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15日(星期四)9時至14時3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鎮湘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李翔宙、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報告「南海區域安全情勢及越南平陽暴動之具體作為與有效對策」,並備質詢。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間引渡條約」案。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與南非聯絡辦事處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案。 主席:外交部林部長永樂請假一小時,由史次長亞平先代理。 今天的議程比較多,我們採取分別報告、綜合詢答及分開處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就這樣決定。 首先請外交部史次長報告。 史次長亞平:主席、各位委員。首先非常感謝大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對於本部與外交部合作推動各項相關業務的支持及協助,今天承蒙貴委員會聯席審查我國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簽署的「中華民國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間引渡條約」,以及「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與南非聯絡辦事處刑事司法互助協議」,謹報告如下: 第一,「中華民國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間引渡條約」簽署的必要性,跨國犯罪行為因為全球化的趨勢而逐漸增多,許多犯罪行為仍在其所屬的國家犯罪之後,未來為避免遭到查緝而必須面對本國司法機關的偵查、審判及執行,所以就逃離到他國,因而增加本國司法機關查緝的困難。是以各國為了防止犯罪行為人產生出國即可逃避刑責的僥倖心態,並且利用有效查緝外逃的被告及犯罪嫌疑人,就採取引渡的司法互助方式,使得犯罪行為人回國接受司法審判,具體實現該國司法的司法權及刑法權。 也因為如此,由外交部邀請司法院及法務部,依據我國的法制參照我國與其他友邦簽署的引渡條約及國際引渡實務作法,經與聖克里斯多福多次交換意見之後,我們完成了簽署。臺克簽署的引渡條約與國際上引渡條約的原則大致相符,就雙方處罰的原則,即政治性及軍事性犯罪不得引渡,或一事不再理的原則,還有罪名特定的原則等等來簽署相關協議。本條約除了能夠建立司法威信,也能維護法律的尊嚴,而且能夠強化我國與邦交國之間的司法互助活動,進而促進兩國的合作及情誼。 第二,關於「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與南非聯絡辦事處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的背景,我國自民國98年起就開始與斐方洽辦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經過數次意見的溝通,在99年時由本部與外交部組團到南非洽談協議的內容,經雙方確定在101年5月7日由本部與外交部會銜函報行政院。雙方在102年7月間舉辦了第8屆台斐論壇,並由雙方代表在論壇中簽署。關於取得的證言或陳述及供作證物等都有詳細的相關規定,請求協助的方式及資訊文件等等也有詳細的規定。現在我們已經完成相關簽署的細節,包括聯繫的窗口等等,雙方都已經做了詳細的安排,今年3月我們會依據此次會議的決議向斐方提出司法互助的請求。謹作以上簡要報告。 另外,針對「越南平陽暴動我方具體作為與有效對策」謹報告如下: 壹、情勢評估: 一、事件起於抗議中國大陸:越南民眾為抗議中國大陸在南海設置鑽油平台,自5月11日下午起進行示威抗議,5月13日下午在平陽省等地演變為暴力破壞事件。 二、破壞對象不限臺商工廠:平陽省幾個工業區中凡標示中文名稱之工廠,陸續遭不明團體民眾破門衝入廠房破壞財物;日本、韓國及新加坡等國工廠亦遭波及,研判臺商遭受波及之主因當在於越南人民無法辨識中文標示。 三、暴力行為仍屬地方性事件:暴力破壞活動最初出現於平陽省,其後亦蔓延至西寧省及同奈省等地,整體而言仍屬地方性事件,尚未擴大至越南全境。 四、越方已展現鎮壓決心:事發當時,由於參與抗爭群眾甚多,情勢一時難以控制,嗣越南政府強勢介入處理,派出鎮暴警察及正規軍隊控制情勢,現平陽臺商會館已獲軍方圍場保護,亦有公安依照我們的請求赴臺商工廠探視,或協助將被圍之臺商幹部及人員安全帶出來,所以已暫時穩住場面,預期情勢會漸趨緩和。 五、對臺商產業影響:以臺資名義在越南登記成立之臺商共有2,287家,其中平陽省有669家,同奈省有331家,胡志明市有485家。越南臺商加眷屬約有4萬人。平陽省及同奈省臺商工廠遭縱火者計有十幾家,遭破壞臺商工廠家數及損失金額仍待統計,不過損失非常的慘重。越南之投資環境安全度恐因此事件受到嚴重影響。 六、對臺商人身安全影響:平陽省臺商約300多人目前暫居Mira旅館安全無虞,約100 餘人撤到平陽宜安公安站。同奈省有約190位臺商分別在不同旅館暫住,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已表達慰問,並瞭解臺商需求,協助臺商返國或前往其他安全地區。確認一名臺商遭棍棒擊中頭部受傷送醫縫了3針,目前情況穩定已無大礙。 貳、最新情況 一、本部已指示駐胡志明市辦事處陳總領事柏秀全力照顧及協助臺商,尤須協助安排機位及交通,使他們可以依意願離開越南。 二、越南當局已派出軍警及鎮暴警察平息動亂,並已於平陽省及同奈省逮捕600多名滋事分子,預期情況漸趨緩和。本部及駐處將持續與越方交涉。 參、具體作為與有效對策 一、交涉聯繫 (一)現地聯繫:駐越南代表處黃大使志鵬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陳總領事柏秀依緊急應變計畫標準作業程序,遵照本部以保護臺商及僑民人身安全為首要考慮之指示,多次聯繫越南中央政府、公安部等維安機關,要求越方加強保護臺商之人身、財產、廠房及設施之安全。越南政府已下令要求公安部通知各省市公安廳派員保護我旅越臺商人身及廠房安全。 (二)本部進洽越南駐華機構:本部亞太司何司長登煌於5 月13日晚三度聯繫駐臺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裴仲雲,請即陳報越南政府轉達我方嚴重關切立場,促請全力保護臺商之人身及廠房財物安全,勿使事態擴大,影響臺越關係及臺商赴越南投資之意願。 (三)本部召見越南駐使:本部林部長於5月14日上午10時召見裴代表,強烈譴責暴力及表達政府嚴正關切,要求越南政府盡全力穩定情勢,立即恢復秩序並保障在越南臺商人身安全,並對臺商廠房設備遭受之損害, 未來情勢穩定後,越南政府能以負責任態度研議提供賠償。裴代表表示,已將中華民國政府對越南當地情勢之關切,及對在越南臺商人身及財產安全之重視轉報越南政府,越南政府非常瞭解我政府之關切,並保證將盡最大努力保護包括臺商在內之外國投資,越南政府已經動員軍、警及鎮暴部隊全力平息暴動並儘快恢復社會秩序。至越南政府未來對賠償臺商財物損失事,裴代表將立即轉報越南政府研議。 (四)林部長於5月14日下午再度進洽裴代表獲告,已將我國嚴正反應再度陳報越南政府,越南政府承諾會盡全力在最短時間控制局面,恢復社會秩序。 二、旅遊警訊: (一)本部於5月13日將平陽省之旅遊警示燈號提升至黃色警示,籲請旅越臺商、僑胞勿前往人潮聚集之處。 (二)5月14日將平陽省及同奈省之旅遊警示燈號提升為橙色,另將胡志明市之旅遊警示燈號提升為黃色,未來仍將依據後續情勢變化,隨時作適當之調整。 三、協助返國: (一)班機現況:胡志明市新山一國際機場飛桃園、高雄、臺中每週52班,每日平均約7至8班,共2萬8千多座位(華航、長榮、立榮、華信及越航等)。5月14日華航自當日下午班機改採放大機型作法,可增113個座位。自5月15日起華航及長榮可採放大機型作法輸運旅客,另華航並將於5月15日增派乙架加班專機協助臺商返國。 (二)包機:胡志明市目前尚無暴動,華航及長榮願意配合實際訂位需求安排機位。本部已請駐處積極設法協助國人及僑胞返臺班機之訂位,確認我國人均可依其意願順利離越返國。另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已在胡志明國際機場設置臨時服務櫃檯提供國人必要協助及所需旅行文件,包括護照遺失或未攜帶的話,我們在現場會發出入國許可證。駐處可掌握返鄉旅客需求,俾洽國籍航空公司配合採取加派專機輸運旅客返鄉。本部已責成駐越南代表處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隨時瞭解相關進展,就地與華航、長榮洽商。針對機位的部分,本部將盡力與交通部進行協調。 四、增加駐處緊急聯絡電話:本部已責請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增加4支緊急聯絡手機(+84902625988、+84908781230、+84912390118及+8490347650),並對外公告。目前共5支緊急聯絡電話供臺商與駐處聯繫。 五、聯絡網絡: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於5月9日利用所建置之越南臺商會聯合總會及各分會聯絡網,函知各臺商會轉請旅越國人注意當地情勢,留意人身安全,同時掌握臺商廠房受創情形及向越南政府反映。本部與駐處將續保持聯絡網絡通暢,隨時掌握臺商動態以提供即時協助。 六、行政支援: (一)本部於5月14日專案電匯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緊急專款,以供安排臺商及僑胞自平陽省撤離至其他安全地區所需交通,並協助排除路上的困難,以及購買慰問品等用途所需。 (二)本部設計「我是臺灣人,我來自臺灣」越文識別標誌貼紙2萬份,提供外館透過臺商會系統宣導臺商於公司(工廠)張貼,冀能避免遭錯誤攻擊。本部另指示駐越南代表處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立即就地先行印製相關標語貼紙,儘速分送臺商使用。 (三)本部已指示駐越南代表處立即派2名同仁前往支援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八、協助求償:臺越之間簽有投資保障協定,未來我們會根據此協定來進行相關處置。臺商工廠遭破壞,越方未能防範於未然,且未在事發後立即強勢制止,應負起責任。林部長於5月14日約見裴代表時,正式要求越方以負責任之態度賠償臺商損失,裴代表允呈報越南政府研議,本部將續與越方嚴正交涉。以上簡要報告,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請國安局李局長報告。 李局長翔宙: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 大院安排本局報告「南海區域安全情勢及越南平陽暴動之具體作為與有效對策」,希望由此報告,讓大院各位委員瞭解今(2014)年中共與越南、菲律賓南海爭議要況,尤其5月以來,中共在西沙設置鑽油平臺與越南對峙升溫,越南爆發歷來最大反「中」示威遊行,進而更脫序成恐怖暴動,我臺商亦受波及;謹綜合蒐情,摘報如後: 一、爭議要況 (一)越南與中共南海爭議 1、越「中」南海小型衝突不斷:今年以來越南與中共在南海陸續發生多起小型衝突,包括1月中共海軍驅離在西沙群島附近作業之越南漁船、2月越南海軍在南沙群島染青沙州海域拖走中共海軍所投下浮標等。 2、中共設置鑽油平臺擴大越「中」衝突:5月3日中共在西沙永建島周邊架設鑽油平臺(「海洋石油981」)引起越南強烈抗議,越「中」雙方曾發生船艇相互衝撞、水砲攻擊,以及中共公務船驅趕越方漁船等情況。 (二)越南平陽暴動要況 1、越南平陽反「中」示威脫序成為暴動:5月12日晚間起,越南平陽省約有5千餘人罷工,至13日規模擴大,且有數百名越南民眾發動反「中」遊行,脫序成為暴動。 2、臺資企業遭受攻擊:截至今(15)日晨6時為止,已有15家臺商(包括鞋美、翔鴻程、通用、順星、遠紡、寶元、Asama自行車廠等)遭越籍民眾縱火,上百家臺商遭入侵搶奪。 3、陸資及他國企業亦遭破壞:目前在平陽省之大陸、日、韓、星等多家企業已暫關廠因應。 (三)菲律賓與中共南海爭議 1、菲「中」南海爭端持續升溫:今年以來菲國與中共南海爭端持續擴大,1月菲國指責中共在黃岩島(民主礁)強力驅離菲國漁船;3月30日菲國正式提交南海國際仲裁案起訴狀(Memorial)。 2、菲國扣押中共漁船(民)引發中共強烈不滿:5月6日菲國在南沙半月暗沙周邊抓扣1艘中共漁船及11名漁民。 二、各國立場 (一)中共方面:要求越南停止干擾中共企業在西沙海域作業,強調西沙群島是中共固有領土,不存在任何爭議;對菲國強調,中共對半月暗沙在內的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要求菲方立即放人放船。 (二)南海聲索國方面 1、越南:中共「海洋石油981」鑽油平臺在距越南海岸120浬的大陸礁層及專屬經濟區內活動為非法,要求中共立即停止。 2、菲律賓:強調以國際法及國際仲裁解決南海爭端;此次逮捕行動純屬執行菲國法律,無意升高與中共緊張關係。 3、馬來西亞:支持以國際法解決南海問題,馬「中」南海主權爭端未影響雙邊友好關係,支持儘速達成「南海行為準則」COC。 4、汶萊:今年2月婉拒參加菲、越、馬共同出席的東協南海聲索國工作會議,以避免給予外界共同抗「中」印象。 (三)美、日、東協、印度及歐盟方面 1、美國:指中共在南海海域鑽油行為挑釁,反對任一方企圖改變現狀、影響南海安全和航行安全、動用武力或威脅動用武力行為,呼籲各方克制,通過外交及國際法解決問題(國務卿凱瑞/John Kerry、助理國務卿羅素/Daniel Russel)。 2、日本:無法接受任一方企圖以武力改變現狀,尤其中共近期對外政策及軍事部署已造成國際改觀(首相安倍晉三、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 3、東協:堅持以國際法和平解決爭端,呼籲各方採取自制、不使用武力,避免加劇局勢緊張,致力早日簽署COC(東協外長會議聲明、東協峰會「奈比多宣言」)。 4、印度:關切南海情勢近期發展,盼透過和平方式,依國際法解決問題(外交部發言人艾克巴魯丁/Syed Akbaruddin)。 5、歐盟:盼各方能根據國際法,特別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和平方式解決紛爭,確保自由航行安全(外交暨安全事務高級代表艾希頓/Catherine Ashton)。 三、南海聲索國維權作為 (一)中共方面 1、積極擴建南沙及西沙島礁:今年起中共在南沙赤瓜礁等島礁擴大填海造地工程,並仍持續加速進行;在西沙則擴建永興島機場。 2、強化南沙軍事維權部署:中共南海艦隊今年1月遠訓視察南沙永暑礁、華陽礁。 3、強化對鑽油平臺之維權部署:5月3日起中共陸續調派各型船艦赴中建島附近海域進行巡航、警戒任務(最多達70餘艘)。 (二)越南方面 1、強化南海島礁建設及駐防設施:在敦謙沙洲等島礁進行填海造地工程,並且持續擴建營(庫)防等駐防設施及強化電偵監控能量。 2、加速軍備現代化進程:越南向俄購買6艘「基洛級」潛艦,首兩艘已交付並於今年4月正式成軍;日本同意以ODA提供越南巡邏船。 3、強力反制中共在西沙鑽油平臺之部署:越南海警船及民船30餘艘,5月4日起在中建島附近海域活動,伺機干擾、反制中共作業。 (三)菲律賓方面 1、強化南海島礁建設設施:強化對中業島基礎建設,設立幼稚園及計劃興建大型碼頭。 2、加速採購軍事武器及強化與美、日軍事合作:已向美國購得2艘「漢米爾頓」(Hamilton)級巡邏艦,日本將提供菲國10艘海岸巡邏艇;另與美國簽署「加強國防合作協議」,允許美派更多部隊、機艦至菲國。 3、持續推動南海國際仲裁案:菲國於今年3月30日向仲裁法庭提交起訴狀,質疑中共南海「9段線」法律效力。 (四)馬來西亞方面:馬國積極強化海軍巡航能力、汰換舊型戰機,並強調將透過加強監測和提升國防裝備,維護領海和邊界安全。 (五)汶萊方面:在南海未佔島礁,且不願因南海問題危及與中共關係,故未強化維權部署。 四、綜合評估 (一)中共藉強勢作為展現對南海實質管轄權:綜觀近期越「中」、菲「中」南海主權爭端,中共採取之做法均相當強硬,在第一時間增派執法船艦前往事故現場,並以公務船為主要執法力量,軍艦待命支援以為後盾,企圖以優勢執法力量逼迫對手讓步;此次首度將鑽油平臺設置在西沙爭議海域,隱含反制美國積極介入南海、展示中共對南海具實質管轄權之戰略目的,同時藉對越強硬警示菲、馬,以強化中共在南海主權主張,期對其他南海聲索國在南海開發油氣行動形成嚇阻效應。 (二)越、菲聯合美、日以抗衡中共態勢日趨明顯:近來南海爭議不斷升溫,此次鑽油平臺爭議,顯示越南亦不惜直接與中共正面對抗,以捍衛其在南海主權權益,對照中共強勢部署,越、菲等國均難以一己之力與中共抗衡,故越南恐學習菲國做法向美、日靠攏,以爭取外力支持並凝聚東協對南海問題共識,南海問題恐持續國際化且更趨複雜化。 (三)確保我臺商權益不受損害係當務之急:越南政府向來雖默許反「中」抗爭,然此次抗爭脫序成為地方暴動,並危及當地臺商及外商生命財產安全(暴民以中共企業為目標,並非針對我國),一旦失序持續擴大,將造成越南國內動盪不安,且引起國際社會負面觀感,亦為越南政府所不樂見,故越南政府已積極採取逮捕、鎮壓行動,並保證全力維護臺僑安全,我政府當務之急為要求越南政府控制動亂,並確保在越臺商生命財產安全。 另外,根據今日凌晨駐越同仁跟越南公安部國際合作司負責人所做的聯繫,目前越南已經有人在號召在5月18日(星期日)舉行全國性的示威遊行,目前已經有萬餘名要爭取參加了,這是越南首次全國性的示威遊行,而我們駐越南的工作人員也是高度關切,同時也與越南公安部負責人達成協議,盡我們全力來掌握全部台商的狀況以及國人在越南的狀況,以維護我們國人的安全,換言之,對於相關的情況我們是全力的掌控,也期望能夠順利維護國人生命財產的安全。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導。謝謝。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報告。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關於越南平陽暴動僑務委員會作為及對策,本人謹報告如下: 壹、事件緣起 本會職司海外臺商聯繫,平時即與越南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及所屬各分會保持密切聯繫,並適時依已建置之僑民緊急通聯資料庫及透過電郵及社群軟體等介面維繫暢通訊息。目前越南台商總會的會員數有1,429家,並分為12個分會,其中北越3個分會、中越1個、南越8個,這次越南排華暴動受災的地區是集中在南越地區,也就是胡志明市周邊的幾個省份,包括平陽省有450家台商會員、同奈省有240家、胡志明市有220家、隆安省有51家、巴地頭頓有30家,這些都是我們目前緊急聯繫的重點地區。近日越南與中國大陸因南海主權爭議爭端事起,情況逐漸升溫,在5月13日發生越南大規模排華事件前,該地區已有數起群眾遊行反「中」之活動,本會經由派駐越南地區僑務人員及當地臺商已事先掌握相關訊息,除請越南臺商總會及各地分會轉知所屬會員提防週遭人事物,另責令僑務人員密切關注,即時掌握臺商緊急聯絡機制運作是否順暢,並隨時陳報事件發展。 貳、本會保護臺商安全措施 5月13日越南平陽省發生暴民衝入工業區臺商廠房搶劫及縱火等事件,本會職司僑務主管機關,對於保護當地臺商安全之積極作為謹臚陳如下: 一、啟動緊急聯絡機制: (一)本人於13日接獲相關訊息後,即啟動臺商緊急聯絡機制,並由本會主管業務同仁積極聯繫越南臺商總會長及各地區臺商會會長,透過越南臺商組織平時建立的聯繫網絡,將訊息快速傳送至臺商會員,以爭取因應時效,同時責令駐外僑務人員緊急因應處理,務必盡保僑護僑之責。本人在13日當天也另以電話聯繫該地區僑務委員及臺商系統負責人,請渠等運用僑務系統資源,適時提供必要協助。 (二)14日持續透過電郵及網路社群發送訊息予越南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及平陽、同奈、胡志明、新順、峴港、林同、隆安、西寧、巴地頭頓、河內、太平及海防等12個分會會長及越南地區曾參與本會各類在臺研習課程或產業邀訪活動之學員,表達本會對渠等之關心,並提供若遇有危安事件之相關緊急聯絡方式。 (三)彙集駐外單位及僑務人員所送訊息適時召開應變會議,針對海外情勢審慎研判,及研擬因應作為。 二、確保臺商人身安全 目前經本會駐越南僑務人員初步回報,513事件有2位臺商受傷,財產損失尚未得悉,另平陽省臺商現已集中於Mira旅館(約300人)及平陽宜安公安站(約100人),另外,在同奈的部分有190多名台商,現在則是分住在旅館及高爾夫球俱樂部的住宿區。本會派駐越南僑務人員於14日上午陪同駐胡志明代表處陳處長趕抵上開臺商安置地點探視並協助安撫臺商情緒,適時表達關懷與提供協助,另胡志明臺灣學校平陽分校設置於平陽臺商會會館二樓,學校除緊急撤離學生外,同時決定14日休課一天。 三、保全臺商財物事業 雖然目前受災臺商家數災情嚴重情形尚未完全估清,但就我們掌握的狀況,大約有200家台商受害,不過受害狀況輕重有別,無論如何為積極協助受災臺商後續事業重建工作,本會已策導所屬「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開辦「越南513專案」,透過越南當地12家與基金合作之承辦銀行,針對受災臺商提供災後重建事業之資金貸款信用保證服務,儘速恢復營運及生產線。 四、協助臺商撤離災區 鑑於平陽及同奈地區排華暴動日熾,本會已電請世界臺商總會呂名譽總會長春霖及越南臺商總會提供交通運輸等必要資源,協助上開地區臺商視需要暫撤至胡志明市及安排安置,但到現在為止,只撤退了1人,因為大部分台商還想了解相關的狀況。另因目前空中交通仍屬順暢,臺商仍可自依意願進出越南,對表達急切希望返國意願之臺商,華航、長榮均啟動增派大型專機協助臺商順利返臺作業。 參、後續因應作為 一、強化及運用越南友好關係 越南臺商在當地長期從事公益慈善工作,頗受當地人民肯定,應請臺商領袖結合當地官員,運用各種場合及機會向當地民眾宣導臺商對越南社會的貢獻,化解臺所面臨之危險並維護人身財產安全。而要求的安全保障,主要在於能夠緊急離開工廠,但之後也希望能夠回去就現況拍照,以保全證據,所以我們希望能結合當地相關單位,能讓臺商安全的回到廠區拍照存證,另外,針對未遭受破壞的部分,也希望能請保全人員進去做個保存。 二、協助臺商企業重建 對於臺商此次不幸於513事件遭受災害及財損,本會除主動策導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提供貸款信用保證服務外,另將洽請越南臺商總會發動所屬臺商會員提供必要之救助及未來重啟事業所需之各項協助。 三、賡續強化緊急聯絡機制 鑑於該機制於此事件具顯著效益,本會已與全球臺商會會長等主要人員建立資訊分享社群,發布資訊相互知照,並維持資訊同步掌握最新動態,誠如史次長報告的,越南的臺商有2,200多家,加入會員的有1,429家,所以有將近800家尚未加入商會,所以未來將擴及其他未加入臺商會運作之臺商企業,以利發生緊急狀況時,政府可即時掌握、回應及處理之目標。 肆、結語 越南為我國對外投資貿易重點地區,相當多臺商及國內企業均前往設廠,向與我國經貿有密切交流與合作,而越南臺商多年來踴躍於各項僑社工作投注心力,支持本會經貿政策,每逢海內外發生重要天災或緊急危難時,均義不容辭踴躍捐輸,本會向來重視越南地區臺商組織的營運發展及關注臺商企業的成長,本次傾注僑務資源以其使救援更有效率,未來亦將配合外交部整體規劃,投入僑務系統資源對越南受災臺商提供協助,期能確保當地僑胞人身安全及保全財產事業,並使臺商企業於動亂平息後能最快速度恢復有生產動能。 個人在就職以後,曾經在去年12月及今年2月兩度前往越南探視台商,去年12月是到了同奈省及平陽省,而這次被砸的平陽會館、平陽台校以幾個受災較為嚴重的工業區,我都有去看過,所以對於這次排華暴動所引起的破壞,我在看了相關照片後,心情感到相當的沈痛。總之,僑委會會盡全力協助台商重建,而僑委會作為一個平台的功能,也會儘速聯繫當地的官方、我們的台商會以及國內各個相關部會,希望能在支持台商重建的部分盡一番心力。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外交部長另有要公,所以請假到10時,希望外交部通知一下部長,要公處理完畢後請儘快過來,稍後的詢答則是要等到部長來了之後才開始進行。 請法務部蔡次長報告。 蔡次長碧玉: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大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對本部與外交部合作推動之各項相關業務的支持與協助,今日承蒙貴委員會聯席審查我國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簽署之「中華民國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間引渡條約」、「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與南非聯絡辦事處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本部報告如下: 一、「中華民國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間引渡條約」: (一)簽署之必要性: 跨國犯罪行為因全球化的趨勢而逐漸增多,許多犯罪行為人在其所屬國犯罪後,為免遭查緝而必須面對其本國司法機關之偵查、審判及執行,乃遠避他國,增加其本國司法機關查緝之困難。是以各國為防止犯罪行為人產生出國即可避免刑責的僥倖心態,並利有效查緝外逃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乃採取引渡之司法互助方式使犯罪行為人回國接受司法審判,具體實現該國之司法權及刑罰權。為此,由外交部邀請司法院及法務部依據我國法制,參照我與其他友邦所簽署之引渡條約及國際引渡實務作法,經與克國多次交換意見後而完成簽署。 (二)臺克簽訂之引渡條約與國際上引渡條約之原則大致相符,茲略述如下: 1.雙方處罰原則:被起訴之人犯,其行為依請求國之法律及被請求國之法律均構成犯罪,且依雙方法律均得科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其他更重之刑罰者,應准予引渡。(第2條) 2.政治性犯罪得不引渡原則:引渡請求所涉及之犯罪行為,如被請求國認係屬政治性犯罪者,得拒絕之。(第3條) 3.軍事性犯罪不得引渡原則:任何涉及軍法之犯罪行為,如該項行為依照一般刑法不構成犯罪者,應不准引渡。(第4條) 4.一事不再理原則:(1)、如被請求國之該管當局,對被請求引渡之人犯,就請求引渡之犯罪行為,已為確定判決時,應不准引渡。(2)、如被請求國之權責機關決定對同一犯罪行為處分不起訴或終結訴訟程序者,得拒絕引渡。(第4條) 5.罪名特定原則:依據本條約被引渡之人犯,不得因解交之前已犯且未受引渡請求之任何其他犯罪行為而被追訴、判刑或為執行刑罰而受羈押,亦不得基於任何其他理由而限制其人身自由。(第12條) (三)本條約除能建立司法威信及維護法律尊嚴,並可強化我國與邦交國間之司法互助活動,進而促進兩國之合作及情誼。 二、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與南非聯絡辦事處刑事司法互助協議: (一)本案背景: 我國自98年起開始與斐方洽辦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議事宜,經數次意見溝通,99年由本部與外交部組團赴南非洽談協議內容,經雙方確定後,101年5月7日本部與外交部會銜函報行政院核定,雙方於102年7月間舉辦之第八屆臺斐論壇會議中,由雙方代表簽署。 (二)協議內容: 1.取得證言、陳述或供作證據之物品、確定關係人之所在或確認其身分、送達文件、為取證之目的而執行搜索及扣押之請求、不違反雙方國內法禁止規定之任何形式請求。(第2條) 2.請求協助之方式及(於可能和必要時應提供)內容。(第3條) 3.使用資訊、文件與個人資料之限制。(第6條) 4.除經雙方協議外,執行請求之有關費用應由受請求方支付。但執行該請求所支出之費用明顯過高或超乎尋常,則由雙方協商決定之。(第8條) 5.本協議於雙方通知他方已完成其國內之法律程序,並自最後通知之日起生效。任一方得於六個月內以前以書面通知他方終止本協協議。(第11條) 6.本協議得經雙方以換文方式合意修訂。(第12條) (三)本部於今(103)年2月間,會同外交部與斐方司法及憲政發展部就雙方未來執行本協議相關細節,如聯繫窗口、請求書遞送管道、調查取證執行細節等交換意見。今(103)年3月我方即依據該次會議決議向斐方提出個案司法互助請求,顯見本協議之簽署對於臺斐雙方刑事司法互助架構之建立,具有重要意義。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請問其他單位有無補充報告?(無)無補充報告。 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次會議是由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聯席,援例本會委員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 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這一次越南暴動事件,本席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林部長及李局長,請問二位,這一起事件有在你們預料之中嗎?也就是發生這種程度的暴動,然後波及到台商,你們之前有沒有預料到?還是完全出乎你們的意料之外。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在這裡很簡單的跟委員報告,其實剛才書面的報告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了,這起事件的發生,當然是和最近越南和中國大陸之間交惡有關…… 江委員啟臣:部長,那一部分的背景你不需要再做說明了,因為我們都很清楚。 林部長永樂:我認為目前的情況,在前幾天的局面確實有一點失控,我想大家都瞭解,我們也沒辦法預估暴動會演變成這樣的局面…… 江委員啟臣:目前國安局和外交部在越南都有派駐人員,對於此一失控的局面,你們事先所掌握到的情報是什麼?例如:你們有沒有聽說越南高層曾經警告過,一定要處理台商廠內的陸籍幹部,否則就會放任抗議群眾動手,據說事先有這樣的消息被放出來,請問你們有沒有掌握? 主席:請國安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翔宙:主席、各位委員。從5月3日中共在南海設置鑽油平台,雙方在漁事上就不斷出現糾紛,甚至出現擦撞、衝撞的現象…… 江委員啟臣:局長,請你回答我的問題。 李局長翔宙:本局駐越南代表在5月8日的時候特別去和越南的安和部國合司相關負責人瞭解全盤的狀況,詢問這件事會不會禍及到…… 江委員啟臣:5月幾日? 李局長翔宙:這個時間我們講說是不是同時要照顧我們的安全。 江委員啟臣:局長,5月幾日去的? 李局長翔宙:5月8日那一天我們有做協商。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有去表達我們的關切? 李局長翔宙:但是他們也沒有料到會出現這樣的狀況。 江委員啟臣:所以連越南自己都沒有料到? 李局長翔宙:是的。 江委員啟臣:因為有媒體報導,越南的台商幹部早就接獲這樣的訊息,越南政府打算要放任,所以這樣的事情遲早會發生。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你們事先都沒有掌握到情報,那就不用談後面的相關因應措施了,所以我才會問你們這件事有沒有在你們預料之中,你們顯然並沒有預料到。 部長,現在整個狀況平息了沒有? 林部長永樂:從昨天半夜到今天上午,我跟越南駐台代表,以及我國駐越南的黃大使、駐胡志明市的陳處長,多次聯絡過,目前的情況是,胡志明市本身沒有問題,機場也沒有問題,道路交通也沒有問題。 江委員啟臣:機場沒有問題嗎? 林部長永樂:沒有問題。 江委員啟臣:因為昨天有民眾向本席反映,他們根本不敢去機場哦! 林部長永樂:機場沒有問題,我可以保證沒有問題,平陽省的情況現在大致上已經受到控制了,同奈省還有一點零星的騷擾,西寧省也是一點點,我想其他是非常零星的。 江委員啟臣:所以越南政府現在有能力、有意願來控制整個情況嗎? 林部長永樂:我相信有。 江委員啟臣:有?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越南駐台代表今天上午也和我通過二次電話,他特別跟我提到,他們已經動員軍警,現在大概已經逮捕600人了,他們會全力去控制狀況,我也跟他再三強調,我們強烈譴責暴力,我們希望這樣的事情要在最短時間內結束。 江委員啟臣:如果情況有控制下來,接下來外交部和相關單位,如僑委會等,後續應該要協助台商處理的工作可能是損害賠償的部分,因為據我們的瞭解,有一些台商其實還在那邊觀望,並不想要馬上回台,為什麼要觀望?因為他一生的家當都在那邊,甚至他的家眷也都在那邊,他希望事件能夠趕快平息,平息之後,他就能夠回到自己的工廠去察看究竟損失多少,因為這涉及到後續賠償的問題,包括證據的保存在內,外交部和駐外單位,甚至經濟部在這方面能夠協助什麼? 林部長永樂:其實我們和僑委會、經濟部已經初步交換過意見了,根據我們和越南之間的投保協定…… 江委員啟臣:我們有簽訂投保協定嘛! 林部長永樂:將來一定會有求償的動作,現階段最要緊的是…… 江委員啟臣:可是如果沒有證據就沒辦法求償啊! 林部長永樂:這個部分我們一定要處理,但要等到整個動亂稍微平息之後。 江委員啟臣:外交部應該要求越南政府,第一,平息整個事件,尤其暴動事件。第二,維護台商的人身安全…… 林部長永樂:這些都已經做了。 江委員啟臣:第三,關於財產受損的部分,如果要回到廠區,一定要確保安全無虞,同時必須要請越方的軍警人員保護台商,回去廠區進行相關的證據保全,這樣後續才有辦法去做求償,否則沒有證據是沒辦法求償的。 林部長永樂:我瞭解,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進行,現在我們是先確保台商的人身安全,剛才我也有跟媒體朋友提到,目前希望離開的機位,我們都會負責安排,交通部分我們也會負責安排,如果繼續留在那邊,我們也會儘量提供他們各方面的協助。 江委員啟臣:所以現在台商的人身安全,基本上都獲得保障了? 林部長永樂:我想基本上應該是沒有問題。 江委員啟臣:有沒有失聯的台商?有沒有家屬要求外交部協尋的案例? 林部長永樂:我們這邊如果有獲得訊息,都會去進行,但到目前為止,我手邊是沒有的,但僑委會這邊透過台商的網絡,我想應該是有的。 江委員啟臣:基本上,台商家屬想要聯絡的部分都可以聯絡得上? 林部長永樂:我想我們都會聯絡得上,當然有一部分台商因為沒有參加台商會,這部分我們就要請代表處、辦事處去做進一步的瞭解和聯繫。 江委員啟臣:部長剛才提到越南政府基本上是有能力,也有意願要來平息這一場暴動,對不對?也要保障台商的安全嘛!你覺得越南政府說得到做得到嗎?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越南政府現在已經在加強這方面的努力。 江委員啟臣:其實我們很擔心他們會不會是說一套做一套,繼續放…… 林部長永樂:我想不會。 江委員啟臣:沒有錯,平陽或許控制住了,胡志明市也沒事,可是這些暴動分子會不會外溢到其他地方去呢?例如:向北擴散或向中部擴散。 林部長永樂:這是我們在密切注意的事情,其實這一次受波及的外國投資廠商也包括新加坡、日本及韓國,新加坡外交部昨天已經發表聲明,希望越南政府儘速恢復秩序。 江委員啟臣:部長剛才提到新加坡、日本及韓國的廠商都有受損,政府是不是應該聯合這些受害國家,一齊對越南施壓? 林部長永樂:我們也有在做這方面的聯繫。 江委員啟臣:這部分有做嗎? 林部長永樂:有做。針對求償的部分,包括將來要如何進行,已經請他們同時在進行了。 江委員啟臣:現在有跟這些國家進行聯繫嗎? 林部長永樂:現在已經在進行了。 江委員啟臣:我們希望政府真的要硬起來,尤其針對後續求償和台商人身安全的部分,我們該爭取的、該要求的,就應該提出要求。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一定會全力以赴。 江委員啟臣:另外,這件事情不光是反中的問題,還包括主權的議題在內,我們都知道,因為越南和中國大陸之間在主權爭議上面產生後續的風波,我們有一點像是遭受池魚之殃啦!可是今天更麻煩的是,北京昨天又講了一些話,表示大陸方面已經透過多種管道,提出兩岸在南海問題上協同合作的倡議,並希望得到台灣方面有關的回應,請問所謂合作倡議是指什麼?這會不會加深越南對我們的誤解?認為在整個南海事端上我們和大陸是有合作倡議的,然後把對大陸的不滿又轉嫁到我們身上,有這樣的事情嗎?因為北京方面昨天發表這樣的談話。 林部長永樂:我們和中國大陸之間,針對南海的議題沒有任何的合作。 江委員啟臣:沒有任何的合作? 林部長永樂:沒有。 江委員啟臣:對於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的談話,陸委會有沒有做出回應?因為部長表示兩岸在南海議題方面沒有任何合作,陸委會在這時候應該出來把事實講清楚,除了讓國人瞭解之外,也不能讓越南誤解啊。請問胡處長,你們有沒有回應? 主席:請陸委會企劃處胡處長答復。 胡處長愛玲:主席、各位委員。昨天陸委會已經對外發布一則訊息,我們和外交部的立場是一樣的,就是南海諸島和周遭水域是屬於我們固有之疆域及水域,是屬於中華民國所有。對於陸方國台辦昨天的說詞,其實我們昨天也表達了,目前在主權的部分,我們是沒有和陸方合作的空間,我們長期持續都一直表達這樣的立場。 江委員啟臣:你們有沒有清楚說明?越南方面瞭不瞭解?部長,越南方面瞭不瞭解我們的立場? 林部長永樂:我相信越南方面是瞭解的。 江委員啟臣:必須要肯定的瞭解。 林部長永樂:我想這部分應該是很堅決的。 江委員啟臣:否則當越南和中國大陸之間出現爭端時,我們的台商可能會變成人肉盾牌,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我們不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啦,當然有些台商的工廠裡面會聘用大陸籍的幹部,這部分是有的,可是我們也會非常謹慎去查。 江委員啟臣:最後,本席要再次強調,這種事件可能不會只發生在越南,因為目前整個南海的局勢已經變得非常複雜,除了中國、美國、越南,菲律賓最近也有一些動作,所以大陸和菲律賓之間的爭端還在繼續延燒,過去在南進政策之下,很多台商都到東南亞去投資,我希望外交部能藉由這一次的事件,能夠先將一些預防作為做好,事先該跟當地政府說明的,甚至需要跟當地民眾做宣傳的,我們應該趕快去做,不要讓這件事情最後又變成是我們遭受池魚之殃、無妄之災。 林部長永樂:是,這部分我們會進一步去加強和努力。 江委員啟臣:好,謝謝。 林部長永樂: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質詢。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一次越南排華事件,除了要譴責中國的挑釁、越南的縱容之外,事實上,我們的政府是有責任的,因為政府遲鈍、保守、懦弱、官僚!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委員的說法我沒辦法接受,因為我們在第一時間就強烈的譴責暴力,也向越南方面表達嚴正的抗議,…… 蔡委員煌瑯:就是因為你只會用口講,不會做,所以我才會說你們懦弱。 林部長永樂:而且透過我們駐越南代表處、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跟越南政府方面有非常密切的聯繫。 蔡委員煌瑯:整個政府在處理台商逃難的狀況是左支右絀、綁手綁腳,好像是在一中的架構之下,真的顯得非常保守、懦弱。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局長,5月9日國安局是否就已經掌握到越南暴動的訊息? 主席:請國安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翔宙: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5月9日的時候是了解這個情勢比以往還要嚴重,也跟對方的公安部做了聯繫,對方也不知道…… 蔡委員煌瑯:國安局已經證實在5月9日就掌握到訊息了。5月11日母親節大批越南在台人士包括越勞、越傭、外勞等,集結在台北車站向中國抗議示威,我們的政府麻木、敷衍、視而不見,國安局有沒有掌握這樣的訊息? 李局長翔宙:這個活動是一個平和的活動,我們全程都有在掌握,而且這個預警情資我們在5月10日就知道了。 蔡委員煌瑯:整個政府在5月9日掌握到越南將要暴動的訊息,5月11日這些越南人在台北車站已經透露出整個訊息是可能會有暴動…… 李局長翔宙:跟委員報告,越南政府在5月9日都不知道…… 蔡委員煌瑯:政府視而不見,沒有向越南跟台商發出警訊,這是造成台商加深傷害的原因,難道我們的政府沒有責任嗎?這次有一千多人,如果不細看後面的台北車站,可能還以為這是在胡志明市的示威抗議,結果這是母親節在台灣的台北車站所發生越南人示威抗議的情形,如果國安局、外交部有所警覺,應該通知越南,然後通知台商做好準備,或許傷害會減少,所以我們認為政府有責任,只因為我們充耳不聞、在一中的框架之下而綁手綁腳、左支右絀,造成台商更大的傷害,針對這部分,政府要向所有台商道歉。 林部長永樂:從一開始我們駐越南代表處、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就跟所有台商保持密切聯繫,也提供所有必要的協助。 蔡委員煌瑯:如果政府早點警覺,讓台商知道情況…… 林部長永樂:我還是要跟委員報告,這是一個突發狀況,這是一個失控的現象…… 蔡委員煌瑯:就像我現在告訴你,如果中國跟菲律賓馬上會有衝突,在馬尼拉的台商、在菲律賓的台商仍然可能會受到排華的衝擊,這樣你就警覺到了,不是嗎? 林部長永樂:如果有任何這方面的跡象,我們都會提高警覺。 蔡委員煌瑯:為什麼不撤僑?為什麼不能撤僑? 林部長永樂:現在我們在越南大約有4萬人,胡志明市是台商最多的地方,目前胡志明市完全沒有問題,而且一個禮拜有…… 蔡委員煌瑯:連一部專機都派不出來?各位可以看看台商在臉書、LINE上面一直責怪政府連一部專機都派不出來。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委員這個講法不太公平,我們每個禮拜有84班飛機,事實上還有一些機位,因為今天返台的人比較多,所以會加飛2班。 蔡委員煌瑯:我查過了,今天只增加1,000個機位。 林部長永樂:明天還有座位,後天也還有座位。 蔡委員煌瑯:為什麼不撤僑? 林部長永樂:剛才我已經跟大家報告了,現在胡志明市完全沒有問題。 蔡委員煌瑯:我告訴你,你不敢撤僑啦!你不願意撤僑啦!三一一都沒有撤僑了,因為撤僑是一個主權國家保護其僑民非常重要的作為,這裡面有國際慣例當中領事保護的意義,有很深的主權延伸,這是一個國力的展現,也是一個人權的彰顯…… 林部長永樂:我必須做明確的說明,胡志明市有這麼多台商,完全沒有安全方面的顧慮。 蔡委員煌瑯:外交部居然連撤僑都不做。 林部長永樂:我們不能夠把…… 蔡委員煌瑯: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要看中國的指示。 林部長永樂:這跟中國大陸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蔡委員煌瑯:如果今天中國優先喊撤僑,我們的台商全部都去搭中國的撤僑專機回來的時候,那你就笑了?你就爽了嗎? 林部長永樂:這完全不是事實。現在我們會掌握所有班機,也有跟航空公司聯繫…… 蔡委員煌瑯:宣布撤僑、緊急時候用最高標準去宣布撤僑,這對在逃難的台商來說是一盞明燈。 林部長永樂:昨天是動亂之後的第一天,事實上,所有狀況我們都有掌握,剛才我也特別報告了,現在平陽省的部分已經大致上獲得控制,同奈省還有零星的騷擾,這部分我們會持續注意,我也向所有台商朋友保證,只要他們願意回台北,我們都會安排機位,也會安排交通。 蔡委員煌瑯:政府如果能夠撤僑、派出專機,對這些逃難的台商來說,他們在心理建設上…… 林部長永樂:我們希望能夠給台商最大的鼓舞。 蔡委員煌瑯:他們不用擔心要去找證件、安排機位…… 林部長永樂:證件的部分也完全沒有問題。 蔡委員煌瑯:不用擔心繁雜的程序,他們只要往機場逃,馬上就可以看到國家站在我旁邊。 林部長永樂:現在胡志明市根本沒有問題,並不是只有台商在胡志明市。 蔡委員煌瑯:我們追究的是,第一時間、最重要的時候,政府為什麼不明快的喊撤僑?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事情不是這樣子,我可以跟委員很明確的講…… 蔡委員煌瑯:而且連一部專機都派不出來。 林部長永樂:其實現在有很多台商並不願意馬上離開,對於希望離開的,我們都會提供協助,有些台商還是希望留在那裡,因為他們的事業還在那裡。 蔡委員煌瑯:為什麼不召開國際記者會? 林部長永樂:昨天有開記者會啊! 蔡委員煌瑯:召開國際記者會把越南的大使找來,明確的告訴越南人民,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 林部長永樂:我已經請越南大使來了,也跟他談過了,我們跟中國大陸之間沒有任何隸屬關係,這個大家都了解。 蔡委員煌瑯:部長,這次排華事件是不是因為台商被當成中國,然後被一起洩憤? 林部長永樂:我們認為是波及台商。 蔡委員煌瑯:局長,這次排華事件是不是因為台商被當成中國,然後被一起洩憤? 林部長永樂:我想基本上也不是這樣,因為很多地方沒有辦法辨識得那麼清楚。 蔡委員煌瑯: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昨天說,他們會全力保護兩岸同胞在越南的權利,你不認為這是向現在在逃難的台商背後再捅一刀嗎? 林部長永樂:我不接受他們這樣的說法。 蔡委員煌瑯:你不覺得他們是向台商再捅一刀嗎? 林部長永樂:其實真的還有其他國家的廠商也受害。 蔡委員煌瑯:當中國國台辦還在吃台灣主權豆腐、還在向台商背後捅一刀的時候,我們真的要召開國際記者會啊! 林部長永樂:那個部分我們完全不能接受,我們完全不能接受中國大陸這樣的說法。 蔡委員煌瑯:你們要正式召開國際記者會,不是嗎? 林部長永樂:我可以把一些外媒的反映提供給委員參考,包括New York Times,事實上都已經說明…… 蔡委員煌瑯:你有說過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嗎?你有這樣講嗎? 林部長永樂:我可以講啊!台灣跟中國大陸完全沒有任何隸屬關係,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蔡委員煌瑯:有很多台商抱怨說,我們被越南暴民欺負時,就是把我們當成中國,然後被一起洩憤。 林部長永樂:關於這部分,我們一定要加強相關辨識,也有提供台商協助。 蔡委員煌瑯:所以我們要求政府應該召開國際記者會,告訴所有越南人,台灣是台灣,中國是中國,這樣才能避免未來東南亞許多國家跟中國有衝突時,結果台灣人卻「火燒山連累猴」。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我們跟越南官方,包括越南駐台代表、越南政府當局等,都做了非常明確的說明,我相信他們了解相關情形,也就是說,為什麼現在這個情形…… 蔡委員煌瑯:此外,本席要求政府應該跟越南的外交部談判,讓越南的台商在工廠外面懸掛我們的國旗,中間是越南的國旗,旁邊是公司的旗幟,右邊則是中華民國的國旗,只有能夠懸掛我們的國旗才能辨識這是台灣的工廠,不是中國的工廠,關於這部分,本席走訪工業區這麼久了,日本人就是懸掛日本的國旗,越南人就是懸掛越南人的國旗,但台灣人從來不能懸掛中華民國的國旗。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們會做進一步聯繫。 蔡委員煌瑯:如果外交部努力告訴越南人,我們有投資的優勢,我們還有很多籌碼可以跟越南談判,應該把我們的國旗納入談判內容,就這麼簡單,請問能否做到? 林部長永樂:我們可以努力。 蔡委員煌瑯:只要能夠辨識台灣和中國,未來許多在東南亞國家投資的台商就能避免受到傷害。 林部長永樂:關於辨識的部分,現在我們已經在做了,我們會透過代表處、辦事處協助台商做辨識的動作。 蔡委員煌瑯:最統一的標示就是懸掛國旗,就這麼簡單啦!之前因為有立委訪問團要來,所以他們才會懸掛國旗5分鐘讓我們看,在我們走了之後,他們就會趕快收下來,他們說中國會抗議、越南政府會罰錢,為什麼日本人、韓國人可以懸掛國旗而不會被罰錢?為什麼台灣人懸掛國旗就會被罰錢?外交部要去努力嘛!讓台商有尊嚴的在那裡工作。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努力也會確保台商的人身安全。 蔡委員煌瑯:我們希望這個傷害到台灣人的排華事件是最後一件,不要再發生了,也希望國安局和外交部能提高警覺,中國如果跟馬來西亞衝突、跟菲律賓再衝突,台商都有可能遭受無妄之災,我們應該未雨綢繆、事先做好準備,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質詢。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5月13日越南平陽省發生暴動,截至目前為止,有多少人受傷、多少廠商受損、多少損失?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根據最新的資訊,大概有一百多家廠商受到毀損,實際損失要做進一步估算,至於受傷的部分,據我們的了解,大概有2位,其中一位已經確認縫了3針,傷勢並不嚴重,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台商遇害,我們還會繼續全力提供協助。 陳委員歐珀:外交部在昨日(5月14日)要求台商在他們廠房門口掛出台灣的告示,是否有這回事? 林部長永樂:我們現在希望儘量能清楚顯示辨識的標誌,讓當地民眾特別是暴民能夠了解,台灣跟中國大陸沒有任何隸屬關係。 陳委員歐珀:剛好昨天早上我有收到平陽省蔡菀真會長以及肯信集團郭董事長的訊息,他特別提及,不在現場的朋友們,無論任何黨派,請你們讓國際社會知道,台灣不等於中國,你們在台灣開再多記者會,除了作秀、關懷之外,拜託去做那些真正能夠協助目前在越台商的作為,不然只是淪為上節目打嘴砲,我剛剛把這張他給我的訊息拿給你,今天早上我還有跟他聯絡上。 林部長永樂:跟委員報告,昨天駐胡志明市辦事處陳處長在那個旅館待了2個小時,也跟蔡會長和其他台商做了很好的溝通。 陳委員歐珀:那個飯店叫做Mira,今年3月份平陽省台商曾在那裡舉行春節聯誼活動,我有去,蔡委員好像也有去,委員長,那天你有去嗎?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答復。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去頭頓。 陳委員歐珀:在了解這種狀況之後,我一直很擔心情況會擴大,還好到今天已經穩定下來了,早上我還一直跟他們聯絡。 林部長永樂:剛才我也跟大家報告了,歡迎委員直接跟他們聯繫,我們會儘量提供協助。 陳委員歐珀:他們的觀點跟我們之前提出來的觀點其實是一樣的,這次越南的暴動不是排中而是排華,也包括台灣,像新加坡,可能只要長得像華人,他們就是排華。 林部長永樂:我想這是一個突發性的暴動,所以像韓國、日本、新加坡都有一些廠商受害。 陳委員歐珀:部長,因為我們跟越南沒有邦交,所以他們遵守一中原則,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省,所以本席一再強調,這也是他們的心聲:中國是中國,台灣是台灣,方才蔡委員也提及我們在外交上要做這樣的宣示,所以我個人強烈主張:中國是中國,台灣是台灣、一邊一國,因為現在馬上要面對國際情勢的問題,之前我有安排僑委會報告「海外台商聯繫及服務工作現況」,也有安排我國參與國際組織及加入TPP、RCEP之影響評估的報告,現在回想起來,你們的報告裡面都沒有針對排華政策之投資風險做評估,事實上,今天已經發生很嚴重的問題,所以本席希望未來你們能夠針對中國勢力的崛起、經濟勢力的崛起,造成排華問題進行風險評估。 其次,本席希望大家能夠了解,他們不只野心勃勃的對鄰國海域加強戰力部署,更重要的是我們的海域主權也受到一些壓縮、侵犯,包括北邊的日本、韓國,還有南邊的菲律賓,其實這是一個整體的戰略,這是很嚴重的問題。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李局長,你有沒有看過大陸流亡作家袁紅冰寫的台灣生死書? 主席:請國安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翔宙: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陳委員歐珀:我建議你一定要看。 李局長翔宙:是的。 陳委員歐珀:他在裡面提及,習近平在東海、南海問題上亮劍,其意在解決事關中國首要「國家核心利益」的台灣問題創造條件。從近幾年來東海、釣魚台及南海主權等海洋權益的爭端可看出,中共在維護自身的主權和海洋權益問題上,其強度、態度愈來愈明顯,而且很強硬,為什麼今天會發生暴動?就是因為他們在越南的重疊海域裡面開採石油。 其實國安局可以稍微做個分析,中共在東海、南海日漸強硬的態度,對我國可能的影響為何,這個問題你們可以好好去研究,這是值得好好研究的問題。再者,針對這次越南的排華行動,中共在南海爭議當中特別進行了鑽油的行動,請局長說說對於這個事件的看法。 李局長翔宙:關於這個事件,從示威遊行轉變成恐怖的暴動,台商也受到波及,基本上,我們非常無辜,不過,這個事情有遠因和近因,三年多前,南海各聲索國為了自己的主權而不斷強化自己的部署、相關設施以及周邊運作的作為,亞太地區和世界都在關注這一點,對於這樣的現象,我們長期進行觀察、評估,這次近因的導火線是鑽油平台,大家各自有自己的說法…… 陳委員歐珀:本席要提醒局長,越南不是中國的敵對國,菲律賓、日本、韓國也不是,但台灣是,他們對越南會這樣做,將來對台灣絕對是變本加厲,我要提醒你這一點。 另外,關於這次排華攻擊、暴動,請問你有沒有看到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的發言? 李局長翔宙:台灣不是麻煩製造者,台灣是和平…… 陳委員歐珀:你有沒有看到? 李局長翔宙:我有看到。 陳委員歐珀:我再提醒你,他說南海諸島嶼附近海域是中國固有領土,而且維護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是兩岸共同的責任,也就是說是他們的責任也是我們的責任,就是兩岸─中國跟台灣的共同責任。中國方面已經透過官方向民間取道,提出兩岸在南海問題上要合作的倡議,希望得到台灣方面的回應。這個你現在不要回答我。中國已經要求回應了。其次,在兩岸合作出版的2011年「南海地形形勢評估報告」裡提到,要建立兩岸軍事協調機制,並共同維護南海主權。國安局新任局長,你過去沒有涉獵國家安全,我想請問你,兩岸軍事合作對我國國安的影響是什麼?請你好好研究這個問題,改天我們再好好檢討一下。兩岸軍事合作…… 李局長翔宙:我剛才講了,我們不是麻煩製造者而是和平創造者,我們把東海和平倡議轉為南海和平倡議又何嘗不可?大家都有自己的說法,大家都希望藉自己的想法去框住別人的作為,而且全世界都希望藉由國際法律途徑解決這個問題,這不是最平和的辦法嗎?為什麼要說暗地裡…… 陳委員歐珀:我剛才已經提醒你了,菲律賓不是中國的敵對國,可是台灣是。菲律賓不是敵對國就發生這種情形,你能說中國沒有這樣的企圖跟要求嗎?我們能不慎重嗎?你剛剛的講法好像是贊成,可是我是強烈反對。