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3月12日(星期三)9時至11時2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應元 主席:現在進行今天的議程。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監管相關機構有關之財團法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等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跟委員會報告,我從星期一主持會議開始,就主張因為大家常在一起並不生疏,所以就不用再客套打招呼,遇有新成員再特別跟大家介紹,但建議大家不用鼓掌,這點跟過往有些不同,希望大家諒解。謝謝。 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報告。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 今天 大院第8屆第5會期 貴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承貴委員會邀請向 貴委員會提出報告,至感榮幸。首先要對主席及諸位委員給予本會各項法案及施政工作的支持,表達衷心的謝意。以下謹就本會施政理念、近期重點工作及金融發展策略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本會施政理念 本會推動各項金融政策及措施,除參考國際金融監理重要趨勢及改革新思維外,亦須考量國內金融產業特性,謹報告本會當前五項重要施政理念: 一、守法、風控、市場秩序 金融機構於國家經濟體系中扮演重要角色,其經營之良窳關乎民眾與企業權益。因此本會施政首重金融機構守法性與風險控管,及金融市場秩序之維持。爰將落實執行差異化管理,對於內部控制、法令遵循及風險管理執行良好之金融機構,給予更大業務發展空間,同時嚴懲與糾正任何違法或涉及背信等違規情事。 二、人才、通路、布局亞洲 人才為金融發展之本,通路是擴大市場規模的根,本會將鼓勵金融業積極培育人才,提高本身競爭力;鑑於世界經濟發展重心已向東半球轉移,亞洲地區蓬勃發展已有一段時間,為協助本國金融機構擴大市場空間與範疇,本會將鼓勵金融機構深耕臺灣市場的同時,更積極進一步布局亞洲,把握黃金發展時機,及時擴張我國金融版圖。 三、穩健、開放、強化創新 金融體系的健全發展攸關經濟成長與社會的安定,本會將以穩健方式,推動金融開放措施,並鼓勵金融業者加強研發投入,掌握經濟與社會結構變遷脈動,積極創新金融商品以滿足多元金融需求。 四、環境、誠信、社會責任 金融業吸收運用一般大眾的資金,具備高度公共特性,除追求獲利外,更應注重公司治理。為強化我國金融業及上市(櫃)企業之公司治理、提升其競爭力及增進投資人信心,將積極推動「強化我國公司治理」,同時鼓勵金融業關心環境、關心教育,以誠信經營獲取社會大眾信任,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創造永續發展的環境。 五、金融、產業、創造雙贏 金融業與產業之間應互利共生,金融業在穩健成長的同時亦應關心、協助其他產業發展,在國家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創造雙贏。本會將持續研議推動有助於金融升級、產業與經濟發展之金融政策與措施,鼓勵金融業支持政府財政政策,並在兼顧產業經濟發展及風險控管下協助其他產業發展,達成共榮共存、促進國家經濟全面發展之願景。 貳、本會近期重點工作 一、強化金融監理 (一)強化金融機構風險承擔能力 為協助金融機構儲備因應未來景氣反轉之能力,參考當前國際經濟趨勢,已分別修正「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及「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將銀行第一類授信資產備抵呆帳法定最低提列比率由0.5%提高至1%,並應於今年底前符合標準,並增訂保險業者對第一類至第五類放款資產之備抵呆帳提列標準,落實以風險為基礎之資產管理能力。 (二)強化防制洗錢機制 已參考國際標準及各國立法例,發布金融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明定業者須確認客戶身分、保存交易紀錄等相關規範,有助於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對我國第二輪相互評鑑之後續追蹤,並有利於金融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之健全度。 (三)強化保險業監理 為因應市場利率走勢並兼顧壽險業責任準備金提存之穩健性,已發布各幣別(新臺幣、美元、澳幣、歐元)新契約責任準備金適用之利率及人民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 為確保保險業穩健經營,已督促壽險業重新檢視確認所銷售利率變動型年金及萬能保險商品不得有費差損現象,並因應解約費用收取年期與解約率之高度關聯,為導正本類商品之銷售,已調整解約費用收取之相關規範。 本會另已規範保險業得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不包括具有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之不動產信託受益權,以強化保險業投資不動產信託受益權之安全性。 二、促進保險業健全經營與發展 (一)研議導入過渡保險公司機制 檢討修正保險法部分條文,研議導入過渡保險公司機制,即當保險公司面臨財業務經營困難將被接管或倒閉時,將改由過渡保險公司進駐經營,停止收受新保單、繼續理賠舊保單,保險資金運用不受保險法限制等,以積極協助處理問題保險公司。 (二)檢討保險業資金運用相關規範 為避免保險公司利用保戶之資金影響或介入上市(櫃)公司之經營,研議限制保險公司行使被投資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表決權等規範。並已蒐集相關資料,研議開放保險資金到國外進行購併,以擴大其資金運用管道。 (三)導正保險業務發展 為避免保險公司銷售類似定存之保險商品,形同吸收存款,造成保險業資金運用的風險,將在兼顧保險公司業務發展及流動性之原則下,逐步導正保險業之商品銷售。 三、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 「自由經濟示範區」係政府重要政策,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係基於策略性思考,透過該項政策,以有計劃的方式,大規模地鬆綁開放金融法規,目的係為擴大金融業發展空間,創造金融業更多營收來源。 (一)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四大開放並採負面表列 自今(103)年1月29日起,OBU辦理信託商品及衍生性金融商品原則上均已不受限制,同時以負面表列方式,開放OBU得辦理之外匯業務,除涉及新臺幣之新種外匯業務,及複雜信用類衍生性商品之外匯業務不得對境外自然人提供外,OBU均已得辦理。並已開放OBU辦理固定收益證券買賣之經紀業務。 (二)證券商國際證券業務(OSU)五大開放 開放證券商設立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已於今年2月底前陸續完成相關法令修訂,包括修正「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施行細則」,及訂定「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與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之設立標準、申請程序、業務範圍及應遵循事項。符合資格條件之證券商得申請設立OSU,OSU五大開放包含: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以信託機制投資國外商品、外幣有價證券經紀業務商品,以及辦理帳戶保管業務,同時簡化業務申辦程序。 本會並已於今年3月5日核發首批12家證券商OSU執照,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正式啟動。 (三)開放銀行及證券商其他業務 包括進一步開放銀行辦理人民幣衍生性金融商品、開放證券商承作未掛牌外幣計價外國債券交易,以及開放證券商及銀行辦理代理買賣外國債券,同時擴大證券商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客戶對象至專業機構投資人,並放寬其外國債券範圍不以次級市場為限。 (四)引導保險業者參與示範區土地之投資 修正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鬆綁保險業投資示範區內素地得不受一般限制及規範,以增加投資彈性,提高業者投資意願,擴大保險業資金運用管道及資金運用效率。 除上述開放措施,本會仍將在兼顧風險控管及投資人保護的前提下,持續透過法規鬆綁推動金融自由化,擴大金融市場規模。透過上述金融法規鬆綁開放,本會初步預估於未來5年內,銀行及證券商之營業收入將可增加新臺幣700億元(每年增加140億元)。 四、擴大金融機構業務範疇 (一)協助國內資產管理業務發展,鼓勵境外基金深耕 已鬆綁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相關投資限制,增加基金操作之流動性與及時性,包括放寬基金得辦理短期借款、放寬平衡型基金得投資股票金額之上下限、增訂債券型基金得投資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及交換公司債,以及簡化基金合併程序與條件、國內募集投資國內之平衡型基金及指數型基金改採申報生效制等,以積極協助國內資產管理業務發展,提高產業競爭力。 為鼓勵境外基金機構增加對臺投入,已於今年2月修正「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透過提供誘因,鼓勵境外基金機構積極培育本土資產管理人才並擴大在臺相關配置,共同發展我國資產管理業務,進一步增加我國證券市場交易量規模。 (二)增進我國證券及期貨商業務經營彈性,擴大業務範圍 為擴大證券商及期貨商之資金調度靈活性,已放寬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收受之擔保品得不受外幣存款額度(淨值30%)之限制、證券商從事外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不以避險目的為限,及專營期貨商得持有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包括寶島債)。 刪除證券商與期貨商業務人員應為專任,以及證券商受託買賣業務人員等應為專職之規定,改按負面表列規範不得相互兼辦業務項目,以增進業者人才培訓及運用彈性。 並已修正證券商管理規則,放寬證券商從事自行買賣有價證券之投資流程回歸其內部控制制度,並刪除與信評相關之規定,以財務業務條件替代,俾接軌國際潮流,提升我國證券商業務競爭力。 本會並研議開放期貨信託事業募集發行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期貨ETF),及研議開放專業投資人得為期貨商接受授權委託之對象,以持續擴大證券期貨業業務範圍。 (三)持續發展人民幣業務 自102年2月開放銀行辦理人民幣存款等業務,國內人民幣存款成長快速,截至103年1月底,人民幣存款已逾2,145億元,並已有15檔人民幣計價債券、17檔人民幣計價基金,以及15家壽險業開辦人民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商品。為進一步促進人民幣商品多元化,已開放保險業辦理人民幣傳統型保單,並將研議推動人民幣ETF,以提供國人更多元的資產配置選擇。 另為擴大人民幣計價債券發行與投資規模,已開放一定條件之大陸註冊法人來臺發行,截至103年2月底,已有4家大陸金融機構來臺發行人民幣債券,發行面額為67億人民幣。本會將持續加強審查陸企寶島債券利率之合理性,以確保投資人權益。 五、健全並擴大資本市場 (一)推動股票彈性面額制度 為協助中小企業或新創事業募集資金,推動彈性面額股票制度,相關配套措施包括修正相關上市(櫃)標準、交易制度及相關監理措施等均已完成,將加強對發行人、投資人、證券商等市場參與者之教育宣導。 (二)協助微型、創新產業發展,推動建立創櫃板 創櫃板並於103年1月3日正式起用,提供非公開發行之微型創新企業籌措所需資金,並將結合多方資源,持續提供相關輔導機制,除可促進中小微型企業直接與間接金融之緊密連結合作外,透過多層次之資本市場結構設計亦可引導微型創新企業穩健朝大型化及國際化發展,進一步活絡資本市場。今年目標為70家企業掛牌。 (三)完備交易制度及提升交易效能 為強化證券市場之交易制度與效能,已實施多項股市提振措施,包括放寬證券自營商得以漲(跌)停板申報買進(賣出)有價證券,以增加證券自營商操作彈性;全面開放至所有可融資融券標的,均可平盤以下融(借)券賣出;開放投資人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第一階段開放臺灣50指數、臺灣中型100指數及富櫃50指數成分股共200檔股票,協助投資人從事策略或避險交易,本會將視第一階段實施情形,適時檢討相關機制。 