政府也有一種不作為,在台江內海發現的沈船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但是地方核准了建築開發行為,所以那個渡假村就把古代留下來的沈船遺址破壞了,未來如果有類似台江內海的情形,我們有沒有地方自治的規範?本席認為中央應該具體地跟地方溝通,他們的建築開發行為應該有水下考古甚至進行遺址考古的機制。第二,部會之間的協調還是很重要,文資法有沒有可能進一步強調?第三,有關文資的調查、普查及研究方面,為了西二、西三碼頭的調查及研究,部長給了250萬研究經費,但全台灣不只這一件個案,還有非常多相關的案子,很多民眾強調為什麼現在才告訴我們基隆有大江大海、與1949年有關的重要文化資產?基隆過去不知道嗎?還是基隆文化局不作為?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所以如何強化文資非常重要。有鑑於此,本席具體建議文化部將來的施政報告、預算編列要由下而上。前不久,我和主席去訪問鹿港的人間國寶時,他們對你們的補助、有關傳藝的獎勵有很多意見,因此我建議部長走到地方聽聽這些大師們的意見,作為將來施政的參考,對文化資產保存法、古物的修護與保存、無形的文化資產、將來的文資普查都應加快腳步,並具體強化,經費方面也應該適當調整。 有關海洋文化、水上文化的保存方面,包括自由中國號,現在雖然弄了一個棚子,但是那個棚子的設計非常糟糕,棚子那麼窄,船在底下,如果下雨時是直的下來,當然沒有問題,可是颳到風以後,雨就打進去了,你也聽過嘛,木造船「乾千年,濕萬年,半乾半濕剩半年」,那麼自由中國號能不能保存下來?我們花了那麼多功夫,你也寫了書,由文化部出版,如果自由中國號不能保存,是很可惜的事情。而且自由中國號能不能融入海科館第三期的工作中?因為海科館就是海洋科技博物館,並非保護生態的,海生館在南部,當初一南一北的規劃是南部主生態、北部主科技,所以是否可以和海科館進一步協調?我的意思是,今天部長提出的想法很好,但是將來經費的分配、文化政策的優先順序應有所調整。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您說的都很重要,謝謝您。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還是追問一下有關台南市國父銅像遭到破壞,以及中央廣播電台虎尾分台完全遭到摧毀兩件事,前者是民間的作為,後者是政府的行動,請問文化部在這方面有什麼樣的立場?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文資局是文化部第一線的工作者,所以像台南國父銅像的事情,我們同仁第一時間就趕到現場記錄,同時馬上發函台南市政府進行處理;對於中央廣播電台虎尾分台的事情,我們同仁是從報紙上得知,就立即直接和地方政府聯繫,並去了解他們的處置方式是否適當。 李委員桐豪:可是從電子媒體看到,以虎尾分台來講,已達到不可回復的狀態,該建築是否屬於文化資產還在界定之中,是吧? 龍部長應台:對。 李委員桐豪: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依據政府現有的法規,可作什麼處理? 龍部長應台:現在是這樣,在文資方面去執行的第一線都是地方政府,由於是公部門的行為,且縣政府已表達非常強烈的譴責,也表示要究責,所以我們文資局的同仁已在3月12日到現場會勘,現在主要的方向是設法維持其文化景觀,而且也希望指定…… 李委員桐豪:我看不用了,既然已經拆得差不多了就拆掉好了,留在那邊反而更難看。但是話說回來,本席高度質疑這是雙手策略,否則,怎麼可能一個單位可以罔顧單位之間的平衡協調,然後首長完全不知情? 龍部長應台:是滿奇怪的事情。 李委員桐豪:我覺得現在問題在於,如果政府單位貪污舞弊,政風單位可以進行調查,甚至可以視層級送到不同的檢察單位,可是行政部門做出這樣破壞的行為,到底誰具有調查權?是交由地方政府自己調查嗎?還是文化部要調查?還是政風單位要調查?到底誰有這個調查權,可以看看他們之間是否真如他們向社會所宣示的?因為如果它是一個可疑的文化資產的話,到底在現有的機制之下誰有這個權力?我覺得這件事很遺憾,人有的時候要相信直覺,第一個直覺往往是正確的。 龍部長應台:是雲林縣政府的地政處去拆除的。 李委員桐豪:你相信這個公文會只在地政處就決行了嗎?這麼大的拆除工程的公文,地政處就可以決行?這簡直不可想像!但是誰可以處理這件事?政風處嗎?這叫做為所欲為啦!這叫做恣意而為!這叫做無法無天啦!是由誰負責處罰?是縣長處罰嗎?處罰到什麼樣的程度?如果今天政府公然為非作歹,我們怎麼辦?我現在還有一個問題,其實文化部應該也遇到了,就是你們的官員碰到地方政府的官員時,在溝通協調上面層級都不一樣,現在這個國家整個政府已經亂了套了。一個直轄市市長轄下的局處長和你們文化部的局處長平行嗎?你們講的話他們會接受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應該是依法辦事吧! 李委員桐豪:可能見面都很困難,他用官威壓你們,你的司長碰到他們的局長,是平行的嗎?還是站在政策指導的立場或其他立場跟他們談?搞不好他們的局長都不願意見你們的局處長,這是一個大問題。你今天講了半天的政策推動,碰到了地方政府在做這樣的行為時,然後一句話就帶過去,我從政也算是有幾年的時間,我可以告訴你,很容易唬弄過去的啦!問題是你沒有體制去監督、去考核時,這個問題就出現了。我舉一個例子,文化部可以做一件事情,各個地方政府如果沒有完成你們所要求的事情,你們可以在補助款和預算上面予以管考,就像立法院要求行政部門,如果沒有來作專案報告,預算就扣留。你總要有一些機制來做,我現在已經搞不清楚,像地方這種作法,既非貪污也非舞弊,政風處可以介入嗎?地方政府的政風處可以去管縣長,或者釐清縣長與各局處之間的互動嗎?這個問題很大,像這樣真是無法無天,台灣已經亂了套了。