我們對這個問題不能不慎,因為中共有可能藉這個機會滲透我們的軍力跟戰力。國安局要好好評估,也拜託你好好評估,因為這事涉國家安全。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質詢。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部長辛苦了,你過去幾天大概非常忙碌。我昨天中午打電話給駐越南的黃代表,大概在半小時以前再跟他通了電話,我發現情況有在惡化。我昨天中午打電話給他的時候,他說根據前一個晚上的統計,也就是前天晚上的統計,有4家工廠被搶或被燒,結果他跟我說最新的統計是12家,然後隔了一個晚上,剛才他告訴我變一百多家了。請問林部長了解嗎?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那是這幾天全部加起來的家數,他們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 林委員郁方:所以這個火勢是在蔓延中,他也講現在海防市的一家鞋廠前面有人聚集,後來散掉了但是有可能再來,至於河內的情況還好。我的感覺這是越南政府在主導,至少是在縱容,因為有這樣大規模的暴動在獨裁國家蔓延。大家都知道越南是獨裁國家,而且是一黨獨大,可是它的公安跟軍隊並沒有積極的想要弭平暴亂。 林部長永樂:其實昨天開始公安部隊都已經出動,並逮捕了六百多人,剛才我也說過,平陽省災情最嚴重的地方大概已經受到控制,至於同奈省還有零星的事件。我今天早上也跟黃大使通過電話,昨天半夜也有,今天的情況大致上看起來…… 林委員郁方:有好轉是不是? 林部長永樂:有一點好轉,特別是平陽省跟同奈省,其他還有一些零星的…… 林委員郁方:有台商說他們可能回家睡覺了,雖然他們鬧了幾天可是還是有可能再回來。他說光是台塑在中部的鋼廠,就有我們用的大陸籍幹部跟當地進來騷亂的越南員工發生衝突,導致一百多人送醫院。 林部長永樂:那裡有一點衝突,可是台籍幹部沒有影響,是大陸籍跟越南籍的人有一點衝突。 林委員郁方:省長在現場都壓不住。 林部長永樂:他也有盡力,現在也已經平靜下來了。 林委員郁方:我們可能要跟越南政府嚴重的抗議,你雖然召見過越南駐台灣的代表…… 林部長永樂:我已經表達過。 林委員郁方:你一天召見他兩次都是應該的,因為有的國家為了表示嚴重抗議,一天召見外國駐國內的大使或代表好幾次。你要要求他們道歉。 林部長永樂:我今天早上已經跟他講了兩次。 林委員郁方:你要召見他,並告訴他越南政府要道歉並保證不再犯,而且要賠償。像這一類的東西…… 林部長永樂:我們都講了。昨天裴代表在接受中央社訪問的時候已經道歉,而且我們還會再提出要求,就是越南政府要道歉及賠償。 林委員郁方:要由越南政府的總理或外交部長層級的人出來道歉,而不是一個代表而已。台灣是滿有意思的地方,外面的風吹草動都會變成國內政治鬥爭的題材,譬如指摘外交部太軟弱或沒有幫忙也沒有做事,不過其實我都知道。因為我昨天有打電話給華航,所以我也了解本來是派比較小的飛機,可是現在全部都改派大飛機,所以是會加開而且是變大的飛機去接,因此都有全力在做了。 林部長永樂:今天有兩班加班機,我們會針對狀況隨時調整,確實保障台商都有機位。 林委員郁方:我們正面對這種事情,也看到台商被影響。非常惡劣的是他們不是只有示威抗議,還有搶劫及打人,最後還放一把火燒,做這種事真的會絕子絕孫。他要讓你沒有辦法再經營這個企業,所以才放一把火燒掉。整棟大樓裡的生產線都被他燒掉,這樣要什麼時候才能恢復? 國內大家要團結。有些人要故意借題發揮,說這是我們對大陸政策執行的結果,好像我們跟中國大陸擁抱在一起,事實上哪有這回事?這麼多年以來,從李登輝、陳水扁到現在的馬英九都是同樣的政策,就是不能建交的國家也要廣設代表處,由我們到人家的國家設代表處,人家也在我們這邊設代表處,目的就是要凸顯中華民國的主權,凸顯台澎金馬不是中共政權所能管轄的範圍。我認為這個事件跟政策無關,因為越南真的長期都有排華的紀錄,也有反華情節,所以我們在越南就是倒楣,而且連日本、韓國及新加坡都被波及,因此這是沒有辦法的。這時候大家要團結,而不是不斷的批評包括外交部在內的政府。美國的僑民在海外受到攻擊,美國政府也沒有辦法馬上撤僑或派武力去處理,這不是那麼簡單的事,因為涉及到主權。我們政府也可以派軍機C-130馬上到越南把人接回來,可是這是軍機,越南政府願不願意答應? 林部長永樂:我們盡全力保障台商的人身安全。現在一個禮拜有84班飛機,基本上我們覺得目前還夠,另外因為今天有很多台商要回來,所以又加飛兩班。對於台商的需求我們都會全力支應,如果他們在任何地方有危險,我們也願意安排交通工具護送他們到機場。胡志明市基本上沒有問題,機場也沒有問題,道路交通也沒有問題,我們都隨時在觀察及查證。 林委員郁方:廠商有這麼多,如果每個廠商都要求你們派人來,說我們有10個、20個人,除非派陸戰隊去幫忙,否則沒有那麼簡單。 林部長永樂:在現在這個緊急的時刻,如果任何台商有安全方面的顧慮,我們都願意幫他做這樣的安排。 林委員郁方:最重要的是解鈴還須繫鈴人,我們要對越南政府施予最大的壓力,而且我們也應該透過美國協助做這件事,因為這幾年越南跟美國的關係非常要好,而且我相信美國也非常清楚,我們受傷害的程度真的是最大的,而且受到的是最直接的傷害。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透過所有途徑。我們現在也在觀察昨天開始到目前的發展情形,並隨時保持聯繫。 林委員郁方:李局長剛上任就遇到大問題。南海的問題看起來會越來越嚴重,而且會衝擊到很多國家。我們有太平島在那裡所以也是當事國,因此有什麼動亂的話我們大概也很難避得開。我認為太平島的戰備要加強,而且要趁著現在還可以的時候加強經營,包括考慮把陸戰隊派回去,並加強上面的軍事設備,特別是能夠廣泛的大範圍偵查的雷達跟無人機的裝備,都要趁這個時候加強部署。請問李局長,中共是不是正在赤瓜礁建造機場? 主席:請國安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翔宙:主席、各位委員。是,他們從今年初一直到現在擴張了將近百倍,還進行填海工程。 林委員郁方:大家都在加強戰備部署的情況下,太平島現在開始修碼頭了,修碼頭的工程大概也要派相當的武力在那裡,否則也有可能被破壞。這個情形看起來會越演越烈,我希望國安局能夠在很多重要會議上,建議那個地方要加強戰備。其次,國安局進行情報交換的途徑是很暢通的,可是你們跟越南、菲律賓及相關國家的溝通也要強化,讓他們知道雖然他們奪走我們這麼多島嶼,可是我們現階段主要還是防衛太平島。大家要來往,要交換情資,這麼做最主要的目的,是有一個溝通管道就不會誤判情勢或擦槍走火。局長的看法怎麼樣? 李局長翔宙:我們一定是從國家最大的戰略利益,去考量我們應該有的空間跟所有的作為。南海最近形成這樣的爭端,其實是全世界不樂見的。大家互不相讓,從早期的流氓占領,到現在變成以有形式的武力作為後盾去占領。在距離我們840海里以外的太平島是孤立的狀況之下,我們必須從最大的戰略考量,進行我們未來應該有的強化作為。 林委員郁方:局長有沒有去過太平島? 李局長翔宙:去過。 林委員郁方:你並不反對加強那裡的戰備,是不是? 李局長翔宙:是。 林委員郁方:謝謝。 李局長翔宙: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開始質詢之前我先說明一下,其實我們跟越南還有東協國家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各位可以看到我們歷年來對越南的投資與泰國及菲律賓比較,對越南的投資是一飛衝天,對菲律賓也是呈向上的仰角的趨勢。如果從總量來講的話,我們對越南的投資已經高達61億美金,這是從帳面的價值來看;對菲律賓也有9億1,000萬,至於馬來西亞及泰國都各有二十幾億的投資。我們對越南主要的投資項目,也越來越把重化工業放進去了,像剛剛提到台塑的鋼廠就是,它的比重很大。我們有六十多億的對越南投資,而且除了前五大以外還有很多中小企業,換句話說,幾個大企業以外,有很多中小企業也在越南投資,所以才會造成有這麼多在越南的台商。 其次,越南跟我們的關係非常密切的部分還有婚姻關係,因為越南在大陸籍以外的外籍配偶中占了18%,而且以全部的東協國家來看的話,越南籍外配有89,000人,占了整個158,000人裡的幾乎一半以上,所以我們跟他的血緣關係也越來越密切。再者,越南也是我們很重要的外籍勞工的輸入國家,除了印尼是最大的以外,越南就是第二大,有12萬5,000人,在整個外籍勞工的比例中高達4分之1。 另外我們對東協六國的經貿關係也非常重要,以我們去年的出口來講,它占我們第二大的出口區域,因此經貿關係非常密切;進口的話它占我們第四大的進口區域。這些統計數據說明越南非常重要,也說明東協國家跟我們的經貿關係及往來非常密切,在這種情況下出現安全問題的話我們必須要注意。局長剛剛也提到,以越南而言,似乎我們之前就已經有部分的訊息,問題是這些訊息有沒有辦法有效的移轉成為對越南的商人或華僑的安全防範措施,也就是你能不能提出預警的訊號,讓外交部跟僑委會能夠提出有效的安全措施,例如把他們遷移或集中到安全的處所,一直到撤僑。所以第一個問題就是有沒有預警的安排,請問李局長有什麼意見? 主席:國安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翔宙: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剛剛說得非常好,其實真正的關鍵就在於我們跟對方的合作關係,我今天早上特別強調,我們當地的工作同仁跟對方的公安部,在8日的時候有先了解情況,因為從2011年開始,中共跟越南之間的漁事糾紛不斷,中間有起起伏伏…… 李委員桐豪:你們為什麼在8日要跟越南政府進行溝通,是不是因為已經看到西沙群島的糾紛,還是有其他的因素導致你要跟越南溝通? 李局長翔宙:只要周邊有漁事糾紛,我們都會交換觀念或意見。我們在8日了解以後,覺得這個事情比以往嚴重,所以我們在9日特別跟大使報告,於是駐外館就發了一個函,通知僑委會及當地各台商分會,希望他們能夠特別注意個人的生命、安全及財產的保障。 李委員桐豪:至少你做了。現在不只是越南,還包含菲律賓,剛剛林委員談到中共要在赤瓜礁建機場,菲律賓也在中業島建機場。雙方對峙的情況會因為國際的法律規範而受影響,因為它認為經過50年有效占領的話就會變成歸屬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未來7、8年是非常敏感的時段,所以國安單位應該進行相關的預警,而且這些預警本身要能有效的轉換成具體的行動,這部分就需要請教外交部。請問林部長,當國安局已經發出這樣的訊息時,你們的SOP到底要怎麼樣推動?僑民們及台商們是不是已經確實收到這樣的警示訊息?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駐越南代表處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跟台商有連絡的網絡,這部分僑委會也全力在配合,對台商來講,當然會有一些這方面的了解,就是可能會有一些狀況,但確實並沒有想到狀況會到達這樣失控的局面。 李委員桐豪:剛剛蔡煌瑯委員也提出來,看得到這些越南在台灣的勞工都已經有具體的行動,雖然它是安全的,但是已經…… 林部長永樂:它是一個和平的…… 李委員桐豪:我知道它是安全、和平的,但已經可以看得到那個氣勢的高漲,在台灣都有這樣的作為時,你就可以想像得到在當地的嚴重性了。雖然事發突然,而且中間可能有些其他的政治考量因素導致產生這樣一種爆發的情況,但重點是我們有沒有有效的SOP來因應?有沒有因這個警示而採取具體行動?只是打電話告知嗎?還是你們有落實一定程度的作為?譬如這些台商聚集幾個安全的處所,我們看到媒體報導,政府似乎是後面才到,不是應該在前面就引導了嗎?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13號我們已經有同事進去平陽省,可以看得出來在平陽省相關的台商有兩個地方聚集,事實上,我們也都去了。 李委員桐豪:是你去安排的,還是他們主動去安排的? 林部長永樂:台商跟我們之間有聯繫的機制,就是大家在處理,所以我們也會去,另外,在同奈省的部分,根據我們了解,有四、五個地方有不同的台商在聚會,這是一個合作的機制,事實上,我們駐越南的黃大使及陳處長跟各地台商會會長之間也都有密切的聯繫。 李委員桐豪:這件事情現在正在進行中,希望外交部跟國安局都能就這件事情開始進行檢討,在訊息與行動之間應作緊密的連結,可不可以? 李局長翔宙:委員剛才說得非常好,每一年由國安會主導的政經兵推實際上是就我們在國際區域合作上可能會發生的狀況作預擬,而後藉由作業的模式去驗證我們各政府機制是不是能吻合任務達成的需求,政府基本上是在做這樣的運作。這次的狀況雖然事發突然,而且是社會群眾事件,但我們會視為非常審慎的案件來考量。越南正蘊釀要舉行全國性大規模示威遊行,我們會將其當成更深的指標並作相關的運處;另外,中共也會有所反應,按照我的判斷,在雲貴周邊一定會有相關戰備等級的提升來因應這個狀況,我們站在國安的立場必須很週延地考量後續動作。 李委員桐豪:非常好,國安單位已經作出這樣的預警,這時外交部、僑委會就不能掉以輕心,應開始進行具體作為,以因應可能發生的狀況,必須確保台商及僑胞的人身安全。 林部長永樂:這是我們最重要的任務,就是要確保他們的人身安全。 李委員桐豪:必要時得採取大規模的撤僑或撤離台商的行動。 林部長永樂:主要我們要了解那是全國性的還是局部性的,剛才我特別提到,台商聚集最多的是胡志明市,…… 李委員桐豪:預防於萬一,事情已經有發生的跡象時,要先做預防,而不是看到事情發生了再做。 林部長永樂:了解,事實上,我們已經在做整個安排了。 李委員桐豪:本席建議國安單位跟外交部,我們的貿易、投資關係這麼密切,因此不只採取旅遊警示、撤僑,還要做長期政經風險評估以告訴經濟部跟相關投資部門,應將各個地區的政經風險納入考量,這個政經風險指的是長期的政經風險,譬如剛剛提到,未來7年之中跟菲律賓的關係就很緊張。 林部長永樂:好的。謝謝委員。 李委員桐豪: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發生這樣的暴動傷到我們國人人身安全及國人在越南的投資,令人非常遺憾,雖然它是突發事件,但之前並非毫無預警。部長本人及在胡志明市的幾位派駐人員也許忙得焦頭爛額,但在這個過程中,有很多台商及受害者的感覺是找不到政府的,或許你們有努力,可是做得還不夠,因此後續應有更積極的作為以為相關之補救措施。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跟台商基本上是個合作的機制,大部分台商都是在台商會的架構中,有台商會的總會長及各地分會,整個連絡網絡是有建立的。 蕭委員美琴:雖然有連絡網絡,可是你也知道,為什麼我第一天深夜就打電話向部長表達關切,因為暴動正在發生當時,很多台商認為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甚至廠房被燒掉了,要徒手挖洞逃出血腥暴力的現場。他們正當焦慮時,我們的政府在哪裏?我們的政府可以為他們做什麼?在第一時間他們並沒有接收到政府緊急連絡電話的擴張,雖然你們網路上有顯示電話號碼,但怎麼打都打不通,台商第一時間要找誰?我們政府的角色是什麼?我記得你們外交部是第二天早上才開記者會,部長,你是第二天早上九點多…… 林部長永樂:第一天晚上我們已經有對外發布新聞並跟駐越南代表處、駐胡志明辦事處建立連繫,那天晚上…… 蕭委員美琴:在這個時候你們可能得趕快緊急加派人力,我昨天跟亞太司官員講,你們昨天就應該載一批人馬過去。雖然整個暴動跟立即性危險有稍微和緩的跡象,但後續包括廠房的重建、賠償、與越南相關公權力單位作negotiation,以及要讓台商心安,認為政府確實是其後盾,就在他們身邊,你們絕對需要加派人力。部長,現在你們只有4個人在胡志明市嗎? 林部長永樂:不只4個人,事實上我們已經加派…… 蕭委員美琴:昨天亞太司官員跟我說只有4個人在那裏。 林部長永樂:不是這樣子,事實上還有其他單位的人在那裏,我們有經濟組、僑務組…… 蕭委員美琴:總共有多少人在第一線處理這個危機? 林部長永樂:在機場就已經有兩位同仁在那邊。 蕭委員美琴:你們只有兩個人在那邊,但有數千名台商…… 林部長永樂:我是說在機場的部分。 蕭委員美琴:部長,我現在不是在跟你argue,我相信他們可能也是整夜沒睡、很焦慮,但現在有這麼多台商在擔心我們的政府在哪裏,他們一生努力的資產、在越南投資多年的心血全部都沒有的時候,他們要知道政府會不會做他們的後盾,去幫他們要求賠償、打官司、進行後續的重建跟要求。 林部長永樂:政府一定會做台商的後盾,這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關於人身的安全…… 蕭委員美琴:我現在問你一個很簡單的問題,你們後續有沒有加派人力? 林部長永樂:我們現在已經從越南代表處加派兩位同事…… 蕭委員美琴:是從河內那邊下去的? 林部長永樂:對,目前河內的部分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蕭委員美琴:你認為這樣的人力夠嗎?這樣的人力足以因應現在面對的危機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整個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的人加起來超過20人。 蕭委員美琴:你們很多回部參事其實在部裏閒著,事情不是很多,這時你們還可以做一些人力的調度跟檢討。 林部長永樂:我們還是要看駐處本身的需求。 蕭委員美琴:除了現在立即面臨的危機之外,還有我們整體在東南亞presents的問題,中國是個還在崛起中的大國,它對能源及天然資源的需求絕對會繼續擴張,中國處理天然資源就是存著霸凌的心態,在亞太地區(包括日本、菲律賓、越南等國家)展現霸權之姿,他們認為這些天然資源都屬於中國所有,中國愛怎麼樣、就怎麼樣,所以中國與周邊國家發生磨擦只是早晚的事情。眾所皆知,早期中國與菲律賓發生衝突,現在換成越南,未來可能會是印尼,所以我國不可低估亞太地區接續演變的緊張情勢。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非常密切注意此事。 蕭委員美琴:在此之際,我們更應該讓世界各國知道,無論在能源掠奪或南海所採取的姿態上,臺灣與中國的態度確實不同,所以我們的處理模式應將臺灣與中國予以明顯的切割。長期以來,有許多的台商在東南亞地區設廠投資,理論上,台商在東南亞地方的經濟投資及建立的友善關係,應該可以轉換成更強的soft power,並與各國之間建立友好的關係。雖然我們手中握有許多的工具;但我們並未有效的運用這些工具,譬如我國與菲律賓之間曾經為了漁業糾紛而引發衝突,未來菲律賓有可能會進一步發動排華暴動,進而波及當地台商。 事實上,菲律賓遭受海燕颱風侵襲,臺灣給予菲律賓非常多的資源,並有許多感人的故事。我看到菲律賓代表剪輯一部短片;但因他們所剪輯的短片涉及版權,而無法公開播放,只能與少數幾位朋友分享。在此之際,我們可以開始執行國家的image molding及soft power,我們國家的定位絕對與中國不一樣。 據我所知,前立法委員曹來旺曾經拯救被越南人口販運集團賣身的一位年輕女性,也資助當地許多的孤兒,他在越南的善行被拍攝成連續劇;換言之,在臺灣與越南之間發生許多感人的故事,類似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本席認為,臺灣有許多越南裔的新移民,這些都應該是國家的資產;但政府卻以負面的角度認為,越南人占用臺灣社會福利……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沒有這樣的想法,其實我們非常重視東南亞(包括菲律賓、越南等)國家之間的關係…… 蕭委員美琴:本席認為,各國新移民應視為國家的資產…… 林部長永樂:是,我完全同意。 蕭委員美琴:尤其,我國與越南之間發展為非常特殊的友好關係;但我們卻沒有好好的去做,以致對台商造成令人遺憾的傷害。 林部長永樂:這次越南平陽暴動台商與其他各國的廠商都受到波及,外交部正傾全力協助台商先解決目前的問題。 蕭委員美琴:待越南緊急情勢和緩之後,我們再協助第一線台商處理後續重建或求償的問題…… 林部長永樂:無論他們面臨重建或求償問題,我們都會繼續努力加強…… 蕭委員美琴:希望外交部對於東南亞地區展現soft power的strategy,應該重新做一些更innovative的思考。 林部長永樂:這點我完全同意,事實上,這也是我們一直在加強的方向。 蕭委員美琴:以我國在亞太地區的image,不要再次發生菲律賓與越南等東南亞國家之間的糾紛,這些都是不應該發生的問題。 此外,有關亞太地區的戰略問題,南海潛在衝突將會是臺灣一直需要高度關注的問題,現今東協與中國之間討論Code of Conduct,其實臺灣也是南海的claimant,我們有我們的主權;但從來沒有國家邀請我國參與Code of Conduct的談判。根據部長的了解,我國有被徵詢過嗎?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多年來我們都有參加比較非正式、一軌半的南海會議…… 蕭委員美琴:即是我們自行舉辦的學術會議。 林部長永樂:不是我們舉辦的,而是印尼外交部所舉辦的會議。 蕭委員美琴:就是一些具有學術性的…… 林部長永樂:也不是學術性的會議,它有邀請官員與會。 蕭委員美琴:部長,我們有沒有掌握Code of Conduct草案的內容? 林部長永樂:據我的了解,南海各方行為宣言(COD)在2002年…… 蕭委員美琴:部長所指是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但我要詢問部長的問題是,他們與中國之間要轉換Code of Conduct的草案內容,外交部有沒有掌握相關資訊?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到目前為止,在這部分的談判一直都沒有進展。 蕭委員美琴:雖然這部分的談判沒有進展;但根據本席的了解,有部分談判已達成共識,尤其印尼與菲律賓等國家提出,不得在南海區域有軍事挑釁行為等等,中國當然不同意。事實上,Code of Conduct要能夠workable…… 林部長永樂:我了解。依照目前的情況來看…… 蕭委員美琴:理論上一定有consent,這當然會有困難…… 林部長永樂:從以往中國與越南、菲律賓之間所發生的磨擦,我們就可以看得出來,彼此要建立這樣的行為準則,在未來仍具有很大的困難,我們希望未來臺灣在對話機制中要提出我們的訴求,並透過…… 蕭委員美琴:部長,雖然我可以預知有這些困難;但我必須強調臺灣的角色。第一,我方有沒有掌握各國進行談判的態度,光是越南與菲律賓對Code of Conduct的意見,也未必完全一致。 林部長永樂:現今我們最重要的工作是,建立臺灣與越南、臺灣與菲律賓之間的雙邊機制。 蕭委員美琴:另外,請外交部也要針對我們提出東海和平倡議的訴求,如果我們能夠將此精神apprise到南海…… 林部長永樂:我們也希望把這樣的精神放在南海。 蕭委員美琴:未來臺灣如何發揮與扮演我們的角色,外交部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為。 林部長永樂:是。 蕭委員美琴:未來東南亞區域要建立比較穩定的秩序,甚至我國與美國、東南亞等國家之間,各方必須強化多軌式往來,因此,本席建議,臺灣參與Code of Conduct及相關訊息的掌握,應該是相當關鍵的問題。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我們會做努力。謝謝委員。 主席(詹委員凱臣代):請陳委員鎮湘質詢。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日會議許多委員都熱烈討論越南平陽暴動事件,本席認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近年來肇因美國重返亞太地區、中國大陸快速崛起及周邊國家相互爭奪天然資源,導致東海與南海問題演變成一座火藥庫。我們對越南發生暴動事件並不意外,因為中國在南海部署鑽油平台而引發相互攻訐行動,這幾天越南民眾舉行反中示威抗議,台商因而遭受波及。 昨天本席在記者會中強調,雖然大家認為越南平陽暴動為偶發事件;但我認為這是可以掌控的問題。因為我們看到越南平陽發生暴動,完全是有組織的行為,甚至比幫派行動還有紀律,畢竟越南為社會主義的國家,民眾不容易集會結社,他們發起一波波反中示威的行動,必定是有人從中慫恿或有高人在背後指導。 日前發生越南平陽暴動,帶給我們很大的警訊,今後我們面對國內、外的任何社會運動,我們不能以過去常態的方式做判斷或回應。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若我們仍然採用以不變應萬變的方式應對,未來我們處理這些問題不但棘手且會失敗。我們應該反過來說:「道高一丈,魔高一尺」,如此我們才有勝算。請問李局長,我的說法是否正確? 主席:請國安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翔宙:主席、各位委員。是的。面對當前的情勢,我們必須要改變傳統的思維…… 陳委員鎮湘:換句話說,就南海的問題而言,這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從去年到今年,從前面那張表我們可以看到連續的問題,這些都是癥候,也埋下了衝突的種子,只是藉著所謂的鑽油平台在一剎那間點火而已,後續的狀況剛才局長也講了。到底他們希望達到什麼樣的目的,而中共、美國的態度及我們的作為又如何?希望藉著今天的質詢我們能夠有所因應。 國安單位站在國家戰略的立場,不外乎是政、經、軍、科技方面,應該全面地考量在各種可能的狀況之下提出預警情資,讓相關單位能夠早些做準備,譬如,僑委會聽聞到訊息以後應如何指導我們在地的僑胞或台商做些什麼樣的防範準備。在台灣每一年都有颱風或者地震警報,一有預警大家都知道要幹什麼。但是,對於這些可能發生的暴動,曾有的經驗都忘了,譬如,印尼的排華是有的、菲律賓的排華也是有的,我們為什麼不能擷取經驗跟教訓,將之變成今後處理這些事情的原則?儘早地給他們一些指導,瞭解應該怎麼樣保護自己的安全,使他們的傷害減到最低。我們政府的機構、僑領、當地的代表處應該做些什麼,我們跟周邊國家應該做什麼樣的溝通協調?這一些都是事先可以做的。回想一下這件事情,我感覺到我們做得不夠。請問一下部長對這件事情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對於這個突發性狀況,當然我們沒有辦法無法完全去掌握,但是我們也盡了全力保障所有台商的安全,也希望能夠向越南政府表達我們強烈譴責暴力的立場,這個部分我們在做。現在就這幾個環節,越南方面已經給我們保證他們會盡全力去控制這個局面;台商的部分,目前所有希望離開的人我們都會幫助他們,其實也有很多台商還是希望留在那邊繼續瞭解後面的情形,我們也會提供協助;後續求償的部分,我們也會進一步地提供協助。 陳委員鎮湘:我國除了一個應急的處理以外,對於未來國家的利益也要考慮到,我們一直強調要能夠儘快地在2015年加入TPP跟RCEP,未來對於這方面,不知道這件事情會不會有影響? 林部長永樂:我想這兩者之間目前並沒看到有這樣的一個關聯性,TPP最主要當然是美國在主導,另外11個國家我們也多有建立聯繫,包括越南在內。我們當然希望越南也瞭解台商在那邊投資的重要性,希望這次事件未來對於我們跟越南之間的經濟合作關係不要有任何的影響,但是後續求償的部分我們會加油。 陳委員鎮湘:不過,我建議部長,我們不要掉以輕心。 林部長永樂:是。 陳委員鎮湘:剛才你也提到了這個跟美國的關係,事實上,對越南的這件事情,美國的態度是很重要的一個關鍵,因為這跟與中國的互動也有關係。在多強的狀況之下,怎麼樣能夠找出最符合我國利益的一個指導原則,我想這個才有意義,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是,完全同意。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做進一步的聯繫。 陳委員鎮湘:第一個,就應急來講,怎麼樣確保台商的生命財產安全,這是最重要的。其次,我們對於加入RCEP跟TPP的目標是不變的,但是在作業的技巧方面怎麼樣能夠更周延,這點我們要繼續努力。第三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等等國家的情勢如何,可不可能有連鎖反應?