在期貨市場方面,已開放議價申報鉅額交易,並開放外資存放於不同期貨商客戶保證金專戶之賸餘款得相互撥轉,有利於增進期貨交易彈性,提高大額交易人參與意願。 (四)強化借殼上市(櫃)之監理措施 為健全資本市場,保障原股東權益,已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研擬強化借殼上市(櫃)之監理措施,規範上市(櫃)公司在外流通股數低於一定標準者,即採行變更交易、停止買賣及終止上市(櫃)之延續性處置措施。且對於上市(櫃)公司如同時發生經營權及營業範圍異動時,將停止其股票買賣,並要求公司揭露相關資訊,及於一定期間內完備公司內部機制始得繼續上市(櫃)。 六、推動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 (一)推動金融機構進一步整併 為提升金融機構整併之綜效,擴大海外布局,本會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進行整併,並已建立明確併購法制,要求金融機構之整併程序必須公平、公開、透明,並符合(1)依照市場機制;(2)依循相關法令規定;及(3)符合大眾利益等三項原則,同時須兼顧維護股東、員工及客戶之權益。 本會亦將持續檢視相關法令並適時修正。 (二)開放企業持有投資性不動產續後衡量可採公允價值模式 為回歸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號「投資性不動產」得採成本模式或公允價值模式之規定,已開放企業持有投資性不動產續後衡量可採公允價值模式,並訂定相關配套措施如:公允價值衡量方法及相關參數估算規範、委外估價之標準、估價師之資格條件等相關應遵循規範。 (三)加強國際監理合作與交流 於102年10月14日至19日主辦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IAIS)委員會議暨第20屆年會,共計有118個國家、625名國內外保險監理官、保險業者及專家參加,提升我國於國際金融市場之能見度。 本會並已於102年11月8日於日本東京與日本簽署監理合作備忘錄,為我國第48個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範圍涵蓋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業等金融業務之監理合作,有助深化兩國在金融監理上之合作與交流。 七、強化金融消費者及投資人保護 (一)推動公司治理藍圖 為持續推動公司治理,並接軌國際公司治理發展趨勢,於102年12月26日發布「2013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以5年為期滾動式修正,期透過形塑公司治理文化、促進股東行動主義、提升董事會職能,揭露重要公司治理資訊以及強化法制作業等措施,落實公司治理。 本會並將與證交所共同辦理公司治理評鑑,以鼓勵重視公司治理,進一步內化為企業文化。並已要求公開發行公司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及誠信經營相關資訊,並請政府基金及本會所轄金融機構將公司治理列為選股標準並予以揭露、持續關注所投資公司之治理情況,以及對外揭露其追蹤上市(櫃)企業公司治理之結果。 (二)鼓勵上市(櫃)公司採行電子投票機制 為保障股東權益,創造市場效率,已擴大上市(櫃)公司採行電子投票範圍。自今年起,資本額新臺幣50億元以上,及股東人數同時達1萬人以上之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應採電子投票。 為鼓勵公司採提名制以利電子投票推行,對於公司為資本額新臺幣50億元以上未滿100億元者,於今年最近一次股東會有董事或監察人之選舉,且該次股東會修正章程採提名制者給予緩衝期,得自下次股東會起始採用電子投票。 (三)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運作情形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自101年1月2日揭牌運作迄今,截至今年2月底止,該中心已受理9,700件之申訴案件,其中9,393件已移交金融服務業處理並有處理結果,處理結果已和解或依申訴人意見之方式解決者近4成。另辦理評議案件共5,118件,已結案件數計4,740件,其中於3個月內結案之件數4,057件,比率達85.59%,結案效率應屬迅速。已結評議案件中經撤回、調處成立及評議成立者共計2,425件,紛爭解決率約51.16%。 八、滿足多元之金融需求並符合社會期待 (一)金融挺創意產業 為協助創意產業適時取得發展所需資金,已擬定「金融挺創意產業專案計畫」,從「教育訓練」、「資金專案」、「輔導平台」及「配套措施」四個面向提供協助措施。 本會並輔以實施「獎勵本國銀行辦理創意產業放款方案」,「對創意產業放款三年倍增」的行政獎勵措施,鼓勵本國銀行在「有效控管風險」的前提下,對創意產業積極辦理授信,達到3年後增加為新臺幣3,600億元之目標。另為使創意產業無形資產獲致公正評價,已請臺灣金融資產服務公司提供創意產業鑑價服務。期以金融業的資金活水,協助創意產業的蓬勃發展。 (二)鼓勵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 為協助中小企業取得營運資金,提升經濟成長動能,本會持續推動「本國銀行加強辦理中小企業放款方案」,以具體行政措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截至102年底,本國銀行對中小企業放款餘額達新臺幣4兆7,610億元,較101年底增加3,134億元。並鼓勵本國銀行設置中小企業融資諮詢窗口,已由各銀行總行設置39家,擴增至分行亦設立諮詢窗口,目前各銀行共設立1,374家諮詢窗口。 今年度將持續實施該方案第九期,放款餘額之預期成長目標為新臺幣2,400億元,並配合提供相關獎勵措施,協助中小企業發展。 (三)鼓勵推動微型保險業務 為落實對經濟弱勢民眾之照顧,已積極鼓勵保險業推動微型保險業務並加強宣導,已核准17張微型保險商品。截至今年2月底,累計被保險人數已逾5萬5,310人,累計保險金額逾新臺幣163億元。 (四)強化酒駕責任 為使費率更具公平性並將被保險人酒駕紀錄列入保險加費因子,已實施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駕紀錄加費制度,新增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將汽車族群納入酒駕加費之對象,加費次數不設上限。 參、金融發展策略 以下謹就未來發展策略重點方向簡要報告: 一、鬆綁法規,創造商機 (一)鬆綁境外結構型商品審查流程及連結標的限制 為滿足客戶多元資產管理需求,並兼顧金融消費者保護,將針對以專業機構投資人為銷售對象之境外結構型商品,放寬得連結本國企業於國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外發行之受益憑證、及涉及大陸地區之商品或契約等標的,該類商品於銷售前得無須經由受託或銷售機構商品審查小組審查。 (二)研議金融業進一步開放措施 已就金融業所提建議事項,比較新加坡、香港與我國規定,針對有助提升我國金融市場競爭力者,經研議可行者計有26項,原則將於半年內完成相關開放措施,並將再蒐集其他國家,如美、英等金融開放情形後進行比較,積極檢討開放。 二、滿足高齡化社會需求 為因應未來高齡化社會,配合政府長期照護政策,將鼓勵及協助保險業者開發相關保險商品,如年金保險、長期照護保險等,提供民眾更多元的選擇。並將研議透過保險單示範條款之標準化,及分級式保險商品等措施,以淺顯易懂之產品設計方式與文字說明,方便民眾依據自身需求選擇投保。 三、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 目前國際上如香港、新加坡及倫敦等地均積極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考量我國與大陸密切之經貿關係,並已累積可觀的人民幣存款,具備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之優勢,爰初步將以「人民幣資金回流機制」及「人民幣商品發展情形」為發展策略主軸,並廣徵金融業界及學者專家意見,積極研議推動。 四、引導金融業協助電子商務發展 為協助國內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本會已開放本國銀行與大陸地區支付機構合作,辦理兩岸電子商務雙向金流業務。本會刻正研議相關措施,於兼顧金融穩定及電子商務健全發展下,從提供融資(間接市場)與協助透過資本市場(直接市場)籌資等方向,進一步引導本國銀行對電子商務提供更廣泛金融支持。 五、強化金融業亞洲布局 (一)積極協助,排除障礙 亞洲市場極具發展潛力,為掌握臺商產業擴展亞洲之金融服務需求契機,本會積極鼓勵金融機構於兼顧風險管理及金融發展前提下布局亞洲,朝向國際化發展。已研擬相關協助措施包括加強國際監理交流合作、鬆綁法規程序、放寬轉投資額度、培訓國際人才、建置海外布局資料庫等,協助金融業者積極布局亞洲市場,拓展商機。本會並已廣邀金融相關公會及業者,就布局亞洲市場之發展策略交換意見,協助業者排除海外經營障礙。 (二)推動整併,提升競爭力 在打造亞洲區域型銀行方面,本會將配合協助財政部,在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彈性薪資與人才制度,及提升公股銀行經營效益前提下,共同推動並協助公股銀行整併。 本會並研議開放保險資金進行國外購併,於保險法修正草案中增訂符合一定條件的海外併購案,將不計入保險業國外投資45%上限計算。亦鼓勵證券、期貨及投信業者儘速進行海外購併或設立子公司,以完整全體金融業之亞洲布局版圖。 六、積極培養國際金融人才 為強化亞洲布局,本會已規劃相關金融人才培育計劃,透過「金融研究訓練發展基金」加強培養國際金融人才,並由金融研訓院規劃「銀行業金融商品研發人才培育計畫」,鼓勵銀行培育本土人才與加強金融商品研發投資;由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與保發中心,以有系統、分層級與國際接軌方式,規劃各類別專業課程,建構完整培訓體系,提升我國金融人才國際視野與專業能力。 肆、結語 金融體系的穩健發展是國家經濟永續發展的關鍵,為持續推動金融自由化並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在守法、守紀律、重視風險的監理要求下,本會將持續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政策,鼓勵金融業在開放中把握契機,提升競逐亞洲市場的競爭力,並期「以金融支援產業,以產業活絡金融」,提升臺灣經濟動能,創造就業,促進經濟發展。 目前尚有「保險法」修正草案正由大院審查中,懇請大院支持與各位委員指教,以利儘速完成修法程序,如有未盡之處,未來尚祈各位委員繼續給予立法上之支持,並提供寶貴建議。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 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照往例每位委員發言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我們offshore banking unit境外銀行的規模跟目前國內DBU的規模相比,情況大約是如何?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OBU的整個總資產共一千七百億美元,國內約為五、六兆左右。 許委員添財:是五、六兆美元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許委員添財:那就是3%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許委員添財:這樣規模滿大的,但是這3%集中在多少的開戶者?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開戶必需是境外的法人、個人或金融機構才可以開戶,國內的金融機構也可以開戶。 許委員添財:沒錯,但是在OBU開戶的總戶數? 曾主任委員銘宗:抱歉,我今天沒有帶來,可否事後再跟委員報告? 許委員添財:好,事後把資料給我,還有這些開戶的客戶中,他們的存款佔國內DBU的百分比的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相信有一些在國內是沒有的,因為這些幾乎都是境外客戶。 許委員添財:那如果有的話,約佔多少比例?因為很明顯的,OBU已經變成鉅戶、假外資避稅的天堂,他可能從OBU成立以後,他金融流動性較高的金融資產,就會慢慢的存到OBU,所以若他在國內不需要使用時,慢慢的就會失去與國內金融的連結,這方面你有沒有研究?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其實OBU制度從民國72年的OBU條例成立以後,73年才有第一家,所以也是發展近30年才有現在的規模,委員所說的確實有道理,但假設我們沒有OBU制度的話,這些外資或台商的錢不一定會parking在OBU,也可能parking在新加坡或鄰近國家。 