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19日（星期一）9時3分至16時21分","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主　　席　林委員岱樺","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3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12時52分","地    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黃偉哲    黃昭順    李慶華    蘇震清    葉津鈴    陳明文    丁守中    王惠美    陳怡潔    林岱樺    楊瓊瓔    潘孟安    張嘉郡    廖國棟","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楊麗環    簡東明    賴振昌    楊應雄    李桐豪    蕭美琴    李昆澤    吳育仁    邱議瑩    陳歐珀    江啟臣    李貴敏    周倪安    呂學樟    林佳龍    管碧玲    邱文彥    張慶忠    江惠貞    孔文吉    蘇清泉    蔣乃辛    呂玉玲    盧嘉辰    蔡錦隆    陳亭妃    鄭麗君    王進士    何欣純    吳育昇    徐欣瑩    林滄敏    高金素梅  羅明才    邱志偉    潘維剛    林鴻池    鄭天財    鄭汝芬","      委員列席39人","主    席：黃召集委員昭順","主任秘書：李水足","紀    錄：簡任秘書  葉義生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朱莉華    專    員  楊雅如","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案。"],["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蘇震清等23人擬具「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本院委員蘇震清等23人擬具「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丁守中等19人擬具「公平交易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五條文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丁守中等19人擬具「公平交易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五條文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1人擬具「公平交易法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四、審查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1人擬具「公平交易法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段落：審查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8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8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丁守中說明提案要旨，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就行政院提案及委員提案報告後，委員黃偉哲、黃昭順、李慶華、蘇震清、葉津鈴、陳明文、丁守中、王惠美、陳怡潔、潘孟安、李貴敏、李昆澤、李桐豪及邱志偉等14人提出質詢，均由公平交易委員會吳主任委員、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梁調辦事法官、刑事廳何調辦事法官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委員潘維剛、楊瓊瓔、鄭汝芬、林岱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決議：","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委員黃昭順等人、委員丁守中等人所提修正動議，一併保留，均另擇期繼續審查。","二、本院委員蘇震清等23人擬具「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三、本院委員丁守中等19人擬具「公平交易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五條文草案」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四、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1人擬具「公平交易法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五、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8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散會","主席：由於在場委員人數不足，議事錄暫時保留。","繼續報告。","二、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外交部部長、財政部部長就「針對台商在越南受到暴動波及之損害與救濟，如何提供台商具體協助」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主席：現在請經濟部杜次長報告。","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今天由於張部長出席亞太經合會議的貿易部長會議，不克前來報告，由本人代表經濟部報告。現在謹就「針對台商在越南受到暴動波及之損害與救濟，如何提供台商具體協助措施」提出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及先進指教。","壹、台商在越南投資情形","依據越南計畫投資部（MPI）統計至2014年3月止，台商在越南投資累計件數達2,301件，總金額達273億372萬美元，為越南第4大外資來源國；台商在越南投資以製造業（紡品成衣、食品、製鞋等）居多，僱用人數多，對當地經濟影響甚巨。","貳、事件發生背景","一、中國大陸於本（103）年5月1日在南海設置鑽油台致越南與中國大陸南海領海主權爭議再起；5月7日越南外交部舉行記者會抗議中國大陸行為後，越南電視台、平面媒體及官網接續發表反中言論，激起越南民眾反中情緒，自5月11日起，逾百名越南民眾分別集結於中國大陸駐河內大使館與駐胡志明市總領事館前示威抗議。","二、5月13日下午起越南民眾在南部及中部等地之遊行示威演變為群體暴動，非法闖入平陽省等南部省市工業區，對日、韓、台、星、馬等外資工廠進行破壞，因台商工廠的中文標示遭當地抗議民眾誤認為陸商，致損失嚴重，抗議民眾搶奪及破壞廠區內之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及機器設備等，甚至廠房遭到焚毀。","參、台商受損情形","一、依駐越南代表處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表示暴亂主要影響地區為平陽省、同奈省及胡志明市（以平陽省最嚴重）。","二、截至5月18日中午，據駐越南代表處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洽詢當地台商及產物保險公司實地查訪，統計約224家台商廠區遭受侵入毀壞，初步估計平陽省175家、同奈省41家、胡志明市6家、巴地頭頓省1家、河靜省台塑煉鋼廠遭入侵，組合屋遭破壞，5月15日晚間狀況已排除，目前暫時全面停工；其中18家遭縱火。另外依據越南計畫投資部（MPI）估計計因安全疑慮而停工之台商約1,100家。部分廠商已於近2日復工，惟為因應5月18日可能大規模遊行，台商大多預防性停工。","三、目前已掌握受影響台商之產業別以鞋類、紡品成衣類、傢俱類、自行車機車暨零組件類、包裝印刷類、電器類最多，受損情形如附圖「越南台商受損分區分級概況」。","四、有關5月18日全國性大遊行部分，在我方強烈要求越南政府保障台商安全訴求下，越方已通令公安部及安寧部於台商聚集工業區佈署警力，加強戒備，尚稱平靜，未傳出台商受影響情事。另因本(19)日為越南重要紀念日，為預防遊行事件擴大蔓延，我駐處已透過台商網絡公告通知，請台商及眷屬注意安全。","肆、具體協助措施","為因應越南暴動事件的衝擊，行政院已於15日緊急成立「因應越南暴動事件應變小組」，啟動跨部會機制，並由本部負責「台商服務分組」，小組成員包括外交部、僑委會、金管會、財政部、法務部等單位，提供台商後續求償、金融及重建等協助。","一、成立「越南台商服務單一窗口」","針對越南受損台商，提供損害賠償、廠房重建、生產製造諮詢、資金融資、回台投資及其他法律諮詢協助，並已設立越南台商諮詢服務專線，並請各主管機關指派專人擔任聯繫窗口。","二、確認受損情形，協助台商進行求償","(一)確認損失，保全證據：","為保護越南投資台商合法權益，已透過駐館向當地財物受損台商宣導保持公司或工廠毀損原貌，並協調當地權責機關或公安單位及產險公司，共同拍照存證、製作相關紀錄並由前述單位簽認，作為未來求償依據；另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亦已聘請當地律師（諳中文）提供諮詢服務。"],["(二)後續求償：","1.現階段我國政府已循外交途徑，即刻向越南政府進行交涉，爭取損害賠償。"],["2.本案政府與台商各有角色：","(1)政府部分，已整合協調各界資源，協助台商與越南政府進行友好協商，爭取後續求償事宜。若與越南政府友好協商未果，則可依台越投保協定第八條有關投資人對政府間爭端解決（P-G）規定向國際商會提出國際仲裁。","(2)台商部分應儘速保全證據，作為未來求償依據。","三、提供越南受災台商金融協助"],["(一)現有貸款：金管會、財政部已協調銀行公會要求國內金融機構依「銀行公會辦理經濟部移送企業債權債務協商案件自律規範」提供台商續借、展延或協議清償。","(二)新增融資需求：除透過僑委會已開辦的「越南513專案」利用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之信用保證服務外，金管會已籲請各金融機構積極提供貸款協助。","(三)損失認列：廠商在越南設立分公司者，針對此暴動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提供損失清單、相關照片等損失證明文件，核實認定其損失。在越南設立子公司者，該子公司如因此事件造成營業上虧損致臺灣母公司出資額折減發生投資損失，得依規定由臺灣母公司認列投資損失。如該子公司因此事件，致無法繼續經營，亦無法進行清算程序者，得提供駐外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由臺灣母公司認列投資損失。","四、協助台商災害重建","(一)經濟部即刻透過駐越南代表處經濟組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依各不同地區不同受損情況，擬訂協助措施，包括診斷、輔導、籌組台商服務團。","(二)本部沈次長榮津將於本（103）年5月21日邀集產業（如紡織業、鞋業、自行車業）、經管專家籌組台商服務團赴越南關懷台商，實地了解台商需求。","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各位先進不吝指教。"],["主席：請僑委會陳主任委員報告。","陳主任委員士魁：主席、各位委員。以下謹就本會針對臺商在越南受到暴動波及之損害與救濟，如何提供臺商具體協助提出簡要報告。","壹、前言","本會職司海外僑民事務聯繫及僑民經濟輔導，在胡志明市派有一位專職的僑務秘書，，平時即與越南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及所屬各分會保持密切聯絡，並適時依建置之僑民緊急通聯資料庫及透過電郵與社群軟體等介面維繫暢通訊息。近日越南與中國大陸因南海主權爭議爭端事起，衍生暴動事件，許多臺商企業受到侵襲劫掠，本會一直持續關注當地情勢，責令僑務人員即時掌握臺商緊急聯絡機制運作是否順暢，並隨時陳報事件發展。","貳、本會提供臺商具體協助措施","一、協助臺商重啟事業","策導所屬「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開辦「越南513專案」災後重建貸款專案信用保證，協助越南受災臺商向當地12家與基金合作之銀行取得融資貸款，提供重建事業的必要協助，儘速恢復營運及生產線。","二、成立服務專線","建置「越南臺商在臺家屬服務中心」，設立24小時專線電話：0910-152035，提供越南臺商在臺家屬洽詢及瞭解當地暴動情形，相關資訊已送由外交部越南公安事件專區（www.mofa.gov.tw）公布，本會並於宏觀媒體發布新聞稿週知，以利運用。","三、建置重建服務小組","本會已結合越南臺灣商會聯合總會、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等相關單位，成立「越南513事件重建服務小組」，以專案管理方式對越南受災臺商企業受害證據保全及災後重建事宜，提供相關諮詢及資訊服務，協助越南臺商踏出災後重建的第一步。","四、運用越南友好關係","越南臺商在當地長期從事公益慈善工作，頗受當地人民肯定，促請臺商領袖結合當地官員及公安，運用各種場合及機會向當地民眾宣導臺商對越南社會的貢獻，化解臺商所面臨之危險並維護人身財產安全。","五、加強運用緊急聯絡機制","平時我們就已經有在運用這個機制，這一次我們的這個機制也發揮相當大的作用，不過這個機制也有一點問題，就是並不是所有的臺商都有加入臺商會，還有一部分的臺商平時並不參與商會的活動，所以我們以後要思考來加強和他們的聯繫，將每一位臺商都納到我們的緊急聯絡機制裡面。","參、結語","越南為我國對外投資貿易重點地區，相當多臺商及國內企業均前往設廠，一向與我國經貿有密切交流與合作，而越南臺商多年來踴躍於各項僑社工作投注心力，支持政府經貿政策，每逢海內外發生重要天災或緊急危難時，均義不容辭踴躍捐輸。所以越南是我們僑委會對海外臺商輔導的重點地區，個人在就任以後兩度前往越南訪視臺商，去訪視的地區正好就是這一次受災最嚴重的平陽、同奈、頭頓和胡志明市。今天上午我也和在當地的同仁聯絡過，他們於8時40分回報目前一切正常，太平、永福、海防、北寧、北江都已經復工了，河靜台塑廠目前很平靜，有公安在駐守，不過由於陸籍幹部均已離開，是不是復工仍待確認。本會將全力配合「行政院因應越南暴動事件緊急應變小組」整體規劃，和經濟部、外交部及其他部會一起對越南受災臺商提供協助，期使臺商企業於動亂平息後能以最快速度恢復原有生產動能。","以上謹就僑委會的工作做簡要報告，報告完畢，謝謝。"],["主席：請國發會陳副主任委員報告。","陳副主任委員建良：主席、各位委員。由於今天國發會管主任委員另有要公，所以由我來向各位委員報告。以下謹就「針對臺商在越南受到暴動波及之損害與救濟，如何提供臺商具體協助」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一、我國對越南投資現況","(一)投資概況","自民國41年迄103年3月，我國核准對越南投資金額計63億美元，占整體對外投資金額（不含中國大陸）的7.5%，如不計加勒比海地區，僅次於美國及新加坡。","(二)對越南投資業別","臺商在越南投資，以中小規模製造業為主。依據越南計畫投資部資料，我國企業赴越南投資累計件數達2,301件，累計投資金額273億美元，僅次於日本、南韓、新加坡，係第四大外資國。臺商在越南投資以成衣紡織業、鞋業、食品加工業、農林水產業、橡膠塑膠製品業、木製家具業、機械業、機車及電子電機業等為主。規模較大之代表性廠商包括："],["─紡織成衣：臺南紡織、儒鴻、聚陽"],["─鞋業：寶成、三芳"],["─機車及輪胎業：三陽工業（機車）、建大、正新橡膠"],["─食品：統一、味丹、義美"],["─鋼鐵：中鋼、台塑"],["─電機電子：鴻海、光寶、勝華","在服務業方面，主要以金融服務業為主。目前已有包括台北富邦及中國信託等多家銀行，在越南設立20家分行、子行及辦事處，為臺商提供服務。","二、越南暴動對我國企業之影響","(一)越南臺商：依經濟部最新統計，越南暴動事件中，臺商受損情形共計107家，其中以平陽省70家、同奈省30家最多。在產業別方面，業別為鞋業、紡織業及傢俱業者受損者最多。若以受損情況分析，多數臺商受損情形較輕，在嚴重受損方面則約20家以下。","(二)銀行業：截至103年3月底止，39家本國銀行對越南之授信及投資總暴險約為新台幣705億元（不含拆款88億），其中授信餘額為642億元，投資餘額為63億元，已提列呆帳或資產減損為15億元，暴險金額不高。銀行業於越南分支機構計有10家分行、9家辦事處及1家子銀行，目前人員平安，尚無財務或其他損失情形。","(三)保險公司：截至103年3月底止，計有2家人壽保險公司及2家產物保險公司於越南設置分公司或辦事處，經查人員平安，將持續追蹤承保損失情形。","三、行政院因應措施","行政院江院長於5月15日指示行政院成立「越南暴動事件因應小組」，由毛副院長擔任召集人，首次會議已於15日下午召開，整合跨部會掌握的最新情資與相關作為，並進行後續的求償工作。因應措施如下：","(一)透過外交管道向越南政府請求展現公權力、恢復社會秩序，保障臺商與僑民的人身安全。","(二)維護臺商在越南之投資權益，並進行災後求償的工作。","(三)隨時更新旅遊警示與燈號，並協助處理國人赴越南旅遊的退費與重新組團等問題。若情勢惡化，將全面接返國人。","(四)針對越南臺商融資協助，已開辦「越南513專案」，利用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提供受災臺商貸款信用保證服務，並邀集金融機構研議提供金融協助。","行政院因應小組於5月17日再次召開會議，為因應5月18日越南遊行活動，毛副院長指示交通部及外交部做好各項緊急應變準備，並視需要協助臺僑順利返臺。此外，經濟部已成立越南臺商服務單一窗口，將提供相關服務及協助。","四、協助臺商具體措施","經濟部近日已邀集外交部、財政部、金管會、僑委會等單位成立越南臺商單一服務窗口，由專人提供24小時服務，並於5月16日召開第一次會議，研商協助越南臺商後續有關損害賠償、廠房重建、資金融通等相關事宜。","政府除積極採取上述各項因應措施外，越南臺商如回臺投資，亦可適用「加強推動臺商回臺投資方案」。該方案由本會規劃並由經濟部組成跨部會小組推動。凡符合該方案資格之臺商，均可在外勞人力、土地資訊、輔導服務、及專案貸款等方面，享有政府之協助。臺商如有需要，本會必當盡力協助。","五、結語","為因應越南此次暴動，政府正積極採取各項措施以協助臺商，包括：與越南政府交涉，務必確保我旅越國人及臺商臺僑人身與財產安全；準備專機隨時待命，以為因應等。對於後續財產損失求償及重建等事宜，政府也已成立越南臺商服務單一窗口，並將籌組服務團赴越南關懷臺商。本會亦將全力配合政策，提供臺商所需之具體協助。","以上報告，恭請　指正，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報告。","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本日承大院第8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邀請，謹就外交部「針對臺商在越南受到暴動所致損害與救濟之我方具體作為與對策」，向各位委員報告，敬請指教。","壹、事件發展概況","一、事件起於抗議中國大陸：越南民眾為抗議中國大陸在南海設置鑽油平台，自5月11日下午起進行示威抗議，13日下午在平陽省等地演變為暴力破壞事件。","二、動亂情勢已趙穩定：13日之脫序暴動，造成外商尤其是台商嚴重損失，在越南當局已警覺暴動之嚴重性，增派警力維持秩序，展現鎮壓決心後，14日各地動亂情勢已漸趨穩定，15日情勢大致已經平息。","三、518遊行未生動亂：網路盛傳之518全國性示威遊行活動，越南當局雖接受民眾在定點示威，仍全面嚴格控管，強勢介入防止串連，越南各地並無民眾聚集情形，偶有零星民眾聚集即遭驅離，未有大規模非法暴動情形。","貳、外交部於第一時間啟動緊急應變機制","一、事前掌握情資：我政府事前即已掌握反「中」示威抗議之相關情資，駐胡志明市辦事處並即於5月9日通知我臺商會轉請我旅居當地臺商及僑民注意自身安全，倘遇任何事故，隨時與駐處聯繫。","二、即時因應：我政府及駐處於13日發生暴動事件後即在第一時間啟動緊急應變機制，並立即展開持續與越南政府相關單位聯繫交涉，表達我方強烈譴責暴力及嚴正關切之立場，要求越南政府加派軍警及公安保障台商之生命財產安全；另並通報府院高層外交部之應變作為。外交部林部長於14日上午即召見越南駐華代表裴仲雲，表達政府嚴正立場並提出我政府之要求。國安會亦於14日晚間召開會議，暸解全盤狀況發展，並針對後續作為由各相關部會立即推動。行政院繼於15日成立「越南暴動事件因應小組」，每日召開會議協調相關部會全力妥處本案。"],["三、外交部之交涉聯繫：","(一)外交部林部長自越南暴動發生後曾4度召見越南駐華裴代表，表達我政府嚴正關切此次暴動的立場，強烈譴責暴力，向越方提出道歉、賠償及懲凶之要求，並提出確實保障臺商及僑民的人身安全、迅速賠償臺商所有財產損失、全力維護臺商及僑民的合法權益、積極恢復臺商在越南的投資信心等四項嚴正要求。","(二)駐越南代表處黃大使志鵬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陳總領事柏秀亦多次向越南相關部會高層表達我政府對513暴動事件之嚴正關切，要求嚴密監控518示威活動，保證臺商之生命財產安全。越方高層對暴動波及臺商，向我政府及臺商表達深切遺憾及鄭重道歉，亦表示將嚴懲破壞份子，並全面採取預防性保護措施，嚴格控管非法集會，對臺商及台僑聚集處加強巡邏維安。到昨天5月18日有關情形都顯示了越方對我們承諾的具體實現。","(三)越南駐華裴代表及該國高層已分向林部長與我駐越黃大使表示，對暴動事件造成台商龐大損失，代表越南政府表達深切遺憾及鄭重道歉。越南政府日前並已應我方要求派遣軍警人員到臺商聚集地區、臺商工廠所在地區、臺商會館及預備做為臺商及僑民緊急避難的相關安全處所、以及我駐越南代表處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駐點維護安全或加強巡邏。裴代表並稱，越南當局已逮捕1,000多名非法破壞份子，並將予起訴嚴懲。","參、保護台商及僑民具體作為","一、增加駐處緊急聯絡電話：駐越南代表處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除原有之急難救助電話，另分別各增設3支及4支急難救助電話，提供需要協助之臺商及我國人聯繫，以提供協助；相關資訊除透過駐處網絡、臉書等管道傳播外，並上掛外交部網站「越南暴動事件」專區。","二、強化聯絡網絡：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及駐越南代表處平日業與越南臺商會聯合總會及其各地分會建置聯絡網絡，且於5月9日通知各臺商會轉請旅越國人注意越南當地情勢。13日暴動發生時，亦經由此聯絡網絡迅速周知國人留意人身安全，並與各地避難集結處所保持聯繫，同時掌握臺商廠房受創情形，得以立即向越南政府反映。518示威活動前駐處並規劃設置13處緊急安全場所，備妥乾糧飲水等物資，確保倘突發事故發生時，我在越臺商可立即獲妥善安全之保護與照顧。","三、協助國人返國：外交部於暴動事件發生後立即協調航空公司，並保證協助臺商及眷屬取得返國機位。胡志明市（新山一）國際機場每週有52班次飛臺（桃園、高雄、台中），每日約有7～8班次。經駐越南代表處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協調現地航空公司，並設法掌握臺商、僑胞搭機返國需求，洽請交通部協調國籍航空公司因應。5月14日迄18日計採放大機型9班次，加開加班專機3班次，提高整體運能23%，確保欲返國之國人均能取得機位，各日實際總載客情形每日仍有逾百以上之之空位，據統計，昨天單日就有616個空位；在這一般期間旅居越南國人返台人數到昨天為止達6,465人次。對於希望在近日內離開越南返國之民眾，或由暴動地區撤離之安全地區民眾，倘當地交通發生困難，我駐處亦提供當地交通協助。","四、護照通關便利：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自14日起於機場設置服務站，提供返國臺商及國人必要協助；另協調移民署同意免收返國申請入國證明書副本400元之規費；對匆忙逃離未攜護照者，可不經遺失申報、保留原護照效期，返國補發第二本效期1年6個月臨時護照，免收規費等措施。","五、行政支援：外交部除電匯專款供駐處安排照護臺商及僑胞，另因應事況發展，調派駐越南代表處2位同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龔局長中誠及3位曾在胡志明市服務之資深同仁於14日、16日及17日分抵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支援，協助服務臺商及僑民。"],["段落：旅遊警訊：外交部自15日起即將平陽省、同奈省調升為「橙色」，胡志明市為「黃色」旅遊警示燈號，17日起再提升越南全境為「黃色」旅遊警示燈號，胡志明市第一郡為「橙色」旅遊警示燈號。"],["六、旅遊警訊：外交部自15日起即將平陽省、同奈省調升為「橙色」，胡志明市為「黃色」旅遊警示燈號，17日起再提升越南全境為「黃色」旅遊警示燈號，胡志明市第一郡為「橙色」旅遊警示燈號。"],["段落：518示威活動應變計畫"],["七、518示威活動應變計畫","(一)強化聯絡網絡：外交部緊急應變小組與駐處保持密切聯繫，嚴密掌握駐地情勢，於18日起每小時將當地最新情勢通報行政院各相關部會並提供予媒體參考。計發布數十則簡訊供相關部會專人及媒體記者參考，相關資訊並公告於外交部網站。","(二)規劃安全場所：駐越南代表處及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已與當地臺商會及僑領等保持密切聯繫，另規劃駐處辦公大樓空間及多個安全場所共13個作為必要時臨時避難場所，並指派專責同仁進駐，建立密切聯繫網絡。兩處並均洽妥當地旅行社預先準備大型巴士，並請越南公安部協助必要時派員跟車保障進出安全，並要求越南政府在相關緊急避難集結地點提供維安。","肆、協助受損臺商爭取補償","我政府至為重視於此次暴動中受損臺商之權益，各相關部會及駐處均持續進洽越南政府強力要求應給予我受損臺商補償，並協助臺商依臺越投保協定向越方求償。經濟部沈次長近期將率團訪問越南瞭解臺商受害情形及建立雙邊協商機制，討論相關賠償事宜，外交部也要求越南政府安排該團會晤對等層級官員，針對我臺商受損情形，作最妥善的處理及賠償。","越南駐華裴代表於18日已明確回應林部長4項要求中有關賠償之部分，明確表示已採取下列措施：一、越南國家主席、公安部長以及各部省市的7個代表團已分別到平陽及胡志明市進行慰問及探視，以瞭解臺商之實際損失並聽取臺商意見與建議；二、越南各部門及地方官員到遭受損害之現場評估損失，依照越南法律規定及國際承諾研究賠償方式；三、越南政府具體的承諾是，建議採取土地稅、營業稅之減免、協助優惠貸款或不計算逾期貸款等作法以彌補台商損失，最重要的是協助企業儘早恢復正常之生產活動；四、越南政府將盡最大努力，以最高決心保衛、支持包括臺灣在內之外資企業，不容許再發生暴亂。","以上簡要報告，敬請指教，謝謝。"],["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報告。","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台越之間簽有財政合作備忘錄，所以本部部長在5月16日發函給越南的財政部長和台灣事務委員會的主任委員表達我們嚴重的關切，也希望能夠保障我們台商的安全並提供財產上的必要協助，財政部的工作範圍包括了公股金融機構的因應作為和稅捐認列損失的部分。","在公股金融機構的部分，我們每天都有跟4家在越南的分行保持聯繫，以了解其營運概況及員工安全與否。本部也有打電話請各公股金融事業去了解所有授信客戶的損失，對越南受災臺商提供必要之金融協助。另外，公股銀行也配合銀行公會和金管會的要求，特別對債務期限予以展延，或是對於需要貸款的台商提供協助。我們也配合依僑委會的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之災後重建貸款專案信用保險專案規定，協助受災客戶辦理專案貸款。","在稅損認列方面，由於分公司有合併報表的認列，因此我們配合經濟部、行政院的整體規劃，對於營利事業在越南設立之分公司因越南排華事件所遭受之損失，我們將採取比較簡便的作法，包括可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提供損失清單、相關照片等損失證明文件，核實認定其損失。","至於營利事業在越南設立之子公司，因為沒有涉及合併報表，如果子公司有減損，我們對母公司也提供稅捐上相關必要的簡化程序，以上報告，謝謝。","主席：現在在場委員人數已足，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上午11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首先，請黃委員偉哲質詢。","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杜次長，張部長在APEC的貿易部長會議裡面有跟越南的貿工部長見到面，他們有當面向張部長表達歉意，越南駐台代表也有跟林部長表示歉意。可是到目前為止，越南對台商損失所表現的最大善意，從他們的國家主席到公安部長所有首長都只有說賦稅的減免、低利貸款及貸款期限的展延，台商是在他國投資，而我們是台商的母國，請問經濟部的立場到底是怎麼樣？"],["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台商受損的狀況不一樣，在國際上也有非常多種賠償方式，除了現金以外，還包括債務的免除、賦稅的減免或是優惠貸款，在國際上這些都是可能的方式。","黃委員偉哲：根據投資保護協定第五條規定，不管是個人對個人（P to P），或是個人對政府（P to G），我們都要幫台商代為向越南政府求償，可是問題是我們不知道成功的機率有多少，因為越南政府到現在都沒有表態。過去有沒有G to G也就是政府對政府求償的例子？在這份投資保護協定裡面有沒有這樣的規定？經濟部認為可以做到P to G或G to G嗎？"],["杜次長紫軍：這份投資保障協定主要是針對P to P或P to G的部分……","黃委員偉哲：所以沒有G to G，對不對？","杜次長紫軍：對。我們認為這次他們的政府對於動亂的預防及發生動亂之後的處理並沒有盡到完善的責任，所以主要是由企業向越南政府提出求償。"],["黃委員偉哲：所以我們政府的立場就是從旁協助嗎？"],["杜次長紫軍：我們是要幫民間企業來向越南政府要求賠償。"],["黃委員偉哲：是集體求償或個別求償？","杜次長紫軍：原則上我們會先跟越南政府討論，並聽取台商的意見，然後再來做決定。","黃委員偉哲：一拖就好幾個月過去了，所以你們要重視時機。","杜次長紫軍：根據這個協定，我們必須先進行友好協商，所以確實要花比較長的時間。因為台商都有投保，我們希望能夠先處理保險的部分，如果他們的財務有問題，我們也會幫忙解決。"],["黃委員偉哲：保險本來就可以由保險公司處理。"],["杜次長紫軍：我們要幫忙先來解決短期的債務問題。","黃委員偉哲：印尼在1998年也曾經發生過排華暴動，死了1,250個華人，有一百多個婦女被強暴，那一次的動亂非常嚴重，我們有沒有跟印尼簽投資保護協定？"],["杜次長紫軍：應該是有。","黃委員偉哲：我們有簽，當年經濟部次長林義夫表示，我方可依據投資保障協定來求償，最後台商從印尼所獲得的賠償是零，根本就不了了之。現在2014年又來一次，而且這次更無辜，是因為中國跟越南之間的領海糾紛，2013年中國總理李克強去越南訪問的時候，雙方還說要和平共同開發南海的石油氣，結果一年之後就撕破了這個協議，我們台灣何其無辜！1998年印尼的排華暴動，我們台商向印尼政府的求償結果是零，政府有沒有吸取到什麼教訓？在這次2014年，會不會又只是像當年經濟部林義夫次長所說我方可根據投資保護協定向對方求償？如果是這樣的話，政府有什麼進步呢？尤其越方根本就沒有承諾要賠償金錢。雖然投資保障協定第五條有規定，他們給我們的賠償不得低於我們因類似事故所給予其他國家的賠償，也不要講低於或高於了，他們根本連一毛錢都沒有承諾要賠償。","杜次長紫軍：我跟委員報告，台越投保協定第八條約定，如果雙方友好協商不成的話……"],["黃委員偉哲：仲裁。","杜次長紫軍：對，提起國際仲裁，而且會由國際商會進行仲裁。","黃委員偉哲：這是雙方同意的仲裁，如果越南一推二五六，跟你說這一家仲裁我不同意，那一家仲裁也不同意的話，還能夠仲裁嗎？","杜次長紫軍：沒有，協定有指定是由國際商會（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進行仲裁。","黃委員偉哲：還有約定「應在任何一方要求下，以雙方同意的條件」，因此在條件成就之前越南可能就開始拖了。東南亞這麼多國家，像馬來西亞、菲律賓及印尼都曾經發生過排華事件，越南又來一次，請問東協國家裡面有哪一個國家沒有發生過？澳洲也發生過白澳政策事件，不過那已經過去了。政府的政策還是鼓勵台商南向嗎？還是要在這個時候引導他們鮭魚返鄉？","杜次長紫軍：這要看台商的投資型態，如果它的競爭因素在於低……"],["黃委員偉哲：基本上台商在越南大部分都是為了低廉的人力……","杜次長紫軍：是為了低成本，所以台商必須去找尋……"],["黃委員偉哲：而不是提高附加價值。","杜次長紫軍：對，所以要看台商的性質來決定它會到什麼地方。","黃委員偉哲：所以你認為這次在越南的台商，能夠因勢利導回到台灣的機會不大嗎？","杜次長紫軍：如果台商願意藉這個機會提升生產的層次，並增加附加價值的話是有機會的，但是如果仍然希望……"],["黃委員偉哲：你們有沒有這樣做的腹案？","杜次長紫軍：我們會去拜訪這一些台商，如果他們願意提高生產層次回到台灣，我們一定會輔導。","黃委員偉哲：我有一些台商朋友私下說越南即將跟美國簽TPP，越南本身又是東協的國家，也是RCEP的成員，而且他們的產品成本低，因為每個小時的平均工資只有0.39美元，大概只有12塊台幣，然後賦稅又低，現在越南政府也承諾給予減免賦稅，再加上他們接下來賣到歐美或其他國家的市場是零關稅，所以即便真的極度不安全，他們回來的機會也不大。在這種無奈的情況下，你說台商能夠怎麼做？政府能夠幫忙他們怎麼做？對於這一點我們是有一點悲觀的。","杜次長紫軍：我們最近在跟越南談，希望能重新簽一份涵蓋範圍更廣，對台商的保護更周全的新投資保障協定。"],["黃委員偉哲：新的？","杜次長紫軍：對，正在談。","黃委員偉哲：過去都沒有成功過，可是這一次由於政府的出面跟幫忙，以及越南跟中國的情勢緊張，越南有必要留住外資，只要給予越南政府足夠的壓力，他們可能願意做出多一點的讓步也不一定，這個要看政府怎麼樣施力。","其次，投資保障協定是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跟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簽的，所以應該是由外交部管轄。協定的第五條約定「核准之投資由於戰爭、武裝衝突、國家緊急狀態、暴亂、叛亂或騷亂所受之損失，任一締約一方給予投資者有關恢復原狀、賠償、補償或其他之清償，應不低於該締約一方給予任何第三方投資者之待遇。」白紙黑字寫在這裡，如果雙方對於賠償的待遇不滿意的話還可以交付仲裁。這個是外交部主管的，因此要請問石次長，你們要怎麼做？"],["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這兩天我們的駐處跟外交部……"],["黃委員偉哲：還是坐任這一張投資保障協定成為廢紙嗎？"],["石次長定：當然不會……","黃委員偉哲：好，那你告訴我。","石次長定：我們現在已經有具體的作為，而且我剛才跟大家報告得很清楚，這兩天裴仲雲代表已經答復外交部，表示他們的高層非常重視，中央跟地方政府也已經派員到災區了解台商受損的狀況，同時也希望了解未來大家合作怎麼樣……","黃委員偉哲：台商受損及受損得多嚴重，是他們自己要趕快去處理的，至於我們政府可以做的事，是如何enforce以及執行這一份投資保護協定，讓它成為一份有效的文件，不要讓它像過去跟印尼或其他國家簽的投資保護協定一樣，變成不了了之。"],["石次長定：這部分我們已經在積極處理了。"],["黃委員偉哲：在積極處理了嗎？"],["石次長定：在積極處理了。","黃委員偉哲：你們剛剛說5月9日就已經預警了，也跟台商會講過了，但是事情怎麼還會變得無法收拾？"],["石次長定：我想越方……"],["黃委員偉哲：你們有跟越方講過可能會有大騷亂嗎？"],["石次長定：我們掌握的所有情資……"],["黃委員偉哲：是越方提供的嗎？","石次長定：我們根據各個國際情勢以及越方跟中國大陸的情勢研判，從過去越方的行徑來看，基本上應該會朝這個方向走，因此假如發生遊行及示威的話，我們也希望台商能夠密切了解其發展。","黃委員偉哲：明知大卡車要從對面開過來，你還讓他們跟大卡車撞。