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10日(星期四)9時3分至12時5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碧涵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三、文化部部長等列席報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組織、營運規劃與展望及其如何帶動國家表演藝術扎根國內、拓展海外」,並備質詢。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三、審查103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 主席:今日的議程共有兩案:第一案是邀請文化部部長等列席報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組織、營運規劃與展望及其如何帶動國家表演藝術扎根國內、拓展海外」,並備質詢;第二案則是審查103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本日報告及詢答方式為部長跟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藝術總監分別報告,委員一併進行詢答。 先請文化部龍部長就上述二案分別進行口頭報告,時間15分鐘。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很高興今天能到貴會正式針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進行報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經過非常多年的籌備,文化部成立之後就將其列為第一件最重要的事情,首先感謝各位立法委員在此過程中對於設置條例的支持,設置條例通過之後,我們才可能走到今天。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在4月7日(星期一)才正式掛牌,正式掛牌表示門打開了,但是接下來就有許多許多工作在做。本部提供的書面報告中,文字的部分請各位委員參考,但我想簡要說明一下。請各位委員首先翻到第13頁的圖表,第13頁的圖表是讓大家認識到底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在國家整體的表演藝術發展策略中居於何種位置、扮演何種角色、我們對它有何期待。各位可看到第13頁的圓圈循環圖,下面是以場地為核心,表示我們希望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可以發揮什麼樣的循環功能。在場地上,除了已有的兩廳院以及地方上的表演場所,比如屏東演藝廳將於今年9月正式開幕;彰化藝術中心也已完工;還有苗北的演藝廳等等,換言之,在地方上也各自有文化設施的成就。 我認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將是之後30年文化藝術界的里程碑,在表演藝術中心成立後,透過場地,依照順時鐘來看,下一步就是觀眾的培養。關於觀眾的培養這部分,待會我會說明我們總共有多少席次,需要培養多少成熟、有欣賞能力且願意購票的觀眾,這是目前最重要的課題。有了觀眾的同時就要思考人才來源,透過這樣重要的場地的開發,將能帶動整個國家從底層到上層,從最基層的縣市的藝文團隊到國家品牌的藝文團隊,都因為新場地的出現而能整體往上提升。人才的下一環就是經紀,這三大場館的開放,意謂著我們透過文化的方式跟國際的連結恐怕會10倍於以前的作法,在這個過程中,會使我們表演藝術的經紀這一環得到非常大的提升跟充實。 請各位委員看到第14頁的圖表,第14頁的圖表也是讓各位能夠看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不是一個單獨的、孤立的硬體建設,它是具體呈現整體表演藝術政策的一個重要的翅膀,一個起飛的翅膀。接著請各位翻到第12頁的圖表,這個圖表顯現出在表演藝術全面向下扎根以及向國際發展的政策中,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本身的發展願景,在這個圖表中,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居於核心,共有三個場館,我認為它最重要的任務是左下角的人才培育。我相信今天在場的委員都知道,如果不把人才培育當作肥沃土壤(沃土政策)最重要的一環,其實蓋任何建築恐怕都是空的,所以透過表演藝術中心培育人才,讓台灣的人才源源不絕地走向我們的社會、走向國際恐怕是最重要的任務。在核心之上則可看到國際連結這部分,我們用什麼跟國際交朋友,我們希望國際社會看到的是哪一個台灣形象,表演藝術中心將會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接觸點。右下角則可看到品牌經營這部分,現在我們已有國家品牌,我常常用「名片」一詞來稱呼像雲門這樣的團隊,它就是台灣的名片,走到世界各國,這張名片一遞出去,當地民眾的印象就是尊敬跟喜愛,所以透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我們希望會出現更多、更好的國際品牌。 接下來向各位報告這三個場館目前的狀況。如果以樓地板面積來算,大家最熟悉的兩廳院的樓地板面積是8萬9,710平方公尺,台中國家歌劇院因尚未正式納入,相對之下,衛武營的樓地板面積是14萬1,050平方公尺,所以是14萬比上8萬9,000。就席次而言,兩廳院的音樂廳有2,074個席位,戲劇院則有1,522個席位,實驗劇場最多是242席位,加上演奏廳363個席位,換言之,兩廳院的總席次是4,201個。你或許會問那麼衛武營有多少席位?向各位報告,衛武營的音樂廳有2,000席,戲劇院有2,260席,中劇場是1,254席,演奏廳是470席,總數是5,984個席位。這樣大家就有概念,因為大家對兩廳院很熟悉,兩廳院總共有四千多個席位,開放之後的衛武營則有將近6,000個席次。我們一方面很高興,希望衛武營能真正帶動整個南部的表演藝術生態並使之活絡,但同時我們也知道最大的挑戰是6,000個席位,我們的欣賞人口有多少?因此,衛武營籌備處過去幾年一直在做觀眾培養的工作。 接下來向各位報告的是日程的部分,兩廳院當然已經運作得很成熟;至於台中國家歌劇院,根據台中市政府提供的訊息,台中國家歌劇院將於103年11月竣工,但竣工之後還需要取得使用執照,以及按照設置條例的規定捐贈成為國家財產等行政程序,所以我們估計若國家歌劇院如期於103年11月竣工,台中歌劇院可以正式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時間大概是104年6月;至於衛武營將於104年5月竣工,估計在104年年底12月時可取得使用執照等等,並於105年夏天正式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已按照設置條例之規範選出董事會,所有董事都是無給職,包括董事長,它的董事來源,依據設置條例之規定,有四類優秀人才可被選任,第一類是官方代表,這一次不同於以往,以前中正文化中心歸屬教育部的時代,它的官方代表是教育部官員以及政務委員;但是文化部認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是台灣的軟實力,是我們飛向國際的翅膀,所以這次的官方代表除文化部、教育部的官員外,還加上外交部官員;第二類是表演藝術的專家;第三類是文化教育人士;第四類是企業跟經營的人才。所以這次組成的董事會也是一時之選,董事會的腳步也非常快,已經在4月7日確認選出總監人選,所以表演藝術中心的運作非常明確地採總監制,總監人選是董事會的職權,文化部並未過問。董事會所選出的兩位總監,一位是已在兩廳院工作二十多年的李惠美女士,另外衛武營的總監目前不支薪且尚未簽約,但已被選為準總監以協助衛武營的業務推動,尤其是觀眾的培養,這位總監是我們從歐洲挖角過來的簡文彬先生,大家對於表演藝術中心有非常高的期待,我們也相信他會做得非常非常好,也希望各位委員能繼續支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接下來就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作報告,因為這部分都是數字,是本部主計處以及三個博物館單位所作的報告,這三個作業基金、三個館舍運作得相當好,同仁也非常努力,他們也在預算以及自籌收入之間下了非常大的功夫,請大家繼續支持我們三個館的努力,如果各位委員對作業基金有提問,我們的主計長及三位館長都預備回答各位的問題。謝謝。 主席: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兩廳院李總監報告。 李總監惠美: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國家兩廳院的藝術總監李惠美,在此我希望也能得到大家的支持,兩廳院已經在4月7日改隸文化部表演藝術中心,過去這三、四天我們非常非常忙碌,希望能夠無縫接軌,讓兩廳院能如常運作。兩廳院已有27年的營運經驗,豐富的營運經驗就是我們最大的財富,但是我們站在這個轉折點上,如何讓自己未來的發展能夠超越過去,這是有待我們努力的目標。至於詳細的營運方針,因為我們剛剛成立,很多作業還需要加強跟董事會聯繫,原則上我們絕對配合文化部的表演藝術政策,並且站在過去的基礎上配合政策再研發。另外,我們還有一個最大的功能,就是希望能協助新的場館在建置上避免我們走過的曲折,希望他們一開館就能與具有二十幾年經驗的兩廳院一較高下。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大帽子之下,很多資源、經驗都可分享。日後我們的計畫經董事會核定之後,希望還有機會來立法院向各位委員報告。謝謝。 主席: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簡總監報告。 簡總監文彬: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好,我是簡文彬,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的藝術總監。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目前尚處於施工階段,預計103年年底完工,整個工程及業務之推動目前係由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處理,我則以文化部國際諮詢顧問的身分協助衛武營做未來的規劃。衛武營未來在可預期的硬體條件之下,我們必須把觀眾的市場打得比我們原本想的更開,將近6,000席的座位,雖然不會每個晚上全部廳院都有演出,但我們預計分成三個介面來開拓我們的觀眾市場。第一個介面就是在地觀眾──以高雄為中心的南部地區的觀眾;第二個介面就是針對全國的觀眾,未來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這個大傘的設計下,我們可以跟北部及中部的國家級場館進行資源分享,在引進一些國際大型表演節目時,可透過不同節目的區分來吸引全國觀眾可分別在全國北、中、南三個館欣賞不同的節目,亦即衛武營第二個觀眾區塊是針對南部地區以外的全國觀眾;第三個介面則是結合高雄市政府未來將推動的會展、觀光等政策,希望能夠拓展亞洲的國外觀眾到衛武營欣賞表演節目。以上是觀眾市場部分的開拓策略。 另外,在營運的部分,最重要的誠如剛才部長所言,是我們對於表演藝術未來的人才培養。人才培養並不僅限於表演團隊,甚至還包括後台的人才,這部分是我們未來營運時很重要的因素,我們必須落實這部分,希望在台灣下一代的品牌團隊中能產生出自南部的團隊,以上是我的報告,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詢答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由於簡文彬藝術總監等一下還要進行樂團的排練,本席在此要先取得委員們的同意,請問各位,對於簡總監於第五位委員詢答完畢後准予離席,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謝謝各位! 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龍部長,我身旁的這個東西是什麼?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要把眼鏡拿起來仔細看。 陳委員亭妃:好!請你看一下。 龍部長應台:這好像是一個打氣筒。 陳委員亭妃:的確是打氣筒!再請教龍部長,打氣筒上的這個東西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那不是香蕉嗎? 陳委員亭妃:是香蕉嗎? 龍部長應台:對不起!那是太陽花。 陳委員亭妃:今天我帶的打氣筒上有一朵太陽花,部長會覺得這樣很嚴重嗎? 龍部長應台:當天發生這個事件後,我們文化部尤其是藝發司的同仁,最大的感受是很傷心,因為他們為了那一天如此重要的事情做了一年的努力。 陳委員亭妃:你們很傷心? 龍部長應台:是的。 陳委員亭妃:如果是這樣的話,藝發司的人可能都沒有學過行銷。基本上,他們應該是感動的,為什麼?因為台灣現在大概有五成以上的人都知道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已經正式掛牌成立了。行銷有很多種方式,這樣也是一種行銷。 這朵太陽花在打氣筒出現之後,從4月7日到4月8日,不論是平面媒體還是電子媒體這則新聞出現的次數都非常地高,甚至讓大家都知道,這朵出現在打氣筒上的太陽花就是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成立掛牌的儀式中,這不就是一種行銷嗎?怎麼會感到傷心呢? 如果我是文化部的同仁,我一定會覺得能把議題確切地與現在社會所關注的焦點結合在一起才是新聞,為何我們的文化部,居然在早上的落成典禮之後,到了下午就馬上發了一則簡訊給新聞媒體?你知道這則簡訊的內容是什麼嗎?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 陳委員亭妃:我給你看一下這則簡訊的內容。當時文化部回應如下:「有關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成立大會中,有打氣筒被放上『小黃花』」,請問什麼叫「小黃花」?今天這朵「小黃花」所代表的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其實就是太陽花。 陳委員亭妃:為什麼不直接寫「太陽花」? 龍部長應台:沒錯,我也覺得同仁應該要直接寫「太陽花」! 陳委員亭妃:為什麼要把太陽花講成「小黃花」呢? 龍部長應台:這樣確實沒有必要。 陳委員亭妃:今天文化部是把太陽花當成洪水猛獸嗎? 龍部長應台:不!我剛才說了,這樣的改稱其實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我想可能是當天事情發生的時候,同仁都很傷心,因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最重要的意涵不見了。 陳委員亭妃:我剛才有非常清楚地聆聽你的報告,我也覺得在表演藝術上要給大家加油,可是對於4月7日早上能有這樣的活動,我們其實應該要感到高興才對,至少大家都知道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已經正式成立掛牌了,無論是用了什麼方式。在此我要試問,如果今天在道具上有一朵太陽花,就讓大家感到很傷心的話,那麼未來所有的活動是否不能出現太陽花?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這不是重點,如果沒有發生這個小插曲的話,您天今的質詢可能就會專注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上,而非只是討論一個打氣筒,模糊了焦點。 陳委員亭妃:錯了,怎麼會是模糊焦點呢? 龍部長應台:從您今天的質詢就已經呈現出來了。 陳委員亭妃:您從剛剛到現在,我提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總共講了幾次?從4月7日這個事件出來之後,請問在平面媒體甚至在網路新聞當中被討論了幾次?在電子媒體中又被討論了幾次?「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這幾個字在這段時間相信是最夯的,可能是我們文化部的所有團體中最夯的。如果沒有這個小插曲,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成立可能就只是一個小火花而已,大家完全都不會去討論也不會去關注它,因為現在大家所關注的是太陽花學運。 龍部長應台:如此的話,我們可不可以來談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了呢? 陳委員亭妃:部長,我今天要說的是,表演藝術不就是要行銷嗎?不是自己關起門來談表演藝術。我必須要說,從行銷到表演藝術,要如何將南北串連在一起,這才是我們表演藝術的精神吶! 然而我們也擔心,文化部未來會不會把太陽花這朵極具意義的花,變成了洪水猛獸?再者,最好笑的是,文化部在這則簡訊中還說「該活動是委外辦理的,承辦單位對於因疏忽造成活動失焦表示歉意。」其實在這則簡訊中,還有媒體記者去問我們文化部的相關人員,文化部的相關人員還說了一句很好笑的話,他說這是委外承辦單位的疏失,該單位已經為活動失焦致歉了,因此文化部是否會對承辦單位求償,活動檢討會依合約處理,目前無法回應。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要請問龍部長,在我們的合約中有規定絕對不能出現太陽花嗎?絕對不能用其他方式Push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嗎?否則我們文化部的官員為什麼會說「是否要對承辦單位求償,活動檢討時會依合約處理」?請問,我們的合約會怎麼處理?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這件事情尚未結案,因為委外執行後,會有報告給我們的同仁,我們同仁就會驗收,因此整個過程都還在進行中。 陳委員亭妃:我瞭解,但我想知道的是,合約會怎麼處理?就像您剛才提到的,在過程的最後還會有一個檢討報告,因此我要試問,你們的檢討報告要依什麼合約精神去處理它?您認為他們的活動是已到了侮辱公署,還是到了侮辱元首,抑或到達到怎樣的程度?我們文化部真的很奇怪。 龍部長應台:我說還在進行中的意思就是沒有辦法回答您的問題。 陳委員亭妃:怎麼會沒有辦法回答我的問題? 龍部長應台:因為還在處理中。 陳委員亭妃:怎麼會還在處理中?你們要怎麼處理呢?處理中的意涵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所謂的處理就是同仁還要去驗收的意思。 陳委員亭妃:你們要驗收什麼?是驗收成果嗎? 龍部長應台:除了驗收還有核銷,核銷是公務員例行的任務。 陳委員亭妃:部長,你這麼一說就知道你很外行了。今天活動辦完後有檢討報告,其中當然有核銷,但是你剛才說,這還在處理中所以不能報告,這就是外行的說法。 龍部長應台:我聽不懂。 陳委員亭妃:第一,今天你說承辦人員對活動的檢討會依合約處理,合約的內容就寫得很清楚了,因此我就是要問你,你們會依合約中的哪一條去處理?就因為你們文化部的官員有這麼一說,所以我才會問。我想知道你們會依合約中的哪一條處理?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這件事是…… 陳委員亭妃:合約應該是白紙黑字的吧!裡面有哪一條可以處理這件事情?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您要不要等我們結束之後再給您一個說明呢? 陳委員亭妃:合約早就簽定了,什麼叫做結束之後呢?我現在在問你的是,合約中的哪一條…… 龍部長應台:可不可以在我們結案之後再給您一個說明? 陳委員亭妃:部長,你不要說這麼外行的話。今天合約中寫得很清楚,是你們同仁說要依合約處理的,所以我現在要問你的是,合約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是哪一條可以處理這件事?是因為侮辱公署、侮辱元首讓我們的馬英九感覺不舒服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很抱歉,我們今天並沒有把合約帶出來,因為不知道您會問這樣的問題。 陳委員亭妃:是因為這樣會讓馬英九不舒服,所以你們才要依合約處理嗎? 龍部長應台:我相信馬總統不是一個那麼小氣的人。 陳委員亭妃:我也認為他不是一個那麼小氣的人,那就是我們文化部自己矯枉過正了嗎?不然怎麼會早上活動一結束,下午就趕快發簡訊進行澄清與切割呢?接著承辦單位也趕快切割地說,這是臨時工所為,跟我們沒有關係。部長,這件事情沒這麼嚴重!我今天提的這個事件,沒這麼嚴重!只是一個打氣筒,上面放了太陽花,沒這麼嚴重!但是文化部所發的簡訊卻還故意避開「太陽花」而只寫了「小黃花」。 龍部長應台:我們只是遺憾地的認為活動失焦了,它使得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失焦了,否則您的質詢應該會著眼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陳委員亭妃:您錯了,我跟您說了,要表演藝術就一定要學行銷。今天光是我剛才所講的,您可以算算看,我總共提「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提了幾次?這不就是行銷嗎? 