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22日(星期一)9時3分至15時2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淑慧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9分至9時14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碧涵  陳淑慧  許智傑  鄭麗君  蔣乃辛  潘維剛  呂玉玲  黃志雄  陳學聖  陳亭妃  何欣純  孔文吉  林佳龍    委員出席13人 主  席:陳委員碧涵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葉蘭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8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提報本院第8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決定:推舉陳委員淑慧、許委員智傑為本院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今日議程。 二、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處理文化部103年度預算解凍案。 (第1至第32案已於103年4月24日詢答完畢) 一、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原列8,00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原列8,00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文化活動資訊調查與統計」下辦理文化活動相關資訊審核、統計業務、編印出版文化統計及全國藝文資訊系統資料蒐集及運用,原列5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綜合規劃業務」中「辦理文化藝術新秀創作發表計畫」5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中「充實縣市文化設施」2億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新故鄉社區營造」原列1億5,972萬8,000元之十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七、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價值產值化計畫」編列鼓勵與協助文創核心創作者及獨立工作者進駐文創聚落相關經費2,5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八、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原列33億1,946萬9,000元,除「臺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及加值利用計畫」外之32億9,636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九、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編列19億3,692萬2,000元,除「臺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及加值利用計畫」、「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外之2億1,382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編列「高畫質電視推展計畫」1億3,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出版業務推動與輔導」原列4億3,886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出版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出版事業之輔導」編列8,828萬4,000元及「圖文出版發展計畫」編列5,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出版業務推動與輔導」之「出版事業之輔導」原列8,828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圖文出版發展計畫」出版資訊整合業務及網站維運,原列235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臺灣文學館業務」中「文學推展」5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下文化部全球布局行動方案中國際藝術村線上交流平台100萬元、補助國內藝術村營運扶植計畫3,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編列「國際藝術村及藝文團體等線上交流平臺維護」1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編列「藝術銀行計畫」8,95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九、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編列「臺灣展演藝術科技化旗艦計畫」3,570萬7,000元,除「獎補助費」外,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編列「價值產值化計畫─打造藝術產業媒合交易平台」5,000萬元,除「獎補助費」外,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一、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國際文化交流推展」之文化外交網絡能量擴充計畫,原列4,494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二、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國際文化交流推展」編列辦理全球跨區域文化意見領袖邀訪52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三、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電影產業旗艦計畫」,原列4億3,154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待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四、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電影事業輔導」中「電影產業旗艦計畫」5,0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五、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推動電視內容產業旗艦計畫」原列9,715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待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六、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推動電視內容產業旗艦計畫」1,2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七、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廣播電視事業輔導」下「高畫質電視推展計畫」編列3億8,6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八、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廣播電視事業輔導」中「高畫質電視推展計畫」1,0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九、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數位媒體發展中心計畫」原列3,986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待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數位媒體發展中心計畫」1,0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一、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流行音樂產業輔導」原列3億7,752萬元,凍結五分之一,待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二、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流行音樂產業輔導」4,700萬元(含「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流行音樂計畫專案推動辦公室之業務執行、維運等5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三、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1億1,245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四、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原列8,004萬元,凍結其中藝學網、藝文部落格、文化入口網、文創商品園區維護、文化雲行銷與推廣、文化資源內容英譯、雲端機房租賃與文化雲各項子系統功能擴充與導入等各案共2,06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五、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原列1億1,357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六、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價值產值化計畫」原列4億7,551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七、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價值產值化計畫」編列文創咖啡廳相關經費1,56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八、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價值產值化計畫」編列輔導成立藝文產業育成中心相關經費2,5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九、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價值產值化計畫」辦理多元資金挹注計畫1億4,367萬元、市場流通及拓展計畫8,7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價值產值化計畫」之辦理多元資金挹注計畫,原列1億4,367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一、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價值產值化計畫」編列「辦理多元資金挹注計畫」相關經費1億4,367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二、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價值產值化計畫」之辦理多元資金挹注計畫1,0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三、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價值產值化計畫」原列4億7,551萬元,推動文創企業上市櫃400萬元、辦理投融資徵件與投後管理1,3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並應分析台灣文創產業扶植狀況個別案件之狀況,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四、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對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捐助」原列9億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五、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對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捐助」原列4億4,254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六、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人文及文學發展業務」編列辦理國民記憶庫計畫3,000萬元,除獎勵金外2,8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七、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捐助」原列3億0,058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八、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文化交流業務」原列3億1,421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九、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國際文化交流推展」原列2億4,563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國際文化交流推展」編列成立文化全球佈局專案辦公室5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一、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國際文化交流推展」之海外文化據點營運拓展計畫,原列1億5,203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二、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文化交流業務─國際文化交流推展─海外文化據點營運拓展計畫」編列1億5,203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三、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國際文化交流推展」編列「海外據點場址租賃、經營及相關運作等及推動新設實體文化據點」4,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四、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國際文化交流推展」編列「歐美非地區文化據點年度計畫推動與文化事務辦理」8,55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五、文化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國際文化交流推展」編列海外臺灣書院相關內容推廣或事務辦理等29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本次會議是依慣例,於新會期開始時邀請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以及處理院會交付文化部103年度預算之解凍案。 在請部長報告之前,先向委員會報告有3位單位主管因為交通的關係有一點遲到,稍後會陸續進場,分別是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張善楠館長、台東生活美學館李吉崇館長因為飛機班次延誤的關係,將在10點半抵達台北。另外,人事處張美玲處長因為身體微恙,稍有延誤,但已經在路途當中了。 請文化部龍部長報告,時間為10分鐘。待部長報告完畢即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時間非常短促,今天主要是過去半年期間的施政報告,還要加上非常緊迫的預算解凍案,因此為各位準備了兩份資料,一份藍色的是正式施政報告,另外一份淺黃色的是預算解凍報告,請委員們參考。為節省時間,我們還準備一份PPT資料─文化是沉默的國力,這是將正式施政報告簡化為比較節省時間的說明資料,而我是照著簡化資料進行口頭報告。 文化部在過去半年以及接下來3個月時間最重要的工作當然是法案,我們稱之為「下水道工程」,此刻有5個法案正在立法院裡等候審查,每一個法案都事關重大,比如財團法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設置條例,我們非常希望能夠通過,使得文化部能夠產生真正的產業智庫;博物館法則是博物館發展的基本大法。 各位看到第3頁是基礎工程,全臺灣從北到南的文化工程,大約在明年到後年是落成高峰期,包括臺中國家歌劇院、南部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臺北士林的臺灣戲曲中心,以及彰化、屏東的藝術廳。 第4頁則是同仁們在過去兩年的努力之下終於有些成果浮出地面,可讓各位看見小小的初步成果。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於4月成立,現正如火如荼展開籌備;臺灣戲曲中心則於明年開始試營運;國家電影中心已經成立,會整合電影資源,尤其是將電影事業拓展到國外,等於是所謂的電影發展基地;另外就是攝影文化中心,我們找到了忠孝西路的公路總局古蹟,並使其活化,希望在一、兩年內可以有一個臺灣攝影中心。 第5頁是古蹟活化,經過文資局及文化部同仁的努力,修復了兩棟可能會被拆掉的歷史建築,又為使其在內容新生,所以我們爭取到企業家5,000萬捐款,成為詩的基地。各位委員有空時,我們可以安排各位進行實地考察,這是一個非常小,但卻非常重要的典範。 第6頁是人文及國民記憶的推動,大概花費一年半時間建立國民記憶庫,現在已經蒐錄四千多則故事,我們很希望這是可以持之以長的運動。真正的國史不只是國家的大歷史,或者是各黨的歷史、偉大人物的歷史,而是將庶民的個人生命史匯集,成為豐富的國家史。 第7頁是文化資產保存,我們的同仁可說是上山下海,任何地方的古蹟發生事情,文資局同仁定於第一時間到達,雖然我們的預算永遠不夠,但是同仁們的辛苦卻很明顯,請各位參考一下,增加的古蹟及歷史建築,背後代表的都是每天要做的工作。 第8頁是關於過去文建會所打下的好基礎,那就是社區營造,我們繼續努力。今年以社區營造20年做為精神的旗幟,對於村落,包括城市裡資源偏弱的空白區,以及近8,000個村子,大概有一半村落所得到的文化資源,歷年來都是非常薄弱,我們會繼續努力。 第9頁是藝文扎根,文化部面對全體國民,國民美學的培養是很重要的一環,因此各位可以看到,公設樂團或表演團隊是有計畫地從北到南、從本島到離島、從都市到鄉村深入鄉間扎根。泥土化同時也是國際化,諸位就可以看到第10頁的海外文化版圖拓展,我們也是利用民間捐款,各位可能記得尹衍樑先生捐給我們400萬美金,讓國外重點機構成立臺灣文化沙龍,那就是我們的文化光點。透過這樣的努力,這個地圖可以讓大家感覺到這些都是我們的文化夥伴,並將臺灣文化內容輸往國際。 第11頁提到今年訪歐於柏林簽署文學交換協定,我們馬上會有3位作家赴柏林駐村,然後開展和德國文學界及出版界的深化交流。最特別的就是前往日內瓦歐核組織駐村交流,那裡大概有一千多位最高端的物理學家在工作,我們是第三個有藝術家進駐日內瓦歐核組織的國家。 第12頁是國際版權布局,這是非常重要的事,現正在開展中,到底要如何讓我們作家的作品可以翻譯成外文,以便國外出版經紀人注意到臺灣的文學作品,進而引進國外市場,對此我們有一全面布局。 第13頁至第15頁就是一年來電影、電視及流行音樂的產值,請大家參考。這些產值看起來確實都是往上升,並且有不同程度,但是電影、電視及流行音樂尤其在大陸市場有非常多問題需要突破。 第16頁是關於文創部分,要向大家報告比較重大的事就是文博會轉型,為配合國際買家都在四、五月前往亞洲,我們將本來在年底的文博會挪到明年年初,所以今年就只有預展,而文博會挪到明年四月中才能和國際接軌。 最後是老幹新生,大家可能都注意到金曲獎的氣質不太一樣,傳藝金曲獎獨立成功,讓傳統藝術有自己的主體性及重要性。以上施政報告非常簡單,請大家參考。 繼續就是預算解凍案,請各位委員務必大力支持,總共有60案,其中第三十二案於今年4月24日已經向各位委員進行逐項報告,但程序尚未處理,希望今天能夠獲得處理。另外第二十三案,主要是第三十三案至第三十四案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及資訊系統維護,都是我們工作的基本。第三十五案是有關「社區營造業務」中「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我剛剛已經報告這是扎根的工作。第三十六案至第四十三案則是文創價值產值化,第四十四案至第四十五案是影視流行音樂之推動,第四十六案至第四十七案是國民記憶庫之推動以及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捐助,還有對公共電視的捐助,第四十八案至第五十五案均屬國際文化交流推展。這些案子均未解凍,因此產生很多問題,比如表演團隊早就接獲邀請赴國外演出,但因為預算凍結使他們進退不得,基於對表演藝術團體的支持,請各位委員今天能夠大力支持預算解凍案予以通過。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謝謝部長。 委員登記發言時間到10時截止,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臨時提案時若提案委員或連署委員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週五唐獎首屆漢學獎得主余英時先生表示,臺灣不必隨著孔子書院起舞,我覺得他這句話點出相當意義,我們知道大陸花了很大的經費,規模也相當大,挾著政治目的遂行其政治行動。但是,臺灣書院也是因為名稱相近,但目的是否有所不同?我想大家應該很關切此事,請問部長,臺灣書院已經成立多少年?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從2010年年底成立。 陳委員碧涵:現在有紐約、休士頓、洛杉磯三處,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正式掛牌的有三處。 陳委員碧涵:臺灣書院是文化性機構,著眼於外交文化,文化部要不要說明臺灣書院的特性是什麼?我們又打算做哪些事情? 龍部長應台:臺灣書院沒有政治目的,而是用文化的方式和國際交朋友,所以當地人常常可以看到臺灣書院推出的臺灣電影節、表演藝術節,或是視覺藝術,完全都是文化內涵。 陳委員碧涵:我認同。我們主要是透過文化讓大家認識中華文化的優勢,這也是我們的角色。在剛剛報告的第17頁也提到臺灣文化光點等計畫,可是總體而言,臺灣書院有哪些具體的推動效果?平常都是零零散散看不到,臺灣文化的主體性透過臺灣書院,目前有哪些具體成效?又為何美國的大學或美國的社會需要臺灣書院?以上兩點可否請你說明? 龍部長應台:好,我舉個例子來說,紐約的Bard College是一所很有名的人文學院,去年就出版了全世界第一本研究侯孝賢的專書,還不只是英文版,更將侯孝賢的電影在全世界巡迴,甚至到維也納。我們之所以和大學合作,是因為駐外人員的網絡沒有那麼廣,但是當地機構來做就會好很多。 陳委員碧涵:這我了解,我是想知道整體效果何在?剛剛你舉的例子只是侯孝賢導演的作品透過各種不同形式被別人看見,但報告中也提到要將臺灣文化行銷到海外主流社會,這要怎麼做?效果又是如何?現在已經是2014年了…… 龍部長應台:有,陳委員,剛剛提到的侯孝賢只是一個例子,比如德國的杜賓根大學…… 陳委員碧涵:可否於會後提供完整報告? 龍部長應台:可以。 陳委員碧涵:也就是說,臺灣書院成立至今定位在哪裡?為什麼不必隨著孔子書院起舞?我們自己的特色以及具體目標是什麼?又多少年之內可以達成?可以進入主流社會?可以看到什麼樣的成效?我希望看到正式且清清楚楚的願景。因為余英時先生講這句話,我就覺得非常擔心。我知道我們很努力,但是我們很散,所以我覺得可以聚焦一下。 另外,在你的報告中,我們可以感受到文化部相當重視文化資產的保存,不管是有形或無形。今天本席要告訴部長,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與傳習有很多傳習計畫,可是你仔細看,我們的傳習計畫、文資人才的培育都在中段與後段做很多工,但本席認為現在應該要注重前端向下扎根的工作。這幾天你應該也聽到我的呼籲,文資保存法第六十二條已經授給文化部一個非常重要的責任及角度,為進行傳統藝術及民俗之傳習、研究及發展,主管機關(文化部)應協調各級教育主管機關,督導各級學校於相關課程中為之。這個法已經通過很多很多年了;本席從第八屆開始即不斷的呼籲文化部,既然這個法給了我們法定地位,而文資保存法修訂草案也已經進來,希望你們能從學校端注入,尤其是教育部在本土教育方面,應該做檢討。為什麼本土教育下面有六個項目,而我們只著重在本土語言,本土語言實施這麼久,仍成效不彰,因為它讓母語成為單一的教學項目,未能將文化、技藝融合進去,未來做深度的結合,所以課程不夠活潑,也不夠多樣,本席希望教育部要努力;而文化部也要依據這個法,主動邀集內政部、教育部、客委會、原民會,一起針對文化多樣性的部分,讓我們的下一代在幼年時期,就可以很自然的跟著母語的學習去理解自己的先民智慧。針對這個部分,本席將提案,請所有委員一起支持,希望部長在這件事情上,可以有積極的作為。 龍部長應台:針對這個部分,我們與教育部本來就有一個滿重要的文教平台,從科長一直到次長…… 陳委員碧涵:我曉得,因為這個平台還是我去媒合的;媒合了這個平台之後…… 龍部長應台:這項是我們討論的議題…… 陳委員碧涵:一定要積極去做,尤其是本土語言這件事情,正在關鍵的時間點,文化部必須提升它的高度,讓全民都能了解自己的族群文化有多麼重要。 另外,在文建會時代就有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故宮也有典藏圖像的授權與出版授權的收費辦法;但是文化部的資料顯示,目前公有文化創意資產衍生素材應用的案例都是以故宮的授權品為主,文化部附屬機關裡面有19個藝文單位,這些單位也都參加國科會的數位典藏計畫,並執行自由網路文化建設計畫,已完成82項專題網站及國家文化資料庫,我們保存大量的圖書、史料、文物影音資料,可是文化部卻未將這些素材做加值應用。文化部的報告中,非常強調產值化,可是我們都只看到故宮,請問文化部在這個部分是怎麼樣? 龍部長應台:其實每一個博物館也都在做,但是就像陳委員所說的,做的還不夠,我們在這方面應該更加的努力。 陳委員碧涵:是啊!我們沒有看到具體的成效,尤其今天的解凍案裡面,很多都是文創發展經費。我們締造的文創產業發展模式,其實現在看到的只是一種小確幸─小小的一個案例,很難有一個獨步領先的大創意,尤其司長是新上任的,我們一定要看到你所展現的能量。 另外,在文化部推動公有文化創意素材加值應用計畫中,編列了補助經費,鼓勵要運用這些素材加值的單位,給他們設計費、產品開發費、行銷費用等等。本席站在監督的立場,有不同的看法。對於這些素材,政府應該用國家經費加以蒐集、管理、分類,甚至將它們形式轉換;從智慧財產權的角度,擁有這個財產是公部門該做的事情,可是後端的加值運用,就是使用端自己應該去發展的,為什麼我們還要編列經費來補助他們?