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1日(星期四)9時至12時53分 地  點 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何委員欣純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所列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文化部部長、勞動部部長、教育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列席報告「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專業人才證照制度規劃與期程、產學訓合作人才培育計畫及產業國際接軌」,並備質詢。 主席:我們今天的議程是邀請文化部部長、勞動部部長、教育部部長、經濟部部長列席報告「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專業人才證照制度規劃與期程、產學訓合作人才培育計畫及產業國際接軌」,並備質詢。 請文化部龍部長就今天的議程提出報告,報告時間10分鐘。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大家都知道流行音樂在內容方面,雖然我們無法取得最完整的數字,但在整個華文世界裡,70%以上的市佔率都是台灣的創作,所以流行音樂的產業扶植對我們而言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因為進入市場的前提是,如何保證人才源源不絕的出現,在影視司跟影視局經過兩年不斷的諮詢後,流行音樂產業的扶植,其實有非常多項的措施,包括對於唱片的補助、歌手的選拔,還有用金曲獎促進整體產業的發展以及設法讓我們的樂團到海外,能被國際的市場所看見,但對於人才根本的部分,我們下了更多研究的功夫。到目前為止,有幾件事情正在進行之中,我們有一個目前正在進行中的研究調查案,是針對職能基準的建立和認證的可能性,估計今年年底會正式結束。當調查報告出來後,仔細的了解調查情況後,才會正式作出政策的決定,亦即對於職能基準的建立和認證制度是否要進一步的往前推動。 各位可以在我們報告的第一頁看到目前廣泛諮詢後所獲得的結論,對於人才的培育有三個面向是我們必須要努力的。第一個面向就是學跟產的銜接,產業所需與教育體系裡頭所教、所學到底有沒有銜接,在這個銜接上我們覺得是有問題的。第二個部分在第二頁,是有關職能專業的部分,請大家注意我們在談流行音樂職能專業時,我們所談的都不是指創作端,因為創作寫詞、作曲那端不太可能用認證制度去做。我們指的比較偏向錄音、燈光、音響這種技術層面的事情,我們諮詢結果是在技術職能專業方面,現階段台灣流行音樂是屬於個人的師徒制,這樣就沒有一定的標準,所以會影響到整個產業品質的一致性,跟如何用扶植的手段讓他更往前提升。第三個是有關人力供需方面,因為產跟學的銜接不是太好,加上沒有建立職能標準,這樣就會產生一種情形,就是大陸的巨大市場不僅是對台灣也對周遭產生磁吸效應,因此我們的人才要一波一波的往前走,能夠不斷培育的制度是有問題的。 那我們在人才培育推動的策略是什麼?在第二頁可以看到我們所針對的三個面向,一是設法促成產學合作,因此我們與教育部有一個平臺,正在討論流行音樂產業的學程部分是如何可以變成人才培育的溫床,第二是我們與勞動部有很多的請教,研究如何建置專業職能的基準以及專業技術人才能力的認證,到底有哪些具體的做法可以讓流行音樂的人才標準更齊一。第三個我們要強化現職人員的在職訓練,換句話說,例如錄音、音響或燈光等小型公司,我們會鼓勵他派送在職人員出國進修,會有一個輔助的機制,讓在職人員可以得到更進一步的進修。 接著請看到第三頁,如果用圖表來表達的話,可以看到最左邊寫著學術界,意思是指學校、學界,在學校裡教授流行音樂課程的專家以及學程要讓他能與右邊的產業界結合,那就會產生我們現在努力的方向,我們與教育部要有一個協商的平台,與勞動部也要有一個協商的平台。接下來第三頁大家可以看到對於職能基準的建置和認證的規劃,我們影視局經過與業界的擴大諮詢,同時還有國際的參考依據。事實上,大多數流行音樂產業很進步的國家,例如英、美、日、韓在技職的訓練上面,都有很完整的配套,亦即學跟技職與認證是有整個工業化的配套措施,像是日本,係由國家及民間公共協會共同辦理流行音樂「技術士」或「技能檢定」考試;韓國則由國家辦理流行音樂「技術系」及「技能系」檢定。這項好處是只要他一出手,國際就知道其有一定的規格的標準,所以這是職能標準化的建置。 再者,本部文創司及影視局研究的法規依據是根據「產業創新條例」第18條,我們建議及要求「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依產業發展需要,訂定產業人才職能基準及核發能力鑑定證明」規定,因為它對於產業的升級,尤其是技術人才的培養,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環境建置。 接下來在報告第5頁,各位可以看到,我們目前仍處於研究階段,完整的報告要到年底才會出來,但因為我們所委託的研究單位,在過程中與勞動部有很多的聯繫,我們設法了解勞動部本來就有職能的訓練,以及勞動部對於其他產業在職能基準的建立上比較有經驗,所以在這方面我們對勞動部有許多請教。在第6頁第一項,諸位可以看到我剛剛所講,現在學跟產之間的銜接不夠密切的問題,因此我們與教育部要有許多的請教跟討論,我們第一個階段是100年到102年間,文化部所做的事情是透過業者在公司、電視台內或流行音樂專責的公司做內部培訓,第二與第三階段就是現在正在進行與教育部的密切合作。 第七頁是有關流行音樂產業與國際的接軌,透過補助、政策的方式讓我們的歌手、樂團、唱片可以進入華文世界更深的市場,同時也很用力在推送我們樂團參加國際的音樂節。將來職能基準的建立與目前正在研議的認證制度,請大家注意認證不是執照,認證是指你經過這樣的學程,符合這樣的標準,告訴大家你曾經是有這樣的標準,這樣與國際接軌也會比較容易。像現在金曲獎會請國際的音響師來這裡做音響,那是因為有這樣的規格,我們希望有了人才基準以後,將來日本的音樂節可以請我們的技術師、音響師到日本做音響,這就要看他職能基準的建立是否符合國際的規格。這是非常重要的部分,至於具體怎麼做,要等十月的報告出來以後,才會提出正式的政策,也感謝各位委員對這件事情的關心,謝謝。 主席:謝謝龍部長簡要的報告,繼續請教育部陳次長報告。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就「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專業人才證照制度規劃及期程、產學訓合作人才培育計畫及產業國際接軌」出席報告,以下謹就「產學訓合作人才培育計畫」之執行情形提出簡要報告,敬請 指教。 壹、高職學校與大專校院開設流行音樂展演產業相關科、系、學程現況: 有關「流行音樂展演產業」與我國現有系科對應之範圍界定,本部係參考103年2月19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檢送「英美日韓流行音樂相關之常規教育發展」資料,初步歸納為幕前演出及幕後製作人才與各階段學校開設系科對應情形如下: (一)高職部分: 現有與流行音樂展演產業相關類科計有戲劇科等12科,經由教學內容概分為幕前演出相關類科為:音樂科、舞蹈科、西樂科、國樂科等4科,兼具幕前與幕後人才培育計有戲劇科、影劇科、電影電視科、表演藝術科等4科,幕後製作相關類科為美術科、多媒體動畫科、時尚工藝科、劇場藝術科等4科,詳如下表1: 表1 高職學校與流行音樂展演產業相關類科及學生數 類科 102學年度學生人數 幕 前 演 出 音樂科 176 舞蹈科 145 西樂科 22 國樂科 19 兼 具 戲劇科 100 影劇科 121 電影電視科 459 表演藝術科 1,173 幕 後 製 作 美術科 265 多媒體動畫科 757 時尚工藝科 32 劇場藝術科 55 合計 3,324 (二)大專校院部分: 與音樂、影視及展演相關系、學程計有音樂系等10系學程,大專校院音樂學系除了音樂演奏外,亦提供音樂創作、藝術行政管理等幕後人員培育課程,因此,大專校院音樂學系所培育之人才含括幕前及幕後詳如下表2: 表2 大專校院與流行音樂展演產業相關類科及學生數 類科 102學年度學生人數 幕 前 、 幕 後 兼 具 音樂系 5,575 中國音樂學系 673 音樂應用學系 351 民族音樂學系 253 戲曲音樂學系 82 傳統音樂學系 150 (音樂與)表演藝術系 623 影視藝術系 233 幕 後 聲音與音樂創意科技學位學程 46 影視傳播系 230 合計 8,216 貳、本部相關計畫與專班執行情形 為促進產學連結,強化產業人才培育,本部推動各項產學合作專案,如開設校外實習課程、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推動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技專校院產學合作、產業學院計畫、產業碩士專班等與流行音樂展演產業相關之計畫與專班執行情形如下: (一)大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 100~102學年度共計30所技專校院辦理流行音樂展演相關產業之實習課程,3年內共計68間實習機構合作辦理實習課程,實習生共計163人參與實習;另一般大學於101學年度共計8所學校辦理相關校外實習課程,總實習時數為40,103小時。 (二)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 100-102學年度共計有10所技專校院聘請36位流行音樂展演產業業界教師到校協同授課;另一般大學於101學年度聘請71位相關業師進行協同教學。 (三)技專校院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 技專校院教師到流行音樂展演產業進行實務研習情形,100-102學年計有15校23位教師至流行音樂展演產業進行為期半年至一年的研習。 (四)技專校院與流行音樂展演產業進行產學合作情形 100-102學年共促成技專校院與流行音樂展演產業有關之產學合作案計有59件。 (五)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 102-103學年補助技專校院開設與流行音樂展演產業有關產業學院專班計有10班。 (六)產業碩士專班 為培育產業發展所需之高階人才,由企業與學校合作提出之產業碩士專班,102至103年度開設與音樂領域相關之產業碩士專班計有2班。 另本部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及大學校院推動課程分流計畫也可由各校與流行音樂展演產業相關科系依規定提出申請: (一)產學攜手合作計畫 結合產業界、高職及技專校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採3合1或4合1模式,發展3+2、3+2+2、3+4或5+2之縱向銜接學制,辦理領域以特殊類科、嚴重缺工產業為優先,並鼓勵開辦政府提倡之新興產業,102學年度共計核定53件計畫,各技專校院與流行音樂展演產業相關科系可依本計畫規定於103年11月提出申請計畫書。 (二)大學校院推動課程分流計畫 協助大學強化學生專業實務能力,提升就業競爭力,102年度計補助29校39案,大學校院音樂展演相關系所得基於其特色與發展目標,依本部規定於103年6月提出申請計畫書。 參、未來努力方向與願景 為推升經濟成長動能,平衡國內人力供需,本部透過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計畫,結合產、官、學、研資源,緊密鍊結產企業界之需求,培育企業所需短、中、長期的各級技術人力,有關流行音樂展演產業人才培育除了現行專案計畫,建請文化部協助本部產業學院建置訊息交流平臺,引介產業界與學校雙方合作辦理學程專班之各種可能,後續再由學校與需求廠商細部洽商並規劃開辦人才培育學程專班,使業界與學校能夠充分配合,共同培育人才,促進國家產業發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 委員指教。 主席:謝謝教育部陳次長的報告。繼續有關勞動部及經濟部代表所提的報告,列入會議紀錄,請各位委員同仁參閱。 勞動部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召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針對「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專業人才證照制度規劃與期程、產學訓合作人才培育計晝及產業國際接軌」進行專案報告,並得親聆各位委員的教益,深感榮幸。 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於本部業務的關心與建言,至感欽佩。針對本次報告,本部謹說明如下: 一、產業人才現況 台灣的流行音樂在華人地區佔有一席之地,扮演重要角色,且行政院已將流行音樂列為文化創意產業之旗艦重點發展產業,若能系統化培育人才,使人才不致斷層,讓音樂產業發展不受地域限制及人力不足影響,將可大幅拓展市場、提升產業整體產值。 二、勞動部配合推動措施 (一)協助推動發展流行音樂相關職能認證制度 1.本部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18條第1項明定各產業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依產業發展需要訂定產業「職能基準」,及職業訓練法第4之1條則規定由本部協調整合各部會所訂之職能基準,自101年起即已推動辦理「職能發展與應用」相關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建立跨部會溝通協調機制、建立職能發展應用平台、研訂「職能基準」品質認證機制、研訂「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機制、辦理研習及宣導活動等。 (二)至報載文化部擬推動流行音樂相關職能認證一節,應係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18條由各產業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逕行規劃辦理,本於所轄產業發展需求而推動。其中有關「職能基準」部分,文化部得參考前揭本部所訂職能基準等品質認證機制進行發展,並視需要送本部進行品質審查。 (三)賡續運用職業訓練資源協助培訓流行音樂人才 有關流行音樂人才之培訓工作,除可由文化部辦理外,本部為促進國民就業或協助國民穩定就業,亦推動辦理多元實務導向失業者職前訓練、在職勞工進修訓練及青年職訓等相關措施,以提升音樂產業所需相關人才技能。 三、結語 為促進流行音樂產業穩定發展,厚植流行音樂產業後製人才,提升整體技術人員水準,本部將持續配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規劃人才職能認證及培訓工作。 以上報告,請 各位委員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經濟部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感謝 貴委員會邀請本部列席,就「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專業人才證照制度規劃與期程、產學訓合作人才培育計畫及產業國際接軌」提出報告。有關本案的整體運作,文化部已進行報告,以下本部謹就我國整體對外拓銷資源及利用展館設施輔助流行音樂展演產業提升競爭力補充說明,敬請各位委員參考指教。 壹、我國整體對外拓銷資源簡介 我國是以對外貿易為導向的國家,對外貿易是台灣經濟發展最主要的原動力,歷年來本部衡量國際經貿情勢變化,配合國內產業發展政策與業界需要,擬訂推動各項專案,以協助廠商全球布局。 經濟部協助廠商出口拓銷之具體措施,係透過委託外貿協會、相關法人團體,以及補助公協會團體及個別廠商等方式,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與力量共同推動,主要推動作法如下: (一)走出去─辦理海外展團拓銷; (二)拉進來─廣邀買主來台採購; (三)擴網絡─透過增設海外據點、派遣貿易尖兵、開設商務中心及協助業者布建海外行銷通路等方式,以強化海外服務網絡; (四)補能量─提供出口融資及保險優惠、強化市場調查及資訊擴散、協助網路行銷、培育國際行銷人才,以強化廠商出口能量; (五)塑形象─提升台灣產業形象及國際品牌知名度。 貳、利用展館設施輔助流行音樂展演產業提升競爭力 除了協助業者拓展海外市場,本部也注重如何利用相關政策協助服務業提升競爭力,如利用展館設施輔助流行音樂展演產業提升競爭力。 目前本部所有之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南港展覽館及高雄展覽館,均可提供流行音樂展演產業租借場地,協助帶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之發展。 台北國際會議中心擁有多元化的場地、一流的硬體設施設備及專業的會議服務水準,為國內最大室內會議及活動場所。全年超過800場的會議活動,包括大型國際會議、演唱會到小型研討會、產品發表會等,其中大會堂專為各種大型集會及演藝活動所設計,可容納3,122人,座椅並附抽取式側桌。近年來平均辦理28場次流行音樂展演活動,參與人數33,600人。 南港展覽館為全台首座專業化大型雙層展覽館,並為我國目前最大的室內展覽館。由於展館量體龐大且交通便利,除專業展外,亦為辦理消費性展覽之首選。附設會議室的彈性隔間設計,能迎合不同會議之需求,充分展現專業化的特色。此外,位於展館4樓之雲端展場,為一無柱的展覽場地,約為3.5個足球場大,採寬廣挑高的多功能室內無柱空間,非常適合舉辦各種大型室內活動,如演唱會、直銷大會、藝文表演、體育競賽及企業尾牙等各種活動。每年平均辦理8場次流行音樂展演活動,參與人數7,500人。 另甫於本(103)年4月正式啟用之高雄展覽館為我國第一座多功能的臨港會展中心,除作為展覽、國際會議、學會、年會使用外,亦可提供宴席、演唱會、產品發表與戶外活動租借使用。 未來本部將與文化部合作,配合政策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之發展。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各位先進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同仁如果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上述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自從宣布證照制度之後,不管是拍MV的歌手、作詞、作曲、攝影等等從業人員,大家都十分擔心,害怕以後究竟是會被罰錢或是無法執業?以後究竟何去何從?文化部的方向到底是如何?我先播放一片MV讓部長欣賞。 (播放影片) 部長,現在這片MV的作詞、作曲、男歌手、女歌手、攝影師,大家都怕得要死,以後不知道要不要罰錢?或者以後到底文化部要怎麼樣讓流行音樂的創作者可以充分發揮其創作能力,但又不受到限制?請問文化部長的看法如何?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向許委員說明,我剛才表示政策尚未出爐,因為我們要等年底研究報告出來後才做成政策,這是第一點。第二,我剛才也特別解釋,我們不是針對創作端,而是針對技術層面,目前正在做職能基準建置的研究,現在在研究的是音響跟燈光方面的人才培訓。 許委員智傑:所以剛才這片MV中,你認為有幾個證照可以訓練? 龍部長應台:剛剛那個歌手,要看他有沒有市場,所以跟證照沒有關係。 許委員智傑:歌手有沒有市場?所以萬一這個唱片賣座,文化部用什麼角度去看? 龍部長應台:我們不管它,如果唱片賣座,我們就恭喜消費者有品味了。 許委員智傑:所以這個MV中的男歌手、女歌手都不會被處罰? 龍部長應台:當然不會。 許委員智傑:好。請問部長,這個片子還需要申請什麼樣的證照?你覺得技術類的有哪幾項? 龍部長應台:沒有,完全沒有,而是說音響跟燈光方面的技術人才,我們在思考如何讓學程裡面更重視幕後技術方面的人才培養,並研究職能基準的建立,也就是說,有一個共同的標準來培養這些技術方面的人才。 