龍部長應台:但是您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沒有提出任何一個問題。 陳委員亭妃:我的問題有很多,只是部長沒有正面回答我。 龍部長應台:因為您沒有正面地質問。 陳委員亭妃:如果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在4月7日的一個活動,都能把它如此地放大地檢視,而且還可以如此不尊重行銷策略的話,這是我覺得非常可惜的。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的指教。 陳委員亭妃:我們對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有期待,如果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只是自己關起門來照本宣科,以一種八股的行銷方式去做的話,那就是錯的。再者,當您看到我手中所拿的畫面時,您有感到任何奇怪之處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請問您這個問題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有關嗎? 陳委員亭妃:這不是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發生的嗎? 龍部長應台:我不曉得您的問題是什麼? 陳委員亭妃:我問的是,這個畫面有很奇怪嗎? 龍部長應台:我看不出有何奇怪之處。 陳委員亭妃:沒錯,就是沒有任何奇怪之處,所以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發生了,讓我們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可以在短時間內,也就是在短短的兩天之內讓這則新聞有如此多的閱覽人數,這是我們應該要慶幸的,因為這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一開張就給的大紅包。不是這樣嗎? 龍部長應台:但是這卻使一位立法委員不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提出任何實質的問題。 陳委員亭妃:部長,實質的問題…… 龍部長應台:這就是它所造成的效果。 陳委員亭妃:怎麼會是效果?我們對國家表演藝術中未來的發展都有很大的期待,但是我們更害怕的是,文化部居然會因為一朵太陽花而讓太陽花變成一種洪水猛獸,…… 主席(陳委員淑慧代):陳委員,時間到了,委員的問題,請文化部再以書面的方式回答。 陳委員亭妃:難道以後所有表演藝術的工作者都不能使用太陽花營造話題或主題嗎?如果連這樣都不行的話,以後只要有出現太陽花的團體您都要將他們趕下來嗎?這才是我今天要談的重點,請注意「尊重」這兩個字,「尊重」這兩個字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連文化部都不知道要尊重,那麼我們要怎麼尊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前程? 主席:請陳委員也尊重委員會,部長可以請回。 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恭喜李總監與簡總監被遴選為兩座國家場館第一屆的藝術總監,這在歷史上也是有一筆紀錄的。今天本席要針對大家想瞭解的事情請教兩位。 首先,本席想請教李總監的是,妳的青春年華都在國家兩廳院度過了,這一待就是27年,從國家兩廳院第一個被改制為行政法人到現在成為一法人多館所,並確立為總監制,妳一路都參與其中,也許就是這樣的經驗才成為董事會遴選妳擔此重責之因。 由於本席也有參與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的催生,知道它承載了表藝界人士的夢想,因此在條例的第一條就開宗明義地提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目的在提升國家表演藝術的水準及國際的競爭力。這樣的任務對您而言,雖然您之前有國家兩廳院國際節目的企劃經驗,但要如何將之深化、擴大並提升它的層次,相信您心中應該已有想法,尤其國家兩廳院的表演節目,已經讓世界的表演團隊走進了台灣,然而台灣走向世界舞台的卻幾乎與它不成比例。因此,剛才部長有談到國家品牌及台灣的名片,這樣的任務在這個法人成立之後,兩位藝術總監心中應該有所著墨,是不是可以先請李總監談談,您要如何帶領國家兩廳院跟國際市場接軌?你會有哪些作為?以及你要如何與衛武營的藝文中心在資源共享的同時,又能發展自己的特色? 主席: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兩廳院李總監答復。 李總監惠美: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提問,我就先簡單地說說我自己心目中的願景。其實兩廳院這25年來的經驗當然是一種財富,當然相對來說,也是一種很大的壓力,對於我要如何突破過去而做到創新而言,過去有很多前輩種下了很好的種籽才讓樹長起來,現在已成綠蔭,因此我當然不能在這個時候就坐在下面乘涼。 我也有考慮過,過去國家兩廳院在資源上其實是有所限制的。國家兩廳院要照顧國內的扎根,也就是要讓國內的團隊有發表創作與演出的機會,故要提供足夠的資源讓他們發展;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將國際重要的節目引進到台灣來,以提升觀眾的視野,同時也提供許多藝術家相互交流的機會。以上就是我們前面在做的部分,我認為過去主要是在量上及多元化上的發展,20年來我相信已達到這個目標。 陳委員碧涵:接下來呢?在你的帶領下,你打算怎麼做? 李總監惠美:接下來,在質的上面,就像剛才部長提到的「沃土」,國家兩廳院過去的角色就像花園裡長滿了各種花,而我就只是一個採花的人,但我並沒有種出任何一朵花。 陳委員碧涵:李總監,妳可不可以在30秒之內提出具體的想法與作法? 李總監惠美:未來我們希望能跟台灣的團隊有更密切地合作。過去尚未興建新的場館前,許多團隊在國內演出完畢後,若要到其他的地方演出,另外的場地就不是很適合;不過自從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成立之後,相關的資源就可以進行整合了,比如我們可以委託創作,這樣一來就可以先把市場排好,讓團隊知道他們可以到哪裡演出,相對的我們也可以把這些演出Push到國際上去。 陳委員碧涵:妳對於國際連結這樣的使命有沒有信心? 李總監惠美:有! 陳委員碧涵:好,接著我想就在地表演藝術國際化問題請教簡總監,南部藝術人口的養成和參與的確有很多工作要做,從地方的演出型態到國家級的演出型態、國際市場及北中南的串連,是很大的基礎工作,在發展區隔、特色定位方面,你們如何扎根國內、拓展海外? 主席: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簡總監答復。 簡總監文彬:主席、各位委員。誠如陳委員所說,南部的在地團隊還需要更多的協助,我們可以找國內各品牌團隊的藝術負責人,或從國外找一些對於開發、協助中小型團隊有興趣的製作人來台灣,幫他們媒合,然後透過跨界、跨國籍的製作,把國外的觀念帶進來,給他們一些新素材,看看能不能刺激他們更大、更高的創作理念,間接促使這個團隊升級,然後一步一步從地方團隊發展到可以在大型場館演出。 陳委員碧涵:根據本席的觀察,南方表演藝術環境最缺乏的是觀賞人口,本席希望兩位總監可以跳脫一個高度,現在台灣的藝文演出模式一直是團隊申請、演出、離開、結束,以致沒有辦法發揮綜效,簡總監曾在德國待很久,可否考慮讓藝文演出中心提高節目自製率,提供一個好的環境讓團隊在裡面創作、發想、演出,然後把這些節目帶到國內其他藝文場所繼續演出,互相邀演,當他們的經驗成熟之後,就推展到海外市場,這是我們一直沒有做到的,既然現在有國家級場館這個資源,提高自製率,提供環境與機會給優質的藝術團隊,讓他們可以在定點發展,會後請兩位多思考一下。 2016年兩廳院要大整修,林懷民於4月7日表示,希望中信金的新舞台不要變成養蚊子的地方,2016年大整修以後,如果新舞台沒有了,屆時將只剩下城市舞台這個表演場館,在此情況之下,表演藝術是否會遭受阻礙? 我們一直覺得落後韓國,當韓國三星、LG、樂天等集團都在興建劇場,甚至切入上游,開設戲劇公司、經紀公司,用製造業的產業鏈型態壯大劇場經營基地時,台灣卻還停留在手工業階段,資源落後,戲劇產出方和通路方既沒有整合也沒有配合,由於時間關係,無法讓你們慢慢回答,希望你們回去思考。本席認為,我們應該帶給兩廳院和衛武營這3個場館更高的願景,從產業鏈切入,跳脫傳統思維,請你們好好琢磨一下。希望你們未來報告的是非常有前瞻性、一起步就可以在這個高度上建構的做法,不知兩位可否承諾?好,謝謝。 部長,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是國人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場館,除了予以尊重之外,希望文化部能給予更多行政上的支援。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一定會。 陳委員碧涵:有關新舞台爭議事件,昨天台北市文化局表示,在中信金總部還沒有確定買家之前,他們願意承租新舞台。從新舞台決定停止營運的第一天,本席就在這裡質詢部長,希望你有積極作為,但現在看到的是,中央的作為落後地方,文化部落後台北市文化局,這種落後又消極的做法,讓本席相當難過。鼓勵企業投入藝文演出,當然只能採取鼓勵的機制,不能強迫,企業也有它的社會責任,所以我們予以尊重;但是新舞台的情形不一樣,新舞台是利用政府的獎勵措施交換得來的,是用容積獎勵搭造的演藝場館,等於是一種法律、契約行為,在得到政府的容積獎勵之後,不能因為這個地方的土地增值而決定退場、不玩了,請問當初交換的公共利益要怎麼退場? 鼓勵企業捐助藝文或興建場館,是大家主動的意願,但中信金的新舞台不一樣,是和政府的獎勵機制交換得來的,如果新舞台已經變成中信金無法下車的義務,他要退場,社會是不是能容許?文化部是不是能容許?我們應該趕快防患未然,這種事情一旦發生,未來會不會發生同樣的事情?如果有人在得到獎勵、條件交換之後要下車,我們有沒有法規、原則去檢視?對此,文化部要有積極作為,不能在這邊說:我尊重企業界,因為企業要對股東負責;請問他們得到的容積獎勵怎麼退還給我們? 今天自由時報報導:文化部的存在是替藝文界服務,應該盡到保護、爭取的責任,應該具有前瞻性與洞見,要站在藝文界的立場思考。這篇報導雖然講的不是新舞台,但我非常認同,新舞台不能以那是企業營運、必須對股東交代回應,因為它已經利用政府的獎勵政策取得利益,現在它要下車,可以嗎?如果可以,要用什麼方法讓它下車?文化部要有積極作為。 龍部長應台:我有兩點說明,第一,文化部對這件事情完全不消極,當初金管會和市政府之間的協調,就是文化部發動的。第二,新舞台是中信金私有的財產,如果真的要依法辦理,其實沒有辦法強迫它。 陳委員碧涵:現在要不要先研議亡羊補牢的辦法? 龍部長應台:文化部一直在做的事是,另外找一個場地,重啟新舞台的精神。 陳委員碧涵:緩不濟急,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這才是長治久安的事情。 陳委員碧涵:替代方案呢? 龍部長應台:因為還沒有成熟,所以我們不適合宣布,但是我們一直在進行。 陳委員碧涵:動作快一點,因為我們已經等不及了,現在社會有這樣的聲音,如果文化部沒有站出來回應大家,會讓社會對政府產生失望,部長,請協助大家,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其實都在進行中,只是還未成熟。 陳委員碧涵:快點。 主席:請林委員佳龍質詢。 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首先要恭禧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已經能夠正式運作,當然在組織條例制定的過程中,本席也非常關心將大都會歌劇院納入成為台中國家歌劇院,同時我也是第一個提出修正案,針對文化部原來只規劃兩廳院、衛武營的方案,提議增加大都會歌劇院的人。這個案子的促成是基於國家整體文化發展的考量,也希望對中部地區文化的提升有所幫助,所以我想問的是,在政策上決定要移交並且具備法令基礎之後,文化部有沒有成立什麼機制在規劃未來的移交工作?包括未來的人事結構、下年度的預算及地方的參與,可否請部長先作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委員也知道,在最初的時候我本身反對它納入條例,但是我們尊重立法院的決議,一旦納入之後我已經數度的對外公開,我們就是全心擁抱、全力促成。 林委員佳龍:你用什麼樣的擁抱讓我們感受到你的溫度? 龍部長應台:目前已經做的是,部內跨司、處已針對其法制面、財務面、人才培訓作過很多輪的討論,正式的推動小組會在4月底開始開會。 林委員佳龍:由誰召集? 龍部長應台:大概是由次長召集。 林委員佳龍:哪一位次長? 龍部長應台:李次長。 林委員佳龍:其實已經又半年了,現在才召集,我是希望已經有結果。 龍部長應台:我們內部的討論已經很多了。 林委員佳龍:移交之後馬上就涉及明年的預算,姑且不論檔期,其實現在排都太晚了,一般這種文化表演都要在一年多以前就開始規劃甚至安排。說實在的,在移交之前至少要回推一年以上的時間,我具體的問你,未來你大概估計匡列多少預算,作為台中歌劇院每年度的預算基礎? 龍部長應台:在當初台中市政府報給經建會的營運規劃中,每年需要2.7億的支出。 林委員佳龍:那你們評估之後呢? 龍部長應台:我們評估大概也會是這個數字。 林委員佳龍:所以未來會反映在公務預算上? 龍部長應台:但是要看它的階段,就現在的階段,我們也並不知道它是否真的是今年底竣工,再加上他們還要向我們提出申請,完成設置條例第三十八條所作的要求,所以我們其實不能決斷明年它…… 林委員佳龍:這是變數啦! 龍部長應台:對,是有變數。 林委員佳龍:但是政策規劃方向你一定要都準備好。 龍部長應台:我們一定會編列明年的預算。 林委員佳龍:我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台中國家歌劇院目前預算支出是45億,中央和地方各出一半,地方議會有意見是因為先前地方已編列了22億左右投入歌劇院的興建,所以後續你們編列的預算或補助,多少就會涉及地方的反應。我認為一開始的時候反而應該寬列,因為萬事起頭難,而且寬列讓我們支持的人對地方也比較好說明,這不是誰得誰失的問題,我想對台中市民來講,能有一個好的歌劇院,受惠的是台中的民眾。預算還是非常重要,你是以每年2.7億作為基礎,未來可能再作進一步的精算? 龍部長應台:對,這個2.7億是當初全力推動營運時訂定的,但是我們要開會討論,其實我們還不知道明年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開幕。 林委員佳龍:就是不知道才問你,你是部長,不是我是部長。 龍部長應台:所以我們的推動小組還要作很多精算。 林委員佳龍:說實在的,都已經太慢了。 龍部長應台:可是,林委員,它事實上還並沒有納入表藝中心。 林委員佳龍:你們可以開始籌備,沒有說現在就要定案嘛! 龍部長應台:所以我就說還要精算。 林委員佳龍:我舉一個例子,就我的了解,現在的45億還不包括內部裝潢、音響、設備等等,只有把建物蓋好,未來可能還需要一筆預算,作為一個歌劇院標準配備之所需,可能還要兩、三億之多,這部分你們沒有評估嗎?到時候移交的是連椅子都沒有的毛胚屋耶!這個不談清楚,你不能被動的等市政府如何如何。 龍部長應台:林委員,這是我們推動小組接下來要做的工作。 林委員佳龍:這是官僚的回答。沒關係,我問你這個問題,你說你會教小組來評估,那我今天不要浪費我質詢的時間。 龍部長應台:可是這是一個專業的作法啊!我們還要跟台中市政府要到資料。 林委員佳龍:你的方案是什麼?你在國會老是說你們在評估,我們給你多少時間?部長,自重人重之啦! 龍部長應台:林委員,它還沒有納入。 林委員佳龍:法令已經列入,當然有一個點交、移交的過程,我剛才跟你講了一個很具體的問題,就是檔期的安排,你不能說點交、移交當中有一年的空檔嘛! 部長,我再問你一個問題,你到底有沒有在思考文化建設?為什麼文化界會有給龍部長的一封信?看了我都覺得慚愧,其中有很多人過去都是你的朋友,這一點我待會再問。我問你一個跟文化部有關的問題,我們在中部是不是有一個國家交響樂團? 龍部長應台:是的。 林委員佳龍:一年預算多少? 龍部長應台:一年預算大概是兩億。 林委員佳龍:你有沒有考慮過請國交未來在台中國家歌劇院駐館?整合這兩個組織,不但能發揮更大的綜效,預算可能還能更有效率的使用,你有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 龍部長應台:我們討論過。 林委員佳龍:你的結論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目前還沒有結論,因為我們是把表藝中心,包括NSO的定位、國台交的定位、衛武營和台中歌劇院的開放,全部作一併的、大的思考和討論。 林委員佳龍:我的問題你真的完全沒有回答。 龍部長應台:怎麼沒有?你不是問我對國台交有沒有思考過?我們作過討論。 林委員佳龍:你思考的內容和結果是什麼?你不能說我問你任何問題你都在思考,那我們質詢幹什麼呢?真的是藐視國會啊! 龍部長應台:林委員,你剛才問我說那個想法我們有沒有思考過,我跟您說我們有作過討論。 林委員佳龍:有關這個方向,可不可以在一個月擬一個評估報告提供給本席? 龍部長應台:可以。 林委員佳龍:我是希望push你們往前走,資源的整合也非常重要。 部長,地方的參與非常重要,台中國家歌劇院有大、中、小三個廳,地方希望一、未來的總監能夠和中部的藝術發展比較有關;二、未來董事會能夠有台中國家歌劇院代表參與;三、保障地方藝文團體一定的使用時間。對此,你有什麼看法?有沒有在規劃範圍內? 龍部長應台:我們的董事會是已經成立了。 林委員佳龍:那有沒有台中或中台灣文化界的代表? 龍部長應台:其中有兩位和台中有非常深的淵源,一位是劉金標先生,另外一位是戲劇界的鍾喬先生。 林委員佳龍:部長,因為地方有聲音,才會通過移交時的9個附帶決議,雖然沒有直接的約束力,但是你們也是很認真的在評估,包括廳院的使用、檔期、市民參與權益等等。 龍部長應台:林委員,我們的目標一定是希望透過歌劇院帶動整個中部地區藝文生態的活絡,但是議會所提出的一些附帶決議,我們當然是要一一去評估的,況我們不能只對台中去思考,因為這還牽涉到衛武營跟高雄的關係。 林委員佳龍:這不太一樣,因為台中除了土地、建物移交之外,還投入了22億左右的預算,就是基於這個原因,否則一開始若是由文化部來做的話,大家就沒有理由提出這樣的要求了。 龍部長應台:這些我們都在討論中。 林委員佳龍:以後就叫你討論部長好了。 龍部長應台:討論是很重要的事情。 林委員佳龍:談到討論,文化界有給你一封信,而服貿當中與文化部相關的業務,請問你事前是否有參與談判? 龍部長應台:凡是與文化部有關的項目,都是由我們提出的。 林委員佳龍:所以服貿協議中關於出版等項目,你有參與嗎? 龍部長應台:服貿協議裡面沒有開放出版這個項目。 林委員佳龍:部長不要連這封信都沒有看,人家都已經預期你會這樣呼攏了。 龍部長應台:委員現在要談信還是服貿? 林委員佳龍:涉及到印刷通路就是屬於台灣廣義的出版業,而龍部長的反應還真的如文化界預料的,是這樣一個制式的回答。 龍部長應台:這封信我會細讀,而且一定會有回應,但方才委員談到的是服貿的項目,而裡頭的項目並沒有包括出版。 林委員佳龍:他們提到你並沒有參與這個過程,換言之,服貿的協議過程中,文化部有無派員參加? 龍部長應台:當然有,因為裡面包括了電影後製等項目,這是本部自己提出的。 林委員佳龍:所以你要為這個服貿協議來負責。 龍部長應台:若是我們提出的項目,當然我們就要負責。 林委員佳龍:再來,去年文化論壇的預算因為沒有使用,所以必須繳庫,而今年本來編了1,500萬,後來被我們刪到剩1,000萬、凍結200萬,還有,1月份時你說6月份要在台北舉辦文化論壇,然服貿當中涉及很多文化的項目,而且6月份文化論壇能否如期舉行呢? 龍部長應台:我們預計本來有兩位部長(即北京文化部部長及台灣文化部部長)共同來舉辦這個論壇,在經過一些溝通之後,我方希望是以部長對部長的身分來召開,但是遺憾的是,在對等的名稱上面,對方並沒有接受,因此,我們決定那個本來是由雙部長主持的會議停辦,而論壇本身就委由民間去辦理。 林委員佳龍:主席,本席之所以問這個問題,是因為這涉及了我們的職權,因為他在1月時回答6月會召開,結果今天在談文化相關事務時,他竟然沒有主動提到這件事情,所以我們有權利知道當初說6月的事情是有所改變的。 龍部長應台:是的,我們會往後延,而且改變了它的形式。 主席(陳委員碧涵):有關剛才要求提出的評估報告,屆時請提交給本委員會。 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 主席:今天列席的是兩位總監。 蔣委員乃辛:本席有程序問題,請問今天是沒有邀請董事長還是董事長沒有來列席? 主席:本席有邀請董事長,而部長有向本席請求讓董事長請假,因為董事長原先的行程非常滿,即便要求他先報告然後再離開,他都沒有辦法抽出時間。 蔣委員乃辛:今天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第一次在立法院報告,照理董事長應該要列席,而不是不來,再來,文化部提出的這本報告中關於董事長的權責卻只寫了「對外代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請各位看一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所以你們故意漏掉其中一句話,就是「對內綜理本中心一切事務」,即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董事長對外代表該中心,對內所有的事情都是董事長在負責任的,所以他今天怎可以不列席呢?請問該中心未來發展的問題,我們應該要請教誰呢?畢竟總監是無法做決定的,照理應是董事長來做決定。 主席:有關這件事情,本席的觀點及立場跟蔣委員是一致的。 蔣委員乃辛:在此我就要先提出抗議。 主席:好。 