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16日（星期三）9時2分至14時43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　　席　何委員欣純","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下午4時39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陳亭妃    陳碧涵    林佳龍    蔣乃辛    陳淑慧    孔文吉    何欣純    許智傑    鄭麗君    陳學聖    高金素梅  潘維剛    呂玉玲    黃志雄","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黃昭順    楊麗環    陳歐珀    林德福    吳育仁    賴振昌    黃偉哲    廖正井    李昆澤    鄭天財    邱文彥    江啟臣    李桐豪    李貴敏    羅淑蕾    呂學樟    姚文智    張慶忠    葉津鈴    蕭美琴    蘇清泉    簡東明    邱志偉    陳節如    陳明文    徐欣瑩    段宜康    許添財    楊瓊瓔    盧秀燕    鄭汝芬    王惠美    陳怡潔","      委員列席33人","主    席：何召集委員欣純","專門委員：謝淑津","主任秘書：劉其昌","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    員  葉  蘭","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委員陳節如等20人擬具「學位授予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審查委員陳節如等20人擬具「學位授予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委員林佳龍等20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林佳龍等20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圖書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節如等20人擬具「圖書館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圖書館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圖書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節如等20人擬具「圖書館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圖書館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次會議採綜合詢答委員陳亭妃、陳碧涵、林佳龍、蔣乃辛、潘維剛、孔文吉、何欣純、許智傑、鄭麗君、陳學聖、呂玉玲、鄭汝芬、賴振昌、段宜康、邱志偉、黃偉哲、李桐豪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蔣部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淑慧、黃志雄、鄭汝芬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決議："],["(一)「學位授予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1.草案第八條，維持現行條文。","2.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3.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何召集委員欣純補充說明。"],["(二)「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1.草案第二十一條，維持現行條文。","2.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3.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何召集委員欣純補充說明。"],["(三)「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1.草案第二十四條，除第一項中「之在家實施及機構」修正為「在家及機構實施」外，餘照案通過。","2.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3.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何召集委員欣純補充說明。"],["(四)「圖書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1.草案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四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2.草案第九條，除第一項綜合各提案修正為「圖書館辦理圖書資訊之採訪、編目、典藏、閱覽、參考諮詢、資訊檢索、文獻傳遞、推廣輔導、館際合作、特殊讀者（視覺、聽覺、學習及其他閱讀困難障礙者等）服務、出版品編印與交換、圖書資訊網路與資料庫之建立、維護及研究發展等業務。」外，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3.草案第十五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4.現行條文第十九條予以刪除。","5.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6.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何召集委員欣純補充說明。","(五)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臨時提案","一、有鑑於我國已於2009年簽署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12月10日正式施行，使得兩公約在我國具國內法律之效力。其中「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揭示人民有權參加文化生活，享受科學進步及其應用所產生的利益，即文化近用權概念，然而我國對於身心障礙者文化近用權之保障仍有待加強。","經查，教育部所屬機構，如臺灣科學教育館，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障仍停留在「身體觀」、「環境面」上的規劃無障礙空間，卻缺乏「內容上」的保障，導覽選擇、教學課程付之闕如，間接限制身心障礙者參與之權利。爰此建請教育部普查、檢討相關機構對於身心障礙者之既有措施，提出積極改善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陳碧涵　　陳淑慧"],["連署人：潘維剛　　黃志雄","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二、有鑑於此次全國約有上萬名學生參與響應318活動，充分展現青年學子關心公共政策，試圖以行動與政府進行對話。學運雖已落幕，但政府相關單位應立即檢視如何與青年學子直接溝通，保持對話管道之暢通，聆聽青年學子聲音。爰此，要求教育部自今年（103年）起擴大且固定舉辦「青年學子與部長有約」活動，廣邀青年學子與政府溝通對話，且此活動討論之議題應該由青年學子自己透過網路調查等方式來決定，另會議結論亦應協調有關部會納入政策之參據，確實讓青年學子「有感」政府作為!"],["提案人：蔣乃辛　　陳淑慧"],["連署人：潘維剛　　陳碧涵　　黃志雄","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三、鑑於目前特殊讀者僅定義視覺及聽覺障礙者尚不足涵蓋所有特殊讀者，爰依據馬拉喀什條約內容，將特殊讀者定義為「視覺、聽覺、知覺、閱讀障礙；其他障礙導致不能持書、翻書或者無法集中目光或移動目光者」，提出圖書館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爰建請教育部，除推動擴大圖書館藏進行有聲書製作範圍外，亦可參考日本聲音銀行之做法，推動文學著作等有聲化，鼓勵民間企業製作相關app或有聲書。此一作法不僅可讓視聽障礙者無障礙地接觸名著，亦使顧客可有效利用零碎時間，同時有助於不愛閱讀的青少年有更多機會接觸文學作品。如有經費問題，可會同出版業界、特殊讀者群以及專家學者共同討論可行方法，並對於補助金額做詳細評估，並以書面報告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潘維剛　　陳碧涵　　蔣乃辛　　黃志雄　　何欣純","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四、近來食安問題屢被揭發，尤其基因改造原料與食品亦充斥於市面，甚至流入校園供餐單位或學校對外購買餐盒合作之廠商。為保障學生可以吃得安心，亦使家長安心，爰建請教育部會同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相關單位，研擬就各級學校內食品及原料安全如何監控之對策，以確保學生食安健康。"],["　　　　　　　　　提案及連署人：潘維剛　　陳碧涵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　　　　　　　　　　　　　　　何欣純","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段落：近10年家庭的結構變遷和功能弱化，使學校老師成為學生生活中最重要的成人。「教養的迷思」作者茱蒂．哈里斯認為，由於教師影響學生於家庭以外的世界，陪伴學生的時間常多過父母，因此比起學生家長而言，教師教養孩子的權力與責任更大。參考美國「家庭連線」問卷歸納之指標，將友善家庭定義為：「讓家長享受為人父母的喜悅、發揮助力並有成就，以及幫孩子看見父母的亮點、教孩子學習生活自理，並為不同的家庭搭橋。」爰建請教育部可參考友善家庭指標，使家長樂於參與學校活動，並借助家長力量，共同教育下一代。"],["五、近10年家庭的結構變遷和功能弱化，使學校老師成為學生生活中最重要的成人。「教養的迷思」作者茱蒂．哈里斯認為，由於教師影響學生於家庭以外的世界，陪伴學生的時間常多過父母，因此比起學生家長而言，教師教養孩子的權力與責任更大。參考美國「家庭連線」問卷歸納之指標，將友善家庭定義為：「讓家長享受為人父母的喜悅、發揮助力並有成就，以及幫孩子看見父母的亮點、教孩子學習生活自理，並為不同的家庭搭橋。」爰建請教育部可參考友善家庭指標，使家長樂於參與學校活動，並借助家長力量，共同教育下一代。"],["　　　　　　　　　提案及連署人：潘維剛　　陳碧涵　　蔣乃辛　　黃志雄　　何欣純","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段落：教育部推動校園人權法治宣導教育，然而教育部的校園法治教材只提到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對於國家機關的角色少有著墨，甚至有所誤導，例如「小執法說故事」第一冊第九課的「無聲勝有聲」，結語中小執法說「在公共場所，不可大聲喧嘩，否則，有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然而法治之宣導，應以權利之維護為優先，以前開例子而言，應以維護他人之權益理解相關法條，而非以恐嚇方式為宣導。又例如教育部線上提供之2013年版「法治教育學生手冊」，僅就禁止性法律效果，亦即刑法、民法與附屬刑罰之違反後刑責，提供案例、法律分析、法條之說明；此等法律與個人之權利義務關係，確實應予以有基本認知，然而對國家機關之角色，於部分案例中，亦應有所著墨。以霸凌為例，確實霸凌之一方違反特定規範，然則學生受霸凌之第一反應為求助師長，若師長未予以處理，則學生該如何面對？若有未盡師道者於學生性別意識尚未健全時逕行侵犯，而學生僅能自該手冊得知此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第四款與第二十五條，卻未能瞭解如何自救、無以認知國家機關之作為或不作為與個人權利義務之關係。爰要求教育部對相關教材重新檢視編排，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六、教育部推動校園人權法治宣導教育，然而教育部的校園法治教材只提到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對於國家機關的角色少有著墨，甚至有所誤導，例如「小執法說故事」第一冊第九課的「無聲勝有聲」，結語中小執法說「在公共場所，不可大聲喧嘩，否則，有可能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然而法治之宣導，應以權利之維護為優先，以前開例子而言，應以維護他人之權益理解相關法條，而非以恐嚇方式為宣導。又例如教育部線上提供之2013年版「法治教育學生手冊」，僅就禁止性法律效果，亦即刑法、民法與附屬刑罰之違反後刑責，提供案例、法律分析、法條之說明；此等法律與個人之權利義務關係，確實應予以有基本認知，然而對國家機關之角色，於部分案例中，亦應有所著墨。以霸凌為例，確實霸凌之一方違反特定規範，然則學生受霸凌之第一反應為求助師長，若師長未予以處理，則學生該如何面對？若有未盡師道者於學生性別意識尚未健全時逕行侵犯，而學生僅能自該手冊得知此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第四款與第二十五條，卻未能瞭解如何自救、無以認知國家機關之作為或不作為與個人權利義務之關係。爰要求教育部對相關教材重新檢視編排，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鄭麗君","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段落：教育部推動「增進教師人權法治知能」，補助大專校院推動相關人員人權法治教育研習訓練，以強化大專校院師生人權法治觀念。查教育部就「增進教師人權法治知能」之成效，僅以量化指標諸如補助多少校、開設多少課程、參與教師多少人等。然而「人權法治知能」之成效應為抽象之知能認識，爰要求教育部針對「人權法治知能」之推動，於1個月內就102、103年度之執行成效做質性成果報告，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七、教育部推動「增進教師人權法治知能」，補助大專校院推動相關人員人權法治教育研習訓練，以強化大專校院師生人權法治觀念。查教育部就「增進教師人權法治知能」之成效，僅以量化指標諸如補助多少校、開設多少課程、參與教師多少人等。然而「人權法治知能」之成效應為抽象之知能認識，爰要求教育部針對「人權法治知能」之推動，於1個月內就102、103年度之執行成效做質性成果報告，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鄭麗君","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段落：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查自今年3月18日起，持續於立法院四周道路所進行之「佔領國會」行動，合於大法官就「緊急性集會」之定義；而參與之學生群眾多為享上開權利之本國公民，教師於街頭進行之「公民課程」，亦為行使其言論及講學自由之舉。「沒有罷課只有翹課」其實是教育部解讀前開公民權。教育部應尊重授課教師之講學自由權及參與學生之集會自由，不應干預教師之課堂評分機制，並不得以強制機制限制學生之參與權。"],["八、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憲法第十四條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查自今年3月18日起，持續於立法院四周道路所進行之「佔領國會」行動，合於大法官就「緊急性集會」之定義；而參與之學生群眾多為享上開權利之本國公民，教師於街頭進行之「公民課程」，亦為行使其言論及講學自由之舉。「沒有罷課只有翹課」其實是教育部解讀前開公民權。教育部應尊重授課教師之講學自由權及參與學生之集會自由，不應干預教師之課堂評分機制，並不得以強制機制限制學生之參與權。"],["　　　　　　　　　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鄭麗君","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進行報告事項。","二、邀請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一、文化部影視音五年旗艦計畫各年度執行進度、績效、經費配置及預計目標；影視政策與地方推動『影視園區』之未來資源整合及政策方略。二、檢討我國具歷史文化價值之建築、文物或地景在列入文化資產保存前後之保護措施」，並備質詢。"],["主席：現在請文化部龍部長報告。","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影視音政策可能要問的第一個問題是「你是為了什麼？」，所以我先講「為了什麼」，然後再說我們做了什麼。","為了什麼？簡單來說，我們推動影視音政策，第一，為了要得到更多優良品質的作品。第二，希望帶出更多創作人才。第三，希望能夠培養更多欣賞的人口。第四，希望為影視音產業開拓更大的國際及華文世界的市場。再來就會問以這樣的目標，文化部的影視音政策做了什麼？怎麼做？關於怎麼做的部分，就請各位委員翻閱文化部的報告第35頁，我想用圖表的方式最能夠一目瞭然。各位如果問影視局到底對電影產業做些什麼？大家可以在圖表上看到從下往上，最下面而且最根本面是對人才的培訓，人才培訓包括為什麼舉辦金穗獎，就是為了培養最年輕、最新一代的導演，同時又舉辦非常多的電影訓練課程，包括劇本的開發、後製產業人才，比如音效、燈光、錄音等等，我們也做數位設備的升級。再往上走，左邊可以看到創意面，我們試圖讓更多長片、短片、紀錄片透過獎勵和補助的方式使內容更為豐厚。再往上走可以看到環境整備面，這是平常看不到的東西，但這是最基礎的工程，我們修電影法、推動國家電影中心、有整套紀錄片行動計畫，還有電影典藏、保存與加值利用等等。再看到右下方就是準備讓產業更大量進入市場，在資金面的做法有國片投資抵減、電影優惠貸款及利息補貼，在這兩三年還帶進創投機制。在市場面，我們推動國片院線及映演，透過怎麼樣的補助才能提升國片映演比例，還有很多海外行銷補助策略，也整合幾個重大海外影展做為統一進入市場的策略。大家再看到右上方的圖表，從99年到現在，今年是五年旗艦計畫的最後一年，從產值上是否看得出有沒有發揮功能？諸位可以看到國片歷年票房，從96年的4億到98年的谷底1.16億，逐漸從99年的4.51億上升為14.25億、10.77億，最新統計是剛剛結束的去年，票房達到14億，是一個一直往上走的趨勢。","第36頁請諸位看電視內容產業，到底我們在做什麼？基本的策略結構也是人才培育，這一定是所有產業的基本，另外，在環境的整備方面，大家可以看到最近置入性行銷進入戲劇內容，我們和NCC有合作、討論，所以是逐步放寬了。右下角的內容服務，其實就是對於製作內容的獎勵、補助及刺激成長的各種措施，有了比較好的內容之後，就要設法行銷到市場。諸位可以從36頁右上角的圖表看到產值，從97年到100年是以相當高的幅度在成長。所以，五年旗艦計畫如果從數字來看，其實是有正面發展的。","第37頁是談到流行音樂產業，文化部的政策是什麼？我們有很多措施都是在人才培育的部分，人才培育會有內容，內容要如何應用、推廣及行銷。右下角是環境整備、研發，以及為什麼要興建北部及南部流行音樂中心，現在正在進行調查的是數位音樂產業4G發展提升計畫，在內容及載體之間會有什麼樣全面性的改變，最後就是開發、製作、進入市場。再來是流行音樂的產值，98年產值大概是70億，99年是85億，100年是102億，101年則達到123億，產值呈直線上升趨勢，甚至超過當年提出五年旗艦計畫時預估的產值。這3個圖是希望各位委員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一目瞭然，可以看到這三大產業的政策藍圖。","再請各位看到第2頁，剛剛說到票房，但是電影產值不是只有票房而已，還牽涉工業鏈很多環節，包括後製。所以諸位可以看第2頁的圖表，在97年的時候電影產值只有109億，但99年五年旗艦計畫啟動之後，就從131億上升到168億，再到186億，也是呈直線上升的狀態。下一個圖表就是講到電視產值，97年（五年旗艦計畫尚未啟動）的時候，紅色線條代表電視內容產業產值，指的是連續劇的製作，但是電視產業並不是只包含內容而已，還包含了整個系統、廣告、頻道授權、費用等等，所以可以看到電視內容產業產值是微幅向上。為什麼這只是微幅向上，而不像電影一樣是往上衝的？因為這是全球電視產業的共同現象，因為手機、電腦、網路已經變成新載體，所以真正坐在沙發上看著電視機的人大量減少了。因此，電視產業要不就是下降，要不就是微幅或持平的方式。電視產業總產值是藍色的線，在臺灣來說，並沒有下降，而是呈微幅上漲的情勢，這和五年旗艦計畫，尤其是高畫質的投入很有關係。","繼續請各位看的是第4頁流行音樂總產值的圖表，從98年的70億一直成長到101年的123億，如果諸位要問流行音樂產值是怎麼算出來的？究竟是哪些環節加起來的？我給大家一個概念，那就是流行娛樂公司的產值大概占總產值的38%到40%，再來是數位音樂（音樂網路、與音樂有關的手機服務業者）大概占14.3%，還有現場演出以及幾館團體的授權收入，全部加總大概就是123.9億的產值。","最後就請各位看到第6頁，從99年到103年的五年旗艦計畫到底政府編列多少預算？在電影產業，當時提出的需求99年是4.4億，100年以後是每年15億，總共是64.4億，也得到核定。但因為中央政府財政困難，所以這五年之中真正落實獲得的投入是17.7億元；也就是說，核定了64億，但真正能夠撥出扶植電影產業的只有17.7億。電視產業當時核定的需求是50億，但真正得到只有24億；流行音樂當時要求且核定的是21.35億，真正得到的是18.32億。這就是五年影視音計畫，最後落實的預算其實一半都不到。當資源投入且方法正確的時候，影視及流行音樂產值是有非常非常不錯的成果，而且是一直往上走。因為時間關係，我先報告到這裡，謝謝大家。"],["主席：謝謝龍部長的口頭報告。","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第一位請陳委員亭妃質詢。","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傳播與文化界也連署反服貿，到12日為止已有一千人連署，部長，你有說要溝通，請問你開始溝通了嗎？"],["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預定從4月29日開始，連續有三場和出版有關的說明及諮詢會。"],["陳委員亭妃：和出版有關的說明與諮詢會？"],["龍部長應台：對。"],["陳委員亭妃：他們只針對出版有意見嗎？"],["龍部長應台：是的。","陳委員亭妃：不止吧？基本上，服貿所有和文化相關這部分，在6月21日服貿要簽定之前，部長有沒有參與所有與文化範疇相關的協商？","龍部長應台：我想委員不是指我個人，而是指文化部有沒有參與。"],["陳委員亭妃：當然。","龍部長應台：文化部當然有參與，裡面凡是和我們業務有關的項目都是文化部提出的。","陳委員亭妃：文化部有參與，你自己有沒有參與？","龍部長應台：文化部是我帶領，這不叫參與，叫什麼？"],["陳委員亭妃：所以你也知道嘛？你也清楚嘛？"],["龍部長應台：當然。","陳委員亭妃：所以你也清楚在整個過程當中，到底我們的弱勢在哪裡，中國的優勢在哪裡？你都很清楚嗎？"],["龍部長應台：在我們的領域是的。","陳委員亭妃：你認為三場會議，這一千位連署反服貿的文化界人士就會接受了嗎？部長會親自參與溝通嗎？由你親自召開嗎？還是由文化部官員召開？","龍部長應台：不一定，三場中應該有兩場由我親自主持。"],["陳委員亭妃：你親自主持？你認為三場就夠了嗎？"],["龍部長應台：我們在前面……","陳委員亭妃：有一千位文化界人士針對不同議題提出他們的看法與意見，你認為三場就夠了嗎？","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們的出版說明與諮詢，兩年來恐怕開了上百場，這是一百多場中的三場。","陳委員亭妃：已經開了上百場，還有一千位文化界人士連署反對，這還是到4月12日的連署情況。都已經開了上百場會議，結果還有一千位文化界人士反對，現在只開三場就要弭平他們的疑惑，你覺得有可能嗎？你覺得有可能嗎？","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政策的溝通與諮詢是永遠不中斷，一直往前走的程序。"],["陳委員亭妃：一直往前走的程序？"],["龍部長應台：對。"],["陳委員亭妃：這個政府有在往前走嗎？"],["龍部長應台：我認為是的。"],["陳委員亭妃：有在往前走嗎？"],["龍部長應台：我當然認為是的。","陳委員亭妃：如果今天開了一百場說明會之後，還有一千位文化界人士是反對的，現在又要再開三場，你認為我們的政府是有在進步嗎？在6月21日之前，你應該極盡一切去溝通。","龍部長應台：陳委員，如果你仔細讀了那個連署書，它不是只有反對的意思。"],["陳委員亭妃：不是只有反對的意思？","龍部長應台：不是，如果您去細讀的話，比如他們很關心單一定價的問題，單一定價並不是反對或支持的事情，而是一件科學的事情。","陳委員亭妃：部長，就是我手上這一份，我細讀了好幾次，你的解讀是他們不是反對。"],["龍部長應台：你有讀到單一定價的部分嗎？","陳委員亭妃：但我的解讀是反對。