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 員 會 紀 錄","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1日（星期四）9時至12時56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　　席　徐委員少萍","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3年4月30日（星期三）9時2分至12時35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出席委員：吳育仁    陳節如    蘇清泉    江惠貞    蔡錦隆    王育敏    徐少萍    楊玉欣    林淑芬    楊  曜    鄭汝芬    趙天麟    劉建國    田秋堇    徐欣瑩","      （委員出席15人）","列席委員：陳亭妃    李貴敏    許添財    林德福    賴士葆    賴振昌    廖正井    李桐豪    鄭天財    陳歐珀    廖國棟    江啟臣    蔣乃辛    陳明文    周倪安    王惠美    葉津鈴    陳淑慧    鄭麗君    黃偉哲    邱文彥    李昆澤    羅明才    呂學樟    潘維剛    徐耀昌    顏寬恒    陳怡潔","      （委員列席28人）","主    席：徐召集委員少萍","專門委員：黃中科","主任秘書：劉錦章","紀    錄：簡任秘書  郭錦貴","簡任編審  鄭翔勻","科    長  葉淑婷","薦任科員  江建逸","報  告  事  項","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  定：議事錄確定。"],["項目：二、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經濟部次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交通部、內政部等派員就「推動環境資源資料整合辦理情形」列席報告，並備質詢。","（本次會議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經濟部礦務局朱局長明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王副主任委員政騰、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林主任秘書閔及內政部林次長慈玲等提出報告及說明。委員吳育仁、江惠貞、蘇清泉、陳歐珀、蔡錦隆、王育敏、徐少萍、陳節如、劉建國、鄭汝芬、許添財、楊曜、趙天麟、李桐豪及林淑芬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暨各相關主管、經濟部礦務局朱局長明昭暨各相關主管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王副主任委員政騰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覆。）"],["決　定：","一、本日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潘維剛、徐耀昌及鄭汝芬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覆。"],["項目：三、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覆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覆，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二、邀請衛生福利部邱部長文達就「行政院衛生署改制為衛生福利部後，社會福利政策策進與社福資源不均問題之改善提出報告，並從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政策暨臺灣新住民、性別平等、問題家庭兒少與弱勢族群福祉及照顧等方面進行分析，提出10年之願景、目標及具體計畫」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三、邀請衛生福利部邱部長文達就「衛生福利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對其所屬醫院及社會福利機構之管理角色提出檢討報告，並針對營運成效與服務品質提升，提出現階段之具體策略與措施」列席報告，並備質詢。"],["段落：討論事項"],["併案審查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0人、委員趙天麟等23人、委員田秋堇等22人分別擬具「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主席：現在針對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提案說明，請提案委員江委員惠貞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江委員不在場。","請提案委員趙委員天麟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趙委員不在場。","請提案委員田委員秋堇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田委員不在場。","現在請衛福部邱部長就上述兩項議題進行報告，並就各委員所提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表示意見。請邱部長報告。","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首先針對衛生署改制為衛生福利部後，社會福利政策策進與社福資源不均問題之改善提出報告，並從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政策暨台灣新住民、性別平等、問題家庭兒少與弱勢族群福祉與照顧方面進行分析，提出10年之願景、目標及具體計畫。","最後關於「江惠貞委員等20人」、「田秋堇委員等27人」、「趙天麟委員等23人」所提藥師法第11條條文修正，提出本部意見，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段落：江惠貞委員等20人及趙天麟委員等23人所提「藥師法第11條條文修正草案」"],["一、江惠貞委員等20人及趙天麟委員等23人所提「藥師法第11條條文修正草案」","(一)修正案重點","江惠貞委員等20人及趙天麟委員等23人係依循大法官釋憲之意旨與不違反該條文立法目的情形下，增訂例外規定，例如：有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之需要時，可以允許藥師在登記處所以外執業，以免對藥師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的限制。","(二)本部意見","本修正草案與行政院提案版之精神及內容一致，惟考量矯正機關係高度管制之封閉性處所，部分矯正機關更位於離島或山僻偏鄉地區，且收容人非可自由行動選擇調劑處所，爰建議增列矯正機關並依行政院提案版之文字修正。"],["段落：田秋堇委員等27人所提「藥師法第11條條文修正草案」"],["二、田秋堇委員等27人所提「藥師法第11條條文修正草案」","(一)修正案重點","田秋堇委員等27人係參照其他各類醫事人員相關管理法規，如醫師法第8條、護理人員法第12條、醫事檢驗師法第9條等，均以執業處所以一處為限之原則，輔以報准支援制度為例外處理之體例，爰提出修正文字。","(二)本部對本修正草案意見","參酌司法院釋字第711號解釋意旨，為衡平藥師與其他醫事人員執業之限制，並考量藥師人力不足之偏遠、離島地區醫療服務之實務需要等，爰增列但書規定，使藥師得合法於執業登記處所以外之處所執業。惟考量藥師業務之差異性及專業性，限於執業登記於醫療機構或藥局之藥師始得例外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爰建議依行政院之提案版修正。"],["段落：結語"],["三、結語","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支持與協助，完成多項法律案，對業務之推動，有極大之助益，本人在此敬致謝忱。另本部研擬修正之藥師法第11條修正草案，係遵循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11號解釋意旨修訂，並業經行政院於103年4月25日送達　大院，建請併案進行審查，以上意見，敬請　指教。","主席：今天的報告內容很詳細，幾個相關議題的大致方向都有了，也顯現衛福部實在管太多了，好大一部！","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8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登記，同時休息5分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臨時提案於11時50分處理。","請吳委員育仁質詢。","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有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雖然有三個版本，卻為何沒看到行政院版呢？"],["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已經進來了，但是還沒……","吳委員育仁：有嗎？因為我並未看到，而我們很期待能看到行政院版。藥師法的修正涉及藥師工作權、病患權益、政府對於公共利益以及緊急狀況的特別安排，甚至醫師在開處方箋時也必須藥師配合，所以在整個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利害關係人非常多，因此要如何切割得宜呢？我們收到醫師公會的看法，也收到藥師公會的看法，而每個團體的看法都有道理。譬如醫師認為在開處方箋時，希望藥師能夠隨時配合，但萬一藥師請假，或周邊剛好沒有藥師時，譬如偏遠地區，那又該怎麼辦？至於藥師則涉及工作權，譬如兼職的人過多，以致發生借牌的情況，從而混淆了藥師勞動市場。爰此，職業範圍領域的切割，對某些特殊職業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故大法官會議的解釋就成了非常重要之依據。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是根據重大利益與緊急情況需要支援，這是大法官會議解釋……"],["邱部長文達：是重大公益。","吳委員育仁：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需要支援，這是兩個非常重要的指標。如果跳脫了被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的部分與大法官會議解釋範圍，那麼這次修法就沒有意義了！之所以修法，是為回應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現行法在工作權上違憲。我看了現在幾個版本，譬如江委員惠貞等的版本確實提到重大公益與緊急情況，符合大法官會議解釋內容，至於細節部分，恐需再做討論才會比較清楚，當然，主管機關也必須站在你們的角度來看待問題。田委員秋堇等所提修正案並未提及重大公益與緊急情況，只提及機構間需要支援或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如此一來，範圍更大了，甚至超越了重大公益與緊急情況的界線。至於趙委員天麟所提修正案則於第四款提及法律授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公益服務或緊急照護情況，也就是前面列舉，後面授權，所以本席想問藥癮戒治、傳染病防治服務是否為重大公益與緊急情況？此外，醫療義診、巡迴醫療服務是否為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如果是，那麼就很接近了。部長，藥師進行藥癮戒治與傳染病防治服務是否符合重大公益與緊急情況？","邱部長文達：我們所提出的條文均遵照大法官會議解釋，細節方面，醫事司也做過研究，所以我請醫事司李司長來答復委員。"],["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李司長答復。","李司長偉強：主席、各位委員。去年7月大法官會議對於現行藥師法第十一條做出很重要的解釋，因為現行條文只限定一處為限。至於重大公益與緊急情況的界定，我們也做過多次討論，如委員所提及的藥癮戒治、傳染病防治，其實大法官解釋文有亦有類似說法，可見藥癮戒治是很重要的項目，而有關傳染病防治，特別是慢性傳染病防治如肺結核，也是需要處理的。另外再如義診，由於義診與巡迴服務多半在偏遠地區，也是醫療資源比較不足之處，藥師自然也不足，故均符合重大公益所規範的對象。","吳委員育仁：由於大法官會議的解釋已經很清楚、也很精確，所以此次修法的內容大概就是圍繞在這幾項上。","接著我要請教有關社會福利政策與社福資源不均的問題，尤其是與新住民有關的部分。在報告的第參大項中，你們針對老人、身心障礙、兒童青少年等提出目前的問題與相對應的對策，而新住民的問題則是，在台生活適應困難，經濟弱勢家庭功能不彰，社會資源福利服務的近便性不足，這確實可以讓我們清楚瞭解到新住民當前有哪些議題比較重要，但這三個是目前新住民所遭遇的大問題嗎？"],["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新住民的困境大概是如此，他們確實因為語言、文化、生活習慣與國人不一樣，故有這幾個比較需要關照的問題。"],["吳委員育仁：社家署是不是應該與內政部民政司或戶政單位……"],["簡署長慧娟：應該是入出國及移民署。","吳委員育仁：我知道有個外籍配偶基金，這基金不歸你們管？"],["簡署長慧娟：是。","吳委員育仁：既然不歸你們管，那麼你們還有多少預算可以執行這部分業務？","簡署長慧娟：對於新住民，我們會與地方政府的社會局處連結，特別是與社會福利相關的資源時，就會進行連結。我們也在地方設立外籍配偶照顧中心，由此來提供服務。"],["吳委員育仁：是外籍配偶社區服務據點嗎？"],["簡署長慧娟：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吳委員育仁：錢從哪裡來？","簡署長慧娟：地方政府，另外就是外配基金。"],["吳委員育仁：所以你們根本沒錢？","簡署長慧娟：外配基金會有計畫，此外我們也有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這是跨部會一起合作的。"],["吳委員育仁：但你們有多少錢來從事與新住民相關的工作？你們一年編列多少預算？","簡署長慧娟：基本上，這是屬於地方業務，所以地方政府會挹注經費，而我們也會申請外配照顧基金來挹注。","吳委員育仁：在與地方政府的切割上，你們是怎麼做的？我知道外籍配偶社區服務據點由中央補助，地方則可以提案，但這些也是外配基金的錢，不是嗎？","簡署長慧娟：多數是，但地方也會出錢。"],["吳委員育仁：如果錢用完了該怎麼辦？你們後續打算怎麼處理？","簡署長慧娟：目前在與相關單位一起討論，也會積極爭取資源，當然，地方政府也會有經費上的……","吳委員育仁：就在台生活適應困難這點而言，我認為適應這部分應該是移民署的業務，至於家庭功能不彰、社會資源福利服務的近便性不足這兩點雖然歸你們管，但我覺得你們的資源非常少。如外配離婚問題、單親問題乃至家庭暴力問題，或者因單親而涉及中低收入戶等狀況，這些都是需要幫忙的。何況還會遇到因為外配先生失業了，成為失業勞工，或高風險家庭中小孩子目睹家庭暴力、父親酗酒、打人等，這些都需要一些經費，我會特別注意你們對經費的編列，以前移民署的基金如果用完了，本席真的是會非常擔心。","簡署長慧娟：基本上，這一塊大概都會一起融入到我們整體社會福利資源裡面去做爭取。","吳委員育仁：好，謝謝。"],["邱部長文達：謝謝。"],["主席：請蔡委員錦隆質詢。","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是勞動節，我們的醫改會、醫勞盟也有上街頭，他們提出了幾項訴求，部長有看到嗎？"],["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我看到了，我們在昨天就有回覆。","蔡委員錦隆：本席有看到你們的回覆，但是我們還是不滿意，因為我們多年來一直都希望也能將醫師納入勞基法，護理人員已經納入了，你們計畫在什麼時候將醫師納入勞基法？","邱部長文達：護理人員的部分大概花了14年的時間，逐年增加人員，到今年才全部都納入……","蔡委員錦隆：都已經科技時代了，應該可以快一點，他們每年都提出這樣的訴求，本席認為這真的是有必要。","邱部長文達：我們會加快速度，但是這跟教育部有關，因為關係到培養人才，所以要各方面一起來努力。","蔡委員錦隆：我們希望越快越好，因為他們也是跟我們一樣在勞動，而且也有體力、生理方面的問題，如果沒有納入勞基法，這些人的權益將會受損，所以要越快越好，是不是能夠在明年全部納入勞基法？","邱部長文達：恐怕會太快，因為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訓練時間，過去的訓練時間很長，現在如果納入勞基法，訓練時間就要倍增，各協會都需要因應，所以沒有辦法那麼快。","蔡委員錦隆：請你們趕快去跟各部會協調。另外，關於護病比，本席認為很有道理，他們提出「三班護病比」，目前的護病比也一直為人所詬病，最近媒體又有報導，我們砸了七十幾億，就像丟到大海裡面一樣，拿錢來補助醫院，結果護士反而減少了，醫院錢還是照拿，你們沒有納入評比的項目，只要符合標準就可以來申請，變成是拿錢去補助醫院，根本沒有提高護病比的效益，這樣不是浪費錢嗎？護病比一直是我們的隱憂，到底有沒有改善？","邱部長文達：我先解釋一下，這跟解讀的時間點有關係，這是101年的data，事實上，從98年就開始增加了，到現在為止已經增加了八千七百多人。但是有一半的醫院可能已經增加到一定的數目，現在是要提高薪資和服務品質，所以這是解讀時間點的問題，其實已經進步很多了。","蔡委員錦隆：本席知道你們有增加人員，問題是你們沒有將護病比納入評比的項目。","邱部長文達：有，會在104年正式納入，目前正在進行試評。","蔡委員錦隆：因為你們沒有納入評比，有的醫院即使護理人員減少了，還是可以申領補助啊！","邱部長文達：現在的補助主要是用在提高薪資和加班費來留人，重點是在這裡。其實已經有留住很多人，至於護病比，我們不能一次就正式列入評鑑，現在是用護理協會的版本和醫院協會的版本來進行試評，到104年就會正式列入評鑑。","蔡委員錦隆：因為如果沒有連動，又不公開醫院的名稱，等於是對醫院都沒有監督的功能，你們還是照常補助，讓我們覺得是把錢送給醫院。","邱部長文達：在4月底都已經報上來了，必須要講清楚錢到底是怎麼用，如果沒有用掉，也可以扣回來。"],["蔡委員錦隆：新的制度什麼時候開始實施？"],["邱部長文達：健保署已經開始在做了。","蔡委員錦隆：但是你們要講清楚，本席從媒體上看不到你們提出清楚的說明，讓人覺得你們就是把錢白白送給醫院，這種感覺真的很不好。","邱部長文達：不會，那個是誤會。","蔡委員錦隆：你們要講清楚，像現在這種模式，一直補助錢給他們，既沒有連動，又沒有公開醫院的名稱，只要醫院提出品質指標跟合格評鑑就可以申請了，這讓人覺得你們是把健保的錢送給醫院，這是沒有道理的，所以你們應該要發出正式的新聞稿予以澄清。"],["邱部長文達：有。"],["蔡委員錦隆：可是本席都沒有看到。","邱部長文達：事實上，這個成效算是很好的，留住八千多人，而且最近離職率從百分之十三點多降到11%，這就是很大的成果。","蔡委員錦隆：好，你們應該要加以釐清。