許委員添財:你這樣假設,是認為OBU不會造成避稅與資金出走的效果嗎?如果沒有OBU的話,他也是在國外,世界上哪有金融管理是這樣看不起自己,這樣妄自菲薄,好像都沒有用,所以給他一些特別好處,才招募到一些人,世界上哪有這樣的經濟金融分析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不是看不起自己,而是…… 許委員添財:我身為國家的國民,我的財產要放在國內還是國外,這個時候你卻提出準國外的策略,但其實是在國內,那為何不用兩分法,如果不在國內,就是在國外,所以這個OBU是從國外的部分拿一部分回來,你是用這樣的邏輯為出發點,才會造成現在資金外逃的情況這麼嚴重。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這部分委員是專家,就像委員要將錢parking在哪裡,有很多多元決策,包括稅務…… 許委員添財:現在先不要談這些,我們從他個人理財的立場、角度來分析其金融行為時,真的會如同你這樣分析嗎?因為你這樣分析所造成的總體效果是相當嚴重的,變成一旦我的資金進入國內的話,會需要課稅與透明化,現在是私密化,而且財不露白,所以現在OBU是積重難返,對台灣國內金融與經濟的負面影響是非常大的,所以就習慣讓錢往國外跑,所以這些資金不僅對國內經濟沒有幫助,而且會變成將國內的實體經濟外移,變成temporary parking,而且不是要回來的temporary parking,而是國內真實資產、真實的投資活動、實體的經濟活動所要出去的parking,所以今日國內來匯兌的話,就是要把國內的錢跟機器設備都拿出去,現在嚴重到這種地步,我這樣講是很專業的說法,讓大家都覺醒,你從1983年睡到民國103年,睡了20年,戕害台灣經濟20年,使得問題越來越嚴重。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們沒有戕害台灣經濟,這可能要回到OBU的本質。 許委員添財:OBU的本質是越偏越嚴重,現在弄到去國外成立紙上公司,或到國外合夥,把錢藏在外國人的面具、假身分之下,其實錢是你的,因此才會有一大堆假結婚、假資料,就是要讓台灣的錢避開台灣政府的監督。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不會有假開戶,OBU是虛擬的制度,例如到銀行去,他跟DBU是在一起的,所以是把這個錢留在台灣做管理,另外…… 許委員添財:所以這樣做已經很明顯,如果沒有這個問題的話,你為什麼會要求銀行要做KYC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KYC本來不只是OBU、DBU都要做。 許委員添財:對,但是你有辦法要求嗎?像這種有意造假,實際上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你真的有能力辨識出真假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然可以辨識。 許委員添財:除非你跟CIA合作,可是CIA都對台灣人沒辦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其實只要把開戶資料拿出來看,如果是個人的話,第一個看他是否具有雙重國籍,他在台灣地區…… 許委員添財:如果我拿外國護照又改了姓名,之後用我的名字成立一家外國公司,外國公司又去註冊成為紙上公司,這樣你要怎麼找? 曾主任委員銘宗:可以。 許委員添財:你那麼厲害,那你跟我說你目前抓到幾個人?請你公開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基本上…… 許委員添財:基本上就是0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假設對方是刻意造假,那我們就找得到。 許委員添財:這沒什麼好爭的,大家都知道,現在財政部在查兩種稅,一種是海外所得,另外一個是不動產實價報稅制度,其實有所得就課稅的觀念是非法的,我們現在為了租稅正義,也不得不睜一眼閉一眼。依法課稅,並不是有所得就可以課稅,如果有所得,就可以課稅,那就不需要所得稅法,只要被我們抓到就要課稅,那為什麼抓到之後還要看是不是有免稅、優惠或稅率的問題?現在有所得就要課稅,整個台灣都亂了,幾乎已經是一個為了暫時維持生活社會秩序,而出現許多不得已的權宜措施,國家體制已經完全崩壞,所以你現在要歸真返璞,要真的重新來過,稅制被扭曲成這樣,逼得國會必須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依法課稅的法變成有所得就課稅,那這樣為什麼要常修所得稅法呢?所以OBU的條文為什麼那麼多,就像當時設立是不得已的,錢跑出去就不再回來,因為20年前國內缺乏資金,現在反而因為國內資金太多,OBU反而變成錢不回來,還繼續跑出去,現在已經逆向反轉,你不覺得嚴重嗎?而且台灣現在的經濟變成低度發展化,將來會慢慢的與這些後進國家做競賽,台灣的競爭者越多,資金跑出去也越快。 主席:許委員,必要的時候,我們再安排OBU的專案報告,好嗎? 許委員添財:好,主席我再說一句。你們都只是在應付而已,都不知道開放……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們絕對不是在應付,我們是為了讓金融業能夠健全發展。 主席:必要時,再請你們提供書面資料與補充資料。 請賴委員振昌質詢。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提出的六大金融發展策略,我都有看過,基本上,我覺得方向都不錯。但我還是有一些問題要請教你,尤其對於第二項提到滿足高齡化的社會需求,我們提及要加強保險這部分,我個人是很認同保險制度扮演了維持國家社會安定的重要角色,如果全民都能有保險的觀念,在老年或意外發生時,能靠自己的力量替自己提供一些保障,雖然這是個很好的觀念,但如果大家都做不到,就變成要靠政府的社會福利,但是如果要落實這個觀念,需要有很好的保險制度來運作,我們知道國內有很多的保險公司、保險制度,對於保戶、消費者其實是非常不公平,尤其很多保險公司是透過保險業務員、代理人或經紀人去招攬保險業務。其實保險是很專業的,一般人對密密麻麻的保單未必看得懂,況且有很多法律名詞,你叫他簽名,他就簽名;而且除了意外險之外,其他像有儲蓄性質或是壽險,都是要一、二十年的長時間,這就會有很大的變數和風險。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一旦跟保險公司發生糾紛,保險公司有法務部、法務司等一大堆法務人員,很容易跟保險業務員切割,保戶、消費者相對而言是很弱勢的,民眾要如何對抗強勢的保險公司?這就有賴於主管機關,不知主委對此有何想法?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為了因應高齡化社會的需求,我們希望推動年金保險和長期照護保險,委員提到要有配套,我也非常贊成。保險公司在推出相關產品時,首先要向消費者充分說明,比如說清楚保單的權利義務,用字要更為精準,在銷售的過程當中,要讓保戶充分理解,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會透過宣導,讓保戶在購買相關的保險時…… 賴委員振昌:本席贊成你們提到的保險條款標準化,也贊成你們要多做宣導,另外本席比較關心的是,如果保戶遇到求償無門的困境時,請問要怎麼辦?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有一個機構叫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裡面幾乎八成左右的案件都是保險案件,民眾可以透過這個機制處理。當然第一道手續是先向保險公司申訴,申訴若是無法達成協議…… 賴委員振昌:本席是瞭解制度面,我想建議的是,個別保戶在面對保險公司的強勢作為時,主管機關應該扮演更積極的角色,要幫助這些消費者,要站在消費者立場做考量。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然,我們基本上會協助消費者來處理。 賴委員振昌:我們不要以為遇到糾紛的都是一般販夫走卒,其實很多公教人員同樣也會遇到,大家都是哭訴無門,理論上,在資訊和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之下,主管機關站在比較弱勢的一方,其實這並不違法,主委是否能夠認同這樣的想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然,我們的施政重點裡面有一項消費者保護,金管會在做相關開放的同時,對一般投資人所開的幅度暫時相對比較小。 賴委員振昌:繼續請教主委,我們開放人民幣以後,一個現象就是人民幣用高的利率去吸收存款,所以我們人民幣存款的成長速度非常快,原本預計要開放1,000億的人民幣,現在已經達兩千多億了,如果換算成台幣,大概快1兆,我們一年的中央總預算不過才一兆九千多萬,差不多兩兆,這幾乎是我們中央總預算的一半了。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人民幣是不是只是一個普通的外國貨幣?因為這牽涉到一個問題,如果國內存款大部分採用人民幣計價之後,銀行很有可能會接著要求,你們也有提到要多增加人民幣的回流機制以及商品發展,但是這會不會有另外的風險?如果銀行吸收、手上握有一大堆人民幣存款,你不讓它投資中國商品,銀行擁有那麼多的爛頭寸,像最近人民幣大跌,就產生匯率風險。但是如果開放銀行持有人民幣的投資管道,將來會不會有資產風險?主管機關對此有何看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實際上,金管會在建構台灣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的同時,很重要的一點,我們也會做相關風險的控管,委員提到銀行是否會有相關的風險,基本上,人民幣相關的衍生性商品其實現在有相當多樣,所以金融機構或是一些法人也有相關的避險工具,這部分是沒有問題的。 賴委員振昌:我個人還是有點憂慮,人民幣的利率高達3%,比國內定存利率相對高很多,這種感覺有點類似像校園的毒品,一開始學生吸毒都不用錢,但是等你上癮以後就被對方控制了。同樣的,我們要提防人民幣以高利率吸收民間的存款,再者,我們不能把人民幣當成美金、澳幣、日幣等一般外國貨幣,因為它還是有可能會影響到我們的金融,我相信任何國家都會注意到。就像以前我們在金門、馬祖當兵,那裡使用新台幣都還特別加註「限金馬地區使用」,就是擔心金融影響到戰地任務,如果台灣現在都沒有危機意識,有一天整個台灣的投資管道都是人民幣,人民幣在台灣的存款流通大於新台幣時,我們怎麼辦?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覺得委員的比喻不合適,把人民幣當成毒品並不合適,它是貨幣的一種。 賴委員振昌:我是說它的推展模式跟毒品在校園的推展模式一樣,我不是講它跟毒品一樣,我不會那麼……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覺得委員的比喻不合適。 賴委員振昌:我覺得很合適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覺得不合適,不過我們會尊重委員的想法。當然我非常贊成,不論是什麼貨幣…… 賴委員振昌:他們都是用高利率來引誘,等你都存到他那邊之後,你就受制於對方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向委員報告,它的高利率不是只有存在台灣,在中國大陸、香港…… 賴委員振昌:我知道啊!中國現在是缺錢的國家,他們現在是很缺錢的環境,他們把台灣當成提款機,本席當然知道,當然不是只有台灣,但是它的利率比台灣的定存利率高很多,這是一個事實,而且我們很多銀行還大力鼓吹,這才是危機所在。謝謝主委。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輪到本席質詢,請賴委員振昌暫代主席。 主席(賴委員振昌代):請李委員應元質詢。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恭喜主委,一些開放的事情,你都一件一件在辦了。請教主委,對於OSU的部分,之前是卡在哪些法令?還是什麼樣的因素?而你覺得現在是成熟的,所以在2月做了這樣的開放,我想業界當然是滿歡迎的。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去年修了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大院在去年底通過之後,我們在今年發布相關的施行細則和規定,在3月5日正式核准12家證券商辦理OSU的業務。 李委員應元:整個國際金融業務,自從OBU開放之後,人民幣的水位滿快的,你剛才說2,145億,有人說2,300億或是2,500億,包括DBU和OBU加起來,可以說是快速成長。今天的媒體也有報導,剛才許委員添財一直追問這個事情,是不是就用幾萬塊錢和一個國外護照就可以開戶?雖然業者也提醒了,這如果沒有幾億,大概也不划算,所以要再提醒這部分,主委是不是有看到這樣的報導?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謝謝委員指教。OBU的客戶必須是境外的客戶,非境外的居民不可以到OBU開戶,這部分我們一再宣示,過一段時間,我們也會請檢查局全部清查,也希望落實必須是外人才可以開戶。 李委員應元:這就是剛才許委員一直苦口婆心的部分。