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日(星期四)9時2分至11時2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蘇委員震清 主席(葉委員津鈴代):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 報 告 事 項 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處理公平交易委員會103年度預算凍結案等9項。 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該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公平交易業務」等9項預算乙案: 一、第1項:「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636萬2,000元,凍結十分之一。 二、第2項:「不公平競爭調查處理」407萬3,000元,凍結十分之一。 三、第24項:公平會對國營事業是否濫用其獨占地位為不當定價、或維持、變更之舉,未見積極作為,爰103年度歲出3億4,691萬6,000元,除人事費及行政費用外,凍結五分之一。 四、第25項:公平會為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成員之一,負責多項重要民生及大宗物資等價格之查察,顯未能積極作為,爰「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501萬9,000元、「公平交易業務」4,449萬元,合計5,950萬9,000元,予以凍結五分之一。 五、第26項:公平會鬥大企業屢吞敗仗,行政處分撤銷件數漸增,對9家民營電廠(IPP)業者罰款到訴願委員會敗戰連連。再以四大超商業者聯合調漲咖啡價格案,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顯見調查處理未見成效;爰「公平交易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六、第27項:公平會調查處理案件偏向不公平競爭及非法多層次傳銷,忽略事業之獨占、結合或聯合行為;且為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成員之一,聯合行為哄抬之查察效能有待加強,爰凍結「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項下業務費預算五分之一。 七、第28項:為督促公平會與相關部會整合,研討加強對不實廣告之查緝與嚇阻力,爰凍結「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項下業務費預算五分之一。 八、第29項:查公平會針對民生相關案件裁罰屢遭駁回,行政處分案件提訴願比率及撤銷處分件數亦呈增加趨勢,顯見法務能力確有加強空間,爰對「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凍結五分之一。 九、第30項:為督促公平會強化政策運作之誘因並積極推廣,提高事業申請意願,加強各項宣導作業,並設法降低檢舉案件終止審理比率,爰凍結「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項下業務費五分之一。 主席:首先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就公平交易委員會的業務概況及103年度預算凍結案等九項做簡要報告。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 大院第8屆第6會期開議,秀明奉邀代表公平交易委員會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至感榮幸。承蒙各位委員對本會施政的鼎力支持,且不吝對本會各項業務提出寶貴建言,秀明特藉此機會向各位委員表達由衷的謝意。 本會職責在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針對近期國內民生物資價格波動情形,對於民眾特別切身感受之商品,本會十分重視,絕不容許有人為破壞市場機制、助長物價飆漲的情形,本會將持續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之運作與分工,積極查察不法行為,並主動於訪查過程中,提醒業者尊重市場機制,切勿聯合漲價,以收即時之效。此外,針對近期國際間多起跨國反競爭行為案件,本會已密切注意各國案件調查發展情形,將做為相關案件執法參考。 以下,謹就本會近期重要業務及未來施政重點,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近期重要業務 一、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一)審理涉法案件概況 1.103年度案件收辦及裁罰情形:103年1至8月本會新收辦案件1,245件,進行審理案件1,469件(含上年底未結224件),辦結1,332件。除收辦案件外,本會對於影響公共利益或社會大眾矚目案件,均主動依職權立案調查。103年1至8月底事業因違反公平交易法受本會處分案共有103件(檢舉案60件,主動調查案43件),計發出106件處分書,罰鍰金額計達新臺幣(下同)61億2,988萬元。 2.累計收辦及裁罰情形:本會自成立以來至103年8月底,累計各類收辦案件總計4萬1,738件,其中檢舉案3萬1,581件、申請聯合行為案183件、申請或申報結合案6,708件、請釋案3,266件;已辦結案件4萬1,601件,累計結案率達99.7%。另事業因違反公平交易法受本會處分案共有3,974件(檢舉案2,994件,主動調查案980件),計發出4,134件處分書,罰鍰金額累計達89億2,628萬元。 (二)近期查處重大涉法案件 本會對於事業違反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行為,均依法嚴加查處,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確保事業公平競爭及保障消費者利益。近期查處的重大涉法案件,包括: 1.處分嘉義地區7家瀝青混凝土業者聯合調漲瀝青混凝土價格案。 2.處分臺南地區16家瀝青混凝土業者以向下游客戶收取穩定基金方式,促使瀝青混凝土價格上漲之聯合行為案。 3.重為處分9家民營電廠合意拒絕調整與台電公司之購電費率聯合行為案。 4.處分台灣櫻花股份有限公司限制經銷商轉售櫻花牌產品之價格,剝奪下游業者自由決定價格之能力案。 5.處分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統揚廣告事業有限公司銷售「SUPER新都」建案廣告不實案。 6.處分台灣雅芳股份有限公司「淨活水」淨水器宣稱取得NSF的檢驗認證等廣告不實案。 7.處分台灣小米通訊有限公司舉辦網路購買紅米手機活動,商品之數量廣告不實案。 8.處分皇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招募加盟過程中涉及廣告不實,及未充分揭露重要交易資訊案。 9.處分浩瀚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合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親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銷售預售屋時,要求購屋人頇給付定金始提供契約書案。 10.處分璉衡事業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以傳銷商原購價格90%買回傳銷商所持有之商品案。 (三)審理事業結合案件 本會對於事業依法提出申報之結合案件,均審慎評估處理,以防止事業藉由結合而減損市場競爭效能。近期審查之重要結合案件包括: 1.處分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好樂迪股份有限公司經常共同經營,應申報結合而未申報案。 2.處分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與龍星車隊股份有限公司、龍典計程車客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皇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有限公司及泛亞計程車客運服務有限公司結合應申報而未申報案。 3.處分洄瀾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東台有線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東亞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事業結合應申報而未申報案。 4.不禁止台灣汽電共生股份有限公司與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5.不禁止美商Photronics, Inc.、翔準先進光罩股份有限公司、日商大日本印刷株式會社及台灣大日印光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6.附加負擔不禁止悠遊卡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事業參與投資與共同經營點鑽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紅利點數業務結合案。 7.不禁止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與永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新設事業結合案。 8.不禁止輔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景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9.不禁止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10.不禁止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事業合資共同經營遠鑫電子票證股份有限公司專營電子票證業務結合案。 11.不禁止美商Kraton Performance Polymers,Inc.與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12.附加負擔不禁止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業務發展基金會結合案。 13.不禁止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璨圓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14.附加負擔不禁止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案。 15.不禁止日商伊藤忠商事株式會社與日商全家便利商店株式會社結合案。 (四)規範查處事業不實廣告 不實廣告行為除誤導消費者,也使其他事業喪失交易機會,影響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甚鉅,本會向來將查處不實廣告行為列為重點執法項目。近期具體作為包括: 1.積極查處事業不實廣告行為,自本會81年成立迄103年8月底止,不實廣告處分案共有1,910件,罰鍰累計達6億127萬元。其中103年1至8月計處分46件,罰鍰1,420萬元,並將涉及其他部會主管之違規廣告,移送各主管機關查處。 2.103年度擇定薦證廣告實施「不實廣告重點督導計畫」,積極查處不實薦證廣告案件,並加強宣導,培訓業界熟稔公平交易法之種子學員,讓業者能充分瞭解薦證廣告之規範內容。 3.與其他廣告主管機關分工合作,共同打擊不實廣告。擔任行政院「食品安全稽查及取締聯合小組」之跨部會小組成員,對於食品安全之議題,適時提供本會辦理不實廣告案件執法經驗。 (五)積極管理多層次傳銷 為有效督導管理多層次傳銷事業並維護傳銷商權益,本會除積極依職權或檢舉查處違法行為外,並透過各項行政措施,對傳銷事業進行全面性的規範管理。近期具體作為包括: 1.積極查處違法案件,自本會81年成立迄103年8月底止,處分案共有641件,罰鍰累計達4億1,784萬元,其中103年1至8月計處分21件,罰鍰270萬元。 2.針對「民眾反映或檢舉次數較多」、「銷售特殊商品」及「未依規定期限完成報備遭退件」、「銷售金額成長率異常」、「超過3年未進行業務檢查」等多層次傳銷事業,辦理業務檢查。103年1至8月計檢查32家,其中檢查發現有缺失者計21家,已改善者計15家。針對前揭檢查發現有缺失者,本會就9家業者立案調查,迄103年8月底已處分3家業者,罰鍰25萬元,另警示1家,其餘5家刻正調查處理中。 3.辦理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充分掌握傳銷事業整體營運狀況,並於本會網站發布調查結果,提供社會各界參考;另針對涉有重大違法傳銷事業實施專案監管。 4.加強審理傳銷事業報備資料,確實掌控銷售無形商品、獎金比率過高等高風險之傳銷事業,以防止衍生為變質多層次傳銷。 5.舉辦多層次傳銷法令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宣導說明會,增進傳銷事業及傳銷商對於相關法令之認識。 6.指定並輔導295家多層次傳銷事業訂定相關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加強多層次傳銷事業對個人資料之保護。 (六)持續掌握重要民生物資市場狀況 1.針對102年10月仔豬流行性下痢疫情發生後,導致103年毛豬批發價格及豬肉價格持續上漲乙事,本會已主動立案進行調查。案經函請全國肉品批發市場提供毛豬交易價量資料及主要承銷人交易情形,實地調查全國各大冷凍肉類業者,並約談下游通路業者、食品加工業者及相關公會團體,派員至北中南各傳統市場、量販店及超市實地訪查。經本會103年4月23日第1172次委員會議決議,依現有事證,尚難認主要冷凍肉類業者涉有聯合行為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之情事。 2.針對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生效後,外界關切關稅的降稅利益是否能回饋到消費者乙事,本會已主動立案調查進口商或相關通路業者是否藉由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調降紐西蘭蘋果、奇異果、奶油及奶粉等進口關稅,從事價格聯合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行為。 3.針對重要節慶產品價格市況,本會向來十分關心。今(103)年端午節、中秋節前夕,本會就相關應節農畜產品執行產銷市況查核計畫,除發函警示相關公會團體及業者注意公平交易法規定,不得有聯合調漲價格之行為外,並派員前往傳統市場及雜糧行等進行查訪。此外,本會亦於中元節前發函提醒相關公會團體遵守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並召開「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會議,密切關注重要農畜產品及民生物資價格市況。 4.