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5月22日（星期四）9時至14時58分","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　　席　楊委員麗環","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有委員有程序問題。請李委員昆澤發言。","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同仁。昨日臺北捷運發生重大砍人事件，造成非常嚴重的傷亡，大家頗為震驚。過去兩年，本席針對大眾運輸軌道系統的警察人力不足問題多次提出質詢，可是昨天仍發生這樣重大的事件，捷運、高鐵及台鐵等相關大眾運輸軌道系統每天有將近276萬人次的旅客，本席建請主席要求部長針對政府如何維護乘客生命安全到本委員會說明，不要讓民眾以後可能要帶高爾夫球桿、棒球棒或噴霧劑搭乘大眾運輸系統。請主席裁決。","主席：謝謝李昆澤委員。其實李委員還沒有發言之前，部長原來是有請假，可是他已經在趕路當中了，因為他知道北捷的事情非常嚴重，所以他要主動來本委員會。我們的會議繼續進行，同時也等部長來，如果沒有意見的話就照議程先走。","現在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6分至下午2時22分","中華民國103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上午12時44分","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出席委員：李昆澤    楊麗環    管碧玲    林國正    羅淑蕾    王進士    蔡其昌    葉宜津    魏明谷    李鴻鈞    陳雪生    劉櫂豪    林明溱    陳根德","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簡東明    黃偉哲    黃昭順    楊應雄    蕭美琴    李桐豪    陳歐珀    吳育仁    段宜康    邱議瑩    賴振昌    林佳龍    江啟臣    周倪安    呂學樟    李貴敏    邱文彥    張慶忠    蔣乃辛    孔文吉    邱志偉    盧嘉辰    陳明文    蘇清泉    呂玉玲    葉津鈴    陳亭妃    王惠美    何欣純    吳育昇    陳怡潔    徐欣瑩    高金素梅  羅明才    林鴻池    楊瓊瓔    潘維剛    鄭汝芬    盧秀燕    鄭天財    許添財    徐耀昌    薛  凌    顏寬恒","      委員列席44人","主    席：蔡召集委員其昌","專門委員：林上民","主任秘書：金允成","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 究 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黃碧玉","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蔡國治","      薦任科員  郭佳勳","5月12日（星期一）","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邀請交通部部長葉匡時率同所屬列席就「臺鐵及高鐵行車安全之管理、事故分析以及改善預防措施」提出報告，並備質詢；並請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范志強列席備詢。","（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及高速鐵路工程局代理局長胡湘麟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楊麗環、林國正、羅淑蕾、王進士、蔡其昌、葉宜津、魏明谷、李鴻鈞、簡東明、劉櫂豪、徐欣瑩、管碧玲、段宜康、邱志偉、江啟臣及李桐豪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范志強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徐欣瑩質詢另提書面補充意見，及委員潘維剛、楊瓊瓔、鄭汝芬、林明溱、周倪安、黃昭順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決定："],["項目：一、報告及詢答完畢。"],["項目：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通過臨時提案18項：","一、臺灣鐵路管理局為策進行車安全，設置行車保安會，負責調查事故原因、責任鑑定，以確實找出事故原因，達成有效改善；根據「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保安會設置要點」，該會設委員17人，除6位由臺灣鐵路管理局人員及1位由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擔任之外，另有10位專家學者為聘任委員，然目前事故調查幾乎皆逕由行車保安會下所設「行車事故改善暨獎懲審議小組」做成決議，並無須經過委員會審議。如102年總計有632件行車事故，包括60件重大行車事故，其事故調查、責任鑑定皆由上述「行車事故改善暨獎懲審議小組」決行，而整年僅召開過3次委員會議，不僅使得委員會功能大打折扣，更讓外界質疑臺灣鐵路管理局處理事故調查是球員兼裁判。爰此，要求修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行車保安會設置要點」，「行車事故改善暨獎懲審議小組」及「行車事故預防稽核小組」成員應納進專家學者聘任委員。"],["提案人：蔡其昌　　陳雪生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　　李鴻鈞","二、臺灣鐵路管理局為策進行車安全，設置行車保安會，負責調查事故原因、責任鑑定，以確實找出事故原因，達成有效改善。然而為避免遭致懲處，臺灣鐵路管理局各單位逕以本位主義互相推諉虛應，導致委員會功能不彰，會議提出之結論更對臺灣鐵路管理局毫無拘束力。為降低各單位因保護主義而無法有效改善軌道安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參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之「自願報告系統」，提供從業人員報告軌道潛在風險之管道，並透過報告資訊處理、分析與分享，以主動方式預防事故發生，有效提升軌道安全。爰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就建立「自願報告系統」一事，於1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提案人：蔡其昌　　陳雪生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　　李鴻鈞"],["項目：三、根據交通部鐵路營運監理小組「103年2月28日臺鐵中壢至埔心站間電車線設備損壞案調查報告」指出，太魯閣號事件車輛TEP1007及抽樣檢查TEP1005、TEP1006集電舟支架均呈現擴孔現象，顯示集電舟支架長期受到非原始設計考量內之瞬間碰擊力道影響。經查，臺灣鐵路管理局使用之臺製集電舟支架所使用之厚度比原廠集電舟支架厚，其材質並未做差異分析，臺製集電舟支架比原廠集電舟支架重275g，且臺製螺栓的耐受力及材質並未有相關測試報告，螺牙長度也與原廠差距甚遠。爰此，交通部應全面徹查臺灣鐵路管理局擅自使用臺制集電舟支架、螺栓之原因，檢討現有集電弓是否符合原始設計標準，並於3個月內提出報告。"],["提案人：蔡其昌　　陳雪生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　　李鴻鈞"],["項目：四、鑑於我國交通網絡發達便捷，諸如台北市公車、捷運、鐵路都具備行車資訊看板便利民眾使用大眾運輸工具，而彰化縣境內臺鐵的簡易站及招呼站卻完全沒有行車資訊系統，導致民眾完全無法確切掌握火車班次資訊。爰建請交通部責成臺灣鐵路管理局應於彰化縣境內大村車站、永靖車站等各簡易站設置乘客火車即時動態資訊，將火車行車資訊看板普及化，讓民眾得以確實掌握列車資訊。"],["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蔡其昌　　劉櫂豪　　李鴻鈞"],["項目：五、針對臺鐵12處土石流危險路段，103年4月底僅完成7處設置監視器，另5處採邊坡加固方式，並加強人工巡檢頻率。但是並未全部危險路段皆加裝邊坡自動偵測器。現在科技已經很進步，早已有自動偵測系統，但臺灣鐵路管理局目前卻還在用傳統的監視器監控邊坡，根本無法準確偵測現在氣候變遷帶來的強降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在所有危險路段全面加裝邊坡自動偵測器，方能達到即時監測預警的效用，以保障乘客生命安全。"],["提案人：羅淑蕾　　林國正　　陳雪生　　楊麗環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　　李鴻鈞"],["項目：六、鑑於鐵路車輛安全之重要性，除攸關搭乘者的生命財產權益外，更是全國國民每日「行」的基本權利，主管機關應於1個月內清查所有現行使用中之車輛，並針對未符合美國防火協會NFPA、歐盟EN及國際電工IEC等安全規範者，提出汰換時程計畫於交通委員會，並確實監督將來新造車輛一律符合該安全規範。"],["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林國正　　陳雪生　　楊麗環　　葉宜津　　劉櫂豪　　魏明谷"],["項目：七、有鑑於交通部提出北宜直鐵方案，預計花費新台幣500億元工程費，僅是為了縮短台北至宜蘭間18分鐘車程。由於目前規劃路線沿途有諸多破碎地質並會通過翡翠水庫集水區，一旦施工勢必造成環境與生態嚴重破壞。回顧當年雪隧施工造成25名人員死亡，且工程一再延宕，可見北宜直鐵興建大幅追加預算與施工危險疑慮，是以要求交通部針對該項工程是否應重新檢討，並就花東線運量不足應於半年內另提替代方案。"],["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林國正　　陳雪生　　楊麗環　　葉宜津　　魏明谷"],["項目：八、鑑於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缺口亟需改善，且目前官股代表占董事會席次過半，已具有實質影響力。因此，主管機關應積極於3個月內提出有效財務解決配套措施，並向交通委員會報告。"],["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林國正　　陳雪生　　楊麗環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項目：九、交通部高鐵系統穩定診斷專案小組，於103年1月起就高鐵安全性、穩定性、可靠度及營運應變進行整體檢視。為什麼檢視結果截至103年4月底，已發生15次異常事件，診斷專案小組所提改善意見是否有確實改善，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及改善意見。"],["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　　李鴻鈞"],["項目：十、針對高鐵發生轉轍器訊號異常，通常採取的應變機制就是停駛。高鐵在號誌異常下，列車雖可以採手動方式通行，但是速度僅能維持時速30公里，而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規定誤點30分鐘可退1/2票價，誤點1小時全額退票。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預期心態就是列車會大誤點，就決定全線停駛，既可讓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損失減少，又不用安排乘務人員排班和編組運用等運轉整理，而造成全線停擺的鐵道黑暗期。爰此，交通部必須要求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應有積極的觀念，在轉轍器異常時，研議採用降級運轉去應變，並且針對列車誤點用階梯式退款機制。除確保乘客權利，亦監督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確實做到輸運者的角色，方能有效提升營運效益。"],["提案人：羅淑蕾　　林國正　　陳雪生　　楊麗環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　　李鴻鈞"],["項目：十一、針對高鐵至今仍不斷發生轉轍器異常，而採取停駛的應變機制。乘客在高鐵資訊不明，未立即告知乘客轉乘或是等候的資訊，反而繼續售票的做為感到憤怒。高鐵對外接駁交通仍不完善，造成原先乘客都尚未疏散，新乘客搞不清楚狀況下購票，又得回到服務台退票。爰此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在未能確定列車恢復行駛期間，須馬上停止售票，並且立即啟動接駁機制，主動協助旅客轉乘其他運具。"],["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林國正　　陳雪生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　　李鴻鈞"],["項目：十二、針對遠通電收公司為達成國道高速公路局要求收費員於103年6月底須全數安置的承諾，而將收費員安插在不適合的職缺。以致於之前207名媒合成功收費員，至今僅91名仍在職，其中不少人遭受到工作條件差別待遇，因而導致離職率居高不下。若遠通電收公司在103年6月底達成全數安置承諾後，交通部須建立收費員離職通報系統，以求立即獲得收費員離職的數據，並且設定門檻。若整體離職率達10%，就應訂下遠通電收公司限期改善的期限，並且協同遠通電收公司及勞動部提供離職收費員適合的職業訓練，以便於日後順利轉職到遠通電收公司相關企業，並且在職訓期間，遠通電收公司要負擔所有學費以及謀業生活補助金，最終達成所有願意媒合收費員有份穩定的工作。若是離職率持續惡化，國道高速公路局須依照合約內容，對遠通電收公司要求改善，若不改善則予解約。"],["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林國正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　　李鴻鈞"],["項目：十三、針對遠通電收公司服務中心宣布於103年5月起eTag用戶列印明細須繳交手續費，遠通電收公司表示日前已開放非用戶線上登錄帳密查詢的服務，故全面取消用戶查詢明細的優惠。由於網路查詢僅提供出帳資料，列印明細則可查詢每日20公里內不列帳的通行明細。爰此，交通部必須要求遠通電收公司必須修改網路系統，並提供所有用路人查詢每日20公里內不列帳明細，既可完成e化目標，亦能保障用路人權利。"],["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林國正　　陳雪生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　　李鴻鈞"],["項目：十四、針對遠通電收公司日前行文給監理站一批車號，表示這些車的車牌汙損無法辨識，要求監理單位鎖車強制召回檢驗，使得用路人必須至監理站解鎖。驗車單位表示這類車牌並無汙損或是遭破壞，質疑是ETC車牌辨識率過低，無法有效辨識車牌，就認定是車牌汙損。造成用路人車子被監理系統被莫名鎖住，必須強制召回檢驗。然遠通電收公司並無權力行文監理單位要求配合強制召回檢驗。爰此，要求交通部必須立即禁止遠通電收公司違法濫權，以保障用路人權利。"],["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林國正　　陳雪生　　葉宜津　　魏明谷　　李鴻鈞　　劉櫂豪"],["項目：十五、桃園國際機場連續2週航廈發生，圍牆倒塌、漏水、跳電、辦公室天花板掉落，廁所汙水溢流，硬體更新不及，國門形象受損。交通部應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提檢討及具體改善報告，並於1週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　　李鴻鈞"],["項目：十六、桃園國際機場第一、二航廈因觀光旅遊人數爆增，旅客文化習性不一，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依上、下班機人潮多時，採取走動式管理，即時管理旅客不當行為，避免類似旅客因廁所使用不當，造成淹水的大禍。"],["提案人：楊麗環　　李鴻鈞　　蔡其昌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項目：十七、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原本老舊，當初只作外觀的擴充拉皮，以致原有管線、排水設施無法負荷或符合擴充和局部變更之所需而狀況連連，建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務必全面性搜查管線排水，新舊設計及接合的缺失，作全面改善，以防再次出狀況辱及國門。"],["提案人：楊麗環　　李鴻鈞　　蔡其昌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項目：十八、臺鐵事故主要是行車異常事件中車輛故障占60.03%，運轉保安裝置故障238件占17.3%，發生原因以設備零件老舊居多，其次客運人次遽增，人事老化、不足，再加上負債累累……等等因素所致，建議交通部要打破傳統思維，將臺灣鐵路管理局拆分成客貨服務、場地租售……等項目，多運用資訊整合與企業合作方式以降低臺鐵營運成本，讓臺鐵真正脫胎換骨，走向全面現代化的經營管理並保障臺鐵安全。"],["提案人：楊麗環　　李鴻鈞　　蔡其昌　　葉宜津　　魏明谷　　劉櫂豪","5月15日（星期四）","邀請交通部首長率同所屬及外交部就「越南平陽暴動事件，台商及台僑緊急返台疏運問題」列席備詢。","（本項議程經會議主席徵詢在場委員同意後決議增列）"],["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一、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12月4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1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段落：審查委員丁守中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丁守中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5月16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段落：審查委員蔣乃辛等22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蔣乃辛等22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案。","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4月25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段落：審查委員李俊俋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李俊俋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12月18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1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段落：審查委員許添財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五、審查委員許添財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10月16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段落：審查委員蔣乃辛等2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蔣乃辛等2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10月24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2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段落：審查委員黃偉哲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五條之一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黃偉哲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五條之一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11月14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段落：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說明：本院議事處101年4月1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段落：審查委員李昆澤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李昆澤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說明：本院議事處103年4月1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段落：審查委員賴士葆等3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賴士葆等3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說明：本院議事處102年6月11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本日會議所增列議程及討論事項第一至十案，合併報告、說明及詢答。