許委員智傑:在學程部分,請教部長,學程跟就業學程有沒有關係? 龍部長應台:學程是在學校裡面,讓流行音樂相關的課程跟產業所需有能更密切的銜接,至於委員剛才講到的職能部分,則是我們跟勞動部合作,因為勞動部也有做技術方面的培養。 許委員智傑:簡單地講,請問部長,是否要讓將來參加過相關學程、考過證照的人比較好就業? 龍部長應台:對。 許委員智傑:你跟教育部、業界結合,在學程的規劃上,比如政大傳播學院,現在有新聞系、廣電系跟廣告系,因為部長此一政策,有可能將來會成立流行音樂系,是不是? 龍部長應台:這部分要看教育部。 許委員智傑:我覺得不見得要看教育部,因為是看將來整個市場,我們可以培養這部分的專業人才,然後他們可以有工作做,如果是朝這個方向,文化部的規劃是好的,我想教育部一定會配合。 龍部長應台:對,我們要跟教育部討論。 許委員智傑:類似這樣的學程,是否有一些共同必修課程?將來如何去規劃,就讀不同科系的人,將來可能有更大的廣度。 龍部長應台:沒有錯,許委員你現在就說準了,我們要建立職能基準就是這個用意,到底一個我們真正需要的人才所需的才能規格是什麼,這就是職能基準的意思。 許委員智傑:所以這部分,部長是認同的。另外,關於就業學程的部分,能否跟業界有所銜接?就業學程可能有些業界的師資,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許委員智傑:所謂業界師資,比如老的、資深的音響師,他們的技術很好,你要叫這些人再來考證照,還是你要叫他們來當老師? 龍部長應台:不是。許委員,我剛才說過,這個不是執照,它是一個認證,表示你有經過這些訓練,你要求職、就業時就能拿著這個認證告訴求才者你有受過這些訓練,這不是一個執照。 許委員智傑:它不是執業的證照,是技術的證照? 龍部長應台:完全不是的,它是技能…… 許委員智傑:所以它跟律師、醫師的證照是不一樣的? 龍部長應台:不一樣,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許委員智傑:但是它跟丙級美容美髮技術士…… 龍部長應台:它是一個品質的認證,它是認證,不是證照。 許委員智傑:我知道。我要向部長強調的是,這要講的很清楚,因為外界會恐慌,文化界會恐慌,唱片界會恐慌,我們要讓外界很清楚地知道,這個不是律師、醫師的執業證照? 龍部長應台:不是,它不是。 許委員智傑:這是類似美容美髮師,類似廚師要考的丙級技術士或乙級技術士的執照。 龍部長應台:或者它是像英語能力的認證,證明你的英語能力到某個程度,這樣你在求職時,徵人的公司就知道你有這樣的程度。 許委員智傑:就文化部的立場,它跟技術士有無關係?丙級、乙級技術士執照,部長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我不清楚,那是勞動部的業務。 許委員智傑:像美容、美髮師有丙級、乙級技術士執照,廚師也有證照,像汽車修理也有證照。 龍部長應台:是。你是問我是不是類似的…… 許委員智傑:部長所說的證照,是不是這種證照? 龍部長應台:對,我的意思是它不是執照,它是一種能力的認證。 許委員智傑:對。我再提供部長一個小常識,就是技術證照跟執業證照是不一樣的,技術證照這部分,目前在各個學校,尤其是跟技術有關係的科系,勞動部都不斷在推廣,技術證照跟執業沒有關係,但是它代表一種品質。 龍部長應台:對,是的。 許委員智傑:這種技術證照在台灣已經非常廣泛了,所以請部長在這部分要多瞭解。 龍部長應台:是,許委員,就是因為我們了解到這個,所以這是我們正在推動的事情,不是執照。 許委員智傑:不是,我剛才問部長是否知道技術證照? 龍部長應台:不是,你剛才問我什麼技術士的細節,我並不知道。但是謝謝你給我們這個機會…… 許委員智傑:你不曉得?你知不知道在台灣技術士的證照非常廣泛? 龍部長應台:它不是執照,它是一個能力的認證。 許委員智傑:技術證照在台灣已經非常廣泛了,所以文化部規劃的就是類似這樣的證照? 龍部長應台:對。 許委員智傑:所以部長要瞭解技術證照這部分,這樣你才能很清楚地告訴別人,文化部要推動的就是技術證照,它只是代表一個技術能力,不代表跟醫師、律師、會計師的執照一樣,必須要有專業的證照才能執業。 龍部長應台:它不是一個執業許可,完全不是。 許委員智傑:這部分請部長要講清楚,這樣才不會造成業界的恐慌。這個制度如果純粹只是一個目標與理想,希望藉此幫助文化人,當然我們給予肯定,也希望文化部能再繼續好好努力。但是有幾個需要再思考的問題,比如我剛才提到的,大學合作的共同必修課程或學程的問題;另外,文化部要思考專技人員這部分,這些資深的音響師、資深的創作人,像周杰倫曲子寫得很好,他可不可以來教?或者他要不要去考?比如方文山作詞做得很好,類似這樣的人才要不要去考?或者他們可不可以來教?資深的音響師很有經驗、很有水準,但是將來文化部是否要求他們再去考證照?還是他們可以到就業學程來教這方面的專業?這些問題,我希望文化部能一併規劃,否則屆時會很亂。真正資深且功夫很好的音響師,以後可能拿不出證照,他的徒弟有可能考上證照,但是這個老師傅有可能不識字,這些情況要如何處理?另外,像街頭藝人的證照,請問部長是否瞭解? 龍部長應台:街頭藝人是各個地方政府負責處理的事情,但是台北市的部分是我在台北市工作時所推出的,所以我瞭解一部分。 許委員智傑:街頭藝人證照跟技術士的證照是否一樣? 龍部長應台:不一樣。 許委員智傑:你覺得差別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差別在以台北市為例,必須取得許可之後才能做街頭藝人,但是我們現在在研究的流行音樂認證,它不是那個性質。 許委員智傑:街頭藝人這部分我簡單向部長報告,這部分也可以再研究一下。街頭藝人證照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考試,所以某人可能取得高雄市的街頭藝人執照,想到台北市街頭表演,那也不行;至於街頭藝人的評審,事實上也無一定的標準。所以,本席建議文化部可以統一思考如何提升街頭藝人的品質,街頭藝人若能通過某地區或文化部所舉辦的考試就能全國通用,但他要到各縣市表演時必須接受地方政府的在區域或秩序上的管理,可能採登記制或登錄制等等,這部分也希望文化部能一併考量。總之,文化部之前針對證照制度的宣示,基本上造成文化界的恐慌,此處我們也取得部長具體承諾,就是所謂的證照這部分跟將來文化界的執業完全沒有關係? 龍部長應台:對。 許委員智傑:文化部的立場完全是幫助提升水準? 龍部長應台:對。 許委員智傑:這個立場要非常堅定,同時也要讓國人知道。另外,對於我剛才提到的幾項問題,也希望部長能夠先行研究、規劃,如何能讓這部分做得更好。 龍部長應台:是,這是年底會完成的研究報告,非常謝謝。 許委員智傑:希望能儘早把它做好。謝謝。 龍部長應台: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什麼現在所有的演藝人員大家這麼恐慌,怕回到過去的戒嚴時代,所有演出的相關內容都必須經過審核,因為他們走過那個時代,每個演員都必須申請一張證照才能登台表演,不僅演員,歌星亦同,這是鄧麗君。為什麼突然之間文化部會把話說的不明不白?網路上盛傳這一張「上海人民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24週年文藝晚會演員證」,為什麼在這一段時間,突然在網路上有這麼多相關的議題?就是因為文化部講得不清不楚。一個完全還沒有成熟的案子,為什麼文化部可以片面對外宣布,甚至去做表達?部長,你在4月16日回答證照的部分,我想請問你,在4月16日當天,你對於整個計畫都瞭解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政策的部分,我瞭解。 陳委員亭妃:政策的部分你瞭解?是嗎?我在確認喔!政策的部分你瞭解嗎?政策的方向、目標你瞭解嗎? 龍部長應台:有什麼地方讓您覺得我不瞭解的? 陳委員亭妃:確定?我只是想確定部長是否瞭解。你確定? 龍部長應台:是。 陳委員亭妃:4月16日當天你也是在立法院這邊講,當時有委員詢問是哪幾個方面的證照?你說現在我們在進行的不只是電影的部分,還包括表演藝術、視覺藝術都同步在進行。然後委員再問,其中是否只有流行音樂部分有證照,電影跟電視部分有沒有證照的問題?你說包括後製的部分我們都同步在處理,但是流行音樂大概是走的最前面的。 龍部長應台:您要我解釋嗎? 陳委員亭妃:不用解釋啊!你在立法院所講的,已經把所有的問題點都點出來了。 龍部長應台:對,那我可以說明嗎? 陳委員亭妃:我為什麼會問龍部長,4月16日當天你到底瞭不瞭解你們文化部現在在做什麼事? 龍部長應台:我瞭解,所以您要讓我說明嗎? 陳委員亭妃:4月16日那天你講了這些話之後,造成所有人的恐慌。你說電影、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及流行音樂這些都同步在做…… 龍部長應台:因為這些行業都牽扯到幕後技術的部分。 陳委員亭妃:那當然大家會認為演員跟歌手是不是也在這個行列之內?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電影包含音響跟燈光,舞台也包含音響跟燈光。 陳委員亭妃:你有講「技術」嗎?4月16日當天,你有講到「技術」兩個字嗎? 龍部長應台:我有說它不是技術嗎? 陳委員亭妃:你有講到「技術」嗎?你有講到「技術」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請指教。 陳委員亭妃:我剛剛已經唸給你聽了,你的答復中並未強調是針對技術部分,所以才會造成恐慌。我今天要講的是,當文化部要推一個政策時,很糟糕的就是文化部長不懂裝懂,如果你當下不瞭解政策進行的方向……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我們正在進行什麼,而且我說年底時研究調查報告才會出爐。那剛剛所說的範圍…… 陳委員亭妃:重點是你當時就應該做切割,你今天所講的「報告」,你當天就應該做一個比較詳細的切割。 龍部長應台:好,謝謝您的指教。 陳委員亭妃:你當天沒有強調僅是針對技術層面,你所講的是包括電影、表演藝術、視覺藝術,還有流行音樂,請問這幾樣有沒有包括演員?有沒有包括歌手?有沒有包括作詞、作曲?有沒有包括編劇?當然大家會質疑,是不是又要回到過去的戒嚴時代。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當天的情況就如同現在一樣,我沒有辦法,我沒有可能跟您解釋清楚,對不對? 陳委員亭妃:事後你們也沒有解釋清楚。 龍部長應台:有的。 陳委員亭妃:事後你們即使發了100張的新聞稿,也是沒用的,你即使發了100張的新聞稿,都是沒用的。網路上這麼多質疑…… 龍部長應台:所以在備詢的過程中,無法把話說清楚,確實是一個困擾。 陳委員亭妃:部長,即使給你時間說清楚,你也是講的南轅北轍啦! 龍部長應台:我不認為如此。 陳委員亭妃:當天質詢你的是國民黨籍的委員…… 龍部長應台:他們一定一樣的認真。 陳委員亭妃:國民黨籍的委員應該會給你充分的時間回答。 龍部長應台:不是,因為答詢的時間非常短,比如現在只剩下4分鐘。 陳委員亭妃:會有充分的時間讓你回答。 龍部長應台:好,我們應該更努力,說的更清楚。 陳委員亭妃:我相信如果當天是民進黨的委員質詢,你大概就會把所有的責任推給民進黨籍委員,表示委員都沒有給你時間回答。 龍部長應台:沒有,要能夠…… 陳委員亭妃:但是還好,當天是國民黨籍的委員質詢你,我相信你應該有充分的時間可以回答,所以是當天主委的回答,引發後續那麼多的爭議。根據部長所言,到12月整個研究評估報告才會出爐,請問現在是幾月份?現在才4月底、5月初,為什麼你們現在就可以對外發表你們未來要怎麼做?你不是說要等12月份的研究報告嗎? 龍部長應台: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在研議中,因為委員關心我們在人才培育方面做了什麼。 陳委員亭妃:現在不是還在研究當中,你怎麼可以對外發表呢?然後又講的不清不楚,這是最可怕的。部長,你現在惹的輿論沸沸揚揚,你認為你有辦法解釋清楚嗎?有辦法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在努力中。 陳委員亭妃:怎麼努力? 龍部長應台:我們已經做了很多的說明。 陳委員亭妃:做說明就是發新聞稿嘛! 龍部長應台:那您還有什麼指教? 陳委員亭妃:就是發新聞稿嘛! 龍部長應台:您還有什麼指教?我們還可以做什麼? 陳委員亭妃:發新聞稿是最好的嗎? 龍部長應台:請您指教我們還可以做什麼? 陳委員亭妃:現在文化部長是陳亭妃嗎?你在問我! 龍部長應台:請您指教我們還可以做什麼? 陳委員亭妃:今天文化部長自己捅出摟子,應該是你們自己要趕快想辦法把這個問題解決,怎麼會要求我們給你建議呢?難道只剩發新聞稿這一步嗎?你不應該找相關人員來溝通、協調,講清楚到底你們現在的政策方向是什麼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們跟業界的溝通、諮詢是持續不斷的。 陳委員亭妃:這樣好可悲喔!持續不斷,然後誤會不斷?持續不斷,誤會不斷,那這種溝通真的是有問題耶!文化部的溝通真的是有問題,你說你持續不斷地有和相關人員溝通。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相信業界是知道的。但是如果委員說我們的溝通應該更加強,我當然同意。 陳委員亭妃:部長,你應該去聽聽其他人的聲音,不是你今天硬拗說有和所有人溝通,他們都了解,如果都了解,今天就不用搞到要在立法院排這個專案報告,邀請文化部長來這裡說明了,這就表示現在大家都這個問題有很大的疑慮。如果針對演員和歌手是會有問題的,如果針對技術人員,到底要到哪個層面、標準要怎麼訂,應該是等所有報告出來之後,並徵詢大家的意見才能對外發言,否則這樣子沸沸揚揚,我不認為這個案子還可以推得下去,我不認為。 部長,關於台灣文學館,過去我就曾經質疑,要剷除台灣文學的第一步就是先請一個中國文學博士擔任台灣文學館長,剷除台灣文學的第二步就是先打壓台灣文學的研究。你知道現在長達20年歷史的博碩生台文學位論文出版獎助停辦了,已經有20年歷史,館長才上任不到幾個月就先停辦,現在說因為有學者提出這樣的出版獎勵方式不合時宜,所以建議要改變。請問學者是誰?這讓我想到公視曾經發生過一件案子,因為有5個人打電話要求,所以就撤節目,當時我們認為這樣的狀態有問題,公視先撤掉節目,但最後還是恢復了。可是現在台灣文學館告訴我們,因為有學者反對,認為那不合時宜,所以建議要改變獎勵方式。要改變,也可以等到這次辦完再慢慢改啊,何必先停辦,然後再慢慢凝聚共識?所謂的共識又是誰?部長,為什麼現在辦事都是朝倒退的方向走?請你回答。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們的附屬機關是獨立行使職權,所以這次的事情,我並不知道,部裡也不知道。但是,當我們聽說之後,我們就有去關心、了解,台文館說他們並不是停止的意思,而是因為有一些學者建議,所以他們想要改變這種獎助方式。 陳委員亭妃:是啊!部長,就是有學者建議嘛!學者是誰? 龍部長應台:台文館預定在5月8日要開下一步的諮詢委員會議。 陳委員亭妃:部長,你能接受這種說法嗎?學者是誰? 龍部長應台:我當然可以接受,我不知道學者是誰。 陳委員亭妃:這跟那5通電話有什麼不同? 龍部長應台:但是對於一個獎助政策,如果有不同的意見使得館長要去改變做法,他當然有這個行政權力。 陳委員亭妃:為什麼只有學者反映的時候就可以改變、就可以停辦?學者是誰?現在有學者認為不適當,覺得應該繼續,那是不是應該繼續? 龍部長應台:所以他們現在要開會啊! 陳委員亭妃:要開會?開會是要改變,是因為有學者反映之後,說要開會調整,然後再繼續辦,這是因為有學者反映之後才做的,如果學者不反映,是不是就被改掉了?哪一天是不是台灣文學館也會變成因為有學者反映台灣文學館已經不合時宜,所以要改成中國文學館?是不是會有這樣的方式?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和館長溝通過,他如果在決定要改方向之前先開諮詢會才宣布會更好,但是館長告訴我……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也認為不適當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他應該在之前就開諮詢會。 陳委員亭妃:不適當的方式還要繼續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剛剛說了,他應該在改變方向之前先開諮詢會議。 陳委員亭妃:部長,你已經說不適當了嘛,就表示整個程序是有問題的嘛!如果程序有問題,是不是就應該再續辦?要更改、要調整,都應該在下一年度再調整,難道我們的館長是短命館長嗎?可能只有3個月任期,待不到明年,所以今年恨不得趕快更改,是這樣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短命」這種詞實在不太好,不要用這種詞。 主席:陳委員發言時間已到。 陳委員亭妃:不是,是你們的表現讓我覺得就是如此,否則為什麼這麼急?2月份才上任,現在是4月,就要馬上更改。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只是說中文裡那兩個字不是很好。 主席:陳委員,發言時間已到。 陳委員亭妃:我認為台灣文學館是我們自己在台灣的寶貝,是我們台南的寶貝,我們不容許有任何人去更改它、去修正它。20年,因為一個館長上任短短幾個月時間,就把一個這麼有意義的活動更改掉,我們不能接受。如果程序有問題,就請續辦,要改,明年再改,把所有程序都回復之後,不要不合程序。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你不可以要求續辦或不續辦,這是他的行政權。 陳委員亭妃:他已經違反行政程序了。 龍部長應台:但是他5月8日就要開諮詢會議。 陳委員亭妃:部長,他已經違反程序正義了。 龍部長應台:請你尊重他的行政權,本來就要開諮詢會議。 主席:陳委員…… 陳委員亭妃:為什麼一個館長這麼膽大妄為,就是因為有龍部長在撐腰,就是這樣子嗎? 主席:好,謝謝陳委員。 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12分鐘是很短的時間,所以我想做有效的積極對話。今天不論是文化部或勞動部的報告,都指出產業現況面臨人才不足、人才斷層、人才流失等問題,我覺得這幾個問題其實在教育體系裡也看到,我希望龍部長很具體說出,如果放在影視音產業裡又是怎樣的人力、人才不足?斷層現象是什麼?我先請教部長一個基礎,因為文化部的所有基礎調查報告是做為所有施政的依據,然後勞動部、經濟部及教育部協助你們也都是因應你們的需求,針對這3項人力資源的問題,你做過哪些基礎調查?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從新聞局時代就開始有調查。 陳委員碧涵:現在時代變化、產業變化這麼快,請問目前調查結果為何?我們先不要說場館燈光技術人才,105年、106年很多場館都要啟動,所以劇場人力也是一個問題。我們就先講流行音樂的部分,103年度需要的人才、人力,和現在已在這個行業的人力相較,總共短缺多少? 龍部長應台:您現在是問有沒有數字化的調查結果對不對? 陳委員碧涵:對啊!否則所謂的人才不足是從何看出來的? 龍部長應台:如果是對影視音全面人才數字的建立,我們並沒有做到,我們對於人才不足的判斷,是從和產業一輪又一輪的諮詢所得的具體比例。比如電影的後製,後製廠商及業者向我們強烈提出的就是人才斷層。 陳委員碧涵:後製的確是人才不足,因為我們並沒有走在新興產業的趨勢上。那流行音樂呢?你們為什麼可以說出流行音樂人才不足?人力不足? 龍部長應台:這也是和業者之間的諮詢不斷。 陳委員碧涵:他們需要哪些人才? 龍部長應台:尤其是幕後人才,甚至像作曲人才。 陳委員碧涵:流行音樂的幕後人才有哪幾項? 龍部長應台:舞台、經紀…… 陳委員碧涵:那是「演」的部分。 龍部長應台:還包括經紀、燈光等各種技術層面。 陳委員碧涵:如果是這樣,今天的建議就是要教育部設立流行音樂學系就可以解決嗎?部長,我們來思考,你發現到問題了,你要求教育部協助什麼?你所提的建議有沒有針對發現的問題?我現在要凸顯的就是這個問題。第一期旗艦計畫在今年結束,第二期影視音旗艦計畫則是要接續開始,和第一期的差別在於人才培育和產學鏈結,所以你的研究報告和問題需求要很精準,如果只是要求教育部配合演出的話,我們會花很多資源緣木求魚。你剛剛說流行音樂缺乏的是幕後部分,那麼流行音樂學系的課程模組要怎麼做?現在不是設立一個流行音樂學系就可以解決所發現的資源問題。部長,我就是要點出這個問題。我再舉一個例子,電影要有好的劇本才會有好的作品,而這也是文化部鼓勵的,教育部從高中、高職到大學都有電影相關學系,但如果是寫劇本,難道中文系的人就不可以嗎?英文系所的人不可以進入嗎?