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星期三)9時6分至11時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文彥 鄭主任秘書光三: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本席推舉邱委員文彥擔任主席。 段委員宜康:(在席位上)本席推舉邱委員文彥擔任主席。 主席(邱委員文彥):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8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在案。 二、宣讀本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單。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委員名單 號序 委員姓名 號序 委員姓名 號序 委員姓名 1 吳育昇 2 張慶忠 3 紀國棟 4 盧嘉辰 5 陳超明 6 林滄敏 7 邱文彥 8 鄭天財 9 邱議瑩 10 李俊俋 11 姚文智 12 陳其邁 13 段宜康 14 周倪安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本日議程係選舉本院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本會期參加本會委員共14人,依照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因為推舉方式未獲共識,故以票選方式進行。現在請各位委員推選發票員、唱票員及記票員各一名。 經在場委員推選李委員俊俋擔任發票員兼唱票員,邱委員文彥擔任記票員兼監票員。投票截止時間為上午12時整,若提前投票完畢即提早進行開票。 現在開始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報告選舉結果:應到人數14位,實到人數14位,發出票數14張,有效票數14張,無效票數0張。 得票結果如下:吳委員育昇8票、李委員俊俋6票。 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結果由吳委員育昇、李委員俊俋當選本會召集委員。 今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1時6分)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9時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鎮湘 鄭主任秘書世榮: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公推陳委員鎮湘為主席) 主席(陳委員鎮湘):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8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在案。 二、宣讀本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單。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編號 委員姓名 編號 委員姓名 1 王金平 2 林郁方 3 馬文君 4 陳鎮湘 5 詹凱臣 6 簡東明 7 楊應雄 8 江啟臣 9 陳唐山 10 陳歐珀 11 蕭美琴 12 蔡煌瑯 13 邱志偉 14 李桐豪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院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請問各位,按議事規則以黨團推薦方式選出本會期本委員會召集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李委員桐豪已書面同意以推選方式選出召集委員。 李委員桐豪以推選方式之書面同意書: 本席同意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李桐豪 主席:等候民進黨黨團將書面同意書送來,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選舉事項。 宣布兩黨團之推薦人選:國民黨黨團推選楊委員應雄擔任召委;民進黨黨團推選邱委員志偉擔任召委。 國民黨黨團及民進黨黨團之推選書: 一、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本黨團推選楊應雄委員為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費鴻泰 二、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邱志偉委員為第八屆第六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蔡其昌 蕭美琴 主席:恭喜楊委員應雄及邱委員志偉兩位擔任召集委員。 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9時6分)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星期三)9時30分至9時35分 地  點 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廖委員國棟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委員姓名 序號 委員姓名 序號 委員姓名 1 丁守中 2 李慶華 3 黃昭順 4 徐耀昌 5 楊瓊瓔 6 廖國棟 7 張嘉郡 8 王惠美 9 潘孟安 10 蘇震清 11 陳明文 12 黃偉哲 13 林岱樺 14 葉津鈴 15 陳怡潔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本會應互選召集委員2人。另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第八條規定,各委員會召集委員之選舉,以推選行之者,由各該委員會出席委員簽名,或由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簽名定之,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本委員會委員均書面同意以推選方式辦理。 國民黨黨團推選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相關規定,本黨團推選 楊瓊瓔委員為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經濟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費鴻泰 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蘇震清委員為第八屆第六會期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蔡其昌 蕭美琴 葉委員津鈴推舉書: 本院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同意推舉蘇震清委員擔任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經濟委員會 葉津鈴 陳委員怡潔推選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相關規定,本黨團推選 eq \o\ad(\s\up6(楊瓊瓔),\s\do6(蘇震清))委員為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經濟委員會 陳怡潔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推選名單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第8屆第6會期由楊委員瓊瓔、蘇委員震清為本會召集委員。 今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35分)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至9時1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薛委員凌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達「第8屆第6會期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相關事宜」,請 查照。 二、本院人事處提請院會決定之「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乙案,經提第8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照案通過。 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委員姓名 序號 委員姓名 1 羅明才 8 孫大千 2 林德福 9 許添財 3 蔡正元 10 薛 凌 4 翁重鈞 11 李應元 5 賴士葆 12 吳秉叡 6 盧秀燕 13 賴振昌 7 費鴻泰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今日會議是進行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先宣布下列事項: (一)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互選產生召集委員2人。 (二)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規定,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三)今日各黨團均已提出書面同意,以推選方式辦理,請議事人員宣讀各黨團書面同意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本黨團推舉林德福委員為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財政委員會 立法院國民黨黨團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費鴻泰 0916 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 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薛凌委員為第八屆第六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蔡其昌 蕭美琴 推舉書 本院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同意推舉薛凌委員擔任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財政委員會 賴振昌 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 主席:宣布本會期召集委員推選結果: 經中國國民黨黨團、民主進步黨黨團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分別出具書面同意書以推選方式,推選林德福委員及薛凌委員為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已進行完畢,謝謝大家,現在散會。 