事實上,歷代貨幣政策的出發點都很好,我以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為例,農民如果沒有錢,開始播種時可以向國家借錢,只是到最後都失敗,就是任何一個法在推行之初都是立意良善,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就有很多因素,有的人比較聰明就會利用,到最後變成強迫百姓來借錢,歷史上有這樣的紀錄。我們很多政策都是這樣,初期發展或是開發很多的衍生性金融商品,造成很多榮景,初期大家也都覺得很好,只是在過度使用之後,最後造成整個制度崩潰,大家才開始檢討,所以任何一個政策都必須要隨時檢視。我想OBU也是一樣的道理,本席只是在此分享這樣的看法。 另外,中國人民銀行總裁周小川講到SWAP的部分,好像和我們這邊的進度不一樣,他也提到我們希望能夠簽署這樣的協議,但是他們認為好像時機還沒有到,他講得很客氣,還沒有開始進行協商,只是在醞釀的階段。SWAP對於我們吸收這麼多人民幣的速度和相關的措施都有一定的關連性,主委對這一點有何看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OBU的部分,委員所講沒有錯,政策對,但是執行細節經常會出狀況,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教。其次,有關人民幣SWAP的問題,基本上那是央行的業務,央行是希望跟中國大陸人民銀行簽SWAP,簽署之後當然有助於以後資金的回流,但是要特別提出來,這個SWAP是要在特殊的情況下才會運用得到,我的理解是央行正在跟對岸洽談之中。 李委員應元:有關消化人民幣的部分,我知道本國銀行的母公司處理本國的產業,母公司和在昆山地區的分公司之間,人民幣是可以回流的,要擴展到深圳或是其他地方的台商,這部分的時間表如何?因為這對其他地方的台商不公平。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剛才提到人民幣的存款快速增加,所以要有紀錄,現在昆山地區的回流,關係企業之間有太多的限制,我們對這部分會透過兩岸的工作階層和以後的協商來爭取,以期擴大台灣地區人民幣的回流,更為暢通、地區更為擴大。 李委員應元:周行長非常專業,也令人肯定,他特別提到台灣這邊人民幣存款的處理,他希望類似FDI,就是所謂外資直接投資,重點是從實體經濟產業發展來著手,而不是純粹是金融理財,好像只是在賺取利差或匯差,其實最近是匯損,他是希望對產業面有幫助。如果是這樣的話,剛才我們講希望讓所有的台商直接對我們本國銀行在中國的分行借貸,以協助產業的發展,一時之間沒有辦法由我們的銀行處理,就類似昆山的模式來擴展到其他地方,也都是符合周先生所說促進中國實體經濟的發展,其實這個邏輯是一致的,主委贊成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贊成,就是現在回流的機制太小,我們希望能夠擴大,不只是昆山,像其他台商比較集中的地方能夠直接回流,如同委員所講的FDI直接投資,我們都很樂意看見,只是這部分還是必須跟對岸協調。 李委員應元:我希望我們行政部門積極協商,我也希望藉由財政委員會民意代表的角度,呼籲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政府北京方面,既然要投資實體經濟,這方面就是最直接的管道,這應該是一致的,如果有必要的話,我們可以做考察。 再就雙卡利率的問題請教主委。這在去年和前年非常熱門,因為更早有很多卡債問題,導致很多消費者信用破產,無法處理,後來行政部門有做了一些安排,包括很多銀行也很主動積極,個人處理的很多服務案件都表示願意協商,財務協商、債務協商,以重新安排這樣的事情。就民法的部分,主委不贊成,那就銀行法的部分,你的看法如何? 曾主任委員銘宗:究竟要不要修正民法第二百零五條利率上限20%的部分,其實這段期間,金管會除了清查前五大發卡銀行之外,最近全部清查33家銀行,首先要確定這些銀行有沒有超額利潤,其次有沒有依照風險定價,所謂風險定價…… 李委員應元:就是分級利率啦!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比如為什麼要收18%等等。之後我們會做相關的處理。 李委員應元:很感謝你們朝這樣的方向。本席有幾個數據,看主委是否同意。信用卡的逾放比只有0.33%,現金卡的逾放比只有1.13%,銀行其他貸款的逾放也只有0.36%,基本上是這樣,這樣的數據是否合乎主委的理解? 曾主任委員銘宗:向委員報告,那是打掉的結果,因為過去打掉很多…… 李委員應元:包括打掉二點多兆的呆帳,基本上,現在金融體質是健全的,基於這樣的理由,所以這方面可以不用那麼高的利率。剛才主委也特別提到有沒有訂定分級利率,你希望按照個人的風險,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李委員應元:就像曾經有酒駕的人,他的利率就比較高、費用比較高,這都符合保險的概念,一樣的道理嘛!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李委員應元:所以主委同意這一點?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要用風險來訂價。 李委員應元:我的了解是有的銀行雖然沒有到20%,但卻已經達到18%以上,就某一個發卡銀行,它的客戶是遠遠超過50%以上,我認為這一家應該立即改善!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我們現在已經請他們儘速改善,我們覺得不合理…… 李委員應元:我們不需要公布它的名字,但這是對消費者最直接的事情,希望你們馬上處理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可以。 李委員應元:因為時間的關係,改天再請教其他的部分,謝謝。 主席:請薛委員凌質詢。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記得在今年1月8日時,曾主委有對外發布一些訊息,有些人士與主委做一些探討,提出存保基金2%的作為夠不夠,以及曾主委要如何處理的問題,因為有繳金融營業稅的問題,大家從上會期就在討論金融營業稅了,而在1月8日時,主委提到存保基金目前的規模還不夠,如果政策有更改,成本將會轉嫁到消費者的身上,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聽說去年銀行業的營收亮麗,那麼ROE及ROA的指標在當下,因為我們還不如其他國家,我相信主委也非常清楚,我們樂見銀行體質改變,逐漸變好,金融業是我們最基本的產業。但事隔不到幾週,主委的政策又變了,本席要請教主委,當存保基金的作為規模不夠,如果發生事情要怎麼辦?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出關心金融業的問題,假設財政部要調高2%至5%的部分,我們已經和財政部協調好,這2%必須保留10年,我們希望成立一個特種基金,之後會處理銀行或保險業的問題金融機構,因此這2%會保留下來。 薛委員凌:我再請教主委,你在1月8日既然提到存保基金不足,請問主委,存保基金是不足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那時候預估…… 薛委員凌:存保基金不夠,是指不夠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存保基金現在大概230億左右,大概還不夠1,800億。 薛委員凌:不夠1,800億?請問主委,如果金融海嘯來了,那麼要怎麼辦?錢要從哪裡來?因為你的政策是改變了,這是很大的工程。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就是因為2%可以保留10年,所以基本上我們預估是足夠的。 薛委員凌:因為我們都很清楚金融業的競相削價與一般的加值、非加值是完全不一樣的,這部分主委也是業內人士、是行家。如果這個政策造成外面大家的討論,當然這是民意,現在就是民意意識高漲,但問題就是金融產業是不能輕忽的,而主委卻都沒有堅持。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我要利用這個機會提出說明,在研議金融營業稅時,為什麼我代表金管會會表達支持的立場,第一點,我在過年期間看了很多資料,委員也很清楚,前年是歐債危機,歐債危機是財政危機,但是到後來幾乎衝擊到歐洲每一家大型銀行,只要是看得到、聽得到名字的歐洲大型銀行,在當時都是岌岌可危,所以我體認到沒有穩健的財政,哪來穩健的金融! 薛委員凌:主委這樣講法及解釋,我們都知道你現在在金管會,手上握有IPO,幾千家都在你手上管理,但是推出一個政策如果沒有配套就太草率了!我跟你說,我們的財政部長是在自行創造品牌,他立了回饋稅,他還說他熱愛這個國家,廢話!誰不熱愛這個國家及自己的家鄉?財政部長說要「回饋稅」,那什麼是回饋稅?向媒體這樣的大肆渲染,但其實金融業是容不下有動搖的。 本席再跟主委探討一些問題,有一些人當然是幾家金融業的投資長,這裡有數據,數據指出我們台灣的ROE是最後一名…… 曾主任委員銘宗:日本比我們差。 薛委員凌:主委,我們ROE是亞洲最後一名,慘不忍覩,是被甩在最後一名的,那麼我們有一些政策,還要變嗎?真的禁得起我們的政策不明,而這樣糟蹋嗎?主委應該要留住產業中好的人才,其他國家把真的有心在經營的人才挖走了,現在金融業的人才是很匱乏的,如果政策這樣變動,造成這一些人才往國外跑,我們到時候要人才卻沒人才,把金融業搞砸了!我認為主委應該講一些專業、理性及公道的話,這些話應該要講出來,你必須要有聲音!既然馬政府的政策不對,那你真的就要講出來,因為競相削價跟加值型、非加值型完全不一樣,你應該要說明、要辯護,沒有你手上IPO的幾千家,大家都不安穩。 本席再跟主委報告,我們都知道八大行庫在前年的營收中占了57%,其他31家銀行才占了43%,大家share一下,這個政策是非常重要的,這是一個比例天平的問題,主委為什麼都不爭取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剛才講了一半,其實是考量穩健的財政,另外我也洽請財政部同意,現階段財政需要支援,但是在財政相對改善之後,也要進一步回頭檢討金融營業稅的合理性,張部長也贊成。 薛委員凌:既然主委這樣講,主委也喊出口號說台灣要走出去,要打亞洲盃,但你把金融體質搞砸了、搞僵了,還要怎麼去打亞洲盃?憑什麼去打亞洲盃?用什麼力道去打亞洲盃?主委可以說明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除了前面所說的以外,其實委員也看得到,我們金管會從去年下半年之後,在穩健的原則之下,陸陸續續開放了非常多的業務,包括給金融業、保險業及證券業等等,我們陸陸續續會開放更多的業務給保險業或者是證券業。 薛委員凌:因為本席時間有限,本席要再請教主委,台灣相較於亞洲各國,就金融業而言,我們有什麼優勢?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 薛委員凌:我跟主委說,第一個,我們沒有優勢;第二個,我們的利差損才1.5%,說真的亞洲其他國家都達到5%、6%,那麼我們的競爭力在哪裡?沒有了!再者,金融海嘯以後,我們台灣自己對金融業務限縮,既然利差又差人家一大塊,現在又限縮自己的業務,你說這要叫金融業怎麼生存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對所有的金融業,包括委員經營的金融業,每一家…… 薛委員凌:你不要講到我頭上,我是在跟你探討……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我還沒有講完。 薛委員凌:主委的心中有偏差,那我再跟你講,我們台灣自己的主管機關限縮我們二件事,一個是貸款,一個是理財,這樣是不對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 薛委員凌:我跟你講,其他國家是避險基金,但在其他國家他們本身內部就可以做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所以跟委員報告,我剛才講一半…… 薛委員凌:台灣自己是在裹小腳。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 薛委員凌:主委說不會,那你們還有開放什麼其他項目?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開放很多業務,例如OBU負面表列等等,最近金融業幾乎開放了許多業務,所以我相信所有金融業,只要在穩健的原則之下,開放給國內金融業…… 薛委員凌:主委說得很棒,我們也都清楚,但既然是這樣,你為什麼對存保基金這部分放手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沒有放手,那一部分是因為可以保留10年,所以這部分應該足夠。 主席(李委員應元):剛剛質詢來不及答復的部分,請用書面補充,包括開放哪些項目,主委還沒有回答的部分請一併補充。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 薛委員凌:時間到了,是嗎?我還有很多話要跟主委說。 主席:我再專門安排一個時間來質詢,好不好? 薛委員凌:我都還沒問完,再給我30分鐘,我也講不完。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指教。 薛委員凌:我不敢占大家時間,但是話說回來,主委真的要冷靜下來,造福台灣金融業。