學歷史的人才是不是也可以進入呢?所以,新增一個學系並不是一個最佳做法,而是應該針對跨域的人才,這種跨域人才絕對不會是以設立系所為主。今天教育部有兩個案子還不錯,那就是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及課程分流計畫,待會我還會再向教育部討教,屆時部長就可以多聽。 我認為今天我們的人才缺乏,而我們要培養一個人才,這個人才和傳統產業已經不同了,現在是一種創立趨動的時代,而這種創立趨動的時代要的是跨域的能力,所以沒有單一設一個系就可以滿足所有的需求。尤其教育部的角色,我們常常講,它不是為了培養職業,而是培養一個有能力的人,進入社會之後站在能力的基礎去找工作,所以也不一定英文系畢業的人就不可以賣做商品行銷。我覺得所有的人都可能把一個思維都限制住,只要是人才斷層人才需求,教育部就絕對要幫我們培養出一個直接馬上就業的人,如果是這樣,我想請問企業為什麼不用職前訓練?為什麼不用在職增能?產業永久不變嗎?產業是會跟著改變的,以前沒有電影後製,我們不知道這會有商機,也不知道電影會變成3D、4D,搞不好甚至會有5D,所以,在職增能才會是最重要的,教育部要做的是有彈性的計畫。還有就是回流,回流的時候不一定進到教育部,可能是進到研究機構、進到勞動部等等,這是一件比較重要的事情。 我們看到部長很清楚地告訴教育部,希望教育部替你做這些事,你也很清楚說明勞動部可以做哪些事,但是我更關心的是在這個圖裡面,文化部要做什麼?我要建議你,經濟部的經驗非常棒,但我覺得今天的報告很可惜,經濟部在跨部合作計畫裡只能當包租公,經濟部所屬場館非常適合舉辦流行音樂,也都可以出借,但是我要的不是場館租借,你們可以借助經濟部的經驗,他們為了要擴展所有對外貿易,分別從5個面向發展:走出去、拉進來、擴網路、補能量、塑形象,這就是產業界和民間團體所需要協助的機制。所以,我覺得文化部應將活動交給民間,交給有專業的團體去辦,文化部則要針對政策所缺乏,且非要國家能力才能做的那些事情,像是前期調查,知道缺乏什麼才能提供精準的資訊,要求部會如何跨部會協調。 為了職能基準,我私下已與勞動部做了很多研究,我非常支持文化部將技術部分納入職能基準,讓課程模組,甚至民間培育模組都可以因應設計,這樣才不會浪費資源,而且所有產業品質才會提升。如果人人都有這樣的危機意識朝正向增能,有什麼不好?但是創意的確沒辦法用這樣的基準設限,所以文化部一定要針對這部分說清楚。勞動部表示針對職能基準認證,有關品質認證的機制以及品質審查是可以協助文化部,的確我們在這方面不夠專業,畢竟人才都在勞動部,他們對於人才培訓有實務導向,對於失業者的職業訓練、在職者的進修,以及青年的培訓等等,我覺得勞動部在這部分是做得到。這兩個部會對於協助文化部的部分都很清楚要做什麼,但文化部要做什麼呢?我希望這要釐清。 部長,做政務官本來就很辛苦,不可能永遠被打100分,或永遠都有掌聲,可是如果你是站在前端,你的眼光就是要比人家前面,如果人家跟不上你、批評你,也不要緊,因為以後會證明你是對的。我覺得12分鐘很有限,可是我們是監督你的人,所以我們不可能看到問題不跟你說。 我覺得產學攜手計畫和課程分流很好,那天我已就課程分流請教過,我覺得系所調整要謹慎,因為產業變化太快,所以視業界需要利用課程分流以2年計畫做好增能的部分,可是也只在高教編列預算。以表演藝術為例,多少高職學校都有,可是技職司為什麼沒有這部分的經費預算?如果技專院校要將現有學系課程分流要向誰申請?高教司的經費並不會到技職司,所以要請次長好好協助好不好?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碧涵:最後有一件事要請求龍部長,流行音樂旗艦計畫絕對不要忘記客家流行音樂,我是客家人,我從來沒有種族分別或者任何狹隘的想法,但是全世界會講客家話的人很多,超出你能想像得多。上次我就要求你訂定客家流行音樂產業推動方案,部長,做了嗎?開始了嗎?委託給哪一個單位做? 龍部長應台:我們影視局在原創音樂節對於客家…… 陳委員碧涵:要針對產業,就是客家流行音樂產業。 龍部長應台:我們跟客委會…… 陳委員碧涵:不要叫客委會做了,就是因為有客委會,每件與客家有關的事情就到客委會,你指派洪次長做原住民的部分對不對?就請你將客家音樂指派給李次長好了,因為我信賴李次長,而且洪次長太忙了,是不是可以將客家流行音樂的部分指派給李次長?我們需要產業,客委會絕對會和你配合,我們不要忘記全球會講客家話的人比講國語的還多,部長知道嗎?謝謝。 龍部長應台:是,謝謝陳委員,我們帶回去討論,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流行音樂是不是一種產業?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蔣委員乃辛:了解流行音樂就要了解其產業的相關數據及產值,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應該是,對。 蔣委員乃辛:我們如何去了解流行音樂的產值? 龍部長應台:是。 蔣委員乃辛:我們如何透過產值、人才培育各方面的數字去了解流行音樂未來的趨勢? 龍部長應台:是,我覺得蔣委員所說真是基礎面的重點,以前在新聞局的時代,推動流行音樂還是比較重於他們的演出、表演,但是並沒有真正很紮實將其當產業看,然後做完全的配套。 蔣委員乃辛:現在我們有將其當產業看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是有,也就是從頭做起。 蔣委員乃辛:只是文化部將其當做產業。 龍部長應台:是。 蔣委員乃辛:其他的部會有沒有將其當成產業? 龍部長應台:有了文化部之後,才認真將其當產業,同時有大的進階,就是我跟您提到,在去年年底的時候,我們把流行音樂提到行政院去跟院長報告,認為其應該被行政院當做重要的產業來推動,那是一個關鍵。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同意嗎? 龍部長應台:同意了,但是要做的事情很多。 蔣委員乃辛:可是你現在去查中華民國行業分類表。 龍部長應台:是。 蔣委員乃辛:能不能查到流行音樂產業淨值? 龍部長應台:沒有。 蔣委員乃辛:沒有? 龍部長應台:對。 蔣委員乃辛:怎麼辦?流行音樂是產業,可是在我們中華民國的行業分類表裡面竟然沒有流行音樂。 龍部長應台:對,所以這樣就會造成…… 蔣委員乃辛:這樣我們流行音樂的相關數字怎麼去統計? 龍部長應台:對,沒有錯。 蔣委員乃辛:根本沒有辦法統計。 龍部長應台:那就沒有科學的基礎。 蔣委員乃辛:如果我們沒有過去的統計數字,你們如何來分析並展望未來呢? 龍部長應台:是。 蔣委員乃辛:那要怎麼辦? 龍部長應台:對,因此我們才會在去年12月將其提到行政院的層級,在這個層級裡,就是為了處理您所提的這個問題。在這個層級裡,財政部必須要進來,因為其財稅支出的計算,尤其是主計總處也要進來,因為對於行業別到底應該怎麼樣做才能真實反映流行音樂這一行,及其行業代碼的事情,這些都是必須要處理的事情。單單一個文化部,擁有…… 蔣委員乃辛:什麼時候可以將流行音樂擺進中華民國行業別裡? 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已經在做。 蔣委員乃辛:什麼時候可以將流行音樂、電影、電視擺進去?因為現在電影、電視、流行音樂在中華民國行業別裡都不是產業。 龍部長應台:是,這件事情是如此,我們已經有這樣的跨部會平台,這是要一件一件事情去處理,尤其是流行音樂裡還分了很多細部的行業代碼,這是必須要處理的事情,現在都在進行、推動中。 蔣委員乃辛:我有問過相關單位,如果依照目前這個行業別代碼去做統計分析,重疊的比率差不多是20%到30%,所以這個數字根本沒辦法精準。 龍部長應台:對,那不是真實數字。 蔣委員乃辛:關於這個部分,文化部如何建議行政院在什麼時候可以將他們的行業別分別列進去?可不可以給我答案? 龍部長應台:是,其實我們跟財政部、主計總處是有開過很多次的會議,他們也同意了。 蔣委員乃辛:對,我只是講何時可以將他們擺進去? 龍部長應台:他們說年底可以出現新的行業代碼、行業別的…… 蔣委員乃辛:今年年底可以出現電影、電視、流行音樂分別的行業代碼。 龍部長應台:這不能確定,因為他們的分工非常細,但是主管部門已經承諾在年底的時候會有跟以往都不同的突破。 蔣委員乃辛:再來請教,你知道現在我們流行音樂的企業家數有多少家嗎? 龍部長應台:是流行音樂的廠商數字嗎? 蔣委員乃辛:對。 龍部長應台:不知道。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張局長答復。 張局長崇仁:主席、各位委員。請問委員指的是唱片業,還是展影業?因為他們還分細項。 蔣委員乃辛:從你們的流行音樂產業調查表的分類來看,本席從網路上看到,你們有100年流行音樂產業調查,也有101年流行音樂產業調查,請問在這個調查裡,現在我們的企業家數有多少家? 張局長崇仁:對不起,手邊沒有數據資料。 龍部長應台:這個我不知道,您說說那個總和的數字。 蔣委員乃辛:我從網路上載下來的資料,是五千五百多家。其中有關音樂教育培育產業業有多少家? 龍部長應台:我不清楚…… 蔣委員乃辛:也只有22家。就整個統計表來講,只占0.4%,而你知道這個的營業額占了多少嗎? 龍部長應台:我不記得,我是看過報告的。 蔣委員乃辛:統計表顯示音樂教育培育產業的營業額是零。如果今天我們要談流行音樂,這些基本數字我們不知道,我們如何談這些流行音樂、如何振興流行音樂…… 龍部長應台:這就是因為財稅中心沒有他們的代碼,所以就不可能有數字。 蔣委員乃辛:網路上都有調查的結果,我相信這個調查結果文化部絕對有,只是你們沒去看。 龍部長應台:看是當然有的,而且我們會有期初、期中、期末的報告,那是一定的。 蔣委員乃辛:對,那麼為什麼沒看到這一塊呢? 龍部長應台:我不太記得這樣的細節。 蔣委員乃辛:細節,魔鬼就藏在細節裡。 龍部長應台:但是蔣委員所指的確實就是個問題。 蔣委員乃辛:魔鬼就藏在細節裡,很多的問題就藏在這細節裡面。 龍部長應台:當他們沒有行業代碼,就沒有金額。 蔣委員乃辛:當這些細節我們不去了解、不去注意的時候,我們怎麼辦?再來請教,我們唱片業的銷售金額在亞洲的排行榜排名是多少?現在是第幾名嗎? 龍部長應台:唱片的銷售金額在全世界排行是第十二名,對不對? 蔣委員乃辛:有那麼好? 龍部長應台:第二十八名。 蔣委員乃辛:對,在亞洲是第六名。在全世界是第二十八名。是往上提升還是往下下降? 龍部長應台:您是說在亞洲還是在全世界? 蔣委員乃辛:在亞洲也好,在全世界也好。 龍部長應台:如果是指唱片的銷售量,那當然是下降的。 蔣委員乃辛:第一名是誰? 龍部長應台:唱片的銷售量嗎? 蔣委員乃辛:對,亞洲。 龍部長應台:應該是日本。 蔣委員乃辛:第二名呢? 龍部長應台:是韓國。 蔣委員乃辛:第三名呢?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 蔣委員乃辛:印度。第四名是中國大陸,第五名是泰國,我們是第六名。我們比泰國還要差!再來看世界排名,在1997年,印度也好、大陸也好、韓國也好、泰國也好,世界排名都在我們後面,現在他們的世界排名全部在我們前面。之前只有日本在我們前面,其他國家全部在我們後面,而以現在來講,這些國家統統都在我們前面,我們的流行音樂怎麼辦?這是李瑞斌他們做的研究調查報告。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當然我們…… 蔣委員乃辛:我也是在網路上看到的。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當然有很多的措施,這個你也知道的…… 蔣委員乃辛:對,所以問題是…… 龍部長應台:從人才培育一直到數位音樂產值的提升。 蔣委員乃辛:講到人才培育,我們再來談另一個問題,我們的人才培育有兩部分,上次我也質詢過,有很多的學校裡面有音樂系,或有關流行音樂的課程、分組,對不對?當時你把學校名字也唸出來了。你知道這些畢業生進入到流行音樂界的百分比是多少嗎?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沒有正確的統計。 蔣委員乃辛:有。 龍部長應台:因為其中有很多,比如後製的部分,並沒有辦法去追蹤,因為在學程裡並沒有專注於後製的部分來處理。 蔣委員乃辛:部長,你們去將我剛剛講的那本報告也拿出來研究看看,好不好?100個學校畢業的學生裡,只有2.5%的人進入流行音樂界,非學術機構培育的人才則是100個人裡只有20個人進入流行音樂界。也就是學校教育培育了100個人,只有2.5%的人進入到流行音樂界,這是我們的人才培育嗎?如果是這樣,我們要培育多少人才出來?我們要培育1萬個人,才有250個人進入流行音樂界。這樣的話,你們的人才培育在哪裡?這就是為什麼之前我一直在講,第一期影視音流行音樂旗艦計畫結束,我們的人才培育只有百分之零點幾的比率,為什麼我一直要了解第二期的旗艦計畫裡人才培育有多少人?而且也為什麼一直跟你講,文化部、教育部要怎麼樣真正合作,就像今天題目的產學落差,讓學生真正跟產業界能無縫接軌,這才是我們要的人才培育。哪裡有說就學校機構來講,現在培育100個人之中只有2.5個人進入到流行音樂界,這很離譜!那樣其他的人到哪裡去了?我們花了那麼多的錢,學生花了那麼多的精神,畢業出來以後,根本不走這條路,這是不是教育資源的浪費嗎? 龍部長應台:這確實是比較嚴重的問題。 蔣委員乃辛:我們如何讓他們真正了解到有學習流行音樂將來要進入流行音樂界,我們如何輔導他們進入流行音樂界?至少能做到100個畢業生之中,有80%進入到流行音樂界,可是我們現在100個畢業生之中,只有2.5%進入到流行音樂界,非機構的也只有20%進入到流行音樂,怎麼辦? 龍部長應台:對,這就是為…… 蔣委員乃辛:那樣我們流行音樂的產業還能蓬勃嗎?難怪我們的世界排名一直往下降,比不過人家。 龍部長應台:這也解釋為什麼我們現在很努力希望跟教育部、勞動部要處理產跟學落差的原因。 蔣委員乃辛:對,這個數字你都不了解,這些現象你都沒辦法了解,都沒有辦法…… 龍部長應台:我不記得那個精準的數字,但是我們知道這個問題是個最嚴重的問題。 蔣委員乃辛:數字代表現象,如果你們不知道數字,你們就不知道這種現象,你們不知道現象,你們就沒辦法針對這些現象去採取可行的辦法,如果大家還是用過去這種方式繼續做下去,我們的錢就算是花下去了,也沒有任何的結果,何況我們還沒有錢。 龍部長應台:對,我贊成。 蔣委員乃辛:在這種情況下,為什麼這些年來,從第一期一直到第二期的計畫,我一直都強調人才培育,就是我們如何把錢花在刀口上,培育出真正的人才,讓我們的影視音流行音樂等等這些行業真正能在國際上占一席之地,這個市場丟了很可惜!丟了以後,再拿回來就沒有了。因此,本席今天很語重心長地讓部長了解這些數字,希望部長能了解,政府要重視流行音樂,先從行業別開始,讓大家知道我們有這個行業,然後各方面人才培育、經費都要到位,而且要確實,這樣我們的流行音樂才有希望,謝謝。 龍部長應台:蔣委員,我完全百分之百贊成您所說,您也了解為什麼我們才會將這個部分提升到行政院的層級,因為其太需要跨部會的整體努力了,謝謝。 主席:謝謝。 請陳委員淑慧質詢。 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不下三次在這個會期總是一直督促文化部能重視人才培育的現有教育資源,記得在上回我們的質詢當中,我一再跟部長提醒,關於我們文化的研究成果、學術成果及經過常規教育所培植的人才,希望文化部能根據「藝術教育法」的法律規範與教育部進行溝通來執行落實,部長應該也知道我一直得不到您的回應。今天我們終於看到部長願意跟教育部做個合作平台,為了流行音樂產業的後製作人才及水準的提升願意跟教育部互動。本席先請教文化部龍部長及教育部陳次長,你們第一次的會議開始了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陳委員是指跟教育部合作的平台嗎? 陳委員淑慧:對。 龍部長應台:其實在這兩年來,我們各個司針對不同的議題跟教育部已開過很多次的會,還包括如何利用圖書館的系統跟文化部合作,包括圖書採購的部分,有很多很多的會議…… 陳委員淑慧:我就將其focus起來好了,針對本席一直提起的「藝術教育法」,該法在89年公告實施之後,這一、兩年一直在修整,不管修訂與否,以現行的法律而言,文化部involve相當多,但是這部法的主管機關,似乎就只有教育部在執行落實。其實剛剛委員所提有關經費的問題,在第二十四條裡就有規範,其主管責任就在中央文化主管機關,也就是對於藝術教育的活動,教育部跟文化部都要去推廣且必須要編列經費。而我知道龍部長你們還沒有去involve到,所以本席第四次的提醒你要依法行政。 我今天非常樂見現在在推動我們流行音樂後製作人才的職能基準建立,要將這些技術導入常規教育,並能走向能力認證及技能鑑定。關於今天主席再次排定這樣的議程,上次我們也討論過,對於新聞上面的紛紛擾擾,其實「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倒是很清楚非職業的證照,就像鋼琴的認證、舞蹈的認定一樣,對不對?那是非職業性的。倒是這最終目的是能達到學、訓、用合一跟教育部在推動職業再造裡提到的證能合一,對不對?在這個部分是吻合的,對吧?可是我覺得教育部所提的證能合一除了能力認證、技能檢定之外,應該有包括職業執照,請問次長,是有的嗎?是有的。 再者,今天文化部提到現在後製作領域在學術界是沒有正規課程、沒有科系的,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沒有完整的。 陳委員淑慧:教育部所提出來的都是表演性的,但是因為要產生證照制度,前面需要培養專業跟在職人員的職訓,讓他們達到那樣的能力,就提升水準而言,這是非常基礎。另外,文化部之前提到現在要先從燈光、音響、音控人才開始,既然有提到「先」,勢必有下一個階段。 龍部長應台:是。 陳委員淑慧:這個下一個階段,會不會吵到前台的表演?我現在再請教兩位,部長對流行音樂的後製領域,所提到的燈光、音響、音控是否為藝術人才,是否屬於藝術? 龍部長應台:我認為當然是藝術產業中不可或缺的人才。 陳委員淑慧:次長認為它是否應該在藝術教育法分成五類?這個分類中有一個是表演藝術教育,對不對?有一個是音象藝術教育,次長認為它是否屬於藝術? 陳次長德華:從廣義來講它是屬於藝術。 陳委員淑慧:以這部法裡面,它的分類應該是在表演藝術,還是在音象藝術,次長認為呢?如果教育部未來納入這個課程跟學程,它應該是在哪個類別? 陳次長德華:它應該是屬於後者,因為表演藝術,一般是在所謂…… 陳委員淑慧:部長同意嗎? 龍部長應台:我認為應該屬於音象的。 陳委員淑慧:未來如果完成職能的建制把它導入常規的教育,在編排課程跟學程時,它應該是屬於音象技術上的教導方式? 龍部長應台:您剛才講的很重要,就是我們為什麼要建立職能基準,其課程模組應該怎麼樣分類,這是職能基準要做的事情,我們正在研究中。 陳委員淑慧:本席認為其實這個基準就是這些項目標準在哪,需要很多的專業,所以在正規的教育裡面就要針對這些建制項目基準,他必須具備這樣子的能力跟技能。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淑慧:未來他就可以表現,而取得認證鑑定,本席認為這是你們的目的,應該無庸置疑。 龍部長應台:是。 陳委員淑慧:至於建制的方法,就是要經濟部對於這個技能的鑑定,他們有更多的方法跟information,對不對?其中的項目,當然就是要技術的專業,例如音響有牽扯到電力的部分,其實這個電力是需要職業執照。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淑慧:例如電力有甲級、乙級電工,後製的領域裡面也不是完全沒有職業執照,但是以廣義來講,只是作個認證,可以把它想成是個舞蹈、鋼琴鑑定,但是本席希望它是走向專業的藝術,而不是這種師徒式的傳承,這是主要的目的。 有委員認為部長推不成,但是本席非常有信心,如果部長願意做的話,今天本席也有個提案,本席希望文化部主導這個事情,能夠提升到行政院跨部會去做推動小組,從流行音樂後製的開始,然後讓我們藝術文化的每一個專業有證照制度,從這個制度的職能建制當中,就有許多的專業,繼續讓他們漸進的學習以培養人才,這是個好的起點,是不是這樣子?希望部長能夠積極去做,你們引用的法源,在產創條例第十八條中就是對於依產業發展需要,你們本來就依法行政,應該要訂定產業人才的職能基準,對不對?藝術教育法的第二十三條,依然是規定為了推廣社會的藝術教育,教育部以及中央文化主管機關也應該要辦理藝術技能評審與授證,這個是你依這個法,文化部也是這個法的主管機關,部長應該有這個正式的法源可依法行政。 而產創條例是屬經濟部,本席認為它是技術性的,如果以藝術的發展性,現在要達到專業納入正規教育的目的,在專業人才的培養,就必須引用藝術教育法的第二十三條,本席希望部長能夠好好的study。 龍部長應台:我們會非常重視藝術教育法。 陳委員淑慧:台南台灣文學館最近發生的事情,請館長報告這個事情好嗎?今天會造成大家對於台灣文學非常關心的人士們一個不滿意,其實部長剛才指出來,您還沒有推出新的獎勵辦法之前,就終止前面的,所以容易造成不滿,但是希望你今天能夠好好對我們說明為什麼有這樣的決定?