本席還是希望文化部在這方面能夠思考一下,因為今天我們在討論建設、環境保護和資產保護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如果沒有一個好的節制的機制的話,這個問題會層出不窮。 第二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國內的金融業也開始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融資活動,本席很擔心,因為我覺得財政部和金管會敷衍塞責,什麼意思呢?就是他們找一個金服公司,金服公司在做什麼事情?就是當初進行金融重建時,銀行有很多壞資產,金服公司用很低廉的價格予以收購,整批購入然後分批賣出,它擅長的就是法拍屋批發,現在問題出來了,因為我們金融重建的過程已經完成了,銀行的壞帳也不需要他們處理了,所以他們瞬間就把其中一個處變成一個重要的處,用來處理文化資產金融及無形資產的鑑價工作,我也搞不清楚,本來是一個負責拍賣房地產的,突然變成一個負責無形資產的,房地產是具體有形的,和無形資產差別很大,我想請文化部在這方面注意一下,對於處理無形資產的方式,你們自己要有一套想法,連中國大陸和香港都有文化產業的產權交易所,不一定要靠政府人為的方式來處理,把價格訂出來,我們的文化創意產業才會有比較活絡的財源,好嗎? 龍部長應台:是,李委員剛才所提的我都會特別注意,謝謝你。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林委員德福、黃委員偉哲、楊委員麗環、楊委員瓊瓔、江委員啟臣、廖委員正井、邱委員志偉、王委員惠美、蘇委員清泉、周委員倪安、陳委員明文、陳委員歐珀、許委員智傑均不在場。 請黃委員志雄質詢。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一直在講文創,請問今年度文化部推動文創產業最大的重點在哪裡?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國片的推動上用了滿大的力氣,而且成績也相當不錯,流行音樂則是列為我們接下來的工作之中最重要的重點,另外表演藝術也是我們推動的重點。在我們所管轄的每一行當中,幾乎都有目前正在推動的重要工作,不知委員的意思是指…… 黃委員志雄:我們一直在談韓國的文創產業,包括他們的影視音產業,這幾年以來都非常熱門,而且推廣得非常好,不只是讓他們的產值明確提升,同時也帶動韓國的知名度,讓全球都瞭解韓國在這個領域當中有非常獨到的地方。為什麼韓國在這個領域能夠在短短幾年內突飛猛進?我們現在所推動的文創產業的重點,是不是有機會也能達到這樣的成績?未來有沒有條件能夠挑戰他們,甚至能夠超越他們? 龍部長應台:對於影視音產業方面,其實我們有各種機制在推動。韓國在這方面已經有十多年的基礎,尤其他們把影視音產業當成是國家重點策略來推動,我們雖然是有…… 黃委員志雄:我們也喊了很多年啊! 龍部長應台:對,我們也喊了很多年,但是在…… 黃委員志雄:真正做是從今年開始嗎?過去都沒有努力就對了。 龍部長應台:應該是說從文化部成立之後,至少有一個事權統合的單位,其實事權統合是很重要的第一步,相信黃委員也非常瞭解,過去我們的影視音產業乃是在新聞局的結構下去推動的。 黃委員志雄:換言之,過去叫做多頭馬車,大家各做各的,並沒有整合起來,所以它的成效非常有限。好不容易現在把它彙整起來到文化部,相對而言,今年就是正式啟動的元年,是不是可以這樣講?換言之,我們已經落後韓國10年。本席再進一步請教,針對這10年的差距,我們在幾年內能夠有機會挑戰他們,甚至可以超越他們? 龍部長應台:我們不敢訂出一個年限說我們會超越他們,就以現在大家都在討論的「來自星星的你」這齣連續劇而言,它一集的製作費就超過1,000萬,而我們一集連續劇的製作費差不多只在100萬到200萬之間。關於資金本身的差異,我很難說我們在5年內就可以超越,我只能就文化部可以做的兩個方向來說明:第一是我們儘量爭取多一點預算來扶植我們的產業,第二是真正分析哪些是立即可做的事情,哪些是中長程的目標。另外一個比較大的方向是我們已經把文創的推動,尤其是影視音方面,提升到行政院層級去進行文創總動員,唯有工具對的時候,我們才能往前推動。我們對於流行音樂、電影、電視等方面,其實是有明確的數據目標的。 黃委員志雄:就韓國的成長過程來看,其實有很大的力量來自於台灣,台灣支持他們的地方非常多。我們一直在說「韓流」,我們也一直都瞭解來自「韓流」的威脅,當台灣民眾越喜歡使用他們的產品或是追隨他們的風潮時,台灣的國際經濟競爭力相對是衰退的,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因為我們和他們的雷同性太高。或許政府的政策沒有辦法宣導叫民眾一定要怎麼樣,我們只能鼓勵大家愛用國貨,但卻沒辦法強制要求民眾不能使用什麼產品,我們沒有這種條件,相對來講,很多年輕人對於「韓流」是沒有抵抗力的。人家在這個領域已經突飛猛進到這種程度,而台灣卻只喜歡搞文創園區之類的,本席在思考以這個區塊的必須性和條件而言,是不是真的吻合未來我們面對國際潮流、全球趨勢時的需要?是不是有其效益? 龍部長應台:對於每一個行業,我們真的要做非常清楚的政策分析,如果還是以韓國為例的話,其實牽涉到很多層面,包括政策面等等,以置入性行銷為例,到底我們要容許多少?目前我們的限制還是非常多,就我所知,目前NCC還在持續研究如何擴大它的範圍。以「來自星星的你」這齣非常成功的連續劇來說,它是把置入性行銷這個工具用到極致,藉此促進它的周邊產業及衍生商品的發展,這就牽涉到政策面的問題。 黃委員志雄:換言之,就是我們自己有很多的法令自縛手腳,所以很多事情做不成,是不是這樣?因為我們自困其中,所以永遠趕不上人家,主要就是因為我們自己綁住了自己? 龍部長應台:是的,有很多部分是這樣的。 黃委員志雄:那怎麼去突破呢? 龍部長應台:跨部會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以韓劇來講,其實它集中在三個頻道,而我們的頻道多到一個程度,所以有很多資源就被稀釋了。