由委員李昆澤說明提案要旨，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建宇、民用航空局副局長方志文及外交部亞太司司長何登煌就增列議程部分提出口頭綜合報告，另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建宇、路政司代理司長王穆衡亦分別回應相關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李昆澤、葉宜津、楊麗環、羅淑蕾、蔡其昌、李鴻鈞、管碧玲、林國正、李桐豪、許添財、何欣純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建宇、路政司代理司長王穆衡、民用航空局局長沈啟、公路總局代理局長趙興華與外交部亞太司司長何登煌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潘維剛、魏明谷、林明溱、劉櫂豪及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決定及決議：","一、邀請交通部首長率同所屬及外交部就「越南平陽暴動事件，台商及台僑緊急返台疏運問題」列席備詢增列議程部分，詢答完畢。","二、本日會議所列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十案，說明及詢答完畢，均另擇期繼續審查。","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通過臨時提案6項：","一、針對越南排華事件，超過4萬名台僑、台商及其眷屬目前身居越南，交通部應協調各航空公司，提供足夠班次及機位，進行疏運。另為避免機票被刻意哄抬漲價，應對機票價格進行監管。此外，為因應情勢若持續惡化，交通部必須嚴加準備加開班機，以備不時之需，請外交部加派人員協助機場辦理台僑、台商返台事宜。"],["提案人：蔡其昌　　葉宜津　　林國正　　李鴻鈞","二、針對因進口貨櫃超重，導致貨運運輸違規超重行駛，對道路安全產生嚴重影響，雖已擬進行源頭管制規定，但是目前相關規定及執行尚未完全落實，且若貨主或船舶運送業者隱匿櫃重資料，將導致貨櫃司機無法判別是否超載，而依據現行法令，汽車駕駛人及汽車所有人會被予以開罰，尤其駕駛司機每次可被記2點，半年內記6點即要吊照，恐影響司機生計。針對此議題，曾於103年3月25日蔡其昌委員所召集會議，要求交通部1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辦法，然至今仍無具體解決方式。爰此，於可行辦法提出前，因進口貨櫃陸路運輸超載之責任歸屬相關事項尚有待釐清，交通部應請各裁罰機關暫緩裁決，以便受處罰人蒐集、提供相關有利資料，並於1個月內針對超重處罰之歸責認定提出解決方案。"],["提案人：蔡其昌　　葉宜津　　林國正　　李鴻鈞","三、交通部基於交通安全以及環保考量，於99年度起，即編列預算協助汽車客運業購置全新車輛，至101年已補助超過11億元，汰舊換新超過2,000台客運或公車，其所衍生之車輛製造工業產值不可小視，然據新聞報載，有些申請補助之業者除了進口底盤之外，甚至將車體拆解成不同部位零件，再進口到台灣組裝，導致我國1年產值約220至250億元的車體打造業產能不斷萎縮，近年更因為政府開放中國製車輛零件進口，使得情況愈更加嚴重。","補助汰舊換新車輛應除了本於交通政策目的，也可兼具扶植我國相關產業發展的功能。爰此，交通部應與經濟部共同研商扶植我國相關車輛製造產業之辦法，再於補助汰舊換新車輛規定中要求。"],["提案人：蔡其昌　　葉宜津　　林國正　　李鴻鈞","四、鐵路電氣化確實帶給花東民眾很大幫助，但須搭配公路大眾運輸接駁，否則到站後交通依然不便。交通部應規劃聯結花東各地的大眾運輸，才能增加民眾的便利性，並於2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李鴻鈞　　林國正","五、針對近幾年臺鐵常發生火車撞人、撞動物意外，卻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而汽車用戶安裝行車紀錄器已經是非常普遍行為，如有行車紀錄器畫面，易釐清事故原因。臺鐵事故多卻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火車無論是撞到人或撞到車子，若造成人員傷亡，在死無對證下，只能根據火車司機單方說詞；如果鐵路意外案件未造成人員死亡，則往往發生雙方各執一詞，各說各話情形。如果有行車紀錄器，調出錄影帶和資料，誰對誰錯，一目了然。有鑑於許多先進國家火車皆強制安裝行車紀錄器，並已證實紀錄器內容有助調查事故真相。爰此，臺鐵需逐年編列預算，全面在火車頭加裝行車紀錄器，一旦平交道或鐵軌上發生事故，若有安裝行車紀錄器，即可調出錄影帶和資料，方能有效追究責任歸屬。"],["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林國正　　李鴻鈞","六、針對國道收費員，平均月薪為35K，遠通電收公司提供的職缺薪資約2萬多元，還有部分職缺薪資未達22K。依合約遠通電收公司須保障收費員5年工作權並需補足薪資，但收費員轉置後的投保金額降低，勢必影響日後退職金、失業補助和勞保補貼金額。根據規定，本薪、全勤獎金、職務津貼、伙食津貼與加班費等應列入投保薪資申報，若以國道收費員案例來看，仍要看遠通電收公司補足的薪資名目為何。爰此，交通部必須要求遠通電收公司在完成收費員轉置後，應依法為收費員投保，保障轉置收費員的工作尊嚴。"],["提案人：羅淑蕾　　林國正　　李鴻鈞","另有委員提案1案，不予處理：","一、個人計程車行司機陳情，要獲得個人計程車行資格限制非常嚴格，但取得大客車駕照後，希望駕駛大客車外，休假日開計程車，但也因此個人車行被收回，必須靠行或是加入合作社，每月要多繳交靠行費。建請交通部研議個人計程車行司機如仍以駕駛車輛為主要工作，只要未有任何違規紀錄仍可保有個人車行，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李鴻鈞　　林國正","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本日會議增列議程，邀請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分別就「航站安檢缺失問題」、「北捷隨機砍人事件及公共運輸維安問題」提出報告，並備質詢。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本日會議各項議程合併報告、說明及詢答，並分別處理。現在進行今日議程。","邀請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分別就「航站安檢缺失問題」、「北捷隨機砍人事件及公共運輸維安問題」提出報告，並備質詢。"],["段落：討論事項"],["段落：併案審查："],["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李昆澤等26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二十八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羅淑蕾等26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丁守中等21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林德福等20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楊曜等23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一百十二條之八條文草案」案。","(十)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段落：審查委員潘維剛等34人擬具「船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潘維剛等34人擬具「船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主席：現在進行修法說明。","請提案人李委員昆澤說明提案旨趣。（不說明）李委員不說明。","請提案人陳委員亭妃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請提案人羅委員淑蕾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請提案人丁委員守中說明提案旨趣。","丁委員守中：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等21位委員提案修正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主要的目的就是兩岸直航的票價，相較於大陸國內的航線跟台灣國內的航線仍是居高不下，引起民眾抱怨連連。對此我國航空業皆以市場供需作為不願意降價及塘塞的理由，政府僅能要求具有公股的中華航空公司率先降價，至於其他航空業者不願配合降價，政府也束手無策。究其原因，是因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的定期航線跟客貨運的包機係採用備查制，航空業者蓄意以票面價格報請民航局轉報交通部備查即可，故每次機票價格調漲的時候，皆不會超越票面的價格，因此民眾抱怨連連而政府仍束手無策，無法符合民眾的期待，也使全民無法享受兩岸直航所帶來票價應合理下降的成果，並使政府用心改善兩岸關係的美意屢屢遭到苛責與批評，所以我們修正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五條之一，希望能夠比照國內航線，採取報請交通部核准其上下限的範圍，且更正時亦跟國內航線票價採同樣的方式。這個提案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最近票價雖然略有調降，可是這個立法是要讓兩岸航線的票價跟國內航線票價的核准制一樣，而不是國際航線的報備制，希望同仁能夠支持。"],["主席：謝謝丁守中委員的說明。","請提案人劉委員建國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劉委員不在場。","請提案人楊委員曜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請提案人林委員德福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請提案人邱委員志偉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請提案人潘委員維剛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潘委員不在場。","請交通部葉部長報告。","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本部修法說明，及就李委員昆澤等相關委員擬具「民用航空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及潘委員維剛等所提「船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本部意見，並針對「航空安檢缺失問題」提出報告。","民用航空法自42年5月30日制定公布後，施行迄今已逾60年，期間並歷經17次修正；鑑於國際民用航空標準法則迭有修正、相關實務見解亦有變動，現行相關規定已有部分內容不符合實際需求，為使民用航空法能與國際民用航空標準接軌，以因應民航服務與空運發展之需要，本部參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相關附約與其他國家之民用航空規定，並配合實務需求，擬具「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航空器、航空站、飛航安全、超輕型載具及增列相關罰則等管理事項進行修正，除有助於國內民航事業發展並與國際標準接軌外，並將強化超輕型載具管理及放寬旅客搭機使用行動電話相關規定。","海運發展攸關國家經濟，船員事業屬海運發展重要之一環，為保障船員權益，加強船員培訓，調和勞雇關係，促進航業及遊艇休閒產業發展，本部制定「船員法」，自88年6月23日制定公布後，歷經4次修正，本次潘委員維剛等34位委員所提「船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係為使我國船員管理規範符合相關國際公約規定，並確保我國籍船員及實習生權益，對外國人及外國實習生於本國籍船舶擔任船員及實習之條件，以及雇用人不得預扣船員薪津作為賠償費用等船員權益保障事項，予以明確規範，與本部與國際接軌及保障船員權益之政策方向一致。","另有關宿霧太平洋航空公司103年4月20日自桃園飛往馬尼拉之5J-311航班，載運之日籍旅客託運行李發現有兩桶柴油，凸顯航站安檢缺失問題部分，本部後續將責成民航局督導航警局，記取本次教訓，有效加強安檢人員之教育訓練並落實安檢作業程序，以有效確保飛安。","以上簡要報告，相關詳細內容將請民航局沈局長及航政司陳司長分別就民用航空法─航空站安檢缺失問題與船員法部分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指教。","關於北捷隨機殺人事件，大家都抱著非常沉痛的心情，也感到非常遺憾跟難過。針對這一類的事情，交通部和內政部要朝幾個方向改善，第一是安全的人力跟設備，還有加速通報跟醫療救護等面向；在安全人力部分，我們要提高見警率，加強鐵路警察護車及巡邏的密度，並對可疑的人及物適時的盤查。第二是增加包括保全人員在內的第一線從業人員，對於車站及列車安全的巡檢強度，並加強隱密死角的檢查。第三是提高人員對於可疑人物之警覺性及應變力。第四是加強安全宣導廣播及LED資訊顯示，提醒旅客發現可疑人物應聯繫車站或列車人員處理。第五是與警察專業單位研商應變的處置作為，及加強從業人員的教育訓練。第六是協調警政單位增加警力配置。在安全設備方面，我們要全面檢視車站的CCTV監視設備數量，適時調整裝設位置與拍攝角度。另外要檢討目前的標準作業流程，加速通報體系並建立醫療救護網路，降低事故發生時人身傷亡的情形，也要將一些案例當作未來模擬演練的項目，以加強應變作為。謝謝。"],["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報告。","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本部修法說明，及就李委員昆澤、陳委員亭妃、羅委員淑蕾、丁委員守中、劉委員建國、林委員德福、楊委員曜、邱委員志偉等相關委員擬具「民用航空法」共9案修正提案，提出本部處理建議，並聆聽各位委員指教，深感榮幸。行政院版「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說明如下。","民用航空法自42年制定公布後，歷經17次修正；鑑於國際民用航空標準法則迭有修正、相關實務見解亦有變動，現行相關規定已有不符合實際需求之處，為使民用航空法能與國際民用航空標準法則接軌，以因應民航服務與空運發展之需要，本部遂參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相關附約與其他國家之民用航空規定及配合實務需要，擬具「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航空器、航空站、飛航安全、超輕型載具及增列相關罰則等管理事項進行修正，其重點如下：","一、為明確區分航空器初始適航與持續適航檢定業務，爰修正初始適航檢定之規定並增訂持續適航之適航維修管理規定，以資明確，並增訂相關罰則。","二、為規範飛航模擬訓練設備之檢定或認可事項，參酌美國聯邦航空法規規定，增訂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應經檢定或認可之規定，並授權訂定檢定作業相關事項之規則。"],["段落：增訂為顧及國內航線永續經營及旅客權益保障，經報請同意後，得免徵、減徵或停徵國營航空站國內航線使用費之規定，以達維護國內航線永續經營之目標。"],["三、增訂為顧及國內航線永續經營及旅客權益保障，經報請同意後，得免徵、減徵或停徵國營航空站國內航線使用費之規定，以達維護國內航線永續經營之目標。"],["段落：航空器分類及作業特性，未必應完全具備規定之文書後始得飛航，爰增訂得依航空器分類及作業特性，公告一定之航空器，於飛航時無需具備相關文書之規定，以符實需。"],["四、航空器分類及作業特性，未必應完全具備規定之文書後始得飛航，爰增訂得依航空器分類及作業特性，公告一定之航空器，於飛航時無需具備相關文書之規定，以符實需。"],["段落：為能適時採用國際間通用之飛航標準，增訂得採用國際通用飛航標準之規定，以資遵循。"],["五、為能適時採用國際間通用之飛航標準，增訂得採用國際通用飛航標準之規定，以資遵循。"],["段落：參酌美國聯邦航空總署諮詢通告及歐洲航空安全署對航空器上使用行動電話、電子用品政策，修正航空器運作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之時機。"],["六、參酌美國聯邦航空總署諮詢通告及歐洲航空安全署對航空器上使用行動電話、電子用品政策，修正航空器運作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之時機。"],["段落：將超輕型載具設計、製造、試飛活動納入管理，並增訂罰則，另規定從事超輕型載具之設計、製造或試飛活動，不受應取得超輕型載具檢驗合格證始得飛航之限制，以符實需。"],["七、將超輕型載具設計、製造、試飛活動納入管理，並增訂罰則，另規定從事超輕型載具之設計、製造或試飛活動，不受應取得超輕型載具檢驗合格證始得飛航之限制，以符實需。"],["段落：為落實對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與航空站經營人之管理，及加重飛行場經營人或管理人之責任，修正其相關罰則規定，以資明確。"],["八、為落實對民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與航空站經營人之管理，及加重飛行場經營人或管理人之責任，修正其相關罰則規定，以資明確。"],["段落：修正對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製造廠之罰則，對未經發覺之違規主動提報者，得視情節輕重，減輕或免除其處罰。"],["九、修正對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製造廠之罰則，對未經發覺之違規主動提報者，得視情節輕重，減輕或免除其處罰。","本次民用航空法修正，除有助於國內民航事業發展並與國際標準接軌外，尚有強化超輕型載具管理及便利旅客使用行動電話等內容，爰懇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以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俾利後續子法修正與執行。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陳司長報告。","陳司長進生：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潘委員維剛等34人所提「船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本部處理意見報告，並親聆各位委員之教益，深感榮幸。","壹、前言","船員法自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制定公布施行迄今，歷經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九十八年七月八日、一百年二月一日、一百年六月二十九日四次修正。為與國際公約規定接軌，確保本國籍船員及實習生權益，船員法（以下簡稱本法）部分條文確有修正之必要，以資因應。","貳、潘委員維剛等提案修正重點及本部處理建議意見","潘委員維剛等提案修正本法計十條條文，謹就本部意見摘要報告如下：","一、第二條用詞定義，第一項第九款乙級船員建議修正為「指甲級船員以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船員。」，餘本部無意見。","二、修正條文第三條建議於第二項文字前增加「前項各款外」，俾使文義明確。","三、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二十五條之一、第二十五條之二、第八十四條、第八十四條之一規範非中華民國籍人民申請在本國籍船舶擔任船員或實習之條件，由於該等條文係為規範外國人、外國籍船員及實習生相關事宜，爰建議修正「非中華民國籍人民」為「外國人」，「非中華民國籍」為「外國籍」；另配合行政程序法已有對「撤銷」相關規定，爰建議將「撤銷」文字刪除，俾使文義明確。","四、修正條文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為保障船員權益，謹建議參照勞動基準法用字，修正為「雇用人不得預扣船員報酬作為賠償費用。」。","五、修正條文第四十二條係依據二○○六年海事勞工公約規定，修正雇用人得停止醫療費用負擔之期限為十六週，本條符合公約規定，本部無意見。","參、結語","綜上，本次潘委員維剛等34位委員所提船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係為使我國船員管理規範符合國際公約規定，並確保我國籍船員及實習生權益，對外國人及外國實習生於本國籍船舶擔任船員及實習之條件等，予以明確規範，與本部推動船員政策與國際接軌及保障船員權益之方向一致，謹提出酌作文字修正建議，敬請各位委員參採指教，謝謝！","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報告。本席剛才特別提到，你還要針對北捷隨機砍人事件及公共運輸維安提出報告，因此這也是你的報告重點之一。","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各位委員對警政業務之關注及指導，今天列席貴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就「航站安檢缺失問題」提出專案報告，茲謹簡要說明，敬請　指教。","壹、前言","本署航空警察局執行安檢勤務，本（103）年1月1日迄今發生缺失案件計2案：一、本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未能查獲華信航空103年2月5日AE363班機（臺北飛馬公）載運1罐漂白水案。二、本署航空警察局安檢大隊未能查獲宿霧航空103年4月20日5J-311班機（桃園飛馬尼拉）載運2桶柴油案，上揭2案均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獲報轉請本署航空警察局查處。","貳、辦理情形","一、有關本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漏查漂白水案，經調查該漂白水標示濃度為6%，濃度很稀接近於水，經X光判讀顯像為橘色有機物，安檢人員依經驗判斷該瓶罐內容物可能為飲料或水而未予以複檢，因而造成漏查。","二、有關本署航空警察局安檢大隊漏查柴油案，經調查，發現該件託運行李於103年4月19日23時41分經過託運檯X光機檢測，圖檔影像顯示該件行李內有2桶液體物品，圖像呈色為橘黃色，安檢人員一時誤認係蜂蜜之類的食品，未予拉下複檢，因而造成漏查。","三、依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編定之危險物品規則（DGR），柴油乃屬於危險物品分類中第3類之易燃液體，不論託運或手提皆屬不可攜帶上機之物品。