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25日(星期四)9時2分至13時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淑慧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9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8分至下午3時36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孔文吉  陳碧涵  蔣乃辛  陳亭妃  何欣純  許智傑  鄭麗君  潘維剛  陳淑慧  黃志雄  呂玉玲  陳學聖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段宜康  楊麗環  李桐豪  林岱樺  吳秉叡  許添財  盧秀燕  林德福  廖正井  管碧玲  李昆澤  鄭天財  吳育仁  黃偉哲  賴振昌  蕭美琴  陳歐珀  江啟臣  李貴敏  邱文彥  吳育昇  江惠貞  陳怡潔  簡東明  徐欣瑩  邱志偉  蘇清泉  葉津鈴  薛 凌  王進士  呂學樟  孫大千  楊瓊瓔  姚文智  楊玉欣  羅明才  尤美女  鄭汝芬  顏寬恒    委員列席39人 列席人員: 教育部部長  吳思華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邱蓉萍 主  席:陳召集委員淑慧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葉蘭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教育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採綜合詢答,委員孔文吉、陳碧涵、蔣乃辛、陳亭妃、何欣純、許智傑、鄭麗君、潘維剛、陳淑慧、黃志雄、段宜康、林岱樺、薛凌、許添財、管碧玲、楊玉欣、呂玉玲、鄭天財、賴振昌、蕭美琴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吳部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佳龍、許智傑、黃志雄、鄭汝芬、何欣純、江啟臣、江惠貞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 論 事 項 處理教育部103年度預算解凍案68案。 一、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該部「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費用」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之辦理教育部法規疑義之研議闡釋等原列1,460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116億8,826萬8,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下「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5,000萬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七、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推動大學評鑑制度」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八、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推動大學評鑑制度」1,000萬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九、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大學評鑑制度」之評鑑中心轉型發展及評鑑中心人事費、業務費及設備費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下「邁向頂尖大學計畫」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3億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原列59億8,818萬6,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2億3,107萬1,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該部「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原列21億2,036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項下彈性薪資方案原列2,500萬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項下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原列12億1,090萬6,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項下發展技職校院評鑑制度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九、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1億5,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鼓勵私立大學校院健全發展等經費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一、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輔導私立大專校院財務及會計行政」948萬9,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二、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輔導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整體發展」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三、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推行藝術教育」,原列1億0,197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四、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健全師資培育」,原列3億1,222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五、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師資格檢定評鑑課程認定」,辦理公費生分發經費原列116萬元,除原住民教育經費45萬元外,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六、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教師專業發展」業務費1億2,365萬8,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七、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該部「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推行家庭教育」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八、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終身教育及行政督導」編列10億1,369萬7,000元,其中「推行語文教育」原列1億0,660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九、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經費2,084萬6,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經費6,071萬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一、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校園安全維護與學校反毒宣教工作推展」經費1億2,136萬3,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二、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經費6,952萬6,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三、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推展學生全民國防教育及全民防衛精神動員準備工作」經費1,845萬8,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四、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下「辦理軍訓人員後勤服務工作」經費1,209萬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五、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經費1億1,848萬7,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六、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中「資訊科技融入教學」經費1億7,850萬9,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七、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推動人文社科教育先導計畫」經費2億6,381萬6,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八、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科技教育計畫」之「推動重點產業科技教育先導計畫」經費4億0,001萬4,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九、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科技教育計畫」之「推動人文及科技跨領域教育先導計畫」經費2億8,512萬1,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經費1億2,548萬4,000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一、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二、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吸引外國學生來臺留學」預算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三、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編列17億1,240萬8,000元,其中「辦理兩岸學術交流相關事務」原列1,797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四、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立社教館所維持及發展輔助」項下用於獎補助費─輔助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經費1億0,390萬8,000元之三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五、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補助高職發展務實致用之特色課程」預算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六、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辦理輪調式建教合作學生基礎訓練等300萬元,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七、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中小學教育」之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經費1億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八、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中小學教育」之發展特色學校與閒置校舍空間活化利用經費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十九、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國民中小學教育─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2,000萬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民中小學教育」之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所需經費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一、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原列3,126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二、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學校體育教育」編列16億6,201萬5,000元,其中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之整改建學校游泳池,原列1億2,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三、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國家足球發展計畫─學生足球運動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四、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體育建設」之「推展全民運動」原列2億0,325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五、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家體育建設」中「推展全民運動」2,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六、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體育建設」中「推展競技運動」原列6億6,742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七、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體育建設」中「推展競技運動」項下獎補助原列3億1,815萬3,000元,補助各亞奧運單項協會訓練及比賽用器材等等,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八、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體育署「輔導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備計畫」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十九、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整建運動設施」之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原列3億9,4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十、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家體育建設」中「整建運動設施」之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2,000萬元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十一、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整建運動設施」之辦理公民營運動設施管理輔導業務原列1,441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十二、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體育建設」項下「整建運動設施」之設備及投資─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原列9億1,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十三、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體育建設」之「整建運動設施」項下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第5年獎補助經費9億1,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十四、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家體育建設」之「整建運動設施」項下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第2年經費原列3億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十五、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整建運動設施」下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續編2億9,000萬元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十六、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凍結「青年生涯輔導」預算2,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十七、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青年發展署「青年公共參與」6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十八、教育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青年發展署「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第一案至第六十八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臨 時 提 案 一、有鑑於今年,攸關全國高中及國中、小影響甚深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正式推動上路,但於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分數採計及超額比序等升學分發問題上造成應屆畢業生及其家長嚴重惶恐、不安,故建請新任教育部吳思華部長應通盤檢討、大刀闊斧改革十二年國教之整體政策及制度。有關原住民學生教育部分:1.其身分優待暨加分採計上應予維持,並納入免試入學中,此項加分才有意義。2.針對原住民學生,於都會區之優質學區入學上是否較往年原住民入學人數及所占全校比例上是否增加?3.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條規定:「各級各類學校相關課程及教材,應採多元文化觀點,並納入原住民各族歷史文化及價值觀,以增進族群間之瞭解及尊重。」教育部針對十二年國教其課綱內容,對於台灣原住民之歷史文化、族群史觀及多元文化應增列該相關內容。 爰建請教育部針對上述內容,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討論並辦理相關之研討或民意調查,以更為完臻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對於原住民學生之就學保障。 提案人:孔文吉  鄭天財 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  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二、教育部自施行「九年一貫」課程以來即發展本土教育,其中將「本土語言」納入國小必修課程中,然而成效未顯著。這是因為語言學習重點在環境、教學、以及機會,並需輔以浸潤式、活動式的課程,才能達到目的。有鑒於此,為彌補本土語言學習時數、深度、廣度之不足,建請教育部研議「第三學期族群文化課程」,並編列適當經費予以順利推行。 另外,為使「第三學期族群文化課程」能更臻完善,教育部應與文化部、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擬定各族群文化技藝重點學習項目及提供素材,並結合教育部、僑務委員會「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大專青年藝術下鄉」等計畫和資源,注入文化刺激和活力,鼓勵學校參與推動。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呂玉玲  蔣乃辛  陳學聖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三、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及「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強調以促發高中職學校團隊精進能量,達成優質化及特色發展,並以全面優質、區域均衡、多元(特色)發展、績效責任、分期推動及永續提升為辦理原則。惟審計部指出,迄101學年度止,已有438所學校獲補助並經優質認證,仍有28校未獲優質認證及高中職優質化經費補助,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尚無追蹤輔導機制。爰建請教育部責成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儘速完成「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及「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以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推動。 提案及連署人:潘維剛  黃志雄  陳淑慧  呂玉玲   蔣乃辛  陳學聖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四、根據OECD去年公布的PISA(國際學生能力評量)成績,台灣數學素養排名世界第4,但高低端學生程度落差世界最嚴重,相差將近7個年級。報告顯示,台灣家庭社經地位對孩子成績的影響,不但遠高於上海、韓國、日本、香港,甚至高於美國、英國。台灣儼然已經成為教育機會最不公平的地區。爰建請教育部針對高中職之補救教學政策會同學者專家進行研擬,並訂定相關辦法予以解決。 提案及連署人:潘維剛  黃志雄  陳淑慧  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五、近日以來餿油風暴、北捷凶殺、年輕名人吸毒等負面新聞不斷浮現國內外媒體,暴露社會價值觀的扭曲、社會風氣的丕變,更凸顯全民教育的亟需反思與強化。9月16日台北商業大學邀請多所餐飲學校與業界代表,共同簽署「商業道德與品格教育宣言」,重申企業界與學校對品格教育與自主管理的重視。惟品格教育除在學校落實外,更重要的是如何設法從制度與教育重建面,回歸傳統的「生活與倫理」和「公民與道德」之實踐,如此才能發揮實際功能。爰建請教育部會同學者專家研擬品格教育教學內容,並將其融入國中小學教學課綱內,以延續國人之品德教育和倫理素養。 提案及連署人:潘維剛  黃志雄  陳淑慧  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六、為落實「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三條第三項但書第二款規定:「原住民聚集地區、重點學校及特殊科系,得衡酌學校資源狀況、區域特性及入學管道,依原住民學齡人口分布情形及就讀現況專案調高比率;其調高之比率,高級中等學校,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大專校院,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商中央原住民主管機關、相關機關及大專校院定之。」之規定,及尊重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2年12月11日之決議,爰要求教育部應於1個月內召開專案會議,依法專案調高104學年升學比率。 提案人:孔文吉  鄭天財 連署人:陳淑慧  呂玉玲  蔣乃辛  陳學聖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 二、科技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科技部103年度預算解凍案。 (一)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原列3億5,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台灣光源計畫」原列6億4,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晶片設計實作計畫」,原列2億8,803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晶片設計實作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2億8,803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原列4億1,7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儀器科技發展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4億1,7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儀器科技發展計畫」下生醫科技研發與驗證原列l億8,2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災害防救科技發展與運用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l億6,084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原列7億6,81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7億6,81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原列4億8,291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原列17億2,815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科技政策研究與知識庫服務計畫」原列2億9,705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科技政策研究與知識庫服務計畫」預算凍結3,000萬元,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海洋科技發展計畫」預算凍結3,000萬元,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原列9,684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審查科技部所屬『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已詢答)』及『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主席:在張部長報告之前,先向委員會報告,在張部長報告之後,我們先進行詢答,依慣例,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0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截止發言登記。 