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7日(星期一)9時12分至12時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麗環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9時5分至下午1時10分 中華民國103年4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55分至下午2時1分 中華民國103年4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5分至下午12時12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淑蕾  李昆澤  林國正  楊麗環  蔡其昌  劉櫂豪  王進士  魏明谷  葉宜津  陳根德  管碧玲  陳雪生  李鴻鈞  林明溱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陳亭妃  陳歐珀  邱文彥  陳明文  林佳龍  蕭美琴  賴振昌  林德福  李桐豪  廖正井  江惠貞  鄭天財  許添財  李貴敏  葉津鈴  蔣乃辛  盧嘉辰  何欣純  簡東明  江啟臣  邱志偉  黃昭順  呂玉玲  蘇清泉   潘維剛  王惠美  徐少萍  薛 凌  姚文智  孔文吉  鄭汝芬  高金素梅 吳育仁  黃偉哲  費鴻泰  顏寬恒  徐欣瑩  楊瓊瓔  陳怡潔  徐耀昌  賴士葆  陳碧涵  楊應雄  羅明才  盧秀燕  呂學樟  廖國棟    委員列席47人 列席官員: 3月31日(星期一) 交通部 政務次長 陳建宇 常務次長 范植谷  參事室 參 室 事 黎瑞德 科  長 馬豫芳  路政司 司  長 林國顯 簡任技正 林福山 科  長 胡琦  法規會 執行秘書 李明慧  航政司 簡任技正 楊博文  技監 室 技 正 賈毓虎  航港局 副 局 長 林昌輝  臺灣鐵路管理局 副 局 長 何獻霖  高速鐵路工程局 副 局 長 張武訓  公路總局 代理局長 趙興華 副 局 長 陳茂南  國道高速公路局 組  長 彭煥儒  民用航空局 組  長 朱冠文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總工程司 魏 震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處  長 孫宏彬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科  長 宋冀寧 內政部警政署 組  長 楊宗熙  營建署 分 隊 長 鄭惠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組  長 陳清源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 專門委員 李美惠 4月2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  長 葉匡時  路政司 司  長 林國顯  航政司 司  長 陳進生  國道高速公路局 局  長 曾大仁  公路總局 代理局長 趙興華  觀光局 局  長 謝謂君  臺灣鐵路管理局 副 局 長 何獻霖  高速鐵路工程局 代理局長 胡湘麟  民用航空局 副 局 長 方志文  航港局 局  長 祁文中 4月3日(星期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石世豪  綜合規劃處 副 處 長 紀效正  通訊營管處 處  長 蔡炳煌  傳播營管處 處  長 謝煥乾  資源技術處 處  長 陳子聖  內容事務處 處  長 黃金益  法律事務處 處  長 何吉森  北區監理處 處  長 羅金賢  中區監理處 處  長 蕭祈宏  南區監理處 處  長 劉豐章  人事室 主  任 劉正元  主計室 專門委員 吳明淇  政風室 主  任 張一民  秘書室 主  任 黃琮祺 主  席:蔡召集委員其昌 專門委員:林上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 究 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黃碧玉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郭佳勳    3月31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本日上、下午會議經決議,開會時間變更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下午議程併入上午議程。) 討 論 事 項 一、併案審查: (一)委員蔡其昌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6月3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公路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6月10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委員蔡其昌等17人擬具「公路法第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5月29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委員馬文君等22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12月4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1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委員葉宜津等20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3年1月2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本案由提案委員葉宜津、蔡其昌說明提案要旨,及交通部常務次長范植谷、路政司司長林國顯回應上述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羅淑蕾、李昆澤、林國正、楊麗環、陳根德、劉櫂豪、王進士、魏明谷、葉宜津、蔡其昌、管碧玲、邱志偉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建宇、常務次長范植谷、路政司司長林國顯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潘維剛、林明溱、李鴻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審查結果 1.第三十條之一:依委員蔡其昌等18人提案,第九項修正為:「公路主管機關基於修建或改善公路工程需要,需將公路用地範圍內既有受保護樹木遷移時,應檢附其樹籍資料及保護計畫或移植與復育計畫等相關資料,提送樹木保護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始得施工。其全部遷移費用,均由公路主管機關負擔。」其餘照提案條文通過。 2.第三十八條、第五十七條之一: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3.第六十二條之一:依委員馬文君等22人提案,第二項修正為:「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之設立程序、設備基準、組織、師資、課程、收費、退費、調補課安排、督導考核等與對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之限制、禁止事項與其違反之糾正、限期改善、核減招生人數、定期停止派督考及定期停止招生,或廢止其立案證書之條件等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教育部定之。」其餘照提案條文通過。 4.第六十五條:依委員葉宜津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為:「汽車所有人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電車所有人應於申請公路主管機關發給牌照使用前,依交通部所定之金額,投保責任險。 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與遊覽車客運業,應為乘客投保傷害保險。其保險之受益人,以被保險人本人或其法定繼承人為限,並不受保險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一百三十五條準用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規定之限制。其最低投保金額、保險內容及相關規定,由交通部定之。未依規定投保乘客傷害保險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會召集委員蔡其昌補充說明。 (四)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二、繼續併案審查: (一)委員陳亭妃等23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二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6月10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委員李昆澤等22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11月7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2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決議: (一)審查結果 1.第二十四條之二:依委員陳亭妃等23人提案條文通過。 2.第二十八條:依委員李昆澤等22人提案條文通過。 (二)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會召集委員蔡其昌補充說明。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繼續併案審查: (一)委員陳亭妃等23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6月10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12月18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決議: (一)審查結果 1.第四條:依委員陳亭妃等23人提案,第四項修正為:「大眾運輸事業之固定運輸場站或轉運站應依實際需求設置無障礙設施及設備,主管機關應定期檢討無障礙設備及設施之設置與維護。」其餘照提案條文通過。 2.增訂第四條之一:依委員陳亭妃等22人提案,修正為:「各級交通主管機關應依實際需求,於運輸營運者所服務之路線、航線或區域內,規劃適當路線、航線、班次、客車(機船)廂(艙),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及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 (二)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會召集委員蔡其昌補充說明。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6項: 一、交通部應儘速協助桃園縣政府交通局,提供台北板南線捷運通過國家一級古蹟北門之保護案例,讓桃園景福宮之信眾瞭解政府對於保護古蹟之重視及決心,以利桃園航空城捷運能儘速動工。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李鴻鈞 二、臺鐵最遲應於103年底完成興建桃園臨時站,4座電梯、5座電扶梯、6座樓梯之無障礙設施,以利民眾通行。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李鴻鈞 三、桃園晉升直轄市在即,然交通條件位處六都後段班。爰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針對桃園鐵路高架工程,因部分土地尚未徵收或承租備用工程土地,致使進度落後,交通部應和桃園縣政府交通局積極和民眾溝通提出解決方案,並向交通委員會委員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劉櫂豪  李鴻鈞  陳根德 四、桃園機場捷運即將通車,其中蘆竹鄉A11坑口站,大園鄉A15大園站、A16橫山站的車站主體雖已初步完成,但都市計畫、聯外道路卻沒做好,車站周遭目前仍是產業道路,形成「有站無路」。交通部應儘速協助桃園縣政府規劃聯外道路,並於1周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劉櫂豪  李鴻鈞  陳根德 五、臺灣機車族人數眾多,然路權卻屢受限制,致使交通事故不斷。要求公路總局針對機車族路權改善,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並提供交通委員會委員參考。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陳根德  林國正  葉宜津 六、本委員會多次決議要求交通部應積極與遠通電收公司就國道電子收費各種繳費方式、通路之手續費,採取更便民之服務以減少爭議。國道通行費用本質為公用事業,本應比照各種公用事業之繳納採月結、雙月結帳,及無手續費之形式,交通部長更於3月5日承諾3月底前達成國道收費超商繳納免手續費之政策,然遠通電收公司既自始無誠意配合交通部及國會之要求,拖延至3月28日逕行宣布拒絕免超商手續費,充分顯露財團無視政策與民意之態度。 查遠通電收公司就其延伸性事業已向交通部提出三項申請:99年7月19日所提「遠通電收與台灣鐵路管理局電子票證多卡互通業務合作計畫」已經交通部核准,101年12月13日所提「交通電子票證eTag延伸性事業計畫書」、102年8月2日所提「eTag暨預儲帳戶為非多用途支付使用交通電子票證」兩項,交通部尚未核准。 爰要求交通部就遠通電收公司所提前述尚未核准之延伸性事業之申請即予退回,該公司未來各種相關延伸性事業向國道高速公路局申請時,應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蔡其昌 另有委員提案2案,不予處理: 一、桃園縣計程車運價上次調漲時間為民國90年,於去年底終獲桃園縣政府同意調整運費,卻遭交通部取消油價差額補貼。民國100年開始之油價差額補貼政策,未考量其他縣市運價於民國95、96年時便曾調漲,一律採取相同基準補貼,對桃園縣計程車業者顯不公平。且桃園縣與雙北及新竹縣市、基隆市為共同營運區。鑑於相關政策及取消補貼加重對桃園縣計程車業者之成本及不平等競爭,爰要求交通部不應漠視業者權益,應繼續桃園縣計程車之油價差額補貼,並立即召集各地方政府及計程車業者,重新訂定共同營業區運費及油價差額補貼規定,以保障業者權益及確保市場公平競爭。 提案人:陳根德  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二、交通部於103年1月1日起,停止對桃園縣計程車業者油價折讓之措施,據計程車司機陳情指出,不知桃園縣政府交通局調漲費率且會停止油價折讓之措施,要求交通部應於1周內對桃園縣計程車司機恢復油價折讓,並向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劉櫂豪  李鴻鈞  陳根德 4月2日(星期三) 邀請交通部部長葉匡時率同所屬列席就「清明節連假疏運計畫、ETC系統儲值繳費問題暨國道高速公路局委託中華民國運輸學會辦理國道電子收費『ETC系統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執行情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未進行報告及詢答) 4月3日(星期四)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葉宜津、管碧玲、蔡其昌、羅淑蕾、林國正、楊麗環、李鴻鈞、黃偉哲、許添財、王進士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魏明谷、林明溱、潘維剛及劉櫂豪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電信業者所推出各種資費計算方式複雜,包括網路使用量到底每月使用多少流量?