另外，關於核刪的制度，有一位彰基的醫師說被刪讓他覺得非常不甘願，因為是在100個病人裡面查1個，如果查到健保核銷有問題或不符合規定，你們就會放大到百倍來扣款，譬如查到1萬元就會扣100萬，像他就被扣了580萬，所以他說他可能會夢到開車去撞健保署。部長，你有看到這篇文章嗎？"],["邱部長文達：我有看到。"],["蔡委員錦隆：署長有何看法？"],["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答復。","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每天有超過100萬人次在看病，每天有9,000人住院，如果我們不建立一個審查制度，根本就沒有辦法處理。","蔡委員錦隆：本席同意，但是他在臉書上說你們是土匪政府，100個病人才審查1個……","黃署長三桂：我們不是土匪政府，我們的核減率是很低的。","蔡委員錦隆：可是他就是這樣講，他說你們是土匪政府，100個病人才審查1個，如果藥費核刪1萬的話，就要回推百倍，健保給付會被扣除100萬，他總共被扣了580萬，所以他說他可能會夢到開車去撞你們健保署，你沒有看到這篇文章嗎？都有上報了。","黃署長三桂：我們有看到，這是他個人在他的臉書上寫的。","蔡委員錦隆：你們應該要讓大家心服口服，譬如說擴大100倍的檢查，費用可以由他們來負擔，對不對？也許剛好檢查到一個疏失，但是被擴大這麼多，讓他們覺得心有不甘，是不是可以擴大檢查範圍？這樣大家就會比較甘心一點，這樣處理是不是會好一點？否則其實像現在被檢查到的機率只有1%，倒楣的人被檢查到，其他99%有問題的人因為運氣好而沒有被檢查到，那這樣也不公平啊！你們可以擴大檢查，譬如說到一定的程度就檢查10倍、100倍的量，這樣就可以清清楚楚，多出來的檢查費用由他們自己負擔，這樣大家不就都心甘情願了嗎？","黃署長三桂：是，我們對這個部分可以再來商量。"],["蔡委員錦隆：應該可以改進一下。"],["黃署長三桂：是。","蔡委員錦隆：應該不要讓人覺得你們是在搶人錢，因為只有1%的機率被查到，剛好碰上了，就被扣百倍的健保給付，真的是很難聽。"],["黃署長三桂：是。","蔡委員錦隆：部長，關於住院醫師的工時，現在勞動部希望從明年開始逐年推動達到80個小時，住院醫師的工時什麼時候會正式公布？","邱部長文達：醫事司已經跟住院醫師協會達成一個共識，我請李司長向委員報告。"],["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李司長答復。","李司長偉強：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總共有23類的住院醫師，每一類醫師的平均工作時間是不一樣的，我們1月就已經在網路上面公告了。","蔡委員錦隆：你們就是平均來算，所以每一個都沒有超過，像整形醫師是77%，另外一個部分就是0，因為你們是平均來看，所以當然都沒事，其實五大科的問題非常嚴重。","李司長偉強：我們是分成23科去看每個科的狀況有多嚴重，我們對每一個科都有特別去改善，不是只有看平均。"],["蔡委員錦隆：不是只有平均？"],["李司長偉強：絕對不是只有平均。","蔡委員錦隆：至少應該要將五大科的項目列出來，讓大家清楚的知道，因為問題比較嚴重的就是這五大科，對不對？本席認為，這方面確實有改善的空間，你們應該要落實，至少不要讓病患的權益受損，如果醫師過勞對醫師本身也不好，所以你們對這方面應該要多加強。"],["李司長偉強：是。"],["蔡委員錦隆：謝謝。"],["邱部長文達：謝謝。"],["主席：請王委員育敏質詢。","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們今天的報告裡面有提到少子化的問題，今天有報紙報導，又有一家奶粉廠商預計要調漲旗下品牌的價格，在調漲之後，一罐奶粉的價格竟然飆破1,000元，有的是900元，有的是800元。部長，家長看到這樣的新聞會覺得養孩子的負擔更重了！為什麼會有少子化的現象？當一罐奶粉的價格飆破1,000元的時候，你認為要怎麼樣負擔得起養孩子的費用？現在年輕爸媽養小孩的負擔沈重，奶粉價格一去不回、一路上漲，從來沒有下降過，像這種不合理的現象，衛福部作為主管機關，你們有主動去向公平會反映嗎？本席一再反映，但是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看到公平會提出什麼有魄力的作法。衛福部作為主管兒童事務的機關，對於年輕爸媽的負擔，你們有幫這些家庭做了什麼？你們有為他們爭取什麼嗎？我們一直在談少子化的問題，這個問題當然會發生，因為育兒的成本越來越高，但是政府有沒有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跟辦法？今年勞動部有一項新的措施，就是針對勞工的生育給付多增加一個月，本席認為這是非常具體的作為，因為是從經濟面去減少勞工朋友的負擔。衛福部作為真正的主管機關，你們對這個部分有什麼施政措施和作為？你們有拿出什麼樣的具體辦法？","本席非常擔心，過去新生兒出生率的提高其實並不是因為政策，而是靠機緣，像建國百年和龍年，由於大家想生龍子龍女，才使得出生率增加。但是在今年可以看到出生率確確實實是在下降，第一季出生嬰兒有48,661人，跟去年同期相比足足下滑了一成。部長，去年我們新生兒的人口數是19.9萬，如果這樣的趨勢繼續不變，以下滑一成的幅度來預估，今年新生兒的人口數難保19萬，可能會掉到18萬，那要怎麼辦？我們說少子化已經是國安危機，但是本席必須要講，其實我們現在的一些政策作為並沒有很積極，大家只知道有危機存在，但是卻沒有提出一些很有效的辦法，所以本席希望部長要好好正視這個問題，面對少子化的難題，你們主管機關到底要提出什麼有力的施政作為？"],["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所言非常正確，根據調查，現在年輕人之所以不想生小孩，最主要就是因為他們覺得負擔不起，關於奶粉的價格，經濟部和公平會都有一套機制，我們也會特別就育兒津貼的部分採取一些措施。","王委員育敏：部長提到育兒津貼，本席知道你們有增加未就業的部分，本席也予以肯定，但是現在雙薪家庭領到育兒津貼的比率到底是多少？"],["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現在定的門檻是20%，如果所得稅……"],["王委員育敏：請署長回答雙薪家庭領到育兒津貼的比率是多少。"],["簡署長慧娟：大概有60%左右。"],["王委員育敏：雙薪家庭？","簡署長慧娟：雙薪家庭是托育的部分，那是托育補助，不是育兒津貼。","王委員育敏：對啊！但他們領得到育兒津貼嗎？這就是你們現在政策很混亂的地方，你們給雙薪家庭的是什麼？托育補助，對不對？","簡署長慧娟：對，托育補助。","王委員育敏：你說是托育補助，但有幾成的家庭可以領得到？有多少家庭領得到托育補助？你告訴我。","簡署長慧娟：占2歲以下兒童的11%左右，這是送托率的部分。","王委員育敏：有11%的雙薪家庭領到保母的托育補助，但他們領得到其他的育兒津貼嗎？不行，對不對？所以答案是2歲以下的雙薪家庭實質上領得到補助的只有11%，這是標準答案，而且是正確答案，那這個政策該不該檢討？本席已經講過很多遍，但是對於這部分的檢討，我都沒有看到你們有具體的作為，這對雙薪家庭公平嗎？我必須坦白這樣講，今天雙薪家庭根本沒有所謂的育兒津貼，你們是用托育補助來換，但是托育補助又設了一個高門檻，讓只有11%的人可以領得到，所以雙薪家庭很可憐，雙薪家庭的父母在育兒負擔上實質得到補助的人口群就是11%，本席這邊的資料顯示有高達15.4萬人是統統領不到的，他們沒有辦法領。那麼對於這樣的政策，你們還不需要檢討嗎？","簡署長慧娟：跟委員報告，目前育兒津貼計畫跟托育補助計畫因為有一些需要再做加強跟檢討的部分，我們現在正在積極檢討當中。","王委員育敏：但是檢討很久了，本席提出這個問題，已經從去年到現在了，我都沒有看到具體的成效。","簡署長慧娟：因為涉及到經費，所以我們目前也要做一些財源的規劃。","王委員育敏：這部分，我不完全歸責衛福部，因為經費的部分，你們還必須向上爭取，但是你們做為主管機關，這個問題一定要反映出來，如果行政院重視少子化的議題，那我覺得這應該要通盤檢討，為什麼這個部分會導致雙薪家庭有高達八成多以上其實是享受不到政策上的任何福利，但我們對外宣傳都說有育兒津貼，我覺得這其實是不對的，政府必須努力在對的方向，因為少子化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所以現在是衛福部跟行政院爭取最好的一個時機，而且今年少子化的問題恐怕又要來了，跟去年比較，人數可能又下降了，如果今天政府沒有任何作為，我們不在友善育兒的措施上推一把力道，那生育率只會一直往下掉，再加上奶粉的物價也控制不住，你要這一些年輕的家長怎麼辦？這一些中產階級的年輕家長不生是合理的，不敢生也是合理的，因為他們負擔不起，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想出各種政策上的措施來支持他們，應該是要這樣進行。","因此對於這一件事情，本席認為衛福部重新整合之後，剛才召委說衛福部的業務好龐大，除了業務很龐大之外，其實整個人員的陣仗是變大了，我希望力量也是變大了，你們在行政院應該也要發出你們的聲音，過去一個小小的兒童局的發聲，人家可能不予理會，但是現在可以用整個衛福部的力量來幫我們的孩子爭取，請問部長是不是可以去做這件事情？","邱部長文達：首先我提一下育兒津貼跟托育補助這兩個案子都已經陳核到行政院了，增加的經費大概40億至60億左右，所以這部分我們已經在做了，我想他們一直很努力，從整合之後就一直在做這件事，當然物價的部分，我們也會再與其他部會一起繼續努力，特別是經濟部及公平會，這部分我會再提出來。","王委員育敏：我很希望部長在這部分要拿出魄力，現在兒童都歸你管了，所以你應該是要幫他們爭取，你知道嗎？以前不歸你管，現在真的都是歸你管了，所以你要捍衛他們，幫他們爭取，因此我希望你在相關的會議裡要積極為他們爭取，我知道部會裡面有所謂的權責分工，但是你做為主管兒童業務機關的部長，應該是要積極要求經濟部跟公平會，他們是主管機關，叫他們面對這樣的狀況。對此，部長應該是要幫這些家長跟孩子爭取的，我希望部長要用力的發聲，而不是說那是他們的工作，你負責的是福利的事項，所以你就沒有辦法去做，反而我覺得你就是應該要大膽的提出衛福部這邊的主張及看法，而且對於他們沒有做到的，就應該要去要求並了解為什麼動作這麼緩慢，因為我覺得這是民眾會非常有感的事項。","如果廠商再繼續漲價，其實也是不得了，廠商要的是利潤，他們的利潤可能一分一毫都不能少，所以只要有風吹草動就會往上漲，但是消基會講得很清楚，當原物料下跌時，奶粉的價格卻從來沒有隨著下跌，但只要漲價都說是原物料上漲，所以價格就一直墊高。我過去做過的所有資料就可以看出價格從來沒有下降過，這部分本席還會繼續追，但是我希望衛福部也要一起動起來，我們要把這件事處理好，讓這些家長不要因為物價飆漲的壓力，而不敢生小孩，好不好？","邱部長文達：好，謝謝。"],["主席：請陳委員節如質詢。","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這個題目報告的範圍非常大，其實衛福部成立之後，業務負擔非常沈重，可是我是比較喜歡追務實的部分。今天衛福部的報告中有關身心障礙者輔具的部分，我在4月10日質詢過爬梯機的問題，爬梯機現在非常普及，而且有租的也有買的，但現在有許多單位買的許多爬梯機都放在倉庫，為了衛福部的不作為與不開放，造成許多行動不便者若要從四、五樓下來，根本無法下來，請問邱部長對此要如何解釋？"],["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過之後，我們就開了幾次會，就請我們FDA……","陳委員節如：開會結果是怎麼樣？還是不行！你們還是堅持你們的原則，不管是日本進口的還是德國進口的都不能用，那什麼才可以用？你們認證的家數是12家，不在這12家認證就全部不算，這部分請你們解釋。"],["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葉署長答復。","葉署長明功：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對於這個專題，我們最近有開過幾次專家委員會，也有跟相關業者溝通，這包括三個層面，第一、這些特殊儀器的使用者是特殊的人群，它屬於醫療第二類級，本身有風險性，如果不是高品質的話，在使用過程之中，假使有損害，對病友也是不好的……","陳委員節如：我請問你，在日本使用非常普及，德國也在使用，他們進口過來也經過安全測試規範的ISO17176以及醫療器材製造工廠的規範ISO13485，這些東西在他們國內都沒有問題，那我們還有什麼問題？","葉署長明功：報告委員，我們有請廠商提供他們確切的證明佐證，目前廠商並沒有辦法確實提供，他們假使提供過來……","陳委員節如：我跟你講，這家廠商元倫公司10年才200台，一年差不多20台左右，它要去設一個檢測公司嗎？它要設一個標準檢測的……","葉署長明功：不是，我們是請他提供他所給委員相關的確切證明文件，讓我們的委員審核，他目前並沒有提供，我們請他提供以後，我們將會進行輔導……","陳委員節如：他們要怎麼提供？他們已經提供了這些檢驗文件，包括從德國進來的，你們也已經翻譯了很多，而且翻譯費花了10萬元，那還要提供什麼？","葉署長明功：這一部分的資料並沒有充分完整，我們有專人輔導，請他們提供充分完整的證明，有科學佐證的資料以後，我們才能評估。","陳委員節如：你們要他們實驗室的數據報告，對不對？","葉署長明功：因為他們假如只拿廣告傳單並不代表真正實質的狀況，如果只憑廣告傳單是會造成問題的。","陳委員節如：你說這個工廠要花100萬來做一個實驗室的具體報告，這樣怎麼檢驗？人家必須花100萬，而在數量這麼少之下，要投資這樣的成本嗎？不然請你們來設嘛！","葉署長明功：跟委員報告，這是一直以來我們國家規定的程序，我們也針對這部分做一個系統性的檢討，所有廠商都可以提供。","陳委員節如：所以你們要檢討，人家可以用的而我們不能用的原因在哪裡？","葉署長明功：有，我們有檢討。"],["陳委員節如：你們要去修改藥事法以及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葉署長明功：不是不能用，而是因為其他廠商都可以提供資料，但這一家廠商目前沒有辦法提供，所以我們有請這家廠商要具體提供證明，而不是只有口頭說它是合規的，而沒有任何科學的佐證，萬一他們說的合規，進來使用……","陳委員節如：現在不論他們提供什麼，你們都說不行！那你們叫這些患者怎麼辦？你看！伊甸基金會還有台北市現在發函過來，你們打算怎麼回答？","葉署長明功：當初台北市就是因為曾經有病人使用後產生醫療糾紛，因為使用器械後跌了、受傷了，所以後來他們才規定要採用合規、有檢驗標準的才能夠有公家補助。","陳委員節如：不是，我那天有開協調會，台北市已經發函給你們要求解釋，對於已經在使用中的爬梯機使用適法性的問題，請問你們打算如何回答？","葉署長明功：這部分，我們委員會開會時有討論，我們可以把相關的資料提供給委員。","陳委員節如：我一再強調這個爬梯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雖然現在客戶買不起，全部都是用租的，但現在承租單位台北市、新北市或是伊甸基金會為了你們的這些規定，全部都不敢租了，所以現在你們總要想出一個辦法，要如何使用？如何才能解套？","葉署長明功：跟委員報告，其實國際有符合規範的爬梯機，只是廠商引進的是比較低價，目前無法證明它安全的爬梯機，假如開放這一塊以後出事了，那麼我們業管單位會變成責無旁貸，遭人詬病……","陳委員節如：那現在已經進來的，全部就是這家廠商嗎？"],["葉署長明功：所以我們現在是建議應該進口合法、合規以及有品質認證的機器。","陳委員節如：日本或德國是合法的，為什麼你們不合法？這是什麼意思？","葉署長明功：目前我們請他們提供資料，我們評估之後假如是合法合規的，我們就會同意。","陳委員節如：他們提供的資料已經很多了，我剛才不是也有舉例給你們聽，你們還是說不行，一定要是你們那12家認證的單位才可以。","葉署長明功：他們的資料要經過認證，並不是片面的用廣告的資料。","陳委員節如：不是，它在全世界其他國家有認證，但你們卻一定要是衛福部所規定的12家認證單位才可以承認。","葉署長明功：這也是當初委員會決議必須要經過台灣的公正機構認證的資料才可以承認，今天假如開放以後，國外的資料我們都承認，對國內其他業界也不公平，因為……"],["陳委員節如：那你準備什麼時候要來解決這個問題？我跟你講5月9日……","葉署長明功：個案的個別公司，我們有派專人輔導，只要他們提供適當的佐證資料……","陳委員節如：是如何輔導？你們要建立一個像廠商所初估要100萬以上的實驗室嗎？要經過實驗室測試完成，才要承認嗎？","葉署長明功：我們國內已經有相關的公正機構可以檢測，如果他們要自己設立檢測機構，我們也不反對，但是他們也可以把產品送至合規定的……","陳委員節如：你們說要他自己設立啊！不是他自己要設立而你們不反對，但他要怎麼設立？為了少數的輔具，他還要設一個100多萬的實驗室，這樣廠商划不來嘛！你們又不讓人家通過……"],["葉署長明功：我們建議應該進口目前已經有認證過的合法、合規的器具。","陳委員節如：這個問題占太多時間了，我跟你講，5月9日之前，如果你們沒有解決的話，我想就請所有的用戶打電話給部長，癱瘓部長的電話算了！你們根本沒有誠意要解決這件事情！","葉署長明功：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開了好幾次的會議跟協調會。","陳委員節如：我跟你講這個需求是非常大，為什麼你們不要解決呢？","葉署長明功：是，他們目前是進口比較不合規定的，在市面上是沒有人可以合法……","陳委員節如：你要去想辦法！這個問題已經造成台北市、新北市以及伊甸基金會全部有幾十部的機具放在那裡沒有辦法使用，你要先解決這個問題！"],["葉署長明功：我想還是要採用合法、合規的輔具。","陳委員節如：但是日本是合法，德國也合法，為什麼台灣就不能合法呢？台灣有比較高級嗎？好了，我要再請教一個問題。","葉署長明功：是，謝謝委員。","邱部長文達：委員，對於這部分，我們會特別注意。","陳委員節如：部長，你要承諾！這問題很嚴重，台北市政府也來函了，依我看那是非常非常安全，沒有什麼可以疑慮的。","邱部長文達：因為有發生過危險事件，所以我們也特別注意，關於這部分，我也會特別做……"],["陳委員節如：什麼時候發生過？我都沒有聽到有發生過什麼事件。","葉署長明功：我們回去再把資料提供給委員，因為以前就曾經發生過爭議，所以現在政府公告才會請他們要使用醫療品級的爬梯機，因為爬梯機種類很多。","陳委員節如：日本是用老人介護的輔助器材，你們就要用醫療品級的，你們比較高級就對了？"],["邱部長文達：這部分我會特別注意。","陳委員節如：另外，有關於102年1月4日三讀通過的公務人員任用辦法第二十八條修正條文刪除第一項第九款經合格醫師證明精神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精神病這是最嚴重的人權歧視問題，我們把它解決了，同時我們有兩個附帶決議，其中跟衛生福利部相關的有十三個條文，包括醫師法、聽力師法、語言治療師法、藥師法、物理治療師法、醫事放射師法、醫事檢驗師法、護理人員法、營養師法、助產師法、呼吸治療師及心理治療師法等等，這些都在你們的業務範圍裡，但到現在你們還沒有提出來修法，請問部長，這是什麼原因？是你們怠惰嗎？第2會期就通過了，現在已經是第5會期了，你們都沒有動作？這是人權歧視的問題，你們還不趕快解決？"],["邱部長文達：我們會儘快蒐集資料後送出法案。"],["陳委員節如：儘快是什麼時候？現在已經過了幾個會期？你們現在是藐視立法院嗎？