因為，他們認為在服貿的議題當中有很多質疑。","龍部長應台：陳委員，他們提出的3個訴求裡面，還有一項是針對單一定價的政策。","陳委員亭妃：部長，你提的只是其中一個。裡面寫到，龍部長也承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當中放入印刷業，自己根本也是最後一刻才被告知，連主管國家文化範疇的一級主管都是這樣的回答。我們認為，印刷通路是極具重要的，在這樣的範疇當中，你只是取其中一段，這有一整本，裡面還有連署人員都可以公開自己跟文化部陳情了。我認為龍部長這種龍太后的心理要不得。","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歡迎您來參加我們的說明會。","陳委員亭妃：要不得。一百多場都沒有辦法取得大家的共識，用三場就要去摸頭嗎？不可能！今天有那麼藝文界人士站出來，就因為有很多恐慌，我先請教一下，如果我們要到中國去表演，劇本要不要被審查？要不要？"],["龍部長應台：中國大陸審查所有創作內容。","陳委員亭妃：對嘛！審查所有創作內容，中國到臺灣來表演要不要經過審查？"],["龍部長應台：內容嗎？"],["陳委員亭妃：對。"],["龍部長應台：沒有。","陳委員亭妃：臺灣是完全尊重創作及言論自由的，可是中國並不是，他們是全部都必須經過審查。你認為經過審查的所有內容還可能有所謂創造與言論自由的內含物嗎？大概幾乎都會被改掉！你知道「海角七號」的案子嗎？「海角七號」要去中國上映時，因為「皇民化」三個字而被擋了半年，最後只能在二流電影院才能看得到，這些都是曾經發生的過程。這些藝文界人士為什麼會站出來反服貿？就是因為有太多不對等與不公平，我們連表演內容物都要被審查，只要不合他們的意就可能被改掉，請問部長，這樣公平嗎？","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真的不知道您要問的是什麼。"],["陳委員亭妃：部長是在裝傻嗎？","龍部長應台：我沒有裝傻，因為……","陳委員亭妃：我講得非常清楚，我講的是對不對等的問題，今天臺灣到中國……","龍部長應台：您是在談服貿嗎？因為服貿協議並沒有開放出版，所以我不知道您在說什麼。"],["陳委員亭妃：部長……","龍部長應台：是，我在傾聽。","陳委員亭妃：你是以部長或是龍太后的身分在這裡列席？我要不要去搬一張椅子給你坐啊？你就坐在旁邊，我來給你搧風，好不好？","龍部長應台：陳委員，請您回到實質的問題。","陳委員亭妃：是你不回到實質問題啊！你以為你裝傻10分鐘之後，你的位子還可以繼續坐下去嗎？","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方才說服貿協議沒有開放出版。"],["陳委員亭妃：我是在問你出版的問題嗎？"],["龍部長應台：您在跟我談……","陳委員亭妃：我說的是表演內容物的審議，你的魂跑到哪裡去了？"],["龍部長應台：請問您要文化部做什麼？","陳委員亭妃：我現在是在問你對等的問題，我就問你，現在中國的電影到臺灣上映，其內容物不必經過審議，對不對？"],["龍部長應台：對。","陳委員亭妃：臺灣的電影要到中國上映，則內容物要經過審議，是不是？"],["龍部長應台：是的。","陳委員亭妃：這就是對等的問題啊！我講了那麼多，你現在才回過神嗎？","龍部長應台：我們是一個開放的社會，而中國大陸是一個不開放的是社會。","陳委員亭妃：所以我現在就是在點出藝文界會什麼會有那麼大的擔憂，方才我舉「海角七號」為例，這是已經發生的。"],["龍部長應台：您所說的問題我很清楚。","陳委員亭妃：我再請教部長，依文化部公布之「國產電影片、本國電影片、外國電影片之認定基準」，現在我們有開放中國電影到臺灣來完成後製，對不對？"],["龍部長應台：在這次的服貿協議中是。","陳委員亭妃：有嘛，對不對？"],["龍部長應台：對。","陳委員亭妃：好。文化部所公布的這幾項認定基準很好笑，該項法規規定任何電影只要在臺灣完成後製（指錄音、剪輯、特效、音效、沖印及其他後製工作），而且三分之一以上的演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就可以認定為國產電影片，是不是？"],["龍部長應台：嗯……是的。","陳委員亭妃：是不是？所以你也不知道嘛！這很嚴重，部長不知道，還要同仁提醒。","龍部長應台：陳委員，對於技術上的事，我必須要……","陳委員亭妃：這不是技術，這是文化部所公布的認定基準！"],["龍部長應台：我必須要信任我的事務官。","陳委員亭妃：這怎麼會是技術呢？這是認定基準耶，這何等嚴重！任何電影只要在臺灣完成後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演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就可以認定是國產電影片，這非常嚴重！請問所謂「三分之一以上」，那麼臨時演員算不算？"],["龍部長應台：不算。"],["陳委員亭妃：那還有什麼？所謂三分之一……"],["龍部長應台：我們指的是主要演員。"],["陳委員亭妃：主要演員的範圍是指男女主角、男女配角、第一男女配角或第二男女配角？你們的立場是什麼？","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們可以跟您清楚解釋，就是男女主、配角。","陳委員亭妃：對啊！那我問你：是第一男女主角、第二男女主角、第一男女配角、第二男女配角或第三男女配角？只要做這樣的分割，基本上他就變成是男女主角或男女配角了，你可以限定他只能有幾個男女主角、幾個男女配角嗎？可以嗎？可以嗎？可以嗎？","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您剛才已經說了，我們訂有三分之一的限制。","陳委員亭妃：所謂三分之一是指這部電影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演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我現在要跟你確認的是演員的範圍如何限定，你說是指男、女主角及男、女配角，我現在就是問你，男、女主角可以限定是一個、兩個，或男、女配角是一個、兩個嗎？不行嘛！所以他就會直接設第一男女主角、第二男女主角、第三男女主角，還有第一男女配角、第二男女配角、第三男女配角。你可以限制他嗎？不用，也不會嘛！","龍部長應台：陳委員，這不需要限制，三分之一就是限制。"],["陳委員亭妃：三分之一？"],["龍部長應台：我們何必去規定他有幾個男主角、幾個男配角呢？"],["陳委員亭妃：部長你真的不知道我在問什麼！"],["龍部長應台：我是有一點聽不懂。"],["陳委員亭妃：你真的是在裝傻！","龍部長應台：有時是真的傻，而不是裝傻。","陳委員亭妃：今天如果有十個男、女主角和十個男、女配角，你說規定是三分之一，所以其中只要有三個演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就可以，這是何等容易的事，這真的太容易了！請問十個男、女主角和十個男、女配角的三分之一是幾個？是三個或四個，這是不是太容易了？所以服貿協議為什麼會讓所有藝文界人士、電影圈人士那麼恐慌及擔憂……","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們對於主角及配角的重要性是以該電影劇情之前後文來做判定的。","陳委員亭妃：中國的電影就會進入臺灣，然後變換身分成為臺灣的電影，過去我們限制中國電影到臺灣上映，從一年10部增加為15部，現在也不用限制了，服貿協議一旦開放之後就完全開放了啊，只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演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這多簡單！","龍部長應台：陳委員，這次服貿協議只有開放後製。","陳委員亭妃：後製加上你們的認定基準，就是無限上綱、無限開放！我所說的嚴重性是在於此，你們用偷跑的方式才是最可怕的。","龍部長應台：陳委員，認定基準與這次服貿協議完全沒有關聯，這次服貿協議與電影有關的就是後製產業。","陳委員亭妃：部長，這是你們所公布的認定基準，我唸一下：任何電影只要臺灣完成後製作。這就表示如果服貿協議開放，就可以在臺灣做後製，所以這是服貿協議所開放的，兩者是搭配在一起的。你不要再硬拗了！"],["龍部長應台：我們開放後製產業就是為了要吸引大陸的影片到臺灣來做後製。","陳委員亭妃：部長不要再硬拗、文化部官員也不要再硬拗了！今天說是開放後製，可是只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演員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就可以認定為國產電影片。部長，白紙黑字寫得這麼清楚，這多可怕啊！","龍部長應台：陳委員，如果我們不開放後製產業，讓大陸每年有800部影片來臺灣做後製，那麼我們的後製產業就會萎縮。"],["陳委員亭妃：藉口！藉口！"],["主席：請陳委員碧涵質詢。","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影視音五年旗艦計畫到今（103）年要做總檢討，事實上，這項計畫最終關注的是影視音產業的扶植與拓展，對不對？"],["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對。","陳委員碧涵：如果簡化來看，我們會觀察它的文化價值輸出值及它的影視音振興政策的成敗，兩者是相關的，對不對？"],["龍部長應台：是。","陳委員碧涵：可是，當我們在看待這項成果時，如果光是看它輸出幾部電影、電視，或是它的產值逐年增幾百萬元、幾億元，我覺得這可能不是這項政策的核心，最重要的應該是建構上、中、下游的鏈結，所以我們常說臺灣具有競爭的利基，這個利基應該是要看政策所提供的深度與廣度及我們的環境被改善了多少，更重要的是夠產出產值的人才是否源源不斷，你認不認同這樣的說法？"],["龍部長應台：我認同。","陳委員碧涵：看到你今天的報告，我覺得關於人才培育這一塊，文化部是另外在搭橋架屋，我沒有看到跟現在的學校有任何高度的交集與連結，這相當可惜。如果我們已經有一個利基，我們的高等教育，甚至是高職，已經有這麼多藝術專業科系，連戲劇、影劇都在高職端就有了，為什麼這個旗艦計畫裡還要另外再成立一個學院？政府現在所講的產、官、學、研、民間這樣一個全面性的計畫，我們只做了其中一部分，你發現了嗎？","龍部長應台：我覺得委員剛好說到了重點，從新聞局時代的五年計畫裡，我確實覺得它所缺的就是委員剛才說的那一塊。"],["陳委員碧涵：你會加以改進嗎？","龍部長應台：會，我們其實正在處理，我們第一個在做的事，就是跟教育部很深刻的談，因為這分成產業跟學校的部分，我們現在正在進行。","陳委員碧涵：我覺得在今天你的報告裡應該要提出來，雖然目前你們還沒有，但是日後你們會有，今天我們立法委員就是希望聽聽你們政策上的藍圖。同時，你今天的報告裡並沒有提供所謂經費投入的比例，你是有提到這三個產業現在每年的產值是多少，但是我們如果沒有看到你投入經費的比例，怎麼看得出它的投資效益？另外，你們沒有提供競爭對手的產業政策、發展趨勢、產值及效益來做對照，所以我們看不出這個產業政策到底是領先或是落後。關於這個旗艦計畫，我們的對手是誰？我們要占領的市場在哪？先不講全球觀，光講大華人地區或是亞洲市場，如果沒有這樣一個對照的數字來看的話，我們可能真的是沾沾自喜，認為自己在進步中，這就是最大的危機，部長你也有看到吧？","龍部長應台：我剛才連這本報告的三分之一都沒有報告到，但我們確實是有資料，而且有做討論的。我們的報告有提到其中一點，就是在第16頁舉例說明關於流行音樂方面，政府預算投入的金額是台灣投入18億，韓國投入145億，由此來做一個參考。我們還有很多其他的比較參考，但在這本報告裡沒有辦法放進來。","陳委員碧涵：我希望在下次提供的資料裡，不只是說明投入多少億、產值是多少，還應該跟人均所得來做對照，因為購買能力也是一個關鍵因素。你的報告第37頁講到流行音樂產業，這是在行政院長親自主持的產業創新計畫裡面；其中的專業職能提升計畫部分，提到要建置職能基準及證照制度，而這也是本席一直力推的，我們應該要花10年的時間，讓我們國家走向證照法制化。尤其是為了要成為專業的產業鏈，有些人不見得是從這樣的學校系統出來的，可是他具有專業能力，不管是人才、演員，或是參與製作、行銷的團隊，都可以去發展。我想不光是在流行音樂的部分，其實像電影也是如此，我曾經跟電影工會的人談過，他說如果他們要聘請一個武打演員，而這個人已經有武術證照的話，就可以知道他有多少核心職能、他會打什麼拳、他有什麼特技技能，就不用再做演員考試，也有辦法做一個客觀合理的敘薪，所以這件事應該要放進去。","龍部長應台：委員所指出的這一點，其實都是最重要的基礎工程，我們現在正在進行。","陳委員碧涵：部長在帶領的時候，要把它放進去。","龍部長應台：是，我們正在建置工藝、視覺藝術、表演藝術、電影及文化設施的證照基準。","陳委員碧涵：你應該要把它放在報告裡，或者是我們改天再邀請你來報告。"],["龍部長應台：這個正在進行中。","陳委員碧涵：我還要提醒你一點，其實我們現在都有一個迷思，就是要先有硬體設備，再講求軟體建設；這兩個當然是有前有後，但是孰先孰後，必須要做一個判斷。譬如你們剛剛投資的硬體設備，在新北市有新北影視城、台灣電影文化中心，在臺北市也有臺北市影視音產業園區等，投入硬體設備的經費相當相當大，可是現在全國各地都有閒置空間或閒置校園，舉例而言，衛福部跟教育部就針對閒置學校做了一個樂齡學習中心；文化部在七一園區，也就是義方國小那裡，做了一個很好的表演藝術團隊的小型基地，這是很成功的。如果我們可以把大筆的硬體建設經費有效運用，將很多比率放到軟體部分，去建置產業鏈的建構或是軟體內容的建置與發展，這樣所產生的效益可能會比較實際，這是我對你們的一個提醒。","另外，講到文創，本席是不太看重產值，我覺得有些關鍵點如果做到，產值自然就會提高，譬如我們看影、視、音，所要看的是它引發的後續效應有多大，以「來自星星的你」為例，就帶動了炸雞、啤酒及劇中女主角、男主角的穿搭風潮；但你如果去看台灣的偶像劇「我可能不會愛上你」，雖然同樣帶動了女主角工作公司的鞋子品牌、銷售及知名度，問題在於一個是帶動全亞洲的市場，另一個只是在台灣產生一點點火花。我們現在的憂心就是我們花了這麼多錢，卻只是在台灣裡面可能會產生一點漣漪，如何才能把我們的目標鎖定在大中華市場做有效的建置？其實委員們在審預算時就提出來很多想法，但是我們參加影展之後，取得了多少訂單？有嗎？其次，我們都是公務人員，影視音是我們的專業嗎？我們只是協助產業，並不是百樣全能，這是大家都可以瞭解、諒解也接受的事實，如果真要拓展市場，為什麼不鼓勵製作人及製作節目的核心團隊去PK別人的市場，然後我們再獎勵他，看他拿到哪個市場？拿到什麼時段？進入多少部？有沒有大帶小？如果有的話，我們的獎勵金就花在那裡。與其用在參展經費，不如作為實質鼓勵，你相不相信這些製作人絕對希望他的電影可以賣座？所以我覺得策略必須要重新思考。在審查預算時，有那麼多委員都講到要去參展，由誰去參展、誰代表政府等等，但是參展時我們有辦法為每個產品做最好的說明嗎？這是一個間接式的行銷，並不是那麼理想。","今天因為時間不夠，我想跟部長提出一個我的觀察與懷疑。你們在101年有一個高畫質旗艦型連續劇的補助，對於這個補助的標準及作業，本席認為有問題。當時有5部連續劇獲得補助，政府投入2億元，只有公視的「雨後驕陽」及三立的「熱海戀歌」如期拍攝完成，剩下3家不是撤案就是展延，到現在都還不能結案。之所以會這樣，當然是有原因，但困難在哪裡，你們有沒有去協助、有沒有去瞭解？今年的補助額度縮水了，只剩下二個配額，但去年無法結案或撤案的電視公司卻照樣能取得補助，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如果去年獲得補助的電視公司沒有能力完成作品，過了一年，問題的癥結沒有解決，現在又提案申請補助，他們有辦法完成作品嗎？我認為補助標準與後續協助監督很重要，如果他們有困難，你們應該去瞭解困難之所在，並且要提供協助。另外，對於提出申請的團隊，你們應該將他們之前的執行績效納入權重評比，不然這恐怕難杜社會悠悠之口，部長，您有沒有發現這個問題？","龍部長應台：我不但知道這個問題，而且我們也有做滾動式的檢討，對於您剛才所說的5個案件，我們更是做了前前後後機制的檢討，我們……","陳委員碧涵：你可不可以告訴我，為什麼他們第一年撤案或無法執行，但今年卻還可以得到補助？原因呢？","龍部長應台：二個原因，第一，經過委員們的討論，在政策上，我們並無意去懲罰一個撤案的……","陳委員碧涵：我們不懲罰，而是就事論事……"],["龍部長應台：我們主要是扶植……"],["陳委員碧涵：他們有沒有能力完成他對政府的允諾？","龍部長應台：不能因為去年發生過這樣的情況，就取消他第二年的申請資格，所以……","陳委員碧涵：部長，你誤會我的意思，我覺得政府的任何補助本來就應該進行績效評估，前一年度的表現應該納入次一年的權重裡面。"],["龍部長應台：這個是有的。","陳委員碧涵：這是一定要的，現在是有能力的製作公司卻無法爭取到文化部的補助，有能力自己打進北京中央電視台的公司，但是向你們申請補助卻沒有辦法通過，人家是第一個到中央電視台製作權，還帶進國內其他小的電視製作，但是卻沒有獲得文化部的補助，我真的不知道你們的補助標準為何，績效又要如何改進，部長，絕對要記住，前一年度的表現絕對要納入次一年度的績效權重，好不好？請朝這個方向來努力。"],["龍部長應台：我們會更謹慎。"],["陳委員碧涵：好。"],["主席：請林委員佳龍質詢。","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認為文化部對於影視音產業的調查分析很空泛，產值的增加當然會涉及到計算方式，但是對於整個產業，尤其是整個就業的結構變化，完全都沒有反映在報告中。依照你們的計算，過去這5年來，在電影、電視及流行音樂這三大產業的產值有些成長，最近的媒體報導，台灣的GDP成長有增加，但是國內的薪資並沒有提高，在就業方面，年輕人的就業尤其困難。影視音產業涉及到流行文化，太陽花學運裡面有多少影視音產業的文化人參與，包括對於出版界的出版及相關業務納入服貿協議，你的回答是雞同鴨講，郝明義等人連署了上千人，一開始就預期到你會答非所問，人家還特別說他們說的出版指的是什麼，並不是你指的那個狹隘的部分，部長，你們的調查報告到底有沒有包括從業人員的數目及平均薪資的變化？這是非常關鍵的，雖然計算方式是另一回事，但這涉及到投入這個產業的人及利益是怎麼分配的？"],["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於影視音都有做產業調查，因為今天的報告時間只有10分鐘，但同仁準備的……","林委員佳龍：那個10分鐘是口頭報告時間，我要的是書面報告……"],["龍部長應台：我們可以提供整本的調查報告。","林委員佳龍：好，那麻煩你提供給本席，我的意思是你們關懷的是什麼？文化部關懷的不應該只有量、產值，本席也在政府部門服務過，那些計算方式都會主觀的認定要納入哪些項目，本席認為關鍵應該是質，也就是整個就業人口涉及其薪資結構，這個才是流行文化，尤其是青年流行文化能不能有好的發展環境的關鍵，我關懷的是這個部分，我也認為部長應該加強關懷這一點。","龍部長應台：是，我們可以提供您完整的報告。"],["林委員佳龍：完整的報告裡面沒有這部分的詳細資料啦！"],["龍部長應台：我們有就業人口的統計。"],["林委員佳龍：就業的薪資結構呢？","龍部長應台：是否有調查到那麼細部，我要回頭再看看，但是對於這個項目的調查是有的。","林委員佳龍：好，這是本席要提醒你們的第一個問題，當然能有資料提供給我是最好的。","現在台灣除了流行放煙火式的跨年活動之外，各縣市也流行設置影視專區，目前已經有6個縣市設立了影視專區，未來可能會更多，還有某些縣市設置好幾個專區，像台中就是如此，水湳、霧峰都有設置，搞了老半天，大家不清楚到底是怎麼樣，這樣是不是會疊床架屋、重複投資？你們要如何引導各縣市依照特色來分工？要做就要做得成，但我也沒有看到你們對於這部分的分析。","龍部長應台：因為時間不夠去提及，這個部分在報告第21頁，現在各地方政府推出好多個影視園區，我們接下來要做的是邀集已經建設影視園區的地方政府開會，大家彼此協調，不要造成資源的重複。","林委員佳龍：這個協調的時間及達成的結論，也請讓委員們知道。"],["龍部長應台：好的。","林委員佳龍：台中市政府要斥資12億元在水湳經貿園區興建一座中台灣電影推廣園區，經招商，由郭台強擔任董事長的中影八德公司出線，未來要以OT方式取得15年的經營權，中影承諾初期投資6億元，進行電影館設備與空間裝修，15年的營運期限將繳交台中市府3.5億元權利金及3,800萬元的土地租金。民間願意投資，我們很歡迎，但你可以去看看他們的項目，到底這12億要蓋的是電影館還是電影院？商人的角度與我們對於影視音文化創意產業的角度不太一樣，政府要怎麼去引導，包括核心的content，假設要在台中水湳經貿園區設置中台灣電影推廣園區，核心是什麼？如果是鼓勵拍片，那可能需要補助，由地方政府帶動民間投資。如果是影視音文化資產，就涉及到如何與現在既有的、文化部掌握的電影資料中心結合，如何進駐、如何結合，content is the king，內容是王，而不是炒土地、大量建物，結果是空空如也，內容是什麼、靈魂是什麼、精神是什麼，部長知道中台灣電影推廣園區在搞些什麼嗎？","龍部長應台：我還不太清楚，我知道是郭台強先生得標，目前他們正在進行中，我們可能在5月初召集一個共識會。","林委員佳龍：你們報告的第21頁列出的是整理，他們發展什麼還不清楚……"],["龍部長應台：還不是十分清楚。","林委員佳龍：要趕快弄清楚，這樣才能協調、引導，甚至提供某些誘因，讓真正從事影視音的文化人感受得到，而不是變成在蓋大樓。","龍部長應台：對，我贊成。","林委員佳龍：再來，有關文化資產方面，我曾經請文化部去台中考察，包括洪次長在內，我認為台中牛罵頭遺址文化園區未來應該朝規劃為國定古蹟的方向去做，因為從日本時代以來就是如此，確實具有非常豐富的文化資產。牛罵頭遺址目前就是面臨雞生蛋蛋生雞的情況，想要認定為國定古蹟就必須要有龐大的研究，但是在它還沒有成為國定古蹟前，哪來的經費進行龐大研究？研究人才也非常有限，時間也受到限制，當時次長也表示希望朝這個方向去做，但要由市政府提出計畫，本席認為你們應該支持更大的預算去做研究，這涉及到很多文化資產在列入之前的保護措施，被破壞的姑且不講，我這裡有列出一個表格，2013年台灣文化資產保存年鑑，每月都有被拆掉、破壞掉的所謂暫定遺址或古蹟，例如2013年8月台中大肚「穎德堂」陳宅，才剛被文化局審議列為暫定古蹟，不到一週就被拆掉了，11月台中南屯樹德山莊也是如此，被拆除了三分之一，這些都是在跟時間賽跑。部長，有些文化遺址之間是有脈絡或整體性，不是單一的，這種更深層的研究就不是單獨的遺址，需要投入更龐大的財力、物力來做研究，我剛才提到的牛罵頭遺址就是很清楚的例子，它散布在那個區域相當多的區塊，可是研究相當缺乏，所以經費必須投入，而這有賴於文化部重點帶動，而不是被動的等市政府將計畫送上來，這不是市的層級，請部長說明一下，你瞭解牛罵頭遺址嗎？"],["龍部長應台：我瞭解。","林委員佳龍：洪次長答應我們要投入研究經費，加速這個速度，到現在的進展如何？","龍部長應台：有關這部分的進展，我請施局長來回答。"],["林委員佳龍：請簡要、重點答復。"],["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答復。","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市定遺址提升為國定遺址，我們是支持的，就目前來說，對於直轄市定遺址，我們是全力補助，可是他們的計畫還沒有送上來，我們是有經費可以補助的……","林委員佳龍：當然啊，因為現在的市長不重視這些文化遺址嘛！文化部要重視啊，如果以後的市長重視，當然很快就提出來了，就可以編列預算趕快去研究，可是你們不能因為地方沒有提出計畫就不管了，這個牛罵頭遺址從日本時代就已經很重要，上面還有日本神社，也曾有國民黨軍隊紮營，那裡的文化非常豐富。","施局長國隆：是，那一次陪同立委到現場勘查，我們一些專家學者也認為那裡有國定遺址的價值，但是在行政程序上，我們還是希望由直轄市提出。","林委員佳龍：我跟你講的不是行政程序，我們要錢、要人啦！如果由劉益昌教授那些人慢慢在那裡挖掘研究，可能10年、100年也搞不好，當然程序上是要由地方提出來，但重點是你們care不care這個問題，又半年過去了，你不要再跟我講行政程序，我比你還瞭解。","施局長國隆：是，我們主動找台中市政府，並提出協助……","林委員佳龍：要解決、幫助，甚至促進他們。","施局長國隆：是，沒問題。"],["林委員佳龍：你在多久時間內會找他們？"],["施局長國隆：我想我們一個月內就可以來處理了。","林委員佳龍：就算只往前走半步也好嘛！不然我們就像是狗吠火車。牛罵頭遺址還涉及到營埔文化及番仔園文化，是整塊的，台中這個盆地的文化之豐富是超出我們的想像，而且是整個區塊，現在一重劃就冒出來了，包括中興大學要蓋大樓，結果挖下去都發現相關文化遺址，這個部分地方政府確實要檢討，但我不好意思說太多，因為這好像是在針對誰一樣，但是我帶你們去現場看過了，你們也表達支持，請你們在一個月內與地方政府研究，瞭解他們的困難在哪裡，你們可以提供研究經費的補助，我們那時候都講過了，補助可以站在國家高度來做，不需要等地方政府提出計畫，應該讓資源到位，讓專家加速進行。","最後，前二天藝術銀行在台中正式開幕，感謝文化部願意平衡南北的文化落差，聽說明年的預算又只有7,000萬，之前的比例上是一半一半，那明年的方向呢？是不是可以增加、支持？收購的經費比例不能只有一半，本來我們決議8成，但你們說6成經費是用來收購，這個反映很熱烈，你們為什麼不增加經費呢？","龍部長應台：真的要謝謝教委會對於藝術銀行的支持，明年我們不會編列7,000萬，當初編列7,000萬是因為其中一半要用來進行總部的修復，現在不需要再編列硬體工程費用了，因此明年是要編列與原來一樣的3,500萬還是要增加，剛好是現在正要討論的事情。