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21日(星期一)9時5分至12時22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瓊瓔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11分至下午1時10分 中華民國103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5分至下午1時20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李昆澤  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管碧玲  蔡其昌  葉宜津  李鴻鈞  陳雪生  陳根德  魏明谷  林明溱  劉櫂豪  王進士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陳亭妃  黃昭順  黃偉哲  廖正井  陳歐珀  江啟臣  邱文彥  林德福  陳碧涵  吳育仁  李桐豪  李貴敏  賴振昌  鄭天財  張慶忠  呂學樟  林佳龍  姚文智  簡東明  蕭美琴  葉津鈴  周倪安  蘇清泉  孔文吉  邱志偉  何欣純  陳明文  高金素梅 潘維剛  徐欣瑩  呂玉玲  許添財  楊瓊瓔  盧秀燕  王惠美  鄭汝芬  陳怡潔  劉建國  楊應雄  蔣乃辛  吳育昇  薛 凌  羅明才  蔡正元  林鴻池  王廷升    委員列席46人 列席官員: 4月14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長 葉匡時 路政司 代理司長 王穆衡 國道高速公路局 兼代局長 陳彥伯 副局長 吳木富 組長 彭煥儒 科長 荊心泉 公路總局 代理局長 趙興華 4月16日(星期三) 交通部 常務次長 范植谷 路政司 專門委員 李昭賢 航政司 司長 陳進生 法規會 執行秘書 李明慧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周永暉 高速鐵路工程局 代理局長 胡湘麟 鐵路改建工程局 局長 曾大仁 航港局 局長 祁文中 主任 邱謙文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蕭丁訓 內政部警政署人事室 科長 鄭建國 鐵路警察局 副局長 劉南山 法務部 檢察官 宋文宏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組長 陳清源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副關務長 曾清煙 經濟部能源局 副組長 歐宏麟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簡任技正 張莉珣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 副組長 曾國庭 主  席:蔡召集委員其昌 專門委員:林上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 究 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黃碧玉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郭佳勳 4月14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列席就「ETC系統儲值繳費問題暨國道高速公路局委託中華民國運輸學會辦理國道電子收費『ETC系統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執行情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及國道高速公路局兼代局長陳彥伯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楊麗環、羅淑蕾、林國正、管碧玲、蔡其昌、葉宜津、李鴻鈞、魏明谷、江啟臣、林明溱、邱志偉、盧秀燕、陳歐珀及周倪安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周倪安另提書面補充意見,及委員潘維剛、劉櫂豪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0項: 一、目前eTag無法顯示儲值餘額,以致因餘額不足欠費者多,民眾也多仰賴平信通知及雙掛號通知進行繳費,以避免逾期繳費而要再多繳罰單。然按現行規定,民眾在收到雙掛號通知後,竟不能再利用儲值扣抵欠費,導致民眾誤以為已儲值繳納,而收到罰單。爰要求修改系統可使用儲值扣抵欠費。 提案人:蔡其昌  葉宜津  魏明谷  管碧玲 二、102年年底國道全面實施電子收費,卻一上路就發生系統當機、重複扣款等問題,引發高度民怨,國道高速公路局因而成立「ETC系統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以及「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設立檢舉獎金,民眾只要發現有被多扣款,都可以上網檢舉,對於防制重複扣款有一定成效,爰此要求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應持續「全民監督國道通行費計畫」以保障民眾權益。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魏明谷  管碧玲  蔡其昌 三、交通部委託民間機構遠通電收公司辦理國道電子收費業務,102年12月30日國道全面實施電子收費,實施後電子收費的通行量雖較未全面實施前增加10倍,但交易失敗(係指交易失敗且無影像或影像不清楚)造成無法扣款的件數卻增加200倍之多,單就103年2月份就發生272,971件。由於交易失敗、無法扣款將造成國庫損失,爰此要求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與遠通電收公司協議修改合約調降「委辦服務費」,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魏明谷  管碧玲  蔡其昌 四、鑑於國道電子計程收費上路,導致許多國道收費員被資遣,但先前已被資遣離職之收費員卻未與電子計程收費上路後被資遣之收費員權益相等,國道高速公路局雖已報交通部核示,目前卻又毫無下文,國道高速公路局不應該如此對待以前盡責辛苦的收費員,應該要一視同仁給予協助,爰要求交通部責成國道高速公路局應於1個月內處理,針對先前已被資遣離職之收費員應再度向行政院極力爭取比照提供7個月的資遣費。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五、鑑於遠通電收公司依據契約規定須設定3,600以上之服務據點提供用路人儲值繳費,惟遠通電收公司卻扭曲契約限縮解釋將該服務據點限制於儲值不包括繳費,建請主管機關除應全力維護用路人權益,堅持相關手續費用由遠通電收公司吸收外,更應著手於契約提出相關反制措施。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林國正  葉宜津  楊麗環  蔡其昌 六、鑑於遠通電收公司違反ETC契約5.1.2規定「雙方共同聲明,盡可能以協調方式解決各種爭議,以避免爭訟」。惟之前遠通電收公司計程建置落後、利用率未達契約標準等,總共被開罰近5億元的罰單,中間也透過雙方認可的協調委員會調處,最後決議還是要罰,結果遠通電收公司還是堅持不繳要打訴訟,顯然違反契約規定。因此,鑑於遠通電收公司違反契約規定甚鉅,建請主管機關應及早研擬收回國有或違約後相關爭議處理配套措施。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林國正  葉宜津  楊麗環 七、鑑於103年國道高速公路局清明佳節疏運措施有助於紓解清明節假日車流,惟美中不足是宣導期間太短,導致很多用路人在安排規劃行程尚來不及。因此,建請主管機關於清明假期之疏運計畫應於104年起提前1個月前宣導,並將國道折扣優惠提前2個禮拜實施,以達充分紓解清明假期疏運目的。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林國正  葉宜津  楊麗環 八、針對無障礙計程車數量成長緩慢,政府宣導不足,部分司機還會拒載短程,再不改革,恐出現無障礙計程車「棄車潮」。因無障礙計程車購車成本、維修費用高,建議交通部研議補貼油費、維修費或和財政部協商減免稅費,並且要求各地方政府能在醫院、車站劃設1或2個無障礙計程車專用候客車位,以鼓勵更多計程車業者加入,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管碧玲  蔡其昌 九、服貿開放大陸旅行社來臺,認為大陸會挾雄厚資金來臺,建立一條龍模式,交通部觀光局應研議對應措施並輔導臺灣業者和網站爭取大陸旅遊市場之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林國正  羅淑蕾 十、針對國道計程收費上路之後,所有收費站也走入歷史,全國加起來共有22個收費站,總拆除經費約20億元,要完全拆完還要2、300個工作天。收費站拆除後的道路整建工程進度落後,若行駛國道時柏油路面經過水泥路面,會發生車輛顛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請國道高速公路局務必確定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為第一要務,更應有效率地掌握各站施工情形,定期以書面向交通委員會報告拆除及整修進度。 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林國正  蔡其昌 4月16日(星期三) 邀請交通部就「媒體報導油輪橫行臺中港非法運油暨各港油汙處理及防制」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4月19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委員李昆澤等28人擬具「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10月24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委員高志鵬等21人擬具「鐵路法第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4月18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委員馬文君等23人擬具「鐵路法第二條及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4月1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委員趙天麟等27人擬具「鐵路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4月24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六、委員陳亭妃等23人擬具「鐵路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6月10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七、親民黨黨團擬具「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12月19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2會期第12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委員李昆澤等19人擬具「鐵路法第四十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12月25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九、委員王惠美等24人擬具「鐵路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11月6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委員蔡其昌等23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5月15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一、委員李俊俋等20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七條之三及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3月2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二、委員蔡正元等27人擬具「鐵路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11月20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三、委員鄭天財等26人擬具「鐵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3年3月19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5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本日會議所列二項議程,合併報告、說明及詢答。由提案委員李昆澤、蔡其昌、鄭天財、李桐豪代表親民黨黨團說明提案要旨,另交通部常務次長范植谷綜合報告說明,再分別由高速鐵路工程局代理局長胡湘麟說明行政院案要旨並回應上述委員提案、航港局局長祁文中報告油汙案後,計有委員李昆澤、楊麗環、羅淑蕾、葉宜津、林國正、蔡其昌、李鴻鈞、管碧玲、王進士、魏明谷、盧秀燕、許添財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常務次長范植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副組長曾國庭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廖國棟、鄭汝芬、潘維剛、劉櫂豪、林明溱及周倪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及決議: 一、交通部就「媒體報導油輪橫行臺中港非法運油暨各港油汙處理及防制」報告案,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13案,說明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三、另有委員管碧玲等3人所提「鐵路法」第21條、第56條之1、第61條之1及委員葉宜津等3人所提第2條、第65條修正動議共2案,留待逐條審查時一併處理。 四、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15項: 一、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臺北港營運處103年3月貨物裝卸量為526萬噸,較102年同期增長16.25%,而同期基隆港貨物裝卸量為598萬噸,較102年同期增加1.48%。以此速度成長趨勢,臺北港營運處勢必於103年底相關營運數據超越基隆港本身,將造成小港(基隆港)大處(基隆港臺北營運處)的窘境。且將來兩岸貨貿協議簽訂後,臺北港勢必在迎來一波爆炸成長期。因此,主管機關應未雨綢繆,針對相關組織是否應做調整?人力如何調配?提早制定出相關因應配套措施。 提案人:李鴻鈞  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王進士 二、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的網頁設計各自為政,導致民眾使用不便,以目前4個港務分公司各自有其的專屬網頁,提供民眾了解相關港務資訊與便民服務及政府公開資訊,但各自規劃的結果就是名稱不統一,資料的檢索也各自為政。例如,民眾要查詢1個貨物吞吐量,臺中港務分公司是放在「中港介紹」內的「營運實績」,基隆港務分公司是放在「營運統計」內的「統計分析」,高雄港務分公司是放在「政府公開資訊」內的「業務統計」。同樣的1份資料資訊,不但各分公司所用名稱不同,要找尋的點選連結名目也不同,這實在是很不便民。因此,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3個月內檢討相關網頁設計規劃,使其更加便利人民使用。 提案人:李鴻鈞  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王進士 三、鑑於高速鐵路所提供之服務乃標榜高速行駛的服務,旅客花費較高昂的費用搭乘,就有其時間性的要求,惟現行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誤點導致旅客行程耽誤所訂立之賠償制度相當不合理,誤點30分鐘以上未滿60分鐘半賠,誤點60分鐘以上才全賠,對於旅客權益保障相當苛刻且不周延。因此,建請主管機關於3個月內要求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按旅行時間比例賠償等方向,研議修正誤點賠償規定。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葉宜津  林國正  王進士    盧秀燕 四、鑑於政府有義務維持基本的民生公共運輸需求,而與國人生活息息相關的相關交通運輸工具卻狀況不斷,包括高鐵5個月來系統異常6次導致旅客行程延誤、臺鐵3天斷電2次、3次誤點導致旅客行程延誤、桃園國際機場航班平均10%延遲起飛/日。因此,建請交通部應未雨綢繆主動於1個月內責成1個「民生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服務效能提升委員會」,定期及不定期地去檢討改善民生公共運輸交通工具誤點情況及其服務效能再提升,內容涵蓋臺鐵、高鐵、飛機航班等。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林國正  葉宜津  王進士    盧秀燕 五、臺鐵事故頻繁,人為疏失是其中1項,爰此,臺灣鐵路管理局對於員工之調度、維修技術、資訊訓練等應制定1套養成、強訓等的標準作業程序。並加強臺灣鐵路管理局的監管機制。建議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防人為疏失再次發生。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王進士 六、鐵路運輸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遍也是最優惠民眾的大眾運輸;所以為了便民惠民,虧損是必要的承擔。爰此,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多增加業務外的收入,例如配合觀光政策的推廣,應多開發並宣傳鐵路觀光的路線、商品、文化活動等,全面性開發財源。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王進士 七、臺鐵事故中來自自然災害也是其中之一,而自然災害發生時,經常且嚴重的路段,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做全面調查後,提出事先防範的措施。至於自然災害後的搶救補償等也應有1套因應的標準作業程序,以免引來民怨。建議臺灣鐵路管理局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王進士 八、臺鐵票務過於繁複,有依車種(太魯閣、普悠瑪、自強號、莒光號、復興號、電聯車)訂定票價,另有月票、儲值卡、電子票卡、不同身分優惠票價,增加人力、物力之負擔,應於1個月內提出簡化方案。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王進士 九、週刊報導獅子山籍世嘉號等油輪滿載重油進出臺中港,臺灣明令禁止外籍單殼油輪進港,但臺中港讓不符規定的運油船到西碼頭區,載運未稅油品至外海,當起對岸漁船的海上加油站;不但讓政府每年短收數十億元油品相關稅收,外觀老舊的單殼油輪一旦發生意外,對海洋生態的破壞難以想像,若臺中港再發生2001年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擱淺的情況,中彰一帶外海的近洋生態恐將毀於一旦。爰要求交通部責成航港局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油輪進出港管制設置監督機制,並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至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蔡其昌  王進士 十、民調統計高達七成的民眾認為臺鐵首要改善的項目就是「列車誤點」,經查誤點的原因有八成是來自於臺鐵本身的因素,例如設備故障、因為施工造成列車前進緩慢等。然而,臺鐵誤點賠償的條件嚴苛,賠償對象只限於「對號列車」,搭乘區間車和使用定期票的民眾被排除在外,而且還需要誤點45分鐘才可獲得賠償。 然而,臺鐵有七成的旅客是搭乘區間車,臺鐵區間車的性質和捷運一樣都屬於短程的運輸功能,捷運誤點10分鐘乘客即可獲得退費與賠償,反觀臺鐵排除區間車旅客獲得賠償的權利實在不合理。 