液態物品呈色相近，直接從圖檔判讀物品之類別不易，故安檢人員應依照本署航空警察局安檢大隊「出境託運行李檢查作業指導書」，針對瓶罐物品執行以下標準作業檢查程序：","(一)先查看瓶罐是否完整，如已打開，應察看內裝是否為強酸、強鹼或易燃液體；如難以確認之飲料，得以嗅聞或請受檢者試喝之方式以協助研判。","(二)若瓶罐蓋完整，則察看瓶罐四週及底部是否完好，有無暗藏危險或違禁品，並視底部凹陷度以研判是否為高壓瓶罐類。","四、上揭2案均係安檢人員執行判讀疏失，未能落實「查不清不放、看不清不放、交代不清不放、有懷疑不放」等四大檢查原則，其中本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漏查案，業已核予檢查同仁申誡一次，另本署航空警察局安檢大隊漏查案，屬嚴重疏失，案件發生後本署航空警察局該安檢人員已離職，另經該局考績會決議，追究主管考監責任，分別為小隊長許時哲記過二次、隊長劉貴昌記過一次、大隊長黃素燕加重為記過一次、該局局長自請處分。","五、針對攜柴油上機之日籍旅客已請本署刑事警察局駐菲律賓聯絡官深入追查其身分背景與動機。該旅客於菲律賓下機以後，明白表示裡面是生質柴油，而且在台灣已經安檢過關，沒有什麼其他不良動機，所以菲律賓並沒有加以留置做任何調查，我們查證他的基本資料的結果，沒有不良紀錄等，跟他的供述吻合。","參、檢討策進","本署航空警察局深切檢討、痛定思痛，目前實施下列策進作為：","一、貫徹安檢SOP標準作業流程：提升執勤同仁對於相關檢查標準作業程序之知能，落實每一項檢查流程之執行。","二、強化託運行李複查：除利用儀器判讀外，如有無法確認之疑似危險物品，應請旅客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確認無危安之虞始得放行；或因擺放方向、角度、位置而重疊覆蓋有可疑物品顯像時，應全部重新複查行李，避免疏漏，嚴守安全檢查四不原則─查不清不放、看不清不放、交代不清不放、有懷疑不放。","三、加強檢安偵測之次數，提高檢安偵測密度與難度，偵測狀況從嚴從難，以提高安檢人員服勤警覺性，俾利爾後同仁執行出境安檢勤務，能更加落實以提高安檢人員服勤警覺性。","四、加強圖檔訓練：增加X光圖檔訓練狀況、難度，蒐集各式圖檔供同仁教育訓練之判別，本案亦列為本署航空警察局安檢大隊案例教育加強訓練同仁判讀技能，俾利爾後同仁執行出境安檢勤務，能更加落實。","五、加強幹部督/導勤功能，指導工作方法，有優異表現即時鼓勵，對考核不佳人員或不適任人員，立即調整職務或予以解職。","六、由於目前大部分旅客、貨主、託運人及航空貨運承攬業者等對於危險物品之認知仍嫌不足，因此常有誤運或攜帶危險物品上機之情形發生，未來本署航空警察局將加強危險物品與航空保安之宣導與教育訓練工作，共同配合維護飛航安全。","肆、結語","航站安全檢查工作係維護國境安全，把守國家大門的第一線工作，因此，檢查是否縝密落實，影響國家整體利益、國家安全及人民權益至深且鉅，維護飛安、落實安檢更是每位安檢人員之使命。有鑑於缺失發生，本署航空警察局將利用各種集會或勤教時教育同仁提升圖檔專業判讀辨識能力，執勤時按SOP（標準作業程序）規定落實執行，另加強檢安偵測次數，提高安檢人員服勤警覺性，以維飛航安全。","第二個部分是針對臺北板南線捷運車廂發生隨機殺人，造成4死21傷的重大危安事件做簡要的報告。這個案子是發生在昨天下午4時26分，發生地點是臺北捷運江子翠站，嫌犯是21歲的鄭姓男子，他是東海大學環工系2年級學生。案發經過是他在3點的時候先到江子翠捷運站附近購買水果刀，3時25分進入江子翠捷運站後先搭到國父紀念館站，沒有出站在裡面遊蕩以後又搭捷運折返，經過龍山寺站後突然抽出暗藏的水果刀，對不特定的乘客猛刺。當時列車是在行進當中，在車子停靠江子翠站以後，乘客四處逃竄，鄭嫌步出站區，被熱心的陳姓民眾跟站長控制。另外，當地所在地的文聖派出所也受理報案，立即進入站內將人逮捕上銬。目前他的動機還是不明，研判應該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現在的死傷人數是4死21傷，重傷者還在急救當中。","在策進作為方面，首先，本署已經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的請求，支援80名警力加強各捷運站及列車的安全，並由該局統一指揮調度。其次，要求臺北市跟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加強捷運站區及列車安全維護工作，立即加派警力巡邏捷運站體及提高見警率，以遏止不幸事件再度發生。另外，強化各項勤務規劃及嚴密犯罪偵防，並至重點轉乘站規劃警力，進行駐站守望管制。同時加強運用機動保安警力，以防制危害、迫害、滋擾或抗爭的不法活動。","再者，本署也通報各縣市警察局採取8項作為，第一點是針對臺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各捷運站的營運時間，加強站體周邊及站體內的巡邏勤務。第二點就是支援80名警力，從昨天8點起，在每天上午5時30分到隔天的凌晨1點，繼續支援及加強捷運列車車廂內的巡邏勤務密度，提高見警率。第三點是針對其他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加強航空警察局及鐵路警察局勤務的密度，並協調機場、台鐵及高鐵公司，強化保全人力以維護安全。第四點是對大眾出入的公共場所及人潮聚集的場所，加強守望及巡邏勤務，發現可疑的人及事時，立即盤查應處。第五點是加強清查轄區內遊民跟精神病患等高危險群，防範類似情事再度發生，並使各單位加強蒐報情資。第六點是轉知相關單位於發現不法或可疑情事，立即通報警方派員查處。第七點是為避免模仿的效應，加強宣導民眾發現可疑人士即立即通報警方，以利掌握機先，進行防治。第八點是各主管機關接獲報案以後要立即實施交通管制、封鎖現場、控制形勢、搶救傷患及協助緝凶等應變工作。","以上報告完畢，謝謝。","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在詢答之前先宣告以下事項：一、每位委員質詢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二、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三、委員質詢登記截止時間為10時30分。四、中午原則上不休息，用餐後繼續開會，請工作人員準備便當。五、各委員如有修正動議或臨時提案，請於10時30分以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請李委員昆澤質詢。","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臺北捷運發生重大瘋狂砍人事件，造成4死21傷的重大傷亡，我們為死傷者感到傷心，也為大眾運輸安全感到憂慮。臺北捷運每天有180萬人次旅客、高雄捷運一天有16萬人次旅客、台鐵一天有63萬人次旅客、高鐵一天有13萬人次旅客，大眾運輸軌道系統一天的旅客加起來，就有將近300萬人次，關於他們的安全問題，已經讓社會大眾覺得沒有信心，大家都擔憂自己本身的安全。本席在此要嚴厲的質問葉部長，以後是不是所有旅客都要帶高爾夫球桿、棒球棒或是噴霧器，才能去搭乘大眾運輸系統？"],["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會發生像昨天北捷的隨機殺人事件，當然是非常不幸、非常遺憾，我們也覺得非常哀痛。這真的是一個沒有預警、隨機的情況，但雖然如此，我們當然還是要注意，不要讓這種事再發生。我們在鐵路局、高鐵局，本來就有一些……","李委員昆澤：你說沒有預警，而且是隨機的事件，我要很嚴厲的糾正你，兩年前板南線就發生有人拿著水果刀恐嚇旅客的事件，當時我在6月20日就質詢你，要求增加捷運的警察人力，加強搭乘捷運的見警率，並加強監視系統的設置，這些做了嗎？當時臺北捷運才只有101個站，警察129人；經過兩年之後，現在是109個車站，警察從129人增加到135人，只增加6人。旅客這兩年增加了49萬人次，警察卻只增加6人，這樣的警察人數夠嗎？我在兩年前就提出這樣的質詢了。去年4月15日高鐵發生恐嚇事件，我也要求你針對相關警察部署的問題、台鐵及高鐵警察人力不足的問題、防恐演習的問題及監視器的問題加以改善，這些做到了嗎？所以這不是沒有預警、不是沒有徵兆。而且近日來臺北捷運發生多起暴力事件，也發生刺針怪客拿針刺人的事件，這些問題一再發生，怎麼可以說沒有預警？怎麼可以說沒有徵兆？這兩年來發生這麼多事情，我們也一再提出質詢與建議，你們做到了嗎？我們為旅客的生命安全感到極度擔憂。談到台鐵及高鐵，他們的警察總共有多少？只有542位。剛才副署長說人力要增加80位，這是臨時支援的嗎？"],["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台北市請求支援的。","李委員昆澤：我們在此具體要求，要再增加150位相關警力進駐臺北捷運，有沒有問題？我給你三個月時間去調度。","林副署長國棟：報告委員，目前……"],["李委員昆澤：你們目前是增加80位。","林副署長國棟：臺北捷運警察隊在103年度已經完成修編，增加為166人，編制已經增加了。","李委員昆澤：編制增加了，實際的人數呢？"],["林副署長國棟：預算員額在今年度是150人。","李委員昆澤：人力是不足的，你們不要再用警力不足、預算沒編這種理由，來搪塞社會大眾對於大眾運輸安全的憂慮。你們針對北高捷運的警察人力及台鐵、高鐵的警察人力，有何具體改善措施以提升見警率？","林副署長國棟：關於人力部分，因為受到人事匡列的問題，警察總員額……","李委員昆澤：按照你這樣的說法，你還是要讓社會大眾眼看著整個大眾運輸系統警力不足的問題仍然持續下去、眼看著大家的身家性命安全無法得到保障嗎？不要再用預算不足及警力不足來搪塞社會大眾對大眾運輸安全的要求。","林副署長國棟：轄區分局及派出所都有調度支援的狀況，不會讓警力……","李委員昆澤：你剛才說這些警力是台北市政府要求支援的，是臨時性的，我現在就是要求提升編制。現在每位捷運警察大概要負責5至12個車站，而且捷運警察除了人力不足之外，工作也是超量的，他們要負責車廂內及站內的巡邏與秩序的維持，還要負責演習或發生重大事故時的疏散，連取締攤販也要做；除了負責站內及車廂內之外，包括捷運相關的停車場、公園、商店街，都是捷運警察負責維持秩序及巡邏的地方，這樣警力夠嗎？就是不夠嘛！所以就是出現問題。兩年前板南線就發生有人拿水果刀恐嚇旅客的事件，當時我們就提出建議了。副署長，拿出魄力來好不好？有沒有能力？有沒有魄力？","林副署長國棟：捷運系統的主管機關是台北市政府，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置……","李委員昆澤：台北市警察局不是你們管的嗎？請問楊處長，目前捷運警察人力的編制狀況及平時巡邏的狀況如何？現在你們有135位捷運警察，對不對？"],["主席：請臺北捷運公司楊處長答復。"],["楊處長秦恆：主席、各位委員。現在警察人力是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派的。","李委員昆澤：他們現在有支援80人，我說的是平時臺北捷運公司相關人力的編制是多少。有135人，負責109個車站，而且這135人不是統統都在線上服務，還要排班輪班，對不對？"],["楊處長秦恆：是。"],["李委員昆澤：昨天那個時段板南線上有多少警察？","楊處長秦恆：這部分是捷運警察安排的，我不是很清楚，我這邊沒有資料，抱歉。"],["李委員昆澤：我為大眾運輸的安全感到憂慮。","葉部長匡時：昨天和今天，我和內政部陳部長通電話時有討論到這個問題，我們會和內政部積極協調，希望內政部增援警力，但這不是交通部能主導的，我們只能協調。"],["李委員昆澤：我現在就是提出建議。","葉部長匡時：我知道，增加航警、鐵路警察等警力方面，我們已請增很多次，我們還是會積極爭取，非常感謝大院對這件事的重視，目前航警、鐵路警察的警力的確相當不足。","李委員昆澤：大眾運輸安全不能等待，這一段時間來，捷運、大眾運輸工具發生那麼多重大資安事件，部長，我給你3天時間，請你邀集內政部、警政署、臺北捷運、高雄捷運、台鐵、高鐵、航空警察等相關單位提出增加人力的檢討報告。","葉部長匡時：事實上，政次已經在進行了，我們希望能儘快，3天我沒有把握，一個禮拜好不好？","李委員昆澤：日本發生沙林毒氣事件之後，就加強地鐵的安全措施，以及鐵道安全的重大管理措施，除了增加制服警察、便衣警察在行駛中的列車巡邏之外，也加強大眾運輸安全的宣傳和教育，所以在日本地鐵、鐵道車站都可以聽到廣播，提醒大家注意可疑的人、事、物，並加派警犬巡邏，以維護行的安全，這兩年來，發生那麼多事情，我們有做到嗎？","葉部長匡時：誠如委員剛才所提，我們會協調內政部、警政署及地方政府檢討相關措施，原則上，一星期內會提出檢討報告及改善意見。","李委員昆澤：另外，有人建議仿效巴黎、倫敦地鐵站設置高科技的智慧監控系統，針對可疑的人或可疑的東西進行監控，俾處理緊急狀況，他們有高科技監控系統，我們可以做嗎？","葉部長匡時：這點可能不容易執行，以捷運站、高鐵站的設計，用CCTV監控沒有問題，但那是金屬偵測器，每個旅客經過都要偵測，我覺得不容易執行，如果這樣做，對旅客進出的方便，可能會造成相當大的影響。","李委員昆澤：我講的不是安全門，也不是X光機，而是智慧監控系統。"],["葉部長匡時：這一點可以研究。"],["李委員昆澤：我們的監視器損壞多少？我以前就質詢過這個問題。","葉部長匡時：鐵路局和高鐵局應該沒有問題，但是捷運部分我並不清楚。","李委員昆澤：部長，最後我要奉勸你一句話，大眾運輸安全品質要提升。","葉部長匡時：我剛剛講了，我們會注意。","李委員昆澤：今天早上新聞報導，有一位高中女生出門搭捷運前，媽媽拿了一支電擊棒給她，不要再讓我們的旅客拿高爾夫球桿、電擊棒、棒球棒、噴霧器去搭大眾運輸系統了。"],["葉部長匡時：沒有人願意見到這樣的現象。"],["主席：請陳委員根德質詢。","陳委員根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下午4時26分發生隨機砍、殺人事件，警政署什麼時候接到通報？5點多？警政署何時通報行政院長？超過5點半？"],["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時間方面我沒有記錄。","陳委員根德：本席認為整個行政部門失能了，這起隨機殺人事件砍下第一刀的時間是幾點？後來你們調查的時間是幾點？其實停在龍山寺站的時候就砍人了。"],["林副署長國棟：4點26分在車上……","陳委員根德：4點26分是發生事件的時間，第一刀砍下去的時間是幾點幾分？一直到他從江子翠站走出來，總共多少時間？捷運公司有沒有跟江子翠站通報有殺人事件？完全沒有。殺人犯從江子翠站走出來，到最後被制伏，都是老百姓，兇嫌被制伏的當下，警察到場了沒有？"],["林副署長國棟：文聖派出所隨後到場了。","陳委員根德：是老百姓把嫌犯絆倒、壓制了，才交給警察的，從整個過程來看，捷運公司的通報系統出了非常大的問題，從事發到嫌犯被抓，前後差不多10分鐘，完全沒有通報，這是行政系統非常嚴重的違失，捷運公司要澈底檢討。整個通報系統發生了狀況，請問你們有何改善計畫？標準作業流程是什麼？我在交通委員會一再強調，每一個單位的應變計畫都要有標準的SOP，但由這次事件看來，行政部門完全失能；部長，交通部主管的部分一定要要澈底檢討，包括通報系統在內。請問行政院長何時得知4人被砍殺致死、21人受傷？乘客搭乘捷運、高鐵有沒有保險？"],["主席（羅委員淑蕾代）：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根據鐵路法及公路法的規定，旅客都有保險。"],["陳委員根德：如果因為社會事件造成意外受傷、被砍殺、被殺害是不是在理賠範圍？","葉部長匡時：這個部分我還要進一步了解，但是根據鐵路法的規定，意外死亡的保險金額是300萬元。","陳委員根德：部長，你們要特別注意這個事件的感染問題，不要因為臺北捷運這個隨機殺人事件，造成「感染」的問題，對此你們要加強防範啊！"],["林副署長國棟：是。","陳委員根德：包括通報系統的部分也要加強，可是參與今天會議的台北市交通局副局長，現在人也不在場，而新北市方面，請問隨機殺人事件跟工程處有何關係？為什麼派一位工程處處長與會？不論是發生意外或是臨時起意的殺人事件，整個捷運的通報系統必須建置完成，這是非常重要的。","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提醒，我們會督導所有的交通運具，針對這部分再做一次檢查，包括標準作業流程和通報系統。","陳委員根德：副署長回去要趕快反映，針對死者家屬要頒發慰問金表示慰問。今天我們沒有辦法提供民眾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所以造成這種意外事故，可是請問到現在為止，我們的首長有沒有針對死傷者的家屬給予慰問？沒有啊！","林副署長國棟：有，我們回去再反映一次。","陳委員根德：要積極反映，不要讓整個行政失能、無感。還有，針對見義勇為擒拿和壓制嫌犯的人，也要趕快去慰問他們，否則以後所有百姓碰到這種事情，誰還敢見義勇為跳出來去擒拿歹徒？","林副署長國棟：除了慰問之外，還要表揚。","陳委員根德：對，在這個節骨眼上，這件事要儘快，才能供作社會宣導教育。"],["林副署長國棟：是。"],["陳委員根德：這部分請副署長即刻反映。"],["林副署長國棟：好。","陳委員根德：本席希望這只是單一的社會事件，不要變成連續性、感染性的一連串事件。所以針對通報系統的部分，警政署也應該要追究，因為顯然是通報系統出了問題，否則警政署怎麼會到五點多才接獲訊息？死了4個人耶！這個部分，警政署要檢討。"],["林副署長國棟：是。","陳委員根德：另外，本席要請教葉部長有關航空城的部分，第三跑道和第三航廈預計在2030年完成，是嗎？","葉部長匡時：不會那麼晚，當初的規劃是，只要土地政策一完成，第三跑道就會開始……","陳委員根德：最近桃園縣政府為了整個航空城的發展，不管是會展中心或是旅遊中心，都是積極在招商，包括航空產業區的招商成果也是有目共睹。舉例來說，現在有人要來投資會展中心，好比預計5年內完成，只要你把土地交給人家，人家就可以在5年內完成；又比如旅遊中心，你把土地交給人家，人家也是在5年內要開始營運。以會展中心來說，可以容納10萬人，可是我看你這2030年要完成的規劃，基本上和航空城整體的發展規劃和進度根本不符，這是要澈底檢討的。","葉部長匡時：是，其實我們現在最急的是土地徵收，如果這部分可以儘速完成，其他工作就可以儘快來做。","陳委員根德：從我家裡看出去就是南跑道的施工狀況，所以我幾乎每天在監工，結果發現施工進度太慢。我們給廠商一年多的時間做為工期，可是就國家迫切需要的重大建設來看，這在整體規劃上是有問題的，而且是一開始發包就有問題，因為南跑道翻修完成之後，就要翻修北跑道，所以至少還需兩、三年的時間……","葉部長匡時：不是，在明年年底兩條跑道的翻修全部都會做完。","陳委員根德：既然如此，為什麼南跑道要做一年多？"],["葉部長匡時：沒有吧！南跑道在今年年底就可以做完。","陳委員根德：明明工期就是到明年元月15日，怎會說今年年底可以做完？"],["葉部長匡時：我們要加上驗收……","陳委員根德：一定是南跑道完成之後，才能去翻修北跑道吧？"],["葉部長匡時：對。","陳委員根德：如果明年年底兩條跑道都能完成，那當初規劃時，為什麼南跑道要耗時一年多？"],["葉部長匡時：我了解委員的意思……","陳委員根德：從工程的角度來看，為了配合國家建設的需要和社會的需要，我認為這是不對的，因為我看到每天在那裡施工的人不到幾個，本席以從事工程管理的角度來看，覺得這是沒有能力和效率的，所以這部分需要檢討。","葉部長匡時：是，我會請他們檢討，希望工班能夠人多一點、進度快一點。","陳委員根德：部長，該檢討的就要檢討！"],["葉部長匡時：好。","陳委員根德：另外，有關高鐵方面，基本上，在國外如果要搭乘高鐵，必須經過安檢，也就是要經過像搭乘飛機一般的安檢程序……"],["葉部長匡時：對。","陳委員根德：在臺北捷運發生這起事件之後，高鐵在安檢方面是否必須重新檢討？要不要仿傚國際社會進行安檢？"],["葉部長匡時：我們會檢討。","陳委員根德：一定要檢討，否則以時速300公里行駛，一旦發生任何狀況，死傷會很嚴重！"],["葉部長匡時：是。"],["陳委員根德：為什麼國際社會要進行安檢？我們要不要檢討？","葉部長匡時：好，我們來檢討。"],["主席：請楊委員麗環質詢。","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北捷發生砍人事件，我們真的深感痛心，而且也覺得不可思議，因為以往總覺得只有國外才會發生這種毫無人性的行為，未料在台灣竟然也會發生！這樣一種社會行為偏差的人的存在，對於我們整個公共安全，尤其是公共運輸來說，不啻是一顆不定時炸彈，所以本席希望類此事件，往後不要再發生在台灣的任何角落。","首先我要請教林副署長，在警力增派上，包括我們桃園航空站的警力差不多缺少250名，沒辦法有足額的員警來參與維安，到底是什麼原因？是因為你們有總員額的管制嗎？"],["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一方面是總員額的管制，另一方面是退休人力，一年大概有2,500人……"],["楊委員麗環：退休部分為什麼沒有及時補足？不是都有警察學校的人力在補充嗎？","林副署長國棟：在基層警力方面，我們現在的缺額高達六千多人。"],["楊委員麗環：原因何在？因為總員額管制嗎？","林副署長國棟：總員額管制只針對編制部分，至於預算員額方面仍有餘額，但無人可派，換言之，我們所能招生、訓練的空間，包括警專、警大、保一……","楊委員麗環：因為台灣孩子不願意作警察，所以即使有預算，也有員額編制，就是找不到人可以遞補空缺，是嗎？","林副署長國棟：目前警專、警大的報考情況還滿踴躍的，素質也滿高的，但警察的培訓無法速成，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訓練。"],["楊委員麗環：難道不能增加招生員額？","林副署長國棟：我們已經就警專、警大、保一、保四、保五，所有能夠訓練的空間來做充分訓練了。","楊委員麗環：我認為你們應該從源頭考量起。副署長剛剛說經費沒問題，編制人數也都給了，問題就是找不到人，再加上退休人員太多，而你們竟然沒有感覺到這是個危機，還任由問題存在？請問警政署到底在幹什麼？","林副署長國棟：所有可以活用的部分已經全部納訓了，包括特考所增加的員額在內。","楊委員麗環：為什麼不從增加警大員額開始呢？甚至可以從大專院校著手，如教師培訓可以多管道，難道警察培訓就不能多方考量嗎？我認為這也是一個機動調整的方式。我認為現在需要很多資訊或高科技方面的人才來從事維安工作，你們實在太僵化了！","林副署長國棟：在容訓量方面，所有能夠容訓的空間我們已經充分利用了。","楊委員麗環：我希望你們能對這問題好好思考，現在航警也出現相同問題。"],["林副署長國棟：增加了50位的……","楊委員麗環：他們現在缺少254名員額，但旅客卻是倍增的，在97年至98年之間，從原來進出六百萬人次，變成一千二百萬人次，現在已經增加至一千九百萬人次，近兩千萬人次了！"],["林副署長國棟：在安檢人力方面已經增加了50位。","楊委員麗環：在先天不足的情況下，又怎能要求他們無疏失？對此，警政署不能用老舊思想來思考，剛才我聽你報告就覺得很累，從頭到尾都沒有針對當前的狀況提出任何一項體制上的積極改變方案來！請回去好好檢討，這關係到國家安全，否則國內將會民心動盪，又有誰敢再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呢？誰也不知道何時還會再發生這種讓人完全無法抵抗而死於非命的事件！一旦傳到國際上，請問又有誰敢到台灣來？我們還想辦法讓觀光產業與國內各種公共運輸工具相結合，現在發生這種事，請問誰敢來？請林副署長注意，這才是你們最主要的業務，也請你們從招生不足、警力老化、退休密集等問題進行檢討，擬出即時遞補與人力取得方式，最好能長期規劃。謝謝副署長。"],["林副署長國棟：謝謝委員。","楊委員麗環：維安雖然不是交通部重點業務，但交通不只涉及運輸，還兼具觀光，以及民眾對國家整體安定、就業、生活的信賴，可說非常重要。