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9日(星期三)9時1分至15時3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歐珀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4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11時40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邱志偉  楊應雄  陳歐珀  李桐豪  陳鎮湘  江啟臣  蕭美琴  簡東明  蔡煌瑯  陳唐山  林郁方  馬文君    (出席委員12人) 請假委員:詹凱臣 列席委員:陳亭妃  黃昭順  孔文吉  許添財  陳明文  林德福  賴振昌  盧嘉辰  羅淑蕾  江惠貞  廖國棟  鄭天財  蔣乃辛  李貴敏  薛 凌  王惠美  葉津鈴  邱文彥  管碧玲  黃偉哲  林佳龍  呂玉玲  蘇清泉  楊麗環  王進士  楊瓊瓔  陳怡潔  高金素梅 潘維剛  鄭汝芬  徐欣瑩  吳育昇  林鴻池  徐耀昌    (列席委員34人) 列席人員: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陳士魁及所屬人員 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陳淑敏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報告「海外台商聯繫及服務工作現況」,並備質詢。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報告,委員楊應雄、李桐豪、陳鎮湘、江啟臣、蕭美琴、陳歐珀、陳唐山、楊瓊瓔、許添財、黃偉哲等10人質詢,均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代總經理王建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林郁方、馬文君、蔡煌瑯、簡東明、邱志偉、詹凱臣、黃昭順、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經濟部次長、交通部次長、教育部次長報告「我國青年海外度假打工實施現況」,並備質詢。 三、邀請外交部部長林永樂、法務部次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副署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署長報告「廣大興28號漁船案」後續處理情形,並備質詢。 主席:本次會議採分別報告、綜合詢答方式進行。現在請外交部林部長報告「我國青年海外度假打工實施現況」及「廣大興28號漁船案」後續處理情形。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本人首先就「我國青年海外度假打工實施現況」作如下報告: 壹、前言 今天本人應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邀請就「我國青年海外度假打工實施現況」進行報告,深感榮幸。大院王院長、洪副院長及各位委員長期以來鼎力支持外交工作,對本部提供許多寶貴建言,並積極參與我國會外交,貢獻良多,本人謹代表外交部再次表達由衷感謝之意。 為促進我青年與國際接軌,協助青年參與國際事務,本部成立「推動青年參與國際事務專案小組」,整合部內各單位積極推動青年參與國際事務各項計畫,並建置「臺灣青年FUN眼世界」單一入口網站(網址:youthtaiwan.net),分享本部辦理之「青年度假打工」、「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青年臺灣研習營」、「外交小尖兵」及「臺灣NGO國際事務人才培訓班」等各項青年國際交流資訊;該網站建置以來已獲致良好成效,自上(102)年4月啟用迄今,已有超過12萬5,500人次點閱,並有許多青年上網分享其經驗。 其中,「青年度假打工」是本部推動擴大我青年與國際接軌的重點工作之一,其目的是在讓國內18歲至35歲青年到世界各國度假旅遊時,可同時進行合法打工、遊學和短期進修,認識與體驗不同的文化,累積人生閱歷,培養獨立自主的能力及拓展國際視野,藉由在當地度假打工資助旅費,使遊歷的成果更加充實。 目前我國共與10個國家簽署有「度假打工協定」,其中紐西蘭、澳大利亞係分別於民國93年2月及7月簽署,98年以後陸續增加日本、加拿大、德國、韓國、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及匈牙利8個國家。與我簽署度假打工協定的國家分處於亞洲、歐洲及北美洲三大洲,其中歐洲國家有5個,占與我簽署度假打工協定國家的半數。青年度假打工計畫自推動以來,甚受國內青年歡迎,迄102年12月31日共有128,603位我國青年參與,辦理成效甚為良好。 我國青年學子以赴澳大利亞度假打工的人數最多,目前在澳大利亞度假打工的我國青年人數高達3萬餘人。根據澳洲移民暨公民部統計資料顯示,101年7月1日至102年6月30日間(年度計算方式),澳洲政府一共核發我國青年超過35,000件度假打工簽證,較前一年度大幅成長59%,人數僅次於英國赴澳度假打工的人數,高居各國第二位。 貳、我國青年海外度假打工現況 一、我與紐西蘭度假打工計畫:「臺紐度假打工計畫協議」自93年6月實施,每年名額600名,停留期限1年,迄102年12月31日,已有5,200位我國青年參與。 二、我與澳大利亞度假打工計畫:「臺澳度假打工簽證瞭解備忘錄」自93年11月實施,每年名額無限制,停留期限1年,迄102年12月31日,已有100,803位我國青年參與,為我與各國青年度假打工計畫中,申請人數最多者。 三、我與日本度假打工計畫:「臺日關於實施度假打工簽證制度換文」自98年6月實施,每年名額2,000名,停留期限1年,迄102年12月31日,已有15,272位我國青年申請,為各國與我青年度假打工計畫中,予我名額次多者。 四、我與加拿大度假打工計畫:「臺加有關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自99年7月實施,每年名額由99年之200名,至100年增加到1,000名,停留期限1年,迄102年12月31日,已有3,700位我國青年參與,為我與各國青年度假打工計畫中,年齡限制與匈牙利同為最寬者(18歲至35歲)。 五、我與德國度假打工計畫:「臺德度假打工計畫聯合聲明」自99年10月實施,每年名額200名,停留期限1年,迄102年12月31日,已有563位我國青年參與,為我與歐洲國家第一個簽署之青年度假打工計畫。 六、我與韓國度假打工計畫:「臺韓度假打工簽證瞭解備忘錄」自100年1月實施,每年名額400名,停留期限1年,迄102年12月31日,已有891位我國青年參與。 七、我與英國度假打工計畫:「臺英青年交流計畫」自101年1月實施,每年名額1,000名,停留期限2年,迄102年12月31日,已有1,876位我國青年參與,為我與各國青年度假打工計畫中,停留期限最長者。 八、我與愛爾蘭度假打工計畫:「臺愛度假打工計畫」自102年1月實施,每年名額400名,停留期限1年,迄102年12月31日,已有150位我國青年參與。 九、我與比利時度假打工計畫:「臺比度假打工協定」自102年3月實施,每年名額200名,停留期限1年,迄102年12月31日,已有148位我國青年參與。 十、我與匈牙利度假打工計畫:臺匈兩國已於本(103)年2月22日簽署「度假打工計畫協議」,預計自本年6月起實施,每年名額100名,停留期限1年,為第一個與我國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的中歐國家。 參、青年度假打工擴大國際視野、增廣國際見聞 青年度假打工深受我國青年喜好,成果豐碩。從參與青年角度而言,度假打工不僅可培養我國青年對國際事務的接觸與瞭解,亦可以短期工作方式遊覽各國、學習語言、體驗當地文化風貌,開拓本身的國際視野,故甚受我國青年喜愛。從整體而言,度假打工也是國民外交的一種形式,有助於增進雙方青年相互瞭解,增進交流,提升雙邊友好關係。 度假打工雖然並非學校正規教育的一環,不過參加度假打工的青年人可藉由度假打工之機會,直接以外語與外國人士溝通,對於增進外語能力確有助益,是學習外語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度假打工也可讓青年親身體驗書本上所獲得的知識,使青年學子有更深刻的感受,日後對於國際事務的瞭解及判斷,也會有更佳的角度與觀點。 本部期盼我國青年學子透過多元性國際參與管道,與世界各國青年進行國際文化交流,並藉此開拓國際視野,以達成提升自我價值與競爭力之目標及善盡世界公民之責任,相關計畫均有效協助青年與國際接軌。 肆、協助青年度假打工順利進行 「為民服務」不但是本部的職責,更是當前外交核心工作中重要的一環。由於我國青年每年出國度假打工之人數逐年增加,本部亦相應加強青年度假打工海外急難救助服務。 目前與我國簽署度假打工協議的10個國家大多為已開發國家,社會治安相對良好,並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藝術資源。本部與相關國家駐華代表機構密切合作,協助度假打工青年在行前獲得對相關國家國情、人文、習俗、法令等資訊,增進對當地之瞭解並提升其安全意識,以避免不必要之困擾。據本部統計,度假打工國人急難救助案件以交通事故較多、其次為勞資糾紛、因病住院、遇劫遭竊、詐財及簽證待遇等。基於「事前準備勝於事後救助」,避免憾事一再發生,本部已設置24小時專人值班的旅外國人急難專線電話,印製「駐外館處緊急聯絡電話暨通訊錄」、「出國旅行安全實用手冊」及「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卡」、開發智慧型行動裝置「旅外救助指南」APP(自101年7月正式啟用以來,已獲超過11萬2,700人次下載)。 本部及相關駐外館處亦藉由其網站、臉書(Facebook)、摺頁及舉辦說明會等各種方式,提供度假打工青年在出發前或抵達後,瞭解各國的風俗民情、法律規定、醫療保險及工作合約等資訊。倘急難救助事件發生,本部及駐外館處均即時提供度假打工青年及家屬所需協助。 伍、本部及相關駐外館處推廣青年度假打工計畫並協助青年獲得所需資訊之作為 一、舉辦經驗分享說明會 (一)本部曾多次舉辦「度假打工經驗分享座談會」,邀請曾經赴海外度假打工的青年朋友分享經驗及心得,讓有意參加度假打工活動之青年,能透過面對面的溝通,獲得一手之資訊,並可直接提出問題、交換心得等,作好更充分準備,本部座談會普遍獲得有意參與度假打工青年之歡迎。本年5月28日,本部將再度舉辦「澳紐度假打工經驗分享暨領事座談會」。 (二)本案之推動亦受到相關各國政府之重視,各國駐華機構亦盼鼓勵我國青年前往該國交流,爰與本部保持密切合作,宣導政府度假打工及推廣國際青年交流輔導政策,並獲得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德國、加拿大、英國等國駐華官員之配合,除派員出席本部相關座談會,介紹各國度假打工環境、照護及簽證措施,提醒青年應注意事項,並接受提問,對青年事前準備相當有助益。 (三)鑒於澳大利亞高居我國青年度假打工的首位,我駐澳各處近年來亦經常在駐地舉辦經驗座談會及年節聯誼活動,除關懷我在澳度假打工青年,並宣導下列資訊,以期協助減少意外: 1.宣導安全須知及守則,協助青年朋友瞭解赴澳旅行及度假打工所需具備之正確知識與觀念。 2.提醒申請人遵守當地法律並注意自身安全,事前務必多方瞭解及蒐集資料。 3.提醒如有必要透過仲介,應確定係合法仲介,並詳細審閱所簽之契約,以確保自身之權利。 4.提醒於旅途中提高警覺心,避免輕信他人遭到詐騙;遇到急難事件可利用本部及駐外館處的急難救助管道尋求協助。 二、透過各類管道提供度假打工資訊 (一)建置網站提供資訊 1.本部建置之「臺灣青年FUN眼世界」網站設有「青年度假打工專區」,提供度假打工之最新消息、打工資訊、小品短文、答客問、照片、影片、相關連結及留言板,以提供所需資訊並鼓勵度假打工青年利用社群網路分享經驗。 2.相關駐外館處亦在其網站提供相關訊息,例如駐澳大利亞代表處網站提供「澳洲度假打工背包客須知」,包括行前準備、在澳安全、尋求協助管道和道路規則(靠左行駛)等資訊。 3.駐雪梨辦事處則在臉書開設粉絲專頁,提供澳洲消費者權益、勞資權益、個人安全維護、交通規則、房屋租賃、法律諮詢等注意事項資訊,以供我度假打工青年參考運用。 (二) 製作便利文宣摺頁 1.為了協助我國青年申請度假打工簽證,本部針對不同的國家印製「度假打工注意事項」等文宣摺頁,簡介相關國家之國情資料、旅外國人急難救助緊急聯絡電話、出發前應準備之各項證件、醫療保險及意外險、居留期間應注意事項等各方面資訊,讓準備赴國外度假打工的青年能獲得最需要、最豐富的資料。 2.本部領事事務局、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四辦事處並於大廳陳設度假打工摺頁供民眾取用。 3.本部並將上述摺頁電子化,國人亦可從本部全球資訊網站中查詢相關訊息。 (三)多方利用不同場合宣導度假打工資訊 1.本部曾於102年臺灣燈會(新竹)、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舉辦之臺英青年交流計畫說明會等場合,分送度假打工摺頁及提供其他相關文宣資訊。 2.本部將度假打工座談會資料函請全國超過一百所大專院校協助宣傳,並透過安排各國訪團至國內大專院校參訪時,向青年學子廣為宣傳度假打工計畫,以擴大參與及增進活動成效。 陸、結語 鑒於青年度假打工計畫自推動以來,甚受我青年朋友歡迎與肯定,未來本部將賡續積極推動與其他國家洽簽青年度假打工協定,為青年提供更多元之海外經驗,開創更多交流的機會,以提昇青年之國際觀,並創造更有利的度假打工環境與條件。 對於擬前往及已在海外度假打工之青年,本部除將請相關駐外館處加強與我度假打工青年建立聯繫管道外,倘遇及包括急難救助在內之各項需協助狀況,本部及相關駐外館處同仁均將本同理心,隨時提供誠摯之服務與協助。 接下來謹就「廣大興28號漁船案」後續處理情形作如下報告: 壹、「廣大興28號」案案情 一、我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於上(102)年5月9日在鵝鑾鼻東南方164浬海域,遭菲律賓漁業局及海巡署聯合執勤公務船人員槍擊,造成我漁民洪石成先生不幸身亡。外交部立即訓令駐菲律賓代表處向菲政府表達嚴正抗議,我政府並向菲政府提出四項限時回應之嚴正要求:正式道歉、賠償損失、儘速徹查事實並嚴懲兇手,儘速啟動兩國漁業協議談判。 二、經外交部及駐菲律賓代表處鍥而不捨與菲方協調,臺菲雙方於上年5月底完成平行合作調查,並於上年6月上旬就調查事證進行共同討論。此外,臺菲兩國亦於上年6月14日在馬尼拉舉行「第一次臺菲漁業會談」,獲致海上執法避免使用武力及暴力、建立緊急通報機制及完備遭扣漁船迅速釋放機制等共識。 三、菲政府嗣於上年8月7日公布菲國家調查局之「廣大興28號」漁船案調查報告與起訴建議,建議以「殺人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起訴涉案之8名菲海巡署人員。菲總統艾奎諾三世並於上年8月8日指派「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裴瑞茲來華,向我政府及被害漁民家屬正式道歉,並與家屬就賠償金獲致協議。 四、為促菲政府落實懲兇及舉行「臺菲漁業會談」等承諾,外交部及駐菲律賓代表處全力協助「廣大興28號」漁船案我方證人於上年9月9日赴菲出庭,使菲方完成初步調查程序。臺菲兩國家另於上年10月22日在臺北舉行「第二次臺菲漁業會談」,就簽署「臺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達成共識。 五、自菲國調局將「廣大興28號」漁船案移送菲司法部,並由菲國家檢察總署進行初步調查後,外交部及駐菲律賓代表處全力洽促菲政府儘速公布起訴裁定,依法懲兇。經多方全力洽促,菲司法部於本(103)年3月18日公布裁定決議書,以「殺人罪」起訴8名菲海巡署涉案人員,另以「妨礙司法公正罪」起訴其中2名涉案人員。 貳、「廣大興28號」漁船案起訴後續處理情形 一、菲司法部於3月18日公布「廣大興28號」漁船案裁定後,全案移送菲國北部巴丹省(殺人發生地)及卡加揚省(妨礙司法公正罪發生地)二地方法院審理。為瞭解菲國司法程序及掌握菲法院審理時程與進展,並適時透過臺菲刑事司法互助機制提供必要協助,外交部責請駐菲律賓代表處進洽菲國檢察與司法部門官員及當地法律顧問菲國相關法律程序。 二、菲司法部已於本年3月27日正式將「廣大興28號」漁船案嫌犯所涉殺人及妨害司法公正二罪,分別於巴丹省及卡加揚省地方法院提起告訴。菲法院審理期間,菲國檢方將循臺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中之司法互助管道傳喚被害漁民家屬、印尼漁工、我方法醫及彈道鑑識人員等出庭作證,外交部將請駐菲律賓代表處全力協助,並洽請菲方提供證人安全保障。 三、菲方擬請我方於「廣大興28號」漁船案審理前,透過臺菲刑事司法互助機制,提供佐證資料,外交部已函請法務部協助提供菲方所要求資料包括: (一)被害漁民洪石成之死亡證明全文; (二)驗屍報告全文及照片; (三)彈道鑑定報告; (四)足以清楚描述「廣大興28號」漁船船況之船東名銜; (五)「廣大興28號」船體受損未修復前各式照片; (六)臺菲平行調查中我方調查小組名單及職掌等。 四、「廣大興28號」漁船案嫌犯於案發後即被要求停止執勤並留置於菲海巡署總部後勤中心看守,現仍留置於該處,並已遭正式停職停薪。控方刻向法院申請逮捕令以收押被告。 五、菲國司法為二級二審制,倘地方法院初審判決未能究責懲兇,依法檢方可向上訴法院提起上訴,嗣倘再遭駁回,則再上訴最高法院。「廣大興28號」漁船案嫌犯及家屬料將持續透過管道陳情,要求菲國高層正視政府賦予執法人員保疆衛土之執法權力,意圖扭轉頹勢。依菲國法律規定,菲海巡署8名被告於收訖裁定書15日內得訴請重新考量,另可訴請延長該期限10日。外交部已電請駐處持續密切注意,隨時將本案進展及相關媒體報導報部。 參、「廣大興28號」漁船後臺菲關係推展 一、簽署「臺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我與菲國已就簽署前述協定舉行多回合諮商,雙方並已就海上執法避免使用武力及暴力、建立執法緊急通報機制、完備人船遭扣迅速釋放機制等獲致具體共識,並承諾恪遵共識加強兩國漁業事務執法合作,俟雙方再就最後細節進行確認,並完成各自內部核定程序,即可約期簽署協定。 二、強化臺菲司法互助合作機制:我與菲國於上年4月19日簽署「臺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經我方力促,臺菲兩國於該協定之合作架構下,啟動「廣大興28號」漁船案平行合作調查。為賡續依據該協定強化兩國司法合作,駐菲律賓代表處續與菲司法部致力於建立定期對話,以落實協定進行諮商,以期有效遏阻不法及跨國犯罪行為之共識。 三、積極加強與菲國會之聯繫:駐菲律賓代表處於「廣大興28號」漁船案期間,積極爭取菲國會奧援,並與菲國會各有關委員會委員建立聯繫與合作關係,其中包括菲眾院議長、副議長、外交委員會主席及重量級議員均協促菲政府公布依法懲兇之裁定。另經我積極推案,菲眾議院通過友我決議,支持我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為第一個東南亞國家國會以通過決議支持我參與「國際民航組織」。 四、強化臺菲國經貿實質交流:我將積極促成與菲國於本年內共同發表經濟協議可行性研究報告,盼就簽署臺菲經濟合作協議召開架構諮商會議,並積極為我商在菲創造商機,增進兩國實質經貿合作與交流,進一步形塑菲國支持我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等案之有利條件。另為賡續爭取菲國支持我參與國際組織或區域經濟整合機制,外交部當續積極洽促菲方以適當方式,促請菲國改善我國人赴菲簽證待遇、簽署臺菲經濟合作協議,以及支持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 五、透過定期對話機制推展兩國實質合作關係:我將積極增進兩國觀光、航空及商務之交流;建立農漁業合作機制,因應氣候變遷效應可能引發之糧食安全危機;積極促成兩國警政單位簽署打擊跨國犯罪協定;加強兩國醫衛健康議題之合作,並洽促菲方助我在「世界衛生大會」(WHA)及「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署辦公室」(WPRO)等推案。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大家。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報告。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 大院貴委員會各位委員對本會業務推動的支持及鼓勵,今天謹就「我國青年海外度假打工實施現況」涉及僑務委員會部分進行專案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惠予指教。 壹、前言 我國自93年起即與紐西蘭及澳洲簽署青年度假打工(青年交流)計畫協定,迄今全球已有10個國家(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德國、加拿大、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及匈牙利)與我國訂有度假打工計畫,每年皆有數萬名青年提出申請。為減少青年因不熟悉海外風俗民情、地理環境等不確定性風險,同時讓青年安心體驗海外工作及生活並避免其國內家人擔憂,本會配合外交部等部會青年度假打工政策推動,加強運用駐外僑務人員及海外僑界資源,不定期辦理安全講習及權益保護講座、節慶聯誼、生活資訊等交流活動,同時配合駐處各項急難協助機制,提供我旅外青年朋友各項服務,使青年度假打工政策整體執行能更臻完善。 貳、僑務資源協輔情形 目前與我國有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協定或交流計畫的國家中,除愛爾蘭、比利時及匈牙利外,本會於各該國家均派駐僑務人員服務,其中於加拿大多倫多、澳洲雪梨與布里斯本等地區設有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本會為配合政府青年度假打工政策,期能有效協助執行,特結合僑界資源,包括僑務榮譽職人員、僑營事業以及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據點等,積極扮演資訊平臺功能角色,提供度假打工青年所需之資訊及各項服務。