綜上,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個月內檢討現行誤點賠償的制度,參考捷運誤點退費、賠償的模式,研議臺鐵區間車誤點10分鐘以上就應該退費與賠償。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管碧玲 十一、鑑於單殼油輪因為船體結構關係,對於港口安全與海域環境造成嚴重威脅,已被國際海事機構與船舶組織列為高風險船舶,甚至歐美、日本、新加坡、香港、中國等國家港口都已禁止15至25年以上單殼油輪進港,爰此,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檢討修改相關作業規定,針對20年以上外籍單殼油輪禁止進入我國國際商港、工業港及其錨泊區與離岸設施。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蔡其昌 十二、基隆港西碼頭之西2、西3倉庫甫於103年3月20日由文化部補助基隆市文化局辦理「基隆港周邊及都市更新區域文史彙整調查研究計畫」上網,原預定5月底完成調查後,由基隆市政府依據文史調查結果,召開文資審議確認西2、西3碼頭倉庫是否具有文資身分。然該招標案於3月31日第1次招標流標、即將辦理第2次招標之際,竟在4月5日凌晨5時於西2倉庫2樓發生離奇火警,旅客服務中心全毀,其上方最具保存價值之原始鋼樑構架亦遭直接波及。 鑑於本火災事件發生之時間、地點、受損建築物件等,具有高度目的性,疑有特定人士為阻止西2、西3碼頭之文化資產調查與保存,爰要求交通部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務必於文化資產調查審議完成前,立即加強保安巡邏維護,絕不允許再次發生類似破壞事件,如再有相關破壞事宜,應嚴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蔡其昌 十三、鑑於員林鐵路高架化即將在103年年底完工,配合員林184公頃市地重劃完工,將加速員林地區整體發展。惟彰化縣政府103年1月27日將彰化市區鐵路高架捷運化可行性研究定案報告函報交通部,交通部於103年2月11日指定鐵路改建工程局辦理初審作業,經函送各相關單位審查後,目前由彰化縣政府就各單位審查意見進行研議,後續依彰化縣政府完成時程,召開初審會議。如今近5個多月卻未見交通部有何積極作為,爰要求交通部應責成鐵路改建工程局儘速辦理彰化市鐵路高架化初審作業,以免耽誤完工時程。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管碧玲 十四、由於科技進步,對於鐵路、捷運之區分愈加難以分別,但我國卻對兩者適用不同之法律,不論旅客權益、土地開發、安全規範均有不同。交通部有必要將相關法律加以整合,俾適用相同規範及權利義務,交通部應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葉宜津  管碧玲  蔡其昌 十五、對於是否全面禁止單殼油輪進入我國港口,航港局應於3個月內檢討完畢。 提案人:葉宜津  管碧玲  蔡其昌  王進士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邀請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就該部主管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項目等38案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本日僅進行報告及詢答,4月23日星期三再行處理。 首先請交通部葉部長報告。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本部相關業務之指導與支持。今天遵照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03年度本部主管單位預算凍結38案,提出解凍案專案報告。 有關103年預算部分,包括:本部「一般行政」1案、「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2案、「軌道工程興建管理」1案、「道路交通安全」3案、「臺灣鐵路管理局」1案、「鐵路建設計畫」2案、「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3案、「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3案,計16案凍結130億6,302萬7千元;民用航空局「歲出預算」2案凍結6,234萬元;中央氣象局「氣象測報」1案、「氣象科技研究」1案,計2案凍結4,119萬8千元;觀光局「歲出預算」1案、「業務費」1案、「資訊管理」1案、「觀光業務」5案、「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4案,計12案凍結8億1,143萬5千元;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1案凍結8,226萬4千元;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1案、「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4案,計5案凍結74億1,657萬5千元,以上共38案,計凍結214億7,683萬9千元。相關解凍說明書面資料,請各位委員參閱並惠予支持並同意動支經費。 主席:接著請交通部會計處洪處長補充報告。 洪處長玉芬: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本部相關業務之指導與支持。今天遵照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03年度本部主管單位預算凍結38案,其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一、103年度本部主管單位預算凍結項目: (一)交通部 1.本部「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其他給與」編列788萬4,000元,凍結500萬元乙案,說明如下: 行政院於102年7月25日核定之「國民旅遊卡」制度,已要求未來政策續辦時必須要求得標發卡銀行對一般民眾核發「國民旅遊卡」,並提供相關持卡優惠。本部觀光局業依前開政策核定事項,於103年至105年「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遴選招標作業中規範得標之發卡銀行必須配合政府政策針對一般民眾提供申辦「國民旅遊卡」之機制,並自103年1月1日起針對一般民眾核發「國民旅遊卡」並提供相關優惠,未來不再限定只有公務人員始得申辦「國民旅遊卡」並享有發卡銀行提供之持卡優惠及權益。 2.本部「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編列5,856萬1,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102年上半年度結算,「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執行率落後主要係因「智慧交通基礎建設及應用計畫」整體計畫書於102年5月奉行政院核定,各縣市政府之採購發包程序冗長費時,致原預定作業期程及撥付時程均有所影響;另有關五楊45k裂縫初判係潭美颱風連日大雨,滲流水在局部區域蓄積,致造成瀝青路面隆起及縱向裂縫等現象所致,研判應屬局部單一事件,目前已督請國工局委託第三公正單位辦理原因調查中,將俟調查完成後進行相關責任檢討。 3.本部「道路交通安全」之「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項下之「業務費」1,305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部積極推動「人本交通」政策,藉由工程、教育、宣導、執法等面向推動車輛禮讓行人及行人安全觀念,並督促中央相關機關及各縣市積極辦理。人車相互禮讓之美德,須仰賴駕駛人及行人共同配合,惟觀念之養成及行為之改變,非短時間可達成,需透過長期教育宣導,不斷提醒民眾違規行為對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讓其心生警惕進而提升道德良知,多點同理心,方能減少違規行為及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 4.本部「鐵路建設計畫」預算236億7,22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為推動無縫運輸,有效提升整體軌道運輸系統服務品質,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高鐵彰化站與臺鐵轉乘接駁可行性研究」,並於102年9月12日完成簽約、103年4月9日審查期中報告,預計103年6月完成評估報告,屆時將依程序陳報。 5.本部「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中有關「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192億4,900萬元(不含「提升交通運輸系統規劃先期作業計畫」1億0,50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部近3年(100─102年)「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率皆達80%以上(100年85.32%、101年90.49%、102年80.69%)。對於部分個案捷運計畫預算執行率較低計畫(如臺北捷運萬大線、信義線東延段及高雄環狀輕軌),本部已要求各地方政府就所遇困難積極解決,以提升預算執行率。另為因應各地方政府推動捷運計畫及避免無法支付跨年度依契約執行項目而產生爭議,實有編列之必要性。 6.本部「提升交通運輸系統規劃先期作業計畫」編列1億0,50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提升交通運輸系統規劃先期作業計畫」案,已多次檢討計畫內容並函報行政院及國發會(前經建會)在案。為因應各地方政府推動交通系統規劃等新興項目、避免無法支付跨年度依契約執行延續性項目而產生爭議及配合推動交通運輸政策發展之需,實有編列之必要性。 7.本部「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1,198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現行汽燃費分配方式,加計中央經費建設與補助款挹注,各直轄市實質所獲金額並未較少,其他縣市政府亦獲得所需之道路養護修建財源,整體分配尚無明顯不公。鑒於汽燃費收整體資源無法擴充,且無多餘預算可重分配,新都改制後道路養護權責並無改變,在權責相符、反映需求之汽燃費分配精神下,仍宜維持現行分配制度,並確保其他14縣市在既有分配制度下之權益。 8.本部「道路交通安全」2億7,045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針對部分縣市交通事故防制績效不彰,本部於102年起已要求各縣市提報道安績效指標強化績效評核機制,除轉請該等縣市政府檢討改善,於年度院頒方案縣市執行計畫審查時,列入重點檢視,以督促各縣市政府研訂年度交通安全計畫應與轄區交通事故防制連結,達到管理地方交通秩序與安全的要求,並於年度院頒方案年終視導就其肇事防制項目進行考評。 9.本部「道路交通安全」項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導與查核」編列402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101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較100年減少179人。又內政部警政署公布資料顯示,國內102年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1,928人較前一年減少112人。由上開數值顯示,交通事故嚴重性有逐年降低之趨勢,可印證本部在「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之成效。 10.本部103年度「軌道工程興建管理」編列3億7,422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部103年度「軌道工程興建管理」項下所編列經費,主要係維持高鐵局正常業務運作所需人事費及支應推動局務所需之水電、清潔、庶務及設施維修等基本行政維持經費等,且均覈實編列;對於高鐵站區土地之開發,本部除於台灣高鐵公司提送站區營業計畫報備時,督促具體落實推動有關營業計畫所擬各站之各短、中、長期發展計畫與模式,期改善財務並促進地區發展外,高鐵局亦不定期與該公司就開發構想與初步規劃交換意見,督促該公司儘速開發。 11、本部「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11億8,128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航港局102年度係按486人編列人事費6億741萬5千元,加上102年1月1日關務署海務處移撥179人之人事費1億6,228萬8千元,102年度總共可支用665人之人事費7億6,970萬3千元;查103年度預算員額為783人,惟該局僅按655人編列人事費7億6,290萬6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減少679萬7千元,並無高估之情形。航港局以「暫行組織規程」作為組織成立及人員配置之依據,航港局局長特別費業經行政院核定編列,103年度編列特別費15萬8千元。 12、本部「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項下「人員維持」7億6,290萬6,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航港局102年度係按486人編列人事費6億741萬5千元,加上關務署海務處102年度移撥179人之人事費1億6,228萬8千元,102年度總共可支用665人之人事費7億6,970萬3千元;查103年度該局僅按655人編列人事費7億6,290萬6千元,較102年度減少679萬7千元,並無高估。航港局職掌業務除繼受原四港務局航政及港政公權力業務外,另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及「商港法」、「船舶法」、「船員法」等法案之修正,新增多項業務,102年度人力已明顯不足,並無人力閒置,航港局103年規劃進用232人,方得使業務順利推動。 13、本部103年度「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設備及投資」編列「機械設備費」4,8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航港局為培育我國海運技術人才,委託相關專業機構辦理船員之職前及在職進修訓練。鑒於部分機構訓練設備,未完全符合國際公約(STCW)2010年修正案新增規範,爰編列船員訓練設備購置(升級維護或更新)預算經費4,800萬元。「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之「業務費」項下編列「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197萬6,000元,係為運星艦、燈塔、國際衛星搜救系統等設備維護所需,二者預算編列目的未重複。 14、本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2001─2014年)」125億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計畫於103年度編列經費主要係支付136輛城際客車驗收款及268輛通勤電聯車後續交車之車款暨備品款。有關268輛通勤電聯車履約爭議,工程會業於102年6月作成調解建議書,臺鐵局基於大眾旅運需求及公共利益,已接受調解建議並積極催請立約商依約交車。 15、本部「鐵路建設計畫」項下「臺鐵南迴鐵路臺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建設計畫」2億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2年8月31日南迴鐵路土石崩落造成列車出軌意外事件後,即邀請相關單位至現場勘查,並全面清查高風險邊坡路段,針對具急迫性改善之地點刻正辦理清淤或邊坡整治並增設監視設備及自動化預警系統,預訂103年度改善完成;另較不具急迫性之地點則納入「臺鐵南迴鐵路臺東潮州段電氣化工程建設計畫」整體改善。 該局業於103年2月25日檢討現行預警防災機制,針對相關評估改善措施提出「南迴邊坡預警系統改善方案專案報告」,未來擬配合大院相關議程,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16、本部「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193億5,4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部近3年(100─102年)「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率皆達80%以上(100年85.32%、101年90.49%、102年80.69%)。對於部分個案捷運計畫預算執行率較低計畫(如臺北捷運萬大線、信義線東延段及高雄環狀輕軌),本部已要求各地方政府就所遇困難積極解決,以提升預算執行率。另為因應各地方政府推動捷運計畫及避免無法支付跨年度依契約執行項目而產生爭議,實有編列之必要性。 (二)民用航空局 1.民用航空局歲出預算3億1,185萬2,000元,除人事、行政費外,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為因應民用航空局辦理「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相關幕僚行政作業、用地取得及公共工程等各項業務推動需要,在本部總預算員額不變情形下,專案調整32名職員預算員額至民用航空局運用,並依請增員額所列官等職等、俸給及待遇等相關法令規定覈實編列所需人事費用,以如期如質完成該項計畫,增加經濟效益及工作機會,同時提升我國家競爭力及產業之升級轉型。 2.民用航空局歲出預算3億1,185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民用航空局本次獲ICAO理事會主席邀請出席第38屆大會,主要係因國際各方共識與支持,並非任一國家可決定,且在ICAO理事會主席邀請後,我國先後獲得美國、歐盟及友邦國家之聲明歡迎。本次以「中華臺北」名義與會(非中國臺北),符合政府專業、務實、有意義的參與目標,且我以中華臺北參與國際組織已有前例。未來民用航空局將以本次與會經驗為基礎,繼續與外交部合作,努力推動爭取擴大參與ICAO其他相關會議及活動。 (三)中央氣象局 1.中央氣象局「氣象測報」1億8,569萬9,000元,凍結二十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中央氣象局積極致力於提升定量降水預報技術,此預算係該局建置海氣象觀測、氣象衛星接收和雷達監測等業務之設施與技術應用所需,為該局氣象測報與精進預報之基本維運經費,對業務正常運作有很高之重要性。該局透過與國內外相關單位之合作研發,已逐步將成果展現於作業上,以24小時滾動校驗一般預報準確率,該局過去4年的準確率皆在九成以上,顯示天氣預報在該局努力下已有改善。惟預報準確率確會因天氣系統的不同在年度間有上下變動的趨勢,在氣候暖化下,極端天氣更頻繁,預報困難度將增高,該局應更積極於災害性預報技術的提升,以因應氣候變遷導致極端劇烈天氣發生頻率增加所帶來的衝擊。 2.中央氣象局「氣象科技研究」1億6,471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中央氣象局之投落送觀測可改善颱風模式預報準確度,以2008─2013年共6年統計29個颱風40個案的效益分析結果顯示,平均可改善72小時颱風模式路徑預報誤差達6.6%。由於投落送觀測儀有儲存的時效性,在實務上優先使用庫存料,102年時因有庫存而減少購置,103年因已無足夠觀測儀可用,故需編列所缺之觀測儀購置經費200萬元。另本計畫項下「水電費」編列715萬1千元係支應高速電腦使用電費及一般公務用水電費,近3年(100─102年)由本計畫項下實際支出之「水電費」分別為780萬3千元、809萬4千元、717萬9千元,對於維繫高速電腦等系統正常運作有極高重要性。 (四)觀光局及所屬 1.觀光局103年度歲出預算40億5,717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觀光局近年陸續推動「旅行臺灣年」(97─98年)、「旅行臺灣感動100」(99─100年)、「旅行臺灣就是現在」(101─102年)等國際宣傳計畫,來臺人數呈穩定成長,從98年400萬人次以每年破百萬一路推升至102年801萬人次。100年來臺旅客成長9.34%,101年來臺旅客成長20.11%,各市場亦均呈現正成長現象,102年來臺旅客成長9.64%,各主要客源市場近3年均呈現正成長現象。以102年為例,成長15%以上有港澳、韓國、馬來西亞等市場,新加坡成長11.45%,中國大陸市場僅成長11.15%。由於整體來臺旅客大幅成長,各市場雖因陸客佔比提高致占比小幅減少,但各市場之總人數仍有明顯成長。 2.觀光局103年度「資訊管理」2,611萬1,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觀光局所屬13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為行銷當地特色,業分別建置所屬觀光資訊網站,內容包括當地人文、自然、生態、美食及住宿等資訊,且具多國語言版,為行銷臺灣之一大利器。