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沒有問題。 薛委員凌:不要人家講東,你就講東;人家講西,你就講西,這非常不對,你要堅持。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絕對不是人家講東,我就講東,講西就西,我有自己的堅持理念。 主席:再安排時間說明。 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金融營業稅的這個議題,我有不同的看法,我主張要恢復,而且我也反對把2%放在存保基金,我認為應該要全部繳庫,理由是,第一,我們有很多的行業打亞洲盃、打世界盃,難道所有這些打亞洲盃、世界盃的行業統統要免稅嗎?為什麼別人要繳5%營業稅,而金融行業打亞洲盃卻不用繳?如果這樣的話,所有行業都不用繳!例如鴻海去打世界盃,可不可以不要繳稅?宏達電去打世界盃,是不是可以不要繳稅?這是第一點理由。 第二,金融業指出他們的利差損只有1.5%,我們要知道電子業毛利只有0.01%,那是微利,有的行業甚至是負數,甚至是虧損,難道我們都要給他們免稅嗎? 第三,很多人說要保持2%放在存保基金,為什麼金融業可以把要繳稅的錢拿來當作他們互保的資金,如果是這樣,有的電子業也會倒,難道也可以把他們5%的稅,拿出2%當作電子業的互保嗎?記者行業、新聞媒體5%可不可以不要繳,2%拿來當作媒體的互保,媒體如果倒的話,它就可以拿這2%國家的稅收來補貼互保呢?所以我個人主張要恢復,我沒有經營金融業,所以我敢講真話。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當然委員的意見是有幾分道理,但其實因為究竟…… 盧委員秀燕:不是有幾分道理,是很有道理,十分有道理。 曾主任委員銘宗:很有道理。但是有一些金融業畢竟跟您剛才所舉的一般行業是不一樣的,譬如不論是歐債危機或是…… 盧委員秀燕:所以不用2%互保,因為台灣的金融業不會倒,例如88年的金融風暴,一旦發生這種狀況,國家會有特別措施來保障,像是這種所謂的全保、減稅、國家拿錢出來補貼,或是像美國發債等等。我的意思是,因為台灣的金融業是不准倒的,所以它本身受到國家的保障,哪一個行業是受到國家這樣的保障及保護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提到了,像美國或是歐洲的每一個國家,當問題銀行出現時,其實都是政府國庫拿錢出來處理,這就是跟一般產業不一樣之處。 盧委員秀燕:所以他們也不需要2%存保基金,應該統統繳入國庫。 接著我要請教主委,剛才我們關心卡債利率的議題,這件事上次財委會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引起大戰,所以你們提出要透過一些行政措施,亦即38家發卡銀行,如果利率過高的話,在沒有修法的這段時間,應該要做調整。那麼不巧,我昨天接到一個發卡公司通知,姑且隱其名,這個發卡公司通知:台端持有之循環信用利率,從103年5月起,帳單結帳日次日調整+05.97。它通知要調整我的循環利率也就是卡債利率,當然我是沒有欠卡債,但是它是全面通知。換句話說,金管會一邊在約束所有的發卡銀行,發卡銀行是不是應該自制發卡利率?不要變成高利貸,結果我就收到發卡銀行通知要增加卡債利率,我可以把資料給主委看。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整體利率是多少? 盧委員秀燕:我的意思是可能也不只這一家,人家說「官好大,我好怕」,哪有這回事?我發現銀行是覺得「官好小,我根本不怕你」,金管會一邊在查銀行的發卡利率,結果銀行就發給信用卡持有人調高利率的通知,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是怎麼回事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們全面進行清查,清查兩件事,第一,譬如18%以上者,它的分布到底合不合理,這是第一點。第二,它有沒有超額利潤?本來只有清查前五大…… 盧委員秀燕:對不起,我的意思是像這家發給我的通知,照理說它要調高利率,是不是要跟金管會報備?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用。 盧委員秀燕:都不用?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盧委員秀燕:所以當初發卡給民眾時寫了一張契約,以後它要做任何動作統統由它決定,這是一個片面不平等契約,就跟清朝與外國簽訂的不平等契約一樣。我覺得未來金管會應該思考,民眾與銀行簽發卡契約,應該固定其契約內容,未來片面某一方如果要變更的話,必須經由雙方協商,怎麼可以因為民眾一旦簽了契約,就像簽賣身契,銀行利率要調多少,民眾也要認同;卡債利率調整,民眾也要認同;銀行要變更結帳日,民眾也要認同;銀行突然要縮減或增加債信,民眾也要認同。這變成一個賣身契,我們台灣的信用卡契約或是銀行開戶契約統統變成賣身契,你覺得這樣子有道理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現在的規定是銀行如果要調升,必須要在60天前通知客戶,客戶有不同意見可以跟它反映。 盧委員秀燕:那銀行會接受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它當然會…… 盧委員秀燕:有協商餘地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可以談的。 盧委員秀燕:不可能,我們講的是違反事實狀態。所以我建議金管會如果未來要督導,第一個要查明這件事並且公布,請主委下午給我相關資料,到底哪些發卡銀行最近有調升卡債利率? 第二,我覺得應該全面審視所有金融開戶契約,就像租約一樣,固定當下在這段時間的利率,或是給它設限,例如這張卡3年有效或是這個帳戶3年,假使一旦要變更,應該要有何種的協商機制,或是必須得到金管會同意才得以調整,否則一邊請相關單位檢討它的風險,探討它是不是賺得太多,一邊卻還有銀行繼續調高利率、繼續賺。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們也已經全面檢視這些合約到底合不合理?這些條款到底合不合理?因為有些銀行的契約是整本…… 盧委員秀燕:你還沒檢討完,銀行就已經先調漲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那是整本的契約條款,我們也全面在檢視其是否合理。 盧委員秀燕:針對這部分,請主委下午給我答案。 接著,剛才有委員提到國家人民資產以及國家外匯配置各方面,希望人民幣開放1,000億左右,而現在已經到了2,500億左右,所以感到很擔心。我在財委會這麼久,從來不知道,我們國家對於人民幣期望值,也就是國家整體資產的配置,如果把人民的也都算進來的話,你們預計人民幣要開放多少才合適?是1,000億或是2,500億?還是你們覺得現在2,500億已經過熱,準備要調控?或是其實還不會太多?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想這份報告可能要澄清,沒有人限定1,000億人民幣,一月份的數字已經是2,145億了,基本上存款一進來,我們會讓它的去路更流暢…… 盧委員秀燕:所以沒有設限?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 盧委員秀燕:如果到5,000億的話,你覺得合適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香港大概是七、八千億…… 盧委員秀燕:那一兆呢?國家總是要有一個目標,如果超過此一限度的話,國家可能要調控,所以國家對於人民幣的持有到底應該是多少?要有一個適當、合適的風險管理,你覺得香港有七、八千億算還好,那一兆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們在建置臺灣地區成為人民幣中心的同時,我們也做相關的風險控管,至於金額要多少才合適?這會涉及到貨幣政策,我們有跟央行在研究當中。 盧委員秀燕:你覺得一兆還好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就不對外說明,因為那是動態的…… 盧委員秀燕:但是你隱隱約約提到香港七、八千億也還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盧委員秀燕:像最近人民幣在跌,大陸有一些公司債倒了,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現在持有人民幣對於國家人民所造成的損失,是否仍在一個可以承受的風險範圍內?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現在發債只有15檔,共121億,對象有一些是國內的,中國大陸則是四大銀行,期間也都不長,所以目前沒有問題。 盧委員秀燕:不是只有講寶島債,除了人民持有二千多億的人民幣以外,另外我們透過直接、間接曝險在中國大陸的大概有一兆多?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那是放款。 盧委員秀燕:對,這中間也會有匯兌人民幣等各方面問題,所以這方面會有風險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其實銀行對於放款的部分都有做相關的避險。 盧委員秀燕:所以對於2,000億及曝險在大陸的資產等兩部分,你目前覺得還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盧委員秀燕:如果有其他問題我再請教您,關於我要的資料麻煩請給我,如果能在中午截止前給我是最好,讓我瞭解看看怎麼會有人在調循環利率。 主席:委員會報告一下,等在場的2位委員質詢完畢,大概10點半左右休息。 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教曾主委,范董事長是不是確定要離開?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確定。 賴委員士葆:你不挽留他嗎?感情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因為交通部來借將,我們也經過整體考量,但因為期交所最近正在進行一件比較重要的事情,也就是台指、期貨跟選擇權要到歐洲市場掛牌,我希望短期內把這件事情完成後…… 賴委員士葆:大概什麼時候?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相信很快吧! 主席:請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范董事長答復。 范董事長志強: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5月15日掛牌。 賴委員士葆:5月15日你就離開?還是以後才會離開? 曾主任委員銘宗:大概那個時候左右。 賴委員士葆:是差不多5月底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賴委員士葆:范董事長很紅耶!你真的不挽留他一下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比較紅啦! 賴委員士葆:范董事長離開是因為長官告訴你要他離開的嗎?還是他主動跟你說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都有。 賴委員士葆:其實我們都很清楚他是將才,上天下地都會,所以你當然儘可能不要讓他走,他如果是到別的地方,當然不可以讓他走對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那就不讓他走囉! 賴委員士葆:不,去高鐵不一樣啦!高鐵是國家的大計畫,所以只好這樣子。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的意思是要讓他走,還是不讓他走? 賴委員士葆:要讓他去高鐵啦!以前就不要了,因為他以前是要到別的地方去啊!范董事長原來是想去民間的其他地方對嗎? 范董事長志強:主委沒有准我。 賴委員士葆:對嘛!他原來是要到另外一家啊!跟官方沒有關係,是要到賺比較多錢的民間去,那時候主委不讓他走,主委是對的,主委英明啊! 再來我想請教范董事長,高鐵要用你是不是因為你是財務專家?大家都很清楚今天高鐵的問題是它的變動成本基本上是可以cover的,可是depreciation的問題是沒有辦法cover的,所以高鐵確定要減資再增資,這個方向對嗎? 范董事長志強: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只是高鐵的董事,他們明天才開董事會。 賴委員士葆:董事也可以講話,董事就是公司負責人。 曾主任委員銘宗:他不能講,講了就去不了。 賴委員士葆:那曾主任委員講好了,你今天比較喜歡講。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所講的就是不能講。 賴委員士葆:高鐵先減資再增資合理不合理?這有經過你們同意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先問一下,他是不是公開發行公司? 賴委員士葆:公開發行啊!都掛牌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興櫃公司,那我可以表示意見,有關是否要先減資再增資這是屬於公司治理的範圍,我們充分尊重。 