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5時13分","地　　點　紅樓202會議室","主　　席　李委員俊俋","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103年10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17分","下午2時30分至3時18分","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出席委員：盧嘉辰    段宜康    吳育昇    邱議瑩    邱文彥    鄭天財    周倪安    陳其邁    李俊俋    紀國棟    姚文智    張慶忠    陳超明    林滄敏","      委員出席14人","列席委員：葉宜津    廖正井    楊麗環    李昆澤    陳明文    黃昭順    黃偉哲    廖國棟    李貴敏    陳歐珀    李桐豪    薛  凌    許添財    陳碧涵    楊應雄    蕭美琴    盧秀燕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淑蕾    賴振昌    王惠美    孔文吉    簡東明    ","陳怡潔    江啟臣    蔣乃辛    邱志偉    王進士    陳亭妃    管碧玲    高金素梅  ","蘇清泉    江惠貞    陳根德    潘維剛    陳淑慧    魏明谷    葉津鈴    呂玉玲    羅明才    林明溱    呂學樟    陳雪生    顏寬恒    鄭汝芬    徐欣瑩    徐耀昌    楊瓊瓔    何欣純","      委員列席50人","主    席：李召集委員俊俋","專門委員：藍維宗","主任秘書：鄭光三","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薦任科員  林佩瑩","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邀請內政部部長陳威仁、警政署署長王卓鈞、法務部政務次長等就「臺北市警察遭黑道份子毆死案處置情形及當前全國治安狀況與警察風紀問題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本次會議計有委員盧嘉辰、邱議瑩、段宜康、吳育昇、邱文彥、陳超明、李俊俋、陳其邁、周倪安、紀國棟、葉宜津、姚文智、管碧玲、葉津鈴、邱志偉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陳威仁、法務部廉政署署長賴哲雄及所屬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滄敏、楊瓊瓔、鄭汝芬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公報紀錄，並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臨時提案","第一案","經查，2014年9月14日，台北市警察遭黑道份子毆死案，多名員警出入不良場所，且違反「警察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更疑似有員警涉入黑道圍事之夜店糾紛、收賄瀆職，警政風紀蕩然無存。為避免警紀不彰，警政署應秉持勿枉勿縱原則，釐清外界疑慮。爰此，本委員會決議，建請本案相關警政人員應移送監察院接受調查。","提案人：陳其邁    姚文智    李俊俋","第二案","內政部統計之全般刑案、暴力犯罪、竊盜犯罪及詐欺犯罪之「發生數」，近5年（98-102）呈現減少趨勢，且發生數為近5年最低，內政部指治安狀況呈現穩定改善狀況，明顯與人民感受呈現落差。又對照法務部相關統計，如地檢署偵查案件數、起訴案件數及偵查人數等，並無減少趨勢，內政部應於一週內檢討相關統計方法，並向本會提出檢討報告","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李俊俋","決議：以上2案均照案通過。","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邀請內政部部長陳威仁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本屆第五會期本會各次會議臨時提案處理情形，並備質詢。","主席：在陳部長報告前先向委員會宣告，委員質詢登記至10時30分截止。現在請內政部陳部長報告。","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邀報告內政部業務概況，及上會期各威仁次會議臨時提案處理情形，深感榮幸。首先利用這個機會，對於各位委員先進長期關心內政業務及對本人的建言與指導，敬表欽佩與感謝之意。","本人自今年3月奉派至內政部服務以來，持續因應當前政經情勢發展，適時進行相關政策的調整及創新，加強執行本部重點工作，積極回應民眾的期盼，希望能為國人營造更安全、安心及安康的生活環境。以下謹針對本期推動的政策重點及成果，分就「加強安全維護」、「落實居住正義」及「推動簡政利民」3大主軸進行扼要說明。本部103年上半年重要工作推動情形等詳細資料，請參閱書面報告。","壹、加強安全維護"],["項目：一、精進國境安全管理","(一)持續推動「航前旅客資訊系統」，運用航空公司預先提供之旅客資訊進行安全查核，過濾出列管對象，以提升國境安全控管品質。103年1至8月成功攔獲通緝對象及禁止入出國對象共1,504人；另自102年6月起結合美國恐怖分子資料庫，與美方建立恐怖分子資訊交換之合作機制，加強查察恐怖分子，103年　1至8月計拒絕3名涉恐分子入國，加強國境安全。","(二)建置「外來人口個人生物特徵識別系統」，自102年12月18日起在高雄小港國際機場試辦，於外來人口入出境時，透過人臉辨識及指紋比對，防範冒名及變造護照闖關，103年1至8月計建檔85萬2,542筆、比對84萬3,519筆資料；並規劃於103年10月在全國線查驗作業執行，以防止持偽變造證件進出國境，103年1至8月計查獲偽造冒用證照及人蛇偷渡案件97件。","(四)另為提升國境安檢執勤人員專業知能，本部已於103年6月底將新進人員職前訓練時數由56小時延長為100小時，強化X光儀圖檔辨識判斷訓練，及由資深同仁予以個別指導；並要求所有安全檢查人員應確實遵循標準作業流程，提高行李複檢比率；此外，規劃於103年12月底新建「X　光儀圖檔判讀訓練及測驗軟體」，以防杜國境安檢疏失，確保國境安全。"],["項目：二、提升治安維護量能","(一)持續精進科學辦案技巧，規劃建置Wi-Fi行動定位系統，強化犯罪偵察效能；並賡續打擊跨境犯罪，如日前臺中市民施姓富商遭擄人勒贖殺害案，謝姓主嫌於103年8月18日案發當日潛逃泰國，本部警政署立即啟動臺泰共同打擊犯罪機制，並於9月5日將謝嫌押解返臺。