其實我也很納悶，為什麼兇嫌可以捷運車廂內恣意砍人、殺人，時間長達五分鐘？而開車的人居然照開？難道車上沒有任何通報系統嗎？部長，捷運車廂內的維安通報系統是不是有很大缺失？"],["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捷運屬密閉式空間，在這四、五分鐘裡，只能緊急停車……","楊委員麗環：怎麼緊急停車？都出人命了，為什麼沒有緊急通報系統，讓開車的人知道好做調度？即便列車依然在行駛中！難道沒有廣播可以告知大家，哪個車廂發生了殺人事件，請大家預作準備？","葉部長匡時：應該可以與中央控制系統通話，但我相信很多乘客並不清楚有這樣設計。"],["楊委員麗環：那為何在此次事件中會完全癱瘓？","葉部長匡時：因為很多乘客不清楚有這樣的設計，所以我們會與台北市……","楊委員麗環：捷運車廂裡沒有監視系統，讓開車的人可以知道車廂內的狀況嗎？"],["葉部長匡時：我不清楚車廂內有沒有監視系統。","楊委員麗環：請北捷的人員來說明，如果有，那為什麼開車的人沒發現？也未能即時同步廣播告知其他車廂的乘客，趕快把車廂鎖起來，定點停車，立即疏散？難道沒有這些設施嗎？"],["主席：請臺北捷運公司楊處長答復。","楊處長秦恆：主席、各位委員。昨天事件發生的當下，確實有旅客按了對講機，不過旅客沒有發話……"],["楊委員麗環：可能已經被殺了？","楊處長秦恆：司機員有聽到聲音，也知道當時車廂內一片混亂。"],["楊委員麗環：發話系統癱瘓了嗎？","楊處長秦恆：不是癱瘓，而是旅客沒有講話。"],["楊委員麗環：開車的人沒看到車廂內的狀況嗎？","楊處長秦恆：看到了，也立即發現。"],["楊委員麗環：沒看到車廂內有人在殺人嗎？","楊處長秦恆：有看到車廂騷動，也有看到人，並立即向行控中心通報……","楊委員麗環：難道沒有廣播哪個車廂發生砍人事件，請旅客注意自己的安全，預作維護？","楊處長秦恆：他立即向行控中心通報，行控中心也立即派人到月台待命。","楊委員麗環：可見你們之前的演練完全沒有落實，完全沒有考量到這種狀況！這種事在國外發生過很多次，你們都應該有類似的防護措施才是。針對臺北捷運、高雄捷運的維安問題，部長剛才提到七點措施，包括SOP流程、民眾的告知等，請交通部及警政署確實全面做好所有的檢測及演練。","葉部長匡時：好，我們會注意。","楊委員麗環：我希望政府能很快讓民眾安心，至於慰問受傷民眾及對不幸遇害民眾的補助，你們也要儘快去做，因為這實在是一件讓人非常痛心的事！關於高速行駛的公共運輸工具安全問題，像高鐵，陳委員根德建議高鐵也可以設置X光檢查機，當然，不需要像上飛機一樣，必須什麼都檢查，但至少經過閘口時要檢查一下，而且上次高鐵不也出現爆裂物嗎？想不到現在連捷運都出狀況！在鐵路部分，台鐵推出很多觀光列車，所以很多觀光客都會攜帶行李上車。其實現在的科技設施都很先進，只要在旅客進出閘口時掃過一次，讓一旁的安全人員可以做初步判斷，透過通報系統立即與車廂聯繫，在旅客進入車廂時可以立即處理，不知部長以為如何？","葉部長匡時：上次他們內部與高鐵局、鐵路局、捷運都有檢討過，他們覺得目前執行上因為涉及警力、人員訓練，不是那麼容易，可是我覺得我們應該再檢討，特別是高鐵，像大陸高鐵的做法，我的印象是，不是每個旅客都要做這個檢查，……","楊委員麗環：以捷運來說，二、三分鐘停一下，但是高鐵一跑就是12分鐘以上。"],["葉部長匡時：而是由現場的人員看旅客攜帶大件的行李或是有一些……","楊委員麗環：可是如果行李帶過去的時候有一個快速掃瞄，可以馬上看到裡面有沒有什麼特殊的物品，就可以立刻辨識。","葉部長匡時：當初車站不是這樣設計的，所以裡面要增加額外的設備。","楊委員麗環：我覺得有必要，好不好？"],["葉部長匡時：我們來研究一下。","楊委員麗環：我們要發展觀光，希望不要有核能，能夠發展無煙囪工業，如果這項工作做不好、安全都有疑慮的話，這是做不出來的。"],["葉部長匡時：謝謝。"],["主席（楊委員麗環）：請羅委員淑蕾質詢。","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幾位委員提出質詢，你們講來講去，僅以人員不足為由就一語帶過。人員不足究竟是一時之間造成的，還是長期造成的？代表你們根本不在乎，每次都等到出事的時候才來檢討，所以這是管理的問題。不管是航警局的人員不足，還是高鐵、大眾捷運的人員不足，難道是今天才造成的嗎？現在很多熱心的人都想考取警察，你們說訓練1個人力不是那麼容易，難道是今天才訓練嗎？代表你們從根就爛掉了，所有的管理人員都有問題。","發生這種事情，副署長，你不內疚嗎？你自己想想看，你管理的好嗎？身為管理人員，你已經發現警察配置有很嚴重的不足，你有沒有提出要增加人員呢？假如你有提出一個適當的編制或總額，而且是真的需要的話，立法院會刪除這種預算嗎？這麼多年來，你有沒有提過？你有沒有告訴我們立委或長官、甚至報告總統：我們的警察人員不足，請趕快補足？有沒有過？沒有！直到出事以後，才告訴我們警察的人員不足，就這樣一語帶過嗎？你沒有責任嗎？你覺得你該不該向全國老百姓道歉？你要不要下台？","部長，這次桃園機場發生旅客攜帶兩個汽油桶出境，被海關人員當成沙拉油或蜜蜂，還被菲律賓建議我方要加強安檢作業，實在有夠丟臉！還要菲律賓來告訴我們要加強安檢作業。這個事件發生的原因也是人員不足。桃園機場像血汗工廠，加班超時，難道這是現在才造成的嗎？你沒有發現到嗎？"],["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為了爭取解決航警局人力不足的問題，我們至少已經喊了三、四年，希望航警局能夠增加人力，我們也跟內政部講了很多事，但是他們一直沒有辦法做到，所以我們就想了很多其他的方法。過去我們曾經想要成立一個機場保全公司，主要就是因為發現人力真的是嚴重不足，所以我們很積極地希望解決這個問題。"],["羅委員淑蕾：成立機場保全公司就可以解決嗎？你們現在不是有請保全人員嗎？現在機場的保全人員很散漫！","葉部長匡時：現在那些保全人員的工作性質與涉及維安的專業是不太一樣的，所以我們很希望這個保全公司是一個百分之百國營的保全公司，這樣比較好。","羅委員淑蕾：不要疊床架屋。今天有沒有成立保全公司，與現在人員的配置有什麼關係？如果桃機人員不足，就增加人力，桃機最近不是才增加了67個人嗎？你們不是委託金融研訓所去招人嗎？這次招了67個年輕人，我現在還在調查這67個年輕人是不是都是你們自己的人、你們的子女，還是你們民航局及桃機公司原來人員的子女都特別會考試，考上的都是那批人？這個問題今天先不談。","你說你有向航警局建議，想要解決人員不足的問題，如果人員不足，有沒有調派？難道你沒有問題嗎？這次發生大學生鄭捷在臺北捷運砍人的事件，學校有發現他的行為異常，只是沒有持續去追蹤。上次桃機沒有發現汽油桶的杜姓安檢人員約聘了二十幾年，這幾年已經不理人了，而且還患有嚴重的憂鬱症。前年他曾經把裝有無線電線的小提包混在旅客的行李中，後來通知航空公司，才在地下室行李的分裝處找到，所以當時已經發現他的精神狀況有問題了，你們還是讓他繼續留任，理由是安檢人員不足。","這樣的人發生這種事以後，你們把他解職就可以了嗎？其他的小隊長、組長等等管理人員記個過就解決了嗎？你們的管理出問題了嘛！你說你有建議航警局，你是多久之前建議航警局要加派人員？航警局沒有加派人員，你有沒有去追、有沒有去查？你有沒有跟你的長官報告？你有沒有跟行政院長報告呢？","其實行政院本來就成立了一個國土安全辦公室，這個機關綜合了警政署、海巡署、國防部，每一年都有在做反恐的演習，包括機場、高鐵或大眾捷運系統針對恐怖行為的演習，現在證明這些演習都是無效的，只是徒具形式而已，有用嗎？沒有！你們有做檢討嗎？你們怎麼處理？你們每次都等到出事的時候才說要檢討、改進，這些問題都是累積下來的，這麼久了，代表你們的管理已經出問題了，難道管理階層不需要換嗎？包括你都應該要下台！"],["葉部長匡時：是不是請航警局來說明一下？"],["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王局長答復。","王局長隆：主席、各位委員。剛才羅委員提到本局員額不足的部分，現在我們大概缺了137個人，我們一直跟警政署反映能夠優先派駐……"],["羅委員淑蕾：你什麼時候跟警政署反映的？","王局長隆：我是在去年8月底到職，……"],["羅委員淑蕾：你從什麼時候發現機場裡面的航警人員不足？","王局長隆：關於航警人員不足的問題，我們之前就已經反映過，我在去年8月到職以後也反映過。","羅委員淑蕾：你在8月到職後也反映過，有沒有補給你？","王局長隆：今年到6月份才有畢業分發、統一調動，所以到6月份才會派補。","羅委員淑蕾：因為到6月份才派補，所以這個月就出問題？","王局長隆：因為目前沒有警力能夠支援，所以今年3月的時候我們用約僱的方式增加了約僱安檢人員50人。","羅委員淑蕾：我們來看一看現在桃機的安檢人員。民國96年桃機的旅客量差不多是二千三百多萬人，現在已經增加到三千萬人，可是不管是保安隊或安檢人員，人數都是減少的。旅客量增加，可是安檢人員是減少的，包括所有的員工都是超時工作，每個人的上班時數都超過10小時以上。你想想看，你能夠怪那個安檢人員把柴油看成沙拉油嗎？一個人的眼睛盯著螢幕一直看，他的眼睛會不會花掉、會不會瘋掉？而且不是只有桃園機場，松山機場、高雄小港機場是不是都有同樣的情形？通常每個人的平均上班時間是8個小時，如果一個人超時工作，不斷加班的話，請問會不會出事？當然會出事啊！","王局長隆：剛才委員提及人數減少的問題，主要是因為有些人退休之後，人員沒有立刻補足所致。其次，有關工作時數……","羅委員淑蕾：有人退休之後卻沒有立刻把人員補足，這要怪誰？難道是怪小老百姓活該嗎？每年都會有人退休，這是早就可以知道的事情，每年高考的公務人員你們不會多錄取一些嗎？到底問題出在哪裡？你看看現在每個人的工作時間都那麼長……","王局長隆：報告委員，我們的工作時數是12個小時，因為警察人員的工作時間是8個小時正常上班，另外還有4個小時是支領超勤加班費，我們的安檢人員也一樣，他們並沒有超過12個小時的勤務時數。","羅委員淑蕾：叫一個人12個小時都盯著螢幕，難道不會有問題嗎？以手機來講，如果我們的眼睛一直盯著螢幕，那會怎麼樣？我想可能會發瘋，不只眼睛會花掉，腦筋也會打結。如今有人因此而被免職，難道你們不用負責任嗎？你們要把所有責任都推給安檢人員嗎？","王局長隆：報告委員，我自己也自請處分了，我們並沒有不負責任。我也瞭解我們的同仁很辛苦，但是他們應該要認真檢視，現在的情況是他確實有重大疏失。","羅委員淑蕾：問題在於他是超量、超時的工作，人畢竟是肉做的，如果一直盯著螢幕看的話，眼睛的確很容易花掉，加上他患有憂鬱症，精神狀況早就已經有問題。其實他以前也曾經出過問題，為什麼當初沒有趕快把他調離呢？難道相關的主管都不用負責嗎？"],["王局長隆：相關主管都已經處分了。"],["羅委員淑蕾：處分什麼？只有一個小隊長和一個副隊長記過而已啊！","王局長隆：我們的大隊長也記過啊！我自己則是自請處分，其實都有人……","羅委員淑蕾：我們所要求的並不是處分誰的問題，那個我們並不在乎，我們想要看到的是你們要如何改善並解決這些問題。現在發生這種事情，說不定過幾天又會再發生，這種情形可能會週而復始不斷的出現。其實人員不足的問題並不是現在才產生的，臺北捷運不幸事件只發生在短短5分鐘的行車距離當中，假如這件事情是發生在高鐵、台鐵或桃園機場，高鐵的行車距離那麼長，請問要死多少人？剛才有人提到高鐵的SOP是先按警鈴通知列車長，由列車長通知行政中心，然後再由行政中心通知警察，真是讓人昏倒！也許乘客在按警鈴的時候，兇手就從背後砍他一刀了。像你們這樣的處理方式，難道同樣的情況不會再發生第二次或第三次嗎？","針對桃園機場安檢人員不足的問題，請問部長可以保證在多久的時間之內處理好呢？","葉部長匡時：剛才我已經向委員說明過，早在我擔任政務次長時，就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我們曾經和內政部警政署多次協調，他們認為增加人力有實際上的困難，所以我才會想到以保全公司來補充他們人力的方式。一般來講，正常的機場安檢線應該要有7個人，目前我們在這方面的人手其實是非常不足的，我們會再積極協調，另外一方面也希望大院能夠支持我們成立一個機場保安公司。","羅委員淑蕾：你要有guts，假如出問題的話，責任必須由你來承擔，你應該要有肩膀說：「假如人員不補足的話，那麼部長我也不幹了！」你應該要有這樣guts，否則恐怕永遠都會出問題。"],["主席：請相關人員將補充資料送給羅委員。","羅委員淑蕾：你根本就是愛當部長愛當得要死！事實上，你應該要說如果你沒有辦法管理好、沒有辦法做好，那麼你就辭職以謝國人才對，如此一來，你才可以壓迫你的上級長官，否則問題將永遠沒完沒了。","主席：請警政單位儘快補足人數，不要讓大家處於危險當中。","請葉委員宜津質詢。","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也是捷運族，昨天晚上我還是一樣搭捷運。我經常需要來回南北","，先搭高鐵到台北，然後三更半夜再搭捷運回大安會館，我之所以會選擇大安會館，就是以為搭捷運是最安全的。昨天晚上我特別害怕，但還是得搭捷運，因為到台北的時間已經是11點36分，我下了高鐵站轉捷運，發現還是有很多人搭捷運，這些人跟我一樣，他們也都沒有辦法，一定得這樣奔波。發生這樣的事情以後，我可以明顯看到在捷運車廂裡面，幾乎沒有人在滑手機了。今天大家都很重視人力的問題，我覺得人力當然有問題，但不只是人力問題而已，人力永遠都不會足夠。現在本席先請教有關人力方面的問題，台北市議員已經發出不平之鳴，他們說新北市都不出警力，光是靠台北市的警力，現在本席想請新北市政府相關人員來說明，究竟新北市出了多少警力？"],["主席：請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鍾副局長答復。","鍾副局長鳴時：主席、各位委員。依照大捷法的規定，捷運警察隊乃是歸地方主管機關指揮，這方面必須再修法，以新北市的立場來講，在捷運族越來越多的情況之下，當然必須進行檢討，這部分我們會再向中央爭取。","葉委員宜津：請針對我的問題回答，新北市到底有多少捷運警察？究竟有幾個？","鍾副局長鳴時：新北市目前並沒有捷運警察隊，這方面的人力是由台北市政府進行統一調配。"],["葉委員宜津：可見台北市議員的指控是對的。"],["鍾副局長鳴時：不過物力方面我們是有出力的。","葉委員宜津：不管是依捷運法或組織法，實在沒有道理只由台北市出警力，你們可以區分出搭捷運的人是新北市民或台北市民嗎？甚至像本席根本就不是新北市民或台北市民","。面對這樣的指控，請問你們要如何改善？請你提出書面報告來說明，請問你今天有準備嗎？","鍾副局長鳴時：原則上，這件事情其實在……","葉委員宜津：你應該一站上來就告訴我們：「對不起！我們本來沒有，但是我們之後會編制相關人力」，本席想要聽到的是這個答案，你有沒有這樣的準備？"],["鍾副局長鳴時：抱歉！我們現在還沒有任何的……"],["葉委員宜津：現在還是沒有？那什麼時候才會有？"],["鍾副局長鳴時：依法目前還是由台北市政府……"],["葉委員宜津：什麼時候才會有？","鍾副局長鳴時：今天早上府內已經開會了，我們會再跟中央協商，針對警力的協調，以最好的勤務派遣方式，至於在什麼時機點就要看中央何時可以修法。"],["葉委員宜津：什麼時候會有？"],["鍾副局長鳴時：這要視中央修法的速度而定。","葉委員宜津：請問林副署長，你覺得新北市的警力什麼時候可以加入？"],["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捷運警察隊乃是隸屬於台北市政府，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負責遴派。","葉委員宜津：你們就是這樣漫不經心，你們覺得反正新北市可以不出警力是最好的嘛！"],["林副署長國棟：目前我們是要求各轄區分局和……","葉委員宜津：聽了你們的報告，我還是覺得你們都漫不經心、避重就輕。我們看看時間，副署長，這個事件已經發生18個小時了，但是從你今天的報告來看，你顯然是沒有準備，整個事件你都有所掌握了嗎？都蒐證完畢了嗎？"],["林副署長國棟：大致了解狀況。","葉委員宜津：經過了18個小時，你給我的答案竟然是「大致狀況了解」，你都蒐證完畢了嗎？","林副署長國棟：蒐證、細節或偵察的部分，我不一定了解，但是他們會隨時向我報告。","葉委員宜津：如果新北市和臺北市覺得立法院沒有辦法直接管到他們，本席還可以理解；但是你也沒有把立法院放在眼裡耶！你要來這裡報告之前，都沒有充分的準備。"],["林副署長國棟：這個案件還在調查、了解當中。","葉委員宜津：鄭捷是臨時起意購買兇刀來行兇，請問他進入捷運站的時候把兇刀藏在哪裡？你們錄到的影像是他把兇刀藏起來，還是就拿在手上？請你回答。"],["林副署長國棟：我並沒有去了解細節的部分。","葉委員宜津：主席，這樣我是要等他掌握到細節才能問嗎？我真的問不下去耶！案發已經18個小時，事關4條人命，他卻在這裡告訴我，他不知道細節。","主席：副署長，我剛才就跟你講，我聽你的報告……","葉委員宜津：時間暫停！有細節之後，我才要繼續問。"],["主席：幕僚要趕快提供資訊給首長啊！動作那麼慢！副署長可以回答了嗎？","林副署長國棟：捷運車站是公開的場所，如果他拿刀的話，是不可能讓他進入車站的。","葉委員宜津：但是他沒有攜帶任何行李，他要把刀藏在哪裡？","林副署長國棟：可以藏在衣服裡面，藉由衣服的掩飾……"],["葉委員宜津：你要調錄影帶給我們看喔！不是在這邊說完就算了。"],["林副署長國棟：衣服可以掩飾。","葉委員宜津：你要調出來給大家看喔！因為我們翻遍了媒體的報導，就是沒有看到他進……","主席：你知道就說知道，不知道就說不知道，回答委員的質詢時，答案要非常明確。"],["林副署長國棟：我是說他不可能……","葉委員宜津：你不要告訴我「不可能」，難道你們到現在還沒有看過這起事件的錄影帶嗎？"],["主席：請臺北捷運公司楊處長答復。","楊處長秦恆：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我可以協助回答，昨天我們有看到車站攝影機的畫面，當時嫌犯是背著一個包包，他把刀放在包包裡面，進站時他手上並沒有拿任何刀具等物品。","葉委員宜津：好，那就沒辦法。","副署長，我們希望你下次來的時候能準備好，至少要把我們想要的資料給我們看，因為我翻遍了媒體的報導，並沒有看到他進入車站的畫面，都是行兇以後的畫面。","請問各位，你們覺得這樣的事件會不會再度發生？會不會？","林副署長國棟：為了防止它再次發生或出現模仿的行為，我們已經加強了勤務的規劃、部署和執行。","葉委員宜津：我想在座每一個人心裡面最大的恐懼就是它會不會再發生？但更令人恐懼的是，沒有人可以保證它不會再發生。請問各位，警力夠嗎？警力永遠不夠。為什麼？因為捷運的班次那麼多，不可能每個班次都配置一名警察；不可能每個車廂都剛好有警察。即使每一班列車都配有一名警察，那名警察也未必會剛好在那個車廂，可以及時趕到並制止，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認為警力並不是我們真正要考慮的模式。我們需要有充足的警力，但這絕對不是解決之道。我們當然不希望再度發生不幸，但是我認為你今天在這裡備詢，就應該要告訴我們，如果日後再次發生這類事件，你們的SOP是怎麼樣？請你們逐一回答，針對這類事件，你們建立好SOP了嗎？副署長，建立了沒有？還是沒有嗎？事發至今已經18個小時了。"],["林副署長國棟：這是第一次發生重大危安事件……","葉委員宜津：這是第一次發生，所以你們還沒有思考要怎麼建立SOP？","林副署長國棟：不是！事情發生以後，我們要求通報要快、處理要快。","葉委員宜津：不是只有快就好，我要你建立SOP。副署長，請你給我一個時間，SOP何時可以建立完成？","林副署長國棟：發生刑案時的SOP都已經有相關的規定了，但是捷運的部分，我們會再檢討。","葉委員宜津：好，SOP何時可以建立完成？"],["林副署長國棟：一個禮拜。"],["葉委員宜津：一個禮拜嗎？"],["林副署長國棟：可以。","葉委員宜津：好，臺北市捷運局或交通局，一個禮拜可以嗎？有沒有人反對一個禮拜以內建立SOP的？","鍾副局長鳴時：事實上，目前捷運系統發生任何事故的時候，是有SOP標準作業流程的，由地方警力負責捷運站治安緊急事故的處置，捷運警察隊則負責站區內的部分。昨天發生事情之後，歹徒被民眾壓制，地區警力在4分鐘之內就到達現場，予以上銬。","其次，我們今天早上經過檢討之後已重新部署，初期為了安定民心，站內、站外都增加了守望勤務，大概有500個人次。關於這部分，我們會繼續……","葉委員宜津：我知道，不要浪費我的時間，我只是問有沒有人反對在一個禮拜內建立捷運反恐事故的SOP。","鍾副局長鳴時：已經建立了，我們也會再繼續演練。"],["葉委員宜津：已經建立了？"],["鍾副局長鳴時：是。"],["葉委員宜津：已經建立就不應該發生這種狀況。"],["鍾副局長鳴時：我們會再繼續演練。"],["葉委員宜津：還是六十幾歲的熱心民眾制伏歹徒之後把他交給你們的。","鍾副局長鳴時：是，這位民眾的協助真的是非常……","葉委員宜津：這豈不是讓我們更擔心嗎？這能稱為已經建立了嗎？唉！那還問得下去嗎？已經建立了？那你告訴我們的答案就是無解耶！好了，請你們統統回去，一個禮拜後，我要知道SOP的作業流程是什麼。","航警局王局長和國境事務大隊林大隊長，剛才我很認真地聽了你們的報告，我認為你們也是一樣，漫不經心、避重就輕。關於檢討策進的部分，第一、貫徹SOP標準作業流程，那表示你們以前沒有貫徹，對不對？既然已經有SOP了，為什麼還會發生這麼離譜的事情？第二、強化托運行李的複查，這表示你們之前都沒有複查，對不對？第三、加強安檢偵測次數，這表示你們以前都漫不經心。第四、加強圖檔訓練，你們以前都不訓練嗎？第五、加強幹部督導，你們以前都沒有做，是不是？看了你們的檢討策進，我實在很火大！"],["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王局長答復。","王局長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針對這個個案檢討之後，認為同仁沒有照SOP的……","葉委員宜津：就是沒有做嘛！你們會提出檢討，就表示之前連這幾點都沒有做到，真的是很可憐耶！而且這幾點和人力沒有關係啊！","王局長隆：人力不足的部分，我們早就反映過了。","葉委員宜津：所以你們的檢討策進和人力是沒有關係的。發生這樣的事情之後，菲律賓還嘲笑我們，要我們加強，結果你們卻說，你們有追查這名日本人的身分，他沒有什麼不良的背景。請問兩位，你們知道全世界有多少恐怖行動都是第一次犯案嗎？因為如果他不是第一次犯案，他根本就上不了飛機！而你們竟然說這個人沒有不良紀錄。","那他的動機呢？請你們告訴我，你們知道他的動機是什麼嗎？竟然是沒有動機！他帶了2桶柴油上飛機，你卻告訴我沒有動機，是不是？這個問題很重要，請你們兩位回答。","王局長隆：因為是菲律賓發現的時候才通報我們，當時他已經出境了，所以我們就請刑事局派駐菲律賓的聯絡官去追查，但菲律賓的答復是，他們沒有查到他有動機。關於這部分，我們也請移民署……","葉委員宜津：請菲律賓去查？我要問的是，你們查到什麼？"],["王局長隆：他目前不在我們國內。","葉委員宜津：好。請問林大隊長，這個人不在國內，所以這個人沒有動機，再加上他沒有任何不良紀錄，表示這個人很安全、是沒有問題的，是不是？"],["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林大隊長答復。","林大隊長興春：主席、各位委員。國境事務大隊負責的是證照查驗，這個缺失不是我們的權責範圍。當然，關於以前的策進作為，我們國境事務大隊曾經因應大院的要求，研議出策進作為，會後我們會把相關資料呈給委員參考。","葉委員宜津：你們就是這樣，事故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我要再強調一點，我要求你們把這位日籍人士列為拒絕往來戶，不准他進入臺灣！"],["林大隊長興春：我們已經把他列入臨時列管的名單中了。"],["主席：請管委員碧玲質詢。","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局長，你剛才說目前機場的航警還缺多少人？"],["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王局長答復。"],["王局長隆：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的缺額是137人。","管委員碧玲：缺137人，是現在還缺137人嗎？","王局長隆：是，現在還缺137人。","管委員碧玲：是只有桃機的部分，還是全部？"],["王局長隆：是全部總共缺137人。","管委員碧玲：桃機還缺多少？