為加強行銷管理處所屬轄區特色,為整體行銷,觀光局亦於臺灣觀光資訊網業建置國家風景區入口網,希望透過觀光局主導之臺灣觀光資訊網整合入口之概念,加強行銷臺灣。該局各管理處網站之系統或備援作業目前均已採用虛擬化技術管理,並統一集中於指定機房由觀光局負責管理,以減少主機數量及節省機房使用空間,已達到節省經費及人力成本,及降低資訊安全問題之要求。 3.觀光局103年度「觀光業務」項下「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原列2,122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星級旅館評鑑之推動,不論觀光旅館業或一般旅館,皆採同一套評鑑方式,依其建築設備和服務品質項目評分,可依所評分數取得5星等,由於相關法規如建管法令對觀光旅館之要求限制(依房間數設置一定數量之大客車停車位),環境影響評估法審查單位不同(觀光旅館為中央環保署,一般旅館為各縣市環保局)等因素,部分具規模之大型飯店未必申請籌設觀光旅館,逐漸傾向申請以一般旅館營業,致觀光旅館與一般旅館間之界線越趨模糊。為提升我國觀光旅館及旅館整體服務水準,從政府機關管理機制、業者市場定位及消費者選擇旅館住宿等面向著手,觀光局刻正辦理「旅宿業管理制度分析」委託研究案,屆時委外研究結案報告書將提送大院交通委員會。 4.觀光局103年度「觀光業務」項下「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原列5,178萬9,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觀光局為規範國家風景區內辦理之促參案,刻正訂定「國家風景區範圍內之促進民間參與觀光遊憩重大設施公共建設案處理原則」(草案),規定促參案開發應避免位於環境敏感區位。且政府規劃案件於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階段、民間自行規劃政府提供土地或設施案件於再審核階段,應召開說明會或座談會,邀請相關利害關係人徵詢其意見,並將意見納入規劃考量;另倘基地位於原住民族土地者,亦應依「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部落會議實施要點」,召開部落會議以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 5.觀光局103年度「觀光業務之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計畫2,899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為提升國人國內旅遊,刺激消費,活絡經濟,觀光局每年籌辦「台灣燈會」、「台灣好湯─溫泉美食嘉年華」等活動,並輔導各縣市辦理地方特色觀光活動。101年並辦理「臺灣十大觀光小城遴選暨行銷」,鼓勵地方政府檢視、整理轄區內城鄉觀光資源,提升友善旅遊環境,藉由行銷推廣「臺灣十大觀光小城」,活絡地方經濟,促進地方政府轄區內觀光小城(鄉鎮、區)之發展;另於101年底彙整全臺北中南東縣市與離島地區42個最能代表臺灣之國際級活動推出「臺灣觀光年曆」,吸引國人出遊參與各項活動。 6.觀光局103年度「觀光業務─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預算856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觀光局查緝非法日租套房具體作為包括:(1)輔導地方政府解決日租屋涉及非法經營旅館業務相關事宜。(2)年度督導考核特別針對地方政府執行日租套房之管理業務進行查核。(3)多次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選擇合法民宿,及於觀光局網站公布合法業者名單,並通函各縣市政府成立專案小組,加強稽查取締「日租套房」非法經營旅館業務。 7.觀光局103年度「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東北角、東部海岸、澎湖、大鵬灣、馬祖、北觀、雲嘉南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計畫經費,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觀光局暨所屬各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持續秉持環境優先、設施減量及永續經營等原則辦理海洋觀光之推展,績效卓著,目前亦積極推動龜山島、綠島、吉貝、七美、馬祖地區、野柳、小琉球等地區觀光基礎設施優化、減量工作及相關生態遊程;另為配合環境教育法施行,提供更優質環境教育場域,達成海洋資源保護目的,該局業已成立「野柳自然環境教育中心(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並配合政策於小琉球辦理「低碳島示範計畫」,未來更計畫於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籌劃「濕地環教遊客中心」,此外,各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藉由長期投入預算辦理濱海地區遊憩設施減量、拆除不良設施及周邊環境美化工作,期能達成兼顧海洋生態及環境保護之長期觀光發展目標。為應業務實際需求,達成兼顧海洋生態及環境保護之永續觀光目標。 8.觀光局103年度「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之「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1─104年)之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原列2億4,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103)年度計畫委託專業廠商以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之精神為基礎,以都蘭地區作為評估範圍辦理「都蘭地區觀光永續發展評估案」及「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觀光發展指標長期監測系統建構計畫」,以期可以更有效率的預期及反應東部海岸觀光發展的短中長期之相關課題,提高管理與規劃的效能。 9.觀光局103年度「業務費」4億4,352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1)觀光局所屬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之公文、財產及差勤系統因所在地點交通便利性及所轄管理站或遊客中心數量不同、資料及人員數量、維護內容需求不同等因素,其系統維護費用亦會不同。(2)觀光局近年來囿於額度限制,未編列共用性系統整併及維護預算,103年度參考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例年系統維護費用及廠商報價,將整併及維護共用性系統之費用編列於所屬13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項下,始造成觀光局及所屬103年度「資訊服務費」較102年度增加之情形。(3)103年度增加之「資訊服務費」確為推動系統整併作業及實際需求逐項核實編列。 10.觀光局103年度「觀光業務」項下「觀光國際事務」編列6,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國際宣傳需長期投入,非立竿見影之功效,臺灣自2002年起推動觀光客倍增計畫、旅行臺灣年、旅行臺灣感動100、旅行臺灣就是現在等國際宣傳計畫以來,來臺人數呈穩定成長,從91年298萬人次一路推升至102年801萬人次,98年起更以每年破百萬人次逐年遞增。101年整體來臺旅客成長20.11%,各市場亦均呈現正成長現象,成長10%以上有日本、港澳、大陸、馬來西亞等市場,成長5%以上有韓國、新加坡、紐澳等市場,顯見並無101年來臺人數與消費能力均較100年度差之情事。 11、觀光局103年度「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28億7,308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本部觀光局暨所屬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近3年(100─102年)預算達成率分別為94.05%、98.92%及99.53%,除已有效提升國內重要景點硬體服務設施效能外,亦達到吸引國外觀光客來臺旅遊之目標(102年度來臺國際旅客達800萬人次以上);另有關各國家風景區擬定風景特定區計畫乙節,該局所轄13處國家風景區因區位、環境等不同條件,風景區範圍內分別有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其土地利用計畫及使用管制係依現行「都市計畫」及「區域計畫」兩種體系管制,為利各國家風景區觀光發展建設依循,及符合實際,觀光局已辦理相關具體措施,包括:(1)要求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研擬所轄國家風景區之觀光整體發展計畫。(2)進行「發展觀光條例」第11條條文修訂檢討作業。 12、觀光局103年度編列「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之「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2億8,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因應日月潭遊客量日益成長,為舒緩核心地區的遊憩壓力,帶動周邊地區平衡發展,日管處刻正辦理「日月潭國家風景區觀光整體綱要計畫」案,研析風景區最適遊客規模、環境承載量及土地使用及經營管理架構……等,未來在整體環境承載容許範圍內進行各項開發,並依法辦理相關審查。相關開發為增加政府財源,須依國有不動產收益原則辦理公開招租,倘涉及弱勢者部分,除在公開招租設定弱勢條款外,另以日月潭日益增多的遊客量,輔導弱勢者經營小生意,如水果灘及自行車租賃店等,或轉介弱勢者至地方政府社會福利單位提供協助。 (五)運輸研究所 1.運輸研究所103年度歲出預算4億1,796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運輸研究所提列年度合作研究計畫係經「規劃研究議題」、「研擬年度計畫」、「提報個別計畫」、「計畫審議」等嚴謹之程序,且經科技部(前國科會)與本部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審核通過,並於完成預算審議後方予執行。其研究成果已充分支援應用於本部交通施政重點。其中執行合作研究計畫所需委辦費,較102年度已減編2,095萬3千元或負成長25%。 (六)公路總局及所屬 1.公路總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42億5,069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辦理客運營運及服務評鑑,客觀衡量其營運及服務現況,為辦理路線審議及虧損補貼之重要參據,公路總局已針對國道客運秩序採取積極作為,包括辦理:國道客運試辦調整、公路客運服務評鑑委託、國道客運營運機制改革研究、以同心圓概念及架構,強化幹支線轉運接駁功能等,以活化營運市場,提供民眾平價快捷的運輸服務。另外在公共運輸計畫推動過程中,初期因中南部縣市申請計畫較少,惟後續年度經費比率則逐年升高,且多以中、南部為主,並綜合考量各地發展之均衡性及兼顧需求之迫切性。未來亦將針對城鎮特性、設計適合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逐步完善公共運輸服務網。 2.公路總局「公路建設及改善計晝─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299億3,63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為行政院核定計畫型之補助工程,為利預算控管,責由公路總局編列中央補助款;「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涉及全國路網之涵蓋,其中又以公路總局所轄管之省道路網為最多。惟本計畫需整合部內及縣市交通單位等機關資源,提供省道及其可能替代道路之統整資訊,爰此,由公路總局匡列預算,委由本部管理資訊中心執行。上述2項計畫年度預算之編列,均依照相關預算編製辦法規定覈實檢討計畫實施之必要性及經費需求。 3.公路總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中「業務費」1億1,8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98─103年)經費業分配完畢,爰「中二高台6線與台13線聯絡道路新闢工程」案現階段實無法再予納入補助。公路總局自101年起曾多次提報生活圈修正計畫及新計畫至行政院審查,惟均未奉核定,實無業務怠惰之情形。公路總局已再次於103年1月7日提報生活圈(104─107年)新計畫至行政院審查;業經國發會103年3月24日開會審議通過,刻正依程序提報行政院核定中,俟報奉核定後,將依縣府提案內容及審議結果提報概算。 4.公路總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中「業務費」1億1,8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98─103年)經費業分配完畢,爰「銅鑼交流道東延段新闢道路工程」案現階段實無法再予納入補助。公路總局自101年起曾多次提報生活圈修正計畫及新計畫至行政院審查,惟均未奉核定。公路總局已再次於103年1月7日提報生活圈(104─107年)新計畫至行政院審查;業經國發會103年3月24日開會審議通過,刻正依程序提報行政院核定中,俟報奉核定後,將依程序通知縣府提案審議。 5.公路總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57億6,486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針對路面損壞最大因素管線挖掘,公路總局持續以「縮短時程、減少數量、提高強度」等三大指導原則策進,目前執行成果已有相當成效,後續將持續積極推動。鑒於民眾對省道公路行車品質要求逐年提高,而「公路養護計畫」近年養護里程逐年增加,所核列經費卻未有成長,若凍結預算,恐將影響日常性省道公路之養護工程進行,進而影響用路民眾行的安全,國家賠償案件將不減反增。 二、由於本部各項施政計畫均係配合國家發展循序推動,為應業務實際需求,以上大院決議事項,懇請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中午不休息,請工作人員準備便當;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10時30分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 首先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針對目前客船的安全狀況及道安扎根行動等相關議題提出詢答,請葉部長、航政司陳司長、航港局祁局長、公路總局趙代理局長、道安會報謝執行秘書等人上台。 主席:在還沒有質詢前,我先宣告一下,葉部長等一下有一個外交部的演講,所以葉部長在11點過後可能要先行離開,先跟大家報告,因為他有寫請假書。 李委員昆澤:韓國客船沈沒,造成近300人死亡的悲劇,也是近20年來很嚴重的船難,韓國歲月號客輪發生這麼重大的事件,我們台灣應該對航船的安全引以為鑑。韓國的歲月輪客船沈沒,其實在出事之前就已經有傾斜的狀況,因為這樣的滾裝客船有貨艙跟車艙,它的支柱比較少、重心比較高,所以穩定性相對也比較差、抗沈性也比較差。它在出事之後兩個小時就沈沒,它的結構也有相當值得探討的問題,比如是否有做隔水艙,或是隔水艙有做但是很快就出現問題? 今天我們討論韓國歲月號這一艘客輪出事,最主要的原因是台灣離島客船的運量也非常大,我們每年通往澎湖、馬祖、金門、綠島、蘭嶼、小琉球等地的客船,每年就有19,000艘次,搭乘的旅客達到250萬人次。我們要特別注意的是,像歲月號這樣重心高的滾裝客輪台灣也有,比如台華輪、台馬輪或合富快輪,歲月號的船齡大概是20年,我們台灣這三艘客輪其實年紀都比它還大,我們的台華輪、台馬輪跟合富快輪都是這種滾裝客船,台馬輪已經29年了,搭乘的人數是500人,是往返於基隆跟馬祖間;台華輪則有25年,搭乘人數更多,達到1,150人,往返於高雄及馬公;合富快輪也有28年的船齡,搭乘人數有442人,往返基隆跟馬祖間。 我們對於韓國發生歲月號客輪的沈沒事件,看到他們親人天人永隔的畫面,我們也是非常難過跟痛心,我們也不希望台灣發生這樣的悲劇,針對台灣的滾裝客輪,我們目前的安全檢查是什麼?我們的救難程序是什麼?請問部長是否有做一番檢討?請簡單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這的確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對於我們的所有渡輪,每艘船每年至少有3次不定期的檢查。韓國發生船難的時候,我們馬上就針對這幾艘客滾輪,以及蘭嶼、綠島、琉球的客船,做了一次安全的檢查。其中我想談到的有兩個部分,其一是有一些船的確是老舊,但老舊不是真正的關鍵,真正的關鍵是它的每次安全檢查是否能完全符合,或是該做的保養是否有做?這些我們是有在進行…… 李委員昆澤:部長,你剛才提到每年有3次,請問哪來的3次?請簡單說明一下。 葉部長匡時:是不定期的…… 李委員昆澤:按照船舶法第五十四條,有關這些客船的檢驗,它有1年1次的定期檢查、有5年1次的特別檢查、平時還有臨時檢查。我現在想跟部長說明的是,5年1次的特檢、1年1次的定檢跟不定時的臨檢,每年有19,000艘次的船,但其抽檢只有1,131次,不到一成,只有6%而已,這樣的臨檢次數是非常少的,所以剛才部長說1年有3次,其實你的資訊有一點錯誤,幕僚對此所提供的資料,可能不是很正確。 按照船舶法第五十四條,是不是有這3次的定檢、特檢跟臨檢?請航港局局長說明一下,還有為什麼我們的臨檢這麼少? 主席:請交通部航港局祁局長說明。 祁局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除了剛剛部長說明之外,我們航務中心針對客船的內規是至少3次,但是需要的時候,比如開船前,航務中心的人員都會登船做一些必要的檢查。 李委員昆澤:做哪些必要的檢查? 祁局長文中:必要的檢查項目可以書面提供給委員,以最近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其實我們在3天內,已經就所有同類型的四艘營運中的客滾輪做檢查,包含所有離島的船舶也全部去檢查。有關同型客滾輪的檢查重點,首先是登船前我們要求提供船員名單,我們會確定當值的船員名單是符合公約規定的,其次是針對客艙部分,我們會希望客艙中的指示要很清楚,比如我們會檢查救生衣設備…… 李委員昆澤:局長,你們的檢查項目不外乎是船隻的結構安全、輪機相關設備、裝了這些車或貨之後的穩定性是否足夠?就像這次的歲月號,它在出事之前已經略有傾斜的現象,因為它的支柱少、重心高,所以結構穩定性就比較有問題。除了我說的船隻結構安全、輪機設備、相關機械設備及穩定性之外,你說還有救生設備,以及救生衣相關的…… 祁局長文中:還有貨艙的細部設施。 李委員昆澤:這些全部都有做檢查? 祁局長文中:是。 李委員昆澤:你們會不會再加強臨檢?剛才我提到每年有19,000艘的船次,但你們每年的檢查只有1,131次,每年的臨檢只有6%而已,不足一成,這樣對每年有250萬人次的旅客安全,是否能夠落實保障?我們不希望歲月號的悲劇發生在我們台灣。 祁局長文中:非常感謝委員的關心,國內營業中的四艘客滾輪,我們有特別去看過,在甲板下面都有水密隔艙的處理,這是可以確定的,這3天我們幾乎是包括北中南東…… 李委員昆澤:這三艘船有沒有隔水艙? 祁局長文中:有,都有隔水艙。 李委員昆澤:另外我們目前的臨檢次數會不會增加? 祁局長文中:會,我們其實…… 李委員昆澤:現在1年只有6%,你們要提升到多少? 祁局長文中:其實就這3天來講,營業中的船舶我們已經是全查了,北中南東包括淡水、東山、金門快、日月潭、東琉線、布馬線,通通都去查了。 李委員昆澤:現在每年的臨檢只有6%而已,請問部長你們要提升到多少來保障旅客安全? 祁局長文中:我們會檢討,至少這段期間會加強。 李委員昆澤: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葉部長匡時:我想其中的關鍵可能是時間問題,就是船隻的檢查數目,每一艘要做3次,因為它航行的次數多……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跟你說過,1年沒有3次…… 葉部長匡時:不是,你如果從艘次來講…… 李委員昆澤:5年1次的特檢…… 葉部長匡時:那是特檢,我知道。 李委員昆澤:這跟你們大客車、遊覽車、一般車的檢驗是一樣的。 葉部長匡時:但是不定期我們每一艘船1年內…… 李委員昆澤:不定期你每年的檢查才不到6%。 葉部長匡時:不是,那是因為你用艘次…… 李委員昆澤:19,000艘次才去臨檢1,131次,不到6%嘛! 葉部長匡時:我瞭解,因為你是用航行次數來算,我瞭解這不到6%,我們可以來檢討是不是要增加,但是船隻數來講的話,每一艘船是至少每年做3次檢查。 李委員昆澤:部長,不能這樣打混!它是滾裝客船,它每次裝載的車或貨,結構都不一樣。 葉部長匡時:我瞭解,我想我們可以特別對滾裝客輪增加…… 李委員昆澤:針對現在不到6%的臨檢次數,你想要提升到幾次? 