現在請科技部張部長就上述三項議題進行報告。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科技部」自本(103)年3月3日正式掛牌運作,除了在原有的基礎上持續推動學術研究、科技發展等相關業務外,也規劃推動多項加強產學鏈結、前瞻應用科技等工作。非常感謝 大院對科技發展的支持與指導,本部的工作才能順利推動,善政首先在此表達感謝之意。 依據科技部組織法,本部掌理國家科技發展政策、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之規劃考核及科技預算之審議、支援學術研究、推動產業前瞻技術研發及發展科學工業園區。基於這些職掌,本部以鼓勵研究卓越創新、加強產學鏈結、培育務實人才縮短產學落差,以及調和人文科技運用為施政重點。希能藉推動這些重點來加強知識、技術與產業之跨域融合與創新之力道,促使基礎科研對於國家產業及社會發展承擔更多的責任,在推動「科技創新」的工作上扮演關鍵性角色。 以下謹就本部半年來之重要工作做說明,敬請 支持與指教。 一、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邀集相關部會共同研擬「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104至107年)」,以說明我國科技發展現況,勾繪科技發展之遠景與策略,預計於年底陳報行政院。 二、與行政院科技會報共同完成中央研究院、行政院主管及所屬等24個政府部門104年度科技發展計畫之審查,經行政院核定435項,共計1,033.8億元,各主管機關已將所獲核定經費編列於其104年度預算案書送 大院審議。 三、在支援學術研究,鼓勵研究卓越創新方面,本年4月14日召開「學術研究諮議會」第1次會議,業針對本部計畫補助機制、成果評估及重點領域等進行檢討,以期契合社會與經濟發展需求,提升學術研究的影響層面;第2次會議預計於9月25日召開,討論我國學術論文指標意涵、巨量資料應用研究等議題。另,本部持續推動鼓勵研究卓越之學術攻頂計畫、自由型卓越學研試辦計畫,鼓勵研究創新之百人拓荒試辦方案等。又,為協助學界摒除論文篇數統計迷思,減少同儕審查弊端及釐清共同作者之責任歸屬,已通盤檢討現行學術倫理案件處理之相關規範,並將持續檢視我國學術論文在國際期刊發表之指標,藉以瞭解我國學術研究之強勢弱勢領域。 四、在加強產學鏈結及規劃產業前瞻技術研發政策方面: (一)分別於4月21日及6月30日召開「產學推動諮議會」,研擬強化本部推動產學銜接之機制。推動之措施例如:研議運用法人機構能量搭建產學媒合平台,系統性地針對本部補助計畫之研發成果進行盤點與加值,發掘有實用潛力的研究成果,往中下游延伸;研商建立我國與矽谷創投鏈結網絡,掌握最新之創新技術和能量,並導入國內產業,傳承與培養具臺灣及矽谷投資經驗之人才。 (二)推動產學大聯盟、產學小聯盟、應用型研究育苗專案計畫、創新創業激勵計畫以及小蘋果園育苗計畫等,以加速科技創新之產業效益。 (三)推動3D列印、工具機控制系統等先進製造之前瞻科技與應用專案。本年度已補助13件有關3D列印之專案計畫,並公告徵求軟體與材料關鍵技術相關計畫,預計於本年11月開始執行。工具機控制系統除了已補助執行3件整合型計畫之外,本年度公告徵求之計畫預計於11月開始執行。 (四)本部自103年起推動「鼓勵企業參與培育博士研究生試辦方案」,鼓勵企業支付博士研究生每位每月新臺幣1萬元以上之獎助金,本部亦同步專款補助新臺幣1萬元獎助金,培植產業所需創新研發人才,縮短產學落差,提升產業關鍵性基礎技術研發能量。 五、規劃推動「巨量資料應用研究計畫」 透過學研界在巨量資料之研究創意與能量,對公部門擁有之資料進行深度統計分析,期能產生對政府施政有參考價值之研究成果。本案鼓勵「應用領域」結合「資訊領域」共同研提計畫,前者構思資料之分析運用,後者研發新創之資料分析方法與技術。 六、跨部會整合,使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 (一)為即時落實行政院重要科技政策,因應緊急突發事變(例如天災或疫厲傳染等),本部負責管理之「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將彈性支應各部會署所需之具時效性研發需求。例如,為落實行政院政策所推動之「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補助經濟部、內政部、教育部、衛服部、文化部、通傳會……等部會加速行動寬頻網路布建、創新應用服務、技術發展、尖端技術人才培育等工作。 (二)為建構良好的研發環境,加強研究設施的共同使用,除了在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建置大型共用研發平台之外,本部亦推動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目前,刻正規劃與教育部等部會合作,將邁向頂尖大學計畫、教學卓越計畫……等所購置但缺乏後續維運資源之貴重儀器經篩選納入管理,擴大服務學研界、各部會及產業界,使整體資源做最有效之運用。 七、支持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 科學工業園區102  年全年度營收及出口金額雙雙再創歷史新高,102年營收達2兆1,875億元,為史上第三度突破2兆元,較101年成長9.2%;出口達1兆3,399億元,成長7.4%。截至本年8月,園區就業人數達26萬357人,續創歷史新紀錄。此外,依世界經濟論壇(WEF)「2014-2015年全球競爭力報告」,我國在「產業聚落發展指標」的項目上排名全球第二,我國科學工業園區的成功發展經驗,堪稱全球創新產業聚落發展典範。未來,在既有基礎上,園區將持續納入開放創新的思維與作法,並配合產學合作計畫及創新創業激勵計畫等,構築科技創業的良好環境,轉型為創新創業園區, 並進一步規劃逐步成為國際智慧園區的標竿。 八、推動災害防救與永續發展研究 (一)配合政府組織改造,成立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持續、有系統地進行跨領域防減災技術研發,並結合本部相關科研成果,進行加值並落實應用於防災實務工作。譬如前陣子高雄氣爆的地下管線,我們這個中心就發揮了相當大的資訊蒐集功能。 (二)鼓勵研究人員針對我國在災害防救上之需求,提出應用性研究計畫,以期研究成果能提升災防工作的效能。 九、在「調和科技與人文、深化科技在文化創作與普及之應用」方面,本部已規劃推動數位人文主題研究計畫,從創用新工具、探索新現象及建構新文化等三個面向切入,共補助36件計畫。另新規劃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成果出版及推廣計畫,以轉化歷年人文及社會科學之研究成果出版為系列叢書,除了推廣並普及學術研究成果外,更期望做為學術界與社會大眾之橋樑,促進學術研究的社會影響。 十、籌備成立「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 「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已送 大院審議。鑒於我國政經情勢特殊,面對全球複雜多變的資通訊環境,以及日益嚴重的資通安全威脅,有必要儘速成立「行政法人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一方面賦予其執行特定資安「公共事務」的權責,另藉由引進企業經營精神,提升其執行相關業務之專業度及有效性,期融合公、私組織之優點與特性,持續強化國家資安防禦能量,提升國家競爭力。該中心成立後,政府的資安協調及技術支援體系將形成「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科技部」→「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三級制,不但符合國際趨勢,亦有利我國整體資安防護及相關業務健全發展。 以上報告,懇請 委員鼎力支持。 另外,有關今年預算遭凍結項目之專案報告,我們有附一本書面報告,總共有17項,每一項都有詳細說明,等一下各位委員討論時,可以參酌這些資料。我們是非常盡心的準備,事前也儘量和委員溝通,希望委員能夠支持。 第三部分,有關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報告部分,說明如下: 科技部開發管理科學工業園區的工作,承蒙 大院的支持與指教,才能順利的推動,善政首先向各位委員表示感謝之意。今天承邀報告「103年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並親聆諸位的教益,備感榮幸,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多予支持指教。 發展科學工業園區為本部職掌之一,所轄科學工業園區為求區域均衡發展,分布於台灣北、中、南部,目前共計13個園區,土地面積總計4,669公頃。 發展科學工業園區經費可分公務預算及園區作業基金兩種,園區作業基金主要收入來源為租金及管理費收入,支出部分除園區營運費用外,其他主要支出則是用於土地徵購、開發工程、標準廠房興建等。 茲就103年度園區作業基金預算編製內容向委員報告: 一、業務總收入及總支出 (一)業務總收入131.39億元,較上年度增加0.96億元。 (二)業務總支出117.01億元,較上年度增加0.84億元。 (三)業務總收支相抵後,計獲賸餘14.39億元,較上年度增加0.13億元。 二、固定資產投資102.89億元,包括: (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11.97億元,辦理銅鑼及龍潭園區土地開發、宜蘭園區標準廠房及各項設施維護更新等工程。 (二)中部科學工業園區79.96億元,辦理台中園區擴建用地取得、后里、二林園區及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土地開發及各項設施維護更新等工程。 (三)南部科學工業園區10.96億元,辦理台南及高雄園區土地開發及各項設施維護更新等工程。 三、債務之舉借及償還 科學園區開發為自償性之公共建設計畫,開發財源之籌措,自償部分由基金自有資金及外借資金支應,非自償部分由國庫撥補支應。作業基金102年債務餘額為1,260.16億元;截至103年8月底,已再償還借款 32.89億元。整體而言,竹科預估於民國107年可還清債務,南科於民國117年還清,中科於民國126年還清債務。 四、結語 綜觀歷年來科學工業園區的發展,不僅提升國家整體經濟的成長,對於地方及社區亦有顯著的成效與貢獻,例如:加速提升地方製造業結構的質與量,帶動支援性產業群聚,形成完整的生產體系;帶動園區周邊與地方的就業機會及創造繁榮;同時與周邊大學、研究機構及地方間已建立良好「產官學研」互動結合機制,形成強大的區域發展優勢。 科學工業園區開發是政府極為重要的施政作為,園區作業基金預算之編列與執行,實攸關我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本部定以撙節支出原則,覈實執行年度計畫,祈盼各位委員鼎力支持,讓我國高科技廠商能在更完善優質的投資環境中成長茁壯。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正。謝謝! 主席:謝謝部長詳盡的報告,因為科學園區的作業基金上會期本委員會沒有來得及討論,所以今天列為第三個議題來討論。我在此要和行政單位溝通,我們今天要看時間,看看到中午12時為止委員提出多少提案,如果來得及,就進行處理。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如果委員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之前提出;處理臨時提案時,如果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均不予處理。 現在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一個問題我想請教張部長,科技部在今年6月份曾經遭到監察院糾正,指科技部補助大學研究經費浮報的情況非常嚴重,長期漠視經費支用的合理性,所以監察院在今年6月通過糾正案。舉例來說,科技部補助台大黃姓教授執行「照耀眾生的醫學達人──魏火曜先生百歲冥誕紀念」,業務費竟包含愛之味薏仁寶、泰山八寶粥、愛之味甜八寶等,均可列入核銷,甚至還有默許許姓教授在執行計畫期間報支國內出差旅費六、七十次。我想請教部長,你們對於監察院提出的糾正要如何解決?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提到買泰山八寶粥的個案,事實上,是科技部到台大抽查時看到這個案子,主動剔除的,後來監察院審計部要求我們提供對學校研究經費濫用的管制和稽核措施,我們以此案例回報說我們主動剔除了這個案子。所以監察院這個說明事實上是和當時的情況有出入的。雖然是就地審計,公立學校自己的審計系統必須確保這些經費符合合理使用的目的,但是我們還是會加以稽查。 孔委員文吉:將來科技部針對大學教授的補助經費要提出什麼改進措施? 張部長善政:我們一方面會加強對公立學校主計、會計人員進行宣導,另一方面會加強稽核。 孔委員文吉:你們在補助研究計畫時要如何審核?補助之後要如何抽檢、稽核?你們要提出一個相關的改進辦法。 張部長善政:我們在計畫審查階段,像您剛才提到的買八寶粥這樣的事情,經費比例其實是很小的,雖然使用目的不盡合理,所以在審查階段要顧慮到這種情形比較困難,但是在事後的稽查,我們會提高稽核的比例。 孔委員文吉:提出一個大學教授補助計畫稽查改進辦法,好不好? 張部長善政:可以,其實我們已經在提高稽核比例了,我剛才也跟您報告,我們會對學校的主計、會計人員加強宣導。 孔委員文吉:你們曾經補助中央大學教授陳錕山,從事遙感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相關計畫,後來計畫完成之後他就投共了,對於這個案子,科技部的解釋是研究計畫不涉及敏感性。類似這樣你們補助尖端科技人才,後來他們投共的情形,請問你們如何防範? 張部長善政:多年前在國科會時代就已經把一些敏感科技項目列出,在這些敏感科技項目底下,我們對於成果發表、人員交流會特別注意。 孔委員文吉:以上我提出這兩點,科技部掌握這麼多經費,我希望你們對於科技人才、研究計畫能夠謹慎的審核,並提出改善的辦法,我相信陳錕山教授的個案應該是少數,他是棄職投共,你們要設法防杜類似的情況發生。 部長,你在報告中談到將來要成立行政法人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最近行政院下令所屬公務員不能在LINE上談論公事,你可否說明一下決策背景?是否和傳聞中張顯耀利用LINE和對岸聯絡有關? 張部長善政:張顯耀先生是否用LINE和對岸聯絡我無從得知,但是我先向委員報告這個政策的背景,事實上,LINE是一個非常風行的軟體,已成為詐騙集團鎖定的目標,又因為LINE除了手機版以外還有電腦版,電腦版不是LINE本身的問題,而是一般電腦很容易有安全漏洞,所以透過LINE的電腦版,很多LINE的使用者帳號密碼都已經被詐騙集團蒐集到了,一旦一個人的帳號密碼被詐騙集團得知,不法份子要在網路上創造一個你的分身是很容易的事情,他們可以借這個分身散布不實資訊或看到本尊的通訊內容,而且LINE的伺服器在國外,一旦發生詐騙案或其他案件,我們警政單位要追查相關線索是非常困難的,因此,我們向上級報告之後,原則上,我們希望公務人員儘量不要用LINE去作公務尤其是機敏資料的通訊。 孔委員文吉:你們成立資通安全科技中心最主要的目的是進行政治偵防、保護國家機密嗎?還是保護個人資安? 張部長善政:主要是協助政府單位加強資訊安全的防禦,這個中心沒有成立之前,都是以專案計畫的方式委託資策會的資訊安全研究所辦理,現在是要把該專案計畫中100人左右的成員切出來成立法人,將來的專責就是協助政府,平常監視網路有沒有出現異常狀況譬如被攻擊,一旦發現異常就要作應變處理。 孔委員文吉:最主要也是保護政府機關的電腦不被駭客入侵,是吧? 張部長善政:是,還有防範機敏資料被偷。 孔委員文吉:該中心一年經費是2億元嗎? 張部長善政:目前大概是2億上下。 孔委員文吉:人員如何調配?是從每個單位調派嗎? 張部長善政:不是,資策會有將近100個人的專責團隊,不是各單位調派的,因為資訊安全的人才在各部會中其實已經非常稀少,我們不能再從各部會抽調。若干年前資策會成立了這個團隊,一直服務政府到現在,在我的印象中,到現在已有10年以上了。 孔委員文吉:這兩億多的經費大概都是人事費吧? 張部長善政:沒有,人事費大概占不到一半,主要是資訊安全的設備、軟體及相關工作經費。 孔委員文吉:接下來我想請教一下,你們的人文司現在有一個多元族群研究,今年要從事一項多元族群研究與原住民部落、社會發展研究,可否說明一下這個計畫是什麼樣的計畫、經費多少? 張部長善政:我請人文司蕭司長說明。 主席:請科技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蕭司長答復。 蕭司長高彥: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們新設立的專題推動的案子,預算的規模大概是3,000萬元,也就是我們現在有兩軌,一般研究人員自己的計畫當中,大概已有2,000多萬是有關原住民的研究,現在我們再把原住民…… 孔委員文吉:還包括客家。 蕭司長高彥:對,還是可以申請一般型的計畫,但是假使他的計畫適合這個領域,然後有整合的可能,我們鼓勵他到這部分,我們專門找…… 孔委員文吉:你們的人文學門要增設原住民學門,是在人類學之下,所以多元族群與原住民部落、社會發展研究是一個人類學的研究計畫。 蕭司長高彥:從今年開始,我們人類學的學門已經更名為人類學與族群研究。 孔委員文吉:我手裡的這本論文集,是我拜託中央研究院翁啟惠院長的,主要是研究台灣及太平洋友邦南島民族氣候變遷、調適及因應政策。這不是人類學,這是因為本席鑑於原住民鄉飽受颱風侵襲,土石流不斷,甚至我們要關心南島民族,包括吐哇魯、吉里巴斯等受氣候變遷的影響海平面上升的國家,後來中央研究院院長同意了,已經出了一本論文集,之前還開了記者會。我覺得科技部研究的學門不是只有人類學,碰到少數民族都是人類學,事實上,現在有很多研究計畫可以做,像氣候變遷。我也想請教一下部長,兩岸的科技合作交流,為什麼只能限定在水產養殖方面? 張部長善政:沒有限定在水產養殖。 孔委員文吉:可是你們優先的議題是做水產養殖,那兩岸科技合作交流的議題是如何選定的? 張部長善政:兩岸科技合作交流並沒有特定、主觀說一定要推哪些項目。 孔委員文吉:你的報告就說科技合作交流三項計畫都是水產養殖,為什麼是水產養殖?為什麼不是農業合作? 張部長善政:每一年我們各個學術司會開會,選擇一個適當的題目,和對岸商量以後,…… 孔委員文吉:這三項研究全部都是水產養殖,兩岸科技合作交流難道沒有別的項目可以交流嗎? 張部長善政:其實兩岸科技合作交流限於學校的層次,根本就沒有任何限制,只要學校的教授願意和對岸作什麼…… 孔委員文吉:那為什麼不做高山農業呢?農業方面無法合作嗎? 張部長善政:我相信學校裡面應該也有教授從事這方面的研究,並和對岸有一些交流,但是我並沒有把它選定為今年的重點,我們每年只有一個重點。 孔委員文吉:所以我在此跟部長講,少數民族研究的學門不是只有人類學,什麼部落、什麼社會發展研究,科技部可以做一些和少數民族科技相關的研究如氣候變遷,中央研究院已經把論文集…… 張部長善政:對,像氣候變遷,我們在自然學門也會做的,其實這不屬於人類學門。 孔委員文吉:你們還有災害防救中心。 張部長善政:是。 孔委員文吉:你們要考量到台灣的地質結構,颱風進來都是原住民地區首先受害。 張部長善政:這方面的研究過去不少。 孔委員文吉:我是覺得未來的研究要配合我們現在的需要,和我們民生直接有關的,如災害研究、氣候變遷,都已經關心到南島民族的友邦去了。 張部長善政:是的,本來都有,只是不是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底下,會後我們會補送一些資料給委員參考。 主席: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LINE雖然沒有嚴重的資安漏洞,但是本席在此要和部長交換意見,由於我國是世界公認IT最強的國家,所以任何一個駭客只要突破台灣,就等於他的挑戰軟體測試完成,所以我在想基於國安的高度,我們寧可慎重,因為我們是世界鎖定的頭號對象,攻擊手對我們絕對是毫不猶豫。尤其是國人對資安保密的意識非常低,因為我們太自由了,我們在學校或社會裡面已經看不到「保密防諜」這樣的字眼。這個「諜」指的是什麼呢?以前我們小時候稱作「匪諜」,可是廣義來說只要是間諜都是。所以,本席認為科技部在這件事情所扮演的角色,除了可以測試工研院新的防毒軟體以外,應該在科普教育之外,是不是可以試圖把資安教育也納為重要的政策?因為這是國民對國家意識的提醒,我們可以把它做得非常生動,讓它在每一個生活的環節裡面都可以讓我們警覺到對資安的重視,從個人到國家都有所意識,不知部長是否贊成這件事情?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這絕對應該做,今年前幾個月,我們成立孔文吉委員提到的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行政院已經正式指定科技部是政府資安主管機關,在授權之下,我們會就剛才委員所講的部分…… 陳委員碧涵:對,因為我有所掌握瞭解,所以才會跟部長提到這個,因為您是關鍵人物。 張部長善政:這會是將來的重點之一。 陳委員碧涵:其實在您上任科技部長之前,在擔任政委之時,本席就針對3D列印一事跟您交換過意見,很感謝您非常重視立法委員的意見,所以你在推動3D列印方面做了很多的著墨,甚至把它當作重點,因為這影響到我們未來下一代的競爭力,所以在您上任之後的任何發言,本席都非常重視。像你在9月15日的演講中提及學術成果要「入世」,不止是要在國際舞台上能夠站在前端,更要對社會經濟有所貢獻。政府每年投入四百多億給科技部,我們從事高端的科技研究和鼓勵發展,除此之外,中研院、學校系統和各級研發單位所投入的經費真的很多很多。但是,科技部有80%都花在學術界,您也談到,我們製造了一堆盲目追求發表指數的學術論文,這種「出世」的研究,缺乏產學連結,產生了很多忙於消化預算的現象,剛才孔文吉委員所講一部分也是反映這件事情。 本席也是來自學術界,我不反對我們會針對學術、理想和命題去做一些出世的研究,但是,對於我們怎麼把研究價值從個人的理想與興趣轉注到社會貢獻,我覺得這個實務價值對國家現階段是更重要的。所以,我覺得百分比要做若干的考量,我認為研發和產業之間能夠順利嫁接,這絕對是正確的政策方向。部長對此有何看法? 張部長善政:這個沒有問題。 陳委員碧涵:你有什麼具體的作法嗎? 張部長善政:某本上,從國科會到科技部是負責研發的上游到中游,經濟部是從中游到下游,過去中間的銜接不是很順,我們接下來應該是把這個銜接做得順一點。同時,我們對於上游研發還是會繼續資助,如果是在中間堵住了,我們要趕快把中間弄通,而不是拿掉上游,所以上游的研究繼續要做,但是我們所有這些有彈性的經費會比較聚焦放在中游的部分。何謂中游的部分?我在書面報告也提到一個例子,比如我們找法人來盤點消化上游…… 陳委員碧涵:對,我看到這個報告了。部長,我非常重視您講的話,我把它當論文、聖旨一樣在讀。 張部長善政:不敢!謝謝。 陳委員碧涵:部長講的產學銜接機制這件事情很重要,這是對的方向。 另外,本席也在想:台灣科技的下一步在哪裡?尤其您提過台灣ICT研究並不傑出,而且你在擔任政委時也向馬總統直諫台灣資通訊體質差,這句話其實讓大家有點驚嚇,就是曾幾何時台灣產業動能的火車頭已經大幅落後國際水準。因此,本席在想:我們這個世代到底要留給下一代什麼樣的產業呢?那會是什麼呢?請問部長,會是您在主導的雲端產業嗎?還是生技產業?如果是生技產業,我就會認為這個現在可能是供過於求了,行政院3年3億提供300名生技博士生就業機會,可是我們的生物科技產業需要的人數都到飽和了,這會是下一波我們要留給下一世代的嗎?還是文創產業?部長認為我們可以留給下一代的產業是什麼? 張部長善政:我想不同領域有不同的作法,我們不可能留給下一代所有領域,國際上所有領域,我們都當成重點。委員剛才提到三個領域,即資通訊、生技、文創,我分別很簡短的回應一下。資通訊將來在我們一般生活裡面的普及度只會繼續增加,不止於硬體,我們現在所看的很多東西,包括雲端、IOT(即物聯網)或是行動通訊,其實都是將來非常有潛力的發展項目,我們在很多產學合作,即剛才報告的小蘋果裡面,都是繼續去擴大我們的ICT產業的應用範圍。 陳委員碧涵:所以我們現在在體質改進當中,而且把它提高到需求端的應用,是嗎? 張部長善政:對,一方面是擴大應用,不是單純的電腦硬體,而是很多當成雲端的IOT。至於生技這一塊會比較花時間,我們訓練3年、1年100位生技博士生,就第1年成效而言,今年100位到業界去的比例超過…… 陳委員碧涵:我們留點時間探討本席最在意的部分。本席來自表演藝術界,相信你也非常重視,我認為你點出一個問題,就是我們3D列印的技術根本沒有輸韓國,可是我們的包裝卻非常非常落後於人家,人家的產品擺在市場上就有很高的吸引力。我現在不講誰的技術贏過誰,可是你點出的問題就是台灣不能從代工切入品牌,或是去經營一個有價值的品牌,就輸在我們的包裝或是我們的行銷能量,也就是說,我們有技術,可是卻沒有創造需求趨勢的那種想像跟命題能力,這部分可能回應到你剛才告訴我的,其實我們的資通訊有一塊很大很大的市場。實際上,這段時間,本席已經跟你所轄附屬機關的很多重要人物都變成朋友了,像晶片系統的呂主任、高速網路計算中心的謝主任、儀器科技研究中心的葉主任,尤其是國家實驗研究院的羅院長,我們在暑假有一波波的動作,我相信現在的科技部已經變成政府單位的閃亮之星,你有沒有發現你們的見報率變高了?當然大部分是因為你,可是另外一個原因是原來我們的技術這麼棒,並且有一群很認真的立法委員很想給予幫助,讓我們國家亮點被看見。 有鑑於此,對於有技術卻沒有創造市場需求趨勢的想像跟命題能力,本席對這一點有個建議,就是希望科技部可以媒合這樣的技術團隊或是研發能量,跟表演藝術團隊來建置一個實驗基地。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們的表演藝術是一種綜合藝術,裡面不止是流行音樂,或者是空間,或是人跟人思維之間的互動,或者是動作的截取,這些都會變成database,然後各取所需。也就是說,表演藝術的人有很多的想像能力,但是他不能突破,比如他要在虛擬浮動的舞台上飛躍,如果有你們的稍加協助,我們就能夠做出來了,我們就是需要你們。另一方面,你們的技術被我們使用之後會變成熟,它可能會變成產業應用想像的發端,所以,對於小型個案的研究計畫,我們可以在新竹科學園區裡面去做,對於團隊或是各類型的表演藝術團隊,有需要做就近技術支援的,可能我們要做一個實驗基地,我相信這樣的結合可以讓台灣的表演藝術不再是一種手工業,雖然我們是很高的智慧、靈性的抒發,但是因為我們沒有很棒的技術去克服時間、空間、速度的挑戰,但是你們可以協助我們。部長是否可以同意這件事情? 張部長善政:我們方向上是朝委員所講的在努力,雖然不叫作實驗基地,但是我們在中科國網已經有一個空間了,是在做類似的用途,中興新村也是在中科的管轄之下,我們會考慮怎麼樣結合這兩邊的能量。 陳委員碧涵:謝謝。最後的議題是針對客家研究,相信要成為一個學門是非常的難,要有厚實的過程,本席也感謝科技部很重視這個新興學門,但是我也要求過,就是申請的通過率太低了,原因是這些研究者沒有寫計畫或呈現研究價值的能力,所以我要求要給予輔導,不曉得你們有沒有具體輔導?這件事情要繼續去做,因為有提出申請,申請量不夠普及之外,通過率太低,通過率太低並不是因為他們沒有研究能力,而是他們沒有寫計畫的研究能力,另外是他們沒有辦法說服審查委員。所以,我覺得去協助弱勢研究和新興學門要成為一個政策,這部分請繼續給我們支持,好嗎? 張部長善政:好的,我們會加強。 陳委員碧涵:謝謝部長。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中國船到台灣做離岸風力發電一事,部長覺得適當嗎?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我對這個事情不是很瞭解。 許委員智傑:不是很瞭解?你是科技部部長,對這個事情不瞭解? 張部長善政:這個事情沒有經過科技部。 許委員智傑:沒有經過科技部,那就可以不瞭解? 張部長善政:不是說可以不瞭解,我只能從報章媒體看到片斷。 許委員智傑:可是,部長現在再不瞭解就不對了。身為科技部部長,就離岸風力發電這件事情應該要想到兩個部分,一個是政治面,一個是技術面。就技術面而言,到底中國的技術有沒有比台灣好?這個部長知道嗎? 張部長善政:風力發電的技術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發電風機本身;如果是離岸的話,另外一個會牽涉到海事工程。 許委員智傑:中國大陸的海事工程有比台灣好嗎? 張部長善政:我不知道中國大陸的海事工程水準,但我必須跟委員坦誠報告國內海事工程的水準,因為台灣比較小,雖然四周都是沿海,但是我們過去沒有重大海事工程的計畫,所以國內海事工程的水準是比較弱的。 許委員智傑:請教羅院長,現在高雄要成立一個海洋中心,對不對?到底我們的海事工程強不強呢? 主席:請國家實驗研究院羅院長答復。 羅院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海洋科學中心主要還是在科學研究部分,在工程部分,尤其這次來的平台工程船,目前台灣是沒有的。 許委員智傑:我們的水下技術好不好? 羅院長清華:正在建構當中。 許委員智傑:有沒有能力做? 羅院長清華:目前就平台工程,我們是沒有,就我所知,石油公司或其他鑽井工程都是委外。 許委員智傑:所以我們現在沒有能力做水下技術? 羅院長清華:水下技術分非常多種工程,水下工程這部分,我們是委外。 許委員智傑:我們現在打算要發展,對不對? 羅院長清華:目前正在規劃。 許委員智傑:有沒有向部長報告? 羅院長清華:部長也知道我們在規劃海洋科學園區的事情。 許委員智傑:水下技術在亞洲,目前是哪一個國家最強? 羅院長清華:應該是日本。 許委員智傑:聽說日本負責水下技術的負責人是台灣籍的,是台灣人,您知道嗎? 羅院長清華:我知道,他是高雄人士。 許委員智傑:部長站在科技部的角度,今天我們國家要發展水下技術,鄰近國家最強的是日本,而日本負責水下技術的負責人又是台灣人,站在科技部長的立場,你要如何幫助台灣的技術更強,讓台灣將來可以替外國做水下技術,而不是自己沒有辦法做,要請外人來做。科技部就這個部分有沒有做規劃? 張部長善政:剛才羅院長已經向委員報告了,我們正在規劃,規劃到一個適當階段,對於台灣到日本的這位專才,我們會請他回來,現階段他在日本發展會比在台灣發展有前途,那是因為環境的問題,日本這方面的發展機會…… 許委員智傑:是因為台灣沒有這個環境,日本有這個環境,對不對? 張部長善政:是。 許委員智傑:那台灣要如何創造這個環境? 張部長善政:其實有很多方面配合,一方面我們希望多一些台灣周圍海域工程開發的機會,但這會牽涉到環保,所以…… 許委員智傑:我想請教部長,在你的腦子裡面,要如何幫助台灣的水下技術發展的更成熟?要如何讓台灣將來的水下技術也可以到東南亞其他國家去施工?讓其他國也欽羨台灣能有這樣的水下技術,當然這個技術可以提升台灣的經濟,提升台灣的就業機會,科技部是不是應該要思考這個部分? 