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第1次臨時會經濟、財政、內政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6日(星期四)9時3分至12時9分 地  點 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昭順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經濟、財政、內政三委員會第6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經濟、財政、內政三委員會第6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3年5月29日(星期四)下午2時49分至5時36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德福  吳育昇  潘孟安  周倪安  陳怡潔  吳秉叡  蘇震清  賴振昌  段宜康  李應元  李俊俋  陳明文  黃昭順  黃偉哲  薛 凌  林岱樺  邱議瑩  葉津鈴  王惠美  林滄敏  孫大千  鄭天財  陳超明  許添財  翁重鈞  費鴻泰  張嘉郡  盧秀燕  李慶華  羅明才  姚文智  廖國棟  丁守中  楊瓊瓔  邱文彥  紀國棟  陳其邁  張慶忠  蔡正元    委員出席39人 列席委員:尤美女  王廷升  陳碧涵  鄭麗君    委員列席4人 列席人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管中閔 法制協調中心主任 張惠娟 副主任 劉美琇 經濟部常務次長 沈榮津 商業司副參事 周國欽 工業局副局長 連錦漳 科長 盧碧黛 國際貿易局副組長 朱財立 投資審議委員會組長 朱 萍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副處長 趙建民 專門委員 張秀貞 內政部地政司專門委員 施明賜 營建署簡任技正 張順勝 入出國及移民署專門委員 曹顧齡 移民事務組科長 黃英貴 財政部政務次長 吳當傑 賦稅署副署長 蔡碧珍 關務署副署長 周順然 國有財產署副署長 李政宗 國庫署組長 顏春蘭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 朱俊彰 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 林奏延 醫事司司長 李偉強 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貿易投資科專員 魏月涵 勞動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 莊美娟 科長 易永嘉 勞動力發展署副組長 趙文徽 職業安全衛生署技士 翁啟修 交通部航政司簡任技正 盧清泉 航港局簡任技正 王大明 民用航空局技正 游政霖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副處長 張紋英 科技部產學及園區業務司司長 邱求慧 科員 謝祐湘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工商組組長 陳淑珠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王政騰 國際處處長 許桂森 企劃處副處長 陳耀勳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經濟處專門委員 李佩儒 科長 林國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綜合規劃處副處長 林志吉 副研究員 黃寶玉 銀行局助理研究員 陳奕甫 證券期貨局副研究員 許心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專門委員 洪淑幸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李錫東 法務部法制司參事 羅建勛 主  席:黃召集委員昭順 專門委員:黃素惠 主任秘書:李水足 紀  錄:簡任秘書 葉義生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朱莉華  專  員 楊雅如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第4次、第5次聯席會議議事錄均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案。(逐條審查) 決議: 一、第二條條文,行政院提案及委員吳秉叡等人、委員林岱樺等人、委員賴振昌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 二、第三條條文,委員發言完畢,行政院提案及委員吳秉叡等人、委員黃偉哲等人、委員葉津鈴等人、委員賴振昌等人、委員陳其邁等人、委員李俊俋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第8屆第5會期經濟、財政、內政三委員會第6次聯席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案。(逐條審查) 主席:現在進行逐條討論…… 蘇委員震清:(在席位上)本席要求程序發言。 主席:現在進行程序發言,上午9時15分截止發言登記,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3分鐘。 請蘇委員震清發言。 蘇委員震清:主席、各位同仁。我們難得休會,結果現在又召開臨時會,今天要進行自經區條例第四條,也就是自經區主管機關的審查。但讓我覺得非常遺憾的是,行政院版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而我們今天卻不見任何一位未來的主管機關─經濟部首長列席。到底是經濟部長不重視自經區,還是根本無心此事?即使未來經濟部要接管自經區,現卻不理不睬!聯席會迄今已經開過6次,經濟部長卻只來過一次,試問,這樣就能瞭解所有狀況嗎?爰此,本席建議邀請經濟部長列席,同時我們也想當面問問部長,未來要如何根據自經區條例來行使跨部會權責?這真是那麼容易處理的事嗎?另外有一點也讓我覺得非常遺憾,今天雖然來了很多列席官員,但當中有多少人真能掌握自經區未來的跨部會聯繫?而且有些單位不是派參事,就是派簡任督察,再不然就是派司長來,處長級的官員一個都沒來! 主席,如果我們真的要審查與自經區條例主管機關有關的第四條條文,那麼這個未來的主管機關─經濟部部長沒有理由不到場!主席,我建議我們暫停討論,待經濟部長到場後再進行討論與詢答。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振昌發言。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同仁。臺灣鄉親大家好!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張志軍滾回去!臺灣的前途要由2,300萬的臺灣人決定!我們嚴正抗議中國要干涉我們臺灣的前途!我們臺灣的前途不需要中國人來決定!中國人,你們把你們自己的前途決定好再考慮別人!臺灣的前途由全體2,300萬人民決定!謝謝。 主席:謝謝賴委員,不過這好像不是程序發言。請工作人員倒杯茶給賴委員,喊這麼久一定會口渴的。賴委員請坐! 接下來請蔡委員其昌…… 吳委員秉叡:(在台下)請主席看清楚,現在換我發言。 主席:依照發言登記順序是請蔡委員其昌會議詢問。 蔡委員其昌:(在台上)我是蔡其昌或他是蔡其昌? 主席:你不要亂啦!你不是程序發言,你是會議詢問,因為你不是我們委員會的委員。陳委員,現在登記時間已經超過了。 陳委員明文:(在台下)我超過時間了嗎? 主席:剛才講過,登記到9時15分。 蔡委員其昌:(在台上)多一個沒關係啦,部長又還沒來。 主席:柯總召,這是你答應我的事,結果你們都不依照規矩來。 柯委員建銘:(在席位上)會議詢問就可以了! 蔡委員其昌:(在台上)會議詢問啦! 柯委員建銘:(在席位上)沒關係啦! 主席:什麼沒關係?這是剛才已經宣布的,而且是昨天協商過的。 蘇委員震清:(在席位上)大家商量一下嘛! 主席:昨天就講好今天只開半天,我都答應你們,結果你們…… 蔡委員其昌:(在台上)所以我在這裡先謝謝你啦,主席,這樣就可以了!讓大家講一下話沒關係啦! 蘇委員震清:(在席位上)難得今天氣氛這麼好。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同仁。首先,我要呼應剛才蘇委員震清所提的建議。今天自經區條例的審查由第四條開始討論起,該條條文指出,本條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由自經區條例審查開始迄今,經濟部部長只來過一次!如果馬政府覺得自經區的發展對國家總體經濟至為重要,那麼在這麼多次的會議中,為何主管機關部長卻不列席?也不到立法院來瞭解社會對自經區的疑慮究竟何在?是否有更好的建議?而在立法過程中,每條條文的立法意旨與委員所表達的意見又是什麼?試問,這要如何讓我們相信政府確實有心發展經濟並推動自經區條例呢?今天出列席官員很多,但我還是想請問,名單上所列的單位人員是否均已到席?財政部人員都到了嗎?還沒嘛!至於經濟部部長,則根本沒列席!政府相關各單位對自經區審查的態度輕忽草率,連列席都不願意,卻要立法委員審查,甚至在臨時會中召開會議!如此重大的議案卻要藉著臨時會時間來討論?好,既然你們占多數,想討論就來討論,大家就理性地逐條討論!問題是,官員的出席狀況如何?零零落落!經濟部長有沒有來?沒有來。這是重視法案、希望法案通過,想讓台灣經濟往前邁進的作法嗎?本席感到高度懷疑。政府自己都不重視此法案,卻在外面漫天喊價、在外面吹噓這個法案有多好,官員自己都不到場了,卻要叫別人來。所以,本席呼應蘇震清委員的意見,我們先等待部長及其他官員都到場之後,我們再開始開會。 主席:委員發言時間已屆。 向聯席會報告,經濟部及財政部兩部會我們均邀請次長列席,經濟部次長及財政部次長均已到場,經濟部部長目前正在參加行政院院會。依照本院審查法案的一般慣例,此一法案的主審機關是國發會,所以國發會的主委也到場了。請經濟部列席官員向部長報告,看看能不能讓次長跟部長互相對調,這樣會比較圓滿,好不好? 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同仁。對於剛才蘇震清委員及蔡其昌幹事長的發言,本席非常支持。其實,昨天還發生了一件令人非常遺憾的事情,經濟部張部長在食品會議上居然公開稱讚「半分忠」做得非常非常好,這是嚴重藐視國會的事情,本院都已經決議那半分鐘所做的行為是無效的,所以法案都已經回到委員會了,結果經濟部張部長在食品會議還公開稱讚「半分忠」這樣的行為非常非常正確。所以,其實你們誤會了,蘇委員跟蔡委員,我向你們報告,經濟部部長今天不是不來,而是畏罪潛逃,因為他藐視國會的行為非常清楚、明顯。當一個國家的部長對於何謂憲政制度、對於立法院是用這種態度面對時,他來立法院適當嗎?基本上這個人應該要下台,因為他根本沒有資格擔任經濟部長,對於國會藐視到這種程度,真的非常令人遺憾且不能接受。今天主席還在講國發會是主審機關,看看行政院院會通過的行政院版中第四條明明白白規定,本法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行政院版是行政院院會通過送到本院審查的,行政院是否應予捍衛?如果這樣,當經濟部被列為法案的主管機關時,結果經濟部長不出席法案的審查會議,卻頻頻在外放話消遣立法院,在外放話喊價,這種行為哪是想要通過自經區條例?我看張部長是想吵架而已。他藐視整個憲政結構,藐視立法院存在的價值,對於本院已經否定、非常不可取的程序上的不正義行為,居然公開稱讚非常非常了不起、非常非常感謝,請問究竟在感謝什麼?感謝因為張慶忠那半分鐘引起學生運動,引致舉國譁然,引起民眾對立法院感到極度不滿,是要感謝這件事嗎?不然今天經濟部長應該來這個地方說清楚,他感謝張慶忠用半分鐘處理服貿協議,沒有經過討論,罔顧程序正義就宣告送出委員會,這是他要感謝的內容嗎?請問他感謝這個內容對誰好呢?對國民黨好嗎?其實不然。我認為這個白目部長只是想吵架,而他今天是畏罪潛逃。謝謝。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會議詢問。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同仁。這裡是國會,我們今天之所以在此開會,因為我們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所以今天我們才坐在這裡。但是看看昨天的情形,我們覺得非常遺憾,今天列席的部會有法務部、外交部等各部會官員,但是昨天在國內發生什麼事?還沒有自經區,尚無化外之度,法律無法規範、全部排除法律規範的自經區都還沒有產生,可是在我們的國際過境旅館,我們說要拚經濟,我們說要拚觀光,但是我們的國際過境旅館隨便一個警察,或者甚至只有旅館的從業人員拿著已經失去法源根據的行政命令「旅館業管理規則」,然後就像黑道在追殺一樣,撞門、踹門、砰砰砰好像黑道的影片一樣,裡面住的還是經過我國國家考試取得執業執照的律師,像這樣的情況竟然發生在民主法治的國家之中,我真的感覺非常遺憾。透過這個錄影帶,我們真的要表達強烈的抗議。但不是只有抗議,我要在此提醒各位,如果今天為了一個在中國還只能算上三線、三流的官員到台灣訪問,為了拍逢迎合我們都要這樣犧牲民主法治的制度,那我不知道自經區一旦真的設置之後,台灣要變成什麼樣子?行政部門應該先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為了拚經濟,將來要面臨的就是,法律明文規定屬於私人領域的投宿地都可以不用搜索票就強行進入,在台灣對大陸更開放、更多中國人來台以後,這種情況會惡化成什麼光景?我想台灣人民必須先釐清楚這一點,我們再來談更加開放。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周委員倪安程序發言。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在臨時會期間審查自經區條例非常不妥,為什麼?因為必須有臨時、重大、緊急的事由才能召開臨時會,但是在本會期休會之前,自經區原本就在委員會審查當中,所以此次臨時會期間排定3個小時審查自經區條例,就是為了迎合張志軍來台,就是為了迎合這個中國的三流官員訪台。昨天我們看到一個中國國台辦主任訪台,媒體上的廣告連「陸委會主任委員」都不敢講出來,甚至連「陸委會」三個字都沒有,這樣登廣告,我們的國家成何體統?我們看到黑衣人對前往抗議張志軍的民眾說:「不是警察,就不能打你嗎?」可憐啊!現在台灣的警察在黑衣人的心目中是可以打民眾的,然後黑衣人加進去打台聯的青年,黑衣人加入毆打之後還說:「不是警察,就不能打你嗎?」,臺灣曾幾何時變成這個樣子了?曾幾何時要看一個中國小小官員的臉色?今天我們與中國還處於敵對的狀態,因為他們用2,000顆飛彈對準我們。本席要告訴大家,面對敵人並不可怕,最痛恨的是內部有人向敵人運送刀、槍砲來殺自己人,這樣的人最可惡、最可恨,應該要槍斃!今天我們面對敵人,他說我們的前途由他們來決定,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國人都還能無動於衷的話,那就是我們自己放棄自己,自經區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要放很多敵人進入我們的領土,大家竟然悶不吭聲。 「不是警察不能打你嗎?」,大家對這句話不會害怕嗎? 主席:請葉委員津鈴發言。 葉委員津鈴:主席、各位同仁。我要提醒主席,上次會議登記發言的委員很踴躍,導致我雖然登記發言但還沒有發言,更別談很多委員提出的臨時提案沒有納入討論,所以本席認為第三條應該在今天繼續審查,不能跳到第四條,我在這裡特別強調,如果要硬幹的話,我絕對杯葛到底!