另針對近期手搖飲料連鎖店為因應營運管銷成本因素,陸續或預計調漲部分店家及部分飲品價格,及媒體報導四大連鎖超商中秋節禮盒變貴情事,本會已密切關注相關市場供需變化,提醒業者遵守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倘獲有業者聯合調漲相關產品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之具體事證,定予嚴懲,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 二、完備公平交易與多層次傳銷法規制度 (一)檢討修正公平交易法規 公平交易法自80年2月4日制定,81年2月4日施行以來,已逾22年,這期間雖歷經5次修正,但都僅為部分或單一條文的修正模式。有鑒於近年來國內外社會經濟環境快速變化,既有公平交易法制已不敷使用或不合時宜,本會爰自92年起即開始研議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對現行公平交易法為全面檢視及修正。 最新「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已於103年5月26日經 大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待交付二、三讀。 (二)研修市場競爭規範 為順應產業環境需求及產業結構調整,本會根據歷年來累積之辦案經驗,參酌國際間競爭法體制與執法實例,持續研修各項市場競爭規範及案件處理原則,以建立執法透明化與標準化。近期研修之重要法規及行政規則包括: 1.訂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 2.訂定「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及變更報備準則」。 3.訂定「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4.訂定「多層次傳銷事業財務報表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營業額數額」。 5.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多層次傳銷案件之處理原則」。 6.修正「金融控股公司結合案件審查辦法」。 7.修正「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8.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結合申報案件之處理原則」。 9.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贈品贈獎促銷額度案件之處理原則」。 10.修正「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 (三)規劃設立傳銷保護機構 我國多層次傳銷行為之管理規範,原係依據公平交易法及其授權訂定之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加以規範。承蒙各位委員的支持,新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已於103年1月14日經 大院第8屆第4會期第18次會議完成三讀程序,並經總統公布後於同年月29日施行。 依該法第38條規定,本會應指定經報備之多層次傳銷事業,捐助一定財產,設立保護機構,辦理完成報備之多層次傳銷事業與傳銷商權益保障及爭議處理業務。 為順利推動設立「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本會成立傳銷保護機構專案小組,目前已完成「多層次傳銷保護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訂定、發布,以及指定12家多層次傳銷事業籌設保護機構,後續期程包括「輔導所指定之多層次傳銷事業訂定相關規則」、「法人登記行政作業」、「保護機構開董事會」、「督導保護機構完備相關規則、費用、人員及場所」及「保護機構正式掛牌運作」等工作要項,預計104年初保護機構成立並開始運作。 三、傳揚公平交易理念 公平交易法的執行,有賴政府、企業、消費大眾的相互支持與配合。本會訂有103年競爭倡議計畫,從「政府自覺」、「企業自律」、「消費者自醒」等三方面積極倡議競爭,期引導企業知法守法,並促使政府部門、企業界及消費大眾均能認同、瞭解及重視公平交易規範,共同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確保市場自由公平競爭。 近期重要工作包括: (一)參與政府部門會議就競爭政策提出建議 1.參與行政院及經濟部能源局「電業法修正草案」會議,掌握電業法修法動態。 2.參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7N9流感中央流行指揮中心會議暨行政院禽流感防治聯繫會議」,維護相關防疫物資市場交易秩序。 3.邀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召開「銀行公會規範會員辦理贈品活動限額之適法性」協調會議,就銀行公會規範會員辦理贈品活動限額之競爭問題進行協商。 4.參與宜蘭縣政府主辦「103學年度全國國民中小學審定本教科圖書共同供應採購計價作業小組」第一次及第二次會議,對教科書市場動態交換意見。 5.參與經濟部礦務局「研商大陸九龍江整治對國內砂石供需影響因應對策」會議,提醒主管機關注意近期因砂石供給減少而導致國內砂石價格全面性上漲之可能,以預為因應。 6.邀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召開「人身保險業者對於壽險及醫療保險之投保年齡上限問題」協商會議並獲致結論,為保障高齡被保險人權益,金管會將輔導保險業者適度提高承保年齡上限及推出更能滿足銀髮族群需求之商品類型。 7.邀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臺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南投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等地方政府,召開「研商檳榔及荖葉荖花運銷業者屢經本會處分後農政主管機關辦理行情報導之可行性」座談會,並獲致請臺東縣政府依職權規劃辦理提供荖葉荖花產地價格資訊等重要結論。 (二)針對產業團體、企業界舉辦宣導說明會 1.辦理產業宣導說明會 選定重要議題邀請相關事業進行宣導溝通,近期就預售屋銷售行為、藥品市場之規範、加盟業主經營行為、金融業競爭規範、升學文理補習班資訊揭露、教科書銷售行為、薦證廣告、不實廣告、多層次傳銷法令規範等議題,邀請相關業者及產業公會參加說明會、研習會或座談會等,完整傳達各項規範說明與處理原則之規範意旨,使受規範業者均能充分瞭解並確實遵守法令。 2.規劃建置國際反托拉斯數位學習專區並持續辦理企業遵法經驗分享座談會 為增進企業對國內外反托拉斯法的認識,並協助事業瞭解各國競爭法相關規範,本會積極規劃建置國際反托拉斯規範與企業遵法專區,方便企業得隨時進行線上學習,擴大宣導效益。另本會持續辦理業者訴訟與遵法經驗分享座談會,廣獲與會者肯定與好評。 3.辦理多層次傳銷宣導說明會 針對多層次傳銷事業,規劃辦理多層次傳銷法令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宣導說明會,使多層次傳銷事業知法守法,並增進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確保正當多層次傳銷事業及傳銷商之權益。 4.針對同業公會舉辦專題系列宣導活動 同業公會不僅為公平交易法規範之對象,對參與事業成員更有引導示範之教育作用,爰本會特別因應相關行業團體就公平交易法宣導之需求,選定重要之專題,對同業公會加強宣導。 (三)針對社會大眾進行宣導 1.運用多元管道宣揚公平交易理念 為利社會大眾瞭解公平交易法規,本會定期舉辦與公平交易法相關之各項研討會、座談會、專題演講等活動。同時利用網際網路、電子報、編印各式文宣出版品等方式,增進各界對本會業務職掌及本會主管法規的瞭解。 2.辦理教育宣導活動 為深植公平交易理念,本會針對大專院校學生舉辦「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訓練營」,以培養優秀之種子人才。另為增進國中社會科領域教師公平交易法專業知識及多元教學能力,本會規劃辦理「公平交易法種子教師研習營」,以達成公平交易理念向下紮根之目的。 3.設置服務中心 為提供民眾即時諮詢服務,本會於臺北市及高雄市各設一處服務中心,為民眾解答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問題、提供宣導資料、受理申請事項及檢舉案件等服務。103年1至8月計提供諮詢服務5,745人次,另自81年成立以來迄103年8月底所提供服務之人次共計299,519人次。 四、深耕國際競爭法合作交流 (一)推動國際交流合作 為防堵經濟自由化所產生之跨國卡特爾或反競爭行為,確保國內自由競爭環境,本會長期與各主要國家保持密切聯繫,並積極推動雙邊或多邊交流合作,近期派員至韓國首爾參加「第7屆臺韓經貿諮商會議」,就加強臺韓競爭法主管機關間之交流合作模式交換意見,除增進臺韓競爭法機關間相互瞭解,亦鞏固並強化本會於東亞地區執法先進機關之地位。 (二)全面參與競爭法國際組織會議 為汲取競爭法先進國家執法經驗,掌握國際競爭政策發展趨勢,並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本會積極參與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亞太經濟合作(APEC)及國際競爭網絡(ICN)等國際經貿組織活動及多項國際性會議,更擔任APEC「競爭政策及法律小組」(Competition Policy and Law Group,CPLG)主席。近期並派員至法國、韓國及摩洛哥參加競爭法相關論壇或研討會等,交流彼此法制與執法經驗,並建立友好夥伴關係。 (三)成功爭取在臺舉辦國際研討會 我國為OECD、ICN、APEC的重要成員,歷年來均積極參與前開國際組織各項活動,為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本會積極爭取在臺舉辦各項國際會議,歷經3年努力,終獲ICN執委會同意由本會主辦103年卡特爾研討會。 前揭ICN卡特爾研討會將於今(103)年10月1日至10月3日於臺北舉行,目前已有百餘名重要外國競爭法主管機關代表與專家學者報名參加,除有助於彰顯我國競爭法執法成效,並加強我國與他國競爭法執法機關交流互動,同時更增進國內各界對競爭法及競爭政策之認識與瞭解。 貳、未來施政重點 一、積極查處涉法案件,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調查審理公平交易案件與多層次傳銷案件是本會的主要工作,針對影響重大公共利益情事與社會大眾矚目案件,本會向主動依職權進行調查,以回應民意的期待。本會將持續調查處理事業涉及獨占、結合、聯合及不實廣告等各種妨礙競爭行為,另對於國內重要年節產品或及天災(如颱風)可能影響重要民生市況變動情形,本會也將持續關注掌握相關市況,絕不容許有人為操縱物價情事發生,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同時,本會將密切注意國際間反競爭行為或不公平競爭行為案件之發展,從中汲取各國執法經驗與相關資訊,俾供本會執法與個案實務之參據。 二、賡續辦理修法工作,規劃完整配套措施 最新「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已於103年5月26日經 大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本會將配合立法審查進度,積極溝通協調,並就相關法制事項之配套預作準備。秀明已向同仁提出4點指示,即精讀新法、預作準備、教育訓練、宣導倡議,並要求各處室做好所負責工作,需跨處室合作者,則應同心合力辦理,務求妥善完成所有新法準備工作。 三、全面檢視行政規則,建立明確執法準則 本會行政規則前曾配合組織改造與機關更名,為初步之全面修正檢討,組改迄今約2年,此段期間國、內外競爭法實務見解及相關案例已有新增、變更,現行規範或有不敷適用或未盡合宜之處,而頇因應調整。此外,配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立法,以及未來「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修法進程,相關行政規則均頇配合修正、新增或刪除。本會已擬訂103年至105年行政規則全面檢討計畫,未來3年預計檢討行政規則數量共156則,本會將極力完成此項檢視工作,訂定專業、明確、合理、可行之執法規則,供各界遵循。 四、加強執行傳銷專法,維護傳銷交易秩序 本會為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主管機關,為避免違法多層次傳銷行為造成重大社會問題,本會對於多層次傳銷事業一向採取「事前防範」及「全面查核」之作法,積極監督管理。「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較過去「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新法經過整體的檢討並加以修正或增訂,其內容較過去舊法更為合理、完整。未來本會將善用這部法律,積極執法並運用多種行政管理機制,以健全多層次傳銷之交易秩序,保護正當傳銷事業及傳銷商權益。 五、培育專業執法人才,提升案件執法知能 公平交易法係結合經濟與法律之專業法規,由於本會的決策與執行影響整體經濟利益與公共利益甚鉅,唯有具專業能力的執法人員才能確保執法成效。為加強本會同仁對公平交易法執法之專業知能,並增進對案件調查之正確方法與技巧,本會持續舉辦「競爭法國際發展及個案研討訓練」及法制研討會等訓練課程。另為提升同仁經濟分析能力,本會經常性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講授經濟分析課程,並於會內網站建置「經濟分析專區」供同仁利用學習。未來本會將配合當前業務需求,賡續辦理相關訓練課程,強化執法人員專業知能,以發揮最大行政效率。 六、加深國際交流互動,提升我國國際地位 隨著經濟全球化快速發展,為有效約束跨國反競爭行為,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無不藉由相互合作、分享經驗,調和各國競爭法差異,使各該競爭法實質內涵漸趨一致。為廣納各國競爭法新知,促進國際間交流合作,同時展現我國競爭法執法實力與成效,本會將持續以參與國際組織、進行多邊交流合作等方式,積極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建立溝通管道,並共同防堵跨國卡特爾或反競爭行為。 、結語 各位委員先進,法律是落實政策之基石,「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承蒙各位委員支持,已於今(103)年生效施行,本會當秉持嚴謹的態度,積極執法。而為因應施政需要,本會已研擬「公平交易法修正草案」並經 大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待交付二、三讀,本次修正係將現行公平交易法條文與章節,參酌世界各國之發展趨勢予以調整與修訂,相當完整且切合社會經濟環境需要,尚祈各位委員予以支持。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謝謝! 接著就解凍案繼續報告,本會的預算除了人事費之外,基本上凍結五分之一,整個凍結的數目是1,175萬,這個數目在其他機關似乎不一定是很大的,可是就本會而言,本會是一個規模比較小的機關,我們全年的執法經費跟行政事務的費用只有5,874萬,凍結五分之一其實對本會業務的推動有非常重大且巨大的影響,期望大院能解除凍結,使本會在今年僅剩下的兩個多月時間,能夠有經費來執法。 有關決議內容及辦理情形,在「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方面,我們從99年的12件提高到102年的29件,中間包括9家民營電廠的重大案件,創下單一聯合行為案件罰鍰總額的最高紀錄。另外也對美商蘋果公司綁手機價格的部分處2,000萬元的罰鍰,創下國際先例。在寬恕政策部分,我們也引進窩裏反條款,到目前為止已經有一個處分案,另外有11件申請案件。 