張部長善政:科技部是有一部分責任,但也需要跟經濟部等其他部會配合。 許委員智傑:不管你是科技部部長、經濟部部長或是教育部部長,你都必須要想一個問題,就是要推出什麼樣的東西來對國家有所幫助。 張部長善政:這個我同意。 許委員智傑:如果這個東西對國家有幫助,我認為國家實驗研究院必須向部長做更深入的報告,部長應該要更大力去支持和推動,這樣以後台灣才走得出去。 張部長善政:向委員報告,我非常重視海洋研究,我在到任以後就告訴國研院,高雄市那塊地要作為海洋研究園區,我認為這應該涉及到跨部會,而不是只有科技部,所以在我到任以後,海洋研究園區的規劃是有些改變,要把它從單一部會變成跨部會。 許委員智傑:我希望部長要求國研院,今天海洋中心要設在高雄,是要帶動高雄何種程度的在地發展? 張部長善政:我們有跟高雄市政府…… 許委員智傑:要讓高雄市的立法委員瞭解科技部和國研院要做什麼,進而幫助科技部和國研院去推動,這才有整體觀。坦白講,當部長要做的事情就是針對國家未來的發展,讓世界知道台灣有這樣的水準,這才是科技部長要做的事情。譬如,現在台灣有哪幾項技術,是科技部打算推廣到全世界的?在傳統產業方面,我們贏不過勞力密集國家的情況下,台灣要怎麼發展?不只是經濟部要管,科技部跟教育部也要去思考。做一位部長,你要讓台灣的水下技術或太陽能,做到後來外界都對台灣豎起大拇指,如此一來不只是世界知名,而且對國內的就業市場及經濟都有幫助。你們要往這個方向去想,這樣你們對國家才有幫助。 張部長善政: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 許委員智傑:我們再來看中國船的事件。部長要再多關心點。台船標給中瑋風電公司,中瑋風電標給億利船務代理公司,億利船務代理公司再標給中國上海船務公司。在採購法裡當然都是公平、公正及公開的,但是以科技部的立場,對於培養水下技術等比較高科技的議題,以及對未來台灣有可能發展的技術,是不是要多一點關心?台船或台電未來要發展離岸風力發電的時候,是不是要趕快請海洋中心配合?將來如果海洋中心的技術培養起來的話,可以從技術層面跟政治層面去看待,在技術層面上,我們就可以首屈一指。這部分是科技部要朝思暮想的,而且要幫助國內企業。 張部長善政:我們有在注意,像中國船來台灣這件事情,雖然知道它產生爭議,可是這個時候幫不上忙,但是我們會記取教訓,看將來的規劃是否可以紓解這種現象。 許委員智傑:你一開始講不太瞭解讓我很失望。發生這個事情有兩個關鍵的問題,一個是政治立場,一個是技術立場。在政治立場方面,坦白講中國不是亞洲做得最好的,我們可以選更好的日本甚至德國,他們其實都很有水準。國家的整個採購案或是將來要推動的工程,是有一些政治層面需要考量的。如果讓大陸人在岸邊走來走去或逛來逛去,甚至進行水底及海底的探勘,對我們的國家安全會有何等的影響!你做為科技部部長慢慢要有政治敏感度,也要有對技術的敏感度。單就這件事情來講,身為科技部部長,看到這樣的新聞就應該趕快請幕僚收集資料,瞭解來龍去脈。 張部長善政:我們的幕僚有提供資料…… 許委員智傑:那你怎麼跟我說不太清楚,這樣要叫我怎麼回答? 張部長善政:您剛才提到發包過程的細節,我們真的不知道,可是…… 許委員智傑:發包的細節並不是很重要,而是你要思考政治考量,也就是國安的問題。 張部長善政:這個我也考慮過。 許委員智傑:另一個是技術考量,國內有沒有辦法發展得更好,不然我們要科技部做什麼? 張部長善政:這個我當然也有想過。 許委員智傑:我們希望科技部針對國內以後有可能發展的科技強項,多挹注並且多關心,同時思考怎麼樣多發展。對這一項我是外行人都有聽到,以前海洋中心的甲烷冰跟現在的水下技術,我也有去進行瞭解,科技部部長瞭解的應該比我更多,然而科技部對於水下技術的關心好像不夠。對於目前跟未來的問題要怎麼樣去發展,希望部長好好思考,並研究以後要怎麼樣保持我們的國安不要受到威脅,以及怎麼樣讓我們的水下技術在全世界揚名,使大家覺得台灣是一流的,這是以後我們要的方向。部長就這個部分有什麼規劃的話,應該請國研院跟部長報告,將來如果你們有整體計畫時,也可以讓我知道。我希望你們能以國家的力量慢慢幫助國內的技術提升,並讓經濟跟就業率都能夠提升,這也是科技部部長應該要有的考量。希望部長可以就這部分努力,也希望科技部將來有什麼規劃的時候讓我瞭解。 張部長善政: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施政計畫跟預算是一體的兩面,有了施政計畫,就按照計畫編列預算,如果施政計畫上面有列卻沒有預算的話,我們就懷疑是不是空談,怎麼可能光有計畫而沒有預算執行?反過來講,沒有計畫卻有預算的話,這筆預算就很奇怪,對於預算是怎麼編列的就會產生疑問。部長的業務報告我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沒有看到一句話是談到4G,也沒有看到一句話關係到行動寬頻。上個會期我針對4G產業向部長提過,因為您是這方面的專家,而且未來也是將成立的資訊中心負責人。4G涉及未來產業的發展,世界各國都在關心跟爭取,甚至有的國家已經朝5G發展,希望在5G的系統上占有一席之地,並引導整個5G的系統。從科技部的報告,竟然看不到與4G行動寬頻相關的字眼,104年的預算書卻編列70億有關行動寬頻的預算,請問張部長,這是怎麼回事?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70億的行動寬頻預算,是由於去年業者標我們的4G頻譜的時候,政府收到的標金比預期多收很多,因此在行政院協調,決定回饋一些到實務應用。從明年開始,3年一共有150億,這是從4G超過1,000億的標金裡面撥出的,明年是編70億,而且這70億是放在行政院科發基金裡面。會放在我們的預算書裡面,是因為科技部是科發基金的主管單位,也就是說,70億的使用單位是跨部會的,不是科技部一個部會的。 蔣委員乃辛:在科技部的預算裡面的話,科技部不需要知道70億的內容嗎?不需要知道到底要做些什麼嗎? 張部長善政:我們都知道。 蔣委員乃辛:你們都知道? 張部長善政:對,這個事情是…… 蔣委員乃辛:你的預算書上說要增撥科發基金380億,裡面雖然有好多項,可是唯獨行動寬頻這部分就只有一行字─70億,沒有其他任何一個字。科發基金的預算,70億就是講行政院的計畫,這70億比104年的國家型計畫及非國家型計畫兩者加起來的五十幾億多,可是預算書上面顯現的就是70億,沒有其他任何字眼。請問這70億是怎麼編出來的? 張部長善政:剛才跟委員報告過3年有150億,由於我們覺得初期要推動得比較用力一點,所以150億的70億就放在明年,這樣子先把預算以3年大致分配好,然後在行政院科技會報…… 蔣委員乃辛:誰分配的? 張部長善政:在行政院科技會報跟主計總處商量出150億在3年中要怎麼分配,分配完額度以後要做什麼事情,則是科技會報請各部會提出構想,在經過審查構想等的程序後編出來的。 蔣委員乃辛:照你剛才這樣講,這70億的預算整個都是在科技會報裡決定的,跟科技部沒有關係。 張部長善政:應該是說,整個協調機制是在行政院科技會報。 蔣委員乃辛:只是編在科技部的預算裡面。 張部長善政:是編在行政院…… 蔣委員乃辛:事實上是科技會報決定的。 張部長善政:這是屬於行政院科發基金,它是行政院跨部會運用的,科技部則是管理單位。 蔣委員乃辛:科技會報決定的嘛。 張部長善政:是科技會報協調出來的。 蔣委員乃辛:因為要撥到科發基金,所以擺在科技部的預算裡。 張部長善政:因為科技部是科發基金的管理單位。 蔣委員乃辛:要擺在科發基金就一定要放在科技部的公務預算裡面,再由公務預算撥到科發基金的預算裡。 張部長善政:目前的運作機制是這樣子沒有錯。 蔣委員乃辛:所以擺在科技部是不得已的。 張部長善政:也不能說是不合理,因為科技部…… 蔣委員乃辛:因為科技部是科發基金的主管機關,所以只好擺在你們這邊,否則就沒有辦法撥到科發基金的預算裡面,所以整個內容都是科技會報做決定,是不是這樣? 張部長善政:不能說是科技會報做決定,而是科技會報透過行政院的協調機制處理,科技會報的召集人是院長,而且事實上是院長協調及確認以後放給科技部編列。 蔣委員乃辛:依科技部組織法,科技預算的審議是由誰負責? 張部長善政:科技部有責任。 蔣委員乃辛:科技部。 張部長善政:我們有參與審查。 蔣委員乃辛:你們是參與審查還是由你們審查? 張部長善政:對不起,我剛才沒聽清楚。 蔣委員乃辛:應該是由科技部審議,還是你們是參與審議? 張部長善政:參與。 蔣委員乃辛:是法條上面講的嗎?你們的組織法上是寫「參與」兩個字嗎?沒有吧? 張部長善政:但是這個牽涉到跨部會的部分,需要行政院協調。 蔣委員乃辛:牽涉跨部會的部分也應該是科技部審議,最後可以由行政院院長做決定。 張部長善政:行政院科技會報的法條裡面有提到資源分配。 蔣委員乃辛:那是科技會報的事情,跟我們無關,審查104年度預算的時候,我是依照科技部的預算進行審查,不是依照科技會報的相關規定去審查。照你剛剛的講法,這70億是科技會報決定的事,不是科技部決定的,那我審查這筆預算的時候,是問科技部部長還是問科技政委? 張部長善政:在科技會報的設計上,我身兼科技會報的副召集人。 蔣委員乃辛:我會要求科技政委到立法院教委會備詢。 張部長善政:這就是我們現在法制上沒有辦法做的地方。 蔣委員乃辛:那你就要依照科技部組織法進行實質審查,這樣你才有資格跟能力而且知道內容,才能夠在委員會負責任的向我們報告。否則的話,我們在立法院問了半天,結果預算不是你決定的,做決定的人反而不用到立法院來。假如要用錢的人不要到立法院,委員會就稀哩呼嚕的讓70億的錢被拿去,我們問都不能問,問了也不知道,有這種道理嗎? 張部長善政:科技部部長身兼科技會報副召集人,是為了因應立法院問到科技會報的狀況,所以我也是以科技會報副召集人的身分來備詢。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這樣的話,這一筆預算我絕對不會讓你通過。 張部長善政:不是這樣,政府體制的設計…… 蔣委員乃辛:你提供的資料並沒有把詳細的東西給我,150億到底花在什麼地方,你只告訴我粗略的內容,就是說有一筆預算,加速行動寬頻基礎建設17億,行動寬頻創新應用服務101億等等,一共一百四十八點多億,但是細節是什麼我並不知道。 張部長善政:委員講的沒有錯,我們是第一年做這個事情。 蔣委員乃辛:預算到各部會去之後,哪個部會拿多少錢也沒有讓我們知道,哪個部會做什麼東西也不告訴我們,我們就稀哩呼嚕的讓150億元出去嗎?這樣立法院不是不負責任嗎?這不是很荒謬的事情嗎? 張部長善政:請委員給我1分鐘。您剛剛講的的確是我們現在作業的盲點,我們今年是第一次在科發基金編比較大的經費給跨部會運用,如果資料在籌編時沒有寫得更清楚的話,我們會在事後補足資料給委員。 蔣委員乃辛:我跟你們要資料以後,你們給我的資料卻是這樣,我問你們將來怎麼申請經費,怎麼監督,你們回我一句話,「按照科發基金要點辦理」,假如是照科發基金要點辦理的話,我還問你做什麼? 張部長善政:我們補給委員的資料如果不夠詳細,我們回去再補…… 蔣委員乃辛:從來沒有一筆預算是用這種方式編的。 張部長善政:我同意我們寫的細節不夠。 蔣委員乃辛:從我進立法院到現在為止,我翻過好幾年的資料,每一年的預算我都看了,找不到一筆科發基金的預算是用這種方式編的。 張部長善政:這是我們第一年在作業上編這麼大一筆錢,我們以後會改進。今年的做法我們會將詳細資料,就是這70億在各部會的分配,以及用到什麼項目都…… 蔣委員乃辛:各個部會到底做什麼東西,它拿多少錢…… 張部長善政:我們在會後補給委員。 蔣委員乃辛:有關拿了錢以後到底要做什麼的資料,都沒有給我們。 張部長善政:我們會後馬上處理。 蔣委員乃辛:說實在的,國家型計畫過去發生很多問題,我們在教委會也質詢過,國科會後來把國家型計畫的相關規定及辦法改變了,必須要有育成方案,案子提出來以後要有詳細的規劃,然後再經過產學界的審議以及產業界的配合,在採取相關措施以後,國家型計畫才能讓它通過。可是這筆104年的70億及總經費150億,竟然是用一行字就要過…… 張部長善政:我剛才已經跟您報告過,我們事後補給您。 蔣委員乃辛:比國家型計畫還要簡陋,這是國家型計畫的還魂,還是一個新的國家型計畫,還是什麼樣的東西呢?沒有人知道。委員會審查預算的時候,讓這70億就這樣通過的話,代表立法院不負責任。 張部長善政:委員指出了我們的一個盲點,我們會在會後補詳細資料給您。事實上這個過程很周延,內容也夠細緻,我們都可以…… 蔣委員乃辛:你為什麼不能給我? 張部長善政:如果過去沒有給過…… 蔣委員乃辛:我跟你們要過,剛剛我拿的資料就是你們給我的,你們沒有寫細的東西。我要有關申請及管考相關運作程序的資料,你們就回我一句「依照科發基金作業要點規定辦理」,這樣的話我還問你們做什麼?不需要問了。這表示科技部不曉得詳細的內容,因為詳細內容是科技會報決定的,既然是科技會報決定的,就請科技政委到委員會報告。我們總要瞭解,不然的話預算要怎麼過? 張部長善政:70億的詳細內容我差不多都知道,但是在資料呈現上,由於科技會報今年可能是第一次向立法院提供詳細資料,因此作業不是特別符合委員的…… 蔣委員乃辛:我不曉得這個資料是科技會報給我的,還是科技部給我的,實際上我是跟科技部要的…… 張部長善政:是科技會報透過科技部提供給您的。我們回去再跟科技會報一起檢討,我們給的資料為什麼沒有達到委員的要求。 蔣委員乃辛:因為他認為不需要到立法院,所以他就這樣子。 張部長善政:沒有,這個觀念要改。 蔣委員乃辛:今年審查預算的時候,我就會要求科技政委到立法院報告,以便讓我們瞭解,否則這筆預算我要怎麼讓它過? 張部長善政:其實科技會報辦公室的執行秘書,以後都會跟科技部一起列席。 蔣委員乃辛:我不要執行秘書,政委才是科技會報的負責人,對不對?你也當過科技政委,所以你也知道。 張部長善政:我會回去轉達。過去也有委員要求我來立法院,只是不知道成不成文,但是行政院過去對政委就是有這個慣例。 蔣委員乃辛:謝謝。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要謝謝蔣委員,因為他點出了這個問題。剛剛蔣委員的時間可能不太夠,他問到這70億事實上要做什麼,假如張部長有參與的話大概知道要做什麼,可不可以在還沒有將詳細資料給各委員之前,告訴我們這70億在你們的科技會報裡,決定大概要用來做什麼?尤其你是副召集人,而且你剛剛說你很清楚,那就請你說明一下。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是,這裡面…… 何委員欣純:簡短回答,這70億既然是從4G產業權利金撥付給科發基金而來,總共是150億,明年先編這70億,你剛才說全程你都有參與,也知道要做什麼…… 張部長善政:在明年的預算中,這70億分配主要部會和情況如下:首先是經濟部,分配到的金額是四十幾億,負責行動寬頻的創新應用服務,這是最大的一筆;第二個是通傳會(NCC),他們主要負責加速行動寬頻網路布建,經費額度約9到10億;第三個是科技部與經濟部合作的行動寬頻技術發展,經費是8億左右;通傳會另外有一部分,叫做4G消費者權益保障部分,約7億左右;另外教育部的人才培養部分,經費不到1億。以上總計約70億。 何委員欣純:人才培養部分,經費才不到1億?我們說要把4G產業無論是您最擅長的雲端、通訊產業變成未來的重點發展產業,結果人才培育的部分才不到1億? 張部長善政:教育部分配到的部分是這樣子,但經濟部及科技部的計畫裡面都有包含人才培育。 何委員欣純:這個會期是預算會期,剛才蔣委員提到如果你不說清楚的話,這個預算就不會通過。未來審這筆預算時,你剛才提到的這幾個部會,能夠把未來要做什麼講清楚說明白的人統統要到現場。 張部長善政:這個可以配合。 何委員欣純:而且要講清楚,我相信你們現在大概都已經把這個預算數分配好了,各部會一定也已經提列計畫了。 張部長善政:對。 何委員欣純:所以,請你們會後把這個詳盡的計畫統統提供給各委員,可以嗎? 張部長善政:我們之前在各部會協調時就已經說這個帳是掛在科技部,立法院審查科技部預算時,各部會都要有人來列席,隨時準備說明。 何委員欣純:在此之前,請你們先把各部會提報的計畫包括子計畫在內,統統都送一份書面資料給本委員會各委員,需要多久的時間?一週可以嗎? 張部長善政:應該可以。 何委員欣純:就你剛才報告的各預算分配數及各部會提出的計畫、申請數額等細目,均以書面提供給本委員會各委員,我們在審預算時再好好地就教與討論。一週內可以給我們嗎? 張部長善政:可以的。 何委員欣純:好。謝謝。其次,最近幾天有一件事吵得沸沸揚揚,本席身為通訊業的一般用戶,想請教身兼資安長的部長,科技部轄下各單位,與資訊安全相關的有哪些? 張部長善政:科技部過去並不是政府的資安主管機關,…… 何委員欣純:但你是資安長。 張部長善政:行政院有一個資通安全會報及一個資安辦公室,我是該單位的主管;科技部這邊是今年夏天才被指派,目前還在招募相關的人員,要把主管資安的人力補齊,但過去做的事情都是由行政院的資安會報及資安辦公室負責。 何委員欣純:科技部補助那麼多研究計畫,這些計畫中與資訊安全相關者有哪些? 張部長善政:當然有。 何委員欣純:你們有盤點過嗎?科技始終來自人性,所有的研究都必須是對社會有利、有幫助,這不是我們這些科研、科發基金撥給學界做研究計畫最主要的目標嗎? 張部長善政:對。 何委員欣純:你說科技部是今年夏天被指派為負責資安的主管機關,你身兼資安長,你來擔任部長時有沒有針對科技部轄下補助研究的計畫案進行盤點過?你認為有哪些研究計畫是過去接受經費補助而應該有所回饋的? 張部長善政:過去學術研究計畫中涉及資安者不少,但都不是……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用小老百姓簡而易懂的話來說,過去科技部有提供很多研究經費給學者去研究所謂的資訊安全,但這永遠都只是紙上的研究報告與計畫而已? 張部長善政:沒有,也有些派上用場。 何委員欣純:本席就在等你說明,派上用場的有哪些? 張部長善政:像我們過去有一個跟美國跨國的資安合作研究計畫,做了好幾年,其中就有對資訊安全防禦的技術作了很多深入的探討,後來也有用上。 何委員欣純:既然有這樣的研究探討,也派上用場,本席再問一個小老百姓也很想知道的問題,到目前為止,我們臺灣政府各單位包括院長現也在關心公務資安體系的建立及通訊系統的問題,為什麼到現在還在討論?討論的過程中,本席看得霧煞煞,現在大家普遍在使用LINE,行政院院長說用LINE有資安的問題,所以,現在公務體系中不能用LINE討論公務;經濟部告訴我們LINE只是一個APP,因此沒有關係;院長又告訴我們,不用LINE的話,可以用工研院研發的Juiker,這個Juiker鮮少人知,院長說自己有在使用。但昨天交通部部長又說:不行,這個Juiker沒有第二類電信執照,所以,交通部認為不能用。現在經濟部又回答說:Juiker只是一個APP,可以用。我現在就搞不清楚了,你可否告訴我到底是如何? 張部長善政:Juiker是工研院開發的,去年開始請人試用,最近他們準備成立一個新的衍生公司,正式把它當成商業產品。剛才您提到這個Juiker是否需要第二類電信執照的問題,這個分成兩段,以LINE而言,通常大家發的是類似即時通,這種是透過網際網路,完全不需要第二類電信執照。但Juiker內另一個功能是要替企業做類似節費系統,這部分就需要第二類電信執照。 何委員欣純:可是,院長說Juiker可以用,但交通部部長說不可以用。 張部長善政:都沒有錯,這是兩段,要先取代LINE功能的部分是不需要第二類電信執照,像你我這種個人消費者而言,現在Juiker就可以用的,因為它就是要發類似即時通簡訊。但進一步要替企業…… 何委員欣純:科技部過去對資安的學術研究,可否跨部會提供給經濟部工研院參考這個Juiker在未來到底可否推廣?現在你們院長說公務體系要改用Juiker,你又說那個開發是為了成立公司給企業界使用,工研院可以成立公司來給企業使用嗎? 張部長善政:不是,工研院成立的目的之一原本就是要刺激很多新創事業、衍生公司,所以,這個產品將來有商業潛力,當然要成立一個衍生公司,把它當作一個商業產品來推,就像TSMC當年也是工研院衍生出來的。 何委員欣純:你的意思是現在行政院江院長已經幫Juiker背書了?Juiker未來就是要申請公司上市,在臺灣推展,成為國產的第一品牌,而且有院長背書,我可以這麼形容嗎? 張部長善政:我們以扶植本土產業的角度而言,當然希望它……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知道你有使用Juiker,其他人有沒有使用? 張部長善政:我們還沒有全面性地推廣,因為目前還在試用階段。 何委員欣純:請問部長,當院長告訴我們要用Juiker來取代LINE,科技部又說沒有強制性,行政院院長又要求你在三個月內評估…… 張部長善政:我們在行政院資安會報裡面討論到這個問題,挑選幾個部會,包括經濟部、內政部,先從部會試用,到年底的時候會有一個試用結果,如果順利的話…… 何委員欣純:沒有被挑選到試用的部會要用什麼替代方案? 張部長善政:現在是讓部會先試用,試用結果一切都符合期待的話就全面推廣,所以院長說3個月是有道理的,到年底時我們確認Juiker部分,試用部會的反映都ok的話,就會全面推廣。 何委員欣純:未來不管Juiker有沒有成立公司,既然行政院在這3個月裡面要由各部會示範,成效好的話要全面推展,這又讓我很納悶,政府單位已經開始用了,可是未來工研院又要輔導其他私人成立公司去推廣這個Juiker,政府走在前面是當他們的實驗品? 張部長善政:不能說實驗品,現在試用就是要確認它ok不ok,等正式全面推廣的時候就已經不是實驗品了。 何委員欣純:我今天會問這個問題,它雖然是小問題,但也是大問題,你身為資安長,現在又是科技部部長,我相信科技部有很多研究計畫是像你講的跟資安有關係,可是這些研究計畫到底能不能回饋給社會、政府各單位,又延續到剛剛蔣委員所講的,當70億要推廣到應用面的時候,政府的推展工作,包括從預算、人力的配置以至我們自己研發出來的軟體跟試用方面,這些都環環相扣,到底科技部有沒有掌握?而你是其中最關鍵的人物,是不是? 張部長善政:我覺得我有掌握。 何委員欣純:你有掌握?我希望你給我們詳細的書面報告,除了剛剛的預算分配以外,針對這一次的資安部分,雖然院長給你3個月,但以我個人來看,我覺得3個月太長了,希望你先提報一個可緊急應變的替代方式,告訴我們及其他的部會說不用LINE的話還有什麼可以用,好不好? 張部長善政:試用要有一段期間才能完成,不能說明天就…… 何委員欣純:科技部有那麼多學術人才當你的靠山,你應該要告訴我們,是不是? 張部長善政:但是他們的研究計畫不見得是在開發APP。 何委員欣純:這就又回到了一個問題,研究計畫到底能不能真正回饋到社會、政府各機關單位?這是我們希望部長能夠去努力的地方。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質詢。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您上任科技部部長多久了?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3月3日開始。 鄭委員麗君:半年了。但是,半年以來,其實我也聽到學術界、業界對部長還是有點陌生,或許你默默做很多事。你覺得業務上手了嗎? 張部長善政:應該還可以。 鄭委員麗君:還可以?我們比較感覺不到科技部部長上任以來的建樹在哪裡,所以我想請教,就科技業務,如果以區分科技產業跟科研技術發展這兩大部分來看的話,在科技產業部分,對於幾項新的、臺灣國際競爭上的重要問題,部長的理解跟方向在哪裡?就部長的瞭解,目前ITA擴大談判順不順利? 張部長善政:ITA談判部分,是指資通訊的東西還是其他東西? 鄭委員麗君:部長應該非常清楚ITA,就是資訊科技協定。 張部長善政:對,我知道。 鄭委員麗君:臺灣還是ITA擴大談判的發起國之一! 張部長善政:是。 鄭委員麗君:就你瞭解,現在的談判情況怎麼樣,順不順利?對我們的科技產業發展有什麼影響? 張部長善政:早年透過ITA,資通訊產品在臺灣都已經開放了。 鄭委員麗君:我知道,現在是說擴大談判最新的進度,所以我一直擔心,對業務以及科技部能扮演的角色而言,部長到底有沒有全力發揮? 張部長善政:ITA是經濟部在負責…… 鄭委員麗君:我跟科技部要資料,結果你們告訴我是經濟部主責,我嚇一跳!如果是過去的國科會時代,經濟部是你們的其中一員,要說經濟部主責,說不定我還可以接受,至少它還會參與國科會的部分,但現在已經成立科技部了,掌握臺灣整體科技發展,包括科研跟產業的發展,結果你們還是告訴我是經濟部主責,那你何以說明科技部對臺灣科技產業要扮演領導的角色?已經不能再這樣說是經濟部的事情了、科技部完全不參與!ITA談判順不順利跟我們科技產業的發展非常有關係,當中有一個關鍵的因素是中國,這個因素相當重要,大家提出擴大品項的清單以後,中國要從清單移出的產品居然是其他會員國的兩倍,部長瞭解這個狀況嗎? 張部長善政:中國以後這些產品要不要進口臺灣、進入臺灣會有什麼影響,我們會搭配經濟部一起評估。 鄭委員麗君:搭配經濟部?到底你們的主體性在不在?我非常訝異你這樣回應我。上次質詢你好幾個問題,你都直接在這邊告訴我你不知道,所以希望部長去深入瞭解,科技部不能夠再這麼被動,要去瞭解整個談判的過程對我們科學園區的影響,尤其是半導體跟面板產業都是ITA的範疇,你是不是能進一步瞭解並給我報告?而且,科技部要主動要求參與ITA整個談判的目標跟策略擬定,可以嗎? 張部長善政:我們再去跟經濟部協調。 鄭委員麗君:主動跟行政院提出來啦!經濟部不是你們的上司,科技部是領頭羊!你要主動跟院方提出來,可不可以? 張部長善政:我們會去反映。 鄭委員麗君:行政院的思維還是老舊的,在組改以後還是認為這是經濟部的事情,顯然他們也沒有理解到科技部成立的意義在哪裡,所以你應該要跟院長反映,可不可以? 張部長善政:我們會去反映。 鄭委員麗君:好,那我就進一步問,科技部的角色不再是限縮於過去國科會時代的資源分配,像這種比較不得罪人、容易的事情,而是應該面向國際上我們整個科技產業發展所面臨的環境,你們要進一步提出策略、戰略思維。 再請教,在兩岸競合的關係裡面,中國最近打算收購CMOS大廠──美國豪威,你知不知道背後的力量是什麼?我們的科技產業如何因應? 張部長善政:中國要去收購美國CMOS背後的力量我不清楚。 鄭委員麗君:是什麼? 張部長善政:我不清楚。 鄭委員麗君:不清楚!上次也是,幾乎是一問三不知。 張部長善政:您說背後的力量指的是哪一個財團、政府還是…… 鄭委員麗君:對,你不知道? 張部長善政:我不知道。 鄭委員麗君:背後不是只有一個財團,是整個中國的力量。 張部長善政:這個我不意外。 鄭委員麗君:我講了你不意外,但你不知道啊!其背後是中國成立的國家級晶片產業扶植基金,也就是所謂的半導體基金,您知道有多少億的規模嗎? 張部長善政:好像是一千多億到六千多億。 鄭委員麗君:六千億台幣。 張部長善政:沒有,他們的IC是一千多億,整個半導體是六千多億。 鄭委員麗君:整個半導體六千多億,他們要收購的基金,剛剛講的CMOS美國大廠是五百億。 張部長善政:這筆基金我知道。 鄭委員麗君:這筆基金顯示什麼?中國以國家力量成立基金,要介入半導體,建立其完整的產業鏈。 張部長善政:這個我當然知道。 鄭委員麗君:臺灣科學園區的半導體產業是我們重要的主體,這個影響相當大。 張部長善政:園區的公會有來跟我們談過要怎麼去因應,包括人才等等的層面。 鄭委員麗君:對啊!你剛剛還跟我回答說你不知道。 張部長善政:我是回答說…… 鄭委員麗君:為什麼我特別要問你這個,因為馬總統一直告訴我們說後ECFA之後可以跟中國談兩岸產業分工,非常天真、善良,覺得中國會願意跟我們談兩岸產業分工,每個月都在談,我不知道科技部有沒有參與,可以協助我們的產業從茅山道士往上升級。但是,其實中國根本就沒有這樣的可能性跟善意,一直到現在,他們成立的這個基金要來介入、瞄準半導體產業。另外,部長知不知道他們也在挖角我們的半導體科研人才?用幾倍的薪資,您知道嗎? 張部長善政:原來是從台幣換成人民幣,現在聽說更高。 鄭委員麗君:對,多少倍? 張部長善政:可能有10倍。 鄭委員麗君:10倍。部長,你以前在業界有沒有被挖角過? 張部長善政:沒有。 鄭委員麗君:你沒有被挖角,所以被我們馬總統挖角? 張部長善政:但是薪水沒有10倍。 鄭委員麗君:薪水沒有10倍,當時你上任時還說您屈就了。中國用10倍的薪資挖角我們的半導體科研人才,半導體產業協會是否日前才到行政院拜會? 張部長善政:也到科技部去過。 鄭委員麗君:請問你有沒有拿出什麼方案? 張部長善政:有的,我們有一些方案。 鄭委員麗君:什麼方案? 張部長善政:譬如我們會加強學校內相關領域人才的培育,剛才的書面報告中也有一項,業界如果願意資助博士後研究人員,我們科技部也可給予資助,把培養這方面人才的管道加大、加粗,讓這方面人才的培育快一點,這對於紓解國內人才…… 鄭委員麗君:從教育入手當然是基礎,這本來就是長遠要做的事,而不是短期的因應措施。長遠而言,這是必要的措施沒有錯,但是你要關心的是,中國瞄準臺灣半導體產業透過資金挖角人才的整體作為,這對我們的威脅與影響…… 張部長善政:這我很清楚。 鄭委員麗君:我希望科技部給我一個完整的報告,我希望能夠看到部長的整體戰略思維,可以嗎? 張部長善政:我們回去…… 鄭委員麗君:千萬不要下次再跟我說「不瞭解」,可不可以? 張部長善政:我們回去要花時間寫,這個目前沒有。 鄭委員麗君:目前沒有? 張部長善政:目前我們都是跟業者…… 鄭委員麗君:部長的風格是滿誠實的,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張部長善政:對,我們要跟您講,我們跟業界的溝通是很夠的,但是我們還沒有寫這種類似的報告。 鄭委員麗君:跟柯醫師滿像的,滿誠實的,沒有就是沒有,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張部長善政:我本來就是很誠實。 鄭委員麗君:所以你也滿欣賞柯P的,是嗎? 接下來請教部長,我們現在有科技部,但是我要進一步了解我們到底有沒有科技政策?有科技部不代表有科技政策。部長是否知道德國現在的大聯合政府有所謂的數位政綱? 張部長善政:聽過。 鄭委員麗君:你是否了解數位政綱的目標是什麼? 張部長善政:不清楚。 鄭委員麗君:沒關係。德國的大聯合政府所提出的數位政綱,並不是由幾個部會把相關的數位計畫湊起來,像我們的行政院常常這樣做,每個部會報上來包裝一下就說是新政策。它的整個目標非常清楚,就是要建立一個數位文化的國家,它有一個總目標,之後再由各個單位進行包括數位安全、電子商務、智慧電網、雲端運算等等科技基礎建設。我現在看到的行政院的目標要不就是口號,譬如「黃金十年」這種抽象的修辭,看不到一個具體的目標;要不就是把方法、手段當目標,比如把雲端當成一個目標,缺乏國家願景,你能夠理解我講的兩者的差別嗎? 張部長善政:我可以體會到委員的感覺,我隨便舉個例子,1分鐘就好。比如我從擔任政務委員接手雲端方案以後,原來就是您講的雲端方案,裡面很多技術研發,我覺得目標應該是兩個層面:除了技術研發以外,應該要落實效益到一般民眾,所以我從兩年半前接手雲端方案以後,就督促…… 鄭委員麗君:你要落實到一般民眾,請問你的雲端方案的生活願景是什麼?部長,你的生活vision是什麼? 張部長善政:至少從雲端的角度來講…… 鄭委員麗君:你還是在講雲端嘛!雲端是方法,是一個技術概念嘛,我現在講的就是,比如德國數位政綱的目標就是要建立一個數位文化的國家,他有他數位生活的想像,所謂「數位文化」作為一種文化的想像,其他的策略是方法。但是台灣文化思維的慣性就是把手段當目標,要不就是把口號當目標,虛無飄渺的口號,最後就變成作文。 張部長善政:委員的意思,我可以體會,其實不管在政務委員任內或現在在科技部,我在做的事情都是方向,譬如我一直要求我們的同仁要把科技跟人文結合,像我們剛才…… 鄭委員麗君:那你們的目標是什麼?你要有一個具體、清楚的願景想像,好不好?這才是新思維,科技部成立以來,我沒有看出科技部要領導我們的科技生活去挑戰什麼樣的目標?給我們一個ambition嘛!給我們一個…… 張部長善政:至少我在部裡面要求的一個大的項目是要能營造幸福安心的環境,推動…… 鄭委員麗君:這還是口號嘛!「幸福安心」你看就是口號嘛,我非常誠懇的跟你分析,我希望你體會我講的問題,因為民進黨時代我也參與過執政團隊,我深深感受到許多執政的困境就在於此──不敢挑戰目標、想不清楚目標,所以希望部長回去後再好好想一想,我上次也有提出來過。接下來再提醒部長,我今天詳細看過你的報告,其中有兩點我希望你回去再給我補充報告。第一點,我非常關心科學園區的政策環評,在朱敬一時代所承諾的針對整體科學園區進行政策環評,至今我看不到。 張部長善政:我們已經啟動規劃了。 