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21日(星期三)9時至14時5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麗環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陳憶寧、翁柏宗及杜震華均為委員案。 主席:今天是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新任委員被提名人的質詢,被提名人有陳憶寧女士、翁柏宗先生及杜震華先生。 現在先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四川: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貴委員會舉行本會期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本院提名陳憶寧、翁柏宗及杜震華等3人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委員同意案,本人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謹就本次通傳會委員提名作業報告如下: 一、法令依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第1項)本會置委員七人,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第3項)本會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第4項)……委員任滿三個月前,應依第一項程序提名任命新任委員。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致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亦同。」。 二、現任委員任期將於103年7月31日屆滿 通傳會現任委員劉崇堅、魏學文及已於101年8月1日辭職之前委員張時中等3人之任期均至103年7月31日屆滿,本院爰依上開通傳會組織法規定,提名3位委員,新任委員任期均自103年8月1日起至107年7月31日止。 三、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提名原則 本院對於新任委員之提名,係依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第3項之規定辦理,茲說明如下: (一)具豐富之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 依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第3項規定,該會委員應遴選具有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之人士擔任。因此,本次通傳會委員之提名,經考量該會專業需求及任期交錯等因素,就相關領域遴選優秀人才,符合該會組織法之規定。 (二)同一黨籍不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 依通傳會組織法第4條第3項規定,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因此,本院審慎提名陳憶寧、翁柏宗及杜震華3位委員中,陳員為中國國民黨籍、翁員及杜員為無黨籍,任命後通傳會委員計有中國國民黨籍1人、無黨籍6人,合計7人,符合上開通傳會組織法有關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之規定。 四、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被提名人主要經歷 本院依上開提名原則,經審慎提名陳憶寧、翁柏宗及杜震華等3人。上述被提名人之主要經歷(專長)重點說明如下: (一)陳憶寧: 現任國立政治大學廣告系教授、傳播學院副院長;專長為傳播(傳播理論、公共關係、科學與健康傳播);並曾任世新大學公共傳播系助理教授、國立政治大學廣告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等職務。 (二)翁柏宗: 現任通傳會主任秘書;專長為電信(微波工程、頻譜監測、通訊傳播監理);並曾任交通部電信總局臺灣中區電信管理局高級技術員、交通部電信總局技正兼任南區電信監理站站長、通傳會南區監理處副處長、處長等職務。 (三)杜震華: 現任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員兼商業發展與政策研究所所長;專長為財經(產業經濟、政府管制、國際經濟);並曾任臺灣省合作金庫實習助理員、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助教、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訴願會委員、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等職務。 五、結論 本次通傳會新任委員之提名,經本院就相關專長領域遴選優秀人才,提名陳憶寧、翁柏宗及杜震華等3人,渠等具相關領域豐富之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學養俱優。敬請貴院支持同意。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在此先宣告以下事項: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休息10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中午原則上不休息,請工作人員準備便當。 首先請林委員明溱詢問。 林委員明溱: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請教被提名人陳憶寧女士,從你的經歷看來,你在傳播媒體方面滿有經驗的,所以我們認為江院長提名你擔任委員是非常適當的,相信你對節目製作等各方面都非常了解,若你被任命為委員,請問你要如何加強新住民的節目?你知道新住民嗎?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知道。 林委員明溱:即外籍新娘等,目前台灣的外籍新娘將近有七十幾萬人口,而且外勞也相當多,本席非常重視這一塊,NCC要如何加強這部分?是找一個固定的電視台還是哪一個節目專門報導新住民的教育、生活、新知?透過節目的傳播讓他們獲得新知,這方面你有何新的構想? 陳憶寧女士:關於這個問題,新住民的確是台灣社會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現象,我個人認為他們應該跟一般國民一樣,有相同的媒體近用權,過去我在觀察頻道的規劃上曾發現,有線電視收視頻道之一──第三頻道的使用狀況並不是非常好,在第三頻道的使用上,我覺得可以納入新住民的使用,這部分可以用3個概念來看,第一、公眾的使用;第二、教育的使用;第三、政府的使用,即PEG的概念。在新住民的使用上,我覺得可以利用PEG這三個概念來加強他們在第三頻道的近用權,謝謝。 林委員明溱:本席希望你被任用後能加強新住民的節目。 陳憶寧女士:我會的,謝謝。 林委員明溱: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翁主秘,我覺得院長提名你擔任委員是非常理想的,你是NCC主秘,而且你從基層做起,對NCC的業務十分熟悉,所以我覺得院長提名你擔任委員是非常適當的,而且你也很積極、樂於幫助這些業者,若業者遇到困難,我相信你有能力也會協助石主委儘量幫助這些業者解決問題,在你擔任NCC委員之後,你對自己有何期許? 主席:請翁柏宗先生答復。 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面對數位匯流的時代,我們看到電信、傳播、網際網路已經互相跨越了,我們如何去調整整個監理機制,讓這3個平台能夠互相跨越、競爭,讓消費者有選擇權,這是相當重要的,如果我有機會出任NCC委員,我願意發揮自己的實務經驗,本著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一條的精神來貢獻自己的心力,即促進通訊傳播產業的發展、提升國民的權利、維護弱勢的權利、促進多元文化發展。 林委員明溱:關於你的經歷,你的自我期許、抱負有提及,體驗到政策理想和產業實務有極大的落差,許多決策窒礙難行。在你擔任NCC委員之後,這方面你有沒有比較好的政策? 翁柏宗先生:從無線電視數位化到最近有線電視數位化,關於有線電視數位化,我跟石主委是逐一拜訪所有業者,讓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提升率達到24%,我們預計今年度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提升率要達到75%,我們會聆聽產業的心聲,若產業的訴求合情、合理、合法,我們也會盡力促成。 林委員明溱:希望你能多為媒體貢獻心力,請回座。 翁柏宗先生:謝謝。 林委員明溱: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石主委,現在的山區像玉山等有發生一些山難,就是因為手機打不通,現在玉山那裡的登山客相當多,但是帶手機去爬山也沒有用,因為沒有基地台,所以打不通,玉山那裡有一個氣象站,NCC可否找一個比較適合的地點裝設基地台?如此遼闊的山區若有這個基地台,所有行動電話就可以打通了,也可以進行相關聯繫,這樣會比較安全,這方面主委有無任何計畫?是否有心完成這項工作?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在委員的關心下,我們做了實地訪查,我個人從塔塔加一路到玉山北峰進行勘查,目前基地台主要架設在塔塔加鞍部到前峰這一帶,在排雲山莊之間的信號不是很好,業者現在是透過放大器的方式來傳輸,對於通訊品質來說會有很多減損,誠如委員所提,如果在北峰找到適當的架設地點,涵蓋範圍會非常廣,包含從東埔一路到八通關,然後到玉山主峰,全部都會信號良好,所以委員所指的是最佳架設地點。有關電源、所有其他景觀、國家公園相關事項等,我們正與相關單位密切協商,確實最佳座落地點就是委員所說的地點附近。 林委員明溱:就是氣象站那一塊?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的。 林委員明溱:中央氣象局也是交通部的所屬單位,你們可以協商一下,儘量讓基地台能夠架設在那裡,我們的通訊網路就可以四通八達了。 石主任委員世豪:就像方才委員所提,不只通信,包含GPS定位等,還有急難救助的功能也都可以發揮。 林委員明溱:主委有沒有信心把這項工作完成? 石主任委員世豪:中區監理處前任蕭處長和現任黃處長在委員的督導下已經努力在做了,最近可能會有一些突破。 林委員明溱:我覺得NCC做事非常務實,像上次本席質詢時有提及台21線,關於公路總局開放大型巴士一事,若沒有基地台就沒辦法聯繫,NCC的處長隨即協調相關單位與業者,好像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架設好基地台了,所以現在大型巴士從阿里山經過東埔,公路總局才願意放行,這對東埔的業者來說是一個很好的福利措施,在此感謝處長、主委的支持,謝謝。 石主任委員世豪:感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請陳委員根德詢問。 陳委員根德: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就教於兩位被提名人陳憶寧女士及杜震華先生,為什麼我們的政務推不動?也請秘書長聆聽並了解一下這個案子對民眾的影響有多大。其實NCC主委、主秘都很用心在推這個案子,有關廣電三法的問題,在推動的過程中,兩位被提名人可能比較不清楚,這部分實際上有爭議的就是在於分級付費,全世界有線系統的系統分級付費,這是國際社會的基本常態,為什麼廣電三法要分級付費在立法院會有問題?行政部門的主張是什麼?為什麼這個爭議不能解決?我們要符合社會正義的原則,還是要符合特定財團之利益目的而政策轉彎? 石主委於院會質詢時已明確表示,當時江院長也站在旁邊,你們很明確的說,這是NCC強力力推的,為什麼這部分會有問題?本黨又是過半數的大黨,而這個問題不能拿出來在院會表決,我就覺得很奇怪,民眾的利益擺在哪裡?請問陳委員、杜委員對分級付費問題的看法、主張為何?過去石主委和主秘都支持,未來你們擔任委員之後會不會反對?請把你們的立場說明清楚。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個人是支持的,根據過去我在國外讀書的經驗,其實他們也是很早就開始實行分級付費。 陳委員根德:包括整個美國、加拿大、澳洲等都是分級付費,有哪個國家是一個框架式的?即收費500元或600元,任這些財團宰割老百姓的權益。也請杜委員表示一下意見。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問題,我已經讀了會裡面的資料,會裡面也在全力推動這件事,我個人也是相當支持。 陳委員根德:這是很明確的,NCC的主張從過去到現在都是如此,但是我看不出行政院的主張為何,這個案子一躺就躺了兩、三年,躺在二讀,本席很感謝葉委員宜津在交通委員會也相當支持這個案子,為什麼特定幾位委員在杯葛,行政院的政策就跟著轉彎?相信秘書長應該也聽到了,廣電三法現在過不了其實還有一個問題,即無線必載的問題,還談什麼必載?無線台是公共財,全世界的有線系統,政府都必須要求它要必載,關於這個案子,立法院還有人提出必載2台、必載3台。事實上,這攸關人民的權益,這沒有條件可談,行政院為什麼不能做出讓人民有感的政策?這個案子到現在還躺在立法院,一下子利益派來關說,一下子系統業者來關說,行政部門的主張為何?NCC的主張很明確,包括主委、副主委、主秘都全力在推這部分,但是推不動,行政院的政策主張為何?因為你們兩位將擔任NCC委員,所以本席想了解你們對無線必載的看法,你們是支持還是反對? 陳憶寧女士:我個人是支持的,因為這是公眾近用媒體的權利,這是世界的潮流,而且這是一個共識。 陳委員根德:請秘書長聽清楚,若這個案子再躺下去,你看年底的選舉要怎麼選!請問杜委員的看法為何? 杜震華先生:這個議題在方向上我完全支持,在做法上,我們可以研究得更謹慎,讓它的效果最好。 陳委員根德:秘書長,NCC支持這個案子,立法院一讀會也送出去了,有爭議的部分要在二讀院會協商,迄今已協商超過5個會期,都5個會期了,這個案子還不能解決,若不能解決就拿出來表決,看看是哪個人反對嘛!記名表決嘛!怕什麼?為什麼不拿出來表決?我覺得很奇怪,整個行政部門被人家綁架了! 我也曾在國民黨的黨團會議裡面說,上個會期我就說了,到底誰反對?包括我們黨團幹部都有人在反對,莫名其妙!我們過去的黨團幹部都被綁架了,行政院所有行政工作的推動是不是一樣也被綁架了?難怪民意一直流失當中,然後講也講不聽。關於這部分,今天秘書長也在場,會後你應該找主委、副主委、主秘來了解一下為什麼推不動,是誰在杯葛?他們怎麼會不知道?他們的壓力來自哪裡?誰給他們壓力嘛!為什麼不能攤開來講?給他們壓力的是誰,其實他們也可以私下跟你講。什麼是正義?什麼是邪惡?怎麼可以犧牲老百姓的權益?所以為了社會正義,我提出這些問題。 另外是雙卡利率的問題,我要修民法,你跟我說要修銀行法,但銀行法卻擺在那裡不動,秘書長今天正好在這裡,我藉這個機會向你發發牢騷。金管會今年三、四月去查,吃到循環利率的有1,200多億,現金卡吃到循環利率的有400多億,長時間有這些金額在吃循環利率,換句話說,如果是18%、20%,這些銀行一年從信用卡利率裡,就賺走了300多億。你和我都不會吃到循環利率,但是真正繳不起的那些人都是弱勢族群,那些人一年要被搜刮300多億,金管會可以對這部分去進行瞭解。既然查出來這一些帳戶,請秘書長也要站在更靠近人民及弱勢者的這一方,他們付不起,結果我們還在推這些…… 主席:發言時間到。 陳委員根德:不是還有2分鐘嗎? 主席:對不起。希望針對我們委員會的議題質詢,好不好? 陳委員根德:這些是夾帶要讓秘書長了解的事情。 另外,關於3G之前所建構的基地台,包括中華電信的機房。我很佩服張善政前政委,他之前提到台灣就是這麼小,日本從3G到4G,到最後也是整合全國所有的光纖;韓國也是一樣,走向一個光纖整合的方向,加拿大及美國也都一樣。反觀台灣各自為政,4G發包出去,收了1,200多億那麼貴的金額,成本墊高,但最後還是消費者付費。光纖整合是降低經營成本最好的一個方向,這很明確嘛!所有的既得利益者,其中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就是中華電信,過去是國家所給予它的公權力。所建置的這些系統,我不是要他們免費提供,而是要他們作價提供給其他業者來使用,針對這一部分,我希望秘書長能夠真正瞭解這些問題,做一些對國家、社會及經濟有幫助的事,不論是人流、物流、金流或資訊流,要如何匯流及提升,這是非常重要的。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答復。 李秘書長四川: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我會…… 陳委員根德:這絕對跟經濟有關係,請秘書長聽一聽,但是要有魄力、決心及企圖心去做,好嗎?謝謝。 李秘書長四川:好,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佳龍詢問。 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恭喜三位被提名人。台灣現在非常關心政務官是否擁有國外的永久居留權,我想請三位被提名人先簡要說明,是否擁有過或申請過國外的永久居留權?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 主席:請翁柏宗先生答復。 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沒有。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完全沒有。 林委員佳龍:謝謝。我先請問被提名人陳憶寧女士,我看到你的資歷,你在政大也服務相當久,甚至也拿過一個碩士,在這期間,你是否被金溥聰先生教過,或是曾經修過他的課,受過他的指導嗎? 陳憶寧女士:報告林委員,完全沒有。 林委員佳龍:你去唸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博士學位時,金溥聰有沒有幫你寫過推薦信? 陳憶寧女士:當初我出國完全沒有接受到金溥聰先生任何的推薦,我之所以選擇那間學校,完全是靠著我自己當初的研究,認為這間學校適合自己的發展。 林委員佳龍:謝謝。立法院的委員向來對通傳會的政策都非常關心,這點三位被提名人當然很瞭解,我想翁主秘尤其瞭解。在過去這一年來,經過許多人的努力,有關4G釋照,我們好不容易幫你們爭取到一筆3年150億所謂的加速行動寬頻跟產業發展的方案,我看所謂4G釋照的基金,你們現在列為涉及12個部會,20多個子計畫,但是當時我們支持4G釋照的收入,應該把重點用在數位落差,可是我看到這似乎不是主要的項目,甚至放在最後一個。