其次，林委員一定有注意到，第一波已經有10位台中企業家捐了2,000萬，這2,000萬是很大的一筆活水，我們希望藝術銀行也許可以像澳洲藝術銀行一樣，10年後就完全不需依靠政府預算來執行。","林委員佳龍：部長，這2,000萬很好，我也很肯定，但怎麼編列預算科目涉及到非常多的問題，正所謂救急不救窮，它的角色是什麼，這部分還是需要公務預算……","龍部長應台：是，我們當然有公務預算。","林委員佳龍：所以我強烈建議至少要編列5,000萬以上，之前是7,000萬中的3,500萬用來收購藝術品，現在既然不需要行政支出與設備經費，就增加一點，畢竟單單第一年就有將近2,000人投作品。","龍部長應台：是，謝謝委員的關心。"],["主席：請孔委員文吉質詢。","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星期我本來也要去台中參加藝術銀行的開幕，後來因為去花蓮、台東，所以就沒有去台中了，並不是教育委員會的委員都支持藝術銀行，我看潘維剛委員就很有意見，我則是持保留態度，請問部長，藝術銀行今年度的執行率是多少？"],["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藝術銀行本身的執行率百分之百。"],["孔委員文吉：7,000萬？","龍部長應台：是，去年是這樣。","孔委員文吉：藝術銀行的構想是買藝術品，然後借放在政府機關大樓展出……","龍部長應台：民間也可以租這些畫作，讓這些作品可以進入公共空間。"],["孔委員文吉：你們買了幾件作品？","龍部長應台：去年第一波有800多位藝術家投件，總共有3,000多件作品，我們選出後還要議價，因為有時候價錢談不攏，最後有350件上下被選購。","孔委員文吉：藝術銀行去年才第一年執行，你們買了幾件作品、放在哪裡？目前每件藝術品的鑑價程序是什麼，可能要讓教育委員會知道。","龍部長應台：是，我們可以針對藝術銀行來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孔委員文吉：你們買的藝術品是哪一類的、放在哪些地方？其中有沒有原住民的藝術品？","龍部長應台：有，孔委員應該很高興聽到，第一次來投件的藝術家有800多位，我們有調查原住民藝術家的比例，因為比例不是那麼高，因此第二波就擴大宣傳，一定要讓原住民地區知道有這件事情，國美館做了很大的努力，目前我還沒有具體的數字，但這一次有1,400多位藝術家投件，原住民藝術家投件的比例有大幅增高。"],["孔委員文吉：大概占多少比例？"],["龍部長應台：具體數字還沒有出來。"],["孔委員文吉：那些藝術品是怎麼鑑定的？","龍部長應台：由專業組成的評審團先挑選，他們把4,000多件作品全部看完，然後再依照他們的專業選出一些作品，然後再去議價。"],["孔委員文吉：買了幾件？"],["龍部長應台：第一波買了350多件。"],["孔委員文吉：平均價格是多少？"],["龍部長應台：10萬到30萬之間。"],["孔委員文吉：這部分的相關資料可不可以提供給教育委員會？"],["龍部長應台：可以。","孔委員文吉：我相信每位委員都想知道相關情況，畢竟這是第一年實施。"],["龍部長應台：對。","孔委員文吉：第二個，我想請教一下，影視音五年旗艦計畫到今年結束，報告中並沒有說明未來要如何繼續推動。","龍部長應台：有，我們已經提出下一個五年計畫，這次沒有列入報告是因為下一個五年計畫還在行政院，行政院尚未核定，所以現在不適合提出來報告。"],["孔委員文吉：你的構想是未來還要繼續執行下一個五年計畫嗎？"],["龍部長應台：是。"],["孔委員文吉：下一個五年計畫還是針對電影、電視和流行音樂嗎？","龍部長應台：是，還是針對影、視、音，我們會就已執行的五年計畫做澈底的體質調整、檢查與檢討，然後將檢討出來的結果納入新的五年計畫。","孔委員文吉：照你的報告看，五年旗艦計畫有發揮功能及績效，但我要請教部長，電影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原編電影部分的預算是64.4億，但實際只編列17.7億，理想值相差很多。","龍部長應台：因為中央政府財政困難，經建會原本核定電影部分的預算是64.4億，最後實際的核定數沒有那麼多。"],["孔委員文吉：是財政困難的因素嗎？"],["龍部長應台：是。","孔委員文吉：我並不反對，每個單位編列預算時幾乎都要和行政院主計總處等財主單位競爭，可以說是競爭型的計畫，不論教育部、文化部都是如此，所以你們可能要拿出一個比較具有說服力的理由來爭取上級的支持。以公視為例，公視今年度的預算是9億，你希望公視的預算能達到多少？","龍部長應台：有關公視的預算，我現在不敢說，我當時說過，如果公視的整體體質可以全面調整，讓整個結構變得更健康的話，我願意將其預算加倍。現在公視的預算是9億，相較於BBC的1,800億與日本的2,000億，我們的9億就如一粒水滴，現在董事會正在積極進行內部結構的健康化，我們要等到這個改革工作做到一定的段落後再討論應有的預算是多少。"],["孔委員文吉：你是不是希望今年公視的部分能編到20億左右？","龍部長應台：今年要編列明年的預算，目前我們還沒有具體的討論，而且公視法也要修正，其實公共電視如包含客台和宏觀的話，總共的預算大概就是20億左右。"],["孔委員文吉：光就公視的部分是多少？"],["龍部長應台：公視本身只有9億。"],["孔委員文吉：你希望明年度能編多少？","龍部長應台：明年度大概還是9億，因為中央政府的整體財政沒有變好，只有變壞。"],["孔委員文吉：你之前講過公視的預算一定要大幅度成長。","龍部長應台：對，但前提是其內部結構體質的改變，這還在進行中。","孔委員文吉：我希望公視的預算能再稍微增加，你之前也講過公視的預算要增加。","龍部長應台：那要等到公視法和公廣法修正，公廣法修正之後公視的預算才可能高於9億，照現行的公視法，公視的預算只能是9億。"],["孔委員文吉：你們提出修法了嗎？"],["龍部長應台：提出了而且也進入立法院了。","孔委員文吉：我還要關心兩件事。照你的報告來看，少數民族的電影、原住民的電影幾乎被擺在一邊，從影視音五年旗艦計畫看不出你們對原住民電影的扶植及發展有任何的規畫，因此，我認為這個計畫全部都是官樣文章，在電影、電視、流行音樂方面幾乎是一片空白，其實你們只有輔導版權、影片，並沒有具體的計畫。現在已經在編列明年度的預算，過去3年我在教育委員會一直針對少數民族的電影提出意見，我也誇獎過海角七號、KANO拍得不錯，但我希望你們能雪中送炭而非錦上添花，你們補助海角七號和KANO各1億，但有很多影片被影視審議委員會淘汰出局，好幾年都是這樣。現在各縣市政府設有電影委員會、影視委員會，每個地方也設有影視園區，我看將來你們的資源會被影視園區和影視委員會吃掉，請問原住民電影有沒有包含在內？"],["龍部長應台：影視園區是的預算。","孔委員文吉：今年的原住民電影花了多少預算？事實上原住民電影根本沒有花到什麼預算，你們的預算會被影視園區和影視委員會吃掉，3年來我在這裡所講的意見一點用處都沒有。","龍部長應台：這些影視園區全部都是用地方的預算而非中央的預算，對於扶持原住民電影藝術的目標，我非常支持也非常贊成。上次我也對孔委員說過，我們應該針對原住民電影的創作者，包括編劇、導演設立個別的輔導計畫。","孔委員文吉：你可以決定，立法院通過的預算中要拿出多少經費扶持少數民族電影是你的權責，你可以做，不一定全部由評審決定。"],["龍部長應台：如果用族群來分配預算可能會有問題。","孔委員文吉：不是這樣，而是要政策性的扶植這些少數民族需要政府協助的電影。","龍部長應台：是，我覺得應該要有扶植辦法，不是採用資源分配限額的方式，我們要為原住民創作者爭取資源並瞭解他們的困難在哪裡，我們對這方面可能要深入一點。","孔委員文吉：你在這裡這麼辛苦的爭取，預算經立法院通過後，如何運用是由你決定的，你可以決定錢數的分配，比如通過的預算是10億，你可以撥出1億元在這部分，其餘的9億就交由評審委員會決定。我們在這裡這麼辛苦的審查你們的預算，你也這麼辛苦的爭取，結果卻把經費全部交給評審委員決定，原住民電影根本連一毛錢的輔導都拿不到。最後我要問的是你們今年對霧社事件古戰場有什麼計畫？你們準備花多少錢？你們不要以為去年去看過一次就可以交差了。今年你們準備怎麼做？"],["龍部長應台：這部分請施局長答復。"],["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答復。","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今年有今年的申請計畫，南投縣政府會提出申請。","孔委員文吉：請你在兩個星期內提出今年預定的具體做法、準備投注多少預算，這件事我從去年講到現在，你們不要以為我去年陪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去看了就好了，今年你們要交差，要有個具體的做法，不要老是以為去會勘一次就好了，你們今年並沒有什麼具體的做法。","施局長國隆：好，我們會協助南投縣政府提出具體的計畫。謝謝。"],["主席：請蔣委員乃辛質詢。","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五年旗艦計畫執行到今年已經四年半，剩下半年就要結束了。五年旗艦計畫執行至今，對於五年旗艦計畫的執行目標及績效，文化部自我評估應該給多少分？"],["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單就數量而言，如產值是多少錢、國片增加多少、市占率是多少等等，我覺得成果相當不錯；但如就質的部分與更基礎的工程部分而言，我覺得是有缺失的，蔡明亮導演的電影就是一個具體的例子，他的電影沒有什麼產值卻是台灣名片的形象，但五年旗艦計畫對於名片的培養是不夠的。其次是在產、學方面，大學裡電影、影視相關的學系與產業的連結、人才培育的接軌都嫌不足，與技職的接軌也不夠。"],["蔣委員乃辛：你們自我綜合評估應該給自己多少分數？","龍部長應台：我和同仁做得這麼辛苦，應該可以打個80分，但還有很多要繼續努力的事情。","蔣委員乃辛：你覺得有80分嗎？一般的業界給你們幾分？你們有沒有去瞭解業界對你們的評估？自我評估是一回事，業界對你們的評估又是另一回事，業界對你們的評估才是最重要的，你們有沒有和業界談過？你們有沒有感受到業界對你的評分是60分以上，還是60分以下？"],["龍部長應台：我們沒有問過業界對我們的評分。","蔣委員乃辛：我覺得你應該去瞭解一下，你們經常和業界接觸，第二期五年計畫應如何改進，業界的聲音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只是你們覺得怎麼做比較好就怎麼做，這樣是沒有用的，民眾和業界認為政府做得好才是最重要的。你認為這五年當中在人才培育的方面應給幾分？"],["龍部長應台：我真的不知道該給幾分。"],["蔣委員乃辛：及不及格？","龍部長應台：我不能說不及格，我應該說我們不夠滿意。","蔣委員乃辛：如果前面的部分是80分，人才培育的部分大概只有30分。"],["龍部長應台：我覺得我們還要更努力。","蔣委員乃辛：你今天總共22頁的報告中，人才培育和人才問題的字眼出現了25次，足見人才培育是目前最缺乏的。五年旗艦計畫當初匡列的是136億多，實際只編列了52億，在這52億中，人才培育的經費不到3億，大約只占5%，你覺得這樣夠嗎？我們再細看看其內容，吉他班、歌謠班也算人才培育嗎？我認為人才培育的經費不夠、人才培育的項目不落實，真正需要的人才能受到好的培育是文化部要做的事。你們現在要開始編列明年的預算，請問，第二期的預算匡列多少？","龍部長應台：我不太知道數字，蔣委員指的是我們送到行政院的數字嗎？蔣委員指的是影視音的總數字嗎？"],["蔣委員乃辛：對。","龍部長應台：我不太記得，我要問一下，因為送到行政院已經3個星期了。","蔣委員乃辛：現在是檢討第一期，當然要瞭解第二期的做法。"],["龍部長應台：今天我們沒有把第二期的部分放進報告是因為行政院尚未核定。","蔣委員乃辛：雖然行政院尚未核定，但你們已經呈報了，你們呈報的數字是多少？行政院核定的數字是多少？實際編列的預算是多少？第二期會不會像第一期一樣要一塊給三毛，也就是原本匡列一百三十幾億，實際上只編列五十幾億，大約只有百分之三十幾，這樣怎麼夠呢？與其如此不如實實在在的編列預算，有多少編列多少，然後從編列的預算來考量人才如何培育、中長程目標是什麼、績效目標是什麼、每年要達成多少，這樣才能落實。","龍部長應台：我相當認同蔣委員的觀點，人才的培育正是第二期計畫的一個重點，前五年的計畫中較弱的部分就是產、學銜接的部分，也就是說「學」的部分是相當弱的。","至於新的五年計畫匡列的預算數目，流行音樂是30億，廣電是47億，電影是38億。"],["蔣委員乃辛：總計大約是130億。"],["龍部長應台：對。","蔣委員乃辛：你認為行政院的實際核定數會有多少？如照第一期計畫來看，編列了120億實際核定數只有30億，那還不如編列200億，核定數可能是60億。","龍部長應台：在新聞局的時代，電影部分編列了64億，事實上只核定了……","蔣委員乃辛：這120億中，人才培育的部分準備編列多少？","龍部長應台：今天我們並沒有準備報告這部分，所以……"],["蔣委員乃辛：我希望部長能增加人才培育的比例。"],["龍部長應台：我完全同意。","蔣委員乃辛：你剛才也講到人才教育的問題。有位歷史系教授對我說，他向教育部反映，歷史中有很多劇本的題材，為什麼不把編劇列為歷史系學生的第二專長？教育部不同意，因為沒有這種學位、學程，這位教授只好摸摸鼻子回來了。人才培育是多方面的，你有沒有和教育部蔣部長當面溝通，希望他能重影、視、流行音樂？"],["龍部長應台：我們有司長與司長層次的溝通。","蔣委員乃辛：這不夠，一定要部長和部長溝通"],["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正要建立部長溝通的平台。","蔣委員乃辛：我希望你們能儘快建立部長溝通平台，加強影、視、音人才的培育，否則枉費你在報告中25次提到人才培育。現在大學廣電系一年的畢業生有多少？"],["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蔣委員乃辛：電影系的畢業生有多少？這點你也不知道？"],["龍部長應台：都被你問倒了。","蔣委員乃辛：這是你們最基本的人才，你不能不知道。他們畢業之後留在影、視、音、流行音樂產業界的有多少位？"],["龍部長應台：這是五年旗艦計畫中最缺乏的部分。","蔣委員乃辛：如果你們能和教育部配合訓練這些人才，豈不是事半功倍？這部分你應該加強。你的報告上也提到，流行音樂要有專業的證照，請問你準備怎麼做？你的報告中特別提到在流行音樂人才培育方面要建置專業職能基準及證照制度，你們準備怎麼做？什麼時候可以做？","龍部長應台：我們在第一階段先做機制的研究調查案，調查報告已經出來了。第二階段也是現在正在做的是與勞動部技職部門討論具體的銜接方式，我們已經開過多次會，應該可以很快的進入落實的部分。"],["蔣委員乃辛：你們預計何時開始會有證照的訓練和考試？"],["龍部長應台：職訓局說大概明年可以開始。","蔣委員乃辛：明年開始可以考證照，是哪幾個方面的證照？","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在進行的不只是電影的部分，表演藝術藝術、視覺藝術也在同步進行中。","蔣委員乃辛：你的報告中只提到流行音樂的證照，並沒有提到電影、電視方面的證照。","龍部長應台：我們同步在處理、進行中，這也包括後製的部分，但流行音樂大概是走在最前面的。"],["蔣委員乃辛：也就是說希望將來從事影、視、流行音樂和表演藝術者都有證照和制度。","龍部長應台：對，都會有證照的機制，比如電影所需的武師、全武行者的證照機制等等正在全面建立中，這些都需要一點時間，這是基礎工程。"],["蔣委員乃辛：明年就有了嗎？","龍部長應台：流行音樂的部分從明年開始，我們和職訓局先落實流行音樂的部分，其他的在同步進行中。","蔣委員乃辛：說實在的，未來北流也是人才培育很重要的一個點，上次你說過希望北流成為一個朝聖點，大家到北流朝聖，但北流畢竟還有3年才完成，這段期間如何加強人才培育？教育部應該增加影、視、流行音樂的學位、學程而不僅是電影系和廣播電視系，同時也要改進電影系、廣播電視系學生的學用落差，讓他們在學習當中具有實務經驗，讓他們在畢業後踏入社會工作時可以立即無縫接軌，這些都是我們必須做的。","龍部長應台：這部分我們已經啟動了，有些我們扶植的學校在下學期就會開設影、視、音的學程，這只是一個起步而已。","蔣委員乃辛：我希望部長趕快和蔣部長溝通，請蔣部長協助，如果今年9月開課，大概4月、5月就要定案，過了這個時間點就無法開課了。這不只是司長對司長的溝通，而是要做政策性的決定，希望部長明天就和蔣部長溝通。","龍部長應台：我們原本約好4月10日進行雙部長會議，但是……"],["蔣委員乃辛：請部長儘快和蔣部長會面。"],["主席：請鄭委員麗君質詢。","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每次多位委員及各界人士和龍部長談到服貿─尤其是涉及開放印刷業對出版造成的影響時，部長的答案總是這一句：「服貿沒有開放出版業」，剛才部長的答復還是同一句，一再地跳針，我質詢過部長很多次，部長到底有沒有看過文化界連署送給你的公開信？"],["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看過了。","鄭委員麗君：這封公開信的內容是出版、印刷、販售通路乃是環環相扣，牽一髮動全身，並不是不歸文化部管的就與文化部無關。龍部長是作家也是公共知識分子，所謂的「出版沒有開放」這樣的一句話就讓文化部不需有任何作為嗎？這恐怕只是卸責之詞。龍部長為什麼老是這樣跳針式的回答？我們問你印刷業開放對出版的影響，你只能用同一句話回答，你到底是卸責還是完全在狀況外？"],["龍部長應台：鄭委員要讓我完整的回答您嗎？","鄭委員麗君：你的回答永遠只有同一句話，而且一再地跳針。","龍部長應台：我現在可以回答您，如果您給我時間。","鄭委員麗君：好，我等一下讓你回答，我只是提醒你，你不要再給我跳針式的答案，我今天還有很多問題要質詢，我沒有辦法再接受跳針的答案，希望部長不要像總統一樣耳朵裡長毛，聽不見民意。文化界都連署寫信給部長了，上次我質詢部長時也舉讀者文摘如何成為中國的傀儡為例，英國衛報報導指出讀者文摘以言論審查來確保便宜的中國印刷，因為與中國便宜的印刷廠合作，所以內容被中國印刷廠挑出要求抽換，僅僅因為文摘中有篇小說裡的角色參與法輪功。我告訴部長這個例子，部長不要再跳針了。如果部長一再地跳針，一再地漠視委員的問題，那麼我建議召委，以後委員會每次開會，不管是什麼議題都請部長列席，讓部長能真正的聽進我們的聲音，部長可不可以不要再用這個答案？大家的問題非常清楚，是開放印刷對出版業的影響、對文化產業的影響與對言論自由的影響，希望部長深思，向社會提出報告，不要再給我們跳針的答案，可以嗎？我先問這個基本態度。","龍部長應台：如果我有充分的時間，我就可以比較完整的把答案告訴您，您所說的跳針，通常是因為給我回答的時間很短，可能只有3秒鐘。","鄭委員麗君：不要再怪這個，全社會聽到的都是你跳針式的答案。","龍部長應台：因為回答的時間很短，所以答案都是片段的。大家所關心的是怎麼擋得住因印刷開放而隨之進來的出版的問題。我們曾就這件事和經濟部開過會，我們問過經濟部當印刷開放之後，我們如何擋得了對出版的影響……","鄭委員麗君：這個問題我問部長超過3、4遍了，我希望部長不要再給我這一句話，希望部長能給我們完整的說明，請部長開記者會、公聽會，完整的提出一份報告給社會和國會，但我們到今天還沒有收到部長的報告，我今天還有很多問題要問部長，請部長給我們一份完整的說明報告向社會交代，可以嗎？","龍部長應台：您指的是什麼報告？如果是剛才講的有關服貿的報告，我們已經有報告了。","鄭委員麗君：不要再給我們跳針的答案，我認為部長是在拖延時間，我請求時間暫停。部長願不願意提出報告？"],["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您指的是什麼報告？","鄭委員麗君：我剛才說了，不要再給我們跳針的答案，不要浪費我的時間，請部長給我們服貿開放印刷所造成的衝擊影響評估報告，部長的公聽會的資料只有17行。請問部長，對於印刷開放影響出版的部分，文化部要如何參與？我們和中國對口協商的單位是誰？我上次也問過你。"],["龍部長應台：您是指服貿嗎？","鄭委員麗君：開放印刷之後，我們後續和中國協商的對口單位是誰？","龍部長應台：我們不會去處理開放印刷的部分，因為印刷不是我們的業務。"],["鄭委員麗君：對口單位是誰？"],["龍部長應台：印刷的對口業務屬於經濟部管轄。"],["鄭委員麗君：先前文化部有沒有參與？"],["龍部長應台：您是不是問我們有沒有參與整個服貿的過程？"],["鄭委員麗君：服貿協議第十八條的內容是什麼？"],["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鄭委員麗君：這個問題我已經問第二遍了，部長還不知道，如果這樣的話，以後我都問同樣的問題。服貿協議第十八條規定：「雙方業務主管各自指定的聯絡人負責聯繫，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以指定其他單位負責聯絡。」現在我們的對口單位是經濟部，印刷影響出版、影響文化產業，我們卻把對口單位交給只看產值的經濟部，文化部門事前沒有對社會提出報告，也沒有參與意見，現在對口單位也不是文化部，但第十八條規定相關的單位可以一起參與，至少可以負責後續的把關和協商，文化部有沒有積極的與經濟部聯繫以參與後續的相關工作？","龍部長應台：如果您讓我回答，我就可以告訴您，在印刷開放的時候，我們已經就把關的機制與經濟部做過討論，我也可以告訴您，比如大家也很關心的圖書的通路，批發和零售的部分在2009年即已開放。","鄭委員麗君：你還是跳針的答案，這些我都聽過了，我現在問你的是依照服貿協議第十八條，文化部是可以參與的，你們後續要不要去對口、參與？","龍部長應台：對於我們所提出的項目與我們所管轄的範圍，我們當然要處理，比如電影後製是我們提出的，當然由我們處理，印刷是經濟部的，如果要談印刷部分的後續，當然不是文化部站在前面，但經濟部會副知文化部。","鄭委員麗君：依服貿協議第十八條規定，相關單位可以參與，所以你不要再推卸責任了。部長說印刷和你們無關，請問服貿協議中和文化部有關的項目是什麼？"],["龍部長應台：後製產業的開放；大陸進口影片從10片增加為15片；劇場和表演廳的經營。","鄭委員麗君：部長講了很久講不出來，這個項目的正確名稱是「文化部對口的電影演出場所經營」，但其他的如廣告、攝影等等和文化產業有沒有關係？我們剛才講印刷和出版有關，翻譯和文化產業有沒有關係？事實上這些都和文化有關，依據服貿協議第十八條，你們後續都要持續的參與，希望文化部在一個星期內將詳細分工、後續的推動、如何對口的資料與衝擊影響評估報告送到委員會。"],["龍部長應台：您說的是……","鄭委員麗君：不要重複我的話，浪費我的時間，一個星期內可以送來嗎？"],["龍部長應台：我想知道您準確的要我送什麼報告？我不希望送錯誤的報告。","鄭委員麗君：不要浪費我們的時間。請主席暫停時間，部長每次都重複好幾遍同樣的答案。"],["龍部長應台：我希望能準確的瞭解您要的是什麼報告。","鄭委員麗君：你每次都讓我們把問題講很多遍。請文化部就服貿中對口的業務以及我剛才指出的其他的相關業務，將你們的分工、後續的推動、如何繼續參與後續的協商工作列出報告送給委員會，另外還要衝擊影響評估報告，可以嗎？"],["龍部長應台：所謂的衝擊影響評估是指哪一項的衝擊影響評估？是否包括攝影、翻譯等等所有的項目？","鄭委員麗君：對，包括印刷對出版的影響，包括我剛才講的和文化有關的項目，如廣告、攝影、印刷等等，這些並不是不與你們對口，就完全對文化沒有影響。","龍部長應台：廣告業本身不是我們管轄的範圍，但您仍要我們就這個項目提出影響評估報告，是這個意思嗎？","鄭委員麗君：現在可以開始計時了，因為我們已經聽到部長的答案了，部長說這個和文化無關，大家卻認為和文化有關。","龍部長應台：我沒有說無關，我只是說這是一個新的要求。","鄭委員麗君：這些都寫在文化界的那封信裡，但你的答案就是這樣，我們感到非常失望。我現在問你和電影直接有關的部分，部長的報告中提到ECFA中有23部合拍的電影要上映，部長知不知道中國加強海峽兩岸電影合作管理現行辦法中對於合拍電影的規定是什麼？這個問題我已經問第二遍或第三遍了。"],["龍部長應台：您是說他們最近、最新的改變嗎？","鄭委員麗君：對，你不要再浪費時間，對這部分我已經問過了。請問有關合拍的規定是什麼？","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請指教。","鄭委員麗君：部長也不知道，我再講第二遍，服貿協議第三條規定故事情節和主要人物必須與兩岸有關，也就是說所有的合作會受限於此一規定，會為兩岸而兩岸，以後合拍電影的主題都是兩岸，這背後或許有投資的契機，但這會讓電影產業的多樣性受到影響，請問文化部怎麼看待此事？從今天的報告完全看不到中國審批制度和審查制度對文化多樣性與電影多元性造成的影響，部長怎麼看待這個問題？","龍部長應台：鄭委員剛才提到的最新的變化，也就是故事情節及主要人物必須與兩岸有關一事，其實是我們的電影基金會─尤其是李行導演爭取非常久才得到的，原本的規定是合拍片必須是和中國大陸有關，題材那麼狹窄怎麼創作？所以民間的基金會去爭取之後，他們退讓……"],["鄭委員麗君：部長很滿意嗎？"],["龍部長應台：我怎麼能滿意呢？","鄭委員麗君：我現在是問你的看法，這會不會對我們電影的多樣性有影響？","龍部長應台：我要解釋這個緣由，李行導演等人爭取了很久才變成和兩岸有關。","鄭委員麗君：這對我們電影的多樣性會不會有影響？我舉出這個例子顯現事前和後續的協商是非常重要的，文化部的角色就是要為保持台灣文化創作的言論自由和豐富的多元性努力，這就要看部長的態度能不能給文化界這樣的保障。","龍部長應台：我完全贊成，我們就是要努力不懈、不斷的去試。","鄭委員麗君：這必須靠有力的談判，但我們現在看到的是部長並沒有這樣做，我們也知道文化部在談判上使不上力，兩岸前瞻論壇時部長說要談智財權、審批、設點，這是因為當時部長搞不清狀況，其實這不是部長可以對口的，你們最後辦不下去，只好把題目改成文化資產、社區營造、文創發展及博物館交流，結果就是雷聲大雨聲小，辦了一個民間論壇，甚至根本沒有委辦費的預算，而是編列在兩岸文化推展預算中，沒有委辦費的預算還說要委辦給民間，部長被監察院彈劾事小，文化部的基層官員、員工如果出事，部長要怎麼負責？最重要的，除了和中國談判之外還要強化國內產業環境，但今天的報告中說明你們的方向要以投、融資為主，要兼顧產業規模與台灣特色，或國片院線數位匯流，但我們並沒有看到具體的政策和工具，只看到一個和中國談判無力的文化部，一個沒有辦法提供提升國內產業環境有力政策及工具的文化部，只看到一個沒有照顧我們文化多元性的文化部長，一個不聽民意的文化部長，你要我們怎麼樣去迎接一個後服貿的文化時代？部長能夠瞭解我們的憂心嗎？我還是要敬告部長，請部長在一個星期內將報告送到委員會，否則我真的要建議召委，以後不管委員會排定什麼樣的議題都請部長列席聆聽民意代表的聲音，讓部長真正的聽進問題，請部長回去好好的思考自己該做的事情，然後向大家說明。"],["主席：請許委員智傑質詢。","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Z＞B」是什麼意思？"],["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知道。"],["許委員智傑：部長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這是現在最流行、最夯的用語。"],["龍部長應台：是利大於弊的意思。","許委員智傑：不知道部長是活在什麼時代，現在新聞報得轟轟烈烈，可見部長沒有在看年輕人玩的遊戲，也沒有看年輕人的網站。"],["龍部長應台：我常常要來立法院。","許委員智傑：部長因為要來立法院所以沒有時間看年輕人的網站？