本會相關協輔情形如下: 一、辦理安全講習及相關諮詢講座 青年朋友隻身在外最重要的就是人身安全問題,為能讓青年安心體驗度假打工生活,本會結合當地僑團於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經常性的舉辦關懷度假打工青年暨安全講習或勞動法律權益諮詢等活動,並於青年在生活上遇有困難時,轉介當地僑社專業熱心人士,如律師、會計師或醫師,協處其生活上所遇問題如勞資、房屋租賃及車禍等糾紛或意外傷害醫療等。 以最多臺灣青年前往度假打工之澳洲為例,本會雪梨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於本(103)年1月協助臺灣打工度假青年聯盟舉辦座談會,另協輔西澳臺灣聯誼會及澳洲華商經貿聯誼總會於2月間辦理關懷臺灣來澳之度假打工青年活動,宣導度假打工的安全須知,並於3月間在雪梨奧林匹克公園舉行「慶祝青年節暨度假打工青年聯誼」活動;另輔導「雪梨志工團」成立臉書粉絲專頁,透過網路提供各項諮詢服務,俾使度假打工青年獲得充分資訊與協助。 二、邀請參與僑社活動 為使前往各國度假打工青年能接觸並瞭解當地僑胞,各地區僑社辦理重要民俗節慶活動如農曆春節、端午節、國慶日慶祝活動或其他聯誼會活動時,本會駐外同仁均協請主辦僑團擴大邀請我當地度假打工青年共同參與,或請協助擔任活動志工,除藉不定期聚會提供僑界關懷,抒解思鄉之情並增進國內青年與當地僑社人士互動外,經由生活經驗分享交流,讓青年對於僑居國生活及各項文化有更深刻的體認。如澳洲布里斯本地區僑團於101及102年連續2年舉辦昆士蘭臺灣嘉年華活動、102年辦理端午節龍舟賽活動,及專為度假打工青年舉辦「遊子心、故鄉情」聯誼活動、墨爾本地區僑團亦於節慶期間辦理新春及中秋關懷餐會等,均讓我青年朋友們能充分感受來自鄉親的關懷與愛護。 三、適時關懷並配合提供急難救助 政府對於度假打工青年在地適應及安全特別重視,本會駐外人員向積極配合駐處並偕同僑團即時提供相關急難救助,如102年在澳洲度假打工青年於昆士蘭與北嶺地地區發生重大意外事件計有7件,本會配合駐處積極聯繫當地慈善性質僑團,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降低家屬憂慮不安;另以南韓去年爆發與北韓衝突危機為例,本會駐韓人員主動公布手機號碼、電郵及line等各項聯繫資訊,3天內即接獲80餘位在韓度假打工青年求助詢問,本會駐韓人員均逐一回覆說明政府相關因應措施,不僅有效協助駐處安撫抒解我青年恐慌緊張,並讓青年在國內的家長安心。 另我度假打工青年在當地遇有緊急事故,如意外受傷、遭搶劫等情事,除政府提供之緊急協助外,本會各地僑務榮譽職人員並扮演即時緊急救助人角色,如本年3月我青年於加拿大因傷緊急送往當地醫院治療,由於該醫院距離我駐處有10餘小時車程,為爭取時效,本會即請當地僑務促進委員就近緊急前往探視照料,並協助青年辦理入出院手續及協助訂購返臺機票,該青年日前已順利返臺接受進一步治療。 四、鼓勵優質僑商企業聘用我度假打工青年 因赴外度假打工青年時有轉換工作之需求,爰本會結合綿密的僑商網絡資源,適時鼓勵當地我僑務榮譽職人員或僑營優良企業僱用我度假打工青年,並建議可藉由我青年常瀏覽之論壇網站張貼徵才廣告,提供良好又安全的工作環境。如德國柏林地區,目前已有我僑務促進委員從事餐飲事業僱用我度假打工青年,協助青年安心打工。 整體而言,為協助政府推動青年度假打工政策,本會結合各地豐沛的僑界資源,有效建立及提供青年當地人身安全、法律權益、生活照料及情誼交流等各方面資訊及諮詢服務機制,俾利我旅外青年於度假打工期間得到及時適切之服務。 參、青年赴僑營事業度假打工資訊平臺 一、平臺推動目的與內涵 本會為順應度假打工潮流趨勢滿足國內青年需求,爰規劃運用現有僑務資源與網絡,透過與海外僑營事業合作,於102年度試行提供國內青年赴海外僑營事業度假打工之相關職缺資訊,期藉本會平臺角色協助僑商事業國內徵才,同時促進國內民眾及海外僑胞良性互動交流。 鑒於澳洲地區治安良好、使用英語、社會制度自由民主,深受國內青年嚮往,爰本會試行以澳洲地區僑營事業(本會僑務榮譽職人員或與我互動密切之僑領/胞所經營之事業)為主,並提供相關職缺資訊予國內有興趣之青年參考。 二、推動辦理情形 102年度試行參與本次專案之僑營事業計有雪梨、昆士蘭及墨爾本等地區,共提供22個工作職缺,工作內容包括餐廳廚師與服務人員、廣告設計排版人員、市場銷售人員及當地景點導遊人員等,本會並於102年4月下旬運用本會網站、宏觀媒體平臺及相關網路論壇周知相關職缺資訊,提供國內青年度假打工另一選擇,本會將持續檢視各項執行效益,提供青年度假打工更佳的關懷與服務。 肆、結語 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僑務委員會將持續本於政府一體原則,責成本會駐外同仁秉持服務僑界及關懷旅外國人的熱忱,結合長年所經營的僑務資源及人際網絡,積極提供我在海外享受度假也認真打拚的青年朋友相關協助及關懷服務;另本會未來將持續衡酌海外各地僑營事業需求及我政府相關政策發展情形,適時扮演青年度假打工相關資訊平臺角色,讓更多有志於海外度假打工的國內優秀青年能透過本會平臺,掌握更多可以挑戰人生與自我歷練及實現的機會,並進一步藉我青年朋友所展現的優質形象,提升臺灣國際能見度,亦能同步厚植我國未來發展無限潛力。 最後謹就剛才主席所示,針對菲律賓僑情有關「廣大興28號漁船案」的反應作如下簡短報告:根據本會同仁的陳報,基本上菲律賓僑界均表示支持政府的各項作為及制裁措施,不過我們在菲律賓的台僑有五千多人,大部分都是台商,身分明顯且多具有雙重國籍,其經營企業所聘僱之菲籍勞工多則逾萬人,他們希望政府不要再實施第三波制裁,尤其是斷航,因為那樣不但他們返臺不便,也會流失商機。另外,他們希望國內能夠善待菲勞,以避免菲律賓人以相同手段來對付他們。這個訊息在事發不久我們就向外交部和相關單位反映,還好我政府對相關施政作為的方向把握得非常正確,目前菲律賓僑界對廣大興案的擔憂已經減少了,這部分要特別感謝外交部及各部會對僑界的支持。報告完畢,謝謝。 主席:謝謝陳委員長。請問其他單位除書面報告之外,有無補充報告?(無)無補充報告。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援例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登記。 首先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擬先就最近大家吵得比較熱烈的服貿議題請教外交部林部長。學運發生以後,我們看到美國涉臺相關人士,不管是官方或非官方,像卜道維、卜睿哲、羅素和葛來儀等人,都有對服貿協議發表一些看法。請問部長有沒有掌握美方目前的態度和主流意見?可不可以跟大家說明一下現在美方對服貿協議和兩岸發展的主流意見?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美國方面的立場其實非常明確,他們希望我們整個學運能夠以和平文明的方式解決(in the peaceful and civil way),這樣的立場是非常清楚的。當然,美國方面對過去幾年來兩岸關係的發展基本上是持肯定的態度,也非常肯定臺灣的自由民主,這些都是肯定的。美方當然也瞭解臺灣在經濟方面還是要走出去,也就是說,將來在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部分,臺灣也應該要持續以自由化、國際化的方向往前走。針對我們國內的情形,美方基本上還是保持中立的立場,可是對於我們政府的立場和做法,他們基本上是持肯定的態度。 江委員啟臣:這段時間我們駐美代表處對美交涉的情況大概是怎麼樣?有沒有跟美國相關單位及意見領袖說明或交換意見? 林部長永樂:相關的說明和澄清一直都在持續進行,我們主要是希望把政府,包括總統、院長和相關部會針對服貿協議的相關說法和立場做完整的表達,我想他們都瞭解。或許委員也記得,事實上前兩個禮拜的同一個時間點,美國方面有兩位國務院的副助理國務卿和商務部的副助理部長都在臺灣訪問,所以他們也瞭解我們臺灣的情形。他們很高興看到整個事情能夠以非常平和的方式進行,他們也瞭解,臺灣未來無論是參與TPP或RCEP,在區域經濟整合的部分還是希望朝自由化、國際化的方向來推動。 江委員啟臣:部長剛剛提的會讓我們聯想並思考:美方會不會因此對我們自由化的決心和態度感到疑慮?這就是我要請經濟部杜次長評估的問題。請問次長,對於臺美之間的經貿談判,包括TIFA、TPP,甚至有關貨品貿易和服務貿易的自由化及開放方面,現在美方的態度有沒有轉變? 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 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多次跟美方表達我們參與TPP和RCEP的意願,美方的態度主要是,針對我國是否真的有信心做到朝向自由化、國際化的角度發展,包括國內的法規制度和產業調適是不是準備好了,有特別提醒我們要注意。 關於這次的服貿,因為我們在和中國大陸協商談判的過程中,本來就持比較保守的態度,開放的比例比較低,跟TPP這種高品質的區域協定差距比較大,如果服貿在國內仍然有相當阻力的話,未來能否接受TPP高品質的條件?這點恐怕會使很多國家考慮我們是不是真的準備好了。 江委員啟臣:次長的意思是不是,這次的服貿爭議等於告訴人家,就自由化和開放的角度和立場而言,其實我們國內還沒有準備好? 杜次長紫軍:將來我們的民眾能否接受TPP這樣一個高品質的區域自由化的規範?這是會引起懷疑的。 江委員啟臣:在整個自由化的過程中,所要考慮的當然不只是產業,還包括民眾的接受度。其實這次的爭議還沒有完全落幕,而且其所衍生的對自由化的反對、懷疑和恐懼,都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至少下一代似乎還沒有準備好。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不管TPP、RCEP,或是現在正在和澳洲、印尼談的,是不是都應該先停下來? 杜次長紫軍:我們沒有停下來的規劃,但是確實會讓對方…… 江委員啟臣:對方會不會想要停下來? 杜次長紫軍:有負面的影響。 江委員啟臣:對方目前有想要停下來嗎?有對我們釋出這樣的訊息嗎? 杜次長紫軍:沒有,大家都還在看服貿的後續發展。 江委員啟臣:那你們怎麼跟對方解釋?因為你剛剛提到,發生這樣的事情,包括我們都懷疑自己有沒有能力接受自由化、有沒有信心接受開放。對不對?既然我們自己都懷疑,那你身為前線的談判者,要如何跟對方表示我們還是要繼續自由化、我們有信心、我們可以做得到,請對方放心跟我們談?請問你要如何做到這一點? 杜次長紫軍:基本上目前還是要看立法院審議的結果,所以我們對外是說,我們會跟我們的國會做詳細的說明,讓國會審議的時候資訊更充分,未來會再針對國會的審議結果進行後續的處理。 林部長永樂:我稍微補充一點,現在政府的政策是,TPP、RCEP和雙邊的經濟合作協定會持續推動。大家也都瞭解,我們和紐西蘭、新加坡的經濟合作協議其實也獲得各方面的支持(當然有少數地方會做一些必要的調整,但是基本上是獲得大家的支持),而且已經通過,要開始生效了。我想這個部分是一個事實,也就是臺灣在目前的情況之下,還是要繼續在國際上走出去,特別是經濟方面。 江委員啟臣:我具體請教,我們去年陸續完成紐西蘭及新加坡的部分,現在經濟部和整個談判團隊正在進行的應該包括澳洲和印尼吧?有沒有?我們是不是正在和這兩個國家談判? 杜次長紫軍:有幾個國家正在可行性研究到初步接洽的不同階段中,但是國名目前還不便對外公開。 江委員啟臣:你剛剛已經說過不便公布,也不願意跟我們講,可是我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這次服貿的爭議就在於大家要求必須透明公開,並且讓民眾參與,可是你們準備進行,甚至正在進行的這兩個談判我們都不知道,事後要怎麼監督?這也是對外的經貿條約,是政府對政府之間的協定,我們要不要監督?當然要啊!那怎麼辦?現在服貿說要制定監督條例,請問那個條例可不可以拿來用在我們和印尼、澳洲之間的協定?要不要一體適用? 杜次長紫軍:現在和國外的協商如果進到每一個確定的階段,我們都會對外說明,比方我們在談要不要進行可行性研究,如果對方同意,要進行可行性研究的時候,我們就會告訴大家我們正在進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結果的報告也會在臺灣或當地以研討會的方式對外公開。這都還是屬於議題成形階段,還沒有進行到實際談判。 江委員啟臣:可是過去我們對外的FTA談判,國會其實也沒有實質監督到,我的瞭解是這樣,至少我到國會以來,並沒有參與過任何實質的監督,都是你們事後送進來,我們就批准了,而且也沒有機會去改,不是嗎?老實講,我對紐西蘭的FTA有意見,可是我有機會改嗎?我也沒有機會改啊!所以現在說要制定監督條例,是不是應該全面性的,包括所有對外經貿協議的簽署都一體適用?現在連所謂條約締結法的草案都還沒有嘛!部長,條約締結法還沒通過,其實我們過去對外簽署的條約並沒有法源耶!請問我們對外簽署的經貿條約或其他各項條約是依據什麼法源? 林部長永樂:我請條法司副司長來跟委員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條法司連副司長答復。 連副司長建辰: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剛剛所講的締約權是總統的權限,這是憲法的規定。而到目前為止,我們是依據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 江委員啟臣:處理準則? 連副司長建辰:對,其第七條規定「主辦機關於條約草案內容獲致協議前,得先就談判之總方針及原則,與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協商。」所以這是有規定在的。 江委員啟臣:請問之前對外洽簽經貿協定的時候,包括與新加坡的、與紐西蘭的,甚至更早之前的協定,你們有先跟立法委員協商嗎? 連副司長建辰:我記得像去年,協議獲致前…… 江委員啟臣:那個是已經獲致結論了,但是你們在進行談判跟協商之前,立法院有沒有跟你們協商?也沒有,對不對?所以關於該不該協商或該不該參與,就立法院、國會監督的角度,這應該是一視同仁。既然我們要求國會對於政府對外洽簽的協定或條約應該要監督的話,那麼是不是我們現在所有談判的部分都應該拿來這裡,先談完、先協商完,之後你們再去進行談判?因此,本席剛剛問我們與澳洲跟與印尼的部分現在到底有沒有在談判?有沒有在進行相關的議題發展?這些我們都是不知道的。會不會你們談完之後,拿到立法院,又被人家講你們是黑箱作業?對不對?任何人絕對都可以挑這個毛病的,說你們這是黑箱作業。 今天我的質詢只是要點出這個問題,就是到底我們該不該用同一個標準來檢視我們所有對外所洽簽的條約或協定,不管是對兩岸的部分,還是對其他國家的部分?當然兩岸的部分或許對於國安的要求要特別高,那是OK的,可是這套SOP應該是要一樣的,不然哪一天你們簽了什麼協議,包括對美國的部分,難道我們跟美國簽的部分就沒有國安的疑慮嗎?我不相信! 因此,既然大家要求國會應該要監督,那就應該用同套標準,本席也請行政部門好好思考這個問題。關於條約締結法,我已經就你們的版本提出了修正版,本席就是希望對於這種尤其是跟人民切身相關的經貿性協議,國會在事前跟事後都能有一定的角色可以扮演,也希望行政部門能好好思考這個問題,不要因為現在是兩岸,而哪一天又換做是其他國家,譬如目前在跟印尼談、跟澳洲談,那麼會不會談回來之後,又因為農業上或是有什麼樣的問題,而讓大家不認帳,說你們是黑箱作業,大家事先並沒有同意你們去談,但你們就逕自去談。總之,本席希望部長及次長真的要回去好好思考這個問題。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應雄質詢。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外交部、教育部和僑委會是海外,特別是青年工作上有關係的3個部會。而今天的主題「青年海外度假打工」應該是我們目前極力在推的方向。依據外交部的報告,大概有10個國家已經跟我們簽訂相關的協定,當然這對我們的青年人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向,不管是在語言學習、文化了解、國際交流方面,這都具備很深的意義。特別是如果當我們的青年人能多走出去,也許會在國際競爭上有更多的思考面,另外特別的是現在簽的這10個國家都是已開發國家,這對於我們的青年朋友了解國際情勢、國際交流、國際競爭能更深刻,所以在這項工作上,你們3個部會都非常重要。 首先,請教教育部青年署,關於青年海外度假打工,先期的工作重點應該是會擺在教育部,雖然在這個政策當中,與其他國家的簽訂是外交部,但是我不知道為什麼你們會如此運作,因為在今天的報告之中,只有你們的資訊沒有update,即你們的報告裡是寫著9個國家,雖然匈牙利的部分是在2月22日簽、6月才要實施,但是這是不是表示你們的幕僚作業要加強? 主席:請教育部青年署羅署長答復。 羅署長清水:主席、各位委員。是,對不起。 楊委員應雄:教育部應該是要對這個政策的前期工作大力支持,而以教育部而言,這個工作可能是落在青年署,所以我倒想聽聽署長你們對於這個區塊有沒有比較好的工作方向?因為你們的報告講的大概都是你們已經做的,包括YMS這個部分,你們協助我們到英國去打工的青年,核發給他們每年1,000個等於是要guarantee的東西。至於就這個區塊,我不知道你們署裡對於海外青年打工有沒有比較積極的作為? 羅署長清水:謝謝委員的指教。先就剛剛委員所提的「9個」應該是「10個」的部分作說明,這是我們幕僚作業的疏忽。至於青年署或教育部在推動青年度假打工的部分,因為很多的青年都是在學校時透過假期到海外去打工,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部裡應該協助青年來了解這些資訊的來源、資訊的掌握等各方面。因此,在兩個月前,對於學生青年度假打工的部分,青年署就已經跟外交部及其他部會一起來提供一些簡單的注意事項,以及他們要出國前要做檢核的查核表,用來提供給學生在出國前可以做自我檢核。然後他們到國外或當地時,有哪些訊息可以取得或有哪些事項要注意,我們都將之整理成為手冊並宣導,讓我們的青年學生在出國前或度假打工時,若遇到問題,都能夠解決。大概我們目前是做這方面的…… 楊委員應雄:署長,當然這並不是正式教育的一環,我們也都講過了,但是對於我們教育的延展,特別是我們國際視野的增廣,這是非常重要的重點,所以本席認為教育部,特別是青年署,應該就這個區塊要做更深刻的規劃。再來,像今天與這個部分比較有重要牽涉的這3個部會,你們有沒有就這個海外打工的部分,成立一個溝通平台?因為我們現在每年出去度假打工的青年都那麼多,所以你們這3個單位有沒有成立一個平台?是不是有哪一位能回答這個問題?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有開過會,至於關於平台的設定,因為這個部分在部裡也是牽涉到各個不同的單位,剛才我也提到,包括亞太的部分、歐洲的部分、北美的部分,但是在國外只要有駐外單位的地方,教育部有派駐人員或僑委會有派駐人員,我們在國外的合作會更緊密,而國內的聯繫也是有的。 楊委員應雄:關於這個事情,部長是不是認為假如我們將其當做是一個政策,你們這幾個相關的部會應該是要成立一個平台? 林部長永樂:可以…… 楊委員應雄:我看過你們3個部會的報告,因為你們現在每個部會都做了事情,那麼這些事情是不是有重複?是不是應該分享這個資訊?是不是應該集中所有的資源?既然這個是我們重要的青年政策,本席認為應該要成立一個平台,然後在這個平台裡做一些分工。從報告得知外交部做了滿多的工作,而僑委會則針對澳洲、紐西蘭的部分或只要僑委會有駐點的地方,也列了很多的實例,這些都是非常好的。但是我的意思在於既然這是重要的政策,特別是教育部若將之當做是教育的延伸,以這樣的角度來看,這3個部會應該真的是要成立一個平台。如果我們在執行海外青年打工的部分有一個主體在操作,我們的資訊就可以分享或資源就可以集中,這樣才不會浪費,才不會各行其是。像事前亦即要出去之前的重點可能是擺在教育部,因為必須要讓所有想出去的青年朋友完整理解出去後可能遇到的狀況,至於僑委會可能是在於提供僑外的資訊。此外,教育部在分工上倒是應該多找些很好的國家、對我們有幫助的國家去簽訂協議,而他們到外面出了事情,可能就是外交部跟僑委會要去處理了。因此,對於青年海外度假打工的政策而言,這樣一個平台的操作才能讓我們真正完全去落實這個政策,我不知道部長就這個區塊,你們3個部會是不是…… 林部長永樂:我非常同意委員的建議,我們會來做進一步的規劃,因為我們目前是有各部會的聯繫,我們會把這樣的聯繫工作具體化,來建立這樣的平台。在國外的工作,基本上就是由駐外單位來做統一的協調,剛才我也報告過,國外有教育部派駐的人員,也有僑委會派駐的人員,還有外交部派駐的人員,我們會來做統一協調的機制。至於在台北的部分,我們也希望將來外交部、教育部跟僑委會來設立一個平台。 楊委員應雄:OK。陳委員長剛剛報告得很詳細,你是不是針對這個部分有所補充?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答復。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度假打工青年到了僑區以後,僑委會一向秉持著駐外館處的統一指揮監督的原則,一起來做這個服務工作,所以在國外的後端服務工作部分,這個平台是已經建立,因為都是已經…… 楊委員應雄:已發生,已經出去了嘛! 陳委員長士魁:對!這個部分都是在駐處的平台之下,不管是僑委會或教育部都是應該服從整個統一指揮監督,所以這個平台是早就已經建立。至於在國內的部分,我們都是當外交部有需要我們協調的時候,我們都會一起去做,所以在這個工作方面,目前整個協調工作是還滿順利的。 楊委員應雄:OK。我們談到這裡,教育部在這個區塊可能就要注意了,這樣看起來,這個區塊事前的部分,也就是在國內的部分,我建議真的要有一個平台,然後教育部在這個方面可能要多用一點心。 另外,今天還有一個主題,就是廣大興案,看起來我們在整個作業程序上是一直能跟得上的,在這當中,我們也發現如果我們跟周遭的國家有比較好的協議,該有的協議我們都有的話,那麼在處理事情的時候,就會比較容易。去年事情發生是在5月份,但是部長覺不覺得就是因為我們在4月簽署了台菲司法互助合作機制,所以這可能對於廣大興案漁業糾紛的事件有著很大的幫助? 林部長永樂:是有幫助的,台菲之間的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對於後面的平行調查及合作調查是有非常大的幫助。 楊委員應雄:因為有法律的基礎在,所以我們在申請國際互助的時候,才會有一個基礎。 林部長永樂:是的。 