一個月內可以嗎？"],["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李司長答復。","李司長偉強：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所有的醫事人員，現在不是有這項疾病的就不能做職業登記，絕對不是，是要經過鑑定為無法治療到某種程度，而且和執照沒有關係。","陳委員節如：對，我們現在有修法了，在你還沒有來之前，我們就有修法了。"],["李司長偉強：是。","陳委員節如：修法通過之後，還有附帶決議是針對周邊的十三個法，要求你們要修，這是併在一起的，但到現在你們都沒有提出來，我是質疑這個部分。"],["李司長偉強：我們會儘快來討論。"],["陳委員節如：一個月可以嗎？","李司長偉強：好，可以。","陳委員節如：這個很重要，可以嗎？","邱部長文達：是，我們會朝這個方向進行。","陳委員節如：你們一個月以內提出來修法，好不好？"],["邱部長文達：好。","陳委員節如：請主席再給我2分鐘。有關部立醫院的問題，昨天嘉義醫院的仲裁又是在拖延，他們到了要仲裁時才拿答辯狀及表單出來，這些資料應該是在仲裁以前就要拿出來了，這個許醫師到底是怎麼樣？我打了好幾次的電話給部長，但你一直都沒有解決這個問題，你到底是怎麼樣？"],["邱部長文達：我一直在注意這個問題。"],["陳委員節如：你一直在注意這個問題卻一直沒有解決啊！","邱部長文達：因為沒有爭議的地方，他們已經都給廠商了，我想5月22日……","陳委員節如：沒有，哪有給廠商？他騙你的！每次要仲裁就提出一個問題出來，一直延，延到現在已經是第4次的仲裁，但都沒有結果。"],["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答復。","林執行長慶豐：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之前沒有爭議的381萬已經撥給廠商了，昨天的仲裁是因為有關價差和成本以及利潤的部分……","陳委員節如：從他100年進來到現在已經快3年了，任期都已經快到了卻還沒有解決這個問題，許院長，你們醫管會是怎麼樣？真的是監督不周！"],["主席：請衛福部部立嘉義醫院許院長答復。","許院長家禎：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它是9年的合約，在我去之前被凍結，我們現在一直拚命想辦法努力幫它解套……","陳委員節如：你是許院長，對嗎？"],["許院長家禎：對。","陳委員節如：你不要亂講話，為什麼每次在仲裁時，你才拿出答辯狀跟表單，每次都有一個問題？","許院長家禎：不是，因為仲裁委員要求的……","陳委員節如：什麼要求？要求也是之前就要提出來了，每次都是時間到了才提出來！所以你沒有誠意嘛！這件事情，部長什麼時候要給我答復？","主席：陳委員，是不是可以私下再解釋清楚？好嗎？不然影響到別人的程序。"],["邱部長文達：等一下我私下再向委員報告。"],["陳委員節如：否則我是窮追不放的。","邱部長文達：好，謝謝。"],["主席：請蘇委員清泉質詢。","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衛生署現在改制為衛生福利部，所以不論是衛生、就醫、福利都要延續，本席要請教部長的是前一陣子報紙報導的部立醫院丟包的事情，你們到底要怎麼處理？其他醫院也會有這種情形，其實在我看來，這件事的情況也還好。"],["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衛生局認為這件事情並沒有違反醫療法，其中是有一些誤會。"],["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答復。","林執行長慶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4月23日知道這件事情以後當天就責成豐原醫院一起處理這件事，並對豐原醫院所做評估、醫療狀況進行瞭解，據他們專業護理人員的判斷是該病患不需要繼續醫療，按照流程之後就要評估他到底需不需要有居家醫療，評估結果是他需要有居家醫療，但是這又分有無家屬兩種方式，醫院一直跟他的家屬聯絡但是都沒有聯絡到。","蘇委員清泉：現在的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加起來將近40萬人，大部分都是沒有家屬、沒有人要的，這個人在醫院治療了二、三個星期，醫院認為他可以出院了，所以就要他出院，而這件事的錯誤之處在於在沒有家屬來接他出院的情況下，醫院只是叫了計程車、付了車錢要求司機載他回家，而且到了那裏應該由計程車司機將他送到家裡交給他的家人，不該只將他送到門口，任他倒在那邊，所以你們的錯誤是流程有問題，應該由出院準備組的人或是社工陪他回去，交給家屬、簽收畫押後再回來就沒事了，要不然任由這些人都住在醫院裡的話，醫院會天天爆滿，雖然部立醫院之下還有一些老人之家、兒童之家等福利機構，但就算將這些人都送去老人之家也住不下，所以部長應該對此訂定一個流程和規範，其實不管是財團法人醫院、私立醫院或社團法人醫院都會遇到這種情形，只是豐原醫院比較倒楣而已。","邱部長文達：我跟委員的看法完全一樣，我們都有多年的醫院經驗，很清楚這種細節要非常小心、注意，特別是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所以我也跟他們說要檢討所有的流程，最後的關頭是最要緊的，應該如同委員所說，一定要送到家裡為止，不管是對署立醫院還是社福機構，我們都會將這個流程重新做一番整理。","蘇委員清泉：本席並沒有責怪院長的意思，只是藉由此事希望衛福部針對沒有家屬但可出院的病人後續該如何處理訂出流程，讓全國的醫院都有一個指導方針，本席親眼看到榮民體系醫院的作法是當病人不想出院時，先設法讓他鎮靜，然後用車載去榮家，因為他們有榮家可以收容，可是我們不可能這樣做，所以你們要訂出一個指導方針讓醫院有所遵循，今天是部立醫院出問題，明天搞不好是其他醫院出問題，一旦發生了大家就說是「丟包」，這實在很難聽，讓人承受不了，部長也為此開過好幾次會，不是嗎？所以應該對此訂一個指導方針。","邱部長文達：謝謝委員，這是一個很好的建議。","蘇委員清泉：本席提出的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正草案雖經程序委員會排入議程，但是院會迄今都還沒有處理，行政院版本也還沒有送到本院，因此今天沒辦法併案審議，只能進行詢答，我想不論是藥師法或其他相關法律，都要站在病人的立場考量，社會最關心的、病人最關心的是病人的權益在哪裡，那些藥師的租牌、利益、薪水等問題社會都聽不下去，應該要以病人為中心，病人去診所看完病，但因藥師不在，就把處方箋釋出，讓病人拿著處方箋跟沒頭蒼蠅一樣不知道要去哪裡領藥，莫非要讓在滿州看病的人跑到恆春去拿藥？兩者相距40公里耶！這是沒有道理的。本席的看法是病人不動，醫師動，比如恆春署立醫院病人因為頭部外傷或者腦出血要開刀的話，可以將病人直接送東港或高雄，但另一種方法是病人不動，由東港的醫師、麻醉醫師坐車過去，等那邊準備好，我們的醫師已經到了，現在的CT/PETS都是可以傳的，兩地醫師可以同時間看片子，同樣的道理，病人在這間診所或是社區藥局看了病，因為醫師不在無法領藥，你們卻連這個都不能支援，讓病人在那邊到處亂轉，這實在讓人聽不下去，所以不要講什麼醫師權益、藥師權益，就是要以病人為主、以病人為最高原則。請問你的看法為何？"],["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葉署長答復。"],["葉署長明功：主席、各位委員。我想以病人為中心這是一定要的。","蘇委員清泉：你那是什麼回答？那位擁有醫師和藥師雙重資格並提出釋憲的那個人昨天在自由時報上發表文章，說藥師只能在一個地方執業是違憲的，如果照現在的版本通過，還是違憲，等人家再次提出釋憲的話，你們會很漏氣。"],["邱部長文達：我們完全跟著大法官的解釋處理。","蘇委員清泉：請問法務部的意見為何？到底這個說法對不對？本席上次質詢時問到PIC/S的問題，聽說現在已經有60多間藥廠達到標準，藥廠花了這麼多錢達到PIC/S水準，結果你們要人家一顆藥丸只賣一塊多甚至幾毛錢，比糖果還便宜，這樣要人家怎麼生存？","葉署長明功：我支持委員的看法，應該要有一個合理的價格，不過這件事的業管單位是健保署。","蘇委員清泉：就跟樓地板一樣，這應該要有一個底線，要訂出最底價。"],["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答復。","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第六次藥價調查以後已經遵照委員指示設好了樓地板，通過PIC/S的藥廠生產的藥品，如果是劑型，每粒藥的價格至少是1至2元，針劑的價格也定好了。","蘇委員清泉：一定要訂出最低藥價，這樣對他們才有基本的保障。另外，現在公務預算要支付的藥品，譬如愛滋病，CDC表示有鑑於公務預算不足，為免排擠到其他疫苗的費用，所以治療愛滋病的藥品在患者病況穩定二、三年之後就要改由健保署支付，因為他整年的預算才40幾億，光是愛滋病的藥就用掉20幾億，如果真的要比照B、C肝穩定、病毒感染等方式將其移給健保署負責的話，你們只能吞下去？","黃署長三桂：基於行政一體，我們要尊重行政院的決定，這個草案已經送來立法院。","蘇委員清泉：但是付費者代表聽不下去，公務預算就是公務預算，怎麼可以這樣便宜行事，這很嚴重。","邱部長文達：其實早期這些應該都健保支付，但是健保有一段時間虧損得很厲害，所以才改成這樣。"],["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副署長答復。","周副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原先是健保在支應，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大概是2006年還是2007年的時候，因為那時候健保的確面臨財務危機，所以才用多元微調的方式移到公務預算來支應。到去年底積欠健保費已經高達45億元，對愛滋病患的照顧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因此由公務預算與健保共同來照顧。"],["蘇委員清泉：已經送到立法院來？","周副署長志浩：對，已經送到立法院。","蘇委員清泉：好，我們再好好討論。本席要再請教法務部林參事，院版寫了一大堆，說是根據大法官會議的解釋，現在研提釋憲的醫師與藥師們認為，這樣還是違憲，你們的看法怎麼樣？"],["主席：請法務部林參事答復。"],["林參事秀蓮：主席、各位委員。院版的部分還沒有送到委員會來吧！","蘇委員清泉：院版已經送來了，不過院會都沒有召開，所以跟我的版本一樣，無法交付委員會審查，還要等。你要看，下一次討論的時候我們再好好來看，好不好？"],["林參事秀蓮：我有院版的資料。","蘇委員清泉：最重要的還是要以病人照顧優先，你有院版的還不講，你剛剛突然看到？","林參事秀蓮：沒有，我有帶來。因為大法官在釋字第711號解釋說，在藥師法的立法目的是，如果有重大的公共利益與緊急情況之下，例外可以去兼職二個以上執業的地點。有關院版的部分列了幾個條文，我個人的看法是應該符合重大公共利益跟……","蘇委員清泉：好，我的時間到了。","主席：時間到，下次再討論。","蘇委員清泉：我們再私下來討論，最重要還是要以病人為中心。","林參事秀蓮：好，謝謝！"],["主席：請楊委員曜質詢。","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邱部長，憲法保障的平等權，追求國民一律平等；憲法另外也保障弱勢族群，弱勢地區優先照顧，為什麼會有這種衝突的概念？看起來好像衝突，事實上是在追求實質的平等。也就是說，行政機關一直用形式上的平等，來對待離島偏鄉的各項措施，這個就有違反實質平等權的追求與保障，我講這段話部長有沒有意見？"],["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我同意。","楊委員曜：既然同意，我們就繼續講下去。因為離島偏鄉的特殊性，居住人口不足，地處偏遠，本席一直以來的看法是，離島的醫療是社會福利的一環，假如離島的醫療要跟本島一視同仁對待，離島的醫療一定會垮掉。我現在要講一個折舊攤提的概念，以公務預算編列購買的設備，每年都要提列一定的折舊，這個在本島可能沒有問題，因為本島居住人口數足夠，醫療院所比較有投資報酬率的概念，可是折舊攤提若一併適用在離島地區，可能會讓原本已經很差的離島醫療雪上加霜。我談折舊攤提大概已經談一年了，假如設備要折舊攤提，就會影響醫院的收入與醫師可以分配的獎勵金，造成醫師留不住，回復到原本居民搭飛機到本島就醫的狀況。部長，有關折舊攤提的部分，你們處理得怎麼樣？","邱部長文達：其實，我們跟委員的講法都一樣，如果從衛生單位來講，我們也是覺得，離島應該注意到攤提的問題，因為離島大部分是偏鄉的醫院，它的收入沒有辦法付折舊攤提。我們也提過這個意見，但是有時候主計單位在公平性上很難配合，所以他們建議……","楊委員曜：我講的就是最公平與平等本身是有盲點的，剛剛一開始我就先舉憲法的保障層次，有平等權追求沒有錯，可是平等權為什麼還有弱勢地區與弱勢族群的保障？就是為了追求實質的平等，這是主計單位可能沒有想到的部分。"],["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答復。","林執行長慶豐：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那個事情我們知道，其實我們真的要特別處理偏鄉離島的公平正義部分，對澎湖醫院需要更多醫療資源進入，包括人力部分，相對應就是設備，過去以來的折舊攤提部分有所謂29號公報。對這一塊，我們一直覺得應該要回歸公平正義，這一次因為我們對澎湖投資心導管中心，去年12月到今年已經減少47位澎湖民眾後送到臺灣本島，降低非常非常多醫療的影響。當然，買了這個滿不錯的設備，但是就影響折舊攤提，我們去年責成這一塊，也跟委員溝通過，現在我們已經送到行政院主計總處，許次長也帶領我們的同仁一起去拜訪主計總處跟他們說明，主計總處還有一些意見，我們儘量再跟他們說明。不只心導管設備，我們也針對未來要設置的化療中心，所謂設備的折舊攤提我們一併來處理。","楊委員曜：金門更嚴重，金門新醫療大樓假如要算折舊攤提，金門的醫療就垮掉了，對不對？"],["林執行長慶豐：對。"],["楊委員曜：比澎湖還嚴重。"],["林執行長慶豐：是。","邱部長文達：主計總處也有一個建議，如果法律還沒有修正通過以前，我們可以編列基金去補助他們造成的缺損。"],["楊委員曜：編列基金你們有問題嗎？","林執行長慶豐：包含我們的統籌款，另外必要的時候我們跟醫發基金這一塊一起來爭取。第三個，我們在提報主計總處的時候，要把折舊與獎勵金部分脫勾，一脫勾變成會回到公平正義這一塊。"],["楊委員曜：怎麼脫勾？"],["林執行長慶豐：不要把成本折舊放在發放獎勵金這部分。"],["邱部長文達：我們許次長在負責協調。"],["主席：請衛福部許次長答復。","許次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偏遠地區的衛生所是這樣，公務預算補助所購買的設備之折舊照提列，折舊什麼時候提？先不提列折舊，也要算出獎勵金，算出獎勵金以後再提列折舊，所以基金的部分會變成負的，那是因為折舊的部分適用國家會計的規定，但是不會影響到獎勵金。也就是說，我們在算獎勵金的時候，先不算折舊。","楊委員曜：假如用這個方法，部裡就可以自己決定？","許次長銘能：對。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朝這個方向訂定，因為這不是先例，其實衛生所就已經開始這樣做了。"],["楊委員曜：用這個方法就可以解決了？","許次長銘能：對，對，絕對可以解決。所以那一天我們去拜會主計總處的時候，主計總處表示，只要把相關資料、數字算出來，它怕我們今天不提列折舊時，醫師所領的獎勵金比本島的還高出很多，那這樣的平衡性會產生很多疑義，所以，我們會把已經算出來的資料送給主計總處討論，其實沒有增加很多，這是沒有折舊的情況，在有折舊的情況下，一毛錢都發不出來。"],["楊委員曜：會不會影響現在醫院收入上繳中央的比率？","許次長銘能：沒有，不會影響到這一部分。"],["楊委員曜：就是沒有影響到現況。"],["許次長銘能：是。"],["楊委員曜：等於說在會計的作法上是先發獎勵金再提列折舊。","許次長銘能：對，這樣就可以解決，衛生所也是這樣在做。我們會儘快在5月或6月完成，因為大樓要落成了，在落成之前就要把這個法制定出來。"],["楊委員曜：所以澎湖的心導管……","許次長銘能：我們也追溯，在條文上都有寫追溯的時間，追溯到我們當初送出這個草案的時候，大概是去年5、6月的時候。","楊委員曜：好，謝謝。我看衛生福利在離島偏鄉是最適用的，就是衛生福利化，因為如果我們把離島的醫療和本島等同來看，像澎湖搞不好全縣都不足以支撐一家地區醫院，我們總是必須要在形式上的公平裡面創造一些例外，落實實質上的平等。部長，從我來立法院以後，我真的一直感受到你和你的團隊在離島偏鄉改善醫療的決心和行動力。我也跟部長講過，事實上在澎湖只要醫療有改善，很快就會有感，光是從早上搭飛機來台北的人數逐漸遞減就可以知道。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請你回去之後，也把化療的相關問題準備一下，可能下個禮拜我們還會遇到。"],["邱部長文達：這已經非常積極在進行了。"],["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劉委員建國質詢。","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講一個過去式的事情，也希望這個過去式的事就是過去式了，不會再發生。今天召委安排這個議程是很不錯的，我才特別提到這個過去式。就在2011年，當時的署立醫院爆發了很多重大弊案，我記得100年的3月30日星期三上午，在此對部長提出有關弊案的質詢，到現在已經三年多了，我記憶猶新，因為當時弊案被講得非常非常難聽，說什麼一連串的貪婪重創醫德、公醫地位不清弊案不絕、挖開署弊爛疤、爛到根等等，當時真的是讓醫界蒙羞、白色巨塔落難。那時候整個衛生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都蒙上了一層陰影，讓人民感到很沈重也很心痛，當時部長剛就任一個多月，說起來這筆帳不能算在你頭上，不過，你身為衛生主管機關的最高首長，當時除了向全國人民道歉之外，你還記得你作出哪些承諾？"],["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記得，我想最重要的就是在採購程序的改變、管理機制的改變，我們會進行總體檢，例如院長輪調重新遴選，我看大概有十位委員提到「萬年院長」的問題，目前我們都已經做了。","劉委員建國：我提醒部長有幾項，其一是處理97年有三百多件的外包案、98年有一百多件的外包案，當時部長在此承諾要在3個月內解決。除此之外，還有署立醫院體檢何時完成，當時部長答復會在一個月內組成署醫體檢小組，請問這個體檢小組的結論是什麼？","邱部長文達：整本書都出來了，外包是針對核心醫療業務。","劉委員建國：另外，針對署醫當時有醫療器材採購及醫療外包的相關弊案，所以，我們當時才會要求署醫建置一個採購的監督機制，當時部長也承諾在一個月內……"],["邱部長文達：那個也做成了。","劉委員建國：最後就是醫管會何時正式組織化，我是提醒部長，現在新的執行長到了，昨天我特別跟執行長提到，現在署立醫院已經變成部立醫院，我聽到一些訊息，說有些部立醫院滿不錯的，例如高雄旗山的部立醫院，我特別跟執行長講，現在部立醫院中還有一間BOT的醫院，是雙和醫院，總共有27家，衛福部有作相關的評鑑嗎？有前三名、後三名嗎？"],["邱部長文達：應該都有ranking。"],["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答復。","林執行長慶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針對各個不同的面向有不同的指標，第一個是營運，包含績效、醫療收入，第二個是成本有沒有管控，第三個是人事。另外，針對其品質和採購也有一些指標。當然，我們對幾個部立醫院都有ranking，對於績效不錯的，我們會把它變成model，瞭解其成功的要素。