散會(9時13分)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星期三)9時9分至9時1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碧涵 劉主任秘書其昌: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潘委員維剛:(在席位上)本席推舉陳委員碧涵擔任主席。 主席(陳委員碧涵):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8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提報本院第8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委員姓名 序號 委員姓名 1 黃志雄 2 潘維剛 3 孔文吉 4 蔣乃辛 5 陳淑慧 6 陳學聖 7 呂玉玲 8 陳碧涵 9 陳亭妃 10 林佳龍 11 許智傑 12 何欣純 13 鄭麗君 14 高金素梅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一、選舉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選舉召集委員2人,由本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按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現在中國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已將推舉書送至主席台,高委員金素梅也提出同意書。請宣讀。 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本黨團推舉陳淑慧委員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費鴻泰   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 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許智傑委員為第八屆第六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蕭美琴  蔡其昌 高委員金素梅同意書: 第八屆第6會期召集委員之選舉,同意以推選方式行之。 此致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立法委員 高金素梅 主席:報告委員會,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逕行處理。 中國國民黨黨團推舉陳淑慧委員擔任召集委員;民主進步黨黨團推舉許智傑委員擔任召集委員,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選舉結果: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由陳委員淑慧、許委員智傑擔任。恭喜他們。 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13分)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星期三)9時5分至9時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鴻鈞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本院第8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表,業經本院第8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 並經本院人事處檢附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函送本會在案。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號序 委員姓名 號序 委員姓名 號序 委員姓名 1 陳根德 2 李鴻鈞 3 楊麗環 4 林明溱 5 羅淑蕾 6 王進士 7 林國正 8 葉宜津 9 魏明谷 10 李昆澤 11 管碧玲 12 蔡其昌 13 劉櫂豪 14 陳雪生 15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院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本次選舉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及第八條規定,經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及陳委員雪生書面同意,以推選方式推選王委員進士及葉委員宜津為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本黨團推舉王進士委員為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交通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費鴻泰 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葉宜津委員為第八屆第六會期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蔡其昌 蕭美琴 主席: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結果由王委員進士、葉委員宜津當選第8屆第6會期本會之召集委員。 今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7分)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14分至11時7分 地  點 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廖委員正井 劉主任秘書彥麟: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呂委員學樟:(在席位上)本席推舉廖委員正井擔任主席。 主席(廖委員正井):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8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本院第8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委員姓名 序號 委員姓名 01 洪秀柱 08 李貴敏 02 呂學樟 09 曾巨威 03 謝國樑 10 柯建銘 04 林鴻池 11 高志鵬 05 王廷升 12 尤美女 06 廖正井 13 吳宜臻 07 顏寬恒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一、選舉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說明: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二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本會期參加本會委員共計13人,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的規定,應選舉召集委員2人,現在請各位委員推舉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各一人。 經在場委員推選李委員貴敏擔任發票員兼唱票員,曾委員巨威擔任記票員兼監票員。現在開始進行投票,投票截止時間為中午12時整,若本會全體委員均已完成投票,則提前截止並立即開票。 (進行投票) 主席:到目前為止,本會委員已全部投票完畢,所以現在提前開票。 請曾委員巨威擔任記票員、李委員貴敏擔任唱票員,現在進行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報告選舉結果:應到委員13位,實到委員13位,發出票數13張,開出有效票數13張,委員得票數分別為:廖委員正井得票5張、呂委員學樟得票4張、尤委員美女得票4張。除廖委員正井當選為本會召集委員外,其餘兩人得票數相同,所以現在以抽籤方式決定召集委員當選人。 (進行抽籤) 主席:報告抽籤結果:尤委員美女當選為本屆本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 今天會議到此結束,謝謝大家。現在散會。 散會(11時7分)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星期三)9時19分至9時2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徐委員少萍 劉主任秘書錦章: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公推徐委員少萍為主席) 主席(徐委員少萍):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為「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人事處提報本院第8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 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1 徐少萍 2 鄭汝芬 3 蔡錦隆 4 江惠貞 5 王育敏 6 蘇清泉 7 楊玉欣 8 吳育仁 9 徐欣瑩 10 劉建國 11 林淑芬 12 楊 曜 13 趙天麟 14 田秋堇 15 陳節如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本會期參加本會委員共15位,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二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本日相關黨團決定以推選方式選出召集委員,書面推舉書已送達主席台的目前只有國民黨黨團之推舉書,所以請民進黨黨團趕快予以送達。 國民黨黨團之推舉書內容如下: 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本黨團推舉王育敏委員為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社福及衛環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費鴻泰 中華民國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主席:民進黨黨團之推舉書已經送來了,其內容如下: 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田秋堇委員為第八屆第六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蕭美琴 蔡其昌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黨團書面推舉書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席現作以下宣告:經推舉由王委員育敏及田委員秋堇擔任本會第8屆第6會期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