我們怎麼樣能夠化解,使問題進行得順暢,不要變成一個未來我們必須多目標應對的局面,這對我們來講是非常重要的。 林部長永樂:不管馬來西亞也好,或是印尼、菲律賓,當然我們都會來觀察後續的發展,也會做必要的研判。這一次在越南的部分,我想最主要的確實是他們反對中國大陸這樣的一個情形,讓台商受到波及,這個部分我們也會進一步地…… 陳委員鎮湘:接下來要注意到的是,我們要建立台商跟台僑的自衛、防衛能力及預警機制,國安單位收到預警情資後能夠儘快地讓他們有個瞭解,至少像關窗、窗門等弄法,或給他們加上什麼樣的東西做個整理,總不能讓他們落荒而逃,穿著一身短衣褲就跑出來了,不至於這樣子嘛!能有預警時間的話,我認為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就是,對於南海的主權,我們不能夠喪失。最後,對於太平島的安全,剛才也有委員提到,我就不在這裡重複。我要講一下有關引渡條約跟司法互助的問題,本席是予以肯定跟支持的,對這件事情,請部長說明一下,還有哪些國家是我們亟需與之建立關係且目前正在努力的,有沒有? 林部長永樂:司法互助現在是我們推動工作的一個重點,例如跟菲律賓之間的司法互助對於解決雙方的問題就很有幫助,東協國家都是我們努力的目標,有的已經有一些進展。引渡的部分牽涉比較多,其實過去我們也有在做一些努力。 陳委員鎮湘:謝謝。 請教入出國及移民署副署長,馬來西亞航空的失事大家都瞭解,扯出來了一個國際護照的事情、假護照的問題很猖獗,國際刑事警察組織的資料庫裡面對於所有遺失的假護照都有資料,為什麼在馬航這件事情上面沒有運用呢? 主席: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張副署長答復。 張副署長琪: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我們已經透過駐外秘書去做相關的聯繫,關於馬航部分,其中的這些資料,因為我們不是國際刑警組織、已經在哪一年退出了,所以就那個部分來講資料沒有辦法拿到。 陳委員鎮湘:我希望你們好好去瞭解一下。 張副署長琪:是。 陳委員鎮湘:每一年大概遺失多少本台灣護照? 張副署長琪:一萬七千多本。 陳委員鎮湘:數量將近兩萬本。 張副署長琪:對。 陳委員鎮湘:每一本護照的價格,你知道嗎? 張副署長琪:大概5萬塊錢美金。 陳委員鎮湘:所以說很搶手,我希望移民署特別注意這一方面。 再請問警政署一下,國際刑警組織是僅次於聯合國的第二大國際組織,我們是不是能夠積極爭取加入?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 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就是會籍的問題,他們把它擱置…… 陳委員鎮湘:你們去努力吧!謝謝。 主席(陳委員鎮湘):請李委員貴敏質詢。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討論積極保障台商的權益,對於越南跟台灣之間的關係,我想不需要我再多說,包括我們透過他們前進東協、我們是他們的第四大外資來源等,他們的重要性我就不再多談了,而就暴亂擴大的範圍,剛才部長也已經做了很多說明。 我今天要討論的問題主要是,在目前的狀況之下,台商受損的狀況怎麼樣解決?除了他們的人身安全、撤退之外還有很務實的方面,就是賠償的部分。在今天的媒體報導裡面,我們看到外交部發言表示,根據1993年簽署的台越投保協定第五條規定,我們可以要求越南政府賠償。依第五條的規定,如果有這些暴動,任何一個締約國應予投資者恢復原狀,所以剛才提到要求越南應儘速讓台商恢復原狀是有法律依據的,但至於補償、賠償及清償部分,條文僅規定不低於該締約一方給任何第三方投資者之待遇。法律人是很務實的,約定內容須與將來的主張一致,但該條文並看不出來,昨天外交部說這個條文可作為要求越南政府賠償的依據,請教部長,這個依據在哪裡?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一個基礎,我們現在也請條法司進一步研析應如何與日本、韓國、新加坡等相關國家採取行動,而目前越南主要有兩個層面:第一是現階段應如何解決台商目前最迫切的人身安全或返國問題…… 李委員貴敏:部長,那不是我問的,別的委員都有問了。 林部長永樂:我瞭解,我是指那部分是我們現在所做的。至於另一部分,因為暴亂尚未完全平息,以我們現在獲得的資訊,平陽省已大致獲得控制,而平陽省也是災情最嚴重的地方,因此希望能進一步鑑定台商真正的損失情形,這部分也是未來的求償標準,據我們瞭解,目前有一百多家台商廠商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我們將儘速…… 李委員貴敏:部長,我的問題其實很簡單,我之所以拋出這個問題並請法務部及司法院官員上台備詢的原因,其實還有一個單位也應該上台備詢,就是經濟部,但是他們今天並沒有在現場。我要請教的是,我們與越南或別的國家簽署的投保協定當中,所能落實的部分有多少?因為昨天外交部提出將根據第五條規定而要求越南政府負責,但我從條文當中看不出越南政府要負責的依據,個人賠償是另一回事,現在指的是政府賠償,若今天日本、韓國等其他國家都沒有獲得賠償時,你們請求賠償的依據為何?依照該條文內容,你們要如何請求? 此外,有關日本等其他國家與越南的簽署內容,其實本席在提問以前已經先讀過了,他們的條文內容與我們的並不一樣,所以我要向曾參與簽署的機關提問,因為談這個條文時不只是經濟部,外交部、法務部都有參與,為什麼其他國家並不限定不能低於對第三國的賠償,而是本國若有損傷就可賠償?我們簽署的內容為什麼會將這部分刪除掉?原因何在?經濟部不在現場,請外交部、法務部的條法司及國際事務司在會後回答本席,為什麼別國存在的條文,但台灣簽署時卻將這些規定刪除?以上是我第一個問題。 第二,我當然認同部長剛才提到的,即事發後有處理的先後順序,這部分我絕對沒有異議,但並不是只解決人身問題後就不管其他的部分,因為2010年所簽署的台越民事司法互助協定第二條提到:人身與財產權利享有與其國民同樣之司法保護。所以是人身與財產兩件事情,部長剛才提到要對人身部分趕快處理,但是除了人身部分以外,也要對財產部分加以追究!所以我剛剛才會提到越南政府的責任為何?固然可向暴民求償,但我們都知道這是理論多於實務,就算對暴民取得勝訴判決又能如何?他沒有財產得以扣押,台商損失可獲得補償嗎?這是理論與實務的問題,因此我要請教對外索賠的部分,我知道經濟部設有海外投資保險,也因為台灣的國際情形與他國並不相同,因此從對外投資的台商角度而言,所承擔的政治風險、經濟風險其實都比別國來得大,對於這部分是否有其他的賠償管道?有還是沒有? 此外,再回到前面談到的部分,1993年所簽訂的台越投保協定第七條規定有賠償後之代位請求權,請問外交部與行政部門現在有這樣做的打算嗎? 林部長永樂:我現在是請條法司先將相關情形通盤研議,並與相關國家聯繫。至於越南方面,我們也特別向斐仲雲代表提到,希望越南政府提出賠償,我們已經先做了這樣的表示,他也會把這訊息回報過去,我們接下來也有一些後續動作會持續進行。 李委員貴敏:其實部長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也就是請求要有依據,如同打官司一樣並不是主張就好,打官司前要先審視法律上的依據,所以我們希望並不只在現在要正視這個問題,因為這影響到台商的權益,更會影響台灣的經濟! 因為時間有限,本席就直接進入第二個議題,即司法互助的部分。剛才提到2010年簽署台越民事司法互助協定第二條提到:人身與財產權利享有與其國民同樣之司法保護。我今天要談的不只是越南,今天召委排定的主題有二,還包括與南非的司法互助。本席先讓次長看我們與越南的民事司法互助,再請次長告訴我這起民事賠償的可能成效會有多大。對於台美之間的刑事互助,他們委託我們而達成的機率大概為百分之九十幾,我們委託美國而達成的機率也有百分之八十幾;至於我國與越南之間,越南請求我們的達成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但我們請求越南司法互助的達成率卻只有百分之三十六!也就是我們在進行司法互助時,若是別國請求我們,我們都會照做,從相關的資料顯示,幾乎任何國家與我們的司法互助案件中,我們的達成率都很高,都是百分之八十幾、百分之九十幾,可是別國對我國請求之司法互助卻不是如此!今天我們簽署了那麼多的國際司法互助,應該要是「互助」,而不是只有我們在幫助別人!請教次長,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前述為台商求償的問題,我們要如何解決? 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答復。 蔡次長碧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每年都定期與對方舉行工作會議,並針對須對方更積極協助或按照協定執行之事項,列為工作會談時的討論議題。 李委員貴敏:但他們就是不理你,是不是?每一年都有檢討,但越南的完成率只有百分之三十六,而台灣的完成率卻有百分之九十,在實務上的唯一辦法,就是要讓對方感到壓力,對方才會履行,所以現在應否暫緩對越南的司法互助,將完成率降到一樣的比率?否則這個問題要如何解決呢?我並不是主張如此,我這項提案其實是很譏諷的!我今天要特別指出,無論是台越民事司法互助協定或台越投保協定,我們在當中的約定都與別國不一樣,甚至有爭議而要進入arbitration時,我們還自我設限,當我們與越南持見解不同時,本來就可提出仲裁,但是條約中又自我限制要依照雙方的方式,成為arbitration的condition precedent!當初談條約的當然不是在台上的各位,但本席想要瞭解的是為什麼當初在談條約的時候,為何會把對自己有利的條文刪除,而且還在這些條文當中加了一個對自己不利的條文上去,其原因是什麼? 蔡次長碧玉:這部分容我們回去了解一下當時協定洽談過程中,是基於什麼樣的因素考慮才這樣訂定,然後我們再向委員報告。 李委員貴敏:沒有問題,本席之所以提出來,是因為我在看條文的時候發現了很大的瑕疵,就是第八條規定了arbitration,而且裡面自己還加了要依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交仲裁,簡單來說,雙方沒有同意條件的話,那仲裁就提不了了…… 蔡次長碧玉:委員說的是投保協定還是民事司法互助協定? 李委員貴敏:投保協定的第八條,而方才本席所提條文刪除的地方,投保協定及民事司法互助協定裡都有,請你們去compare我們簽的跟別國簽的內容,你們就會發現這樣一來,對我們不利的內容加進去了,對我們有利的內容刪除了,所以我必須知道這是為什麼。 蔡次長碧玉:這部分可能要麻煩外交部及經濟部來做個回應。 李委員貴敏:相關資料請會後請提供給本席。 蔡次長碧玉:好的。謝謝!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質詢。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越南的暴動事件,雖然政府有向越方提出未來台商相關賠償事宜,但就理論及實務推動來看,我相信是有困難的,像方才提到的賠償依據問題,可能還需要再討論,而這個問題有沒有辦法在短時間內就可以解決呢?畢竟只要進入了司法程序,可能就會曠日廢時,據了解,台商這次受到的損害非常嚴重,但若他們要繼續在那裡投資或是營運,則他們很需要在短時間內能夠立即的恢復,對此,僑委會的報告有提到會透過相關基金或是銀行來做協調,即希望可以用貸款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而這部分的提供是否足夠呢?本席認為,政府應該要提供這樣的貸款、協助,這樣台商才會恢復得比較快,以上是實務推動的部分,也希望政府能夠儘速做到。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會和僑委會及經濟部進行進一步的協商,看看如何提供台商協助,至於求償的部分,我們也請條法司來做進一步的聯繫,一方面針對法律的基礎,另一方面也會跟一些相關的國家,共同採取一些做法,事實上,我們已經跟越南政府提出這樣的請求,而他們也了解我們的立場了。 馬委員文君:但我認為速度不會這麼快,但工廠只要停工一天,對台商來說都是損傷慘重,所以希望政府能夠提供一些貸款的協助,讓他們可以儘快恢復。 林部長永樂:緊急的協助我們會予以考慮。 馬委員文君:本席就接到很多台商的電話,他們都說這次真的很慘,而且很多可能會因此倒閉,像一些系統傢俱的製造商,才幫其他廠房做了一些裝潢,都還沒有收到貨款,但那些廠房卻都被燒掉了,若這些工廠就因此倒閉,則連帶像上游的這些廠商,也收不到貨款,總之,台商真的非常的慘,既然政府第一時間沒有辦法保護他們,在後續如何積極協助處理方面,希望能夠加強,而且他們已經提出這樣的訴求了,則希望政府在貸款的部分或是其他的協助上能夠更為積極。像日本永旺集團(AEON Group)到越南去投資的時候,根本也都沒有帶一毛錢,但仍是可以在那裡發展開來,所以我們希望政府也可以做到那樣。 請教部長,中國大陸在越南的企業多不多呢? 林部長永樂:中國大陸在越南的投資不是很多。 馬委員文君:在平陽地區也不多? 林部長永樂:很多台商企業中是有大陸籍的幹部…… 馬委員文君:我問的不是台商,而是中國大陸在越南的投資,依部長的了解,其數目不是很多? 林部長永樂:並不是位居前幾名。 馬委員文君:平陽地區呢? 林部長永樂:平陽地區主要是台商比較多。 馬委員文君:這次暴動中中國企業受到攻擊的家數多不多?受害是否嚴重? 林部長永樂:其實受害的不只是台商、中國大陸,還有日本、韓國等。 馬委員文君:我知道,可是沒有一個像台灣受損這麼嚴重,基本上,他們是要反中,而且若有很多資訊讓他們知道平陽地區台商數目比較多,則他們為何選擇攻擊的對象是台商?因此,這個問題希望政府能夠正視,因為他們可能是打台灣給中國看…… 林部長永樂:這完全不是事實,最主要的因素之一,是他們無法做清楚的辨識,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在加強,另外就是有很多大陸的幹部…… 馬委員文君:若無法辨識,則越南政府應該很清楚,因為這並不是一天或是幾個小時之內才發生的,就一些台商向本席反映,他們認為原因應該是如此,即他們根本不敢動中國,所以就去動台灣,而且從很多的報導來看,波及的台商受損很嚴重,本席認為,他們都知道陸籍幹部是誰了,為何無法判斷其是不是中國企業?事實上,有些中國企業的辨識是非常明顯的,而當初越南人去攻擊的時候,應該很清楚那個地方大概都是台商的工廠或是企業,所以這部分應慎重予以追蹤,畢竟這不會是一個結束,而是一個開始,本席認為,未來在很多東南亞國家或是南海地區的爭端會愈來愈嚴重,尤其對於中國他們更是絕對不可能放鬆的,既然這次延燒到我們台灣,則後續我們該採取的措施就應該要好好思考一下,方才部長提到我方尚未達到立即撤僑的程度,但事情甫發生的時候,即他們需要避難所的時候,他們都是採互助的方式,甚至有的去住飯店,所以未來無論在越南或是其他國家發生類似的情況時,外交部、僑委會等單位,都應該先讓他們有一個安全的地點可以安置,據了解,很多人住進飯店後就不敢出門,等於就是被關在那裡,所以他們很希望有一個安全的管道來安置…… 林部長永樂:我們都有聯繫的管道。 馬委員文君:希望未來這部分處理的速度可以更快一點,既然我們早就知道這樣的訊息…… 林部長永樂:我們沒有早就知道,我想在第一時間…… 馬委員文君:國安單位已經知道有這樣的狀況,所以你就必須要去加以考量,現在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未來我們也不希望再有這麼大的傷害。據了解,有很多廠商或是僑民不願意馬上回來,因為擔心那裡的工廠狀況或是想要採取後續的保全證據等,但其眷屬及小孩就可以先回來,所以這個部分就可以先安排。 林部長永樂:沒有問題,跟委員保證,我們絕對會安排機位。 馬委員文君:希望速度可以快一點,因為他們還是覺得不足或是速度有點慢。 還有,據本席得到的消息,有一家台商鋒明企業的蔡姓副總經理有失聯的狀況,家屬非常的擔心,所以我們希望可以透過一些管道…… 林部長永樂:請委員提供姓名給我,我們會來做進一步的聯繫。 馬委員文君:我相信可能不只他一位,所以針對這些情況,希望你們可以持續予以關注。 再來,外交部有一個臉書的平台來提供即時的訊息,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可是該平台並沒有即時做一個反映,像我的助理就有看到,比如胡志明市有位秘書設了一個臉書平台,讓大家知道如何聯繫等等,可是很多人上了平台詢問之後,後續反而沒有人可以回應或回答相關的問題,這樣很可惜。如果當地的人力不足、無法因應,其實在台灣的同仁也可以代為處理臉書的平台。我的助理看到有人在詢問班機的狀況等等,卻沒有人回應他們,所以他們把交通部今天加班的班次、其他詳細的資料上傳到臉書的平台,很快就獲得很多的回應。我們希望透過更多的管道協助當地的國人,臉書是最即時的,因為民眾即使看了新聞,還是不知道應該怎麼做,我們希望外交部可以掌握更即時的資訊,讓大家能夠透過很多管道獲得資訊。 另外,我們現在一直在鼓勵台商前往東南亞國家、尤其是東協國家投資,可是從最近南海的情勢看來,這些國家其實是不安全的。如果沒有辦法確保台商生命財產的安全及投資環境,譬如越南政府不能有積極的作為、賠償行動或道歉,我們都應該讓國人或投資者重視這個問題,評估這些國家是否適合我們前往投資。 林部長永樂:對於這種風險的評估,我們會與經濟部配合持續來做。不管是政治或經濟的層面,我們都會做。 馬委員文君:過去我們一直在鼓勵台商到當地投資,而且那裡也有非常多台商。 我們過去與越南的相處可能也算是不錯的,這次台商受到這麼大的攻擊雖然是因為中國的關係,可是反而嚴重波及我們台灣,我覺得我們要審慎考慮。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這對台商是不公平的,所以我們會全力協助我們的台商。 馬委員文君:我相信越南政府有放縱,所以我們在這裡提出很慎重的呼籲,希望越南政府一定要妥善地解決,謝謝。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質詢。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這次的事件有沒有讓你想起很多年以前中國大陸也有一些暴民為了釣魚台的事情而破壞了日本的公司?你記不記得有這件事情?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不太記得,您說大概什麼時候? 詹委員凱臣:就是因為那個事情,所以中國有一些人專門去破壞日本的豐田公司等等。 林部長永樂:我了解。 詹委員凱臣:那時候是中國要做給日本看,現在是越南要做給中國看,因為中國在西沙海岸蓋了一個鑽井平台,所以越南也搞一下給中國看。國際社會就是這個樣子。 林部長永樂:我們也向越南政府提出對這些暴力強烈的譴責,我們認為他們與中國大陸之間的關係不應該損害到我們台商的利益,這個立場是非常清楚的。 詹委員凱臣:對,但是對當地的暴民來講,他們很難分清楚這些商人究竟是台商或什麼商、還是中國大陸的幹部,他們都一視同仁、統統都打。由這件事情可以看出來,以後還會發生類似的事情,不管是在馬來西亞或印尼,印尼排華,馬來西亞也可能,越南也可能,菲律賓也可能,在當地的政府對外有一些壓力、對內也有一些壓力的時候,就會這樣做。台商是最好對付的,很多華僑在東南亞地區經過多年的努力都賺了一點錢,地位也很高,所以最好對付的就是這些商人,我認為這種排華事件將來還會再發生。 林部長永樂:這次新加坡也已經提出抗議了,我想對越南政府應該有一個警惕,我們還會持續催促越南政府提出進一步的作為。 詹委員凱臣:我只是要指出,排華的事件還會再繼續發生,因為這些商人都是在海外很成功的企業家。 另外,越南總共有12個台商會及1個越南台商總會。 林部長永樂:是,會長是劉會長。 詹委員凱臣:越南台商總會屬於亞洲台商總會,亞洲台商總會上面還有一個世界台商總會。世界台商總會雖然是民間團體,但是為了這起事件特別在胡志明市成立了一個應變中心,由前世界台商總會胡志明市分會的總會長負責,我的辦公室也跟他聯絡了,他們表示胡志明市目前沒什麼問題。 林部長永樂:沒有問題,我的了解也是這樣。 詹委員凱臣:河內就不要講了,差了幾千公里。機場都沒有什麼問題。 林部長永樂:機場沒有問題,交通也沒有問題。 詹委員凱臣:現在最主要的就是平陽及同奈,不過這兩個地方很多事情也已經平息了。 林部長永樂:平陽省大致上獲得控制了,同奈大概還有一點點零星的騷動,不過也已經在控制之中。 詹委員凱臣:我不能說是政府鼓動,但就像我剛剛講的一樣,久久就會來這麼一次,但是二、三天就平息了。我向航空公司查詢,這兩天回到台灣的班機是班班客滿,但是打電話去訂位,通常都有位子。 林部長永樂:都有位子,我們今天已經加了兩班的加班機,我想應該會解決所有台商的需求。 詹委員凱臣:事實上我也必須替外交部及僑委會說話,很多台商在媒體上講:「我們逃到這邊來了,政府都沒有關切我們,什麼爛政府!」。他們應該去罵越南政府,怎麼專門找我們自己的政府在罵,我覺得很奇怪。 林部長永樂:我們駐外單位要全力地提供協助,包括經濟組、僑務同仁、外交部的同仁,我們願意全力來做。 詹委員凱臣:他們在媒體上不罵越南政府,反而在罵我們自己的政府,我覺得很奇怪。政府只是還沒有到達而已,很多台商到了Mira Hotel,老實講,作為一個在海外唯一一席的立委,…… 林部長永樂:我跟委員報告,我特別囑咐陳處長,他告訴我,他在Mira Hotel待了兩個小時,後來媒體報導他只待了20分鐘,他說他也儘量地去安慰,而且他後來還到其他地方去安慰僑胞及台商。我們都儘量地在努力。 詹委員凱臣:作為海外唯一一席的僑選立委,我在這裡可以很負責地跟各位講,很多越南的台商打電話告訴我,外交部及僑委會的人確實很努力,二、三十個小時沒有睡覺,就是在處理這個事情,發生這麼大的事情,中華民國海外的駐外單位敢疏忽嗎?我認為不要以訛傳訛,反而把事情弄得更糟。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我們還是要盡力。 詹委員凱臣:對。他們應該去跟越南政府講,怎麼罵起自己台灣是爛政府?我覺得很奇怪。 林部長永樂:我們也會與越南政府進一步地交涉,希望他們能夠盡全力把所有的動亂全部弭平,儘速地恢復秩序,我們會進一步來做。 詹委員凱臣:對。撤僑沒有那麼容易,但是如果要做也很簡單。撤僑通常有幾個層次:第一個是我們駐外單位的人員,第二個是台灣母公司到當地去開分公司的駐外人員,第三個是土生土長、在當地落地生根的僑胞。這3個層次的撤僑都不是很容易:第一個駐外單位的人員要到最後才能走,一開始不能走;第二個是台灣母公司在當地分公司的駐外人員及其眷屬,一般的航空公司就可以接待他們回國了;第三個是在當地落地生根的僑胞,你教他們回來台灣幹嘛?他們還要回去耶。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同意。其實我們對於所有預防性的安排都會做規劃,但是因為實際的狀況,就像剛才委員提到的,胡志明市本身沒有問題,大部分的台商其實都在胡志明市;國際機場也沒有問題;平陽的部分也已經逐漸地控制,機位也都有。所以我們是按照實際的需求,邀請華航、長榮做一些配合,他們都願意做。 詹委員凱臣:他們的飛機也都加班了。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提供台商最大的便利,也願意幫他們安排交通,任何這方面的需求,我們都會做到。 詹委員凱臣:對,台商也跟我反映外交部確實有努力的工作。 另外,我要請教陳委員長,陳委員長去過越南很多次,大概也非常清楚許多的台商在越南做什麼,請問委員長,僑委會做了什麼事?有沒有關心我們所有的台商?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答復。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第一時間就啟動台商緊急聯絡的機制,我跟幾位僑務委員都有親自聯絡過…… 詹委員凱臣:這很重要。 陳委員長士魁:僑商處跟台商會的會長也都聯絡過,另外,我們派駐越南的同仁也有到Mira Hotel去看過在那邊的台商。我們希望儘可能跟所有台商聯繫上,我跟前總會長呂春霖也親自聯絡過…… 詹委員凱臣:他也成立應變中心來支援,對嗎? 陳委員長士魁:對,因為他以前在柬埔寨有過撤僑的經驗,所以我詢問他,如果真的要撤僑時,整個路線、交通安排是不是都有把握,他告訴我交通工具都準備好了,如果有需要,他們都有辦法應付。 詹委員凱臣:目前沒有需要,對嗎? 陳委員長士魁:對,目前是沒有需要,但是他們都有演練過各種的應變措施以及應變的方式,知道要如何撤離。 詹委員凱臣:好。那麼我們現在談談補救的辦法,那些台商要跟越南政府要求賠償很麻煩,但是他們希望僑委會或是政府能夠給他們一些資金,讓他們能趕快開工、復工,對於這部分,我們有華僑信貸保證基金,這部分現在有馬上進行嗎? 陳委員長士魁:是,我們昨天已經通知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要啟動重建貸款的機制,我們有一個災後重建貸款專案信用保證要點,依據該要點,只要我們認定是天災、人禍或重大災禍的話,就可以依據要點核貸給他們重建所需要的基金,這部分我們昨天已經啟動了。 詹委員凱臣:昨天已經有啟動了,是嗎? 陳委員長士魁:是。 詹委員凱臣:那將來只要一符合條件就從寬認定,趕快給他們……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透過當地的12個銀行,希望能在第一時間給廠商一些重建費用的基金,這部分我們會做信用保證。 詹委員凱臣:對,因為這才重要,讓他們繼續開工、復工那才重要,一直講責任問題或馬上撤僑,撤僑回來這裡之後又能怎麼辦?還是要回去啊! 陳委員長士魁:是,今天早上我們也接到當地台商的呼籲,希望我們儘快透過台商會跟當地的省政府聯繫,要求省政府派遣相關的警衛或是安全人員護送他們回去工廠,他們要回去查估損失情形並拍照存證之後,繼續提出賠償,就現有剩餘的一些設備,也希望能派保全維護,我想這部分是要馬上進行的,因為後續的賠償、補償或保全證據都要立刻進行,對於這部分,我們現在也跟台商會繼續要求要趕快做處理,我們會跟越南官方,亦即向當地省政府要求立刻進行這一方面的工作。 詹委員凱臣:好,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這一次的事件,讓我們反思台灣的外交政策。東南亞國協不論是從地緣、政治、經濟利益或是經濟安全角度,絕對是台灣外交戰略的重心,過去我們是重視日本、美國及歐盟,相對的我們在東南亞國家的經營還是不足,無論是人力、預算、戰略的核心或戰術的運用,本席認為都還不夠,未來應該把東南亞10國當作台灣外交戰略的重心,從預算、人力或戰略上對每一個國家做強化,因為我們有很多投資及安全上的議題都跟東南亞國家有關,所以你應該要培養更多熟悉東南亞的人才,比方越文、泰文、印尼文的人才,事實上,外特考試機制都沒有這些特殊語言項目,所以我覺得未來在人才培育及整體外交預算的分配上,應該要強化對東南亞國家的經營。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事實上,過去幾年來,我國針對東南亞已經有很多強化措施,包括語文的訓練,例如現在我們也有會講越南文、印尼文及馬來文的同仁。 邱委員志偉:但那不是有系統的,只是個案式。 林部長永樂:的確還是有限,但我們會繼續努力。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這部分應該從戰略中心、戰略高度去經營與東南亞國家、特別是東南亞主要國家的關係,例如越南、泰國、印尼、新加坡及馬來西亞。 林部長永樂:我了解。事實上我們現在有一個對東南亞工作的計畫,每一季我們都會做檢討。 邱委員志偉:不只是工作計畫,我覺得要拉高戰略層次。 林部長永樂:是。 邱委員志偉:此一事件讓本席想到的是:張三和李四在打架、吵架,而卻是王五遭殃。是不是有這種味道? 林部長永樂:我贊成,我覺得我們是被波及。 邱委員志偉:其中張三是越南、李四是中國,結果被打、被燒、被砸、被搶的卻是王五─臺灣,為什麼會是這種狀況?到底這次事件是反中還是排華? 林部長永樂:我想最主要還是越南和中國大陸之間最近的糾紛,…… 邱委員志偉:所以越南是反中而不是排華? 林部長永樂:過去這麼多年來,越南非常歡迎臺商前去投資。 邱委員志偉:是啊,至少他們應該了解臺灣人對他們的友善及對該國經濟的貢獻,所以本席認為越南人對臺灣人的觀感應該是正面、好的,他們應該有足夠的能力去分辨臺灣人與中國人的不同。