因為現在的異常氣候及防救災都跟偏遠地區整個數位的建設,包括4G基地台的分布有關,據你的瞭解,這150億中有多少是要用於縮短數位落差城鄉的差距?你認為多少才符合當時我們通過決議及立法的意旨? 翁柏宗先生:報告委員,在縮短數位落差這一部分,通傳會從95年到現在的「村村有寬頻、部落(鄰)有寬頻」,我們在改善數位落差已經有相當的成效,據我所瞭解,各個部落(鄰)現在起碼都有12M以上的寬頻,但是我們採取技術中立的觀點,無論它是有線的或是無線的都可以。 另外,林委員提到基於氣候的變遷,有關防災的部分,假使我有榮幸出任通傳會的委員,我跟會裡面的長官及委員有討論過,為了加速整個偏遠地區4G行動通訊的涵蓋,我們也會參照像歐洲的制度來推動network sharing,讓業者整個建設基地台的成本下降,同時也能節能減碳,達到環保的效果,儘快讓4G的行動寬頻能普及。 林委員佳龍:150億不是一個小數字,因為4G的標金飆高,事實上我們也預知到羊毛出在羊身上,新任的委員應該非常關注這一點,我認為數位機會要均等,尤其是對於整個氣候暖化及防救災這些建設,但是我們看到目前為止的資源分配似乎不是如此,因為當時立法委員幾乎是跨越黨派,大家一起要求,所以希望你們要反應我們的要求,應該朝一半的目標進行,亦即150億應該有一半是用來縮短數位落差與城鄉差距這些部分,這是我所提的數字,未來我們也會檢驗你們,否則你們會被批評是不是有圖利特定的財團或是產業,針對產業發展,雖然我對新任委員有比較高的期許,但也不要過度的管制,我想這部分也是杜教授的專長。 這也涉及到我們當時要求申請到4G執照,5年人口覆蓋率要達到50%的目標,照目前來講,在技術及各方面,你們可以投入那麼多資金,有助於他們發展產業。這個覆蓋率應該要適當的提高,因為50%的覆蓋率在六都幾乎就已經超過了,所以這完全沒有辦法在政策上有導引的功用,請問杜教授與陳教授對於解決數位落差,有關這筆錢以及它的覆蓋率的看法是如何? 杜震華先生:報告委員,因為我還不是很清楚通傳會裡面對這件事情推動的狀況,我會找出它的原因,看看能不能設計經濟的誘因,讓業者能夠儘量去推動。另外剛才提到德國network sharing的概念,我想也值得參考,委員已經給我們指示這樣的目標了,我們會全力來達成。 林委員佳龍:陳教授的看法如何? 陳憶寧女士:我在4月底、5月初時,在哈佛大學參加數位落差的研討會,數位落差是全球的問題,而且不論是開發國家還是開發中國家都面臨這樣的問題,這是全球議題,台灣也一樣要非常關心,將來我如果有機會及榮幸進入NCC服務的話,我會非常注意這樣的問題,謝謝。 林委員佳龍:其實我算過這個數字,我覺得未來5年以業者的能力加上產業的協助,包括偏遠地區的建置上,甚至政府公部門如何釋放更多的空間,只要把這些當作目標,我認為50%的覆蓋率要提升至70%是可及的,因此我希望新的委員要有點理想性。我認為面對4G釋照及相關行動通訊的討論時,都讓人感覺財團的聲音特別大,產業發展如果不能創造機會的均等,其實不符合民主社會最主要的出發點,這部分請你們一起來推動。 再者,石主委承諾本院在今年2月要送出數位匯流法,結果我在報紙上看到變成兩個版本,一個是搭橋過渡版,另一個是完整匯流版,而且還說「該鬆就鬆,該廢就廢」,這講法似乎跟當時承諾我們的不一樣,這是第一點。另外,何謂「該鬆就鬆,該廢就廢」?請問石主任委員,這是要一步到位或是搭橋,還是橋搭到另外一頭就到不了數位匯流的那一端?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這分兩點來說,有關於修法的時程是訂在行政院第二版的數位匯流發展方案裡,本會從來沒有對外承諾修法的進程,不過我們知道各界都很關心,所以我們不斷在加速,這是有關時程的部分。 林委員佳龍:有些承諾是你自己都宣示過的,在立法院我們也講過,我們當時講2月就是希望你能在這個會期讓我們看得到,好幾次的場合都提到過,而不是你有沒有承諾,你不要用定義的方式逃避責任,確實遇到困難,不如你當時想得那麼簡單,你並不是在一開始在回答本院時,就提到有兩個版本。 石主任委員世豪:有兩個版本應該是去年10月時決議提到的一部或多部的匯流法案,我們沒有改變原來定的方針,從現況往匯流方向修,這是向來的修法方向,我們另外規劃是不是要從更遠的未來,亦即已經匯流完成時該如何訂定?所以我們兩路都在思考。 林委員佳龍:主委,從你當副主委開始到現在已經快10年了…… 石主任委員世豪:8年。 林委員佳龍:我是講一個概數。我們按照這個判斷,其實這個法出來也沒有辦法了,因為很多東西都生出來了,也回不去原來的法裡面做規範了。其實你要不就是做個政務官,要不就是放棄這個目標,如果你還把數位匯流的整合立法當作一個目標,你就要負起責任,設定一個時間點,如果達不到,你就應該負起政治責任,並且應該拍拍屁股離開,而不是不斷玩弄這些文字的東西,我們就是沒有看到成果,而現在你的任期也已經快要過一半了,請問你們是遇到什麼困難?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正按照原來的立法時程進行,對於每一個重要的修法議題,我們都在徵詢外界的意見,而且做得非常細密。 林委員佳龍:我要請教另外三位委員,如果在委員會討論,你們是首長制還是合議制?請三位個別回答。 翁柏宗先生:報告委員,是合議制。 林委員佳龍:陳女士呢? 陳憶寧女士:合議制。 林委員佳龍:接下來是杜先生。 杜震華先生:報告委員,是合議制。 林委員佳龍:我告訴你,現在的NCC越來越走向首長制了。所以你們能不能在表決時呈現出和主委有不一樣的意見?你們現在有沒有什麼觀點是與主委不同的?我想翁主秘比較不方便講,我先請陳教授回答,你認為對於重大的政策推動的輕重緩急是否與主委的意見有不一樣的地方? 陳憶寧女士:目前看起來,我還沒有發現不一樣的地方,但是我想…… 林委員佳龍:這真的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主席:你得讓他通過之後再說吧! 林委員佳龍:很多的不一樣,我建議你好好的研究,你們是委員…… 主席:他還不是委員。 林委員佳龍:我知道,我是說他本身在研究現在NCC相關的政策嘛! 主席:林委員,時間到。 請葉委員宜津詢問。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先請教三位準委員一個問題,現在標到4G的鴻海集團郭大董事長不斷向NCC「嗆聲」,他說為什麼不可以採用中國華為的電信設備,我請問三位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如何?Lady first,我們先請陳教授回答。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葉委員,我想整個政府部門在做任何的決策要有一定的行政流程,我所瞭解的是這個決策過程還在進行當中,所以目前為止還沒有辦法有確認的答案。 葉委員宜津:我的時間很寶貴,請儘快的答復。你的答復不對,目前是規定不可以使用,所以他才「嗆聲」。陳教授必須要更進入狀況,他不斷的「嗆聲」就是要使用中國華為的設備,但是我們不准。 陳憶寧女士:是,我看到的新聞是不准,而回應是7月8日,這是我最近看到的新聞資料。 葉委員宜津:是啊!但是你說還沒有做決定,我們是有決定不可以,他是針對「不可以」這件事來「嗆聲」。我希望你能搞清楚狀況。 陳憶寧女士:是,謝謝。 葉委員宜津:你剛剛的回答是不對的。 接下來請翁先生回答,不能再叫你「主秘」了! 主席:請翁柏宗先生答復。 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4G的架構已經是扁平化,也IP化,4G的基地台也更聰明,可以不透過MME,基地台跟基地台之間就可以聯絡,所以我們發覺資安的風險是有提高。我們在評估這件事情是有分資安跟國安的部分,資安的部分我們也看到基地台的backhaul確實是有的部分沒有加密,為處理這個事情,我們要跟業界、學界還有vendor一起來討論。至於國安問題的部分已經超過技術監理的層次,我們會按照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三條第八項,尊重國安單位的意見。 葉委員宜津:好,很好。翁先生回答的很完整。請杜先生回答。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屬於技術性方面的問題,我個人可能會多尊重會裡其他專業委員的意見,也會多詢問不同的業者跟專家的看法,提供為我做判斷的基礎。未來這樣的事件我認為還會持續不斷發生,怎麼樣找出兩全其美的方法是很大的挑戰,我們一定是全力以赴,為了社會的和諧,國家安全一定要能確保。謝謝。 葉委員宜津:本席認為這個題目翁先生通過,請陳小姐跟杜先生兩個繼續回答下述問題。對於剛剛的問題,我認為特別是陳小姐還沒有進入狀況,這是很危險的,因為只要你一當上委員,第一個要面對的、最重要的、最關心的,就是這個議題。 請問兩位知不知道交通委員會在去年10月17日通過一項決議,就是剛才翁先生所講,依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三條,主管機關為配合有關機關之國家安全考量辦理而駁回華為的設備使用。因為現在大家甚至說華為的背景是解放軍,亦即他們是解放軍所成立的公司,至少你們要知道這個事情現在整個國家的看法是這樣。如果你們再沒辦法回答現在我要問的問題,我就會覺得你們不適任。公平起見,這次換杜先生先回答。你們知道現在全世界有幾個國家拒絕華為的電信設備嗎? 杜震華先生:據我了解,美國、英國、澳洲這些國家都是拒絕的,我可能還漏了某些國家。 葉委員宜津:好,換陳小姐回答。 陳憶寧女士:我了解的是很多先進的西方國家是拒絕的。 葉委員宜津:有哪些? 陳憶寧女士:我印象中記得的是英國、美國、法國、日本。 葉委員宜津:好,你們統統不及格。沒有你們想的這麼多,很明確規定拒絕的是美國、澳洲、加拿大、印度跟南韓,這件事情讓你們知道。這是外國的事情,跟我們比較不相干,但是我要用這件事情來告訴你們,中國對這些國家的威脅遠不如台灣,就是中國對台灣的威脅遠高於這些拒絕華為的國家,不是嗎?這件事情我要你們很清楚了解,將來你們要面對的就是這個問題。 本席最後再問一次,如果你們是NCC的主委,準備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可以這樣問嗎?請陳小姐回答,你會對華為公司say yes or no,我的時間很寶貴,你只要告訴我yes or no就好,還是你會說,對不起,我現在要當官了,所以我不能講,我要傾聽大家的意見,這是合議制。我知道這是合議制,我只要你的意見就好,你會say yes or no? 陳憶寧女士:基於國安考量的話,我覺得這個情況相當嚴重,所以應該是say no。 葉委員宜津:好,謝謝你,非常好。 接下來請杜先生回答,快點,因為我的時間很寶貴。 杜震華先生:我們讓國安部門來處理,並尊重他們的處理。 葉委員宜津:你推給國安部門?沒關係。 請問翁先生的意見? 翁柏宗先生:我們尊重國安單位的意見。 葉委員宜津:好,這樣我發現女生比男生有guts。 再來,請問杜教授,我們去簽了服貿協議回來,關於NCC的部分,就是第二類電信,你知道我們簽的服貿協議開放了什麼嗎?這是你的專門。 杜震華先生:我們開放了存轉業務、存取業務跟數據交換。 葉委員宜津:這到底是什麼東西?在你論文裡提到國際服務業分類為155項,這有沒有包括在這155項裡?你自己寫的論文不用遲疑吧?有guts些,乾脆些,不要浪費我的時間,快點回答有沒有? 杜震華先生:我的研究沒有那麼深入,就我看的資料,似乎這裡是有些模糊的。 葉委員宜津:好,你的研究已經很深入,有155項服務類,但是這沒有在這155項裡,為什麼?因為這根本就只是概念而已,根本連定義都搞不清楚,也沒有任何的法律用語是這樣用的。你有很多這方面的文章,你覺不覺得去跟外國簽協議的時候,特別是關於產業的部分,應該都會有產業的條碼,才知道簽什麼,對不對?是不是? 杜震華先生:是。 葉委員宜津:他們簽回來的都沒有,你擔不擔心? 杜震華先生:他們簽的是依照聯合國W/120的分類方法去歸類的。 葉委員宜津:那只是概念。很多國家要簽的時候,是個概念,但是真的國家對國家之間要簽的時候,就要有很清楚的產業條碼,不是這樣嗎?你不是還一再批評我們去簽、去談判等等的人才都不夠,所以不是應該很清楚這是怎麼一回事嗎?為什麼不敢說?那樣我就要開始懷疑你當上NCC委員的時候,是不是也這個不敢、那個不敢。杜先生,你可以回答嗎? 杜震華先生:自由貿易協定或類似協定在談判的時候,通常第一件工作就是把各式的分類基礎去依照聯合國的分類…… 葉委員宜津:我的時間很寶貴、很有限。你告訴我,只有簽存取、存轉、數據交換,這樣可以嗎?請問這樣可以嗎? 杜震華先生:因為我們還有其他的把關機制,所以真的要來投資的話,是需要我們去審查的,如果有國安的考量,我想有好幾道防線可以防制。 葉委員宜津:杜先生,我對你有些遺憾,我的時間很寶貴,請換另一個人回答。還是女生比較有guts,換陳教授回答,因為在這裡面,你大概是唯一對媒體傳播有專長,最具代表性的。我問你一個問題,學運期間因為立法院附近的通訊非常爆滿,所以各家通訊業者就加派行動車到立法院附近加強通訊,而媒體報導NCC主委因為這樣被江院長K了,你的看法怎麼樣呢?你覺得各家通訊業者派行動車到立法院附近加強通訊,這樣是對還是不對? 陳憶寧女士:謝謝委員這個問題,只要在沒有違法的狀況之下,業者自發的行為應該是合理的、OK的、沒有問題的。 葉委員宜津:不是只有這樣,這個業者服務用戶時,不論其用戶要做何使用,這個業者有權干涉用戶怎麼使用他們的網路嗎?是不是? 陳憶寧女士:業者應該沒有權力去…… 葉委員宜津:是,所以用戶有需要的時候,業者就應該要提供服務,是不是這樣? 陳憶寧女士:在合法的範圍之內應該是這樣。 葉委員宜津:是,當然是在合法的範圍內。 主席:發言時間已到。 葉委員宜津:我還是需要些時間,主席,你真的不用這麼急,因為這個很重要。 主席:不是我急,而是我們的規則是發言時間為12分鐘,其他委員也在等待中。 葉委員宜津:好,這樣的話,我可能就要要求第二輪發言了。 主席:可以,你可以再登記。 葉委員宜津:好,我最後的這個問題關係到本委員會的審查,本來所有NCC的委員都需要到這裡來列席備詢,但是突然哪一天NCC就開始變成只有主委跟副主委來列席了。請問三位,如果到時有必要,我們要求你們來列席,你們會拒絕嗎?一樣的,我只要yes or no就好。 陳憶寧女士:有需要一定會出現。 葉委員宜津:好,很好。 翁伯宗先生:我們按照行政慣例,但是有需要,我們會出現。 葉委員宜津:好,再來,請杜先生回答。 杜震華先生:如果大院有需要,我們會來。 葉委員宜津:行政慣例請不要再用大法官解釋釋字第325號,釋字第325號是指憲政機關,NCC不是憲政機關,本席再次強調,主委,這也是說給你聽的,雖然你能力足夠,但是不要每次都只有你跟副主委來列席,本委員會要求哪一個委員來列席的時候,就應該要來,謝謝。 主席:謝謝葉宜津委員的詢問。 請管委員碧玲詢問。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杜教授,先恭喜您被提名,這次能被提名,您應該很重視,所以我看您也很仔細,給了我們您的自傳。請問你有沒有好好仔細寫這份送來立法院的自傳?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有,我很認真寫。 管委員碧玲:是你親自寫的嗎? 杜震華先生:我親自寫的。 管委員碧玲:你寫文章常常喜歡用剪貼嗎? 杜震華先生:我很少用剪貼。 管委員碧玲:可是這麼重大的一篇文章,為什麼你偏偏用剪貼? 杜震華先生:我是親自寫,每一個字都是自己寫的。 管委員碧玲:在這裡不能說謊。 杜震華先生:我沒有說謊。 管委員碧玲:你再確認確認,是你親自寫,每一個字都是你寫的,沒有用剪貼?其實這是小事,不要說謊變成大事,就糟糕了!我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問,只是要提醒你以後不要這麼疏忽,今天這是多麼重大的事,到立法院來接受人事任命權的審查,你的自傳不能不親力親為,你有親力親為嗎? 杜震華先生:有,是的。 管委員碧玲:來,看看第3頁,你總共剪貼過來好幾段,所以連稱呼都錯了,用了「本所」。再看第4頁,起承轉合用的連接詞也因為剪貼而有問題,「即便如此」是在轉,可是倒數第二段的「即便如此」跟前面都是你在創造和諧社會如何如何的。還有,為什麼你寫「本所逐月完成」、「本所協助」,這個應該是從你們所裡的資料剪貼過來的吧?我只是提醒你…… 杜震華先生:我記得前面有寫「(以下簡稱本所)」。 管委員碧玲:所以是因為「(以下簡稱本所)」嗎? 杜震華先生:是。 管委員碧玲:可是這個「(以下簡稱本所)」不應該是在自傳裡的「本所」,而是被剪貼的原來那篇文章的「本所」嘛。 杜震華先生:我真的沒有剪貼。 管委員碧玲:好,我回去會再仔細看,好不好? 再來,您的著作非常多,本席大概計算了一下,從2000年您卸任國大代表之後,一直到2014年,有數百篇著作,平均一個月是1.65篇,主要都是政論,您非常關心時政。您的著作尤其集中在大選年,因為我剛剛講每個月平均是1.65篇,但是一遇到大選年,一個月平均大概將近3篇,2007年有30篇,2008年有35篇,2011年有31篇,2012年也有25篇,沒有關係,您非常關心時政。 您過去自新黨從政一路這樣下來,本席要提醒,當您擔任NCC的委員,最重要的是要注意您的專業。我們知識分子關心時政、有批判的性格,常常會內化到我們的性格之中,所以我們各為其主,很可能我支持這個政黨的路線,或支持另一個政黨的路線,那常常會內化成我們的性格,然後我們的批判會非常敏銳,而不時就會透露出這種bias(偏差),可是今天您擔任NCC的委員,本席首先要提醒杜教授慢慢要不斷提醒自己,過去這些政治上的深度投入不要影響你未來的專業,好不好? 杜震華先生:謝謝委員指教。 管委員碧玲:好,現在我要來研究您的學術著作,這裡有兩篇文章的目錄,其中一個是其他學者引述您的著作,註明是您1996年在聯合國所屬機構的期刊裡的著作,而您今天送進來的文章看起來是同一篇,卻是寫1995年,所以您寫的這一篇到底是在1995年,還是在1996年?您知道我說的是哪一篇嗎? 杜震華先生:我知道是在聯合國的…… 管委員碧玲:「Determinants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Taiwan : A New Approach And Findings」這篇文章到底你是在1995年還是1996年寫的?你送給我們的資料是寫1995年,但是人家引述你的資料都寫1996年,所以這篇文章你是在1995年還是1996年寫的? 杜震華先生:我現在真的沒辦法記得很清楚。 管委員碧玲:你在這個期刊一年大概會發表兩篇以上嗎?一般在同一年你在這個期刊都會發表一篇還是兩篇? 杜震華先生:您指這個期刊嗎? 管委員碧玲:對。 杜震華先生:沒有,這個期刊我大概只發表一篇。 管委員碧玲:這個期刊你只發表過一篇? 杜震華先生:對。 管委員碧玲:有史以來只發表過一篇? 杜震華先生:對,沒錯。 管委員碧玲:那應該就是在1995年。您於1995年在這個期刊發表的文章題目不是這個,為什麼你送來的資料會改題目? 杜震華先生:我並沒有去改題目,我是從我的著作目錄裡直接把它拿出來。 管委員碧玲:好,我們看看期刊目錄,1995年你在這個期刊上的文章題目不是「……in Taiwan」,而是「……in Taiwan Province of China」(在中國台灣省),所以你在期刊發表的原名是「在中國台灣省」。 杜震華先生:報告委員,這是編輯部門幫我改的,出來之後我才發現有做這樣的修改。 管委員碧玲:編輯部門做這樣的修改,難道沒有經過你的同意? 杜震華先生:沒有。 管委員碧玲:可是在往後的引述,你都隱匿了,對不對?譬如後來的著作年表,你也都隱匿了,你可以對這件事情不負責,也許知識分子常常會這樣,請問你有沒有去函要求他們做更正?他們在出版之前有沒有給你看樣稿? 杜震華先生:沒有。 管委員碧玲:你有沒有去函要求做更正?