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15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4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蔡委員其昌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從前天下午到昨天一整天,由於中國和越南在南海鑽油平台的爭議,台商和台僑在越南遭受池魚之殃。經過本席一整天的連繫,了解到胡志明地區的台商和台僑都非常害怕,到昨天為止仍然心有餘悸。同時,昨天我也緊急連絡台商,根據昨天最後一班在下午回到台灣的台商口述,胡志明市機場還有台商在候補機位。換言之,到昨天為止,還有很多想要離開胡志明的人依然無法搭機返台,更多的台商知道班機有限,所以昨天緊急飛往泰國、香港,再輾轉回到台灣。目前還有很多台商以電話詢問得知沒有機票,所以昨天就前往胡志明市區,因為那裡相對是安全的,或者到旅館作短暫的逃難或休息。台商和台僑在越南地區可能受到生命財產的威脅,所以本席昨天緊急連絡外交部及交通部航政單位,並將今天的議程增列「越南平陽暴動事件,台商及台僑緊急返台疏運問題」,由交通部部長率同所屬及外交部包括亞太司在內,列席本委員會作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請問各位,對增列本議程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葉委員宜津程序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同仁。這個議題一定有很多委員關心,今天本來還要審查法案,本席具體建議法案另擇期再審,把重點放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新增的議程就好了,我們先把議程確定起來。 主席:我們原先排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的審查,今天就只進行詢答,下次會議再進入逐條審查。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同仁。現在在越南的台商和僑民感受到生命遭受威脅,財產受到損害,他們感覺越南是一個無政府的狀態,我們不能讓台商和台僑覺得台灣好像也是無政府的狀態。我們在第一時間應該透過多種途徑,讓台商和台僑安全地回到國內。主席今天安排這個議程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要求部長及民航局長親自到交通委員會作報告。我們必須了解加大飛機有多少班次?專機準備了多少班次?其他國家航空公司飛往香港、載到安全地方的有多少班次?國內航空可以支援胡志明市的班機有幾班?多少時間內可以讓台商和台僑安全地回來?這都是很重要的相關議題,所以部長及民航局長必須親自到場備詢。 主席:昨天晚上本席緊急連絡外交部和交通部,由於時間有點緊迫,已經過了下班時間,所以部長和民航局長在今天早上安排好的會議無法取消。當然李委員的要求也有道理,因此可否請交通部連絡一下,請部長或民航局長至少有一人在今天早上趕到交通委員會列席?現在已經9點,他們晚一點趕到沒關係。李委員所言甚是,在這麼緊急的情形下,到底處置作業和運輸狀況是否都已就緒?剛好今天早上部長及民航局長都有會議,最重要的這兩個人都不能來,是否能協調一下,請其中一人在今早先過來一下?請交通部儘快連繫。 本日會議所列兩項議程合併說明及詢答,在報告完畢後先休息,等待部長或局長過來,以節省時間。現在進行今日議程。 報 告 事 項 邀請交通部首長率同所屬及外交部就「越南平陽暴動事件,台商及台僑緊急返台疏運問題」列席備詢。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丁守中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蔣乃辛等22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李俊俋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許添財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蔣乃辛等2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黃偉哲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五條之一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李昆澤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賴士葆等3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現在進行提案說明,請提案人陳委員超明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提案人丁委員守中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丁委員不在場。 請提案人蔣委員乃辛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蔣委員不在場。 請提案人李委員俊俋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提案人許委員添財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許委員不在場。 請提案人黃委員偉哲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 請提案人楊委員瓊瓔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 請提案人李委員昆澤說明提案旨趣。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同仁。關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由於國道逼車常常造成嚴重車禍與人員傷亡,所以本席於去年12月24日提出惡意逼車需要加重處罰的法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在國道上惡意逼車或擋道是非常危險的行為,要取締這類型的危險駕駛需要長時間派駐警察站崗,否則取締不易。目前行車紀錄器普及,幾乎每輛車上都有一台,預防萬一事故發生可作為自保,同時有不少民眾用行車紀錄器作為檢舉違規的有力工具。例如中山高及二高桃園到苗栗路段,有位檢舉達人提供將近三千件的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國道上逼車的違規行為,不僅幫了警察一個大忙,也讓附近路段的駕駛人不敢隨意違規。 其實現行法律已經允許警察採用民眾以行車紀錄器拍下的影片當作處罰的證據,國道警察局的網站還為此設置一個線上檢舉專區,用路人一旦發現違規就可以擷取影像紀錄器上傳,國道警察則可據此告發。參照空氣污染防制法、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規定,例如檢舉亂丟菸蒂、亂倒垃圾都可領取獎金,在國道上檢舉違規行為可以保障更多人的生命安全,也應該給予獎金才是,謝謝。 主席:請提案人賴委員士葆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 請交通部陳次長就上述委員的提案說明,並就今天新增列的議程「越南平陽暴動事件,台商及台僑緊急返台疏運問題」進行報告。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首先代表交通部感謝各位委員對越南撤僑一事的關心,稍後我再作簡單的口頭報告。 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有關陳委員超明、丁委員守中、蔣委員乃辛、李委員俊俋、許委員添財、黃委員偉哲、楊委員瓊瓔、李委員昆澤、賴委員士葆等相關委員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共10案修正提案,謹先摘要報告本部建議處理意見,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 關於蔣委員乃辛等提案修正提高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楊委員瓊瓔等提案加重闖越鐵路平交道之處罰部分,本部尊重貴委員會審查結果;至於黃委員偉哲等提案提高相關汽車駕駛人與慢車駕駛人不避讓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之處罰部分,建議維持於現行條例第45條及第74條檢討加重處罰之規定。 許委員添財等提案增訂應加裝數位行車紀錄器之車種範圍與賴委員士葆等提案增訂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規定部分,建議由本部審慎評估後再納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相關規定檢討研修。 丁委員守中等提案增訂併同處罰該等宣稱塗抹或安裝後可使無法辨識號牌之產品製造、販售或廣告業者部分,商品標示法及公平交易法已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蔣委員乃辛等提案規定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車輛應加裝數位影音行車紀錄器規定部分,建議由各車輛使用主管機關視需要於其相關車輛裝備標準規定規範之;李委員俊俋等提案對於未滿18歲以下無照駕駛行為,主管機關應於次日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部分,現行條例已有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規定,建議由本部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依委員提案方向,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中檢討規定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受講習之違規部分另予製單舉發通知。 至於陳委員超明等提案增訂對於民眾檢舉發生超過3日以上之交通違規案件不予舉發部分,恐導致民眾對於道路交通安全之漠視;李委員昆澤等增訂核發檢舉第43條惡意逼車、超速等危險駕駛行為之檢舉獎金規定部分,恐衍生民眾為取得該等危險駕駛行為影像證據資料,而生危及本身與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之虞慮,建議不予增訂。 對於相關提案詳細之建議處理意見考量及相關無須於條例增訂規定而可進一步研修條例子法規定或檢討實務作業程序即可解決委員提案緣由問題,並使交通違規處理更臻完善切合實務需要之內容部分,等一下請路政司王代理司長向各位委員做詳細的說明。再次感謝各位委員的關心及指教,謝謝! 至於民用航空有關中越疏運的問題,我請民航局副局長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方副局長報告。 方副局長志文:主席、各位委員。在13日發生越南平陽事件之後,交通部就積極協調航空公司增加運能。從昨天下午開始,大概有一架華航加大機型的班機會增加113個座位數,今天的部分,經過昨天的協調,目前的狀況是,原來華航有兩個架次的放大機型,大概會增加300多個機位,在長榮航空部分,有一架次放大機型,可增加60幾個機位,我們也協調越南航空增加一架放大機型,可增加123個座位數。今天下午華航還會增加2班的加班機,是空機飛到越南胡志明機場,預計將會增加500多個座位數,總計今日的座位數會增加1,000個座位數。後續我們民航局會跟外交部積極配合,如果外交部掌握了台商的需求後,我們也會請航空公司備妥運能,隨時加班,或是放大機型來做輸運,謹作以上報告。 陳次長建宇:我再補充報告,我們現在是責成民航局要求相關的航空公司,每天上午十點、下午四點一定要公布現有的機位及訂位情況,讓在地的民眾都可以完全了解,以備他們可以隨時訂位回台。如果有需要,當然可以彈性配合機動調班,以因應處理,做簡單說明,謝謝。 主席:謝謝。請交通部路政司王代理司長報告。 王代理司長穆衡:主席、各位委員。以下由我們路政司針對處罰管理條例委員的提案、修正重點及本部的處理意見,依據條例的編號、順序進行說明。 第一項,關於陳委員超明等提案修正第7條擬增訂對於民眾檢舉發生超過3日以上之交通違規案件不予舉發規定部分,建議不予增訂,我們考慮到現行條例第90條已有明文執法機關舉發時限為3個月,目前是鼓勵民眾協助政府的角度做檢舉,進行舉發的部分是採取一個鼓勵的性質,在這部分如限縮民眾舉證在3日內才有效的話,我們也擔心反而會影響到有些民眾對道路交通安全的漠視,而且也會助長該等僥倖的心態,同時會影響交通安全之行為。所以居於這樣的考量,我們建議本條例暫時不予以增訂。 第二項,有關丁委員守中等提案修正第13條增訂併同處罰該等宣稱塗抹或安裝後可使無法辨識號牌之產品製造、販售或廣告業者行為規定部分,因在商品標示法已有預定之不當廣告行為,可以處罰3萬到30萬的處罰規定,另外對於公平交易法也有對於不當宣傳效果行為,處以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相關罰責規定,且依照行政罰法內有同行為從重處罰等相關規定的概念,所以我們建議目前已經有相關對應的處罰,我們建議本條例不再作對應的修正。 第三項,針對蔣委員乃辛等提案修正第18條之2規定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公車及學校交通車等車輛應加裝數位影音行車紀錄器規定部分,有關這部分提案背景主要是有鑒於一些駕駛人的駕駛品德不當,所以對於這些特種車輛不採取避讓行為,針對這類非妥適的行為,本條例在100年的8月1日除規定處以罰鍰之外,我們還加重吊扣駕照的處罰行為,所以在這背景的部分,依據當時提案的背景也有相當的改變,針對委員提示這些特殊車輛相關配置部分,我們也作以下說明,針對救護車及學校交通車、幼兒園幼童專用車的部分,已經在我們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所訂的相關辦法裡有明文規定,要安裝該等設備。對於警備車、消防車部分,依據我們內政部的一些規範,自100年度起將數位式行車記錄影紀錄設備納入警備車採購規範,至103年1月已有95%以上警用汽車裝設,另該部消防署則已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優先支應消防車裝設,至103年1月底,全國消防車裝設比例已達61%以上。公車部分,今年在我們交通部的公共運輸發展計畫的補助之下,目前臺北市政府及其他縣市也都把類似設備,列為更新設備採購必備設備,居於以上這樣的背景環境,我們建議在本條例不予另外增訂。 第四項,李委員俊俋等提案修正第21條對於未滿18歲以下無照駕駛行為,主管機關應於次日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部分,依據現行條例未滿14歲行為人的舉發,已有直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規定,至於現行14歲以上,未滿18歲的行為人確實有可能造成傳遞通知的艱鉅,我們已經跟內政部初步協商,我們在此建議由本部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依委員提案的方向,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中,我們檢討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受講習之違規部分另予製單舉發通知之,俾使家長同時知悉其未成年青少年所犯之違規及其併同應受之處罰,以彌補現行通知可能產生落差。 第五項,有關許委員添財等提案修正第21條之2增訂大貨車、大客車、特種車等應加裝數位行車紀錄器之規定,另規範職業駕駛人駕駛工時及其違反工時規定之處罰部分。在此有關於數位式或機械式行車記錄器,現行都依照我們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本部所訂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已有規定8公噸以上汽車及所有營業大客車等均需依規定裝置,其應符合之功能及精準度均須符合本部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規定及檢測合格。至於未來宜否全面規定僅能裝置數位式行車紀錄器部分,建議由本部評估後再據以檢討研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相關規定加以落實。 