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103年9月22日(星期一)9時10分至12時1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進士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本席要求程序發言。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程序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同仁。因為本會期有預算審查及選舉,我們的時間非常緊迫,根據我的瞭解,其他委員會對於本委員會委員及非本委員會委員的發言時間都有所區分,一般來說,非本會委員的發言時間大都被減半,交通委員會的質詢時間一向都是10分鐘得延長2分鐘,目的是要讓本委員會的委員能充分行使職權,對於非本會委員的發言時間,本席認為不必到減半,本席建議本委員會委員的發言時間維持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委員會委員的發言時間則改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不知道各位有沒有什麼意見?我大致上問過其他委員的意見,大家是同意的,謝謝。 主席:有關詢答時間,過去本委員會都是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這會期因為要審查預算,而且選舉在即,我們就縮短非本委員會的答詢時間,也就是本委員會委員的詢答時間維持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委員會委員的詢答時間則改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5分至9時7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明溱  王進士  李昆澤  魏明谷  李鴻鈞  陳雪生  葉宜津  羅淑蕾  楊麗環  陳根德  蔡其昌  林國正  管碧玲  劉櫂豪    委員出席14人 主  席:李委員鴻鈞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 究 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郭佳勳 報 告 事 項 本院第8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表,業經本院第8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並經本院人事處檢附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函送本會在案。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8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案。 選舉結果 推選王委員進士、葉委員宜津為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許俊逸列席就該會業務概況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單位預算動支1案,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報告。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俊逸今天有機會列席 貴委員會,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報告本會業務,並聆聽指教,深感榮幸。 本會為政府採購法、技師法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俊逸到任後即要求本會同仁應全力協助工程主辦機關與業界,排除公共工程推動上所遭遇之困難與障礙,以發揮其工程及經濟效益;並借重學者意見,建置諮詢平台,從制度面及實務面研提精進措施,以利政策更加周延及公共建設之推動,提供人民更優良之公共建設與生活環境。 在各界積極合作下,103年度迄今公共工程預算執行成績都超過102年度同期。一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預算達成率較去年同期提升0.79%,可促進產業發展,活絡經濟。 以下謹就施政重點,向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報告,尚祈不吝指教。 壹、近期工作重點 一、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 (一)在國內工程建設經費投入趨緩,海外工程商機相對蓬勃發展之際,國內工程產業界對「走出去」開拓海外市場已有共識,並多所期待。 (二)本會提出「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白皮書)」,於今年6月16日奉行政院核定。該推動方案提出三大策略包括: 1.強化推動組織:成立跨部會之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專案辦公室及海外發展策略聯盟,跨部會協助解決業界赴海外發展所遭遇疑難,整合顧問公司及營造廠等產業鏈共同爭取海外標案。 2.提升產業全球競爭力:為培訓業界參與全球標案能力,今年已於台北、台中及高雄辦理3場訓練,逾220位學員參加。 3.提供誘因鼓勵邁向全球:本會刻研擬補助國內工程產業策略聯盟赴海外蹲點計畫,策略性補助業界海外目標市場蹲點的初期成本,提高業界赴海外意願。 二、擴大宣導工程倫理 (一)「工程倫理」的意義,是身為工程人員應有的認知與實踐的原則,以及工程人員與其他人士互動時應遵循的行為規範;「工程倫理」的重要,是讓工程人員發揮專業素養及自律操守,並透過清楚政策說明及溝通,提升人民對公共工程的信任,塑造「政府誠信」。 (二)本會刻檢討既有教育訓練課程,增修工程倫理內涵,例如「採購專業人員訓練班」、「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及「工程倫理講習會」均為本會長期辦理之教育訓練,參訓人員包括政府機關及民間廠商,每年參訓人數眾多(約16,000人),期能發揮良好之宣導及教育效果。 三、精進政府採購制度 (一)103年迄今,本會已修正共計10個政府採購相關法規及範本,以使政府採購法規制度更為完備、合理。 (二)同時鼓勵採最有利標評選優良廠商提供服務,其中資訊服務及技術服務使用最有利標之件數比率皆超過去年同期,以引領產業良性競爭,帶動產業正向發展。 (三)此外,為提升各機關辦理政府採購之相關知能,本會已持續辦理研討會,以培養機關人員辦理政府採購業務之正確觀念與作法,進而善用採購法之彈性機制辦好採購。 (四)就採購爭議處理部分,除加速處理申訴調解案件外,如爭議個案發現有法令不完備之處,將納入研修政府採購法制之參考,以減少類似爭議。並追蹤調解不成立及申訴案件後續爭議處理情形,以促使各機關儘速解決爭議。 (五)為主動瞭解機關辦理採購情形,已辦理127件稽核案件,其中3案發現疑有不法已移請法務部及檢察機關查處。另提供司法監察機關220件政府採購事項之專業意見,及相關公共工程技術鑑定與諮詢,以提升工程案件之審判水準。 四、政府採購電子化 為促進政府採購資訊公開化及透明化,除持續推動電子領投標作業外,並推動「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以簡化採購作業流程,提升政府採購效率;同時精進系統功能,以符合條約協定規範,並利機關就全球化廠商減收押標金及相關保證金。 五、健全公共工程品質管理體系 (一)本會已精進施工查核制度相關措施,同時要求全國各施工查核小組加強材料抽驗,並針對「異常狀況之廠商」等不同主題,辦理工程施工品質查核。103年全國各機關查核甲等較102年度同期提升4.0%;丙等減少0.7%,品質已逐年提升。 (二)本會並提供多元及多樣化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教育訓練,包括針對高普考土木類錄取人員、地方機關基層工程人員之相關訓練,以增進其相關知識及管理能力。 六、強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管控 102年度公共工程執行績效再創歷年新高,較101年度提升1.61%。目前已研提「加速公共工程執行」之具體作法,後續除按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外,將針對重大指標性公共建設計畫及民眾關切之關鍵性工程,深入訪查,協助解決問題。 七、推動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制度 (一)研擬履約計分試辦方案,並自103年3月起全面試辦。 (二)透過該方案之推動,將記錄施工廠商實際履約情形,待資料完整累積蒐集後,可作為承攬廠商公共工程履歷的一部分。 八、管控停工終解約及不當遲延付款之情形 (一)管控停工終解約案件,103年1~8月份已促使停工、終解約案件復工或重新發包,合計137.28億元,另刻正研擬「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草案)。 (二)積極改善公共工程不當延遲付款之情形 1.針對大院交通委員會建議,已取消機關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登載遲延付款預告資訊欄位。 2.訂定「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常見遲延付款態樣及建議改善對策」,函送各機關據以辦理。 3.截至103年8月底止,通報案件付款合計13.08億元,主動過濾異常案件金額達66.55億元,合計付款金額達79.63億元。 九、列管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情形及防範措施 (一)本會原列管案件僅餘9件,經擴大列管範圍,增列屬地方自籌經費興建及民眾通報閒置之設施計156件後,目前共計列管165件。 (二)為加強管控,已研訂「公共設施閒置空間之活化及防範策略精進措施」並函送各級機關參處;同時要求各中央機關就其補助辦理公共設施之使用效益納入考核,作為其後續年度補助款資源分配之參據。 十、提升全民督工系統功能 (一)經結合地理資訊系統(GIS),建構「公共工程資訊公開暨全民督工通報平台」,並加強推廣使用全民督工APP,已被下載4,107次,通報366件。 (二)已研訂「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作業要點」,並建立完整的獎罰標準,同時修正優良通報民眾獎勵金,增加給獎鼓勵民眾數。 (三)另針對民眾滿意度調查中之不滿意案件研議精進措施,103年上半年度民眾滿意度己達73.46%,較去年大幅提升20%。 十一、精進災後復建工程執行效能 (一)102年行政院計核定復建工程4,032件,經費66億9,119萬元。截至8月底,整體發包率為98.1%,完工率88.7%。部分鄉鎮之工區較為偏遠,致完工率較低,本會已請縣府加強協助輔導。 (二)此外,本會已邀集中央及地方相關機關成立復建專案平台,加強各機關經驗交流,輔導各縣市政府完成復建工程標準作業流程,及協助跨機關之議題協調。 (三)同時,本會修正「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作業要點」,以加強復建工程前期作業管制、調整中央審議權責、納入即壞即修復建策略、建立地方政府管考機制。 十二、因案制宜辦理統包工程 (一)本會秉「因案制宜」原則,自101年底起,透過採購法規鬆綁、召開統包平臺會議等作法,建構國內有利統包發展之環境,協助各機關以統包最有利標辦好工程採購。 (二)經統計102年統包最有利標案件決標金額(552億元)較101年(100億元)增加452億元,顯見各機關以統包最有利標辦理工程採購的意願已提升。 十三、重大公共工程施工進度 (一)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 目前辦理號誌動態測試及系統整合測試作業,本會首長、副首長督導訪查7次,請交通部督促高鐵局訂定各項作業最遲應完成時間之管控點,務必如期如質達成104年底全線通車之目標。 (二)金門大橋建設計畫 本會首長3次率隊進行訪視,要求交通部國工局加強督促國登營造公司更積極徵聘專業工程師、尋求專業協力廠商及增購更新機具設備,以提升工程執行效率。 (三)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工程建設 目前於安平港生產沉箱及消波塊,太平島部分則辦理碼頭浚挖及臨時防波堤施工等工作。交通部將依行政院指示每季向本會提報執行情形。 (四)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 目前主要進行北屯機廠明隧道、高架段橋梁及站體結構等施作。本會正副首長已進行2次計畫訪查,協助解決北屯長春段公有地土地撥用問題。 (五)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建設計畫 目前主要進行各廳院內部裝修、水電、空調工程、設備安裝及景觀工程。101年迄今本會首長、副首長督導訪查6次。已請衛武營籌備處掌握辦理進度,務必如期如質達成104年底啟用之目標。 貳、結語 公共工程之推動應該是要在「目標正確」及「程序正義」之基礎下如期如質完工,且結果符合國人需要及政府之規劃,始能稱之為圓滿。為此,本會將作為工程機關之橋樑及後盾,積極協助工程主辦機關推動公共工程,並要求工程人員發揮專業素養及提升自律操守,透過清楚政策說明及溝通,提升國人對公共工程的信任,塑造「政府誠信」。 雖然本會將因政府組織再造而裁併,但不論組織如何調整,現有業務不會打烊,本會仍會堅守崗位,並擦亮招牌,為國家建設貢獻心力,以不負國人之期待。 以上為本會之業務報告,接下來進行「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解凍案的專案報告。 大院103年1月14日第8屆第4會期第18次會議通過之「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有關本會預算審查結果決議事項第(四)項內容:「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度施政目標之一為『提升公共工程執行率』,據預算書敘明係管控重大公共工程執行進度,促使停工、終止契約工程早日復工,該會103年度預算案於『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編列1,538萬5千元。惟該會預算所列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缺乏對是項施政目標之衡量標準,施政績效無法全面管理。經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管控1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執行率,自99年度至102年7月底止,預算達成率低於整體達成率之後10個機關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防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等機關,最近各年度執行率經常殿後,卻不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加強協調解決該等機關公共建設計畫執行困難問題。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缺乏施政目標之衡量標準,造成無法管理各機關公共工程預算執行效率,爰凍結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並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爰針對前述決議內容之辦理情形提出報告。 本會工程管理業務之職掌包括公共工程之協調及督導與提升公共工程品質等事項,為提升公共工程整體成效,本會秉持興利除弊之理念推動公共建設,透過各種良善機制,發揮公務員勇於任事精神,以提升公共工程執行品質及效率。 為落實各項業務之有效推動,本會工程管理業務預算之編製及執行均依相關規定並配合政府當前施政重點,審慎編列與執行。以下謹就「103年度工程管理業務預算編列情形」、「1 03年度工程管理業務施政重點」及「立法院決議事項辦理情形」等內容分項向各位委員先進報告。 壹、103年度工程管理業務預算編列情形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538萬5千元,主要係辦理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1,331千元,比率8. 