現有的人力是包括航警和約僱人員，對不對？"],["王局長隆：對。","管委員碧玲：扣除航警和約僱人員，還缺137人，是這個意思嗎？"],["王局長隆：是。","管委員碧玲：好，我們來看一下，這2年桃園機場安檢人員和旅客的比率高度成長，達到33%。2011年1個人要服務5萬9,000人；到了2013年，1個人要服務8萬人。旅客量暴增33%，安檢人員的缺額高達137人，卻遲遲不補。副署長，請你今天回去之後，好好的了解這些事情。","另外一個問題是，目前桃園機場的安檢人員有41%是約僱人員，除了警職之外，約僱職的人數高達113人！約僱職高達113人喔！這113人是因為航警人力不足，只好用約僱人員去補足，再加上目前不足的137人，缺額總共高達250個！換言之，航警的缺額有250個，其中有113個是用約僱人員來補，但他們的薪水是多少？航警1個月的薪水平均是68,935元，約僱人員的薪水一個月是35,308元，而且不會隨著年資調薪，即使到退休，薪水還是增加不多，請問他們退休的時候，薪水大概是多少？"],["王局長隆：約僱人員的薪水是一致的。","管委員碧玲：一致嘛！所以到退休都是領三萬五千多元，相較於航警的待遇，同工不同酬，導致士氣低落。","請問全國約聘僱的安檢人員總共有多少？由於長達12年沒有補人，所以桃機那113人加上其他機場的約僱人員，全國各機場約聘僱的安檢人員總共高達207人之多！這207人當中，年資15年以上占絕大多數，只有75人是你們在3年內補足的，換言之，有長達12年沒有補人。你知道這些人的士氣低落到什麼地步嗎？你知道比例最高的是哪一個族群嗎？就是年資24年1個月到27年的，人數有80個人，這些人都要從壯年步入晚年了，但人數最多的卻是這一類的人。從表上就可以看得出來，年資15年、20年以上的占絕大多數。","那約僱人員要受什麼訓練？依據你們對約僱人員所訂的航空保安訓練細部執行計畫，分為航空保安初訓、航空保安複訓和自主訓練這3類。航空保安初訓總共56個小時，約僱人員受訓56個小時就要上線，負責國門的安全！而這56個小時裡面，包含學科16小時、實務24小時（含危險物品初訓）、專精實務24小時。請問危險物品初訓是訓練幾小時？","那每年的複訓又是什麼？一年16小時（含危險物品複訓4小時），一整年危險物品複訓就只有4個小時而已。你想想看，現在的犯罪型態這麼多，他們一年才接受4個小時的危險物品複訓，難怪連蜂蜜和柴油都分不清楚！連蜂蜜和柴油都分不清楚！這是國門耶！","國門的安檢人員有41%是約僱人員，而且有80%以上的人年資超過15年，他們退休的時候，一個月的薪水只有三萬五千多元，這是一個充斥老弱殘兵、士氣低落的團隊！只訓練56個小時就上線，開什麼玩笑？為什麼當初會用約僱人員去補，而不直接訓練航警？部長，捷運和鐵道的部分，我可以容許你們用保全，國門怎麼可以？國門怎麼可以用約僱人員、怎麼可以用保全？要不要補足航警的人力？副署長，你說！要不要補足航警的人力？"],["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不是只有航警有人力短缺的問題，全國各地的警察……"],["管委員碧玲：所以要把航警一般化？"],["林副署長國棟：不是……","管委員碧玲：恐怖份子是不是經由國門進出？有沒有來自於臺灣的恐怖份子？如果恐怖份子進來，看你要怎麼辦！我都講到這種程度了，最後問你要不要補足航警的人力，你回答我的第一句話竟然是，不是只有航警有人力短缺的問題，所以你不打算補喔？你不補嗎？"],["林副署長國棟：我們會考慮優先派補。"],["管委員碧玲：要不要立即派補？"],["林副署長國棟：要有畢業生啊！沒有畢業生怎麼派補？這樣是沒有辦法的。","管委員碧玲：怎麼會有一個制度是二、三十年來都無法補足人力呢？沒有畢業生不是理由，因為這個現象不是現在才出現，這些缺額已經存在長達二、三十年了耶！你寧願訓練56個小時就讓約僱人員上線，還說來不及訓練，所以現在沒辦法補，這個落差也太大了吧！你寧願讓約僱人員受訓56個小時就上線，然後再對我說因為訓練不足、訓練來不及，所以沒有辦法補，開什麼玩笑？","林副署長國棟：事實上，在民國100年我們就發現警察的缺額因為退休……","管委員碧玲：謝長廷擔任院長的時候就補了6,000人，對不對？"],["林副署長國棟：這我不了解。","管委員碧玲：當時不僅補了6,000人，而且還說警專的制度要改，要趕快去設計一個新的制度。結果這幾年下來，不僅又缺了6,000人，新的訓練制度也還沒出爐。","林副署長國棟：有，我們把現在……","管委員碧玲：訓練制度再怎麼樣都會比讓約僱人員受訓56個小時要好，你知不知道？你懂不懂啊？你今天在這裡是一問三不知耶！"],["林副署長國棟：沒有啊！警專、警大……","管委員碧玲：真的是一問三不知！剛才委員問你，歹徒搭乘臺北捷運的時候把武器放在哪裡？你說藏在衣服裡，結果基層人員說是放在包包裡……"],["林副署長國棟：他不可能拿著……","管委員碧玲：葉委員問你說，SOP多久會出爐？你說一個禮拜內要建立SOP，結果基層人員卻告訴你，現在已經有SOP了。"],["林副署長國棟：捷運的部分……","管委員碧玲：你真的是一問三不知，叫你補足航警的人力，你卻說缺的不只是航警，你在幹什麼？你是堂堂中華民國警政署的副署長耶！你的腦袋竟然遲鈍到這種地步！"],["林副署長國棟：目前基層警察的總缺額是六千多人。"],["管委員碧玲：我都知道啊！還缺6,000人啊！","林副署長國棟：對，他們有報公文到署裡面來，我們會優先派補。","管委員碧玲：我和你講航警的問題，你說還缺6,000人，所以沒辦法補，是不是？你怎麼會這樣回答問題啦？"],["林副署長國棟：我們會根據缺額的狀況優先考慮派補。","管委員碧玲：局長，你回去要好好地鼓舞安檢團隊的士氣，澈底想一想，要怎麼加強他們的專業，那才是正本清源的做法。整個團隊有41%是約僱人員，每年受訓只有4小時，工作一輩子只能領三萬五千多元，同工不同酬。"],["林副署長國棟：訓練和政策確實需要落實、加強。","管委員碧玲：有關北捷的事件，我們非常的痛心，政府和人民之間疏離至此，我們真的非常痛心！部長，你今天早上不應該匆匆趕來，昨天發生那樣的事情，所以我們今天安排相關議程，這和交通部……","主席：部長是主動過來的，本來我有同意他可以請假。","管委員碧玲：你臨時說要趕來，但其實昨天你就應該要有所安排，並且在今天一大早來這裡備詢。美國康乃狄克州的小學發生校園槍擊案件，後來槍手自殺，主要的攻擊是在早上9時45分發生的；12時41分，也就是3小時6分之後，白宮發言人就轉達了歐巴馬總統對死傷家屬的關心和痛心；下午3時，也就是5小時41分以後，歐巴馬就召開電視記者會了。美國總統沒有我們馬總統那麼好過日子耶！反觀我們，案發至今已經18個小時了，只有部長來到委員會備詢，全國人民都希望能感到安心，但我們的行政院長有召開記者會了嗎？我們的總統有在規劃記者會嗎？臺灣第一次發生這麼重大的事件，當然我們希望是唯一的一次，這讓我們看到整個政府其實是有問題的。前後經歷了這麼長的時間，結果竟然是民眾制伏歹徒之後，警察才趕到；而不是在通報之後，於江子翠站內部署完成，這表示整個通報系統是有問題的。甚至連副署長來備詢的時候，都不知道是這種情形，我們現在最需要的就是安心，但對於這樣的政府，我們怎麼能夠安心？","此外，副署長，你要知道，會出現模仿行為的時間就是這一、兩個禮拜，但你竟然跟我們說SOP一個禮拜之後才會出來。","林副署長國棟：沒有啊！為了避免出現模仿效應，我們已經加強支援的警力，也要求分局和派出所加強巡邏。","主席：對，他剛剛有報告。"],["管委員碧玲：那你為什麼說SOP需要一個禮拜？"],["林副署長國棟：所謂的SOP標準作業流程是指整個處理的過程……","管委員碧玲：整個處理的過程本來就應該要有，現在的問題在於演訓，而不是沒有SOP耶！你在這個時候就應該讓我們知道SOP的流程是什麼、這件事情要如何透過SOP來防範。","當然，我們也知道這件事情是發生在車輛行駛當中，你也來不及趕去救援。事先既無法防範，事中也無法及時救援，這我們都清楚，這不是警力的問題。見警率高一點、保全的能見度高一點，頂多是或許能遏阻這種心態有問題的社會邊緣人而已。若要求警察事先預防或質疑警察怎麼會處理不好，那就是過於苛責了。可是車輛行駛至江子翠站的時候，警察卻沒有出現在那裡，而是民眾將歹徒制伏之後，警察才到，這就是問題！問題是從這裡開始的。被害人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救護人員都還沒有到，所以乘客要搬運傷者，讓他們去就醫，這就是重大的問題啊！","主席：針對這個部分，警政署一定要好好檢討，這確實讓民眾非常、非常無法接受。"],["管委員碧玲：我們不願意看到這麼遲鈍、茫然的警政署。"],["主席：你們的調配速度要快一點。","管委員碧玲：高層到現在還置身事外，這讓我們很驚訝，至少讓本席很震驚。如果到現在還躲在辦公室裡面的話，這要怎麼安人心？發生事情之後的通報和處理確實有重大的問題和瑕疵，我們無法安心。此外，上游的心輔系統也有問題，學校曾經被警告，對於這類警告要怎麼處理？上游和下游都有問題，所以我們希望政府能反省，給我們一個清楚的說明並立刻改正。","主席：部長，請向行政院轉達管委員的建議，發生這類重大事件，首長應該親自出面。管委員是非常善意的提醒，大家受創的心靈需要首長出來向大眾說明清楚。","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委員。"],["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蔡委員其昌質詢。","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昨天到今天，全臺灣民眾的心情只有2個字，就是「不安」。如果一個政府讓民眾的心中充滿不安，這個政府就有檢討的必要、有改進的空間。處長，我想先了解一件事，北捷有沒有緊急事件的SOP作業流程？"],["主席：請臺北捷運公司楊處長答復。","楊處長秦恆：主席、各位委員。有，我們有SOP。","蔡委員其昌：昨天發生這件事情之後，有沒有按照SOP的作業流程去做？有沒有？","楊處長秦恆：有，我們有按照SOP的流程來處理。","蔡委員其昌：我先請教你幾個問題，看你有沒有按照SOP作業流程來做。昨天發生這件事情的時候，捷運警察在哪裡？目前我們有135個捷運警察，根據捷運警察的任務分配，他們當時在什麼位置？","楊處長秦恆：據我所知，捷運警察是在線上和車站巡邏。"],["蔡委員其昌：每個車站都有警察嗎？"],["楊處長秦恆：不是。"],["蔡委員其昌：那是怎麼配置的？","楊處長秦恆：配置的部分，要問捷運警察隊會比較清楚。"],["蔡委員其昌：副署長知不知道？"],["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他們是根據勤務分配表來執行的。","蔡委員其昌：我從媒體得到的資訊是，捷運警察是從臺北車站前往江子翠站的，對不對？","楊處長秦恆：我昨天初步掌握到的是，有人是從府中站出發，也有人是從臺北車站過去的，都有。"],["蔡委員其昌：是誰通知捷運警察？","楊處長秦恆：列車的司機員得知車上發生異常狀況之後，就立即回報行控中心；行控中心知道之後，就立即通知捷運警察。","蔡委員其昌：好，是幾點通知捷運警察的？"],["楊處長秦恆：大概就是在事件發生的當下。","蔡委員其昌：副署長，你知道是幾點通知捷運警察的嗎？是幾點？"],["林副署長國棟：我這邊只知道在16時50分的時候……","蔡委員其昌：16時50分的時候，事情已經結束了。"],["林副署長國棟：16時49分海山勤務中心通報他們……","蔡委員其昌：那時候事情已經結束了。16時20分列車駛離龍山寺站後，歹徒開始進行無差別攻擊，也就是隨機攻擊。我現在講的是16時20分的事情，你卻跟我講16時50分的事情。到底是幾點？目前警政署掌握到的流程是幾點？","林副署長國棟：最早接到通報的是海山勤務中心，後來他們有通報新北市勤務中心。"],["蔡委員其昌：當時是幾點？"],["林副署長國棟：16時49分。"],["蔡委員其昌：更早之前呢？警政署有沒有掌握到更早之前的流程？"],["林副署長國棟：16時53分……"],["蔡委員其昌：我現在問你的是16時20分案發之後的狀況。","林副署長國棟：對，16時53分新北市再通報警政署勤務中心……","蔡委員其昌：不是！我現在是問你16時20分事發之後的情況，你們有掌握到嗎？沒有嗎？"],["林副署長國棟：沒有。","蔡委員其昌：案發已經這麼久了，為什麼整個事件的流程，警政署還是一問三不知？為什麼？對於這一點，我覺得很納悶。"],["林副署長國棟：委員是問什麼時候接到……","蔡委員其昌：你把16時20分事情發生之後的狀況講給我聽嘛！你把案發之後的流程講給我聽。副署長，你今天來立法院備詢，總不會連這個都不知道吧？"],["林副署長國棟：他在下午15時先到江子翠……","蔡委員其昌：我只問你16時20分列車駛離龍山寺站之後的事情，請你告訴我，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事情？千萬不要告訴我「不知道」，我快要受不了了！千萬不要告訴我你不知道。","林副署長國棟：經過龍山寺站以後，他突然抽出身上預藏的水果刀，朝不特定的乘客猛刺。","蔡委員其昌：好，這時候是誰通報的？第一個通報的程序是什麼？當發現有歹徒隨機朝不特定人攻擊的時候，是誰通報的？"],["林副署長國棟：當時列車還在行進當中。"],["蔡委員其昌：誰通報的？誰通知行控中心？誰通知臺北市的捷運行控中心？在幾點幾分的時候？是誰通報的？","楊處長秦恆：報告委員，當時因為有旅客按對講機，所以司機員有發現。","蔡委員其昌：旅客按對講機是幾點幾分的事情？你們今天到立法院備詢，不應該連這一點都沒有掌握。我們今天就是要檢討SOP，你告訴我有SOP，那我們就來認真地檢討SOP作業流程到底有沒有落實。","楊處長秦恆：報告委員，我們這邊掌握到的資料是，在下午16時25分04秒的時候，司機員就回報行控中心了。","蔡委員其昌：好，司機員在25分的時候回報行控中心，那行控中心是在幾點的時候通報捷運警察？"],["楊處長秦恆：在26分的時候就通報捷運警察了。","蔡委員其昌：26分的時候通報捷運警察，請問當時車子開到哪裡了？","楊處長秦恆：車子在龍山寺站和江子翠站中間，接近江子翠站。"],["蔡委員其昌：車子在幾點幾分的時候到達江子翠站？"],["楊處長秦恆：車子是在26分52秒的時候抵達江子翠站。","蔡委員其昌：25分的時候，行控中心就已經通知捷運警察了，對不對？","楊處長秦恆：行控中心在25分接到司機員的回報，26分通知捷運警察。","蔡委員其昌：好，捷運警察接到通知的時候，他是怎麼從你剛才講的府中站和臺北車站到達江子翠站的？他們能不能坐捷運？不能，對不對？他們不能坐捷運嘛！"],["楊處長秦恆：他們是從另一個方向來的。","蔡委員其昌：他們能不能坐捷運趕到事故現場？可不可以？捷運警察遇到事故的時候要怎麼到達現場？可不可以坐捷運？是用跑的、用走的、騎腳踏車、騎摩托車、坐計程車或自己開車？是哪一種？他們要怎麼到達現場？SOP總會規定這件事情吧？不會訂了SOP之後，他們不知道要怎麼到達現場吧？他們要怎麼到達現場？","楊處長秦恆：SOP是捷運警察他們內部訂定的，我這邊並沒有掌握，抱歉！","蔡委員其昌：副署長，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捷運警察是怎麼到現場的？今天你們來備詢，應該要知道捷運警察怎麼到達現場，我只是要釐清案子本身，總不會連這個都要立法委員來釐清吧？你們到底是怎麼作業的？民眾發現有歹徒隨機殺人，行控中心在25分的時候知道，就在26分的時候通知捷運警察，那通知之後呢？捷運警察要怎麼到達事故現場？任何一個站都有可能發生事故，他們要怎麼到達現場？不知道嗎？你們不知道捷運警察怎麼去，是不是？","副署長，那民眾制伏歹徒之後，先到現場的是捷運警察還是派出所的基層員警？"],["林副署長國棟：文聖派出所剛好有員警在站外執行攤販整理勤務。","蔡委員其昌：剛好有員警在那裡！那民眾制伏歹徒之後，先到現場替歹徒上銬的是文聖派出所的基層員警，還是江翠派出所的基層員警？"],["林副署長國棟：文聖派出所。"],["蔡委員其昌：文聖派出所的員警怎麼知道那裡有歹徒？是誰通報他的？"],["林副署長國棟：他在站外執行……","蔡委員其昌：我當然知道，但是他在站外執行勤務的時候，不會知道站內發生什麼事情，他又不是神仙！是誰通知他從站外進入站內的？"],["林副署長國棟：應該是海山勤務中心。"],["蔡委員其昌：海山勤務中心怎麼知道站內發生隨機殺人事件？"],["林副署長國棟：這部分沒有寫。","蔡委員其昌：這叫SOP嗎？連員警怎麼到達現場，你們都不知道，這算是有SOP作業流程嗎？案發迄今已經十幾個小時了，包括時間的序列、要派誰去、怎麼去、怎麼會知道的，你們都一問三不知。副署長，是不是民眾通報的？是不是民眾發現的時候用手機打110通報的？"],["林副署長國棟：我們會再了解。","蔡委員其昌：實在是荒謬！民眾不安啊！副署長，民眾不安啊！事發至今這麼久了，你們說有SOP作業流程，那本席就要好好地檢視SOP作業流程有沒有落實。為什麼誰替歹徒上銬會這麼重要？那是因為當時剛好有文聖派出所的員警在周邊巡邏，如果沒有呢？如果沒有呢？歹徒是不是殺完人之後就能堂而皇之地離開？","林副署長國棟：不會，勤務中心會調度線上的警力。"],["蔡委員其昌：誰負責調度？"],["林副署長國棟：勤務中心。","蔡委員其昌：你現在連是誰打電話的都不知道，我剛才問你，是不是熱心民眾報警的？你也不知道。請問行控中心有沒有打電話報警？有沒有？","處長，行控中心有沒有打電話報警？他有通知捷運警察，那他有沒有通知最近的派出所？或是直接打110報警？","楊處長秦恆：報告委員，我們的作業程序就是通知捷運警察隊。"],["蔡委員其昌：對。","楊處長秦恆：相關的協調聯絡，捷運警察隊會去做。","蔡委員其昌：對，沒有錯，你這句話是實話，你們只負責通知捷運警察，但是很可惡、很荒謬的是，連捷運警察要怎麼到達現場，你們都不知道。依照你們的作業流程，捷運警察到現場的時候，歹徒可能都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連怎麼到現場都不知道，捷運警察會出現嗎？是因為民眾打110報案，所以才會有附近的員警去。而且制伏歹徒的不是捷運警察，是民眾耶！那上銬的是誰？是在地派出所的基層員警耶！而在地派出所的基層員警會去那邊也不是你們捷運局通知的，因為你們的SOP作業流程沒有這一段！是一連串的運氣或是歹徒自己就不想逃，所以他才會被制伏！如果歹徒想逃的話，他犯案之後可以輕而易舉地離開現場耶！這樣民眾會更加不安，因為沒有人知道下次歹徒會在哪裡作案！這能稱為SOP作業流程嗎？這可以說是有SOP作業流程嗎？根據你們捷運的通報系統，捷運警察不知道要怎麼到現場，也不知道幾分鐘之後會到，沒有人知道啦！基層員警是怎麼知道的？是熱心的民眾報案，否則警察是不會剛好在現場制伏歹徒的！來！我們來看那一張令人不安的照片啦！"],["主席：時間到。","蔡委員其昌：這個叫什麼？走出捷運的車廂，手持凶刀，還可以在捷運裡面閒逛！沒有人知道隨機殺人會發生在哪裡！地點、怎麼發生沒有人知道！但是民眾要看到的是什麼？當走出捷運站時，大批員警（不管是什麼樣的警務人員）已經荷槍實彈地準備要把這個人逮捕了」，這不就是該做的事情嗎？沒有人怪你們說要怎麼去防止隨機殺人，這是一個大問題、是大哉問，但是要讓民眾感到安心啊！不是這個樣子啊！不是這個樣子啊！","最後，因為時間太有限，而我又準備了太多資料，我要說你們根本沒有SOP作業流程嘛！這是什麼作業流程？最後我要提出一個結論：秋葉原殺人事件之後，在2008年6月8日之後出現了一連串模仿事件，分別在6月12日、14日、16日及7月2日等等，出現了一大堆所謂的模仿事件，這造成了民眾的不安，所以要趕快想個辦法！這是一個案例，透過網路的傳播，大量的模仿事件在秋葉原殺人事件後大量地出現！這是日本的警方、日本的社會提供給我們的經驗！"],["主席：時間到。","蔡委員其昌：好不好，警政署？好不好，副署長？","主席：請尊重下一位委員發言的權利，因為有些人要趕車子，不好意思！","林副署長，這個事件雖然是發生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的轄區，但你們是全國最高的警政單位，你要來備詢之前，要請你的幕僚趕快讓臺北市政府的資料送給你。我相信你不是故意的，但是你的幕僚準備工作太弱了。","另外，因為葉部長剛剛跟我表達他12點要針對這個案件跟行政院長開會，所以是否可以讓他先行離開？到時候次長會來備詢，因為大概要問的問題其他單位都有人在，可以嗎？在場的委員們有沒有意見？如果大家沒有意見，部長可以先回到院裡面去，針對這個事情趕快處理。"],["葉部長匡時：（在席位上）等次長來。","主席：等次長來的時候？好，謝謝。","請魏委員明谷質詢。","魏委員明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要先請教林副署長，現在社會上宅男很多，一般人也會去玩網路上的遊戲，而網路上的遊戲大部分是一些打打殺殺的遊戲，加上因為壓力或者一些感情上的挫折，有這些人都會有一些偏差的行為。以前我們民眾都會認為發生凶案都是黑道分子在相互砍殺，我們這些跟他們無怨無仇的人都不會受到波及，所以我們雖然看到社會新聞中報導的凶殺案，可是它都不會造成社會的恐慌；但是現在新型的犯罪型態，其實都是一些高知識分子做的，像去年高鐵的炸彈客，他是一個律師，而昨天發生的案件凶嫌是一個大學生，昨天另外也發生了一件情殺案，凶嫌也是一個在學的大學生！現在的人好像是只要自己有什麼不滿意，都可以去隨意殺人，所以對於這樣的新興犯罪趨勢和型態，其實你們警方應該要改變防範的策略和措施！每一次群眾運動時，你們都不會缺乏警力，因為保安警察都可以出動；如果說你們的警力不足，但行政警察不足還有保安警察啊！你們保四總隊平常在山上那邊閒著，那是警力的浪費，而保一總隊也是一樣，那為什麼不能夠來支援呢？既然專業警察不足，那他們也可以來支援嘛！你們平常在處理一些群眾事件的時候，我看警察就很多，立法院警察也很多，多到可以妨礙交通啊！那你們為什麼不把保安警力用來維護交通的安全？請你告訴我！"],["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所以這個案件臺北市政府申請支援2個分隊時，我們馬上就調派80個人。"],["魏委員明谷：那其他的呢？像高捷呢？還有高鐵、臺鐵呢？"],["林副署長國棟：目前並沒有申請支援。","魏委員明谷：如果要申請的話，你們警力夠嗎？"],["林副署長國棟：我們從保一、四、五來調是沒有問題。","魏委員明谷：對啊！那你們保四也可支援南部嘛，對不對？"],["林副署長國棟：是。","魏委員明谷：所以這個警力其實是沒有不足的現象，說真的，像昨天發生這樣一個事件，我們都很震撼！"],["林副署長國棟：是。","魏委員明谷：我們今天早上要坐高鐵的時候，我們要坐之前都會看看後面有沒有一些比較不是很善良的面孔，心裡面都會有壓力！臺灣發生這樣的隨便殺人事件，真的是跟恐怖活動一樣，差別是在於不是國際化，也沒有專業，可是他的心態就是要跟你同歸於盡！像昨天那個人，你看他殺了人卻不逃跑！他也知道殺人會被判死刑，他也願意接受死刑，這個就跟外國的恐怖組織一樣、跟炸彈客一樣，他也要同歸於盡啊！所以這樣對我們的社會治安真的是威脅很大！","葉部長，我們都一直在推動大眾運輸，希望大家能夠節能減碳，減少汽油的消耗或者汽車的行駛，可是你看，大眾運輸發生這樣重大的治安事件，現在大家會認為自己開車比較安全，那就回歸到以前大家買車子的這種現象。你如何保障國人搭乘大眾捷運時的人身安全？如何讓民眾獲得人身安全保障的信任？請你告訴我！"],["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些問題，我想第一個當然就是希望見警率能夠再提升，然後是對公共運輸場站的監視器也會全面檢視、加強設備。