未來本部仍將持續強化與各國警方之多邊合作，以提升跨境執法效能。","(二)另針對各界關切之警力調配與缺額過多等問題，賡續推動調整員警派補比例、加速遴補行政人員缺額、通盤檢討警力配置及精進警察教育訓練等策進作為，以精實警察團隊維護治安之專業能力；此外，有關警察特考雙軌制度下考生錄取率差異議題，本部亦持續會同相關機關積極檢討制度設計之妥適性，及就現行警政系所分科及警察人員訓練機制等審慎研議改進方案。","(三)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18號解釋，宣告「集會遊行法」第8條、第9條及第12條等部分條文規定自104年1月1日起失效，報備之限制，加強保障民眾集會遊行自由。","(四)針對本期智慧型手機使用LINE的詐騙案件，及手機簡訊連結小額付費詐騙案件增加等詐欺問題，本部警政署已積極協調LINE公司持續強化手機防詐措施與軟體更新，並協同科技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與民間電信網路業者，執行智慧型手機惡意程式攔阻機制等多項防制作為，經統計，103年4至8月LINE詐騙案件已從最高每月發生541件降至58件，手機簡訊連結小額付費詐騙案件亦從最高每月發生376件降至45件，本部警政署將因應各類詐騙犯罪模式，持續強化各項作為，以保障民眾財產安全。","(五)為安定社會秩序，除強化警政治安作為外，另運用宗教之力量，推動「好人好神運動」，積極邀集國內宗教團體共同辦理宗教關懷及公益活動，以宗教慈愛力量溫暖民眾心靈，培養民眾發揮公德心及社會責任，使人人心中有愛、臺灣有福，營造富而好禮的祥和社會。"],["項目：三、落實國土保安作為(一)持續完善國土規劃相關法制，有關「區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海岸法」草案及「國土計畫法」草案，已分別於103年1月27日、6月26日及7月28日經行政院函送　大院審議，以健全國土管理、促進國土永續發展。","(二)賡續強化濕地保育工作，配合「濕地保育法」將於104年2月2日施行，正積極研擬「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等10項配套子法，以維護濕地生態、促進明智利用。","(三)強化國家公園永續經營，推動國家公園社會企業管理模式，如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結合在地漁民，營造黑面琵鷺友善公園，將可有效維護當地生態及推廣海洋環境教育。"],["項目：四、強化災害防救工作","(一)加強地方災害防救體系之聯繫機制，增進中央與地方之合作關係，並持續擴充防救災相關圖資，以落實防災、離災作為；另賡續推動「災害防救深耕第2期計畫」，提升基層防救災能量，103年4至6月已完成新北市等9個第1梯次執行直轄市、縣（市），共184個公所之期初訪視作業。","(二)積極與各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共同檢討地方消防人力、設備及各項勤務分工之妥適性，朝加強保障消防弟兄之權益，及提升消防救災效能精進強化。預計於103至106年培育分發2,925人，補足現有消防人力缺口及未來退離人數，另協助各地方政府審酌災害屬性及消防勤務需要彈性調配人力，及採區域聯防救災模式強化人力運用；並持續爭取預算補助救災基本配備；此外，行政院已於103年8月25日由政務委員邀集相關機關及民間團體召開會議決議，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統一規範或修改「動物保護法」，將相關動物緊急救援事項交由專責機關執行；另請各地方政府消防機關積極協請地方首長召開會議，與各局處落實專業分工，俾利救災專責化，惟消防機關站在協助的立場，行有餘力仍會持續協助民眾。","(三)為強化民眾危機應變知識，持續辦理防火、防震及正確安裝熱水器等宣導作為，並主動協助弱勢家庭檢查相關設備，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103年1至8月計執行住宅防火居家訪視診斷17萬5,816戶，及補助一氧化碳中毒潛勢場所遷移或更換燃器熱水器1,830戶。另為加強瓦斯使用安全，本部將賡續配居家安全保障。","(四)研議建置偏遠觀光遊樂區空中急難救護機制，邀集交通部觀光局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完成33處觀光遊樂區直升機臨時起降點勘查作業，以縮短陸地救援黃金時間，加強維護遊客生命安全。","(五)有關103年7月31日深夜高雄市發生丙烯氣體外洩氣爆事件，本部將賡續積極協助高雄市政府推動災後復原工作，針對主要受損之道路路面、雨水下水道箱涵及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等公共設施，提供經費補助等必要協助，加速重建工作之推動，讓災民早日恢復正常生活。另為避免類此案件發生，本部亦將積極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相關機關持續檢討「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等工業管線管理相關法制。","貳、落實居住正義","一、推動住宅政策","(一)持續推動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協助各地方政府利用閒置公有土地積極興辦，提供社會經濟弱勢、就學就業青年及新婚家庭居住，預計至112年度社會住宅存量可增加至3萬4,000戶，並視需要滾動檢討。目前已請財政部及國防部提供可能用地清冊，並請臺北市、新北市及臺中市政府據以評估推動社會住宅；另今年6月17日金管會也已開放保險業者參與社會住宅之投資，透過多元挹注擴大社會住宅興辦，以滿足民眾之居住需求。","(二)賡續提供租金補貼，103年度提供租金補貼2萬5,000戶，預計至112年度，每年可增加至5萬戶；另持續推動利息補貼措施，103年度提供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5,000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000戶，共8,000戶。","(三)落實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截至103年9月16日止，可查詢案件計85萬700餘件，查詢人次約3,815萬人次，並有16萬400餘人次免費下載當期新增資料；另為解決該制度實務執行問題，擬具實價登錄地政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分別於103年4月30日及7月15日函報行政院審議，研議將自售預售屋納入實價登錄範疇，以強化不動產交易資訊之透明化。此外，本部亦將配合財政部規劃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研商不動產稅制改革方向及相關配套措施，並於現行稅制下，持續督促各地方政府公告土地現值逐年接近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俾利促進土地稅賦公平合理。","二、均衡城鄉發展","規劃推動「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草案），整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交通部等13個部會現有資源，從104年度起，分4年至少補助10至15處具發展潛力的鄉鎮，投入約200億元。