本席認為這是不恰當的補助,請部長回去好好了解;尤其我們現在看到的文創素材,作加值利用的,基本上都是公司,公司本身都有資本額,它如果沒有開發能力、行銷能力、設計能力的話,基本能力就不足了,它要怎麼產值化?如果要用納稅人的錢幫忙它養成能力之後,它才有能力使用我們的素材,我們要編列多少的經費呢? 龍部長應台:我贊成陳委員的看法,所以我們明年在實際執行上,已經不用補助,而是媒合的方式。這一點,您完全正確。 陳委員碧涵:你們打算怎麼樣媒合,可否說明一下? 龍部長應台:我們去年和今年都在做媒合的工作,舉個例子來說,我們有一個虛擬的文創咖啡廳,它在今年已經媒合了28個─光有idea但是沒有資金,我們讓創意和資金結合起來可以往前走…… 陳委員碧涵:所以我覺得平台與媒合是很關鍵的。最後本席還是要提醒部長,公有素材如果應用在消費模式,就必須要有合理的經費回撥,如果是應用在教育或公有財產這件事情上,就要做更細緻的研究。 龍部長應台:好。 陳委員碧涵:針對剛剛質詢到的幾點,本席將提臨時提案,請文化部好好的去做。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在報告中說,文化是沈默的國力;最近我聽到林谷芳老師說,文化是不斷的重複,不斷的重複,這樣才能讓文化沈澱,讓文化生成。而我過去在委員會也一直強調,文化要有它的穩定度,讓它持續成長,所以對於連續型的預算,我一向都非常關心,尤其是旗艦計畫,主要是希望一個政策能夠持續,讓大家都知道我們政府對這個政策的關心度,可是政策與人有關,請問部長,文化部有七個司,對不對?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是。 蔣委員乃辛:文化部從前年的5月20日正式掛牌,到現在兩年多一點,這7個司,你現在用了多少位司長? 龍部長應台:數字我不知道。 蔣委員乃辛:你不記得? 龍部長應台:我當然知道每一個替換的人,但我沒有總計過那個數字。 蔣委員乃辛:7個司到現在為止用了19位司長,你覺得是否頻繁?你覺得每位司長的任期是不是夠長、夠穩定? 龍部長應台:蔣委員,這是有原因的,有時候是基於健康因素,當有同仁說他的健康無法負荷工作時,那一定要調動的;有時候是因為同仁另有高就,我不能阻擋他去高就;有時候,有同仁會說無論如何,他想要換跑道,因為他在這一行已做10年了,完全不知道別行的情形,當他有這種意願時,我也會換。 蔣委員乃辛:任何一樣更動或做任何一件事情都是會有原因的,可是在你任用他們之前會不會先考慮這些原因?有沒有去防止這些原因的發生?兩年多一點,7個司用了19位司長,所謂人息政亡,既然人不在了,那麼政策是不是還會延續?司長負責管理文化部的政策,任何一個司的人員都是相關政策的幕僚,所以司長更迭後,大家都會關心其預算是不是繼續進行,原來推動的政策、想法是不是會繼續執行也不知道,民間的業者、公協會或關心的人士若過去曾向前司長反映,現在換了新司長,還要重頭再講一遍,等到這個司長了解後,又換人來當,新的司長來了,他們的問題還要再講一遍,那樣會永遠在原地踏步,文化部的業務如何推動?如果文化部的業務無法順利推動,那怎麼會變成……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可以解釋、說明嗎? 蔣委員乃辛:我今天提出這個質詢,並不是說你不可以換司長,該換時當然要換,但也希望部裏能考量司長人事穩定度的問題。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一定考量。 蔣委員乃辛:今年暑假休會期間,我看了好幾個中小企業的文創業者,跟很多公協會參與座談並請教他們,他們對於文化政策、人事更動有提出一些看法,所以我今天提出他們的看法就教於部長,希望文化部的人事往後不要再頻繁更動,否則外面的民眾、業者、公協會會不知道前面所講的,後面會不會再變,是否要再見新來的司長,去反映現在政策能改變或不要改變,部長,是不是能稍微注意一下這個問題? 龍部長應台:我希望我們的部隊是戰力最強的,當然不太可能去找一個不適任的或故意讓其不穩定,但你的提醒,我相信是很珍貴的。文化部的業務因為是全新的,所以對所有人而言都是挑戰,也因此在草創期間會較不穩定。除了剛剛我所說的很多個人因素之外,我不知道蔣委員會不會同意用另外一個角度去看,就是跑道轉換也有優點,比如原來是完全了解秘書處作業的人,當他從後勤的位置改到前線打仗時,會更知道怎麼利用資源。 蔣委員乃辛:任何事情都有其優、缺點,問題在於是優點大於缺點,還是缺點大於優點。 龍部長應台:沒錯。 蔣委員乃辛:當然處於不同立場,也會有不同看法,這我們也沒有辦法加以評斷,我只是就民間業者、公協會反映給我的意見再向部長反映。 龍部長應台:我希望會更穩定。 蔣委員乃辛:希望以後政策、人事、預算都能穩定,這樣他們才好規劃、配合,也知道未來應該怎麼去做。 龍部長應台:是,我也希望每個人都能適才適用。 蔣委員乃辛:我看到部長這段期間對文創確實花了很多心力,尤其是在推動微型文創方面,可是文化部一年針對文創業者能輔助、協助的經費有多少? 龍部長應台:你是指整個文創司的預算數嗎? 蔣委員乃辛:文化部文創司。 龍部長應台:文創司大概是四億多。 蔣委員乃辛:依照統計年報,我們的文創業者有多少家? 龍部長應台:文創業者總共是5萬8,868家。 蔣委員乃辛:資金500萬以下的有多少家? 龍部長應台:大概占83%。 蔣委員乃辛:部長能說出精準的數字,令我很佩服。 龍部長應台:這是受你刺激的,我非記得不可。 蔣委員乃辛:所以就是4萬8,850家? 龍部長應台:是。 蔣委員乃辛:4億的預算,五萬八千多家,平均一家多少錢? 龍部長應台:非常少。 蔣委員乃辛:7,000元。 龍部長應台:所以我們不可能採用雨露均霑的方式。 蔣委員乃辛:7,000元對文創業者能有所幫助嗎?絕對不夠嘛,文化部本身的預算不可能無限擴大,可是還有100億的錢呢?國發基金中不是還有100億嗎? 龍部長應台:對。 蔣委員乃辛:國發基金中的100億你們到底做了多少?用了多少? 龍部長應台:我們只用了六億多。 蔣委員乃辛:你們補助的案件有多少?只有28件。 龍部長應台:只有28件。 蔣委員乃辛:實際撥款的幾件?23件? 龍部長應台:對。 蔣委員乃辛:而且都是大型的。 龍部長應台:對。 蔣委員乃辛:對微小型的有沒有呢?一毛錢都沒有,100億用了6億,然後這6億只補助28件,實際撥款的只有23件,大部分都是撥給大型資本額的,對不對?電影的8件、廣播產業的6件、數位內容的4件、設計產業的1件、流行音樂的2件、出版業的1件、表演藝術的1件,其他都沒有了,百分之八十幾的微型產業都不辦,而微型產業卻是文化部推動的政策,所以國發基金跟文化部的溝通,國發基金對文化部想要推動的政策,國發基金對文化部到底重視或不重視?雖然號稱有100億的錢來推動文創產業,這也是當初我們審查文創法時對文化部的要求,而國發基金也同意了,可是現在完全受國發會掌控,文化部要去求人家,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蔣委員乃辛:然後100億中才撥了6億,文創法通過至今3年有餘,才撥了6億,你覺得呢?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用創投的方式,比如那100億中所設計的創投方式對於我們所說的五萬八千多家微型創業並不是最好的方式,所以我們現在要跟國發會進一步討論細節,若要這樣的資源能真正造福這些資本額500萬以下的四萬多家微型產業,那個方法一定要改變,包括資金最低額到底應該是多少。 蔣委員乃辛:國發會是否同意? 龍部長應台:不是很容易。 蔣委員乃辛:文創司同仁很努力地跟國發會溝通,原來的司長離開了,不管是基於什麼樣的因素,你說他有青光眼,沒有辦法看電腦,現在換了新司長,這個新司長上來以後,對國發會來講,是不是要考量新司長與原先司長的政策是不是一致、會不會改變? 龍部長應台:委員,政策是首長在決定的,為這個事情我跟管中閔主委會溝通、討論。 蔣委員乃辛:原先談的東西會不會改變?雖然大的政策、方向是確定的,可是很多細節是由司長來決定的,並不是連最細微的細節都要由部長來決定,對不對?有些細節會影響政策的方向,所以國發會也在看你們的政策、做法會不會變,這一看,說不定要看個一年,對文創產業來講,是不是又受到某種程度的影響?所以今天國發院100億資金的部分,我們該如何去處理?金管會有所謂的金融挺文創,即現在也有金管會的一套作法,這三方面的做法是否可以融合為一個大方向?該如何做一致的配合?是要相輔相成還是各自獨立呢?這些都是大家所關心的問題,也是所有業者所關心的問題,到最後若3個和尚都沒有水喝的話,會不會業者說反正到時喊得震天,大家都認為好有錢、好有錢,但實際上卻一毛錢也拿不到,就像我們方才所講的數字一樣,所以在此情況下,如何才能夠讓我們的文化政策、人事、預算穩定,讓我們對他們的補助、幫助能夠穩定,讓業者知道應該朝哪個方向去走,而且不會半途而廢,這就是我今天質詢的重點。 龍部長應台:10月中我們跟國發會又會開一次會,而我一定會重視這一件事情。 蔣委員乃辛:事實上,國發院管的事情太多了,文化方面你們是主管機關,所以某種程度應該有一定的主導權,而不是完全聽國發院的,畢竟國發院在文化方面並不一定內行,只是有管到這部分的錢而已,所以你一定要站在文化部協助文化產業的立場上,看看如何幫助這些業者去爭取,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會的。這部分的確是重點。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104年度的預算提出之後,部長曾說要謝謝江宜樺院長增加文化部的預算,而且你又說國外的部長應該也都會羨慕你,對不對?這是真的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很多部長會。 陳委員亭妃:所以他們也羨慕,即使部長跳票了也不用下台?是這樣子的嗎?不然我實在不知他們要怎麼羨慕你。請教部長,你確定今年度文化部原始預算的部分有增加嗎? 龍部長應台:與去年相較是增加的。 陳委員亭妃:增加多少? 龍部長應台:應該是增加5億。 陳委員亭妃:你知道這5億從哪裡來的?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委員所說的「從哪裡來?」是什麼意思,指的是增加在哪裡嗎? 陳委員亭妃:對於文化部增加這5億你覺得非常的驕傲,但實際上是沒有增加的,若我今天點出了沒有增加的部分,則部長要不要跟所有台灣人民道歉?因為你騙了台灣人民,因為文化部預算實際上並沒有增加。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不知道你說的「台灣人」是什麼意思,難道我不是台灣人嗎?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要跟台灣人道歉啊!因為你騙了所有的台灣人民。 龍部長應台:抱歉!請您指示! 陳委員亭妃:好,首先,國家兩廳院的部分,過去是哪個部會的預算? 龍部長應台:教育部的預算。 陳委員亭妃:改制之後就回到文化部之下,由文化部編列,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亭妃:原來教育部編列兩廳院的預算跟現在差了多少? 龍部長應台:原來教育部編列的是5.1億。 陳委員亭妃:現在兩廳院移到文化部了,所以文化部的預算有增加嗎? 龍部長應台:有的。方才我說的5億是在這個5億之外。 陳委員亭妃:沒有。 龍部長應台:有的。 陳委員亭妃:你們整個文化部的預算就是170億。 龍部長應台:委員的認知錯了,是否要聽我解釋呢? 陳委員亭妃:好!您說! 龍部長應台:原來教育部對兩廳院支持的5.1億,在我們接過來之後,就讓其變成5.435億,另外再加上台中歌劇院的2.5億及衛武營的1.15億。 陳委員亭妃:部長,我講的是總預算170億。 龍部長應台:我說的也是總預算。 陳委員亭妃:這些是不是在總預算之內? 龍部長應台:是的。 陳委員亭妃:原來教育部編的兩廳院預算,現在改由文化部編列,則你們的預算本來就會增加啊!所以怎會說文化部又增加預算了呢? 龍部長應台:是有增加,方才我不是解釋了嗎? 陳委員亭妃:原本要編在教育部的預算…… 龍部長應台:就是5.1億。 陳委員亭妃:170億扣掉5.1億後呢? 龍部長應台:165億左右。 陳委員亭妃:這與103年度的預算有差別嗎? 龍部長應台:165億當中已經包含這5.1億了。 陳委員亭妃:若沒有呢? 龍部長應台:如果要這樣說的話,那103年只有160億,換言之,103年的加了兩廳院的5.1億後才變成165億。 陳委員亭妃:是改制之後我們才把這筆預算加進來。再來,既然表演藝術的經費增加那麼多,表示增加的部分有超過5億了,則這樣一來排擠到什麼部分的預算呢?據了解,基層預算的部分是沒有增加的,包括地方扶植團體預算、活化縣市文化中心預算等,反而是減少的,事實上,基層的縣市文化中心可是非常重要的。 龍部長應台:每一個項目都有所謂的階段性…… 陳委員亭妃:補助地方傑出演藝團體預算也是減少的,但這部分並沒有所謂的階段性,而是應逐步來協助他們,所以你若說這是有階段性的,則這些文化團體的心會淌血。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要跟我討論的是什麼呢?畢竟有些項目一定要減少,有些項目則是要增加,這都有其政策的來龍去脈。 陳委員亭妃:但不能減少對地方文化團體的扶植,所以我今天要提醒部長,很多文化團體一直在反映,希望文化部能夠更重視他們,如果誠如部長說的,表演藝術中心的部分都是增加的,請問如此一來是會排擠到誰的預算? 龍部長應台:總數是增加的,所以怎會排擠呢?你這個邏輯我怎麼都聽不懂。 陳委員亭妃:這完全是增加在硬體建設當中。此外,你說的200億是隨便開的支票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 陳委員亭妃:那何時才能到達200億的預算規模呢? 龍部長應台:可能就要看整個財政收支的情況,可能財政部比較能夠回答這個問題。 陳委員亭妃:那就要問江宜樺院長了?你不是感謝江院長增加你們的預算嗎? 龍部長應台:是的。 陳委員亭妃:那你應該有跟江院長促膝長談…… 龍部長應台:因為我們的財政收支……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是怪政府財政搞得不好,讓你們文化部沒有辦法增加到200億的預算,這部分你要講清楚,否則我們都不懂。之前文建會升格為文化部的時候,部長就信誓旦旦表示,希望未來的規模能夠達到200億,而我也這樣來期許部長,畢竟你敢抱有這樣的方向,則我們應該予以鼓勵,可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是看不到那200億,所以請教部長,何時文化部才能夠有200億的預算,老實說,現在我還不敢提到馬英九所提的支票,就是到達總預算的3%,所以我只有一個小小的心願,就是希望能夠到達當時部長在文化部升格時所提到的200億預算規模,所以請問何時可以達到呢?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回答您的問題,就是今年我們政府的歲出總額增加了2.3,在財政只增加了2.3的情況之下,…… 陳委員亭妃:所以,部長,你就是說,…… 龍部長應台:我可以說完嗎? 陳委員亭妃:你就是說,……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可以說完嗎? 陳委員亭妃:我沒有那麼多時間。你的意思就是,政府把財政管得不好,因為財政不好,所以你們沒有辦法去編,是這樣子嗎? 龍部長應台:財政只增加了2.3的情況之下,文化部的預算增加了3.1,……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要有前提嘛!…… 龍部長應台:所以這代表我們對文化的重視,…… 陳委員亭妃:所以,部長,你當時在講的時候,你應該要有前提嘛。 龍部長應台:是可以成立的。 陳委員亭妃:你當初不能因為你要擔任部長,而隨便開支票,你應該要有前提,就是只要行政院院長、馬英九總統把財政搞好,你們文化部就可以有200億元的預算,但是你當時並沒有這些但書。我必須說,你沒有這些但書,所以今天我們很擔心。我再請問部長,董事長有向您報告未來華視的副總經理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文化部根本不是董事會的成員,他當然不會跟我…… 陳委員亭妃:是,他也不會跟你報告? 龍部長應台:他當然不會跟我報告。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不了解,是不是?好,董事長有沒有過來? 龍部長應台:您是說哪個董事長? 陳委員亭妃:華視的董事長。 龍部長應台:華視的董事長不能夠到這裡來,只有公視可以。 陳委員亭妃:不好意思,我是說公視、公廣集團的董事長。 龍部長應台:邵董事長。 陳委員亭妃:請問邵董事長,現在的副總經理到底是張副總經理,還是吳副總經理? 主席:請公視基金會邵董事長答復。 邵董事長玉銘:主席、各位委員。哪個都不是。 陳委員亭妃:兩個都不是? 邵董事長玉銘:因為禮拜四開董事會。 陳委員亭妃:那最後會拍板定案由誰出任? 邵董事長玉銘:這要由董事會來決定,而且前提是……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還沒有接到訊息?副總經理已經懸缺多久了? 邵董事長玉銘:缺了很久。 陳委員亭妃:缺多久?「很久」是多久? 邵董事長玉銘:上一任就沒有副總經理。 陳委員亭妃:怎麼會在現在才突然之間要補一個副總經理呢? 邵董事長玉銘:根據我們的組織表,我們有兩位副總經理。 陳委員亭妃:已經缺很久了。 邵董事長玉銘:是。 陳委員亭妃:我今天早上一直在問你們到底缺多久了,結果你們說要讓邵董事長親自跟我回答。好,缺多久了? 邵董事長玉銘:大概缺了兩年多了。 陳委員亭妃:為什麼在這個時候忽然之間要補副總經理?是因為比較沒有虧損嗎? 邵董事長玉銘:不是。 陳委員亭妃:還是什麼理由?還是因為要選舉了? 邵董事長玉銘:不是。 陳委員亭妃:要不然怎麼會在這個時間點? 邵董事長玉銘:我跟您說明一下,華視新聞部最近有一位經理辭職,另外一位副理也辭職,就是有兩個出缺。 陳委員亭妃:所以要用這兩個出缺來補副總經理? 邵董事長玉銘:對,而且還省下5萬元。 陳委員亭妃:這樣還省下5萬元,是這樣子嗎? 邵董事長玉銘:兩個人的薪水…… 陳委員亭妃:好。華視在100年虧損2.6億元,101年虧損1.5億元,102年虧損2億元,請問今年會虧損多少? 邵董事長玉銘:現在不知道,大概也是2億元左右。 陳委員亭妃:大概也是2億元左右? 邵董事長玉銘:是。 陳委員亭妃:在這個時間點,你們冠冕堂皇地表示,用不補兩個人的方式來補一個副總經理,就可以省了5萬元? 邵董事長玉銘:對。 陳委員亭妃:這麼簡單嗎? 邵董事長玉銘:這是我所得到的消息。 陳委員亭妃:省了這5萬元以後,你認為103年度就不會虧損那麼多嗎?現在已經幾月了?接下來是10月、11月及12月,省了15萬元,你認為今年度就不會虧損那麼多嗎?對於這個理由,你能夠接受嗎?董事長,對於這個理由,你能夠接受嗎?如果今天這個副總經理是要去處理新聞的部分,難保不會有黑手,甚至現在到底是張副總經理、還是吳副總經理還搞不清楚。 邵董事長玉銘:不是,…… 陳委員亭妃:如果你找了一個沒有辦法配合的人,是不是到虧損的時候,又說:這個人事是黨政派的,我沒辦法?是不是有這個問題? 邵董事長玉銘:「黨政派的」是你說的,我不接受這樣的說法。 陳委員亭妃:你不接受這樣的說法,但是事實是存在的。一個副總經理的人事案,怎麼搞到一下子是吳副總經理,一下子是張副總經理? 邵董事長玉銘:任用副總經理的權力是屬於總經理,不屬於我。而且他只是提名,最後決定的是在董事會,…… 陳委員亭妃:邵董事長,你不是橡皮圖章,…… 邵董事長玉銘:我當然不是。 陳委員亭妃:質詢一開始,你就說你不是橡皮圖章,但是聽到現在,我一直覺得你是橡皮圖章,你怎麼會不懂呢?還有,在前瞻論壇的部分,當時文化部編了2,400萬元及1,500萬元,拜託你們把所有的報告送到我的辦公室,因為前瞻論壇現在根本辦不成,你們當時是怎麼消化預算的?到現在居然還假冒預算!請把所有的資料送到我的辦公室。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左營中山堂變成台灣戲曲中心南館是不是因為部長大力支持推動,才會有今天這個機會?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努力得不得了,但是也感恩國防部最後的支持。 許委員智傑:部長去看豫劇團,發現他們的訓練場所很不好,部長就下了很大的決心,要把左營中山堂變成戲曲中心南館做好。 龍部長應台:是,因為豫劇團的場地簡直像個危樓,會漏水。 許委員智傑:所以部長真的是看到問題,馬上處理,我們要謝謝部長這麼認真地為高雄在努力。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支持,因為那個地方轉化之後,會帶動整體的景觀及產業。 許委員智傑:請教部長,黃埔新村要變成眷村博物館,到底文化部的角度是什麼?是任由國防部去處理,文化部不干涉、不介入、不投入意見、不投入資源、不投入思想? 龍部長應台:這件事情是由國防部在主政之中,國防部在今年5月還開過會,他們評估要投入200萬元的經費來支持,但是對於細節,本人並不清楚。 許委員智傑:部長,如果要做眷村博物館,你認為國防部做的比較好,還是文化部做的比較好? 龍部長應台:我想國防部需要的話,我們全力支持。 許委員智傑:對於戲曲中心南館,部長是大力地推動;對於國防部主導的眷村博物館,文化部會全力地支持,至於推動的如何,現在部長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個人並沒有聽過黃埔新村的簡報。 許委員智傑:那是局長沒有向你報告? 龍部長應台:對於這個單一個案還沒有。 許委員智傑:這個不是單一個案。以整個眷村文化而言,鳳山可以說是整個眷村文化非常重要、甚至是最重要的地方,部長竟然對鳳山的眷村文化不關心、不知道,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龍部長應台:沒有,我也去看過,但是對於黃埔新村現在進行到哪裡,因為是國防部在主政,所以我並不是那麼清楚。 許委員智傑:上次局長到我辦公室的時候,國防部的人員也在場,我當時就表示,對於由國防部主導文化的建設,我不放心,不是說他們不好,或是他們不願意做,…… 龍部長應台:許委員,我來了解這個案子,好不好? 許委員智傑:好。部長可以在行政院院會親自寫便簽與國防部部長溝通,因為這項建設非常重要,需要大力地支持。是不是部長下一次也在院會寫一下鳳山眷村博物館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龍部長應台:我了解一下。 許委員智傑:好。部長到現在還不了解。 龍部長應台:不夠深入。 許委員智傑:此外,前天(9月20日)在鳳山明德訓練班舉辦了一場眷村文化節,對於地方的事,部長可能不會知道。以前所有海軍管訓的士兵都在明德訓練班,日本的海軍電信所也在這個地方,我們希望能夠保留作為眷村文化的基地,這個也讓部長知道,改天請委員會安排個考察,讓部長去瞭解一下這個重要的地方,你沒有親自去很可惜,鳳山其實是全國所有眷村的思想,部長應該對鳳山的眷村文化多做瞭解,黃埔新村與明德訓練班。請問部長,全國將軍的故鄉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將軍的故鄉不少,以空軍來說,岡山也是,新竹也是。 許委員智傑:所以說部長可能還有一點點不瞭解,軍校的訓練都在鳳山,海軍軍校、空軍官校的軍校生入伍後一定到過鳳山陸軍官校去受訓,之後才分配到各官校,所以我們可以很大聲的說將軍的故鄉就在鳳山。部長,大象林旺的故鄉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大象林旺的故鄉在緬甸。 許委員智傑:到臺灣來了之後呢? 龍部長應台:到臺灣來是從高雄上岸的。 許委員智傑:住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在鳳山。 許委員智傑:部長,文化部推動的「國民記憶庫:臺灣故事島」計畫就是在講眷村的文化嘛! 龍部長應台:不只是眷村,這是最底層的。 許委員智傑:在眷村方面…… 龍部長應台:我們也有做。 許委員智傑:這個部分我沒有看到你們有做耶,將軍的故鄉、林旺的故鄉…… 龍部長應台:當然沒有所有的眷村點,但我們在新竹有做。 許委員智傑:部長,我希望文化部要加強一下,這是全國的…… 龍部長應台:委員,你是說哪個點要特別應該做國民記憶庫? 許委員智傑:我剛才說的啊,就是鳳山,也就是所謂將軍的故鄉,全國所有的將官一定到過鳳山受訓,所以稱之為將軍的故鄉應該不為過啦。再來我說鳳山是林旺的故鄉,在臺灣,有多少人對林旺留下了深刻的記憶,牠從緬甸被孫立人將軍帶到臺灣後就是在鳳山居住,住了很久才到台北的圓山動物園,後來又轉到木柵動物園,這是屬於臺灣的故事,這麼重要的一個所謂故事島,我們既然要找有標竿、特殊的故事,這個部分一定要記載下來,但到現在文化部並沒有做這個部分,我不知道文化部在全國做了幾處,但是像這麼特殊的故事竟然沒有做。 龍部長應台:好,我們事後再跟許委員商量…… 許委員智傑:你叫他們來找我,我再跟他們講幾個。 龍部長應台:好。 許委員智傑:我們希望對於所有眷村的投入,部長可以交代所屬單位要好好去做,我剛才講的這幾點,你可以去比較,包括黃埔軍校,黃埔軍校在大陸已經沒有招生了,很多陸客想到我們這裡來看看,以觀光的角度來說,該管制的仍要管制,但是可以開放的部分,例如黃埔軍校,我一直主張可以部分開放給陸客參觀,這部分有很多法規上的限制,包括眷村博物館、明德訓練班,希望部長在院會再寫一張紙條,明德訓練班現在是國防部的土地,但由高雄市政府代管,我們也在想辦法要移轉產權,讓高雄市政府可以永久管理,然後變成眷村文化基地,這樣才能真正永久保留眷村文化,部長,看到左營中山堂我是有感而發,為什麼部長對於左營中山堂有辦法全力處理,鳳山卻沒有得到部長關心的眼神,部長是不是可以要求文化部再多注意一下? 龍部長應台:會。 許委員智傑:另外,有關豫劇團的部分,坦白講,鳳山是最有資格來加強豫劇團的,你知道曹公圳嗎?不曉得?鳳山有個人叫做曹謹,部長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我不太清楚。 許委員智傑:難怪鳳山都得不到文化部的重視,在台北有公圳,在高雄有曹公圳。 龍部長應台:我以為你講的是人名。 許委員智傑:當時所有的土地沒有水源可灌溉,對於整個地方建設的貢獻非常大,當時在鳳山擔任知縣的就是曹謹,現在鳳山還有曹公廟、曹公路及曹公國小,這些都是與鳳山的歷史有關,我們認為這些都可以相關連、都可以去銜接,其實曹公是河南人,所以豫劇團照理講應該要回來鳳山落葉歸根才對。鳳山有這麼豐富的眷村文化,可惜部長都不曉得,我們希望部長在左營中山堂出了這麼大的力氣,要其定位為「台灣戲曲中心南館」外,是不是也能關注一下鳳山,鳳山的衛武營是全國性表演場所,但是鳳山的軟體進駐、軟性文化提升,包括在地基地的保留、眷村博物館的努力,不要都只是丟給國防部,我希望從現在開始,部長能要求文化部所有單位,找個時間向我報告下個階段對於鳳山要怎麼著力,像對左營中山堂一樣出大力,希望部長可以稍微調整一下,對鳳山增加一些力道,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許委員,在中山堂修復開放之後,與衛武營成立之後,整個左營與鳳山區下面的30年會非常不一樣。 許委員智傑:左營與鳳山區下面的30年? 龍部長應台:整個大高雄區…… 許委員智傑:左營與鳳山區可以銜接嗎? 龍部長應台:不是銜接的問題,而是量體大到一個程度後,就會整個…… 許委員智傑:左營與鳳山可以怎麼銜接? 龍部長應台:會帶動整個區域,整個大高雄區…… 許委員智傑:除了大高雄之外,左營與鳳山還可以銜接耶! 龍部長應台:請說。 許委員智傑:部長不曉得? 龍部長應台:請說。 許委員智傑:部長,我的秘書應該準備鳳山市史的資料給部長參考一下,左營有舊城國小,部長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 許委員智傑:為什麼稱為舊城國小?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 許委員智傑:部長在台北住太久了,對於在地文化,你曾說過要泥土化、在地化、深耕化,最早鳳山縣的縣治在左營,1788年林爽文事件後縣治遷到鳳山,所以左營稱之為舊城,鳳山稱之為新城,現在看到的左營城牆,包括舊城國小,就是所謂的鳳山縣的舊城,鳳山縣的新城在鳳山,所以鳳山與左營有其歷史文化可以銜接,高雄市38區裡面只有2區可以被稱為古城,一個是左營城,一個是鳳山城,本席希望部長要求文化部相關單位把鳳山的相關歷史準備好,讓部長能多一點瞭解,鳳山的歷史也是高雄的歷史,包括以前鳳山與左營還有一條古道,對於復舊,是不是文化部也應該多用一點心,而不只是文化局…… 主席:許委員,時間到了。 許委員智傑:部長可以找個專人來多關心鳳山,那個專人的窗口就對我,我們好好來加強一下,看怎麼樣讓部長能瞭解更多鳳山的歷史,並對鳳山能有更多的加強。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質詢。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新的預算年度又到了,我們通常會從預算書中去找尋,看看文化部有沒有新思維或新亮點,不過每個會期我們看到的卻都是新主管,你的一級主管又大風吹了,都來不及好好認識,新會期又換了新主管,剛才蔣委員乃辛也替你算過了,本席又再仔細計算了一遍,部長,文化部成立後,7司2局在這二年來共有幾位主管?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聽說是19位。 鄭委員麗君:21位,7司2局的主管…… 龍部長應台:還包括退休的。 