5月9日已經預警了，可是還是讓事情這樣發生，還是變得一發不可收拾。","石次長定：我們已經採取一切可能防範的措施，這是一個預警。等到事件發生之後，這兩天越方給我們的答復都表示是失控及失序，都是破壞份子，是在越方根本不了解的情形下……"],["黃委員偉哲：推給破壞份子是最廉價的。","石次長定：當然他們付出的代價非常大，對我們跟他們都造成非常大的損害。"],["黃委員偉哲：越南哪有付出什麼代價？"],["石次長定：對越方在國際上……","黃委員偉哲：如果真的依據投資保護協定讓對方付出代價，那就是你的本事了。","石次長定：不是讓越南付出代價，而是要能夠確保我們台商跟台廠的安全。","黃委員偉哲：當然亡羊補牢也很重要，剛剛杜次長也講過了，但是如何讓造成的既有損失獲得一定程度的補償，才是簽這個投資保護協定的用意。不管跟哪一個國家或印尼簽了，都拿不到一毛錢，我們在1993年跟越南簽，如果21年後的2014年還拿不到一毛錢的話，這樣就沒有意義了。台商相信政府要幹什麼？","石次長定：我們簽的協定都符合國際上的規範，所以我們會依國際上的案例求償。"],["黃委員偉哲：我希望這個部分能夠有具體的成果。謝謝次長。"],["石次長定：謝謝。"],["主席（葉委員津鈴代）：請林委員岱樺質詢。","林委員岱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有三個議題，第一個是針對災後重建，第二個是針對求償，第三個是針對後續安全。我調整一下順序，先從求償的部分開始詢問。剛才杜次長的答詢，會讓越南在地台商感到台灣真的沒有政府，請問我們的政府在哪裡？如果你是在越南經營的業者，你覺得政府從頭到尾講的只是投保協定，表示由台商自己去處理，如果跟越南政府求償不到的話，就去打國際仲裁，這樣好嗎？"],["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我剛剛不是這樣講的……"],["林委員岱樺：我可以理解。我還沒有講……"],["杜次長紫軍：我是說政府要協助企業做這一件事情。","林委員岱樺：政府怎麼協助呢？投保協定講得很清楚，此外，政府要協助台商的話還有很多外交手段，譬如經濟上的投資或外勞政策。再者，除了對越南政府表達抗議及不滿以外，如果真的求償不到的時候要召回越南代表，這才叫政府。甚至政府可以用武力，當然本席也不希望動用到武力，因為我們是小國家而且資源有限，但是這是政府的手段。我不曉得您為什麼這麼堅持一定要由民眾用P2G或者C2G的方式，並覺得G2G是不可行的。次長是不是要再說明一下？","杜次長紫軍：我剛剛講不是政府跟政府之間求償，另外對於您剛剛提到政府可以用的行政手段跟措施，我們都會在將來討論的時候一併考慮，但是因為現在還沒談，我們不可能在還沒談的時候就把所有的武器拋在桌上對外說明。","林委員岱樺：好，次長講這句話就夠了。您說政府願意100%協助台商求償，但是總是要有期限，請問您的期限是什麼？現在是5月，年底前要有績效吧？否則一拖……","杜次長紫軍：因為在國際上前面有友好協商，而且過去仲裁的個案通常是3到9個月，所以我們抓6個月。","林委員岱樺：你講得更明確了，年底前我們會看到政府在協助台商進行相關的求償上有具體成效。","災後重建部分，僑委會提到海外信保基金在5月14日的時候開辦了越南五一三專案，但是本席發現依照信保基金的相關規定，如果台商在台灣沒有母公司或設立據點，只是在越南單打獨鬥的話，根本沒有辦法提供擔保品，對於這樣的公司，你們要如何協助他們災後重建？還是乾脆把他們排除在外？你們的看法怎麼樣？你們的規定是怎麼樣？執行面如何？請陳委員長說明。"],["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答復。","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災後重建的部分主要是針對受災的廠商，以往的案例譬如泰國的水災還有遇到風災的廠商，我們是針對重建的部分……","林委員岱樺：沒有問題，但是你們的投保……"],["陳委員長士魁：融資的部分是另外一個。","林委員岱樺：但是你們已經講了，一定要在台灣有母公司的企業才可以，您好像答非所問。我講的是你們的信保基金已經有這樣的規定，那麼對於在越南單打獨鬥，可是在台灣沒有母公司的業者，你們要不要提供支援？","陳委員長士魁：要，我們還是要執行。當地有12家我們的往來銀行，台商可以直接跟當地的銀行申請融資貸款。"],["林委員岱樺：跟當地銀行是指跟本國的分公……","陳委員長士魁：不只是本國公司，簽約銀行都可以。","林委員岱樺：條件上有沒有不同？對於在台灣有母公司的越南台商，跟在台灣沒有母公司的台商，他們得到的融資條件有沒有不一樣？一個是本國的信保基金提供，另一個是策略聯盟並跟在地的融資銀行合作，在這樣的情況下條件有沒有不一樣？跟你們進行策略聯盟的銀行買不買單？"],["陳委員長士魁：細節我請信保基金的薛董事長報告。"],["主席：請海外信保基金薛董事長答復。","薛董事長盛華：主席、各位委員。越南台商在當地跟我們的簽約銀行貸款，以及回台灣以OBU的方式貸款的條件是一樣的。其次，我們現在已經初步決定開始啟動優惠措施，第一個是免擔保品，第二個是貼補2%的interest還有0.625%的手續費。","林委員岱樺：我再強調，對於在台灣沒有母公司的企業你也提供這些……","薛董事長盛華：沒有問題，在當地銀行就可以了。","林委員岱樺：財政部表示台商要列舉財產損失費用的話，只要提供照片跟文件就會一切從寬給予減除並抵稅，但是這一次政府的撤僑工作並沒有很即時，也未盡到告知跟緊急處置的責任，因此本席認為政府應該負擔部分的責任。請問吳次長，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不可以針對這些企業負責人在海外所得稅率上予以處理，以專案方式減低台商的負擔？本席要強調是針對負責人，不包括相關的親屬跟子女。"],["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答復。","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目前的了解，投資方式以透過第三地去越南設立子公司的型態最多，如果是用子公司方式的話，在稅制上是依照當地的稅法，沒有跟本國企業合併報稅的問題，只是未來如果子公司最後形成投資損失並由母公司認列的話，到時候我們會予以處理。基本上，我們目前掌握到採分公司型態的數量相對是非常少的。","林委員岱樺：你可以針對本席講的內容更確切的回答嗎？我是說在海外所得的稅率上，針對這些企業負責人以專案的方式處理，可是你剛才是說母公司跟子公司。另外本席說只針對負責人的部分，用相關的專案抵減台商的負擔，不包括相關親屬及子女。","吳次長當傑：委員剛剛提的如果是指負責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話，因為綜合所得稅是屬地主義，並沒有涉及海外的來源所得，所以這部分並不在我們的課稅範圍裡面。","林委員岱樺：你們講到發函給越南政府要求保障台商權益，另外要保證銀行不會抽銀根，並由銀行公會訂定紓困方案，而且只要是經濟部移送的受害台商，可以向銀行協商續借或展延，但是我不知道財政部要求各銀行不抽銀根是否有強制力？","吳次長當傑：財政部負責的是公股銀行的部分，金管會要求整體銀行提供必要融資，財政部所屬公股銀行一定完全配合辦理。在配合辦理的依據方面，銀行公會在上個禮拜五已經有對外說明，金管會也同意……"],["林委員岱樺：民間銀行會不會協助？","吳次長當傑：民間銀行基本上是財政部負責，財政部因為有公股股權，所以我們會對公股銀行做必要的……","林委員岱樺：對於民間銀行會不會協助台商而不抽銀根，要講清楚。"],["吳次長當傑：這個部分是屬於……","林委員岱樺：你要不要做台商的後盾，就一句話而已。"],["吳次長當傑：我覺得應該都要。","林委員岱樺：你什麼時候要邀集民間的業者？還是你要發一份正式的新聞稿，不然民間幹嘛理你？你總是要有實際的動作，邀集他們要求不可以抽銀根，然後看他們同不同意。你總不能只是喊話，畢竟他們之中又沒有政府的股份。","吳次長當傑：因為今天金管會剛好沒有來，所以我們一定會把委員的意見轉達給金管會，但是公股銀行的部分財政部一定會處理。","林委員岱樺：民間的部分要在一個禮拜之內處理，因為已經很晚了。"],["吳次長當傑：我們會轉給金管會。","林委員岱樺：從5月13日發生暴動到現在，已經快超過一個禮拜了。","吳次長當傑：其實金管會已經在第一時間發布新聞稿，所以他們一定會配合辦理，這個部分……","林委員岱樺：所以你堅持民間的部分只要信心喊話或溫情喊話就好了，可是如果民間銀行抽銀根而你不管的話怎麼辦？你現在講的都沒有實際作為。"],["吳次長當傑：金管會一定會管。"],["林委員岱樺：怎麼做？","吳次長當傑：這部分屬於金管會的職權範圍，金管會已經在第一時間發布新聞稿，所以我相信曾主委一定會處理，我們也一定會在會後向曾主委轉達。","林委員岱樺：等一下我們會提一個臨時提案，請財政部跟金管會要求非官股銀行，在對台商的相關救濟上一定不可以抽銀根。請你們……"],["吳次長當傑：公股銀行一定會處理。","林委員岱樺：我講的是民股嘛！政府的力量在哪裡？如果政府要當靠山的話，你們就要展現協調力及有擔當的能力嘛！","產創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經行政院專案核准者可由國發基金編列預算支出。此次越南排華反中暴動造成台商的損失，國發基金是否有這方面的融資業務？你們是不是有匡列預算來做專案融資呢？"],["主席：請國發會陳主任委員答復。","陳主任委員建良：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講的沒錯，是有這條規定，在部會之間研擬之後，並經行政院專案核准的話，國發基金就一定會完全配合。"],["林委員岱樺：您這邊如何與行政院聯繫呢？","陳主任委員建良：跨部會來協調，包括經濟部、財政部及相關部會一起來協調。","林委員岱樺：此協調機制何時會啟動，政府已經召開過國安會議，現在你是不是順著本席的問題在答呢？","陳主任委員建良：如果有這種需要，行政院自然就會下令，在國安會議當中就會要求國發基金去配合。","林委員岱樺：政府對此案根本就不傾向以專案來核准國發基金，所以你的答案已經很清楚了。本席質詢的重點，就在於事後的救濟及補助，官員的態度是救急不救窮，本席也認同，但是千萬不要救大不救小。針對在地業者，不管在台灣是不是有母公司，你們都應該一併去支持。針對民間業者如果有抽銀根的部分，政府也要積極去協調，而重點就在時效方面。剛才杜次長提到，他希望在年底前能有具體求償方案來對國人作說明，還有災後重建的部分，經濟部、財政部及你們在收件1個月內也要立刻去做處理，不要像毒奶粉事件一樣，就是整個收完件之後才去向中國求償，現在你們必須在收件之後，比如一星期收到幾件，就要馬上去進行協商。"],["陳主任委員建良：謝謝委員。"],["主席（林委員岱樺）：請黃委員昭順質詢。","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在這段時間都辛苦了，今天部長去開APEC會議，所以就沒有列席本會。本席看到我們及對岸兩邊的狀況，我覺得我們太軟了，對岸不僅僅是停止雙邊計畫，而且軍隊也都派過去了。相較於這種情況，現在我們的作法是不是可以得到條約上的保障，對此你們有幾成的把握呢？"],["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條約明文規定一些程序，當然我們會依照程序來進行。雙方在協商過程當中，政府會運用各種可能的工具……"],["黃委員昭順：次長不認為我們的態度太軟嗎？我們應該拿出更為強硬的態度！","杜次長紫軍：報載中國大陸宣布延緩與越南的一些合作事項，他們兩國有比較多合作交流的業務，我們與越南主要是以貿易投資為主，其他合作交流的部分並不多。","黃委員昭順：本席大概不能贊同次長這樣的答復，我們已經受到很大的報復了，如果在態度上還不更為強硬的話，我們還要跟他們談什麼呢？到現在為止，有關此次的談判，你們有多少把握？還有您提到要修改條約，你們準備要怎麼修改呢？","杜次長紫軍：這是兩件事情，其實在過去一段時間，我們和越南有在談，就是將20年前的投保協議以新的來取代，讓涵蓋範圍可以更廣，也能規定得更為清楚，如此使雙方在處理時，爭議也會減少，譬如說……"],["黃委員昭順：現在我們對他們這樣的態度已經夠了嗎？","杜次長紫軍：不是如此，我們談新的投保協議，和後來發生不幸事件而要以舊的投保協議來求償，這是兩件事情。很多事情還沒有談的時候，很多東西……","黃委員昭順：還沒談就態度太軟，當然就會談不成。"],["杜次長紫軍：也不是……","黃委員昭順：裴代表向我們提出6次道歉，你覺得這樣就可以了嗎？","杜次長紫軍：林部長4度要求越南駐台代表到外交部，並向他提出一些要求，就是很明確一定要他去轉達我們政府的4點要求。"],["黃委員昭順：你們能保證一定可以做到嗎？","杜次長紫軍：向委員報告，所有的國際談判沒有「保證」兩個字！"],["黃委員昭順：我們的態度比中共軟太多了。"],["杜次長紫軍：我們一定會盡最大的力量……","黃委員昭順：請教石次長，越南駐台代表在我們這邊的幾次記者會，這樣就夠了嗎？他們一定會做到嗎？"],["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但是在台北，也同時在河內、胡志明市及他們的各級政府，表達我們嚴正的立場，包括求償、道歉、懲兇……","黃委員昭順：如果他們做不到的話，你們有提出可以具體懲罰他們的具體方法嗎？","石次長定：委員也知道在廣大興案時，我們動員國內所有的資源來達到目的。","黃委員昭順：廣大興案是很不錯的案例，不過本席想瞭解的是，我們在本案中動用了什麼以及準備要如何去做呢？如果他們不做的話，我們的具體作法又是什麼呢？","石次長定：委員很清楚這方面的問題，這幾天外交部……"],["黃委員昭順：我就是不清楚才會問嘛！"],["石次長定：我們公開有4次……"],["黃委員昭順：還是不夠吧！","石次長定：當然，所以經濟部次長馬上要率團去。","黃委員昭順：經濟部次長是說針對那幾項，只帶三個產業去而已！","石次長定：當然，不限於經濟部這個團……","黃委員昭順：包括紡織業、鞋業及自行車業，如果今天只是派經濟部次長，而帶的產業也只是上述三個的話，本席認為你們一定會無功而返。"],["石次長定：昨天與裴代表……"],["黃委員昭順：為什麼只有這三個產業呢？"],["石次長定：規劃中要去處理……","杜次長紫軍：向委員說明，那是我們的技術專家要去做調查及瞭解，其中包括生產力中心、紡織所、紡織業、自行車業及金融輔導中心等的專家都會一起去……"],["黃委員昭順：第一次去就只限技術層面嗎？","杜次長紫軍：分為兩塊，一方面是去幫台商解決能夠恢復生產的問題，另一方面是去越南的兩個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向他們表達補償的相關事宜。","黃委員昭順：此次這個團是代表我們國家第一次出去，如果只有這幾個產業，而且只限於技術層面去談的話，本席認為這是不夠的。","杜次長紫軍：委員，那些專家是幫台商的忙，跟越南政府談的話，是政府對政府之間……","黃委員昭順：我知道是政府對政府，但還只是談這幾項嗎？"],["杜次長紫軍：不是！不是！全部的台商……"],["黃委員昭順：還是次長去嗎？"],["杜次長紫軍：是。"],["黃委員昭順：其他部會呢？"],["杜次長紫軍：目前外交部駐越南大使及僑委會都會一起去。","黃委員昭順：次長，這是我們國家第一次出去談，現在中共這麼強勢，如果我們僅止於是技術性，而且是技術的次長前往，本席認為是不夠的，我們希望在整個過程中……"],["杜次長紫軍：前往的沈次長是主管投資業務的次長。","黃委員昭順：我們給他什麼樣的後盾去談？我們有沒有具體表明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必須再把人員撤回來？","杜次長紫軍：我們去談判之前，所有談判策略會先擬定。","黃委員昭順：這個談判策略一定要比對岸再強，可以做到嗎？","杜次長紫軍：我不太了解對方的談判策略如何，但我們一定會盡最大的力量，運用所有可能的工具來擬定談判策略。","黃委員昭順：其次，根據報載統計資料，有224家台商受害，是不是？"],["杜次長紫軍：224家被侵入 。"],["黃委員昭順：真正受害程度有多大？","杜次長紫軍：逐家調查，其中比較嚴重的是被縱火部分。"],["黃委員昭順：大概有幾家？","杜次長紫軍：被縱火大概有18家，據了解，有5家是完全燒毀，不能恢復。"],["黃委員昭順：那這5家要不要撤回？"],["杜次長紫軍：這部分我們會再跟台商企業討論。"],["黃委員昭順：所以你們現在還不了解？","杜次長紫軍：對！現在是由駐經濟組正在談，等沈次長過去，會再跟這些廠商討論。"],["黃委員昭順：5家是付之一炬、完全燒毀？"],["杜次長紫軍：目前了解是這樣。"],["黃委員昭順：損害大概多少？","杜次長紫軍：個別再做調查，因為要配合當地……"],["黃委員昭順：實際的……"],["杜次長紫軍：實際金額還沒有出來。","黃委員昭順：根據報紙報導，至少有兩家要離開，請問是哪兩家？","杜次長紫軍：報紙報導的是哪兩家我不清楚，不過台商有意願離開，我們一定會幫忙、協助。","黃委員昭順：如果台商要離開，台灣準備好了嗎？我們要不要讓他們回來？準備在什麼地方讓他們回來？","杜次長紫軍：這部分工業局已經成立專案小組，如果台商要離開，可能有幾種狀況，一種是回台灣投資，那麼他就必須進行產業升級；有些台商可能會選擇第三地，我們會視台商需求予以協助。","黃委員昭順：台商從到大陸投資、到越南投資，甚至到印尼投資，種種的風險，幾乎是我們台商無法忍受的，如果我們不能藉這次機會，在我們台灣自己的土地上整理出一個區塊，讓他們回來投資？我覺得這次的事件我們就沒有得到教訓，所以具體請教經濟部，我們能不能就現有的工業區或馬上要成立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把這些台商列為我們招商投資的最重要部分？","杜次長紫軍：我們會針對每個台商個案，盡全力來協助。","黃委員昭順：次長如果僅止於這樣的答復，我覺得對台商的誘因是不夠的，你們要再提出更多的誘因。到越南、印尼投資，雖然有那麼大風險，他們還是前往投資，顯然這就是整個誘因的問題。","杜次長紫軍：委員，他們選擇到這些地方投資，是因為需要大量勞動力，譬如製鞋業需要大量勞動力，這樣的企業要他們回來台灣經營，然後由我們提供充分的勞動力及很低的勞動成本，這是有困難的，所以這些企業如果要回來，就必須提升技術能力和產品附加價值。"],["黃委員昭順：這部分應該是我們可以努力的。","杜次長紫軍：是，我們會視其意願再來協助。","黃委員昭順：本席希望次長可以就這個部分做一個完整的規劃。我們從前年就一直高喊「引鳳築巢」，但實際上卻看不到成果，所以我們必須從這次經驗學到教訓，把整個投資環境規劃出來，讓台商可以回來。這一點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謝謝。"],["杜次長紫軍：謝謝。"],["主席：請李委員慶華質詢。","李委員慶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越南原本要舉行抗議大遊行，但政府一聲令下，全面停止，這表示整個情況都在越南政府可以掌控之下，那之前13日怎麼會有暴動呢？請問次長，打台商、燒工廠，這是越南政府默許的嗎？還是在背後策劃、煽動？"],["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越方給我們的答覆是失序、失控的暴亂，是少數破壞分子的行為，但是因為受害、受損的是我們台商的財產和安全，所以這一部分我們政府在整個評估上，基本上跟委員剛才的立場是一致的。","李委員慶華：越南這個國家是什麼制度，大家都知道，我在國會殿堂明白的講，也要留下紀錄，並表達對越南嚴正的抗議，也就是這個行動不是越南政府策劃的就是縱容的，否則怎麼會原本全國要辦更大的抗議、示威遊行，一聲令下就整個消音、停止？現在大陸要暫停雙邊計畫，那麼我們對於越南有什麼樣的抗議、報復等強硬措施？","石次長定：目前處理這個緊急情況，我們希望越南可以道歉、懲凶，並起訴相關人員，現階段則是對台商的賠償及後續安全予以保障，這是目前我們的重點。這幾天基本上我們在這方面已經跟越南政府及越南駐台北機構有了具體性的進展，目前我們可以透過緊急應變機制，向台商表達政府的決心及越南方面充分的合作，至於後續的安排，我們是絕對不會掉以輕心。","李委員慶華：懲凶的部分，一定要積極追究到底，盯住這件事，好不好？","石次長定：是，當然，我們會以廣大興案為例子……","李委員慶華：在這個過程中，很多人提到一件事，就是外國忙著撤僑時，我們在印製「我是台灣人」貼紙，這是怎麼一回事？","石次長定：這件事外交部非常慎重且密切的處理，原因就在於整個事件涉及台商安全，而根據我們的了解，5月14日，也就是在暴動、失序之後，我們駐越南黃代表曾經在館裡召集所有越北台商，就後續緊急應變處理方式會商，當時會議上得到的決議就是印製相關貼紙。因為當時越北還沒有被波及，但謠言四起，所以當時台商的共識就是希望採取若干步驟，而張貼「我是台商」的……"],["李委員慶華：是台商的意思？還是外交系統的意思？"],["石次長定：我想可能是大家討論所獲得的結論。","李委員慶華：請問這個貼紙，到今天為止，送過去了嗎？","石次長定：送過去了，我們的整個假設就是，希望因為我們已經採取了任何措施，而讓這個傷痛不會發生，甚至避免成為暴動被波及的對象，所以我們做了這個事。","李委員慶華：聽說紅色警報已經解除了，是嗎？","石次長定：沒有。今天還是他們重要的紀念日，也是當時網站上流傳集結的日子，所以到目前，我們今天跟昨天的所有措施是一樣的。","李委員慶華：第一個問題，對於我們去越南旅遊，外交部的主張是什麼？","石次長定：我們在報告裡面寫得很清楚，我們已經對越南全境提升警戒，對於集結的重點更是提升到橙色，請國人非必要勿前往。","李委員慶華：第二個，你們是否主張台商現在就回去？或是主張暫時不要回去？","石次長定：目前我們有透過所有的聯繫網，我們在報告中講得很清楚，外交部一共開設了14個緊急避難的安全處所，到目前為止，使用的人數從高峰的700名降到現在的200名，這兩天我們提供的緊急回台機制已經有6,465名國人使用。"],["李委員慶華：所以不會主張台商現在就可以回到越南嗎？","石次長定：不會，我們派到越南的領務局龔局長以電話回報，胡志明市目前的狀況正常，留守的台商已經恢復上班了，今天的情形是這樣子。","李委員慶華：中共跟越南的船隊在海上對峙，在陸上則有報導指出中共的人民解放軍集結到中越邊境，有沒有發生軍事衝突的可能？假如有這種可能，會不會使得我們的台商處於更危險的暴動威脅之下？","石次長定：中國大陸跟越南已經停止交流，後續還有一些報復的措施，關鍵就是中國大陸在海上的鑽油平台所引發的爭議，到目前為止，雙方仍然各執己見，越方已經主張提到國際上去進行仲裁，但是美方的態度很清楚，中國大陸現在所採取的措施是挑釁的行為，對該地區的和平跟安定有負面的影響。我們對南海、東海問題所採取的和平倡議，基本上凸顯了我們依據國際法來解決爭端的立場。","李委員慶華：本席要強調的一點就是，中越如果發生軍事衝突，在那裡的台商會不會遭受更大的威脅？請外交部要密切注意這一點。","石次長定：我們會密切注意，也會採取一切防範措施。","李委員慶華：杜次長，到現在為止，有沒有在越南的廠商要撤資？"],["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還沒有廠商已經明確表示要撤資。","李委員慶華：越南代表說要以減免土地稅、營業稅、協助辦理優惠貸款或不計算先前過期貸款做為賠償，你覺得夠不夠？","杜次長紫軍：這要看個案來決定，這些都是將來可能的賠償形式，除了這些，還有包括現金、特許執照期限的延長，依過去的國際慣例，這些都是可能被接受的項目。"],["李委員慶華：希望政府能夠全力為台商爭取該有的權益和損失的賠償。","杜次長紫軍：是，這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一定會去做。","李委員慶華：看起來越南代表所提的賠償方案太少了，只是減免土地稅、營業稅、協助辦理優惠貸款，可是有廠商整個工廠都燒掉了。次長，有些工廠不知道要何年何月才能復工，那停工的損失是否也列入要求賠償的範圍？","杜次長紫軍：我們向對方所提的賠償會包括損害的部分和停工損失的部分，我們就這兩個部分都會向對方提出要求。","李委員慶華：現在我們在越南的台商有很大一部分是透過第三地到那邊去投資的，據說經第三地到那邊投資的台商並不包括在賠償範圍內，經濟部的立場是怎麼樣？你們要如何保障這些台商？","杜次長紫軍：如果單純的根據1993年雙方所簽的投資保護協議，是以雙方政府同意投資的廠商為主，所以不包含第三地，但是我們政府現在的立場是，我們不只是讓廠商自己去進行求償，還要由政府統一來跟對方談，就是希望涵蓋的範圍能夠擴大。"],["李委員慶華：這一次的談判會爭取把經第三地投資的台商也放在裡面嗎？","杜次長紫軍：是的，我們希望只要是越南政府核准有案的台商投資，都應該要納入賠償的範圍。","李委員慶華：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希望經濟部能夠全力爭取。"],["杜次長紫軍：是。"],["李委員慶華：越南還是一個適合台商投資的地方嗎？","杜次長紫軍：沈次長禮拜三率團去，也將一併評估未來投資風險是不是會因為這次事件而增加。","李委員慶華：越南代表公開喊話請台灣朋友不要走，你的看法怎麼樣？","杜次長紫軍：越南政府必須要了解這件事情會不會使得越南對整個治安的掌控無法挽回？如果將來變成一種常態，其實不只是台商，所有的外商在要進行新投資的時候，這一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李委員慶華：越南代表裴仲雲叫台灣朋友不要走，本席在此要回應他的話，其實很多人想走也走不了，可是再不走的話，很怕留下來會被人家打死，越南代表還叫台灣朋友不要走，對台商欺負到這種程度，本席要鄭重提出抗議！謝謝。"],["杜次長紫軍：謝謝。"],["主席：請葉委員津鈴質詢。","葉委員津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越南發生排華暴動，我們在越南的投資是排第四位，那中國在越南的投資大概是多少？"],["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中國大陸的投資比我們少很多，大概只有二、三十億。"],["葉委員津鈴：有幾家廠商？","石次長定：我不清楚廠商家數，有很多撤走的人都是當時在台商廠裡面的幹部。"],["葉委員津鈴：在工業區裡面也有韓國廠商和日本廠商嗎？","石次長定：有，還有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廠商。"],["葉委員津鈴：他們有沒有受到影響？"],["石次長定：都有被波及到。"],["葉委員津鈴：這些廠商受損的情況怎麼樣？"],["石次長定：新加坡和韓國是比較明顯……"],["葉委員津鈴：大概有幾家？"],["石次長定：韓國在越南大概有500家廠商。"],["葉委員津鈴：有幾家受損？","石次長定：大約有一成，將近50家。"],["葉委員津鈴：日本呢？","石次長定：據我了解，日本廠商的受損情形並不怎麼嚴重。"],["葉委員津鈴：那新加坡呢？"],["石次長定：新加坡的工業區比較嚴重。"],["葉委員津鈴：大概有幾家？","石次長定：在工業區裡面大概有7家受到波及，受損比較嚴重。","葉委員津鈴：他們的受損家數都很少，我們有兩百多家，對不對？","石次長定：對，我們最嚴重。"],["葉委員津鈴：問題到底是出在哪裡？","石次長定：就是整個暴動脫序，越方認為是反動分子，基本上，就是因為中國大陸……"],["葉委員津鈴：他們為什麼會針對台灣的廠商？","石次長定：因為我們投資廠商的家數比較多，而且……","葉委員津鈴：我們是排第四位，怎麼會最高？"],["石次長定：但是台商家數最多。","葉委員津鈴：大家敞開心胸把問題講清楚，台灣政府一直矮化自己，其實你們用中華民國也沒有關係，只要把中華民國的國家主權、國格很正確的向世界各國宣示，這有什麼不敢講的呢？為什麼要一直矮化台灣，讓我們出去都抬不了頭？問題就在這裡！我們都有繳稅耶！交保護費給黑道還可以免於受別人欺負，我們每年都有繳稅，結果你們連最起碼的保護都做不到，國家的問題是出在這裡，為什麼大家沒有勇氣把這個問題攤開來講？台灣就是台灣，如果台灣這個名字不好的話，你們要繼續用中華民國，那執政黨就要有勇氣說我們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允許人家欺負，然後早一點加入聯合國，成為會員國，這樣就沒事了嘛！結果從頭騙到尾！從我小時候就說要反攻大陸，到現在還在騙，騙不夠還繼續騙，然後還要出賣台灣，我們的問題是出在這裡！","台灣人很辛苦也很聰明，像有位年輕人品嚐咖啡一年就奪得世界冠軍，這是今天報紙報導的，有這麼優秀的台灣人，為什麼沒有氣魄當台灣人？問題就是出在這裡，台灣人好欺負，所以每次東南亞發生排華暴動時，都找台灣人出氣。你也是一位官員，你們執政黨更有這個責任來提升台灣的國格，不要再遮遮掩掩、對人民說謊，這是今天台灣最大問題所在！","石次長定：這兩天我們有跟越南說，尤其裴代表在台北，我們講得非常清楚，目前中華民國的廠商就是中華民國的廠商……","葉委員津鈴：還在騙！中華民國只是在國內對我們說而已，1971年就已經被人家踢出來了，為什麼還繼續騙老百姓？"],["石次長定：兩岸就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葉委員津鈴：然後又沒有guts去做這些廠商的後盾。","石次長定：我們完全做為廠商的後盾，不管是在哪裡投資，我想這部分……","葉委員津鈴：五一三事情爆發了，馬總統和江院長有替台商開一個國際記者會嗎？有嗎？"],["石次長定：目前的層次就是行政院……","葉委員津鈴：只在顧他的綠卡問題，為了他的綠卡問題就開了4次國際記者會，都沒在顧台商的生命財產。"],["石次長定：我們在行政院、國安會都有啟動緊急應變機制。","葉委員津鈴：包括次長你也應該譴責總統、行政院長，如果台灣的主權問題不敢談、繼續騙老百姓、再用這個不存在的中華民國來騙老百姓，台灣怎麼打拚、怎麼努力都不夠一次排華暴動的損失啦！","石次長定：國內朝野應該聯合起來譴責越南不能採取有效措施來防止這些脫序行為，造成台商的損失，這幾天我們的努力就是共同譴責越南，我們爭取……"],["葉委員津鈴：譴責有什麼用？不痛不癢！","石次長定：有，未來後續如何求償的問題……"],["葉委員津鈴：我們的台商還要躲在垃圾堆才能保命。","石次長定：包括道歉、懲凶、賠償，這些我們都已經……"],["葉委員津鈴：他們道歉了嗎？"],["石次長定：道歉了。"],["葉委員津鈴：總理有沒有正式跟馬總統道歉？"],["石次長定：我們會繼續爭取。","葉委員津鈴：這就是國與國的展現，是基於尊重最起碼的禮儀。","石次長定：我們希望能夠做到，一定要讓台商獲得未來的保障和安全。","葉委員津鈴：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杜次長，關於「遊牧企業」，請問有沒有這個名詞？就是被人家趕來趕去。"],["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它要選擇利益比較好的地方、成本低的地方去做這一類的產業，所以它才會不斷的做選擇，這就是這一類產業的特性。"],["葉委員津鈴：政府有沒有辦法規劃一個讓我們的企業有競爭能力又不用當遊牧企業的辦法？","杜次長紫軍：這要看產業的特性，如果這一類產業一直是追求低成本的生產，它就會不斷的換國家，這在國際上都是很正常的事情。","葉委員津鈴：次長，產業升級我們喊多久了？為什麼不積極去提升產業的品質？","杜次長紫軍：只要他們願意做產業升級，包括目前在台灣做的企業提升，可是如果企業的選擇是做低成本的，它就必須找低成本的地方，這是企業主要去思考自己要做什麼。","葉委員津鈴：對於這些人工需求高的，我們可以輔導他們自動化，這是可以做到的嘛！"],["杜次長紫軍：自動化有其極限。","葉委員津鈴：高科技資訊產業都可以自動化，為什麼紡織、製鞋業不能自動化呢？","杜次長紫軍：鞋子必須以人工一隻、一隻用膠黏，沒有辦法做到自動化。"],["葉委員津鈴：我不相信這種事！為什麼那麼精密的資訊產業都可以自動化？","杜次長紫軍：能夠標準化、模組化的東西是可以自動化，但有些自動化有其極限，是不可能自動化的。","葉委員津鈴：製衣我就不敢講，如果是製鞋業的話，它一定有一個size、有一定的標準，哪有說不能提升的呢？","杜次長紫軍：委員，每隻鞋要車邊、黏貼，要用不同的材料去黏貼，這都沒有辦法做到自動化。","葉委員津鈴：我們可不可以開闢一個專區，讓這些人工需求高的產業引進便宜的人工，然後做一個特區，但是他們的產品要全部外銷，就像在越南一樣全部外銷，請問能否這樣規劃？不要讓我們的企業到處受人家欺負。"],["杜次長紫軍：即便是國內引進外勞的成本也遠高於它在第三地所僱用當地員工的成本。"],["葉委員津鈴：這部分你們是不是也應該負起責任？"],["杜次長紫軍：因為他們是受到我們基本工資的保障。","葉委員津鈴：應該讓外勞與基本工資脫鉤，不要再被卡死了。","杜次長紫軍：這是國際人權方面的規定，如果你在中華民國這塊土地上工作就適用這個地方的法令。"],["葉委員津鈴：法令可以改啊！","杜次長紫軍：不能因為是不同國籍、不同人種就受到歧視待遇，這是國際人權公約的規定。","葉委員津鈴：我不相信在這個特區裡面不能達到這個目的，只要經濟部有所作為的話，這可以想辦法嘛！如果要引進外勞的話，我們也需要跟外勞輸出國訂定契約，願意的就過來，怎麼不可以呢？","杜次長紫軍：他們是受到我們國內法的規範，他們在台灣地區就適用所有勞動條件法令等等。","葉委員津鈴：在產業園區、工業區、自由貿易港區等特區裡面，本勞的勞動條件跟外面有沒有一致？"],["杜次長紫軍：在台灣的所有勞工都一樣。","葉委員津鈴：為什麼鴻海關係企業的薪資表當中，每個月固定領的工資都達不到我們的基本工資？","杜次長紫軍：這個可能是表達的問題，不過勞動部已經在調查。"],["葉委員津鈴：還要加上獎金和加班費才有22K。"],["杜次長紫軍：這個勞動部會再調查。"],["葉委員津鈴：他們是不是化外的？","杜次長紫軍：不是，根據勞動基準法，工資的涵蓋範圍非常廣，等勞動部調查之後自然會對外說明，只要在中華民國境內所有的工作都要符合我們勞動條件的規定。","葉委員津鈴：好，謝謝。"],["主席：請丁委員守中質詢。","丁委員守中：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我們看到媒體的報導，不只一家說在緊急的時候不排除軍機撤僑，這應該是錯誤的吧？有軍機撤僑的安排嗎？"],["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沒有這個需要，因為我們和民航公司達成擴大機型的安排，今天和明天可能還有1,000個空位。","丁委員守中：對，我曉得目前沒有這個需要，但是本席在這邊要澄清一個觀念，軍機撤僑是你們的方式之一嗎？在真正必要的時候，有軍機撤僑的可能嗎？"],["石次長定：我們不排除。","丁委員守中：這一點我就要請教次長，本席覺得什麼事情都要講得現實一點，一看到軍機撤僑，我就說談何容易啊！你可以看到台商的工廠連掛出我們的國旗都不可能，以越南和中共的關係、以我們外交的處境，軍機要進入別人的飛航情報區和防空識別區，談何容易啊！我們軍機怎麼降落？如果你說不排除的話，我覺得那就有點荒謬不切實際；如果你澄清報紙的報導錯誤，這一點我們可以接受。你看泰國和日本最近一次的聯合軍演，東亞這7個國家在金色眼鏡蛇（Cobra Gold）的計畫之下，由美國和泰國聯合軍演，經過周邊國家的共同協議才同意它用C-130去撤僑，我們的飛機尤其是軍機怎麼樣飛到別人的防空識別區？這個就不切實際嘛！","石次長定：我們在菲律賓海燕颱風的時候，委員也記得，在最緊急的時候我們會啟動……","丁委員守中：我曉得，可是那是在人家同意的情況之下，而且是去救人家的災，對不對？","石次長定：沒錯，那同樣的，因為我們台商受波及嘛！","丁委員守中：今天是人家和我們搞對立，在這種情況之下，你覺得有可能嗎？","石次長定：但是這幾天我們撤回的台商將近六千多人，可見台商是需要政府做為後盾的，所以在必要的時候我們一定會洽請越南讓我們的軍機能夠去，我想我們要做到。","丁委員守中：對，可是本席在國安會的報告裡面看到的都是專機撤僑，沒有講軍機撤僑，所以你們不能夠將錯就錯，好像真的認為要軍機撤僑，尤其在這種對立狀況之下。","石次長定：我想我們會澄清，做一個分別。"],["丁委員守中：我覺得這個要切合實際。"],["石次長定：好的。","丁委員守中：在天然災變的情況下，譬如福島核災的時候，韓國的軍機撤僑是被允許的，可是在國家對立、人民對立的情況之下你要去軍機撤僑，我覺得那就不切實際。"],["石次長定：我們會澄清。","丁委員守中：本席要特別釐清這一點。接下來要請教經濟部杜次長，這一次經過初步的統計，台商大概有224家受損，對不對？"],["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是。","丁委員守中：有的受損情形相當嚴重，廠房都付之一炬，越南駐台代表裴仲雲說要賠償，他提出的賠償方式是減免土地稅、營業稅，或是協助辦理優惠貸款，或是不計算先前過期貸款，當然還要按照台越的投資保障協定再協商，你覺得這個賠償方式可以接受嗎？","杜次長紫軍：應該要看台商受損的情形，再來決定採用哪一種方式對台商最有利。","丁委員守中：以這4種方式來講，你覺得合情合理嗎？","杜次長紫軍：在國際上常用的方式還包括現金的賠償或是特許期限的延長，這些都是可以談的，但是要看受損的狀況再來決定。","丁委員守中：對啊！