消費者也常不知或不易取得資訊,以致於常選擇「吃到飽」方案,導致網路壅塞,且多付相關費用。爰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要求所有電信業者,每隔一段時間,須主動通知,提醒消費最有利的資費方案,以利消費者更改資費契約選擇最有利的方案。 提案人:蔡其昌  楊麗環  葉宜津  林國正  李鴻鈞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要求各電信業者調降電信資費及月租費時,應主動通知消費者,以利消費者選擇更有利之電信計費方案。 提案人:羅淑蕾  葉宜津  蔡其昌  楊麗環  林國正  李鴻鈞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 二、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列席就「行動寬頻(4G)業務申設進度」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在請石主任委員報告之前,先宣告以下幾點事項:一、每位委員質詢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二、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三、委員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10時30分。四、中午原則不休息,用餐後繼續開會。五、委員如果有臨時提案,請於10時30分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 現在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石主任委員報告。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行動寬頻(4G)業務申設進度」提出專案報告,敬請 指教。 壹、前言 隨著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等流行熱潮,帶動各項創新行動寬頻應用服務,使得傳輸速率提升及頻率需求日益孔急。為建構優質行動寬頻服務環境,本會依據行政院公告「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揭示政策,於102年10月30日完成行動寬頻業務釋照競價作業,計有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國碁電信及台灣之星移動電信等6家股份有限公司得標。 貳、透過部會間跨域治理及中央與地方夥伴關係,共同推動行動寬頻網路建設 為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行政院於102年11月25日成立「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小組」,並召開多次會議,要求各部會研擬具體措施,積極推動行動寬頻網路建設。 本會遵照行政院決議,積極辦理跨部會及中央與地方協調,辦理情形如下: 一、於102年12月12日起召開「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小組工作會議」,就電信經營者建設基地臺遭遇法規之困難,與研考會(已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承接此業務)、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及財政部等相關主管機關進行討論協商,研擬具體推動措施。 二、自102年12月23日起陸續拜會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權責機關,如內政部、原民會、農委會、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新北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嘉義縣及臺北市等,冀望透過部會間跨域治理及中央與地方夥伴關係,共同推動公有建物(地)出租及促進基礎網路共站共構等事項,協助得標者加速建設基地臺等基礎設施。 參、籌設同意書及系統架設許可辦理情形 一、籌設同意書核發 為督促及輔導得標者順利完成建設階段,本會秉持主動積極、簡政便民及透明效率原則,邀集得標者就事業計畫書及申請架設許可時應檢具文件及應注意事項進行說明及溝通,讓得標者充分明瞭相關法規及作業流程。因此,本會於102年10月30日完成釋照競價作業後,自102年11月起密集召開會議,邀集6家得標者就市場參進、網路建設及申請程序等議題進行座談,輔導並督促得標者儘速提出事業計畫書,以利日後網路建設之推展。 為審查6家得標者申請籌設同意書,自102年11月12日第1家遞件起,至103年2月19日完成最後1家核發籌設同意書止,其間針對得標者檢具文件中有關消費者權益保障及與行動通信網路經營者間頻率干擾協商等事項,歷經2次補件後,經本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二、系統架設許可核發 依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43條第1項規定,得標者應檢具建設計畫書申請架設許可,截至103年4月3日止,已有5家得標者提出系統架設許可申請1,本會已核發4家得標者系統架設許可。 最後1家申請者經本會審查並函知補正資料後,上開申請者已於期限內完成補正,本會已就該申請者之基地臺設備,函詢有關機關確認後再做准駁。如經本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並核發系統架設許可,得標者即可進行網路建設。 此外,為加速網路建設,本會已於103年3月10日、25日及於28日邀請6家行動寬頻業務得標者,就後續網路建設事宜進行座談,冀望透過公私協力,為我國行動寬頻網路之建設奠下基礎。 肆、結語 行動寬頻網路建設攸關國家整體競爭力,為提供國人更便利的生活,享受更高速的寬頻上網服務,本會秉持主動積極、簡政便民及透明效率的精神,督促及協助得標者進行網路建設,以期儘速提供國人高速寬頻上網服務。 此外,為加強行動寬頻業務釋照作業後續開發應用服務內容,期望透過高效能新世代行動通信技術,把「宅經濟」推向「動經濟」,全面提昇國家經濟發展。行政院業已責成本會及各相關部會積極研議行動寬頻服務普遍化推動策略、相關部會配合之具體措施、預算配置及執行事項,以加速行動寬頻創新服務推出。本會刻正依行政院之指示,積極推動相關政策。 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報告,將在 大院之監督下,虛心接受各位 委員之意見及批評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 請葉委員宜津質詢。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我的襯衫開到這裡可以嗎?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我不便置評,因為委員在公開場合的穿著非常得體。 葉委員宜津:那我的襯衫不可以開到哪裡?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對這方面沒有任何研究。 葉委員宜津:我相信主委也是知識分子,這是一個嚴肅的殿堂,你也知道我為何要這麼問,現在已經是性別平等的時代,而且身體自主,我們沒有辦法忍受一個公共媒體物化、侮辱一位女性,簡直是低級,主委應該知道我在說什麼吧?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說的可能是週末特定的節目內容。 葉委員宜津:如果一個電視有15個觀眾打電話去,就可以改變節目或變更節目內容,那麼同樣的,有五百五十幾通電話的話,如果按照15通電話的標準來看,至少應該要停止節目36次。我想請問主委,這兩個節目觀眾打電話到NCC的比例是多少?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如果你所提的第一個案例是指某家商業電視台的話,我們在週末收到的申訴已經超過900件了。 葉委員宜津:請問主委你們準備怎麼處理?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一定會提送節目廣告內容諮詢會議。 葉委員宜津:什麼時候開?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儘速召開,而且對於它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以及甚至有牴觸法律的嫌疑,我們一定會做非常周延的審議。 葉委員宜津:可是這不是廣告耶!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節目與廣告的諮詢會議。 葉委員宜津:好,你說什麼時候開?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儘快召集。 葉委員宜津:什麼叫做儘快? 石主任委員世豪:因為諮詢會議是由學者專家、公民團體等不同代表所組成,因此我們會儘快通知所有的諮詢委員,以便在短期內儘快召開會議。 葉委員宜津:多短?可以給我一個日期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請業管處的黃處長來回答。 主席:請通傳會內容事務處黃處長答復。 黃處長金益: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原則上我們是2個月召開一次,近期也會召開,但因為我們有19位委員,還要跟委員約時間,所以可能要有一些作業的時間。 葉委員宜津:需要多少天作業時間? 黃處長金益:依照過去的慣例,可能在一週內可以發文出去,原則上2週內可以把會開完。 葉委員宜津:好,我們等一下要做決議,要求你2週內給我們一個交代。主委,對於這樣的節目,以我看到媒體披露你們的反應是,會召開諮詢會議、會依妨礙風化與善良風俗來開罰10萬到100萬,假設真是這樣,坦白說,對一個電子媒體來講根本就不痛不癢,今天它是這樣子的誣衊女性,可能哪天它也可以因為要衝高它的收視率,而做出更離譜、更誇張的事情,反正只要能衝高收視率就好,你們的罰金恐怕沒有辦法達到嚇阻的效果,主委你認為呢?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裁罰是法律規定的事項…… 葉委員宜津:除了裁罰以外,其他都沒有了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如果某個頻道持續有內容違規的情況,也會納入評鑑跟換照的考量,如果非常嚴重甚至反應它的內控機制都已經失靈的話,我相信在換照跟評鑑時都會有非常不利的後果。 葉委員宜津:我想這一家電視台的紀錄主委應該也很清楚,它的輝煌紀錄大家也都很清楚,我要再次提醒你們,不要只拘泥於危害善良風俗,而是應該做整體考量,這樣的節目、這樣的電子媒體真的讓社會大眾難以忍受。 再來是針對第二類電信的部分,上個禮拜我們已經問過關於4G的問題,但我還是要強調,4G的成功與否在於時機、在於時間點,但是2G卻卡住了,2G不應該延而延到106年,不能只是放著讓業者自己去整合,我希望NCC可以積極介入協調,請問你們有這樣做嗎?進度為何? 石主任委員世豪:具體的進度要請業管處蔡處長來說明,不過就一般所適用的法規跟後續的程序,我們已經整體與業者交換意見,這部分我們會加速處理,因為業者間的具體合作或是它們自己停掉一個業務並開新業務,還是需要由業者自己主動,但是我們會敦請他們注意消費者的權益保障,至於具體的個案進度,要由業管處來說明。 葉委員宜津:不是只有敦請,我希望你也能介入、幫忙與協調,讓4G業者能趕快進入市場,請問處長還有補充嗎? 主席(羅委員淑蕾代):請通傳會通訊營管處蔡處長答復。 蔡處長炳煌:主席、各位委員。有關2G業者是否提早繳回執照的部分,目前每個禮拜我們都會對此跟相關業者進行1次或2次的協調會,相關的資訊也正在協調中。 葉委員宜津:我相信如果NCC能介入、幫忙與協調的話,應該可以讓進度更快一點。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葉委員宜津:接下來是有關服貿要開放的第二類電信,坦白講,你們再怎麼說第二類電信禁止中國人進入機房都沒有用,現在不要說中國人進入,連臺灣人都急著去逢迎中國了,連軍人都可以出賣國家了,還有什麼是不能出賣的商業利益或機密?我都不相信,所以這一點根本不是重點。 我要說的是所謂的中資有50%的上限,所以就不會有財務、管理、人事的影響,這點也是沒有人會相信,不要說一般的公司了,有多少上市、上櫃公司,只要持股比例有5%、6%,整間公司就在他的掌控之下了,因此這點其實也是唬弄啦!此外有關50%資金的部分,請問主委是覺得臺灣缺少資金,所以需要中國的資金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服務貿易協議的談判事項是由雙方的談判代表所逐一交換的,並不是說我國的相關產業需要外資,而需要引進外資來投資這項產業,就我們所掌握的資料,這三項二類的特殊業務總營業額不過3億出頭而已,而且就目前的經營情況來說,並不需要大量的資金挹注。 葉委員宜津:是啊!那為什麼要開放呢? 石主任委員世豪:其實在貿易談判的過程中,雙方不斷交換各自所需要…… 葉委員宜津:這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其實我們沒有什麼好投資的,也不缺資金,但為什麼他們特別喜歡?這還不夠清楚嗎?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嘛!不但沒有利潤,臺灣也不缺資金,其實嚴格說起來,第二類電信也沒有什麼技術可言,他們為什麼會這麼喜歡臺灣的第二類電信?這還不夠清楚嗎?主委,你們都沒有考量這點就大剌剌的全都OK,就簽了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本會負責的只是就擬開放的項目做研析而已…… 葉委員宜津:好,所以你心裡其實覺得這個根本不應該開放、也不必要開放,對不對? 石主任委員世豪:就結果來講,我們是以三項並不很大的業務來換取四項臺灣非常需要的業務,其中包含網際網路的網頁經營,這對我們的電子商務非常有幫助。 葉委員宜津:你覺得這方面我們缺少資金嗎?還是缺人才或缺什麼?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要進入大陸市場提供電子商務的話,很需要在中國大陸境內讓網頁可以具體呈現,大陸網友可以選擇…… 葉委員宜津:好,因為我們的網頁部分需要進入中國市場,所以就開放了第二類電信,是不是? 石主任委員世豪:貿易談判總是雙方互相交換條件,才會有最終的結果。 葉委員宜津:你覺得他們是笨蛋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不敢做評論,因為談判都是做整體的考量…… 葉委員宜津:他們為了一個已經沒有技術也沒有利潤的第二類電信,願意讓我們的網路網頁過去,你覺得中國人都是笨蛋,不會打算盤是嗎?你們覺得是這樣嗎?還說這樣是利大於弊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至少就本會所瞭解的部分,確實是利大於弊,遠遠大於弊。 葉委員宜津:所以中國人是笨蛋,才會讓我們遠遠利大於弊是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不便就整體貿易談判的利弊來談,至少就本會主管的部分是非常明顯的。 葉委員宜津:我還是再說一次,這是司馬昭之心、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這是意在滲透、意在機密取得,重點是魔鬼在國安,不然你們就坦白,不要告訴我們利大於弊、沒有國安問題。也許在錢的方面真的是利大於弊,但是以整個大格局來講,我認為這是非常危險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資安的風險一直都存在,但是這次的開放不會增加太多資安風險…… 葉委員宜津:雖然不會增加太多風險,但還是增加了,我們不知道會增加多少風險。 石主任委員世豪:因為只限於封閉網路中非常少數的企業客戶。 葉委員宜津:等一下希望能做一個決議,看能不能將某節目的處理時限縮短為10天?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質詢。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某談話性節目對女性身體多所評論這件事情,我雖然沒有看節目,但看到報紙登出來,我也非常憤慨,您應該詳細看一下,在談話的過程中是怎麼樣敘述的?就我所知,新聞都有一個自律委員會,像這種談話性節目,有算在自律委員會的範圍裡面嗎?