鄭委員麗君:那是少數,如果再加計副司長與主秘就更多了,您剛才提到有些人是健康因素,有些人是另有高就,但我仔細再統計了一下,平均每個單位最低2次,最高3次的,2年就換了3次主管,例如文創司、出版司、交流司等,其他則是2次,部長,文化部換事務官的速度比行政院換政務官的速度要快,到底原因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這有不同的原因,當然其中有一定的比例,有1人退休,有的是平行調離、自行請調…… 鄭委員麗君:你講的這個都是少數!如果是1次、2次,我們可以接受這個理由…… 龍部長應台:委員,就是各種不同的原因…… 鄭委員麗君:如果是少數一、二個單位我們可以接受,可是我們整個觀察下來,這二年來高達21位主管,我們擔心原因是部長個人的用人風格,我們更擔心是不是有點亂無章法,因為看不懂你換人的邏輯,一些主管才剛熟悉……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真的認為我不能在這裡跟你討論這樣的事情,難道要我告訴你哪一位主管是因為什麼事情所以調離他嗎?對於首長的任用權,我覺得不是在這裡討論的題目。 鄭委員麗君:這是我們對您這位政務官個人的用人、對一個部會的人事穩定度是不是會影響到業務與政策,這當然是我們可以關心的,怎麼我們不可以關心呢? 龍部長應台:可以關心,委員…… 鄭委員麗君:難道你還要劃紅線嗎? 龍部長應台:委員可以關心,只是您當然瞭解對於人事的運用,我不可能跟你說原因,對不對? 鄭委員麗君:我們現在擔心的是您業務到現在還不上手的原因,我們覺得政策的落實、執行率有一點問題,我們是要提醒你是不是跟這個有關係,我希望部長回去要深思,事務官的穩定與其業務的熟悉與掌握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部長有關今年度的預算,剛才陳委員有詢問過,每會期你對於預算都有新的評論,你今年的評論是覺得法國、英國的文化部長會羨慕你,對於他們到底是要羨慕你什麼,你的回答是預算成長率,是不是? 龍部長應台:對。 鄭委員麗君:羨慕文化部的預算有成長? 龍部長應台:沒有被刪,因為…… 鄭委員麗君:還是他們要羨慕你與總統的政見承諾跳票都沒有關係? 龍部長應台:委員,您也知道很多國家的文化預算都被刪除,包括最新的法國文化部長,我與他見過面的,他剛剛辭職,而且他辭職的理由就是文化預算被大幅刪減。 鄭委員麗君:部長,你知道英國文化部的預算是多少? 龍部長應台:去年我見到這一位次長時,他說被刪了30%。 鄭委員麗君:他們的文化預算多少? 龍部長應台:委員問的是總數? 鄭委員麗君:對。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 鄭委員麗君:他們的文化預算700億,就連蘇格蘭都有百億的文化預算,當然每個部長都希望自己的預算能夠增加,沒有辦法增加就辭職了,但是他們反過來要羨慕你與總統,文化預算承諾要到4%,從2008年提出承諾到現在沒有達到這個目標,但卻沒有人需要負責耶!我們來看一下預算的成長率,2014年的文化預算比例1.46%,2015年是1.64%,成長了0.18%,如果以這個成長速度來看,需要多少年才能達到馬總統所說文化預算達到4%?你有沒有計算過?難道你要當10年的部長才能達到這個承諾嗎? 龍部長應台:沒有人當10年的部長。 鄭委員麗君:對啊!所以你的文化預算已經跳票了…… 龍部長應台:國家的財政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鄭委員麗君:部長,我只是提醒你要務實面對,你的本分職責該做的就是要爭取文化預算來達到對國人的承諾,而不是每個會期對你的預算都信口開河、避重就輕,文化界、藝文界人士一再的要求及主張就是文化預算要達到承諾,部長每個會期都答應我們下個年度預算會努力,但是我們還是看不到達到文化預算目標的決心。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當然是有努力,不然我們應該是會被…… 鄭委員麗君:4%,你們現在的預算還差這麼遠! 龍部長應台:你是說4%的這個承諾是不是? 鄭委員麗君:你現在連這個承諾都忘了?我再問下去…… 龍部長應台:不是,委員,這個東西牽涉到整體國家的經濟問題,你現在要我回答為什麼達不到4%,是因為我們不夠努力嗎? 鄭委員麗君:你當然要去努力啊,你當然要表現出身為文化部長的決心,去向總統爭取啊,政府要讓人民相信承諾不是隨便講講、信口開河的! 龍部長應台:委員,4%代表800億…… 鄭委員麗君:還是這種國際評論可以隨便講講?英國、法國都是文化大國,部長,這種話真的不要信口講講,文化預算沒有達到當初的承諾,我們很多立委都放棄了這個期待,但你至少要撙節使用,所以我接下來要請問部長,有關我們一直在監督的兩岸文化交流預算,其中的前瞻論壇,你之前提過前瞻論壇明年不編列預算了,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鄭委員麗君:但本席查了一下你們的預算,前瞻論壇明年不再編列預算了,但是兩岸交流預算還是成長相當多,成長了600多萬,我們可以合理的質問部長的是,前瞻論壇的預算是不是化整為零,變成兩岸相關講座、研討會與文化部門機構的參訪經費等等?是不是化整為零而轉化為零零星星的預算?違反了零基預算的概念。 龍部長應台:不是的。 鄭委員麗君:怎麼樣不是? 龍部長應台:我們加強的部分是補助民間交流,尤其是表演藝術團體的交流。 鄭委員麗君:那不就是了嗎? 龍部長應台:這個跟前瞻論壇沒有關係。 鄭委員麗君:前瞻論壇二年總共編列近4,000萬,你第一年說是要官方對官方的會談,要談智慧財產權、司法免扣押等等,結果辦不下去,第二年就改為民間論壇,我們也給了你500萬,據我所瞭解,最後是公廣辦理了一場座談會,不了了之,證明這個預算是虛列的,本來根本就不需要編列。 龍部長應台:委員,變成民間來談社區經驗的交流不叫做不了了之…… 鄭委員麗君:這個座談會的參加人數也有限…… 龍部長應台:這是民間的關鍵人士來討論前瞻性的議題,這是重要的問題…… 鄭委員麗君:你在國會這樣講,但實際上執行都不是這個樣子。如果我們再仔細看,兩岸交流預算上增加的費用大概就是這個規模,所以你雖然宣示前瞻論壇不辦了,但是這筆經費你沒有用在其他我們希望你能多做的文化基層工作上,還是讓兩岸交流的預算成長了,何況其中有一項令我們感到很好奇,明年要做後ECFA的會談,到底要談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們要談的事情多了,以電影產業來說,到現在為止,我們的「艋舺」、「陣頭」等電影因為有很多的閩南語,在大陸是沒有辦法廣泛的去放映的,這些議題都需要坐下來討論…… 鄭委員麗君:請問這與服貿、貨貿有沒有關係? 龍部長應台:服貿裡面就包括電影產業,我們必須跟對方的影視總局…… 鄭委員麗君:跟貨貿有沒有關係? 龍部長應台:與貨貿的部分,現在是在討論,到最後會出現什麼樣跟我們相關的議題,我們當然需要準備。 鄭委員麗君:我們上個會期詢問服貿與文化部有沒有關係,你一直說那些產業都不是文化部主管的。 龍部長應台:有啊,電影當然是啊。 鄭委員麗君:你只給我們1頁的服貿影響評估報告,但是你現在講起來…… 龍部長應台:委員,你記不記得我們的…… 鄭委員麗君:你現在講起來,後ECFA又跟文化部非常相關,你要談什麼?你這裡寫的是ECFA服務及貨品貿易協議簽署之後洽談推動兩岸文化產業交流,請問服貿在立法院通過了嗎? 龍部長應台:還沒有,但我們希望…… 鄭委員麗君:貨貿簽署了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希望它會過,因為我們有太多問題需要處理。 鄭委員麗君:部長,貨貿簽署了嗎? 龍部長應台:還沒有。 鄭委員麗君:請問兩岸監督條例通過了嗎? 龍部長應台:都還沒有,但是…… 鄭委員麗君:兩岸監督條例通過後才能繼續處理後續的兩岸協議嘛!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現在編列的是明年的預算,為了國家的發展,怎麼能夠不編列預算去處理呢? 鄭委員麗君:但你自相矛盾,先前我們監督服貿的時候,龍部長一直說跟文化部無關…… 龍部長應台:我沒有說跟我們無關,跟我們有關的項目…… 鄭委員麗君:現在又編列後ECFA的交流預算…… 龍部長應台:委員還記得電影的後製產業就跟我們有關。 鄭委員麗君:部長,我上次就問過你與文化唇齒相依的印刷業、翻譯業及廣告業,你都說這些都不是,如果這跟你有關,那我再請教你,最近一次兩岸經合會是什麼時候召開的? 龍部長應台:兩岸經合會? 鄭委員麗君:你不知道?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 鄭委員麗君:所以你說這跟你有關,你要參與後ECFA的會談,但你又不知道兩岸經合會最近一次什麼時候召開的! 龍部長應台:對不起。 鄭委員麗君:兩岸經合會最近一次是8月召開的,你知不知道裡面會談的內容有什麼與文化部有關?中國方面提出了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對於貨貿部分是跟我們…… 鄭委員麗君:中國方面提出了什麼?在8月的經合會中,中國方面提出了什麼? 龍部長應台:請指示。 鄭委員麗君:你不知道嘛!一下跟你無關,一下跟你有關,現在又不瞭解!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不知道你的邏輯是什麼耶! 鄭委員麗君:我的邏輯非常清楚,我已經講過了,第五次、第六次會談,中國希望加速開放兩岸媒體相互駐點。 龍部長應台:這跟我們現在談的預算有什麼關係呢? 鄭委員麗君:部長,我問你知不知道啊! 龍部長應台:我知道。 鄭委員麗君:對於後ECFA的會談,你瞭不瞭解現在兩岸在談的媒體相互開放駐點,你的立場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媒體不是文化部的管轄範圍,我們注意貨貿裡面跟我們有關的,目前有10個品項跟我們有關係…… 鄭委員麗君:媒體不是,當然政府儘量不要管媒體,但是…… 龍部長應台:媒體不是文化部的管轄範圍。 鄭委員麗君:但是你要關心的是新聞自由啊,因為中國還存在著採訪的限制,這會不會影響到臺灣的新聞自由,這與貨貿有關啊!我方就是希望能跟他對談電子商務,交換中國對於言論自由的限制! 部長,我在這裡只是提醒你,如果你真的要參與兩岸事務,你就去深入了解,不要到你該出面捍衛臺灣的文化多元性與言論自由時,你又退縮了,然後你的預算又是重兩岸輕基礎,用兩岸交流的名目,每一年都在成長。我們希望你能學學孔子學院到西方後,這些學者、大學校長站出來抵禦孔子學院,來捍衛他們的學術自由、言論自由,這才是文化部長該有的風格,也是預算書上我們該看到的重點與思維。 部長,我們每個會期跟你交換想法,我真的很期待你能好好想一想。 主席(陳委員碧涵代):請孔委員文吉質詢。孔委員質詢後休息10分鐘。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看了你今天提出的文化部施政報告,我發現裡面只有1頁有談到原住民,這1頁是在第10頁的「泥土化政策」─孕育村落文化芳香,報告提到協助台東縣關山海端國小成立「兒童開心樂團」,以鍋碗瓢盆為樂器,讓偏鄉孩童也有機會接觸音樂的美好,這是否表示文化部的泥土化政策就是讓原住民的小朋友用鍋碗瓢盆來敲敲打打?部長,你這本施政報告只有這一頁有提到原住民,這裡面還有一項是三地門鄉青葉社區透過「祖步遷徙尋找魯凱的足跡」計畫,完成採集10首魯凱歌謠,成立20名青年歌謠班,這些是不是算是你們的成就?對於原住民的文化政策就這麼廉價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相信孔委員應該知道,這麼小小一本的報告是同仁蒐集他們過去做了哪些事情,都是屬於非常小的部分,但我們是非常專注設法讓有原住民展示的博物館與國際博物館結成姊妹館? 孔委員文吉:原住民展示的博物館做了什麼?除了史前博物館之外,還有哪些博物館有展示? 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正和加拿大溫哥華的哥倫比亞大學原住民博物館聯繫,希望結合成為姊妹博物館,同時把我們的原住民作家和藝術家送到加拿大去。我們現在同時在拓展和日本東京民俗博物館合作,也是希望把我們的原住民當成最重要、主打的主角,我們和紐西蘭、澳洲的合作也是以原住民文化打先鋒。 孔委員文吉:我之前就主張台東的史前博物館應該成立原住民博物館,可是你們表示有困難,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是。 孔委員文吉:今天我看了整本的施政報告,你只有提到找海端國小成立「兒童開心樂團」,以鍋碗瓢盆為樂器,讓偏鄉孩童也有機會接觸音樂的美好,難道文化部都不用花一毛錢嗎?讓他們拿著鍋碗瓢盆來敲敲打打就好了,是不是? 龍部長應台:沒有,您不要覺得鍋碗瓢盆是一個落後的東西,它並不是,例如…… 孔委員文吉:它如果不是落後的東西,那你跟我講啊! 龍部長應台:它當然不是。 孔委員文吉:你說原住民部落的亮點在哪裡?博物館的館際合作、交流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關於博物館的館際交流、合作,我剛才曾經說明過,我們正在推動台東的史前博物館,它所設計的背兒袋博物館是全世界巡迴的。 孔委員文吉:本席只是以這個題目為開題,請問部長,從你上任文化部部長至今,你最滿意的政策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不是只有一項,我們同仁推出的很多項我都覺得非常高興。 孔委員文吉:你覺得做得最好的是哪一個? 龍部長應台:例如我們在國際文化光點的推展是國人比較看不到的,另外國內古蹟的重新恢復,像齊東詩社的成立、國民記憶庫的推展…… 孔委員文吉:你比較不滿意的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我們對於微型文創產業的扶植受到很大的障礙,還沒有突破。 孔委員文吉:部長,我現在點出二項我認為文化部未來應該要加強的部分,第一,法案推動進度太過緩慢,你在報告中臚列了公共電視法已經送到立法院審議了,電影法也送到立法院審議了,文化資產保存法也送到立法院審議了,博物館法也送到立法院審議了,還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設置條例,全部都是要送到立法院來審議。 龍部長應台:對。 孔委員文吉:立法進度的部分,部長是不是該檢討一下? 龍部長應台:如果法案是在立法院的話,我們就只能求立法委員。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但我認為文化部應該要推動的重點,一是法案的進度,目前推動的太過緩慢,二是兩岸推動的進度到處都受到阻礙,你同意嗎? 龍部長應台:是,這方面我覺得沒有成就。 孔委員文吉:剛才幾位委員談到,兩岸文化前瞻論壇102年編了2,400萬,103年編了1,500萬,請問兩岸文化前瞻論壇到最後是不是開個座談會就結束了? 龍部長應台:到最後是轉化成為民間對於具前瞻性的議題去做意見的討論,然後我們選的議題是社區營造,因為社區營造是臺灣相對於華文世界最先進的部分,所以是由對方的NGO領袖們和我們的NGO領袖們做意見交流。 孔委員文吉:是在哪裡召開的? 龍部長應台:台北。 孔委員文吉:有沒有到對岸去? 龍部長應台:沒有。 孔委員文吉:你覺得兩岸文化前瞻論壇會排擠文化部的預算,所以明年就不編了? 龍部長應台:原來兩岸文化前瞻論壇是希望能夠造成政府對政府,透過公權力來處理很多市場上的問題,但是因為大環境的因素,這方面沒有辦法推動,所以對我而言,我自己心裡面是焦慮的,因為我們在產業上有很多問題,不是經過民間談一談就可以解決的,而是必須要有公權力的介入。 孔委員文吉:沒有錯啊! 龍部長應台:但是當大環境是如此的時候,我真的非常焦慮。 孔委員文吉:兩岸文化前瞻論壇明年經費不編了,這是不是表示你打算放棄兩岸的文化交流與合作? 龍部長應台:我們還是編了一部分的考察預算,我們希望如果臺灣的大環境是這樣,導致公權力完全沒辦法處理事情的話,我只好透過民間的團體去和對方接觸,討論一些問題的解決方式。 孔委員文吉:本席有兩點要建議部長,你應該先和服貿、貨貿脫勾,並將兩岸的文化政策中,你認為比較重要的部分拿出來,例如本席之前曾經質詢過你的申請世界文化遺產、司法免扣押,這兩點可以先談啊!怎麼談呢?本席當時是建議部長可以透過海基會、海協會簽訂司法免扣押或申遺的合作協議,不一定要掛在前瞻論壇之下,畢竟開一個論壇效果如何也很難預料。 龍部長應台:是,所以我們明年不編列前瞻論壇的預算,因為現在的大環境並不允許,因此我們確實會透過兩會的方式去處理一些議題,如果是民間可以處理的部分,我們就透過民間的方式來處理,如果是一定要由公權力來行使的,我們在半年前就已經說過,將提升到兩會的階級去討論。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兩岸的文化交流與合作不一定開一個論壇就會有結果,我認為你們現在應該將它與服貿、貨貿脫勾,不過兩岸的文化交流合作還是要做。 龍部長應台:是,還是要做。 孔委員文吉:本席之前也提醒過部長,兩岸可以在申遺方面合作,因為臺灣現在還沒有世界文化遺產,這是因為臺灣並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所以申遺部分必須透過與大陸方面的合作才有可能,這方面的合作必須請海基會、海協會去談,看看它有沒有辦法納入第22項協議,因為現在已經簽署21項協議了。其次是司法免扣押的部分,否則我們的文物產品不能到大陸展出,我覺得這兩個應該是可以先談的。 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正設法提出清單,就是有哪些問題的處理是可以透過民間去和對岸談,哪些必須透過兩會的機制去談,我們正在做這樣的清單,甚至於包括審批制度,我覺得這是我方不能夠再予忍受的一個現象,不過我們必須設法討論一下看看要用什麼方式和對方談這項議題。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你們要做的事情太多了,你不能說明年不編兩岸文化交流的預算,為什麼一定要開一個論壇,這些問題才能解決呢?召開論壇等於是舉辦座談會,實質內涵必須要有公權力的介入吧? 龍部長應台:沒有錯,我們第一年在編列所謂前瞻論壇的預算時,它並不只是一個論壇,它是政府對政府的,所以原先的設計是當政府和政府可以直接對話時,公權力就可以開始運作。 孔委員文吉:另外,請問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是不是只有在國內演出? 龍部長應台:不止,他們也有在大陸和海外演出過。 孔委員文吉:也有機會到大陸演出嗎? 龍部長應台:也有。 孔委員文吉:文化部有沒有補助? 龍部長應台:有,但我們的經費非常缺乏,所以他們收到邀請後,常常會因為受到赴國外、大陸考察經費的限制而去不了。 孔委員文吉:最後,本席再請教一下原住民的部分,無論是原住民的展品或文化創意產業,甚至於電視電影,我覺得文化部都做得不夠。 龍部長應台: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最近不是有兩個新增原住民族的確認嗎?當時這個消息一出來之後,我們下的第一個指令就是請史前館在12月的時候,針對這兩個族做一個特展,給的經費是235萬,所以我們對原住民的重視其實是常常走在第一線。 孔委員文吉:明年4月29日到5月4日,你們是不是要舉辦臺灣文博會?打算串連松山、華山文創園區及花博爭豔館,展出華人優質的生活型態,建立文創品牌交易平台,針對原住民的文化創意產業,你們有沒有做過研究?我的意思是說不是只有邀請他們來而已。 龍部長應台:有的,連我自己都曾經到過屏東和台東去看原住民的手工藝發展的現況,然後把台北的設計師與大社鄉的藝術家結合在一起,那是去年文博會裡面非常重要的亮點。 孔委員文吉:我希望你們能夠系統性的去推薦一下,有沒有可能專門為原住民的手工藝品在華山文創園區辦一場呢? 龍部長應台:這就要看經費了,而且還要和原民會商量,看看他們做了什麼。 孔委員文吉:最後,請問張館長,你們明年度有什麼計畫是有關原住民的展覽? 主席: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張館長答復。 張館長善楠: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從今年底一直到明年4月我們要開一個展,這個展是部長特別支持的兩組新增原住民族群的特展,我們已經和部落…… 孔委員文吉:是在你們那邊展出嗎? 張館長善楠:對,一開始是在我們那邊展,我們希望史前館展出後,可以到台中或台北舉行巡迴展,我們也和高雄市原民局聯繫過了。第二,我們會繼續辦理第3屆原住民青年藝術節的展示活動。第三,荷蘭行軍特展,這部分和原住民17世紀的文化非常有關係。以上三項活動都和原住民文化非常有關連。 孔委員文吉:我希望文化部各個博物館如果有展出與原住民相關的活動時,能夠事先讓本席知道一下,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一定。 孔委員文吉: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陳委員淑慧):現在繼續開會。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好幾位委員都很關心兩岸文化前瞻論壇停辦的問題,而且這部分明年也沒有編列預算,本席有聽到部長表示這是因為現在的大環境不允許政府與政府之間的對談,這句話我承認是目前的現況,但這個現況是誰造成的,我覺得你應該好好和馬英九總統、江宜樺院長檢討或討論一下,你可以向他們爭取預算,為什麼不能爭取在兩岸協商的架構下,把你剛才所關心的、我們絕對不容許的中國官方的審批制度,納入兩岸的協商機制裡面?這部分你在上個會期曾經承諾我們,你會向陸委會努力爭取,但是我們到現在根本沒有看到,你只有告訴我們,因為現在的大環境不允許,然後你也不希望透過第三者去舉辦,而且你還加了一句話,這是我在媒體上看到的,不知道部長有沒有說過,你說在立法院不支持的情況下,所以不編預算了,立法院從頭到尾有不支持過嗎?部長,有嗎?起碼在去年度審議預算及上個會期討論時,我們都支持要有這樣的論壇和協商機制,但是這樣子的論壇和協商機制,必須回歸到臺灣和中國兩岸協商的基本架構裡面嘛!我記得上個會期問你的時候,你也講不清楚啊!去年在審預算時,委員問你細節時你也講不清楚啊!你的回答都很空泛,而且一相情願,事實上,去年你在編列這筆預算時有知會過陸委會嗎?沒有嘛!在我印象中是這個樣子,要不然我們可以調錄影帶出來看,去年在審預算時,你說要政府對政府的協商,我們都給你鼓掌,但是陸委會知道嗎?兩岸協商的基本架構你知道嗎?統統都不知道!所以當時教委會的委員才會對你打上一個問號,那你編列這筆錢是在幹什麼,我們怎麼會不支持?我們當然支持政府對政府,我們當然支持要伸張臺灣的公權力,這樣才能夠保護台商、藝文人士創作的著作權、智財權,以及演藝人員的人身安全嘛!這些我們都支持,問題是你做不到啊,去年問你的時候,你做不到,而且也沒有納入法定的兩岸協商機制架構裡面,所以並不是立法院不給予支持,這一點我一定要嚴正向部長提出糾正。 你剛才說中國官方的審批制度你完全不能容忍,請把這句話帶給江宜樺院長,帶給馬英九總統!馬英九總統為了要馬習會,希望建立他的歷史性的關鍵地位、歷史定位,他可以在數次的國際事件裡面忍辱負重,甚至喪權辱國也沒關係,他可以一再退讓,因為他只求歷史定位,想要舉行馬習會,我希望部長剛才的guts能夠維持下去,你說因為沒有辦法政府對政府,沒有辦法伸張臺灣的公權力,所以你不辦了,請以這樣的guts去告訴馬英九總統,這是第一件事情,我要糾正龍應台部長,立法院不是不支持,立法院支持政府對政府,以及臺灣公權力的伸張,在兩岸法定的協商機制的基本架構下,我們可以非常有尊嚴的跟中國談文化論壇與保障藝文人士、演藝人士創作的智財權及人身安全,這種種我們都是支持的 其次,講到中國,部長表示不能容許中國官方的審批制度,也不能容許中國片面式且霸權式的作法,這樣的作法與態度完全展現在哪裡,部長還有沒有印象?去年吵得沸沸揚揚的台北國際電視節,你說它將成為亞洲華語演藝、電視節目買賣重點的交易平台,可是去年只因為一家新唐人電視台,中國就全部撤展,因為中國表示臺灣踩了他們的紅線,有新唐人電視台的存在、有法輪功外圍組織的存在,他們就不能容許,部長,今年的台北國際電視節才剛在上星期五結束,請問中國一共來了多少人?有來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很快的就何委員剛才提到的幾個議題做一下回應,第一點…… 何委員欣純:剛剛那個議題你去和馬英九總統討論啦!請趕快回答我的重點。 龍部長應台:第一,兩岸交流的預算現在還有5案沒有付委,希望委員可以大力支持。第二,我們不管是做任何兩岸交流活動,尤其是論壇的部分,和陸委會都是有平台的。第三,電視節有關新唐人的部分,今年它沒有官方出來設攤,但是大概來了100多位觀摩的人。 何委員欣純:只有100多位來觀摩的人,並沒有設攤,你說這是一個台北國際電視節,請問來的人一共有多少?包括買家、參展,以及來看展覽的人。 龍部長應台:我們今年的參展人數總共是427人。 何委員欣純:這是今年的數字你確定嗎? 龍部長應台:對,去年、民國102年的數字是427。 何委員欣純:這個數字是去年的吧?今年的數字你們文化部沒有給我。好,去年是427人,民國101年是687人。 龍部長應台:對。 何委員欣純:今年呢?數字還沒出來? 龍部長應台:數字還在統計,展覽才剛結束。 何委員欣純:好,交易的時數呢?你就照你們提供的數據。 龍部長應台:是,這個問題我是不是可以請局長來答復你? 何委員欣純:好,來,局長。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張局長答復。 張局長崇仁: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民國101年的現場交易額是1,790萬美元,民國102年是1,712萬美元。 何委員欣純:請問一下,你們號稱這個是國際性的展覽,那來參展的外國廠商有哪些?或是有哪些電視台、或是相關的事業單位來參展? 張局長崇仁:就今年來講,今年有BBC,境外頻道就有8個。 何委員欣純:8個? 張局長崇仁:大概有8個。 何委員欣純:只有8個就號稱臺北國際電視節? 張局長崇仁:報告委員,設攤的是這樣,但是來到現場交易、來參加的國家有日本、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香港、泰國、緬甸、菲律賓、印度、英國、法國、美國、卡達、荷蘭、義大利、澳洲、紐西蘭、大陸。 何委員欣純:局長,你講的話要負責任哦!有來設攤、參展、參加的,包括國際買家? 張局長崇仁:沒有,委員,我剛剛向你報告的、我剛剛唸的是有來的買家,而不是設攤的。 何委員欣純:好,買家有那麼多人。 張局長崇仁:有19個國家。 何委員欣純:有19個國家? 張局長崇仁:是。 何委員欣純:我手上有一張紙,這是有人傳遞給我的,上面的買家基本上沒有你講的那麼多,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英國都是2家,美國、越南、卡達各1家,都是意思意思的來點綴一下而已。你剛剛說的歐美那些國家,我也沒有看到,我不知道你看到的那些人都跑到哪裡去了?我給你看,部長你也看一下,臺北國際電視節辦到現在已經是第11年了,每年花費國家這麼多的預算,我印象中,我們去年編列今年的預算是1,500萬元,對不對?局長,1,500萬元對不對? 張局長崇仁:是的。 何委員欣純:每年都編列1,500萬元嗎? 張局長崇仁:是。 何委員欣純:是,對不對?再加上他們出去跟其他的廠商也好,或是其他的單位要求來的贊助,加起來總共有多少錢,局長你知道嗎? 張局長崇仁:這個數字我不曉得。 何委員欣純:這個數字你不知道對不對?好,我給各位看,我們這個每年為期3天的臺北國際電視展,我們花了官方、文化部1,500萬元的預算,其他贊助的就不管。好,開始放,你看有多少人?部長,我跟你講,我去晃了一圈,那個來觀光、我們就說觀光就好,不要說買家,就是來逛的人。 龍部長應台:慢點,何委員,我覺得你可能有誤會,這個不是對一般民眾開放的,這是交易市場。它是交易市場,不是觀光點,也不是一般民眾可以來的。 何委員欣純:交易市場?沒有關係,那買家在哪裡?你告訴我,買家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買家這個數字,局長可以隨時提供,他也已經提供過給委員了。 何委員欣純:你告訴我買家在哪裡?你說這不是觀光的,好,你們在臺北國際電視節上面講過:我們要行銷臺灣的影視文化價值,要以影視交易、觀光發展延伸周邊的經濟效益,互相帶動熱潮,成為吸引國外廠商來臺洽談交易的動力、重要的平台。 龍部長應台:何委員,第一、這不是對民眾開放的觀光點,所以你要看的是交易的時數。 何委員欣純:我知道,就是因為它不是對民眾開放的…… 龍部長應台:你要看交易的時數。 何委員欣純:好啦!那我請教部長,交易的時數,我跟你講,你們去年的部分,我們等一下來討論你的交易時數是不是有造假?你先看一下剛剛我們放的影片,工作人員不是在滑手機、就是在看書,連顧攤位的人也都不願意顧著攤位了,買家在哪裡?我不曉得,包括你說的那十幾家。我不知道韓國來幾家?韓國所有的展位上統統都沒有人。還有,裡面所有的展覽,各縣市政府的觀光旅遊局竟然都有來這裡設展。你說這不是觀光客、任何人可以隨便進去的,那怎麼會有臺北市政府觀光局、新北市政府觀光局、金門縣政府觀光局,還有其它縣市地方政府的觀光局?展位這麼多,而且我跟你講,新竹縣政府觀光局也有。 龍部長應台:何委員、何委員、何委員,他們進駐在這裡是要推他們的電視協拍中心,宣傳如果你要來我們這裡拍電視。 何委員欣純:部長,好,我接受你的說法。 龍部長應台:這是有目的的。 