現金的賠償可能更重要。請教次長，越南的裴代表提出這4種方式，你曉得台商在越南的土地稅是多少嗎？"],["杜次長紫軍：這個我不太清楚。","丁委員守中：我覺得這就很糟糕了，我們的政府要和越南談判，連越南的土地稅是多少、能不能夠符合台商的需要都不清楚，那我們怎麼可以接受呢？"],["杜次長紫軍：因為這個要等我們同仁禮拜三到現場的時候再逐一去了解。","丁委員守中：如果到現場才去了解，那真的不夠，這件事情發生以後……","杜次長紫軍：那是因為進入細部談判的時候，我們……","丁委員守中：進入到細部談判，人家已經提出要減免土地稅，我告訴你越南的土地稅是多少，是萬分之三，而且大部分的台商在工業區是用承租土地30年到50年的方式一次付清，如果你在工業區以外買土地就有土地稅的問題，如果是租的就是一次付清。"],["杜次長紫軍：所以每一個地方的狀況不一樣。","丁委員守中：而且整個廠都燒掉了，減免萬分之三的土地稅又能夠怎樣？","杜次長紫軍：是，所以我說不同的狀況有不同的處理。","丁委員守中：各部會應該要先了解，人家既然提出來了，你們馬上就要因應，國會今天會問你們，你們就應該要了解，你們不能等人到了越南再了解，那政府永遠慢半拍。","杜次長紫軍：目前在胡志明市第一線的同仁正在逐一協助廠商先做證據保全的部分，因為這要一步一步來，委員的提醒我們會注意。","丁委員守中：我再問你，你曉得越南的營業稅是多少嗎？台商大部分的營業稅是多少？","杜次長紫軍：如果他是做外銷，這個部分不一定有營業稅。"],["丁委員守中：大概多少？","杜次長紫軍：抱歉，我不了解。","丁委員守中：我覺得政府應該要了解，現在大部分的台商在越南的營業稅是多少？"],["杜次長紫軍：17%。","丁委員守中：原來是28%，在各地工業區進駐，地方政府可以給你減免，甚至獲利起4年還可以免稅，9年減半，只要你是大企業去進駐，老實講，營業稅的減免也不切實際，對不對？然後協助辦理優惠貸款，大部分的台商是在台灣貸款，它要優惠貸款什麼？不計算先前的過期貸款也是一樣的情形，這方面財政部要多幫忙台商而不是越南，越南裴代表提出的4項好像對我們很有誠意，其實4項都是空話。","杜次長紫軍：這要看實際的狀況，如果損失輕微或許可以考慮，如果損失嚴重當然就要選擇其他的方式。","丁委員守中：對啊！有些台商整個廠被燒掉，越南用這4種方式，台商的錢沒有在當地借，貸款是台灣的。至於土地稅，他們很多是租工業區的土地，50年、30年一次付清。","杜次長紫軍：不是，因為要先了解損失之後才能夠去換算用什麼方式能夠得到相對的賠償。","丁委員守中：在發生這件事情以後，我認為經濟部應該先把整個狀況搞清楚，看越南的裴代表提出的4種方式切不切實際，如果不切實際根本談都不必談，我們要提出我們的訴求，直接要求現金的補償。","杜次長紫軍：是，我們會提出我們的訴求。","丁委員守中：本席希望在這方面能夠加強，事實上我們也看到中國大陸的勢力在迅速崛起，它和周邊國家有區域和領土的各種糾紛，在東南亞這些國家隨時可能滋惹出排華的事件，我們到底有沒有一套整體的應變作法？很多台商去東南亞都是因為在中國大陸沿海被騰籠換鳥，到內陸去還是面臨一樣的問題，所以他乾脆就到東南亞，現在在東南亞也面臨這種排華的潛在威脅，請問政府各部會有沒有一套統一的作法來保障台商？撤僑的計畫也好，保障台商的計畫也好，在發生緊急事件的時候，我們的部會有沒有一套有效的既定運作模式？","杜次長紫軍：在保護的部分，原則上我們希望能夠和所有國家簽一個完整保護台商投資的協議，這個一定要進行，對於越南我們是希望能夠用新的投資保障協議來取代舊的投資保障協議。至於這一次的經驗，對於發生緊急事件……","丁委員守中：在投資保障協議裡面還說一旦狀況發生的時候，開始協商6到9個月，照道理來講，問題發生以後，投資保障協議就應該訂定單一窗口，單一窗口不是用來協商，而是處理理賠的事情，應該是這樣子。","杜次長紫軍：是，委員，因為那個投資保障協議是20年前訂的，現在國際上有一般用的版本，我們希望和它來renew這個新的投資保障協議。","丁委員守中：本席覺得外交部和經濟部都嚴重失職，為什麼呢？因為20年前和現在的狀況完全不一樣，現在我們光是第三地轉進投資的台商就有4,000家，直接和間接的投資加起來超過600億美金，20年前訂的投資保障協定都過期了，你說發生狀況以後才要開始協商，照道理來講，現在新的投資保障協定在發生狀況以後，都應該設定單一窗口開始受理理賠的事情，應該是這樣子。"],["杜次長紫軍：我們和越南政府正在談這個新的協定。"],["丁委員守中：本席希望不要每一次都是發生事情以後……","杜次長紫軍：這不是發生事情以後，之前就已經在談了。","丁委員守中：之前，那都沒有進展嘛！","杜次長紫軍：有進展，但是正好還沒有談好。"],["丁委員守中：正好還沒有談好？"],["杜次長紫軍：還沒有談完。","丁委員守中：那就像剛才問到土地稅一樣，正好你也不知道那是什麼，要等到去了解之後才知道，本席覺得政府應該要有前瞻性，針對台商可能碰到的各種狀況做前期的規劃來因應，好不好？"],["杜次長紫軍：好。"],["丁委員守中：謝謝。","主席：向大會報告，變更休息時間，我們在第9位委員質詢完畢之後才休息5分鐘。","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王委員惠美及徐委員耀昌皆不在場。","請陳委員怡潔質詢。","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石次長，外交部上週四（5月15日）答復本院同仁質詢時表示，外交部和法務部要共同成立專案小組來處理越南台商在當地蒙受的損失，你當時好像有做這樣的表示。"],["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可能不是我，是不是我們史次長？","陳委員怡潔：但這是屬於外交部的事情，而且是這麼重要的事件，你怎麼可以一問三不知？這不是很奇怪嗎？請問這個專案小組成立了嗎？","石次長定：對不起，我了解一下好不好？","陳委員怡潔：這樣不是很可笑嗎？這麼重要的議題，次長竟然不知道。"],["石次長定：我想這可能涉及到未來求償的部分。","陳委員怡潔：對，所以這個部分也很重要。","石次長定：對於這部分，院裡現在指示由經濟部主導，外交部和其他部會做為協助單位。","陳委員怡潔：請問次長，這個專案小組成立了嗎？還是還沒有成立？5月15日答復時，你們表示非常關心保護、幫助、救濟台商這個部分，這個小組居然到現在都還沒有成立。"],["石次長定：成立了。","陳委員怡潔：人員有哪些？我看你對這個小組好像一問三不知，本席以為還沒有成立，現在已經成立了？","石次長定：成立了，要不要請經濟部來說明？"],["陳委員怡潔：內部成員是由哪些部門的人員組成的？我們可以了解一下嗎？","石次長定：包括經濟部和外交部，我想今天在座的各單位可能都是我們的成員。"],["陳委員怡潔：就是經濟部和外交部？"],["石次長定：還有僑委會、金管會、財政部和國發會。","陳委員怡潔：包括國發會，這些全部都是？","石次長定：對，我們現在都在這裡。","陳委員怡潔：這個部分我覺得你們還是要讓台商知道，因為你們在答復本院同仁質詢的時候有提到，所以你們應該要說明清楚。","石次長定：好，我們繼續說明。","陳委員怡潔：這個專案小組已經成立，本席想了解目前最緊急的第一項任務是什麼？"],["石次長定：這個部分是不是請主政單位經濟部來回答？"],["陳委員怡潔：什麼意思？","石次長定：請經濟部杜次長來回答，因為他負責相關的業務。"],["陳委員怡潔：最主要的單位是經濟部？"],["石次長定：是經濟部。","陳委員怡潔：我想繼續請教石次長，等一下這個問題我會問杜次長。關於你們談到的跨國官司，請問你認為這場官司應該要怎麼打？可能打多久？打得成嗎？本席會這樣問的最主要原因是越方如果對國際宣稱台灣不是主權國家，到時候我們該如何自處？這個跨國官司應該要怎麼打？如果到時候沒有國家願意受理這場官司，認為台灣不是主權國家，我們要怎麼辦？我們的因應措施是什麼？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請你說明一下？","石次長定：可以。我們現在在國際上為了凸顯中華民國的主權以及我們做為當事國之一的訴訟當事人，因為我們條法司的司長在座，是不是請他就幾個案例來向您報告？","陳委員怡潔：我現在就問你，不需要做案例報告，如果今天越南對國際宣稱台灣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到時候你們要怎麼打這個跨國官司？你只要回答這個部分就可以了，你要怎麼處理？越南政府可以宣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跨國官司的對象是中國而不是台灣，那你說要打跨國官司不就是多講的嗎？無濟於事。","石次長定：回到1993年和越南簽的投資保障協議，現在是從政府的層次來處理，最後假如雙方就這個內涵有不同的意見或起了爭執，根據投保協議，我們可以請國際商會做為仲裁單位。"],["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認為打這場跨國官司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石次長定：沒有問題，因為我們有一個投資保障協議在。","陳委員怡潔：我覺得你應該要有一個應變措施，如果今天越南說台灣非主權國家，你不要說不可能，很多事情都有可能發生，所以在這個當下你不要對我說不可能發生，而是應該去做一個因應的措施，而且這些都是你們應該準備好的東西。","石次長定：對，這是我們因應計畫中的一部分。","陳委員怡潔：這個部分麻煩你們再回去了解一下。接下來要請教杜次長，我們認為越方這4項口號都太過空洞，我們談實質一點，未來在賠償的部分有沒有可能高於投保協定？目前越南政府只說道歉和減稅，到底減多少、怎麼賠，我們這邊有沒有一個底線？你們有沒有去了解越南台商的狀況和需求？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請你說明？"],["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在台越雙方的投保協議中並沒有規定方式或金額，而是規定一個程序，至於將來政府協助企業和越南談的時候，我們會根據台商的想法及需求來與越南政府交涉。"],["陳委員怡潔：你們有先去了解目前台商的想法是什麼嗎？","杜次長紫軍：目前我們駐越南經濟組的同仁正逐一去了解，在我們台灣這個部分，禮拜三也會到胡志明市附近的平陽、同奈和台商協會座談，了解他們的想法。","陳委員怡潔：你們對於台商的損失有沒有一個估計？到底損失多少、需要多少的求償，在這一塊有沒有一個初步的估計？","杜次長紫軍：現在都還在調查中，包括當地的一些保險公司都還在調查中，所以目前還沒有一個具體的數字。"],["陳委員怡潔：連一個概括的數據都沒有？"],["杜次長紫軍：還沒有具體的金額。"],["陳委員怡潔：所以未來的賠償有可能會高於投保協定？","杜次長紫軍：投保協定並沒有一個金額的規定，目前只是越方提出來的一些想法，我們還要再進一步和他們協商。","陳委員怡潔：你說投保協定可能沒有一定的金額，這個說法好像被台商吐槽說你們只是出一張嘴，就像剛才的主權問題，他們認為台灣和越南並沒有正式的外交關係，所以投保協定的宣示性意義大於實質意義。","杜次長紫軍：我覺得可能是台商不了解，投保協定是雙方正式簽的國際協定，在協定裡面已經明定將來雙方沒辦法達成友好協議的時候要直接向國際商會請求國際仲裁。","陳委員怡潔：可是1998年發生印尼排華事件的時候，政府也信誓旦旦說可以依據投資保障協定去求償，到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如果同樣的狀況再發生，政府在這個部分有何應變措施和求償機制？"],["杜次長紫軍：我們原則上希望透過雙方的友好協商儘速解決這個……","陳委員怡潔：友好協商？可是大陸比你們和越南更友好，基本上，剛才聽到那麼多委員的質詢，我覺得你們好像是在幫越南政府打包票，好像和越南政府站在同一陣線上，而非和台商，因為我聽起來都是說越南政府有一定的誠意，越南政府怎麼樣、怎麼樣，可是對於台商真正的損失是多少，你說還沒有概估出來。","杜次長紫軍：現在正在調查，因為每一家公司的狀況不一樣，所以必須要做調查。","陳委員怡潔：對，我的意思是禮拜三要去談判，你們今天要站在台商的立場……","杜次長紫軍：委員，我們禮拜三不是去談判。"],["陳委員怡潔：但是初步的損失有多少是你本來就應該知道的事情啊！","杜次長紫軍：不是，因為昨天越南還在示威遊行，所有的台商昨天還在警戒狀況，今天正好是他們的一個紀念日，所以有可能還會發生，台商目前有一部分在避難單位，有一些部分已經回到原來的工廠，所以我們必須要一家一家去了解。","陳委員怡潔：如果是這樣，那本席回到原來的問題好了，如果我是一個台商，現在面臨工廠被燒掉等問題，到底是哪一個單一窗口我可以去面對？","杜次長紫軍：有，我剛才講我們有兩個窗口，要看台商的方便性，如果他人已經在台灣，我們在投資業務處有一個越南台商單一服務窗口；如果他人還在胡志明市，我們駐胡志明市的經濟組曾組長的手機已經給台商，那就是單一的聯繫窗口。","陳委員怡潔：次長，我覺得你今天的態度非常不可取，因為我問你台商損失多少，你把全部的責任都歸咎在今天越南放假、昨天禮拜天有遊行，所以這些事你們都沒辦法做，我覺得這些事和有沒有放假無關，你應該站在台商的立場隨時都要有因應措施和應變方法，包括損失的估計，既然禮拜三你們要去談，這些資料你們手中應該就要有。","杜次長紫軍：委員，災害的調查需要經過一點時間，因為每一家都要調查，所以要經過一點時間。","陳委員怡潔：但是在今天的答詢中，本席得不到任何一個數據或是答案。","杜次長紫軍：我們現在正在調查中，目前沒有一個完整的數據向委員報告，等我們調查完畢以後會有一個……","陳委員怡潔：次長，我覺得你要重新去檢視並且調整我國在越南的經濟政策，看看它的比重程度或是政經的政策是不是需要做一個全面性的檢討，這才是最主要的重點，不是在這裡推卸責任，就像我剛才問外交部你們已經組了一個專案小組，然後外交部次長一問三不知，說經濟部是最主要的窗口。","杜次長紫軍：是由我們負責沒有錯，這是行政院交給我們……","陳委員怡潔：但是各部會的次長是這麼重要的一個位子，各部會的溝通聯繫包括成立一個這麼重要的專案小組都一問三不知，這樣子能給台商一個什麼樣的保障？你在這裡講這些，可是實質上你讓台商感受到什麼？就是這個政府幾乎不能給他們一個back up嘛！","杜次長紫軍：我們部會之間有分工，所有台商的服務由經濟部來當做窗口。","陳委員怡潔：所以你不要在這裡只是打一些沒有政策性的東西、無感的東西，這對台商是一種傷害。謝謝主席。"],["主席：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王委員有會議詢問，請王委員惠美發言。","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同仁。我們英明的主席最講究人權，剛才妳在會議的過程中有講到在6號之後就休息一下，對不對？本席是第7號，本席在走的過程中只差沒有先進來報到，我剛好在隔壁招呼我們的鄉親，這個部分現在已經影響到本席發言的權利，請最重視人權的主席幫我處理一下可以嗎？","主席：好，那我分兩個部分來說明，第一個，請議事人員調出錄音帶和錄影帶……"],["王委員惠美：主席……","主席：妳聽我說明，我說兩點，我也讓妳講了，妳要我處理我就處理。第一個，請議事人員調出錄影帶，本人並沒有侵犯到委員的詢答權……"],["王委員惠美：主席……","主席：第一個，請你們調出錄音帶和錄影帶，看當時本席有沒有講變更休息時間這句話，那在場的委員有沒有提出異議。第二個，議事人員要按議事規則處理，接下來如果妳要透過會議詢答來做相關的議題詢問本席也接受，只要在場委員沒有反對，這個就是解套方式。","王委員惠美：不過以後還是拜託妳，如果要宣布休息的話……"],["主席：那要請你們的黨團助理提早聯繫啊！"],["王委員惠美：妳應該是在丁守中講完之後才講這個話嘛！"],["主席：但是我有徵詢大會的意見……","王委員惠美：好了啦！開始質詢，不要浪費委員的時間。"],["主席：請王委員惠美質詢。","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杜次長，現在台商在越南投資的廠商到底有多少？你們掌握了沒有？"],["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有一些是從第三地區去投資，所以我們現在是用比較大的範圍，根據越南投資部門的資料，大概有2,300家。"],["王委員惠美：這是直接投資的部分？","杜次長紫軍：包括間接，只要是越南政府承認屬於台商投資的案子。"],["王委員惠美：如果是透過第三地進來的呢？"],["杜次長紫軍：全部加起來。"],["王委員惠美：只有兩千多家嗎？","杜次長紫軍：對，2,300家。","王委員惠美：這個是直接投資的部分，間接投資的部分還有四千多家廠商。"],["杜次長紫軍：這個數字是越南認定屬於台資的部分。","王委員惠美：所以我說你們的掌握度不夠，你有沒有看過經濟部本身的網站？","杜次長紫軍：我們自己的數量更少，經過我們投審會的數量更少，所以我們選擇一個比較大的範圍。","王委員惠美：在你們投審會的部分台商只有478家，投資金額只有61.5億美金，為什麼差異會這麼大？是不是我們的台商過去投資都不會告知你們？","杜次長紫軍：也不是，第一個，因為過去對於台商到海外投資，個人是不用申報，企業投資才會，所以個人去越南就不會來申報。第二個，他申報以後可以獲得20%的投資損失準備，如果他認為不需要投資損失準備，可能就沒有來申報。","王委員惠美：在這個部分，本席認為你們的投資掌握度不夠，在駐越代表裡面應該有經濟部相關的單位吧？","杜次長紫軍：有，我們有商務人員在裡面。","王委員惠美：好，你們的商務人員對於災情要多久以後才能完全掌握？","杜次長紫軍：我們現在正逐步更新，到昨天為止，受侵入損害的大致確認有224家。","王委員惠美：224家，會不會再多？","杜次長紫軍：這個要逐步來調查，不敢講會不會多，但是大部分都已經掌握。"],["王委員惠美：所以我說你們駐外單位真的在外面過慣了好日子。","杜次長紫軍：也不是，委員，其實那兩個省的範圍滿大的。"],["王委員惠美：總是有聯絡窗口嘛！你們在各地總是有一些相關的單位。","杜次長紫軍：有，我們透過台商協會和當地的保險公司來做核對。","王委員惠美：本席認為你們對於投資的掌握度不夠，你們危機處理的能力也非常不足。接下來要請教外交部，你們覺得很認真在為台商爭取，可是你們「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為什麼？你們的雪中送炭速度太慢了，都是委員接到訊息再向你們反映，你們的速度大概晚了一到兩天的時間，這一到兩天是最關鍵的時間，你知道嗎？然後你們的處理又讓人家不能夠感同身受，你們的處理方式不是將心比心，台商被搶已經那麼慘了，他身無分文要坐個飛機你們還需要他切結，有這件事嗎？"],["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都已經改善，因為過去的標準作業程序……","王委員惠美：我們的僑民也好，台商也好，過去有沒有遇過這些事情？","石次長定：過去包括在埃及，上次在日本……"],["王委員惠美：也有過嘛！"],["石次長定：我們都已經改善。","王委員惠美：經歷過幾次之後你們沒有學到經驗，你們沒有建立一個SOP嗎？","石次長定：我們建立了，但是每一次的情形不同，像這一次因為受到暴動波及，所以整個情況和過去又不大一樣，但是我們針對一些意見都有立刻作改善，包括我們現在給的護照，假如台商逃出來沒辦法帶第2本，我們在台北也是不收費用的讓他能夠有1年6個月的第2本護照。"],["王委員惠美：被罵死了你們才改善嘛！","石次長定：並沒有被罵死，現在我們也發現……","王委員惠美：台商逃回來，人家問他：「政府對你們的幫忙有多大？」，他說：「都沒有！」，你們是「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所以我一直說你們的方法是有問題的。"],["石次長定：所以我們要一直改善。","王委員惠美：要加油，好不好？","石次長定：對，像證明文件到目前也只有發45件。","王委員惠美：一般民眾遇到緊急狀況時，政府都還有一筆緊急救難的金額，你們駐外的單位難道沒有這個部分嗎？"],["石次長定：有。","王委員惠美：那為什麼還需要他們去切結？是你們要做內部核銷，還是要做為未來追討的依據？","石次長定：不是，因為過去我們緊急提供這些措施的規定就是這樣子，而且這裡有很多都是和立法院協商出來的，但是這次是特別的情況，要用特別的方式來處理，我們已經在做了。"],["王委員惠美：加油啦！好不好？","石次長定：好，謝謝。","王委員惠美：再來我要請教杜次長，我們和越南簽了投保協議，有沒有用？","杜次長紫軍：這個投保協議簽了以後，這一次是屬於大規模的動亂，我們會照這個投保協議向越方請求。"],["王委員惠美：但是要兩國互相同意嘛！","杜次長紫軍：對，所以甚至……"],["王委員惠美：他們現在是說依照越南地方的法律來解決賠償問題。","杜次長紫軍：我們希望不只是屬於兩國同意的投資案，我們希望擴大到只要越方認定是屬於台商的投資案都能夠納入。"],["王委員惠美：也就是說你現在不用我們投審會的478家去和它談。"],["杜次長紫軍：我們要向越方提出這樣的要求。","王委員惠美：它不理你的話，你要怎麼做？","杜次長紫軍：委員，這個東西需要透過協商，所以我們會提出這樣的要求，看越方的情況再來做雙方的協商。"],["王委員惠美：你們有沒有一個最低的底線？最差就是投保協議這四百多家是不是？","杜次長紫軍：我們去協商的時候一定會做各種情況分析，這個是必然的。","王委員惠美：好，21日沈次長會帶團過去做技術上的指導。","杜次長紫軍：一方面是了解台商的狀況，然後請這些財團法人幫他們解決一些復原過程中所需要的協助，另外一方面，我們也會藉這個機會向越南政府正式提出要求，要他們指定單位來和我們談後續的……","王委員惠美：作對談，所以這一次次長去只是投石問路而已？","杜次長紫軍：不是，是正式向對方提出要求，因為它必須有一個部門來和我們談。","王委員惠美：好，那我們的次長去了要見什麼人、要談些什麼事，有沒有一個方向？","杜次長紫軍：我們目前還不是十分確定越南負責的單位，可能是他們的計畫投資部，如果是計畫投資部的話，我們就要和計畫投資部來談雙方什麼時候開始進行實質的談判。"],["王委員惠美：你們只是部對部先去談一下就對了？"],["杜次長紫軍：是的。"],["王委員惠美：那速度呢？預計多久的時間會有個結果出來？","杜次長紫軍：國際上的慣例是3到9個月，目前我們給自己訂的目標是希望6個月之內能夠有結果。","王委員惠美：好。外交部這次印了兩萬張貼紙，現在全世界各國都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包括越南的傳統教育也是這樣，你們現在很聰明的去印了這個貼紙，但外界說我們是笨蛋，請問次長，東南亞國家大致上都是排華的，對不對？"],["石次長定：可能不能這樣子界定。","王委員惠美：好多個國家都曾經有排華事件，你應該可以接受我這樣的說法，對不對？"],["石次長定：是。","王委員惠美：在這次事件之後，未來外交部要如何讓東南亞國家知道什麼是中國、什麼是台灣？你們有沒有一個SOP、有沒有什麼政策性的方式要來做？","石次長定：建立政府對政府之間所有的合作關係，就是我們努力的方向，要講得很清楚，和它簽署協議的就是中華民國，就是台灣，我想我們在這部分來區別。","王委員惠美：你們都用文謅謅的東西，除此之外還有沒有其他作為？你們做的那個東西還不如人家講出「我不是中國！」這幾個字來得清楚。"],["石次長定：但是這次波及的範圍除了……","王委員惠美：我只是要提醒你們有了這個經驗之後，要防範未然。因為過去東南亞國家中的印尼和其他國家都有這個紀錄，既然連越南也有這個紀錄，我希望你們針對這次的事件之後要建立SOP。","請問杜次長，我們對越南的態度會強硬嗎？我們希望加入RECP、TPP，越南已經是這兩會的會員國，甚至要加入RECP必須通過全部會員國的同意，我們有本錢去得罪越南嗎？你們能夠硬得起來嗎？","杜次長紫軍：我想這是兩件事情，這個案子是單純台商在越南投資受到損害，是公開的事實，大家有目共睹，而且也有具體的數據，針對這部分我們一定會據理力爭。","王委員惠美：拜託你們務必、一定要要求台商的權利與我們的國格，好不好？"],["杜次長紫軍：好的。","王委員惠美：如果你們去談了以後人家都不理你們，你們有沒有懲罰性的政策？"],["杜次長紫軍：我們都會預做判斷與準備。","王委員惠美：其次，關於廣大興漁船事件，我方出面交涉的層級很高，所以我們希望在這次的越南排華事件中，不是只有次長的層級出面交涉，儘量要把層級拉高，讓遭受傷害的台商能夠有最好的補償，好不好？"],["杜次長紫軍：好的。謝謝。","主席：徵詢大會同意；在第11位委員質詢完畢之後，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林委員佳龍質詢。","林委員佳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據悉沈榮津次長將於21日率台商服務團赴越南，請問杜次長，對方將派出哪個層級與我方交涉？"],["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正透過外交部安排，還沒有確定。","林委員佳龍：請外交部說明，截至目前為止，我們期望的目標是甚麼層次？總是有個對象嘛。"],["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提出最少是對等層級的官員，但是我們……"],["林委員佳龍：甚麼部會？","石次長定：只要跟台商投資、未來保障有關係的相關部會，我們都希望能夠見到。","林委員佳龍：剩下2天就要成行了，總不能不知道你們要拜會的對象吧！"],["石次長定：這兩天駐越南的黃大使已經積極在處理這件事情。","林委員佳龍：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希望你們不要去晃了一圈，被……"],["石次長定：不會。","林委員佳龍：我都還沒把話說完，你就回答不會！如果對方沒有派出對等層級的話，就表示外交部工作不力。這是甚麼你們會不會的問題！","石次長定：我同意委員的見解，所以這兩天我們交涉……","林委員佳龍：發生這麼大規模台商受害的情況，如果都還不能喚起越南政府更高層級的重視，我們自己內部也有責任，次長對於我這樣的認定有沒有問題？"],["石次長定：沒有。"],["林委員佳龍：你去了嗎？","杜次長紫軍：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沈次長是禮拜三先到胡志明市，預計到河內與越南政府見面應該是禮拜五，還有一點時間。","林委員佳龍：重點是你們去了之後要實質對談，不是跟台商寒喧一下，請問次長是否會去重災區平陽與同奈？","杜次長紫軍：要，平陽和同奈我們都會去。"],["林委員佳龍：現在駐越的黃代表有到平陽和同奈瞭解現況並做回報嗎？"],["石次長定：這兩天黃代表正積極跟各個受災地區……","林委員佳龍：現在外面在批評越南代表只在胡志明市；換言之，到現在為止，你們才派了龔局長到胡志明市，他有直接到平陽與同奈嗎？","石次長定：有，這兩天都在那裡。"],["林委員佳龍：代表有沒有到平陽和同奈？"],["石次長定：因為他還要安排先到河靜省的鋼場去看。","林委員佳龍：我要問的問題是，有沒有到平陽與同奈？","石次長定：還沒有，還在……"],["林委員佳龍：沈次長有計畫到平陽與同奈嗎？","杜次長紫軍：是，兩個地方都會去。","林委員佳龍：這次沈次長率團赴越南，還涉及雙方後續協商建立協商機制這件事情，制度化來建立一個機制，這才是關鍵。否則現在一次性的新聞浪潮下，越南政府做做樣子，事後又可以推稱因為與我方沒有建立正式的外交關係等等，你們應該要化危機為轉機，所以這涉及到建立雙邊的協商機制是怎麼一回事，而你們的目標、對象為何？","杜次長紫軍：這部分其實張部長在APEC貿易部長會議時已經向對方的貿工部長提出這樣的要求，因為他還不確定是越南的哪個政府單位，可能是計畫投資部，所以貿工部武部長回去之後會把這個東西轉交給越南政府，我們再來跟他們……","林委員佳龍：我們的目標要朝向建立一個正式的機制，包括平台、雙方對等參與的人，這樣才能有效解決未來跨部會自己內部協調的事情。關於這一點，如果這沈次長去越南沒有達成的話，也算是在外交上的挫敗。因為發生這麼大的災難，而我們有這麼大的正當性，都不能夠喚起越南政府的重視的話，我們真的要重新檢討越南政府是怎麼看臺灣的，下次再發生一些重大危機時，恐怕還是會重蹈覆轍。","杜次長紫軍：我們的看法與委員一致，我們這次一定要建立這樣的機制。","林委員佳龍：坦白說，因為這涉及到信心的恢復與未來的重建。我想越南和臺灣在經貿上絕對是有互利、互補與相當大的合作空間，不然不會有那麼多的台商跑去那邊。所以這次起因也不是因為臺灣，但臺灣卻受害，我想他們也瞭解這對他們經貿傷害的嚴重性，所以一定要溝通、說服，再藉由這樣的危機化為未來制度化解決衝突的機制，這是我們設定的目標，所以你們回來之後，我們也會以此來檢驗你們的成敗。","其實這次在整個事件的過程中，我們有沒有打算要為後續的協商組織一個律師團來打官司？因為這涉及到你們所謂的友好協商，倘若不行的話，就用P-G的國際仲裁。個別台商經不起法律的折磨，除了以政府做為後盾，是否有法律的諮詢團提供義務的免費諮詢？是什麼樣的組成？"],["杜次長紫軍：初步是先由投資業務處台商海外投資服務法律團隊負責……"],["林委員佳龍：是否可以針對個案給予協助？","杜次長紫軍：原則上我們也不願意看到每家台商自己花很多錢去做這件事情，所以我們希望透過政府制度化的協商幫台商解決大部分的問題。","林委員佳龍：當然，如果能解決就好，我現在的意思是，有些不能解決的部分必須走法律的途徑，甚至……","杜次長紫軍：我們現在先在越南當地聘請一位懂中文的越南律師，先提供初步的諮詢，將來如果要走到後續的跨國國際仲裁時，我們會再就法律協助的部分……","林委員佳龍：你現在就要對外宣布，我們有政府做為越南台商的後盾，未來在法律上的仲裁、糾紛與訴訟，我們政府願意提供。因為目前重災、受害的只有這幾家而已，你們把這幾家列出來之後，政府能不能主動表示關懷？包括現在的諮商與後續的官司，全民做為你們的後盾，也花不了多少錢，但代表的是一種誠意與決心，你能不能在此正式回應一下？","杜次長紫軍：法律協助諮詢的部分，我們一定會做。將來如果在訴訟上，廠商可能會有自己的律師，我們會來跟……","林委員佳龍：當然，我的意思是，如果他們有需要就要給予協助；反之如果他們沒有需要，至少我們關懷過了。","杜次長紫軍：這個沒有問題，政府一定會協助所有的……","林委員佳龍：針對每一家受害的台商給予支持，並提供免費的、義務的、立即的法律諮詢與訴訟。"],["杜次長紫軍：我們現在在胡志明市所提供的就是免費的。","林委員佳龍：沒有啦！你現在講的是諮詢，我所強調的是包括整個法律過程要走完，因為過程很冗長、很折磨人，是二度傷害，很多受害人都認賠，關鍵就在於此。"],["杜次長紫軍：政府會負責共通性的法律諮詢服務。","林委員佳龍：我剛剛所講的是個別性的服務，因為受害的只有這幾家，你們列了這個表嘛。"],["杜次長紫軍：個別性的廠商會自己委任律師來做這件事。","林委員佳龍：次長還是沒有聽懂我所說的話，如果他們要自己解決，我們仁至義盡了嘛。但是政府要表達的是，立法院在這裡開會，我們有沒有正面的決定？讓台商感受到我們的支持與溫暖。請你們調查這次受害的越南台商是否需要後續訴訟，政府再提供法律上無條件的、免費的支持。","杜次長紫軍：如果要走到國際仲裁的部分，時間很長，所需要的費用，將來都會在他們的賠償裡面去呈現。現在經濟部正在評估是否可以提供訴訟的補助。","林委員佳龍：好嘛！你就說沒有辦法，現在你們朝補助的方向走。","杜次長紫軍：對，我們現在……","林委員佳龍：坦白說，發生暴動事件第一時間，大家都為非常冗長、詳細、難懂的法律所困擾，有時候乾脆認賠殺出，最後其實會用的一定很多。所以我希望經濟部與外交部回去研究，這就是國家在國民受到傷害時，所展現的決心與支持的力量，好不好？"],["杜次長紫軍：好的。","林委員佳龍：繼續請教石次長，今天本席質詢前也詢問過無數台商，我在513暴動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就直接與裴代表通電話，還請外交部亞太司長在隔天（5月14日）召開記者會，他竟然還在推拖，想要找一名副參事來，我說這是天大地大的事情。這整個過程，你們不是慢半拍或三拍，我曾經在國安單位任職過，不能等到火燒起來又熄滅之後，再去瞭解情況，要預防浪火，火災會發生在平陽，就有可能發生在同奈、蜆港或往北越，所以我認為，你們對於這些事情的危機處理不及格。我再問一個未來台商能否安心的關鍵問題，因為發生暴動時，打電話給胡志明市的代表處及相關人員，但他們調不到公安與消防車，所以能否在後續的協商上要求越南政府，如果有聚眾滋事情形，要在一個小時之內派出公安，任何可能涉及火災，消防隊要在半小時之內派到，你們有沒有辦法將此列入協商？洋洋灑灑十幾點都是台商的心血，這才是後續台商評估是否有信心繼續留在越南的關鍵。請次長現在回答我。","石次長定：基本上，這兩天我們與越南駐台的裴代表就是做這方面的要求，因為當時越方給我們的解釋……","林委員佳龍：這些都需要時間，包括標準作業程序必須很精準，如果提出要求了而他們還沒有做到，這就是他們的責任。"],["石次長定：我們會很明確的要求。","林委員佳龍：我們的國安單位在應付這件事情上，都是wishful thinking、一廂情願，希望事情不要很嚴重，而危機處理就是要假設最壞的劇本，目前的還不一定是死棋，單一事件也許是這樣，未來中越的衝突不會因此就結束，看起來還會再燒一陣子。所以這裡面涉及到國安會跟你們針對台越之間的交涉及後續的關係，要有一個更常態性的做法，因為可能會持續相當時間，不是只針對513到518所發生的事情而已。你們應該建請國安會要跨部會成立一個專案小組，持續用國安高層會議以上的層次，反映立法委員的想法，至少我在國安會擔任過諮詢委員3年以上時間，這件事情你可不可以反映一下？","石次長定：基本上，我們就是這樣規劃。","林委員佳龍：問題是從事情發生到現在為止，坦白說，你們還是一廂情願，我希望你們能作最壞的準備，有最好的因應。謝謝。"],["石次長定：謝謝。"],["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臺灣和越南哪個籌碼較多？"],["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您指的籌碼為何？","賴委員士葆：籌碼就是籌碼，談判的時候，誰比較需要對方？如果我們需要他們比較多就是籌碼少，反之他們需要我們比較多就是他們的籌碼……","杜次長紫軍：彼此都有。目前越南希望我們在當地能夠持續投資，而我們的外勞，有一部分是越南在供給。"],["賴委員士葆：照理講是他們比較需要我們。"],["杜次長紫軍：大致上來講是這樣。","賴委員士葆：所以我們大可強硬一點。越南駐臺大使提到「拜託臺灣不要走！」，這句話就道盡了他們比較需要我們。對於他們提出來的條件，他們願意減免土地稅、營業稅及優惠貸款，甚至於不計算過去貸款，次長覺得這樣夠不夠？"],["杜次長紫軍：這個當然不夠。"],["賴委員士葆：還要加甚麼？","杜次長紫軍：一般來說，可能涉及到現金的補償，然後在稅賦減免的部分，包括所得稅減免，或者有些特許事業之特許時間的延長，這些都可以根據每一家企業的個案再來看。"],["賴委員士葆：請外交部石次長也來回答這個問題。"],["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的看法是一致的。"],["賴委員士葆：還要什麼？","石次長定：最重要的就是未來安全的保障，這部分除了投保協定……","賴委員士葆：如何保障安全？寫切結書嗎？如果以後再發生暴動，他們全數理賠，是否需要寫這個東西？","石次長定：照委員的講法，現在越方非常重視台商的投資，這也是他們經濟的原動力之一，在他們目前的經濟情況之下，將來保障台商，就是對他們自己經濟安全的重要一環。"],["賴委員士葆：現在中越糾紛結束了嗎？"],["石次長定：當然沒有。","賴委員士葆：還沒有嘛！代表以後可能還會暴動，他們要我們回去，對台商還是有很大的壓力。"],["石次長定：是否暴動基本上是要越南政府來控制。","賴委員士葆：所以他們要我們回去，back to normal，他們要寫個切結書，表示政府保證，外交部可以做得到嗎？"],["石次長定：這部分我們就是要讓台商放心。"],["賴委員士葆：怎麼放心？"],["石次長定：這個陸續我們談到……","賴委員士葆：他們的政府要寫承諾書，以後再發生暴動，所有的損失由他們買單。","石次長定：這就是投保協定，我們要談新的投保協定，將來我們……"],["賴委員士葆：原來不是已經簽過了嗎？","石次長定：因為有效期是10年，現在又延長了。關於這部分請杜次長向委員說明。","杜次長紫軍：因為投保協定是20年前簽的，所以跟現在國際上通用的投資協定內容有一點不同，沒有那麼詳細，涵蓋的範圍也比較小，所以我們希望跟他們簽一個新的投保協定，更能夠保障我們的投資安全。"],["賴委員士葆：現在越方同意新的投資協定嗎？"],["杜次長紫軍：雙方正在談這個內容。"],["賴委員士葆：大概多久可以搞定？","杜次長紫軍：時間不是非常確定，因為已經談過幾次了，目前進入實質談論階段。張部長也跟對方正式提出要求，除了一方面要懲凶賠償、保護安全以外，另一方面雙方要儘快把新投保協定談成。","賴委員士葆：你剛剛講沈次長要去處理6個月，你們可不可以在6個月內搞定新的投保協定？","杜次長紫軍：很難確定時間。