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談話性節目因為現在所呈現的情形,絕大部分都是扣著時事,所以它是新聞性質很高的節目,應該比照新聞製作的專業…… 楊委員麗環:他們的自律委員會有針對這個部分提出任何的裁罰或是檢討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就我所知,該頻道確實有內控的相關機制,包含新聞專業倫理委員會,我還不曉得他們內部有沒有討論這個案子。 楊委員麗環:如果真的有如報紙所言的話,主管單位還是要去瞭解一下。當發生這種重大事件時,有些時候我們會看到不管哪一台,為了要吸引民眾的注意,根本就罔顧事實,不管是評論也好、報導也好、所謂30秒就通過等等,「通過」這兩個字所代表的意義,其實並沒有很明確的解釋。服貿從去年6月21日簽訂到後來進入立法院,時間其實相當久,因此有時新聞在擷取內容的時候,會有很多不實跟偏頗,尤其有重大活動或類似太陽花的學生運動時,我們都希望能如實呈現它的真實面,讓全國民眾能藉由真實的新聞來做出個別理性的判斷,而不希望很多個別的新聞台只選擇它要呈現的部分,如果是這樣子,是否也有一些比例原則可以要求?新聞不是都有所謂的平衡報導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確實是新聞專業倫理很重要的一個信條。 楊委員麗環:我覺得從這個事件來看,更凸顯出現在的媒體報導往往都是比較具有選擇性,其實長久以來大家也知道,尤其是快要選舉的時候,都會有一些固定報導的群眾基礎。我們還是希望,臺灣既然要國際化,所有的新聞就應該完整呈現事實的真相,因此不但是剛剛提到的襯衫問題,更重要的是每一個新聞的報導,如果大家都站在如實的立場,我相信這種針鋒相對的狀況就可以儘量減少,其實你學新聞你也很清楚,很多新聞其實都是被操縱的。 臺灣希望走向國際化、走向開放,而且臺灣愈是開放愈有在世界立足的本錢,小國寡民就是要「人人好」,任何人都是我們的好朋友,這樣子我們才能夠立於不敗之地。同樣地,新聞的報導也應該是全面性的,好不好?希望你也能夠注意到這些可能在激情的過程裡面常常被忽略掉的不實成分。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楊委員麗環:另外,今天大家提到第二類電信方面的開放,上一次我針對這個問題詢問,你也做了非常詳細的回答。簡單的講,其實第二類電信有沒有開放跟電信類本來就存在的一些國安危機之間是沒有等號關係的,就算沒有開放也一樣存在,你當時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石主任委員世豪:對,資安的威脅一直都存在。 楊委員麗環:國安的威脅…… 石主任委員世豪:也是。 楊委員麗環:只要是一個採取自由開放的國家,像台灣,自然就可能產生一些國安的危機,是這個意思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確實像委員所說的,網際網路本來就是一個開放的網絡,甚至每一個人隨時都可能在這個情境裡面遭受到各種敵意的攻擊。 楊委員麗環:不小心透露出一些訊息給別人?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的。 楊委員麗環:好。我也覺得很納悶,聽你這樣子講,好像第二類電信開放的話我們是獲利者,那中國大陸不就是傻瓜嗎?它幹嘛要讓我們獲利,自己卻不獲利,給我們那麼大的市場,那它自己要什麼?你能不能聰明些地回答一下?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沒有辦法代對岸的談判代表去做判斷,因為畢竟談判所考量的是整體的利害,至少在電信跟資訊類的部分我們看到的一個得失是這樣子。 楊委員麗環:換句話講,在整體的利害裡面,有些部分我們是被犧牲去交換?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不敢做這個判斷,因為超過我所掌握的資料範圍。 楊委員麗環:按照常理來推斷,任何一個國家在談判的時候,一定是拿自己最強的那幾項去跟別人對打,是不是這樣子?你認為呢? 石主任委員世豪:貿易談判其實是要看每個國家下一個階段的經貿發展重點,有時候讓利看起來是短期讓利,可是對它的內部經濟發展更便利,利益並不一定要直接取自於談判對手,可能是取自全世界。如果它本身營建了一個開放的形象,其實獲利是來自全世界,不一定直接來自於貿易談判對手。 楊委員麗環:那我們是它的一個好的平台? 石主任委員世豪:台灣一直都是個自由貿易很重要的基地,也是美國、日本進入東南亞跟大陸很重要的一個跳板。 楊委員麗環:那如果台灣都不開放,誠如有些委員認為我們不缺資金、人才,那為什麼要對大陸開放?我們缺什麼? 石主任委員世豪:其實我們更著重的是在這一次的協議當中取得了我們的產業及年輕人下一階段發展的方向跟希望。 楊委員麗環:你認為年輕人下一個階段最大的發展會是什麼?網際網路是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它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 楊委員麗環:對年輕人來講,網路幾乎占了他們生活的大部分,跟我們這種四、五年級生比是完全不同的生活類型。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可能跟我一樣是所謂的網路新住民,而他們是原住民。 楊委員麗環:換句話講,如果我們不缺人才,也不缺資金,我們需要的是什麼?一個市場,讓孩子去打拚的市場,是不是這樣子?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的。 楊委員麗環:但是,會有國安問題,不怕我們的孩子被人家洗腦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台灣是一個自由開放的國家,新聞自由度的評比遠遠高於對岸,一個新聞自由開放的國家還害怕新聞自由開放度很低的國家,我想這不是國際往來的常態。 楊委員麗環:所以說我們的孩子是在害怕自己被丟到一個封閉的世界裡面、被關住,是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其實他們透過網際網路得到很多的訊息,學習能力非常強,我對他們非常有信心。 楊委員麗環:你的意思是說,反而是讓我們的孩子去打開那個封閉的世界,利用我們的網際網路讓大家都變成一個開明的地方,否則我們永遠害怕那一塊黑暗的地方,是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楊委員麗環:你認為是? 石主任委員世豪:對。 楊委員麗環:所以我們的孩子要有很強的自信,我們不是被人家鎖住,而是要拿鑰匙把那個黑暗的陸地打開來,是這樣子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的。 楊委員麗環: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希望你也上談話性節目去談一談,多跟年輕的世代講一講,可是他們還是很害怕。 石主任委員世豪:其實我們已經籌劃會進入大專校園,就這一次服貿開放第二類電信三項特殊業務的部分直接跟老師、學生對話。 楊委員麗環:這很矛盾,也是很詭譎的一項,別的項目我還不管它,這一項在我看來,如果我是年輕的世代,我巴不得你們趕快給我打開門來,因為這就是我未來的世界,可是現在我們的孩子卻害怕說,怕國安問題、怕被人家抓走、等一下要翻牆。 石主任委員世豪:更多的事實可以治癒不必要的偏見。 楊委員麗環:最好是很務實地去看這個事實的存在,今天如果不將門打開來的話,我們鎖在自己既有的人才、資金裡面也可以活,但是就沒有處在一個廣泛領域,其實也不只是大陸這個市場,一旦打開來的話,它是一個大國,所有與大陸相關的市場也是全面性的,是這個意思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楊委員麗環:孩子們會害怕有其理由,你應該想辦法去瞭解一下,讓他們清楚一些,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好。 楊委員麗環:這樣子的話,就不必擔心人家為什麼傻傻地要來做這件事情,別人也希望借助我們的人力、開放的世界,帶給他們一個美好的形象,本來貿易就是互利互惠,中間會有一些損失,這是在所難免的,但不打開門的話,以我們的兩千三百萬人口、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土地,資金、人才就這些;如果打開一個地方,而它未來是新世代更大的就業、創業市場的話,就應該告訴他們,讓他們更清楚的瞭解,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楊委員麗環:有關4G的部分,電信業者有18項是希望NCC幫忙的,包括他們提出來的通訊監察、基地台用地取得,有很多你們都已經在做了。有幾項還沒有做,也可能會遭遇抵制,譬如陸製設備進口等等,這會不會又搞到有國安什麼的疑慮,你要稍微替他們瞭解一下,才能夠真的澈底幫忙到他們,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我們會忠實執行法令。 楊委員麗環:謝謝。 主席(楊委員麗環):請羅委員淑蕾質詢。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請教一下,剛剛前面兩位委員都很關心某一個電視台播出的節目中對於女性的仇視,而且還有一些抹黃、抹黑,不堪入眼、入耳的舉動等。在4月4日當天播完以後,不要說你們NCC接到那麼多的檢舉了,包括我們的國會辦公室也一直有人來檢舉,第一時間我就趕快去看。請問你,你們接到那麼多的檢舉,到現在你有沒有看過它的內容?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在假期中我沒有看這一台,是別台摘要這些相關的爭議內容。 羅委員淑蕾:已經有那麼多檢舉了,你為什麼不去看呢?為什麼不去瞭解呢?你們處理事情都慢半拍!要處理事情就要公正地判斷真實性,是不是網路上亂講?斷章取義?有沒有誣衊人家?我們都去看了,坦白講站在女性的立場,我真的覺得很難過,我可以這樣跟你講,而且那影片我還看了二、三次,我還怕是我看不清楚,但是你到現在都還沒看,我不知道你在做什麼?已經有那麼多的檢舉,今天葉宜津委員、楊麗環委員都是女性委員,我們站出來講這些話,我相信他們辦公室裡的電話已經接到爆了!而且這兩天還是放假,但我們輪值的助理仍是接了很多電話,然而你到現在卻還沒去看,你們身為主管機關接到九百封的檢舉,難道都不重視嗎?你今天站在這個位置上,難道不知道今天人家會問你嗎?你怎麼不先去看呢?告訴我,你為什麼不去看?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已經請同仁加速後端的內容處理。 羅委員淑蕾:不是請同仁而已,而是你自己要去瞭解狀況,如此才能做出公正、公平的判斷,對不對?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羅委員淑蕾:你們這樣要怎麼處理?為什麼人家會質疑政府的做事效率?你看看這些,我都幫你找出來了,坦白講,我看了真的滿難過的,所以我希望你們要妥善處理,當然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但至少你要去看,從4月4日到現在已經幾天了,包括洪仲丘案的時候,人家也對這一台提出很多檢舉,所以你要去瞭解,否則你要怎麼處理?而且慢這麼多天還不處理! 其次是第二類電信業的開放,NCC說沒有危及國安的問題,但學者都說有危及國安,你是站在專業的角度,還是你根本不夠專業、根本不瞭解、不知道怎麼回答?按照你專業的角度,請你摸著良心,告訴國人到底有沒有國安的問題呢?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若是問我個人,我可以先向委員報告。我在2006年至2008年是NCC第一任資訊長,也負責處理相關事務。其實在這件事情開放之前,資安威脅就一直存在了,而且在茫茫的網際網路世界中,所謂敵意式攻擊的來源非常多,不一定來自於對岸,非常地多…… 羅委員淑蕾:你的意思是,縱使第二類電信業沒有開放,我們國家的資安也已經產生問題了? 石主任委員世豪:資安的威脅一直存在,而且政府一直都很重視資安的防護,這點是沒有改變的,而這次開放的變化…… 羅委員淑蕾:會不會造成國安的危險?你說已有國安的問題存在了,會不會因為第二類電信業的開放,又加重國安的危險? 石主任委員世豪:就像我曾在這裡向委員報告的,我個人的判斷是微乎其微,這點也被那3位學者摘去做為要求連署的說法,相信委員也很清楚上禮拜四在這裡的完整說法,就是國安與資安威脅一直存在,今天開放這三類是在封閉網路裡的企業客戶所傳輸給分公司或特殊對象,這通常是它的企業夥伴,這些企業客戶在挑選封閉式的專用電路時,他們對於自己的資安要求特別高,如果有任何資安風險,他們在第一時間就會進行內部篩選,所以會增加的風險僅限於這些企業客戶,而這些企業客戶正是對資安非常警覺的客戶,所以我們認為增加的風險是微乎其微。 羅委員淑蕾:也就是說如同第二類電信業者說的,他一定要向第一類電信業者租借線路,所租借的線路限定只供特殊業者使用,也就是供他自己的內部使用,所以他會加以判斷。然而政府應該要把關的是,將來他們來投資第二類電信時,縱使你們開放陸資進來,是不是應該標榜為陸資或其他方式?有沒有這些限制?因為從名字根本就看不出來,而且本席在前幾次質詢也問過你,現在中華電信、遠傳、亞太電信等電信業者都將基地台維護工程包給台灣迅聯,他的名字叫做台灣,但是背後的老闆是誰?當時你答應我要去查,但查到現在仍沒有回答我,也沒有給我進一步的訊息,他們會不會利用維修基地台的機會來竊聽、拿取所需的資料呢?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指的個案,我們有去查了,您指的該項事務是上網速率的量測,並不是基地台的維護,而且它的承包商已經改變了…… 羅委員淑蕾:已經換承包商了? 石主任委員世豪:對。 羅委員淑蕾:大家當然會對中國大陸存有恐懼,這是一個原因,尤其機密、安全或資安問題也是大家最關心的,所以學者提出質疑也都是善意的,大家都希望台灣能夠更加安全,既然如此,你們就應該好好解釋、好好溝通,否則一直傳出去的話,只會使學者一直認為有問題,讓這種訊息一直在媒體散布,對國家真的很不好,也會造成大家的惶恐。如果你們能好好說明機制內容、開放型態,你們應該要有完整的說帖來向大家說明,否則還有誰認為開放是安心的呢?所以本席建議你們要對這方面好好說明! 石主任委員世豪:謝謝委員指正,我們一定會與相關學者直接對話。 羅委員淑蕾:再請教現在所討論的4G,大家所關心的無非是4G何時上路、費率如何訂定?第三個還是最重要的安全問題,現在業界都在傳了,何以華為可用低於成本的價格,將設備賣給這些電信業者?他們當時投標的金額很高,既然投標金額很高就要降低成本,所以他們在購買設備時,就會購買比較便宜的設備,然而何以華為願意以低於成本的價格來出售設備呢?已經被很多歐美國家列為拒絕往來戶、列為黑名單了,但我們仍是沒有禁止,所以這就牽涉了安全問題。再來是剛才提到的基地台取得,現在鴻海郭董事長好像有研發可升空當作基地台的熱氣球,我覺得你們都是宣傳不夠,我看了很多研究報告,指出基地台電磁波對人的傷害是平行的危害,而不是上下的危害,所以基地台若是裝在樓頂,常會遭到樓下的人反對,但其實是旁邊的人反對才是,怎麼會是樓下的人在反對呢?這代表政府的宣傳不夠!因此現在有幾個問題:第一,你先回答4G何時可以上路,這很重要;第二是費率,你今天還說以後不會有吃到飽,如果連這個都被取消,就會讓大家擔心,而且因為他們的取得成本很高,將來可能會轉嫁至消費者身上,雖然您一再主張他們會基於商業競爭而訂定合理的費率,但我要說的是,假若被中華電信整個掌控住,就會形成聯合壟斷,因此你們仍要訂出費率限制;至於安全問題,是否應限制他們不能採購陸製的設備、產品、基地台,包括我所說的可升空熱氣球,這有沒有牽涉相關的法令修改?你們對此有沒有研究? 石主任委員世豪:向委員報告幾件事:第一,上週四已向貴委員會報告,如果按照有250個高速基地台建設即可開台的門檻,業者應該在5月、6月就可達到這個進度,但是業者都比較謹慎,希望提供服務的網路效能要比較好,所以他們都規劃在第三季開台,第三季就是從7月到9月這段期間,他們就會陸續提供4G上網服務。第二,有關委員剛才所提到的安全性問題,根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三條第八項的規定,我們會徵詢國安單位的意見,等確定的答案出現之後,我們才做後續的辦理,目前也是根據此一標準,貴委員會已經做的一個決議,也是其中一個很明確的標準。至於剛才委員提到的基地台事項,我們實際量測都有一個等效功率的強度,一般來說,隨著距離的增加,強度衰退的速度很快,基本上是距離的平方的反比,所以距離是最安全的保障空間。簡單地說…… 羅委員淑蕾:第一,這些業者預計第三季開台,也就是今年底,實際上我們已落後他國很多了。業者基地台的設置會不會集中在都會區,較為鄉下的地方就沒有,這些相關的問題你們都必須掌握。最重要的是,請主委回答有沒有禁止他們購買中國大陸的設備、產品? 石主任委員世豪:目前我們是依照貴委員會的決議在辦理。 羅委員淑蕾:依照本委員會的決議在辦理,所以這一點一定要很注意。另外,熱氣球可以解決基地台的問題,請問有無相關法令規定或限制? 石主任委員世豪:基本上它所涉及的第一個是射頻管制器材的規範;第二個,空中的飄浮物會不會涉及其他飛航的考量,我們要跟相關機關商議之後才能做最終的決定。 