剛才委員提到的旗山醫院，過去一年它的醫療收入增加20%到30%以上，今年到3月底為止，也有10%到20%，所以，在醫療收入方面，旗山醫院在所有部立醫院中績效是最好的。","劉委員建國：因為我之前聽到旗山醫院的狀況並不是這樣，但是後來聽到的狀況就誠如你所講的，如果一個部立醫院可以從可能要被某教學醫院吸收或整併的狀況，起死回生，創造這麼高的成長，我覺得那和人的經營有關，所以，其他醫院做得不好的話就沒有任何理由可以來搪塞。我是要提醒你這一點。第二，我剛才接到一個訊息，嘉南療養院得過一個獎，叫做健康促進醫療網絡全球典範獎，這個是在WHO之下針對健康促進醫院國際網絡的獎項，我知道我們的嘉南療養院獲獎，而且才剛受獎回來。我們還不是WHO的會員國，但我們卻能得到這樣的獎項，由此可見我們是很用心地去做這部分，像這樣的事情是正面的，我一直期待在部長、執行長主政之下可以讓我們的醫療體系一直向上提升。你們在這段期間還有哪些要做的事情？","邱部長文達：我先說明一下，我現在給他們的是十大任務，其中最多的還是對於人文的關懷，社區的回饋，包括最重要的就是對中低收入戶的照顧與管理，因為中低收入戶生病的機率比一般人高好幾倍，所以，我要求所屬要主動去關懷。類似這樣別人不做的事情，就由我們部立醫院來做，這是我最近希望他們要做的事情，像獨居老人的關懷等等。","劉委員建國：簡而言之，做得好就是要獎勵，做得不好就看要怎麼去改善。是否就請執行長提供評鑑結果前三名及末三名資料給本委員會參考。"],["林執行長慶豐：好。","劉委員建國：再請教部長，講到福利、中低收入戶，我的家鄉是雲林縣，針對全國兒少、婦女、老人、身障這四項福利，你知道中央的補助款項與地方的自籌款項落差有多大嗎？以雲林縣102年度為例，在兒少部分，中央補助三千六百多萬，地方自籌居然高達三億三千八百多萬，多了近10倍；婦女部分，中央補助四百多萬，地方自籌八千多萬；老人福利部分，中央補助一億一千多萬，地方自籌七億多，等於高過中央六倍多。總之，平均起來都高達六、七倍以上之差。這是一種很奇怪的編列狀態，前一陣子有報導指出很多縣市的財政狀況都已經屬於腦中風、癌末程度了，地方按照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去編列相關預算，卻又一直高過於中央的補助，而且是相當高的倍數。你們的回文中講了一句─「視地方自治與重點的特色、人口結構、重視的程度去分配社會資源」，反之，今天中央補助和地方的自籌款落差高達這麼多倍，是不是代表中央對於這些部分就是不重視？否則，這種講法就是很奇怪！","邱部長文達：不會不重視，我請社家署簡署長說明。"],["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關於委員昨天來要的這張表，因為我們主要是根據主計總處對於社福經費補助的分配與執行表請地方政府填列的資料。其中所講的中央補助僅單純指主計總處對地方政府社會福利內一般性補助款的總數，即一筆錢撥下去。這筆錢補助下去，分配到兒少福利、婦女福利、老年福利、身障福利各項下後只有單純用社會福利內一般性補助款；至於地方自籌，包括例如長照等由中央衛福部撥下去的部分，是在地方自籌裡面放進去的。因為這個表格設計……","劉委員建國：署長，我只是要強調一點，我希望到時候這四項的社會福利地方自籌的數字不會比中央高過好幾倍，不管你怎麼去計算，如果最後的結果是如此，那就代表中央不重視這四項社會福利。","最後一點，部長，這件事你恐怕需要緊急處理一下，包括漸凍人的計畫，以及年紀這麼小的珣珣在等待專家在4月30日的結論，結果統統不通過。","邱部長文達：沒有，珣珣的事情在登出來的時候，案子還沒有送上來。"],["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葉署長答復。","葉署長明功：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珣珣的案子，我們昨天開完會之後有請他們補件，補足之後我們會再開會。至於漸凍人的部分，我們昨天也邀請漸凍人協會與會，他們相關人士也表示裡面的資料還是有不充分之處，所以也請他們補資料。這部分主要是牽涉到病人的安全性，所以，我們必須加以考核。其次，必須充分告知病人，即必須在IRB裡面告知病人必要的告知是否充分與詳實。關於這部分，專家有予以建議，最起碼醫生與病人之間的不對等關係上，醫生要充分告知他有效的好處及可能要冒的風險。","劉委員建國：兩件案子都可以補件，是嗎？"],["葉署長明功：對。","劉委員建國：補件之後，你們最快何時可以再審查？","葉署長明功：只要他補件上來，我們都可以開會。","劉委員建國：好，謝謝。","葉署長明功：這三個案子，我們都是這樣做。"],["劉委員建國：請部長及署長持續重視這兩個案子。","葉署長明功：有，我們會考慮到人身的安全。"],["劉委員建國：謝謝。"],["主席：請趙委員天麟質詢。","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主席安排這幾個議題，其中特別是藥師法的修正，本席也提出一個版本。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憲政高度的修法案，因為有人提起釋憲，也被部分判定違憲，所以，我們才必須在今年7月之前快馬加鞭地做出合憲的修法。本席是提案人，所以也很仔細地研究過整個釋憲文，我想跟部長確認的是，其釋憲文要旨提到雖然藥師確實有其特殊性與專業性，係為避免造成租牌氾濫或作為藥品管理失去管理規律，但是，這樣的立法意旨卻忽略了特殊性的部分，無論是公益或偏鄉的特殊性而失去彈性，即把他限制在一個地理位置而使其彈性無法彰顯，大法官是在此處判定違憲，而非指第十一條當時的立法目的中保障藥師的專業性及用藥的安全這部分違憲。部長，你的認知是不是這樣？"],["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是採用TFDA的建議，完全將大法官釋字第711號解釋字義來修訂，所以，我們的重點也是在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下可以例外。","趙委員天麟：只要凡是修法就一定會牽涉到不同的公會與利益團體，彼此之間會有一些衝突，可是我剛才開宗明義時為何就說這是憲政高度的修法？我們並不站在任何一個公會的角度，因為這樣並不是人民之福，而應該站在全體人民所需要的角度，這是本席的出發點。在此我要請教部長，因為你們的報告裡面以及釋憲文都有提到，藥師有其差異性及專業性，所以原則上不適合來做支援，必須在同一處所來進行藥品管理或就其專業性來做到用藥安全，為什麼要這麼做呢？"],["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葉署長答復。","葉署長明功：主席、各位委員。藥師和其他作業人員不一樣的地方，就是除了有專業之外，還負責管理藥品、採購及其品質，按照藥師法的規定，若我們去稽查的時候，發現有藥品過期或是違反規定等情事，則當事人就要負起相關的責任，所以若是臨時來支援，可能在責任的釐清上就不是那麼清楚，在病人的安全上，也可能會發生漏洞，因此，這部分是從人、地、物等3方面來進行管理，即人的部分，操作的是專業人員且必須登錄；地的部分，藥師必須要很熟悉工作的環境，包括防火設備、調劑的空間等都要符合相關的規定；物的部分，即藥品必須是合法的藥品，不能有偽藥、禁藥或是過期的藥，因此，只要是該場合出現問題，包括病人的部分等，這時就會回溯到人、地、物，看看是否都合規，若有任何的不合規，我們就會予以裁處。","趙委員天麟：其他醫事人員基本上都是可以相互支援的，但藥師原則上基於上述考量，是不可以互相支援的。","葉署長明功：對，且其對於品管方面，也是要負全責。","趙委員天麟：就釋憲文的內容來看，目前藥師的人力是多過於需求的，到101年12月為止是有4萬5,000人，可是到109年人力總需求大概是3萬5,900至3萬6,000人之間，換言之，目前藥師人力是足夠的。"],["葉署長明功：是充分且足夠的。","趙委員天麟：有很多藥師反映，屆時如果全面性的開放，則除了有用藥上面的疑慮之外，他們也很擔心大型連鎖藥局或是連鎖機構可能以此為名，比方說本來5家藥局就必須有5位藥師的，現在可能就會變成只有一、兩位藥師但卻要負責5家藥局，進而影響相關的工作權，因此，本席才會提出這樣的修正案，而現在也有相對應的院版了，屆時主席如何裁示，我沒有太大的意見，但速度應該要快，畢竟7月就快到了。"],["葉署長明功：是。","趙委員天麟：今天要進行大體討論或是逐條討論我都沒有意見，完全尊重主席的裁示，而我也認同你們把監獄矯正機關放進來的建議，事實上，本席在提案時也有聽到另外一種聲音，就是醫療院所跟醫生的部分，他們也提到，若需要支援，但因為法令的限制，使得他們無法獲得支援，此外，也有很多藥師表示，他們真的想要休假、想要喘息，可是依據規定，他們就是無法獲得支援，雖然我們看到目前有例外規定就是限縮在義診、矯正機關等公益的活動上，所以醫療院所及醫生需要支援的部分，還有藥師需要喘息的部分，看來是沒有辦法用這一條來解決問題，但我記得以前有一年曾試辦一、兩個月的喘息服務計畫，但試辦之後，使用此計畫的醫療院所或是藥師人數則是趨近於零，使得這項計畫不了了之，基本上，修法要合憲並兼顧用藥安全，但也不能漠視另外一種聲音，就是他們需要喘息、需要支援，這是否有行政手段可以處理呢？","葉署長明功：喘息計畫是九十幾年時由國策顧問連瑞猛提出的，也試行了一陣子，基本上，這個計畫的立意很良善，但往後在宣導、宣傳及與醫界的配合上，或許我們會再去協調一下，就是健保在這方面，能夠有一些釋出的優惠等等的配套，希望在病人取藥的方便性、用藥的安全性及合乎法律規定等3方面取得三贏的局面，同時提升整個的品質。","趙委員天麟：我也很期待有這樣的結果，只是我最近一直在推敲，當我自己去看醫生的時候，我發現因為現在大部分的醫院或是診所就會附設藥局，所以很少遇到，甚至幾乎沒有碰到若藥師不在或是休息時，醫生就是釋出處方箋，要病人去別的藥局拿藥，所以署長方才所提的三贏局面我擔心會達不到，而是藥師繼續血汗，然後醫師不願釋放，所以這些誘因、優惠並沒有辦法解決問題，就是他們想要支援、休假、喘息，所以有什麼更為可行的方案嗎？","葉署長明功：其實目前所有牙科診所的部分是百分之百的釋出，國家相關公立醫院的釋出率也都達到百分之一、二十的比例，釋出的處方數也是逐年在增加，至於診所的部分，因為病人就近的方便性考量，所以是有比較大的努力空間，不過整體來說，從健保的資料來看，這5年來釋出的比例是不斷的上升，像大型醫院也好或是病人慢性處方箋的釋出也好，情況都有所改善，而現在社區藥局中的健保藥局，其作業容量也都慢慢的提升，也都可以滿足需求，但對於診所這一部分，有時會因為醫生可以就近照顧病人，還有病人取藥方便性等考量，所以目前是雙軌並行。","趙委員天麟：站在藥師的角度，當然是很樂見，但站在醫生的角度，請你們在行政措施上，也要讓他們可以解決問題，畢竟這是屬於憲政層次，而他們的呼聲本來想要透過這樣的立法去呈現，但我看這是困難的，因為可能有另外一種違憲及造成無法管理之虞，就算如此，我還是希望你們不要忽視這樣的聲音，好不好？"],["葉署長明功：是。","趙委員天麟：請教法務部，院版已經提出了，但尚未付委，可是內容上我們都已經知道了，基本上，這代表你們都已經有溝通過了，但這樣修法之後，是否會有違背憲法的問題產生呢？我看積極要求釋憲的人搞不好會認為院版是無法接受的，所以要求再釋憲，因此，就你們法律專業判斷來看，會不會有另外一種違憲的問題呢？"],["主席：請法務部林參事答復。","林參事秀蓮：主席、各位委員。大法官第711號解釋最主要是在講藥師執業一處的限制，都沒有其他彈性的例外，這樣的規定是違憲的，所以就設了幾項彈性的例外，但是大法官並沒有限制若要比這個限制更寬的部分，即他們的要求就是不能去限制，但除了草案條文的限制之外，還要更開放的不去做限制是否可以呢？其實當然是可以的，基本上，我們在執業自由的選擇方面是原則上有這個自由，限制則是例外，現在把一處的規定再放寬，回到原則可以自由選擇，本人認為再放寬並不會違憲，但以行政院版本來看，應該只是符合大法官最嚴格的限制，所以不會再被宣告違憲，但若要放更寬，當然也不會被宣告違憲。"],["趙委員天麟：謝謝林參事的說明。"],["主席：請林委員淑芬質詢。","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是五一勞動節，你知道五一勞動節是怎麼來的嗎？"],["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不知道。"],["林委員淑芬：請問部長貴庚？"],["邱部長文達：64歲。","林委員淑芬：你從出生到現在經歷過64次的五一勞動節，但是你不知道五一勞動節是如何來的，在座的衛福部官員，有人知道五一勞動節是怎麼來的嗎？知道的舉手。不知道？我為什麼要講這件事情？部長，我告訴你，事情發生在1886年的美國，距離現在已經將近150年前。一百多年前的美國剛從農業社會轉進工業社會生產，那時候1天的工時是14到15個小時，週休1日，連禮拜六都要工作。150年前全美的勞工聯盟號召全國的勞工從5月1日起開始罷工，當時的訴求是實施1天8小時工作制，在過程當中有衝突，有警方的壓制，有政府的壓制、開槍，最後在一場廣場的聚會當中，因為一起爆炸事件而造成在混亂中有10名勞工被打死，甚至警察打警察，這起事件被稱為乾草市廣場慘案。而且不止如此，當年美國政府為了壓制這些工會運動的活躍份子，於是藉機一網打盡，把5位根本沒有參加那個廣場聚會的工運人士全部移送法辦，結果1人被判15年徒刑，2人獲判無期徒刑，5人被判死刑，其中1位工運人士在臨刑前說道：終會有一天，我們死亡的沉默會遠比你們今天的鎮壓言論還更為宏亮有力。為了紀念這段慘烈的歷史，從法國開始將5月1日訂為國際勞工節，而且奮鬥的目標是8小時工作日。","你知道我今天要談什麼嗎？如果1天是8小時，以現在週休2日來講，1週應該工作40小時，也就是昨天、前天勞動部部長所說的雙週工作80小時的概念。部長知道衛福部對醫院評鑑的時候，是用週工時幾個小時以下作為標準嗎？"],["邱部長文達：88小時。","林委員淑芬：是1週工時88個小時，不是現在法定的雙週84小時。你們是用1週88個小時來評鑑醫院的住院醫師是不是過度勞動，是1週哦！法定工時是雙週84小時。","邱部長文達：這是含值班，而且是比照美國。","林委員淑芬：值班不是工作嗎？值班不是在勞動當中嗎？因此以你們的評鑑標準來看，超標或不合格是極為不易的。請教部長，我們看到繼護理人員納入勞基法之後，醫師也爭取要納入勞基法，他們不是要錢，而是要命！你們勉為其難同意從去年開始把住院醫師的工時列為醫院的評鑑項目，但是你們的標準是1週88小時，比勞工的雙週工時還要更多。","主席：林委員，請把時間掌控一下。","林委員淑芬：我問的是重點，哪個不是重點？勞動的權益哪有時間的問題？8分鐘嗎？","你們的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參考指引還沒有訂出來，可是多少的住院醫師都已經要過度勞動、血汗勞動，快死了？你們的合格標準除了每週工時88小時以下，還有什麼？"],["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李司長答復。","李司長偉強：主席、各位委員。除了每週88小時之外，還有每次上班中間休息時間要超過10小時以上、3天1班、每週至少休息1次、完整休假1次以上等等。","林委員淑芬：對於每日正常工時及延長工時，你們訂在12小時及32小時以下，你們的標準是正常工時12小時，還算正常，但是這個標準跟150年前的勞工一樣！用你們的標準來檢驗，訓練住院醫師最多的就是醫學中心，結果醫學中心大多數都符合你們所有的指標，你們這個指標算什麼指標呢？應該稱為放水指標吧。","李司長偉強：很多醫學中心不是每個科都合格，很多科是不合格的。","林委員淑芬：那你們的評鑑為什麼用大水庫理論？你們的評鑑就是各科統合在一起，冷門的加熱門的，超時的加不超時的，全部平均在一起，然後再除以平均的住院醫師的量，平均起來當然都合格。你們在評鑑的時候把醫院去識別化，以2013年編號第4號的醫院來看，全院的住院醫師總平均工作時數還合乎每週88小時的標準，只有87.2小時，但是該院整形外科住院醫師平均的上班時數是145個小時，神經外科是120小時，而且是1週哦！皮膚科是128小時，泌尿科平均每個住院醫師1週的工作時數是145個小時。再來看編號第15號的醫學中心，整形外科住院醫師1週的平均工時是150小時。你知道150小時是什麼意思嗎？以法定工時雙週84小時來算，這是將近1個月的工時量。編號第15號的醫學中心的整形外科住院醫師平均每週工時是150小時。","李司長偉強：我們對這個數字的解讀，跟委員報告……"],["林委員淑芬：這些都是你們的數字。","李司長偉強：對，沒錯。這些數字除了評鑑之外，還有我們自行進行問卷調查的部分。我們都知道這些數字是對的，只是1週加起來，1天24小時，7天，包含休息的時間，……","林委員淑芬：你覺得病人可以放心嗎？在紅色的部分，18家醫學中心裡面，一共只有7家的外科手術醫師的住院醫師沒有超過法定工時。對醫師勞動條件的保障其實是為了病人的權益，你知道嗎？神經外科是要動刀的，16家裡面只有6家合乎雙週88小時的法定工時，連雙週工時88小時的醫師，我們都不放心讓他開刀了，結果編號4號、5號、12號的醫院平均神經外科住院醫師的工時是120小時、124小時、120小時。","李司長偉強：委員剛才提到的都是住院醫師，主要開刀的都是主治醫師，住院醫師是在旁邊學習及輔助。"],["林委員淑芬：他們難道不用在旁邊學習及協助嗎？"],["李司長偉強：需要學習。","林委員淑芬：他們沒有睡覺，都沒有精神，值班了24小時以後再回去睡10小時就夠了嗎？就可以繼續了嗎？就安全了嗎？","李司長偉強：委員，為了把一整台刀看完，他們必須看完這台刀，中間如果下來或是後面才進去的話，對他們的學習事實上不是很好的。","林委員淑芬：我們有看過有人1天開32小時的刀，這是常態的嗎？"],["李司長偉強：所以您看到的數字是極端值。"],["林委員淑芬：這是平均值。","李司長偉強：沒錯，有兩個平均值，一個是每週平均值，另一個是極端的平均值，您看到的是極端……","林委員淑芬：你們要搞清楚，這些數字再怎麼樣都有你們的理由，但是我要告訴你，150年前的五一勞動節是要爭取1天8小時的工作時數，今天如果用1週120小時、150小時的標準，都比150年前的勞工還不如，是勞工1個月的法定週工時。","李司長偉強：委員剛才提到美國的起源，以及法國接續訂定國際勞工節的情況，美國的住院醫師目前就是1週88小時。","林委員淑芬：你們的150小時標準也是人家80小時的2倍。我最後再問你一個問題，我們的護理人員納入勞基法了，我們從98年到102年編列70億，作為全民健康保險提升住院照顧品質方案的經費，本席有點不解，花了幾十億健保的錢、國家的錢、人民的錢，你希望改善護理人力、增聘人力，結果有205家醫院（48.2%）減少護理人力，領了補助還減少護理人力；有56家醫院（11.7%）沒有增聘人力，只有44.9%的醫院有增加人力。本席不懂，請部長告訴我，減聘人力的醫院還可以再領補助嗎？","邱部長文達：這是從98年就開始，事實上，他們在前面幾年已經增加人力，後面幾年他們開始留人，其實離職率減少很多。","林委員淑芬：我不要聽那麼多，你可不可以用這樣的作法，只要是前個年度護理人力減少，下個年度就不再補助，這樣可以嗎？你們現在的方案是什麼？"],["邱部長文達：這部分請黃署長答復。"],["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答復。","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個方案有兩個目的，第一個目的是鼓勵在職的護理人員繼續留職。"],["林委員淑芬：你把整個方案講清楚一點。"],["黃署長三桂：我們依據五個細項來分配……","林委員淑芬：那個其他要拿掉，就護理照護提升方案，減少人力和沒有付加班費的醫院還可以繼續領補助嗎？","黃署長三桂：不可以領補助，我們會把這些費用……","林委員淑芬：什麼時候才規定？台北榮總、中山醫學大學、汐止國泰醫院、大林慈濟醫院，還有很多公立醫院，包括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和平婦幼院區、仁愛院區、高雄市立民生醫院、屏東榮民醫院，以上通通都減少護理人力，他們還能領補助？","黃署長三桂：報告委員，他們沒有減少人力。"],["林委員淑芬：沒有減少人力？