在「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方面,99年迄102年我們有處分不實廣告473件,罰鍰合計1億4,769萬元,對各種產品涉及不實廣告的,我們都積極主動立案調查。同時我們也跟各類廣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分工,共同打擊不實廣告。 在「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方面,固然我們有一些社會矚目的案件,比如咖啡案被撤銷,但同時鮮奶案也得到確定,所以整體來講,我們被維持的比率還是相當高的,從創會到目前為止,整體的維持比率都在九成以上。當然有些個案,行政機關、行政院或行政法院跟本會的見解不同,這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爭取更多的勝訴。 在「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方面,我們秉持宣導與處分並重的原則來辦理各項的宣導業務,在收辦案件調查處理方面,我們的收辦案件逐年攀升,收辦案件愈來愈多,可是人力並沒有增加。至於收辦當年的結案率,我們從96年的81%提高到102年的90%,已經有明顯的提升。 最後再次懇請各位委員支持本會預算解凍,因為我們本來的預算規模就非常小,跟各位委員報告一件事情,我們業務單位的調查費用,目前已經剩下不到2萬元,所以都沒有辦法出去查案子。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 首先請廖委員國棟質詢。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兩年本席所關注的一些議題,公平交易委員會都做得非常好,但是我要再次提醒你,關於南寧的案子,現在聽說死灰復燃,所以你們要再注意一下,持續追蹤,為民把關好嗎? 主席: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是,上次廖委員有特別跟我提醒過,我們也特別注意,今年另外又辦了三場的宣導說明會。 廖委員國棟:OK,請持續宣導。其次是關於日幣狂跌,但日系商品沒有反映匯差,最近也是備受關注,昨天財政部長甚至特別呼籲大家不要買日貨,當然拒買日貨可能也是一個讓他們不得不降價的手段之一,但是你從公平會的角度來看,還有沒有其他行政措施可以讓日貨自行降價? 吳主任委員秀明:跟委員報告,在公平法的內容上,並沒有一條條文說我們可以直接命廠商降價的,因為我們並不是物價的主管機關,但是我們作為穩定物價小組的一員,我們可以用各種公平交易法上的政策工具參與、調查…… 廖委員國棟:所以你們沒有主動權?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可以主動立案調查,我們也主動立案調查了部分的品項,像汽車零件等等,如果業者是因為聯合而不降價,那我們就可以介入。 廖委員國棟:所以你支持財政部的說法,拒買日貨來逼他們降價,以符合匯率差? 吳主任委員秀明:其他主管機關、財政部的作為或是經濟部前一陣子請業者喝咖啡的道德勸說,這些我們覺得都很好,也都尊重。 廖委員國棟:巢運過幾天又要露宿街頭了,我們真的不希望看到這些無殼蝸牛到處在街上過生活,巢運有特別點名建商三寶,我就不說他們的名字了。現在咖啡、泡麵漲個5塊錢,你們就要介入,像是去年的時候,但是,現在的房價年年漲,而且漲得讓大家買不起,年輕人一看就退避三舍,我好像不記得有見到你們公平會為這件事情擔任把關的角色,你覺得房價是不是需要管理? 吳主任委員秀明:跟委員報告,其實不動產的廣告,一向是我們不實廣告業務的重點,所以不動產比如預售屋有不實廣告的情形,我們都會介入。我們介入案件其實不是看它漲多還是漲少,因為不動產的價值本來就高,所以漲價的話,相對來講價值也會漲得多…… 廖委員國棟:所以你認為那是市場機制?所以你管不著?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介入的空間並不是漲多或漲少,而是房價靠什麼來漲?比如是不是個別漲的。 廖委員國棟:合不合理啦!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或者是不是聯合漲價?如果是用破壞市場機制的方式漲,那我們就會處罰,如果是個別漲的,那就要經過市場的挑戰。 廖委員國棟:我們現在最怕的是,明明現在餘屋非常多,但是房價不降反升,最後造成的泡沫,不止是金融體系要承擔,全國的納稅人也都必須一起承擔,所以你們也研議看看有什麼方法可以治它們? 最後的重點是有關連鎖加盟的問題,該不該立法管理?我有一個表請主委看看,我們現在的各種連鎖總部家數高達2,264家,總店數高達98,399家,其中直營店有四萬多家,加盟店有五萬多,將近六萬家。但是我們也同時看到了,過去有很多加盟的爭議,我們不要說詐騙,就說爭議,比如鮮芋仙加盟爭議案,你們有處理?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 廖委員國棟:SPA美容加盟爭議案,這類的型式還滿多的,我不曉得你們有沒有介入過?還有清玉的加盟爭議等等,這些案子本來看起來,負責建立加盟平台是好意,也創造了很多青年創業機會,甚至很多的服務業是從這裡開始,但是層出不窮的詐騙案件,也讓很多人血本無歸,讓很多年輕人不敢在服務業中努力。我們覺得是不是應該思考來訂定專法,連鎖加盟有一點像直銷,又不是直銷;有一點像多層次傳銷,又不是多層次傳銷。我們該如何管理加盟連鎖,將它導入正軌,讓它成為正面的創造就業,或是讓平民致富的管道?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跟委員報告,加盟店到目前為止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經濟部,但是公平會有一個處理原則,對於加盟行為的資訊揭露,也就是業者在加盟之前,有沒有揭露充分的資訊?還有加盟之後,加盟主對於加盟者有沒有濫用被依賴地位的情形?這部分我們有一個處理原則,可是關於產業本身的管理,經濟部有一些定型化的契約,還有一些主管機關在管理,如果經濟部要訂立相關的法條,那我們會尊重,也願意參與立法過程並提供意見。 廖委員國棟:看起來是商業行為比較多,所以你就推到經濟部去了,但我是說,站在公平交易委員會的高度,你們應該要介入管理,因為那個家數已經不是幾千,而是幾萬家……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已經有從公平法的角度介入,就是我剛剛跟委員報告的,我們有一個連鎖加盟的處理原則,我們歷年來也處分了不少案件。 廖委員國棟:主委,連鎖加盟有加盟金、保證金及加盟費,我們有注意到他們的加盟金一路炒高,甚至入會的保證金或加盟費有的高達200萬耶!大家還是趨之若鶩,排隊要進去,以為可以一夜致富,但是很多人在投入以後,發現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然後要退……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就是我們在資訊揭露部分的保護,就是在加盟之前,應該有很多資訊要公開,讓想加盟的人能瞭解,加盟進去之後的情況是如何。 廖委員國棟:另外我們也很擔憂品質的問題,因為加盟總店通常會包裝得美美的,所有的廚具也用的很誘人,所以很多剛畢業的年輕人一頭就鑽進去,進去以後身子就出不來了。我想公平會應該跟經濟部研議看看,是不是應該特別訂立一個專法去管理?因為店數只有往上攀爬,沒有減低的趨向,如果我們不在這個時候,當機立斷做一個管理法案的話,恐怕後面會沒有辦法收拾。對於建立專法,除了經濟部要做以外,你自己從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職權中,有沒有可以主動做的事?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在他加盟之前,要讓資訊非常清楚,讓他知道加盟進去之後是什麼樣子,另外加盟進去之後,他等於被鎖入了,他不能被加盟業主濫用地位去控制他,這是公平法可以做的,我們其實也已經做了。 廖委員國棟:我們現在就是怕會防不勝防、堵不勝堵,你堵不住那些美好的詞藻,然後吸引很多年輕人投入,你並沒有辦法從表面上看出是否有符合你們的相關規範,等到受害者出現以後,你們才從後面去做補救,緩不濟急。 吳主任委員秀明:會後我再跟委員說明我們的管理辦法與內容。 廖委員國棟:好,我們來一起研議。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質詢。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主計總處又公布8月份消費者物價年增率(CPI),已經飆高到2.07%,你知道吧? 主席: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明文:你到底知道還是不知道?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每一次的業務彙報,我們主計室都會把目前物價的情況…… 陳委員明文:其實你們公平會也是物價穩定小組的成員,所以對現在台灣物價的情況你也應該有所了解,而不是完全站在公平會的角度。如果今天CPI突破2.07%,也就是中央銀行管控了2%,這就屬於異常,所以現在看起來,食物類已經上漲到5.6%,特別是外食類已經上漲到4.54%,現在整個物價都在漲,主計總處所提供的變動分析表裡面,特別提到蔬菜類都已經漲到14.14%,所以現在的政府好像在縱容物價亂漲,蛋類漲了19.39%,肉類11.85%,蔬菜類14%,水果類6.3%,水產類5.6%,政府對於這些惡意的物價亂漲好像束手無策,主委能否站在物價穩定小組成員的角色,就這個部分提出說明。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跟委員說明,其實物價的問題是經緯萬端,不是由任何單一部會可以竟其全功,必須大家通力合作。 陳委員明文:要怎麼合作?現在我們各種物價都在上漲,之前曾在經濟委員會特別強調,油電不要再漲,因為油電上漲,會帶動所有食材、食物、食品都跟著漲,特別是蔬菜類。我要請教主委,你知道今年九月的鳳凰颱風過境,後來颱風並沒有登陸,但菜價還是有漲,你知道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知道。 陳委員明文:你知道漲多少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具體的比例,我可能要再查一下。 陳委員明文:漲了3成,這你應該要知道,這是你的業務,你知道到貨量多少嗎?根據農糧署署長說,為了因應鳳凰颱風來襲,所以台北果菜運銷公司的到貨量增加3成,為什麼增加三成的到貨量,菜價卻也漲了三成? 吳主任委員秀明:每次颱風來都會有類似的情況,主要就是消費者的預期心理,怕颱風過後…… 陳委員明文:如果今天公平會作這種解釋的話,我們就覺得很遺憾,甚至要提案廢除公平會,你竟然說,菜價會之所以漲是因為颱風來襲,引發消費者的預期心態所致,你難道不覺得每次颱風快來時,都是那些菜蟲、水果蟲在哄抬價格嗎?你不覺得他們是在聯合壟斷嗎?你們都沒有動作,也沒有真正去查,請問有沒有?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有派員到市場調查價格狀況。 陳委員明文:你們派員去哪裡?問誰?徵詢的對象是誰?公平會有查價部隊嗎?你們有沒有動用司法單位?難道你們真的不知道台北一些果菜公司有菜蟲,每一次只要開始發布颱風警報,他們就開始哄抬價格,颱風過後如果有農損,又會再次哄抬,每一次颱風來襲,就會哄抬兩次菜價,難道你們公平會都不知道嗎?你們都束手無策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請負責該項業務單位的處長來回答您。 主席:請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呂處長答復。 呂處長玉琴: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每次颱風來之前,我們都會到批發市場、傳統市場去看,也都會派人一一前去訪價。 陳委員明文:問誰? 呂處長玉琴:我們以消費者的身分實際地去問攤販,瞭解價格,也有到批發市場去瞭解,並請批發市場提供買量比較大的供應人,再問相關供應人、批發商及交易人是否有聯合一致哄抬價格的跡象,這些部分我們都會確實去查。 陳委員明文:你是哪一個單位? 呂處長玉琴:服務業競爭處。 陳委員明文:所以菜價算是服務業嗎? 呂處長玉琴:我們服務業競爭處有管農業跟服務業。 陳委員明文:那我請問吳主委跟呂處長,你們是否知道菜價市場運作的過程跟邏輯?你是否知道最後價格,他們是怎麼訂定出來的? 呂處長玉琴:農民會把一些農產品先運到農產品市場交易,或是經過供應商…… 陳委員明文:訂產地價格然後送到果菜市場,經過拍賣後,再送到市場的小攤販或零售點。問題就出在拍賣的過程會造成壟斷,你知道是誰在喊價的?誰在訂定農產品的價格嗎? 呂處長玉琴:那是公開拍賣,但我們每一次有去問相關市場…… 陳委員明文:我知道就是公開拍賣,但是在這過程中,你們有沒有去瞭解,你們只是做做場面,顯示你們有去現場問一下價格而已,這樣真的有辦法抑制哄抬價格嗎?你們不應只是這樣做,而應確實訂定因應辦法,這些喊價的人,是有特定對象,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隨便喊價的,對嗎?他們是有執照的。 呂處長玉琴:是,他們具有批發市場的執照。 陳委員明文:那該如何管控這些人?因為這些人才是關鍵,每次聽到有颱風警報,就可以看到新聞播報菜價又要漲了,你們不認為這是因為有菜蟲、水果蟲、肉蟲存在嗎?難道這些事情你們都視而不聞嗎?這種事情已經存在多久了?你們應該跟檢調一起聯手,才不會讓這些事情層出不窮,每年都會發生,如果菜價價格很好,也是被中間商、盤商賺走,結果揹黑鍋的卻是辛苦耕種的嘉義農民,事實上,農民根本都沒有賺到錢,不是颱風一來,產地價格就馬上飛漲,產地價格都還是維持一樣,根本沒有漲,都是到了拍賣市場後,價格才開始漲起來,當然零售的價格就會跟著漲,然而產地價格卻沒有漲,那農民為什麼要揹這個黑鍋?這是你們的責任,但為什麼這種事情會存在這麼久?請說明一下。 吳主任委員秀明:跟委員報告,我們瞭解颱風過後農產品的價格會上漲,但像這次鳳凰颱風來襲,價格不正常也只有幾天而已,另外有關果菜市場的管理,目前權責歸屬主要是在農委會,不過剛剛委員的看法很好,我們會再研究看看…… 陳委員明文:不管是農委會、公平會,還是檢調,事實上菜蟲已經存在很久了,所以我們希望公平會能仔細研究,誰擁有農產品的定價權,公平會跟農委會應該進行橫向合作,才能真正針對農產品拍賣產生價格的進行方式,進行了解並掌控,徹底讓這些喊價的人不要哄抬價格,本席認為這才是一個關鍵。今天本席看到在你們的書面業務報告裡面,你特別提到有很多取締行為,包括瀝青、混凝土,最近工程部門也特別反應,模板都給大廠商壟斷,這些事情,你知道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目前還沒相關的情資,如果有的話…… 陳委員明文:因為本席看到你們的瀝青業務有聯合壟斷的情形,但是現在中部有一些模板的業者也預計要聯合壟斷,他們把模板工人的工資控制住,甚至壟斷全國模板的價格,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吳主任委員秀明:可以,如果委員有資訊的話,非常歡迎提供給我們…… 陳委員明文:本席要在這裡特別提醒,你們也應該要特別去注意。 吳主任委員秀明:可以,我們可以主動利用…… 陳委員明文:最後,關於日幣貶值的問題,事實上在財政委員會,財政部長及央行總裁也都講話了,如果日貨要降價,希望大家都能夠站出來,叫姊姊、妹妹抵制不要買日貨,這樣算是政府應負的責任嗎?只叫我們消費者不要購買日貨,這是正確的方法嗎?是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態度嗎?本席認為這是你們公平會應該要去查的,你們到底有沒有在查日貨的現況? 主席:陳委員,時間到了。這個問題還是由吳主任委員以書面答復您。 陳委員明文:日幣貶值已將近百分之四十幾,但我們的日貨現在都一直沒有下降的跡象,公平會難道沒有什麼積極的辦法嗎?請你說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都有去了解他漲價、降價的因素,我們發現…… 陳委員明文:什麼時候了解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就是這段時間,我們一直都對日貨的情況進行了解,因為日貨的問題不是第一次,前一段時間已經有了,對部分商品,我們覺得比較有疑問的,我們有立案調查。 