賴委員士葆:你這是浪費我的時間耶!你等於沒說啊!在質詢台當然要問一些東西讓大家都能瞭解,以目前狀況大概也只有這條路了對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賴委員士葆:他的EPS老實講也可以提高,但是大家都很清楚為何會請范董事長,因為他雖然各方面都很強,但有關財務操作方面特別強,所以才會找他去高鐵,但你在上台前我要提醒你,最終是特許年要延長對吧? 范董事長志強:是。 賴委員士葆:你以專家的立場來講,跟董事沒關係。 范董事長志強:我沒有特別指高鐵,因為我現在還沒有去,但任何一個公司如果財務有問題的話,我想增資是必然要做的一個手段,可以健全財務,而在增資以前是否要減資?就要看他之前是否有很多累積虧損,如果有虧損的話,假設…… 賴委員士葆:請問高鐵有沒有累積很多虧損? 范董事長志強:目前是五百多億。 賴委員士葆:高鐵的資本額有多少? 范董事長志強:1,050億。 賴委員士葆:累積虧損達到一半了,請問主委,上市櫃公司累積虧損超過一半會怎麼樣?你們會有什麼動作?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可能停止交易。 賴委員士葆:然後呢?然後會強迫它增資對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興櫃公司不用啦! 賴委員士葆:其實我們大家都很清楚嘛!因為你現在是高鐵董事,最少可以問你高鐵董事的事情,請問你們現在折舊的年限是幾年? 范董事長志強:目前35年。 賴委員士葆:你們希望延長到幾年? 范董事長志強:這部分我不太清楚…… 賴委員士葆:延長過不了,因為延長要經過交通部同意,要不要報到立法院來呢?不知道沒關係,不過范董事長,我不能說你一路好走,但我祝福你去高鐵好好發揮專長,雖然高鐵現在做得不錯,但財務方面因為折舊的部分負擔不了、負擔很辛苦,所以財務狀況不會太好看。 曾主任委員銘宗:報告委員,你應該祝他一路通暢,不要誤點。 賴委員士葆:那是基本條件啦!我們希望你去了就是一路通暢賺大錢啦!再來是關於財政健全方案有關營業稅的調漲,請你在此明確講是贊成還是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是有條件贊成。 賴委員士葆:什麼條件?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應該很清楚,沒有穩健的財政,哪來穩定的金融?所以我支持,但是我也洽請張部長同意,在財政相對穩健之後,要回頭檢討金融營業稅的合理性。 賴委員士葆:張部長接受我的質詢最少兩次,他提到這次不是課加值型營業稅,而是課所謂的銀行稅,只不過它放在加值型營業稅裡面,而銀行稅是因應2008年全世界的金融海嘯之後,很多國家因為銀行亂搞,槓桿太高,所以它提多一點類似備抵呆帳放進來,叫它銀行稅,是這樣的概念,請問主委,你接受這樣的說法嗎?所以,它不是加值型營業稅,它是叫銀行稅。 曾主任委員銘宗:他有這樣的說法沒錯,但是當然現在歐美各國都有課銀行稅,而且基本上本質不一樣,假設要回歸銀行稅,那保險公司就不是銀行稅,所以基本上…… 賴委員士葆:保險公司也是因為政府幫很多忙。我們都很清楚,如果按照真的銀行稅,健全的銀行是不用課的,比較辛苦的銀行可能要課,但這樣一來區分「大細漢」,這個就沒辦法過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說的沒錯,但是我們也會有配套,金管會在開放更多…… 賴委員士葆:我們希望曾主委是大聲的支持說「贊成」!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本來就大聲支持。 賴委員士葆:小聲的說「後面可是……」。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那一天宣布之後,我是自發性的發了三點聲明,我是非常大聲的支持。 賴委員士葆:現在還是有金融業的人,透過不同方式表達反對,本席認為主委應該好好的進行了解、溝通以及說服,好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們有在溝通。 賴委員士葆:第三個,我再請教主委一個小問題,經濟部長張家祝說「服貿不過,台灣變C咖」,是不是?還是什麼咖都不是?這部分我不知道啊!因為現在台灣的銀行要到大陸,必須要等到服貿協議通過才可以有15%的上限,所以如果服貿不過,台灣金融業會如何? 曾主任委員銘宗:很多的發展已經延遲了,包括銀行及證券,所以真的希望服貿趕快通過。 賴委員士葆:不是,張部長說的比喻,大家都聽得懂,他是說「如果服貿不過,台灣變C咖」,還是什麼咖都不是?對於金融業,主委要怎麼講? 曾主任委員銘宗:金融業不會因為不過,就什麼咖都不是,但是會嚴重阻礙金融業的進一步發展。 賴委員士葆:那也等於C咖一樣,你同意嗎?如果有這一樣個命題「服貿不過,金融業等於C咖」,主委同意這樣的說法嗎?或者好一點,等同B咖?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覺得真的會阻礙金融業的進一步發展。 賴委員士葆:你要跟張家祝學習,他比較會說,他說的大家比較聽得懂。我覺得老百姓的資產要怎麼放置,我們應該予以尊重,目前人民幣2,000億會太多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目前不會。 賴委員士葆:不會,再double也不會太多,台灣人很「勇」!就算是treble也不會太多,對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其實只要我們做好風險控管及去路,量大就沒問題。 賴委員士葆:沒問題的,請大家儘量放心,完全尊重每一個人愛存放何種幣種,我們都要尊重他們。 曾主任委員銘宗:只要做好風險控管,一切沒問題! 賴委員士葆:是,那些都不用怕,有曾銘宗在,不用怕!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質詢。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在群賢樓九樓,國民黨與民進黨正在嚴重的抗爭當中,為的是服貿的案子,請問曾主委,如果通過服貿案,對我們金融業的前程是看好還是看壞?或者以後的發展如何?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假設通過之後,我們銀行業、保險業或是證券業都有非常大的發展空間,所以我們希望立法院能儘快通過。 費委員鴻泰:在你們的預估裡,二年內可以創造多少就業機會? 曾主任委員銘宗:創造就業這方面不一定會太多,但是營收會大量增加。 費委員鴻泰:接著要請教李董事長,董事長長期在財政及金融這一塊,也非常熟悉,在櫃買中心時也奠定非常多基礎,以董事長現在的看法,因為股市是經濟的櫥窗,我們把經濟的櫥窗擦得更亮一點,你覺得我們政府在哪些法規可以再鬆綁?或者哪些業務可以再放寬? 主席: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李董事長答復。 李董事長述德: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第一點是您提到的服貿,服貿過的話,金融服務業一路發,銀行業、保險業及證券業一共有15項要開放,市場的准入、業務的擴大及據點的增加,對金融服務業影響非常大,誠如主委所說的,在此要拜託立法院,趕快通過服貿,讓我們金融服務業的契機能夠發揮,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關於您特別提到證券的部分,據我了解,最近也從今年一月大大小小的開放,銀行、證券及保險一共有15項,我們證券就有6大項,影響比較大的就是證券三箭,我想委員都非常了解,那三箭對我們整個股市的影響非常大,所以今天在證管會許多政策的開放之下,給了我們證券業很大的機會,我想很多的量,大家都看出來了。 費委員鴻泰:我們很希望股市能夠健康的發展,股市好也代表我們經濟活絡,也會促使我們的消費者多消費,投資者多投資,所以建議主委,我們希望能這時候儘量鬆綁相關的法規,同時我們也希望有新的業務可以讓他們做,當然本席也在此對銀行業的朋友們做呼籲,財政部推出的財政健全方案,我們講白的,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明年的預算可能編不出來了,我們國民黨負責,我們沒有再增加舉債空間,但是我們希望別的稅務要增加,因此財政部所推出的增加金融業中銀行及證券營業稅的3%,希望大家能共體時艱。 從民國88年取消營業稅以後,在我第一任任期時,我們把2%給你們做銀行的安定基金,其實這些年來,銀行的體質也相對變得很好,對不對?至少進步很多,同時政府又開放許多業務,銀行也賺了一些錢,舉例OBU確實就讓銀行賺了一些錢,OSU也會讓證券業賺一些錢,這時候麻煩保險業的朋友不要再說三道四,我也在此呼籲私人企業銀行,官股銀行保證他們的服務不會打折,麻煩大家共體時艱,請問主委,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指教,金管會全力支持財政部推出的財政健全方案,另外,我也知道有一些民間銀行有不同意見,我們也會盡全力溝通。 費委員鴻泰:國家是大家的!很多國家確實沒有金融營業稅,但是他們有銀行稅。我們會讓金融界創造更好的佳績,在這同時也要麻煩大家,賺錢也要回饋我們的國家及我們的人民!好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主席:我們先休息7分鐘,休息後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繼續開會。 請羅委員明才質詢。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聽說你是放箭高手,如果在「魔戒」裡面,你應該是最帥的那個角色。請問主委後面還有幾支箭?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後面就沒有了。 羅委員明才:其實台下在座都是一些高手,譬如李述德董事長、劉燈城董事長、丁董事長及即將接掌高鐵公司的范董事長等等,實在是高手如雲。 最近臺灣資本市場較為活絡,政府不斷作多,我們看到現今大陸人民幣急貶、股市重挫,不知主委如何看待大陸的資本市場?目前國內民眾兌換人民幣的額度已經超過二千多億元。 曾主任委員銘宗:2,145億元。 羅委員明才:金額很快就會達到2,500億元。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羅委員明才:大陸人民銀行周小川行長曾經表示,希望人民幣不僅僅是一種理財工具。但站在臺灣民眾的想法是,政府規定民眾每天限額兌換兩萬元人民幣,當然,央行彭總裁希望爭取提高兌換人民幣的額度,或許未來民眾兌換人民幣限額可從每天2萬元提升至10萬元,那麼我們達成未來臺灣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的這項目標的距離會更接近。請問主委,對於周小川先生的說法及本席剛剛所述大陸情況有何看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指教。有關臺灣欲建構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一事,本人提出下列幾個方向:第一,我們希望金融產品,包括債、股、ETF、存款及衍生性商品等能更多樣化。第二,我們運用產品所收進資金的去路也要多樣化,包括投資的去路、資金直接轉往中國大陸或國外投資(包括香港、新加坡、倫敦等地),如何讓這些資金能夠回流至中國大陸,我們必須儘速建構相關通路。第三,我們希望未來臺灣對中國能有大量的貿易順差,並透過宣導以人民幣進行決算,如此才能夠讓市場的量變得更大。 事實上,最重要的關鍵在於我們建構人民幣中心的同時,也要注意風險控管。所謂的「風險控管」包括銀行業必須做好避險措施,以及在建立整體制度方面,我們也會有一套完整的風險控管機制。 羅委員明才:方才曾主委提及希望增加人民幣相關衍生性金融商品,依主委之見,金管會將於何時推出臺灣第一個以人民幣計價的上市、上櫃公司或保險商品? 曾主任委員銘宗:報告委員,目前市面上已有投資型保單,但保單數量很少,總值大約為人民幣1億元,至於傳統型保單,我們於本月底或下個月初即將推出相關保單。 羅委員明才:所有的民眾都可以購買這些保單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羅委員明才:這是以人民幣計價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羅委員明才:這些保單一年利率大約有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必須視保單的性質而定,所以這不一定。 羅委員明才:另外,主委方才提及希望臺灣能有較多以人民幣計價的金融商品,金管會是否規劃今(103)年推出以人民幣計價上市或上櫃公司的股票? 曾主任委員銘宗:今年的ETF會比較早推出,我相信這些產品在今年就可以看得到。 羅委員明才:你們已經在規劃了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 羅委員明才:本席希望金管會能夠推動得快一點,畢竟我們臺灣既不能拒絕人民幣的流通,又不能自外於全世界市場,所以我們應該利用兩岸距離或差別性,以創造臺灣的優勢。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 羅委員明才:根據日前央行彭總裁所統計的資料顯示,臺灣流向大陸的資金已經超過1,000億美元(約新臺幣3兆元),金管會是否規劃鼓勵大陸民眾在來台旅遊期間可在臺灣的銀行開戶或購買臺灣股票?