你是說哪一年？","黃署長三桂：這幾家醫院從98年到現在，補充人力已經到達我們要求的……","林委員淑芬：我不是問98年到現在，我是講前一個年度減少護理人力，下一個年度就不能再增加，你不要用總的來看，醫院會因為你們要處分了才趕快增聘人力。","黃署長三桂：公家醫院一定是有編制，不可能我們要求增加就馬上增加，所以我們這個計畫是對於……","林委員淑芬：公立醫院帶頭違反法令，現在是給錢要求增聘護理人力，結果政府給了錢，醫院還可以用在其他，就是這樣浪費人民的錢！這個其他……","黃署長三桂：其他的部分，我們一定會追回來。","林委員淑芬：那你可不可以告訴我，除了花在護理人力和提高護理人員所得的加班薪資以外，就是除了護理人員以外，其他都不可以用，可不可以這樣子？只有護士和護理，其他全部都不能用喔，可不可以？","黃署長三桂：我們有一個分配辦法，有五項……","林委員淑芬：分配辦法要修正，我是問可不可以？"],["黃署長三桂：原則上就是朝這個方向來做。","林委員淑芬：只有護理人員，不管是增聘、加薪或是發給加班費，其他全部都不能用喔！","黃署長三桂：其他像護士服、護士鞋等，我們都不認帳。","林委員淑芬：那個都不行，以前都有，你們要注意。"],["主席：謝謝林委員。","繼續請鄭委員汝芬質詢。","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現在腸病毒疫情是否已經穩住了？"],["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目前腸病毒都是克沙奇病毒，都是屬於輕症，比較嚴重的腸病毒71型還沒有出現。","鄭委員汝芬：台北市有很多所小學都停課了，都是屬於哪一型比較多？是輕症還是重症？"],["邱部長文達：輕症的比較多。我請疾管署周副署長向委員答復。"],["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副署長答復。"],["周副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地方的規定是一個班級同時有兩位學童感染……","鄭委員汝芬：這個我很清楚，就是要避免疫情擴大，不過重要是你們有沒有穩住，因為每一年都有類似的狀況發生，在預防這部分，你們到底有沒有把關好？","周副署長志浩：有。向委員報告，到目前為止，每1,000個急診病人裡面有4.68人是腸病毒的個案，去年是5.19人，前年是6.79人。"],["鄭委員汝芬：你的意思是預防工作有做得比較好？","周副署長志浩：是，我們每一年都在進步。"],["鄭委員汝芬：有降下來就對了？","周副署長志浩：對，現在都是輕症的，沒有重症。","鄭委員汝芬：希望你們一定要穩住，因為這幾個月是高峰期，你們要加強宣導，繼續做好把關工作，好不好？","周副署長志浩：好，我們會繼續努力。","鄭委員汝芬：再者，行政院核定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第二期計畫，這個計畫推動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裡面有三項工作，即提升民眾對失智症防治及照護的認知、強化失智症家庭照顧者支持體系、建構多元連續性之失智症照顧服務模式。請問部長，這三項政策能夠滿足失智老人的需求嗎？","邱部長文達：這是很重要的跨部會計畫，請簡署長說明細節的部分。"],["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政策綱領總共有七個面向，由各部會通力合作，一定可以讓失智症的照顧往更好的品質方向走。"],["鄭委員汝芬：有辦法這樣做？"],["簡署長慧娟：我們一定會往這個方向去做。","鄭委員汝芬：以彰化縣為例，65歲以上的老人有16萬4,444人，從失智症罹患率範圍推估5%，彰化縣大概會有8,000位老人可能會有失智症的問題，但是目前彰化縣只有4個安養機構提供日間照顧服務，這樣能夠符合需要嗎？是否能夠真正讓老人安心的在地老化？你們有提供足夠的服務嗎？"],["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答復。","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這也是衛福部這兩年來的重點推動項目，江院長也提到368個鄉鎮都要有日照中心，現在已經完成120個，今年6月前包括彰化也有針對失智症的服務據點，這個計畫已經核定，我記得彰化也有，會在6月前開始。至於居家的部分，偏遠地區……"],["鄭委員汝芬：是有找比較多的安養中心協助嗎？","鄧司長素文：我們不只是在機構，還有日照以及服務據點，就是社區和居家都要加入，才能夠提供完善的服務。"],["鄭委員汝芬：如果是輕微的失智……"],["鄧司長素文：可以到服務據點和日照中心。","鄭委員汝芬：如果社區可以給予協助，就能夠減低家庭照顧者的壓力，這也是非常重要的需求。","鄧司長素文：是，這也是我們的方向，我們一定會努力。","鄭委員汝芬：彰化縣有150萬的人口，加上城鄉差距會產生一些距離，在偏鄉部分，需求量可能又比較多，這部分請部長能夠協助，本席希望你們儘快因應目前時空背景環境下的需求，好不好？","邱部長文達：好。我順便提出兩個重點，第一，現在的方向是儘量朝向居家和社區，機構儘量不要太多。第二，……","鄭委員汝芬：這是很好的概念，居家和社區必須要有足夠的經費來協助、輔助，這樣才可以做得更好。","邱部長文達：是，這是全世界的趨勢。","鄭委員汝芬：既然世界都朝向這樣的趨勢，本席也可以支持，但是你們也要考量經費的部分，否則社區沒有經費的話，老實講……","邱部長文達：一年大概要二十幾億，我們會繼續努力。"],["鄭委員汝芬：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再者，計畫裡面也提到老人接種流感疫苗要達到40%，這符合我們健保的概念，因為把老人確實照顧好，那就可以降低相關的醫療費用，請問這部分的執行率有沒有辦法達到？","周副署長志浩：現在已經有達到42%，在3年前才37%而已，經過這幾年的努力，我們已經達到這個目標了。","鄭委員汝芬：流感疫苗夠不夠？因為需求量真的是很大，老人接種率很高，都有超過一半以上，那你們定為40%，這樣量夠嗎？","周副署長志浩：目前全國老人的接種率平均是42%，還沒有到一半，有的縣市比較好，有超過一半，有的縣市可能只有百分之三十幾。","鄭委員汝芬：這些老年人到冬天的時候都非常主動注意關於流感疫苗開打的訊息，向衛生所諮詢相關問題的頻率也非常高，對於這個部分，本席希望你們供應的量能夠滿足他們的需求，好不好？","周副署長志浩：是，如果老人有這方面的需要，我們會儘量滿足他們對預防接種的需求。","鄭委員汝芬：在第二期計畫裡面有一個部分，就是從50歲到74歲接受糞便潛血檢查的人數要達到105萬人以上，你們都沒有辦法達到，是宣導有問題還是因為其他原因？"],["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游副署長答復。","游副署長麗惠：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今年定的目標人數是105萬人，據統計在第一季已經達到39萬人，我們對這一塊持續採取幾項措施，不斷的輔導基層診所來加入，目前已經有4,000家提供這項服務，我們也提高了篩檢費，預計要從130元提高到200元。對於追蹤這一塊，我們更是希望回收率更高，提供的追蹤費用也有提高。","鄭委員汝芬：這具有預防的作用，像我們彰化縣萬人健檢就做得非常好，在萬人健檢裡面也可以包括這個檢查項目，對各縣市都應該這樣要求，好不好？"],["邱部長文達：好。","鄭委員汝芬：部長，健保每年都花300億的經費在三高的藥物上面，你們是否有思考要如何減少這方面的經費？對小孩是不是應該要從國小就培養他們對營養健康的概念，因為如果從小就胖，長大很可能瘦不下來，你們要如何協助教育部執行這方面的業務？","邱部長文達：除了預防、促進健康之外，很重要的就是衛教，我們一直都有跟教育部合作，他們有一個「三高計畫」。","游副署長麗惠：我們都有定期跟教育部開會，還有一個「健康促進學校」的平台，這個平台在健康促進的計畫裡面已經有將肥胖的預防列為必要的議題在推動。","鄭委員汝芬：因為糖尿病患的年齡層一直在下降，這跟肥胖也有關係，有數字可以佐證，所以你們要來協助解決，你們有比較豐富的資源，有營養師可供諮詢，對於要如何減少病人，本席希望你們跨部會來真正的解決這個問題，讓糖尿病、腎臟病患不要再一直持續增加，好不好？","邱部長文達：好，我們會派人去演講。"],["鄭委員汝芬：謝謝。"],["邱部長文達：謝謝。"],["主席：請江委員惠貞質詢。","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這個議題涵蓋了你們所有的業務嗎？"],["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還是差了很多。","江委員惠貞：但是有一大部分。剛才鄭委員提到腸病毒的問題，在過去曾經發生H5N1的問題，那一年就沒有腸病毒了，也就是在托兒機構當中，其實只要校護、園護等護理人員和老師可以保持清潔並進行消毒，腸病毒並不會到達高峰期，甚至病人會非常少，相信從數據就可以看得出來。"],["邱部長文達：對。","江委員惠貞：本席現在關心的是肺炎鏈球菌疫苗，本席在第一次總質詢的時候就跟部長提過這個問題，請你利用今天這個機會跟所有的家長講清楚，是不是明年就會編列預算？5歲以下孩子是不是都可以施打肺炎鏈球菌疫苗？有沒有排富條款？","邱部長文達：非常感謝江委員，我剛剛上任的時候，江委員在院會質詢的時候就提出這個問題，那時候吳院長一口答應，現在總算已經都完成了。","江委員惠貞：今年就會編列預算，明年就可以全面施打了嗎？"],["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副署長答復。","周副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明年列入幼兒的常規接種，也就是在出生之後就列為接種對象。"],["江委員惠貞：是5歲以下嗎？","周副署長志浩：5歲以下我們都還繼續維持著，5歲以下應該都接種了，一出生就列入經常性的接種。"],["江委員惠貞：預算大概要臚列多少？","周副署長志浩：大概是十幾億元，我們已經在編列了。","江委員惠貞：因為每年感染肺炎鏈球菌造成孩子急速死亡的情形越來越恐怖，所以這些錢應該是值得花。但是現在我們遇到一個問題，有不少的準媽媽或新手媽媽會想等到明年才施打，就會產生一個空窗期，本席今天質詢的目的就是要呼籲所有的媽媽，雖然施打肺炎鏈球菌疫苗並不便宜，要三千多元，但是不要為了免費而等到明年再施打，該打的時候就要趕快去打。","另外，現在已經有心口司，關於幼兒口腔保健的預算還是編在國健署嗎？","邱部長文達：沒有，現在都編在心口司了。"],["江委員惠貞：去年編列、今年執行的預算是在國健署嗎？"],["邱部長文達：有部分已經移過去了。"],["江委員惠貞：確定有部分移過去了嗎？"],["邱部長文達：對。","江委員惠貞：本來幼兒口腔保健的預算大概是5億元，已經移過去多少了？"],["主席：請衛福部心口司陳司長答復。","陳司長快樂：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幼兒口腔保健的部分，因為是執行面，所以還在國健署。關於身障小朋友的醫療部分，則是在我們心口司。","江委員惠貞：口腔衛生應該沒有分身障或一般小朋友，為什麼不能全面性？在預算的處理上，雖然是編列在國健署，但是應該可以把口腔這個部分整塊切出來，不是嗎？"],["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游副署長答復。","游副署長麗惠：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剛剛才組改完，所以我們是分為兩階段，今年第一階段先把口腔的政策、口腔醫學委員會和身障團體口腔特別照護這些部分移到心口司，預算也移過去。今年度國民健康署負責的是口腔的預防保健跟宣導這一塊，今年暫時還是在我們這裡，我們的工作服務項目包括兒童牙齒的塗氟、弱勢的……","江委員惠貞：這個部分不必由你們國健署來做，心口司應該都會做。"],["游副署長麗惠：今年度這個部分還是在我們這裡……","江委員惠貞：如果你們今年的計畫沒有執行完畢，要做到明年，一樣要移由心口司做。"],["游副署長麗惠：對。"],["江委員惠貞：那為什麼要分兩個階段？不是直接切過去就好了嗎？"],["邱部長文達：因為現在心口司裡面的口腔科人員還是沒有那麼多。"],["江委員惠貞：可是副司長跟本席說沒有問題。","邱部長文達：要分階段來做，因為現在做得很順利，所以就分階段來移轉。","江委員惠貞：事實上，到明年人手一樣沒有增加，還是這些人在做，所以這不成理由。","邱部長文達：其實最重要的是口腔委員會，這個委員會決定所有政策的方向……"],["江委員惠貞：你們現在還有口腔委員會？","邱部長文達：對，這個委員會提供政策的重要方向。","江委員惠貞：在你們的組改中，衛福部還設有口腔委員會這個單位嗎？","邱部長文達：對，還有。"],["江委員惠貞：這樣不會疊床架屋嗎？還需要一個口腔委員會來教心口司怎麼辦理口腔衛生嗎？"],["邱部長文達：這個委員會是作為諮詢之用。"],["陳司長快樂：心口司是聘口腔醫學委員會作為將來擬定口腔計畫諮詢之用。","江委員惠貞：我只是要問你們，你們需要這個委員會嗎？"],["陳司長快樂：我們只是聘請委員來……"],["江委員惠貞：你們回去檢討一下有這個必要嗎？我還要提出其他議題。"],["邱部長文達：現在舉凡醫事等等都有委員會在幫忙。","江委員惠貞：這個部分現在屬於心口司，對嗎？"],["邱部長文達：對。","江委員惠貞：你們不要變成一個太上單位，這是不允許的。"],["邱部長文達：不會。","江委員惠貞：有關幼兒托育補助，有民眾向我們反映現在只要是符合資格的家庭，把孩子托給加入社區保母系統的保母照顧就可獲得每月3,000元到5,000元的補助，請問是不是一定要托給社區保母系統登記的保母才可以獲得補助？"],["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是鼓勵受過訓練的合格保母。","江委員惠貞：這是一個做半套的懲罰條款，就和幼兒園一樣，縱使一個家庭符合條件也一定要把小孩送到合格的幼兒園才能獲得補助，所以很多家長不服氣，因為幼兒園是否合格是政府要管理的問題而不是家長把小孩送到幼兒園的時候還要幫政府督導，照理說這是一種補助、一種福利。","簡署長慧娟：103年12月1日開始，保母都會納管，也就是說她們要向地方政府辦理相關的服務登記。","江委員惠貞：她們去登記之後是否合格，你們還要有後續的處理。"],["簡署長慧娟：她們只要受過訓練或更進一步的取得保母證照都可以帶孩子。","江委員惠貞：請人帶小孩在時間上是不能等的，她們登記之後到底合不合格，你們還要進一步的督導與輔導。"],["簡署長慧娟：我們會做訪視與輔導。","江委員惠貞：這點我知道，但在她們未經你們訪視、輔導、取得認可之前，把小孩託給他們照顧一樣不能獲得補助，並不是說她們去登記之後小孩託她們照顧就可以獲得補助。","簡署長慧娟：申請時是可以追溯的，比如家長把小孩託給保母照顧，保母還沒有……","江委員惠貞：她們登記之後還沒有經過訪視、輔導，還沒合格之前，家長是否可以得到補助？是不是只要她們登記了，不管是否合格，家長就可以獲得補助？"],["簡署長慧娟：可以回溯申請。"],["江委員惠貞：只要她們主動登記就可以獲得補貼嗎？"],["簡署長慧娟：還是要符合資格。","江委員惠貞：我講的當然是符合資格的家庭，我現在問的是只要保母登記，不管有沒有受過訓都可以獲得補助？"],["簡署長慧娟：要符合那三款的資格。","江委員惠貞：我就是要告訴你們一個觀念，你們該管理的部分是你們的事，孩子要不要受到政府這種福利的照顧是另一件事，這是兩件不同的事，你們把這兩件事弄成一件事，教育部是這樣，衛福部也是這樣。"],["簡署長慧娟：我們都希望孩子能在合格的……","江委員惠貞：我當然也希望孩子能在合格的地方受照顧，我母親曾幫人帶一個小孩，我母親根本沒有受過訓，但每個人都誇我母親很會帶小孩，沒有讀過書的女人家可以養出一個當市長的女兒。我真的認為這是兩件事，你們要好好的思考一下，這叫做為德不卒，管理是政府應該做的，孩子該不該受政府的補助、補貼是另一件事。"],["邱部長文達：我們會特別注意。","江委員惠貞：我今天質詢的另一個議題和趙委員天麟所提內容類似，我認真的看了97年藥事人員服務喘息計畫，那時候還未開放支援制度，但你們是可以去支援的，符合資格者可以到醫院擔任臨時藥師而不是現在所謂的診間、藥局的需求，這是兩件事情，難怪你們這個計畫做不好，因為大部分的醫院本身已有基本的財力、規模與人力調度，當然其需求不高，現在問題是出在醫事服務機構之間，所以今天我的提案中最重要的是第二項，縱使是合格的藥師，具有藥師資格，但如是在藥廠、研究機構或其他護理機構就不能隨便去支援，因為其服務項目不同，但診間藥師和診間藥師之間是否可以相互支援？部長剛才講過人、事、物、品管、過期藥物等等都要包括在內，所以喘息計畫可能也是一個中間之道，問題是這個過去的計畫和現在的需求完全是兩碼事，所以請你們再研究好嗎？"],["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葉署長答復。","葉署長明功：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委員。"],["主席：請許委員添財質詢。","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諸多重視福利和民生的民主國家中，衛生福利部長是人民所敬重的部長，其地位崇高，因為衛福部部長不僅具有專業，也有關懷社會的良心，所以邱部長是祖先燒好香才得以擔任台灣衛生福利部第一任部長。任重不一定要道遠，只要好好表現一下，做一個革命性的、必要的改革者就夠了。以上是對部長的勉勵。現在我們回到藥師和藥價的問題，藥師、藥價和健保有非常大的關係，台灣有幾家非常大型的財團法人醫院，就因為大型、大規模，所以在採購藥品時可以比一般的院所取得較高的藥價差，大量採購當然會要求折價、優惠，這樣繼續下去的結果會因為成本低、利潤高而致大者恆大、小者恆小，到最後小者完全被殲滅。健保是國營的健康保險，是全民的健康保險，我們原本希望市場機制能夠發揮良幣驅逐劣幣的競爭效率與機能，現在的結果相反，這些大型醫院不會因為價差大、買藥的成本低就回饋給病人，回饋給醫生，回饋給護士，回饋給藥師，他們不會做這種回饋。健保局或衛福部訂定相同藥品相同價格，他們銷售給病人、向健保局申請給付的藥價就是這個公定價，也就是說政府給付的藥價就是政府訂定的公定價，所以他們享受的就是購買藥品時的較高價差，有時因為激烈競爭的結果，有些藥商因為擔心不做這個生意就沒有市場，甚至寧願賠錢出售，造成藥商賠錢。因為這種不公平競爭導致醫療市場效率降低，影響藉由公平競爭以良幣驅逐劣幣的有效機能的存在，變成制度害人、損人不利己的結果。所謂的「不利己」是不利於健康保險制度的存在、發展及經營，至於「損人」是損到醫療界較小的院、所及病人，這個時候是不是應該加以改革？你們應該要控制財團法人的利潤，當其營利利潤超過多少時應有個回饋機制。同時也要從藥價著手，藥價不能定低，因為定低的話大家都會倒，藥價定高的話，得到好處的是財團法人的大型醫院，因為他們並沒有把利潤放在研發上，他們原本應該進行研發，造福病人、發展醫術，同時也應該造福醫生，讓醫生多做研究，減少門診量，這才是財團法人大型醫院成立的目的，但事實是他們賺了很多錢卻拿去投資、購買自己關係企業的股票，間接的圖利自己的企業集團，因為買了就會漲，別人不買，他自己買自己關係企業的股票，當然該跌價的就不會跌價，而且可以保持較好的價位，這破壞了整個股票市場也就是資本流通市場的經濟效益、公平競爭，這是假財團法人之名做公益。我們這些單純、可愛的學者和立委都主張財團要法人化、要具公益性，最後卻變成營利性的關係企業。經我分析的結果你就知道問題有多嚴重、多不合理。"],["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市場機制和公平正義要取得平衡是很困難的，目前我們努力的方向是加強監督、輔導、垂直整合等等。","許委員添財：健保局只定價格卻沒有辦法在品質上把關，沒有辦法幫人民、大眾、業者公平競爭，結果變成用藥越來越差。以安眠藥為例，因為國內的採購價格越來越低，演變到最後有些安眠藥無效，所以病人不得不自費購買品質較好、效力較好的安眠藥。