因為舊的投保協定有一個雙方協議的期間，國際上慣例大概會有一個時間。"],["賴委員士葆：財政部吳次長要不要講一下稅的問題？"],["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答復。","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稅賦的部分，我們在報告裡面有提到，目前財政部可以提供的是，分公司的部分只要有照相，我們可以簡便來處理，可是它主要……"],["賴委員士葆：還要照相！"],["吳次長當傑：總是要有證據的保全。"],["賴委員士葆：這樣有點扯！","吳次長當傑：可是他們在那邊主要是子公司，子公司其實並沒有併到我們這邊來課稅。剛剛提到的是，如果未來跟他們要求時，應該要求他們減免內地稅的所得稅，也就是減免營所稅跟內地的綜合所得稅，這樣才能達到真正的效果，因為減免他們的營業稅比較沒有甚麼效果。","賴委員士葆：財政部說得很清楚，我們希望整個小組的leader杜次長應該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越南代表提出的減免土地稅、營業稅，是道地的唬弄，要減免營所稅才是真的，我們堅持營所稅全免要放進來，就是這個意思吧？這個要堅持到底，營所稅才重要，而且免稅是免多久？杜次長心裡有沒有譜？","杜次長紫軍：我們認為要看台商的受損狀況來決定，因為有的輕微，有的嚴重。如果營所稅的減免是一個配套，就看他們的損失再來決定營所稅減免多少。","賴委員士葆：其實表面看來越南代表一副很委屈的樣子，或者姿態這麼低，其實這裡面還是耍很多心機和很多的唬弄，他講減免營業稅和土地稅就是道地的唬弄，如果他講減免營所稅才是真的。","杜次長紫軍：因為平陽省的主管去看台商協會時，也提出了營業方面的稅賦減免，因為可能翻譯不是很準確；不過，我們知道其實減免營業所得稅是最有利的，這個我們瞭解，我們當然會提出這樣的要求。"],["賴委員士葆：次長有沒有算過到底現在台商損失多少？"],["杜次長紫軍：目前還沒有實際的統計數字。"],["賴委員士葆：需要多久時間可以統計出來？"],["杜次長紫軍：我想可能還需要一個禮拜的時間。","賴委員士葆：過去大家一直講大陸方面的情況，其實前一陣子大陸的寶成也因為工資問題而發生暴動事件，大陸有很多地方包括上海和沿海地區的工資都超過臺灣，而且他們還提到在2年內要全面超過臺灣。所以以西進來講，生產的優勢及勞動力工資的低廉已經不再了，至於南進，過去有印尼暴動，現在是越南暴動，你們會發現台商幾乎沒有路可以走，其實現在有很多台商想回來，可是回來會碰到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土地，而且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的審核過程很冗長；換言之，你們會發現現在台商沒有路，到別的地方投資都會有政治風險，要回臺灣設廠，臺灣又沒有土地，然後行政效率又這麼慢，次長是否藉這個機會對此回應一下？我們看到南進有風險，西進的成本越來越高，這是台商回來最好的機會，我們應該努力。","杜次長紫軍：這部分我們瞭解，我們會根據台商的需求給予協助；如果台商要回來，必須要有轉型升級的準備，在轉型升級準備的過程和回到臺灣的部分，我們會有專門的單位給予協助，目前已經指定工業局來做這件事情。如果台商仍然要維持低成本的勞動力生產的話，可能就要找尋其他的可能機會、地點再去做類似的投資。","賴委員士葆：什麼意思？我聽不懂！如果他們不轉型，我們就不歡迎他們回來？是不是這個意思？","杜次長紫軍：不是。如果他們不轉型，又需要很低廉的勞動力，附加價值很低，即使回來了也很難生存下去。"],["賴委員士葆：你這就表明了不讓他們回來嘛！","杜次長紫軍：不是！我們歡迎他們回來，但是要轉型升級。","賴委員士葆：其實，對臺灣來講，這是最好的機會。我們應該鼓勵大家認真行銷國際、本地生產，應該是這樣子吧！次長，對不對？"],["杜次長紫軍：對的。","賴委員士葆：談到行銷國際，連美國這麼強大的國家，歐巴馬都想辦法讓他們的工廠回流，更何況我們臺灣這麼小的地方，所以我們是有這個機會並不是沒有。","杜次長紫軍：歐巴馬希望他們回去也是要所謂的AMP，就是要高端的生產才能回到美國，跟我們的想法是一樣的，回到母國一定是要能夠升級。","賴委員士葆：我剛才提出的問題你一直沒有回答，你去瞭解一下，我所遇到的好一些台商，對經濟部抱怨最多的就是沒有土地，而且你們在土地這個問題上表現得非常消極，你們沒有一個好的政策，這個不是針對你個人，而是整個經濟部任由土地、工業用地價格被炒得這麼高、這麼貴，人家回來也是承租不起。因此本席建議用租的角度，將台糖土地大量放出來，提供給工業區使用，次長認為如何？","杜次長紫軍：我們有跟台糖規劃用聯合開發的方式來做，因為台糖手上的土地主要都還是農業用地，必須經過土地的變更才能夠讓工業使用，所以並不是說他們可以租用台糖現有的土地。","賴委員士葆：我剛剛提出的問題你一直沒有回答。變成用租的方式，經濟部要找出土地，不管是不是台糖的，變成租給他們，類似社會住宅用租的概念。","杜次長紫軍：我們同意，現在有些是採用租的方式。"],["賴委員士葆：何時可以跟台糖談？"],["杜次長紫軍：目前我們有找幾個地點正在做規劃。"],["賴委員士葆：哪幾個地點？","杜次長紫軍：譬如目前我們跟台糖在談台中外埔的土地，台糖也配合幾個地方政府，包括嘉義、高雄的部分要釋出，但是中間還有一些徵收的程序，還在內政部審議中。","賴委員士葆：我們希望經濟部藉這個機會好好的把土地問題解決，讓台商真的可以回來，現在有很多台商找不到門路回來，這件事情特別要讓次長知道。謝謝。"],["杜次長紫軍：謝謝。","主席：現在因為經濟委員會的法定人數不足，所以我們等到到達法定人數後再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江委員惠貞及楊委員應雄均不在場。","請邱委員志偉質詢。","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教經濟部杜次長與國發會陳副主委，你們的報告為何數據都兜不攏？"],["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昨天下午最新的資料有所調整，而國發會是在周末準備的，準備的時間比較早。"],["邱委員志偉：所以是以經濟部的資料為準。","杜次長紫軍：對！對！是以我們的為準，因為中間有個周末半天的時差。","邱委員志偉：你這樣解釋我可以接受，會不會再進一步擴大？這是最後的數據嗎？","杜次長紫軍：目前我們都在平陽和同奈持續的瞭解，我們相信大部分都已經納入，即使將來有變化也不會很大。"],["邱委員志偉：都是由駐處的人員去做資料蒐集嗎？","杜次長紫軍：除了駐處外，還有台商協會和當地的保險業者。"],["邱委員志偉：有沒有失聯、還沒有聯繫上或還沒有清查到的區域？"],["杜次長紫軍：這個都要持續來做聯繫。"],["邱委員志偉：所以這個不是最後的數據。"],["杜次長紫軍：因為可能有少部分的台商跟台協之間的聯繫不是那麼緊密。","邱委員志偉：請教外交部石次長，在我國的外交戰略中，東協國家應當是未來核心的外交戰略的區域，因為不管是地緣經濟、地緣政治、安全或經濟議題，東協國家對臺灣的經濟與安全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未來在TPP或者RECP上，他們都是主要的player，所以我們要加入TPP或RECP都需要東協國家大力的協助。我們必須有非常高的戰略高度去做全盤的規劃，去擬訂對東協國家的經貿戰略，不能單打獨鬥。東協國家中當然有開發上的先與後，或者經濟發展的水平不一，臺灣是越南第四大外資，也是東協國家第二大的投資國，請問石次長最大的是哪一國？"],["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最大的就是越南。"],["邱委員志偉：不是啦！最大的是新加坡啦！","石次長定：是越南，越南是東協第一位，依序是泰國、馬來西亞與印尼。","邱委員志偉：為什麼我在你的報告看到，我們是第二大的投資國？所以在東協最大的投資國還是越南，所以東協國家中的越南對臺灣的經濟利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在這種情況之下，越南台商在當地的營運與發展牽涉到國家的利益，不管是他們的人身安全，或者是他們的經濟實力，都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政府更應該對台商的人身安全或經濟利益給予最大程度的確保。從這次的暴動事件回顧1998年的印尼排華事件，事實上，台印之間在1990年也有簽訂台印投保協定，對不對？"],["石次長定：對。","邱委員志偉：其實台越在1993年也就是20年前也有簽訂投保協定。按照1998年所發生的印尼排華事件，有很多台商遭受到更多的損失，更大規模的傷害，那個時候，我們有沒有依據台印投保協定對印尼政府有任何求償的作為？請杜次長回答。","杜次長紫軍：很抱歉，我對那時候的這項業務比較不熟……","邱委員志偉：到底還有誰對這項業務比較熟悉？你不是經濟部次長嗎？對過去發生的雷同案例，難道你都不會review或是檢討一下嗎？縱使台印之間有簽署台印投保協定，我們透過這項投保協定跟當時的印尼政府請求多少賠償？具體結果究竟如何？"],["杜次長紫軍：委員的提問是針對印尼的情況嗎？"],["邱委員志偉：是的。","杜次長紫軍：很抱歉，我手邊沒有這方面的資料，容我會後再補送給委員。","邱委員志偉：對過去的案例，你們一定要好好檢討，讓我們了解簽署投保協定到底有沒有用，縱使台印之間有簽訂投保協定，但在之後仍發生大規模的排華事件，在當地台灣人的生命還是自己救，自己的公司更要自己救，現在越南也是排華，性質都是一樣，這次越南排華暴動已造成廠商嚴重損失；同樣的，過去我們跟印尼兩國也都有簽署投保協定，所以我們要了解因為投保協定政府究竟可以為台商爭取到多少權益，以及獲得多少賠償、當時印尼政府的態度究竟如何？今天我們可以要求越南比照印尼政府當年對我們的賠償給予賠償，所以我要求經濟部在兩個禮拜之內，對當年印尼政府因為排華事件賠償台灣廠商損失的情形、經濟部根據兩國所簽署的投保協定為台商爭取到多少權益以及印尼政府給台灣多少賠償等資料送給本席參考。"],["杜次長紫軍：我們會在兩個禮拜之內將委員需要的資料提供給委員。","邱委員志偉：這次越南暴動，台商受到損失比較嚴重的應該是傳統產業比較多，是嗎？"],["杜次長紫軍：是的。","邱委員志偉：包括鞋業、食品業、紡織業、傢俱業、自行車及零組件的業者，請問次長，這些傳統產業為什麼會到越南去投資？","杜次長紫軍：越南在土地取得及工資成本方面，比起我國相對來得低很多。","邱委員志偉：也就是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這兩項，才造成台商到越南投資的行為。如今越南發生這麼大規模的暴動，我們還提出希望台商鮭魚返鄉的政策，也要協助產業升級與轉型，但你們難道忘了他們赴越投資所看中的，不外是越南相對低廉的勞工與土地成本，試問，我們台灣有可能提供這麼低廉的條件嗎？","杜次長紫軍：如果是同樣的生產條件，台灣當然沒有辦法提供。","邱委員志偉：對！這樣一來，你們的政策不是空口說白話嗎？","杜次長紫軍：是剛才有委員問我，他們願不願意回來？我的回答是，如果他們願意回來，必須在轉型與升級的前提下，我們再跟他們進行接觸。","邱委員志偉：請問次長，傢俱業、成衣業等傳統產業要如何轉型？","杜次長紫軍：這的確是有困難的，但如果他們一直維持這樣的營運模式……","邱委員志偉：在國發會及經濟部的報告中都有提到：要加強越南的台商回台投資。請問次長，這個是否可行？","杜次長紫軍：如果他們有這樣的意願，我們當然會提供協助。","邱委員志偉：我們相信越南的台商都有這樣的意願，但你們要協助他們達成。"],["杜次長紫軍：我講的有意願是指越南台商自己願意去做升級與轉型。","邱委員志偉：他們有主觀意願，但是我們在客觀條件上卻沒有允許他們可以這樣做。","杜次長紫軍：如果他們願意做轉型或升級，我們可以在客觀條件上對他們提供協助。"],["邱委員志偉：你們在哪些客觀條件上可以協助他們？","杜次長紫軍：譬如在技術提升的部分，我們可以提供他們研發的補助，還有開發新產品等等，我們都可以幫他們。","邱委員志偉：那麼，剛才提到的傢俱業、食品業、成衣業及紡織業等等，請問次長，這些傳統產業在國內有可能做到轉型與升級嗎？","杜次長紫軍：國內也有做成衣、紡織的業者，但他們做的技術層級是不一樣的。","邱委員志偉：據你們所了解，這次因為越南暴動而受到損害的台商有沒有意願回國投資？","杜次長紫軍：目前我們還沒有接到這樣的反映，如果有台商做這樣的表態，我們一定會做個案式的安排。","邱委員志偉：其實，只要國內客觀條件充分時，他們就會回來，當初就是因為國內客觀條件不充分，才逼得他們必須赴海外尋覓投資機會。","杜次長紫軍：如果有業者在客觀條件上，一直要找尋便宜的土地及低廉且大量的勞動力，台灣現階段恐怕沒有辦法提供。","邱委員志偉：根據台越之間所簽訂的投保協定，預計我們跟越方求償的金額大概是多少？"],["杜次長紫軍：目前我們還沒有做這方面的統計。"],["邱委員志偉：請問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統計出來？"],["杜次長紫軍：我們希望在一個禮拜之內會有一個初步的金額出來。"],["邱委員志偉：沈次長明天會過去吧？","杜次長紫軍：次長是在禮拜三出發，先到胡志明市、平陽、同奈跟當地台商了解狀況，並聽取台商意見之後，再跟越南政府去談。"],["邱委員志偉：這次沈次長會不會跟越南的官方見面？"],["杜次長紫軍：預計在禮拜三次長就會跟越南的官方見面。"],["邱委員志偉：雙方應該會就實際賠償的金額……","杜次長紫軍：我們可能還不會提出，因為提出賠償金額及賠償方式是牽涉到後面的策略。","邱委員志偉：他們的賠償是因為他們的道德責任，抑或是官方的承諾，還是依據兩國的投保協定？","杜次長紫軍：我們認為兩者都要，因為投保協定只能cover一部分的台商，無法cover全部的台商。","邱委員志偉：據本席所掌握到的資料，當年台印之間雖然有簽署投保協定，但那個時候卻是一點用處都沒有，而且今天距離那時候已經有十幾二十年了！"],["杜次長紫軍：國際情勢現在已經有一點改變……","邱委員志偉：我覺得投保協定只是一個安慰劑，發揮不了任何作用與效果。","杜次長紫軍：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最後依據投保協定就會送到國際商會仲裁。","邱委員志偉：那又要曠日廢時了！而且，你們可以通案仲裁嗎？"],["杜次長紫軍：我們是以個案方式處理。","邱委員志偉：一共兩百多案，你們能一案一案去仲裁嗎？","杜次長紫軍：所以我們不希望最後要走到仲裁，因為這樣對台商……","邱委員志偉：所以最後台商還是自己的公司自己救，是嗎？"],["杜次長紫軍：我們希望能透過政府協助台商整體來談。","邱委員志偉：所以你才會很悲觀地陳述，認為兩國所簽訂的投保協定可能沒有辦法發揮作用，對不對？","杜次長紫軍：不是，如果最後不得已，我們當然還是會尋求國際仲裁。"],["邱委員志偉：你覺得台越投保協定到底能不能發揮作用？有沒有拘束力？","杜次長紫軍：根據投保協定，最後還是可以走國際仲裁，而國際仲裁的結果當然有拘束力。","邱委員志偉：如果對方不願意遵守投保協定，最後我們必須走向國際仲裁，請問次長，打國際仲裁通常需要花多久的時間？","杜次長紫軍：照程序雙方必須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時才走到仲裁。"],["邱委員志偉：請問費用是由誰支付？"],["杜次長紫軍：仲裁最後結果是誰輸就由輸方支付。","邱委員志偉：如果一案一案送國際仲裁，按照國際現實可能曠日廢時，等仲裁有結果出來時，請問廠商還能撐那麼久嗎？"],["杜次長紫軍：這也是為什麼要由政府出面一起來談的原因。"],["邱委員志偉：你覺得這次台越雙方能談得成嗎？","杜次長紫軍：我們一定會盡最大的力量去談，所以很多人認為……","邱委員志偉：假如越南政府毀諾，不遵守台越投保協定，逼得我們最後只有走向國際仲裁的時候，我們運作的情形又是如何？","杜次長紫軍：我們不會在要出發去跟對方談的時候，就想到談不成這件事，但是如果在談判過程中需要政府在其他政策上的配合時，我們會請其他部會共同……","邱委員志偉：請問次長，你有什麼尚方寶劍或有什麼其他利器，可以逼越方就範？","杜次長紫軍：我剛才已經講過，我們會準備一些東西，但是這些東西在談判之前，我們是不會拿到檯面上來的。","邱委員志偉：也就是說，你有把握可以讓越方俯首稱罪，是嗎？","杜次長紫軍：我們會準備一些東西來跟越南政府談，但談的結果還是要看實際的狀況。"],["邱委員志偉：你們一定要盡最大的努力來確保台商的利益。","杜次長紫軍：對，政府一定會盡最大的力量。","邱委員志偉：否則，就是政府失能、政府失職！","杜次長紫軍：其實，政府手上還是握有過去雙方有互利的籌碼。","邱委員志偉：針對過去印尼發生排華事件，雙方談判與最後賠償結果以及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請經濟部在兩個禮拜內將相關資料提供一份給本席參考。"],["杜次長紫軍：是的。","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3案，進行第1案。請宣讀。","1、","越南排華暴動，危及台商生命財產安全，台商受損嚴重，爰請財政部及金管會於一週內與銀行公會協商如何協助在越南的台商融資，除公股銀行外，私人銀行亦不得對台商抽銀根，以期在越南的台商可以度過越南暴動困境，迅速重建。"],["提案人：林岱樺　　葉津鈴　　黃偉哲　　廖國棟　　王惠美","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2案。。請宣讀。","2、","鑑於五一三越南反中暴動後，台商損失慘重，爰此，建請經濟部、外交部必須堅定嚴正表達立場，要求越南政府嚴懲不法、要求賠償，並儘速與越方協商修正台越投保協定，在公平、公正待遇和保護的原則下，保障並維護台商權益。另外，要求經濟部針對受損嚴重且有意願鮭魚返鄉之台商，成立專案小組輔導並協助規劃返台重新設廠事宜，以維護國人權益。"],["提案人：黃昭順　　李慶華　　丁守中　　陳怡潔　　"],["連署人：廖國棟　　王惠美　　楊瓊瓔","主席：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3案。。請宣讀。","3、","鑑於越南台商因越南排華事件遭受巨大損失，政府應謹慎處理以確實保護台商權益。爰要求行政院應提高談判官員層次，儘速擬妥談判策略，並積極運用國際組織協助越南台商爭取權益。另針對嚴重受損無法復工之工廠，政府應考慮利用自由經濟示範區之政策配合引導台商回台設廠以發展產業，提高國內就業。對目前越方回應提出之賠償方式，政府應加速掌握可行性及實質效益，並針對台越投資保障協定進行修正。"],["提案人：丁守中　　王惠美"],["連署人：廖國棟　　楊瓊瓔","主席：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接下來我們中午不休息，繼續進行詢答。請鄭委員天財質詢。（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現在請李委員桐豪質詢。","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杜次長幾個問題，首先是有關南海的問題，看起來可能一時還不會了，我所謂的「一時」是指滿長一段時間，除了島礁之間主權的爭議，加上國際外交上的一些折衝，新的民族主義情緒可能因此而高漲，而且高漲的範圍將不僅限於越南，周邊所有的國家都有可能因為南海主權的問題，讓他們很便利地使用民族主義的情緒來製造騷擾，在此本席有兩個問題要向次長提出質詢，第一個是面對南海周邊國家的爭議，我們認為可能會影響到台商與僑商的權益，請教次長，政府本身有沒有對這方面建立一個預警的體系？而且這個預警體系的本身可能不僅針對短期甚至有立即發生的危險，還包含了長期的風險評估。","第二個要請教次長的問題是，面對這樣風險的發生，政府除了提出今天討論到的許多短期因應措施之外，本席認為更重要的問題是，對於我們國家產業中長期的發展與布局，政府有沒有做必要的調整？舉例來說，針對菲律賓、越南在內的高風險國家與地區，當政府在鼓勵產業對外投資時，就不應建議廠商到這些國家與地區進行大型或基礎性或是回收性很低及需要做長期投資的規劃，至於一些屬於比較短期且回收比較快速的投資，則可鼓勵企業投入，也就是說，必須評估投入風險的程度，以決定是否在當地有投資的作為或計畫，如果該地區或國家是具有高風險性，中鋼、台塑就不應該進去，因為投入進去可能很快就會被沒收或被徵收國有化了。以上兩個問題，先請次長作一答復。"],["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投資風險的部分，最近確實因為南海爭議而使得原來投資風險比較低的越南，變成投資風險越來越升高，對這個問題，行政院已經指示經濟部重新評估越南在台商投資風險中所可能造成的改變，以及中長期可能的發展，目前我們正在做這方面的評估當中。至於台商在海外如果碰到任何問題時，過去都是透過台商協會的連絡管道，這次越南排華暴動，我們發現確實有部分台商跟協會很少連繫，將來我們會加強跟當地台商的連繫。","李委員桐豪：坦白說，今天台商不僅僅在菲律賓、越南或是印尼有遇到問題，特別要提的是，我們要進入東協的國家，這個組織對我們貿易的影響是非常大的，不管出口或進口，東協在跟我們貿易上的排名都是快速往前推進，影響可以說是非常深遠，然而對該組織國成員國的政經局勢，以及其與週邊國家外交的複雜度，請問次長，經濟部有沒有開始對這些國家規劃建立一個長期風險評估的系統？","杜次長紫軍：過去經濟部對東南亞國家與地區投資的風險曾經做過專案研究，但是在這幾年因為經費的減少，所以這部分的研究做的比較少，但我覺得應該重新檢視東南亞的定位問題，包括一些新興的地區，譬如在緬甸就有可能產生一些新的機會，我們也會一併做評估。","李委員桐豪：也就是說，除了東協所有國家，我們更應該強化對於東南亞週邊國家政經風險的長期評估，以協助並輔導台商以最適當的產業進入這些地區，就我個人的看法，如果重工業進入這些地區或國家才真正是坐以待斃！今天我們的中鋼、台塑既然已經進入這些地區，你們有沒有考慮跟其他國家joint venture，以降低我們廠商所承受的風險？請問次長，對一些已經進入這些風險地區的重點重工業，你們有沒有考慮做國際分散風險？","杜次長紫軍：對委員的建議，我們會提醒廠商必須做這樣的思考。","李委員桐豪：這樣的思考確實是需要的，尤其是太平島的問題，未來10年內很可能會出現狀況，如果東南亞週邊國家再企圖繼續對這個地區用武時，我們台商到時候真的會很慘，因為如果投入的是傳統產業，頂多是撤資、撤僑，但如果是投入重工業的話，就是屬於固定資產，逃都逃不掉，廠商必然會遭到慘重的損失，所以在這段期間我們應該考量如何跟國際企業進行聯合分散投資，就是跟他們合資，不能再靠自己的力量單打獨鬥了。","杜次長紫軍：委員的意見，我們了解，也會跟廠商談這件事情。","李委員桐豪：最後本席還要請教經濟部一個問題，這次到越南設廠的台商有很多都是經過投審會同意後才過去投資的，但也有很多廠商是從大陸直接移過去的，請問次長，經濟部對這兩種情況的掌握度以及平常網路連絡的狀況究竟是如何？","杜次長紫軍：基本上，對台商赴越投資設廠，我們並沒有特別去區分是從台灣過去還是從大陸直接移過去的，因為我們對在地台商的服務，只要參與台商協會的業者，都是我們第一線的駐外人員服務的對象。","李委員桐豪：所以你們並沒有對在地台商區別究竟是從國內直接進去還是從大陸直接移過去的，是嗎？"],["杜次長紫軍：我們沒有特別去做這樣的區別。","李委員桐豪：如果不分也是可以，但你們至少要做到一點，就是他們在整個東南亞各個地區活動或經營的狀況，你們要建立一個適當的資料蒐集系統，而且你們平常也要做好連繫的工作。"],["杜次長紫軍：駐外單位都會跟當地的台商協會保持密切的合作與連繫。","李委員桐豪：我希望他們之間的連結度要更強，如果有任何訊息時就能快速地傳遞，這是本席就你們跟台商之間如何做好連繫的工作所提出的建議。","另外，對於所有東協國家跟我們簽訂的投資保障協議，你們有沒有進行重新檢視？目前是否已經涵蓋東協所有的國家？","杜次長紫軍：因為我們是跟東協國家陸陸續續簽訂投資保障協定，國際上的版本也不斷在更新當中，我們現在所做的檢視，主要是針對早期沒有簽署或是早期就經簽署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對這部分進行更新。"],["李委員桐豪：是否所有東協的成員國跟我們之間都有簽訂投資保障協定？"],["杜次長紫軍：我們現在只跟6個國家或地區簽訂投資保障協定。"],["李委員桐豪：東協有幾國？","杜次長紫軍：共有10國，目前有跟我們簽訂投資保障協定的國家或地區，包括新加坡、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及泰國等，至於其他沒有簽署的國家或地區，我們會主動跟他們提出希望能簽訂這樣的協定，但最後都還要看他們的態度如何。","李委員桐豪：今天台商至少要知道他們赴海外投資所有該承擔的風險，像你剛才提到現在台商最積極投入的國家或地區，除了越南以外都不在這裡面，由此可見，後面還有很多風險存在，希望經濟部、外交部要趕緊跟這些國家或地區簽訂投資保障協定；否則我們的台商在國際上真的是非常辛苦，因為無論再怎麼認真打拼後，一旦遇到像越南這樣的暴動事件，可能一下子什麼資源都沒有了，所以建議經濟部、外交部應就台商投資保障協議的簽署，務必將它列為第一優先簽署的工作。","杜次長紫軍：是的，謝謝委員指教。"],["主席：接下來請林委員德福質詢。（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現在請陳委員歐珀質詢。","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5月13日發生暴動之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在5月15日進行了一番質詢，我想兩位應該最清楚台商在越南平陽省受損的情況，在當天的答詢之中，本席第一個提問的問題就是有多少人受傷、有多少廠家受損、損失多少金額？我記得林部長回答本席的答案是有2個人受傷、有一百多家廠商受損、損失的金額還不曉得有多少。今天本席要請教兩位同樣的問題，請問根據目前我們所獲得的資訊，總共有多少台商受傷、有多少廠家受損、損失金額大概是多少？"],["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答復。","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現在所收到的資料，遭受損害的台商總共有224家，其中有18家遭到縱火，5家完全被燒燬。至於因為這次事件停工的家數，大概是一千一百多家。"],["陳委員歐珀：有多少人受傷？","陳委員長士魁：受傷的人數還是只有上次所找到的那一位，就是台商幹部被打傷的那一位。"],["陳委員歐珀：就只有一位？"],["陳委員長士魁：對。"],["陳委員歐珀：上次不是說有兩位嗎？","陳委員長士魁：另外一位一直都沒有找到，那只是謠傳而已。"],["陳委員歐珀：所以現在只有一個人受傷是嗎？"],["陳委員長士魁：對。","陳委員歐珀：所以我們從媒體上所看到的傷亡人數大概都是指中國人，而不是台灣人，對不對？"],["陳委員長士魁：大部分是陸籍幹部。","陳委員歐珀：關於這次在越南所發生的暴動，台灣可說是遭受無妄之災，其實我們是被中國大陸牽連。今天的報紙特別提到台塑河靜廠的情況，相信委員長應該去過那邊了，本席就曾去過當地兩次。為什麼當地人對台塑的針對性那麼強？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台塑所發包的工程案、採購案或設計案，有80%以上都是由中國公司所承攬，中國公司所承攬的這些工程所僱用的越南人都很清楚這一點，所以他們誤以為台塑公司是屬於中國的。因為在工程進行的過程當中，負責管理或他們所接觸的都是陸籍人士，所以他們才會有這樣的誤解，也因此才會針對台塑河靜廠有這種暴動性的舉動。今天早上本席一直在聯絡平陽省的台商會長蔡菀真及肯信集團郭董事長，他們提出了四項訴求，希望政府能夠予以協助。首先，他們希望越南政府能夠提出保障台商人身與財產安全的書面計畫保證，我想這一點和外交部及僑委會比較有關係，針對越南台商所提出的這項需求，請問外交部能不能做得到？"],["主席：請外交部石次長答復。","石次長定：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書面保證的部分，其實這是在這次事件發生之後，本部駐越南代表處與越方談判時很重要的一環，這項保證……"],["陳委員歐珀：書面保證有沒有辦法做到？","石次長定：不管什麼保證，一定要落實才可以。","陳委員歐珀：他們所要求的是書面保證，而不是把話講一講而已。","石次長定：對，包括投保協議也是書面。","陳委員歐珀：關於保障台商人身及財產安全的書面計畫保證，我希望外交部和僑委會能夠針對這項要求予以落實。","台商的第二個要求是請越南政府儘速針對受災廠商制訂稅賦減免方式，這方面與經濟部及財政部比較有關係，請問你們有沒有辦法加以協助？"],["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向越方提出這樣的要求。"],["陳委員歐珀：大概多久可以完成？","杜次長紫軍：這必須經過協商，而且每一個台商受損的狀況不一樣，我們預計在禮拜五會跟越南官方做第一次接觸，屆時會談判後續的賠償措施，減稅可能是賠償措施當中的一項選擇。"],["陳委員歐珀：請問財政部有何做法呢？"],["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答復。","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問題分為兩個層面，第一點，只要在越南設有分公司，需要編到總公司合併報表的話，針對相關損失的減免，我們會採取必要簡化的程序；第二點，如果在越南所設立的是子公司，那就會涉及越南內地稅的問題，剛才杜次長有提到未來兩邊在談判的時候，我們會設法要求他們提供內地稅、所得稅或相關稅負的減免優惠。","陳委員歐珀：關於這部分，有勞經濟部與財政部大力協助台商，讓他們的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陳委員歐珀：台商的第三個訴求是籲請台灣藍綠莫再以此事件惡鬥，而激化越南與台灣人民對立，我想國人應該相當痛恨藍綠這種對立、惡鬥的情形在台灣發生，包括在越南台商也感受到這樣的氛圍。本席希望外交部在面對台商的時候，不要有藍綠之別，請問這一點你們可以做得到嗎？"],["石次長定：我們保證絕對沒有這種事情。","陳委員歐珀：他們還呼籲所有的政治人物：「不在現場的朋友們，無論黨派，請你們讓國際社會知道：台灣不等於中國！在台灣如果你們開再多的記者會除了做秀關懷之外，拜託做些真正能夠協助目前在越台商的作為，不然只是淪為上節目打嘴炮。」他們在最危急的時候發出這種誠懇的呼籲，這就是人民的心聲，包括兩次傳給本席的書面資料都提到這一點。如今台灣的經濟搞成這麼糟，我們看到今天報紙檢驗馬總統六年來的財經政績可說是滿江紅，我不敢說這完全是執政黨的問題，其實在野黨也要負相當的責任，本席希望這次的事件能夠帶給我們一些教訓，連在海外的越南台商都希望藍綠能夠和解，連他們都希望藍綠不要對立。本席希望你們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只要是台灣的廠商，你們都應該予以協助，而不要有藍綠意識形態的區別。在此也希望每個政治人物及每位官員都能從本身做起，人民已經發出這樣的聲音，國家的主人都已經這樣講了。本席必須在此重申，這次台商特別提到台灣不等於中國，台灣不是中國的，在此我要誠懇的讓大家知道，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叫做台灣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國民叫做中國人，中國人是中國人，台灣人是台灣人，中國是中國，台灣是台灣，中國和台灣一邊一國。所謂「公媽隨人祀」，雖然同文同種，但我們只是兄弟之邦，他們是一個大國，我們則是一個友善的小國，彼此要互相尊重，台灣這麼脆弱、這麼小，根本沒辦法承受大陸在國際社會中所犯的錯。我們希望外交部在面對國際社會時，能夠堅定國家的主權意識，這不只是台灣的生存之道，同時也是台商的心聲。","剛才本席提到四點訴求，這四點訴求都和你們這幾個部會有關，這都是台商給我的書面資料，並不是我自己編的，我們大家互相來勉勵，謝謝。"],["石次長定：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邱委員議瑩、廖委員正井、李委員貴敏、盧委員秀燕及呂委員學樟均不在場。","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吳委員秉叡、吳委員育仁、陳委員碧涵、盧委員嘉辰、孫委員大千、蔣委員乃辛、羅委員明才及張委員慶忠均不在場。","請許委員添財質詢。","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經濟部杜次長是很專業的，而且又有國際觀，這次越南台商慘遭「池魚之殃」，請你先簡單描述一下目前的狀況，包括總共有幾家廠商受害、多少廠商停工等等，請問這方面的資料你們統計了沒有？"],["主席：請經濟部杜次長答復。","杜次長紫軍：主席、各位委員。有的，根據目前的資料，曾經停工的廠商大概有一千一百多家，實際被闖入受害的廠商則有224家，其中有18家的情況比較嚴重，因為他們被縱火。","許委員添財：關於這些不同的狀況，究竟是因地而異？還是因廠而異？這方面有沒有深入的調查報告？","杜次長紫軍：主要是集中在平陽省最多，包括平陽省和同奈省都有，其他地區比較少，唯一例外的是在河靜省的台塑鋼廠，這邊也有比較嚴重被入侵的情況。","許委員添財：我剛才在衛環委員會也曾與沈次長對話過，在太平市福慶工業區有一家由許姓人士所經營的金屯五金工業有限公司，這家公司毫髮無傷，許維鈞先生還在臉書中說明他們是怎麼做到的，請問你有加以瞭解嗎？","杜次長紫軍：抱歉，我不瞭解。","許委員添財：本席簡短說明讓你瞭解一下，許維鈞先生在臉書上提到他父親在工業區動土典禮上，就開始教育當地官員「台灣與中國是不同國家」，他們的廠規也明白揭示越南人與外國人的平等待遇，甚至還強調人生而平等，不應因種族、膚色而有所不同，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面對越南人受到不公平待遇所產生的民族情緒及怨懟，也就是所謂的天花板理論，也就是說越南人已經碰頂了，不論有多厲害、做得再好，薪水就只能到那邊，永遠都是那樣的職位、領那樣的薪水，這就是所謂的天花板理論。他說他們這家工廠要到越南去投資之前，就先把台灣廠的泰勞換成越勞，開始培養種子，優秀的就先派回越南這家公司去當幹部，這次他們的越南幹部幫了很大的忙。5月15日當遊行隊伍阻擋不住、一定要進入工業區的時候，他們就事先進行三方面的溝通，包括越籍幹部及工人、遊行單位、越南當地政府單位，他們主動積極密切與這三方面進行溝通，溝通的結果是遊行不能避免，因此他們就主動配合宣布停工，而且准許越南的工人參加遊行，遊行當天他們並沒有逃避，並沒有把門關起來或躲起來，反而還以茶水招待，所以最後沒事。他敢公開po文這樣講，就表示他是有備而來，他知道到別人的國家去投資應該要怎麼做，他並沒有被當初外資到台灣來投資的那種做法所同化，他知道到別人的國家去，必須要融入當地社會、要有福同享、要共同發展，這就是互惠互賴，我需要你的條件，你需要我的條件，有利就必須合理的公平分配。聽說有些廠商的中國幹部或台籍幹部，與越南員工薪水的差異是一百倍，這一點你瞭解嗎？","杜次長紫軍：我並不瞭解這件事情，不過我在媒體上有看到這樣的報導。"],["許委員添財：那很可怖啊！在台灣有幹部和員工的薪水差異達到一百倍的情形嗎？台灣有沒有？","杜次長紫軍：因為我們受相關法令規定的限制，除了非常高階的主管之外，一般不會有這樣的情況。","許委員添財：如果我們自己的國人是員工，而外國老板和幹部只是在那邊看來看去，然後薪水就相差一百倍，這樣員工會服氣嗎？而且他們一生都是如此，因為天花板理論擋住了他們，這樣他們會服氣嗎？到那邊去，入鄉也不隨俗，都不用越南文，還寫中文，這幹嘛？強調我是大中國來的嗎？如果外商來，使用英文，有時候我們看起來不太舒服，但他們說是國際語言，所以都不尊重人家的文化，沒有同理心去感受對方的感覺，讓他們認為「我們技術差、資本少，只有賣勞力，結果你們來是這樣的高姿態」。","今天面對台商受到的損害，當然我們要極力的、盡所能的幫廠商討回公道，爭取應有的補償及賠償，但是該檢討的企業文化、企業制度、社會責任、在當地的社會關係、國家形象、人權觀念及環保作法等等，這些都要修正的。次長知道寶成在越南發生過事情，是在一九九幾年？你曉得嗎？"],["杜次長紫軍：時間我記不清楚。"],["許委員添財：這麼大的case！","杜次長紫軍：我們知道有發生過事情，最近在大陸也有類似的事情。","許委員添財：血汗工廠是怎麼定義的？你當經濟部的次長，血汗工廠是怎麼定義的？不是所有工廠都是血汗工廠，也不是工資低就是血汗工廠，有的工廠因為生產力很低，所以大家很平等，你差我也差，沒有辦法，因為公司本身就差，那不叫血汗，那是落伍。那麼血汗工廠是如何定義的？次長定義不出來嗎？"],["杜次長紫軍：因為這沒有法定的名詞……"],["許委員添財：怎麼沒有法定？這是世界公准的！Nike怎麼檢討的？Reebok怎麼檢討的？美國怎麼檢討的？台灣不跟著檢討嗎？","所以要當一個所謂國際化的經濟體沒有那麼簡單容易，認為有一些老本及技術就可以，這樣不夠的。這一次既然發生了，我們很遺憾它發生了，但絕對不能有下一次，這個時候不是強硬的說他們需要我們的投資，不然我們就要怎麼樣，我們不能講這種大話，尤其政府更是不應該講這種大話，因此這時候經濟部應該做檢討，對於外交部，我們就甭說了，我們對外交部期待很少。","像發生這樣重大的事情，我們本身沒有錯，是遭受池魚之殃，但在越南就應該抓住機會，搞機會教育，買他們的媒體，儘量討好他們，外交部的官員應該上電視、做廣告，該道歉的就道歉，該解釋的要解釋，該討好的要討好，但我們國家做了什麼？