陳委員明文:現在對日貨好像是用促銷、打折扣來回應消費者,站在公平會的角度,你覺得滿意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是個別的決定,因為匯率的變動是短期的,它可能會漲,可能會跌,但是要它改變訂價係屬中長期,所以關於業者怎麼因應,這部分我們也沒有權利干預,但是我們會注意他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陳委員明文:日幣貶值從2012年到2014年,已經2年了,從77元已經到110元,也就是說,已經貶值了百分之四十幾,我想這件事情是社會大眾大家共同所關心的,我們希望公平會也能去關心、了解,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我們已經在注意了,謝謝委員。 主席:請丁委員守中質詢。 丁委員守中: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吳主委,剛才你說對日貨有沒有降價,你們也在關心,我們看到經濟部有邀集業者前來座談,請問你有邀集業者一同座談,進行了解嗎? 主席: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每個部會的職掌跟進行的方法不太一樣。 丁委員守中:你們是用什麼方法進行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主要是調查他們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丁委員守中: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吳主任委員秀明:所以我們有實地去查訪相關價格的實際情況,譬如我們到日藥本鋪,UNIQLO,無印良品等這些…… 丁委員守中:對,但是我們做一個相對的比較,中國發改委員會在八月時,宣布對日本12家汽車零件所進行的價格壟斷行為,處以12億人民幣罰鍰,12家零件廠自主申告,他們引用寬恕政策,罰金就減免20%到100%,本席想請教,你們手上有這麼多工具,本席在立法院時,也提過寬恕政策,主要是針對聯合行為反壟斷,採窩裡反的條款。我們看到有關反聯合行為處分,適用寬恕條款的,到現在有多少件? 吳主任委員秀明:跟委員報告,我們做寬恕條款…… 丁委員守中:你直接答復有多少件? 吳主任委員秀明:已經結案的有1件。 丁委員守中:只有1件? 吳主任委員秀明:另外手上申請的,目前總共有11件。 丁委員守中:11件,結案的有一件,申請的有11件。請問你,結案的是不是民營電廠聯合行為的那一件?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是。是一個光碟機的案子。民營電廠並不適用寬恕政策。 丁委員守中:日本從2006年一月就開始實施寬恕政策,他們的檢舉情形或申請情形就馬上增加2倍多,基本上我們的國情跟日本相同,在這方面我們是不是增加的還不夠,因為民間抱怨對物價漲價、壟斷的事情這麼多,這點我想聽聽你的看法,是不是我們處分的金額過低,導致業者缺乏申請寬恕政策的誘因。你看同樣的情況,中國大陸國家發改委就施予重罰,例如,油耗數廣告不實,車廠所測試的並非路上的實跑實績,9家你才裁罰1,040萬,誰在乎? 吳主任委員秀明:跟委員報告,中國大陸的反壟斷…… 丁委員守中:但他們的廣告確實是非常誘人。本席覺得是否因為你們裁罰的金額太低,本席也曾經提案修正第四十一條,修改裁罰的上限,關於情節重大者,可以裁罰到上一年度銷售金額的1/10以下,可是你都還是以最少的金額開罰……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廣告係屬不公平競爭,在我國是歸屬於公平交易法,但是像這種行為,在大陸根本是不屬於反壟斷法的範圍。 丁委員守中:不是,在我們國家,我們認為給你的工具,你們就要用,民間的抱怨已這麼高。本席再舉一個例子,我們政府一再強調我們跟外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馬上就能獲利多少,降價可以得到優惠,消費大眾都能獲得到利益。我們跟紐西蘭簽訂經濟合作協議之後,從紐西蘭進口的蘋果、奇異果、奶粉等市佔率非常高,可是他們沒有降價,反而上漲58%、48%,請問道理何在?請問,我們跟新加坡也簽訂經濟合作協議,我們跟大陸簽訂ECFA也有早收清單,可是在我們減稅、免稅之後,市民大眾好像沒有感受到物價有調整,就這部分,你們公平會有進行任何監督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我們當然會去了解,像水果的情況,根據我們的了解,水果部分的進口關稅固然降了,但是進口成本上漲的幅度比降得幅度還更多。 丁委員守中:問題是還有其他的替代來源,市場上也有其他的替代產品,進口商也可以從其他國家進口,對不對?所以你講的不是這個理由,你不能人家講什麼理由你就諒解,你們也沒有實際去約談日系廠商,人家說他漲價理由是因為零件是從其他國家地方生產的,你們馬上就諒解,你們未免也太容易諒解了吧!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是。 丁委員守中:你們根本沒有站在人民、市民、大眾的角度去監督。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當然沒有錯,我們應該這樣做。 丁委員守中:本席再請教主委,本席提出公平會要有搜索權和扣押權、以利聯合行為之調查的法案,大部分國家也都有搜索權和扣押權,結果在協調的時候,你們卻輕易讓步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沒有,我們堅持了很久。 丁委員守中:可是到最後還是讓步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這整個法律…… 丁委員守中:那這整個精神就沒有了,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是希望做全法的修正。 丁委員守中:本席提案的時候,你還說這是非常好的提案,而且這符合世界的趨勢,結果你們卻輕易的讓步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其實我們有盡了很大的努力。 丁委員守中:事實上,公平法的修正是決定在你們的立場,如果你們堅持,協商就會快,很多部會都將其列為重大法案,大家一下子就協商好了,可是本席覺得你們對這個案子好像不太重視。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是,我們盡了非常大的努力去溝通,我也親自跑了好幾趟。 丁委員守中:像現在這樣的情形,你們覺得窒礙難行之處是什麼呢?你們有沒有再繼續溝通?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些黨團就是堅持要反對。 丁委員守中:國民黨占多數,那你就要求進行表決嘛!很多部會就是這樣子,協商4個月擺在那邊,本來就可以表決,你們為什麼不堅持呢?你們的立場到底是怎麼樣?你們好像沒有什麼立場,看起來一點都不急的樣子。本席認為,所有的政務官,尤其是來自學界的官員,真的是要對政策有使命感,不是有人反對就擺著或是不在乎了,好官我自為之,這樣是不行的,一定會產生民怨。像我們簽訂了經濟合作協議即自由貿易以後,東西也沒有降價,我們也跟新加坡簽訂了,那你們有沒有去監督?稅都降了10%、20%,甚至很多都免稅了,可是售價有沒有調整呢?你們對這方面有做什麼事情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要看品項,如果有不正常的價格變化,我們當然都會去注意。 丁委員守中:有些東西的稅都降了或免了,可是售價還是沒有降,甚至反而漲價,那你們對所有的品項都要去了解啊!這是你們的職責,你們應該要發揮功能。 吳主任委員秀明:像台紐這個部分我們就有去了解。 丁委員守中:我們再討論一個問題,像通訊這個領域,你們去年曾經針對iPhone在台開賣綁約、價格高昂,你們有採取裁罰的行動,罰了2,000萬元,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丁委員守中:可是我們看到今年iPhone6和iPhone6 Plus開賣,各電信廠商一樣綁約,而且價位不但沒有降反而還更高,好幾家都是這樣,你們有沒有去查蘋果公司是否有介入各電信公司的綁約? 吳主任委員秀明:關於這個部分,我們負責的業務單位說他們去年有改正,就是跟下游的契約有做調整,有重新簽…… 丁委員守中:可是今年又是一樣,像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iPhone6綁約30個月的價格都是6,900元,綁約24個月的價格是8,900元;iPhone6 Plus綁約30個月的價格都是10,400元,綁約24個月的價格是12,400元,各大電信公司都是這樣的情形,你們有沒有去查?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這個部分我們可能要再去了解一下。 丁委員守中:你們永遠都慢半拍,應該要在事前就加以防範。你們對反壟斷的調查也有做了很多的處分,可是業者繳了罰鍰以後,價格依然僵住不動。像中國大陸就不一樣了,他們的反壟斷法不一樣,而且事實上就公平法第四十一條本席提案賦予你們更高的裁罰權力時,你們還有權力限期命違法事業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是採取必要的更正措施,可是你們沒有,你們自滿於裁罰創了最高紀錄就是罰了9家,其實也只不過罰了1,040萬元,你們就很得意了,結果老百姓持續的受害、消費者持續的受害,因為價格還是沒有降啊!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並不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丁委員守中:你們怎麼不是主管機關呢?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不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以沒有辦法命事業降價。 丁委員守中:你們不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是你們是聯合行為的裁罰機關,而且依公平法第五條之一第二項規定,只要市場占有率達到十分之一以上或上一會計年度事業總銷售金額達新臺幣十億元者,就可以認定是獨占事業;依同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獨占事業不得對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為不當之決定、維持或變更。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丁委員守中:現在大陸對車廠一裁罰,馬上就降價,我們這邊一樣是對零件綁銷售通路、在零件供應上去控制零件的價格,在維修上大賺消費者的錢。大陸馬上有動作,立刻就降價了,可是我們卻沒有什麼動作,照樣沒有降價。 吳主任委員秀明:關於車子零件的部分,我們有立案調查,目前正在調查中。 丁委員守中:立案調查都已經一年半了,請問什麼時候會有結果? 吳主任委員秀明:大陸的作法其實引起相當大的爭議…… 丁委員守中:你們從去年5月就開始立案調查了,已經超過一年又四、五個月了,你們調查的結果是什麼?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現在又重新調查對零件有沒有不供給外面的維修廠…… 丁委員守中:人家的經驗、人家調查的結果都已經很清楚了,就是操控汽車零件的售價、限制銷售的通路,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但是我們兩邊的狀況不一定一樣,並不是大陸的產業狀況就跟我們台灣一樣。 丁委員守中:可是賺消費者錢的方式是一樣的,就是在維修上大賺車主的錢,外面的維修廠根本就調不到零件。 吳主任委員秀明:所以我們對維修這個部分重新立案調查。 丁委員守中:人家花4個月就調查完了,我們花了一年四個月到現在還沒有結果,人家一調查就馬上降價,你們怎麼到現在還是沒有結果,什麼時候會有結果?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前面那個階段並不是針對零件的部分調查。 丁委員守中:你們從去年5月開始立案調查,到底什麼時候會有結果?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對零件重新立案調查,我們儘量在年底以前有一個初步的…… 丁委員守中:還要到年底?希望你們提高效率,都已經一年半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是兩個不一樣的案子。 主席(陳委員怡潔代):丁委員,你的質詢時間已經到了。 丁委員守中:你不能因為你的任期有保障,就一直動作這麼遲緩,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會,我們一定會很積極的處理。 丁委員守中:謝謝。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 主席:請葉委員津鈴質詢。 葉委員津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蘭嶼小7對當地消費者的售價和我們台灣本島一樣,但是對觀光客卻要多加一成,這種行為符合公平交易法的規定嗎? 主席: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運費的關係,所以價格可能會比本島高一點,但是差別訂價的部分,我記得應該是經濟部認為最好不要這樣做。 葉委員津鈴:本席要問主委的問題是,這樣做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立法精神? 吳主任委員秀明:和公平交易法有關的可能就是會涉及到差別待遇,依公平法的規定,只有具有市場力量的獨占事業或是支配市場的事業有壟斷力量,才不可以做差別待遇,如果是隨便一個攤販就可以做差別待遇,對甲和乙的售價可以差到一倍,這樣並不違反公平交易法,關鍵是在於有沒有市場力量。 葉委員津鈴:這樣講起來我們的公平交易法也有缺陷。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是有缺陷。 葉委員津鈴:如果老闆想賣這個人貴一點就可以賣貴一點,可以這樣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他沒有市場力量的話,消費者可以向其他的…… 葉委員津鈴:銷售者有權去做不公平的銷售嗎?這樣等於是對消費者分階級,這是違反人權。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市場上的競爭者很多,其中有一個人…… 葉委員津鈴:好,我們再回到這個問題上面,統一超商在蘭嶼島上只有一家,當然是獨占啊!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能只用統一超商來界定那個市場,還要看有沒有其他類似的雜貨店等等,看是不是有其他的選擇,並不是以超商就單獨這樣來界定一個市場,而且還要看它的規模,公平法對獨占是規定要達10億元以上,這是公平法所定的門檻。 葉委員津鈴:好,那我們回到剛剛陳明文委員所提的問題,就是拍賣市場為什麼會造成物價如此不合理。在鳳凰颱風來的時候,南部送到台北拍賣場的蔬菜數量增加了3成,但是拍賣價格也漲了3成,而且這時候這些蔬菜還沒有到消費者手上,這樣公平會要不要管? 吳主任委員秀明:跟委員報告,據我們基本的瞭解,公開拍賣市場是一個公開的過程,基本上…… 葉委員津鈴:雖然是公開,但是在這裡面有很多「眉角」,剛剛陳委員有提到「菜蟲」,都是這些人在操控我們的菜價、物價。我不是在貶低你們,在陳水扁主政的時候並沒有這些「菜蟲」、「肉蟲」和「米蟲」,老百姓的生活很穩定,但是在國民黨執政以後,過去那些「菜蟲」又跑出來了,所以物價又開始波動,讓消費者非常痛苦,整個利益都被這些「菜蟲」、「肉蟲」和「米蟲」吸走了。 