你知不知道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2007年對全世界所做的公開宣示中有提到:2758號決議文只處理中國代表權問題,沒有處理台灣問題。所以,聯合國並沒有將台灣當成是中國的一省;雖然你的文章是在1995年出版,是在2007之前,但你知道你寫的題目是這樣,結果你今天送進來的目錄卻將題目做了修改,這其中有隱匿的心態在裡面,你把目錄所列題目裡面的「中國台灣省」改成「台灣」,這代表你要告訴我們,在2005年你寫了這篇文章,但事實上,你已經把文章的題目改了,這很不好。 杜震華先生:報告委員,我不是刻意的,事實上,我真的沒有特別去留意這件事情。 管委員碧玲:不可以這樣,這些資料都要很精確,以後你要當NCC的委員,在做任何決策或事情的時候你可以不精確嗎?請問杜被提名人,你會真的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嗎? 杜震華先生: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省。 管委員碧玲:你認為台灣跟中國之間應該架構什麼樣的關係?其實你是有一些流變,請問你的主張還跟過去一樣嗎?你在民國89年的時候曾主張過台灣跟中國未來要如何整合,至2000年時你的主張又是如何? 杜震華先生:我的主張是,這是未來的事情,所以,我希望讓以後的子孫來做決定。 管委員碧玲:你希望未來會變成什麼樣? 杜震華先生:我覺得應該讓人民依照他們最大的福利去做他們想做的事情。 管委員碧玲:你未來的主張很明確,不是人民的決定,而是你自己的主張如何?其實,你在2000年所寫的文章裡面,你是主張中華邦聯,現在你的主張未來要怎樣? 杜震華先生:因為我們內部紛歧太多,所以,我們就讓時間去解決。 管委員碧玲:你剛才講4G能不能用華為其實還涉及未來國安單位若重裁怎麼辦的問題,顯然你把這個問題推給國安單位,主秘也是如此。我要跟陳教授你們三位說清楚,把責任推給國安單位,我在交通委員會是從頭譴責到尾,須知國安單位並不具有通訊方面的專業,你們才是這方面的專業,今天是石世豪主委將其推給國安單位,你們所有的委員就統統跟著石世豪主委把它推給國安單位,殊不知你們才真正是這方面的專業部門,國安單位要聽你們的意見,剛才主秘講4G的基地台未來是朝向扁平化與IP化,你們知道他這講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嗎? 杜震華先生:對這部分,我還要繼續學習。 管委員碧玲:既然還要學習,本席其實滿擔心的,你過去曾加入新黨然後從政,並在2000年為文主張兩岸組中華邦聯,後來在國外發表「中國台灣省」的文章,對未來的電信資通訊業務又不是那麼專業,在此情況下,未來對台灣到底要不要跟中國合作開發5G的問題,我們認為,只要一合作開發,雙方的系統就會綁在一起,所以,我希望你將來在扮演NCC委員角色的時候,面對這個問題一定要把你親中的價值觀擺在一邊,我也希望你們三位不要跟石世豪主委一樣,因為他的領導風格就是把一切問題都推給國安,這是專業部門在面對責任問題時不應該有的態度,希望你們將來能有不一樣的看法,但從今天你們回答委員的提問來看,你們就是不專業,所以,對這樣的提名,我其實是覺得很憂慮,對這部分我一定要在這裡說清楚。至於「本所」的部分,我可以接受你的說明,但對你跟中國的關係是如此深厚,其實,從你的人脈我可以看出你跟陳元玲、汪用和是一個系統推薦過來的,現在你終於補進來了,陳元玲待了3個月就走了,汪用和沒有辦法來,你終於補上這個位子,我希望中國的因素在未來的NCC委員會中不要因為你而變成一個揮之不去的陰影,這是我對你的期許。 杜震華先生:好,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其昌詢問。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石主委幾個問題,根據時報周刊的報導,江宜樺院長表示:NCC應該適時介入,而非讓學運藉此無限制地合理化。江宜樺院長主要在指涉學運期間因為大量運用網路傳播,讓一些學運相關報導,以及學生的主張與訴求,得以透過網路向國人甚至全世界做宣告,因此造成立法院附近網路塞車,所以,很多電信業者都主動提供行動基地台,聽說NCC也要求業者協助讓網路不致塞車,因而引發行政院長震怒並指責NCC,請問石主委,此事是否屬實?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就我跟副主委都沒有接到這樣的訊息,也從來沒有聽到院長有對這件事震怒。 蔡委員其昌:所以,時報周刊對這部分是不實報導,是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個人沒有聽到這樣的訊息,同仁也沒有轉達。 蔡委員其昌:如果不是這樣,那我的態度就很簡單,我提出的問題,你要作一澄清,如果你不作一澄清,我就認為報導是對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向委員報告,我的確沒有接到這方面的訊息。 蔡委員其昌:我有跟主委講過,因為本席是交通委員會的召委,所以,當時有很多住在附近的居民,甚至在附近辦公大樓上班的公司員工都打電話跟我講,這裡的通訊非常差,我也打電話給NCC問他們這裡通訊的品質為什麼這麼差,而且一直沒有提出改善的方法,所以,照理江院長要震怒,也應該找到我這裡來震怒才對,我不知道他怎麼會找到你震怒。 石主任委員世豪:沒有這件事,其實,我也在貴委員會報告過,電信業者是提供通信服務的,它不做任何內容的審查。 蔡委員其昌:沒有錯,工具一定要中立,不是某人支持執政黨,你們就讓他網路傳輸速度快速,有反對執政黨的內容,你們就想辦法讓他網路不通,這絕對不是民主國家的作為,如果周刊報導的是事實,坦白說,院長是應該下台的,如果周刊的報導不是事實,NCC就應該作一澄清,就像我剛才也自我澄清,我的確有要求NCC要做改善,因為不僅這附近的商家,還有這附近學校的學生上網、公司辦公都受到影響,總而言之,工具一定要中立。 其次,我們都知道,目前廣電三法還躺在立法院,尚未完成朝野協商,我們現在同意業者做適度的置入與冠名,當時我們在交通委員會審查時,同意讓特定的節目去做特定方式的置入或是冠名,其實我們是有條件的,不知道主委知不知道? 石主任委員世豪:在衛星廣播電視法的修正裡面,是直接以法律授權的方式,讓主管機關可以…… 蔡委員其昌:主委應該記得,當初我們在討論讓它置入或冠名時,主要是希望藉著企業的贊助,讓節目的製作水準可以提升,讓臺灣本土自製節目的比例可以上升。國外節目因為可以置入,一集的製作費可以上百萬、千萬,不像臺灣一集只有數十萬,我們希望讓電視台或媒體業者能有更多的資源可以使用,對不對?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蔡委員其昌:本席舉幾個例子,像「我是歌手」是對岸做的節目,並非自製節目,主委知道吧!業者直接買來加以冠名,但這樣的冠名方式,跟交通委員會當初希望讓業者冠名或是讓它置入的意義不同,也與我們希望臺灣本土自製節目水準提升,內容豐富,好像沒有關係吧!因為可以冠名,業者買進之後,就可以賺更多。「阿信」也不是本土的連續劇…… 石主任委員世豪:它來自日本。 蔡委員其昌:它也是用同樣的方式,冠名在日劇身上,也不是我們當時希望支持這些電視台,支持從事戲劇創作、製作高品質節目的從業人員,而給他們這把尚方寶劍的意旨相符,我們的目的應該不是讓他們做這樣的事情。主委覺得呢?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確實需要進一步去了解與檢討。 蔡委員其昌:本席知道陳女士負責傳播這一塊,對於這樣的冠名方式,你覺得如何?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樣的做法完全違反立法上的善意。 蔡委員其昌:沒有錯。請問杜先生的看法呢?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 蔡委員其昌:所以這個部分應該要檢討;我也很支持適度的節目、時間,讓它們置入、冠名,希望他們製作出高水準的本土節目,不論是歌唱節目或各式各樣的節目。我們給它更多的資源,並不是讓它去買國外的節目,然後給國外節目冠名,讓它收入增加,這不是我們的本意。面對這樣的現象,我認為我們的冠名方法是有問題的,主委,這個部分應該要做檢討。 另外,本席要請教陳憶寧女士。這裡有一段話,不知陳女士有沒有看過。這是江宜樺院長還在台大當教授的時候,本席稱之為「使用前」,他說:「如果一個體系宣稱自己是民主體制,但是它對成員的訴求沒有認真回應,那麼抗議是有正當性的,哪怕是暴力的抗議。那個抗議正當性的多寡,就與體系麻木不仁的程度成正比。」這是江宜樺擔任台大教授時,在「抗議、暴力與民主政治」座談會裡面所講的。 「使用後」,也就是他當了行政院長之後,因為文字內容較長,本席用略述的方式,他痛批這些是暴力抗議,痛批這些學生多麼的無理,痛批民主體制因為這些學生的抗議而被破壞得無以復加,如此強力批判的是我們的江院長。當教授的時候,是一個自由派的教授,談起群眾運動頭頭是道,談起非武力的抗爭、公民不合作運動,都是一流的,學生都稱讚他的民主素養很高。坐上大位之後,又變了一個人,大家都不認識他了,這是江教授嗎?不知道! 本席也很認真的拜讀過陳女士的一些訪問,你在文化部出版年鑑「新聞出版之困境及其對應」中提到「從2003年開始備受討論的政府政策新聞置入性行銷問題,到2012年原能會禁止新頭殼記者楊宗興採訪核四事件,以及沸沸揚揚的旺中疑似中資購入案,每個事件皆反映出來自不同方面的壓力,其相同之處卻都是正在戕害新聞界的發言權。在他們用嶄新的手法擴大經營新聞這門生意的同時,來自企業的種種威脅,也使得編輯台的獨立精神與專業倫理一點一滴的流失,例如商業周刊因為刊登了統一集團人事異動相關報導,就遭到通路商下架的事件,都令人不禁為此捏了一把冷汗。」你還提到「當新聞版面充斥著企業配文與政府政策美化宣導文時,與民眾權益或安全切身相關的法案或議題,卻可能無法獲得任何關注。來自中國方向的強大勢力也正形成一股危及新聞自由的隱憂。」 光是看到這兩段,本席就要把票投給你,跟我的主張幾乎都一樣,我不投給你的話,真的對不起我自己。但是本席也很擔心,你會不會是下一個江宜樺?還沒有到政府機關,還沒有權力的時候,之令人敬佩!江宜樺當年說的那一段話,也讓本席敬佩他不得了。但是,前車之鑑歷歷在目,當了行政院長之後,人就像變形金剛似的變形,本席很擔心,你會不會在使用後也變成變形金剛? 陳憶寧女士:謝謝蔡委員。我自己的背景是新聞傳播,我有一個很重要的訓練、很重要的精神培養,即在於媒體不可以被壟斷、言論必須自由。這個精神從我很年輕的時候就開始了,我不認為我有幸進入NCC任職之後,這樣一個長期培養下來的治學態度或是概念,會受到我在哪個位置而影響。謝謝。 蔡委員其昌:基本上,我剛剛問的這些問題,希望你在還沒有擔任NCC委員之前,可以再次承諾,其實你的再次承諾是不是有用,還不一定。我想江院長在當教授的時候,也長期受過其治學方法之訓練,但是權力會使人發狂,得到那個權力之後,就會像變形金剛一樣變了,本席很擔心。所以請你今天在交通委員會再承諾一次,你過去的主張,在你任NCC委員之後,是不會改變的;至於會不會改變,說實在話,有了江宜樺之後,我從此對很多學者都沒有信心。我必須在這個階段,先把話說明白,如果你是這樣的學者,至少你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接受蔡其昌質詢時,會很好過;因為你跟我的主張幾乎是一致的。但是我也很擔心,當我們投下同意票,讓你坐上這個位置後,又變了一個人。今天我就是來問你這個問題,也是最重要的重點。 最後,本席要問杜教授,有關華為的設備問題。郭董登高一呼之後,看起來好像對政府產生了一點地震現象,本席拜讀過你很多文章,你都希望管制要開放,先不管國安單位的意見,就是剛剛特別提到的,全世界這麼多國家對華為的設備都有意見,大家都做了一些限制,就你的看法,你覺得它該不該被限制?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是主張管制要鬆綁、要自由化,但是都要有適當的配套措施,國家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蔡委員其昌:我希望NCC對這個問題要堅持住,這在交通委員會討論過,你們也都覺得華為是有問題的,我們在這裡還達成共識,所以你們要堅持,不要換了幾個委員,大家的態度好像就改變了。 主席:請羅委員淑蕾詢問。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幾天我也跟石主委提過,NCC每次審議電信業的費率時,開了一個小門給他們,但他們又從後面開了一個更小的門;也就是每次你們說費率調降,他們卻變相的又弄一個門來加價。以中華電信為例,前一陣子大家還歌功頌德,稱讚NCC真的為消費者著想,因為中華電信原本的通話費是3分鐘1.6元,後來改成5分鐘1.5元,大家認為在每樣物價都上漲的現在,只有電信費率調降,使得全民受惠,所以大家很高興,還稱讚石主委,給你們記大功一件,沒想到中華電信又偷偷摸摸的將基本費由25元調為50元。一通電話才省多少錢?這裡一調就是25元,這個問題你們有沒有發現?你認為合理嗎?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提醒,那是室內電話的部分,有A、B、C三型資費方案,委員所說的是C型,他們把月租費提高,但將5分鐘的通信費降低。 羅委員淑蕾:是將通話費調降了,但這樣等於沒有降,假如電話打得少的人反而划不來,很多人都上當,改了之後變成基本費提高,這樣你們真的有在幫助消費者嗎?沒有呀!現在要如何處理? 石主任委員世豪:感謝委員提醒,這件事我們去查了,其實這要看用戶的用量而定,委員說得很精確,因為通信費上省下來的通話費,未必可以補回他在月租費上的損失。 羅委員淑蕾:這樣就不合理,因為中華電信賺太多,費率太高,他們每年幾乎都可以賺到一個資本額,EPS高成那樣,本席也舉過好幾年的數字給你聽,這就是因為費率不合理,是寡占事業,現在只有4家。這種寡占事業的費率為什麼要經過你們審核?你們就是要站在把關的立場,不能說開了一個門給他們,他們自己又偷偷挖一個洞,而你們沒有看到,這樣是不是造成很多消費者因為不瞭解而去改資費方案,結果去改的人反而倒大楣?難道他們當時調高基本費率,你們都沒有發現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具體去瞭解選擇C型方案的民眾實際消費情況如何,因為A型與B型的月租費還是相對比較低的,我們會整體瞭解民眾使用情況而定。 羅委員淑蕾:我主要是提醒你,今天為什麼要降費率?就是因為費率不合理,你看看他們的利潤,包括第四台也是一樣,EPS都可以到4元、5元、6元,毛利率有百分之四十幾、百分之五十幾,比任何產業都賺錢,所以才要調費率,這已經是超額利潤了。既然要調整,就要真的降價,而不是讓他們一方面降價,另一方面又巧立名目的漲價,這代表你們審查費率的審議委員會有問題,把關不周,虧我們還歌功頌德,很多委員還發簡訊給所有消費者,叫他們趕快去改方案,現在變成我們害死人。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去瞭解整個資費結構,確實不能只看一項。 羅委員淑蕾:這很明顯,不是只看一項,C型的月租費由25元調為50元,這很明顯就不合理。何謂調降?就是要比原來的優惠,現在是調降一邊,另一邊卻升高,這叫調降嗎?這個不對,你要趕快處理。多久之內可以處理?不要一拖又是一、二年。 石主任委員世豪:不會,這會很快就檢討出來,我們會將結果儘速送給委員參考。 羅委員淑蕾:這要趕快處理。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謝謝委員。 羅委員淑蕾:請教陳教授,你是未來NCC唯一有傳播背景的委員,剛才很多委員都問過你很多問題。我看了你的資料,你提到NCC要瞭解整個電視產業未來的發展,研議確切可行的政策,以提升本國廣播電視產業的競爭力。我們很清楚,台灣整個電視產業由於台灣的市場比較小,所以都壓低製作成本,每集能超過100萬就算是頂級的,有些才10萬元就解決了;反觀韓劇或大陸劇,因為市場大,每集都是好幾千萬的成本,難怪很多人去瘋韓劇或是看大陸劇。依照NCC的思維,認為台劇與本土戲劇的主要競爭對手就是韓劇與大陸劇,甚至是一些談話節目、HBO、旅遊生活等節目;你認為要改善這個產業,請你告訴我要怎麼做才能有效提升本國廣播電視產業的競爭力?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個非常大的問題,…… 羅委員淑蕾:你簡單的就幾個大項與大方向來說。你既然會提出這個問題,你也不用講細節,但是大方向該怎麼做,這總要告訴我們,我才能決定這一票值不值得投給你。台灣目前的本土劇面臨困境,要如何才能發展?NCC雖說是管理機關,但也要加以輔導,政府的立場就是要多輔導,讓產業在很好的環境下經營、擴展,這究竟要怎麼做?總不能只是嘴巴上講一些理論,實際應該要怎麼做? 陳憶寧女士:第一,過去已經通過了節目可以做適當的置入及冠名贊助,這可以資助一些資金的活水進入產業。第二,政府要投注足夠的資源進入這個產業,才可能好好發展,韓國的例子就非常明顯,它的確得到政府很多行銷上的補助,所以可以在製作上與行銷上有非常好的…… 羅委員淑蕾:你說政府要補助,其實現在我們政府也有補助,只是到底要選擇哪個戲劇來補助?結果變成有關係的就得到補助,沒有關係的就得不到補助,這要如何審核?其次,一部戲劇在頻道播放,假如收視率高,廣告收入自然而然就會多,能夠增加收益,才會提高製作成本。為什麼我剛才要提到跟韓劇及很多戲劇的競爭?因為每個國家都有保護政策,韓國也是一樣,他們規定在某個時段不能播放其他戲劇,只能播放韓劇;另外,頻道的節目中必須有百分之多少是韓劇。我們台灣也有這樣的規定,可是相對來說有沒有做到?沒有!你剛才講到政府要投資等等,那都是天邊彩虹,因為現在財政很困難,就實際上來講,你敢不敢訂一個規定,規定以後所有頻道幾點到幾點都要播本土劇? 陳憶寧女士:第一,黃金時段一定要有本土劇,而且是自製的綜藝或戲劇節目,不可以是低成本的談話性節目或資訊性節目,這樣就可以把很多資源放在戲劇性節目。第二,自製率方面,也要有一定的要求,過去在自製率上有時候…… 羅委員淑蕾:我的意思是,你願不願意朝這個方向去做?而且你提出來後就是要做,縱使這個位子不坐了,也會堅持到底。 陳憶寧女士:我會。 羅委員淑蕾:人生在世就要有魄力,既然要坐這個位子,又有這方面的專長,你提出來的政見、要做的事情,在這個位子上當然就要好好做,不要幾年過了以後,台灣整個傳播產業還是依舊如此。 翁先生原來是NCC的文官,現在要轉任委員,有人質疑這是不是酬庸的,我不反對酬庸,只要有專長就好,但你要為NCC文官轉任政務官樹立一個榜樣,這樣才能幫助以後的文官轉任政務官,我覺得這是一種鼓勵。你的專長在電信和通信,我們的電信網路最被人詬病的是速度很慢、價格昂貴,根據調查,速度慢、價格貴的不滿意度最高,現在4G要推出了,雖然國外沒有「吃到飽」的趨勢,但據資料顯示,美國、加拿大、芬蘭或其他國家還是有相關的方案。有關4G方面,你贊不贊成「吃到飽」?費率應該多少比較合理? 主席:請翁柏宗先生答復。 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這次4G釋照有2家新進的業者,新進業者要在電信產業飽和的狀況下爭取新客戶,一定要有一個很創新的資費方案,既有業者要固本,避免客戶流失,也會組合出一套固本的費率,個人認為4G費率在產業競爭的態勢下應該會向下調整。 羅委員淑蕾:依你的看法,多少錢民眾比較能接受?國民所得很高的芬蘭,500多元就可以「吃到飽」,比台灣的3G都還便宜,在你的理想中,你認為差不多多少比較合適? 翁柏宗先生:每個消費者使用的行為都不一樣,我真的不敢講…… 羅委員淑蕾:一般平均是多少?我做過調查,平均要低於1,000元,希望你擔任委員以後好好把關。 