按照這樣分析下來,有很多制度面的問題是需要加以檢討及改革的。 黃委員志雄:在我們的文創產業當中,現在最有條件跟國際接軌、在國際上競爭的是哪一個區塊? 龍部長應台:這個「國際」可能要分成大華人區及非華人區,如果是對我們特別重要的大華人區的話,其實流行音樂是台灣還比較具有優勢的部分。 黃委員志雄:之外呢? 龍部長應台:電影和戲劇也是,以華人地區來講,兩岸實在應該好好商談有關出版市場准入的問題。 黃委員志雄:重點還是回歸到兩岸之間非常重要的默契和溝通,因為市場太大了。以部長剛才所提到的「來自星星的你」這齣連續劇而言,不過只有19集,結果現在大陸網站瀏覽人次就已經高達五億兩千多萬人,現在有很多人都在瘋啤酒加炸雞,這種東西變得非常熱門,商家門口大排長龍、生意做不完,這變成是一種產業效應,商機無限。利用文創產業推廣周邊商品,這個區塊我們真的應該要加把勁,看到人家不斷的往前走,我們應該要深自警惕。當然他們的痛苦我們也很清楚,在努力的過程當中,不管是法令規定或民眾的感受都要注意,相關的情勢也要加以判斷,最後才能做出好的產品。當然他們的資本相對也很大,以100萬和1,000萬來講,兩者之間差了10倍,難道我們不能突破這種問題嗎?或許我們可以重點式的抓幾個比較好的部分,用1,000萬或2,000萬來做,我不認為我們做不到啊! 龍部長應台:從政府的角度來說是有的,像去年我們所推出的電視劇旗艦計畫,確實是有明確的計畫在推動。 黃委員志雄:重點在於我們不能什麼東西都要,我們的定位要很清楚,什麼有競爭力,我們就往那個方向去走,而且資本可以讓它大一點,讓它比較有條件能夠去跟國際競爭,而不是所有的東西都補助、所有的東西都做,但是做的都不像樣、都沒有競爭力,謝謝部長。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徐委員耀昌及鄭委員汝芬均不在場。 目前本委員會的何委員欣純與許委員智傑已經趕到現場,現在請他們每人發言4分鐘。 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都在關心馬導演、魏監製拍攝的「KANO」(嘉農棒球隊)這部電影,我想請問龍部長還記不記得一件事。去年魏導演在執導「賽德克.巴萊」的時候曾經針對文化部對臺灣電影的票房獎勵金和輔導金制度有過怨言和建議,那時媒體報導龍部長的回應是會多跟媒體及相關業者和導演溝通,希望能夠檢討改進。文化部之前舉辦過公聽會,聽取產業界,包括製片、導演等各方面的意見,請問現在你們對臺灣電影的票房獎勵金和輔導金制度是否有所改變?從文化部成立第一年開過公聽會,到去年魏導演和很多導演complain,今年大家又在談這個問題,本席不知道文化部到底有沒有檢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魏導去年是在領款的過程中被記者報導說是太麻煩,但是他後來有說是記者誤會了他的意思,但是我想委員指的不是這個,委員指的是…… 何委員欣純:部長,不是只有領款的問題喔!魏導那時是說,文化部成立以來,他沒有申請過電影輔導金,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原因是資格不符;資格不符是因為文化部當時建議他申請票房獎勵金,而不要申請輔導金,那樣對他比較有利,所以他才改申請票房獎勵金。請問你們對票房獎勵金和輔導金的補助制度為何? 龍部長應台:是有差別的。第一,現在沒有票房獎勵金了,因為我們預算不夠…… 何委員欣純:全部取消了? 龍部長應台:對,我們的預算沒有了。 何委員欣純:全數取消了嗎? 龍部長應台:對,全數取消。 當時的差別是,比方像「KANO」這次就有大概7,500萬元的票房獎勵金,當有一個導演拿到…… 何委員欣純:你不是才說票房獎勵金已經取消了嗎? 龍部長應台:這是去年的啊!預算是前年編的。現在沒有了。 何委員欣純:我現在就是要和你討論這個問題。100年申請的到現在還沒有領完,所以很多導演和製片都說他們拍片的時候最需要政府支援,卻要等到電影上映成功,票房破億,甚至超過3億、5億,政府才慢慢給錢。這樣錢有補助在刀口上嗎?有針對製片和導演的需求嗎? 龍部長應台:這本來就應該分期申請,而且拍片是一個很長的過程。 何委員欣純:不是啦!部長,我現在就是要告訴你,你們現行制度是分期領取,這樣的制度到底合不合理?對臺灣的電影產業到底有沒有幫助?這就是你要去檢討和改進的啊! 龍部長應台:何委員,分期是正確的。 何委員欣純:你有沒有聽到導演的聲音?有沒有聽到產業界的聲音? 龍部長應台:有的。謝謝委員,有的。 主席:何委員,時間到了。 何委員欣純:我最後一句話。去年有個導演告訴你們,政府不是電影人,但是政府要做政府該做的事情。政府的事情是什麼?如果賦稅阻礙了投資,就應該排除阻礙;如果教育不健全,就應該加強教育資源。政府要真正像個政府,做該做的事情。所以本席才會要求文化部聽聽產業界導演、製片的聲音,應該改制度,而不是告訴他們制度就是這樣。如果制度不好,就要檢討改進嘛!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的制度一直在做滾動的檢討,這是沒有錯的。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才要問你嘛。你到現在也沒有回答你們檢討了什麼! 主席:時間到了,謝謝。 請許委員智傑質詢。詢答時間為4分鐘。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如何提升電影、電視等產業,我想部長的壓力也很大。 請問部長,輔導基金有沒有機會變成補助投資制度?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補助和投資是兩件不同的事情,所以委員的意思是…… 許委員智傑:我知道,我現在是先提給部長去和相關單位研究。雖然政府一直在補助,但是效果到底好不好,文化部的成績看起來好像不是很明顯。所以我有一個想法,就是將其改為補助投資制度。 