另外，在緊急通報系統、SOP作業及員警的調度等方面，我們也會跟警政署及地方政府一同來處理。"],["魏委員明谷：可不可以再考慮安檢呢？","葉部長匡時：在捷運系統進行安檢，我想相對是比較困難的。","魏委員明谷：不一定是要人身的安檢，可以用電子儀器來進行安檢嘛！","葉部長匡時：捷運站的設計比較不是這樣子，可是如果我們能夠加強的話，而且也可以跟捷運公司講是不是能夠多一些保全人員，他們在看到行跡可疑的人員時，或是在不是很正常的情況之下，可以隨時進行一些檢查，這樣子是比較可行的；可是如果要求每一個旅客進出捷運站時都安檢，包括行李的安檢等，目前就整個設計系統，我想是有困難的。"],["魏委員明谷：但是……","葉部長匡時：我們可以對高鐵做一些檢討，看看是不是能設置行李偵測器……","魏委員明谷：昨天發生這樣的事件，其實我可以告訴你們，不是最後一件，只是哪時候會再發生而已；一定是會的，只是時間的問題，所以我希望能夠防範。","葉部長匡時：對，我們當然應該要這樣子。","魏委員明谷：你想想看，一個黑社會成員、一個黑道份子，會殺人殺成這個樣子嗎？我們認為黑道份子還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就是那種隨機殺人的行為，看到人就殺，你看一個人殺了那麼多人、傷了那麼多人！但是黑道火拼會死那麼多人嗎？不會嘛！副署長，對不對？所以這樣的新型犯罪現象，你身為最高治安單位的副首長，希望你要重新去檢討、能夠做防範，好不好？"],["林副署長國棟：是。","魏委員明谷：我再請教葉部長。你們要修正民用航空法，你有提到對輕型載具的設計、管理要放寬，但是你又說要有罰則，那我請問你，為什麼中國大陸都知道要超越美國？他們高鐵超越美國了；他們的公路也要超越美國，他們高速公路也蓋得比美國還要多；他們海運也開放了，他們也要超越美國；他們現在空運也要超越美國。你看人家大陸就開始進行私人載具的發展，那我們臺灣呢？就我們交通部主管的部分，我們是海島國家，但是我們的「海」跟「空」在法令上這麼保守！我舉一個例子，私人輕型載具飛機場在法令上有那麼多的限制，土地限制要是林地，一個私人的飛機場要用林地，但林地都是山坡地，可以蓋飛機場嗎？你說水利地可以蓋，那蓋在水利地的話，你要叫飛機淹水嗎？你說丁種建築用地可以蓋，蓋一個飛機場要100公尺，我拿這些土地來蓋飛機場不是傻瓜嗎？你說也可以用遊憩用地，那我請問你，臺灣的遊憩用地到底有幾塊？","目前十三、十四座私人輕型載具的試飛場，只有4座是合法的，1座在花蓮、3座在屏東，那我請問你，1架私人輕型飛機如果要飛上天去，它的價值不到100萬元，它如果被你罰款就要繳30萬元，罰跟747客機一樣重！747客機1架都要好幾十億元，1架100萬元以下的輕型飛機，被罰的錢竟然跟長榮公司或華航公司被罰的錢一樣，都是30萬元，這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業者希望發展臺灣私人載具的航空事業，可是因為臺灣沒有這樣的環境，所以跟你們陳情，結果是法令不放寬，但是執行放寬，你還交代他不能讓記者知道，如果被記者知道、讓新聞刊登出來就要罰他！哪有這種事情？部長，哪有這種事情？","葉部長匡時：這個我聽起來就是有點奇怪了，因為我覺得……","魏委員明谷：不是有一點奇怪，這是普遍的事情啦！","葉部長匡時：如果是法規上過於嚴格的問題，那我們可以檢討。","魏委員明谷：我剛剛講了，要做1個試飛場有5個限制，請問你認為這樣合理嗎？","葉部長匡時：這個請沈局長來說明，好不好？"],["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委員提到的是超輕型載具，現在用地的問題不是民航局要規定，因為包括內政部、河川署以及國家公園管理處等等，有些地方是法令要求絕對不可以飛的部分……","魏委員明谷：我告訴你，輕型載具的試飛場可以用農地啊！"],["沈局長啟：這個部分……","魏委員明谷：那個可以用農地，因為它不用鋪柏油啊！它不鋪柏油，頂多就是種草皮，也沒有破壞農地，為什麼在農地不行？你身為主管機關，你要告訴農委會這個可以放寬啊！如果你跟工業局講丁種建築用地可以，誰會用丁種建築用地100公尺來做輕型飛機的試機場？沒有人頭腦那麼笨會投資那麼多錢在這裡，不可能嘛！","沈局長啟：報告委員，我們再去找相關部會儘速來協調處理。","魏委員明谷：我跟你講，臺灣如果要發展航太工業的話，其實你們的心態要改變，你們就是怕會發生事情、怕發生事情後會被人家修理！就是不要鬆綁，反正大家都不要飛就好了、不要發生事情就好了？不能有這樣的駝鳥心態！","沈局長啟：報告委員，我們沒有這樣的心態，不過我們會再去努力做一些改變。","魏委員明谷：不是努力，我看今天的修法內容，我今天講的重點，你都沒拿出來！都沒有啊！你還增加了罰款，但也不符比例原則，為什麼航空公司違規罰30萬元，而對超輕型載（機）具也是罰30萬元？那個造價都不超過100萬元，有些輕型直升機也沒有超過100萬元。","沈局長啟：這個我們會檢討，但是我們覺得超輕型載具的飛行人員對於航空的知識可能不太夠，會影響其他的安全。以上簡單報告說明。"],["魏委員明谷：怎麼會不夠？他們都有駕照的啊！"],["主席：請思考一下看要怎麼處理。","請林委員明溱質詢。","林委員明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葉部長還沒有去行政院之前，本席想要請教葉部長。次長還沒有來吧？"],["主席：次長還沒有到。","林委員明溱：葉部長，我記得以前為了高鐵的安全問題，我好像也曾經提出要注意高鐵、捷運等等的公共安全，尤其是這次的事件，凶嫌只有拿刀子就殺了4個人、就這麼嚴重了，萬一他拿的是手槍的話，那怎麼辦？我想這樣死傷一定會更慘重！我一直在構想，像這種公眾進出的場所，雖然我們不要像機場那麼嚴格地去管制，但是不是能夠在高鐵或捷運等適當的進出口附近，用比較現代化的科學儀器來鑑定旅客身上有沒有攜帶重金屬？如果能夠及早發現的話，我們就可以透過安全人員加以盤問、盤查，這樣可能也是可以達到防範的效果，部長對於這方面的看法有什麼防範措施？"],["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捷運當初的設計是以快速進出、方便為設計的方向，所以就目前捷運站的設計來講，如果在場站裡面旅客進出的地方，都要設立安檢設備來讓旅客通過安檢，其實是有困難的；至於高鐵這邊，我會請他們去研議，譬如在高鐵站裡面設一些行李偵測器，在看到可疑的人物或是有特殊狀況時，我們可以請他們特別去檢查，這個我們可以研議，我覺得這個比較有可行性。在捷運方面，我認為執行的方法上有很高的困難度，這些檢查也要有安檢人員在旁邊查看。","林委員明溱：不是，我不是說要檢查，而是這種儀器可以測出來旅客身上帶有重金屬物品……","葉部長匡時：基本上如果真的要這樣做，那就必須要有設備。旅客要通過這個設備，我們不可能讓所有的旅客都通過這個設備，除非我們在站裡面有一些保全人員，當他們看到可疑的人員時，我們可以要求他們特別去做什麼樣的措施，就只能朝這個方向去做，可是那個成本也會增加非常多。","林委員明溱：以現在的科技水準，還沒有辦法用類似攝影機的儀器，做到一照下去就可以一目瞭解的情形，像我們行李……","葉部長匡時：我們現在應該還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我們雖然都有監視器、攝影機，可以監視到影像，而中央控制系統這邊會有一些人監看，如果看到有什麼人比較特殊、可疑，再去做什麼樣的特別處理，這種方式我覺得是可行的。","林委員明溱：如果我們要搭飛機，行李箱都要送去檢查，行李箱傳送過去之後，裡面的東西都可以照得非常清楚，都可以看得出來。"],["葉部長匡時：是。","林委員明溱：相對的，檢測的設備如果放得高一點，只要旅客走過去，就可以看得出來他身上有沒有什麼重金屬，這個要不要去研究一下？像高鐵這麼快的速度，如果有暴徒拿刀子或是拿槍亂掃射的話，我看死傷的情形一定更慘重，所以一定要去研究防範措施。","葉部長匡時：高鐵都有隨車的工作人員跟警察，發生這種事應該可以即時就在車廂裡面做緊急處理，至於是不是能對旅客帶的行李進行隨機性的、抽樣式的安全過濾？我覺得我們可以來研擬。","林委員明溱：部長等一下要去向院長報告，現在我們交通部還有警政署在這方面有什麼研擬的對策？","葉部長匡時：關於目前的對策，基本上我們在整個安全措施方面，剛剛委員會也有提到，希望我們在1個禮拜之內跟警政署討論、協調，做比較完整的檢討，包括我們目前的SOP作業是不是有改善的空間、是不是能夠做得更理想，還有在警察人力的調配上能不能夠增加一些人力等等，這些我們會有全面的檢討。","林委員明溱：我在想這個事情發生的時候，如果警察人員當時有在現場，我看也沒辦法馬上去阻止他殺人的這個動作，我想警察可以採取的立即行動就是把這個犯罪的人抓起來而已，但是這個殺人動作已經在進行了、人都已經被殺了……","葉部長匡時：這種隨機式、無預警的殺人行為，又是在車廂裡面這種封閉空間進行，其實的確是比較難防範，但是重點是今天我們也有討論到的，就是他到了車站之後，是不是警力馬上就已經在那邊、隨時就可以把他制服，我認為這部分確實還有檢討的空間。","林委員明溱：對，如果警察在現場有防制他犯罪的這種念頭，那對事態的控制也有幫助啦。"],["葉部長匡時：是。","林委員明溱：像這種要殺人的計畫，我想他應該是已經失去理智了才會這麼做。","我再請教法規會李執行秘書，像今天捷運發生殺死4個人的事件，這個學生他也說希望被判死刑，依照現行的法令，他會不會被判死刑？"],["主席：請交通部法規會李執行秘書答復。","李執行秘書明慧：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是法官的裁量權，我沒有辦法做個人的發言。","林委員明溱：我現在有對法令加以研究，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公共危險罪的規定，挾持飛機的行為才要判死刑，如果是在一般公共運輸載具（如車子）上殺死人，也只有無期徒刑，你是不是覺得刑法規定得比較寬鬆？","李執行秘書明慧：我個人對於刑法法令的寬鬆與否沒辦法去判斷，但是我以法律人的立場來講，因為量刑時要考慮的因素包括他的犯罪動機、事後態度，甚至是他本身的精神狀態等等，這些都會影響到量刑；至於量刑的結果，那是實務上操作的問題，就這個個案而言，其實它有很多要考量的因素。","林委員明溱：雖然他殺死了4個人，但是依照現在刑法的規定，他可能不會被判死刑，最多只能判他無期徒刑耶！"],["李執行秘書明慧：這個我不敢講。"],["林委員明溱：法令我有研究了。"],["李執行秘書明慧：是。"],["林委員明溱：所以今天我才要請教你……"],["李執行秘書明慧：哪裡。","林委員明溱：像這樣的法令，處罰會不會訂得太輕？"],["李執行秘書明慧：我想這個應該由主管刑法的機關來研究。","林委員明溱：像刑法的這個部分，因為你們法規會是針對法令的規定，所以有時候你們也要去檢討一下……"],["李執行秘書明慧：是、是、是。"],["林委員明溱：這樣是不是太輕了？"],["李執行秘書明慧：是。","林委員明溱：他願意被判死刑，但是依照目前的刑法，他可能只是被判無期徒期而已！"],["李執行秘書明慧：是。"],["林委員明溱：所以我想你們要再研究一下。"],["李執行秘書明慧：是。","林委員明溱：不然的話，這個刑責太輕，就沒有什麼嚇阻作用。","李執行秘書明慧：是，謝謝委員指導。"],["林委員明溱：你請回座。","主席：林委員的時間先暫停。主席這邊補充說明一下：法務部法制司還有林嚞慧副司長也在現場，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陳嘉昌局長也在現場；委員質詢時如果有需要，也可以請這兩位上台答詢。","林委員明溱：接著我再請教民航局沈局長，我現在最關心的是我們臺中機場，我已經爭取好幾年了，就是要增設快速滑行道的問題，請問它整個進度到現在是怎樣的情況？"],["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據我的瞭解是這個部分已經核了，正在辦理招標作業。","林委員明溱：經費都有了，在……"],["沈局長啟：經費沒有問題。"],["林委員明溱：已經……"],["沈局長啟：已經列入預算了。"],["林委員明溱：大概什麼時候可以完成？"],["沈局長啟：預計要二、三年的時間才能夠完成。"],["林委員明溱：一個滑行道要這麼久喔？"],["沈局長啟：因為它相當複雜。"],["林委員明溱：做一條滑行道要二、三年？","沈局長啟：它還包括一些管線、設備，還有現在的消防隊有一些設施都要辦遷移。","林委員明溱：那個滑行道只是一般飛機降落之後再滑過來的跑道而已，應該不會那麼複雜吧！葉部長你的看法怎麼樣？怎麼會那麼久？","葉部長匡時：沈局長應該在這方面比我還專業，基本上，跑道的改造的確還涉及到不要影響現在其他跑道的運作，以及滑行道上很多必要的飛安設備等等，而且它也不是一般的路面，所以事實上可能需要一些時間；但是我會請民航局來檢討，看能不能縮短這個時程，好不好？"],["林委員明溱：我想那個滑行道跟降落跑道不一樣啦。"],["葉部長匡時：是。"],["林委員明溱：降落跑道就比較有技術性。"],["葉部長匡時：對。","林委員明溱：沈局長，你是不是可以趕快來研究提早？"],["葉部長匡時：我們來研究啦。","林委員明溱：至少也要在我立委的任內把它完成，不然拖到……","沈局長啟：是，委員我會盡力！","林委員明溱：好，謝謝。"],["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主席：接著請劉委員櫂豪質詢。劉委員質詢完畢後，我們先處理提案。","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請教葉部長一個問題，就是對於每一項交通事業來講，你贊不贊成純粹從「有沒有賺錢」這件事情來看待它？"],["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其實交通事業幾乎都沒有從賺錢的角度去看，像大眾運輸根本就是……","劉委員櫂豪：好，那我謝謝你。以比較偏鄉的地區來講，例如從臺東到達仁的距離有七、八十公里，而且居住的人又少，所以政府事實上每年都補助很多經費給在地的交通運輸業者，然後用公車來接送嘛！"],["葉部長匡時：對、對。","劉委員櫂豪：沒有錯是不是？好，謝謝。那我再請教葉部長跟沈局長，在二、三天前左右，國發會有發布一則不算大的新聞，裡面提到臺灣總共有5座機場因為使用率偏低，不排除建議要有退場機制，其中剛好包括臺東的豐年機場。我想國發會當然是一個研究單位，有很多的學者專家，但是我不客氣地講，我看到這個報告的時候，心裡面簡直想要用「不食人間煙火」來形容！部長你不是研究單位的主管，而是實際在執行交通運輸的最高主管，而我對其他機場比較沒有研究、不熟悉，所以我現在就針對臺東豐年機場來請教部長，基於主管機關的立場，在看到這份研究報告和新聞之後，你有什麼看法？","葉部長匡時：我看了這條新聞的時候，也覺得很驚訝，因為事實上像臺東的豐年機場、花蓮的機場等，這些都是有一定必要性的、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東部的交通條件是很特殊的。當然我想國發會可能純粹就是希望我們努力，讓機場的虧損不要繼續擴大等等，不過有一些機場我覺得的確可以再進一步檢討，譬如恆春的機場，我覺得的確可以來檢討，但是我覺得臺東的機場非常重要，而且我們還希望能夠加以活化，如果能夠增加一些國際航線的話……","劉委員櫂豪：部長，那我們就簡單來回答這個問題。站在你的立場來講，你是不是不同意國發會這樣的研究報告？"],["葉部長匡時：因為我要看國發會後面那個結論……","劉委員櫂豪：我們就結論上來講，因為目前它的使用率偏低，不排除建議要退場。"],["葉部長匡時：臺東是不可能的啦！臺東豐年機場絕無可能退場！","劉委員櫂豪：所以站在交通部的立場，沒有這個選項，對不對？","葉部長匡時：對，臺東是沒有這個選項，不可能！","劉委員櫂豪：好，謝謝部長對這個問題能有明確的回答，當然我們也希望將來豐年機場能夠在使用率上面提高……"],["葉部長匡時：我們也希望它使用率可以增加。","劉委員櫂豪：無論是在國內線或國際線的開拓上，我們希望它使用率能增高，這是我們的目標；不過即使這個目標還在努力的過程當中，我相信臺東豐年機場它事實上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即便是普悠瑪號下個月底就要通車，但是它還是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啦！"],["葉部長匡時：對。","劉委員櫂豪：第一個，它在航程的時間上畢竟還是比較短；第二個，臺東的地理位置特殊，它不只是扮演交通運輸的工具，有時候在包括急重症病患的救治等等方面，事實上它有非常重要的角色啦！"],["葉部長匡時：對。","劉委員櫂豪：特別是我們臺東這幾年在發展觀光上面，針對吸引國際旅客如港澳、日本及東南亞的旅客等等，事實上這個機場是不可或缺的！"],["葉部長匡時：對。","劉委員櫂豪：我們很高興部長可以有這樣明確的回答，我們也希望在跨部會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交通部要堅守這樣的立場！"],["葉部長匡時：是。","劉委員櫂豪：我們不知道國發會是用什麼樣的研究資料來做報告，不過它畢竟不是在第一線執行這個工作的部會……"],["葉部長匡時：是。","劉委員櫂豪：我們期待也要求交通部要堅守這樣的立場，好不好？"],["葉部長匡時：好。"],["劉委員櫂豪：謝謝。","接下來的問題我要請教沈局長，就是我們臺東的機場除了發展基本運輸功能之外，我們當然希望在國內、國際航線上都有這樣的運輸功能，包括觀光客或生活必須的運輸需求；除此之外，在臺東機場這樣的條件之下，是不是有可能在飛行訓練這方面提供場地或是機會，可以讓業者來這邊進行飛行訓練？"],["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跟劉委員報告，現在有一家安捷航空訓練機構現在已經進駐到臺東，現在利用豐年機場的好天氣，他們大概正在執行教官的訓練，所以未來已經有兩家申請在臺東能夠成立航空訓練學校，我覺得對國內航空師資的培訓等各方面都有非常大的助益。","劉委員櫂豪：據我們所知道的，現在民航業者非常缺駕駛員跟機師，非常缺嘛，對不對？"],["沈局長啟：是。","劉委員櫂豪：也就是說臺東豐年機場有具備這樣的條件，一年365天裡面，大概有300天以上適合目視飛行，所以它這個條件非常好，再加上它機場周邊的環境，因此我們要求民航局在這部分能夠努力，除了現在有一家已經申請好了，那另外一家是不是在申請當中？","沈局長啟：跟委員報告，這方面應該要有5個階段，這部分交通部都同意，我們都在全力協助業者建立它的一些SOP，以及相關的文件及訓練教材，還有一些學科跟術科，這個部分民航局會全力來協助。","劉委員櫂豪：我想除了有業者提出這樣的申請之外，對於其他業者，我們也要加以推廣，讓豐年機場的使用率能夠再提高，好不好？","沈局長啟：是，委員我們會全力推廣。另外，其實我們在兩岸及國際包機的部分，也會加強到臺東的國際機場航線。","劉委員櫂豪：局長，暑假的時候當然會有一些包機的國際旅客來臺東，但是我們也希望除了暑假以外，在非旺季的狀況之下，比如說冬天的時候，我想臺東的氣候對一些國外旅客來講，事實上它還是很溫暖的天氣，能夠開發在非旺季以外的這些旅客，能夠提高台東的觀光產業，也提高豐年機場的使用率。","沈局長啟：我們民航局會全力協助提高觀光或讓機場做得更好，是民航局的責任。","劉委員櫂豪：部長，除了民航局在管運輸，我們想結合觀光與民航業者給一些獎勵方法，能夠開發客源。","葉部長匡時：對，我事實上有跟民航局就這個問題在政策上的方向有做這些指示，原則上，我們希望像台東機場、其他一些機場在降落費能夠減免，或其他優惠的誘因來開闢一些新航線。","劉委員櫂豪：結合觀光局，就是給旅遊業一些獎勵。","葉部長匡時：對，我們可以跟觀光局來研究一下。","劉委員櫂豪：最後，本席再次要求部長一定要堅守豐年機場永續存在台東的基本立場。"],["葉部長匡時：我想是很明確的。","劉委員櫂豪：即便我們的公路跟鐵路再怎麼樣的改善，台東因為地理位置的關係，所以民航機場是絕對有其必要性。"],["葉部長匡時：是。","劉委員櫂豪：跨部會跟國發會在溝通時，一定要堅守這樣的立場。","葉部長匡時：好，謝謝。","主席：現在先處理臨時提案，總共有14個案子，現在逐案處理。","進行第1案。","1、","捷運警察雖然基於事權統一及行政效能考量，若跨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由單一專責警察機關管轄，但此次北捷隨機砍人事件已凸顯出台北市捷運警察人力無法迅速跨區處理新北市捷運站突發重大事故。內政部警政署應與捷運有跨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之地方政府研議解決方案並於二周內向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管碧玲　　黃偉哲　　陳根德　　劉櫂豪　　李鴻鈞　　王進士　　羅淑蕾　　林國正","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2案。","2、","台北捷運連續發生刺針怪客，大學生車廂內隨機殺人25人遭殺傷3人死亡，交通部應立即檢討捷運、鐵路、高鐵等大眾運輸體系的安全，並提出具體可行防範措施，並於一周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提案人：楊麗環　　林國正　　羅淑蕾　　葉宜津　　管碧玲　　陳根德　　劉櫂豪　　李鴻鈞　　王進士　　黃偉哲　　林國正","主席：請問各位，對第2案的第二行修正為「4」人死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3案。","3、","5月21日台北捷運發生隨機砍人事件，造成多人傷亡，震驚社會。細究原因是北捷每日載運量高達185萬人次，站區警察隊僅150餘名，警力明顯嚴重不足。為強化大眾捷運系統站區之安全性，爰要求內政部警政署通盤檢討捷運警力配置的增加，並提高安檢規格，請交通部責成北捷及高捷公司增設場站及車廂監視系統，及快速通報系統，以維護國人搭乘公共運輸工具之安全。於1週內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提案人：羅淑蕾　　葉宜津　　楊麗環　　管碧玲　　劉櫂豪　　陳根德　　王進士　　李鴻鈞　　林國正　　黃偉哲"],["主席：請交通部法規會李執行秘書說明。","李執行秘書明慧：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在第五行「爰要求內政部警政署」的部分，因為我們對內政部警政署的部分沒辦法要求，所以我們會協調，是不是能夠將「要求」修正為「協調」兩個字？","主席：第3案第五行爰「要求」修正為爰「協調」內政部，是這樣子嗎？","李執行秘書明慧：還有下面倒數第四行中的交通部責成，「責成」的部分，我們建議修正為「要求」。","主席：倒數第四行中的請交通部責成北捷，修正為請交通部「要求」北捷及高捷公司，是這樣修正嗎？"],["李執行秘書明慧：對。","主席：請問各位，對第3案作以上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4案。","4、","對於台北捷運發生隨機無差別殺人事件，顯現出原有之SOP程序存在嚴重瑕疵。爰要求警政署於一星期內與各相關機關就航空站、港口、車站及公共運輸系統發生緊急事故之SOP提出檢討。並將結論送本委員會。"],["提案人：葉宜津　　管碧玲　　蔡其昌　　楊麗環　　王進士　　黃偉哲　　劉櫂豪　　林國正","主席：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5案。","5、","針對桃園機場安檢人員未檢查出2加侖柴油的重大航安疏失，民航局表示，主因在於線上安檢人員負荷過大，若根據國際標準一條安檢線配置4人力來估算，我國航警人力目前不足254人力。