65%);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10,232千元,比率66.51%);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3,822千元,比率24.84%)等三大項業務,其中以「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所占比率為66.51%最高,整理如下表。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編列情形表 項次 分支計畫 辦理業務內容 預算金額(千元) 比率 1 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 辦理列管公共建設計畫之督導,協調解決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困難問題,提升公共工程之執行績效等。 1,331 8.65% 2 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 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之品質管理機制、健全品管法規制度;辦理全國公共工程施工查核,提升公共工程品質;辦理優良公共工程金質獎等。 10,232 66.51% 3 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 建置及維護公共工程管理資訊系統,促進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資訊化,發揮資訊管理功能。 3,822 24.84% 貳、103年度工程管理業務施政重點 一、健全公共工程品質管理體系(一)建立多元性及實務性之品質管理訓練管道,例如品管人員培訓、機關人員品管訓練、新進公務人員實務訓練、線上E化學習課程、優良工程觀摩等,以強化機關及工程從業人員之專業知能。 (二)建立標竿學習經驗分享機制,促進機關間之學習交流,彼此分享優良品管措施與精進作為,提升工程履約管理效能。 (三)督導全國各機關加強所屬工程施工品質及進度查核,及改善查核缺失,嚴重者拆除重作,並檢討人員疏失責任,俾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二、推動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制度為讓招標機關瞭解投標廠商過去履約實績的情形,本會積極建立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制度,要求工程主辦機關於工程完工驗收後,依個案履約情形辦理計分作業,並記載於本會具全國性之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資料庫。目前已與專家學者、產業界及機關共同擬定相關計分指標與基準,並全面推動試辦,期望藉由本制度的推動,導引公共工程廠商主動爭取良好工程品質信譽紀錄,從而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三、積極改善機關遲延付款情形 協助處理廠商通報遲延付款案件,追蹤後續付款情形,並運用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主動過濾付款進度與施工進度明顯異常案件,通知各工程主管機關查處,以達提前預警及督促機關儘速付款之效。另已研訂「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常見遲延付款態樣及建議改善對策」函送各機關據以辦理,以持續改善機關不當延遲付款情形。 四、精進停工終解約案件列管措施 (一)為協助各部會及縣市政府積極管控所屬停工終解約案件,本會除依既有機制(如「強化公共工程標案停工解約之管理機制」、「行政院提振景氣措施─強化停工解約管制機制」)持續推動管控外,本年度另增加「每季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報告執行績效」、「每月函送公告金額以上進度落後20%以上標案予各主管機關」、「每月統計總案件數及總未執行金額排名評比,函請地方政府加強追蹤管控」、「每季召會檢討5千萬元以上案件,逐案協助排除困難問題」及「每季篩選未達5千萬元案件,函請相關主管機關協助處理所屬停工終解約問題;並定期統計成果」等措施,以達到加速復工或重新發包之效。 (二)為加速公共工程計畫推展,由源頭減少開工後停工、解除或終止契約情形,期能有效運用政府預算,帶動產業發展並活絡經濟,本會刻正研擬「重大公共工程開工要件注意事項」(草案),將邀集相關機關討論修訂後,函送各機關據以辦理。 五、精進閒置公共設施列管及預防措施 (一)依「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持續定期每季召開「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督導會議」,以促使各設施管理機關擬訂活化措施與落實執行改善、地方主管機關排除困難窒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與督促案件活化計畫執行進度,並由本會持續追蹤列管及協助進行跨部會協調等事宜。 (二)研擬「公共設施閒置空間之活化及防範策略精進措施」作業手冊。內容包含彙集閒置設施活化策略、防範產生閒置設施注意事項及閒置空間活化之經驗分享等事項,並於103年2月25日函送各級機關參處。 (三)啟動訪查「活化閒置專案小組曾列管之已解除列管案件」機制。截至目前已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陸續完成7場訪查行程。 (四)已建議中央部會(補助機關)將使用效益納入後續年度補助計畫考核。為自源頭管制,1 03年6月26日召開「研商依地方政府所屬閒置公共設施經費比例扣除中央補助款之可行性會議」,要求各中央部會(補助計畫之主管機關)將執行完竣後使用效益納入考核,作為後續年度補助款資源分配之參據,以督促地方政府確實掌握受補助案件之使用情形,降低閒置可能。 (五)檢討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標準,俾符實際現況。本會已於103年4月8日及8月4日之督導會議中,確認調整「觀光遊憩」、「漁港」、「展覽館、產業交流中心、農業中心」、「辦公廳舍」、「社福設施」、「校舍」、「戶外開放式體育場地」、「污水處理廠」8項子類別活化標準,並新增「車站、轉運站」子類別活化標準,後續將持續邀集各相關中央主管機關適時檢討調整活化標準,避免活化標準產生與外界脫節之現象,以符合實際現況。 六、提升全民督工系統機制 (一)結合地理資訊系統(GIS)、網際網路及行動裝置,提升全民督工通報平台系統功能,於通報平台上顯示公共工程資訊供民眾通報與查詢使用,充分運用全民監督公共工程力量,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二)研訂「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管制考核作業要點」,並經行政院103年6月20日核定頒布實施。納入對工程承攬廠商相關懲處之要求,以及調整修正主管(辦)機關與通報民眾之考核指標、原則、通報獎勵(金)與懲罰額度等相關作法,建立完整的獎罰標準。其中優良通報民眾獎勵金部分,給獎金之等第與獎度由原特優5萬元、優等1萬元,修正為優等獎金1萬元及甲等獎金3千元,將可增加給獎鼓勵民眾數。 七、強化重大公共工程管控作法 於公共建設督導會報對公共工程前置作業及施工階段里程碑加強管控、協調及追蹤,並針對具時效性、金額龐大、輿情關注或進度明顯落後之重大計畫進行專案追蹤督導及實地訪查,協助排除困難問題,以加速工程執行。 參、大院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針對決議內容之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年度關鍵績效指標訂定情形有關本會關鍵績效指標之訂定,係根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管理要點」規定,針對「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編列比率最高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10,232千元,比率66.51%)訂定可衡量之績效指標,如下表所示。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建構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機制,提升工程人員品管觀念及法務素養 1.公共工程品質管理推廣教育訓練受訓學員評量合格率 2.品管及法務相關訓練,機關受訓人員評量合格率 有關「提升公共工程執行率」,係管控重大公共工程執行進度,促使停工、終止或解除契約工程早日復工或重新發包。該施政目標之預算1,331千元,比率僅8.65%,故原單位預算書並未訂定前述關鍵績效指標。 惟配合102年11月11日大院第8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於行政院研考會(103年1月22日已併入國家發展委員會)103年1月16日函請各部會辦理「行政院103年度施政計畫第二階段(核定版)編審作業」時,已新增前述關鍵績效指標,如下表所示。 關鍵策略目標 關鍵績效指標 提升公共工程執行率 管控重大公共工程執行進度,促使停工、終止契約工程早日復工 二、管控一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 本會已積極強化管控一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之方式,說明如下: (一)各項公共建設計畫係由主管部會負責推動,並由主辦機關負責執行,即時處理或反應困難問題,合先敘明。本會為管控一億元以上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除原有按月召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以下簡稱督導會報),檢討各部會執行績效,協調解決跨部會或通案性困難問題外,並已要求預算達成率偏低之主管機關與進度落後計畫之主辦機關至督導會報說明落後原因與解決對策,再由與會委員提供專業建議與定期追蹤辦理情形。遇有特殊困難問題,則分由內政部、經濟部、環保署、研考會及本會成立之用地及土方、砂石及管線、環保、補助地方執行計畫及民眾抗爭7個專案小組,分別負責協調解決。 (二)本會以「走動式管理」,密集指派高階人員率隊實地訪查,同時召開相關協調、座談會,傾聽基層機關聲音,深入了解原因,主動發現問題,排解問題,讓各項重大工程順利推動。 (三)年度終了後,於次年1月底召開督導會報年度檢討會議,檢討各部會列管計畫整年度執行情形。針對執行績效較佳者,可作為標竿學習之對象;執行績效較落後者,應探究原因、瞭解問題癥結所在,作為下一年度改進之依據。 (四)公共工程的推動需要各層級機關通力合作,分層負責,本會亦將持續督促主管、主辦機關依上述機制隨時掌握問題,解決問題,並提供專業建議及於督導會報定期追蹤,以強化各機關之預算執行與控管。 (五)102年度列管221項重大建設計畫,可支用預算3,287.44億元。截至102年12月底,累計已執行3,134.33億元,年度預算達成率95.34%。自97年馬總統上任以來,年度預算達成率大致呈現逐年遞增之趨勢,顯見各部會首長已依院長指示,由首長特別督促所屬警惕並加速執行,其所採行之各項加速推動措施已獲得良好效果,再創新高,且較101年同期(93.73%)提升1.61%。 (六)有關以前年度預算達成率較低之部會,除該首長已依院長指示加強督導所屬儘速趕辦,並於推動會報加強列管追蹤外,本會亦已積極加強協調解決該等機關公共建設計畫之執行困難問題,年度預算達成率已有所提升,包括原民會102年之年度預算達成率已達95.66%,較101年度(83.23%)增加12.43%;農委會102年之年度預算達成率已達92.5%,較101年度(86.82%)增加5.68%。 (七)另針對一億元以上列管公共建設計畫,102年度預算達成率未達90%者,計有退輔會(84.67%)、衛福部(85.17%)及國防部(86.04%)等3部會,其落後原因與本會列管作為說明如下: 1.國防部: (1)落後原因:計有19項一億元以上列管計畫,除「博愛分案」及「台中清泉崗警衛營整建工程」2項計畫執行率未達9成外,餘17項計畫達成率均達9成。主要係因年度可用預算較多(佔37%)之「博愛分案」,先前因原機電廠商(榮電公司)財務問題因素導致進度落後,後雖經辦理重新招標後於101年12月27日開工,惟102年度進度仍無法確實大幅推展,致預算執行率偏低。 (2)本會列管作為:除按月召開督導會議列管各項計畫執行情形外,已成立專案小組,針對「博愛分案」每週管控出工及工進狀況,前於103年1月17日、5月20日及8月20日由本會顏副主委率隊現地訪查,要求機電工程承商確實將資源投入本案,目前已近完工,預計10月完成人員進駐。 2.衛生福利部: (1)落後原因:衛福部計有2項計畫,102年度可支用數約9.45億元,主要為因「衛生福利大樓興建計畫」承商前於101年4月27日片面停工,後於5月2 5日復工,惟承商管理不善及能力不佳,致工進與預算執行偏低僅67.13%。 (2)本會列管作為:除按月召開督導會議列管各項計畫執行情形外,前於102年6月2 1日由本會顏副主委率隊現地訪查,請衛福部督促專案管理廠商及監造單位督促承商加速工進並協助承商完成估驗計價作業,本案已於103年6月18日落成啟用。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落後原因:退輔會計有3項計畫,102年度可支用數約9.15億元,主要為因「安養機構中程(98-102年)計畫」(102年度可支預5.04億元)板橋榮家承商於11月底發生財務危機,出工人數減少,影響工程推展,致預算執行偏低僅83.85%。 (2)本會列管作為:除按月召開督導會議列管各項計畫執行情形外,前於102年6月1 9日由本會工程管理處何處長率隊現地訪查,請退輔會督促承商. 趕工進並隨時檢視趕工計畫;本會並每週追蹤管控工進,目前工程已預計於103年9月底竣工。 (八)103年度列管204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可支用預算3,528.17億元,截至103年8月底,累計分配數1,821.28億元,已執行1,749.64億元,預算執行率96.07%,達成率49.59%,高於去(102)年同期之48.8%。本會將持續列管追蹤各計畫執行情形,並協調解決跨部會困難問題,使計畫順利推動。 肆、結語 本會期許公務人員勇於負責,並為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及加速推動公共建設奮鬥努力。本會工程管理處所編列之103年度預算,係在行政院核定之歲出預算額度內,衡酌施政計畫之輕重緩急審慎核實編列,均為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加速推動公共工程之執行及健全我國整體公共工程環境之所需。 為使本會工程管理處103年度各項業務得以順利推展,以達預期施政目標,敬請 各位委員先進鼎力支持「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預算之解凍並惠予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委員會委員每位質詢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委員會委員每位質詢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休息10分鐘,10時30分截止登記,中午原則上不休息。各位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10時30分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 現在請李委員昆澤質詢。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國國人對於公共工程的品質其實並無信心,最主要是從道路的品質來看,台灣的道路一再重複的挖掘,亂挖及回填不實的狀況,屢屢造成民眾生命安全危險,也造成道路安全危險,更因為重複挖掘造成國庫的負擔以及相關國家賠償大量的支出。本席請教工程會許主委,全國包括省道、縣道、鄉鎮市道及直轄市道,這麼多的道路,一年挖掘申請的總共有幾件?監察院以及公共工程委員會都有相關資料,年平均道路挖掘申請核准的案件高達九萬多件!申請挖掘的面積達到822萬平方公尺,822萬平方公尺有多大?簡單來說,大概就有1000座足球場那麼大,我國道路挖掘有九萬多件,達到1000座足球場的挖掘面積。 以另外一種比喻來說,我國一年道路挖掘的總面積等於是整條台三線的面積,台三線從忠孝西路行政院開始,經過山區的50個鄉鎮市到屏東。我們道路挖掘的面積是這麼氾濫,因為道路挖掘的氾濫,重複挖掘以及回填不實,同一單位挖掘的路段,重複的情形非常多,回填不實的黑心廠商屢屢造成道路的品質不佳,這對民眾行的安全傷害非常大,所以我們的國人認為食安出問題,國安也出問題,道安也有很大的問題。