楊委員應雄:當然這個事件是一個不幸的事件,但是到目前看來這是朝我們可掌握或可期待的方向在走的,而在民事的部分,我不知道菲方跟洪大姐他們家在整個運作上是不是達到協議了? 林部長永樂:在民事的部分,這都已經完成賠償的程序,洪家也都了解,我想他們對於政府也非常感謝,因為我們也協助他們家屬到菲律賓出庭作證,至於後續的司法部分,當然我們還是會繼續提供協助。最主要希望要讓我們國人了解,政府保護我們漁民權益的決心以及維護漁權的立場,而在菲律賓的部分,我們也會持續來推動,來幫助我們的家屬。 楊委員應雄:因為最近中菲在南海這部分,現在真的已經又引起很大的緊張。我們現在有一個很重要的協定,就是你們的報告中所提的台菲漁業事務執行合作協定,當然這中間也經過了幾次的談判,部長可不可以更具體說明這個協定有可能在什麼時候能簽定? 林部長永樂:我們的預期應該是很快,其實內容都已經達成共識,只是還有一些細節要談,但是我們要強調,我們所達成的這些共識,就是不使用武力、暴力、通報的機制,以及扣船扣人的緊急儘速釋放機制,這些機制是已經開始在執行,這些是我們兩國之間的了解…… 楊委員應雄:所以部長的意思是等於差最後一步將其落實簽訂下來。 林部長永樂:對!我們是將其落實具體化,可是實際上這些機制已經開始在執行了。 楊委員應雄:很多東西正式簽定下來對我們都是有利的。 林部長永樂:對!關於這個協定,我們相信會很快,也就是最近。 楊委員應雄:特別是中菲在南海的糾紛,尤其是海巡署恐怕要去注意整個未來的發展,包括國防部也是。 林部長永樂:我們都持續注意相關的發展。 楊委員應雄:好,謝謝。 主席(陳委員鎮湘代):請陳委員歐珀質詢。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知不知道在美國時間4月7日的時候,美國眾議院以表決的方式通過H.R.3470法案,這個法案就是「2014年確認台灣關係法以及軍艦移轉法案」?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知道。 陳委員歐珀:關於這個事情,你知道中國的國防部長有沒有什麼表示嗎?中共有什麼表示嗎? 林部長永樂:目前我還沒有獲得這方面的資訊,我不曉得北美司有沒有…… 陳委員歐珀:中共的國防部長常萬全對於通過這樣的法案表示強烈反對,認為此舉嚴重違反了中美三個聯合公報。面對這樣的回應,我覺得外交部也要有官方式的回應,為什麼?因為這是有一個緣由,在今年1月份的時候,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的主席羅伊斯到台灣,他有去高雄拜訪,並聽取海軍的簡報,當場也同意為我們爭取柴油潛艦的採購,當時正是處於評估報告的階段,而剛好在今年3月22日,本席前往洛杉磯的時候,跟美國參議員Sherrod Brown及眾議院外交委員會的羅伊斯親自會面時,我強烈表達過去10年來,在小布希時代,美國就答應要賣給我們8艘的柴油潛艦,並要求希望美國能同意售與我們派里級的巡防艦,當時我是如此表達,那時詹凱臣委員也在場,我們都有表達這樣的看法,而且我也跟其他相關的參議員表達這樣的看法,換言之,我們給他們的訊息,就是台灣確實需要軍購,及他們對我們的承諾能夠履行。今天有這樣的結果可以說是很大的外交突破,我覺得外交部及委員會應該正式向眾議院致謝。由於參議院主席已表達支持的立場,未來應該很順利,只要歐巴馬簽署,我們就可以完成這波軍購,這是很重要的外交成果。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同意,這是一個重要的…… 陳委員歐珀:你應該表達立場,不要國際立場表示反對,我們都悶不吭聲。 林部長永樂:我們對於美國眾議院通過這個法案是非常感謝的,並且已透過適當管道向美方表達。我們也非常感謝委員的協助,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原來通過的法案主要是確認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性,後來眾議院全院通過的這個法案是包含軍售在內,這是一個更積極、更正面的發展。 陳委員歐珀:我希望你們能以正式、官方的回函致謝。 林部長永樂:其實我們針對美國的部分已經有正式的新聞稿,至於大陸的反應,大家都可以了解。 陳委員歐珀:這是一個難得的外交突破,十年來頭一次有這樣的成果。 另外,請問我國駐菲律賓代表王樂生在工作上表現得如何? 林部長永樂:王樂生代表非常積極,剛才我們在報告中提到,我們不但和菲律賓解決了廣大興28號事件,針對兩國之間的漁業合作也有相當重要的進展。另外,我們和菲律賓的經貿及其他實質關係都有進展,和菲律賓國會亦有非常緊密的合作關係,菲律賓國會並通過決議支持我國參與國際組織,包括ICAO在內。 陳委員歐珀:我要提醒部長,我手中有很多資料和剪報,之前我們要求菲律賓道歉、懲兇、賠償以及後續的漁業談判,現都有具體成果,但是菲律賓道歉了嗎? 林部長永樂:菲律賓有正式派代表來道歉。 陳委員歐珀:向誰道歉? 林部長永樂:有到部裡面,也有向家屬道歉。 陳委員歐珀:在我的認知是沒有的,他們只有向家屬道歉、慰問,並沒有公開地以菲律賓政府的名義正式向我國政府道歉。 林部長永樂:他有到部裡面來,正式向我們表達,也向家屬正式公開說明他是代表菲律賓政府,這部分應該是很明確的。 陳委員歐珀:很明確?我認為菲國政府不能只是派個代表對家屬道歉而已,卻沒有正式向台灣道歉,或許他有到部裡面表示很不好意思,但這不是官方的聲明。 林部長永樂:他有正式的書面資料給家屬。 陳委員歐珀:你拿給我看一下。 林部長永樂:可以。 陳委員歐珀:第二點,菲律賓有賠償嗎? 林部長永樂:有賠償,他們和家屬之間達成一個…… 陳委員歐珀:菲律賓政府有正式賠償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認為這是菲律賓方面所表達的…… 陳委員歐珀:你知道那些慰問金從哪裡來的嗎? 林部長永樂:這是從菲律賓駐華代表處(MECO)…… 陳委員歐珀:這不是菲律賓政府的錢,是利益團體出的錢,是菲律賓和台灣外勞仲介公司出的錢,你知道這件事嗎?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不是很了解,我可以去…… 陳委員歐珀:你好好去了解,很多事情你都不了解。 林部長永樂:這是菲律賓方面提出來的賠償。 陳委員歐珀:這些公司為什麼出這筆錢,就是希望恢復引進外勞,所以根本不是由菲律賓政府負起賠償的責任,請你去查清楚。 第三點,菲律賓到底有沒有? 林部長永樂:他們已正式以殺人罪名起訴,這是確實的事實。 陳委員歐珀:3月19日台灣媒體大幅報導,表示廣大興漁船事件的8名嫌犯以殺人罪起訴,這個消息傳到菲律賓當地,僑界及菲國輿情譁然。由於菲律賓的司法制度和我國不一樣,該國是三權分立,我要請教法務部陳次長,他們的起訴書內容是什麼?偵查庭有召開過嗎?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偵查庭有開過。 陳委員歐珀:什麼時候開的? 陳次長明堂:他們有陸續調查,9月9日我們的證人在外交部的陪同之下到菲律賓去接受訊問過。 陳委員歐珀:他們現在是停滯在行政部門的調查,還是已進入司法的偵查程序?這一點要查清楚。 陳次長明堂:今年3月18日偵查終結,司法部發表正式的起訴書。菲律賓是英美法系國家,和我國大陸法系不一樣,據我們所知,他們是在3月27日左右…… 陳委員歐珀:你去查一查是不是正式起訴?同時把起訴書給我看一下。 陳次長明堂:好。 林部長永樂:我可以把起訴書送給委員參考,起訴這部分是完全確定的。 陳委員歐珀:起訴書和行政調查是完全不一樣的。 第四點有關漁業談判部分,從事件發生到現在,除了去年6月份有一次談判,到現在有在談判嗎?有沒有進展? 主席:請農委會漁業署沙署長答復。 沙署長志一: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外交部林部長有報告過,其實有兩次正式的會商,中間還有持續的接觸,相關的原則已經在落實。舉例來說,去年發生的蔡田號的案子,罰了錢,人在一個禮拜內就回來了,這都已經是達成漁業協議的架構。接下來,我們希望能正式法制化,也就是協議的正式本文,我們認為這部分是朝正面發展的。 陳委員歐珀:你預計什麼時候可以召開? 沙署長志一:看外交部…… 陳委員歐珀:你們準備好了沒有?有沒有什麼具體的進展? 林部長永樂:我可以跟委員報告,有非常具體的進展,會後我願意跟委員當面報告。 陳委員歐珀:這些資料、剪報,我都有看過,我只是要提醒部長,王樂生代表跟僑界及台商相處得如何?很多僑團領袖都不喜歡他,他也不跟別人往來。 林部長永樂:委員如果有這方面的資訊,歡迎提供給我參考,我會提醒他注意。 陳委員歐珀:這些資料都很清楚。另外,駐菲單位的新聞組長懸缺多久,為什麼不補?沒有人要去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新聞組的人員,都在啊! 陳委員歐珀:組長不是還有兩個空缺嗎? 林部長永樂:現在人事是統一在運用,包括新聞組和政務組,都由代表作統一的協調。 陳委員歐珀:有人向我檢舉,外交部的單位利用謝姓僑胞幫忙炒作外匯。 林部長永樂:我歡迎委員提供資料,我會做進一步的調查。 陳委員歐珀:這很清楚,有留名字和電話。 林部長永樂:如果委員能把這個資訊給我,我承諾去做進一步的調查。 陳委員歐珀:外交工作千頭萬緒,駐外使節代表國家,那麼多的僑胞和台商反映,你不能只聽一面之詞。如果一個大使這樣表現,那是有問題的。無風不起浪,我沒有說他一定是這樣,但是要提醒你去查清楚。 林部長永樂:我會去做進一步的了解,我向委員做這樣的承諾。 陳委員歐珀:廣大興的案子如果沒有處理好,將來很有可能會再發生,所以我們政府的這四項要求必須具體落實。 林部長永樂:這四個條件都具體落實,而且現在我們和菲律賓針對漁業作業的合作,相信應能把未來漁業方面的問題降到最低,這解決了幾十年來我們所面臨的一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進展。 陳委員歐珀:請你轉告王代表要多多跟僑界接觸。 林部長永樂:這個我會轉達,委員所提出來的問題我也會去瞭解。 陳委員歐珀:甚至官方資料也指出菲方表示對王樂生代表不滿,所以他們不會召開談判會議,至少在他任內不可能,請問官方是不是有這樣的講法? 林部長永樂:請問是召開什麼會議? 陳委員歐珀:就是他們不肯召開漁業談判會議。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已經舉行過兩次正式的會議,而且非正式的協商已經很多次了。剛才我也曾向委員報告過,我們已經有具體的進展,我也願意在會後向委員提出說明。 陳委員歐珀:本席只是提醒你有這樣的反映,利用今天質詢的機會本席要提醒你外交工作千頭萬緒,你不能不瞭解外交大使相關的行為,謝謝。 林部長永樂:我瞭解,非常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質詢。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廣大興號案當然是比8年前的滿春億號案處理得漂亮得多,8年前的那個案子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所發生的,當時有一人死亡、一人重傷,對方沒有道歉、沒有賠償也沒有緝凶,什麼都沒有。關於這次處理廣大興號案的過程,我認為外交部和政府其他相關部門已經盡了很大的力量,表現也非常好,海軍和海巡署都南下護漁,甚至已經超過民進黨時代自我設限的北緯20度,所以我覺得已經很不錯了。至於錢是從哪裡來,這一點我們實在管不了,我們怎麼還會去問這些錢是從哪裡來的?像人家捐錢給立法委員選舉的時候,我們也不會去問人家錢是從哪裡來的,既然他敢捐,那麼我就敢收,反正就是登記,有問題是他負責,又不是我負責,所以我認為這是苛責。香港的觀光巴士被開槍死了那麼多人,菲律賓到現在為止都還沒有道歉,既沒有賠一毛錢,也沒有緝凶,這又要怎麼講?針對這件事情,我認為我們身為國會議員應該要多鼓勵行政部門,現在政府官員很難做,做錯會被罵,做對也會被罵,我覺得這樣真的很可惜。本席只是有感而發,並沒有要針對任何一個人。至於有沒有道歉的問題,其實大家都看到了,他們在電視上也表示抱歉了,難道要叫菲律賓總統到台灣來道歉嗎?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我認為道歉就是道歉,他是一個代表,既然他敢講他代表菲律賓政府,他也說了道歉,我們就接受啊!難道我們還要去問他這樣的道歉是真的還是假的?他們的總統是不是有授權給他嗎?這簡直就是開玩笑嘛!既然人家是代表,如果他不是代表菲律賓政府,那麼他代表什麼?我認為這件事情對於馬總統來講就是一項成就,對於外交部及其他相關單位而言也是一項成就,應該被嘉勉、被鼓勵才對。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委員的鼓勵,我完全贊同委員的說法,我覺得政府的團隊,包括法務部、農委會、漁業署、海巡署,其實大家都盡了最大的努力,能夠要求菲律賓方面完成我們所要求的四個條件,也就是道歉、懲凶、賠償及漁業協議。事實上,這些相關的進展不只是解決廣大興號這個單一的案件,對於未來漁業作業的秩序也有非常大的幫助。 林委員郁方:而且菲律賓政府已經公開向我們承諾絕對不再使用槍械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對。 林委員郁方: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成就,結束了過去這麼多年來不斷被開槍的悲劇。過去悲劇不斷重演,既然他們現在承諾不再開槍,那麼剩下的事情就比較好處理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對,我們接下來就是要完成合作協定,事實上,內容都已經差不多完成了,只剩下一、兩點細節,我們希望在最近的時間內能夠完成。 林委員郁方:希望你們趕快努力把它簽好,謝謝。 接著本席想請教經濟部杜次長有關TPP的問題,最近服貿的問題鬧成這個樣子,其實我們有理由認為這對於未來簽署TPP或RCEP都會有很大的衝擊,如果我們要加入這兩個組織,恐怕會變得很辛苦。RCEP當然不用講了,主要是TPP,請問TPP是不是共識決?新的會員要加入,是不是所有的成員國都要有共識? 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 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以TPP而言,目前他們還沒有正式形成文件,不過現在的通說是如果要加入的話,必須針對這12個成員國全部達成協議之後才可以,如果是要12個成員國都同意,當然就變成是共識決。 林委員郁方:在這12個成員國當中,好像其中有一半的第一大貿易夥伴就是中國大陸對嗎? 杜次長紫軍:是的。 林委員郁方:而且其中智利、秘魯、墨西哥等3個國家,根本就是嚴格奉行一中政策。現在我們的服貿弄成這樣,其實我並不是要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我想我們應該是君子才對,但是我擔心中共會不會以服貿沒有生效為由,阻止我們進入TPP?是否存在這樣的可能性? 杜次長紫軍:這是一個國際現勢,在參與這些國際區域整合組織的時候,的確需要中共不加以阻撓,雖然他們未必會支持,但如果他們能夠不阻撓的話,我相信不管是我們所要加入的速度或可行性都會大幅提高。 林委員郁方:現在服貿鬧成這樣子,即使他們自己不阻撓,也可以找別人來阻撓啊!反正他們有很多好朋友在裡頭。 本席還注意到另外一個問題,今天報載所謂的學生領袖說,如果按照行政院版本通過兩岸監督條例的話,他們就要包圍總統府、占領總統府。當然我也想看看憲兵執勤的能力如何,每年花這麼多錢訓練,究竟憲兵的能力怎麼樣,我們也想看一看。但對本席來講,現在學生領袖所支持的民間版本根本就是荒謬,敢寫出這樣的版本,我只能說膽大包天,其中第二十一條規定「兩岸先前所簽協議,需經立法院議決通過,否則自始不發生國內效力。」也就是說,在立法院沒有通過的、當時沒有經過立法院議決的,現在都全部不發生效力,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直航會不會受衝擊? 杜次長紫軍:我們認為這在執行上是不可行的,在法理上也是有困難的,所謂的「自始不發生國內效力」就是回復到最原始狀況。 林委員郁方:那就是中斷啊! 杜次長紫軍:不只這樣子,包括以前所發生的問題要如何回復呢?這將來都有非常大的爭議。 林委員郁方:包括蔡英文那個時候所推動的小三通也全部都要中斷對不對?你現在不要一直講法理,這個年頭在台灣就是不講法、不講理,要不然怎麼會有一個民主國家的國會被占領這麼久呢?馬政府官員的大缺點在哪裡你知道嗎?你們就是專門講法、專門講理,其實應該要講力啊!誰敢誰就拿去吃,你知道嗎?在今天的台灣,力比理和法都還重要,哪還要講什麼法?這一屆會期到現在為止,民進黨已經霸占主席台38次,你認為這是法還是理?這是暴力啊!這怎麼會是法、怎麼會是理?所以你們不要一直用君子之心去談這種大事,有時候比較適合用小人之心來看待國家大事,這哪有什麼遊戲規則可言?全世界哪有一個民主國家可以動不動就霸占主席台的?從議場占領到委員會占領都是如此啊! 所以我現在最主要的就是透過你的嘴巴來呈現這樣的荒謬,那直航要不要?那些靠著直航賺大錢的人,有很多也是民進黨的金主啊!航空公司、觀光飯店、餐廳、遊覽車等業者出來講講話啊!我倒是很希望能通過民間版本,就可以演一部全世界最大的荒謬劇給大家看,如果到時候通過民間版,所有東西會全部停擺,包括民進黨政府當時所簽訂的協議都會全部停擺、罪犯也沒有辦法遣返、重大疾病也沒有辦法通報,請問到時候該怎麼辦? 坦白講,我很喜歡民間版本,這不是幸災樂禍,但有些人就是不見棺材不流淚,林語堂寫過一本書,裡面有一句話很有趣,我第一次看到後就牢記在心裡40年,他說中國人很有意思,不論辦喜事或辦喪事都是吵吵鬧鬧,很熱鬧,但不到最後一秒鐘看他抬出來是花轎或棺材,你就無法知道是婚禮還是喪禮,你懂我意思嗎?我覺得像這種荒謬的民間版本,還吵得那麼熱鬧,我真希望讓它通過,看看最後抬出來的會是什麼?有人說是花轎,但我看會是棺材,裡面有太多荒謬!就算舉了韓國的例子也是一樣,雖然裡面有用了一些韓國的版本,可是我們的情形跟韓國根本不一樣嘛!次長應該瞭解韓國的狀況,我們倆也一起去過韓國,但是去考察,不是去玩,對不對? 杜次長紫軍:是。 林委員郁方:請你告訴我跟韓國有什麼不一樣?為什麼韓國的東西不能適用在我們的服貿議題上? 杜次長紫軍:其實各國的國情都不太一致,坦白講民間版本是參考了很多版本,但是它沒有全部把它該…… 林委員郁方:就是畫虎不成反類犬,只抄一半嘛!只抄對它有利的那一半嘛! 杜次長紫軍:對。 林委員郁方:先不講其他的,南韓所謂的通商條約締結法,也就是他們所引用的東西,裡面根本就不適用於南北韓這樣的協議嘛!是不是這樣? 杜次長紫軍:是的。 林委員郁方:另外一個很重要的是,韓國的版本裡面,也沒有規定國會要有三分之二同意的事情,應該沒有這種規定吧? 杜次長紫軍:沒有。 林委員郁方:如果寫這種東西的人是我的學生,絕對會被我死當!你要引用文獻,說構想是來自南韓,南韓都如何處理,這是footnote,可是你把他用footnote的original source調出來看,根本就是胡說八道!自己把人家的東西亂竄改!如果是我的學生一定會被我死當!這是誰寫的?敢不敢站出來講講看?還敢拿南韓來做比較!連美國也拿出來比較,美國根本沒有這回事嘛!美國是如果想參與對外協議的話,到最後就是要限時表決,而且是包裹表決,只能說yes or no,還不能修改,請問我講的對不對? 杜次長紫軍:沒有錯,而且其實美國對外的談判權主要是在國會,所以跟我們國內的情況又不一樣。 林委員郁方:其實我是專門研究美國的,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的確規定,如果要跟外國締約,要經過參議院三分之二多數的通過,所以美國很多都是用協議來簽訂,也就是行使它的行政特權嘛!八一七公報、上海公報這些東西都不是條約,國會就管不著。我們現在這種經貿的東西,坦白講我認為比較像是行政的協議,居然把它當成條約在那邊搞,還規定去談判的人如果有傷害我們主權的情形,可以判刑七年,請問次長以後敢不敢去談判? 杜次長紫軍:如果有選擇性的話,或許我就不會選擇。 林委員郁方:對啊!這根本是開玩笑,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會定這樣的版本來威脅自己的談判人員,如果談判以前90天要先通知國會,那還談什麼啊!所有的機密都攤開了,因為到立法院後就沒有機密了。機密的東西只要版本被看過,人家就在外面開始講了,然後晚報就出來了;早上講,晚報就出來,下午講,明天早上的報紙就出來,有什麼機密可言?以後誰還敢談判!這根本就是自己暴露談判中可攻可守的計畫,如果沒有讓談判人員享有相當程度的自主,並相信他們的話,這種談判是不會有人願意去談的,如果談的東西要一直不斷修改,誰會跟你談! 我覺得這件事非常荒謬,今天才會講這麼多,不然我平常質詢是很理性的,對官員也很客氣,但我今天的確只是藉著你的嘴巴配合我演一部荒謬劇,我們立法院的荒謬劇已經夠多了,居然還有人去讚美這樣的活動?所以你們外交部也要小心,說不定哪天外交特考沒有考過的人,也會搞十幾個學生占領外交部,請外交部要強化保全人員,謝謝。 主席: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歐洲司張司長,波蘭是你的轄區對嗎? 主席:請外交部歐洲司張司長答復。 張司長銘忠:主席、各位委員。是。 邱委員志偉:江大使到任大概多久了? 張司長銘忠:到任快4年。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搞錯?他去年在舊金山,我記得沒錯的話,江國強是去年才到波蘭的,你對外館的掌握程度有問題喔? 張司長銘忠:他在去年之前就已經到了,至少前年…… 邱委員志偉:前年江國強在舊金山當處長,去年才到波蘭,你對外館的掌握那麼差,難怪波蘭辦事處會用強硬的手段要求國外的波蘭媒體retraction相關的報導,請問public affair department是新聞組還是國會組? 張司長銘忠:新聞組。 邱委員志偉:Colin Kao是新聞組的組長嗎? 張司長銘忠:他是政務,高組長是處理政務。 邱委員志偉:他的編制是什麼?是新聞組的組長還是公使?處理政務就是公使囉? 張司長銘忠:他是組長,不是公使。 邱委員志偉:哪一組的組長?新聞組的組長? 張司長銘忠:不是,新聞組有另外一位組長。 邱委員志偉:public affair department director是Colin Kao,那就是新聞組的組長嘛!你現在又說他不是新聞組的組長,到底你對外館的相關工作有沒有掌握啊?他們報回來的電報你有沒有看啊? 張司長銘忠:報告委員,駐波蘭代表處報回來的電報我們都看過。 邱委員志偉:你連大使到任多久都不知道!這是處理相關事情的SOP嗎?如果國外媒體有相關的評論,你們覺得不舒服想要更正,是歐洲司會要求?還是館長要求?或者是他主動去函給媒體或記者要求撤回?