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同意,事實上因為有一些臺商企業中有大陸籍幹部,所以在辨識上可能會造成一些困擾。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次的事件是反中而不是排華? 林部長永樂:我想對臺商而言,越南政府一再跟我國保證…… 邱委員志偉:這種狀況就代表很多越南人民對臺灣與中國的關係有錯誤的認知,他們認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林部長永樂:我想不會,他們與我們之間的互動這麼頻繁,大家也知道,越南勞工及越籍配偶在臺人數非常多,而且越南現在有二千多家臺商企業、四萬多臺商幹部,我覺得他們應該是了解的。 邱委員志偉:是啊!我覺得外交部在處置上仍有待加強之處。 林部長永樂:有關辨識部分,我們已經在做了。 邱委員志偉:我說的是事後的善後處理,依目前的最新狀況,你覺得情勢還會升高嗎?抑或已經和緩了? 林部長永樂:我個人評估應該是不會,我方才也向委員報告…… 邱委員志偉:應該和緩下來了嘛。 林部長永樂:對,我覺得已經和緩下來了,因為各位委員都可以…… 邱委員志偉:我們來探討過程,5月9日外交部就通知臺商協會,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我們是希望大家能提高警覺。 邱委員志偉:那就代表你們在5月9日時就已經接到情資,可能會有大規模的聚眾遊行,也可能會有人攻擊臺商及其工廠,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我們主要是要提醒大家注意,因為並沒有瞭解情況會…… 邱委員志偉:你們接到這種情資,就代表你們應該要採取預防性作為,要加強與越南政府的溝通,可是直到13日發生大規模的暴動,其間有4天的時間,所以我覺得你們的處理過於消極。 林部長永樂:其實我們有做,方才國安局李局長也報告過,我國駐越南代表處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一直都跟各省幹部及中央公安部保持聯繫,但是這個局面的失控確實不是當初所能完全掌控的因素。 邱委員志偉:本席昨天曾質詢石次長,方才也聽到幾位委員對你的質詢,你們認為外交部的處置已經算得宜,而且做了必要性的協助…… 林部長永樂:不是,這是一個不幸的事件,…… 邱委員志偉:你們覺得所提供的協助已經算妥當,而且大部分都圓滿達成,感覺上你們對這次事件的處置是滿意的。 林部長永樂:也不是這樣,我願意坦承告訴委員,其實這是一件不幸的事件…… 邱委員志偉:但是事實上我所聽到的是,有很多人從越南來電抱怨,而我也親自跟陳處長通過電話。 林部長永樂:是,了解。 邱委員志偉:依他給我的訊息,我覺得他很憂心,他說實際上的暴民人數與你所說的幾千人有著天壤之別…… 林部長永樂:他提到有2萬人。 邱委員志偉:實際上有二萬多人。 林部長永樂:這個是大約的估算數字。 邱委員志偉:暴民有二萬多人,而鎮暴警察或軍隊或許都還沒有這種規模。 林部長永樂:剛開始的時候大概是2,000人。 邱委員志偉:他告訴我軍隊還沒出動,只有鎮暴警察而已。 林部長永樂:那是剛開始的時候,事實上從昨天…… 邱委員志偉:昨天我跟他通電話時,他說軍隊還沒有出動,只有鎮暴警察。 林部長永樂:原來有軍警…… 邱委員志偉:所以臺商就流行一句口號:「自己的同胞自己救」,代表政府失能…… 林部長永樂:沒有,我想委員…… 邱委員志偉:或他們對外交部的處置有很大的期待落差,包括要回臺的機位,你不是說絕對有機位嗎? 林部長永樂:機位沒有問題。 邱委員志偉:怎麼會沒問題?…… 林部長永樂:我跟委員報告,今天已經加飛了…… 邱委員志偉:剛才華航越南分公司的陳經理說,機票都是秒殺,完全客滿。 林部長永樂:沒有,據我所知今天已經加飛兩班專機。 邱委員志偉:加班機都客滿了啊。 林部長永樂:明天的班機還有座位,後天的班機也有座位。 邱委員志偉:今天的班機座位都已經客滿了,代表需求遠大於你們的供給。 林部長永樂:只要有需求,華航都會調整…… 邱委員志偉:這是10分鐘前得知的訊息,說加班機都客滿了,你應該考量是不是在最短的時間內,協調華航或長榮今天再加飛班機。 林部長永樂:現在已經加飛了兩班。 邱委員志偉:可是已經都客滿了,所以我告訴你,機票是秒殺嘛。 林部長永樂:如果有需求,我們會再跟他們請求。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們的認知與想像與臺商的實際感受有著天壤之別,他們覺得外交部……,我承認你們有做最大的努力,但畢竟還是不夠,這種情況下你們應該要趕快加派人力去協助支援。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全力提供協助,事實上我們已經派兩位同仁前去。 邱委員志偉:有關機位需求存在落差,你一直說一定都有機位、都可以回得來,但是很多臺商都說沒有機位啊,這是10分鐘前的訊息,請你馬上請華航和長榮去了解一下,看看加班機是不是都客滿。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請他們去了解,隨時密切注意相關情形。 邱委員志偉:好多人想要買機票趕快回國,但是買不到,而你卻說絕對可以買得到,所以他們才會說:自己的同胞自己救。 林部長永樂:我向委員報告,你也知道,胡志明市完全沒有問題,國際機場也完全沒有問題,至於平陽省的情勢也已經平息下來了,事實上也有很多臺商不希望離開,他們覺得要留在那邊繼續處理後續事宜…… 邱委員志偉:是想走的人走不了,你們對想走的人要儘量協助。 林部長永樂:對於想走的人,我們會儘量安排,長榮和華航會針對每天的需求做進一步的回應,只要有需求,他們就會安排。 邱委員志偉:我就告訴你最新的情況,10分鐘之前的回應是,華航越南分公司的陳經理說已經全部沒有機位,加班機全部都滿了,還有很多人在排隊,他們運用很多關係卻還是找不到機位,這與你所說的完全不一樣。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不是這樣,……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不是?這是10分鐘之前才傳回來的訊息。 林部長永樂:如果有機位的需求…… 邱委員志偉:所以他們說對外交部很失望,並說自己的同胞自己救。 林部長永樂:我覺不是這樣,委員這樣說並不公平,…… 邱委員志偉:怎麼不公平?我說的是事實。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今天我們已經加飛了,…… 邱委員志偉:你可以請同仁去了解一下,現在機位到底夠不夠。 林部長永樂:委員要了解,我們與越南之間一星期有84班飛機,可以容納四萬多人,並不是所有人都有立即的需求,如果有立即需求,我們會請華航和長榮配合,華航今天已經加飛兩班專機。 邱委員志偉:我就是要告訴部長,要趕快去處理立即性及迫切性的需求。 林部長永樂:對,關於委員方才所說的,我回去之後會馬上與華航做進一步的請求。 邱委員志偉:另外,國臺辦說,對越南反中的暴動要求兩岸同胞共同合作,對國臺辦這種說法,外交部有沒有任何澄清或聲明? 林部長永樂:針對南海部分,我們與中國大陸沒有任何關係。 邱委員志偉:是啊,所以你應該有相關的澄清或說明,它說要兩岸同胞共同合作耶。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陸委會已經有發表聲明。 邱委員志偉:請教國安局李局長,這件事之所以扯到臺灣人,是不是代表越方政府或高層有一定程度的默許,或是他們認為在南海議題上,臺灣與中國的立場是一致的?越南政府會不會有這種認知? 主席:請國安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翔宙: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可以看出這次事件臺商是無端遭受波及,基本上扯不上這個關聯。 邱委員志偉:這就是張三和李四吵架,而王五被打。 李局長翔宙:你的說法或許是一個可能,但是,從5月8日我方與公安部國合司聯繫的相關狀況,他們約略了解徵候,但是他們也不知道會發展成甚麼狀況。在5月13日事件發生之後,公安部同仁跟我方表示非常抱歉,可能他們的百姓辨識不出兩方…… 邱委員志偉:會不會有一種情況,就是他們的政府高層認為臺灣與中國在南海的議題上的立場是一致的? 李局長翔宙:對委員這樣的意見,我們會納入評估,後續…… 邱委員志偉:如果它有這樣的認知,政府或許就會推波助瀾或默許這種暴民攻擊行為,所以我們必須讓越方高層清楚了解臺灣跟中國在南海議題的立場是不一樣的。 此外,我也要拜託外交部林部長,針對這部分要跟越方高層說明清楚,臺灣對南海議題的立場跟中國不一樣。 李局長翔宙: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質詢。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國安局李局長,你剛上任不久,針對這次事件,國安局事先是否有接獲情資? 主席:請國安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翔宙:主席、各位委員。關於越南與中共的漁事糾紛,我們都有持續關注,5月8日他們在南沙的鑽油平臺附近產生一些爭端,我們同仁有主動去了解越南的合作對象,希望能知道那個爭端會不會有甚麼波及影響,在掌握狀況之後,我們了解到確實可能會一點影響,所以向大使報告,大使就在5月9日發文給僑委會及駐越各臺商分會預作防範。 陳委員唐山:所以你們多多少少曉得這個暴動可能會對臺商…… 李局長翔宙:不是,我們是把這個訊息轉知,說明他們有對峙,且有衝撞及爭執的情況的發生。 陳委員唐山:所以你們有情資,並預測可能會發生這種情形? 李局長翔宙:是的。 陳委員唐山:其次,請教林部長,方才國安局李局長說他事先有獲得情資,知道可能會發生這種情形,而外交部在事件發生的那個省……,那是哪個省?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平陽省,位在胡志明市北邊。 陳委員唐山:我方應該有接獲這樣的情資,你們事先有沒有做一些該有的應變? 林部長永樂:報告委員,我們在5月9日就已經分別通知臺商總會及各地臺商會,告知最近中國大陸與越南之間的爭執與糾紛,可能會有一些抗議示威活動,希望大家能提高警覺,並注意相關發展,我們也會提供協助。當時我們並沒有料到情勢會發展到那種情況,我覺得後面的情況是有一些失控,而這也不是越南方面給我們的訊息。 陳委員唐山:目前為止能否概算出臺商所受的損失範圍? 林部長永樂:報告委員,胡志明市是臺商最多的地方,現在的情況是當地並沒有問題,而受傷比較嚴重的是平陽省和同奈省,平陽省部分目前也比較平息了,而同奈省則還有一些零星的騷擾。依我們了解,整體來說約有一百多家臺商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至於傷亡情形,據我了解大概只有2位臺商受傷,其中一位縫了3針,不是很嚴重,另一位正在確認中,基本上並沒有遇害的情形,至於損失部分我們在做了解。 陳委員唐山:事件發生之後,依你們的評估,現在的情況是繼續惡化或…… 林部長永樂:現在是逐漸好轉中。 陳委員唐山:方才有很多同仁質詢到有很多人想回臺,關於機位部分…… 林部長永樂:關於機位部分,胡志明市完全沒有影響,我今天早上兩度與陳處長通電話,胡志明市臺商的生活及工作都全完如常,國際機場也沒問題。目前我們與越南之間每星期有84個航班,胡志明市有52個航班,今天華航也加飛2班飛機,對所有要回臺的旅客,我們都會幫忙,不僅幫忙安排機位,也會幫忙安排當地的交通,這部分我們已經向所有臺商會做說明。 陳委員唐山:昨天我接到好幾通南部鄉親打來的電話,說他們有親戚朋友在越南,要請我幫忙,我說外交部應該已經有處理。 林部長永樂:沒問題,如果有這方面的訊息,歡迎委員提供給我,我會立刻跟他們聯絡。其實我們昨天接到很多電話,每一通電話我們都會處理。 陳委員唐山:這次之所以發生這個事件是因為他們分不清楚臺灣與中國,針對這一點,外來外交上應該要多多努力。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在努力,有關標誌的安排上,我們都有在做處理。 陳委員唐山:我不太清楚嫁至臺灣的外配人數有多少,但是聽說差不多有9萬人至10萬人。 林部長永樂:約是八萬九千多人。 陳委員唐山:臺南白河有一個村莊大多是越南籍新娘,他們非常清楚臺灣與中國是一邊一國,假如他們可以打電話回越南說明,大概可以幫我們很大的忙。 林部長永樂:是的。 陳委員唐山:因為你們文字的宣傳標誌他們可能看不懂,而我們不使用簡體字,因此只有比較內行的人或許多多少少可以了解一點,針對這一點,以後相關單位要如何改善,我想這次事件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也給了我們一個警戒。 林部長永樂:報告委員,我們現在已經做了一些標誌,有臺灣的圖像及越南文的標示,希望提供給所有臺商使用,除了在臺灣印製以外,也在越南胡志明市、河內印製。 陳委員唐山:重點是不要讓他們以為臺灣與中國是同一個國家,這一點要講得非常清楚,好讓他們知道。 你們都知道,在1980年代,因為日本汽車工業入侵美國市場,導致底特律工人的失業,他們的工作機會因為日本汽車工業入侵的關係而減少,所以他們一看到東方人就很不高興,在酒吧裡看到東方人就會開打,其實他的目標是日本人,可是他光看臉孔分不清楚,就認為他們是日人。當時發生過好幾個這樣的case,而現在的情況就類似那樣,因此我們應該要想辦法在這方面做一些處理。 林部長永樂:這方面我們會做一些努力,我們會跟臺商總會及各地臺商會一起研議,如何把標示做得更清楚。 陳委員唐山:有關美國對於南海的爭議,在歐巴馬來訪時也提到這個問題,其實這次的重點在於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才不會再次發生類似事件。不過,從另一個觀點來看,我們知道越南不是一個簡單的國家,它是一個有歷史的國家,也是一個非常勇敢的民族,在1950年代,印度支那戰爭打了很久,法國也在那邊搞了好久,當時牽涉法國、Laos與Cambodia,這塊地方非常亂,所以越南人對於外國人侵害他們的國家民族權益有這很深的感受。越南這個國家看起來沒有那麼大,但是與列強打過戰,它跟日本打過戰、也跟法國打過好幾次,後來胡志明把法國人趕走,而且它也跟美國打過,這些你們都非常清楚,美國跟它打了那麼久都沒有辦法解決,後來季辛吉就到中國大陸去,然後才簽署1974年上海公報,這是最後的結果。所以越南跟法國打過、跟美國打過,跟中國也打過,這些強國都跟越南打過,但中國沒說打贏打輸,美國也沒說它打贏,只有法國被打敗,這個國家從某個觀點來看是了不起的國家,對於現在中國對他們的威脅,他們不可能這麼簡單就接受的,所以我們要如何在外交方面找出一個可行的方式,和平解決這個問題,以後我們應該能夠參與並提供這方面的意見,這是可以思考的方向,不過在現在這個情況下是有困難的。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趕快保護僑民,想要回來的就讓他們儘快回來…… 林部長永樂:只要願意回來,我們都會提供協助,幫忙安排機位與交通,也有很多台商留在當地,我們也會繼續提供協助。 陳委員唐山:好,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質詢。 楊委員瓊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自從1993年啟動南進政策以來,這是史上最大的一個損害,對此部長頻頻點頭並表示贊同,從媒體上看到的一些畫面,讓我們非常緊張,上千家以上的台商在那裡,除了台灣家屬的擔心,現場的人更是不知所措,這讓我們感到非常難過,越南台商為了自救而在FB成立專頁,請問部長看過嗎?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這件事情,不過我個人沒有看過。 楊委員瓊瓔:幕僚中有沒有專人負責在看?發生了這麼嚴肅的問題,外交部有沒有看過?因為從這個網站就能在第一時間瞭解台商的真正情況。 林部長永樂:亞太司有同事在看。 楊委員瓊瓔:該網站上提到,本月18日又會有另一波的攻擊,你們有沒有看到這個訊息?這是真的還是假的? 林部長永樂:我相信這個部分不是事實,以目前的情況來說,胡志明市非常平靜,國際機場也沒有問題,至於平陽省的部分,也逐步受到控制,今天上午我還與越南駐台代表聯繫,也與黃大使、陳處長聯繫,這個聯繫是持續在進行的,目前看來,這個情形是有點趨緩。 楊委員瓊瓔:換句話說,依據你們的情資,網站上所提到的訊息是不正確的? 林部長永樂:每個地方有不同的感受,現在還有一些零星騷擾事件還在進行。 楊委員瓊瓔:部長,發生這麼嚴重的事件,我相信全世界都在看,而最重要的就是國家的表現、政府的表態到底是怎麼樣啊!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全力關注相關情形,就像我剛才也向好幾位委員特別提到,所有希望離開越南的台商,我們都會提供幫助。 楊委員瓊瓔:部長,本席要與你探討的是,發生事故或有危機時,任何訊息我們統統都要掌控。 林部長永樂:對,都要掌握,我們都會很重視。 楊委員瓊瓔:所以一定要嚴肅的去看待這件事情。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瞭解。 楊委員瓊瓔:一定要密切注意該網站上的相關訊息,因為所有台商會在該網站上po出他的真心希望,還有他目前所面對到的最困難事情,所以你們一定要加油。 林部長永樂:我完全同意,我會請亞太司同事全力去注意。 楊委員瓊瓔:全力協助,而且要每天監看,這非常重要。 林部長永樂:好的。 楊委員瓊瓔:這一次中越事件導致排華暴動,而且這一次等於是暴動加上搶奪,甚至有台商表示,14年的心血全部都沒了,記者問他賠了多少,他說千萬以上,計價單位是美元,而不是台幣,他一生的心血都完了,請問政府要怎麼協助?這一次的南海事件,我們在南海的太平島是唯一一個有淡水的島,這一點非常寶貴,請外交部說明我們的立場。 林部長永樂:這分成二個部分,對於台商的損失,我們跟經濟部、僑委會討論過,希望能夠提供台商一些協助,至於求償的部分,我們已經透過越南住台代表向越南政府提出,我們也會請條法司針對我們與越南簽署的投資保障協定、司法互助協定,希望從中找到法律基礎,因為受害的不是只有台商,還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對此,我們會採取進一步的動作,希望越南政府負起責任,等到事件稍微平息之後,對於所有損害的評估與鑑定,我們也會進一步的來處理。 楊委員瓊瓔:你對本席剛才的提問是答非所問,本席問的是我方對於南海的立場,因為大陸地區表示要跟我們一起。 林部長永樂:這個部分,我們與中國大陸沒有任何隸屬關係,這個非常清楚。 楊委員瓊瓔:我們還是保障太平島的立場? 林部長永樂:一定的,我們對於整個南海地區的主權不會有任何改變,同時我們…… 楊委員瓊瓔:這就是本席要聽到的嘛,部長可能站了一個早上,頭有點昏了,本席要請教的就是這個,請針對議題來回答!換句話說,在南海海域,我方的立場是嚴格捍衛! 林部長永樂:捍衛主權的立場不會改變。 楊委員瓊瓔:剛才部長提到要透過保障協議來處理,今天法務部與僑委會都有代表列席,僑委會已經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開辦「越南513專案」,針對受災台商提供災後重建事業之資金提供貸款專案信用保證服務,請問金額是多少?這有沒有最高上限?還是依個案來認定? 林委員永樂:這個部分請委員長來說明。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答復。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重建部分是10萬美金。 楊委員瓊瓔:最高上限10萬美金?但台商的損害是千萬以上的美金啊!所以是緩不濟急! 陳委員長士魁:那是損失,而我們說的是重建的部分。 楊委員瓊瓔:部長剛才提到不是只有台灣受害,還有日本與韓國,所以你們會與其他國家聯繫,本席具體要求,我們應該要讓台商有感,坦白講,現在在那裡的台商多數都不願意回來,因為他們一輩子的心血與財產都在那裡,怎麼回來?這真的讓我們感到非常心痛。 林部長永樂:對於留在那裡的台商,我們都會全力給予必要的協助,尤其…… 楊委員瓊瓔:怎麼協助?就法律面的賠償問題,你們應該與法務部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協助所有台商共同來提起跨國官司。 林部長永樂:這個部分我們可以推動,事實上,我們已經請條法司來研議相關法律方面的…… 楊委員瓊瓔:立即啟動,而且要馬上宣布,讓在越南的台商知道政府是挺他們的,現在他們的心最痛,因為政府不知道在哪裡!部長,針對剛才本席所建議的立即啟動,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可以,我們回去馬上來做這個事情。 楊委員瓊瓔:請立即啟動,今天法務部次長也有列席,專家在這裡,請立即啟動,告訴所有台商可以放心,因為政府挺他們,我們絕對會專案協助,大家一起來打跨國官司。一根筷子沒什麼力量,但一捆筷子就有力量,等於是給外交部與越南政府談判的最佳利器與籌碼,為什麼這種動作不去做呢? 林部長永樂:首先我們要先把這部分釐清,當然宣示的動作可以做,至於僑委會也已經立即啟動相關工作以協助台商的需求,我們會讓他們瞭解政府已經…… 楊委員瓊瓔:部長,已經火燒屁股了,所以不需要隔靴搔癢!台商受到損害的事已經發生了,現在需要的是先讓他們安心,至於相關的賠償請求、法律面支援都必須立即以專案方式來進行,好讓他們知道政府挺他們,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可以,我們來做。 楊委員瓊瓔:目前你們拜訪過的台商有幾家?有台商打電話回來告訴我們,沒有看到我們的政府人員去慰問他們!昨天晚上總統已經召開國安會議,既然都開了,為何到早上連線時,台商都還認為政府沒有派人去看他們?結果是對岸的去看了,我們沒去看,這也太離譜了! 林部長永樂:處長、僑務組及經濟組同仁都去探望過台商,當然,台商數目很多,不一定每個都看得到,但是在台商集結的地方,如平陽省、同奈省都去看了。黃大使也與台商開會…… 楊委員瓊瓔:如果人力不足,請外交部務必補足…… 林部長永樂:我們可以加強。 楊委員瓊瓔:如果當中有人沒有護照,請問怎麼回來? 林部長永樂:沒問題,我們會處理。 楊委員瓊瓔:辦事處要全部以專案處理,並對台商予以慰問,讓他們安心!請加派人力協助,讓台商知道政府是挺他們的,請他們放心! 林部長永樂:沒問題,這個我們會做。 楊委員瓊瓔:部長,有一句話叫虎落平陽被什麼欺?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全力提供協助。 楊委員瓊瓔:被什麼欺?請針對本席的問題做回答。 林部長永樂:相信委員也瞭解,我們一定會盡全力來提供台商所有必要的協助…… 楊委員瓊瓔:部長,到底虎落平陽被什麼欺?你國學素養應該很好才對。一隻老虎被狗欺,真是氣死人了!剛好地名又叫平陽,實在是離譜至極!這種事絕對不能再發生! 林部長永樂:所以必須請越南政府全力恢復當地秩序,這是已經在進行中的。 楊委員瓊瓔:有關賠償與法律問題,請立即啟動,這是部長答應的,且必須通知所有台商知曉。謝謝。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3時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薛委員凌質詢。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這次越南的風暴,位在平陽工業區的廠商,有些是上市、櫃公司,有些是公開發行公司,有些是一般公司,目前受損的廠商有幾家?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從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我持續跟駐越南同仁連繫,整體上,大概有一百多家台灣廠商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20分鐘之前,我跟越南駐台代表裴仲雲連繫,他告訴我,平陽省部分目前已經逐漸控制住。 薛委員凌:這些IPO公開發行公司為了週轉,在台灣有辦理貸款,保險理賠方面有跨國保險,請問跨國保險是在越南投保的,還是是在台灣投保?由於這些廠商的機器都被破壞了,已經不能運作,也沒有產能了,貨款問題,外交部有沒有跟財政部、經濟部連繫?對於這些台商的貸款問題,你們要如何因應?你們有計畫嗎? 林部長永樂:昨天晚上,我們跟經濟部、僑委會做了溝通,僑委會會透過華僑信用貸款保證基金提供緊急協助,委員所提的問題,下一個階段我們會研議、處理,目前還是儘量維護台商的人身、財產安全。 薛委員凌:跨國保險方面,現在有一個台保協議,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對。 薛委員凌:現在受到波及的不只台商,聽說新加坡…… 林部長永樂:新加坡、日本、韓國都有。 薛委員凌:韓國、日本都有。 林部長永樂:是。 薛委員凌:你們有沒有開始啟動跨國求償? 林部長永樂:今天早上條法司已經對外說明,我們會針對投保協定及司法互助協定進行研究,基本上,我們希望和這些國家連繫,至於國內要如何採取法律途徑,我們會進一步進行。所謂對外宣示,就是我們已經向越南政府提出要求,並正式向越南駐台代表表示,要越南政府將來以負責任的態度接受相關賠償事宜。 薛委員凌:希望部長在此承諾,此次風暴涉及4個國家,跨國求償對在越南投資的台商非常重要。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努力。 薛委員凌:應該訂一個日期,並給予承諾,俾保障在越南的台商,請問你有沒有這個擔待? 林部長永樂:我們願意全力協助台商處理後續賠償事宜,基本上,這一百多家台商蒙受損失的程度不一樣,俟動亂平息之後,我們希望做進一步的鑑定,我相信每家台商、每個廠房也都會做進一步的了解,對此,條法司會進一步處理。 薛委員凌:身為台灣的外交部長,對於邦交國、非邦交國的教育、文化有沒有透澈的了解? 林部長永樂:教育、文化? 薛委員凌:對於其他國家(例如越南)的教育、文化有沒有深入的了解? 林部長永樂:我在不同的地區、不同的國家工作過,一般的了解應該有。 薛委員凌:越南的教科書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你知道嗎? 林部長永樂:我知道,不過,委員要了解越南有一中政策。 薛委員凌:為什麼台灣沒有提出異議?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過去我們對越南的做法都有不同的意見,也就是說,他們的立場我們不會接受,對我們來講,台灣和大陸互不隸屬,這是一個事實,而越南駐台代表也是資深的外交官,他們也了解我們和中國大陸之間沒有任何隸屬關係。 薛委員凌:在越南人眼裡,台商是中商,所以這一次我們才會遭受波及,是不是? 林部長永樂:這一次遭受波及非常不幸,在台灣也有越南的配偶和勞工。 薛委員凌:我不知道外交部有沒有縱容他們將台商視為中商? 林部長永樂:我們不會接受這樣的說法。 薛委員凌:今天早上,外交部趕製「我是台灣人」的貼紙,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我們確實有做這樣的貼紙。 薛委員凌:要做,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對。 薛委員凌:本席建議將貼紙改為「我是台灣人,我不是中國人」,這是第一個方案,第二個方案是「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第三個方案是「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你同意嗎? 林部長永樂: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參考,但是這個貼紙已經印了。 