我現在要請問主委,現在由公共工程委員會所主導的路平專案實施的狀況如何?從幾年開始實施,目前的狀況如何? 主席: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本會是從97年開始推動的道路平整方案。 李委員昆澤:97年開始?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李委員昆澤:請教主委,目前因為道路氾濫的挖掘及回填不實,因而造成民眾受傷或失去生命申請國賠的案件,100年度有48件,101年度從48件上升至74件,國賠金額從100年度1,554萬上升至1,959萬。本席最主要是要告訴主委,公共工程委員會負責督導的路平專案成效不彰,從97年起核定實施,路平專案實施的前5年,亦即93年至97年,因為道路不平所產生的國賠件數有62件,實施後4年,自98年至101年,國賠件數上升至67件,實施路平專案之後,國賠案件反而更多,這就是公共工程委員會督導不週,成效不彰!路平專案成效不彰的主要原因是什麼?請主委簡單說明。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業務單位提供給我的資料顯示績效很好,所以…… 李委員昆澤:請主委對著媒體及社會大眾說「我們的路平專案做得非常好」,這種話,你說得出來嗎?這是全國民眾共同的心聲,民怨不斷!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這邊報告一下資料…… 李委員昆澤:我跟主委講,道路品質及路平專案的成效不彰,最主要就是因為違規亂挖、重複挖掘。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李委員昆澤:這就是對於申請挖路的單位或原因沒有確實審查,同一路段、同一主辦單位的主管機關重複申請挖路,好像拚命挖就有預算可以花,讓這些商人可以拚命的賺錢,我們的國家是這樣嗎?第二、回填不實,民眾常常遇到的情況是路面才鋪沒多久,整個路面就產生凹凸、裂痕,甚至還有坑洞,屢屢造成騎士或開車的民眾受傷,甚而發生車禍失去生命,民眾無論是走路或騎車,一不小心就會跌倒,這種事情在新聞媒體報導中屢見不鮮。本席現在就具體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違規亂挖的主辦機關以及回填不實的施作廠商要建立黑名單。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李委員昆澤:建立黑名單來好好督導他們,一來可以讓公共工程委員會可以對這些機關以及相關的不良廠商進行督導,二來也可以讓這些廠商有所警惕。本席在此奉勸主委,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講,你在國會殿堂大言不慚,說整個社會大眾對於道路的品質滿意度非常高,這是民眾所無法接受的,每天因為道路不平、回填不實以及整個公共品質不佳的道路狀況而發生那麼多的車禍,你卻說你們品質控管得很好!當官不能這樣!本席所要求的,主委有沒有問題?對於這些氾濫、重複申請挖掘和審查不實的政府單位以及回填不實相關的不良廠商要建立黑名單,並且嚴格督促,請問主委有沒有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沒有問題,我們一定確實落實執行。 李委員昆澤:多久之內可以建立這些名單?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已經建立這個名單過了,有關路挖掘之後再挖的頻率,以及填補不實再修復的資料,全部都列入我們的資料裡,將來對於這些頻繁的…… 李委員昆澤:對於這些政府機關以及不良廠商建立黑名單並嚴格督促,才能提升道路的公共品質。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李委員昆澤:再者,請教主委,我國國內公共採購的金額,一年大約是多少? 許主任委員俊逸:一年大概是1兆2,000億。 李委員昆澤:一年的公共採購金額大約1兆多。有關對於中小企業的照顧,我們必須依法輔導這些中小企業參與政府的公共採購,原因是國內中小企業占國內企業九成,中小企業所負責的就業人口也擔負起國內就業人口的八成,中小企業是國內就業及經濟發展的主力,而中小企業的家數與就業人口一年也比一年增加,例如2014年中小企業白皮書統計,中小企業的家數比前一年增加3萬家,就業人口比前一年增加10萬人。 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七條明文規定「主管機關得參酌相關法令規定採取措施,扶助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一定金額比例以上之政府採購。」主委,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七條是有這一條規定沒錯吧?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 李委員昆澤:但是101年度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的比例為63%,102年度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的比例卻從前一年的63%下降至55%,下降了12%。由於政府採購法的程序相當複雜,中小企業很難馬上就能進入政府採購的部門和程序,因為其中有許多訣竅,所以政府除了依法也應該有責任輔導他們參與政府的採購,讓這些中小企業能有更完整的發展,也讓國內有八成就業人口的這些中小企業都能參與政府的公共採購、這些1兆多的公共採購金額。本席在這裡具體要求,我們希望看到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的比率能夠升高,不要一年下降12%,參與的程度下降12%。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七條,政府有責任輔導及鼓勵中小企業參與政府的公共採購,請問主委,這有沒有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沒有問題,我們會從各機關的標案中著手檢視,若有不當的標案規劃,我們會予以糾正。 李委員昆澤:最後,剩餘的一點時間,我要再督促許主委,公共工程委員會不是一個化妝的單位,主要的業務都是關係到國內重大公共建設的品質,每一位國人無論是騎車、開車、坐車或是行走,重要的道路來源就是對於道路品質的要求,我們對於道路品質不能容許它有九萬多件氾濫挖掘與回填不實,造成一年約有11座足球場那麼大面積的挖掘,這是國人共同的印象,道路一直再挖,挖好之後又亂挖,亂挖又回填不實,因為公共建設品質不良造成車禍,這些都是許主委重要的責任。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質詢。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請問許主委,主委之前也是在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嗎? 主席: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不是。 楊委員麗環:那是在哪裡? 許主任委員俊逸:原來是在交通部。 楊委員麗環:你上任多久了?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是7月2日上任的。 楊委員麗環:你對於公共工程……因為好像快要解編了?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楊委員麗環:所以你是臨時找上來代打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也不是。 楊委員麗環:所以你對業務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既然已經當了主委,你就要好好的努力,每一次上台的時候,你不要念稿,那表示你沒有用心,你要把它看得很熟,抓出重點。剛才回答時,你竟然說同仁給你的資料顯示績效很好,表示你自己對於這個業務不是很清楚,雖然你原來不是在公共工程委員會,但我還是要提醒你,今天你上這個台,擔任這個位置,就不要以為自己只是跑龍套,走走就好,好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楊委員麗環:這是對於所有立委的尊重。我要說為什麼國賠案件會比較多,是因為以前沒有,大家也不知道有這一項權益,所以我們現在是鼓勵用國賠的方式來對這些執行公共工程的單位施壓,不管是地方或中央,民眾受到傷害,如果確實是因為國家的錯,當然也是要由國家來負責,不分地方或是中央,是不是如此?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楊委員麗環:所以這個單位雖然應該很快就要解編,但是你今天是在這個位置,你就要好好來做,好不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一定! 楊委員麗環:其實我要談的就是高雄氣爆意外,有關地下管線管理的問題,這件事情因為高雄是一個比較高度化工業發展的縣市,同樣的,桃園也算是工業的大縣,馬上就要升格為直轄市,雖然公共工程會的人員不多,說實在話,你們真的要做起事來,也是很困難,而且也沒有什麼實權,真正執行的單位,你們直接可以監督的也不多,大概頂多是諮詢以及之後的考核,但是通常到了考核時,大多已經是出狀況了。所以,我現在是希望大家要將高雄這次的事件引以為誡,全台灣不管是縣市或是區域性的工業發展密集,尤其是過去比較傳統產業的部分,因為新的工業中心,通常都有新的規劃及設備,而過去的部分則通常會比較忽略,所以你全省都應該要注意,尤其越靠近市中心的區域,舉例來說,桃園煉油廠旁邊,因為有這樣的能源,所以早期就會引來一些比較傳統、需要有能源的周邊相關產業聚集。 過去法規不嚴格,地方政府又不是那麼專業,中央政府也鞭長莫及的情況之下,難免會有一些人謀不臧的事情,說實在話,高雄這一次的事件,氣爆的熱氣當然很慘,我們已經覺得很痛心,如果它又是非常毒的毒氣,那就更不得了,那不僅是就近受傷,連整個城市可能全部都受到最大的傷害,所以我希望你能夠注意,尤其最近交通部全力推動捷運系統的建設,包括快速道路的建設,尤其是像這種經過市區的這部分,希望你們能多加注意,像高雄捷運局自己也講了,當初他們要建高雄捷運地下化時就已經看到李長榮化工的管線,有1.5公尺深,根據地方自治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在做捷運時要遞交維修、管理計畫等等,這些廠商的自我管理一定要徹底的去做,好不好?當然中央政府的監督也絕對不能有所疏失,既然已經有這樣讓我們心痛不願意看到它發生的事件,尤其是從台灣工業發展的幾個起點以及能源所在地周邊的各行各業,要特別注意管線銜接的部分,希望你們能夠跟地方政府合作,我們不希望有任何一個地方再發生類似的狀況,像這種新舊之間的管線,我聽說之前的施工單位如果發現舊的管線看到了以後也不報,直接就把它包起來,繼續做他的工程,因為這不關他的事,所以你們現在應該要責成,只要有需要埋地下管線的工程,不管是否是其過去承包的工程,都應該要全面澈查,能不能做到? 許主任委員俊逸:現在我們建立了管線資訊,管線資料都已經建立出來了,實際上我們在施工之前都要做管線調查的。 楊委員麗環:對,這個該做,但是我希望還是要澈查,因為它有些是優良的,也有些是私下埋的,像這種你都要廠家實報出來,如果不實,以後將會有懲罰,還有他們負責的部分切結書要請他們自己簽出來,好不好?另外,傳承還是需要的,可能上一屆的主委並沒有告訴你有哪些應該要注意的事項,雖然主管常常會換,但是實際執行的工務單位都應該很清楚,就像台鐵發生內壢站有660公斤的水泥從天而降,原因就是內壢站進行改善工程,卻未把不使用的電車線平衡錘拆除,閒置11年沒有人聞問未養護導致掉落的,像這種情形其實基層的人一定很清楚,就應該交代清楚,在一個新的工程要去執行的時候,這些資料都要全部翻出來,不要虛應故事,等到危險真的發生的時候,才說我人力不足等等,這些都不是理由。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楊委員麗環:及早提醒他們,我知道這件事情你們一定會去做,但是我希望公共工程委員會要跟交通部通力合作,尤其是經過地下管線或是有廢棄物一直沒有處理的交通區塊,台灣人有時候就是沒有收尾的習慣,首長可能不曉得,但基層人員對於歷年來沒有處理,但可能會發生危險的地方,你們在公共工程發包的時候,就要求他們,在發包的過程中就應該注意到,且在發包的時候就要包含在裡面,很多廠商說:喲,我只負責這個部分,其他不關我的事!那表示你們不夠專業,你知道嗎?你們在整個工程發包的時候不夠專業,對歷史的傳承沒有去注意到,才會釀成這麼多的不幸,主委,你說是不是呢?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管線這部分的管理,剛剛委員講的是很正確的…… 楊委員麗環:我講的是兩個,一個是管線,一個是上面廢棄的東西。我舉例來講,有很多店家倒閉以後,招牌等什麼東西都丟在那裡,政府沒有能力也不管,常常造成交通的阻礙、市容的髒亂,類似這種的事情我覺得都是要要求的,一旦你要發包的時候,這條街上所有相關的東西就全部歸納在裡面,你要跟地方政府、中央政府通力合作,好不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所有的工程最後都有一個景觀工程,是做恢復景觀用的,假如環境做不好,就是景觀工程沒有執行得很好。 楊委員麗環:這不只是景觀,其實它是涉及市政,很多是政府是沒有能力管的,我覺得關於這個部分一定要去追蹤是誰丟下來的爛攤子,要去把他找回來,好不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好。 楊委員麗環:政府是一體的,一起來做,才不會發生這樣的困境,我現在講的其實民眾每天幾乎都看得到,台北市還好一點,還有經濟能力去整理這些,他們錢多多呀!你去鄉下看一下,那一些比較貧窮的地區,一旦店家跑了、關了,留下一堆招牌、管線等爛攤子讓政府處理。你要告訴地方政府在核准設店或開店的時候,就要講清楚說明白,在核准的時候,就先做好預防措施。 另外,台南疏洪道堤防崩塌到底是新的工法錯誤,還是偷工減料,請你們務必弄清楚,因為台灣是一個多颱風多暴雨的地方,我們也都非常積極的支持地方政府去做堤防等防洪建設,如果說每一個工程都搞成這個樣子,民眾一看就覺得它是豆腐渣,這根本就是拿錢在亂花,是不是?所以不管是地方也好或是中央也好,到底它是不是施工的問題?以前桃園南坎溪說一定要採用自然工法施工,說一定要環保,不能全部堵住,結果才一次颱風,周邊地區全部淹的民眾叫苦連天,他們說:不施工還好,你施工築了一個洞一個洞的牆,結果水沒地方跑,反而全部跑到民眾家裡去了!所以你們要搞清楚是這些所謂新的工法發生問題,還是偷工減料造成的,到底是誰在偷工減料,是誰在施工的,其實這個權責很清楚,一般來講,除了重大工程是國家做,其他都是交給地方做的,這個權責要搞清楚,不要害死民眾,政府都是一體的,受害的都是民眾,好不好?謝謝。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今天是在這裡答詢的處女作,對不對? 主席: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是。 管委員碧玲:但是讓委員們的感覺專業好像要加強,你在公共工程委員會多久了? 許主任委員俊逸:兩個多月。 管委員碧玲:才兩個多月,原來是在什麼單位? 許主任委員俊逸:原來在交通部,已經退休了。 管委員碧玲:所以是空降囉!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管委員碧玲:所以會這麼生疏。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管委員碧玲:你說「路平」表現不錯?這個是很嚴重、很重大的失誤喔!這個跟全民的理解完全是背道而馳喔! 許主任委員俊逸:路平第一個是把路孔、手孔先取消掉了,我們取消的比例數量是非常高的。 管委員碧玲:因為取消的很多人孔,所以路平表現很好,那你跟大眾的標準又不一樣了,這樣就叫做路平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沒有…… 管委員碧玲:用取消人孔的數量來做路平的指標,就是錯了,主委,好不好!一定要趕快讓自己的專業跟領導趕快上軌道,其實本席對公共工程委員會實在是期待很高,對於公共工程委員會要被解編掉,其實我是百般的不樂意看到這樣的組改,尤其是台灣整個公共品質的建設從規劃、設計一直到最後,有太多的文化面缺失是需要公共工程的專責機構逐步不斷的來推動、來領導,來改變我們的公共工程的施工文化。主委,你看一下這個影片,這個影片是我們在談公共工程文化施工的時候一個很大的警戒,這是道路在施工,有沒有提供便道? 許主任委員俊逸:沒有。 管委員碧玲:沒有。這樣對嗎?我們的規定是怎麼樣?好,我們再看它有哪些影響。本席接獲這樣的陳情感到非常的心痛。這位宋女士與丈夫皆為身障者,他們夫妻出入均需仰賴輪椅,因為住家出入口道路施工,連基本的便道都沒有提供,更遑論一般的市民大眾騎乘腳踏車感到相當不方便。事實上,身障者坐輪椅根本無法出門,以致他們不但無法出外工作,更無法自行外出採買日常用品,造成他們的生活因而被困住。他們將這件事情向里長、議員反映均無下文,連這種工程施工的A-B-C都要立委出面協調,經過立委一出面,工程人員在兩個小時後,立即進場舖鐵板、架設便道供民眾使用。