何委員欣純:好,有目的,那請問買家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買家全部都在數字上,如果說他的…… 何委員欣純:你有沒有去看過?你只有開場的時候、熱鬧的時候去看過而已。 龍部長應台:何委員,如果說…… 何委員欣純:其他、平常的時候你有去看嗎?這3天。 龍部長應台:如果說銷售時數有四千多個小時,這就表示他有買賣。 何委員欣純:好,部長,你不要被你的數字所矇蔽,你剛剛提供給我,民國102年度臺北國際電視節的數字,局長你告訴部長,你說你們的交易時數有多少? 張局長崇仁:民國102年的銷售時數是3,400小時。 何委員欣純:3,400小時?以我們業界所知道的,如果它是電視影集、電視連續劇的話,一集平均的交易、一個小時是三、四千美元;動畫的話,一個小時一集大概是一、二千美元,我們平均來算,就是二至三千美元,我就以3,000美元來算,3,400小時乘以3,000美元是多少?產值有多少?局長你算一下,我的數學可能比較不好。 主席:何委員欣純,時間到了。 何委員欣純:請主席再給我1分鐘就好,他回答完就好了。多少?3,400小時,如果以這樣來算產值的話,以業界的交易行情價格來算的話,有多少? 張局長崇仁:大約是1,800萬…… 何委員欣純:我算過,大概是3億台幣。我跟你們局裡面調了你們去年度的總產值調查,全臺灣電視產業一年的總產值也沒有超過7億元、六點多億元,這是你們局裡面給我的數字,一個臺北國際電視節,如果按照你的推估,就占了總產值的一半,我不知道這是要給你拍手,還是要合理的懷疑這個數字有造假? 張局長崇仁:報告委員,你所謂的電視產值有六、七億元,這個可能…… 何委員欣純:這是你們局裡面提供的數字、官方的數字。還有,我有問過你們的承辦人員,臺北國際電視節所有的交易時數、這些數字是怎麼來的?不好意思,是參展的人自己自動報上來的。來參加的買家或是來參觀的相關產業的人士的數字是怎麼來的?也是他們報上來的,這些你有掌握嗎?局長、部長。 主席:好了,委員,已經超過時間了。 何委員欣純:我現在要求的是,你們要好好的檢討,我們每年花這些錢,包括他們去外面邀集的這些贊助單位、去募得的這些錢,請問一下,錢到哪裡去了?有製造出、生產出真正、你們所看到的這麼亮麗的數字的產值嗎? 主席:好了,你們再找時間到辦公室去跟委員報告。 張局長崇仁:是,報告委員,我們深入了解後會再跟你報告。 何委員欣純:部長、局長,請不要把這樣一個國際電視節弄成一個令人失望又失敗的展場,而且又浪費我們大家、辛苦納稅人的錢,錢要花在刀口上,請好好的檢討。 主席:請黃委員志雄質詢。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日前文化部在人力銀行貼出的徵才公告被外界質疑是同工不同酬,針對這個疑問,部長要不要先做個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對於這一則以國籍來分的徵人啟事是否妥當?我個人認為完全不妥當,對於所有的批評,我認為完全都是應該的,但是這個版本為什麼會出現?其實在我們內部作業的時候,這個是被我否定掉的版本,但是因為文書作業,第一,因為文書作業的關係,所以它還是登上去了,我們發現之後,其實就馬上撤下來了,這是第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事實上我們一直在檢討,為什麼這個不適合,這個作為本身,因為國籍而有不同的薪水,中華民國歷年來都是這樣做的,當它為了要去吸引外來的人才時,因為有很多工作如果你不創造足夠的誘因,那他根本就不會來,所以不同酬這件事情,根本就是歷來都是如此,否則你徵不到人才,只不過對於我們這件工作,因為我們討論時,他不但英文要頂尖,而且他的中文也要很好,所以如果兩者都要兼具,那已經在國內的人、包括外國人,其實可能會更適用,因此不需要用那樣的條件。我們現在也正在研究,會重新寫個案子。 黃委員志雄:部長,你們願意重新去檢討的態度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個公告,這樣的徵才?回歸到原點,為什麼國人會質疑這樣的事情、不諒解這樣的事情?做同樣一件事,為什麼本國人跟外國人會有差異性?其實很多人常常質疑,為什麼外國的月亮會比較圓?是不是外國的人才比較優秀?如果同樣的事情、同樣的工作、同樣的專業,臺灣人來做也行,也做得來,甚至可以做得比外國人更好,那為什麼薪資一個是5萬7,000元、一個是10萬5,000元? 龍部長應台:黃委員,薪資不一樣是應該的。 黃委員志雄:我想這是外界比較質疑的問題。 龍部長應台:對,我明白。 黃委員志雄:我知道現階段你們已經把訊息撤下來了。 龍部長應台:對。 黃委員志雄:但是基本上你們還是以在臺長期居留的外籍人士為主,我覺得這是沒有找到…… 龍部長應台:我們沒有說要外籍人士,在臺的…… 黃委員志雄:我覺得這是完全沒有找到問題的重點,重點在於…… 龍部長應台:不是,黃委員,我知道你的訊息來自於哪裡。 黃委員志雄:重點是在心態上。 龍部長應台:不是、不是,黃委員,你剛說的那個是錯誤的訊息,我們是說,可能在臺就有人才,不管他是本國籍還是外國籍,就是不以國籍來分。 黃委員志雄:部長,如果本國人同樣精通中英文,他可以擬英文文稿、可以從事翻譯跟投稿,那他為什麼不能夠跟外國人享有一樣的高薪呢? 龍部長應台:當然,沒有錯,當然。 黃委員志雄:所以這是很重要的心態問題跟立場的問題,如果文化部是用這樣的立場、專業跟心態去做事情,其實我們臺灣有很多本土的相關文化工作者所面臨的問題也是一樣,就是外籍人士能夠享有高薪,但本國人士卻只能有低薪,這樣的心態永遠都不平衡。 龍部長應台:不是,我們應該要完全以他的能力。 黃委員志雄:這跟我們臺灣的影視音產業要如何推向國際是一樣的道理。專業人才的聘任,這一次是徵一般人才,如果你說專業的頂尖人才聘任要給高薪,那我沒問題,因為他有Value、他有價值,他有他的定位,透過這樣可能還可以促進國內相關人才的提升,這個我完全了解,但是如果是一般的徵才,但卻有本國籍及外國籍相關敘薪的條件,那就完全不妥,這是嚴重的價值錯亂。 龍部長應台:黃委員,我贊成,以國籍來分完全不對。 黃委員志雄:另外,最近有相關的統計資料指出,電視產業這2年的成長率都徘徊在0.5%的低檔,遠不如電影產業的8%,流行音樂的12%到15%,我想這樣的警訊,部長也都完全了解,所以最近才會喊出「文化反攻」,我不曉得這個部長你有沒有去…… 龍部長應台:是,我知道。 黃委員志雄:但是我現在要質疑的是「文化反攻」的方向,過去我們一直在強調,我們的影視音市場會集中在華人世界,因為語文相通,但是你的「文化反攻」現在是出奇招,反而是鼓勵大家賣到拉丁美洲、賣到俄羅斯,你為何會做這樣的政策轉向及調整? 龍部長應台:電視產業本身的平或往下降是全球性的,因為越來越少人會坐在沙發前面看電視這個盒子,所以它轉向到視頻或者是手機的數位匯流這個方向,所以在我們現在的電視政策裡頭,我們要澈底的去討論數位匯流,就是電視產業必須要轉型成為內容產業,這是最重要、最核心的東西。至於你剛剛說到的那個「文化反攻」指的是,尤其是今年,我們剛好有好幾部連續劇,它不但在國內火紅,在大陸也有很多很多的觀眾,非常非常的叫好,已經進入東南亞一、兩個國家,所以在我們文化部明年編列的預算裡頭,有一筆獎勵金要告訴這些業者,你儘量去搶國外的市場,你搶到的話,我就給你某個程度的獎勵金,刺激你更往外走。它已經有很好的內容,就是要幫助他賣到更大的市場去。 黃委員志雄:部長,本席過去一直不斷的在強調,我們不能夠把所有的市場都集中在亞洲或者是中國市場,應該要全球化、國際化,這個道理是一樣的。但是過去我們的市場確實都比較集中在華人世界市場,因為語文相通,這是部長過去的認知,但是我們反觀日劇、韓劇或者是西洋劇,為什麼他們一樣能夠在亞洲市場或者是各個國家受到各國民眾的喜愛?所以問題不完全是在語文,當部長要做「文化反攻」,希望他能夠到拉丁美洲、俄羅斯的同時,我們就要思考,過去你的方向是不是正確?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改變?我想這個是我要質疑的。過去你一直希望可以在華人市場,但是現階段你卻說我們要反攻,要往別的市場去走,換言之,過去的政策方向是錯的,所以我們現在要導向、轉向,轉到別的市場去努力,是不是這樣呢? 龍部長應台:黃委員,其實不是,而是要看我們現在說的內容是什麼性質。它如果是連續劇的話,你就比較不容易把連續劇賣到俄羅斯市場或者是拉丁美洲市場,但是如果它是流行音樂的話,它就比較跟生活內容,不太一樣。 黃委員志雄:相對就有條件,就能夠到不同的市場去努力。 龍部長應台:相對就比較有條件。假如是紀錄片的話,就有可能可以到更遠的市場,所以要看是哪一種內容。如果是戲劇的話,其實東南亞應該是我們要大大、用力去開拓的市場。譬如說:其實我們從去年開始就已經努力的在培養越南市場。 黃委員志雄:部長,我們要全球化的這個方向應該是確定的,當然,還是要鎖定在某幾個重大的市場去努力、去突破,跟我們文化相關、比較容易接受的地方去努力,這樣的態度、方案,我個人是支持及肯定的。 另外,過去得獎就是肯定,但是現階段我們有幾個部分,像金鐘獎公布的入圍名單,入圍最佳綜藝節目獎裡面,得獎反而是退場、結束的時候。去年入圍的5個節目,有2個已經停播,而今年也有同樣的情況,5個入圍的節目,已經有3個停播了。換言之,當它得獎或是深受專業學者喜愛的時候,卻不受到市場所喜愛,表示它是有差異性的。它能夠得獎,但是卻沒有辦法可以延續它的生命,我覺得這個問題是存在的。去年5個入圍的節目,已經有2個已經結束了,現階段是5個入圍的節目裡,有3個已經結束了。換言之,這就是問題,到底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落差?它的市場賣相不好,但是它卻能夠得獎,而你認為優質的節目,它卻沒辦法得到市場的喜愛,這樣的狀況,我們要怎麼樣去鼓勵它、協助它、輔導它,讓好的節目能夠延續? 龍部長應台:黃委員,你現在指出的其實不是那個末節,就是入圍的綜藝節目怎麼會是已經停播的,你指出了核心的問題,就是金鐘獎的品味是否只能定位為永遠只限於所謂那一種品質,而事實上在市場的競爭裡面,它卻完全是另外一種品質,這樣金鐘獎跟現在的市場中間就會脫節的越來越遠,這牽涉到金鐘獎的定位問題,你講的是核心的問題,這個問題其實是業界以及部裡頭一直在討論的問題,我們對於明年的金鐘獎,會將它的基本定位當作最重要的問題來討論。 黃委員志雄:部長,我想這應該要從整個產業面下手,戲劇的製作、後製、剪輯、發行代理、版權交易、授權使用以及國際合作等等,要給予協助的人才,不然我覺得,有些人才能夠設計出很好的質感,但是就是得不到市場的認同跟鼓勵,當政府的立場也沒有辦法給他協助的時候,他自然就默默的結束掉了,我們並不樂見這樣的事情。既然他能夠得獎,得獎除了是肯定之外,部裡面也應該要有其它的措施去協助他、輔導他、獎勵他,而不是讓他就此結束。這是一個魔咒,但是我們不希望這個魔咒去年是這樣、今年是這樣,未來還是這樣,我們有多少人才可以這樣抹殺掉呢?有多少人才可以外流呢?我們口口聲聲說要留住人才,要對外攬才,但是我們對內留才的措施確實是力道不足。本席基本上非常支持文化部相關的預算,當然,今天要做解凍,所有的預算本席都表達支持,但問題是要把事情做好,而不是很多問題都沒有去檢討、改進,反而讓問題持續的發生,讓我們每一年都持續的在這個舞台上面我問你、你回答,但問題卻都沒有改變,我不希望這樣,好不好?部長,持續加油,謝謝。 龍部長應台: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質詢。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本會期本委員會的第一次會議,而第一場的詢答對象就是文化部。文化部不要以為我們的質詢一定是攻擊,只要你們把事情做好,該肯定的我們還是會予以肯定的。其實,我也肯定龍部長帶領文化部同仁做了很多事情,儘管如此,我還是要期許部長趕快帶著所有同仁好好地加油,務必要把事情做好! 今天這份施政報告我特別看得很詳細,洋洋灑灑寫得很多,也很精彩。可是,裡面很大部分都在講文創,也就是所謂的文化產業創造、創新。部長,你認為文化的涵義是什麼?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其實在工作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價值,一個是產值。所以,有產值的前提是它有價值;但是,只有價值卻沒有產值的話,很可惜。而且,它也無法生生不息地支持價值。所以,所有都是分成價值面和產值面。 呂委員玉玲:所以,文化與創意、創新、產業是緊密結合的,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呂委員玉玲:但仍有許多問題必須跟部長釐清,就是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這個方案在我們的文化創意發展法裡面99年的時候即已開始實施,該法第九條規定國發基會提撥一定比率。當時的文創會,也就是今天的文化部,在這個國發基金提撥了100億元。我記得那時文創會拿出60億元要找12家委外的公司來做這個投資、管理、審核的委員,以協助我們的文創。經過這幾年,12家當中已有2家退出,有4家績效不彰,等於是留校察看。不過,在這60億元的發展當中,我們看到文化部就只是站在那邊看,沒有自己做。應做的不做,全數委外。當所有的基金要去申請計畫的時候,我們是必須要成立投資管理審議會,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呂委員玉玲:這個審議會有成立嗎? 龍部長應台:有。另外,委員,剛才妳所提到的委外,其實我們不是委外,而是有12家管理公司。當這些管理公司找到投資的目標時,本部與對方是共同投資。所以,在過去3年裡,確實是比較少。本部投資了六億多元,對方則是投資了七億多元,加起來總共十三億多元。 呂委員玉玲:三年當中,國發基金撥了100億元,你們拿出60億元來做這個計畫。 龍部長應台:對。 呂委員玉玲:結果只執行了六億多元嘛! 龍部長應台:對。其實他們跟一千多家與文創有關的公司談過…… 呂委員玉玲:成績不彰啦!就是委外才會成效不彰! 龍部長應台:倒不是。因為如果要文化部自己去找公司來投資,文化部既沒有這個能力,也沒有這個專業。 呂委員玉玲:部長,我先釐清一件事情。這個審議會有組成嗎? 龍部長應台:有。常常有案子被退案,比如說,有人提出45案,結果通過的只有28案,就是這個審議會在決定通不通過。 呂委員玉玲:請問開過幾次會? 龍部長應台:很多次。每一次提案就開會。 呂委員玉玲:我的資料告訴我:「沒有開過會」耶。 龍部長應台:怎麼會沒有會? 呂委員玉玲:監察院還特別調查了文化部這件事情耶。 龍部長應台:不對啊!我們每一案都是有經過審議的,不然怎麼會45案只通過28案,其他都退還? 呂委員玉玲:文化部裡面是審議委員會審議?但是是這12家自己在管理、自己在評定。也就是說,事實上,是這12家自己在審,不是在貴部的審議委員會審耶。 龍部長應台:不!我們文化部是有審議機制的,並不是由他們自己去決定。 呂委員玉玲:那監察院為什麼去糾正你們呢? 龍部長應台:這個我不知道。 呂委員玉玲:為什麼監察院會去糾正? 龍部長應台:這中間有誤會,因為沒有經過審議,不可能通過或不通過。 呂委員玉玲:就是你們文化部沒有參加這個審議委員會。這個審議委員會的成員15至21人,必須有專家、學者及政府裡面至少3至5人去參加。 龍部長應台:對。 呂委員玉玲:請把該委員會的名單給我。 龍部長應台:沒關係,我就請同仁給您補資料。好不好? 呂委員玉玲:就是因為你們沒有去審議,所以,才成效不彰。這3年內我們有60億元的經費給你們去做,結果你們只執行了6億元。為什麼?是不是我們的規定過於嚴苛?或者,是因為這12家自己球員兼裁判? 龍部長應台:不是,不是。 呂委員玉玲:由他們自己旗下的公司去做這些規劃,其他公司的申請計畫進來,就全都退回。 龍部長應台:沒有。委員,當創投管理公司要投資一個文化產業的時候,它一定要有business model,對不對? 呂委員玉玲:這個我都知道,但我們的這些公司為什麼這3年來都沒有?是不是你們畫一個大餅,看得到卻吃不到,因為規定得非常嚴苛? 龍部長應台:委員,這樣說好了。這3年來真的是成效不佳,因為那些微型產業用創投的手法進去,格格不入,幫不上忙。所以,我們此刻正在和他們商量要有一個新的做法。 呂委員玉玲:我合理地懷疑,文化部都是委外,自己應做的都沒做。偷懶! 龍部長應台:不。它不是委外,是共同投資;而且,是經過共同的審議。這個審議機制,我請同仁提供給您。 呂委員玉玲:請部長去瞭解清楚!若非真有問題,監察院不會去糾正你們。如果這個審議委員會真的有組成,請把成員名單提供給我。如果該委員會確曾開過會,也請把每一次會議的會議紀錄提供給我,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好。 呂委員玉玲:文創與產業必須要結合,價值鏈也必須要結合在一起。我們看到,很多必須要文化部主動出來做一些媒和雲端的建構,才能讓他們一起把創意、創新盡情發揮。可是,我覺得有很多規定束縛著他們,包括他們要選地方去表演、甚至他們的建照、使用執照都有問題。關於這些事,我看到文化部說:「你們自己要去取得資格、你們自己要去競爭、你們自己如何如何。」全都要產業界、文化界、社團自己去努力,文化部就只在那裡等著,有了好的成效,就來鼓勵、給補助;並沒有共同一起去努力。尤其是「價值產值化」、「文創產業價值鏈之建構與創新」,在102年至105年,這個計畫編列了二十五億七千多萬元。去年特別編列了二億三千多萬元,可是只執行一億三千萬元,執行率不到六成。我看到的是,文化部的每個預算我們統統都給錢了,但是,你們的執行率偏低。而且,技術面的執行看不到成效。部長,你帶領這麼多的同仁官員到這邊,也換了許多人,不斷地不好就換。我可以理解,是因為你們的團隊要人才在本位上可以把工作做好。可是,這3年來,我們看到貴部在這些方面做的事情,成效不彰、執行率偏低。要我們把預算解凍,沒問題。前提是,事情要做好、要有良好的執行率。可是,我們看不到。你們這次的文創的執行率也是那麼差,去年的文創預算二億三千多萬元,你們只執行了一億三千萬元而已,這中間到底有什麼問題?相關法規是如何規定的? 龍部長應台:微型產業的扶植確實是效果不彰。因為它的資本額是在500萬元以下,而且全國總共五萬八千多家文創產業中,有83%是資本額在500萬元以下或員工在5個人以下。當我們用國發基金的這個機制去輔導它的時候,沒有辦法產生效果。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您說的沒有錯。也因為如此,在文建會那樣做起來一直很不順的情況之下,我們做了一年的檢討。然後,在10月間要跟國發會再去開會討論這個問題的處理方式。 呂委員玉玲:部長,本席一再提醒你,我們給了文化部這麼多的預算,就是希望能把文創產業做好。但是,我們看到,文化在雲端方面要做的,例如典藏部分,我們也特別編列了預算,總共要給你們做二百多筆。你們的計畫裡面說,藝文領域的相關典藏總共有六家要做二百多筆。但是,截至去年為止,你們才做了二十幾筆。只有一個單位符合你們的計畫,那就是故宮。但你把故宮的東西收到這個典藏裡面的時候,也不要放到「冰箱」裡面啊!你是不是應該要結合各地的社教館、文化中心或相關的教學,一起用教育的方式把它活化,也可以把我們的典藏在數位雲端上教導孩子們。我們全都沒有看到!部長,文化、藝術是活絡的、是要推廣的。你的施政報告裡面,第一條就提到「泥土化」,如何針對深耕泥土往上發展,本席沒有看到,這個要請部長特別加強。因為時間不夠,很多本席質疑的地方,還請文化部釐清,並提供一些報告給我。 龍部長應台:我會。 呂委員玉玲:最重要的就是影視音。上個會期本席已特別提醒部長,剛才也有委員提到,你說:「要請他們努力地把火紅的幾部影片自己到國外去競爭,得到競爭力。然後,我們文化部再來補強。」你也編了二千萬元要做本土語言的推廣,部長,「二千萬元本土語言的推廣」不是口號耶!他們花的錢比你這二千萬元多多少倍啊!不能把所有事情的責任都歸給產業!你自己去努力、自己去打拚!我們放眼看韓國,這5年的時間他們靠政府的能力,把他們所有的劇本、電影、電視統統推廣到國際,得到一個肯定。但是,我們的文化部呢?本席特別請部長好好地研議,由編劇、導演好好地做好他們本份的工作,至於推廣、發展、行銷,是不是由文化部各部門所有的同仁動動腦,發揮大家的能力?文化部應該多與經濟部、外交部乃至金管會多做橫向溝通,替他們去行銷。他們認真編劇、認真導戲,行銷並不是他們的專業。經濟部要編列預算幫他們把作品行銷到國際上,外交部也要出力啊!所以,部長,你一定要站出來,你本身就是文化人。你的書這麼暢銷,是自己走到世界各國去行銷的嗎?不是嘛!所以,你要以同樣的心境去了解。文化部的心態很重要耶!對於這件事,上個會期你告訴我,你們會研議。研議了一個會期,本席根本沒看到你們文化部研議出什麼具體的成效,有什麼政策上幫助我們所有影視音的影視人的?包括李行、朱延平,他們都看到文化部非常不重視所有的影視伙伴。請部長多加努力,不要再回答我:「再研議。」,好不好?把具體的做法、具體的成效提出來。 龍部長應台:委員,您剛剛已經看到那個二千萬元的新編計畫,就是要刺激他們往海外走。所以,不是在研議中,其實很多計畫都已經在落實。 呂委員玉玲:你所說的「火紅的」影片,請問有哪幾部?現在請你說出其中一部。 龍部長應台:十六個夏天。 呂委員玉玲:所以,它自己去行銷到國外。它是憑自己的能力去喲!那我們的外交部、金管會、文化部呢?協助什麼事情?是不是可以多出動一點力量去幫助他們? 龍部長應台:我們這方面會再加強。 呂委員玉玲:好,要多多努力了!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說「文化是沉默的國力」,我覺得,近幾年在妳的帶領之下,文化部所做的一些宣傳的東西,的確比以前好很多,質感也比較優,比較符合一般所謂的美學。這是我要給你鼓勵的。不過,我認為,在美麗文宣的外表與質感呈現的同時,其實你們文化部裡面公務人員的質感更重要而不僅僅是外觀上,這是我要提醒你的。 對於你們的宣傳物、編輯物乃至每次辦活動外面所印的東西,也許你都很要求,但本席還是要提醒你,不僅是外在的美感要重視,文化部裡面公務人員品質的提升更重要。我在新聞媒體上看到,我們的前輩唐琪小姐出來哭訴,我不知道這件事情是怎麼回事,是文化部的人員太官僚,還是部長你把這位老朋友給忘記了?因為我覺得很不可思議!她幫貴部去做一個活動,當然,也許不需要去打她的廣告,但也不需要用這樣粗暴的動作對待一位長者前輩吧?部長,今天你可以不要回答我。但是,你是否可以在回去之後針對這件事到我辦公室來說明一下?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可以。 高委員金素梅:若是你的秘書或文化部的公務人員如此官僚、如此態度粗暴,我覺得,已足以顯示我們公務人員的品質了。怎麼可以這樣對待一位老前輩?她好心幫你們文化部做了一個蛋糕,事實上,唐琪做的本來就是藝術蛋糕,即使她人不在上面,它在電視裡面呈現的也就是唐琪蛋糕嘛!你們怎麼可以如此粗暴地把一個人這樣撇到旁邊去呢? 龍部長應台:委員,那件事情真的是很遺憾、很不幸,因為唐琪是那麼可愛的人。 高委員金素梅:是啊! 龍部長應台:但他們不是文化部的公務員。 高委員金素梅:那是誰? 龍部長應台:是當時的電影資料館的員工。但即使如此,還是很遺憾,唐琪那天真是太難受了!當時我也不知道…… 高委員金素梅:你當時知道他不是文化部的員工? 龍部長應台:對,不是的。 高委員金素梅:是屬於你們文化部外圍的機構吧? 龍部長應台:外圍是財團法人基金會的,所以,後來那個基金會的執行長也做了檢討,而且,他也親自去跟唐琪道歉了。 高委員金素梅:我認為,他應該公開向所有的人道歉!今天他粗暴對待的不是唐琪一個人,他的行為讓人覺得我們台灣的公務人員是怎麼回事啊? 龍部長應台:現場處理得確實非常不好,不過執行長有親自上門去道歉。 高委員金素梅:好,謝謝。 另外,部長,你同意我說的「原住民的文化其實已經近黃昏了。」可是,原住民又最代表台灣。因為不論是新移民的、閩南語的、客語的住民,他們都沒有到文化被滅絕的地步,也就是說,他們的文化已經是挺強勢的了。你也同意上次我在這邊唸的孫大川前主委的一本書,你非常有感觸。但是,我很遺憾!為什麼每一次我們原住民要挽救所謂的黃昏文化,總是只被一、兩筆帶過?我相信剛剛孔文吉委員也提過這個問題。請問部長,我上次要求有一個原住民的平台,你們建立了沒有? 龍部長應台:有,我們是由次長帶領的。 高委員金素梅:是哪位次長? 龍部長應台:是洪次長。 高委員金素梅:我可否請教洪次長幾個問題?先請部長休息一下。 龍部長應台:好。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部長,對於這個平台,你的授權到什麼樣的範圍之內?也就是說,這個平台所談論的任何事情,回去後你都會認可嗎? 龍部長應台:不見得。就是說,他提出來的,當然要經過我們大家的討論,然後我們覺得在整體的施政上是非常有道理的,那一定支持。 高委員金素梅:好。 龍部長應台:有些可能有什麼因素以致它其實是做不到的,那就不會通過。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洪次長有跟你報告過他們第一次跟原住民開會的情形嗎? 主席:請文化部洪次長答復。 洪次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跟原住民委員會組成了一個平台,跟它的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以及相關的處長都開過會,也列入議題。之後,我們相關的司跟原民會的處也具體地討論過,目前大概有幾個案子要進行。最重要的兩個大方向,一個是文化觀光。 高委員金素梅:文化觀光? 洪次長孟啟:我們跟原民會合作。因為我們與交通部有一個平台,那天我還跟原民會鍾副主委討論過,針對文化觀光這個問題,是不是我們大家一起來談,整合在一起。後來我跟交通部范次長也討論過,他也同意,所以這將是一個大的方向。 高委員金素梅:也就是說觀光文化方面,準備把交通部觀光局也納進來,包括文化部、原民會、交通部,是嗎? 洪次長孟啟:對。另外,委員所關心的700個村落要如何加強其村落文化工作,我們對此也討論過,希望雙方能夠來合作;對於他們提供的一些資源或需求,我們會納入村落文化工作裡面,予以補助或協助。 再者,我們會協助他們寫計畫,有些計畫很好,但是寫出來的恐怕不是那麼滿意,所以我們也跟原民會談過,是不是組織諮詢團與顧問團,來擬定計畫的格式,這部分也在進行,希望原住民同胞有很好的構想或計畫時,可以協助他們達到審查委員的期望。上述幾個大方向,我們現在都很具體的在進行。 高委員金素梅:對於這個平台,你們多久開一次會? 洪次長孟啟:我們是不定期的開會,因為它屬於司、處級,他們就直接去談。 高委員金素梅:所以就是這三大方向? 洪次長孟啟: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較小、較細的部分,我不是記得那麼清楚,但這三個大方向是我們當初跟原民會副主委、主秘及幾位處長共同討論出來的。 高委員金素梅:很好!有了方向之後,預算方面你們要如何切割?若要去執行,預算就是個很現實的東西。 洪次長孟啟:預算方面,我們司裡頭會根據整體的方向去做處理,事實上我們也沒辦法單獨把它拉到外面,但我們自己與原民會之間有個默契,就是原住民的案子都會特別重視…… 高委員金素梅:我們的人口都已經占了2%,可是從過去的文建會到現在的文化部,本席只要看到原住民的預算,就不禁要說我們是最弱勢。文化部在編列這部分預算的時候,有無可能從各司挪出2%的預算提供我們剛剛提到的那個平台,讓那七百多個村落文化可以馬上提升? 洪次長孟啟:我們現在並沒有那樣子的格式,但是到103年8月份的時候,我們已經補助254個原住民案,經費達1億4千4百多萬…… 高委員金素梅:在文化部裡面占多少比例? 洪次長孟啟:如果…… 高委員金素梅:文化部103年的預算有多少? 洪次長孟啟:165億…… 高委員金素梅:在這165億裡面,原住民只占了1億多,是這樣子嗎? 洪次長孟啟:在這165億的預算裡面,本部的實質預算只有29億,到目前為止,我們對原住民村落方面…… 高委員金素梅:原住民預算在文化部裡面只占了百分之零點零幾,這就叫作文化扎根、泥土化?本席是不同意的。 洪次長孟啟:我想我們會努力的。 高委員金素梅:本席看到你們所謂的沈默的力量,所謂的大館,都沒有原住民,對外文宣的團體中也沒有原住民,你們對原住民只做了海端鄉、青葉村,對村落所做的可說是少之又少。希望次長可以將原住民現在所面臨到的問題,找個時間好好向部長報告,可以嗎? 洪次長孟啟:好。 高委員金素梅:次長剛剛對本席所做的說明,可曾向部長報告過? 洪次長孟啟:是,我們都跟部長報告過;另外在這個階段完成之後,部長可能會邀請原民會主委一起就一些大政策來做討論,讓相關的政策可以更周延。 高委員金素梅:好的。 本席很高興在這裡的質詢可以有一點點小小的進步,終於把這個平台建立起來了。事實上,原民會與教育部有一個分工,本席希望文化部與原民會也能有一個分工,不要讓資源重複,例如教育部負責的可能是硬體部分,原民會編列的預算可能是軟體的部分。其實政策執行,預算是非常的重要。文化部所做的幾個大東西,包括館舍等等,都沒有原住民的東西。沒有錯,原住民的文化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文化,我們不要再有這麼大的蚊子館,應該讓這些館回到部落裡面,讓我們每一家每一戶都是所謂的博物館,你同意嗎?原住民有700多個村落,我們可以扶植各個村落,讓它們都成為博物館,因為生活就是文化,文化就是生活!我們可以多花一點錢、一點心在這700多個村落上,不要每年只有1億多元花在原住民部落。就公平正義而言,我們有2%的人口,文化部就應該對原住民編列2%的預算給這2%的人口,去實行他們的文化政策及文化教育。希望部長能同意本席的意見,至少今年編列的預算應該要做增加,而不只是1億多。 龍部長應台:是。 高委員金素梅:因為我們已經有一個很好的平台,這個平台馬上要到各村落去執行,如果預算沒有跟著進去,請問這個平台能發揮什麼樣的作用?部長可以回去考慮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再努力。 主席:請潘委員維剛質詢。 