翁柏宗先生: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主席:時間到了,請以書面答復委員。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鄭委員麗君詢問。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有委員詢問陳教授和杜教授,鴻海董事長為了NCC禁用華為設備多次砲轟NCC,揚言要抗稅、出走,請問陳教授,你會不會配合這樣的嗆聲?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鄭委員這個問題,我不配合。 鄭委員麗君:所謂的不配合是你會繼續禁用華為設備,還是不配合他說要提前趕快做決定?是哪個層次的不配合? 陳憶寧女士:政府單位不能配合企業加速決定。 鄭委員麗君:兩個層次都不配合? 陳憶寧女士:是不可以配合的。 鄭委員麗君:同樣的問題,請杜教授回答。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到兩個層次,如果是業務、產業的發展,我們會多參考業者的意見,如果牽涉國家安全的事務,我們會儘量找兩全其美的方法。 鄭委員麗君:你的回答模稜兩可,為了促進產業發展,你會多聽業者的意見? 杜震華先生:這是不涉及國安的部分。 鄭委員麗君:你今天沒有明確的意見? 杜震華先生:如果涉及國安的話…… 鄭委員麗君:如果涉及國安?你知不知道郭董為什麼嗆聲一定要使用華為的設備?你知不知道其中的原委? 杜震華先生:我大概知道。 鄭委員麗君:請說明。 杜震華先生:第一類電信方面,我們不准使用大陸的設備,第二類一般用在基地台,因為華為這方面的設備比較便宜,所以他想要用華為的設備。 鄭委員麗君:只因為華為的設備比較便宜嗎?我之所以請教這個問題,係因這涉及你的態度,但是你剛才的態度模稜兩可,事實上,鴻海投資的國碁電子取得兩個頻段,一個是A3,一個是B3,A3相關碁地台的設備與手機都有待發展,B3已經有相關的服務業者在裡面,相對的,鴻海的國碁電子是比較落後的,但是華為在A3,也就是700MHz這個頻段的技術比較領先,所以鴻海如果購買華為的設備,雖然在B3的頻段落後,但可以在A3快速開台。我問這個問題就是要讓杜教授了解內部的原委,因為他取得比較劣勢的頻段,所以他付的權利金比其他家少,如果你今天沒有明確的態度,等於告訴市場,以權利金自主投標的結果,NCC可能介入市場的運作,杜教授,你認為有沒有這個可能性?如果屆時你們的政策面讓以較低權利金取得的廠商可以彌補競爭上的劣勢,NCC有沒有違反尊重市場的中立角色? 杜震華先生:前面的這些處理我不清楚,但是…… 鄭委員麗君:不了解嘛,對不對? 杜震華先生:國家安全一定要確保。 鄭委員麗君:杜教授的答案還是很模糊,這不只是國家安全問題,還有市場運作問題,這是第一層次的問題,顯然杜教授不了解,而且今天不願意給明確的答案。接下來本席要提第二層次的問題,有關資安方面,禁用華為設備,問題不只華為這個個案,現在連外商都是在中國製造,打著made in China,把在中國製造的設備賣給台灣,進而安裝在國內電信業者的機房,立法院去年曾作成決議,要求電信業者不能使用中國製產品,你認為這個決議有沒有必要擴及外商? 杜震華先生:這些技術性的問題,一定要想辦法克服國安的問題。 鄭委員麗君:你覺得裡面有沒有國安的問題? 杜震華先生:我認為有。 鄭委員麗君:你認為有國安的問題,那要怎麼做? 杜震華先生:華為設備碰到的管理問題,可能要擴大到其他外商。 鄭委員麗君:杜教授,你可能要趕快熟悉。我來請教一下陳教授,看他有沒有比較瞭解。現在大家最關心的就是機房問題,因為外商公司已經將中國製的產品安裝到機房了,甚至我們發現大量的中國工程師也因此被調動來台,他們進去之後,連硬體都可以碰得到,這種資安問題是不是已經是國安問題了呢? 陳憶寧女士:我認為這樣會危急國安,不過法令上已經規定中國籍人士不可以進入機房。 鄭委員麗君:陳教授還沒有上任,所以還有不瞭解的地方,NCC有法令規定,中國籍人士不得進入,也曾經發過函給電信業者,不過NCC怎麼知道及如何去管理業者是否有遵守呢? 陳憶寧女士:抱歉,我不清楚。 鄭委員麗君:NCC告訴本席,現在他們是打電話到電信業者的機房去抽查,看看中國籍人士是否有進入。我問他們多久打一次?他們一開始是說定時或不定時,後來告訴我是1個月打1次,這樣的管理強度及監督密度是否足夠呢? 陳憶寧女士:我想1個月1次可能…… 鄭委員麗君:要不要改革? 陳憶寧女士:當然需要改善。 鄭委員麗君:請教杜教授,你覺得只靠這樣的抽查有辦法去管理嗎? 杜震華先生:我認為可以找更有效率的方法,比如業者要簽署切結書及加強稽核,如果發現問題…… 鄭委員麗君:你說的是NCC現行的作法,就是叫業者簽切結書或聲明書,如果中國籍人士簽了保密義務的聲明書,就讓他們進去了,然後也是1個月才打1次電話去抽查,目前這種監督及管理強度是不足的。你們要當委員就應該去面對如何改革的問題,現在我們對電信業者的管理法規,事實上只有公司治理的法規,並沒有相關資安問題的內控法規。去年本席在交通委員會審查預算時就有提出,NCC應儘速協同法務部擬訂管理的內控法規,你在上任之後,支不支持這樣的作法呢? 杜震華先生:當然支持。 鄭委員麗君:下個會期可以做嗎? 杜震華先生:我們會儘量去推動。 鄭委員麗君:當然還是要由主委認真去推,而且委員們也要支持,陳教授支不支持呢? 陳憶寧女士:支持。 鄭委員麗君:對電信業者建立獨立的內控法規來強化管理,而且還要參考外國有關採購敏感設備的管理辦法。顯然我們在管理的法制面上是相當不夠的,尤其是服貿開放第二類電信之後,相關的資安問題可能會更大,除了機房的問題之外,持股也會是一個大問題。目前是說少數的所有股權不過半就不會有問題,可是只要有少數董事在裡面,他們就可以掌握到重要資訊,尤其是個資要移出台灣也並沒有那麼複雜,比如用e-mail就可以轉出去了,這都是防不勝防的方式,所以都必須更為嚴密來管理。 目前我們不僅僅是面對中國而已,還要面對雙邊及多邊的經貿協定,這都可能會建構出電信市場的國際化,我們有許多管制的漏洞,包括內控的法規之外,還有像德國有一個聯邦網路署的專責管理單位,陳教授是否知道呢? 陳憶寧女士:抱歉,我並不清楚。 鄭委員麗君:杜教授應該也不知道,不過在你上任之後,你支不支持除了NCC之外,還要建立常態化的跨部會協調機制,以強化橫向的管理,因為這不止涉及國安問題,也涉及民生及經濟建設等問題,就是在組織上是否要做進一步的強化工作呢? 杜震華先生:跨部會之間的協調及合作是必要的,至於什麼樣的機制比較合適,大家可以再來共同研究。 鄭委員麗君:我希望你們要積極一些。 最後,NCC涉及很多部會的分工,因此跨部會的協調就很重要了。目前一部電影必須接受2次審查,也要付2次錢,陳教授知道這個問題嗎? 陳憶寧女士:我知道電影要審查,但是並不知道是審查2次。 鄭委員麗君:依照電影法必須要審查,電影法的主管機關是哪個部會呢? 陳憶寧女士:文化部。 鄭委員麗君:之後在發行DVD時,還要依照什麼法去進行審查呢? 陳憶寧女士:抱歉,我不清楚。 鄭委員麗君:你們還要再多做功課,就是要受到廣電法的審查,該法的主管機關呢?就是NCC。一部電影發行到戲院去上映時,必須進行1次審查,之後發行DVD又要審查1次,審查2次及收2次錢,可說是被剝兩次皮。 然而最有問題的地方,就是廣電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有關審查的基準,包括損害國家利益或民族尊嚴、違背反共復國國策或政府法令、散佈謠言邪說或混淆視聽,你認為據此來做為審查的原則妥不妥當呢? 陳憶寧女士:這條並不妥當,據我的瞭解,這次修法是要將這條刪除。 鄭委員麗君:還沒有刪啊! 主席:雖然還沒有通過,但是這條在委員會已經不存在了。 鄭委員麗君:已經廢除了?不過你覺得這有沒有違反言論自由呢? 陳憶寧女士:違反言論自由。 鄭委員麗君:杜教授呢? 杜震華先生:我同意您的看法。 鄭委員麗君:你同不同意審查2次及收2次錢,這可說是被剝兩次皮,你認為應不應該整合呢? 杜震華先生:朝此方向去努力。 鄭委員麗君:應該積極去整合。 主席:現在先處理臨時提案,原本有4個提案,但是第4案有3人撤案而不成案,所以現在共有3個臨時提案。 首先進行第1案。 1、 鑑於目前電信小額付費已成為新興的詐騙手機,民眾常常誤觸來路不明的簡訊後,就被扣款成為詐騙受害者。為減少這類電信小額付費的詐騙情況發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該要為消費者建立防護牆,比照現在ATM轉帳前都會出現詐騙警示提醒,對於這種惡意網址或惡意程式,連結前也要有警示提醒警示,以提高消費者的危機意識,避免不知情的消費者受害。 提案人:林明溱  楊麗環 連署人:陳根德  孔文吉  王進士  葉宜津  楊瓊瓔  羅淑蕾  劉櫂豪  管碧玲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 2、 鑑於目前電信小額付費已成為新興的詐騙手機,而小額付費不須消費者提出申請,就已直接開通使用,受害者常常收到問題帳單時才發現被騙。為減少詐騙集團利用小額付費的功能來進行詐騙不法行行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肩負起保護消費者的責任,要求各家電信業者於一個月內將小額付費功能之原始設定設為關閉模式,待消費者有其使用需要再自行要求業者進行開通,以免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觸詐騙網址或程式,使用了小額付費功能卻還不知情。 提案人:林明溱  楊麗環 連署人:陳根德  王進士  葉宜津  楊瓊瓔  羅淑蕾  劉櫂豪  孔文吉  管碧玲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本案及前一案的「詐騙手機」應該改為「詐騙手段」。 主席:第2案的「詐騙手機」修正為「詐騙手段」。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3案。 3、 目前4G覆蓋率的規畫為上路五年後要達到50%的人口覆蓋率,但依此標準,恐怕連人口密集的五都要完全覆蓋都不可及,遑論其他地區。有鑑於此,在此要求行政院及NCC應提高人口覆蓋率的政策目標,由50%提高至70%。 提案人與連署人:林佳龍  葉宜津  楊麗環  楊瓊瓔  管碧玲  羅淑蕾  孔文吉  劉櫂豪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繼續進行詢答。請孔委員文吉詢問。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恭喜三位被提名為NCC委員,我希望三位都能順利獲得聘任。過去我們談資訊落差,現在談數位落差,通信傳播基本法第五條規定,通訊傳播應維護人性尊嚴、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因為三位才剛被提名,對NCC業務可能不是那麼清楚,不過我想請教三位,針對這一條,將來如果你們順利進到NCC,根據你所知道的法案及現有政策,你可以做什麼樣的努力?這個問題可能翁柏宗先生會比較清楚,因為你原本就在NCC任職,在此,先請教陳教授,針對改善數位落差,你有什麼想法?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數位落差是一個全球現象,其實台灣本身就有很嚴重的城鄉差距,我認為在台灣可以做的事是,政府應該要進入資源比較匱乏的鄉鎮去了解一般民眾的使用行為,然後再看有什麼樣的實際作為,可以幫助這些民眾順利使用數位科技。 孔委員文吉:翁柏宗先生的看法呢? 主席:請翁柏宗先生答復。 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部分,通傳會從第一屆開始就推動「村村有寬頻」,現在硬體建設有了,接下來應該要進行跨部會整合,整合醫療、學校教育等等,這樣才能發揮更大效果。 孔委員文吉:再來請教杜震華被提名人。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數位落差的確是個無止盡的工作,等每個部落、每個村莊都有了這些設備以後,民眾會不會使用又是另外一回事,所以,在教育方面我們要做更多的工作。目前是有些行動車到這些村落服務,可是還是必須再加強。 孔委員文吉:另外,請問你們了不了解所謂的新聞節目自律委員會計畫?為什麼NCC會要求每個電視台必須提報新聞節目自律委員會計畫? 陳憶寧女士:新聞機構可以用他律,也可以用自律,自律方式一般來講是比較長久可行的計畫,依據我的理解,NCC當初的要求是希望業者能自律,因此要求每個單位都能有自律的組織。 孔委員文吉:翁先生,如果電視台提報自律委員會,NCC通常會做什麼樣的處理?你們管得到嗎? 翁柏宗先生:每個電視台會聘任其自律委員會委員,原則上我們會尊重他們的意見。 孔委員文吉:尊重他們的意見?事實上也管不到嘛! 翁柏宗先生:沒有。我們是認為他們聘請的委員應該有一定的社會風評。 孔委員文吉:請問杜先生同樣的問題。 杜震華先生:自律委員會大概是全球趨勢,但是在各國實施的狀況不見得完全理想,如果還不夠的話,可能要給他們一些原則上的指導,另外,在換證時,也可以做一些處置。 孔委員文吉:通常都是報備性質,NCC也管不到,只是按照規定提報自律委員會,表示會針對觀眾的陳述有所改善,但是我覺得這些都只是聊備一格,NCC應該要發揮功能,針對各電視台的新聞和節目自律委員會,要求他們應該回應觀眾的訴求,做公平、客觀的報導,NCC這方面的功能應該要發揮啊!因為這也牽涉到電視台未來營運與換照的問題,對不對? 另外還有一個數位落差的現象,就是昨天晚上我在台北市收看原民台節目,但是卻斷訊收不到,為什麼會收不到?電視上打出「收訊不良」,但其他電視台的節目都收看得到,大概只有原民台跟客家台收不到,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形?其實這些少數民族的電視台,平時的收訊品質就不是很好,特別像原住民族電視台,到現在還沒有專屬頻道。原住民族電視台離開公視基金會,轉到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從今年1月開始獨立營運,現在是由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在輔導、經營,但還沒有一個獨立頻道,而是依附在第十六台。今天我們談數位化,談數位頻道,就應該優先保障這些弱勢族群的電視台,誠如我剛剛提到的,大家都支持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五條規定,想要改善數位落差,所以,將來你們到NCC之後,應該盡力協助原民台取得數位頻道。 其次,現在原民台衛星收視戶有7萬5,246戶,將來如何取得數位頻道,如何接收數位訊號,這可能也是NCC需要幫忙處理的,我們有這個責任、義務協助這些少數族群,譬如原民台等。早上我聽到林明溱委員詢問陳教授,你說新住民應該要找第三頻道,請教陳教授,你所說的第三頻道是指哪一個? 陳憶寧女士:就是在家裡打開有線電視時,按「03」,就是…… 孔委員文吉:那個條文有落實嗎?現在有些少數族群也沒有電台,不像原住民有原民台、客家有客家電視台,但是新住民還沒有電視台,你早上答復林委員時說要找第三頻道,請問第三頻道是指什麼?是公視嗎? 陳憶寧女士:不是。是媒介近用權展現的一個頻道。 孔委員文吉:應該是說有線電視頻道要分出一部分的時間播報新住民的新聞,對不對? 陳憶寧女士:是。 孔委員文吉:廣播電視法有這樣的規定,第三頻道應該是指這些,要要求有線電視頻道分出一部分的時間,就像以前還沒有原民台的時候,我們原住民也可以這樣要求,但是有沒有落實?沒有落實,所以這不是嘴巴講一講。我希望3位到了NCC任職以後,要特別重視少數民族,不管是原住民、新住民或客家。現在原住民與客家族群有電視台,新住民還沒有,這些弱勢的群體要如何取得media access?這就是媒體普及的問題。 接下來我想請教通傳會石主委,原民會將來有沒有可能不要用補助的方式,而改用捐贈的方式給原民台,就像文化部對於公視的補助方式一樣?請問主委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這涉及原民會的監督方式,我還是尊重現在林主委的處理模式。 孔委員文吉:將來如果修法通過,讓原民會以捐贈的方式給原民台,你支持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尊重原民會的處理模式。剛才委員指教了幾點,其中有關通訊基盤的部分,我們都會盡力協助原民會。 孔委員文吉:第二,針對原民台將來的數位頻道申請,未來主委可不可以支持?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都支持。我們已經促成原民會與公視文化基金會簽約,他們的新約如果生效,對後續的信號傳送會比較方便。委員剛才詢及以衛星的方式傳輸會受到雨的影響,有雨衰的現象,其實用地表無線電波去傳送的效果會更好。 孔委員文吉:現在原民台已經到了中視,沒有在公視了。 最後再請教主委,不久前我們在桃園縣復興鄉有見過。桃園縣復興鄉是一個試辦無線寬頻網路普及計畫的山地鄉,除了利用超寬頻、super Wi-Fi來解決很多山地鄉收訊不良的問題之外,也可以提供一些醫療的服務、數位機會的一對一教學服務。我希望能夠把復興鄉的模式先用到重災區,就像現在南投縣仁愛鄉的對外道路已經不通了,我們能不能把這個寬頻網路的傳輸普及到重災區,特別是颱風、土石流造成通訊不良的地方?今天有幾位委員針對4G加速普及服務專案計畫經費提出質詢,我覺得可以先用在這裡。好比蘭嶼也是,蘭嶼是一個地區,當地的行動寬頻等等各方面可能都不是很方便。主委支不支持這樣做?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分兩個部分來說。第一,有關4G的部分,我們會繼續循高抗災通信平台的模式,建構偏遠地區的通訊基盤。另外,我們在電波的部分也會強化,各種工法都會納入考量。 孔委員文吉:我希望能夠把復興鄉的模式納入重災區的原住民鄉鎮,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詢問。 楊委員瓊瓔: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坊間流行一句話,就是怎麼讓人民有小確幸,因為經濟真的不好,而且併購、壟斷會導致人民的痛苦指數增加。 剛才主席在處理臨時提案第2案的時候,主委頻頻點頭。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委員提案建請NCC要求各家電信業者在1個月內將小額付費功能之原始設定設為關閉模式,NCC對此絕對有責任。目前小額付費已經是一個新興的方式,只要手機touch到,使用者根本不知道自己被詐騙。微軟能夠被人家顛覆,最大的因素就是手機滑面的發明,連微軟12年前就問市的XP現在也不提供升級服務,目前已經是系統的大戰。手機可以使用手滑的方式是一個很大的突破,但是也導致不知情的使用者不小心滑了一下、摸了一下就執行了付費的程式,等到收到帳單以後,就算去提告也沒有用,因為使用者確實已經按了。剛才主委也頻頻地點頭,同意在1個月之內要求所有業者將小額付費功能之原始設定設為關閉模式,如果使用者有需要才去開啟,至少能夠防堵一部分的詐騙。ATM之前也是如此,所以我們一再要求在螢幕上增加提醒使用者的功能,目前都已經有了,螢幕上都會出現防止詐騙等等警語,讓使用者有所警惕。請主委在1個月內達成。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定會督促所有的業者要落實。 楊委員瓊瓔:不落實怎麼辦?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後續會啟動所有行動的措施,必要時會要求加強,而且我們也會啟動包含檢查、甚至處罰在內。 