我不禁要問:以這樣的公共工程品質,公共工程委員會如何領導各級政府在從事所有公共工程施工時,能夠重視方便民眾通行的施工文化?這點非常的重要。你們有沒有提出考核機制,要求他們定期提出報表,並做為公共工程的考核重點?這是最基本的事情。 本席認為,公共工程在施工期間,你們應該考量交通維繫、提供便道與工地安全等等因素,然而,你們對民眾出入安全的考量卻完全付諸闕如,像這樣的施工品質,公共工程委員會要如何叮嚀各級政府、各業管單位與施工單位,本席建議你們務必要注重施工品質?主委,過去你大概沒有接觸過這方面的工程吧?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公共工程委員會有建立全民通報平台。 管委員碧玲:雖然你們有建立通報平台,但成效不彰。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接獲通報的案件很多。 管委員碧玲:當道路施工時,一些身障者該如何通行? 許主任委員俊逸:只要有人通報,我們就會去處理。 管委員碧玲:這些事情發生在主委上任之後,你還是要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好好地發揮公共工程委員會監督、輔導的功能。好不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好的。 管委員碧玲:方才主委又說錯話了,剛剛你在答復楊委員時表示,全國管線資料均已建檔。請問相關資料在哪裡?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有在…… 管委員碧玲:主委所指的是什麼管線? 許主任委員俊逸:所有的管線,包括石化…… 管委員碧玲:現今高雄市政府在鳳山地區有十幾條幽靈管線,直到現在,你們都還查不出管線的主人。主委可知這件事情遲遲未能解決?為何主委方才答復楊委員時表示,現今全國管線資料已經建檔?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些幾十年的老舊管線要建檔,我們在追查上確實比較困難。 管委員碧玲:這只是老舊管線建檔比較困難而已嗎?你可知石化管線有使用油管,以合法掩護非法…… 許主任委員俊逸:新的管線一定要求他們建檔…… 管委員碧玲:依照你的意思,新的管線有建檔,原來你們只有針對新的管線建檔。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我們已經建檔。 管委員碧玲:可是,我聆聽你方才的回答,全國的管線資料均已完成建檔。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的立法精神要追溯到以前…… 管委員碧玲:如此說來,你們尚未針對所有管線資料完成建檔。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我們會要求管線單位提高…… 管委員碧玲:由此可見,這也是公共工程委員會過去在處理公共工程施工管理上的重大疏忽。既然公共工程在施工期間完全不知道地下埋有管線,施工人員要如何規劃施工?為何現今出現「幽靈箱涵」,而箱涵又為何會包住管線?因為在從事下水道工程規劃設計時未查知,致施工人員根本不知道的下水道工程時,會挖掘到石化管線。 許主任委員俊逸:那是設計單位不落實…… 管委員碧玲:設計單位未能落實執行的原因為何?難道這是設計單位的問題,還是管線圖資資料庫根本付諸闕如的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早期管線圖資資料庫確實不健全。 管委員碧玲:直到現在,管線圖資資料都還不健全? 許主任委員俊逸:這部分正逐步改善中。 管委員碧玲:如果你們一直有改善,為何還會發生高雄氣爆事件?甚至當晚七、八點多,在場人員仍不知道地下埋有哪些管線,這些管線屬於哪家業者所有。主委,現在這部分都已經改善了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我們一直在改善。 管委員碧玲:對於主委這樣的回答,我們實在無法接受。以高雄氣爆事件來看,公共工程會主委對於國家管線管理出現的問題所作的答覆竟然是:「你們一直在改善。」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我們會追蹤早期的管線資料,當初設計時並未建檔,現在建檔會比較困難…… 管委員碧玲:早期的管線資料,現在應該還在啊!早期的管線也是現在的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在施工時,我們才會發現有這些管線…… 管委員碧玲:為何主委不是在這裡非常有魄力地告訴我們:「公共工程委員會將與經濟部協調,公共工程委員會基於公共工程的需要,將儘速完成全國線管圖資資料庫。」為何你不是這樣的回答?因為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業管單位,所有公共工程的施工、規劃、設計均需仰賴全國管線圖資作為依據,所以你不要把責任推給經濟部。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否有更積極的作為,儘快與經濟部協商,請經濟部儘快提供全國管線資料給公共工程委員會。若未來經濟部提供相關資料,公共工程委員會是否將資料上網公布,否則施工單位將無依據可循? 許主任委員俊逸:公布單位應屬管線管理單位的職權。 管委員碧玲:由此可見,主委還是不願意公共工程委員會……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主管單位才知道哪些資料可以對外公布、哪些資料事涉國安則不宜公布…… 管委員碧玲:請教顏副主委,以公共工程委員會所主管公共工程業務,基於為了未來國家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必須參採管線圖資的立場,公共工程委員會可否主張要求主管部門─經濟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由公共工程委員會對外公布這些管線圖資?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答復。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公共安全的部分,當然要讓全國民眾及相關主管單位都能夠了解。 管委員碧玲:所以呢?我質詢的時間還剩下一分鐘。你認為相關資料應該對外公布。對不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應該要了解,但針對有必要管制的部分,應該是某些人可以了解,某些人則不必了解。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要公告哪些領域,那是公告範圍的問題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在機關的範圍內公告。 管委員碧玲:如果我是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單位,那要怎麼辦?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那當然要知道。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們要公開管線圖資給施工單位,俾利施工人員進行查詢。對不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 管委員碧玲:儘管你對管線圖資公告全國周知存有疑慮,但是你至少要公告到相關單位可以查詢……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即是有一些必要的單位…… 管委員碧玲:應該包括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都可以查詢。是不是?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 管委員碧玲:對於你的答復,我當然感到不滿意。全國人民有權利了解自己所居住環境的地下管線狀況,但是,我不會責難你們,因為你們是主管公共工程的單位。 主委,主管公共工程的單位要開放查詢管線圖資的資料,你們至少要公告到這樣的地步。 許主任委員俊逸:機關應該可以查詢。 管委員碧玲:剛剛副主委所講的是包括規劃設計單位、施工相關單位,所以不是只有機關可以查詢,而你又說只有機關可以查詢。 許主任委員俊逸:但是,顧問公司要透過政府機關才能查詢。 管委員碧玲:那就要開放民間公司也可以查詢相關資料。 許主任委員俊逸:民間公司也要透過政府機關代為查詢。 管委員碧玲:相對而言,主委的作法相當保守。 請教主委,這次中國工作平台船來台灣施工,其中存在諸多的問題,我們姑且不談。我只問你一件事情,中國工作平台船來台灣從事海事工程,到底這算不算營造工程或海事工程? 許主任委員俊逸:中國工作平台船來台施工,並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所以我們並沒有過問此事。 管委員碧玲:請主委依你的專業告訴我,中國工作平台船來台施工,它算不算是從事營造工程或海事工程的業務? 許主任委員俊逸:它是從事風力發電的…… 管委員碧玲:對,這算是海事工程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它是做調查的。 管委員碧玲:它不是做調查喔!它此行目的在安裝觀測塔,這算不算是海事工程? 許主任委員俊逸:算是。 管委員碧玲:主委連這個問題都不知道,可見你對業務生疏的程度太嚴重。它算是海事工程。目前它依照什麼辦法核准,你知不知道? 許主任委員俊逸:他們有提出風力發電的計畫…… 管委員碧玲:錯了!它是依照什麼辦法核准? 許主任委員俊逸:它是依照離岸風力發電…… 管委員碧玲:又錯了!它是依據直航許可辦法來台,所以它是以航行核准的目的來台。它到底算是營造工程,還是來直航?主委答不出來。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不清楚。 管委員碧玲:請問顏副主任委員,到底中國工作平台船來台是直航嗎?它是來台航行,還是來施工? 許副主任委員久榮:它不是直航。 管委員碧玲:它不是用來航行,對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它是工程的施工。 管委員碧玲:它是用直航辦法進來,然後依據直航辦法規定,要處理的帆船、遊艇……,其實第七條所針對的是實驗船、實習船、研究船,還有帆船的航行計畫,這些都是依照第七條,可是它現在並不是直航,今天副主委敢講真話,其實它是來施工的,對不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但是其若涉及一部分直航的問題,我們還是必須加以注意。 管委員碧玲:但它不是直航?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純粹是施工。 管委員碧玲:純粹是施工?所以若依直航辦法規定就屬違法。謝謝副主委。 主委,對此,你太生疏了,要再加油,你今天的表現,我們很不滿意。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鴻鈞質詢。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從你的資歷來看,你在交通部曾待過高速公路局、高鐵局、公路局及鐵改局,還擔任過常次,所以你的行政資歷非常完整,由你接任工程會主委的職務絕對是遊刃有餘。 主席: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 李委員鴻鈞:但憑心而論,不知道是你太緊張,還是怎麼樣,在委員質詢提問時,你都沒有依照你之前行政資歷所累積的專業,好好的完整答復。照你的資歷來看,答復前面幾位委員的提問,你應該是遊刃有餘才對。例如方才前面幾位委員提及的道路養護問題,你曾擔任過公路局局長,卻連你最內行、最基本的道路養護都無法完整答復,就像剛才那條道路…… 許主任委員俊逸:那是巷道。 李委員鴻鈞:巷道是誰管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地方政府。 李委員鴻鈞:地方政府所管的巷道何以會變成這樣?這就是我們長期以來道路養護所存在的基本問題,究竟地方對整個道路養護的能力夠不夠?這個問題也是我長期以來一直在講,講了快10年的問題,我們公路局現在負責道路的養護,簡單來說,就是國道?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省道。 李委員鴻鈞:現在還有省道?省道就是國道。其實地方政府有無能力負責養護其所轄的範圍,事實上確實應該予以區分。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李委員鴻鈞:當地方政府無能力養護時,我們中央就撥錢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再用錢委託公路局進行養護?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一部分是這樣。 李委員鴻鈞:簡單來講,我們把錢撥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所以再委託公路局,是因為地方政府的能力不足,這就涉及之前凍省的問題,因為以前都是省政府在做,然而從凍省到現在已經多久了?這個問題到現在也歷經十多年,問題還一樣存在,現就這個問題來看,端視中央管地方的巷道,是否管得動?其實中央沒有這麼大的能力,可以管到地方的巷道,那地方政府就更應該負起它的責任。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李委員鴻鈞:氣爆問題也是一樣,今天地方政府首長所必須看到,所應面對的,也同樣是這種問題,雖然今天管線常常會更動,但你們身為公共工程的主管機關,針對一些重工業,特別是石化工業,應該要儘快建立共同管溝,而且是早在一、二十年前就應該做的事,現在在全台灣有石化工業的幾個縣市中,真正有落實建立共同管溝的地方,有哪幾個?幾乎沒有吧?這才是問題的本質,如果不建立共同管溝,讓這些管道走共同管溝的話,則不管是合法或違法管線,只要是掩埋式,地層隨便一開挖,造成層陷,就會發生公安事件,何況是平常安檢的部分,你身為公共工程主委看到高雄發生氣爆問題,是否更應該督促地方政府,特別是有石化重工業區的那些縣市,趕緊建立共同管溝,當委員質詢,跟你提及這個問題時,你應該用這種角度來談,我現在講,你也都聽得懂,所以你就應該要用這種專業的角度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共同管溝是內政部的主管業務。 李委員鴻鈞:因為石化業牽扯到公共安全問題,所以我們公共工程委員會就有責任。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我們也是朝這方向走。 李委員鴻鈞:現在的內政部不敢去承擔責任,只要沒事就好。高雄市長年以來就是院轄市又是一個都,它的預算是否足夠?其實它早就應該有錢去做共同管溝,就因為它完全不去做,才會有現在的問題,所以我們更應該凸顯出這個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共同管溝主要的問題是預算問題,因為地方要負擔三分之一的經費,其次,由業者負擔三分之一,中央補助三分之一,目前問題在於地方和業者不願意出這筆錢。 李委員鴻鈞:那就要把不願意出這筆錢的問題凸顯出來,讓社會來批判這個問題,不然的話,永遠都是中央在承擔,這不是哪個黨執政的問題,因為都會經過政黨輪替,任何一個黨都有可能遇到這個問題,這是一個現實問題,不是政治問題,為什麼地方政府不做?為什麼業者不配合?當發生這麼大的公安問題時,卻全部由中央承擔,包括道路養護也是一樣,路平問題也不應該全部由中央承擔,該由地方維護的部分,為什麼地方做不到?該由中央負責的,就由中央承擔。你曾經擔任過公路局局長,你也知道問題所在,道路養護不是現在才有的問題,是長期以來,存續十幾年的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路平問題,除了亂挖掘之外,還因為人孔很多,也會造成行車危險,所以我們必須雙管齊下作處理。 李委員鴻鈞:人孔又是另外一個問題,當初也有委員提案,要把人孔整個降下來,當時引起公路局很大的反彈,因為需要一筆龐大的經費,雖然我們都樂觀其成,但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工程,因為管道建立的歷史,已經有其詬病存在,但路平跟人孔又是另外一個層次,不是人口降下來,路就平了。現在管線的開挖是自來水挖自來水的,台電挖台電的,各部門施工的工期、時間都沒有湊在一起,挖完了又填,填完了又挖,這就是我們長期看到的問題,為什麼要分那麼多次挖,為什麼不能將它整合?這才是路平主要的問題所在,人孔蓋高低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已經開始執行,道路挖掘之後,兩年之內不能再挖掘,用這種整合管制的方式,每次在挖掘時,所有管線單位就會一起來抽換。 