比較窮的國家，電視可能沒有那麼普及，可以利用收音機告訴他們「我們善待你們」等等，有很多作法都可以做的，錢要花在刀口上，危機也是轉機，這是大好的機會教育，我們可能就錯過了。","全國都在遊行、抗議，他們平常錯誤認知的，我們應該利用這個機會，讓他們覺得以前怎麼會有這樣的認知，而優良的廠商可以做為範例，讓他們員工現身說法，你看！這種機會也放棄了、也蹉跎過了，好可惜！第一時間該去的是經濟部長，那時候如果他緊急到越南坐鎮，公開上他們的媒體，我想國會會給他掌聲，主席，沒有錯吧？參加什麼APEC！一次又一次的APEC，這不能說是千載難逢，終於碰到一次的國際性的大事件，關係台灣國際化要怎麼走下去、台灣與越南的經濟關係以後如何正向良好發展的大好機會，我們卻沒有好好做，很可惜！真的！有sense及有心的做起來就不一樣，靈感就不一樣，次長，沒有錯吧？","杜次長紫軍：委員剛才提到的很多企業應該要進一步檢討以及如何跟在地員工與民眾公平相處的部分，我們會轉達給台商。","許委員添財：我補充一點，你看，我們聘用泰勞、越勞，聘用完了，自己回去，他們沒有帶走台灣的感情及文化，沒帶走他們對台灣的懷念與尊敬，也沒有帶走他們的生涯規劃與從台灣學到的與得到的經驗、能力，多可惜！要是他們發揚光大，就能變成我們國際外交免費的尖兵，幫我們宣傳，真的是這樣！你們怎麼不會呢？我們到美國去，美國本來弄得好好的，那麼自由，福利那麼好，所以離開美國以後，我們要學美國；那為什麼離開台灣，不會說「我們要學台灣」呢？這也是好可惜，聘用泰勞、越勞以及印勞，沒辦法好好籠絡他們的心，擴大我們國際的外交實力，做我們免費的尖兵。他們出事情了，我們的官員又躲在這邊喊話，不敢到第一線去，錯失扭轉形象，好好澄清問題的機會，好可惜！謝謝主席給我多一點的時間。","主席：許委員提的都是重點，其實國發會陳副主委對於如何利用人力資源的部分，包括外配之子、新台灣之子的部分如何整合，成為國家的人力資源，這部分真的應該要好好評估，請你們帶回去評估。","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鄭委員麗君、呂委員玉玲、蔡委員錦隆、蕭委員美琴、何委員欣純、邱委員文彥、陳委員唐山、薛委員凌、田委員秋堇、羅委員淑蕾、廖委員國棟、楊委員瓊瓔、林委員滄敏及高委員金素梅均不在場。","報告及詢答完畢，張委員嘉郡、潘委員維剛、鄭委員汝芬、廖委員國棟及楊委員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請相關主管單位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張委員嘉郡書面質詢：","一、請問，本次越南排華事件，越南受損台商，總家數？越南台商所面臨的經濟損失，經濟部是否有進行估算？此次我國外交部的反應，請問部長，您覺得，會不會過於緩慢、第一時間不夠積極？就本席曾接獲越南台商陳情，航空公司坐地起價，讓返台機票飆漲的問題，請問，外交部是否有進行查察？是否會進行懲處？對於台商，政府將有哪些因應措施加以救濟？是否有建制統一的聯繫窗口，提供台商進行諮詢、與實際的協助？","二、就本席瞭解，有部分的企業要求台籍幹部不能離開越南，外交部是否有接獲相關的資訊？面對這樣的情形，我國政府部門如何進行勸導？未來是否會考慮訂定規範，如果遇到類似情形，企業不得強制規定台籍人士不得返台？","三、越南政府目前的回應有哪些？我國政府將如何確保越南政府將確實做到承諾的項目？","四、對於我國各地台商，目前政府已有提供的救助管道？未來是否會考慮規劃長設性的服務，讓台商有充足的政府資訊與協助？"],["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越南因南海主權與中國起爭端，政府默許勞工示威，竟演變成排華砸廠搶掠的暴動，台海兩岸都有人死亡或受傷，台商損失更大。據統計台商損害狀況初估達100多家，損失金額目前還無法估計，金融部分據金管會表示，初步瞭解國內金融業在當地都沒有遭受重大傷害，至於國銀在當地的曝險金額，包含投資、授信總計為793億元，但只是曝險，而非已經發生的損失金額。外交部並已經向越南政府提出的4項要求，包括保障台商及僑民人身安全、賠償台商財產損失、維護台商及僑民合法權益、積極恢復台商投資信心。目前台商在當地人心惶惶，尤其受創工廠如何復工，後續投資、撤資、或相關因應都有待政府出面協助。政府應該要立即成立台商受理災害連絡窗口，尤其相關資訊的彙集及了解，更需要馬上成立當地的指揮系統及服務中心，後續協助工作，尤其希望針對受創台商應該要有積極的輔導及協助作為，不能再被批評為無政府狀態，首先損害賠償法律協助、工廠修建、復建、復工等協助，資金的融通透過海外信保中心要立即受理，保險公司的賠償問題，銀行協調不可以緊縮資金雨天收傘問題，未來當地台商人身安全問題，都需要政府擬訂方案立即處理協助的，越南投資是當年相關廠商響應政府大膽西進政策，而前往投資，現在遭受困境政府更應責無旁貸的出手協助，台商海外奮鬥的辛苦都是一篇血淚史，政府此時的出手正是台商堅強的後盾，否則20年的心血一夕化成灰，心境如何調適，就一如當年國父革命所依靠的也是到全世界拼搏的華僑，針對此一越南排華事件所造成台商的後續相關協助，政府應該要發揮全力，真正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協助台商度過難關。"],["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請問經濟部","一、部長，根據經濟部統計，這一次越南暴動事件，台商受損情形共計107家，其中平陽省就有70家（同奈省30家、胡志明市6家、巴地頭頓省1家）。如果依照損害分級，嚴重受損的約有20家。部長，這107家的受損金額大約是多少？經濟部有統計出來了嗎？","部長，在未來的求償方面，經濟部為台商做了什麼？","二、部長，這一次受創的台商，主要業別就是鞋業、紡織、家具業最多，若以投資規模區分，最大的應該台塑與寶成鞋業，對於工廠被燒毀、炸毀、搶劫搶光的，這樣的財務損失要如何估算？證據要如何保全？停業期間的營業損失找誰追討？","三、部長，在越南的台商，客戶幾乎都是歐美主要國家，因為暴動衍生的國際合約違約問題，這要如何解決？政府可以介入協調嗎？","請問外交部","四、部長，這一次外交部對於越南暴動的掌握程度非常低，幾乎都是看台灣報紙在掌握越南暴動的狀況，部長，你覺得這樣的外交部有作用嗎？","五、部長，我們是外交休兵，不是外交休克，為什麼越南暴動發生時，我們「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在幹嘛？為什麼沒有第一時間聯繫上越南政府進行溝通？為什麼沒有派人力到受困區接人？","部長，日本政府是由外館派車到日商設廠的工業區接人，救出困在工業區的日僑，相較之下，駐越南台北辦事處根本就是毫無作為。台商求助駐越南台北辦事處，但辦事處幾乎都無能為力，沒有提供台僑與台商必要的協助。本席要求暴動結束三個月內，駐越南台北辦事處應該進行整頓，該負責的就該負責，不適任的就應該調回台灣，不要留在外館侵蝕台灣的外交根基。"],["廖委員國棟書面質詢：","前言","我國1990年代的南向政策始於李登輝政府執政時期，目的在鼓勵臺商到東南亞投資。1994年3月，我國通過「加強對東南亞地區經貿合作綱領」，以中國國民黨黨營事業為先鋒，鼓勵臺商赴東南亞投資，加強與東南亞的經貿關係，先期對象包括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新加坡、越南、汶萊等七個國家。","1997年，為配合李登輝總統的「戒急用忍」政策，當時的政府再度提出和推動以官方主導，另以金融援助為主，配合鼓勵企業前往東南亞投資設廠，目的是在遏制台商對大陸投資的過度依賴，也同時藉機發展台灣與東南亞的實質關係；2002年陳水扁總統呼籲「臺灣要走自己的路」，指出台商在佈局全球時絕對要重視對東南亞的投資。根據經濟部統計，台商迄今在越南投資已高達278億美元，僅次於日本、韓國、新加坡，在越南外資排行第四。","如今，在區域經濟整合浪潮下，越南與亞洲大國及美國的經貿合作越來越密切，加上亞洲南海爭議問題，美國被迫參與其中，其所必須面對的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東亞各國為了牽制中國在南海的發展，勢必要求美國給出實質協防承諾，中國與東亞各國在南海問題的爭議未來都將逐一浮上檯面，加上俄羅斯與烏克蘭問題也讓美國疲於奔命，國際上大國的衝突勢將越來越明顯，台灣想要在世界區域經濟整合獲得利益，很可能會因為中國問題而阻礙重重。","台灣的困境","此次越南暴動問題，台灣的角色很是尷尬，在一中原則的框架下，台灣被東亞各國視為中國的一部分，特別是我國政府早年在戒急用忍與南進政策的推動下，台商大舉在東南亞地區進行投資，根據經濟部估算，在越南的台商高達10萬人之多，如今越南暴動事件已顯露出台商在越南投資所面臨的困局，表面上是因為中國與越南在南海主角議題上的衝突衍生出的狀況，實際上卻是越南內部的貧富不均的問題越來越大，加上2013年越南人均所得已達1,908美元，其本國人員為了擺脫外資控制經濟發展的情況，很可能藉由南海爭議問題刻意發動排華運動，因台商與華僑在當地佔據了經濟優勢，而此情況就跟1998年印尼排華運動相似，政府對於台商可能出現的危機，應當審慎面對，積極研擬對策。","問題與討論","此次受到中國大陸與越南在南海主權爭端引發反華示威的波及，多家設在越南的台商廠房、設備遭到越南示威群眾大肆破壞，上百家台商出面希望政府出面要求越南政府保護台商權益，並表示未來將向越南官方表達立場，並賠償相關損失。目前關於越南暴動問題多數在停留在為何發生？受害廠商的家數？損害金額多大？等問題上。","1.本席想問的是，我國政府目前要做什麼？能做什麼？","當年政府以各種政策工具鼓勵台商前往東南亞投資，現在台商于越南遇到困難，政府不該沉默，否則就是政府對不起這群配合的台灣人。","2.越南最大外資是台塑河靜鋼鐵廠，投資總額高達115億美元，在這波越南反中風波中受到較大影響，越南政府也相當重視台塑鋼鐵廠的安危，在先前就已經保證將維護其安全。當年這個鋼鐵廠本來是要在雲林台西投資，礙於環保與抗爭問題台塑才轉移到越南，今日我國政府看到這樣的問題，有沒有主動聯繫越南政府給予台塑集團河靜鋼鐵廠協助？還是只是讓台塑自行以私人管道進行洽商？兩者差別在於可能出現的威脅不一樣，請問經濟部與外交部，政府在這次越南暴動事件主動給予的實質協助有哪些？","如果連台塑這麼大的集團都只能自保，可想而知那些越南台商所要面對的困境有多大，而他們前往越南投資設廠有很大的因素是我國政府鼓勵以及環境因素所導致，所以政府不該袖手旁觀，更應拿出魄力與具體作為，讓在越南的台商知道他們不孤單。","3.請問經濟部長，未來我國前往東南亞各國投資的政策是否要做出調整？"],["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一、為因應越南排華的衝擊，行政院日前緊急成立「越南暴動事件因應小組」，由副院長毛治國擔任召集人。行政院長江宜樺並要求各相關部會，未來要放相當大心力，在台商於越南的投資協議與災後求償。註1","1.部長，對越求償依據？台越投資保護協定主要內容？是否形同具文？如何協助台商面對越方「官民聯手」的困境？貴部何時組團赴越南協助台商求償？你此次青島行是否向對越方表達台商求償問題？註2，如何面對我與越無邦交的困境？而影響求償權利？我方是否有撤資或抵制越勞等籌碼作為後盾？貴部如何硬起來？","二、張家祝部長否認貨貿談判展延是受服貿爭議影響，並強調基本上只是工作小組會議調整時間；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也表示貨貿談判沒有暫停，只是雙方還未準備好，所以延期。由於張家祝17日赴青島參與APEC部長會議，屆時與大陸商務部長高虎城會面將成貨貿破冰關鍵。","1.部長，此行青島參與APEC部長會議主要討論議題？是否與大陸官方會面？是否與大陸官方洽談貨貿談判問題？我方就貨貿談判與國內產業界溝通是否俱足？目前雙方爭點為何？最快何時可展開貨貿談判？","註1：卓士昭次長表示，依據1993年簽署的《台越投資保護協定》第5條，台商若因當地戰爭、武裝衝突、國家緊急狀態、暴亂、叛亂或騷亂而遭受損失時，越南政府即應依循不低於「最惠國待遇」原則，對台商進行補償；補償方式包括「恢復原狀、賠償、補償或其他可能補償方式。」","註2：張家祝表示，經濟部近期內將組團赴越南協助台商求償，要求越南政府依照「台越投資促進與保護協定」，以負責任態度處理賠償問題。17日張家祝率團參加APEC第20屆貿易部長會議。據悉，越南工商部長武輝煌將會主席，屆時將視機會向對越方表達台商求償問題。","主席：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單位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本日上午議程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現在休息。","休息（12時52分）","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繼續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含推廣貿易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處理）"],["主席：本日下午議程為處理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現在進行逐項審查，請議事人員宣讀基金預算數及委員提案。"],["預算數部分："],["段落：經濟特別收入基金部分："],["一、經濟特別收入基金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1~6頁）","(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154億0,149萬5,000元","2.基金用途179億0,825萬元","3.本期短絀25億0,675萬5,000元","(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經濟特別收入基金：1.推廣貿易基金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1-1~1-3頁）","(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62億6,583萬1,000元","2.基金用途74億0,463萬4,000元","3.本期短絀11億3,880萬3,000元","(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經濟特別收入基金：2.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2-1~2-2頁）","(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20億5,921萬4,000元","2.基金用途23億5,150萬4,000元","3.本期短絀2億9,229萬元","(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經濟特別收入基金：3.石油基金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3-1~3-2頁）","(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45億7,645萬元","2.基金用途56億5,211萬2,000元","3.本期短絀10億7,566萬2,000元","(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經濟特別收入基金：4.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4-1~4-2頁）","(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25億元","2.基金用途25億元","3.本期短絀─","(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段落：地方產業發展基金部分："],["二、地方產業發展基金部分：","(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1~6頁）","(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1.基金來源1,238萬8,000元","2.基金用途4億5,339萬9,000元","3.本期短絀4億4,101萬1,000元","(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委員提案部分："],["一、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委員提案：","1、","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旅運費4,241萬2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863萬6千元，增幅25.57%，更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2,430萬3千元，增幅高達134.2%；惟查該基金103年度旅運費支出多項係屬普通公務範疇且金額較上年度大幅增加，卻由該分基金編列預算支應，有違預算法規範且編列浮濫，更有礙公務預算與相關出國計畫之效益評估審核，歷年本院預算審查皆要求主管機關應確實回歸公務預算辦理，以免有規避監督之嫌，爰提案酌予減列該基金旅運費30%（1,272萬3,600元）。"],["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2、","推廣貿易基金「貿易推廣工作計畫」103年度預算編列旅運費4,241萬2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863萬6千元，增幅25.57%，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2,430萬3千元，增幅134.20%。推廣貿易基金為特別收入基金，供特殊用途使用，惟經濟部本部及所屬機關卻將應由普通公務預算編列之出國計畫經費，部分編列於該分基金項下支應，致旅運費大幅增加，有違預算法規範。建議推廣貿易基金「貿易推廣工作計畫」103年度旅運費酌予減列800萬元，以撙節公帑，並符體制。"],["提案人：潘孟安"],["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　　蘇震清　　黃偉哲","3、","經濟部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歲出計畫─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服務費用─旅運費─共計編列4,241萬2千元，該預算較上年度預算增加863萬6千元(增幅25.57)，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2,430萬3千元(增幅134.20)，該基金103年度旅運費支出多項係屬普通公務範疇且金額較上年度大幅增加，卻由該分基金編列預算支應，與預算法第37條規定不符，爰提案刪減預算5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4、","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於「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編列旅運費4,241萬2千元。惟其中多項支出均屬經濟部本部及所屬機關普通公務預算之出國計畫經費範疇，卻由該分基金編列預算支應，與預算法及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等規範未盡相符，爰此提案建議刪除本項預算424萬1千元，以求適法妥當。","說明：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旅運費4,241萬2千元。按103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點第(六)項規定：「……。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編列範圍應與公務預算明確劃分，符合基金設置目的及基金用途者，始得於基金編列預算。……。」經濟部本部或所屬單位預算均應按計畫或用途別編製全年度之歲出。復依預算法第4條規定，有特種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為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既為特別收入基金，實不宜將該分基金用途移為普通公務所用。惟該基金103年度旅運費支出多項計2,601萬7千元，均屬經濟部本部及所屬機關普通公務預算之出國計畫經費範疇，且金額較上年度大幅增加，卻由該分基金編列預算支應，與前揭規範未盡相符，爰此提案建議刪除本項預算10%（424萬1千元），以求適法妥當。"],["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林佳龍　　林岱樺","5、","經濟部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歲出計畫─貿易推廣工作─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其他─委託辦理捐助法人、團體或商號參加國際展覽業務計畫─共計編列1,000萬元，國內廠商參展狀況多未如預期，且預算執行率偏低，爰提案刪減預算3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6、","經濟部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歲出計畫─貿易推廣工作─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其他─委託辦理台灣會展領航計畫─共計編列1億6,100萬元，98年度至101年度執行「台灣會展躍升計畫」，惟我國2012年舉辦國際會議之全球排名與亞洲排名雙雙退步，且預算執行效益不彰，爰提案刪減預算2,0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7、","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委託辦理發展暨舉辦大型活動計畫」7,600萬元，惟102年度首度編列「發展暨舉辦大型活動計畫」經費9,847萬4千元，原規劃辦理之大型活動計畫「台灣國際綠活博覽會」，經國貿局研議後因該案與推廣貿易工作無重大直接相關而決議暫緩辦理。顯見該局推動發展暨舉辦大型活動之前期作業未能契合業務需求，計畫規劃有欠周妥，更延宕推動時程。活動計畫應依執行能力嚴謹務實，建議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委託辦理發展暨舉辦大型活動計畫」酌予減列1,000萬元。"],["提案人：潘孟安"],["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　　蘇震清　　黃偉哲","8、","經濟部特別收基金─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歲出計畫─貿易推廣工作─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其他─委託辦理發展暨舉辦大型活動計畫─共計編列7,600萬元，惟該項102年度計畫因與推廣貿易工作無重大相關而暫緩執行，計畫規劃有欠周妥，爰提案刪減預算5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9、","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委託辦理發展暨舉辦大型活動計畫」7,60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減少2,247萬4千元，減幅22.82%；惟查國貿局於102年度首度編列該項計劃經費後，即因活動規劃與推廣貿易工作無重大直接相關而決議暫緩辦理，103年度計畫案亦僅說明將朝結合該局現有推廣貿易計畫辦理，顯見該局推動發展暨舉辦大型活動之前期作業未能契合業務需求，計畫規劃過度草率粗略，相關預算編列亦無合理依據，爰提案凍結該「委託辦理發展暨舉辦大型活動計畫」經費6,000萬元，俟國貿局就具體辦理活動規劃、效益評估與預算配置情形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10、","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465,000千元，委託辦理「提升台灣產業國際形象計畫」，其辦理事項為台灣晶精品國內、重要出口市場、國際機場及大會會之宣傳。然惟近幾年我國對主要外銷市場之出口表現，101年度出口貿易成長率為負2.3%，各主要市場之出口成長率除東協10國以外，均為負成長，其中美國及歐盟（27國）負成長率更高達9.3%及8.3%，顯見該宣傳推廣活動並未達到預期效果，顯與行政院頒訂之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四、(一)10規定「各機關凡有未合時宜、以前年度實施未見績效或經審計部查核結果認為財務效能欠佳之計畫，應予刪除，其預算內容可撙節者，亦應檢討減列，俾可騰出額度容納新興政事所需。」不符，爰提案凍結是項預算五分之一，俟經濟部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供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廖國棟　　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11、","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捐助個別廠商赴海外參加國際展」1億8,000萬元，該計畫係自100年度起捐助個別廠商參加國際展覽活動，然100年度至102年截至8月底止，決算數占預算數之執行率均未達8成，誠屬偏低（如表），3年度決算金額亦均未超出1億3,000萬元。為免預算浮編，衡酌近年預算執行情形，建議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捐助個別廠商赴海外參加國際展」酌予減列5,000萬元。"],["資料來源：國貿局提供。102年度執行情形為截至8月底止統計數據。"],["提案人：潘孟安"],["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　　蘇震清　　黃偉哲","12、","經濟部特別收基金-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歲出計畫─貿易推廣工作─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個別廠商赴海外參加國際展─共計編列1億8,000萬元，因該項預算執行率過低（100年執行率僅25.51%、101年執行率為71.83%），且廠商參加意願不高，爰提案刪減預算3,6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13、","推廣貿易基金自100年度起逐年編列委託辦理捐助個別廠商參加國際展覽業務計畫相關經費，鼓勵國內廠商積極參加國際相關展覽，以拓展國際市場，惟執行迄今，國內廠商實際參加數均低於預計目標，無法有效發揮拓展國際市場效益，為此要求推廣貿易基金應與受委辦單位妥適檢討並研謀對策，以提高廠商參展意願。"],["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14、","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持續辦理「MICE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提昇會展人才素質。惟國內會展人才認證合格人數仍偏低，尤其取得進階認證人數甚少，為提升我國會展人才之專業化及國際化水準，推廣貿易基金應積極擴大推廣國內及國際會展人才認證之參與人數，藉以提升會展人才之專業性及國際性。"],["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15、","推廣貿易基金持續投入資源推動會展產業發展，期能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惟我國2012年舉辦國際會議場次未增反減且全球排名與亞洲排名雙雙退步，推動成效不彰，另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雖開放我方業者，但中國大陸會展市場進入障礙高，為此，要求推廣貿易基金除應積極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舉辦及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外，更應積極輔導業者以其優勢，開拓中國大陸市場商機。"],["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16、","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委託辦理台灣會展領航計畫」1億6,100萬元，其中分項計畫「會展產業整體推動計畫」1億2,10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7,668萬7千元，大幅增加173.06%，並將「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辦理計畫」及「會展推廣與國際行銷計畫」委由「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統一辦理；惟查推廣貿易基金過去於98年度至101年度辦理「台灣會展躍升計畫」後，我國2012年舉辦國際會議之全球排名與亞洲排名雙雙退步，足見推動成效不彰，相關計畫執行有待修正檢討，而迄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談判中所稱開放我方會展業者，亦無法排除進入當地市場的高度障礙，爰請經濟部就台灣會展產業發展推動策略就全球化市場規劃修正方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17、主決議","推廣貿易基係依貿易法第21條規定所設立，其主要目的拓展貿易、因應貿易情勢、支援各項貿易活動，並協助業者突破困境，開拓國際市場，然近期越南排華運動，是得越南台商蒙受巨大損失，依據經濟部統計，在越南的台商企業共有2,287家，逾100家遭到池魚之殃，11家遭到縱火，另有1,100家台企工廠被迫停工，市場估算台商整體損失上看百億元，為避免台商受損嚴重無力重新復工，經濟部應積極協助受害之台商，除協調銀行業者給予受害台商低利貸款，協助其重新復業，並於三個月內應針對台商投資設廠之國家投資環境安全提出完善的報告，使台商得依此報告做為其評估設廠依據。"],["提案人：廖國棟　　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18、主決議","依據國貿局統計102年1月至7月我國前15大主力產品之出口成長率情形，負成長項目總計有7項，其中以智慧型手機（-3.1%）、LED（-8.6%）、碟片磁帶（-2.3%）、印刷電路（-1.9%）、聚縮醛（-3.8%）、鋼鐵製螺釘螺栓等（-1.3%）及自動資料處理機（-5.1%）等出口項目較上年度更惡化。尤其智慧型手機與LED為國內重點發展產業，卻連年出口衰退。依據國貿局說明智慧型手機101年度受到美國景氣復甦乏力及美韓FTA生效及我國廠商被控侵權遭海關限制進口等影響，嚴重衝擊在美國市場表現（出口成長率為-59.0%），顯見美韓FTA簽訂確實嚴重影響台灣經濟發展，爰要求經濟部儘速與美歐國家簽訂FTA，以利我國製造之產品外銷。"],["提案人：廖國棟　　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19、","國貿局為提振我國出口動能，持續推動多元拓展貿易措施，包括協助廠商開發新興市場、辦理展團拓銷、辦理「全球採購夥伴大會」邀請新興市場買主來台採購及辦理新興市場海外業務尖兵種子育成計畫等。惟近幾年我國對主要外銷市場之出口表現，101年度出口貿易成長率為負2.3%，各主要市場之出口成長率除東協10國以外，均為負成長，其中美國及歐盟（27國）負成長率更高達9.3%及8.3%，明顯我國出口貿易政策有很大的問題，使得美國及歐盟（27國）仍為負成長，市場持續萎縮，爰要求經濟部加強對美國及歐盟國家拓銷，並於三個月提出書面檢討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提案人：廖國棟　　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20、主決議","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委託辦理台灣會展領航計畫」1億6,100萬元，該基金於98年度至101年度辦理「台灣會展躍升計畫」，各年度計畫決算數均在1億2,000萬元以上，投入龐大資源推動台灣會展產業發展。然根據ICCA（國際會議協會）2011年及2012年協會型國際會議排名統計情形，我國舉辦協會型國際會議之全球排名與亞洲排名由2011年之第27名及第5名，雙雙滑落至2012年之第33名及第7名，被印度及泰國超越；且舉辦之協會型國際會議場次由2011年131次減至2012年117次，顯示該計畫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舉辦及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之成效不彰，應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提案人：潘孟安"],["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　　蘇震清　　黃偉哲","21、主決議","查貿易推廣基金103年度編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經費較上一年度增加7,097萬8千元，作為辦理拓展貿易及支援各項貿易活動業務，國貿局為提振我國出口動能，於其中推動多元拓展貿易措施，惟近年我國出口貿易表現多為負成長，102年上半年成長率雖由負轉正，但其中主要出口市場如歐美仍表現欠佳，所增加編列之經費未見效益，爰此，要求國貿局應於一個月內就拓銷措施進行檢討與改進相關方案提出專案報告，以檢成效。"],["提案人：張嘉郡"],["連署人：廖國棟　　林岱樺","22、主決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我方會展業者在中國設立會議展覽公司，提供會議服務和展覽服務，然我國業者僅能在二、三線城市發展，該等城市展覽不易吸引國際買家且攤位價格紊亂，不易獲利；而會議活動因市場特性，多由當地會展公司所掌控，一般國外業者較難單獨進入市場。