第二、針對工時部分,我們針對職業駕駛人工時部分,已屬勞動基準法規範範疇,該法已訂有通案規定及較委員提案更高之處罰規定。此外,對於我們自己的營業大客車駕駛部分,本部依照公路法的授權,已經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亦另訂有較一般更為嚴格之工時管理規定,爰建請無須再於處罰條例,暫時不予以增訂。 第六項,有關蔣委員乃辛等提案修正第44條及第48條提高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這部分我們考量條例整體罰鍰衡平性,本部建議可就最低罰鍰部分予以提高,但原則尊重貴委員會審查結果及意見。 第七項,有關黃委員偉哲等提案修正第45條、第45條之1及第74條加重汽車及慢車駕駛人不避讓消防車及救護車等緊急車輛之處罰規定部分,針對這些內容,我們建議依照原來條文意旨的一致性,所以相關修正建議改修正第45條第2項及新增第74條第2項規定,以回應委員的建議。 第八項,有關楊委員瓊瓔等提案修正第54條加重闖越鐵路平交道處罰罰鍰規定部分,本條剛於101年10月施行,將原來的罰鍰修正加重,所以本部認應尚無再予修正之需要,但尊重貴委員會經過討論之後修正結果。 第九項,有關李委員昆澤等提案修正第91條增訂核發檢舉第43條惡意逼車、超速等危險駕駛行為之檢舉獎金規定部分,在此,我們先補充說明,有關本條例第91條現行條文規定,原則上是採公開表揚的方式,而且依照同條的授權規定,我們定有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獎勵辦法,該獎勵辦法目前是以頒授精神獎為主,並沒有依案件核發檢舉獎金的配套制度,我們另外一項考量是,針對危險駕駛行為,我們非常感謝民眾的熱心支持,也確實對道路交通安全有相當的幫助,但唯恐有部分民眾會為追逐該項獎金,而在高速公路上產生追車或跟拍等危險行為,就這部分,我們擔心會危急他本身以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所以我們建議暫時維持現行條文。 第十項,有關賴委員士葆等提案修正第92條授權本部會同內政部訂定駕駛人體格檢查及其合格標準規定,並增訂年滿80歲或職業駕駛人年滿60歲,應經體格檢查合格始得換發有效期間1年新照之規定部分,有關這些委員所建議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換發、證照效期等規定,目前已經明文授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所規範的事項,對於這部分,我們部內會與時俱進針對各個條件的需要做調整,但條文內所提涉及高齡者駕駛的相關議題,因為還涉及醫學專業評估,所以我們認為暫不宜,目前仍以80歲做為差別管理,目前本部也正與本部所設的醫療委員會討論本項議題,希望未來能提出兼顧老年人行的權益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合宜做法,我們也參酌其他國家的相關做法並研擬合適的調整制度,所以目前我們建議暫時維持現行條文,以上是本部對各委員所提之處罰條例修正的處理意見,謹作以上報告。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報告。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謹代表外交部,就越南平陽暴動,本部所採取的具體作為跟有效對策跟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指教。我們初步評估越南平陽暴動的情勢是,第一、暴動事件的起因是因為抗議中國大陸在南海設立鑽油平台所引起的,從5月11日下午就開始有示威抗議,到5月13日的下午,在平陽省就演變成暴力破壞的事件。 第二,破壞對象不僅限於台商的工廠,平陽省內有幾個工業區,只要工業區內有標識中文名稱的工廠,都會陸陸續續遭到不明團體的民眾從後門衝入,破壞場內的設備跟財物,包括日本、韓國及新加坡等各國的工廠也都受到波及,我們研判台商遭受波及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當地越南的民眾不認識中文,沒有辦法認識中文的標示所致。 第三,暴力行為是屬於地方事件,到目前為止,暴力破壞活動只限於平陽省,後來蔓延到西寧省與同奈省各地,整體上狀況仍屬於地方性的,還沒有擴大到越南全境,越南政府已經展現鎮壓的決心,事發當時參與抗爭的民眾很多,情勢一度難以掌控,後來在我們駐越南代表處大使與駐胡志明市的總領事、越南相關公安或軍警單位的所長強力交涉、請求之後,越南政府決定介入處理,已經派出鎮暴警察與正規軍隊控制情勢,現在平陽省的台商會館已經獲得越南軍方圍場保護,也有越南公安幹部探視台商廠商,現在整個局勢已經穩定下來,預期整個局勢會慢慢緩和。 至於對台商產業所造成的影響,目前在越南邊境的台商有2,287家,平陽省有669家、同奈省有331家、胡志明市有485家。在越南的台商,包括眷屬總共有四萬人,平陽省與同奈省目前遭受到縱火破壞的有十家,實際金錢損失數額仍待統計。 對於台商人身安全所造成的影響,目前平陽省的台商約有300人暫時居住在villa旅館內,安全沒有問題,有100多人撤到平陽宜安的公安站,同奈省也有190多位台商分別住在不同的旅館。駐胡志明市的辦事處已經表達慰問,我們也有兩位同事與這些台商在一起,以了解他們的需求,尊重他們的意見,並協助他們返國或前往其他比較安全的地方。目前確認有一位台商頭部遭受棒擊,頭部受傷縫了三針,已無大礙,最新的狀況,外交部已經指示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的總領事,要全力照顧台商,尤其是幫助台商安排機位與交通,越南當局在我們強力交涉之下,也派出軍警與鎮暴部隊平息動亂,目前在平陽省與同奈省已經逮捕400名的知識份子,預計這個情況可以慢慢緩和,本部與駐處將繼續與越南政府交涉。 目前我們所採取的具體作為與有效政策,第一,交涉聯繫,我們駐越南代表處的黃大使志鵬以及駐胡志明辦事處的陳柏秀已經依照緊急應變計畫的標準作業程序,遵照外交部的指示,以保護僑民與台商的人身安全為首要目標,並好幾次聯繫越南中央政府公安及軍警等維安的機關要求要加強保護我們台商的人身安全、財產與廠房設施的安全,越南政府已經下令要求公安部通令各省的公安廳,派員保護台商的安全和廠房的安全。在台北,本部已洽越南駐台北的代表裴大使,本人在5月13日晚間已經三度與裴大使保持聯繫,要求他立即呈報越南政府,並轉達我們政府對這件事情嚴重關切的立場,全力保護台商的人身與廠房安全,不要使事態擴大,影響到台越之間的關係,以及台商赴越南投資的意願。裴大使表示他會絕對全力促使他們政府來配合辦理,外交部林部長也在5月14日上午10時召集裴大使,強力譴責越南的暴力活動,還有表達我國政府的嚴正關切,要求越南政府盡快穩定情勢、立即恢復秩序,以保障在越南台商之人身安全,以及廠房各方面的損害,等到局勢穩定控制之後,越南政府必須以負責的態度提供賠償。裴大使表示會將中華民國政府強烈的關切立場轉達予他們政府,也會盡最大的努力保護台商在越南的投資與財務安全,越南政府也已經動員軍警、鎮暴部隊全力平息暴動,並且盡快的恢復社會秩序。至於越南政府要如何賠償台商的損失,要等到事件稍微平息以後,裴大使會立即轉報越南政府,我們駐處也會繼續與越南政府洽商。 另外,本部林部長昨天下午再度向裴代表表達我國的嚴正立場,請他立即呈報越南政府,要求越南政府盡全力在最短時間內把局勢穩定下來,恢復秩序。另外,在旅遊警示方面,5月13日我們已將平陽省的旅遊警示提升到黃燈,希望國人盡量不要往人潮多的地方聚集,到昨天我們再把燈號提升到橙色,並把胡志明市的旅遊燈號提升到黃色。橙色燈號的含意是若非必要,最好不要前往;黃色燈號的含意是若前往當地,要小心提高警覺並避免到人多聚集之處。 在協助台商或台僑返國方面,據我們詢問相關的航空公司,目前胡志明市到台北的班機每週有52班,每天平均有7到8班,總共約有2萬8,000個座位;另外,剛剛民航局的方副局長也報告過,今天也可調整並加派班次,大概多了一千多個座位。在包機方面,目前因為整個胡志明市尚未產生暴動的情況,華航及長榮航空都很願意配合實際訂位之需求安排機位,外交部已洽請駐處積極設法協助國人及僑胞安排回台班機之訂位,確定要回國的國人,我們很樂意幫他安排飛機,讓他順利返國,如果願意轉移到河內或其他比較安全的地區,我們都願意隨時配合,我們會提供交通等各方面的服務。另外,駐胡志明辦事處也在胡志明國際機場臨時設置了一個服務櫃臺,只要有國人想回國,即使護照掉了都無妨,只要確定是國人,我們馬上就會發給入國證明,他可立即登機回台,駐處也會根據台商或台胞的要求隨時提供協助,若國人要回來,我們會全力幫忙協助他們訂機票返回台北。 另外,我們也增加了四支緊急聯絡電話,號碼已經對外公布,所以目前總共有五支緊急聯絡電話,在越南的台商或國人的親屬有任何需要我們協助之處,都可透過這五支緊急聯絡電話跟我們聯繫。在行政支援方面,我們已在昨天匯了一筆錢到駐胡志明辦事處,這筆錢專門供駐處幫忙台商的各種需求,比如撤離到比較安全的地方或者返國等等各方面的需求,我們會提供交通或購買日用品等各種服務。 另外,外交部也設計了一款特別的貼紙,這個貼紙上面用越南文寫著「我是台灣人,我來自台灣」,因為台商在越南平時做了很多回饋社區的活動,很受越南人感念,我們希望越南民眾能夠辨識台灣人不同於中國大陸的人,所以特別印製寫有越南文的貼紙2萬份,已經提供給外館,透過台商的系統提供給所有在越南的台商工廠張貼,以免再遭受錯誤的攻擊,同時,我們昨天也責成駐越南河內的代表處立即指派兩位同仁到胡志明辦事處支援。 至於台商在暴動期間遭受的迫害或損害,在這件事情平靜以後,我們會透過政府的管道向越南政府嚴正強烈地要求損害賠償,這一點我們會繼續跟越南嚴正地交涉。以上報告,謝謝各位指教。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詢答之前主席先宣告以下事項:第一,每位委員質詢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10點30分左右休息10分鐘;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中午原則上不休息,請工作人員準備便當。各位委員若有修正動議或臨時提案,請於10點30分之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第二,民航局沈局長已經到場。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那就可以讓副局長回去了。 主席:副局長可先請回,趕快去主持救援的業務。 首先請登記第一位的李委員昆澤質詢。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越南跟中國之間的衝突禍及台商、殃及無辜,讓我們在越南的台商跟僑民飽受生命、財產之威脅,讓台商及台商在台家屬心急如焚,政府此時應立刻提出保護台商的計畫並負起保護國人安全的基本責任。交通部過去已有撤僑的經驗,3年前日本發生311事件時,當時我們隨時可加開班機,6個小時之內可以隨時調度其他的航線支援。現在我們要保護身在越南的台商及僑民,讓他們能夠平安回來,除了第一,把中型飛機改為大型飛機之外,請沈局長注意,光是這樣還不夠,最主要的還是專機,救命的專機我們要隨時準備好。第二,我們要隨時調度飛往越南的其他航線,例如河內,目前多數班機都是飛往河內,飛航胡志明市的班機本來就比較少,我們要調度國內航空公司的班機隨時支援到胡志明市撤僑的相關工作。另外,我們還要聯絡其他國家的航空公司,例如國泰航空,請求它們在緊急時協助我們的台商先撤到香港等比較安全的地方。 針對本席所提四項建議:第一,中型飛機改為大型飛機;第二,救命的專機;第三,調度國內其他航線的班機支援飛航胡志明市;第四,聯絡其他國家的航空公司,協助運送台商到香港等其他安全的地點,請局長簡單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昨天一共加了113個座位,只有加大飛機,今天早上到9點為止,除了3家航空公司,實際上包括華航、華信、長榮、立榮、越南等於是5家公司,全部總共加了1,075個座位,除了加大機型外,也包括兩架專機,就是空機飛過去專程把越南台商載回來,一共加了1,075個座位。另外,昨天晚上因為所有長榮的飛機已經飛離,時間上來不及,今天所有長榮跟其他航空公司都在待命。這部分我們已經盡力在處理,我們一看到報紙就開始處理,而且委員講的沒有錯,我們確實有相關的經驗,當天處理完畢後,後續我們也一直跟外交部保持聯繫。至於其他部分,包括國內班機跟其他航空公司的調度,我們會照委員的建議去處理,我們也跟外交部保持聯繫,一有需求我們就會盡力調配,現在我們也全面進行準備工作。另外,跟委員報告,關於撤僑等相關行動,我們也要求航空公司的票價不可上漲,必須維持平常的票價。 李委員昆澤:請教局長,不管是中型飛機改為大型飛機或調派專機,多少時間內我們能夠運送心急如焚的台商返台?目前有無一定的規劃? 沈局長啟:目前飛機都處於空機狀態,可隨時飛過去待命,今天就已經規劃這麼多飛機過去了。 李委員昆澤:換言之,我們可以在第一時間加派班機,除了中型飛機改為大飛機,也能加派救命專機,這部分有沒有問題? 沈局長啟:沒有問題,今天已經加派兩班波音747的大型班機了。 李委員昆澤:如果未來情況日益緊急,我們能夠加派多少救命專機?如果狀況越來越緊急的話…… 沈局長啟:隨時協調,而且長榮現在也在待命。 李委員昆澤:好,隨時協調。請教局長,你有具體數字嗎?我們有多少班機可作為救命專機,在緊急狀況需要運送台商時可隨時待命? 沈局長啟: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的飛機都有排schedule,只要越南當地有需要,我們就會隨時調度,而且以這個為最高優先。 李委員昆澤:胡志明市是台商主要聚集處,胡志明市及其周遭大概有2萬4,000名台商,占越南台商總數大約八成,但是國內飛往越南的班機主要是飛往河內,因為河內是旅遊聖地,所以班機多數飛往河內,局長要擔起責任,調度國內飛往越南其他航線的班機優先支援胡志明市的輸運。 沈局長啟:部裡跟本局會全力處理此事。也跟委員報告,國內飛往胡志明市的班機一週有52班,2萬8,000個機位;飛往河內的班機一週32班,1萬6,000個機位。 李委員昆澤:所以局長要向心急如焚的台商及其家屬承諾,絕對會讓台商在第一時間就能搭上救命的專機。 沈局長啟:民航局會全力配合並承諾。 李委員昆澤:請教次長,現在國內到底還有多少觀光團在越南?這個月還會有幾團到越南,交通部有沒有掌握詳細的資料?現在越南已被列為橙色警戒,橙色警戒是危險級數極高的旅遊警示訊號。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就我了解,目前大概有43個團943個人在越南,但真正在胡志明市的只有一個團,昨天晚上也已經回來了,到月底前還要出的團大概有121個團。 李委員昆澤:還有121個團? 陳次長建宇:對,到月底。 李委員昆澤:旅遊安全遭受極大威脅時,若消費者想退費,我們應該協助他們退費,有沒有問題? 陳次長建宇:這個當然沒有問題,現有的相關規定很清楚,我們會全力協助、配合。 李委員昆澤:請教亞太司何司長,現在政府有無具體的撤僑計畫?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答復。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每個代表處,平常都有一個基本的撤僑的SOP,我們現有的117個駐外代表處都有,部內也要求必須每半年更新一次,所以都有萬全的準備。 李委員昆澤:請問撤僑計畫啟動的狀況如何? 何司長登煌:如果真的情勢緊急、確實有必要,我們就會啟動,例如13號那天我們接到駐處的電話報告示威已慢慢有點變質,產生暴動行為,亞太司就馬上啟動相關機制通知這裡的代表…… 李委員昆澤:請教司長,目前越南台商受傷的人數究竟有多少,你有沒有掌握? 何司長登煌:受傷的人數,目前我們知道有兩位,一個是…… 李委員昆澤:就只有兩位? 何司長登煌:是。 李委員昆澤:根據媒體報導,已經不只這個數字了。司長,你要確實掌握當地台商的狀況,這樣你才能在第一時間給予救援。 何司長登煌:是。 李委員昆澤:就只有兩個人受傷嗎?請你責成你的部屬趕快查清楚相關的情況。 何司長登煌:報告委員,9點時我還打電話給駐河內的黃大使以及駐胡志明市的陳總領事,他跟我確認…… 李委員昆澤:請教司長,平陽離胡志明市大約多久的車程? 何司長登煌:我沒有去過。 李委員昆澤:大概要一個小時左右的車程。 何司長登煌:是。 李委員昆澤:我要求交通部跟外交部,尤其是外交部應主動聯繫目前在當地受到生命、財產威脅的台商並給予協助,協助他們逃離到安全的地方或協助他們搭機返台,對此,請問外交部有何具體作為? 何司長登煌:我剛剛報告過,昨天我們已經匯一筆錢到駐胡志明辦事處,這筆錢就是專門對於任何想要移動到比較安全的地方或到機場回國的台商提供服務,不單提供服務,我們還要求公安派人員護送我們的車隊,只要台商有任何需求,我們都會提供,並且提供必要的飲食等日用品。 李委員昆澤:另外,我們看到大概有10家左右的台商工廠被燒掉,不只是他們的財產被燒掉,他們的護照也可能被燒毀,剛才司長也提到外交部會立即發給入國證明,協助他們順利返台。對於這方面的具體作為,請亞太司簡單說明。 何司長登煌:日前我們已經公布,只要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無論護照遺失或被燒毀,都可到辦事處,在辦事處的電腦中輸入姓名、出生年月日就可查出是否確實為我國國民,只要查證屬實,我們馬上就會發放入國證明,目前已有二十幾位國民拿到入國證明回國了。