主委,你太嫩了,因為這些「菜蟲」的後台都比你硬,所以臺灣現在的公平會委員都只是在「做假的」而已!試問你們哪一次有辦法改變漲價行為?根本就沒有啊!我並不是在責怪你,因為這是體制問題,主要是關係到主政者的心態。這樣要怎麼辦?只有用選票才是最好的辦法,唯有讓這些蟲不能活動,這樣大家才能用公平的價格吃到東西,在這6年多來,這些蟲真的是越吃越肥、越吃越大隻! 你剛剛講到統一超商,既然統一超商要去蘭嶼設點,就要有成本考量,就要考慮到地域問題,既然考量之後要跟臺灣的價錢一樣,為什麼還要區分遊客和當地人而有不同的售價?這樣就不應該了,所以你們也要去管,這不是不能管的事情,哪有這樣分兩種價格的?這樣就已經失去平等這種最基本的人權精神了。 關於進口貨的部分,大家都一直在關心這個問題,本席也接到消費者的電話,他們都反映日幣貶值得那麼厲害、那麼久,但是日貨的價格卻一直都沒有調降,請問主委對這方面有沒有什麼樣的政策?你們有在進行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有做非常廣泛的瞭解。其實日系的產品非常多,要看是什麼產品,以日本書店為例,像淳久堂書店等等,就是隨著日幣匯率的漲跌而反映在書價上;至於汽車和藥品…… 葉委員津鈴:有降價了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同的產品不一樣,譬如汽車,有些產品確實有降價1.2至13.7不等,像HONDA的CR-Z就有因應日幣貶值而降價,另一方面當然也有一些商品沒有降價,但是…… 葉委員津鈴:日系商品除了汽車以外,我們的消費者很喜愛的就是化妝品和食品,但是到現在並沒有因為日幣貶值而享受到降價的利益。 吳主任委員秀明:業者有舉辦一些特惠活動,有的是送贈品,有的是抽獎、折扣等等,因為他們認為匯率的變動是短期的,所以就用短期的優惠來回饋給消費者。 葉委員津鈴:我們在跟紐西蘭簽署之後就馬上把奇異果、蘋果和奶粉的進口關稅降下來,本席非常質疑進口商和公會聯合抗跌,從去年到現在已經有一段時間了耶!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當然都有去瞭解,根據我們初步的瞭解,整個進口成本的漲幅比關稅的降幅還大很多。 葉委員津鈴:為什麼會漲很多? 吳主任委員秀明:像奶粉等等…… 葉委員津鈴:如果我們沒有降關稅,它也是賣這樣的價格啊!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如果沒有降關稅,可能會漲更多。像奶粉的部分最主要是中國大陸的需求量增加很多,整個國際市場供不應求,所以價格就上漲。我們降稅當然會有一點幫助,但是整個國際市場漲價的幅度更大,所以造成國內的價格上漲。以東南亞的情況來講,大概只有泰國奶粉的價格比我國低,其他國家都比我們高,連大陸的奶粉都比我們貴,香港也比我們貴。 葉委員津鈴:好。 另外,公平會對9家民營電廠處以罰鍰已經失敗2次了,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是罰鍰的部分,至於聯合行為的部分我們是贏了,在訴願會的階段已經確認違法了,但是罰鍰金額的部分…… 葉委員津鈴:問題是你們贏到的部分是空洞的,罰的金額越來越少,第3次可能還會再降。 吳主任委員秀明:第一次是63億,第二次是61億,都還是在60億元以上。 葉委員津鈴:如果他們一直訴願,會不會一直降?這已經是最後一次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就要看這一次訴願的結果,我們也不需要先去預測,我們基本上都是很堅持的。 葉委員津鈴:主委,你要硬一點,我們會當你們的後盾。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委員。 主席(黃委員偉哲代):請陳委員怡潔質詢。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先釐清一個定義上的問題,對聯合行為最難的是不是判斷業者有沒有犯意聯絡? 主席: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是的,沒錯。 陳委員怡潔:就像剛剛各界一直在質疑中油、台塑的問題,我看你們的回應都是價格跟隨,所以並沒有犯意聯絡的問題。本席想問你們要不要研究看看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規範?因為你們研究這方面的規範方法已經快10年了,可是看起來好像到現在都還沒有成果,這一點是不是可以請你說明一下? 吳主任委員秀明:石油產業的問題最主要還是產業結構的問題,因為現在只有兩家…… 陳委員怡潔:本席指的不是只有石油的部分,而是針對聯合行為到底有沒有犯意聯絡的部分。 吳主任委員秀明:關於這個部分,我們這次修法有在聯合行為的部分新增一項,亦即對於未來聯合行為的合意,我們可以依據合理的因素來推定。 陳委員怡潔:合理的因素有加以說明或定義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我將這一項唸給委員聽,聯合行為是合意的,得依市場狀況、商品或服務特性、成本及利潤考量、事業行為之經濟合理性等相當依據之因素推定之。 陳委員怡潔:你們應該要就這個部分嚴格規範,不要只因為沒有犯意聯絡,就認為沒有聯合行為的問題,好像只要商家或企業有一定的默契存在,就不會違反公平交易法。本席希望你們還要多加注意這個部分。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陳委員怡潔:再來是關於日圓貶值及降價的問題,目前看來,日圓已經跌了25%以上,可是日本旅遊團只漲不跌,剛剛你說,經濟部已找24家業者喝咖啡,但是並無任何的廠商承諾要降價回饋消費者,請問公平會在這部分到底有沒有作為呢?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當然尊重經濟部的作為,而公平會是獨立機關,是依照執法步驟去看業者有沒有用違反公平交易法的方式不降價。 陳委員怡潔:請問公平會有沒有實質的作為去規範?因為旅行團也沒有優惠,剛剛你講……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沒有權力直接命令業者降價,只能不斷用查處、勸導…… 陳委員怡潔:可是你們能去盯日系業者到底有沒有拿出一些承諾,這是你們可以做的部分。 吳主任委員秀明:業者可以提出什麼承諾的部分恐怕是經濟部處理的。 陳委員怡潔:主委剛剛答詢時說,他們有可能會優惠、折扣等等,但是現在百貨都在週年慶,如果你們這時去查他們到底有沒有優惠、優惠多少,查了之後發現他們都有優惠,可是你們查的時間點對嗎?因為這個東西是跟整個大環境在走,你們怎麼會在週年慶時查日系業者到底有沒有做折扣的活動?關於這些部分,公平會是可以……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去查他們有沒有優惠,主要是查價格變動、降不降價的原因,而不是他們沒有優惠就違反公平法。 陳委員怡潔:我指的是你剛剛不是說,你們去查,發現他們有做優惠的方案,或他們的價格有調整,但是在這個時間點,你們做這樣的說明其實是不合理的,因為現在有很多百貨都在做活動。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我瞭解委員的意思。 陳委員怡潔:如果你用這樣的說法去說日系或日貨都有做小幅度降價調整,這是說不過去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除了去瞭解百貨公司之外,也去瞭解很多專賣店。 陳委員怡潔:這是整個大環境的影響,為了要生存,怎麼可能百貨在週年慶,而他們不做活動呢?你們要確實拿出實質的規範、方案或其他來防止業者去做聯合不降價的行為。本席指的是timing和大環境,這部分是你們要去…… 吳主任委員秀明: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常常會用警示的方式,如發函給公會、業者,警告他們不要趁此時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行為如聯合行為等等。表示我們有在注意…… 陳委員怡潔:你們也是要實質介入調查。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 陳委員怡潔:這才有實質的意義。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陳委員怡潔:我指的是這樣。 接下來,剛剛提及大陸對汽車業潛在的壟斷行為已經展開調查,也有結果了,而你們也調查一年四、五個月了。你剛剛說因為兩國的產業狀況不一樣。本席倒想聽聽站在公平會的角度,主委認為兩國的產業狀況在哪裡不一樣?照理說,臺灣應該比大陸優勢,因為臺灣代工的汽車零件最主要是在做這個。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兩點向委員說明。第一點,現在很多人都拿出大陸的調查有所主張,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注意到歐洲商會和美國商會最近對大陸的反壟斷調查紛紛提出抗議,甚至已經很明白講這會很嚴重影響大陸的外資投資環境,亦即他們的反壟斷調查是不是公平,是不是針對外資,這已經引起美國和歐洲商會非常大的…… 陳委員怡潔:不論你們認為他們的調查不合理或有質疑也好,他們的確已促成賓士等進口商降價,而公平會調查了一年五個月,你們能做什麼?不用講過程,就站在你的立場,能為消費者多做什麼?調查這麼久,你都說狀況不一樣,現在又質疑大陸的調查有問題,但是實質上大陸已經替他們爭取了降價的趨勢,公平會能做什麼?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當然就他們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來調查,如果有違反,我們就嚴予處罰。至於價格的部分,我知道委員關心的在此,大陸除了反壟斷法之外,還有價格法,是同時生效的,是過去計畫經濟時代留下的…… 陳委員怡潔:依照大陸的模式也好、法令也好,公平會在這方面也調查一年五個月了,到底能做到什麼?未來汽車進口商的車價不降的話,在零件的部分,公平會可以替我們爭取降價空間的機會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公平會不是物價主管機關,所以沒辦法直接命令業者降價。 陳委員怡潔:沒有錯,但是你們可以去調查,你們是保護消費者的立場吧?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陳委員怡潔:爭取消費者的福利也是你們應該做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陳委員怡潔:那有沒有相對的空間?如同我剛剛跟你講的背景,因為臺灣的汽車零件代工遠比大陸好得多。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陳委員怡潔:所以有沒有空間?你們也調查了一年五個月,總不會什麼都沒有?一點結論都沒有?初步想法都沒有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委員所指的空間是降價的空間嗎? 陳委員怡潔:對,是降價的空間,難道是漲幅的空間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並不是針對他們的價格來做調查,而是針對他們有沒有聯合行為、獨占的濫用來調查,如果他們有聯合行為可能會影響到價格,但是我們不是物價主管機關…… 陳委員怡潔:請你們於這個星期前將目前調查的情形和進度送到本席辦公室,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可以向委員說明,沒問題。 陳委員怡潔:我相信這個空間是絕對有的,因為兩國產業的狀況、環境是不同的,所以你不能用法令一直維護,說公平會在這個部分一點責任都沒有。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公平法的立法意旨…… 陳委員怡潔:接著請教,頂新集團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的案子送到公平會了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還沒有,案子先到NCC。 陳委員怡潔:請問未來你們就職責審查的重點在哪裡?本席不了解頂新的作法,他們是成立一家資本額只有100萬的公司,卻花600億併購中嘉,站在你的角度,這個作法妥當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要等到個案進來,再來審查。 陳委員怡潔:就站在過往的經驗和現在的職責,請問你的看法?未來這個案子還是會送進來,總不能等送進來才去審查,還是送進來才去發現問題點在哪裡,而且這是這麼大的案子,你不會現在連一點想法都沒有,你認不認為成立資本額只有100萬的公司可以併600億的中嘉,我只要問你的看法?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中嘉是有線電視,所以要看其對有線電視市場競爭的影響。 陳委員怡潔:你認為合不合理? 吳主任委員秀明:公平會管的不是…… 陳委員怡潔:未來你們的審查重點在哪裡? 吳主任委員秀明:審查的重點在其對市場競爭的影響,尤其是對有線電視市場競爭的影響,這是公平會要審查的,至於外資的部分是投審會,產業的部分是NCC,我們三個部會共同來審查。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們的審查重點是…… 吳主任委員秀明:市場競爭,公平會就是審查市場競爭。 陳委員怡潔:如果最近頂新、鴻海、遠東集團都宣布要進軍有線電視,要大規模收購有線電視臺,請教這樣國內的有線電視市場會不會被少數財團壟斷?這應該就是公平會的職責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如果有這種情況,我們當然…… 陳委員怡潔:我們現在就回歸到上個問題,如果他們的資本額只有100萬,卻併購600億的中嘉有線電視臺,依經驗及職責,你認為未來會不會被財團壟斷? 吳主任委員秀明:假設性的問題,我沒辦法回答。 陳委員怡潔:沒有人能相信資本額100萬的公司可以併購資本額600億的有線電視臺,如果你的答案永遠是未來不可預測,我不知道你在這個職位上還能替消費者爭取什麼?我剛剛將背景講給你聽,你說這不是你的責任,問你的審查重點在哪裡,你說送進來才知道,沒有一樣東西是你答得出來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的審查重點是市場競爭。 陳委員怡潔:請主委也將中嘉被併購案的資料送到本席辦公室。 吳主任委員秀明:個案還沒有進來…… 陳委員怡潔:我要瞭解你們的審查重點在哪裡,請以書面交給我。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沒有問題。 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主委。 請黃委員昭順質詢。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個會期立法院送給主委很多支尚方寶劍,如修改公平交易法等等。每次質詢時,我們都對主委多所期待,但是一直到現在公平會幾乎都是打假球,如九家電廠的事情,這次是第三次,你們有把握嗎?還是又會被訴願會打回來?其實公平會和行政院應該是同一體系,可是我們經常被打回票,你有何感想? 主席: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訴願會絕對不會同意和行政機關是同一陣線,因為他們有一半的成員是外部的委員。 黃委員昭順:訴願會做這樣的決定,你認為在行政體系中,是很公平,主委接受這個決定?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當然不接受。 黃委員昭順:行政院是一個體系,所有的人民都在看行政院對這件事情的態度是如何。而公平會和訴願會都是公務機關,並非公務機關和人民,平常訴願會是人民和行政體系在做訴願的動作,今天則是公平會做的裁決在行政院的訴願會不斷被打臉。你在行政院會都不抗議、不表達意見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關於訴願會的決定,我們只能尊重。 