鄭委員麗君:我不知道你們是不是已經放棄了? 張部長善政:沒有,我們已經開始做了。 鄭委員麗君:但是報告裡面沒有。第二,有關科學園區的創新發展,我們不希望科學園區只是一個大型製造園區,科學園區作為產業創新發展的領導者,結果我在第62頁只看到土地開發,如果科技部還是只在做土地開發,不需要再成立科技部了。 張部長善政:我們回去補充。 主席:鄭委員發言時間已屆,謝謝鄭麗君委員。 鄭委員麗君:最後,科技部設有災防中心,在高雄氣爆事件之後,我希望你們能有新思維,我希望科技部與行政院能好好思考是否能夠一起支持成立災防總署,否則光有數位科技資訊技術,也不足以協助台灣強化整個防救災的能量。能否就上述三點,後續再提出補充報告給我,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志雄質詢。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從過去在產業界到現在在公部門,部長有沒有想過當官真辛苦,有這種感觸吧?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是啊! 黃委員志雄:所以過去在產業界,你可能常會罵政府實在不關心產業,不曉得在做什麼,但是有沒有想過自己有一天在公部門當部長了,我有沒有對於產業界有比較多的協助、關懷或幫助? 張部長善政:我當初願意到政府裡面來,就是這個出發點,希望能夠回饋產業界。 黃委員志雄:請問你到公部門幾年了? 張部長善政:兩年半。 黃委員志雄:有沒有落實你原本想要做的理念? 張部長善政:一些。 黃委員志雄:我問的是達成率,我自己想做的可能有10件,原本預計要做100分,但是現在兩年半過去了,我力有未逮,心有餘而力不足,只做了20%;或者我做得很好,我認為已經達成了80%、90%或100%,我已經做得非常好。 張部長善政:我能夠想到的事情,大概都有做,但不見得每一項都完成了,所以如果您問的是有沒有開始在做,應該是將近百分之百,但是完成了沒有?沒有,並不是每一項都有完成。 黃委員志雄:所以執行率百分之百,達成率可能百分之零? 張部長善政:啟動了百分之百,但是完成的比率沒有百分之百。 黃委員志雄:不高?是不是這樣? 張部長善政:大概還需要花時間。 黃委員志雄:部長來自產業界,又有學術背景,到公部門做事基本上能夠讓理論跟實務結合,學術跟產業能夠拉近距離,才不會像過去我們一直認為公部門做公部門的,民間做民間的,好像沒辦法link在一起,包括現在的產學落差也一樣,教育部做教育部的,但是一般學校要的又不太一樣,企業界要的人才,大學裡面又沒辦法提供,所以落差就很大。部長進入公部門任職兩年半,請教部長有沒有把這樣的距離拉近?你覺得施政上遇到的最大瓶頸為何? 張部長善政:我覺得這兩年半裡面,我跟業界的互動應該還可以,雖然有人跟我說不要跟業界走太近,免得被外界戴上圖利的帽子,但是我沒有這個忌諱,我跟不同產業的公會或是業界往來,我自己覺得還滿頻繁的,許多事情他們好像也都願意跟我講,不會覺得跟我講不通,所以我認為雙方的互動是OK的。至於委員剛剛提到有沒有什麼困難?當然有,我覺得政府有政府的步調,跟業界的步調絕對不一樣,所以政府的步調,有時候業界看來不一定完全滿意。譬如我在當政務委員時推行的第三方支付,就是一個例子,業界希望可以很快推動,但第三方支付專法也是這個會期才送到大院來,比我原先所希望的速度,老實說…… 黃委員志雄:落差很大。 張部長善政:對,是不一樣的,當然我也不能怪哪一個部會,我知道政府內部協調,就是需要花時間,所以這是急不得的事情,這不能說是缺點,但我知道這是一個須要調適的地方。另外,我在做政務委員的時候也知道,跨部會協調很花功夫,這些都是政府在運作時需要花很多時間的。 黃委員志雄:部長你點出問題了,台灣目前施政所面臨最大的困境,就是行政效率太差,跨部會的協調花的時間太久,這是不是目前面臨最大的困境? 張部長善政:我覺得這是很花時間…… 黃委員志雄:也就是說,公部門可能要花3年,但是一般的民間團體可能花半年、1年就能夠做了,他可以想做就做,是這樣嗎? 張部長善政:有可能。 黃委員志雄:如此,兩者的效率當然就差很多,而有些東西就是要先馳得點,是不是這樣? 張部長善政:沒錯。 黃委員志雄:所以你這兩年半其實感慨很深,是不是這樣?如果再有機會,你是會想要趕快回到產業界,還是回到學術界,抑或仍願意擔任這個工作,持續的盡一份心力,即使達成率沒有很好,但最起碼有起步,有開始執行,或許可能5年、10年後才能達成,但最起碼有個起步,是一個好的開始。 張部長善政:是。 黃委員志雄:所以你還是希望能夠擔任這樣的工作,沒有錯吧,是不是這樣? 張部長善政:至少不會因為剛才講的那些限制條件,就說要請辭,我會待到任期滿的那天。 黃委員志雄:我是不會要求你請辭,我想請辭不見得是負責任。過去很多人在民間的時候,一直批評政府,認為應該要怎麼做,但是到了他真的有權力,能夠去做資源分配的時候,好像也沒辦法施展他所謂的理念,我覺得很可惜啊!因為我覺得部長您是可以跨三個層面最適當的人選…… 張部長善政:不敢當,不敢當。 黃委員志雄:你在產業界和學術界都待過,現在又到公部門,你應該是可以做點事情。 張部長善政:我會努力。 黃委員志雄:但是我感覺你好像也感慨很深。 張部長善政:我是很有耐性,不是感慨很深。 黃委員志雄:另外,你在其他會議中曾提到科技部有罪過,但學術界則該切腹自殺,再不改變,台灣科技業是死路一條。這話講的很重啊! 張部長善政:我有講這句話,但是我也有講一些其他搭配的話,只是媒體只引述了我這段話。 黃委員志雄:那你為什麼會用這句話來形容台灣的科技業,有可能已經是無路可走了。 張部長善政:我覺得台灣的菁英人才,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在學術界,這些學術界的菁英人才,等於是集台灣智慧最頂端的一群,如果能量不能發揮出來,無法對產業有貢獻,是非常可惜的事。所以我說要切腹自殺,之後又補了一句:「我對學術界基本上還是抱持信心的。」 我們科技部現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把這中間的missing link,鏈結沒有做好的地方做好。我不是說過去的學術界不好,而是鏈結沒有做好的話,前面上游的成果就到不了中下游,所以我們現在要把這個連結做好。 黃委員志雄:部長愈來愈像政治人物,能夠把話講的很圓很圓,不傷到任何的人。 張部長善政:我本來演講的時候就是這樣講的。 黃委員志雄:你心裡似乎是有一個很大的表達意圖,其實你認為現在學術界的問題很大,也可以說是病入膏肓,但是…… 張部長善政:坦白說,我是希望能給學術界一些壓力,讓他們負點責任。 黃委員志雄:因為現在科技部80%都是補助到學術界,但現在學術界卻一窩蜂的去爭取論文的相關、發表,為賺取部分的獎金,但是論文出來之後,對於整個國家社會,整個產業,整個經濟發展有沒有幫助?你看到的是非常輕微的協助,所以才會有這麼大的感觸,一年給他們300億元,效果卻似乎不大。所以你認為要評估出有50%的成功率,才能夠投入相當的經費去做,是不是這樣?你的態度是這樣,你認為有可能,才去做研究,是不是這樣? 張部長善政:我們是希望在學術界,這個其實…… 黃委員志雄:不是我自己想一想,便開始撰寫一個學術論文,做出來後去獲個獎,但是對台灣整體的發展一點貢獻都沒有,這就浪費公帑嘛! 張部長善政:我們是希望在學術圈裡,製造一種文化跟氛圍,讓他們提一個研究構想的時候,要多想一些社會效益層面的事情。 黃委員志雄:多想一些對國家有貢獻,對社會有幫助,對產業有連結,對經濟有發展,是不是這樣? 張部長善政:沒錯。 黃委員志雄:另外,我們看到昨天的新聞,其實是滿難過的,我們的中華隊跟南韓在亞運的棒球比賽,或許大家會認為這跟科技有什麼關係,不知您看了心裡感想如何? 張部長善政:當然也是很難過,很傷心。 黃委員志雄:兩局就被9比0了,最後被KO,10比0提早結束。你從科技的角度來看運動比賽,你認為我們現在面臨最大的問題是什麼? 張部長善政:委員,我覺得您這個問題有點難,已經超乎科技部的範圍。 黃委員志雄:已經Over your mind,超乎你的想像是不是? 張部長善政:我覺得棒球打輸了也好,或是我們亞運…… 黃委員志雄:有一句話部長你知道嗎?這叫內行話,就是在台灣打球不如到日本、韓國打球,到日本、韓國打球不如到美國大聯盟打球,為什麼會這樣你知道嗎?因為美國大聯盟對於基礎訓練的要求,針對運動科學、運動科技化的落實紮根非常深。 張部長善政:是的。 黃委員志雄:所以這導致選手在生理與心理反應上,相對比較穩定。 張部長善政:委員,我相信科技部也有資助類似這方面的研究,但是可能量不是很多。 黃委員志雄:量不多,這就是問題。其實過去我也一直鼓勵科技部能針對運動科學、運動科技化這個區塊,去看看美國、日本、韓國怎麼做,再來幫助我們運動的整體環境,包括選手、教練、比賽,以及產業方面。我想運動產業是整體的,對台灣未來發展也是滿重要的一塊。 張部長善政:是。 黃委員志雄:畢竟現在少子化、高齡化,就會面臨這樣的問題,因為你要健康嘛!健康透過什麼?透過養生、運動來達到,這就是一種手段。我只是把問題指出來,為什麼美國他們在做運動科學、運動科技這個區塊時,可以落實到這種程度?他們的人才相對比較穩定,也會吸引更多人才過去,這就是創造環境。 張部長善政:對,我覺得您提這個方向,至少從科技部鼓勵研究的角度來講,是很值得再去做深入發展。 黃委員志雄:但目前台灣在此區塊,雖然我們的運動科學正在起步,但有些還是傾向過去土法煉鋼的概念,造成我們在遭遇強隊的時候,就會面臨很大的困境。當對手的實力與整體狀況都比你還好,當然在心理素質上就會受影響,而生理狀況也未必能高於對方,所以比賽結果就是一面倒。 張部長善政:對。 黃委員志雄:部長你同意我說的? 張部長善政:同意。 黃委員志雄:因為我是體育人…… 張部長善政:我知道,我知道。 黃委員志雄:所以你都一直點頭。 張部長善政:對。 黃委員志雄:基本上,我想我們所有委員對您是有高度的期待。 張部長善政:不敢當,謝謝。 黃委員志雄:畢竟你來自產業,我們一直認為產學必須要合作,然後政府的施政,學校所教的,要符合企業所需,但是這個區塊,我覺得在教育部、經濟部、科技部的連結上面,還是需要再加強,好不好? 張部長善政:好,我們會努力。 黃委員志雄:好,謝謝部長。 張部長善政:謝謝委員。 主席(黃委員志雄代):請陳委員淑慧質詢。 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我來延續一下剛剛黃志雄委員所提到的科發基金,部長似乎認為科發基金目前的運作與執行成效不彰,部長也提到,7、80%經費做為學術研究的補助,熬了這麼多年,是否想要熬出一個本土的諾貝爾得主,或者是要在國際的學術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這個都是部長的肺腑之言,如果你認為目前這樣的執行方式是不當的、不彰的,那你有一些構思、一些突破的主張嗎?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剛才我們講在國際的檯面上要能夠更有頭有臉…… 陳委員淑慧:這是你說的吧? 張部長善政:對,希望。 陳委員淑慧:因為我剛剛聽黃委員講,因為他的議題也滿多的,我想你可能有一些話想要說,所以你說說看,因為這個預算也不少,但是執行下來的結果好像沒有辦法達到政府投資時的預期,這中間也發生非常多的量化,還有使用的規定法律也不是訂得那麼清楚,有那麼多的弊端,未來你是最大宗、你主掌的預算這麼多,那你要怎麼樣去運用它,我想你的心裡一定有所感觸,也有一些新的想法,還是沒有ready?你可以說說看。 張部長善政:這個就像剛才我回答黃委員的,政府做事情是需要花時間的,我在半年前上任時就有提到,要把學術成果活化,但要怎麼活化?就是要把中間的鏈結,要把這個鏈結打通,這件事情已經做半年了。 陳委員淑慧:對,你說你不希望把這些研究成果全部都…… 張部長善政:對,其實這件事情過去沒有人做過,過去這半年我們花了不少時間,最近我們已經委託工研院開始做初步的事情,但是這半年來我們都在做什麼事情呢?我剛才有跟你報告,因為過去沒有人做過這件事,所以第一、要找什麼人來做?第二、做這件事的對象是什麼?從過去的國科會到現在的科技部,每年的研究數量都有一萬到二萬件,三年差不多就有五、六萬件,這麼多的量要怎麼樣一下子消化?要挑什麼領域先開始試辦等等,這些都是過去沒有做過的,所以我們正一步步的在做。 陳委員淑慧:什麼人來做?你又要怎麼樣去決定它是需要、值得去開發、值得去產業化的? 張部長善政:對,沒錯,所以在過去這半年裡,我們先做溝通,像我們先找工研院,工研院說它的強項是資通訊,我們國內學術界資通訊的領域也不錯,產業也可以銜接,所以我們目前是準備先挑選資通訊這個領域。光是資通訊這個領域過去3年的研究計畫數就超過7,000件,我們將這7,000件當作是第一波要來做的,希望至少可以從這裡面挑出可以看的成果,這是過去半年我們做的事情。 陳委員淑慧:OK!那你覺得可以從這7,000件裡面挑到10%、或者甚至只有2件、1件能夠成功、可以有突發性、創業性的? 張部長善政:如果只有2件、1件,那就糟糕了。 陳委員淑慧:哦!是嗎? 張部長善政:我們現在不敢講比率,因為從來沒有人做過這件事情,我們目前是先以可以投入的人力來講可以篩選出多少件,比較實際的內容我再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淑慧:那你有沒有一個時程?你需要花更多的資源或是更多的預算去執行這件事情嗎?還是在現有的編列內就可以達到?部長,因為你剛剛提到,你需要人力、需要時間,也需要有這個需求性,對不對? 張部長善政:一年。 陳委員淑慧:一年之內? 張部長善政:我們希望花一年的時間,從7,000件裡面至少挑出幾百件。當然,比率看起來不高,但不是說這些題材或過去的研究成果不好,而是我們一年裡可以投入的人力來篩選量,大概就只能到百件左右。 陳委員淑慧:所以一年之內,你要投入的人力、工時,你還需要多出一些預算來執行這件事情?還是從你們…… 張部長善政:就是從我們部裡面的預算支應。其實我們除了給學術界做研究的錢以外,部裡面還是有其他部分的預算可以讓我們比較靈活的來調度。 陳委員淑慧:你當然也可以從補助的預算去做這方面工作,因為這也算是一種研究。 張部長善政:是啊! 陳委員淑慧:就是從這個補助金裡面支應,因為它也是補助計畫裡面的一個計畫。 張部長善政:對,我們花一年的時間,要從這7,000件裡面挑出上百件,這個預算目前由我們部裡面的預算來支應應該還是夠的。 陳委員淑慧:OK!所以你沒有考慮從科發基金裡面再開發一個計畫來篩選這些已經研究完的計畫? 張部長善政:這個試驗性的作法不需要,但是這一年裡,一旦我們把整個機制建立之後,我們就會擴大幅度,就是不會只做資通訊這一個領域,可能其他的領域都要開始做,那個時候就會像委員所說的,要考慮基金的規模是不是要擴大,這是有可能的。 陳委員淑慧:我第二個議題要跟你就教的,就是你曾經提過的食品雲。現在利用這個機會,我希望部長能夠提供我們更多的資訊,近年來的食品風暴,民生7大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在這幾年都發生食品危機,尤其是最近的餿水油問題。我記得江院長曾經提過要在一年之內提出八大類食品的登錄資訊,我也記得部長好像也有提過這件事情,這是在你擔任政委時期提出來的構想,對吧? 張部長善政:對。 陳委員淑慧:你當時提出一年內提出八大類食品登錄資訊的構想,跟你現在擔任部長,情況是否有所不同?部長又提到一句話:「食品的項目這麼多!」確實,食品的項目很多,從原料、成品、半製品、再製品、被使用品等等,只要是跟「食」有關係的,都會是一個項目,你要把它雲端化、系統化,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要把這些種類全部找出來,然後給它一個身分證、一個代碼,這是我們現在做search時比較困難的地方,對吧?所以部長才會說出「食品種類這麼多,不太可能達到」的話,你說的不可能指的是,不可能在一年之內有八大類可以分?還是total裡全部都要cover是不可能的,可是可以部分的上去? 張部長善政:以過去食品業的作法,是挑一些品項,把這些品項都做到足夠的深度,現在要把所有的食品品項都做到同樣的深度是不可能的,因應現在的食安問題,我們不應該要求深,而是要求廣,換句話說,趕快先上,可以有追溯能力最重要,至於裡面的深度,到時候我們再慢慢的去補強。 陳委員淑慧:所以你現在的步驟是什麼?是不是就是我剛才提到的,要先把類別提出來? 張部長善政:對,我見院長時也有說,既然先要廣,深是後面再去求的話,那就先大力的去推電子發票,電子發票可以把每一筆買賣雙方的資訊都建立起來,這些電子發票的資訊有了之後,可以用軟體自動的去串接,供應鏈的整個體系就可以很快、自動化的找出來。這個資訊是第一步要先建的,而不是像過去一定要建到非常非常深,什麼認證不認證的資訊,那些都是比較深的。我們先把你賣給誰,你又跟誰買的這些資訊完全透過電子發票建立起來,這是第一要務。 陳委員淑慧:你是從交易、從transactions裡面去找出發生在市場上的東西,對吧! 張部長善政:對。 陳委員淑慧:所以你現在是在找item,是嗎? 張部長善政:對。 陳委員淑慧:No、No、No,我倒覺得那應該是屬於第二或是第三個階段,就是找市場上有這樣的貨品。 張部長善政:不是、不是,我們現在第一件事情、第一優先要做的是建立完整的追溯能力。 陳委員淑慧:就是找項目嘛!對不對?就是有多少類是屬於食品,是不是要找這個項目? 張部長善政:這個項目的優先度從科技的角度來講,應該沒有辦法去決定,應該要由類似農委會、衛福部、或是經濟部來決定。 陳委員淑慧:對,沒有錯,所以你要收集這麼多部會的統計資料,將他們有的資料全部納進來這個Database裡面,對不對?這樣我們才可以去建立它。 張部長善政:對。 陳委員淑慧:你所謂的電子發票靠的是它的異動,就是當它在市場上流轉的時候,你去monitor它,right?所以你第一個是要找產品、找項目,這個項目必須要來自於各業界的提供。 張部長善政:沒錯,委員你講的跟我講的其實是一體兩面,你提的是哪些食品項目要優先、趕快給它建立起來。 陳委員淑慧:對。 張部長善政:但是技術上要怎麼去建立?優先順序應該是先做你說的事情,就是哪些項目要先,比如院長說油脂類要先等等的。 陳委員淑慧:我現在講的這件事情,是不是因為你發覺食品的項目這麼多,我們要全部登錄不可能?這跟你講的這句話有沒有關係? 張部長善政:所以才要挑優先類別先做。 陳委員淑慧:所以我們要分階段,對不對? 張部長善政:對,院長就是這個意思。 陳委員淑慧:先是什麼類、再來是什麼細項,先廣再深,你的意思是這樣。 張部長善政:對。 陳委員淑慧:所以你的這個食品雲,我是不是可以把它稱做A food cloud? 張部長善政:是。 陳委員淑慧:那我們是不是有一個規劃,這個時程會怎麼樣?我們到最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到使用者手上的時候,如何能夠隨時得到這個資訊?或是它能夠流通到變成一個X,就是在我需要的時候,我一上了market、一上了grocery store,我就可以馬上到cloud、到APP去看,這個東西它原本應該是怎麼樣。 張部長善政:源頭是怎麼做的,對,這是目標。 陳委員淑慧:你們有沒有開發這個技術的目標、計畫跟時程? 張部長善政:目標跟計畫都有,時程的話現在我們正在規劃,因為食品的品項很多,剛剛講了,院長也已經講了那些品項要優先,次序是怎樣,所以時程我們正在規劃。 陳委員淑慧:因為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政府提出來的這些種種要去防範的事情,我們比較明顯、懂得的就只有以後違法廠商的規範、懲罰是怎麼樣,但是這些都是亡羊補牢的事情,對不對? 張部長善政:是。 陳委員淑慧:其他一些很技術性的東西,我們真的不懂,我們比較希望知道的是,我們要如何拿到這些資訊?這是我們現在比較希望政府能夠為人民執行的部分。 張部長善政:是,我們也是這個目標。 陳委員淑慧:這個部分要讓它庶民化,我們要朝這個目標去做,我建議你們應該要多宣導,然後趕快訂出這些目標,中間的過程、方式,你當然不用講,但是你未來要達到的目標、未來要怎麼使用、怎麼判別,請給我們一個期待,好不好? 張部長善政:好,會的,我們會從這邊去加強。 陳委員淑慧:謝謝。 張部長善政: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陳委員淑慧):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恭喜你。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不敢當,恭喜我什麼事情? 陳委員學聖:內閣好像真的要從衰轉盛,因為我看到今天媒體採訪你的感覺真的非常好。過去那段時間,不管是總統、閣揆到各部會首長,只要看到媒體蜂湧而來,都會落荒而逃,因為記者問的問題絕對都不是好問題,難得看到你氣定神閒,從開議前到剛剛的休息時間,媒體訪問你的時候,你都是侃侃而談。 張部長善政:不敢當、不敢當,因為我跑不掉。 陳委員學聖:謝謝部長,你看,那麼開心的事情。部長來自於產業界,最起碼你比較了解民眾的想法,所以大家對你有所期待。基本上在整個內閣裡,你算是比較悻免於難的,所以大家對你的期望很深。當年工研院開創臺灣電腦王國的世紀,但是在臺灣未來下一個產業的世代到來之前,我不知道我們將以什麼見長,但是我覺得整個發展希望一定是來自於科技部,所以我對部長的期許真的是非常深。 張部長善政:謝謝委員。 陳委員學聖:我也希望部長在領導科技部的過程裡,除了做研究之外,我還有幾點建議,第一點、你要注意時代的脈動,有時候要跟產業界、還有社會上的一些議題做連結。舉例來講,像這次發生的食用油安全問題,臺北市電腦公會的理事長童子賢就跟我提到,他跟你也是老朋友,他說電腦公會應該可以做一些事情,因為臺灣的科技產業那麼的發達,要把食用油的上下游管好很容易,他就舉了一個很簡單的概念,他說只要我們開立電子發票,從源頭一直到使用者,只要今天一出事情,半個小時內,所有的流向全部都會一清二楚,部長,我這樣講對不對? 張部長善政:完全沒錯。 陳委員學聖:那為什麼這個建議不能夠進入我們的內閣,不能讓閣揆在做決策時,納入一些臺灣科技的強項,這樣就不用讓民眾擔心,因為以後的食安問題不會只有食用油,如果你今天能夠把電子發票的這個概念,以你過去在產業界的了解,我覺得我們的產業界應該能夠立即來支援這個議題。他們支援之後,馬上就變成食用的安全,等於是有了一個履歷表,從源頭到使用者,那政府在掌控上就會非常的容易,這是第一個。部長,你不覺得我們可以貢獻一些我們的強項嗎? 張部長善政:跟委員報告,在現在已經通過的食安法裡,其實已經有要求食品業者,一直到餐廳,都要提供追溯履歷,當時我有請教衛福部,我說這個很好,是不是就趁這個機會把電子發票導進去?但是他們說沒有法源,說要求追溯能力並沒有要求他要怎麼做,所以他提供書面的追溯證明也是可以被接受的。但是這次這個食用油、豬油的事件出現之後,我就舊事重提的跟院長報告,我說民氣可用,這個時候你再不要求他們電子化,以後就沒有機會要求了,所以後來大家也同意,至少短期內,我們先用行政作法來要求食品業要電子化,就是電子發票。長期來講,財政部張部長也講了,這個應該要有法源,他們希望以後在某一個法源裡面,要求追溯必須要是電子化的追溯。 陳委員學聖:部長今天做了一個非常好的宣示,我覺得未來就是要透過電子化來管理,用臺灣自己的強項,產生一個有能的政府,如果政府不能善用自己的強項,那呈現出來的當然就是這個政府積弱不振,這是第一點。聽到部長這個訊息,我真的是非常開心。 第二點,我希望在我任內,科技部的各個中心都能夠走過一次,我去過很多個中心,我必須要跟各位講,你們每個中心的每一個同仁,都是國家未來的希望,所以在預算上面我在這邊要表達,不管是解凍案或是新的預算,我都會全力支持。 張部長善政:非常感謝。 陳委員學聖:但是也請各位認真堅守崗位,請各位不要輕易的跳槽,我要特別的拜託各位,因為各位在我們科技部底下練就了一身工夫之後,不要被高薪挖走,但是我也相信有時候帶動同仁的不是薪水,而是士氣,是部長有沒有給予重視的問題。 接下來我要談第二個實用面,就是國網中心,我很高興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中,因為電影界要做特效,我們突然發現我們有一個很棒的國網中心,而且那個超級大電腦就是部長你在國網中心時,一手把它創建出來的。過去它只服務政府,很少有效的服務民間,但是在這一次跟電影界做一個很好的結合後,我跟幾位委員,包括陳碧涵委員、蔣乃辛委員,我們幾位委員對於3D在影視上的努力給予很大的肯定。部長,3D可以發展的面向非常多,但是我建議部長,你可以選擇一個讓民眾最有感的部分,先從這個小點切入,就是從影視這一塊,從電腦遊戲這一塊,然後再從遊樂場的互動遊戲著手,這幾個重點如果你能夠適時的切入,用我們的超級電腦去協助我們的電影、電視界或是做特效的公司,讓他們在試算的過程中,有一個很大的力量來支持,這樣臺灣會出現一個很棒的成績。最近有一部電影,是導演楊仁賢拍的一部「桃蛙源記」影響片,他花了6年時間,但大部分時間都花在特效部分,因為他不知道我們有一個超級電腦,那天他參觀之後覺得很感動。部長是否能考量選定在影視、電玩遊戲,以及遊戲場裡的互動遊戲,往這方面著手。 本席相信,包括科技部、工業局、教育部及文化部,若能夠從跟人民互動最多、以娛樂為主的3D產業切入,就能很快看到亮點。而且,以台灣的產業能力,應該會讓台灣成為亞洲電影、電視方面最大的後製中心,我有這個信心。 張部長善政:謝謝委員,其實自我上任以後,針對電影、動畫的特效支援,一直是我對國網中心的期待。我們與文化部近期會召開一個部長級的協調會議,會把雙方值得兜在一起的部分做一些媒合,將來我們會透過多方管道,不論是委員這邊的管道,或是文化部的管道,儘量跟這個領域接觸。 陳委員學聖:我們非常關心這個領域,本席希望這個平台能夠包括工業局及教育部,因為這方面是工業局的重點輔導產業,教育部則是有關人才的培植。日前龍部長表示你們未來會有一個司長級的平台,這點希望部長能夠持續下去,選擇跟人民最相關的娛樂業,從影視這方面著手的話,相信很快就會帶動台灣下一波的產業出來。因為我們有很多特效公司,就如本席剛才提到的楊仁賢導演,他過去是幫美國華德迪士尼公司設計動畫的人,他有十足的經驗,但就是少了產業的支持,是否能請部長將娛樂這部分做為你們的亮點? 張部長善政:我們會加強。 陳委員學聖:第三點,核四既然已經封存,可以說就不蓋核四了,但是新的能源在哪裡?如果要寄望經濟部能源局,我覺得很難,不管是地熱、離岸風力發電,或是可燃冰。部長,本席認為你應該在能源這部分給予相關中心一些支持、一些重點指示。本席很想看看海洋研究中心有沒有在可燃冰方面做進一步的研究,但也許是基於國家計畫,所以沒有列出來。本席會持續盯住這個議題。 台灣本身沒有能源,而台灣有的,你們又不去開發,例如我提到的可燃冰或地熱,在這方面,部長是否可以給予相關同仁一些支持? 張部長善政:有,以地熱為例,我們針對地熱已經編列經費,準備要做試驗性的鑽探。至於可燃冰,我們在技術方面有做評估,短期內比較困難,所以我們把它擺在第二階段。不過,至少地熱部分幾乎馬上就要開始。 陳委員學聖:本席建議部長在地熱部分跟中油、台電合作,因為中油有鑽探的技術,這樣可以節省很多錢。 張部長善政:對。 陳委員學聖:你們選定一個島嶼,本席建議選擇綠島,因為綠島是世界唯二有海底溫泉的地方,如果能夠透過地熱,讓綠島變成完全無碳的島嶼,如此一來,綠島的減碳計畫成功了,而地熱的開發也有一個很好的模式。同時,綠島也可以減少燃油的供應、運送的成本,以及所造成的污染。 本席認為你要選擇一個重點,我是建議你選擇綠島做為一個開發地熱的指標性重點。好不好? 張部長善政:好。這方面雖然由科技部主導,由科技部編列經費,但是鑽探的工作本來就會透過學術界發包給中油做。至於鑽探地點,綠島的部分,能源局已經找台電要做了。我們現在比較傾向於在宜蘭做。 陳委員學聖:這點要拜託部長,我會持續關心能源這一塊,因為要領頭做,也只有科技部有能力和機會做。 張部長善政:謝謝。 陳委員學聖:最後一點,對於科技方面,我都沒有意見,因為我是學人文的,所以我對人文及社會司會特別關心。尤其社會司要加強再加強,如果你們做的議題無法讓我眼睛為之一亮,舉凡中研院做了、教育部也有做,或是有些大學都在做,那就請你們不要做了。你要做的應該是很少人在研究的,例如你要做原住民的議題,若不能超過原委會的研究,那麼你就不要做。要做客家議題,若連中央大學的客家學院都不能超過,那你也不要做。如果要做類似這些議題,我寧可去做原住民的草藥、寧可做西藏的醫療,做大家比較沒有能力去做,但是我有條件去做,而且它很冷門,但是有研究價值的議題。我們希望看到的是這些對未來的台灣有幫助的,不要去跟別人搶議題。所以我會給人文及社會司繼續考試。尤其請你們不要做選舉議題,因為我是讀政治系的,管委員也是政治系出身的,你做選舉議題會讓我們笑…… 張部長善政:我想我們人文司聽到了。 陳委員學聖:我沒有苛責,因為我最懂你,所以希望你能做出亮點。我們很多學人文的都希望能夠獲得科技部的支持,所以在人文科學這一塊,希望科技部能夠繼續努力。 張部長善政:我們會,謝謝委員指教。 陳委員學聖:謝謝。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質詢。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的人才一直在流失,而科技部的人才最多。在延攬人才方面,有兩個方向:海外部分就是延攬出國留學人士回國服務;其次就是從海外延攬人才。 科技部究竟如何運用人才?如何徵才?在科技部所提書面資料中,博士後研究生為數最多。從98年至103年這5年期間,講座人員就有一萬多人,總共經費是八十幾億,而博士後研究生就占了八億。 政府要推動產學合作,知道國家需要什麼人才,延攬進來之後再轉介給產業界運用,所以博士後研究生也是進行計畫型的研究而加以補助。但是這一萬多人轉介到產業界的只有24人,顯示延攬進來的人才就台灣產業界而言並不好用,產業界也沒有接收。在共同研究方面,對他們的產業也沒有什麼幫助。 部長,你認為這個問題要如何調整?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剛才指出只有24人,這個數據令我很意外,我會去進行了解。 呂委員玉玲:而且只是在醫療方面而已,只有3所醫院,轉介24人。你知道這個資料嗎? 張部長善政:知道。針對博士後研究生的補助,過去的做法是讓他配合原來的某一位教授,就他的研究繼續往下做,並不一定…… 呂委員玉玲:所以就是用研究、用計畫去繼續養這些博士後研究生嗎?你們有沒有考量他在國家需要人才方面能否發揮效能? 張部長善政:所以從去年開始,政委和科技部就有一些programs,對於博士後的training特別要求必須產業化,而不是繼續做原來的研究計畫。從去年開始,至少在生技領域的成效還不錯,從去年到今年夏天,大概1年的時間,我們訓練了100位,被業界吸納的超過九成,顯見有目標導向的訓練是比較好的機制,我們會把這個精神擴大。 呂委員玉玲:用計畫去養博士後研究生,這樣的做法非常不好,而且幾乎是計畫養計畫,博士後研究生重複在3個計畫以上有非常多人。針對目前國家延攬人才的需求,請部長要好好培訓,產官學的合作統統都要有。 張部長善政:這本來就是我上任以後要做的方向。 呂委員玉玲:可是人才的轉介非常不足,博士後研究生有一萬一千多人,但根據資料上顯示,只轉介了24人。 本席在委員會會議針對科技部質詢時,每次都有提出來,可是每次向你們調閱資料,仍然顯示效益不彰,轉介情況還是不好,大多都是繼續留在科技部做學術上的研究而已;也就是說,他們只是在學術上一直用計畫型研究的補助而已。而且,他們享有退休金、年終獎金的福利,相當於公務人員的待遇。既然他們無法達到產業界的需求,就必須做很大的調整,你們可否針對這方面進行研議並加以調整? 張部長善政:我剛才已經說明了,將來我們會擴大採取目標導向。 呂委員玉玲:現在已經第6會期了,我每個會期都提過,我希望部長研議之後,1個月內向我報告,可以嗎? 張部長善政:可以。 呂委員玉玲:其次,有很多委員提到LINE的問題,包括APP。部長,這個是國外的軟體,對不對? 張部長善政:對。 呂委員玉玲:就算我們清除資料,這個軟體所有的資訊是不是都會保留在伺服器裡? 張部長善政:這要看他的軟體怎麼做,看他有沒有保留,有的宣稱他沒有保留彼此往來的內容…… 呂委員玉玲:可是這些都只有軟體工程師了解,資料清除之後都會回到伺服器裡面,那存在著非常大的危機。