本部並已於103年9月接受各地方政府提案，將先補助每直轄市、縣政府150萬元的整體規劃費用，透過推動鄉鎮拔尖，發展都會區外之小型成長核心，提供在地就業、就學及就養的生活環境，帶動地方繁榮，吸引年輕人回鄉打拼，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落實城鄉均衡發展。","三、推動都市更新推動區域型都市更新及以政府為主之都市更新，優先運用公有土地參與都更方式分回房地，及提供公益設施獎勵容積作為社會住宅等多元使用，達成生態永續、災害預防等目標；另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宣告「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失效，擬具該條例修正草案經行政院函送　大院審議，目前已併同委員提案共21案交付　大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中，以強化政府主導辦理都市更新機制，改進權利變換與多數決強制機制，而於修法作業尚未完成前，本部業於103年4月25日修正發布「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並自103年4月26日生效，俾利進行中之都市更新案賡續推動。","四、強化土地徵收審議為提升土地徵收案件審議功能及品質，針對都市計畫擬以區段徵收開發案及特定興辦事業計畫、30公頃以上大面積徵收案，先由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審查，並視需要辦理現場勘查，嚴格審查徵收案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參、推動簡政利民","一、創新便民措施","(一)擴大戶政便民服務，自103年7月1日起，開放補領、初領國民身分證，以及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者，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民眾不必再回戶籍地申請。預估103年7至12月有4萬6,500人受益，節省申請人往返申辦時間約37萬2,000小時、節省申請人支付交通費及請假成本約1億6,247萬元。","(二)持續推動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政策，強化便民及節能減碳效益，預計至103年底，可完成170項須檢附戶籍謄本規定修正、190項業務免附戶籍謄本，減少約174萬張紙本戶籍謄本申請量；並可完成40項須檢附地籍謄本規定修正、36項業務免附地籍謄本，減少約200萬張紙本地籍謄本申請量。","(三)推動地政創新服務，自103年9月起，實施土地登記機關受理遠途申請人申請　登記案件先行審查作業之便民措施，節省民眾申辦時間及交通成本，預估至103年底約6,000人受益。","二、加強E化服務","(一)持續推廣自然人憑證運用，截至103年稅人數約有151萬餘人，占總網路報稅人數比率之44%，較102年成長5%；並賡續規劃提供行動裝置應用及多卡合一等創新服務，以擴大自然人憑證之使用效益。","(二)為落實政府低度管理、提高團體自我管理之理念，除積極推動人民團體法朝登記制方向修法外，並自103年7月1日起簡化社會團體「會址變更」、「圖記啟用」、「選任職員異動」及「預（決）算報告」等會務行政流程，改為只須報部備查，不再核復；另規劃建置全國性人民團體資訊管理系統，預計於104年啟用，以簡化作業流程、提升行政效能。","三、提倡合時儀節","(一)推廣平等結合的婚俗價值，預計於103年底出版《現代國民婚禮》（暫定）專書，倡導以性別平等為核心、以新人為主體的現代婚禮，提供國人辦理婚禮之參考。","(二)賡續推廣合宜之喪葬禮儀規範，及倡導環保自然葬法，截至103年8月底止，全國公墓內可實施骨灰樹葬、灑葬地點計27處、公墓外植存區計2處；另提供線上追思及電子輓額等多元殯葬服務，103年1至8月本部並督導辦理85場聯合奠祭及4場聯合海葬，以利環境永續發展。","四、保障參政權益","(一)因應103年1月29日修正公布之「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賦予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實施自治之法源依據，於103年6月10日及9月1日修正發布「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及「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以完備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會及區公所組織與運作機制。","(二)強化保障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自治權益，提供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區長選舉與罷免實施之法源依據，於103年5月28日修正公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並配套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於103年7月24日會銜中央選舉委員會發布施行。","(三)因應103年11月29日地方公職人員9合1選舉，本部已配合中央選舉委員會作業期程，辦理戶役政資訊系統相關程式修改工作，並推動後續實機測試作業，俾確保年底選務作業順利執行；另亦縝密規劃治安相關期前作業，積極查賄制暴，嚴密政見會場、造勢處所與投開票所安全，以維護選舉前後社會秩序。"],["項目：五、推動行動送暖","(一)推動全國替代役役男積極參與公益活動，發揮即時送愛與關懷的行動力，103年1至8月有超過5萬人次役男投入公益服務，包含服務獨居長輩7,000人、協助弱勢家庭學童課後照顧4,096人，及訪視276位全半癱傷殘退伍（役）人員及其家屬，並協助67位接受就醫、家務及陪伴關懷等服務，落實替代役服務社會、熱心公益之理念。","(二)賡續推動「新移民服務宅急便」便民方案，讓服務列車開進偏鄉，提供新住民及其子女更完善的服務措施，強化對新移民之照顧。