現在文化部有一個輔導基金,要知道片子好不好當然要經過審核,審核完畢比如補助500萬元,如果是電影的話,不管票房好不好都回收10%,要是賣座300萬元,回收10%就是30萬元;或者是訂一個基準,票房沒有超過多少就不回收;要是賣座1億,給文化部10%就是1,000萬元。本席建議的就是類似這樣的制度。這樣的話,很強的片子可能就不會來申請,因為要是他們有把握票房會超過1億,就沒有必要來申請這500萬元,文化部就可以去幫助弱勢而且有潛力的片子,他們獲得補助之後如果很賣座的話,文化部的輔導基金也有增加的機會。 總之,這個制度一則比較強的產業可能不會來申請,再則文化部補助比較有潛力的影片,可能會對該影片的票房和文化部的輔導基金都有幫助,可以造成良性循環。而且大家將來可以檢驗文化部的眼光,如果你們投注的是比較有潛力的片子,還能增加基金的數額,也是文化部的另外一種成績。如果從這個角度來思考的話,部長覺得可行性高不高? 龍部長應台:許委員說的是正確的,其實我們已經在做了。我們對電影的輔導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投資,比如「大稻埕」,我們就是投資,所以也會有回饋,如果他們賺到錢的話;對於「KANO」,我們則是採取補助的方式,補助就是不求回報。但是從今年開始,我們甚至連補助都加入所謂的回饋機制,就是他們賺了錢的話,也許可以分回來。 許委員智傑:時間有限,我再請問一下,輔導基金現在的趨勢是增加還是減少? 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並沒有基金,現在投資的部分是用國發基金在運作。 許委員智傑:可以成立一個基金嗎?這樣比較清楚,可以確定這是文化部的成績。 龍部長應台:財政部沒有同意。 許委員智傑:也可以向企業界募款,對文化有興趣的人都可以來協助,而且可以記錄文化部的成績。請問部長是不是可以往這個方向思考一下? 龍部長應台:這也是我所希望的。 許委員智傑:如果這樣的話,相關法令是不是請文化部研究一下,也讓本席瞭解你們準備怎麼做。 龍部長應台:這部分財政部是有意見的。 許委員智傑:請相關人員在一個禮拜或兩個禮拜左右告訴我文化部的政策。 龍部長應台:沒問題。謝謝委員。 許委員智傑:謝謝。 主席:登記質詢之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鄭委員汝芬、林委員佳龍、呂委員玉玲、黃委員志雄、陳委員淑慧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1.部長,翻開文化部2013年「台灣文創產業發展現況與趨勢」,有一段關於國內表演藝術現況(2012年)的描述:「以資本結構來看,2012年資本額在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的經營家數共1,493家,占整體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的67.86%,由此可看出,國內音樂及表演藝術團體多屬小規模經營為主。2008~2012 年期間,雖然整體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的營業額呈現成長,但若以平均每廠商的營業額表現來看,則整體產業是呈現衰退的趨勢,其中的次產業包括音樂表演、舞團、劇團、民俗藝術表演、其他藝術表演等也都面臨衰退的情況,由此顯示國內音樂及表演藝術團體目前面臨較大的經營困難。」這份由官方每年定期公布的統計資料續道:「以供給與需求面來看,在產業的供給端面臨表演團隊較缺乏藝文行政管理及營運人才,以及團隊失去靈魂人物後面臨難以永續經營的問題;在市場的需求面則面臨大型國際商業展演、多元流行文化演出、中國大陸表演人士及團體在臺演出等遽增的市場競爭。」報告中又說,在表演藝術中,最賺錢的是那些負責節目安排、演出代理的經紀公司:「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的營收大幅成長,主要來自藝術表演活動籌辦與監製行業的營收大幅成長,貢獻度達10.64%,其餘次產業的成長率貢獻度皆為較低。然而,藝術表演活動籌辦與監製行業的服務對象並不僅止於服務國內表演藝術團體,其一部分重要經營活動業務是代理國外節目引進臺灣,因此其營收的成長並不一定連動國內表演藝術行業的營收提升。」部長,可見,連官方所公布的報告都承認,代理商引進的國外節目,與國內表演藝術行業的營收提升,是兩碼子事,換言之,數年前〈歌劇魅影〉曾引進台灣,但它並不會帶動起其他表演藝術的營收成長。而今年,聽說〈歌劇魅影〉又要來了。同樣的報告內容到了明年,是否會再重複一次? 2.部長,部長你是不是應該花點時間看看自家的報告就行了,表演藝術這四、五年來的衰退,人才的流失,市場的競爭,國外強勢節目的大軍壓境,這些難道不必面對、不該設法改變嗎? 3.部長,同樣的報告名稱,在2006年是這樣分析表演藝術的「當前問題」: 一、外國團體熱賣,本土團體仰賴內銷 在2005年間,負責節目安排、演出代理的經紀公司引進許多國外的表演團體來國內演出,創造了相當高的營業額,也符合近幾年國內觀眾的喜好。然而將全年度的外銷與內銷收入拿來比較卻可以發現,外銷收入是內銷收入的1/35;由此可見國內的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仍相當仰賴國內的市場,無法在外國的市場上嶄露頭角、跨足國際舞臺。 二、人力資源機制不完整 在「表演藝術人才與21世紀國家競爭力趨勢論壇」當中,潘世姬教授藉著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的贊助款項做了一份表演藝術科系畢業生的就業率調查,2002年所畢業的學生當中有72%的失業率,而每年有數千名的表演藝術相關系所學生走出校門,卻經常因為人才培育機制不健全,有了人員卻無法被適當地利用,造成畢業即失業的危機。 