其實，文化應該要創新，文化應該要有很多新的觀念，年輕人是很多創意的源頭，所以我建議部長有空要看看年輕人在玩什麼遊戲，部長連「Z＞B」都不知道，讓我感到非常訝異，這是最新世代都知道的，顯然部長活的時代還慢了一截。"],["龍部長應台：我要加油。","許委員智傑：文化部曾提出一個報告，我在去年9月質詢時要求文化部提出服貿影響評估報告，文化部動作很快，在10月7日就把報告送給我，不知道你們給鄭委員麗君的報告是不是同一本報告？部長有沒有看過這本報告？"],["龍部長應台：看過的。","許委員智傑：這裡的「Z>B」，你要從哪裡看出它的「Z>B」？","龍部長應台：其實服貿必須從整體來看所謂的「Z>B」，而不是用逐條的。","許委員智傑：你簡單的講，我們服貿開放之後，預期有多少利可以在1、2年內看得到？又有多少弊或衝擊，可以在這1、2內評估得到？","龍部長應台：以我們管轄範圍中非常清楚的事例，譬如電影後製產業的開放，中國大陸一年大概生產800部片子，如果這800部片子都可以來臺灣做後製，這對我們電影後製產業是非常重要的加分。"],["許委員智傑：這裡面有沒有寫到？"],["龍部長應台：應該有啊！"],["許委員智傑：數目字呢？","龍部長應台：我剛才講到800部影片，它就是一個數字。","許委員智傑：在「Z>B」的影響評估中，對臺灣有多少利，我們可以從數字上預測出來嗎？1年、2年或3年之後，可以看到預估數目字的達成率有多少，這樣才可以看出文化部評估的準不準確。請問這裡面有具體的數字嗎？","龍部長應台：數據是有的，譬如101年我們電影製作業一共有1,211家；電影片發行業有1,833家；電影工業（含後製、沖印、特效、動畫製作等）總共有143家；電影片映演業114家、568廳。"],["許委員智傑：會有什麼樣的成長？","龍部長應台：大陸每一年有800部片子，如果我們143家後製產業，每年有這800部影片變成我們的客戶，對這143家後製產業是非常大的利多。","許委員智傑：這個數字是文化部自己做的，還是委外做的？","龍部長應台：您所謂「自己做」，我們委外，那也是自己做。","許委員智傑：這份影響評估是自己做的，還是委外做的？是哪一位工作人員做的？"],["龍部長應台：是我們的評估嗎？"],["許委員智傑：這份海峽兩岸服貿協議文化產業的影響評估是誰做的？","龍部長應台：因為它牽涉到我們影視發展司、產業局、人文司及交流司，應該是交流司來彙整。","許委員智傑：誰做的知不知道？總是有個人做，把這個人找出來。","龍部長應台：就是司長總其成，由司長負責。"],["許委員智傑：司長要總負責？"],["龍部長應台：對。"],["許委員智傑：司長呢？","龍部長應台：交流司司長今天沒有列席，因為並沒有要討論跟他相關的議題，但是影視音的司長和局長都在。","許委員智傑：我要問這份影響評估報告，出自何人之手？","龍部長應台：那不是一個人的作品，而是由誰來彙整。"],["許委員智傑：由誰來彙整？"],["龍部長應台：由交流司司長彙整。","許委員智傑：除了他之外，有沒有人可以來答詢這份報告？","龍部長應台：今天是影視音的議題，所以交流司的同仁今天不在。","許委員智傑：部長，我告訴你，這本差不多90%都是抄來的，你知不知道？"],["龍部長應台：抄什麼？","許委員智傑：這個是中華經濟研究院做的，是經濟部針對服貿的整體評估，但你們這份評估報告差不多有90%，都跟這裡的一模一樣。","龍部長應台：你指的可能是格式，我們跟經濟部有統一的格式。","許委員智傑：格式只是一點、二點的部分，他有稍微改變一下。","龍部長應台：內容怎麼可能一樣？我們講後製產業有143家，這個不可能去抄，因為那個產業是一個具體的產業。","許委員智傑：你手上有沒有資料？有關電影產業的部分，先看你的演出場所，差不多有90%都是抄來的，不知道文化部有沒有去了解、有沒有做功課、有沒有用心？就如同剛才鄭委員所言，我們文化部要有自己的看法，不是都跟著經濟部走。但是現在幾乎所有的東西，包括演出場所、經營，你翻到108頁就會看到，他把臺灣市場的三點變成二點，其他內容幾乎都一模一樣，再看到大陸市場部分，差不多有90%都是用抄的。請部長回去要求彙整的人，文化部總是要有自己文化的素養……","龍部長應台：我一定要澄清，這絕對不可能用抄的，如同我剛剛所說，對於後製產業有多少家、應該有多少的產業，這個產業的數字，不可能從哪裡抄來的。我知道您的意思是……"],["許委員智傑：你回去對照一下。","龍部長應台：是經濟部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去做的資料，但裡頭的數據不可能抄別人的。","許委員智傑：你回去翻一下，有90%是抄來的，都來自我手上這一本，幾乎是一模一樣，等於直接抄過來。","龍部長應台：那不能叫做抄，而是在理論上，如果有引用中華經濟研究院的評估，但是對於行業的評估，每一個數據都是具體的數字。","許委員智傑：我要問你，到底是誰負責？"],["龍部長應台：彙整的是……","許委員智傑：現在負責人不在，死無對證？","龍部長應台：沒關係，我請同仁會後去了解一下您的意思，然後向您做個說明，好不好？","許委員智傑：你先告訴他，把這兩本拿起來對照一下。"],["龍部長應台：好。","許委員智傑：我發現差不多有90%都一模一樣，所以我才會質疑文化部的用心，如果文化部跟經濟部，對於文化評估的觀念都差不多，文化部又何以稱為文化部？","龍部長應台：這一定是有誤會，不可能是抄的，所有的數字都是我們自己的數字。"],["許委員智傑：要不要我唸給你聽？","龍部長應台：許委員，我相信您，我請同仁事後向您說明。","許委員智傑：這一本是文化部給我的，另一本則是人家做出來的評估報告，你回去請司長把這兩本好好對照一下，差不多有90%都是來自同一個地方，而且寫的一樣，只是技巧性的把三點變成二點，其實是把第一點和第二點合在一起，可是差不多90%都一樣。","龍部長應台：許委員，沒問題，我們一定向您釐清，好不好？因為所謂143家後製產業，這個是沒有地方可以抄的，但是我們一定把它釐清，並向您說明。","許委員智傑：好，你就對照一下，差不多有90%都一樣。"],["龍部長應台：我們一定把它釐清。","許委員智傑：當然，你可以把10%不一樣的地方挑出來，讓我看一下，但是90%一樣的地方，請司長以後在做這個報告時要用心。","龍部長應台：我請他來向您釐清，謝謝委員。","許委員智傑：還有一個問題，前一陣子，監察院有說，我們鳳山的黃埔新村，應該列為國家級眷村博物館，請問部長知道這件事嗎？"],["龍部長應台：容我請局長向委員說明。"],["許委員智傑：好。"],["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答復。"],["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監察院在眷村文化園區報告中建議國防部在鳳山成立一個國家級眷村博物館。"],["許委員智傑：文化部要怎麼處理？"],["施局長國隆：文化部可以協助國防部來進行這個研究。","許委員智傑：不要協助，把這個責任擔下來，部長，可以嗎？這個地方本來差一點被拆掉，是我當時跟高雄市文化局講，這邊要拆掉，不處理不行，文化局才趕快跟國防部商量，現在好不容易先保留下來，不然監察委員要去找這個問題都來不及，因為已經被拆掉了。"],["龍部長應台：是黃埔新村嗎？","許委員智傑：是黃埔新村。其實，我們應該給監察委員誇獎一下，這個idea不錯，就是成立國家級眷村博物館，因為這裡是全國最早的眷村，我希望文化部可以著力，你交給國防部，國防部不會管這個，文化的事情一定由文化部來處理，難道叫國防部去蓋一個眷村歷史博物館，這有可能嗎？","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已經跟國防部合作，並指定13個眷村文化園區。","許委員智傑：部長，這個地方你交辦就好，把責任擔下來，不要給國防部辦這個事情，他真的沒有辦法去辦這個事情。","龍部長應台：我去了解一下，好不好？","許委員智傑：文化部要把這個責任擔下來，所以請部長了解一下，並在一個禮拜之內，請局長或部長一起來，告訴我這個事情的答案，最好是把這個責任擔下來，不要留給國防部做。事實上，我們對國防部來做文化，也沒有什麼信心，這個工作一定要由文化部擔下來，現在變成高雄市文化局要跟國防部溝通很麻煩，所以我一直希望文化部能夠一肩扛起這個責任。","龍部長應台：我先了解一下這件事情，好不好？","許委員智傑：好，希望一個禮拜之內有一個腹案，然後來跟我討論，好不好？","龍部長應台：我們先了解一下，然後再請局長跟您溝通。"],["許委員智傑：好。謝謝。"],["龍部長應台：謝謝。"],["主席：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許委員智傑代）：現在繼續開會。","請何委員欣純質詢。","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鄭委員問部長，廣告、翻譯到底是不是文化部的事情，部長很明確的回答廣告不屬於你的事情；後來許智傑委員也提及，有關服貿對文化產業產生的衝擊，文化部的評估報告有90%以上是抄來的。"],["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個誤會。","何委員欣純：我不管這個誤會，你們事後怎麼去釐清，但不管是鄭委員也好、許委員也好，或本席也好，現在臺灣社會大眾、包括所有文化界人士要知道的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到底對我們文化產業會造成怎麼樣的衝擊？文化部站在臺灣本土文化界、藝文界的立場，應該要有自己的評估報告，這是一個重點，也是所有委員及社會大眾正在等的事情。藝文界為什麼會有一千多人連署發表一封公開信，就是要求文化部要做這件事情，所以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也是文化部一定要做的一件事情。","剛剛部長說，廣告不關你的事，是經濟部的事，但國際級的讀者文摘只因為其中一個角色牽涉到法輪功而被中國箝制，或自我內化、自我設限。在這次太陽花學運中，除了看到一千多名公民出資、集資，也看到廣告業界一位非常有名的才子創作人，做了那一篇「Democracy at 4am」，整版都是以黑色為其版面的主要色調，中間只有這一句話，他們可以在美國主流媒體上廣告，也可以在世界主要媒體上做廣告。請問部長，以你對中國的認識，這樣的廣告有可能出現在中國嗎？"],["龍部長應台：當然不可能。","何委員欣純：依你的了解，你非常明確的說，在中國不可能出現這樣的廣告。請問這樣的創作、相關議題和產業，跟文化部有沒有關係？","龍部長應台：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跟文化沒有關係，但是當我們在談一個部會職掌的時候，那是不同的事情。","何委員欣純：既然廣告產業要在兩岸服務貿易中開放，你剛剛很明確跟我講，在臺灣、歐美、所有自由民主國家主流媒體上可以出現的廣告，但是在中國，你非常明確表示不可能，這凸顯一個什麼問題？中國是一個不民主、沒有言論自由、沒有創作自由的國家，中國有它的審批制度，而且這個審批制度，也是文化部到目前為止，一直沒有辦法跟中國有一個交集、協商或協議，以及能夠突破的一點。剛剛有其他委員要求文化部要拿出guts來，雖然廣告不是你的主要業務範圍，但是廣告業務的開放，牽涉到背後的創作自由、言論自由，這也是所有藝文界、甚至臺灣社會大眾所關心的一件事情，可是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所謂的溝通及簽署過程中，文化部完全沒有參與。剛剛有委員問，如果未來重啟談判，或未來還有溝通、協商機制的時候，針對廣告產業牽連到後面的創作自由、言論自由部分，會深深影響到臺灣本土文化及創作自由，請問文化部對此，要不要表示意見？"],["龍部長應台：那當然。"],["何委員欣純：當然要表示意見。","龍部長應台：我剛剛說廣告不是我們的職掌，指的是各局所司，至於很多事情都相關，我們也有很多部會的平台……","何委員欣純：部長，你剛剛回答說，對，跟你相關、要管，所以剛剛其他委員就是問你，要管嘛！","龍部長應台：所謂「要管」，就看是什麼意思，因為不是各部會的職掌……","何委員欣純：要不要站在同一陣線，站在臺灣政府的陣線上，去跟中國談判，要不要？","龍部長應台：你不覺得我們政府目前在做的事情，就是這個事嗎？","何委員欣純：可是你剛剛的回答，不是這樣啊！","龍部長應台：只不過要達到目的，會有不同的策略和進程，是不是？","何委員欣純：不同的策略、不同的進程，你的字彙講得非常好，這個我說不過你，因為你是一個文學作家，但是臺灣社會並不是要你這個文學作家的部長講得多好聽，臺灣藝文界及社會大眾要的是，文化部部長能夠真正拿出政策、拿出立場、拿出態度，來回應一千多位藝文界人士連署公開信中對文化部提出的要求。臺灣社會大眾要求部長的是，能夠站在維護臺灣既有的民主自由、言論自由及創作自由的立場，當要向對岸開放廣告產業的時候，文化部有沒有評估報告？","龍部長應台：因為不是文化部的職掌，所以我們並沒有對於廣告或自行車業的評估報告。","何委員欣純：你剛剛回答我說，如果有機會重啟談判，或有機會再協商或溝通，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文化部要不要跟經濟部站在一起，針對廣告這項產業，做出對於開放程度的影響、評估及衝擊的報告，這是文化部要做的，部長剛剛不是也說，應該要嗎？","龍部長應台：我剛才還是說，我們不是主管這個事情，也不是所謂管不管的事情，但有很多需要跨部會的時候，本部一定會提供意見。","何委員欣純：部長，如果你不斷用跳針式的方式回答……","龍部長應台：這不是跳針，而是每個部會各有所司，不可能要經濟部來管我們的後製產業要做什麼事情，在各有所司的情況下，凡是牽涉到跨部會的部分，我們就應該要協調。","何委員欣純：循著你的邏輯，請問你們跨部會的協商機制在哪裡？"],["龍部長應台：我們跟很多部會都有協商機制。","何委員欣純：針對廣告這件事情，你說廣告不歸你管，但你又告訴我，如果未來重啟談判，或未來還有再溝通、協商的時候，文化部和經濟部是可以站在一起。你說有跨部會協商，請問你們的協商機制在哪裡？","龍部長應台：我給您一個例子，譬如說……","何委員欣純：廣告產業開放的後續評估，你現在還沒有做出來，還說未來可以有跨部會的協商機制，請問在哪裡？","龍部長應台：譬如這次經濟部開放的廣告，是屬於平面、戶外的廣告，完全不包括廣播電視的廣告，請問這是為什麼？就是因為中間有跨部會的協商，文化部會告訴經濟部，我們不認為廣播電視的廣告業應該開放，所以這個機制已經在那裡了。","何委員欣純：剛剛鄭委員提醒，平面媒體有開放，順著你剛才的話，戶外廣告開放、媒體廣告沒有開放，請問戶外媒體廣告就沒有牽涉到創作自由和言論自由嗎？沒有嗎？你現在切割成所謂的廣告開放，我現在不是跟你講戶外廣告、媒體廣告或電視媒體的廣告，而是講所有廣告產業都是一樣的，背後都牽涉到言論自由和創作自由，難道放在戶外的招牌廣告，就不涉及創作自由嗎？","龍部長應台：您剛才問我們有沒有跨部會之間的協調，我回答說：「有的」，因為沒有跨部會協調，為什麼廣告業會有這樣的差別？","何委員欣純：這個跨部會協調機制根本就是錯誤、荒謬！如果你們告訴我，在跨部會的協調機制下，你們開放的廣告只有戶外廣告，並沒有媒體、電視的廣告，你們跨部會的協商機制就是這個樣子嗎？我們期待在跨部會協商機制中，文化部應該告訴經濟部，不管是戶外廣告、媒體廣告，也不管是平面或電子媒體廣告，如果一旦開放，就會牽涉到言論自由被扼殺、創作自由被拉掉，這是臺灣的恥辱，也是未來臺灣創作者要面對的慘況，所以文化部應該告訴經濟部，這樣子不行。未來的因應機制在哪裡？請問文化部未來有因應的機制嗎？"],["龍部長應台：您談的是廣告嗎？","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現在是跟你談廣告，難道不是談廣告嗎？廣告後面牽涉到的創作自由、言論自由一旦被傷害，文化部的因應機制在哪裡？處罰的機制又在哪裡？","龍部長應台：老實說，我還真的不知道，您的要求是什麼？因為就事論事，我們就來談廣告業，我們有協調機制……","何委員欣純：有一千多位藝文界、文化界人士，寫了一封公開信……"],["龍部長應台：我剛才也答復了。","何委員欣純：告訴你大家擔憂的是什麼東西，我剛剛只是就廣告這項產業的開放，請教文化部部長，未來開放的廣告產業一旦傷害到臺灣的創作自由、言論自由，請問文化部和經濟部有什麼樣的反應機制？有什麼政策控制的機制？如何防止這樣的情況產生？這個問題不清楚嗎？你還聽不清楚這個問題？","龍部長應台：您是要問經濟部開放廣告業之後，以後若影響到思想自由怎麼處理，您是不是應該去問經濟部呢？","何委員欣純：文化部剛剛不是說，要跟經濟部一起嗎？","龍部長應台：文化部已經說，在協商過程中，我們要尊重經濟部評估平面廣告的開放，但我們堅持在這個階段，廣播電視業的廣告業不宜開放，經濟部也尊重文化部這項決定，所以您現在是模糊的說，要透過哪一條去處理言論自由呢？"],["何委員欣純：我沒有模糊啊！","龍部長應台：您可不可以教導我，對於言論自由這個……","何委員欣純：你這個大文學家，我不敢教導你，只是希望你不要再當文學家而已，因為你現在是部長，要提出政策，告訴我們未來如何因應有可能發生的事情。我再講一次，就算是戶外廣告，如果這個廣告是太陽花學運上的那篇廣告，在中國的審批制度下是不能上的，請問文化部碰到這樣的情況，要如何因應？","龍部長應台：在文化部管轄的業務職掌中，只要違反了我們的法令，一定會依照那個法令來辦理。如果是言論自由的部分，我不知道您到底是在……","何委員欣純：部長，我就用那麼簡單的一個例子來問你。"],["龍部長應台：我真的不太了解。"],["何委員欣純：你真的不懂嗎？"],["龍部長應台：我真的不太了解您問題的核心。","何委員欣純：臺灣的文化真的是完了，剛剛那個例子……","龍部長應台：如果您談廣告業的開放，抱歉！廣告業的開放不是文化部的職掌。","何委員欣純：就剛才那個簡單的例子，請問你會怎麼因應？你剛才一直跟我講戶外廣告，如果那個廣告掛的是，這次太陽花學運、全版都是黑的那個廣告呢？"],["龍部長應台：你說是在臺北、在臺灣嗎？","何委員欣純：在臺灣、在中國都一樣啊！我們不是開放嗎？請問在臺灣可以放這樣的廣告，但是你剛才說，在中國會不會上這樣的廣告？","龍部長應台：就是說有一些廣告在中國大陸無法上，您又回到審批制度，是不是？"],["何委員欣純：太陽花學運的那個廣告……","龍部長應台：您可不可以告訴我說，您認為文化部應該怎樣對中共的審批制度做處理？","何委員欣純：不是，是你作為部長要告訴我、告訴臺灣社會大眾、也告訴文化界人士，如果我們的創作自由在中國受到打壓，如果因為審批制度而不能上，就像我剛剛講的，太陽花學運那篇全黑的廣告如果在中國不能上，請問文化部的因應在哪裡？是你要告訴我！","龍部長應台：由於兩邊是一個開放、一個不開放的社會，因此，我們會認為要竭盡所能的是，要跟對方不斷的協商、不斷的談判、不斷的爭取。","何委員欣純：你所謂不斷的協商、不斷的要求，你因應的態度、立場及因應政策在哪裡？"],["龍部長應台：當然有。","何委員欣純：有，但是在哪裡？我問了那麼久，就是要你告訴我嘛！","龍部長應台：我不明瞭，如果是講電影的部分，你要告訴我說在電影部分，我們要做什麼樣的策略去爭取嗎？如果是廣告，抱歉！我們並沒有處理廣告的策略，因為廣告不是文化部的管轄範圍，你怎麼會問我廣告的處理呢？"],["何委員欣純：這樣子才讓大家擔心。","龍部長應台：不是，何委員，你怎麼會問我經濟部的管轄範圍，然後問我們的措施是什麼呢？","何委員欣純：我剛才講戶外廣告啊！我說如果廣告牽涉到創作自由被扼殺，不能在中國上的話……","龍部長應台：經濟部所管轄的自行車產業，如果牽涉到什麼文化生活，也是我們要負責嗎？","何委員欣純：你要怎麼去溝通、制裁他啊！你的政策方向如何因應？你的政策引導工具是什麼？這才是社會大眾對你的期待，也是一千多位文化界、藝文界人士在連署公開信中對你的期待。"],["龍部長應台：我們會有3場的說明及諮詢會議。","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真的期許你，我也相信你作為一個大文學家，不會聽不懂，你今天一直在閃避，不願意正面回答而已。"],["龍部長應台：我覺得要針對問題來討論。","何委員欣純：文化部在你主導之下非常的懦弱，這樣可能會傷害到臺灣未來的言論自由和創作自由，因為當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一些跟文化有關的產業時，你都懦弱的不敢去因應，我覺得這完全不是以前寫野火集的龍應台，現在真的是一個非常懦弱的龍應台部長，所以不要自我感覺良好，不要像馬英九總統一樣。","龍部長應台：何委員，謝謝你，我想我們在同一條船上，有同樣的目標。","主席：時間差不多了，部長只要回答說：第一、我也沒辦法；第二、我陪你們去抗議，這樣子回答就好了。"],["主席（何委員欣純）：請潘委員維剛質詢。","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想先跟部長交換一下意見，也溝通一個觀念。我記得1996年，行政院就開始規劃亞太營運中心，在亞太營運中心裡面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媒體中心，我們希望媒體中心能作為所有電影、影視的後製作，因為我們前面的製作是很大的，所以也希望在後期製作上，能夠扮演重要角色。其實，任何中心不在於只是硬體，真正關鍵都是在軟體，所以金融中心不是只蓋一個金融大樓，就可以作為金融中心，還需要有專業、人才及政策的支持。那個時候我已經當立委了，現在經過十幾年，我們的亞太營運中心還是沒有做成。事實上，一個亞太營運中心，最起碼的是人、錢都能夠自由進出。所以在整個國際化前提下，到底中華民國、我們臺灣準備好了沒有？","今天有很多立委都非常關切，如果後製作在我們這邊，會不會有些問題？我覺得如果要細分，大家擔心的事可能很多，但是在大的前提上，必須先有一個溝通，就是大家是不是要朝這個方向走。其實，我們的WTO已經簽完了，早就可以開放很多東西進來，包括印度的電影，現在寶萊塢是世界製造影片最多的地方，在此全球化過程中，臺灣究竟要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尤其在中國崛起的時候，當時我們也在思考，也有些憂慮。有人說現在電視產業幾乎已經變成夕陽工業，不知道部長有沒有聽過這個說法？"],["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的，這是全球性的。","潘委員維剛：所以對於新的政策，我們要怎麼訂定？因為我們老三台的人才幾乎都在大陸，採取審核制的大陸也沒有擔心我們的人過去會把他們全面顛覆掉。最早湖南衛視、湖南電視台都是由臺灣製作群到那邊製作電視連續劇，但他們現在的製作規模、製作成本、製作陣容、製作的一切，已經超過我們太多，他們一部連續劇都是上億，不像我們這樣子。所以我覺得面對這方面，我們當時就是在大的戰略上沒有做全面性的思考，以致錯失很多臺灣真正最好、最優秀的機會，最後我們人才也過去了，現在單是把原有的人才拉回來都不容易，不要說別的還來不及培養，因為現在人可以自由進出，沒有好的工作機會、好的未來，會留不住人，對不對？","接下來，我想請教有關電視產業的部分。今天聯合報報導，大陸對於電視產業又有新的政策，他們知道在全球化、有更多媒體管道的同時，電視產業正在做改變，但是對於這樣的趨勢，不知道文化部有什麼樣的看法？","龍部長應台：第一、在內容上，因為最後還是內容最重要，而且內容牽涉到創意、創新及人才培育，所以無論如何要把內容加強，因為當內容空泛的時候，所有措施都是本末倒置、沒有用的；第二、我們影視局有一個數位媒體中心，數媒中心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就是正在研究具體措施，也就是內容與4G、5G新速度產生的新載體之間的連結到底要怎麼樣發生？我們透過這兩個途逕同步在走，來面對電視產業式微的問題。","潘委員維剛：當然，這個是方向之一，我們也知道，在整個數位化過程中，原本2005年就應該停止類比，全面數位化，可是在100年的時候又宣布，101年開始是我們的數位元年，我在你們的報告中，看到有這樣的說法。你剛才也提到，其實內容最重要，我記得當時蔣委員也提到，例如「來自星星的你」、「主君的太陽」等等為什麼能夠那麼暢銷，而且全面性整合，甚至同步播出？","你剛才也提到：第一、是內容。但是我看到，包括剛才陳碧涵委員也提到，我們對高畫質旗艦型的連續劇一直都有補助，在101年是補助2億；102年是9,000萬；103年是3億多。我們一開始是補助電視台，但是竟然有人撤案、不能做或展延，然後第2年還能夠得到補助，我不曉得原因是什麼。我也看到從102年已經開始補助單一的製作公司。我覺得應該直接補助這些製作公司，而不是補助電視台，好讓更多有這樣想法的人有好的劇本，讓有能力的人可以有機會得到支持，請問在方向上能否做這樣的考慮？","第二、我們對於數位的部分做了很多的投資，而且我們政府也有此計畫，但有人說，現在很多首播率不到50%，包括很多人在做數位的時候，還是用傳統錄影機錄製，錄完以後再轉到HD的錄影帶上，這個效果是不好的，我們必須澈底了解，也不允許這樣的事發生。不管在補助或輔導上，一定要鼓勵大家把所有機器換新。現在美國連續劇的品質，連給青少年看的連續劇都是高成本、高畫質，這樣才比較能夠延續。像我們現在的重播率那麼高，在製作內容上又不能突破。我對當初補助KANO這部電影8,040萬，極不以為然，並不是說這部電影或導演不好，而是這樣的電影在整個市場及效益上，到底能發揮多大的機制功能？我們現在應該跟時代接軌、跟國際接軌，如果「來自星星的你」只在韓國播出，它會有多大的效益？可是在整個中國、臺灣同步播出，你看它有多大的效益？所以對於國家的知名度，最早從「大長今」開始，連我們臺灣每個人都在看「大長今」，最後韓國竟然把中藥說成是韓國，去申請聯合國的遺產，連孔子也變成韓國人的，反正我們不要，中國文化也不要，都變成韓國人的了，如果你到越南，連屈原也說成是越南人的，請問我們到底要的是什麼？我覺得文化資產一定要能掌握，就像「來自星星的你」雖然有現代的情節，但也包含部分韓國原有的一些東西，並將其內涵加在裡面，雖然那是非常純商業性的電影，但商業的符合市場的需求，也符合現代國家及科技的展現，這部分才是我們希望文化及科技能夠整合並全面呈現的方式。","我知道部長的觀念很新、走得很快，但希望拉回到政策上亦能做具體的展現，要不然錢都給了，雖然在績效上，用今天跟昨天比，當然會比昨天好，可是跟未來比、跟世界比，速度是有一點慢。