現在大家都注重個資保護,但是在LINE和APP裡所有的資料都回到國外設計軟體的伺服器裡面,如此一來,國外對我們的資料非常清楚,這將會危及國家安全。 張部長善政:LINE是不是有委員剛才所提到的做法,我不確定,我們在政府體系不鼓勵用LINE,是有別的資安考量。 呂委員玉玲:別的資安?哪一方面? 張部長善政:您剛才指出的問題是因各個軟體而異,我不敢講LINE是不是這樣做,我們在政府體系不鼓勵用LINE是因為LINE使用者很多,而且它有電腦版,透過電腦版,使用者的帳號、密碼會被盜取,造成詐騙很大的來源。換句話說,萬一帳號、密碼被盜取的話,這個盜取者很容易在網路上任何一個地方…… 呂委員玉玲:所以要求公務部門都不要用LINE傳遞公事。 張部長善政:公務部門並不是馬上就不能用,我們要有替代方案。 呂委員玉玲:工研院現在不是研究了一個「Juiker」? 張部長善政:對,替代方案就是「Juiker」,現在還在測試階段,年底會有最後的結果。 呂委員玉玲:現在已經在使用了嗎? 張部長善政:現在是小規模的試用。有些部會在試用,就我所知,經濟部就在試用。 呂委員玉玲:有沒有被駭客駭進去過? 張部長善政:因為才開始試用,到目前為止似乎沒有這方面的紀錄,但是大家都很關心的是,以後政府使用以它為主的話,會不會有被駭的顧慮?在政府全面引用它的系統之前,我們會針對它的資安防禦措施做一些確認。 呂委員玉玲:「Juiker」是工研院工程師設計的,至少資料不會流到國外。 張部長善政:是,我們比較能夠看到它所做的防禦。 呂委員玉玲:所以還是要防範駭客的入侵,駭客實在太厲害了。 張部長善政:我相信我們對它也可以比較有影響…… 呂委員玉玲:你確定「Juiker」還沒有被駭客駭進去? 張部長善政:它還在試用階段,根本還沒有正式上市。 呂委員玉玲:可是經濟部已經開始用了。 張部長善政:還在試用階段。 呂委員玉玲:在試用階段,有沒有發現被駭? 張部長善政:目前沒有聽說。 呂委員玉玲:還是要謹慎防範。 張部長善政:當然要小心。 呂委員玉玲:日前部長在會議中特別提到「食品雲端」的作業,要將所有食品都建檔在資料庫裡面,這個做法很好,可是產業界卻人人自危,大家都很擔心。你們的構想很好,可是做法卻讓產業界非常憂慮,因為業界各自有很多秘方,一旦將秘方公布,大家都跟著做了,那如何保障食材、原料的安全性。科技部在有這個構想的同時,有沒有想出一個維護安全性的配套措施? 張部長善政:其實我們原來就知道食品業有這個顧慮。在我們初步要建立完整追溯能力的時候,不需要這些資訊,我們只需要知道廠商進了什麼東西、出了什麼東西,給誰?但是這些東西他怎麼搭配做出食品來,我們不會去要這個資訊。 呂委員玉玲:科技部必須有橫向的溝通,這和經濟部、財政部及衛福部都有關係,要如何進行橫向溝通,你們現在有沒有召開相關會議? 張部長善政:有。就「食品雲」技術方面,雲端方案是由我主持協調;對於食品專業部分則是由蔣丙煌政務委員負責協調。 呂委員玉玲:從塑化劑事件到現在已經好幾年了,你們都有召開會議,也提出「食品雲」的構想,請問何時可以完成? 張部長善政:「食品雲」因為品項很多,其實是一個永遠不會結束的過程。 呂委員玉玲:它開始做了嗎? 張部長善政:過去2年就已經開始,只是做的品項剛好不是出問題的品項,所以它只是讓大家可以上雲端去追溯,但是對於這兩次的食品安全事件,很遺憾都沒有…… 呂委員玉玲:你說不是出問題的食品,事實上,所有食品的履歷表都應該到資料庫裡去,而不是發生問題了才來做這些資料。 張部長善政:是,但是我們要按部就班,慢慢地上雲端,並不是全面上,要全面上的話,1年都上不完,那要好幾年的時程。 呂委員玉玲:你們應該儘速建構食品的履歷表、資料庫,在雲端方面的建構都要讓大家了解。 張部長善政:這些都有了。 呂委員玉玲:你認為可以做的。 張部長善政:基本上都已經有了。 呂委員玉玲:可是可口可樂知道我們要做這件事,他就表示如果要提供秘方,他就要撤出台灣。產業若不跟你們合作,你要怎麼做? 張部長善政:可口可樂對於我們要求的品項可能沒有搞清楚,他過慮了。 呂委員玉玲:他們沒有搞清楚,你們就要解釋清楚。我們食品產業為數有多少,並不是幾個部會關起門來開會就好了,有想法就要有做法,在技術面都要考慮進去。不然就只淪為口號了。 張部長善政:是,沒錯。 呂委員玉玲:本席希望科技部所有的人才不是關起門來在學術部門做研究,必須產官學共同研究如何為食品的安全把關。連GMP都無法把關,科技部應該要未雨綢繆,事先想出一個好的方法提供給食品業,提供給政府,以便做好防範工作。否則像現在,餿水油又回鍋再利用、棉籽油、塑化劑,什麼都不能吃,要怎麼辦? 張部長善政:我了解委員的期待。 呂委員玉玲:希望科技部能夠協助解決這方面的問題,要有好的做法出來,不是像聯合國一樣。 張部長善政:好,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從交通委員會把你追到教育委員會來,恭喜你升官。 今天我們要探討的這件事,我覺得相當嚴肅。在你們的業務報告中提到推動國家型計畫,在能源科技計畫第二期裡有「離岸風力及海洋能源主軸中心」。這是你們推動的業務範圍,但是昨天我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中,談到涉及這次中國工作船來台,科技部有什麼主張時,昨天的報告裡,你們深入了解為了發展海洋離岸發電,有需要施作測風塔,這個你們在報告裡寫得很清楚,但是最後的結論是:「本案來台船隻性質屬於工作船,非屬科學研究。」所以科技部就不管,也沒有反對。 從兩次的聯審會,以及科技部的書面報告來看,科技部對這件事並沒有較積極的防範。昨天科技部的報告指出它不是研究船,意思就是不歸你們管。 請教部長,如果我為了風力發電要設置觀測塔,你知道觀測塔是做什麼用的?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是觀測風力。 管委員碧玲:不止,觀測塔要觀測的是風潮流所有的資訊,包括風速、風向、氣壓、溫度、降水、輻射量、水位,還有波浪,包括波高、週期、波向、海流、流向、流速,此外還有海水溫度、鹽度、密度,這些資訊屬不屬於敏感科技資訊。 張部長善政:應該是。 管委員碧玲:屬啊!因為你們把它列入敏感科技,你們有一個「政府資助敏感科技研究計畫安全管制作業手冊」,在這個手冊裡,非常明白的把海洋科技列為敏感科技的範圍。 現在問題出來了,海洋科技相關的水下技術、水下資料等等,如果它屬於研究計畫,你們就管,而且根據管制手冊,裡面有一定的程序,包括人員要簽保密協定、人員被動或主動參與相關公開活動等等,都有一定的報備程序;包括資訊應如何保密,如果它是研究計畫,根據你們所主管的安全管制作業手冊,這艘船及海洋觀測塔,以及整個風力發電產業的發展,你們是將它列入敏感科技。如果它是研究計畫,你們就要管。今天,你們把這艘船當作不屬研究計畫,所以就不管。我要請教部長,資訊是敏感的、技術是敏感的,只因為它是研究計畫才管,不是研究計畫…… 張部長善政:應該不是這樣講,這艘船是來施工的,據我了解,將來是由國內廠商來做測風塔的安裝,只是用它的船來施工。 管委員碧玲:本席昨天已經接到檢舉,它也是中國製造,我還要去查。 張部長善政:沒有關係,重點是測風塔完工以後,這條船就走了。事實上,測風塔以後開始運作,蒐集資訊時應該就是由國內自己主導。 管委員碧玲:那麼請問你,到時候你們管不管,該不該管?測風塔測到的資料定時回傳,有的是幾分鐘之後就回傳;有的是1小時回傳一次資料,最密集的是6分鐘回傳一次資料,所有這些資料回傳到離岸的控制中心,如果它屬於研究計畫,你們就要管。那麼請問,測風塔算不算研究?它算不算是在研究我們海域的海洋、水文等資料? 張部長善政:它蒐集的資料可以做研究,這個測風塔蒐集的資料,將來離岸風力如屬經濟部主管,我們會提醒經濟部特別注意資料的保密性。 管委員碧玲:部長,不是提醒的問題,我們國家針對這部分完全沒有法制體系在管;尤其是科技部的態度,不是研究船就不管,這隻船要去打樁,要去打樁當然需要有波潮流和底床的資料。要測才知道需要多少重力,什麼時間可以打、什麼方向打。這隻船上有沒有這種設備,你們都不管,你們只是聽台船說它只是一艘平台船。才不是,我們光看它的照片,船上都是儀控體系,你怎麼知道它裡面的設施有什麼?如果它要在海底打樁,是否需要相關的水文資料才能打樁?當然需要! 張部長善政: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是階段性的,海底地質及打樁需要打多深,這在設計階段都已經做好了。 管委員碧玲:錯了!當場的水文資料,要打在哪個定點,資料拿給他,他測試之後還要校正的。 張部長善政:當然現場需要校正,但是…… 管委員碧玲:所以他在校正的時候一定要用到資料。 張部長善政:但是…… 管委員碧玲:你不要在這裡跟我爭辯,你們根本沒有人去了解它有什麼設備,然後就說它不是研究船,所以不管。 現在我要告訴你一段歷史,你是否知道這個作業手冊的法源?這個作業手冊只管研究計畫就錯了!當初因為是國科會,所以他只重視研究計畫,只管研究計畫。可是當國家逐步發展到必須引進能源政策、要引進各種新的政策,尤其現在又是科技部的時候,已經不能再停留在國科會時代,只管理研究計畫的敏感科技部分。 部長是否知道,現在全國所有敏感科技的管理、控制就是使用你們這個作業手冊,結果你們只管研究計畫,這是不對的。部長,你的責任不應該是這樣,現在已經改成科技部了,更何況離岸風力也是你們管,你能夠說,離岸風力因為是產業,不是研究計畫就不需要有安全管制的程序嗎? 張部長善政:報告委員,過去國科會支持各式各樣的研究,當然會包括離岸風力或能源,但是能源政策就是由經濟部主管,到了海洋政策,其實…… 管委員碧玲:政策是由經濟部管,但是敏感科技的管制是國科會,現在已改為科技部。各個部會有不同的政策要推動,但是所有政策有關敏感科技的管制,則是科技部的責任,而你們現在只管研究計畫,不管產業。現在是這個問題,你要不要扛起這個責任? 張部長善政:我覺得這個分工還要在行政院內部討論。 管委員碧玲:不必,我現在要掀底牌了,只要是資深國科會的同仁,尤其是長官級的,都要跟社會說對不起。我們國家在民國97年2月29日,行政院就送出了一部法律草案「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它的主管機關就是國科會,是國科會草擬的草案。行政院在民國97年2月就發現我們國家未來的發展絕對不是你們說的,只管研究計畫而已。你們的作業手冊還是在這之後沒有法源的情況下訂定的。 行政院在民國97年2月送出來,後來呢? 張部長善政:後來撤掉了。 管委員碧玲:為什麼? 張部長善政:不清楚。 管委員碧玲:因為政黨輪替,這個草案在2008年2月送出,7月就被撤回,剛好在當年5月政黨輪替。撤回去到現在就是零,都不動了!現在只剩下立法委員的版本在委員會待審,那應該是潘孟安委員所提版本,主管機關就是科技部。 如果這個法律制定了,今天整個離岸風力,從它最上位的設計開始,你們就要研究整個敏感科技的安全管理,保護敏感科技的作業程序。 部長,目前完全是零!這個測風塔將來要測的全部都是敏感的水文資料,測了以後,資訊的管理體系因為不屬於研究計畫,我看你們也不會管了。 既然委員會有敏感科技保護法的版本,既然它的主管機關本來就是科技部,請你們趕快去擬訂草案重新送進來吧! 張部長善政:據我們了解,目前經濟部有一個關於敏感科技的出國管制規定,我們跟經濟部協調一下再來分工。 管委員碧玲:敏感科技保護要歸你們管啦!為什麼?因為經濟部是業主,業主絕對是站在鼓勵發展的立場,而不是站在管制的立場。敏感科技的管理,過去就是國科會的責任,因為國科會就是協調、整合、監督的機關,今天國科會改成科技部了,你的力量要更大,不要更小。但是今天部長的答詢令我有點擔心,請你不要把責任推給經濟部,因為經濟部是經濟發展的主政機關,你要扛起這個責任,好不好? 張部長善政:我們會進行評估。 管委員碧玲: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羅委員明才、林委員德福、周委員倪安、廖委員國棟、薛委員凌、李委員貴敏、李委員昆澤、黃委員偉哲、李委員桐豪、陳委員歐珀、楊委員麗環、邱委員志偉、江委員啟臣、許委員添財、蕭委員美琴、王委員進士、吳委員育仁、賴委員振昌、蔡委員錦隆、蘇委員清泉、王委員惠美、姚委員文智、江委員惠貞、簡委員東明、吳委員育昇及鄭委員汝芬均不在場。 請潘委員維剛質詢。 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張部長,今年3月3日你們正式改組為科技部之後,一個非常重要的意義是,中華民國重視科技政策。在總質詢的時候我問江院長,臺灣的科技定位到底在哪裡?是叫科技島、觀光島或福利島,江院長誤會了,以為全部的名稱都是,但是不能用那麼多名稱,因為沒有優先順序,而且沒有一個主軸,不過,江院長認為科技島的概念絕對是對的,如果沒有這樣的概念,我們也不會把國科會改組變成科技部。你們104年到107年的科技政策預備年底才提出來,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是白皮書。 潘委員維剛:白皮書裡是不是有你們的政策大方向? 張部長善政:會有。 潘委員維剛:你們現在真正執行的最大科技政策方向是什麼? 張部長善政:前年年底在國科會時代曾經召開過一個全國科技會議,全國科技會議每4年舉辦一次,那個會議基本上就是在定大架構方向;白皮書是每兩年一次,基本上是滾動式的看看有沒有什麼要調整的部分。所以現在我們依循的方向是,兩年前全國科技會議召開過以後所擬定的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這個計畫是行政院去年通過的,這個科技發展計畫的有效期間是102年到105年。 潘委員維剛:我現在希望知道最重要的內容,雖然你的書面報告有寫,但是我覺得有一點零散。當時我曾經說過,我們對部長的期許非常高,現在的科技部與國科會是不一樣的概念,科技部要掌管政策,原來的科技督導會報目前還是由政務委員跟你共同主持? 張部長善政:科技會報是院長主持的,我跟蔣政委是副召集人。 潘委員維剛:每一次開會院長都有到嗎? 張部長善政:他主持。 潘委員維剛:每一次科技會報都是院長主持? 張部長善政:對,他主持。 潘委員維剛:等於是跨部會的科技政策? 張部長善政:院長如果不能到,就開不成了。 潘委員維剛:我覺得科技非常重要。在國科會時代你就接科技的政務委員,前國科會朱敬一主委是拚命三郎,衝太快了,把大家動員得像企業界一樣,每一個人上緊發條;你是太溫文儒雅,你們兩個人加起來除以2剛剛好,因為現在所有的速度都緩慢起來了,你還不慍不火,我們卻比你還急。 張部長善政: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潘委員維剛:既然成為科技部了,你要主導政策,不要讓蔣政務委員來決定政策,因為你是政務官,而且現在你直接負責政策,所以我希望你能強勢點,我們一定支持你。現在雖然說有科技政策,但是為什麼WiMAX弄了半天,政府花了幾百億元,你知不知道?當時行政院的政務委員與國科會也支持,我們也付了錢,為什麼會變成4G呢?4G到底是不是我們要走的路? 張部長善政:WiMAX跟4G這一段故事有一點複雜。 潘委員維剛:沒有關係,我先問4G是不是我們要走的路?現在韓國在推8G,未來4G會不會落伍了? 張部長善政:韓國前一陣子說5G已經運轉了,事實上只是一個demo,8G是我今天第一次聽到。 潘委員維剛:我們是不是要一步到位?一個政策不是每兩年檢討一次,來不及啊!你知道現在我們4G發照有幾家?有5家;你知道整個大陸4G執照有幾家?只有3家。到底是3家好,還是5家好?我們的地方這麼小還分給5家,人家地方那麼大只分給3家,我不曉得我們將來怎麼競爭? 張部長善政:發照策略是NCC負責,臺灣有5家…… 潘委員維剛:你主管政策,大的科技要掌握,跟你的雲端等所有科技政策要結合,是不是? 張部長善政:以臺灣來講,有些東西是市場機制要自然發展,現在取得執照的家數雖然多,但是說不定將來會慢慢整併,像威寶就被整併掉了。 潘委員維剛:太慢了,你自己回想一下,以前有電信三法的規範,影響我們電信自由化的速度,再加上你沒有實驗的空間,因為世界變化的速度太快了,尤其你在科技部最瞭解。我問很多部長說,你來這個位置最想做的是什麼?很多部長都說,他儘量做好。唉呀!來不及啦!我對部長有特別大的期許,我看你的書面資料第4頁提到,鼓勵企業支付博士研究生獎助金。我覺得我們現在整個政策沒有一貫性,企業支付博士研究生1萬元獎助金,政府也補助1萬元,我反對這樣的補助,為什麼?部長你要知道,在美國唸博士最主要要做什麼?就是要去教書。部長,你要定位清楚,要不然到時候會出現很多流浪教師、流浪學士、流浪碩士與流浪博士,有什麼用呢?補助1萬元是杯水車薪,我覺得沒有用,應該教育的回歸教育,除非受補助的人與我們的主軸科技計畫是相合一的,如果是這樣甚至全額補助也是應該的,補助1萬元有什麼用? 張部長善政:這個補助的前提是,他在做科技部補助的研究計畫。 潘委員維剛:以前國科會時代就是一直在補助研究計畫,我不希望你用補助的概念來做事情,你主導的計畫是什麼?不能多啊!你是要推動4G的雲端所有產業,要有一個為主的東西。那一天我看到報導說裕隆也要出產電動車,在苗栗示範,價錢只有一半。美國的Tesla電動車,前面、後面都可以放東西,生意好到不行,排隊都買不到,你要知道它的電池在臺灣製造的。最主要的你要發展幾個項目,還有大的科技政策有沒有跟基礎教育結合?十二年國教的課綱馬上要出來,到底國人有沒有感受到臺灣是一個科技島?我們要在科技上突破、領先,在世界上才能占有一席之地。對於基礎課綱科技的部分,你能不能與教育部共同研究教材或者告知訊息? 張部長善政:委員這個建議很好,我們跟教育部的跨部會會議,我會把這個題目加進去跟他們談。 潘委員維剛:這個很重要。還有,你現在要推動Big Data,我知道教育部剛剛核准一所大學成立唯一的巨量學院,跟德國合作。你們要趕快聯繫,可以試點,像美國也是一樣,就是永遠跟某所大學合作,變成我們的巨量資訊研究中心,好不好? 張部長善政:我們下午跟翁院長開的第二次學術諮議委員會,Big Data推動方案是其中最重要的題目。 潘委員維剛:這所大學能不能核准成立巨量學院都很難,可見現在我們跟新的資訊科技整合的確有困難,還有待加強。像美國的電動車,在家裡充電12個小時可以跑一整天的路絕對沒有問題,而且各地都設一個加電站,每一個加電站一分鐘就可以充電完成,這麼厲害。我們怎麼能迎頭趕上?我們要做就做第一名的、有競爭力的,以現在全世界的競爭,第二名都不見得有機會,一定要做到第一名。我希望有些基礎的我們一定要建立,不能散槍打鳥,否則全部分散之後什麼都做不出來,這個部分部長要特別關切。以電池來說,像北科大一直著力產學合作,做電池、電動車,你就把這個計畫交給它,永遠跟它合作,它就愈做愈大、愈做愈好,不能分散,這個部分請部長來支持。 張部長善政:會的。 潘委員維剛:還有,最近郭台銘先生捐了一個智慧教室,他說要11屏3網1霧1雲,什麼樣的智慧才是我們要一步到位發展的東西?這個東西我們能不能想一想?聖荷西火箭學院現在已經把很多課程變成混合式教學,適合個人、大班教室、每一個人可以各自學習,這種彈性教室沒有下課鐘、大家分組學習、打破城鄉差距,整個學校不比史丹福大學差。我們現在的十二年國教就是希望入學公平,公平的前提就是教育機會均等,所以應該透過遠距教學,把所有的課程放在網路裡面,讓學生來學習。這個部分我希望科技部予以支持,好不好?讓學校更彈性、沒有城鄉差距,給更多人能夠得到應有的教育資源。 張部長善政:會的。 主席:接下來還有邱委員文彥與鄭委員汝芬要質詢,質詢完畢我們就要處理解凍案,時間非常緊迫,所以各給兩位委員8分鐘的發言時間。 請邱委員文彥質詢。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張部長,我今天關心的重點是所有研究計畫的整合與應用,你的書面報告裡面也提到,離岸風力是我們國家型的能源計畫,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你也知道,立法院最近為了中國大陸工作船的問題引發軒然大波。我不太瞭解有關海上風力的部分進展得如何,是不是會後請部長要求相關同仁給本席研究報告?讓我瞭解,也許可以請教他們。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好,可以。 邱委員文彥:就我所知,經濟部能源局有一個示範型的鼓勵計畫,也在進行示範計畫,才會有中國大陸的工作船來臺的問題。據我的瞭解,芳苑這個地方可能有一兩架風機先進行,預定位置在11公里的外海;苗栗竹南地區水深大概只有5到10公尺左右,等於近在眼前。我比較擔心的是,現階段我們在海域的立法是不夠的,潮間帶部分幾乎沒有什麼規範,各機關的行政範圍只到水邊的陸地,海域的部分並沒有。很多國家會有海域管理法,像紐西蘭有一個Marine and Costal Area Act,類似這樣,就是海域的地方要通盤規劃,我們看過國外海上風機的發展,就是所謂Offshore Wind Farm,也就是,海上離岸風場是整塊的,不是一根根讓你去設計,所以我擔心的是,將來這些風機一旦讓它設置以後,後續怎麼處理?所以我會關切這個地方的整體規劃到底是怎麼樣?如果沒有整體規劃,一旦例子一開,恐怕後面就很難擋,何況黃金十年的國家願景是2030年時我們要闢建海陸風機千架,意思是說,2020年、2030年時海上至少有600座風機。如果我們現階段就棄守了,不管我們用別人的工作船,我們自己的基礎能力沒有建立好,沒有讓我們的風力機械產業、防腐產業與海洋工程產業鏈建立起來,這是非常可惜的,這個部分請部長關注。 張部長善政:會的。 邱委員文彥:也請部長給我提供一些資料,因為比較細,可能你不清楚中間的若干細節。 張部長善政:我們後補。 邱委員文彥:我也看到你的報告裡面有提到「海洋中心」,海研五號曾經到中華民國最南端的曾母暗沙做測量,非常好,測量的結果什麼時候可以公布變成有用的資料?我所謂有用的資料就是宣示主權,譬如,釣魚台爭議的時候,中國大陸與日本就直接在島上命名,所有山川與河流都命名了。也要行之於必要的圖,中華民國的圖並沒有很清楚的曾母暗沙資料,就像太平島旁邊的敦謙沙洲或更小的中洲礁,我們都覺得這個很重要,但是一般國人並不清楚,中華民國的地圖上應該呈現。也就是說,這個資料應該送給內政部,然後內政部有一個單位叫方域科負責對國家疆域的發布。你的報告中提到很多防災科技的問題,我認為防災非常重要,尤其在高雄發生氣爆之後。我們現在有個新想法,希望國科會跟相關部會可以提供這些資料,做些整合,甚至做後續的研究計畫,盤點所有防災資訊,再作整合、運用,作為都市將來,譬如展望2030年或2050年所謂的韌性都市(Resilient City),它不但要因應氣候變遷,也要因應諸多天然災害。部長很清楚,我們也有海嘯、地震,萬一哪天發生大地震,陸橋都斷了,又碰到下大雨,甚至發生毒氣的爆炸,我們怎麼因變?所以都市將來可能得對抗各種災害。 張部長善政:其實現在每次地震、颱風及最近這次氣爆的資料彙整就是我們科技部下面的中心在做。 邱委員文彥:我們也會陸陸續續邀請過去有處理相關事項經驗的,包括李鴻源或幾個政務委員一起來,是不是也請科技部全力支持及配合? 張部長善政:會的。 邱委員文彥:我不是非常了解,有些整合型研究計畫的主題科技部到底是怎麼選的?當然我知道可能不會管得那麼細,但我希望能重新思考,多聽聽學界或社會發展的新想法,重新再排列優先順序。 張部長善政:是。 邱委員文彥:我比較關心的是,台灣海域到目前為止已經發現一百多艘沈船,這些沉船都非常有價值,如果是來自外國的沉船,就可以發展國際的合作對不對? 張部長善政:是。 邱委員文彥:還有一些資料的交流,過去17世紀或更早以前的航海貿易路線有經過台灣海域,有些文物對歷史研究可能非常有幫助,所以這對文史研究是非常好的。當時為什麼會發生沉船?可能是因為天災、天候,特別是颱風,所以對古氣象的研究是有幫助的,而對海流過去及現在特性的比較也非常有幫助,但要修補這些找出來的東西時又可能涉及材料科學的問題,所以這是需要整合的。我們一直將沉船當成「時空膠囊」,對不對?過去的文物有如包在一個膠囊裏頭…… 張部長善政:委員這個想法很好,我們回去會深入思考,看怎麼對這個類似的…… 邱委員文彥:所以水下考古在2009年時變成國際公約的一部分,要進行保護,我希望未來它能作為整合型研究計畫的項目之一。 張部長善政:滿可以考慮的。 邱委員文彥: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汝芬質詢。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生技醫療產業是我們的明日之星,所以各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學生有超額的狀況,目前生技醫療相關科系很多學生不符合政府相關補助規範,這3,600個博士生畢業之後將何去何從?請問部長在這方面有什麼規劃? 主席:請科技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生技領域方面去年一年培育了100個博士生,效果不錯,但3,600個博士生數量的確非常多,老實說,我不知道產業界的胃納量有多少,對於這些人要怎麼處理,我不太有把握,所以我們要跟教育部跨部會再談一下,因為剛才講的一年100個,雖然成效不錯,但畢竟還要靠產業界的胃納量去吸收。 鄭委員汝芬:你曾建議高等教育教出的學生應適合市場需求,並召開產學推動諮議會。你這個建議非常好,我也希望這些學生畢業後都能善用所學,獲得工作機會,能在社會上貢獻一技之長。請問你這個建議有沒有開始在準備了? 張部長善政:你說在產學推動諮議會談的這些主題? 鄭委員汝芬:對。 張部長善政:有。 鄭委員汝芬:你有沒有主動跟經濟部、教育部談如何推動? 張部長善政:我們跟經濟部、教育部都有進行跨部會會議,我們科技部自己該做的事情已經在做了,我們主要是將產學推動諮議會中最重要的做法,而這在過去是較沒有在做的,就是把過去這些計畫的研究成果做較有系統、全盤性的整理、盤點、加值,這個事情已經開始了。 鄭委員汝芬:生技醫療3,600個博士生未來三、四年的規畫問題只是如冰山之一角,我在此特別提醒,相關科系還是有很多學生,所以你的腳步要快。 張部長善政:這不是腳步快慢的問題,我們腳步固然要加快,不過就源頭而言,這些學生的數量這麼多,到底合不合適,我們要跟教育部好好談一下。 鄭委員汝芬:你們每年有編列預算培育這些特殊人才,每人每年補助1萬,100個一年要100萬,你們做的效果非常好,不是嗎? 張部長善政:那個program效果很不錯。 鄭委員汝芬:這是你們自己培訓、你們自己要用的嗎? 張部長善政:不是,有些研究單位若自認其培訓能力可以符合產業界需要,就可以跟我們申請經費,培訓完成的人才就到業界去。 鄭委員汝芬:那八成的學生都可以到業界服務…… 張部長善政:九成。 鄭委員汝芬:這九成的人可以貢獻其一技之長,對國家不是非常有貢獻嗎? 張部長善政:是啊,所以這個program帶給我們很好的啟示,我們會考慮擴大辦理。 鄭委員汝芬:你有看到我們科技產業未來的危機在哪邊,你也要將人才危機考量進去,好不好? 張部長善政:是,這是很重要的工作 鄭委員汝芬:計量資料運用在研究的部分也是很重要的問題,譬如全民健保資料,大部分民眾都不願意開放,讓個資曝光,這部分部長有沒有較好的具體看法? 張部長善政:我們對健保資料會限制其用途,但在學術研究上,這一塊其實在法源上是沒有問題的,個資法等什麼都容許,而且民眾也不會有顧慮,這一塊會先來做,做出一些成效後,讓民眾慢慢放心,再看後面有什麼可以延伸往下走。 鄭委員汝芬:有關3D印表機產業,我看到報告說5到10年才會廣受消費者接受,在2至5年間並無法擴展這個產業,來做這樣的服務工作。全民健保資料是公共財產,請問你要怎麼因應這個需求? 張部長善政:先回答你有關3D列印的部分,3D列印要普及到消費者家裏都有的時間還久,但我們覺得在個人工作室、某些中小型產業、文創產業中其實會有空間,所以會先看這一塊的應用需求。 鄭委員汝芬:江院長有宣示要積極推動3D列印產業,蔡玉玲政務委員負責這部分的跨部會協調,兒童科技部分在推動3D列印產業上,我不曉得你們未來4年內有沒有投注金額開發軟體,能否因應2018年培育這樣的人才? 張部長善政:我們現在有鼓勵一些3D印表機軟體的開發,這是過去較沒有受到重視的,我們正在補強。 鄭委員汝芬:你也知道,在文化產業這個部分可以有所貢獻,這部分你們也投入金額了。 張部長善政:對,這是我們要加強的部分。 鄭委員汝芬:希望你們預估目標達成率,快點加入全球競爭行列。 張部長善政:這當然是努力的目標,但現在這個市場還沒有起來,市場…… 鄭委員汝芬:你們要設定預期的目標達成率。 張部長善政:這個容我們回去再規劃一下好嗎?我們現在才開始。 鄭委員汝芬:台灣的廠商多半是中小企業,希望部長重視自由品牌的開發,醫材產業本來是台灣的強項,希望在3D產業部分能加速腳步。謝謝。 張部長善政:3D產業跟醫材有很好的結合空間。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登記質詢的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林委員佳龍、陳委員亭妃、黃委員志雄、鄭委員汝芬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林委員佳龍書面質詢: 請科技部以書面形式回覆下列事項 1.請科技部列出我國目前面臨的前三大資安問題,包括影響層面與可能引發之危機。 2.針對發展智慧城市,請科技部說明目前推動規劃,是否已擇定特定領域加速發展,或是選定國內那些特定區域,作為先行示範區。 3.請科技部說明,在智慧城市發展上,目前我國內廠商已具備哪些技術與KNOW-HOW,又有哪些部分尚須仰賴外國企業支援? 陳委員亭妃書面質詢: 立委陳亭妃有鑑於中國網軍幾乎每天都和我國交戰,每個月就會有嚴重攻擊,偷竊我方的談判底線資訊,甚是透過LINE與APP,和大量引進手機等方式竊取情資,此舉,顯然已造成國安危機。基此,特要求科技部於兩週之內,除應落實、補強我國雲端計畫專案辦公室補強「圖資雲」中的地下管線必要項目等資安漏洞之外,並將中國小米或紅米機、華為等手機,以及微信和QQ信箱等等所造成嚴重之資安問題,貴部對其調查、檢討和防堵等具體措施之報告送交本席國會辦公室。 陳亭妃指出,網軍攻擊類型分為多種形態,包括癱瘓網站、讓人丟臉的顯性攻擊,以及不著痕跡地竊取資料;中國網軍對我方的攻擊,無所不用其極,竊取資訊、希望了解我方的談判底線、重要人事等國人個資。甚至,中國網軍只要發展出攻擊的新技術,也會把台灣當成測試的實驗對象。 其次,陳亭妃委員表示,日前發生中國小米機在未告知消費者情況下,將蒐集資訊傳回中國,這種行為不尊重清費者,也違反尊重消費者的國際趨勢,另外,我國公務部門也大量使用中國華為手機,完全毫無敵我意識,這些在在顯示身為資通負責人之張部長更應該負起為安把關之責。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問題: 1.科技部曾在揭牌儀式上說「未來科技部鼓勵學界在研究上以需求導向取代科技導向,要把科學研究有限的經費花在刀口上,研究必須入世,要去想能夠用到哪裡去,對產業有所幫助,至少要有五成的把握,不要只是做好玩的。」。本席可以理解部長說科技發展要有產值產能,要有市場未來、要有行銷計劃,本席也認同研究與所學應該與產業需求結合,甚至像部長所言的,國內學術界長期以來只會向科技部、教育部等相關部會爭取研究補助經費,但每年製造出來的大量論文,不只在創新、突破上的含金量不足,也談不上對社會、經濟轉型發展的貢獻,然而換個面向來看,我們也都知道很多科學研究在沒有成果之前,沒有人能事前就知道會有什麼重大發現,通常經過無數次的失敗後,才能獲得了重大成果。就像現在很夯的3D列印、智慧手錶甚至之前4G技術尚未成熟前,WiMAX被政府視為明日之星,結果大家都判斷錯誤,當初大家可能都認定不可能或是被視為很蠢的發明,但是現在卻相當熱門,尤其科學研究的確很花錢,是一種對未來的投資,凡是投資必然有風險,不願意承擔損失,就只能去做那些跟別人一樣的保守研究,而跟著別人後面做研究的結果,就是無法創新又再度走入代工,這與部長所揭示的人才創新政策卻又有所矛盾,因此試問部長覺得科學研究與產學結合之間到底應如何取捨,是要做更多基礎的研究,透過經濟部的支持與協助,讓相關研發可以透過產業鏈有所發揮,還是要把科學研究有限的經費花在刀口上,研究必須入世,要去想能夠用到哪裡去,對產業有所幫助,脫離產學研究的困境? 