這是部裡面的作法,還是代表處館長的決定?或是組長個人的作法? 張司長銘忠:報告委員,在服貿事件發生之後,外交部都有通電給駐外的館處,對於相關的國外媒體有偏頗或是不正確的報導做出澄清或說明。 邱委員志偉:好,那你們發出去後,有沒有其他外館類似波蘭辦事處,有函文給相關的媒體記者或媒體? 張司長銘忠:報告委員,是有的。 邱委員志偉:有多少? 張司長銘忠:以歐州地區來講,大概是二十幾篇。 邱委員志偉:全球所有駐外館處發給媒體或記者,要求更正或撤回的函,大概發出去幾封? 張司長銘忠:我們從來沒有要求駐外館處對於國外媒體的相關的報導…… 邱委員志偉:你還在硬拗?retraction很清楚,就是要求要撤回,你還硬拗是要求他們要修正!是request!這是很強硬的。 張司長銘忠:在上星期六,我自己打電話給江大使詢問這件事情,江大使說他們的本意從頭到尾都不是要求媒體撤回報導。 邱委員志偉:那是你主觀的推托之詞,客觀的就是這封信的內容,十個人中有十個都認為retraction很清楚,就是要求媒體撤回,他們是獨立的媒體記者,為什麼外國的大使館可以要求撤回報導?那不是干預外國媒體的新聞自由嗎?是因為高組長的英文造詣不好,還是怎麼樣? 張司長銘忠:報告委員,也許這個要看當初媒體報導出來時,他們所做出的不當比擬,把我們在行政院驅離學生的舉措比擬成烏克蘭…… 邱委員志偉:你們可以再發一個新聞稿,或者也可以用投書的方式,請他們要平衡報導,但你們不能以強硬的要求撤回,當然媒體記者是本於職責報導,大使館何來權利可以干涉他們的報導呢?這是國際上的笑話! 張司長銘忠:我們駐外館處絕對不會干涉國外媒體的報導。 邱委員志偉:這不是干涉,什麼是干涉?所以你就是推託!在歐洲地區類似波蘭代表處的狀況大概有28件,是不是?有28個館處發文給相關的媒體,是嗎? 張司長銘忠:對,刊登出來的。 主席:請外交部國傳司彭司長答復。 彭司長滂沱:主席、各位委員。我針對服貿的事情向委員報告,因為國傳司有負責服貿這個案子一部分的工作,針對委員剛才所說的問題…… 邱委員志偉:我問的問題是有多少代表處發文給媒體記者? 彭司長滂沱:容我這樣子報告,我們的駐外單位負責宣揚我們國家的形象及政策,他們遇到這樣所謂的偏頗不實的報導…… 邱委員志偉:作法有很多種,我剛才強調,你們可以用代表處投書或是以新聞稿的方式,澄清你們認為這份報導的哪些部分可能是雙方的看法不一致等等,但你們不能直接要求媒體撤稿或修正。 彭司長滂沱:報告委員,我們現在遇到偏頗不實的報導時,有三種作為。第一,找記者來並向他們說明;第二,針對他們所不了解的部分,我們做澄清;第三,就是所謂的駁斥。 邱委員志偉:這太不尊重當地的駐外記者。 彭司長滂沱:我們的駐外單位從來沒有一個責任是要求媒體撤掉他們認為不適當的報導,從來沒有要求駐外單位做這樣的事情。 邱委員志偉:這不是要求撤回嗎? 彭司長滂沱:我現在不知道他主觀認定「retract」這個字眼是什麼意義?但是外交部從來沒有請我們的駐外單位做這樣的事情。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就是高組長個人的作為,對於這個作為,你有何評價?是做的好,值得鼓勵嗎? 彭司長滂沱:我們不會這樣認定,因為我剛才所講的如果遇到偏頗不實的報導時,是說明、澄清…… 邱委員志偉:你身為司長,如果你在擬稿時會用「retraction」這個字嗎? 彭司長滂沱:我不會。 邱委員志偉:對嘛!問題就出在這裡。所以會造成反彈就是因為你們要求撤回,干預媒體的報導權,這在國際上會是一個笑話。 接著請教北美司司長,有關黑格(Hagel)到中國訪問,他不僅登上遼寧艦還雙方共同召開記者會,據昨天媒體報導,黑格與中國的國防部副部長有個談話,他表示美國政府從1979年以來就依循「一個中國」的政策,支持臺灣跟大陸和平的統一,美國會某個委員會的議案不能取代政府的政策。我到美國國防部的網頁找了全文,不曉得司長有沒有看過相關的報導? 主席:請外交部北美司謝司長答復。 謝司長武樵: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還沒有看到,不過…… 邱委員志偉:台美關係是我國對外關係最重要的核心。 謝司長武樵:報告委員,基本上美國政府包括國防部以及國務院,他們對於臺灣的安全,還有對臺灣軍售的立場上,他們一向是非常明確,這兩天也將到「臺灣關係法」的週年紀念,一而再再而三在美國國會與行政部門都強調對臺灣安全的承諾。 邱委員志偉:對嘛!所以我們會擔憂是不是歐巴馬對臺政策已經有一些鬆動或弱化。 謝司長武樵:報告委員,應該不會。 邱委員志偉:包括35週年聽證會,羅素(Russel)的答復也是模稜兩可,他從來都不肯鬆口有任何6項承諾,另外,針對黑格這部分…… 謝司長武樵:報告委員…… 邱委員志偉:我知道,那我了解…… 謝司長武樵:後來他有發一個新聞稿澄清說明 邱委員志偉:那是東亞局,並不是從羅素的口中說出來。 謝司長武樵:他就是東亞局的負責人。 邱委員志偉:東亞局可能是指派一個發言人做比較模糊的陳述,而在美國國務院詢問他時,他大可直接說美國對臺灣的6點承諾依然有效。 謝司長武樵:他是有承諾6項保證是他們關心的。 邱委員志偉:35週年的時候有嗎?你有沒有看過全文? 謝司長武樵:有。 邱委員志偉:35週年聽證會時,羅素有答復嗎? 謝司長武樵:那是在詢答時,不是在他的書面資料裡。 邱委員志偉:另外,黑格闡述對臺政策時,他支持台灣與中國大陸和平統一,你看過昨天的報導嗎? 謝司長武樵:我覺得這一點可能要存疑,我們正在查證當中。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在查證嗎? 謝司長武樵:是。 邱委員志偉:我剛才問你時,你說不曉得有這回事。 謝司長武樵:因為報導還在查證當中。 邱委員志偉:你應該是把全文找出來,檢視他是不是有說過這句話,是他在答復記者說出來的話?還是他們兩個在記者會公開闡述時所說的? 謝司長武樵:我要跟委員報告,美國政府對於臺灣安全的承諾還是有法律及慣例,而且就在這幾天…… 邱委員志偉:你們要趕快進行了解。 謝司長武樵:是。 邱委員志偉:你們了解這兩點之後,下一次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讓我們能清楚了解歐巴馬的對臺政策有沒有鬆動,好嗎? 謝司長武樵:是,我們會的。 邱委員志偉:接著請教亞非司副司長,最近在討論烏克蘭的國際處境與地位,好多學者也都有相關的評論與看法,他們分析臺灣會不會是亞洲的克里米亞,當然烏克蘭跟臺灣在地緣、戰略以及歷史都有相當的類似性,有許多學者也做過相關的研究,從這次烏克蘭整個過程的演變,請問副司長,就你身為主管司的副司長,你認為這件事對臺灣有沒有任何的啟示或想法? 主席:請外交部亞非司李副司長答復。 李副司長仁隆: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的確有一些學者把烏克蘭或克里米亞跟臺灣做一些類比的比較,但實際上,不論是從歷史、經濟或軍事上來講,還是有很大的差異。 邱委員志偉:我直接問你,俄羅斯這種霹靂震撼手段,會不會給中國帶來戰略上的啟發? 李副司長仁隆:對不起,是不是請委員…… 邱委員志偉:我是說俄羅斯這種迅雷不及掩耳,霹靂震撼的手段,會不會給中國帶來任何戰略上的啟發? 李副司長仁隆:就如同我剛才向委員報告的,烏克蘭、克里米亞跟臺灣還是有不少相異的地方。 邱委員志偉:不要再跟我說歷史等等,這個我了解。你就講會不會? 李副司長仁隆:我想最大的不同是美國履行臺灣關係法的承諾程度是完全不一樣的。 邱委員志偉:美國都自顧不暇了。 李副司長仁隆:但是烏克蘭本身不是北大西洋公約國家,跟歐盟或美國……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的結論是臺灣不可能是亞洲的克里米亞? 李副司長仁隆:當然學者是有這種論點,但是我們認為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邱委員志偉:那習近平會不會是下一個普丁?業管單位的首長到會列席不是來看熱鬧的,所以本席今天特別請教業管司的司長,目的就是要看看你們對現在的情況是否瞭解。印尼是東協最重要的國家,因為他的人口最多,經濟發展愈來愈快,該國即將在今年4月及9月進行國會和總統的選舉,請問亞太司司長,你認為現任雅加達省長佐科威的勝算如何?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答復。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他有兩個優勢,一個是個人形象很好,一個是政績很好,他可能會與以前的副總統卡拉搭配一起競選,這是絕配,勝算很大。 邱委員志偉:我知道部長和夏立言代表都跟他可能有私交,請問張良任跟他有無私交?有無互動? 何司長登煌:他去了之後,與印尼各級政府官員都有良好互動。 邱委員志偉:要趕快跟印尼下一屆總統建立密切聯繫,因為相關的政策都需要他積極配合,不要忘了印尼是東協國家中最重要的伙伴。 何司長登煌:張大使一直都很積極。 邱委員志偉:請問摩洛泰經濟區是何時通過的? 何司長登煌:去年11月已授權JABABEKA公司為執行機構。 邱委員志偉:你們來這裡備詢真的應該做些功課,這是今年2月19日才正式通過的,他們當然希望台灣能在基礎建設方面給予更多的協助,所以雙方還是有些歧見,請問此一經濟示範區會不會因為新總統上任而做些改變或調整? 何司長登煌:這是印尼的一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應該不會因此而改變。 邱委員志偉:這是台灣與東協國家經濟合作的一個示範計畫,如果能推動成功,和馬來西亞、菲律賓等國亦可採類似的經濟合作模式,讓台灣的廠商,不論是服務業或製造業,都能有個投資的據點,不過看起來你對台印關係似乎不是這麼瞭解。 何司長登煌:謝謝委員指教。 邱委員志偉:那日本呢?沈大使會不會有異動?之前媒體報導他可能會回國接任政次一職,請問有無此事?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郭副司長答復。 郭副司長仲熙: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涉及高層人士異動,不是我們能置喙的。 邱委員志偉:那本席請教高層好了,請問部長,有無此事?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目前沒有這樣的規劃。 邱委員志偉:媒體自有其消息管道,若果屬實,本席認為將來應該派一位更瞭解日本的外交官或對日本更具影響力的台灣人士赴任,首要條件就是一定要能充分掌握日文,因為語言雖然是一種工具,但也會拉近兩國的關係。據本席的觀察,台日關係在這兩年並無明顯進展。 林部長永樂:其實台日關係是有相當的成長。 邱委員志偉:但是在戰略層面的合作、協助或交流,需要有具戰略觀的大使推動,所以部長的意思是沈大使會繼續留在日本? 林部長永樂:我想現階段是這樣,事實上沈大使的日文現在已經進步很多了,跟日本高層間也增加了非常多的互動。 邱委員志偉:他演講時是用中文還是日文?據本席所知,他是用中文演講的。 林部長永樂:也有用日文。 邱委員志偉:等他可以用日文演講可能是10年後的事了。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陳委員歐珀):請蔡委員煌瑯質詢。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這次反服貿黑箱的學運中,外交部的表現實在是太誇張、太離譜了!你要知道干涉國外媒體報導是妨害新聞自由耶!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這不是外交部的政策,我要在這裡特別說明。 蔡委員煌瑯:這不但失禮,且貽笑國際,傷害了中華民國的名譽,居然還讓各駐外代表處做偵防留學生的工作,這是形塑白色恐怖,是不是管太多了? 林部長永樂:我跟委員鄭重聲明,絕對沒有任何偵防動作,外交部沒有,教育部也沒有,相關各部會駐外人員絕對沒有做這些動作。 蔡委員煌瑯:你們是不務正業,干涉外國媒體、對留學生做政治偵防。 林部長永樂:報告委員,這兩點都不是事實。 蔡委員煌瑯:本席舉例給你聽,荷蘭、捷克布拉格、美國維吉尼亞、奧地利維也納的留學生分別都在網站上po文說代表處的人員約他們見面,詢問並希望他們交出參加學運人員名單,還問是否有人以公費去留學,這還不是白色恐怖嗎? 林部長永樂:我跟委員鄭重報告,如果有這方面的資訊,我們可以去深入瞭解,但是外交部及政府部門絕對沒有這樣的指示給任何外館做這樣的事。 蔡委員煌瑯:我會把資料都提供給你。 林部長永樂:沒問題,謝謝委員。 蔡委員煌瑯:我們外交部真是管得太多,不務正業,怎麼會做政治偵防工作呢? 林部長永樂:外交部絕對沒有做這樣的事。 蔡委員煌瑯:留學生都已經這麼大了,自己知道反服貿黑箱的行為是對是錯,他們是在表達自由意志和看法,居然還勞動外交部跟他們要名單,甚至還問他們是不是以國家獎學金去維也納留學的。 林部長永樂:我在這裡跟委員保證,外交部真的沒有做這樣的事。 蔡委員煌瑯:我們接到太多海外留學生的投訴,本席覺得外交部真的是太離譜、太誇張了,荒腔走板! 林部長永樂:如果有這方面的資訊,我願意去瞭解,我們當然會與留學生聯繫,但我不相信有這樣的動作。 蔡委員煌瑯:外交部不可以在反黑箱服貿的學運中當馬英九的打手,沒有維持行政中立。 林部長永樂:外交部絕對嚴守行政中立,我們最主要的工作是透過國傳司讓所有駐外館處對國內的資訊有充分瞭解。 蔡委員煌瑯:所以我說外交部不務正業,管太多,《經濟學人》的「懸在困境的鹿茸上」那篇文章中有哪一點說錯了?請問鹿茸是指鹿耳中的毛嗎? 林部長永樂:我想委員瞭解,這當然是有一些口誤,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蔡委員煌瑯:這不是口誤,是無知!把「部長」叫成「次長」,這是口誤,鹿茸是指鹿頭上新生的角,而非長在耳朵中的毛,這才是貽笑國際!有這樣無知的總統,你會不會覺得很丟臉?你居然還去駁斥人家,要《經濟學人》澄清。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我們對外將我們的立場…… 蔡委員煌瑯:光是看他們的標題「懸在困境的鹿茸上」,我們外交部就要臉紅,羞愧的低頭。 林部長永樂:我們應該要把正確的資訊傳達給國際的媒體。 蔡委員煌瑯:有這種無知的總統,還被《經濟學人》罵「笨蛋」,老是出笑話,讓國家蒙羞,你們還去糾正人家,去澄清,有什麼好澄清的?這種雜誌罵的國家還很多,他只罵台灣嗎?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我們維護國家的權益、立場與形象,這件事情是我們應該要做的。 蔡委員煌瑯:我希望外交部停止這些無聊、幼稚而且貽笑國際的作法,停止對留學生的白色恐怖與政治偵防。 林部長永樂:這個部分我跟委員保證絕對沒有。 蔡委員煌瑯:沒有你去找人家幹什麼?在這麼敏感的地方你去關心人家,還問人家是不是拿公費獎學金出來的,這不是恐嚇嗎? 林部長永樂:所以我剛才跟委員報告,有任何這一方面的資訊…… 蔡委員煌瑯:這個跟過去三、四十年前馬英九在當職業學生的時候不是一樣嗎? 林部長永樂:不,如果有任何這一方面的資訊,我都願意去深入瞭解,可是我跟委員報告,我絕對沒有做這樣的動作。 蔡委員煌瑯:我再把這個資料提供給你。 林部長永樂:非常謝謝委員! 蔡委員煌瑯:請問駐英代表已經決定了嗎? 林部長永樂:目前還沒有確定,還在規劃。 蔡委員煌瑯:大家都說是史亞平,她真的是得天獨厚耶!她真的是中華民國的寵兒,馬英九一人得道,史亞平升天。 林部長永樂:目前並沒有這樣的安排。 蔡委員煌瑯:真的?外界怎麼傳言史亞平要外放英國當代表?英國是一個很重要的國家,這個代表懸缺也不能拖太久,希望你趕快決定人選,如果是史亞平,我們就趕快送花籃。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這個還是要由高層做進一步的規畫。 蔡委員煌瑯:部長請回座。接著本席要請教法務部陳次長,昨天的媒體說,法務部現在針對林飛帆、陳為廷有六大罪名要向他們指控。另外,我比較關心的是,王金平與立法院的立委也用瀆職罪論處,放任學生占領議場,有這個事嗎?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據我們所知,沒有這麼具體的事情。我先跟委員報告,目前在立法院的部分,因為有民眾的告發或檢舉,有17件他案…… 蔡委員煌瑯:你們現在秋後算帳? 陳次長明堂:不會,不會…… 蔡委員煌瑯:司法追殺? 陳次長明堂:不會。 蔡委員煌瑯:濫用司法,你們是法將,現在連王金平院長都要背上瀆職的罪名,放任學生占領議場,要偵辦立法院王院長與所有立委。 陳次長明堂:那是外界這樣寫,但是是不是有民眾來檢舉告發,北檢到昨天是沒有看到…… 蔡委員煌瑯:你們有沒有檢察官在偵辦王金平瀆職? 陳次長明堂:目前沒有,至於民眾有沒有檢舉告發,要等到分案才知道。 蔡委員煌瑯:你對學運這些學生,昨天羅部長講那個話是恐嚇,還是在下指導棋?學生是暴民嗎? 陳次長明堂:羅部長並沒有講到學生是暴民,這一點是誤傳。 蔡委員煌瑯:羅部長說,學生與暴民不是不同分類,暴不暴民要看他的行動。這個語意、字裡行間就是在講學生是暴民嘛! 陳次長明堂:可能記者在書寫的時候有一點點誤差…… 蔡委員煌瑯:你認為學生是暴民嗎? 陳次長明堂:法務部向來沒有說學生就是暴民。 蔡委員煌瑯:你認為學生是暴民嗎? 陳次長明堂:我沒有說學生是暴民。 蔡委員煌瑯:你認為是不是? 陳次長明堂:不會啦! 蔡委員煌瑯:你們用妨害公務、妨害自由、恐嚇、瀆職、違反集會遊行法、侵入住宅、毀損等洋洋灑灑的六、七條罪名,請問學生妨害了誰的自由? 陳次長明堂:這個具體個案部分,還是由檢察機關來…… 蔡委員煌瑯:他們恐嚇了誰,恐嚇馬英九嗎? 陳次長明堂:這一部分還是要檢察機關做慎重處理。 蔡委員煌瑯:林飛帆瀆職,他瀆了什麼職?林飛帆與陳為廷瀆職? 陳次長明堂:這是媒體的報導,與事實有一點出入。 蔡委員煌瑯:另外,侵入住宅與毀損罪是告訴乃論,人家王院長已經走入議場跟這些學生說辛苦,還跟他們打躬作揖,慰勞這些學運的學生。人家業主都肯定他們,你們還在秋後算帳、還要用司法追殺,什麼意思,濫權啊?警察國家、白色恐怖? 陳次長明堂:不會,檢察機關不會這樣,不會秋後算帳、司法追殺。 蔡委員煌瑯:請問你,他們妨害誰的自由? 陳次長明堂:妨害自由的部分,有民眾檢舉妨害自由,是指強制罪,不是行動自由這一部分。 蔡委員煌瑯:行政院院長也說要從輕處理;馬總統也發表5點聲明,肯定學生熱愛國家;你們還在用司法要追殺人家、要秋後算帳。 陳次長明堂:我跟委員報告,不會啦!不會追殺。 蔡委員煌瑯:你知道嘛!學運是民主國家爭取人權、爭取權利之普世價值的方法,這個你不能把他們當成暴民、不能類比。如果我們今天沒有這些學生、這一次的太陽花學運,社會會有那麼多的反省,對於反服貿黑箱會有那麼多的檢討嗎?這些學生是因為代議制度的怠惰,是官逼民反,才讓這些學生自救,錯的是政府、錯的是立法院啊!我們不能倒果為因,今天如果再用司法去追殺這些學生,在國際上傳開來,臺灣還是一個民主國家嗎?臺灣還是一個人權國家嗎? 陳次長明堂:臺灣是人權國家,是走向人權,這一部分我們要慎重處理,但是不會做司法追殺,只是我們希望在言論自由的保障,還有公民意識的提升之下,希望大家對於法的界限能夠守住,不要做逾越法律的行為,但是尊重言論自由與公民意識的提升,這一點我們絕對尊重。 蔡委員煌瑯:你們現在列出洋洋灑灑的這些罪名,如果每一條都定罪,林飛帆不是會被關得「頭髮生頭蝨」? 陳次長明堂:不是,檢察機關會妥慎處理。 蔡委員煌瑯:妥慎處理?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學運民主的劊子手,還是幫明天下午6點鐘林飛帆的出關在造勢?我看羅瑩雪部長是支持反服貿黑箱的,他昨天一恫嚇,網路馬上串聯,明天如果沒有來保護林飛帆和陳為廷,這些學生會被國民黨處理掉。我們昨天是在幫林飛帆動員,你知道嗎? 陳次長明堂:不會,我們不會做司法追殺,這一點不會。 蔡委員煌瑯:你們那樣恫嚇,用那樣的語氣,還要教訓學生,叫學校的校長要教學生法律,人家懂法律啦!他們怎麼會不知道法律呢?「水淹到鼻子」什麼法律都會忘記,要生存的時候,任何東西他抓得到就要抓到,讓鼻子呼吸,這就是官逼民反,政府的水淹到人家的鼻子了。所以處理學運法務部應該更謹慎,顧及學生們的立意良善、動機善良,對不對? 陳次長明堂:這個會綜合考量,檢察機關會綜合考量。 蔡委員煌瑯:他們不是為非作歹、作奸犯科,我套一句黃世銘講的話,他昨天搬到新的辦公室,還是大官一個,他說,我不是作奸犯科之徒。那些學生都是作奸犯科之徒嗎?也不是啊!所以我要求法務部,在這個事件上不能秋後算帳,也不能司法追殺,要秉持江宜樺院長講的話─從輕處理、從輕發落,要給這些學生有自由表達的空間。連業主王金平院長都肯定學生熱愛國家的熱情,我們法務部更沒有理由追殺他們,OK? 陳次長明堂:不會,我們不會追殺,這一點保證不會追殺,但是依法應該偵辦到什麼程度、應該怎麼處理?我們尊重檢察官,部長也沒有這個意思…… 蔡委員煌瑯:全國的民眾都在看著你們,希望你們不要再有第二次的太陽花。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質詢。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林部長,在沒有問今天兩個主題之前,本席要強調,剛才有幾位委員對於媒體上與外交部的一些質疑,外交部應該站在一個國家的立場,去做一個澈底的調查,完了以後,誰是誰非應該做一個公布,我們不能夠以偏概全,我們也不能夠積非成是,對於外館的努力,我們也要適時予以肯定和鼓勵,今天我們國家的處境是在一個非常困難、艱困的狀況,我們希望國人能夠團結一致對外,而不是藉用某一個媒體或是某一個人的發言,使我們整體的努力為之沖淡,或者是損害我們的國家利益,你認同嗎?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認同,我們外交部會做必要的處理,我們也會對外做個說明。 陳委員鎮湘:本席希望今後發生類似的問題時,你們應該即時、正確、完整、有效的表達,而不是等到錯誤的事情發酵了,你們再去加以解釋,則那個時機是有問題的。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同意委員的意見,其實我們發言人也有持續不斷的對外做說明,我在這裡可以向委員保證,外交部絕對沒有做任何偵蒐方面的事情,絕對沒有。 陳委員鎮湘:這點本席是肯定的,本席也希望爾後能夠持續去做。其次,就今天這兩個議程,請問青年打工的主辦單位是哪個部會? 林部長永樂:基本上青年打工當然和外交部是直接相關的,另外兩個相關的部會就是僑委會和教育部青年署。 陳委員鎮湘:本席認為任何一個問題會被提出來,應該都有它的緣起和動機,本席認為這件事情就國內的部分來說,當然是教育部要負責,到底打工有什麼利、有什麼弊?我們的青年為什麼要出去打工?他能夠獲得什麼樣的利益?對於我們整體國家的現在和未來有些什麼樣的幫助?這些應該要有一個整體的構想,不是只提出這個計畫,接著就只知道去推動而已,不是的!