楊委員瓊瓔:這個非常重要,請你們一定要務實做到,好不好? 接下來本席想請教3位被提名人。3位被提名人能夠正式被提名,本席首先表示恭喜,國人也拭目以待,因為在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上,NCC扮演非常重要的監督角色,並負有責任。依照提名的審查機制,請問3位被提名人,你們認為自己被提名的主要原因是什麼?未來如果正式通過這項人事案,成為委員之後,你們希望可以為目前的消費者做哪些事情?先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我之所以被提名,是因為我的傳播背景,我長期在做傳播理論、傳播效果及健康傳播的研究。如果有幸進入NCC工作,我希望能發揮以下的功能:我認為我們國家的戲劇節目、綜藝節目應該要提升品質;其次,我們的電視新聞有很大的問題;另外,我們的傳播內容當中有很多不妥的內容,譬如牽涉到兒少的內容,我覺得需要改善。以上是我對未來工作的期許。 楊委員瓊瓔:這3項也是本席非常關心的議題,希望你能夠努力做到。 陳憶寧女士:謝謝。 楊委員瓊瓔:再請教翁柏宗先生。 主席:請翁柏宗先生答復。 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在數位匯流的時代,我希望監理者要讓消費者真的有選擇權。 楊委員瓊瓔:就算消費者有選擇權,端出來的菜還是要對消費者有利。你們的立場是在監督,但是如果端出來的菜都是對消費者不利的,他們怎麼選擇?關於這個議題,請你待會再回答。 翁柏宗先生:好。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請教杜震華先生。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個人長期在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服務,所以我非常關心消費者的權益。我相信我是因為財經方面的背景而被提名,我經常發表文章,對各種政策都提出財經專業的看法。我除了幫消費者把關、維護他們的權益以外,也會兼而照顧產業的利益,我希望有幸的話可以協助業者打「亞洲盃」,走出台灣,到其他地方獲取應有的利潤,因為業者在台灣只能有合理的利潤。謝謝。 楊委員瓊瓔:杜教授,你這番說法,會讓人有模糊的空間,不管是爭取亞洲盃、限制國內業者的利潤或協助向國外爭取,其實你剛才回答有句話傾向求取兩全其美,這讓我們覺得很訝異,畢竟兩全其美所需的功夫是非常大的。 再者,本席要繼續請教,根據監察院的調查,NCC本來就應該對電信業者與多元化管道加強宣傳所謂試算部分的服務。換句話說,該項訊息涉及消費者應有的權利,也就是NCC應展現魄力,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上,讓消費者享有這個權利,現在你們三位都頻頻點頭,所以本席要請教三位,現在大家都普遍有使用手機,你們認為目前手機的費率是否過高?既然要正式成為NCC的委員,你們將來一定會面臨本項議題,並參與開會討論作成決定。現在雖然是「手機大戰」,但我也不願意聽聞由消費市場自行決定的說法,這畢竟是個不負責任的說法,因為站在政府的立場,特別是獨立機關單位,都應該具備基本態度,所以本席就以下問題來請問3位,一、目前我們手機費率是否還有調降空間?如果確有調降空間,你要如何督導這些業者,讓它得以落實透明原則?不再是黑箱作業的費率。 杜震華先生:第一,費率是否太高,或太低?我想必須經過國際研究跟比較。依照我們國民所得水準可比較類似國家的情況。 楊委員瓊瓔:您認為台灣目前的手機費率情況如何? 杜震華先生:我個人打手機打得很少,所以…… 楊委員瓊瓔:杜教授,你不能這樣回答,既然你已被提名,即將成為正式委員,就不能因為你很少打或沒有正式經驗,而不去探討社會關注的公共議題。 杜震華先生:委員,我了解。努力的空間是一定有的,我們會儘量…… 楊委員瓊瓔:換句話說,還是有調降的空間? 杜震華先生:當然是有。 楊委員瓊瓔:請翁柏宗先生回答。 翁柏宗先生:因為有新進的業者進來,新進的業者為爭取客戶,會制訂出一種比較創新的資費方案,另一方面,既有的業者,為了固本,也會想出不讓顧客流失的資費方案,所以處此態勢之下,我認為4G資費應有向下調整的空間。 楊委員瓊瓔:確實有調降的空間,因為NCC在這方面,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不論是業者提出的促銷方案、優惠方案,這些都必須公開揭露,而且補貼部分也必須揭露,並納入業者的營業規章裡,上述這些都規定得非常清楚,所以翁先生也認為有調降空間。 繼續請陳憶寧女士答復這個問題。 陳憶寧女士:如果按照最近我與國外朋友聯繫的狀況來看,同樣採用3G吃到飽的費率,我覺得我們國內的費率確實比較高,而且兩地間的生活水準的差異很大,所以我認為我們手機的費率的確高了一點。 楊委員瓊瓔:你們三位被提名者的口徑一致,都認為費率有調降的空間,在座的主委、秘書長應該也聽到了。我們希望你們3位正式成為委員時,在大家都認定確有調降空間之下,就要本於擔當,跟業者好好討論研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如何讓消費者更有保障,何況是項保障的目的在創造更大的商機。 第三個議題是行動電話撥打市話與市話撥打行動電話,同樣打3分鐘,兩者間的費率相差多少? 杜震華先生:細節我不清楚,但以行動電話撥打市話貴很多。 翁柏宗先生:我最近看到報導,行動電話撥打市話每分鐘平均4.9元,市話打行動電話是4.7元,確實貴了0.2元。 楊委員瓊瓔:的確有比較貴。請問陳教授看法如何? 陳憶寧女士:根據我的瞭解,行動打市話是很貴的。 楊委員瓊瓔:什麼原因,你知道嗎? 陳憶寧女士:我不知道。 楊委員瓊瓔:所以在你們擔任委員之後,可以學到很多知識,而且可以有很多作為,其實這點也是全國民眾大家都覺得非常不解的,因為差距範圍滿大的,所以絕對有調降的空間,當然以行動打市話比以市話打行動電話的費率還要高,業者的說法是因其有基礎建設所致,但本席再舉一個例子,當一棟房屋屋齡達30年時,該棟房屋因為過於老舊,所以就幾乎不用再繳交房屋稅。換句話說,該項基礎建設,在當時第一年開始與末端時的報銷率是不一樣的,其資產的計算並不一樣,本席之所以特別提出這一點,就是因為我們是一個獨立國家,NCC更是一個獨立的機關單位,我們應該將所有事情橫向、縱向一一清楚加以剖析,以達成符合公平正義的共識點,這樣才能讓民眾、消費者信服,亦讓我們的業者很有尊嚴的賺取利潤,因為大家口徑一致,所以我們理應如此。本席今天所提的2個問題,大家的意思都一樣,第一是我們的行動電話費率,還有調降空間。第二是行動電話撥打市話與市話撥打行動電話的費率差距,還有調降空間,所以本席要勉勵你們,未來你們成為委員時,請你們要有所作為,讓人民都能擁有小確幸。謝謝。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詢問。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謝謝主席對我們偏遠地區委員趕班機的體恤。 繼續本席要恭喜三位被提名人,並提出以下幾個問題, 請3位依序回答。 首先,NCC最近正在研擬第二波4G釋照,雖然還沒有定案,但據相關消息報導,已經訂定底價,整個招標的方式好像跟上次一樣,就是讓有意投標者相互比價。請問陳教授,就你們的了解,上次第一波4G釋照標出高達一千一百多億的金額,你認為這樣招標方式的利弊為何?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必須跟委員抱歉,對於整個招標的過程,我並不是非常瞭解,其利弊得失有什麼問題,我也不是非常清楚,所以我必須…… 劉委員櫂豪:你必須加緊腳步作功課,因為一旦你擔任委員之後,這可能是你馬上要面臨處理的事情。 陳憶寧女士:是的,我會。我了解。 劉委員櫂豪:翁柏宗先生,就你的立場,你個人認為上一次招標方式,其利弊得失在哪裡? 主席:請翁柏宗先生答復。 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上次招標,我們在乎的不是他的價金,我們在乎的是頻譜能有效使用,同時我們也有一檢討空間,所以就整個剎車機制,我們會加以檢討。 劉委員櫂豪:上一次沒有剎車機制…… 翁柏宗先生:剎車機制這部分,我們會來檢討。 劉委員櫂豪:你是說下一波嗎? 再請杜教授答復這個問題。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初步的感覺是,如果競標沒有一些配套措施的話,業者可能提出一個非常高的價碼,先把它標下來,之後再把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以後要調價的話,可能是逐步調整,但對消費者來說還是滿貴的,所以如果有機會,我會建議委員會考慮實施某種配套方案,例如在初期的幾年內,其價格不可以超過某個經我們研究認為以我國國民所得水準與其他國家相比的合理價格上限,這樣業者在投標時就會考慮到在該價格上限之下的獲利情況,也就可能不會先以天價來競標後再轉嫁給消費者。 劉委員櫂豪:杜教授,這是你的初步想法,基於學者做學問的態度,將來你可能會更深入的去進行相關的瞭解,請問你會不會把這樣的堅持變成你在委員會的基本立場? 杜震華先生:我會依照我的研究結論,當然我很快會去做功課,完全無保留的在會議中提出討論…… 劉委員櫂豪:杜教授,你剛才已經點出了招標方式的問題所在,看起來好像是國家多了1,100多億,但是羊毛總是出在羊身上,這1,100多億不可能由業者自行吸收,1,100多億對很多人來說是天文數字,他們唯一的方式就是轉嫁給消費者,所以我們看到這麼高的得標金額,坦白講,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政府的這項收入,他們會從消費者身上逐年化整為零的收回去,這對整體國家利益,特別是消費者利益,我不認為這是最好的方式。杜教授的專業是政治學術理論,這個問題不是你的專業,但因為你提出了對這個問題的基本看法,本席對你還是有所期待的,我們要求你、期待你把這個基本看法變成將來擔任委員的基本立場,你可不可以做到? 杜震華先生:可以。 劉委員櫂豪:翁主秘,有關於你剛才提到的煞車機制,國外的4G釋照也不乏這樣的先例,因為金額標得太高,認為可能有問題而停止了,歐洲就有這樣的先例,有關於你剛才所提到的煞車機制,你目前有沒有基本想法?將來擔任委員之後,你會不會將其提出為政策考慮方向? 翁柏宗先生:說真的,這是滿專業的東西,假使有機會第二次釋照,我們會有個研究案,請學者專家來提供意見。 劉委員櫂豪:將來釋照時,應該再搭配將來可能的費率上限一併考慮,我知道這是很複雜的算式,但唯有這樣才能約束投標廠商,因為這是寡占生意,即便是以2,000億得標,對他們來說也不過是逐年回收而已,將來還是會從消費者身上拿回來的。 接下來本席要提出第二個問題,首先要請教陳教授,有關通訊的城鄉差距,特別是將來4G的營運,我們要求其整體覆蓋率要達到50%,就你的瞭解,有關通訊部分,對於偏鄉地區應該要如何進一步來保障? 陳憶寧女士:通訊真的不是我的專長,所以我很難回答這個問題,不過我想既然…… 劉委員櫂豪:陳教授,將來NCC開會時,是不是要與你專長相關的議題你才去開會?以後寄給你的開會通知是不是要註明此項非陳老師之專長,所以建議你可以不用出席? 陳憶寧女士:我想NCC是合議制,所以所有的…… 劉委員櫂豪:我當然知道NCC是合議制,我也不要求你對每項事情都很精通,這當然有困難,我們也知道沒有這樣的人存在,但是你既然要接受這項職務,將來就是NCC的委員,不可能只挑你精通的大眾傳播理論或公共關係相關議題嘛!本席提出的第一個問題,你說不是你的專長,所以沒有辦法回答,我覺得你很誠實,但本席提出第二個問題,你又回答這不是你的專業,那我們還能對你有所期待嗎?特別是偏鄉地區的民眾,畢竟對民眾來講…… 主席:請適度表達一下自己的意見。 劉委員櫂豪:對民眾來講你們都是政府的代表,將來我們怎麼期待你?今天我是很客氣的提出問題,我提出第一個問題,你很老實的說不是你的專業,我提出第二個問題,你又說不是你的專業,坦白講,你的專業我還沒有辦法問呢,因為你讀到博士,如果以這種標準來看的話! 陳憶寧女士:關於4G覆蓋率要達到50%的狀況,這是一個政策目標,就應該要去努力,努力的作法有很多種,當然就是…… 劉委員櫂豪:我問的是從這個數字要如何去要求廠商彌補、縮短城鄉差距? 陳憶寧女士:當然要與業者多加溝通…… 劉委員櫂豪:你沒有看到問題之所在!雖然這不是你的專業,但因為覆蓋率是以全國來計算的,所以業者一定會往人口集中、容易建設基地台的地方去投資建設,業者將本求利一定會這樣做,而偏鄉地區幅員廣闊、使用者稀少,在商言商,他們會認為在偏鄉投資是比較不划算的,但是政府不能任由廠商這樣做,所以我才問你要如何來彌補這個差距。 陳憶寧女士:是,我覺得這件事情要跟廠商講得非常清楚該怎麼做。 劉委員櫂豪:陳教授,那你慢慢去研究如何講得清楚的方法。我稱你為教授是因為你的學經歷背景非常優秀,但是你接受這個位置並不是像在大學教授大眾傳播理論或公共關係這門課程,你所參與的每一場NCC會議不可能都是你的專業,也不可能因為議題非屬你的專業就不參加或是沒有基本立場,當然,在現在這種政治氛圍下,你的提名可能會通過,也沒有人會去質疑你的學經歷背景,不過你的態度可能要有所不同,因為你今天不是去NCC教授一門課程,如果你是去大學教課,你的專長是大眾傳播理論,學校當然不能要求你去教體育或軍訓,但是在NCC不是這樣的,法律明定NCC委員會要做的每項事情,即便不是你的專精,你也都要想辦法有個立場! 陳憶寧女士:是。 劉委員櫂豪:翁主秘,今天三位被提名人,我對你最為熟悉,對你的期待也最深,因為本席來自於土地廣闊、人口稀少的台東縣。在這一、二年來,我與翁主秘有很多業務接洽,我發現你對偏鄉地區的數位落差有一定的瞭解,而且你也很願意彌補這樣的落差,所以我對你是有期待的。 以前你擔任主秘時,比較可以調動NCC的行政資源,以後你擔任委員,雖然不是行政職,但基於你對業務的熟悉,我對你的期待只會更深,不只是台東,還包括花蓮、澎湖、馬祖、金門或偏鄉的山地鄉,這是我們很深的期待。因為通訊是基本人權,特別是大家都繳交一樣的通訊費,本席的手機費率與台北市民的手機費率一樣,但我們獲得的卻是不平等的服務水平,因此我對你有很深的期待,也感謝你這二年來擔任主秘時對台東數位通訊的落差做了許多努力,你去擔任委員不是行政工作告一段落,我們對你會有更深的期待,不知道你有沒有什麼樣的看法? 翁柏宗先生:維護偏鄉弱勢的通訊傳播權益是NCC的正事,要將4G行動寬頻覆蓋率從50%提高到70%或90%,我們可能要提供業者一些誘因,我剛才也報告過,假如我有機會擔任NCC委員,我願意向委員會推動網路共構的…… 劉委員櫂豪:主秘,謝謝你,因為時間的關係不能再談,你上次跟我提過共構的概念,我覺得這是一個好的方向,希望你擔任委員之後,能夠再大力地朝此方向推動。謝謝。 主席:謝謝劉櫂豪委員的詢問。 接著請王委員進士詢問,王委員詢問結束後,休息用餐到一點半。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教石主委,這次我們提名三位NCC委員,在提名的過程中,你跟行政院方面有沒有互相溝通?你對這三位被提名人的認識、了解有多少?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院長曾多次垂詢我的意見,我們也就人選、專長分配以及跟即將任滿的委員之間的專長互補上做過許多討論。 王委員進士:對,我看這三位被提名人都各有專長。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王委員進士:我一直很肯定主委在NCC的用心、盡力及以大公無私的精神處理NCC的業務,當然NCC是合議制的委員會,要大家能夠配合、合作、容易溝通,這樣才能推動重大的政策,對不對?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謝謝委員。 王委員進士:過去NCC有一段時間經常風風雨雨,有些委員在要表決時就迴避或不願意參加,那一段時間給外界的印象就是風風雨雨,最近這一、兩年來在主委的領導下,看起來改善很多,大家好像有一種同心協力共同推動政策的感覺。我為什麼請教你這些問題?因為NCC加入新的三位委員,增加了生力軍,如果能夠跟主委良好地配合、互動、合作,我想很多重大的業務一定能夠順利推動。 石主任委員世豪:本會的會務跟整體規劃方向上,都有很多需要借重三位被提名人之處。 王委員進士:你對他們三位有什麼期許? 石主任委員世豪:翁主秘我就不多說了,這兩年來仰賴他之處甚多,剛才包含劉櫂豪委員在內,有很多委員都提到。 王委員進士:對,剛才劉櫂豪委員在稱讚翁主秘的時候,我看到你一直點頭。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的。 王委員進士:這部分你就不用講,我再給他讚美一番。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謝謝委員。 王委員進士:那另外兩位被提名人呢? 石主任委員世豪:先從陳憶寧委員談起,我有點遺憾是當初我在政大沒有服務到他進入政大就先離開,所以當時沒有接觸過,不過在最近有限的接觸中,也了解到陳委員的抱負以及他對於新聞媒體的高度期許,其實昨天我才跟所有主要新聞頻道的主管接觸,他的專長對我大有補強之處。 王委員進士:早上幾位委員詢問時都已請教他們一些問題,在專業方面,我們當然是肯定的,但就整個NCC的業務上,他們有的表示這不是他的專業,我想這部分主委還是需要加強跟他們……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我們每一個問題的討論都需要顧及所有的專業面向。 王委員進士:謝謝主委。 石主任委員世豪:謝謝委員。 王委員進士:接著請教被提名人翁主秘,他現在還是主秘,可以這樣稱呼。 主席:今天是候選人,所以就不稱他為主秘。 王委員進士:翁先生過去在交通部電信總局的時代就是高級技術員,可說是從基層出身,到NCC擔任主秘,也就是幕僚長,委員看在眼裡,都知道你是從基層出身。而且在實務方面,我們在跟NCC溝通時,你扮演了非常良好的溝通角色,對於NCC業務的推動,當然是大有幫助,我想石主委很仰仗你。在實務方面,你可算是NCC裡面一個頂尖人物,這次能夠被提名轉任委員,我想一定能夠發揮你的所長。接著想請教你兩個問題:第一,你在簡歷的「抱負」一項中提到,你從有線電視數位化政策的推行中看到政策理想和產業實務有極大的落差,當中的原因是政策不夠細膩,未符產業需求。電視數位化是未來的趨勢,政策之推動也是勢在必行,請教翁主秘是否贊成有線電視分組付費? 主席:請翁柏宗先生答復。 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贊成讓消費者有選擇權,那…… 王委員進士:對,可能給消費者更多的選擇,但這對於產業的利潤可能會有較大的衝擊,會不會? 翁柏宗先生:我想我們會再傾聽業界的意見,因為在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整個過程中,我陪同我的長官石主委拜訪了很多業者…… 王委員進士:是,當然最好是能夠兼顧,我們要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給他們更多的選擇,你也認同分組付費制度嘛!其次,在政策落實面上,你認為對於行動電信業者而言,NCC應該是監督機關,還是管理機關? 