執政黨在外面口口聲聲說反對黨杯葛、不審議案,但現場的實況是我們很認真的在審查議案,審查到晚上12點,連議事人員也陪我們到晚上12點,所以這個進程沒有辦法推動,不能怪反對黨,執政黨委員到哪裡去了?你們去找回來! 本席認為今天要針對第三條來好好討論,因為整個自經區條例最重要的就是第三條,第三條是本條例的定義及規範,如果不討論就把它呼攏過去的話,下面的條文要怎麼審查?這是非常重要的議事程序,本席希望執政黨、主持會議的召委,不要用這種呼攏的手段來趕進度,如果真的要審查自經區條例,很簡單,把有問題的部分挑出來,大家來討論,該修改的就修改,並且把不合理的部分拿掉,要把誠心拿出來,如果自經區真的可以幫助臺灣人民,反對黨絕對支持,但條文中確實有太多不合理、不清楚的地方了,包括空白授權33條,這雖然方便了行政單位人員,但容易造成自經區施行時的混亂,這種空白授權表示規劃單位太不用功、太不用心,把這麼不清不楚的自經區條例送到立法院來審查,這是不應該的,本席希望大家改變一下心態!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同仁。有關設置科學園區或工業區的相關法律規定,我還沒有看過像自經區條例這樣,法律架構、草案起擬與政策規劃是A單位,但主管機關卻是B單位,我到立法院這麼久的時間以來,從來沒看過哪一部法律的規定與立法體系是這樣運作的,這樣當然會衍生很多問題,第一,政策規劃的責任是管爺,管爺也說要負起完全的責任,但是政策執行卻是張家祝,如果張家祝在政策執行上有困難,會說這是管爺負責的,這樣將導致執行政策的人不用負責,而是由政策規劃者負責,到最後整個權責部分到底要由誰來負責?類似這種由國發會進行政策規劃,而主管機關卻是經濟部的荒謬現象,是管爺來了之後才有的現象!這是標準管爺的立法方式,是爺們的立法方式!中華民國的立法例,國會審查沒有這種荒謬的狀況,所以對於這個法案,我們堅持來進行政策說明、政策規劃與最後政策執行者應該是同一人,所以今天坐在列席首長的第一位應該是張家祝部長,而不是管中閔主委,哪有政策規劃完,屁股一拍就走了,再由另外一個人負起所有執行的責任,這大概是過去從來沒有的! 另外,我要在此嚴正表達,有關自經區條例的審查,民主進步黨認為必須先有很清楚的產業政策思維、經濟政策發展的藍圖與總體策略,才來談自經區或經貿園區等內容的實質法律架構基礎,本席從來沒有看過這種不知道要做什麼的條例,所有都空白授權給行政命令來做補充性的規定,這逾越了過去所有科學園區、工業區或有關促產條例等經濟發展的方式,這很容易陷入見樹不見林的後果! 臨時會應該是要處理重大議案的時刻,突然安排一天的審查,坦白說,這突顯出執政黨對於該法案的審查是相當草率,也淪為政治操作,對此我深深不以為然!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同仁。如果依照正常的議事安排,第三條應該還沒有完全通過,必須等到確認議事錄之後才會進入第四條,所以今天很多人在程序上質疑經濟部長為何沒來,不過現在他已經到場了。第四條提到的自由貿易港區屬於交通部,農業科技園區屬於農委會,而加工區、科學園區則是屬於國科會,那麼多部會主管的部分,現在都要交由經濟部來主管,而經濟部長今天卻不來列席,這是對經濟委員會的藐視,總算在剛才本席要上台發言之前,看到他匆匆的跑進來了。 有關自經區條例,在一條一條的嚴審過程中,你們應該也很清楚民進黨的立場,我們現在所看到的自經區條例,行政院版的規劃真的是缺乏長遠經濟的戰略規劃及臺灣經濟的戰術安排,可以說是非常的混亂!本席不知道為什麼我們退回去的部分,修正後再送來的竟然還是這樣子? 昨天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到臺灣,這個態度是不是因為國民黨要表示輸誠,所以在張志軍抵台後非得再安排一次不可,這個我並不瞭解,但我個人希望就整個自經區條例的整體內容、我們退回給國發會的條例,國發會應該做整體性的討論後再送到經濟委員會,這樣在整個審議過程中,才不會讓人質疑自經區到底是在搞什麼,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邏輯。 今天是國發會在推動自經區,制定條文的過程中,國發會是主管機關,但未來在整個運作上卻又退居第二線,這樣對嗎?所以本席認為,不管是經濟部或農委會的部分,在權責劃分上應該要很清楚,誠如本席一開始所說的,現在的第四條就完全不清楚,所以我們希望在程序上能重新再來一次!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會議詢問。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同仁。有關自經區的部分,本席最care的就是自經區要開放設立國際醫療機構,因為開放後將使醫生可以自由的去那裡看病或是開放外國醫生可以隨時進來,以世界的趨勢來說,醫療是很少在開放的,現在把醫療服務產業化,政府宣示啟動醫療商品,醫療將開始變成階級化,醫生朝權貴方向來發展也是一種醫療商業化、市場化的行為,摧毀了醫療非營利與人命不可區分貴賤的醫療核心價值!臺灣號稱健保醫療是世界首屈一指的,但現在卻要開放一個大門,讓醫療商業化,這樣將使人民的權益受到非常大的影響,將來護理人員、醫護人員及外勞是不是也全都要進來?方才有委員提到第三條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根據第三條,MIT要改善包裝在家裡的隔壁就能做了,何必弄個自經區呢?自經區到底是要怎麼樣,應該向人民清楚交代,否則整個醫療、人員、外勞及農業產品都淪陷於這個區域,而且這個區域還免稅,這將變成非常可怕的自經區!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由全民來好好討論,尤其是空白授權三十幾條的自經區條例,請主席好好考慮是否要逐條討論、逐條授權?剛才有委員質疑第三條還沒有討論完畢就要進入第四條嗎?其實我最care的是醫療的部分,我希望醫療部分能再縮減一點,不要用開放式的讓國外醫療進來把醫療商品化,這將妨害臺灣的醫療品質。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會議詢問。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同仁。我被稱為「管媽」,管主委被稱為「管爺」,但我對他仍是不假辭色,雖然諄諄告誡,但是公事公辦。管媽曾經問過管爺,自經區這麼急到底是有什麼產業要來?有哪一國、哪一家、哪一些資本要來?他說不出來耶!今天如果對於調整臺灣的經濟體質有非常重要的幫助,我們日以繼夜的審查三天三夜也要讓這個條例通過,但是現在看不出來啊,反而黑影幢幢的,我們看到的自經區即將成為中國在台加工出口區!希拉蕊日前說臺灣經濟過度依賴中國,將會變得非常脆弱,我認為針對自經區這句話說得恰到好處。 管爺啊管爺,當在你手中把臺灣經濟全面變成中國在臺加工出口區的時候,你怎麼對得起管家的祖先?你怎麼對得起?要通過自經區、通過服貿是在怎樣的背景下?是臺灣在國際政治上全面擁抱中國、全面對抗美日的大環境之下全力推動! 張家祝啊張家祝,你曾經嗆司徒文,司徒文好意告訴我們,服貿與加入TPP是脫鉤的,結果張家祝竟然嗆司徒文、嗆美國,認為服貿不是美國說了算! 最近第一夫人嗆日本,沒有「國立」就不去,日本官方的出版品有「國立」,民間的出版品沒有「國立」,我們硬起來,這可以拍拍手,但如果日本的「國立」問題改善後,第一夫人願意在張志軍來臺時在日本東博擁護國立故宮博物院多好啊,她偏偏就不敢去!我們對日本這麼強硬,我們對抗美日聯盟,我們用戒嚴的手段擁抱張志軍…… 主席:管委員,時間到了。 管委員碧玲:然後在這種情況下,把臺灣經濟變成中國在臺加工出口區! 主席:管委員,時間到了。 管委員碧玲:主席,我有最後一個詢問,你到底要不要同意在審查這個法案、在進行逐條討論時,不能限制只能發言一次? 主席:我們都決議過了,請回座,好不好?我會針對…… 管委員碧玲:決議是什麼?我就問這個問題嘛! 主席:你請坐,我會針對所有的會議詢問…… 管委員碧玲:我就問這個問題嘛!你的決議是什麼嘛! 主席:我會針對所有的會議詢問來回答,請回座,謝謝。 管委員碧玲:我今天替管家的祖宗在這裡訓勉管爺,真的,中國在臺加工出口區期期以為不可啦! 主席:針對所有程序發言與會議詢問中有關會議程序的部分,本席做個說明。第一,今天為什麼會安排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的審查?其實這個星期的議程本來應該是監察委員同意權的行使,但是在野黨提出復議案,所以這個星期就空了出來,原本國民黨提出的臨時會提案中,是下星期才會審查自經區條例,但是既然這個星期空出來了,我們就把下星期的議程調整到這個星期來審查。本來今天要安排一整天的議程,但因為柯總召昨天與林鴻池執行長協調,今天下午好像有黨團會議之類的,所以今天才會只安排半天的時間。 第二,有關第三條的部分,在上一次審查的過程中,我們寫了一個完整的協商紀錄,當時柯總召…… 葉委員津鈴:(在席位上)宣讀一下,好不好? 主席:寫得非常清楚,就是包括在今天的討論事項裡面,我可以影印給大家看,也把那一次的協調內容唸給大家聽,內容如下:第四次、第五次聯席會會議議事錄均確定,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確定。第三條條文,發言完畢;第三條條文,行政院提案及委員吳秉叡等人、委員黃偉哲等人、委員葉津鈴等人、委員賴振昌等人、委員陳其邁等人及委員李俊俋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第二條條文,行政院提案及委員吳秉叡等人、委員林岱樺等人、委員賴振昌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以上議事確定是在今天早上9時5分58秒,由本席在此宣布,經過聯席會所有在場委員同意,那個錄音帶都在,大家可以去查。 有關剛才管碧玲委員提及每位委員發言登記一事,在上一次我們確定如何開委員會時,本席就已經宣布過,我的作法是每一條條文都會讓大家充分發言,只要在截止登記以前登記,不論登記幾次,上一次吳秉叡委員已經有紀錄了,當時我也很尊重大家的發言狀況,每一個委員發言3分鐘,當時他登記了很多次…… 吳委員秉叡:(在席位上)沒有同意3分鐘,是你一定要這樣限制我們。 主席:沒有,上一次登記是發言7分鐘,這個都有紀錄在。 柯委員建銘:(在席位上)上一次是不限幾分鐘啦。 主席:柯委員,我都非常尊重大家,主席本來就可以在審查之前宣布發言時間為3分鐘,每個委員會都一樣,上一次本席宣布發言時間為3分鐘,你們不同意,後來改成5分鐘,又改成7分鐘。 葉委員津鈴:(在席位上)上一次是10分鐘。 柯委員建銘:(在席位上)對啦! 主席:我都有宣布,而且經過聯席會委員同意,只要在截止登記以前,你們要登記幾次,我都會同意,像上一次吳委員登記那麼多次,本席也同意。 吳委員秉叡:(在席位上)是因為我反對你有截止登記的時間,所以才做這樣的舉動,逐條審查…… 主席:請各位委員互相尊重,吳委員上次提出之後,我也提出以前的案例,以前的案例甚至是對一個條文只能發言一次,每位委員登記只能發言3分鐘,我都拿出這樣的案例,所以請所有的委員互相尊重。我們現在就進行第四條。 葉委員津鈴:(在席位上)我登記第三條條文的發言,到現在都還沒有發言。 主席:那個都已經……請大家開始對第四條條文登記發言。 葉委員津鈴:(在席位上)不行啦…… 蔡委員其昌:(在席位上)現在張部長到場了,今天列席的人通通來了,主席應該要點名,讓大家知道哪些人來了,否則等一下委員發言時…… 主席:剛才都已經介紹過了,剛才介紹時沒有到的人請舉手,我們再介紹一次。 蔡委員其昌:(在席位上)到的人自己會舉手,沒有到的人就是沒有到,怎麼會舉手呢? 主席:剛才介紹時,他們都知道哪一個單位沒有到。剛才介紹時還沒有到的人,請你們站起來,自己報單位,我們再介紹一次。後來才到場的有財政部賦稅署許慈美副署長、外交部領務局簽證組國際事務科周文科長。好像還有一位沒有來,是不是?是誰還沒有到場?沒有,那全部…… 蔡委員其昌:(在席位上)你就點名一次,否則沒有到的人…… 主席:蔡委員,大家互相尊重,剛才已經…… 蔡委員其昌:(在席位上)我就是互相尊重,所以我沒有阻止你,名單上所列的這些人…… 主席:我們剛才已經介紹過了。 蔡委員其昌:(在席位上)你就點名一次嘛! 蘇委員震清:(在席位上)剛才有很多人沒有來啦。 主席:剛才只有兩位沒有來。 蔡委員其昌:(在席位上)我建議主席再點名一次,這不是什麼很複雜的事情嘛,我不懂這會有什麼問題。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科技部的次長為什麼被劃掉名字?他不來嗎? 主席:今天本來就沒有邀請科技部的次長列席。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那為什麼名單上會有他的名字? 主席:請宣讀第四條。 蔡委員其昌:(在席位上)沒有啦,主席,還沒有處理啊! 蘇委員震清:(在席位上)本席的第二次會議詢問呢? 主席:柯總召,你昨天是怎麼協商的?是你們自己協商的。請各位委員尊重各黨團的協商,大家昨天已經講好的事情,本席也同意的事情,柯總召,你的權威到哪裡去了? 現在宣讀第四條。 行政院提案條文: 第 四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主席:針對本條,現有委員所提修正動議。 一、黃委員偉哲等所提修正動議: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第四條修正動議 草案條文 修正條文 第四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第四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應每三年就本條例之影響,進行永續性衝擊評估與貿易政策影響評估。 提案人:黃偉哲  鄭麗君 連署人:吳秉叡  蘇震清  尤美女  陳其邁  陳明文 二、吳委員秉叡等所提修正動議: 鑒於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法之立法,不應該是假自由經濟示範之名,卻變相成為法律豁免之特權專區、圈地特區、租稅特區,成為偷渡各類「兩岸協議」之特區,「黑箱服貿」、「黑箱貨貿」在自經區偷渡先行,現行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貨品都可以前進台灣,黑箱開放中國服務業、製造業偷渡先行,自經區變成開放中國人士來台工作、居留之特區。爰針對行政院函請本院審議「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擬具修正動議。 提案人:吳秉叡  葉宜津  林岱樺  李俊俋 連署人:段宜康  葉津鈴  管碧玲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修正動議 修正動議 行政院提案條文 說明 (修正本條文) 第四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 第四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一、修正第一項。 二、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構想係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國發會)的前經濟發展委員會(經建會)提出,本條例亦由國發會草擬之,但通過後卻要改由經濟部擔任主管機關,而本條例所涉事項卻跨屬內政部(如人員流動)、交通部(如貨物流動)、金管會(如資金流動)、科技部(如技術流動)等等許許多多不同的中央部會,其間將有諸多有待協調整合事項,此種跨部會事項絕非經濟部可以承擔,且國發會已由經建會提升、擴大編制並加強其職能,更應該由國發會自己負起「自由經濟示範區」成敗之責任,而不是丟給經濟部,置之不理。 三、修正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以讓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特別法之立法及後續推動,得以一貫。