已經推動了幾十年的獎勵辦法,是因為參與者不多,這個計畫實施已久,沒有造成熱情或效益不彰,因此你想要改變,你的緣由與目的是什麼?總之不是被戴了一個要去台灣化之類的帽子,你好好的說明。 主席:請國立台灣文學館翁館長答復。 翁館長誌聰: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緣起就是很關心我們的…… 陳委員淑慧:講重點。 翁館長誌聰:台灣文學研究的相關計畫怎麼樣會更好。 陳委員淑慧:改變的目的是什麼? 翁館長誌聰:就是讓它更好。 陳委員淑慧:現在有什麼不好? 翁館長誌聰:現在收件數不足。 陳委員淑慧:不足是多少? 翁館長誌聰:因為它已經牽涉到少子化跟招生人數的問題。 陳委員淑慧:可不可以比較一下過去拿多少?現在收多少? 翁館長誌聰:以過去來講,一般都會錄取五位博士生,碩士生…… 陳委員淑慧:是現在還是以前? 翁館長誌聰:過去。 陳委員淑慧:現在收不到了嗎? 翁館長誌聰:去年碩士生投稿有七件,但是在品質上只能維持一件的補助。 陳委員淑慧:所以這是導致在業界或學術界給館長的建議,對不對?認為這個獎勵辦法需要再檢討是嗎? 翁館長誌聰:等於是事前的補助,我們希望能夠更完整。 陳委員淑慧:沒有其他任何的政治目的,是純粹要讓這個補助更能夠達到目的? 翁館長誌聰:對,我們在5月8日會召開全國各系所的會議。 陳委員淑慧:今天如果造成已經被遴選到的這一位因為這個改變而失去? 翁館長誌聰:不會。 陳委員淑慧:會影響的只有這一位。 翁館長誌聰:他也沒有影響。 陳委員淑慧:他還是沒有影響? 翁館長誌聰:對。 陳委員淑慧:這一位是不是屬於今年度,是今年度就停止辦理了? 翁館長誌聰:沒有,其實今年度有選出來,因為我講的事前補助,所以他等於是寫論文,我們到後年出版,是一直持續的,只是明年的做法會調整。 陳委員淑慧:所以到明年之前,你也沒終斷任何人? 翁館長誌聰:已經通過的都不影響。 陳委員淑慧:好,本席知道了,謝謝。 翁館長誌聰:謝謝。 主席:我們在潘委員維剛跟鄭委員麗君質詢之後休息5分鐘。 請潘委員維剛質詢。 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今天議程的討論事項,我記得我們上次就已經討論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對。 潘委員維剛:當時我聽得很清楚,實際上您所說的證照並不是執照,最主要是指技術上的燈光、音響、舞臺等專業人才的培養與認證。本來我還在想今天怎麼會又排這個議題,但經過大家詢答之後,我發覺還是有人不是很清楚,大家非常關心,有人甚至很擔憂。大前研一先生曾經說過,他覺得臺灣非常進步,進步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對於現況有所擔憂,他認為這種擔憂是促進臺灣進步的原動力,但是一個臨界點,如果超過了,碰到甚麼都會害怕,例如、碰到中國就害怕、碰到核能也害怕,不論碰到甚麼都害怕,因此如果超過這個臨界點,那就甚麼事都沒有辦法推動了!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雖然我們也很擔心,但是我們希望所有的擔憂都能化為加倍努力與更加創新的力量。 方才蔣委員質詢時也曾提到,基本上文化部是由文建會改制而成,然而文化建設委員會的功能比較是整合性的,改制為文化部之後掌管了整個政策,並且直接執行政策,不管是流行音樂、電視、電影,而所謂影視音包含了唱片,你也知道現在的唱片的狀況很慘烈,像日本SONY公司就不願意改變,所以這一塊市場也快要結束了!這樣的轉變值得我們面對,而且要提前去做。1997年時我國位居亞洲第二,只有日本在我國之前,但是現在我們已經落居第六,全球排名也從第十三名變為第二十八名,這的確值得我們深思。 我們都知道,在流行音樂中,我們最主要的是華人市場,而現在大陸已經超前我國,以前他們都聽臺灣的流行音樂,但是現在他們發展的速度非常之快,所以我覺得我們要加把勁、加緊腳步。其次,本席上次質詢時也曾就電視部分與你交換過意見,如果不是華人市場,而只是日本市場,那我們要走的方向到底是甚麼?將來在政策上要麼整合與拿捏?這也是我們非常關切的。 此外,今天也有人提到,日前公視僅因有5個個人去電反映就調整節目的播出,對此我很好奇,也希望部長能去了解一下,不曉得是誰的關切,為什麼同一個節目在一年內重播七、八次?難道是因為公視沒有甚麼內容、沒有東西可播了嗎?這個節目有這麼優秀,一年播七、八次,平兩個月就重播一次嗎?部長要去了解它的優異為何、有誰去關心過,本席希望能公布去關心這個節目的人,至少要告訴本席有多少人去關切過這個節目。 再者,在您的書面報告第6頁中提到執行情形與後續規劃,影視局從100年(文建會時代)已先行開辦有關流行音樂優才育成補助案,鼓勵產業界或學校開設有關製作、發行、展演、行銷等課程或活動,迄今已開設676堂課,參訓人次達2,391人。我算了一下,每節課好像只有3.5人參加,不曉得你們是怎麼計算的?為什麼這麼少? 龍部長應台:不是…… 潘委員維剛:那是怎麼分類的?分為幾梯次? 龍部長應台:這部分我能否請曾局長向您解釋? 潘委員維剛:好。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流行音樂組曾組長答復。 曾組長金滿:主席、各位委員。謹向委員說明,因為課程的開設方式有一點不同,我們是綜合來計算,例如政大所開設的是一個學期的學程,可能是同一批人上不同的課程,所以我們是以「人次」來計算,如果以「人」為計算單位,可能就不是這種狀況,一般而言…… 潘委員維剛:一共有幾個人?人數並不多嘛,對不對?到底是幾個人? 曾組長金滿:一般課程大概都會有二十幾…… 潘委員維剛:有幾班?開幾堂課?例如燈光或後製作,到底幾節課才能完成?以檔案課程來說,一個人可能要上二百多節課才算完成,而你們的課程到底是怎麼計算的? 曾組長金滿:這部分我們都有很詳細的計算資料,能否於會後再補送給委員參考? 潘委員維剛:好,姑且不談人次,你能不能告訴我到底有幾個人? 曾組長金滿:不好意思,因為我手邊沒有資料,所以只能稍微報告,其實每一堂課至少會有20人到30人。 潘委員維剛:請把這項資料一併提供給本席,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潘委員,不好意思,我們一定馬上提供。其實這部分的人數並不多,因為這是在職訓練,參訓者本身已經是大大小小的專家,這等於是大師的精進班,所以人數少。 潘委員維剛:方才蔣委員也提到,實際上培訓後的人數也很少,僅有2.5%,也就是學了之後真正去執行的人…… 龍部長應台:那是指經由學校正科教育後進入職場的人,而我們這些課程比較屬於在職訓練。 潘委員維剛:我們希望能看到比較清楚的方向。另外,您提到數位也是你們要加強的部分,昨天我和次長也討論到十二年國教的問題,本席擔心的是國小課程,在科技部分竟然是零!本席曾經說過,英國認為頻寬已經是一個基本人權,所以他們從小學就開始學習,很多東西可以透過數位及網路進行學習,不能不紮根,因為這會有排擠效果,所以我覺得這是必要的課程,不然將來他要怎麼靈活運用呢?這關係到國家未來的發展,因為這已經是世界潮流趨勢,只要不跟上潮流,何時會被淘汰都不知道。有時候我們常在枝節上計較,其實那是沒有必要的,我覺得我們應該整體來看,因此我覺得數位課程是必要而且一定要加進去,這對我國未來的整體發展很重要,因為我國是3C製造業第一大國,但卻是運上用的小小國,連小國都不算是,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要向下紮根,對於未來的發展方向亦須整體思考。事實上,以前我們所培養的人才已經大量流失,這真的很可惜,別人用了我們的人才而且將之發揚光大,當人才在我們身邊時,我們不覺得他是人才,等到他們走掉的時候,我們才發覺人才不夠了,但是要從頭培養,速度沒有那麼快。我們要直接吸引國際性的人才並且把未來發展方向集中,才能迎頭趕上。這段時間我們已經落後,要迎頭趕上需要一些時間,並且要做好準備。在數位方面,以前老一點的歌曲已經找不到,上網抓也抓不到,這是整體的趨勢,擋也擋不住。這部分要怎樣做呢?有些老的音樂經過整理之後變成現代化,也可以為大家所接受。我們現在到底要發展什麼風格呢?以前的校園民歌算不算是流行音樂?它代表那個時代、那種感覺,現在到底是什麼?我們要的又是什麼?現在大家都在講多元文化,多元文化代表出來的流行感是什麼?可不可以做具體的呈現,有計畫地培養人才?未來所有這些東西,我都贊成儘量鼓勵證照,但是政策要在年底才出來,你們應該等到所有都完成後再宣布政策,這樣可能更合宜。不要一切還不成熟就先說,接著才進行調查,然後準備政策,這樣會讓人民有些錯亂,不知道應該怎麼走。政策是非常重要的,未來希望政策目標都能很清楚,讓大家了解整體發展方向,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是,謝謝潘委員的提醒。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質詢。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多委員關心文化部先前想要推動的流行音樂專業證照制度,這是一種職能鑑定,可是引起社會嘩然。因為很多人擔心這是歌手證復辟,也擔心這會成為職業的門檻,後來文化部澄清表示這是一種能力認證。部長可不可以再次向委員會明確保證,這不是一種歌手證,也不會成為職業的門檻?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鄭委員給我這個機會,我再次說明,我們完全是為了讓流行音樂界在產、學、訓方面能銜接得更好,所以文化部主動提供一個平台,希望讓流行音樂的幕後技術人員在水準上及就業機會上能夠更標準化、更為提高,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如果有人憂慮這會不會回到戒嚴時代的制度,請大家徹底放心,文化部已經做了一年多的事情,我們把原先有58條條文的電影法刪除了一半,連映演證都取消了,所以外界的憂慮是完全不可能的。 鄭委員麗君:所以部長保證這不是歌手證的復辟? 龍部長應台:完全不是。 鄭委員麗君:那部長一開始就應該講清楚,這只是單純的能力認證。另外,關於影視產業職能建置的基準、展演設施職能建置的基準、表演藝術產業職能建置的基準,是不是同樣有部長的保證? 龍部長應台:對,完全一樣。 鄭委員麗君:所以不會造成歌手證或職業門檻? 龍部長應台:這不可能,不是的。 鄭委員麗君:在執行面上,如果你們是用能力認證來提升專業標準,這是可以推動的一件事。關於我剛才提到的各種文化產業職能基準的鑑定,目前已發包進行的有幾個案子?簽約執行的有幾案? 龍部長應台:一共有5個案子。 鄭委員麗君:和影視音有關的有幾案? 龍部長應台:影視音方面只有一個。 鄭委員麗君:怎麼會只有一個,我看到的資料已經有6個。 龍部長應台:影視一個,音樂一個。 鄭委員麗君:除了工藝產業,還有視覺、表演藝術、展演設施、流行音樂、燈光音控等等,總共有6個職能基準勞務委外案。本席在去年審查預算時不斷強調,文化部流行音樂專案辦公室是一個勞務委外案專案辦公室,你們既然有影視司、影視局,又委外成立一個專案辦公室,現在再把職能基準委外辦理,9個月的時間就要花掉1,230萬元。我們一直期待部長做到政策整合,但是你從核心業務委外化到專案辦公室,現在職能建置基準又是委外,這種瑣碎化到底會不會失控?審查預算時我們一直要求文化部檢討專案辦公室的定位和設置,結果卻越來越嚴重。 龍部長應台:我想鄭委員會同意職能基準的建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這對整個產業的提升是重要的。現在委員指的是為什麼有這些委外案還是指專案辦公室? 鄭委員麗君:我已經講得非常清楚,去年審查預算時我們就反對你一再把核心業務委外化,你們已經有流行音樂辦公室…… 龍部長應台:這不是專案辦公室。 鄭委員麗君:你已經有流行音樂專案辦公室,現在又把相關的職能建置基準不斷地委外化。 龍部長應台:建立職能基準確實必須委外。 鄭委員麗君:在你的報告裡,你們參照各國的經驗,有關職能認證的問題,請問日本和韓國是怎麼做的? 龍部長應台:是哪一個項目? 鄭委員麗君:是組織的部分,誰來辦理? 龍部長應台:您是說建立職能基準嗎? 鄭委員麗君:建立職能基準、職能認證是誰來做?你剛才才報告過,不要耽誤我的時間。 龍部長應台:我的報告只是針對流行音樂。 鄭委員麗君:你的報告提到日本是國家及民間共同辦理,韓國是由公部門即國家來辦理檢定和認證,這裡面都有公部門的角色,但是你們卻是全面委外化,我不知道未來你們要怎麼做?像是全民英檢也有能力認證,是由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來辦理,雖然社會有質疑,但它至少是政府捐助的,並且有相關部會派員擔任董事,所以有公部門的角色在裡面。其他有專業背景像是律師、醫師等等有專業自治,由公會來進行,但是有相關的法律賦予這些公會自治的能力。我們現在看到的是,你們在短短9個月花一千多萬把相關業務委外化,你所保證的事情我們也不確定到時候全部讓渡給民間來做會怎麼樣?將來會不會私相授受?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質疑的是將來要由誰執行…… 鄭委員麗君:部長聽委員質詢要聽懂,不要每次都浪費我們的時間重複講好幾遍。現在沒有公部門的角色在裡面,會不會私相授受? 龍部長應台:將來由誰執行也在現在研究的範圍之內。 鄭委員麗君:所以未來是公部門還是民間團體執行?部長的立場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這是現在在研究的。 鄭委員麗君:你的立場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要看研究報告才知道,因為這是一個專業的問題。 鄭委員麗君:我幫你檢視了全部的招標案,最近與流行音樂相關的案子都用非公開招標的方式來採購,本席一起檢視影視局所有的採購案,結果發現總數121案中有高達31案是簽准非公開招標,比例高達四分之一。和經濟部工業局相比,該局1,320個採購案中只有37個是採簽准待公開。影視局這麼大的預算,卻頻繁地迴避公開招標,未來認證將全部私相授受給民間團體。我們不是說這些團體不好,但是在你的政策思考中,公部門的角色是什麼並不清楚。所以我們擔心你做下去會不會有問題?本席稍後舉一個現行的問題給部長參考,顯示部長的政策準備和思慮是不周的。本席希望部長回去後,把31個案子為何要非公開招標列出清單給委員會,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對不起!這是影視局獨立行使的職權,並不會進到文化部裡面來。 鄭委員麗君:什麼叫做影視局獨立行使職權,你是首長,你全部都要負責! 龍部長應台:這是不同的問題,如果…… 鄭委員麗君:你是首長,你全部都要負責。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委員所說的是技術上的處理問題,而我現在在向委員說明的是這些採購案全部都是由影視局獨立行使職權,文化部裡面…… 鄭委員麗君:如果是採購案出問題,部長也都要負責的。 龍部長應台:對,政治方面當然是這樣沒錯,但是政治面和技術面…… 鄭委員麗君:請部長去瞭解為什麼有31個案子會是這樣子?其中有沒有你自己簽名、有沒有你批准的非公開招標案…… 龍部長應台:沒有、都沒有。 鄭委員麗君:請你將這31個案子發生的原因送到委員會來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如果委員認為我應該去瞭解的話,我可以進行事後瞭解。 鄭委員麗君:關於台灣電影網站這個案子,去年公開招標的時候,招標公告寫明不可後續擴充,結果今年還是以限制性招標的方式,把案子繼續標給同一年的得標廠商,而且預算金額還提高…… 龍部長應台:鄭委員,我可以請局長來回答這個問題嗎? 鄭委員麗君:不用!我現在要求你在一個禮拜之內,把這31個案子為什麼要以不公開招標方式來處理的理由送到本委員會來,我們要檢視你們的執行面,請問這樣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局長表示是可以的。 鄭委員麗君:剛才也有委員提及,認證的問題最重要的地方就在於人才端,你們的目的是為了要培養人才,如果要培養人才的話,最重要就是必須與教育部門及職訓部門進行整合,也就是教育部和勞動部必須要加以整合。本席必須提醒部長,你們這樣的政策準備根本不足,可能一下子就必須委外到民間,導致文化部的核心工作都不見了。本席希望文化部能夠好好跟…… 龍部長應台:報告鄭委員,研究案是需要專業的,文化部沒有這樣的專業可以去建立職能基準,這部分確實必須委外。 鄭委員麗君:你不要一直繞圈子,你應該要面對執行面的問題。每次你所宣示的都是口號,到最後做出來的結果落差都非常大,主因就在於你們的行政管理與執行面都出了問題,所以本席希望…… 龍部長應台:職能基準的建置是一項研究案。 鄭委員麗君:本席希望你能和教育部、勞動部好好商量,針對人才培養端的問題好好進行溝通,因為你們的最終目的就是要解決人才不足的問題嘛! 龍部長應台:沒有錯,我們必須密切合作並向他們請教。 鄭委員麗君:關於執行面的部分,本席再舉一個例子,今天我們在討論影視音的問題,據本席所知,國片的審查可說是一國兩制,也就是一片要審查兩次,必須繳交兩次審查費,電影放映依電影法審查,DVD發行依廣電法審查,這就是問題所在,因為每個單位各行其事嘛!以審查過程而言,尤其DVD依廣電法進行審查,第二十九條規定必須獲得主管機關許可,依準用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四條來審查,請問部長知道第二十一條的內容是什麼嗎?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但是局長在這邊,這也是由影視局在執行的事情,請問委員同意由局長來答復嗎? 鄭委員麗君:你有什麼不知道的地方,都推說是由下面的人在執行。 龍部長應台:不是的,我們當然區分為政策面和技術面…… 鄭委員麗君:我拒絕部長每次都這樣回答,你剛剛說未來連電影審查都要廢除了,不會有歌手…… 龍部長應台:那是政策的部分,的確是這樣沒錯。 鄭委員麗君:請部長仔細聽好,到現在竟還有所謂「損害民族尊嚴、反共復國國策、謠言邪說」的相關法條及落伍規定。說什麼不能損害民族尊嚴、不能有謠言邪說?請問這是指政策面還是執行面? 龍部長應台:這方面我們一步一步在檢討…… 鄭委員麗君:請問這是指政策面還是執行面? 龍部長應台:這是分級的辦法。從電影法以降,我們一步一步在檢查所有過去我們認為不合時宜的法令,在它之下還有其他的…… 鄭委員麗君:這不是電影法的規定,部長你到現在還搞不清楚。我現在在跟你講廣電法,因為現在是一片審查兩次,也就是依兩項法令來進行審查,而且還必須繳兩次的錢。你只是看了電影法,並沒有去看廣電法嘛!政策面之所以會出問題,原因就在這裡嘛! 龍部長應台:過去一年半以來,我們一直在進行所有舊法規的檢視,目前還沒有進行到委員剛才所說的第二十一條,我們還在繼續進行中。至於委員剛才提及審片的分級辦法,當然影視局也知道這個問題,目前是由這個單位在做相關的工作,只不過在它之下有不同的組,影視局也會去檢視…… 鄭委員麗君:部長不要一直告訴我哪個問題是由哪個層級負責,這並不重要,本席所質詢的對象是部長你嘛!你們可以落實DVD的管理機制,但不要把人家的影片亂剪,然後就說人家損害民族尊嚴、是謠言邪說,像這樣的法條竟然還可以存在,請問部長,這是不是已經違憲了?這部分請部長回去進行檢討與修改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我自己會去看一下,是不是要請局長來說明一下?局長表示並不是這樣的情況。 鄭委員麗君:不用了,因為時間已經不夠了,請部長回去檢視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局長說完全不是這樣的情況。 鄭委員麗君:廣電法的審查標準究竟如何,請部長回去檢視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我們會向委員提出說明,局長表示並不是這樣的情況。 鄭委員麗君:最後本席要提出一項建議與主張,請問可不可以不要一片審兩次、繳兩次的費用?能不能一片依兩法審一次、繳一次的費用? 龍部長應台:我會請局長回去再檢討一次…… 鄭委員麗君:這樣的大方向可不可以?本席認為不應因政府的法令及分工造成產業的困擾。 龍部長應台:求效率以及求精神一致的大方向我予以支持。 鄭委員麗君:這並不是求效率,而是你們應該要設立單一窗口。如果你們要依兩項法令去進行一次審查,那是你們自己內部的事情,本席希望能夠讓民眾繳一次費用就好,而不要剝人家兩層皮…… 龍部長應台:報告委員,這樣的方向我支持,我會請局長去處理。 