祁局長文中:我想要分兩個部分,客滾輪的部分我們至少會提高一倍,至於載客的客貨船,我們就是…… 李委員昆澤:我再請教部長跟局長,有關歲月號的相關救難過程,我們也看到有非常多問題,如果這樣的事件不幸發生在台灣,交通部對於整個救難程序跟準備,到底做得如何?是否會有適當的演練,或是相關器材的準備?針對這次韓國歲月號所發生的慘劇,與相關救難所出現的問題,交通部有沒有檢討我們的程序跟設備?請部長簡單說明。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我們每年至少會有一次演練,是由中華搜救協會、海巡署跟國搜中心等單位辦理,但是針對這次韓國船難的教訓,我們會在一個月內針對大的客滾輪做一次演練,看看在過程中是否有需要改善的地方?我們目前的SOP都已經有了,可是我想我們可以針對韓國的經驗再次檢視。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剛才有提到台馬輪、台華輪及合富快輪這三艘船跟歲月號是同樣的船,它們搭載的人數不會比歲月號少,但是它們的船齡都比歲月號高,平均船齡達到25年以上,而歲月號是20年,但我們現在的特別檢查是5年才1次,請問我們是否會縮短年限為4年或3年?就好像營業大客車、遊覽車跟客運,上次我要求過,現在已成為一種制度,只要車齡超過10年以上,就需要驗車3次。現在這些船5年才1次特檢,是否也會檢討? 葉部長匡時:首先台馬輪在9月的時候應該會換新船,舊船會淘汰掉,台華輪我們現在正在設計,會做一個新船…… 李委員昆澤:針對20年以上的船齡,我們會不會增加它的特別檢查跟臨檢? 葉部長匡時:我覺得委員的建議很重要,這部分請航港局來說,不只是5年的臨檢,事實上那個頻率應該比5年1次多一點。 祁局長文中:委員講的很好,我們4月18日已經開過一個會,包括我們的驗船中心、船舶聯合設計中心、搜救協會都有參加,現在有三件事情,首先是第一階段的抽查已經完成,因為這個月有密集在查,其次是在一個月內會有相關的演練,之後我們還會辦一個座談,包括委員所講的,不管是特別檢查、定期檢查或是抽查及檢查頻率,我們都會在座談會中提出完整的說明。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們為韓國歲月號上的罹難者感到傷心,但是我們也必須從中吸取教訓,不要讓台灣也發生類似的事情,請部長要引以為鑑。 葉部長匡時:好,謝謝委員。 主席(羅委員淑蕾代):其實這是滿重要的,你們現在的檢查都流於形式,雖然它有隔水艙,可是有時候為了方便人員進出,所以都沒有關,如果沒有關的話,請問要如何檢查呢?很多船都會認為自己沒有那麼倒楣,絕對不會輪到自己,就像很多人不穿救生衣一樣,所以艙門都沒有關,既然沒有關,請問要如何檢查?對此你們要好好處理。 接下來請楊委員麗環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葉部長和航港局祁局長上台。我想對此一定要特別注意,因為其實台灣的遊輪都是最近幾年才開始,從2008年船員法、船舶法通過以後,才開始有更多的海上活動。至於平常離島的部分,除了檢查,我比較擔心的是因為現在遊客滿多的,請問離島現在有開放其他國家的觀光客去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離島有開放遊客,但是外國的遊艇要去離島的話,要經過特別申請。 楊委員麗環:對於韓國這次的不幸事件,請問交通部是否有派人去瞭解? 葉部長匡時:等事件告一段落之後,我們應該仔細的了解,但是在這個階段還不適宜進行。 楊委員麗環:我認為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去了解為什麼韓國會發生這麼嚴重的海難,我們要把他們沒有好的措施,例如忽略安全及救援等而造成災難的因素,都列為以後演練或檢查時的重要項目。講起來有一點讓人難過,但是台灣是海島國家,將來海上活動恐怕會越來越多,尤其我們開放觀光的話遊客一定會爆滿,海上活動也可能有增加的趨勢,因此請部長跟相關單位一定要特別注意。 葉部長匡時:是,我們一定會。 楊委員麗環:上個星期我們有提到eTag,大家都關注繳費不應該有罰款,另外,大家也希望遠通能夠特別注意進行通知,因為大家可能忽略。請問繳費通知的錢到底是我們出還是遠通公司出? 葉部長匡時:我們認為平信通知的費用應該由遠通公司吸收。 楊委員麗環:你們認為遠通要吸收,可是遠通到底要出嗎?確定嗎? 葉部長匡時:我們是根據立法院的決議去做,目前是遠通自己付沒錯。 楊委員麗環:確定嗎? 葉部長匡時:我請局長說明。 楊委員麗環:請局長自己宣告一下,因為有很多民眾很關心,不希望荷包被遠通搶走了。 主席:請交通部國工局兼代高公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立法院有做成相關決議,所以平信通知不應該由政府出,現在是由遠通公司出。 楊委員麗環:遠通有沒有抗議?有沒有不執行? 陳局長彥伯:遠通當然認為這是合約以外的事情,所以有提起相關的訴訟。 楊委員麗環:這樣怎麼辦?如果訴訟萬一…… 陳局長彥伯:訴訟在進行中,但是相關經費因為是遠通出,所以政府沒有…… 楊委員麗環:目前是遠通出,但是他在打官司。 陳局長彥伯:是。 楊委員麗環:你認為遠通會打贏嗎? 陳局長彥伯:這個應該由法官獨立審判。 楊委員麗環:契約裡面沒有要求遠通通知嗎?遠通是收錢的人,賺錢的是他,為什麼是我們幫他通知付錢? 陳局長彥伯:契約裡頭是有規定遠通要催繳,因為通知有兩道程序,一個是平信的通知,一個是掛號的通知,所以…… 楊委員麗環:催繳都是叫通知。 陳局長彥伯:當時的催繳通知只有掛號通知。 楊委員麗環:希望你們表達的時候要很明確,不要讓這筆錢又變成是我們付。 陳局長彥伯:是,我們依立法院的決議辦理。 楊委員麗環:好,謝謝。自由行本來是3,000人,現在聽說有討論要再增加1,000人,請問部長有沒有這樣的事? 葉部長匡時:3,000人會提升到4,000人。 楊委員麗環:有業者希望增加到5,000人,到底是…… 葉部長匡時:4月16日變成4,000人。 楊委員麗環:4月16日已經確定增加了嗎? 葉部長匡時:確定從3,000人提升到4,000人。 楊委員麗環:會再增加嗎? 葉部長匡時:現階段應該沒有。 楊委員麗環:開放觀光是非常大的政策,中南部地區有很多觀光、農業還有餐飲也都因此繁榮起來,但是人數在增加中的情況下,上次我也跟部長提過,人多的話旅館會增加,餐飲業要增加,交通工具要增加,另外城市裡小鎮的街道變成擠滿了人,會讓生活上的擁擠跟髒亂等等的問題都呈現。現在1年已經有800萬的遊客是嗎? 葉部長匡時:是。 楊委員麗環:我們準備要衝到1,000萬,所以還會再增加200萬的旅遊人數。我們當然都著眼於觀光帶來的經濟繁榮,但是我們也不能不注意到他們帶來的負面效應。尤其在水資源方面,中南部地區都有枯水期,住家為了節省費用可能會節約用水及用電,但是如果開放觀光之後,再增加這麼龐大的人進來,我們是不可能限制遊客不能用水及用電的。在這種情況下,你們有沒有跟相關部會討論遊客人數擴張會不會造成問題?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提醒,事實上我們非常在意這個問題,我們絕對不能為了量而犧牲質。我們希望特別是在陸客方面,原則上就保持在目前的人數,暫時不會再增加。剛剛委員提到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所有觀光客要更節約,過去旅館業者有進行一些討論,我會請觀光局跟所有的觀光業者就這個部分提出稍微具體的方向。 楊委員麗環:用電部分,局長還有部長要在建築方面充分合作,譬如南部地區使用太陽能…… 葉部長匡時:綠建築之類的。 楊委員麗環:對,每一個建築上面儘可能使用太陽能自給自足。新增的之外,舊的建築也希望他們充分利用這些能源。還要留意水的循環再利用,因為旅館通常都有很漂亮的花園或清潔用的水,都可以思考再利用等等。這些東西我們都要做,因為服貿還沒開始施行就有很多人很擔心,台灣一旦開放的話會像香港一樣。台灣當然比香港大,但是仍有可能造成國內自己的民眾訂不到旅館的問題。像墾丁的旅遊區幾乎擠不進去,街道都塞得滿滿的,而且我們沒有規劃垃圾回收,造成人一走以後整街都是,「春吶」的時候也幾乎滿街都是,音樂祭時也是人滿為患。你認為我們會變成香港嗎? 葉部長匡時:這個可能性是很低的,因為香港跟大陸連在一起,高鐵跟一般的車子就可以直接開到香港,可是台灣是海島…… 楊委員麗環:1年有多少觀光客到香港? 葉部長匡時:據我的理解,1年應該有三、四千萬人到香港那麼小的地方。 楊委員麗環:香港的面積是多少? 葉部長匡時:香港只是一個城市。 楊委員麗環:有台北市大嗎? 葉部長匡時:應該跟台北市差不多,或比台北市大一點而已。 楊委員麗環:觀光客造成嚴重的問題。雖然香港有獨立的行政當局,但是基本上香港本來就是中國大陸的,但是台灣不是,如果必要的時候,我們可以拒絕過度的遊客進來。 葉部長匡時:當然。 楊委員麗環:陸客到台灣一個是團體的,一個是自由行的,你怎麼規劃未來的比率? 葉部長匡時:現在團客是1天5,000人,今年5月跟10月的旺季是彈性調整到1天8,000人,可是明年開始,即使是旺季也不會彈性調整,就維持5,000人。自由行方面,我們會先看目前1天4,000人的品質,然後希望再慢慢的增加。一般來說,國際上其他國家的旅遊人數,在團客跟自由行的比例方面,大概團客占30%左右是比較健康的,可是目前陸客的團客比例超過30%,稍微高一點。 楊委員麗環:稍微高一點,幾乎是1比1,而且現在超過了,你希望是如何? 葉部長匡時:我希望變成30%、40%。 楊委員麗環:對大陸來講,他們搶著到台灣已經搶破頭了,就算他們想要進來也進不來,這對台灣其實也有很好的行銷的效應,但是如果我們自己沒有做好觀光資源及品質的話,到最後很可能是殺雞取卵。我們一方面希望有更多遊客來,但是在整個準備工作中,我們要思考在引進其他國家的遊客時,我們有沒有足夠的旅遊從業人員。其次,在交通工具方面,現在很多自由行的人利用到的工具有很多,包括本來在台灣島內的工作者,亦即外勞等等,他們大部分充分利用的交通工具也是火車、公車等等。就火車方面,民眾常常給我的反映是非常的擁擠。雖然台鐵還是在賠錢,但是它的價格是比較低廉,而且時間也固定,又大眾化。至於像旅遊配合鐵路交通工具的部分,很多人跟本席反映,就算自強號有座位,你們也是開放給使用悠遊卡的人可以占位,是這樣嗎? 葉部長匡時:對。 楊委員麗環:那樣會造成很多人感覺那在層次上是一樣的。對於這個部分,請問部長跟局長,鐵路局有沒有什麼改善的措施? 葉部長匡時:現在台鐵的乘客的確是遠遠超過它的能量,在其車廂、軌道的運輸容量等等都是有過度負荷的現象。所以目前我們最重要的,除了能繼續購置新購車輛之外,也要增加台鐵的新進人員,我們還在積極處理這兩個部分,必須把這兩個部分都做好,才有可能有效改善這種情況。 楊委員麗環:可是如果你們沒有增加台鐵的班次,這個擁擠的現象還是會存在。 葉部長匡時:對,但是我們的車輛不夠。 楊委員麗環:請你們注意那個輛次的安排,否則,自由行的人可能會對這樣的情形印象不好,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對,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我先說說,這樣三十多個案排成一堆的質詢實在有些不夠時間,東西太多了。 主席(楊委員麗環):不,因為之前我們處理預算的時候,這個部分大致上都處理過了,而當初這個部分會被凍結,是每個委員都有理由的。 葉委員宜津:對。 主席:我想…… 葉委員宜津:那麼你覺得這些理由可以在兩天之內都說清楚嗎? 主席:其實在過去質詢的時候,大概每個部分都有涉獵到,現在則是針對要不要解凍的問題,也就是在聽過他們說明之後,你們覺得他們都…… 葉委員宜津:我倒覺得要不要解凍並非主要的問題…… 主席:因為我有特別…… 葉委員宜津:光是這三十多個案子,我的助理至少就幫本席寫了10條。 主席:因為本席有拜託行政部門要先去跟每個提案凍結的委員說明,原則上,你們在他們的說明過程裡,有什麼…… 葉委員宜津:不是只有跟委員說明,社會大眾也都很希望知道這些部分,因為這些部分其實跟委員個人並沒有什麼關係,本席的意思是如此。我當然知道時間緊迫,不過仍然覺得應該要多點機會讓委員們去…… 主席:因為如果…… 葉委員宜津:當初大家之所以在朝野共識之後還要凍結這個部分,這就表示這個部分有相當程度真的需要行政部門做進一步的改善。我真的對於預算本身並沒有那麼大的意見,但是對於這些議題,我相信委員們都會很關心,甚至所有社會大眾也都很關心…… 主席:好…… 葉委員宜津:今天已經這樣排了,但是我希望不要因為這樣排了或是解凍了以後,我們就沒有機會去處理這些事情。 主席:應該不會,因為最主要是說他們也面臨到需要…… 葉委員宜津:我再講坦白些,預算可能今天就全部解凍了…… 主席:如果你有相關議題需要講,我們可以再排。 葉委員宜津:因為你給我們的發言時間只有12分鐘,對不對?那麼預算解凍以後,禮拜三可能就休息了,大家或許很高興,可是如果能再多一天,大家還是會就其他問題再講一輪,我的意思是這樣。 主席:你的意思是要禮拜三還可以再發言,是嗎? 葉委員宜津:我認為有很多的情形,不是這一次,其實應該不要太便宜行事。我並沒有什麼惡意,而是真的覺得…… 主席:我知道,我們都很關心…… 葉委員宜津:像今天每個人在講的時候,我看都會覺得時間不夠用。 主席:其實最主要是說,因為這些經費確實有的已經是迫在眉睫,所以如果可以,我們就先將其解凍。 葉委員宜津:對,下次就應該把比較緊急的部分先排,至於其他的部分則可以再多些時間,好不好? 主席:請讓我說明,好不好?本席要解釋我如此處理這個部分,最主要在於,對於有些並不是那麼複雜的部分,我們可以讓他們先通過,至於委員關心的議題部分,你們可以將認為有需要的部分寫給我,我們可以再安排專門討論。而預算的部分,我們是希望能儘快處理,因為如果禮拜三再排一次詢答,就很可能會拖時間,然後我也不曉得會拖到什麼時候。 葉委員宜津:好。 主席:本席認為你們對於預算都沒太大意見,最主要的是關心的議題,如果各位委員認為有跟預算相關的議題還應該再詳細討論,可以提供給我,本席在下次擔任主席的時候,就會把這些議題再排入。 葉委員宜津:好,謝謝。 主席:不客氣。 葉委員宜津:因為有時我們也是聽了以後,一時沒辦法整理那麼多,但是卻又有新議題跑出來。 主席:我們都非常認真,非常尊重大家。 葉委員宜津:部長,因為今天時間有限,所以很多部分我都只會點到問題,之後有時間,我們還會再繼續更深入討論。 剛才我很認真聽之前兩位委員的質詢,聽到的時候,就覺得問題很大。首先,你說現在陸客來台觀光有3成是團客。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匡時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是高於3成,我希望降為3成。 葉委員宜津:本席告訴你,你們統計的這個數字是不正確的。你很清楚現在有很多陸客來台是化整為零,因為你們的規定辦法改變了,團進團出要登記很多部分,那很麻煩,而且又不能低價團、採購團,所以其實有很多陸客來台是假裝自由行,而到了台灣以後又湊成整團,你們心裡很清楚,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我們也注意到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就請內政部把管理的辦法做修正…… 葉委員宜津:是。 葉部長匡時:然後如果抓到有這樣的情形,我們就會去嚴懲,甚至讓旅行社停業達到一年。 葉委員宜津:請部長告訴我,你們的嚴懲是多少?1萬到5萬? 葉部長匡時:沒有,我們剛修了這個辦法。請我們的觀光局局長說明。 葉委員宜津:好,辦法修了以後是……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新修正的辦法是最重可以罰他們停業一年;另外,組團社的部分,我們也會…… 葉委員宜津:罰款是多少?停業一年一點都不痛不癢,他們換1個旅行社又來了。罰款是多少? 謝局長謂君:按照目前的旅行業管理規則,這是9萬至45萬。 葉委員宜津:這是你們新修的法,是不是? 謝局長謂君:不是,這是過去的,但是新修的法…… 葉委員宜津:可是我知道你們現在有罰的都是1萬至5萬而已,這是為什麼?我更具體告訴你,關於阿里山火燒遊覽車的事件,1台遊覽車上有多少自由行的旅客?一台遊覽車可以坐幾個人?40個,最了不起有45個吧!那台遊覽車上有32個自由行的人,這再清楚也不過,那些人根本就是團客,對不對?你點頭了,心裡很清楚。 謝局長謂君:這個案子確實是自由行團客化的現象,我們已經了解這個事情,目前在蒐證當中。 葉委員宜津:你們看看,火燒遊覽車的機率有多低!而這台遊覽車上面就有32個自由行的人,這是假自由行其實是揪團的事件,所以你們統計的數字不正確,本席點出問題了,請主席記住,這是嚴肅的問題,下次要好好討論,這是第一點。 再來,講到歲月號,剛才本席聽到我們有4艘跟歲月號一模一樣的,是不是? 葉部長匡時:類似的,都是客滾輪。 葉委員宜津:是一模一樣嗎? 葉部長匡時:應該說都是屬於同一類船型。 葉委員宜津:局長,是一模一樣嗎? 主席:請交通部航港局祁局長說明。 祁局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他們是客滾輪有貨艙…… 葉委員宜津:我說的一模一樣是指他們是不是也是日本造的? 祁局長文中:不是,不一定。 葉委員宜津:不是,那麼是哪裡造的? 葉部長匡時:台馬輪是台灣自己造的。 葉委員宜津:那4艘一樣的是哪裡造的? 葉部長匡時:所謂的一樣的意思是…… 葉委員宜津:是哪裡造的?我問你答就好,因為我的發言時間很緊迫。你們都不知道那些是哪裡造的? 祁局長文中:目前台華輪與麗娜輪是日本造的,其他3艘…… 在場人員:台馬輪是日本造的。 祁局長文中:麗娜輪也是,台馬跟麗娜…… 主席:你講清楚唷!旁邊的人來協助。 葉委員宜津:主席,你看!他們說他們有去檢查,結果才不過4艘,他們連到底是什麼地方造的都搞不清楚。 我再告訴你們關鍵所在,我也算老交通委員會的委員了,就我的判斷,這個事故最大的問題就在於韓國自己亂改造船體,這是我們真的很憂慮的。人家日本將船造得好好的出廠,開了20年都沒事,一交給韓國就出事,這就是因為他們為了多載一點客人而亂改造。這也是我們最大的問題,想想我們的船、我們的遊覽車,有多少是進口以後胡亂改造的?你們心裡面很清楚,這是長久以來公開的秘密、長久以來的大問題。 祁局長文中:這些外籍船舶要入我們的船級社,我們的驗船中心都會去查。剛才委員所講的也是我們初步分析的5個原因之一,他們曾經改裝,增加船員起居室,讓船艙結構有些改變,這是原因之一。 葉委員宜津:我認為這是出事的最大原因,你也點頭了,所以我們要就這個教訓好好整頓一下。其實我們也問過很多次,今天可能是船發生問題,但是在台灣更可能發生問題的是遊覽車、是大客車,關於安全結構的檢查,你們到底有沒有拿出辦法? 葉部長匡時:我們所有遊覽車在這裡打造的車身結構,都是經過車安中心檢查合格才可以的,目前我們是有這樣做。 葉委員宜津:這個你們就要小心了,如果是你們檢查合格的,你們就要負相當的責任。 葉部長匡時:同時,我們每年也會有定檢。 葉委員宜津:這個議題一樣牽涉到公共運輸的安全,也真的很嚴重,值得大家深入探討。其次,上個禮拜有一個很重要的環保議題,就是關於苗栗台13線外環道將會經過石虎棲息地,這是很嚴重的環保議題。公路總局說有規劃石虎專用廊道,請問部長知道這件事嗎? 葉部長匡時:我知道,我們的原則是一定要重視環保與開發的平衡。 葉委員宜津:你怎麼重視?怎麼規劃? 葉部長匡時:如果環評單位有意見,無法通過的話,我們就不會開發。 葉委員宜津:我請問你們怎麼規劃? 葉部長匡時:這是不是請公路總局來說明? 葉委員宜津:不要只是推給環保單位,我要請問你們是怎麼規劃石虎專用廊道的?你們所謂的石虎專用廊道是怎麼做的?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代理局長說明。 趙代理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部分,我們會找學者專家一起來瞭解石虎出現的熱點,根據這個再去處理。 葉委員宜津:所以你們還沒有規劃石虎專用廊道嘛! 趙代理局長興華:有,問題是大家對這部分還有一些意見。 葉委員宜津:有?我要問的就是有什麼,你告訴我,你做了什麼? 趙代理局長興華:這部分我們會跟大家溝通,大家同意後才會去做。 葉委員宜津:「要溝通」,所以是還沒有做,對不對? 趙代理局長興華:對,因為這部分還沒有到設計階段。 葉委員宜津:部長,這就是問題所在,你們還沒有做溝通、規劃,就先說要做台13線。 葉部長匡時:通常在程序上,我們是可行性研究先通過,然後做綜合規劃,環評也同時進行。在綜合規劃中,我們對石虎問題要做一些處理。 葉委員宜津:很好,你們覺得你們要怎麼做?有計畫就是準備要去做,你們既然要開這條路,當然要有一點環保概念,到底石虎專用廊道是什麼? 趙代理局長興華:這部分我們會跟所有專家團體商議,在大家可接受的情況下,我們才會做這條路,如果大家不接受,我們還是會停。 葉委員宜津:你是聽不懂我的問題,還是真的這麼狀況外? 葉部長匡時:我想我瞭解委員的意思,關於他們怎麼設計,我真的不知道,但是譬如高速公路上有一些…… 葉委員宜津:如果你要問環保團體,我告訴你,他們一定會叫你們不要在這裡找麻煩了。今天如果沒有環保團體出來,你們就這樣去做了。 葉部長匡時:舉例來講,我們在高速公路上就針對蝴蝶有一些特別的設計,讓蝴蝶不會被車輛撞到。 葉委員宜津:我知道你們的蝴蝶廊道,那是針對蝴蝶。 葉部長匡時:所以在這條公路上,對於石虎有沒有什麼方法,我們會跟專家討論。如果找不出方法,當然我們就沒辦法做了;如果有方法,我們才會去做。 葉委員宜津:蝴蝶有群聚性,就跟候鳥一樣。你們要開這條路,我希望你們至少要有一個最起碼的環保概念,就是先瞭解這裡有什麼保育類動物,我看你們之前根本就沒有想到有石虎這回事。其次,你們知道有這樣的保育類動物後,要先知道怎麼處理,不要想說環保單位會告訴你怎麼處理,因為環保單位會告訴你最好都不要做;如果我是環保人士,我就會這樣。 趙代理局長興華:關於石虎的問題,我們有充分瞭解,也知道它的狀況。 葉委員宜津:你們有充分瞭解?那你告訴我,你們怎麼瞭解法?你們準備怎麼做? 趙代理局長興華:這部分我們一直在看要怎樣處理。 葉委員宜津:你只有瞭解,沒有真的深入想出辦法要如何解決。 趙代理局長興華:我們在同一路廊平行的已經有現成的兩條路,包括國道及台13,現在關於那個地方它要怎麼過,我們可以去瞭解它的習性,看怎麼處理。 葉委員宜津:你認為石虎會聽你的話,照你規劃的廊道去走?你乾脆說你設紅綠燈給它走就好了。 趙代理局長興華:我們現有的路它都可以過,所以關於它怎麼過,我們會去瞭解它的習性,按照那個方式做。 葉委員宜津:你在講什麼?現有的路它都可以過。當然!問題是誰保證不會被撞死?你開了一條路,它當然可以過,問題是它會閃車嗎? 