103年1至8月行動服務列車計出勤326車次、訪視440個新移民家庭，並自103年2月25日起，邀集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機關共同推動，計提供46次跨機關便民服務。","本會期本部將優先推動「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再修正草案、「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實價登錄地政三法、「國土計畫法」草案及「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等10項優先法案，期盼各位委員先進能夠鼎力支持並不吝指教，共同努力打造一個讓國人能享有安全幸福的生活環境。","另第8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通過有關本部臨時提案，共計42案，其中包括警政署34案、營建署6案、戶政司1案、建築研究所1案，處理情形詳後附彙整表。","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主席：請問內政部還有無其他補充報告？（無）無其他補充報告。","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往例，本委員會委員質詢的時間為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委員會委員質詢的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盧委員嘉辰質詢。","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在你的整體政策之中尤其在推動住宅公平正義部分，目前推動的政策有哪些？"],["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住宅政策部分，目前大家都希望能夠照顧比較弱勢、較買不起甚至是租不起房子的這些人，針對這樣的問題，我們提出一個多元解決的方案，此方案當然就包括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另外提供租金補貼、利息補貼、優惠房貸，而之所以產生這樣的問題，最主要還是因為城鄉發展不均，過度集中於都會區所致，所以，我們推動了區域均衡發展方案，希望能夠逐步讓都會區集中的力道減少，讓城鄉發展得以趨於均衡。","盧委員嘉辰：部長，你這些政策聽起來富麗堂皇，頗有吸引力，但是，執行上能否讓老百姓馬上有感？能否讓這些買不起房子的人立即受益？這才是最重要的。政府早期為何要興建國宅？就是要讓買不起房子的勞工有機會買到便宜的房屋，但國宅政策到最後也淪為一個失敗的政策，導致負責承辦這項政策的一些國宅局、國宅處到最後都面臨裁撤的命運，但這是一個時代的發展，不避論成敗，也不用去追究原因。目前由原先的合宜住宅發展到社會住宅，但僧多粥少，在住宅政策方面你們有推動10年10萬戶的廣義社會住宅，包括為了讓政策確實執行，發揮抑價效用，讓買不起房屋者買到平價房屋，也祭出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又，央行對房屋貸款的管制等種種措施，但到目前為止，好像也只是讓房屋市場趨於疲緩，而買不起房子者依舊買不起，所以，在政策的擬定和推動過程中，是否因為緩不濟急或在執行上有窒礙難行之處而無法發揮成效？再過幾天，即將有巢運登場，政府不要讓它又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本席提供以上供部長參考，除了合宜政策的推動，目前等於已經完成這個階段性的任務，接下來，社會住宅部分，到目前也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樓」，這個社會住宅政策目前執行的進度到底是如何？","陳部長威仁：其實現在這個社會住宅的量太少，我們是應該要增加，但是否要每個地方都增加到巢運或各界所說的5%，這是應該因地制宜，因為每個地方閒置或低度利用的房屋比率是不同的，假如能夠健全房屋的租賃市場，提供一些誘因，讓屋主願意把閒置的空間提供出來到租屋市場上，這也是一個比較快的解決方式，因為蓋房子需要時間、土地、錢。所以，這個應該要隨地而異。基本上，巢運人士的主張與現行政策沒有太大差異，包括他們提出希望能夠朝著賦稅公平的制度走，對此財政部已經在研擬房地合一課稅，而且在行政院院長會議中也已經裁示，將來這筆稅收之中會有一定的比率是撥到住宅基金，我們運用這筆基金就可以來蓋社會住宅或用於租金的補貼。","盧委員嘉辰：本席特別請你說明係因很多政策一天到晚都在談，但在實際執行的進度卻相當地緩慢，讓民眾對政府行政單位有點失去信心，因此，本席提供你一個建議，除了部長所說的預計到民國112年要提供超過10萬戶廣義的社會住宅，但這些政策的推動是否還要微調、加速一下？正如你剛才提到民間很多閒置的房屋，你們要如何透過政策提供獎勵、補助的誘因，不然這些閒置的房屋已經都蓋好了，若未能充分利用，那麼你這一項讓無殼蝸牛能夠馬上獲得平價房屋的政策還是很難成功，因為緩不濟急。","陳部長威仁：在增建社會住宅方面，我們已經協調財政部，提供幾個主要都會區32處的國有土地給各縣市政府去勘選，假如地方政府認為這塊土地適合興建社會住宅，除非它是基金擁有的土地，否則是可以無償撥用。例如國防部的營改基金擁有的土地是要有償撥用，但在這部分，內政部會給予補助，補助土地款或興建工程款，也是希望增加社會住宅的供給量，現在幾個住宅問題較為嚴重的都市如新北市、台北市市長候選人均提出了承諾，希望在其當選後加速推動社會住宅，我們將來會協助這些當選人實現其目標。","盧委員嘉辰：這個應該要分成兩部分，除了閒置的土地特別是國有土地能夠很快地透過行政程序取得用地，地方首長當然都會以最快速度來推動，就可以有立竿見影之效。但是，這樣還是杯水車薪，行政院是否能夠再找幾個比較大區塊的土地，有些都透過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才有辦法找到大面積的土地，社會住宅的數量也才能夠滿足所需。","陳部長威仁：是，委員說的對，事實上，我們現在在都會區尤其是北北桃地區要找到大面積土地是很困難，但我們有些新的捷運建設，而捷運沿線有些土地將來是有可能與地方政府合作，用來蓋社會住宅，透過捷運的連結可以很快地到達都會辦公地點，這是我們會來努力的方向。","盧委員嘉辰：行政院一直想要讓這些無殼蝸牛能夠馬上購得平價房屋，滿足其需求以平息民怨，因此這方面的政策應該要加速推動，才能發揮既有的成效。在此提供以上簡要的建議，謝謝。"],["陳部長威仁：謝謝。"],["主席：請段委員宜康質詢。","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針對人口政策就教於部長，因為今天從媒體上看到國發會發布了人口政策的報告，對國人提示警訊。其實在李鴻源當部長的時候及在對行政院院長總質詢時，本席就曾經談過人口政策。過去內政部是人口政策的業務單位，現在呢？"],["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基本人口政策是由國發會負責。","段委員宜康：但你還是行政院人口政策會報的成員，是嗎？"],["陳部長威仁：是。","段委員宜康：請你看一下目前內政部的網頁，你們的重大政策裡面包括國土發展、人口政策、警政治安、災害防治、民主人權。