蔣委員乃辛:如果只是對外代表該中心,而他今天沒有來列席,則我們還可以再討論,但他對內是要綜理一切事務的,所以請教龍部長,他今天可以不列席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委員一定知道整個董事會都是無給職的,所以這是屬於一個義工的性質,且按照設置條例的規定,他們是3個月開一次會。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畢竟這是立法院審議通過的東西,但條文既然寫著對內他要綜理一切事務,則他今天就有義務要來列席備詢。 龍部長應台:我們在請求優秀人才擔任董事長的過程中,這些候選人都會問一個問題,就是當了頭號義工,也就是董事長之後,是否要到立法院備詢?即每個人都會問這個問題,所以這應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這會讓他們決定要不要來接這份工作…… 蔣委員乃辛:權責要相符的。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所以在當時我們把設置條例第三十九條…… 蔣委員乃辛:所以當初有同意他將來可以不用來立法院備詢? 龍部長應台:當然不是,那時我們是拿出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給他們看,該條規定年度績效評鑑應由監督機關提交分析報告送立法院備查,必要時立法院得要求監督機關首長率同中心董事長或相關主管到立法院報告營運狀況並備詢,所以我只是解釋說…… 蔣委員乃辛:可是當平常我們想要了解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未來的政策及作法,則當然就會想要聽聽董事長的意見,否則就提案修法把第十一條第三項前面那句話「對內綜理本中心一切業務」予以刪除,但這是不可能的。 龍部長應台:第一,今天不是董事長不來,確實是今天整個行程沒有辦法配合…… 蔣委員乃辛:立法院又不是天天開會請他來。 龍部長應台:當時我們是依據第三十九條來跟他們解釋,就是只在年度績效評鑑的時候,立法委員可能會要求列席立法院,因為他們禮拜一掛牌,今天才禮拜四,所以他不僅工作報告還沒有聽過,連董事會都還沒有討論過未來的業務,所以是否第三十九條應該要加上第十一條一併來看或者兩者是不同的,屆時我們會來做一個處理。 蔣委員乃辛:今天我是站在立法院監督的立場來提出這個問題,即我並不是針對他個人,畢竟我跟他之間沒有任何的淵源,也沒有任何不愉快的事情,雖然之前我在擔任台北市議員時,有去參觀過台北故事館,所以有和他交談過,其他則是沒有任何的不愉快或是接觸,今天我們只是想了解一下,既然董事長是要綜理該中心一切事務,請問要如何綜理呢? 龍部長應台: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他們連董事會都還沒有開過。 蔣委員乃辛:因為在成立的時候,馬總統也提到,一方面希望該中心能夠做為世界級的硬體設施,同時也要培養世界級的消費人口,我今天就是要請教一下,國家藝術中心如何培養我們成為世界級的消費人口?它的目標是什麼?針對這些問題,我們不能請教董事會嗎?不能請教董事長嗎? 龍部長應台:可以。 蔣委員乃辛:對呀。 龍部長應台:只是因為他們的董事會連工作計畫都還沒有。 蔣委員乃辛:這是很重要的任務,對不對?我們的目標是在多少年要達到多少消費人口?我們的世界級消費人口的目標是什麼?我們想了解一下。 龍部長應台:蔣委員可不可以體諒,董事會是在禮拜一掛牌,這個董事會對於他們的工作計畫、您的提問還沒有開會討論這個工作計畫。 蔣委員乃辛:雖然董事會沒有開會,可是他身為董事長,至少他自己要有一個概念,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董事長認為他的任何說法…… 蔣委員乃辛:他在接任董事長、掌管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時候,對於該中心未來的期望、希望該中心走什麼方向、目標在哪裡,一定有個人的看法。我今天並不是要他代表中心說明,但是至少對於他個人的看法是什麼,我們想要了解一下。我今天為什麼提出這個問題,你知道嗎?因為表演藝術是很重要的,可以提供很多內容產業,並不只是去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看表演而已,這些表演如何運用在內容產業上面,都與文創是有關的。文創15加1幾乎都是與內容有關,對不對?內容產業對我們國家的未來來講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產業。因為4G的問題,部長知道這次行政院額外給文化部多少錢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有好幾筆不同的數字。 蔣委員乃辛:4G的頻譜標出去,政府多了一千多億元,中間拿了多少億給文化部做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們一共拿到兩筆,加起來是10億元。 蔣委員乃辛:要做什麼? 龍部長應台:主要是影視音與4G的結合。 蔣委員乃辛:對,那我們做了什麼?影視音只是一個媒體,它的內容是什麼?我的意思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將來的內容都可以與影視音結合在一起,作為4G的內容。過去一個高畫質的電影,需要幾個小時才能夠下載完畢,4G以後只要3分鐘就可以下載完畢。就像以前從台北到高雄如果走省道需要1天的時間;然後開了高速公路,要花3、5個小時;現在有了高鐵,1個半小時就到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乘客是什麼?相對地,4G通路以後,我們的內容是什麼?文化部有沒有去研究、討論過這個東西? 龍部長應台:有。我們的數媒中心小組已經向我做過3次報告,就是4G甚至於5G與內容產業的互動模式,這是我們正在進行中的事情。 蔣委員乃辛:對4G來講,你們準備什麼時候開始有內容產業提供給4G的使用者? 龍部長應台:數媒中心現在還在進行與業界的聯繫之中,包括比如電視的內容…… 蔣委員乃辛:你所謂的「業界」是指哪些業界? 龍部長應台:包括電視,我們討論比較多的是比如BBC iPlayer的模式,或者德國電視內容的互動模式,我們是從哪一個角度可以切入…… 蔣委員乃辛:部長,這個方向就已經錯了,你們應該與電信業者先溝通,將來4G以後,他們提供的內容是什麼?現在消費者喜歡看的內容是什麼?你不要把4G當作電視,只是因為它下載的速度快,所以4G手機就可以變成電視?不可能一個人拿著電視看120分鐘的電影吧?看手機看到一半,電就沒有了,然後眼睛也壞掉了。一般人是在什麼情況下去看4G的影片?在什麼情況下看MV?在什麼情況下在遊戲產業?在什麼情況下做其他用途?電信業者最清楚。你們不與電信業者溝通,去了解這些問題,只想到自己要做什麼,就會變成生產倒置。 龍部長應台:蔣委員,我們的數媒中心…… 蔣委員乃辛:部長,你聽我講完。我們今天應該走市場導向,要了解市場的需求。現在韓國有幾千萬人在用4G,50%以上都是在看這些內容產業的東西。韓國1年的消費人口有多少?我們的消費人口有多少?請問部長,我們的藝術消費人口有多少?去年我們的消費人口有多少? 龍部長應台:您現在是說哪一方面的消費人口? 蔣委員乃辛:表演藝術。 龍部長應台:您講的是表演藝術欣賞的場次,差不多是300萬上下。 蔣委員乃辛:我們世界級的人數是多少?總統不是說要推動世界級的人口嗎?我們世界級的人數是多少?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 蔣委員乃辛:對呀。總統說除了世界級的硬體設備之外,還要有世界級的人口,部長都不知道,然後董事長又不來,我們到底要問誰呢?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所謂世界級的人數,要看場館本身的人數。 蔣委員乃辛:所謂世界級的人數,並不是在場館,我今天質詢的重點就在這裡。並不只是在場館裡面觀賞表演的人數,還可以把這些表演的內容透過4G給全台灣拿手機的人觀賞,也可以透過4G提供給全世界觀賞的人。韓國諸如江南style等等,剛開始是從哪裡出來的?也是透過手機,才有這麼大的效果。所以4G將來是很重要的載具,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是的。 蔣委員乃辛:我們要提供什麼樣的內容?我希望我們政府能夠把握住。中華電信的4G在今年年底就開始上路了,其他的產業、公司也開始陸續要上路。據我初步的了解,文化部好像要到明年年底才會完成初步的規畫,等到106年、107年可能才會成形,2020年5G就開始了,我們到底是給4G用,還是給5G用?在這段時間,4G的內容產業不就拱手讓給國外的廠商嗎?我們台灣本土的內容產業為什麼不能掌控這個先機呢?這就是行政院撥10億元給文化部的原因,我們不希望把這些錢丟到水裡面。 龍部長應台:是的。就4G的部分,我們現在完全在研究當中,因為速度改變,整個載具也要改變。 蔣委員乃辛:而且到了2020年開放5G以後,4G只要3分鐘、5G只要1秒鐘就可以把高畫質電影下載完畢,你要注意這一點。 龍部長應台:是,它會澈底改變我們與內容的互動關係。 蔣委員乃辛:部長,請你們針對開放4G後如何提升國內的數位內容產業給我一份書面報告,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蔣委員,這是我們正要做的事,給我們一點時間,因為我們還要與科技部做深入的協商及了解,然後我們會向您做一個說明,好不好? 主席:有關剛才蔣委員所質詢、質疑的部分,本席在此再次重申,我的主張及看法與蔣委員是一致的,尤其本席對於文化部對第三十九條的解釋不完整、不正確,表示非常地遺憾。今天之所以允許董事長不列席,不是因為這個法規允許他不來,而是因為他事前排不開,對此本席是接受的,但是我希望文化部以後對這個法規、演出的職責、社會的期待應該像今天的兩位總監一樣,即使才剛被遴選出來,就能夠到立法院對於立法委員的質詢有正向的回應,這是值得鼓勵的,我希望文化部部長應該朝這個方向去要求所屬的任何機關,尤其是行政法人。 請陳委員淑慧質詢。 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方才蔣委員所提以及主席的宣布,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今天沒能尊重委員會,沒能在第一時間將表演藝術中心掛牌成立後相關營運計畫向立法院做報告,這是非常失職!今天主席體諒董事長已事先排好行程,請主席和部長再鄭重邀請董事長過來,召委再安排一個時間特別邀請董事長到本委員會重新做報告,這是本席的建議與要求,希望部長能夠配合。 主席:謝謝陳委員的建議,兩位召委都聽到了。 陳委員淑慧:部長,方才您有答復蔣委員關於董事長今天未列席以及董事長的職責等,聽起來這位董事長請來不易,董事會的成員也非常難組成,因為都是志工,若非常勉強的成立這個中心,未來這個董事會如何配合文化部帶領整個表演藝術中心的政策?方才我聽到兩廳院李總監說,我們的營運計畫必須經過董事會,而部長又說,董事會也還沒開,也沒有營運計畫。請問部長,既然統統還沒預備好,你急著成立的目的為何?今天主席排了這個議程,結果你們什麼東西都沒有,只告訴我們你的理想,給我們一篇你的報導、專訪,你是歌頌你自己,並沒有告訴我們未來要怎麼做,這只是一些理想,我沒有看到一些新意,沒看到你的方法,沒看到你的財務編排,也不知道以後你要怎麼做。現在問總監,他說的話還是跟你樣,跟這裡面的報告也是一模一樣,聊備一格!我們看不出今天的會議有何意義,也看不到這個中心到底要做什麼事,請部長對此作一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董事長沒有列席,一方面是他自己的時間早就安排了、沒辦法動,但最主要的責任是在我身上,不是在董事長,並不是董事長不願意來。 陳委員淑慧:你可以介紹一下董事長嗎?我們統統都不清楚,董事長是企業界的人嗎? 龍部長應台:是。 陳委員淑慧:他的主要職業為何?他是兼任藝術中心董事長嗎? 龍部長應台:陳國慈董事長是現在臺北故事館的總監,他本身是律師,曾任台積電的法務長。 陳委員淑慧:所以他身兼多職? 龍部長應台:他是國藝會第一任執行長,現在也是國藝會的董事之一。 陳委員淑慧:你們要借重他什麼? 龍部長應台:第一,他對於文化藝術長久的投入;第二,他對於法制、典章…… 陳委員淑慧:投入文化藝術長久的不只董事長一人吧!他這麼忙,連立法院開會都沒辦法來,一個會期可能就這麼一次,結果就有這麼多理由,我覺得非常沒有誠意。 龍部長應台:方才陳委員問我他的背景,我講了一點點,您是不是要讓我解釋…… 陳委員淑慧:我問他的背景是想了解為什麼他會忙到這個程度,那你用這樣的董事長適合嗎?他如何帶領這個董事會、如何帶領這個中心? 龍部長應台:我說最主要不是因為他忙,今天他請假的最主要原因不是因為忙的因素,我說是我的責任,我正要跟您解釋為什麼。 陳委員淑慧:方才總監也提及營運計畫也還沒開始。 龍部長應台:雖然他們在7號掛牌…… 陳委員淑慧:我看他也沒時間開董事會吧!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 陳委員淑慧:我換個議題好了。方才有委員提及新舞台因為中信金總部遷移而可能要取消了,表演藝文界許多大老都呼籲,在尚未找到買主前,希望場地還是能夠讓藝文團體表演,避免成為蚊子館。我有看到一則消息,林懷民先生感觸良多,跟今天討論的主題呼應起來似乎非常諷刺,他說,要是戲劇真的沒有了舞台,恐怕也到了戲劇人上街頭的時候了,相信部長也不樂見所有有潛力的藝人都成為街頭藝人,方才部長曾答復委員說你們正在協調當中,大不了到最後我們再找一個地方來延續新舞台,中間不要有中斷的情形,不管台北市政府也好,民間也好,希望民間有能力的也能提供相關場合給我們,而這個整合的力量,政府要負很大的責任。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這是我們默默在進行中的事情。 陳委員淑慧:我想部長一定可以做到。 龍部長應台:因為還不成熟,所以不適合說。 陳委員淑慧:我想部長是非常樂意去做這件事,以您的能力與魅力應該可以達到。 龍部長應台:我們正在努力中。 陳委員淑慧:所以可以請藝文界的表演者放心,對吧? 龍部長應台:是的。 陳委員淑慧:方才提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成立了,同樣的時間發生了藝文團體必須上街頭抗議沒有舞台可以表演,所以我才會說這兩件事同時發生有點尷尬也有點諷刺。關於兩廳院,兩廳院對過去營運27年有做出一些呈現,未來3個表演中心各有職責,但我覺得講起來也是差不多的,包括負責區域的培育、培養,然後進到全國性,再來是國際型。關於大型演藝中心,從兩廳院過去經營的經驗不難看出大型演藝中心有多數的比例是提供國際型的表演。在今天的報告裡面,我看到了兩廳院提出來過去有哪些表演,從2004年的明華園、2005年的表演工作坊「如夢之夢」國家劇院版,幾乎不是每年都有國內團體大型的演出,我看見了3團,同樣一段中,我看到國際型的就有27個以上。未來兩廳院可以照原來的經營模式去經營,還有武營和臺中國家劇院,而臺中國家劇院的沿革我們都很清楚,我未來這3個館還是沿用兩廳院的管理模式和經營模式,還是著重國際型的表演,這樣要如何培養國內的大型團體?從過去的經驗來看,未來多了兩個場館,而從2004年到2007年只有3個國內團體,現在多出這兩個場館,有多少國內團體?新舞台的事情發生以後,我們如何在各地方找到像新舞台這樣的中型表演劇場或小型的表演劇場?我們如何去培育有潛力的藝術表演者?眾多的表演者如何能夠得到政府的扶植、協助,他們要去哪裡找舞台,讓他們能夠長大、茁壯,進入國際型的表演舞台?這才是你今天成立表演藝術中心的理想和遠見,對不對?但是你要達到那個目標,下面的配套、現有的資源,你如何來配置?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事實上我們只是列出兩廳院最重要的國際表演部分,在兩廳院演出的節目內容裡,有40%是來自國際,但是有60%是來自國內的表演團體,所以它對於培植本地表演藝術團體是有發揮它的功能的。 陳委員淑慧:那是我在報告裡面看到的嘛! 龍部長應台:是,是,雖然羅列出來國際的,但是事實上有60%是國內的內容。 陳委員淑慧:我們不用互相欺騙,好不好?如果以觀眾席次來看國際的和國內的,再來比較看看。我們的時間實在很少,細節部分請你們提供數據給我,我們再來討論。但是,部長,你平心而論,臺中歌劇院變成國家歌劇院,胡市長有非常大的功勞,他擔任臺中市長以後,每一年幾乎都有邀請國際級的表演者到臺中表演,他特別喜好,所以會爭取在臺中設立歌劇院。 龍部長應台:對,他很重視文化。 陳委員淑慧:總而言之,既然你有這樣的遠見,組成組織,成立表演藝術中心,那我們也期待它能發揮功能。今天南北兩位總監列席,臺中還沒有派總監。我要跟部長討論態度問題,你本來就是應該要主導這個中心的發展,你不能在人事方面撇清,說總監是董事會選的,說自己沒有介入。剛剛總監說雖然還沒有成立營運計畫,但是他會配合文化部的政策,這表示你們本來就是息息相關,你本來就是督導單位,你也不用撇得這麼清。你既然要成立這個中心,希望3個場地用一套標準、一套規定來做,各自管理,所以3個廳是不是要有3個總監?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淑慧:未來臺中國家劇院是不是也要有總監? 龍部長應台:是。 陳委員淑慧:我希望你能讓這個中心、這個董事會、這個CEO能夠發揮實質效果,但是切記,不要再說他們是自宮,所以有權無責,我希望你能夠說回這樣的話。 龍部長應台:好,謝謝。 主席:請潘委員維剛質詢。 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請教簡總監,我覺得主席今天排這個議題非常好,雖然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籌備正在進行中,但是我希望將來你們一到位子上就能立刻進入情況,而且我們可以實際上跟你們交換意見,表示我們對你們有什麼樣的期待。你們也可以聽到一些新的訊息,你們本來在這個行業就是專家,但是我對你們有很高的期待,簡總監,您知道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一共花了多少經費嗎? 主席: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簡總監答復。 簡總監文彬:主席、各位委員。總共花了101億。 潘委員維剛:對。按照規劃是101億,今年又編了15億,但是我在這裡要說的就是,這麼大的經費,不是只要蓋個硬體,你就任以後、接觸以後,針對蓋的硬體是否合用及有沒有什麼問題,我希望你記下來,到時候來跟我們報告,硬體在往往是實際運作的時候才發現有很多問題,之前的問題我們不會怪你,但是你必須要據實以報,讓我們知道現在發生什麼樣的問題,而且你要知道衛武營有多少個位子。 簡總監文彬:總共有6,000個位子。 潘委員維剛:現在兩廳院有幾個位子? 簡總監文彬:四千多個。 潘委員維剛:所以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比兩廳院更大。還有剛才提到的藝術消費人口培養的問題,以及讓節目內容更精彩的問題,從資料來看,兩廳院有40%的節目是由國際團體演出,那衛武營的節目內容國際和國內表演者的比例也比照兩廳院嗎? 簡總監文彬:關於這部分,我們除了自己評估外,還要看整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在北中南分配的比例。 潘委員維剛:我也很擔心,衛武營要吸引6,000名觀眾,這樣的節目到底有多少?國內的消費人口是否足以養得起這個市場?而且,現在只有一個地方可供表演,表演團體要存活也很辛苦,要培養足夠的號召力、吸引力的國內團體,將來都要搭配很多條件,不然的話,我真的為你擔心,我希望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將來不要成為另外一個蚊子館,這是我們一直擔憂的。現在只想著花錢,可是花錢很容易,上海一個歌劇院有多大?花了多少錢?但是在我們這裡,衛武營藝術中心已經很不得了了,已經花了100億,是花最多錢的,而當初就是預定要花101億,反正有錢就要拿去花,但是針對跟實際狀況的配合度、狀況如何、困難是什麼,你下次要提出來,而且要說明你自己的理想、你希望把衛武營變成什麼樣子、你希望有什麼樣的計畫、預計在第一年達到什麼樣的效果,你剛剛也提到,一開始不可能每天都客滿,我也知道有實質的困難,但是我不希望衛武營變成蚊子館,也不希望任何亂七八糟的活動都能去那裡辦,那就失去成立行政法人的意義,也違背我們當初成立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的期待。本席相信你有許多的想法,但是,這些想法要能夠真正的落實,而且要有效率、效能,或許這點對藝術家而言較為困難,不過,你們是專業執行、管理的人,本席希望,在藝術的前提之下,所有我們期待的機制都能夠完全的建立,可以嗎? 簡總監文彬:是。 潘委員維剛:部長,大家對於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都具有很高度的期待,實際上,當初兩廳院的行政法人是我國的第一個行政法人,雖然本席一直都是待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時間比較多,但是,本席認為兩廳院的行政法人一直都是效率不彰,而且大家也一直對它有高度的質疑、有許多的疑問,雖然兩廳院在整體素質上是OK的,不過,國家花了這麼多錢所呈現出的成果與我們的期待卻有落差。雖然行政法人排除了政府的一般機制及規範,但是,也不能因為變成行政法人就似乎與文化部無關,當然還是得由文化部統籌底下的國家藝術表演中心,如果今天部長們都不負責的話,事情就會很難做,因此,本席認為固然它自己有董監事會、有董事會,部長當然還是要去關心、要去指導、或者期待它的方向,這是一定要的。 其實,本席也支持主席的看法及蔣委員所提的意見,今天之所以把這些總監及董事長找過來,無非就是因為已經掛牌了,所以我們想聽聽他們初步規劃的想法,並不是要他們說明實際上要怎麼做,畢竟所有東西都尚未出來,因此,我們也不會予以苛責或做過度的要求。