另外,昨天我們又在機場設置一個臨時辦事處並有兩位同仁在場服務,如果台商或僑胞來不及到胡志明辦事處,也可直接到機場,我們會就地幫忙發給入國證明,讓台商或僑胞能夠馬上回國。 李委員昆澤:保護國人在國內、外的安全是政府最基本的責任,本席具體要求沈局長,在調度飛機將台商安全撤回一事上,你的責任非常重大,既然日本311事件當時已有撤僑的相關經驗,在這次處理越南台商安全順利返國上,民航局的責任非常重大。調派救命專機以及將中型飛機改為大型飛機等相關的調度,希望局長都能在第一時間確實掌握,落實保護國人返回台灣。至於亞太司,也必須具體掌握目前台商在越南的狀況,包括受傷人數等細節。現在你們掌握的數字跟媒體報導的數字其實有相當大的差距,我們要確實保護國人在越南生命、財產的安全,相關的狀況亞太司必須要完全掌握,不要讓台商認為台灣也是一個無政府的狀態,保護國人是政府最基本的責任。 何司長登煌:是。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質詢。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司長,雖然這是交通委員會,但是我們大家都一樣關心越南的台僑。我覺得很納悶,台商在越南的投資總額占越南外資投資金額的第四大,占很大的部分,我不相信越南搞不清楚台灣跟中國不一樣,他們都會算台灣是第四大的投資國家了,為什麼會發生搞不清楚的狀況?那是外交部失職,請問亞太司司長,你不覺得嗎?我們都已經是占越南第四大的投資國了,他們還搞不清楚台灣跟中國不一樣?那是你們的失職,不是嗎?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答復。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是第四大投資國,其實在幾年前我們還是第一大的投資國,但是因為越南跟我們沒有邦交,而且越南與中共建交時明白的說明,他們是遵守唯一的中國政策…… 葉委員宜津:你不需要跟我解釋,我已經告訴你我們是第四大投資國了,我們甚至還是第一大,但是越南搞不清楚中國跟台灣,這就是你們失職。你們沒有讓越南人好好了解台灣的友善及對他們的幫助,這是你們第一的失職,我們今天不是要討論外交關係,我先要提醒你這一點,他們分不清楚,就是你失職。 其次,現在發生事情,到底有多少台僑在越南? 何司長登煌:我們總共有4萬名台僑,包括眷屬,在胡志明市占了80%。 葉委員宜津:有沒有包括台幹? 何司長登煌:都包括在裡面。 葉委員宜津:一共是4萬多名台僑? 何司長登煌:對。 葉委員宜津:現在回來多少人? 何司長登煌:我們沒有統計目前回來的人數,因為…… 葉委員宜津:昨天回來1,000多人,再加上前兩天回來的1,000多人,我初估也不過2,000多人回來,但我們有4萬多人,應該要怎麼辦? 何司長登煌:我們外交部的作法是一定尊重台商個人的意願我們透過各種管道跟台商聯繫,如果他們有需求,希望能回國,我們會幫忙,但是有的人要自行訂位,不想麻煩駐處,但是駐處隨時透過台商組織提供這方面的協助,只要他們要回國,我們會提供機位的安排,目前我們知道…… 葉委員宜津:我要請問司長的是,你有沒有確實掌握,有沒有人訂不到機票的? 何司長登煌:我們有接到一些電話說他們訂不到機票,我們告知他們只要提供名字,我們會透過駐處訂位。 葉委員宜津:有人還是訂不到機票,但你們是說機位沒有問題,到底我們要相信越南台僑求救時所說的訂不到機票,還是要相信你們說的機位沒有問題? 何司長登煌:報告委員,因為我們跟民航局、華航及長榮都有密切的聯繫,他們都願意配合提供加班或者…… 葉委員宜津:現在不是願不願意配合,而是到底夠不夠用或是到底有沒有訂不到機票的情況,這才是我要問的。 何司長登煌:到目前為止,機位都足夠,我們的報告到今天為止是…… 葉委員宜津:所以我們不會再接到電話說訂不到機票了,對嗎? 何司長登煌:應該不會,目前都有位置,到目前為止,明天還有200多個位子,17號也有260個機位。 葉委員宜津:好,我們希望不要再有訂不到機票的狀況。我看到民航局長點頭,我暫時可以放心了,但是我又開始擔心一件事,他們能不能到達機場? 何司長登煌:委員請放心,如果他是自己跑,那我們就沒辦法;如果他是跟駐處聯絡,駐處一定會協助,我剛才報告提到,昨天我們有會一筆專款專門協助台商回國或轉到其他比較安全的地方…… 葉委員宜津:如何協助?你們可以叫一輛遊覽車配上警備及各種武器護送他們嗎? 何司長登煌:我們會要求當地的公安部隊護送他們到安全的地方或機場,這部分我們都有做…… 葉委員宜津:據報載,平陽當地的公安警察只有2,000人,暴民有2萬人,司長還指望他們可以護送我們的台僑嗎?他們自己都鎮不住了。 何司長登煌:報告委員,這個狀況是在13日的晚上,到14號以後,情勢已經改變了,因為我們透過黃大使跟越南的公安部長以及軍警的最高首長強烈要求派軍警介入,所以整個局勢已經穩定下來。 葉委員宜津:所以到達機場也沒有問題? 何司長登煌:沒有問題,只要我們台商願意跟駐處聯絡,我們願意提供這項服務。 葉委員宜津:如果台商不知道如何跟駐處聯絡呢? 何司長登煌:我們透過網路及台商整個組織的機制,已經把整個訊息pass出去了。 葉委員宜津:你確定可以讓每個台商或台僑接收得到訊息嗎? 何司長登煌:我們是藉著所有可能的管道讓大家知道,例如網路等等。 葉委員宜津:我希望你所說的真的能夠做到,我們不希望再接到任何求救的電話了,好嗎?謝謝司長。 何司長登煌:是的,謝謝委員。 葉委員宜津:有關協助台商接送的工作,民航局長剛才點頭了,但我們還是希望交通部平常就要稍微控制一下時勢,不要等到第三天才派專機過去,反應可以再快速一點,不要本位主義,認為你們是交通部而等著外交部的指揮,事實上可以更主動一點在事情發生時,要求有飛當地的國內航空公司,請他們至少要趕快想辦法,隨時可以應變,即使不能馬上飛過去,但至少在有需求時,不會因為飛機都飛出去了,而沒有辦法支援,希望交通部再主動一點,好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了解,謝謝委員的關心。 葉委員宜津:可以做到吧? 陳次長建宇:可以,沒問題。 葉委員宜津:請問沈局長,可以做到嗎?不要像我剛才聽到一樣,告訴我「沒辦法,長榮的飛機都飛出去了」。 主席:請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昨天是自己先主動和航空公司聯絡,後面才跟外交部再聯繫。 葉委員宜津:這部分我可以肯定。 沈局長啟:但是我的意思是因為長榮是七點多的飛機,所以它因為這個原因飛了,後來華航加航班,也放大機型。我再跟委員補充說明,我們現在也發現我們所接到的訊息跟相關的人員的資訊不一致,昨天有委員也提到有人訂不到票,經我們跟航空公司聯繫後,並沒有這個訊息,所以從今天開始每天早上10點與下午4點,我們會把相關的訊息公告在網站上,也會透過媒體發布相關的訊息,否則如果我們只透過比較單一的管道,可能會有無法取得訊息的狀況,這部分我們都在處理。 陳次長建宇:我順便向委員補充報告,因為華航在胡志明市有代表,所以我們特別要求在胡志明市那邊的代表與當地的台商協會密切聯繫,因為事實上所有的訂票大概都是透過台商協會比較多,所以我們特別要求他們必須要跟台商協會保持聯繫,只要有需要,華航馬上可以做處理。 葉委員宜津:我希望你們能提高警覺,因為我覺得這件事還未了,目前雖然是在南部,但是現在資訊發達,不像以前是由南部慢慢地蔓延到北部,沒有這一回事,不要說在同一個國家,在全世界隨時都可能同時爆發某一個訊息,引起的某種騷動或運動,所以我希望你們還是要持續保持警覺性,我也希望外交部持續保持警覺性。 因為剩餘一點時間,我沒有辦法詢問道交的問題,我們還有下一次。主席,我希望道路交通處理條例可以再安排時間詢答一次,否則大家真的會覺得時間不夠用,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質詢。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想請何司長再確定一下,在越南除了台僑及台商之外,有沒有留學生?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答復。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有一些。 楊委員麗環:有「一些」指的是多少? 何司長登煌:教育部有資料,我們沒有,如果委員需要,我們可以請教育部提供。 楊委員麗環:外交部不要這樣說;因為在國外,包括商業在內都是由外交部統合,你今天來備詢時,就要把資料準備好,好不好? 何司長登煌:是。 楊委員麗環:這些留學生、台僑是在越南當地定居的,台商則是來來去去的,大致上我們可以確定,另外就是旅遊的人。上述4項─留學生、台僑、台商以及遊客,目前滯留在越南的大概有多少人? 何司長登煌:包括眷屬大概有4萬多人,其中有80%是在胡志明市。 楊委員麗環:我們看到的都是南部地區,例如平陽,目前受害的區塊,大概有多大? 何司長登煌:主要有兩個地方,一個是平陽,另一個是同奈。 楊委員麗環:其他地方都沒有嗎? 何司長登煌:昨天晚上在比較遠的河內河靜,台塑有投資的地方…… 楊委員麗環:有蔓延出去嗎? 何司長登煌:那邊有一些狀況,到早上的時候,情況已經有比較好了。 楊委員麗環:你要掌握清楚,好嗎?因為事關所有我們剛才講的4類人的安危,對於以上所講的留學生、台僑、台商、台客以及眷屬有沒有因為這個事件而發生意外、傷亡,有沒有這種情形? 何司長登煌:報告委員,目前我們所確認的資訊是有1位頭部受傷,縫了3針,另外有1位輕傷,無大礙。 楊委員麗環:你是從哪裡獲取這些訊息? 何司長登煌:都是從我們的駐處,是在第一線上。 楊委員麗環:是人家主動告知,還是你們是從不同管道獲取訊息的? 何司長登煌:都是我們…… 楊委員麗環:主動獲取的還是聽到回報才知道的? 何司長登煌:這是我們駐處蒐集的情資。 楊委員麗環:從哪裡蒐集?從他們的報紙或當地的訊息中得到的嗎? 何司長登煌:資訊來源包含第一、台商提供,第二、當地的公安,第三、醫院。 楊委員麗環:所以這部分說實在的,我從這個事件裡看到,因為我們畢竟不在聯合國組織裡,很多時候,我們在很多不同國家都可能會發生,我居住在國外過,我也很清楚這種狀況。而且一般人不太習慣發生事情時去找外交部,都認為自己私下趕快解決就好了,因為外交部畢竟在外設置的單位也太小了,能夠遍及的點也很有限,所以就等同現在外交部必須想辦法,尤其在這種新媒體時代,社群網站或其他的媒體,外交部本身應該要建置好,特別是要跟我們以上這4類人聯繫,一旦出去,我們可以隨時跟他們接上訊息。 你給我的這些資訊都是不確定的,我相當懷疑,因為我看到的是整個烽火全部鎖定華人,而且他們根本搞不清楚是中國大陸還是其他國家的人,甚至只要是黃皮膚的全部都打,在國外像這種情形是很有可能發生的。你給我的回答都還不是掌握得非常明確,我藉由這件事建議你們,因為現在的新媒體,雲端或其他媒體工具隨便都能夠發出去,所有台商的手機等等,外交部在這個領域隨時都可以掌握的到,我不太清楚這個國家在資訊方面到底有多大的聯繫系統,但希望外交部有鑑於此,以後所有亞太司的這部分要儘速建置起來,亞洲地區其實排華是很嚴重的,馬來西亞就曾經發生過,而且華人通常都很低調,因為他們都是做生意的,一旦被鎖定就會很悲哀的,好嗎? 何司長登煌:是。 楊委員麗環:再請教司長,你知道目前在機場待機的有多少人嗎? 何司長登煌:委員說的是台商嗎? 楊委員麗環:台商、留學生等想要回台,目前待機的有多少人? 何司長登煌:因為我剛才報告過,現在那裡社有一個臨時服務的櫃臺。 楊委員麗環:所以你根本不知道?目前不知道?你來回答我們的時候,你還不清楚? 何司長登煌:有多少人數,因為我在…… 楊委員麗環:有關這部分,外交部應該將全部資料準備好,你今天早上來到這裡,至少要知道目前機場待機人數是多少。有人因為逃難,什麼都沒有帶,沒有錢買機票時,要怎麼處理呢? 何司長登煌:外交部可以先借沒問題。 楊委員麗環:必要時可能要動用專機,外交部可有準備啟動,全部用專機載回嗎? 何司長登煌:因為目前的情勢研判,還沒有到那個地步。 楊委員麗環:沒有到那麼嚴重,希望已經平息下來了。你說外交部在機場有設點,這部分非常好,可是如果他們要回來,卻一無所有時,包括所有的證件和錢,那麼你如何處理呢? 何司長登煌:如果他真的沒有錢,在國內的親友保證將來一定會還這筆錢時,我們可以先借給他。 楊委員麗環:連國內親友都聯絡不上的這群人,你們有沒有辦法在確認他們的身分後,先讓他們回到台灣以後,再請他們的親友到機場或外交部這邊來確認,給他們最大的方便,否則他們在越南聯繫不上親友時該怎麼辦?想回來也回不來。聽說當地連旅館都不讓華人住,如果真有這樣的狀況時,他們要怎麼辦? 何司長登煌:外交部可以先預借給他們,這沒有問題,但是因為我們是依法辦事,依據該辦法,一定要有國內的…… 楊委員麗環:緊急逃難時,可能一無所有,誰在乎呢?命能夠撿回來就很了不起了。所以這部分請你盡快做處理,好嗎? 何司長登煌:是。 楊委員麗環:如果確認他們是我們剛才所講的這4種身分,可否儘速處理?我相信也有許多善心人士,願意幫外交部付這筆錢,可以這樣做嗎? 何司長登煌:我們可以談。 楊委員麗環:不要讓他們在那裡不知所措,好不好? 何司長登煌:是,謝謝委員。 楊委員麗環:我想交通部應該是整個配合救援,而且已經啟動了,請問次長,是否如此?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是,在民航局裡面跟外交部及航空公司之間的聯繫…… 楊委員麗環:我們現在都啟動了,華航應該是沒問題的,是嗎? 陳次長建宇:沒問題。 楊委員麗環:如果需要民間航空公司他們的調派時,有沒有拒絕的?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都沒有拒絕的,連越南航空公司都配合。 楊委員麗環:如果有拒絕的話,外交部要如何處理?假設在緊急需要全部撤回時…… 沈局長啟:都沒有拒絕的。 楊委員麗環:目前為止都沒有拒絕的嗎? 沈局長啟:全部都是全力支援,而且等於是專機的方式,空機過去,把我們台胞載回來。 楊委員麗環:這一點是絕對沒有問題? 沈局長啟:沒有問題。 楊委員麗環:交通部絕對可以掌控,所有的民航,例如華航、我們國航的都ok? 沈局長啟:是。 楊委員麗環:好,那我就放心了。另外,有一個陳情案,有關計程車司機個人資格案,因為他們不是靠行的計程車聽說個人資格的取得,是非常嚴格,要通過重重的條件,而且3年內不能有任何的違規記點,請問次長,是不是如此? 陳次長建宇:是,容我請司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王代理司長答復。 王代理司長穆衡:主席、各位委員。個人計程車的資格審核是非常嚴格的,它要求要有優良事蹟、專職…… 楊委員麗環:如果他拿到資格以後,偶爾才開車,這樣有沒有違規?要不要收回資格?例如他沒有一天開8小時,你們會不會把個人計程車的資格收回? 王代理司長穆衡:原則上,如果他持續沒有從事其他行業,不會有人知道他是偶爾開或偶爾不開,因為沒有紀錄可以追查,但是如果他轉到其他職業時,因為駕照有時要審驗,這時候他就會專職…… 楊委員麗環:因為有一些人考了大客車的駕照,而他的個人的車行也有執照,結果你們就一定要把它收回,要他去靠行。 王代理司長穆衡:跟委員報告,原則上,個人車行…… 楊委員麗環:靠行時是不是也是在開車? 王代理司長穆衡:原則上,計程車在市場上有總量管制的概念,但就總量管制而言,個人車行是因為優良表現,所以我們在總量管制的限額之外,發給他資格,為了讓整個市場的供需能夠合理,所以個人車行是以專職為原則,如果他申請了大客執車照打算改做大客車駕駛的時候,我們認為在總量這部分…… 楊委員麗環:你的意思是不能兼職,難道你們有天天去看持有大客車執照的人有沒有兼職嗎? 王代理司長穆衡:以個人執照來說,如果是計程車業,我們不會限制個人的開車時數,但如果是其他執照尤其是大客車駕照…… 楊委員麗環:本席要問的是這樣的規定合理嗎? 王代理司長穆衡:我們是希望個人車為一種專職行業。 楊委員麗環:其實靠行還要繳一筆錢,而他們之所以必須這樣做,唯一的可能就是因為計程車招攬不到生意,如果收入足以過很優渥的日子,他們何必如此?你們現在的邏輯是為了專業考量,所以個人車行不得兼職,因此只要擁有大客車駕照就必須要放棄個人車行,本席認為這個邏輯不太合理,就算放棄個人執照改為靠行,他還是一樣在開計程車啊! 王代理司長穆衡:主要還是市場考量,雖然他還是在從事開計程車這個職業,但是對於市場整個數量來說,會回到我們希望達到的市場供需平衡。 楊委員麗環:請問有多少有這種情形的人? 王代理司長穆衡:在個人計程車的部分,以國內目前情況來說,約占全國總量6萬輛的三分之一。 楊委員麗環:你講的是個人計程車的總量,可是如果他去靠行的話,這個數目並沒有減少。所以本席要請你們重新思考一下,就算你們逼著他放棄了個人執照,但他去靠行之後還是在開計程車,整體的計程車駕駛人數並沒有變少,你只是逼他放棄個人執照然後繳一筆靠行的錢給車行而已,你的回答其實是自己打自己,你們應該再思考一下,到底為什麼要在結果一樣的情況下,只為了一個轉換就要逼迫他非得繳一筆錢不可?理由為何?另外,機場的白牌車會影響那些好不容易爭取到排班的正牌計程車,這方面也請你們注意一下,如果你們要維持水準的話,應該要針此擬出一套嚴格的辦法。 王代理司長穆衡:這是應該的,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羅委員淑蕾質詢。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何司長,依據外交部掌握的資料,除了台商以外,目前在越南的還有多少台灣旅客?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答復。