鄭委員麗君:未來影視音是多元媒介的,你們不能電影放映的部分審查一次,DVD發行時又審查一次,如果以後有其他的多媒體型式,是不是還要再審查一次?就行政程序而言,這方面是不是可以簡化? 龍部長應台:求效率和簡化的方向我予以支持,至於具體的做法,我會請同仁去檢視。 鄭委員麗君:首長所要負責的就是政策方向,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鄭委員麗君代):現在繼續開會。 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鄭委員所詢及的問題,也正是本席非常關心的問題。剛才部長提到針對流行展演產業,包括燈光、音響或是一些比較具有技術性的部分將會設置職能基準,然後未來要進行認證、鑑定及分級,我想大部分委員應該都不會質疑這樣的方向,除了創作端的部分,包括歌詞、寫作等等,究竟將來會不會有所謂歌星證、演員證之類的控制手段,請問部長,應該不會吧?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不可能的。 何委員欣純:排除不可能的範圍之外,針對技術人員要有證照的部分,我想多數委員都會予以支持,但是也有很多委員質疑目前政策還在研擬當中,結果部長就先說出口,以致於造成一些恐慌。今天我們之所以安排這樣的專案報告,就是希望能夠瞭解文化部對於這項政策的說明,從準備、評估到政策的形成,以及未來該怎麼做,我們都想聽聽部長是怎麼說的,包括職能基準的認定制度到底要怎麼建立也是一樣。剛才許智傑委員有播放他的MV,針對許智傑委員所提出的問題,包括職能鑑定是不是像現在的美髮業鑑定、廚師鑑定等等,部長好像都還在狀況外,如果連部長都在狀況外的話,請問流行展演產業的職能基準到底要由誰來建立相關制度?是文化部還是產業界?現在已經有這樣的政策方向,而且也要建立制度,剛才你答復其他委員的詢問時曾表示,文化部內部的人可能不是專家也不是人才,所以要藉助外力來建立這個制度,包括與勞動部、教育部商量過,問題是這個制度的建立,文化部是找誰來研擬呢? 龍部長應台:委員,所有的研究案都有個機制,一開始我們就會與幫我們做研究的專業團隊溝通,告知我們的目標及政策的思考,其中會有數度的審查…… 何委員欣純:請問這個專業團隊是誰?又是由誰來審查? 龍部長應台:目前在執行的是商發院,然後我們會有期初、期中與期末的審查。 何委員欣純:商發院的背景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是經濟部的財團法人。 何委員欣純:商發院的專業研究人才中,有多少比例與流行產業、展演產業有關?我想要瞭解的是,你們委託研究的機構到底瞭不瞭解所謂的台灣流行音樂或流行產業,因為他們是要幫我們建立制度的。 龍部長應台:他們本身有專業基礎,對於不是專業的部分,他們必須去進行各種諮詢,所有的調查案都必須經過這樣的過程。 何委員欣純:部長,剛才也有委員提到,我們現在擔心的是你們的委外單位是否專業,這是第一個問號。第二,剛才有委員提到,電影上映後要發行DVD時,還必須經過廣電法的審查,而審查單位是文化部委外的民間團體─影音公會,影音公會有沒有專業能進行審查、剪片,這也受到業界及藝術創作者、導演等人的質疑,這也是剛才本席所質疑的,今天你們要擬定政策、建立制度,但你們所委託的單位是否具有專業性,是否受到大家的肯定?這就是我們的問號嘛! 龍部長應台:委員,它之所以會被我們選中,都有經過專業評審認為其有專業能力,才會被我們委託。 何委員欣純:部長,請問專業評審是誰? 龍部長應台:您所說的影音公會是台北市影音公會,其本身是業者…… 何委員欣純:不是啦,我不是在說影音公會,而是藉著影音公會被人質疑其專業性為例來告訴你,流行展演產業要建立制度的研究案是委託給商發院,要委託給商發院前有經過專業評審,請問這個專業評審是誰?商發院要幫文化部建立制度,但我質疑其對於流行產業是否瞭解?對於流行產業背後所需要的各項技術人員產業的專業度是否瞭解? 龍部長應台:委員,每個委託研究案都是找專業的評審專家來挑選一個團隊,如果您對這個案子是由哪些評審委員所組成的,我們可以事後再給您更細的說明。 何委員欣純:好,我希望你們能給我更細的說明,因為我們擔心不具專業的研究機構或評審來告訴文化部未來的政策與制度該怎麼做,難怪會引起這麼多流行產業界者的擔憂,是這個問題啊! 剛才也有委員詢問到建立制度的部分,你說現在還在研究,要到年底才會知道,就算目前還在研究階段,但文化部要推出這個政策時,也要先經過調查與評估,而且要瞭解台灣流行產業的狀況,雖然剛才有委員質疑你們就算去調查也不夠精準,因為這裡面有很多比較細的問題,但這個我不管,我要請教部長的是,你們有沒有想過未來要由誰來做鑑定的工作?又要委外嗎?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希望這個研究團隊在研究過後能提供我們不同的建議,例如是要與日本一樣,由國家單位與民間單位一起來做,或是像韓國一樣,完全由國家單位來做,這個研究團隊必須向我們提出具體建議,我們會經過評審,最後才做成決策。 何委員欣純:你剛才提到的這二種方式都有公部門的角色,一個是公部門與民間團體合作來建立認證制度,另一種是由公部門自己有認證單位,請問目前文化部有沒有這樣的專家或人才能擔任認證工作?不管是要與民間團體合作還是自己認證,有這樣的人才嗎?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現在怎麼能給你一個答案,告訴你將來會由誰來執行呢?這是我們現在研議中的事情,這是研究團隊在年底時要向我們提出的建議…… 何委員欣純:雖然現在還在研擬,但你們心中要有底啊,因為這個政策是你拍板定案的嘛! 龍部長應台:還沒有形成政策。 何委員欣純:部長,不管再怎麼研擬,就以你剛才的答復來說,不論是公部門與民間合作或是公部門自己來做,甚至是像現在一樣統統委外,這三個方式總是要有公部門的專業、專家與人才來認證嘛!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瞭解您的關切,對於如何執行,我們可不可以等到這個研究案有報告後再說? 何委員欣純:我們等不及啊! 龍部長應台:可是我們一定要等到這個研究結果…… 何委員欣純:你都還沒有等到這個研究案有結論報告就對外公開說了啊! 龍部長應台:有關對外公開的部分,我是在回答委員的質詢時提到,在人才培育的部分,我們在研議這些方案…… 何委員欣純:所以才會有很多人質疑文化部的專業性嘛!文化部最近舉辦閱讀時光計畫,要把10部文學作品影音化,你們找了很多導演,而每個導演後面都有其團隊,請問部長,如果未來證照制度建立,文化部所屬各機關的相關影視音計畫,會不會要求一定要有證照? 龍部長應台:我們剛才已經說過,這與要求證照完全沒有關係。 何委員欣純:有啊,這些導演背後的團隊,包括燈光、音響、攝影等,這些…… 龍部長應台:何委員,這是能力認證。 何委員欣純:他們要承接文化部相關影視音計畫時,其團隊需不需要有所謂的證照? 龍部長應台:不需要。 何委員欣純:那你建立證照制度的用意是什麼?是要提升他們的工作環境還是薪資結構? 龍部長應台:是對能力的認證。 何委員欣純:對啦,所以未來官方的所有計畫…… 龍部長應台:但不是要求。 何委員欣純:官方的所有計畫會不會有這種能力的要求?官方的計畫不需要能力的要求嗎?只要相信導演就好了,是嗎?要說相信導演,我也相信啊,我也認同啊,因為他所有的成就來自於他的創作才能…… 龍部長應台:何委員,請你放心,這不是執照,也不是要求。 何委員欣純:如果你這樣說,那我問個現在最夯的,你說要把流行產業產值化,五月天在台灣算是最成功的天團,五月天四次世界巡迴演出賺了好幾十億,光是2013年的營收就9億,他們每個團員念的都不是音樂的相關科系,它會成功背後有很大的因素在於它的軟硬體工程、它的音響師、它的動畫師,光是舞台的搭建,全部統統自己來。你剛剛講認證制度只是一個人力的認證,我有兩個問題要請教部長:第一,當這些天團在幫台灣建立知名度,可算台灣之光的情況下,他們所有的舞台、燈光、音響、錄音的人力認證,政府可以如何幫他們建立?他們自己要如何處理?他們可不可以當作你剛才說的所謂認證的一個團體、認證的一個老師? 龍部長應台:我還是要說,在幕後的音響、燈光這方面,我們希望把產業,像五月天的產業跟學……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應該這樣問,他們夠不夠格? 龍部長應台:這個跟夠格不夠格沒有關係,就是說它的音響控制師…… 何委員欣純:因為這一點涉及到我問你的,當你要建立這個制度時,由誰來認證?誰的專業性是受到肯定的?當制度尚未建立之前,你要找誰來負責認證? 龍部長應台:這要先建立了制度之後才會執行。 何委員欣純:我今天問了那麼多,包括未來官方政策為何?包括由官方撥出預算補助的影視音計畫中所開設的公司裡面,到底要不要有基本的能力認證?這就是文化部要思考的。如果你建立了這個認證制度,結果在各項公部門的計畫當中,你又說「不用,不需要這些認證」,那相對地,是不是就讓那些努力取得能力認證,你所謂要培育人才的人才,他們只能在民間的業界努力,可能沒有辦法透過官方文化部的利多、利基來吸引、鼓勵呢?我覺得這都是政策的一部分,這是你要去想清楚的。 龍部長應台:何委員,這不是執照。是的,我們會想清楚,而且我們的研究團隊也正在做相關的研究。 何委員欣純:請教部長,像五月天這樣有能力、有專業,而且被全世界的樂迷所肯定的天團,這樣的流行音樂產業界的菁英,我覺得文化部應該去請教、請益、研商,可不可以請他們告訴我們他們成功的範例,他們如何能夠幫忙台灣的流行產業界? 龍部長應台:何委員,他們當然在我們的諮詢範圍中,有請教過,當然有。 何委員欣純:請部長好好地告訴我們,他們夠不夠格來幫教育部上上課? 龍部長應台:何委員,這不是夠格不夠格的問題,我們還是在人才培訓整個流程的建立問題。 何委員欣純:我們希望藉助他們的能力培養台灣的人才啊! 龍部長應台:他們是我們密切的諮詢對象。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才會問他們夠不夠資格,未來包括教育部開設的培訓人才方面的課程,在產官學的環節中,他們到底能不能切入?能不能藉助他們的長才,這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是不是? 龍部長應台:是,會的。 主席:請黃委員志雄質詢。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五一勞動節,文化勞工要上街頭,我想大家都不樂見,最重要的是他們的訴求包括導正著作權的修法、改善出版界的工作環境、公開兩岸文化談判協議的內容以及落實統一圖書批價制度等9項訴求。針對文化勞工上街遊行的訴求,請問部長如何回應?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向黃委員說明,第一,著作權係由智財局主管,文化部跟智財局有非常密切的互動與合作。第二,關於出版界的工作環境,其實出版界大概99%都是所謂的中小企業中的小企業,很多工作環境上的問題是在小企業中共同的困難與辛苦,在這方面,文化部跟勞動部可能不只是針對在出版業工作的人,跟所有的文化工作者,應該有更進一步的密切合作,讓勞動部的各種規範中更認識文化工作者的狀況,這是我們本來就應該做的努力。有關文化協議這部分,雖然北京一直提出這個議題,但是我們政府從來沒有處理過文化協議這件事,包括文化部都沒有。至於圖書的統一定價,過去兩年來,針對這部分我們辦了無數次的研究、諮詢、座談會,包括昨天才剛辦完一場。 黃委員志雄:部長,現階段很流行上街提訴求,但是最近幾個月,從學運到最近的核四,很充分的表現出,目前社會大眾對於政府的任何政策或言語都是高度地不信任。何以本席今天要針對他們的訴求提問?對於民眾的訴求,文化部應該盡快、精準且簡要地加以回應,這是正確的,因為像服貿的狀況以及核四的問題,如果一拖、再拖、三拖,到最後釀成風暴是可以預見的,我不期待下一個風暴會落在文化部,所以,對於民眾的訴求,部長應該要瞭解而不是迴避。 龍部長應台:黃委員,我絕不迴避。 黃委員志雄:現階段所有社會大眾都希望所有的政策都應該更加公開、透明,政府要多溝通、多瞭解、多回應,而且回應的內容要明確。我們最討厭那種所謂的16字箴言,政府官員要簡單、扼要地以白話文回應民眾的訴求,停工就停工,不要就不要,先立法再審查也沒什麼了不起,現階段不就這種狀況嗎?這種事情我們可以第一時間就去處理,第一時間回應,第一時間就可以拆引信的,這樣就能把民怨的傷害降到最低,我們是可以做得到的,但是越堅持,有時到最後反而狀況越差。部長,我剛才提到的文化勞工提出的幾點訴求,如果確實是我們需要改進的、我們該面對的,我們就及早處理,應該召開的論壇、會議,我們就趕快召開,並邀請他們一起參與,現階段已經不能用迴避的態度去看待問題,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是,黃委員,我完全贊成。 黃委員志雄:部長,這是我對你的提醒,因為最近引發爭議的服貿一事,可說是前車之鑑,核四一事也是有跡可尋,我們不希望未來持續發生這種狀況,我們作為立委也很辛苦,為了開會也被攔,為了出去也被攔,這種壓力實在也不是很好受。另外,部長去年曾在一個論壇當中以「文化軟實力」為主題發表演講,談到美軍在二次世界大戰時全面轟炸德國,但是卻略過海德堡小鎮,因為美軍看過以海德堡為背景的音樂電影《學生王子》,因此不忍毀掉象徵美好與溫暖的海德堡,文化軟實力因此救了小鎮。各國越來越重視文化軟實力,當然台灣也一直在努力、規劃、衝刺、結合各個相關部會,大家一起在努力,但是現實的狀況,確實我們一直找不出一個具體的整體的方向、定位,跟未來一個比較好的成果。從過去文建會時代談到包括地方文化中心要活化等等喊了許多口號,到現在的文化部,我們覺得文化這個區塊確實沒有一個很大的效益,這是我們整體的感觸。部長,您可否針對這個區塊作個說明? 龍部長應台:如果黃委員細心去觀察,這兩年來的文化發展,可以注意到兩件事情:第一、以前文建會系統的表演藝術和視覺藝術,跟新聞局統轄的影視音和出版,兩個是完全不掛勾,這兩年是有史以來,各種文化產業之間第一次發生對話及跨界整合,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不過兩年的時間還太短,做得一定不夠成熟,但這是第一次發生全方位的思考。第二、文化部成立一年半之後,發展到另外一個階段,除了跟教育部合作之外,現在又要跟勞動部合作,還要跨部會跟經濟部、財政部及主計總處合作,比如行業代碼的建立,所以在這兩年中,第一步是文建會和新聞局的業務,第一次有了整合,也看到最新的情況,就是提升到全行政院各方位的部會整合。大家都知道文化政策,本來就不是立竿見影的事情,可能要以10年作一個單位來思考,但僅僅是剛剛提到的這兩件事情,黃委員應該可以體會到,這是有了文化部之後,才可能發生的一種狀況,所以我們每天都在進步中。 黃委員志雄:部長,您強調過大陸的KTV裡面,每10首歌中,就有7首是臺灣的歌曲。 龍部長應台:對。 黃委員志雄:換言之,臺灣文化的軟實力,其實是非常飽滿,只是如何持續讓它紮根、無遠弗屆而已,是不是這樣? 龍部長應台:是。 黃委員志雄:在中國13億人口、全球60億人口中,我們流行音樂能夠推廣的地方,主要還是在華人市場。 龍部長應台:對。 黃委員志雄:但我們在努力的過程中,我覺得力道還需要再加強,就是紮根的深度及廣度還要更多,因為流行音樂確實讓臺灣很有機會,在全球和國際上奠定一定的競爭力,是一種軟實力的呈現,所以這個區塊應該更加明確,而且在政策和預算上的支持,也應該要加倍。 另外,只要一提到Mandela、Teresa修女或諾貝爾,我們就會想起南非、印度和瑞典,換言之,一個人就可以成為國家和世界的亮點。當然臺灣也不乏有這樣的人,像林懷民、證嚴法師等等,或許是我們的亮點,包括球星王建民、陳偉殷也一樣,我們要如何不斷創造出更多的亮點,來凸顯臺灣的經濟實力或文化軟實力,這是重要的。 龍部長應台:黃委員提到的是,對於人才的珍惜,我們確實要把人才當作國寶來珍愛,你剛才提到林懷民,我稱他是我們國家走出去的名片。甚至認為像賴聲川,包括王偉忠先生這樣的人,都是我們國家的人才,所以在批判他的時候,還是以疼愛國家人才的心情去看他的整體,因為能夠成為一個人才,並在某個舞台上有所成就,都是得來不易的東西,可能累積30年才發出一點光。 黃委員志雄:我剛剛有談到,文建會過去一直主打定目劇,以及地方文化中心的活化計畫,這兩個是你們過去的重大目標,請問現階段的整體狀況如何? 龍部長應台:有關地方文化中心的部分,我覺得在階段性上,還真的是有成,文建會結合表演藝術界朋友們多年的作法,先有計畫提升其整體硬體設備,第二階段是把營運人才做完整的培育,這個階段大概經過8年,我覺得階段性任務做得滿好的。那時候文建會有推過定目劇,但成效不是很好,後來檢討之後,認為定目劇要做得好,其實它的配套措施還不夠,我們可能要透過與觀光局的平台,更加深其配套部分。 黃委員志雄:現在定目劇已經慢慢被遺棄了,沒有再以這個方向為主導目標? 龍部長應台:不是用以前那種單一推定目劇的方式,而是去看整體環境配套的作法。 黃委員志雄:文建會一直認為定目劇很重要、甚至未來在整體上是一個很好的文化推廣,但事隔幾年,文建會變成文化部之後,定目劇就慢慢消失了。 龍部長應台:它不是因為變成文化部之後才消失,而是在文建會的時候,就出現很多困難。 黃委員志雄:在政策或整體成效不彰,才慢慢做一些調整? 龍部長應台:是的。 黃委員志雄:還有地方文化中心的整體活化,腳步也非常慢,過去的政策到現在都胎死腹中,我認為沒有非常積極去推廣。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地方文化中心,其實做得不錯。 黃委員志雄:舉個例子。 龍部長應台:這跟您剛才提到的林懷民先生很有關係,因為團隊要能夠成熟,必須在全國各縣市的文化中心,有不斷操演的經驗,但是當它的音響、燈光等等,都很差的時候,就算國家級的團隊去演出,人們也受不到感動。 黃委員志雄:效果也不好? 龍部長應台:對,所以我們在文建會的時候,第一階段就是提升每一個文化中心的設備,才能夠讓人家受到藝術應有的感動。當硬體有了之後,如果人才不知道營運及做得不好,效果也會差,所以又去培育每一個文化中心的營運,我覺得其階段性任務,其實處理得不錯。 黃委員志雄:我想需要持續努力,過去文建會有一些不錯的政策,也應該延續下去,不能說從文建會變成文化部之後,就有所改變。 龍部長應台:當然不會。 黃委員志雄:或遇到很多困難就放棄掉,應該要繼續努力。 龍部長應台:我們是滾動式的檢討,謝謝黃委員關心。 主席(何委員欣純):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部長慢慢喝水,沒有關係。我講過,文化就是從好好吃一頓飯開始;現在要說,文化要從好好喝一杯水開始。那是你的早飯?好辛苦的部長;不過,我也很辛苦,早上在這裡跟你打過招呼之後,我就趕回中壢參加公祭。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您今天到的非常早。 陳委員學聖:我去參加公祭完再回來。 龍部長應台:謝謝。 陳委員學聖:我去參加公祭的原因,一方面是當人家裡有喪事的時候,能夠出現雪中送炭、安慰喪家,這也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在那邊除了看到人生謝幕的一個劇場,也可以看到人的各種百態,裡面包括民間的表演藝術,但它的尾端長什麼樣子,也許部長無法想像。我跟何委員常出現在那樣的場合,從禮儀師、誦經團、孝女哭墓、八音、南管、國軍示範樂隊到三軍儀隊都可以,只要你出得起錢,就會給你不同的規模。其實,這些都是表演藝術的人才,三軍儀隊是從三軍儀隊退下來後,自己再轉業;國軍示範樂隊,也是從國軍示範樂隊退下來後,因為找不到適當工作,他們就組成樂隊。我在桃園扶植的客家和成八音團的袁團長,因為靠客家八音團活不下來,還要兼做告別式的禮儀師和司儀,臺灣表演界的真實人生就是如此,所以部長不能從臺北的兩廳院或城市舞台,去看整個臺灣的現象。 我很高興做過桃園文化局長3年,看到太多人生百態,我不反對部長要推證照,但你要先了解現狀到底如何?給部長一個小小的測試,中壢藝術館有1,600個位置,裡面除了可以容納1,600人的大廳院之外,還有一個可以容納200人的演講廳、2個展覽室,你覺得這個館場需要幾個人來維護,才能夠維持營運? 龍部長應台:除了牽涉到清潔這些瑣事之外…… 陳委員學聖:那些都外包了。 龍部長應台:現場的接待,還有後台的售票,都包含進去嗎? 陳委員學聖:對。 龍部長應台:都包含進去,也要看它是什麼規格,如果是國家級,起碼要60到100人之間;如果是地方級或社區級,也許可以減半,所以需要看很多條件。 陳委員學聖:部長,我就說你對地方了解不多,你剛才的數字減一個零,就是我們現在的人數,中壢藝術館只有6個人就開場了,裡面有2個正式、2個約聘僱、1個臨時、再加一個駐衛警,我們的駐衛警會打燈光,因為人手不夠,一定要這樣做,而且他們全年無休、晚上無休、六日更無休,因為這些時間都有表演,只有禮拜一可以休息,每次只要有活動演出,即使在晚上演出,但從下午彩排開始,他們人就要在現場,包括燈光、音響,都不是晚上才出現,在彩排的時候就要出現,然後晚上10點表演結束,等到所有劇組人員、後台都拆完以後,要到12點才能回家。 