國貿局應致力於開拓其他國際市場，避免過度依賴對中貿易之經濟風險。"],["提案人：潘孟安"],["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　　蘇震清　　黃偉哲","23、","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基金用途74億463萬4千元，其中「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經費57億4,914萬元，其中國貿局為提振我國出口動能，持續推動多元拓展貿易措施，如2013年、2014年接續辦理「全球採購夥伴大會」，活動經費各約4,000萬元，預期促成49.3億美元之採購商機；惟查該項活動邀請買家與會後不僅有負面評價，更稱採購意願金額多係因應主辦單位要求而浮報灌水，且查102年度我國對美國及歐盟出口成長率仍為負成長，市場持續萎縮，對全球市場主力產品出口亦有多項為負成長，顯見出口動能未有顯著復甦，爰提案要求國貿局應確實檢討辦理各項貿易拓銷措施之成效評估，並加強檢討其實際執行問題與後續追蹤機制，避免相關活動流於形式，折損貿易推廣工作效益，並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潘孟安","24、","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委託辦理台灣會展領航計畫」1億6,100萬元，其中分項計畫「MICE人才培育與認證計畫」4,000萬元，主要辦理會展人才之培訓、認證、人力供需調查及會展人才資料庫建置等工作，惟查國貿局98年度至101年度國內會展人才認證推動情形，取得各類人才認證人數仍偏低，甚至推廣成效日趨低落，如101年度會議展覽專業人員之初階認證合格人數僅為854人，較上年度減少614人，減幅達41.83%，而會議人員或展覽人員之進階認證合格數均僅有3人，顯見該局對會展人才認證推廣工作成效不彰，無法有效提升我國會展人才之專業化及國際化水準，爰請國貿局應積極檢討現行會展人才認證推廣計畫並強化後續追蹤輔導措施，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避免耗擲公帑而無益於我國會展產業之推動發展。"],["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25、","有鑒於97年度至102年截至8月底止，廠商積欠推廣貿易服務費情形愈趨嚴重，截至102年8月底止，累積欠繳推廣貿易服務費餘額高達8,738萬3千元，且各年度轉銷呆帳金額逐年提高，由98年度81萬2千元增至101年度1,496萬2千元，顯見其呆帳損失愈形惡化，國貿局除加強該費用徵收機制，並應加強檢討相關催收作業，提高積欠帳款之回收成效，以減少呆帳損失，維護基金權益。"],["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26、","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用人費用計4,114萬元，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256萬2千元，增幅6.6%，員額總計76人，包括兼任人員21人及專任人員55人（聘用人員32人、約僱人員17人及工友6人）；惟查該基金103年度基金用途中高達96.32%費用為委外辦理業務，基金自辦業務之比率甚低，且基金收支及保管運用辦法並未有配置專職聘僱人員之規範，該基金卻編列55名專任人員預算，國貿局應依據本院決議，確實檢討該分基金配置專任人員之合理性與效率性，並於一個月內就其業務需求檢討與人事調整方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27、主決議","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用人費用計4,114萬元，較101年度決算數增加256萬2,000元（增幅6.6%），員額總計76人，包括兼任人員21人（管理會委員）及專任人員55人（聘用人員32人、約僱人員17人及工友6人）。惟按推廣貿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9條規定，並未有配置專職聘僱人員之相關規範。此外，立法院於審議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對於經濟部主管部分做有通案決議：「現行部分非營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中有關聘僱人員之規定，實應回歸編制內職員辦理。行政院應責成相關單位檢討各基金人員聘用情形，並自101年度起，各機關辦理非營業特種基金業務若確有聘用人員之需，應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不得再以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作為非營業特種基金聘僱人員之依據。」爰此，國貿局應衡酌基金自辦業務需求，依前揭決議確實檢討推廣貿易基金配置55名專任人員之合理性與效率性，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林佳龍　　林岱樺","28、","按貿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進出口商品廠商除特別情形外，有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之義務，惟據國貿局資料顯示，截至102年8月底止，廠商欠繳推廣貿易服務費，累積金額高達8,738萬3千元，且各年度轉銷呆帳金額逐年提高，由98年度81萬2千元增至101年度1,496萬2千元，呆帳損失愈形惡化，為此，要求國貿局應加強該費用徵收機制並提升催收欠款效率，減少呆帳損失。"],["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29、","推廣貿易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55名專任人員之用人費用，惟該分基金自辦業務之比率偏低（委辦預算高達96.3%），且基金收支及保管運用辦法並未有配置專職聘僱人員之規範，為此，要求國貿局應衡酌基金自辦業務需求，並依立法院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審查總報告決議：「自101年度起，各機關辦理非營業特種基金業務若確有聘用人員之需，應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不得再以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作為非營業特種基金聘僱人員之依據」，確實檢討推廣貿易基金配置55名專任人員之合理性與效率性。"],["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30、","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編列基金用途總計23億5,150萬4千元，惟各計畫下編列許多項目與該基金法定用途未盡相符，且內容均屬能源局職掌，倘有辦理之需要，應由能源局編列公務預算支應。爰此提案建議刪除前述預算458萬1千元。","說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編列基金用途總計23億5,150萬4千元。按能源管理法第5條第2項及第3項明確規定基金用途範圍：「前項基金之用途範圍如左：一、能源開發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替代能源之研究。二、能源合理有效使用及節約技術、方法之研究發展。三、能源經濟分析及其情報資料之蒐集。四、能源規劃及技術等專業人員之培訓。五、其他經核定之支出。」；「法人或個人為前項第1款、第2款之研究，具有實用價值者，得予獎勵或補助。」惟查103年度該基金所編列多項計畫與該基金之法定用途未盡相符，例如：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2萬5千元（編輯會議資料、印製各項政策法規、作業手冊等）、業務宣導費349萬4千元（宣導能源科技研究成果）及會費6萬2千元（世界能源會中華民國總會、中華民國大氣層保護協會、中華民國能經學會等），以上各項均屬能源局職掌，倘有辦理之需要，應由能源局編列公務預算支應。爰此提案建議刪除前述預算共計458萬1千元，方為正辦。"],["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林佳龍　　林岱樺","31、","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科技計畫」共18億2,310萬元。經濟部能源局每年透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及石油基金編列能源科技研究經費進行各項研究計畫，累計近10年來兩項基金研究預算數共達217億1,100萬元，決算數187億1,100萬元。然該等科技計畫執行成果，仍以發表論文及研究報告為主，分別共計6,276篇及5,968篇；其餘實際成果，除專利外，如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等項目之數量呈現下降現象，甚至技術創新從93~96年度平均每年34項，降為97~102年度平均每年僅1.5項。顯示能源科技計畫多重在基礎學科研究，對於實際應用方面之成效不足，帶動能源產業發展效益有限。建議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科技計畫」酌予減列2.5億元，以撙節公帑。"],["提案人：潘孟安"],["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　　蘇震清　　黃偉哲","32、","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科技計畫」共計18億2,310萬元，惟查近10年來科技計畫多重在基礎學科研究，對於實際應用方面之成效不足，帶動能源產業發展效益有限。爰此提案建議凍結科技計畫預算1/3（6億770萬元）。","說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編列「科技計畫」共計18億2,310萬元，目的係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未來發展需要，配合國內目前所亟需建立與研發之關鍵技術，推動各項能源領域之科技發展以帶動我國相關能源產業之發展。惟查近10年來前揭科技計畫執行成果，仍以發表論文及研究報告為主，其餘項目除專利外，如技術創新等項目之數量呈現逐年下降現象，甚至技術創新於99年度及101年度之項數均掛零，顯示科技計畫多重在基礎學科研究，對於實際應用方面之成效不足，帶動能源產業發展效益有限。爰此提案建議凍結科技計畫預算1/3（6億770萬元），俟基金附屬單位就科技計畫目標、內容、執行成效做出檢討調整，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以達成扶植能源產業之目的。"],["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林佳龍　　林岱樺","33、","經濟部特別收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歲出計畫─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計編列451萬9千元，因該預算編列與該基金之法定用途未盡相符，能源局實不應將公務預算之計畫改由基金支應，爰提案刪減預算451萬9千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　　","34、","一、就103年度能源發展基金項下「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科目「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4,519千元，經查，「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25千元（編輯會議資料、印製各項政策法規、作業手冊等）、業務宣導費3,494千元（宣導能源科技研究成果）」，該預算編列核與能源管理法規定之用途範圍未符，爰提案減列103年度能源發展基金編列「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4,519千元。"],["提案人：王惠美　　李慶華　　"],["連署人：廖國棟　　林岱樺　　","35、","10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451萬9千元，包含印刷裝訂費102萬5千元（編輯會議資料、印製各項政策法規、作業手冊等）、業務宣導費349萬4千元（宣導能源科技研究成果），均屬能源局職掌，與該基金之法定用途未盡相符，倘有辦理之需要，應由該局編列公務預算支應；且本項費用較101年度決算數286萬3千元增加165萬6千元，增幅高達57.84%。更甚者，102年度能源局竟動用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印刷裝訂廣告費，以反核知名人士姓名購買網站關鍵字抵制反核，引發社會嘩然，足見基金廣告費嚴重遭濫用。爰建議10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減列200萬元，以撙節公帑。"],["提案人：潘孟安　　"],["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　　蘇震清　　黃偉哲　　","36、","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編列「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451萬9千元，較前年度決算數286萬3千元，增加165萬6千元，增幅57.84%，惟查其業務內容並無大幅增加印刷或廣告需求，恐有過度浮編之虞，爰提案酌予減列100萬元。"],["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　　","37、","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編列「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10億3,598萬2千元，主要辦理計劃包括委託調查研究能源研究成果推動與宣傳、電業發展推動與管理等「非科技計劃」3億4,245萬元；惟查其中諸如「能源政策議題輿情研析與因應策略規劃與推動」1,300萬元等多項計劃，計劃說明粗略，且對於我國能源研究或業務推廣未具實質效益，恐有過度浮編並另行支用之虞，爰提案酌予減列該基金103年度「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10%。"],["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　　","38、","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編有「工業部門能源查核與節能減碳輔導」及「住宅與服務業能源查核及節能技術輔導推廣」委外查核費用6,000萬元及5,400萬元，主要係能源局為輔導工業部門、住宅與服務部門能源大用戶建置查核制度，並協助進行耗能診斷，廠商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惟依經濟部能源局之「101年度能源科技研究發展成果簡介」，自96年起逐年完成輔導若干大型集團企業成立節能服務團…合計節能量達175萬公秉油當量，節約172億元…。」基於受益者付費原則，實無全然免費使用節能服務之道理。且本計畫之查核與輔導對象，乃以工商業之能源大用戶為主（用電契約容量須大於800瓩），至其他產業或中小企業幾已排除於外；上述能源大用戶資本較為雄厚，此項負擔並不重，顯非公允。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應依廠商受益情形要求廠商自付適當費用，建議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之能源查核與節能減碳輔導費用共酌予減列2,000萬元。"],["提案人：潘孟安"],["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　　蘇震清　　黃偉哲　　","39、","經濟部特別收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歲出計畫─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科技計畫─能源安全戰略與能源政策評估工具分析─能源發展政策與能源性別平等業務推動─共計編列1,400萬元，有鑑於能源性別平等業務推動究竟為何？且能源究竟如何分辦性別乙事，目前實無任何資料可供查詢之情況下，該預算明顯有浮編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1,4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　　","40、","依據能源管理法第9條規定：「能源用戶使用能源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數量者，應建立能源查核制度，並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並執行之。」是以，經濟部能源局為輔導工業部門、住宅與服務部門能源大用戶建置查核制度，並協助進行耗能診斷，自94年度起編列相關查核與耗能輔導計畫之委辦費，本計畫之查核與輔導對象，乃以工商業之能源大用戶為主，至其他產業或中小企業幾乎排除在外；然政府委託辦理能源查核計畫，偏重能源大戶，且未收取規費，明顯不符受益者付費原則，在國家財政困難之今，如此作為顯然圖利大戶，爰提案凍結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編有「工業部門能源查核與節能減碳輔導」及「住宅與服務業能源查核及節能技術輔導推廣」委外查核費用6,000萬元及5,400萬元各五分之一，俟經濟部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　　","41、","經濟部能源局10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編列「材料用及用品費」1,309千元，主要是購置辦公用消耗品及非消耗品、能源雜誌、圖書等經費，惟102年度僅編列776千元，103年度得增加至1,309千元，增加近533千元，與行政院頒訂之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3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三點「……切實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將原有的計畫項目預算全部歸零重新檢討……」不符，爰提案刪減是項預算533千元。"],["提案人：廖國棟　　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42、","經濟部特別收入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歲出計畫─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會費─共計編列6萬2千元，因該預算編列與該基金之法定用途未盡相符，能源局實不應將公務預算之計畫改由基金支應，爰提案刪減預算6萬2千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43、","就103年度能源發展基金項下「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科目「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1,303,250千元，全數用以補（協）助私校、團體及政府機關（構），經查，其中「推動能源技術服務業」及「LED路燈節能示範計畫」兩項補助款，金額各為100,000千元及170,000千元，該預算編列核與能源管理法規定之用途範圍未符，爰提案減列103年度能源發展基金編列「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270,000千元。"],["提案人：王惠美　　李慶華"],["連署人：廖國棟　　林岱樺","44、","經濟部特別收入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歲出計畫─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助政府機關─非科技計畫─LED路燈節能示範計畫─共計編列1億7,000萬元，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編列LED路燈節能示範計畫補助，不符基金法定用途，且能源研究發展特種基金主要用途在於研究發展，並不及於直接更換節能設備，爰提案刪減預算1億7,0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45、主決議","查能源局為落實政府推動各項能源政策，並就現實社會狀況與未來發展需求，每年透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等編列用於推動各項能源領域之科技發展業務，以期連動興盛我國相關能源產業，近10年來之預算執行率逾八成五，惟其科技計畫執行成果，多以論文發表與研究報告為主要，於實際應用之成效明顯不足，為求我國能源產業能藉由政府之扶植而有所發展，爰此，要求能源局應於一個月內就能源科技經費編列進行檢討與如何增加如技術創新等應用科技成果提出專案報告，以提升經費效益。"],["提案人：張嘉郡"],["連署人：廖國棟　　林岱樺","46、","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專業服務費」編有「工業部門能源查核與節能減碳輔導」及「住宅與服務業能源查核及節能技術輔導推廣」委外查核費用6,000萬元及5,400萬元，惟查能源查核工作本為法律所定應徵收行政規費之項目，卻未依規費法收取行政費用，未符受益者付費原則，縱使係為政府推動節能政策考量，對廠商而言仍屬具有經濟效益，然本計畫之查核與輔導對象，僅以工商業之能源大用戶為主（用電契約容量大於800瓩），其他產業或中小企業反而遭排除在外，未能兼顧中小企業之節能服務需求，亦未符公平合理原則，應積極檢討修正該委託辦理能源查核計畫，以維政策公益性與實行效益。"],["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47、","經濟部能源局為落實政府推動各項能源政策，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未來發展需要，推動各項能源領域之科技發展以帶動我國相關能源產業之發展，每年皆透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及石油基金編列高額之能源科技研究經費，進行新能源及再生能源技術研發、節約能源技術研發、能源科技研究中心及學術研究等計畫，累計近10年來透過前揭基金補助能源科技計畫，預算數達217億1,100萬元，決算數187億1,100萬元，惟屢遭批評其執行能源科技研究計畫成果實際應用成效不足，如今國內面臨核四存廢之重大爭議，該局更應優先針對廢核後替代能源政策提出相關研究評估與政策建言，並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確實因應我國社會狀況及未來能源發展需要。"],["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48、主決議","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編列LED路燈節能示範計畫1億7,000萬元，以協助偏遠（山地鄉）及離島地區（蘭嶼、綠島及琉球）換裝2.1萬盞路燈。惟按能源管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依預算法之規定，設置能源研究發展特種基金，訂定計畫，加強能源之研究發展工作。」同條第3項規定，法人或個人為能源合理有效使用及節約技術、方法之研究發展具有實用價值者，得予獎勵或補助。足見能源研究發展特種基金主要用途在於研究發展，並不及於直接更換節能設備。顯示前開計畫係由該基金支應補助地方政府或各機關（構）裝置LED產品及系統，核有欠妥。經濟部應重新衡酌此計畫之妥適性，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林佳龍　　林岱樺","49、主決議","我國核四廠在總統裁示「核四一號機不施工、只安檢，安檢後封存；核四二號機全部停工」，未來是否重啟將由公投決定，顯然。表示我國未來倚重再生能源的比例將逐漸提高，而經濟部能源局應加強我國未來於再生能源的發展及應用。然近10年來經濟部能源發展機基金共編列能源科技研究預算逾200億元，而相關計畫執行成果，仍以發表論文及研究報告為主，分別共計6,276篇及5,968篇；除專利外，如技術創新等項目之數量呈現逐年下降現象，甚至技術創新於99年度及101年度之項數均掛零，顯見我國能源技術研發及創新能量不足，缺乏實際應用方面技術，將不足以應對未來再生能源的龐大市場，爰要求經濟部於三個月內擬具改善方案，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廖國棟　　李慶華　　丁守中"],["連署人：王惠美","50、","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編列「科技計畫」共15億9,600萬元，辦理能源科技研究計畫。經濟部能源局每年透過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及石油基金編列能源科技研究經費進行各項研究計畫，累計近10年來兩項基金研究預算數共達217億1,100萬元，決算數187億1,100萬元。然該等科技計畫執行成果，仍以發表論文及研究報告為主，分別共計6,276篇及5,968篇；其餘實際成果，除專利外，如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等項目之數量呈現下降現象，甚至技術創新從93~96年度平均每年34項，降為97~102年度平均每年僅1.5項。顯示能源科技計畫多重在基礎學科研究，對於實際應用方面之成效不足，帶動能源產業發展效益有限。建議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編列「科技計畫」酌予減列2億元，以撙節公帑。"],["提案人：潘孟安"],["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　　蘇震清　　黃偉哲","51、","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編列「科技計畫」共計15億9,600萬元，惟查近10年來科技計畫多重在基礎學科研究，對於實際應用方面之成效不足，帶動能源產業發展效益有限。爰此提案建議凍結科技計畫預算1/3（5億3,200萬元）。","說明：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編列「科技計畫」共15億9,600萬元，目的係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未來發展需要，配合國內目前所亟需建立與研發之關鍵技術，推動各項能源領域之科技發展以帶動我國相關能源產業之發展。惟查近10年來前揭科技計畫執行成果，仍以發表論文及研究報告為主，其餘項目除專利外，如技術創新等項目之數量呈現逐年下降現象，甚至技術創新於99年度及101年度之項數均掛零，顯示科技計畫多重在基礎學科研究，對於實際應用方面之成效不足，帶動能源產業發展效益有限。爰此提案建議凍結科技計畫預算1/3（5億3,200萬元），俟基金附屬單位就科技計畫目標、內容、執行成效做出檢討調整，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以達成扶植能源產業之目的。"],["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林岱樺　　林佳龍","52、","石油基金103年度歲出計畫─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私校及團體─非科技計畫─加氣站設置補助─共計編列14,000千元，經檢視該計畫歷年預算執行率平均僅63%，且歷經年年補助設立加氣站卻仍無法有效提升油氣雙燃料車之數量，明顯成效不佳，爰提案刪減預算4,200千元。"],["提案人：黃偉哲　　李慶華"],["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53、","石油基金103年度歲出計畫─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私校及團體─非科技計畫─中小企業購置節約能源設備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共計編列60,000千元，鑒於石油基金之法定用途並未包含補貼購置設備之貸款利息，現卻由石油基金編列「中小企業購置節約能源設備優惠貸款利息補貼」預算支應，實有不當，爰提案刪減預算60,000千元。"],["提案人：黃偉哲　　李慶華"],["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54、","石油基金捐助、補助與獎助103年度總計編列25億8,476萬5千元經費，其中科技計畫項下「陸海域風力發電設置推動及技術研發」經費編列8,200萬元，鑒於該計畫研擬補助計畫過程過於草率，導致相關獎勵辦法以特定規格限定計畫之執行，導致該計畫原先所設定之「國際合作與技術引進」、「國產化比例」、「協助業者建立國產離岸風力機系統測試」等核心目標未能達成，爰此，提案刪除上開計畫經費1,2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俟經濟部能源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經濟部於民國100年8月7日完成「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草案預告，準備帶動風能開發重心由陸域逐步推向離岸。該項離岸風電示範獎勵辦法，將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業者進行示範開發，預計評選出2案，共可補助業者設置4架風力機組，在104年完成設置。","二、經查，101年3月，當時經濟部能源局向行政院提出「陽光屋頂百萬座、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推動辦公室」簡報資料，其中特別強調計畫執行後將帶來的效益，包過離岸風力發電系統的「國際合作與技術引進」、「國產化比例」、「協助業者建立國產離岸風力機系統測試」，這也是此次示範計畫最重的核心價值"],["段落：另查，該示範獎勵計畫以特定規格讓實際能參與的國際廠商僅有單一廠商能夠參與，導致該廠商不願意以「技術轉移、協助國產化、建立風力機系統測試」之前提協助我國建立屬於自己的離岸風力系統，顯已失去本計畫之核心精神。"],["三、另查，該示範獎勵計畫以特定規格讓實際能參與的國際廠商僅有單一廠商能夠參與，導致該廠商不願意以「技術轉移、協助國產化、建立風力機系統測試」之前提協助我國建立屬於自己的離岸風力系統，顯已失去本計畫之核心精神。"],["段落：再細究相關內容發現，政府所推動獎勵補助規定，對於離岸風力發電機的規格限制明顯只有單一規格能夠參與，這樣的限制，使政府失去推動國產化與技術引進的契機，明顯與經濟部工業局所提出之建議完全違背，政府政策之擬定與推動形成多頭馬車各自奔走，無法照顧國內產業發展。"],["四、再細究相關內容發現，政府所推動獎勵補助規定，對於離岸風力發電機的規格限制明顯只有單一規格能夠參與，這樣的限制，使政府失去推動國產化與技術引進的契機，明顯與經濟部工業局所提出之建議完全違背，政府政策之擬定與推動形成多頭馬車各自奔走，無法照顧國內產業發展。"],["段落：爰此，提案刪除上開計畫經費1,2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俟經濟部能源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五、爰此，提案刪除上開計畫經費1,200萬元，並凍結2,000萬元，俟經濟部能源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廖國棟　　王惠美　　林岱樺","55、","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有辦理「離岸風場開發作業安全評估技術開發」1,900萬元，以及「陸海域風力發電設置推動及技術研發」8,200萬元，為推動風力發電，經濟部能源局於101年3月成立「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推動辦公室」，累計102年7月底止已有304架風力機正式商轉。然據能源局統計，自93年迄今共計有52架風力機分別因為環評、民眾環保團體抗爭或地方政府等因素有放棄或因故未設置之情形；其中又以地方政府對風力機之架設態度轉趨保守，致未設置之情形較為嚴重，例如台電公司林口風場籌設通過6架風力機12千瓩（MW），3部遭新北市政府反對而放棄；彰化福寶公司籌設通過3架風力機6.9MW，因彰化縣政府態度轉變，致許可到期失敗，且路上風力發電之噪音已使民眾怨聲載道，甚至北上包圍經濟部。而海域離岸風場之行政法規流程尚待建置，技術、環境生態亦有待克服，且國內海事工程之技術能力，現階段尚不足以支援離岸風場開發之海事工程技術，從設備、規劃到施工都有待加強；至於環境生態部分，包含候鳥、海洋哺乳類之影響，以及漁業補償、航運安全及港埠發展衝擊等，經濟部均未加以評估至使我國風力發電建制成效不彰，爰提案分別凍結「離岸風場開發作業安全評估技術開發」及「陸海域風力發電設置推動及技術研發」各五分之一預算經費，俟經濟部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廖國棟　　李慶華　　王惠美","56、","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辦理「電動機車推廣補助」8,623萬9千元，經查工業局辦理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連年電動機車銷售數量遠低於計畫目標，101年度國內銷售量達成率僅14.4%，計畫推動情形與目標相差甚鉅，且推動成效欠妥，顯未參考以前年度執行情形依實際需求覈實編列。考量政府財政遠較往年更為艱困，爰提案刪除500萬元，以符撙節原則。"],["提案人：李慶華"],["連署人：葉津鈴　　張嘉郡　　黃昭順","57、","石油基金103年度歲出計畫─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非科技計畫─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共計編列1億4,500萬元，經查100年度至102年度石油基金補助工業局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合計達17億0,145萬元，惟各年度執行率僅為21.81%、24.70%及19.23%，與目標相差甚鉅，爰提案刪減預算1億4,500萬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58、","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1億4,500萬元，經查102年度補助工業局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迄今，預算執行率僅為19.23%，計畫推動情形與目標相差甚鉅，且推動成效欠妥，顯未參考以前年度執行情形依實際需求覈實編列。考量政府財政遠較往年更為艱困，爰提案刪除1,000萬元，以符撙節原則。"],["提案人：李慶華"],["連署人：葉津鈴　　黃偉哲","59、","為推廣生質柴油與生質酒精之應用，石油基金103年度預算分別編列有「永續生質燃料關鍵技術研發」1億800萬元及「生質柴油車輛適用性與應用技術研究」等計畫1,500萬元研究經費；惟查利用休耕地種植能源作物供產製生質能燃料獎勵補助辦法迄今尚未發布，原規劃105年全面施行B5生質柴油及107年推動全面實施生質酒精E3，因料源不足業已順延，顯見能源局未能有效協調推廣相關作業，不利推動生質燃料作為我國再生能源，應請經濟部積極與農委會就相關政策與預算資源配合措施進行協商，俾利生質燃料後續推動事宜，帶動再生能源產業之發展。"],["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60、主決議","為推廣生質柴油與生質酒精之應用，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科技計畫」研究經費1億,0800萬元及1,500萬元，分別辦理「永續生質燃料關鍵技術研發」及「生質柴油車輛適用性與應用技術研究」等計畫，然因生質能燃料獎勵辦法遲未獲農委會同意，使原訂推動時程及計畫因此展研，嚴重影響我國再生能源產業之發展，爰提案要求經濟部於三個月內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共同協調完成生質能燃料獎勵辦法。"],["提案人：廖國棟　　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61、主決議","查石油基金於103年度預算項目編列「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1億4,500萬元，用於補助工業局辦理政府機關、法人申購電動汽車或巴士，以期達政府節能減碳之目標，但其自100年度開始至102年度，其預算執行率均未逾三成，與預期目標相差甚鉅，爰此，要求工業局應於一個月內就推動成效欠佳提出相關檢討專案報告，以期加強發展我國電動車產業發展。"],["提案人：張嘉郡"],["連署人：廖國棟　　林岱樺","62、主決議","石油基金補助工業局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最近3年連續預算執行率均未逾3成，分別為100年度21.81%、101年度24.70%、102年度（截至7月底）19.23%，且推動成效欠妥。