原來文建會只有100億，現在有157億，這樣你管的範圍更大，但有些原來不歸你管，我也不能苛責你，但不曉得接下來部長有什麼特別的雄心大略？","龍部長應台：您剛剛所提到的個別項目，我對於您的理論和基礎，幾乎完全贊成，您提醒我們同仁，在那方面還要做得更周詳、更仔細、更落實一點。我們接下來要努力的是下面一個五年旗艦計畫，所以對基礎面可能要更加深，因為不能夠只看國片的產值或票房，對於人才的培訓，就是產業本身和學校的培養，這中間到底有沒有掛勾起來，或者我們在制度的建立上到底有沒有做好，甚至於包括我們一直都沒有做到的─用財稅的優惠方式來刺激影視音的發展，這方面我們非常比不上英國及加拿大等國，這是我們下一個五年旗艦計畫應該要努力的方向。","潘委員維剛：謝謝部長。其次，我想呼籲陳碧涵委員的意見，就是有時候我們的力度不夠，其實我們不必再去找一個學校，現有的戲曲學校就可以了。目前全部的學校都想升格為大學，我們可以分頭做發展，不必過於集中，可以統籌去整合。舉例來講，像韓國在發展電動軟體、遊戲軟體的時候，就成立一個只教電動軟體的學校，這個學校的學生天天都在學遊戲軟體、天天都在設計，所以很快就有具體的成果。我覺得我們再去找一個學校會曠日廢時，應該以現有的基礎，直接指定成立一個特色學校，然後發展產業、我們的文化推動。"],["龍部長應台：這正是我們在努力的事情。"],["潘委員維剛：謝謝。"],["龍部長應台：謝謝。"],["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問文資局局長，以前文建會文資總處王壽來主任還在嗎？"],["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答復。"],["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他已經退休了。","高委員金素梅：他曾經有感於臺灣原住民文化資產保存的重要及急迫性，而辦理了臺灣原住民文化資產基礎文獻調查研究計畫，請問一下，你了解這個計畫吧？"],["施局長國隆：是。","高委員金素梅：已經完成了，對不對？"],["施局長國隆：98年、99年的時候已經完成了。","高委員金素梅：對，現在追蹤的怎麼樣？你不是說已經給各縣市政府了，並著手彙整資料，進行候審文資項目的指定，準備登錄了？"],["施局長國隆：是。"],["高委員金素梅：現在準備的如何？","施局長國隆：現在具有原住民文化資產身分的有形文化資產總共有98項，無形文化資產有45項。在有形文化資產的部分，國定古蹟有1處，縣定古蹟有2處。","高委員金素梅：你手上都有資料，對不對？"],["施局長國隆：是。","高委員金素梅：也就是說，現在已經登錄了？"],["施局長國隆：對。","高委員金素梅：既然有登錄，我希望把這份資料給我，好不好？因為我手上並沒有這份資料。"],["施局長國隆：好。","高委員金素梅：謝謝。接下來我想請教部長，不知道部長手上有沒有剛才文化資產局局長提到的資料？"],["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就是那個原住民的普查，是不是？","高委員金素梅：是的，而且登錄了，對不對？","龍部長應台：對。我手上沒有這個資料，但是我覺得那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高委員金素梅：接下來我要問你，根據貴部綜規司提供的「建置人文歷史藝術深度旅遊雲端應用計畫」，從正視、開創、藝術、文化、影視等5個角度加以說明，我覺得挺好的，其中第3點提到與原住民族相關路線規劃1到9，除了胡德夫與原住民有關係之外，我不知道其他有哪個與原住民有關係，譬如兩蔣行址納入角板山賓館景點，部長知不知道這個綜規司給我的報告？","龍部長應台：關於這個20條路線，我是知道的，其中與原住民相關路線的規畫所列入的這些景點，我知道綜規司的這個案子還在進行中。綜規司的意圖是，有些線路是希望吸引大陸自由行的客人，所以在他們的設計中，比如兩蔣行址怎麼會與原住民有任何關係？我的了解是，如果其中包含一項是到新竹去看張學良的故居，為了讓大陸自由行的客人能夠認識到我們原住民的文化，就會設計在兩個點的中間插進一個與原住民有關的景點。","高委員金素梅：我非常同意，所以我想請部長考慮一下不要由文化部自己做，應該找出剛剛文化資產局拿出來的幾處景點，規劃一個真正屬於與原住民相關的旅遊路線，再把附近的景點帶出來，而不是把與原住民相關的景點變成配角，其他的景點反而是主角，這樣原住民旅遊觀光路線永遠沒有辦法真正地活起來。","你們規劃把兩蔣行址納入角板山賓館景點，我同意角板山的歷史定位，在日本殖民臺灣的時候曾經發生過非常大的角板山事件。我的意思是，文化部在做任何一件事之前，能不能把全部的資料先找齊了，然後與其他的部會平行聯絡，比如納入原民會、觀光局？事實上，觀光局與原民會每個月都有一個平臺討論原住民的觀光產業，如果能加入文化部綜規司、文化資產局，就能把歷史底蘊、文化意涵、政治歷史事件統統涵括在內。就像我剛才講的，原民會已經規劃出原住民的重大歷史事件，我剛才與主委通過電話，詢問文化部有沒有向原民會要資料，答案是沒有，很顯然地，我們的橫向聯繫是不夠的。","我要再次強調，原住民只有55個鄉、700多個部落，如果我們的政府有心，文化部有心，科技部有心，中研院有心，原民會有心，觀光局有心，這幾個部會應該橫向聯繫一起坐下來談，由中研院提供所有的數據資料作為原住民最豐富的文化底蘊，接下來由文化部按照這些資料與原民會的資料整合，最後端再交給觀光局來規劃路線。如果能這樣做，我相信55個鄉、700多個部落不出5年就有非常好的觀光路線。","舉例來說，大家都知道原住民的賽德克．巴萊很重要，部長的書面報告中也提到賽德克．巴萊拍電影的路線，你們準備要去，不好意思，你們可能不知道，這個拍戲的現場被白蟻蛀掉了很多，已經沒有了。可是什麼跟賽德克．巴萊有關係呢？就是莫那魯道，南投仁愛鄉的川中島是莫那魯道的後代。剛剛中研院秘書長告訴我，他前幾天去川中島，心裡有很大的感觸，因為川中島是這麼大的歷史事件的所在，莫那魯道也讓全世界看到這個事件，為什麼這個部落沒有活起來？它有最漂亮的梯田，上面種的是有機米，部落裡面有八十幾歲的老太太正在織布，文化、歷史底蘊都有了，部長，你們是不是應該把它規劃成這21個路線的其中之一？","當文化部綜規司在規劃任何原住民的路線時，不要憑空想像，應該與其他部會整合一下，資源不要重複，把資源統統找出來。中研院不是有一個原住民數位典藏的資料庫嗎？把那個資料庫拿出來，原民會把歷史事件拿出來。原民會曾經投資哪幾個原住民部落的藝術家？比如我昨天到花蓮，花蓮港口部落有一位非常優秀、從英國留學回來的藝術經紀人，他有一個小小的店在經營原住民的藝術家，包括畫圖、手工，店裡面非常、非常漂亮，不知道部長去過沒有？如果你沒有去過，我下次介紹你去。"],["龍部長應台：我去過港口部落。","高委員金素梅：我知道。這個位在都會區的小店，裡面都是原住民部落藝術家的作品，等於是非常多藝術家的整合。綜規司的報告寫得很好：以深入淺出的報導，深刻故事取向，規劃21條主題路線，介紹全臺236個文化景點，更深刻地認識臺灣、了解臺灣、珍愛臺灣。最具臺灣代表的是什麼？當然就是原住民族。這篇報告寫得很好，但是意思、意涵都沒有在裡面。","部長，本席非常建議你們花一點心，把這個平臺建立起來，暫且分短、中、長期規劃一個五年計畫好了，只要各個部會在5年當中把700多個原住民部落的人文、歷史、農特產品、藝術家彙整起來，我相信5年之後，他們就可以成為觀光臺灣的亮點，你同意嗎？","龍部長應台：對於這個目標，我是百分之百地支持的。其實高金委員所謂的統籌者─觀光局已經作為核心樞紐在統籌，而且行政院江院長對這件事情很重視，他已經把這個統籌提升到院長親自主持的高度。上次我有親自出席相關的會議，我知道原民會正在設計多少條路線，原民會也因此而知道我們正在做這件事情，所以這個整合已經提高到行政院院長親自主持的層級，我相信效果一定會慢慢地顯現出來。","高委員金素梅：你的意思是已經由院長在主持開會了，是不是？","龍部長應台：對，他在主持開會了，已經提高到這個程度。因此，觀光局本身等於是秘書處，我們文化部透過那個平臺就知道原民會正在設計的路線有多少，跟我們有一個整合的機會，然後全部彙整到觀光局去，這個會議是由院長定期地親自主持。","高委員金素梅：好的。綜規司給我的這篇報告很顯然地沒有談到您剛才提到的內容，如果有的話，應該可以清楚地說明與原住民相關的路線、規劃。"],["龍部長應台：我們會與原民會要來準確的路線內容。","高委員金素梅：你們現在提供給我的資料只有兩蔣行址，在歷史的轉折方面，你們介紹史前文化博物館及十三行博物館；在開拓之路方面，你們納入順益原住民博物館；在文創風潮方面，你們納入花蓮文創園區景點；在公民意識方面，你們介紹的是山美部落及南王部落；在雕琢成器方面，你們介紹的是蘭嶼的拼板舟；在劇中好景方面，你們介紹霧社事件；在金馬亮點方面，你們介紹賽德克．巴萊相關的景點；在風雲萬眾方面，你們介紹胡德夫。原住民不是只有一個胡德夫。","龍部長應台：我們是從文化的角度切入，但是我們如果可以把原住民已經有的路線納進來的話，可能深度就更夠了。","高委員金素梅：對。您現在列出來的9項與原住民部落是沒有任何相關的，對我們來講是不痛不癢，你也沒有辦法按照這樣的路線製造原住民經濟產業的發展。部長，您剛才告訴我這件事情……","龍部長應台：其實以原住民為核心濃度的事務，一定是原住民族委員會做的最好，只不過我們訴求的對象不一樣，但是當我們注意到、也意識到原住民的路線已經存在在那裡，而且把它納進來的時候，其實是相得益彰的。","高委員金素梅：對。我的意思是不要各做各的，您剛剛告訴我院長已經在主持相關的會議了，請問一下，你們是每個月，還是……","龍部長應台：我不太知道，它是定期的，都是由院長主持的，等於是一個觀光會報，所以每一、二個月一定會有一次。"],["高委員金素梅：都是部長出席嗎？"],["龍部長應台：是的。","高委員金素梅：部長出席，原民會主委出席？"],["龍部長應台：是的。","高委員金素梅：好。你們現在的結論是什麼，我可不可以了解一下？結論就是院長親自主持，……","龍部長應台：有多項的結論，比如上次就有提到原民會及文化部已經設計的路線要與觀光局協調，不要憑空設計出路線，要透過觀光局的機制去落實，這是當時的決議之一。"],["高委員金素梅：最近的開會決議之一？"],["龍部長應台：對。","高委員金素梅：緊接著下來要如何執行，還沒有提到？"],["龍部長應台：就是要各部會慢慢地把資訊全部都配攏來。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平臺。","高委員金素梅：好的。部長，您如果要提供資料給院長，是不是也提供一份資料給我？","龍部長應台：您是說我們這個21條路線，是嗎？"],["高委員金素梅：就是您剛剛說院長不是交代你們各部會回去把有關原住民的資料丟出來嗎？","龍部長應台：那個就是行政院發的會議紀錄，不是我們在做的，所以那個會議紀錄現在還沒有到……","高委員金素梅：不是，我是說院長不是已經交代各個部會回去針對原住民的東西提出一些資料嗎？很顯然他是要你們提出資料做整合。","龍部長應台：不是，他交代的是，比如各個部會如果有做這種路線的話，要把這些路線彙整到觀光局去，而且要落實到觀光局的機制裡面。"],["高委員金素梅：所以文化部的路線就是您剛剛提的9項？","龍部長應台：這21條路線做完了之後，我們會提出去，給觀光局去協調。","高委員金素梅：在這21個路線當中，有幾個是有關原住民部落的？","龍部長應台：它並不是單一的路線，叫做原住民路線，我們只是有一個用心，就是在我們各種不同的路線裡頭，如果有原住民的因素……"],["高委員金素梅：有關係到原住民的。","龍部長應台：也進去的話，我們就不要忘記它。","高委員金素梅：好。關於這21個路線，你是不是能提供資料給我？","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還沒有做好，需要一段時間，還在進行中。"],["高委員金素梅：什麼時候會好？","龍部長應台：可能還要三、四個月，因為它進行得非常細緻。","高委員金素梅：部長是不是可以交代綜規司，如果這個21條路線之中有與原住民部落有關的路線，是不是可以與原民會討論一下？"],["龍部長應台：我們會。"],["高委員金素梅：也把資料提供一份給我的辦公室。","龍部長應台：我們會，但是現在還不成熟。"],["高委員金素梅：謝謝。"],["龍部長應台：謝謝。"],["主席：請呂委員玉玲質詢。","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你認為我們的影視產業是否急迫地需要發展？"],["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的。","呂委員玉玲：從2008年民進黨執政時推出的文化創業產業發展計畫，到馬英九的愛臺十二建設，都希望讓我們的影視產業能夠成為21世紀臺灣產業下一道成長的引擎，對不對？"],["龍部長應台：是。","呂委員玉玲：文化部在改組之後成立了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由此可以看出文化部非常重視影視，對不對？"],["龍部長應台：是。","呂委員玉玲：但是文化部做了什麼？停滯不前。相較於南韓的進步及作為，他們是傾國力在支持；但是我們文化部補助了幾部電影？「海角七號」表現出墾丁的風情及鄉土文化；「賽德克．巴萊」展現原住民的精神；「KANO」燃起國人對棒球的熱情。在補助完畢之後，什麼都沒有了，後續的附加價值及發展是否有助於臺灣國內的行銷策略，甚至跨國的行銷策略？文化部做了什麼？","龍部長應台：當然，我們與韓國比起來有很多地方是不讓人滿意的，但是就文化部本身而言，如果委員可以看一看我們的書面報告第35頁，我覺得我還是要給我們的同仁滿高的肯定，因為單單只看數字的話，我們國內的電影票房從96年的4億元，到去年已經增加為14億元，這種努力其實不是憑空掉下來的，裡頭有同仁在政策上、工作上相當大的投入。另外，您提到韓國的比較，政府預算的投入當然讓人覺得實在有力有未逮之處，如果您翻到書面報告第16頁，可以看到就流行音樂而言，……","呂委員玉玲：部長，這些資料我都看過了，我都了解了，……"],["龍部長應台：我們投入的比例相差很大。","呂委員玉玲：可是我們做的不夠，我們沒有發現真正的問題。","龍部長應台：當然，做的永遠都是不夠的，我們也在檢討下面一個五年計畫，……","呂委員玉玲：你只看到票房叫好叫座，但是僅止於票房而已嗎？"],["龍部長應台：當然不止。","呂委員玉玲：舉例來說，南韓有一個「花漾爺爺」的節目，4位已經七十幾歲的老爺爺去臺灣、全世界各國行銷當地的觀光，帶動了多少的產能？我們的產業局空有口號，卻沒有帶動產業的附加價值，沒有產業化，是不是？我們的內需市場比較小，我們要如何讓「華流」行銷到全世界？對於國內的策略及國外的策略，部長要做一些橫向的、各部會的溝通，讓多元的文創產業可以好好地發展，這才是最根本的。","龍部長應台：是的，所以我才會解釋為什麼我在11月的時候提出文創總動員，因為我認為影視局的工作如果只是影視局、文化部的話，是沒有辦法真正起飛的，必須與金管會、財政部的財稅制度配合，而且還要與經濟部、甚至教育部合作，如果沒有全面的跨部會資源整合，其實是沒有辦法真正起飛的。您的觀察是正確的。","呂委員玉玲：所以本席認為我們應該由上而下，包括資金、環境、人才的養成，甚至影視相關的法律問題，都授權由一個窗口統一來協助處理。我們看到有些導演、製作人只懂得把片子拍好，至於後續的行銷、推銷，他們並不專業，所以我們不能只補助經費就了事，應該給予他們多方面的協助，提高他們的附加價值，幫助他們擬訂行銷策略，否則我們只要成立一些預算的審計窗口就好了，文化部成立產業局就沒有功能了。","龍部長應台：其實我們在前端有協拍的窗口，他們在拍片時碰到任何困難，比如取景或需要一個地點，我們在全臺灣都有一個協拍窗口。另外，對於他們進入市場的行銷，我們也有補助及協助。所以從上游到最後市場的下游，其實在不同的點，我們有不同的獎勵及補助方式，只是要做的多好，還有資源的配置，我們是採取不斷滾動式的檢討。","呂委員玉玲：本席強調，不是補助、給錢，然後做一些計畫報告就了事了，應該著重於如何產業化。部長有沒有看過「來自星星的你」這部戲？","龍部長應台：我有看，很好看。"],["呂委員玉玲：我也特別去看了。"],["龍部長應台：你全部看完了嗎？","呂委員玉玲：全部看完了。我要提醒部長，我們應該強調產業化。這部戲裡面的炸雞、啤酒在中國很熱銷。"],["龍部長應台：它的置入性行銷非常、非常厲害。","呂委員玉玲：部長，我們不能只給經費，應該設法讓產、官、學共同合作，去發展、帶動經濟，而且不只是國內的需求，還要推銷到國際。「侏儸紀公園」、「鐵達尼號」這些電影一直都在發展後續的附加產值，我們有沒有這種片子？文化部應該協助到這種程度，這種規畫才是正確的。","龍部長應台：呂委員，一個成功的片子，後面是有政策面的。比如「來自星星的你」這部戲劇後面的置入性行銷政策放到極寬，所以很多東西都可以進去滲透。我們與NCC一直在討論這個部分，而且NCC也逐步地在放寬，包括冠名權也都有放寬的措施。後面牽涉到很多政策面。","呂委員玉玲：我認為我們可以給予協助，譬如成立一些選片或行銷委員會去協助他們，再附加地與各產業共同行銷，不管是墾丁也好，臺中或臺北的風景都好，他們甚至行銷到手機，在片中把某個廠牌的手機拿出來。這些多方面的結合才能夠讓大家利益共存，對不對？這是文化部要好好趕快來做的事情。"],["龍部長應台：這是我們要努力的方向。","呂委員玉玲：要做一個好好的規畫，澈底地協助我們的影視音，不要只是提出口號，空有口號十幾年了，卻停滯不前，你看韓國、日本的片子在國外行銷的這麼好，好不好？","龍部長應台：好，我們同仁繼續努力。","呂委員玉玲：為了幫助影視產業在國內的發展，第一，對於他們拍片片廠的建設，我們要給予協助；第二，文化部要結合各部會，幫助產業進行國際的推廣、觀光、文化的傳承等等，並設立一個窗口給予協助。如果我們也能像韓國一樣傾國力地支持產業，我相信我們也可以超越他們。部長有沒有這個信心？","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是有一個協拍的窗口，來幫助拍片的人解決所有碰到的困難，但是誠如委員所說的，我們可能要啟動跨部會的資源，加上民間的資源，做更大的推動。","呂委員玉玲：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部長有關文物保存的問題。文物如何保存是地方政府、還是中央的事情？難道產權是誰的就歸誰去保存嗎？如何讓地方政府可以好好地保存下去，這是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因為中央政府都是要等地方政府提報，完全沒有站在主動積極的立場……","龍部長應台：對這部分，容我請資產局施局長跟委員作一答復。"],["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答復。","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重要古物與一般古物，我們有區分成兩個系統，其一是中央國家圖書館等文物保存機關所有的古物，這部分都是直接送到文化部去指定；其一是地方政府及私人所擁有的古物，則是先由地方文化局指定，至於私人需要古物維護的部分，可以申請公部門協助，譬如文資局可以給予補助。","呂委員玉玲：本席希望在這方面不要分中央跟地方，我們認為對文物的保存首要考慮給予永續的保存，而要做到永續保存就要活化，就像有在使用當中的一定會保存得非常好，因為只要稍微發生一點問題，所有人就會趕緊整修跟維護，如果某個文物沒有使用或再利用的價值時，它就會在不知不覺之中朽壞了。事實上，我們保存文物也就是在保存當代的歷史，所以，這是很重要的工作，如果地方政府沒有相關經費，我們是否就不保存了嗎？當然不是。我希望文化部未來在保存文物與古蹟上一定要更主動一點，同時，也要對其如何活化與再利用給予特別的關心。"],["施局長國隆：好。","呂委員玉玲：接下來本席所關心的問題，就是有關藝術銀行的部分，首先恭喜部長，台中的藝術銀行已經掛牌開始運作了，可是我們不希望它只是曇花一現，應該想辦法讓它永續經營，以國美館為例，它並不是單靠營利，而是舉辦展覽並透過教育與導覽的方式，讓國人在藝術的素養上能夠慢慢提升，可是就藝術銀行來說，若不以營利的方式如何繼續生存下去，光是它的人事費及運輸費用，文化部就編列將近9,000萬的預算，對不對？","龍部長應台：其實，我們所編列的預算，在軟體的部分就有3,500萬。","呂委員玉玲：他們在辦展覽的門票收費，比起其他國家都來的低，大概占0.4%，而且編列的場租收入也僅有50萬，在此情況下，請問藝術銀行將如何永續經營下去？如何能讓收支達到平衡？","龍部長應台：在開始營運的階段，我們一定要用比較低廉的租金，好讓藝術工作者的名號、品牌及風氣打出來，所以，在初始的階段，我們一定是以政府的預算作為主體，但在動用政府預算的同時，我們也會啟動企業資金的挹注，所以，在剛開始的資階段，我們就已經獲得企業家2,000萬的贊助。","再以澳洲藝術銀行為例，他們大概在第12年以後就能達到自給自足，這是一個很好的參考，我們現在也是在分階段進行，希望第一年、第二年跨出去之後，能讓藝術銀行的名號深植人心，接下來就是讓藝術品源源不絕地流動，同時，我們也會做滾動式地檢討，再考慮如何進入第二或第三階段。","呂委員玉玲：我們希望藝術銀行能好好地發揚光大，為民眾提供更好的公共藝術空間，請教部長，除了台中藝術銀行之外，你有沒有考慮到其他縣市去設立分行？","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所想的就是先把第一家店給穩住，未來我們當然希望南部、北部也都會有藝術銀行的設立。","呂委員玉玲：好，謝謝。","主席：現在休息，至下午1時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黃委員志雄質詢。","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午有委員針對這五年的旗艦計畫部分，今年是最後一年就到期了，本席想瞭解過去這五年整體執行的績效，哪些還有在進行，你們未來的方向在哪裡？因為過去花了那麼多的錢，在這幾年內整體的狀況是怎麼樣，部長是不是可以簡要的答復？"],["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這五年中的執行，從這個報告中很多產值的數據可以呈現，其實我覺得同仁的辛苦，是看到一點成果的，這些數字基本上都是往上的，就是以不同的幅度在往上走，但是我們同時在做下一個五年計畫時，有對原來的五年做了檢討，我們在檢討中認為下個階段應該要更用力的部分，也就是說在前面的五年，也許是階段性的不同，其實沒有真正碰觸問題，接下來要做的是，第一，我們在人才的培育，其實要下更深的功夫，這個人才的培育，就包括我們跟教育部的合作可能要更深入，就是產跟學的部分並沒有銜接得很好；第二，即產跟基本結構的部分，我們並沒有建立證照制度，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是跟職訓局已經有深入的探討，希望明年就逐步的把每一個行業應該有的證照基準可以建立；第三，是新的科技，例如以電視業而言，在五年前根本就無法想像4G的發展到這個程度，因此在下個五年計畫裡，其實對於高科技影響我們內容的改變，這將是我們要補強的很大部分。","黃委員志雄：其實你們的量是有呈現，但是質不見了，是不是這樣？","龍部長應台：質不是不見了，而是這個產業本身的結構跟生態一直在改變中，例如流行音樂，流行音樂以前是買CD，現在CD的產值已經掉了90%，所以現在要推數位音樂，數位音樂的推廣，在上個五年計畫的時候，情況完全改變了，這就是牽涉到科技面，要做全新的調整。","黃委員志雄：等於是針對過去的五年有哪個部分做得不夠落實，未來的五年要去加強，針對整個科技網路通訊等不斷的發達，所以你們也做了因應的措施去調整，是不是這樣？"],["龍部長應台：是。","黃委員志雄：嚴格來講，部長對過去的五年是否滿意？","龍部長應台：對於過去的五年，當然沒有人敢說滿意，因為我們在全球性非常嚴峻的競爭方式，只能說就五年前所設定的標準而言，我覺得我們同仁做得相當不錯，但是就整個全球競爭，跟我們產業的發展而言，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黃委員志雄：就部長過去五年所提的預期目標，電視產業每年從9.8億元的海外市場整個版權產值，要提升到今年的30.6億元，所以基本上成長大概是7倍之多，電影產業也是從4.26億元要提升到43億元，換言之，市占率從2.3%提升到6.9%，基本上，都是5倍、10倍的成長，包括流行音樂也是一樣，五年的獲利要從10億元到50億元，換言之，過去預計的五年計畫成效，大概都是原本產值的5倍到10倍的成長。"],["龍部長應台：其實我們超過了。","黃委員志雄：整體是有超過，但是部長如何看待未來的五年呢？","龍部長應台：未來的五年，我們在估的時候，例如電影產業是以每年8%的速度在成長時，我們就按照這樣的趨勢做成長，但是做這樣的預估只是元素之一而已，因為我們要考慮到海外市場的改變，再者，流行音樂也是，我們會照原來的曲線去估計，但是又牽涉到數位的收費，跟授權方式的改變，會使得營收也改變，所以我們在做預估時，會估算這兩種情況。","黃委員志雄：未來的五年，會比過去五年的預期目標跟整體產值會越大或萎縮？","龍部長應台：我們對於不同的產業，預計在電影與流行音樂方面會繼續的往上走，但是對於電視就全球而言不下降就已經不錯了，在我們而言，過去的五年，電視產業是平穩微幅的往上，所以在我們的預估裡頭，未來的五年再往上漲，我們預估不會超過5%。"],["黃委員志雄：所以電視產業是往下走？"],["龍部長應台：是的。"],["黃委員志雄：電影產業跟流行音樂是往上？"],["龍部長應台：可以往上。","黃委員志雄：現在臺灣整體的定位，現階段這三大領域，本席認為電視跟音樂應該是我們在國外能夠有很好表現的地方。"],["龍部長應台：是電影跟音樂。","黃委員志雄：如果以臺灣的定位，未來整個國際市場的這兩個區塊，我們能夠奠定非常好的基礎，或在國際能夠發光發熱，部長認為會有機會的是哪個區塊？"],["龍部長應台：是流行音樂這一塊。","黃委員志雄：主要的市場是海外或集中在亞洲，還是在哪個區塊？","龍部長應台：我們是有步驟的，因為流行音樂牽涉到語言跟情感的表達，它跟人文的脈絡有關，第一，最大的市場，我們還是鎖定華人市場，讓它怎麼樣能夠占到最大的比例；第二，就是第二目標為歐美市場。但是第一目標華文世界是確實我們最重要的市場，這個華文世界不只是包括大陸，因為我們對於東南亞市場還沒有真正到達應有的比例。"],["黃委員志雄：所以東南亞市場還要再加強？"],["龍部長應台：要加強。","黃委員志雄：我們最大的市場，還是在華文世界的中國這個區塊？"],["龍部長應台：是。","黃委員志雄：剛才部長說的兩大問題，對人才培育下的功夫，是不夠的，我們從預算部分可以看出來，其實過去人才的培育不到3億元，所以是有多少錢就做多少事情，這是事實的問題，換言之，過去的五年，對於人才培育的部分，是冷淡與漠視的，是不是這樣？","龍部長應台：也不是漠視，而是沒把它當最重要的項目來做。","黃委員志雄：就是不重視人才的培訓嘛！