三、表演場地專業性不足 在一次文建會主委與表演團體的座談中,許多團體都指出國內演出場地不足的問題,而部分已蓋好的文化設施卻因為缺乏軟體建置經費或人才,而讓演出場所變成閒置空間,因此如何讓已畢業的表演藝術人才與閒置場地能夠相互搭配將是未來一項重要的議題。 部長,2006年的報告後頭還有很多問題,但光這三點已令人瞠目結舌,因為將2006換成2013,「當前問題」依然如此。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成立的2014,如果這些「當前問題」依然解決不了,那麼中心等於空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如何能解決國內表演空間不足的問題? 林委員佳龍書面質詢: 請文化部以書面形式回覆下列事項 1.電影法及博物館法預計何時可以在行政院完成審查,送至立法院。 2.在今日的施政工作報告的第10頁,文化部提及共補助85個演藝團隊,總金額為1億5,460萬元,請提供上述演藝團體清單,以及個別領取之補助金額。 3.請說明文化部自去年底提出「國家文創總動員」政策以來,截至目前為止,所達成的具體成果。 4.在施政工作報告第15頁,文化部提及補助12縣市政府推動文創產業,請提供縣市政府名單、個別領請之補助,以及計畫名稱及內容概述。 呂委員玉玲書面質詢: 一、文創產業發展 部長,「請問你KANO了嗎?」這是目前台灣人會口耳相傳的一句話,就是在講KANO這部電影,這部電影上演至今兩個星期,在台創下1.35億票房,現今還傳出一票難求的現況,本席也發現,KANO有接受文化部輔導、補助,輔導內容為何? 部長,台灣文化創意產業需要發展,您同不同意?本席相信答案是肯定的。從民進黨時期,提出「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以及馬英九上任後的「愛台12建設」,莫不希望在企業轉型之際,文化創意產業能成為21世紀台灣產業下一道成長引擎。然而,口號喊了十多年,台灣卻好像沒啥進展,尤其相較於我們的主要競爭國家南韓,台灣尤顯停滯不前,部長,您知道原因在哪嗎? 究其我國文創產業發展停滯不前,重要原因在於無法「產業化」!過去文化部的政策,不論是文創基金、獎勵金等,一直圍繞在個別電影的投資,這部電影拍攝,我們就專案補助,補助完了就沒有了,無視於電影所帶來的附加價值。以KANO製作名導魏德聖來說,他所製作的海角七號,展現出墾丁優美風情與鄉土文化、賽德克巴萊則將台灣原住民精神表露無遺,而KANO則是體現了台灣日治時代的歷史,及對台灣國球─棒球的熱情,在國內皆引起相當大的風潮與迴響,然後國外熟知的卻寥寥可數,這麼多好的片子、傳達台灣文化精神的片子,只能風靡國內,卻甚少為國外深知,部長不覺得太可惜嗎?這兩年台灣電影拍攝數量明顯增加,但台灣內需市場太小,電影電視的生產能量提升後,必須要有適當的出海口,政府應該積極將台灣的電影與電視推向全球華人市場,創造以台灣電影電視為主體的「華流」市場,請問部長是否同意? 以南韓為例,南韓在雙金(金泳三、金大中)執政時期,發現迪士尼一年的營業額與IBM旗鼓相當、必須賣掉一百五十萬輛汽車,才能達到《侏儸紀公園》的產值(八億五千萬美元)時,看到影視產業的重要性。於是積極投入,如增加文化預算,成立了文化藝術振興基金、電影發展基金、地方新聞發展基金和媒體振興基金,共約近245億元。在發展策略上,是從上到下,從資金、環境、人才養成到法律授權,都是專責機關一手抓在扶植。相較於我們都將專責事務委外,例如紀錄片雙年展、國際影展參與,都採一年一標,人走了,只剩下一堆報告,經驗無法傳承。難怪文創發展在短短幾年內就遠落後於南韓,這些部長看到了嗎? 要想徹底讓文創產業化,本席認為有兩大點,其一就是打造基礎建設。大導演李安評論國內電影產業的現況就明白指出,台灣的優勢在擁有創作自由的環境,「但是台灣缺乏電影基礎工業,沒有辦法累積經驗,格局小、技術差,氣虛了一點,難成大氣候。」而目前新北市、台北市的幾個所謂的影城個案,面積小,都在都會地區,而且發動者都是當地縣市政府層級,還有再向上提升的空間。台灣需要具有規模的影視拍攝基地,匯聚人才、吸引業者投入,作為政府與業者合作的平台,更肩負起產業升級的發動機任務,這些都有做了嗎? 其二,結合各部會,多元化來評估文創產業價值。以電影來說,其附加價值,包含國際推廣、觀光效應、文化傳承,這遠超過文化部目前專屬的業務,但若要業者自行去評估、運作,搞藝術的怎麼可能會懂那麼多,所以很多都選擇拍好片、創造好票房就好,忽略了許多推廣台灣的好機會。所以本席建議,如果由文化部出面,成立單一窗口,亦即由產、官、學組成的委員會,專責來評估,好比說拍一部電影,由委員會來評估是否走得出去、推廣國際,再量身訂做一整套推廣策略,包含資金補助、尋找民間企業投資、國內行銷策略(電影場景觀光策略、展覽、活動舉辦)、國際行銷策略(由各地外館尋求當地僑民宣傳,協助打進當地市場),結合各部會各自的權責,讓業者/藝術者只要找單一窗口就能解決,且有一套完整策略來遵循,而不是苦思費想策略,在各部會間疲於奔命。本席相信這才是真正有助於文創產業發展的,是否可做?請文化部兩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供本席參考! 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未來發展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在上會期終於順利三讀,本席也與部長一樣感到非常開心,這為台灣文化發展跨出非常重要的一大步。但本席觀看業務報告,對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著墨不多,尤其國家藝術表演中心是屬「一法人多館所」,所涵蓋包括台中、高雄,藝文界紛紛期許透過各場地將各地的表演特色展現出來,這點文化部有什麼規劃? 一艘船要能走得好、走得穩,則領航者(董事長)的重要性自然不在話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掌管全國各地11個館所,每個場館都有各自複雜的身世,需要協調的事情太多,包括地方政府、地方勢力到議會等,會花很多時間,這是個苦差事,不是社會賢達或名人就能搞定。