黃委員昭順:人民多所期待,可是你在行政院會不表示意見嗎?只要回答本席這個問題即可。 吳主任委員秀明:在行政院會上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機會談到這個案子。 黃委員昭順:為什麼?你可以提出臨時動議。本席具體建議你以臨時動議提出來,可以嗎?這個禮拜的行政院會是星期四嗎?是今天嗎?下個星期四你可以提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於訴願機關,我們還是要尊重他們。 黃委員昭順:怎麼樣尊重? 吳主任委員秀明:在辯論的過程中,我們絕對會盡全力去辯護,但是訴願的決定…… 黃委員昭順:所以全世界的人都說你們在打假球,對不對? 主席:對呀!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打假球,我們不可能…… 黃委員昭順:偉哲,現在是輪到你發言嗎?你在應聲。這很簡單!主席,我們待會做個決議,要求主委在行政院會上針對訴願會的決定提出意見,這樣打假球的狀況讓我們質疑行政院的立場,這是本席今天第一個要講的,待會就提臨時動議,我們一起提案,表示不分黨派。 其次,剛才已經有很多委員提及物價、日系的東西,我們看到只有經濟部請他們喝咖啡,但是他們表明不要降價,而提出回饋等等的。請教主委,除了喝咖啡、姊姊妹妹不要用日系用品以外,我們還有什麼辦法? 吳主任委員秀明:關於剛剛九家電廠的事情,我再回過頭回應委員…… 黃委員昭順:你不要占用本席的發言時間,我們已經要做決議了,你才…… 吳主任委員秀明:其實我有私下和院長反應…… 黃委員昭順:不用私下,你就公開在院會和他們對槓。 吳主任委員秀明:公開在院會上並不妥當,因為訴願會也是正式的救濟機關…… 黃委員昭順:主委認為不妥當是你的事情,待會委員會會做決議,妥不妥當讓院長去裁決,你們可以再去做民調,九家電廠的事情將行政體系的民調全部都打趴,整個電價全部調漲,我現在沒有時間和你談這件事情……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的瞭解院長也是很希望…… 黃委員昭順:如果希望,我們就在院會提嘛!對不對?你現在不要占用我的發言時間,因為我們已經做具體建議了。現在要講的是經濟部部長請日系廠商喝咖啡,「10A總裁的彭淮南呼籲姊姊妹妹不要用日系商品。請問除此之外,我們還有什麼辦法? 吳主任委員秀明:物價的問題本來就是跨部會…… 黃委員昭順:我現在不是和你講物價,是講日系體系的東西。 吳主任委員秀明:那也是價格的問題。 黃委員昭順:你們還有什麼其他的辦法?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當然還是要跨部會一起來做。 黃委員昭順:我當然知道要跨部會,經濟部和日系廠商喝咖啡,彭淮南講姊姊妹妹不要用日系商品,你要講哥哥爸爸不要用嗎?還是你有其他的辦法?總該拿出具體的辦法,不要跟我說要跨部會去做。 吳主任委員秀明:關於這部分,公平會當然就是介入調查,看看他們有沒有聯合行為、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 黃委員昭順:你們介入調查要多久時間?已經介入了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已經介入了。 黃委員昭順:能不能告訴我們,你們已經介入幾樣東西? 吳主任委員秀明:請我們業務單位的處長來說明。 黃委員昭順:本席沒有那麼多的發言時間,你就簡單告訴我有哪幾項? 吳主任委員秀明:包括汽車…… 黃委員昭順:已介入汽車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化妝品…… 黃委員昭順:你們滿意他們用回饋的方法統包來處理的說辭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也許業者誠意可以再提高些。 黃委員昭順:你必須要拿出尚方寶劍,寶劍沒有出鞘,他們的誠意怎麼可能會提高呢?你看看大陸怎麼做,其他國家怎麼做。如果我們僅僅是喝咖啡、姊姊妹妹不要用,然後呢? 吳主任委員秀明:但是大陸的作法就是已經非常有爭議性,有很多副作用。 黃委員昭順:大陸的作法是不是有爭議性是他們家的事,我們不用學大陸,但是至少拿出具體的方法能遏止這件事情,只是在這裡呼籲有用嗎?你同意他們用回饋的方法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那要看他們回饋的多少還有期間的長短。 黃委員昭順:你同意他們現在的說辭嗎?他們已經講了很久了。你都不知道他們怎麼回饋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做為消費者的立場,我們當然也希望他們有更多讓利的空間。 黃委員昭順:主委,我現在不是要你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講,本席希望你用主委的立場,怎麼樣為臺灣人民做這件事。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委的立場,公平法並沒有任何一個條文授與我們權力直接去管制。 黃委員昭順:主任委員想不出任何的辦法,所以咖啡你也不想要,姊姊、妹妹,你也不想要,請問,主任委員還要用什麼方法?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在查察的過程中,讓他們瞭解到,我們會給他們施一定的壓力。 黃委員昭順:主任委員的尚方寶劍就是查察,對不對?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黃委員昭順:主任委員就提出查察的方法,公平會每天去三次,這樣可以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盡力去查。 黃委員昭順:本席希望主任委員不要讓我們修法修半天結果要適用的時候什麼都沒有,主任委員跟本席說你用消費者的立場,我們自己有消費者保護基金會啊!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黃委員昭順:就不需要公平會,也不需要修法了,所以本席希望主任委員能夠拿好尚方寶劍,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 黃委員昭順:第三,是本席在此每次都會提的,即壽險的事,幾乎每一個健康險到75歲就不保了,本席在此已經提了N次,我也投了健康險,75歲以後是最需要健康險的時候,結果幾家公司在其辦法中全部壟斷,本席大概每一次在公平會就會提這件事,請問主任委員把那幾家壽險公司找來處理了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 黃委員昭順:處理的狀況是什麼,請主任委員告訴我們。 吳主任委員秀明:委員關心這個問題,已經有一段時間,所以我們也很重視這個問題,我們也都找金管會來開過會,也有找業者來開會,金管會基本上表示業者對很高齡的,有一個保險的上限,是保險公司基於風險控管等因素的考量。 黃委員昭順:主任委員,本席現在講的不是風險的控管那一段,而是幾家公司在做健康保險的過程中全部壟斷,例如我們是二十幾歲去保,但是到75歲的時候,我們不能用,本席認為所有保險公司做這樣統一壟斷的行為,是不當的,我們整個國家已經面臨高齡化的社會,我們國家提出長期照護,現階段大概五、六十歲的,都是以前保的到現在,本席要求公平會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把75歲以上不做保險的侷限部分拿掉。 吳主任委員秀明:這個部分因為每一張保單都是要經過金管會審查同意的。 黃委員昭順:主任委員現在所講,那是以前審查的,所以他們審查以後,現在本席很清楚的告訴你,就是以前核可的,我們發現每一個壽險公司都做了這樣的壟斷,所以本席正式在此告訴公平會主任委員,不管你要找金管會或什麼人來,你們要把75歲的部分拿開,不管你的風險控管等是什麼,很簡單,甚至於是要調整,或75歲要打開時需要怎麼樣再繳費,你至少把這件事做到嘛!你不應該任由這些壽險公司在做壟斷的行為。 本席希望主任委員在一定的時間內把這件事解決,等一下幫本席寫個動議出來,本席不希望下一次在業務報告時再次的跟主任委員提這件事,主任委員可以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會努力看看,但是我們知道這件事主要還是金管會的權責,因為每一張保單都是要金管會審查的。 黃委員昭順:本席剛才已經講了,主任委員要拗這個就沒意思,因為每一家統統都一樣,對不對?沒有一家不是這個狀況嘛!這不是壟斷,什麼才叫「壟斷」? 由於本席的質詢時間已經結束了,黃委員偉哲等一下會罵本席,因為本席剛才去跟他說,我們不可以每一次都用這種方式在此把每個時間都浪費掉,所以本席不希望在主任委員下次業務報告時再提這件事,本席希望有具體的成果出來。 吳主任委員秀明:好,我們努力看看,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汝芬質詢。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看到公平會103年度的預算報告,你們只有一千三百多萬元的金額是嗎? 主席: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凍結的部分是嗎? 鄭委員汝芬:被凍結的部分還是……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被凍結的部分有一千多萬元。 鄭委員汝芬:被凍結一千多萬元?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鄭委員汝芬:你們有沒有能力解凍?你們目前的業務攸關整個食安的危急,社會觀感這麼不佳,公平會在每一個時間點似乎非常的重要。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當然希望早日解凍,才有調查費用,今年剩下兩個多月,才會有一些調查費用可以用。 鄭委員汝芬:你們平常調查的整個人員布置是在哪邊?依靠在縣市政府,還是你們本身業務就屬移動性的?在台北本部,然後是移動的,是不是這樣?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 鄭委員汝芬:全國就可以調查到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就是依業務的需要,我們都去調查北、中、南。 鄭委員汝芬:北、中、南都調查?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鄭委員汝芬:是送到台北給你們調查,還是人員到北、中、南去搜查?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也會派員下去,當然也有請他到會說明,都有,約談他時就要過來。 鄭委員汝芬:今天報載目前包括吃的、用的沐浴乳部分也不能放防腐劑,小孩子在用的沐浴乳很廣大。 吳主任委員秀明:其實這不是公平會的職掌。 鄭委員汝芬:這不是你們的職責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衛福部。 鄭委員汝芬:沒有錯啊!你們在這個部分是不是也要…… 吳主任委員秀明:除非他有做不實廣告,他的廣告說沒有放,實際是有,我們就會管,如果沒有不實廣告,就是偽摻這些都屬衛福部。 鄭委員汝芬:本席已經提出來,你們也要關心一下,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我們會關心。 鄭委員汝芬:報載還有七個沒有標示防腐劑的部分,你們也要關心一下,好不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 鄭委員汝芬:現在大家都對日本貨物有疑慮,日幣貶值已經很久了,因為那是浮動性的,像這樣要怎麼樣管控呢? 吳主任委員秀明:要各部會一起合作,例如經濟部請他們喝咖啡,財政部也許關稅的部分,我們就是看業者有沒有聯合壟斷,或是獨占的定價等,有沒有違反公平法。 鄭委員汝芬:日幣貶值已經這麼久了,財政部都說應該降三成或四成percent,你們竟然都沒有反映出來? 吳主任委員秀明:其實都有在瞭解與調查。 鄭委員汝芬:但是都沒有改善啊!就是因為都沒有改善,民眾才會一直質疑,或是這個質疑是你們提出來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提出來的。 鄭委員汝芬:是你們提出來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是我們提出來的。 鄭委員汝芬:就是表示你們在公平的位子沒有把關好嘛!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是,就我們的職責部分,我們非常積極在做,包括像汽車的部分,我們就有瞭解汽車零件進口的匯率變動,是不是影響它的價格。 鄭委員汝芬:可能汽車降的百分點剛好,額度就比較高,例如3%、4%對民眾就差很多,你都注意到汽車,相對的,日本貨物在台灣也是很大宗,你既然可注意到汽車,為什麼對其他貨物無法注意到? 吳主任委員秀明:有,我們在藥品、化妝品、衣服、無印良品等部分都有去查。 鄭委員汝芬:對呀!這些也是國人非常喜好的東西,汽車零件你都可以注意到,剛才你又到了麼多的商品,連無印良品你都知道,如果你沒有講,我還不知道它是日系的商品呢!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我們都有去瞭解,看它有沒有異常的價格變動。譬如無印良品,我們業務單位負責的處長說,它有打6折到8折、家具9折、有些層架組是72折到75折不等。 鄭委員汝芬:是不是百貨公司週年慶時,他們也一起來做折扣或特價?因為現在百貨公司剛好也是週年慶呀!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請處長說明。 鄭委員汝芬:好,你講一下你們的數據是什麼時候的。 主席:請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恩生: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最近在週年慶,所以不能單純以週年慶為主,我們針對日藥本舖、UNIQLO、無印良品、台隆手創館、淳久堂書店、愛買量販店、屈臣氏、康是美的商品及專賣店,都有所調查與瞭解。在化妝品部分,我們調查了共有四、五個系列,平均降幅是14%到22%,他們另外還有推出優惠組合商品。針對一些書籍價格的即時反映,他們都有根據匯率在調整。但是大部分商店並沒有標示因應貶值而做所謂降價的優惠,因為這部分還要根據長期匯率的變化再做調整。 鄭委員汝芬:你這樣的解釋我是可以接受,因為這是針對匯率變動而做調整。日幣貶值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民眾的觀感才會不好,所以公平會就要站出來督促。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我們會繼續。 鄭委員汝芬:譬如UNIQLO、無印良品的商品價格,你們在百貨公司也可以查到,然而一般南北貨根本就看不到,無法從這裡查起,平常的價格又是他們自己在定的,民眾根本無法跟他們argue要在價格上做反映。請問在一般南北貨方面,你們要如何針對日貨做管控?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還是持續監控、查訪,派員瞭解價格。 鄭委員汝芬:南北貨最大宗的地方就是在臺北,你們都無法掌握好。 吳主任委員秀明:如果有需要,無論是批發或零售市場,我們都可以去查。 鄭委員汝芬:你們說有在查,那麼南北貨最大宗的都是藏在臺北哪個角落比較多? 張處長恩生:以日系而言,像是華陰街那邊有很多專賣日本吃食的商品,就是後火車站那邊。 鄭委員汝芬:那裡是最大宗嗎? 張處長恩生:在華陰街,就是後火車站那裡,有許多販賣日本零食或是一般用品的專賣店。至於剛才向委員報告的康是美,都是全國連鎖的。 鄭委員汝芬:像是連鎖的大宗物資,這時你們本身就要動了。 張處長恩生:是,我們都是在監控的。 鄭委員汝芬:我們有很多廠商都在幫日系產品供應原料,日本方面都會直接跟廠商講,日幣現在這樣,所以要降價;今天如果我們都無法反映這樣的問題,要如何照顧供應日本原料的廠商?在台灣同樣是賣這樣的價格,但是賣出去就要隨著匯率而有波動,損失的還是我們本國人。