此外,由職掌國家發展之規劃、資源分配之國家發展委員會為本條例之主管機關,更能妥適推動涉及跨部會業務之自由經濟示範區,且國家發展委員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七人,由行政院院長指定行政院政務委員、秘書長、財政部部長、經濟及能源部部長、交通及建設部部長、勞動部部長、農業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部長、環境資源部部長、文化部部長、科技部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中央銀行總裁及相關部會首長兼任之,更可透過委員會會議處理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所涉各項業務。 三、賴委員振昌等所提修正動議: 案由: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之第四條條文,擬具修正動議。擬請修正為: 修正動議 行政院草案條文 說明 第四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 第四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一、「自由經濟示範區」方案乃是國家發展委員會(前身為經建會)依據馬英九總統「黃金十年國家願景」活力經濟施政主軸中揭示:研究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國發會為了兌現及落實馬總統2007年的競選支票,主導規劃了「自由經濟示範區」,試圖作為政府振興經濟大作。 二、有鑑於本特別條例涉及相關部會眾多,空白授權之相關條文更達30餘條,有諸多須待協調事項,加以,國發會對其主導之政策實應有擔當,以示負責。基此,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已由經建會升格之際,其統合各部會之權力及功能亦已相對提升,實有作為主管機關之必要,國發會不應負責起草政策及立法,結果卻將成敗之責任交給無法負起跨部會整合能力的經濟部。 提案人:賴振昌  周倪安  葉津鈴  黃偉哲  蘇震清 連署人:吳秉叡  尤美女 賴委員振昌:(在台下)台聯沒有簽名,沒有參與協商啊! 主席:你去問柯總召。 賴委員振昌:(在台下)台聯沒有參與協商,主席說謊,哪裡有黨團協商? 周委員倪安:(在台下)主席在協商什麼?我們不知道,我們不清楚。 賴委員振昌:(在台下)主席剛才說有各黨團協商,台聯要提出抗議,台聯根本沒有參加協商。 周委員倪安:(在台下)對啊!我完全不曉得這個狀況。 賴委員振昌:(在台下)請主席說明,什麼時候有各黨團協商? 周委員倪安:(在台下)是什麼時候?我不明白、不清楚、不瞭解。 主席:請繼續宣讀。 賴委員振昌:(在台下)宣讀無效啦,哪裡有協商? 葉委員津鈴:(在台下)有簽名嗎? 賴委員振昌:(在台下)昨天是什麼時候協商的?幾點幾分?在什麼地方?跟誰協商? 周委員倪安:(在台下)對啊,在哪裡協商?你是去跟張志軍協商嗎? 主席:請各位委員大家互相尊重…… 賴委員振昌:(在台下)主席請不要說謊話。 周委員倪安:(在台下)沒有協商啊! 主席:柯總召,請你要求他們回座。 賴委員振昌:(在台下)主席不要說謊話,到底是什麼時候協商的? 周委員倪安:(在台下)本席昨天晚上離開辦公室之前都不知道有什麼協商啊,協商什麼呢?我不明白、不清楚、不瞭解,隨便亂搞嘛! 賴委員振昌:(在台下)這完全沒有協商的效果啊! 周委員倪安:(在台下)張志軍來是不可以這樣子的,不能這樣子的,協商什麼呢? 主席:請委員針對第四條條文登記發言。 賴委員振昌:(在台下)第四條的宣讀無效,沒有協商!沒有協商!沒有協商!…… 周委員倪安:(在席位上)宣讀無效!宣讀無效!宣讀無效!…… 主席:請大家回座,現在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葉委員津鈴:(在台上)把協商紀錄拿出來! 賴委員振昌:(在席位上)協商紀錄在哪裡?請主席出示協商紀錄。 葉委員津鈴:(在台上)把協商紀錄拿出來!協商紀錄拿出來!協商紀錄拿出來!…… 主席:回座,請回座。請你們讓我把話講完,請各位委員互相尊重。因為有很多的發言,而本席只負責條文的審查,現在我們休息5分鐘,請柯建銘委員去跟台聯作說明,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針對第四條條文,謝謝剛才幾個黨團的努力,現在請許添財委員針對第四條條文發言。 葉委員津鈴:(在席位上)不對!要先做一個更正,這是主席答應的,沒有黨團協商,所以要予以更正。 主席:本席再宣告一次,由於在上次會議結束的時候已經有宣讀過,本席剛才也讀過一次,大家應該記得很清楚,本席就不再讀一次。在今天上午9時5分58秒也經過聯席會確認整個決議,當時在聯席會中沒有任何一位委員反對,所以我們就決議照上一次會議的結論,現在就進行第四條,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葉委員津鈴:(在席位上)可是沒有黨團協商啊! 主席:你們不是希望將發言時間定為8分鐘並得延長2分鐘嗎?那就照你們的意見讓各位委員發言8分鐘並得延長2分鐘。 葉委員津鈴:(在席位上)根本就沒有黨團協商! 主席:針對第四條,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 賴委員振昌:(在席位上)那我們就離開,我們就不要開會了,哪有這樣子的?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請問管主任委員…… 柯委員建銘:(在席位上)本席先來向大家說明。 主席:請許委員先讓柯總召來說明一下。 許委員添財:本席等一下還是要發言10分鐘。 主席:請柯委員建銘會議詢問,發言時間為3分鐘。 柯委員建銘:主席、各位同仁。針對自經區條例的審查,大家有一點誤解,所以本席在此提出說明。其實今天安排了半天的會議,這是大家已經談好的,因為很清楚,這個自經區條例要在臨時會過關的機會是零,當然,國民黨有他們的立場,本週又是輪到黃昭順委員當召委,她要排審查自經區條例,誰也沒有辦法阻撓。朝野還有很多事情要談,包括未來在院會要處理的藥師法、醫糾法和老農津貼等等,各黨都要去整合自己的意見,下午衛福部要找我們黨團討論這些問題,所以本席特別拜託林鴻池委員同意本次會議只要開半天就好了,這就是排半天會議的由來。大家都很清楚,今天光是本黨和台聯登記發言的委員人數,在剩下不到二個鐘頭的時間裡面,連要針對第四條講完都有困難。台聯黨團的委員有點誤解,以為這有朝野協商,其實並沒有朝野協商,而是因為有這樣的默契,所以今天半天的會議講多少就算多少,根本就沒有朝野協商這回事。至於今天要進入第四條或第三條的討論,持平而論,議事錄都確定過,上個會期最後一天的決議在今天上午9時8分也確定了,就是進入第四條。不過如果有委員要從第一條開始發表意見,這是委員的發言權利,本席認為我們不要拘泥於今天到底是進行第幾條、到底有沒有朝野協商,就是進行實質的審查,讓各黨表達對於自經區的戰略思考、到底可不可以設自經區等意見,尤其今天是經濟部部長第一次來這裡備詢,因此本席建議主席今天這個會議就照這樣進行,大家要討論什麼問題都可以。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到網路有一篇文章寫在臺灣最賺錢的銀行就是中國銀行臺北分行,今年的獲利上看400億元臺幣,管主任委員知道嗎? 主席:請國發會管主任委員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我有看到這篇文章。 許委員添財:那你有沒有去求證? 管主任委員中閔:金管會對此會比較清楚,不過據我個人了解,中國銀行臺北分行第一季的獲利才二十七億多,全年要賺400億我看很拚啊! 許委員添財:現在有一個問題,這個問題相當嚴重,我們政府的資料竟然…… 管主任委員中閔:什麼資料? 許委員添財:就是這些相關的資料,本席問過中央銀行,他們說人民幣的存款、外匯存底是機密,因為怕有人炒匯;本席問金管會,金管會說他們並沒有去統計各銀行所擁有的人民幣。國會議員要問這方面的資料,竟然被以機密、沒有統計這樣的理由來搪塞!現在兩岸的SWOT協議遲遲不過,所以目前中央銀行擁有的人民幣外匯或是各銀行所擁有的人民幣到底放在哪裡?如果如同這篇網路文章所寫的只能存放在中國銀行臺北分行的話,利率由它決定,它把錢拿回中國去放款,以目前我們金融業所吸收的兩千多億人民幣,用3%到4%的利差來算,估計400億並不離譜。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篇文章裡面有很多資訊其實不太正確,就像…… 許委員添財:你有什麼根據說內容不太正確?本席一直都問不出正確的數字,不是說這是機密、就是說沒有統計。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現在就是要講可以公布的數字。 許委員添財:什麼叫可以公布的數字? 管主任委員中閔:剛才我有提到金管會公布第一季才賺27億,那全年怎麼賺到400億? 許委員添財:本席擔心兩岸在這樣特殊的情況之下,到處在做假帳,甚至有帳外帳!這個問題很嚴重。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取得的人民幣,中國銀行臺北分行所能做的就是拿到大陸去拆放,拆放的利差大概是40到50個基本點,跟這篇文章裡面所宣稱的3%差了至少6到7倍,所以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因為拆放的利差不過40到50個基本點而已,這些都是可以查到的。 許委員添財:本席就先問到這裡,中央銀行向立法委員說人民幣的外匯存款是機密,對於這一點,如果立法院沒有表達立場的話,立法院就該廢了!臺灣是外匯自由國家,連外匯存底的數字都是機密,所以我們國家現在到底是變成怎麼樣了?本席有一大堆的問號,真的是岌岌可危。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這好像跟國發會沒有關係。 許委員添財:怎麼會沒有關係?你們現在要設自經區、要救臺灣低迷的經濟…… 管主任委員中閔:自經區又不碰外匯。 許委員添財:以後會管到資金的流動。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員太抬舉國發會了! 許委員添財:現在就是要抬舉你,因為各單位都在搪塞,只有你還會具體回應本席所提的一些問題。 管主任委員中閔:謝謝委員。 許委員添財:所以「管媽」有在管是有效的。 管主任委員中閔:剛剛管委員所提的,我會好好的根據…… 許委員添財:所以本席問你而不問其他的人。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從來不逃避問題,但是委員所提的是跟中央銀行有關係,這不關國發會的事。 許委員添財:這是常識,在自經區之後還有服貿,都關係到金流,現在外匯存底竟然被中央銀行說是機密,大家聽了覺得如何?所以目前國家的危機在於內部的體制、紀律亂成一團,這個問題才嚴重。 接下來再回到第四條,民進黨黨團希望本條例的主管機關能夠回歸到國家發展委員會,請問您的看法為何?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是非常好的問題,方才幾位委員也有提及,在此鄭重跟委員報告,其實這部分有前例,因為國發會是一個規劃機關,所以過去我們做了很多事情,包括民進黨執政時期的企業併購法也是由當時的經建會擬訂,再委請經濟部執行、管理,至於自貿港區,這也是在民進黨政府的時候制定,當初最先是由行政院,後來再轉到交通部,過去就是這麼做的。 許委員添財:但是行政院版是經濟部啊! 管主任委員中閔:對啊!都是那時候的經建會訂定,然後請另外一個機關執行,因為經建會…… 許委員添財:這涉及到的機關那麼多…… 管主任委員中閔:過去相關的跨部會討論,像產創條例…… 許委員添財:立法體例裡面有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若主管機關是一個策劃、整合、協調的國發會…… 管主任委員中閔:方才所提的企業併購法和自貿港區的性質是類似的,都是由當時的經建會規劃,然後再請真正有能力執行的機關來執行,因為這次牽涉到園區,經濟部在園區上有多年的管理經驗,所以…… 許委員添財:但是現在牽涉到的不只經濟部吧!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是跨部會討論。 許委員添財:若是跨部會討論,為什麼只有經濟部?經濟部變成其他部會的頂頭上司?不可能吧! 管主任委員中閔:方才提及的產創條例也是跨部會討論。 許委員添財:若是跨部會討論,為什麼經濟部是主管機關?若是跨部會討論就應該是國發會吧!不可以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在法律通過之後,若有專案小組的討論,我們當然還在裡面,這是沒有問題的,過去也是這麼做。 許委員添財:現在自經區爭議最大的有三個,包括醫療、農業還有大學。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是少部分人這樣講的。 許委員添財:這三個爭議最大嘛!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不是。 許委員添財:最大反對黨─民進黨統統反對了,你還說是少數,你藐視反對黨?目中沒有反對黨?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跟委員報告…… 許委員添財:最大反對黨、未來總統候選人民意最高的就是現在民進黨的黨主席,你怎麼會說是少數人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很多委員對各別項目都是贊成的,很多都是贊成的。 許委員添財:我們這邊沒有贊成的,包括我都沒有贊成,就是醫療拿掉、農業拿掉、大學拿掉,大學要回歸大學法去處理,要開放…… 管主任委員中閔:若以大學為例,我自己是來自學校,包括管委員在內,相信大家應該都知道,學校受教育部的管制非常多,所以才會有試行…… 許委員添財:為什麼受教育部的管制?此係因為大學法,修大學法就可以讓不該管制的不必管制。 管主任委員中閔:不只,我們查過至少有七、八項法律。 許委員添財:為什麼把它放在自經區?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是在嘗試法規鬆綁、避免引起更多爭議,在某些試點試行可避免、減少爭議。 許委員添財:這一點你最好聽進去,若其他方式可以處理就不要把它放在自經區,目前有爭議的部分就暫緩,以這樣的優先順序來處理,沒有說一次到位的啦!這個爭議這麼大,社會成本這麼高,為什麼要一次到位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這個範圍在經過部會討論後已經限縮非常多了,範圍真的不是很大。 許委員添財:再者,關於自經區,大家懷疑這是為中國的需要而量身訂作的特區。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這一定要加以澄清。 許委員添財:這是人家的疑慮嘛!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這是不對的,我們也一再的澄清。 許委員添財:總之,若你將這4點好好考慮之後就可以恢復溫和、理性的探討,該過的就優先過,不要空耗,不要在這裡繼續胡鬧下去。關於兩邊不平等的部分,台灣是自由的外匯管理,中國是管制的外匯統治,協議沒有辦法突破這一點,對台灣毫無優待、吃定我們,我們要自甘墮落、配合它?造成金融市場的扭曲,我們的損失很大。現在中央銀行說這是機密、不可告人,金管會說沒有統計,所以沒有這個數字,你則說常理上推論不合理,如果有一天存在事實,中國銀行台北分行就這樣賺走暴利的話,這一定要追究到底,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代表民進黨黨團版本第四條修正動議提出說明。