羅委員淑蕾:請問貴會現在有沒有在研究?我覺得這個點子很好、很不錯。 主席:若有資料,請送給委員,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會,我們一定會做進一步的研究,我們會把書面資料交給委員參考。 羅委員淑蕾:好。謝謝。 石主任委員世豪: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國正質詢。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個禮拜本席發言完畢之後,我很高興地聽到召委上台跟你告誡的一些話,官員在答詢不是兒戲,你知道常常因為一句話會刺激許多朝野立委、刺激許多學界人士,你那天講僅僅三個教授反對,結果報紙就去連署了近百個教授,這對事情的解決並無幫助。我們不能造成這個社會世代的對立、不能導致社會的撕裂,作為政府官員,尤其是政務官,對事情的解決沒有幫助的話,主委,我覺得真的要少說。我們第一線的民意代表在基層已經很為難了,如果你們本身還是用比較傲慢的態度來跟社會對抗,這真的不是國家之福。你們都有一種想法,頂多我就再回學校教書罷了,幹嘛要受窩囊氣?但是你當一天和尚,就要把事情講清楚。本席真的要奉勸少數幾位政務官,自評為口才很好、很犀利、反應很快的,真的不要打嘴砲,真的要面對事情解決問題。上禮拜我聽到楊麗環召委跟你的對話,我真的滿感動的,真的我們要思考如何儘速弭平社會的裂痕。 主委剛才在答復羅委員質詢時表示,二類電信是一個封閉網路,一般來講它只針對特許的少數申請二類電信的事業,對一類電信的開放會特別小心。但是這種說法令本席擔憂的是,好像我們都把期盼、期望跟管理都委託給一類電信去做。萬一第一類電信業者中,比如中華電信你可以管控,因為官股比例過大,但其他的民營電信業者很想到大陸去開拓市場,或是有中國的陸資到香港、新加坡參與私募基金,轉由私募基金入股第一類電信業者而具有相當的影響力,萬一第一類電信業者棄守了資安的風險管控,是否就會產生問題?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說的資安風險一直都存在,我也特別利用這個場合,感謝委員剛才的指正。我自己也收到這封連署信,連署信最後一句話「讓我們一起保護台灣的資安與國安」,我非常贊同這句話。 林委員國正:是。 石主任委員世豪:但是事實是最重要的,我們要在什麼樣的事實基礎上維護台灣的資安跟國安,讓台灣的資安跟國安真正到達一個安全的境地,而不是因為一些不存在的疑慮,把重點放在別的地方,耗費了我們所有的精力,真正問題的解決反而會比較困難。 林委員國正:請你先回答我的問題。 石主任委員世豪:感謝委員剛才的指正,就剛才委員指正的從政該有的態度,我確實學習很多。 林委員國正:我今天也看到貴會虞副主委針對學界連署的表述,他說如果教授有意願,NCC也願意跟他們溝通,就像我上禮拜向你質詢的,那三個老師從去年到現在提出那麼多問題,都是同樣的問題,大概就是鄭秀玲教授的服貿葵花寶典中那幾個問題,但是你們沒有對話啊!沒有對話、沒有溝通嘛!一直到上禮拜我問你,你也告訴我虞副主委正在約時間,有那麼難嗎?台灣就這麼一點大,學術圈就這麼一點大,有那麼難嗎?不會吧!到今天還是昨天的報紙,虞副主委還是在說如果時間允許的話!但是他們提出的五項疑慮,誠如你講的,你們好像滿有一些管控的措施,他們都不知道,這是我們政府的責任啊。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林委員國正:學界丟出問題,我們政府當然要解釋問題、解決問題嘛,但是到現在好像還沒有聚焦、沒有對話。請問主委,有對話過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其實幾場公聽會,其中一位教授有參加,我個人也在現場,我其實也向包含他在內的所有與會者都說明了事實,但是…… 林委員國正:你講了幾分鐘?公聽會給你幾分鐘發言? 石主任委員世豪:報告委員,每一個場次各自不同…… 林委員國正:平均而言,公聽會大概讓你講幾分鐘?我們也常常參加公聽會,能夠發言的時間大概就是3到5分鐘,對不對?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林委員國正:你可以把整個國安跟資安的問題在3分鐘、5分鐘之內講完嗎?可以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這個…… 林委員國正:我們的質詢時間都還要10加2耶!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跟委員報告,在很多次我有參與的場合,我提過的解釋跟事實,同一位…… 林委員國正:你是口述,你有沒有完整的書面論述,有沒有交給他們?有沒有託人交給他們?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每一次報告都有書面資料。 林委員國正:有沒有託人專程交給那幾位教授?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如果我們做的不周延的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 林委員國正:是啊,這就是重點。回過頭來,有關服貿的問題,服貿協議有利有弊,很多人真的有疑慮,弊的部分如何保護,如何做災損、救濟,有疑慮的問題如何解釋清楚,你剛才講的就是一個重點,有不周延的地方,趕快去改嘛!不要耍嘴皮子,我覺得這樣對事情的解決沒有幫助。這個禮拜很多委員會的議程都是針對服貿協議提出疑慮,只是沒有針對法條做修訂,但是針對大家提出的疑慮不斷地交換意見,這就是你們去解釋的好機會嘛!你們要把握機會,不是不斷地去刺激那些有疑慮的學者教授跟學生。請你回頭答復本席的問題,我們期盼一類電信特別去管控二類電信租用或使用其設備,你講它是一個封閉網路、是一個特別的系統,萬一一類電信因為有陸資透過私募基金入股之後,甚至為了自己想到中國大陸擴大事業版圖,會不會因此使一類電信在管控上產生鬆動,會不會有這種worry?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說的這種資安風險比較像一般講的間諜行為,這種情況隨時可能會發生,跟開放是兩個平行線,這種事情隨時都會發生,開放與否都會發生。 林委員國正:如果照主委所講隨時都可能發生的話,我們有沒有相關的行政管理規則能夠去預防不讓這樣的事情發生?現在有沒有?如果你提出一個規則,面對委員或教授們所提出的疑慮,你就可以清楚的告訴大家,對於大家的擔憂,其實你有相關的行政配套措施,可以幫台灣的年輕業者到大陸開拓網路市場,把經濟效益擴大,而對於大家的擔憂,你特別設了相關的行政管理規則。也就是說,我們不敢期盼業者,但是政府要出面、要有所作為,如果主委講出這樣的話,對我的說服力就會比較大;如果你只能告訴我,這個東西現在不開放還是會有問題,那我們就會擔憂你們的積極作為在哪裡。 石主任委員世豪:其實對於一類與二類電信,我們一直都有進行固定的資安檢查,而且一類電信是反覆的檢查,一直都在進行當中,也是和開放沒有關連,平常就有在做。 林委員國正:我要跟主委建議,學界的教授和民眾都存著很多的疑慮,如果涉及到疑慮,你們要審慎的去聽取意見,有不好的就要做災損,有風險的就要做管控。關於管控,一種是以現有法令去規範,就是主委講的加強稽查;另外一種就是設立新的相關行政規則,讓大家得以安心。如果都沒有積極作為,只是一味的說現有的法令都很完備,那變成各說各話,你認為會有聚焦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所講的確實是重點,涉及到資安和國安,所有的現況永遠都不夠,我在相關的首長會議都有提出這一點,不管我們今天談不談開放以及對手國是誰,這件事情是持續要做,而且要不斷強化。 林委員國正:我們再回過頭來看NCC,對於二類電信,本席真的衷心期盼,對於民眾和學者提出的寶貴意見,你們該解釋的你就請虞副主委把說帖拿去給人家嘛,針對人家疑慮的地方做完整的說明。再者,如果大家仍然覺得需要政府的公權力來保護,那就趕快訂定相關的行政管理規定,好讓大家安心,不一定派得上用場,但備而不用總是好事嘛!不要再過度相信市場、過度相信很多人,萬一有所偏差的話,可能會產生資安風險、國安風險,所以大家要看的是我們政府做了什麼。主委,去做就對了,要少說,你懂我的意思嗎?其實被人家講幾句也沒什麼嘛,相罵沒好話啦!這個社會被撕裂得太嚴重了,尤其官員真的要謙卑。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林委員國正:另外,今天也有委員提到陸資不得超過50%,三成多就可以影響公司的決策了,你剛才說這不是你們業管的業務,是經濟部的業務,那你們就應該轉告這個意見,是不是經濟部投審會就應該思考這個問題?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個分兩件事情來說。第一個,如果真的有外來資金,我們會和相關的機關研商,尤其是關於特定地區來的資金如何認定和查核的部分。上個禮拜向委員報告的是,我們管控的部分是業務本身所增加的資安風險很小,而委員所提的是資本控制上的一般性風險,這是所有機關之間要加強的。 林委員國正:實質影響力已經存在了,NCC面臨到這個問題,就應該向行政院政委或經濟部表達意見,陸資持有不得超過50%,但對於同一陸資是否規定不得超過多少?主委瞭解本席的意思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林委員國正:陸資可能是十家公司,也可能是一家公司,你們是不是應該訂定相關的法令規定和行政作業準則?至少讓大家安心,不要說這個東西不是你的業務範圍、這個可能是經濟部業務,對於大家擔憂的部分,你就把它講清楚,或是去設立相關的管理規則,那不是更好嗎?本席在此要勉勵主委,真的要謙卑啊!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質詢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電影《葉問》裡面,主角號稱他一個可以打十個,但是石主委的氣魄更為驚人,開放第二類電信時,你說只有三位學者反對,但是現在你不只是葉問說的一個打十個,你要一個打百位學者連署反對你的開放政策。第二類電信事業開放政策有存轉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以及數據交換通信服務,最重要的因素是在於境外開放的管理,雖然我們說無法進機房,但是熟悉網路的人都知道,現在是遠端監控的時代,對於這百位學者,你不要說一個打十個,以一個打一個,你可能都打不贏他,因為有很多學者的學經歷和能力都不輸給石主委。歐美日對於第二類電信的硬體設備,他們對於中國的相關設備就有所限制,在軟體的服務管理方面也有所限制,唯獨石主委這麼有信心、這麼有魄力,沒有考量到資安的管理,包括企業的資安、民眾的隱私和國家的安全,這麼重要的事情,歐美日在注意,而石主委沒有注意,還號稱只有三位學者反對,現在你被自己打得鼻青臉腫了吧?現在有百位學者連署反對,而且連署名單越來越多,請主委對此說明。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我自己也收到這一封連署的請求信,連署發起人是三位教授,他們提到第二天達到一百位,第三天就有一百二十五位以上。我剛才也提到,我個人非常贊成連署信的最後一句話──讓我們一起保護台灣的資安與國安。我剛才特別說了,要真正知道台灣的資安風險和國安風險在哪裡,要針對問題、解決問題,有關這一點,我的心情和這一百多位學者是一樣的。 李委員昆澤:你有在解決問題嗎?我看你們都是在製造問題,這樣的開放對於國家的安全、資安的管理、民眾的隱私都是非常大的傷害,歐美日不敢,NCC敢,然後要以一個打百位學者,這下你真的出名了!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從來沒有要跟資安的專家過招的意思,從來都沒有。 李委員昆澤:這個政策必須要嚴肅的檢討,要接受全民的監督,萬萬不可啊! 本席要針對電信資費的管制政策就教於石主委,關於國人使用行動電話的資費以及寬頻上網的資費,這些攸關民眾權益,大家都很關心。就我們的電信資費管制政策,行動上網費用、行動通話費用以及固網上網費用都偏高,長期以來為民眾所詬病,也造成民怨不斷,NCC核定今年中華電信自4月1日起調降ADSL和光世代的電路月租費,到底調降了多少?請主委簡單說明。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請蔡處長答復委員精確的數字。 主席:請通傳會通訊營管處蔡處長答復。 蔡處長炳煌:主席、各位委員。依照現在X值的部分,ADSL今年調降4.5%左右。 李委員昆澤:只有這樣,就是5元至26元左右。上次本席請教過主委,我們對於中間價格,就是連續費……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接續費。 李委員昆澤:對,針對業者的網路接續費,我們調降它的中間價格,這4年對業者逐年調降幅度高達14%,請問它們有沒有回饋到消費者身上? 石主任委員世豪:有,其實業者的定價空間更大,尤其在最近的促銷案裡面,彼此在價格上都有很強烈的競爭。 李委員昆澤:這4年來,有關電信資費的管制政策,在接續費方面,對業者調降了14%,主委認為業者會給民眾幾趴的回饋?你們有沒有提出具體的要求或督導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有幾個重點項目是臺灣在國際評比中比較吃虧的,一是預付卡的部分,二是…… 李委員昆澤:主委別忘了,業者並沒有反映成本,沒有將中間價格調降回饋給消費者,NCC在做什麼?你們可曾嚴肅看待過這個問題? 石主任委員世豪:有,我們也跟業者持續在討論這件事情,包含ITU在內的計算電信資費一籃子價格裡面,有幾個項目是偏高了。像預付卡的部分國際評比很高,這個部分業者在去年已經分別調降10%左右,甚至還調整更高的降幅…… 李委員昆澤:本席再請教你,今年的行動電話資費會不會下降?會下降多少?上次我就已經質詢過你,從這邊打行動電話到我的研究室,竟比我用行動電話打到美國還要貴,現在這個問題解決了沒有?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提到的問題很具體,我請業管的蔡處長答復處理的情形。 李委員昆澤:你們今年的行動電話費究竟會調降多少? 蔡處長炳煌:報告委員,業者當初在我們的中間價格調降之後,他們用不同的方式,包括三家市場主導業者還有較小家的業者,都提出不同的方案,如網內互打免費、通話分鐘數、預付卡等等,有降10%至30%不等的措施出來。他們現在是…… 李委員昆澤:我現在問你,今年會不會調降行動電話的資費?會調降多少?請簡單說明。 蔡處長炳煌:報告委員,他們現在都有在做相當的促銷跟降價…… 李委員昆澤:什麼啦?我就問你具體的東西嘛!到底今年會不會調降行動電話費,是調降多少?會不會再發生打行動電話到委員研究室比用行動電話打到美國還要貴的這種現象? 蔡處長炳煌:報告委員,這個問題包含兩個部分,一是在他們的月租費上都有不同的方式,比如上網包的部分,所送的分鐘數都有促銷價格出來,各業者都有反映出來。 李委員昆澤:主委,你們一直在幫業者調降他的中間價格,調降他的接續費,但是他們也沒有回饋給一般消費者,民眾都感受不到,整個費用都還是偏高;不只是行動電話的相關費用,連固網、寬頻上網的批發價,NCC今年3月底核定調降網際網路雙方互聯的批發價,從每單位540元調至430元,調幅高達20.37%,對於成本的下降,他們有回饋到消費者的身上嗎?請簡單說明一下。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是指網際網路互聯頻寬,這是業者之間很重要的數據傳輸共同成本…… 李委員昆澤:對呀!這是ISP業者他們網路互聯的中間成本,理論上,業者的成本降價,即應回饋到消費者身上,結果也沒有啊! 石主任委員世豪:應該說ISP業者在這個項目上,長久以來都要租用市場主導者的網路,所以這是它在支付網際網路互聯頻寬的時候,一個很吃重的成本,他們在市場上想要降價也沒有空間,因為…… 李委員昆澤:主委要站在消費者權益的立場,來看這個問題。事實上,臺灣的寬頻費用比韓國、日本還要貴,速度卻比人家慢,而NCC又一再調降相關業者的相互聯接的中間費用,行動電話如此,固網、寬頻上網的費用亦如此。NCC好像一個傀儡似的,好像在跟業者打假球似的,幫業者調降它的中間價格、調降它的接續費用達20%,但是它的零售價及相關資費費用有跟著調降20%、30%嗎?沒有!你們這不是跟業者在打假球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絕對沒有這種情形。 李委員昆澤:那就請你具體的表現給我們看。 石主任委員世豪:健全通訊傳播市場,讓消費者以後有更多的選擇,大的政策方向是如此,而這也是大院透過通訊傳播基本法交給我們很重要的任務。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在於我們要有更多的服務提供者提供更好的服務項目,消費者才能有更多的選擇,網際網路互聯頻寬的部分…… 李委員昆澤:我很不客氣的說,主委講的都是官腔官調!民眾感受最直接的,就是行動電話費究竟要降多少?寬頻上網會降多少錢?速度慢,收費又比人家貴,這還有良心嗎?希望主委儘快提出具體作為。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就委員的指正去做了解。 