我不知道你們是把業務交出去而政策仍留在內政部嗎？","陳部長威仁：我們是它的幕僚之一，負責統合。","段委員宜康：所以，你們有沒有看過我們人口政策項下的這些項目，包括辦理替代役、調整戶政規費、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辦理未婚聯誼活動、婚姻登記許可、免附戶籍謄本省時省利又省錢，請問部長，內政部的人口政策就是這樣嗎？"],["陳部長威仁：人口包括社會自然增加……","段委員宜康：什麼叫做人口政策？人口政策就是：我的人口太多，我推估未來人口會發生什麼變化，為因應有可能的變化，所以我現在要開始做哪些事情，我要用什麼加工方式讓未來的人口可以減少或可以增加，這叫做人口政策，對不對？"],["陳部長威仁：是。","段委員宜康：所以，其實內政部不主管人口政策，是不是？"],["陳部長威仁：現在不管。","段委員宜康：所以那個網頁應該要拿掉，否則就是鬧笑話了。"],["陳部長威仁：title的部分可能要改一下。","段委員宜康：再來，既然你是行政院人口政策會報的成員，而大家都在擔心出生率低、人口變少，可能五、六年之後就是負成長了，所以對此該怎麼辦？","陳部長威仁：誠如委員所言，自然增加與社會增加會決定人口數，此外，也要考慮人口結構。","段委員宜康：你不要跟我上課，只要告訴我怎麼做就好。","陳部長威仁：關於提高生育率的部分，我們就是配合相關機關的措施，讓大家願意生育。","段委員宜康：以前內政部曾拍過廣告，就是請大家能夠多生一點，此外，還有辦理交友活動，這部分現仍在辦理，但看起來是沒有用，過去的李鴻源部長就曾站在這裡跟我承認說，這個幾百萬、上千萬花下去，其實像是丟到水裡去了。","再來，中研院的100年人口建議書提到，依據法國國家人口中心在2005年所做的統計，每年在家庭托育及補助，然後再加上稅制上的優惠及一些經濟補助，法國一年約投資124億歐元在這個地方，但對人口增加的貢獻大概只有0.1到0.2，所以錢並不是大家不願生的原因，而其他國家在做了同樣的努力之後，就是給錢希望大家能夠去生育，但最後大概也都只是成長0.05到0.2，反觀我們是以拍廣告或是政令宣導來刺激生育率，但成效並不彰，我知道人口政策並不是你們主管，但我要問你們另外一個問題，方才提到了社會人口，關於移民政策，你們只負責接受政策並予以執行，抑或是移民政策是由你們制定的？"],["陳部長威仁：在人口政策下我們配合調整相關的規定。","段委員宜康：以移民政策來說，我們在今年6月修訂了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把本來在台灣有新台幣500萬元以上投資的規定調高到600萬，還有把存款滿1年的部分刪除，基本上，這個改變就是政策的改變，請問這是誰決定的？","陳部長威仁：這是在人口政策會議中的決定，然後我們就配合修改，目的就是方才委員提到的移民問題，即我們要開始思考如何接受外來的人口。","段委員宜康：所以我們把門檻調高，是不是表示我們不太歡迎港澳地區的移民？基本上，這就是政策，而我們對港澳地區居民移民的門檻提高，就表示其設限的部分提高了。"],["陳部長威仁：這部分的金額是調成跟其他外國人是一樣的。"],["段委員宜康：怎麼會一樣？"],["陳部長威仁：就都是20萬美金。","段委員宜康：依據外國人停留居留永久居住辦法中，外國人如果要來申請永久居住……"],["陳部長威仁：方才你說的600萬定居的條件……"],["段委員宜康：外國人永久居留的條件是投資1,500萬。"],["陳部長威仁：是。"],["段委員宜康：從民國99年到103年7月港澳居民在台投資500萬而在台居留的有幾位？"],["陳部長威仁：居留的有65位。","段委員宜康：4年半有65位居留，那定居有幾位？"],["陳部長威仁：14位。","段委員宜康：這樣的規定在4年半中只吸引79位港澳居民來台，而現在門檻調高，然後又將存款的部分取消，其實有500萬存款的加起來也不過127位，這叫做經濟移民？請問有史以來外國人永久居留並投資1,500萬的總共有幾位？"],["陳部長威仁：11位。","段委員宜康：據了解，還有3,000萬買國債的部分，人數是零位。我們的移民政策是什麼，希望能夠吸引經濟移民、技術移民，但實際上的效果是非常的差，現在在台人數最多的，就是已突破50萬名的外勞，是不是？"],["陳部長威仁：是。","段委員宜康：現在全世界除澳門以外，我們的生育率是最低的。此外，目前亞洲移民人數最多的是新加坡，但他們也因為移民人數多而必須面對很多問題，請教部長，1980年代，就是30年多前，新加坡的人口大概是250萬、260萬，那現在新加坡人口有多少呢？"],["陳部長威仁：好像500多萬。","段委員宜康：530萬，即這些年來人數增加1倍以上，同樣地，30年前台灣的人口有多少？忘記了？"],["陳部長威仁：不曉得。","段委員宜康：大概是1,800萬，那現在是多少人？"],["陳部長威仁：2,300萬。","段委員宜康：所以大概成長了500萬人，就是成長27%，新加坡就是因為計算國力後，認為其人口必須要成長，但因為他們的國民也不喜歡生育，所以新加坡只好去吸引移民，但為了吸引移民，他們也付出了代價，所以目前在移民政策上他們也有所減緩。此外，新加坡的移民中長居人口25%以上是外國人，工作人口當中有三分之一是外國人，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2010年的國慶演說中，約有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篇幅是提到新加坡的移民，新加坡因為移民付出代價，可是為了國家發展需要，他就去處理相關的移民，可是反觀台灣，當沒有能力叫我們的國民去生育時，則我們的移民政策在哪裡？人口政策不歸你管，那移民政策呢？"],["陳部長威仁：移民政策也是人口政策的一部分。","段委員宜康：事實上，我們把對港澳人民及對外國人的移民門檻提高，會讓人覺得不希望他們來得太多，所以方才我就告訴你就經濟移民而言，過去4年港澳地區移民來到台灣的人數不到200人，而這4年來外國人來台定居的經濟移民，也只有11位。"],["陳部長威仁：段委員說的很正確。"],["段委員宜康：那該怎麼辦？","陳部長威仁：根據行政院留才、攬才政策，修改了有關僑外生畢業後可以留台工作的規定。","段委員宜康：我問你的是今年6月才修改的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現在香港正在占中，所以很多香港人表示，希望可以移民來台，但大家卻赫然發現台灣在今年6月才把相關經濟移民門檻提高，這是否表示不歡迎他們到台灣來，來台投資開公司或是存款來取得經濟移民的身分？若這4年半港澳地區有大量的移民來台，讓我們覺得失衡了，則這樣改還有話說，但事實上，4年半以來經濟移民的人數不到200人。","陳部長威仁：這仍是要考慮到品質問題，所以我們希望一些熟悉中文的僑生……","段委員宜康：所以你的意思是來200人還太多了？就是定居和居留的不到200人，所以在他們占中的時候，我們要對香港居民表示，對不起！我們不是很歡迎你們，因為你們錢帶得不夠多，是這樣嗎？所以什麼叫做移民政策，請你們搞清楚，移民署莫署長，你們是業務單位，但是移民政策跟你們相關，請你們跟行政院要搞清楚，對於現在人口這樣危急的情況，我們的移民政策到底要如何處理呢？