而且你們年年都應該要根據國際的需要、國內的需要,把我們國家的政策做一個適度的調整,做一個完整的規劃之後再去推動,這才有意義。請問教育部青年署羅署長,是不是這樣?請你簡單說明。 主席:請教育部青年署羅署長答復。 羅署長清水:主席、各位委員。是,剛才委員垂詢的部分的確是這樣子,事實上教育部對於青年到海外學習,主要是希望增加他們在海外的經驗,以及增加國家競爭力、國際視野等方面,打工只是其中一項,事實上還有遊學、到國外的體驗或是海外的實習等等,其實都有各種工作可以增加我們青年學生的國際觀。 當然打工這部分我們認為是應該有一些正確的打工理念,這也會提供給我們年輕的學生們了解,包括正確的打工是要先做哪些事情的準備,在這個過程當中,就是自己在行前的準備或是在執行、打工的過程當中,也要去了解自己在這個過程當中希望達到的目的。 陳委員鎮湘:所以針對這件事情,本席認為應該要年年做檢討,然後做為來年的準備,例如我們要新開發哪些國家,那我們就需要外交部提供這些資訊,或是需要僑委會提供一些協助,對不對?我們未來要怎麼誘導年輕學子朝哪一個方面努力,例如你去打什麼樣的工,對你未來會有什麼樣的幫助,以及我們國內的需求是什麼等,教育部在這些方面應該加以主導。 至於國外的部分則讓僑委會來協助,為什麼要由僑委會主辦?因為僑委會掌握僑居地的僑民,不管是臺商也好、僑胞也好,他們對在地的狀況最熟悉,也就是我們的人出去之後,如果能夠在他到達目的地、到達這個國家時,僑居地的人就主動和他聯繫,讓他有依託、有安全感,這樣他就敢踏出這一步,因為如果他有什麼問題的話,可以有諮詢的對象,本席認為這才是一個整合的力量。 剛才也有說到一個平台,本席認為這個平台要具體化,也就是在國內時,人員還沒有出去之前是教育部的責任,到了外面之後,僑委會就要做整體的整合,負責統合的單位則是外交部,你們要把相關單位都整合起來,每個年度都要做檢討,這樣才有意義,這樣才叫計畫作為,但現在的狀況給本席的感覺就是一個狀況作為,碰到什麼事就解決什麼事,這是不對的,陳委員長,你同意嗎?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答復。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我非常同意,這應該是一個計畫作為,所以我們現在也漸漸朝這個方向努力,我們有擬定要如何幫助他們的計畫,除了他們去那邊之後的整個安排以外,我們現在也漸漸和僑團這邊取得共識,就是針對他們來了以後的照顧和聯絡,我們應該要加強,總之,這部分最近幾年經過一次又一次的經驗之後,目前我們的運作是越來越純熟。 陳委員鎮湘:本席認為這件事情現在還是一個進行式,所以我們希望這個工作未來每一年都應該要定期做一個整體檢討,相關的部會要整合起來,針對我們準備出去的國民或是已經在各地的人,了解他們有什麼樣的經驗、得到什麼樣的教訓,或是有什麼樣的需求,藉著這些研討,可以做為我們來年的完整規劃依據,如果能每年都這樣做,自然而然我們的成果就能夠展現,否則的話本席就要問了,我們已經做了這麼多年,成果在哪裡?我們看不到!他們只是要打工賺些錢嗎?本席認為這樣的目標太淺短了,所以針對這一點,本席特別期盼僑委會和教育部能夠密切配合。 下面這個問題是有關漁事方面的,南海正值多事之秋,本席不認為菲律賓廣大興28號這個事件是單一的事件,本席並不這樣認為,本席認為這和我們整個南海政策以及國際關係都有互動的關係存在,所以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來,最近菲律賓針對南海的問題提出U型線、九段線,還對中國大陸提出4,000頁的國際控告,部長應該知道吧? 林部長永樂:是,我知道。 陳委員鎮湘:在菲律賓提出控告的狀況之下,我們的立場是什麼?針對這方面,我們和菲律賓之間有做過什麼樣的表態,但是又不影響我們兩國的關係?部長,我們是不是認為這方面和我們無關?或者是我們就任其自然發展?還是我們有一套自己的作為? 林部長永樂:我們的作為主要是兩個部分,尤其是我們和菲律賓之間,最主要還是希望能夠解決漁業作業方面的秩序問題、執法的問題,這個部分事實上已經有非常具體的進展。針對菲律賓和中國大陸之間的摩擦,其實我們也相當了解,現在政府的立場其實和我們提出東海和平倡議的情形是一樣的,就是針對整個南海的領域,當然我們是有主權的主張,但是我們也希望大家能夠擱置爭議,透過和平互惠的方式、透過協商的方式來共同開發,這樣的立場基本上並沒有改變,事實上我們的立場有和美方做過一些協調,大家也都有共同的了解。 陳委員鎮湘:本席認為這個問題是一個持續的問題,本席期望這件事情,就是所謂的U型線、九段線,或是我們所說的十一段線,我們一定要有主動、積極的作為,我們要讓美國了解,而不是由美國指引我們,我們應該主動讓他們了解我們的立場、我們的底線在哪裡,不能因為任何協議的簽訂影響到我們的主權,因為那是有問題的,針對這一點,外交部的立場是什麼? 林部長永樂:向委員報告,主權的部分我們絕對不會退讓,但是我們也希望透過和平協商的方式,維護南海地區航行的安全和自由,如果共同開發的部分能夠進行的話,我們認為這對整個區域的和平穩定會有幫助。 陳委員鎮湘:對,除了這個部分以外,請教海巡署鄭副署長,關於太平島以及我們護漁的狀況,過去這一年來大家都很關心,海巡署在漁汛期間也特別辛苦,針對我們過去檢討的這些作為,請問今後還會不會再發生類似的情形?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自從廣大興的案子發生以後,我們也訂了一個新護漁規定,4月份和6月份這兩個月,每天派兩艘艦艇在巴丹群島的東西方巡護,5月份是最高峰的期間,所以我們有3艘艦艇分別在東、西和北方,也就是我們漁船作業比較密集的地方全天候保護,總之,我們有能力、也有信心把任務完成。 陳委員鎮湘: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漁汛期間這些問題可能隨時會發生,除了我們情蒐的整合以外,包含我們護漁的地區、和農委會相關單位的聯繫,以及我們太平島本身的防護,這些都應該要注意。 鄭副署長樟雄:是。 陳委員鎮湘:據本席了解,越南在敦謙礁的國防工事不斷在加強,和我們相比甚至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我們在太平島的這些作為可能要更積極一點,不知道副署長的看法如何? 鄭副署長樟雄:謝謝委員的關心,對於太平島對面的敦謙沙洲,我們和國防部有很密切的情資交換,坦白說,我們能夠完全掌握狀況,就我的了解,他們填海造陸增加了0.06平方公里,這些事情我們都有完全掌握住,目前他們的人員駐守、火砲配置等等,我們都在掌控之中。 陳委員鎮湘:本席希望我們對於中洲礁等等地方的作為要更積極一點,而且還要更凸顯一點、更強勢一點,否則的話,未來對我們來說會是非常危險的事情,好不好? 鄭副署長樟雄:謝謝委員。 陳委員鎮湘:請教外交部林部長,剛才我們說了這麼多,我們的外交談判方面、話語權以及人才培育方面,是不是應該要繼續加強這些方面的作為?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贊成,當然我們還是會繼續加強,對於議題的掌握、對於我們人員的訓練,這些部分我們都會加強。 陳委員鎮湘:謝謝部長,辛苦了。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今天我們12時左右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教經濟部杜次長,首先是媒體報導受到服貿爭議影響,我國經貿談判已經遭到推三阻四,這個媒體的報導特別強調是根據可靠消息人士指出,剛剛一開始的時候,本席聽到你回答委員的質詢,你似乎是說這方面你不做任何的評論,你是認為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影響嗎? 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 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我的意思是說,對方沒有以這個理由正式停止和我們的協商,但是在協商過程中,他們不會做積極的配合,這是一個事實。 李委員桐豪:有沒有經過任何溝通?因為報導中特別強調,近期不少雙邊會談已經遭對方臨時通知暫緩。 杜次長紫軍:確實有這個情形。 李委員桐豪:目前我們遇到這種情形的次數是個位數嗎?是一次、二次,還是三次? 杜次長紫軍:向委員報告,雙邊會談是按照時程的安排,所以只有在最接近的時候才會了解狀況,目前是個位數,今年從一開始到現在,因為現在才上半年,所以是個位數。 李委員桐豪:所以你所謂的個位數指的是幾次?因為從一、二、三、四、五,一直到九都是個位數。 杜次長紫軍:沒有超過五個,這是第一點要報告的,第二個…… 李委員桐豪:沒有超過五個? 杜次長紫軍:對,但是雙邊的會談是針對一般性的年度會談,和您所關心的,就是我們是不是有機會和其他國家談自由貿易協定或者是經濟合作協議,這是兩件事情,在經濟合作協議這個部分,我們持續和很多國家洽商,但是最近他們表現的態度就不是那麼積極。 李委員桐豪:您剛剛說的是一般性的、正常性的會談? 杜次長紫軍:是的。 李委員桐豪:已經有4個國家臨時通知暫緩? 杜次長紫軍:沒有,我是說在5個之內。 李委員桐豪:5個之內的意思就是4個嗎? 杜次長紫軍:沒有,我沒有這個意思。 李委員桐豪:那就是3個,有3個國家和我們的正常會談都受到擱置? 杜次長紫軍:他們因為某些理由,所以沒有辦法照原來的行程進行。 李委員桐豪:所謂的某些理由是指什麼理由? 杜次長紫軍:各國的狀況我們不方便去深究,不過就是有這樣的現象。 李委員桐豪:可是現在媒體說是因為服貿協議的爭議。 杜次長紫軍:雙邊會談的部分受這個爭議的影響應該比較小,但是對於需要直接溝通的部分,就是談經濟合作協議時,影響確實是比較明顯。 李委員桐豪:所以您的意思是說,大約有3個國家在和我們進行正常會談的時候,因為不同的理由,對方臨時通知要暫緩,如果是和所謂的自由貿易相關協議有關的話,直接的理由就是因為我們的服貿受到擱置,這個就是你的解讀。 杜次長紫軍:第一個,相關國家的數字我不便證實。第二個,我們在和其他國家溝通有關經濟合作協議時,有一些國家確實表示要等到我們和中國大陸之間的服務貿易協議有具體的進展之後,他們才會比較積極配合,確實是有這樣的事情。 李委員桐豪:我們大概了解了,就是我們和這3個國家現在正在處理相關的經濟協議,因為這部分和服貿有關,所以他們要暫時擱置、暫緩,觀察我們對服貿的態度以及國內的其他發展,或是對於自由貿易的態度,我們可以這樣解釋吧?對於我們國家自由開放貿易的態度,他們是抱持一個保守、觀察的態度。 杜次長紫軍:對,以及我們和中國大陸之間經貿正常化的一些議題。 李委員桐豪:好的,大家確實應該要冷靜下來,好好談一談臺灣該怎麼樣走出去,還是只讓自己守在這邊就好,這是一個基本立場,是需要建立共識的,如果沒有先凝聚共識再談的話,本席覺得政府也是在做白工,謝謝杜次長。 接著請教外交部林部長,4月5日國合會駐緬甸辦事處開辦,我們國合會在國外設辦事處,這樣的案例一共有多少個?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這是第一個。 李委員桐豪:這是一個很重大的外交政策決定,國合會到底該扮演前鋒的角色還是後勤支援的角色?就我們的外交關係、對外關係的開拓來說,它到底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我們可以理解,因為本席過去也曾經提及,像外貿協會就是前鋒的角色,因為它要符合我們臺灣整個經濟發展的策略,就是配合臺商出口等等,可是現在是由國合會到緬甸設辦事處,它從過去一貫扮演支援、後勤的角色,變成跳到前面去打前鋒。 林部長永樂:向委員報告,不管是外貿協會也好,或者是國合會也好,基本上都是配合政府整體對外的工作,國合會過去在國外主要是以技術團為主,就是推動技術方面的合作,可是緬甸的情況不同,因為我們在那邊並沒有設立技術團,其實緬甸方面最近和我們高層的溝通相當頻繁,他們希望我們能夠協助推動技術合作,例如農業方面、漁業方面以及鄉村發展方面,我們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由國合會設立辦事處的話,除了可以在技術方面對他們提供一些協助之外,對於整體的對外關係而言,我們也認為是有幫助的。 李委員桐豪:所以就是本席剛剛說的,它扮演的角色改變了,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是有一點改變。 李委員桐豪:我們在緬甸仰光或者是其他的緬甸城市,有沒有外貿協會的單位? 林部長永樂:現在貿協和國合會都是設在仰光。 李委員桐豪:有,是不是?既然有,後面應該還有一個很自然的發展,就是我們應該要在那邊設立文化經濟和商務辦事處,為什麼沒有呢? 林部長永樂:這些部分我們也在做進一步的規劃,我想最要緊的就是,如果要成立正式的代表處或辦事處…… 李委員桐豪:是緬甸要求我們去做技術協助、援助,所以給我們承諾,讓我們設立代表處?還是只能設置國合會的技術服務處? 林部長永樂:我想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我們認為以目前來說的話,就是先針對技術合作的部分做一些具體的規劃,我們希望能先有一些具體的成果,接下來我們當然也希望未來能夠逐步推動上述這些事情。 李委員桐豪:甚至是不一定要這樣做,只是一個商務代表處也可以,本席很好奇,我們的國合會這樣衝到前面去,是不是會變成一個新的案例?如果是一個新案例的話,是不是代表我們將來會以支援海外為主,但我們並不會在意是否去做文化經濟、商務相關的交流? 林部長永樂:國合會有其本身的職掌及功能,國合會最主要就是負責我們的國際合作。 李委員桐豪:如果今天對方繼續要求,說他們需要太陽能光電,可以由我們臺灣出口,但是他們需要貸款,國合會貸不貸款? 林部長永樂:其實國合會本身有融資的部分,但是這個還是要…… 李委員桐豪:本席知道,可是你們要不要做? 林部長永樂:這個還是要看我們的整體考量,要從整體的利益來看。 李委員桐豪:本席是問你們要不要做?因為那也是它的功能之一。 林部長永樂:可是目前…… 李委員桐豪:如果我們在沒有邦交,在什麼關係都沒有的情況之下,他們倒帳了,你們要怎麼索回? 林部長永樂:我了解,所以我剛才說了,我們現在就是起步而已,其實為了正本清源,我們還是希望能成立代表處。 李委員桐豪:如果這個模式建立了,其他和我們沒有代表處關係的國家或開發中的國家,當他們有這個需要時,國合會是不是都會義不容辭的跑出去,在他們那邊成立辦事處? 林部長永樂:我想不會,因為我們有整體策略性的考量,緬甸是我們現在的一個重點,主要是考慮到緬甸的市場,還有目前的商機,我想對於貿協也好…… 李委員桐豪:本席不是否定緬甸,只是這是一個新的模式,因為你們把後衛打成前鋒。把後衛打成前鋒是有後果的,這個後果就是本席剛剛說的,它除了技術服務以外,後面還有一連串的資源會過去,例如融資、信用等各方面,所以你們在做這件事情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把後衛打前鋒能夠替我們得分嗎?所謂得分的意思,就是是不是能替臺灣的產業創造商機,替國家的外交關係增加權益? 林部長永樂:我想這兩方面都有,因為國合會和外交部之間有密切的合作關係,我…… 李委員桐豪:本席還是要建議你們,以臺灣特有的關係來說,國合會真的應該像本席以前說的,要改為國家開發銀行,你們可以不叫國家開發銀行,但是至少要用開發銀行的角色,換句話說,這是一個具有政策性的商業個體,當我們進去別的國家時,一方面可以提供技術服務,就像亞洲開發銀行,他們除了有這種技術的服務以外,一旦涉及金錢往來的時候,至少對你們的債權保障是有所助益的,因為你們是用商業行為在進行。 所以針對這一點,你們今天用國合會的身分去提供服務,他們到底是以什麼樣的法人身分去的?你們可不可以得到應該得到的權利保障?不要弄到最後因為一個中國大陸的影響,導致我們連個代表處都沒有辦法設立,但是我們已經把大量資金投入,而且還收不回來了。 林部長永樂:這個部分我可以向委員保證絕對不會,針對融資的部分,關於我們債權的保障,不管是國合會也好,或者是輸出入銀行也好,這些債權都會獲得充分的保障。 李委員桐豪:那我們在中南美洲工業區的開發,到現在為止,他們把錢還我們了嗎?總共是4億元美金,由中信銀提供的貸款。 林部長永樂:您是說哪個地方? 李委員桐豪:我們到中南美洲的一個工業區進行開發,那個呆帳收回來了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現在在處理的就是巴拉圭的部分。 李委員桐豪:處理幾年了?部長,你們從本席擔任第5屆立委的時候就在處理,而且是更早之前就開始處理了,但是到現在都沒有辦法處理好。本席為什麼會問你們是不是開始要採用這種模式,其實本席並不是要否定你們。 林部長永樂:是,了解。 李委員桐豪:而是你們必須要去思考,應該用什麼樣的商業模式來保障我們的權益,如果我們連代表處都沒辦法設立,就直接把全部的精力投下去,有可能到時候人家拍拍你之後,就什麼都沒有了。 林部長永樂:我想我們會全力推動我們和緬甸之間的合作,我們也會防止剛才委員提到的這種情形出現。 李委員桐豪:本席剛剛說過,這是有案例的,呆帳會沒有辦法收回,所以你們今天一定要有一個能夠保障自己的權益,而且能夠增加最大利益的做法。 林部長永樂:這是我們在規劃,也是正在做的。 李委員桐豪:什麼時候可以成立駐緬甸代表處? 林部長永樂:這個部分雙方面有談過,但是目前還沒有很明確的進展,當然我們是希望能夠先把技術合作的部分做好,因為緬甸主要是農業方面的議題,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先有一些進展。 李委員桐豪:還有太陽光電,這部分本席已經看到了,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對,太陽光電的部分其實主要是要創造一個商業的模式,我們是用小額的援贈來促進商業的模式。 李委員桐豪:對於外交部的努力開拓,本席是肯定的,只是在得失之間你們自己要弄清楚,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好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外交部林部長,一般來說,你們駐外人員如果任期結束,當他要進行調動的時候,例如調回國內,則他的家人是不是要和他一起調動?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然是這樣希望,可是實務上不太可能,因為牽涉到子女教育的部分。 蕭委員美琴:如果他們的子女選擇留下來,就是他的家人要留在原來的國家,相關的費用、住宿等等,這些是他們自己要去承擔吧? 林部長永樂:他們完全要自己負責。 蕭委員美琴:外交部不會再補助費用嘛! 林部長永樂:完全沒有。 蕭委員美琴:聽說金溥聰代表結束美國的工作回來之後,他的家人還留在美國,所以之後的費用完全要由他們自己負擔。 林部長永樂:他要完全自行負責,這和我們政府、外交部都沒有關係。 蕭委員美琴:包括他原來應該是住官邸,這是由國家支付租金的相關官舍,所以現在也要搬離官舍,是這個意思嗎? 林部長永樂:確實是。 蕭委員美琴:實質狀況也是這樣嗎? 林部長永樂:實質狀況也是這樣。 蕭委員美琴:今天很多同仁都非常關心一件事,就是外交部針對國內的政治風暴在國外的一些所做所為,部長,你今天針對波蘭代表處這件事情一直在幫他們做defense,你甚至把retraction解讀為更正,如果你真的相信retraction這個字表示更正,而不是撤回的話,會讓我們懷疑你的英文和翻譯的程度。部長,其實大家是敬重你的專業,你也算是個正派的人,所以本席並沒有把你歸納成馬英九這個鏡子圈裡的人,因為我們都敬重你的專業,既然你是一個專業的外交官,做事情還是要摸著良心。 當然你們有為政府形象美化的責任,這也是你們的職務,但是對於外國媒體的報導,你們可以寫信去反駁,去呈現另外一種立場,可是你要外國媒體把一個已經登載在他們媒體上的資訊撤回,這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這個屬於波蘭媒體的外國記者也說了,他說他以前批評過中國、俄羅斯這些威權政體那麼多次,他們都沒有要求做撤回報導,唯獨我們的政府做了這樣的要求,你不覺得這有點違反你們平常的職責嗎? 林部長永樂:我在這裡向委員鄭重的報告,剛才我也做過同樣的說明,就是外交部絕對沒有做這樣的指示。 蕭委員美琴:你們沒有做這樣的指示,但是你們的代表處卻這樣做了。 林部長永樂:就是代表處…… 蕭委員美琴:本席記得去年9月政爭的時候,我們也曾經針對駐美代表處Frank Wang投書事檢討過類似的問題。 林部長永樂:是,我們也檢討過。 蕭委員美琴:也就是說,我們的駐外人員不該以自己的立場和偏見來介入國內的政治問題,關於波蘭代表處的作為,雖然他們不是介入國內的事情,但是他們的作為卻傷了我們尊重言論自由的國際形象。 林部長永樂:是,所以我們在第一時間就向駐波蘭代表處進行了解,我也特別請歐洲司張司長和代表處直接聯繫,他們給我們的回應、說明是這樣子,他們認為retraction有撤回也有更正的意思,他們主要的意思是要求更正。 蕭委員美琴:如果是更正,應該是用revision,或者是correction,不管是用correction或revision,不會用retraction這個字,對不對?你們大家的英文都很好,怎麼會做這樣的理解呢? 林部長永樂:對,我了解,所以對於這方面的用字,他們已經表示願意去做進一步的檢討。 蕭委員美琴:雖然他們願意檢討,但是本席覺得你們後續還是要做些處理。另外,今天也有同仁關心你們是不是在建立新的黑名單? 林部長永樂:絕對沒有。 蕭委員美琴:在座的陳唐山委員名列好幾十年的黑名單,有家歸不得,這是過去威權體制時代的事情,雖然你們一直澄清外交部對海外沒有做這樣的指令,但是有一些駐外代表處的人員,可能他們是比較老一輩的人,威權時期就已經在這個系統裡面,所以他們會習慣性去做這件事情,會去蒐集名單、施壓、關切。本席覺得外交部自己內部的心態和民主教育還是要有一些進化,要符合現代國際上的行為準則。如果還有一些人不知狀況的跑去關切學生,例如昨天本席就看到有學生從澳洲回來,他親自在立法院說他們被關切,剛剛蔡煌瑯委員也說他有一些相關的訊息,待會會提供給你,無論如何,本席希望你們對這個原則一定要有所拿捏。 林部長永樂:我們願意做深入的了解,我還是要向委員保證,我們沒有這樣的指示,也沒有獲得這方面的資訊。 蕭委員美琴:本席相信你沒有做這樣的指示,但是本席懷疑這是有一些還搞不清楚狀況或是還活在過去,類似郭冠英這種心態的人在做一些動作。 林部長永樂:這個部分我們會去了解。 蕭委員美琴:所以本席覺得你們內部相關的民主教育還是應該要做一些檢討。另外,在國際社會上,當然現在有些人支持學運,也有表示同情的人,而且也有反對和批評的意見,而你們外交部的工作應該是要據實呈現才對,但是本席發現你們也有一些偏頗的呈現。例如Daniel Russel在美國國會的聽證會裡面做了一些政策表述,你們後來發了一篇新聞稿,標題就說美國行政部門對當前臺美關係肯定。 