這些都是醫生和藥師告訴我的，並不是我自己發明、創造的。健保局是在睡覺嗎？衛福部是在休息嗎？對於這個制度的大窟窿、大漏洞與大扭曲，你不覺得很可怕嗎？"],["邱部長文達：最近都有一直在努力。","許委員添財：要真正的做善心啊！如果企業經營有成，為了回饋社會而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應該要真正的做善事。"],["邱部長文達：是。","許委員添財：所以本席以前在當立法委員時曾經提出公家機構政府部門不得補助財團法人基金會，如果要做善事，要靠社會的資源，應該是自己有辦法去爭取社會資源，怎麼可以用政府的經費呢？如果要用政府的經費，政府自己來做公益就好了，為什麼還要補助給基金會呢？部長知道結果是什麼人反對嗎？說這個基金會是靠政府生存，今天本席就不說是誰，本席不是說別人喔！所以今天臺灣大家都拿出良心，臺灣馬上大好，技術部門為什麼不進步？劣幣驅逐良幣，好的技術怎麼會有機會在市場被利用呢？","本席說核四就好了，根據研究有1,350百萬瓦，現在四個百萬瓦的儲電站，只要作三百多個就可以把我們的備載容量回收，只要花三、四百億元，就可以取代3,000億元的核四廠，臺灣不用冒風險，又可以回收而減少浪費，類似這樣的思維，臺灣的方法有很大的空間，所以臺灣是有希望的，但是要從良心改革起，本席希望部長能夠做良心的示範。"],["邱部長文達：一定。","許委員添財：本席說的這幾間一年的收入，跟健保局領了好幾百億元，如果是真正的有資格領，我們希望他來領，但是剛才分析的結果，部長知道問題之所在，對不對？"],["邱部長文達：要回饋社會。","主席（王委員育敏代）：徐委員少萍質詢後，我們先處理臨時提案。","請徐委員少萍質詢。","徐委員少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邱部長，藥師法第十一條，有委員的版本，但是行政院的版本還沒有送到，所以我們今天就是大體討論，這一條提出修正案之後，藥界、醫界都很緊張，醫界是講如果醫師在多處執業的話會淪為派遣化，但是本席認為是不對耶！如果藥師是以一處執業為原則，到他處執業為例外，如果是公家醫院有上、下班，下班的時間可以做一些公益義診，例如很多專業的人，他下班也可以開計程車，這些都無妨，所以只要公家醫院的藥師，或診所的藥師，他們有時間的分配，在他們的時間之內，要在一處執業，但是在他們的時間之外，應該是自由吧！是不是這樣子？以藥局來講，他是老闆又是藥師，如果這個藥師要出去義診，藥局就要關起來，對不對？他不能出去做義診，然後藥局照開，因為沒有人配藥，所以本席認為這個要說清楚，不曉得你們的版本有沒有特別說清楚？就是如果可以的話，但是還是要分清楚類別，例如私人藥局或私人診所或公立醫院，藥師的執業時間不一樣，但是本席認為職業選擇的自由，是很重要的。"],["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是。","徐委員少萍：選擇在公立醫院的上班時間是很專業，下班的時候可以去支援，不曉得行政院版本到底有沒有考慮到這些，有沒有說清楚？","邱部長文達：行政院版本是完全遵照大法官的解釋來進行，細節方面就請司長答復。"],["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李司長答復。","李司長偉強：主席、各位委員。我認為不管是哪個版本最後還是回歸到對民眾最大的利益，為最大的基本考量。","剛才委員關心的事情，現在不管各個職類，將來包括藥師在內，除了其專業一定是前提之外，還有他的工作時間，例如下班後去外面做其他事情，基本上，其實……"],["徐委員少萍：不限制是嗎？","李司長偉強：我們並不鼓勵他這樣，因為其實他還是要適當的休息，但是如果其他職類，在上班時需經過事前的報准，到另外的機構去支援，目前其他職類是這樣做的。"],["徐委員少萍：藥師也是可以？"],["李司長偉強：目前藥師是不可以的。"],["徐委員少萍：行政院版本中如果經過主管機關同意的話就可以了。"],["李司長偉強：但是目前還是限定在重大的公共利益跟緊急事情。","徐委員少萍：第二，本席要請教部長，昨天本席看到電視報導，聽說網路上已經流傳很久，就是一個外籍看護幫一個老人家翻身洗澡，卻是很惡劣的用力甩來甩去，且用蓮蓬頭一直沖頭，這個老人家的臉也被沖得哀哀叫，他也不管，反正動作就是非常的粗魯，不曉得你們有沒有介入調查這家醫院？"],["邱部長文達：對於虐待或妨礙老人健康……"],["徐委員少萍：這是個養護機構嗎？"],["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答復。"],["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從網路上一發現這樣的新聞……"],["徐委員少萍：你們就調查了？","簡署長慧娟：因為是在南部縣市，我們就請台南市、高雄市等南部縣市地方政府一定要去查清楚，由於現在看不出來是哪一家，我們請他們實地去清查比對那個浴室是在哪一家的看護工。"],["徐委員少萍：都已經PO上網路了還找不到嗎？"],["簡署長慧娟：目前是已經有請地方政府趕快……","徐委員少萍：本席看了很難過，哪有這樣子對待老人家的，本席看不出來是外籍看護還是……"],["簡署長慧娟：應該是外籍。","徐委員少萍：本席希望你們能夠查到，本席認為一定要制止這種歪風。"],["邱部長文達：我們要求限期改善。","徐委員少萍：第三，本席要請教部長，對於醫院的大改革，部長剛才在報告書中講到院長跟副院長現在時間到了要公開遴選，任期是三年，對不對？如果做得可以的話，再繼續三年，第二任的三年是不是也要經過遴選？"],["邱部長文達：是。"],["徐委員少萍：第二任的還要審查？"],["邱部長文達：對。","徐委員少萍：審查合格的話，再繼續三年，三年之後就停二年當顧問是嗎？"],["邱部長文達：是。"],["徐委員少萍：二年後再參加……"],["邱部長文達：到部裡服務……"],["徐委員少萍：不是在醫院服務？"],["邱部長文達：還是在醫院的顧問醫師。"],["徐委員少萍：顧問醫師是新名詞？"],["邱部長文達：對。"],["徐委員少萍：以前有沒有顧問醫師？"],["邱部長文達：一直都有。"],["徐委員少萍：本來就有是嗎？"],["邱部長文達：就是師(一)級的意思。","徐委員少萍：部長考慮這樣的改革，有沒有想到趁這個改革對偏遠地區的醫院，能夠選好的人選下鄉擔任院長，然後看他績效好的時候，他跟城市的這些醫院，是不是有一定的差別？","邱部長文達：現在都有把他們變成一個群，可以說這個醫院跟那個醫院有合作。","徐委員少萍：本席是說院長的任期，或是在偏遠地區這些好醫院的院長、副院長，這些如果做得不錯，任期到時可不可以調到城市大醫院來，讓他去學習培養新的人才，有沒有這樣的制度？例如老師或法務部體系中的檢察長，好像也有這個制度的差異，可以這樣去培養這些優秀的人才，讓他們下鄉後再鼓勵他們回到城市來。"],["邱部長文達：是。","徐委員少萍：本席是提出這樣的看法，希望你們在改革的時候，在這些細節中能夠讓年輕的醫師到鄉下去當院長或副院長，這樣就有機會被調到城市的大醫院來學習，將來有機會遴選院長跟副院長，本席認為鼓勵年輕人下鄉，提供他們機會回到大醫院從事醫院的工作或當醫師，慢慢的他們在大醫院有調升機會，你們再考慮看看這個議題。","邱部長文達：委員的建議很好，我們會好好的考慮。","徐委員少萍：第四，貧窮縣現在中低收入的自用住宅價值標準，是不是還維持原來的650萬元，去年符合資格的中低收入有多少？"],["主席：請衛福部社救司李司長答復。"],["李司長美珍：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整個統計到去年年底有14萬8,590。"],["徐委員少萍：比前年增加還是減少？","李司長美珍：有增加，事實上，目前……"],["徐委員少萍：增加中低收入戶是嗎？"],["李司長美珍：對。","徐委員少萍：因為現在炒作房價，所以房價就增值了，這650萬元的標準，不曉得你們有沒有要調整？","李司長美珍：這個部分是我們每一年在9月的時候都會邀請地方政府一起來討論，也會依據當時的不動產狀況作一個調整。","徐委員少萍：這些中低收入戶都希望脫貧，對不對？"],["李司長美珍：對。","徐委員少萍：脫貧是有方法，本席認為你們都有中低收入戶的數據，有沒有跟勞動部或中小企業合作？因為勞動部中有職業訓練可以輔導他們就業，這個部分有沒有跟勞動部配合？","李司長美珍：一方面在社會救助法本來就有明定，二方面，我們也確實跟勞動部有一些協調，目前也都朝這樣進行。"],["主席（徐委員少萍）：現在處理臨時提案。","進行第1案。","1、","有鑑於近年來透過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完成出養之兒童少年，逾七成三均係未滿三歲之幼兒，且實務上機構均要求收養家庭與被收養兒少共同生活（即試養）約3至6個月，試養後經評估不適任或法院不予認可之收養案件僅有5.22%。惟收養人在試養期間，雖有親自照顧或委由親屬或保母照顧出養童之事實，尚無法取得請領政府相關育兒補助之資格。為打造友善收養環境，提供收養家庭育兒支持，建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會同勞動部研議放寬收養人於試養期間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育嬰假「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與「保母托育費用補助」，並研提相關評估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江惠貞　　蘇清泉"],["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是不是請委員容許把一個月修正為二個月，因為這個要會同勞動部的部分","主席：第1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二個月，其餘文字照原提案，修正通過。","進行第2案。","2、","有鑑於我國兒少目睹家庭暴力案件數，從100年的12,071件，增為102年的16,942件，連續三件攀升，顯示未成年子女目睹家庭暴力之情形加劇，惟各縣市針對目睹暴力兒少之處遇服務，普遍有經費編列不足、財源不穩定的窘境，易導致服務不連續，損及目睹兒少權益。爰建請衛生福利部針對目睹暴力兒少研提全國性專案服務計畫，並於104年公務預算或社會福利基金中匡列相關經費，俾改善目睹暴力兒少服務資源不足之問題。"],["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江惠貞　　蘇清泉"],["主席：請衛福部保護司張司長說明。"],["張司長秀鴛：主席、各位委員。是不是可以建議在倒數第三行後面的第四個字「社會福利基金中匡列」九個字修正為「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主席：在倒數第三行後面的第四個字「社會福利基金中匡列」九個字修正為「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其餘文字照原提案，修正通過。","進行第3案。","3、","鑒於健全制度，提升偏遠地區民眾醫療服務，及衛生福利部所屬醫院院長副院長人才之培育，衛生福利部所屬地區醫院院長副院長表現優異，應可調任都會區域醫院服務，以鼓勵優秀人才投入偏鄉醫療服務，提供優質健康照護服務，逐步培養院長人才，基此，建請衛生福利部針對「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兼任院長副院長之任期及遴用辦法」第10條進行檢討，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檢討報告書。"],["提案人：徐少萍　　劉建國　　蘇清泉　　楊　曜"],["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說明。","林執行長慶豐：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部分牽涉到我們的一些人事法規，可不可以修正為二個月？","主席：第3案最後一行一個月修正為二個月，其餘文字照原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蘇委員清泉發言。","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林執行長，現在如果在偏遠地區的部立醫院區醫院，到比較都會區的區醫院，他的年資現在也受到部長所提幾年的限制是嗎？部長的是幾年？是二任嗎？"],["邱部長文達：（在席位上）二任六年。","蘇委員清泉：所以如果那邊做了一任三年，來這邊也只能做一任就要調升當師(一)級或師(二)級的顧問醫師，然後要停二年，是不是一定要這樣？"],["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說明。","林執行長慶豐：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按照現在院長副院長遴選辦法第十條第一款明定就是一任三年，誠如委員說的二任六年，第二款針對這個部分就是得業務需要調動，第三款是這個任期要合併。","蘇委員清泉：上次在總質詢的時候，本席曾質詢江院長，部長也在場答復了，就是要用培訓的制度，因為現在都會區的區域醫院一開缺出來就有很多醫學中心，例如成大、台大的副教授、教授在搶，所以在搶的時候職缺就可能被這些人給搶走了，所以大間的部立醫院，有可能是被空降的拿去了，好不容易培訓的人員，從偏遠的地區當到院長或副院長，他們的期望就是能夠一直升上來，結果職缺被人占去了，現在就很煩惱對二十幾間部立醫院的人才培訓，本席擔心會讓他們覺得沒有希望而不做，十幾年就走了，會不會有這樣的後遺症？","林執行長慶豐：我們參採所有系統的這些醫院，例如台大的教育部系統、退輔會系統、國防系統，還有北市聯醫系統，他們都是二任六年，這個部分就是我們在其中也要參考剛才說的特殊部分，關於離島部分，我們有一個離島部分任期的特別考量，當然偏遠地區是不是要納入，因為牽涉到人事法規的問題，所以用兩任……"],["蘇委員清泉：離島不算就對了。"],["林執行長慶豐：對。"],["蘇委員清泉：台灣本島呢？恆春、台東都很偏遠。"],["林執行長慶豐：其他系統的醫院也都是兩屆。","蘇委員清泉：可能部長要思考一下，應該要有一些鼓勵措施，讓在偏遠地區醫院表現好的人有一個機會，否則，越來越沒機會，他們可能在青壯時期就準備溜了，動不動就空降，對部立醫院比較不好。我看員額有一萬三千多人，滿多的，部長要考慮一下。"],["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三年前的修法是針對特殊狀況，那時大家都批評「萬年院長」，所以我們就想間斷兩年，先把這一輪run完。這次再修法，我們會考慮委員的建議，委員的建議很好。但是要瞭解現在所有的醫院，院長最多做6、7年，沒有人要做幾十年的，不管是醫學院或醫院，都沒有那種十幾年的院長，這已是社會的趨勢。","蘇委員清泉：對啦，我的意思是，你們應鼓勵培訓出來的人先去澎湖、台東等偏遠地區，但是一旦有機會就要把他們調回來，讓他們有一個機會和盼望。","邱部長文達：是，我想可以把培訓成功的人調回部會服務，不然，很多位子沒有人要來，像衛福部、健保署、國健署都有很多位子，我想這是我們最期待的。","蘇委員清泉：從事臨床工作的人可能還是希望繼續臨床的工作，所以有時候……","邱部長文達：好，我想我們會考量。","主席：趁著現在改革，我希望部長考慮多一點、周延一點。","進行第4案。","4、","隨著衛福部成立，署立醫院「升級」為部立醫院，關於2011年署立醫院採購弊案相關改革成效究竟如何，衛福部提出成立「署立醫院總體檢小組」、進行醫院管理委員會之改組、建立署醫採購制度的監督機制、署立醫院採購之儀器逾5百萬元者之陳報評估等，並承諾好好整頓部立醫院，讓這種「貪婪、醫德重創」的弊案不再發生。從2011年至今，已經過三年的時間，請衛福部針對署醫弊案的評鑑結果、績效和經營狀況等事項（包含績效優良前三名醫院及績效最差的後三名醫院），並於一週內向本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劉建國　　徐少萍"],["連署人：鄭汝芬　　林淑芬"],["林執行長慶豐：（在台下）沒有問題。","主席：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5案。","5、","我國的福利服務仍然相當落後，亟需更多公共資源挹注以建置更完善的服務體系，例如長照服務體系、身心障礙服務、高風險家庭處遇、社會救助等。如能將有限的社福資源用於發展細緻的福利服務，其效果優於單純的現金津貼發放。惟我國社會福利現金津貼支出龐大，排擠福利服務之發展，為了促使社福預算做有效之運用，衛福部應針對現有社福津貼之制度，研擬津貼發放之績效評鑑指標，並建立各項社福津貼考評與退場機制，並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林淑芬　　蘇清泉　　周倪安"],["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社福津貼基本上大部分都是法定義務支出，都是法律明定發放的，因為福利的部分，在處理上除非把原來的津貼往上提高，若降低可能會影響中低收入基本的生活需求，所以是否可以考慮不要針對這部分再作處理？如果可以的話，不妨就整體津貼制度作一研議，把這樣的文字納入提案。"],["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這個臨時提案，剛才署長有特別提到這些津貼都是立法院立法通過的，然後編列預算執行的，預算要如何作績效評鑑呢？因為基本上它的績效評鑑可能只能說本來該發給30萬人的，但是有2萬人沒有發到，政府只能做這樣的監督和評鑑。如果你的前提是，我們的福利、服務相當落後，需要做更細緻的服務，老實講，每一項都是根據法律編列的預算，那就是告訴所有的委員，以後要把跟兒少津貼、老人福利津貼、老農津貼等等發放有關的法律全部拿出來清倉重修，不要說政府執行困難了，教委員把法律拿出來重修都不容易了，像最近老農年金要處理，都已經要翻天了。因此，我建議本案作一修正，是否針對現有的社福津貼制度，由社家署提供關於各津貼法源、發放對象、發放金額對照表，給委員參考，我覺得這樣可能反而比較實際。其實訂定退場機制很簡單嘛！就是那個法源不要執行，但是你告訴我有哪一個法能夠不要執行的？過去我們在公所的時候，只要把貧窮線稍微往上拉一點，就有一群人可以跪在市長室跟你拜託，問你為什麼去年有今年沒有。這種事情真的不要為難地方，津貼能發不能發是誰造成的，就是立法委員嘛！所以要怎樣退場？所以，本案是否可以修正為針對現在社福津貼制度，提供各津貼法源、發放對象、發放人數、發放金額對照表，作為委員未來修法的參考？這樣是不是好一點？","主席：可是社會福利的對象太多了，可能全部列出來嗎？","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可以，我們儘量整理。","主席：那也好，我們可以有一份很完整的關於社會福利津貼的資料。"],["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委員可以檢討哪些要、哪些不要。"],["簡署長慧娟：我們是不是整理中央的部分？"],["主席：當然只有中央的。","進行第6案。","6、","為照顧弱勢兒童及少年，政府應提供相當之社福資源維持兒少基本需求以滿足身心發展之各個面向。然我國目前缺乏「兒童及少年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如此將無法評估弱勢兒少的需求是否已達到最低生活標準，爰提案要求衛福部於三個月內訂定「兒童及少年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並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王育敏"],["連署人：林淑芬　　蘇清泉　　周倪安"],["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兒少每個月最低生活費基本上屬於地方社會福利事項，因為各區域生活水平不同，所以比較難訂定一致性的標準，若訂定齊一的標準，恐會影響其他孩子的權益。