李委員鴻鈞:挖了以後兩年內不准再挖,這是另外一種消極式、逃避式的方法,不能光說挖掘之後,2年之後不能再動,因為2年內可能還有挖掘的需要,所以應該加以整合,我們現在更應該要用專業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道路在施工時,該有的管線應該先整合出來,哪些管線要放進去,就先套在一起,然後一起施工,這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重點,就像講到共同管溝的問題,尤其是高雄,現在有這麼多石化重工業區,你要叫這些石化廠遷到哪裡去?所以當務之急就是如何建立一共同管溝的管道,讓它有更安全的輸送方式,而且平常可以做點檢,我想這才是最重要的,而且在此情況下,地方政府、業者和中央政府要分別負責三分之一,所以這部分要趕快整合起來並加以落實。是不是這樣?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李委員鴻鈞:這就是身為一個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所要凸顯的問題,而不是說這個問題是屬於內政部管的,否則的話,現在內政部有沒有去承擔這個問題?他們現在完全是以不發生問題為原則,根本不去承擔問題嘛!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關重大工程公共管溝的問題,現在已經變成一個項目要求…… 李委員鴻鈞:從高雄氣爆到現在,你什麼時候看到內政部講過一句話?還有,對於公共工程委員會,我們從組織再造開始講到現在,歷任主委都說他是末代主委,結果經過了幾任的末代主委,到現在還是有主委在,這會變成一個什麼問題?如果每位主委來到這裡都說自己是末代主委,是否會抱持「混一混,過了就好」的心態?本席覺得千萬不能有這種心態,可是政府組織再造究竟哪時候會過也遙遙無期,所以我看到說自己是末代主委者,你應該是第4個了吧?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沒有把自己當做末代主委這樣來做事情。 李委員鴻鈞:就算你沒有這樣,問題是每個人都說他是末代主委,如果按照我站在這個地方所做的了解,你大概是第4個末代主委了,搞不好接下去還有第5個、第6個或第7個呢!本席認為你們絕對不可以有這種心態……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絕對不會有,我要求我們同仁做一天就要克盡自己的職守一天。 李委員鴻鈞:就是我剛才講的要有為嘛!就像現在監察院要公布蚊子館一樣,是不是有這回事?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他們經過調查…… 李委員鴻鈞:然後就要公布? 許主任委員俊逸:就會通令各機關。 李委員鴻鈞:這本來就是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有列管。 李委員鴻鈞:既然如此,這種事就不能讓監察院走在前面,因為你們是專業單位而且是真正的主管機關,所以更應該要走在前面啊!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李委員鴻鈞:你們列管的蚊子館建檔已經多久了?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在94年就已建立這個檔案。 李委員鴻鈞:那就對了!你們從94年開始建立蚊子館的檔案,相關的追蹤和考核在哪裡?你們必須非常頻繁的去做這件事嘛!是不是這樣?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每年我們都有檢討,有的已經活化且解除列管…… 李委員鴻鈞:對於活化且解除列管的部分要定時公布,如果還有新產生的蚊子館,也要馬上公布。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的。 李委員鴻鈞:就是要走在前面,這是你們這個單位該有的態度,而不是讓監察院走在前面嘛!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所以這是採行一個滾動式的系統。 李委員鴻鈞:好,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淑蕾質詢。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委,有關富邦金的運動彩券發行權,竟被踢爆說財政部裡面內鬼通外神,有洩題護航之嫌,而財政部是說他們沒有查到違法的部分,可是公共工程委員會認為它還是有問題,因為整個過程主要就是林真真在審議期間,透過旗下子公司─海珞資訊總經理向富邦洩題並教導他們如何備題和作答,然後去取得其他人信服。其實我們知道,海洛公司的母公司是財宏科技,而財宏科技的前董事長就是林真真;同時財宏科技也是財政部底下的財金公司轉投資的,主要股東包括兆豐銀行、臺灣銀行及土地銀行等等,所以等於是財政部自己的人洩題,這不是出現內鬼嗎?對於這件事,財政部政風處是說他們只調查公務人員,因為林真真沒有公務人員資格,所以無法祭出考紀手段。據此本席要請教主委,這種情形有沒有違反採購法裡面所謂公正、公平的相關規定?你們公共工程委員會在88年曾經做了一個函示,指公益彩券的發行、銷售、促銷等等,免適用政府採購法的規定,那麼對於這件事,你們的看法和財政部的看法有無不同?到底要如何處理? 主席: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是依照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發行的,並沒有在我們採購的相關網站上公告,所以我們也沒有辦法去判斷它的採購情形是否符合採購法,因為它不參照採購法來辦理。 羅委員淑蕾:你認為這樣洩題沒有違法? 許主任委員俊逸:洩題當然違法。 羅委員淑蕾:既然違法,但又不適用採購法,這樣不是很矛盾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它沒有依照採購法處理,所以我們沒辦法依照採購法去管它。 羅委員淑蕾:所以你們就放著不管?這樣不是很奇怪嗎?財政部說因為林真真不是公務人員,因此無法處理,而你也說富邦不適用政府採購法,這不是很大的矛盾點嗎?財政部自己人洩題,出現了內鬼,對於這種情形,你要如何加以控制?財政部說因為林真真不是公務人員,所以無法處理,然後你們又說這樣的一個採購案,並不適用政府的公共工程採購法,那請問碰到這種情形要怎麼辦?這不是等於法律上有漏洞和縫隙可鑽?難道你們不用想辦法圍堵?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只是採購法的主管機關,而採購法的主管機關沒有辦法管及的,並不代表沒有法律可以管它,它應該要適用其他相關法律去執行,所以若有違法情形還是要由相關的主管機關來做處理。 羅委員淑蕾:為什麼它沒有適用政府採購法?為什麼你們在88年要做這樣一個函示,指公益彩券的發行、銷售、促銷、開兌獎作業、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免適用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公益彩券的發行也是政府一個重大的採購事項,本來就應適用政府採購法,為什麼不適用? 許主任委員俊逸:採購法第三條已經說了─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規定。而公益彩券的發行,不是在我們採購法裡面去規定…… 羅委員淑蕾:那為什麼你們要在政府採購法中把它剔除?為什麼它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採購法裡面已經特別講了,如果另有規定的話,依照該法律的規定。 羅委員淑蕾:你們應該要重新思考,畢竟彩券發行牽涉到全體國人的權益,一定要公平、公正,否則大家必會有所質疑,尤其現在得標者取得資格不符,財政部和你們又說沒有辦法管,這樣就會變成一個灰色地帶,是不是應該要重新檢討? 另外,方才李鴻鈞委員提到路平專案的問題,本席也要請教,路平專案主要的問題就是管線無法整合,因為我也質詢過好多次,你們一直提到要做共同管線,主要是因為臺灣的馬路有那麼多的人孔蓋,還有一大堆不同的單位,所有的施工人員只為了自己的管線就去開挖馬路。既然你們要做共同管線,截至目前為止到底你們的進度到什麼程度?是否能夠限制開挖時間?譬如有些很小的單位開挖馬路後隨便就回填,如此一來道路永遠無法平坦,也無法解決路平,也許你們填平了,但隔幾天後又被挖,一條馬路又挖了好幾次,這樣不是很不妥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馬路要挖掘埋管的話,埋管完成之後要初填一次,等初填自然壓實以後,才會做最後的封填,所以民眾常會感覺怎麼挖了兩次,其實只挖一次而已;因為要經過一段時間自然壓實,然後才會做封填。 羅委員淑蕾:我剛剛問你的是,你們推動的共同管線進度如何? 許主任委員俊逸:推動共同管線並不是工程會的職責,因為我們沒有辦法主動推動這項方案。 羅委員淑蕾:你們要很積極去做,因為大家看到路不平,第一個反射出來所想到的一定是你們,雖然不是由你們來管,可是你們要主動積極去做,就像剛剛提到公益彩券和運動彩券的問題一樣,財政部表示,因為他們不是公務人員,你們說他們不適用公共採購法,這樣不是在互相推責嗎?既然大家都將路平的案子算到你們頭上,你們就要和相關部會共同積極推動才對。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關路平部分,我們只是負責考核而已,也就是督促主管機關將路平專案做好,我們不是執行機關,所以剛剛委員所講的部分我們會注意,在考核時要求加進去,但是我們沒有辦法執行。 羅委員淑蕾:如果你們沒有辦法執行,那要你們這些單位幹嘛!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沒有辦法立計畫。 羅委員淑蕾:你們要去整合,也要去看,否則永遠沒完沒了。 另外,行政院院會通過的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預算是1.7兆元,歲出預算則是1.9兆元,也就是說我們入不敷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社福支出當然越來越高,可是在公共建設和科技發展經費部分我們成長了6%,希望利用這種雙引擎的帶動之下,看能不能促成經濟的成長。這次你們為了強化公共建設編列1,907億元,較去年多了128億元,增加7.2%,你們的每一分錢到底有沒有用在刀口上?譬如政府必須改變建設是利民的盲思,不能盲目去建設,總不能別的城市有這項建設,我的城市也要有這項建設,現在高鐵之所以會發生這麼大的問題,就是因為每個城市都希望設立車站,使得原先的計畫產生變化,所以轉轍器才會一天到晚出問題。你們一直強調要活化蚊子館,可是如果一直盲目去建設,不但蚊子沒有消滅,還是會產生一大堆蚊子的幼蟲,這樣一來永遠沒完沒了。現在各縣市閒置的公共建設這麼多,你們增加的預算到底要用在什麼地方?對於這些工程,你們花錢去活化,還沒有活化完成,又產生很多的蚊子館。你們是否能宣示一下,針對杜絕以後再發生蚊子館,提出一項檢討制度? 許主任委員俊逸:剛剛委員質詢的部分,實際上是國發會在計畫審議時要去關注的,因為我們有參與計畫審議,所以我在此向委員報告我們的作法,我們現在已經修正政府公共工程計畫經費審議作業要點,假如建了新的建設,將來變成蚊子館的話,這筆帳我們會記載下來,將來會從中央補助款裡面考量扣減補助款,用這種方式來嚇阻。 羅委員淑蕾:你指的是扣什麼款? 許主任委員俊逸:從中央補助地方的款項裡面扣款。 羅委員淑蕾:地方已經建設下去了,你們如何扣他們的款? 許主任委員俊逸:扣下一年度的。 羅委員淑蕾:我的意思是,公共工程委員會應該要建立一套重大公共工程計畫時程的預警制度,因為你們要去評估,就以我剛才舉的高鐵為例,其實我們本來有一套很完整的制度,我們也不可否認,因為政治力或民意代表的介入以後,使得整體計畫都改變了,可是你們這個單位應該秉持嚴謹負責、專業的態度去指出這項工程這樣做下去是不行的,只是在浪費,可是我們從來沒有看到也沒有聽到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剛剛所提的蚊子館,在蓋之前,指出建造這項工程效率不大,會形成浪費,都是等到事後發生問題了,才提出來討論。所以你們與工程發包之間沒有提出一項預警制度,也沒有評估,你們應該跟國發會或其他單位一起合作,提出一項預警制度,因為鄉鎮一定會要求很多建設經費,包括一鄉鎮一什麼建設等等,可是這樣做就會蓋出一大堆的蚊子館,如此一來永遠沒完沒了,你們不是每天都在擦屁股嗎?我來立法院這麼久的時間,沒有聽過也沒有看到公共工程委員會站出來指出某項工程不能做,因為你們怕得罪人家嘛!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會的,我們在計畫審議的時候會表達意見。謝謝。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質詢。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你這個位置是你自己爭取的還是人家硬塞給你的? 主席: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是長官要求叫我來的。 葉委員宜津:所以是塞給你的。主席,我覺得交通部這樣做是不行的,硬塞一個人進來,意思就是硬塞一個人給我們,我真的無法認同,從早上聆聽到現在,我對於接下來要質詢的事情一點把握都沒有,我不知道我能問誰,我可以問嗎?我問了有用嗎?真是看不起本委員會,今天晚上我會好好跟部長說一下。希望主委對於我的問題能答得出來,否則我的耐性有限。請問主委,中國可以承攬臺灣的公共工程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現在不行。 葉委員宜津:請問中國可以接受臺灣廠商的轉包工程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轉包不行。 葉委員宜津:轉包其他的廠商都不行了,何況是中國的廠商。請問,廠商可以分包工程給中國的廠商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他們只要合法就可以,如果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就容許它。 葉委員宜津:主委,公共工程依法是不可以分包,也不得轉包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得轉包,但可以分包。 葉委員宜津:既然不能夠讓中國標工程,你覺得中國可以分包我們的公共工程? 許主任委員俊逸:分包可以,轉包不行,只要招標文件同意,是可以分包的。 葉委員宜津:可以分包?你根據哪一條法? 許主任委員俊逸:根據採購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得標廠商得將採購分包予其他廠商。」。 葉委員宜津:這裡面有寫到中國廠商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當然沒有,這是一體適用的。 葉委員宜津:那它為什麼可以? 許主任委員俊逸:採購法是適用到所有的。 葉委員宜津:中國不可以來承攬臺灣的公共工程,但可以分包、承攬分包?這是根據哪一條法? 許主任委員俊逸:依照個案的規定,假如主…… 葉委員宜津:依照哪一項法律?個案也要守法啊! 許主任委員俊逸: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他們只要符合其規定的項目就可以了。 葉委員宜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是不可以承攬臺灣公共工程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所以現在應該不行,如果它沒有規定可以,就不行。 葉委員宜津:你為什麼剛剛告訴我說可以。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是就法制層面表…… 葉委員宜津:我們不准許中國廠商承攬臺灣所有的公共工程。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請鄧副主委向委員說明。 葉委員宜津:主委,我不要請鄧副主委說明,我要你說明,我們不是只有請你來領薪水的!剛剛你已經告訴我不可以了,如果副主委說可以,是這樣的嗎?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是不可以的。我沒有時間,我不能接受你站在這裡跟我說可以,下一位副主委又表示不可以;或者你說不可以,而他說可以,你們是同一個公共工程委員會。我實在不太有耐心,因為我真的無法認同你早上的備詢。我再問你一次,可以還是不可以? 許主任委員俊逸:假如主辦機關同意,是可以的。 葉委員宜津:什麼叫做主辦機關?我在問你的是依據哪項法律? 許主任委員俊逸:假如是機具特殊技術…… 葉委員宜津:行政命令沒有在法之上,我在問你的是依據哪項法律。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葉委員宜津: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准許中國廠商承攬臺灣的公共工程。 許主任委員俊逸:現在他們提供的是機具,所以不是分包。 葉委員宜津:主委,算你聰明,你猜到我要問什麼。分包是不可以的,如果有哪一位認為是可以的,現在可以上台來告訴我是根據哪一項法律規定中國廠商可以分包公共工程,既然沒有規定,中國廠商就不可以來分包公共工程。 