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金鐘獎的選拔,有很多優秀節目是為了金鐘獎而被挑出來參選,可是等到它得獎的時候,都已經下架了,已經不在節目上了,所以這個節目的持久與創新是我們非常關切的。請問部長,設置金鐘獎最主要的目的是什麼?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一是對已經努力過的人給予獎勵、鼓勵與肯定。二是建立一種標準來鼓勵大家往某一種品質去努力。 潘委員維剛:這個方向是非常好,但是我們也發現為什麼不能創造出這麼多好的節目呢?事實上,一個好的節目需要有比較大的經費來製作,有理想還要有經費,才做得出來。我們也看到很多得獎的作品都來自公共電視台,照理說我們應該要鼓掌,可是在另外一方面,我們也感到很遺憾,因為公視所有預算都是政府直接編給它的,公家的錢跟民間的錢怎麼比呢?當然它樣樣都應該第一!所以,未來公視是不是應該不能參加金鐘獎?若要民間花錢做節目參加金鐘獎,他們根本沒辦法持久,沒辦法做到。像「中國好聲音」向荷蘭買製作型態版權就花了350萬人民幣,約1億7,500萬台幣,第一季不錯,加上第二季,兩個加起來就有13億的收入,光是一個總決賽的廣告費用就有5億收入,這才是公視要做的。我們的公共電視不用廣告,但是它的效益在哪裡?如果金鐘獎這樣的一個獎項,全部由公視得獎,那麼民營電視台就不用參加了,我們最主要是要鼓勵民間電視台。公共電視身負國家政策的使命,它在文化部,應該是保存文化。對此,部長有何看法? 龍部長應台:潘委員提出來的質疑也是我自己對同仁的質疑,不只是電視金鐘獎,廣播部分是更嚴重的呈現─得獎者都是公家資源的廣播電台,我們設置這個獎,到底是為了什麼?這是一個很核心的問題。金鐘獎都已經經過四、五十屆,但都沒有重新做討論。今年是第49屆,尤其在入圍人選宣布之後,我會儘速與我的同仁及最資深的專業界人士,就其本身的定位問題,做徹底的檢討。 潘委員維剛:本席可以感受到部長是非常有誠意的,所以我覺得應該要考量,是否註明有公家補助的不宜參加。以公視為例,它已經有4個頻道,還不斷地讓一些舊影片重複播出,所製作的音樂節目也是找兩個舊人來主持,表演舊民歌,距離我們的理想、標竿,希望整體推動文化資產保存,透過電視來呈現,這樣的機制、功能已相對性的減弱。本席認為,我們應該多鼓勵民營業者參加,這樣才能帶動金鐘獎。部長也說過,HD製作的比例太低,軟件不足,如果我們再不給它鼓勵,就會失去舉辦金鐘獎的目的,如果只是我們自己關著門高興,那是沒有用的。政府不補助,就做不出來,那我們幹嘛要辦呢? 龍部長應台:金鐘獎的部分,確實有很多事情需要澈底檢討一下。 潘委員維剛:謝謝。 另外,我們一年編9億多的預算給公視,文化部至少要有代表參與公共電視的董事會。 龍部長應台:這一點我本人並不反對,如果能有一席董事在裡面,對於大的政策以及公共電視在整個國家發展中要如何銜接理念,會比較好。但因公廣電視法第十四條規定其組織裡面,不能有任何公職人員在裡面。 潘委員維剛:既然如此,我們就應該考慮修法,本委員會可以一起來思考。本席看到送來的新草案裡面,連員工都可以有一席董事,文化部職掌它的政策、方向,卻連一席董事都沒有,根本無法表示意見;若能跟文化部的總體政策相銜接,這才是我們所期盼的。就像我們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原本一年也是編10億的預算,司法院在它的董事會裡面也沒有半席董事會,就讓他們自己做自己的;也因為成立了法扶基金會,所以我們的公設辯護人就遇缺不補,可是法扶的人又銜接不上,於是就脫節了。對於這樣一個政策,希望我們可以一起來思考、研究。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這真的是可以討論的議題,公廣法已送到立法院,我們可以繼續討論。 潘委員維剛:有關文創的部分,蔣委員也說了,我們的期盼很高,卻也只有6億,要如何去發揮它的功能機制?就像本席剛剛提到「中國好聲音」那個節目,它也需要很大的氣魄,央視當時也非常重視與支持。本席換算了一下,它一年可能就有27.8億收入,一個節目五年下來就有139億,而且未來可能還會更好、更多。我們原本期盼未來5年流行音樂可以有200億的產值,就像「中國好聲音」這個節目,它也是從2012年開始,所以我們要怎麼樣去做才好?部長說過要將流行音樂放到學校教育,但本席希望部長可以更宏觀一點,在文化的概念下,我們有國小、國中的課綱,而且十二年國教的課綱現在正在做討論,可是文化並不只是流行音樂,它只是一個單點,對於我們的下一代,在它的基礎教育裡面,我們應該加上些什麼?如果我們是一個文化大國,擁有多元文化,它所呈現的東西在哪裡?價值在哪裡?要怎麼放?本席希望不是單一的思考。如果只是把流行音樂放進去,那就太小了! 龍部長應台:委員,我們並不是只有流行音樂,只不過剛好有機會談到流行音樂。其實我們與教育部之間有一個很緊密的平台會定期開會,而且會把我們認為文化、教育應該結合的部分,逐項提出來,然後看教育部的態度是什麼,這些都在進行中的,並不只是流行音樂。 潘委員維剛:本席希望每一項政策都能加以落實。 另外,本席一直很關心藝術銀行這件事情,我們每年編列預算,只是做經費的分配,對於它的運作情形,部長滿意嗎? 龍部長應台:我們買進這些作品之後,要讓它流通,對於它的流通比例,我還滿滿意的;因為它是一個美學教育,需要做大的宣傳,讓更多的企業家還有大家都加入,這個部分我其實是不太滿意。 潘委員維剛:部長曾經出國去考察,所以你才有這樣的構想,像加拿大、澳洲的藝術銀行等等,讓你覺得我們應該可以朝這樣的方向來做;可是你們今年編列的預算,人事費有3,500萬,而人才的培養才62萬。就像加拿大藝術銀行所說的,「你想要為你的辦公室環境創造別樹一格的藝術氣氛嗎?偉大的藝術品是無價的,但你的公司可以租用。」他們是用這樣的概念。你們的人事費就在管這些東西嘛!而我們現在要培養的是媒合人才、行銷人才及督導人才,試問62萬元能培養出什麼人才?本席覺得太少了。你要怎麼去告訴這些企業,這些藝術品可以增加該企業整體的價值、氛圍,甚至可以讓它與客戶有一個新的產值出現。所以在人才培養上,請部長再作思考,對一般行政人員來說,這方面並不是他們的強項,要如何去做加強,還有新的人才要如何培養,請部長也要多關心。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在這方面需要再加強,媒合確實很重要,把觀念帶出去更重要。 潘委員維剛:剛剛有委員說,原住民需要平台,請問客家族群需不需要平台?我們今天已經有客委會、原民會、它們之間要如何整合,還請行政院多作思考。在座的陳碧涵委員也很關心客家族群,請問洪次長,與客家族群有沒有成立平台、開了幾次會?好的,客委會現在也有一個平台。本席要說的是,真正的文化究竟是什麼?所以我們一定要把握主軸,將它合一。 還有,我們現在已經是「十一屏三網一雲一霧」智慧型教室,將來在文化的推動上,要如何結合、落實、融合,然後統合、呈現?希望將來能有一個全盤性的思考。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我們會再繼續努力。 潘委員維剛:謝謝。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9月6日紅牛飲料在綠島人權園區舉辦了一場一對籃球鬥牛賽,部長知道這個案子嗎?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 段委員宜康:部長覺得這個活動辦得很成功嗎? 龍部長應台:第一次聽說這個案子的時候,我本人是不贊成的,我曾開玩笑的說這會引來段委員的撻伐…… 段委員宜康:紀錄裡面沒有這樣子寫。 龍部長應台:但是當我發現那些曾在綠島坐過牢的前輩們竟然都大力支持,其實我是被他們說服的…… 段委員宜康:你知道他們為什麼會支持? 龍部長應台:他們曾寫信給我,也當面告訴過我,其中最打中我的一個論點,是他們在那邊坐了五年、十年、二十年的牢,如果當時不被允許可以在那個地方打籃球的話,他們是活不下去的,所以這一次能夠把籃球這件事情帶進去,對他們心理最受傷的那根弦是有撫慰作用的。這一點打動了我。 段委員宜康:部長,包括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諮詢委員的會議紀錄及部長所主持的會議紀錄,所提出來的理由,統統都說這個活動可以讓綠島人權園區的能見度提高,免得觀光客到了那裡或是綠島街上賣的紀念品都說綠島是大哥的故鄉,卻不記得那個地方曾經有台灣在政治上面剝奪人權、禁錮心靈與肉體,一個最悲慘的紀錄與過去。當我聽到他們這樣說的時候,我的感受是:「是啊!這是一個事實!」我們所有的人權教育、歷史教育,讓現在的年輕人甚至整個社會對這個部分─不論是景美或綠島,都不重視,包括我們長輩曾經經歷過的那段歷史,都被放掉了。這是誰的責任?難道不是政府的責任,不是教育部、文化部的責任?這些曾經在那邊坐過牢,已經八十幾歲的老人家,他們為什麼會去支持這個活動?因為他們希望這個商業性的活動、國際性的活動,可以讓過去這段歷史再次得到重視;對文化部來說,這是打了一記重重的耳光。 龍部長應台:段委員,我不認為如此! 段委員宜康:難道你要告訴我們是誰的責任嗎? 龍部長應台:這不是責任的問題…… 段委員宜康:當然是責任問題!這段白色恐怖的歷史居然被淡忘,居然沒有得到重視。請問我們的處理方式是什麼?我從會議紀錄裡面看到,你也做了要求,也看到好幾位諮詢委員說,希望在這個商業活動中,可以讓大家知道綠島過去的歷史。對於主辦單位─紅牛飲料公司應我們要求所做的事情,你們都滿意嗎?文化部了不了解他們做了哪些事情? 龍部長應台:您是說在綠島所做的事情? 段委員宜康:不!我們要求在它的網頁上要有影片,要有一個專區來講述綠島的歷史,讓我們的年輕人了解,讓國際友人都了解。本席要問的是,他們所做的,你們都滿意嗎?你了不了解他們做了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有具體的要求。 段委員宜康:他們有沒有完成? 龍部長應台:這一點可否請王主任來回答? 段委員宜康:你都沒有在追蹤? 龍部長應台:我請我們同仁追蹤。 段委員宜康:請部長看一下,這是中文網頁,那是英文網頁,前者有一個綠島─人權之島的聯結專區,後者就沒有。你說我們要利用這個活動,讓綠島的歷史,讓台灣白色恐怖的這一頁能夠做國際宣傳,可是它只做了中文部分,英文部分並沒有。 龍部長應台:那是因為現在綠島的那個專頁裡面只有中文,還沒有能力把它翻成英文。 段委員宜康:這告訴我們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答應出借綠島人權園區給國際飲料大廠辦商業活動時,並沒有做這樣的規劃,也沒有想到如果同意的話,要賦予它什麼樣的意義,有沒有能力在商業活動中達到我們希望達到的目的?現在是答應之後,再想辦法去補…… 龍部長應台:不管是當時答應或……總而言之,我們是有具體要求的。 段委員宜康:補了什麼東西?就是補了七段影片,全是對那個時候的受刑人的訪問,點閱率最高那段影片有多少,你知道嗎? 龍部長應台:請告訴我。 段委員宜康:點閱人數最高的那段影片是32人,文化部自己的員工都不只這個數字。 龍部長應台:段委員的意思是宣傳的效果不夠大? 段委員宜康:不!我的意思是,你們答應了這個活動,事後不論是被人批評還是自己覺得不妥,才想辦法要去補救,才想辦法擦胭脂抹粉。今年你帶隊去德國,看了三個人權博物館,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段委員宜康:你能想像任何一個,不論是過去東德秘密警察時代所設的人權博物館或是納粹時代德國在奧地利、波蘭的集中營,現在都變成博物館;紅牛飲料是歐洲奧地利的公司,他們會在奧地利的集中營去辦這樣的活動嗎?他們的政府敢同意嗎? 龍部長應台:第一、他們不會。 段委員宜康:因為他們不敢…… 龍部長應台:第二、整個歷史脈絡不同…… 段委員宜康:有何不同?你告訴我歷史的脈絡有何不一樣? 龍部長應台:第三、如果現在又回到該不該辦這件事情,我跟委員說我個人是不同意的;但是我被這些曾經在那裡坐過牢的受難前輩所說服。 段委員宜康:是!因為他們絕望,他們對政府沒有大力去宣傳、教育…… 龍部長應台:這是您的說法…… 段委員宜康:所以到那裡參訪的人數逐年下降。 龍部長應台:到綠島參觀的人數,今年成長了45%。 段委員宜康:你是跟哪一年比較啊? 龍部長應台:跟去年同期比較,所以您說的人數降低是錯誤的。 段委員宜康:2006年是21.4萬人,去年是多少? 主席: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王主任答復。 王主任逸群:主席、各位委員。去年是19萬…… 段委員宜康:是19萬5千,對不對? 王主任逸群:對。 段委員宜康:他們為什麼會著急,其實你們很清楚。你們花了多少力氣,你們自己也很清楚。我們回到這個活動的本質,你會同意這個商業活動…… 龍部長應台:在這次的活動裡面,它是不收費的。 段委員宜康:所謂的商業活動並不是收門票,而是它的宣傳…… 龍部長應台:報告委員,如果一個商業公司願意用完全不收費、不營利的方式來做這件事情,而我們的老前輩認為這件事情是值得支持的…… 段委員宜康:請教龍部長,該飲料公司舉辦這個活動的目的是不是為了宣傳它的飲料、它的產品? 龍部長應台:當然! 段委員宜康:所以它在那邊辦這個活動,可想而知,其所有宣傳重點統統擺在它的活動及它的飲料。所以我們和這些老先生只是自己想像:它可以讓這個人權園區的能見度變高。您身為文化部長,曾在歐洲─德國留學,也帶隊去參觀過。在德國、奧地利、波蘭的人權博物館,我相信沒有一個飲料公司敢提出這樣的請求,也絕對沒有一個政府會同意,為什麼在台灣,我們居然就同意了?還振振有辭的跟大家說:我盡到我的責任,我也跟他們提出要求…… 龍部長應台:段委員,我可以回答您的問題,因為他們的…… 段委員宜康:我坦白說,我們的人權園區不受到重視! 龍部長應台:我不贊成您的說法。 段委員宜康:我們的人權教育被漠視,就是因為文化部的態度…… 龍部長應台:段委員,我覺得您完全漠視文化部同仁對此的投入,您完全漠視我們的努力…… 段委員宜康:為什麼這些老先生會覺得走投無路?他們覺得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段,在台灣的歷史上居然被漠視,沒有受到重視,他們所受的犧牲居然不如大哥被關在綠島這件事情上。為什麼?你告訴我,政府沒有責任,政府已經盡力了!我覺得你把自己也看得太了不起,也太自滿了吧!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您是不是把自己的意見看得太大了,超過這些受難者團體的態度與立場? 段委員宜康:這段歷史不是只屬於哪一個人,這段歷史屬於台灣所有人的,還有一些受難者根本沒有機會活著離開綠島…… 龍部長應台:建議段委員與受難者團體多做一點溝通…… 段委員宜康:怎麼可以漠視這段歷史在台灣所代表的嚴肅意義?為什麼可以讓一個商業活動去污染這一段我們都不希望重演的歷史?我認為這是墮落!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質詢。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9月18日部長說文化部已經成立兩年,每年的預算都在增加,從第一年的161億到今年的170億,連英國、法國的文化部長都羨慕你。你說過這樣的話吧!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對,我說過我們的預算沒有被刪除,而且還少度的增加。 陳委員明文:不只是國外的文化部長羨慕你,我也很羨慕你,文化部的預算說增加就可以增加!事實上,文化部預算的增加是一件好事,本席只是要了解,所增加的這些預算都花在哪裡?今年文化部主管的預算是170億,較去年增加了5億多,請問這些預算在經常門占多少的比例,在資本門又占了多少?可以告訴我嗎? 龍部長應台:可以!其實是比去年增加10億,其中5億原本是教育部兩廳院的部分,只是挪過來而已;另外增加的2.5億是台中歌劇院的部分,1.15億是衛武營的部分。主要是增加這三款。 陳委員明文:本席發現你們資本門增加的比例要比經常門還多,也就是說文化部的主要業務減少,蓋硬體的部分反而增加了,沒錯吧! 龍部長應台:並沒有!我們的170億扣掉義務預算如捐贈中央廣播電台、公共電視,並減掉工程部分,我們今年是…… 陳委員明文:從預算書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藝術發展業務或影視、流行音樂產業、文學發展等預算都較去年減少,也就是說主要業務都減少了;無論是文化發展、文化推動或文化政策規劃、文化產業交流等預算,好像都不受重視。本席不知道你們的預算增加究竟都花在哪裡? 文化部從文建會改制以來,我們沒有看到文化部在文化推動、文化產業的推動上有很明顯的成績,文化資源的分配也不是很均勻,尤其是你們把一些資源都集中在中北部─都會型的城市,而那些非都會區的縣份,在經費分配上都很缺乏…… 龍部長應台:事實上,我們的補助款落得最多、最高的地方是南部的縣市。 陳委員明文:南部哪些縣市? 龍部長應台:我現在沒有辦法告訴你個別的縣市,但南部縣市是得到最多的比例。 陳委員明文:你能告訴我是哪裡嗎?你說的大概是高雄的衛武營,因為高雄衛武營正如火如荼的在推動;但不論是你們正在推動的五大園區,如:台中、花蓮、嘉義,尤其是嘉義的文創園區等等,你講的大概是這個…… 龍部長應台:我不是只講這個,如果您關心文化部的…… 陳委員明文:我要請教你,為什麼嘉義文化創意園區從文建會時代到文化部整整八年了,都沒辦法招商出去?硬體設備已經完成了,卻放在那裡…… 龍部長應台:招商都流標……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 龍部長應台:第一、它地方偏遠,所以我們…… 陳委員明文:你知道嘉義文創園區在哪裡嗎? 龍部長應台:我去過。 陳委員明文:既然你去過,怎麼會說那裡偏遠? 龍部長應台:你聽我解釋…… 陳委員明文:我就住在那裡,位在嘉義火車站旁邊,那叫偏遠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要不要聽我解釋?我們帶台北的文創業者下去,想要說服他們進駐嘉義,但是他們說文創業者大部分的廠商都住在台北,覺得距離這裡的文創群聚點太遠,我們也帶了影視業者到嘉義。所以我說的偏遠是指他們的產業主要聚集在哪裡…… 陳委員明文:因為過去的文化資源太集中在北部…… 龍部長應台:委員說的過去是指過去六十年嗎? 陳委員明文:文化部是從台北看天下,所以你們看到的嘉義是偏遠的,是摸不著天、摸不著地…… 龍部長應台:請陳委員不要這樣曲解,好不好?我剛剛是說產業聚集在哪裡。 陳委員明文:本席覺得長期以來文化資源的分配、重要活動都是在中北部,你們有在南部辦過什麼活動?今天在嘉義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都已經蓋好8年了,卻一直放著當蚊子館,你們還有什麼理由好講?你們還說太遍遠所以招商招不到,這是令我們覺得非常遺憾的。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委員完全沒有看到我們的努力。 陳委員明文:你們努力了什麼?從結果來看,到現在為止,我們根本看不到嘛! 龍部長應台:我們可以問嘉義。 陳委員明文:本席是民意代表,我站在立法委員的角度,我就是沒有看到什麼成果嘛!你們花了四、五億,用了8年的時間,到現在還是沒有動起來,沒有錯吧! 龍部長應台:委員是要我們去改善文創的業者都在台北這件事情是不是?我們現在在台南也成立了一個文創園區…… 陳委員明文:本席是在告訴你問題,你是部長,所以你要去解決問題。 龍部長應台:對,我現在就是要跟委員說明。 陳委員明文:業者都在台北,都不到嘉義來,那你們為什麼會規劃這個文化園區? 龍部長應台:我現在就是要跟委員說明嘉義園區招商有困難的原因,我們帶了很多不同的業者,希望能夠得到結果。 陳委員明文:華山文化園區這麼成功,我們很羡慕,反觀嘉義都已經8年了卻還沒有看到成果。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認同你的說法。 陳委員明文:今天本席要再請問部長,嘉義市還有一個文化創意園區,那嘉義縣呢?文化部成立以來對嘉義縣有沒有什麼計畫?以前沒有、現在沒有、未來也沒有。 龍部長應台:委員是說園區嗎? 陳委員明文:就是文化部在推動的任何計畫,有沒有?沒有嗎? 龍部長應台:我現在手上沒有資料。 陳委員明文:本席主要是想凸顯一個問題,文化部今天的施政報告特別提到泥土化,泥土化的意思就是要讓藝術下鄉,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明文:縮短城鄉差距,這是你們文化部應該要做的事情,沒有錯吧!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明文:那你們在嘉義縣做了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們可不可以在會後提供資料給委員? 陳委員明文:據本席了解,現在嘉義縣所得到的資源只有地方文物館、社區總體營造,我們有去爭取一些村落、社區的經費,像你們今年地方文物館的預算總共編了三億多,可是分配到地方的只有2億,你們留了一億多要幹什麼?錢花出去了沒有? 龍部長應台:如果陳委員是想要了解文化部的資源有多少會分配給嘉義,我們會提供相關的資料。 陳委員明文:本席只是要告訴部長,或許你不知道,你沒有辦法顧到這麼細的部分,本席主要是想凸顯出來,你們文化資源的分配不均,歧視中南部,本席必須要讓你知道這一點。而且我們要經費就像乞丐向你們討錢一樣,對不對?你們到底是把錢留著幹什麼?你們總體營造編了一億一千多萬的經費,可是全國才只有補助七千多萬,剩下的四千多萬你們留著幹什麼?你們文化創意補助經費總共三千四百多萬,全國補助兩千多萬,留了一千三百多萬是要幹什麼?這些錢應該要分配到地方,我們這些南部草根的地方要你們的文化資源都要不到,你們年度預算卻留著看高興給誰,本席不知道你們留這些錢要做什麼。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縮短城鄉差距是我們文化部一項很重要的工作,這是第一點。第二,你說我們對南部投入的資源太少,這是錯誤的,我們對南部投入的資源,從文建會到現在,我們分析過之前8年對南部的投入最多,還超過中部跟北部。第三,如果委員想要了解我們在嘉義到底做了什麼事情,我們會後再提供完整的資料。 陳委員明文:不要在會後再提供,請你們現在就給我完整的資料。 龍部長應台:但是我事先不知道委員要問這個問題。 陳委員明文:其實你們提不出來,有什麼完整的資料? 龍部長應台:我們可以提供完整的資料。 陳委員明文:你們應該要分配的錢都還留著,還扣在你們文化部手中,到底是為什麼?難道是要當大哥嗎?是要拿來做人情嗎?本席只是要告訴你們,過去、現在、未來在嘉義縣看不到文化部給我們任何的計畫。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們有1,500萬是在嘉義的,你這樣說是不公平的。 陳委員明文:你是台灣文化部的部長,本席希望你能夠從台灣人的角度來思考我們台灣的文化發展。最近我們發現一些台灣應該要被保存的古蹟,但是我們沒有看到文化部在用心,譬如說雲林虎尾糖廠的日式招待所被燒掉,還有我們嘉義的蒜頭糖廠被怪手侵入了,但是文化部好像都覺得這些跟你們無關,地方政府都很用心的想要維護這些古蹟,但是最後怎麼樣呢?所以本席希望文化部要重視,我們更希望部長要保存文化古蹟,不是蓋大樓就好了,硬體的建設不是你應該去關心的事情,而是要思考如何做好文化的推廣,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3時1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龍部長,在文化部每年編列之預算中,用於補助國內藝文團體出國表演的經費一共有多少?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這要問一下,因為我們是跨編在不同的司別。 許委員添財:決算結果呢?你們有沒有統計? 龍部長應台:這我要請問一下,因為我們是分布編在交流司及藝術發展司。 許委員添財:沒錯,所以我要了解整個具體的補助對象。 龍部長應台:是的,整體補助情形請兩位司長提出來。藝發司…… 許委員添財:請問一年補助國內藝文團體出國表演的經費是多少?就用最近一年(去年)的決算數字。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要查一下。 許委員添財:利用查的時間,我繼續請教部長,依你了解,不論是你的下屬同仁所簽或由你所核准的,僑社的活動是否曾經向文化部申請過經費補助? 龍部長應台:僑社也有向我們申請過,但如果我們判斷它是純僑社的活動,都會請它轉向僑委會申請。 許委員添財:可能它本身是僑社,例如臺灣商會主辦,但它是一個移民地的多元文化活動,而且當地政府的重要官員、包括議員都有出席,規模滿大的。我講的事你們知道嗎?請你的幕僚提供一下…… 龍部長應台:不知道您所講的…… 許委員添財:它具有這樣的條件,既是移民地當地多元文化(multiple culture)的活動,也是當地政府所鼓勵的,我們的僑社為了宣慰自己,也為了傳承臺灣文化的根,因為移民的第二代最擔心的就是文化斷層,第一代基本上還了解臺灣長得怎麼樣、臺灣文化的內涵及狀況如何,然而第二代講當地的語言、接受當地的教育、融入當地社會,他們擁有當地國籍、變成當地公民,結果文化的根卻沒有辦法傳承下去。所以第一代在美國也好、在澳洲也好、在日本也好,現今全球化之後,各國政府為了透過這樣正向既可以包容,又可以鼓勵交流、促進提升人類文明所做的文化活動,都會鼓勵移民帶來原居祖籍地的文化來互相交流。這不是僑社問題,而是文化很重要的工作重點吧?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就補助而言,你可能會說:我派臺灣最優質的藝文團隊代表國家到其他國家的重要城市表演。這是一回事,但是僑社主辦的活動如果效果好,則是庶民文化與庶民文化的相互結合,草根、亦即你所謂的泥土,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這種泥土交融很重要,這才是真正的people對people。過去文化部對這部分,就如同部長方才所說的,因為係純僑社的活動而不予補助,事實上那並不是純僑社活動,而是你們不予補助的藉口,說那是僑社活動,要他們去找僑委會,然而僑委會的預算規模非常小,所以能給的經費約是新臺幣2萬元、3萬元,說實在話,僑社若是不拿,好像母國不重視;若是拿,也是杯水車薪,幫助有限,這讓他們很尷尬。在這種情形下,文化部是否要重視這一環? 龍部長應台:許委員,我們與僑委會在工作上是有分工的,當申請案來自僑社時,也要經過判斷其究竟是否為一個僑胞的活動,若是,那它理所當然就要送到僑委會;如果我們判斷這個活動的本質比較是我們所在進行的文化外交與藝術外交,我們就會予以支持,所以這中間有一個很重要的分野。 許委員添財:部長所說的,一般人、包括本席都可以理解,但那些可能是高層次的,例如雲門舞集、明華園孫翠鳳就有1、2、3、4、5、6、7、8、9、10團等等,那都是國家級的,布袋戲也有國家級的;但是地方型的才更真正是草根性、泥土性,它的規模與名氣可能沒有那麼大,專業演藝水準也可能沒有那麼高,但是它跟生活結合所表現出的庶民文化內涵之底蘊精神反而紮實,這部分怎能說不是文化的一部分呢?怎能說那是純僑社的活動呢? 龍部長應台:不是的,其實像太武鄉的學童合唱團都曾被我們派去洛杉磯演出過,歌仔戲大師廖瓊枝女士也曾經去做過國際交流,不是只有雲門舞集…… 許委員添財:這當然是好事,這樣做當然是對的,所以你們要去了解嘛,你們也有派官員駐外吧? 龍部長應台:對,我們有官員文化駐點。 許委員添財:對啊,那他就應該回報啊!本席這次剛好有機會到布里斯本,他們舉辦「臺灣嘉年華會」已經3屆了,為期一週,外交部及僑委會的官員都有出席,但是文化部的官員好像沒有去,可能有…… 龍部長應台:因為文化部沒有派駐人員在那裡。 許委員添財:沒有派駐人員喔?我還說奇怪,文化部怎麼…… 龍部長應台:對,我們的人員太少了! 許委員添財:雖然沒有,但是如果你重視那邊……,你看,澳洲跟臺灣的關係在這二、三十年來因為新移民的關係,第二代已經在那邊長大成人,成家立業、融入社會,在那邊已很有地位。請問你去過澳洲嗎? 龍部長應台:去過。 許委員添財:去過哪裡?雪梨你一定有去過。 龍部長應台:雪梨跟墨爾本。 許委員添財:布里斯本呢? 龍部長應台:沒有。 許委員添財:這次我是去布里斯本,布里斯本的臺僑有2萬5,000人;雪梨有8,000人;墨爾本是大學城,有2,000人。 龍部長應台:所以布里斯本有最多臺僑。 許委員添財:對,布里斯本最多,有2萬5,000人。另外還有3萬5,000人,你知道是甚麼嗎?是working holiday,叫做打工…… 龍部長應台:打工假期。 許委員添財:其實不是叫「打工假期」,而臺灣是這麼說,這都有在廣告,外交部有正式辦理,鼓勵學生出國打工,順便遊學。其實哪有遊學,都是在打工,他們到葡萄園剪葡萄枝、到屠宰場殺牛,這樣的人數有多少?有3萬5,000人!還有一部分更為可怕,就是去那邊學按摩,那是要幹甚麼呢?到處都有學按摩的廣告,一般人的時薪是20元,而他的時薪則是30元起跳,甚而可以高達60元,那是在幹甚麼的呢?大家自己去猜。今天臺灣會講英語的大學畢業生去澳洲的有3萬5,000人,還有這3萬5,000人之外以觀光名義進去的人在做甚麼?我們打個問號! 所以,此時我們的僑社發展若是達到一個規模,對當地有影響力,則對我們國家的幫助就很大。我遇到移民的第二代,他說他們的父母因為當時臺灣的環境,而澳洲當時相對鼓勵投資移民,所以就帶著小孩過去,在過去的那一波人中有一半的人回來、另一半的人留在那邊,留在那邊的人跟我說:為什麼不移民澳洲?為什麼要回去?在這邊只要辛苦一點,把臺灣精神拿出來,人家工作8小時,我們就工作12小時,那就可以比人家多賺好幾倍。因為澳洲資源豐富,人口僅2,300萬人,土地卻有我們的250倍、資源大概是我們的幾百萬倍,所以好像是在享清福一樣。 