交通部民航局和航警局應於一周內研議解決人力不足方案並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管碧玲　　陳根德　　葉宜津　　李鴻鈞　　王進士　　黃偉哲　　劉櫂豪　　林國正"],["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說明。","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建議看一看能不能這樣子，關於第二行「民航局表示，主因在於線上安檢人員負荷過大，」，我們建議做一點修正，倒數第二行這個部分的層次應該更高一點，即「交通部民航局和航警局」這個部分，我們跟部裡徵得大家協調為「交通部協調內政部應於一周內」，我建議這樣修正好嗎？","主席：請問各位，對第5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交通部協調內政部應於一周內研議解決人力不足方案」，有無異議？","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是協調還是協同？因為協調變成是叫內政部做，應該是協同。","主席：好，協同，這個主要還是在內政部。","請問各位，對第5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交通部協同內政部應於一周內研議解決人力不足方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6案。","6、","有鑑於移民署及航警局派駐在桃機的人員普遍都有超時加班的情形，而且一年比一年還嚴重，爰要求相關單位盡速協調增加警力派置，對安檢員和查驗員人力不足的現象通盤檢討方案，於1周內提檢討報告送本委員會。"],["提案人：羅淑蕾　　葉宜津　　管碧玲　　林國正　　楊麗環　　陳根德　　劉櫂豪　　李鴻鈞　　王進士　　黃偉哲","主席：請問各位，對第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7案。","7、","此次民用航空法修法，增加輕航機管理，至於飛行傘和現在很夯的熱氣球，並未納入管理。上週六台東發生熱氣試飛，地勤工作人員摔傷，面對各地瘋熱氣球，交通部應研議對飛行公司核發飛行證書，審查飛行員資格，乘客投保強制險，及相關安全維護的加強等，並於一周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林國正　　陳根德　　管碧玲　　李鴻鈞　　王進士　　羅淑蕾　　黃偉哲"],["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說明。","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上周六台東熱氣球試飛，發生地勤工作人員受傷，其實是地勤工作人員自己的作業疏失跟飛航安全的管理，跟民航局不是太有關聯，但是我還是建議這個臨時提案，修正為此次民用航空法修法，增加輕航機管理，至於它的標準名詞是動力飛行傘，無動力的不在我們的管理，至於動力飛行傘和現在很夯的熱氣球，業已納入管理，上周六台東發生熱氣球試飛，地勤工作人員摔傷，面對各地瘋……","主席：因為這樣唸，委員可能聽不太清楚，你把修正的寫好以後趕快印給我們委員，第7案先保留。"],["沈局長啟：是。"],["主席：進行第8案。","8、","據飛安會102年度調查，我國公務航空器共33架，裝置CVR（座艙語音紀錄器）僅有6架，此6架中僅2架也裝置FDR（飛航資料紀錄器），其他27架公務航空器並未裝置任何飛航紀錄器，對飛行器安全與人員生命之保護均有潛在危機，而公務航空器裝置飛航紀錄器與否，目前並無相關法規可依循。","此顯示非民用之公務航空器，其所有人、使用人、駕駛人、飛航安全有關設備等之監理，長期未受民用航空法之規範。","爰要求民航局及飛安會於二個月內，就公務航空器設備及人員監理如何納入民航法之規範，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蔡其昌　　林國正　　黃偉哲　　劉櫂豪　　楊麗環"],["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說明。","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公務航空器是屬於內政部管轄，公務航空器常因國家的需要，會執行不符合一般載客的民航相關規定，所以民航局對這個案子，沒辦法接受，因此建議以提出書面報告或其他方式來給委員們參考，這個案子因為涉及到民航局的職掌，是完全的不符現在民航局的職掌跟……","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本來就是叫你拿出書面報告，叫你研究啊！二個月內拿出書面報告。","沈局長啟：好，這個部分，我們就遵辦。","主席：私人飛機的安全，要不要一併處理？"],["沈局長啟：私人飛機本來就納在普通航空業裡面。"],["主席：都在裡面？","沈局長啟：只是用的名詞，我們再跟委員做一個……","主席：就一併做書面報告，好嗎？"],["沈局長啟：好。","管委員碧玲：（在席位上）局長要瞭解這個案是這樣，就是民航法的主管機關是你們，現在公務航空器是完全沒有納入規範，要不要納入民航法，當然是由你們來研議，你們要不要讓它準用，就是這樣而已，所以那個不是內政部的問題，是你要去研議民航法要不要規範它。"],["主席：也跟內政部討論一下。","請問各位，對第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9案。","9、","鑒於為了籌措桃園航空城、第三航廈等建設財源，交通部研議將我國國際機場服務費將從現行的300元，調漲為500元，漲幅達六成七，最快明年上半年實施。惟本次漲價之理由即因籌措桃園航空城、第三航廈、桃園機場第三跑道等建設財源，除了航廈與跑道尚稱合理外，建設桃園航空城乃桃園之地方建設，與機場服務、設施或發展觀光產業並無關聯性，亦不符合專款專用的原則嗎？爰要求機場捷運正式營運後始得將機場服務費提高，而該筆費用除了繳回給觀光發展基金外，應全數用於第三航廈、桃園機場第三跑道等航空設施，不得用於桃園航空城任何建設計畫中，以體現專款專用之精神。"],["提案人：魏明谷　　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主席：請交通部桃機公司費總經理說明。","費總經理鴻鈞：主席、各位委員。倒數第五行「要求」兩個字能不能修正為「建請」？已經跟提案人魏委員溝通好，他同意修正為「建請」，謝謝。","主席：第9案倒數第五行爰「要求」修正為爰「建請」機場捷運正式營運，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0案。"],["10、主決議：","鑒於近5年來的桃園國際機場旅客量及航警人力的比例非常的不對等，旅客量從96年的2,300萬人次提升到102年的3,000萬人次，而航警局的保安隊及安檢隊人數卻從821人（保安隊434人、安檢隊387人）減少為718人（保安隊345人、安檢隊373人），減員了103人，平均1個安檢人力要面對8萬2,000人次的旅客量。這不是任重而道遠，這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因此，主管機關應於1個月內儘速謀求解決之道，例如儘速成立桃園機場保全子公司，以執行非公權力的機場維安工作，而原航警局之保安隊員全數轉訓補充安檢隊，以解決安檢人員不足之窘境並提升安檢規模及確保旅客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鴻鈞　　林國正　　林明溱　　楊麗環　　劉櫂豪　　王進士"],["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隆：主席、各位委員。關於主決議的倒數第四行「而原航警局之保安隊員全數轉訓補充安檢隊，以解決安檢人員不足之窘境並提升安檢規模」這個部分，我們建議刪除，因為保安大隊是負責機場的安危，關於反恐與受理報案的處理都還是有其職責，所以我們希望這一段是不是可以刪除？"],["主席：全部到最後嗎？","王局長隆：不是，到確保旅客安全之前，就是從而原航警局之保安……"],["主席：而原航警局之保安隊員一直到及確保旅客安全這裡是嗎？"],["王局長隆：是。","主席：好，這個刪除，請問各位，對第10.案作以上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1案。"],["11、主決議：","鑒於目前機場服務費之收取規定有違反使用者付費原則，僅向出境旅客收取每人新台幣300元，惟除出境旅客有使用機場設施外，包括入境或轉機旅客均有使用機場服務及設施，現行規定僅向出境旅客收費，有失公允。且參考世界各主要機場包含韓國仁川機場、新加坡樟宜機場、日本成田機場除出境旅客外，已向轉機旅客收取機場服務費，杜拜機場亦將收費對象擴及入境旅客。因此，現行機場服務費問題乃在於收取的對象範圍，而非主管機關所述費用過於低廉需要漲價，主管機關不得調漲機場服務費，而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主管機關應於1個月內研議將入境、轉機旅客納入收費對象可行性評估，並於3個月內完成相關收費作業辦法之修正。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鴻鈞　　林明溱　　王進士　　葉宜津　　劉櫂豪　　林國正"],["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說明。","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贊成委員的意見，但是建議作一些文字的修正，倒數第五行「主管機關不得調漲機場服務費」的部分，我們建議刪除，後面就是「而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我們建議修正為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研議將入境、轉機旅客納入收費對象，及修正收費作業辦法可行性評估，這個部分建議修正。","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案作以上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2案。"],["12、主決議：","鑒於國內公共大眾運輸公安事件頻傳，尤以103年5月21日台北捷運發生的國內首宗隨機持刀殺人事件為重，嚴重危害乘客生命安全權益。究其原因，相關警力及保全人員配置不足當為主因。因此，主管機關應於一個月內邀集警政等相關單位，於公共大眾運輸場所及工具（例如捷運、高鐵、台鐵等大眾運輸）上研擬配置足額的警力及保全人員配置，以維乘客生命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鴻鈞　　林國正　　葉宜津　　林明溱　　楊麗環　　劉櫂豪","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3案。"],["13、主決議：","鑒於機場服務費現行分配比率（60%分配予觀光發展基金、40%分配予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係源自行政院86年9月22日函送觀光發展推動小組第9次委員會有關「設置觀光發展基金」報告案之決議，已逾17年未檢討調整。99年11月1日桃園機場公司設立後，所收取之機場服務費仍維持前述分配比例，並明訂於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此舉顯然有違專款專用原則，且機場建設及維護資金需求龐大，機場服務費作為主要建設資金來源，應專款專用於加強機場服務及設施。因此，主管機關應於一個月內修正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等相關辦法，機場服務費應全數專款專用機場及機場相關建設。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鴻鈞　　林國正　　葉宜津　　林明溱　　楊麗環　　劉櫂豪"],["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說明。","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要酌作文字的修正，倒數第五行「因此，」之後，「主管機關應於一個月內修正」，建議修正為「建請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研議修正」，其餘文字照原提案。","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3案作以上修正，有無異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沈局長啟：委員，對不起，那是我們自己的作業疏忽……"],["主席：第幾案？","沈局長啟：這是剛才提到的第十三案，我剛才漏掉一個部分是關於「機場服務費應全數專款專用及機場相關建設」，雖然站在民航局的立場是很高興，但是為了國家整體發展，我們也非常贊成這個部分的費用應該給觀光局，所以我們建議提案倒數第三行「機場服務費應全數專款專用機場及機場相關建設」這部分，可否請委員考慮刪除？","主席：這原來就有相關辦法了，是吧？好，請問各位，針對刪除「機場服務費應全數專款專用機場及機場相關建設」這幾個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4案。","主決議","14、","鑒於現行「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第1條所明列之母法為發展觀光條例第38條，惟查，有關使用機場設施之服務費用早已明文規定於民用航空法第37條，該辦法所列之母法依據顯屬有誤。因此，主管機關應於一個月內修正，將其依據從發展觀光條例第38條修正為民用航空法第37條。另現行發展觀光條例第38條針對機場服務費之收取，其本質上屬於觀光捐之性質，且就其立法目的係為針對國外觀光客收取相關費用以支應相關國內觀光景點之建設，卻掛羊頭賣狗肉套以機場服務費之名目，恐有違法治國家原則。因此，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檢討修正該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李鴻鈞　　林國正　　葉宜津　　林明溱　　楊麗環　　劉櫂豪","主席：這個「掛羊頭賣狗肉」好像用得太強烈了，行政機關不至於這樣，沈局長對此有沒有意見？","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說明。","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對於這個部分，只有建議一些文字的修訂，但是可以讓它更加明確。提案中第五行「該辦法所列之母法依據顯屬有誤。因此，」這部分我們建議先刪除；「主管機關應於一個月內修正」修改為「主管機關爰應於三個月內研議檢討」；倒數第三行「因此，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檢討修正該條文」修改為「因此，建請主管機關於三個月內研議檢討」。大概做一些文字修訂的建議。","主席：好，對於剛才沈局長所講修正文字的建議，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沈局長啟：不過不曉得這樣修改好不好，雖然……"],["主席：這有點在罵桃園的航空城嘛！"],["沈局長啟：「掛羊頭賣狗肉」這句話是不是比較……","陳委員雪生：（在席位上）主席，把「掛羊頭賣狗肉」這句話去掉好不好？","主席：對啦！我認為應該把它去掉，用不著使用這麼強烈的文字。好，陳雪生委員建議「……相關國內觀光景點之建設，卻掛羊頭賣狗肉套以機場服務費之名目，恐有違法治國家原則」刪除「卻掛羊頭賣狗肉套以機場服務費之名目」這句話，修正為「……相關國內觀光景點之建設，恐有違法治國家原則」。","請問各位，對第14案照以上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現在回頭處理臨時提案第7案，行政機關建議修正如下：","此次民用航空法修法，增加輕航機管理，至於動力飛行傘和現在很夯的熱氣球，已納入管理。上週六台東發生熱氣試飛，地勤工作人員摔傷，面對各地瘋熱氣球，交通部應加強對飛行公司核發飛行證書，審查飛行員資格，乘客投保強制險，及相關安全監理的加強等，並於一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主席：提案最後一句話「並於一月……」改成「並於一個月內」。其他的部分，請問各位還有沒有意見？","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說明。","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提案中的「飛行公司」改成「航空公司」，因為沒有什麼「飛行公司」。"],["主席：是在哪裡？"],["沈局長啟：倒數第四行「交通部應加強對飛行公司核發飛行證書……」改成「交通部應加強對航空公司核發飛行證書……」","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7案照以上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7案修正通過。","臨時提案已經處理完畢，如果委員對於上述提案有補簽將列入紀錄。","請王委員進士質詢。","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台北捷運發生台灣史無前例的隨機殺人攻擊事件，震驚社會。早上部長也特別前來說明，因為行政院有急事，現在部長過去行政院，因此我要請教陳次長相關的問題。這件事發生之後，在昨天晚上我們就看到很多名嘴跳出來質問或指責政府，我想這講起來就好像是有點湊熱鬧，有時候也提不出什麼對策來解決，我想這件事情已經發生了，大家也都不希望再發生，那麼我們要如何亡羊補勞就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希望大家理性的探討，像他這樣突然殺人，殺紅了眼，時間又很短暫，當然捷運跟高鐵不一樣，上面好像只有配置一個司機員，沒有車上的服務人員，是採取自動化的方式，我們當初就是在想從龍山站到江子翠站，中間這一段時間，捷運上的司機有沒有聯絡行控中心，警方又如何及時派員，如果到江子翠站下車時，剛好警力都已經部屬完畢，可以制服兇手，這樣當然是最好的，但是我看中間的過程才9分鐘，又是突發的事件，我們要處理，雖然講得很容易，但事實上要做到很困難，即使警力足夠，但在時間的處理上可能還是有困難，我們是希望大家能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後，螺絲可以再繃緊一點，事件已經發生了，我們社會邊緣人也很多，可能什麼時候會再發生也不一定，尤其經過媒體的渲染，可能會有感染性，這部分應該如何來防範？"],["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是……","王委員進士：在防範方面，我想交通部應該跟內政部警政署及相關各單位盡快研擬辦法，有許多委員也提出SOP的建置，當然標準作業流程是必要的，例如意外事故發生時應該如何處理，一般而言都有這樣的SOP，但是像這麼大的案子，而且是突發性，過去也沒有發生過……"],["陳次長建宇：我們會請各個捷運局……","王委員進士：我剛才要講的過程就是在時間那麼短暫的狀況，可能如何處理都不是原來的標準作業流程可以來應付的，所以對於這部分，我有幾個建議，第一個，大家都會指責警力不足而不補足警力的問題，但在警力足夠的情況下，也可能處理不當，並不是人多就能處理的好。就我們過去搭火車的經驗而言，我們經常會看到警察，但是現在看起來，確實在車站等公共場所，包括公路、鐵路、高鐵及航空站，好像都不曉得警力跑到哪裡去了，當然有保全人員，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希望借重義警或巡守隊，我是指捷運的部分，因為捷運車班多，即使警力夠，也不可能每一個班車都有警察巡邏，如果能夠提高車站裡的見警率，我想對於歹徒或潛在犯罪的人會產生警惕的作用。"],["陳次長建宇：委員的看法我們非常贊同。","王委員進士：我是建議運用社區的巡守隊，因為現在有很多熱心的民眾，不管是文化、治安或交通，他們都樂意協助，我們應該思考如何把他們組織起來負責在各捷運站協助巡邏，我想這是一個好方法。","陳次長建宇：對，我們會促請地方政府有關捷運的主管機關好好考量這件事情如何搭配、處理。","王委員進士：現在保全人員也有限，捷運公司、高鐵公司可否成立保全子公司，負責列車和車站的安全，補警力之不足？"],["陳次長建宇：所以我們大概就是往這方面走。","王委員進士：警力不足，就派保全人員不定時巡邏可能會好一點。","陳次長建宇：是，我們都納入考慮了。","王委員進士：我看有一家報紙刊登了一則新聞，說有冷血網友想在高捷也來一下，像這麼聳動的新聞到底是不是真的？內容還提到有網友成立鄭捷粉絲團，這些人是不是精神有問題？已經造成這麼重大的傷亡，還有人在網路上成立粉絲團，像這種行為是否構成犯罪？"],["陳次長建宇：警政署可不可以回答？是否構成散佈犯罪？"],["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應該涉及煽惑犯罪，我們會去追查。","王委員進士：亡羊補牢很重要，今後如何防範新的犯罪形態，都應該注意，像這個案子如果網友再插一腳，實在很危險。","林副署長國棟：我們會要求刑事局來追查這個案子，關於高捷，我們也通知他們加強警力的部署。","王委員進士：這次事件造成重大傷亡，我們一定要思考如何防患於未然，另外一方面，案發之後如何加速處理，也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另外，今天修正民航法也涉及票價的問題，我想兩岸航空票價的問題，委員會已經討論很多次了，民航局也一直要求業者調降兩岸航線票價或提供便宜的機票，這一點我們必須加以肯定。但是目前實際上兩岸機票還是由旅遊業者掌控，市面上便宜的機票是一票難求，丁守中委員曾經提案採核准制，請問民航局沈局長，這個辦法可行嗎？"],["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因為網路都可以訂購，所以兩岸的機票並不是都被旅行業者所掌控。","王委員進士：還是要多注意，因為一般民眾反映這個情形並沒有完全改善。","沈局長啟：據我們了解，是沒有這種情形，不過，既然委員這樣講，我們就再去實際了解一下。","王委員進士：剛才劉櫂豪委員也提到前天國發會決議交通部應針對花蓮、恆春、台南、嘉義及台東等五座使用率低的機場，提出活化政策，否則就要退場，我們是覺得很多交通建設案件都在國發會討論很久，交通部很多建議，經過國發會出來都變樣了，請問次長，像這個案子，交通部有沒有參與決策？","陳次長建宇：我們了解，事實上，我們現在儘可能對恆春機場提出活化策略。","王委員進士：我針對的也不只是恆春，像花蓮、台東位置比較偏遠，機場還是有存在的必要。劉委員是台東選出來的委員，當然對此事非常重視，像花蓮機場，你們是否思考開發兩岸航線？"],["陳次長建宇：現在有很多包機。"],["王委員進士：應該發展兩岸航線。","陳次長建宇：對，沒問題。"],["主席：請陳委員雪生質詢。","陳委員質詢完畢就休息用餐，下午兩點繼續開會。","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問沈局長，我們馬祖機場的3C什麼時候改為4C？