接下來我們來談這艘船的問題,這艘船申請了39名中國人員來共同操作,請問主委,共同操作的臺灣工作人員有幾人?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清楚。 葉委員宜津:這樣我怎麼問下去! 許主任委員俊逸:這個個案我不清楚,因為它不是…… 葉委員宜津:這個個案你怎麼可以不清楚,這是公共工程耶!你們不是只有管交通部的公共工程,你們是跨部會的,無論是剛剛問到的財政部部分,或是現在我問的經濟部部分,你都要清楚,怎麼可以不清楚!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因為它不適用採購法,所以不在我們的管轄之內,我們就無法去查核、訪查。 葉委員宜津:主委,不是只有適用採購法才歸你們管,公共工程都是歸你們管的。我知道它適用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但是這也是公共工程耶!這不是嗎?為什麼不歸你們管呢?你們只管採購法,不管公共工程嗎?你的title就叫做「公共工程主委」耶!主委不能不清楚,我再問你……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讓我來說明一下。這項工程是民間接受獎勵辦法,由民間來發包施工。 葉委員宜津:請問主委,這艘船是屬於工具吧?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是工作船。 葉委員宜津:所以工具和人員都是中國的,這不是承攬,這是什麼? 許主任委員俊逸:他們是跟中國廠商租來承做的。 葉委員宜津:無論他是租或買,工具和人員都是中國的,這不叫做承攬,這叫什麼?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這是民間的廠商,他本來…… 葉委員宜津:我不是在問你這是民間的廠商還是公家的廠商…… 許主任委員俊逸:這是民間的工程。 葉委員宜津:對不起!這不是民間的工程,這是公共工程。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他們是依照獎勵計畫去發展風力發電的。 葉委員宜津:主委,工具和人員都是中國的,當然就是承攬,而且是要共同操作工作平台,其中的「操作」就是工作,這不是工作嗎?規定不可以分包,但他們承攬分包,承攬工作,你們準備怎麼辦?你覺得這不關你的事,是不是?這只有經濟部…… 許主任委員俊逸:實際上,我們做工程時,有關機具、人力也是用租來的。 葉委員宜津:是可以用租的,但是中國機具、中國人員操作,這就是承攬,中國承攬公共工程是違法的,你們怎麼處理?我要你們拿出作法來? 許主任委員俊逸:他們要承攬的話就要有合約,但他們沒有互訂合約。 葉委員宜津:當然是有合約,但我們管人家的合約幹嘛!我現在問你的是有關法的問題,依照法的規定,中國不可以來分包、轉包,結果現在工具和人員都是中國的,你們怎麼辦?公共工程委員會根本沒有用,毫無作為,不知道怎麼辦,隨便他們,是不是?如果這個例子一開,恐怕以後統統都來比照。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他們所依據的法律不是我們所管的法律。 葉委員宜津:我們來談你所說的法律,我們現在覺得更離譜的是,這個還有獎勵辦法,你剛剛一直說這不關我的事,這是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天啊!我們還拿著臺灣納稅人的獎勵金去獎勵中國企業,甚至可能獎勵中國國營企業,請問公共工程委員會沒有感覺、沒有辦法、沒有作為,無所謂是不是?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會啦!報告委員…… 葉委員宜津:不然你們怎麼處理? 許主任委員俊逸:你把它擴張解釋了。 葉委員宜津:我一點都沒有擴張解釋。 許主任委員俊逸:實際上,我們獎勵的是我們本地的包商─福海公司,不是去獎勵中國企業。 葉委員宜津:你覺得中國的廠商可做什麼?船和人員都是人家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工作船是他們向中國租來的,承攬廠商還是本國廠商。 葉委員宜津:工作船和操作這艘船的人員都是人家的,這樣你們還說不是去獎勵人家,請問那是什麼? 許主任委員俊逸:像我們工程中使用的吊車,整輛吊車包括操作人員也是公司的;當你們去租吊車時,廠商會連吊車和人員都會一起過來,它只是施工的工具而已。 葉委員宜津:主委,整艘船是中國的,你說我們賺的是吊車的工錢是不是?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是,我講的是,其他工程裡所用的吊車是屬於施工機具,施工機具本來就可以用租的。 葉委員宜津:人員總不能也用租的吧?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些機具需要有專業的操作人員。 葉委員宜津:他們有39人來操作機器,最主要的工具就是這艘船,最主要的人員有39人,絕大多數都是中國人,然後,你告訴我這個沒有關係,我們的法律明文規定中國不得承攬臺灣的公共工程,你身為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主委,竟然無所謂,難道你只在領薪水! 許主任委員俊逸:因為它不是公共工程,所以不是我們納管的。 葉委員宜津:如果它不是公共工程,那麼它是什麼?風力發電是經濟部發包的,這不是公共工程?難道經濟部在做私人企業、私人工程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它是獎勵民間發電的計畫。 葉委員宜津:主委,我沒有辦法接受你們這樣的態度,因為我們是法治的國家,所有行為應該在法的規範之下,法明文規定公共工程不可以、不允許中國廠商承攬,這是一項公共工程,這為什麼不是?它所有的設施、人員都是中國的,你們從金門大橋建設計畫開始就準備這樣幹了,後來是因為沒有得標。此例一開,以後公共工程就門戶大開,如果公共工程大部分都由中國來承包的話,公共工程的安全與品質是堪慮的,你們就算是要硬幹,也要先修法,因為現行法律規定是不可以的,所以不要做違法的事情,可以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葉委員宜津:不是只有在此質詢十幾分鐘,皮繃緊一點,一下子就過去了。你竟點頭!我還是要提醒你們,如果你們這樣硬幹的話,恐有違法律,不要忘記,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國正質詢。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有許多委員提到路平專案,主委新官上任,剛剛在回應其他委員時表示,你的部屬告訴你,路平專案做得很好,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有關路平專案,我們是考核單位,不是執行單位,也不是真正在施工的單位,現在考核的結果顯現是很好的。 林委員國正:你們打幾分?滿意度如何?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報告一項資料給委員了解,我們主動巡查發現路不平整的比率,94年是59.8%,101年已經提高到93.2%。 林委員國正:你們問誰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這是我們主動巡查的。 林委員國正:你們如何巡查?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主動去調查。 林委員國正:副主委,你們如何調查?一年大概調查幾件? 主席:請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答復。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一年裡面有刨鋪、刨除時,它的人孔蓋以及它的…… 林委員國正:這是你們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動調查的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直接去調查的。 林委員國正:剛剛主委提到101年的滿意度達九成三,但前段時間報紙刊登屏東的某條道路造成男大生死亡,國賠了三百多萬元。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是因為標準不一,並不是說…… 林委員國正:主委,你是否認同全臺灣財政狀況最好的縣市就是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及高雄? 許主任委員俊逸:同意。 林委員國正:所以最有能力養護路面的應該是這些縣市。我不明講是哪個縣市,以A、B、C、D、E分別代表五都,據統計資料顯示,五都的滿意度沒有一個超過五成;A市的滿意度才29%,不滿意度是57%;B市的滿意度是31%,不滿意度是50%,不滿意度幾乎都過半,如果連五都的不滿意度都高於滿意度,你所說的滿意度九成多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這跟人民的認知有嚴重的落差,請主委回答一下?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對於平整度有一項指標、標準,我們會照標準走。 林委員國正:但你們跟人民有嚴重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人民的滿意度是主觀的,不是客觀的。 林委員國正:有關施政的東西,全臺灣的老百姓都這麼認為,為什麼有這麼多的立委在討論路平?就只有你們自己感覺良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就像道路標準和品質標準一樣,會有差距的。 林委員國正:差距有這麼大嗎?你們講的滿意度是九成三,但從來沒有一個縣市超過五成,A市、B市、C市、D市和E市,幾乎都不滿意,只有D市的滿意度是44%,其他都低於四成。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這是99年度的…… 林委員國正:主委,所有施政的東西和量化指標,必須以人民的感受為主。你們在講什麼鬼話!自己訂一個遊戲規則作為標準,結果你們認為有九成三的滿意度,但實際上老百姓的滿意度卻是這麼低,不滿意度卻是這麼高。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其實滿意度是要看從哪一個面相來調查,假如在4小時內能馬上回復、回鋪的話,滿意度是百分之九十幾;假如今年已經列入修復的,在人孔蓋減量部分,滿意度是百分之八十幾,所以這是一項百分比。 林委員國正:副主委,你根本就是活在雲端,有關基層人民的感受部分,你剛剛講了兩樣東西。第一,什麼時間點可以回鋪?現在颱風下雨過後,小港沿海路就坑坑洞洞,因為這裡是工業區,有很多車子在此行駛,常常有人因道路坑洞而跌倒、摔傷,甚至造成人命,但路面要多久才能回鋪,這是個問號。第二,整條道路鋪完以後,就像補破衣服一樣,坑坑洞洞。第三,很多老百姓都有提到,補了再補,半年刨除一次,下雨之後,路面還是一樣,這就是你們嘛!我不跟你辯這個東西,我認為所有的施政,你們必須了解為什麼人民不滿意,到底指標是什麼東西,你們要去調查。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確實是非常困難,這個部分能夠讓…… 林委員國正:困難在哪裡?主委,你認為路不平會造成人民這麼大的討厭與不滿,最主要是因為人孔蓋和養護的問題是不是? 許主任委員俊逸:路平包括人孔蓋的平整度和復原、恢復的速度。 林委員國正:你認為人民最不滿意的是這些嗎?我現在告訴你,人民最不滿意的是官商勾結。如果道路在施工、驗收階段就不精確,已經官商勾結了,你還期盼他們養護嗎?在源頭的施工和驗收就出問題了,就像前段時間臺南地檢署查辦到產官學掛勾的醜聞,自主管理去找學術機構,有很多的大學出具不實的證明,副主委知道這件事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知道。 林委員國正:主委知道嗎?請就你所知作說明。 許主任委員俊逸:知道。其實剛剛委員指正官商勾結造成品質不好的,我們現在已經將它列入紀錄,也就是如果路做好了以後,損壞的時間頻率,假如短的話,就列入我們紀錄裡面。 林委員國正:列入什麼紀錄? 許主任委員俊逸:列入我們路平查核的紀錄。 林委員國正:查核什麼? 許主任委員俊逸:如果路做好了之後在短時間內又再修復…… 林委員國正:如何查核廠商? 許主任委員俊逸:廠商就列入不良廠商。 林委員國正:你們有列入嗎?你們如何紀錄?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我們有這項…… 林委員國正:這不是這樣處理的,我給主委一個建議,要從源頭管理。有出國到過日本的人都最喜歡日本的道路,為什麼日本的道路下雨天不會發生坑坑洞洞的情形?反觀臺灣的道路每到下雨過後就坑坑洞洞,到底問題出在哪裡?臺南地檢以前有辦過這種官商勾結的案子,出具不實的自主管理證明,包括柏油、瀝青等資料的假證明。本席建議主委和副主委要做一件事情,就是親自拜會高等檢察署的檢察長,臺灣真的要從源頭管理。臺南地檢的那個案子怎麼辦,全國就同步辦理、徹查,是否同意組一個專案這樣做?不然你們再怎麼養護都沒有用,如果源頭本身的產官學都掛勾的話,什麼都是假的,主委多久可以去拜會高等檢察署?以後由相關承辦處的處長來擔任這個案子的專案負責人與檢察官互為對話窗口,指揮全國澈底大規模來清除這個東西。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我們可能在人力上無法做到全面清察。 林委員國正:那要公共工程委員會幹什麼?你們人力哪有不足!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才一百六十幾人而已。 林委員國正:我請你們推派一位專案承辦單位的人員去對一位檢察官有這麼困難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檢察官當然沒有問題,我們接受檢察官的諮詢、協助與要求,我們一年約有二百多件。 林委員國正:當然,不然我要求你們去執行什麼!你們要提供專業意見給他們,才知道源頭要如何管理。你告訴我人力不足,我有叫你們自己去辦案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現在我們是從事實的發生才開始追查。 林委員國正:你把過去所有發生的事實案例交給高等…… 許主任委員俊逸:剛剛委員要求我們,不論有無事實都要全部清查,這我們做不到。 林委員國正:你們要求檢察官從源頭管理,臺南地檢的那個案子是怎麼辦的?不能讓少數整天在鑽漏洞的人這樣搞下去。 許主任委員俊逸:假如有事實發生是因為偷工減料的話,我們會嚴查。 林委員國正:你一直講等到事實發生,現在我要你們做的是預防發生,怎麼能等到事實發生?你們沒有那個能耐,自公共工程委員會成立至今有辦過什麼案子,現在就是要預防,副主委,我在說什麼他聽得懂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對,我知道哪些東西可以預防,哪些東西很難預防。 林委員國正:對於學界出具不實證明部分要做處理,要把這些案子都抽出來,做正常的宣示,請問主委,何時可以拜會?拜會有這麼困難嗎?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拜會沒有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拜會沒有問題。 林委員國正:針對這些案件成立專案小組有這麼困難嗎?做正常宣示有這麼困難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拜會沒有問題,我們馬上辦理。 林委員國正:拜會什麼?你們要不要準備相關資料?以副主委及過去擔任處長的經驗,將相關資訊提供給檢察官,請他們開始了解和辦理。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林委員國正:剛才你們提出滿意度九成三,根據營建署做的統計資料顯示,100年度、101年度及102年度市區道路的養護管理績效分別高達七成五、八成五和九成,也就是你們所講的九成,丟臉啊!老百姓都認為只有二成、三成的滿意度,你們做出的數據竟達九成。根據監察院的官方資料顯示,工程會針對道路工程稽核統計,工程會查核件數30件,考核、查核成績甲等的才8件;你們抽查部分只有26.7%是甲等,不到三成,這剛好是人民的滿意度,丟臉啊!你們還稱滿意度達九成三。這些都是官方資料,你們講的是什麼東西!說部屬呈報的資料顯示路平做得很好,但你們自己在102年度抽查30件,甲等才8件,滿意度26.7%,乙等有73.3%,還是現在人民的滿意度已經降到乙等了? 許主任委員俊逸:報告委員,我們是針對特定對象去抽查。 林委員國正:我不管是哪些對象。 許主任委員俊逸:所以我們抽查出來甲等的比率會很低。 林委員國正:比率也太低了吧!丟臉嘛! 許主任委員俊逸:交通部、內政部是普遍性的查核,所以查核出來的滿意度會比較高。 林委員國正:我現在強調的是,你們是對的,因為你們的評等跟人民的感受是一致的,而交通部和內政部是騙人的,滿意度哪可能高達九成一;交通部和內政部所作的滿意度分別高達九成一和70%,真的是鬼才相信!暫且不談102年度的滿意度,103年第二季甲等的滿意度大概只有二成,怎麼會達九成多呢?