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同仁。目前沒有出團。 羅委員淑蕾:本席是問目前在當地有多少臺灣旅客? 何司長登煌:目前有943人。 羅委員淑蕾:都還沒回來嗎? 何司長登煌:都還沒有回來。 羅委員淑蕾:這943位旅客再加上台商,你們預估有多少人要回來? 何司長登煌:根據目前報回來的消息,胡志明市有30個人要回來,在平陽有350個人,平陽的另一個地區有200個人,總共大約是850人。 羅委員淑蕾:這還不包含那些去旅遊的人,因為他們本來就有預定回來的班機,所以有800多人是臨時訂班機要回來的,這些人有可能是人家攻進來的時候衣服一穿就跑,匆忙逃到機場,身上既沒錢也沒護照,能夠逃到機場、逃出來就算幸運了,你剛才說只要他們在台灣這邊有親戚朋友承諾還錢,外交部可以借錢給他們,那萬一他根本找不到台灣的親人呢?他們可能連手機也沒有,就跟八八風災時有些人穿條內褲就跑出來一樣,什麼都沒有,也許在機場連飯都沒得吃,難道要讓這些人在機場等到確認找到親人,寫了承諾書、切結書說要還錢才行嗎?你們這樣會不會太僵化?是不是只要他能夠證明是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民就可以了?難道沒錢就不讓他回來嗎? 何司長登煌:因為這是特別狀況,我們可以跟主管這個業務的領事事務局協商,是不是可以由他本人寫一個回國後會歸還的具結書,我們就…… 羅委員淑蕾:你們的思考邏輯到底是什麼?難道一定要這麼迂迴,經過這些手續才能夠讓他回來嗎?這是突然之間發生的事,很多台商做夢都沒有想到有一天會有一群暴民衝進他的工廠和居住的地方,他們只能像逃難一樣逃出來,在那個當下,誰會想到要去帶什麼家當,能逃出來就算不錯了!基於有些台商會錯過一些相關管道的新聞,你們現在應該趕快告訴他們正確的回國資訊,比如在機場可以提供哪些協助等,請問外交部現在有多少人員駐守在機場? 何司長登煌:我們有兩位同事在機場。 羅委員淑蕾:兩個人夠嗎? 何司長登煌:目前夠。 羅委員淑蕾:要不要從鄰近調一些人去? 何司長登煌:我們已經將兩位同仁從河內調到胡志明市,昨天晚上就到了。 羅委員淑蕾:你應該趕快加派人手,只要確認他是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民,不用管他有沒有錢,等他回到台灣,你們還怕要不到錢嗎? 何司長登煌:實際上我們是有非常多的呆帳。 羅委員淑蕾:那是我們自己的國民流落在外,你滿腦子想的卻只有你的呆帳,完全沒有想到他的苦處、可憐,本席實在不知道你的思考邏輯在哪裡?你現在是不是可以承諾只要是我們的國民就讓他先回來? 何司長登煌:我們可以向領務局建議,因為主管機關是領事事務局而非亞太司。 羅委員淑蕾:主席,我們今天是要向能解決問題的人提出質詢,如果什麼事都還要回去討論,難道要讓這些人在機場流浪嗎?這不是很離譜嗎? 主席:司長,可以承諾解決的事情要趕快承諾,我們本來是請你們次長列席,為了給你們方便,司長列席也行,但是到交通委員會列席備詢就要能夠解決問題,對於羅委員提到的問題該怎麼回應、怎麼具體解決,你們應該在這裡做一些承諾和答復。 何司長登煌:我回去後會跟部長、次長報告,然後再跟領務局洽商。 羅委員淑蕾:發生這種情形真的是滿可憐,流落在外還要等你們核准,情何以堪哪!讓他在台灣的親人聽到的話會作何感想?你們要將心比心,還要叫他聯絡臺灣的親人,寫切結書承諾他會還錢,沒有錢就沒有錢還,寫承諾書就有用嗎?真的無聊。 接著本席要請教交通部陳次長,今天在修正整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事實上,機車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算滿多的,可是到現在我們沒有看到相關單位提出來一些比較有效的預防方法。其實,在整個交通事故裡面,酒測大部分針對汽車駕駛人,機車的駕駛人呢?目前因為酒駕而傷亡的平均一個月有193人,是滿嚴重的,雖然你們有辦道安講習,但是去聽講習課的人還是喝得醉茫茫的,老師也無可奈何,到底問題出在哪裡?今天立法委員一直把酒駕肇事的罰則提高,但是有沒有有效抑制酒駕的情形發生呢?按照數據統計出來,是沒有很明顯地下降。當然有時候要從教育做起,像國人現在都養成一個很好的習慣,上車要排隊、上廁所也要排隊。你們的道安講習都流於形式,形式意義大於實質意義,而且去參加的意願也不高,你可以看看出席的人數,缺席的滿多的,你們對缺席的人也沒有一個強制的作為,為什麼大家不願意去聽?縱使你們有些講習常常爆滿,可是很多人都是在睡覺,甚至酒駕的道安講習,參加的人去喝得滿身醉醺醺的進來,你們也是讓他來上課,而且參加的人都是熟面孔比較多。這是我們聽授課老師講的,屢犯就是這樣子,你們到底有沒有一個實質有效的方法來解決這樣的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酒駕自從採取刑罰以後,酒駕的肇事率已經降低很多,101到102年度少了131人,所以還是有產生相當的效果。至於參加道安講習的部分,我們現在是全力在宣導,沒有去參加的還是照樣要處罰,處罰完以後一樣要去參加道安講習;至於講習內容怎麼樣讓它合理?這個部分我們會加強來做處理。 羅委員淑蕾:我們都瞭解,一般來講,發生車禍很多肇事原因是在駕駛人本身,駕駛人本身的疏忽或輕忽,因為酒駕造成車禍傷害到很多很多的家庭,這個要從什麼根本著手?是不是要跟教育部或相關單位研商,從小開始在課本裡面去教育,這樣比較有用,否則罰則再怎麼重,雖然車禍死亡人數減少一百人,但是那是一個起伏的數字。 陳次長建宇:謝謝委員指教,其實這個現在有在做,尤其從國小教育裡頭已經開始在著手了。 羅委員淑蕾:剛剛楊委員有提到,關於計程車靠行掛牌的問題,最近我們也接到很多個人計程車的投訴,你們說,因為個人計程車不能去兼差,必須專職。請問靠行就可以兼差嗎?理論的基礎在哪裡?我只要去繳一個靠行費,還是可以兼職做計程車司機;為什麼靠行就有那麼多優惠?而且很多經歷可以沒有,個人計程車為什麼要限制那麼多?你說個理由給我聽聽看。 陳次長建宇:我是不是請司長來回答?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王代理司長答復。 王代理司長穆衡: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個人與靠行計程車駕駛人的資格是一樣的,沒有錯,但是對於執業登記的部分…… 羅委員淑蕾:對啊!我問為什麼做同樣的工作,都是計程車司機,為什麼要限制個人計程車不能兼差,必須專職,靠行的計程車司機就可以兼差。 王代理司長穆衡:事實上,計程車這個行業就全世界來看,在國外比較多的反而是公司聘僱的性質居多,國內這個改變之後,我們曾經鼓勵民眾自己獨立經營,變成個人車,這是在我們國內的發展。像個人車的概念,當時的出發點就是保障優良駕駛,才有這樣特別的條件給他。另外就是專職…… 羅委員淑蕾:譬如,個人有沒有違法的紀錄或刑事紀錄都要一樣的,不能只要靠行就是繳保護費,只要靠行就可以取得很多優惠,這不是在圖利那些計程車行嗎?為什麼同樣的行業、同樣的工作、同樣的行為,只差有沒有繳靠行費,差距就這麼大,這個在邏輯上、理論上不合理。 王代理司長穆衡:我們是不是會後再跟委員做一個詳細的說明? 羅委員淑蕾:我是希望你們要重新檢討靠行制度,我搞不清楚為什麼個人計程車一定要專職,靠行的就可以兼差?這個很離譜。 王代理司長穆衡:我們把相關的原因再跟委員做報告。 主席(葉委員宜津代):請蔡委員其昌質詢。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陳次長,你知不知道臺灣飛越南來回機票是多少錢?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是不是我請局長來回答? 蔡委員其昌:好,請局長回答。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委員報告,臺灣飛越南經濟艙來回一趟440塊美金。 蔡委員其昌:這是一般買得到的價格? 沈局長啟:平常的價錢。 蔡委員其昌:這個價格會波動,也就是說,可能在4、500塊美金左右? 沈局長啟:對,但是不包括燃油附加費。 蔡委員其昌:越南臺商告訴我,來回一次大概要花五百多塊美金的機票費,當然這是有小小的浮動。 沈局長啟:差不多。 蔡委員其昌:次長,交通部都很關心到底飛機位置夠不夠,本席昨天也很關心,我多次跟沈局長聯絡,希望除了把小飛機改成大飛機、隨時增加專機去接送臺商與臺僑之外,你知不知道昨天要回來的臺商機票買多少錢? 陳次長建宇:機票定價多少錢就是賣多少錢,如果有人刻意去拉抬機票,對不起,只要是國人一定嚴辦。 蔡委員其昌:一定要嚴辦。昨天臺商要回來的場面像逃難,機票價格昨天是一日三調,用哄抬的,本席的朋友昨天回來,機票價格暴漲1倍,也就是,過去來回機票大概五百多塊美金,昨天光回來的機票就要五百多塊美金,價格暴漲。次長,要不要責成去查察?到底哄抬的是我們的航空公司,還是在地的旅行社?這個是不是應該去徹查一下? 陳次長建宇:我想我們請局長這邊儘快來做處理,航空公司我相信絕對不敢,發這種不義之財我相信沒有人敢做。 蔡委員其昌:但是就去查,好不好? 陳次長建宇:是。 蔡委員其昌:因為這就是昨天買到機票回來台灣的台商所說的,我覺得這個場面不能搞得像是逃難,讓我們想到好像是遇到世界級的災難一樣,大家搶購機票,到最後可能連要不要拿黃金出來買機票都不知道,以台灣的實力而言,不應該出現這個畫面,是不是? 陳次長建宇:沒有錯。 蔡委員其昌:這應該去徹查。你知不知道此時此刻在胡志明機場還有多少人在排隊?有沒有掌握這個現況?或者外交部有沒有掌握這個情況?此時此刻還有多少人在胡志明機場?購票情形如何?到底現場狀況如何?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答復。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沒有這部分的資料,主要是因為國人有些事情不會跟我們駐處聯絡,如果跟我們聯絡,我們就能掌握狀況。 蔡委員其昌:我剛才聽你講到外交部特別從河內調了兩位同仁到機場協助處理相關事情,你早上來本會備詢之前,胡志明機場的狀況如何? 何司長登煌:對不起,我沒有掌握這方面的資料。 蔡委員其昌:外交部真的要加油,昨天我們的台商跟台僑都說中華民國不見了,看不到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這是我聽到昨天打電話來的所有人的心聲。我剛才在當主席主持會議時,還跟胡志明的現場連線,我只是一個立法委員,政府在胡志明沒有給我任何人員,我都可以跟胡志明連線,為什麼外交部不知道現在的情況?我告訴你,由於交通部派了晚上的加班機,所以第一個情形是機票買得到了,第二個情形是哄抬價格的狀況也沒有了,今天的票價又恢復正常。為什麼說政府不見了?原因就在於此,我只是一個國會議員,手上無兵無將,都可以靠我的手機跟台商朋友連線,實況報導他們現在的狀況如何。你知道在台商最多的平陽,今天早上最新的狀況如何嗎? 何司長登煌:目前有350個…… 蔡委員其昌:這些數字我都知道,你曉得最新的狀況嗎?現在軍警進入的狀況如何?現在台商工廠安危的狀況如何? 何司長登煌:我早上9點有跟駐處聯絡,他們說目前很平靜,沒有問題。 蔡委員其昌:我再告訴你最新的狀況,早上平陽在新加坡工業區附近依然還有工廠被縱火,我的朋友因為很愛他的財產,堅持不撤離,所以他在現場實況報導。剛剛我在當主席時,他打電話給我說早上還有零星的暴民在現場燒、掠,現場的狀況就是這樣,比起最嚴重的昨天,特別是昨天凌晨,情況當然已經好很多了。但是從昨天晚上入夜開始到今天早上,台商工廠還是在著火,還是在燒,街上零星的依然有疑似暴民讓大家不敢出門的現象,所以早上台商們還很緊張的聯絡說還是有這種情形。外交部真的要加加油,這個道理很簡單,全台灣有多少台商在像越南這麼重要的地方?外交部不應該只是從河內調人去,就算從部內派10個人去協助都可以。現在機場的狀況雖然是買得到票,價格也穩定,但是因為交通部增加了班次,現場要回來的台灣人人數很多,包括航空公司的負荷也相對增加,所有要回來台灣的人都是人心惶惶,這時正需要政府力量去協助,你們不只是從河內調兩個人,就是從台灣派10個外交部的人去都可以,到現場協助所有人的購票、進出海關等問題。如果外交部連這個最簡單的事情都不能做好,以後在要求人家賠償時,憑我們現在連邦交都沒有的這種實力,跟人家求償是遙遙無期。你現在要求人家派人去保護工業區現場的安全,我看也是緣木求魚,但至少你們對心靈的撫慰總會吧!對「奇蒙子」的照顧總會吧!結果外交部連這個都做不到。你現在去胡志明機場看看,因為人很多,排隊要排很長,如果這時中華民國外交部立刻動員所有同仁在現場協助台商及台僑做相關工作,相信大家會稱讚你們,為什麼你們不做?只是將冰冷的數據拿來這裡報告。司長,現在還在持續撤離,你現在立刻處理這件事還來得及,外交部可不可以這樣做? 何司長登煌:我們會請駐處做整個數據的…… 蔡委員其昌:不要再講數據,我已經這麼具體的向你建議了,外交部是不是趕快加派人手到機場,到台商聚集特別多的平陽,包括新加坡工業區、神浪工業區附近,實際去瞭解狀況如何,可不可以做到? 何司長登煌:我回去會陳報,希望能儘快實施。 蔡委員其昌:你是亞太司司長,我不是要求你去打共匪,你不用那麼緊張,這種派人手協助的事情還需要回去報告嗎?可不可以在這裡承諾本席,趕快著手進行這些相關工作,儘量趕快調派人手? 何司長登煌:我會向長官強烈建議。 蔡委員其昌:以後只要我當主席,你們外交部就都派部長來。說實在話,剛才羅委員質詢時,我已經幫你打圓場了,你現在還這樣回答。我再問你,外交部做了一個要發給台商貼在身上的貼紙,上面寫什麼?你剛才不是報告說你們很有創意的印製了一個貼紙嗎? 何司長登煌:貼紙上寫的是「我是台灣人,我來自台灣」。 蔡委員其昌:為什麼不印製「我不是中國人」?現在是因為越南搞不清楚,他們認為台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對台灣照打、照搶、照燒,因為他們的認知是台灣跟中國相同,所以打、殺、燒,你現在再貼一個「我是台灣人」的貼紙,更加證明那就是該打的。他們搞不清楚台灣跟中國,因為在長期所謂一中架構、外交休兵及長期以來馬政府對兩岸關係處理的情況下,在國際宣傳上,台灣就是不見了。為什麼我們今天會遭殃?就是因為越南傻傻分不清楚台灣跟中國是不同的,所以只要看到台灣就照打,只要看到國字就燒、就打,現在自己再自投羅網說「我是台灣人」,不是害我們的人去找死?現在要區隔的是只要不是中國人,是否可以請這些暴民不要打、不要殺?他們就是分不清楚台灣跟中國的差別,我們才會受到池魚之殃,別人在烤肉,我們家失火,原因就是這樣。司長,回去好好研究一下,我看這個貼紙不宜發,發下去可能會害台商,讓那些傻傻分不清的越南暴民剛好找到人。會不會這樣? 何司長登煌:沒有,不至於,因為台商在當地的風評非常好。 蔡委員其昌:我當然知道,問題是風評很好,為什麼這次會被燒殺成這樣? 何司長登煌:暴民的運動總會有…… 蔡委員其昌:不是總會有,你去平陽看看,幾乎全部中招,無一倖免,他們不是錯殺一、兩個,而是全殺,如果是錯殺,那是另外一回事,但他們是全殺,因為他分不清楚台灣和中國的差別;你們的報告也提到他們分不清楚,既然他們分不清楚台灣和中國的關係,認為台灣就是中國,現在製作貼紙告訴他們「我是台灣人」,不是自投羅網嗎?司長,回去檢討一下,好不好? 何司長登煌:是,謝謝委員。 主席:次長,那個貼紙真的不能發,他們是有針對性的,絕對不是只針對一、二個或一、二家,因為越南官方編纂的教科書就表示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如果再發「我是台灣人」的貼紙,就像蔡委員其昌講的,真的穩死的,以後不要浪費這種公帑,我不相信你們不知道越南的教科書這樣寫。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李委員鴻鈞質詢。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我們把越南納入橙色警戒,對不對?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答復。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只有平陽省那個地方。 李委員鴻鈞:只有平陽省,不是整個越南? 何司長登煌:不是,只有那個省。 李委員鴻鈞:外交部對任何國際事件應該有一定的基本作業流程。 何司長登煌:是。 李委員鴻鈞:如果被公布為紅色警戒,請問紅色警戒的基本作業流程是什麼? 何司長登煌:外館判斷情勢危險,國人去了有性命危險…… 李委員鴻鈞:現在外交部把平陽省列為橙色警戒,請問橙色警戒的基本作業流程是什麼?我們的SOP怎麼做? 何司長登煌:建議國人不要去。 李委員鴻鈞:就只有國人不要去? 何司長登煌:對。 李委員鴻鈞:在那邊的國人怎麼辦? 何司長登煌:在那邊的國人如果需要我們幫忙,不管是要轉移到比較安住的地方或想回國,我們都會提供交通及各方面的協助。 李委員鴻鈞:由你的答復可知,外交部的做法屬於被動式的,根據你的說法,現在在越南的僑胞如果有困難、需要,可以去找外館幫忙,這是被動式的,請問橙色警戒的基本作業流程屬於被動式還是主動式?今天我們看到任何發展所要求的都是主動的,但由你的說法看來,橙色警戒屬於被動的,外交部是被動的,當地僑胞有困難來找外館,外館才給予幫忙,這是被動的,不是主動的。 何司長登煌:橙色警戒是針對國內要到那邊的人,已經在那裡的,我們當然會請他們提高…… 李委員鴻鈞:當你們把它列為橙色警戒,基本作業流程應該有一套機制。 何司長登煌:沒有錯。 李委員鴻鈞:外交部有一套機制,如果是紅色警戒,紅色警戒啟動的機制是什麼?對國內的同胞、在當地的僑胞該怎麼做,應該有一套基本流程嘛! 