我們認為第四條規定的主管機關要改列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理由如下: 一、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構想係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國發會)的前身經濟發展委員會(經建會)提出,本條例亦由國發會草擬之,但通過後卻要改由經濟部擔任主管機關,而本條例所涉事項卻跨屬內政部(如人員流動)、交通部(如貨物流動)、金管會(如資金流動)、科技部(如技術流動)等等許許多多不同的中央部會,其間將有諸多有待協調整合事項,此種跨部會事項絕非經濟部可以承擔,且國發會已由經建會提升、擴大編制並加強其職能,更應該由國發會自己負起「自由經濟示範區」成敗之責任,而不是丟給經濟部,置之不理。 二、修正主管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以讓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特別法之立法及後續推動,得以一貫。此外,由職掌國家發展之規劃、資源分配之國家發展委員會為本條例之主管機關,更能妥適推動涉及跨部會業務之自由經濟示範區,且國家發展委員會置委員十七人至二十七人,由行政院院長指定行政院政務委員、秘書長、財政部部長、經濟及能源部部長、交通及建設部部長、勞動部部長、農業部部長、衛生福利部部長、環境資源部部長、文化部部長、科技部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中央銀行總裁及相關部會首長兼任之,可見幾乎把行政院的一級單位都包括在內,可以透過委員會會議處理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所涉各項業務,在跨部會的整合上,絕對可以達到效果。 另外,以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為例,在2003年制定時,條例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設置的自由港區協調委員會,國發會前身經建會承辦該協調委員會之主要業務,到了2009年方修正為交通部是主管機關,這部分從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四條條文的沿革就可以知道了。為什麼不能由經濟部擔任主管機關?因為6次的審查會當中,經濟部部長總共只來1次,但是現在行政院版的主管機關就是經濟部,我們認為這樣非常不合時宜。既然現在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是區中有區,各園區各有主管機關,自經區設置後,經濟部為其主管機關,經濟部將如何管理呢?管得好、管得動?還是給管爺來管,我們認為這是比較恰當的,而行政院版本第十四條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和縣市政府都可以勘選適當地點,經行政院核定後,天女散花式的新設自經區以外,依本條例第十三條之規定,自由貿易港區、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選定之區域,均可採既有園區報經行政院核定設置為自由經濟示範區。而以上各類園區各依原本的設置專法設置,並有其主管機關以後在既有園區設為自經區,就變成區中有區,且設置為示範區之後,又由經濟部為主管機關,我們認為這樣很不合理,譬如說,經檢視經濟部現有加工出口區、產業園區(含工業區)的主管機關,就加工出口區的部分,就已經讓加工出口區基金預算103年12月31日止帳上短期債務高達5億2,906萬8,000元,長期債務則高達68億3,833萬1,000元,長短期債務合計數高達73億6,739萬9,000元,且部分園區土地存有閒置問題。 另外,針對工業區的管理,除長期以來的閒置問題之外,還有開發不當的陳年積病,立法院預算中心對於經濟作業基金、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指出開發中工業區尚有大量未能租售及未能正常營運的土地,而且退租的情況嚴重,應密切關注投資環境的惡化。該基金管理維護的工業區總共61處,其中102年度尚在開發者有6處,分別為宜蘭利澤、彰濱、雲林離島、雲林科技、台南科技、花蓮和平等工業區。由於工業區土地過度開發,造成工業區土地大量閒置,截至民國102年7月底止,已公告辦理租售而尚未租售的工業區土地面積尚有1197.2公頃,而未建廠或處於歇業停工狀況之土地面積總共高達442.93公頃。尚未結算工業區之預估開發收入將少於開發成本約371億,造成國庫未來巨大的負擔。經濟部連現行的加工出口區及產業園區都管不好,以後真的能夠擔任好自經區條例主管機關的職務嗎?且既有園區隨自由貿易港區、農業科技園區、科學工業園區申設為自經區後,現行的園區主管機關,即自經區條例的主管機關經濟部,該如何分工?還是會造成區中有區,主管機關外還有主管機關?但是自經區的主管機關又管不動既有園區的狀況,加上經濟部部長先前6次審查會只來了1次,未來自經區條例通過後若遇到爭議,真的能夠了解條文的立法意旨,可以好好規劃草擬,訂定行政院版本的第三十三條授權法案嗎?再加上他完全背離憲政概念,居然對立法院「半分鐘」這種惡劣的程序、違憲的行為表達高度肯定,還說他非常非常感謝,顯見張部長完全不適任!有這種部長,經濟部怎麼有資格做自經區條例的主管機關!所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堅決主張第四條應該修正為主管機關為國發會。謝謝。 主席: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柯委員建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審查自經區特別條例,可以說是比較正常地進入逐條討論程序,進入逐條討論程序以後,經濟部長第一次來備詢,為什麼來?因為主管機關是經濟部,部長本來就應該來,而不是大家七請八請才來,這是畏戰還是逃避?部長,你是什麼心態?你是主管機關首長。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自由經濟示範區整個規劃是由國發會召集各部會,經濟部是其中一員,我們之所以成為主管機關,是本法案通過以後,相關行政工作由經濟部來負責,這是行政院整個分工的一個規劃,所以基本上所有法案的內容都是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不是經濟部…… 柯委員建銘:你的意思是說,所有法案內容你可以不必了解,你只要坐在那裡當主管機關就好? 張部長家祝:我們在整個法案…… 柯委員建銘:這樣重大的政策…… 張部長家祝:有關於後續的申請設置相關審核事項等等,這是行政…… 柯委員建銘:你不要一直回答,我叫你回答簡單一點,你講這些官話沒有用。 這樣一個國家重大政策,主管機關是你,你竟然說各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張部長家祝:本來就是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柯委員建銘:所以你不要來?整個政策形成過程中,不管是國會主導,乃至各部會全部進來,政府要協調整合,你要知道,昨天晚上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在網路上和媒體、網友面對面對談時,談到自經區內的金融服務業,他認為金融服務業納入自經區可以不需要通過自經區條例,這件事情你知道嗎?金管會主委是這樣講的。 主席:請國發會管主任委員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條例中本來就沒有金融相關的部分。 柯委員建銘:怎麼沒有?金融業務裡面還是有啊!怎麼沒有金融相關的部分? 我們要說的是,在整個架構裡,政府要協調整合。 部長,我問你,你什麼時候接任的? 張部長家祝:所謂協調整合,是由經濟部負責我們本部所主管的事項,由國發會主政。 柯委員建銘:我問你什麼時候接任,針對我的問題回答,你到底有沒有聽話?我問你什麼時候接任,你在講什麼鬼話?你什麼時候接任經濟部長? 張部長家祝:去年2月18日。 柯委員建銘:管主委,你什麼時候接任國發會主委? 管主任委員中閔:今年1月22日。 柯委員建銘:所以,換句話說,經濟部長在先,你在後,對不對? 我們對於自經區有疑慮,是從整個國家經濟戰略的角度來看待。張部長,你今天當經濟部長,要了解臺灣經濟發展史上一個重要時程及幾個重要法規當初訂定的原則是什麼,我問張部長一句話就好,部長,你知道外國人投資條例、華僑投資條例是什麼時候訂立的? 張部長家祝:詳細時間我並不清楚。 柯委員建銘:獎勵投資條例什麼時候訂立?你都不知道? 張部長家祝:對,詳細時間我不太清楚,我沒有去記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 柯委員建銘:你要了解整個臺灣的經濟,從早期國民黨撤退以後整個臺灣經濟發展的脈絡,到今天講自由化、講國際化的過程,你要去思考,當臺灣走入自由化的時候,整個國家的競爭力受到挑戰,到底自經區條例有沒有用。你要站在歷史的高點去看這件事情。我現在要講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臺灣已經走出加工出口區的時代,沈榮津次長過去也當過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在1954年,正是蔣介石時代,立法院定了外國人投資條例,又在1955年定了華僑投資條例,接下來還有獎勵投資條例,獎勵投資條例在當時的臺灣是劃時代的創舉,但是,用了20年以後還是作廢。部長過去都在交通體系,臨危授命,當了經濟部長,所以你面對核四問題時,因為不夠了解其中的歷史糾葛而陷入窘境,核四發展歷史有些重大轉折,造成社會重大衝突,你對於這方面的歷史沒有深刻的了解,現在你當主管機關的首長,你要了解臺灣過去經濟發展過程中為什麼會有獎勵投資條例,雖然獎勵投資條例讓臺灣租稅至少少收一兆,但是這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定出獎勵投資才能促進臺灣的經濟發展。管主委,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是什麼時候定的,你知道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大概是民國70年左右。 柯委員建銘:促產條例從1980年實施到2010年,也就是到了國民黨時代,馬英九重返執政時才廢掉。又是為什麼廢掉? 張部長家祝:改成產創。 管主任委員中閔:就是改成產創。 柯委員建銘:其中重大的改變是什麼? 管主任委員中閔:據我所知,就是在一些獎勵上從產業別改成功能別。 柯委員建銘:產業別、功能別都是在促產條例裡面才有,產創完全沒有。你身為國發會主委,也是中央研究院院士,對於經濟發展上…… 管主任委員中閔:各種研發抵減還是有。 柯委員建銘:最大的改變在什麼地方?連營運中心都沒有了,本來在臺灣成立營運中心可以圈地和享受租稅優惠,但都沒有了。最大的改變就是營所稅從25%改為17%。換句話說,臺灣的租稅比已經變成全世界最低,我們的租稅和GDP相比只有12%而已,這就告訴我們,從促產到產創,租稅優惠已經不是國家的重要工具,因為營所稅已經降到17%,自經條例裡的租稅優惠根本就沒有誘因。馬英九執政以後,FDI(外商直接投資)創史上最低,馬英九執政將促產廢掉改為產創,營所稅變成17%,這麼低的租稅優惠,為什麼外國人還不來投資?你們要從這個原因去看,在自經條例裡給予租稅優惠降低稅率根本就沒有誘因。部長知道臺灣平均關稅是多少嗎? 張部長家祝:5%到6%之間。 柯委員建銘:假如把農產品加進去的話,臺灣平均關稅只有1.8%,如果不算農產品就只有1.5%而已,哪來的5%?我們的關稅已經很低了,營所稅又是17%,在租稅政策上,我們已經把所有工具都用完了。就以這個觀念來看待自經條例,根本就沒有租稅政策方面的工具了。 今天我們要談的就是到底臺灣未來經濟產業發展策略在什麼地方?二十幾年前我進入立法院時,連戰就在講亞太營運中心,就在講境內關外,到了蕭萬長當行政院長,還是講這一套,最後沒有辦法成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假如臺灣有一個區域變成境內關外、變成一個特區,那就是一國兩制。所以,這整個條例的設計,將來就是一國兩制,這是一個邏輯上的錯誤。而且又可以前店後廠,在後廠可以享受同樣的租稅優惠,也可以將所有原料在後廠加工。我們為什麼反對自經區,我們要講清楚,我們並沒有反對臺灣經濟發展……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員可不可以給我5秒鐘回答一下? 柯委員建銘:你們不要陷入所謂的自由貿易的迷思,根本不是這一套,整個設計完全錯誤了。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根本沒有像委員所提的租稅優惠。 柯委員建銘:有沒有前店後廠? 管主任委員中閔:後廠沒有剛剛委員提到的那些東西。 柯委員建銘:將來前店後廠…… 管主任委員中閔:等一下我們可以私底下再向委員報告,我想有些東西是委員有誤解。 柯委員建銘:為什麼服務業可以在外面?第三條就有問題了。 主席:柯委員,時間到了。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那樣子的租稅優惠。 柯委員建銘:你絕對會造成一國兩制。包括所有科學園區已經…… 管主任委員中閔:自貿港區是從2003年就已經開始的,那時就已經兩制了。 主席:柯委員,時間到。 柯委員建銘:我今天找張部長和管主委來就是因為你們是後手接任者,這是馬英九為了選舉在2011時所提的愛台12項計畫中創造出來的,2007的時候在講兩岸經濟共同市場,2011就是自由經濟園區。 主席:柯委員,時間到。 柯委員建銘:整個邏輯就是要把中資引進來,這就是我們一直挑戰馬英九賣台的原因,將來園區還是如此設計,現在服貿還沒通過就可以進來,連貨貿都已經進來了。我要告訴兩位,你們到政府部門的時間不多,你們就是土法煉鋼。 主席:柯委員,時間到了,你後面還有登記很多次。 柯委員建銘:你們自己在創造自由經濟示範區,百分之百是不通的。 主席:柯委員,謝謝。 柯委員建銘:接下來,我會逐條挑戰你。至於主管機關,我只問一個問題,假如是經濟部,現在科學園區主管機關是國科會,自由貿易港區主管機關是交通部,那麼,將來要如何統合?是要統合在經濟部之下嗎? 主席:柯委員…… 柯委員建銘:部長,既然是你的職責,你要如何統合? 張部長家祝:我剛才已經說明了,這涉及跨部會事項,所以還是會由行政院協調。 柯委員建銘:你身為一個部長,卻推給行政院? 張部長家祝:我們負責的就是法案通過之後的後續相關行政程序及處理,換句話說,有一部分要接受申請…… 柯委員建銘:國民黨的施政邏輯就是這樣,將來要如何統合,現在完全沒有概念,什麼等到通過以後再講? 主席:柯委員,你的時間已經到了。 柯委員建銘:你們兩個都不應該坐在這個位置,趕快告老還鄉,為馬英九賣命,你們會弄得很狼狽,會留下歷史罵名的。 主席:柯委員,時間到,謝謝。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管主委和張部長都對經濟有獨到的見解,我們就來瞭解一下,兩位是不是可以先告訴我什麼叫做功能最適理論? 主席:請國發會管主任委員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不知道。 李委員俊俋:張部長呢?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知道委員所指為何。 李委員俊俋:過去你長期都在交通部,但你到經濟部任職也很久了,什麼叫做功能最適理論? 張部長家祝:我不知道李委員所指…… 李委員俊俋:找一個最適當的、功能最符合的。 張部長家祝:是。 