薛委員凌:你們印的貼紙是「我是台灣人」,但是越南的教育已經讓人民根深蒂固地認為台商就是中商。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我們也有台灣的LOGO,也有台灣的地圖。 薛委員凌:部長,既然要做貼紙,我們就和中國區隔嘛!我剛剛提了3個方案,部長能不能接受?還是要再研議? 林部長永樂:委員的意見我們都很尊重,我們會做為參考。 薛委員凌:只是參考,代表不接受囉! 林部長永樂:貼紙已經印了。 薛委員凌:可以再追加嘛!到越南的台商起碼有4、5萬人。 林部長永樂:大概有四萬多人,越南有越南的政策,我們也有我們的政策。 薛委員凌:希望部長承諾啦!這應該不是困難的事情。 林部長永樂:台灣和中國大陸互不隸屬,沒有任何關係。 薛委員凌:部長,主權要顧啦! 李局長,5月3日西沙群島鑽油事件是造成這個結果的原因,對不對?5月3日中國在西沙群島鑽油,你知道吧? 主席:請國安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翔宙:主席、各位委員。知道。 薛委員凌:這個情資你應該有接到吧? 李局長翔宙:是。 薛委員凌:5月11日母親節當天越南人聚集一千多人在台北火車站抗議,這個情資你在5月11日以前就得到了,對不對? 李局長翔宙:是的。 薛委員凌:5月11日聚集在台北火車站這一千多人都有拿標語,這是不是有組織的問題? 李局長翔宙:當天是一個平和的活動,我們也把這個情資列為情勢發展的考量,但是我們看不出他們會在越南平陽這個地方形成暴動。 薛委員凌:這是不是一個導火線?現在的手機太方便了,他們在這邊有活動,任何文宣、標語馬上可以傳回去,他們在這邊工作,到火車站聚會時有標語,具有群眾指示性問題,我們都不在意嗎? 李局長翔宙:委員的意見非常好,我們會列為情勢評估的參考。 薛委員凌:局長這樣回答,我不知道怎麼接下去,已經發生了,火苗已經燒起來了,你還在考量。 李局長翔宙:我們在那個現場沒有看出任何暴動的症候,但是我們會納入後續情勢的評估。 薛委員凌:你們考量的方式、結果如何,請給我一個書面,好不好? 李局長翔宙:好,沒有問題。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中午沒有休息,還繼續連絡越南的情勢,請問失蹤的蔡姓台商找到了嗎?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已經請駐處去連繫,據了解,他有外出。 盧委員秀燕:外出還是失蹤? 陳副司長龍錦:(在台下)失聯。 盧委員秀燕:失聯?所以現在還下落不明,我們擔心越南的狀況和台灣現在掌握的還有差距,部長剛才和幾位委員爭辯飛機夠不夠、能不能弄到機位的問題,我覺得這是技術問題,只要在這裡簡單宣示就好,因為立法委員都在第一線,也都有接到台商的電話,如果台商和家屬找不到機位,你就負責調機位,可以嗎? 林部長永樂:我負責,我完全負責,今天華航飛了2架飛機,現在都還有機位。 盧委員秀燕:華航對外宣稱已經秒殺,搞不好是要待價而沽,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趁火打劫,但是你可以告訴大家,不管民眾或委員,只要打電話到外交部或林永樂辦公室,你就負責幫他們喬機位,就像立委平常協助台商一樣,如果這樣,就沒有問題了。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5支直接連繫的電話,歡迎台商跟我們連絡。 盧委員秀燕:部長,可以直達你這個天聽吧! 林部長永樂:如果他們願意跟我們辦公室連繫,我們都歡迎。 盧委員秀燕:如果台商找我們,我們就找部長喬機位。 林部長永樂:好。 盧委員秀燕:過去日本、菲律賓、越南等周邊國家都很恐共,可是這幾年在美國撐腰下,這些國家現在有一點點聯合起來對抗中共的意味,所以整個國際情勢已經不一樣了,本席認為危機就是轉機,在此情況之下,我們要採取什麼態度、怎麼處理很重要,去年底我就聽說外交部正在接洽讓總統夫人周美青女士帶著故宮的國寶肉形石、翡翠白菜到日本訪問,因為去年我也參加了日本一個會議。本席認為,我們應該利用這個時機告訴美國、日本,如果他們要讓中共難堪的話,就讓我們的總統夫人到日本去,這件事不是故宮能決定的,所以我想了解的是,你們跟美國、日本打交道時,能不能利用他們對抗中共的這個情勢,讓周美青夫人帶著故宮國寶到日本展出?如果總統夫人能去,就表示我們可以利用亞洲這個新情勢把危機變為轉機,使其有利於台灣,對此,我們要懂得遊說,總統夫人能到日本去嗎? 林部長永樂:故宮國寶到日本展出是非常重要的文化活動,我們全力支持故宮,也會全力安排,關於總統夫人到日本訪問一事,我們正在規劃,我們樂觀其成。 盧委員秀燕:可行性有沒有超過80%? 林部長永樂:我們樂觀其成。 盧委員秀燕:如果有的話,你們大功一支,如果沒有的話,應該提頭來見,有這麼好的情勢還不會利用。 林部長永樂:我們在規劃。 盧委員秀燕:故宮無法主導這件事,請問何時可以明朗化?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在適當時機對外說明。 盧委員秀燕:有把握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在規劃,適當的時候,我會來跟委員說明。 盧委員秀燕:這是我給你出的第一個功課,你欣然接受這個功課? 林部長永樂:接受。 盧委員秀燕:我看你還滿有信心的,看起來總統夫人可以出訪日本,這是很重要的宣示。我給你的第二道功課是,我們應該告訴美國、菲律賓、越南,你們要給中國難堪,方法很簡單,就是跟台灣建交;如果美國要聯合日本、菲律賓、越南對抗中共,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請越南、菲律賓跟台灣建交,這樣不但對這些國家有利,台灣也可以在我們和中共之間取得有利於台灣的情勢,這是很好的外交時機,可以將危機化為轉機,有關第二個功課,你能不能請駐越、駐菲大使跟當地政府談判?其實,最重要的是,你們要跟美國談判,因為這些國家都聽美國的。 林部長永樂:就整體國際環境而言,台灣和美國的關係、我們和日本的關係及兩岸關係都非常重要,我們現在跟菲律賓、越南的關係…… 盧委員秀燕:你覺得我給你的第二個功課可行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還是要了解整個國際的環境,我們當然希望能創造雙贏的局面。 盧委員秀燕:你沒有欣然接受第二個功課,你覺得很困難,對不對?因為你的答復不像第一個功課那麼爽快。 林部長永樂:我們要了解整個國際的環境,外交是一種可能的藝術,我們希望提升我們跟這些國家的關係,這是我們願意做的,但是我們也要考慮周邊國家,包括中國大陸,因為這些國家都是我們非常重要的經貿夥伴。 盧委員秀燕:國安局的報告特別提到整個南海情勢就是美國在後面撐腰,所以菲律賓、越南及東北亞的日本可能形成一個陣線來對抗中國大陸,剛才部長講到一點,這是非常重要的宣示,我們到底是要加入美國這個陣線來對抗中共呢,還是站在國家安全最好的立場,在中國大陸和這個陣線之間游離,保持對我們有利的環境,剛才部長表示,我們要逼人家跟我們建交,也要跟中共保持一點關係,不要搞壞和中共的關係,到時候也許可以左右逢源,對此,國安局有何建議、看法? 主席:請國安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翔宙:主席、各位委員。從2002年中共和東協簽定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之後,中共就非常刻意擴張它的主權和領海,在作為上比較激進,越南在2012年通過領海法案,把西沙和南沙納入它的主權和領海,雙方的爭議其實必須透過國際法律途徑解決,今天華郵和紐約時報的報導非常客觀,單面、兩方的衝突並不代表大家的意見,應該尋求中立第三者的看法,依據中華民國最大的戰略利益來看,我們應該保持中立,而且可以比照東海和平倡議給我們帶來的利益,提出南海和平倡議。 盧委員秀燕:這倒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我們現在有一些民主情節,還有兩岸問題的關係,所以有些人主張我們應該加入這個陣線,可是剛才聽到兩位首長的回答,對台灣國家安全最有利的方法,我們應該是站在中間,兩邊逢源,而不是去加入某一邊的陣線,請問林部長是不是這樣子? 林部長永樂:我們是要維持一個適度平衡的關係,不過有一點要跟委員特別報告,剛才陳委員長有告訴我,那位失聯的台商已經找到了。 盧委員秀燕:好,謝謝兩位。 主席:請徐委員耀昌質詢。(不在場)徐委員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很緊張?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許委員添財:你不緊張? 林部長永樂:還好。 許委員添財:你不緊張的意思是要顯示你的沈著穩定?還是顯示你準備充分,已經可以向國人交代,不怕任何指責? 林部長永樂:我想我們是盡力來做、盡力而為。 許委員添財:還是要顯示什麼? 林部長永樂:都沒有,我想碰到任何狀況我們都要全力以赴、盡力排除。 許委員添財:我很緊張耶!我怕台灣又再一次受到嚴重傷害,讓世界看笑話,說台灣真的很沈淪。我想請教你,台商、台資跟中資在世界各國的投資地點分布跟性質狀況有什麼不同?有沒有做過研究? 林部長永樂:委員也瞭解,我們台灣的投資在中國大陸很多,其他重點的地方,比如東南亞就是過去20年來投資的重點地區,尤其過去這幾年,很多在大陸投資的台商也逐漸移到東南亞…… 許委員添財:中國大陸投資台商有什麼關係?一句話就好了,中資會在中國大陸當成外資在投資嗎?我的題目是台資跟中資在世界各國投資的地點分布跟投資的內容性質狀況有什麼不同?你怎麼會扯上台商去中國投資?我是要你比較台資跟中資在國際上的海外投資…… 林部長永樂:我是說台商現在在東南亞的投資,過去20年來逐漸增加,尤其過去這幾年,有很多台商把他們在大陸的投資移到東南亞,包括越南、印尼及馬來西亞…… 許委員添財:你不會覺得身為外交部長,這樣的回答很一般、平民化、非專業性嗎? 林部長永樂:舉例來講,我們在越南的投資是超過中國大陸…… 許委員添財:排名越南外來投資的第幾位? 林部長永樂:排名是第四名,可是實質上…… 許委員添財:那中國排名第幾位? 林部長永樂:中國在後面,可能第九位或之後。 許委員添財:第九位是錯的,幕僚趕快提供資料一下。 林部長永樂:中國大陸在越南的投資不是很多。 許委員添財:中國到世界各國投資,跟台資的不同之處,最主要有兩點,第一點是他們出去的規模很大,以國營企業為主,而且地點最主要是先進國家,比如歐美,台灣剛好相反,出去的是中小企業。至於分布的投資地點…… 林部長永樂:我補充一點,中國大陸投資新興國家很多,主要是在資源很多的國家,這是中國有興趣的地方。 許委員添財:從13日開始有所謂越南的暴民,攻擊有中文字眼的廠商,你身為這個國家的外交部長,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部長相比,請你比較一下雙方所採取的作為。 林部長永樂:我們在第一時間最主要還是保障所有台商的人身安全,所以我們在13號…… 許委員添財:他們的中資人員有全部撤走了嗎? 林部長永樂:其實委員也知道,他們沒有撤,中國大陸在越南的投資並不是很多,可是在我們台商投資的廠房裡面,有很多中國大陸的幹部,這也是一個事實。我們在第一時間要保障我們台商的安全…… 許委員添財:有合資嗎?有台資跟中資合資在越南投資的嗎?有沒有? 林部長永樂:我們的瞭解是有一些台商原來在中國大陸,後來遷移到…… 許委員添財:這些背景資料平常就要掌握得很清楚,包括人員跟動態也是。我的朋友擁有美國國籍,以前台灣稍微亂一點的時候,他曾經一天就接到AIT的簡訊5次,告訴他現在怎麼樣?應該怎麼做?外交部跟僑委會在13號、14號及15號這三天所發出的簡訊,除了那些具代表性的商會會長、分會會長、僑務委員或組織性的頭頭以外,你對個人發出了多少簡訊或是電子郵件?請外交部跟僑委會報告一下,有沒有統計? 林部長永樂:其實我們部裡面的相關同仁都在處理。 許委員添財:你對駐外單位有沒有要求?這些通信的結果狀況為何?有沒有資料? 林部長永樂:所有的事情都已經在處理了,我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是不是可以請委員長來做說明?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答復。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對於這些訊息,我們透過越南台商總會,還有它屬下的12個分會,總共有1,429家台商的會員,會員的部分我們都通知到了,至於沒有加入台商會的會員,這部分比較難掌握。 許委員添財:AIT服務它的僑民,不會只有加入美商會的會員才會通知耶!為什麼我們只有加入會員的才會通知?對於沒有加入會員的人,你就沒有掌握資料,為什麼平常不儘量跟他們建立聯絡管道?讓他們知道有什麼好處,享受這個權益,並讓他們知道這個權益的保障,你們是可以幫他們服務的,他們一定願意的啊! 美國對在台灣的美僑,服務那麼周到,我們學一學嘛!平常喝酒、應酬、開會或大拜拜的事情少做,現在是資訊時代,直接對個人保持聯繫,讓他緊密跟你結合,隨時可以聯絡,不是很好嗎? 林部長永樂: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越南的台商,加起來有四萬多人…… 許委員添財:我在這邊質詢幾次了?毫無作用! 林部長永樂:我們透過台商會的網絡…… 許委員添財:你看,人家在網路消遣你啊!比較一下!世界各國對國外的本國人民被攻擊的應對方式,網路有流傳這四張圖,我們有一個美女,說台灣人趕製「我是台灣人」貼紙。平常到那邊就說我是中國人,有危險才說我是台灣人,如果平常就說自己是台灣人,當地的朋友也會說這是台灣人,跟中國不一樣,這個力量就出來了啊!但平常不是,所以今天趕製這張圖有什麼用?美國人會說自己是美國人,不要打他嗎?這不是笑話嗎?而且真正會貼在身上的有幾個?貼在工廠的有幾個?到人家國家去,要用人家的文字,你到越南卻用中文名稱是幹什麼?愛國僑胞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現在是鼓勵台商用越南文做標示。 許委員添財:如果都是越南字顯示來自台灣,或是英文字顯示來自台灣,今天會有這些事嗎?國安局自己說的,他們主要是對付中資,並非對付台資,台資的人員與財產已經被破壞得這麼嚴重,國安局的報告還說暴民是以中共企業為目標,並非針對我國。這真是阿Q! 主席:許委員,時間到了。 許委員添財:向國會做這樣的報告?我們的人員已經受傷了、財產已經被毀了,還說不是針對我們,國安局在幹什麼?然後,外交部要他們趕快說:我是臺灣人。 林部長永樂:我們現在在做這樣的標誌,主要是英文。 許委員添財:他們的教科書都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你就應該在社會上用他們社會公民的力量來反制其政府,結果你們沒有。 主席:許委員,時間到了。 許委員添財:時間到了無妨,臺灣不要完蛋就好。 主席:不會完蛋。 林部長永樂:大家要一起共同努力。 主席:中華民國永遠萬歲。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黃委員偉哲及蘇委員清泉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文彥質詢。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目前僑胞及台商最需要的是機位或及時的援助,他們可以打哪些電話?有沒有哪些網路通道可以協助他們?除了貼紙之外,外交部到底有沒有提供什麼說明或對外的資訊?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在越南已經提供五線電話,還有各地台商會也都有聯絡的機制;在機位部分,剛才有一、兩位委員沒能完全掌握住狀況,事實上今天華航已經飛了兩班加班專機,兩班專機目前都還有空位,我們現在已經透過台商會的網絡讓所有的台商知道,只要他們希望回國,我們就會幫他安排機位,而且我們還會協助安排交通,我們希望能夠保障台商的安全。 邱委員文彥:這部分其實非常重要,大家都極需要,我也有台商的朋友,他們前兩天都躲在越南人的家裡,也在等待相關單位的援助,他們身上沒有護照,什麼都沒有。 林部長永樂:現在證件都不是問題,我們外交部會全力協助。 邱委員文彥:外交部是否也能有一個新聞的說明,讓國人或當地的台商可以有這些資訊包括電話…… 林部長永樂:現在台商本身就有一個聯繫的平台,我們也都會做,我們在機場也有一個櫃臺,有兩位同仁在,任何台商有需求的話,我們會全力協助。 邱委員文彥:以三位首長得到的資訊而言,你認為這一次到底是一個地方性還是計畫性的全國性暴動?三位首長得到的資訊是什麼?它到底是一個地方性、偶發的事件還是全國、計畫性的暴動? 主席:請國安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翔宙: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為止還沒有辦法評估。但我們持續地在聯繫、查證全般的狀況,初步所掌握到的狀況是這個週日有一場大規模的示威遊行活動,這是由一個越南退伍軍官發起的,他目前的職業是記者,我們也透過管道跟越南的公安部聯繫,希望他重視5月13日發生對台商影響的情況、對台商做充分的保護。初步獲得的回應是,越南官方將在下午3點鐘針對本週日這個大規模的遊行活動召開記者會來回應這件事。 邱委員文彥:局長掌握的資訊不是本席所需要的,因為我們看到每個地方發生的暴動情況都是相同的四個步驟,本席想知道到底是越南政府縱容、有計畫的展開全國性暴動還是地方性的偶發事件。沒關係,你把這個問題帶回去。我現在想要瞭解的是,三位首長知不知道這些暴民是公司的雇員還是外來的人直接就衝進來?還是前半段衝進來的是公司雇員,後來是因為失控,後續才有外面的人來聲援?這些被打的人或被侵入的工廠到底是不是完全是台商?還是台商所僱用的大陸幹部?情況到底是如何? 李局長翔宙:畢竟這是一個國際事件,影響的是國家整體的戰略利益…… 邱委員文彥:我收到台商發給我的簡訊,內容提到我們這些廠商很多都是勞力密集的產業,包括製鞋在內,他們僱用很多大陸的幹部,這些幹部採取高壓的政策,所以這些越南工人非常不滿,常常罷工,是否因此而使台商變成攻擊的目標?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答復。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部分,由我來說明。現在在平陽的這些台商有不同型態,有一些是越南開放改革以後,直接從國內去投資的廠商,有一些則是原來在大陸投資後來因大陸勞動條件變差之後,他們再從大陸轉投資到越南去,在轉投資的過程中,他們帶了很多的大陸籍幹部過去。至於剛才委員垂詢到底是裡面的員工還是外面的人衝進去,我們所接到的資訊是,大部分是外面那些在示威的群眾,他們鼓動工廠內的越籍勞工,希望他們出來呼應他們,有一些工廠的勞工就真的出去跟他們呼應,大概是這樣的狀況。 邱委員文彥:今天本席質詢的重點是除了緊急的救援之外,我們的南進政策特別是對未來的產業結構、輔導、日後的營運管理,我們可能要掌握得更為清楚一點。另外,在索賠的部分,剛才有幾位委員特別提到,將來臺越之間的投保協議是否可以運作?我們需要有哪些鑑定?還需要哪些東西?能否告訴這些台商現在要保存哪些證據?將來的鑑定、賠償需要哪些步驟、要件?針對這部分,希望僑委會或外交部能夠把這些意見帶回去儘快告訴他們。 陳委員長士魁:今天早上我們的駐處已經通知各商會支會,由各支會行文給各省的權責單位,請他們派員跟我們受損的台商一起去拍照存證、保全證據。 邱委員文彥:另外,也有很多委員關心此次越南政府對此事的處理,越南政府的態度到底是反中還是反南海主權爭議?我們主張的U形線與大陸主張的九段線是非常接近的,有無可能是越南政府藉此機會對南海主權提出不一樣的看法?外交部是否該把這個意見帶回去研究?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做進一步的研判,不過,這兩者之間並沒有絕對的關連,因為在整個南海的部分,我們就是主張以和平協商的方式來解決爭議,也願意與相關國家進行合作,這些都是我們既定的立場,其實越南方面也相當瞭解。這一次的事情我認為是台商受到波及,主要就是因為辨識的部分不夠清楚,另外當然也有一些台商僱用了陸幹,其中可能也有些因素造成此次的暴動。 邱委員文彥:好,謝謝。 主席:請尤委員美女質詢。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部長,辛苦了,這幾天想必非常忙碌,我想比部長更焦慮的就是我們台商,當然,他在第一時間內最想知道就是自己該怎麼辦,當然你們也提供了所謂的電話,以前我們對外交部最為肯定的是當你到任何一個國家,一下機就會收到外館提供的簡訊,告訴你當你有什麼問題可以打哪支電話,不知道外交部是否有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就把這個簡訊一樣發給所有的台商,提供他們聯絡電話。有沒有這樣做?還是現在大家質詢你們,才有這些電話出來?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電話是24小時持續的,我們現在一共有五支的電話,簡訊部分是…… 尤委員美女:這些電話是何時讓我們的台商知道? 林部長永樂:簡訊的部分是針對出國的時候,兩者不太一樣。 尤委員美女:你在今天的報告中提到已經責請胡志明辦事處增加四支緊急聯絡電話,我不知道這四支電話是何時提供給台商的。 林部長永樂:我們辦事處先增加了兩支,昨天再增加兩支,增加到五支。 尤委員美女:我的意思是,不見得每個台商都知道我們駐外單位的電話號碼,況且在那麼急迫的情況、外面隨時有生命危險之時,就像我們在緊急時,根本不用去記電話號碼就知道要打110一樣,所以,像他們在這麼緊急的情況下,難道要他們打去查號台、轉了老半天才能問到這個緊急聯絡電話? 林部長永樂:我們在越南的台商會有一個機制,除了台商總會及12個支會,整個台商聯絡的網絡原本就有,而且,僑委會在第一時間也都已經讓台商知道只要有任何需要辦事處去協助之處,我們都會去做。代表處在5月9日時就已經周知所有的台商會,讓他們知道如果有任何需要我們我們辦事處、代表處提供協助…… 尤委員美女:換言之,5月9日就已經得到情資,所以你們才告訴所有台商如果遇到什麼情況就可以打這個電話嗎? 林部長永樂:不是,我們在5月9日是提醒大家注意可能會有一些示威的情形,當然後來的情況是有些失控。 尤委員美女:所以不在你們原來預期之內? 林部長永樂:原來我們預期它應該是比較是那種示威遊行抗議活動。 尤委員美女:當時是否有提供所謂的緊急聯絡電話? 林部長永樂:原來的電話就有。 尤委員美女:我當然知道這是你們部裡的電話,就像你現在問我外交部電話幾號、部長電話幾號,我怎麼會知道,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我是說5月9日我們通知發出去的時候,就已經有這個電話了。事實上台商出國的部分,我們也有印製卡片提醒大家平時要跟我們辦事處、代表處保持聯繫。 尤委員美女:大家非常關心失聯的鋒明公司蔡姓台商,你們說現在找到了,那是怎麼找到的?他人在哪裡? 林部長永樂:這部分請委員長來說明。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答復。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中午剛接到電話,這個蔡姓台商中午已經到了平陽省的Mira Hotel,因為大家一聽到他已經到了Hotel,就只想趕快知道他昨天發生了什麼事,目前我們當地的同仁正在跟他談他昨天到底到哪去了。 尤委員美女:確定他現在已經在這個飯店內,人是平安的? 林部長永樂:確定,現在這個飯店內大概有300位台商。 尤委員美女:所以他是自己到那家飯店? 林部長永樂:對,他本來是自己開車出去,現在已經到了飯店。 尤委員美女:所以,我們的台商都知道那個飯店是安全的,可以到該飯店? 林部長永樂:平陽省有兩個飯店是目前台商較為集中之處,至於實際情況,約半小時前我也跟駐越南代表處通過電話,平陽省部分大致上已經完全控制。 尤委員美女:這兩家飯店是否有越南的公安、安全人員可以協助我們台商? 林部長永樂:都有。現在整個局面也已經完全控制住,台商也都瞭解了。胡志明市是完全沒有問題。 尤委員美女:另外,今天上午…… 陳委員長士魁:我補充報告,其中Mira Hotel是一個大飯店,我們台商另一個集中的地方是在公安站裡面。 尤委員美女:好。今天上午蔡煌瑯委員也詢及,此次我們的台商是被波及、遭池魚之殃,其實是很多越南人搞不清楚,因為有很多台商僱用陸幹,他們認為我們跟他們是同樣的,我們外交上又一直不敢標示我們的主體,我們的主體性始終展現不出來,在此情況下,人家就說你們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商又都僱用陸幹,你們本來就是一夥的,還說你們是臺灣人、臺灣人跟中國人還不是一樣云云?所以,你們今天說要設計一個「我是臺灣人,我來自台灣」的識別標誌,為什麼不就在廠房門口插著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旗就好了嗎?我們民進黨每次說要中華民國國旗,你們就開始罵我們,現在我們要你們插國旗,你們現在也不想插國旗! 林部長永樂:越南基本上還是一個共產統治的國家,他們有一些限制,我們仍要尊重。但我們希望能夠把臺灣凸顯出來…… 尤委員美女:對,經由這一次的事件,我們希望你們能夠去跟越南再進一步交涉,讓我們臺灣的主體性能夠被明顯地看到,而不是讓人家覺得臺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我們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應該是這樣被矮化。 林部長永樂:這一點我完全瞭解,臺灣與中國大陸沒有任何隸屬的關係,他們對這個部分也都瞭解。 尤委員美女:我們想瞭解這個「我是臺灣人,我來自台灣」的標示是誰設計的?它是要貼在身上、手上還是掛在門上? 林部長永樂:我們主要是希望如果台商覺得有任何顧慮,他可以在廠房、住家做一個標示,最重要的是會跟中國大陸那邊有明顯不同,我們也會有一個臺灣地圖,主要就是標示出來,這是臺灣,與中國大陸不同。 尤委員美女:那你們為什麼不敢標示我們是中華民國呢?你們再去交涉吧,本席想瞭解的是,現在這樣的標示是哪個人…… 林部長永樂:當然每個台商、每個廠房有自己的作法,我們是希望他們一些便利,如果要做這樣的鑑識標誌的話,我們是做這樣建議供其參考。 尤委員美女:所以是由駐越南代表處去印製? 林部長永樂:我們請越南代表處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辦理,也把電子檔給了他們,他們也可以自行印製。 尤委員美女:所以是現在臨時加派印的? 林部長永樂:從昨天開始進行。 尤委員美女:好,謝謝部長。今天我們還有另外一個議題,但都沒有人提到,即我們要審議我們與南非簽署的司法互助協議,請教法務部蔡次長,我們與外國簽署的司法互助協議有幾個? 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答復。 蔡次長碧玉:主席、各位委員。有臺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臺越司法互助協定…… 尤委員美女:臺越部分已經簽了嗎? 蔡次長碧玉:簽了。另外,還有臺菲司法互助協議。 尤委員美女:我們跟美國簽了司法互助協議,也簽了兩岸的司法互助協議,包括你此次所簽的臺非司法互助協議,從這些協議來看,只有與美國所簽的司法互助協議最為周全,其中的條文最詳細,而且,當我們要求他們協助調取證據時,這個證據要如何依照程序正義經過詰問,甚至要求證人出庭作證等等,以上這些都有做了詳細規定,但在這一次臺非司法互助協議之中,這部分並沒有提到,更遑論兩岸的司法互助協議,以至於這一次就發生已經被你們槍決的杜氏兄弟事件,這兩個兄弟在中國就依照公安送來的筆錄及計程車司機的筆錄被判決死刑,這種情況面臨的問題是,當我們與國外簽署司法互助協議,就可以透過協議要求他們要提供這些協助調查的證據,可是,對於他們所給予我們的證據,我們在國內如何能夠有證據能力,是不是要經過交互詰問?因為交互詰問,也就是對於證據的詰問係屬被告的防禦權,同時也是受司法保障的訴訟權利。