工業局應檢討執行成效，以利達成節能減碳之目標。"],["提案人：潘孟安"],["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　　蘇震清　　黃偉哲","63、","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1億4,500萬元，係補助工業局辦理政府機關、法人申請購買電動汽車或電動巴士；惟查自該方案核定後100年至102年度（截至7月底），連續三年度預算執行率僅為21.81%、24.70%及19.23%，其中101年度、102年度尚分別另行勻支650萬元、3,000萬元辦理「經濟部發展澎湖地區電動機車補助實施計畫」，顯見工業局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成效過低，恐已不符經濟部所擬「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規劃期程，爰請經濟部全面檢討該電動車發展策略執行效益過低問題，並提出修正方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避免預算錯置。"],["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64、","我國西部海域具極佳風力潛能，風力發電產業可望成為重要能源產業之一，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亦編列有辦理「離岸風場開發作業安全評估技術開發」1,900萬元，以及「陸海域風力發電設置推動及技術研發」8,200萬元；惟查近年來民眾環保意識提升，自93年迄今共計已有52架風力機因為環評等因素放棄或未能設置，顯見陸域風力機架設之相關規範有待檢討修正，而離岸風力產業則尚屬新興海事工業，經濟部應就相關行政法規流程、專用設備與科技應用等，積極進行研議開發，並確實評估其環境生態、漁業補償、航運安全及港埠發展等衝擊影響，以利後續有效強化風能開發效能。"],["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65、主決議","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1億4,500萬元，係補助工業局辦理政府機關、法人申請購買電動汽車或電動巴士。惟查100年度至102年度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合計17億0,145萬元，預算執行率卻僅止21.81%、24.70%及19.23%；且按「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之規劃，自該方案核定後至102年度止，目標為運行之智慧電動車達3,000輛，公務車達185台，並建立120座快充站及3,000座慢充站，惟截至102年7月底止，達成率分別僅為7.47%（智慧電動車）、29.19%（公務車）、1.67%（快充站）及11.47%（慢充站），顯然與預期目標相差甚鉅。爰此，經濟部應重新檢討電動車示範運行方案之內容，並就執行效率方面，於1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林佳龍　　林岱樺","66、主決議","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辦理「電動機車推廣補助」8,623萬9千元，係補助工業局推廣全國二輪電動機車。惟按行政院99年度核定修正計畫規劃在5年內推動電動機車之國內銷售量達16萬輛及國外銷售達3萬6,500萬輛。至101年度國內銷售量達成率僅有14.4%；同期間國外銷售量達成率僅有31.71%，顯示民眾接受度迄未能有效提升。又鑒於占居受補助案件首位（31.84%）之澎湖爆發不肖業者以人頭詐購電動機車，獲取補助款後將電動機車運回台灣傾銷乙事，凸顯政府欲藉由補助電動機車打造低碳島的美意，在現實面考量顯有不足，經濟部應反省電動機車補助推動是否能實質改變人民節能減碳之生活方式，並就如何避免弊案發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林佳龍　　林岱樺","67、","為達到節能減碳之目標，行政院將新興智慧型電動車作為推動策略，根據能源局提供推動資料顯示，截至102年7月底止，達成率分別僅為7.47%（智慧電動車）、29.19%（公務車）、1.67%（快充站）及11.47%（慢充站），顯然執行效率低落，為此要求工業局未能提出有效改善前停止計畫。"],["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68、","為推動風力發電，經濟部能源局於101年3月成立「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推動辦公室」，然近年因環評、民眾環保團體抗爭或地方政府等因素，架設風力機日益困難，為此要求工業局應落實環境評估檢測，並儘速研擬海域離岸風場相關規畫，以強化風能開發利用。"],["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69、主決議","我國山地鄉桶裝瓦斯補助成效良好，減輕山地鄉原住民族人生活的負擔，現行山地鄉桶裝瓦斯補助桶數，5人以上1年可獲得15桶的補助，然山地鄉原住民族人以大家庭較多，許多家庭人口數6至10人。如1年僅補助15桶桶裝瓦斯，對於人口數較多的山地鄉家庭實在不足，經濟部應檢討現行補助家庭桶裝瓦斯的級距，放寬5人以上只能補助1年15桶的規定，依家戶人口數不同增加桶裝瓦斯的補助數量，使得補助更合理。"],["提案人：廖國棟　　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70、主決議","石油基金103年度「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辦理「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1億4,500萬元，係補助工業局辦理政府機關、法人申請購買電動汽車或電動巴士，惟據能源局提供實際推動資料顯示，截至102年7月底止，達成率分別僅為7.47%（智慧電動車）、29.19%（公務車）、1.67%（快充站）及11.47%（慢充站），顯然與預期目標相差甚鉅。為積掐強我國電動車產業發展，並減少油氣之使用，達到節能減碳之目標，爰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於三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中專案檢討報告。"],["提案人：廖國棟　　李慶華　　王惠美","71、","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3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2,440,000千元，主要辦理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相關事項。然經統計該分基金自99年度至102年7月底止，預算共計編列13億6,000萬元，決算數僅為1,457萬4千元，該期間平均預算執行率為1.07%，再生能源基金成立目的，係運用再生能源電能收購機制、獎勵示範等方式加強民眾設置再生能源之誘因，惟歷年再生能源示範補助預算執行率偏低，所規劃執行之相關計畫明顯與我國現狀不符，為避免持續花費公帑而無相關成效，爰提案刪減是項預算五分之一。"],["提案人：廖國棟　　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72、","再生能源推廣計畫103年度總計編列25億元經費，該計畫項下編列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1億4,000萬元；其中之1億元用於離岸風力發電獎勵推廣，鑒於該計畫僅單純引進示範風力機，並以特定規格限定計畫之執行，導致該計畫原先所設定之「國際合作與技術引進」、「國產化比例」、「協助業者建立國產離岸風力機系統測試」等核心目標未能達成，爰此，提案凍結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經費中關於離岸風力發電設置補助經費3,000萬元。","說明：","一、經濟部於民國100年8月7日完成「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草案預告，準備帶動風能開發重心由陸域逐步推向離岸。該項離岸風電示範獎勵辦法，將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業者進行示範開發，預計評選出2案，共可補助業者設置4架風力機組，在104年完成設置。預計每案風場示範作業獎勵費用約新台幣2.5億元；同時依示範機組容量大小，將提供至多50%之設置補助費用。","二、經查，101年3月，當時經濟部能源局向行政院提出「陽光屋頂百萬座、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推動辦公室」簡報資料，其中特別強調計畫執行後將帶來的效益，包括離岸風力發電系統的「國際合作與技術引進」、「國產化比例」、「協助業者建立國產離岸風力機系統測試」，這也是此次示範計畫最重的核心價值","三、另查相關內容發現，目前已在通過相關計畫進行中之兩個離岸風力示範獎勵風場的投資規模各約150億元，而我們示範獎勵計畫補助的經費是2支示範風機2.5億元，這筆經費必須分15年攤還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從商業角度來看，願意投資150億元進入離岸風電市場者，會在意政府所提供的2.5億元的無息貸款？當參與者參與政府的示範計畫就必須接受相關的補助限制，其中的關鍵在離岸風機的單一規格限制，這樣限制，使計畫參與者在跟國際離岸風力機商在進行商業談判時，完全失去買家優勢，試問這樣的計畫還有必要執行之？還是另有其他隱情？","四、另外依據經濟部所公布之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時程規劃可以發現，本計畫經費之編列應分五期共五億經費撥付給開發商，今年度卻僅編列1億元經費，明顯不足以支應相關費用，顯見該計畫之執行與規劃未能合乎常規，爰此，提案凍結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經費中關於離岸風力發電設置補助經費3,000萬元俟經濟部能源局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廖國棟　　王惠美　　林岱樺","73、主決議","查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編列用途於電價補貼、設備補貼與示範獎勵，現以補助太陽光電及風力為多，依能源局之統計數據，其中，太陽光電電價補貼項目，近3成案件因業者逾期未與台電公司簽約而失效、或已簽約卻未併聯之情形，爰此，為求我國再生能源推廣順利，要求工業局應於一個月內就太陽光電電價補貼之相關規範，及如何降低業者逾期未簽約、或已簽約卻未並聯之比率提相關檢討專案報告，以期加強發展我國再生能源推廣業務。"],["提案人：張嘉郡"],["連署人：廖國棟　　林岱樺","74、主決議","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3年度「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1億4,000萬元，惟該分基金自99年度至102年7月底止，平均預算執行率僅只1.07%，而能源局於100年7月3日公告實施「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後，截至102年7月底止，預算執行率亦係零。爰此經濟部應就再生能源示範補助及推廣利用預算編列之必要性重新衡酌，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林佳龍　　林岱樺","75、","我國為推廣生質燃料，分別於98年度辦理「北高都會區酒精汽油推動計畫」及99年6月實施生質紫油B2，歷年執行成效雖佳，然103年時遭部分消費者反應B2生質柴油導致車輛熄火問題，恐造成生質燃料未來推行困難，為此要求能源局盡速查明原因，以利未來再生能源產業之發展。"],["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76、","能源局統計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自99年度成立迄101年底，電價補貼之執行率分別為4.77%、10.02%及101.74%，執行率雖逐年增加；惟其中太陽光電之電價補貼有近3成案件因業者逾期未與台電公司簽約失效，或已簽約而未併聯之情事，為此要求能源局盡速協助簽約事宜，以利再生能源產業之發展，並提出改善報告。"],["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77、","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自99年度至102年7月底止，預算共計編列13億6,000萬元，決算數僅為1,457萬4千元，該期間平均預算執行率為1.07%，顯見效率低落，為此要求能源局檢討並儘速提出配套措施，以利政策推動，並提出改善報告。"],["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葉津鈴　　林岱樺","78、主決議","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3年度基金用途「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24億4,000萬元，其中「再生能源電價補貼」23億元，全數辦理太陽光電電價補貼，據能源局統計該分基金自99年度成立迄101年底，電價補貼之執行率分別為4.77%、10.02%及101.74%，執行率雖逐年增加；惟其中太陽光電之電價補貼有近3成案件因業者逾期未與台電公司簽約失效，又目前太陽光電採競標機制，雖具有價格發現的功能，並驅動參與者追求成本最低之優勢，惟補貼容量有其限制，導致年度規劃量提早達標，業者及民眾之裝置意願下跌，在現今太陽光電成本降至一定水平之時機下，現行競標機制恐有討論之必要。為利我國再生能源之推廣，爰要求經濟部於三個月內檢討太陽光電電價補貼之相關規範，並研議降低目前業者未簽約逾期失效及已簽約而未併聯者之比率，以利我國推展再生能源相關事業。"],["提案人：廖國棟　　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79、主決議","按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03年度基金用途「再生能源推廣計畫」項下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24億4,000萬元，其中「再生能源電價補貼」23億元，全數辦理太陽光電電價補貼，惟據能源局統計，太陽光電之電價補貼有近3成案件因業者逾期未與台電公司簽約失效，或已簽約而未併聯之情事。為降低目前業者未簽約逾期失效及已簽約而未併聯者之比率，並照顧弱勢農民，爰提案要求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研究對於畜禽戶裝設太陽光電系統者，提供較之於一般住宅或工業廠房更優惠的補助誘因，以激勵畜牧業者投入，帶動更多此類光電畜禽欄舍的設立，成為推展綠能科技的示範場址，兼顧產業發展和環境保護。"],["提案人：王惠美"],["連署人：廖國棟　　林岱樺"],["二、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之委員提案：","101、","地方產業發展基金附屬單位103年度歲出計畫─服務費用─共計編列131,045千元，為推動地方產業發展，辦理地方特色產業實質輔導，然該基金連年預算執行率偏低，顯見成效不佳，爰提案刪減預算52,418千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102、","地方產業發展基金附屬單位103年度歲出計畫─專業服務費─共計編列130,280千元，依地方產業發展及產品行銷需求，辦理相關產業輔導，並推廣計畫辦理OTOP通路標章授權業務及地方特色產品展售活動，然惟目前全國取得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僅有17處，家數偏低且分布不均，不利地方特色產品之商機拓展，爰提案刪減預算52,112千元。"],["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103、","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3年度施政重點之一為：「辦理OTOP通路標章授權業務及地方特色產品展售活動，拓展行銷管道，增進地方業者商機。」經查，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供100年度至102年截至9月底止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之申請與取得情形，累計有17家現仍取得OTOP通路標章，家數仍偏少，顯示OTOP通路標章授權成效不彰，故凍結地方產業發展及產品行銷需求編列預算89,280千元的五分之一，俟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廖國棟"],["連署人：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104、","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3年度預算補助「其他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規劃設置之微型園區等地方產業相關發展計畫」2,35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減少9,340萬元（減幅79.90%），該基金補助之微型園區類型Ⅰ計畫係補助辦理園區核定前之調查、規劃及作業等事項（每園區補助上限為400萬元），而該基金類型Ⅰ計畫於102年截至9月底止核定0案。考量政府財政遠較往年更為艱困，且補助應依實際需求覈實編列，爰提案刪除100萬元，以符撙節原則。"],["提案人：李慶華"],["連署人：葉津鈴　　黃偉哲","105、","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3年度補助「其他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規劃設置之微型園區等地方產業相關發展計畫」編列2,350萬元，該基金補助之微型園區分為類型Ⅰ、類型Ⅱ及類型Ⅲ，其中類型Ⅰ係指計畫基地未取得開發許可且需辦理規劃作業者，申請園區「規劃設置費」補助，如100年度澎湖縣政府申請之「菊島產業園區」，因遲未完成發包且土地整合不確定性高，經該基金於102年7月30日函請縣府終止計畫並於同年10月4日終止計畫，使政府損失其補助之規劃設置費200萬元。囿於該類型補助計畫未取得開發許可，園區開發規劃常面臨較高之土地開發許可風險，不確定性因素太高，而主管機關應更加嚴格審慎評估補助，故凍結補助之微型園區預算2,350萬元的五分之一，俟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廖國棟"],["連署人：李慶華　　丁守中　　王惠美","106、","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地方產業發展計畫」4億5,280萬4千元，該基金宗旨本「一鄉鎮一特色」（One Town One Product，OTOP）之精神，採「普及」及「亮點」雙向策略協助全國19個縣市、368個行政區域發展地方產業，自98年度起補助地方政府執行地方產業發展計畫及設置微型園區。然5年來仍有16個縣市之64個行政區域未受輔導資源挹注，以區域別分析，以南部地區30個行政區域及中部地區19個行政區域居多，地方產業輔導資源配置顯為偏頗，有重北輕南之疑。103年度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計畫，應以尚未接受地方產業輔導資源之行政區域為優先，俾利南北平衡，發揮基金設立之意旨。"],["提案人：潘孟安"],["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　　蘇震清　　黃偉哲","107、主決議","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3年度於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依地方產業發展及產品行銷需求，辦理相關產業輔導、通路拓展、產品行銷推廣計畫」經費8,928萬元。自100年度開始，至102年9月底止，有17家取得OTOP通路標章，家數仍偏少；除2家虛擬通路及2家設於中國之實體通路外，國內13家實體通路中，北部地區8家、中部地區3家及南部地區2家，東部地區則為0家，分布有城鄉差距。103年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之通路輔導及行銷推廣計畫，應優先補強不足之區域，以平衡城鄉發展。"],["提案人：潘孟安"],["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　　蘇震清　　黃偉哲","108、","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3年度預算編列「補（協）助政府機關（構）」3億2,226萬2千元，其中補助「其他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規劃設置之微型園區等地方產業相關發展計畫」2,35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減少9,340萬元，減幅高達79.90%；惟查基金自100年度起補助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規劃設置之微型園區，截至102年9月底止，總計核定補助計畫7案，其中即有1項計劃未完成發包而終止、3項計畫有進度延宕情事，今年度相關預算編列又銳減近八成，顯見該項補助政策之研擬執行恐有過度粗率之虞，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對案件執行控管機制亦具有相當缺失，經濟部應確實檢討修正相關政策謬失，加強執行進度控管機制，落實政府投入地方產業發展資源應有效益。"],["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109、","近年來南部地區及東部地區觀光產業蓬勃發展，然而目前營運中的臺灣OTOP地方特色產品館僅有2處，分別為南投日月潭館、台中烏日高鐵館，均在中部地區，反觀南部及東部地區雖為多項台灣優質特色農產品主要產地，自然與人文特色觀光資源豐富，OTOP行銷通路布建卻甚為稀少，又無設置OTOP地方特色產品館，實未能確實配合地方發展需求設置，是以為落實建構地方特色產品行銷通路，爰請經濟部應儘速針對南部地區設置OTOP地方特色產品館提出具體評估方案，於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110、","有鑑於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本於「一鄉鎮一特色」（One Town One Product，OTOP）之精神，採「普及」及「亮點」雙向策略協助全國各縣市發展地方產業，累計已輔導304個行政區域，惟查屏東縣潮州鎮、崁頂鄉、新埤鄉、南州鄉和春日鄉等5鄉鎮迄未獲相關輔導資源協助，且全國64個未受輔導資源挹注之行政區域中，亦以南部地區30個行政區域為最多，顯示地方產業輔導資源配置仍存有相當南北差距，未符該基金「普及」精神，未能確實協助地方政府規劃其地方產業發展，爰請經濟部加強檢討該地方產業發展計畫資源配置合理性及未獲補助地區優先輔導計畫，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111、","鑑於「辦理OTOP通路標章授權業務及地方特色產品展售活動」為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3年度施政重點之一，並於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相關經費8,928萬元，惟查該基金自100年度起至102年截至9月底止辦理情形，全國取得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者僅有17處，且多集中北部地區，南部地區僅有2家，東部地區更是掛零，顯見其推動成效有限，家數偏低且分布不均，未能有效促進地方政府機關及民間業者參與意願，爰請經濟部確實檢討OTOP通路標章推動成效不彰與城鄉差距偏高等問題，加強南部地區及東部地區推動輔導措施，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蘇震清"],["連署人：陳明文　　黃偉哲　　潘孟安　　林岱樺","112、","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之微型園區類型Ⅰ，為為計畫基地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並取得開發許可者，該基金於100年度、101年度及102年截至9月底止均各核定補助1案；然部分計畫執行多有延宕，為此，要求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加強執行進度控管機制，並提出改善報告。"],["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113、","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之微型園區類型Ⅰ，為計畫基地未取得開發許可且需辦理規劃作業者，該基金於100年度、101年度及102年截至9月底止分別核定補助2案、2案及0案，補助規劃設置費總額各為600萬元、800萬元及0元；部分計畫囿於土地開發許可風險較遭到終止，為此，要求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審查補助計畫時，應加強計畫基地土地使用之可行性評估，並提出改善報告。"],["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114、","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截至102年9月底止，各年度執行中補助計畫之辦理執行進度不佳，落後5%至10%之件數為101年度2件；經費動支進度落後達20%以上之補助計畫件數偏多，100年度至102年度分別有3件、8件及1，經費動支延宕情形嚴重，顯見該基金執行進度及經費核銷之控管不佳，為此，要求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研擬有效對策，並提出書面專案報告，以落實政府扶持地方特色產業發展之美意。"],["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115、","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旨在本於「一鄉鎮一特色」精神，輔導各地方產業發展，迄102年度止，全國仍有64個行政區域迄未接受相關輔導資源挹注，但部分行政區域卻多次獲該基金補助經費，顯示地方產業資源配置不均問題嚴重，為此要求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應檢討標章推廣、通路合作成效，有效地與當地生態、觀光、節慶作結合，以落實活化地方經濟之美意。"],["提案人：黃偉哲"],["連署人：林岱樺　　葉津鈴","116、主決議","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之地方產業輔導工作要項之一為「辦理OTOP通路標章授權」，惟目前全國取得OTOP通路標章授權使用僅有17處，家數偏低且分布不均，不利地方特色產品之商機拓展，且若以通路型態與分布區域分析，實體通路有15家（分別為國內通路13家與中國大陸通路2家），虛擬通路為2家；又國內13家通路中，北部地區8家、中部地區3家及南部地區2家，東部地區則為0家，分布有城鄉差距，爰提案要求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王惠美"],["連署人：廖國棟　　林岱樺","117、主決議","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係依據馬總統競選政見及行政院院長97年5月30日於立法院第七屆第一會期施政方針報告，以協助各縣市發展地方產業為目的，尤其針對所得偏低及人口外移之鄉鎮，本一鄉一品的精神，協助地方發展特色產業。惟執行結果，部分鄉鎮市獲得兩次甚至三次補助，但是對迫切需要資源的區域卻沒有給予補助。以彰化縣為例，本席選區六鄉鎮就有五鄉鎮（秀水、福興、和美、線西、伸港）完全未接受產業輔導資源，尤其這幾個鄉鎮皆屬人口外流及所得偏低地區之鄉鎮，顯然有違該基金當初成立之宗旨，爰提案要求儘速檢討基金補助機制，以平衡地區資源的落差，並就其修正調整方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王惠美"],["連署人：廖國棟　　林岱樺"],["主席：現在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第1案到第4案可以併案處理，都是有關貿易推廣基金旅運費，請相關單位說明一下。","徐副局長大衛：報告委員，有關旅運費的編列，我們今年預算最主要是用在參加TPP和RCEP相關的會員國家上，我們要去跟他們進行相關的諮商研究。再來就是原來的APEC、WTO及GAMS，就是半導體協會相關的活動，也就是說我們有雙邊和多邊的。今年最主要就是TPP和RCEP這部分的活動，再來就是現在雙邊和多邊的活動越來越精緻化，除了以往的服貿、貨貿之外，還增加了智慧財產權、勞工、競爭政策，甚至婦女議題。現在相關的諮商議題比以前多很多，也就是我們可能要出去和各個國家、機構協調的機率就會增加很多，所以我們認為有必要編列預算。","黃委員偉哲：我們提案刪減的幅度從10%到800萬都有，還有刪減30%的1,272萬，10%是420萬，我建議刪10%就好。","廖委員國棟：保留就好，不要刪除，他們要做的工作可多了，我們儘量體諒他們，我支持你的案子，但是保留就好。"],["葉委員津鈴：這項預算跑中國的部分大概占多少？應該有啊！","徐副局長大衛：我們沒有特別這樣去分，如果真的要這樣分的話，勉強……","黃委員偉哲：基金的預算拿去考察本部駐外單位，考察外貿協會駐外單位，這應該編在公務預算，你把貿易推廣基金拿來做公務使用，這不一樣，所以我建議還是要適度刪減。"],["葉委員津鈴：我贊成10%。"],["廖委員國棟：真的要刪就刪200萬。"],["主席：就424萬再減？"],["黃委員偉哲：就5%？"],["廖委員國棟：差不多。"],["黃委員偉哲：424萬的一半是212萬。","廖委員國棟：好啦，就212萬。"],["主席：處理第5案。","徐副局長大衛：第5案下面包括兩筆，一筆是有關捐助個別廠商，還有一部分是委託臺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辦理補助。"],["黃委員偉哲：最低的就減50萬。"],["主席：處理第6案。","徐副局長大衛：報告委員，我們102年的執行成效已經回來了，102年已經看到成效，這個資料是98到101年，我們現在已經打平了，跟101年的成效是一樣的，已經止跌要回升了，請給我們一個機會，讓我們能夠繼續做下去。","黃委員偉哲：那就減個300萬，不到5%。"],["廖委員國棟：刪200萬。","主席：進行第7案到第9案，併案處理。","徐副局長大衛：有關大型活動，我們今年要好好辦一下，因為這在會展產業裡面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業務，尤其是我們要強化國內ICT產業的重點，所以特別要從這個地方出發。","葉委員津鈴：我要求這個部分要加但書，一部分的活動要移到高雄辦。"],["黃委員偉哲：你先向葉委員說明哪些活動已經在高雄辦。","徐副局長大衛：例如國際遊艇展，那是非常成功的。","主席：那是早就已經規劃好的，連次長都在笑了，杜次長很清楚的。","徐副局長大衛：未來還有重大的國際食品展，南北各有一個展，都是國際食品展。"],["主席：那也是早就規劃好的。"],["徐副局長大衛：在今年的11月。"],["主席：要花到7,600萬嗎？","黃委員偉哲：今天在場的委員，兩位都是高雄的，減200萬就好。"],["廖委員國棟：沒有在花蓮辦就不行。"],["黃委員偉哲：那就減500萬。","廖委員國棟：你們就不要減，這1,000萬是花在高雄的。"],["葉委員津鈴：1,000萬太少。"],["廖委員國棟：刪了不是更少嗎？不要刪。"],["黃委員偉哲：減100萬。","徐副局長大衛：是，謝謝委員。"],["主席：處理第10案。","徐副局長大衛：第10案是提升臺灣產業國際形象計畫，凍結五分之一太多了。我們整體的廣宣是要出去打MIT的形象，上面有很多相關的活動。國家形象和產品形象都要打，尤其在國家形象方面，臺灣形象這方面不應該再打折扣，拜託各位委員，這是臺灣形象。"],["廖委員國棟：撤回。"],["主席：第11案及第12案併案處理。","徐副局長大衛：報告委員，我們執行的成果其實是越來越好，前年我們有一千三百多家廠商申請，達成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五點幾，第一年業者還不太清楚，到了第二年就已經有三千多家廠商，執行率已經達到75%或76%，後來還到79%，我們預估今年申請廠商已經超過4,000家了，比第一年的一千多家增加很多。我們的預算是1億8,000萬，但是我們預估實際上可能要3億9,000萬才夠，所以對於他們的申請金額，我們不會全部核給他們，拜託各位委員，不但不要刪，還要再增加一點，至少增加2,000萬或3,000萬。","黃委員偉哲：你去跟主計總處講，幹嘛跟我們講，我們不能增加預算。","杜次長紫軍：委員，這是補助企業和一些公協會用臺灣館的方式在海外參展。","黃委員偉哲：我建議刪減1億8,000萬的1%，就減180萬。","葉委員津鈴：102年8月底的執行數評估，為什麼會有廠商取消案件？為什麼有很多廠商申請之後又取消？","徐副局長大衛：有些廠商取消有兩個原因，一個對內，一個對外，對外可能是展覽公司自己取消或縮小規模，逼得我們廠商只好自己退出來。第二可能是我們的廠商準備不及。"],["黃委員偉哲：有沒有繳回？","徐副局長大衛：要繳回，但我們還有一個扣點制度，如果申請了卻沒有去，我們就會記點，記點之後就會減少補助，甚至不給予補助。","葉委員津鈴：取消的原因是因為辦的規模太小，所以廠商不得不取消呢？還是廠商沒有意願而取消？","徐副局長大衛：都有，外面展覽公司招了展覽之後，發現招商的情況不好，且不敷成本的話，展覽就會取消，我們可能就要立刻移掉，坦白講我們廠商也會被適度記點。另外，如果是我們業者的準備工作沒有做好，或者發生什麼原因而取消，這樣都會明確記點，也就是要扣分的。","葉委員津鈴：如果因為主辦的單位辦得不好而取消，這樣廠商還要被記點嗎？責任不在他們啊！","在場人員：我們分為兩種，一種是不可抗力，就是不能歸責於廠商，例如委員剛才講的，比如主辦單位突然取消，這部分我們不記點。