何司長登煌:對。 李委員鴻鈞:這個基本流程怎麼啟動?我們現在所看到的越南事故都來自報紙,外交部沒有正式說明現在的狀況如何,我們要怎麼做。 何司長登煌:事實上,媒體的報導和實際情形有落差。 李委員鴻鈞:我的意思是,外交部應該掌握第一線最精確的資訊。 何司長登煌:是,外交部隨時在發表新聞。 李委員鴻鈞:但是現在外交部都是看報紙做事,大家也都是看報紙,本席認為外交部應該主動出來、正式告知國人。 何司長登煌:沒有錯,我們外交部…… 李委員鴻鈞:你們不能只把到當地旅遊列為橙色警戒,然後就不了了之。 何司長登煌:外交部每天都有新聞稿出來,透過媒體報導給大家知道。 李委員鴻鈞:你們應該在大家都還不知道狀況如何時,正式召開記者會,好好跟國人講現在真正的問題在哪裡,我們怎麼撤僑?要不要撤僑?我們有四萬多個僑胞在越南,這四萬多個僑胞會不會都回來?不會的,因為他們的財產都在那邊,財產在那邊,他們怎麼可能回台灣?在此情況之下,他們的安全要如何維護?雖然現在平陽省是危險的,但也有安全的地方,請問安全的地方在哪裡?外交部應該找一個安全的地方,讓有困難的僑胞移到哪裡。 何司長登煌:事實上,現在僑胞在那個地方就是外交部的駐處和台商協會…… 李委員鴻鈞:台商協會只有台商嘛,在那個地方的僑胞不一定會參加台商協會,是不是? 何司長登煌:是,沒有錯。 李委員鴻鈞:現在應該正式、好好地對外說明,但是你們都沒有。 何司長登煌:有,我們晚上隨時都有新的、各種…… 李委員鴻鈞:外交部應該好好正式對外說明,但現在完全沒有。你們的說明應該包括:基本作業流程如何?對現在要到越南的觀光客、旅遊團有何建議?在當地的僑胞如果要回來,你們的機制如何?不回來的,安全的避難場所在哪裡?本席認為,你們應該圈住幾個安全點,請他們移到那邊,中華民國政府可以在那個地方保障僑胞的安全;這些你們都要講清楚。這幾天走在路上,我發現有人打手機和越南的朋友通電話,至少有2、3通,這表示他們在越南沒有辦法得到資訊,唯一的方法是,打電話回台灣,請友人告訴他台灣政府要怎麼做,這是第一資訊,在此情況之下,外交部應該趕快讓國人知道,然後他們自然而然會接到電話,知道我們有這樣一個方向,再決定要怎樣做,現在卻看不到方向。 何司長登煌:其實這個橙色警示是一體適用,所有國家只要有這個警示,國人就最好不要前往,若非要前往也要小心。 李委員鴻鈞:我現在不是說國人單一的問題,現在那邊四萬多人要怎麼辦? 何司長登煌:他們都在胡志明市,目前很安全。 李委員鴻鈞:你嘴巴講說很安全,可是從報紙看起來,整個越南都是亂七八糟的。外交部應該正式向國人開個記者會,好好講清楚,因為我們現在都是看報紙,從新聞看起來越南就是一團亂嘛! 何司長登煌:昨天部長曾經舉行一個記者會。 李委員鴻鈞:你們應該告訴僑胞能夠保障安全的地點,把那些地點講出來,現在平陽最亂,僑胞應該往哪裡走才安全。這樣僑胞才不會往胡志明市擠,到了飯店也不知道要做什麼,而且不見得每個僑胞都有錢住飯店。像這些基本的事情,外交部應該要做到。 何司長登煌:是。 李委員鴻鈞:你們即使派飛機,僑胞也不一定要坐回來。 何司長登煌:對,很多人不願意回來,…… 李委員鴻鈞:他們的身家財產在那邊,怎麼回來?他們不能回來,但是我們要保障他們的安全,提供避難的地方。 何司長登煌:我們已經提供了8個安全的地方。 李委員鴻鈞:8個夠不夠?這些地點要透過媒體登出來。 何司長登煌:有,我們在胡志明市有刊登,主要是針對當地的台商。 李委員鴻鈞:你們除了在胡志明市登廣告之外,在台灣也要刊登,因為當地台商或僑胞要知道資訊一定是和台灣親友連絡,親友就可以告訴他們外交部提供了哪些安全的地點,他們可以往哪裡走。 何司長登煌:是,我們有做。 李委員鴻鈞:但是宣傳不夠啊! 何司長登煌:對平陽地區的台商,我們都有做。 李委員鴻鈞:不管是紅色、橙色警示,你們要有基本流程,啟動機制,並且徹底地做,好不好? 何司長登煌:好,謝謝。 李委員鴻鈞:對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要有一個基本概念,就是我們不是要處罰人民、懲罰人民,而是要教導人民以維持交通的秩序,這才是修法的基本精神。我們不是把人民當賊一樣,想說我就是要處罰你,這絕對不是立法的基本精神。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同意。 李委員鴻鈞:這是基本的方向,但如果是惡意的話就要嚴罰。我打個比方,有人把車牌噴漆讓人難以辨識,同仁建議修法處罰2,400元到4,800元,請問現在超速要罰多少錢? 陳次長建宇:4,800元。 李委員鴻鈞:在高速公路超速只有4,800元嗎?不只吧! 主席:請交通部林簡任技正答復。 林簡任技正福山:主席、各位委員。高速公路是3,000元到6,000元,一般道路是2,000元到4,800元,另外還要按速度…… 李委員鴻鈞:那就對了,讓車牌難以辨識是惡意的,結果處罰的金額比超速的還便宜,這就有問題了。 陳次長建宇:其實現有的不論是商品的標示法或是公平交易法,處罰都很重。 李委員鴻鈞:既然是惡意地把車牌噴漆,表示是蓄意犯罪,一旦抓到這種惡意行為,應該從扣牌的方向來思考。如果只處罰2,400元到4,800元,民眾會有逃避的心態,想說只要逃過一次超速就抵得過了。 陳次長建宇:現在只要抓到這種情形就要做檢驗,如果確實有的話就會扣牌來處罰。 李委員鴻鈞:對,這是惡意的動作,我們不是在懲罰,而是要維持交通秩序。總之,我覺得罰款2,400元到4,800元在罰款機制裡面可以調整成和超速一樣,甚至超過都沒關係,另外還要扣牌。民眾會做這種行為表示要犯罪,這可說是一個蓄意犯罪的行為,並不是適當的行為。 陳次長建宇:了解,謝謝委員。 李委員鴻鈞:好,謝謝。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14日半夜3點39分32秒,在越南的台商很可憐,台商商會很勇敢,我們回顧這幾天他們是活在怎樣的恐怖和自救的環境之中。晚上11點左右,暴民就到了仁澤工業區,那是最早回報的消息,台商群組互相取暖、互相求生。到了半夜3點39分32秒,他們的幹部就趕快提醒大家,越南的教科書說台灣是屬於中國的一個省分,外交部知不知道越南的教科書是這樣教的?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答復。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知道。 管委員碧玲:你們的貼紙怎麼寫? 何司長登煌:我們的貼紙寫:我是台灣人,我來自台灣。 管委員碧玲:這是不是自投羅網? 何司長登煌:這是應在越南台商的要求。 管委員碧玲:越南的教科書教台灣是中國的一省,那你們的貼紙寫什麼? 何司長登煌:我是台灣人,我來自台灣。 管委員碧玲:這是不是自投羅網? 何司長登煌:這是越南台商建議的。 管委員碧玲:台商這樣建議喔?哪個台商這樣建議? 何司長登煌:他們接回來…… 管委員碧玲:胡說八道,台商的貼紙怎麼印的?他們印的是:我們是台灣工廠、公司,不是中國工廠、公司。他們通令所有的台商這樣貼,台商根本不要貼外交部的貼紙。台商還怎麼做?請大家看一下同奈商會多麼有guts!同奈商會對同奈省政府提出強力譴責,他們敢強力譴責越南政府公安無能且縱容暴民為所欲為,同奈商會提出聲明,他們強力要求保護台商財產及生命安全並避免搶奪,這樣有沒有guts?有guts!他們敢不敢講台灣不是中國的工廠?他們敢講!有沒有效?有效,而且是馬上有效,同奈省政府馬上就針對台籍所有人員設立緊急避難所,地點在邊河市同奈飯店,這就是台商的作為。 我們現在來回顧一下第17則台商是怎麼被打的,台商被打的情形是被抓著叫他開保險箱,因為他不知道密碼,結果就被打到受傷送醫,你們說有兩個人被打,其中並不包括這個人,叫他開保險箱,因為不知道密碼,結果就被打到受傷送醫。第18則又是怎麼的情形?第18則是仁澤工業區在3點鐘的時候,暴民衝入對所有的台幹、陸幹、財務人員全部搜身搶劫。我們再來看第58則,第58則是怎麼樣的情形?這時已經變成搶劫,而且是一人一箱,我們在電視上都可以看到這樣的畫面,當大家「好康逗相報」的時候,他們搶到什麼地步呢?我們來看看第65則,這時已經是搶到「搬通海」了,我們的台商是這樣在過日子!到第76則的時候,已經是14日下午4點28分了,當時松田全毀,鋒明一廠嚴重全毀,二廠全部被燒毀,百岳、大亞也全毀。我們來看第96則,工地被放火,到下午7點42分已經經過一整天了,竟然還在燒,真的很想哭啊!大家保重啊!要平安啊! 你們在這裡坐冷氣房,我們的台商怎麼樣?我們的台商卻在過這種恐怖之夜、恐怖之日,而他們只能自救。你看第131則,到5月15日早上8點24分,連卡車都還被推倒,即使戴安全帽也不安全。都已經到今天早上了,卡車都還被推倒,卡車是多麼的重,多少人可以推倒卡車?你們連趕快替台商區隔,連說台灣跟中國不一樣來救他們都不敢,現在根本不是有沒有飛機的問題,那些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區隔,因為全越南人從小所受的教育就是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你們要救台灣的台商,第一件事就是趕快想盡辦法全面區隔,但是你們卻不敢做!既然不敢做,拖到現在就變成沒有差別了。請問18日還有大遊行你知不知道? 何司長登煌:我知道,但是現在已經沒有核准了,因為我們強力交涉…… 管委員碧玲:沒有核准就不會出來嗎?所有在這裡回答的人全部都往樂觀的方向去假設,一切都往息事寧人的方向去假設,你要不要從頭看起?我剛剛只是舉一些例子而已,如果你從頭看起的話,就會發現每一則都是火燒、螢火晚會、搶劫、逃亡,台商也自己拿錢在急救,你們的急難救助就是500元對不對?而你們所設的安置點是在胡志明市對不對?是在富美興?還是在台商學校? 何司長登煌:平陽也有,同奈那邊都有。 管委員碧玲:同奈都有是嗎? 何司長登煌:對。 管委員碧玲:你們說北越現在沒有問題,請問河靜是在哪裡? 何司長登煌:河靜昨天出了狀況,早上我也曾經報告過,台商有一千多人都沒有問題,大陸則有一百多人受傷。 管委員碧玲:你們的旅遊警戒確定嗎?我們就看最後這一欄,請你掃瞄一遍,到底有哪些地方是有回報狀況的?看這一欄你就知道它的區域是由南向北在蔓延的。 你們在越南的工作同仁很辛苦,在此我也要替他們講話,他們真的都沒有下班,我們不要苛責他們,其實也有台商替他們講話,但是你們在台北有沒有給他們正確的指示?有沒有給他們足夠的後援?有沒有做好最完善的準備?看起來是沒有! 何司長登煌:任何外館只要有任何需求,我們都會完全支持,就像我剛才所報告的,我們先支援一些人力,然後又支援錢,這些我們都有支援。 管委員碧玲:18日不見得就會沒有事…… 何司長登煌:第一他們不會核准,第二他們會盡全力保護台商。 管委員碧玲:你看看在第一時間那麼恐怖的時候,結果你們就對外說不必派專機對不對?究竟你們內部是怎麼決策的? 何司長登煌:就是還沒有到要派專機的程度。 管委員碧玲:第一天你們就說不考慮嘛!為什麼就這樣回答呢?大家都嚇壞了。你知道現在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們非常的為難,為什麼呢?因為台灣和中國沒有適當的被區隔開。其中有一則是台商說有照片,可是不敢貼,因為擔心貼了以後,會更刺激越南和我們之間的對立關係。就如同我們在台灣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我們也非常擔心會加劇越南和台灣之間的對立,因為你們根本沒有把台灣和中國區隔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又更引發對立的話,未來會變成怎樣都不知道。我們非常需要的是你們在這個過程之中,懂得呼籲一切、懂得讓人民安心,如果我們的人民不安心,包括你們所接到的電話、臉書、i-massage、簡訊,都是不斷的有民眾打來問政府到底在做什麼、現在應該怎麼辦,然後開始痛恨越南的話,那就是你們都沒有處理好,你們沒有安撫好,你們沒有讓我們知道足夠的安全狀況,你們沒有讓我們知道政府有充分的準備可以讓大家安心。一方面你們應該要照顧台商的安全,另外一方面也要讓他們在台灣的親友和台灣的人民安心,這樣才不會越演越烈,甚至衍生成更進一步的國際衝突及對立,而受害的都是在越南的台商,本席建議你們循著這些原則去做好不好? 何司長登煌:是的,謝謝委員。 管委員碧玲:接著本席想請教陳次長,你們從16日開始要一個禮拜舉辦一場青年論壇,包括5月16日、5月23日、5月30日、6月6日、6月13日,一直到7月18日都有舉辦所謂的青年論壇是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管委員碧玲:在這樣的青年論壇當中,你們說要邀請30個至40個40歲以下的青年代表參與座談,同時也要邀請學界及學校的學生對不對? 陳次長建宇:對。 管委員碧玲:目前我們所看到已經規劃好的場次這麼密集,過去從來沒有過這樣。據本席所知,目前規劃好已經有與談名單的只有兩場,可見你們並不是全部都已經規劃好才上路,而是且戰且走,目前只有明天和下禮拜的場次已經有與談名單。本席認為這些名單看起來很不好,譬如明天就要舉辦的場次,是由觀光局張副局長主辦,結果你們邀請的與談人士包括雄獅旅行社總經理、旅館民宿集團副總經理、麗寶副總經理等,都是業者,沒有學校與學生的代表,而且還告訴他們說,如果不是事先受邀的對象,到時候不准入場,網路上雖然有公告這些活動,但沒有開放報名,換句話說,百分之百都是關起門自己邀請的人才可以來,那開這種會做什麼溝通?你們目的為何? 陳次長建宇:跟委員報告,其實這是好意,現在年輕人非常有創意,站在部內的立場…… 管委員碧玲:年輕人是有創意,可是你這個有創意的名單要跟林飛帆、陳為廷比起來差太多了,只有旅行社總經理、集團副總經理、麗寶樂園副總經理就這三個人…… 陳次長建宇:現在是與談人士有這些人…… 管委員碧玲:這樣就叫做青年論壇?叫做他們的創意?本席告訴你,你們的目的就是要做廣告行銷,我們來看一下你們的廣告行銷,師生要12個人,可是從剛剛的名單知道是師生共12位來聽三位與談人講,而這三位與談人都是業界的副總經理,這樣叫做青年論壇嗎? 陳次長建宇:報告委員,年輕人還是有講話的時間…… 管委員碧玲:你們的目的就是5月14日要刊登廣告,這很奇怪,因為你們不接受公開報名,卻要刊登廣告,就是浪費公帑。 陳次長建宇:沒有,跟報告委員,我們在網路上當場直播,而且會後聽眾也可以提供意見。 管委員碧玲:你還說當週三以前發布新聞稿,論壇結束當天下午就論壇成果跟收穫撰寫新聞稿,根本就是關起門來做新聞,而且連續做六場,對外叫做「運輸及觀光產業青年論壇」,訴求是要找年輕人的創意,其實都是為了一日新聞,還要登廣告、買廣告。 陳次長建宇:我想大概…… 管委員碧玲:這種活動沒有意義。次長,不要這樣辦,如果你們真的要辦論壇,就好好辦,好不好? 陳次長建宇:是。 管委員碧玲:這個不好,重新規劃。 陳次長建宇:跟委員報告,這個論壇是我們同仁自己辦,我們絕對不會委託外面…… 管委員碧玲:本席不管,你有買廣告,每一場都買廣告,就會花很多錢。 陳次長建宇:沒有,只有…… 管委員碧玲:有,這上面就有寫。好,你答應不買廣告了,對不對? 陳次長建宇:不是,跟委員報告,就是說…… 管委員碧玲:到底買不買廣告?買廣告是要花錢的。 陳次長建宇:現在也沒有,只有第一場,為了要讓大家知道,要讓全國年輕人知道有這樣的一個會議。 管委員碧玲:所以廣告已經買了,是不是? 陳次長建宇:這是以平常的業務費來支應,而且金額不多…… 管委員碧玲:你們用多少錢買廣告?本席問到金額,你們就一直不肯講。 陳次長建宇:我的了解是金額不高,而且是從一般的業務費裡正常支應,我要特別說明的是,其實這是由我們部內的同仁辦的,而且地點也在我們部內…… 管委員碧玲:要務實,不要務虛。 是不是行政院有指示要加強跟青年人溝通? 陳次長建宇:沒有,絕對沒有。 管委員碧玲:因為別的部會是直接去大學演講,你們則用這種方式來應付一下,是不是? 陳次長建宇:院內絕對沒有這樣交代…… 管委員碧玲:你當然不會承認,這樣不好,本席希望你們重新規劃,你要聽業界,就真的去聆聽業界的苦、業界的聲音。 陳次長建宇:有。這個我們在下階段辦…… 管委員碧玲:你要辦青年論壇,你就去跟青年好好的對談,結果你打著青年論壇的旗號,卻找來學生跟師長去聽產業界的副總經理等經營人員演講、發表意見,這叫做竹篙湊菜刀。 陳次長建宇:這個…… 主席:次長,不應該這樣做,管委員不是反對你們辦,而是要你們名實相符。 管委員碧玲:你們是在虛應故事。 陳次長建宇:瞭解。 管委員碧玲:你要辦青年座談就用青年論壇,你要聽產業的座談、產業的苦,就叫做產業座談,不要胡亂搞,都在浪費公帑。 主席:現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7案,我們現在進行處理。 進行第一案。 一、 針對越南排華事件,超過四萬名台僑、台商及其眷屬目前身居越南,交通部應協調各航空公司,提供足夠班次及機位,進行疏運。另為避免機票被刻意哄抬漲價,應對機票價格進行監管。此外,為因應情勢若持續惡化,交通部必須嚴加準備撤僑專機,以備不時之需。 提案人:蔡其昌  葉宜津  林國正  李鴻鈞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外交部何司長說明。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倒數第二行之「嚴加準備撤僑專機」可否改為「嚴加準備加開班機……」? 主席:倒數第二行改為「嚴加準備加開班機,以備不時之需……」。 另外,本席想到,於末句「以備不時之需」之後,要再加一句:「請外交部派員協助機場台商、台僑返台事宜。」,就是,譬如有人沒有護照等情況,請外交部要加派人員協助處理。 請問各位,對第一案照上列所述修正文字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二案。 