今天我們因為簽了一個司法互助協議,也許某天某個人在南非被認定為嫌疑犯,他逃回台灣後,由於相關的證據都在南非,我們就可以請求南非協助調查證據。在這種情形之下,那邊的證人所講的話是不是也應該要來台灣接受詰問?這些事項在我們的協議裡面,好像只有跟美國所簽定的內容才是比較詳細的,至於與其他國家所簽定的協議,這些都付之闕如,這樣在實務上只要發生了人命關天的事件,我就不曉得你們會對這個部分要如何要求改善了。 蔡次長碧玉:先說明一下有關杜氏兄弟在大陸的取證,這項取證是在民國91年完成的,而我們跟中國大陸簽定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是在民國98年才簽的,因此該案例與這個協議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尤委員美女:但是未來我們會依照民國98年所簽定的協議去做,我們有辦法要求對岸的公安也到我們這裡來作證嗎?還是我們可以要求對岸的證人到台灣來作證? 蔡次長碧玉:我們跟每一個國家所簽的司法互助協議,在內容上之所以無法完全一樣,是因為每個國家對於互相交換證據的方式或需求都有所不同。兩國只要達成共識,將有共識的部分納入協議中即可。我們跟大部分的國家都沒有簽定司法互助協議,但是我們跟這些沒有簽協議的國家依然有進行司法互助,只是司法互助的方式是靠個案的協商進行,也有可能用委員剛才所講的那種方式去做,只要被請求國許可,他們願意協助,我們就可以去取證,至於取證回來後,它在審判上有無證據能力,就得回到我們的本國法,也就是依我們的刑事訴訟法對於審判外陳述的規定處理,其他政府機關所做的公文書或筆錄到底有無證據能力,也都要由法官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尤委員美女:沒有錯!在這個案子裡就可以看出,法官會逕行採納,不會經過交互詰問的過程…… 蔡次長碧玉:就我們瞭解,事實上這些大陸調回來的證據,法官都會依據本國法的證據調查程序去進行調查。 尤委員美女:他是把意外當作…… 蔡次長碧玉:而且也有讓律師在場。 尤委員美女:我們是希望你們在定國際偵查及執行互助法時,能就國外取證的證據能力部分多所著墨並好好地研究。 主席:尤委員時間到了。 蔡次長碧玉:我們可以納入規劃。 尤委員美女:請往實證的方面研究一下,謝謝。 蔡次長碧玉: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雪生質詢。(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大家今天都很關心貼紙的事情,因此我想跟部長確認一下,你知不知道在越南的教科書中,台灣是中國的一省?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知道。 管委員碧玲:你們知道?你們事先就知道嗎? 林部長永樂:知道。就我們所瞭解,越南主張的是一個中國的政策。 管委員碧玲:沒關係,並不是每一個以一個中國為政策的國家都會在教科書上寫這些東西,這是兩回事,所以你這樣的態度就不對了。 林部長永樂:我是說…… 管委員碧玲:為什麼要這樣辯護? 林部長永樂:我只是就越南的政策上。 管委員碧玲:我只是要知道,你們外交部曉不曉得越南有在教科書上這樣教,也就是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你知不知道? 林部長永樂:我知道。 管委員碧玲:如果你知道的話,你們的貼紙又印了什麼? 林部長永樂:我們的貼紙有台灣的標示。 管委員碧玲:對!你們印了什麼字? 林部長永樂:「我來自臺灣,我是臺灣人」。 管委員碧玲:這樣不就自投羅網了。這剛好就是告訴人家我是中國的一部分,趕快來我這裡,要打中國人的就來我這裡。這樣就是自投羅網嘛!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不是這樣,因為教科書是一回事,但越南有越南的作法…… 管委員碧玲:你們要印製這個貼紙的時候,上面文字是誰決定的? 林部長永樂:這是我們外交部決定的。我們最主要是希望…… 管委員碧玲:是透過什麼程序決定的?那個作決定的人知不知道越南人所受的教育是把台灣人等同於中國人?你們在決定的時候知不知道?是誰決定的? 林部長永樂:我們已與越南來往二十幾年了…… 管委員碧玲:我問你們的是,你們知不知道?是誰決定要印這樣的文字的? 林部長永樂:是外交部決定的。 管委員碧玲:是外交部的誰? 林部長永樂:是我自己決定的,只是請他們來做一個規劃。 管委員碧玲:是你決定的嘛!你知道他們的教科書是這樣教,你卻決定印製這樣的文字,這樣豈不是要大家貼一個標籤,告訴所有反中的越南人來我這裡,我就是中國人,因為我是台灣人所以我也是中國人。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這樣的邏輯並不正確。 管委員碧玲:這樣的邏輯不正確碼? 林部長永樂:在台灣有這麼多越南的勞工…… 管委員碧玲:這個邏輯不正確,什麼邏輯才是正確的? 林部長永樂:我們就是要強調…… 管委員碧玲:貼上這個貼紙的邏輯是什麼? 林部長永樂:就是要讓大家瞭解我們是台灣的廠商而不是中國的廠商。 管委員碧玲:你貼上這個貼紙後,你認為越南人會怎麼想?貼上這個貼紙後,越南人會直接跳到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所以不要打他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相信很多越南人,包括越南政府的官員…… 管委員碧玲:這種部長很可怕,請你看一下我所準備的投影片。這是越南的台商,他們為了要自己救自己,就在一個平台上交換相關的資訊。 5月14日11時,仁澤工業區開始有暴民湧入,一直鬧到那天的半夜3時39分,台商會的幹部就告訴大家,大部分的越南人是不滿台灣人與中國人的,他們更不知道台灣與中國的關係。因為越南的教科書所教的就是把台灣當成中國的一省,因此大家就注意到了,如果你說自己是台灣人的話,越南人是不知道你和中國人是不一樣的。這個消息在台商自救的過程中是第一個交換的訊息,因為這對他們而言是最重要的。如果你說自己是台灣人的話,全越南人就會認為你就是中國人,而台商會的幹部也懂得要提醒台商注意這件事,結果我們的外交部卻叫台商貼上這種貼紙自投羅網,你們的作法與台商會的作法剛好相反。 台商會幹部的作法是在5月14日半夜3時火速遞出警告台商的訊息,告訴大家越南人不知道台灣人不是中國人,越南人認為台灣人就是中國人。台商會的幹部是這樣在警告他們的,可是我們的外交部卻是在印貼紙教他們要自投羅網,告訴越南人,我就是中國人。 請看看他們的貼紙寫了什麼,同奈的商會教導台商要貼出的標語是這樣的,「我們是台灣工廠公司,不是中國工廠公司」,一定要加上後面那一句,這是台商會教大家貼的。一邊是台商教大家貼的,另一邊是外交部教大家貼的,外交部教大家貼的就是要大家去送死,台商會要大家貼的是教大家趕快把台灣與中國作出區隔。 林部長永樂:我不能接受這樣的邏輯。 管委員碧玲:這是台商會他們在自己的群組中,指導大家自救方針的第一條。 林部長永樂:台商會做的部分,我們會尊重。 管委員碧玲:你再看看同奈商會多麼有GUTS,他們立刻就對越南政府以強烈的措辭予以譴責,他們向越南政府表達「強烈譴責越南政府公安無能且縱容暴民的所做所為」。他們的措辭強烈,並且強力要求保護台商財產安全,並避免搶案。同奈的商會用這種強烈的措辭進行交涉有沒有效?立刻有效。我們看到4點12分開始,接下來同奈省政府就召開緊急會議,對同奈那邊的台商提供緊急避難所,地點在同奈飯店。 林部長永樂:同奈還有平陽的部分我們都瞭解,事實上透過僑委會還有我們的代表處、辦事處,我們都有讓所有的台商會瞭解政府對他們的關心。剛才您提到台商會所做的那個標準,我們完全尊重、接受,外交部所做的…… 管委員碧玲:我不是要你們尊重!我是要你知道你們不要害台商、要你知道台商自己感…… 林部長永樂:我不認為我們所做的會害到台商…… 管委員碧玲:當然會啊! 林部長永樂:這一點我沒有辦法接受。我覺得我們要讓台商知道政府對他們的關心。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根本不適合當部長,都這種時候了你還嘴硬想要狡辯到贏。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我們要有一個台灣的logo,讓大家知道台灣。 管委員碧玲:台商會做的跟外交部做的完全是兩套,外交部真的是在外交上軟弱無力,你們軟弱到這種地步,可是商會自己在自救。在這段期間,你這樣看下來就知道他們多可憐!我們看一下第17則……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我們透過台商總會、各地的台商會…… 管委員碧玲:第17則顯示的是,當暴民進來的時候,要求台商打開保險箱,他不知道密碼,結果就被打到送醫。我問了,這就沒有在你們的受傷名單裡面,你們說受傷的有兩個人,這一個就沒有包括在裡面。第18則是,當暴民衝入以後,所有台幹身上的物品、財物全部被搜刮,是被搜身搶劫。再看到第58則,他們是這樣在搶的,最後就「好康道相報」,全部都變成搶劫,前面都是用火燒、砸廠,接下來變成搶劫。到了第65則的時候是「搬通海」,台商非常地痛苦。第76至79則顯示的是暴動由南向北不斷地蔓延,一場又一場地讓各家廠房全毀。到第96則,你看他們就是很想哭,互道保重。最後一則,到今天早上8點半的時候,你們說現在全部已經控制了。最好都全部控制了!到今天早上8點24分29秒的時候連卡車都被推倒,安全帽也不安全了,卡車多麼重…… 林部長永樂:我們最新的訊息就是…… 管委員碧玲:我希望你們在外交上絕對不能軟弱、退縮到這種地步。 林部長永樂:我們不會軟弱,已經向越南政府提出正式的…… 管委員碧玲:我再給你看一張紙,這是今年4月2日世界衛生組織所給予我們的邀請函。衛福部在去年7月份的時候就改制,從衛生署改制成衛福部了,英文名稱已經變成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事隔半年多,去年7月就改制,到今年4月份的時候,世界衛生組織所給的世衛大會邀請函還叫我們是Department of Health、還用舊名。 林部長永樂: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請世界衛生組織的秘書處更正,等到…… 管委員碧玲:今天是註冊最後一天。 林部長永樂:對。 管委員碧玲:我就看有沒有更正。 林部長永樂:沒有問題,可以。 管委員碧玲:那是一回事。我要說的是外交部做的外交是這樣,在越南是做那種外交,在WHO是做什麼外交?在更名上,我們從Department變成Ministry…… 林部長永樂:世界衛生組織的部分,外交部絕對沒有任何矮化的…… 管委員碧玲:已經超過半年,去年7月就改了,到今年4月你們還沒有去通報! 林部長永樂:我們早就通報了。 管委員碧玲:你們都在睡覺!外交這樣搞,就真的是在那裡躺著嘛! 林部長永樂:我想委員講的不是事實,外交部在最早的時間就已經通報,世界衛生組織那邊的立場,我已經跟他們做說明。 管委員碧玲:就越南這整件事情上,台商會的表現比外交部好。現在的時代,連學運都用網路在動員,但現在外交部的救援都還沒有開設網路平台,到今天這種時候了,網路平台還讓台商會自己開!這什麼時代了,要救援在整個越南的台商…… 主席:時間到了。請你尊重別人的發言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你們連開設網路平台都還不懂、不會,一切都還那麼被動、消極、落伍!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明文、鄭委員天財、段委員宜康及簡委員東明均不在場。 請賴委員振昌質詢。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部長,在過來之前,我剛剛有看到網路消息指出現在越南傳出有16名華裔人士死亡,當然不知道那是台灣人還是大陸、新加坡人,現在這個時候,不曉得外交部對於這些情報的掌握是如何?對於這個消息,你或幕僚能不能做一個回應?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就我們所獲得的訊息,台商部分有兩位受到一點輕傷。昨天晚上在台塑鋼廠那個地方有一些衝突,我知道有一些陸籍幹部可能過世,台籍幹部沒有受到影響,這個是黃志鵬大使今天上午給我的訊息。現在最新的訊息、半個小時之前越南代表所傳達的部分是,平陽省的情況大部分都已經控制住,同奈省的部分也已經逐漸地控制,胡志明市完全沒有問題。 賴委員振昌:所以,對於傳說有16名華裔人士死亡,目前部裡面是沒有消息的? 林部長永樂:我們知道昨天晚上的衝突有人死亡,可是我們所獲得的訊息是台籍的幹部沒有受到影響。 賴委員振昌:不是台籍的…… 林部長永樂:那個部分我們會再做查證。 賴委員振昌:好,謝謝。接著請問,這一次越南的排華暴動起因是什麼? 林部長永樂:我想起因最重要的還是中國大陸在西沙部分的鑽油平台,引起中國大陸跟越南之間的衝突,過去有一段時間在漁事上當然也有一些衝突,這個部分我們都有注意到。 賴委員振昌:對,這一次的起因是中國跟越南在西沙群島那邊的衝突。假如是這樣,中國跟越南的衝突跟台灣有什麼關係?那是他們的衝突,我們的台商跟著受害。部長的看法怎麼樣?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當然台商是被波及到,我們在越南的台商一共有兩千多家,其實越南都瞭解這些台商的投資是來自台灣,不是來自中國大陸,但是對一般民眾來講,確實可能他們沒有辦法瞭解、做辨識。所以,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現在希望他們瞭解台灣跟中國大陸基本上是不一樣的。 賴委員振昌:台灣話說「黑狗偷吃,白狗受害」。中國跟越南在吵架,台灣被波及,剛才部長講這是因為他們對我們沒有辦法辨識,我們現在是要努力地讓他們知道台灣跟中國大陸是不一樣的。 林部長永樂:對,我們也歡迎台商會本身能夠做一些辨識的標誌,現在外交部還有駐越南代表處也都有在做。 賴委員振昌:我再確認一下,部長剛才講的是不是指──我們現在要努力做出台灣跟中國大陸不一樣的辨識? 林部長永樂:跟中國大陸是不一樣,就是台商投資的工廠跟中國大陸的投資是完全不一樣的。事實上我們已經請駐越南代表處跟駐胡志明市辦事處開始進行,也歡迎台商本身應該要做出一些區別。 賴委員振昌:這就是問題之所在,台灣一直都沒有自己的獨立性,都是跟中國綁在一起、一直都要傾中,那你看…… 林部長永樂:我想這也不是事實,我們政府沒有任何傾…… 賴委員振昌:我們跟中國綁在一起了以後,中國那邊出事的話,我們還沒有得到好處就已經先發生壞事了!還好部長現在已經覺悟了,你說以後要開始努力地讓大家能瞭解台灣跟中國是不一樣的。 林部長永樂:台灣跟中國大陸之間,我想是有明顯的不同,我們希望越南方面在…… 賴委員振昌:台灣跟中國是有明顯的不同!那為什麼台灣不能夠更勇敢地說出來我們跟中國就是不一樣?部長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林部長永樂:不,我的意思就是台灣跟中國大陸是不一樣的…… 賴委員振昌:是不一樣的,對。我贊成啊! 林部長永樂:兩岸的關係是另外一個層面,那個部分是陸委會在主管。 賴委員振昌:不是,陸委會主管沒有錯,但外交也是很重要的一個部分,在各種外交場合、地方裡要很勇敢地說出來:「台灣不是中國,我們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是不是應該要這樣? 林部長永樂:我們是中華民國,這個意義上非常地清楚。 賴委員振昌:從這件事情,我們可以看出它凸顯的一個問題,剛才部長答復的時候也講越南的教科書是一中原則,台灣如果沒有自己的獨立性,就會造成今天中華民國在國際上的辨識度不夠。 林部長永樂:就是因為這樣子,所以我們更應該要去增加越南一般人民對於我們的瞭解,這麼多台商在越南投資、有四萬多人,其實他們都瞭解台灣跟中國大陸是不一樣的。 賴委員振昌:你剛才是說誰了解台灣跟中國不一樣? 林部長永樂:我是說越南方面,就是我們希望能夠透過各樣的管道,不管是越勞、越南的配偶也好,或者所有台商的投資也好,事實上大部分的人也都瞭解台灣跟中國大陸的不同。 賴委員振昌:今天越南平陽排華暴動的起因其實是越南跟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紛爭,台灣實在沒有理由陪著他們在那邊受害,這應該給了我們警訊,跟中國綁在一起對我們會有什麼好處?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全力來維護台商的權益,也會維護台商的人身安全,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全力來進行。 賴委員振昌:如果這樣子的話,接著請問一下,就你們的訊息掌握,這次台商受到波及,那新加坡商站那邊有沒有受到波及? 林部長永樂:我們的瞭解是新加坡、日本、韓國都有,因為在不同的工業區有不同程度的損害。 賴委員振昌:OK。你看有一些外國的廠商都同樣受波及,那我們有沒有比較一下別國的外交作為是什麼?到目前,你可以跟國人很驕傲地講「我們馬上就做了些什麼」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最主要是3個部分,一個部分是向越南方面正式提出來譴責他們暴力的行為,也表達我們嚴正的訴求、關切,同時請越南政府要儘速、全力地來恢復秩序及當地的穩定,也能夠保障台商的安全跟福利,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在做了。剛才越南代表已經告訴我們,他們現在已經全力地進行讓平陽、同奈的部分都已恢復秩序。台商回國的部分,現在華航、長榮會按照實際的需求提供加班專機,今天加了兩班飛機、都還有座位。對於所有要離開越南的台商,我們都會提供他們機位及適當的交通安排。 賴委員振昌:我們的國民在海外其實是第一線外交,當他們在那邊遇到了傷害,政府應該表現出非常強硬、要保護國民的態度。 林部長永樂:這個我們一定會全力來做。 賴委員振昌:不是只有譴責,應該更積極,如果越南讓台商受到什麼損害,就這些越南的勞工而言,可能我們會跟他們有什麼外交上的折衷或者經濟上的制裁,我相信這些都是我們應該要努力的。謝謝部長。 林部長永樂:是,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碧涵及葉委員津鈴均不在場。 請周委員倪安質詢。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發生這樣子的一個事件,我們感到非常的遺憾,國家要做一個非常緊急且明快的處理,才會讓台商、國民感覺到有這個政府的存在。目前來講,這一波排華暴動主要的來源本席認為有幾點,第一點,不曉得部長有沒有去看過越南的課本?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是,我瞭解。 周委員倪安:你知道越南的課本寫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是嘛? 林部長永樂:我瞭解,是。 周委員倪安:所以,越南人認為台商是中國人這似乎也是正常的,因為他們的課本是這樣寫,而我們的外交部在哪裡、政府在哪裡?政府不是口口聲聲告訴國民說我們不是中國的一部分,或是我們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國是中華民國,是這樣對不對?針對這一點,過去以來,他們的課本都已經寫了這麼久、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請問一下,外交部做了哪些事情? 林部長永樂:教科書的內容是越南政府所做的一個決定跟安排,對我們來講,我們不可能接受這樣的一個說法,也就是我們跟越南的…… 周委員倪安:我們不接受?我們有做過任何行動,或是以書面寫過去告訴他們說:「不是,Republic of China不是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我們有沒有發過這樣子的公文,請給我看一下好嗎? 林部長永樂:其實越南在台灣的代表處,舉個例來講,就跟中國大陸完全沒有任何的關係,他也是非常資深的外交官,我們現在在越南的代表也好,在胡志明市的處長也好,其實他們也都瞭解,我們跟中國大陸之間沒有任何的隸屬關係。我覺得我們要用事實來證明,他們教科書所說的這個部分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周委員倪安:我們駐越南那邊的大使館名稱叫什麼? 林部長永樂:就是駐越南代表處。 周委員倪安:英文怎麼稱呼?部長知道我為什麼會這樣問嗎?因為我去過很多國家,發現我們這個國家的政府在很多國家的代表處名稱都不一樣! 林部長永樂:我們是用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周委員倪安:所以,我都不知道你們是不是用錯名稱了,如果用錯名稱,人民就不知道、confuse,之後連外國人也confuse了!外國人也會覺得:「對啊!你們就是中國嘛!所以,我們現在對中國很生氣,當然就找你們台商來開刀啊!」台灣現在所受到的是池魚之殃,你知道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是受到池魚之殃,可是我們在所有不同的國家所設立的代表機構都跟中國大陸沒有任何的關聯。 周委員倪安:是。那在做外交活動的時候,我們對外都說是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是。 周委員倪安:但現在我們又看到了,史亞平次長說你們將設計寫著「我是台灣人,我來自台灣」越南文的標示貼紙,是這樣子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是做這樣的規劃。 周委員倪安:你們怎麼不設計成「我是中華民國人,我來自中華民國」?以前很多人都跟你們質詢過:「外交部為什麼不用台灣的名稱?」那你就說:「因為中華民國才是我們的國名。」現在好了,終於知道台灣這個名稱的可貴了吧!我們跟中國有多麼地不同,現在你們要做布條啦! 林部長永樂:不,我們認為台灣非常地可貴。其實我們的貼紙主要是用英文跟越南文,假如說我們用…… 周委員倪安:英文決定要怎麼寫? 林部長永樂:英文上面就是「I am Taiwanese」啊! 周委員倪安:「I am Taiwanese, I am not Chinese.」是不是這樣子? 林部長永樂:我們主要是希望能夠讓台商瞭解…… 周委員倪安:我跟部長講,很簡單,你們只要寫「Taiwanese is not Chinese.」這樣較簡單啊!不用寫到兩排字,只要一排就好了:「Taiwanese is not Chinese.」。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我們要保障在越南的台商之安全,最要緊的是希望能夠跟中國大陸之間做一個區隔,這是一個最重要的考慮。 周委員倪安:你看這一次受害的商家有多少?我們在越南的台商差不多有四萬人嘛? 林部長永樂:對。 周委員倪安:這一次也有非常多的商家受害了,損失這麼慘重,請問一下現在外交部有沒有因應計畫? 林部長永樂:在今天的報告裡面…… 周委員倪安:我知道第一點就是你們要先區隔嘛!我剛剛有聽到部長講。 林部長永樂:對。 周委員倪安:就是區隔「台灣不是中國、中國不是台灣」,所以如果越南對中國生氣的話請不要找台商下手,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對,我們最要緊的就是做區隔,說明台灣跟中國大陸完全不一樣…… 周委員倪安:對,沒有錯…… 林部長永樂:台灣的投資跟中國大陸的投資不一樣。 周委員倪安:部長要將這件事情好好的告訴馬英九總統,因為馬總統不管用什麼方法一直要我們親中,很多政策也是一直要跟中國連在一起。這次越南的事件…… 林部長永樂:我們現在名稱是用「I am from Taiwan.」,另外主要是用越南文…… 周委員倪安:你from Taiwan但是你是Chinese的話怎麼辦?你是from Taiwan,可是如果他認為你是Chinese,你寫這樣台商仍然會中槍……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台灣地圖。 周委員倪安:你真的要很認真思考本席剛才跟你講的,就是用「Taiwanese is not Chinese.」,這樣你聽得懂嗎?假如你要用「I am from Taiwan.」,乾脆用「I am from澎湖.」或「I am from蘭嶼.」。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台灣地圖,這最主要是要讓他們知道我們的情形。 周委員倪安:地圖裡面是什麼人?地圖裡面如果是Chinese的話,他們還是照打,還是照搥。你要儘速保護台商…… 林部長永樂:我們要全力…… 周委員倪安: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林部長永樂:我們要盡全力保護台商。 周委員倪安:我知道這對你們過去以來的政策實在是有很大的衝擊,但是人命為大。外交部都是用中華民國做外交,但是現在踢到鐵板了,這是事實,我們要面對事實。 林部長永樂:我們的國名是中華民國,所以只要我們能夠用中華民國的地方,一定會堅持用中華民國。 周委員倪安:中華民國國民如果願意而且想要把名字改成台灣的話,也是中華民國國民的決定,今天本席討論…… 林部長永樂:我們現在在國外…… 周委員倪安:我們踢到鐵板的時候要研擬因應對策,因應對策就是你剛才說的區隔,因此我們要主張自己不是中國人,因為我如果是中國人的話他就會打我們。我知道很多台商…… 林部長永樂:我們正式的國名是中華民國,而且我們有中華民國憲法,這裡面當然是有一些…… 周委員倪安:很多台商出國工作或做生意是不得已的,而且有很多人在國外因為找不到台灣的駐外使館,所以都去找中國的駐外使館,這也是事實。 林部長永樂:這種例子非常少…… 周委員倪安:不是非常少,是真的。 林部長永樂:委員也了解,中華民國的護照上面有台灣。 周委員倪安:中華民國現在有幾個邦交國?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22個邦交國…… 周委員倪安:在聯合國註冊的國家有幾個? 林部長永樂:但是中華民國的護照…… 周委員倪安:有一百九十幾個。 林部長永樂:在世界所有的國家都暢行無阻。 周委員倪安:22個比起來當然是少的,所以有很多台商在外國是找駐外的中國大使館,這是事實。 林部長永樂:這種例子非常少,其實中華民國護照在很多國家都暢行無阻。 周委員倪安:部長,你真的很愛辯!我請問你,布條要怎麼寫才能保護台商?布條需要2萬條,2萬條也是錢。布條是寫「I am from澎湖.」還是「I am from蘭嶼.」?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做適當的標誌。我要再次強調中華民國護照上面有台灣,這是我們非常珍貴的財產,而且…… 周委員倪安:還是你可以寫「I am from Republic of China.」─我來自中華民國,這不是你最堅持的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我們的考慮。 周委員倪安:這樣子可以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希望能夠保護台商的權益。 主席:在中華民國的國會殿堂,一切都要依中華民國憲法行事,同時我呼籲我們應該團結支持政府,渡過這次的不幸事件,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本次會議有委員潘維剛、簡東明及陳明文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在兩週內答復。 本日委員口頭詢答要求補充資料者,請相關單位以書面在兩週內提供。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關於南海區域情勢的發展可以說是越演越烈,基於天然資源的有限性,世界各國都想擁有天然資源的開採權,南海地區據探勘富含了許多的天然氣或石油等天然資源,因此南海周邊國家都紛紛宣示主權,其中關於大陸與越南的宣示主權行為造成了兩國關係的緊張而發生近日的越南排華示威狀況。 