李委員俊俋:請教管主委,依據國發會組織法,國發會的組織功能有什麼? 管主任委員中閔:包括政策的規劃、擬訂,到管考。 李委員俊俋:所以,依據國發會組織法第二條,包括國家經濟發展政策、經濟發展政策之綜合規劃、社會發展政策之綜合規劃、產業發展政策之綜合規劃、人力資源發展政策之綜合規劃,國土、區域及離島政策之發展規劃,以及管制考核政策之綜合性規劃等,統統都是國發會負責?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我們的職掌。 李委員俊俋:在自由經濟貿易區條例中,這是不是所謂的國家政策發展?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是。 李委員俊俋:是不是重要的產業經濟發展?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 李委員俊俋:是不是經濟政策的綜合性規劃? 管主任委員中閔:也是。 李委員俊俋:那為什麼不在國發會?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誠如委員所說,那是我們規劃的。我剛剛也舉了幾個例子,從過去的自貿港區到企業併購法,都由當時的經建會規劃,然後再由其他部會執行。 李委員俊俋:我瞭解。綜合發展規劃重要政策其實是你們,你們不只做規劃。 管主任委員中閔:對,但不是由我們執行。 李委員俊俋:包括國家政策的部分、包括經濟綜合發展的部分,以及包括產業發展的部分,都是你們國發會。 管主任委員中閔:規劃。 李委員俊俋:好,你們做的不只規劃。 管主任委員中閔:不,就是規劃,很多東西必須請各部會執行。 李委員俊俋:管主委,請自己看一下條文,你們做的不只規劃。 繼續要請教張部長,經濟部的職掌是什麼? 張部長家祝:經濟部的職掌是有關國家重要經濟政策,以及經濟建設計畫的規劃與執行。 李委員俊俋:你再講一遍,你確認一下再說一遍。 張部長家祝:有關於國家重要經濟政策,以及經濟計畫的規劃與執行。 李委員俊俋:經濟計畫的執行? 張部長家祝:對。 李委員俊俋:還有國家重要經濟發展計畫? 張部長家祝:對。 李委員俊俋:規劃是你們? 張部長家祝:對。 李委員俊俋:執行也是你們? 張部長家祝:對。 李委員俊俋:其實你們的組織法不是這麼寫,你們的組織法寫得很清楚,經濟部主管經濟行政與經濟建設,你們和規劃一點關係都沒有。 張部長家祝:我們也要做規劃。 李委員俊俋:你們和規劃一點關係都沒有。 張部長家祝:因為行政這部分其實…… 李委員俊俋:部長,你把組織法看清楚。 張部長家祝:我知道。 李委員俊俋:所以我現在要請教兩位,你們講的都一樣,都是規劃,一個說經濟政策的規劃,一個說國家發展的規劃,還包括產業發展的規劃,你們兩位的權責到底怎麼劃分? 張部長家祝:因為國發會或經建會的經濟建設範圍都比經濟部涉及的範圍廣,如果進一步講,我們涉及到工業、產業與國際貿易等相關政策規劃。 李委員俊俋:其實依照你們組織法的規定,經濟部只有兩個,一個是經濟建設,一個是經濟行政,其他規劃統統不歸經濟部管。 張部長家祝:沒有錯,行政的部分也是我們主管。 李委員俊俋:組織法寫得很清楚,所以我現在要請教,經濟政策與經濟行政跟產業政策有什麼關係?跟國家重要發展政策有什麼關係? 張部長家祝:產業政策是經濟政策中的一環。 李委員俊俋:所以你們兩個單位都沒分嘛!照你們兩位的講法…… 張部長家祝:因為國發會跟經建會的範圍比較廣。 李委員俊俋:我當然知道嘛!問題是你們兩位講出來的權責,其實並沒有什麼差別。 張部長家祝:其實經濟部很多的建設計畫,包括政策規劃,都是在國發會整體國家發展以及原來經建會國家建設的範圍裡面,我們其實是負責其中一個部分,比較著重在產業…… 李委員俊俋:謝謝部長,這是我接下來要問的。過去一開 始提出自由經濟區的規劃,是國發會處理的,也就是原來的經建會。 張部長家祝:是,沒錯。 李委員俊俋:你們只是其中的一個主管機關嘛! 張部長家祝:我們的主管機關其實比較偏向剛才李委員所講 的行政面,因為後續執行要有一個單一窗口。 李委員俊俋:要有一個單一窗口,也就是經濟行政的部分是你們? 張部長家祝:是的,委員如果看條文的說明…… 李委員俊俋:請部長聽我把話說完好嗎? 張部長家祝:好。 李委員俊俋:我現在要請教的問題很清楚,整個自由經濟區的條例是一種經濟行政,還是整個產業規劃?我只請問你這個問題,到底是經濟行政,還是產業規劃? 張部長家祝:其實在執行面是比較偏向行政面。 李委員俊俋:經濟行政? 張部長家祝:對,在執行面。 李委員俊俋:那管主委的看法呢?自由經濟區是一種經濟行政,還是產業規劃? 管主任委員中閔:在政策方面,我們做的時候是規劃,是政策的規劃,然後所有的政策規劃都必須落實執行。 李委員俊俋:所以落實以後,就不關政策規劃了,是不是這個意思?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後續還會有其他的問題,還需要跨部會的討論,那時候國發會還是會參加,所以並不是中間一刀切下,變成兩塊永遠不搭的…… 李委員俊俋:兩位,謝謝。我今天非常清楚的告訴你們,我只討論第四條,後面我們再一條一條慢慢來。第四條講的非常清楚,國發會和經濟部管什麼其實非常清楚,現在搞不清楚的是行政院,所以到底自由經濟區這個概念或條例,發展下去之後是產業政策,還是經濟行政?我們搞不清楚啊!依照目前行政院的版本,規劃的部分是要給經濟部,如果是這樣的做法,就是一個所謂的經濟行政,但如果是產業規劃的話,則應該給國發會。 你們管政策、管規劃、管未來的發展、管未來的調整是國發會,但又是經濟部負責,由經濟部主管,所以你們這兩個單位根本讓人家搞不清楚,請問部長知道關鍵在哪裡嗎?關鍵在於未來為什麼要由經濟部管,因為現在包括工業區及很多的自由加工區,都是由經濟部來管…… 張部長家祝:沒有錯,所以…… 李委員俊俋:你們未來就是要空白授權嘛!未來要由經濟部管才會便宜行事嘛!就是這樣而已嘛!這個無關產業政策,就是你們要便宜行事嘛! 張部長家祝:李委員,其中涉及的產業,其實有很多並不是經濟部主管的,都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主管,所以剛才李委員講的很對,就是在行政院…… 李委員俊俋:你現在的意思是不歸經濟部管的話,再還給國發會是嗎? 張部長家祝:不是,通過以後…… 李委員俊俋:所以這到底是產業政策,還是經濟行政?行政院在這部分都搞不清楚,也無法說服立法院。真正的問題就是你們空白授權,以後要便宜行事,就是如此而已嘛!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想委員有點誤解,規劃完總是要有一些單位去負責實行與監督,我不曉得委員為什麼…… 李委員俊俋:過去的經建會是一個規劃單位,可是你們現在的國發會已經不是一個規劃單位,而是政策單位。 管主任委員中閔:還是一個政策規劃單位,只是我們跟研考會合併後,還加上可以管考。 李委員俊俋:你們現在也要負責執行耶!可是經濟部從來不負責規劃,所以這個非常清楚。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想委員在這方面可能有點誤解。 李委員俊俋:就是你們到底把整個自由經濟區的概念當成什麼?請行政院要講清楚啊!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一直講得非常清楚啊! 李委員俊俋:我完全看不懂啊!完全看不清楚你們的分類是什麼啊!這才是真正「眉角」的部分。 管主任委員中閔:如果委員還是不懂,等一下時間用完之後,我們再跟委員報告好嗎? 李委員俊俋:剛剛柯委員其實已經提出兩個概念,有關自由 經濟貿易的概念,我想你們兩位都很清楚,但是我們現在沒有這樣的條件,現在不是降低關稅吸引外資就可以,這是有關關稅的部分……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降低關稅的免稅與自貿港區 是在民進黨時期就訂定的規定,所以是延續…… 李委員俊俋:我們的觀念跟你們的觀念不一樣,並不是統統開放。其實我現在問你的非常簡單…… 管主任委員中閔:自貿港區是同一件事耶! 李委員俊俋:全國都劃自貿港區了啊! 管主任委員中閔:哪有? 李委員俊俋:你們現在要就有啦!對不對?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員嚴重誤解,我們私底下會單獨再跟委員報告一次。 李委員俊俋:不必私底下,你們在這裡都講不清楚…… 管主任委員中閔:不是,這幾分鐘講不完。 陳委員明文:(在席位上)前店後廠啊! 李委員俊俋:對啊!前店後廠啊!然後六港加一啊! 管主任委員中閔:後廠只負責做東西,跟自貿港區的其他優惠一點關係都沒有。 李委員俊俋:所以就失去原來的意義跟價值嘛!自由港區的意義就不在這裡嘛! 管主任委員中閔:哪有? 李委員俊俋:我想其他條文會跟你們講的很清楚,我們再一條一條來。我現在要問你的是,我只要最後的一句話,行政院到底把所謂的自由經濟區當成產業政策,還是經濟行政?請張部長回答。 張部長家祝:我們負責的是後者。 李委員俊俋:你們負責行政面,國發會是產業政策? 張部長家祝:對。 李委員俊俋:所以到底是產業政策,還是經濟行政?還是都沒有講清楚。 管主任委員中閔:規劃完總要做嘛! 李委員俊俋:所以你們自己都講不清楚嘛! 主席: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送到立法院來之前的自經條例,在國發會裡面醞釀多久? 主席:請國發會管主任委員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前後大概接近一年。 李委員應元:你個人總共參與多久? 管主任委員中閔:從我擔任經建會主委的時候開始參與。 李委員應元:是接續前任,還是在你任內才開始? 管主任委員中閔:前任尹主委的時候有規劃一部分,到我接任時,在範圍跟內容上都有做一些調整。 李委員應元:範圍擴充的範疇為何?農業和金融都是後來才加進去的對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對,委員講的很好。尹主委當時的規劃範圍有很多種,但因為當時沒有定案,還在討論的過程中,直到我上任後,才逐漸變成目前的情況,中間當然也有一些調整,有新增的,也有一些是拿掉的。 李委員應元:當你在醞釀與構思這樣的自經條例時,你腦中的圖像是想替台灣的經濟創造什麼樣的效果或績效?包含投資面或就業面的部分。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對於當初的規劃,最主要的修正就是不再把跟製造業相關的東西放進去,我個人一直覺得台灣需要的是更大程度的法規鬆綁,還有我們很多的制度,比如政府的管理與企業的營運,我們需要有更多的制度創新,這是我心中主要在想的兩件事。 李委員應元:創新給予減稅這件事情,我個人是予以支持的,不論是什麼產業,只要能帶來創新的成分,就按照成分的比例給予減稅,而不是國外的資金進來減稅,國內的資金不減稅,國內的資金也是非常充裕,這樣的話,有可能會讓國人的資金轉到國外,因為我們有這麼多的錢在國外,你看過一些雜誌的報導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看過。 李委員應元:根據國際相關的調查,台灣的錢,以我們所尊敬的王永慶先生為例,大家都想不到,他身後放在國外的有這麼多錢,所以台灣的稅金流失了多少?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我講這個的意思是,台灣的產業界很容易把錢移到國外,如果只是讓國外的錢回台投資,第三十一條就有類似的規定,國外的盈餘或股息進來有相關的免稅規定,但對於國內的投資卻沒有相關規定,那這樣的話……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知道委員在問…… 李委員應元:沒關係,我就舉這樣的例子。剛才說的狀況會造成整個國人的資金不公平,而這樣帶來的誘因就是讓國內的資金往國外,再繞回來。以國內資金的充裕,如果是以創新與否做為減稅,而不是以國外或國內的資金做減稅,你認為這樣有沒有可取之處? 管主任委員中閔:在某些創新活動之上,如果大家檢討認為是有必要給予租稅獎勵的話,那就是另外的事…… 李委員應元: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想告訴管主委,我認為這一點,以及我才所舉的例子,雖然我很不喜歡以王永慶為例……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知道,完全理解。 李委員應元:但是因為他的目標這麼明顯,讓我們知道台灣這樣的國際化資金流動,我就不講逃稅,這樣的情形很猖獗!還是說方便性……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很簡短的跟委員報告,委員講的問題,其實非常好,但是這個問題不是我們憑空創造出來的,因為當初我們是跟許多在海外的台商,不只是在大陸的台商,也包括其他各地的台商,他們不斷反映,他們在海外工作這麼多年所賺的錢,如果匯回台灣,是不是還沒開始做就已經被課17%了,所以他們希望能在這部分獲得幫忙,他們願意回台灣,也願意把錢放回台灣,所以這裡面還特別規定,不是錢進來就可以,還必須是實質投資。 李委員應元:但是你順了姑意卻逆了嫂意。 管主任委員中閔:李委員,我還沒有講完,快講完了。他們必須是要進來實質投資,而經濟部對於實質投資有嚴格認定標準,還有他不能規避最低稅負。 李委員應元:我了解,但是嚴格講起來,稅要公平,海外避稅的情形非常嚴重,稅要如何特赦或減少,這可以參考,但是今天讓國外的資金用這種方式回來,第一、對國內資金不公平,第二、又繼續引導國內資金往國外移,達到逃稅效果。我現在是指出問題,今天這10分鐘沒有辦法說很多,我就先提出這一項…… 管主任委員中閔:好,委員也要給我時間,讓我到委員那邊做報告。 李委員應元:可以,我非常歡迎。因為時間的關係,我要請問你,就你們的評估,你認為整個自經條例通過之後,可以創造多少就業效果?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現在初步估計是1萬3,000人。 李委員應元:有那麼多嗎?那麼投資可以達到多少? 管主任委員中閔:200億,第一年…… 李委員應元:你在4月2日給我的公文,所謂的函送經濟部、財政部及本會共同擬具之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報告第30頁,中間這一段是預計將可提高民間投資約11.75億至35億,大概這左右的水準,詳細的報告看第四部分;並可增加本國就業353人至1,074人。你剛才說的1萬人從哪裡來?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剛才講的數字是綜合各相關的部分,而這邊是針對與租稅有關可以產生的效果,因此那邊是列在那一節「關聯性」上面。 李委員應元:那麼你說的1萬3,000人從哪裡來?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是經過與各部會相關的產業所合併起來的。 李委員應元:其中金融業帶來多少就業機會?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員這個問題真的是問得非常好,因為其實金融業不在我們的條例裡,但是事實上金融業估計的更高,根據我參加金管會所舉辦的活動,他們認為金融業能夠創造的產值跟所帶來的就業機會遠遠超過我們剛才所講的數字。 李委員應元:我和主委分享,我在財政委員會處理過這個問題,今年3月5日曾銘宗主委表示可以創造2萬個就業機會,鬆綁26項措施,到後來大概是六十幾項,金管會與中央銀行相關執掌的部分,這些都不需要自經條例通過就可以做的。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錯,金融業的是…… 李委員應元:我要說明的是更大的產業關聯性或是就業的效果,在很多規定,不需要自經條例,就已經創造出來了。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沒錯。但是有些需要。 李委員應元:沒有錯,但是這樣的概念,當然這裡面包括我剛才講的,還有許多將來所帶來的許多負面,我想還是需要深入討論,但就這一點,我希望國發會能夠比較謙虛一點,大家就這一部分繼續來研議。