曾主委曾經表示,金管會準備推出以人民幣計價的上市櫃公司股票,也許大陸民眾對這方面比較熟悉,若他們來臺灣旅遊便可順道購買臺灣股票。曾主委認為,這項計畫能否在今年開始實施?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建議的方向非常好,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當然希望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大陸)的人民可參與臺灣股票市場,但目前中國大陸尚未開放中國人民可在海外開戶買賣股票,不過,我們也可以透過公務階層向對岸反映此事。 羅委員明才:政府希望通過服貿協議,目前立法院9樓會議室委員們正處於兩軍對峙、蓄勢待發。依主委之見,若服貿協議通過之後,對金融業、銀行業、證券業及保險業有何實質助益?為何政府急於讓服貿協議儘速通過?服貿協議一通過,能否帶動臺灣金融就業市場的發展?在臺灣金融就業市場方面,保險從業人數約有38萬之多,銀行從業人數約有15萬之多,證券從業人數也約有5萬之多,可見臺灣金融就業市場從業人員的人數相當多。若服貿協議通過之後,能否帶領這些從業人員開闢另一個戰場,並傳承過去經驗,或許會在中國大陸大放異彩。依主委之見,究竟服貿協議有何功用,本席所述情況能否成真? 曾主任委員銘宗:目前金融業從業總人數有75萬人,若服貿協議通過,其涉及部分包括保險1項、銀行6項、證券8項,總共15項,因此本人呼籲,希望立法院儘速通過服貿協議,俾利銀行、證券及保險業能有更大的發展空間,謝謝。 羅委員明才:主委現在講的話比較具有公信力,因為自從金管會祭出三支箭之後,我們看到政府今年一、二月份財政歲收已有顯著成長。主委看到證交稅已增加有何感想?你認為這樣就OK,還是希望台股再次挑戰以往2,000億元的鉅額日均量? 曾主任委員銘宗:報告委員,去(102)年包括上市櫃全年日均量960億元,自從今(103)年1月6日實施現股當沖之後,今年1月份台股平均日交量1,256億元,2月份1,211億元,3月份至目前為止1,398億元,基本上量與價都有出來。事實上,目前金管會已與證期局、證交所商量這項措施應否擴大實施?自3月9日起,金管會發布自營商漲停、跌停幅或掛進、掛出等部分為常態實施,至於其他相關措施將於3月底對外發布,屆時我們會提出新的措施。 羅委員明才:金管會有沒有可能再加大現股當沖的幅度?譬如,就現行制度而言,平盤下可否放空?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平盤下可以放空。 羅委員明才:各股都是平盤下可以放空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目前有1,200多檔股票。 羅委員明才:有沒有擴大到1,500家上市櫃公司?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其他部分無法成為融資融券,所以這部分無法做進一步地擴大,但是,我們正在檢討現股當沖部分要不要進一步地擴大,或是「先買後賣」、「先賣後買」,抑或將「先買後賣」現股當沖的標從200檔擴大至1,200檔。 羅委員明才:謝謝主委的用心,但是我們看到國內證所稅還有所謂的大咖條款,超過10億元以上就是要課稅,所以變成大咖都沒有回籠,如果立法院著手來修正這個部分的放寬,不曉得主任委員的態度是怎麼樣? 曾主任委員銘宗:證券業的先進有一直在反映這件事,因為這個部分涉及到財政部相關的業務,我們會跟財政部作相關的溝通,謝謝。 主席:請翁委員重鈞質詢。 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曾主任委員,這一段時間聽到很多業界對主任委員在證券市場或金融市場有很多靈活的作為,基本上,是很正面的評價。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請多指教。 翁委員重鈞:是值得肯定的事情,真的很高興,一個鄉下孩子可以做到這樣獲得大家的肯定,本席認為是相當的不錯。 元月3日創櫃版成立之後,本席最近特別把OTC創櫃版的部分,在嘉義辦兩場的說明會,對本席來講,也是一種學習,本席認為當時提出創櫃版是可以肯定的事情,今天本席為什麼要這樣跟主任委員講,在其中聽到他們談到對於很多的中小企業不見得有幫忙,但是對於青年或農、漁業的部分,本席認為是幫助很大,除了講求創意跟資金的募集籌措之外,本席私下思考一個問題,過去本席也跟主任委員談過的,就是創櫃版部分,主任委員出身於農業,應該要多放一點精神在農、漁業上面,如果能夠這樣做,本席在那裡時曾經有過一個靈感,政府今天在推動休耕田活化,希望年輕人回到家鄉去務農,作一些比較高經濟或創意的農業,希望農村能夠再生。 接下來又有所謂「微電影」的部分,如果能夠跟創櫃版作個結合,例如本席那天聽演講時,談到龍膽石斑,他們創造很大的營業量,本席認為主任委員可作個結合。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翁委員重鈞:你應該找農委會主任委員把沒有種植的休耕田現在予以活化,開始種農作物了,農作物就是種一些比較高經濟或養生有機方面的農業,透過他們的創意作行銷,然後將其拍成微電影,讓很多的年輕人知道做事也可以上櫃,現在要做事,回去可以找到田要種什麼,不是像以前種玉米等大宗物資而已,可以找一些有創意的,又可以自己弄行銷,例如龍膽石斑。 看到美國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那種規模,把它轉換成我們的創櫃版,然後我們農委會現在農村再生也有在拍微電影,告訴我們的年輕人,用微電影這種表達方式,去幫他們作推廣行銷,讓年輕人願意回到鄉下,本席認為這是很有意義的事情。 因為主任委員來自農村,基本上,本席是農家子弟,主任委員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但是這個部分是比較少人去著力的,而且這個是可以跟農委會的休耕田活化作個結合,也可以幫助年輕人返鄉,又可以幫助年輕人創業,然後讓鄉下孩子做事也可以上櫃,就不一樣了,主任委員應該多找這些事情去做。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謝謝委員的指教,1月3日創櫃版當時有19家掛牌,讓人非常興奮的是其中有4家是農、林、漁、牧的產業,也有3家創意產業,所以是非常好的開始。 我也非常贊成您的想法,今天櫃台買賣中心總經理也在場,我們就請他規劃,我認為非常好,謝謝您的指教,我們將會同櫃台買賣中心必要時一起規劃更多的說明會,讓雲林、嘉義等很多的農業縣農村,有更多的機會參與創櫃版,舉辦說明會時,我也會到場,我們就請證期局跟OTC、證交所一起來規劃,讓廣大比較微型的企業也可以參與資本市場;而不是像過去都是ICP產業,都是中大型的一些企業來參與資本市場。 我覺得這些微型有創意的產業進資本市場,應該給予更大的協助,我非常贊成這個方向,我們會來規劃,真正辦活動時,我也會親自到場。 翁委員重鈞:主任委員要多跟農委會作結合。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會一起來努力。 翁委員重鈞:大家一起來努力,農委會中有所謂的「農村再生」,有一些農會做得很好,例如斗南農會有很多作酒的,宜蘭是種蔥,這些東西都有很多的創意,主任委員要讓這些年輕人知道,現在還有拍微電影,因為我們的創櫃版部分,那一天的說明會時曾提到創櫃版有輔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翁委員重鈞:有幫他們作廣告的行銷。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翁委員重鈞:但是最好的廣告,如果用農村再生的微電影去表達,本席認為年輕人跟鄉下這些務農的年輕人會很感動。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翁委員重鈞:政府要做這件事。 曾主任委員銘宗:在方向上會跟農委會一起來努力。 翁委員重鈞:本席今天跟主任委員作這樣的建議。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謝謝。 翁委員重鈞:其次,本席昨天看了工商時報的社論,及今天中時的報導,大概有談到最近OTC的交易比較熱,然後談到很多例如量或指數都很大,或股價漲的幅度都很高,我們認為也不是不好的事情,但是在這些報導中,談到最重要的就是我們相對擔心如果資訊不夠透明,變成一種炒作或投機的話,對整個證券市場,不是好事情,對於整個投資大眾,應該給予公平、合理及客觀的投資環境,主任委員對這個部分有什麼看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謝謝委員的指教,到底OTC有沒有過熱,基本上,櫃台買賣中心的量,占集中市場的量,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大概是在20%左右,但是現在OTC的量在大幅增加,所以現在慢慢的有時候已經接近快40%左右,有時候還超過40%,每天的情況不一,但現在幾乎都是在35%到40%之間,這是量的部分。價的部分,現在在140點左右,其實也是屢創新高,所以,這部分是不是有過熱性質,我們也進一步在觀察。至於OTC或集中市場是否有炒作情形,我們都有一個非常健全的機制在監控中,假設它的量或價有異常,或是波動度過高,我們都會進行個案查核。 翁委員重鈞:主委,我們只是希望資訊可以更透明,交易市場可以更健全,讓我們整個資本市場可以更穩健的發展,這是我們基本的期望,不要讓投資大眾受害。 最後,再請教主委,101年2月8日發布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規定若本國銀行在4年內沒有符合標準的,必須在4年內調整,以符合規定。請問,目前政策上,有沒有什麼調整?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因為過去有關消費金融的資訊,是不准委外到國外去,但我們認為如果能做好風險控管,做好內稽、內控,基本上是可以准許委託到國外去,再者,美國商會或是僑商會一直透過管道反映這件事,我們在利弊分析後,加上其他國家也都有開放,所以,原則上我們也會開放。 翁委員重鈞:主委的意思是這個要點可能會做適度修正?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翁委員重鈞:好,但將來的修正,請你們注意個資安全。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質詢。(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曾委員巨威質詢。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請教主委有關財政健全方案的問題。財政健全方案跟金管會最有關係的,當然就是金融營業稅。我繳稅繳了一輩子,每次教學生有關金融營業稅部分時,總感到相當困擾,不管從世界各國的制度來講也好,或是從租稅基本理論來講也好,我實在不知道我們的金融營業稅屬性到底是界定在哪裡?今天有機會透過財政健全方案,我們重新思考到底我們要如何看待我們國家一個很根本的稅制,讓稅制可以穩定,不要因為特殊狀況太多,而讓稅制被分割裂解,進而喪失了租稅的根本特質。我不知道我這樣的基本觀點,主委同不同意?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有關租稅理論的想法,我非常贊成。 曾委員巨威:我今天特別要談這個問題,就是因為未來稅制的改革,金管會扮演的角色相當重要。首先,我要請教主委有關金融營業稅的調整,其實我們在1月份時也曾經在委員會討論過,當時是因為幾個委員的提案,財政部和金管會都針對這幾個建議要調整稅率的案子有一些看法和立場,如果我沒有記錯,不管是財政部或金管會,當時的主張都是希望維持現狀不動。主委,我特別花了一點時間,把你上次在此的報告重新拿出來看,內容我就不詳述,報告的結論是:基於我國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稅負公平性及金融穩定之考量,金管會建議維持現行金融營業稅稅率及金融營業稅專款專用之規定。現在財政部因為整體考量,打算對此加以調整,碰到這樣的狀況,針對自己前後立場的差別,主委如何對外有更進一步說服力的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讓我有機會充分說明…… 曾委員巨威:我知道這次你是支持的,但是你前後立場不一,怎麼辦?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怎麼辦,這個是事實的問題。1月時我的確是支持維持現狀,而且是專款專用,這次專款專用部分的2%是維持10年。之所以大方向上我改為支持財政部,是因為過年期間我研讀很多歐債危機相關資料,而之所以會發生歐債危機,基本上是財政問題,財政問題燒到最後,是所有歐洲大型銀行,就是凡可以叫得出名字的銀行都岌岌可危,當時的CDS(credit default swap)高達500點,幾乎每家銀行都岌岌可危,結論就是,沒有健全的財政,哪來穩定的金融…… 曾委員巨威:換句話說,這短短兩個月時間讓你改變了,因為你用功的唸了一下其他國家的制度,發現財政很重要,所以,我們應該…… 曾主任委員銘宗:另外,我還有一個但書,就是…… 曾委員巨威:我知道,你的但書就是希望未來是合理稅制。