另外你們的新聞稿裡面也說到,美國歡迎馬總統任內對兩岸關係的努力,也予以肯定,但是卻沒有把他們另外一半的擔憂提出來,因為Daniel Russel後面還有一些話,「so way that the pace and the scope a cross-strait discussion must be in accord with the comfort level and the wishes of the people on both sides of the Taiwan strait」。意思就是他也在提醒我們,他看到我們街頭有這麼多年輕人對現在兩岸關係高度不安,所以馬英九是不是跑得太快了,美國政府官員很明白的說,應該要符合臺灣人民可以安心的速度。兩岸關係要穩定,這一點沒有錯,他們予以肯定,他們也肯定要有所進展,這部分也沒有錯,但是要有進展也不能暴衝、不能跑太快。 他後面警告我們的這段話,根據本席的解讀,本席認為這是一個警示,就是我們進展的速度一定要符合臺灣人民能夠安心的範疇,但是這個部分你們完全省略掉,並沒有呈現在你們的新聞稿裡面。當然你們的新聞稿不可能把全部的內容都呈現出來,但是本席認為美方在這件事情的立場是希望兩岸關係真的要穩定。 要有一個穩定的兩岸關係,一定是國內的溝通工作要做好,而且凝聚共識的工作也要做好,但是今天我們碰到的,是一個只願意和用一千多顆飛彈對著我們的中國溝通的馬英九,而不願意和國內、和社會溝通的馬英九,其實今天我們面對的所有問題根源就是馬英九。本席覺得美國已經用很含蓄的方式表達,我們還是要重視國內的意見,要以可以安心、可以接受的速度來推進兩岸關係。 林部長永樂:我想美國的立場其實我們都了解。 蕭委員美琴:本席認為這個部分如果你們是刻意省略掉,表示你們也失職,因為你們應該要提醒馬英九,提醒他現在國內有很多人不安,而且國際社會也注意到這件事情了。 林部長永樂:向委員報告,我們確實是要去做反映,相關的資訊我們都有呈報給總統參考,其實總統也非常願意和各界溝通。 蕭委員美琴:你們只呈報一半而已,後面一半就沒有了。 林部長永樂:沒有,就像您說的,新聞稿的部分也許不能夠做完全的呈現,可是美國方面希望兩岸緊張的局勢能夠和緩,這是一個事實。 蕭委員美琴:所以你們只說好的,你們沒有把馬英九不想聽的東西呈報上去,這就是失職。 林部長永樂:沒有啦! 蕭委員美琴:你們應該把好的、壞的都一起呈報給他了解。 林部長永樂:我想美方的立場我們是完全了解。 蕭委員美琴:他都是看報紙在治國,你們應該要把兩方的意見同時呈現。 林部長永樂:其實相關的電報我們都有呈給總統。 蕭委員美琴:接下來是針對今天的主題,本席認為有兩個重要的議題,第一個,有關之前我們和菲律賓之間發生的悲劇以及後續的處理,Heritage Foundation的Walter Lohman有寫了一篇給我們的建議,因為漁業糾紛往往是區域衝突的導火線,它也許不是那麼大的戰略問題,但是它往往是導火線。所以他建議我們參與東南亞的漁業發展中心,去做相關的努力,本席不知道外交部是不是也有做這方面的努力?因為畢竟有很多區域的mechanism在處理相關的漁業糾紛,我們總不能一國、一國的談,如果只用雙邊的方式對談,只要發生事情我們就簽個協議,之後如果又發生一件事,我們就再簽一個協議嗎?最好是能夠用某種形式參與相關區域的機制。 林部長永樂:我想委員也了解,其實區域性的漁業組織臺灣幾乎全部都有加入,包括中西太平洋、南太平洋、北太平洋等等,其實都有加入,針對…… 蕭委員美琴:北太平洋的部分我們當然可以加入,因為它沒有那麼大的爆發點和衝突,而且我們的重點還是在東南亞,是在南海這個區塊。 林部長永樂:我了解,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最主要的合作對象,北邊是日本,南邊是菲律賓,關於菲律賓的部分,今天早上我也報告了,針對漁業…… 蕭委員美琴:但是我們發生糾紛、衝突的對象不是只有菲律賓,潛在的可能還包括越南等其他國家,本席認為這是美方學者好意、善意的提醒,我們後續會再做follow-up。 林部長永樂:對,我們了解,這是我們一個努力的方向。 蕭委員美琴:針對打工度假這個問題,其實現在有很多臺灣的年輕人到國外去,本席覺得這是一個非常珍貴的經驗,像本席以前年輕的時候跑到日本學日文,跑到瓜地馬拉學西班牙文,這些都是很寶貴的經驗。臺灣的年輕人能夠多走出去,例如打工度假就是一個很好的方向,本席是肯定的。但是過去屢屢發生一些問題,包括勞動標準等等,我們的年輕人在海外發生權益的相關糾紛,所以本席覺得我們要有一個更好的配套機制,保護我們年輕人在國外工作的相關權益,而且既然會一直發生這方面的糾紛,我們就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 但是打工度假不是只有我們的人走出去,應該也要包含外國年輕人、外籍青年走進臺灣的這一塊,但是今天你們的報告並沒有提供相關的數據,你們只說我們有幾個年輕人出去了,但是我們和其他國家簽了這些雙邊協議之後,到底有多少個英國人過來?有多少日本人用打工度假的名義來到臺灣?我們有做什麼樣的宣傳?我們現在在網路上看到的,我們想要吸引外國人來臺灣學習中文以及相關的配套,包括教育部的網站、包括各種配套,本席覺得都輸給中國一大截。 我們光看那個網站就有這樣的感覺,明明我們的條件比人家好,明明中國的生活條件比我們差,他們還有安全的問題、環境污染的問題,明明我們的條件很好,但是我們的宣傳就是輸了人家一大截。本席覺得我們沒有好好把整個配套和機制做起來。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第一個要求是你們可不可以提供另外一半的數據? 林部長永樂:可以,我們可以把相關資訊提供給委員參考。 蕭委員美琴:你們今天的數據只提供一半,告訴大家我們有多少人出去,但是本席要知道有多少其他外國籍的青年也受惠於這個雙邊協議,我們也有吸引他們過來,我們是不是有做的不足的地方,或者是我們有什麼樣的改善空間。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同意,因為這本來就是一個雙邊交流、雙邊合作的計畫,我們會提供相關的資訊給委員參考。至於配套的措施,我們會再持續加強,因為在澳大利亞,現在我們大概已經有30,000名年輕朋友在那邊工作,所以事實上我們確實有很多規劃需要進行。 蕭委員美琴:對,我們的人去了,但是我們同時也希望外國青年可以來臺灣,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有的,這部分我們都有在進行。 蕭委員美琴:你們要去培養,因為這是我們軟實力的延伸,全球的親臺傾向就是從年輕時開始培養,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同意,這部分的資訊我們會提供給委員參考。 蕭委員美琴:關於這部分的工作、數據,是不是也能夠提供給我們? 林部長永樂:可以,沒有問題。 蕭委員美琴:本席希望日後外交部也把我們吸引多少外國青年來臺灣就學、打工度假或者是學習中文,當做我們外館工作的指標之一,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好的。 蕭委員美琴:現在我們國內學校有很多很好的program,我們外館也應該幫國內的學校做promotion,本席覺得這不是只單一、刻意為哪一個學校做事,因為這是整個臺灣軟實力向國際延伸的重要工作,這個部分是不是也能夠納入日後外交部的工作項目當中? 林部長永樂:可以,沒有問題,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質詢。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部長,有關我們和菲律賓到最後能夠達成這樣的結果,本席認為這是大家努力的成果,也特別肯定外交部這樣的做法。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陳委員唐山:雖然時間上有拖了一陣子,但是和國外的交涉的確是需要一點時間。針對我們現在的狀況,本席個人比較關心的就是目前國內發生的問題,本席到這邊質詢之前,有先到立法院議場裡面看了一下,他們已經在那邊佔了550個小時以上,真的非常辛苦,本席一直都很肯定他們這樣的做法,這一次如果不是學生衝進來的話,我們國家的security會發生很大的問題。 這個部分的重點是這樣的,因為我們的政府一直強調economy一直強調服貿,政府就是只著重經濟這一面,但是從來不談國家安全的問題,到底在經濟背後所蘊藏的國家安全是怎麼一回事,我想我們政府非常清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拿這個東西當武器,背後一步一步再踏進我們的門戶,這一點他沒有講清楚,也不敢講,我們的官員特別是經濟部,這一方面他們根本不談這個問題。換一句美國人常用的話:笨蛋,問題不在這裡,It is not economy. It's a national security,美國人碰到這個問題都會說:Stupid it's a national security,應該這樣講。我同意這樣子,因為很多同仁都提到這樣的問題,最近我在New York Times看到,裡面的一篇社論講,臺灣跟中華人民共和國two-way trade去年已經達成1,970億美元,這個數目相當大,所以這一次我們臺灣社會上真的感受到了,特別是這一群年輕人,他們感受到中國對我們的威脅,從經濟層面來看,這是大家所不願意看到的。 你們也應該看到,英國University of Nottingham有一位John Sullivan教授發表一篇文章,裡面講得非常清楚,臺灣跟其他國家在簽定合約時,我們並不會反對,譬如,我們跟新加坡經濟夥伴協定時,我們在這邊舉雙手同意;我們跟紐西蘭簽定台紐經濟合作協定,我們也希望趕快通過。為什麼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服貿協議會有反對的聲音?問題就在security,因為這方面政府都不講,宣稱利多於弊,都講「謊話」。部長,假定今天總統是你來當,一百句話我都會相信,你講什麼話我都會同意……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 陳委員唐山:我講實在話,今天就是我們這個總統講的話老百姓不會相信。 林部長永樂:我跟委員報告,剛才你提到這些國際輿情的反映,其實我們都有做整理,都有陳給高層做參考。 陳委員唐山:是啊!都有,但是他就是聽不進去嘛!他的brain有問題,有50萬人走上街頭,他還是不聽,他連很簡單的鹿茸都說成鹿耳朵裡面的毛,搞出很多笑話。連原子能的問題他也說,這個很容易可以解決,萬一發生問題用炸彈爆炸就好了,日本東北3年前發生福島核災的事情,如果那麼容易解決,應該請馬總統向他們提出建議。當了總統連這種知識都沒有,講話也無法讓人相信,在2008年選舉總統的時候,他講「633」政見,到現在沒有一個政見兌現的,很可惜!他獲得的票數那麼高,國民黨委員的席次又超過一半以上,他可以有很多mandate,他有這麼好的條件,搞什麼現在只有9%的支持度,很羞恥。現在問題出在,他講什麼話人家都不會相信,部長,你們這些都是優秀的人才,我很捨不得你們。 林部長永樂:沒有,相關的資訊確實我們都有呈給總統,我覺得總統有他的看法與立場。 陳委員唐山:問題是他聽不進,他不會聽、又不願意聽,那些年輕人幹嘛那麼辛苦待在立法院3個禮拜以上,要是我吃飽太閒待在那邊做什麼?就是因為他們看到這樣下去不行,一定要挺身走出來。很多事情是講不完的,就是那個人有問題,要把臺灣帶向何處,讓我們大家蒙受其害。所以我一直強調,假定部長今天當總統的話…… 林部長永樂:沒有,沒有,委員不要這樣…… 陳委員唐山:你講的話我都相信。 林部長永樂:真的不管怎麼樣,針對東海的和平與安全、針對南海的議題,我們整個規畫都有相當的進展,其實委員也看得很清楚。 陳委員唐山:我是希望外交部的功能能夠凌駕陸委會,因為一個國家外交部與陸委會的分量比重,我看現在陸委會很多作為好像是超越外交部,我當外交部部長的時候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林部長永樂:部會之間主要是合作,外交部、陸委會或國防部,相關的部會基本上是平等地在合作,這是一個…… 陳委員唐山:我講這些話重點就是在,我們現在在傾向中國,今天朱市長也講,我們把所有eggs put into one basket,好像中國就是我們的世界,這是沒有國際觀,整個都陷入中國的籃子裡面。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這樣太荒謬了!在這個地方我有很多事情要講,因為時間方面受到限縮,沒有辦法一一詳細講。我一直強調,這是stupid,問題是security,但是政府一直避開不講security這個問題,只說大陸給我們多大的好處,這裡面有專家學者討論到,有服貿與貨貿之分,我們與其他地區簽定貿易協定的時候,應該貨貿優先於服貿,因為服貿牽涉人員來來往往,臺灣假定服貿一開放,大陸人來臺灣投資只要20萬美金,就可以帶一些人來,時間久了拿到我們的投票權等等,以後我們用民主程序來投票,我們都投輸了。不久以前加拿大政府把中國到加拿大的投資條例完全cancel不用,因為發生了很多問題。 林部長永樂:我是覺得國內各相關部門,針對相關的狀況,都有做一些沙盤推演與掌控,基本上的情形應該都瞭解。 陳委員唐山:外交部的作法我沒有什麼懷疑,我自己當過部長曉得,我們現在面臨這樣的情況,我們是的確有問題,我們儘量在做。3月30日報紙上刊登一些外頭的投書,讓我們感覺好像又恢復到30年代,那時候我在美國,因為我們提了一些建議,去找國會議員,連我父親去世都不能回國,這種所謂黑名單、這種system,好像又再重演。 林部長永樂:我跟委員報告,那個已經過去了,外交部絕對沒有做這樣的事情,我希望我們駐外單位能夠儘量做一些說明、澄清,也表示政府的立場,絕對不會對學生有任何的動作,絕對不會。 陳委員唐山:我相信部長是這樣子,我相信外交部不會做這種「吃飽太閒」的事情,但是我看到呂慶隆在France也有講話,我不知道他在講什麼話。呂慶隆這個人我是滿欣賞他的,他講什麼話我不知道,他有出來講話…… 林部長永樂:我瞭解,當然我們也是希望儘量跟大家溝通,希望大家能夠瞭解國內的情況。 陳委員唐山:高安在場嗎? 林部長永樂:高安在啊! 陳委員唐山:你是不是可以把呂慶隆講的話copy給我看,因為我看他在講話,我不知道他講什麼,我當部長的時候他是新聞處發言人。 林部長永樂:對,他是我們的發言人。 陳委員唐山:聽說他在那邊很會演布袋戲,現在他不知道講什麼話,我看到一個標題,但是我要讀簡要的內容沒有看到…… 林部長永樂:好,我們把那個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 陳委員唐山:時代已經在變,外交部所關心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你們應該如何透過外交系統穩定臺灣的局面?部長,你剛剛從AEI的meeting回來? 林部長永樂:是的。 陳委員唐山:那是一個重要的meeting? 林部長永樂:是。 陳委員唐山:現在臺灣關係法已35週年,美國在眾議院裡面4月10日通過一項決議:We confirm…… 林部長永樂:臺灣關係法的重要性。 陳委員唐山:肯定臺灣關係法制定35週年。在此同時,Hagel到中國大陸、日本去,他是一個很重要的人物,國際事件都在發聲,在我們國內同時發生太陽花學運,把它與服貿連接起來,對臺灣來講是衝擊滿大的,臺灣國際間的安全,在美國國防部長到日本、中國訪問時,他肯定我們一定要遵守臺灣關係法,他甚至要再賣給我們幾艘defense weapon。外交部應該多多抓住這個機會,來做一些讓我們大家能夠肯定的事情,不要幫忙一位沒有信用、民意支持度只有9%的總統,不要再替他講話,沒有用的。 林部長永樂:我們是儘量來維護整體國家的利益,其實委員也可以看到,在過去兩三個禮拜,美國方面有好幾位相當高層的官員到臺灣來,他們也瞭解我們這裡的情形。 陳委員唐山:我知道,不過像Bonnie Glaser講的話,假定我們服貿沒有通過,TPP就不能加入,因為中國大陸說,臺灣不通過服貿協議的話,我就跟TPP所有其他的國家講壞話,讓臺灣不能加入,問題就是這樣。意思是說,一個女孩沒有跟男方訂婚,男方沒有娶到她,就去告訴別人,不要娶這個女孩。世間怎麼有這種強盜的作法?同樣地道理。 林部長永樂:當然我們還是要持續努力,臺灣還是要走出去,經濟上的自由化、國際化,大家要一起來努力。 陳委員唐山:部長,你辛苦了,外交部同仁大家辛苦了!我們做得公正、公平一點,就沒有問題。 林部長永樂:是。 陳委員唐山:謝謝!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質詢。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林部長,在立法院現在有5位原住民籍的立法委員,我們每一年都會結伴一次到兩次前往國外參訪,在整個參訪的過程當中,我們發現外館人員真的非常辛苦。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 簡委員東明:也都非常敬業,今年我們是到以色列;去年我們到印度;前年我們到巴布亞新幾內亞。我們大概都到比較遙遠的國家,我們發現外派人員尤其是派到很遠的地方或者比較落後的這些國家都非常辛苦,前幾年我們也隨馬總統參訪南太平洋幾個國家,那時候好像是太誼專案? 林部長永樂:對,到南太6國。 簡委員東明:6天6個國家,當時邀請我們6位原住民立法委員隨同,其他平地立法委員總統沒有邀請,我們去了5位。請教部長,當時總統邀請我們5位原住民籍的立法委員隨同,你認為他是基於什麼因素?什麼原因他會邀請我們? 林部長永樂:我想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希望能夠加強我們跟南太平洋國家之間的聯繫與合作,特別是南島語系的部分,我們也希望在文化方面能夠有些交流,比方在帛琉也有原住民的博物館,過去跟我們也有一些合作的關係。我想最主要還是希望能夠加強與南島語系各國之間的關係,也對鞏固邦交有直接的幫助。 簡委員東明:最主要就是剛才部長所講的下半段話,因為是南島語系的國家,這6個國家目前都跟我們有邦交關係,都屬於南島語系,跟臺灣的原住民有一些風俗、習慣、語言包括文化當然不盡相同,落差還是滿大的,但是還是可以證明這一帶國家跟臺灣原住民有很大關係。臺灣原住民過去沒有文字,完全口述歷史,到底來龍去脈怎麼樣?我們自己也不瞭解,但是對有些數字與動物的稱呼是相同的,基於這樣的狀況,我們到當地之後,只要碰到他們的參議員或政府官員,跟我們溝通好像都非常好。太誼專案之前,我們5位原住民立法委員也到過帛琉,那是我們自己去的,也到過馬紹爾與吉里巴斯,我們到這些國家之後,也會拜會他們的議員,在相處的過程當中,大家好像沒有距離,就像一家人相處的關係,他們也認為好像是自己的同胞一樣。這樣的密切關係,我們始終覺得很可惜,原住民真的是外交人才,過去沒有培育或是沒有這樣的專才,因為外派人員一定要接受專業訓練,而且要有專才才能夠派出去。回頭看看我們國家從過去到現在,外派的這些外交官好像沒有原住民籍的? 林部長永樂:我印象中是有,我可以把相關的資訊會後提供給委員參考。 簡委員東明:民進黨執政時代有一位,派到斐濟。 林部長永樂:派到斐濟當代表。 簡委員東明:但是那個時間相當短,我們原住民也覺得,大家非常重視,有這樣的機會派出去,他的績效成果與表現如何我們非常在意,我們到斐濟當地觀光,他們也非常認同。原住民是非常希望外交部能夠多加栽培這樣的人才。 林部長永樂:我們的外交特考基本上是完全開放,完全用公開、公平的方式在甄選,我們也歡迎有更多的原住民朋友來參加外交特考,能夠通過考試、加入外交部的行列,這個部分我們都非常歡迎。 簡委員東明:我相信你會以公正、公平的方式來舉行外交特考,假如比照目前原住民特考的方式,你們認為是公平的,在我們心裡面並不覺得這樣,因為過去教育或醫學方面的人才政府有注意到,用特別的方式來栽培,所以目前教育人才相當多,醫師方面也是為了保障住在山上的人之健康問題而做這樣的訓練與培訓,現在每一個衛生所主任級或醫師都是原住民。醫學方面是相當高深的一門技術,不能隨隨便便就取得醫師執照,必須經過培養才取得這樣的資格,我想外交方面應該也可以朝這樣的方向。上一次派到斐濟當大使的尤哈尼,原來他的名字是相當長的,尤哈尼有沒有考外交官特考? 林部長永樂:大使或代表的部分,有特別的任命,這是一個政治任命的安排,跟一般通過外交特考成為駐外人員的情況是不太一樣的。 簡委員東明:既然能夠當外交官、大使,則我們覺得有些國家當然不一定當代表或大使,不過,若能讓他們能夠從事這樣的工作,說不定也可以達到一些很好的一個績效,在外交方面,本席認為也可以開創一個非常好的成果,所以本席在此具體建議部長能夠注意這方面的問題。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請人事部門研議,也會跟考選部以及其他相關單位來研議。 簡委員東明:到了好幾個國家,本席發現都有駐外的代表處,邦交國是有大使館,目前我們對外有設代表處或大使館的是多少個國家? 林部長永樂:我們整個駐外館一共是117個,包括代表處跟辦事處,大約是80個國家。 簡委員東明:一些沒有派的原因是什麼? 林部長永樂:最主要還是我們整個國家的財力負擔,還有工作的需求,就是雙方面合作的計畫,有一些國家來往比較少,我們就還沒有考慮到要設處,還有雙方面政府的意願,有很多的原因,但是最主要還是要去維護我們國家整體的利益,在我們現有人力、財力的情況下,外交部跟其他部會將一起來配合推動對外的工作。 簡委員東明:塞內加爾目前有沒有設單位? 林部長永樂:沒有。 簡委員東明:我們斷交之後有沒有設單位? 林部長永樂:斷交之後沒有設單位。 簡委員東明:連代表處都沒有? 林部長永樂:現在沒有。 簡委員東明:因為那時候我還沒有當立法委員,我還在當縣議員,去處理我們遠洋一個船員在那過世的事宜,他過世後漁船要繼續作業,不能夠受到影響,當時把他送到醫院冷凍,經過幾天之後,家屬一定要去處理,我前往時是還有邦交的最後一年,我回來的第二年就斷交了,在塞內加爾那一帶是原住民,有我們的遠洋漁船,那個船員是當大副時中風,我過去那邊處理了12天,那時候我們的大使館幫忙很多,沒有大使館,我們是難以處理,例如死亡證明難以取得,都是透過大使館在處理,像這樣的狀況,我們跟塞內加爾斷交後,沒有設代表處,萬一發生類似的狀況,要怎麼辦? 林部長永樂:基本上,我們會找比較鄰近國家的館處,就是每個館處會有一些兼轄的地區,例如塞內加爾的部分,在西非的部分,我們現在在布吉納法索有大使館,在奈及利亞有代表處,另外,經濟部也在象牙海岸派有商務人員,就是在必要時,我們會斟酌情況,希望這些鄰近的國家能夠提供必要的協助。 簡委員東明:所以本席是聯想到現在我們沒有外派的幾個國家,可能有一些國家是相當的重要,例如塞內加爾。可能你們處理的方式,就是鄰近國家有代表處的來做協助。 林部長永樂:是。 簡委員東明:但是本席認為塞內加爾這個地方,應該是有外派的必要性,不曉得部長認為怎麼樣? 