二、 針對因進口貨櫃超重,導致貨運運輸違規超重行駛,對道路安全產生嚴重影響,雖已擬進行源頭管制規定,但是目前相關規定及執行尚未完全落實,且若貨主或船舶運送業者隱匿櫃重資料,將導致貨櫃司機無法判別是否超載,而依據現行法令,汽車駕駛人及汽車所有人會被予以開罰,尤其駕駛司機每次可被記2點,半年內記6點即要吊照,恐影響司機生計。針對此議題,曾於今年3月25日蔡其昌委員所召集會議,要求交通部1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辦法,然至今仍無具體解決方式。爰此,於可行辦法提出前,因進口貨櫃陸路運輸超載之責任歸屬相關事項尚有待釐清,交通部應請各裁罰機關暫緩裁決,以便受處罰人蒐集、提供相關有利資料,並於1個月內針對超重處罰之歸責認定提出解決方案。 提案人:蔡其昌  葉宜津  林國正  李鴻鈞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進行第三案。 三、 交通部基於交通安全以及環保考量,於99年度起,即編列預算協助汽車客運業購置全新車輛,至101年已補助超過11億元,汰舊換新超過2,000台客運或公車,其所衍生之車輛製造工業產值不可小視,然據新聞報載,有些申請補助之業者除了進口底盤之外,甚至將車體拆解成不同部位零件,再進口到台灣組裝,導致我國一年產值約220至250億元的車體打造業產能不斷萎縮,近年更因為政府開放中國製車輛零件進口,使得情況愈更加嚴重。 補助汰舊換新車輛應除了本於交通政策目的,也可兼具扶植我國相關產業發展的功能。爰此,交通部應與經濟部共同研商,於103年度補助汰舊換新車輛規定中,增列扶植我國相關車輛製造產業之辦法。 提案人:蔡其昌  葉宜津  林國正  李鴻鈞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代理局長說明。 趙代理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委員提案的精神,我們都非常支持,我們也希望能這樣做,但是這其中有一項次序就是因為掌管國內產業政策是工業局,所以在文字上,能否加以調整,亦即修正為:「交通部應與經濟部共同研商扶植我國相關車輛製造產業之辦法,再於補助汰舊換新車輛規定中要求。」也就是倒過來寫,應該先有工業局的辦法出來之後,我們才有辦法去要求…… 主席:包括我們過去對於電動車的補助,都是由工業局提出的? 趙代理局長興華:是。 主席:交通部沒有主動的權利? 趙代理局長興華:產業是經濟部主管的,但是我們會逐步建議他們去做處理。 主席:我不希望大家推來推去…… 趙代理局長興華:是。 主席:因為事實上,電動車我們已經在做了,沒有道理說扶植電動車,而不扶植一般的國產車,對不對? 趙代理局長興華:是,但是他們要先有辦法出來,我們才能…… 主席:那你們要快一點,不然104年預算你們又要編了,不要明年審查預算時,大家又在這裡爭執! 主席:請交通部林簡任技正說明。 林簡任技正福山: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部分會牽涉到以往我們所謂的「自製率」,後來加入WTO之後,已經違反WTO的規定,所以現在是改成「原產地附加價值率」,對此經濟部工業局有訂定一套認定標準…… 主席:我知道,就像電動車那套標準? 林簡任技正福山:對,所以原則上,還是要請經濟部根據國內產業的…… 主席:我了解。我的意思是,因為我看到你們電動車的標準了,我認為沒有道理說電動車有這個標準,而一般的汽柴油車卻沒有這個標準嘛! 趙代理局長興華:原則上,他們訂出來之後,我們一定會配合辦理。 主席:好,那你們要要求他們快一點訂,否則明年審查預算時,我又要刪了。 趙代理局長興華:了解,我們會跟他們連繫。 主席:本案修正為:「……爰此,交通部應與經濟部共同研商扶植我國相關車輛製造產業之辦法,再於補助汰舊換新車輛規定中要求。」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四案。 四、 個人計程車行司機陳情,要獲得個人計程車行資格限制非常嚴格,但取得大客車駕照後,希望駕駛大客車外,休假日開計程車,但也因此個人車行被收回,必須靠行或是加入合作社,每月要多繳交靠行費。建請交通部研議個人計程車行司機如仍以駕駛車輛為主要工作,只要未有任何違規紀錄仍可保有個人車行,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李鴻鈞  林國正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王代理司長說明。 王代理司長穆衡: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本案,當然現在有現行的規定和辦法,剛才委員也垂詢一些問題,請給我們兩個月的時間,我們會把相關辦法整理出來…… 主席:司長,管委員的問題是這個提案的意思是什麼?現在狀況如何?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的疑慮是,如果我是計程車司機,而且是有牌的個人車行,可是我考上了大客車駕照,所以就轉行去開大客車,但是在假日時,我還想再開計程車,因此,我希望現行規定能作修正,讓計程車的個人車行不要取消,可是現在的規定是取消的。請問你們原本取消的意義是什麼?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王代理司長說明。 王代理司長穆衡:主席、各位委員。其實以國外的狀況來講,計程車是以受聘僱駕駛為主流,反觀我們國內,經過一些改革之後,現在有所謂的個人車行出現。但是就國內目前的狀況來講,在車輛的總量管制上,個人車行是屬於額外增加的額度,就是當我們的市場需求要控制時,它是一個額外需求的給予,所以這部分就形同我們現在在總量管制時會產生一個額外的浮額一樣。當然,當時給予這些個人計程車有兩個前提,一是駕駛有優良的表現;二是為了確認他將來能夠符合專職駕駛的需求。亦即在這兩個前提下,我們給予這樣一個條件,這也是為什麼現行法規規定,當你決定要做part time時,我們認為和當時給你的條件已經不一致,所以我們沒有剝奪你開計程車的權利,但是你就不能再持有這個個人計程車…… 管委員碧玲:對,但是他還是可以去靠行開計程車啊! 王代理司長穆衡:是。 管委員碧玲:本席是希望制度不要改,因為改了之後會有很多漏洞,反正他還是可以開計程車。當然,如果他是個人車行,自己就有計程車…… 王代理司長穆衡:對。 管委員碧玲:如果個人車行取消,他就要去靠行,然後開老板的計程車,在此情形下,他的利潤當然會不同。但不論如何,本席的顧慮是,我不希望大客車的駕駛在假日去開計程車,因為他在假日應該要休息啦! 王代理司長穆衡:這也是我們專職專業的…… 管委員碧玲:一定要專職專業,因為事涉公共安全。所以請司長打電話問一下楊委員,這個案子能否暫緩,等我們把它弄得更清楚時再來重提? 主席:這個案子是否不予處理?如果司長要問楊委員的話,那大家就要留在會場,否則等他問完之後,大家也跑光了,我一個人根本無法做處理。 管委員碧玲:要不就暫時不予處理。 主席:如果大家沒有意見,本案暫時不予處理。 進行第五案。 五、 鐵路電氣化確實帶給花東民眾很大幫助,但須搭配公路大眾運輸接駁,否則到站後交通依然不便。交通部應規劃聯結花東各地的大眾運輸,才能增加民眾的便利性,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李鴻鈞  林國正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代理局長說明。 趙代理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在時間上是否可以多給我們一個月?因為鐵路局改點也要等到7月份以後,我們必須配合他們改點之後才有辦法去做處理。 主席:好,如果各位沒有意見,就修正為「兩個月」。本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六案。 六、 針對近幾年台鐵常發生火車撞人、撞動物意外,卻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而汽車用戶安裝行車紀錄器已經是非常普遍行為,如有行車紀錄器畫面,易釐清事故原因。台鐵事故多卻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火車無論是撞到人或撞到車子,若造成人員傷亡,在死無對證下,只能根據火車司機單方說詞;如果鐵路意外案件未造成人員死亡,則往往發生雙方各執一詞,各說各話情形。如果有行車紀錄器,調出錄影帶和資料,誰對誰錯,一目了然。有鑑於許多先進國家火車皆強制安裝行車紀錄器,並已證實紀錄器內容有助調查事故真相。爰此,台鐵需逐年編列預算,全面在火車頭加裝行車紀錄器,一旦平交道或鐵軌上發生事故,若有安裝行車紀錄器,即可調出錄影帶和資料,方能有效追究責任歸屬。 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林國正  李鴻鈞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七案。 七、 針對國道收費員,平均月薪為35K,遠通提供的職缺薪資約2萬多元,還有部分職缺薪資未達22K。依合約遠通須保障收費員5年工作權並需補足薪資,但收費員轉置後的投保金額降低,勢必影響日後退職金、失業補助和勞保補貼金額。根據規定,本薪、全勤獎金、職務津貼、伙食津貼與加班費等應列入投保薪資申報,若以國道收費員案例來看,仍要看遠通補足的薪資名目為何。爰此,交通部必須要求遠通公司在完成收費員轉置後,應依法為收費員投保,保障轉置收費員的工作尊嚴。 提案人:羅淑蕾  林國正  李鴻鈞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管委員碧玲:主席,有關第六案,在技術面本席有個問題要請教,就是火車走的是專軌,不至於有什麼交通路況,如果有,主要就是發生在平交道,所以行車紀錄器平常可能不太用得到…… 主席:是怕動物突然跑出來啦! 管委員碧玲:對,所以是否可以改成「平交道設監視器」? 主席:現在平交道應該都有監視器吧! 管委員碧玲:如果都有,我沒有意見啦! 主席:請交通部台鐵局杜處長說明。 杜處長微: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平交道都有裝監視器,至於本案應該是指在火車頭裝監視器。 主席:你們覺得可以,沒問題? 杜處長微:對。 管委員碧玲:我沒意見,只要平交道有裝就好。 主席:好,臨時提案處理完畢。 現在繼續進行詢答。請林委員國正質詢。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這次的越南排華暴動中,最嚴重的時間點落在何時?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答復。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5月13日晚上。 林委員國正:5月13日晚上至5月14日凌晨? 何司長登煌:是,那是最嚴重的時間點。 林委員國正:所以如果台商、台僑急著離開越南的話,理當搭乘14日的飛機,是不是? 何司長登煌:是。 林委員國正:沈局長,14日的班機是不是都客滿?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是客滿,但也加了113個位置。 林委員國正:有多少台商、台僑在14日回台? 沈局長啟:這數字我無法掌握。 林委員國正:何司長呢? 何司長登煌:我也沒有資料。 林委員國正:這就是問題了!外交部在越南當地的辦事處,不管是河內或胡志明,難道也沒有14日、15日有多少台商、台僑回臺灣的資料嗎?如果沒有,請問你們要如何掌握台商、台僑的狀況? 何司長登煌:我們用電報告知辦事處,在事情發生後,台商請求協助訂機位的…… 林委員國正:有多少台商請求你們幫忙訂機位的? 何司長登煌:目前提出需求的大概有八百多人。 林委員國正:這是單指14日這天,還是14日、15日及16日三天? 何司長登煌:從事情發生到目前為止。 林委員國正:八百多? 何司長登煌:但不是每一個台商都會找我們幫忙處理。 林委員國正:我知道,我也清楚,只是想瞭解一下罷了。請問民航局知道嗎? 沈局長啟:我們無法知道旅客身分,但一直與航空公司…… 林委員國正:14日這天,航空公司總共從越南載多少人回台灣? 沈局長啟:我們加了113個位置。 林委員國正:總共多少位置? 沈局長啟:光胡志明市一天就2,000。 林委員國正:有多少團體客?旅遊團有多少人? 沈局長啟:這點我無法瞭解。 林委員國正:知道的上來回答。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賴組長答復。 賴組長炳榮:主席、各位委員。昨天回來的旅遊團只有一團。 林委員國正:所以剩下的都是台商、台僑? 賴組長炳榮:因為到當地的旅遊團比較少。 林委員國正:所以都是台商與台僑?是不是? 賴組長炳榮:應該是這樣。 林委員國正:如果14日回來的只有一團旅遊團,而一團旅遊團的人數頂多100個…… 賴組長炳榮:43人。 林委員國正:等於有一千九百多個台商、台僑回來,而向外交部登記請求協助的只有八百多人,請問除了這些人請你們協助幫忙買機票外,還有沒有其他狀況? 何司長登煌:有些是需要買機票的,這個我們會幫忙;有些是需要補發證件;有些則想轉到比較平安的地方。 林委員國正:你們有與台商會聯繫嗎? 何司長登煌:國人旅行與移動是憲法所保障的自由…… 林委員國正:你講這就不成話了!誰叫你們去控制了?我們講的是越南排華暴動,而中華民國外交部的亞太司司長卻在國會殿堂中講憲法所保障的遷徙自由? 何司長登煌:他們如果不與我們聯絡,我們也…… 林委員國正:我是要你們與台商會聯絡以掌握狀況,你卻講什麼憲法保障遷徙自由? 何司長登煌:我們有跟台商講,如果有需要…… 林委員國正:竟然會出你這種官員?還是12職等的司長?從昨天的新聞可知,很多人回台看到家人時都忍不住哭了,請問你有看嗎?根據媒體報導,13日晚上到14日清晨,有人躲在廠區內避難,只要有風吹草動就嚇得不敢睡覺,所以你講的是人聽得下去的話嗎?這次的暴動從哪裡開始? 何司長登煌:平陽。 林委員國正:平陽在南越、中越還是北越? 何司長登煌:南越。 林委員國正:在越南的台商、台僑有多少人? 何司長登煌:總共四萬多人,在南越有三萬多人。 林委員國正:既然有三萬多人,向你們登記請求協助的只有八百多人,難道其他人都不需要登記協助嗎?都不需要透過台商會瞭解狀況嗎?剛才管委員已經把狀況講得很清楚了! 何司長登煌:我們與台商會隨時保持聯繫,需要幫助的話,我們願意隨時提供幫助。 林委員國正:你們是要幫助什麼?18日的遊行取消了嗎?誰告訴你的? 何司長登煌:沒錯,我們駐外館處到處去問,後來他們就決定絕對不會…… 林委員國正:越南罷工的次數頻不頻繁? 何司長登煌:當然很頻繁。 林委員國正:對啊!如果政府沒允許的話,可以罷工嗎?他們自主性的罷工多不多? 何司長登煌:我相信很多。 林委員國正:很多啊!前幾天的罷工有經過政府允許嗎?每一場都允許嗎? 何司長登煌:這個我不曉得…… 林委員國正:所以你們都沒有掌握嘛!如果前幾天遊行所造成的暴動是在自動自發、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所發生的,那麼18日的遊行即使取消了,他們依然可以照常遊行!司長,你知道越南光在2011年就有多少的罷工遊行嗎? 何司長登煌:我沒有統計數字。 林委員國正:你什麼都不知道!還說你們不能掌握僑商的遷徙狀況,因為這是憲法所保障的,所以不能控制其自由。你什麼都不知道!如果你對越南是如此地不清楚、不瞭解,請問又要如何協助在越南的台僑與台商呢?單單2011年,在越南就有一千一百多場的勞工遊行!出事的胡志明市與平陽都在南越,難道位在中越的河靜不受影響嗎? 何司長登煌:昨天晚上有狀況,有一百多個中國大陸的人被…… 林委員國正:台商廠區沒受影響嗎? 何司長登煌:目前一千多個幹部都沒問題。 林委員國正:廠房沒影響嗎? 何司長登煌:今天早上的電話確定是沒問題。 林委員國正:但是聽說台塑集團在河靜鋼廠的廠區冒火!抗議民眾進入台塑河靜的廠區,廠區冒火!這件事今天媒體登得斗大,還訪問了台塑副總級以上的幹部,就你不知道!報紙登得這麼大,你們都能沒看到!你還可以大言不慚的跟我們說沒有問題,只有大陸有問題。報上寫了廠區冒火,所以台塑要求幹部不要離開廠房,這樣你還說沒有問題?連位於北越的鴻海那裡,也有示威的勞工群在外面,至少現在還沒有衝進去。如果你一個亞太司司長所掌握的訊息是如此,你怎麼跟部長報告?部長怎麼去國安會報告? 何司長登煌:我們駐處隨時都有…… 林委員國正:這次最嚴重的是在胡志明,在南越,對不對? 何司長登煌:在平陽。 林委員國正:那幾天我們黃大使人在哪裡? 何司長登煌:他在河內。 林委員國正:在河內做什麼? 何司長登煌:我們在胡志明市有個處,有處長。 林委員國正:他在河內做什麼? 何司長登煌:13日晚上一直到12點多我跟他聯絡時,他還在跟兩位越南部長級人物交涉,一定要保護我們台商生命財產的安全。 林委員國正:14日他人在哪裡? 何司長登煌:也是在河內。 林委員國正:14日他在做什麼? 何司長登煌:他有整個任務編組,危機處理…… 林委員國正:你身為亞太司司長,今天立法院請你來這裡,我們要瞭解14日大使在做什麼。在當地整個被燒殺擄掠時,我們大使人在哪裡?你現在講不出來。 何司長登煌:他就是一直在跟…… 林委員國正:在哪裡? 何司長登煌:在河內。 林委員國正:他跟誰在河內?在做什麼? 何司長登煌:他在上班…… 林委員國正:難道他去旅遊嗎?你是緊張,還是不知道狀況,完全不了解?「他在上班」,你用這個來回答我們立委?