趙代理局長興華:它會從底下的生物廊道通過。 葉委員宜津:它會唷? 趙代理局長興華:對,因為現在它也沒有上高速公路。 葉委員宜津:它會唷?你是專家唷? 趙代理局長興華:這部分我們會跟相關的專家再去確定原則。 主席:你們去請問一下動物習性方面的專家。 葉委員宜津:其實環保最大的殺手就是交通建設、就是人類的開發,大自然界也只有人類在破壞,其他都是生態很自然的現象,所以你們要有多一點的概念。不只是石虎這一件事,將來遇到這類問題時,我們都希望你們能主動一點,更清楚的告訴我們。 前部長毛治國曾經講過,如果能源稅在短期內不能上路的話,交通部對於汽車燃料費隨油徵收的規定會有規劃。請問這個規劃得怎麼樣了? 葉部長匡時:我們現在已經找各地方政府針對這方面舉行了幾次座談會,這裡面的確有非常多的困難要克服。 主席:關於目前的進度資料,麻煩提供給葉委員及所有委員。 葉部長匡時:好,可以。 葉委員宜津:已經又過了好多年,不要只是唬弄委員會,要真的想辦法去規劃。 主席:確實把目前的進度資料提供。 葉委員宜津:究竟可不可行?做到什麼程度?要真的有一點誠意去規劃,解決問題。 葉部長匡時:是,我們會補充書面資料。 葉委員宜津:好,謝謝。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主席:請王委員進士發言。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長期以來,交通建設都重北輕南,最近幾年因中南部一再反映心聲,部長於報告中表示,將來交通部各項公路新建、改善、養護工程將以中南部為主,綜合考量各地發展的均衡性與迫切性,逐步完成公共運輸服務網路。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等都會區週邊的高架道路、平面道路、交流道密密麻麻,交通非常方便,反觀高雄和屏東則有天壤之別,和中北部相比,真的差太多了,屏東縣是高雄將來的衛星城市,居住環境等都很好,高雄的發展應該包括屏東縣,在五都合併問題吵得沸沸揚揚的時候,屏東縣也有和高雄市合併的聲音,果能如此,就能和新北市、台北市、台中市的情況一樣,交通建設、自主財源、計畫的整併都可以做比較完整的規劃,但是屏東的情況不一樣,102年新建部分的預算編列了三百多億,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生活圈…… 王委員進士:趙局長,新建部分是否編列三百多億?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代理局長說明。 趙代理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生活圈部分,今年編列60億。 王委員進士:台9線、南迴段也是。 趙代理局長興華:對,那個都在做了。 王委員進士:今年的預算中,屏東好像只有那一條。 趙代理局長興華:屏東部分,目前我們在思考…… 王委員進士:不包括養護,養護部分包括通往墾丁的台1線、台22線…… 趙代理局長興華:目前屏東地區的交通瓶頸只有屏東跟高雄之間。 王委員進士:這個最重要嘛!這個瓶頸如果能打開,對屏東、高雄市的發展是最重要的強心劑。 趙代理局長興華:目前就是台88線那條快速道路會塞車。 王委員進士:所以我們還要一條快速道路。 趙代理局長興華:會,目前在做可行性評估。 王委員進士:今年3月4日交通部來本院進行業務報告時,本席就提過,局長也知道一些進度,請問規劃設計期末報告何時能出爐?現在距離3月4日已經一個多月了。 趙代理局長興華:目前期中報告已經過了,在等期末報告出來,期末報告出來以後,我們會循程序來報告。 王委員進士:大概什麼時候可以出來。 趙代理局長興華:最晚今年年底。 王委員進士:最晚年底會出來? 趙代理局長興華:是。 王委員進士:我們期待期末報告能早日出來,期末報告出來以後,還要報院核定,報院核定之後就可以發包嗎? 趙代理局長興華:還有一個環評。 王委員進士:還有環評? 趙代理局長興華:是。 王委員進士:要同步進行? 趙代理局長興華:可行性研究過了以後才能辦環評。 王委員進士:今年7月就要編明年的預算,這部分你準備編列多少? 趙代理局長興華:環評的經費會編進去。 王委員進士:交通建設經費當然越多越好,所以本席支持今天的解凍案,但要解決重北輕南的問題,在屏東和高雄之間增建一條快速道路,除了比較老舊的台1線,目前屏東和高雄之間只有台88線這條快速道路,由於快速道路比一般省道能解決交通問題,希望高雄和屏東之間能興建第二條快速道路,請部長和公路總局多重視,督促所屬加速進行。 91年來台的觀光客只有98萬人次,101年總體觀光客已經達到801萬人次,10年來大幅增加,其中陸客非常多,觀光局被凍了很多預算,有鑑於觀光是台灣發展一個重要的產業,觀光客多也帶來百業繁榮,所以本席希望觀光局的預算能解凍,讓觀光局好好發揮。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王委員進士:最近本席接到一些投訴,目前來台的大陸觀光客每天約5,200人次,到處看得到他們的身影,陸客團的領隊本來應該協助陸客解決問題,但是這些領隊的素質良莠不齊,導致問題叢生,這一點局長是否了解?開放自由行以後,很多陸客希望增加自由行的數量,自由行是未來的趨勢,但是目前的管理出現一些問題,其中以住宿問題最嚴重,現在陸客每天的配額是多少? 葉部長匡時:目前團客是5,000人,自由行是4,000人。 王委員進士:總共9,000人? 葉部長匡時:對。 王委員進士:大部分自由行的陸客住在日租式套房或民宿。 葉部長匡時:各種類型都有。 王委員進士:有錢的會住五星級飯店,但大部分住日租式套房或民宿,所以開放陸客自由行之後,民宿和日租式套房有供不應求的情形。局長知道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自由行的陸客大部分靠網站,所以有些透過網站入住日租型的套房,如果日租型套房是非法的,我們會請縣市政府協助,把資料登錄下來。 王委員進士:有些隱藏性問題可能還沒發生,請觀光局多注意。 謝局長謂君:是,謝謝委員。 王委員進士: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第五條希望雙方各自規範組團或接待的旅行社、領隊、導遊的素質,這方面應該加以落實,陸方應提供組團或接待的旅行社、領隊及導遊的名單給我們。 謝局長謂君:不管是大陸來台的領隊或我方接待的導遊,兩岸的文本確實有規範,我們會朝品質方面加強。 王委員進士:細節部分一定要落實執行,觀光品質才會提升。 最後,遠通電收在拒繳4.7億的罰款之後,又發函給高公局,要求支付平信繳款通知單352萬元的郵資,所幸高公局已經硬起來,表示拒絕支付這筆郵資。遠通拖欠罰款,卻又跟民眾斤斤計較,請問部長,針對這點,交通部有什麼澈底解決的辦法? 葉部長匡時:4.7億的部分,我們希望法院能夠儘快做成裁定,讓事情結案,因為當雙方有爭議的時候,司法是必要的程序。至於平信通知單的郵資,我們是不會繳的,因為我們認為應該由遠通吸收。遠通現在…… 王委員進士:對啊!300多萬還斤斤計較! 葉部長匡時:我認為,他們因為這種事情而產生司法爭議是不明智的做法…… 王委員進士:這是「鴨霸」啦! 葉部長匡時:我們會堅持我們的原則。 王委員進士:對。交通部應該修訂收費罰則的空間,避免遠通藉著政府賦予的權利來欺負用路人。 葉部長匡時:不會啦!我們很注意這個問題,一定會保障用路人的權益。 王委員進士:交通部一定要拿出魄力。政府怎麼可以任由財團欺負!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今天主席把38個案子排在一起,大家又對各單位的事情都很關心,因此也滿可惜的,就是每一個課題都比較沒辦法聚焦,所以本席要先點醒交通部葉部長和觀光局謝局長,你們回去要好好檢討和處理。 本席還是很關心陸客經濟對臺灣觀光產業的影響到底會是什麼。大家最擔心的就是一條龍和零團費,還有就是最近以禮品採購為主體的產業非常多,包括珠寶、鑽石,甚至我們的伴手禮鳳梨酥等等。如果來臺觀光是想留下美好的文化感受,以採購為主的旅遊很可能會造成優質旅遊體驗的失敗,他們下次也不會再來,這種觀光政策就形同殺雞取卵。最早期的觀光政策是國際旅遊性產業,廢娼以後,我們的旅遊業還沒有找到新的路線,但是現在已經出現以採購和到知名景點走馬看花為主的陸客旅遊,所以我擔心的是:政府在這個部分能做的是什麼? 你們去年5月1日開始獎勵優質團,而且標榜優質團的成效不錯,中國那邊也宣布禁止零團費,看起來好像有在因應。可是本席接獲陳情並進行調查之後,發現你們做這件事情的背後還是有很大的問題。2012年9月5日,交通部先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二條,刪除「旅行業不得以購物佣金或促銷行程以外之活動所得彌補團費」的規定,也就是說,根據原來的管理方式,佣金是不能當團費的,所以是不是零團費很清楚,可是你們刪除了這項規定。去年5月1日,你們開始獎勵優質團,結果5月28日財政部就針對旅行業收取團費和購物佣金課徵營業稅的規定,核釋可以把佣金當做團費,來處理營業稅的扣抵。從此佣金可以當團費,這時零團費可能就是假的了!而中國是在這個結構形成以後才宣布禁止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零團費)。所以現在很多零團費是魚目混珠,而你們對優質團優質程度的統計已經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上了。 你們知道佣金的量大到什麼地步?陳情人給我一個契約範本,他告訴我,契約上雖然有載明佣金比例,但實際上大概都會再加10%給他們,譬如合約上寫的佣金百分比是10%,實際上大概會給他們20%。佣金比例可以高到什麼程度呢?以我們高雄2014年的珠寶合約為例,就是30%起跳;如果是裸鑽、飾品、奧地利水晶、99分以下主打商品(其實這些我都不懂),則有高達50%的佣金,也就是說,買珠寶的佣金可以高達50%。再看臺北市的契約,買牛樟芝、伴手禮鳳梨酥的佣金是30%,如果實際上再加10%,佣金就高達40%。不知道為什麼,面膜也是陸客大量採購的商品,而它的佣金高達50%。 部長,這是一個誘因結構,你是否覺得這個誘因結構太強了?本席認為這樣會誘導我們的旅行團朝採購團發展,應該要防微杜漸才對。請問部長,你要怎麼辦?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旅行團完全靠佣金並不是很健康的發展,但是另一方面,全世界所有國家的團員採購多少也都有佣金的制度…… 管委員碧玲:等一下,我查過,這個比例太高了! 葉部長匡時:對,比例上是高或低,的確有檢討的空間。我們之所以要大力推動優質團,就是因為這樣。 管委員碧玲:大家都知道,如果你們去處理市場結構,就會影響到市場生態,所以不只你們投鼠忌器,民意代表也一樣。可是這個問題是不是可以用國家的法令去解套,形成一個強烈的誘因結構,以發揮優質團的本意?優質團就是團員真的願意花錢繳交足夠的團費,然後可以讓自己的旅行是一個優質的旅行,也唯有這樣,觀光業的產值才能夠回饋到臺灣的整體產業。 可是在制度面上,交通部已經刪除佣金不得做為團費的規定,財政部又說佣金可以當團費來抵稅,所以這就是你們行政部門在推動這個誘因結構喔!請問你記不記得2012年9月為什麼會有這個方向出來?當時是基於什麼考量,決定可以把佣金算進團費? 葉部長匡時:本人請謝局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用購物佣金彌補團費,全世界都是這樣的情形,只是嚴重程度有差別而已。 管委員碧玲:台灣很嚴重嗎?過去幾乎都是沒有算進去的啊! 謝局長謂君:過去雖然有這樣的規定,但事實上這是私人的一個商業行為,所以很難去調查。 管委員碧玲:你們將它視為商業行為嗎? 謝局長謂君:目前的作業方式就是儘量減少陸客購物行為,像過去陸客來台8天7夜當中,購物行程就有7次,但我們在推動優質團之後,就規定購物行程只能3次。 管委員碧玲:你們在審核優質團相關的補助時,不能不考慮這個部分,就是要從行程下手,而不是以團費多少做為你們審核的重要標準,這是否做得到呢? 謝局長謂君:我們可以這樣來做。 管委員碧玲:其實團費的計算可以是假帳,對不對? 謝局長謂君:因為目前我們對陸客的總量已有管控,而且以優質團為優先,所以最近優質團的比例已經提高到40%了。 管委員碧玲:請你們好好研究這個問題。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的提醒。 管委員碧玲:其實現在有很多真陸資,但以假外資的方式,在台灣大量設禮品店、珠寶店,來因應我們的陸客經濟,這種現象正方興未艾,所以才會有人憂心整個台灣的觀光產業,進而陳情、提醒這個問題的存在,而我也認為有必要來提醒你們。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所以我們很堅持陸客名額不增加。 管委員碧玲:另外,本席還在盡全力想要全區保存台鐵的台北機廠,之前我們也曾去考察過,我現在要告訴部長基隆碼頭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藉此希望你們能夠好好保護台北機廠,基本上,在申請文化資產保存的過程中,我們不允許政治火災再度發生,像之前大家希望基隆港西碼頭2、3號倉庫能夠保存,但你們希望能夠蓋旅運大樓,而這個保存的民意一直到2月26日龍部長親自跑一趟之後稍微露出了一些曙光,像最早留下來的屋頂桁架,就被認為有高度文化資產保存的價值,所以龍部長當場宣示,要做文化資產的調查,也撥了幾百萬元來進行調查研究,而3月20日的時候調查研究計畫就上網公告,截止日期是3月31日,但最後是流標,4月8日二度公告,截止日期是4月17日,而公文作業完成準備4月8日要公告的時候,4月5日凌晨5時,西2碼頭發生火災,雖然港務公司承諾火災燒掉的部分,他們會予以恢復,但事實上既經火吻,對於文化資產都是非常大的傷害,本席這裡有一張表,裡面密密麻麻列出了很多文化資產的火災,而且幾乎每年都有發生,所以那是政治火災。 葉部長匡時:這個案子我也有去現場看過,根據我們的鑑定,應該是電線失火的可能性比較高。 管委員碧玲:我們希望不是上述原因造成的。 葉部長匡時:絕對不是政治火災。 管委員碧玲:但這張表裡面有很多是政治火災,包括我處理過的蔡瑞月舞蹈社,就有看到一個人提著油去現場,所以我的要求很簡單,就是台北機廠的部分,你們要善盡保護之責,因為該廠有太多木模在裡面。 葉部長匡時:那是非常珍貴的資產…… 主席:你們跟文化部可以專門針對這部分來做特別管理,尤其是一些火災的防範措施,然後將相關報告提供給委員。 管委員碧玲:文化資產在申請保存的過程當中,你們是台北機廠的業主,所以無論如何一定要承諾,絕對不許發生政治火災。 葉部長匡時:不會!不可能的!不過像西2碼頭等老舊房舍電線走火可能性是很高的,所以我們會特別注意這個問題。 主席:要注意一下,並做相關的防範。 管委員碧玲:其實電線走火也可能是人為的,當然我們不願去做任何的假設,但是人為的政治火災加諸於文化資產的數目是非常的多,所以台北機廠請好好保護。 葉部長匡時:是的。謝謝。 主席:請魏委員明谷發言。 魏委員明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下個月5月1日彰化縣政府就要把台鐵彰化站的宿舍區及文史工作者要求保留的區域予以拆除,對此,有一千六百多人連署向縣政府陳情,希望能夠不要拆除,而縣政府的答覆說權責是在台鐵局,是不是如此呢?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說明。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本人請台鐵局代為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台鐵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那是涉及整個都市計畫,這部分上次才開過會,原則上就是5月16日才會決定要不要拆,的確土地、房子都是台鐵的,但將來整個都市計畫改變的時候,可能要有地目上的變動,而那個部分是縣政府在督導,因此這要分兩個層次來處理。 魏委員明谷:是你們在拆除的還是縣政府呢? 周局長永暉:執行上是由我們來拆除,因為要將它變成素地交給他們,然後才能都市計畫變更。 魏委員明谷:你的地被人家劃為公園預定地,到時就會變成公園,請問台鐵局賺到什麼?為何不將它保留下來,以做為文史園區,到時就可以開放觀光、旅遊甚至販售東西,讓民眾來消費或是承租,這樣一來你們就可以獲利,所以保留下來對你們是有利的,而不是將它拆除,然後把土地交給人家來做公園,難怪台鐵局總是賠錢。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提出這樣的問題,這也說到交通部很多單位的最痛,像我們有很多是鐵路用地,如果要做任何的變更,必須經過都市計畫變更,地方政府常常利用這樣的機會,硬是把我們很多的土地拿去了或是做其他的利用…… 魏委員明谷:地方政府還是要把案子送到中央啊! 葉部長匡時:要做商業利用也是要變更地目啊!所以那個地方究竟用什麼方式會比較適合,周邊還有什麼樣的回饋等等,我們必須跟地方政府做充分的討論,當然我們希望能夠效益最大化,如果委員將來有機會擔任地方百里侯的時候,希望在這個地方能夠多尊重中央政府的權益,而不是把中央政府很多的權益通通都拿到地方去,讓中央很多的效益都無法充分發揮。 魏委員明谷:其實有些人是注重開發,有些人則是注重文化,當然兩個都是要兼顧,每一個政治人物的理念並不一樣,有的人認為開發可以賺多一點錢,有的人則認為應該要把文化資產保留下來,而且要就文化資產發揮一些創意以增加收益,所以理念並不相同。今天地方縣政府為了不要拆除其他民間住宅,在都市計畫公有地上面做公共設施,請你想想看,台鐵的用地雖然是交通用地,可是這些土地可以變更為建地,只是你們沒有去爭取,因為你們的觀念是:「這是政府的地,不管怎麼使用,都不是我的損失。」所以你們對鐵路局資產都沒有盡力管理維護。 葉部長匡時:沒有,我們很盡力。 魏委員明谷:地方的文史工作者也幫你們講話,可是你們好像都任人宰割,不會為自己的權益講話,你想想看,人家都已經幫你們規劃好了,像彰化火車站可以改為台鐵鐵路博物館,裡面有亞洲唯一僅存、現在還在使用的扇形車庫,還有宿舍群,那裡面有好幾棟被列為歷史文物。人家都已經幫你們提出很好的規劃了,希望能夠跟開發結合在一起,因為你們有鐵道,所以你們有優勢,如果鐵道園區能夠做好,大家可以坐火車來這裡觀光旅遊和消費,鐵路不僅能夠做為運輸之用,也能成為觀光產業的一部分,這樣就可以雙贏,你們的資產被保留下來,而且又可以帶來很多的觀光客,對我們彰化也很好,當地人可以在那邊休憩。但是如果成立文化園區,全國人民都會來這裡觀光、旅遊和消費,本席對你們提出這樣的呼籲,請局長回應。 周局長永暉:好,委員的概念跟我們應該都一致,原則上就是要活絡整個車站,並確保我們的鐵道文化,以達成雙贏。其實這是兩個層次,從整體規劃上來看,現在要拆的這17棟並不是歷史建物,但是可能會影響到未來整個商業活動的發展。 魏委員明谷:現在是要拆40棟,他們認為應該要保留17棟,但是縣政府說保留6棟就好了,其實也不是縣政府想要保留,而是文化局將它列為縣定古蹟,縣政府的立場是認為夷為平地最好了。 周局長永暉:其實這要從財務的觀點來看,事實上沒有辦法做切割,是否可以在會後再向委員詳細報告?我希望對這個部分整體來處理,台鐵的鐵道文化也不能東保留一個、西保留一個,否則整個都無法進行資產的活化。 魏委員明谷:資產活化不是通通都夷為平地、重新開始就好了,這樣最後根本就沒有資產。你們有40棟日式建築,可以保留17棟,其他則不堪使用,大家對拆除當然就沒有意見,不過對這17棟可以做各種不同面貌的使用。 周局長永暉:現在我還沒有看到房子的狀況,所以我對這些房子的結構是否安全還有某種程度的保留。 魏委員明谷:其實你都沒有去看過。 葉部長匡時:周局長才剛上任不久。 周局長永暉:我一定會去看,我們在年底也有一個整體計畫,我已經有安排了。 魏委員明谷:你在房子拆除之前一定要去看,而且你不要同意縣政府拆除,你們自己的房子應該要自己拆。 周局長永暉:一定要雙贏。 魏委員明谷:本席今天是站在你們的立場來講話。 周局長永暉:謝謝委員。 魏委員明谷:本席很討厭人家以開發做為施政的理念,本席希望能夠保留文化資產,好不好? 周局長永暉:那是一定要做的。 魏委員明谷:謝局長,台灣好行從高鐵烏日延伸到彰化鹿港這條路線的旅客有沒有很多?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鹿港是十大觀光小鎮,有非常豐富的人文資源,所以績效還不錯。 魏委員明谷:你認為還好嗎? 謝局長謂君:還不錯。 魏委員明谷:那延伸到大城呢? 謝局長謂君:當初是要補償大城因為國光石化不做所受的損失,但是目前到大城的搭乘率非常低。 魏委員明谷:這樣就是一種浪費。 謝局長謂君:現在只有假日有發車。 魏委員明谷:為什麼不延伸到南彰化?我們南彰化八卦山脈的觀光景點那麼多,為什麼台灣好行的觀光巴士不延伸到彰化呢? 謝局長謂君:台灣好行的申請是一年一度,如果需要納入,就要由彰化縣政府在明年提出申請。 魏委員明谷:你不能每次都說要彰化縣政府來做,這是你可以主導的事情,你們也可以做,你身為彰化的子弟,你最了解彰化,彰化的觀光景點都是在八卦山脈的延線,有非常多的景點,現在都荒廢了,兩個新的景點就是鹿港和田尾,可是你們的台灣好行也沒有包括田尾啊!每次去田尾都會塞車,沒有鐵路到田尾,只有公路,可是也沒有客運,所以每次去田尾都塞車塞得很嚴重,至少你們台灣好行的觀光巴士路線要延伸到田尾,好不好? 謝局長謂君:我們會和彰化縣政府協調,看他們是不是能夠提出來,據我所知,不只是田尾,像田中、社頭也有織襪工業。 魏委員明谷:八卦山脈有那麼多的景點,每個鄉鎮都有很好的特色,在社頭有猴探井,員林有百果山,你自己住員林,你應該知道在二水有獼猴。其實每一個觀光鄉鎮的廊帶都有很好的景點,你們要去串連起來,好不好?人家問彰化有什麼好地方,可能只去看過大佛一次,都是40年前的記憶,現在都沒有了,局長身為彰化人,請你用心一點好不好? 謝局長謂君:是,我們會來了解研議。 魏委員明谷:今天我們要處理解凍案,其中有一案就是關於高鐵彰化站和台鐵轉運的接駁,曾局長,你們提出了4個方案,請問哪個方案比較好、比較可行、比較有經濟效益? 主席:請交通部鐵改局曾局長說明。 曾局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是由台鐵負責。 周局長永暉:這是三鐵的計畫,關於規劃的工作是交由台鐵執行,現在確實有4個方案,不過原則上我們要到6月才會有比較具體的方案,現在的4個方案只是一個初步的篩選,我有看了一下,基準點不大一樣,我們短期的作法和中長期的作法並不一樣。 魏委員明谷:既然有4個案子,你認為哪一個案子比較好? 