總要可以有一個讓人家可以看出邏輯的政策方向吧！","陳部長威仁：目前主要是吸引僑生回台定居，102年學生居留占全部居留數有68%，已經較101年……"],["段委員宜康：總共有多少位？","陳部長威仁：101年香港居留的部分有955件，102年則是核准了,1,909 件，今年1至7月則已經核准了1,192件。"],["段委員宜康：你們應計算其成長比例對我們人口的貢獻。","陳部長威仁：當然這是一個起端，過去台灣根本沒有想到接受外來的移民。","段委員宜康：最後，若你們再投資這種毫無作用的事情，比方說婚姻配對、拍廣告獎勵生育等，則相關預算就應全部刪掉，屆時你們也不要再跟我爭執了，畢竟這是沒有用的，之前我就提到，法國花了140多億歐元，其成長只有0.1，就只是這樣，部長曾經擔任過行政院秘書長，應該知道在移民政策上，行政院應該要有一個清楚的方向、要有一個長遠的規劃才對。"],["陳部長威仁：是。謝謝。"],["主席：請周委員倪安質詢。","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據了解，第二次從中國來台的觀光客，其停留期間從停留15天變成停留30天的政策暫緩實施，其相關情形，請莫署長答復。"],["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莫署長答復。","莫署長天虎：主席、各位委員。就是行政程序的部分，我們目前就是將腳步放緩。"],["周委員倪安：主要原因是什麼？","莫署長天虎：因為我們在公告的過程中，是有接到一些民眾的反映，所以我們會進一步審慎思考。另外就是有效管理的配套措施，我們也在積極研議之中。","周委員倪安：署長，謝謝你從善如流，暫時幫我們守住台灣，我們的觀光景點真的是太擁擠了，所以我要讚美一下署長，同時也謝謝你。","另外，針對在第一線救災的消防員，本席要致上最高的敬意，但是目前台灣的編制還有現有的員額之間，還差了多少？所以目前有無什麼補足的計畫呢？對此，請葉署長答復。"],["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葉署長答復。","葉署長吉堂：主席、各位委員。到6月30日為止，缺額大約是1,427人，預計在民國106年大概可以補到2,925人，也就是在106年的時候，整個員額，包括離退的，大概都可以得到……"],["周委員倪安：但是你們提供給我的全國消防機關員額彙整表","資料是還差了4,000多人。"],["葉署長吉堂：我現在指的是預算員額。","周委員倪安：預算員額也是差了3,000多人？無論如何，你們在106年時會整個補足，是不是？"],["葉署長吉堂：是。"],["周委員倪安：目前這部分已經有一個完整的人力計畫嗎？"],["葉署長吉堂：是。","周委員倪安：再來，目前消防衣材質的耐熱度是多少？"],["葉署長吉堂：大概是810度。","周委員倪安：最近我看到一個報導就是香港消防員消防衣耐熱度有達1,093度，所以台灣的消防弟兄的部分，是否可以再加200度？","葉署長吉堂：有部分的縣市已經在思考這個問題，就是把相關的規格予以提升，不過如此一來，其售價也會跟著提高，總之，這部分我們會再來思索。","周委員倪安：不是再來思索，因為這筆錢是不能省的。"],["葉署長吉堂：知道。"],["周委員倪安：火場的溫度不是你可以想像的。"],["葉署長吉堂：我知道。","周委員倪安：香港都可以用更高的規格來保護那些勇敢衝進去的消防弟兄，我們的消防員的生命跟他們也應該是一樣的。"],["葉署長吉堂：是一樣的。","周委員倪安：方才你說耐熱度是800度，但我看到的資料是600度，所以全國都是800度？","葉署長吉堂：對，目前我們是用歐規的，其耐熱度是810度。","周委員倪安：這是不能偷工減料的，是不能開玩笑的。"],["葉署長吉堂：我們所有的消防衣都要經過歐盟檢驗合格的才會予以驗收。","周委員倪安：再來，本席已經連署讓消防員可以組成工會，請問內政部長及署長是否支持？"],["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消防隊員基本上還是公務人員，公務人員是不能組工會的。"],["周委員倪安：署長的看法呢？"],["葉署長吉堂：我跟部長的政策是一致的。","周委員倪安：現在很多消防員都是過度勞累，因為他們都是過度加班，甚至加班是完全沒有津貼的，請問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消防員都是站在第一線，照理應該要養足精神，因為要隨時待命，畢竟我們無法預測火災何時會發生，有時甚至是在半夜發生，但他們仍是要打足精神去打火，基本上，針對過度勞累、過度值班的情況，目前除了給錢之外，又沒有辦法讓他們補休，我從各縣市都有聽到這方面的反映，對此，請問你們要如何解決？","葉署長吉堂：這個問題部長非常重視，所以我們將朝幾個方向努力：第一，有關人力部分，我們會就各分隊配置的人力進行整體的評鑑，以了解如何才是最適當的配置方式；第二，目前有些不屬於我們本身法定職責的為民服務的業務，部長也要求我們澈底檢討，在哪個要件之下，某些工作就要回歸到……","周委員倪安：若消防員因為過度值班而造成他們出面抗議，但後來卻遭到長官予以記過甚或免職，此類事件我們並不樂於見到，因為消防弟兄出面抗議其實並不是為了個人，這表示整個組織是有問題的，包括他們的上班時間，他們的工作並不輕鬆，雖然輕鬆的時候可能沒有事情做，但是一旦要衝入火場時就需要極大的體力、勇氣跟耐力。高雄發生這樣的狀況，請署長會後給本席一個適當的回應，可以嗎？","葉署長吉堂：可以，我們可以把此人相關的懲處內容提供給委員。"],["周委員倪安：謝謝署長。","不久前警政署署長王卓鈞遭媒體指名影射，廉政署監聽到一名情治首長包養女子且3天嫖妓1次，面對媒體報導影射，王署長除了否認以外，也不敢對媒體提告。在國安局、海巡署、軍情局、國防部政戰局、憲兵指揮部、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廉政署、警政署等全國9大情治系統中，為何媒體單一點名王署長您呢？"],["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王署長答復。","王署長卓鈞：主席、各位委員。它沒有點名我，當時我有講壹週刊指的是誰可以去問壹週刊，而且確實有媒體打電話到壹週刊，壹週刊的裴社長有告訴他們，壹週刊寫的不是王卓鈞。"],["周委員倪安：所以署長有向媒體提告嗎？","王署長卓鈞：我沒有，這跟我無關，不是我，他已經告訴部分媒體不是我了。","周委員倪安：本席無意與警察為敵，但是在324學運當中我遭到警察的暴力打傷，直到現在還在服藥。關於此事，無論署長或部長都表示完全找不到，到現在完全找不到毆打我、踹我的員警，即便你們已經搜刮了所有行政院、警方自己以及各家媒體的影片，你們仍然找不到，是這樣嗎？","王署長卓鈞：對，到目前為止沒有找到。","周委員倪安：署長，你們真的找不到人嗎？你們可以在兩個禮拜之內把殺死警察的不明群眾迅速抓出來，在行政院裡面的那些警察都是你的部屬，每個人都有名字、職稱，你卻找不到？請問你是故意不想找，還是你真的能力很差？","王署長卓鈞：我能力是不太好，但是這兩個案子都是交給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辦的，那……","周委員倪安：你能力不太好？是，台北市警察局警員還升官了，在324發生這麼嚴重的警察以暴力對待群眾的事件之後，我們看到有這麼多位員警因此而升官，這表示你在讚美他們，你在鼓勵他們：打得好！