現在我看他們的節目要撐一個禮拜很辛苦,每個人都出錢出力,而出力的也還要出錢,那已變成布里斯本當地重要的節慶,布里斯本的藝術節和臺灣嘉年華會這兩個節慶連結在一起,變成了布里斯本的大事。你看,2萬5,000位僑民可以在那裡跟布里斯本國際有名的藝術節在人數、熱鬧度、知名度上相抗衡,他們的多元文化部副部長都會來參加,如果當時龍部長也能在場、又能上臺講幾句話的話,那對臺灣的幫助會有多大!以上提供給你參考。謝謝。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淑慧質詢。 陳委員淑慧(陳委員碧涵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龍部長,辛苦了!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陳委員,您也辛苦了! 陳委員淑慧:龍部長,經過十幾位委員的質詢,您對於文化部一些新的政策及推展的工作也有一些著墨,從業務概況報告中我們可以知道,文化部有一些新的政策及計畫要推展,本席首先肯定部長這幾年來領導文化部重組,展現許多抱負。過去我們稱文化為國家的軟實力,而部長今年又有特殊的新名詞,稱之為沉默的國力,針對「沉默」二字,本席的觀感覺得比較消沉一點,但是「沉」字確實非常深,所謂「好酒沉甕底」,我想部長對此用詞含意的期許是希望民間與政府都能關注,給予文化每一分力量,希望文化的文創大樹能夠早日開花結果,部長的用意應在於此,是不是? 龍部長應台:是的。 陳委員淑慧:本席今天想跟部長談一個舊議題,這個舊議題本席在委員會中曾多次與部長討論過,那就是英國的經驗。今天本席談英國經驗,但並是不要分享它成功抵擋了蘇格蘭獨立的政治經驗,而是要分享文創產業推動的經驗。如果部長記得,我曾經多次討論過,請問部長,若是談到1997年的國際大事,你最記得的是哪一項? 龍部長應台:說到1997年,大家會想到的應該是香港。 陳委員淑慧:是香港回歸,同年也是大英帝國出現自1812年以來最年輕的首相─托尼.布萊爾(Tony Blair),當年他僅43歲。請問部長記不記得他上任之後推動的第一個政策是甚麼? 龍部長應台:是創意產業。 陳委員淑慧:是文創產業,直到2007年他離開唐寧街官邸,整整10年之間,文創產業成為英國第二大產值的產業,僅次於金融業。當時文創產業的產值高達占英國的百分之七,這是相當大的一個數字。我們從這等等的經驗回頭來看看臺灣的情形,臺灣也是在2002年將文創產業列為國家重點發展的挑戰,根據文化部出版的文化統計年報,到2012年是否也正好是10年?我們看看,英國在10年之內創造出10倍的產值,而臺灣在10年間僅增加53.6%,2012年我們的文創產值是7,574.24億元。部長,我們看一下英國的經驗,再回想臺灣推動文創產業的過程中得到的是這樣一個成果,你有甚麼看法與感觸? 本席為你做出這張統整表,從2008年到2012年,當然,在2008年及2009年時碰到世界型金融風暴,2009年甚至呈現負成長;2010年才由負到正再成長,對不對?所以差距再大一點;2010年至2011年則是小幅成長;而2012年竟然倒退3.4%。這是一個非常、非常大的挑戰警訊,請部長說明。 龍部長應台:我覺得陳委員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亦即如果我們要跟英國這樣的國家做比較,我覺得我們在創意產業上有很多重要基礎建設的基底不夠結實,包括每一個產業鏈,例如您很孰悉的行業代碼本身都不健全,所以這是我現在比較辛苦在做的事。至於您今天所提出的數據最有意思的是,文創產業今年比起去年是倒退了3.4%,但是如果我們把黃金的批發與零售拿掉的話,其實創意產業還增加2.3,因為這一項被算做工藝產業。換句話說,今年的退縮最大的原因是受到國際黃金價格升降的影響。 陳委員淑慧:所以黃金是放在…… 龍部長應台:是放在工藝產業裡面。 陳委員淑慧:OK。所以你的意思是要把黃金放在文化產業裡面? 龍部長應台:依我們的行業代碼,它被算在裡面。 陳委員淑慧:OK。 龍部長應台:因為黃金價格受到很大的波動,所以如果把黃金那一塊拿出來,其實它還增加2.3%。 陳委員淑慧:部長,我覺得不在那些detail,其實文化所涵蓋的項目之多、範圍之廣,我們可以用不同的角度去歸納它,我想最重要的還是政府和民間在政策、法令的配合推動上,都必須要如您所說的每分耕耘都要注入。 部長,上禮拜四發生了一件對文創產業非常有幫助的事情,您知道是什麼嗎?就是上禮拜四證交所董事會通過了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修正案,其中規定了文創事業申請股票上市之條件,準用科技事業上市的相關措施。記得十幾二十年前,台灣出現了一個科技奇蹟,就是科技新貴,當時政府非常重視科技產業的推動,為了鼓勵科技事業到市場上集資,加快整個經濟發展的腳步,造就了台灣的經濟奇蹟。文創產業從2002年開始就是國家發展的重點,今年已是第12年,但是我們看不到一個有形、有力、有效的方式。剛才部長提到文化項目的代碼是屬於細節的部分。談到文創,我們急需兩大元素,一是人才,二是產業化,產業化需要的就是資金。上禮拜四證交所董事會通過了這樣一個修正案,對於文創產業化是一個很大的助力。但是我們回頭來看國內五萬八千多家包括微型、中小型、大型的文創事業,其中微型的就占了83%,是不是這樣? 龍部長應台:對。 陳委員淑慧:部長應該會問我,科技事業上市的標準是什麼?就是只要有3億的資本額就可以申請上市,但是第一我們就要去算一算,文創事業多數是微型的。 龍部長應台:資本額在500萬以下的。 陳委員淑慧:對,如何達到科技事業3億的門檻?第二個條件則是要文化部的意見書,所以,我現在提醒部長,或許您不知道以上這兩個條件,請問你認為我們應如何幫助這些事業體達到這樣的門檻?第二、文化部的意見書現在不曉得要由哪一個單位辦理,這些意見書是否有一些標準來審核?部長,證交所董事會通過文創事業準用科技事業上市標準上市修正案的用意非常深,也就是說政府現在非常有心要幫助文創產業,所以希望部長提出一些有力、有效的配套措施,以便和金管會提出的這個好政策相輔相成。金管會的曾主委甚至提到,到2017年他要拜訪800個公司,而且有心讓300家登錄為創櫃板。所以,如何讓文創事業達到3億的上市標準,以及文創事業申請上市的標準流程,是文化部目前必須有的積極作為。 龍部長應台:我贊成,我們和國發會、金管會都應該有非常密切的討論平台,我們會針對意見書提出整個配套措施。 主席(陳委員淑慧):請賴委員振昌質詢。(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 請簡委員東明質詢。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文化部成立到現在幾年了?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兩年半。 簡委員東明:文建會時期我們不談,這兩年半當中,記得部長曾經提到原住民的文化是台灣文化的來源。 龍部長應台:是。 簡委員東明:我們一直非常重視部長所說的這句話,我們也充滿了期待,希望部長能夠澈底的重視台灣四百年以前的歷史文化,但是我坦白的跟部長講,部長可能很少到原住民地區,因為你非常忙,這兩年半文化部對於原住民的照顧,我不能說完全沒有感覺,但是大概有感覺的只有20%,無感的大概80%。我看了文化部的施政報告和每年編列的預算,對於原住民地區文化方面的挹注,顯示你們似乎始終認為因為有原住民委員會,因此你們並不是很重視,這一點和當初部長說原住民文化是台灣文化的源頭,似乎並不對稱。我們每次提出的計畫,包括文化活動、基層提出的推展文化藝術計畫,要求文化部補助或參與的,10件當中大概有8件都會退回,理由大多是補助內容和你們的補助要點不符。明明是文化活動,怎麼會不符呢?以最簡單的傳統文化技藝競賽來說,是不是屬於文化活動? 龍部長應台:簡委員,我相信我很能感受您的挫折感,希望辦更多的活動,但是得不到充分的補助,我只能說其實文化部的預算是非常少的,如果我們把工程和義務的預算去掉的話,文化部總共的預算是29億元,在29億中,以103年度為例,到8月為止我們補助給原住民各種活動的經費已有一億六千萬元,所以,我們並波有忽視原住民的文化權益,但是您剛才所舉的例子,如果他們辦的活動是比較屬於體育性質的話,那麼按照我們的補助要點,就不符合,或者它屬於純觀光性質,那就屬於觀光局的職掌範圍。我們那個小小的審查委員會要看活動的性質、屬性的。 簡委員東明:部長,你剛才說你們補助原住民地區總共有一億多。 龍部長應台:有,一億多。 簡委員東明:那我們怎麼會沒有感覺? 龍部長應台:所以我也覺得很遺憾,我們是不是應該多作一點宣傳。 簡委員東明:不是,你們的資料可不可以提供給我們? 龍部長應台:一定,馬上補送給委員。 簡委員東明:幾乎我們每次申請補助,文化部真的是最不支持的。 龍部長應台:事後我也會請同仁向委員解釋一下我們的補助要點是鼓勵哪一種性質的活動或其運作方式。 簡委員東明:原住民是為了保存傳統的文化技藝才舉辦比賽,比賽只是一個手段,怎麼會不符呢? 龍部長應台:簡委員,也許評審委員認為它比較接近體育類,所以,我們可能事先要與原住民朋友多一點溝通,讓他們了解要申請我們的補助時要採什麼寫作方式。 簡委員東明:剛才部長說你們的預算相當有限。 龍部長應台:是。 簡委員東明:但是我們要看到你們補助的比率,對原住民補助的比率最起碼要看得到啊!現在根本看不到啊!今天我看到部長在報告上寫「文化是沈默的國力」,我滿認同的,因為文化確實是國力的展現,但是我把部長的報告大概翻了一下,感覺滿失望的。 龍部長應台:為什麼? 簡委員東明:因為這是簡報。 龍部長應台:是簡版。 簡委員東明:其中與原住民有關的可能有涵蓋在內,像「打造文化工程」、「新增文化機構」下齊東詩舍、詩的復興、國民記憶庫及「活化文化資產保存」可能有,但是也是很少,我這邊都有統計資料,另外,社造20年、藝文紮根…… 龍部長應台:簡委員,原住民的部分包含在我們所有的每個項目內。 簡委員東明:但是你們提出的圖片完全沒有。 龍部長應台:是,我們的圖片選得不夠周全。 簡委員東明:「打造文化工程」從101年開始,要做到105年,其中101年1件、102年沒有、103年6件、104年1件、105年1件,這9件也沒有一件是和原住民直接相關的。 龍部長應台:簡委員,大概不能這麼看啦!你看屏東的演藝廳,我們投注了7億,而屏東有這麼多原住民,我們不能說屏東演藝廳不是為原住民同胞服務,它當然是。 簡委員東明:演藝廳當然該有,但是我們最近一直在爭取的是,希望我們也有一個台灣原住民文化館或文物館,現在每個鄉幾乎都有文物館,但是有的文物館做得很好,有的地方卻不知道怎麼做,因此,我最近要辦一個館際方面的研習,希望以一個兩天一夜的活動來共同研習,我也召集了兩、三次的協調,我並沒有要求文化部負擔全部的經費。像這個問題結果如何,我還不知道。 龍部長應台:我們當然知道在原民會的扶植之下,全國已有28個文化館,所以我們和原民會之間確實有分工。 簡委員東明:你們有挹注經費給他們嗎? 龍部長應台:是,我請同仁跟簡委員多說明一下我們補助的原則和運作的方法。 簡委員東明:請把資料提供給我。 龍部長應台:沒有問題。 簡委員東明:最後,施政工作報告第16頁提到的「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你們補助了171案,但是我們只看到達仁鄉安朔村這一件;第18頁提到撫慰八八水災災民心靈創傷的活動,預算是1億1,096萬元,但是我們也只看到嘉義縣番路鄉的日安社區有這個活動;第37頁提到的「多元資金挹注計畫」,兩億多的經費,我們也只看到補助給三地門工藝文創聚落。也許我這邊的資料有落差,但是最起碼文化部應該好好檢討,了解一下你們做的到底夠不夠。因為對於即將消失的文化,大家都有責任,我們不喜歡看到它消失,包括我們的母語、歌舞、服飾、雕刻等等,這不單是原民會的責任。事實上,原民會的經費比你們更有限,因為原民會要負擔的經費不是只有文化的部分,還包括工程等等,真正文化方面的最高行政單位,掌管文化推展、延續和保存的是文化部,文化部要承擔責任。對於我剛才所提到的,你們可以回去了解是不是這樣,假如不是這樣的話,請部長請相關承辦人員提供我一份書面的答覆,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簡委員,我們事後會請同仁提供更多的說明。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文化工作百廢待舉,本席還是一樣期待看到龍部長有所作為跟成績。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管委員碧玲:讓龍應台的聲望不要在文化部部長的任內有太大的折損,不要讓它變成是龍應台招牌的墳場,希望是這樣。但是,真的是百廢待舉,要拿出一個大的成就,而且是根本性、制度性、基礎性的,能夠永續、長遠地有成績,目前確實還要再加油,好不好?有關修法的部分,無論是電影法、文資法、博物館法等一切,目前雖然有些進度、出了行政院,但時機不對,這個會期又是審預算的會期,眼看著今年應該也是「立法上的槓龜」、又會蹉跎,這些真的都很不容易。 本席今天的質詢大概有兩個部分,第一個是有關6月份監察院的糾正,文化部也在糾正之列、被監察院狠狠地糾正,你注意到了嘛? 龍部長應台:對。 管委員碧玲:有什麼檢討?有什麼展望? 龍部長應台:我相當重視的就是文創那一塊。 管委員碧玲:對啊!就文創法,本席還有召委,包括在副院長那個時代,我們真的是嘔心瀝血才讓它通過。 龍部長應台:對,那個時候是你們打的基礎。 管委員碧玲:而我們也很希望國發基金能夠看到成績,可是從立法到現在它的執行績效還是不彰,光100億部分的執行率就低了。現在大概投資了多少錢? 龍部長應台:就10至12家的管理公司而言,我們投資了6億多,對方投資了7億多,總共是13億。 管委員碧玲:政府的100億就用了6億,其實就是6%! 龍部長應台:對。 管委員碧玲:不好看。 龍部長應台:其實應該是說60億中的6億。 管委員碧玲:好,那也只不過是多少? 龍部長應台:就很低啊!對,相當低。 管委員碧玲:你展望什麼時候會邁出很好的腳步? 龍部長應台:最關鍵的,我們跟國發會已經開了非常多次會,到了10月中有再下一輪的會議,要對微型產業…… 管委員碧玲:我要知道計畫。 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正在討論,比如門檻的降低…… 管委員碧玲:還在討論,我知道了。 龍部長應台:對,還在討論中。 管委員碧玲:監察院要求你們自行辦理,尤其是你們自己要成立評估審議會,這應該是屬於自行辦理的部分,不要再交給這些所謂的管理顧問公司。你也知道管理顧問公司多半都是傾向於自己的案子、有其主觀,那是非常嚴重的圖利!監察院用了很重的字眼「顯有失責及圖利之嫌」,我們也看到管理顧問公司真的就是投資了他們自己正在進行的方案,很多是這樣嘛!在制度上,你們要不要加強自行評估審議的部分,有沒有計畫了? 龍部長應台:有,也在討論之中。 管委員碧玲:什麼時候會開始審議?這個審議評估委員會什麼時候會組成? 龍部長應台:那個審議機制我們是有的。 管委員碧玲:什麼時候會開始提出方案? 龍部長應台:至於應該組成審議會,大概會在10月底的時候出爐。 管委員碧玲:10月底什麼東西出爐? 龍部長應台:我們做整個討論,對於創投的部分…… 管委員碧玲:我要知道什麼時候啟動,你們至少還有將近60億的錢嘛?什麼時候會積極地投資?你曉不曉得,總共16大類當中,有9類在這三年來都沒有任何一個投資案件? 龍部長應台:對,我知道。 管委員碧玲:你知道嗎?現在商機無限,整個生活產業是這麼地重要,臺灣有多少生活產業,無論是工藝、生活設計,有多少值得投資的設計師或業界隱藏在臺灣各處,無論是產品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或創意生活產業,真的,當我到處在逛、到處在看的時候都看到了無限商機,而你們連一個案子都沒有!16類之中有9類在這三年來都沒有任何一個案件,而且高度的集中在影視產業。本席非常關心、熱愛電影,電影的部分,你們最重要的、有好成績、用到國發基金的是哪一部? 龍部長應台:譬如「志氣」,這還算不錯的。 管委員碧玲:還有呢? 龍部長應台:另外,其實「大尾鱸鰻」也是。 管委員碧玲:我也覺得不夠,雖然你們大量的集中在電影方面。 龍部長應台:還有「賽德克.巴萊」當然也是。 管委員碧玲:但是,其實臺灣的電影缺乏介入社會議題,用電影去探討社會問題的路線一直都沒有開發出來,非常重要的是劇本荒都沒有解決。我大量看電影,看了西班牙的電影就為臺灣電影感到憂慮,我看巴西、丹麥、義大利、伊朗甚至布吉納法索、印度的電影,印度的電影我看了十幾部之多。要找出一個有深度內涵的劇本,真的是以綜合藝術介入生活、歷史、社會而去探討我們所遭遇到的種種問題,這樣的一個電影路線其實也還沒有很成熟地被打造出來。所以,部長最近在獎勵詩,我很支持,但那是不夠的,整個純文學的創作就是應用劇本的基礎,在部長這位作家的手中,我們也還沒有看到風起雲湧、蔚為風氣;整個影視界的劇本荒,在一個作家部長的手中,我們也還沒有看到大開大闔的鼓勵方案而讓好劇本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這些事情都是本席對部長很深的期待,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好。 管委員碧玲:因預算拮据不能做的事情還有推卸之詞,但像國發基金,錢就在那裡了,執行績效不彰的時候真的就是能力問題了。部長引以為戒,好不好?尤其這次監察院提出糾正,我想在部長來講也是不可承受之重,我給部長勉勵。 接下來,我要讓部長知道,如果在部長手中臺鐵的臺北機場沒辦法走完國定古蹟的審議、部長不願意啟動國定古蹟的審查,我這一輩子都不會原諒龍應台。它現在就被卡著,如果你召開國定古蹟的審查看是否需要全區保存,設法、積極地讓它上路,最後輸了我不會怪你,可是今天如果臺鐵想要用它來賺錢所以在卡、臺北市政府想要土地開發帶來的商機所以在卡,而文化部無所作為,說依法文化部就只能在那邊徒呼負負而沒辦法啟動國定古蹟的審查,我必須說我這一輩子不會原諒龍應台。 龍部長應台:對臺北機場,我認為就按照文資法第十四條來做,只要它的財產所有人,也就是臺鐵提出來的時候,我們馬上進行。 管委員碧玲:我已經說了,你還是推給臺鐵!我已經說臺鐵想要用它來賺錢,所以不提嘛! 龍部長應台:按照第十四條,只要臺鐵提出來,我們馬上進行。 管委員碧玲:立法院就有決議,你也可以進行。你就只是這樣說,因為臺北市卡著、認為沒有必要,臺鐵為了想賺錢就不提,然後我們就只好等臺鐵提。這就是為什麼我不原諒你的地方,我都已經講了,事業單位、業主想要賺錢所以卡著,市政府想要開發利益所以卡著,所以我才會說你不要無所作為。 龍部長應台:我的認知裡頭臺鐵…… 管委員碧玲:你的認知很簡單! 龍部長應台:臺鐵並沒有要卡這件事情。 管委員碧玲:好,那你去跟交通部長說,請臺鐵趕快行一個文來,讓你們啟動國定古蹟的審查。 龍部長應台:管委員也知道我們依法辦事,依第十四條規定,只要所有人提出來我們就立刻進行這件事情。 管委員碧玲:它就卡著不提啊!禮拜四臺北市政府又要進行都市計畫審議,就要讓它通過、要拆了啦! 龍部長應台:我再來瞭解一下臺鐵的態度,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禮拜四就要進行審議、讓它通過了。我告訴龍部長,這次在臺北市政府的計畫裡頭,它最核心的部分就要被犧牲掉了,而臺灣有一個可以動的鐵道博物館的歷史契機就喪失了,為什麼?因為整個管線會被截斷、軌道會被支解,整個臺北機場本來可以讓孩子坐著不同的火車在裡面繞來繞去、看著移車格這樣子旋轉就可以轉彎、看著祖先的智慧讓車子可以依方格形移動或依圓形迴轉,而軌道被支解的地方剛好是那裡,那種趣味即將失去它可能實現的機會,因為移車格的這一塊就是臺北市政府現在要犧牲掉的,可以轉彎的那塊關節一旦被臺北市政府給犧牲掉了,它就只是在二十幾層樓高森林水泥裡面的一個靜靜地展示資訊、停在那裡死去的車廂展示博物館,一個死的跟一個可以動的鐵道博物館之差別在這裡,而這個差別所在在這禮拜四就要被臺北市政府給定案了。我追了多久,希望你們啟動國定古蹟的審查,你們就是不動! 主席:管委員,時間到了。 管委員碧玲:我要讓部長知道。 主席:部長知道了。 管委員碧玲:可以認定當地方政府──臺北市應作為而無作為的時候,由中央政府自行啟動,你們有這一條規定可以用,但就是不用,要等著臺鐵提!臺鐵就是不會提,我告訴你,禮拜四它就死了!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文化是沈默的國力」是什麼意思?「溫潤是臺灣最珍貴的品質」?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對。 邱委員志偉:這是你還是誰想的? 龍部長應台:我們一起想的。 邱委員志偉:「文化是沈默的國力」讓我想到「沈默的羔羊」,有些許恐怖。 龍部長應台:你為什麼不想成是「沈默的美德」呢?而且「沈默是黃金」。 邱委員志偉:應該是這樣子,我覺得「沈默」不完全是代表正面的,你們可以用更優質的方式來呈現國力,或者可以說文化是優質的國力,甚至說它是一個沈穩的國力,因為它做為國力的基礎,還可以說是一個沈靜的國力,這都比用「沈默」好,「沈默」就是你都不說話、「惦惦」,不說話的話民眾怎麼知道文化部在做什麼工作?所以有時候你們的修辭要更普羅大眾化。 龍部長應台:好。 邱委員志偉:文化要深入生活、深入所有民眾的心裡,而不是用特殊族群或者特殊階級的語言,這是一點小小的建議。 先提到施政報告裡面的部分,我一直關心法案的立法進度,這個會期你們已經提出沃土政策,「沃土」就是所謂的要文化立法、打造文化工程、興振文化機構,我想這都是在過去既有的工作基礎上繼續要完成的。我比較關心的是文化立法,一年過去了,去年我當召委的時候也非常強調、重視你們沒有法制化的工程,法制化沒有做好,很多政策就沒有辦法去推動。請教龍部長,一年過去了,有哪些法律有具體的進度? 龍部長應台:我們現在有五大法在立法院了,你不覺得應該大大讚美一下我們的同仁? 邱委員志偉:不就早該在立法院了嗎? 龍部長應台:沒有,終於走到了這裡,因為每一個法都花掉公務員上千小時的時間,我覺得你應該鼓勵我們的同仁。 邱委員志偉:那你們要檢討自己的效率啊!一年前我當召委時就三催四請,也希望你們能夠用最好的品質、最快的效率來推動立法的工作! 龍部長應台:謝謝你的鼓勵,所以我們送進來了。 邱委員志偉:只要你們送來立法院,我就全力配合,下午排會、晚上也都排。 龍部長應台:多謝。 邱委員志偉:可是我左等右等、上等下等,你們的法案全部都沒進來。 龍部長應台:我們全部都送進來啦!還有一些快要進來了。 邱委員志偉:但是我現在不在委員會,也不是召委了,現任召委不見得會配合。 龍部長應台:會,召委也很支持,希望你持續給我們加油。 邱委員志偉:需要由我們共同來支持,將文化立法的工程初步完成之後,整個底部的架構才會完備,而你們要推動任何上層的政策才能事半功倍。 龍部長應台:對,完全贊成。 邱委員志偉:另外,我還是很關心南北差距的問題。有很多部會,比方外交部、經濟部都有南部辦公室,文化部有嗎? 龍部長應台:沒有。 邱委員志偉:南部有個南服中心嘛!很多中央部會在南部都成立一個office,有一組人馬就近服務,馬上處理南部民眾的一些需求。我覺得有時候你們不能只待在北部看全國,就南北、東西之間的差距的問題,要在地化、每天生活在那個場域才能夠瞭解當地的文化需求。所以,我會建議文化部是不是思考在高雄設立南部辦公室以協助推動各項政策? 龍部長應台:我認為這可能是不必要的,你想想看,我們也有很多在外面的機構,像在高雄有衛武營籌備處,那是一件多麼大的事情。文資局也有一部分在高雄那裡,在臺南又有國立文學館、臺東有博物館,要服務同胞不是說一定要在那裡…… 邱委員志偉:那是特定主題的文學場館等,我希望要有一個具決策力、可以立即處理事情的辦公室。如果按照你的邏輯,外交部、經濟部也不用派人啊!而且坐高鐵很快嘛! 龍部長應台:外交部有派員在南服中心…… 邱委員志偉:當然有!有行政院南部辦公室,中央各機構都在那邊合署辦公,我想陳學聖委員也很清楚。 龍部長應台:文化部的人力完全不夠,現在我們在臺北的工作都做不完了。 邱委員志偉:你有心的話就沒有人夠不夠的問題,這代表你沒有心,不重視高雄或者南部的文化需求、文化建設,雖然我講這樣的話是重了一點,但是…… 龍部長應台:對。 邱委員志偉:對? 龍部長應台:我是南部人,邱委員不要忘記了。 邱委員志偉:因為你是南部人,你對南部的作為讓我覺得很失望嘛!加上茄萣是我最愛的地方,那是你成長的故鄉。我在你的故鄉做了很多、很多事情,這才是「沈默」的力量。 龍部長應台:我們不是只對南部重視,對全國的城鄉差距都需要處理。我們的投資其實非常地高,單單講表演藝術,3年來在南部的表演藝術就投資了超過5億元。 邱委員志偉:那是過去做得不夠,現在當然要補強。 龍部長應台:對本島跟離島,像馬祖的人,他們就更有話說了,甚至於像北部基隆的人也有話說,他們的文化資源都很少。 邱委員志偉:我們按照比例來做一些討論,你不要拿比較極端的例子來討論。 長期以來,大家都有一致的共識,認為南北文化資源差距很大,而你的第一步宣示作用非常大,雖然實質上沒有太多效益,但是你慢慢投入人力,跟在地的文化團體、市政府有更多關於文化的討論,這是非常好的,你連這件事都不願意做,我當然會失望。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我們當然願意做,而且是持續在做,比如說,我們跟高雄市政府…… 邱委員志偉:可是你剛才回答我說沒有必要。 龍部長應台:我的意思是說,我們沒有辦法把人力投入南部辦公室。 邱委員志偉:需要多少人力? 龍部長應台:我們臺北的人力都不夠。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要跟行政院長和總統說明這個狀況,希望他們給你更多資源,雖然今年你們的預算增加了5億,但是我還是覺得太少。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你幫我跟行政院說,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你跟他比較熟,我跟他怎麼會熟?他是我監督的對象,而你跟閣揆是同事,你可以用文化部長的身分跟他溝通。 龍部長應台:公務員員額是有總額限制的,所以我們的人力真的很吃緊。 邱委員志偉:事在人為,你可以有百種、千種的理由說你為何不能做,可以說你預算不夠、人力不足,不過每個部會都碰到同樣的問題,就看你有沒有心,如果你有心,你再怎麼沈默,國力還是展現出來。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我們對南部的投注和關心是絕對不會少的。 邱委員志偉:我再舉個例子,在岡山的樂群新村是一個眷村改建之後完整保留眷村文化的眷村文化園區,我和次長曾經去看過,那裡保留了眷村的建築和氛圍,我希望國防部能夠讓專業的文化部去做整體的規劃,或跟市政府合作,我跟國防部協調以後,他們願意請文化部和市政府合作,將這部分打造成一個高雄的眷村文化園區,尤其岡山有空軍官校、機校,培養很多空軍人才,眷村文化元素非常非常濃厚,我們應該把這個文化保存起來,我也找國防部長協調,希望空軍官校校長官舍可以讓出來,那個官舍占地一、兩百坪,非常豪華,保有過去眷村建築特色,又剛好在阿公店溪旁邊,我請國防部長把它讓出來,他一口答應,他說只要有經費就可以讓出來,把它打造成空軍官校校長藝文官邸,可以做成文化沙龍,辦一些講座,提供咖啡,讓大家一同來討論文化政策或文化問題。今天我利用這個時機向部長說明,希望未來推動樂群新村成為北高雄岡山眷村文化園區的過程中,文化部能夠提供更多預算和人力來協助。 龍部長應台:文化部提供預算去幫助國防部?國防部預算是我們的20倍! 邱委員志偉:不是,我是請求你們協助,你聽不懂我的意思。 龍部長應台:邱委員,我們一定全力協助,好不好?但是預算很難…… 邱委員志偉:國防部把那塊地讓給文化部,那裡當然就變成文化部的資產,文化部要做整體規劃,規劃過程中會談到預算,屆時我們就可以討論,你們都是中央政府嘛! 龍部長應台:它已經被納入眷村文化園區,文化部已經在協助,我們一定全力支持。 邱委員志偉:他們在規劃方面沒有專業能力,市政府方面也是預算不夠,我會召開相關會議,希望文化部在專業及預算方面予以協助,在最短時間內打造一個北高雄最具有代表性的眷村文化園區。 龍部長應台:在規劃上我們全力協助。 邱委員志偉:你每次回答我總是閃閃躲躲。 龍部長應台:我沒有閃躲。 邱委員志偉:這不是龍應台大江大海的風格。 龍部長應台:在規劃上、內容上我們一定全力協助。 邱委員志偉:你的回答像涓涓細流,讓我覺得沒有誠意。 龍部長應台:預算部分我沒有辦法承諾。 邱委員志偉:那你有什麼可以承諾的? 龍部長應台:在內容和規劃上我們一定全力協助。 邱委員志偉:就是動動腦? 好,我了解在很多事情上你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龍部長應台:我們預算很少。 邱委員志偉:你還是要儘可能克服所有困難來爭取更多預算。 另外,在國際化的部分,從過去的串串珍珠到現在有沒有新的進度? 龍部長應台:當然有,我們的五大法案、四大中心…… 邱委員志偉:我問的是國際化的部分珍珠亮點做得怎麼樣。 龍部長應台:我們的文化光點不斷在增加之中。 邱委員志偉:在哪些國家有文化光點? 龍部長應台:在我們的報告第10頁中提到,我們有31所全球知名的藝文機構。 邱委員志偉: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希望你們在會後提供相關資料,說明你們這31個光點是如何規劃,投入多少資源及人力,未來一年還要做哪些事情。 龍部長應台:好,謝謝,很高興委員關心這個案子。 邱委員志偉:但是我更期待你比我更關心。 龍部長應台: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黃委員昭順、李委員桐豪、吳委員育昇、李委員貴敏、林委員德福、賴委員士葆、王委員進士、吳委員育仁、江委員啟臣、邱委員文彥、黃委員偉哲、李委員昆澤、楊委員麗環、蘇委員清泉、陳委員歐珀、孫委員大千、王委員惠美、徐委員欣瑩、盧委員秀燕、陳委員怡潔、姚委員文智、盧委員嘉辰、羅委員明才、廖委員正井皆不在場。 