不過,既然已經成立了,我們當然希望能了解一些問題,譬如未來預備怎麼做、何時召開、如何訂定整個程序或何時能將未來大致的願景告訴我們等等。 基本上,你能找到陳國慈女士擔任董事長,本席認為這是相當不容易的事,從前她除了是一位大律師之外,還擔任過國家文藝基金會的實際執行長,更是以個人經費認養古蹟的第一人,例如台北故事館,事實上,她認養的古蹟已經不只一處了。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對。 潘委員維剛:本席認為,無論是人文素養、國際觀、語言及能力都沒有問題,所以你是為她多慮了!事實上,要她到立法院來備詢並沒有問題!本席也是支持主席,其實你無須擔心,雖然本席知道你是擔心有部分會被模糊焦點,不過,還好你也表現得很好!其實,我們大家都應該期待自己能做這個國家的太陽,而這個太陽要能夠發光發熱、照亮花草及樹木、滋養這塊土地、溫潤整個社會,這才是我們的期待,也是本席對主席所提看法的回應。 雖然兩廳院已經行之有年,但是,大家對於它的效率確實是感到擔憂,或許我們對於藝術的東西無法太過苛責,不過,現在都有專業的管理,因此,在這個部分一定要能夠合一。除了他本身可能是藝術家之外,最主要是要懂得藝術的人、要懂得管理的人,讓藝術能發揮更大的效益、效能,這才是我們的期待。之前本席也曾問過部長,我們的孩子們連張大千的真跡都不認識,甚至將它拿來當作門板,這就表示我們的文化沒有扎根,所以我們要做的工作真的非常多,以上是本席對於這個部分的看法。 此外,關於國際40%、國內60%的部分,坦白說,國內的團體要能夠存活、要能夠養一個藝術團體真的是不容易,雖然你剛才提到參觀人數大約是300萬人次,但是,你要知道在那當中有許多是重複的。 龍部長應台:對。 潘委員維剛:本席從學生時代就開始聽音樂會、參加許多的活動,其實,周遭的人看來看去都很眼熟,雖然本席現在已經很少參加這些活動,不過,這方面的人口真的是需要培養,從附庸風雅開始也無妨,就像本席從前就讀光仁中學時之所以去聽音樂會,其實是因為聽音樂會可以不必待在學校裡,大家當然是選擇去聽音樂會了。因此,你們應該好好思考要如何鼓勵,就像本席也曾希望愛樂能到國小表演等等,不過,這部分就先暫且不談。 至於你提到關於高畫質電視推展的部分,首先,本席要回應關於剛才蔣委員所講的4G,究竟國家要發展的是什麼?4G或5G?原先的WiMAX如今又停下來了,因此,本席認為,這個東西一定要定案,大家才能整體的推動,不過,還是要配合科技會報,也就是未來的科技部所決定的政策。以高畫質的HD與普通畫質的SD而言,其實,政府在2005年就已經決定全面性變更為高畫質、全部數位化,但是,現在做到了嗎?兩者之間究竟有何不同?將來我們該如何在這方面發展?現在更換電視的比例有多少?現在製作高畫質節目的比例有多少?本席認為,這些在在都顯示我們在這方面有嚴重的落後!雖然總體的大目標接下來要由科技部負責,不過,你們在這方面也編列了預算,今年的總預算大約是3億8千600萬元,這樣的金額能推動些什麼?你們到底要推動什麼?請將這些內容告知我們!因為大家都只做一點,但是都沒能做到,難怪我們就推不動嘛! 由於這部分也代表著整體的全面提升,因此昨天本席也告訴科技部長,其實本席根本就不贊成成立科技部,因為還不足以到這個程度,但是既然已經決定要做,我們就要將台灣建設成為一座科技島,如果是既具文化又具科技的科技島,當然是更好!對於這個部分,希望部長能將你原先累積的經驗整個灌注到更新的概念之中,同時涉獵更廣的領域。或許今天你們被要求去推動,於是你們就想到要從推動節目著手,問題是根本沒有辦法收視、根本沒有高畫質傳輸等等相關配套的建立,光是製作了節目,還是沒有用的!即使今天我們的手機速度這麼快,但是政府單位及大家所使用的這些IT產品能達到這樣的速度嗎?本席希望,我們能先從這個部分一起同步努力,好嗎? 龍部長應台:是,謝謝委員!我們會與科技部做最密切的結合。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大家都非常關注上個禮拜你對於太陽花學運那些孩子的肯定,但是你卻又轉個彎對這次的太陽花學運做了一些批評。對於太陽花學運中出現占據行政院的那個小插曲,你認為警方執法不應該被稱為國家暴力,也不應該將學生當成孩子,因為他們不是媽寶,只要走上街頭就應該有所承擔,否則警察要如何執行公權力?你是否說過這段話?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 何委員欣純:因為這一段話,也引起了許多的批評,大家認為龍應台擔任部長後就站在當權者的立場及角色、大家認為龍應台已經不再是以往以野火集站在批判、改革的角色及立場,部長,對於這樣的說法,你認為如何? 龍部長應台:在2006年紅衫軍包圍總統府的時候,我不是官員,只是一位作者,但是今天我的立場與2006年那時的立場並沒有絲毫的改變。 何委員欣純:但是對於你在2006年的立場,江宜樺院長曾經發表了一篇文章,直接點名龍小姐你誤會了憲政民主,而你對於江院長這篇文章的指教又是如何回應? 龍部長應台:江院長在2006年發表那篇文章時,其實是對我所寫的文章有一點點誤會。 何委員欣純:你將它稱之為誤會嗎? 龍部長應台:他以為我連和平的示威抗議都反對。 何委員欣純:身為龍應台,無論是作家也好、是野火集那個批評的角色也好,你說自己到目前為止的立場都沒有改變,請問,這次的太陽花學運到底算不算是台灣民主改革的正面力量之一,你的看法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現在還無法評斷,因為…… 何委員欣純:你現在還無法評斷? 龍部長應台:因為要看是短程或長程,如果是短程的話,它的正面能量確實是有出來,我們可以看到大家對於服貿的關注以及下一步很可能每一項都要進入實質的討論,這是正面的影響,不過,全部各個層面是否都是正面,其實後續還有許多的效果有待觀察。 何委員欣純:部長,本席要告訴你一句話,從短中長程來看,前總統李登輝先生說這些孩子沒有錯、這些學生真的是替台灣的民主改革進了一大步,因此本席希望,部長真的不要換了位置就換了你的思想邏輯。今天新聞媒體刊載了一封信,那是文化界給龍部長的一封信,因為在服貿開放的議題中也包括了印刷業,所以文化界人士希望能夠再盡心盡力地請龍部長不要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不要拋棄了過去野火集那個批判、改革、維護民主、維護自由的角色,應該要更著力於保護我們的出版自由。部長,不要站在當權者的角色,我們希望能夠保護台灣的出版自由,以你現在擔任的這個文化部長的角色,是否也應該要這麼做? 龍部長應台:當然應該!在目標上一定是一致的,只不過在我手上擁有公權力的時候,對於如何達到那個目的,我會更審慎、更精密的去處理。 何委員欣純:部長,這就是我們需要你的部分!問題是之前當委員們質詢到關於兩岸服貿協議開放印刷業的問題時,你一直都表示那是經濟部的權責,並不是文化部的權責,所以文化部無從過問!既然你曾經是作家、曾經是文化人,現在又是具有公權力的部長,難道你不知道現在台灣無論是出版、印刷、甚至未來的通路統統都環環相扣嗎?今天這些文化人對於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感到擔心的是什麼?我們開放了印刷、我們開放了通路,難道不會影響到我們的出版自由嗎?部長,你認為會不會? 龍部長應台:這個問題需要非常細的分析。 何委員欣純:你分析了嗎? 龍部長應台:當然有。 何委員欣純:既然你分析了,那就告訴我們吧! 龍部長應台:是。 何委員欣純:你的結論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委員要讓我來陳述這個問題嗎? 何委員欣純:你早該將這個問題陳述給社會大眾了! 龍部長應台:可以。 何委員欣純: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訂之前,你就應該要先做評估、先做分析。 龍部長應台:我們是有這麼做。 何委員欣純:但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下開放印刷,你卻是最後知道的一位,還是在簽訂之後才知道,這就表示在簽訂之前你並未做過任何的評估及分析。既然在這個爭議的當下,你表示已經做過評估及分析,請告訴我們,開放了印刷、開放了通路是否會影響到我們的出版自由?文化部又將如何因應? 龍部長應台:關於批發及零售的通路是在2009年的時候通過,所以我們可以觀察從2009年通過後到今天發生了什麼事情。 何委員欣純:但是那個時候並沒有開放印刷,我們在三個層次、三個環扣當中只開放了通路,並沒有開放印刷。今天文化界人士之所以擔心未來我們的出版自由、言論自由會受到箝制、甚至內化為人人心中都有一個小警總,原因就是除了通路的開放之外,還進一步開放了印刷,但是,對岸所有的印刷業都是屬於國營事業,一旦開放之後,他們是否會運用黨國資本的力量進而影響到我們的出版自由?是否會讓我們所有的創作者人人心中都因為有一個小警總而自我設限?以上就是文化界人士最擔心的部分,所以他們要向你喊話,部長,這個並不僅是經濟議題而已,其中所牽涉的問題比經濟還要更深層,你同意嗎? 龍部長應台:第一,這次的服貿完全沒有開放出版;第二…… 何委員欣純:你已經講過N遍、數百遍了,但是…… 龍部長應台:因為委員還是問同樣的問題。 何委員欣純:現在大家的疑慮是一旦開放印刷、開放通路,最後是否會影響到出版自由?這也是本席現在要問你的問題,既然你表示做過分析、做過評估,那麼到目前為止你的公權力在哪裡?你要如何維護出版自由? 龍部長應台:關於這次對於印刷的開放,我認為並不會影響到我們的出版。 何委員欣純:既然你認為不會,就請告訴本席,你是如何分析、花了多少時間分析、你與產業界總共見面溝通過幾次? 龍部長應台:第一,我們設置投審會的機制,在投審會的機制下確實也有被我們撤銷、撤資及懲罰的案例。 何委員欣純:過去處理過多少件?比例是多少? 龍部長應台:透過投審會的運作,譬如現代集團被要求立即撤資、中國圖書公司的通路部分被我們退回,此外,還有其他幾件案件,由此可知,投審會確實是有它的功能。 何委員欣純:假設過去文化部投審會曾要求他們撤資或退回,本席真的就要給予肯定,原來你在那個階段是如此的有勇氣,但是,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訂開放印刷業之前,第一,文化部並沒有參與;第二,你在事後告訴我們有做分析及評估;第三,如果之前曾要求他們撤資及退回,表示確實是有疑慮,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為何文化部還贊成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開放?部長,為何?為何?為何? 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不是在談整個的服貿,應該只是在談印刷這個部分吧! 何委員欣純:本席現在問的就是通路及印刷的部分。 龍部長應台:不能談通路的部分,因為那是2009年的事情,與此次的服貿無關,所以委員要談的是印刷。 何委員欣純:雖然這次只有開放印刷的部分,但是你身為文化人,難道不知道出版、印刷及通路是環環相扣的嗎?台灣是一個百分之百自由的國度,但是對岸是…… 龍部長應台:所謂的環環相扣,我們怎麼可能會不知道!我可以具體的告訴委員,在投審會裡凡是要透過印刷從事出版者,全部都會被我們退件,因此,我才會說開放印刷並不代表開放出版。 何委員欣純:既然這樣會全部被退件,為什麼不以你的立場告訴陸委會,過去曾有許多具有疑慮的案件被撤資及退回?為什麼你不告訴海基會及陸委會,文化部要求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不開放印刷及通路? 龍部長應台:委員剛才問的問題是這次開放印刷是否一定會造成出版的開放,而我的回答是在投審會的機制下不會發生這件事情。 何委員欣純:本席問的不是會不會開放出版,而是會不會影響出版的自由,這才是大家所關心的問題。透過對岸黨國的資本進來台灣之後,是否會在印刷、在通路上運用他們黨國的資金,進而影響我們的出版自由、言論自由,我們所擔心的是這個問題。它並不只是經濟的問題而已,而是遠超越經濟更為深層的民主本質問題,也是文化界人士所擔心的創作自由、言論自由及出版自由,部長,本席要你評估的是這個部分,請問你的評估分析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我們有評估分析的報告,已經送到立法院了。 何委員欣純:你剛才表示根據評估分析認為不會發生這種事情,但是,你們在這份評估分析裡是否研究過,假設有一天對岸的黨國資本進來台灣之後,就像現在的某個媒體一樣內化為中國的代言人,在台灣放送傾中、偏中的言論,雖然那也算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但是,誠如本席剛才所言,假設已經嚴重影響到出版自由、言論自由,讓我們所有的創作者、印刷者及通路業者人人心中都有一個小警總…… 龍部長應台:委員,你的假設是我們的閱讀者及消費者沒有任何能力判斷什麼是可以接受或不接受的思想,所以要把我們的門關起來,但是,我並不贊成這樣的論述。 何委員欣純:部長,你是具有公權力的人,是否應該就本席所說的假設先行規劃及因應?如果未來發生這樣的情況,文化部的評估報告應該要告訴我們如何因應。 龍部長應台:我認為我國公民的信念及成熟度更高於委員要設置一個像是消毒病房般的處理方式。 何委員欣純:你是具有公權力的人,怎麼能推說自己是相信公民,本席當然也相信公民,只是,將來萬一有情況發生,請問文化部要如何因應?你有什麼公權力、有什麼政策工具可以因應? 龍部長應台:到今天為止,我們並沒有開放出版。 主席:時間已經到了,針對何委員的提問,如果還有要回答之處,請改以書面的方式。 何委員欣純:主席,這個問題相當嚴重,可能會影響到我們的言論自由,而本席只是要求部長針對未來可能影響到我們的言論自由及出版自由的部分,文化部一定要有因應的對策,如果文化部認為沒有開放出版就沒有他們的事情,未來當國家的出版自由及言論自由真的受到損害時,文化部長龍應台是否要負起責任?她有什麼辦法能夠負起這個責任? 主席: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呂委員玉玲質詢。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首先要恭喜你,我們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在這個月的7日正式成立!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們很辛苦,但是大家也都很高興! 呂委員玉玲:很辛苦? 龍部長應台:對。 呂委員玉玲:在總統的致詞中也特別提醒文化部,雖然我們有世界級的硬體建設,但是我們同時也應該要培養藝術表演人才及世界級的消費人口,對嗎? 龍部長應台:對。 呂委員玉玲:也就是說,空有這些硬體設備仍然不足,假設想讓我們的文化在世界上擁有立足點的話,文化部還是要多多的努力! 龍部長應台:對,這是很大的挑戰,我們會全力以赴。 呂委員玉玲:我們大家也都期許文化部能有所作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旗下共有3個館,全都是國家級的設備,在台北有兩廳院、在台中有歌劇院以及在高雄有衛武營,我們看到這3個廳院的位置非常多,總共有1萬3千多個位置,而且場館也很大,比中正紀念堂的場館大了4倍,座位也多了1.4倍,藉由台北、台中及高雄這樣的北中南串聯,我們要如何培養、如何輔導出成熟的觀眾及消費人口?我們是要具有當地的地方特色,或是藉由串連起來的資源分享進行整合?在部長提出的報告中,我們並沒有看到相關的具體政策? 龍部長應台:它一定會有資源共享的部分,假設三個場館各行其事的話,那就沒有必要採取所謂一行政法人三館所的形式,所以它一定會有資源分享。因為有資源分享,當它面對國際團隊時的籌碼就會更多,也就是說,當我們花錢邀請一個非常重要的團隊來表演時,這個團隊就會知道到這邊來其實是會有三個場地的演出,這部分就是資源共享及效果的擴大。其中不同之處是當地的生態不太一樣,因此,台北兩廳院的國內節目性質就會與將來的衛武營不太一樣,它們之間還是會有區域的差別。 呂委員玉玲:你的意思是每個館所都有它自己的特色嗎? 龍部長應台:是。 呂委員玉玲:除了彼此之間能串連起來之外,還能擁有各自的特色? 龍部長應台:是。 呂委員玉玲:這樣才能夠充分的發揮! 龍部長應台:是。 呂委員玉玲:衛武營在明年就會興建完成,它的硬體看起來非常壯觀,總共一百多億的投資,假設它缺乏一些文創軟體的話,我們擔心它是否也會成為蚊子館? 龍部長應台:它絕對不會、也絕對不能。 呂委員玉玲:要建設是很容易,但是經營卻是相當的困難! 它的藝術總監是特別從歐美聘請回來的? 龍部長應台:是。 呂委員玉玲:我們也期許你們一定要好好的營運,否則花費了這麼多資源,卻無法營運出大家期待的效果,這樣就有愧國人了! 龍部長應台:對,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呂委員玉玲:希望部長對於這部分的籌畫能夠更加具體,儘快向我們提出報告,這是最重要的一點。 另外,關於新舞臺的事情也令我們感到憂心,去年我們曾補助它的硬體設備大約2千萬元吧? 龍部長應台:對。 呂委員玉玲:在這塊非公有的土地上,投入公有資金建設的風險如今已經發生,現在它要被賣掉了,根本也看不到所謂的成效,不過,我們也看到林懷民這些藝術家動員了許多人力,希望能將它保存下來,在7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成立之前,他們在6日就已開始動員連署,因為新舞臺即將於4月底熄燈。部長,你認為這件事是否有矛盾之處? 龍部長應台:當然沒有矛盾。其實,我也知道中信金對於新舞臺這件事情感到相當委屈。 呂委員玉玲:畢竟它是私人產業,人家要怎麼樣做,我們也沒辦法干涉,但是,在另外一方面,你是否看到了其中矛盾之處?因為它是民間的中型演藝廳…… 龍部長應台:對於新舞臺的熄燈及兩廳院為了整理內部而要休館,文化界感到相當擔憂,其實,文化界並不清楚104年及105年將會是我國表演場館落成的高峰期,譬如單單以士林區而言,將會有2個超過1500席的表演場所落成,一個是台北市的台北藝術中心、另一個是…… 呂委員玉玲:部長的意思就是會有其他替代的表演場所? 龍部長應台:對,有非常多,而且104年及105年是各表演場所落成的高峰期。 呂委員玉玲:但是,部長並未關心到非常重要的一點,以剛才本席所提的國家級三大館而言,其場地租借成本讓許多像是個人表演者、社區的劇團或學校的劇團等等無法負擔,當然就無法到這種國家級的場館表演,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民間的或是中小型的表演場所就會非常的重要,甚至就到社區的活動中心去表演。部長,你一直提到要培養消費人口,還要讓觀眾能夠更加成熟,這樣才能支持藝文的表演,所以我們要從下而上來扶植、我們要從啟蒙的地點來扶植,因此,你推出了「泥土化」、「7835個鄉鎮」等政策。而這個所謂的「泥土化」就是對於表演者不論大小都要去扶植、要讓他們有表演的場館、給他們信心、給他們舞台,這是非常重要的事。事實上,許多個人表演者或小型劇團根本無法到國家級的場館表演,因為到國家級場館表演幾乎都要透過那些大財團的資助,所以本席希望我們能充分利用每一個館所,不要讓它們成為蚊子館。其實,國家級的表演場館並非一年365天都天天使用,因此對於那些不收費的公益表演是否能免費提供場地、對於不賣門票的表演是否能免費提供舞台、讓小劇團能有到大舞台表演的機會?部長,你願意這麼做嗎? 龍部長應台:其實這種國家級的表演場地在全世界都有一樣的經營管理規範,但是對於委員所提的那些社區或學校等等表演團隊在租借場地方面,我們有另外一種的輔導方式,譬如我們花了大約長達4年的時間去淨化地方政府的文化中心、還開放各種各種的閒置空間讓這些表演團隊能夠進去使用,因此,對於社區這種性質、這種性格的表演團隊,我們是用其他的方式讓它們能有場地可以演練。 呂委員玉玲:但是國家級的藝術表演中心具有極高的水準,難道部長認為這些團隊只要能在地方的展演中心、集會所或館所表演即可嗎?假設你們沒有一些具鼓勵性質的方式培植他們、讓他們能夠獲得啟蒙、讓他們能夠往上提升…… 龍部長應台:我們是有配套的。 呂委員玉玲:這種作法會讓我們感覺到連藝術都有貧富的差距! 龍部長應台:不是這樣的!有一個成語叫做揠苗助長,也就是說,它本身的型態適合什麼樣的場地…… 呂委員玉玲:它的型態不具那個水準就不能去表演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假設是一個從社區、從村子裡出來的小團隊,我們應該鼓勵它第一輪先走社區的表演環境。 呂委員玉玲:在走完之後就鼓勵它進國家劇院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第二層還有地方的文化中心,在文化中心之外還有再上面一層,譬如苗北的表演中心或彰化的藝術中心等等,總之,我們是有管道的讓它能一層層長大。 呂委員玉玲:所以是有系統、有管道的讓他們一層層往上表演、讓他們能夠更加的成熟,藉由一層層的演練來提升他們的水準,最後甚至是到國際去競爭。 龍部長應台:是,這部分必須要循序漸進。 呂委員玉玲:如果他們循序漸進的達到了足以進國家級藝術表演中心的水準呢? 龍部長應台:他們當然就可以進來。 呂委員玉玲:可以免費嗎? 龍部長應台:這不是免費不免費的問題,應該要視該場館的規範而定。 呂委員玉玲:他們既沒有財團在背後資助、又沒有門票的收費,難道就沒有任何鼓勵的方案嗎? 龍部長應台:這三座國家級場館的功能是希望讓最傑出的團隊有演出的場地,藉由這些最傑出的團隊讓它進入國際的品牌。 呂委員玉玲:能夠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表演的都是屬於傑出的? 龍部長應台:是。 呂委員玉玲:本席希望部長也能關心那些背後沒有財力支撐的個人或團體,你是否願意伸出手來推他們一把,讓他們的表演也能晉身到國際級的場地? 龍部長應台:那就是進入到我們的配套,一步一步地往上走。 呂委員玉玲:本席希望部長能針對整個政策做出一份評估報告。 龍部長應台:是。 呂委員玉玲:對於你所謂的扶植、所謂的泥土化,我們希望你能落實地去執行,務實一點!我們的國家擁有這麼多大型的硬體設備資源,至於軟實力的部分,你說要培養成熟的觀眾,讓本席想到4年前劉憶如擔任文建會主委時就曾提過要發放藝術消費券,不過,這件事情後來就無疾而終,因為沒有預算可以編列,部長,你是否想過要採用這個做法呢? 