這些政府官員根本就在欺騙老百姓,拿假的數據給長官看。據資料顯示,從98年度到101年度平均發生國賠件數是67件,一年就要付出二千多萬元。從97年11月到101年度抽查件數83件來看,新的馬路未達3年即出現問題,比率達62.5%,非新馬路而有破損與坑洞者約占九成,也就是說,臺灣的道路約九成有破損與坑洞,你竟告訴我路平有九成的滿意度,由此看來兩者比例剛好相反。現在一年大概核准挖掘案將近27萬件,但去現場查看的才四萬多件;臺灣有二十幾個縣市,其中有11個縣市根本連抽查都不抽查,抽查比率未達1%。你們現在要建立架構,所以我才要求你們去找高檢署,去糾出害群之馬和產官學掛勾的人,做正當的宣示,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請問主委多久時間可以去拜會?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馬上去安排。 林委員國正:不然今年我一定會砍你們所有的預算,不可能讓預算通過。 許主任委員俊逸:好的,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其昌質詢。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質詢,可能主委新上任比較不知道,顏副主委就知道,我問的案子一定會持續一直問下去,除非你們做到100分,但要做到100分很困難,所以我還是會持續關心。我們先來談閒置空間的問題,本席在交通委員會多次質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閒置空間的列管與活化,我想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同仁也很用心,因為只要本席提出建議,你們就會做一些改正,我必須在此給予肯定,你們每次都有進步,但也有不足之處。請教主委,目前我們列管的道路工程處於什麼樣的狀態就叫做蚊子道路或蚊子的交通建設? 主席: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依照它每天的通行量。 蔡委員其昌:是通行量嗎?你確定?要不要打個pass,是完工還是通行量? 許主任委員俊逸:就是完工使用的使用量。 蔡委員其昌:我今天原諒你,因為你是新手上路,照理說,你是交通出身的,不應該不知道是否被列管是以有沒有完工來判斷,如果一個工程老是擺在那裡不完工、不處理,工程會就會予以列管,所以只要完工開啟後就不算是蚊子交通設施、不是閒置空間。主委,你覺得這樣的標準是否合理?工程只要完工,不管未來是否使用、使用狀況如何,都沒有任何其他所謂閒置空間的標準,你認為這樣是否合理? 許主任委員俊逸:以我的認知,如果說某條道路是蚊子道路,那就是指使用量很低,應該要以交通量為指標。 蔡委員其昌:所以有關閒置空間納入列管的標準,對於所謂道路工程部分,不應該只以完工為標準,還應該要看未來的使用狀況如何,不行的就應該處理,該如何活化就去活化,應該要這樣做,對不對?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蔡委員其昌:主委,你知不知道台東有棵金城武樹? 許主任委員俊逸:知道。 蔡委員其昌:這棵樹因為上次的颱風而傾倒了,很多人因為金城武在這裡拍過廣告,不想讓這棵金城武樹倒下來,希望這棵樹能繼續存在,所以就把樹扶起來,並且立牌告知這棵樹目前受傷當中,請大家不要再去傷害他,對不對?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蔡委員其昌:主委,你曉不曉得台北市有公車專用道? 許主任委員俊逸:曉得。 蔡委員其昌:主委,你知道螢幕這張照片的公車專用道已經多久了嗎?目前這條公車專用道大多是小轎車在行駛,反而沒有公車行駛,因為公車的站牌都在路邊,而不在公車專用道上,主委,你知道這個公車專用道已經多久了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滿久了,這是忠孝西路上的公車專用道。 蔡委員其昌:這是馬英九總統擔任市長時做的,這個未來要不要納入列管?這個應該要處理吧?放在那個地方沒有任何作用,卻占掉一個車道,是不是因為那是馬英九做的,所以大家就都不敢管了?不敢拆、不敢處理、不敢列管,是不是這樣?金城武樹大家認為不能倒,馬英九做的公車專用道也不能倒,是嗎?哪怕那是條蚊子道路,十幾年沒有在使用沒人管,也不需要納入列管,主委,依照你剛才所說的標準,你與本席的意見是一致的,對於這種狀況,這是應該被列管的閒置空間,這是蚊子道路,就應該被列管的,你同不同意?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同意,我會馬上要求台北市政府改善。 蔡委員其昌:馬上列管,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不能因為這是馬總統做的就放在那裡,不敢碰、不敢管,連列管都不敢,這個應該馬上處理。其實不只是這條道路,臺灣有很多這種交通設施,例如車站,包括一些臺鐵沒有在使用的火車站,我上次提出來後你們就有去處理了,對此我予以肯定的,但是還不夠,像這種道路或設施,做了沒用卻放在那裡不處理,這是不對的。主委,請你們全臺灣去清查,我不是只針對馬總統做的,只是因為這條路太醒目、太具指標意義了,所以我才特別提出來。 今天很多委員都與許主委討論到路平的問題,有關路平的部分,我今天特別帶了一些照片過來,其實我每次去日本就會覺得身為中華民國國民、住在臺灣,實在是很難過很悲哀的一件事。從螢幕上的這二張照片就能比較出來,左邊這張照片的路況在臺灣是不需要特別去尋找的,只要帶個手機出去,隨便哪個縣市鄉鎮都能拍到這種狀況的道路,也就是一條路有高低落差,好像有人活的水平比較低所以要站的比較低,還是打算要給潛水艇走的,反正道路一定沒有辦法平整,而右邊這張照片則是日本的道路,整條道路非常的平整。接下來這一張則是人孔蓋的比較照片,日本的人孔蓋可以做到與旁邊的馬路幾乎沒有落差,而我們的人孔蓋卻是有這樣大的落差,本席這張照片的人孔蓋與道路落差情況還不是最爛的,還有更爛的路。另外這張照片則是台北捷運淡水沿線的一條道路,不知道這裡土地是被怎麼樣撕裂過,感覺就像是有道疤痕沒有辦法復原…… 許主任委員俊逸:那是公車煞車、加速造成的。 蔡委員其昌:但是看看日本的一般道路,我們與他們的差距真的很大,去過日本的不是只有我,大家都喜歡去日本,光看道路,他們的道路與我們的道路真的是天壤之別,這是臺灣的恥辱。接下來這張照片是德國人孔蓋與道路的情況,從照片也可以看出,不只是日本,很多國家都能處理好人孔蓋的問題。 接下來這個是遊戲畫面,因為我的助理是騎車來立法院上班的,他說臺灣的摩托車族,一騎上車就像在玩任天堂的機車比賽遊戲,所以他特別剪了一段遊戲畫面放上螢幕讓大家看看,遊戲中的機車騎到最後就摔車了,我的助理也常摔車,一下這裡受傷一下那裡受傷的。主委,臺灣的道路不應該是機車族的殺手! 剛剛很多委員提到因道路問題而導致國賠的案例,對臺灣來說,路平專案做了這麼久,大家也喊了這麼久,我們到全世界這麼多國家參觀過,其實道路不只關係著城市的美觀問題。道路最危險的地方通常都是機車族行駛的部分,而機車只有兩輪,更容易發生危險。臺灣機車族人數眾多,很多人都以機車代步,特別是中產階級或中下階層的朋友,他們買不起車,油又貴,所以他們常常以機車代步,但是臺灣的人孔蓋問題、臺灣的道路問題導致他們生命財產有可能受到重大損失,甚至因為車禍家破人亡的都有,身為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主委,你只要能把路平專案做好就能名垂青史,就能在臺灣留下名號,但是路平喊了這麼久,路平的問題卻還是沒有辦法解決。 接下來這張照片是臺灣某個路段,這個路段從98年到100年被挖了23次,我看了一下統計資料,這還不是最誇張的,有些地方被挖的次數超過23次。依據資料顯示,新北市中和區公所在宜安路119巷開挖23次,高雄三民區德西里中華二路被挖了31次,中和路230巷與252巷被挖18次,短短二、三年挖這麼多次,如果一年挖個一、二次,三年也才六次,但是這些地方在這二、三年就被挖了二、三十次,住在那附近的人應該會覺得住家附近是每天在挖路吧!臺灣人孔蓋整不整齊就先不說了,東一塊西一塊的就像是補丁一樣,主委,你有沒有信心與決心要把臺灣的路平問題弄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臺灣路平是從中央到地方的一致目標,大家一定要做下去,有決心。 蔡委員其昌:你覺得要怎麼做?每位主委上台我都問這個問題,大家都想把這件事情做好,你覺得在這部分可以怎麼做?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要從源頭開始管理,有關不良廠商的部分,只要我們查到是不良廠商,就會列入工程履歷的紀錄,將來他要承包工程時,主辦機關看到他以前的履歷有不良情況,他要拿到工程的機會就會比較少,這是從源頭去管理。 有關人孔部分,我們要求所有管線與人孔距離一定要做規劃,不能像以前一樣,為了施工方便就設置很多人孔,現在我們要求他們要拉長距離,人孔也不能都設置在同一個地點,要錯開,所以人孔的安排在道路設計時就要要求主辦機關要做好審查。至於挖掘次數,我們也是嚴格要求,挖掘的次數多,將來主辦機關的考核成績也會降低。 所以有關路平的部分,我們是用各種管道去處理的。 蔡委員其昌:主委,你的說法與過去其他主委的說法的差異也不太大,除了方法差不多之外,或許你的決心與大家不同,你今天是第一次以主委的身分來立法院備詢,但你提出的方法與大家是大同小異,或許你的決心與大家不同,所以我會給你幾個月的時間,每隔3個月我就會來檢驗一次,對於臺灣道路的整平,公共工程委員會到底做了哪些事情,有關這個部分,我認為一定要持續追蹤,這是決心的問題,只要你下決心就能做好,畢竟這個問題對臺灣是非常重要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蔡委員其昌:因為時間關係,3個月後我會再度詢問有關路平的問題。 許主任委員俊逸:好,謝謝委員的鞭策。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廖委員正井、黃委員偉哲、林委員岱樺、陳委員明文、許委員添財、蕭委員美琴、黃委員昭順、吳委員育昇、賴委員士葆、林委員德福、盧委員秀燕、賴委員振昌、李委員桐豪、江委員啟臣、鄭委員天財、吳委員育仁、蔣委員乃辛、邱委員文彥、邱委員議瑩、陳委員歐珀、邱委員志偉、王委員惠美、蘇委員清泉、陳委員亭妃、孔委員文吉、簡委員東明、陳委員怡潔、周委員倪安、何委員欣純、徐委員欣瑩、姚委員文智、盧委員嘉辰、高委員金素梅、徐委員耀昌、廖委員國棟、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根德質詢。 陳委員根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可說是老交通了,從在高速鐵路工程局擔任副局長後,一路平順的升官發財,主委,我說你發財你沒反對,這表示你有問題喔! 主委,對於你在工程界的專業,基本上我是肯定的,但是還是有一些問題,未來工程會整併後會有部分納入交通建設部了,但是就算併入交通建設部,也一樣會遇到同樣的問題,我一直強調工程停工不能由工安單位來決定,工程有其專業,之前的主委也認同這樣的看法,我這裡資料顯示,工程會今年1月份有發文,主委,你是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委,是吧? 主席: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根德:以政務委員的身分來說,你要怎麼樣去整合?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有很多階段是具有危險性的,怎麼會發生工安事件後,他要求停工就馬上停工,這中間所可能承受的風險怎麼辦?有很多深基礎開挖、邊坡工程及海事工程是具有危險性的,而且還要配合,例如昨天颱風來襲,叫他停工就停工,受到的傷害誰負責?所以停工不是工安單位說停工就停工,應該由工程會這種專業單位來認定,才能要求施工單位停工,主委認為我這個見解可以嗎? 許主任委員俊逸:完全正確,我們現在就在推動聯合檢查機制,包括勞檢所、環保署及一般工程稽查。 陳委員根德:勒令停工何其重要!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現在他們已經瞭解了。 陳委員根德:主委,我舉個案例,當初五楊高架道路施工時發生意外事故,結果就停工了,一停工二、三個月,這對工程推動的延宕有非常大的影響,那個馬上改正後一個星期就能復工的,因為那是因為個人施工便宜行事所造成的意外事故,不是整個工程的工安設施沒有做好,結果一停工就二、三個月,整體來說,這對國家建設的推動及廠商的損失都有非常大的影響。 主委是成大土木系畢業的,既然主委對於這個部分也有這樣的認同,就必須要針對這個問題去解決,好不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 陳委員根德:到時候工程會整併入交通建設部後,你一樣會到這裡來,就請你在最短時間內去處理,好不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將來我們會訂定停工要件,符合要件才能停工。 陳委員根德:對,不能由工安單位說停工就停工。 許主任委員俊逸:如果有安全上的顧慮,不管是工程安全或人民安全,都不准隨便停工的。 陳委員根德:主委,也因為這樣造成工安檢查單位予取予求,最近勞動部為什麼鬥爭得非常厲害,就是有利益關係。 許主任委員俊逸:瞭解。 陳委員根德:有關這個事情,主委應該站在政務委員的高度來想辦法協助解決,畢竟也是為了國家的建設。 另外,有關現行制度PCM的角度,主委是老交通了,在工程單位也待了這麼久,應該也很清楚PCM存在的價值在哪裡,我很清楚,這是早期精省時為了安排省政府團隊工程人員的工作問題,所以才規定中央所有的工程必須委託當時省政府的這些工作團隊來進行工程管理,這個過程主委可以從側面去瞭解,現在這個PCM工程管理的存在價值在哪裡?工程有設計、監造,中間還有評選,PCM存在的價值,一年6,000億的工程,2%就有120億,這120億可以做多少東西,在精省之前有沒有PCM這個名詞?主委,我認為這個也有必要去檢討。反正改天工程會還是要來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就請主委先把這個問題帶回去研究看看你的看法如何,到時候我再問你,你回答清楚就好了。 另外,有關共同管溝的問題,這是全世界先進國家都必須要去推動的,大家都在講路平的問題與共同管溝的問題,有關共同管溝的問題,我認為不管是工業區或管線的管理都應該制定法律,工程會既然是國家工程最高監督機關,對於這個部分,你們就應該草擬出法案,經過這次高雄的氣爆事件後,更應該針對共同管溝制定出相關的法律。 許主任委員俊逸:已經有完整的法律規定了,但因為經費問題,地方大概沒有能力去推動。 陳委員根德:既然有規定,就應該要澈底要求地方政府配合啊!像現在航空城的所有設計,都必須設置共同管溝…… 許主任委員俊逸:新的開發案就會要求。 陳委員根德:但現在很多地方政府不照規定執行,被利益關係左右後就不這樣執行了,所以你們要把這一塊規範進來,有關共同管溝的部分要怎麼樣修法,主委,一定要把這部分納入規定,你們提案,我們來推動,好不好?這個部分也希望主委能夠落實來支持。 另外,大家剛才提道路平問題,其實在第5屆還是第6屆有委員提出法案,先進國家對於所有道路在一平方米的高度落差不能超過多少公分都是有規定的,但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定,非常遺憾,當時委員會要比照先進國家立法規定道路落差不能超過1.6公分…… 許主任委員俊逸:新工都有這樣的標準,…… 陳委員根德:有這個標準但沒有去落實執行啊! 許主任委員俊逸:新工都有這樣的標準,但養工就沒有辦法做到了。 陳委員根德:那其他國家是怎麼執行的?我認為這都是便宜行事,廠商偷工減料,這不用騙人,都是因為這樣的問題,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我認為法令的必要性是存在的,沒有法律規定,那麼就只是嘴上在講路平,但沒有標準,什麼叫路平?剛才也有委員提到因道路問題導致事故而產生的國賠是4年200多件,這都是因為路平問題造成的,所以本席認為路平的標準有其必要性,我當時是支持這個法案的,也認為現在更應該隨著時代而進步,不要讓民意代表每次開會就在講路平問題,你們應該要把標準訂定出來,沒有辦法做到1.6公分,要不然1.8公分或2公分都沒有關係,也比現在要好!對於這個部分,我希望主委能夠正視這個問題,應該跟隨時代的改變去追求理想目標。 最後,工程會的調解案件這麼多,坦白說,有很多是因為監造單位不同意而把問題丟到工程會的,所以我認為監造單位必須表示意見,對於所有工程爭議,監造單位不能沒有意見。經過調解或仲裁以後,與其意見相左的,他是不是為藉勢藉端的恐嚇要紅包,合理的懷疑是這樣的,如果經過調解或仲裁而有問題的,應該給予適當性的懲罰,這個懲罰的標準則由工程會來訂定,要不然所有監造機關都不負責任,然後藉勢藉端,例如「這桌子太過粗糙不符標準」,光是粗糙就可以不驗收通過,有爭議就丟到工程會,只因為監造機關的意見就這樣,你們有沒有考慮到他們可能是想藉勢藉端來要紅包,所以監督單位與工程會所扮演角色中的漏洞是存在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謝謝委員。 主席: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場還有本席與簡委員東明要求發言,在處理完討論事項及委員所提臨時提案後,接續由此二位委員進行詢答。 