周局長永暉:我個人認為台鐵的田中站一定要跟高鐵的彰化站做連結,短期的作法就是用公車來連結,長期的作法還是用鐵道來連結比較好。 魏委員明谷:所以你還是認為第一個方案比較可行。 周局長永暉:應該是分短期和中長期而有不同的作法,所以最後是有兩種方案。 魏委員明谷:只要能夠發揮最大的效益,其實本席都沒有意見,因為這都涵蓋了本席的選區,不過本席希望時程能夠更快一點,明年就要通車了,所以你們的接駁計畫應該要加緊腳步,好不好? 周局長永暉:好,我們一定會配合在高鐵彰化站通車之前就完成短期的作法。 主席: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羅委員淑蕾發言。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有委員提及韓國歲月號慘劇,我們要引以為戒。大家都知道,很多問題都是發生在疏忽和特別的人為改造、變造,包括遊覽車也是一樣。我們有去研究一些資料,關於隔水艙,它之所以會沈那麼快就是因為隔水艙進水的速度太快或是有些部分沒有做好,你們說會去檢查,請問你們去檢查時,有沒有事先通知他們?還是會突擊檢查?實務上,隔水艙艙門通常都沒有關,因為要讓船上的人進出方便,等到船開出去了,因為隔水艙沒關,所以如果突然發生事情就會應變不及,然後隔水艙就進水了,這部分到底有沒有一個規範?當你們去檢查時,如果事先就跟人家說,人家當然會關得緊緊的讓你去檢查,所以你們就無法發現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檢查有3種,包括特別檢查、定期檢查以及臨時檢查,臨時檢查不會通知啦! 羅委員淑蕾:不管是什麼檢查,如果你事先通知他們,那你要檢查什麼? 陳次長建宇:臨時檢查絕對不會通知啦! 羅委員淑蕾:你們的檢查一定要有用,若發現艙門沒關,你們要如何處罰?你們有去檢查它的機器有沒有故障、有沒有什麼問題,但一些必要的SOP程序有沒有去做?當你們進行檢查時,人員的專業知識到底夠不夠?其實不只客輪,包括漁業漁船,還有用漁船去改造的觀光漁船,觀光漁船大多用來賞鯨或海釣,這些船也是歸你們檢查,本席曾接獲一個陳情案,在民國九十幾年的時候,因為當時有許多漁業漁船抓不到魚,所以漁業署就鼓勵他們變成觀光漁船,用來賞鯨、賞海豚或海釣,可是後來你們突然下一道命令,要求他們把所有漁業漁船的船艙加大、加寬,大船當然可以去做,但很多小船沒有辦法做,因為加大、加寬後重心反而不穩,所以很多都無法改造,一般的漁業漁船改成觀光漁船是用來賞鯨或海釣,所以甲板愈大愈好,賞鯨時很少人會站在船艙裡面,一定是站在甲板上,海釣也是一樣,都是睡在甲板上,根本不會進入船艙。當時我一直在追問為什麼你們要加大船艙?總有用意吧!你們說這是經過幾十位專家學者研究出來的,因為曾發生過火燒船,所以你們才決定要把船艙加大、加高,如果發生火災就可以躲到船艙,我聽了之後嚇一跳,當火燒船的時候,你是要跳海還是躲船艙? 陳次長建宇:任何海上事故的處理,一切以船長的指示為依歸。 羅委員淑蕾:當時你們要求人家要改造,要把船艙加大、加高、加寬,為什麼要把它加寬、加大?那種觀光漁船的甲板是愈大愈好,因為人家根本不會睡到船艙裡面,為什麼你們要把船艙加大、加寬?那時候你們給我的理由是,因為曾發生過火燒船,你們的專家學者開了幾十次會議研究出來的結果就是,如果發生火燒船,因為船艙太小,大家可能沒地方躲,所以才會要求把船艙加大、加寬。如果這是你們的專家學者所定出來的,這是很奇怪的,其實那種觀光漁船絕對不會很大,如果發生火燒船,請問你的動作是什麼? 陳次長建宇:我請祁局長來說明。 羅委員淑蕾:我舉這個例子是要告訴你,你們現在檢查的標準為何?你們所謂的專家學者的思考邏輯為何?就這個案例來講,如果發生火燒船,你是要跳海還是躲船艙? 主席:請交通部航港局祁局長說明。 祁局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的想法跟委員一樣,就是安全、風險的管控,所以做了防火隔艙,如果這個隔艙有火災,那就控制在這個範圍內,避免火勢快速擴大。 羅委員淑蕾:當時他們只要求人家要把船艙加寬、加大,好像要改成高幾公尺、寬幾公尺。 祁局長文中:主要是要做防火隔艙。 羅委員淑蕾:如果你們規定每個人都要穿救生衣,還規定船的電線每幾年要更新一次,這是合理的要求,如果是要求人家把船艙加寬、加大,這並不是做防火艙,我一直要求你們提供當時做這個決議的專家學者名單給我,到今天為止都還沒給我,因為不敢講嘛!是誰做出這樣的定義?如果漁船發生火燒船,大家一定是先穿救生衣,然後就趕快跳海了,你還會躲進船艙裡面嗎?所以你們有很多部分是很奇怪的。本席的重點是,當你們進行檢查時,你們的專業知識到底足不足夠?每次都是發生問題後才來補破網。 此外,當初很多遊覽車有改造,本席一直在質詢你們的就是Isuzu(五十鈴)的部分,變造的公司就是偽造文書啊!相信主席應該也知道我在這裡講了多少次,但偽造文書的資料到現在都沒有提供給本席! 祁局長文中:很抱歉,關於委員要的資料,今天下午會直接送到委員辦公室。其次,漁船和娛樂漁業漁船最大的不同就是有載客,只要有載客的船舶就一定要有防水和防火的隔艙,其主要目的就是當災害發生時,希望能夠讓它不要快速蔓延,可以爭取比較多的應急、處理空間。 羅委員淑蕾:你們當時只是要求他們把船艙加大、加高,經本席協調後就沒有要求人家去做這件事了,這真的很奇怪!請問在座各位,當你們搭乘賞鯨船的時候發生火災、火燒船,會躲進船艙的人請舉手、會跳海的人請舉手,大家一定是跳海嘛!誰會去躲船艙?本席只是要告訴你,有時候你們那些專家學者所定出來的規矩、檢查都很奇怪,包括Isuzu(五十鈴)的部分,當時是怎麼通過的?怎麼檢查的?後來還造成偽造文書,這些資料呢?有沒有去追究呢?到現在都還不敢回答我! 陳次長建宇:完整的相關資料下午會提供給委員。 羅委員淑蕾:好。此外,關於桃園機場,現在說因為航警不夠,所以要成立一個保全公司,請問現在保全公司成立的情形如何? 陳次長建宇:還沒有!這個問題是否就請費總經理來做說明? 主席:請桃園機場公司費總經理說明。 費總經理鴻鈞: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成立保全公司的事情,目前還在協商當中。 費總經理鴻鈞:一定要做,這也是為了國家的安全。 羅委員淑蕾:次長,因為航警人員不夠就成立保全公司,那麼清潔工作的部分是否也要成立一家清潔公司?以此類推,是否就要成立一大堆的公司?為什麼不乾脆成立一個專責的部門?中油就是如此,民營化之後成立了一百多家子公司,一百多家子公司就有一百多位董事長、一百多位總經理、而且每家公司都有好幾位副總經理。 陳次長建宇:因為這是在管制區內,他們不得不慎重處理,在保安的處理上,除了公權力的行使之外,其他在安全上的事情…… 羅委員淑蕾:你們說是因為航警人員不夠而要成立保全公司,與其另外再成立保全公司,當初為何不直接在桃機公司的體制內處理就好,為何還要再成立一家公司?成立這家公司需要編列多少預算?光是董監事的酬勞,母公司就編列了182萬元,只是一家子公司就編列了將近200萬元,另外還有一大堆公關等相關費用,一家子公司就有一位董事長、一位總經理、好幾位副總經理及財務長等等,有這個必要嗎? 本席要提醒你,不要為了許多退休人員的出路,而成立了那麼多沒有必要的子公司,包括中油及台電都是一樣,成立了一大堆的子公司要幹嘛?講白了,就是為了安排你們退休人員的出路而已! 陳次長建宇:絕對不是這個意思! 羅委員淑蕾:你看著好了!你看著好了!將來這家保全公司的董事長及總經理會是誰!有這個必要嗎?國家的資源、國家的機器可以如此使用嗎?在體制內就可以做的事情,為何每次都要在體制外另外再成立子公司呢?關於這件事情,本席一定會嚴格的監督,絕對不會讓你們隨便的說成立就成立!事實上,只要在體制內處理即可,如果是航警人力不足,那就將編制擴大,為何還要再成立一家公司呢?現在你們應該要怎麼做?你們應該要把精神放在哪裡?就以第三航廈的興建而言,原本是預估2018年可以完工,現在請你告訴本席,何時能夠完工? 陳次長建宇:現階段已經在做國際招標的動作,也都按照預定的期程進行處理了。 羅委員淑蕾:你們可曾考慮過,當第三航廈興建完成,包括第三個航道的興建,那時松山機場是否就可以廢掉?因為松山機場的影響非常大,其中包括了安全的問題,假設當初桃園空難發生在松山機場的話,後果是否就會相當的嚴重?假設第三航廈興建完成,也興建了第三航道,那時大家可以在台北車站check in,再搭機場捷運到桃園機場,這樣的方式不是很好嗎?你們是否有這樣的考慮、這樣的規劃呢? 主席:請交通部根據羅委員所提的質詢給予回覆,對於她所提的建議也請大家思考一下,並給予全面性的答覆。 費總經理鴻鈞:好,謝謝委員。 陳次長建宇:對於羅委員的提示,我們會作周延的思考,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其昌發言。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提出一個權宜問題,部長怎麼不見了? 主席:蔡委員,會議剛開始時,本席就已經宣布過部長請假,因為外交部有外賓參訪,他們想要了解台灣在交通方面的相關事項,於是邀請部長11點時以其專業提出報告,所以他是有事先請過假了。 蔡委員其昌:本席尊重主席裁決的權利,但是解凍案如同審查預算,包括本席等一下要提問的問題在內,如果部長不在場,許多的問題在處理上、在承諾上是否有足夠的適當性? 主席:目前各單位都有派代表出席,而且星期三才會正式進行解凍案,今天只有進行詢答,如果蔡委員對他們等一下的回答不滿意的話,本席會要求葉部長針對你的提問給予個別的回覆,可以嗎? 蔡委員其昌:本席大概…… 主席:如果這樣打開外交對台灣有利的話,我們應該也會樂觀其成。 蔡委員其昌:本席尊重主席,究竟外交事務重要或交通委員會的預算解凍案重要是由主席裁決,本席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意見,畢竟這是屬於主席的權力,當然是由你去做裁決。 主席:兩者都非常重要,不過,既然有次長在場…… 蔡委員其昌:如果是本席擔任主席的話,絕對會反對這麼做,因為本席認為審查解凍案比較重要。在過去審查法案時,如果次長能夠出席,本席也不會要求部長一定要在場,但是預算是如此重要的事情,還是希望部長能夠出席,不過畢竟這是屬於主席的權力! 主席:本席能夠了解,也知道你們都是非常認真的委員,謝謝。 蔡委員其昌:次長,4月16日我們從新聞媒體的報導得知韓國發生了歲月號不幸的船難,請問,從4月16日到今天為止,交通部做了什麼?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在4月16日發生船難的當天,航港局很快地就找了業者及相關的專家學者共同開會研商,針對現有的因應做法是否有特別需要補足之處…… 蔡委員其昌:結論是什麼?你們做了什麼樣的結論? 陳次長建宇:總共有7點結論,至於這7點結論的內容,是否能請局長提出說明? 蔡委員其昌:總共有7點結論嗎? 陳次長建宇:對。 蔡委員其昌:本席剛剛聽到你們表示會針對相同船隻的問題增加抽查的工作? 陳次長建宇:對。 蔡委員其昌:如果很不幸的,這個船難是發生在我國的話,我們是否有能力去進行相關的搜救工作? 陳次長建宇:現階段關於搜救的部分,我們有一套標準的SOP存在。 蔡委員其昌:我們做過幾次這類的演習? 陳次長建宇:每年都有一至二次的演習。 蔡委員其昌:演習什麼?演習什麼? 陳次長建宇:搜救的部分,在港區裡…… 蔡委員其昌:你們每年的演習都會假設發生不同的狀況,譬如去年的演習是假設飛機摔落在船隻上的狀況,請問你們是否做過類似歲月號這種狀況的演習? 陳次長建宇:關於演習的實際狀況,是否能請祁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航港局祁局長說明。 祁局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第一,我們的決議可以分成三大面,演練的部分…… 蔡委員其昌:因為時間有限,你只要回答是否做過這類演習即可。 祁局長文中:演練的部分在一個月內就會進行,其實,以前並未辦過針對這種客貨輪的演習。 蔡委員其昌:你講的就是實話,也就是說,交通部從未辦過這種演習,或許是認為發生這種事的機率並不高,所以每次演習都會先假設一些態樣,再針對這些假設的狀況演練如何搜救,因此,第一,在未來的一個月內一定要辦,本席認為這是最重要的事情。 祁局長文中:是。 蔡委員其昌:第二,假設要辦這類的演習,我們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以中華民國現行各式各樣的救難隊、海軍及蛙人部隊而言,是否有能力處理像韓國歲月號那樣的災難?有沒有能力? 祁局長文中:剛才所講的抽查已經抽查完成,演練則是在一個月內進行,同時在一個月內也會舉辦相關的座談,因為演練會發掘問題。 蔡委員其昌:本席並不反對你們所做的那些事情,不過,現在本席是問以中華民國目前所有可資動員的能力而言,如果真的發生這樣的災難,我們是否有足夠能力去救援?有沒有這樣的能力? 祁局長文中:其實我們以前也試過,譬如金華演習所演練的就是貨輪…… 蔡委員其昌:剛才你告訴本席沒有假設過這種態樣,我們並未做過類似韓國這次船難的演練,就是因為過去不曾做過,你也告訴我們一個月後要做,所以本席接著要問的就是我們有沒有能力去救?我們現在有沒有能力去做這樣的救援? 祁局長文中:就以往的經驗而言,我們是有那樣的能力,但是針對這樣的一個態樣,可能要實際去做才能發掘是否還有其他問題。 蔡委員其昌:局長,你一定要講清楚喔!因為還未發生這樣的事情,即使你現在站在交通委員會的回答是沒有這樣的救援能力,我們也都還有機會能夠救,如果你現在給本席的回答是有這樣的救援能力,將來一旦真的發生狀況時,可能就沒有能力去救了!這次韓國發生這樣的事情,大家也都看的到,根本沒有什麼黃金救援幾小時,進去不了就是進去不了,甚至有海軍搜救人員進去後卻在救難過程中受傷不治而殉職,因此本席才會問你,假設中華民國也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是否有足夠的救援能力? 祁局長文中:以韓國發生的這個狀況而言,其實我們國內有國搜中心及海巡署,在一個月內檢討完之後,我們就會將這個情況提報行政院,大家一起統合、一起處理。 蔡委員其昌:一個月內才要告訴本席,你們是否有足夠的能力?次長,這就是本席要求部長今天一定要出席的原因,如果今天看到韓國發生這樣的不幸,我們能夠及早因應、及早準備,即使是現在承認沒有能力救,中華民國也都還有救,因為我們現在知道沒有能力救,於是就會想盡各種辦法,第一個是不讓它發生、第二個是就算它發生了,我們也早已在準備階段時想好該如何處理、如何救援。我們現在看到的韓國就是無力救援,所有的家長只能在陸地上呼天搶地、求神拜佛! 陳次長建宇:謝謝委員的提醒。 蔡委員其昌:什麼氣勢都沒有用,4月16日發生至今都已經幾天了,還是只能進去幾分鐘而已、只能找出少數罹難者的遺體,甚至還無法全部找出來! 陳次長建宇:對。 蔡委員其昌:本席要提醒交通部,這是何等的大事,雖然它並不是發生在中華民國,假設它發生在中華民國的話,因為本席並非專業,所以要請問你,我們有沒有足夠的能力救援?以韓國這次的狀況來看,如果本席是交通部長,一定會感覺到膽戰心驚,因為沒有能力救援,是不是這樣子呢? 陳次長建宇:謝謝委員的提醒,我也要特別強調,所謂的搜救並非單純只由交通部處理,因此…… 蔡委員其昌:本席當然知道,只是因為主管業務者是交通部,所以未來你們必須負責協調整個搜救計畫。 陳次長建宇:是,我們會將這個部分的SOP補起來。 蔡委員其昌:次長,以你的感覺而言,你認為現在是否有能力救援? 陳次長建宇:無論是短期的做法或是長期的做法,我們都會將它們補起來。 蔡委員其昌:次長,現在本席只要你回答是否有能力救援?事實證明韓國對這次的災難直到目前為止是沒有能力救援,那麼中華民國是否有能力救援呢?因為我們尚未發生過這種事情,所以交通部應該要誠實的面對問題,請問我們現在到底有沒有能力救援? 陳次長建宇:我們真的會誠實的面對這個問題。 蔡委員其昌:有沒有能力救援? 祁局長文中:我認為海難的發生是有各種不同的情境。 蔡委員其昌:局長,本席現在問的就是像韓國發生的這種狀況,我們有沒有能力救援? 祁局長文中:如果是像這種渡輪發生意外,我們一定會去救,但是發生狀況的程度會有不同,因此有許多地方可能還是得要經過演練。 蔡委員其昌:沒有人懷疑你們不會去救援,但是今天你們不敢承認這個問題是本席感到最擔心的事情。如果你們今天告訴本席,連韓國都無法救援,我們這邊可能也會有很大的問題,讓本席感覺到你們確實意識到這個問題,這個題目也就結束了。 祁局長文中:第一,我們是在預防;第二…… 蔡委員其昌:本席並不反對預防,但是本席現在是告訴你們要去面對這個狀態,如果交通部到今天為止都還不了解我們到底有沒有能力救援,這才是今天最大的問題!要嘛就有、要嘛就沒有,交通部應該可以清楚掌握,如果沒有能力救援的話,那就應該想盡各種方法或編列預算,因應一旦發生時該怎麼辦,不過最令人擔心的是你們到今天為止都還不肯承認或是不知道,這才是我們最擔心的地方! 祁局長文中:我們或許以前沒有處理過像歲月號這樣的船難…… 蔡委員其昌:從4月16日發生至今,假設本席是交通部長的話,首先一定會思考我們是否有能力救援這樣的船難,所以本席才會在一開始質詢時就問交通部做了什麼?你們應該立刻就能評估出我們是否有能力救援,如果本席是交通部長的話,第一個反應就是認為慘了!連韓國都無法救援,萬一不幸是發生在我們這裡,該怎麼辦?我們根本也沒有能力救援!不過,知道自己沒有能力救援還算是有救,因為知道自己沒有能力,所以會努力去想辦法,問題是你們到現在為止都還無法回答本席有沒有能力救援?要不是你們根本就沒想過這個問題,不然就是你們不願意承認,再不然就是不知道狀況,因此不敢回答有沒有能力救援,請問我們有沒有能力救援? 祁局長文中:我們在4月18日就找了國搜中心及驗船中心一起開會…… 蔡委員其昌:它說什麼? 祁局長文中:已經全面進行過抽查。 蔡委員其昌:本席要知道的是它說什麼?有沒有能力?這麼簡單的問題,你們害怕些什麼?很簡單的問題,國搜中心怎麼說?你們期待未來負責救援的單位,它是怎麼說的?可不可救得起來? 祁局長文中:我們希望在一個月內進行檢討,並且透過演練的方式,檢視是否有能力不足之處,再去做加強。 蔡委員其昌:次長,這就是本席為何要求部長必須出席的原因!本席還有最重要的悠遊卡預算解凍案都還未提問,但是到現在為止次長及局長根本就無法回答本席的第一個問題? 主席:可能因為這是假設性的問題,所以他們不太敢做假設性的回答。 蔡委員其昌:怎麼會是假設性的問題?他們都已經做過研究,也不是昨天才發生的事情,如果是昨天發生的事情,今天本席就要你們回答這個問題,當然是沒有道理,但是,從4月16日發生至今都已經幾天了,而且你們也開過會,卻連本席最簡單的問題都無法回答,你們開的是什麼會?大家一起吃吃便當、做做樣子就算了?就是因為你們已經開過會了,所以本席才會問這個問題,但是你們已經開過會卻還無法回答本席?請問我們有沒有能力救援,有或是沒有?沒關係,你就直接講嘛! 陳次長建宇:搜救是由國搜中心負責統合的處理,站在交通部的立場,一定會將這個事實及狀況反映…… 蔡委員其昌:本席知道你們討論的是事實,只是本席想了解你們對於問題的掌握是什麼?你們已經開過會了,而且每天的新聞也都有韓國船難的相關消息,即使是一個平民百姓也都會思考如果是自己在船上,政府有沒有能力進行救援,事實就是你們根本沒有能力救援,不過,連韓國都沒有能力救援,你們承認自己沒有能力救援又有什麼好丟臉的呢?為什麼不敢承認,或是根本就沒有想過,還是有其他原因,所以你們不願意回答? 陳次長建宇:我們絕對思考過這個問題,也向國搜中心做過反映,接下來就是…… 蔡委員其昌:本席再問一次,國搜中心怎麼說?它是否表示沒有問題,絕對可以把人救出來?你也可以這樣回答本席,這就是我們清楚的知道問題在哪裡嘛! 祁局長文中:其實,對於有沒有能力這個問題,我認為並不是由交通部在交通委員會中提出報告。 蔡委員其昌:你們不是開過會了嗎?不然,你們開的是什麼會呢?有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 祁局長文中:我們主要是檢討可能的原因以及如何避免在台灣發生這樣的事情。 蔡委員其昌:如果發生了呢?當然是儘量避免不要發生,萬一發生了,怎麼處理? 祁局長文中:在那次的會議中並沒有談到這個問題。 蔡委員其昌:韓國現在都在討論事後該如何處理,過去他們也是避免發生這種事情,問題是現在已經發生了,該怎麼處理?不能有這樣的態度嘛! 主席:蔡委員已經預先擔心萬一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可是你們並沒有考慮到這個部分嗎? 陳次長建宇:有,我們會儘快與國搜中心處理這個部分。 蔡委員其昌:如果你們有考慮過的話,為何不肯回答? 主席:因為是假設性的問題,所以你們無法回答嗎? 蔡委員其昌:如果要代替部長坐在這裡,你就要有能力回答本席的問題,如果是葉匡時在這裡,他一定不會這樣回答,假設他不知道的話,本席相信他一定會承認自己不知道。次長,你到底知不知道?有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在你們討論的題目中是否有這個題目? 陳次長建宇:剛剛祁局長表示在開會時並沒有討論到這個議題,誠如我剛才所言,我們會儘快將這個議題反映上去並儘快的進行處理。 蔡委員其昌:所以剛才本席問你有沒有能力救援時,你就應該告訴本席沒有討論過也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不過你們也會馬上針對這個問題去了解到底有沒有能力救援。只要這樣回答就好,講了那麼多其他的要做什麼呢?沒有討論就沒有討論、沒有準備就沒有準備,頂多就是向大家道歉,可能是思慮不周,沒有思考過委員所提如此重要的問題,頂多就是如此而已!對於今天要討論的解凍案,本席絕對堅持反對的立場,因為本席的問題都還沒提出,光是提出第一個問題而已,你們就用這種態度來對待本席,這樣要本席如何接受呢?因此今天本席絕對不贊成通過解凍案。 主席:今天只是質詢而已!請你們回去告訴葉部長,不只是其他委員關心而已,蔡其昌委員甚至還考慮到是否有能力的問題,總之,請你們儘快向部長反映一下! 接下來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花東鐵路電氣化在今年6月底一定可以如期通車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對,我們對外是這麼說的。 主席:請交通部鐵改局曾局長說明。 曾局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目標沒有改變。 鄭委員天財:還有什麼困難嗎?目前有沒有發現什麼困難? 曾局長大仁:整個施工的狀況都已經完成,目前正在進行相關系統的驗證測試,一切都按照進度在進行。 鄭委員天財:那些新購的新自強號到6月底有足夠增加營運的車輛嗎? 