李委員昆澤:我們看到行動通訊業者,連續兩年都發生過重大斷訊事件,今年3月27日威寶電信網路,手機斷訊5個小時,全臺有百萬用戶受到影響;去年中華電信的子公司──是方通訊發生火警,影響民眾權益非常大。這也顯示出一個問題,就是它們的備援系統在哪裡?系統發生問題時,在異地的另外一個備援系統有沒有設置?運作是否順利?都沒有啊!備援系統不足,造成斷訊,對民眾造成影響,所提出的賠償方案更是少的可憐。在NCC公布的定型化契約裡面,完全斷訊2至6小時,才減免5%的月租費,完全斷訊24小時,也才減免2成的月租費,像威寶斷訊5個小時,才賠償5%的月租費,1個小時才賠1.5元,打行動電話1分鐘最少也要3.6元。本席一再要求主委要考慮消費者的權益,這樣你當NCC的主委才有意義,也才有一點點價值。不要讓業者的荷包賺滿滿的,快樂似神仙,卻沒有辦法讓民眾的負擔稍微下降一些,主委對此要深切檢討。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我們會繼續努力。 主席:請蔡委員其昌質詢。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最近媒體所產生的一些亂象,我在這裡不想讓別人扭曲我的發言。因為本席是民進黨籍的委員,這次包括社運界、婦女朋友所挑戰的電視台,普遍認知它們是比較偏藍的電視台,如果我再罵它的話,人家會認為這是藍綠的問題。所以我必須在這裏跟主委報告,我很憂心。不管電視台被社會認知為偏藍或偏綠,我們很難去講他們沒有立場,就像主委由於提名的關係,你也有一些基本的立場,我因為政黨的關係,也有一些政黨的立場,但社會能接受有一個基本的天平,在不違背紅線的情況下,為自己的政策或認同、價值辯護,我覺得社會是可以接受的,可是不管是偏藍或偏綠的電視台、媒體,如果逾越了紅線,我認為社會是普遍沒有辦法接受的,今天NCC最大的作用就是要守住這一條,在大家為自己的價值辯護或做節目、講話的過程中,這條紅線是NCC該守的,如果這樣的紅線沒有守住,收視率又不錯,那麼我跟主委保證,大家就會朝向這個方向來做,沒有什麼不可以嘛,該怎麼談,誇張化到什麼程度,反正也不會有人管,所以不純然透過所謂的市場機制就有辦法約束這樣的媒體亂象。我不想在這裏好像利用立法委員的身分來壓迫主委怎麼處理,但如果NCC就放任這樣,我認為接下來大家會群起傚之,這個沒有處理,以後大家就會按照這個方式來辦理。不管是藍是綠,就是不能逾越紅線,請問這個基本立場主委是否同意?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贊同委員的意見,因為政治立場不能改變每一個人都要尊重的普世價值,我想這一點大家是有共識的。 蔡委員其昌:這個事情一定要妥適處理,如果這事情不妥適處理,我認為台灣媒體永無寧日。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蔡委員其昌:我相信主委深受其害過,很多人也都曾這樣。要有立場、要批判一個人,包括批判我在內,我覺得都沒有問題,言論自由嘛,但那個紅線,我認為社會還是有基本的價值存在,就媒體亂象,我作這樣的點醒。 接著我想跟你請教幾個問題,上次會議我特別問到,原來服貿所開放的二類電信,接下來我們要面臨的可能是陸資進來的問題。我上次問你有關我們過去規範一類電信的電腦設備維護公司不能有陸資,也不同意讓中國籍人士到我們的機房,主委當時說你們有發函給這些業者不可以做這個,但到現在為止,你們沒有訂出任何規範的辦法,也沒有罰則,如果電信業者讓所謂中國籍人士去機房參觀或走動,雖然NCC發函請大家不要這樣做,但如同我上次質詢的,我認為這個做法太薄弱,這不叫配套,不是你們發個函說不可以讓他們進去,於是乎大家就會遵守,資安就沒有問題。主委,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們要開放我們在服貿中要開放的東西,或過去ECFA一路下來開放的東西,我認為這個配套沒有做,就等於將資安關了大門,卻又開了小門,並沒有辦法防範,所以這個東西可否儘速在服貿簽署之前立法?或者不一定立法,但至少你們應該提出管理辦法。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指正得是,這確實在不同層次上都該努力,我們的電信法修正案有提到整個資安法律授權要明確化,也要整體去執行,委員剛剛所說的第二層次在行政措施上,行政院已經就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加強防護跟監督,這點在行政作為上已有強化,當然更進一步,像委員跟剛才林委員所提到的,要落實到白紙黑字上的行政規則或執行的準據,這點我們後續一定要補起來。 蔡委員其昌:對,主委,我的意思是,後續要補,現在因為王院長作了這樣的協調,也讓我們有補救的空間,也就是因為要先審查兩岸監督條例,接著再就服貿來審議,所以這裏面的時間、空間已經出來了。什麼叫做配套?過去大家對服貿質疑,包括我在內,我認為就是太多的漏洞政府沒有堵住,所以包括剛剛本席提到的,讓中國籍人士到機房參觀並沒有罰則可以處分等問題,在服貿簽署之前應該先行規範相關的行政規定或罰則,你覺得這個方向如何? 石主任委員世豪:兩岸關係條例的主管機關不是本會,不過委員剛剛所提,從源頭上管理是最重要的。 蔡委員其昌:源頭是一個,不是我們的,但是已經讓他們進來,而且又要到電信公司參觀……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把它對應到我們所主管的法令上。 蔡委員其昌:趕快,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蔡委員其昌:一定要在服貿之前,否則本席又會在這裏反對了。我們在這裡理性溝通這件事,你們就是有漏洞,你們沒有堵起來,我就是反對,你們堵起來,我們再來談。就二類電信業者到底有哪些公司,我稍微抓了幾個公司出來,在此就教於主委,我抓的幾個公司中第一個是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你知道這家公司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它的服務對象很特殊。 蔡委員其昌:對,它是做通關自動化的,基本上,在我們的服貿定義中,它叫存取網路服務,它的資本額大概有15億,服務對象是整個海關系統自動化。主委,像這樣的公司陸資可否投資? 石主任委員世豪:不在這次開放項目內。 蔡委員其昌:為什麼?它是存取網路服務,為什麼不行? 石主任委員世豪:二類的總家數有400家以上,這次涉及的項目,我們統計大概是21家…… 蔡委員其昌:這家不算? 石主任委員世豪:有個最重要的是,我們只開放這3項業務,因此只要任何一家公司經營的業務超過這3項,陸資就不能投資,而你剛剛所說的那一家不只經營這項業務。 蔡委員其昌:所以它只要超過這個就不能投資? 石主任委員世豪:對。 蔡委員其昌:第二個,財金資訊公司呢? 石主任委員世豪:也是,它的經營項目也超過開放的3項。 蔡委員其昌:你曉得它是做金融交易嗎?這對整個金融秩序跟資料的影響會非常大。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相信財政部跟金管會也不會容許這些法人讓陸資投資。 蔡委員其昌:第三家,安碁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呢? 石主任委員世豪:報告委員,我不太清楚…… 蔡委員其昌:我跟你講它做什麼,本席一直在立法院質詢遠通公司對於個資的管理到底能不能落實,所以交通部再委託安碁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來監督遠通公司對資安的管理到底有無落實,所以它是蒐集eTag處理個資相關伺服器的日誌紀錄,將發現的資訊安全及個資保護相關事件通知高公局及ETC人員,藉以遠端即時監控及通報,安碁公司就是做這個事情的。安碁公司在你們的定義中叫做存取網路服務,我不知道它有沒有其他項目,至少它有一個項目叫做存取網路服務,要不要查一下這家公司有沒有問題?因為你不知道,沒有辦法回答我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它應該也有其他的業務項目,但對委員所提這一家,我們一定會明確告訴交通部,不准陸資投資。 蔡委員其昌:這樣就像話了,它直接涉及到ETC人民行車相關紀錄。接著集保公司應該也不行吧?就是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是證券交易的集中保管……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想金管會也不會同意的。 蔡委員其昌:存轉網路服務跟存取網路服務這兩個業務它也都有,查一下好不好?我認為這個也不可以,所有交易紀錄都在它那裏,到底誰有多少股票都在集保公司。最後一個台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這可不可以?包括證交所、集保公司、財金公司等組成的公司,它負責做證券、銀行、保險、企業不同領域的各種安全服務,也是負責網路認證、網路安全方面的,這可不可以? 石主任委員世豪:就委員所描述的,它顯然已經超過這3項特殊業務了,應該也不在開放之列。 蔡委員其昌:也不可以吧?我只是抓取其中幾家公司,所以我覺得這個東西必須要這樣來探究,到底開放的項目有哪些,這樣才會精準,否則大家就只是在空中喊話而已。總之,要講清楚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而不可以的部分,我認為以現在大家的互信基礎來看,最好是要有白紙黑字,否則是有可能現在說不可以,但後來接著就開放了,像之前我問交通部神州汽車到台灣後,它的專業人員可否下去充當司機呢?交通部的答案是現在不行,因為大陸人士是不可以考照的,那未來可否考照呢?這就是大家會擔憂、人民會不放心的原因,同樣的,比方說二類電信公司有400家,而我們就會很清楚地規範出界線在哪裡,像關貿、財金資訊、集保及網路認證公司等,我認為都是極為重要的項目,但這些都是屬於二類電信,所以我才特別把這幾家公司提出來請教主委,如果你認為都不行,那就是一個清楚的答案,否則大家都不太清楚。此外,方才我提到了沒有堵起來的漏洞,而你也說不能讓他們去參觀機房,但這部分並沒有罰則啊!所以簡單來說,參觀機房也是沒事的,因此唯一的方式就是明確告訴大家,只要參觀機房而被抓到,可能就會被施以嚴厲的處罰,比方說最嚴重的可以將執照沒收,換言之,這些漏洞如果沒有堵起來,那這個服貿就是有問題的服貿。 接下來的4G,第一家中華電信我們都知道他們的速度可能會最快,目前到底有沒有明確的時間表知道他們什麼時候可以上路?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誠實告訴委員,我不知道他們精確的時間表。 蔡委員其昌:有了4G後,吃到飽的方案會不會取消? 石主任委員世豪:非常可能會以分級限速的方式去定出不同的資費。 蔡委員其昌:與現在3G的價格相較,未來會更貴、差不多還是更便宜? 石主任委員世豪:同速率、同數據量的部分,絕對是更便宜。 蔡委員其昌:好,我先知道答案,因為時間已到了,下次我再請教你。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謝謝。 主席:方才幾位委員都很了不起,準備的資料都很充分,而且也都很理性的帶到二類電信開放的問題上,而我要提醒主委的是,在兩次的質詢當中,發現大家對於安全的問題都相當重視,包括林委員國正、蔡委員其昌等,都有提到相關規範的辦法要先提出來,雖然主委一直提到安全不一定跟開放二類電信有直接關係,但是開放二類電信後有可能引發的問題,本席還是希望你們可以先提出來。 另外,李昆澤委員提到你們降低業者費用達到20%,可是卻看不到你們對民眾有提出任何優惠,我相信這裡面應該個別有所調整,不過這部分我也希望你們做好準備工作,不要到時只是把人家的問題再重複一次,這是沒有意義的,基本上,他們要爭取客戶,一定會提出一些競爭、便宜的價格,以你們的知識水準、聰明才智,這部分應該要適時的點出來才是。 再來就是本來3位反對現在變成一百多位的問題,主委方才的答復很好,說他們最後講了一句話,就是共同保護國家的資安以及國安的問題,這可以看出他們是好意的,但是這些疑慮本席建議你們儘快找這些學者專家做一些溝通,如果他們有提出善意的建議,包括方才幾位委員都很理性的提出一些可能會發生的情況,像這些問題你們就要預先想到來做準備、處理,這樣質詢下來才有意義,而不是大家氣呼呼的,然後各走各的路,不僅原來的問題還留著,甚至還製造更多的問題。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無論是男女委員,都很關心電子媒體上面有涉及對女性性騷擾的行為,而主委在答詢當中也坦誠表示,到現在還沒有時間好好去看一下相關的影片,關於這點,本席要叮嚀主委,身為國家部長級的政務官,在你所屬業務裡面當中,關於整個社會價值領導人物的角色,主委還是要有所扮演,不要太客觀化的把自己全部推托到整個行政作業程序當中,當成只是客觀的一份子,老實說,這樣的事件可以說是整個社會非常憤怒了,而且婦女團體也已經站出來公開檢舉了,在這種情況之下,其實我們非常希望你們這些當部長的人,適時、公開的表達你們對這件事情的價值位置,還有你們的價值論述是什麼,這其實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是要以正視聽的。 基本上,就是很明確的希望媒體自律、希望所有人自律的一種力量,本席覺得主委在這個部分是有愧職守的,所以希望主委在扮演這個角色的時候,要意識到自己做為社會價值的領導人物之一,是應該要有一定的公共角色,而且你還是沒有去看相關的影片,對不對?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正。 管委員碧玲:你看了以後,心之所為,那你的態度會非常不一樣,你會立即要求召開臨時的諮詢會議,而且你會讓社會適時的知道,這部分應該要自律,可是你連這樣的角色都沒有扮演,這部分希望你能夠改進。 石主任委員世豪:謝謝委員的指正。 管委員碧玲:相關法令的部分,其實我們也很無奈,依據婦女團體的檢舉,他們希望該節目能夠停播,同時把這樣的節目表現當作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做為未來核照時的準據,總之,針對這些婦女團體的要求,你們有沒有法律工具幫忙他們達成? 石主任委員世豪:第一,誠如委員所言,民眾所反映的是普遍價值的被侵犯,而非政治立場的問題,這是很清楚的。 第二,有這麼多的民眾對於特定的節目內容有著非常憤怒的反應,相信所有媒體應該就社會的輿論,本來就應該在第一時間做一些處理,而我們也會在職掌範圍內,包括我本人在內,盡最大的能力…… 管委員碧玲:公文發出去了嗎?還在問委員時間可否配合嗎?開會日子決定了沒? 石主任委員世豪:因為內容的處理原來就要徵詢包括性別平等專家…… 管委員碧玲:開會日期敲定了嗎? 主席:請通傳會內容事務處黃處長答復。 黃處長金益: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還在連繫中,因為需要19位委員才能開會。 管委員碧玲:太慢了,你們可以看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就你們的組織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來看,這是你們的權責範圍,還有你們的處務規程第十一條規定:「傳播內容處掌理事項如下:一、傳播內容政策之調查、研究及發展。二、傳播節目及廣告之監督管理。三、傳播內容涉及兒童、少年保護及婦女權益之監督管理。四、傳播內容分級之監督管理。……。八、其他傳播內容監督管理相關事項。」。這兩段影片,一段是一對夫妻在棉被裡面的行動,另外一段影片是關於穿著襯衫的女性。其中有一段影片涉及分級,另一段影片涉及兒少及女性、性騷擾,這些都是屬於你們職權的範圍,但是你們處罰的罰責是很輕的。對於這些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節目,大概只能以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處理,罰則規定在第三十六條,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主委,本席認為應該從重處理,你如果看了,就敢這樣對社會宣示,這種事情不能從輕發落,太嚴重了,已經到了低級、下流的地步了,不能從輕。主委要有價值領導,因為罰責很輕,最多只不過罰100萬元,而且我們對於涉及性騷擾的部分是告訴乃論,只有當事人向對方求償而已,對於媒體的節目涉及性騷擾的部分,本席今天研究起來,無論是在衛星廣播電視法或性騷擾防治法,這兩部法典對於媒體公開涉及性騷擾的節目或廣告的播出,並沒有針對媒體的罰則,只能放在違反公序良俗的這一塊,這個部分也是立法的疏漏。本席希望主委在這個部分的態度要更負責一點、更積極一點。 第二,我們來談4G,本席知道你們還會有第二波4G的釋出,也就是WiMAX系統。 石主任委員世豪:不同的頻段整備完成之後就會釋出。 管委員碧玲:在釋出的頻道裡頭,你們會採用歐規及中規的混合體,並保留50 MHz完全採用中規,我們非常反對。今天我在這裡提示,我們有注意到這個問題了,你們的進度大概是什麼時候會準備完成? 石主任委員世豪:有關於頻譜的規劃,ITU有建議各種安排的方式。 管委員碧玲:什麼時候? 