打得讓全世界都看到我們臺灣的警察拿著棍棒毆打手上沒有任何武器的群眾，甚至我本人穿著寫著「立法委員」四個字的背心都被踹在地上，你覺得這樣的事件對於國家的形象影響嚴不嚴重？你查不到，政風處也查不到嗎？那留著政風處做什麼？對於國家的形象影響如此之大！","王署長卓鈞：此案並非由部內的政風處調查，此案並非貪瀆案件，所以請您不要怪到政風處，這是我們自己督察單位的事情。","周委員倪安：所以你們督察室能力不好，你的能力也不好？你剛才自己承認能力不好，是這個意思嗎？部長，你所領導的署長能力很不好，你要不要撤換？也當那麼久了，是這樣嗎？","陳部長威仁：跟委員報告，的確您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也都非常遺憾，我也特別請他把相關的影片給我看了一下，當時周委員因為好像要幫忙拉著學生不要被拖進去，所以就一同被帶進人群裡面，但是後來的畫面就被員警遮住，我們根本看不到是誰……"],["周委員倪安：員警是你們的員警還是我的員警啊！員警是我……"],["陳部長威仁：對。但是就看不到是誰有沒有做什麼樣的事情……","周委員倪安：對，是誰找不到？到現在為止還找不到嗎？","陳部長威仁：現在這個案子檢察官也在偵辦，相關的證據我們也都送到檢察官那邊。","周委員倪安：你找不到？為什麼殺警案在場的四十幾個不知姓名的小朋友，你們這麼快都可以找到，這麼厲害，你怎麼那麼厲害？你們自己派駐的警員，究竟哪一隊、哪些人你怎麼會不知道？大概就是哪些人嘛！","陳部長威仁：關於襲警案的嫌疑犯，因為我們在錄影帶上看到他的人影，而且相關的人有指認，所以我們很快地就可以找到他。","周委員倪安：錄影帶可以追人，測謊也可以追人啊！你們是全部的警察都在行政院那裡嗎？沒有嘛！那裡有派駐的員警嘛！你不查嘛，你不把我當一回事嘛！沒有關係，明天還會遇到。我限署長在24小時內把打我、踹我的那些警察，在我倒在地上的同時，至少有5個人踹我，不包含先把我打倒的那個，你要找出來，24小時之內，否則你就是看不起我是女性，我會號召全國受害的女性一起站出來。半年多了，你們就是不當一回事，昨天我也問過你們，你們有開過任何會議嗎？你們有讓人民感覺到你們真的在澈底檢討嗎？你們對人民這樣施暴感到抱歉嗎？針對警棍的材質等等我們提出那麼多臨時提案，你們有當一回事嗎？沒有！這樣的態度是非常糟糕的。事發至今，你們要把人找出來給我，你們要向我道歉，你們應該向本黨道歉，我們的支持者看到我們的委員這樣受傷，你知道他們有什麼感想？"],["王署長卓鈞：我們當時有向委員道歉。","周委員倪安：道歉以後呢？你說你要去找嘛！你當時說要在幾小時之內要找，你記得嗎？5天之內。","王署長卓鈞：我不是講幾小時，我是希望一個禮拜之內能夠找出人，但是確實沒找到。","周委員倪安：我不能接受你們這樣官官相護，你們都不用負任何責任，甚至當時在領導的人都升官，你要告訴我這是什麼意思？就是「你是白挨打了，你活該啦，我們這些警察做得很好，我繼續給他們升官」是這樣嗎？我們提出那麼多臨時提案，你們都未處理，你們的回應就是敷衍。"],["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警政署上個禮拜發布由原住民擔任花蓮縣鳳林分局的分局長，非常謝謝內政部及警政署，讓這位過去也是中央警察大學所培育的原住民年輕人能夠擔任分局長。這幾年全國警察中原住民的人數在遞減，95年全國警察總人數是6萬4,319人，當年的原住民警察人數有3,236人，占5.13%；到了今年103年，全國警察總人數是6萬5,154人，原住民警察人數是2,684人。換言之，全國警察總人數從95年到103年增加了835人，原住民警察人數在全國警察總人數增加的情況之下卻減少了552人，減少的比例高達17%，其中的原因請警政署做個分析，造成此種現象的因素可能很多元，如何因應這些因素，請警政署加以思考。","中央警察大學並不好考，我當初也沒有考上，所以無法躋身警察行列。我今天要跟你討論的是，這幾年警政署在警專的招生部分基本上是比照教育部所訂的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辦法，也就是保障2%的比例，我不知道警察大學是否也是如此？事實上在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辦法中的第三條也有相關的規定，但是你們從未考量，包括警專部分也一樣，2%的比例是基本門檻，也可專案調高其比例，這是保障辦法中所規定的。但因為許多大學以「大學自主」為名，並不見得遵守法令規範，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經過我們反映之後，去年教育部又修正了保障辦法。原本授權大專校院自行決定是否專案調高比例，此次修正後，則是授權教育部，由教育部召集原民會及相關的大專校院會商專案調高的比例。一般大專校院由教育部負責召集，為因應下學年度的招生事宜，他們最近將會商討論。警察學校的招生一向比照教育部所訂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辦法，既然現在法令已經修正，所以今天本席要提醒校長、署長跟部長，希望你們在警察學校跟警察大學的招生部分能夠跟教育部採取同步的作法，請問能否做這樣的處理？"],["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剛才提到的部分我不是很熟悉，但是我心裡在想的是，到底原住民地區我們需要多少警察，現在原住民警察占的比例大約是4%，這樣的比例是否足夠？我們會思考這個問題。至於委員剛才指教的部分，我會請刁校長再給我一個專案報告。","鄭委員天財：部長，這個條文都有了，不管是警專或是中央警察大學的原住民畢業生分發時並非針對原住民族地區，事實上都會區有很多原住民警察，我們立法院就有……"],["陳部長威仁：我知道。","鄭委員天財：所以原住民警察服務的地區並不限於原住民族地區，因此你在考量需求時不必考量這一點，好不好？"],["陳部長威仁：好。","鄭委員天財：曾署長剛接任營建署，營建署的職掌中有一項非常重要的住宅業務。原住民的住宅租屋補助，從民國91年是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首先開始辦理，一直到民國96年行政院決定進行政策整合，由內政部營建署負責全國性的租屋補助業務，把原民會專辦的原住民住宅租屋補助業務移到營建署。業務移到營建署之後一開始有些混亂，後來經過前輩立法委員的爭取，這幾年從96年度直到100年度，原住民租屋補助的申請數跟核定數的比例，96年度是83.05%，此一比例曾在99年度高達87.41%，100年度還達到86.81%，但是在101、102年度卻驟然下降一半，101年下降到44.25%，而102年下降到57.16%，這兩年都比以往的百分之八十幾低了很多。住宅法第八條本來就對租屋補助有所規定，第九條也有針對一些特殊的情形給予特殊的優惠，而原住民的部分就是被規定在住宅法第九條裡。你們必須要考量這些大幅下降的人數，思考該如何因應、適不適合接受原本規劃好的制度、該制度會不會無法因應現況等問題，畢竟調高評點的基礎不是法律而是行政規則，所以應該是可以因應現況而做出調整的。","就原住民的住宅自有率而言，住在都會區的原住民更需要予以考量，因為都會區的原住民的住宅自有率只有57.8%，若把這個比例跟全國的住宅自有率87.9%進行比較的話，其差距就高達30.1%。