翁柏宗先生:我想我們跟業界之間假使要合作,但是我們也有基本的規範,要跟業界合作,也提供誘因…… 王委員進士:最重要的是多數委員都曾提及,關於資費、費率等問題要讓消費者有所選擇,過去我們在委員會中也曾要求行動電信業者應在每個月的帳單列明行動數據的傳輸量,以方便消費者選擇對其最有利的資費方案,這些我們都曾提案過,你…… 翁柏宗先生: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已經做到了,消費者在電信公司的會員專區點選以後就能看到最近6個月的消費行為統計,誠如委員所言,可讓消費者自行選擇對其最優惠的方案。 王委員進士:這可算NCC在行政方面也有努力,謝謝你。 陳憶寧教授在自述當中提到,電視節目應該推動更嚴格的分級制度,請教陳教授兩個問題:你認為NCC應該加強溝通電視節目內容的分級,應確實區分節目與廣告內容之外,你同不同意媒體在新聞報導上也應該避免或降低所謂羶色腥的內容?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非常贊成。 王委員進士:社會這麼亂,我們也希望對於非客觀報導這方面能夠加以約束,請問這部分你有辦法改善嗎? 陳憶寧女士:是,我會盡力。 王委員進士:現在坊間很多人認為台灣的亂源就是源自部分媒體跟名嘴,你同意嗎?我有強調是「部分」。 陳憶寧女士:是,我想「部分」是正確的描述。 王委員進士:我也是新聞界出身的,自己本身都講要有新聞道德,也要有社會責任,但我看現在有部分媒體跟名嘴就在那邊大放厥詞,非得把社會搞亂才行,有這樣的情況,對不對? 陳憶寧女士:是。 王委員進士:在這一方面,你要怎麼樣設法使台灣媒體真正回歸事實、公正的報導? 陳憶寧女士:我過去在學術界研究的時候,的確發現實證資料顯示出有這樣的一個傾向,就是比較煽、色、腥。 王委員進士:你看台灣的媒體,像我們很容易分辨出哪一個是統派或獨派的,一看就知道,說實在這都不是客觀的! 陳憶寧女士:是。 王委員進士:這也影響到整個社會的風氣、穩定,在媒體的品質上面,在這一方面你是專業,委員會將來應該要能夠發揮你的所長,在分級還是節目內容上應該加強,也不是去管制,看是怎麼樣來約束,用道德約束讓整個社會的局面改觀、風氣能夠改善。好不好? 陳憶寧女士:我瞭解。 王委員進士:好,謝謝你。 陳憶寧女士:謝謝。 王委員進士:接下來請問杜教授。你是這次被提名人當中唯一不具通訊傳播專業的,是具有財經專業,對不對?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沒錯。 王委員進士:我請教你兩個問題,你既然要來當委員,不只是財經方面的專業,在NCC業務的這方面也應該要懂。什麼叫數位匯流? 杜震華先生:數位匯流簡單的來講就是,各種傳播的設備都能夠提供同樣的資訊、服務。 王委員進士:對,你有做功課。你怎麼樣以經濟專業的角度來推動相關的業務?我想這個講起來就多了,我先問重要的,就是下半年我們要推動的就是4G業務,就4G執照的取得,各業者總共花了1,186.5億來競標,消費者擔心的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將來費率、資費的問題,NCC要怎麼樣合理…… 杜震華先生:委員垂詢得非常好,我們會參考跟我們所得水準差不多的其他國家,看他們的費率大概是怎麼樣。我們在競標的時候,如果有一個配套,就是以後不能夠超過某一個適當價格的話,業者就不會全力去高價搶標,以後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王委員進士:我們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能夠把NCC的業務真正做得更好。 杜震華先生:好,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李委員鴻鈞詢問。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這些話其實應該跟行政院講,所以秘書長應該要聽著。上次NCC委員的審查,我想主委應該記憶猶新,那時候在野黨全力杯葛,霸占主席台,我們好不容易跟他們溝通、疏通,達成共識,才排除困難,通過人事案,但是令本席非常不解的是,我們盡了那麼大的努力,有某一位委員竟然做不到兩個月就辭職了,是不是?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大概有3個月時間。 李委員鴻鈞:大概做了3個月就辭職不幹,辭職理由也非常荒唐,從上次提名經驗,我們就可以看出過程是非常草率實在令我們相當擔憂。今天提名的這三位委員,我想他們的背景、專業應該都足夠,但是抗壓性如何,我們就不清楚了!不過,擔任NCC委員,至少我們希望看到的是公平、公正、公開這三大原則,而不是一遇到什麼狀況,不高興、不爽就拍桌走人,那就不是我們提名的原則。其實這個道理大家都知道,所以講了等於也是白講,不過,我們還是這樣希望、期待,是不是?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李委員鴻鈞:最近爭議比較大的議題,就是服貿開放中資經營所謂第二類電信,是不是? 石主任委員世豪:就是開放三項特殊業務。 李委員鴻鈞:這個問題我也跟主委提過很多次,當然,有學者贊成,也有學者反對;有人認為沒有影響,像主委就認為開放這三項完全沒問題,可是又有很多學者認為會有問題,大家莫衷一是,因此,本席建議進行資安演習,不管是贊成或反對,甚至把駭客找來也沒關係,大家一起來進行資安演習,開放第二類電信,看他們有沒有辦法駭到第一類電信,主委懂我的意思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了解。 李委員鴻鈞:我們就公開做一次,試試看,究竟誰對誰錯,就很清楚明暸。很多事情就是要實驗認證,經過實驗過程,大家共同做個演習,實際run一次,就可以把疑慮解開,不然網路也好,各方面也好,大家各講各的,老百姓也就只能打一個很大的問號!講真的,這些學生資訊的來源或本身的專業到底到哪個程度,我們也不知道啊!是不是?主委認為這樣可不可行? 石主任委員世豪:分幾方面跟委員報告,行政院都會不定時、定時進行資安演練,這是本來就有做的。另外,各部門都會接到不同程度的通知…… 李委員鴻鈞:我所謂的資安演練,是把這些認為有隱憂的學者統統找來,公開演練給大家看,甚至把媒體也找來,這樣就可以確定到底是否有這樣的疑慮存在,這樣的方向,做不做得到?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會把委員剛才提示的方向納入整體考量,其實從安全角度來看,我們都會儘量做得更周延。 李委員鴻鈞:這樣的話,很多疑慮自然而然就可以解開,不然各說各話,永永遠遠沒完沒了,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去做。 李委員鴻鈞:今天被提名的委員有3位,我簡單請教幾個問題。首先請問陳憶寧教授,針對旺中媒體壟斷,要求他們懸崖勒馬活動,你有簽名連署,站在學者立場,這些我們都予以尊重,但是做為NCC委員,你就不能有什麼樣的個人想法,而是應該站在所謂中立、公正、公開立場,因此,針對媒體壟斷的判斷、看法,請問,何謂媒體壟斷?媒體壟斷的基礎又是什麼?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所謂媒體壟斷,基本上我們非常在乎的就是對言論市場的影響力,所以如果發現有非常大的可能性時,基本上,我的態度就會比較站在反對的立場。 李委員鴻鈞:其實媒體壟斷的定義非常籠統,沒有一個侷限,譬如這次的學運,靠的是什麼?就是網路,但網路占的比率多少,又沒有一個確定的數字。有人引用德國的方式來計算,但德國的國家背景和我們台灣的國家背景,並不見得可以劃上等號,所以,一個媒體壟斷,是有其前因與後果,我一直希望NCC委員不要單一的看媒體壟斷問題,我也常常跟石主委討論,像外資進到台灣,以中嘉為例,他們把價格拉高,然後屁股拍拍走人,對台灣的媒體貢獻在哪裡?完全沒有貢獻!當初我們要求他們提高數位化比率,結果也沒有做到,然後他賣了就走人!其實我們完全沒有考慮賣方的問題,卻眼睜睜的看著買方,在媒體壟斷的前提下,我們完全沒有看到這個問題。 再看看現在的台灣媒體發展,我們只有2,300萬人,卻有這麼多電視台,這麼多新聞台,坦白講,這幾年我大概都不看新聞,但因為我從政,不看又不行,不看不行的情況下,我就必須了解。現在媒體為了市場需求,必須走極端化,因為它要框住一定程度的收視率,維持一定的收視率,才能活得下去,但如果它是公平、公正,真正站在中立立場報導新聞,會有人看嗎?你憑良心講,依你的專業來看,現在有哪一台新聞是站在中間立場報導的? 陳憶寧女士:是,我自己曾經做過這樣的研究,發現台灣的言論市場的確有極端化的傾向。 李委員鴻鈞:媒體可不可以選邊站?坦白講,可以!政治可不可以選邊站?可以,百姓就自己去選擇啊!政府也不能干預媒體是否要選邊站啊!這叫言論自由,這樣自然而然就會有市場區隔,所以這跟媒體壟斷,一個是前,一個是後,你怎麼去定義何謂媒體壟斷?你懂我的意思吧! 陳憶寧女士:了解。 李委員鴻鈞:從賣方到未來市場,包括我們的整個網路新聞,其實是跟別的國家的整個base有其一定程度的不一樣,如果我們要定義何謂媒體壟斷,那就必須針對我們國家各方面資訊,重新做出一套理論來說服國人,你懂我的意思吧! 陳憶寧女士:了解。 李委員鴻鈞:既然你進到這個委員會,本席也認同你的學術背景,因此我們期待的所謂媒體壟斷,不再是用一種民粹式籠統的喊法,我想媒體壟斷大家都會喊,可是實質上究竟有沒有壟斷?就像我們看到郭台銘說NCC不通過,他就抗稅。這是挑戰國家公權力,如果通過了,表示你們低頭;不通過,又有很大問題,所以,這就回到前面跟主委提到的,究竟我們現在開放所謂第二類電信,有沒有問題?包括基地台問題,其實,當初我就認為4G基地台規定得太鬆了,250座就可以上線,那個通訊品質會差到哪裡去是可想而知,對不對?當然,這個話題是岔開了。這是針對媒體壟斷部分,我對陳教授的希望和期待,好不好? 陳憶寧女士:是,謝謝。 李委員鴻鈞:另外,請教翁柏宗先生,你等於是從基層上來,當初針對88風災,NCC在災區搭建「高抗災行動通訊平台」,現在做的幾個點,也差不多都是在88風災的受災區,對不對? 主席:請翁柏宗先生答復。 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是。 李委員鴻鈞:其實這樣是完全不夠的,我們原鄉的委員今天也在場,全國高風險地區真的非常多,你現在從主秘變成委員,這部分希望你也能繼續推動,而且要快速推動,因為洪汛期快到了,好不好? 翁柏宗先生:好,謝謝委員指導。 李委員鴻鈞:再請教杜教授。杜教授的背景在財經,我不知道江院長的考量是什麼,但如果我是江院長,我會聘你為國發會委員,憑良心講,我並不是說你不適任這個職位,只是依你的背景來看,我認為你比較適合擔任國發會委員,不過既然來了,我們也認同,針對杜教授部分,因為你的背景在財經,本席比較期待的是我們現在的資費,包括電信資費、家用上網費率,甚至未來數位電視分組付費等等,你知道這一年有多少錢嗎?一年至少上千億。上千億是不是合理價錢?本席希望利用你的財經背景,針對這些費率,研擬出一個全民都可以接受的費用,希望利用你的財經背景找出一個適切的方向,可不可以?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價格是不是太高,可以從他們的獲利來看,這些公司的獲利都非常高…… 李委員鴻鈞:這就是我講的,我以前也一直跟主委講,4G開放以後,未來收費費率絕對不能大於3G,可是當初4G政府是公開競標,大家漫天喊價,羊毛出在羊身上,業者花了多少錢拿到4G權利,當然也會從百姓的身上拿回來!天下沒有那麼笨的商人!現在在4G取得價錢這麼高的情況下,我們要如何維持該有的基本費率,這是我們必須努力的方向。謝謝。 杜震華先生:謝謝委員。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詢問。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教陳教授,你即將擔任的職位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通訊」這兩個字,你的理解是什麼?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兩個字可以用兩個概念來談,一個是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傳播科技,傳播科技比較跳脫原來傳播的範疇;另外一個是跟原來電信業務有關係,合起來就是通訊的概念。 鄭委員天財:這是你的專業,我不是這方面的專業,我是看教育部的國語辭典,「通訊」是信件、訊息或信號的傳遞。我們就講訊息的傳遞好了,可以嗎? 陳憶寧女士:可以。 鄭委員天財:如果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職掌來看,就你所學領域,訊息的傳遞包括哪些? 陳憶寧女士:訊息傳遞有很多種層面,可以放在人際傳播、大眾傳播,也可以放在經濟傳播、組織傳播、企業傳播範疇,這當中有很多訊息交換,都可以當成一種訊息的傳遞。 鄭委員天財:那就講媒體好了,媒體對訊息的傳遞有哪些? 陳憶寧女士:如果依照媒體來分,有平面媒體、電子媒體。 鄭委員天財: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二條針對通訊傳播定義如下:指以有線、無線、衛星或其他電子傳輸設施傳送聲音、影像、文字或數據者。 陳憶寧女士:是。 鄭委員天財:你剛剛提到媒體,媒體包含電子媒體及平面媒體,你知道現在平面媒體業務是由哪個行政部門負責的? 陳憶寧女士:平面媒體的負責單位,我印象中是…… 鄭委員天財:以前是新聞局,但新聞局已經不存在了。請教石主委。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中央沒有直接管理報紙、雜誌的主管機關,而是由各地方政府就其登記所在地進行管理。 鄭委員天財:地方政府?所以中央政府不管這個? 石主任委員世豪:如果是出版業的發展政策,那就是文化部的職權,但是就產業的監督與管理…… 鄭委員天財:那是出版,跟媒體又不太一樣。 石主任委員世豪:對!如果委員所指的是報紙、雜誌的話,現在是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 鄭委員天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在民國94年成立,當時還有新聞局,隨著行政院組改,新聞局不復存在,因此,我們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尤其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通訊傳播法對「通訊傳播」的定義,是不是有檢討的必要?事實上,平面媒體的監督、管理,很多都跟中央息息相關,交給地方政府妥適嗎?等一下我還要談到跟原住民族……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基本上,英國2003年通過的通訊傳播法,其範疇跟我們很類似;美國1996年通過的電信法,其管理範圍也跟我們類似。那委員所提到的,其實還可以進一步去查看地方制度法,地方的新聞行政仍是屬於地方固有權限,並不是中央在…… 鄭委員天財:因為這會涉及很多相關法律的制定,或是法律的規範,畢竟地方政府不能訂定法律…… 石主任委員世豪:在自治範圍之內可以訂定自治條例,相當於中央的法律。 鄭委員天財:對,但是有限,只有行政罰,不能定刑事罰,它有它的極限,我們等一下可以從下面幾個議題來討論。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一條有提到維護國民權利與提升多元文化;第五條也提到「通訊傳播應維護人性尊嚴、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包括你們的組織法也都有類似的規定。 現在常常有很多媒體,不管是平面媒體、廣播、電視,或是其他電子傳輸設施,在報導很多負面的社會刑事案件的時候,如果是閩南人,他不會特別寫閩南人,如果是客家人涉案,他也不會寫客家人涉案,但是如果涉案人是原住民的時候,他就會寫原住民,有很多媒體是這樣作為。尤其最近有一個案子,有十幾個人涉案,其中包括原住民與非原住民,他唯獨寫有幾個原住民。我想請問陳教授,對於這樣的媒體,不管是平面、電子相關或是廣播、電視,你的看法如何? 陳憶寧女士:過去我看國外媒體的經驗,比如有治安問題的時候,也會有記者指名說某位嫌犯看起來像中東人,這樣的形容其實會引起整個社會非常大的譴責,我覺得這是社會承受度的表達與表現。在台灣我也發現慢慢有這樣的氛圍出現,作為主管機關,看到類似這樣報導的時候,過去的作法是經由內容監理的單位,透過民眾的檢舉,然後送到委員會審查。但我認為NCC可以做一個比較積極的角色,也就是有發現這種狀況的時候,要跟新聞媒體積極的溝通。 鄭委員天財:石主委,類似我剛所講的這些案子一直存在…… 石主任委員世豪:可能會導致不當的刻板印象傳遞出去。 鄭委員天財:因為你所主管的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廣播、電視節目內容,不得有左列情形之一:……」其中的文字是否切合?是否有需要檢討?都是需要考量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其實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交通委員會已經審查完畢了,對這部分有大幅的調整。 鄭委員天財:另外就是衛星廣播電視法或是有線廣播電視法的現行條文,也都沒有辦法因應我剛剛所講的這些案例。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在擔任第一屆NCC委員的時候,2007年修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裡面,對於煽動族群之間的誤解、歧視等等,是特別予以禁止的事項。其實我們最近也有這種個案,有某個節目對族群的描述不是很適切,我們有發函要求改進,甚至予以處罰。 鄭委員天財:剛才我有唸通訊傳播基本法的定義,並沒有包含平面媒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的時候,還有新聞局存在,但現在新聞局隨著行政院再次組改,已經沒有了。對於這個業務,你剛剛也講了,文化部是不管這部分的,而是變成地方政府,事實上這個就是一個問題。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個問題可能跟龍部長討論比較適合,因為承接新聞局業務的存續機關是文化部,不是通傳會。 鄭委員天財:我禮拜一有問過她,她直接告訴我說平面媒體不是她管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所以跟龍部長討論比較適合,文化部是承接新聞局業務的機關。 鄭委員天財:我剛講了,我們要先從通訊這兩個字…… 石主任委員世豪:並不當然包含平面媒體。 鄭委員天財:但要修啦!這個法是可以修的。 主席:這個部分有一部分在兒少法裡面、有一部分是在原民法裡面…… 鄭委員天財:兒少法沒有問題,原民法目前沒有。 主席:你可以提一下…… 鄭委員天財:它沒有罰則,基本法不能定罰則。 主席:就是要求他們在行政命令的時候可以加一下,因為兒少法是有關內容的部分。如果通傳會有資料的話,請給鄭委員。 接下來請李委員昆澤詢問。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就教行政院李秘書長,不管是時報週刊或是蘋果日報都有相關的報載,在太陽花學運期間,因為為數眾多的人民表達意見,造成網路通訊品質擁塞,NCC有要求業者確保消費者基本的通訊品質,所以有相當多的業者派行動車前往支援,對於這個部分,行政院是否對NCC相當不滿,認為NCC是提油救火,不應該去協助相關的通話與行動上網品質的改善,是否有這件事情?