龍部長應台:這就牽涉到中央財政困難的問題,就是因為財政困難,所以文建會並未編入那筆預算。 呂委員玉玲:你要如何培養我們在藝術文化方面的消費人口呢? 龍部長應台:我們對於表演藝術團隊的扶植是有整個圖表的,我可以請同仁在會後向委員提出具體的說明。 呂委員玉玲:那就請你再將相關報告提供給本席。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會再向委員具體的說明。 呂委員玉玲:最後一個問題,在作業基金當中有一項由文化部主管的國立文化基金,它的服務費用差距非常的大,事實上,所謂三館的服務費用,在本席看來就是公共服務的公關費用。這裡所指的三館就是歷史博物館、中正紀念堂及國父紀念館,它的公共關係費用總共是96萬元,一館等於是32萬元,這筆金額非常的多,核定這筆費用的標準有何不同嗎?本席發現其他像文化資源局是15萬8千元、影音流行產業局也是15萬8千元、甚至傳統藝術中心及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也只有13萬元,這樣看來,那三個館的費用可以說是這些館的一倍,究竟其中有何不同?不都是屬於行政首長的公關特支費嗎? 龍部長應台:因為當時教育部的資源比較豐厚吧!這個部分確實是一個問題,我已經要求我們的主計長針對這個問題提出檢討。 呂委員玉玲:你何時要做調整? 龍部長應台:在今年編列明年的預算時就應該要討論並處理這個問題。 呂委員玉玲:本席認為應該要有一個具公平性的標準,謝謝部長。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有沒有收到本席送給你的部落CD?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有。 高委員金素梅:你聽過了嗎? 龍部長應台:聽了。 高委員金素梅:好聽嗎? 龍部長應台:非常的美好。 高委員金素梅:其實,那張CD完全透露了原住民近代被殖民的過程。 龍部長應台:非常非常美。 高委員金素梅:你可以從林班歌裡面、從日本殖民時期的演歌曲調、一直到中華民國進來之後,聽到原住民對自己的自我嘲諷及對佔林班的無奈所表達的歌曲,此外,你也看了那本調研的書嗎? 龍部長應台:還沒有。 高委員金素梅:還沒有? 龍部長應台:我已經將它放在床頭,準備要開始看了。 高委員金素梅:如果有時間的話,本席建議你撥點時間看一下,再去聽那些歌曲時你會有更多的感觸。本席認為它是一部很好的小劇本,如果可以的話,也許我們可以從那裏去發想關於原住民的電影,部長,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是。 高委員金素梅:今天看到你提出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計畫,本席很高興在那之中有了原住民的代表,也就是我們的孫大川前主委。 龍部長應台:他的論述能力特別強。 高委員金素梅:對,無論是文化或文學,他都具有非常深厚的根柢,我們也對他寄予深厚的期待。 你在這份報告中附上了一些反問,無非就是希望我們能好好的閱讀這份報告!在本席看了一會兒,很認同你的看法,人才是表演藝術的根本,你們可以透過國藝會遴選最底層的藝術新秀,再往上推及成為文化部推的台灣品牌團隊,這個所謂的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是由下而上嗎? 龍部長應台:對。 高委員金素梅:是否要透過縣政府? 龍部長應台:不是。 高委員金素梅:這是個什麼樣的機制? 龍部長應台:有一個表演藝術團隊的扶植計畫,所以它是分成三級,對於剛竄出又被評審認定極具發展潛力者,可能就會進入最底層的一級。 高委員金素梅:這些評審是…… 龍部長應台:每一年評鑑。 高委員金素梅:他們是從哪裡組成的? 龍部長應台:由文化部組成。 高委員金素梅:是否由團隊自行到文化部報名比賽? 龍部長應台:因為這是屬於技術層面的問題,我是否能請司長提出相關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張司長答復。 張司長書豹:主席、各位委員。團隊可以依照我們的申請辦法直接向我們提出申請。 高委員金素梅:可以直接向文化部申請? 張司長書豹:可以。 高委員金素梅:哪一個司? 張司長書豹:藝術發展司。 高委員金素梅:假設本席認為自己的團隊還不錯,向你們提出申請之後,你們是否會有一個負責遴選的團隊? 張司長書豹:是。 高委員金素梅:這個遴選團隊是由哪些人組成呢? 張司長書豹:我們有一個評審委員會。 高委員金素梅:是否有原住民參與這個評審委員會?如果評審委員會認為這個團隊可以,它就可以再晉級,否則就無法再晉級,是這個樣子嗎? 張司長書豹:各團隊在填寫報名的時候,必須選擇自己要在哪個層級。 高委員金素梅:你是不是可以把細部計畫拿給我們? 張司長書豹:是,給委員一個完整的資料。 高委員金素梅:我們看到原住民幾個耳熟能詳的團體,例如原舞者、胡德夫、地摩兒,目前可以喊出來的好像只有這3個,部長會不會覺得太少了一點?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太少。 高委員金素梅:我們是不是要思考一下,他的遴選是不是有了問題?我覺得絕對不是原住民藝術天份少了很多,據我走訪好多個部落,其實部落中有好多個藝術團體已經萌芽,而且原住民團體好像不太多元,都集中在像阿妹級或是我以前這種層級的,但另外的就好像少了很多,問題到底發生在哪裡,部長可能要思考一下。 龍部長應台:是。 高委員金素梅:好像並不是很多元。 龍部長應台:我大概知道問題所在,問題不在於評審委員本身的閱歷不夠,而是在評鑑這個團隊的時候,除了會看它本身表演藝術的天份,還包括別的部分,由於它是一個團隊,評鑑委員會希望知道它會如何管理自己的財務,因為不能讓政府養它一輩子。 高委員金素梅:這正是原住民最弱的地方。 龍部長應台:對,你的財務怎麼管理?你的行銷怎麼樣做?你的行政如何?很可能發生才氣100分,但在行政及財務方面非常弱,或計畫本身做得很差。還有一種情況,例如按照合約,去年可能要演完12場或20場,結果今年來的時候,發現他沒有做到,不管是什麼原因,我們可能要加強輔導的地方是,譬如你才氣十足,但其他讓你可長可久的經營方式,需要再給予加強輔導。 高委員金素梅:我們原住民最弱的是:第一,沒有數字觀念;第二,誠如部長所言,雖然有非常多藝術天份,但是缺少漢族所謂的管理,因為漢族的管理和原住民的管理不一樣,所以一旦沒有人協助他們,這個團體就完全活不下來;第三,成立團體必須要有經費,我們原住民的藝術朋友們,絕大部分是農人,要不然就是臨時工,在沒有一個可以養活自己的情況下,又如何扶植他們部落的團體?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我很高興部長今天點出了一個問題,也希望可以告訴您的執行團隊,在原住民這一塊,是不是能夠用別的思維,來培植這些最基層的團體,如果這個團體活不起來,根本中階都達不到,更別說頂尖了。就以原舞者來說,他們已經在臺灣好長、好長一段時間了,但當中若不是一些人在後面默默支持他們,會完全看不到有那麼完整的原住民團體出現,對嗎? 龍部長應台:對。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可以答應我嗎?你所謂的「泥土化」,在對原住民這些團體的栽培及扶持上,能不能用別的思維,看看如何輔導和協助這些團體的成立,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有關這方面的輔導,可能不止是原住民,我們發現有些縣市的地方團隊,他們的藝術才華也非常夠,但連一個企劃書要怎麼寫,才會讓人家真正明白都不知道,所以這方面的整體輔導措施,我們確實需要加強。 高委員金素梅:請你們加強檢討一下。我們發現很會報告的團體就可以拿到經費,不會寫報告的團體,像原住民的溝通其實是有差,如果你讓他用母語來講,他可以講的非常流利,可是一旦要用漢族的語言來說,就會說成「你明白我的了解、你了解我的明白」,他的前後就是不相同的,所以希望部長能夠再加強您的團隊,對於原住民的團隊如何遴選,可能要有其他的機制和方法。 龍部長應台:我們看看怎麼樣加強輔導機制。 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也許您可以問一下孫大川。 龍部長應台:好。 高委員金素梅:還有,對於你們所謂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組織,目前臺北、臺中及高雄都有,但很遺憾花東卻沒有,雖然我們不希望再有蚊子館,但在花東沒有的狀況下,尤其花東又是觀光旅遊動線最棒的一個地方,部長同意嗎? 龍部長應台:是的。 高委員金素梅:不管是觀光局也好,原民會也好,其實已經把動線拉得很好了,因為觀光人潮到了花東,晚上沒有地方去,除了夜市、還是夜市,在此情況下,如果有一個這樣的地方,可以讓他們去,我相信來的觀光人潮和人數,應該會不少。還有,對於花東的族人來說,他們要到臺北看兩廳院,不但要訂車票,還要支付另外的交通費,部長可否也思考一下,既然花東地區沒有兩廳院,花東的孩子或我的族人要來看藝術表演的時候,都需要花比人家多一點的費用,所以可否造福一下我們花東的朋友,能夠在打折上有怎麼樣的配套? 龍部長應台:在文創法通過之後,曾經有一項措施,就是藝文消費券,他的概念就是這樣,但因為中央財政困難,所以藝文消費券這件事,一直沒有辦法…… 高委員金素梅:可是這樣對花東的朋友來說,好像不太公平,因為現在臺北、臺中都有,高雄也有一個衛武營,但是花東地區卻沒有。 龍部長應台:我們是有建設的,但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太可能說100億的什麼,然後到處都有,不太可能這樣。 高委員金素梅:我了解。 龍部長應台:但是對於花東,其實我們有滿多投入的部分,是在地方的文化中心。 高委員金素梅:可是這些大團體,不可能到那邊表演,一定是到兩廳院表演,我如果想看的話…… 龍部長應台:不一定,譬如像屏東,感覺上很偏僻,但我們也會用地方級的演藝廳,所以屏東有新的演藝廳,我們做的事情,例如倫敦交響樂團在衛武營演出的時候,我們可以讓他跟屏東連線,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演出。 高委員金素梅:屏東很近,可是花東很遠。 龍部長應台:我們會把這件事放在心裡,但是在花東所做的事情,我們是透過地方級的文化中心,去豐富他本土的樂團和觀眾。 高委員金素梅:你不能長期讓花東人接觸本土啊!既然高雄、屏東已經可以連繫上,如何讓花東連繫上? 龍部長應台:我們再加油,好不好? 高委員金素梅:再努力一下。 龍部長應台:就是對花東文化權的照顧。 高委員金素梅:對。我當然清楚知道,不可能花那麼多錢,在花東地方再放一個,但如何讓花東地區的族人,也可以享受兩廳院級的藝文吸取,我覺得部長可能需要考慮一下。 龍部長應台:是。其實還不止花東,譬如雲林、嘉義…… 高委員金素梅:雲林離屏東很近,您在報告中也提及:「我希望臺北市明星學校12歲的孩子,跟屏東部落同樣年紀的孩子,所得到的文化資源差距越來越小」,但很顯然,花東地區好像並沒有被照顧到。 龍部長應台:這個目標是我們要緊緊記在心裡的,事實上,兩廳院很多國際性的節目,也會到花東去巡演。 高委員金素梅:有嗎? 龍部長應台:有,但是您所說的部分,當然也是一個重要的目標。 高委員金素梅:還有,科技部跟你們已經有一個平台了,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還沒有一個正式的平台,但是不能說沒有平台,因為張善政部長和我,會經常性的見面討論,而且以前有科技會報的時候,我們都一定參加。 高委員金素梅:請部長不要忘記原住民的部分,我們已經是非常弱勢,資源夠少了,希望能夠藉著科技部的平台,把原住民應該要有的權利趕上。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會記在心裡。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接下來要問的問題,你不需要以符合媒體期待的方式作答,就是關於這次學運,我希望你談一些自己內心的想法,除了您對外發表過的高論,還有意外在打氣筒上出現一個小插曲之外,你覺得在歷史這麼重要的時刻,文化部有沒有做過什麼努力,或做過什麼事情?像中研院最起碼想到把史料先保存下來,也記錄了這個時刻。今天下午這個學運就要落幕了,你覺得文化部在這個過程中,應該可以做些什麼事情?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文化部在整個過程中,很用力的在推我們原來的業務,譬如在這樣紛亂的情況下,我們對於表演藝術中心的成立,一分鐘都沒有鬆懈,甚至認為文化部的上下同仁,最重要的就是對原來既定的文化扎根工作,不受外界任何天翻地覆影響,都要把扎根工作一步一步做好。 陳委員學聖:部長,你只做到基本面,卻忽略全民這個時候的感受,也忽略了文化部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幾年前,我在做桃園文化局長的時候,社會局長問我說,社會局和文化局有什麼差別?我說社會局是不要讓人家絕望;文化局是給人家希望。我再說一次,社會局是不要讓人家絕望;文化局是給人家希望。社會局就是當一個人已經覺得他活不下去的時候,透過國家資源及社會福利體制,讓他覺得可以活下來,拉他一把、救他一下,所以是不讓他絕望;但如果一個人已經活得衣食無虞,就像在臺灣說活不下去很難,可是要活得有希望,這就是文化部、文化局的功能,也是我接下來要跟您談的,在學運這二十多天,全臺灣很多民眾,都因為這樣造成家中世代之間有隔閡,朋友之間有爭議,連夫妻之間都可能反目成仇,雖然勸很多人每天不要盯著電視看,但他還是盯著電視不敢離開。有人說紅衫軍的時候,很多綠營支持者跑去看精神科,但這一次很多藍營支持者,必須得到一些精神上的慰藉,大家很鬱卒,卻少一個出口,文化部應該讓大家知道,我們的生命不是只有政治,臺灣除了學運之外,還有很多很感人的事情,此時文化部就應該發揮應有的功能。 在這次學運過程中,有樂團做了很多歌曲,包括島嶼天光,當學生非常沮喪、開始傍徨的時候,這些歌曲都激勵著他們,因為每一個人都需要被打氣、被鼓勵,但在這次學運過程中,因學運而被感染到的民眾,文化部有幫忙過他們嗎?過去這兩年來,你曾經說過,各部會輪流失火,從油電雙漲、美牛案、核四、大埔、黑心油,臺灣民眾經歷非常多的事情,包括洪仲丘案,20萬人走上凱道,很多人的心裡都需要被療癒。 接下來,我要談的是,國家級表演藝術中心,雖然在北部、中部及南部都有設立,但是那有一個很高的門檻,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進去,像我以前的選區萬華區,有很多遊民喜歡國民天后江蕙的歌,可是他有機會聽到江蕙的現場演唱嗎?很多人喜歡蔡琴的歌,可是他有錢買票進去嗎?有人聽了費玉清的歌,就可以讓他一個月好好睡覺,但他買得起門票嗎?部長,你有想過有很多在社會底層的人,他們需要被療癒,可是文化部卻只做自己的業務。我不否認你做對了,不過是否忽略了文化部此時,可以發揮的文化功能?除了給全民療癒之外,也給大家一個希望,讓大家認為臺灣不是只有這樣,臺灣還有未來。部長,你有想到,您可以做一些事嗎?你有沒有想過,凱道除了集會、抗爭、憤怒、沮喪之外,也可以給大家帶來一個共同的希望。你可以請江蕙、請你的朋友捐個錢,也搭個舞台,我們民眾都可以在很短的時間,透過網路募款,就可以在美國報紙上面登廣告支持學運,你不能透過你的朋友募個款,在凱道請江蕙來唱個歌,讓每一個人心裡得到療癒,一樣是50萬人上街頭,他是另外一種生命的表達,部長有沒有想過,這些人也需要被鼓勵、被打氣嗎? 龍部長應台:費玉清或江蕙,不論任何時候在凱道唱歌,我相信所有人都會覺得那是幸福時刻,如果委員指的是,在過去20天這樣動盪的環境裡,文化部應該到凱道辦個音樂會,我倒是…… 陳委員學聖:不是,我只是舉個例子說,臺灣全民像一個悶鍋,以致很多人在這次學運中無辜受到波及,雖然不想看電視,但打開電視又一直看,他們沒有一個出口,就像我一開始說的,社會局和文化局不一樣的地方,就是一個不讓人家絕望,現在臺灣可以活得下去,但臺灣要活得有希望,這個時候希望文化的力量能夠起來,所以我一直覺得部長可以多做一點,您的動見觀瞻對臺灣有很大的幫忙,甚至您的老朋友林青霞出來講兩句話,也可以使很多人獲得安慰,你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知道您的心意,我非常認同我們這個社會非常需要希望,很多人需要撫慰,不過我自己對於文化部的位置,反而覺得文化部很重要的工作,也就是給予希望的工作在於,當社會所有角落都在沸騰的時候,文化部冷泉的工作,絕對不能夠斷,包括我們要繼續討論電影的…… 陳委員學聖:部長,除了冷泉之外,偶爾也要泡溫泉,你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冷泉是長期的希望。 陳委員學聖:我完全贊成,可是在此時此刻,你要有同理心,因為你跟馬英九總統是不一樣的,總統不太能夠感受到民眾那種苦,因為那種同理心,是必須失敗過的人才能夠感受到,所以為什麼我一直講,在這次學運過程中,文化部能夠做些什麼?雖然今天學運即將落幕,但文化部未來可能還會面對類似事件,就像去年的洪仲丘案、今年凱道50萬人走上街頭,全民壓力鍋指數真的要破表了,所以除了冷泉之外,真的還要有溫泉。我今天特別講這句話給你聽的用意是,我覺得文化部在這個過程中,真的太冷靜了,冷靜到太理智,理智到太冷血,其實文化部可以做很多事情,給人家希望。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以為您會鼓勵文化部保持靜水流深冷泉作用,才是國家真正的建設和前途。 陳委員學聖:那是你應該做的一半責任,另一半責任是在此時此刻,讓民眾感受到政府跟民眾是有感的,他感受到民眾的苦,這個工作沒有一個單位,可以負起您的角色,內政部警政署可以看到的就是警察,但能夠看到你的部分,是看到歡樂、看到幸福,像影視、流行音樂每天都在發生,也可以讓人民感受到幸福和喜怒哀樂,這些都跟文化部有關。部長,您應該讓同仁有一種感受,就是此時此刻,我可以做一點事,也許您不贊同我的話,但我今天一定要把這句話講給你聽的用意是,在人民絕望的時候,文化部真的可以給人民希望,請不要放棄你的角色,你的冷泉角色,我永遠不會否定,那是國家百年大計,也是一個民族文化源泉所在,這一點我從來沒有否定過,可是偶爾要讓民眾感受到溫暖,這是我給部長最誠摯的建議。 龍部長應台:我完全明白委員的意思,我想您也完全了解,就是我認為在什麼樣的沸騰、什麼樣的事件中,作為公權力及公共資源,要保持它的冷泉很重要。 陳委員學聖:我特別要再跟你講,很多事情你有很好的想法和說法,在作法上也有很好的體制,但是在落實面,你真的要去深刻了解,這就是那種溫暖的心。最後,我就用社區報的事情,來呼應我講的話,社區報是落實你泥土化最重要的一項政策,可是臺灣最久的社區報「文山報導」,已經辦了39年,今年過完農曆年後已經停刊。在淡水有一個辦了28年的社區報雙周刊,參加社區報明天評審的頒獎儀式,竟然是被淘汰的,因為他不及格。我跟部長講的用意是,很多人為了迎合您的喜好,製造出很多成績,只為了得到那個獎;但是真正紮根,辦了28年的社區報,卻被你們評審列為不及格;辦了39年,栽培多少媒體人才的文山報導,竟然黯然熄燈。你應該去了解,在你泥土化的過程中,如果不是只看那個數字,而是真正去泥土化,跟人民感同身受,就會對我發出的警訊,深刻了解在心。就像我跟你講,很多人聽不到江蕙、費玉清和蔡琴的現場演唱,但是對你來講,那就是買票、不買票的問題,可是對我來講,就是政府有為與沒有為的作為,有沒有跟人民站在一起的感覺,部長了解我的意思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了解您非常熱情的心,這當然是要很深思的問題,如果我們要求費玉清做免費演出,但事實上,我們又要鼓勵買票人口的建立…… 陳委員學聖:你跟我講的是不一樣的事情。 龍部長應台:對,所以您是熱血、熱情的…… 陳委員學聖:您在講你的長遠政策,講冷泉的時候,但為什麼辦了39年的社區報會熄燈,你好好思索吧! 龍部長應台:我去了解一下,因為這是經過社區委員的評鑑,我們可以讓他更進一步。 陳委員學聖:請部長感同身受,好不好?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質詢。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兩天有三十幾位文化工作者,連署發起給部長的一封公開信,主要是針對服貿開放印刷通路等服務業,對於整個出版自由等等衝擊的擔心,今天也有委員向您提問此事,信中也特別提到,本席從去年就一直期待文化部去了解的事,就是在國際經貿談判場上,所謂「文化例外」的概念,這個我已經不知道質詢第幾次了,我有請文化部去了解,期間也打電話去問研究到什麼程度,部長可否回應一下,文化部對於文化例外的概念和主張,你們現在的理解有沒有進步?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文化例外的書面報告已經送到立法院…… 鄭委員麗君:送到哪裡? 龍部長應台:送到立法院。 鄭委員麗君:送到立法院哪裡?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就是我已經批過了。 鄭委員麗君:好,請說。 龍部長應台:文化例外這件事情,跟2005年UNESCO通過的文化多樣性協議是一體的東西。 鄭委員麗君:這是在2005年聯合國多樣性公約中提出來的,我上次質詢部長的時候,就有提供給你參考了,為什麼文化部從來沒有想過,要在服貿協議中主張文化例外?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整個服貿裡頭,它就是一個文化例外。 鄭委員麗君:部長,你這個回答真的是…… 龍部長應台:它是的。 鄭委員麗君:你是真的無知,還是……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你如果要讓我說的話,它就是一個文化例外,譬如我們對大陸在文化上開放的程度,跟我們所簽的WTO是完全例外的處理。 鄭委員麗君:我沒有想到,今天居然聽到這樣完全外行的回答。部長有沒有看過台紐經濟合作協議? 龍部長應台:有。 鄭委員麗君:台紐經濟合作協議的內容,不是只有我們總統講的鹿耳朵裡面的毛,請問你看過台紐經濟合作協議第二十四章一般例外的內容嗎? 龍部長應台:我關注的是其中跟影視有關的那一塊。 