2.長久以來,我國欠缺積極性的人才培育及引進政策,對於人才的認知還是停留於學歷,然而人才是一個國家無形的財富,在國內卻常被看得太輕,人才流失需跨部會、組織等多面向的進行檢討,須從包括產業面、教育面等各個產學鏈都得一起考量改善。如果政府對於人才的議題,依然一貫地採取花錢投入、單點化解決媒體所揭露的個案現象的片面作法,而沒有從國家的發展目標與方向,建構完整的人才體系動態發展思維,有系統地策略地調整人才養成機制、設計引導人才發展的誘因以及配置資源,讓台灣人才願意於深造後,根留台灣,或是吸引優秀人才來台灣,現在就可以合理預期,如果每次的檢討與報告都只是流於形式,成為交代應付的大拜拜模式,本席相信未來幾年國內類似的人才議題還是會不斷浮現。就像部長來自產業也有學術的背景,因此被產業界給予高度的期待,當初部長上任時也提到為解決人才找不到工作、公司找不到好工程師的困境,科技部將和教育部、經濟部密切合作,找出解決方案,試問經過了半年,是否有更為具體的配套措施或是企業誘因,還是只是紙上談兵或是又採取薪資補助的方式,然後又造成新一波的低薪風暴。 3.部長曾在日前工商協進會中提到,科技部「有罪過」、學術界則「該切腹自殺」,再不改變,台灣科技業是「死路一條」。(2014/06/27工商時報),但不可諱言代工產業在台灣已經有了相當深厚的根基,上下遊供應鏈相當完整,但為了產業長期的健康發展,產業升級與創新勢在必行,試問面對台灣科技業、電子業的產業發展瓶頸與困境,部長以你過去的產經背景你認為要如進行改造?現在台灣又說要發展4G、3D列印、能源、生技、雲端計算等產業,事實上這些雖然都是擁有發展潛力的領域,但別的國家也早就在極力發展中,試問政府是否擬定了可行、有效、超越代工思維的扶植政策?否則就會像多年前一樣押錯WIMAX發展一樣,喪失發展的先機。 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1.部長,台灣近年高喊「生技、醫療產業是台灣的明日之星」,各大學院校爭相開闢相關科糸。但根據統計,目前生技醫療等相關科系畢業的學生,竟多數「不合用」。根據統計數字,台灣未來三至四年內將有3,600個生技醫療博士生畢業,卻可能面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是不是? 2.部長,對於這樣的學用落差,科技部每年都編列1億元預算,以每人每年約l00萬元的成本、培育100名可用的專業人才,以此特殊輔導,確實發揮了人才利用的效益,平均每100人有八成的學生可獲企業界任用,是不是? 3.請問部長,那科技部要如何與教育部合作,解決這3,600個生技醫療博士生的就業問題? 4.部長,你建議為了避免高等教育教出的學生,非市場所需,應該成立「產學推動諮議會」,本席覺得這個建議非常好,所以請問部長,行政院已經有採納你的建議,開始準備成立了沒有?還是科技部要主動去找教育部及經濟部,來推動成立? 5.部長,巨量資料應用研究是近年來很重要議題,也是國際趨勢,部長,全民健保的資料其實是臺灣獨有的巨量資料,但很多民間團體認為全民健保是公共財,另外為了保護個人隱私,這些民間團體都反對把健保資料更開放,做為商業化的應用,請問部長你的看法? 6.部長,3D列印可能掀起第三次工業革命,不少專家都說新技術即將走入一般民眾家中。然而國外研究機構認為,3D印表機大概要5-10年後才會廣為消費者接受;未來2-5年間,3D印表機的主要發展動力仍為商業和醫療用途,請問部長你的看法? 7.部長,不過3D列印的確是未來趨勢,所以江院長已經宣示:要積極推動我國3D列印產業,並指定政務委員蔡玉玲持續協調部會推動,而科技部為推動3D列印科技產業,預計未來4年將投入10億元在3D列印軟體、資料庫與關鍵零組件等研發,希望2018年台灣可培育100萬名3D列印應用與文創人才,包括3D列印設計師與繪圖人才,目標是2018年掌握全球30%的3D列印機產能,是不是? 8.部長,臺灣多半是中小企業,具分散式群聚製造特色,部長你認為是要以開發自有品牌為主,還是替國際大廠代工?臺灣的醫材產業也相當強,科技部要如何將3D列印與醫材產業結合? 主席:針對今天的議程作如下決定:一、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現在審查院會交付之討論事項第一案,科技部103年度預算解凍案;以及第二案,科技部所屬「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及「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首先處理科技部103年度預算解凍案,共計17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1.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原列3億5,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5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2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預算,原列3億5,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 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四十)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2.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台灣光源計畫」原列6億4,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5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2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之「台灣光源計畫」,原列6億4,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 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四十一)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晶片設計實作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2億8,803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66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凍結「晶片設計實作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2億8,803萬7,000元之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 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四十三)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晶片設計實作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2億8,803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66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凍結「晶片設計實作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2億8,803萬7,000元之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 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四十三)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5.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原列4億1,7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6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原列4億1,7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四十四)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6.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儀器科技發展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4億1,7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6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凍結「儀器科技發展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4億1,700萬元之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四十五)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7.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儀器科技發展計畫」下生醫科技研發與驗證原列l億8,2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6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儀器科技發展計畫」下生醫科技研發與驗證原列l億8,2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 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四十六)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8.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災害防救科技發展與運用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l億6,084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6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凍結「災害防救科技發展與運用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l億6,084萬6,000元之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 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四十七)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9.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原列7億6,81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7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原列7億6,81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 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四十八)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10.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7億6,81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7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凍結「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7億6,814萬元之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 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四十九)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11.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原列4億8,291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7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原列4億8,291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 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五十)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12.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原列17億2,815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5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原列17億2,815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 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五十一)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1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科技政策研究與知識庫服務計畫」原列2億9,705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6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科技政策研究與知識庫服務計畫」,原列2億9,705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部分,請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五十二)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14.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科技政策研究與知識庫服務計畫」預算凍結3,000萬元,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62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科技政策研究與知識庫服務計畫」凍結3,000萬元,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部分,請 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九)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15.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海洋科技發展計畫」預算凍結3,000萬元,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66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凍結3,000萬元,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部分,請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1項決議(十)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企劃處、國會聯絡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16.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原列9,684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59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歲出預算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6節「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原列9,684萬8,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部分,請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4項決議(三)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科學園區協調小組、國會聯絡組、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17.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應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 受文者:立法院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臺會聯字第1030010561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中,有關本會主管之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歲出預算凍結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6節「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500萬元,應向 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部分,請惠予安排報告議程。 說明:依據 大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7款第4項決議(二)事項辦理。 正本:立法院 副本:本會科學園區協調小組、國會聯絡組、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主任委員 朱   敬   一 主席:繼續宣讀第二案,科技部所屬「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及「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103年度預算案。 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3年度預算: 項目 預算數 審查結果 業務計畫 請參閱預算書 基金來源 343億6,361萬9,000元 基金用途 369億1,361萬9,000元 本期短絀 25億5,000萬0,000元 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103年度預算: 項目 103年度預算數 審查結果 業務計畫 請參閱預算書 業務總收入 131億3,912萬2千元 業務總支出 117億0,059萬1千元 本期賸餘 14億3,853萬1千元 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102億8,891萬7千元 長期債務之舉借及償還 80億1,928萬2千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 10億2,200萬元 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主席:繼續宣讀委員針對科發基金所提之提案。 1、 「權利金收入」,原列818,004千元,予以增列50,000千元。 說明:以近年科發基金來源用途,以近五年觀之,分別有99年度、102年度及103年度基金來源不足以支應基金用途,產生短絀。預算書中所列「權利金收入」8億多元係各部會繳交科發基金之智慧財產權利金收入,並非全由科發基金投資所產生,只有國科會所估列之60,000千元才是科發基金投資所產生之權利金。科發基金權利金收入與投資額不成比例,足見鉅額研發之資源投入未能有效開發、擴散及應用。為督促科技部儘速檢討改善,本項預算予以增列50,000千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鄭麗君 2、 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列有基金用途共計36,913,619千元,建議凍結619千元。 凍結理由: 預算法第四條規定,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為特別收入基金,而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屬之。惟查本基金今年所匡列之來源中,國庫撥款之比例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於法顯有不合,而此種情形自本基金成立以來,亦從未改善,致監察院與本院多次指謫在案。矧本基金支用於多項中央政府機關科研計畫,將可編列於普通基金之預算編列於特種基金,再以國庫撥補特種基金之作法,對於國家財政永續頗有負面影響。有鑑於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仍為我國科學技術研究最重要經費來源之一,爰凍結本預算619千元,請基金主管機關對前揭問題進行通盤檢討,並書面提出限期改進計畫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3、 「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原列33,078,884千元,予以凍結1,000,000千元。 說明:「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原列33,078,884千元,然103年度預算中,原國科會於各項計畫本為「獎補助費」,然科發基金之獎補助費用與國科會編列之獎補助費如何區分、其補助標準之異同為何,均未予以說明。此外,「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之績效,於預算書(頁5以降)所列與國科會預算(頁8以降)基本上一字未改,然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作業規範」有其「計畫適用類別」。科技部應針對科發基金之目的暨執行項目,做出相應之績效說明,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00千元,待科技部對此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鄭麗君 4、 「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目標導向型計畫」,原列13億9,540萬7千元,建議減列3億9,800萬元。維持與102年度相同即可。 說明: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目標導向型計畫經費99年度決算數為9億1千餘萬元,100年度及101年度補助規模稍減,決算數分別降為7億4千餘萬元及7億9千餘萬元,102年度及103年度預算案則增加至9億9千餘萬元及13億9千餘萬元,主要係因102年度起新增推動產學大聯盟、產學小聯盟及應用型研究育苗專案計畫。 另外產學小聯盟以學術界已建立之核心技術為主軸提供服務,允宜考量增加以業界問題為導向之服務。 綜上,國科會為引導學研界研發能量投入產業界,協助產業升級,102年度起推動產學大聯盟及產學小聯盟等新型態之產學合作計畫,立意良善,惟產學大聯盟實際均為補助單一企業與學研界組成聯盟,與原規劃企業籌組聯盟之立意有所落差,產學小聯盟以學術界已建立之核心計畫為主軸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允宜考量增加以業界問題為導向之服務,此顯示上述相關執行方式容有調整之空間,以確實填補產學落差,強化外溢效果並貼近產業需求。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何欣純 5、 「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原列1,395,407千元,建議凍結八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國科會為引導學研界研發能量投入產業界,協助產業升級,102年度起推動產學大聯盟及產學小聯盟等新型態之產學合作計畫立意良善,惟查,審議結果由臺灣大學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之「7-5 nm半導體技術節點研究」,及成功大學與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之「次世代鋼及其綠色製程與產品創新應用產學合作計畫」獲得補助,均為單一企業與學研界組成聯盟,似與原規劃目標有所落差。 二、產學小聯盟以學術界已建立之核心計畫為主軸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允宜考量增加以業界問題為導向之服務,上開結果顯有檢討之處,是故,確有填補產學落差,強化外溢效果並貼近產業需求。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許智傑 6、 「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產學合作目標導向型計畫」,原列1,395,407千元,予以凍結100,000千元。 說明:「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下「產學合作目標導向型計畫」,原列1,395,407千元,然相關產學合作計畫、產學技術聯盟合作等計畫,然諸如產學大聯盟計畫審議結果與原計計畫方向並不一致等問題,科技部在科技經費補助的各層面,包括審查、分配、績效評估等,有重新檢視之必要,故予以凍結100,000千元,待科技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鄭麗君 7、 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於「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列有產學合作目標導向型計畫相關經費1,395,407千元,建議凍結95,407千元。 凍結理由: 產學合作目標導向型計畫為我國產學合作最重要經費來源,對產業升級與經濟從製造轉向創新加值至關重要,惟其執行狀況頗待全面檢討與深度檢驗。矧為因應貿易情勢轉變必要,由經濟部所主導之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輔導專案,亦匡列本基金作為產業調整支援措施之經費來源之一,惟本基金究應如何運用於貿易自由化下產業輔導,未見具體子計畫。爰建議凍結本預算95,407千元,待管理機關與相關部會就此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8、 「應用科技部會合作研究」,原列2億,建議凍結20%,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此計畫用途包括與國防部推動國防科技計畫、與原能會推動原子能科技計畫、與經濟部推動能源科技研究計畫及學界科專計畫。科技部及相關單位宜說明各計畫之目標、內容、與預期效益等,是以原列之2億元,建議凍結20%,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9、 「研究成果的保護及推廣」下「一般服務費」,原列6,145千元,予以凍結6,000千元。 說明:「研究成果的保護及推廣」下「一般服務費」,原列6,145千元。其中6,145千元為兩岸科技交流補助、科技貢獻獎等相關計畫「資料處理外包費」與「勞力外包公司之派遣人力9人」費用。然科技部(103年度國科會)預算已有高達四成聘用人員,已逾遠超過行政院所訂不超過5%為原則之規定,不宜另以「派遣」方式聘用人員。