所以，我們建議修正為整理相關資料，因為本案和前一案也是相關的。"],["主席：就併同前案一起整理。","臨時提案全部處理完畢。","今天的會議延長至登記質詢委員詢答完畢。","接下來請廖委員國棟質詢。","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社會福利相關業務移到衛福部，貴部的預算規模變得相當龐大，大概比衛生署增加了多少？"],["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差不多一千七百億。","廖委員國棟：可見您現在所負的責任比過去重很多，尤其是社會福利這部分。我想再向您請教有關偏鄉的問題，剛才我聽了幾位委員的質詢，他們也提案希望在部長的支持之下，偏鄉的人員、設備、經費能夠有進展。關於人員的部分，剛才那個提案非常好，過去我也曾在最遠的地方服務，直到服務期滿，我覺得鼓勵非常重要，部長一定要讓偏鄉的醫護人員得到喘息、進修、升遷的機會。本席這裡有一張圖表，請部長看台東醫院和花蓮醫院，一葉知秋，從此就可以看出目前偏鄉的狀況大概都是這樣。過去我們曾經提議，對於CMI值比較高、負有特殊任務的大型醫院包括醫學中心，政府應該針對其特殊任務部分提供特別的經費。其餘的不講，就以偏鄉來講，台東醫院和花蓮醫院是偏鄉醫院的指標，其他還有新營、嘉義、新屋、旗山胸腔醫院、八里、桃療都一樣有這個狀況，以台東醫院來講，業務成本是5億3,267萬元，花蓮醫院是6.2億元，台東的公務預算補助是1億1,389萬元，花蓮則是1億6,181萬元；台東醫院申請了健保給付3億，花蓮也差不多，但是點值浮動的影響就高達5,000萬元，後面還有固定資產投資成本，台東比較少，是七百多萬元，但是花蓮將近三千萬元。從這個表格來看，公務預算雖然補助了一億多，但是整體來看，被點值浮動影響，又被固定資產攤提消耗了一點，所以，對偏鄉來講，經費真的是捉襟見肘。我們一直向部長討教，總統在他的政見中提到整個醫療支出合理的數字應是GDP的7.5%，請問現在是多少？"],["邱部長文達：6.6%。","廖委員國棟：差不多6.89%，每一次我在外面都說6.9%。"],["邱部長文達：每個月都不一樣。","廖委員國棟：但是實際情況和總統的政見─在8年內達到7.5%，有一個至少0.5%的落差。這個經費你應該在行政院編列概算時極力為醫療界爭取，如果沒有經費挹注，所有的部立醫院都唉聲嘆氣，何況是偏鄉，何況是負有特殊任務的八里、桃療這些醫院，這些醫院根本沒有盈餘，但是它負的責任一樣大。所以，請問部長，你看偏鄉怎麼辦？","邱部長文達：事實上，我們做了一些事，也特別申請了一些額度，首先，當然是102年我們就停止每年遞減10%的措施，所以從今年開始就會回升不少。","廖委員國棟：我知道，但是現在問題是公務預算不足，補助也不夠，所以，這兩件事情拜託一下，第一、公務預算是你可以決定的。第二個就是保證點值，不要讓它浮動，每年影響五千多萬耶！"],["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答復。","林執行長慶豐：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公務預算在退撫這一塊慢慢有補回來，今年已經開始停損，但是我們是希望未來的公務補助不要再減，特別是對部立醫院。","廖委員國棟：不能減，只能增加，好不好？"],["林執行長慶豐：是。"],["邱部長文達：9年已經把它減到剩下56%。"],["林執行長慶豐：減了56%。","廖委員國棟：還是不足嘛！所以我們剛才一直在講怎麼樣鼓勵人才下鄉，到偏鄉去，甚至包括回頭升遷這些事，我們都要幫他們著想，這樣才能延攬好的人才到偏鄉去嘛！點值浮動的部分，我們談了多次，總質詢、提案都提過，偏鄉醫院的點值，你們就不要讓它浮動嘛！保證一點嘛！"],["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答復。","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點值的計算方式是在全民健保會中，由委員共同來訂定的，所以，如果偏鄉固定為一點的話，包括花蓮、台東的所有醫院點值都應該一致。"],["廖委員國棟：是啊！我們就是說CMI值高的醫院、負有特殊任務的醫院。","黃署長三桂：這部分的決定權應該在全民健保會，由全民健保會委員討論決定。","廖委員國棟：你們可以提供數據給他們，讓他們知道這些醫院真的需要扶持，好不好？部長！"],["邱部長文達：好。"],["廖委員國棟：你要親口講。","邱部長文達：我會注意這個問題，我們看看data以後再來做。","廖委員國棟：兩個月後行政院編列明年概算時，你要極力為醫界來爭取。第二、偏鄉的部分，拜託你們，不但是補助，點值不要再浮動。"],["邱部長文達：好。","廖委員國棟：第二、我要很嚴肅的、很沈痛的跟部長講一件事情，您的報告我從頭到尾看了一遍，關於社會福利的部分，整個報告中，我只看到山地原住民在某一頁有一個小小的位置，個人非常失望。從憲法來看，憲法有相關的規範，針對原住民地區，不單是緊急醫療，還有醫療網、社會福利部分應備受政府重視；在原住民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都明定政府應該要做的包括公共衛生、醫療政策、社會福利和緊急救護，但是在您的社會福利報告中，我沒有看到一個字，只看到山地原住民在某一頁一個小小的項目中。我不知道在你的施政重點裡面，原住民基本法所規範的，你們到底有沒有遵守？","邱部長文達：我們最近會送出一本偏鄉及離島的醫療政策白皮書，幾乎都是在討論原鄉的部分，我們在這部分花了非常多的心血，我會把這個呈上給委員看。","廖委員國棟：因為你今天是做有關於社會福利的施政報告，所以，本席非常關心你的報告。"],["邱部長文達：對於這部分我們真的是花了最多的心血。","廖委員國棟：不僅僅是如此，部長，我也很怕到時候會有人說你沒有遵照憲法規定、違憲、沒有遵照原住民基本法的規定等等，希望不要落人口實。"],["邱部長文達：是。","廖委員國棟：所以，你的報告是否應該要補充你剛才提到的這個白皮書？","邱部長文達：是，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剛才也看到第二十四、二十六及二十八條，我會特別為這個做一次類似……","廖委員國棟：部長，這是你的責任。"],["邱部長文達：再次謝謝委員的提醒。"],["廖委員國棟：謝謝。"],["邱部長文達：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蔣委員乃辛、黃委員昭順、周委員倪安、邱委員文彥、薛委員凌、何委員欣純、葉委員津鈴、陳委員淑慧、潘委員維剛及王委員惠美均不在場。","請楊委員玉欣質詢。","楊委員玉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關於藥師法，本席有四點的建議，第一，工作權違憲的問題是一定要面對和處理的。第二，站在病人的角度，本席也接到很多病人陳情說她們拿不到藥，即使拿了醫生的處方箋，但藥就是會中斷，沒有辦法持續拿，很不方便。醫生可能開了6種藥，但你可能有3種藥領不到或者遲幾天才能領到。針對這部分，我想病人的角度、服務是最優先的。第三，有關社區醫療的問題，如果要發展社區醫療是我們的重點的話，這些小小診所內的藥師要如何能夠相互支援以支持社區醫療，也許大家可以更進一步去思考其可能性。第四，藥師要renew license，她們要能進修、休假、結婚、有人力來支持，這是非常重要的，針對藥師法，本席將這幾點意見提供給部長參考。本席今天要談的主要是昨天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所討論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草案，今天我們也是討論社福的議題，我們先以以下這個例子來看看集體社會如何來思考這些特殊情境的人，老弱病殘都是歸衛福部主管，更重要的是，衛福部要如何看這些人才是最根本的問題，不只是資源，更上位的是概念、觀念的問題。以「坪坪」為例，她是線狀體肌肉病變的小朋友，她呼吸、吞嚥困難，視聽覺障礙，無法自主運動。像這樣的孩子出生後，我們要問，她有什麼樣的可能性，本席更進一步想問的是，她需要什麼來支持她的可能性？像這樣的一個孩子，衛福部要去思考，不是只給她醫療或救濟，更重要的是，你認為這個人她為什麼值得活在這個世界上？她應該怎麼活？這才是衛福部在思考老弱病殘時最根本的問題。為什麼我們的福利是挖東牆補西牆的殘補式、為什麼都會讓一個人無法成為一個有尊嚴、無法有所發展的人？關鍵就在我們怎麼看待這些老弱病殘者，本席就以這個例子來談這些問題。","我們看下一張，這樣的「坪坪」需要照顧的人力、呼吸器、輔助的畫版、需要溝通輔具、輪椅及無障礙的環境，如果這些配套都有的話，這個生命可以學習、發展、服務、甚至可以貢獻給社會。我們繼續看下一張就可以知道她為什麼可以貢獻給社會。她長大之後可以攝影、畫畫、文學創作、甚至得獎、唱歌。有人氣切了，後面放著呼吸器，然後她把它堵起來唱出歌聲，如果你看過這樣的人唱歌，你會聽到那不是歌聲而是生命本身，然後她還能到學校去跟同學分享這樣的人生如何活出生命的意義與價值。我們再從下一張可以看到最後她會成為一個社會運動家，我就講這一個故事給大家聽，她自然是不能去學校讀書，於是就在家教育，她的爸媽帶她到附近的公園散步，結果公園的管理員拿著大聲公就對她們說：「貓、狗、輪椅不能在PU地板上，出去、出去！」就這樣被喊了兩、三次，她的父母覺得非常丟臉，就想趕快離開現場，但是，這個小女孩發出一個疑問，要問：我為什麼不能在這個PU地板、我為什麼不能在這個運動場上？為什麼？於是她就變成一個社會運動家，開始去爭取她應該能夠享有的路權，她應該要能夠在任何地方行動。所以，她還能夠寫信給總統，要求設置無障礙環境。即使一個再弱小的生命，都能夠有我們想像不到的生命力量和價值。部長認同嗎？"],["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答復。"],["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認同。　","楊委員玉欣：好。這也是衛福部最重要的一件事，如果我們認為這些老弱病殘者是我們社會寶貴的人力資源，不放棄任何人而願意讓他們的生命得以發展下去，就像我們看到的「坪坪」這個一個困難的生命。此刻我們和社工師也在處理緊急用電、不斷電的問題，因為颱風又要來了，這些人都是在幕後的推手。這些老弱病殘者的苦難經驗能夠成為整個社會進步的動力，他自己經驗到每天只要颳風下雨就無法好好睡覺，就怕會停電。整個家庭要長年擔憂會停電，所以，要來推動如何讓這些用電維生的障礙者能夠安心度過每一個晚上、每一年的夏天和颱風天，這些都是整個社會的價值。對於這些人，我們要先想目標是什麼，我們到底希望這些老弱病殘者要怎麼活下去，所以，我上次也跟部長談到輔具的問題，我下次會繼續談。問題是目的是什麼？讓這些人可以維持最高的自主性，讓他們的生命得以發揮，所以，包括個人助理、居服員等所有社家署可以分配給她的資源，到底要如何才能讓一個人有效去運用而能發揮其生命，這個目標要很清楚，清楚之後才能有策略，有策略之後，我們的預算才能配得上，否則我們現在這樣的預算是無法達成目標的，且更嚴重的是，你想不清楚你的目標到底是什麼。這不只是衛福部要去思考的問題，你們會是很重要的主導者，但你們要去要求相關單位，我剛才在教育委員會跟文化部談的就是這些朋友如何能夠在經過職務再設計、職業重建後有所謂的經濟產值？他們的一生是要定在教育、安養還是就業呢？這是對一個人的總體的想法，先想了之後，才能知道你們提出的服務到底能不能幫助他們成為一個表面上看起來沒用可是實質上確有大用的一個生命。說到這裡，我就要講昨天的權利公約，本席昨天已經嚴正抗議，我們這麼關心身心障礙，而且想從根本的問題極力在處理，但跟社家署這邊有溝通不良的問題在，不過，逝者已矣，我們也會持續、儘速地把我們這個公約的版本提出來，更重要的是，障礙的問題不是任何一個特定的人的問題，而是所有在座各位的問題，每一個人都要面臨生老病死，死不是問題，難就難在過程中生命的品質與尊嚴。身心障礙者有50%是後天造成的，亦即每個人都要面對旦夕禍福的風險，我此刻談的身心障礙是每個人都要面對殘、病時的生命尊嚴與權利問題。因此，讓障礙者能夠獲得一般人所擁有的尊嚴與發展機會，這是本來就應該有的權利，所以，我們在談身心障礙者兩公約時有兩個根本的精神，一個是權利的概念，一個是權益的概念。身權法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權益是什麼？權益不是能夠請求的。而權利是什麼？權利是主觀可以請求的每一個人都應該有的權利，所以，讓障礙者能夠在食衣住行都無阻礙而與一般人一樣擁有同樣的基礎來發展其生命，這是障礙者應有的權利，這也是這個施行法很重要的第一個精神。第二個精神是，社會模式的觀點，身心障礙不是個人疾病障礙所產生的生命限制，而是整個社會制度的不良及文化觀點與偏見導致這些身障者的生命受到重重阻礙，這也是我們為什麼要支持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的原因，部長，您能理解嗎？雖然我們覺得身權法涵蓋很多東西，但是，在基本精神上，兩者是不太一樣的，而且更上位。因此，昨天本席也提出了要求要按照聯合國身心障礙者公約第八條提高認識，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作法，即如果部長能夠認同，每個障礙者都可能成為社會上有用的人，我們必須要先肯定這件事，即他可以擁有跟所有人一樣的發展生命的機會，這是他的權利，如果他不能有這個權利的話，那是我們的文化制度的障礙讓這個生命遇到了障礙。部長，這是最重要的精神，也跟您分享，讓您可以理解。","邱部長文達：非常感謝，每一次看完委員的slides及發言，我們都很感動。另外，有關身權公約的部分，我們會全力支持。上次委員提到全國輔具中心的構想，我們也在規劃中。","楊委員玉欣：那太好了，我下次再請教部長。加油。謝謝。"],["邱部長文達：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賴委員士葆、吳委員秉叡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本次會議詢答全部結束，臨時提案第5案及第6案的文字方才有作修正，第5案倒數第三行的「衛福部」起，修正為：「衛福部應彙整現有社福津貼概況（含法律依據、發放對象、金額）送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參考。」；第6案自倒數第二行「爰提案」起修正為：「爰請衛福部彙整兒童及少年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給付對象、依據、金額，送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參考。」","簡署長慧娟：（在台下）第5案的部分，漏掉「中央法定」等字。","主席：臨時提案第5案再修正，倒數第3行的「衛福部」起，修正為：「衛福部應彙整現有中央法定社福津貼概況（含法律依據、發放對象、金額）送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參考。」。","現作如下宣告：有關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未審竣部分另擇期併案審查；委員潘維剛、林淑芬、田秋堇、徐欣瑩、周倪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自從民國八十七年以後世界各國陸續爆發金融風暴以後，全球經濟成長動能逐漸趨緩，使得民眾生活受到一定的壓力，並且國家財政也受到相當大的限制，因此對於如何運用可以相關財政資源就變得相當重要。","所謂社會資源的分配，其基本概念來自於人生而平等的概念上，所謂的生而平等是指應該賦予每個人相同的機會而根據自身的才能在社會上發展，因此生而平等的概念非只財富的均等，這個概念為一般學界所接受。因此所謂的社會資源分配的議題，就是在討論如何協助部分人民取得相同機會的分配。政府近幾年來因應社會經濟成長的趨緩而調高貧窮線標準至10,869元，已經使得大約五萬戶家庭因此能夠受到政府的補助，而給予更多的機會。目前我國對於相關弱勢族群的輔導仍有改善的空間，例如對於罕見疾病朋友的照顧應該要再加強，對於相關的醫療給付及生活協助，時常還是可以看到報載罕見疾病朋友的醫療給付費用偏高的現象，造成其生活壓力龐大的現象。除了罕見疾病以外，其實獨居老人或是獨居小孩的議題也都是目前國內經常討論的弱勢議題。","本席認為關懷弱勢的議題與社會資源的分配一直是世界各國討論的議題，尤其在近幾年來因為金融風暴的原因導致部分民間財產分配的失衡現象，政府應該要謹慎與儘早處理，使得社會的發展能夠均衡。"],["林委員淑芬書面質詢：","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邱部長文達就「行政院衛生署改制為衛生福利部後，社會福利政策策進與社福資源不均問題之改善提出報告，並從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政策暨臺灣新住民、性別平等、問題家庭兒少與弱勢族群福祉及照顧等方面進行分析，提出10年之願景、目標及具體計畫」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邱部長文達就「衛生福利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對其所屬醫院及社會福利機構之管理角色提出檢討報告，並針對營運成效與服務品質提升提出現階段之具體策略與措施」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三、併案審查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0人、委員趙天麟等23人、委員田秋堇等22人分別擬具「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醫護人員五一上街頭，請問部長知道五一勞動節的由來嗎？"],["五一的由來：芝加哥乾草事件。","在一八八六年的美國，才剛從農業社會轉變成工業社會。那時候的工作日很長，每日達十四、五小時，禮拜六也要工作。因此，全美勞工聯盟就號召了勞工從五月一日開始全國性的罷工，要求實施八小時工作制。","5月1日這天，勞動們放下了手邊的工作，攜家帶眷的走上芝加哥的街頭，興高彩烈，浩浩蕩蕩地沿著密西根大道唱歌遊行，並沒有發生什麼意外。","到了五月三日下午，罷工的勞工群眾與麥考米克工廠一些違紀上工的工賊發生衝突，警察趕來鎮壓，並向人群開槍，打死了四個人，受傷者無數。這件事引起了整個芝加哥城沸騰，各工會決議於五月四日在乾草市廣場舉行群眾大會，約二千五百名勞工，情緒雖然激昂，過程卻非常和平。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將群眾趕剩兩百多人左右，正當勞工正要開始收場時，忽然開來一隊一百八十名全副武裝的警察，將現場包圍起來，命令他們馬上解散。就在雙方在爭論的時候，突然發生了爆炸事件，場面頓時大亂。在黑暗中，警察向群眾開火，人們四處逃竄。共計有十名勞工當被打死，而警察也因彼此誤射而死傷慘重，這就是歷史上聞名的「乾草市廣場慘案」。","事後警察與新聞界一口咬定是無政府主義者丟的炸彈，要求處以極刑。因此，警方大事逮捕勞工領袖，最後以謀殺罪起訴八個人。其中有五個人那晚根本沒到會場，只不過他們都是工會運動的活躍份，警方正好藉機一網打盡。","審判最後，除了一人被判十五年外，二人被判無期徒刑外，五人都判死刑。而其中的一位工運領袖史比司在臨刑前說：「終會有一天，我們死亡的沈默，會遠比今天你們所要壓制的言論更為宏亮有力！」。直到一八八九年，為了紀念這段壯烈的歷史，在巴黎舉行的第二國際成立大會通過決議，將五月一日定為國際勞工節，要求各國的勞工共同努力，為八小時工作日而奮鬥。","由上述可知，五一勞動節彰顯是合理的勞動工時，沒想到一百年後的今天，台灣醫護人員走上街頭，除了希望改善血汗勞動條件外，最主要是希望醫師納入勞基法，能有合理工時的規範，以及呼籲政府改善護理人員勞動條件。