石主任委員世豪:國際電信聯合會有建議的方式。 管委員碧玲:要採用中規。 石主任委員世豪:另一個主張是190 MHz全部採TD的中國大陸及日本的模式…… 管委員碧玲:不要浪費我太多時間。我們今天在談開放二類電信、4G,其實談的都是你們整個願景是什麼。我記得張善政部長在這裡跟我們講過,要採用中規,與中規共同合作去全球開拓5G的產業,與中國緊密地結合到那個地步。今天包括二類電信、4G基地臺設備的使用、WiMAX要開始用部分的中規,到最後與中國一起去全球開拓5G的市場,這樣的一條線、你們規劃的未來藍圖,讓大家非常擔心國安、資安的問題。現在已經不是只有服貿的問題而已,將來如果我們準備與中國一起去全球打開5G市場,要是第二波4G的開放已經開放到使用中規的硬體,這已經超越我們今天談的服貿,涉及國安更嚴重的範圍了。 更何況從去年8月份開始,學者已經告訴你,服貿開放的3項特殊業務其實是定義非常不明確的3個部分。本席特別從你們相關的法令規定去看這3個部分到底包含哪些業務,確實是非常的模糊。你們的管理規則裡面有沒有這3項?你們現在開放的所謂特殊業務的這3項:存取網路、存轉網路、數據交換通信,是你們管理規則裡面的哪一條、哪一款? 石主任委員世豪:請業管處長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通傳會通訊營管處蔡處長答復。 蔡處長炳煌:主席、各位委員。在特殊二類裡面,針對…… 管委員碧玲:告訴我是哪一條、哪一款?你們的管理規則裡面有沒有這3項?哪一條、哪一款? 蔡處長炳煌:這個部分是依照兩岸投資條例,他們要進來投資的時候要符合這個規定,我們目前針對這3項業務…… 管委員碧玲:你們開放的是管理規則裡面規定的哪幾項?是哪一條、哪一款的規範?沒有!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裡面完全看不到哪一條、哪一款是特殊業務裡面的這3項,反而在你們服務項目的網頁上面,這3項根本沒有放在特殊業務裡面,而是放在一般業務裡面。你們的一般業務總共有14項,唯獨這3項對於內容完全沒有說明、完全沒有界線。你們營業項目的一般項目有14項,學者專家把其他的11項全部排除以後,這3項空白項目幾乎包山包海,網際網路所有的業務幾乎都在裡面。所以你們到底開放了多大的範圍?現在你們的管理規則沒有辦法去界定,而且你們的服務項目也沒有辦法依照服貿所簽訂的去界定,你們到底開放的是什麼特殊業務裡面的這3項? 蔡處長炳煌:根據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裡面定義的第四項規定,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包括租用國際電路提供…… 管委員碧玲:你們為什麼不這樣寫?為什麼不是開放所謂的特殊業務:租用國際電路提供不特定用戶國際間之通信服務?如果是租用國際電路提供不特定用戶國際間之通信服務,這個範圍很廣。 蔡處長炳煌:比如第一項的存轉網路服務是指用戶租用專線網路,這個部分在國內就是租用國內專線網路,現在開放的特殊二類是租用國際專線網路…… 管委員碧玲:本席要問的是,你寫在哪裡?沒有啦!在你們內部的管理規則裡面也看不到,看到的反而是在一般業務裡面完全沒有界定範圍的開放性的這3項,所以你們到底寫在哪裡?你現在告訴我,你們是開放第四款,可是在你們的管理規則裡面,第四款並沒有明列這3項業務,沒有放在國際間之通信業務下面。 蔡處長炳煌:根據管理規則第二條第四款,第二類特殊業務的定義就是剛剛提到的…… 管委員碧玲:沒有這3個詞啊!第四款沒有這3個詞,這3個詞反而是在後面的一般業務,現在問題就出來了,所以學者專家從去年8月就質問你們了,你們將來怎麼去規範他們的申請、申報?如果將來他們對申請、申報提出質疑,你們要用什麼依據主張我們符合國際協定?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會具體了解那個規範的依據。向委員說明,在經貿談判的時候,開放的是貨品及服務的標號,那是很精準的……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們沒有寫標號,學者專家認為這3項沒有寫標號。 石主任委員世豪:不是,在這次談判的過程當中,委員都看到它有一個英文及數字並用的代碼,那個部分是很精確的…… 管委員碧玲:沒有啦,你們沒有寫標號。 主席:你們就提供給管委員。 管委員碧玲:沒有代碼就是沒有代碼!不要在這裡說謊!就是沒有代碼,本席都查過了,而且學者專家已經說了……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把資料查出來給委員參考…… 管委員碧玲:你們開放了,沒有註明代碼……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把資料查出來給委員精確地去了解。 管委員碧玲:你們沒有註明代碼。然後在你們的管理規則裡面也沒有這3項文字,在你們的服務項目裡面,這3項是開放式的,沒有限定範圍,放在一般業務…… 主席:針對委員提出的質詢,請你們一一地回覆,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都隨你們胡說八道、唬攏、定義,而且你們隨便怎麼改就可以改內容。 主席:而且給每一個委員,好不好?謝謝。 管委員碧玲:你們隨便怎麼改就可以改內容。 主席:謝謝管碧玲委員的質詢。 管委員碧玲:而且你們在這個過程之中沒有角色,你們的角色是什麼?是在簽訂了以後,用電話及電郵詢問業界的意見。你們所有的報告都說簽訂以後,用電話跟電郵問業界意見以後就敲定了,結果訂出來的沒有代碼,而且「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裡面就這三項業務語意不詳,範圍不清。這三項如果是屬於一般業務的話,問題也很嚴重…… 石主任委員世豪:絕對不是一般業務。 管委員碧玲:可是在管理規則裡頭就是這樣。 主席:請通傳會以書面回覆。 請李委員鴻鈞質詢。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主委在這邊針對第二類電信事業答得非常肯定,可是剛剛有很多委員提出疑問,而且有這麼多教授又站出來認為有資安的疑慮,我究竟要聽主委的?還是那些教授的?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對於資安的關切,我相信大家都是一樣的心情。 李委員鴻鈞:你上次講得非常清楚,說不是開放式的,針對他們的疑慮也說只開放三大類。雖然你說得信誓旦旦,可是為什麼還有這麼多教授站出來反對並否定你的說法?究竟是你的專業有問題,還是這些教授的專業有問題?不只是本席不知道要相信誰,請問全國的百姓要相信誰? 石主任委員世豪:前後兩封邀請連署的信函我個人都有收到,信函裡提到的重點我可以分成幾個項目來說,第一個,資安非常重要;第二個,資安會受到很多來源威脅;第三個,開放的業務對這些威脅會有加大的作用。在這三個主要資訊傳遞之下,導致很多人認同他們信件裡的整體結論。 李委員鴻鈞:簡單講,我們的防火牆讓外界信任到什麼程度才是重點。第二類電信事業應該也有外資吧? 石主任委員世豪:第二類電信事業從我們在2002年加入WTO之後就是開放的,可是沒有任何外資上線。 李委員鴻鈞:外資可不可以進來? 石主任委員世豪:可以。 李委員鴻鈞:可以進來的話,外資為什麼不進來? 石主任委員世豪:就我們實際的了解,外人投資第二類電信事業的數額並不多。 李委員鴻鈞:是因為沒有利潤,有利潤的話從台灣加入WTO開放以後早就進來了。我們開放以後中資會不會進來?如果沒有利潤為什麼要進來?這是另外一個問號。外資搶著進來表示有利潤,可是外資進來的話它的背後究竟是誰?有沒有中資在背後誰也不知道,我們也無從查起,因為中資轉了幾手我們也看不到。 石主任委員世豪:2002年以來就是這個樣子。 李委員鴻鈞:中資真的要的話,透過外資進來買也沒有這些問題。中資用外資來買跟透過服貿進來有差別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如果循服貿的管道,可能路會更窄,項目的限制更多。 李委員鴻鈞:那就對了,中資如果真的要進來也可以用這個方式。既然我們加入WTO開放以後,所有外資對第二類電信事業完全沒有興趣,表示這不是一個市場,可是如果服貿開放以後中資會進來買的話,當然我們會有一定程度的疑慮,這就是我們要看到的問題。我們的防火牆要怎麼構築?我們必須提出看法,讓社會大眾對這個問題釋懷,簡單講就是這樣而已。主委應該對外說明清楚我們的防火牆是怎麼做的,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好。 李委員鴻鈞:另外一個是剛剛管委員稍微提到的5G的問題,5G絕對是未來的趨勢,我們4G的起步已經晚人家很多,現在要推動5G。5G在全球大概就是兩個平台,一個叫愛立信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第一個行動者是日韓跟歐商的聯盟。 李委員鴻鈞:就是愛立信主導的METIS,另外一個是中國的IMT 2020。未來台灣要跟哪一個合作?我們獨立的話是不可能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可能要分兩個部分來說,目前外界的討論重點比較多還是放在相關設備製造商,包含終端設備、系統設備及射頻器材,這部分會涉及國家的戰略布局以及現在的戰略優勢。國內還沒有討論到將來5G的服務業該怎麼走。 李委員鴻鈞:我們假如可以跟歐盟這一方合在一起,等於包含了韓國的LG跟日本的DOCOMO,並以愛立信為主導。如此一來,在未來的5G我們就不是像4G的時候只有參與附屬零件的部分而已,因為我們變成成員之一的話,主導性就很強,也沒有相關的問題了。可是如果我們是跟中國的話,到時候又是一個大帽子,又出現一個大問號了。我們在5G勢必不能再像4G一樣跟著人家的屁股走,既然我們號稱未來6年要投入600億從事5G的研發,我們在這個階段就必須參與並思考究竟要跟哪一方共組平台,是不是這樣?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李委員鴻鈞:我們預計如何參與?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不是屬於從服務業的角度來看的問題,我們需要在行政院的科技會報上做整體的討論。 李委員鴻鈞:起步是重點,如果我們可以在未來5G的平台扮演一個角色的話,對國內電信發展的影響應該會很大。 石主任委員世豪:而且還跨足到製造業。 李委員鴻鈞:可是有一個疑慮就是如果我們現在就去參加中國的平台,到時候即使我們投資再多,最後只要碰到反中的主張就完全沒了,這個風險是我們要評估的。此外,我們參加中國的平台以後,國內所有資訊安全的問題又會被人扣上問號,結果這600億就好像丟入水中一樣,是不是這樣? 石主任委員世豪:確實要整體考量。 李委員鴻鈞:另外,去年4G頻譜拍賣的時候,已經賣出270MHz頻段,對不對? 石主任委員世豪:對。 李委員鴻鈞:我們現在要用到多少?我們現在還要再賣190是不是?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是指2.6GHz頻段。 李委員鴻鈞:未來的5G現在已經開始看到了,你們有沒有預留5G的頻譜空間?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一直在做頻譜整備。其實從GSM推估,還不到5G,光是現在所知的LTE技術未來的頻譜需求就很大了,所以我們持續在做頻譜的整備,一旦有使用效率比較低的頻段或是閒置的頻段,我們都會整理起來。 李委員鴻鈞:就是把以前所謂2G當中比較閒置的頻段整理起來。2G可以用到什麼時候? 石主任委員世豪:在106年的時候落日。 李委員鴻鈞:現在4G開放,關於他們的開台,我們有沒有限制?現在4G的業者有幾家? 石主任委員世豪:6家。 李委員鴻鈞:關於他們開台的時間,我們有沒有做控制? 石主任委員世豪:沒有,我們是有訂了250台高速基地台的門檻…… 李委員鴻鈞:本席現在就是要跟主委講,業者有6家,結果有1家、2家跑在前面開台,你懂我的意思嗎?剩下的4家,不知道要拖到哪個時候才開得了台,這是我打的比方,是極端性的。這個落差會出現耶!我們應該是要想辦法讓這6家在很近的時間內同時開台,這才是優惠到我們全民。結果現在因為彼此的競爭,先跑的先贏。還有就像主委所講的,他們建置250個基地台,我們就讓它開台,目前我們要求的涵蓋率要達到50%,但台灣並不是美國、大陸,台灣就這麼一點點的小地方,人口是這麼密集的地方,簡單講,要涵蓋率50%是很容易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對,尤其我們的人口集中在都會區。 李委員鴻鈞:對呀!所以只要有能力的業者,1家、2家就先跑了,簡單講,三大電信業者早就可以先跑了,其他那些業者的基地台在哪裡還不知道,是不是這樣? 石主任委員世豪:已經有一個新興業者完成系統架設許可,他們也會…… 李委員鴻鈞:所以,我現在講的,就是這個一定會有落差出來,而落差出來是誰的問題?當然是業者的問題。可是站在NCC的立場來講,你們是不是應該儘量讓他們在短時間內同時可以一起上路,這樣受惠的才是全民?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李委員鴻鈞:當初我一直跟主委講,規定他們的涵蓋率要達到50%,我覺得這個門檻訂得太低,門檻真的訂得太低。我覺得至少應該拉到60%、70%,至少要拉到70%。還有,250個基地台是很容易建構的,是不是?但是你們現在也沒有辦法了,這個已經招標出去了,已經確定了,所以你們也沒有辦法。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我相信業者要提供服務之前,要考量的是服務品質跟是否可以容納得了消費者的需求,所以他們應該不會只建置到門檻數量而已,他們一定會做得更多。 李委員鴻鈞:我們現在電信網路的速度真是爛到可以!常常一天到晚在塞車,塞到真的是讓人家受不了!我講真的,有時候上網,真的是看得氣都會氣死!因此,我們講未來的4G,我們要儘快,然後未來的5G,我們一定要參與。重點應該是在這裡,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李委員鴻鈞:謝謝。 石主任委員世豪:謝謝。 主席:謝謝李委員鴻鈞的質詢。 現在先處理委員所提之臨時提案。進行第1案。 1、 針對國內民眾目前辦理行動上網業務時,都會以業者建議的「網路吃到飽」為主要資費方案,惟大多數消費者網路數據傳輸使用量實際均不高,且我國wifi(無線區域網路)建置已相當普遍,為使民眾無線上網可以有多項選擇,並舒緩數據使用量,有效提升行動上網品質,NCC應要求各行動電信業者在3G、4G服務上訂定較詳細之分階段流量資費方案,並於每月行動上網服務帳單上列明消費者數據使用量,以利消費者選擇適當之資費方案。 提案人:王進士  林國正 連署人:羅淑蕾  李鴻鈞  楊麗環  葉宜津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2案。 2、 針對中天新聞台之新聞龍捲風節目,其藉由物化女性,抹黃學運,嚴重誣衊、歧視女性。NCC應於10日內召開諮詢委員會討論該節目內容是否違規。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管碧玲  蔡其昌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進行詢答。請王委員進士質詢。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週進行NCC業務報告時,我們委員同仁就一直不斷對4G行動上網的問題提出很多質詢。當然,關於4G什麼時候能上路,主委現在也一直沒有確定日期,我們大家都是希望能儘快上路。我們4G上路之後,大家當然期待這會比過去3G的傳輸速度快一點,也有很多的消費者在問,到底4G什麼時候要上路?他們的小孩子要買手機等等的事情。一般消費者也都希望能儘快提升我們上網的品質。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是。 王委員進士:在這個方面,主委也是一直努力在克服各方面的困難,希望能儘快上路,當然我也要請教主委,如果4G上路之後,網路是不是就不會塞車? 石主任委員世豪:純就技術跟用量的趨勢來說,塞車恐怕還是沒有辦法避免。 王委員進士:對呀!我們如果以開車的道路來比擬2G、3G、4G的行動上網速度,那2G是市區道路,3G是省道,4G就是高速公路,也就是國道。一旦遇到節日,國道也是塞車,因此,就這樣的現象來說,4G上路之後,主委也不敢保證不會塞車,是不是? 石主任委員世豪:依照國際所有機構的評估,數據的成長量應該都會超過頻譜釋出跟系統建設的速度…… 王委員進士:比較快? 石主任委員世豪:對,所以技術可能趕不上全球消費者的需求。 王委員進士:對,我認為若要解決4G還會塞車的問題,就有兩個重要的問題要考量,其中就有基地台的架設數量是否足夠的事情,是不是這樣?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個是其中一個關鍵。 王委員進士:關於4G開台,NCC不是說我們會增加250台的高速基地台? 石主任委員世豪:對,這是他們的開台門檻。 王委員進士:是每一個台都要…… 石主任委員世豪:每一家業者都至少要有250台以上的高速基地台。 王委員進士:以過去來看,基地台在建置的時候,都會受到很多抗爭、抗議,關於這樣的情況,你們有沒有辦法去突破?