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曾委員巨威:所以救財政是當下最重要的部分。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曾委員巨威:主委,金融營業稅率原來是5%,拿掉3%,變2%,你知道當時拿掉3%的原因是什麼嗎?當時對外的說法是降低稅負、打銷呆帳;剩下的2%是穩定金融,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定。如果是這樣,針對現在整個的結構,如果稅率恢復為5%,那麼3%是救財政,2%是救金融,這點你認不認同? 曾主任委員銘宗:所以2%沒動,維持10年。 曾委員巨威:是嘛!就是2%是為了金融,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沒錯。 曾委員巨威:那這3%,以現在的說法,很明顯重點是放在救財政,所以,我們談出了回饋的概念,以前我們幫過金融業,所以現在金融業要回饋一點,來救財政,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尤其2%的部分,也是從來沒有進國庫。 曾委員巨威:是,如果是這樣,那觀念就很重要。整個財政部的案子,只有對銀行和保險恢復這3%稅率,而不是針對全部金融業,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曾委員巨威:對外的說明是,其他非銀行和保險業者,因為沒有系統性風險,所以不需要加入,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曾委員巨威:基此,本席請教主委,如果恢復這3%,是為了救財政,站在救財政的目的上,金融業需要有差別待遇嗎?只有銀行和保險才要救財政嗎?都是金融業範圍內,為什麼其他的所謂非銀行和保險不能共體時艱,一起來救財政?我們對外的說法是因為他們沒有系統性的危機,如果這個邏輯是通的,那他們應該免除的不是3%,而是2%,因為這2%才是為了救金融,所以,我們在邏輯上及對外的說法,其實是自相矛盾。主委,我沒有反對救財政,我的立場跟你一樣,但是我的顧慮在於,今天如果為了救財政,我們的結論是3%只針對銀行和保險,所以未來他們的稅率要繳5%,但其他的只繳2%,因為這些只繳2%的業者根本沒有系統危機,所以,他們連原本這2%也不應該負擔,他們是用他們的錢來幫助銀行和保險,然後真正要救財政的3%,就是他們有責任要救的,因為他們也是金融業,卻只由銀行和保險業者來做回饋。主委,我相信你們在做成決策之前,一定有先經過溝通,今天我提出來請教你的這個概念,你覺得合理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財政部在做成決策之前,我們當然都有…… 曾委員巨威:我知道是稅的問題,但這牽涉到金融,所以我要提醒主委,是不是需要進一步去思考,我們對外說明的理由,它的輕重是在哪裡?未來稅制改革要合理化,這是很重要的,今天你們跨出這一步,如果邏輯是有問題的,把自己框死了,最後你們在找合理稅制時會自陷絕境,跳脫不出來,我擔心的是這一點。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非常贊成,但是權責機關在財政部。 曾委員巨威:但是你的意見很重要,在整體作決策、在部會溝通時,除了本土歷史背景及沿革需求外,你們還要注意專業部分的考量,在邏輯及說理上才能更完整,這一點很重要。 最後,財政健全方案如果推動,金融業稅負會增加,多多少少會造成一些衝擊和影響。但是你們要解決這個問題,不能把所有董事長找來,問他們會不會調高利率,或是要求他們保證銀行不會受到衝擊,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然。 曾委員巨威:你們也不能違反市場基本紀律加以操控,所以一旦這個政策付諸實施,稅提高了,金管會有什麼配套措施?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在穩健的原則下開放業務給銀行和證券保險業。 曾委員巨威:主委今天的報告內容很棒,裡面包括很多開放的措施。但是針對財政健全方案有關租稅的調整,我希望主委能更明確地提出減緩衝擊的更有效措施,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 曾委員巨威:你們要把它做成一個整體的package,能夠配套,這樣才不會像當初證所稅調整時,金管會沒有提出適當的配套,以致造成事後社會的紛擾。我真的很期待主委站在金管會的立場要多加油、多幫忙,謝謝。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高鐵要進行改組,交通部長說要先減資再增資,目前銀行業對高鐵一部分是貸款,一部分是特別股。請問銀行在特別股部分曝險的情形是如何?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大概173億。 李委員桐豪:在減資和增資的過程中,銀行業會不會受到影響? 曾主任委員銘宗:特別股部分應該不至於,在我印象中是不會的。 李委員桐豪:你要去看看合約的屬性是什麼?不要莫名其妙讓銀行業少了173億,只有十分之一,這一點要注意一下。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 李委員桐豪:第二點,剛才很多委員都談到金融營業稅的問題,政府在2000年以前的政策就是金融營業稅歸零,在歸零的過程中暫時借了那5%,來解決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之後金融重建的費用。本席擔任第5屆立委時處理金融重建基金,特別要求用完以後,到民國100年要給金融業一個重新的開始。但是很遺憾當時由於林益世委員強烈抗議,要求鳳山信用合作社的所有社員股金必須全額賠償,否則不通過,因此金融重建基金修正條例就沒有通過。到了第6屆新任立委上任後,不明就裡地就把那2%變成了存款保險的賠付基金以及金融業的特別準備金。它的背景是這樣的。 當初政策所以要把金融營業稅歸零,並不是因為全世界有此慣例,真正的問題是金融業是一個networking,資金的流動在networking之下彼此都有利息的支出和利息的收入。如果每流動一次,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都要扣營業稅5%,那血就越來越少了。 上次本席一直和你提到人民幣離岸交易,因為我覺得你沒有把重點放上去,如果是我擔任主委一定把這部分當作發展焦點。假定你今天要做人民幣的交易,必須鼓勵幾百家銀行進來,事實上倫敦的銀行多麼迫切希望和我們進行策略聯盟。但是一旦策略聯盟,大量交易,資金彼此間進進出出都有利息的收支,全部在支出面扣5%,那就別玩了!你們要從產業的角度來看,代表產業界向財政部強烈提出問題來。主委剛才講到財政問題,本席也清楚當然有問題,但是這個稅你們的眼睛根本連看都不應該看的。 剛才曾委員巨威提到以金融營業稅來解決風險問題、準備金問題,你們應該回復到G20在金融海嘯之後的共同意見,還要看看這些先進國家有沒有做?英國、法國、德國甚至是歐巴馬總統所謂financial responsibility tax有沒有推動?如果我們要領先推動,我沒有意見,但是請根據bank size,請決定什麼是SIFS。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對於系統性風險產生重要影響這部分,我們根據其bank size、對社會產生的成本課予bank levy,再把bank levy放到準備金。所以不論是銀行、保險或證券業,只要被認定是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他們的資產規模均須按照一定比例,每一年提撥一定的金額進入準備金。這樣存款保險的錢有了,一般保險的理賠也有了,這才是概念啊! 剛才曾委員提到,營業稅這個東西放在金融業是很奇怪的,誠然本席也曾經針對過去的金融營業稅提出修正案,多多少少想要彌補一下。本席算了一下,營業稅提高到4%,但是要把進項稅額設算清楚。因為我算過,如果把4%進項稅額算進去,勉勉強強等於2%,也就是矇著眼睛維持現狀,那已經是一種妥協。本席希望金管會要有一個vision,你們到底要如何運用現有的資源去發展金融業?以我的觀點來看,RMB是我們的golden opportunity,假如我們沒有掌握住,沒有建立起國際的連結,沒有建立起金融交易綿密的網路,This is the last chance. 曾主任委員銘宗:建立台灣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是當前金管會非常重要的業務項目,包括如何和英國、新加坡、香港合作,都在洽談當中。另外還有幾個方向,包括產品的完整、貿易用人民幣來結算、風險的控管,我們都在進行當中。 李委員桐豪:我同意,我都同意,我只是說你同意的同時,你一方面要這樣走,另方面你又把手拉下來,這不是很奇怪嗎?除非你們有排除條款,可是若排除,這裏面又擺不平了,所以,現階段你們如果要妥協,我建議你們趕緊建立系統性重要金融機構的評估,根據他們訂定bank levy,創世界先例,告訴Gilles說,我們比他還先進,就像中國大陸說「你要BIS這個Basel的8%,我10%,我比你先進。」如果你們走得比他先進,我沒有意見,單獨把SIF去補這個準備金,然後2%的營業稅,我就認了,維持現狀嘛,至少暫時維持現狀,交給政府吧,好不好? 其次,我並不是替財團思考什麼,而是希望你要考慮所有的政策要有一致性,不要「打架」。我覺得你們的政策中缺乏有關資本市場的發展,資本市場發展不是交易稅的問題,而是希望替企業募集資金,交易只是透過secondary,能夠把information、價格顯現,而且讓資訊揭露,有很多用途。請問你是否了解我們的直接金融跟間接金融的比率有什麼改變?我給你數字好了,不必花太多時間。中央銀行按照存量統計,92年間接金融是73.82%,換句話說,將近27%是透過直接金融,到了今年1月,間接金融高達79.44%,將近80%,直接金融降到20%,這造成什麼問題?問題是資本市場交易量很活絡,卻沒有創造出真正的角色,所以我希望你先想清楚,台灣固然是個bank based financial economics,金融體系裏是以銀行為主體而建構的環境,但是資本市場的直接金融跟間接金融之平衡性是你們在做大目標政策時應該思考的方向。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指教,每個國家的制度不一樣,像德國…… 李委員桐豪:不要再跟我講,我知道,我只是要講,你自己要看到這個趨勢是不是你能接受的,10年之間間接金融變成80%,直接金融變成20%,這是你願意看到的嗎?如果你未來走向一個完全以bank based economics,我沒有意見。 主席:謝謝李委員和曾主委,我想雙方都了解在講什麼。 接著輪到質詢的楊委員應雄、黃委員偉哲、江委員啟臣、周委員倪安、羅委員淑蕾、陳委員歐珀、黃委員昭順、鄭委員汝芬、徐委員耀昌、廖委員正井、王委員惠美、呂委員學樟、潘委員維剛、高委員金素梅、蘇委員清泉、楊委員麗環、邱委員志偉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報告委員會,今天上午的報告及詢答均已結束。 林委員德福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管會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在應允時間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林委員德福書面質詢: ◎主委,外傳財政部考慮,派出公股單一代表或採雙軸心(也就是兩家較強的公股銀行)方式,去打亞洲盃。請問這兩種方式是不是影響打亞洲盃整併進度的主因? ◎主委,你說金管會希望在兩年內、即一○五年前,台灣能出現亞洲區域性金融機構,而金管會鼓勵公、民營金融業者各自努力,不會預設目標;金融業藉由整併,可提升規模綜效。請問工會的抗爭會不會影響整併預定進度?兆豐、第一推動整併後,是不是一定能具備打亞洲盃的實力? ◎主委,合庫銀工會表示,合庫的員工人數、分行家數、資產、存放款規模在公股行庫中皆為名列前茅,過去長期配合政府整併問題金融機構,替政府解決金融問題,不可能成為被併購對象。請問兆豐金體質好,為什麼被併購銀行的合庫工會還要反彈? ◎主委,財政部和金管會目前所力推的金融整併,是在阻力最小的原則下,規劃所謂的「公公併」。請問公公併如果發生阻力,財政部是不是會主導排除一切阻力?媒體報導,你說「公公併」絕對不會有裁員問題,為什麼你能肯定? ◎主委,合庫從2001年起配合政策合併眾多合作社及銀行,現在分行數將近290家。現在如果併購合庫,兆豐金、第一金分行數變成四、五百家。請問你認為國內分行家數是不是會調整?如果要調整,裁員是不是成為理所當然?員工權益是不是公公併最不重要的考量? ◎主委,被併購銀行在合併後發生裁員、調整職位、調任外地分行是必要的過程,合庫配合政策合併,十年來許多員工都心有戚戚焉。現在公公併設定規模是要打亞洲盃、世界盃,又是要能夠發揮綜效。請問金管會、財政部要怎樣保證完全不會發生人事調整?政府強勢主導的作法,會不會讓工會抗爭更激烈? ◎主委,公公併江院長是這一兩年的整併目標,金管會要尊重財政部職權,配合政策合併。請問但是這樣的結果去打亞洲盃,你認為勝率會有多高?在你心目中,有沒有可以提私私併的銀行?如果有機會提私私併,你認為勝率會不會高於公公併的銀行? 主席:本日議程處理完畢,謝謝大家出列席。現在休息。 休息(11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