我看到一個很優秀的女孩子,想幫她做媒,她說沒有時間戀愛,所以到40歲一直沒辦法結婚。可是她有多能幹,連貓道那麼小的空間都可以爬、可以鑽,但她熱愛這個工作,一個月只有3萬2,000元,就把中壢可以容納1,600人的藝術館撐起來。 再告訴你第二個案例,我把客家文化館從蚊子館變成人氣館,裡面有一個800人的表演廳,您知道多少人維護它嗎?一個正式、一個約聘,再加9個替代役,因為沒有人手。我把所有文化部(以前文建會)給我的文化替代役,總共9個人,全部集中在一起成為一個班,去支援客文館,不僅支援開館,還包括裡面的展覽,全部都要負責。部長,這就是現在地方文化中心的現實狀況,不要去談它的安全,很多人都是沒有經驗,是分派來這裡之後,才開始學習怎麼爬貓道、怎麼調燈光、怎麼調音響,這樣一代傳承一代,就讓臺灣這個劇場活下來了。 你現在對他們講考證照,但他們連唸書的時間都沒有,因為每天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部長,我愧對他們。尤其在文化獎助條例中還說,各公有文化藝術展播場所專業人員之任用,另以法律定之,但之後就沒有下文了,我離開文化局到現在己將近4年,還是沒有改善。你現在談證照,我去問他們,他們搖搖頭說:「局長,我沒有時間考試,我想談一場戀愛,還比較真實一點」。部長,這就是真實狀況,我也把表演者的心聲講給你聽,你剛才說這些國家級團隊,到地方文化中心巡迴演出的時候,如果音響、燈光或場地不好,舞者受傷怎麼辦?所以我第一期就做硬體,但有很多不是國家級的團隊,他們來表演的時候,我看到之後覺得非常傑出,他們也想賣票,賣票可以多一點收入,可是他不敢賣票,因為賣票就不可以申請獎補助,申請獎補助的前提要件,必須是公益演出,所以他想想可能賣不出去,所以就向我申請2萬到3萬的補助款,希望有多一點人來看。這些不管是小的室內樂到小的劇團,都非常、非常傑出,我每次碰到他們,都覺得很愧對他們,所以我就用縣府跟他們合辦的方式,場租再給他2萬到3萬的補助款,讓他們在桃園還有表演的機會。 不過,令我更難過的一件事,就是如果我有一點錢,文化部(過去的文建會)可以補助我,在我文化局500人的表演中心,以及1,600人的藝術館中,幫我裝一個現場錄影設備,使他們的表演節目,不只是現場的人可以看,透過錄影,還可以在每個地方有線電視台第4台公益播出。我可以免費提供他們節目,但我就是沒有錢申請攝錄,而且當初文建會也沒有這個款項可以申請,可是有這個補助款,可以活絡地方有線電視台的節目,使其更有深度,這就是你的泥土化,但是沒有這筆錢可以申請。 現在表演者,只能在我們那個小小的場地表演,現場頂多只有300到500人,但他們既然到桃園,我能夠讓更多人欣賞他們的演出,知道臺灣有很多具有潛力的傑出表演者,可是我沒有辦法做這個動作,因為我沒有錢裝那個設備。我都跟有線台談好了,就是沒有錢做攝錄,所以表演者到我們這裡,就只能做到這個程度。我們的場地不是不夠,只是沒有能力讓很多人來共同使用這個場地,譬如我們中央大學,有一個黑盒子劇場非常、非常棒,文化局沒有錢補助他們。但是它可以讓我們南區多一個很棒的藝術中心,不要再蓋了,可是它最後只能成為校園裡面,學生使用的一個劇場,那個劇場的管理者,現在還是您的屬下,也是我們國家電影圖書館的館長。你去問問他,當年他來找我談的時候,我多麼難過,而且中央大學是臺灣崑曲,也是兩岸崑曲一個很重要的研究中心,我卻沒有錢補助它,只好讓它變成教育部底下,中央大學中師生共用的劇場。這就是一個窘境,所以我也跟你談到,我的窘境到底是哪裡?這些演出者很棒,也很好,既然我們那邊有尊爵飯店、中信飯店,包括福容等很多飯店,觀光客晚上不知道去哪裡,我們就用 shuttle bus去接他們來看表演,6點去接9點送他們回去,就算看半場也好,可是我沒有錢付租車的錢。部長,當你在講考證照的時候,我跟你講的是地方可以做的事,有好多、好多、好多,可是部長,我們覺得你們好遠、好遠、好遠。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覺得這樣講,好像有一點點及微小的不很公平,因為您非常清楚,我們對縣市文化的補助有多少,而且您也清楚,我們有扶植地方團隊的各種政策,單單是對桃園本身的投入,包括在地方文化館和團隊的扶植上,我們也做了很多。如果我們做了95件,您也可以說另外還有5件,這個沒做、那個沒做,那當然是的,因為我們財政困難,不過這並不代表我們沒有進步的空間,當然有。您剛才講到中央大學的演藝廳,這個案子已經進來,我們也在慎重考慮,要讓它發揮變成社區的核心功能,這些都在考慮中。只要現在的政策之中,我們可以給、可以支援加入的,我們一定做。至於您對個別案子有任何建議,我們也是兩耳都在傾聽,但是否所有都能雨露均沾,當然是無法做到,而且也要考慮是不是都用在刀口上,這方面也是需要很審慎及很加油的部分。 陳委員學聖:部長,我跟你談桃園的經驗,不是講要補助個案或補助桃園,只是從桃園經驗中可以看出,像我離開桃園文化局已經4年,為什麼從文建會到文化部,在地方我所看到的是無力感?為什麼我所扶植的客家和成八音團團長,現在還必須去主持告別式?就是為了讓和成八音可以繼續下去。部長,我不是在跟您做任何辯論,只是把這些現象指出來給你看,你可以爭取多一點經費,也可以把錢用在更精準的刀口上面。 龍部長應台:您剛剛提到,劇場技術人員的缺少,倒是讓我心裡感觸滿深的,因為我們確實做過調查,各縣市文化中心場館技術人員的總數,只有119位,凸顯出他們的工作量到底有多大,也跟今天文化工作者在5月1日上街是有關係的,對於文化工作者本身的勞動環境,我覺得整個政府的確需要給予更多的注意。 陳委員學聖:部長,我建議您,先把現有公有場所中的人員配置,在法令上用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先補充他的人力,他們絕對是第一線的尖兵,可以讓臺灣整個文化界翻轉,所以請部長多給他們肯定與鼓勵。 龍部長應台:對,尤其是技術人員的缺乏,讓他們過度的辛苦。 陳委員學聖:謝謝部長。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玉欣質詢。 楊委員玉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一直很想向您就教有關文化的議題,但實在忙於我自己最關懷的那部分。不過,我關懷比較邊緣情境的那些夥伴們,他們面對最大的障礙,其實是文化性的障礙,就是人心觀念的障礙。我按照今天的主題,要特別向大家介紹幾位,個人認為在我們社會裡面,最被忽略的一種人力資源,就是身心障礙者,他們在文創、文化、教育領域或工作場域中,有什麼樣的可能性?以坪坪的例子來看,他罹患的疾病是呼吸吞嚥困難、無法自主運動及視聽覺障礙,這樣的一個孩子,她有什麼樣的可能性?我個人認為,更應該問的是,這樣的孩子需要什麼東西,來激發他的可能性?我們可以看一下投影片,她需要照顧的人力、呼吸器、輔助畫板、溝通輔具、輪椅輔具及無障礙環境,如果有了這些配套就可以學習、發展和服務,也能夠貢獻她的人生。 我們再看看投影片,她長大一點能夠做什麼?她會拍照、攝影、畫畫、文學創作及唱歌。我相信任何一個人看見、親耳聽見一個氣切,就是從喉嚨切開裝著呼吸器生活的女孩,當您看見這樣的人、聽見她的歌聲,所聽到的是生命的震撼力。當你看到這樣的孩子,可以到學校分享、告訴所有的孩子們,人生活著有什麼意義?她經歷那麼重大的痛苦,如何在這樣的生活情境中,活出意義和價值。後來她成為一個社會運動家,因為她不能去學校上學,只能在家自學,所以爸媽帶她去運動場散步,但她看到運動員拿著大聲公對她喊說,這個貓狗輪椅不能在我們的PU地板上,出去!出去!喊了很多遍,爸媽覺得實在太丟臉,想趕快離開,結果這個小女孩問了一句話:「為什麼我不能在這裡?」於是她開始變成一位社會運動家,開始有各式各樣的訴求,直到她寫信給總統,告訴他要推動無障礙環境。 我們辦公室此刻,一直在推動用電維生設備,現在颱風快要來了,有各樣的災害會發生,但所有使用呼吸器、用電維生的朋友,如何能夠不斷電、持續安穩的渡過每一年的夏天,他們都成為幕後的推手,所以即使再微弱的生命,都有我們想像不到的力量和價值。部長,您會認同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當然,100%是的。 楊委員玉欣:次長應該也是。我們再看一下投影片。 (播放影片) 楊委員玉欣:我們先看到這裡。我想要說的是,這個啄木鳥畫家,之所以能夠成功的關鍵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在有人有愛心去關注她及引導她。 楊委員玉欣:是,部長說的真好。我覺得她的成功,的確是有一個很關鍵的老師,而且這位老師可以發展輔具,這是勞動部和教育部的事,但輔助的科技或工具,讓一個人的生命能夠發展,這一點非常重要。更重要的是,這位老師對她有期待、有想像力,而且有行動。如果沒有透過設計思考,沒有人對她的生命有想像力,她會是一個福利的依賴者,但此刻她找到了方法,不會是福利的依賴者,可以成為社會當中一個有用的人,能夠安身立命、永續自立的生活。但是這樣的人多不多?我隨便找幾個朋友給各位看看,請看一下投影片,這張是脊椎損傷朋友畫的下一張是多重障礙朋友畫的,不過這張翻拍得不太好,不然他的工筆和想像力非常之好。下一張是肌肉萎縮症的女孩畫的,她非常有創造力,我忘了把她的酒帶來,她自己找了地方,把她的畫作成一個品牌的酒。下一張是腦性痲痺的朋友,雖然他們的肌肉張力很困難,卻可以發展出特殊的美學和曝光,來發展他的思想。下一張是各式各樣障礙者,他們的創作都非常優質。 我就在想,如果能夠有一個平台、有一個地方,讓這些障礙者可以在一起,一起來創作,就像剛剛我們所看到的這些朋友,他們都有一個特質,就是沒有辦法一個人生活,都需要有支持的人力。如果你相信生命科學,就會知道上帝拿走一個人的部分,會彌補他更大的天分,所以這些人的天分需要被協助、被灌溉。如果有一個地方或空間,把他們集合起來,例如有一個觀光藝廊,他們自己的生命,可以集體聘請更好的老師來提升其專業,也能夠有品牌專家,來幫助他們作為品牌,我今天還沒辦法談到品牌,因為忘了帶來。 勞動部有沒有從這些case裡面,看到什麼叫做職業重建?什麼叫做職務再設計?什麼叫做輔助科技?什麼叫做創新職種?什麼叫做社會企業?這些是屬於勞動部的部分。但是我今天來跟部長談,更希望從文化的角度來看,我覺得部長對文化的定義非常美、非常好,就是大眾的品味、道德以及價值觀的自然表露。可是我們需要有一個空間、一個場域,能夠把他實踐出來,讓人們看見這樣是可能的。從教育的角度來看,今天我們談的是人學的問題,我們看到真正動人的部分,不是人才,現在教育過度工具化,但他們不只是人才,也是人,而且是優質的國民、優質的人。可否請部長先來談一下? 龍部長應台:我看到您剛剛呈現的影片,其實滿受啟發的,我們回去之後,可以跟同仁商量、討論一下,像剛剛表現的特別創作者,到底有什麼方式可以給他們鼓勵。 楊委員玉欣:是,我更希望部長從人文精神的角度,從文化創造、文化產業…… 龍部長應台:其實,我們本來就在做一些事情,比如年度文薈獎,是針對身心障礙的文學創作者,對視障者也出版了有聲書,而且在5月底有盲人和聾人的劇場,叫做「我帶你遊山玩水」的演出,順便在此做宣傳。至於委員提及藝術展現的部分,我們可能真的可以找到一個方式,去給他們更大的鼓勵。 楊委員玉欣:是,這時候勞動部是很重要的角色,包括剛剛的文薈獎,以及所有得過文學創作及那麼優秀的身心障礙作家,都相當有產值,他們可以做什麼?有太多人寫信給我了,從以前到此刻,有很多未婚媽媽、在受傷邊緣或在特殊矯正學校裡面的朋友們,他們的生命都在特殊困難的情境中,包括這些文薈獎得主,他們本身也有非常重大的生命創傷,但能從中以文學方式表現出思想、精神、意義和價值,這能不能成為一種職種,成為讓他自立更生、生命永續發展的機會?所以工作就定調在職業的角色上面。我以為今天勞動部部長會來,不過沒關係,我會再擇時間,繼續讓這些寶貴的國家資產和人力資源,不要被浪費。次長這邊就更是了,我不斷推動的是生命教育,因為根本的人學問題是生命,是生命教育的問題。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 主席:請賴委員振昌質詢。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看楊委員放的投影片,我跟部長一樣,也得到很多啟發,現在回歸今天討論的主題「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請問部長,如果臺灣要發展流行音樂產業,你認為我們的利基在哪裡?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在流行音樂的創作面,臺灣還是有最大的優勢,但我們必須看5年或10年後的狀況,如何讓創作人才可以源源不絕,這是很大的挑戰,所以利基就是我們的創作面。 賴委員振昌:跟我的想法很類似,我認為既然是流行產業,大概要看三方面:第一、看你是不是強勢文化,臺灣跟美國、跟好萊塢比起來,絕對沒有強勢的條件;第二、就是市場規模,臺灣跟中國的人口比起來也不同;另外,最重要的是人才素質,就是部長提及的創造能力,我相信創造能力必須建基在,我們有很好的人力素質,人力素質有可能是天生就具有藝術、文化素質,但除了天生的素質之外,我認為後天的培養訓練也很重要。如果部長也認同本席的意見,我發現目前臺灣在人才訓練方面有下列問題:第一,現今流行音樂正式的訓練機構,感覺上卻是配合非專業的訓練機構。根據文化部報告第6頁至第7頁載明,文化部在大學開設各種流行音樂學程,包括東海大學、高雄應用科技大學、中正大學等等,但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為何藝術大學或劇曲學院等專門系所反而未開設與流行音樂相關的學程。部長,這麼做會不會很奇怪? 龍部長應台:賴委員,其實這麼做並不奇怪。事實上,流行音樂可以分成前端創作面、後端幕後作業面(包括燈光與音響音控等等),若透過技職學校處理幕後作業面,他們有能力處理的更好,至於流行音樂前端的創作面,往往不需要仰賴正規的學校訓練。 賴委員振昌:部長方才提及的,正是流行音樂幕後人才的培訓,個人也認同現今流行音樂的趨勢,不再只聚焦在藝人要會唱歌,尚需配合燈光、音效等技術。 龍部長應台:對,流行音樂屬於整體性的產業。 賴委員振昌:陳次長,在教育部報告中第2頁載明,現今高職階段學習幕後製作的學生人數為1,109人;但在大專院校階段相關科系學生人數才276人。由此可見,目前低階與高階的流行音樂幕後人才培育存在極大的落差。既然部長認為流行音樂幕後人才培育實屬重要,但是,依照現行教育制度,反而流行音樂高階人才有栽培不足的現象。對不對?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過去學校在人才培育與產業之間直接聯結的機會較少,所以我們希望透過跨部會機制將兩者聯結。舉例而言,教育部與文化部已經建立首長級的跨部會平台,正就相關議題進行討論,相關部會已針對人才需求提出更具體的規劃,再將教育系統與產業做更緊密的聯結。 賴委員振昌:本席所提出的正是人才培訓結構性的問題,現今高職階段學習幕後製作的學生人數為1,109人;但在大專院校階段相關科系學生人數才276人。事實上,流行音樂幕後製作的技術愈來愈先進,需要更多的高階人才;但現今臺灣流行音樂人才培訓結構的情況正好相反。 陳次長德華:大專院校系科必須採用跨領域的方式培育人才,不一定是由特定系科培養某個領域的專門人才,我們希望未來透過教育學程,以彌補相關所需人力的缺口。 賴委員振昌:不過,本席倒是認為,教育部應該正視流行音樂人才培訓的結構性問題。雖然部長在報告中提及,目前臺灣音樂教育仍以古典音樂為主,古典音樂的藝術性較高,我不敢有所建議,但是,流行音樂應該結合眾多領域的人才。方才次長表示,大專院校的系科必須採用跨領域方式養成流行音樂人才;但若教育培訓人才管道有限,流行音樂界的人才培訓將產生結構性的問題。 部長,以本席對流行音樂的認知而言,我認為流行音樂的藝人要具備唱歌能力,可能他們從小就很會唱歌,也參加過許多的歌唱比賽,像本席不太會唱歌,即使我唸到大學也不會唱歌。我們應該在初階教育發掘具有歌唱才華的人才。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我相信賴委員是從教育界出身,所以您非常的清楚,許多的藝術領域並非主要依賴學校的制式教育,而是端視整體社會文化的涵養、人文的厚度、創意能否奔放的社會環境,以培養創作端的人才。 賴委員振昌:以本席方才所舉的例子而言,若有人從小就五音不全,直到他唸大學仍然不會唱歌…… 龍部長應台:對,那是個人的藝術天份。 賴委員振昌:有些小朋友從小唱歌的聲色就非常悅耳,政府應在初階教育即培育這些具有唱歌天份的孩子朝藝術界發展。 陳次長,在教育部的報告中指出,102學年度學生人數高職音樂類科的學生人數只有176名;大專校院音樂系學生人數有5,575名。換言之,在音樂訓練方面,高職階段人數較少,直到大專校院人數才倍增? 陳次長德華:本部在報告中只載明高職音樂科學生的人數,事實上,在音樂人才培育方面,無論是國小、國中及高中都有設置音樂班,所以教育學程各階段所培養的人才數量相當多。此外,我認為藝術培養更應重視藝術欣賞…… 賴委員振昌:今日會議主題在討論如何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的人才,我們希望培育出像張惠妹、江蕙、詹雅雯或五月天等藝人,至於次長方才提及透過藝術欣賞以提升國民的音樂素養,則是另外一個問題。 陳次長德華:是。 賴委員振昌:政府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或許可能透過許多音樂班、特殊才藝班或各級學校的學生,藉以培養流行音樂的人才,但是,若與正規訓練的體系人才相較,102學年度學生人數高職音樂類科的學生人數只有176名;大專校院音樂系學生人數有5,575名,兩者的比例會不會太過懸殊?這些就讀大專院校音樂系人才遽增的原因為何? 陳次長德華:大部分的學生都是就讀高中音樂班,這方面的人數相當多。 賴委員振昌:如此說來,在音樂方面的人才培訓就是打散在國、高中音樂班;但音樂班的培養與整體教育體系正規訓練仍有不同之處,因此,本席認為這個問題值得相關單位思考。我們都知道今日會議主題為「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專業人才」,若針對國、高中音樂班的訓練及篩選標準進行討論,可能偏離了會議的主題,因為各學校可以…… 陳次長德華:文化部在報告中提及,目前臺灣音樂教育仍以古典音樂為主,過去流行音樂較不受大眾關注,未來我們會將流行音樂透過相關機制再予以強化。 賴委員振昌:囿於時間的關係,今天本席只是將我所看到的問題提出來與大家討論。既然今日會議主題為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這是很值得我們努力發展的產業。本席認為,「流行」就是創造英雄人物發揮帶動的作用,而所謂「流行音樂」就是要發展出臺灣音樂的特色,甚至要具有指標性的形象。 以餐飲業為例,以前大家一聽到「總舖」兩字,立即聯想到傳統的廚師,民間有許多有名的廚師,像是阿基師等;但自從設立國立高雄餐飲學院之後,該校帶動餐飲業建立專業的風氣。如果我們欲將餐飲業視為未來臺灣發展的重點產業,這是一項很重要的元素。以上建議,提供部長參考。 龍部長應台:謝謝賴委員。因為本部正與教育部討論此事,所以我們會從整合學程開始著手,再慢慢地往前邁進。謝謝委員的關心。 賴委員振昌:好的。謝謝。 主席:請薛委員凌質詢。(不在場)薛委員不在場。 請鄭委員汝芬質詢。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四月份《表演藝術》刊登文化部長談表演藝術政策的專訪,部長談到文化部如何扶植表演藝術產業,包括1,800萬元「藝術新秀」,1億元「台灣品牌團隊」,以及由下而上的「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好像文化部將扶植計畫做得面面俱到。是不是?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有關表演藝術的人才培育方面,文建會時代已打下一個還不錯的基礎,原有1億元的經費分成3級,從最底層的育成計畫,再進入發展計畫,最後到培育傑出團隊的卓越計畫。自從文化部成立之後,我們爭取到行政院的支持,從文化部扶植這一百多個表演藝術團隊中挑選最傑出的團隊,這有點像是挑選成為臺灣國家代表隊的意思,文化部增加1億元經費,希望讓表演藝術卓越計畫的頂端團體成為「品牌團隊」,讓臺灣的軟實力藉由表演藝術更往外擴展。事實上,文化部並沒有忘記要往下紮根,一方面臺灣表演藝術在以前文建會的金字塔基礎下,我們希望在金字塔頂端的表演團隊能夠再上一個層級,同時,在金字塔的基礎端的團隊能夠再向下紮根,我們為這些表演藝術推出人生第一個舞台;換言之,文化部成立之後,表演藝術者的金字塔等於增加最上與最下兩層。 鄭委員汝芬:我知道。