林部長永樂:就像我剛才說的,因為設立代表處,其實有很多的考慮,不管是人力或政府的財政,還有對方國家的意願,這要做綜合的考量,就塞內加爾的部分,因為委員提出這樣的建議,我們會請亞非司的同仁,再做進一步的探討,到底有沒有設立代表處的必要性,我們會做進一步的研議。 簡委員東明:總而言之,本席還是具體建議部長對於外交的部分,能夠多注意栽培原住民的一些外交人才。 林部長永樂:好的,謝謝。 主席:上午的會議到此告一段落,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詹委員凱臣質詢。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上次問過秘書長一個問題,我問說是不是你一直寫信給我宣揚臺獨理念,後來我回去再仔細看了一下,寄件人的姓名跟你是一字之差,所以並不是你,我在此向你致歉,還你一個公道。 主席:請外交部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廖秘書長答復。 廖秘書長東周: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所以我說只有一個廖東周沒有錯。 詹委員凱臣:部長,我在此向廖先生致歉是因為大丈夫是非分明、黑白分明、恩怨分明,這幾個字就是目前臺灣最缺少的,沒有是非、沒有黑白,只有恩怨,只有恨,沒有愛,所以我在此先向廖先生表示歉意,因為我是恩怨分明的人,我是一個是非黑白非常分明的人,所以我還他一個公道,請你不要處罰他。我們很高興看到美國眾議院提出一個法案,3407還是什麼?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第3740號法案。 詹委員凱臣:他希望美國政府能夠同意售我們一些潛艇或巡洋艦,甚至上面寫明了F-16C/D,這就是我們全民努力的結果。在兩個禮拜之前,我和陳召委參加世界臺灣商會時,我們在參加會議的旁邊舉行了一個秘密會議,我們和美國聯邦參議員以及聯邦眾議員Ed Royce見面,陳召委和我都提出了同樣的問題,希望美國繼續尊重臺灣關係法,為了臺灣的安全,繼續售予我們武器,陳召委特別講的是潛艇,我講的是F-16C/D,我們很高興看到這些都慢慢付諸實現,這不是誰的功勞,這是全民的功勞。另外,我今天早上才從美國回來,我看到宏觀電視從4月3日到4月6日的新聞,我連續看了4天,我以為我看的是三立,因為上面講的全是反服貿的事情,全世界各地,在美國洛杉磯、華府、紐約、澳洲、德國,每一個團體、每一個人都自動自發出來表達反服貿的精神,他們還遞了陳情書給當地的代表。我在這邊講這些話不是對宏觀有所批評,因為它也是忠實報導,我們不能批評媒體。但是他們是繳了一份陳情書,陳情書上面全部寫滿了當事人的名字,這還需要外交部、波蘭什麼去找學生要名單嗎?他們反而希望把名單交給外交部送回臺灣,外交部有沒有收到很多名單?從華府及很多地方都慢慢送回來了。 林部長永樂:有些有陳情書,我們駐外單位有處理,部裡面有彙整。 詹委員凱臣:陳情書上面都有名字了,還要波蘭的哪一個人去問誰來參加,還需要這樣做嗎?那些學生恨不得他們的名字早點送到外交部,能夠讓人家知道他也是反服貿。這其實是很小的事情,我並不認為你們駐外單位會這麼做,你們也沒有這樣做吧? 林部長永樂:我跟委員保證,我們駐外單位本身沒有去做這樣的動作,如果有這樣的資訊報回來,我們相關單位會整理,我們尊重所有人表達的意見。 詹委員凱臣:那些反對的人都很公開,他就把名字寫在上面。另外,歐巴馬遞了一個經濟政策書給國會,他希望臺灣能夠訂一個對於豬的萊克多巴胺的規則,我必須在這裡提醒外交部和經濟部,牛豬一定要分離,你再開放美豬進口的話,那是不得了的事,問題比服貿更大,你們一定要堅守立場。 林部長永樂:這個是政府既定的政策,農委會已經多次對外作非常明確的說明,牛豬分離是政府的政策。 詹委員凱臣:臺灣的豬也可以銷到美國,但是有次因為豬爆發口蹄疫,它就不讓我們進去,現在美國自己的豬也有病毒,你也可以把這個作為擋它的藉口,他們現在豬的病毒已流傳27州,都有豬的問題,這也可以拿來運用。 林部長永樂:是。 詹委員凱臣:再請教委員長,我有一個建議,你是不是可以辦一些觀摩團,名字我已經幫你想好了,就叫做「海外僑胞立法院觀摩團」,一團200個人,每一團3天2夜,剛好分六大洲,北美洲、中美洲、南美洲、非洲等等,3天2夜就住在立法院裡面,供吃供住,有水有電,上網吃到飽,還每天放映電影給他們看,你認為這個可行嗎?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答復。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以僑委會目前的預算能力來看,大概不太可能。 詹委員凱臣:不要錢,落地招待啊! 陳委員長士魁:而且立法院可能也不會答應。 詹委員凱臣:為什麼不可以?以前的人都可以啊!還有機會變成英雄,都可以啊!而且你邀請他們來,報名書上面要寫兩點,第一點,要自備睡袋,因為立法院內沒有床。第二點,你叫他們自己準備椅子,因為立法院的椅子不是讓人家坐的,是為了堵在門口用的,所以你要叫他們自備椅子,他們可以睡在裡面而沒有罪,標題我幫你想好了,「3,000萬人的怒吼,政府不重視海外僑胞的權益」,多偉大的標題啊!他們住在那邊3天2夜,你可以請很多政府單位的人來跟他們解釋一些事情,他們白天可以做任何自己的事情,晚上可以去士林夜市、某某夜市,把臺灣的美食介紹給海外的僑胞。他們晚上回來的時候,如果立法院已經關門了,沒有關係,只要打破任何一個門的玻璃都能進去,不會有罪,沒有關係,抗爭有理,學生無罪!委員長,我們重視的是公民運動,我們絕對尊重公民運動,幾十萬人在凱道或哪裡,50萬也好、30萬也好、20萬也好,不管他穿紅的、藍的、綠的、黑的、白的,全部尊重,因為那是合法的遊行、合法的抗議。請問委員長,全世界哪一個國家允許公民運動霸占國會、霸占最高行政機構?沒有一個國家這樣子。全世界有哪一個國家有一條法條規定只要是學生做的就沒罪?沒有吧! 陳委員長士魁:我想我個人的學識淺薄,我不知道有這樣一個法令。 詹委員凱臣:沒有這樣一個法令吧!我先說清楚我贊成公民運動,在外面靜坐、幾十萬人在外面抗議是合法的,那沒有問題,在裡面破壞公物、毀損公物是絕對不行的。有一些大學校長出來說不要對學生秋後算帳,不要處罰他們,那些大學校長在講屁話,真的是在講屁話。這些學生如果攻入大學,大學一個月不能上課,到那個時候他再來講這種話好了,現在講這些風涼話作什麼?而且司法獨立,我們不要影響司法,法務部次長不在場,但是應該還有其他人在場,你們要毋枉毋縱,不要給學生安一些帽子,但是對於確實犯法的,你必須執行。我在這裡呼籲大家,國家的法治不能破壞,社會的秩序要維護,公權力要伸張,這是一定的道理。任何人犯法,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是學生就可以免罪,要毋枉毋縱,讓司法有公平審判的機會。事情都還沒有開始,大學校長就說不要對學生秋後算帳,我在這邊很負責任地講,那些校長講屁話。還司法一個獨立嘛!還沒開始審查,這麼大一個事情,法務部敢隨便做嗎?敢隨便把學生抓來關嗎?不敢吧!任何事情都應該要有自己的規則。我非常支持公民運動,但是一切都要合法,不能把破壞法治視為理所當然。今天反服貿的學生要撤出立法院,我們非常尊重,他要繼續在外面抗爭,我們也尊重,但是反服貿完了,海外僑胞就可以反反服貿,6個團,一個團200人3天2夜非常好,落地招待,最好是學生,因為學生無罪。 我在這邊一直講,一開始也向廖先生道歉,表示說是非要分明,我們做人做事一定要有是非,不是說我的理由正當,你非聽我的不可,我就可以不講是非,沒有這個道理。委員長同意我的話嗎? 陳委員長士魁:是,您講的道理非常清楚,我們都非常了解,我們在這整個事件上也尊重司法的獨立,尊重司法的處理。 詹委員凱臣:我們要監督司法,如果它隨便判、隨便抓人的話,我在這邊還是會譴責司法,雖然它是獨立的,但是我們還是要給它一個機會,犯罪者接受法律制裁是很公平的事,天下都是如此。今天的題目是度假打工,我們下次有機會再問。 主席:上帝說人都有罪,剛剛我已經去向地檢署自首了,詹委員也有罪,趕快去自首吧!上帝說人都有罪啊!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我沒有打破玻璃,沒有去…… 主席:瀆職罪,我講真的,北檢今天早上已經分他案,告我們立法院院長和所有委員讓學生進來議場,所以觸犯瀆職罪,所以我剛才已經去自首了。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讓學生進議場的好像是在野黨,不是國民黨。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徐委員耀昌、蘇委員清泉、羅委員淑蕾均不在場。 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以後民進黨執政,陳歐珀委員要當外交部長,因為他嘴巴講的和心裡想的不一樣。我的議題很多,第一,近三年來我國跟各國青年交流計畫參與之往來人數,你們今天的報告說成效很好,本席讓你看成效。這個數字呈現一個很嚴重的問題,2011、2012、2013年全年份所有有關青年計畫交流往來的計畫、各類各類的計畫總人數,不管是去日本、去英國、去美國這些最主要的國家,都是我們國家的青年到外國人數非常多,而外國的年輕人到臺灣的人數非常非常少。美國2013年才來1個,英國來1個,日本來63個。2012年美國來4個,英國來1個,日本來35個。2011年美國、英國一個都沒有,這三個國家是我們雙方有簽打工交流的協定,結果交流的人數這麼失衡。本席在去年10月時,和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政治處的處長傅曉蕾女士當面談論的結果,認為外交部有責任。為什麼?因為世界各國對臺灣的了解非常少,處長告訴我說,英國有非常非常多的年輕人想學中文,可是絕大多數的英國人不知道臺灣是一個講中文的地方,這是英國辦事處政治處處長當面跟我說的。你們外交部在國外做臺灣的外交、民間的外交作得很失敗,此事請你們帶回去好好反省,不要寫個報告說成效很好就算交差。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希望解釋一下青年度假打工的安排,當然,我們希望是雙向的。 管委員碧玲:這不只是度假打工,我們當然要雙向,絕對要增加國外來的人數。 林部長永樂:我們希望加強國際文化的交流,實際上來講,就是要有一個工作實質的環境,就度假打工來講。 管委員碧玲:這個數據不只是度假打工,還包含壯遊交流計畫、各種事務的交流,還包括高中智慧鐵人創意競賽等等,都包括在內。 林部長永樂:我不知道委員的數字…… 管委員碧玲:這個數字是外交部給的。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我們度假打工協定安排的數字應該是有增加的。 管委員碧玲:對不起,你們的公文寫得非常清楚,近三年來青年度假打工或青年交流計畫之交流情形,包括學海系列活動,包括青年度假打工,還包括國際志工服務、國際會議,全部加起來的統計數字。 林部長永樂:對對對。 管委員碧玲:帶回去檢討,好不好?我只是要你帶回去檢討。另外,我們駐外單位在這一次330遊行前,我的手機裡面就有來自舊金山活動主持人給我的簡訊,他告訴我,我們駐外單外確實在活動舉辦前幾天有打電話關心。當然,我替你們講話了,我說他關心的是有多少人,他要知道人數,他沒有要名單,我當時回給他們的簡訊,學生知道國內的報紙開始披露有監控的時候,這些去參加的將近有八百個人都非常緊張,我還在簡訊裡面安慰這個主持人John Huang,請他安慰大家,說駐外單位掌握人數回報是不得已,但是媒體如果講說要監控,基本上有比較誇張,請他安撫一下我們的鄉親。所以不要在這裡講沒有接到報告啊,國外的駐外單位絕對不會啊之類的話,誠實地面對問題,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我鄭重地向委員說明,外交部沒有發過這樣的指示。我也謝謝委員剛才所作的說明,當然我們也希望,而且外交部也絕對不會有任何監控學生的作為,我可以向委員作這樣的保證。 管委員碧玲:都已經是這個時代了,連人數都不應該問啦!但事實上駐外單位至少有問大概多少人數,駐外人員為什麼要問人數?如果不是他們虛仰上意、向上回報,當然就是你們指示啊! 林部長永樂:當然我不曉得駐外單位……我覺得他們對我們所有的國人,我們要瞭解駐外單位所關心的學生,事實上他們都是我們的學生或是我們的台商…… 管委員碧玲:好啦!你在這裡公開宣示了。這種活動不應該特別的關心啦。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如果駐外人員是一種善意的關心,我覺得應該是值得瞭解的。 管委員碧玲:對不起,這個簡訊裡面說的很清楚,這種電話一般是不會打的,所以他們打這種電話是非常特殊的! 林部長永樂:如果有這種電話,委員可把相關的資訊給我,我願意深入瞭解,到底是誰打的電話、誰做這樣的動作、誰做這樣的調查…… 管委員碧玲:這是一個非常鷹派的部長,這種態度。 林部長永樂:我對於委員這樣的說法,我不能同意。 管委員碧玲:我們的外交部長如果是這種身段,我們的外交真的沒有希望。 林部長永樂:我已經跟委員講得很清楚,外交部絕對沒有這樣的指示,絕對沒有! 管委員碧玲:接著請教下一個問題。馬航班機至今仍處於失蹤狀態,我們曾參與救援,結果你知不知道…… 林部長永樂:我們在第一階段參與。 管委員碧玲:最後馬來西亞官方文件上總共列出26個國家的感謝名單上沒有台灣,你是否知道此事? 林部長永樂:我們跟馬來西亞方面原來有建立一個聯繫的機制,後來第一階段的救援工作告一段落之後,我們就請我們的軍艦返航。 管委員碧玲:第一階段的救援,3月15日馬國首相召開記者會感謝14個國家派出43艘船艦,當時的新聞稿只寫著14個國家卻無名單,但是外交部告訴我,15日的記者會中有感謝我國,把我們列入名單,你們告訴我有名單,可是本席後來去查,並無名單。 林部長永樂:相關的資訊,我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 管委員碧玲:相關資訊我已經全部都有了,我要你檢討你們的資訊出了什麼問題。馬國政府於3月17日發出最後感謝26個國家的名單出爐,馬來西亞交通部的新聞稿中一一列舉感謝26個國家的名單中並無台灣,此時我去函外交部說明,你們說馬國政府感謝的名單中有我們究竟在哪裡?外交部3月24日回函給我,表示有,3月15日的記者會中感謝14個國家有包括我國,我再去查3月15日記者會的新聞稿,裡面14個國家不只沒有我們,全部沒有名單,只有14國而無名單,所以我再去函請教外交部,外交部說14國那部分有我們到底哪來的?結果你們最後給我的是報紙報導有。好,現在出現問題了,報紙報導有台灣,可是官方完全沒有感謝台灣,為什麼?我們的外交都做到這種地步,連這種應該要跨越外交上偏見的事件,都會出現這麼多奇奇怪怪的狀況。而且好玩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本席請教國內救援總指揮到底是誰?結果國防部告訴我他們是接受國搜中心的指揮,海巡署也告訴我是接受國搜中心的指揮,然後國搜中心的公文告訴我,這件事我們完全沒有接受指派任務,還查不出來這件事最後到底是誰在主導。最後,外交部發了一個新聞稿,表示代表馬國首相的東亞特使張慶信3月16日宴請我國駐馬大使,但國防部告訴我是我們的大使邀請他的,最後我查出來的是這位東亞特使邀請亞洲所有國家的駐馬代表。所以對於這些事情,你們所有的公文都呼嚨、作假,到現在我還搞不清楚這件事情到底你們的決策跟指揮程序到底為何。 這是很重要的,因為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當我國介入區域安全相關的事件,如果這是一個劫機事件,與區域安全相關的事件時,整個國家國安機制的運作為何?本席非常關心,所以我一路追蹤,結果追蹤出來的公文牛頭不對馬嘴,最嚴重的是,外交的部分……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可以再作瞭解,我可以跟委員說明,張慶信特使我也認識,他也到過台灣訪問…… 管委員碧玲:我也必須說,他那一場是宴請所有亞洲國家代表啊!對,有啊! 林部長永樂:如果他邀請其他國家,假如也有邀請我們,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好啊! 管委員碧玲:沒有什麼不好。我現在要說的是,你們的公文都亂七八糟。 林部長永樂:公文這部分,說真的我沒有看到…… 管委員碧玲:此事涉及兩點:第一點,你們會不會隱瞞,會不會為了面子講成只宴請了我國代表啦!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 管委員碧玲:可是你們的公文就是這樣顯示啊! 林部長永樂:你可以給我公文的文號嗎?我可以去瞭解。 管委員碧玲:另外還有一點非常嚴重的事,就是針對同一件事,國防部的公文內容會跟海巡署、外交部、消防署的國搜中心的公文內容不同,同一個內容,國防部的公文會跟外交部不一樣,同一件事,你們的指揮、決策及資訊流通體系卻是亂七八糟,我擔心的是這一點啊!真的是亂七八糟啊。 林部長永樂:有關資訊聯繫一事,如果是東亞特使這部分,當然是以外交部的公文為準嘛! 管委員碧玲:光是外交部回函本席的公文,你們第一個就說錯或作假,你們說15日首相記者會的14國名單有我們,事實上我去查了,15日首相記者會確實有感謝14國,但是沒有名單嘛! 林部長永樂:請委員告訴我相關的公文文號,我可以做進一步的瞭解。 管委員碧玲:沒有問題啊,我等一下全部給你。不要在這裡否認就以為沒有事,全部都是公文往返的資料,這全部都是公文。 林部長永樂:我也希望能夠讓公文回復它原來的訊息,至少就我個人來講,我願意用一個負責任的態度來處理。 管委員碧玲:本席非常擔心,在這整件事情最後,馬國政府感謝26國的名單中沒有台灣,媒體說有台灣,吃飯的時候跟中國在一起有台灣,可是公開感謝的正式文件中沒有台灣。 林部長永樂:這其中有沒有什麼內部的訊息,我要去瞭解。 管委員碧玲:所以,台灣是不是在這個指揮體系裡面被當作中國的一部分?有沒有? 林部長永樂:我跟委員報告,我們…… 管委員碧玲:你為什麼頓了那麼久? 林部長永樂:我沒有聽到您講什麼? 管委員碧玲:台灣在這整個指揮體系裡面有沒有被當作中國的一部分? 林部長永樂:我們跟中國大陸沒有任何關連,在整個搜救的活動當中,我們是直接跟馬方進行必要的聯繫。 管委員碧玲:那請你問清楚,為什麼馬國最後感謝的26國名單中沒有台灣? 林部長永樂:這其中當然有一個原因我也可以告訴你,因為馬來西亞跟我們並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它可能有一些政治上的顧慮,但是我們的行動完全跟中國大陸沒有任何的關連。 管委員碧玲:像這種事情,你們就要以小做大,就要好好地去關心、好好地去爭取、力爭。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在爭取、有在關心啊! 管委員碧玲:像波蘭這種媒體報導的事情,你們就不應該這樣做,你們全部都顛倒,全部都顛倒過來在做事。 林部長永樂:波蘭的事情,我也向委員作一個承諾,我們正在整理相關的資料,我會送給您參考。 管委員碧玲:即使是國內的媒體,這個時代沒有任何人敢叫任何一個媒體來文照登或更正啟事,即使是國內的媒體,連要求媒體來函照登或更正啟事都不敢,都要包裝成媒體沒有錯,你竟然在國外還這樣做。 林部長永樂:外交部並沒有這樣的指示,駐外單位所做的動作…… 管委員碧玲:就是把責任全部歸給他們,你們的態度跟警政署完全一樣,下指令驅離的時候沒有要求柔性驅離,然後用霹靂小組出面,要求強力清除、強力驅離,然後出事的時候就歸給警察個人去負責,所以現在出事的時候,你全部歸給駐外人員個人犯錯。 林部長永樂:委員,我覺得你這樣的說法太武斷了,太武斷了。我覺得不是這樣,我覺得我們要去發覺事情的真相,我們有請歐洲司的司長特別跟駐波蘭代表處了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情。 管委員碧玲:要好好檢討。最後一件事,5月份世衛要開年會,本席已經去查過了,世衛內部的公文及作業程序把台灣視為中國之一省的狀況仍未移除。你們很無能,到現在還沒解決問題。今年年會要不要就這件事情再抗議一次? 林部長永樂:跟委員說明,內部公文我們會要求他們更正,能不能更正,我們還要做必要的努力。 管委員碧玲:今年開會時還要不要再要求一次?我只要求你去更正。 林部長永樂:但是衛生福利部長去出席會議是接受世界衛生大會的邀請。 管委員碧玲:沒錯,就是Chinese Taipei,在內部的文件就是中國的一省,Chinese Taipei只是會議期間這幾天使用的名詞而已。 林部長永樂:內部文件的部分我們會持續表達不滿。 管委員碧玲:公文我都揭露給社會大眾知道了,我就是要求你今年去開會時再度抗議一次。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做適當的反應,但是我們部長是接受世界衛生大會正式的邀請出席…… 管委員碧玲:對啦,就是以中國的一省,Chinese Taipei的名稱邀請他。 林部長永樂:我們絕對不是中國的一省,也跟中國並沒有直接的關聯。 管委員碧玲:就這幾句話,再去跟世衛講一遍。 林部長永樂:沒問題。 管委員碧玲:你們會用什麼形式去抗議?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請我們駐日內瓦的辦事處,還是會…… 管委員碧玲:不對,在大會中要叫邱文達去處理,因為當時邱文達就是帶一封信去處理,今年我要你們比照。 林部長永樂:內部文件有內部文件處理的方式,這不是對外的公文。 管委員碧玲:這個就是對外,邱文達當時就是對外在大會上提示這個公文,我要你們今年再做一次。 林部長永樂:委員的意見我會傳達給邱部長做參考。 管委員碧玲:不行,外交部要指導這件事,外交部至少承諾要做。 林部長永樂:我會去轉達。 管委員碧玲:今年還是要做,我會追蹤。 主席:接下來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外交部林部長,外交部配合遊學與留學公司讓青年到海外度假打工。請教您,有多少國家跟我們有協議,派他們的青年到台灣來度假打工?請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跟10個國家簽署青年度假打工協議,基本上這是雙向互惠的安排,也就是我們的年輕朋友可以到國外去,國外的年輕朋友可以到台灣來。可是實際上的執行,我們到國外去的人數確實比較多,他們到台灣來的人數比較少,這是持續在努力的部分。就澳洲來說,我們在澳大利亞度假打工的人數大概有3萬人,這3萬年輕朋友在澳洲都有找到適當的打工機會。在台灣的部分,我們這樣的工作環境是不是能吸引其他國家的年輕朋友到這裡來度假打工,可能要由他們自己斟酌。我們提供這樣的環境與平台,希望他們能夠到台灣來,人數也是逐年成長。 許委員添財:光是在澳大利亞我們就有3萬人,這3萬人在澳大利亞的停留期間平均是多長? 林部長永樂:平均至少是一年,也可以延長。 許委員添財:一年怎會是度假打工呢?這是外勞、是台勞。度假打工怎麼會是一年呢? 