請李秘書長說明。 主席(管委員碧玲代):請行政院李秘書長答復。 李秘書長四川: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李委員讓我在此替江院長澄清,早上石主委也講過,他沒有接到院長給他的任何指示,我也問過院長,院長也說沒有。 李委員昆澤:你說這次沒有,以後也不會有這種架拐子、小動作、扯後腿的動作嗎? 李秘書長四川:應該不至於,這部分…… 李委員昆澤:什麼應該?就是不應該啊! 李秘書長四川:對,絕對不會有這種狀況。 李委員昆澤:請李秘書長休息,接下來請教石主委。民主社會中,人民表達意見是最重要的基本權利,言論自由包含說跟傳這兩個部分,比如學運或人民集會遊行、表達意見都是我們應該用生命去捍衛的言論自由。相關的媒體報載,認為行政院江院長對你非常不爽,因為你沒有制止相關的業者派出行動車改善或維持基本的通話品質,剛才李秘書長也信誓旦旦說沒有這件事,我在此請教石主委,日後再有這種民主社會多元的基本言論自由或是集會遊行,你們還是會讓業者派行動車去支援,讓他們保持基本的通話品質跟行動上網的品質嗎?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確實,維持通訊品質是業者的責任,我們一定會督導業者履行他們的責任。 李委員昆澤:絕對不會因為行政院或是你的長官給你任何壓力,你就去牽制相關的業者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我真的沒有接到院長這方面的訊息,我相信院長也絕對不會做這種事情。 李委員昆澤:那我現在請教你,你會不會因為受到壓力,就配合長官演出? 石主任委員世豪:履行法定職務我們一定會做,更何況貴委員會一直都督促我們要改善通訊品質,我們一定會努力做到。 李委員昆澤:請石主委休息,接下來我要請教三位NCC新任委員被提名人,杜震華教授是我過去的老同事,20年前我們曾經在國民大會同事過,杜教授對於ECFA、服貿、自經區的相關言論及文章,我也拜讀過很多,你都認為要開放,而且越開放越好,市場越大越好,對不對?但是你都沒有去考慮相關健全產業發展的部分,請問杜震華先生,在你擔任NCC委員之後,你是不是要配合開放國內電信市場?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個人是學國際貿易產業經濟的,我基本的論調大概都是朝開放的方向,但是請注意我所有的文章,我幾乎都會談到配套措施也滿重要的,所以我即使主張開放,仍會提醒政府必須做好配套,例如:ECFA的部分,我在很多文章中都講到,要撥出足夠的資源來彌補那些受傷害的產業或業者,我基本上都是併陳的。針對華為這件事情,基本上我也認為國家安全絕對要受到考慮。 李委員昆澤:基地台的部分呢?現在鴻海郭台銘一直嗆聲,表示要買華為的基地台,NCC表示2個月後才能給予答復,請問你的態度是什麼? 杜震華先生:我們要尊重國安單位的評估,因為安全的東西已經超乎在NCC的…… 李委員昆澤:你懂電信嗎?你認為二類電信的基地台相關設施會造成國家安全的問題嗎? 杜震華先生:這些是相當技術性的問題,我會去多瞭解。 李委員昆澤:你不懂?好,我繼續詢問3位被提名人另一個問題。監察院在上週三提出調查報告,認為行動電話撥打市話的資費仍有調降的空間,其實早在上個會期,本席就曾經針對這個問題與石主委多所討論,因為透過手機打電話到研究室,居然比打到美國還要貴,衍生出來的問題包括:市話打手機、手機打市話的相關費率是否應予調降,當時石主委曾信誓旦旦的表示,會在3個月內提出資費的相關檢討報告,3個月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我們根本沒有看到任何調降措施,請問陳教授,你認為市話打手機、手機打市話的費率是否應該一樣?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認為應該是要一樣的。 李委員昆澤:應該是要一樣?那你非常勇敢,其實早在3年前NCC就已經要求市話打手機的費率必須調降,最多的時候曾經降到6成,但手機打市話的費率還是沒什麼變化。 請問翁柏宗先生,你認為市話打手機、手機打市話的費率是否應該一樣?剛才陳教授的看法是應該要一樣,你的看法呢? 主席:請翁柏宗先生答復。 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他們所使用的元件、路徑都是一樣的,我現在看到的是…… 李委員昆澤:沒有錯,都是使用同樣的系統,為什麼手機打市話的費率遲遲不降價?現在連監察院都看不下去了,也提出調查報告,認為這種行動資費有調降的空間,要求NCC必須確切的檢討,請問你們做了沒有?過去你是擔任NCC的主秘,對不對?你們現在的規劃到底如何? 翁柏宗先生:我們…… 李委員昆澤:什麼時候市話打手機、手機打市話的費率才能夠一樣?還是要讓電信業者繼續賺?拚命賺、亂賺一通!接下來你可能會擔任NCC的委員,請你說明一下,雖然我對NCC一再提名內部的人來擔任委員並不認同,過去有江幽芬,現在有翁主秘,都是從內部提名人上來,NCC的委員並不是行政機關人才的提拔,它是一個獨立超然的機關,應該要由專業人士來擔任,你們這種作法會造成球員、裁判分不清楚,主秘,你算是一個客氣、認真的人,你認為什麼時候才會採取一樣的費率?3年前市話打手機的費率已經大幅降價了,最多的時候是降到6成,請問手機打市話的費率什麼時候可以下降?會降多少?陳教授認為應該要下降,你認不認為應該要下降? 翁柏宗先生:這部分有檢討的空間,因為我看到平均…… 李委員昆澤:同樣的系統,又不是說二者是使用不一樣的系統,還可以來吹噓因為使用不同系統的關係,所以這部分比較貴,但現在是同樣的系統啊,你剛才不是也說過嗎?你沒有要回答嗎? 翁柏宗先生: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昆澤:你沒有基本的態度嗎? 翁柏宗先生:這一部分有檢討的空間,我們看得出確實有價差存在。 李委員昆澤:杜教授,你是學經濟學的,手機打市話、市話打手機是使用同樣的系統,卻採取不一樣的資費,你認為這樣做符合經濟學的基本學理嗎? 杜震華先生:我個人的直覺是應該要一樣,但是要做出比較明確的…… 李委員昆澤:翁主秘,接下來你可能會擔任NCC的委員,你不能只說的確有調降的空間,否則監察院這樣說,你也這樣說,其實消費大眾早就這樣認為了,你認為呢?這麼簡單的問題,不要答不出來,好不好?一點擔當都沒有! 翁柏宗先生:我們會去檢討頻率的使用費和標金的部分,業者當然會有業者的講法,但是我們會去分析這個價差…… 李委員昆澤:你不必站在業者的立場! 翁柏宗先生:不會。 李委員昆澤:你要站在消費大眾的立場。 翁柏宗先生:是。 李委員昆澤:你是電信專業人員,不要再跟這些業者相互配合,踐踏消費者的權益。 另外,你提到標金,4G的標金高達1,186億,不過各家業者的競爭仍是相當激烈,鴻海為了搶4G的市場,投注了92億要去買4G的頻譜,最近又號稱要花150億去買亞太電信,民眾開始會擔心這些成本會不會轉嫁到消費者的身上,4G執照的期限是多少年? 翁柏宗先生:15年。 李委員昆澤:所以業者投注的標金成本,平均每年是將近70億,根據目前的調查,有8成的民眾願意轉到4G,民眾當然願意轉到4G,因為速度會比較快,對不對?請問現在使用行動寬頻的人數大概有多少?2,500萬人,除了手機,還有iPad、手提電腦等等,大概有2,500萬人,如果有8成的人願意轉到4G,那就有2,000萬人,這2,000萬人要去分攤業者每年70億的成本,請問每個人要分攤多少?35萬以上!羊毛出在羊身上,所以大家都很擔心,除了擔心資費的問題外,更擔心NCC採取放任的態度,因為NCC認為4G的資費要採核備制,不審議、管制鬆綁,這樣對消費者的權益有保障嗎? 翁柏宗先生:中間價格的部分我們還是會管制,另外,我跟委員補充一點…… 李委員昆澤:你們現在號稱不會超過3G,但消費者認為3G的資費本來就偏高,我認為不但不應該超過3G,更應該要降價,基本的通訊、上網、簡訊等等的費用應該要下降,因為4G有很多附加的服務,這些是都要收費的,業者主要是要賺這些! 翁柏宗先生:其實4G的價格,假使市場充分的競爭,新的業者會有一些比較創新的資費方案,舊的業者為了保住客戶不要流失,我想市場應該是競爭的,所以4G的通訊費是有下降的空間。 李委員昆澤:陳教授,你是政大出身的,我不禁想起過去的蘇蘅主委、彭芸主委、鍾起惠委員都是政大出身的,後來都因為理念的問題、壓力的問題而紛紛離開,前車之鑒,希望你自己好好的保重。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詢問。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相信三位被提名人都知道自己將是未來的委員,NCC的業務會涉及到相關產業,也就是業者,而業者裡面有投資者、從業人員,再來就是消費者,然後是媒體裡面的節目內容、電信業裡面的服務項目,這些大致上是你們會去涉獵到的,今天你們被質詢的問題也差不多是這幾項,例如:費用合不合理、會不會影響消費者的權益、節目內容、資訊內容是不是有族群上的歧視或適不適合、有沒有壟斷之嫌等等。其實我認為你們三位都還算是滿適合的被提名人,杜震華教授的專長雖然不是傳播領域,但在經濟方面、產業發展方面,倒是可以派上用場。任何一位委員在關注這些問題時,通常會就某一項他特別在意的項目去特別強調,可是身為NCC的委員,你們仍然必須綜觀全局,也許過去在你們的學術領域中,你是專注在某個項目,但擔任委員之後,你的看法會不一樣,在這個位置上,你的發言和過去相比可能會有所改變,對此我一點都不訝異,就像我們不當立委之後,如果是轉換跑道到產業界去服務,我們可能是產業經營者,屆時當然是站在產業的立場,如果僅是回到消費族群,那就一定會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但是就一個國家的通訊傳播整體來看,你們又非得去注意它到底有沒有發展的前景。 基本上,我對三位被提名人都沒有意見,首先我要詢問翁柏宗先生,你是現任的主秘,在通訊方面你應該是相當熟悉,而且具有實務經驗,剛才你在回答通訊數位落差的問題時,其實你也是用心在做,因為過去我們曾經要求你在這方面必須去加強落實,數位落差當然有城鄉差距,在族群上也有不足的地方,甚至市區裡面也有很大的差距,包括:年齡的差距、性別的差距,這些都是數位落差需要關注的地方,當然在偏鄉地區,因為設施上的不足,所以你們必須在設施方面提供協助,但也不應忽略掉教育、提供資源的部分,這部分是不能夠缺少的。 當大家談論到消費者權益的問題時,通常都會強調費率一定要下降,分組付費制度要考慮到消費者的立場去做區分,在實際上的情況呢?為什麼我們給業者非常多的要求,可是業者通常只會配合政府要求的那一項,另外一項他們一定會想辦法從另一個角度去把錢賺回來,為什麼?很簡單,台灣就是2,300萬人,過去中華電信經營的消費者是2,300萬人,成立這麼多家業者之後,消費者還是2,300萬人,當所有人都在搶的時候,就只好推出199吃到飽,既然拿不出自己的特色,也不是走最頂級的路線,當然只能走普遍化的路線,至少可以薄利多銷,所以無論你們如何去要求業者,說句實在話,業者一定有其經營上的理念,因為它必須設法讓自己生存,是不是?我在這邊要跟你提的是,不管任何一位委員,在某件事情發生或某個問題產生時,一定是極力站在那個角度去發言,但我要奉勸你們,站在你們專業的立場,產業、消費者、媒體內容、服務項目等,你們必須樣樣齊全,否則的話,你們就只能永遠在原地踏步。 另外,我們再來討論4G標金為什麼會標這麼高,難道業者不會去算嗎?不可能!這些業者比誰都清楚,今天他們能夠成為大企業家,你以為他們什麼都不懂,就跑來標這個案子嗎?絕對不是!他們絕對是放眼於將來有利可圖,關於這個部分,本席想要詢問一下杜教授,你在討論服貿第二類電信產業時,我相信你是比較支持和中國大陸這邊有合作的空間,是不是?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支持服貿是一般性的支持,我沒有特別針對…… 楊委員麗環:但第二類電信是你現在要面對的問題,其實你已經表達得很充分,資安問題是由國安單位做決定,不過你是學經濟、產業發展的,今天我一直在注意聆聽你的回答,你主張要有配套措施,但採取比較開放的態度,這就是來自產業的思維,所以你的立場是非常正常的,你也的確應該站在這個立場。我要講的是,我相信未來想要朝電信業發展,在媒體方面也是採一條鞭的統合方式,絕對不是放眼在台灣的2,300萬人,因為這樣是永遠轉不到錢的,就像你講的,我們希望從亞洲杯打到世界杯,你是不是這樣講? 杜震華先生:是。 楊委員麗環:我非常贊成你的看法,但是要怎麼樣打出去呢?我們現在產生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我們有反媒體壟斷的思維,也有所謂媒體影響力的問題,面對這樣的問題,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你認為服貿是否應該開放第二類電信?剛才李委員鴻鈞也特別提到,現在有學者提出這方面的疑慮,因為他們是站在國家安全的角度在看這個問題,關於這個部分,石主委也提到是不是應該找所有學者專家一齊來討論,然後大家集思廣益,你對這種作法的看法如何? 杜震華先生:關於李委員提出的建議,我是支持的,但是我不知道它在執行上會不會有困難。 楊委員麗環:你有點到問題的中心,這些學者不見得願意跟政府討論,他們認為他們的疑慮是在國安方面,而且他們不相信政府提出的保證,這就是信任問題,是不是?在產業方面,勢必要考量到我們一定會有一些風險存在,而這個風險到底要設定在哪一個位置,這部分就是將來決策上的問題,除了說服以外,你必須很明確的讓大家清楚知道,否則的話將永遠無解。 杜震華先生:是。 楊委員麗環:學者專家當然不願意出來幫政府背書,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夠更直接、更明白的面對這個問題。 接下來,本席想要詢問陳教授幾個問題。剛才陳教授很誠實的表示通訊方面並不是你的專業,所以你不便多講,但是在廣告、傳播部分,譬如說媒體壟斷,還有你講的影響力。說實在話,這些都是學者專家式的論點,也是以量化的方式在思考的。但實際上,在質化的部分,現在的媒體在操作時都有各自己的立場,所以我關心的不是你要用什麼方式去定義「壟斷媒體」,而是在提到這個部分的時候應有更新的思考。以這次的學運為例,其影響力在國內是非常大的,但他們所運用的卻非傳統的媒體,而完全是靠網路與社群在傳播的。你認為這些年輕世代有沒有媒體壟斷呢?這就得視其言論如何表達而定了。如果其言論內容具有強迫性,比如你只要不支持我的看法你就如何的話,這類的言論就算只是出現在小小的社群上,雖然言論上沒有壟斷,但是在思維上卻是絕對地站在單一的立場上的。 對於言論的內容,我們絕對是站在開放的立場,今天有學運,明天由其他政黨執政的時候,一樣也有可能會出現其他的異見,這就是台灣的特色,同時也是台灣可愛的地方。民眾什麼都可以講,社會上總是會有一群要獨立的人,也會有一群要統一的人,其他的人就隨便你們鬧,反正我就是看著辦,只要別叫我馬上做決定我都OK。台灣人的理想與務實是同時存在的,這點是台灣讓我們非常喜歡的地方,因為台灣人的熱情與理性是同時並存的。 有關媒體內容方面是你的專業,剛剛提到族群歧視的問題,在很多法規中包括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都有涉及兩性平權的課題。至於其他有關族群的部分,希望你們將來能關注一下原住民或新住民的問題。當然,我也希望你能跳脫過去的思維,重新再看一下我剛剛提到的問題。除了內容以外,我們應該還要兼顧其他的部分,因為台灣就這麼小,不能一味地強加限制,而忽略應投注的目的。台灣從來無法只靠本島的經濟就可以自給自足,對於小國寡民的台灣,媒體就是我們走向世界與安全最好的方向,所以不要自我設限,希望你們將來擔任委員時也能用更廣的角度去看。謝謝。 主席(楊委員麗環):以下登記詢問的李委員桐豪及賴委員士葆均不在場。 請魏委員明谷詢問。 魏委員明谷: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翁先生你好,你擔任主任秘書時可以管理很多人,如果你擔任委員的話,就只能參與決策而沒有人事權,這樣對你來講有何差別?你在NCC中算是事務官的龍頭,但若在委員會的話,就是石世豪的「細漢仔」。雖然擔任委員有十三、十四職等,但是你擔任主任委員的話也有主管加給,薪水應該不會比NCC的委員少,雖然NCC的委員有調查的費用,可是就算把這些費用加起來,也不會比你擔任主任委員還多。因此請你告訴我,你為何還要接受這樣的職務? 主席:請翁柏宗先生答復。 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就像剛才所講的,李鴻鈞委員也有提到,我自己有一些理念,比如我想在偏遠地區,也就是在高潛勢災害區推動高抗災通訊平台或是讓4G在偏鄉加速普及。同時我剛才也有提到,我們也可以像歐洲那樣,推動一些Network Sharing,如果我轉任新的職務,我就能提出一些自己的政策理念。 魏委員明谷:你說你到NCC的話就能提出自己的政策理念,但是以目前NCC組織的運作模式來看,石世豪是個很強勢的人,你覺得他會聽你的話嗎?他會接納你的意見嗎?不可能嘛! 翁柏宗先生:委員會是合議制的,而且我是認為…… 魏委員明谷:對!委員會本來就是合議制而非首長制的,可是運作起來就是石世豪比較強勢。不信你去問別人,大家都會說石世豪真的很強勢,你看連主席都在點頭。 翁柏宗先生:若這些理念對偏鄉民眾的通訊權益是有幫助的,我想在委員會中,大家都會很樂意去討論這些事,而且也會對這類具有建設性的建議作成決議。 魏委員明谷:我當然也希望這樣,因為每一個人都很專業,但都沒有實務的經驗。在NCC的委員中,就只有你是來自基層,從事務官一直爬到最高位,所以算是最有實務經驗的人。現在你既然選擇要到NCC擔任委員,你就要把你的實務能力表達出來。 在3位被提名人中不乏擁有財經與傳播媒體背景的學者,但是理論與實務有些時候是有一段距離的,所以若你要選擇擔任NCC委員的話,我也會尊重你。然而我也希望你在委員會裡面做個敢講話的人,你要站在事務官的立場,傾聽基層的心聲,並思考政策要如何在實務上運作,所以你所肩負的就是一個溝通的平台,希望你是個敢講、敢表現的人。 我舉個例子來說,年底要選舉了,候選人有二萬多人,不管是有線電視、無線電視還是地方性的系統經營業者,大家都會去搶這些媒體廣告的生意,但就因為要搶媒體廣告的生意亂象也就來了。曾經有個全國性的媒體,明天要辦理初選,結果他在討論民調,批評哪個人差、哪個人好,這件事你知道嗎?你在委員會要如何制止這類的事件?初選現在也是比照選罷法在辦理的,但還是有媒體在討論哪個候選人的民調比較差、哪個比較好,只是初選結果公布後,就跟他們的民調結論不一致了。所以我可以告訴你,這就是一種操作,如果我把錢花下去,就說我的民調比較高,政論節目都會做討論。NCC對這種不公平的亂象有去做處理嗎?那個東西都可以用錢買,節目和議題可以用錢買,這是很不公平的。主委一定要注意年底的選舉,選罷法規定在投票幾天前不能公布民調、不能討論民調,也規定什麼時間一到就不能再廣告了,可是兩個政黨的初選都一樣,還是照樣廣告,反正隔天早上8點才開始投票,夜晚仍不停的廣告,鋪天蓋地。請問翁主秘,你當委員時敢拿出來討論嗎?因為你有實務經驗,所以我對你比較有信心。 翁柏宗先生:基於政府一體,我們會配合中選會執行。 魏委員明谷:選罷法的主管機關是中選會和內政部,但是電視媒體的主管機關是你們啊,你可以要媒體業者撤照,所以他們是怕你,不是怕中選會,你不可以推卸責任,我現在問你,你可以在此作一宣示嗎? 翁柏宗先生:基於政府一體,我們會跟中選會一起合作,只要中選會需要我們協助,我們一定會全力配合。 魏委員明谷:你要全力配合,那你要積極側錄啊,不能說中選會沒有告訴你們,你們就不側錄,你們抓賣偽藥業者時都可以直接側錄,就不需要和衛福部配合,那為什麼選舉方面的事,你就說要和中選會配合才做?