謝謝。 管主任委員中閔: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簡單的說,其實大家對於自經區,我相信大多數的國人,至少一半以上的國人不了解自經區的實際內容,我不知道管主委相不相信? 主席:請國發會管主任委員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大部分的經濟政策本來多數人就是不了解的,但是只要不了解的人給我們機會,我們都會去說明。 黃委員偉哲:那是要建立在對財政政策規劃者的信任上,但政府過去好幾次的財經政策,事實上並沒有讓國人取得足夠的信任,主委的看法如何?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不知道委員指的是哪幾項? 黃委員偉哲:我不要再講633了,也不要再講過去無論是消費券的發行或是ECFA,更不要提經濟動能推升方案,當初政府所說可能會帶來的經濟成長或民眾的收入增加,也不要提2010年吳敦義院長所提到的公務員加薪3%,聲稱可以帶動民間企業加薪,結果也沒有。政府所規劃政策,當初所告訴民眾的承諾或是所畫的大餅有很多,甚至你剛上任時,你認為去年應該能達到多少經濟成長,後來你自己也覺得國內的需求事實上並沒有跟上。 所以,我覺得在某種程度而言,當我們在提自由經濟示範區時,你如何讓民眾重新找回對政府的信任,這才是重要的,因此這裡面如果具體的內容不夠詳實,不足夠讓大家有一個標準能夠衡量,就會讓人產生懷疑。例如剛才李委員提到你們送的公文資料中的回答是有300個就業機會,但你剛才是回答1萬個,而且其他部會加起來可能還不只這些,甚至金融銀行這區塊可能還會更多等等,這些數字都可能會讓民眾質疑,主委有何看法?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委員指出大家對示範區的內容不了解,就像我剛才提到的一個政策中間本來…… 黃委員偉哲:不了解,可是要信任政府,但是政府在過去有許多的例子很難讓大家信任…… 管主任委員中閔:但是有任何人因此質疑我們的作法或相關內容時,我們都會盡最大可能,透過各種管道,不論是一般實體的形式,例如座談會或說明會,或是其他透過網路的方式,我們也都努力的在做。至於產業本身產生的成效,我們剛才報告的部分是根據特別條例的規定,我們所必須要做的評估,所以前面所說的數字都是講相關的部分。 黃委員偉哲:你們是為評估而評估,而不是應這個特別條例……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還沒有講完,那部分是跟條例有關的,而金融業那部分因為不牽涉到條例,尤其金融業的波及效果,它能夠影響相關產業非常多,金融業相關的效益已經浮現了。 黃委員偉哲:自由經濟示範區也是讓金融業都很高興,服貿也是讓金融業很高興,那其他產業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就是為什麼示範區不只是有金融業的原因。 黃委員偉哲:話說回來,關於自由經濟示範區,你可不可以讓大家知道,到底是什麼樣的概念可以讓我們的經濟能夠提升?讓外國的投資者願意投資。或者就像你剛才講的,有很多台商、海外的台灣人或華人,他們願意把自己在海外賺的錢放在台灣投資,其原因主要是什麼?既然剛剛有提到,我們的實質稅率已經這麼低了,所以我們就以平均1.5%到1.7%的稅率來看,如果進口關稅在自由經濟示範區中調降至0,稅賦優惠對他們來說誘因是不大的。如果稅率誘因不大的話,其它的誘因在哪裡?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剛剛在答復其他委員時有特別強調,我們當初的理念有兩大點,其一是法規鬆綁,另一是制度創新。 黃委員偉哲:對!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今天就先以自由貿易港區為例。自由貿易港區已實行十多年了,為何自由貿易港區所能創造的產值是有限的? 黃委員偉哲:其實施至今應為8年,因為是從2006年到現在。 管主任委員中閔:雖然我們有先進的觀念而設置了自由貿易港區,但它的產值之所以有限,其原因就在於相對應的制度沒有跟上,所以靠著制度上的改變就能讓自由貿易港區發展起來,這是我們希望能做到的。而其他產業也有類似的情形,就像我們早就有金融業了,而它在國內的狀況看起來也是挺好的,但若金融業多了一些限制,它就無法發展得更好,所以金管會就利用示範區這個框架,鬆綁了很多的法令讓金融業可以發展得更蓬勃,也因此金融業才能有大家剛剛聽到的那些相關數字。也就是說制度才是真正的原因,透過制度的改變,政府在其中不需要投入大量的金錢,或從事許多硬體建設,靠著法規鬆綁本身就能讓台灣的環境更具吸引力,讓廠商與企業覺得台灣更有發展的前途,這樣大家就會來,而且在其中還會產生正面循環的效果,這是非常重要的…… 黃委員偉哲:我必須講的是,過去大家在防弊的概念上是重於興利的。如果你認為自由經濟示範區是站在興利的概念上,那麼請問它的防弊機制在哪裡?會不會有人藉著這樣的情形,就像過去的金融業,2008年發生金融海嘯以前,當初有多少國人買了雷曼兄弟的連動債等衍生性金融商品……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員的這些問題講得非常好。國發會當時在規劃之初,金融業開放的範圍比現在大很多,可是經過相關部會,尤其是金管會重新檢視之後,認為我們在一開始時也許開放的進度不應該走得這麼多,而應走在它現在規劃的範圍之內。對於金管會採逐步開放的方式,我們是可以理解也願意支持的,所以最後才會變成現在的版本。也就是說,在端出最後的政策之前,其實這些政策都已經過行政院內部各部會嚴格地把關、審視並檢視其中可能會產生的弊病了。因此在過程中政策已經做出很大程度的限縮,相信這些就是委員希望我們做到的。 黃委員偉哲:法規的鬆綁基本上屬於實驗的性質,而自由經濟示範區基本上也是屬於一種示範、實驗的性質。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錯! 黃委員偉哲:若是如此的話,在你們的規劃中將來對六港一空一特區上會有所調整嗎?當然在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條文中,那些原本是科技園區,若報經行政院核准,事實上也是可以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些都是要經過審查,所謂的審查就是指,我們要看它到底符不符合我們設置自由經濟示範區所期待發展的方向,並不是任何人來申請就可以核准的。不然,直接將那些單位劃入自由經濟示範區即可,所以這是需要申請與審核的。 黃委員偉哲: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可能…… 管主任委員中閔:委員不用擔心,我們一定會做好把關的。 黃委員偉哲:我們是希望政府能做好把關。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一定會。 黃委員偉哲:看到過去大家對政府整體的信任,我覺得政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會繼續努力,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贊成發展國際醫療產業,但我不贊成政府在自由經濟示範區設國際醫療專區,以上是我的立場。相信我們委員會現在所審查的相關法案,從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第四十九條到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都是關於國際醫療的部分,所以你們有很多時間來說服我,但我也有很多時間來說服國發會與衛福部把這個國際醫療專區給取消掉。 我的概念其實是這樣的,衛福部定有一套說帖,相信管主委也看過了,在其專業的評估中有提到一些報告,因此我要請教管主委,你知不知道我們的顱顏手術、活體肝、關節置換、微創手術、人工生殖、美容手術、植牙或高階健檢等特色醫療,在國際上普遍的評價是如何? 主席:請國發會管主任委員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據我個人的理解,國際上對台灣這些特色醫療的評價是非常高的。 陳委員其邁:長庚的魏福全為中央研究院的院士,其顱顏手術就享譽國際,過去我在擔任intern的時候也跟過他的刀。難道非要把這類有特色的醫療設在專區內,外國人才會到長庚醫院看病嗎?這些外國人會因為這樣就來看病嗎?試想在魏福全教授的長庚醫院顱顏手術中心裡,並不是只有一位醫師在開刀,而是整個團隊在合作,其中還包括了相關的技術及他從過去到現在累積下來的經驗。政府在國際醫療專區裡設置了200床病床,這樣就能取代魏福全教授在長庚醫院享譽國際的醫療特色嗎?你們有辦法原封不動地將這些移植過去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這不是一個取代性的東西,因為我們現在本來就可以做國際醫療,所以目前衛福部所規劃的事實上是希望我們可以允許他們在示範區內專門從事國際醫療。 陳委員其邁:所謂國際醫療現在就已經在做了,假如外國人覺得他有需要台灣這些享譽國際的醫療技術與人才,他就會到台灣來。比如陳肇隆教授在高雄長庚醫院的活體肝臟移植,這就是一項享譽國際的醫療技術,因為全世界許多人都慕名而來。換句話說,我們國際醫療競爭力就在於我們可以發展具有特色的國際醫療。如果外國人想來,他們何必先選擇到國際醫療專區,許多現有且具競爭力的醫療技術與人才本來就在我們的國境之內……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這兩方面是不衝突的,我們只是額外…… 陳委員其邁:在國內的部分有衝突。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 陳委員其邁:我現在就是要告訴你兩者是有衝突的。 管主任委員中閔:不會!我們是額外再設一個專區,也就是把原本做得很好的部分再做得更大更好。 陳委員其邁:我的意思是,國際醫療要成功關鍵就在其相關的醫療特色上,有特色人家才願意來。他們不會因為你們有設專區他才要來,因此有沒有專區對那些人說是沒有差別的。 接下來,我們再回頭去看你們常講的泰國。你曉不曉得泰國康民醫院的背景是怎麼來的?為什麼你們衛福部一直在講泰國的國際醫療,包括許多人會慕名而去那邊接受整型手術,還有很多外國人都想去他們的康民醫院,以及他們所創造出來的產值又是如何如何?主委知不知道康民醫院是怎麼來的嗎?你身為一位政策規劃者,知道它是怎麼來的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不知道。 陳委員其邁:你不知道?那就請許次長說明一下這間醫院的病人來源是什麼。 主席(黃委員偉哲代):請衛福部許次長說明。 許次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他們的病人其實是來自附近的國家或者是歐美的國家,許多外國人都會透過旅遊的方式結合他們的醫療服務。 陳委員其邁:主委,我就是要告訴你,康民醫院是國際醫院,但它卻不在國際醫療專區裡,這是第一點。康民醫院雖然不在國際醫療專區,但是它卻是個國際醫療的專責機構。因此我一開始就先聲明,我贊成國際醫療,但是我卻不認為要用專區的概念去做。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的想法也跟委員一樣。 陳委員其邁:剛剛次長說去康民醫院就醫的這些外國人都是以旅遊的方式前往的,但其實他說錯了。不信你們可以去調康民醫院所有的就診紀錄,9成都是在泰國從事商務旅遊或商務工作的人,因為泰國的醫療水準太差,所以外國人沒有地方看病。有那麼多的國際人士在泰國,是由於旅遊或者在那邊工作,但是其中領有外國商務簽證的人,在康民醫院的就診紀錄就超過9成,只有1成是剛剛次長所講的部分。也就是說,剩下的是為了泰國的變性受術或其他手術才去康民醫院。你們不要搞不清楚泰國發展國際醫療的背景。北京也是如此,你們在簡報裡說北京開始發展國際醫療,可是你知道北京推動國際醫療的背景是什麼嗎?你們宣稱他們做得很成功,我們不做就會趕不上人家。 許次長銘能:事實上,北京也希望在醫療的過程中創造一個園區,而且在這個園區裡能夠提供一些醫療服務,就整體的…… 陳委員其邁:它是一所醫院,還是國際醫療機構,不是園區的概念。 許次長銘能:對,但是在地的部分其實是來自世界各國的商務…… 陳委員其邁:北京推動國際醫療發展的背景跟泰國一樣,是因為美國商務人士到中國要看病卻找不到醫生,也不敢給中國醫生看病,所以他們才要求中國政府在北京開設國際醫療機構,讓外國人能夠在北京有一個看病的好地方。他們發展國際醫療的背景是在於有相當多的服務人口,像泰國及東南亞的外商人士相當多,所以有足夠的人口支撐所謂的國際醫療,並不是因為泰國的變性手術或高科技尖端醫療技術才發展國際醫療,你們搞懂我的意思沒有?我跟你的發展策略不一樣,我認為台灣有特色的醫療產業是在於有競爭力的領域,包括顱顏手術、活體肝、關節置換手術、人工生殖、美容手術或高階健檢,這些都是有特色的產業。你要發展國際醫療賺外國人的錢,就應該從這些特殊的行業別去推動。但是這有很多是需要資本密集投資的,也需要很多技術及人才的養成,不是用1年、2年的時間,在自經區裡弄個國際醫療中心,就可以達到創立類似顱顏手術中心的結果,這是不可能的。我的結論是政府在發展國際醫療產業的時候,必須有很清楚的路徑或想法,而不是劃一個專區。你認為劃一個專區就會解決所有的問題並創造利潤,但是天下沒有終南捷徑。或許你會講美國哈佛醫院要來,而且你們也常常對外講哈佛大學的附設醫院波士頓的麻州通用醫院(General Hospital)要來台灣,可是依照現行法令不能來,假如來自經區適用這個條例就可以來。問題是波士頓的麻州通用醫院(General Hospital)在什麼時候去過哪一個國家投資?那些擁有尖端科技的醫師去哪一個地方投資過?請許次長告訴我。 許次長銘能:事實上美國還有很多其他的醫院在新加坡、泰國或者大陸有相關的合作,目前像是非常有名的John Hopkins其實都有到…… 陳委員其邁:有很多是技術上的交流、教學或合作。這個我贊成,我從來沒有反對過這種國際醫療技術的交流。 許次長銘能:但是目前的技術交流沒有在示範區裡的話,他們到這邊交流其實只能夠…… 陳委員其邁:他們本來就可以去。 許次長銘能:他們到台灣也只能夠教,不能直接…… 陳委員其邁:可以教學觀摩,但是當然不能直接做。 許次長銘能:他不能直接示範,在這樣的情況下,事實上…… 陳委員其邁:我們要提升台灣的醫療水準。台灣的醫療已經夠水準了,至於要提升台灣的醫療水準並不是去專區,你應該引導國際合作的力量到台灣較具競爭力的醫院來做。我的意思是要發展國際醫療,而且我從頭到尾都支持,並沒有反對,但是我不認為設在專區是具體可行的方式,你還是應該按部就班。我們現在幾乎都在發展國際醫療,而且包括台大、榮總及長庚在內的所有醫院都在做,假如是因為哈佛大學的附設醫院要來,可是有法令上的限制的話,我們應該修改相關規定,而不是認為設一個專區就能夠解決所有問題。不然我跟你保證,來的人都不是頂尖醫療專科醫院的人。其次,哪有服務國人要繳稅,服務特定醫療專區的人卻可以圈地又能夠租稅減免的道理?這是極不公平的。 主席(黃委員昭順):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現在在審查第四條,民進黨的立場很清楚,我們不反對設置自經區,但是我們從你的報告一直到現在的說明,發現你們在整體上沒有戰略規劃,這是我提出的第一個質疑。第二個質疑是你們沒有安排經濟上的戰術。如果自經區會改變台灣的整體經濟結構,那我們的戰略規劃是什麼?我曾經問過你,可是到現在為止你也答不出來,這是我們感到比較遺憾的。 其次,對於自經區條例的「自由」的定義是什麼,我到現在都覺得很模糊。難道台灣的經濟不夠自由嗎?為什麼我們還要特別設自由經濟示範區?這個意思是什麼?是要放任財團在自經區裡開發土地,還是有什麼意義?我不了解。我們對自經區「自由」的定義存疑。你們講所有的法令要鬆綁,讓國外的甚至於國內的產業都可以進來,然後採取前店後廠的模式,可是我們感到最擔憂的是農產品。 主席:陳委員要不要請管主委回答?