請薛委員凌質詢。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龍部長,你剛才備詢好像很愉快,氣氛很不錯,對不對? 主席:請文化部龍部長答復。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不一定。 薛委員凌:那你現在心情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我看到你也滿高興的。 薛委員凌:我哪一點讓你高興?第一,我比你年輕,第二,我比你怎樣,是吧? 龍部長應台:好像是啊! 薛委員凌:我們現在進入主題。 部長,現在文創業要IPO,有什麼要件?請部長說明。最近馬政府因為不曉得怎麼樣才能幫助文創業,所以拿出1,800億,要讓文創業復興起來、站起來。既然文創業準用科技的IPO,要件、立基點、基礎點在哪裡? 龍部長應台:不好意思,您問的文創院…… 薛委員凌:是文創業。 龍部長應台:文創產業是嗎? 薛委員凌:是的。你有什麼看法? 龍部長應台:您現在是問對於上櫃、上市最新的這…… 薛委員凌:我是說,馬政府最近編了1,800億元嘛。 龍部長應台:是。 薛委員凌:我的發言時間請重新計算,因為剛剛部長聽不懂我的問話。請歸零,現在開始。 部長,馬政府對於文創業、文化產業撥了1,800億元,說是要復興我們的文創產業。你身為部長,對於這些IPO的,你要如何管理?如何治理?他們已到什麼程度?因為你這邊有一個但書說,如果要IPO,要取得文化部同意的意見書。請教部長,你有何看法? 龍部長應台:我們對於這件事情,一方面跟金管會還在討論之中;另一方面,對於創投的部分,我們跟國發會對於微型產業的扶植,也都正在討論之中。像它禮拜四宣布的意見書,對於它的標準以及它審議的機制,我們都還在進行中。 薛委員凌:部長,你們所謂的微型,資本額是多少? 龍部長應台:我們是指資本額500萬元以下。 薛委員凌:哦?那這個不一樣耶,部長。取得文化部的意見書才可以IPO,而你們有些對於產業的認定,然後,有固定的學者、專家,所謂的文創業,讓你們看過,再者,要有信心的保證。但是,它的資本額應該要有額度啊!500萬元以上不是吧? 龍部長應台:不是。委員,我現在跟您解釋的是,我們所謂的「文創產業」…… 薛委員凌:部長,經濟部100萬、50萬那個,我們不管。我現在針對這部分跟你講IPO的事情。你們IPO是要多少額度? 龍部長應台:我現在跟您說的是,我們跟金管會以及金管會所宣布的東西。我們不是金管會的管轄單位,而是文創產業的單位。所以,我不能夠回答您,它的IPO它要怎麼做;我只能回答您,我們的產業是什麼狀態。 薛委員凌:部長,不是你的問題。是因為它要有你這邊的意見書,它才可以去申請。 龍部長應台:是。我剛剛就是跟您說,我們的意見書到底要怎麼跟它配合,我們正在討論。 薛委員凌:它的淨值要低於多少或高於多少才可以申請? 龍部長應台:抱歉!我不知道。這些事情牽涉到文化部的部分,我們要開會討論。 薛委員凌:你不知道,但意見書在你手上。你同意啊!部長,它要經過你同意啊!怎麼會不知道? 龍部長應台:薛委員,我再跟您說。我們的五萬八千家創意產業的單位大概占整個文創產業的83%,我們對於微型產業的定義是,它的資本額都在500萬元以下。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跟上櫃的相關規定中間如何銜接,是我們現在正要討論的事情。 薛委員凌:我會講這個事情,就是因為第一、政府撥了1,800億元提供文創產業的照顧。第二、他們如果要IPO,要經過文化部長的同意書。第三、因為我們都知道,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第四條或第五條,資產、淨值要多少,都有涵蓋面向的問題,這個要考量。既然意見書是要從你們文化部出去,我認為裡面審核的機制、要件部長應該要知道才對。 龍部長應台:是。所以,我剛剛在這邊告訴您說,我們是有很多的討論會平台要開的。 薛委員凌:這是很重要的事情。政府又撥了1,800億元,應該是歡天喜地。 龍部長應台:因為它很重要,所以,進行的細節必須要非常仔細。 薛委員凌:這是歡天喜地的事情,應該要有內容、規範,整個制度都要清楚啊! 龍部長應台:對,我贊成。就是說,必須非常地縝密,沒有錯。 薛委員凌:既然部長不清楚,我再請教部長…… 龍部長應台:我不是不清楚。我是說,我們正在研究之中。 薛委員凌:我再請教你一件事情。你們最近有貼了一個人力的問題,就是人力銀行貼出一個招才公告,唯才是用,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是。 薛委員凌:你會不會在乎他是台灣人、中國人或外國人? 龍部長應台:這件事情我早上在別的立委質詢時,已經回答過了。就是說,那個版本以國籍分,是錯誤的。所以,所有的批評都是正確的。事實上,是在我們同仁的作業裡頭,把一個不對的版本放上去了。所以,我們就撤下來了。 薛委員凌:那就好了。 部長,我請你看一個圖片,中間穿藍色衣服的人是哪位? 龍部長應台:太遠,我看不清楚。 主席:時間暫停。 薛委員凌:我移近一點讓你看到。 龍部長應台:中間是我本人。 主席:時間繼續。 薛委員凌:部長,你當時在做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當時邀請了老兵一起來看電影。 薛委員凌:看得很高興哦?心情好不好? 龍部長應台:我不知道您的意思。 薛委員凌:我是請問你啊! 龍部長應台:我當時的心情嗎? 薛委員凌:是。 龍部長應台:其實是有點悲傷。因為這些人為國家出生入死,一輩子都在那個殘酷的時代經過。到現在年老的時候,一起透過這個電影來回憶過往。旁邊的鈕承澤導演,我相信他的心理也很複雜,因為他對這部電影投入非常、非常地多。 薛委員凌:你心情悲傷,還吃那個玉米花啊? 龍部長應台:在電影院裡頭,每個人都拿一個爆米花。這有什麼錯呢? 薛委員凌:沒有錯。一般來講,是心情很好才吃得下,心情不好就吃不下。以我來講,就是這樣子。 龍部長應台:好,謝謝你。 薛委員凌:我再請教你,這部電影裡的一些畫面。關於這部電影,你可以敘述一下嗎? 龍部長應台:我看不清楚圖像,所以不知道。它是電影的鏡頭嗎? 薛委員凌:如果這個圖像你看不清楚,但就這個意境來講,你應該知道自己當下在幹什麼嘛。你還知道當時你右邊坐的是某某導演,對不對?這個意象,軍中樂園的這一些女性,有些為什麼會這樣子?我看那天你的處境、你的態度,我覺得你很快樂耶! 龍部長應台:薛委員,您看過那部電影嗎? 薛委員凌:部長,你講一下你那天的感想嘛! 龍部長應台:薛委員,您看過那部電影嗎? 薛委員凌:這個我不用回答你。我只要請教你這件事情。 龍部長應台:好。我很希望你可以去看一下這部電影。 你是說,那張照片裡大家都在笑,是不是?因為在最前面的時候,它是以那一位士官長在練兵時的很多動作,引起全場大笑。但是,薛委員,我想,一部電影的情感是非常複雜的。 薛委員凌:我來講我的看法。部長,這些女性都是我們的手足。我要跟你講一下,這個叫「軍中樂園」,當時的這些女性,有些是被逼良為娼的,有些是迫於家境問題,有些則還只是十幾歲的小女生。甚至有很多位女性在「軍中樂園」裡發瘋了!我今天之所以提出這件事情來跟部長談,重點是…… 龍部長應台:薛委員,其實這部電影…… 薛委員凌:你等一下。我的要講的重點是,馬政府已經撥了1,800億元在文化產業這個領域,當然,若是有要IPO的或要創立公司的,規範就是必須由你這邊給了意見書才行。可見你的權限相當大!我為什麼要講這個故事?為什麼你看這部電影看得這麼高興?這是一體的兩面。當然,我們不是在那個時空、那個背景下生長的孩子,我無法揣摩那個情境。問題點是,你身為文化部長,這部電影是這樣子。 龍部長應台:薛委員,你應該自己去看了電影才能夠評論。 薛委員凌:你怎麼知道我沒去看呢?我若沒去看,會跟你講這麼多? 龍部長應台:如果你看了的話,你就不會這樣說啦! 薛委員凌:部長,我認為你的主觀意識有點太強,不好。我是在這邊跟你建議,不是跟你嬉皮笑臉。我是跟你講真的,在那個時空背景之下的一些台灣女性,是這麼的可憐。既然馬政府撥了1,800億元要做文化產業,我希望你能正視它。尤其是,對於我們以前的一些有價值的影像,值得我們這一代乃至下一代傳承下去的。我的態度在這裡。 龍部長應台:我認同。謝謝你。 主席:謝謝薛委員,你的質詢時間到了。 薛委員凌:我話還沒講完,你就叫我去看電影。你這樣很不禮貌耶!你今天是反質詢,大家都心情好一點,若心情不好,是不對的哦!對不對? 主席:好,謝謝。龍部長,請回座。 薛委員凌:還有,主席都這麼袒護你。你看,他叫我下台。 主席:沒有啦!是時間到了。薛委員,別誤會啦!謝謝。 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薛委員問我,接下來我要怎麼講。我說,我去看過這部電影了。而且,我很高興部長去看了「豆導」這部電影。因為「豆導」為了拍這部電影,觸犯了一些法律上的問題。一般的政府官員碰到這種情況,能閃就閃,可是,你願意去看。其實,我也是抱著這種心理去看。因為「豆導」這個時候需要的不是票房,是鼓勵。而且,相較於他之前所拍的「艋舺」,這部電影注定不會賣座。對這部電影真正感同身受的老兵,會覺得它還描繪不到他當時心中那份煎熬的萬分之一,也刻畫不出他在那個情境下的痛苦。因為想到他們有可能沒有那樣的消費能力去看電影,所以,我們有一些老兵去看。年輕的小朋友對於這段歷史完全沒有概念,對他們來講,這部電影不會有吸引力。我覺得要去支持的理由,除了因為「豆導」拍這部電影誤觸了一些法律,我們給予聲援,表示他雖然犯錯,但這是一部值得推薦的電影,我們去給他鼓勵。你沒有閃躲,我對你表示肯定。 其次,你談到文化是沉默的國力,這就是沉默的國力。因為在那將近30年的年代裡,有人的青春歲月和靈魂在這個領域當中是被踐踏的。但是,一直以來沒有人去聞問這一段。我覺得,「豆導」願意去觸碰這個議題,而且,賣座不見得會好,但這就是文化部應該要去做的一種鼓舞。所以,我建議將你所寫的「文化是沉默的國力」這句話修正為:「文化是沉默的國力,在民間。」我為什麼要如此建議?最近我有很深的感觸,大概就在這個禮拜六、日兩天,我正好跟陳碧涵委員在兩個場合碰到面,因為我們都同樣去看了一場同樣的表演,禮拜六的時候去看了無垢舞蹈劇場演出的「觀」,這是文化部的一個旗艦計畫,它是從文建會時代一直延續到現在的。昨天下午陳鎮湘委員、蔣乃辛委員、呂玉玲委員和我則是到中山堂參加林谷芳老師的「茶與樂的對話」。這個活動大概已舉辦超過10年以上,每年都是分春、夏、秋、冬四季,一季有一會,錯過了一季就等於半年才見一次。若錯過一年,那就是有四季我們都沒有見到面,春、夏、秋、冬就這樣走過了。我要舉的例子是,不管是「無垢」或是林谷芳老師所辦「茶與樂的對話」,他們在一開始都沒有媒體關注,沒有社會的掌聲,但是,他們堅持力量,他們認為這是一個理念,這才是真正的「沉默的國力」。所以,我才說要加上「在民間」三個字。就單單在這兩天裡,我就有很深刻的感觸。現在「無垢」可以得到文化部或早期文建會的大力支持,是因為它之前的默默努力,它是從國外紅回來台灣,回來後才得到觀眾的掌聲。以前在台灣是沒有「無垢」的,頂多只有「雲門」或「光環」。但是,聽到「無垢」,大家的感覺是非常遙遠的。大概只有像陳碧涵委員這樣專業的人才知道他們的存在。可是,他們把台灣真正的廟會儀式文化植入了舞蹈,走出一個台灣自己的風格來。當然,對於他們,儘管各界褒貶不一,但可貴的是,他們有想法。這種默默付出的力量,是讓我最感動的。昨天林谷芳老師的「茶與樂的對話」,一辦就辦了10年以上,它沒有廣告、沒有行銷、沒有媒體、沒有掌聲,可是,永遠不斷地有參與者。 我感動的力量是,不管是對「無垢」或是林谷芳老師的「茶與樂的對話」,年輕的參與者非常多,而且,是跨族群、跨年齡別、跨兩岸的。因為有不少的大陸民眾聽到這樣一個「茶與樂的對話」平台,每年就分四季來此地參加。門票要1,200元,不便宜。可是,一年四季,也不過只有四次。算起來3個月一次,一個月存400元,那一天也不過存十幾塊錢。可能就為了等到這個時間的出現,在裡面有茶,還有音樂、戲劇、舞蹈等各種表演。讓我最動容的是,這些都是在主流社會不會出現的,你在台灣主流社會看不到彈唱、看不到說書,也看不到「永遠的第一小生」曹復永,他已經67歲了。但是,他們就存在著。他們為什麼存在著?是因為有人有理念,他們不喧嘩、不聲張,這是一種沉默的力量。我覺得,我們花了太多時間在關注很多喧囂的議題。所以,部長講冷泉的時候,我本來是認為偶而也要有一點溫泉的效果。文化有時候有療癒,但是,最主要的是,文化是跨時代、跨時空的,是時空河流當中的一股力量。部長,你有很多的想法,可是,直到你擔任部長將近3年的現在,大家才慢慢知道你在做些什麼。我覺得,這種沉默的態度是你一定要修正的。在民間的沉默力量,我們要給予肯定,他們沒有向文化部申請任何預算的支持,我們要給予肯定、給予尊敬。但是,部長,有時候在部裡面這種沉默的力量,反而是讓我覺得最膽寒的。你提了很多所謂的下水道工程,然後,你要做很多事情。但是,立法院不見得知道你在做什麼。常聽到你們有預算被凍結,很多活動不能推了,很多事也因此不能做。你的大方向、大想法大家不是很清楚,我本來預估你是第一個走的女性部長,未料劉憶如、王如玄都先離開了,而你仍然留下來。但是,我沒想到的是,換司長的速度比我想像中快得多。記得去年審預算的時候,我曾跟司長說:「你可以保證做一年,我就全力支持預算。」還好當時我凍結下來,因為全部都換過了。部長,這個不好。為什麼?原因在於大家不知道自己在那個職位上能做多久,也不太能夠知道部長想貫徹的想法是什麼;因為每一個來的人都是新手。部長的這種沉默,我覺得是令人非常擔心、害怕的事情。部長,我講一個笑話給你聽,但你不要生氣。因為有很多事情你都事必躬親,有一次文化部大樓要辦中元普渡,你是那棟大樓的主委,必須配合你的時間讓你簽公文,才能辦普渡,可是普渡都快要結束了,公文還沒有批准,部長,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部長很忙,又沒有人敢代為決定普渡時間。部長,連普渡時間都要你親自來決定,普渡都快要結束了,你都還沒有簽公文,別人看這件事,覺得是小事,是笑話…… 龍部長應台:是今年的事嗎? 陳委員學聖:當然是。 龍部長應台:今年我連參加都沒有參加,不知道這件事。 陳委員學聖:顯然辦事的人因為部長的簽還沒有批下來,所以自己趕快辦完了。 龍部長應台:可見並沒有等我,我甚至都不知道。 陳委員學聖:不是,是因為等到最後不得已,只好趕在最後一天辦了。 我說這件事,用意是說雖然你很忙,但是你要多給屬下一些支持,不要把所有擔子都放在自己身上,你身體忙壞了也不好,我敢打賭你今天中午一定沒吃飯,對不對? 龍部長應台:你還說對了,因為時間太短。 陳委員學聖:我曾說過文化從一頓午餐開始,休息時間那麼短,一定沒有辦法讓你好好吃飯,而且下午還要繼續備詢。但是,部長,我特別要對你說,你的屬下有非常多是傑出人才,最近換的這批司長也都非常傑出,今天解凍的預算我一定支持,但是部長可不可以保證不要再換人,可以嗎? 龍部長應台:陳委員,我知道你對我們的關心,但是我算了一下我們所換的司長和長官有一半以上是因為退休、升官、自行請調或健康因素而離職,因為自己的個性關係而換掉的比例不如你認定的那麼高。 陳委員學聖:有一個司長是你從別的部會借調來的,他沒待多久就又回到原來部會,有一天我在媒體上看到他變成一個大紅人,代表經濟部在海外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推手,我驚覺他是文化部以前的司長,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離開文化部,當然他從別的部會調到文化部,沒有多久就離開,後來變成經濟部的一顆璀璨明星,難道他到文化部只是過水,是為了升官?可是我認識他,知道他不是這樣的人。 龍部長應台:他也是我非常欣賞的人,但是在這裡我實在不適合跟您討論這些問題。 陳委員學聖:好,但是部長能不能答應我不要動現在這批人? 龍部長應台:我不能這樣答應你,我們每一個戰將都知道我們現在是一個戰鬥的團隊,每一個人不管是前鋒或後衛,不管是左翼或右翼,都要互相補位,有時候是司長自己向我提出要求,表示他在左翼已經10年了,希望能換到右翼,這種情況很多。我相信我們這個團隊是一個戰鬥團隊,有非常強的戰鬥精神。 陳委員學聖:有,最近我跟你們聚會一次,體會到這一點,突然覺得文化部比較像一個部隊。 龍部長應台:它真的是一個戰鬥部隊。 陳委員學聖:我今天看到這麼多人,才知道文化部涵蓋面這麼大,來了這麼多年輕人,發覺這是一個很有潛力的部隊。 龍部長應台:如果有辛苦指數,文化部的辛苦指數是非常高的。如果有團隊戰鬥精神指數,我相信文化部這個指數也非常非常高。 陳委員學聖:要不要測試一下,有沒有人知道部長的中心思想是什麼? 部長,我要重復向部長提兩件事情,第一,你的想法不要悶在心裡,一定要貫徹到你的團隊所有成員,他們才知道部長在做什麼,知道文化部的大政格局,知道如何跟立法院充分溝通;第二,不要讓司長異動太快。 龍部長應台:我也希望如此。 陳委員學聖:如果常常異動,司長就不知道在部長推動的事務領域中要貫徹的目標是什麼。 龍部長應台:我當然也是這樣希望。 陳委員學聖:我對部長有很深的期待,因為文化部真正能夠做事的期間不是很多,現在要解凍今年的預算,有很多地方單位正在嗷嗷待哺,我希望相關預算能夠順利解凍,也希望各司處都能夠努力。謝謝大家。 龍部長應台:謝謝委員關心。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周委員倪安、廖委員國棟、徐委員耀昌均不在場。 登記質詢的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黃委員志雄、林委員佳龍、鄭委員汝芬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1.最近文化部徵才事件引起討論,就本席來看文化部希望用高薪來留住外國人才確實無可厚非,雖然目前文化部已把徵才訊息撤下,但卻希望改成在台長期居留的外籍人士,顯然部長似乎還是未找出問題重點,因為就徵才內容而言,如果本國人同樣精通中英語、可以擬英文文稿、可以從事翻譯與投稿,為何不能與外籍人士一樣的享有高薪,為何高薪僅限定於外籍人士這才是問題所在,這甚至顯示文化部對我國專業人才的不信任,也難怪被批評造成台灣人薪水低的凶手,原來文化部也有份。因此本席認為要以高薪吸引外國人才絕對正確,但是不該將本國籍與外國籍分開敘薪,應該也要讓本國人也可以同等競爭,才不會造成政府帶頭造成低薪的錯誤感覺! 2.上周適逢電視金鐘獎公布入圍名單以及台北電視節的開幕,而台北電視節更是國內優質電視節目銷往海外的重要媒合交易平台,然而上會期部長在委員會報告指出,國內電視產業產值正面臨成長率走下坡的警訊,根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的統計資料,電視產業這2年成長率徘迴在約0.5%的低檔,遠低於電影產業成長率約8%,流行音樂的12~15%。既然部長體認到這樣的警訊,除了日前提出的協助電視業者與4G科技結合,以及2,000萬的海外推行獎勵補助外,文化部是否還有其他具體扶植措施? 3.新聞報導指出,部長在台北電視節時喊出文化反攻,鼓勵大家把台劇賣到拉丁美洲和俄羅斯,和一向強調輸出同文同種的華人世界的政策背道而馳。試問影視產業的輸出方向是否真的有所轉向?事實上本席過去就不斷強調,台灣的影視產業不該只放眼中國大陸,雖然節目的語言相通,但這不代表中國大陸的民眾會因相同語言而選擇台灣戲劇節目觀看,就像韓劇、日劇、西洋劇所說的都不是中文,但同樣深受各國民眾喜愛,尤其一部電視劇帶來的是龐大的工作機會、文化的產生,以及明星的養成,台灣戲劇需要鼓勵才會成長,且電視深入每個家庭,不只是提供娛樂功能,更是重要的文化產業、國民記憶產業,去年這個時候也剛好遇上金鐘獎公布入圍名單,當時入圍最佳綜藝節目獎的五個節目中有二個已經停播,結果今年同樣的情形再度發生,五個入圍節目有三個已經停播,這再度反映出台灣電視產業質量不佳,以及越來越留不住演藝人才的現實問題,台灣其實有許多優秀的電視從業人員,現在只欠缺好的劇本與環境及資金,因此現在文化部該做的是如何從產業面下手,從戲劇製作、後製、剪輯、發行代理、版權交易、授權使用、國際合作等,給予協助留住人才。另外本席也希望文化部,面對台灣影視音產業的未來發展,不應該僅由中國大陸市場來決定,中國大陸也不該是唯一選項,應該將眼光放遠,讓更多元豐富的國際元素注入。 林委員佳龍書面質詢: 請文化部以書面形式回覆下列事項: 1.針對台中國家歌劇院,文化部目前編列明年度約2.5億的預算,請提供詳細的預算用途說明。(項目金額超過100萬元新台幣以上者) 2.針對協調國家級交響樂團進駐台中國家歌劇院一事,請文化部說明辦理進度。 3.根據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台中國家歌劇院將在11/23日正式落成,並開始有表演團體進駐,並在2015年1月1號交接給文化部,再進行半年的試營運後,於明年11月正式開幕運轉。請文化部說明,按國際慣例,大型歌劇院的試營運通常為期多久?另外,在交接之前,台中市文化局就先行安排表演團體進駐,這部分的經費將由誰負擔?在這段期間,若造成硬體損壞,由誰負責?在國際慣例上,大型歌劇院是否會在試營運前就安排表演? 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1.部長,文化部明年將首度編列4,000萬預算推動流行音樂進入正規教育,希望從明年9月開始,小學就可以有流行音樂課程。同時鼓勵技職學校或者是大學正式辦理學分或學位的學程,以便把流行音樂人才的培育制度化,是不是? 2.部長,最好的流行音樂人才不都在業界嗎?教育界工整的訓練,對流行音樂好嗎?流行音樂的市場化、商業化和教育界學院派理念如何相容的議題也值得思考,或者文化部的意思是只教音樂「技術」,而不管「教育」? 3.部長,1983年台灣制訂電影法,第十一條規定「電影片映演業,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比率,映演國產電影片。」也就是法國、歐洲、日、韓、中國等至今都堅持的影視產業「文化例外」條款,是不是? 4.部長,2001年加入WTO後第一次修法,政府則逕自廢除了配額,僅在外界呼籲下,留了三十九之二條,規定「因外國電影片之進口,致我國電影事業受到嚴重損害,或有受到嚴重損害之虞時」,得「設定國片映演比率」,是不是? 5.部長,2014年行政院再次修訂電影法,以「嚴重損害」的「舉證困難」為由,刪除了這個條文。部長,過去二十多年的台灣電影票房,好萊塢電影平均超過九成。未來台灣若希加入TPP、RCEP,自由貿易勢必對台灣的電影產業持續產生衝擊,是不是? 6.請問部長,你認為在全球自由貿易的潮流中,以及美國以外國家普遍主張「文化例外」原則的綜合考量下,台灣是否應對電影產業採取必要保護措施? 7.部長,換句話說,文化界和輿論界喧囂了這麼久的「文化例外」,但從文化部到行政院至今不僅不試著保護臺灣電影文化產業,反而認為台灣不需要法國至今依然堅持的「文化例外」原則?那麼文化基本法草案裡頭的文化例外原則難道是玩假的嗎? 主席:今日議程作成如下決定:一、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繼續處理院會交付之預算解凍案,共計55案。 為便利預算解凍案之處理,將屬於同一預算科目之預算凍結案予以彙整歸類,以預算科目之目別為準,逐目處理,先處理「壹、文化部」部分,再處理「貳、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部分。 現在處理「壹、文化部」的「第1目 一般行政」相關預算凍結案。 壹、文化部: 第1目 一般行政: 一、第1目「一般行政」下「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原列8,00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其資訊支出之用途,必要性與長期規劃進行通盤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第1目「一般行政」下「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原列8,00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三、第1目「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1億1,245萬8,000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立即修正現行違反勞基法之勞動契約,並針對現行非典型人力(包含派遣、勞務承攬、約僱)聘任狀況,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四、第1目「一般行政」下「資訊系統維護暨安全管理」原列8,004萬元,凍結其中藝學網、藝文部落格、文化入口網、文創商品園區維護、文化雲行銷與推廣、文化資源內容英譯、雲端機房租賃與文化雲各項子系統功能擴充與導入等各案共2,06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文化雲」之營運規劃、網頁整併與資訊系統維運支出之控制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問各位,對「壹、文化部」的「第1目 一般行政」相關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第2目 綜合規劃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 第2目 綜合規劃業務: 三、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中「文化活動資訊調查與統計」下辦理文化活動相關資訊審核、統計業務、編印出版文化統計及全國藝文資訊系統資料蒐集及運用,原列5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爰要求文化部具體提出我國文化普查調研方向,並規劃國家級文化資料庫,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凍結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中「辦理文化藝術新秀創作發表計畫」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2目 綜合規劃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第3目 文化資源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及孔委員文吉等針對第五案所提臨時提案1案。 第3目 文化資源業務: 五、凍結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1節「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中「充實縣市文化設施」2億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針對第五案,有委員提臨時提案1案。 孔委員文吉等所提臨時提案: 文化部龍應台部長曾於101年5月31日備詢時表示,原住民族委員會的成立不應該成為其他部會的藉口,而不管原住民族的事務;另於102年3月13日備詢時亦表示,文化部絕對不能因為有原民會,所以扶植的對象就排除原住民,這是不可能的事。惟查,「文化部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補助作業要點」於補助對象中第三點明定:「基於對各業務主管機關職掌之尊重,並考量本部補助資源有限,有關原住民等性質之文化館,由各該業務主管部會輔導」,此係明確排除了原住民文化館,顯不合理,與龍部長二次備詢內容更是完全違背。