很多銷貨給日本的台商都反映說,日幣貶值那麼厲害,訂單要接也不對,不接也不對,萬一匯率又調高怎麼辦?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繼續就他們有沒有違反公平法而持續監控。 鄭委員汝芬:他們是不會違反公平法,你們要知道的就是進貨這些廠商的部分。 吳主任委員秀明:我們會一併瞭解。 鄭委員汝芬:好,謝謝主委。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輪到質詢的羅委員淑蕾、吳委員秉叡、周委員倪安、盧委員秀燕、許委員添財、廖委員正井、林委員德福、江委員惠貞、賴委員士葆、楊委員應雄、賴委員振昌、吳委員育仁、李委員桐豪、陳委員歐珀、孔委員文吉、吳委員育昇、鄭委員天財、許委員智傑、江委員啟臣、邱委員志偉、蔣委員乃辛、陳委員淑慧、邱委員文彥、蘇委員清泉、呂委員學樟、何委員欣純、鄭委員麗君、姚委員文智、潘委員維剛、高委員金素梅及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丁委員守中代):現在繼續開會。 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聆聽了好幾位委員的質詢,其實大家對公平會是「愛之深、責之切」,問題是公平會沒有好好處理,所以「責之切」大於「愛之深」。我簡單問一下,關於IPP電廠案的罰金,你們原先罰了多少? 主席: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答復。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到目前為止,都是超過60億,第一次是63億。 黃委員偉哲:然後呢? 吳主任委員秀明:後來訴願會指責我們沒有考慮這種行為是在修法之前,而修法之前的罰金比較低,所以我們就降了一些,但是降的幅度很小,整體上還是超過60億。 黃委員偉哲:然後呢?就確認了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沒有,他們還在訴願。 黃委員偉哲:然後呢? 吳主任委員秀明:就是看訴願的結果。 黃委員偉哲:咖啡案為什麼會被打回來? 吳主任委員秀明:基本上是針對業者之間有沒有合意以及習慣上的定價,他們認為咖啡這種產品都是5塊錢、5塊錢的漲,所以法院不認為這是聯合的結果,這個部分可能跟我們的見解有點不同。可是同時期的鮮奶案已經三審定讞了,我們是勝訴的。 黃委員偉哲:對,所以我覺得好幾個案子統統都牽涉到公平會到底有沒有認真地去做,譬如各家一體都漲5元,可是事實上各家的成本不應該都是相同的。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我們當時也是這樣講,可是法院認為這個產品有所謂的習慣性的定價,過去都是一次漲5元,所以法院認為他們一起漲5元…… 黃委員偉哲:我覺得很好奇,不管是行政院訴願會也好,或是高等行政法院也好,大家又不是不用出門買東西,為什麼都卯起來跟公平會作對?到底是你們的法學素養不夠,對於壟斷、聯合行為或不公平競爭的專業解釋素養不夠,還是法官的專業素養不夠,或是訴願會訴願委員的專業素養不夠?你們做出的裁定都被駁回、發回,讓老百姓或社會大眾對於你們一再地期待,卻一再地失望。 吳主任委員秀明:因為這個案子的罰鍰金額創下歷史新高,所以我覺得…… 黃委員偉哲:基本上以通案來講。 吳主任委員秀明:通案的話,我們的維持率很高,如果從長期來觀察的話,公平會在…… 黃委員偉哲:但是就幾個具指標性、大家矚目的案子,維持率都不高。以通案來講,你剛剛講南部的幾家碾米廠或什麼廠中間有可能如何、如何,一般社會大眾沒有注意到這種東西,而且事實上影響的層面沒有那麼廣,但是對於整體性的案子,譬如連鎖的咖啡或IPP,這是社會矚目的案件,而且具有全國性的影響。對於地區性、甚至於個別性的案子,或是店家的規模很小,你們的維持率就高,這也算一件,可是IPP的案子也算一件。你們辦100件、1,000件小商號的聯合行為,也比不過辦一件IPP的案子。所以從量來看,你們的維持率很高,但從質來講,當你們碰到了大公司、大企業,他們有一幫子律師,具有很高的專業素養,也很會挑剔你們的裁決文,你們就輸了。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於這種大案子,通常訴願會也比較謹慎,不太會一次讓你過。當然,對方…… 黃委員偉哲:你剛剛講「它不會一次讓你過」,談到咖啡的案子又說是「定價的習慣」,你說訴願會的習慣就是碰到大案子不會一次讓你過? 吳主任委員秀明:不是說大案子就一定不會讓你過,而是它對於大案子會比較謹慎一點,這是可以理解的。 黃委員偉哲:你比它更謹慎、更嚴謹,讓它無從挑剔,你不就贏了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我們在很多案子都是這樣子。 黃委員偉哲:但是大案子就沒了。 另外,大家都提到奇異果等等,同時也提到中國大陸國發改委與反壟斷局。固然他們常常收到一些歐洲商會的抗議或一些人的警告,所以影響中國大陸的投資,可是它還是照做。這些都是經過媒體披露的,沒有經過媒體披露的,我們還不知道。也就是說,它的調查力道很強,甚至於歐洲商會還指責中國反壟斷部門在調查時,透過帶有恐嚇性的行政手段,迫使企業接受懲罰及裁處,讓企業無法對指控事證進行抗辯。 吳主任委員秀明:對,這就是他們受到質疑的地方,這與國際的做法都不吻合。 黃委員偉哲:可是坦白講,人家說過猶不及,問題是他們寧可過,也不願不及,你們是遠遠不及。 吳主任委員秀明:但是它可能對投資意願就會產生影響。 黃委員偉哲:人家沒差,他們的投資那麼多,他們又招商引資…… 吳主任委員秀明:可是對台灣可能就有差了。 黃委員偉哲:對呀。我的意思是,我們雖然比較民主,可是法治執行面就差了。我們也需要投資,我們也講道理。如果中國大陸太強,台灣則是太弱了。國人對你們的期待不見得要像中國大陸那樣去恐嚇廠商如果不接受這樣的金額,就如何、如何,或是到時候讓你更難過,老百姓不見得期待這樣,但是對你們現在溫吞的做法,沒有實質的成績,讓人家不夠滿意的做法,大家是很有意見的。 我舉一個近期的例子來講,之前有委員提到,鳳凰颱風來襲的時候,明明蔬菜的產地沒有受損,到貨量也創新高,菜價仍然上漲,可是你們又抓不出菜蟲。你說委員都著重價格,我們當然要著重價格,因為老百姓著重價格。你說你們只能針對不公平行為、不公平競爭或聯合行為,我了解,可是出現季節性的不合理價格,就表示有人、有一隻黑手在調控、掌控市場,這就是很明顯的不公平行為。 最後,剛才很多委員都提到,我們給了公平會尚方寶劍,這次你們還想對公平交易法來個徹頭徹尾的大翻修,但是如果大家對於你們的做法沒有辦法接受,不要講對公平交易法做個徹頭徹尾的大翻修,就連你們的預算解凍也有問題。你們說沒有預算不能做事情,可是另一種講法是,給你們那麼多預算還做不好事情,剩下的就不要浪費了。 雖然我們今天凍結的只有一千多萬元,你剛剛講這對公平會是很大的一筆預算,因為你們的員額少,經費也不多,被凍結一千多萬元很了不起,可是有人會認為這一千多萬元也是民脂民膏。你們過去除了人事費以外,預算大概是七、八千萬元,如果被凍結十分之一,表示你們的預算有一億多元;如果被被凍結五分之一,表示預算有七、八千萬元。也就是說,對於過去你們沒有被凍結的五分之四或十分之九的執行,大家覺得失望,為什麼還要繼續浪費這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 吳主任委員秀明:其實該做的我們都有盡力去做,有一些並不是在我們職權範圍內,可能社會的期待滿高的,我們也會設法…… 黃委員偉哲:簡單來講,你說聯合行為很難抓,我們同意,但是現在只要廠商不要找同業一起開會,不要讓你們抓到他們一起開會,大家有個默契,對於價格跟隨的行為,你們就沒辦法。你們雙手一攤地說沒辦法,這不是老百姓樂於見到的情形。你們如果仍然抱持好官我自為之的想法,認為你們得到的法律授權只有這樣而已,那就算了,如果這樣的話,大家對政府就不再有信心。謝謝主委。 吳主任委員秀明:謝謝黃委員。 主席(葉委員津鈴代):本日報告及詢答完畢。楊委員瓊瓔、鄭委員汝芬、潘委員孟安、張委員嘉郡、潘委員維剛、王委員惠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 一、鳳凰颱風上周來襲,還沒造成農損,菜價已因預期心理調漲,最高更漲逾八成,公平會日前公布菜價調查,認定「查無不法」。民間團體,明明有攤商、供應商囤積、哄抬,卻還查不到,根本沒認真查。 1.主委,預期心理導致蔬果漲價合理否?農民無利潤?盤商賺飽飽?有無違反公平交易情事?是否有業者以協議或其他方式合意抬高價格或減少供貨量?貴會如何查價?是否積極?如何善盡「柴契爾夫人」的查價角色? 二、日圓貶至六年新低,日系商品價格卻文風不動,經濟部日前決定啟動首波「喝咖啡」列車,將邀集進口商及日系產品業者,道德勸說業者主動降價,回饋消費者,包括化妝品、食品、成衣、電器、汽車產品都在邀請行列。 1.主委,日圓貶值其售價卻未隨降原因?貴會後知後覺?貴會何時請業者「喝咖啡」?單靠消費者給壓力?貴會有無「積極作為」? 三、公平會針對國內車商是否涉及壟斷調查超過一年,但對調查內容秘而不宣,僅透露原廠非原廠售後零件價格差很大,就算都來自同一家零組件廠供應,價差竟高達兩到三倍;且愈高價的進口豪華車,維修零件差價愈是隨著車價拉大。 1.主委,你是否有個人私家車輛?廠牌為何?是否有維修經驗?是否有感維修零件過貴的感受?為何原廠與非原廠售後零件價格差很大?其中眉角何在?貴會調查1年的結果?何時可對外公布?遲不公布的主因為何? 鄭委員汝芬書面質詢: 公平交易委員會103年度預算,其中用於調查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行為業務經費,約1,300多萬元。 1.請問主委是否因預算不足以支付支出,以致於公平交易委員會無法發揮主動調查功能,只能仰賴檢舉才發動調查? 2.公平交易委員會與大企業的官司,屢遭敗訴收場,如:對國內9家民營電廠業者事件、中油台塑聯合行為、四大超商業者聯合調漲現煮咖啡價格行為等案件,請問主委是否因調查處理成效不彰,導致無法保護消費者權益? 3.公平交易委員會103年1-8月收辦案件為1,245件,已處理1,055件,其中中止審理部分為786件(74%),請問主委,是否是因民眾對於公平交易法的知識不足導致認定上問題,而使案件檢舉因程序不符而產生錯誤檢舉? 4.承上題,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103年預算為1,150多萬,但其中與民眾相關宣導部分看不出來比重為何;若民眾普遍對公平交易認知上不足,請問主委該如何補強教育民眾相關知識? 5.日圓連續貶值,許多日系商品價格並無降價,反應匯差。原裝進口的日系品牌化妝品價格從原價到8折都有;台灣代工的日系品牌則是原價的7、8折。但這些化妝品的價格優惠,大都是促銷或是週年慶活動而來,並非針對日圓貶值而有的折扣,請問主委有無具體處理結果? 6.目前鳳凰颱風來襲,還沒造成農損,菜價已因預期心理調漲,最高更漲逾八成,但公平會公布菜價調查,認定「查無不法」。請問主委,每次颱風一來,傳統市場菜價必為高漲,明明有攤商、供應商囤積、哄抬價格,是消費者感受錯誤?還是公平會不夠積極調查? 潘委員孟安書面質詢: 一、冬季鮮乳價格疑似聯合行為應予調查 近年咖啡、西點等,受到消費者歡迎,帶動冬季鮮乳需求大增,但國內乳品廠卻仍壓低冬季生乳收購價格,造成酪農不敷生產成本高漲而虧損;以國內乳品廠平均每日收購960公噸生乳計算,乳品廠冬季每月收購成本就比夏季節省了2億多元,卻未將節省的成本反映在零售價上,反而以缺乳為由調漲價格,形成酪農與消費者雙輸、乳品廠獨贏的現象。以同樣1月份為例,味全冬季乳品收入2008年僅4.6億元,2012年增加到7.2億元,統一則從5.9億元提高到9.2億元,乳品大廠「賺很大」,是否涉及聯合壓低收購價的不公平交易?本席去年11月召開記者會,公開要求公平會進行調查,公平會是否追蹤大廠有無聯合壟斷行為? 公平會曾在2011年裁罰味全、統一與光泉三家廠商存在聯合行為,分別開罰1,200萬元、1,000萬元及800萬,三者共3,000萬元罰鍰,寫下鮮乳史上罰鍰最重紀錄。該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裁罰有理,今年1月8日駁回三大乳品業者的抗罰訴訟(業者仍可上訴),足見乳品價格潛在人為操控有跡可循,公平會何時能針對冬乳價格調查出結果? 二、油價調查始終無法突破應有積極作為 中油、台塑化屢次同幅且幾近同時調漲油價,公平會前年先是以聯合行為進行調查,卻卡在浮動油價機制難以裁罰。去年在立院要求下,改從獨占(中油、台塑依公平交易法第5條「不為價格之競爭」,其行為已可認定為獨占)不當定價重新調查。今年1月調查報告出爐,公平會竟一共羅列三大理由來替兩大油商佐證並未構成獨占不當定價的違反,不予處分,理由為: (一)若要構成獨占不當定價,應是獨占廠商為了追求獨占利益,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對商品訂定不合理價格。而中油依浮動油價調價,受主管機關監控,就算台塑化跟價,與追求違法獨占利益情況有別。 (二)兩油商民國100年起連2年國內銷售汽柴油產品的利潤率皆為負值,從其汽柴油價格定價,很難認定有追求違法的獨占利益。 (三)跟漲行為在美加紐澳及歐盟等油品寡占市場都看得到,中油及台塑化非特例,也非屬獨占事業濫用市場地位的行為。 公平會成為中油、台塑的辯護律師了嗎? 請問: (一)去年上半年中油本業的營業利益虧損20.73億元,台塑化本業就大賺64.31億元;以毛利率(毛利除以營收)為例,中油僅1.17%,台塑化卻達2.51%;再以代表油品本業的營業利益率(營業利益除以營收)來看,中油是負值,但台塑化可達1.43%;中油在銷貨成本及人事費用上,包袱明顯較台塑化來得重。兩家營運成本根本就大不同,定價結果怎會一樣? (二)美加歐盟雖是油品寡占市場,但油商都有很多家,不是只有兩家,公平會為中油、台塑化找理由,其價格跟進行為怎能拿來與國外相比? 張委員嘉郡書面質詢: 一、請問主委,在日幣貶值的問題上,經濟部在星期一下午特別邀請了日貨進口商、製造商和通路商喝咖啡,希望業者能在售出的商品上反映匯差,央行彭總裁也說到,日幣匯率貶值5%,國內日貨售價應降3%~4%,而就本席瞭解,經濟部在前幾天喝完咖啡後有提到,希望業者能依照成本結構不同,在適當範圍內反應價格,如果廠商還是堅不降價,不排除將請公平會介入調查,關於日貨在國內的銷售價格,請問公平會目前瞭解的狀況? 二、本席看到,去年上半年時,日幣也有一波明顯的貶值,當時公平會也曾對日系商品業者進行價格變動的調查,但並未查到日系商品業者有涉及聯合行為。 這一次我們可以看到新聞,說日系食品,最快在11月會降價,因為現在販賣的是之前的囤貨,也有回應說會有促銷方案,請問主委,就價格的反應上,到11月才有可能有實質的變動,在時間上,會不會有點太久?另外,您認同促銷等於降價嗎?就這波貶值與去年相較,屆時公平會如果進行調查,會不會又得出一樣的結果?會裡面的調查經費使用狀況? 三、請問主委,對於大陸進行的反壟斷調查,調查進口商的零件價格,以逼降價的問題,就本席瞭解,目前我國公平會對於汽車零件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已經立案調查,公平會主要瞭解的內容?預計多久時間能完成調查?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有關報載八大公會促暫緩施行「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乙事,公平會表示,近來因名人代言廣告的風氣盛行,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薦證廣告層出不窮,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事實上,此種情形不僅發生在國內,國外不實薦證廣告亦時有所聞,故各國主管機關紛紛制定相關規範以有效管理,甚至不乏有針對特定商品或專門職業人員全面禁止刊播薦證廣告之例。公平會認為,事業為提高其商品或服務之銷售量、知名度或認知度,聘請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機構)或以消費者經驗分享的方式為其商品或服務代言,原無可厚非,但如果此種代言廣告的內容涉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則一般民眾因該薦證廣告而購買其商品或服務者,不僅消費權益難以確保,對於市場上其他正當經營的業者亦將遭受競爭上的不利益。故對於此種不實的薦證廣告,公平會基於公平交易法主管機關的立場,有必要加以規範,以遏阻不實薦證廣告歪風,確保消費者權益與公平競爭的競爭環境。