另外一種情形是天災，例如以前冰島飛機不能過去，主辦單位就取消了，我們也都不會記點。","廖委員國棟：這是補助個別廠商赴海外參加國際展，應該不予刪減會比較好。"],["黃委員偉哲：最低限度是100萬。"],["主席：刪減50萬。","處理第13案到第29案，全部都是決議案，並沒有凍結或刪減的問題。"],["杜次長紫軍：遵照辦理。","主席：處理第30案，","王局長運銘：跟委員報告，第30案跟第33案、第34案、第35案、第36案及第42案併案辦理，第30案是比其他案多一個6萬2,000元的會費。"],["黃委員偉哲：第42案主動撤回。","王局長運銘：第30案和其他案一樣，最主要是我們的業務越來越成長，有關印刷及相關成果的報告，我們去年編列451萬元，與今年一樣，但是決算是398萬。如果委員一定要刪的話，今年451萬比去年決算398萬大概增加50萬元左右，今年稍微成長，可否刪30萬元？","黃委員偉哲：零頭刪掉，刪減31萬9,000元。"],["主席：第31案及第32案併案處理。","王局長運銘：第31案、第32案主要是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有關科技研發的部分，我們在科技研發上對於技術移轉的部分相當多，就99年到102年來看，技術授權有127項，技術相關的有125家廠商參與。事實上我們現在的研發機制也改成業界科專、法人科專及學界科專的方式來並行，委員所顧慮的部分已經有做相關的改變，這個案子跟第45案、第49案都有要我們提專案報告，所以我建議以專案報告的方式來向各位委員詳細說明。"],["廖委員國棟：凍結。","王局長運銘：不要凍結，因為去年產生一個問題，凍結到最後，執行上會有困難。"],["黃委員偉哲：你自己坦白說要刪多少。","王局長運銘：不要刪，凍結1億好不好？然後我們來專案報告後再解凍。"],["主席：要排報告嗎？","王局長運銘：凍結1億，專案報告後解凍。","主席：我建議直接處理，因為會期到5月31日，這週是我最後一週輪值主席，下週是黃委員昭順最後一週輪值主席，之後會開臨時會，只是什麼時候還不曉得，而且下會期就是預算會期，所以我建議徵詢三位委員的意見，直接處理掉，看是要用專案報告的方式，但是不要凍結，還是直接刪減或在內容上要怎麼調整？"],["王局長運銘：這部分主要是新能源的開發。","黃委員偉哲：凍結一個數字，你們到時候來報告，能解凍固然很好，萬一來不及的話，其實也不會傷到。","主席：黃委員對你這麼好，你有沒有聽清楚？","廖委員國棟：凍結3,000萬，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還要專案報告？不用刪3,000萬，刪一些就過了。"],["王局長運銘：不然刪2,000萬。","主席：刪2,000萬就過了，不要再專案報告。","廖委員國棟：刪2,000萬直接過，可以嗎？"],["王局長運銘：可以。"],["廖委員國棟：你們也同意就好。"],["主席：第37案、第38案、第39案、第40案併案處理。","王局長運銘：這部分有關能源基金專業服務費的問題，事實上，還包括相關的研發和能源效率的管理、節能服務的推廣、有關電業方面的管理及節能方面的教育宣導，都是滿重要的。我們過去6年能源使用的密集度大概每年降低2.4%，都是靠這些工作，這跟第46案一樣都是要來報告，是不是我們來向委員做更詳細的報告說明？"],["黃委員偉哲：第37案有沒有意見？","主席：第37案建議刪減1億3,598萬，第38案刪減2,000萬，第39案刪減1,400萬，第40案專案報告。","黃委員偉哲：我提一個建議，是你們沒有辦法拒絕的，不到5%，就是把3,598萬2,000元刪掉。"],["主席：刪3,598萬2,000元。","廖委員國棟：現在我們要封存核四，所以我認為相關的研發非常重要，我不認為刪減是適宜的，所以我原來的提議是凍結，第40案是凍結，你們可以提出專案報告，因為下個會期可以再來處理。"],["黃委員偉哲：凍得太少了。","王局長運銘：跟委員報告，凍結的話也會有剛剛主席所提的問題存在，如果到時候沒有開專案會議而解不了凍，就會造成執行上的問題。","廖委員國棟：用我的第40案，來專案報告。"],["王局長運銘：凍結十分之一好不好？"],["黃委員偉哲：我要刪第37案。"],["王局長運銘：併在一起了。","黃委員偉哲：沒有，你這是小項，那是大項。"],["王局長運銘：我們合併用大項好不好？","黃委員偉哲：前面凍5,000萬元，後面凍1,000萬元。"],["王局長運銘：這兩個會有重複的部分。"],["黃委員偉哲：你們自己扣掉重複的部分。"],["王局長運銘：大項用第37案好不好？","黃委員偉哲：前面第37案凍5,000萬，包括後面的1,000萬。"],["王局長運銘：總共5,000萬。"],["黃委員偉哲：這樣就少凍1,000萬。"],["廖委員國棟：這樣是凍多少？","黃委員偉哲：本來前面是凍5,000萬，後面凍1,000萬，現在改成前面及後面總共凍5,000萬，也包括後面的1,000萬。","主席：凍5,000萬，包含第40案的1,000萬，總共凍5,000萬，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王局長運銘：還有第39案。"],["黃委員偉哲：第39案等於是撤回了。"],["主席：處理第41案。","王局長運銘：主要包括的項目是一些能源專業相關雜誌的訂購，還有一些文具、紙張、公文封及碳粉匣等等，因為能源業務成長，像我們去年的公文就增加了88%，這部分可否免予刪除，因為費用也不多。"],["廖委員國棟：不刪。"],["主席：第42案撤案。","第43案及第44案併案處理。","王局長運銘：這兩個案子，一個是能源技術服務業，另外一個是LED路燈的部分，主要是在偏遠地區用LED路燈換裝水銀燈。大家可能會覺得這跟研究發展無關，其實研究發展的定義有包括示範推廣，就是研究出來的東西，如果不做示範推廣的話，例如偏遠地區海邊氣候比較不好……","黃委員偉哲：偏遠地區也要涵蓋，因為有部分要著重於效能，例如交通流量夠大的地方，使用頻率夠高的地方也要涵蓋一部分。","王局長運銘：LED大概有3個案子，一個是行政院的20億主要在推的，還有3個城市，這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已。"],["黃委員偉哲：減200萬就好。","主席：我提醒你們，今天檢調單位或政風單有沒有來？我都可以聽到地方耳聞你們一個區或鄉鎮就給一個人包，而且可以包好幾個鄉鎮，幾乎是壟斷的。"],["黃委員偉哲：你們提供過去得標廠商的名單給本委員會。","主席：還有一些立委也涉入，你們要好好查一下。","王局長運銘：報紙上登有問題的是地方自己補助款的問題，也因為臺灣銀行有共同採購契約的問題而產生的。","主席：我們這些委員在這邊都是希望能夠讓你做示範，讓你能夠照顧偏鄉的地方，但是我希望你們政風能夠對發包之後的執行，包括哪些民代的涉入，你們政風也要注意，否則你們政府官員會自己吃不完兜著走。我們都已經耳聞了，不要我們支持你們，別人卻從中得利。"],["廖委員國棟：這跟ECSO有沒有關係？就是ECSO嗎？"],["王局長運銘：就是用ECSO去做。","廖委員國棟：果然問題重重，但是我還是尊重主席的決議，我是提醒他們我們真的非常關注。"],["黃委員偉哲：講半天不如不要講。","主席：提醒你們，政風單位自己也要注意。","第45案是專案報告，有沒有執行上的困難？"],["王局長運銘：遵照辦理。"],["主席：第46案到第49案有沒有做不到的？","王局長運銘：跟委員報告，能源局在查核的時候，雖然是做多少能量以上的用戶，但是我們去年做的大概有50%是大企業，也有50%是中小企業。另外，我們在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和工業局在做能源技術服務的時候，都是以中小企業為主。","黃委員偉哲：你剛才講LED燈有3個案子，另外兩個是什麼？"],["王局長運銘：一個是專案計畫。"],["黃委員偉哲：申請的對象是誰？","王局長運銘：用的是行政院的統籌分配款，要做21萬盞，那是比較大的，有5個直轄市和11縣。第二個是LED示範城市的計畫，由臺電幫忙，另外一個就是剛剛所提到的案子。","黃委員偉哲：除了偏遠的地方，這個案子能夠做到哪些地方？","王局長運銘：所有偏遠地區全部要換，大概2.1萬盞。"],["黃委員偉哲：包括離島、偏遠及花蓮？"],["王局長運銘：包括。"],["主席：第46案到第49案有沒有做不到的？"],["王局長運銘：遵照辦理。"],["主席：第50案及第51案併案處理。","王局長運銘：這是石油基金有關替代能源技術研發的部分，這部分也是併第51案，第51案要求我們檢討審查機制及專案報告，這部分像再生能源的推動、相關技術的研發及推廣給業界等等，事實上業界也滿需要這樣的協助，這部分可否以專案報告的方式來處理？","黃委員偉哲：凍結五分之一是3億，凍結十分之一的1億5,000萬好了。"],["王局長運銘：凍結1億好不好？"],["黃委員偉哲：凍結1億1,000萬。"],["主席：要不要來專案報告？還是直接刪了就好？","廖委員國棟：凍結，不是刪除。"],["主席：處理第52案。"],["王局長運銘：我們照案通過。"],["黃委員偉哲：減420萬。"],["王局長運銘：是。"],["主席：處理第53案。"],["王局長運銘：可以照案通過。"],["黃委員偉哲：我們減6,000萬喔！","王局長運銘：因為去年我們編將近1億，結果被委員刪成190萬，我們根本就沒有辦法執行，所以第2年就沒有辦法執行，只是預算已經編了。"],["主席：明年到底能不能執行？","王局長運銘：減掉了，我們原本編6,000萬，現在減6,000萬。","在場人員：前一年的計畫沒有執行，第二年就沒有辦法做。"],["主席：第54案及第55案併案處理。","王局長運銘：跟委員報告，這裡提到核心目標沒有達成，事實上，這個計畫是從今年才開始，這兩個計畫就是為了剛剛提到的核心計畫所要達到的目標。"],["黃委員偉哲：是不是新計畫？","王局長運銘：對，新計畫，離岸風力非常重要，建議委員能否不要刪減。","黃委員偉哲：因為最近抗爭很多，所以我覺得現在離岸風力是比較重點的項目，我們尊重提案委員，因為兩個案子都是廖委員的提案。","廖委員國棟：離岸風力說起來是我們層峰非常重視的一個政見，我們長期不光支持陽光百座和離岸風力千架這個案子，但是我們也注意到你們在做整體的計畫裡面有一點……","我實在不想用荒腔走板來形容。當然，我們肯定你們蘇組長、陳科長，他們都非常努力，但是我長期關注這個，就像剛才黃委員講的，地方的反應有多強，你們應該要很有決心去做，但是我看到你們卻是閃閃躲躲、躲躲閃閃。如果不能刪除，就全部改凍結，我們本來是刪除1,200萬、凍結2,000萬，現在改為全部凍結3,200萬，報告後始得動支。","王局長運銘：併第55案，然後凍十分之一好不好？","主席：我先搞清楚一下，你們的大項是石油基金捐助補助103年的25億，陸海域是8,200萬，廖委員的意思是8,200萬裡面凍結3,200萬，報告後始得動支？"],["廖委員國棟：對。","王局長運銘：因為這跟第55案同樣，第55案是多一個1,900萬的計畫，這是做海事工程和安全方面的工作，我們建議是不是以第55案為主，凍結十分之一，我們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黃委員偉哲：十分之一是多少？"],["廖委員國棟：這樣先凍多少？"],["王局長運銘：凍十分之一。","主席：就是8,200萬加1,900萬，然後凍十分之一。"],["廖委員國棟：1,000萬而已。","王局長運銘：我們會好好來報告，但是不要影響計畫的執行，因為進行到7、8月可能會因為凍太多又還沒有來報告，所以那個地方就不能動了，這對計畫的進行會有比較大的影響，所以懇請委員支持。","主席：或者廖委員要求專案報告就好，不要凍結？因為你們沒有執行力。","王局長運銘：再跟委員報告，第50案的科技計畫已經包括這部分了，有點重複，這邊雖然凍結十分之一，但是加上那邊……"],["黃委員偉哲：講金額比較不會亂。"],["王局長運銘：1,000萬好不好？","黃委員偉哲：凍結1,000萬，是離岸和陸域一起嗎？","王局長運銘：對，就是兩個案子。"],["廖委員國棟：勉為其難同意。","主席：凍結1,000萬，報告後始得動支。","處理第56案。","陳科長鵬詠：報告委員，有關電動機車部分，從99年到現在的內銷是3萬2,127輛、外銷是1萬九千多輛，雖然這個數字與當初訂定的16萬輛有落差，但我很努力持續在推動中，因為電動機車目前還是有一些……"],["黃委員偉哲：誘因不夠吧！","陳科長鵬詠：我們現在是找一些重點來推動，例如澎湖等離島地區，目前採取加碼方式來鼓勵居民或民宿業者，新期程的作法是希望觀光租賃民宿業者，在未來二、三年內把一般機車汰換成電動機車，這是目前的重點作法，未來再把這些成功經驗擴散到國內的風景區及觀光景點。","廖委員國棟：國外的電動車推動得滿成功的，台灣是最早喊電動車，結果最慢成就，這是決心的問題，次長，你們要怎麼去改善這個狀況？","杜次長紫軍：因為國外重視環保，他們願意付出比較高的價錢來購買電動機車，在台灣電動機車與一般的汽油機車有差價，如果政府不縮短差價，民眾還是會去買汽油機車，這是在觀念上的不同，所以我們的重點在離島觀光區，這個已經在推動了，效果比較好。","黃委員偉哲：但剛才有人提到，你們把離島的汽油機車運回來本島，在離島用特別的價格優惠他們購買電動機車，然後把他們的一般汽油機車轉售到台灣來！","杜次長紫軍：檢察官已經偵查終結，那個案子並沒有起訴。"],["黃委員偉哲：行政部分不需要處理嗎？我們是反對這種作法的！"],["杜次長紫軍：因為超過一年以後是可以再移回來……"],["黃委員偉哲：我們也不要啊！"],["杜次長紫軍：這個我們會來檢討行政程序要怎麼做。","廖委員國棟：如果一定要推廣而且是大力推廣，那麼是不是把推廣方向及範圍擴大？例如東部全部都補助，花蓮、台東與離島全都補助。","主席：我覺得廖委員講得很實際，你們在政策上真的要去考慮，因為那邊幅員廣闊，而公共建設又比較少，只有靠機車，所以鄉鎮與相鎮之間……","黃委員偉哲：離島或偏遠地區光是運油去賣都是賠錢的，所以電動機車是可以推行的，在電池的抽換技術可以克服的前提下，畢竟開油罐車送油到偏遠離島地區去販售本來就是虧本的，所以推動電動車最適合的。","葉委員津鈴：本席認為電動車的爬坡力道可能沒有那麼好，比較差，所以應該看地形來補助、鼓勵，花東部分應該是多補助油品……","廖委員國棟：葉委員，上星期才通過石油管理基金對偏遠地區的補助。","葉委員津鈴：本席的建議是，西部地區比較平坦，就鼓勵他們使用電動車，本席不是特別要照顧西部，而是因為地形的關係與電動機車爬坡力道的問題。","廖委員國棟：你們再衡量看看，還有哪些是可以實質幫助電動機車的推廣？不要只是離島而已，這是不夠的。","陳科長鵬詠：台東縣就有利用花東基金來進行相關電動機車的加碼補助，從去年6月以來的推動效果還滿不錯，因為有2萬元的補助，再加上中央1萬元的補助，成效不錯，事實上是有在推動的。一輛小型輕型的機車大概是補助7,200，輕型機車補助1萬元，這是全國一致的，至於剛才報告的花東基金部分，還另外加碼2萬元，所以地區加碼的效果就很好。","黃委員偉哲：增加通盤性的誘因，花東基金再加碼上去，這樣你們就能把業績做得更好一點，讓越多人去使用電動機車。","廖委員國棟：這有一個很大的作用，在封存核四後，大家都在談燃料發電會增加，到時候你們的減碳目標無從達成，所以剛好是讓電動機車、汽車發揮減碳功能的時候，次長，你們要整體考量這個部分。","杜次長紫軍：行政院正在審查第二期計畫，103年的預算部分請委員支持，這500萬就不要刪減，我們做第二期檢討時再做重點加強。","廖委員國棟：如果這會期來不及，下會期要提出專案報告，就這個部分……"],["杜次長紫軍：後面的提案有要求我們要到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廖委員國棟：有這個決議？"],["主席：第56案就不刪減。","黃委員偉哲：第63案是要求經濟部全面檢討策略，然後提出專案報告。","主席：雖然還沒有處理到第63案，但本席補充說明一下，這分成二部分，交通部真的集中經費或編列特別預算，對公共交通運輸系統大量支持，就只有這樣……","杜次長紫軍：電動巴士部分，我們有與交通部一起合作。","主席：其次是全面禁止燃料機車，但請不要誤解，雖然是全面禁止，但對於現有商家包括供應商、廠家等要如何補助，使其能整體轉型，連通路鏈也完全配合轉型，也就是他們的利益百分百都沒有損害，這需要時間，不可能一年就完成，只有這樣，否則我們在這裡刪刪減減，一下西部、一下東部、一下離島是沒有用的，只有普及公共運輸，而且公共運輸還要落實到DRTS，不是只有公車、小巴與中巴，還包括計程車，因為偏遠地方用小巴、中巴都一定虧錢，只能用計程車作為公共運輸工具。我們已經在試行了，效果還不錯，這個應該要全國施行，以解決偏鄉部分的交通問題，另一部分才是加強公共運輸、推廣電動機車及燃料車的禁止，但不要亂斷章取義，我說現有工廠與所有通路商的轉型都要一併考慮，我不是要消滅這個，請不要斷章取義，這是第63案……","杜次長紫軍：針對第63案，我們會提出總體報告。","主席：請你們把剛才我說的意見納入第63案的文字修正，稍後再把第63案的文字修正意見提出來。"],["廖委員國棟：一定要有「偏遠地區」這四個字。","主席：廖委員，那個就是DRTS，就是計程車特別補助花東地區啊！"],["廖委員國棟：對啊。第56案就不刪減了。"],["主席：第56案不通過。第57案及第58案併案處理。"],["廖委員國棟：第57案及第58案也是電動車啊！","黃委員偉哲：那我要刪，1億4,500萬要刪減多少，你們自己說！"],["葉委員津鈴：你們有沒有鼓勵各縣市垃圾車換成電動車？","杜次長紫軍：垃圾車比較困難，因為垃圾車需要載重，而且有些需要加壓，所以垃圾車這種特種車輛比較困難，現在重點是大客車與中巴，也就是把公共汽車列為重點。"],["主席：還有計程車的部分！","葉委員津鈴：我想你們應該去研究看看，現在實施垃圾不落地政策，垃圾車一來大家就跟在後面要丟垃圾，如果使用電動車，民眾就比較不會吸入廢氣，所以請你們去研究看看，垃圾車應該全面汰換為電動車。"],["黃委員偉哲：等將來技術成熟……","杜次長紫軍：對，現在技術還不成熟。"],["廖委員國棟：第63案的研究裡……"],["杜次長紫軍：我們一起提報告。","黃委員偉哲：第57案本來是要求刪減1億4,500萬，經過廖委員感召，決定刪減1,000萬就好。"],["廖委員國棟：450萬就好啦！"],["黃委員偉哲：你的感召力還沒那麼大。","主席：好啦，刪減500萬啦！"],["廖委員國棟：好。"],["主席：第57案及第58案併案刪減500萬。","第59案至第70案是主決議提案，行政單位有沒有做不到的？","剛才提到的第63案修正文字好了嗎？要包括計程車的部分。","廖委員國棟：你們對哪那幾案有意見，快點提出來，沒有意見就通過了。","王局長運銘：第68案的「為此要求工業局應落實」的「工業局」要修正為「能源局」，第70案正好相反，「爰要求經濟部能源局」的「能源局」要改為「工業局」。","另外，第67案是否可以與剛才的第57案併案刪減500萬？"],["廖委員國棟：第67案是決議提案啊！","主席：第63案先保留，等提出修正文字後再來處理。","第59案至第70案除第63案保留之外，還有沒有做不到的？","王局長運銘：第67案「為此要求工業局未能提出有效改善前停止計畫」，這可能有點問題吧！"],["杜次長紫軍：是否能修正為「要求工業局積極推動」？","黃委員偉哲：好啦，我們會改成不痛不癢啦！"],["杜次長紫軍：因為如果停止計畫就不能……"],["黃委員偉哲：好啦！改為「要求工業局應積極推動」。"],["主席：第71案與第72案併案處理。","王局長運銘：第71案提到的24億4,000萬是整個再生能源基金的所有預算，這分成兩大部分，一部分是電價補貼，大概有23億，另外的1億4,000萬是設備補貼，所謂設備補貼是對於比較前瞻、不成熟的再生能源，包括BIPV建材一體型太陽光電、海洋能、離岸風力、沼氣、小型風機及地熱等設備進行補貼。其中1.4億中有1億是做離岸風力示範系統的補貼，所以委員提案要刪減的五分之一，應該是刪減1億4,000萬的五分之一，這是定義問題，特別先向委員報告。","因為對於前瞻部分進行設備補貼是需要的，因為電價部分還沒有辦法cover那部分，所以等於是加碼讓比較前瞻、成本較高的再生能源能夠發展，對於這部分，懇請委員不要刪減。"],["主席：你們收購電價的價格有沒有買貴？","王局長運銘：每一年都召開收購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是由產官學專家共同開會，還開過聽證會，我曾主持過幾次聽證會，每次聽證會都被業者罵，這代表我們替政府、民眾把關是相當的嚴謹，不然業者不會一直吵或指責政府訂定的價格太低，與國際比較也是差不多的。","杜次長紫軍：我們是一年檢討一次，有些漲的就讓它調，降的就往下降，另外我們還有個機制，就是是採取競標的方式，競標價格會比我們訂定價格還要再低，大概是用二種方式來進行。","主席：各位委員是否認同局長的意思？也就是24億的總預算中有23億用於收購，只有1億4,000萬用於設備補貼，所以應該針對這1億4,000萬來進行刪減討論，提案的意思應該是要刪減1億4,000萬的五分之一，這是局長的意思，對嗎？","王局長運銘：是，我們建議不要刪減。至於第72案則是提案凍結關於離岸風力發電設置補助經費3,000萬，提出專案報告後再予以解凍。","廖委員國棟：有關第71案，剛才我已經表達過離岸風力部分的研發與執行是非常重要的步驟，但是我覺得能源局在這個部分不夠專心，我特別記錄當初曾經質詢過的問題，再生能源基金今年只編列1億，明顯短編，我不知道為什麼短編，是不想執行的意思嗎？如果政府有決心落實陸、海的風機，今年應該就要編列5億吧！","王局長運銘：離岸風機的示範計畫是到明年建好4部離岸風機，所以我們分年編列……"],["廖委員國棟：我知道這是逐年編列的。","王局長運銘：今年比較少，主要是做環評等等的作業費，明年就有設備費，所以明年會編列比較高，這是分年來編列的。","廖委員國棟：現在編列的是明年要用的錢啊，你們不是明年年底就要完成了嗎？","黃委員偉哲：沒有，這是103年的預算。","王局長運銘：這是今年的費用，是103年的費用。"],["廖委員國棟：是今年的？"],["王局長運銘：是。","廖委員國棟：好，第71案與第72案相關……","王局長運銘：委員，我們建議這二案併案處理，原第72案是要凍結3,000萬，是不是改為凍結1,000萬，我們來向委員會進行詳細報告後始得動支？可以嗎？"],["主席：這二個不同吧？","廖委員國棟：雖然不同，但有相關。","王局長運銘：第71案的1億4,000萬中，除了1億用於補助離岸風力外，還有4,000萬是補助其他設備，包括海洋能、沼氣、小型風機、地熱等。如果二案併案，就委員所提的離岸風力部分，第72案爰提案要求凍結3,000萬，但因為今年是第一年，是不是可以凍結1,000萬，待我們向委員進行詳細報告後就能動支？","廖委員國棟：其實要取得示範風場的籌設許可，你們今年就要支出將近2億才對，但是你們卻只編列了1億，讓人覺得你們好像不想執行，局長是新來的，你不知道我們從去年就開始努力……","在場人員：目前是完成環評，所以今年會發生環評的申請補貼，另外，今年會開始進行測風塔的補助，但是測風塔的補助可能也要到明年……","廖委員國棟：我知道，我也有看那個工期。","在場人員：今年那個部分會付出一部分，所以今年預估大概是1億，也差不多是支付那樣的金額。","廖委員國棟：不能差不多，這要精準，不然廠商到時候拿不到錢要怎麼辦？","在場人員：我們是按照廠商預估的進度來編列預算的，明年就……"],["黃委員偉哲：你的意思是1億是夠的。","在場人員：對，我們估算依照廠商的進度，因為我們照進度編列……","黃委員偉哲：如果1億能執行的下來，依照廖委員的說法，等於是替國家省下1億。","廖委員國棟：不是，是明年才要付。"],["在場人員：是離岸風機……"],["黃委員偉哲：遲付1億也有1億的利息。"],["廖委員國棟：那是決心的問題！就依照第72案凍結2,000萬。"],["葉委員津鈴：這樣好啦！"],["主席：第71案與第72案併案凍結2,000萬。","第73案之後都是主決議提案，行政單位有沒有做不到的？","王局長運銘：第73案倒數第四行「要求工業局」要改為「要求能源局」，後面的案子都OK。","主席：第74案至第79案都是決議，有沒有做不到的？"],["王局長運銘：可以。","主席：好，現在回頭處理第63案，行政單位的修正建議文字是什麼？","杜次長紫軍：有關第63案，我們建議倒數第四行修正為「爰請經濟部與交通部針對電動公共運具，如大巴、中巴、計程車等予以共同推動，以及偏鄉運輸接駁及電動垃圾車等納入考量，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黃委員偉哲：改為納入評估。"],["杜次長紫軍：好。","主席：好，第63案照經濟部及黃委員偉哲所提建議文字修正通過。","現在處理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現在處理第101案。","葉處長雲龍：第101案是執行率的問題，也是單獨的案子，第102案及第103案是OTOP通路的部分，第104案與第105案是微型園區的部分。","黃委員偉哲等所提第101案認為地方發展基金連年預算執行率偏低，事實上沒有錯，從98年年底開始推，到99年、100年的執行率都只有百分之二、三十，100年是58%，但從101年開始就達到96.4%，102年是99.49%，今年到現在已經達到109%。剛才我也向黃委員報告過了，這筆基金的金額並不多，而且執行率都提升了，可否不刪減？"],["葉委員津鈴：沒有意見。","黃委員偉哲：原本是要刪減5,241萬8,000元，就刪41萬8,000元就好，只刪除尾數，如果你們還不滿意，那我也沒有辦法了。","葉處長雲龍：好，謝謝黃委員。","主席：好，第101案刪減41萬8,000元。第102案及第103案併案處理。","葉處長雲龍：第102案及第103案是有關通路授權，第102案是黃委員偉哲等所提，第103案是廖委員國棟等所提，通路問題…","黃委員偉哲：這個我剛才也聽過你們的解釋了，刪減50萬就好。","主席：第102案及第103案併案刪減50萬，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廖委員國棟：本席的第103案沒有說明啊！","葉處長雲龍：有關第103案，原先我有詢問廖委員是不是可以不要凍結……"],["廖委員國棟：好。"],["主席：第102案及第103案併案刪減50萬。第104案與第105案併案處理。","葉處長雲龍：對於李委員慶華等所提第104案刪減100萬元的部分，我們同意。","黃委員偉哲：不在場委員的提案你們就同意，我們這些在場委員的提案……","葉處長雲龍：科目不同，因為微型園區各方面的經費比較不一樣……","主席：第104案與第105案併案處理，一個是刪減100萬，一個是凍結2,350萬的五分之一，這是不一樣的。","葉處長雲龍：我的意思是二案併案考慮，如果單獨的話我會同意，但是併案的話，是不是可以不要刪減，改以凍結方式處理呢？因為7個微型園區只有澎湖沒做成功，因為土地徵收有問題，但這200萬也沒有給他們，所以政府完全沒有損失。","黃委員偉哲：那就少刪一點，刪減200萬。","葉處長雲龍：這二案的科目是一樣的，是不是最多刪減100萬？","黃委員偉哲：沒有啦，剛才你同意第104案刪減100萬，二案併案刪減150萬好了！"],["廖委員國棟：這樣會影響到地方發展。","主席：廖委員，你要不要先撤案？如果你撤案，就可以討論……","葉處長雲龍：沒關係，就照黃委員所說的刪減150萬。","廖委員國棟：100萬，第104案就是提案刪減100萬，我支持第104案。","黃委員偉哲：預算不可以增列，但可以增加刪減額度的。"],["廖委員國棟：刪100萬！"],["黃委員偉哲：剛才還說尊重我！"],["葉處長雲龍：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都是決議案了。","葉處長雲龍：其他的決議案，我們遵照辦理。","（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協商結論："],["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第1案及第4案減列旅運費212萬元；第5案減列委託辦理捐助法人、團體或商號參加國際展覽業務計畫50萬元；第6案減列委託辦理台灣會展領航計畫200萬元；第7案至第9案併案減列委託辦理發展暨舉辦大型活動計畫100萬元；第10案撤案；第11案及第12案併案減列捐助個別廠商赴海外參加國際展50萬元；第13案至第29案均照案通過；第30案、第33案、第34案、第35案及第36案併案減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31萬9,000元；第31案及第32案併案減列科技計畫2,000萬元；第37案到第40案併案凍結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5,000萬元（含第40案之1,000萬元）；第41案不通過，照原列預算數編列；第42案撤案；第43案及第44案併案減列LED路燈節能示範計畫200萬元；第45案照案通過；第46案至第49案均照案通過；第50案及第51案併案凍結科技計畫1億1,000萬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52案及第53案照案通過；第54案及第55案併案凍結離岸風場開發作業安全評估技術開發，以及陸海域風力發電設置推動及技術研發1,000萬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56案不通過，照原列預算數編列；第57案及第58案併案減列電動車示範運行補助500萬元；第59案至第62案均照案通過；第63案除倒數第四行修正為「爰請經濟部與交通部針對電動公共運具，如大巴、中巴、計程車等予以共同推動，以及偏鄉運輸接駁及電動垃圾車等納入評估，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外，其餘照原提案通過；第64案至第66案均照案通過；第67案除倒數第二行修正為「為此要求工業局應積極推動。」外，其餘照原提案通過；第68案除將倒數第三行「工業局」修正為「能源局」外，其餘照原提案通過；第69案照案通過；第70案除將倒數第二行「能源局」修正為「工業局」外，其餘照原提案通過；第71案與第72案併案凍結2,000萬元，報告後始得動支；第73案除將倒數第四行「工業局」修正為「能源局」外，其餘照原提案通過；第74案至第79案均照案通過。"],["地方產業發展基金：","第101案減列服務費用41萬8,000元；第102案及第103案併案減列專業服務費50萬元；第104案及第104案併案減列其他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規劃設置之微型園區等地方產業相關發展計畫100萬元；第106案至第117案均照案通過。","主席：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及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所列審查項目「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其餘項目隨同調整或無列數，決議照協商結論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經濟部主管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及地方產業發展基金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完竣，本日下午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休息（16時21分）"]],"block_lines":[1,6,6,9,24,24,25,26,26,27,27,28,28,29,29,31,42,61,63,67,75,93,101,102,103,104,105,106,125,134,144,144,145,145,152,162,165,168,169,170,174,175,177,180,186,188,192,196,200,201,202,203,207,208,209,211,212,213,214,218,220,221,226,227,228,230,231,232,233,240,243,246,249,250,255,261,264,266,270,274,275,278,281,283,288,289,291,293,297,300,303,305,306,308,314,315,316,321,322,323,325,330,331,332,333,334,336,342,343,345,347,348,349,351,352,353,355,356,365,368,369,371,379,380,389,396,397,400,406,409,410,415,416,418,420,422,424,425,426,427,428,429,430,432,434,435,436,440,442,445,450,451,454,456,459,461,463,464,465,466,470,472,477,480,485,486,487,490,495,498,499,500,503,505,508,517,518,520,522,523,529,531,535,542,545,557,558,562,563,565,566,571,576,580,583,585,586,592,593,595,596,601,606,608,612,613,614,619,624,637,643,645,648,649,650,652,654,656,658,659,660,663,674,676,679,683,684,687,690,694,697,701,703,705,706,709,717,718,719,722,724,728,733,735,737,741,744,746,749,751,755,756,760,761,764,765,768,776,777,786,788,790,796,800,804,805,806,807,808,811,812,814,815,817,818,820,824,825,827,829,830,831,834,837,838,839,843,844,846,847,848,854,855,856,857,862,865,872,873,874,877,882,884,888,890,891,892,893,895,896,897,900,904,905,908,910,922,925,934,935,936,937,939,940,941,946,950,954,957,961,962,964,965,973,978,982,987,988,993,994,1000,1011,1013,1017,1018,1019,1023,1026,1028,1030,1031,1032,1034,1035,1037,1039,1041,1047,1048,1049,1051,1052,1056,1059,1060,1064,1068,1076,1080,1081,1084,1085,1094,1099,1101,1111,1125,1137,1137,1138,1139,1141,1142,1142,1150,1158,1166,1174,1182,1182,1190,1191,1194,1195,1198,1199,1202,1203,1207,1210,1211,1214,1215,1218,1219,1222,1223,1226,1227,1230,1233,1234,1235,1238,1239,1242,1243,1246,1247,1250,1251,1254,1255,1258,1261,1264,1267,1268,1271,1272,1275,1276,1279,1280,1283,1284,1287,1288,1291,1292,1295,1298,1299,1302,1303,1307,1310,1311,1315,1318,1319,1322,1323,1326,1327,1330,1331,1334,1335,1338,1339,1342,1343,1346,1347,1350,1353,1354,1357,1358,1361,1362,1365,1366,1369,1370,1373,1374,1377,1380,1381,1384,1385,1389,1392,1393,1396,1397,1403,1403,1404,1404,1405,1405,1406,1409,1412,1413,1416,1417,1420,1421,1424,1425,1428,1431,1432,1435,1436,1439,1440,1443,1444,1447,1450,1453,1454,1457,1458,1461,1464,1467,1476,1479,1480,1483,1486,1487,1490,1491,1494,1495,1498,1501,1502,1503,1506,1507,1510,1511,1514,1515,1518,1519,1522,1523,1526,1527,1530,1531,1534,1535,1538,1539,1542,1543,1546,1547,1550,1551,1554,1555,1558,1559,1562,1563,1566,1567,1570,1571,1572,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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