鄭委員麗君:我告訴你,裡面條文非常具體,第二十四章是一般例外,第一條的一般例外有三項,裡面很清楚的講到,就本協定而言,在上開措施與締約雙方間就同類情形並未構成專斷或無理的歧視,亦未造成貨品及服務貿易及投資的隱藏性限制之前提下,本協定不禁止締約一方採行或執行必要的措施,保護本國歷史性或具考古價值之文物地理,或支持對締約方具重要價值之創意藝術。部長,這個才是文化例外的條文啊!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你剛剛唸的這一條,完全是根據2005年公約的第二十條。 鄭委員麗君:你不要再掉書袋,這個掉書袋我還可以給你更多。法國政府在1993年,關稅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中,就提出文化例外;1994年北美自由貿易區簽定,加拿大就主張文化例外;你講的是2005年聯合國保護和促進文化表達多樣性公約的第六條,而且第八條也有,所以你不要再掉書袋。我現在具體問你的是,我國和紐西蘭的台紐經濟合作協議,可以有文化例外的條約,文化部知不知道、了不了解?為什麼在台紐經濟合作協定中可以,我們對中國的自由貿易和協議裡面,就不敢去主張,或至少沒有看到文化部去主張?在台紐經濟合作協定中,還有另外一個叫做「懷糖衣條約」,部長有看過嗎? 龍部長應台:什麼條約? 鄭委員麗君:第六條是懷糖衣條約。 龍部長應台:沒有。 鄭委員麗君:所以你不了解,之前你還要來文化部主責兩岸文化交流,而且口口聲聲對服貿協議有那麼高的信心,懷糖衣條約在台紐協定第六條中講得很清楚,它是紐西蘭政府和毛利族原住民之間的條約,所以我們在跟紐西蘭談的時候,紐西蘭政府就把這個條約,納入台紐經濟協議裡面,這就是一個有主體性的政府,所以在紐西蘭政府的要求下,台紐經濟合作協議被納入文化例外,納入了懷糖衣條約,我們要尊重紐西蘭跟它原住民族之間的約定。但是在我們簽的服貿裡面,卻沒有文化條款、沒有原住民條款、沒有勞工條款,是一個落後的FTA,這就是真相,是一個文化部長該去了解的真相。 我再請教部長,為什麼我們要主張文化例外?為什麼不僅對紐西蘭,對中國更是要主張文化例外?請問部長有沒有聽過NTB?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 鄭委員麗君:服貿爭議到現在那麼大,我們從以前一直質詢到中國所謂的「潛規則」,你也口口聲聲對服貿那麼有信心,怎麼也不知道NTB是什麼?很簡單,NTB是一個貿易法中非常基本的概念,叫做非關稅壁壘,因為早期自由貿易都聚焦在關稅和相關的配額,但我們現在發現更重要的是,在這裡面非關稅和非配額之外,透過其他國內制度的一些安排,所造成的貿易障礙,也就是我們文化面向最擔心中國的潛規則,在兩岸的文化交流、經貿形式的交流裡面,造成文化產業相關的干預或內容的質變,所以今天才會有這麼多委員質詢你。為什麼印刷可能會造成出版的質變?包括以前質詢你的,就是兩岸開放及交流會造成電影的質變,為什麼開放廣告業會造成文化創意的質變?為什麼開放翻譯會造成更多文化產業的質變?文化部受到影響的不是只有印刷,還有其他很多方面的影響。你口口聲聲說ECFA開放配額給台灣,可是你看到的是量,這是經濟部的責任,文化部也要關心,而且是要關心質的部分。 經濟部還會說利大於弊,表示Z大於B,可是文化部卻說完全是有利無弊,你們不去考慮非關稅壁壘造成文化面向上的影響。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鄭委員應該具體來談,服貿裡是有關後製產業的部分。 鄭委員麗君:你口口聲聲說開放印刷不會影響出版,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我認為不會。 鄭委員麗君:如果沒有開放出版,你認為國人自有判斷而不會受到影響嗎?部長是否有看過英國衛報的報導?3月29日該報有一篇文章:「讀者文摘如何成為中國的傀儡」,部長應該讀過讀者文摘,早期在美國是被視為保守派的刊物,非常的反共,尤其是讀者文摘的中文版,主編林女士是林語堂的女兒,也相當不認同中國共產黨。英國衛報指出,讀者文摘的內容,因為與中國印刷合作之故,竟然遭到審查。他們為了保住控制印刷成本而與中國合作的關係,其中最重要被抽換的文章,就是在2010年時,一位澳洲作家寫的小說,因為角色中有一位被中國打壓的法輪功份子,結果國際英文版就被抽換了,難道印刷不會影響出版嗎? 剛才委員已經講得非常清楚,在中國從翻譯、發行、出版到零售都是一條龍,尤其是兩方的規模非常懸殊,當只有印刷進來時,我們的小型出版商在面對他們,如果要形成合作關係,難道他們不會藉由印刷來操控嗎?難道他們不會以一條龍的方式進來影響及干預出版的內容嗎?難道這樣不會影響言論自由嗎?部長說國人自有判斷,可是國人都看不見了,還要判斷什麼呢?因為內容在創作端就被影響了,也在出版時被介入了,你完全不擔心嗎?你完全不用回應那些作者及文化界人士的公開信嗎? 龍部長應台:大家對於出版都是同理心,也很珍惜台灣的出版自由,這都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在於如何保護它,甚至在策略上要擴張不同的意見。鄭委員是否知道,在博客來的100大暢銷書排行版中,都是分散在44個出版社所出版的書籍,這數據代表台灣本來就有外資在經營出版,可是為什麼沒有被大資本給壟斷呢? 鄭委員麗君:部長的兩點回答都不通嘛! 龍部長應台:可見小出版社在台灣,不管是美國進來的資本也好,我們的小出版社仍然非常的活躍,這是對資本的認定。其次,有關思想的問題,我不認為台灣的公民思想會脆弱到一個程度,就是大陸一進來,我們就完了。在大陸的暢銷書排行版上,20名中有5名是台灣的作家,倒過來的話,我們這邊他們完全是沒有的。 鄭委員麗君:部長做為一位作家,你要用這樣的眼光去看或預期,我可以尊重你。然而今天你是文化部長,必須考慮到整體的制度面,在面對外資及中資時,兩者是不一樣的。每個國家的NTB狀況都不一樣,你做為文化部長也沒有去瞭解。 龍部長應台:我當然有去瞭解,文化部有完整對陸出版的政策。 鄭委員麗君:你沒有去瞭解相關的可能因素,我們對於外資有相關的法規規定,現你只說投審會,請問部長,我們有沒有中資來台投資條例? 龍部長應台:如果講到投審會…… 鄭委員麗君:部長不要逃避問題,我們有沒有中資來台投資條例? 龍部長應台:經濟部對於中資來台,他們有非常完整的…… 鄭委員麗君:有沒有中資來台投資條例?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你說的投資條例是指什麼? 鄭委員麗君:部長不知道就沒有資格回答我。 龍部長應台:我為什麼沒有資格?剛才我已經舉出非常明確的例子。 鄭委員麗君:我們對外資有非常明確的規範,但是對中資來台投資並沒有相關的法律。 龍部長應台:對陸資更有! 鄭委員麗君:請部長尊重委員,本席還沒有結束詢答,剛才我看到前幾位委員還在台上,你就下台休息了。 主席:當時由陳委員淑慧擔任主席,他有請部長回座。您的質詢時間也到了。 鄭委員麗君:投審機制在改組之後已經矮化成一個組,功能也會更低,本席非常理性及務實在進行質詢,如果部長要將全部責任都推到以後的管理機制,你應該先請你的同仁去瞭解,看看未來我們的投審機制是否能夠檔得了。另外,其他國家是用什麼法律去規範,我國對外資是有法律規範,對中資就沒有,所以應該在兩岸關係人民條例中去規範,或是另訂中資來台投資管理條例。今天部長再如何拍胸脯保證,有可能完全都沒有客觀的法制基礎。 最後,在服貿的第十八條中,未來即使生效,也必須有對口的窗口,文化部有在裡面嗎?你自己恐怕都不瞭解與經濟部的分工到底是什麼?本席請你回去看一下。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鄭委員的質詢,文化部可以以書面答復。 請黃委員志雄質詢。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陳學聖委員談到政策有如溫泉及冷泉的比喻,本席覺得非常適當,部長也強調我們要用冷泉的區塊,一定要回歸冷靜、體制及制度來看待問題。至於,溫泉的區塊,由於熱情如火,目前社會非常混亂,反政府、反服貿及反中的聲音也好,其實都是很雜亂的。在這種狀況之下,學運的產生自然就會成為焦點,而這也是必然會如此的。基本上,不可否認的就是學生的出發點及動機都是非常良善的,然而有部分行為卻是不可取的。本席認為在現階段確實需要calm down,也就是應該要冷靜下來,並回到正常體制來面對問題。很多人還是被這群學生所感動,他們的動機是良善及單純的,因此未來政府在制訂政策的過程時,必須符合機制、法制及更加透明,而且不能黑箱作業,本席認為這樣的訴求是合理且正當的。 今天學生要退場了,在這個事件之中,其實台灣的角落裡存在很多令人感動的小故事,但媒體的報導及行政單位並沒有很用心去發掘、規劃或做一些比較,以使社會大眾能夠在視覺上體會到這些感動。針對此一區塊,由於這是屬於文化的部分,文化部應該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而部長應該從此角度去切入,不管溫泉或冷泉都有其必要性。在激情過後,總是要以理性去看待,而現階段就應該是以理性去看待的時候了,也要讓整個機制能回復正常。 剛才部長談到服貿的部分,您認為只有利並沒有弊,是不是這樣呢?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不是這樣,老實說,我對於服貿最關心的還是與我們有關的部分,所以經濟部及其他部會管轄的部分,我的瞭解是不夠的。針對文化部所提出的部分,我覺得是要為台灣的文化能量開出更多的路。 黃委員志雄:針對我們過去的法制面可以更加透明,讓我們有機會去參與中國大陸的市場,我想這就是利的部分。 龍部長應台:是,尤其是文化產業的部分,我們需要更大的市場。 黃委員志雄:在地化的市場就只有這樣,如果飽和時,當然就要去找出口。假使過度要求在地化,也不是非常適當的方法。針對全球化,我們要有組織、系統、龐大資源及品牌價值,否則我們要如何去打全球化呢?現在我們的目標不是只有中國,中國也不是唯一的市場,而且我們的眼光也不能只看到中國,我們的市場是在全世界! 龍部長應台:我同意。 黃委員志雄:雖然在地化是基本的,可是我們不能過度傾向在地化,何況此一區塊的市場就是這麼小,我們應該去尋找更好的出路。依據我們的條件,我們有辦法去找到更好的出路,還有政府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這都是關鍵之處。剛才不管是文化工作者,或是民進黨的立委也好,他們提出的質疑,我們都應該去省思及檢討。你認為過去也許是利多,可是他們也有可能會過來,雖然我們有很多審查機制,可是這些機構夠嚴謹嗎?我們從2009年已經有開放一些東西,是否有其他的因素進來之後,而影響到整體的市場,甚至是干預了市場行情,並造成壟斷的情形呢?這都會關係到你們審查的機制及手段是否有落實,因此當你談到要往前走時,我們要看看人家會不會進來,如果進來會不會擾亂我們呢?安內攘外,如果安內沒有做好,如何繼續往前走呢?文化部應該深切去瞭解此一區塊,以及所有文化工作者的擔憂,並且要對他們說明清楚,讓他們知道從2009年到現在的整體狀況是OK的,而未來還是會用同樣的機制去把關,也不會有壟斷市場行情的事情會發生,所以本席認為此一區塊是需要溝通的。 另外,有關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問題,基本上,這是好事一件,就是北中南三合一的大統合,可是北中南觀眾的胃口應該是不一樣的。北部的兩廳院好不容易培養了二、三十年,才會有這樣的票房及成熟的觀眾。 龍部長應台:累積30年了。 黃委員志雄:兩廳院在草創時期是很艱困的,努力走了這麼久,在行政法人之後,原本規定要逐年減少政府的負擔,但是10年過去了,一半靠票房,但還是要由政府扶植一半啊! 龍部長應台:一半自籌。 黃委員志雄:但一半還是要靠政府,而未來中南部能有這樣的條件,就是一半只靠門票去自立更生嗎? 龍部長應台:剛開始是做不到的,必須一步步去做。 黃委員志雄:我認為要有長期的整體規劃。 龍部長應台:有…… 黃委員志雄:兩廳院與中南部會有極大的差異,如果用平等的方式去看,後者未來絕對會完蛋。你們對此是否有整體性策略,還有未來在補助上是否也會有差異性呢?如果有才能三位一體,而且可以持續走下去。 龍部長應台:現在台中還沒有正式納入,這還需要一段時間,現就衛武營而言,我們有籌備處在那裡,針對觀眾培養的部分,我們已經進行了三、四年的時間,而且現在還在進行中。衛武營當地民眾的消費行為,還有做為港都的海洋性格,都會使它不會成為兩廳院的複製,將會在資源共享的情況下去發展出自己的特色。 黃委員志雄:行政法人不是財團法人,一方面有擔負及落實政府政策的責任,另一方面又會釋放公權力,就是如何將社會資源、私人企業的活力、想像力及經營能力帶進來。這個區塊很不容易,所以你們必須深刻去檢討,包括過去兩廳院的經營有什麼改善方案,可以套用在中院及南院呢?請問部長,朱宗慶為什麼不再擔任兩廳院的總監呢? 龍部長應台:他想要將接下來的15年光陰投注到朱宗慶打擊樂團,並能變成最大的國際品牌。 黃委員志雄:這是真實的理由嗎? 龍部長應台:我相信是啊! 黃委員志雄:或許是,不過我相信他會體驗到這幾年兩廳院的經營是很辛苦的。相對而言,北部的觀眾比較成熟,也有經濟條件及素質去看表演,而中南部卻是比較薄弱的。 昨天本席有談到,針對漫畫、動畫及電玩的區塊,歐美、日本及韓國都是綁在一起,變成三合一的文創產業,而且能以產值來帶動整體的市場。台灣卻是分工的,就是各司其職,文化部及經濟部都是在各做各的,連科技部也是在做自己的,你們是不是能將三方面都整合起來,並且變成一個產業鏈去統一占有市場,部長對此有什麼策略呢? 龍部長應台:尤其是在科技部成立之後,還有經濟部有關設計及文創的部分,我覺得應該要做出一個三邊的平台。 黃委員志雄:應該加速去做,現階段韓國在此領域就做得很好,這也是不爭的事實。目前我們還停留在單打獨鬥的階段,我們不缺人才,而是缺乏系統及資源的整合,還有平台的給予,這正是政府應該負責的地方。 龍部長應台:我們已經提出文創總動員,其實就是這種概念。 黃委員志雄:我們會持續督促文化部在此一區塊的發展。 另外,部裡有提到四路齊發的政策,請部長說明一下。 龍部長應台:不知道您指的是…… 黃委員志雄:去年你訂了四路齊發的政策,主打藝術電影、表演藝術要去搶攻歐美、中南美洲等市場。 龍部長應台:對於不同區域的不同性格,我們會有不同的策略,比如東北亞市場,我們會以電視連續劇做為進入的方式;至於歐美的話,我們會以電影的方式進入。 黃委員志雄:這是草案,還是已經開始在做了呢? 龍部長應台:不是草案,已經在進行中。 黃委員志雄:對於不同區域或市場主打不同的策略嗎? 龍部長應台:對,以越南市場為例,我們是以電視連續劇的內容去進入,而越南也是我們在東南亞中很重要的市場,所以不同的區域就會有不同的策略。 黃委員志雄:這個區塊很重要,不過我們自己的定位也要很清楚,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無論是太陽花打氣筒還是香蕉打氣筒,無論文化部是自願或非自願,總是在這次的學運當中扮演了一個角色。部長曾針對這次的學運發表過你的看法,請容我先引述你的說法,你對學運有批評也有肯定,我先講你批評的部分,你說學生思想非常薄弱,你覺得很遺憾,它充滿矛盾和沒有想透的東西;你認為學生號稱是民主的捍衛者,但實際是法治支撐了民主,學生卻破壞法治;學生反對服貿審查的程序正義,但是霸占立法院是最激烈的違反程序正義的方式。本席是從媒體上看到部長提出這樣的說法,我想要請教部長的第一個問題是,我相信你所說的法治不會只是刻板的法律條文,我想你所謂的法治一定是指法律的精神,法律的精神是什麼呢?除了規範人民之外,法律的精神有非常重要的一點,我們所講的程序正義其實是要限制國家的權力。法治的目的是什麼?法治的目的其實不是在規範人民,法治的目的是要依法而治,真正重要的一個關鍵在於它是要限制國家的權力並規範國家行使權力,好比說我們講到國家暴力,這四個字看起來很刺眼,但我相信你一定知道國家暴力所指的是什麼?它指的是國家的合法暴力。軍隊、警察都受過訓練,他們手上握有武器,這是國家所擁有的合法暴力,在使用時當然就要特別的謹慎,必須受到特別嚴格的規範。部長說這些學生的思想薄弱,讓你感到遺憾,因為他們破壞了法治,可是如果這個所謂的法治破壞者是政府或執政黨的話,因為這些學生看到國家的法治被破壞了,所以迫使他們用這樣的手段來阻止執政黨去破壞國家的法治。也就是說,當他們看到在30秒的時間當中,沒有依照程序正義而宣布了一項法案,然後就離開委員會進入下一個階段,這是讓他們覺得非常擔心的狀態,如果是這樣的話,你還覺得他們是破壞了法治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可能你和我對於那條紅線的位置在哪裡有不同的認知,以我個人來講,我認為如果我們所面對的是一個所有的遊戲規則完全是我們都沒有參與的威權政府,那麼我個人的紅線會贊成採取相當激烈的手段。但是民主政治的遊戲規則都是經過投票產生的,而且還有罷免等機制,因為大家參與了其中的遊戲規則,所以我所劃的紅線就不一樣了。 段委員宜康:在刑法第一百條被廢除之前,它是有效的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段委員宜康:刑法第一百條所對付的對象是思想犯,只要在腦子裡面有意圖或是著手施行,所謂的著手施行包括寫文章等等,都被認為是符合刑法第一百條的要件。可是在它被廢止之前,它是合法的對不對? 本席另外再舉一個例子好了,在「看世紀末向你走來」這本書第94頁當中,部長寫了一篇文章叫「秩序還好嗎?」其中提到你在德國開車超速,你採取了甘地和梭羅的不合作主義,你拒繳罰金,而且向德國秩序局的執法人員咆哮說「惡法非法,你懂這道理嗎?」我就是看了這篇文章之後得到啟示,所以我剛才在內政委員會就咆哮了,咆哮的結果就是我現在「燒聲」。 龍部長應台:我連咆哮都挺溫柔的。 段委員宜康:但問題在於你咆哮了,而且你拒絕繳罰金。按照你的標準,德國是一個民主國家對不對?民主國家也會有惡法啊!當我們面對惡法的時候,要怎麼判斷跟決定?當然政府不會宣布「某一條法令是惡法,所以大家不用遵守」,對不對?所以你只能根據你的判斷,當你依照自己的判斷,決定不合作、抵抗、不繳罰金或不繳稅,請問不繳罰金或不繳稅是不是違法?當然是違法啊!但因為你自己判斷這是惡法,所以就不繳稅、不繳罰金,或是採取我所認為的必要手段,這樣的手段說不定是觸犯了法律。以當政者的立場來看,這樣的手段是違反了規定,但是對於一個有良知的人而言,他覺得必須對自己的良知負責,今天他做出這樣的事情,是為了一個更有意義或更符合公平正義、更正當的目的,請問這樣的標準是誰來訂的呢?這個標準不是你訂的或我訂的,這個標準也不是政府訂的,最重要的是後面的這句話,這個標準絕對不是政府訂的,如果是政府訂的話,就不會出現「惡法非法」這四個字了。所以你在當下的表現就告訴我們,當一個人或一群人共同認知惡法非法的時候,所謂的「法」包括法治、條文、規定、議事程序等等,這時候就可以竭盡所能的對抗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不是很對。 段委員宜康:哪裡不對? 龍部長應台:就段委員剛才所講到的兩個小故事而言,我們都知道梭羅拒絕繳稅,這是違法的,可是他並沒有去占領法院,而是他就乖乖的去坐牢了。 段委員宜康:這些人也沒有說他們不坐牢啊!但這並不表示警察可以拿著警棍打他們的頭啊!我要問你另外一個…… 龍部長應台:我就是覺得我們對於紅線在哪裡…… 段委員宜康:那條紅線是不是如你所說的,不可以因為你所認為的正義,就去占領立法院和行政院,讓立法院和行政院沒有辦法正常運作,讓國家的政務停頓,是這樣嗎?這是紅線嗎?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委員所說的紅線在哪裡,你會不會同意說因為惡法非法,所以你就會贊成在中東所發生的事情?對著買菜的市民和巴士投炸彈呢?你的紅線在哪裡呢?我的紅線在於我如果認為是惡法,而且是非法的話,那麼我就去承擔,就像梭羅一樣,我拒絕繳稅,然後我就去坐牢,但是我不會去占領法院。 段委員宜康:因為占領立法院就會影響議事運作,所以你對王院長喊話,請他趕快讓大家能夠上工,你很願意每天來立法院跟各位討論國家大事。 現在本席再舉另外一個例子,你曾經在「野火集」第82頁寫過一篇「不會鬧事的一代─給大學生」的文章,其中你舉了一個例子,你覺得那時候的大學生不會鬧事是不對的,是不是? 龍部長應台:對,因為那個時候的政府是一個不同的政府。 段委員宜康:你說有一個女學生到電影院阻止民眾看一部南非充滿族群歧視的電影,你稱讚這個學生鬧事有三個條件,第一是他關心這個世界,因為關心所以才會注意到南非黑人的困境;第二是他能做價值判斷,因為他關心這件事情,他覺得這件事情不對,所以他做了價值判斷,他決定自己站在哪一邊;第三是他有充分的道德勇氣,充分到促使他付諸行動,他付諸什麼行動呢?他去電影院阻止大家看那一部電影,其實這已經影響到別人了,因為他不准大家看這部電影,還說這部電影不准再播放了。請問這家電影院播放這部電影是不是合法的?民眾買票進了電影院去看這部電影,為什麼這個學生要用他的行動和他自己的價值判斷來阻止民眾看這部電影?我並不是認可這家電影院播放這部電影,我只是質疑以部長來說,你所謂的紅線也是會跳動的耶! 龍部長應台:對,當然。 段委員宜康:也就是說,當這個人的行動妨礙到他人之自由,但因為他所做的事情以及他的價值判斷和你的價值判斷是一致的,所以你就站在他那邊。假設今天有一個白人至上主義者,他進到電影院說這部電影裡面都是黑人,黑人電影不准播放,那你一定會譴責他,說他怎麼可以這樣做,你會說他充滿道德勇氣嗎?不會的!其實我們都是以符合自己的價值標準在衡量一件事情,就你的標準來看,就你的價值來說,你顯然是跟這些學生是有所衝突的,你讚揚他們是假的,對不對?因為就你看來,他們所做的事情是不對的、是不符合你的價值的,所以你才會有那樣的結論。 你在1997年出版「乾杯吧!托瑪斯曼」一書的序文當中寫了「貧血的向日葵」,看了這篇文章,原本我還以為那朵太陽花是你偷偷綁上去的,因為向日葵就是太陽花,你在文章中是怎麼講的?你說「在動亂中來到小島,他馬上化為一株向日葵。」人家叫做「島嶼天光」,你看這有多符合!來到小島還有向日葵,我還以為這些學生是你在幕後指使的,但後來我瞭解你的態度之後,我得出一個結論,我覺得你根本就不贊成他們,你根本就不同意他們的價值。坦白講,我覺得…… 龍部長應台:段委員,以你複雜而深刻的思維而言,一件事情並不是單純的黑與白、同意或不同意吧! 段委員宜康:我覺得你所寫的野火跟你真正信仰的價值其實是不一致的。 