就憑你們外交部這樣的對話過程,連大使13日、14日在做什麼緊急處理,你都答不出來,我怎麼會知道你們在那裡做得多好?外交部扮演台灣國內跟辦事處之間的平台溝通管道,你卻什麼都不知道,你真的要檢討。 沈局長,今天回台灣的班機有沒有客滿?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早上9點的時候,大概還有520個空位,可是到11點的時候,只剩下197個空位。 林委員國正:所以還有空位? 沈局長啟:197個,但這是到11點的狀況,我們已經請長榮待命。 林委員國正:你說幾點的班機還有197個空位? 沈局長啟:是指全部。到早上9點是520個空位,到11點就只剩197個,所以我們又協調航空公司隨時準備去。明天的部分,目前我們所掌握的是只剩212個位子,在這種狀況下,我們覺得要派更多飛機去。 林委員國正:何時可以敲定? 沈局長啟:像長榮今天都在待命。 林委員國正:華航呢? 沈局長啟:今天已經加了兩班。 林委員國正:請他們趕快跟當地機場瞭解情形,如果需要加派的話,這兩天趕快讓這些台商、台僑儘速返回國門,可不可以? 沈局長啟:可以,我們每天都在跟航空公司聯絡。 林委員國正:機場的狀況如何? 沈局長啟:我們剛才透過航空公司瞭解,機場目前的狀況還算順暢,也沒有什麼問題。 林委員國正:另外還要去瞭解一點,剛才召委也提到,為什麼14日的機票可以從來回票一張500美金漲到將近1,000美金?是當地旅行社拿黃牛票出去賣?還是什麼情況? 沈局長啟:剛才我們用電話稍微聯絡過,初步瞭解有幾個情況,一個是旅行社;一個可能是買商務艙的票,因為當天經濟艙全部沒有位子;還有一個可能是航空公司哄抬;我們會去查。 林委員國正:這個一定要徹查,儘速給委員會一個報告。 沈局長啟:是。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好像聽到你們說18日在那裡不會有大遊行,但是我剛剛質詢國安局長時,他所掌握的消息是還會有遊行。不管有沒有遊行,我相信這個訊息已經傳遞出來,加上有破窗的問題,所以民間會不會有相關行動,我們並不知道。另一方面,國安局認為中共也提高邊境戰備等級,換句話說,很多事情變成一觸即發,我在質詢時也要求國安局跟外交部在訊息交通上必須更密切配合,掌握狀況。我想瞭解的是,當我們知道有這個問題時,外交部有什麼具體動作?除了聯絡各方面的僑領也好、台商會長也好,有沒有更具體的動作,譬如先把相關人等全部集中在一些比較安全的地方,以便整體管理,有沒有做這個動作?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答復。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有,我們準備了8個比較安全的地方,如果他們要去,我們會協助他們。 李委員桐豪:他們取得這個訊息有沒有困難性? 何司長登煌:基本上,我們是透過整個台商機制,因為台商在各地都有分會,從台商總會到台商分會,我們都透過他們將這個消息傳遞出去。 李委員桐豪:我希望這些地方可以把大多數人集合。其次,談到撤僑,全世界經驗最豐富的應該是美國,外交部有沒有在這方面跟其他國家交流,譬如要如何預判、如何做必要的SOP動作等等? 何司長登煌:我們跟各國有很密切的合作,包括上次日本311大地震時,美國也有請我們幫忙撤僑,所以我們有很多資訊交流,而且透過各個代表處跟駐在國政府瞭解他們的緊急應變撤僑準備,我們每個處都有一套SOP。 李委員桐豪:希望這個東西要整理出來,外交部要有更標準的作法,避免我們看到媒體上所描述的情形,好像有點群龍無首的味道。今天我來交通委員會質詢的重點,尤其是剛才聽到局長說華航在進行撤僑、增加班機等工作之後,我要說的是,從胡志明到臺北的主要班機,以國內航空公司而言,一個是華航,一個是長榮,但為什麼長榮一直在做備份的角色,而是由華航出來?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昨天早上7點我們同仁就開始啟動,由副局長層級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問題是昨天長榮班機的時間是7點、9點,我們開始啟動的時候,他們很多飛機都已經出去了。今天的加班機裡面,長榮一共增加了61個座位,而今天華航已經派了兩個加大機型,另外也加了兩個加班機,所以今天華航有961個位子,我們也請長榮趕快做。 李委員桐豪:但是你剛才講到的長榮只有兩位數字,華航是很配合。 沈局長啟:我們目前協調的結果,各航空公司都非常幫忙,連越南航空也非常幫忙,華航當然是幫得最多。 李委員桐豪:我們研判未來7、8年間,整個南海局勢會非常不穩定,包含菲律賓也相當不穩定,民航局有沒有一個所謂增加班機的標準作業程序?否則像剛才我聽到華航是以三位數字的容量來安排台商回台,長榮似乎就變得非常侷限。 沈局長啟:這當然有涉及班機時間及調度的問題,民航局有一個標準作業程序,基本上還是由外交部確定需要搭機旅客的需求,主要是包括人數、地點,外交部會將資料給我們,民航局則協調航空公司安排到底有多少班機及什麼時間,因為每家航空公司的時間不一樣,還有機組人員的安排等,這會受到一些法令限制,另外還有飛航航路的規劃。我們跟外交部隨時協調合作,告訴我們運能規劃,必要時我們也會臨時派加班機。昨天晚上我們一直忙到11點,都是在做這些事。 李委員桐豪:我當然知道你們很辛苦…… 沈局長啟:不會。 李委員桐豪:我也不會責備你們,只是我們看到剛才你講的情形,社會上也有一種印象,似乎華航在這個過程是全力配合,卻沒有看到長榮。當然你說可能是因為班次的問題,但即使除了班次,我還是看到飛機容量並沒有做太大改變。我們希望任何民間公司,不管華航或長榮,只要跟我國有關的航空公司,都應該做彈性的全力配合,因為這個問題不是僅限於今天的越南,以後可能還會有其他地方或國家出現問題,這時就必須用大量容量。 接下來再請問一個比較單純的技術性問題,如果今天華航派了一架飛機去,結果事情解除了,飛機沒有人坐,怎麼辦? 沈局長啟:這部分我們現在還沒有開始討論。 李委員桐豪:我的意思是國家應該要有一些緊急基金或是資金,因為我們要表現出對於僑民或公民最大的善意與誠意來幫助他們離開,可是如果超過的話,我們應該承擔這個成本,民航局有財務能量去處理這件事嗎? 沈局長啟:目前沒有,回去我就研究處理。 李委員桐豪:沒關係,這交給行政院第二預備金都沒問題。 沈局長啟:民航局的預備金只有120萬。 李委員桐豪:我知道,我是說交由行政院第二預備金都沒問題,我相信基於人道、安全的考量,我們寧可有大容量來幫忙僑民、台商,而不要變成在考量成本來做這件事。剛才你提到華航非常配合,可是長榮可能就有成本的考量,所以我在此強調,針對成本考量,可以根據客觀數據的計算來協助他們,當人民的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時,國家不應該吝嗇,可不可以? 沈局長啟:可以,有關政府機構要如何補償或補貼,我們回去會研究,因為現在華航也都是空機飛過去。不過這個案子我要再次說明,這是因為班機調度關係,除了長榮、華航,包括立榮、華信,連外籍的越南航空都已經配合。 李委員桐豪:這就是為什麼剛才我要請亞太司代表外交部跟其他國家研究,譬如美國根本就是將航空母艦開過去,你想航空母艦的油費要多少?誰來承擔?這種情況顯然不是只有班次的問題,不只是能量的問題,還有後面的財務規劃,政府應該要有這些彈性。 沈局長啟:好。 李委員桐豪:另外,僑民或台商如何得到班次及容量的訊息? 沈局長啟:昨天我們已經特別在民航局網站及航空公司網站做連結,早上10點及下午4點會將班機加班情形與座位情形都公布在網站,也會定期發布給媒體,讓所有訊息能更快速的傳遞。 李委員桐豪:關於機票的購買、機位的取得,仍然是跟航空公司直接接觸? 沈局長啟:是的。 李委員桐豪:司長,除了網頁之外,有沒有其他管道? 何司長登煌:我們為了這件事,每天跟駐地的華航或長榮辦事處代表都有密切聯繫與配合。 李委員桐豪:總而言之,針對有關增加班次、增加容量,讓需要受到安全保護的人民能夠回來這件事,成本不是應該考量的問題,好嗎? 何司長登煌:是。 李委員桐豪:還是要請民航局跟長榮公司協調,還包括所有國內航空公司,都要拿出容量,政府願意協助國民撤離。 沈局長啟:是,我們會處理。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質詢。(不在場)盧委員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次長今天代表交通部列席,本席提出的修法是要強制大貨車、大客車及特種車加裝數位行車紀錄器,你知道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知道。 許委員添財:你同意嗎? 陳次長建宇:關於行車紀錄器,委員剛才講的是數位式,但是現階段有機械式的,也有數位式的。 許委員添財:這個本來就該裝,現在是機械式的要強制加裝,數位式的則沒有強制,是不是? 陳次長建宇:沒有,兩個都可以。 許委員添財:都沒有強制裝? 陳次長建宇:你要裝哪個都沒有關係。 許委員添財:但是一定要裝? 陳次長建宇:對。 許委員添財:問題就出在這裡,裝機械式的就是跟你虛應故事。現在的數位技術已經普及到這個地步,為什麼不要求他們改成數位的,讓他們無法用傳統機械式的來打馬虎眼,甚至有舞弊的空間?這都是形式化。本席的提案是有大卡車及遊覽車司機來向我陳情,因為機械式行車紀錄器的紀錄到老闆那裡去之後,會被做一些處理,導致無法調查。他們說現在每天都要換卡,數位的則是裝進去之後就不能動,甚至還可以有更好的功能,馬上就無線的傳到管理單位,讓他們以電腦掌握所有車輛的動態及行車過程的所有紀錄,你為什麼不做這樣的要求?這個要求並不過份,也不會增加太多成本。你們是交通部,不跟時代進步,暗中勾結資方,不顧及勞工及司機的權益,你還敢在這裡反對。美國、日本及其他國家統統都改成數位式的,哪裡還有機械式的?我是唸經濟的,我已經幫你考慮經濟問題,看會增加多少經濟負擔了。過去那種因為技術有困難,所以漏洞一直存在,現在技術沒有困難了,改成數位式來取代機械式,就沒有以前傳統機械式的那種漏洞,為什麼不改?委員同仁應該可以同意我的話。政府之腐敗、無能,迂腐於過去的習性,令人真的很痛心。你說反對以數位式取代機械式的理由是什麼?你並沒有提出理由呀!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王代理司長答復。 王代理司長穆衡: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無論是機械式或數位式,在法規上所要求的,譬如速度、超速…… 許委員添財:要求是要求,但是實際執行時這個機制有漏洞嘛!現在防堵漏洞的技術已經可能了,就是改成數位式的,你為什麼不全面改為數位式的?問題就這樣而已呀! 王代理司長穆衡:目前來講,所謂數位式行車紀錄器都是後裝的,車輛原廠配置的…… 許委員添財:你不要再講原廠不原廠了,後裝的如果可以重裝的話,有什麼困難呢? 陳次長建宇:客運的部分,我們很快會逐步處理,至於貨運的部分,因為車輛進來的時候就是機械式的,我們也會逐步處理,儘快往這個方向處理。 許委員添財:讓法先通過,如果你們認為需要日出條款,譬如需要多少時間緩衝,讓你們強制執行,這樣也可以呀!怎麼可以反對? 陳次長建宇:了解。 許委員添財:世界都在採行的進步作法,到台灣就被政府反對,這很奇怪呀!如果立法院同仁也附和你們,那就更悲哀了。 陳次長建宇:我們同仁是認為現行規定都在道安規則裡面,…… 許委員添財:我不是交通委員會的委員,所以不敢在這邊強力主張,只能拜託。你看,外國的數字很清楚,通通要求加裝,而且他們對於司機安全、權益的保護,比我們台灣更細膩。 陳次長建宇:現行法令已有強制的規定。 許委員添財:不只限制開多久還限制開多遠就要休息,不是兩個鐘頭休息一次,而是如果開很快的話,距離達到多遠,司機就必須按照規定休息,因為開快、開慢承受的精神壓力是不一樣的,人命關天,人家規定得這麼細膩,反觀台灣,勞工被當成奴隸,搞到今天薪資、工作環境、權利通通倒退,根本是人間煉獄啊!在國內被自己的政府欺壓,到國外被外國人欺壓,美麗寶島有什麼用?人心這麼壞!政府這麼差!真令人生氣! 陳次長建宇:現在大客車其實都已經裝了。 許委員添財:次長,你們對於越南這件事情要怎麼交代?光我的服務處就接到不知道多少陳情,都在抱怨搭不上飛機,你們報告寫得很好,說有多少空位,但是為什麼有台南關廟的鄉親在越南不能回來?已經幾天了?實際的情形和你們想的為什麼落差那麼大?光一個搭飛機也有那麼大的落差!你們認為沒有問題,台商一定可以搭上飛機,結果他們還在陳情,說他們搭不上飛機,要我幫忙,這個落差是怎麼出來的?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昨天一早7點看到報紙就在協調航空公司,後續也跟…… 許委員添財:昨天看到報紙才在協調航空公司?那外交部咧?外交部有沒有代表?還是僑委會?我一直要求你們要動態掌握僑胞的資料,我的朋友有美國護照,他長住在台灣,但是他有時候一天會接到5通AIT的簡訊,美國只要發生什麼大事情,國外僑民需要知道的,或者在台灣的美國僑民需要知道的,AIT會立刻通知。反觀台灣的政府提供國人什麼服務?還要課人家海外所得稅!結果人在海外,有誰可以幫他們?自生自滅!這些都是技術上只要認真用心就可以做到的事情,結果你們都很閒,請問這要怎麼交代呀?請問外交部,台商到國外投資的分布情形、特性,和中國商人到海外投資的分布情形、特性有何不同?有沒有研究?中國都在進步、安定、法律進步、人民素質高的國家投資,台商卻沒有辦法,都去落後國家投資,幫他們發展經濟,結果還被人欺負。中國是去進步的國家發展,利用人家進步的技術、人工、文化、行政、環境,中國人向上提升,台灣人卻自甘墮落,政府逼的! 今天就是這樣,像越南的台商,要回來還要拿出黃金才能通關,他從工廠到飯店要用黃金耶!這是什麼情況啊?你們通通不知道!你們就應該強烈要求越南政府,不管是派軍隊還是派警察,就是要保護我們的僑民,只知道召越南駐台代表來抗議,莫名其妙!抗議只是抗議給台灣人看的!炒新聞!不是這樣嗎? 我下午問我選區那位選民,看他的情形怎麼樣,請你們的國會聯絡人跟我聯絡,就這樣! 主席:請外交部和民航局協助許添財委員處理選民的陳情。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鄭委員天財、周委員倪安均不在場。 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心情非常沈重,這次越南排華事件,我們台灣的商人受到無辜的牽累,卻是受害最深的。民航局沈局長,你剛剛脫口講了一句話,說你們是昨天早上看到報紙才開始協調機位,是不是?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 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13日我們只有看到越南有暴動和示威,並沒有看到暴行。 何委員欣純:你們是昨天看到報紙? 沈局長啟:對,早上7點看到報紙,就馬上處理了。 何委員欣純:請問在看到報紙、開始處理之前,外交部有沒有跟你們聯繫? 沈局長啟:我們是…… 何委員欣純:有沒有?要講清楚、說明白!坦白說! 沈局長啟:還沒有跟我們聯絡。 何委員欣純:外交部今天有誰來?大家有沒有聽到?今天交通部來報告,說我們增加了那麼多的航班、機位,是昨天早上7點鐘看報紙發現事態嚴重,才自主決定的。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何司長答復。 何司長登煌: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在5月11日我們部長已經和交通部部長聯繫,說隨時…… 何委員欣純:你睜眼說瞎話!剛剛我們民航局局長說是看到報紙,自主加派班機,難道你在指責兩位部長說謊嗎?你說外交部部長有和交通部部長講,這要講清楚哦!剛剛民航局局長親口跟我們說,昨天看到報紙覺得事態嚴重,趕快協調班機、增加機位,協助台商回來台灣,你現在馬上跟我說,你們外交部部長有跟交通部部長講這件事情,你講清楚!如果部長之間有在溝通這件事情,為什麼指令沒有下達?是你們的錯還是部長的錯?司長,你再講清楚! 何司長登煌:委員,我剛才說5月11日我們部長預估情況可能會有變化,所以今天部長說假如有需要,隨時請交通部和相關航空公司…… 何委員欣純:司長,今天部長沒有在這裡,待會我們去外交委員會好好問部長,到底部長有沒有和交通部部長講過這句話?局長明確地說是他們自主決定,交通部部長沒有指示嗎?你的意思是部長的錯囉?部長那麼顢頇?部長之間已經在溝通這件事情,溝通了好幾天,結果昨天是由民航局局長因為內部看到報紙才主動協調增加機位?司長,剛才局長的答復,你有沒有聽清楚?是不是你們外交部失職?還不只這件事情,你們外交部這麼顢頇,我昨天在教委會請教你們的史亞平次長,你們次長跟我講,你們5月9日就已經發通知,通知越南台商說事情可能會越來越嚴重,請問司長,你們5月9日發的通知是什麼通知? 何司長登煌:告訴我們台商會有遊行、會有問題,但是我們已經和相關的公安單位講,一定要確保我們台商的安全。 何委員欣純:你說謊!根據你們外交部5月13日的新聞稿,5月9日只是通知當地的台商商會轉請我旅居當地國人注意安全,而且只是教他們儘量避免外出。越南的暴民已經侵門踏戶到他們的公司、工廠、住家了,不是只有外不外出的問題而已,你們5月9日的通知只是請當地的商會轉知,這符合了剛才其他委員指責你們外交部根本狀況外,根本沒有辦法掌握當地台商的情況,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你們自己的新聞稿講,你們是5月13日才派人到平陽省向當地的台商會表達關切,而且才向當地政府要求確保台商的身家安全,你們直到5月13日才要求越南政府派軍警保護台商安全。