部長認為過去這個區塊，或許部長認為臺灣這個區塊已經夠了，不用再花更多相關的預算在這裡，導致這樣的問題，所以部長現在看到問題嘛！"],["龍部長應台：我覺得不夠重視。","黃委員志雄：未來在人才的培育，你們應該加重經費的比例，來提升人才的培訓。"],["龍部長應台：是。","黃委員志雄：接著是產學的區塊，如果跟產業界、學界做個很好的溝通平台，本席認為這個區塊最終不在於文化部，教育部如何能夠配合跟職訓的區塊怎麼樣落實，包括證照的區塊怎麼樣執行？","龍部長應台：跟教育部合作的部分，我們已經組成一個司長的平台，現在正在進行中的，是要把它提升到部長的平台，因為在影視音的產業，如果產不跟學校有個密切的銜接，其實有很多在人才培育的預算，可能因而浪費了，所以這邊有重大的資源要靠政策來予以銜接，這是我們正在進行中的事情。","黃委員志雄：另外，對於古蹟的維護與保存，通常跟都市的發展，是角力與衝突的，很多住家鄰近古蹟或擁有古蹟的民眾，其實不一定會支持被認定為古蹟，因為有時候被認定後可能影響到他們的經濟效益，所以在此前提下，他們可能進行相關的破壞，在這個區塊上，你們跟地方政府溝通時，在法制面可以著力在哪裡？","龍部長應台：我認為要讓私有的古蹟擁有者能夠維護變成是加值，而不是矛盾跟減值。"],["黃委員志雄：要讓他們看到未來。","龍部長應台：對，在文資處理鏈上其實每個環節都要下功夫，在之前指定的時候，是否要思考到整體環境的部分，指定以後如何跟擁有者溝通可以變成加分，我覺得需要很多的溝通。","黃委員志雄：本席認為文化部升格，應該針對不管是建設開發、古蹟保存、文化觀光三方面取得平衡點，如何讓地主能夠清楚務實的瞭解其古蹟未來能夠加值，能夠帶動周邊的觀光，也能夠讓地方政府知道這樣的認定，未來對整體的發展是好的。"],["龍部長應台：對。","黃委員志雄：本席認為文化部有這樣的責任，必須去輔導與告知並協助這個區塊，但是就本身自己的區塊，其實有很多古蹟的認定，當地的居民是很反對的，包括樹林的山佳車站、鶯歌很多的相關古蹟認定，周遭民眾都是反對的，所以本席認為文化部應該多用點心跟地方政府溝通，儘量去協助與說明，讓他們能夠瞭解，定位之後，未來要怎麼樣做，它的產值與價值在哪裡？它能夠跟什麼東西結合，能夠創造整體的價值？本席認為這是很重要的。","龍部長應台：是，我完全同意。","黃委員志雄：關於這個區塊，請部裡能夠多用心，好不好？","龍部長應台：是，謝謝。"],["主席：請李委員桐豪質詢。","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部長，文化部自從搬到新莊以後，文化部官員有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需要透過部長來反映的？"],["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相信我們很多不同層級的公務員，在通勤方面還是滿辛苦的事情，但是到現在為止，我們原來所憂慮會發生很多的現象，我覺得還好其實都還沒有發生，目前進行得還可以。"],["李委員桐豪：他們主要的通勤方式是自己開車或坐公車等交通工具到板橋再轉車？","龍部長應台：各種方式都有，有的以前是搭公車，現在必須要自己開車，因為現在捷運站離我們很遠，我自己搭過捷運上班，我發現從捷運站下來以後坐計程車都還要25分鐘。","李委員桐豪：本席希望跟新北市政府能夠溝通是否有公共的交通系統，能夠做更順暢的連結。","龍部長應台：新北市政府跟台北市政府都給我們很大的協助，所以到現在為止應該還好，我們同時還有很強的秘書處，這些問題的反映與協調，秘書處都會處理，謝謝委員的關心。","李委員桐豪：文化部的官員，如果上班的情緒不好，對我們的文化發展，是有很大的傷害。","本席在上一次曾經質詢中央廣播電台虎尾分台遭到拆除的事情，也質詢過台南市公園的國父銅像遭到破壞的事情，本席想瞭解文化部在這方面有沒有做後續的追蹤工作？","龍部長應台：我知道台南市公園的國父銅像，遭到拆除的同時，我們文資局的同仁都已經到場了，並做了後續的處理；關於虎尾的部分，因為第一線永遠是地方政府，是不是可以請局長答復？"],["主席：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局長答復。","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雲林縣拆除廣播電台虎尾分台的部分，實際上他們在拆的過程中，他們的副縣長，也在當天拆除的隔日命令停止拆除，而且也公開道歉，所以這個部分，他們把剩下2.5公頃的部分已經列為文化景觀，因此所拆除部分的建築物是不是要登錄為歷史建築，現在他們還在考慮審查當中。","李委員桐豪：既然已經被拆除得很嚴重，如何把剩餘下來的做適當的規劃，可能需要文化部跟雲林縣政府做密切的溝通，銅像的部分是不是已經也解決了？","施局長國隆：銅像的部分，因為現在台南市認定它不是古蹟的主體，但是不管它是不是古蹟的主體，為了活化再利用或遷移的話，還要經過台南市古蹟審議委員會的審議，才能夠確定，所以現在是在審議的階段，在進行審議之前要做調查，也就是說這個銅像跟這個古蹟主體的關係，再決定要不要拆移。","李委員桐豪：總而言之，這種事情涉及到意識形態，是非常遺憾的事情，社會本來是可以和諧進步的，所有過去的遺產，不管是正的或負的，都應該留給我們作為檢視自己未來走向很重要的參考，本席認為這種事情是讓人很遺憾的，目標的正當性，不能認定他的手段就是正當的，同樣的道理，我們的社會都出現了目標跟手段不一致的問題，這也是社會應該要學習進步的地方。","我們很擔心的就是剛才黃委員也提到對於文化資產的保護問題，本席有個投影片，不曉得你是否看得到，這是一個概列式的，例如在2009年跟2010年時雲林虎尾糖廠日式的宿舍兩度遭到祝融，2012年台南新化90年歷史日治時的軍公人員宿舍也遭到拆除，2013年彰化民俗村七古厝也遭到破壞，2014年的最近基隆港西二、三號碼頭倉庫出現火災，本席認為這件事很有蹊蹺，所以我們就做了簡單的調查，是族繁不及備載，這是臺灣文化從1969年台北大稻埕延平北路的第一劇場遭到火災，從1969年統計開始，一直到2014年港西號碼頭的大火，所有這些都受到火災，總共148件，所以本席要提出質詢，即文化部是不是只是靠法律的保護就可以讓這些文化資產不被祝融侵害，有什麼更積極的作為？","龍部長應台：其實對這件事，李委員所描述部分，應該有這個社會漸漸進步的過程，第一，對於民眾要有保護古蹟的觀念，其實我們這十幾年來漸漸的從邊緣進入到主流，但這是無止盡的，還可以往前走，必須要有觀念的建立，因為如果沒有這個觀念，只是靠法的話，其實是擋不住的，所以第一個觀念的建立很重要；第二，是法的修正，我們因為種種現實的情況，文資法也已經修正多次了，包括暫訂古蹟的機制，也是在您所描述的情況，不斷的發生後，出現暫訂古蹟的機制，其中還有很多的漏洞，如果是私有地主會擔心容積移轉以及其權益受損的問題，這就變成在考驗文化資產保存上跟教育、觀念、現實利益方面怎麼樣讓他有完整主動保存的意願，因為當他沒有主動保存的意願，且又沒有任何誘因時，其實就很難可以保存下來，它考驗的是文化資產保存法一步一步進步，我們現在又有新的文化資產保存法草案送到立法院，所以它是更進一步的檢討這些問題。","李委員桐豪：部長期待每一位都是聖人的話，本席也不期待，我們當然期待他們有道德或使命感，以及對文化資產保存能夠改變他們的態度，但是在另外一方面，本席的統計是掛一漏萬，也可能是掛萬漏一，本席不知道，總而言之，我們看到一個趨勢，即年年都有重要的文化資產受到祝融的威脅，學者專家或文化部是不是可以做一些研究？檢討過去歷年來重要的或一些準備要作為文化資產發生過一些意外事故的，不管燒掉，還是被拆掉也好，每一個個案檢討以後，真正找出它背後的原因，這個原因是怎麼導致他做出這樣子的行為、或不應做出的行為、或發生的問題，不一定是人的行為，可能是一種天災，也可能是電線走火，我不曉得。從這些問題裡面找到可以具體改善的措施，如果需要立法的，我們就立法；如果需要編列預算的，我們就編列預算，總而言之，我們要找到問題的根結，再來解決它。我不曉得文化部同不同意這樣做？","龍部長應台：是，完全同意，因為你所描述的問題，文建會的時代就已經訂定「古蹟防災指針」這樣的作業要點。同時，在暫定古蹟這個機制的執行，其實是滿重要的一個關卡。","李委員桐豪：剛剛部長講的防災指針，可能是把電線做好等等。我想要講的是，它可能純粹是管理維護的問題，也可能是人為……"],["龍部長應台：縱火的問題。","李委員桐豪：就像你剛剛講的，要提升我們的道德層次、要提升我們的使命感等等。我現在要看到的是，你們有沒有具體的措施，就像你講的誘因措施……","龍部長應台：有的，我可以給委員一個實例，就是我自己在臺北市政府的時候，蔡瑞月舞蹈社這個古蹟是整個被燒毀的，為了防止被認為只要把它燒掉，這個古蹟就自然沒有了，也為了杜絕這樣的觀念，所以我們當時是一磚一石一木全部原樣重建。","李委員桐豪：這個很好，這個已經是事後的，今天我們希望做一些事前就能防範的工作，因為事後的成本各方面都是滿高的。我想要講的是，就像剛剛你講的，可能做一些土地的交換、容積率的轉換等等其他的誘因機制，甚至是租稅誘因，讓他們願意去保護。如果這個房舍是因為人為的破壞所造成，也可能是因為我們維護不當，就像你剛剛講的一些作為。總而言之，我是希望能夠重新檢視，因為我們看到歷史的痕跡，有很多很多不曉得的原因，我們儘可能防範這樣的事情再發生。好嗎？"],["龍部長應台：是。","李委員桐豪：尤其，我還看到最近中國大陸雲南的麗江好幾個古城都被燒掉，你看看多可惜！我們還沒有機會去參觀就已經被燒掉了，所以我還是希望我們的古蹟能夠妥善地保存。","龍部長應台：是，我們會更注意。","李委員桐豪：好，謝謝！最後一點，今天談到影視產業，我檢視一下相關的不管是電影、電視或流行音樂的發展，我們的預算需求與實際編列有落差，譬如103年電影產業預算的需求是15億元，你們只編列4.3億元，這不要怪我們立法院；另外一方面，像電視內容產業，我們希望的預算需求是12.33億元，你們只編列0.97億元；流行音樂4.8億元的需求，你們編列3.76億元，算是勉強及格。你對這樣子的需求跟實際之間的預算落差，部長未來應該如何處理？","龍部長應台：這一部分就是說，5年前當新聞局提出來的時候，我們就檢討這個問題，當時被核定的譬如電影扶植的旗艦計畫有64億元，這時候電影界也造成一種期待，後來才發現，所謂64億元，事實上只有17億元。我覺得那個時候的期待落差太大，所以我們這一次在編列下一個5年度的時候，我們非常務實去編列，尤其財政困難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希望這麼大的落差不再出現。","李委員桐豪：最後一句話，你看到本席對於所質詢的事情會追蹤的，所以今天你所說的話，特別是對影視產業的發展，本席會進一步追蹤。","龍部長應台：是，謝謝你！"],["主席：請邱委員志偉質詢。（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請陳委員淑慧質詢。","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龍部長，藝術銀行推廣了2年，終於在13號開張了，我從媒體上得知部長參與開幕典禮，你講了一句話，藝術金三角的成立，期盼藝術銀行能夠帶出國家的正能量。部長的意思是，不外乎是文化部的主要業務，目標在提升全體國民的文化素養，透過藝術銀行讓國民在藝術生活空間裡鑑賞，作為提升國民內涵的方式。","部長在每一個會期的開始，甚至在每一個議題的業務報告裡，總會帶到一件事情，就是文化部這幾年主要推動的業務，不外乎創新產業、文化經濟與人才培育，對嘛？我們在這兩個主題上很難發現，雖然文化人才、文創人才正能量積蓄的根源在培育上，但是很難看到教育部有提出正面、落實的具體規畫。部長知不知道教育部有一個藝術教育法？"],["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知道。","陳委員淑慧：藝術教育法是在89年公告實施的，第二條載明了藝術教育的類別有五項，第一項是表演藝術教育；第二項是視覺藝術教育；第三項是音像藝術教育。","第四條載明藝術教育之實施，分為學校專業藝術教育、學校一般藝術教育與社會藝術教育。在社會藝術教育底下，用第四章從第十九條到第二十五條作為社會藝術教育實施方法的相關規範，這6條條文裡面，每一條條文都把文化部並列在主要實施機關裡面。我們一直沒有看過，教育部對於藝術教育不要說資源沒有利用，最基本的主要業務推動目標也沒有從教育上著手，我期待在不久的將來或下一個專題的時候，希望你不要只做現有項目的人才培育，應該對專業藝術教育、社會藝術教育的功能與任務有所表現，這是我給你的建議。我想你並沒有去著墨到這一塊，所以我也不方便讓你現在答復，我只是提醒你，希望你下一次有所準備。","提到藝術銀行，我們跟文化部同樣的期待，現在的整個營運模式，今年你們編列的預算是4,500億元，我記得原來編列8,000萬元，是不是？","龍部長應台：原來編列7,000萬元，其中有將近一半在修護閒置空間，把它變成總部，是硬體的。","陳委員淑慧：你說你找了10家當地的企業組成贊助天使，每一家企業贊助200萬元，10家就有2,000萬元，這10家企業並且組成藝術銀行俱樂部，這個俱樂部就是贊助天使組成的。目前這些作品已經出租八成，這八成都租給誰，行政院嗎？","龍部長應台：不是，大概六成多是公部門，將近四成是私部門，包括公司行號、企業總部與酒店等等。"],["陳委員淑慧：未來有沒有一個目標能夠達到自負盈虧？","龍部長應台：這個在我們的規畫中，以澳洲的藝術銀行來說，他們大概營運到第十二年的時候開始……"],["陳委員淑慧：你想我們要到第幾年？","龍部長應台：如果我們全部都做得很好，我希望在第十年可以自負盈虧。"],["陳委員淑慧：藝術銀行俱樂部會不會過於局限在少數人？","龍部長應台：不會，因為這10位企業家其實就是發起人的概念，由他們來擴大對藝術銀行的支持，他們只是發起人。","陳委員淑慧：所以，要參加這個俱樂部的就好像有一個membership一樣。","龍部長應台：對，他們會邀請更多的人進來。","陳委員淑慧：我們期待在一段時間之後能夠讓這個俱樂部擴大，能夠有多一點的人參與，而不希望是只有少數人的俱樂部。既然如此，我想成員好像也不應只有贊助者或作品提供者，應讓多一點的人分享藝術銀行擴大的成果。","龍部長應台：這10位企業家和您的心意完全是一致的，他們希望擴大藝術銀行的效應，讓更多的人參與。","陳委員淑慧：談到這個展覽，去年有一則新聞報導，某展場展出一個17世紀畫家的作品，那次展覽號稱將該畫家在世上僅存的37件作品集合在台灣展出，能夠陶冶民情、推廣美育，很多喜好藝術的民眾因此花了錢去參觀，結果不料這37件作品全部都是經過授權複製品，讓參觀者大失所望，而那次展覽的所有文宣都未註明展出的是複製品，只在售票處口頭告知。對於這樣一個展覽的品質，我覺得部長應該會有意見。我們現在對於所有的藝術展覽場館沒有相關的規定，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引起相當多的討論。我想參觀者就是因為對藝術家有所喜好，他們要看的一定是真跡，但是沒想到看的全部是複製品，如果要看複製品，他們上網就可以看到，為什麼要花這個錢和時間？部長，你覺得這樣的展覽可以達到陶冶民情、推廣美育的效果嗎？所以，我覺得部長在這方面，應該要作規範，以維持展覽品質和保護參觀者的權益，希望文化部能夠有所作為。","龍部長應台：好，我們帶回去思考。","陳委員淑慧：最後，針對今天的主題─影視音五年旗艦計畫，其中關於音樂的部分，文化部提供了對於製作行銷新人的補助，共有5個名額，每名350萬元；旗艦類型的補助共有11名，每名600萬元，剛才很多委員都提到長久以來整個補助措施失衡，既然是補助，就應該是輔導性質，和投資有很大的差別，投資是為了獲利，是要有報酬的，因此，我們要把補助和投資分得很清楚，且必須達到平衡。現在之所以失衡，是因為政府補助的通通都是很出名的主流音樂，但是對於還沒沒無名的樂團、樂手沒有給予輔導。我們當然希望提供主流音樂力量，但是我們應該用合作、投資的方式，從它身上得到報酬，另外，我們要去輔導、協助、補助非主流的音樂，在這兩方面，我們必須尋求平衡，以免造成大者恆大的現象。藝文界一直期待文化部能夠在這方面有所作為，甚至藝文界還認為文化部的官員本身都缺乏品味，對於補助政策失衡長久無法改善頗有微詞。部長，你怎麼說？","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您說的原則，我都是支持的，而且您舉的那些特例，在我們今年新的補助辦法中已作了檢討修訂。","陳委員淑慧：所以，我們會看到你們的改進？"],["龍部長應台：我們希望能有更多的改進。"],["主席：請賴委員振昌質詢。","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幾天報紙報導，新店1937年興建的碧潭吊橋岌岌可危，不知道部長有沒有看到這個消息？"],["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我看到報紙報導新北市正在處理。","賴委員振昌：其實這牽涉到古蹟維護的問題，文化部是中央的主管機關，但是地方政府對古蹟多不重視。我相信碧潭是很多四、五年級生年輕時的共同回憶，可是現在為了都更，可能使得碧潭吊橋有損壞的風險，文化部對此有何看法？尤其面對地方政府應做但可能忽略的情形，文化部有沒有什麼預防或改進的方法？","龍部長應台：我們國家施行的是地方自治，地方自治尤其是古蹟的保存，一定要靠站在第一線的地方政府去做，因為不可能全部從上而下。文化部對於地方執行古蹟保存工作的立場是：第一、我們最重大的責任在於立法，希望讓法令跟得上現實情況。第二、對於經費的補助，我們把全國各縣市依其本身的財政狀況分級予以補助。第三、當一個地方政府對於一個古蹟很明顯的被認定為故意不作為時，我們可以啟動第一百零一條，由中央代行，但是不到萬不得已，我們不會採用這一條，因為如果變成中央代行，造成地方政府的權利、義務被剝奪的話，對於整個機制是破壞性滿大的。","新北新碧潭吊橋當然非常重要，在大家的記憶裡，它有很重要的地位，新北市政府都更處已明白表示，沒有安全就沒有都更，這個立場是我們支持的立場，也就是安全第一。","賴委員振昌：尤其是地方政府有地方的生態和建設利益的糾葛，可能對於古蹟維護的態度未必有如大家一般所預期的那麼堅定。如果中央的文化部只控制立法和預算，是否會有所不足？或者有沒有考慮更進一步的避免這些事情？要不然，像碧潭吊橋幸好有媒體報導，萬一沒有報導，那施工就施工了，怎麼辦？","龍部長應台：我們文化部文資局的作法分為兩方面：一種一定要根據地方政府或民間提報，然後列冊或有了文資地位之後，我們就有列冊追蹤。另外，文資局也會依照特定的主題去作普查，如果在他們主動普查時被列冊，那麼就有一個管控的系統。","賴委員振昌：好，謝謝。我問這個問題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提醒。我們認為一個東西要變成古蹟那很難，必須經過時間的累積，但是要破壞，以現在的科技，可能一天一夜就可以破壞殆盡，希望文化部在這方面多加強。","另外，我想請問的是，在文化部去年宣布推動的五年五億紀錄片行動計畫中，去年獲得補助的片子似乎都沒有政治類的紀錄片，是不是因為我們有潛規則，就是不要去碰觸政治類的議題？","龍部長應台：我們文化部不去故意創造政治的議題或事件，也不故意的去迴避，所以我們在紀錄片或其他任何場域裡都有專業的評審團，在專業的評審團到場之前，我們會先和他們溝通，我們這個政策的目標在哪裡，在扶植什麼，這是專業的決定。","賴委員振昌：我想沒有預設立場是一個很好的現象，如果以今年來講，最熱門的就是318學運，我相信318學運絕對是一個很重要的社會活動或民主活動，以後一定會有很多人把它拍成紀錄片記錄這個事件，如果有人提出這樣的申請，文化部的態度和立場如何？","龍部長應台：我們跟提出任何影片的對政治的立場、對環保的立場、對婦女的立場，不是我們評審的標準，我們一定是看這部片子在思想的重量、表現的手法、藝術的成就上，跟同樣送審的影片競爭的結果是什麼，那就是什麼。","賴委員振昌：所以，部長的意思就是不排除今年或明年可能會出現有關318學運的紀錄片？","龍部長應台：如果拍的水準能夠說服評審委員的話，當然！"],["賴委員振昌：我就是希望聽聽部長對於318學運紀錄片的意見。","另外，過去有些國片像齊柏林的「看見台灣」、「不能說的秘密」，都引起社會上很大的迴響，但是不可諱言的，這些紀錄片都在挑戰我們當前的政治和社會環境，部長對於這樣的紀錄片有沒有什麼樣的看法？","龍部長應台：紀錄片這種表達形態，其實本身就充滿了對於社會現實和主流權力的挑戰，這是紀錄片的特質。一個社會紀錄片的水準越高、題材越多元，其實越表達了那個社會的公民素養、民主體質的健康。","賴委員振昌：所以，部長基本上也贊成對於現況或體制的反映和衝撞？","龍部長應台：紀錄片本身就比較具有反抗精神的，但是到最後反抗精神不是唯一的藝術標準，所以，我剛才就說，就文化部而言，就讓它全部回歸專業，我們不能因為某部片子具有反抗精神，就會得到認同，而要看其內容、思想的厚度及藝術的表達深度。","賴委員振昌：從部長剛才的回應我們可以發現文化部都很尊重專業委員，基本上文化部本身不太干涉或主導審查過程，你能不能說明一下委員如何產生？","龍部長應台：我們所有的委員有各種專業人員，譬如工程會有一個具有專業資格委員的名單庫，還有業界公認是專業的人，但是我們在邀請委員時有幾個原則：第一、他不可以和申請的案子有利益的糾葛，或者他本身列名其中，一個利益迴避原則是要討論的。第二、譬如同仁會提供給我20個人的名單，我就會去看這種組合是否涵蓋各方面的專業者，然後就會去一一邀請，有的時間不許可，然後我們同仁就會按照順序往後邀請。所以，基本上，賴委員可以相信，我認為文化部是在沸騰中的冷泉，所以我們一切回歸文化的專業。","賴委員振昌：部長剛才講的這些，我相信現在的首長對於最基本的迴避原則、從工程會的資料庫去邀請學者專家，這沒有問題，但是，這些專家的背景，工程會的資料庫只能呈現學經歷等等背景資料，對於其想法、立場是否偏頗或個性如何……","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總不能從專家的名單去調查誰的政治立場是什麼，然後組織委員名單，那和你所要求的剛好相反。","賴委員振昌：不是，不是，你誤會了我的意思。我當然知道不可能這樣去做，我要講的是我們有沒有採取預防的措施？因為有很多人的立場、態度，有的人個性比較保守，也有些人像部長一樣，比較具有批判性，相信這會對於整個運作產生截然不同的成果。","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在組任何一個評審團或諮詢委員會時，一定是試圖在一個專業上去找，但是他們的來路或領域非常多元，他們在討論時有可能有意見交換或意見相左，到最後會產生一個大家討論或辯論出來的結果，那才是比較健康的委員會。","賴委員振昌：好，沒有關係，反正這個委員會的組成，我也知道，因為我以前也嘗試過，所以你剛才講的都是基本動作，我們都是看著你的「野火集」長大的。","龍部長應台：所以，賴委員，您可以放心，你真的可以放心。","賴委員振昌：但是我們很期待我們的部長還是以前那個寫「野火集」的龍應台，而不是龍應台部長，這是我最想要講的。","龍部長應台：賴委員，您放心，我想我們所有的同仁都知道如何讓文化專業作為我們核心的理念。","賴委員振昌：好，文化是永久的，政治是一時的。"],["龍部長應台：是的。"],["主席：請陳委員學聖質詢。","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打賭你還沒有吃過中飯，對不對？因為我講過，文化就要從好好吃一頓飯開始。"],["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剛剛又吃了一個便當。"],["陳委員學聖：你有吃嗎？"],["龍部長應台：半個。","陳委員學聖：我要恭禧你，昨天齊東詩舍成立。","龍部長應台：謝謝你，我們都很開心。"],["陳委員學聖：你我共同的好朋友─成霖衛浴的歐陽明董事長為了新詩捐了五千萬。"],["龍部長應台：對。","陳委員學聖：他為了新詩投入了非常多的心血，所以在沸騰當中的冷泉，冷泉是文化部的作為，但沸騰表示台灣的民心希望台灣更好，就像剛才賴委員提到的，他從小讀你的「野火集」，我覺得他跟你同步成長。"],["龍部長應台：他好像比我年輕兩輪。","陳委員學聖：你不要沮喪，我現在要談的是，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在文化界，不管是表演藝術、視覺藝術或影視流行，最大的問題就是年齡的問題，為什麼？因為在我們的表演藝術界裡面，不論是林懷民、吳興國、孫翠鳳，各種不同的表演藝術領域中，年齡大都在50上下；在流行音樂裡面，不論是周杰倫、蔡依林也都接近40，即使是我們的第一名模林志玲也過40，顯然在兩岸的表演藝術市場或視覺藝術市場中，我們已經碰到瓶頸，我們在吃過去的老本。未來會不會再有孫翠鳳、吳興國、林懷民或蔡依林、周杰倫，部長的角色非常重要。","本席一直希望兩岸能有很好的交流，12年前兩岸還在冰冷期時，馬英九市長請我去推動「台北─上海城市論壇」，希望在寒冷的冬天能夠看到一絲絲的春天；12年後，台北、上海、香港三城論壇，非常成功。去年11月，我和台藝大、北藝大、台師大合作，邀請西安很多書畫家到台藝大舉辦第一場的西安、台北城市論壇，推動「台北─西安文化藝術論壇」，希望這兩個城市可以帶動兩岸一個新的開始，也就是從經濟到政治的過程中，可以有一個文化的角色能夠扮演。文化部也有派員參加，雖然層級不夠高，但最起碼還有重視到這個議題。","第一場的城市交流活動結束後，他們很積極，也很快速的在今年4月辦了第二場西安台北城市交流活動。西安代表的是中國文化─一個傳承的古都，臺灣代表的是中華文化在現代變革中找到一個新的出路，這兩個城市對話是非常有趣的。本席特別在4月份找了一天，飛到西安去看那個交流，人家真的很用心。但是令我沮喪的是臺灣60歲以下的視覺藝術家在大陸，在世界上，是被忽略、被漠視的。他們希望我一定要邀請李奇茂老師去，因為他是西安美院出身，是黃土畫派重要的畫家。李老師90歲高齡，還特別飛過去，他希望因為他的出現讓臺灣的中生代及年輕一代的畫家可以在大陸被看到。但是在整個市場上，我們的年輕畫家，包括在60歲以下，很多在臺灣非常傑出的老師、教授，他們的畫作是邊緣化的，我曾嘗試幫忙他們。這次我特別請大陸拍賣協會，不論是總會長或西安拍賣協會會長，他們一定要介入，希望讓臺灣畫家的成就能被兩岸、被世界看到。每一步都很辛苦，但我覺得應該要這麼做。","今天開始在世貿有一個新藝術博覽會的活動，部長知道嗎？"],["龍部長應台：今天開幕的嗎？