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過,我們先從公有建物跟土地開始,而且我們也試圖慢慢讓民眾接受這項新的技術。 王委員進士:談到公有土地跟建物,你的報告提到,從去年12月23日開始,NCC陸續拜會了中央跟地方政府各權責機關,就縣市政府的部分,我看沒有屏東縣?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繼續聯繫,我們相信縣長應該也很樂意有這一方面的建置。 王委員進士:對,沒錯。為什麼我要說沒有看到屏東縣?我覺得屏東縣的幅員非常廣,而且我們的山區北從高樹南到恆春就120公里了,跨越好幾個縣市……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幅員非常大。 王委員進士:幅員非常廣闊,山區也多,所以基地台相對也應該是要多的,當然平原的部分是會比較好一點。關於這一方面,也請NCC主委多加關注。真的是這樣,基地台的問題沒有解決的話,4G要上路,後面也是阻力重重。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王委員進士:在台灣,大家都是這樣,喜歡電信手機品質高一點,上網傳輸快一點,但是不要將基地台設在我家附近,我想大家都擔心受到電磁波的影響,而且有人繪聲繪影說在基地台旁邊有多少人得到癌症,如果你沒有用科學數據去宣導的話,我想反對設基地台的抗爭就永遠沒辦法解決。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想除了了解科學事實之外,也要用更貼近民眾的方式和民眾溝通。 王委員進士:各家公司能不能共構基地台?這個比較簡單。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我們確實在推動,包含本會的大樓頂樓,最近就有新進業者向我們租用,我們是開一個共同的開口合約,讓其他業者共同承租我們的頂樓。 王委員進士:我想這個問題要解決,應該是去宣導電磁波會不會真正影響到附近居民的健康,這點一定要強調,你們主管單位應該有這方面的資訊。 石主任委員世豪:其實我們和衛福部、環保署已經有聯繫,再加強這方面資訊的蒐集、澄清和溝通。 王委員進士:對,這方面要做,要鼓勵這些標到4G的公司儘量去共構基地台,這樣阻力就可以小一點。本席以前也建議過,因為基地台的天線一大堆,人家看了就害怕,旁邊是不是要美化一下,讓它有隱密性?這樣看起來比較不會那麼可怕,在技術上應該可以克服。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基地台要融入背景,不要太突兀,造成視覺上的衝擊。 王委員進士:對,視覺上的衝擊也會讓大家比較擔憂。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王委員進士:這一點也要請NCC注意。第二點,在有4G之後,針對消費者習慣的改變,譬如過去電信公司都有促銷的噱頭,也就是吃到飽的問題,你們對於4G的費率要怎麼樣來規範? 石主任委員世豪:其實我們和業者都要再研究,因為大多數用戶的資訊使用量都離單一費率吃到飽有一段距離。 王委員進士:對,所謂的吃到飽有一半以上都沒有用到那個量。 石主任委員世豪:所以應該合理去分布,就像貴委員會上週的決議一樣,要讓消費者知道最有利於他的資費模式,我想這才是理性的選擇。不然的話,大家因為餘量沒有用掉,反而大量去使用他原來不需要的,結果造成網路塞車,這其實是沒有必要的。 王委員進士:是啊!所以這個就是消費習慣,如果電信公司為了賺錢一直在創新促銷的辦法,事實上它是在揩消費者的油,所以針對這個問題大家應該在事前先講清楚,現在球還在NCC的手上,對不對?如果等到它真的營運你才要它改變,它可能就不聽你的,所以該想到的問題我們是不是要比較周延一點來防範?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感謝委員指正,對於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選擇,更符合消費者的需求,而且要導引業界長期的合理訂價,我相信這是一個非常正確的方向。 王委員進士:對。至於一些客訴的問題,大概就是傳輸速度慢以及一些吃到飽的不合理現象,所以要從這兩個面向去做周延的改善,我想對4G真正上路會好一點。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王委員進士:另外,大家非常關注譬如維基解密以及截取商業機密這些問題,資訊安全大家都非常重視,我想這個問題不只牽涉到NCC,還牽涉到科技部、國安局,因為NCC主要是管理營業的部分,行政院在這方面是不是要有一個跨部會的平台?大家一起防止才有效啊! 石主任委員世豪:行政院設有資通安全辦公室,本會也有派員支援,這個辦公室現在是由張部長主政,其實有很多業務我們都會很密切的協商。 王委員進士:已經有資通安全辦公室了?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王委員進士:和國土安全辦公室一樣是跨部會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對。 王委員進士:不能說你們要管理營業執照這些問題,在安全問題就沒辦法面面俱到。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的指正很正確,因為這涉及了很多部會不同的職掌,但是資安問題是大家共同面臨的,所以一定要解決。 王委員進士:是啊!部會有不同的職掌,總是要有一個平台,有那個小組就要發揮它的效用。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王委員進士:謝謝。 石主任委員世豪:謝謝委員。 主席:請魏委員明谷質詢。 魏委員明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關於4月3日電視台的政論節目討論女性穿著的問題,每一個委員都很關心,媒體也大幅的報導,在這個事件發生以後,網友向這家電視台抗議的情形也很多,請問向NCC直接投訴的電話有多少通?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截至昨天已經超過900件。 魏委員明谷:依以前的慣例和主委的經驗,你認為900件的投訴會不會很嚴重?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超過尋常比例非常多。 魏委員明谷:對,那就是很嚴重。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魏委員明谷:讓我告訴你,這個事件並不是個案,這家電視台在去年發生喬姆斯基編譯的新聞事件、媽媽嘴新聞議題的事件以及柴契爾夫人訃聞植入錯誤,NCC有加以糾正,也要求它內部的控管,現在已經一年過去了,請問主委,你們對這家電視台有沒有做成評鑑的決議?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所說的是它的內控機制以及它新聞倫理委員會的一個公文…… 魏委員明谷:你有限制它2個月內要做內控的機制,一年已經過去了,你是不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請你告訴我。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必須按照法定程序辦理,這個案件我們現在確實在處理中。 魏委員明谷:那你程序要走一年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不會。 魏委員明谷:不會?現在已經過去一年了啊!去年4月提出的要求,到現在已經一年了。 石主任委員世豪:其實中間並不是完全沒有任何動作,因為他們要提出報告,然後我們做調查…… 魏委員明谷:那些報告呢?那個調查呢? 石主任委員世豪:發現不符合的部分我們要求它要納入營運計畫,納入營運計畫之後的執行情形,其實中間還有很多的變化和發展,我們都持續在關注。 魏委員明谷:那我問你,廣告節目諮詢委員會有沒有做成決議,提出開罰的要求?或是要求它要列入營運及改善的計畫? 石主任委員世豪:有。 魏委員明谷:資料可不可以給我們? 石主任委員世豪:在資料方便的情況之下,我們會提供給委員。 魏委員明谷:資料要提供給委員會讓我們知道啊!不然的話,我們會認為NCC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這家電視台今年年底就要換照了,請問主委,這個事件是不是能夠做為該不該繼續核照給這家電視台的依據? 石主任委員世豪:內控機制和新聞倫理委員會對新聞頻道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評鑑項目,它一定包含在裡面。 魏委員明谷:它年底要換照了,如果沒有達到你的要求,你是不是可以做出最嚴厲的處分,不要給它營運的許可執照?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要視個別的情節而定,換照要看它在執照效期6年內的表現以及相關機制的建立,至於個別內容違規的部分我們會做處理。 魏委員明谷:我剛才講了那麼多事件,它表現得好不好?比別家電視台的事件還多,本席希望媒體除了公正客觀,也要正面,不要為了提高收視率而傷害到其他人,這是NCC的職責,希望主委能夠肩膀硬起來,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謝謝委員指正。 魏委員明谷:針對服貿我們要開放第二類電信3項的特殊業務,上一次你在委員會講話,本席是勸你,我們當官的人不要和大眾爭辯,你要是辯贏了,輸的人會惱羞成怒;你要是辯輸了,人家會看不起你,所以辯贏、辯輸對你都沒有好處。當官的人就聽聽民意,聽聽人家的意見,有道理的你就聽一聽,安撫一下,你會按照他這樣的道理在你的職責裡面去捍衛,你不要和人家辯嘛!那麼多個學者,你也是學者,他們也是學者,民眾看這九十幾人、一百多人是贏你一個人,一定是的嘛!那麼多人的智慧不會輸給你一個,所以不懂的人只要看人數就知道哪邊比較可信,哪邊不可信,所以我在這裡告訴你,不要和人家爭辯,辯贏了,輸的人會惱羞成怒;辯輸了,人家看不起你。我們民意代表也是一樣,辯贏了,以後他不支持你;辯輸了,他看不起你,因為他覺得自己比委員還厲害。我在這裡要向你說明,有關服貿開放第二類電信的項目,不管是個資也好,國安也好,其實我們都知道中國對台灣有敵意,甚至於說它要併吞台灣,要武力攻打台灣,而且中國不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不管今天服貿要開放什麼項目,大家的疑慮都是這樣子,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有些東西很簡單,我們就是要捍衛這個普世的價值,因為大家會疑慮、焦慮。 今天電信要開放也是一樣,不管是針對個資或者是國安,人民有疑慮,你們也可以跟他們講啊!站在國家安全的立場來講,你們會和國安局合作,一定會保護台灣的安全,把他們的疑慮降低。個資也是一樣,你想想看,網路很厲害,現在每個人都有私密,不管是信也好,照片也好,甚至是私密的錄影也好,這個東西只要一出去,我告訴你,你也沒辦法管。在網路流傳人人都看得到,就算有法律來保障,造成的傷害也是沒辦法彌補的,尤其是對有知名度、有身分、有地位的人來講,他真的會因為這樣而身敗名裂。雖然每一個人都有隱私權,但是網路真的沒辦法保障每一個人的隱私,NCC身為主管機關,對於個資應該要捍衛,解除人民的疑慮,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努力。 魏委員明谷:有關4G的釋照,在去年10月已經釋照了,業者希望能夠在第3季趕快上路,但是看起來你們對這個事業計畫和系統建設計畫的審查很牛步化。 石主任委員世豪:沒有,我們已經對6家發籌設許可,而且有4家拿到架設許可,真的都已經完成了。 魏委員明谷:系統建設計畫書你也審查完畢了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對,有4家已經拿到,而且已經進口基地台了。 魏委員明谷:還有2家是什麼原因?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就表示程序不是在我們這邊耽誤,而是每家業者都有特殊的情況,其實第6家的申請者也已經做完它內部的規劃,因為他們原來在決定系統採購的時候還沒有決定哪一家供應商,他們現在已經慢慢擬定自己的方向,其實這涉及到每一個企業內部布局的思考,在行政流程我們都極力的協助,所以才有4家已經順利拿到系統架設許可,而且他們都已經進口基地台了。 魏委員明谷:希望剩下的這2家也能快一點,因為市場開放、市場競爭對消費者是有利的,既然業者質疑是行政程序審查牛步化造成他們無法在今年年底公平的上路…… 石主任委員世豪:絕對沒有這種情形,我們有和6個經營團隊的負責人當面對話,他們也承認沒有這種事情,而且我們同仁甚至取消很多休假來加班,已經把這個業務都完成了,從我們會本部的各處到各地區監理處都已經把行政流程加速,業者也感到很滿意。 魏委員明谷:好,外界有流傳業者抱怨行政審查太慢,這樣的說法今天你有澄清,本席希望這6家能夠同時在年底趕快上路,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我們會協助業者解決他們內部的問題,加速他們上路的時程。 魏委員明谷:最後一個問題請教主委,手機的行動通訊品質真的不好,我上次也向你反映過,在車上講行動電話,兩分鐘一定會斷訊,本席用的是中華電信,每次斷訊我如果真的沒有回電的話,人家都說:「委員,你為什麼把我電話掛掉?」這樣我接電話會緊張耶!因為我會得罪選民。 石主任委員世豪:了解。 魏委員明谷:在車上聽行動電話真的都會斷訊,沒辦法在3分鐘之內把這通電話很完整的講完。 石主任委員世豪:請教委員,這種狀況是不是發生在搭高鐵回彰化的路上? 魏委員明谷:對啊!在高速公路或一般公路也是一樣,只要在車上,真的沒辦法在3分鐘之內把電話完整的講完,講一分多鐘電話就斷了,然後要再撥一次。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去了解公路沿線,尤其是高速公路或高鐵沿線基地台布設的情形,我們會去了解問題所在,然後和交通部相關的機關來解決這個問題。 魏委員明谷:這個問題你要向業者要求,不一定是在高速公路,也不一定是在高鐵,真的是只要在車上,我相信你應該有這樣的經驗,電話講到一半就斷了,我如果馬上有事忘了回撥,人家都會罵我:「委員你那麼大牌,把我的電話掛掉。」這樣我又得罪了選民。服務的品質這麼差,尤其是第一大電信業者──中華電信也沒辦法改善行動通訊的品質,我看其他業者也是一樣,主委,你要確實去督導,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謝謝委員,我們會去了解。 魏委員明谷: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黃委員昭順及孔委員文吉皆不在場。 請劉委員櫂豪質詢。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想每一個人都身兼多重的身分,你身為台灣傳播通訊最高主管機關的主委,我相信你在家庭中也扮演丈夫和父親的角色。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抱歉,我沒有小孩。 劉委員櫂豪:不好意思,那要你扮演教授的角色大概沒有問題吧?暫且不論你是NCC的主委,如果以學者還有為人丈夫或是許多人的長輩這樣的角色,針對中天新聞台龍捲風這個節目,你知道本席講的是哪一個節目,我很少看節目看到覺得如此不堪入目,說實在,我認為那個節目要用「下流」這兩個字來形容,包括他的肢體動作和使用的言語,極盡不入流、下流的言語之能事,對參加學運的這位女性來誣衊、侮辱,姑且不論你NCC主委的角色,我相信你有看過那段影片吧? 石主任委員世豪:有看到片段,非常的不妥。 劉委員櫂豪:你的感想如何? 石主任委員世豪:非常不妥。 劉委員櫂豪:現在認為那段影片還妥當的大概只有中天,它這兩天又發一個新聞稿,那個聲明更讓我覺得嘆為觀止,連絲巾等都引述出來。針對你是NCC主委的角色,你面對的職掌以及現行的法律規定,我相信你有接到許多投訴的電話和信件,NCC要怎麼樣去處理中天龍捲風這個節目所帶來的負面衝擊?你們如何去制裁它? 石主任委員世豪:感謝委員很完整而且很精準的談到這件事情該切入的角度,第一個,每個台灣社會的成員,對於台灣社會共享的價值應該都有最基本的尊重,以及不希望它被人任意踐踏抹滅的共同心情;第二個,我在自己的社區環境和家庭當中,當然對很多事有個人的判斷;第三個,每個人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對於周遭環境發生的事情都會有一定行動的空間。請容我今天只能以第三者角色發言,就是做為傳播事業主管機關該就這件事情怎麼辦理,委員大概覺得這四個字是老生常談,但是重點在於如何比較精準的掌握依法行政的內涵。 劉委員櫂豪:主委,我知道啦!我想這件事情從事實認定來看應該沒有問題,他講過什麼話,影片大概沒有辦法造假。現在是說NCC身為主管機關,有事實存在那邊了,這是你的職權範圍,要如何適用法律來制止這樣的行為、處罰這樣的行為,這是你應該要做的,本席現在是問這個。