我相信表演藝術成為「品牌團隊」對文創產業有所增值,當然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請問部長,中、小型表演藝術團隊的經費被刪減2,600萬元,文化部如何既顧及「品牌團隊」,又兼顧中、小型表演藝術團隊? 龍部長應台:文化部提出下列各種不同的措施:第一,就衛武營而言,文化部透過經費的支持建構衛武營的表演藝術平台,俾利更多中、小型團隊在衛武營展演。第二,在扶植縣市文化中心方面,教育部增設軟體設備以培植縣市地方的表演團隊,因此,我們透過各種不同的措施,以刺激地方表演團體的發展。 鄭委員汝芬:方才部長提及衛武營的表演藝術平台,這就是很好的例子。中小型團隊在地方的展演中心或活動中心演出,這些我都可以接受;但文化部提出哪些措施,以協助地方中、小型團隊進入衛武營表演? 龍部長應台:舉例而言,衛武營籌備處有設立專門企劃組,他們依照計畫每年邀約不同類型的團隊至衛武營演出。 鄭委員汝芬:文化部有沒有給予他們協助? 龍部長應台:當然有。 鄭委員汝芬:本席擔心文化部在扶植團隊方面縮減2,600萬的經費,將會影響中、小型表演藝術團隊的展演。既然文化部縮減中、小型表演藝術團隊的經費,你們要如何培育「品牌團隊」? 龍部長應台:有的。文化部扶植縣市藝文特色下了滿大的功夫,除了對縣市藝文予以補助之外,還透過文化部金字塔人才培植計畫,並給予縣市政府資源,由他們自行培育他們最熟悉的地方表演團隊,將這些地方表演團隊從小培養到大,再讓他們進入文化部扶植的表演團隊,逐層地往上發展。 鄭委員汝芬:誠如方才賴委員所言,這些流行音樂表演團隊的基礎還是要從小培養,如同鋼琴也要從小練起,編曲也要從學習樂理開始,畢竟流行音樂基礎並非一蹴可幾。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委員非常關心地方流行音樂紮根工作的問題,事實上,文化部補助全國197個表演藝術的扶植計畫,再加上我們也媒合48個不同的表演團隊,以及20多個縣市透過文化部政策已扶植169個表演團隊,所以本部採取各種不同的政策在推動地方的表演藝術紮根工作。 鄭委員汝芬:文化部要從這一百六十幾個團隊中篩選出真正能夠代表臺灣在國際上展演的團隊,我相信對文化部而言,這也是難以選擇的問題,可見地方政府培育表演團隊是多麼的困難。 龍部長應台:沒有錯。培育表演藝術需要靠長期的溉灌與耕耘。 鄭委員汝芬:部長在專訪中提及,文化部將打造臺灣的藝文沃土,但如果文化部沒有給地方上中、小型表演團隊任何的灌溉,要如何打造臺灣的藝文沃土? 龍部長應台:這部分必須分成多個層面做說明,在金字塔最頂端要長出像雲門、明華園的奇花異草,必須倚靠沃土政策,前提是土壤必須肥沃。在沃土政策方面,文化部有提出幾項配套措施,譬如我們支持紙風車全臺灣巡迴演出,讓孩子們可以接受美的教育。另一方面,我們枎植縣市政府文化中心的硬體或軟體設備,再透過我剛剛所提及扶植表演團隊的辦法,所以它如同金字塔是逐層往上發展。 鄭委員汝芬:通常國家培育的棒球、籃球等國手,往往都是等到他們出名之後才獲得政府的協助,我希望在部長的領導之下,臺灣在藝術、音樂方面不會發生類似的狀況。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對表演藝術的培植絕對不是誰出了名才予以輔導,而是透過沃土政策,首先之務要使土壤更為肥沃。其實有許多的團隊是透過文建會到文化部長期的灌溉與支持才變得出名,所以這些團隊都是從紮根開始成長茁壯。 鄭委員汝芬:部長,冉而山劇場好不容易從29個團隊中脫穎而出,即將代表臺灣遠赴英國愛丁堡國際堡藝穗節參演。當初文化部補助該團8人的交通與住宿費,但由於該團實際前往的成員有10名,將在英國演出1個月的時間,生活費尚短缺100萬元,最近他們發起民間募款活動。請問部長對此有何看法? 龍部長應台:也許我不必就個別的團體做討論,但是,我相信鄭委員非常清楚現今中央財政的困難,我也希望運用政府資源以扶植臺灣的表演團隊,但我們不是永遠給他們魚吃,而是如何給一根釣竿,讓這些表演團隊能夠永續經營,所以我們在扶植方面是給釣竿不是給魚。 鄭委員汝芬:從29個團體選出10個人,這是他們這個team所需的基礎結構,但你們只補助8個人,另外2個人必須自己找經費支應,雖然本席可以接受給釣竿比給魚重要的概念,但如果他們可以脫穎而出,我們還差這100萬嗎? 龍部長應台:政府機關任何補助都要依照相關辦法、要點執行,據司長表示,委員所指的特定案子,當初公告時就已經講好全部是8個人,另外2個人是他們事後自己增加的。 鄭委員汝芬:希望我們共同重視這些可以代表國家到國際表演的團隊。 龍部長應台:一定的。 鄭委員汝芬:文化部從北到南清查閒置的文化展演空間,請問閒置空間活化部分目前進行得如何? 龍部長應台:經過本部同仁長時間的努力,請求國有財產署、工程會、教育部讓我們看一下他們轄下的閒置空間,目前已蒐集很多清單,但有的空間雖然有足夠的挑高,但遠在嘉義,團隊不願意去;有的在台北,但面積太小、挑高不夠,所以不易促成。 鄭委員汝芬:3年前,皇冠小劇場為什麼會打烊?就是沒有足夠的空間做伸展舞台,既然你們有心清查閒置空間,就要把它做好,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我們持續在努力。 鄭委員汝芬:有關「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專業人才證照制度規劃與期程、產學訓合作人才培育計畫及產業國際接軌」方面,你們是用什麼區塊認證? 龍部長應台:現在還在研議中,這個研究報告…… 鄭委員汝芬:委外的比較多,還是政府做的比較多? 龍部長應台:這個研究案是委託一個專業團體幫我們研究的。 鄭委員汝芬:一般認證要拿到license,好像都是勞動部或…… 龍部長應台:這不是license,不是執照,是能力的認證,例如這個人在燈光、音響方面曾經上過什麼課。 鄭委員汝芬:能力的認證一樣要有證照啊! 龍部長應台:不是「照」,是認證。 鄭委員汝芬:怎麼給他呢? 龍部長應台:不一定要有這個才能工作。 鄭委員汝芬:有公平性嗎? 龍部長應台:如何執行,就是這個研究案正在進行的事情。 鄭委員汝芬:認證方面要有公平的機制,你們是委外研究,我非常擔心你們的經費又被砍了。 龍部長應台:我們會非常注意,謝謝委員的關心。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廖委員國棟及費委員鴻泰均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龍部長,我請你聽一首歌。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你唱的嗎? 許委員添財:不是。這一首台語流行歌曲,算不算成功的作曲? 龍部長應台:很成功啊! 許委員添財:類似這樣的創作是不是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應該要鼓勵的對象? 龍部長應台:我們不能說鼓勵某種類型的創作,而是提供一個環境讓所有的創作都能用最奔放的形式出現,創新創作。 許委員添財:你剛才說這是很好的創作。 龍部長應台:對啊!你問我這首歌怎麼樣,我說很好聽。 許委員添財:很好的創作,你卻不鼓勵,這不是矛盾嗎? 龍部長應台:我說我們不是鼓勵某種類型、某首歌,而是鼓勵整個環境…… 許委員添財:它有社會的事件、社會的情勢、社會的狀況、社會的故事、社會的背景,不是無病呻吟,一首歌為什麼會流行?除了好聽以外,還要跟這個社會的脈動結合,才會引起社會的共鳴,久而久之,有一天回顧的時候,大家會想到這首歌代表了什麼時代意義,很多台語流行歌曲雖然已經是幾十年前的老歌,但會有這樣的創作,一定有當時的時代背景、當時的社會情勢,甚至與當時的政治事件有關,才可能永恆,不是好聽就能永恆,世界上好聽的歌太多了,但有些早就被遺忘了,當我們重唱老歌的時候,就會想到當年如何如何,當年當女工多辛苦,當年流浪到台北多熱鬧,期待多高、多艱辛,類似這樣的歌很多。部長,你會唱「黃昏的故鄉」嗎? 龍部長應台:我很喜歡,但是我不會唱。 許委員添財:除了好聽以外,你為什麼會喜歡「黃昏的故鄉」這首歌? 龍部長應台:很多老的、經典的台語歌曲,都有一種哀愁的美感,可以打動人心。 許委員添財:直接打入人心,很多台僑、留學生在海外各種集會場合都會唱「黃昏的故鄉」這首動人的歌曲,這首歌已經被譽為海外台灣人的國歌或台灣人的國歌,因為在黑名單、白色恐怖時代,很多人離鄉背景,沒有辦法回到自己的故鄉、見到自己的親人,所以在海外形成特殊的文化、特殊的場景,因為每一次的集會都會唱這一首歌,感情比較豐富的人,聽到這首歌甚至會嚎啕大哭,那是白色恐怖、海外黑名單那個時期的特殊情況,所以這首歌當時在海外非常流行。在台灣創作這首歌,可能不是為了那個目的,這首歌之所以在海外這麼流行,就是因為聽了以後感情會自然宣洩,所以流行歌曲有它的時代背景和歷史意義,當藝術、文化、生活結合在一起時,就有不可忽視的價值。我們聽其他國家的流行歌,只會覺得熱鬧,所以鑑賞音樂要和國民素質、文化素養相結合,也要和自己對社會、國家、時代、環境的感情相結合,流行音樂才真的有價值。韓國、日本的流行歌曲之所以流傳到台灣來,是因為它的曲調美,但詞的部分,台灣一定會改過來,所以流行音樂不要流於形式化,好像弄得很熱鬧就好,這首歌叫做「島嶼天光」,「天光」國語怎麼解釋? 龍部長應台:天亮了。 許委員添財:就是黑暗過去、黎明到來、看到希望了,如果不能提倡、鼓吹希望,都會被時代、時間所淘汰,對不對?身為文化部長,如果能鼓起全民對文化的新希望,民調支持度一定會高,如果沒有達到這樣的功能、作用,民調一定不會高,就白走這一趟了。本來你可以自己創作,來當部長就變得可惜了,所以這是價值的取捨,但價值的取捨和你自己的作為有關。 龍部長應台:委員提到「希望」兩個字,我認同,因為這是非常重要的。 許委員添財:實際上要怎麼做?今天討論流行音樂,我個人不是音樂家,但是從音樂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我覺得「島嶼天光」這首歌剛好配合這次的學運、公民運動,所以能流行,而且是在提倡對抗腐敗體制、對抗沈腐觀念之下產生希望的期待,所以希望天亮嘛!以前台灣流行「台灣人出頭天」,現在流行希望台灣天亮,少數人出頭天沒有用,因為多數人的希望還是不能產生,所以應該不分族群、不分立場,讓整個台灣天亮,你同意嗎? 龍部長應台:我從來不覺得台灣是黑暗的,但心懷希望是2,300萬人都有的渴望。 許委員添財:因為你家裡有燈,所以你認為沒有黑暗的問題,但是對那些沒有燈的人而言,他們覺得是黑暗的,這是相對的,這才是民主社會,為政者或當官者不能用自己的主觀感受、不能與民同甘共苦的情懷思考、判斷問題,我不是教訓你,而是以此勉勵自己,所以我一定比你忙,我是財政委員會的委員,到教育委員會質詢,不是找你麻煩。 龍部長應台:我很高興見到你。 許委員添財:也不是故意把自己弄得很忙,而是認為有意義的、該參與的、該行動的,就要盡力。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關心文化這一塊。 許委員添財:我當然關心,雖然我現在不是地方首長,但你不覺得我曾經是最關心文化的地方首長嗎? 龍部長應台:你是很關心文化的立法委員。 許委員添財:本來就很關心,因為文化才能使人有氣質、有創意,文化才能使一個城市變得偉大,文化才能讓一個國家永續,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是。 許委員添財:要滅一個國家就先滅它的文化,要讓一個國家衰退,就先破壞它的文化,所以文化部很重要,如果你自覺已經做得很好,還是有人要求你如何,你可以從樂觀面來看,以大家對文化的期待比你想像的還高很多來勉勵自己。 龍部長應台:是,謝謝許委員的鼓勵。 許委員添財:我希望給你希望,照理說,民進黨都會修理你、罵你,我為什麼對你特別好?除了我媽媽姓龍以外,主要是因為台灣的文化只能鼓勵,不能讓它產生挫折,如果你自認為已經這麼拼了,還遭受很多批評,最後使性子不幹了,文化怎麼辦?現在又沒有人期待你這個位子,如果有人期待,你還可以讓賢,自己去創作,過的生活可能更好。現在你既然在文化部長這個位子上,就要把發揚台灣文化當作自己的使命,地方首長也一樣,本席認為,文化部可以去評審各縣市首長對台灣文化的重視度和發揚、貢獻的程度,由文化部頒給表現優異的地方首長台灣文化貢獻獎,目前好像沒有地方首長領過文化部所提倡的地方首長文化貢獻獎,你們沒有這個獎吧? 龍部長應台:沒有。 許委員添財:我這樣跟你對話,又讓你有一個政績可以表現了。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回去討論一下。 許委員添財:環保有環保貢獻獎,建築也有貢獻獎,我領過好幾個貢獻獎,我在文化方面做得那麼好,卻沒有頒給我文化貢獻獎。 龍部長應台:我們回去討論一下。 許委員添財:台南市的文化發揚多大,從沒有文化觀光,變有文化觀光,不論從任何角度、任何標準看,我在台南市的9年政績多值得你頒給我一個文化貢獻獎。 龍部長應台:我們回去鄭重地討論。 許委員添財:不是跟你要獎,是以此為例,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盧委員秀燕、黃委員昭順、周委員倪安、邱委員文彥、吳委員秉叡、蘇委員清泉及吳委員育仁均不在場。 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剛許市長輕聲細語,害我一下子不知道怎麼辦,因為接下來我們要討論的課題有一點緊張,不過我還是儘量輕聲細語。文化的魅力非常重要,從人民的幸福、人民的生活、我們的幸福感一直到城市的治理,都要以文化魅力做為城市治理的基礎,一個國家的人民到底有沒有把文化當作整體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我們深切希望文化部長能加以帶動,讓台灣變得很不一樣。因為大家說台灣是淺碟子文化,我們重視經濟、重視有形的物質享受,不重視姓名、文化,所以我們對部長有強烈的期許,每當部長對政治的表現太突出的時候,我都會特別敏感,有時候部長難免會在這個部分強出頭,甚至連倒閣的時候,那個聲明、主概念、題目都是部長想的,部長都要讓社會大眾知道,文人的批判性格,難免會對政治課題的反應特別敏銳,但你畢竟是文化部長,所以我希望你從內到外澈澈底底地洗滌,澈底把政治的偏見拿開,讓你真正是一個全民的文化部長,我希望你是這樣的,所以我要把部長在出國接受國際媒體訪問時的兩段話拿出來檢視,我們好好的探討,我真的很希望部長澈底的把內心政治的偏見掏洗掉,這會有助於你做好文化部長的角色。關於陸客,國際媒體曾經訪問你,陸客來台觀光最大的阻礙為何?以我來看,陸客來台觀光真的與文化息息相關,部長認為陸客來台觀光如果有困難及障礙,最大的障礙為何?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陸客來台觀光…… 管委員碧玲:最大的限制及最大的障礙為何?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委員指的是哪方面,但是我覺得我們這裡…… 管委員碧玲:藉由陸客的觀光去搭建兩岸的關係,你認為有幫助?還是有障礙呢? 龍部長應台:兩岸方面更深入、更擴大的交流,我是絕對贊成的。 管委員碧玲:部長,我來舉例,關於陸客觀光,如果今天我是質詢觀光局,我會要求他們解決零團費的問題,也要解決把回扣拿來當作團費這個回頭路的問題,然後我會告訴他們一條龍的問題必須要解決。如果質詢的是文化部長,我會跟文化部長提一個建議,台灣的歷史發展及兩岸之間的歷史連結是南重北輕,可是陸客觀光的路線是北重南輕,所以要藉由陸客的觀光來搭建海峽兩岸人民的關係,要有文化的魅力加在裡面,要有故事加在裡面,最重要的是觀光的路線要如何植入文化,由南向北其實才是陸客觀光應該要有的,無論是從明鄭時期開始,甚至於推廣到更前及更後,由南部開始更能夠找到台灣與中國歷史連結相關的土地、人民及故事來發展陸客的觀光。如果是我,我會這樣做,文化觀光在陸客觀光裡面重不重要?當然重要,而且也很需要!可是現在是北重南輕,所以就有很多假的東西,譬如現在我一直講的,北投張學良故居禪園那是假的,那是錯的,又譬如梅庭是于右任故居也是假的、錯的,為什麼讓它一路錯下去?因為北台灣是沒有可以去看台灣跟中國兩岸關係歷史的東西,所以只好假造,可是為什麼不去台南?為什麼不去看舊城?為什麼不去看威震天南跟雄鎮北門兩門對峙的雄偉?為什麼不去看?就是因為文化部沒有介入,我會這樣談。可是部長會怎麼談?部長你談的是政治,你在罵民進黨! 龍部長應台:我可不可以回復委員剛才說的? 管委員碧玲: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訪問,部長是哪一年去的?101年還是102年?部長101年到美國時,接受一個滿重要的媒體訪問,當談到陸客觀光有沒有助於兩岸時,你何必罵民進黨呢?你認為我們沒有準備好接受陸客來台觀光,媒體問你這是什麼意思,你說是因為民進黨。當媒體詢問你,台灣對於中國觀光客來台最大的阻礙是什麼?結果你說:民進黨會說如果讓中國更多觀光客來,我們的男人會失去工作,我們的女人會嫁給中國人,想像我們的公園如果都充滿陸客,入夜後會變成怎樣?這種比喻常常被拿來使用,整篇談陸客觀光,你並沒有談別的,只談這個。 接下來在談人權的問題,你又怎麼講?國外媒體當你是文化部長,所以來採訪時會希望你關切中國人權的問題,於是你就被問到中國人權的問題,你怎麼回答?你先說國民黨的問題,你說:中國國內人權的問題在台灣被過渡政治化,被黨派政治所消費,為什麼我這麼說呢?是因為國民黨自2008年執政後全力推動與中國的和平,當和平談判變得非常重要的時候,你不會去太強調中國人權狀況,因為你不想激怒跟你談判的對象。我先說這是錯的,後面更糟糕!你說:但是民進黨他們不想跟中國發生關係,所以他們會強調我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所以不要告訴我,我必須關切他們,因為他們不是我們的同胞,他們是外國人,所以我們不需要關切他們,這些民進黨,他們的想法非常極端。這是政治偏見!部長,這兩段都是部長在對民進黨的政治偏見之下所產生完全錯誤的看法跟說法。 至於在國際上的幾個錯誤,第一、你是全民的部長,出國不要帶著黨派的偏見,不要帶著國內的黨派裂痕去面對國外,出國就是代表全國,內政的問題不要拿來讓外國人看笑話,這是第一點。第二、不論任何事,你都要記住你是文化部長,真的從文化的角度去看,那你會真正找到自己正確的發言位置,也會找到你的職責及責任,身為一個文化部長,無論如何在談到中國人權時,你都要捍衛中國人權,外交強調的就是兩面手法,一面是軟的要更軟,另一面硬的要更硬,兩岸之間的交流要很軟,面對中國的人權問題時,即使是執政黨,我們也會要求你要更硬,一定要硬!所以你錯了!你說不能激怒對方,因為要談判。而對民進黨的部分,你完全是偏見嘛!民進黨內心…… 龍部長應台:抱歉,管委員,你剛才那一段誤會了,那一段是對國民黨的批評。 管委員碧玲:後面是針對民進黨啊! 龍部長應台:是,所以兩黨都有照顧到。 管委員碧玲:不是,稍後這個全文可以給大家看,那不是在批評國民黨。關於民進黨的部分完全錯了!我們關心熱比婭,我們關心維權律師的事件,民進黨支持藏獨,我們邀請達賴喇嘛來訪問,我們不斷的希望關注人權的課題,我們從來沒有不關心人權,從來沒有認為那不是我們國家的人民而不要關心他,這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民進黨也不會講如果陸客來,公園會都是陸客,晚上治安會不好,我們並沒有這樣說,好嗎?我就不要讓部長太為難,我也不要部長做什麼,我只是希望部長能夠聽進去,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好,謝謝管委員的指教。 管委員碧玲:最後,我們回到文化的問題,我做一個叮嚀,好嗎?最後的叮嚀,請部長要注意統計資料,我稍微統計過文化創意產業的產值,在部長上台以後,從逐年成長開始變成衰退,2009年至2010年是成長7%,2010至2011年成長11.4%,部長是2012年2月年初上任的,這一年開始衰退4.1%。2013年的部分,你們說還沒有算出來,但是我希望2013年要成長,因為衰退了,2013年一定要成長,無論如何我希望統計出來時能夠給我一個報告,在這當中,文化創意產業有8項是屬於文化部主管的,文化部所主管8項業務裡,每一年衰退的項目都不少,2010年有2項衰退,2011年有2項衰退,到2012年分業別的統計尚未統計出來,但是請部長注意這個趨勢,然後找出正確的原因,好不好?回歸到部長的本體。 無論如何,我們是看野火集一路過來的,當時你也知道本席參加台獨運動,我是台灣學術界第一個把台獨運動當做學術研究的問題來研究的,我還寧願拿不到博士學位,還因此在升等時被打壓,但是這樣一路走來,我跟當時的龍應台其實是惺惺相惜的,我是非常欣賞龍應台的,我們也是看著野火集然後得到一些相扶持的力量在走這一條政治的路,所以,我很清楚那種批判性格在我們的體內,其實是屬於我們的一部分,以致我們對政治的批判性總是揮之不去,部長從我身上來看民進黨,或許可以看到一部分的民進黨,從主席何欣純委員的身上,所看到的是比較真實的民進黨,但我們希望大家還是把黨派的偏見澈底滌除,否則,在政治上的偏見是如此強烈,一定會影響到部長作為一個稱職且是屬於全民的文化部部長的角色,也會影響到你本體的工作,其實,今天我一直很不忍,但還是用特別輕聲細語的方式,將這個問題拿出來探討,謝謝部長,不曉得部長有什麼不得不言的地方? 