必須能有跨界整合能力,又具社會知名度,原本呼聲最高的朱宗慶已公開宣布不考慮,本席想請教部長,舵手是否有人選? 其次則在舵手(藝術總監),先前部長在對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藝術總監一職人選則提到:「藝術總監可以是國際人才!」有藝文界人士質疑,過去台灣有多少交響樂團的音樂總監是外國人,而引發多少藝術與管理上的抗衡,台灣的藝術發展有自己的歷史,民情,只要有特色,在全球化時代,最本土才可以是最國際。光是現在可以想像的,三場館必須處於既競爭又合作的狀態,以董事會為合作平台,北中南三場館必須作出各自的特色。所以他們延攬國際人才儼然是破壞台灣藝術文化的基礎性與根本性,部長有何解釋? 從長遠來看,衛武營國家藝文中心與台中國家歌劇院的陸續成立,對於表演藝術團隊來說的確是好事,一個節目適合的話,三個場館都可以演出,擴大了表演藝術的機會;後兩座演出場地提供了先進的劇場設備,可以讓表演藝術團隊靈活運用。但從法制面來看,行政法人本身還是「類公務機關」的身分,每年國家編列的公務預算就佔了一半以上,逐年提高自籌比例,固然不需要作到「自給自足」,但勢必會出現找贊助、找節目等更多與民間爭利的機會,公私資源一消一長之間,如何作到平衡,促進民間表演藝術產業的發展,這點文化部有無做評估與規劃? 本席要提醒部長,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是台灣藝術重要的里程碑,雖法源已設置,但後續運作才是問題的開始,本席也勉勵部長與同仁要盡心盡力,把台灣打造為底蘊深厚的文化國度,並藉此具體弘揚台灣藝術。 三、發錢救古蹟,文化資產保存法做啥? 1945年,日本在二次大戰中戰敗,台灣日僑陸續遭遣返;隨後國軍70軍抵台接收台灣;1947年228事件爆發後,國民黨政府派出21師,來台鎮壓,乃至於後續故宮國寶文物抵台。這一連串影響深遠重大的遷移歷史都在基隆港碼頭發生,卻因基隆市政府推動「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市更新案」,富含歷史脈絡的西二、三碼頭面臨拆除的命運。 龍部長日前會勘現場時認為,西2號倉庫已經可以飽滿的呈現這段歷史,西3號倉庫就可以「讓它走」,因為基隆需要歷史文化的同時,也需要發展建設,若西3號倉庫有它無可取代的歷史定位,那文化部會再與基隆港務分公司討論,是否以改變建築設計的方式,保留西3號倉庫的部分建築。 當龍部長在現場得知,西3號倉庫是從日據時期開始作為旅客登船場所之後,對於是否拆除西3號倉庫顯得有些猶豫。但學者仍盼望西3號倉庫也應「全區保留」。輔大歷史系教授林桶法表示,台灣需要保留這些歷史建築,因為只要拆除,就算要再原貌重現,都已經是不可能的,我認為西2、3號碼頭應該原地保留。 「基隆積蓄太多移民的記憶,基隆港不只屬於基隆,而屬於全台灣。」龍應台表示,西三倉庫是否「非保不可」她無定見,但文化部將撥兩百五十萬元重啟調查,保存歷史也是選項之一。 由於基隆市政府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時,只針對碼頭歷史做了初步的調查,並不深入;文化部才特別撥出經費讓基隆市府深入調查,雖不一定能影響日前基隆市政府文資審議委員會決議,但還是「有可能、有機會」改變。 文化部提供基隆市政府250萬元經費做為歷史性調查研究基金,希望研究結果能出現新事證,讓地方政府再召開一次審議委員會,看結果能否有轉圜,也讓兩座倉庫的命運須再拖延6個月。 部長,既然地方有召開審議委員會評估,文化部現又為何撥250萬元要地方重做歷史性研究調查?文化部的理由是地方政府「做的不夠」,諸如整體規畫、活化再利用等項目都沒完成,就草草結案。身為文化最高主管機關,早該介入調查,面對輿論,文化部卻選擇掏腰包幫地方補漏洞,讓事情再往後拖延6個月。部長,您一直認為文化部預算不夠,也不斷積極爭取,現在用金錢換時間的方式,本席認為不該是文化最高主管機關解決問題的手段,部長對此有何解釋?根據新修訂的《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當地方政府不作為時,中央得代行介入,保護古蹟;如今文化部搶救古蹟,只剩發錢一途,那文資法又何必存在?政府的預算有限,大都來自人民的血汗錢,本席要求文化部對於文化資產保存,應基於法令積極任事,本次事件若要重做調查、補破網,依文資法規定屬地方權責,經費也應由地方政府負擔,不應由文化部出錢、全民買單,讓基隆市政府完成應盡卻未盡的責任!請文化部重新提出評估,並在二周內向本席提出書面報告。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問題: 1.請教部長你是否知道「都教授」、「千頌尹」、「啤酒配炸雞」等,部長是否知道「來自星星的你」的這一部韓劇就讓中國大陸民眾瘋狂地愛上啤酒配炸雞而讓店家大排長龍!就部長認為為何一部天馬行空的外星人愛上地球人的韓劇,可以引起那麼大的熱潮?而反觀台灣的八點檔雖然在台灣的收視率也很高,但卻走不出台灣,細看韓劇的內容除了男的帥女的美之外,其實劇情編排與合理性跟台灣一樣(同樣是愛情劇、家庭倫理劇,一樣有外遇、私生子、背叛、鬥爭、殺人的灑狗血情節),並沒有比較突出或具有特色,但是為何韓劇總是可以引起風潮,韓劇韓流的效應我們也討論了多時,但台灣似乎還是沒有獲得到任何的經驗,面對韓流的效應,在今日台灣的社會中,已出現了愛恨韓國的兩樣情,從國家競爭力而言,韓國已成台灣產業的頭號敵人,但在民間卻又另有一群人正瘋狂在追逐韓國的流行文化與3C科技產品,面對如此複雜且矛盾的情結,我們的優勢與競爭價值何在?該如何走出韓流效應,打一場屬於自己漂亮的逆轉戰! 2.