我國目前在南海最遠的國土是太平島,目前在島上駐守的是警察身分的海巡人員,因此在防衛裝備上與軍隊相比當然屬於弱勢,面對目前南海的緊急狀況,相關單位應該要協調加強島上的防衛作為,以保護島上海巡人員的安全。關於如何維持當地台商的安全,外交部應該要積極與越南政府交涉要求確保相關台灣民眾的安全,然而現在的越南暴動狀況似乎有從平陽地區逐漸擴散到其他地區的跡象,令人十分擔心。這種暴動的形成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然而在事件發生前,政府相關單位似乎都沒有預警的報告使台商提高戒心並及早因應準備,顯示我國駐外單位人員對於當地狀況的掌握仍然有待加強。 越南發生排華暴動的狀況,相關外館人員應該儘速的提供受難民眾一定的協助,例如倉皇逃離時未攜帶護照等狀況,外館應該極力的協助補發等事宜,並且目前我國仍然有旅客前往未發生暴動的越南地區旅遊,相關單位應該密切注意這些團體的活動狀況,確保國人安全。 簡委員東明書面質詢: 各位列席的官員大家好: 外交部 一、大陸、越南因中方在西沙群島海域設鑽油平台引發的衝突,「台商遭受池魚之殃」,前日(13)數百名越南反中民眾,衝進胡志明市北方平陽省一處工業區,「將台商誤認陸商」,闖進多家工廠打、砸、搶、破壞。已知有25家台商工廠遭殃,2名台商受傷,這是近年來越南最大規模的「排華運動」。平陽省神浪工業區內,多數台商工廠的大門已遭破壞,廠內沒有燈光,更無人影,她要求工業區台商前往一處旅館集合,並要求越南警方全力保護。入夜暴動民眾趁火打劫,到處破壞。越南警方出動「鎮暴公安」進入工業區,在現場維持秩序。 反中情緒波及台商 越南與中國南海主權紛爭上周升高,周日「胡志明市」、「河內」、「峴港」都有排華運動,商家掛「不服務中國人」標語。上午兩、三百人在平陽聚集,狀況還算和平,但下午人數破千,很快失控,這些暴民有些是誤解,有些是故意搞破壞,情勢難以控制,進廠房橫衝直撞,手持鐵棍木棒,看到能搬的值錢設備如電腦就搬走,也撬開保險箱搶劫或毀壞文件,至於無法移動的機具就砸毀。鎮暴警察雖進駐,但人數遠少於示威者,無法驅離。當地台商會也傳出「越南政府默許讓暴民發洩三天」,要藉由國內民意傳達對大陸政府抗議,但這也等同工廠停工必須三天,台商損失繼續擴大。 一、請問外交部:越南政府為什麼反常「官方媒體帶頭封鎖消息」?越南官方有沒有「默許暴動三天」這件事?外交部目前如何採取有效作為保障越南台商權益及財產安全?未來如何代表台商向越南政府談判後續賠償事宜? 二、外交部說:「目前不到撤僑時刻、尚無撤僑計畫。」請問是如何判斷下的結論?但是不是也有萬一撤僑時的應變計畫?如何協調華航公司安排機位以協助撤僑? 三、據悉,僑委會將利用其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開辦「越南513專案」,以提供受災台商災後重建貸款,請問「協助細節」及「貸款條件」為何? 陳委員明文書面質詢: 一、最新情況掌握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部長,這次越南民眾為抗議中國在南海設置鑽油平台,從5月11日下午起進行示威抗議,到5月13日下午在平陽省、同奈省等地演變為暴力破壞事件,造成台商人心惶惶,數十年的投資毀於一旦。 這次越南平陽暴動,很多台商都覺得政府不見了,昨天新聞有看嗎?台商隔海控訴外交部駐胡志明總領事陳柏秀辦事不力,幾百個台商躲到飯店去,竟然不聞不問?有這種事嗎? 部長,暴動事件發生至今,已經第3天了,請問現階段外交部針對越南平陽暴動的狀況掌握得如何?有何具體對策?可否簡單說明一下? 總統昨天晚上召集行政院、國安會等相關單位舉行國安高層會議,馬總統會中裁示,要求政府與越南官方交涉,保障我台商與僑民安全,並全力協助國人返國。如情勢有惡化之虞,政府將派專機接我僑民返國。 昨天下午,外交部長還信誓旦旦說「強烈譴責、尚不撤僑」,為什麼晚上國安會議之後,總統馬上打外交部一個耳光?是外交部狀況外嗎? 二、重點是如何撤僑? 我看到外交部的書面報告中提到越南的班機狀況,「胡志明市飛桃園、高雄,台中的班機每周52班,每天7~8班,總共2萬8千個座位,意思是說機位沒問題。 我當然知道班機沒問題,問題是平陽省怎麼到胡志明市?從很多台商回報的訊息發現,他們根本不敢出門,一出門就被圍毆,請問從工廠和避難的飯店到機場這一段路,如何保障他們的安全?外交部有具體對策嗎? 部長,目前留在越南的台商和他們的眷屬總共多少人?如果要撤僑,有多少人回來台灣?專機怎麼安排?外交部準備好了嗎?會不會出動軍機保護? 三、檢討越南排華事件,政府相關單位是否「狀況外」? 主席,請國安局長李翔宙(外交部長也請留下來) 局長,今天是你上任國安局長以來,第一次到立法院來做報告。正常情況應該是先聽你的業務報告,但沒想到是因為越南平陽暴動的緊急事件。請問您剛上任不久,對現在的緊急狀況全盤了解嗎?還是要請副局長來代打?可以嗎? 我的問題很簡單:平陽暴動是突發狀況,還是事前就有徵兆?為什麼越南的情況會這麼嚴重?國安局事前有沒有掌握,有沒有示警? 越南人反中的情結,不是一兩天的事,而是積怨已久。越南和中國不只有邊界領土的爭議,近年來在南海上的緊張對峙,資源搶奪、主權爭議,也是頻頻發生。 我們都知道,過去四十年來,越南和中國至少發生1次戰爭(1979年中越邊境戰爭)、1次外交僵局(90年代因南海主權爭議),和3次的反中國抗議(皆因主權爭議)。 國安局提供的報告也指出:「今年以來越南與中國在南海陸續發生多起小型衝突,包括1月中共海軍驅離在西沙群島附近的越南漁船、2月越南海軍在南沙群島拖走中共海軍浮標」等等。顯示,中國和越南之間的衝突,有逐漸升溫的趨勢。 這次平陽暴動的起因,就是因為中國在南海設置鑽油平台,還要求越南船艦撤離南海鑽探區,觸碰到中國和越南最敏感的神經,才會導致越南民氣沸騰,升高國內對抗情勢。 我不了解,如果國安局從頭到尾都掌握狀況,為什麼沒有提早警告相關單位,特別是在越南的台商完全被蒙在鼓裡,直到暴民衝進工廠放火搶劫之後,才緊急因應? 局長,你知道現在東南亞的台商最流行的一句話是什麼嗎?「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台灣不等於中國」,大家都把這句話用當地的語言翻譯出來,印得大大的,貼在工廠大門,怕人家不知道自己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四、南海情勢緊張,我太平島防衛是否須提升? 因為時間的關係,最後我請教局長關於南海情勢緊張的因應作為。 我們都知道,近年來越南積極擴充海空軍武力,已向俄羅斯購置6艘基洛(Kilo)級潛艦、向韓國購入浦項級驅逐艦、向俄國購入蘇愷27及蘇愷30,這些軍事裝備都已陸續成軍投入使用,將使越南對我國海巡署駐守的太平島具有直接武力威脅。 尤其太平島距離胡志明市只有850公里,而蘇愷27及蘇愷30作戰半徑達1,500公里。台灣目前在太平島僅有海巡署駐紮,火力也僅只有輕兵器。最大的武器是20公釐機砲,射程僅為1.5公里,即使改為40公釐機砲,射程也只有2.5公里。 局長,有沒有可能讓海軍陸戰隊重回太平島?根據《亞洲週刊》報導,馬總統考慮接受國安會的建議,將在南海部署劍一防空飛彈,用以因應越南蘇愷廿七及蘇愷三十即將成軍。有這回事嗎? 如果沒有,請問面對越南戰機、戰艦與潛艦,我們要如何有效捍衛領土主權?東海、南海相繼出狀況,馬政府準備好了嗎? 捍衛主權,靠的是「硬實力」,外交是國防的延伸,國防是安全的保障。越南平陽暴動的狀況還沒有解除,希望外交部門務必負起責任,確保每一個台商在越南的生命安全,一個都不能少。另外,國安部門也應該審慎評估,如何在複雜詭譎多變的南海情勢中,確保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捍衛國格。 楊委員應雄書面質詢: 本席基本上支持行政院送審的中華民國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間引渡條約以及「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與南非聯絡辦事處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案。經查目前與我國有簽署引渡條約的國家尚包括多米尼克、多明尼加、巴拉圭、南非、馬拉威、哥斯大黎加、史瓦濟蘭,另與中國大陸則簽署金門協議與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我國在外交處境艱困情況下,要與他國簽署引渡條約或司法互助協議實屬不易,但卻是必須努力的方向,現有之簽署國仍屬少數,外交部宜積極擴大。 事實上,我國罪犯中有不少是潛逃至美國,我國雖然跟美國有簽署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間之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然而協定中並無包括逮捕、引渡、及遣返等事項,因此目前我國並無法請求美方協助逮捕或遣返潛逃至美國之罪犯,這部分更是外交部應最優先補救的缺口。 受限於國際現實,我國在跟其他國家簽署引渡條約都會遇到很大的困難跟阻力,但歐盟在2002年施行的歐盟逮捕令架構協定,卻可以為我國做為突破困境的參考或借鏡,建議我國可以跟東亞周邊國家建立類似歐盟逮捕令之東亞逮捕令機制。除此之外,我國也可以透過人犯潛逃目地國之移民法相關規定,積極創造或透過個案協商之方式,將人犯遣返出境。 主席:現在審查「中華民國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間引渡條約」。 [image: image1.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3.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2.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4.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3.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5.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4.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6.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5.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7.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6.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8.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7.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9.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8.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10.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9.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11.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10.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12.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11.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13.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12.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14.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13.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15.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14.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16.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15.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17.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16.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18.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17.jpg] [image: image18.jpg] INCLUDEPICTURE "X:\\8-4-8\\pc21\\5\\5 20.jpg"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19.jpg] [image: image20.jpg] [image: image21.jpg] [image: image22.jpg] [image: image23.jpg] [image: image24.jpg] [image: image25.jpg] 主席:請問各位,對「中華民國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間引渡條約」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審查「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與南非聯絡辦事處刑事司法互助協議」。 [image: image26.png] INCLUDEPICTURE "X:\\8-4-13\\pc33\\2\\2-0002.tif"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27.png] INCLUDEPICTURE "X:\\8-4-13\\pc33\\2\\2-0003.tif" \* MERGEFORMAT [image: image28.png] [image: image29.png] [image: image30.png] [image: image31.png] [image: image32.png] [image: image33.png] [image: image34.png] [image: image35.png] [image: image36.png] [image: image37.png] [image: image38.png] 主席:請問各位,對「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與南非聯絡辦事處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聯席會,有關「中華民國與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間引渡條約」,以及「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與南非聯絡辦事處刑事司法互助協議」已審議完畢,送請院會審議,院會審議前不須經由黨團協商。院會審議時由陳委員鎮湘做法案說明。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提案委員不在場者不予處理。進行第1案。 1.為因應南海區域政軍局勢瞬息萬變,國安局應與外交部密切合作,提供台商及華僑所在地國家居住及投資之風險評估,設立預警系統提早因應。外交部並應與台商及華僑建構安全聯繫機制,預先演練必要之防範措施(含撤僑),以確保台商及華僑之人身安全。 提案人:李桐豪  楊瓊瓔 連署人:江啟臣  簡東明  詹凱臣  尤美女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 林部長永樂:(在台下)除了外交部之外,牽涉台商跟華僑的部分希望做一點文字修正,倒數第三行修正為「外交部、經濟部及僑委會應與台商及華僑建構安全聯繫機制,……。」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在場人員:(在台下)另外修正「提供相關資訊給外交部」。 主席:李委員同意嗎? 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他們可以的話就可以了。 主席:臨時提案第1案修正如下:「為因應南海區域政軍局勢瞬息萬變,國安局應提供相關資訊予外交部、經濟部及僑委會,應與台商及華僑建構安全聯繫機制,預先演練必要之防範措施(含撤僑),以確保台商及華僑之人身安全。」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並請相關單位人員確認修正文字。 進行第2案。 2.本院委員詹凱臣等人,有鑒於越南平陽、同奈省等地發生排華狀況,造成當地台僑(商)之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爰要求外交部應立即向越南政府表達嚴正關切立場及要求提供相關安全保護措施外,外交部應評估該單一地區情緒,是否會造成其國內及周邊他國排華擴散效應?以確保其他地區台僑(商)安全。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江啟臣  簡東明  李桐豪  陳歐珀  蔡煌瑯 主席:外交部林部長有無意見? 林部長永樂:(在席位上)臨時提案第2案倒數第三行文字修正為「……外交部應評估該單一地區情勢……」,其餘文字照列。 主席:請問詹委員對上述文字修正有無異議?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同意。 主席:請問各位,對臨時提案第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處理第3案。 3.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有鑑於513越南排中事件,我國台商受損慘重,人身安全亦受到威脅,許多台商強力要求回台,為保障我國僑民安全,故要求外交部與相關單位協調,於24小時之內加派專機,將欲撤離越南之僑民,平安護送回國。 提案人:蔡煌瑯  李桐豪  尤美女  江啟臣  陳歐珀  詹凱臣  陳唐山  蕭美琴 主席:外交部林部長有無意見? 林部長永樂:(在席位上)事實上,外交部於24小時內已加派兩架專機,到目前為止,專機尚有機位,因此本人建議,第3案文字修正為「……要求外交部與相關單位協調,未來視台商與僑胞的需要,於24小時內加派專機……」其餘文字照列。換言之,如果台商與僑胞有需要,華航與長榮公司都可以配合。 主席:我認為林部長的說法很合理。請問李委員是否同意上述修正文字? 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如有需要…… 主席:視台商與僑胞是否需要加派專機而定,若無需要不必加派專機。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今天中午本席接獲台商反映,以往台北往返越南班機票價為1萬8,000元;但現今加派專機單程票價高達2萬元。若航空公司遽然調高機票,本席認為這是發國難財,請外交部了解實情。 林部長永樂:(在席位上)我們會了解旅行社販售機票的價格。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對。因為越南台商不知當地後續發展的情形,我們希望台商先安全回國,所以旅行社沒有理由要求台商必須購買來回機票,由台商自行吸收飛航成本。 主席:請外交部立即協調此事。 尤委員美女:(在席位上)通常撤僑不是由政府負擔相關費用,怎會有旅行社自行提高飛機票價? 主席:目前越南尚未達到撤僑的地步,所以台商都是自願回臺,這與撤僑無關,若達撤僑是情況很嚴重。 林部長永樂:(在席位上)這是旅行社販售票價…… 主席:臨時提案第3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4案。 4、 (建請司法院、法務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至今執行狀況,於一個月內向提案委員及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我國迄今與其他司法主權簽訂之刑事司法互助協議,如「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與美國在台協會間之刑事司法互助協定」、「中華民國與厄瓜多共和國刑事司法互助協定」、「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間刑事司法互助協定」、「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與南非聯絡辦事處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等,駐外單位簽訂後,均經立法院審查完竣,審查程序始為完備,方能生效。僅有海基會與海協會於2009年4月26日簽訂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於同月30日行政院院會認定:上開協議不涉及法律修正,只要送立法院「備查」即可。5月5日本院第7屆3會期內政、經濟、財政、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中,本院委員柯建銘、李俊毅、高志鵬、邱議瑩、郭玟成、余政道、蘇震清、余天、翁金珠、陳啟昱、黃偉哲、賴清德、葉宜津、薛凌、潘孟安、陳亭妃、管碧玲等17人提案「五、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內容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應完成相關立法程序,才能依法執行協議內容,法務部並應增訂與執行協議相關的法律規定。」當次會議亦未表決,決議「另定期處理」。至今,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仍高掛在內政委員會待審法案清單,國會並未通過,也未曾同意超過三個月「視為完成審查」,政府卻橫柴入灶,擅自通知對岸生效。 鑒於刑事案件之證據、證人之證詞等,直接影響人民之訴訟權、法官對事實之認定及審判結果,復對人民之生命及人身自由影響甚鉅,應嚴重以法律或同位階之條約、協定規範,並受立法者之監督,非行政權即可訂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爭議,更於近日槍決之死刑犯杜明郎、杜明雄兄弟之案件中顯露無遺。爰建請司法院、法務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就《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至今執行狀況,包括跨境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兩部分,後者如文書送達、調查取證、罪贓移交、裁判認可及人道探視、國人遭收容之人數、於偵查及審判中為證之情形等,於一個月內向提案委員及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尤美女  陳歐珀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對臨時提案第4案有無意見? 蔡副廳長明曜:(在席位上)方才我們向尤委員提議,第4案文字略作修正…… 主席:請問各位,對臨時提案第4案有無異議? 尤委員美女:(在席位上)請宣讀修正內容。 主席:臨時提案第4案修正說明倒數第二行刪除「於偵查及審判中為證之情形等」文字,其餘文字照列。請問各位,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處理第5案。 5、 (建請司法院及法務部研擬境外獲得證據之訴訟法則專法或專章,並分析現行制度下境外證據於偵查及審判中為證之情形,於三個月內向提案委員及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鑒於刑事案件之證據、證人之證詞等,直接影響人民之訴訟權、法官對事實之認定及審判結果,復議人民之生命及人身自由影響甚鉅,應嚴格以法律或同位階之條約、協定規範,並受立法者之監督,非行政權即可訂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爭議,更於近日槍決之死刑犯杜明郎、杜明雄兄弟之案件中顯露無遺。爰建請司法院及法務部研擬境外獲得證據之訴訟法則專法或專章(如2006年司法院有意將《外國法院委託事件協助法》擴大為《法院與外國法院委託事件協助法》,或法務部草擬中之《國際偵查及執行互助法》),並分析現行制度下境外證據於偵查及審判中為證之情形,於三個月內向提案委員及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尤美女  陳歐珀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對臨時提案第5案有無意見? 蔡副廳長明曜:(在席位上)方才我已經跟委員協商過,相關文字局部修正…… 主席:臨時提案第5案文字修正如下: 「建請司法院及法務部研議境外獲得證據之訴訟法則專法或專章,並分別分析現行制度下境外證據於偵查或審判中採為證據之情形,於三個月內向提案委員及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書面報告。」 鑒於刑事案件之證據、證人之證詞等,直接影響人民之訴訟權、法官對事實之認定及審判結果,復對人民之生命及人身自由影響甚鉅,應嚴格以法律或同位階之條約、協定規範,並受立法者之監督,非行政權即可訂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爭議,更於近日槍決之死刑犯杜明郎、杜明雄兄弟之案件中顯露無遺。爰建請司法院及法務部研議境外獲得證據之訴訟法則專法或專章之可行性(如2006年司法院有意將《外國法院委託事件協助法》擴大為《法院與外國法院委託事件協助法》,或法務部草擬中之《國際偵查及執行互助法》),並分別分析現行制度下境外證據於偵查或審判中採為證據之情形,於三個月內向提案委員及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書面報告。」 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最後處理第6案。 由於第6案3位提案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現在散會。 散會(14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