林部長永樂:委員您這樣問,我可以稍微跟您再解釋一下,這個意思是這個打工可以是短期,可以一面打工,存一些錢去度假,度假完了以後還可以再去打工,有很多工作的機會,由他個人做一個決定。基本上我們並沒有限制,他停留的時間如果是一年,一年之內可以停留在澳大利亞。 許委員添財:在我們的常識中,打工就是利用暑假兩、三個月,頂多三個月,怎麼會到一年呢?一年怎麼會是度假打工呢? 林部長永樂:很多國家都有類似的計畫,這是鼓勵…… 許委員添財:它缺乏勞工,廉價使用台灣的高級青年勞工。 林部長永樂:也不見得是廉價,他們都有基本上的保障,像我們到歐洲去,對我們來說是一個機會。對很多年輕朋友來說,這是他們拓展人生視野,開拓國際觀的機會,我們並沒有任何強制性,由年輕人自己來做決定。 許委員添財:但是你開放這個門,首先台灣青年的失業狀況嚴重,出去至少可以有工作度過那一年。 林部長永樂:這個和失業並沒有太直接的關聯…… 許委員添財:找得到工作他會去外國打工長達一年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是鼓勵年輕人到加拿大、日本,一方面可以打工,一方面可以存錢,一方面可以增加自己的歷練,這有很多的機會在裡面,應該要鼓勵年輕人,因為很多國家也在鼓勵類似的活動。 許委員添財:本席請教,你跟這些對手國簽訂協議時有沒有名額限制? 林部長永樂:有些國家有名額限制。 許委員添財:哪些國家有名額限制,哪些沒有? 林部長永樂:現在只有澳大利亞是沒有限制名額,其他都有限制名額。 許委員添財:日本限制名額多少人呢? 林部長永樂:日本每年的名額是2,000名,他們可以有2,000人到台灣來,我們也可以有2,000人到日本去。 許委員添財:結果我們去了多少?他們來了多少?既然這是外交部正式對外的一項工作計畫,你應該要做一個專案檢討。 林部長永樂:我們這邊有數字,在第3頁。 許委員添財:沒有,你的報告只有兩張紙,一張是封面,一張是內容,封面以後是不是可以省下?只有兩張而已,一張封面,一張是內容。 原來這份是交通部的報告。 林部長永樂:日本方面,到102年的12月31日,我們大約有15,000多名青年申請到日本去,僅次於澳大利亞。 許委員添財:我們駐日本的當地代表應該追蹤管理。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是有…… 許委員添財:不是滿足這些旅遊公司介紹人力去,假借各種名義,當然台灣大學畢業的學生年輕力壯,去做的工作又不是他們的專長,譬如去殺牛、殺豬,這哪裡是他們的專長呢? 林部長永樂:其實有很多行業,現在到英國、德國和比利時都是很好的現象。 許委員添財:表面上是自由,工作神聖,可以自由選擇,但是實質上是有礙國家的國際形象。台灣大學畢業的高級知識份子到澳洲當殺豬、殺牛的助手。 林部長永樂:跟委員報告,職業是有個別的選擇,並不是一定要做,可以由自己來做決定。 許委員添財:我問這個雖然有點怪,但我認為國家這樣下去,這個計畫是…… 林部長永樂:委員我舉個例子來說,澳大利亞這樣的計畫並不只有對我們開放,對其他的國家也在開放。 許委員添財:有疏於管理和被誤用的…… 林部長永樂:在管理的部分,外交部和教育部都有提供協助。 許委員添財:年輕人覺得好玩、有錢賺。 林部長永樂:他們也可以選擇不要做。 許委員添財:他們也可以不做,那他們為什麼可以不做而要做?因為不得已,找不到工作。 林部長永樂:我們尊重每個年輕朋友個人的決定,如果他願意來做這個工作,認為這是一個成長的機會,可以來做;如果覺得不滿意,他可以選擇不要做。 許委員添財:不是這樣子,假自由之名,很多事情真的沒辦法理性探討,自由這一頂帽子太大了,大頭小頭都可以放進去。 林部長永樂:度假打工是很多先進國家目前都在推動的一項計畫,並不是只有我們在做,所有先進國家大概都有類似的計畫,他們希望把這個當成國際青年交流的活動,本身有意義在,我們也是給他們適當的環境。 許委員添財:這有問題,一開放都沒有話說了,最後就讓大家自由選擇。我們政府應該要先把關,這個行業不宜,掛羊頭賣狗肉,或是沒有實質意義。有些雖然是個人因素,但是政府應該有管理的責任。 林部長永樂:政府有協助的責任,這部分我們會盡量協調。 許委員添財:這是政府與政府之間的計畫,如果沒有這個交流計畫,根本拿不到簽證和工作機會。 林部長永樂:這是事實,但我舉幾個工作…… 許委員添財:這中間可能有商業利潤所安排出來的結果,對手國缺工,那邊的仲介也想賺佣金,台灣的仲介和旅遊公司也想賺服務費用,台灣剛好又有失業的廣大青年朋友,一拍即合。但是我們國格和國家總體經濟的考量,不能以自由選擇的…… 林部長永樂:我還是認為這是一種歷練,年輕朋友到國外去歷練半年也好,一年也好,對他的人生是一種成長。 許委員添財:歷練要看情形,如果對經驗累積和對人生有意義的當然好,有些真的沒有意義,只是短期好玩,拿到錢就好,管他這麼多…… 林部長永樂:這要看他們自己做一個衡量…… 許委員添財:有些甚至走入歧途。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們會盡量提供協助,不只是外交部,其實教育部…… 許委員添財:既然是兩國之間的正式計畫,一定要有個節制,不是簽了計畫可以來可以去,就讓他們自由來自由去,這樣不負責任,這是大人的責任。 林部長永樂:這我們會注意。 許委員添財:小孩子沒有錯,他們怎麼會想到未來?只要有機會去就好了。偏偏身強力壯,工作又神聖,不會選擇說殺豬、殺牛不好。但是大學生到那邊去殺牛?不敢說是職業歧視,但是對國家的觀感一定有負面影響,你要為國家想一想,如果有其他國家的人到台灣來幫忙殺豬、殺牛,你對那個國家感覺怎麼樣?美國人、日本人會來台灣做殺豬、殺牛的工作嗎?東南亞國家的人都不會到台灣來做殺豬、殺牛的工作了。所以我問得很委婉,你覺得我怎麼會有工作歧視、職業歧視、批評選擇自由,好像我問的有錯,但是你理性、冷靜和客觀的想一想,從國家整體角度來想一想,會不會有這樣的國際觀感出來?所以雙方在簽署的時候應該要有所限制,做什麼行業應該有所限定,不是開放以後什麼都來。台灣也可以開放傭人,開放什麼都可以,到時候台灣缺工的時候什麼工作都可以讓人家來做,變成這樣,但是對方會不會像你這樣隨便開放?所以台灣民主化、自由化以後,自律性和標準要放在心裡,不是自由就可以什麼都亂來。我們現在還在調整當中,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佔領國會,第一次在時代背景之下,大家認為可以容忍,但是可以有第二次嗎?如果再第二次就會出現兩個問題,第一個是有意的,正當性不夠強;第二個是政府無能,政府癱瘓。類似這些調整過程中,我們希望能有明智,明則預見未明,智則避嫌於無形。開放青年朋友到國外交流打工等等,在設計的時候就要事先有明智之見、明智之舉,現在後遺症產生了,國家形象破壞掉了,事實上是有這樣的情況。 林部長永樂:我認為對國家形象沒有任何影響,我們會去注意相關的輔導,我們也會去鼓勵年輕朋友。 許委員添財:由量變變成質變的影響就大了。 林部長永樂:相關的協定都是平等性、互惠,以平等互惠的立場來簽訂。 許委員添財:台灣政府就是不夠負責任,像多少人力可以出去等等,都要有所掌握和規劃。例如學習回來,有些人去把別人的經驗和技術學回來,不是偷回來,正式的參與不是偷。殺豬、殺牛有什麼技術?不是全部,但是有少數是這樣子,你還在強辯? 林部長永樂:我沒有任何強辯,我們是…… 許委員添財:我不希望我們永遠是B級的國家,我們希望升級為A級國家…… 林部長永樂:我們簽署度假打工協議其實是比照其他先進國家的作法在鼓勵年輕朋友,我們也希望年輕朋友能找到更好的工作。 許委員添財:要怎麼樣能達到A級,如果永遠都是B級國家,什麼都不用執行。 林部長永樂:沒錯。 許委員添財: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盧委員秀燕、林委員佳龍、鄭委員天財、賴委員振昌、陳委員怡潔、薛委員凌、邱委員文彥、李委員貴敏、蔣委員乃辛、吳委員育昇、王委員惠美、陳委員亭妃、陳委員碧涵、吳委員育仁、黃委員偉哲、呂委員玉玲、盧委員嘉辰、高委員金素梅、潘委員維剛、呂委員學樟、張委員慶忠、楊委員麗環、廖委員正井及徐委員欣瑩均不在場。 請馬委員文君質詢。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外交部林部長,就我們今天探討的題目,青年海外度假打工實施的現況,就我們簽署的協定當中,請教目前跟10個國家簽署,執行的狀況非常良好,好在哪裡?是不是能請部長簡要說明一下。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現在執行到去年年底為止,大約有十二萬八千六百多人…… 馬委員文君:人數資料裡面有,我有看過。到底好在哪裡? 林部長永樂:基本上我們是雙向的協議,希望能夠加強年輕朋友對外國的了解,我們也希望加強外國年輕朋友對我們的台灣了解。在執行的期間當中,我們發現到國外去的人數增加很多,國外到台灣的人數比較少,這也牽涉到整體的工作機會,因為我們看到這幾個主要的國家,例如加拿大、紐西蘭、澳洲等等…… 馬委員文君:可是我看我們的學生到我們簽署的國家去度假打工的情形非常踴躍,大家還滿認同。剛剛有委員提到,我倒不認為我們要限制什麼,因為包括觀光科系的學生在國內飯店打工時,連洗廁所都要做,從基本功做起沒什麼不好,今天沒有必要去限制學生到國外只能做什麼高貴的工作,這倒是不用。可是為什麼今天有這麼多台灣的學生想要出去,相對的,我們簽署的這些國家,你說他們可能不見得符合我們這邊工作的需要,可是還有很多其他國家的青年也都沒有來,這反而是我們要考量的地方。你說沒有釋放工作機會嗎?那我們應該也要說服廠商,釋放更多機會讓其他國家的年輕人也來打工,甚至我有碰到我們那邊的年輕人,他曾經到澳洲打工,他們認為很好,是一個人生的經驗,相對他們回來以後,在種植彩色甜椒,甜椒有很高的價值,他們也有種百合,可是人力不足,他們也建議我們也讓國外的年輕人到台灣來協助農業的部分,這也是一個方向。我們有很多年輕人到外國度假打工,這是雙向開放,可是來台灣度假打工的外國青年這麼少,我想要知道原因在哪裡,有沒有什麼其他應該要加強的部分? 林部長永樂:我想我們現在推動度假打工協定,最主要的收穫第一個是語文的收穫,在很多地方不論是講英文…… 馬委員文君:現在世界各國有很多人想要學中文,這也是一個吸引力。 林部長永樂:從學中文的角度,我們也很歡迎他們到台灣來學中文。 馬委員文君:對,可是為什麼還不夠?我覺得這是我們要加強的部分。 林部長永樂:在學中文的部分,我們過去這麼多年來一直在推動台灣獎學金、獎助金,鼓勵外國學生到台灣來學習中文,這已經有一些管道存在。至於說度假打工的部分,基本上是成年人,不是在學的學生,從學校畢業之後,願不願意到台灣來做一個短期的一年訓練…… 馬委員文君:像是美國AIT的一些工作人員到台灣來還是要學中文,所以一樣的,年紀多大我認為沒什麼關係,今天我們既然是簽署雙向協定,從報告當中看不到,可見我們吸引到台灣來度假打工的青年人數一定非常少,所以在報告當中沒有顯示出來。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把它列出來讓委員作為參考。 馬委員文君:相對的,來我國的青年跟我們出去的青年人數比例應該是有差距,所以既然我們認為我們年輕人想要出去學習以外,還可以有語言的訓練與人生的經歷,台灣也可以相對提供這樣的需求,這部分我們做的不夠好,請部裡再加強。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們會加強,請相關的駐外單位進行推廣的工作,也會請這些國家駐台的單位一起來推動,我們認為人數會逐年增加。 馬委員文君:我們希望這部分能夠推動,因為台灣其實有很好的整體成就,如果有透過年輕人到這邊學習,而且都是知識份子,未來對台灣的國際能見度整體提升會有幫助,這部分希望能再加強,這個計畫會做的更好。 林部長永樂:是的。 馬委員文君:另外我想要請教,今天報紙上披露我們科研船在台日經濟重疊海域受到驅離的情況,這部分外交部有沒有掌握?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看到報導,會做進一步的了解。 馬委員文君:這個科研船不是已經跟我們外交部呈報這個訊息了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知道這個訊息。 馬委員文君:是看報紙才知道?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自己事前就知道,我會請我們亞協的同仁做一個簡單的檢討。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郭副司長答復。 郭副司長仲熙:主席、各位委員。科研船的事情在事先我們就有掌握到資訊,我們第一時間就向日方表示這是我們科研船按照國際法所實施的正當活動,請他們冷靜處理。 馬委員文君:他們雖然冷靜處理,可是因為我們的科研船離開了,他驅離完就走,沒有任何的衝突。我們和日本的漁業協定已經在談判當中,這部分有沒有納入討論?好像沒有是不是? 郭副司長仲熙:這是我們對日的重要目標和工作。 馬委員文君:科研的部分這次可以納入一起談判嗎? 郭副司長仲熙:跟漁業沒有關係,我們是另外…… 馬委員文君:因為科研不是很廣泛,你如果要把科研抽出來另外談,很難有機會跟他們再做這樣的談判,因為科研船並不是常態。外交部在這部分要怎麼做?部長是不是有一個方向? 林部長永樂:科研的部分跟漁業協議沒有太直接的關係…… 馬委員文君:當然是沒有關係,不過我們是漁業協議……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做進一步的研究,看怎麼樣把這部分做連結,還有怎麼樣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會進一步研究。 馬委員文君:在重疊的經濟海域,日方驅離我們沒有道理,照理說該區也是我們的海域,日方沒有理由驅離我們。部長,這部分請跟日方強烈要求,因為這在我們自己的區域範圍中,日方沒有理由驅離我們,尤其是研究單位算是我們官方的單位。請教海巡署副署長,這個事件海巡署什麼時候掌握到情況? 主席:請海巡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樟雄:主席、各位委員。在3月31日署裡接到駐日本沖繩的同仁反應,說日本海保廳有通知他,希望我們的科研船能夠離開,但是我們也跟他們嚴正表達這是台日重疊的經濟水域,我們有權在這邊做探勘。 馬委員文君:表達了以後為什麼科研船還要離開? 鄭副署長樟雄:因為日本不斷的用飛機和海岸守衛的船在旁邊喊話、干擾。 馬委員文君:那我們的人在哪邊? 鄭副署長樟雄:因為我們跟科技部有個協商的窗口,假如科研船出去不會有什麼問題,他們就自然出去了,假如他們認為到那個地方去可能會受到干擾,事先會和我們協調,派海巡艦來加以保護,但是這次沒有。 馬委員文君:因為他們離開了,照理說那是在我們的經濟海域,如果他不離開,依你的判斷會發生什麼事? 鄭副署長樟雄:日本也不敢怎麼樣。 馬委員文君:下次就跟我們的科研船說,叫他們不要走。 鄭副署長樟雄:沒問題,只要通知我們海巡署,我們艦艇隨時保護他們。 馬委員文君:這是副署長在這邊說的。 鄭副署長樟雄:我負責任。 馬委員文君:部長也聽到了,如果在協議都還沒談成之前,和日方提到這個部分,如果他們敢輕舉妄動,台灣海巡要有作為。 鄭副署長樟雄:科研船通知海巡署,我們隨時會保護他們。 馬委員文君:要等他們通知?萬一他們有什麼狀況呢? 鄭副署長樟雄:要他們通知我們,我們才知道他們的地點在哪邊。 馬委員文君:你們護漁的時候,護漁的漁船那麼多,季節這麼長,你們要常態的保護對不對? 鄭副署長樟雄:他會透過漁業電台通知我們,知道他們的地點在哪邊。因為海太大了…… 馬委員文君:海巡最近的地點到這次科研船發生事件的地點要多久? 鄭副署長樟雄:這要看當事發時我們的船距離多遠。 馬委員文君:你講一個最近的。 鄭副署長樟雄:最近的話至少都上百海里,因為在東海地區,那個地方的範圍都幾千海里。 馬委員文君:大概多久會到達? 鄭副署長樟雄:依照我們的船一個小時行駛二十節來估算,一天除以二十四小時,差不多也要一天左右。 馬委員文君:一天左右才會到? 鄭副署長樟雄:是。 馬委員文君:所以副署長今天在這邊很大聲的說,如果我們科研船不走,日本也不敢怎麼樣,可是如果你要一天才能到,科研船發生什麼樣的狀況,有沒有人要負責?副署長你能負責嗎? 鄭副署長樟雄:跟委員報告,依照目前台日的關係,日方還不敢動用武力,這是第一點確定的。第二點,只要事先有通報我們,我們會隨時保護,這次科研船出去前事先沒有通報我們,必須要用我們線上最近的船來加以救援,這要看當時的距離而定。 馬委員文君:你還提到最近的船,如果比較遠的船,沒有幾天的時間還到不了,日方對他們的安全有威脅,而科研船過去沒有受過這麼嚴重的警告。我再次強調,提到廣大興號,我記得上一次我做過一個測試,我詢問若發生類似情況要如何聯繫,像現在副署長講的叫它不要走,萬一科研船被押回日本,屆時我們可能就很難看了。今天你敢這樣講,我們希望你可以做到,我們的科研船可以不離開我們的經濟海域。上一次我做測試時問了最簡單的問題,因為你們說情資你們都可以掌握,包括國軍花了數千億預算在偵搜及指管通勤的設備上,可是海巡都沒有用,我們到現在還是在用人工的方式,用打電話、衛星通訊等方式,上次我做測試時要你們問一問出去救援的那一艘船長的岳母名字為何,兩天以後你們才回答。如果你要救援…… 鄭副署長樟雄:他岳母叫什麼名字,我們海巡署沒有這麼厲害。 馬委員文君:海巡署沒有很厲害,所以我才要測試你的指管通勤的能力,因為你只要能夠即時地聯繫到那一艘船,問一問那艘船的船長就很清楚,所以照理說,如果訊息的傳達非常暢通,你應該立即就能得知,我現在問你,也許5分鐘後你馬上就能得到這個訊息,可是海巡是兩天以後才知道。所以,我很擔心我們漁民的安危,大家都說廣大興號不會是唯一的一次,雖然這次處理的結果菲方已道歉、賠償,甚至可能會在司法上做出判決,可是這不會是第一次,因為就我現在看到海巡的救援能量,這種事情只怕還會不斷地發生,這部分希望海巡署能再加強,你們的通訊是有問題的。 鄭副署長樟雄:報告委員,漁船有任何狀況都是透過漁業電台,所謂的…… 馬委員文君:漁業電台的能量就是不足。其實海軍有很好的偵搜能力,如果海軍跟海巡署無法配合,光靠海巡署的能力還是不足,我們的海巡艦出去跟日本的相比還被笑話了一番,所以本席希望政府的資源必須共同整合,我們的橫向整合是有問題的。我剛剛提到的問題已經非常嚴重了,廣大興號不會是唯一的一次,下一次如果再有越界或在我們的經濟海域,我們還受到其他國家的干擾,我們的面子將盡失。所以,針對廣大興號一案,我們不能只看到此案現在處理的怎麼樣,更要思考未來如何讓其他漁船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件,我希望海巡署可以做到這一點。 鄭副署長樟雄:跟國防部資源整合一事,我們也舉行過好幾次會議。 馬委員文君:我希望可以提出來,他們還沒有給你們,到現在你們都還沒有拿到。謝謝。 鄭副署長樟雄:謝謝委員的關心。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質詢。(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 今日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潘委員維剛、楊委員瓊瓔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日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於兩週內以書面提供。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我國自九十三年起與紐西蘭及澳洲簽署青年度假打工計畫協定,最新簽署的國家是匈牙利,合計已經有十個國家與我國簽署相類似之協定,因此我國青年也紛紛的赴相關地區從事度假打工,但是由於國情不同且能夠出國度假打工的年齡都在三十五歲以下,生活經驗或許不夠充足,提高了相關不確定性風險,因此度假打工的相關情形時常發生相關的法律糾紛或是危及人身安全的事件。 從民國九十三年到去年底為止,我國總計有超過八萬名青年申請度假打工計畫到全世界各地去進行相關體驗,因此也衍生出許多糾紛,例如勞動條件狀況或是租屋法律問題等,都是我國度假打工計畫之青年時常遇到的問題,而我國青年遠赴他鄉通常遇到類似的問題都會想要獲得國內的支援,因此都會尋求外館的協助,希望能夠獲得妥善的解決。本席認為外館面對這種狀況,應該要秉持服務及安撫的熱忱,提供相關的服務,例如告知何處可以尋求法律諮詢,或是可以跟當地甚麼政府機構詢問,而不是遇到相關案件就以外館無法介入當地民事事件而回絕提供相關服務。 本席認為除了協助處理已經發生的相關事件外,更重要的是如何預防相關事件的發生。而透過經驗的傳承,讓後到者能夠了解當地情況是最有效的預防方式,因此外館對於這些度假打工的青年應該協助組成類似台商會的團體,讓青年能夠互相尋求協助,並且外館可以透過相關體系了解所有國人的近況,能夠儘速的提供相關服務,確保國人旅外安全,期盼我國度假打工計畫能夠更為擴大,讓我國青年能夠增加更多國際視野與人生經驗。 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 一、台灣近幾年吹起一股海外打工旅遊的熱潮,其中最受歡迎的選項,非澳洲莫屬。根據台北澳洲辦事處的統計,台灣是世界上最熱衷赴澳打工的國家,2011年取得打工度假簽證的台灣人,比前一年還多46.3%,是全球漲幅最大的國家。(註1) 1.部長,據統計台灣青年海外度假打工人數統計以那些國家最受青睞(最夯)?日本?歐洲?還是澳洲?澳洲吸引學子前往的誘因為何?係薪水因素所致?還是有其他原因?我相關部門對學子海外打工旅遊有何協助計畫?如何跨部會協助其在海外打工的權益與人身安全? 二、據坊間雜誌報導,去年已有四千多名台灣年輕人,到新加坡當服務生、店員。他們和外勞一樣,拿的是最低薪、最低階的工作准證,台灣為何變成廉價勞力輸出國?年輕人的未來和出路在哪裡?引發外界關切。 1.部長,是否有看過上開報導?你是否認同「台勞輸出」此項說法?為何新加坡成為台灣青年海外工作的新選擇?係台灣低薪環境所致?(註2)抑或教育上學產落差所致?要如何幫助學生解決就業困境? 註1:根據台北澳洲辦事處的資料顯示,2006年到2007年,發給台灣青年的打工度假簽證只有2,312張;2007-2008年度增加到6,137張;2008-2009年度再增加為9,242張;接著是2009-2010年度為1萬175張;最後是2010-2011年度,簽證數一舉突破了1萬3,000張。 註2:台、星在亞洲四小龍中,原是並駕齊驅的競爭對手。然而,台灣不但經濟成長率在2003年後,即遠遠落在新加坡之後;當新加坡一般工作人員的每月平均薪資不斷拉抬,到2012年平均已經超過9萬元台幣,台灣卻連一半都不到。 主席:大家辛苦了,謝謝各位,今日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5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