我不知道。","陳委員學聖：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藝術活動；我舉其中一個案例，有一個不到30歲的年輕藝術家，他是台師大的博士生，他的畫作非常好，我非常欣賞他，但是他要出頭不容易，於是我找了一個基金會贊助他10萬，他自己也拿了10萬，去租了2個單位，這兩個單位的租金就要20萬，加上裝璜、行銷費用，至少是40萬的開銷，而他的畫作還不見得賣得出去。這就是從今天開始，在台北非官方主辦的新藝術博覽會，我們是協辦單位之一。一個年輕的藝術家，他的作品都還沒有獲得買主的青睞，就得自己先花4、50萬。老一輩的畫家在獲得肯定之餘，希望中生代、年輕一代也能被肯定，但本席發現政府部門在這部分的努力不夠。本席推動台北─西安的交流，就是希望臺灣被忽略的畫家能夠被看得到；但是我們也看到一個年輕的藝術家想要在藝術博覽會出頭，他要付出的代價有多大。","部長，你就可以知道：我們都是在吃老本！包括大家談到龍應台部長的時候，都覺得你的野火集真棒！但是之後的年輕作家，在九把刀之後，沒有幾個人；年輕的藝術家、年輕的表演工作者、年輕的流行影視音樂工作者，之後都沒有人了。兩岸交流最大的關鍵即在於此！張局長也很清楚。可是部長的作為在哪裡？這也是本席最為關心的。","龍部長應台：我覺得陳委員很多的觀點都滿有前瞻性；但對您憂慮後繼無人這件事情，我倒是不這麼看，因為我隨手就可以舉出來，像年紀很輕的李明維，他的作品要在日本森美術館全面展出，這也是臺灣人第一次在那裡展出；還有在基隆的吳天章或是在台北的姚瑞中，我覺得3、40歲這一代的人才還是滿多的。","陳委員學聖：部長可知道跟你同一個年代，還有再年輕的一代，他們真的悶到要掀鍋。我不敢對部長說，飽人不知餓人飢！但對於他們所受到的待遇，部長如果深刻去體會，他們會告訴你他們錯過很多的年代，他們的作品都非常好，就是缺了一個行銷空間。當您在台中為藝術銀行開幕的時候，我在想：它們是變成你的不動產，還是動產？台中有很多企業都支持你，但這些畫作如果只是放在台中的國立美術館，它是沒有流動的，除了展覽之外，是沒有買賣的，這些藝術家是沒有前途的。部長有沒有想過，這些藝術家把他的作品給了我們美術館之後，我們有沒有找到一個有國際行銷能力的藝術經紀公司去幫他們行銷？這每一環都扣得很緊！本席再次強調，我們的藝術家、表演工作者都不輸給別人，他們需要的是一個舞台，和可以讓大家看到的亮度。","龍部長應台：我完全認同陳委員的說法，只是現在就政府部門而言，其實有很多的措施，如各級地方政府所舉辦的美展及美術比賽，都非常非常多，加上中央的部分，我們對於畫廊產業的支持，還有一年一度的藝博會，其中MIT的新人，還有我們自己的……","陳委員學聖：部長，我們自己都是內行人，我辦桃創辦了很多屆，大概是新的藝術家最想去參加的，因為我們是跨領域、跨媒介的；但是他在我們這裡得獎之後，後面的前途在哪裡？部長真的要去深思。所以我要特別拜託部長，透過我今天的質詢，不論是傳統藝術或當代的流行影視音樂，你一定要用很大的力量去栽培新人。韓國可以在那麼短的時間起來，我不認為臺灣不可以，部長一定要把這個平台搭起來。所以一開始我提到了齊東詩舍，提到我們共同的好朋友歐陽董事長會捐5千萬，很多人願意捐錢，希望臺灣的藝術可以讓大家看得到，問題是政府部門的角色在哪裡？拜託部長給大家多一點機會，好不好？我只有拜託這件事情！","龍部長應台：謝謝陳委員關心；其實政府的角色就在那個黃金三角，怎麼樣把企業家和藝術家帶起來，讓這兩邊能有一個平台出現，這個部分政府已經在做，只是永遠都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我們會記在心裡，並繼續努力。","陳委員學聖：最後，本席受我們的好朋友─辜小姐拜託，想要了解新舞台的前途在哪裡？雖然中信金有提出只擴充不縮水，希望在原址繼續擴充，但台北市政府提出了一些政策工具迫使中信金退讓，問題是文化部的角色在哪裡？此事從一開始，我們就共同關心過，希望部長能持續關心。好不容易呈現了一個舞台，讓臺灣的年輕藝術家有登台的機會，不要因為年齡瓶頸讓年輕藝術家不能出來。新舞台是一個成功的案例，吹熄燈號很容易，但要亮燈就很不容易！希望文化部在未來這段時間能多做一些努力。","龍部長應台：陳委員，其實新舞台的消息出來之後，第一個去與金管會協調的部會就是文化部，而第一個提出要召開文資認定會的也是文化部。現在還在進行中的工作，就是我們希望能夠找到另外一個點可以讓其重新再起。","陳委員學聖：他們找的幾個點都不是很適宜，本席希望部長持續關心這個問題。上次質詢時，本席向部長表示，冷泉有時候也需要溫泉，文化部不能太冷，因為你們還有流行影視音樂，這會讓人民有一種幸福及快樂的感覺。台灣的人心是沸騰的，有那麼多人……","龍部長應台：我說冷泉的意思是不管多麼沸騰，文化部的工作還是要一件件推出來，包括表演藝術中心、藝術銀行等。","陳委員學聖：台灣的人民是非常熱情的，除了冷泉之外，溫泉也要偶而出來一下，讓人民可以感受到文化部所扮演的角色。","龍部長應台：是，謝謝委員的關心。"],["陳委員學聖：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楊委員麗環、楊委員應雄及廖委員正井均不在場。","請許委員添財質詢。","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我看了您的報告，從民國98年到101年，影視音的總產值都有成長，每一年平均的成長幅度是多少呢？"],["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這要看是哪個產業，比如流行音樂的成長就非常之大。委員可以看報告的第35、36及37頁，在第35頁的右上角，從96年的4億增長到去年的14億，增長幅度可說是滿大的。","許委員添財：本席關心經濟的成長，還有週休二日也會改變人民的休閒習慣，如果拿國片與進口的外國片相比的話，兩者的百分比各是多少呢？","龍部長應台：第9頁附表5的圖是有關市占率的部分，委員在看了之後，應該可以給我們文化部影視局的同仁一些讚美。92年的國片市占率是0.3%，到99年是7.31%，今天則是13.87%，可見進步是非常之大的。","許委員添財：有進步沒有錯，但非常大嗎？","龍部長應台：如果和0.3%相比的話，我認為進步的相當之大。"],["許委員添財：有沒有對外國片限制呢？你們不會限制國片吧！","龍部長應台：由於簽署WTO之故，對外國片的部分是沒有限制的，但是我們對大陸片則有限制。","許委員添財：對大陸片有限制，這是雙邊的關係之故，剛開始要加入WTO時，雙方要互相排除，這是特別的設計以保護台灣的市場及文化。現在是大幅開放的時機嗎？當時是相互排除的……","龍部長應台：並沒有相互排除，就以電影而言，1年只准許10部大陸片進入台灣。","許委員添財：WTO沒有互相排除，為什麼只進口10部呢？"],["龍部長應台：我們進去則沒有限額。"],["許委員添財：真的？"],["龍部長應台：對。","許委員添財：舉例而言，我難得去中國一趟，我問他們為什麼只見到官方人士呢？他們說你也可以見民眾啊！我又問都沒有機會表達意見，他們說可以幫忙我安排演講。不過聽眾是誰派去的，這些人有選擇要不要參與的權利嗎？不要阿Q！我們應該用自由來影響他們的價值觀念，並讓他們也可以改變，所以不要自我阿Q。我認為不要限制中國片進來，可以讓他們進來看看，那種教條式、封建式及宣揚專制主義的片子，國人會去看嗎？也許我們都會當成笑話去看。他們限制了選擇的自由，也有很多潛規則，這樣會很容易限制住我們的片子。","如果誠如你講的，他們對我們這麼開放的話，為什麼我們的電視台要向他們妥協呢？是不是台灣的幾支片子可以在那邊多賺一點錢呢？由於他們是管制經濟（command economy），開放都會有計畫，也就是經過控管之後的開放，其本身就會有那種機制及能力，而台灣只要一開放，內部就能流通及暢行無阻，所以他們一進來就會如入無人之境。然而我們要進入中國的話，卻會遇到層層關卡及到處都有設限，兩邊可說在結構及制度上都是不對稱的，我們必須去瞭解這種情況，不要阿Q！","龍部長應台：是不要argue，還是不要阿Q？","許委員添財：是不要阿Q，我現在也是在與你argue，質詢就是在argue嘛！難道我的口音不清楚嗎？你不會讓我有神魂顛倒的狀況吧！你自認為可以讓我神魂顛倒嗎？不會吧！不然為什麼我講阿Q，你卻當成argue呢？","在這種政府管制的環境之下，機制及制度上也是不對稱的，我們自己要有自知之明。本席要特別強調，台灣之所以存在，就在於對世界是有價值的。世界是非常多元的，朝代也不斷在更替中，進而將會留下很多精華，根據我個人的經驗，各國來的人在吃過台南小吃之後，都會說讚！日本人、英國人及美國人等都吃得慣，世界上有哪種美食可以讓各國人都吃得慣呢？幾乎沒有嘛！台南小吃就有這種彈性、包容性及廣泛性，華爾街日報讚稱台南是世界的Food Museum！","龍部長應台：foot？不，是食物博物館！","許委員添財：對，美食博物館，food與foot不一樣嘛！我知道你是故意的，依你的聰明才智而有這樣的表現，我是不會驚訝的，如果你用這樣的聰明才智來對付我就太不厚道了！","龍部長應台：我對許委員非常尊重，並沒有那個意思啊！","許委員添財：台灣有台灣的價值，不容許受到那種封閉體制大國的不公平影響，因此對於該保護的部分，我們就要加以保護，如此做才能讓真正的自由得到保障。","本席是唸經濟的，有關自由貿易的理論是非常清楚的，如果規模一樣大或技術一樣進步，假使先分工再合起來讓雙邊互惠及共同成長，如此才是比較好的狀況。不過如果我們專精於某樣技術，但與對方相比還是輸的話，再加上規模也比對方小很多的時候，他們有可能會大吃小，比如大量傾銷過來，屆時將會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如果是自由競爭的話，良幣自然會驅逐劣幣，但不管是再如何的自由，都不能確保良幣會驅逐劣幣，因為有其他非市場因素的障礙，而我們就是怕會有這樣的情況。當然該開放的就要開放，不過在必須保護時，還是要有階段性及條件性的保護。","文化非常敏感，部長是這方面的專家，我才會說不要阿Q，也不要裝傻。台灣的文化價值就是維持台灣在世界上存在的可能性，如果台灣文化對世界沒有貢獻的話，依據我的評估，現在台灣的經濟是國家滅亡的進行式。如果我們的經濟及人口結構持續這樣下去的話，台灣一定會滅亡。台灣的政治已經民主化了，而公民社會正在對政治社會進行反撲，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十幾年來的民主化，政治社會的進步太慢了，這會影響到他們的生計，最後也會反映到整個社會經濟的基礎建設部分，台灣的經濟是往國家滅亡的路子在走啊！","如果你不相信本席的看法，你可以去看看很多論文的討論，你就會發現一個健全發展的國家，其經濟現象不可能是這樣的。你看我們人口結構及外流的問題，還有資金外流等問題，台灣的經濟不救都不行了。文化是更上層的，如果該保護而沒有保護的話，屆時如果有人在其中上下其手的話，就會將台灣搞垮了。本席提出以上建議供部長參考。","龍部長應台：謝謝許委員的提醒，我們一定會記在心裡。"],["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歐珀、李委員昆澤、李委員貴敏、蕭委員美琴、李委員應元、林委員德福、邱委員文彥、鄭委員天財、陳委員明文、楊委員瓊瓔、葉委員津鈴、王委員惠美、黃委員偉哲、吳委員育昇、江委員惠貞、薛委員凌及盧委員秀燕均不在場。","請尤委員美女質詢。","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部長來作古蹟保存及保護的報告，上次華光社區被拆掉也引起了很大的抗爭，大家注意到的問題，就是華光社區的居民有沒有被好好安置。然而更重要的問題，就是華光社區中的台北刑務所，該所是用清代台北城牆石所建造，台北建城已有130年的歷史，城牆石也散落各地。部長是否去華光社區看過呢？"],["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那邊我滿熟的。","尤委員美女：當時對抗日本的先賢先烈，包括蔣渭水、羅福星及林幼春等，他們曾經被關在台北刑務所，也在這裡做了很多詩文。此處非常具有歷史意義，也是我們的民主聖殿。這些先賢先烈在此被關過，他們也寫下可歌可泣的文章。台北刑務所不只是城牆而已，其中有很多我們的歷史記憶。當時日本是採取石牆來興建，也是亞洲第一所以石頭蓋成的刑務所，周邊也非常完整，包括農場、演武場及公共浴場等，設施可說是規劃得非常完善。日本在殖民時代，他們認為該所可以一洗西方人低估日本人，他們對於刑務落後的印象及不文明的實證。","台灣在殖民時代被殖民者壓迫過，在此也埋下了歷史的脈絡。另外，本席舉例而言，我們可以看到南非的憲法法院是建構在已經成為廢墟的監獄中，當時曼德拉他們選址要建立憲法法院，就選在這間監獄的遺址上，因為該監獄曾經關過曼德拉及甘地等人。由於這些偉大的人都在此被關過，基於這種歷史脈絡及相關史蹟，他們在此遺址建構憲法法院，以此來見證人權得來不易。在憲法法庭的法官座位前是一大片玻璃，望出去可以看到人來人往及監獄遺址，所以隨時要去提醒的是，曾經有多少人為了爭取民主、人權在這裏被關過，奉獻了他們的青春、血淚、生命，憲法法院的法官在作解釋時也隨時在提醒自己，這樣一個歷史遺址是非常重要的。","部長曾經寫過，一個城市如果沒有文化、沒有歷史記憶，其實並不是個文明的城市，可是我們會看到有人經常將這些歷史的東西擦乾抹淨，而要建起所謂的六本木等shopping mall、大商場，世界各國都可以看到大商場，那根本沒有任何意義，另外一個新的建築要蓋，就可以把它全部拆掉了。最重要的是，此一歷史遺跡不只是當時抗日的民主勝地，同時也是監獄文學的發源地，這就是所謂的負面資產，讓大家能隨時想到當年日本統治台灣時，這些人為了爭取民主、自由、人權曾經在這裏被關過，甚至犧牲生命，而且這裏當年還有聯軍派到台灣來跟日本對抗，有些戰俘也曾在這裏被關過。這裏有這麼多具有歷史脈絡的東西，但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只是將所謂的北牆、南牆列為古蹟，將官舍當作歷史建物。部長剛剛也提過，列為歷史古蹟要進入所謂的古蹟保存、管理維護、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必須提出這3個辦法，可是我們看到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只要求將空間騰出來，任憑這些廠商繼續挖土、施工，對這部分完全沒有加以保存，甚至在挖的過程中發現當時的磚瓦，也任其散置、被破壞。在地下水道的地方可以看到清代的台北城牆石，這些如果全部被挖空了，就什麼都沒了，所以是不是應儘快禁止其繼續施工？文化資產保存法有一定的規定，當它列為古蹟之後，就應該依照古蹟保存、管理維護、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這3個辦法去做，但他們沒有做，一直在那裏施工，要把它建成大的shopping mall，台北有缺shopping mall嗎？台北缺的其實是這些歷史記憶，請問部長的看法如何？","龍部長應台：對於你剛剛所說的理念部分，我當然是百分之百支持跟贊成。就我所知，相對於全國各縣市，台北市政府對於古蹟保存及運作是最成熟的。台北市政府就台北監獄的圍牆本來就有公告，而對刑務所的官舍及最近才發現的溝渠，他們正在認定的過程中。今天你提出之後，我也覺得，尤其刑務所、監獄的那段歷史是非常重要的，是不是容許我回去之後請同仁再了解一下，對於這個地方，至少對歷史的重現他們有什麼樣的規劃、想法？讓我先去了解一下。","尤委員美女：好。雖然你剛剛講台北市政府已經算是表現不錯的，但將北牆列為古蹟，卻任憑人家直接將告示牌釘入古蹟的牆面，而南牆被噴漆，在這種情形下，保護措施到底做在哪裏？就這部分，我有3個訴求，當然台北市政府很有錢，文化部是不是可以督促台北市撥專款對華光社區的城牆遺址進行試掘、研究，了解所謂的台北古牆石到底有多遠？它整個房舍、地下水道，其實都用這些古牆石，所以需要有試掘的工程及研究，也希望他們能即刻啟動文資的審議，看這些城牆能否指定為遺址，並指定登錄的資產，立刻處理保存的計畫、管理維護計畫及再利用的計畫，要依照文資保存法的規定確實實施，不要指定為古蹟、歷史建物之後就丟著不管，任憑挖土機不斷開挖，我們不希望看到的是，最後他們兩手一攤說這些都不見了，沒有辦法。","龍部長應台：尤委員，我們確實應尊重而且應讓地方政府有積極的角色，所以由我們文化部去協助及督促台北市政府做該做的事情，好不好？"],["尤委員美女：好。謝謝。"],["龍部長應台：謝謝。"],["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報告委員會，今天登記質詢的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黃委員志雄、李委員昆澤、鄭委員汝芬、何委員欣純提出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黃志雄委員教育文化委員會1030416一、文化部影視音五年旗艦計畫各年度執行進度、績效、經費配置及預計目標；影視政策與地方推動『影視園區』之未來資源整合及政策方略。二、檢討我國具歷史文化價值之建築、文物或地景在列入文化資產保存前後之保護措施提出報告書面質詢"],["問題：","1.當初為了提升國內的影視音產業，行政院端出了99-103年的五年影視音旗艦發展計畫，分為電視、電影、流行音樂三大項目，其中(1)電視產業預期目標：從當時的每年約9.8億元的海外市場銷售版權產值，至2014年將提升到30.62億元的產值，大陸市場的版權銷售從3.44億元提升到25億元，(2)電影產業預期目標：海外票房產值從4.26億元提升43.38億元，佔有率從2.3%提升至6.9%，(3)流行音樂預期目標：提升海外市場獲利，5年內海外營業額由10億元，提升為之50億元。","不僅產值預期目標洋洋灑灑，連重點計畫也寫得洋洋灑灑，首先電視產業旗艦計畫包含：人才庫開發計畫、風潮崛起計畫、環境再造計畫、台潮擴散計畫。電影產業計畫包含：影航爭鋒計畫、四海翱翔計畫、神鬼奇兵計畫。流行音業產業包含：網羅明珠計畫、深耕夢土計畫、傳播天音計畫、飛騰萬里計畫。試問第一階段5年旗艦計畫執行將屆滿，上述所訂立的計畫名稱除了洋洋灑灑之外，這些眾多計畫的目標是否達成？哪些是正在執行？哪些是有具體成效？去年四月與七月時教委會其實已安排過類似的報告，但當初文化部所提供的資料無法，展現旗艦計畫的成果，現在又經過了一年，相同的問題我們又再問一次，但是從報告中我們只看到國內的影視音產值的提升，但是為何海外的產值的目標績效卻沒有寫在報告裡面，是因為根本流於空談沒有推動，還是未達績效不敢寫進報告裡面？","2.台灣的戲劇及綜藝節目面臨困境，自製節目越來越少，也留不住演藝人才。檢視台灣電視產業環境，可以說是每況愈下，大陸劇、韓劇、重播劇分占晚間八點熱門時段的現象早就討論多時，現在更糟的是連大陸的綜藝選秀節目也不斷輸入台灣，台灣一直引以為傲的軟實力文化產業似乎抵不過對岸大量資金的衝擊，大陸投入大量資金成就硬體設備進而帶動節目氣勢，雖然台灣宣稱我國節目的創意、橋段、甚至是多元文化、自由主義等，依舊是台灣影視產業的強項，但是不可否認的電視產業的現況卻越來越不樂觀，電視台只會模仿跟風，一窩蜂的偶像劇、談話性節目、選秀節目，卻做不出品質，隨著台灣自製節目、戲劇愈來愈少，過去本席就提出質疑，管制並非提升台灣影視產業能力的辦法，管制只是工具，真正的政策目標是透過扶植來讓自己壯大、升級，只是目前台灣卻還是不思進步，繼續將20年前的舊片放在八點熱門時段撥出，不僅電視台未見改進，從文化部所提出的五年計畫專案報告中，本席同樣看不出文化部改進的決心。","3.雖然近年來文化古蹟之維護越來越受重視，但隨著國家發展與都市建設開發，古蹟保存與都市發展之間也出現角力，且同樣被列為古蹟，國定古蹟與市定古蹟卻有不同命運，因此關於歷史文資的保存，文化部應正視目前各地縣市文化局所面臨的實務問題，也就是當地方文化局進行指定遺址、古蹟時，將要面對民眾及開發業者的反彈，為了不讓政府指定，最壞的狀況會導致文化資產毀壞，最後導致歷史建築、古蹟被破壞、放任荒廢，更是時有所聞，但如果沒有指定，則會有來自文化工作者的責難，因此多數地方文化局只好冷處理，且指定為古蹟後地方政府必須編列相關經費，進行維護，導致文化局因為經費與多方壓力的因素只好冷處理，放任古蹟存著時間荒廢，因此隨著文化部的升格，應該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在都市建設開發、古蹟保存、文化觀光中取得平衡，本席認為文化古蹟的保存當然無可厚非，但文化部應該可以以三峽老街、深坑老街或艋舺為例，協助地方政府透過法規的彈性鬆綁，要求建商顧及當地景觀風貌，營造與地方老街文化相符的意象，或考慮將既有古蹟或遺址易地重建，進行更完善的規劃。"],["李委員昆澤書面質詢：","地方建設與文資保存的衡平，文化部應作為平台","城市發展是人類文明的成果，各個時期的文化資產就像一部鮮活的歷史，記錄著歲月的滄桑，是人民集體記憶的根源。保留文化資產可以延續城市發展的歷史，讓城市散發出歷史的魅力和時代的光彩，即使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文化資產也經常是繁榮地方發展的關鍵因素。","隨著都市開發的興盛，應該被視為城市歷史記憶的文化資產，卻往往因為大規模的商業及土地開發而面臨保存的問題。文化部雖然是文化資產保存的主管機關，但直接由文化部管理或所有之文化資產，其實僅佔全體的很小部分，大部分仍是由地方政府來管理，","而台灣現行文化資產保存的一大問題，便在於其與地方開發間的衝突關係。固然有些地方政府對於文資保存很重視，成功地在地方發展與文資保存間取得平衡，例如高雄哈瑪星火車站，或是高雄港站都是成功的案例。但也不能否認有些地方首長往往將具歷史及保存價值的文化資產視為阻礙地方開發的障礙。這種為了地方建設而拆除文化資產的案例正是現行文資保存問題的大宗。","面對這個問題，文化部作為文化資產保存的中央主管機關，視野應該要超過地方政府，對於地方政府不願意指定，但卻深具歷史價值的文化資產，或是因地方開發而面臨指定或保留的難題時。","文化部應適時運用文資法第101條的規定，代行處理，而不是用一句「地方自治」就將責任丟回給地方政府，讓文化資產淪為文化部與地方政府間的皮球。","更積極地的作法則是，針對文化資產於指定前的作業與指定後的後續經營上，應架構一個中央、地方政府、地方人士、公民團體間之會商平台，協調解決文資保存的爭議。請文化部研究具體辦法，若現行已有類似機制也請說明。","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問題","去年2月間，剛於三週前被台北市政府指定為歷史建築的「台大公共宿舍」，日治時期的海軍招待所，深具歷史保存價值，卻因不明原因遭到火吻。基隆港西二倉庫，就在龍部長親巡並允諾保存還不滿兩個月就發生火災。這兩個例子凸顯出現行文化資產保存幾個大問題。","第一，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規定，古蹟於指定後，應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擬定「管理維護計畫」，當中應包含日常保養及定期維修、防災、緊急應變計畫等事項。","文化部並訂有「古蹟管理維護辦法」，規定「維護計畫」應於指定公告後六個月內報主管機關備查。文化部也訂有「古蹟管理維護計畫參考範本」。但以台北市為例，根據調查，141處市定古蹟超過六成（88處）沒有提送管理維護計畫，其中公有的古蹟就占六成。在欠缺管理維護計畫的情況下，可以想見古蹟的日常維護水準是如何，自然也對於火災等損害自然難以預先防範。","第二，許多被指定為古蹟或歷史建築的文化資產，欠缺更詳盡的調查報告，以致於遭到毀損後的修復工作無所依據，形同無法重生。","第三，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僅對於破壞「古蹟」設有罰則，但對於破壞「歷史建築」卻沒有罰則，有違文化資產平等的原則。","針對以上三點，本席具體要求：","第一，文化部應徹底清查全國所有古蹟，是否依照相關規定提報管理維護計畫，對於未提報者應依「古蹟管理維護辦法」，偕同地方政府協助擬定，並訂定古蹟維護落實查核指標，供各級古蹟管理單位稽核使用。","第二，新指定及登錄的文化資產，尤其是古蹟、歷史建築，應於指定登錄後儘速進行詳盡的調查繪測工作，以在遭到破壞後有修復的依據。請說明目前這方面的處理機制。","第三，請行政院儘速將文資法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來審議，徹底翻修已實行超過三十年，部分條文不合時宜的文資法。","以上各項要求，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具體回覆本席。"],["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1.本月4日鋼琴家紀新（Evgeny Kissin）來台舉辦獨奏會。演奏非常出色，但作為聽眾，下半場卻聽得痛苦異常，到安可曲簡直不知道在聽什麼。因為繼去年發生鋼琴家艾德曼（Sergei Edelmann）和伽佛利佑克（Alexander Gavrylyuk）的大走音事件之後，不到一年，國家音樂廳又發生鋼琴大走音，而且走音到根本難以欣賞的離譜事件。這次走音的鋼琴並非新琴，而是舊琴660，而這又暴露出國家音樂廳鋼琴規畫上的另一離奇問題。三月初王羽佳來台演奏協奏曲，但距排練完到上台前這一個多小時，她在後台竟然沒有演奏型鋼琴可練。找來找去，就只有芭蕾小排練室的一架小型演奏琴（baby grand）。如果音樂廳設備不足，缺少鋼琴，那其實情有可原，但國家音樂廳琴房現有八架可選，還向來以可選鋼琴眾多「自豪」，但排練室卻沒有演奏型鋼琴可供使用，於情於理都很難讓人接受。上述兩項，其實互為因果。因為被紀新彈到嚴重走音的鋼琴660，正是原來放於排練室的練習琴，現在因故調為演奏琴，結果不但導致排練室沒有演奏琴，也再度發生演奏會大走音事件。鋼琴不好，問題可能出在琴、出在人或出在管理與制度。很顯然這次演奏會大走音事件，場館缺乏專業的規畫難辭其咎。","2.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成立記者會上，馬總統提醒文化部，「一方面要有世界級的硬體建設，但也要培養世界級的消費人口。」我不知道「世界級的消費人口」要如何定義，但就現實來看，光就如此鋼琴管理，兩廳院距離世界級的硬體建設，實有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巨大的距離。僅是花錢購買，並不能確保演出琴品質良好。兩廳院持續推出節目策劃固然可喜，但若連最基本的設備都持續出嚴重狀況，當務之急，或許應是踏實本分地從頭檢討，就制度或人員審慎並積極思考，扛起演出場館應有的責任。基本做不到卻奢論偉大擘劃，那是務虛而不務實，高談空話罷了。","3.《KANO》電影中的第一個鏡頭，場景便是在基隆港開始述說台灣本地的故事，這也帶出了基隆港在歷史中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基隆港歷經美軍轟炸、日軍投降回國、國民政府來台登陸、港區開發，曾經是台灣最重要的聯外港口，被李乾朗教授譽為「台灣的嘴巴」。