報告委員會,所有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結束。 潘委員維剛、劉委員櫂豪及魏委員明谷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者,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根據工程會的統計資料可得知,全台曾經有高達163處的「蚊子館」被列管,經活化運用後,數目減少為24處,同時,工程會亦向行政院提報53處「孑孓館」,意即正處於規劃時期,但未來很可能成為「蚊子館」的工程。綜觀「蚊子館」(或「孑孓館」)的成因,主要有時代因素和政治因素兩大成因。但主要而言,在上一波「蚊子館」的規劃階段,多處於台灣經濟亮眼、飛快成長的時期,由於政府預算較為充裕,因此對於地方的建設需求多半可以如數支應,且政府亦提出眾多地方級的活化改造方案,造成了當時各地方政治人物「不做白不做」的心態,但在地方發展、人口移轉等大趨勢不如預期的狀況之下,許多工程的使用率極差,甚至無力維持而導致設施頹廢,形成今日的蚊子館甚或是斷垣殘壁的破敗景象。至於另一種公共資源的浪費,也是由於時代背景的改變,例如近年來隨著國軍歷次裁減原額,許多舊有的國軍單位設施和軍事營區都不再使用,因此多有荒煙彌漫、雜草叢生的觀感。目前最嚴重的危機在於,各縣市不僅沒有停止「蚊子館」的建設,而且還在不斷的瘋狂製造各種形式、各種樣貌、各種有形的無形的「政治蚊子館」。最主要起因於台灣的選舉頻繁,各種對於特定族群的加碼或利多政策紛紛出爐。在嚴重少子化的趨勢之下,各種社福支出不斷出爐、國家舉債處理眼前問題的短視做法,都會讓下一代面臨未來的考驗時,喪失應有的財政露活度,也會讓下一代背負「國家信評不良」的原罪。雖然目前社會批評「蚊子館」的存在,希望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政策方向來清查蚊子館、活化蚊子館,工程會也密切監督進度及績效。 「蚊子館」,其實都有其時代的意義和邏輯上的必然,不論何人執政,相信都會有類似的結果。畢竟,一方面是各地方政府都有試圖突破困境、再創高峰的企圖心,而另一方面則是基於公部門組織改造所形成,因此現在所謂的「蚊子館」,在當時其實都是當時的時空環境下非常熱門而且也許深得民心的執政績效,只是有些部分成效遠不如當初預期,而變成現在遭受批評的「蚊子館」,工程會除了檢討活化過去的「蚊子館」,針對尚在規劃當中、未來可能成為「蚊子館」的公共工程更應確實提出預作防範的措施,考慮在當前的社會環境與地方政治生態的現實檢討的實際的執行上,必須審慎評估,要真正達到雙贏政策的細膩推動,讓國家資源運用達到最大效果,為國家及後代子孫留下值得肯定的執政績效。 劉委員櫂豪書面質詢: 根據公共工程委員會業務報告提及「研訂混凝土鑽心取樣標準作業程序及注意事項,要求全國各施工查核小組加強材料抽驗,102年全國各機關辦理材料抽驗比率為39.71%,不合格率為2.81%;103年度截至8月底止,材料抽驗比率則已達42.71%,不合格率為1.64%。」而依工程會統計102年工程類採購案件共46,622件,換算混凝土不合格率2.81%,就有1,310件不合格,倘以103年的不合格率換算,約764件不合格,由於不合格件數仍高達764件,其工程安全品質仍須繼續加強,建議工程會對於抽檢不合格的發包單位及施工單位,應分別加強其抽驗比率,避免同一單位或同一廠商一再地發生不合格的情形,以保障工程安全品質。 根據業務報告針對管控停工終解約及不當遲延付款之情形提及「103年1~8月份已促使49件5千萬元以上(計78.32億元)及1,295件未達5千萬元(計58.96億元)之停工、終解約案件復工或重新發包,合計137.28億元,繼續投入國家公共工程建設。」從上述資料可知工程會對於「停工、終解約」案件協助處理復工及重新發包共計1,344件,以102年政府採購總決標件數181,172件為基準,即佔0.74%,這幾乎每百件就有1件採購案會發生停工、終解約的問題,造成政府採購發包執行不利,工程會除了協助這些單位處理復工及重新發包外,亦應管控這些機關,避免採購執行發生問題,造成停工、終解約案件,影響政府採購執行期程。 工程會業務報告提及「本會已再於103年6月23日召開『改進機關延遲支付工程款檢討會議』,就廠商通報案件進行個案檢討及追蹤辦理進度,並每月持續透過資訊系統主動篩選付款情形未符工程進度之異常案件,通知機關查處,追蹤至付款為止。截至103年8月底止,接獲通報案件241件,已付款結案170件,金頧達10.94億元,機關部分付款2.14億元,合計13.08億元。另本會主動過濾異常案件提前示警已付款件數986件,金額達66.55億元。以上合計付款金額達79.63億元。」從報告書顯示工程會僅從103年6月23日至8月底短短2個多月的時間,即接獲廠商通報241件機關延遲付款案件,而工程會主動過濾異常案件亦達986件,這顯示機關延遲付款之異常案件仍潛在相當比例尚未發覺,由於機關延遲付款會造成廠商財務壓力,倘該錯誤一再形成慣例,恐變相排擠財力較差的廠商投入政府採購,這種不公現象應予避免,故工程會應加強執行過濾異常案件,輔導機關如期付款。 魏委員明谷書面質詢: 一、合宜住宅與公共工程品質相關問題。 近來合宜住宅政策發生許多弊端,從政府高官與建商勾結,以及各種圖利建商的作為,都與當初防止建商為擴充利益而侵害照顧弱勢者的原意相違背。合宜住宅是內政部在民國99年開始推動的政策,由政府提供土地,民間廠商提供資金技術興建,以低於市場之價格,優先協助中低收入之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 合宜住宅最大的問題在於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應該要照顧弱勢者;但是建商蓋房子本來就為了要賺錢,而且賺愈多愈好。政府的政策和建商的利益,就是在這裡產生矛盾,才會造成如今的結果。 公共工程的發包方式有三種,分別是最低標、最高標及最有利標。民國100年至民國102年政府所發包的公共工程有54萬件,用最有利標的公共工程就有11萬件。從合宜住宅的招標方式來看,就是採取最有利標的方式進行,在這其中到底有多少政府高官利用職權上的方便去圖利廠商,足讓政府威信毀於一旦。 最低標對公共工程的負面影響,國人是有目共睹的,也就是所謂一分錢、一分貨,價格低、工程品質就是不佳,但是最低標程序較為簡易,選出的廠商又是最低價格,雖然工程品質欠佳,卻也是目前投標的主要方式。 因此改進公共工程的品質,還是要藉由最有利標才能改善,最有利標理論上較可保證品質,但卻是典型的「防君子不防小人」。本席建議,除了依賴公務人員的奉公守法,更要改善最有利標的投標方式,去除人為因素的作為,才能避免弊端,不再出現像這次合宜住宅產生之弊案,進一步避免廠商低價搶標惡性競爭,以健全產業發展與競爭力,達到政府與人民雙贏的結果。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處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公共工程管理業務」原列1,538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需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 主席:本案已完成報告,請問各位,對本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准予動支。 本案作如下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委員會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進行第1案。 1. 台鐵廢棄電桿上維持電車線張力的平衡錘因鋼索斷裂水泥塊掉落,導致列車撞上散落鐵軌上的水泥塊,凸顯施工單位驗收不確實,巡查保養又未注意,工程會應建立公共工程驗收隨機抽查制度及各單位事後維護稽查辦法,並於一週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林國正 連署人:李鴻鈞  王進士  陳根德  葉宜津  羅淑蕾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許主任委員俊逸:(在席位上)我們同意照辦,但一週是不是太緊迫了,能不能改為一個月?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要一個月?不用吧?這個還要一個月? 許主任委員俊逸:(在席位上)我們要建立機制,還要召集相關單位來討論一下。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好啦,建立機制要一個月。 主席:第1案將「一週」改為「一個月」後修正通過。 進行第2案。 2. 高雄氣爆意外爆出了地下管線的管理問題,高雄市政府已明令要求發生氣爆地區的3條石化管線不得回填,此非解決問題之道。工程會應和相關單位檢討地下管線工程驗收、定期維護、安檢、監控等相關規範是法令不足亦或是相關單位未確實執行,並於一週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連署人:李鴻鈞  陳根德  羅淑蕾  王進士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陳委員根德:(在席位上)一樣把「一週」改為「一個月」啦。 主席:好,第2案將「一週」改為「一個月」後修正通過。 進行第3案。 3. 台南剛啟用的疏洪道堤防崩塌,工程會應主動了解原因,到底是新工法錯誤還是偷工減料,應於一週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林國正 連署人:李鴻鈞  葉宜津  陳根德  羅淑蕾  王進士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陳委員根德:(在席位上)因為崩塌問題,所以時間不能比照前二案將「一週」改為「一個月」,因為崩塌有立即的危險性,從工程的角度來講,不得為一個月。 許主任委員俊逸:(在席位上)兩週。 主席:好。 陳委員根德:(在席位上)因為崩塌是有危險的……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好啦,經濟部水利署…… 主席:好,督促經濟部水利署。就改為「兩週內」,修正通過。現在輪到本席及簡委員東明質詢,每位委員發言時間各5分鐘,請陳委員根德暫代主席位。 主席(陳委員根德代):請王委員進士質詢。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簡單問許主委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工程會曾經在101年度公告建議壽險基金可以投入169項公共建設項目,也擬定污水下水道、海水淡化廠、長照設施等三大公共工程為先期投資項目,當時也預計由工程會、金管會及壽險公司成立專案平台進行個案研究,到現在已經兩年過去了,請問主委,專案平台到底有沒有成立?計畫有無進展?有何投資個案? 主席: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屬於促參案,所以已經從工程會移撥給財政部,是由財政部主管、主辦。 王委員進士:就你了解財政部有沒有什麼進度?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要再行了解,他們會仿照我們的做法,所以應該是會成立這個平台,但我們還會再去查一下。 王委員進士:當初這個案子是你們提出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但整個案子已經移撥過去了。 王委員進士:移到財政部、金管會,但我看你們也有責任繼續注意。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我們了解之後再向委員報告。 王委員進士:現在政府財政比較拮据一點,如果能夠運用民間資金,而且數目也非常龐大。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這是我們的方向。 王委員進士:運用民間資金不僅能夠促進國家建設,也可以增加就業機會,我們何樂而不為?雖然工程會屬夕陽部會,但這一點就請工程會注意,主委剛才也說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何況這是為了國家整體發展。 許主任委員俊逸:對,我們會堅持。 王委員進士:第二,工程會施政重點中有提到提升並強化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協助進軍全球市場,業務報告裡也有提到一些資料,不論是顧問公司或工程公司,應該也有爭取國外工程方面的業務吧? 許主任委員俊逸:有關於全球化的部分,是由技術處負責推動,我們已經成立平台組成聯盟。 王委員進士:現在成績如何,早期榮工處在國外進行的工程非常多,例如,沙烏地阿拉伯等,但最近好像都沒有聽到比較大型的工程案。 許主任委員俊逸:營造業並非我們主管,所以並未向我們回報他們在外獲得的工程,但我們是有主動查訪,工程顧問公司就是由我們主管,他們都有填報,102年度承攬海外工程共40件,總金額是14.4億,103年上半年度就得標32件,總金額是18.7億,所以今年大概會比去年多出1倍。 王委員進士:提升競爭力在施政報告中也算是重點,無論如何都要提升工程界的競爭力。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現在推動策略聯盟,希望將來變成一條產業鏈,從規劃設計、施工到後面的材料供應都變成一個集團統包國外工程,現在為了一個策略聯盟已經召開4次會議,我們要結合國內產業。 王委員進士:有實際作為就好。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謝謝。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質詢,時間為5分鐘。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時間有限,我就直接提出問題請教許主委,主委是否知道目前公共工程在原住民地區最嚴重的問題是什麼? 主席(王委員進士):請工程會許主任委員答復。 許主任委員俊逸:主席、各位委員。據我了解好像是道路工程。 簡委員東明:當然是道路工程,我想最嚴重的問題,第一就是發包經常流標,第二就是品質問題。剛才我聽到陳委員提到路平的問題,記得前年不知道是哪個單位將全國最好的道路和最差的道路進行評比,而且直接在媒體公布,不曉得主委是否知道這是哪位單位做的? 許主任委員俊逸:不是我們公布的。 簡委員東明:是交通部嗎?路平專案是哪個單位的業務?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所有中央到地方的道路主管機關工作,中央是公路總局、高公局、內政部,地方則是鄉鎮市公所。 簡委員東明:我之所以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同樣一條道路從平地延伸到原住民地區,在平地的部分都非常好,但是一旦到原住民地區,路面狀況就改變了。同樣一條道路、同樣一個系統,為什麼前面品質很好,但是原住民地區的道路路面竟然就完全不一樣? 許主任委員俊逸:那應該不是中央主管的道路。 簡委員東明:是不是中央主管,我並不了解。 許主任委員俊逸:地方主管的話,權責都有劃分。 簡委員東明:我在此特別建議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不管是哪個地方的公共工程,我們都希望能夠講求品質。 許主任委員俊逸:是,我們會一視同仁地要求。 簡委員東明:品質問題在臺灣可能是比較明顯不好的觀感,我們到國外經常都看到人家的道路狀況非常好,這就是品質的問題。我們的道路,不論是高速公路或市區道路,經常是高低不平,坑坑洞洞也相當多。我在此特別建議,希望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包括更基層的鄉鎮,交通部是不是能夠進行路平專案的評比?原住民地區的環山公路雖屬地方政府所管,但目前正在申請國賠的有好幾件案子,都是死亡車禍,受到八八水災的影響,包括道路、部落等,現在申請國賠的大概也有二、三件。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會要求同仁加強原民區的道路查核。 簡委員東明:至於流標的問題則是很嚴重,為什麼會有這麼嚴重的流標狀況發生?對此我也是不了解,不曉得主委對這個問題的了解程度如何? 許主任委員俊逸:一般來講大概都是契約金額太低,廠商不願意來標,因為原民區都比較偏遠,再來就是工人很難找。 簡委員東明:對。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在東部的很多工程,工人都從西部過來,所以價格就會很高。一般來講,主辦機關都會有一定的薪資標準,所以不會有加額的考慮,才會常常找不到工人。 簡委員東明:有沒有對策? 許主任委員俊逸:我們已經依照地區不同訂定不同單價。 簡委員東明:主委發現的問題非常正確,但一定要有對策。莫拉克風災特別條例已經結束,已經核定但尚未發包的都已經被收回,這種狀況相當嚴重。 主席:今天會議到此結束,現在休息。9月24日上午9時繼續開會,謝謝。 休息(12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