爰要求凍結文化部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1節「文化設施規劃與設置」中「充實縣市文化設施」2億元一案,繼續凍結五分之一(4千萬元),於(1)文化部刪除該要點之補助對象第三點規定,將原住民文化館亦納入文化部地方文化館第二期計畫,(2)檢視文化部所有補助作業要點,如有排除原住民之類似規定,應立即修正刪除之,(3)就上述之檢討修正結果,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鄭天財 連署人:黃志雄  蔣乃辛 六、凍結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3節「社區營造業務」中「新故鄉社區營造」原列1億5,972萬8,000元之十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十五、凍結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3節「社區營造業務」中「村落文化發展計畫」原列1億1,357萬元之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3目 文化資源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孔委員文吉等所提臨時提案因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繼續處理「第4目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 第4目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 七、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下「價值產值化計畫」編列有鼓勵與協助文創核心創作者及獨立工作者進駐文創聚落相關經費2,5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全國文創聚落之可媒合閒置空間與媒介機制完成統計與規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六、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價值產值化計畫」原列4億7,551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執行情況與文化創意產業預算整合運用策略,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七、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下「價值產值化計畫」編列文創咖啡廳相關經費1,56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文創咖啡廳」之宣傳、成效與網站維運費用之撙節進行檢討,並就檢討結果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八、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下「價值產值化計畫」編列有輔導成立藝文產業育成中心相關經費2,5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本預算之策略目標與執行方式,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九、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下「價值產值化計畫」辦理多元資金挹注計畫1億4,367萬元、市場流通及拓展計畫8,7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十、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價值產值化計畫」之辦理多元資金挹注計畫,原列1億4,367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十一、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下「價值產值化計畫」編列有「辦理多元資金挹注計畫」相關經費1億4,367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辦理多元資金挹注計畫」與「加強投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十二、凍結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價值產值化計畫」之辦理多元資金挹注計畫1,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十三、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下「價值產值化計畫」原列4億7,551萬元,推動文創企業上市櫃400萬元、辦理投融資徵件與投後管理1,3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並應分析臺灣文創產業扶植狀況個別案件之狀況,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4目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第5目 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 第5目 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 八、第5目「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原列33億1,946萬9,000元,除「臺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及加值利用計畫」外之32億9,636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九、第5目「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第1節「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編列19億3,692萬2,000元,除「臺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及加值利用計畫」、「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外之2億1,382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第5目「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第1節「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編列有「高畫質電視推展計畫」1億3,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如何形塑我國高畫質電視環境與短期目標,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十四、第5目第2節「影視及流行音樂推動與輔導」下「對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捐助」原列9億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公視針對目前人力派遣狀況及董事長赴中出訪海峽影視論壇,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十五、第5目第2節「影視及流行音樂推動與輔導」下「對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捐助」原列4億4,254萬7,000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爰要求央廣不得終止希望之聲代播業務,並針對「央廣分臺整併,終止代播合約與延續短波業務」提出檢討規劃,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5目 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 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 十一、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第2節「出版業務推動與輔導」原列4億3,886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二、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第2節「出版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出版事業之輔導」編列8,828萬4,000元及「圖文出版發展計畫」編列5,000萬元,以辦理出版業輔導、拓展市場及數位出版發展等業務。我國出版業多屬微型產業,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恐對出版業造成衝擊,引發各界疑慮,然文化部於102年10月8日公布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文化產業影響評估報告」,並未提出對出版業之具體影響,所提之措施均為原則性說明,且多為現有機制,無助解除業者疑慮。文化部雖一再重申「沒有開放出版業」,但目前兩岸投資審查機制,重點都在中國方面的出資,透過各種契約關係,中國企業一樣能進入台灣市場,遙控我國企業。目前具中國資本背景的台灣新經典文化出版社在台正式成立,該公司的中國資本背景是國內最大的民營出版公司之一的北京新經典。龍部長對此卻表示完全不知情,明顯失職。爰「出版業務推動與輔導」項下「出版事業之輔導」及「圖文出版發展計畫」,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三、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第2節「出版業務推動與輔導」之「出版事業之輔導」,原列8,828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四、第6目第2節「出版業務推動與輔導」中「圖文出版發展計畫」下出版資訊整合業務及網站維運,原列235萬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針對如何輔佐我國各獨立出版社通路,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五、凍結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第3節「臺灣文學館業務」中「文學推展」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四十六、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第1節「人文及文學發展業務」編列有辦理國民記憶庫計畫3,000萬元,除獎勵金外2,8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本預算之辦理方式與其軟體資訊費用之節約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十七、第6目第2節「出版業務推動與輔導」中「對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捐助」,原列3億0,058萬4,000元,基於中央社董事長陳國祥到中國北京參加「海峽兩岸媒體前瞻論壇」共同發表倡議要求開放兩岸媒體互設常駐機構、洽簽文化合作協定,淪為中國傳聲筒,是否有事先報備,有否逾越參訪目的,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及鄭委員天財等針對第十八案所提臨時提案1案。 第7目 藝術發展業務 十六、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第1節「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下文化部全球布局行動方案中國際藝術村線上交流平台100萬元、補助國內藝術村營運扶植計畫3,000萬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盤點各駐村藝術家受補助實質狀況,並提供藝術村審查委員、機制與標準,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七、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第1節「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編列有「國際藝術村及藝文團體等線上交流平臺維護」100 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十八、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第1節「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編列有「藝術銀行計畫」8,95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藝術銀行計畫」各種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針對第十八案,有委員提臨時提案1案。 鄭委員天財等所提臨時提案: 鑒於文化部102年首辦藝術銀行計畫,共購得195位藝術家的346件作品,僅1位原住民藝術家入選作品,其中,因該資訊並未能確實傳達給全國有藝術創作的藝術家知情,很多人於事後才知悉有此計畫,為落實多元文化藝術社會,爰要求文化部應提出如何使該計畫資訊宣傳管道更為普及眾知,及如何提高原住民族藝術家與作品數量,及如何擴大公共空間藝術真跡展示之專案報告。惟查,本次報告並未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詳細說明,爰要求凍結文化部第1項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第1節「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編列「藝術銀行計畫」8,950萬元一案,應繼續凍結。 提案人:鄭天財 連署人:孔文吉  黃志雄  潘維剛 十九、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第1節「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編列有「臺灣展演藝術科技化旗艦計畫」3,570萬7,000元,除「獎補助費」外,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本計畫各種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十、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第1節「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編列有「價值產值化計畫─打造藝術產業媒合交易平台」5,000萬元,除「獎補助費」外,凍結五分之一,待文化部就如何發展我國藝術展會活動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及鄭委員天財等針對第十八案所提臨時提案1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 第8目 文化交流業務: 二十一、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中「國際文化交流推展」之文化外交網絡能量擴充計畫,原列4,494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十二、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下「國際文化交流推展」編列有辦理全球跨區域文化意見領袖邀訪52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十八、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原列3億1,421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四十九、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下「國際文化交流推展」原列2億4,563萬2,000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提出裁撤專案辦公室並回歸日常業務之方案,全面檢討專案辦公室膨脹與駐外人力缺乏專才之人事聘任狀況,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十、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下「國際文化交流推展」編列有成立文化全球佈局專案辦公室5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十一、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中「國際文化交流推展」之海外文化據點營運拓展計畫,原列1億5,203萬5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海外增設據點規劃進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十二、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國際文化交流推展─海外文化據點營運拓展計畫」編列1億5,203萬5,000元。101年度該工作計畫決算賸餘數(或減免註銷數)8,475萬2,000元,國際交流部分為8,000萬8,000元,主要係因洛杉磯、日本與英國等3個海外據點辦理進度不如預期,致生鉅額預算未能有效執行。該部102年度此計畫預算數編列2億5,499萬3,000元,是否能夠有效執行已生疑義,103年度又續編1億5,203萬5,000元,其必要性恐尚須檢討,亦顯示出文化部對於計畫進行不但無法有效掌握,對於龐大經費亦無法妥善配置,枉費原本為立意良好的政策。爰凍結103年度預算數1億5,203萬5,000元之五分之一,待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對此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十三、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下「國際文化交流推展」編列有「海外據點場址租賃、經營及相關運作等及推動新設實體文化據點」4,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十四、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下「國際文化交流推展」編列有「歐美非地區文化據點年度計畫推動與文化事務辦理」8,55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預算說明之填寫加強控管,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五十五、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下「國際文化交流推展」編列有海外臺灣書院相關內容推廣或事務辦理等29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臺灣書院」政策之檢討,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8目 文化交流業務」相關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貳、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相關預算解凍案。先處理「第2目 電影事業輔導」相關預算凍結案。 貳、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第2目 電影事業輔導: 二十三、第2目「電影事業輔導」中「電影產業旗艦計畫」,原列4億3,154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待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就本項預算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十四、凍結第2目「電影事業輔導」中「電影產業旗艦計畫」5,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2目 電影事業輔導」相關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第3目 廣播電視事業輔導」相關預算凍結案。 第3目 廣播電視事業輔導: 二十五、第3目「廣播電視事業輔導」中「推動電視內容產業旗艦計畫」原列9,715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待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就本項預算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十六、凍結第3目「廣播電視事業輔導」中「推動電視內容產業旗艦計畫」1,2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七、第3目「廣播電視事業輔導」下「高畫質電視推展計畫」編列3億8,6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就高畫質電視推展計畫進行通盤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十八、凍結第3目「廣播電視事業輔導」中「高畫質電視推展計畫」1,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二十九、第3目「廣播電視事業輔導」中「數位媒體發展中心計畫」原列3,986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待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就本項預算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凍結第3目「廣播電視事業輔導」中「數位媒體發展中心計畫」1,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3目 廣播電視事業輔導」相關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第4目 流行音樂產業輔導」相關預算凍結案。 第4目 流行音樂產業輔導: 三十一、第4目「流行音樂產業輔導」原列3億7,752萬元,凍結五分之一,待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就本項預算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十二、凍結第4目「流行音樂產業輔導」4,700萬元(含「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行動計畫」之流行音樂計畫專案推動辦公室之業務執行、維運等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4目 流行音樂產業輔導」相關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本日議程所列之討論事項之預算解凍案已經處理完畢,作如下決議:凍結案計55案均准予動支。 陳委員學聖:(在席位上)要切實執行。 主席:陳學聖委員提示,文化部各單位針對本次解凍的55案應切實執行。 以上解凍之55案均提報院會。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先處理第1案。 1、 為豐富文化多樣性之內涵,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2條所明訂之:為進行傳統藝術及民俗之傳習、研究及發展,主管機關應協調各級教育主管機關督導各級學校於相關課程中為之。 文化部應和教育部進行跨部會研商,擬定該族群之文化與技藝重點學習項目,勾勒族群文化教育之重點內容,供各階段學校推動傳習,讓執行10年的本土教育不再侷限在本土語言課程的實踐,忽略了將本土文化、環境與人文特徵,及多元族群的文化技藝與民俗特色納入學習。 盼藉由族群的重要技藝、藝術與先民生活智慧等文化內容,增進族群之間的文化理解和尊重,實現本土教育之深刻意涵。請文化部召開跨部會協調機制,針對傳統藝術及民俗技藝如何於各級學校中落實傳習,擬訂具體計畫,並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潘維剛  蔣乃辛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文化部龍部長發言。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建議「傳習」後面增加文字並修改為「針對協調結果,擬訂計畫」。 主席: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建議將倒數第2行「開跨部會協調機制」的「機制」2字刪除。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照建議文字修正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2案。 2、 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4條第1項僅針對「破壞古蹟」有明文規定其罰則,「破壞歷史建築」則尚無,且根據同法第97條第1項第4款於建商開發不得妨礙其保存或破壞之部分亦無相關罰則,因此於保存歷史建築及對於推動文化資產維護相當不利。爰建請文化部,為順利推動文化資產保存,盡快解決歷史建築納入保護的部分。 提案人:潘維剛  蔣乃辛  陳碧涵  孔文吉  陳淑慧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3案。 3、 文化部於103年度針對藝術銀行編列預算7,000萬元,其中一半為人事相關費用,卻受藝文界人士質疑辦理藝術銀行相關業務之行政人員的專業度。於104年度編列預算為6,972萬元,其中藝術銀行之管理維護、技術研發與人才培育等相關費用僅62萬元,顯示培育藝術行政人才之預算編列過少。參考加拿大藝術銀行辦理成果及其精實的人事組織,值得借鑑的部分在於其擁有專業的藝術行政人才。惟我國目前有關培育藝術行政人才的學程尚於起步階段,若未完善規劃易造成人才浪費。為達成藝術銀行成立宗旨,爰建請文化部加強培育藝術行政人才,並調整其於預算編列之占比,增加藝術行政人才培育相關預算。 提案人:潘維剛  蔣乃辛  陳碧涵  孔文吉  陳淑慧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文化部龍部長發言。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建議刪除「並調整其於預算編列之占比」等字。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4案。 4、 英國、奧地利與日本,其文化保存工作之願景非以產值為重,產值僅為其文化資產保存的額外收益,其文化資產政策仍以保存該地人民共同的歷史記憶與景物為重心。且文化資產保存之執行核心在於人民,如何透過政策使人民養成文化素養,影響文化資產保存工作的成敗。爰建請文化部,為養成人民的文化素養,應提出相關政策與短中長程計畫。 提案人:潘維剛  蔣乃辛  陳碧涵  孔文吉  陳淑慧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5案。 5、 為落實馬總統「文化交流的推動者」、「中華文化的領航者」之文化外交政策指示與政見,文化部駐外文化機構有必要扮演主動積極的角色,除了協助各部會推動文化外交工作之外,亦須檢視部內推動國際文化事務之政策目標與步驟,針對臺灣書院之定位與策略予以廓清。爰此,鑒請文化部針對「臺灣書院」歷年工作成果與近中長程目標、關鍵指標,於一個月內提出說明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碧涵  呂玉玲 連署人:黃志雄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文化部龍部長發言。 龍部長應台:主席、各位委員。建議將「除了協助各部會推動文化外交工作之外」等字刪除,並將「鑒請」更正為「建請」。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照建議修正文字修正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委員會,本日議程所列事項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5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