故予以凍結6,000千元,待科技部對整體部會人力之運用、配置與重整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經費來源 預算員額 非典型人力 合計 職員 技工、駕駛、工友及駐警 聘用 約僱 小計 承攬人力 派遣人力 小計 公務預算 121 30 105 4 260 28 0 28 288 科發基金 0 0 0 0 0 4 88 92 92 合計 121 30 105 4 260 32 88 120 380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鄭麗君 10、 「研究成果的保護及推廣」之「專業服務費」原列4千8百萬3千元,建議凍結20%,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專業服務費主要委託辦理研發成果之專利申請等相關法律事宜,然有關專利或技轉等業務,科技部應當設置專案辦公室、培訓專案人員,並主動與智慧財產局等單位聯繫,是以4千8百萬3千元,建議凍結20%,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11、 「研究成果的保護及推廣」之「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之第三項原列5,350千元、「租金、償債與利息」原列2,400千元,共計7,750千元,建議凍結50%,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專業服務費」之第三項為辦理2014年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及研發成果推廣活動,編列5,350千元、且該活動之「租金、償債與利息」編列2,400千元,共計7,750千元,對於該展覽與活動之相關資訊闕如,讓人對該活動毫無所悉,是以建議凍結50%,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12、 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於「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列有加強兩岸科技交流相關經費30,000千元,建議減列1,00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9,000千元。 凍結理由: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係屬特種基金,其編列與普通基金並不相同,性質屬於科技部行政業務之支出,應回歸機關預算編列。矧科技部及所屬之預算中,既有費用性質足供兩岸科技合作者,則於本基金重複編列,甚有不妥。爰建議減列本預算1,00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9,000千元,待管理機關就本基金與機關預算重複編列情形進行通盤檢討與制定限期改進方案,並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3、 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於「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列有國際科技合作相關經費1,168,206千元,建議減列206千元,其餘預算凍結8,000千元。 凍結理由: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係屬特種基金,其編列與普通基金並不相同,性質屬於科技部行政業務之支出,應回歸機關預算編列。矧科技部及所屬之預算中,既有費用性質足供國際科技合作者,則於本基金重複編列,甚有不妥。爰建議減列本預算206千元,其餘預算凍結8,000千元,待管理機關就本基金與機關預算重複編列情形進行通盤檢討與制定限期改進方案,並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4、 「國際科技合作」之「推動國際科技合作」之「服務費用」中「專業服務費」內第3項原列250千元,建議凍結50%,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專業服務費主要辦理國際科技合作相關資訊系統更新維護及新業務系統開發所需之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然於預算書中並未說明需開發何種電腦軟體,是以原列之250千元,建議凍結50%,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15、 「科技計畫之評審與管考」下「服務費用」,原列20,625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 說明:「科技計畫之評審與管考」下「服務費用」,原列20,625千元。其中列有「一般服務費」(包括政府科技計畫審議及本會科技概預算、政府科技計畫考核與組織績效評估作業費用)10,430千元與「專業服務費」(政府科技計畫審議及本會科技概預算、政府科技計畫考核與組織績效評估作業費用、健全績效評估制度建構績效預算連結之「出席」「審查」「交通」費用)9,900千元。然此項目「一般服務費」與「專業服務費」內容不明確,且前者欲以「派遣人力16人」處理科技預算、考核與組織績效評估費用,並不恰當,故予以凍結10,000千元。待科技部對本項預算提出說明,並對整體部會人力之運用、配置與重整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鄭麗君 16、 「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能源國家型計畫原列18億9,049萬8千元,103年度係第1年編列,總經費為104億4,619萬5千元,執行期間為103年度至107年度。建議減列2億元。 說明:相關資源配置仍需視計畫執行進程及外在環境動態調整,規劃恐欠周延。計畫執行部會署未能編列預算,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不利監督。 綜上,國家型科技計畫金額龐大且具有預算優先編列之保障,規劃作業允應審慎。國科會主持之「能源主軸與產業需求科技研究」計畫,經過第1期為期5年之探索階段,第2期有關學術研究機構、產業或法人研究機構及政府研究機構間之資源配置因需視計畫執行進程及外在環境動態調整,致相關執行部會署未能編列預算,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規劃恐欠周延,亦不利監督,允宜檢討改善。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何欣純 17、 「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下「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原列1,890,498千元,予以凍結566,429千元。 說明:「能源國家型計畫」,原列1,890,498千元,然而 (1)第一期計畫被視為「學術」而「不可行」,第二期計畫未說明如何結合第一期計畫及使之可行? (2)於102年12月30日〈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2014~2018)預期執行內容與經費配置規劃專案報告〉所列之經費配置,國科會(現科技部)於主軸中心之經費小計1,324,069千元、辦公室(含成果追蹤委員會)為25,000千元;科發基金預算書(頁52)顯示前二項金額為2,057,898千元。科發基金預算書所載金額為1,890,498千元,然二項預算所陳之經費配置差額達566,429千元。 為確保國家能源計畫之「可行」性,且應對政府經費估算之差額有所說明,予以凍結差額部分之566,429千元。待科技部對本預算進行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鄭麗君 18、 「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子計畫「能源主軸與產業需求科技研究」,原列18億9,049萬8千元,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國家型科技計畫係為增進國家競爭優勢及因應當前國家重大社經問題之需要而規劃推動,規劃作業允應審慎,惟科技部(國科會)主持之能源主軸科技計畫,經過第1期為期5年之探索階段,即將邁入第2期計畫,有關學術研究機構、產業或法人研究機構及政府研究機構間之資源配置竟尚未能確定,仍需視計畫執行進程及外在環境動態調整,屆時恐導致作業倉促或執行不力,顯然規劃亟欠周延。 二、「能源主軸與產業需求科技研究」計畫執行部會署(如原能會)未能編列預算,而須向科技部申請經費,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惟參據監察院99年度對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代辦經費未以收支併列方式納入預算之調查意見:「政府收支……若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難免有浮濫支出,規避國會監督,易脫於法定預算外之疑慮。」,是以,若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相關收支未列於預、決算,顯有不當之處。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許智傑 19、 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於「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下,列有「捐助、補助與獎助」33,059,917千元,建議就其中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1,890,498千元中凍結498千元。 凍結理由: 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為我國經費最高之國家型科技計畫,惟相較於歐盟或德國等能源轉型(Energiewende)領先地區,我國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未對能源永續發展先進行各種瓶頸之整體評估,設定關鍵科技與工程之目標,再透過經費挹注執行,緩急輕重顯有不當,致使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始終未達預期效益。爰建議凍結本預算498千元,待有關機關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20、 「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項下「科技會報及相關科技策略會議重要結論計畫」,原列878,463元,建議凍結八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科技會報所推動「生技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從102年度起預計3年投入3.3億元培訓與輔導博士級人才,期使學員累積實務工作經驗,並協助至少2/3結訓學員就業,惟並未要求實習合作廠商提供相對職缺之承諾,政策顯有不周延,又部分培訓單位提供之實習訓練期間不長,協助博士級生技訓儲菁英之就業效果有限;其次,培訓費用為定額補助,未考量實支情形,恐有相當檢討撙節之處。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許智傑 21、 「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編列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9億3,000萬元,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科技部配合教育部彈性薪資方案訂定「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各年度預算至多10億元,99年度補助2億餘元,100年度及101年度預算均編列10億元,執行初期,各大專校院補助新聘及留任人才之人數差異懸殊,留任人才不成比例。 二、科技部於「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訂有申請獎勵人數不超過申請機構編制內專任教學研究人員總人數20%之上限規定,規範用意在於避免大專校院獎勵人才過於浮濫,流於變相加薪,惟獎勵人數上限僅規範該會專案補助部分,未含教育部補助範圍。教育部與科技部彈性薪資方案均補助大專校院對特殊優秀研究人員彈性調整薪資,卻因經費來源之不同而未能對大專校院有整體性之規範,有欠周妥,允應整合科技部與教育部彈性薪資措施相關規範,或協調由教育部統籌辦理。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許智傑 22、 「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項下「補助延攬科技人才」編列補助「延攬博士後研究人員」15億2,728萬9千元,建議減列2,728萬9千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根據統計,科技部補助博士後研究計畫期間以3個月至1年為1期,補助期滿得申請繼續補助,並未限制續聘之次數及年限,致近年度補助計畫結束後,科技部補助之博士後研究人員除49.0%轉任學研機構外,續任博士後研究之比率達21.3%,相對,投入業界比率僅11.2%,至醫院、診所發展為1.3%。 二、基此,國科會每年度支出15億餘元補助近2,300名博士從事博士後研究,補助期滿博士後研究多轉任學研機構或續任,僅少數往業界發揮所長,雖對學術研究方面有所貢獻,惟對培育高階研究人才方面未能與產業銜接,且博士後研究續任及未有全職工作比率呈增加趨勢。為充分運用高階研發人力資源,允應審慎規劃整體補助政策之規模及建立合宜之產業引流配套措施。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許智傑 23、 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於「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下編列有「公共關係費」276千元,建議減列276千元。 凍結理由: 為管理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設有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惟其委員皆由行政院與科技部等科技事務相關官員兼任之,其機關本身即編列有公共關係費可資運用。然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於「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下,卻編列「公共關係費」以用於「科技發展協調與溝通」,顯係違反預算撙節編列使用之原則。爰建議減列本預算276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24、 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於「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下編列有「會費」100千元,建議減列100千元。 凍結理由: 查本預算係用於參加世界與亞洲科學園區協會等國際組織之年費,惟特種基金與普通基金之預算編列法理,並不相同。本預算應回歸機關預算編列,始屬妥適。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25、 「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項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編列2億5,000萬元補助貴重儀器運作及購置經費,建議減列2,500萬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國科會99年度至101年度補助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中提供運作服務之貴重儀器分別為155部、158部及161部,其中妥善率未達80%者介於10部至21部,稼動率未達80%者介於40部至44部,另監察院102年2月25日調查意見指出:「國科會所補助購置之各式貴重儀器,依審計部查核或本院調查所得,確有部分貴重儀器閒置或低度使用情事,國科會應切實檢討……」。因此,國科會允應整體檢討貴重儀器維運及購置之補助,以提高資源投入之效益。 二、是以,科技部(國科會)每年補助貴儀中心之貴重儀器購置及運作,及部分非貴儀中心之運作費,以結合大專校院充實並有效運用貴重儀器資源,惟部分貴重儀器有閒置或低度使用情形,允應整體檢討貴重儀器之購置與維運,俾利提高效益。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許智傑 26、 「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原列250,000千元,予以凍結100,000千元。 說明:「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下「貴重儀器使用中心」,原列250,000千元,然2013年監察院調查貴重儀器之購置部分有維護不當、閒置之狀況,迄今未予以說明,仍持續編列上億經費。為免公帑之使用流於浮濫,予以凍結100,000千元,科技部應協同相關貴儀中心擬定貴儀之購置、使用、養護等檢討計畫,待科技部就本項預算做專案報告後,再視情況准予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鄭麗君 27、 「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項下「強化研發環境」編列「適時支援及推動具時效性、關鍵性之研究計畫」4億2,535萬9千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經費使用原則:依科技部(國科會)「學術研究環境改善及科技行政協調管理」科目經費使用原則,屬下列各項科技相關案件且未編入經費需求單位年度相關預算或無法於年度相關預算內勻支者,得簽報主委核定使用「適時支援及推動具時效性、關鍵性之研究計畫」經費。 二、是以,科技計畫預算之編列有其既定之審議程序,臨時性計畫不應視為常態而編列控留款支應,倘確有其需要,「預算法」原已賦予附屬單位預算相當之執行彈性,故酌予凍結「適時支援及推動具時效性、關鍵性之研究計畫」。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許智傑 28、 「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下「科技發展協調與溝通」,原列7,765千元,予以刪除1,500千元。 說明:「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下「科技發展協調與溝通」,原列7,765千元。然國科會(現科技部)103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項目下計編列執行科技發展協調聯繫計畫之委員與顧問費、耗材費、郵電費;燃料費、公共關係費等。為避免預算重複編列,有浮編浪費之嫌,予以刪除1,500千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鄭麗君 29、 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於「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下編列有「一般服務費」5,562千元,建議自其中勞力工作委外辦理外包費4,385千元中減列385千元,其餘4,000千元凍結五分之一。 凍結理由: 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係依科學技術基本法所成立之特別收入基金,為其管理運用所成立之委員會與各種行政單位,皆由行政院、科技部與其他科技相關機關現職人員兼任。惟查本基金預算中,用人費用僅編列兼職酬勞與超時工作報酬,卻以「推動科技發展協調與溝通」名義編列六人之勞動派遣預算,實有不當。爰減列本預算385千元,其餘4,000千元凍結五分之一,待管理機關就如何改善正式員額與派遣人力嚴重失衡之情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30、 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下,列有「一般服務費」22,746千元,建議自其中行政支援外包費20,717千元減列717千元,餘20,000千元凍結五分之一。 凍結理由: 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係依科學技術基本法所成立之特別收入基金,為其管理運用所成立之委員會與各種行政單位,皆由行政院、科技部與其他科技相關機關現職人員兼任。惟查本基金預算中,用人費用僅編列兼職酬勞與超時工作報酬,卻於一般服務費用下編列行政支援外包費,以運用多達45人之派遣人力,顯屬不當。爰建議減列相關費用717千元,餘20,000千元凍結五分之一,待管理機關就如何改善正式員額與派遣人力嚴重失衡之情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31、 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下編列有「公共關係費」451千元,建議減列451千元。 凍結理由: 為管理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設有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惟其委員皆由行政院與科技部等科技事務相關官員兼任之,其機關本身即編列有公共關係費可資運用。然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下,卻編列「公共關係費」以用於媒體連繫溝通,顯係違反預算撙節編列使用之原則。爰建議減列本預算451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32、主決議: 「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自2000年由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開始辦理起,對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的向下扎根和培養具備基礎學術興趣與能力之人才,頗具成效,矧「人文及社會科學營」之跨校性及跨地域性,亦有助於突破教育資源分配之條件限制。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子計畫,應靈活運用經費,使「人文及社會科學營」得以擴大辦理,並會同相關部會將成果納入高級中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教育中。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33、附帶決議 科技部除規劃全國科技發展政策、補助學研界進行學術研究、培育人才外,另一重要任務即為協助各部會有效運用科發基金推動相關施政。然而科技發展具有不確定性且應隨時配合突發性的重大時事議題進行相應對之研究,因此保持基金運用彈性實有其重要性與必要性。爰此,決議要求科技部應於三個月內建立相關機制,增加科發基金運用彈性,協助各部會推動科技業務,積極落實我國重要科技政策,並彈性、適時推動具時效性專案計畫,以充分發揮科技部功能。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潘維剛  陳碧涵  黃志雄 34、主決議: 第一期能源國家型計劃(2009-2013)共投入247億元,計畫成果提出之「節能方案」遭經濟部與科技部部長稱不可行。前開計畫之可行性問題未解決前,便預估再投入244.9億元,甚至103年度預算之估計,於預算書所陳與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之報告出現落差。 為使我國之科技預算投入對政策有正面幫助,科技部應會同經濟部等相關部會,針對第二期能源國家型計畫之經費預估之落差進行檢討;並研擬第二期能源國家型計畫經費之投入,如何與我國再生能源政策及非核家園進程,發生正面且積極之效應。 科技部應會同經濟部等相關部會,針對第二期能源國家型計畫各年度預計經費通盤檢討,以及可行性與再生能源推動進程重新評估,於三個月內對本委員會提出完整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鄭麗君   35、主決議: 科技部(原國科會)計畫之獎補助案,於審查程序與審查人之節選上,欠缺妥善明確之機制,僅有「提送計畫書、書面初審、申請機關回覆、會議審查、彙送行政院核定與各機關修正計畫書」五項。且於審查人員之遴選上不完善,僅有二項如下:(一)由科技部相關學術司提供委員建議名單,前瞻應用簽核後遴聘。(二)部分書面審查專家由前述委員擔任,或再推薦。 然學界曾反映,曾有計畫人員受邀擔任審查人之前例,此等球員兼裁判之程序,應通盤檢討。科技部應彙集學界業界意見,對科技預算之審查程序檢討後,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36、主決議: 近年頻傳學術幫派或學閥對特定學門資源控制,且計畫成果原有之規劃,未能做為下一次計畫是否核定等問題,在在顯示科技部於科技預算之分配上有瑕疵。科技部應彙集學界業界意見,對修正科技計畫受學閥控制影響資源分配之情況,並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37、主決議: 混油事件引發食安問題,使大眾注意到科技計畫的公共運用問題。以國家資源補助下的「科技計畫」是否公開,雖為著作權與學術自由之一環,然受補助計畫與公共政策擬定的關係,卻是必須檢討的。如何將與民生息息相關的科技計畫成果,納入政府政策制定之考量,前國科會對此曾表示「將予以討論」,而未有結果;對此,科技部應於二周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38、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國家產業發展與轉型需仰賴人才培育與產學合作之政策,而國科會身為國家科技政策之最高主導機關,於產學合作政策中仍有努力之空間,以連結我國人才與產業需求。科技部近年推動大小聯盟產業合作計畫,主要目的為提升我國學界與業界間的合作關係。為提升小聯盟計畫之核定內容與產業類型與我國產業聚落類型相符,科技部應鼓勵學界與學校鄰近產業聚落進行產學合作,並儘速研擬小聯盟相關核定規範與資源補助辦法,若學界提出與鄰近產業聚落產學合作之小聯盟計畫,應優先補助相關合作經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39、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國家產業發展與轉型需仰賴人才培育與產學合作之政策,而科技部身為國家科技政策之最高主導機關,於產學合作政策中仍有努力之空間,以連結我國人才與產業需求。科技部近年推動大、小聯盟產業合作計畫,但小聯盟核定之產業類型與計畫內容,是否有與我國中小企業之主要產業類型,及我國區域產業聚落類型相符仍有商榷之空間。是以,為有效利用科技預算與資源,科技部應儘速盤點我國各區域之主要產業聚落,並檢討小聯盟計畫中學界是否有與鄰近之產業聚落需求相連結,以提升科技部小聯盟產學合作之成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40、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我國科研成果之保護與推廣,主要涉及技術移轉及智慧財產權之相關事務。目前技轉中心多設置於大專校院,反觀科技部綜攬我國科技研發業務,對於有關專利或技轉等業務,科技部應設置專案辦公室、培訓專案人員,並主動與智慧財產局等單位聯繫,統一事權,專人專職負責,以增加保護與推廣研究之效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41、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我國各項國家型科技計畫,如奈米、智慧電子、生技醫藥國家型科技計畫,多為五年以上之長期計畫,且政府編列大筆預算,如奈米國家型科技計畫總經費逾43億元、智慧電子國家型科技計畫總經費逾17億3千萬、生技醫藥國家型科技計畫總經費近84億元,雖說科技部有所謂退場機制,但若以成本效益考量,科技部每年應評估計畫所創造之產值,作為繼續補助之評量標準之一,促進計畫執行之效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42、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畢業生找不到工作,企業找不到人才」之學用落差現象,而產學研合作是解決此現象之方式,綜觀產學研合作需教育部、經濟部工業局、科技部三方合作,以發揮綜效,是以科技部應建立與教育部、經濟部之聯繫機制,媒合產業與學校,創造若干典範案例,提升產學研合作之動能及效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43、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國家財政困難,政府捐助、獎助、補助須考量成本效益,特別是「產學合作目標導向型計畫」,除列舉補助金額及案件數外,科技部應將計畫所創造的產值認列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44、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敘明基金收入,包含「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智慧財產權及成果等收入歸屬中央政府部分」,且衡量政府財務緊縮,政府補助應具財務報酬觀念,是以科技部應建立補助回饋機制,明訂受補助之計畫提撥一定比例回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充實基金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45、主決議: 科技部(國科會)103年度進用派遣人力88人,達預算員額總數260人之33.85%,且辦理涉及「政府科技計畫審議、管考作業及基金運作管理等經常性及核心性質」之公務工作,惟查科技部不僅聘用人員比率偏高,亦運用科發基金之經費進用「派遣人力」辦理「政府核心業務」,此舉,顯有不當之虞。