司長,這是你們外交部自己的新聞稿,你在這裡說謊!你顢頇至極! 我再請教你,你有沒有掌握當地的情況?中國什麼時候撤僑?其他國家像美國、新加坡商人比較少,日本、中國和台灣商人都受害,台商這次受害最嚴重,你告訴我,你有沒有掌握情況?中國商人什麼時候撤的?日商什麼時候撤的? 何司長登煌:中國大陸的事情我們不管,他做他的。 何委員欣純:你不管,你沒有掌握情況啦!什麼叫做你不管? 何司長登煌:我知道受害很嚴重的包括韓商,韓國有50幾家廠商被燒…… 何委員欣純:那他們什麼時候撤?他們的政府什麼時候介入協助撤僑的? 何司長登煌:他們目前還沒有撤。 何委員欣純:你說謊啦!光是看新聞報導就知道了,中國在當地的商業主力是紅木,做木材生意,但是他們有9成以上的紅木工廠在5月10日、11日就已經撤離了,你知道這件事嗎?可憐啊!越南是抗議中國,不是抗議我們台灣,結果人家中國在5月10日、11日就已撤回9成以上的商人,我們台灣的商人卻還等不到機位。司長,今天幾號? 何司長登煌:15號,其實飛機、機位都有。 何委員欣純:日商在昨天以前也已經由越南當地的軍警護送他們全部撤離了,你知道這件事嗎?外交部有掌握嗎?這些事情我們怎麼知道?透過Line、透過Fb,我們的台商朋友告訴我們的啦!別人的政府都已經這麼積極了,我們的政府在哪裡?我很生氣!我們的政府為什麼這麼顢頇? 何司長登煌:報告委員,13號那天越南的公安部隊已經到台商會館維護我們。 何委員欣純:局長,早上你說今天加派了波音747兩架,總共協調了一千多個機位。 沈局長啟:1075個。 何委員欣純:剛才11點的時候,你說剩幾個? 沈局長啟:剩197個。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們要再加派? 沈局長啟:是。 何委員欣純:這是你們自己的估計? 沈局長啟:我們是一直在掌握狀況,一直向航空公司訂位,而且我們每天上午10點、下午4點都會公布在網站上,我們的資料隨時在update。 何委員欣純:司長,我的Line群組到現在還收到訊息,說有人沒有辦法回來,剛才民航局說航空公司要加派班機,請問據你們現在掌握的情況,4萬多的台僑當然不是每個人要回來,但是到目前為止有多少人已經回到台灣?有多少人要回來還在等機位?有多少人是在外交部掌握的情況之下,政府可以協助他回台灣的?你告訴我數據。 何司長登煌:目前想回來的,在胡志明市有30個,平陽有350…… 何委員欣純:才30個? 何司長登煌:要求我們幫忙的有30位。 何委員欣純:天啊!這就是剛才許添財委員講的,我不知道你們外交人員在越南幹什麼,你們掌握的狀況遠比我們透過Line掌握的狀況差多了,落差這麼大。其他地方呢? 何司長登煌:平陽有550個,同奈方面的台商都說不需要,他們說要繼續留在那裡。 何委員欣純:那總共有多少? 何司長登煌:總共850人。 何委員欣純:其中有沒有已經回到台灣的? 何司長登煌:還沒有。 何委員欣純:850個都還在越南? 何司長登煌:請問民航局說剩下一百多個機位,這個數字怎麼兜得起來?4萬多台僑,外交部掌握的只有不到一千人要回來台灣,但是各級民意代表收到的陳情都是訂不到機票,沒有辦法回來,請問交通部和外交部這個數字是怎麼兜的?我真的不知道外交部掌握了什麼狀況?如果外交部沒有確切的掌握狀況,民航局自行判斷,那民航局局長是不是要當外交部部長了? 沈局長啟:我們除了在網站上發布消息之外,其實我們還跟航空公司當地的櫃台一直在聯絡,所以目前航空公司在胡志明市的一些狀況和訂票的狀況,我們…… 何委員欣純:所以,局長,你們的報告是依據航空公司提供的訂位狀況? 沈局長啟:訂位狀況和機場現場的狀況。 何委員欣純:好,謝謝局長。 沈局長啟:外交部,民航局還有依據,依據航空公司訂位狀況及機場的狀況,那請你告訴我,你們依據什麼狀況來掌握台商要回台的人數?如果外交部沒有辦法掌握的話,我們如何協助呢? 何司長登煌:我們和台商組織都有密切聯繫,如果他們需要援助,我們有各種…… 何委員欣純:司長!我跟你講,你們外交部永遠都是這一句話──如果有需要,我們一定幫助,…… 何司長登煌:事實上,我們有派兩位秘書…… 何委員欣純:一再凸顯出外交部真的是狀況外!真的慢半拍!讓人家覺得台灣政府的外交人員怎麼這麼顢頇! 何司長登煌:事實上,我們有派兩位同仁到平陽主動去協助台商。 何委員欣純:那請問平陽的台商有多少? 何司長登煌:你是說想回來的? 何委員欣純:不管想不想回來,只要是在那邊的台商就是台灣的子民,就是我們要保護的對象。 何司長登煌:目前表達需要我們幫助的有五百多位。 何委員欣純:不是只有需要你們幫助的啊!你們派了兩個人到平陽了,你到現在還跟我講,需要幫助的只有五百多位,那其他人難道就任其自生自滅嗎?你們不用去關心嗎?你不用去掌握狀況嗎? 何司長登煌:有的是自己訂位的。 何委員欣純:司長,我今天在外交委員會,說真的,我們最大的希望是,希望這些台商,包括他的家庭及子女趕快平安的回到台灣,但是如同我剛剛問你們的這些情況來看,我真的對我們台灣政府感到痛心,而且要強力譴責這麼的慢動作、這麼的狀況外以及這麼的顢頇,我也為我們的台商,包括他的子女及家庭能不能平安的回來台灣都感到非常憂慮。 主席:剛剛何委員所提到的部分,民航局還是要掌握,我剛才也提供方法給你們,最大的方法是跟機場的定位系統直接聯繫,最新的狀況是還有一百多個位置,也就是,今天我們多提供的一千多個位置,到12點還剩下一百多個位置。為什麼我要再多做一個臨時提案,為什麼我要再寫一次臨時提案?看起來你們是已經在做了,但是我就是要不斷地提醒交通部,因為數字是動態的,也就是外交部掌握那個數字的意義並不大,譬如我昨天說不需要協助或是不要回台灣,今天可能就決定要了,因為我覺得狀況越來越嚴重。所以那個數字是動態的,現在剩一百多個位子,可能下午狀況嚴重了,就會變成欠一百多個位置了。 我剛才講到交通部必須嚴加準備撤僑的班機以備不時之需,就是因為我認為狀況還沒有停止,並不如外交部這麼樂觀的認為現在狀況已經掌握住了,我們一定要做最壞的打算,這個必須隨時協調,不論是華航或長榮的班機,換言之,只要位置不夠,我們就再開過去。這就是我為什麼還要再寫一次臨時提案的原因,藉著何委員的質詢,我再提醒一次,那個數字是動態的,而唯一真的能掌握住的數字就是航空公司的訂票,不管他透過外交部的系統還是要回到航空公司,他透過民意代表,包括透過何委員的LINE,告訴他買不到機票,他還是要透過民航局來訂票,剛才許添財委員也一樣是要再回來訂票,所以,任何的系統最終都要回到訂票,因此掌握訂票數字就能掌握到底有多少人現在想回來卻沒有辦法回來,好不好?掌握了就要準備,我們就隨時準備好飛機,只要人數累積到一個程度,馬上就開過去,好不好?程序上應該是這樣來處理。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歐珀、蘇委員清泉、邱委員文彥、邱委員志偉、徐委員耀昌、薛委員凌、陳委員明文、簡委員東明、陳委員雪生、蕭委員美琴、楊委員瓊瓔、黃委員偉哲及李委員貴敏均不在場。 針對本日詢答的部分,潘委員維剛、魏委員明谷、林委員明溱、劉委員櫂豪、楊委員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一、審查本院各委員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五條之一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 所提修正內容涵蓋:針對致使車牌不能辨認排好者處罰鍰、要求緊急救護、警車或公車應該要加裝行車紀錄器、車輛應禮讓行人優先、規定大貨車等營業車輛應限定駕駛時數上限、駕駛人應自動禮讓緊急救護車、設立檢舉危險駕駛獎金、職業駕駛人應定期健康檢查等內容,其建議修正內容大抵都因應目前現實交通狀況所提出之內容修正,相關建議都甚具良善之意,交通部應該要針對相關內容仔細思考是否可行,若透過現行規範及可改善部分亦應說明目前實施情形,若需要透過修法讓整個交通可以更適合實施狀況的更應於審查會中說明清楚,讓一般駕駛更了解駕駛之規則,也希望透過修法讓台灣變成一個行的安全,富而好禮之國家。此外交通部除了要解決社會行車亂象之準則外,亦應善盡宣導及維持安全之責,尤其有關人民之安全及社會須共同遵守之秩序則毫無遲疑須要加強規範的思考,廣納各方意見,畢竟這些都是反映時事之建議修正內容,委員之苦心值得肯定,也希望透過更多的討論讓行的安全及規範更臻周全。 魏委員明谷書面質詢: 一、公路總局施工時段問題 國道一號王田交流道旁沙田路一段路段,前兩天進行路面刨除養護工程,但該路段位在進、出國道路段,往來車流多,施工單位雖調撥車道疏導車流,但遇到下雨天,開車族也多,該路段仍塞車引發用路人抱怨。 孫姓市民說,昨上午行經沙田路一段鄰近王田交流道路段,感覺塞車很嚴重,繼續往前行駛,才得知該路段進行路面刨除、重鋪柏油作業,雖然施工單位有進行車道調撥,但沿線雙向交通仍打結。 施工單位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台中工務段段長張明欽說,這次養護路面約一公里長,範圍約從大肚區追分派出所前至王田交流道的沙田路一段,原定工期兩天,週一施工後,面臨鋒面過境陣雨影響才無法如期完工,會加強交通疏導、警示,請用路人包涵。 本席也要求公路總局,針對道路施工時段,未來施工單位皆應選擇夜間或人車較稀少時段施工,否則徒增用路人困擾,導致鋪路美事一樁,卻還引人抱怨。 二、影響車輛辨識器具的問題。 本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審查,丁守中委員提出對製造、販賣或廣告商品宣稱具有損毀、變造、塗抹汽車車牌之功能或協助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牌號者,要求除以罰鍰。 其實這類影響車輛辨識的器具或商品相當多,除了本次提案中的隱形車牌噴霧外,網路上還有一種特殊器具叫「雷射防護罩」,其原理是先接收並計算雷射槍的脈衝光頻率,也就是算出雷射槍每秒鐘會發射幾個光束,然後在「第一時間」發出與同頻率的「假訊號」來欺敵,因此當雷射槍不斷接收自己反射回來的「真訊號」和防護罩製造的「假訊號」後,便會混淆計算結果,而算不出車速。 超速駕駛是嚴重影響交通安全之罪行,亦是交通意外的主要成因之一。102年一般道路超速違規,汽車1,477,769件,機車591,607件,合計2,069,376件,超速駕駛不單令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亦會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雖然交通部的報告中表示,對於坊間銷售標示宣稱可使執法設備無法攝取號牌號碼而可規避交通違規罰單之噴漆及車牌框架等之商品,應已涉違反商品標示法第6條第2款「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之情節,依該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另公平交易法亦有不實廣告之處罰規定(可處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均已較委員提案罰鍰為重,且按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係應依較重處罰裁處之,建議無須於本條例增訂。 交通部顯然明知有法可罰卻不積極追查,這樣不作為的行徑,致使立法委員需提案立法來遏止這些惡劣的用路人藉由這類的器具規避處罰,本席也要求公路總局針對改裝車體規避攔檢之器具應於車輛檢查時加以取締,來減少道路上危險駕駛的行為。 三、機車慢車道限速四十公里的問題 國內一般道路快車道速限從50公里到70公里,但慢車道時速一律不得超過40公里,若快慢車道間設有分隔島,機車只能行駛慢車道,以40公里時速前進,不少機車族均抱怨:「腳踏車騎快點都超過40公里了,實在不公平!」 經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發現若快慢車道間未設分隔島,機車就可行駛在與慢車道相鄰的快車道,速限比照快車道;若設有分隔島,則只能乖乖行駛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 但是機車行駛慢車道,尖峰時間常被汽車、公車或違停車輛擋道;路況好的時候,又被限制只能以40公里龜速前進,「機車族的路權到底在哪裡?」 但因十次車禍九次快,主管單位普遍不願承擔提高速限風險,還動輒在易肇事路段降低速限、設測速照相桿,「實在不負責任。」 本席建議主管單位應適度提高慢車道速限,台灣道路速限普遍過低,現在路越開越大條,車子性能越來越好,速限40公里不太合理。 林委員明溱書面質詢: 一、針就近年來國人對於旅遊需求逐漸增加,除了近幾年興起的自行車風潮,還有每年四、五月追逐螢火蟲的季節,讓民眾常利用假日時間前往山區進行休憩活動。但是本席認為,自行車的熱門路線多在山區道路,且目前成功復育螢火蟲的區域也都於山區,山區道路行車本就較一般道路危險,夜間行車更有安全性的問題,今年賞螢區已有六人死亡,多數是因開車不熟路況,也有因賞螢過程不小心掉落山谷而死亡。自行車與賞螢是國人重要的遊憩活動,但多數活動區都在山區,尤其賞螢區更位於光害少、低度開發的山區,交通路況也比較不好,本席認為行政院應正視這類遊憩活動的安全性問題,為兼顧觀光價值與民眾的交通安全,請交通部應責成觀光局與公路總局,加強自行車熱門道路及賞螢區域周邊的交通及安全宣導,讓國人能安全從事遊憩及觀光活動! 劉委員櫂豪書面質詢: 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修正案: 本條第1項第1款係針對「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因車牌損毀或變造、塗抹污損或安裝器具使其不能辨識,其處罰程度依情節輕重,可能為無意污損或故意變造等,因此有2400~4800元不同程度之罰鍰,而對於製造、販售或廣告具有損毀、變造、塗抹污損車牌功能之器具,其情節皆屬故意惡意之情況,因此建議裁罰基準應調整為較適當合理比例為宜。 ※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之2增訂文: 本條針對貨車、客車及特種車輛強制要求安裝行車紀錄器,以記錄駕駛連續行車時間,並配合強制要求每行車時間2小時休息20分鐘,1天駕駛不得超過12小時之規定。但是該車輛倘行駛於高速公路,無法於路邊隨意停車休息,必須有休息站或下交流道方可有停靠休息之處,倘又遇到塞車過久之車況,恐超出2小時以上連續駕駛而無法尋得停靠休息之機會,因此實務上恐有窒礙之處;且不同的路況對於駕駛疲勞的影響也有不同的程度,例如在隧道內駕駛2小時與在市區道路駕駛2小時,可能在市區再多駕駛2小時都不會感到疲勞,但是在隧道內可能連1小時都撐不住想睡覺,因此針對連續駕駛之管制規定,建議能有較明確的科學報告做參考,再根據不同情形作不同管制,方較合理。而交通部意見:「……經查現行職業駕駛人執業工時,已屬勞動基準法規範範疇,該法已訂有通案規定及較委員提案更高之處罰規定(如雇主派任勤務違反勞動工時規定可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惟道路交通主管機關,針對的是用路人連續駕駛行為的管制,考量的是交通安全,這非僅是勞動工時的問題,道路交通主管機關應針對不同路況訂定相對連續駕駛的管制,這是為了交通安全,且勞動法令的裁罰對象是雇主,而本法裁罰對象是違規行為人或公司,依據也不同,不應混為一談。 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 一、國道公路警察局調查發現,民眾認為最該加強取締的國道違規項目,以車陣中強行插隊最令人受不了,排名高居第一,其他依序為行駛路肩、大型車或龜速車未行駛外側車道、大型車逼車,另大型車加裝LED燈太刺眼也擠進第五名,國道警稱將加強取締。 1.部長,你最難以忍受的國道違規類型?如何強化宣導國道路權觀念?如何解決大型車裝設LED干擾行車安全問題?(註1),禁止或提高罰則?抑或有其他配套解決方案? 二、國內現有逾1,400多萬行動上網用戶,不少民眾滑手機成癮,連走斑馬線也要當低頭族,有立委認為影響安全,提案修法,行人在斑馬線上當低頭族將罰三百元。交通學者贊成修法保障用路人安全,但基層警員則擔心,未來如要抓用路人,「警民會吵個沒完!」。 1.部長,你當低頭族嗎?你是否認同此項修正?危險行為如何界定?要持續看多久才算違法?違規舉證大不易?如何兼顧行車與保障用路人安全? 2.部長,歷年鐵路違規闖越件數?開罰件數?有增無減?貴部是否支持再次提高闖越平交道提高罰則? 註1:大車裝設LED情形越來越多,但國道有別一般道路,車速快、路邊照明也沒一般道路充足,若前車LED燈不斷閃爍,黑夜中容易形成干擾引發危險,不過因為駕駛開關方便,也造成取締難度高,除將祭出偵防車取締外,呼籲民眾可提供行車記錄器畫面檢舉。 註2:交通部蒐集其他國家作法發現,目前僅有美國紐澤西州的一個小鎮立法對低頭族行人開罰,傾向以宣導代替處罰。但據警方觀察,低頭族的頻率有增無減。 主席: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 一、邀請交通部首長率同所屬及外交部就越南平陽暴動事件,台商及台僑緊急返台疏運問題列席備詢,均已詢答完畢。 二、本日會議所列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十案說明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現在散會。 散會(12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