你要自由發揮嗎? 陳委員明文:我要把我的問題闡述完以後再讓他回答。如果是這樣子的自經區,你要怎麼說服在野黨的委員?這一點是我們沒有辦法接受的。請管主委針對這三個部分簡單扼要的回答。 主席:請國發會管主任委員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出很多問題,我分別來說明。首先,委員以前問過有關經濟戰略的問題,事實上我們是有的。因為我沒有辦法講細節,所以先簡單講幾個重要的方向。我們現在的經濟戰略的幾個重要規劃,包含怎麼樣強化經濟的多元性、創新性跟全球性,而且現在在推動的自由經濟示範區,恰恰就是銜接全球性跟創新性。細節就包含在內容裡,我們現在先不講。委員還提過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我們的經濟難道不自由嗎?其實台灣的經濟一直是在自由經濟的道路上,但是其中有很大的差別,相對於1970年代的自由,如果我們今天還停留在1970年代的自由程度的話,我不認為現在還叫做…… 陳委員明文:但是今天我們看到…… 管主任委員中閔:如果跟鄰近國家比,人家進步很多,但是我們沒有跟著進步的時候,我不認為我們的自由經濟有達到目的。 陳委員明文:坦白講,我們有沒有什麼條件?你們不要看到大陸的自貿示範區,就說我們要跟著走。 管主任委員中閔:沒有,是我們先推動的。 陳委員明文:這七十三條的條例的內容確實沒有整體的經濟規劃跟戰術的安排,我們只看到要法令鬆綁而已。政府過去提出一大堆經濟方略,也提出一大堆經濟方面的計畫,例如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經濟景氣因應方案、強化工業基礎技術發展方案、縮短學訓考用落差方案、智慧手持裝置產業方案,還有石化產業高質化推動方案,林林總總共有9個,而且還提到三業四化、四大智慧型產業、五亮點、五大策略、六大新興產業及十大重點服務業。你們真的推了很多的經濟計畫,都是失敗,所以才會讓人家覺得馬英九政府是無能政府,這是我們比較遺憾的。 關於今天我們談的自經區,人家批評這等於是租界,但是過去的租界還有範圍,現在台灣的自經區如果通過,它是沒有範圍的,自經區就等於是台灣!這是多麼嚴重的問題!主委認為呢? 管主任委員中閔:不是這樣。 陳委員明文:不是這樣,是哪樣?如果以現在這樣的條文內容看來,跟過去的加工出口區有什麼兩樣?你告訴我。 管主任委員中閔:非常不一樣。 陳委員明文:哪裡不一樣?我們就覺得……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跟委員說明,過去的加工出口區和現在推動的自經區同樣都含有加工的形式,但是差別在哪裡?以前人家的東西都會送到高雄的加工出口區,大家一定記得當年一大堆工人騎著腳踏車、摩托車進去的情形,那時我們賺的是微薄的人工錢,這是那個年代加工出口區的精神。而今天以自貿港區的現有部分來說,譬如汽車的主要零組件進來以後,他們使用了70%的台灣零組件,換言之,那不只是簡單的人工加工,還帶動我們的汽車零組件工業,這是大大的不同! 陳委員明文:我們了解你們現在是要引國外的資金進來我們的自經區,以提高我們的就業機會,我們大概了解這個部分,但是這會造成一個台灣兩個世界,亦即能進去自經區者能享受優惠,未進去自經區者就沒辦法享受優惠,這是我們質疑的。還有,你們現在的自經區是沒有範圍的,人家向你們申請,如果你們同意,他們就可以進去自經區,這是我們…… 管主任委員中閔:它們有些有實體範圍,其它的一樣有規範,並不是因此說沒有範圍。 陳委員明文:接下來,關於我們今天討論的第四條,其規定主管機關為經濟部,部長了解吧?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我了解。 陳委員明文:你真的不了解,因為我們連續開了好幾次自經區的會議,你才出席一次,沒有錯吧? 張部長家祝:對,可是我們次長都有出席。 陳委員明文:對,但是你只有出席一次? 張部長家祝:對,因為這是我們部內有分工。 陳委員明文:讓我們質疑的是今天我們要審的第四條,其明白規定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張部長家祝:是。 陳委員明文:但是你們有能力主管這個跨部會的事務嗎? 張部長家祝:陳委員,我可不可以說明? 陳委員明文:我把話講完之後,你再說明。 張部長家祝:好,請。 陳委員明文:譬如自由貿易港區是屬於經濟部主管…… 張部長家祝:是交通部主管。 陳委員明文:是交通部主管,農業技術園區是屬於農委會主管,加工出口區則是你們經濟部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現在改為科技部主管,至於產業園區是屬於農委會主管,例如屏東產業園區。而現在你們經濟部要如何主管這些已經分別都有主管機關的事務?這很矛盾。 張部長家祝:陳委員,我可以說明嗎? 陳委員明文:請說明。 張部長家祝:剛才陳委員提的這些確實並不是我們所主管,我們主管的是今天自由經濟示範區通過以後所謂單一窗口的行政事項。換言之,有人申請時,總要有個機關來受理,之後我們會會同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同剛才陳委員講的那些來處理。至於有關整體性的部分,還是由國發會處理,並非我們這個主管機關就把所有其他部會的主管事務都拿來管,不是這樣。之後還會有個管理機關,管理機關是申設機關可以指定的。所以這不是像現在工業區都是由我們來主管,工業區的裡面、外面,包括相關法令都是我們主管,這個法令的規劃…… 陳委員明文:你這種講法跟第四條的條文內容不一樣喔。 張部長家祝:不是,在第四條條文的說明欄有註明…… 陳委員明文:第四條的條文很清楚…… 張部長家祝:是在說明欄,請陳委員看看。 陳委員明文:行政院版的條例很清楚規定該條例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張部長家祝:對,請陳委員看看這個條文的說明。 陳委員明文:不管說明,這是條文內容。 張部長家祝:對,但是它…… 陳委員明文:我們認為如果主管機關要主管那麼多跨部會的事務,就不應該是你們,應該是國發會才對! 張部長家祝:那個部分是國發會,但是這裡講的是執行面的…… 陳委員明文:我剛剛提到的自由貿易港區、農業技術園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 張部長家祝:沒有錯,那些的主管機關都不會改變。 陳委員明文:這些的主管機關都不是你們…… 張部長家祝:對,都不是我們。 陳委員明文:但是為什麼第四條會明定該條例的主管機關就是經濟部?這不對啊! 張部長家祝:是,這就是我剛才報告單一窗口的概念,亦即有關示範區申請設置的相關審核事項,要有個部會先來主管,之後再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處理。 陳委員明文:這是跨部會。 張部長家祝:是…… 陳委員明文:所以我們還是認為這應該由國發會來做主管機關才對。 張部長家祝:對,這整個…… 陳委員明文:本席不了解這為什麼一定要是經濟部,明明是經濟部沒辦法執行的事情,尤其我再重申,管主委,我們現在最在意的還是農業加值…… 主席:陳委員,發言時間已到。 陳委員明文:這等於變相讓我們禁止進口的大陸農產品能自由進口、輸入到台灣,這是我們感到最憂心的。 管主任委員中閔:在這方面有嚴重誤解,我們有機會再跟陳委員當面報告。 主席:既有嚴重誤解,你們就要把握時間講。 陳委員明文:我們問幾次了?你們根本就沒有做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講了不知幾次了。 主席:主委可以再大聲講,既有嚴重誤解,就不要在私下講,要公開在此講。 陳委員明文:他講不出來了。 主席:要講,主委要把握時間說,好不好?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來戳破張部長剛剛答復陳明文委員詢問時的大謊言。 主席:請經濟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家祝:主席、各位委員。好。 管委員碧玲:舉兩個案例好了。請問部長,第二十一條授權你們做何事? 張部長家祝:第二十一條? 管委員碧玲:對。 張部長家祝:是不是關於示範區內土地相關施工的審查等等事項? 管委員碧玲:什麼土地? 張部長家祝:示範區內土地涉及填海…… 管委員碧玲:對,填海造陸。 張部長家祝:是。 管委員碧玲:請問經濟部的哪個單位懂填海造陸? 張部長家祝:我剛才有說明這裡面所有相關其他事務的主管機關都是由…… 管委員碧玲:沒有關係,你回答我的問題,是經濟部的哪個單位管理? 張部長家祝:不是,填海造陸…… 管委員碧玲:請問經濟部的哪個單位懂? 張部長家祝:關於填海造陸,譬如彰濱工業區的填海造陸,我們是…… 管委員碧玲:對於當初工業區填海造陸的審核,你們是依據什麼法令? 張部長家祝:產創條例。 管委員碧玲:是依據產創條例? 張部長家祝:對。 管委員碧玲:產創條例有授權填海造陸由你們審核嗎?當初是誰審核?是依據什麼樣的程序? 張部長家祝:我們同仁查到是產創條例第三十八條。 管委員碧玲:第三十八條如何規定?又你們怎麼審? 張部長家祝:產創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第一項所明定開發的填海造陸者應提具計畫書送請主管機關審查核定。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們怎麼審? 張部長家祝:裡面涉及到相關部會…… 管委員碧玲:主管機關是何機關? 張部長家祝:這裡面都會涉及到包括…… 管委員碧玲:主管機關是何機關?產創條例規定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對,沒有錯。 管委員碧玲:你們當時怎麼審?你們指派…… 張部長家祝:我們會會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管委員碧玲:你們是依據什麼樣的程序?是怎麼審?你們會同何機關? 張部長家祝:我們會成立一個委員會。 管委員碧玲:然後會同哪個單位一起審?有沒有依據環評法審環評? 張部長家祝:有很多機關,我剛才有說明。 管委員碧玲:有沒有依據環評法審環評?當初彰濱工業區有沒有如此處理? 張部長家祝:它要通過環評。 管委員碧玲:要通過環評,對不對? 張部長家祝:沒有錯,是。 管委員碧玲:產創條例沒有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所以你們就依據環評法的規定進行環評,可是自經條例第二十一條卻有這項規定,請問該項規定為何? 張部長家祝:該項規定是「前項造地施工管理計畫之書件內容、申請程序、開發保證金、取得土地權屬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管委員碧玲:請問產創條例有這項規定嗎?沒有嘛!雖然你們有規定由主管機關審核,可是產創條例並未授權主管機關以行政命令、以辦法的方式去制訂全新的程序啊!換句話說,自經區所需的填海造地業務已經完全排除環評法中規定的主管機關有關填海造地的所有權屬,並透過這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授權你們─經濟部以辦法的方式制訂全新的程序,這就是所謂的空白授權。 張部長家祝:不會的,這部分已有相關的法律規範。 管委員碧玲:如果不會,那部長同意將該項刪除嗎? 張部長家祝:這個可以討論,如果相關法律已有規範的話,當然就不需要重複規定。 管委員碧玲:因為這項規定就是特別法中的特別法,把所有涉及其他部會的相關權責,都在這個條例中,透過本席剛才說的方式凍結現有法令規定,空白授權你們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制訂全新的法律規章。 張部長家祝:管委員可否容我說明?因為相關辦法絕對不會由一個主管機關制訂,一定是跨部會訂定。 管委員碧玲:你不用說明了,今天你可以在這裡承諾,可是條文已經授權你們去訂定相關辦法了。請問管爺,條文文字為何要這樣寫?部長說他們不會照這樣做,那你們為何要授權他們訂定?就全部刪除嘛!本席再舉一個例子,第三十條第二項也是凍結大陸人民關係條例中有關大陸人民來台的規定,這一項規定凍結了全部現有法令體系,完全授權經濟部制訂全新的法律規章,這就是自經條例的問題所在。部長今天在這裡已經說他們不會訂定,要回歸現有制度,由現行主管機關審查,所以本席會提案建議將所有這樣的規定全部刪除,回到與產創條例一樣的規定。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是「前項商務拘留條件、程序、方式、限制或廢止許可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商相關機關定之。」,這一項至少還將權屬留在內政部,可是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就只提到主管機關,所以第二十一條第二項這類凍結現有法律架構和現有程序的規定應全部刪除,且依據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與其他部會會商時,不論是與哪個部會會商,亦不可凍結現有法律體系重新制訂。比如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得由具一定規模以上者代向示範區管理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轉,向內政部申請商務居留,第二項則規定內政部可以重新制訂這項申請辦法,這個我們無法接受,因為你們在第一項魚目混珠說是有轉給主管機關,第二項就授權主管機關重新制訂法律規章,而這個新的法律體系為何,我們卻一概不知,這樣的規定與部長剛才說的按照產創條例作法的說法不同,他的說法是該環評的就進行環評,我們只是代轉,還是由環保署依相關程序進行環評。請問你們未來到底要用哪套方式? 主席:請國發會管主任委員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我先針對第三十條提出說明,當初原本的立法構想是希望增加商務居留的彈性,可是條文說明中也提到仍需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第九項相關規定辦理。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們還是不變,部長剛才也說不要變,那就把這項規定取消。 管主任委員中閔:如果大院的決議是如此,我們…… 管委員碧玲:主委和部長今天都同意回歸現有制度,如果真是如此,能回歸現有制度和現有限制,不會制訂新辦法,我們很高興,那這類規定就全部刪除。 管主任委員中閔:大院委員討論時決定該如何增刪、修改,我們一定遵照大院委員的決議辦理。現在再回頭談第二十一條,當初也是希望增加彈性,所以同樣的…… 管委員碧玲:只要一增加彈性,寫出來的條文就是全面翻新。 管主任委員中閔:如果大院委員(包括官員)認為有提出對案修正的需要,我們會重新檢視內容。 管委員碧玲:所以「管媽」管「管爺」,一管就靈!這還不錯。有關這兩條,你今天這樣的回應是從善如流。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可不可以針對那點做個說明? 管委員碧玲:我覺得如果要繼續審查下去,至少應將這類空白授權的部分、授權重新制訂規章的部分全面刪除,回歸現有制度。謝謝! 主席:現在討論的是第四條,可是委員卻提到第二十一條、第三十條,搞不好等一下還會有人提到第七十三條…… 管委員碧玲:我剛才考試考完了之後就說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我放心嘛!這跟第四條當然有關係。主席!從來沒有一個召委會去指導委員質詢的內容和範圍,張志軍來了用戒嚴方式,我們審查自經區條例不能搞戒嚴。 主席:可否請大家幫忙,如果委員對條文有意見,請先將意見送來,這樣的討論才會比較有效果,否則在討論第四條時,如果又提到其他條文,說不定會被人說我偷渡什麼的,我覺得這樣不太好,所以我在此拜託大家,將所有對條文的意見都先送出來,這樣比較好處理。 