除了長久以來討論如何對抗韓流之外,台灣最近最常見的就是動不動想要設立文化創意園區,似乎總是以為只要冠上文創兩字就可以帶動經濟,卻忽略了文化創意內涵的意義,文創園區原意是活化歷史建築物,並富有教育民眾及歷史價值,以及新興文化創意產業進駐文化創意園區的意義,但就目前而言,台灣所謂的文創園區似乎只停留於閒置空間再利用政策的延伸,只著眼於商業利益,至於文化產業的概念根本就拋之在後,導致文創園區內的土地面積多數成為茶樓、餐廳、酒吧、咖啡廳等,本席並非反對將園區BOT外包給廠商做商業經營,而是希望所謂的文化創意園區除了有一般的商場外,更可以保留原有歷史風華與在地文化的風貌,並讓文化創意產業可進駐,而不是單純的只有餐廳與賣場,就像一些原本可以保留的紅麴酒廠、糖廠、窯場等,都因為認為沒有商業價值而任其荒廢或是失去原貌,這樣的文化創意園區事實上根本失去原本設立的本質,文化創意園區應該是傳統文化、歷史建築與商業的結合,否則只是淪為看起來比較有文化氣質的商場。 3.國內第一個一法人多館所的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終於完成立法,未來北、中、南三個館所,將可透過資源共享與競合,架構出各區域國際級劇場之願景。原有的國家兩廳院、今年底將落成的台中國家歌劇院,以及明年可完工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勢必為台灣的文化藝術發展帶來嶄新氣象,然而這也意味著,全新的挑戰即將開始,尤其在人事任用方面,如何慎選董監事提名名單,之後的董事會又將如何選擇藝術總監,藝術總監如何營運,這才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法人化後,能否成功營運的關鍵,就像文化部曾徵詢現任兩廳院董事長朱宗慶擔任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但朱宗慶卻婉拒此一職務,顯然即便法人化後,雖然資金運作與營運都將較之前具有彈性,但對於人才的吸引與號招似乎還是未具強大吸引力,而且採行政法人制的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會席次最多十五人,除了三位政府代表,其他董事將來自表演藝術專業、藝文界、教育界及企業界,這不免讓人擔心公視找不到董事的狀況是否會再次發生在表演藝術中心的身上,行政法人不是財團法人,一方面要落實政策,但另一方面在釋放公權力之下,能把社會資源及私人企業的活潑想像力與經營能力帶進來。因此誰是這個大董事會的董事長?成了藝文界最關心的話題之一,如果沒有好的舵手,誰可以開好這艘台灣史上最大的藝術方舟,會不會又是個充滿名流、企業,卻無法發揮專業的酬庸董事會,董事長人選對表演藝術界來說,是文化部是否尊重表演藝術發展的重要指標,尊重專業,尊重藝術人,應該不是嘴上說說。 陳委員淑慧書面質詢: 馬英九總統執政以後,兩岸關係大幅改善,兩岸文化交流更是發展快速。由於台灣多元文化的優勢,早期兩岸文化交流,包括電影、電視、流行音樂以及圖書等,大多是台灣單向的輸出到大陸。 但是隨著大陸經濟的崛起,最近幾年,我們陸續看到大陸製作的電影、電視節目等,成功的行銷到海外、到台灣來。 過去廿年,全球公認大陸靠著經濟展,而和平崛起,部長在過去的報告中,也曾經提及,隨著中國大陸的崛起,亞洲的文化市場版圖正在挪移。 文化部認為目前亞洲文化市場板塊移動的方向,是有利於台灣,還是相反的,台灣的優勢正在喪失?許多大陸大成本製作的節目,無論是品質或行銷模式,都相當成功。台灣目前有能力製作一集5千萬、一億元以上的電視節目嗎? 本席認為比規模、比製作成本台灣當然處於劣勢,然而,既然我們的規模比不上大陸,我們的強項、台灣的優勢又是什麼呢? 除了影視、流行音樂以外,出版業,也是文化產業中相當重要的一環。這一次簽署的服貿協議,雖然並未包括出版業,不過台灣還是開放了大陸的印刷業進入台灣市場。 因此外界認為,這次服貿協議台灣在電子商務與金融業部分,獲得了重大利多。但是在其他的產業,卻是台灣讓利,特別是印刷業。雖然印刷業與出版業不同,然而這是兩個息息相關的產業,開放大陸印刷業進入台灣,連帶的會影響台灣的出版業? 自從台灣開放大陸簡體書進入市場以後,台灣本土社會科及哲學類等翻譯國外著作的書籍,明顯減少,主要原因,就是受到大陸業者低價的競爭。 特別是台灣的出版業者、印刷業者都是中小型企業,而大陸由於出版需要審批的關係,大多是大型財團,壟斷出版業。 因此未來兩岸出版業的競爭,會不會像電視節目一樣,台灣小規模業者,被大陸大財團取代,逐漸退出市場? 龍應台部長是當代華人最著名的作家之一,相信對於出版業,一定相當的重視。然而根據統計,過去五年台灣GDP平均成長率3.27%,而台灣出版業近5年平均產值成長率卻只有0.67%。 換言之,過去五年出版業的成長低於全國平均成長率。台灣的出版業長期處於低成長,文化部是否注意到了?文化部有什麼措施,可以提振台灣出版業呢? 特別是兩岸即將簽署服貿協定,而「大陸投資印刷業」為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我國開放項目之一。雖然陸資投資印刷事業不可兼營圖書、雜誌出版發行,且總股權比率不超過50%,然而出版及印刷業係屬產業鏈上下游關係,開放印刷業一定會對我國出版業產生衝擊。 然而文化部的業務報告中,僅僅提到輔導國內出版業者,進行數位出版轉型發展,以及深化台北書展平台,強化書展敏排國際競爭力等作法。本席認為過於空洞,缺乏具體的作為,希望文化部要盡早提出因應對策! 主席:今天的議程作如下決定: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進行第1案。 1、 2011年影視產業趨勢調查數據指出,日本的國片市占率達54.96%、中國大陸53.6%、韓國50.31%、英國39.42%,臺灣只有17.46%,尚有成長的空間。電影事業發展應重視市場機制,修改不合現行影視產業發展之法規,並重新考量電影管制審查類規定,鼓勵更多具有多元文化內涵、老少咸宜的劇本拍成電影,為國片創造永續穩定的製作環境。爰建請文化部研修「電影法」,持續振興我國電影產業並激勵國外業者來臺投資拍(製)片,增進國內外電影製作交流。 