其次,過度仰賴聘用人員及派遣人力辦理常態性工作,易影響機關長期業務之運作。基此,科技部允應立即全面檢討人力運用與配置之妥適性,並於一週內,針對上開疑義提出具體檢討改善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許智傑 46、主決議: 為了增進我國競爭優勢及因應當前國家重大社經問題需要,科發基金103年度耗費鉅資地編列21.11億餘元,推動「國家型科技計畫」。惟觀察其總績效之指數,可因少數面向指標貢獻指數異常良好,而抵銷多數面項之指標貢獻指數卻不如預期之情況,顯示未能均衡考量各面向指標執行績效,亦隱含各面向指標之標準設定有檢討空間,且衡量指標之部分面向指標未能確實衡量研發成果,亦缺乏後續成果之追蹤機制,無法確實衡量及完整呈現研發績效,是以,爰要求科技部於一週內,針對上開疑義提出具體檢討改善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許智傑 47、主決議: 針對每年全世界約有25萬名兒童被診斷出罹患癌症、9萬名兒童因癌症而死亡,數字相當驚人,而兒童癌症當中,最常見的是兒童白血病,也就是俗稱的血癌。小兒急性白血病中,淋巴性約比骨髓性多3倍。淋巴性好發於兒童,尤以3~5歲為最常見。我國在兒童癌症基金會於1981年成立以來,陸續引進最新技術,推動了9種兒童癌症的標準治療指引。在世界先進國家中,已有7成以上的兒童癌症可被治癒,且急性淋巴性白血病治療的發展史充滿戲劇性。 1947年,美國波士頓的法柏醫師採用干擾葉酸代謝的「胺喋呤(aminopterin)」藥物治療兒童白血病,使血癌細胞消失,達到暫時性緩解。到了1962年,美國曼菲斯的品克爾醫師結合了多種化學藥物與中樞神經治療或腦部放射治療,消滅躲入腦與脊髓的血癌細胞,大幅提升了治癒率。除此之外,科學家透過實驗研究,發現了許多癌細胞的分子與基因標記,並透過分析,導入「以危險群為導向」的治療觀念。基此,鑑於國際兒童腫瘤醫學會與國際兒癌家長聯盟,最近發函給世界各國的小兒腫瘤科醫師與團體,並呼籲各國政府、科學家們應積極投入兒童癌症研究,幫重症病童治療。是以,建議科技部會同中研院及相關單位積極善用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於兒童癌症研究,俾利降低、杜絕孩童罹癌機率。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許智傑 48、主決議: 鑒於日前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研發出世界首台「個人奈米採樣器」,可配掛在勞工身上檢測,近期已專屬授權技轉美國TSI公司,年底可望在全球商品化販售。 「個人奈米採樣器」利用濾紙和儀器抽取空氣,只要配掛在勞工衣領附近,工作完一天後將其中濾紙送往實驗室秤重,即可得知勞工暴露的奈米微粒值;然而,肉眼看不見的奈米微粒,在金屬加工業等日漸常見,動物實驗發現若被吸入體內可能會引起呼吸道、心臟與血管系統、中樞神經和免疫系統損害。另,該採樣器商品化後每台銷售價格的4%將給勞安所,而這費用40%歸發明人,60%歸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是以,為維護勞工身體之健康,建議科技部會同勞動部積極善用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廣泛研發該奈米技術俾利維護顧及廣大勞工身體之健康。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許智傑 49、主決議: 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歸類為特別收入基金,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103年度編列國庫撥款收入327億4,584萬7千元、權利金收入8億1,800萬4千元,分別占基金來源343億6,361萬9千元之95.29%及2.38%。惟(一)科發基金之特定收入來源為研發成果收入;(二)科發基金高度仰賴國庫撥款支應,其特定收入來源顯不足供其特殊用途。且由支應基金用途之來源別觀之,99年度至103年度權利金收入(即研發成果收入)占基金用途之比率僅2%至3%,而國庫撥款占基金用途之比率達89%至102%。由此顯見,科發基金高度仰賴國庫撥款支應,其特定收入來源不足供其用途需求。 綜上所述,科發基金歸類為特別收入基金,卻高度仰賴國庫撥款支應,其特定收入來源顯不足供其特殊用途,不符「預算法」第4條特別收入基金之定義。爰要求科技部於一週內,針對上開疑義提出具體改善檢討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林佳龍  許智傑 50、主決議: 爰要求科技部於國家型科技計畫耗費鉅資,惟研發成果衡量機制有欠周延,允應檢討改善以完整呈現研發績效。 說明: 一、總績效衡量指標未能均衡考量各面向指標執行績效,亦隱含各面向指標之標準設定有調整空間。 二、總績效衡量指標之部分面向指標未能確實衡量研發成果。 三、未有後續成果之追蹤機制,無法完整呈現研發績效。 綜上,為增進我國競爭優勢及因應當前國家重大社經問題需要,耗費鉅資推動國家型科技計畫,惟研發成果之總績效衡量指標有欠周延,且未有後續成果之追蹤機制,無法確實衡量及完整呈現研發績效,允應檢討改善。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何欣純 51、主決議: 爰要求科技部之臨時性計畫不宜視為常態而編列龐鉅控留款支應,建議檢討改進。 說明: 一、102年度及103年度預算驟增。 二、臨時性計畫不宜視為常態而編列控留款支應。 綜上,科技計畫預算之編列有其既定之審議程序,臨時性計畫不宜視為常態而編列控留款支應,倘確有其需要,預算法原已賦予附屬單位預算相當之執行彈性。「適時支援及推動具時效性、關鍵性之研究計畫」102年度及103年度預算驟增,為避免執行彈性過大,影響審議監督,建議檢討改進。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何欣純 52、主決議: 爰要求科技部在補助博士後研究計畫期滿多轉任學研機構或續任,未能與產業銜接,高階人力運用應有待加強。 說明: 一、近5年平均每年度支出15億餘元,補助近2,300名博士後研究。 二、學術效益較難區分博士後研究之貢獻,培育人才效益仍需長期觀察。 三、補助期滿博士後研究多轉任學研機構或續任,僅少數往業界發展。 四、補助期滿博士後研究續任及未有全職工作比率呈增加趨勢。 綜上,國科會每年度支出15億餘元補助近2,300名博士從事博士後研究,補助期滿博士後研究多轉任學研機構或續任,僅少數往業界發揮所長,雖對學術研究方面有所貢獻,惟對培育高階研究人才方面未能與產業銜接,且博士後研究續任及未有全職工作比率呈增加趨勢。為充分運用高階研發人力資源,允應審慎規劃整體補助政策之規模及建立合宜之產業引流配套措施。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何欣純 53、主決議: 「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編列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9億3,000萬元。爰要求科技部加強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彈性薪資方案新聘及留任人才、整合國科會與教育部彈性薪資措施相關規範,或研議由教育部統籌辦理之可行性。 說明: 綜上,國科會配合教育部彈性薪資方案,運用科發基金經費延攬及留住頂尖教學、研究之特殊優秀研究人員,執行結果彈性薪資對象以留任現職人才為多數,新聘人才僅少數。為避免大專校院獎勵人才過於浮濫,流於變相加薪,國科會對獎勵人才訂有上限,惟僅規範該會專案補助部分,致因經費來源之不同而未能對大專校院做整體性之規範,有欠周妥,允宜整合國科會與教育部彈性薪資措施相關規範,或研議由教育部統籌辦理之可行性。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何欣純 54、主決議: 生技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之部分培訓單位所提供業界實習訓練期間不長,協助博士級生技訓儲菁英就業效果尚待觀察。爰要求科技部應加強其就業成果。 說明:計畫結束期能協助至少2/3結訓之博士級生技訓儲菁英就業,惟並未要求實習合作廠商提供相對職缺之承諾。 部分培訓單位提供之業界實習訓練期間不長,協助博士級生技訓儲菁英累積實務工作經驗以利就業之效果尚待觀察。 培訓費用為定額補助,未考量實支情形,容有檢討撙節之空間。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何欣純 55、主決議: 科發基金高度仰賴國庫撥款支應,不符預算法特別收入基金定義,因科發基金為特別收入基金,爰要求明年度開始應加強其自籌能力。 說明: (一)科發基金之特定收入來源為研發成果收入。 (二)科發基金高度仰賴國庫撥款支應,其特定收入來源顯不足供其特殊用途 提案人:林佳龍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何欣純 主席:現在處理討論事項。一、處理科技部103年度預算解凍案,共17案。 凍結案第1案至第2案一併處理。 有關第1案第2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與「台灣光源計畫」凍結案。請問各位,對第1案與第2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1案與第2案准予動支。 有關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業務」涉及凍結案第3案至第15案。請問各位,對第3案至第15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3案至第15案准予動支。 有關「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第1案第3目「園區開發業務」涉及凍結案第16案及第17案,請問各位,對第16案與第17案同意予以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16案與第17案准予動支。 潘委員維剛:本席建議第17案「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暫予保留。 主席:有關第3目「園區開發業務」涉及凍結案第16案准予動支。請相關單位針對第17案儘快上台說明。 張部長善政:請王局長說明。 潘委員維剛:我希望部長上任後應儘速確定「園區開發業務」要不要繼續執行?事實上,蔣委員也有提案,有鑑於高等研究園區業務受限於周遭環境而屢遭困難,包括研發能量不足、原規劃進駐的廠商機構一再改變,園區財務自償率無法提高、全區近九成被規劃為文化景觀區、宿舍無法如期清空,這部分能夠繼續執行嗎? 主席:潘委員,稍後我們會處理委員提案,你也是連署人。 潘委員維剛:對,所以我才建議第17案予以保留。 主席:待稍後處理臨時提案時,我們再行處理。好不好? 潘委員維剛:那麼我就維持凍結五分之一,第17案不准動支。 張部長善政:報告委員,這筆預算是人事與現場環境維護的經費,至於中興新村那邊則是透過毛副院長與蔡玉玲政務委員研商提出活化的策略,包括我們會遷移辦公室改為研究區域,以及老舊宿舍改建為文創產業進駐空間,我們都已經提出相關策略,這些錢都是比較基本的公務預算…… 潘委員維剛:對。這其中有百分之九十都是觀光區、文化區,我覺得怎麼會選定那個地方,就會變得不倫不類,我不懂為何要設在中興新村?如果科技部以活化為名,只是湊些單位進去,對此本席反對,我建議繼續凍結相關經費。 主席:潘委員,科學園區作業基金,我們先予保留,稍後再處理。 潘委員維剛:這部分我也反對,既然是業務推展,他們怎麼會告訴我這是人事費?我不相信,因此本席建議相關經費予以凍結。 王局長永壯:當初整個中興新村是由省政府負責維護,如今已經劃為高等研究園區,目前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負責維護。這九千多萬元大部分是人事費、水電費及日常公共設施維護費…… 潘委員維剛:我建議凍結五分之一,第17案不准動支。如果我們不解凍相關經費,難道你們就不能做了嗎?你當初在各方面就要節約經費,不可能我們不予以動支,你們就活不下去了。 王局長永壯:主要是全部經費都用於公共設施維護的工作…… 主席:對不起!本席先做如下裁示:因為主席在12時15分有會議要開,所以第17案暫予保留,繼續進行接續議程。謝謝。 現在繼續處理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委員提案,共35案。第1案至第32案因提案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繼續處理主決議。 第33案提案人蔣委員乃辛不在場,請問連署委員是否在場? 潘委員維剛:等一下,第33案的內容為何? 主席:主決議第33案有關科技部規劃全國科技發展政策補助,請問連署委員潘維剛委員有無意見? 潘委員維剛:這就是我覺得要繼續凍結的…… 主席:第33案為建議案,本席作如下決議: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之內,建立相關機制,增加科發基金的運用彈性,協助各部會推動科技業務、積極落實我國重要科技政策,並彈性適時推動具時效性專案計畫,以充分發揮科技部的功能。 潘委員維剛:好,我同意。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主決議第33案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第34案至第55案,由於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報告委員會,科技部主管103年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預算均已審查完畢,現作如下決議:業務計畫部分:隨同基金來源與用途調整;基金來源:343億6,361萬9,000元;基金用途:369億1,361萬9,000元;本期短絀:25億5,000萬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通過主決議1項。 很抱歉!我本來想要很急促的完成相關審查,但由於我另有要參加的會議於12時15分開始,我來不及開會了,我至少要與會15分鐘,所以我們是否先休息30分鐘? 潘委員維剛:我先留下紀錄,對於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部分,其中有一項1億5,000萬元的預算,待中科管理局重新檢討高等研究園區部分之後再准予動支,所以本席還是堅持原提案。謝謝。 主席:繼續宣讀103年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作業基金之委員提案。 1、 單位、基金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V】收入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租金及權利金收入 本年度預算數:6,495,349千元 建議【V】增刪【 】凍結數:增列100,000千元 增刪理由: (一)據審計部102年度決算審查報告指出,截至102年底為止,十三個園區中土地未出租率逾20%以上者有七園區,廠房未出租率逾20%以上者有二園區,如論及員工宿舍未出租率,更有超過80%者,除較晚設置營運期間較短者外,亦有已經長時間出租收入低於成本的園區(參閱附表一),無法排除設置規劃與執行不良之部分,應要求檢討改善。 (二)據科技部予審計部之答覆,各科學工業園區之土地與廠房出租率於103年度間已有提升,且8月科技部亦曾以新聞稿宣布科學園區103年上半年營收,創歷年同期新高紀錄,部分園區土地廠房及宿舍招租情況應得以改善,為促進主管機關提升營運效能,爰提案建議增列租金及權利金收入1億元。 附表一:科學工業園區標準廠房及員工宿舍出租業務收支餘絀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管理局 類別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標準廠房 81,969 146,492 268,794 288,350 300,775 員工宿舍 97,803 125,221 106,470 95,845 90,478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標準廠房 -146,366 -103,850 -61,166 -40,627 -27,510 員工宿舍 N/A -181 -22 12,011 8,753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標準廠房 -12,726 -60,995 -26,035 -25,829 -14,804 員工宿舍 -96,740 -62,544 -38,285 -32,448 -32,521 資料來源:審計部、各科工業園區管理局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2、 單位、基金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V】支出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業務成本與費用 本年度預算數:45億575萬3千元 建議【V】增刪 【 】凍結數:減列571,592千元。 增刪理由: (一)查「勞務成本」項下區分為「服務成本」及「管理成本」,本年度分別為2,266,731千元及2,239,022千元,較去年度2,205,285千元及1,728,876千元相較,分別成長2.79%及29.5%,但相較於勞務成本升高,勞務收入之成長數卻由6,667,741千元下降為6,613,120千元,減少了0.82%。成本效益竟為負值,且科工基金就此現象並未說明。 (二)查102年度預決算數,勞務成本預算數為3,934,161千元,決算僅動支3,111,597千元,落差達20.91%,足見預算未核實編列。 (三)在基金負債高達1,260億元情況下,更應重視資金運用效益,為降低成本減少浪費,爰建議維持去年度之成本規模,減列今年新增之業務成本與費用共5億7159萬2千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3、 單位、基金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園區「勞務成本」下「污水處理」 本年度預算數:286,372千元 建議【V】增刪 【 】凍結數:減列70,000千元 增刪理由: 台中園區之「污水處理」原列286,372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且較102預算成長42,016千元,又查102年度預決算數分別為244,356千元及182,903千元,執行率僅74.85%,顯未核實編列,故本項預算予以減列7,000萬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4、 單位、基金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園區「勞務成本」下「專業服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85,166千元 建議【V】增刪 【 】凍結數:凍結10,000千元 增刪理由: 台中園區之「專業服務費」原列85,166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且較102預算成長6,000千元,又查102年度預決算數分別為79,166千元及69,426千元,有9,766千元差額,顯未核實編列,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5、 鑑於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受限於周遭環境而屢遭困難,包括研發能量不足、原規劃進駐的廠商機構一再改變、園區財務自償率無法提高、全區近九成被劃歸為文化景觀區、宿舍無法如期清空等,致使園區至今開發緩慢。爰提案凍結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編列之「高等研究研究園區」內園區興建相關經費(不含人事費、基本業務費、南核心新建工程及已發包、發包中之工程費等)1億5千萬元,俟中科管理局重新檢討高等研究園區開發計畫並經同意後始得解凍。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潘維剛  陳淑慧 6、主決議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所屬園區陸續興建擴充,籌建初期需投入鉅額資金,以取得土地及開發公共設施,所需資金多仰賴舉債支應,導致至102年8月底止,長、短期負債餘額高達1,268億7,600萬元。 因園區各項投資成本需俟工程完工後始可收取管理費及租金,而未來廠商進駐率能否達到估計水準,難以預期,故投資回收具極高之不確定性,導致基金負債償還缺乏穩定財源支應,嚴重影響基金財務結構,因此為促進基金健全運作,科技部應通盤檢討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相關財務規劃,並加強成本效益評估,嚴格審視產業發展需求,適度調整園區擴建期程,以避免舉債額度持續擴大。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陳碧涵  孔文吉 7、主決議: 有鑑於科工基金下部分園區汙水處理收入未能反映成本,不符使用者付費原則,科工基金103年度編列19億2401萬6千元污水處理收入,卻編列20億4710萬8千元的污水處理成本,收支相抵後在預算書中即編定要虧損1億2309萬2千元,顯有失衡,且接連數年皆有此一現象,爰要求各園區管理局二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暨改進計畫,並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8、主決議: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科工基金,以下同)係於民國71年依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所設置,惟當時全國僅有一科學園區管理局,其後復於83年及91年核定南部科學園區及中部科學園區並分別設置南部及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科工基金遂將三個科學園區彙整編列為一附屬單位預算。然而,各園區管理局係各自獨立之機關,不僅座落區位有別,發展方向及潛力互異,成本與收入的計算基礎亦不相同,連帶購置固定資產與債務舉借需求、財務計畫暨自償率皆不相同。以現況觀之,各園區盈虧情況即有相當落差,各園區自應有不同成本控管及改善虧損措施,其經費之編列及運用應分別審查以明確各園區之財務責任。依預算法第20條之規定,「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內,依機關別或基金別所編織各預算,為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爰提案要求科技部應自105年度以後,將本基金依所轄各園區編列分基金預算,以充分揭露各園區營運資訊,釐清財務責任歸屬及辦理績效。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9、主決議: 有鑑於科工基金截至102年8月底應收款項23億餘元,如統計單筆超過新台幣100萬元者共有88筆共6億1,572萬元,然而部分帳冊列應收款項正進行訴訟中,或有多筆已取得債權憑證,卻列帳已超過四年,是否得以收現應審慎評估。爰要求科工基金對於進行追繳作業、訴訟中或已取得債權憑證而仍持續列帳之應收款項,應於二個月內評估其實現之可能數,妥適調整準備抵呆帳之提撥率,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鄭麗君 主席:現在處理第1案。由於提案委員不在場,本案援例不予處理。 現在處理第2案。由於提案委員不在場,本案援例不予處理。 現在處理第3案。由於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本案援例不予處理。 現在處理第4案。由於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本案援例不予處理。 現在處理第5案。由於提案委員不在場,但因連署委員在場。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6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第7案。由於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本案援例不予處理。 現在處理第8案。由於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本案援例不予處理。 現在處理第9案。由於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本案援例不予處理。 作業基金預算非營業部分已審查完畢,現作如下決議:一、業務計畫部分:隨同業務總收入、總支出調整。二、營業收支部分:業務收支:131億3,912萬2,000元;業務總支出:117億0,059萬1,000元;本期賸餘:14億3,853萬1,000元;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02億8,891萬7,000元;長期債務之舉借及償還:80億1,928萬0,024元;國庫增撥基金額:10億2,200萬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通過主決議2項。 二、委員提案未涉及部分預算均予照列。 三、有關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報告委員會,我們再回頭處理103年度預算凍結案,共計17案。方才保留第17案。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17案准予動支。 報告委員會,剛剛所處理的討論事項第二案到第十八案,103年度預算凍結案之議程討論事項,有關科技部103年度預算之解凍案等17案均已處理完畢,同意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臨時提案。共計四案,先進行第一案: 1、 科技部補助大學教授研究計劃,經監院今年六月糾正科技部長期漠視補助研究經費支用的合理性,故通過糾正案。有關科技部補助大學教授的各項研究計劃繼續凍結,俟科技部提出抽檢、稽核的改善辦法之後,經本委員會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孔文吉  陳碧涵  陳淑慧 主席:第1案文字修正如下:「……故通過糾正案,有關科技部補助大學教授的各項研究計畫,建議科技部提出抽檢、稽核的改善辦法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2案。 2、 103年科技部預算解凍附帶決議:103.09.25 為確實督導跨部會型科發基金計畫,爰決議要求科技部三個月內針對跨部會執行、重大科技政策計畫或具有國家社會效益、多年型計畫案等,比照國家型計畫標準制訂審議、監督管考作業要點,包括計畫審議、經費分配、管考等均須納入要點,以確實收監督計畫之效。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孔文吉  陳淑慧  何欣純  陳學聖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3案。 3、附帶決議 依據科技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二款明定科技部職權包含「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之綜合規劃、協調、評量考核及科技預算之審議」。為落實科技部科技預算審議權,爰決議要求科技部於一個月內檢討科發基金相關作業要點,重新釐清科技預算審議與經費分配程序、相關督導機制與科技會報業務之區別等,以符法制。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孔文吉  陳淑慧  何欣純  陳學聖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請科技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善政: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將第四行修正為「於一個月內檢討相關作業」,也就是將附帶決議中的「科發基金」四個字以及「要點」二字都拿掉。 主席:原附帶決議第四行中,將「科發基金」及「要點」等6字刪除。 請問各位,對第3案照修正後文字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4案。 4、附帶決議 有鑑於科技發展影響一國經濟與社會競爭力至鉅,先進國家無不在科技發展方面力爭上游、精益求精,科技政策規劃正是影響科技發展之重要關鍵。尤其知識經濟時代,科技與各領域產業結合發展更居於經濟關鍵地位,爰決議要求科技部三個月重新檢視科技政策,綜觀全球科技發展趨勢,提出嶄新且具體之科技政策規劃,相關書面報告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陳學聖 主席:第4案照提案通過。報告委員會…… 陳委員學聖:第五案有一個作業基金,這裡要做一點點文字修正,建議將括弧中「南核心新建工程及已發包工程費等」修正為「南核心新建工程及已發包、發包中之工程費等」。 主席:請各位回到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部分第五案,此案為蔣乃辛委員的提案,將本案案由倒數第三行的最後一句話,修正為「南核心新建工程及已發包、發包中之工程費等」。 請問各位,本案照陳學聖委員修正後文字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報告委員會,本日議程均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感謝各位委員的配合。 散會(13時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