曾局長大仁:排班的部分是由台鐵負責,就我的了解,因為路線的增加,確實是會有相當大容量的增加。 鄭委員天財:曾局長,你才剛上任不久,事實上,整個花東鐵路的電氣化也因應了各火車站的改建。 曾局長大仁:那是兩個不同的計劃,預計提升28個車站的效能。 鄭委員天財:除了花蓮車站因為花蓮縣政府相關因素而受延誤之外,其他火車站的進度如何? 曾局長大仁:目前只有花蓮車站因為建照取得的時間而稍微受到了一點耽誤。 鄭委員天財:其他的車站呢? 曾局長大仁:其他車站都按照進度進行,也都陸續地進行發包與施工。 鄭委員天財:6月底花東鐵路電氣化正式營運之後,有哪些火車站也可以同步完成? 曾局長大仁:抱歉!關於這部分的資料是否可以會後再補交給委員? 鄭委員天財:請你將28個車站所有進度的相關資料交給本席? 曾局長大仁:是,我會將資料補交給委員。 鄭委員天財:公路總局,首先要謝謝你們今年在清明節實施了客運接駁!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代理局長說明。 趙代理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建議很好,實施之後確實是有成效。 鄭委員天財:這次實施得較為倉促,因此宣導不足,尤其原住民在都會區內都相當的分散,宣導方面更是相當的不容易,不過還是有相當多人搭乘。 趙代理局長興華:還是有相當的成效。 鄭委員天財:除了往後的過年過節仍然要繼續這樣辦理之外,宣導也是相當重要的工作,所以未來還是要繼續努力! 趙代理局長興華:是,謝謝委員。 鄭委員天財:有關於花蓮大橋的部分,無論是本席、王委員或蕭委員,我們一直都相當的關心,而且地方政府也非常的關心。花蓮大橋有一代橋及二代橋的問題,現在為了配合經濟部水利署的河川治理計畫必須進行改建,但是,你們卻縮頭縮尾的只願意就具有50年歷史的一代橋進行改建,因此,我們曾在此非常具體的提出建議,並且做過討論,也已獲得部長的承諾,他表示花蓮的交通建設本來就不能以經濟效益作為考量。但是,對於將花蓮大橋改建為景觀大橋,你們一再地卻步不前,或許你們有許多相關因素要考量,不過,它終究是一個問題,你們不能永遠就這樣一代橋、二代橋的交替修建,這樣做畢竟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事實上,花蓮大橋是台11線、台9線、縣道193線及台11丙線等重要道路的樞紐橋樑,目前整個東海岸一年的遊客大約有一百多萬人次…… 趙代理局長興華:關於這個部分,我要先做個說明。第一,關於地方民眾的意見,公路總局已經聽到了,我們也會加以考量。第二,無論是現有的一代橋或二代橋,目前它的結構問題是安全的,然而我們要考慮的就是橋樑的壽命及橋樑的安全程度,最重要的是目前它並沒有達到需要改建的程度,不過我們還是會針對這個部分仔細進行評估。至於地方希望能改建成景觀大橋的意見,我們已經有幾個方案正在考慮當中,關於這個部分是否能容許公路總局審慎評估之後,再決定採用什麼方式讓它呈現出景觀大橋的樣貌。另外,最重要的是所需經費要配合河川治理計畫,可以說是相當的有限,不過我們還是希望在經費有限的狀況下能夠做有效的運用。 鄭委員天財:你們現在的作法需要7億的經費,但是…… 趙代理局長興華:這個部分是不是…… 鄭委員天財:如果按照地方的需求,就要增加3億元,部長也說過,如果只有增加3億元,應該是可以接受,所以你們還是要針對這個部分審慎地進行評估。 趙代理局長興華:目前還沒到要做出決定的時候,事實上是到年底才要做出決定,因此,能否等我們進行審慎的評估之後再做決定? 鄭委員天財:這個審慎的評估必須要用非常積極的態度去進行,可以嗎? 趙代理局長興華:是,對於地方的意見,我們會加以考量。 鄭委員天財:接下來本席要問鐵路局關於花東鐵路電氣化之後的班次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台鐵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在6月底花東鐵路電氣化通車之後,關於普悠瑪號的列次,部長已經承諾台東對外會在早中晚增加3個往返,也就是6個班次。原則上,在電氣化通車之後的一個月,我們會進行改點,改點之後就會慢慢增加班次。此外,我們也會按照年度去進行,因為之前交通部在檢視時指示班表也需要穩定,除了平常的通勤之外,連續假期的班次等於是另外一個疏運計畫,因此我們會在104年度將整個台鐵的班表確認下來。至於改點的部分會在7月時增加,只要普悠瑪號一旦通車之後,馬上就會增加3個往返,也就是6個班次。 鄭委員天財:希望你們能夠按照原定進度推動,並且落實的執行。 周局長永暉:是,謝謝委員。 鄭委員天財:謝局長,這次的反服貿在原住民社會中也是相當重要的議題,本席問過許多部門,包括陸委會及經濟部等等,他們都是以陸客觀光作為例子。今天我們就來做個具體的討論,花東海岸是陸客觀光必經之路,去年一整年到花蓮縣觀光的大陸團體共有130萬6,392人,而且剛才提到的花蓮大橋也是他們必經之路。然而,整個東海岸從花蓮的豐濱,甚至是之前壽豐的水蓮、鹽寮到台東的長濱、成功及東河,在這條路線上的原住民人口數是二萬六千多人、非原住民的人口數是一萬五千多人,原住民所占的比例是62%,但是,面對這一百三十萬六千多的觀光人數,你能否告訴本席,原住民到底受益了多少?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過去的陸客觀光大部分都是走馬看花的方式,所以他們停留的點大概就是三仙台及水往上流這些地方,說實在的,對於原住民朋友的經濟發展確實是沒有什麼幫助,但是我們從今年開始推動部落觀光元年,對於東海岸一口氣推出了8個部落特色旅程,其中在花蓮的部分就占了一半以上。至於所謂的部落觀光,最主要是它的餐飲、住宿、原住民的工藝及解說等等。 鄭委員天財:局長,你剛剛說到了重點,但是無論是編列的預算或是其他各方面,實際上卻是倒退的。我們就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觀光局計畫投注經費在豐濱鄉貓公部落蓋一座跳舞廣場,但是第二年之後就沒有了,問題是有許多部落都有這個需求,包括前任及現任交通部長都去視察過的靜浦,它的計畫也已經停止了。雖然你們有資助預算的理念、也都已經講出來了,譬如推動民宿的部分,問題是現在的民宿多半不是由原住民經營,而且東海岸的民宿在數量上也是非常的不足。因為民宿是屬於觀光局的業務,所以你們應該思考該如何與原民會合作,無論是民宿的部分或是餐飲的部分。目前陸客自由行的人數只會增加不會減少,既然是自由行的觀光客就會去住民宿,而且一般的觀光客也是會去住民宿,除了民宿及餐飲的需求之外,這些觀光客停留在部落裡就有機會購買像是原住民文化產業的手工藝品等等。 謝局長謂君:像是購買手工藝品或是參觀樂舞的展演等等。 鄭委員天財:觀光局對於這個部分做得不夠,甚至是在倒退,從預算層面來看就是如此,所以觀光局在這個部分一定要加油,否則講什麼兩岸的協議,對原住民而言,不要受到傷害就不錯了,更遑論是受益這種緣木求魚的事了!總之,觀光局真的要多多加油! 謝局長謂君:是,我們會與原民會加強合作,謝謝委員。 鄭委員天財:謝謝。 主席:現在先處理臨時提案。 進行第1案。 1、 南韓客船上周沉沒,造成數人死亡、百人失蹤,可說是20年來最大的船難。惟往返於台灣本島與離島之間之島際交通客輪亦有與南韓「歲月號」類似規模的客輪,且此類交通船有三分之二船齡老舊,鑒於往來離島的客運量每年約250萬人次,客船雖有五年一次定檢、三年一次特檢、特定事項之臨檢,以及由航政機關在航行前主動檢查客船的不定期抽查制度,然而一年往返離島的船平均約1萬9千艘次(包括金門、澎湖、馬祖、綠島、蘭嶼、小琉球),而航港局102年度僅抽查1,131艘次,抽查比率偏低,為保障乘客安全,要求交通部、航港局針對全台的滾裝客船加強不定期抽查,並研議比照老舊遊覽車驗車的規定,就船齡超過20年的客船降低特別檢查的年限。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魏明谷  林國正  蔡其昌  羅淑蕾  楊麗環  劉櫂豪  王廷升 主席:交通部有沒有意見? 陳次長建宇:(在席位上)沒有意見。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 2、 鑒於彰化車站扇形車庫對面,有屋齡較老的房屋群所組成之彰化台鐵宿舍村,卻因彰化市北區都市計畫,面臨拆除。惟有些老屋雖荒廢破損,但地方文史工作者及相關單位研究後認為,其中有17楝其實不必花太多錢做基礎維修即可再利用。爰要求交通部責成臺灣鐵路管理局先停止彰化台鐵宿舍村的拆除作業,於三個月內評估該處目前有哪些適合再利用的建築,由交通部觀光局協同文化部將這些珍貴的歷史遺產妥善保留,俾彰化注入一股文化清流。 提案人:魏明谷  林國正  葉宜津  蔡其昌  羅淑蕾  管碧玲  劉櫂豪  楊麗環  王廷升 主席:交通部有沒有意見? 請交通部台鐵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希望對於此提案做一些文字上的修正,也已經獲得魏委員等多位委員的同意,在「爰要求交通部責成臺灣鐵路管理局先停止……」的「停止」兩個字刪除,改為「協商彰化縣政府對彰化臺鐵宿舍村的拆除作業,應有整體規劃,並於三個月內評估該處目前有哪些適合再利用的建築,俾彰化注入一股文化清流。」 主席:請你將修正後的內容重新再唸一遍。 周局長永暉:「爰要求交通部責成臺灣鐵路管理局先協商彰化縣政府對彰化臺鐵宿舍村的拆除作業,應有整體規劃,並於三個月內評估該處目前有哪些適合再利用的建築,俾彰化注入一股文化清流。」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2案照上述修正意見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3案。 3、 鑒於彰化縣境內台灣好行之觀光巴士路線僅有鹿港線跟鹿港大城線。鹿港線102年全年度共有86,400人使用,而鹿港大城線僅4502人使用。鹿港大城線搭乘人數並不多,反觀彰化縣東南區域卻未有任何一條觀光巴士路線,許多民眾前往困難也降低當地觀光效益。為因應未來高鐵田中站設置完成,提升周邊觀光效益,爰要求觀光局於三個月內應設置一條台灣好行路線自員林經社頭、田中、北斗、二林、大城、芳苑的觀光巴士,以符合當地實際觀光需求。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蔡其昌  林國正  管碧玲  羅淑蕾  劉櫂豪  楊麗環  王廷升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此提案倒數第3行的「三個月」改成「六個月」,「台灣好行」之後增加「或台灣觀光」等字,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與魏委員辦公室做過聯繫了。 主席:你們已經與魏委員做過溝通了? 謝局長謂君: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3案照上述修正意見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4案。 4、 鑒於我國交通網絡發達便捷,諸如台北市公車、捷運、鐵路都具備行車資訊看板便利民眾使用大眾運輸工具,而台鐵的簡易站及招呼站卻完全沒有行車資訊系統,導致民眾完全無法確切掌握火車班次資訊。爰要求交通部責成台灣鐵路管理局應於各簡易站及招呼站設置乘客火車即時動態資訊,將火車行車資訊看板普及化,避免再造成民眾等不到車之困擾。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蔡其昌  林國正  楊麗環  管碧玲  羅淑蕾  劉櫂豪  王廷升 主席:請交通部台鐵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目前資訊系統的部分確實是以五都為優先,有3個城分別是台北與近台北、台中及高雄,因為與CTC的連結有關,而魏委員也接受了我的說法,以位在五都內的簡易站優先設置,所以他同意撤掉此案。 主席:魏委員同意撤案,是嗎? 周局長永暉:是。 主席:既然如此,第4案就不予通過。 在場人員:等一下,我問一下。 主席:你確定嗎? 周局長永暉:對,他剛剛是這樣講的。 主席:現在請黨團先與魏委員聯繫,至於第4案的部分,我們就先保留再做處理。 進行第5案。 5、 有鑑於韓國發生嚴重船難,交通部應深入了解造成此次大船難的真正原因?是船體結構?天候變化?人為疏失?救援不當?等各項構成原因提出檢討,並作為平常檢查演練的參考資料。建議交通部應於二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葉宜津  劉櫂豪  王廷升 主席:請交通部航港局祁局長說明。 祁局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只要我們能做的就會去做,不過還是要建議在文字上做修正,所謂的真正原因,其實要等海事調查報告出來才能稱為真正原因,建議修正為「可能原因」。我們會在期限內深入了解,並就其可能原因進行分析,同時反思我們自己有哪些應該努力之處,因此建議將「真正原因」修改為「可能原因」。 主席:我們就將第5案的「真正原因」修改為「可能原因」。 請問各位,對第5案照上述修正意見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6案。 6、 台鐵各車站旅客上下車毫無規劃,列車進站上下車擠成一團,再加上沒有人數管制,所以假日或者尖峰時間,自強號車廂甚至於兩節車廂間車門都是人,擁擠吵雜毫無旅遊品質,建議台鐵局應於二周內提出改善計畫。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葉宜津  劉櫂豪  王廷升 主席:在提案中的期限是「二周內」,我們將「二周內」修正為「二個月內」。 請問各位,對第6案照上述修正意見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7案。 7、 自從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後,中、南部地區因觀光遊客倍增帶來區域的繁榮;但也突顯部分交通路線不足的窘困。因此建議交通部在中、南部地方規劃旅遊圈交通道路時,應採取跨縣市景點區的生活圈道路整體規劃,以利中、南部整體旅遊交通動線的連結。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葉宜津  劉櫂豪  王廷升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8案。 8、 提倡觀光旅遊人數倍增之後,來自各國的旅遊人數也增加當中,不同國家遊客需要具備不同語言能力的導遊,觀光局在導遊多元語言能力及素質方面應和教育部及公會合作做好儲備和訓練的工作。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葉宜津  劉櫂豪  王廷升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9案。 9、 鑒於花蓮大橋是台9、台11、台11丙、193線道等重要道路的樞紐橋樑,更是花蓮與台東間往來的必經橋樑,其重要性非同一般,在地方普遍希望將花蓮大橋改建為景觀大橋,以因應地方的交通及觀光發展需求的期盼下,請交通部責成公路總局應利用經濟部水利署為河川治理而須整建抬高花蓮大橋之際,順應當地民意,將花蓮大橋新建為景觀大橋。 說明: 一、立法委員鄭天財與王廷升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協調時,交通部及公路總局曾表示花蓮大橋是由一代橋及二代橋組合而成,從打掉重新改建來看,一代橋的橋齡已近五十年,但二代橋才啟用十二年就打掉,較為不妥。 二、惟查,花蓮大橋現況即是新、舊二橋的組合,如不趁此機會重新改建為一個景觀大橋,未來只會不斷反覆一橋是舊的、另一橋是新的輪迴,永遠都陷在必須修建另一座橋的問題。 三、再查,交通部目前規劃,對一、二代橋維持新舊橋現況而僅抬高的作法,所需工程經費七億元,惟新建景觀大橋經費也僅需十億元,僅增加三億元而已,就經費籌措而言並不困難。 四、交通部葉匡時部長曾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在花東地區確實不能以經濟效益來評估交通建設,如改建為景觀大橋的經費是七億增為十億元的話,是可以考慮的,同意將廣納民意來決定。 五、基於花蓮大橋是台9、台11、台11丙、193線道等重要道路的樞紐橋樑,更是花蓮東海岸與台東間往來的必經橋樑,亦基於花蓮的交通、觀光之需求及安全,請交通部順應地方發展需求及地方民意,將花蓮大橋新建為景觀大橋,並於景觀大橋展現各族群特色。 提案人:王進士  林國正  鄭天財 連署人:劉櫂豪  蔡其昌  楊麗環  羅淑蕾  王廷升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代理局長說明。 趙代理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此提案內提及的民意部分,我們會去重視,但是在這當中也有許多需要協調、需要考量之處,因此我們建議是否能將第4行「請交通部責成公路總局」修正為「建請交通部責成公路總局」,而且這個部分也已經事先向鄭委員做過報告了。 主席:修正為「建請」,王進士委員也同意嗎?既然如此,第9案就依照你的建議修正通過。 趙代理局長興華:謝謝。 主席:關於第4案的部分,已經聯絡過魏明谷委員,所以第4案撤案,不予處理。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如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列入紀錄。 現在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一年前南迴鐵路發生過崩塌的意外,所以台鐵局就做了一份南迴鐵路邊坡預警系統改善方案的調查報告,在報告中提到102年的10月1日、2日、16日及17日進行過現場的勘察,挑出6個地區列為高危險地段,本席對這個部分有2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南迴鐵路全長是多少? 主席:請交通部台鐵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南迴鐵路鐵路電氣化的部分是123公里,但是一般俗稱南迴線的部分是98公里。 劉委員櫂豪:全長98公里,你們只用了4個工作天就調查完畢,只有4個工作天是否太過倉促了? 周局長永暉:這個數字看起來確實是會有誤解,不過最重要的是中央隧道出來的這一段。其實這是針對102年天兔颱風之後的枋寮到內獅、枋山這一段,進行再深入一點的勘察,至於其他的部分,我們也有整體的計劃。 劉委員櫂豪:我們就姑且不論4天這件事情,最後你們挑出6個高危險地區,必須要進行防治,請問這6個地區是否包括上次的坍塌地區在內? 周局長永暉:是,的確包括在內。其實在枋野、枋山這一段的邊坡情況確實是比較不理想,尤其是枋野那一段,因為氣候的變遷,路基被河川沖刷的情況比較嚴重,所以我們已經針對那邊做了一些措施。 劉委員櫂豪:既然已經初步選定6個地區要進行改善,你能否說明接下來的工作要如何進行? 周局長永暉:首先是設置偵測系統的部分,它有短期及中長期的做法,目前中長期的做法是由鐵改局負責規劃、執行,至於短期做法的部分,我們大概在5月底會將這6個地區的偵測預警系統全部設置完畢。 劉委員櫂豪:你們是負責短期的部分嗎? 周局長永暉:對。 劉委員櫂豪:關於中長期的部分就請曾局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鐵改局曾局長說明。 曾局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有一個南迴電氣化的案子已經立案,也已經開始進入第一年的作業過程,所以我們也請設計顧問公司針對南迴全線進行安全的檢測及相關擋土設施的試驗,然後把整個狀況完全掌握以後,該補強就補強,就利用南迴電氣化這個案子來吸納,如此中程計畫就可以做完全部的檢查跟補強。 另外,針對長程的部分,我們正在評估是否需要另外立一個案子,把中央隧道從西口一直到枋山這段改線,就是把它變成一個比較好的、穩定的…… 劉委員櫂豪:那以長期來說,我們評估如果是比較敏感或高危險地段有考慮改線,這是屬於長期的,當然經費也會比較多。那在中期方面,針對這6個部分,是否會配合鐵路電氣化工程,再做一些補強? 曾局長大仁:那就不只這6個部分,全線都會。 劉委員櫂豪:全線都在做嗎? 曾局長大仁:是,做安全評估。 劉委員櫂豪:我再問周局長,剛剛曾局長所說的,是比較長遠的計畫,包括可能改線與全線的加強,那這6個地方,短期內整個偵測預報系統什麼時候會完成? 周局長永暉:跟委員報告,全部完成的建置是5月底。 劉委員櫂豪:下個月底,至少這6個列為比較危險的地段…… 周局長永暉:高風險部分…… 劉委員櫂豪:高風險地段會有偵測與預警的系統。 周局長永暉:是,跟委員報告,我也會跟我們的公務系統特別強化這些公務平常的巡邏、查詢。 劉委員櫂豪:接著繼續請教曾局長,東線鐵路電氣化預計在六月底就會開始通車,我們除了有好的車廂與新的鐵軌之外,整個車站的工程是比較延後的,這是比較美中不足的地方,現在在台東境內有幾個車站的站體改善進度是比較落後的? 曾局長大仁:目前比較嚴重的是台東車站本身,台東車站因為廠商財務問題,所以要重新發包,配合這次電氣化的進程,我們針對需要把月臺加高,讓車子停進來這部分做緊急工程,並已經處理且發包,在六月就可以把做完,但是車站站體要重新發包,會比原本稍微落後。 劉委員櫂豪:那池上部分呢?池上的部分好像也是廠商還沒開工就走了。 曾局長大仁:有幾個案子是確實有…… 劉委員櫂豪:至少這兩個案子是比較嚴重的,那池上重新發包了嗎? 曾局長大仁:正在備標中。 劉委員櫂豪:你預計什麼時候可以弄好? 曾局長大仁:我們是否可以會後補送資料給委員,我目前手頭上沒有這部分的資料。 劉委員櫂豪:局長,我之所以要求你加速處理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們有好的車廂,到了池上或台東車站,而我們的車站,目前不是以圍籬圍起來,就是施工一半都不到,這對搭車的舒適度與旅遊的品質都打了一個很大的折扣,整個池上車站,從去年就被動工後的廠商用圍籬圍起來,不過往好處想,是他還沒有動工,所以至少還沒牽連到底下的下包廠商,但問題總不能這樣一直放著,池上火車站到現在都沒有任何進展,就這樣放著有一段時間,這樣一個規模一億多的工程對地方來說,也是一項很大的工程。台東車站現在的情況,我看也拖延將近有半年了。 