龍部長應台:對於Huffington Post的文章,委員提到的那句話,我覺得一定要看前後文,對於人權的部分,我試圖對美國的訪問者解釋我們台灣對於中國人權的關注,也許會被認為不夠,不夠的原因我提出國民黨方面的看法,至於民進黨方面可能認為另有原因,也就是說,我認為自己是很客觀地跟這位訪問者解釋為什麼不夠的可能原因,而不是我個人立場的表達,至於委員提到整體文化資源的分配不可以跟個人政治理解有關聯,這個原則我當然是贊成的,謝謝委員在各方面所做的提醒。 管委員碧玲:有關民進黨完全錯誤的偏見,無論如何部長一定要糾正過來,這兩個課題完全是錯誤的偏見,至於國民黨的部分,我們非常希望部長能在裡面扮演諤諤之士的角色,國民黨把中國人權的政治位置放錯了,你作為一位文化部長,甚至可以不必為他們辯護,也不需要為他們陳述,即便是要做陳述也應在其中表達你個人對中國人權的關懷,這乃是我的期待,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好的,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呂委員玉玲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報告委員會,今天登記質詢且在場的委員皆已質詢完畢,另有黃委員志雄、吳委員宜臻、林委員佳龍、呂委員玉玲及周委員倪安等5位委員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問題: 1.過去我們最引以為傲的軟實力文化創作者,也要在五一勞動節走上街頭抗議,部長在去年接受天下雜誌訪問時表示,「在大陸的KTV,每十首歌就有七首是台灣歌曲,台灣文化軟實力的飽滿,非常需要持續深植。」、「台灣因為國際上的處境艱難,所以在「國際關係軟實力」一向十分吃虧。「但當人們想起曼德拉、德蕾莎修女和諾貝爾,我們就想起南非、印度和瑞典,」龍應台說,一個國家,可以因為一個人的作為,成為全球亮點。國際關係不是只有政治領導人的穿梭,「我們也有林懷民、證嚴法師,他們就是我們的亮點。」,龍部長確實地指出台灣的困境與優勢,本席也願意相信龍部長對我國文化產業的扶植想要有一番努力與作為,但每次文化部所作出的報告卻不是如此,以這次的報告為例,才短短的幾頁就想要將流行音樂展演產業與國際接軌,而且檢視內容只提及協助推薦樂團赴海外演出,以及健全育成產學機制,事實上這些政策本來就是應該存在,現在卻寫進報告當成推動流行音樂產業的良藥,過去部長表示,一直在思考如何讓台灣文化登上國際舞台,如何援引國際一流文化元素匯入台灣本土文化中,使台灣文化也能展現國際的高度,過去李安導演也建議台灣影視要走向國際化應該建立片廠機制,然而無論是從文化部或是經濟部的報告中,我們都沒看到這方面的規劃,經濟部對於流行音樂產業的協助則是以「走出去、拉進來、拓網路、補能量、塑形象」這類空洞到不行的字言,就想要協助台灣的流行音樂產業與國際接軌,如果真的這麼容易,我國各部會實在太小看文化流行產業,然後再對照中國與南韓的積極態度,可是台灣卻還是停留於紙上談兵,(可能還比紙上談兵還差,因為報告才短短幾頁)台灣各方面的文化政策,無論是電影、影視、音樂、文創等似乎只剩下空談,也難怪台灣的文化創作者需要在勞工節時上街抗議,或是稱龍部長只是論壇部長。 2.長久以來文化資源一直遭人詬病有著「資源分配不均」問題,這樣的問題恐不只是開開論壇、聽聽媒體或文化界大老說說而已,就像過去文建會時代為了要提升國內的藝文風氣,因此一直想要推動定目劇,並將地方文化中心納入活化計畫,然而幾年過去了,地方文化中心的改善與定目劇的推動成效似乎也停滯不前,事實上,文化要能夠與國防、經濟一般成為主流,就必須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但要帶動文化產業的提升,必須依靠政府建立完善的機制,就法令規範、獎勵措施、軟硬體設施改進、上下游的整合等進行全面的輔導與整合,與相關部會協同合作,讓文化與各領域結合,例如在教育系統中培養美學素養,在外交策略中創造關鍵文化交流策略,在城市建設時兼顧古蹟保存,在農村改造中同時考慮文化生活和經濟生計。從各個面向與文化相互結合,從小育養文化種子,這才是讓文化深耕與生根的做法,這樣才能讓文化界有更多活水走出更多活路,只要文化產業能夠取得亮眼成績,文化成為主流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台灣有許多有心從事文化建設的人,政府也有一定的預算,部長更是有著滿滿的文化經歷,累積多年旅外資歷,具有寬闊的國際視野,本身對於文學創作及社會的觀察,更有令人尊敬的高度,只是令人比較擔憂的是,接任文化首長以來,本席尚未看到部長如何透過這樣的創新思維與觀察,具體落實在文化政策的實踐上,也未看到部長如何整合各部會資源,擴大大家對「文化」想像。 吳委員宜臻書面質詢: 日前針對影視音五年旗艦計畫的執行進度、績效、經費配置及預計目標接受質詢,自評認為有80分,但是對於人才培育與產學連結最不滿意,明年啟動的第二期計畫將列為重點。 2010年至2014年實施的第一期影視音5年旗艦計畫,執行將告一段落,已提升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的整體產值。但人才培訓部分,相對薄弱。由於台灣目前沒有針對流行音樂後製領域的常規課程,大多採「師徒制」的教學方式,雖然經驗傳承有其優點,但是缺乏職前訓練及學理不足,造成人才斷層,文化部希望透過建置職能基準及開設職能基準課程,鼓勵有志人才透過系統化的知識精進技能,達到學用合一的目標。 文化部聲稱,目前由於燈光、音響人才不足、水準不齊,且涉及舞台拆裝、聲音傳導、音場、電力等專業技能,亟需透過職能認證,讓更多專業人才投入,提升技術水準。能力認證如同技能檢定,僅提供業者用人之參考,讓有興趣投入流行音樂產業的人才取得進入市場的管道,並當作一項終身技能,並非執業執照,所以即使沒有取得能力認證,也可以從事相關工作。 因此,為了提升流行音樂產業從事人員的專業職能,文化部將推動「流行音樂職能基準建置與認證制度」。將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先建置流行音樂的專業職能基準,接著再與職訓局洽商發證照的具體作法。這個制度將先從流行音樂先落實,未來希望擴及電影後製等領域。影視局目前僅針對流行音樂「燈光」及「音響音控」人才進行能力認證的研議,並不涉及創作、樂手、歌手等其他各類項人才;至於職能基準內容,尚在研議中,將廣納業界意見後再推行。 然而,本席質疑,既然先從流行音樂開始認證,那麼客家音樂有沒有包含在裡頭?有沒有納入文化部的流行音樂證照推行計畫裡? 本席追蹤文化部的南北流行音樂中心執行的業務,主要是網羅專業音樂人士與政府合作、深入連結流行音樂產業鏈,使本土音樂市場跨出地域限制,再展望國際與世界接軌。可是,裡面完全沒有客家流行音樂的項目!也完全沒有其他族群、非主流音樂之範疇!你們又把應該要投注在客家音樂的資源給落掉了! 部長,您知道哪裡是客家音樂的重鎮嗎?就是桃竹苗!你們文化部不要因為談到「客家」,就自然而然把所有業務都推到客委會去,客家就是在文化這個大架構之下的啊。客家族群因為弱勢,以致我們發現過往客家民間音樂的動能,幾乎都是民間自動自發的負起傳承的責任,尤其在培育新人以及轉型的部分,更是被邊緣化。 本席建議文化部,在桃竹苗地區擇一地點,作為桃竹苗音樂發展的基地,接著做調查研究、教育推廣、創作生產等等重要的音樂工程,就可以讓豐富的傳統音樂可以有新的發展,進而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具體來說,就是全面性的進行田野調查,採集整理桃竹苗地區的民間音樂與音樂素人,以厚實客家流行音樂發展的重要基礎。如果文化部缺乏經驗,就與客委會合作,復興傳統音樂、協助發揚客家音樂的轉型,同時培植客家流行音樂,同時盡速將客家音樂、族群與非主流之音樂,納入「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實施計畫,以完整台灣音樂產業之發展,文化部責無旁貸! 林委員佳龍書面質詢: 請相關部會以書面形式回覆下列事項 1.文化部長龍應台曾於4/24備詢時表示,將在4/25與台中市政府及金馬獎執委會舉行三方會議,以掌握台中國家歌劇院的工程進度。請文化部提供當日會議紀錄及相關資料。 2.行政院於今年三月核定「促進青年就業方案」,三年共計167億元的預算。然而,其中卻有大部分實屬既有計畫,只是重新包裝。請教育部會同經濟部與勞動部,切實詳列「促進青年就業方案」中「新增」之計畫名稱與預算額度。 3.在文化部今天所提供之書面報告的第三頁,提及於102年12月18日曾召開諮詢會議,邀請流行音樂展演產業共同出席,請文化部提供當日會議紀錄及出席名單。另,亦請說明除當日以外,文化部是否還有舉行任何相關的諮詢會議,若有,請一併提供會議舉行日期及出席名單。 呂委員玉玲書面質詢: 一、證照制度有利於學生? 請教勞動部部長及教育部部長兩位部長,我們推動職業證照制度已行之有年,其方式有國家考試的證照(律師、公務人員)、勞動力發展署(前職訓局)的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行業主管機關自行辦理檢定考試等,其目的在於導正國人職業觀念、確保公共安全、提升職業服務水準、確保國人就業公平,因此證照制度蓬勃發展。 其中在我們勞動力發展署的技術士技能檢定,由於此與我國技職教育有高度相關,過去我們青年就業往往受學歷限制,可說是「學歷唯用論」,憑學歷高低來任用者居多,為了打破這個定論,同時也培養青年學習諸多技能,於是開辦了這個技能檢定證照,根據我們勞動部資料,每年大概有150項證照,將近360場次的證照考試,每年大概有40萬人次去報考,其中約有八成報考人次是屬於15-44歲的青年(約32萬人次)。 本席也調閱了勞動部的資料,發現我們每年的技術士檢定考試,光收入一年就高達十億元,本席想請問我們勞動部,這些錢的用途都在哪?需要花到這麼多錢嗎? 當初建立技術士技能檢定制度,就是希望讓我們青年人在就業上能夠不輸別人,提供技能檢測證明,來讓在就業上居於弱勢的社會新鮮人證明自己能力,改善就業弱勢的情形。可觀之近三年的青年失業率,從2011年12.6%到去年的13.13%,甚至在去年七月還衝高到14.05%,若從我國日益加重的青年失業率來看,這個技術士技能檢定根本沒有有效幫助青年就業,勞動部是否同意? 且現在學校都鼓勵學生去考證照,甚至有的學校要求學生須有一至二項證照才能畢業,這在技職學校尤為普遍,學生為了衝高成績、爭取畢業,都花錢跑去考證照,這也從每年考照人次中,15-24歲考照人次就佔了八成可以看出,但這對學生就業有沒有幫助,本席相當懷疑,至少從日益增高的青年失業率是看不出來的,那這證照制度到底有什麼意義?是不是可以說證照對於青年就業的好處是日益降低的?跟當初的學歷作用是一樣的?唯一的好處就是教育部與勞動部聯手開辦了一個「考證照」市場,開創了一個年產值十億的考證照產業,於是各家積極爭取,電視上廣告打得響亮,加上學校的宣導要求,學生反而成為考照制度的冤大頭,一味付錢去考照,但卻不懂這證照對自己未來是否有幫助? 其實,對於青年來說,真正重要的是媒合就業,怎麼樣去幫助青年就業,證照只是背景證明,但要打破雇主對於社會新鮮人「沒經驗」的疑慮,有效的媒合系統是有必要的,這點我們勞動部與教育部的措施分別為何? 本席想再請文化部部長,部長,剛聽完本席講的這些,還堅持流行音樂產業要研擬考照嗎?還是聽完後也發現考照「商機」這麼大,想再湊一腳,繼續衝高產值呢? 本席要再重申,本席不是反對證照制度,而是現今的證照制度對於年輕人(學生)的助益是有日漸降低的現象,至少從失業率是可以這麼解讀的。要有效幫助青年就業,培訓青年技能,教育部、勞動部、企業共推一個「產學訓合作計畫」,讓學生在學期間到職訓中心受訓,受訓完成後再到企業實習,實習結束後進入企業就職。然有學者質疑,產學訓攜手合作計畫」中重要的一環一職訓中心面臨了承載量不足的問題,因民間職訓機構受限於資金,大多無常設師資以及足夠的設備,勞委會等中央政府機關所屬的職業訓練中心,以及各直轄市所屬的職業訓練中心遂成為主要的職訓機構,但公立職訓中心受限於承載量,各職訓中心每年能開設班的課程有限,以102年招訓計畫為例,班次為16至104班不等,平均每班招收15-30人,所開課程往往供不應求。面對此問題,教育部與勞動部有無協調溝通?如何解決? 另外,近年來各大專院校也與各企業合作,透過讓學生實際到企業實習的方式,來讓學生從中學習,這是所謂的「產業合作」,本席想先請教勞動部,產學合作的學生算不算勞工? 本席會這麼問勞動部,主要是因為產學合作美意甚佳,可是近來屢傳學生工作權益受損,如給學生的薪資被改為「生活津貼」,每個月7,000~10,000元不等,都低於最低工資,在實習中也屢傳有被霸凌、性騷擾、工時過長、待遇低的情事,去找勞動部陳情,勞動部就說學生不算勞工,不受理!找我們教育部呢,教育部就回尊重各大專院校自治精神,僅有督導權,發個文去問學校調查一下,學校就默默壓下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那我們這些參加產學合作的學生權益誰來保障?教育部與勞動部是不是應該協調,為我們學生來把關?如何做? 二、電影與DVD審片一國兩制,讓電影無法保有完整的藝術性 部長,根據現行法規,電影上映要經過電影法的審查,取得映演執照,而到了DVD發行時,卻得再經過廣電法審查,而且審查單位還是文化部「委外」的民間團體「影音公會」,一部電影作品要經過兩次不同標準的審查,除了要繳兩次審查費耗時費工,還造成電影上映版本和DVD版本的歧異,是否有這樣的狀況? 電影是大眾娛樂之一,更是藝術展現的一種方式,對影迷來說常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不少觀眾錯過了電影上映的時間,慶幸至少可以看DVD,但片商公會表示,觀眾看到的DVD內容不見得和電影是同一版本,因為文化部現行是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審片;就有資深影迷眼尖看DVD時,覺得某些片段和電影院上映版本有明顯不同。部長,目前電影與DVD的審片方式,分別依電影法及廣電法來審查,電影是藝術的一種,現階段在台灣上映的電影既已通過嚴謹的電影法審查,難道還有必要再以廣電法審查一次?為何要採行兩套的標準?這樣做的意義在哪? 就拿片商「海鵬」2007年發行的柏林影展競賽片「縱慾」來說,當時電影院上映的是「噴霧兩段、一刀未剪」版,但是到了DVD時卻變成強制剪掉11段的修剪版,讓海鵬負責人姚經玉至今回想起仍覺得很可惜,一個完整的藝術片無法被台灣影迷完整收藏。部長,這樣的做法,不但無法讓電影的完整性獲得保存,對於電影的原創作人來說是不是也是一種不尊重,本席認為著作權法的規範就是在於要忠於原創的精神,文化部現行做法是否不妥?部長能否研議檢討改進? 另外,現在的DVD發行時,必須再經過廣電法審查,而審查單位竟是文化部委外的民間團體「影音公會」來審查,部長,影音公會的組成方式為何?從電影到DVD的審查,因常有不同的結果,讓人質疑影音公會的標準在哪?為何會有不同結果?影音公會的專業性也受到質疑?部長,DVD的審片方式為何要委外處理?難道文化部自己沒有建立專責的單位?是專業人力不足?還是經費不足?委由民間團體來做是不是比較容易讓人質疑它的公正性?本席認為,文化部應建立一套嚴謹的共同標準,讓電影與DVD審查循同一套標準,皆由官方單位統一認證或審查,避免外界認為文化部用粗暴方式修改已經過審查的電影作品,應該是比較有公信力的,這樣做也可避免外界一國兩制的質疑,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提供給本席一個評估報告! 三、勞工四十小時爭取是否有望? (勞動部)部長,今天是五一勞動節,本席在此先祝我們勞工勞動節快樂,照理說是勞工值得歡慶的大日子,可是我們勞工卻開心不起來,本席上午也陪同桃園總工會到勞動部去陳情,要求勞工每周工時修法為40小時,等於爭取勞工周休二日。原本勞動部已朝此方向規劃,但有報導指出這個政策似乎跳票,本席想請問這則報導是否為真?原定上個月14號我們衛環委員會要安排審查勞基法30條(勞動工時),後來卻被勞動部勸退,是否真有此事? 根據去年勞動部所做的調查,台灣勞工全年工時為2,141小時,全球排名第三,等於說我們勞工是全球第三勤勞、工時最長的,雖說我們有法定工時規定,但礙於現行工作都被要求責任制、超時加班現象處處可見,造就了我國成為工時第三長的國家,法定工時的修改(修為單周40小時,等同周休二日)只是給勞工一個保障。本席有針對這條提案聯署,甚至很多委員都有提案,要把雙周84小時改為單周40小時,可我們勞動部每次都跟我們委員說:「沒有那麼容易!」要跟我們產業去溝通,如果降低工時,可能會導致雇主、企業根留台灣意願降低,還需要繼續去溝通,所以就一直延宕下去。最近我們行政院端出一個小確幸,就是幫我們勞工明年多爭取六天的假期,可是這只是治標,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我們勞工的工時與公務員工時不相同,才導致需要調整,如果勞工也是周休二日,根本就沒有需要調整,本席也看到部長前兩天宣布要在明年修法完成勞工工時,本來是很高興,可看到這篇報導,本席質疑,部長宣布修法會不會只是敷衍我們勞工,我們勞動部還是被企業綁架啊? 最後,能否請部長承諾,明年勞工一定可以實施周休二日的待遇,給勞工一個小確幸! 周委員倪安書面質詢: 問:學過智慧財產權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aws)?智慧財產權的主要理論基礎(rationale)是在保護什麼?創意(originality) 問:發明(invention)和創作(creation)可以標準化嗎?明白專利法的起源嗎?清楚著作權法的起源嗎? 問:工業人才就一定要訓練標準化嗎?您聽過產業界的研發人員需要證照嗎?或研發人員領有證照有用嗎?(人才養成可以透過「優質的」教育系統達成,商品更可以標準化。但是,創意(originality)不可能標準化,對於發明或創作皆同。您知道嗎?) 問:您是「名作家」。作家有證照制度嗎?同理,創作者推行證照制度意義何在?您同意,就創意產業而言「可以要求創作的產出(outcome)而非規範創作的過程(process)」嗎?證照制度可以保證產出嗎?本席認為推行證照制度不應淪為只有政府控制,反而扼殺創意。 問:「文創」到底是藝術還是產業?您知道著作權法保護人格權(moral rights)與財產權(property rights)嗎?甚麼是人格權(The right to public release公開發表權、The right of paternity姓名表示權、The right to reputation名譽保護)?人格可以標準化嗎? 問:「流行音樂人才養成方案」三點說明:(一、在教育體系方面,目前臺灣音樂教育仍以古典音樂為主,缺乏因應流行音樂產業需求之常規教育培訓系統,學用落差大。二、在職能專業方面,現階段臺灣流行音樂大部分以師徒制為主,企業則對員工缺乏完善之內訓制度,人才斷層嚴重。三、在人力供需方面,流行音樂產業產、學銜接未臻完備,加諸受到中國大陸磁吸效應影響,臺灣流行音樂專業人才加速流失。)根本是錯誤診斷! 問:「流行音樂產業居『華語』音樂指標地位,在華語地區市占率達70%以上」。您知道「台語流行音樂在五、六千萬人台語相通地區市占率達95%以上嗎」?您知道「台語流行音樂在二次大戰之前在亞洲僅次於日語流行音樂市場嗎」?您知道,客語人口也有六千萬人,是很大的市場嗎?營造使用台語、客語的環境,不僅符合UNESCO文化多樣性公約的精神,更是開創台灣文創市場的解藥之一。您同意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問:您同意,永續的(產業)政策需要透明的(transparent)政策、值得信賴的(trustworthy)法律制度、可以究責的(accountable)官僚、機會均等(equal opportunity)(包括稅負)嗎? 問:為鼓勵文創產業,應比照「高科技產業」給予稅負減免、文創園區水電半價、優惠貸款利率等資源挹注目前詳細情形或規畫如何?明天請送報告至本委員會! 主席:針對今日議程現作如下決定:「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自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至於臨時提案的部分,今日會議就不做處理。 報告委員會,今天會議的議程到此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