現在請蔡委員其昌發言。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針對條文發言之前,本席要先對主席剛才說的話表示不同的意見。立法院審查任一法案,各條文間必然存有關連性,發現條文出現前後矛盾遂回頭討論之前條文過程的情形比比皆是,如果主席認為在討論第四條時,不能以其他條文延伸說明,或用其他條文舉例論證的話,本席不知道法案要如何審查下去,所以本席認為主席不應該指導委員在哪個時間點討論哪條條文,當然大家都知道現在在討論第四條,但是第四條延伸出來卻可能和整部法都有關連性,它是有邏輯性的。 主席:本席只是提醒大家,請把有意見的條文儘量先送出來,比如管委員剛才提的案子我就會問我們這邊有沒有收到,我希望我們這邊能夠收到每一位委員的意見,這樣我們在討論的過程當中會比較順利,我是好意接受大家的意見。 蔡委員其昌:我知道你的好意,我也好意告訴你,在審查的過程裡,搞不好明天我又想到新的問題,明天我就不可以講了嗎?這沒有道理吧!我也是善意提醒主席不要這樣子。主席,這個善意提醒的時間應該不要算,因為我還沒有開始問問題,好嗎? 主席:請部長與主委儘量說清楚,謝謝! 蔡委員其昌:主席,我的質詢時間是不是從頭算起? 主席:不要啦,繼續算,再過幾分鐘就12點,我們就要休息了。 蔡委員其昌:不然多給我2分鐘? 主席:你趕快講,等一下我控制時間。 蔡委員其昌:因為我講完剛好12點鐘。 主席:你趕快講。 蔡委員其昌:本席要請教管主委與張部長,這是我第一次在經濟委員會就自經區議題質詢兩位。在我的理解,自經區就是加工出口區的二點零版,也就是一個特區的轉型,最大的差別在哪裡?如果臺灣經濟發展相關的法令,當這些法令不合時宜、應該被檢討或鬆綁的時候,我們應該在立法院內進行修法,本席完全同意,換言之,怎麼讓臺灣隨著時代進步應該有的自由化腳步,本席同意。 我們之間最大的差距在哪裡?剛剛管委員一定程度點出,如果法令對臺灣自由化與經濟發展有所阻礙的時候,我們應該回歸法令做修正,而不是用一個特區的概念,不是把過去加工出口區的概念升級再劃定一個特區,在這個特區裡面可以不遵守中華民國現行的法令。這是本席與你們的意見最大不同的地方,因為這樣子做的狀況,可能產生負面的衝擊與對臺灣社會內部的矛盾會加劇。這是我第一次跟你們討論自經區條例草案,我們彼此之間的看法最大差距在這裡。 剛剛管委員只舉其他的幾個條文來看,為什麼大家質疑空白授權?未來在相關土地法審查裡你們會不會排除環評?草案條文寫「由經濟部定之」,現在管主委說不會,到時候可能換人,下一位主委不一定會排除環評,因為國家的法令不可以這樣子做,部長也可能換人。國家的法令是什麼?我們在審查的時候白紙黑字把它寫清楚,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後,大家就按照白紙黑字的法令來解釋。現在我們授權經濟部定之,我們看得到的是,你們排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了讓自經區裡面可以設置醫院,你們排除醫療法相關法令的規定;為了可以在自經區裡設大學,你們排除教育的相關法令規定;為了在自經區裡農產品加工的問題,你們排除農委會相關的法令規定。你們企圖透過現行法令的排除,達到特區裡的自由化。 如果馬政府或管主委覺得,從醫療、教育、農業到其他的產業,現行法令有窒礙難行之處,或的確是臺灣經濟發展最大殺手時,我們應該就這些法令來做討論與修正,而不是便宜行事劃定一個區域來做,這樣對未來可能產生的公平性、臺灣社會內部的矛盾、現在看不到的影響,我認為那個衝擊是很大的。管主委認為有一些法令的確阻礙經濟發展,我認為我們應該就這些法令好好討論,應該怎麼來做、怎麼來修定?這些法令修定時可能產生的衝擊,我們來做審慎的評估。換言之,在這個架構底下,這部法案的出發點與民進黨的主張不同,所以我很難跟你們討論。如果你願意把你們認為重要而對臺灣經濟發展有影響的法案一條一條拿出來討論,民進黨很願意來做,但是我們沒有辦法接受劃定一個區域,在這個區域裡面把現行法令統統排除。主委懂我的意思嗎? 主席:請國發會管主任委員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我懂,我完全懂。謝謝委員的意見,委員講得非常好,委員講出一個很關鍵的重點,我相信委員的確仔細想過這個問題。我的想法是這樣,首先,檢討法律是政府持續在做的,針對商會、公會等各方面提出來的建議,我們在做各種方向的法規鬆綁與檢討,但是很多事情牽涉非常多法律,在爭取時效的考量下,所以才在一個區域內用排除的方法。我知道這一點委員不贊成,為什麼我們要這樣做?雖然委員贊成很多大幅度地開放,也願意檢討法令,但是我們必須承認,今天臺灣社會對許多市場的開放與法規鬆綁是有爭議的。既然有爭議,與其大家永遠持續地爭議,贊成的一方說它好,反對的一方說它不好,各說各話,不如我們先選擇用這個方式,在特定範圍或特定地點做小規模的試驗,看看它的效果到底如何,可以限縮它不好效果的影響;如果好的話,也是一個示範…… 蔡委員其昌:主委,我不認為這個叫小規模,我認為這個叫大規模。當你的前店後廠可以做的時候,其實是一定程度把臺灣所有區域劃進自經區…… 管主任委員中閔:其實不是,我覺得剛剛委員…… 蔡委員其昌:這部分你有限制,而且你的限制很多又是「辦法自定之」。 管主任委員中閔:不,不。 蔡委員其昌:第二個…… 管主任委員中閔:大部分人說,針對前店的東西是不能用在後廠的。 蔡委員其昌:過去我們有加工出口區、自貿區,這個區域是很明顯的。你沒有授權地方政府自行圈地,也沒有授權前店後廠,換言之,過去我們講特區的概念,真的範圍很小,就在劃定的幾公頃面積裡面。你們現在的開放不是實驗性質,而是大規模、全面性的,你可以在區域內設一處辦公室,後面只要在臺灣任何一個角落都可以設廠,私人可以自己辦,地方政府也可以辦。當然你會跟我解釋,它有一些限制,但是至少它比過去所謂的…… 管主任委員中閔:條例的規定只適用在區域內,後廠是不適用的。 蔡委員其昌:後廠是在加工…… 管主任委員中閔:生產範圍可以擴大。 蔡委員其昌:條件有不同我可以接受,但是生產完再回來……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一定要跟委員報告一點。 蔡委員其昌:你講兩點,第二點我跟你的意見不同。當政府法令社會上有爭議的時候,我們不是圈起來幹,不可能這樣子,我們現在是在溝通,馬政府最大的問題是不找大家溝通。在這個場合裡面你希望大家來對談嗎?時間有限,大家不能暢所欲言,你很痛苦,我也很痛苦,馬政府為什麼不認真地找在野黨坐下來好好談呢?一開始我就點出我們的差異在哪裡。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經貿國是會議我們也有邀請。 蔡委員其昌:那個國是會議哪是什麼國是會議,立法院在開會你們同時也在召開國是會議。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是在週末。 蔡委員其昌:到底聽誰的?光一個自經區就可以討論兩個月,我們把雙方的財經學者找來好好溝通,你們用這種方式,困難點在這裡,因為我們對自由化概念的出發方向不同,我們認為可以溝通。剛剛管主委的意思是,因為社會很難達成共識,所以乾脆不要這個共識,我自己劃一個地區來做。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講的是,大家都說有道理的時候,我們用在小範圍內做做看,結果到底是好,還是不好?這也是一種方式,不是嗎? 蔡委員其昌:雖然有道理,但是作法完全不同。我認為你們要溝通,要說服社會這個自經區的好處在哪裡?跟兩岸服貿協議簽定的道理是一樣的。 所以,我的重點是你們要多溝通,你現在的講法我終於了解,你認為因為沒辦法達成共識,所以才搞出一個自經區的概念在這裡面做,對不對?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是試驗。 蔡委員其昌:這怎麼會是試驗?範圍這麼大,過去加工出口區的範圍都沒有這麼大,你自現在可以搞這麼大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在這種情況下,委員就可以知道溝通的困難了! 蔡委員其昌:不會困難!端看你有沒有誠意,你從來沒有跟我溝通過,我看你一點誠意也沒有,對不對? 主席:蔡委員發言的時間已到,我剛才已經給你增加1分鐘的發言時間。 蔡委員其昌:感謝主席。 主席:接下來請葉委員津鈴發言。 葉委員津鈴:(在席位上)剛才主席不是宣告今天的會議只開到12點嗎? 主席:我會讓葉委員發言完後,再結束今天的會議,今天的會議就延長到葉委員發言完後再散會,現在請葉委員發言。 葉委員津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管主委,目前台灣整體在國際間經貿自由度的排名為何? 主席:請國發會管主任委員說明。 管主任委員中閔: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國際間對每個國家都有各種不同的排名,譬如…… 葉委員津鈴:我是指台灣整體上的排名為何? 管主任委員中閔:各種排名有各種不同的標準,如就台灣整體來看,在國際評比機構有將我國排在第17名。 葉委員津鈴:若以第17名來看,已經算是排在很前面了,甚至還贏過韓國的自由度!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中間有許多指標,我們在若干指標中還是有很多的差距…… 葉委員津鈴:以第17名的排法來看,最起碼我們還是在南韓的前面。請教管主委,將來成立自經區之後,貨物的進口是否都是採零關稅?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項措施在自貿港區設置條例中就有明文規定。 葉委員津鈴:但自貿港區是有一個區域範圍的限制。 管主任委員中閔:自經區特別條例也有這樣的設限。 葉委員津鈴:剛剛蔡委員提到自經區特別條例中有關「前店後廠」的規範,不僅各地方政府可以申請,私人也可以提出申請,請問管主委,此一說法是否正確? 管主任委員中閔:他們可以提出申請,並不代表我們會同意。 葉委員津鈴:但你們也不能一直拒絕他們的申請,對不對?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們在條例中有明文自經區設立的標準,到時候我們在審查他們的申請案時,就會審核他們是否符合自經區的宗旨,所以,並非任何人都可以申設自經區。 葉委員津鈴:問題在於你們在申請的部分還未訂出一個明確的規範,到現在條例對這方面還是屬於一種空白授權的狀態。 管主任委員中閔:是授權,但不是空白授權。第一個、我們都會訂定相關的子法,子法訂定之後,一定要送到大院備查,大院可以表示意見,然後會據此修改,所以完全都在立法院監督之下,因此可以稱為授權,但不是空白授權。 葉委員津鈴:所以蔡英文主席才會說自由經濟示範區這種規劃是天女散花式的規劃。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真的不是這樣,我們有規範,需要經過申請與審核,但是包括蔡主席在內,如果想要告訴我們哪個地方絕對不要,我們也會很樂於知道。 葉委員津鈴:那可否把前店後廠這一條拿掉? 管主任委員中閔:跟委員報告,其實後廠是讓各個地方都可以因此得利,以前所謂的特別區域,就只能在特定的地點,由附近的人得利,後廠因為可以散到各個地區,它讓更多在地人有生意、有工作,這是很重要的。 葉委員津鈴:主委,如果把農業加級這一塊拿掉,我不反對你採前店後廠,但本席所憂慮、擔心的是面對後廠,有很多農產品進來加工,那將會帶來什麼?這個影響很大,蟲害疫病管制得了嗎? 管主任委員中閔:這方面相關的檢驗與檢疫,一點都沒有放鬆。 葉委員津鈴:等到在自經區裡面相關檢疫過程中發現有問題,才要開始進行管制時,時間上已經來不及了! 管主任委員中閔:但是我們現有規定就是如此。 葉委員津鈴:為什麼我們草蝦王國會沒落?就是因為當初我們的管制沒有做好,引進許多病害,整個草蝦王國就被疫病所打垮,所以我擔心的是農業加值這一塊,在後廠加工的時候沒有做好管制,真正的農產品加工,即使在管制區裡面加工,他的下腳物都要處理掉。 管主任委員中閔:那是一定的。 葉委員津鈴:都要處理掉,不能流出區外。 管主任委員中閔:我跟委員報告過很多次,我知道委員非常關心農業加值,委員對於因為前店後廠或其他某種方式可能會受到一些影響,委員如果提出一些想法,我們大家可以一起來檢視,看我們要怎麼限制,才可以不讓他產生流弊。 葉委員津鈴:我想如果自由經濟示範區對我們的經濟幫助很大,我贊成推動,但是必須先把農業加值這一塊保留,先不要推出,等其他的產業推動成功之後,再來討論,你們所提出來的農產品進口。都只是做加工而已。我們現在國內的食品加工業都做得很好。另外,在農委會的評估報告中也提到,要推展全世界的布局,那還需要自經區幹嘛?如果現在我們政府有好好輔導這個產業,像我們高雄市就帶著廠商到處展示、推銷,像這種工作如果能多做一點,台灣農產品的產值馬上可以加倍提升,為什麼現在除了地方政府在做推銷、展示的工作以外,我很少看到中央政府為我們中小企業做好到處展覽的工作,我個人一直在注意這一塊。 管主任委員中閔:報告委員,我去了很多地方,我看到其實政府也為這些小企業、在地企業做了許多努力,胡副主委也在這邊,可否請他幫忙做一些補充? 葉委員津鈴:你們一年替這些中小企業做了多少展示促銷工作? 主席:請農委會胡副主任委員說明。 胡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管農業方面的,幾乎所有地方政府的促銷,我們都有協助,而且配合,這些都是我們在主導,我們已儘量在做這件事情,而且做的非常多。 葉委員津鈴:你們一年促銷的經費有多少? 胡副主任委員興華:關於一年的促銷費用,包括國外、國內部分,我目前手頭上沒有這項數字,不過應該非常大,我會另外再提供資料給委員。 葉委員津鈴:大到什麼程度? 胡副主任委員興華:應該有上億。 葉委員津鈴:我想這幾次展覽的租金應該都不只上億而已,你說數字很大,卻只是上億而已,這對於要提升一個國家的產業是不夠的,這表示我們國家長期就漠視這些優良的中小企業。 胡副主任委員興華:我向您報告,這些經費是協助他們去參展與促銷,當然企業本身也要配合一起做,所以包括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產業界都要一起合作。 葉委員津鈴:根據你剛剛提出的數據,很明顯可以看出,我們國家長期對經濟的著力點都只放在大企業上,對於小企業都非常漠視,就算一年只花兩億,我們有多少農產品與農產加工品,正需要國家幫忙進行國內或國外的促銷,他們很需要讓大家認識、知道他們的產品,並帶動大家去買,但是我們都漠視了這方面的工作。你把自經區講得這麼好聽,說要提升經濟並讓產業布局全球。但是幾十年以來,政府長期漠視中小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你們自己也有曾說我們農產品加工的技術很好,但是到現在為什麼沒有辦法發揚光大?我們應該先討論這部分。 胡副主任委員興華:也就是因為我們覺得過去的作法有必須再作調整、加值的工作,我們希望結合國內的農業與企業界,一起在這邊設廠並擴大產能進行外銷, 另外剛剛您所提到的這些,我也覺得很重要,也請委員在明年審查預算時,能多支持這一塊。 葉委員津鈴:這部分,我們從來沒刪減過。 胡副主任委員興華:我明年會再來拜託您。 葉委員津鈴:如果經費不能加倍的話,請不要來拜託我。如果經費無法加強的話,也請不要來找我。 胡副主任委員興華:一定會增加。 葉委員津鈴:預計將增加多少?我們會逼你,因為對這部分長期以來你們都很漠視。 主席:謝謝,葉委員如果想要求他們增加預算,你只要提出相關決議案,我就會處理。 針對第四條條文發言到葉津鈴委員,其餘登記發言的委員,待下次會議繼續發言。 今天上午議程業已處理完畢,因為剛才有很多位委員都提到溝通的問題,包括蔡英文主席有意見等,所以想請主委跟部長能否利用這段時間,多與我們幾位委員同仁以及民進黨蔡英文主席進行溝通。我覺得先把各個不同的版本拿出來,大家一起溝通,這樣審查才會比較順利。 今天上午的議程業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2時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