曾局長大仁:它是在過年前就出狀況。 劉委員櫂豪:那也好幾個月了。局長,針對這些問題,本席要求你要完全了解整個狀況,你到鐵工局是一個新的單位,除了全心全意完成六月底的通車之外,我想站體這部分也要盡快加速完工。 曾局長大仁:對,我們會加油,加速處理。 劉委員櫂豪:接續剛剛鄭委員所提的問題,局裡面現在很注重部落觀光,我們也期待能把所有的旅客都拉到部落裡面去,依您個人評估,實際的成效如何?你們遇到的瓶頸在哪裡?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部落觀光都相當有趣,但我覺得檢視部落觀光要有五大元素,包含住宿、餐飲、手工藝品等。 劉委員櫂豪:對,我知道,我是指目前的成果如何? 謝局長謂君:目前觀光團是不會去,不過自由行已經慢慢開始有去。 劉委員櫂豪:部落觀光也不太適合大量的團客湧入,因為對部落的生活品質會造成很大的影響,我們當然希望自由行或散客能夠進到部落裡面,部落生活以自身的生活為首要,等把他的生活品質弄好之後,我們再求其他的觀光,觀光局在從事部落觀光的業務,當然不應該只有自己在推動這件事,我不知道你們是如何與原民會搭配、一同來推動這件事,有沒有比較具體的方向? 謝局長謂君:我們有一個原住民觀光推動小組,是由我親自主持,我們已經開過3次會,相關的部會,包含內政部、體育署、原民會還有國家公園、農委會等都有加入。 劉委員櫂豪:目前你們的部落觀光,以東海岸線為例,被選定的部落到底有幾個? 謝局長謂君:我們前一陣子推動部落觀光,推動了8個部落,東海岸就從這8個開始做。 劉委員櫂豪:你們有沒有數據上的統計?由於你們著重在部落觀光,因而帶動部落裡面的民宿、餐飲、手工藝品等,這些相關的產業收入是否提昇? 謝局長謂君:因為才剛開始,例如東河部落或水源部落的臍帶鏈學校等等,還有像進補的觀光,不只是陸客自由行,對港澳的遊客來說,也都非常夯的。 劉委員櫂豪:本席關係這個問題,我們所期待的部落觀光不是為了觀光而去辦許多多餘的設施,而應該要注重部落主體性的發展,特別是跟原民會互相配合,提升我們基本的生活品質之後,再期待附帶的推廣民宿、餐飲與手工藝品等。 謝局長謂君:是,這是我們的方向,我們與部落朋友是夥伴的關係,對於觀光,我們都是採取預約式,但如果人數太多,他們接不下來的話,這部分是回絕的。 劉委員櫂豪:局長,我要求你要持續注意這個問題,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國正發言。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費總經理,剛剛羅委員在問你桃機公司成立保全子公司的時候,我記得你很清楚的答復他說「這個問題在協商,但是過一定要過」,您是不是這樣答復他的? 主席:請桃園機場公司費總經理說明。 費總經理鴻鈞:主席、各位委員。劉委員好,跟委員報告,我們這個案子要去做,目前還在協商中。 林委員國正:你答復說「做一定要做」,那你還要協商什麼? 費總經理鴻鈞:目前協商的重點是在於…… 林委員國正:你的答復是做一定要做,那還需要跟我們協商什麼? 費總經理鴻鈞:協商預算。 林委員國正:當然,就是因為預算把你們卡住,這句話對嗎?次長,這句話對嗎?那你把立委當什麼?你的心中都已經有定見,做一定要做,協商只是禮貌性尊重,反正不聽也要做,聽了也要做,是不是這個意思呢?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抱歉,我想費總大概沒有這樣的意思,不過他語意表達確實不好,謝謝。 林委員國正:這樣是不對的。費總,您懂我意思嗎?你既然要協商,就應該聽聽利弊得失,並由委員會或朝野協商大家共同來決定,你怎麼會在立法院備詢時說做一定要做?行政權有大到可以說一定要做嗎?如果不給你預算的話,你也一定要做嗎?費總,我想請教你,如果預算被刪掉的話,你也一定要做嗎? 費總經理鴻鈞:不行,這個不行。 林委員國正:那你怎麼會說做一定要做呢? 費總經理鴻鈞:抱歉,可能是在答復上…… 林委員國正:所以我想這個東西我們持平而論,羅委員的想法與我很雷同,如果你非不得已,一定需要這些人力,那能否不要成立一個公司,就在桃機增加一個部門,這種東西大家可以取決於事情本身的方向來認定是否有其迫切性,我們嚴格審核,看你大概缺多少人力,這種人力不是放在第一線資安方面的處理,而是用於外圍保全人力的協助,可以計算並讓大家討論,但你卻跟我說做一定要做,沒有談的空間,這個東西或許有很多人支持,但是立法院還是屬於一個共識決、說理的地方,有些東西在你心目中及從你的答詢中可以看出,已經形成自己本身的主觀看法,這樣實在不太妥適,我在這邊建議你,應敞開心胸,與人溝通時,真的要多聽聽別人的話,而不是做一定要做。 費總經理鴻鈞:謝謝委員的指導。 林委員國正:把委員的意見,從A方案「不設保全公司」、B方案「要設保全公司」到C方案「不設保全公司,但設一個子部門」中,就這裡面的經費效益分析與外界的觀感為何,全盤做一個討論,好嗎? 陳次長建宇:是,我們會作一個利弊分析。 林委員國正:現在全台灣註銷牌照車輛從96年到101年,總共有45萬輛,但還有22萬輛沒有依規定繳回車牌,其中有21萬輛的仍然違規上路,違規者也沒有繳交罰款、燃料費與使用牌照費,這個監察院彈劾你們的糾正文,你是否有看到? 陳次長建宇:有。 林委員國正:那你們怎麼做? 陳次長建宇:我請局長跟你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代理局長說明。 趙代理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還是必須設法去把他追回來…… 林委員國正:怎麼追? 趙代理局長興華:我們會主動針對違規大戶的部分,優先進行處理。 林委員國正:請問你要怎麼追? 趙代理局長興華:這部分我們有在路檢或是臨稽,或是與警察單位合作。 林委員國正:你們有路檢嗎? 趙代理局長興華:有,有在路檢。 林委員國正:是公路總局進行路檢嗎? 趙代理局長興華:是,我們有在路檢。 林委員國正:你們是怎麼回監察院的文?你們說99年起,陸續函請交通部重視註銷牌照後,違規車輛增多,警察人力未能全面清查。人家監察院從99年開始就告訴你們,結果你們就回文說,你們沒有那種機制,只能靠警察去查察,意思就是你們公路總局明白的跟監察院說,你們只能請警察去做臨檢,你們沒有一個機制可以處理這個問題。 趙代理局長興華:我們自己本身也有在做。 林委員國正:你們有什麼機制? 趙代理局長興華:我們在路上有攔檢。 林委員國正:有二十幾萬輛,你們卻只靠攔檢,你們102年靠攔檢取締違規未繳回車牌的車輛,有多少件? 趙代理局長興華:這部分容我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林委員國正:你現在就告訴我,哪個組長可以告訴你,有沒有組長在? 主席:有沒有知道這項資料的人?請儘快上台回答。 林委員國正:就是那位組長啊。 趙代理局長興華:不是,他是副組長。 林委員國正:副組長,請你回答總共有多少輛?102年公路總局去稽查之後,大約抓到幾輛?在本席質詢結束前,請你們一定答復我,我要問清楚。 接著我再請教局長,到現在為止,全台灣被註銷的牌照有多少輛?我是問到現在為止,不是指96年到101年。 趙代理局長興華:目前還約有23萬輛。 林委員國正:我是指全台?你這項資料是從哪裡來的? 趙代理局長興華:這是目前我們監理部門統計的資料。 林委員國正:是從哪一年開始統計? 趙代理局長興華:他統計到今年。 林委員國正:那累計到現在有多少輛?你剛剛答復的是96年到101年的資料,我是問到今天為止。 趙代理局長興華:舊的資料有45萬輛,到目前是23萬輛。 林委員國正:那是96年到101年,有關95、94、93、92年的呢? 趙代理局長興華:我們目前陸陸續續在清理當中,從45萬輛把沒有再上路的部分篩選掉後,現在剩下的大約是23萬輛。 林委員國正:到102年年底有多少輛? 趙代理局長興華:23萬輛左右。 林委員國正:這些本來應該繳回車牌而沒有繳回,卻繼續違規在路上行駛的這些人,是否需要繳牌照稅? 趙代理局長興華:有在行駛的人就要。 林委員國正:那你要跟誰要?他都已經註銷了,你這樣要跟誰要? 趙代理局長興華:他只要有行駛的事實就要繳交。 林委員國正:但是違規的車牌已經被註銷了。 趙代理局長興華:他還有在跑的話,我們還是會跟他收,抓到的時候就會收。 林委員國正:那沒有抓到就不收?到現在還有23萬輛沒抓到,陳次長,你聽得懂你們局長在說什麼嗎?現在還沒有抓到的有23萬輛。 陳次長建宇:現階段裡,針對這23萬輛,我想請公路總局這邊很快的研議一個處理機制。 林委員國正:這些沒抓到的,是不是就不用繳牌照稅,陳次長對不對? 陳次長建宇:對,現階段確實是這樣。 林委員國正:這些違規車輛,如果沒有抓到,就不用繳牌照稅或燃料稅,這樣加起來總共有多少錢沒繳?罰款、燃料稅、牌照稅加起來有幾億? 趙代理局長興華:如果單這個部分,牌照稅大概有16億。 林委員國正:牌照稅有16億,燃料稅呢? 趙代理局長興華:十八億六千多萬。 林委員國正:這樣就三十幾憶了。罰款呢? 趙代理局長興華:有三億七千多萬。 林委員國正:我手上是十四億多。 趙代理局長興華:有催繳清掉的,這部分我們還是有去強制執行。 林委員國正:罰款裡面有14億6千萬。 趙代理局長興華:有一部分已經繳完了。 林委員國正:監察院表示,從96年到102年註銷牌照後再違規車輛仍積欠的違規罰款跟歲費總計有51億。 趙代理局長興華:這部分監察院的公文下來之後,我們曾做過處理…… 林委員國正:處理了那一部分? 趙代理局長興華:催繳部分。 林委員國正:催繳了多少錢? 趙代理局長興華:現在約剩下39億。陸陸續續我們會一直做。 林委員國正:什麼時候可以做完?他如果不繳呢? 趙代理局長興華:我們還是會循這個部分進行清查,看他的戶籍在哪裡…… 林委員國正:你怎麼清查?方才公路總局稽查就給你一個答案,102年靠稽查,你們清查抓到多少輛? 趙代理局長興華:還沒有數字出來,但…… 林委員國正:副組長,有幾輛?你們還在詢問? 趙代理局長興華:這部分,我們只要有確認車主,我們就會以強制執行的方式作處理。 林委員國正:去年不是辦了一次,用一整天在高速公路進行清查?局長,那天抓了多少輛? 趙代理局長興華:有,有辦過…… 林委員國正:有誰知道請上台來答復? 主席:你們查了之後,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林委員。 林委員國正:在監察院的糾正調查報告,這麼大的事件,交通部一年才幾件?甚至公路總局一年有幾件被提出糾正? 趙代理局長興華:大概十幾件。 林委員國正:才十幾件,你連這十幾件該怎麼答復、提出因應措施都不知道? 趙代理局長興華: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也在作業當中,所以從…… 林委員國正:我問你們取締幾件?其實幾乎是零,聽說你們當天花了一整天的人力,取締件數卻只有個位數,你要怎麼取締?你必須要訂定一項遊戲規則、一項機制。 陳次長建宇:我想我們會請公路總局盡快來作檢討。 林委員國正:局長,誠如你這樣講,你是否會累死所有公路總局的每一位員工,要他們站在路口進行稽查?還是靠警察?警察一定會覺得他的事情已經很多,連這種事情都還要他做。而你們回文給監察院僅表示:「請治安機關加強查察」,結果23萬輛,總共五十幾億,到現在卻還有39億。甚至這其中還包括有AB車,這些已經報銷的車輛,如果去掛雙B的車子,萬一去作奸犯科,將引發重大治安問題。 趙代理局長興華:我們會跨機關一起合作處理。 林委員國正:人家從99年發現這個問題,直到今天你們都沒有處理。那現在多久時間內,你們將召開這項會議?請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建宇:這樣子,一個禮拜內,我會請公路總局盡快處理,有必要時,我自己再以書面來處理。 林委員國正:對,這些事情,有些是跨局處的、跨部會的,不是單單一位公路總局長可以面對的問題。這件事情在一個星期內,請局裡面先提出一項因應措施,如果涉及交通部相關業管單位,再由陳政務次長以書面加以處理,好不好? 陳次長建宇:是。 趙代理局長興華:是。 林委員國正:資料查到了嗎?有這麼難嗎? 趙代理局長興華:這部分,我們分類可能沒有那麼清楚,會後我們一定會…… 林委員國正:我當然要直接問清楚,因為結果是個位數,所以我才要你們在這邊講出來,你們行政部門偷偷去委員辦公室講,因為數字很難看,就是要講出來,你們才會覺得痛,才會改,所以這些東西你們真的要面對它,這裡面除了稅金沒有繳完以外,還有所謂的治安重大問題。剛才你所說的23萬輛是指汽車的部分,請問摩托車的部分呢?有這種狀況的摩托車有幾輛? 趙代理局長興華:關於摩托車的部分,目前都在清查當中。 林委員國正:我是問你有多少輛?既然你們有清查,就應該會有數據,請問到底有多少輛? 趙代理局長興華:以現在來講,詳細的數據還沒有。 林委員國正:可見根本沒有這方面的數據嘛! 報告召委,因為監察院沒有提出糾正,所以他們就不會改進嘛! 主席:這確實非常嚴重,而且從99年一直持續到現在。 請在一個禮拜以內,針對監察院提出糾正的部分進行跨部會協調並提出解決辦法,而且要把未來降低的進度列在其中,並將所有資料送給每位委員好不好? 陳次長建宇:好的。 主席:請將整體性的改善措施都整理出來好不好? 陳次長建宇:好的。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黃委員昭順、李委員貴敏、黃委員偉哲、楊委員應雄、陳委員碧涵、李委員桐豪、蕭委員美琴、江委員啟臣、邱委員文彥、呂委員學樟、周委員倪安、簡委員東明、賴委員振昌、邱委員志偉、蘇委員清泉、呂委員玉玲、高委員金素梅、張委員慶忠、葉委員津鈴、陳委員怡潔、陳委員明文、楊委員瓊瓔、王委員惠美、廖委員國棟、廖委員正井、陳委員歐珀及李委員鴻鈞均不在場。 所有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作以下處理:委員葉宜津質詢另提書面補充意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李鴻鈞及林明溱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葉委員宜津書面補充意見: 四、觀光部分 冬天逐漸過去,夏天即將到來,觀光局的13個風景管理處有7個跟海有關。去年因為發生東北角瘋狗浪8死的慘劇,所以今年大家都挫著等。這個案子後來經過監察院調查被提出糾正案,但糾正的部分,其實跟瘋狗浪無關,一個是觀光局沒有把「釣魚」列入水上遊憩活動、一個是風管處沒有設立即時資訊看板,把氣象局的資訊即時公告。 如果嚴格來看,這二個糾正理由,其實都很牽強,尤其是台灣海岸線那麼長,要如何設立即時氣象資訊看板,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這個必須依賴遊客自己本身利用手機的APP軟體去注意。再從國外水域觀光發展蓬勃的地區來觀察,水域儘量開放是原則,限制或禁止是例外,而且限制和禁止的原因通常是為了保護自然環境所設立,至於個人的安全部分,因為每個人的應變力、適應力不同,若要設立一個標準,就可能變成完全禁止的結果,這是非常不利觀光及親水活動的發展。所以我們不希望觀光局還是各個風管處因為發生事故或者還停留在過去海禁的觀念,動不動就把海岸線封閉,反而應該更加的提倡海洋活動,把海岸環境弄得整潔,把台灣打造成一個海洋觀光大國。 五、有關自行車 這幾年雙北二市大力提倡youbike的自行車租賃計畫,這個計畫本身立意良善,相當程度的解決短程接駁的問題。但是,有問題的是,雙北二市,都把部分自行車道設立在人行道上,造成行人和自行車的路權相爭問題。 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看,自行車屬於慢車,其行駛必須在一般道路靠右行駛。但是台北、新北二市把自行車道設於人行道上,整個就產生了很嚴重的路權問題。包括是否逆向行駛、事故時的責任釐清等問題,但是我們看主管法令的路政司本身,到現在卻對這種現象完全沒有加以規範或釐清,造成地方和全國不同調的路權爭議,這部分路政司應該儘速加以解決。 李委員鴻鈞書面意見: 【預算解凍38案】 一、基本上,本席是肯定部長的,對於相關預算的解凍也持肯定態度。但是其中有幾項,本席還是得拿出來跟部長提醒一番。 二、例如交通部103年度「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1,198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並要求交通部應於1年內檢討汽車燃料費徵收及分配辦法,採取同一標準分配汽車燃料費,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而交通部對此的回覆是:「此已涉國家中央與地方整體財源分配,非本部可獨立解決,就國家整體資源考量,重新檢討相關財源分配制度,始得治本。惟為回應各都重新檢討分配之訴求,本部已陸續邀集新都公路主管機關組成工作小組共同研討,期能尋求共識再研議是否調整。」然後就一句話希望委員同仁們同意解凍。 三、部長,看看委員要求凍結的原因,跟交通部提出來的說明,您有什麼看法?本席是認為這可以分為兩點來看,前半段講得很對,這是涉及中央與地方整體財源分配,非單一交通部可以決定,而後半段,提到已經邀集新都尋求共識。話講到這邊就斷了,然後後面就接著希望委員同仁支持解凍。 四、本席覺得很可惜,您應該就直接講出來,目前法律制度就是這樣,依照現行有效的法律,我們依照既有的機制去分配,所以希望委員同仁能同意解凍,以利後續各地方政府推動相關公路建設。而委員同仁所希望的檢討制度,至今也有半年以上,交通部應該是要具體的有所作為,例如這個分配標準已經四十幾年沒有修改,例如現狀已經不只兩個直轄市,例如時空背景已經改變等理由,你要先去做一個評估,然後具體的去報行政院,由行政院去召集相關權責單位開會研商,這樣才對於事情解決有所幫助。不然,說實在的,委員同仁的提案給了你交通部一年的時間,就結果論來看,等於是沒有作為,只是簡單地把問題點出來,那然後呢?問題怎解決?不知道! 五、部長,說實話,本席對於今日相關解凍案的說明,是不滿意的。很多的說明,都是簡單的被凍結的預算內容又再重複地講一遍,然後言之鑿鑿說有多重要又有多重要,但都忽略了委員提案的真正精神,是要你交通部解決什麼!部長,你能了解我的意思嗎? 六、如果上面的例子還不清楚,本席再舉同樣在今日38預算解凍的交通部103年度「道路交通安全」之「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項下之業務費1,305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俟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七、在這個解凍案的說明,交通部講了好多人本交通政策的概念,人民安全觀念有多重要就有多重要。部長,這種東西不用你講,委員們也知道,重要的是他的執行情況,你應該是要著墨在我們以往做了那些宣導,例如各地方政府補助金額多少給他們做宣導,又有利用相關的廣告設備去提醒用路人安全交通的政策,例如電視牆、電視廣告、文宣等,而宣傳的內容有哪些?這才是我們想看到的執行狀況改善的說明,而非那些束之高閣的理念舊調重彈一次。部長,您認同嗎? 八、另外,本席要跟部長請教,機場捷運,原規劃是兩階段完工通車,第一階段為三重─機場段,第二階段是三重─台北車站段,但因為相關的問題,尤其是丸紅的問題,這些紛紛擾擾也都過去,日前交通部也宣布104年底前通車,部長,目前是不是還是這樣的一個計畫?這個承諾會不會打折? 九、據本席了解,目前兩階段已經合併要在104年底通車,相關執行進度為92.12%,其中三重─機場部分也於今(103)年1月15日起進行動態測試,預計A2(三重)─機場(A21)要在103年底前完成。而三重─台北車站部分預計103年10月開始進行動態測試,相關的進度都符合預期,規劃上也預計在104年10月開始進行初履勘,這點是值得肯定的。 十、但是,這裡面有一個問題,那就是營運問題。因為這一段捷運以後營運是交由桃園捷運公司,而非原本就對經營已經熟稔的台北捷運公司,那相關捷運工程完工測試之後,桃園公司人員進駐勢必也需要一定的熟悉操作時間,這部分來得及嗎?屆時會不會有人員訓練不及的問題?這點我們要未雨綢繆! 十一、另外,有關機場捷運延伸段到中壢部分,據本席了解,在經歷七次流標後終於發包,但很奇怪,發包的部分只有土建工程,機電工程之後再說。這點很奇怪,怎會是休戚相關的工程一切為二,主管機關不是把流標問題解決,卻是以治標不治本的方法來做切割,這實在是啟人疑竇,甚至本席對此在去年也提出書面質詢,要求主管機關重視此問題,但似乎不甩本席硬幹到底! 十二、部長,機場捷運會一延再延就是因為機電工程出包,結果就是土木都蓋好了卻不能如期通車,那現在機場捷運延伸段的發包,主管機關不但不記取教訓,先把機電問題解決,居然是把問題丟到以後,這會有很大的問題,包括土建跟機電相容性問題,甚至會不會土建都蓋好了,結果機電問題還沒解決,就放在那邊折舊養蚊子? 林委員明溱書面意見: 一、有關交通部辦理「推動公車限齡汰換及補助增購新車計劃)」,與「辦理公路汽車客運路線(不含國道客運)使用非接觸式電子票證票價優惠補貼計劃」,政策上為何都將國道客運排除在外?本席認為,行駛國道路線的客運業者雖然無論行車速率、里程數都比一般公路客運高,消費者的安全也是非常重要,而且一般公路客運跟國道客運的平均車齡都差不多在8年左右,十年以上的車也不在少數!而且本席選區南投縣,多數學子或年輕人在外縣市工作,回家也都必需要搭乘國道客運,在車輛安全上也需要非常重要的考量。依照一般公路及國道客運營運家數及平均車齡顯示,不管是一般公路或國道客運平均車齡其實不相上下,當然其中一直有新車有舊車,而這個政策的目地就是要淘汰安全性較低的舊車輛,讓消費者能安心乘車,所以才由政府來補助車輛的汰舊換新。所以,本席建議補助應一視同仁,一般客運跟國道客運都需納為補助對象,這個政策的用意是在車輛汰舊換新,不管哪種一般公路客運或國道客運都有新車與舊車,不應該如此限制,請交通部儘速研議相關規定。 表一:一般公路及國道客運營運家數及平均車齡 項目 一般公路客運 國道客運 家數 38 37 平均車齡 8.1 8.0 註:截至101.12止資料 主席: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定:「一、交通部主管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項目等38案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現在休息,4月23日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2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