除了你個人的觀感之外,現在回到你主管機關首長的立場,法律有授權你這樣做,而且不只是授權,這是你的義務,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五條有規定「通訊傳播應維護人性尊嚴、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也規定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節目我們應該去制止,而且在第四十四條有規定,如果違反第二十一條相關規定的時候,是可以處罰的。在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三十六條也有類似的規定,當然它們都是100萬以下的罰鍰,在法律上有賦予你這樣的權力,而且這也是你的責任和義務,我不曉得你現在是認為法律沒有授權你這樣做,還是你認為那個事實還不構成我剛才所唸的那些法條的規定? 石主任委員世豪:依您的背景應該可以理解依法行政要做到精準是有難度的,尤其是這個個案,我必須說同類案件的決定向來不是主任委員一個人說了算,不是主任委員一個人辦的。 劉委員櫂豪:你們是委員制,這個我接受,那你可不可以告訴我,你什麼時候要針對這個個案來開會? 石主任委員世豪:剛才貴委員會決議我們在10天內就要召開節目與廣告內容諮詢會議。 劉委員櫂豪:好,本席再請教一個問題,針對這件事情,主委可不可以公開你的心證?當然最後是合議制,現在委員是不是有7個? 石主任委員世豪:目前是6位。 劉委員櫂豪:由6位去投票,不過我現在要請你在這邊公布你的心證,最後結果如果沒有通過,至少你表達過你的意見。本席不是在為難你,今天在討論這個問題,我接受最後的結論是合議制,就像立法院是合議制,就像法院在合議一樣,我接受這件事情,但是你身為一個行政官僚,身為行政首長,你有一個價值領導,我相信你現在的發言會對社會的輿論產生一定的安定作用,讓人民知道NCC的主委在這件事情上表達了一個堅定的立場,即便最後那個立場沒有被全部的委員過半數同意。 石主委至少在這件事情上要表達一個堅定的立場,我認為這是必要的,當然法律沒有規定你一定要在立法院公布你的心證,但是法律也沒有禁止你這樣做,我只能說我相信沒有一條法律禁止你現在公布你的心證。講心證也許太沈重了一點,畢竟我們不是在法院,本席修正一下,請公布你的意見,我不要講心證,因為講習慣了,改成意見吧! 石主任委員世豪:感謝委員,您的專業確實很到位。 劉委員櫂豪:心證會比較沈重,我請你公布你的意見,至少在此刻你的意見是如此,也許兩天、三天之後你的意見改變了,我們還是尊重你的自由,不過此刻本席期待主委公布你的意見。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剛才已經向很多委員報告了,應該就是這樣子,我覺得不管政治立場如何,任何人不應該踐踏台灣社會共享的價值。 劉委員櫂豪:如果主委一直不講,我一直叫你講,我們耗在這邊也沒有一個答案,其實本席是心平氣和,我相信你心中一定有一個價值判斷,在剛才的開場白事實上你也說得很清楚,但是那個價值判斷也要反映在你的職務上,而且你這樣的價值判斷是符合這個社會的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以及大多數人針對NCC主委的一個期待,也許你有很多考慮,所以現在不敢斬釘截鐵說出你的意見,本席或許可以理解,不過我感到有一點失望,因為在這件事情上,我相信它沒有那多的算計和考慮。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相信審判長在評議之前都會尊重陪席法官的意見。 劉委員櫂豪:好啦!主委,本席只能這樣講,坦白講我有一點失望,我說過法律沒有規定你一定要公布你的意見和看法,但是法律也沒有禁止你這樣做,NCC身為主管機關,我相信龍捲風那個影片嚴重違反一般人對人性尊嚴維護的認知,如果今天有很高度的政治爭議,我在這裡請你表明意見也許你有難處,本席只能說很失望,但是我也不想再就這個問題你一言我一語。本席只是期待你身為NCC主管機關的首長,在這件事情上應該有一個價值,因為坦白講,長期以來我們的行政首長在領導一個部門或是展現出來給民眾看的並不是那些在技術上、枝節上或數字上的管理,我相信民眾其實也很期待一個行政首長能夠表現出一個價值,唯有這個價值可以具體的表現在你每一件事情上的時候,民眾才會很放心說這個首長的領導方向是值得信任的。 本席再請教你,4G的釋照現在正陸續的進行,根據你們3月10日的新聞稿,提到一些得標廠商所送的計畫書還是有缺漏,其中包括對於偏鄉地區的建設資料,這些缺漏目前補正的狀況或改善的狀況如何? 石主任委員世豪:目前有4家已經把所有資料中的疑點都澄清了,我們已經發給正式的系統架設許可。 劉委員櫂豪:因為時間的關係,我這樣說好了,你當初認為他們缺漏的地方是在哪裡?如果有很多就請你講重點。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請代理副處長向您說明。 主席:請通傳會通訊營管處梁代理副處長答復。 梁代理副處長溫馨: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有關客戶保護的部分,劉委員也知道NCC把這部分列為第一項目,接下來就是偏鄉的基地台部分他沒有說得很清楚,所以最主要是針對這兩部分請他們補清楚。 劉委員櫂豪:我現在針對的是偏鄉基地台部分,因為我們不是將它列為商轉的條件,而是計畫書的內容? 梁代理副處長溫馨:對。 劉委員櫂豪:商轉條件會比較嚴格,理論上,計畫書的審核會鬆一點。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應該這樣說:商轉的門檻很明確,但計畫書的內容…… 劉委員櫂豪:計畫書的內容是比較原則性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計畫書的內容寫的比較細,我們要幾個業者補…… 劉委員櫂豪:我現在是針對偏鄉地區建設資料的部分,他們送來之後,你們審核結果認為有缺漏,缺漏的理由是什麼?他們後來有沒有補齊?本席要問的是這個部分。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跟他們填寫的資料有關,偏鄉基地台建設數量或所提文字可能太簡陋,我們要求他們補足,請他們將項目很明確的指出來或將數量提升,我們才審驗通過他們的事業計畫書。 劉委員櫂豪:對於你們能回應本席和許多委員,針對偏鄉地區基地台4G建設部分,照顧他們相關的利益,本席表示肯定。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是我們該做的。 劉委員櫂豪:你們要做好把關工作,如果把關工作沒有做好,企業家一定不會做好這部分;可否提供他們的計畫書,有關偏鄉部分?內容會很多、很厚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非常厚,而且可能會涉及營業機敏資料…… 劉委員櫂豪:可否針對偏鄉部分,摘要相關的重點,你們認為不足的地方…… 主席:給他們送一份好了。 石主任委員世豪:給委員一個整體性的…… 劉委員櫂豪:針對偏鄉部分提供一份整體性的資料,讓我們了解哪裡有補齊,以後才能持續追蹤。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避開個別業者的名稱,提供整體的資料。 劉委員櫂豪: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明文、李委員桐豪、賴委員振昌、林委員德福、費委員鴻泰、盧委員嘉辰、江委員惠貞、陳委員鎮湘、廖委員國棟、蔣委員乃辛、鄭委員天財、蕭委員美琴、李委員貴敏、薛委員凌、葉委員津鈴、王委員惠美、王委員廷升、邱委員文彥、簡委員東明、陳委員歐珀、黃委員偉哲、何委員欣純、林委員佳龍、呂委員玉玲、蘇委員清泉、吳委員秉叡、楊委員瓊瓔、陳委員怡潔、高委員金素梅、羅委員明才、許委員添財及鄭委員汝芬均不在場。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委員黃昭順、張嘉郡、潘維剛及林明溱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黃委員昭順書面質詢: 無線網路和寬頻建設攸關國家競爭力,政府雖然先後提出「寬頻上網基本人權」、「數位公民權」與「2013年實現寬頻100M全面到家戶」的政策宣示,但是執行成效不彰。依據國際電信聯合會(ITU)新近有線寬頻家戶上網速度國際排名,韓國第一、香港第二、日本第四,新加坡為17名,我國則名列30,令人憂心。另根據報載,政府一方面規畫要於明年釋出第四代行動寬頻(4G)的執照,另一方面又建議業者不要再提供上網吃到飽的服務。這兩個政策或許可能解決部分問題,但若不好好規畫,卻恐怕會有火上加油的反效果。 行動寬頻需要使用無線頻段,但因無線頻段數量有限,因此政府往往會將無線頻段劃分成好幾個大區塊,每個大區塊再細分為若干小區塊,每個區塊就像一個房間,做為發照的基礎。正因為頻段稀有,但需求很高,因此包含台灣在內的各國,都是用拍賣的方式來決定取得這些房間使用權的業者,同時又可增加國庫收益;過去3G執照拍賣的總得標金,便高達新台幣四百八十九億。目前看來,4G執照的發放也會用拍賣來進行,而政府與業界也開始討論各種房間大小、拍賣方式及執照張數等技術問題。然而,目前最欠缺的,不是這些技術問題的討論,而是政府究竟想利用4G發照達成甚麼樣的政策目標?即使政府讓無線寬頻業者就地轉換執照成為4G或LTE業者,其規模仍屬分區業者,短期內的新投資及能夠提供的頻寬形成的新競爭均十分有限。4G預計要到2015年底商轉,但消費者網路頻寬需求的成長一日也不會停歇,二年後縱使4G如期開台,仍然無法解決頻寬塞爆的老問題。即便政府如交通部規劃繼4G釋出270MHz頻譜資源之後,在2020年之前再釋1,000MHz頻譜,仍是無法改善十餘家業者規模太小的問題。 石主任委員曾說過,各家業者繳納的總得標金就是各業者投入4G寬頻事業金額的第一筆投資,以競爭性市場來看,業者肯定不會用高資費來趕走消費者,相信業者會提供各種有創意、多元的方案。對於消費者來說,長久來看一定是好的。不過本席認為,4G發照可以帶來好幾種不同的效果。除了增加國庫收入外,執照的數目及是否保障新業者的優先權,也可能帶來促進競爭的效果。但是,千萬別忘了,當初提前發照的初衷,是為了提升上網速度,提供消費者價廉又物美的行動寬頻服務。然而,這些目標彼此可能存在著衝突牴觸的關係。例如增加國庫收入,意味著複雜的拍賣投標設計,以求拍賣金額可以飆高,但羊毛出在羊身上,業者付出高價取得執照後,必然會將這個成本反應在價格上。再者,按照拍賣規則,七家業者如都標得部分區塊,取得執照。但從過去的經驗可知,台灣實在容納不下這麼多業者。每家規模都不大的結果,不是影響建設速度及服務品質,就是走向彼此併購一途,對寬頻建設及消費者而言,可能都不是最好的結果。 本席必須提醒,過去政府基於以為業者多就是競爭高的迷思,喜歡把頻譜分割成很小的區塊,以增加執照數量。但WIMAX的經驗已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分割不當只會犧牲效率,且無法達到規模經濟,不利產業發展;何況在技術上,4G要達到高速上網,每個房間不能過小,才能達到最適效率。因此政府現階段必須嚴肅思考的問題,不是如何設計出複雜的拍賣機制,也不是如何把頻段盡量切割,而是要想清楚4G發照的核心目標到底為何。目標清楚,機制自然就會成形。有媒體社論指出,唯有「減少業者家數,強化其競爭能力,市場自然會有更強的競爭壓力、更多的服務創新以及國際競爭力。這些前提問題不解決,其他都免談!」 NCC同不同意這樣的說法? 另外,在消費者最關心的上網吃到飽的問題。由於行動寬頻的速度是分享式的,因此越多人在同一個區域同時上網,速度就會變慢。透過上網價格分級制度,大家不會毫無忌諱的使用頻寬,即可能減少資源被霸佔的情形;或者,增加行動寬頻基地台的數量及胃納量,也同樣可解決這個問題,因此打破上網吃到飽的做法並非唯一的方式。再者,必須注意的是:打破上網吃到飽後,最高等級用戶的價格,必然要超過目前吃到飽的價格,否則便不會有效,但業者是否可能藉此變相漲價,屆時恐怕連政府也搞不清楚,必須謹慎。所以,在4G發照與上網訂價的實務上,政府千萬不可讓廠商予取予求,應該檢討過去經驗,釐清政策方向,才能得到消費者及產業雙贏的結果。另外,媒體也建議,電信公司要賣怎樣產品是可以自行控制的,重點在保障已經簽約的用戶權益。NCC不用管電信公司要不要賣吃到飽的合約,而該注重廠商能不能提供優良的服務,反正客戶自己會選擇合適的產品。而目前主要的電信公司都賺大錢,卻把網路壅塞的責任推給使用者,NCC是否應該建立一個評估系統,讓系統無法負荷的廠商停收客戶? 對這些問題,NCC有何因應作為? 張委員嘉郡書面質詢: 一、對於近日電視節目物化女性的問題,NCC是否有主動對電視台開罰或進行糾正?在電視節目的分級管理上,NCC所扮演的角色?NCC會如何處理民眾的申訴電話? 二、就先前主委提過的,今年不到六月,就可能有業者能開台上路,但在資費方案的部分,本席很擔心,當初4G執照決標的總得標金額高達新台幣1,186.5億元,本席看到的資料也提到,業者們會以「分級收費制」及「超量限速」等為資費方案的基本共識,對消費者來說,會不會有成本轉嫁的問題?NCC是否有就預防這類的情形發生,進行過研商?與業者之間,有無進行過溝通?未來將如何因應?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媒體報導,4G審查要3週才核發4G系統架設許可,第3季開台落空一事,NCC澄清,遠傳等3家公司申請系統架設許可於今(103)年3月3日完成補件程序後,NCC隨即於3月5日召開審查會議,確認補正資料完備,馬上排入3月7日分組委員會議審議,並通過該3件申請案,現正依行政程序提報3月12日委員會議審議,若審議通過後即可核發系統架設許可,絕無延宕3週後才核發架設許可之情事。NCC表示,台灣之星申請案於3月6日召開第1次審查會議,後續補正程序及核發系統架設許可作業比照前項3家公司辦理;另國碁電子於3月6日遞件申請系統架設許可,正由NCC進行審查中。NCC強調,從102年10月30日行動寬頻業務決標後,6家得標者依其時程規劃遞送事業計畫書、頻率指配申請書、系統建設計畫等文件,NCC皆依規定審查所送申請文件,如應具備之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或記載事項誤寫者,由NCC通知限期補正。各階段審查,NCC皆站在輔導得標者的立場,使其所送資料符合法令規定。 台灣4G建置時程明顯落後鄰國,連科技部主委也坦承是慢了些,現在媒體業界更針對NCC審查牛步化提出批評,儘管NCC提出說明及澄清,但是相關事實卻未能說服國人,畢竟所澄清內容過於專業術語,其實是無法向全國民眾取得信服的,依據NCC澄清說明表示6家得標者所遞送資料仍有部分缺漏之處,特別是攸關消費者權益事項,例如:未具有緊急通報之細胞廣播控制中心(CBS)之建置計畫、缺漏對於偏鄉地區建設資料、未提供基地臺拆除後對用戶權益損害之補償辦法及未說明行動寬頻服務資費計算方式等10餘項,致使申請者花費時間在補正程序上。本席建議NCC還是要主動出擊,儘速在政府、業者合作下加速4G的開台運作,讓台灣儘早步入4G時代,對國家競爭力及生活品質這都是很重要的一個里程碑。 林委員明溱書面質詢: 一、針就中華職棒在2014年球季開始,原先由有線電視系統的緯來頻道轉播,改成MOD數位頻道的博斯台轉播,造成民怨四起。本席就接獲地方民眾陳情,平常喜歡看的職棒球賽現在看不到,但是家中又沒裝MOD也沒裝網路,無法繼續收看中華職棒的比賽,實在是不合理。本席認為國人對於職棒一直有相當的支持度,而且中華職棒也已經走出先前的假球風暴,最近電影KANO也再度讓台灣吹起一股棒球熱,但這個時間點因為賽事轉播權的移轉,讓很多民眾不能繼續支持棒球,實在是非常可惜。而且南投縣地幅廣大,不是每位鄉鎮都有網路寬頻普及,許多鄉鎮的民眾就只能收看有線電視,現今常駐在民眾生活裡的棒球轉播卻不能觀看,對很多民眾造成很大的困擾。本席認為NCC身為主管機關,應該要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看待這件事,應該要協助這種能夠帶動全民運動風潮的棒球賽事,能繼續在有線系統頻道轉播,讓全民都能觀賞!本席在此要求NCC應在一個月內協助有線電視系統能夠繼續轉播中華職棒賽事,讓全民都能參與年度運動風潮! 二、針就台灣目前的行動寬頻(4G)業務申設進度,截至今年4月3日為此,六家得標業者之中的四家已取得NCC核發的系統架設許可,對於4G網路時代的來臨又更進一步了!但是本席所擔心的是在於網路建設這一塊,未來業者要將網路建設鋪設到全台,除了現有業者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及亞太,新加入的台灣之星與國碁電信,都要從基礎建設做起。本席舉個例子來說,要將網路建設的纜線鋪設至全台灣,恐怕每家業者都要向高鐵租用電纜槽來使用,但考量電纜槽空間有限,實在是應該要以共租共構為主,就像基地台建設一樣,在有限的空間下共構使用,也能節省建設成本、減少不必要的浪費,最好是能再回饋給消費者,才會是雙贏的管理模式啊! 主席:針對今天的會議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現在休息,4月9日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2時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