基隆港口西岸碼頭上，兩座興建於1930年代左右的西二、西三倉庫，幾經波折、歷經滄桑成為許多重要時刻的見證者以及倖存者。歷經戰爭的洗禮和國族的侵略都毅力不搖至今，沒想到卻要因為都市的開發而遭受自我摧毀的命運。而目前台灣電影看似出現許多述說台灣故事時，看似文創產業正蓬勃發展時，卻沒有發現，到底剩下那些故事可以透過文化資產自己述說，而不再只是自打嘴巴、啞口無言，甚至無法發聲。而還有許多案例仍記憶猶新，像是嘉義郡役所在各方角力下還是無法保留、中正紀念堂成為政治鬥爭下的產物、台中市古蹟瑞成堂遭怪手半夜拆除、至今尚未定案的新舞台……當然也有堪稱最高效率古蹟指定而成功保留的摘星山莊案例。龍部長你可以推動齊東詩社，能不能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來推動其他文化資產保護。"],["何委員欣純書面質詢：","一、在兩岸協議上，文化部對我國文化產業造成的相關衝擊，以及基於兩岸政治與社會情狀而有的行政規則或潛規則上之差異，如何保障我國創作者之創作權，未能有效回應社會期待。例如「服務貿易協議」之印刷業與部分廣告業之開放，雖文化部加入意見後建議經濟部將廣告業之開放限縮為部分開放，但其後卻未能回答外界對「實質」開放程度的質疑。如何將文化界的意見納入我國之協議修正上，以及本次「服務貿易協議」開放項目下，雖然書面上對等，然而實質開放程度卻有所差異，文化部的因應方案或協同相關部會之處理措施，請文化部就此提供書面報告，於一周內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二、近年來多起古蹟、歷史建築或文化地景遇到都更便「自焚」，申請中未完成審核案件更是如此。對於這樣的情況，文化部是否有相關統計？文化部應調查近五年來申請文化資產程序中案件因火災、強拆等事故毀損的統計情況，並就現有各古蹟、歷史建築、文化地景遭受損害案件之保存現況、修復或後續處理情況，於二個月內向立法院及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此外，文化部應擬定後續對具歷史、文化、科學、藝術保存價值之建築、歷史建築與準古蹟之積極保護措施，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及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三、文化部影視音五年旗艦計畫，","(一)99至103年的成果部分，計入我國「整體產業」之發展，例如在電影產值部分納入國片與外片映演、現場演出活動產值亦然，然相關數據與本計畫推動造成之發展應分而視之，否則未能具體檢視預算投入之效果。","(二)提出新一期旗艦五年計畫前，文化部應為相關產業調查，如有重大改變之措施，應廣徵產業意見；新一期旗艦五年計畫應提出具體之政策，在年度、期程、經費與預期目的上，應有完整之說明。","(三)本次文化部書面提供之統計資料，在數字上與《2013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有所差距，敬請提供說明，並於一周內提供本席。"],["（單位：億元）","主席：現作如下決定：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各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均已處理完畢。","接著處理臨時提案，共計10案。","進行第1案。","1、","根據102年度文化部年度預算數為157億2千2百萬元，其計畫執行使用之金額為118億1千9百萬元，占預算數之75.17%。且其應付保留數為32億3千2百萬元，占預算數之20.56%。查其累計實現數占預算數未達80%之原因為進駐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海洋文化中心及流行音樂硬體工程、捐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高畫質電視節目製播等執行期程跨年度；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興建工程進度落後，致未能如期執行。爰建請文化部，對於102年度計畫實行僅占預算數之75.17%，未來要如何改善執行之成效以書面報告本委員會。"],["提案人：潘維剛　　陳淑慧　　孔文吉　　蔣乃辛　　陳碧涵　　陳學聖","主席：請問文化部，第1案可以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可以。"],["主席：第1案照案通過。","進行第2案。","2、","文化部建置之北部流行音樂中心須同時具備創意、硬體及幕前幕後人才，才能發揮其功能並達成建置目的。然而目前台灣文創影視產業近年就業人數不增反減，產業大量外移中國大陸，台灣人才流失問題將使影視音產業面臨更為嚴峻的考驗。爰建請文化部針對影視音短、中、長期人才培育計畫進行研究並送交本委員會。"],["提案人：潘維剛　　陳淑慧　　孔文吉　　蔣乃辛　　陳碧涵　　陳學聖","主席：請問文化部，第2案可以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可以。"],["主席：第2案照案通過。","進行第3案。","3、","觀察日本金澤、鐮倉、英國愛丁堡及奧地利薩爾茲堡等城市，其藝文發展為一體成形並重於保存城市記憶。各國保存歷史古蹟之政策不僅能創造產值、發展觀光產業，亦能達到保護整體歷史人文之目的。目前台灣歷史建築應多參考各國案例，利用現有的人文結合古蹟，在現代化都市中亦使市民保存對歷史的記憶和感動。爰建請文化部，除了編列預算保存古蹟外，應進一步提升在地人民的人文素養以及培養城市記憶，並使該等古蹟成為觀光收入來源創造政府歲收。"],["提案人：潘維剛　　陳淑慧　　孔文吉　　蔣乃辛　　陳碧涵　　陳學聖","主席：請問文化部，第3案可以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可以。"],["主席：第3案照案通過。","進行第4案。","4、","有鑑於第一期五年電影、電視、流行音樂旗艦計畫，整體經費已較原預估數減少近一半，且其中有關人才培育部分不僅經費分配數額低且缺乏策略方向，致使過去影視音產業在培育人才方面之成果有限！人才為我國影視音產業之重要基礎，尤其近年來面對中國大陸市場吸引與韓國流行文化產業之衝擊，文化部更應積極檢視我國影視音人才培育策略，並且訂定短中長程具體績效與目標，隨時檢討與調整人才培育方向，藉此達到振興影視音產業、培育相關人才、留住人才甚至吸引外流人才回台灣貢獻專長。爰提案要求文化部於三個月內針對第一期五年三大旗艦計畫中人才培育之執行情況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且應具體說明第二期五年旗艦計畫中有關人才培育之目標、策略方向、預估之預算額度與短中長程績效目標。"],["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鄭麗君　　潘維剛　　高金素梅　陳學聖","主席：請問文化部，第4案可以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可以。"],["主席：第4案照案通過。","進行第5案。","5、","有關文化部為推動「一、影視音五年旗艦計畫、影視政策與地方推動『影視園區』之未來資源整合及政策方略。二、檢討我國具歷史文化價值之建築、文物或地景在列入文化資產保存前後之保護措施」，請於兩週內提出針對今年如何促進原住民族與原住民族地區相關產業具體作法與預算編列投入情形。尤對於扶植原住民電影發展需提出專案輔導計畫。另針對霧社事件古戰場如何保存維護具體計畫，上兩項計畫均請於兩週內提供。"],["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潘維剛　　陳碧涵　　蔣乃辛　　陳學聖","主席：請問文化部，第5案可以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請問孔委員，是不是可以把「兩週內」改為「一個月內」，讓本部同仁有時間工作。","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可以改為一個月，但是後面的「如何促進原住民族與原住民族地區相關影視音產業提出具體計畫」，剛剛是這樣對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沒關係，孔委員，我們只修改一個月內，其他照舊，照您的提案。","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其他都照舊，是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對。","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好，那就照……","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對不起。除修改為一個月內之外，然後倒數第四行是否容許我們改成「與原住民地區相關影視音產業提出具體計畫」？","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後面加上「及預算投入情形」，好不好？","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預算部分實在沒有辦法，因為到現在我們還在討論全面的狀況。"],["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因為現在我想知道你們大概有多少經費在做這部分業務？","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我們沒有辦法額外列出一塊「原住民的預算」，我們是把扶植原住民的精神融入我們所有的措施當中，所以孔委員能否讓我們提出具體計畫，但是刪除「預算編列投入情形」等字，因為按照目前編列預算的情況，我們無法做到。","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如果沒有錢，請問你們的具體計畫要如何推動？","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因為這是融入我們所有的措施當中的，它不是一個單項計畫，而是將其精神融入我們的藝發司、我們的表演藝術、我們的視覺藝術，它是全面的。"],["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你不要到時候寫的計畫沒有錢！"],["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它的性質是全面融入的。"],["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會不會沒有錢？","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孔委員，我們給您的資料中，對於原住民，我們本來就有一些扶植的計畫在執行，所有的扶植計畫當然都牽涉到經費，但因為它是滲透性的，所以現在沒有辦法說我們編列了多少原住民的預算，它是滲透進我們所有的措施裡，其實更能落實。"],["主席：孔委員同意嗎？"],["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好啦！"],["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謝謝。"],["主席：第5案就照文化部建議的文字修正通過。","進行第6案。","6、","《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一條明文規定主管機關為文資保存之保存、教育、推廣及研究工作得設專責機構。又第一條明言本法為保存活用文資、充實國民精神所訂定。故本法所謂「教育」、「推廣」，應不限於「技藝」之推廣，應將文資保存精神融入各級教育中。爰提案要求文化部會同教育部，商議文資保存精神融入各級教育之具體做法，並於二個月內擬具相關措施，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許智傑　　陳學聖","主席：請問文化部，第6案可以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關於這一案，因為即將送到立法院的最新版文資法修正案，已經完全將何委員提案中所要求的納入，所以不是問題。","主席：不是問題，所以就照案通過，反正只是要求你們提出書面報告，下一次文資法修法時，我們再一併討論這些相關的問題，好不好？"],["陳委員學聖：（在席位上）沒問題啦！","主席：書面報告而已，而且也給你兩個月的時間，我還怕兩個月後還等不到你的文資法修法草案呢！","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好，可以。"],["主席：第6案照案通過。","進行第7案。","7、","《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之施行，使我國文化資產之保存更上一層。然查該法除第九十四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及第九十八條，針對古蹟破壞等之罰則外，對於破壞「歷史建築」與民間認為具保存價值而尚未進入審查程序之建築，並未規定罰則。然近年來準古蹟、歷史建築或爭議中而尚未進入程序之具文資價值建築屢屢破壞，爰提案要求文化部於一個月內擬具積極保護措施，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許智傑　　陳學聖","主席：請問文化部，第7案可以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何委員能否同意讓我們把一個月改為兩個月，我們會提出書面報告。","主席：好。第7案照文化部建議的文字修正通過，將「一個月」改為「兩個月」。","進行第8案。","8、","台北刑務所聚落是全台第一個現代化監獄，監獄及官舍群落建築面積達五萬多平方公尺，周邊有農場、演武場、病院、公共浴場等完善設施，堪稱日治時期獄政改革的重要成果。此一重要遺址，過去文化部並未積極保存遺址之完整性，在國土清理小組毫無脈絡的整理下，對於刑務所的遺址多有破壞，對於挖動之古城牆石亦未確認是否為完整遺址之部分，文化部顯有失職。爰此，建請文化部以專款專案，邀請遺址專家對於台北刑務所城牆與地下水道等遺址進行試掘及現勘調查，並提出完整研究報告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各提案委員。"],["提案人：尤美女　　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陳學聖","主席：請問部長，第8案可以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關於此案，根據文資法的規定，其實此案地方政府是站在第一線的處理機關，尤委員能否容許我們從第三行開始修正為「此一重要遺址，過去台北市文化局並未積極保存」等等，把「文化部」改成「台北市文化局」；並把第五行最後的「文化部顯有失職」等文字刪除；然後在第六行的「爰此，建請文化部」之後加上幾個字「督促台北市文化局以專款專案……」；最後倒數第二行則修正為「並提出完整研究書面報告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是否可以？","主席：請問尤委員，可以嗎？","尤委員美女：（在席位上）可以，但最後的提案委員那部分要保留喔！"],["主席：第8案照文化部建議的文字修正通過。","進行第9案。","9、","台北刑務所乃日治時期獄政改革重要成果，對於此地遺址保存過去並無完整規劃，為避免後續開發過程對於此一重要文化資產有嚴重破壞，爰建請文化部應主動協調財政部、法務部，於文化部完成對於台北刑務所完整保存規畫研究報告，確認應如何保存之後，方得進行公有地之再規劃利用。"],["提案人：尤美女　　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陳學聖","主席：請問部長，第9案可以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跟剛剛的原則一樣，因為台北市文化局是第一線的機關，所以本案倒數第二行能否改成「於台北市文化局完成」這份報告之後，再做公有地之規劃利用，好不好？因為此案不屬文化部執行的業務。","主席：請問尤委員，可以嗎？"],["尤委員美女：（在席位上）可以。"],["主席：第9案照文化部建議的文字修正通過。","進行第10案。","10、","針對台北刑務所城牆及地下水道等重要遺址區域，台北市政府正研擬於此之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文化部本於國家文化資產保存之重要職責，應主動協調並督促台北市文化局就台北市刑務所城牆或地下水道之遺址保存，完成「保存計畫」、「修復再利用計畫」、「管理維護計畫」後，將之納入都市規劃之內容，方得完整保存國家重要文化資產。"],["提案人：尤美女　　何欣純"],["連署人：許智傑　　陳學聖","主席：請問部長，第10案可以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可以。"],["主席：第10案照案通過。","進行第11案。","11、","基於民主透明原則，要求文化部應協調公廣集團以公共電視台及其他主頻道，全程轉播立法院有關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相關草案與兩岸服貿協議的審查會，公聽會與院會之審議討論及表決情形，以便全民監督，善盡公廣集團作為公共媒體資源之社會責任。"],["提案人：尤美女　　何欣純"],["連署人：陳學聖　　孔文吉","主席：請問部長，第11案可以嗎？","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關於本案，請尤委員跟何委員瞭解，因為文化部尊重公廣集團的高度自治，我們盡量避免行政干涉，所以建議能不能撤案？因為這個確實超過我們的權責，我們也希望避免文化部對公廣集團提出行政要求這一類的事情。","主席：部長，我建議不要撤案，但是把「要求」二字改成「建請」。","孔委員文吉：（在席位上）剛才幕僚人員告訴我會把「要求」改成「建請」，所以我才連署，如果維持「要求」二字，我就不參與連署，我的立場是這樣。","主席：對啊，我覺得孔文吉委員這個提議很好。","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我想大家一定都同意應該避免政府干涉公廣集團的運作，將來也不知道誰執政，所以建議將本案改為「基於民主透明原則，建請公廣集團以公共電視台及其他……」，就是直接建請公廣集團去做轉播，而不是要求文化部去管公廣集團。","主席：可以，所以後面「文化部應協調」等文字就劃掉。","龍部長應台：（在席位上）對，劃掉，就直接建請公廣集團。謝謝。"],["主席：第11案照文化部建議的文字修正通過。","請問各位委員，是否還有其他意見？若無意見，剛才宣讀的所有臨時提案均照方才審議過程之結論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謝謝各位，現在散會。","散會（14時43分）"]],"block_lines":[1,7,7,10,24,24,25,26,26,27,27,28,28,30,31,35,39,43,54,55,58,59,62,65,68,68,69,71,71,72,74,74,75,77,77,78,85,93,97,99,100,101,102,105,109,110,112,115,116,121,122,123,124,125,126,129,132,138,140,141,142,145,149,155,156,158,160,162,166,168,170,172,176,178,179,180,181,187,188,189,190,191,200,203,204,206,207,209,211,214,223,231,232,235,237,238,239,241,244,247,248,249,255,259,263,266,267,275,276,284,286,287,288,292,296,298,299,300,302,303,304,305,306,307,309,312,313,314,318,319,322,324,325,326,328,332,333,335,339,343,344,348,350,352,355,357,358,361,364,367,371,372,377,378,380,382,384,385,386,388,391,392,397,399,405,406,408,409,411,421,423,426,427,428,429,430,431,437,439,441,443,445,451,456,457,463,465,466,467,468,470,472,474,479,480,481,485,490,491,495,496,497,501,502,506,513,518,522,525,530,534,535,536,537,538,539,541,550,551,552,555,558,559,562,566,567,582,590,594,599,604,605,606,610,613,618,621,626,628,632,635,646,647,648,649,651,652,654,656,658,659,662,664,666,668,679,686,693,694,696,699,700,702,705,709,713,717,720,721,723,724,725,727,728,730,732,736,740,747,748,750,754,761,764,778,783,787,792,793,794,795,797,799,802,803,805,809,811,816,819,824,826,828,835,845,849,856,860,868,870,872,883,884,886,900,916,917,919,920,921,922,925,926,928,933,947,948,951,957,962,963,964,978,981,982,989,990,991,993,995,1000,1019,1023,1030,1036,1038,1039,1043,1045,1046,1050,1052,1053,1057,1058,1060,1061,1065,1066,1072,1077,1081,1082,1083,1085,1086,1087,1088,1092,1096,1099,1103,1110,1111,1116,1120,1121,1125,1126,1130,1131,1133,1134,1138,1139,1148],"person_count":{"決議":1,"(一)「學位授予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1,"(二)「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1,"(三)「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1,"(四)「圖書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1,"提案人":11,"連署人":8,"　　　　　　　　　提案及連署人":6,"主席":53,"陳委員亭妃":19,"龍部長應台":155,"陳委員碧涵":3,"林委員佳龍":4,"施局長國隆":11,"孔委員文吉":20,"蔣委員乃辛":10,"鄭委員麗君":4,"許委員智傑":13,"主席（許委員智傑代）":1,"何委員欣純":5,"主席（何委員欣純）":1,"潘委員維剛":1,"高委員金素梅":9,"呂委員玉玲":1,"黃委員志雄":4,"李委員桐豪":1,"陳委員淑慧":3,"賴委員振昌":1,"陳委員學聖":4,"許委員添財":2,"尤委員美女":2,"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1,"問題":1,"李委員昆澤書面質詢":1,"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1,"何委員欣純書面質詢":1,"（單位":1,"提案及連署人":2},"persons":["決議","(一)「學位授予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圖書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人","連署人","　　　　　　　　　提案及連署人","主席","陳委員亭妃","龍部長應台","陳委員碧涵","林委員佳龍","施局長國隆","孔委員文吉","蔣委員乃辛","鄭委員麗君","許委員智傑","主席（許委員智傑代）","何委員欣純","主席（何委員欣純）","潘委員維剛","高委員金素梅","呂委員玉玲","黃委員志雄","李委員桐豪","陳委員淑慧","賴委員振昌","陳委員學聖","許委員添財","尤委員美女","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問題","李委員昆澤書面質詢","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何委員欣純書面質詢","（單位","提案及連署人"],"title":"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3年4月16日（星期三）9時2分至14時43分","地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date":"2014-04-16","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