廣告不實,你們都可以抓了,不要這樣子嘛,你們要有積極的作為,好不好? 翁柏宗先生:是。 魏委員明谷:再請問石主委,你有何看法?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特別向委員說明,我們在委員會內討論時,每個委員都是平等的。 魏委員明谷:請教主委,4G的三大業者好像都已經各就各位了,現在有兩個新的業者加入,就是國碁和台灣之星。 石主任委員世豪:還有另外一家是亞太。 魏委員明谷:聽說台灣之星和國碁都要併購亞太,是不是有這樣的傳聞?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都看媒體報導,因為都沒有向本會提出申請。 魏委員明谷:台灣之星和威寶已經併購了,因為4G和3G的業者併購了,致使鴻海的郭台銘董事長很緊張,他如果沒有併購亞太,以後4G開始營運,他的通訊品質是最差的,市占率也會最低。他知道他的劣勢,也為了向股東交代,他怕股東罵他,他就把砲火轉向政府。交通委員會本來就有決議,所有通訊和基地台的設備不能向華為購買,他一定知道,可是他就要用這樣的理由,當他的4G沒辦法如期上路,他可以向股東說是因為政府不准。本席不解你們為什麼不把實情講出來,他威脅政府,如果不讓他去買華為的設備,以後他就要撤資不繳稅,他居然向政府恐嚇。主委,請問你有什麼立場? 石主任委員世豪:有關這個問題,院長在院會質詢時已經很明確的答復,政府不接受來自於特定事業為了特定問題對政府的要脅,NCC是一樣的立場,NCC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會接受來自業者的要脅。 魏委員明谷:希望你跟院長都是一樣的,好不好?不然每一個人都可以威脅政府,只要是繳稅的大戶或是財團就可以威脅政府,這讓大部分的誠實納稅人情何以堪?你們一定要公平、正義。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魏委員明谷:另外,主委提到4G開始上路以後,在3年內會達到1,000個用戶,請問主委要用什麼方式達成? 石主任委員世豪:應該是1,000萬。 魏委員明谷:1,000萬個用戶,你如何達成?行政院科技會報說要砸150億來推動4G,請問3年如何達到1,000萬的用戶?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個人並不做這種業務成長的預測,我應該沒有說過類似的話。我相信各方都是以各項行動通信技術在轉換過程當中的市場趨勢來推估,因為4G的技術優勢很明顯高於2G和3G,所以大家推估會有這樣發展的趨勢。 魏委員明谷:我希望這樣的推估不要只是講一講而已,我知道3G到目前為止有2,500萬個用戶,是推了6年,4G真的那麼樂觀嗎?還是有讓人懷疑的地方。 石主任委員世豪:謝謝委員的提醒。 主席:接下來登記詢問的陳委員碧涵、黃委員偉哲、吳委員育仁、賴委員振昌、廖委員正井、邱委員志偉、邱委員文彥、王委員惠美、吳委員育昇、陳委員淑慧、陳委員明文、林委員國正、陳委員雪生、徐委員耀昌、呂委員玉玲、陳委員歐珀及葉委員津鈴均不在場。 第一輪詢問結束,現在進行第二輪詢問。首先請管委員碧玲詢問。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陳教授,你知道華為和鴻海的關係嗎?二者有沒有關係? 主席:請陳憶寧女士答復。 陳憶寧女士: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在新聞看到。 管委員碧玲:什麼關係? 陳憶寧女士:就是華為是一個設備…… 管委員碧玲:鴻海呢? 陳憶寧女士:鴻海是台灣的公司。 管委員碧玲:兩者有沒有關係? 陳憶寧女士:應該說鴻海要購買華為的設備。 管委員碧玲:再請問杜教授,您知道兩者的關係嗎? 主席:請杜震華先生答復。 杜震華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知道詳細的關係,但是兩方互相採購很多東西。 管委員碧玲:互相採購很多東西? 杜震華先生:他們的業務往來非常密切。 管委員碧玲:翁主秘可能會知道,請教同樣的問題。 主席:請翁柏宗先生答復。 翁柏宗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我只知道鴻海要採購華為的基地台設備。 管委員碧玲:你也只知道這個?你擔任NCC的主秘,你不可以這樣喔!華為的供應鏈第一家就是鴻海,華為跟富士康在中國因為是夥伴關係,所以他們為了要合作,兩家廠房在深圳只隔一條路,華為為了搶攻LED市場而跟台廠攜手,這在經濟日報在2014年4月21日報導得非常清楚,經濟日報還把華為跟台灣廠商的夥伴關係製作成一個圖,這裡面有兩家夥伴關係企業跟鴻海合作,包括兩大事業群,一個是電信用戶端設備,鴻海跟這個事業群是夥伴關係,另一個是終端設備,鴻海跟他也是夥伴關係,華為要拼3G市場時,大陸最大的電信設備業者華為公司就跟台灣的鴻海、友訊、明泰結為策略夥伴,所以他們從3G就結為策略夥伴,華為向台灣業者下單採購寬頻跟網通,並藉由台灣業者的生產能力,協助華為深入全球第一線的電信廠商陣營。在他們的合作中,有一次華為上海研究所LTE產品線的副總裁趙忠澤強調,兩岸在LTE領域的合作範圍,會從晶片、基地台、路由器、伺服器,一直到手機、網卡、平板電腦等終端設備,剛好就是跟鴻海合作的這兩個事業群,所以鴻海是華為的代工,這樣了解嗎?本席要請教三位,鴻海是華為的代工,現在鴻海標到我們的4G案,你們以後要加強監督,他們的合作關係會不會因此又上下游進行整合,此其一。其次,你們認為鴻海是華為的代工,但是鴻海這次又為華為的4G產品代言,其間有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請杜教授說明,在你的信念裡,你認為有無需要利益迴避? 杜震華先生:這當然是我們必須要考量的內涵…… 管委員碧玲:你認為要不要利益迴避?你要不要藉此呼籲一下?你沒有這麼有魄力過?你們應拿出魄力來。 杜震華先生:不是,這個不是我們作為委員的…… 管委員碧玲:應該是吧!你以後是貴為監管單位的委員之一,你認為要不要利益迴避? 杜震華先生:我可以這樣呼籲。 管委員碧玲:好,你願意這樣呼籲。 再者,陳教授,郭董這樣為華為的4G設備在施壓,他希望影響我們的政策,期望能夠開放,你有何看法? 陳憶寧女士:這需要去檢視他當中利迴避的關係,所以應該…… 管委員碧玲:其實你還滿希望他能利益迴避,是不是? 陳憶寧女士:當然。 管委員碧玲:好,主秘有何意見? 翁柏宗先生:委員剛才所講的事實,我們會小心把關。 管委員碧玲:你認為要不要請他迴避? 翁柏宗先生:報告委員,我還是說,這是事實,但我們會小心把關。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用外交辭令來回答本席的問題。這樣不行,你曾擔任主秘,結果卻沒有另外兩位從學界來的人。來得有guts,你認為要不要利益迴避? 翁柏宗先生:有的部分的話,我還是要跟委員報告…… 管委員碧玲:我跟你說,本席絕對不允許把他推給國安,你知道剛剛出刊的壹週刊裡面,我們的科技部次長已經明白講了,關於4G設備能不能開放中國的標準是由通訊傳播委員會跟資安單位共同決定,至少是由你們跟資安單位共同決定。NCC屬不屬於資安單位中的一環?所以就是NCC要決定,而你們卻都把他推給國安,NCC必須要同意、要答應,本席希望你們三位能答應,為了人民的資安跟國家的國安,在這個領域裡面,你們手中掌握有大權,你們稍一不慎,稍微一放手,我們的國安跟資安,以及由資安這塊來的國安就不見了,就飛掉了。陳教授有無連署二類電信開放服貿的反對意見?總共有600多個學者,你有沒有參與連署?這些人都是傳播跟電信資通訊方面的學者。 陳憶寧女士:我沒有參與連署。 管委員碧玲:裡面的學者應該都是你信任的學者,現在已經超過有600位連署反對二類電信開放。尤其是杜教授,本席要提醒您留心您跟中國長期的感情,在這部分,本席希望您能特別注意隨時提醒自己。 最後,再請問陳教授一個細節,陳教授在國科會執行一項兩年的研究,研究計畫經費大概是120萬,您的研究題目是「總是在網路中,手機使用與社會資本」。 陳憶寧女士:是。 管委員碧玲:您第一次在網路上做問卷,那時候是反媒體巨獸時代,你挑選了50位願意用email回答的受訪者,然後你再發7-11 300元的禮券給他們,可是太陽花學運發動之後,您針對太陽花學運又再補做一次問卷,那時候的禮券變成100元,但是你準備了300份,換句話說,你又增加了300份,針對問卷裡面的一個細節,本席希望陳教授能道歉一下,你知不知道在問卷內容裡,你把林飛帆當作政治人物? 陳憶寧女士:是。 管委員碧玲:不好吧!林飛帆是政治人物嗎?在問卷中,你問有沒有參與立法院的靜坐?有沒有參加連署?有沒有在立法院附近抗議?內容問得很細,還有有沒有參加反服貿遊行?其中內容並提到,請問在太陽花學運中,是否曾經與主導的政治人物,(例如林飛帆)聯繫過?林飛帆是主導的政治人物,這個問卷失真,您認為林飛帆是政治人物嗎? 陳憶寧女士:我想這部分的遣詞用字,的確值得商榷,我想當時…… 管委員碧玲:他是學生。 陳憶寧女士:對,他是學生。 管委員碧玲:也可以說是學運領袖。 陳憶寧女士:是學運領袖。 管委員碧玲:他很討厭我們政治人物,我們民進黨替他們在那邊把關守門,最後結束時,他們連廚房的義工都表示感謝,但唯一就是不肯感謝我們民進黨的立委,因為他很討厭政治人物,你把他歸類為政治人物,他應該會不高興。 陳憶寧女士:有機會我會跟他解釋。 管委員碧玲:好,本席不為難您,只是你們要注意細節。 陳憶寧女士:是。 管委員碧玲:為什麼當初會出這個錯? 陳憶寧女士:應該是回到我在學校當中的情境,我的學生在我的課堂上作報告,我們在討論這次學運種種說服傳播的現象時,我的學生的確是把他當成焦點人物來討論,因為他關注的都是公共事務,所以在一個廣括的定義之下,他的確在課堂當中,會被視為是關心公共事務的一種人。 管委員碧玲:不可能,本席也是政治學者,再怎麼樣,他都不會被歸類為政治人物。本席要提醒大家,有很多學者、政治人物都仰賴助理,許多關鍵的東西,可能自己也沒有看過,所以我們前國防部長也因為助理幫他抄了一篇文章,他就下台了,只當了6天的部長,本席相信這是助理出的錯。本席會比較希望一個研究計畫,主其事者有很多地方不能只到助理就放手,尤其是國家委託你們所做的研究計畫,所以它應該還沒結案吧? 陳憶寧女士:還沒有。 管委員碧玲:結案之前,報告看要怎麼用,該份問卷到底還能不能用,本席請你用最嚴謹的學術標準來處理,好不好? 陳憶寧女士:謝謝。 管委員碧玲:謝謝。 主席:謝謝管委員碧玲第二輪的發言。登記質詢委員已發言完畢。另作以下處理,一、委員林委員明溱、楊委員瓊瓔質詢另提書面補充意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二、委員陳委員淑慧、林委員國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林委員明溱書面補充意見: 一、請問主委,4G執照在去年標售後,各大電信業者紛紛預計在今年暑假開台,各家預計的時程是什麼時候?請主委說明。能如期開台嗎?那未來4G的資費呢?4G比3G便宜,現有3G用戶想轉4G的話,可不可以合約直接移轉?還是需要負擔違約金後才能轉? 二、網路詐騙猖獗,不少民眾的FACEBOOK或LINE的帳號被盜用,做為小額付費詐騙的工具,本席最近也常接到詐騙簡訊,就寫「林明溱您的快遞通知單,請簽收http://goo.go/12324345」,一按下去,就會下載木馬程式到我的手機裡,然後就使用了我的手機號碼的小額付費功能,支付了1,000-3,000不等的金額,而我也要等到下一期帳單出來才會知道!請問主委,你知道你的手機小額付費功能有開通嗎?重點就是這個開通的部份,本席認為NCC並沒有做好把關!很多消費者並不知道小額付費的這個功能,但消費者在向業者申辦手機的時候,部分業者會自行將小額付費功能開通,像我們南投有很多老人家都在用智慧型手機了,常常因為誤點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點到詐騙的網頁或程式,就成了怨大頭!石主委,本席要求NCC應該要責成相關電信業者,在小額付費的這個部分,預設為關閉的模式,知道的人、需要的人再透過客服去開通,不要在契約裡打勾的模式,以免不知情的消費者成為簡訊詐騙的受害者! 三、另外,本席認為NCC也應該負起主管機關的角色,像這種惡意程式或惡意連結,NCC應該要建立起一道防護牆,像現在ATM轉帳號時,都會有詐騙警示提醒消費者要注意,但這種一點下去就付了1,000塊-3,000塊的惡意連結,本席認為應該在連結前要有警示,提高消費者的危機意識,以免不知情的消費者受害。 楊委員瓊瓔書面補充意見: 103/05/21交通委員會質詢參考資料【紅樓201會議室】 一、根據監察院調查指出,NCC應督促電信業者以多元管道,加強宣導電信資費試算服務的訊息,同時研議揭露行動通信服務每分鐘成本的可行性,以提供消費者選擇資費方案的參考,並落實資訊透明原則。 1.提名人,請問你(妳)認為現行各家手機費率是否過高?是否還有調降空間?倘若擔任委員如何督促各家業者改善?如何落實資訊透明原則?如何避免黑箱費率?及保護消費者權益? 2.提名人,「行動電話撥打市話」與「市話撥打行動電話」費率差異有何不同?請問你(妳)認為目前行動電話撥打市話資費是否過高?是否還有調降空間?註2 二、鴻海採購華為4G基地台面臨「卡關」!NCC表示,鴻海旗下國碁已向NCC申請審驗華為4G基地台,成為國內第一家採購大陸設備的4G業者,NCC表示,已發函國安局討論此案,成為未來其它4G業者能否引進大陸設備的風向球。 1.提名人,針對華為4G設備是否開放的議題倘若擔任委員的態度?是否支持?如何訂出清楚的標準讓業者遵循?如何兼顧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陳委員淑慧書面詢問: 過去幾年,台灣的數位匯流建置落後鄰近各國,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定位導致政策責任不明,亦有關係。 NCC自2006年成立至今,已歷經三屆,雖然在通訊傳播管理面上,N產生了一定的成效;但對於促進產業發展,特別是媒體數位化、寬頻網路建設等數位匯流相關發展上,卻沒有顯著的進步,與先進國家的差距也愈來愈大。 因此通傳會應該有更大格局與更積極的作為,不應畫地自限。雖然NCC在法律上為通訊傳播之管理單位,不需擔負產業政策方向的責任,但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三條明定:「國家通訊傳播整體資源之規劃及產業之輔導、獎勵,由行政院所屬機關依法辦理之」;顯然通傳會對於通訊傳播產業整體之規劃發展,也應扛起責任。 三位被提名人,都具有豐富的行政經驗及學術基礎,專業能力勿庸置疑;然而對於推動通訊傳播產業的發展,應該具備更充足的能量,肩負更遠大的責任。 三位被提名人,能否以新思維來面對國家通訊傳播產業未來發展,採取更為積極的態度和方式,承擔且主導未來台灣在通訊傳播、寬頻網路等數位匯流產業發展上的責任,讓台灣在寬頻建設及匯流創新服務上均能追上先進國家,直接關係到NCC委員的適格性。 此外,近年來由於通訊傳播領域的快速發展,台灣社會正面臨電信、通訊、傳播匯流、言論自由、市場競爭、媒體與文化多元……等挑戰。 而過去NCC委員在重大決策上屢有監管處置延宕之批評,三位被提名人,亦應充分掌握當前社會脈動,嚴守獨立機關之職能,維護台灣通訊傳播事業自由、多元的發展。 林委員國正書面詢問: 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21)日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名陳憶寧、翁柏宗及杜震華為委員名單,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本席針對監察院於本月14日通過調查報告,認為行動電話撥打市話的資費,還有調降的空間,另外手機撥打市話與市話撥打手機的電信線路相同,卻出現不同費率,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切實檢討。因此,本席就此質詢三位被提名的準NCC委員陳憶寧、翁柏宗、杜震華,未來NCC的後續檢討因應作為。 首先,手機打市話費用竟比打國際電話貴?報載指出手機撥市話每分鐘約4元多至8元多,但市話打到美國每分鐘4到5.9元,直指「打電話到幾百公尺近的辦公室,話費竟比打到千里遠的美國要貴」,被外界批評是非常離譜。 不僅如此,對於手機打市話費用竟比打國際電話貴,日前本院還就此要求調降,甚至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數年前,亦曾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注意此一問題,然而這問題至迄今仍未解決。 另外,現在市話撥打手機的費用,每分鐘約5.163元,但是民眾用手機撥打市話,價格較高的竟要8.09元,也被批評NCC不應讓獲利豐厚的電信業者賺那麼多錢。這問題,消基會在幾年前也曾呼籲,NCC注意手機撥打市話費率偏高的問題,同樣至今未能解決。 因此,本席要求三位被提名的準NCC委員陳憶寧、翁柏宗、杜震華,應提出檢討因應方法,以避免不合理現象出現,才能保障維護消費者權益和促進自由市場健全發展。 主席: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行政院函為提名陳憶寧、翁柏宗及杜震華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請同意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 三、院會行使同意權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楊麗環補充說明。 四、委員於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五、本次聯席會議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剛才那樣算通過了? 主席:對啊!應該通過了。 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我叮嚀他們一句話就好。 主席:讓本席把這篇唸完,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在你唸完之前,應該先讓我講才對…… 主席:因為這個程序必須讓本席走完,你可以等一下再叮嚀他們。 管委員碧玲:不是,他那個案子,應該在主席所唸的前面才對啊! 主席:先讓本席作個結語,你要叮嚀他們,隨時都可以…… 管委員碧玲:我應該在主席做結語之前叮嚀,一句話就好。 主席:好。 管委員碧玲:你們要知道,今天我們交通委員會在這裡所背負的是社會看到我們對三位的審查輕輕放下,你知道這兩屆以來,送進來都不是這樣的場面。但今天之所以對三位有這樣的待遇,其實我們背後對三位有著很深的期許。我們如果真的硬要阻擋的話,有太多的理由可以阻擋,所以我們非常非常希望,你們三位進來,不要真的只成為NCC裡面一個配合的附屬角色,你們要堅持自己專業的主體性。除了跨越到自己專業的部門之外,屬於當前NCC所監管業務,國家資通訊產業的核心業務部分,不能夠置身其外,推說不是你們的專業,然後就隨波逐流,這點其實你們每一個人,還是都要對社會負責,這點本席一定要叮嚀你們3位。 主席:好,五、本次聯席會議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現在散會。謝謝各位委員。 散會(14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