龍部長應台:段委員,我覺得你所面對的敵人是什麼樣的敵人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黃委員偉哲、廖委員正井、盧委員嘉辰、黃委員昭順、李委員貴敏、賴委員振昌、邱委員文彥、鄭委員天財、葉委員津鈴、吳委員育仁、蔡委員錦隆、楊委員麗環、蘇委員清泉、陳委員明文、吳委員育昇、江委員惠貞及呂委員學樟均不在場。 請鄭委員汝芬質詢。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此本席要對部長表示肯定之意,針對這次的太陽花學運,只有龍部長站出來表達正面的意見,本席認為你很適合擔任文化部的部長,因為你有藝術的天分。我看部長在年輕的時候,似乎也是滿叛逆的,你的成長過程按照著一定的tempo,而你也都把它記錄下來,這樣真的很棒。 今天會議的主席安排了很好的議程,衛武營花費了100億的經費,現在終於有了一個營運的方向,請問衛武營使用的頻率有多高?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工程都還沒有結束,現在還在進行中。 鄭委員汝芬:剛才黃委員志雄提及針對北、中、南三區,他只有肯定北部,北部有這樣的文化素質,也可以善做空間利用,我相信國家藝術廳應該是沒有問題的。本席的選區位在中部,其實我感到非常擔憂,針對文化素質的差異,不知部長有何看法?我看到書面報告中的組織架構及營運規劃都寫得非常好,營運規劃當中提到人才培育的問題。就中南部而言,一個劇場要成型其實是非常辛苦的,首先必須要有空間做為舞台呈現,如果要有一個比較像樣的舞台,對他們來講都是非常大的問題。我們知道,學生的經費有限,所以他們要經營小型的表演空間也非常辛苦。請問兩廳院實驗劇場成立的目的,是不是要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呢? 龍部長應台:我們一方面發展硬體,當然也要同步發展軟體,其實在這幾個場所開放硬體之前,團隊的培養是很重要的,這就是委員所說的人才培育,包括大大小小的表演團隊,我們都有不同的補助及輔導的方式,讓他們可以成熟。對於硬體而言,委員所看到的只是表演藝術中心那三大國家級的演藝場所,但是我們有許多不同的層級,比如地方的文化中心,我們把文化中心當做基本團隊最重要的演練場域。一方面透過團隊的培育,從下到上分級,一層層升上來,跟它相配合的硬體也是從底層一直到上層。 鄭委員汝芬:就兩廳院實驗劇場成立的目的而言,你說要有硬體和軟體,但你們又限制一定要有歷年作品這樣的門檻,請問這樣的用意又是怎麼一回事? 龍部長應台:它的門檻是這樣的,如果是一個社區的、鄉村的、剛剛冒出來的新團隊,這樣的新團隊有一點像是剛剛從小學畢業的小學生,我們不可能把小學畢業生一下子就放到大學裡面去當教授,它一定要經過醞釀、培養和學習的過程,所以我們對於地方文化中心的定位,乃是讓它成為社區及地方的文化團隊不斷演練的場域。至於委員剛才所提到的實驗劇場,則是讓年輕的創作,尤其是有開發性、具有強烈實驗性質的東西在那裡發展,透過那個小的場域,我們希望能夠讓更創新的東西出現,所以每個不同層級的場地有不同的功能發揮。 鄭委員汝芬:部長解釋得非常清楚。以表演1年的時間來說,你的意思是不能比喻用歷年的作品去使用那個空間,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要看是什麼空間。比如9月屏東演藝廳就會開放了,彰化演藝中心已經落成了,尤其彰化涵蓋了大台中、中部附近,屏東則涵蓋南部,屆時就可以讓當地的團隊有大量使用的機會。 鄭委員汝芬:您講的很好。您說彰化的演藝中心落成了,不曉得使用頻率有多高? 龍部長應台:它還沒有開放,還在最後的驗收階段。 鄭委員汝芬:如果開放之後…… 龍部長應台:我希望它可以大量地被使用。 鄭委員汝芬:你也樂觀其成? 龍部長應台:我非常希望,我還想親自去看一下,它落成之後我還沒有看過。 鄭委員汝芬:我曾經帶孫子去看過彰化員林演藝廳的表演,表演單位必須租用杜比設備。我知道有一些高中、職業學校學生畢業的時候會在該演藝廳舉辦成果展,演出非常適合小孩子觀賞的節目,他們的表演不僅非常專業、認真、敬業,卡司也非常強,我們有沒有機會讓學校可以結合文創呢? 龍部長應台:有。像您所描述的團隊,其實是我們扎根的根本。我們都是透過把錢撥給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直接輔導、扶植的方式。 鄭委員汝芬:地方政府對高中職的區塊好像沒有銜接起來,這個部分要如何與縣市政府連接呢? 龍部長應台:如果是學校裡面,可能會循教育部的資源系統去處理,但如果是學校所發展的團隊,而且已經有大家公認的某個程度及素養的話,就可以向當地縣市政府申請補助。 鄭委員汝芬:您覺得這個成果有沒有很多?這個案子有沒有很多?你們有沒有管控? 龍部長應台:我們都有紀錄。 鄭委員汝芬:比如彰化縣有彰化縣的演藝廳,雲林縣有雲林縣的演藝廳,苗栗有苗栗的演藝廳,你們有沒有統計過使用頻率? 龍部長應台:我們其實是有追蹤的,我們有幫助地方的文化中心做硬體的改善,而且還有培訓運轉的人員。 鄭委員汝芬:他們是不是每年都要事先提出計畫? 龍部長應台:並沒有,他們有計畫不需要先送…… 鄭委員汝芬:你們不是有掌握好嗎? 龍部長應台:他們有計畫不需要先送文化部,但是我們有評鑑,每年結尾的時候,我們有一個專門的評鑑團去評鑑每個文化中心1年運轉的情況到底如何。 鄭委員汝芬:你們給了多少錢?你們應該有每1年的數字。 龍部長應台:有。 鄭委員汝芬:比如你們應該有101年、102年的數字,並檢視節目的動態是否為內容非常多元、豐富。 龍部長應台:每1年結束的時候,我們有做評鑑,這個評鑑包含您剛才所關心的一些議題,評鑑的結果如果是完全沒有進步、甚至退步,或是完全沒有做到我們的期待,該中心就不會進入我們下1年的補助清單,就會被淘汰。 鄭委員汝芬:對於北、中、南文化素質的差異,我真的有一點憂心,身為中部的民意代表,我心裡真的非常難過。我常常故意去演藝廳看一下,了解使用的頻率、人數有沒有慢慢地提升。尤其國家級的演藝廳要有很整齊的陣容,我希望素質能慢慢地提升,讓地方型的部分能結合教育做起。 龍部長應台:對。 鄭委員汝芬:如果不給地方機會的話,當然素質就提升不上來。 龍部長應台:我們有透過文化中心做有計畫的培植。 鄭委員汝芬:您覺得有成果嗎? 龍部長應台:文化中心真的進步很多。 鄭委員汝芬:20年前也是這樣,20年後還是這樣。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我可以請藝發司司長給您多一點資料,地方文化中心方面的進步其實還滿大的。當然,不是都很完美,但是它確實有進步。 鄭委員汝芬:對於你的說明,我都可以接受。地方文化中心的進步雖然不是很完美,但是我們要朝那個方向去努力,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鄭委員汝芬:還有成長及進步的空間。此外,隨著現在科技的進步,如果不結合科技進步的腳步,老實講,我們還是趕不上的。 龍部長應台:我們對地方是很重視的。 鄭委員汝芬:我希望您對地方資源、城鄉差距多投注一些,何況之前文化部只是一個委員會,現在已經升格為部了。昨天我還問過科技部有沒有與文化結合。文化部有很多資源可以運用,有沒有與科技結合起來? 龍部長應台:我們與科技部是有合作的,而且會更緊密。 鄭委員汝芬:您說預估40%是國內…… 龍部長應台:兩廳院的表演團隊有40%是國際的,60%是國內的。 鄭委員汝芬:這樣才有辦法滿足民眾的需求。人才的培植是很辛苦的,部長,我們一起加油。 龍部長應台:是的,謝謝委員指教。 鄭委員汝芬: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歐珀及徐委員耀昌均不在場。 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多人對於幾天前馬總統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成立大會中的打氣筒有興趣。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部長在這個禮拜或上個禮拜曾發表對於學運學生的看法,有一部分我是認同的,我覺得你還是滿大器的。至於這個馬總統的打氣筒,請問部長,上面是什麼花?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太陽花。 黃委員偉哲:沒有人會問你那是不是香蕉或什麼,問題是你這麼大器的回答,但是文化部的簡訊卻…… 龍部長應台:稱它是小黃花,是不是?黃委員,這是我事後才知道的。我第一次知道的時候就跟同仁說:何必呢?它就是太陽花。 黃委員偉哲:對於很多事情,如果故意要模糊焦點,反而會讓大家更加質疑。對於這個部分,我要肯定你。 其次,對於學運,你曾經評論:行動100分,但思想薄弱。在思想薄弱方面,已經有很多人講了,我們不再贅述。對於行動100分的肯定,這幾天下來,你覺得誰最值得你肯定? 龍部長應台:你是說個人嗎?還是學運? 黃委員偉哲:哪些學運幹部做了哪些工作,讓你覺得做得特別好、印象深刻? 龍部長應台:我倒是不認為…… 黃委員偉哲:就是在行動上或行政上…… 龍部長應台:我不會認為任何的個人,因為那個個人如果不是群體,我還是認為學生作為一個群體,我不太關心個人…… 黃委員偉哲:哪些工作會讓你最impressed?是新聞聯絡,還是整個…… 龍部長應台:第一,我覺得年輕人關心國事這件事情,我們都是要肯定的。第二,他們在組織上面做得非常好。 黃委員偉哲:分工。 龍部長應台:他們這次甚至在網路及科技的運用上也充份地表達這個世代的特點,是超過我們年輕時的那個世代的。他們的優點真的非常多,如果你問我的是優點的部分。缺點當然有…… 黃委員偉哲:個人就不用提了? 龍部長應台:對,個人不需要提了,我覺得個人不是那麼重要。個人其實都需要經過緊接著而來的人生現實的考驗,我們都需要經過現實的考驗,才能夠見到真正的本質。 黃委員偉哲:您剛才提到的是哪些部分?除了行政上、組織上,還有哪些…… 龍部長應台:行政上、組織上、科技的運用上,這些都非常、非常棒。 黃委員偉哲:還有沒有? 龍部長應台:其他的部分,我覺得是他們接下來要接受更大的考驗了。 黃委員偉哲:先不要說作為一個官員,作為一個朋友或第三者,你建議他們改善的部分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他們都是我孩子的年齡。第一,在任何年齡及任何世代的人,我覺得帶著一個謙卑的心是很需要的,包括我們自己。謙卑的心是一門很大、很深的學問。接下來有各種人生現實的考驗,我們都要準備好,這是一個成熟、長大的必經過程。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部長。 龍部長應台:謝謝你。 主席:報告委員會,登記質詢之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黃委員志雄、許委員智傑及楊委員瓊瓔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問題: 1.昨天本席曾針對台灣的動畫、動漫發展對科技部提出質詢,首先以現況而言,台灣也不缺人才,但許多數位作品卻在國際競爭上面臨很大阻礙,反觀歐美、日本、韓國將漫畫、動畫、電玩等產業綁在一起,形成文創產業鏈,具有一定競爭力。另方面目前文化部主管漫畫產業,動畫產值則與經濟部相關,動畫技術又需要科技部協助,因此本席昨天建議科技部應與文化部,共同研商相關議題及建立合作機制。今天本席再以同樣的問題詢問文化部,針對上述各自為政資源無法串連整合的狀況,文化部有何積極作為? 2.在台北每個月都有各式大大小小的表演團體公開演出,捷運站、馬路旁的路燈,四處張貼懸掛著藝文演出訊息,乍看之下,這個都市的表演藝術生態環境生意盎然,蓬勃發展。但實際上台灣在升學主義領導下,對於藝術、文化與創意相關領域的教育,就像學體育一樣並非主流,因此這些藝術表演團體在光鮮亮麗的舞台之外,卻時常面對經費不足、經營困難的挑戰。為了維持生存,我國藝文表演團體常常需要尋求資源支持,目前我國藝文團體的經費來源主要可分為兩類,一是國家藝文政策補助,二是市場票房收入。然而,無論是依靠政府或是靠自己的票房收入,表演藝術團體存續的經濟掙扎,一直以來總是在台灣不斷上演。以台灣的藝文市場來看,單薄的表演藝術環境與票房,僅足夠讓為數有限的藝術團隊嶄露頭角,一些無預期的意外,則讓原本脆弱的表演藝術市場,更形飄搖。近幾年,部分台灣表演藝術團體積極拓展大陸市場,期待在語言、文化互通的利基之上,創造出經營的豐厚土壤。除了早就在大陸有相當知名度的「表演工作坊」、「屏風」、「果陀」等,台灣戲劇表演家等團隊積極前往上海等大陸各城市演出,能見度極高,也受到不少青睞。乍看之下,跨國界、跨區域的市場拓疆,似乎重啟了表演藝術團隊經營的活水源頭,但相關媒體報導也指出,劇團赴中國大陸演出投入大筆製作費,對方卻不願如約支付費用,一毛都沒拿到。這也表示劇團當前的困境,中國大陸市場不一定是表演藝術團體經營的萬靈丹,不同的制度環境、不同的市場邏輯、不同的欣賞品味、甚至對藝術的不同定義,都有可能讓這個預想中的豐美市場,成為表演藝術工作者鎩羽而歸的傷心地。因此表演藝術市場在藝術創作不斷面臨全球化與在地化的拉扯中,試問政府對於台灣的表演藝術團隊是否有所謂的市場策略?文化部設置「文化交流司」,意在進行全球文化佈局,去年龍部長也表示已擬定一套四路齊發的策略,將主打藝術電影、表演藝術,開拓歐美市場;用視覺藝術與出版,面向東南亞華文世界;搶攻中南美洲,則由插畫繪本、視覺藝術打前鋒;進軍紐澳,會結合電影後製帶動相關產業向前衝。試問目前這四路齊發的市場策略相關規劃進度如何?還是又停留在盤點階段?尤其表演藝術中心的設立意義,代表台灣的表演舞台不只侷限於台北,將會擴展至各縣市,而且行政法人不是財團法人,一方面要落實政策,但另一方面在釋放公權力之下,如何把社會資源及私人企業的活潑想像力與經營能力帶進來,是目前藝文界所期待的,如果沒有好的舵手,誰可以開好這艘台灣史上最大的藝術方舟,會不會又是個充滿名流、企業,卻無法發揮專業的酬庸董事會,這是檢視文化部是否尊重表演藝術發展的重要指標,尊重專業,尊重藝術人,應該不是嘴上說說。 許委員智傑書面質詢: 文化資產之保存與活化,乃文化部之重要業務。據監察院黃煌雄、葛永光監察委員於調查報告中指出:「本院總結以上建議及評估國防部選定之13處「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區」,認為高雄市係三軍官校之所在地,以及黃埔新村位於陸軍官校之正對面,又有孫立人將軍當年來台訓練新軍之歷史淵源,這些區位優勢、歷史淵源、民族感情等因素的相加相乘,倘若政府體認有此需要,似可考量規劃為設置旗艦型或國家級博物館之適當地點」。據此,本席質詢文化部: 1.是否同意監察院之調查報告? 2.文化部對高雄鳳山黃埔新村之規劃為何? 以上,特質詢文化部。 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 一、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正式成立,總統親臨致賀並強調文化是臺灣最重要的軟實力,該中心的成立象徵臺灣表演藝術全面起飛,期勉北中南三大國家級表演場館,能綻放中華民國文化國力。註1 1.部長,如何藉由表演場館帶動中南部藝文活動及培養中南部觀眾?如何不讓場館淪為閒置空館?貴部有何具體規劃或做法?註2,如何讓台中歌劇院帶動大台中文化發展格局?註3 二、反服貿協議學生團體自3月18日起占據議場,學生團體代表陳為廷日前宣布,學運動能已累積到強大足以擴大為遍地開花的社會運動,未來將「轉守為攻,向全國播種」,並預計於今(10)日傍晚6時退出立法院議場。 1.部長,如何看待「太陽花學運」落幕?對於學生定義的「自由」與國家法律間如何取得平衡?妳認為此場運動是國家不義造成學子有革命的動機?妳是否仍堅持「法治是民主基石」的看法?妳是否支持國家可能的司法追訴?抑或一筆勾銷?或建議總統行使赦免權?註4 三、反服貿學生即將退場,參加學運對踏入職場求職到底是扣分還是加分呢?根據坊間人力銀行調查顯示,有26%上班族認為,學運經驗對求職有扣分負面作用,但也有3成表示可獲得加分,44%認為學運經驗對求職沒什麼影響,還是要回歸專業基本面。 1.部長,妳倘若為企業主是否會錄用反服貿學生?註5,會與不會的理由各為何?就一個家長的立場妳是否會支持妳的小孩去參與任何形式的學生運動? 註1: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是國內第一個「一法人(掌管)多館所」的行政法人,將負責臺北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以及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3大場館的營運管理及活動策劃。 註2:總統致賀詞時特別提醒文化部,有世界級的硬體建設,也要培育世界級消費人口,龍應台部長坦言,如何帶動中南部藝文活動、培養中南部觀眾,將是最大考驗! 註3:台中市議會附帶九項決議的情況下,通過「大都會歌劇院土地、建物及相關財產無償捐贈為國有」的提案,此案通過後,文化部將可開始為明年的「台中國家歌劇院」編預算,市府預計今年底完成所有工程,明年與文化部一起試營運半年,在報請國發會後,正式成為「台中國家歌劇院」。 註4:反黑箱服貿學生將退場,學生們恐將面對一連串司法問題,法務部長羅瑩雪也預告「要教育學生懂法律」。5位國立大學校長已發出聲明,呼籲行政部門寬容以待。台大、成大、清大都表示,將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法律諮詢協助。 註5:龍部長評價此學運同學為:「行動100,思想薄弱」。 主席:關於本日之議程,作如下決定:「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現在審查103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包含3個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請宣讀103年度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預算數及立法委員相關預算提案。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文化部主管)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 一、預算部分: 業務計畫(請參閱預算書第218頁) 業務總收入:6億7,903萬8,000元 業務總支出:6億7,481萬5,000元 本期賸餘:422萬3,000元 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4,127萬9,000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2,685萬9,000元 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二、委員提案部分: 1、 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原列2,634萬千元,增列500萬元。 說明: 1.中正紀念堂位處臺北市都心,以雄偉建築及優雅景致之中正紀念公園著稱,係我國代表性地標與外國遊客來臺必訪之觀光景點,且近年來開放陸客來臺觀光,蔣中正總統史跡因其所代表之兩岸歷史文化背景,吸引參觀人潮絡繹不絕。依該處99年度至101年度之各項活動參觀人數統計,參觀人次分別達713萬人次、714萬人次及654萬人次。 2.經查,該分基金將品牌推廣列為103年度重要營運計畫之一,並訂定多項績效指標,包括推動該處品牌商標註冊、品牌合作授權及文創商品開發業務;持續推廣與行銷CKS品牌文創商品,創造文化產業價值,提升中正紀念堂品牌能見度,惟103年度相關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僅較102年增列69萬元,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 3.綜上所述,爰提業務外收入─資產使用及權利金收入500萬元。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蔣乃辛  潘維剛  陳碧涵 2、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各項費用原列有674,815千元,建議凍結2,815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預算法第四條規定,凡經付出而仍可收回且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惟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所轄各館處,多年來皆倚賴政府補助款運營,與作業基金之定義顯有扞格,為國家財政之永續應儘速予以改正。矧文化部除系爭基金所轄三館處外,又直接下設多達十九個藝文館所,組織編制嚴重缺乏一致性,違反「非營業特種基金設置、簡併、裁撤及預算編製共同性原則」。前開各項問題經審計單位與本院連年指謫,文化部非但不思改善,甚至以「業務需要」等不相關理由,怠誤改革。爰凍結本預算2,815千元,待文化部就如何使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回歸法制訂定計畫,並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3、 「勞務成本」下「用人費用」,原列182,909千元,予以全數凍結,待文化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說明:「用人費用」,原列182,909千元,然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不符預算法規定,凡付出仍可收回,非用於營業者之作業基金,且與同性質之文教管處預算編列方式不一。為避免相關預算於法不符,予以全數凍結,待文化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鄭麗君  陳亭妃  許智傑 4、 「勞務成本」下「服務費用」,原列11,061千元,予以減列220千元。 