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27日(星期二)中午12時30分至12時40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瓊瓔 協商主題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費鴻泰等43人擬具「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羅淑蕾等20人擬具「商業會計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主席:現在開會。 費委員鴻泰:可以,如果都沒意見的話就可以簽字了。 主席:第八十三條修正成這樣不是變得比較複雜? 費委員鴻泰:這等於給兩個選擇,一個自105年開始,如果願意的話,也可以從103年會計年度開始。其實上市上櫃都用他們的,非上市上櫃有沒有用也無所謂。 主席:葉委員來了。葉委員,這是上次已經通過的,只是院會尚未正式宣讀。 費委員鴻泰:這是民進黨的修正意見,我認為無所謂,也可以接受。 主席:內容都沒有更動,只是…… 葉委員津鈴:日期不一樣? 主席:對。 費委員鴻泰:這與向銀行借錢或往後找人投資有關。 主席:這是民進黨的意見,內容都沒問題,而且兩種方式都可以。 費委員鴻泰:雖然是民進黨的意見,但我們可以接受。 在場人士:既然是法律,最好還是大家都能接受,但如果願意提早的話…… 主席:可以自己二選一,願意提早的話也可以。 費委員鴻泰:他們的意見是105年開始,可是願意提前的,我們也沒意見。不過我對第八十三條的「商業」兩字有點意見。 在場人士:這是商業會計法,所以把商業定義為公司、商號等。 費委員鴻泰:定義在前面有…… 在場人士:有。 費委員鴻泰:那麼開工廠的也叫商業嗎? 葉委員津鈴:第四十九條原本是「科目」,現在為何改為「項目」? 在場人士:因為前面的條文均已經將「科」改為「項」了,此處是漏掉的,這是金管會的用語。 葉委員津鈴:所以這是金管會的專業用語。 主席:謝謝費委員與葉委員參與協商。 現在宣讀協商結論。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法案名稱: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費鴻泰等43人擬具「商業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羅淑蕾等20人擬具「商業會計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協商時間:中華民國103年5月27日(星期二) 協商地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協商結論: 一、第四十四條條文將第一項句首「金融商品」修正為「金融工具」,其餘均照審查條文通過。 二、第四十九條條文將現行條文第二句「折耗科目」之用語修正為「折耗項目」,其餘均照現行條文通過。 三、第八十三條修正為: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但商業得自願自一百零三年會計年度開始日起,適用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 四、其餘條文均照審查條文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對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今日協商已完成,謝謝大家,散會。 散會(12時40分) [image: image1.png] [image: image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