提案人:潘維剛  蔣乃辛  陳碧涵  孔文吉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函請文化部辦理。 進行第2案。 2、 經查,台史博館所建置之台灣女人網有關婦女運動單元,主要分為婦女團體、婦運人士、婦女團體刊物、女性/性別研究及成果與相關法令等部分,架構雖看似完整,但內容卻明顯有所疏漏與缺乏客觀、公正性,特別是對於家庭暴力、性暴力防治等更是付諸闕如,實有違台史博館以保存維護臺灣的歷史文化資產,建構臺灣人共同的歷史記憶為任務之成立目的。請說明該網站與研究所耗費經費、研究方法、資料收集對象及議題擇定標準?同時並立即補正資料,將婦女運動重要之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相關議題納入,並針對議題推動之重要婦女團體、婦女人士及研究成果重新進行資料收集與查證,提升婦女運動歷史的真實性與可信度。爰建請文化部說明該網站與研究所耗費經費、研究方法、資料收集對象及議題擇定標準?同時並立即補正資料,將婦女運動重要之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相關議題納入。並擬定整理性建構計畫以及細部計畫,按季編列計畫與預算,以書面報告之。 提案委員:潘維剛  孔文吉  陳碧涵  蔣乃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前面的部分,台史博館絕對會努力做到,但是由於這是融入整個預算之中,所以最後一句「並擬定整理性建構計畫……」可否修改為「並於台史博年度預算及計畫中落實執行。」? 主席:本席也是提案委員之一,我同意,所以本案就照龍部長的建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3案。 3、 臺北市長安東路二段由行政院及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所管理之宿舍群,係1953年時由與美國「經濟合作總署中國分署」對口的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購置興建,以供在臺辦公之美國官員居住。此「長安東路美援會宿舍群」為臺北市現存最早、規格最高之戰後美援建築,見證了美援年代初期臺灣之政治、經濟與建築發展,並具體而微地體現了臺北市區在一九六零年代向東拓展的痕跡。文化部於本年3月7日依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跨黨派委員決議辦理會勘,而參與之學者專家全數建議將本宿舍群指定歷史建築,文化部自應本於職權速為辦理。矧此區故有極高文化價值,惟國發會在審計單位要求檢討菁華區國有財產閒置問題下,竟屢次試圖將宿舍群中由其管理部分拆除,是以文化部宜速將上開情事告知國發會。爰要求文化部就此案於一個月內展開文化資產審議作業,並應於二周內將系爭宿舍群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第1項後段列為暫定古蹟。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何欣純 主席:依議事規則,在場人數不足,本案不予處理。 何委員欣純:(在席位上)先擱著。 主席:人數不足,先宣讀下一案。 4.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七段81巷羅友倫將軍故居,因臺北市政府與國防部刻正推動之「天母國小附近國有地地上權設定案」,而爆發文化資產保存爭議,當地居民並為此組成「天母綠玉聯盟」。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本年1月16日召開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5次會議審查此案,惟尚未做出結論。查本案審查單位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而受託辦理規劃開發及研擬招商單位則係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如何確保文化資產價值不因此犧牲,中央宜有一定了解;矧文化部之職掌除文化資產外,尚及於文化設施之興設與社區營造之推動,則此案系爭土地既屬國有財產,且文化資產審查委員亦有建議以社區公共空間方式思考,文化部自有義務協調國防部與居民之分歧。爰要求文化部於一個月內邀集居民、國防部與臺北市政府進行三方協調,並將會議紀錄與協調結果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何欣純  5.1951年竣工的臺東市舊稅捐處大樓,係由當地前輩建築師所設計,不但是具在地性的臺東現代主建築地標,以其外觀特色而被暱稱為「洞洞館」,更與臺東名勝鯉魚山構成完整都市地景。惟臺東縣政府去年12月與廠商簽約,欲將「洞洞館」拆除以新建十層樓高之觀光旅館,而無視地方居民與藝文界人士要求確認文化資產身份、保存再利用之呼籲。矧文化部曾要求臺東當地公民團體向臺東縣政府提報文化資產,但臺東縣政府在民間提報文化資產後,卻仍於3月12日任由包商機具進場。爰要求文化部速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及第101條,對本案妥予處理,並於二周內將初步處理情形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何欣純  主席:由於在場委員人數不足,上述提案依慣例不予處理。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1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