說明:「勞務成本」下「服務費用」,原列11,061千元,其中編列旅運費480千元,逾102年度該預算之1倍,其中「大陸地區旅費」350千元一項便超過102年預算所列之220千元。為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減列220千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陳亭妃  鄭麗君  許智傑 5、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下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在「勞務成本」,列有專業服務費4,870千元,建議刪減1,00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之編制,與預算法第四條有違,加以業務短絀情事較往年惡化,經費應謹慎支用,惟今年系爭基金於「勞務成本」下所編列之專業服務費,竟較去年成長百分之二十九,實待商確。矧前開費用經查亦將用於「設計開發及商標申請」,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之業務為我國轉型正義之課題,文化部去年亦指示該處業務應「重新定位」,則「重新定位」未有成果前,實不應如該處於營運計畫所載,進行「品牌推廣」、「行銷CKS品牌文創商品」。爰減列本預算1,000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6、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下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於「勞務成本」中,列有服務費用27,174千元,建議刪減2,174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之業務短絀,較前年決算時竟惡化七成以上,亦使整體賸餘大幅縮減。矧前開基金係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之分基金,而此基金之編列於預算法第四條有違,使其雖有作業基金之名,其下各館所之財務卻幾乎全由納稅人全體承擔,則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之支用,有撙節之必要。爰建議減列本預算2,174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7、 「勞務成本」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獎助「蔣中正研究」碩博士論文與出版,原列700千元,予以刪除200千元,凍結500千元,待文化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說明:「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獎助「蔣中正研究」碩博士論文與出版,原列700千元,然該計畫之獎助金額、辦法頻頻調整,加以成效不彰。為免預算編列無相應成效,予以刪除200千元,凍結500千元,待文化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鄭麗君  陳亭妃  許智傑 8、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下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於「勞務成本」中,列有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400千元,建議刪減30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在「勞務成本」中,列有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於獎助「蔣中正研究」之博、碩士論文。然蔣介石先生雖係我國歷史中重要爭議性人物,然在一般學術獎補助機制外,無視實際研究必要,長年針對蔣介石先生一人設置專門預算,應立即予以檢討。矧本費用近二期之決算數字,分別為30千元與120千元,可見長期高額編列預算,實屬公共財政資源之浪費。爰建議減列本預算300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9、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下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於「勞務成本」中,列有補貼、獎勵及慰問與救助費用100千元,建議減列20千元,其餘80千元凍結3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去年擬以本項經費,辦理「臺灣設計獎─中正紀念堂文創商品設計競賽」活動,惟該活動所公佈之內容,有如回到威權時代之個人崇拜,尤其強調蔣介石先生與宋美齡女士之「夫妻恩愛、家庭和樂」,卻未曾紀念毛福梅與陳潔如二位女士,恐與歷史有所不合,有失文化機構之立場。此活動雖因引發社會譁然而暫緩辦理,但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未依文化部指示,研議推動其展覽業務朝向多元史觀「重新定位」,今年即再以本預算「對外辦理競賽」,恐非妥適。矧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業務短絀情形,較前年決算已更行惡化,此等非必要支出應優先予以撙節。爰建議減列本預算20千元,其餘80千元凍結30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10、 「教學成本」下「折舊、折耗損及攤銷」,原列60千元,予以凍結二分之一。 說明:「折舊、折耗損及攤銷」,原列60千元,惟折舊法列為「直線法」,其額度卻為102年度折舊費用近2倍,而並未詳述。為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二分之一,待文化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陳亭妃  鄭麗君  許智傑 11、 「管理及總務費用」下「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原列7,339千元,予以減列1,500千元。 說明:「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原列7,339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4,648千元增加比例超過五成,已逾薪資調漲幅度,然未詳述該預算成長與本年度計畫與上年度在執行任務上差異之關係。為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減列1,500千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鄭麗君  陳亭妃  許智傑 12、 「管理及總務費用」之「服務費用」原列84,859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 說明:「管理及總務費用」之「服務費用」原列84,859千元,其工作項目與102年度工作計畫相同,但預算卻較102年增列10,691千元,顯有重複編列疑義,故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文化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 13、 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下編列「管理及總務費用」之「服務費」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原列12,604千元,予以凍結5,000千元。 說明: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下編列「管理及總務費用」之「服務費」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原列12,604千元,其工作項目與102年度工作計畫相同,但預算卻較102年度增列5,000千元,且另查歷年主要業務並於無明顯變動;又詳103年度相關計畫內容並無專案或重大維修需求;為避免浪費公帑,使預算有浮編之嫌,故予以凍結5,000千元,待文化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 14、 「管理及總務費用」下「公共關係費」,原列960千元,予以刪除三分之一後,凍結二分之一。 說明:「公共關係費」,原列960千元,惟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三館處所編列之公共關係費均比照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編列標準,高於文化部所屬其他機關費用編列達一倍;且相關費用均由其首長支用,運用範圍同於特別費。考量比照機構應為性質相近者與政府財政困窘,本項預算予以刪除三分之一後,凍結二分之一。凍結部分待文化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鄭麗君  陳亭妃  許智傑 15、 文化部主管之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於「服務費用」項下,編列「公共關係費」96萬元,凍結30萬元。 說明:103年度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基金於「服務費用」項下,編列公共關係費96萬元,經查為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中正紀念堂、國立國父紀念館之公共關係費各32萬元,惟國立歷史博物館等3個館處原隸屬教育部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其編列之公共關係費係比照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專科學校固定部分列支標準40萬元,期間雖經本院審議99年度及101年度預算案時決議刪減為32萬元,然在國立歷史博物館等3個館處改隸為文化部後,其公共關係費標準未見檢討;且查公共關係費向來為3館處首長所用,其用途等同於首長特別費,另3館處所編列之公共關係費,與上開文化部所屬其他機關之公務預算首長特別費差距多達1倍,顯屬偏高,未符公平合理原則。爰提案凍結「服務費用」項下「公共關係費」30萬元,俟文化部檢討該基金公共關係費編列標準、使用情形,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潘維剛  陳碧涵  黃志雄 16、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下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列有公共關係費320千元,建議減列12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依作業基金編列,其運營卻倚賴文化部補貼,與預算法第四條規定有違,矧系爭分基金業務短絀情事,較前年決算時嚴重惡化,則公共關係費此類非必要開支,實有撙節之必要。爰建議刪減本作業基金公共關係費120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17、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下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編列有公共關係費320千元,建議凍結12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國立國父紀念館為應業務需要加強與各界之關係,編列有公共關係費。惟自我國開放中國觀光客來臺旅遊後,基於國父紀念館地處臺北市中心之便利性,大量中國遊客團體參觀,國父紀念館官員引以為傲,卻對光復南路側門遊覽車未依交通法規、任意進出之亂象,漠不關心。矧鄰近臺北市大安信義兩區居民與通勤通學者怨聲載道多年,國父紀念館管理處與臺北市政府間,卻相互推卸責任,則編列再多公關費用,亦無從改善社區居民之觀感。爰凍結本預算120千元,待國父紀念館管理處就如何解決園區交通相關問題提出具體措施,並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18、 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下編列「管理及總務費用」之「折舊、折耗及攤銷」原列12,815千元,予以凍結4,000千元。 說明: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下編列「管理及總務費用」之「折舊、折耗及攤銷」原列12,815千元,其工作項目與102年度工作計畫相同,但預算卻較102年度增列4,000千元,且另查歷年主要業務並於無明顯變動;又詳103年度相關計畫內容並無專案修繕或重大維修需求;為避免浪費公帑,使預算有浮編之嫌,故予以凍結4,000千元,待文化部就本項預算做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 19、 「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原列23,831千元,予以減列11,604千元。 說明:「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原列23,831千元, (1)機械及設備中編列之預算,查該館逐年編列預算購置及汰換電腦及周邊設備,102年度編列1,050千元,103年度復編列1,125千元,然該館何以逐年編列除編列折舊、設備,相關經費甚至逐年膨脹? (2)什項設備編列展廳空調系統設備、展櫃濕度監測及控制器等設備22,706千元,惟102年4月該館方為「空調主機更新工程」,103年度復編列空調設備之購置與汰換預算之必要性為何? 為免預算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中,機械及設備予以全數減列,什項設備予以減列10,479千元,共計11,604千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鄭麗君  陳亭妃  許智傑 20、決議 鑑於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及國立國父紀念館等3個館處,原編列於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項下,改隸文化部後,該部循前例逕行設置「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惟前揭3個館處歷年來均依賴公務預算支應,以維持正常營運,不符預算法第4條所定作業基金之定義,因此文化部應同盤檢討目前所屬19個館所之預算編列模式,若不符作業基金規範,應予裁撤並依預算法之規定回歸年度公務預算編列。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蔣乃辛  潘維剛  陳碧涵 21、主決議 國立中正紀念堂園區為前往國家兩廳院所必經。查世界各國於其最高表演藝術場館週遭,多設有入口意象以彰顯該國之文化精神,然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對其所處之藝術價值向有輕忽,以致於園區與國家兩廳院間缺乏連結。矧中正紀念堂管理園區因其威權過往,空間配置有失多元,宜以體現我國憲法增修條文所揭多元文化國精神之方式改善。爰要求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於三個月內,經與國家兩廳院討論後,於中正紀念堂園區往兩廳院動線上,規劃本土或曾來臺演出之知名國際表演藝術家之紀念設施,並將設置規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22、決議 文化部主管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103年度編列租金與利息453萬元,其中編列庫房租金432萬元,主要係用以向民間承租庫房,以存放國立歷史博物館之典藏品。惟國立歷史博物館典藏國家重要歷史文物資產,責任核屬重大,典藏庫房為博物館基本設施,鑒於該館長期以來自有空間不足,而租用庫房亦非長久之計,文化部、國立歷史博物館應積極研謀改善,並在103年底前將改善評估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潘維剛  陳碧涵  黃志雄 23、決議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103年度預算案於業務外收入項下編列「雜項收入」560萬元,為該處出版品、自行開發商品及寄售商品銷售拆帳收入等,較102年度540萬元增列20萬元,增幅3.71%。經查中正紀念堂為我國著名觀光景點,應充分運用品牌優勢,積極發揮加值應用效益,開發相關品牌商品或授權,提高自償收入以減少對公務預算補助之依賴,提升營運效能並達成設置基金之目的;且該分基金將品牌推廣列為103年度重要營運計畫之一,另查102年度並有品牌授權成功案例,而103年度預算案僅增編出版品、自行開發商品及寄售商品銷售拆帳收入等雜項收入20萬元,顯無法具體呈現品牌推廣之績效評估,文化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應積極研擬,配合績效衡量指標增列品牌授權之權利金收入,以激勵積極達成營運計畫目標。 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潘維剛  陳碧涵  黃志雄 24、決議 國立國父紀念館103年度預算員額共147人,包括職員49人、駐衛警21人、技工11人、工友13人、駕駛2人、聘用人員10人及約僱人員41人,其中約聘僱人員合計51人,已超過職員人數49人,比率高達104.08%,另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定該館103年度預算員額147人中,列管精簡駐警21人、工友10人、技工10人、駕駛1人,合計42人超額出缺不補,超額人力已占預算員額之28.57%;另該館103年度預算案編列外包費1,117萬元,擬進用派遣人力3人、150萬元,協助辦理非核心服務項目及行政業務資料處理;業務承攬人力25人、800萬元,辦理辦公房舍及中山公園清潔工作,其餘167萬元為中山公園草花換植、草皮修剪及廢棄物清運等費用。在人力配置上未妥適調整前,又擬增加非典型人力來辦理行政事務與清潔工作,更加惡化該館人力配置情形,顯有不當。文化部與國立國父紀念館應確實檢討人力配置妥適性、評估人力進用之合理性及必要性、提升人力資源運用之效率與效益,並將評估報告呈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潘維剛  陳碧涵  黃志雄 25、主決議 針對國立歷史博物館,目前向民間租用之庫房,除租金及管理費用等支出外,該庫房維持專業環境標準、安全控管機制及典藏品往返展場風險……等,衍生之有形及無形成本均需列入考量,惟國立歷史博物館典藏國家重要歷史文物資產,責任核屬重大,典藏庫房為博物館基本設施,該館長期以來自有空間不足,而租用庫房亦非長久之計。102年度預算已要求改善,迄今狀況依舊,故要求文化部應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鄭麗君  陳亭妃  許智傑 26、主決議 針對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將品牌推廣列為重要營運項目,並訂定相關績效指標,然102年度與103年度預算案均未編列品牌推廣授權相關收入。為使該績效指標得以有效激勵該基金之營運,爰提案提議將品牌授權之項目、權利金納入績效指標。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陳亭妃  許智傑  鄭麗君 27、主決議 依據國立歷史博物館組織法第2條規定,應掌理館內歷史文物與美術品之典藏、建檔、維護及修護。國立歷史博物館長久以來存放空間不足,須承租民間房舍權充庫房,年付租金432萬元,尚含其他費用計79萬8千元,向民間租賃顯為權宜之計,不宜因襲往例。建請妥為評估,盡早謀求改進,以完善館內典藏空間。 提案人:陳碧涵  陳學聖 連署人:陳淑慧 28、主決議 文化創意產業係我國重點發展產業項目,查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將「品牌推廣」列入營運計畫,亦將創造文化產值列為績效目標。惟103年度預算於業務外收入項下編列「雜項收入」560萬元,為該處出版品、自行開發商品及寄售商品銷售拆帳收入,僅較上一年度增加20萬元,目標設定過低,無益於激勵帶動收入,建請檢討目標設定值。 提案人:陳碧涵  陳學聖 連署人:陳淑慧 主席:報告委員會,因在場委員未足法定人數,無法議決,本案擇期再行處理,現在散會。 散會(12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