但是，在醫護勞動政策上，衛生福利部遲未同意醫師納入勞基法，又未正視護理人力短缺問題，自甘墮落淪為醫院提款機。","「住院醫師工時」全數合格？改善醫師工作條件已見成效？","1.衛福部在今年1月依據立法院決議，公開「住院醫師工時」試評結果資訊。這也是因為醫改會及醫勞團體不斷呼籲，應將醫師工時納入勞基法，或正式評鑑的「必要」項目（不過就會死當）。但政府幾經討價還價，勉強同意於102年開始將「住院醫師工時」列為醫院評鑑的試評項目（不影響評鑑總成績）。","2.然而醫改會於4月1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依照衛福部木前的評鑑方式，將會出現兩個制度漏洞：(1)公佈試評結果資訊因「去辨識化」，所以無從對應個別醫院名稱。(2)如以現行評鑑，採全院各科別大水庫的判定方式，多數醫院都可合格過關；但對搶救四大皆空等艱困科別卻助益有限。因為全院總平均的算法勢必會有「小科罩大科」、「艱困科續當鐵人醫師」的問題存在。","3.衛福部於隔天4月18日發出新聞稿表示「改善住院醫師工作條件多管齊下已見成效」，然而根據衛福部102年5月16日公佈的「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參考指引」，103年1月公佈的「住院醫師工時」試評結果就已證實多數醫院的住院醫師仍處於超時工作、勞動權益遭受嚴重剝削的情形，何來改善血汗醫院已見成效之言？","4.102年試評鑑共有三項成績，合格的標準分別是：每周工時88小時以下、每日「正常」與「延長」工時分別在12與32小時以下、兩次工作中間應有10小時以上的休息。如果我們以訓練住院醫師最多、醫療業務量最多且最複雜的醫學中心來分析，結果竟發現每家醫學中心在「每日及延長工時」項目，竟然百分百合格。（也就是以全院所有住院醫師的總平均來看，每家醫院的平均每日及延長工時都符合不超過12與32小時的標準。）如果以過去爭吵最激烈、涉及醫師是否能納入勞基法之關鍵的「每周工時是否在88小時以下」來分析，也有八成的醫學中心合格，16家中僅2家超標，但超標數據也僅在90小時左右。","5.但如果評鑑成績如此高的合格率，八成醫學中心的住院醫師平均每周工時都低於88小時，那當初為何提出以「每周工時低於88小時」做基礎，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的訴求會遭醫院經營者抵死反對呢？因為前面的評鑑合格率分析，都是以全院各科別所有住院醫師的總平均來判定。但如果我們進一步以各科別來分析，就會發現其實原本「大水庫」計算方式下，合格的醫學中心，都有不少鐵人科別出現超標紅字。","6.以醫學中心4為例，該院全院平均每周工時僅87.2小時而可獲得評鑑合格成績，但如果細看各科，就會發現高達7科數字超標，整外及泌尿兩科甚至出現每周工時145小時的鐵人紀錄。又以醫學中心15為例，整外醫師的每周工時高達150小時，但如果以全院各科總平均來看，僅只有83.9小時而可合格過關。試問，每周工時高達150小時的外科醫師，其每周工時就逼近於我們每月的總工時，如此過勞的醫師，您放心讓他開刀嗎？進一步以科別分析，發現高達77%的醫學中心，整外住院醫師每周工時都破表。除了外科系以外，婦、內、兒等人力吃緊的科別，不合格率也偏高。","7.如以現行評鑑，採全院各科別大水庫的判定方式，多數醫院都可合格過關；但對搶救四大皆空等艱困科別卻助益有限。因為全院總平均的算法勢必會有「小科罩大科」、「艱困科續當鐵人醫師」的問題存在。如此美化數據、掩蓋現實真相的試評結果，也難怪醫院經營者會點頭同意將住院醫師納入評鑑。","8.在51勞動節的今天，不僅是醫改會呼籲，本席也希望衛福部未來將住院醫師工時納入評鑑時，除了應該要列入「必要項目」外，計算方式千萬不能以全院各科別住院醫師的總平均來認定，而是至少應將一半以上科別（必須包含五大科）合格，或是所有科別都合格，當作及格標準。也請衛福部別再打馬賽克，讓大家看看哪家醫院的鐵人科別最恐怖。","9.最後，在衛福部和醫師在訂出合理工時條款的共識後，應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而非單靠評鑑。因為評鑑無論是採全院總平均或各科平均，只要平均及格就過關，仍無法保障少數個別醫師被迫超時的困境。只有納入勞基法，才是針對個別時數違法都能開罰。","醫院向政府提款，護理人員持續血汗勞動","1.醫院將政府當提款機，如何改善護理人員血汗環境？","護理人員的勞動工時關係護理人員健康以及病人照護品質，這在職業安全衛生的概念哩，禁止超時工作是一種職業傷害的預防概念。所以，本席想要向部長強調的是，中央主管機關不應助漲醫院資方，企圖以金錢買斷護理人員超時工作的健康！","護理人員從今年起已全面排除責任制，完全適用勞基法。政府祭出棒子與蘿蔔，本席於今年年初已要求勞動部要加強護理人員的勞動檢查；衛生福利部為了改善醫院護理人員不足的問題，已經從健保費自98年-102年提撥累計達71億的預算執行「全民健康保險提升住院護照顧品質方案」，甚至預計103年還要持續編列20億元，衛福部既然要持續第六年給蘿蔔政策，但護理人力卻沒有改善！","2.減少護理人力的醫院為何能申請補助？43%醫院減少護理人力，補助照領！","依據醫改會分析101年健保提升護理方案醫院，42.8%醫院（205家）減少護理人力，11.7%（56家）沒有增聘人力，人力有增加44.9%（215家）。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的規畫希望能改善護理人力血汗勞動困境，根本解決方式是鼓勵醫院增聘護理人力。","衛福部總說因為金額有限，提撥給醫院的金額不足以增聘護理人力的薪水，所以該項經費可能就用在「加發獎勵金」、「其他獎勵」比例。既然預算有限，衛福部是否應將給付門檻趨嚴，至少減少人力的醫院，不應再拿補助！","依據下列圖表「受補助醫院護理人力減少排行榜」，台北榮總、中山醫大等醫學中心規模的醫院，獲得千萬於補助，但是護理人力卻減少68人。台北榮總醫院的護理人員合理時數評鑑成績僅達及格標準C。其他區域醫院、地區醫院，獲得獎勵款項補助，護理人力卻減少30人以上。其中，高雄市立民生醫院，減少率高達20.7%。顯然，衛生福利部所謂改善護理照護品質方案，仍未解決護理人力短缺情形。","3.要錢？要命？健保補助款助漲護理人員血汗工作環境","101年度整體平均來看，24.8%款項用於增聘護理人力，70.5%提高護理人員所得，4.7%用於其他獎勵。其中，提高護理人員所的的項目包含夜班費、超時費、薪資、獎勵金等。顯然，護理照護提升方案未能改善血汗長工時的工作，反而默許醫院以發錢消除「過勞」？"],["田委員秋堇書面質詢：","部長，有關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牽涉到大法官釋憲、民眾的健康權及用藥權、基層藥師的工作權及勞動權，本席建議今天僅進行大體詢答，不進入逐條審查，並在進入實質審查之前，召開委員會的公聽會，讓各方利害關係人可以充分表達意見。","醫事人員的報備支援制度，在我國其他各類醫事人員相關管理法規，均有相關規定，如醫師法第八條、護理人員法第十二條、助產人員法第十二條、醫事放射師法第九條、醫事檢驗師法第九條、職能治療師法第九條、物理治療師法第九條、語言治療師法第九條、聽力師法第九條、呼吸治療師法第十條、營養師法第十條、心理師法第十條。藥師同為醫事人員，然在藥師法中，卻無藥事人員報備支援的法規存在。部長，藥師算不算醫事人員？為何在報備支援這一點上，有別於其他醫事人員？醫療屬於團隊合作，其他醫事人員互相支援之前，皆需對其他合作對象及其執業場所先行了解與熟悉，才能減少醫療錯誤。況且，醫療法第十八條規定，負責醫師對機構整體醫療業務負有督導責任。部長，行政院版並不開放藥師機構間報備支援，理由為何？為何其他醫事人員可以，藥師不行？","部長，關於這次修法，顯然各方對於大法官釋憲文有不同解讀。大法官釋字第七百一十一號解釋（民國102年7月31日公布），認定現行藥師法第十一條條文違憲，「未就藥師於不違反該條立法目的之情形下，或於有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之需要時，設必要合理之例外規定，已對藥師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之限制」。釋憲文指稱該條文之立法目的，乃出於醫藥制度完善、維護人民用藥安全之考量。其目的雖屬正當，但由於藥師因執業場所及規模之差異，而應有彈性有效運用專業知識之可能，且藥師前往支援偏遠地區或赴安養機構提供藥事諮詢等公益服務，並不違反立法目的，實無限制藥師於一處執業之必要。","部長，行政院版只有針對解釋文「或」的後半段「於有重大公益或緊急情況之需要時」修改條文，也就是所謂的特殊情況，「或」的前半段「未就藥師於不違反該條立法目的之情形下」，所謂的一般情況，未進行處理。請問衛福部對於這段解釋文的理解為何？部長，您認為行政院版的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正草案，會不會修一修又違憲？千萬不要費了那麼多力氣，修出一個不符大法官釋憲文精神的條文。","本席所提的修正案版本完全是站在維護病人就醫權利、藥師勞動條件的立場。一般的基層診所或藥局，若只有一位藥師執業，藥師臨時請假，診所必須釋出處方箋，病人只得四處去找藥局，藥局則不一定有病人所需的備藥，這是否影響了病忠就醫取藥的便利性、獲得繼續照顧的權益？都會地區或許相對方便，但是偏鄉地區民眾取藥並不是那麼便利，衛福部認為是應該開放藥師報備支援，還是讓病患四處去找藥局？","此外，藥師也受勞基法保障，藥師也會生病、懷孕、臨時有事或需要喘息休假，若因不能報備支援，而不敢請假，豈不危害了藥師的勞動權益。部長，衛福部有沒有就開放報備支援一事對藥師們做過問卷調查？根據《台灣醫界》2012年第55卷11期「藥事人員跨機構支援意向之調查研究」，詢問2,367位藥事人員「您是否贊成跨機構藥事人員支援制度，即某一醫療機構藥事人員請假，另一人可以協助代班」，問卷調查結果，有66%受訪藥事人員表示贊同。為何在這次修法，衛福部不把廣大藥事人員的心聲列入考慮？","本席認為，這次修法務必要回應大法官解釋文，也就是對不違反用藥安全之立法目的的一般情形，及重大公益與緊急情況的特殊情形，一併做處理。當然在考量未來建立藥事人員跨機構報備支援制度時，必須要妥善建立跨機構之安全調劑環境（如同性質同類別工作之互相支援）、健全跨機構藥事人力調派與協調，以及防止支援制度下衍生之人員雇用弊端，才能達到病人、藥、醫三贏的修法。"],["徐委員欣瑩書面質詢：","國內的毒品氾濫的情形由來已久，嚴重影響治安以及社會風氣，因此政府對於毒品氾濫的防治責無旁貸。我國的毒品政策思維是將毒品吸食者視為具有疾病與犯罪者兩種特性，也就是認為毒品成癮者不只是犯罪者，還兼有病患的特性。然而，歷來國內對於毒品吸食者的矯治、輔導措施，主要是由法務部、內政部加強查緝毒品製造、販賣、運送，以及將毒品吸食者送入監所服刑矯治。至於從公共衛生、醫療的角度解決毒品問題，則主要是集中在鴉片類毒品的美沙酮替代性療法。","然而國內的毒品吸食氾濫狀況之嚴重，並不是只有二級的鴉片類毒品，還有安非他命、K他命等毒品。因此本席在此向衛生福利部提出質詢：","1.對於安非他命、K他命等毒品吸食者，目前是否有藥物性的替代性療法方案？","2.對於沒有藥物替代療法的毒品類別，衛生福利部是否已研擬了輔導、矯正措施？"],["質詢人：立法委員徐欣瑩"],["周委員倪安書面質詢：","「社會福利政策策進與社福資源不均問題」","1.社福總預算，一年有多少錢？佔政府總支出多少百分比？","103年國家總預算有新台幣1兆9,407億元，社會福利支出編列4,242億元，占21.9%居首位。教育科學文化支出編列3,703億元，占19.1%，居第2位；國防支出編列3,059億元，占15.8%，居第3位；經濟發展支出編列2,832億元，占14.6%，居第4位。","2.4千多億，夠不夠用？有充分運用，有效運用嗎？","4千多億的預算規模以目前台灣政府的財政狀況，已經算是不少了！這四千多億的運用，主要的問題不在於總數夠不夠，而是在於分配對不對，有沒有用對地方。","3.社會福利可以區分為「現金給付」和「福利服務」，請問部長，目前有多少現金發放的社福津貼？總共發放多少？佔社福總預算多少比例？","目前社福津貼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家庭─兒少生活扶助：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費；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費…等。現金給付佔社福總預算約八成，也就是說，大部分的社福預算都是現金發放。","4.這些現金發放的效益如何？對弱勢族群的實質幫助是什麼？部長是如何得知社福津貼的效益？如何評估社福津貼的效益？","事實上根本無法做出評估！因為衛福部始終沒有發展出完善的「社福津貼評鑑指標」，所以現金發放出去之後，我們並沒有辦法評估弱勢族群的受益程度有多大？","5.社福預算用在津貼發放是最好的方式嗎？","福利資源過於偏重津貼發放，相對壓縮福利服務的發展，並且社福津貼發放缺乏評鑑指標。如果不在資源配置上作出調整，很多好的政策根本沒有資源落實。","本席認為，台灣的社福政策應該逐漸轉化為「以照顧服務」為中心的福利制度，是一種「服務」而非「現金給付」，也就是所謂的積極性社會福利政策，而不是只是簡單的現金發放。","在98年福利服務支出仍占社福總預算3成，但在103年度的預算中，僅剩下2成，也就是福利服務越來越萎縮。","而有限的社福資源中，絕大多數又用於現金給付，津貼發放排擠了實物給付與福利服務的發展空間。目前福利服務仍屬於擴張期，相關福利服務仍在建置當中，例如急迫需要建構的長照服務體系、身心障礙服務資源不足、高風險家庭處遇、社會救助等。如能將有限的社福資源用於發展細緻的福利服務，其效果優於單純的津貼發放。為了促使社福預算做有效之運用，本席要求衛福部應針對現有社福津貼之制度，研擬〔津貼發放之績效評鑑指標〕，並建立各項社福津貼考評與退場機制，並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6.請問部長，目前台灣最低生活標準是多少？","台灣（10,869元）、台北市（14,794元）、高雄市（11,890元）。","7.再請問部長，〔兒童及少年的最低生活標準〕又是多少？兒童及少年如果要維持基本的生活水準，顧及身心發展的各面向，最低生活標準是多少錢？","本席相信部長也很難回答這個問題，因為目前衛福部還沒有發展出「兒少最低生活標準」，既然不知道兒童少年一個月的最低所需，我們又怎麼知道提供多少福利協助呢？","另外，有許多社福團體反應「兒少安置經費不足」，雖然兒少安置經費屬地方政府權責，中央無權過問，但如果中央訂定「兒少最低生活費標準」，至少各地方政府補助給民間團體的安置機構經費不得少於「兒少最低生活費」，也就比較不會有不足的問題，因此本席要求衛福部盡速訂定「兒少最低生活費標準」。","主席：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2時56分）"]],"block_lines":[1,7,7,10,27,29,32,38,38,91,91,96,96,101,101,107,110,113,117,119,120,122,125,126,127,129,131,135,140,141,143,159,160,164,165,168,169,170,178,179,181,184,188,189,191,192,193,194,197,200,202,203,204,220,222,225,239,248,255,260,266,272,275,277,278,279,282,284,285,290,292,293,296,299,302,307,308,310,312,314,321,322,324,328,334,336,339,340,342,349,351,352,356,359,360,361,363,365,366,367,368,372,374,376,377,378,380,383,384,387,390,395,397,398,403,406,411,414,419,421,422,424,427,432,434,440,442,444,445,447,448,449,450,453,460,466,470,471,475,476,483,484,486,487,492,501,505,508,511,512,513,516,518,524,526,527,529,531,533,534,543,551,554,560,561,562,564,565,567,571,573,575,580,581,582,583,585,588,591,593,594,595,596,600,604,605,606,608,609,610,612,614,616,617,621,623,627,628,629,631,633,635,637,639,641,644,646,649,651,655,656,659,662,664,665,666,667,669,670,671,672,673,675,676,678,680,682,683,684,686,687,688,689,690,691,692,693,694,695,696,700,704,705,706,708,709,713,716,720,721,722,728,729,730,731,736,737,742,744,748,749,750,751,753,763,764,765,770,771,772,774,780,781,782,786,787,788,790,795,796,798,800,804,807,808,809,811,813,816,817,820,824,826,830,831,832,833,837,838,842,843,848,852,857,888,896,901,902],"person_count":{"決　定":1,"主席":76,"邱部長文達":63,"吳委員育仁":6,"簡署長慧娟":16,"蔡委員錦隆":6,"黃署長三桂":4,"李司長偉強":8,"王委員育敏":2,"陳委員節如":7,"葉署長明功":8,"許院長家禎":1,"蘇委員清泉":3,"林參事秀蓮":2,"林執行長慶豐":9,"楊委員曜":8,"許次長銘能":1,"劉委員建國":2,"趙委員天麟":1,"林委員淑芬":6,"周副署長志浩":1,"鄭委員汝芬":7,"鄧司長素文":1,"江委員惠貞":11,"游副署長麗惠":2,"陳司長快樂":2,"徐委員少萍":14,"李司長美珍":3,"主席（徐委員少萍）":1,"提案人":6,"連署人":5,"張司長秀鴛":1,"廖委員國棟":3,"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1,"林委員淑芬書面質詢":1,"五一的由來":1,"田委員秋堇書面質詢":1,"徐委員欣瑩書面質詢":1,"質詢人":1,"周委員倪安書面質詢":1},"persons":["決　定","主席","邱部長文達","吳委員育仁","簡署長慧娟","蔡委員錦隆","黃署長三桂","李司長偉強","王委員育敏","陳委員節如","葉署長明功","許院長家禎","蘇委員清泉","林參事秀蓮","林執行長慶豐","楊委員曜","許次長銘能","劉委員建國","趙委員天麟","林委員淑芬","周副署長志浩","鄭委員汝芬","鄧司長素文","江委員惠貞","游副署長麗惠","陳司長快樂","徐委員少萍","李司長美珍","主席（徐委員少萍）","提案人","連署人","張司長秀鴛","廖委員國棟","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林委員淑芬書面質詢","五一的由來","田委員秋堇書面質詢","徐委員欣瑩書面質詢","質詢人","周委員倪安書面質詢"],"title":"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3年5月1日（星期四）9時至12時56分","地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