打擊不實廣告,查察物價本來就是公平會執法的重點項目,不論薦證廣告或其他型態的廣告內容,只要內容是真實的,就沒有違法的疑慮,但是如廣告內容不實,公平會依法就必須加以查處。各項產品利用公眾知名人物以消費者的親身體驗效果作為訴求,引導消費者追尋使用,打開知名度,原無可厚非,但若是遭不肖廠商利用,就變成實質的欺騙行為,公平會當然應該要執行公權力進行處理,.公平會應協調跨部會如衛福部、NCC等,對於現行相關新聞及衛生法令關於不實廣告進行共同分工執法,務必將不實的、誤導的、惡意欺騙的廣告,進行嚴格的規範處罰,以真正確保消費者權益,另外公平會另一項重要任務就是針對物價上漲行為的抑制查察,亦應該聯合相關部會進行清查,包括農委會、財政部進行清查是否有囤積、壟斷的情形,透過財政部進行稅捐稽核亦可以達到遏止的作用,不能都只是清查是否有聯合漲價,對物價卻仍不斷上漲的民怨,應該要站在與消費者同步的同理心來查察,否則給了公平會公權力,到最後卻仍是告訴大眾消費者,查無聯合漲價行為就結案,與消費者實際觀感差距太大,對執政都是一種傷害,本席建請公平會要以更積極的態度及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執法,才能降低民怨,顯現執政的績效。 王委員惠美書面質詢: 問題一:消基會批公平會針對鳳凰颱風來襲,菜價哄抬一事,未認真調查,請公平會說明 1.公平會業務報告第1頁裡面提到,針對近期國內民生物資價格波動情形,對於民眾特別切身感受之商品,公平會十分重視,絕不容許有人為破壞市場機制、助長物價飆漲的情形,且將持續配合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之運作與分工,積極查察不法行為。但這次鳳凰颱風來台,菜價從颱風來襲首日飆漲,第一天漲一成七,第二天續漲近三成,其中空心菜漲一倍,芥藍菜漲七成三、小白菜更漲達八成二,高山高麗菜1顆標價逾200元。公平會竟說「查無不法」,請問公平會在整個調查過程做了些什麼動作? 2.公平會查無不法的理由是蔬菜種類、品質不同,通路多元,經營成本未必相同,如個別事業自行依其進貨成本決定銷售價格,並未違反《公平交易法》。惟政府陸續在各領域建立了這麼多朵雲,其中農業雲、食品雲的建立就是在於整個產銷流程追溯,雖然蔬菜種類不同,品質不同,通路多元,但公平會是否有應用這些資訊去確認整個通路?中盤商有無刻意囤貨,造成恐慌,導致下游販售業者買不到?還是下游業者個別行為?跟同一盤商購買成本價格應該都一樣,為什麼有人會賣比較貴,有人比較便宜,公平會有徹底瞭解了嗎? 3.品質不同,價格本來就會不同,但高山高麗菜真的是高山種的嗎?還是販售業者趁颱風之際,知道民眾一定有預期心理會多買一些菜來存,所以藉機大撈颱風財,將一般高麗菜當高山高麗菜賣,還趁機漲價?針對這部分公平會是否有調查了? 4.為了抑制物價上漲,公平會事先做了些什麼事?蔬菜業者每天批貨送貨都來不及,不一定有時間特別上公平會網站上看?公平會在颱風前夕有派員到市場查價嗎?請問公平會跟行政院合組的「穩定物價小組」都在做什麼?台灣每到7-9月就是颱風季節,颱風來襲菜價上漲不是第一次發生,學者也表示,若公平會於颱風前夕可派員至市場查價,對於菜商哄抬價格有抑制的效果,請公平會重新檢討並提出具體抑制颱風來襲哄抬物價之措施。 問題二:公平會針對此次餿水油事件是否已對郭烈成之地下工廠及強冠公司進行調查,又他們之行為是否已符合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四條之構成要件 1.最近餿水油風暴鬧得沸沸揚揚,而此次食安風暴雖看似跟公平會一點關係都沒有,惟公平會負有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之責任,此事件充斥著虛偽不實廣告或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為何在公平會的業務報告中完全沒看到公平會介入調查郭烈成及強冠之不法行為?去年大統油事件公平會第一時間介入,此次餿水油事件也屬食品,為何公平會沒採取任何行動?請問公平會針對此次食安風暴做了哪些事?在歷經幾次食安風暴後,公平會在市場交易維護上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公平會有搜索權,權力不亞於衛福部或農委會,公平會是否應更積極調查有違市場交易秩序,傷害消費者權益之行為? 2.強冠之全統香豬油並無GMP標章,但下游廠商都說因為強冠是有GMP廠商所以才向其購入豬油,雖GMP目前是單一產品認證,但公平會是否有徹底了解強冠是否有讓下游廠商誤認全統香豬油是GMP商品之行為? 主席:現有臨時提案4案,內容如下: 1、 日幣持續貶值,已創六年來新低,但許多日本貨價格卻未相對調降;而去(102)年底紐西蘭和我國簽訂台紐經濟合作協定生效後,紐方產品幾乎都立即降為零關稅,例如奶粉、奇異果等等,但是,這些商品在市面上販售至今也都未見降價,爰要求公平會調查,有無故意不降價、濫用獨占地位、私下「聯合抗跌」、拘束轉售價格之行為等不法行為,並於一星期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調查結果報告。 提案人:葉津鈴  黃昭順 連署人:黃偉哲  陳明文  陳怡潔  廖國棟 2、 針對保險業者就特定年齡者即不得納保之現象,恐有違反公平交易法所定維護消費者利益,確保公平競爭;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就保險業投保年齡等,不利消費者權益等限制,立即研議解決之道。 提案人:黃昭順  葉津鈴  黃偉哲 3、 針對日幣匯率狂跌,但是相關日系貨品卻不降價,政府作為顯屬消極,爰要求1.公平會除現立案調查外,更應限期完成調查,並將調查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公平會應主動聯合相關部會,針對日貨價格,進行查察。3.針對消費者物價上漲,造成民眾生活痛苦,公平會之查價作為應落實執行之,並嚴懲哄抬價格等情事。 提案人:黃昭順  葉津鈴  丁守中  黃偉哲 4、 針對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9家民營電廠合意拒絕調整與台電公司之購電費率聯合行為案,屢遭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撤銷,令外界質疑政府有「打假球」之嫌,特提案要求:1.公平會主任委員應主動於行政院院會將本案之處理疑義,提請討論,以速謀妥善處理,維護國人權益。2.公平會對其處分遭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撤銷,應速強化處分之理據,以令處分早日定案。 提案人:黃昭順  葉津鈴  丁守中  黃偉哲 主席:我們現在進行處理,先處理第一案。請問各位,對第一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 請公平會吳主任委員說明。 吳主任委員秀明:主席、各位委員。為求報告能比較完整,「一星期」可否改為「一個月」?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將「一星期」改為「一個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繼續處理第二案。 請問各位,對第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第三案。 請問各位,對第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第四案。 請問各位,對第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現在繼續處理公平交易委員會103年度預算凍結案共9項。 請問各位,對第一案,亦即第1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 請問各位,對第二案,亦即第2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三案,亦即第24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 請問各位,對第四案,亦即第25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 請問各位,對第五案,亦即第26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 請問各位,對第六案,亦即第27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 請問各位,對第七案,亦即第28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八案,亦即第29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九案,亦即第30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 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黃委員偉哲:第1項凍結61萬4千,然後就讓他們通過。 主席:好,凍結61萬,第1項通過。 黃委員偉哲:對第三案第24項凍結883萬5千。吳主委,你說你們的問題出在哪裡?國營事業有無濫用獨佔地位,不當維持售價的行為?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國營事業的價格絕大部分都是依據國營事業專法的規定,所以電價、水價都不是公平會管得了的,因此其價格還是要由經濟部國營會處理。 黃委員偉哲:你們要用這八百八十多萬做什麼? 吳主任委員秀明:880萬是用於一般的調查,限制競爭、不公平競爭的費用。 黃委員偉哲:這筆883萬,給你們500萬,因為你們只剩下2個月,所以剩下的383萬5,000繼續凍結。 主席:好,繼續凍結…… 李主任美琪:報告委員,我們這筆經費的全年預算數只有5千多萬,如果凍結五分之一,則後面10、11、12月都沒有辦法動,其實大部分費用都包含在這裡面,所以除了人事費之外,其他各科目的數字通通都凍五分之一,也就是其他一、二、四、五都包含在這筆數字裡,所以如果凍結的話,對我們業務的影響非常大…… 黃委員偉哲:你們過去的業務也沒有什麼長進,你還說什麼對業務的影響,沒有業務,才沒有影響,有業務是負面影響。 主席:多給他們100萬好了,好不好? 陳委員怡潔:不要,本席堅持…… 李主任美琪:這個是包含後面的…… 黃委員偉哲:那這筆883萬給你,我凍結1,145萬那部分? 陳委員怡潔:這樣你們反而被凍更多…… 主席:沒關係,這個還可以再提出來? 黃委員偉哲:這東西與那個沒有關係。既然召委在講,883萬5千元凍結200萬,剩下683萬5千元給你們,亦即其中200萬繼續凍結。 陳委員怡潔:這樣,多給了100萬? 黃委員偉哲:不是,多給了183萬5千。 主席:就是只凍200萬? 李主任美琪:因為我們的經費太少,如果凍結了…… 黃委員偉哲:你們工作得更少…… 主席:沒關係,再提出來。 李主任美琪:不是啦…… 黃委員偉哲:你要這樣我就不解凍了,我走人你們就都不用解凍了。 主席:好啦!第四案第25項。 黃委員偉哲:穩定物價小組成員之一沒有積極作為,「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501萬元9,000元、「公平交易業務」4,449萬元,合計5,950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就是凍結一千多萬元。你剛剛講第24項跟第25項,為什麼第24項只凍結八百多萬元,但第25項卻是凍結一千多萬元,你們的標準都不同,這是怎樣?說來聽聽。 主席:來,解釋一下。 李主任美琪:這裡面除了人事費跟行政費用,第24項並沒有凍結行政費用,第25項是除了人事費用之外,其它的統統凍結,所以第24項並沒有凍結行政費用。 主席:來,解說一下,吳主委。 吳主任委員秀明:是不是可以維持剛剛的扣掉200萬元,讓這一項通過。 黃委員偉哲:行政費凍結50萬元,其他的讓你們過。 主席:好,就這樣子。 黃委員偉哲:行政費凍結50萬元。 吳主任委員秀明:好,OK! 黃委員偉哲:這個有包括行政費,上個提案沒有包括行政費,所以沒有包括行政費的部分凍結200萬元,有包括行政費的部分專門針對行政費凍結50萬元,其他的讓你們過。 主席:其他的通過,可以嗎? 吳主任委員秀明:好,謝謝。 主席:好,可以,OK!第五案。 黃委員偉哲:第26項也是第五案。 主席:第26項。 黃委員偉哲:9家民營電廠的那個部分,「公平交易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就是4,449萬元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說明一下,有沒有異議?陳委員怡潔你有意見嗎?續凍? 吳主任委員秀明:其實這個跟上面的那一案一樣,這個也是「公平交易業務」,因為是調查。 陳委員怡潔:上一案是「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吳主任委員秀明:上一案也有「公平交易業務」。 黃委員偉哲:好啦!如果是這樣,我跟你認錯,其他後面的案子我都沒有意見了,既然你講第24項也有含蓋後面的案子的話,那我第24項就要多凍一點,後面的案子就不去凍你們了,好不好? 主席:就這樣好不好? 陳委員怡潔:第24項就維持當時、剛才所說的。 黃委員偉哲:第24項凍結300萬元。 陳委員怡潔:第24項凍結300萬元,後面就不要凍結了。 黃委員偉哲:第25項凍結50萬元的行政費用,其它後面的我就不凍了。 主席:其它後面的案子就通過,准予動支。 黃委員偉哲:原則上凍結你們一千多萬元,你們也解凍了八、九百萬元,等於只續凍三百多萬元。 吳主任委員秀明:350萬元對我們來說也很多。 主席:沒有關係,沒錢再拿出來,好,OK?不夠再說,OK? 黃委員偉哲:做好之後再行文給我們,我們再來解凍,而且明年度的預算審查也會從寬。事情做不好,明年度還是會繼續凍、繼續刪。 (繼續開會) 主席: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議事人員:協商結論: 第一案第一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第二項剛才已經通過。第三案第24項凍結3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 黃委員偉哲:剛才的宣讀有問題,是第三案,決議項是第24項。 議事人員:第三案,也就是第24項凍結3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提報院會。第四案,也就是第25項「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5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黃委員偉哲:是凍結50萬元的行政費。 議事人員:就是「行政工作維持」那一項,「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5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提報院會。第五案,也就是第26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第六案,也就是第27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第七案,也就是第28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第八案,也就是第29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第九案,也就是第30項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宣讀完畢。 主席:好。本日議程皆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1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