我上任後第一次質詢就在追進度，我一直沒有看到公文，聽說3C到經建會被駁回了，我也不知道，請問3C需要多少億？"],["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沈局長答復。"],["沈局長啟：主席、各位委員。3C需要70億。"],["陳委員雪生：4C咧？","沈局長啟：4C需要170億，我們交通部核定的是先做3C，後續視機場未來的狀況再發展4C，但是在這中間，連江縣政府特別提出希望我們再把跑道延長，以便探測海底的狀況，所以，我們又撥了一點錢去作研究，目前變成是先看研究結果，是否有4C、博弈各方面的可能性，然後我們再做。","陳委員雪生：所以，現在你們到底是在評估3C還是4C？","沈局長啟：我們現在先做一個4C可行性和環境評估，約一千多萬，連江縣政府有正式來函。","陳委員雪生：交通部很清楚沒有錢做4C，希望博彩業者來做，如果博彩業者不來做的話，那3C怎麼辦？回頭再來？","沈局長啟：交通部和民航局都是比較希望務實的先從3C開始，但是地方政府也有一些訴求，所以目前……","陳委員雪生：不是，我想這時候交通部有責任告訴連江縣政府。局長，我們馬祖民眾一直對這個機場抱著很大的期望，尤其我當立法委員以後。你看看前面19年的立法委員，再加上我的4年任期，等於23年，連恆春機場都改為3C機場了，全國唯一目視機場只有馬祖。請局長回去以後，把3C和4C的大事記分別列表給我，以便我向鄉親說明，不然他們又說我這3年在鬼混。","沈局長啟：好，我們已經準備好了，隨時可以提供給委員。","陳委員雪生：第二、最近這幾天氣候異常，我今天早上本來要回馬祖的，可是班機又取消了，已經三、四天了，東引的交通可能非常不方便，我也提醒了好幾次，希望大家注意這個問題。現在問題是在機場開場時，我知道航空公司不可能有飛機在停機坪上stand by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像飛屏東的飛機一週兩班還是一天兩班？","沈局長啟：一週兩班，常常遇有落山風就取消。","陳委員雪生：這時候可以和航空公司商量一下如何作一調度嗎？在這時候起碼調一架飛機飛馬祖，把客人帶走。我們和金門不一樣，金門航線有好幾家航空公司經營，馬祖線只有立榮航空公司一家，所以，希望局長能夠檢討立榮航空公司在這方面的作業標準程序。","沈局長啟：據我們了解，這兩天馬祖、金門天氣都非常不好，至於委員提到的請航空公司調動飛恆春的班機，我們回去處理。","陳委員雪生：另外，暑假觀光季節快到了，剛才有委員提到旅行社切票的問題，立榮航空公司不能把大部分的機票切給台灣的旅行社，影響了我們行的權利。我查過馬祖的飛機，第一班、第二班飛機全部都是觀光客，當地人根本補不上三、四個人，請局長注意一下這個問題，謝謝。","接下來請問桃園國際機場費總經理，您上任以後拜訪過我兩次，第一次談到漏水的問題，漏水是當初興建時就造成的問題，我建議你採用太陽能光電板，因為那個板子是斜的，你回去可以研究一下。"],["主席：請交通部桃機公司費總經理答復。","費總經理鴻鈞：主席、各位委員。好的，謝謝，這個提議非常好。","陳委員雪生：另外，我剛才看到一個有關機場服務費的提案，我想起來馬祖小三通那個廁所又髒又臭，到對岸那邊也是一樣，跟你們機場比起來差很多，我們還要收500元清潔費，請問你們現在收幾百元？"],["費總經理鴻鈞：300元。","陳委員雪生：300元太少了一點，你們回去研究看看。","費總經理鴻鈞：好的，謝謝。","陳委員雪生：儘管有一些委員認為這個費用收得不太合理，你們可以研究一下，我支持這個案子。","費總經理鴻鈞：好，謝謝委員。","陳委員雪生：昨天捷運發生那個案件，這種以往發生在國外的事情竟然發生在國內，真的令全國民眾震驚。請問警政署林副署長，一般打110報案，警方巡邏車多久會到達現場？"],["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距離的問題，一般在10分鐘內會到達。捷運這個案子很快，因為有7位民眾打110報案，勤務中心馬上通報線上的警力，他們正好在捷運站外整理攤販，所以很快就到達現場。","陳委員雪生：因為捷運是在鐵軌上高速行駛，跟一般車輛說停就可以停不一樣，所以早上很多委員在質詢捷運警察在哪裡？捷運警察總部在台北車站地下室，平常這些人員是不是坐第一班捷運就分派出去了？"],["林副署長國棟：他們有巡邏的也有隨車的。"],["陳委員雪生：他們也在報案系統裡面嗎？民眾要報案是打110報案還是打其他電話？","林副署長國棟：他接到通報時剛好在巡邏的尾端，回到現場以後，處理已經結束了。"],["陳委員雪生：在捷運上打110有用嗎？","林副署長國棟：還是有效，所以有7位民眾打110。"],["陳委員雪生：110系統接到報案之後下達什麼指令？","林副署長國棟：就是通報線上的警力趕到現場，線上的警力正好在現場附近。","陳委員雪生：我看列車停下來之後，民眾倉皇的從車廂裡逃出來，但是我沒看到警察。"],["林副署長國棟：他們4分鐘內就到達現場。","陳委員雪生：還4分鐘？車子還在行駛時，警察就應該趕到了啊。","林副署長國棟：因為駕駛通報行控中心，行控中心再通報捷運警察隊，捷運警察隊再通報轄區分局。","陳委員雪生：我看錄影帶是民眾倉皇逃跑，嫌犯還拿著刀子到處晃，我沒看到警察耶！當然我們不是說國內發生什麼事情就檢討哪個單位，這對你們也不公平，因為平常警察工作就很辛苦，我是說你們回去可能要研究一套系統，因為我們捷運首次發生這樣的重大事件，我覺得警政署有必要就捷運的部分回去檢討，看看其中有沒有責任的問題、人員配置夠不夠的問題。","林副署長國棟：好，謝謝。","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江委員啟臣、黃委員偉哲、李委員鴻鈞、孔委員文吉、陳委員淑慧、許委員添財、黃委員昭順、廖委員正井、盧委員秀燕、蔣委員乃辛、鄭委員天財、邱委員志偉、楊委員瓊瓔、邱委員文彥、呂委員玉玲、蘇委員清泉、陳委員怡潔、何委員欣純、呂委員學樟、高委員金素梅、林委員滄敏、吳委員育昇、李委員貴敏、陳委員明文及賴委員振昌均不在場。","請林委員國正質詢。","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發生這起駭人聽聞的事情，這是繼上次高鐵炸彈案之後，第二起在大眾運輸發生的案件。高鐵炸彈案在一段時間後，整體輿論似乎又銷聲匿跡了。本席看到的不止是這樣，包括機場也出現類似的問題，4月19日沒有檢驗出柴油，到了菲律賓之後才被發現。根據法律的規定，你們事後的懲處是將那位安檢員解職嗎？"],["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王局長答復。"],["王局長隆：主席、各位委員。是解職。","林委員國正：他是什麼身分，怎麼可以解職呢？"],["王局長隆：他是約僱人員。"],["林委員國正：約僱人員可以做安全檢查工作嗎？"],["王局長隆：因為目前警力不足……","林委員國正：依照法律，約僱人員可不可以從事這麼重要的安全檢查工作呢？"],["王局長隆：依法可以。"],["林委員國正：依哪條法律呢？"],["王局長隆：他有受過航空保安的相關訓練就可以了。"],["林委員國正：哪一條法律說可以呢？這位人員有受過航空保安這樣的訓練嗎？","王局長隆：他是安檢人員，當時是公開以約僱錄用的，依照中華民國國家民航航空保安訓練計畫的規定……"],["林委員國正：訓練什麼及訓練多久呢？","王局長隆：56個小時的初訓課程，測驗合格後就核發證書……"],["林委員國正：由誰核發證書給他？"],["王局長隆：本局及民航局發……"],["林委員國正：課程是你們開的嗎？"],["王局長隆：是民航局及航空警察局。"],["林委員國正：56個小時就可以做安檢工作嗎？警專學生畢業的時間是多久？"],["王局長隆：2年。"],["林委員國正：航警局同樣是做安檢工作嗎？"],["王局長隆：他們同樣也要參加這個訓練。","林委員國正：安檢人員只受訓56個小時，他們就可以去做這麼重要的安檢工作嗎？"],["王局長隆：之後每年都還要訓練。"],["林委員國正：每年是訓練多久？"],["王局長隆：每年要實施16小時的在職安檢訓練。","林委員國正：副署長，你們的人力真的是缺乏到這種程度，全台灣沒有一個縣市會說他們的警察人力是到位的。此次檢查的時間點是上機的手提行李，還是托運的行李，這位被解僱安檢員是……"],["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林副署長答復。"],["林副署長國棟：主席、各位委員。托運的行李。","林委員國正：發生的時間點是在什麼時候？局長還要看資料，你都將他解職了嘛！","王局長隆：對不起，檢查時間是當天的23點多。","林委員國正：那是托運的行李，我懷疑所有托運的行李幾乎都沒有在檢查。依我們出國的經驗，手提行李是一個個看的，而在我們拿機票時，托運行李才在那邊掛上，根本幾乎沒有在檢查嘛！。","王局長隆：我們會從X光儀的圖像去判斷，有異狀就會將整個行李拿下來做人工檢查。","林委員國正：發生的時間點大概在半夜的十一點四十幾分，正是人想睡的時候，也是最鬆散的時刻，竟然沒有檢查出托運的行李有柴油。由於托運行李都是整批的，那位安檢員有沒有確實在執行，你們也無從去查核嘛！我懷疑在系統性上，就是根本沒有在做檢查，萬一是炸彈呢？"],["林副署長國棟：那是判斷……","林委員國正：那是事後了，你們還說那種鬼話，比如很多人到東南亞會帶蜂蜜去，而液體形狀雷同蜂蜜，鬼才相信這種說法，可見在系統性上根本就沒有安檢嘛！請警政署派督察室去查察，而且要不定期查核，桃園國際機場是24小時在飛……"],["林副署長國棟：航警局的安檢是要求四不原則……"],["林委員國正：我懷疑航警局在托運行李的系統性上是出了問題了。","其次，高鐵從上次發現炸彈之後，我們每天都在搭乘高鐵，可是我們不認為高鐵的安全措施有任何加強嘛！副署長，高鐵有什麼加強的安檢措施呢？"],["林副署長國棟：高鐵部分是在放置行李的地方有裝設……","林委員國正：當高鐵發生炸彈客案件時，立法院及社會要求你們要做安檢工作，而高鐵也說要去改善，但也只是在發生事情之後，可以在入境大廳裡找到是哪個人做的，除此之外高鐵公司還做了什麼呢？","林副署長國棟：我們是在勤務上加強，有關人的盤查……"],["林委員國正：在哪裡盤查？"],["林副署長國棟：車上及站區。","林委員國正：見警率幾乎很低，你去查見警率及時間的流動？捷運從龍山寺到江子翠的時間大概是最長的4分鐘，一般而言，都是1分鐘多就到站，他選擇最長的時間點。如果是高鐵的話，一站是多久呢？20分鐘！如果他在高鐵行兇的話，那又要怎麼辦呢？"],["林副署長國棟：車上有警察報案裝置。"],["林委員國正：報給誰呢？","林副署長國棟：列車長，然後再報給……","林委員國正：萬一高鐵警察不在車廂內，而他攜帶的是槍或炸彈的話，那又該怎麼辦呢？"],["林副署長國棟：有列車長。","林委員國正：列車長能對付他嗎？20分鐘才會到站，上次發生炸彈客事件，很多人都提出意見，高鐵公司也承諾了，而鐵路警察有沒有確實去執行呢？你要回去查查看。對於最夯的議題，你們都會承諾很多事情，不過事後一定要確實去檢查，這才是重點嘛！","從這張圖片可以看到，他也想在高雄捷運來一下，不過瑞豐及金鑽夜市的人比較多，而後者是全國最大的夜市，瑞豐則是超越六合夜市，也是最多人潮去的地方，同時都是在捷運站口，如果這些地方一出事就會不得了啊！現在對於發這封信的人，你們的處理狀況是如何？","林副署長國棟：高雄市刑大已經查出涉案的嫌疑犯，也向檢察官申請搜索票及拘票，現在是在抓人的階段。"],["主席：抓到了沒？"],["林委員國正：召委問你抓到了沒？"],["林副署長國棟：申請搜索票及拘票在執行中。"],["主席：查到人了沒？"],["林副署長國棟：查到。"],["主席：還沒有抓到人嗎？"],["林副署長國棟：是。","林委員國正：你們在前段時間要透過社會的網路平台，可是該去管理的是鐵路警察，你們不能只叫保四總隊去做嘛！只要涉及公共運輸的部分，鐵路警察該善盡的責任就要去善盡。"],["林副署長國棟：保警是臨時性的支援勤務。","林委員國正：你們的動作要快，如果不趕快去遏阻的話，比如昨天的鄭捷粉絲團，就有兩千多人去按讚，看到那些留言，令人不解社會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啊！","林副署長國棟：目前為了防止模仿犯罪，對捷運的警力會加強，見警率也會提高，保警支援以外……"],["林委員國正：去年北捷的盈餘是多少？現在本會同仁都將責任推給警察！"],["主席：請台北捷運公司楊處長答復。","楊處長秦恆：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不知道。"],["林委員國正：你當處長怎麼會不知道呢？"],["楊處長秦恆：這不是我轄管的。","林委員國正：你完全不熟公司的狀況，去年捷運公司的盈餘是7億，也是這幾年賺最多的一年，今天我們要求北捷要全部到位做好！"],["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下裡拜會找大家一起來談這個問題。","林委員國正：高雄捷運警察隊有43人，台北捷運是135人，台北市1位警察要服務的人口數是1.37萬人，當然警察人力會不足嘛！高雄部分是服務0.4萬，我們都已經認為超出負荷了，去年高雄捷運還有將近六百多萬的盈餘，北捷則是七億七千多萬，每天一百二十幾公里的運量將近有185萬人次，只靠這135人是不夠的嘛！","早上王委員進士提到社區的服警及民警，在上下班時間時，我們也會借重義交，一個鐘頭給他們200元。在所有捷運站口處讓義警穿上警察制服，這樣就可以提高見警率，北捷應該去做這些事情。","陳次長建宇：早上部長有向我提到這件事情，我們下禮拜會找他們來談。","林委員國正：當然警察有很多該檢討的地方，不過現在如果要增加10萬人也都還是不夠的。北捷每年可以賺到3至7億元，你們是以服務為導向的捷運公司，怎麼沒有看到你們的具體作為，除了監視器以外，你們還可以做什麼呢？","陳次長建宇：下禮拜我們會納入議題，請他們來提……"],["林委員國正：這件事情不能拖！","陳次長建宇：瞭解，謝謝。","主席：請賴委員振昌質詢，時間為5分鐘。","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4月20日有兩桶柴油被帶上飛機，而且還是由別人來通報我們，現在已經有很多委員提出來檢討，這件事情對我們的影響是什麼呢？"],["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答復。","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憑良心講，國際上會對我們打負的分數，下禮拜我們會找航警局來做深切的檢討，如果有人力不足之處，也會儘快補足，部裡可以支援之處也會盡力去支援，大體上是從這方面來著手。","賴委員振昌：除了要加強之外，本席還是滿憂心的，如果台灣的航空安全是這樣的話，我們在國外的安檢形象將會非常的差。我可以想到後果就有兩個，第一是販毒或恐怖份子，他們會覺得台灣是安檢很鬆散的地方，所以以後可能會將我們列為侵入點，這該怎麼辦呢？第二是國際安檢認為我們這麼差，且列為C級時，以後我們在保險費上就要付出很大的代價，你們有什麼因應措施呢？","陳次長建宇：剛才已經向委員報告過，我們會持續與航警局來一起處理。針對漏洞的部分，我們絕對不允許國際上的販毒及不良份子來到台灣，現階段就是儘快去提高安全度，由於這部分確實非常重要，我們也會儘快來防堵。","賴委員振昌：儘快來防堵是一定要做的，由於事情已經發生了，你們有做任何補救措施嗎？國際對我們的形象會有不良的印象，我們又該怎麼辦呢？","陳次長建宇：現階段我們會請國外駐外單位去瞭解，有關這部分在國外的影響及評估為何，當然我們也會儘速去做處理。畢竟這是偶發事件，我們不容許偶發事件再度發生，我們也會持續努力去做。","賴委員振昌：柴油等不是一般的違禁品，如果被帶上飛機將是非常嚴重的事情，這跟帶炸彈上飛機是一樣的效果，一桶油就可以將一架飛機炸掉，難道這件事情只說成是偶發事件就過了嗎？如果我們更嚴肅去想的話，國際飛安組織會不會對我們各機場做測試，現在有可能會做這樣的檢討嗎？"],["陳次長建宇：當然都有可能。","賴委員振昌：該班飛機是所謂的廉價航空，航空票價可以廉價，可是航空安全絕對不能廉價。"],["陳次長建宇：當然。","賴委員振昌：另外，航警局為什麼會這麼鬆散，在發生這麼嚴重的事情以後，從媒體得知被處分的人，只是解聘那位約僱人員，這樣會有遏阻作用嗎？"],["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王局長答復。","王局長隆：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這位安檢員工作不認真而發生這種事情，當然他要負主要的責任，所以就把他解聘。另外我們相關的主管都已分別追究責任，像小隊長記過兩次，隊長、大隊長也都記過，我本身也自請處分。","賴委員振昌：以機場的安檢來說，在某種程度上也代表了公權力的執行，你知道我們去機場，安檢人員要求我們打開箱子，我們就必須乖乖打開，甚至如果安檢人員認為有問題，還可以搜身。像這樣的工作，我們可以委託給一個約僱人員嗎？","王局長隆：因為本局現在警力不足，因此當初曾經報准以約僱人員進用，經過專業訓練之後來執行此一職務。","賴委員振昌：人員不足的問題，你們有沒有向警政署反映？"],["王局長隆：我們反映過。"],["賴委員振昌：那署裡有沒有處置？"],["王局長隆：陸陸續續在派補中。","主席：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進行逐案逐條審查。","請議事人員宣讀討論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各相關修正草案條文與相關修正動議，並進行協商。","除與這兩案相關的單位外，其他不相關的單位人員可以先行離席。"]],"block_lines":[1,11,11,14,34,35,36,37,39,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7,77,78,80,80,82,82,84,84,86,86,88,88,90,90,92,92,94,94,96,96,99,103,105,107,110,112,114,116,119,125,125,126,137,137,138,144,157,162,162,163,163,164,164,165,165,166,166,167,167,168,168,170,212,215,216,219,222,230,231,233,234,236,238,247,248,253,254,256,257,259,261,263,265,268,276,277,278,280,288,290,292,294,298,300,302,304,305,307,310,312,314,318,325,327,329,331,335,338,340,342,344,346,348,357,361,363,364,368,370,376,377,379,381,394,395,401,407,411,412,417,418,419,420,422,423,425,428,430,434,436,440,444,445,448,450,457,463,464,465,471,472,473,474,475,479,487,489,492,493,495,496,500,502,504,507,513,515,516,518,519,520,524,528,530,532,534,535,538,540,547,548,552,553,558,561,564,570,571,572,574,575,576,579,582,584,586,589,590,591,592,593,596,598,600,604,605,610,613,614,618,623,625,626,627,629,630,631,633,636,637,641,644,647,652,656,658,659,661,663,665,668,670,674,679,687,690,697,698,701,703,710,718,721,726,727,728,729,730,732,734,735,736,738,739,740,743,746,749,750,751,752,753,754,755,756,760,761,762,763,765,769,772,775,779,781,785,787,789,791,793,795,797,798,800,803,815,817,824,829,834,835,840,845,850,851,860,865,866,869,870,875,876,881,882,885,887,892,893,897,899,900,902,904,905,908,910,911,915,917,920,922,923,927,934,940,941,950,951,956,959,961,965,969,970,976,983,984,986,989,990,991,1005,1008,1014,1017,1018,1020,1022,1025,1033,1037,1038,1040,1041,1042,1044,1045,1046,1047,1049,1051,1052,1053,1054,1055,1056,1057,1058,1060,1061,1062,1064,1065,1071,1073,1074,1076,1079,1080,1082,1083,1086,1090,1091,1092,1093,1094,1095,1096,1098,1101,1102,1104,1105,1107,1108,1114,1118,1125,1127,1129,1134,1135,1136],"person_count":{"決定":1,"通過臨時提案18項":1,"提案人":39,"決定及決議":1,"通過臨時提案6項":1,"主席":75,"林副署長國棟":66,"李委員昆澤":5,"楊處長秦恆":8,"葉部長匡時":34,"主席（羅委員淑蕾代）":1,"陳委員根德":3,"楊委員麗環":8,"主席（楊委員麗環）":1,"羅委員淑蕾":4,"王局長隆":21,"葉委員宜津":9,"鍾副局長鳴時":6,"林大隊長興春":1,"管委員碧玲":5,"蔡委員其昌":13,"魏委員明谷":4,"沈局長啟":12,"李執行秘書明慧":9,"林委員明溱":11,"劉委員櫂豪":1,"10、主決議":1,"11、主決議":1,"12、主決議":1,"13、主決議":1,"陳次長建宇":8,"王委員進士":1,"陳委員雪生":4,"費總經理鴻鈞":1,"林委員國正":16,"賴委員振昌":1},"persons":["決定","通過臨時提案18項","提案人","決定及決議","通過臨時提案6項","主席","林副署長國棟","李委員昆澤","楊處長秦恆","葉部長匡時","主席（羅委員淑蕾代）","陳委員根德","楊委員麗環","主席（楊委員麗環）","羅委員淑蕾","王局長隆","葉委員宜津","鍾副局長鳴時","林大隊長興春","管委員碧玲","蔡委員其昌","魏委員明谷","沈局長啟","李執行秘書明慧","林委員明溱","劉委員櫂豪","10、主決議","11、主決議","12、主決議","13、主決議","陳次長建宇","王委員進士","陳委員雪生","費總經理鴻鈞","林委員國正","賴委員振昌"],"type":"委員會紀錄","title":"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3年5月22日（星期四）9時至14時58分","地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主席":"：謝謝李昆澤委員。其實李委員還沒有發言之前，部長原來是有請假，可是他已經在趕路當中了，因為他知道北捷的事情非常嚴重，所以他要主動來本委員會。我們的會議繼續進行，同時也等部長來，如果沒有意見的話就照議程先走。","date":"2014-05-22","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