既然法律有授權行政機關做出不同的處理，而現況也出現了大幅地下滑，政府就應予以特別處理。本席請署長回去之後能跟同仁好好地研究看看，思考該如何調整及因應。"],["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曾署長答復。","曾署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我想藉此機會跟委員做個報告，目前我們對於租金補貼這個部分，確實是針對弱勢或相對弱勢的族群，也就是需要房子住卻又沒有房屋的人，我們確實有提供這樣的補貼，但是我們目前的預算能夠給予補助的戶數或宅數是不夠的。所以，我們現在也正在爭取預算，看能不能再做一些普遍性的調整，至於剛剛委員指教的部分，我們也會一併納入考量。","鄭委員天財：好，我會提出這樣的要求實在是因為下滑的比例太嚴重了。最後，你們的同仁可能還要再多學習，上次在總質詢的時候我也有提過，集合式的原住民族住宅對教育與文化等各方面都是有幫助的，但是你們卻一直認為這樣可能產生標籤化等負面問題。我覺得「可能產生標籤化等負面問題」這樣的結論應該是你們個人的認定，事實上像基隆原住民海濱國宅說不定還是你們的部長在營建署時經手過的，這個建案就做得非常好，你們可以去看一看，根本沒有所謂標籤化的負面問題產生，所以相關的案例也不是沒有。","曾署長大仁：這個部分我們會來檢討，但是在執行社會住宅上，我們還是要配合地方政府，由他們去執行。"],["鄭委員天財：請你再把我過去跟部長就住宅政策的詢答內容拿出來看一看。謝謝。"],["曾署長大仁：謝謝委員。"],["主席：請吳委員育昇質詢。","吳委員育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社會住宅與合宜住宅一樣嗎？"],["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不一樣。"],["吳委員育昇：兩者的不同之處主要是在哪裡？","陳部長威仁：社會住宅是只租不賣，而合宜住宅是可以買賣的。","吳委員育昇：政府在蓋合宜住宅時，其中是否有一定的比例為社會住宅？"],["陳部長威仁：對。","吳委員育昇：因為林口屬於本席的選區，另外還有包括板橋浮洲等地前幾年要蓋合宜住宅時，我就一直主張若要推合宜住宅的話，就一定要把只租不賣的比例拉高。現在我請問你，有關合宜住宅的政策，我們是不是暫時就不推了？","陳部長威仁：目前是如此，就中央政府而言，我們並沒有自己興建合宜住宅的計畫。但是合宜住宅仍有其功能，畢竟當你去問所有的無殼蝸牛時，有很大比例的人仍然還是想要擁有自己的房子，而不是只是用租的而已。另外，合宜住宅還有平抑當地市場價格的功能，不過過去最令人詬病之處就是，有人會藉由買賣賺取差價。這樣就等於是政府把具有高價值的房地賣給某些人，讓某些人……","吳委員育昇：部長，其實你分析得不錯，但是本席認為合宜住宅根本沒有平抑房價的功能。"],["陳部長威仁：是有限。","吳委員育昇：有限就是沒有，而且還會加劇當地的房價問題。以我們的林口地區來講，這裡並不會因為有推出合宜住宅，林口的房價就降低了，還是照常……","陳部長威仁：但是也有仲介業說，當時我們推出一坪15萬的合宜住宅時，當地很多建案的價格都有受到影響。","吳委員育昇：部長，我其實也贊成巢運的講法，我認為應該要多蓋社會住宅，少蓋合宜住宅……","陳部長威仁：沒有錯，但是……"],["吳委員育昇：這個政策方向沒有錯吧？"],["陳部長威仁：沒有錯！","吳委員育昇：多蓋社會住宅，少建或不蓋合宜住宅。","陳部長威仁：如果要蓋一定也要是有條件的蓋，亦即將來蓋了合宜住宅之後出售時就要要求對方在將來轉售的時候一樣也要……","吳委員育昇：以林口和板橋浮洲來講，限售的時間不是5年就是10年，而且大家買的是所有權的權狀……","陳部長威仁：我講的意思是，如果將來地方政府要蓋合宜住宅的話，我們希望在銷售時就要附帶一個條件，亦即對於將來轉售的對象，還是要跟當時承購時有相同的限制。","吳委員育昇：其實這是很難做到的，因為人民有自由交易的……"],["陳部長威仁：要再……","吳委員育昇：針對社會住宅的政策，我發現今年元月由行政院核定的中長期目標到112年要興建1萬3,000戶，但是這些近期核定的社會住宅根據你們給我的資料是增加了5倍而來到了3萬4,000戶。但是我又查了一下我們的住宅基金，99年度只剩下1,200億元，這筆經費經逐年撥用後，所剩金額約為311億元，意思也就是說相關的經費已經不夠了，所以本席是主張經費要取之於住宅用之於社宅。我們現在不是要實施實價課稅嗎？"],["陳部長威仁：是的。","吳委員育昇：實價課稅後的錢就在財政部那裡，你要去把錢挖過來。","陳部長威仁：有！我們有挖。我們的想法與委員的見解完全一致，所以當我看到財政部在擬兩稅合一的制度時，我首先就是跟院長報告，相關的稅收要取之於住宅，用之於住宅。"],["吳委員育昇：是社宅。"],["陳部長威仁：是的。"],["吳委員育昇：社宅優先。","陳部長威仁：院長已經指示下來，一定會有一個比例要撥到我們的住宅基金裡。","吳委員育昇：因此，部長你要承諾相關的比例一定要符合你的政策，也就是要夠那3萬4,000戶的社會住宅來用。如果到時候因為住宅基金的錢不夠，就用偷斤減兩的方式砍掉多少經費的話，我會覺得你就要負相關的責任了。因為你有積極地跟財政部要錢，而財政部也沒有反對。","陳部長威仁：今天張部長也有承諾，至少要撥出20%。","吳委員育昇：既然如此，你就要推估這20%從實價登錄過來的錢，夠不夠挹注政府的住宅基金。","陳部長威仁：因為整個稅制要怎麼走，還不是很清楚，所以最後能拿到多少錢也還不知道，我們雖然有提到要撥補多少比例，但這也還是一個比較空泛的說法。能確定的是，到時候絕對會有錢進到我們的住宅基金裡，而且還是經常性的撥補。","吳委員育昇：部長，我覺得你要匡列出來。"],["陳部長威仁：是的沒錯。","吳委員育昇：因為你的政策目標已經行政院核定出來了，政府要蓋3萬4,000戶的社會住宅，所以你就要據此倒推政府的住宅基金在未來幾年內還需要多少錢。再根據這樣的數據跟院長報告，並和財政部協調以獲得一定比例的錢。","陳部長威仁：目前我們的錢在5年之內還夠，不過未來5年後可能就沒有錢了。","吳委員育昇：沒錯，你也講得很老實，過了5年後就沒錢了，所以我們現在才要未雨綢繆。","陳部長威仁：因為當時的住宅基金沒有一個固定的來源，最初只是由幾塊國有土地給我們去辦都市更新，然後再把那些錢挹注到我們的住宅基金裡去。但是這筆錢並不是細水長流的經費，其來源是不穩定的，所以我們希望能有一個比較穩定的財源。","吳委員育昇：好，有關這個議題，本席就問到這裡。接下來我要請教戶政司的張司長，因為11月29日是九合一的選舉，這個選舉實在是太重要了，而前一陣子戶政司的電腦網路出了很大的問題，所以我要很明確地問司長，司長能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證11月29日當天，我們戶政的電腦系統不會當機，好讓中選會安然無恙地辦理地方選舉？"],["主席：請內政部戶政司張司長答復。","張司長琬宜：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11月9日我們就會產製選舉人名冊了，到了11月29日當天，各個投票所就會根據我們所產製的選舉人名冊，由選務部門進行投票的工作。另外還要再向委員報告的是，目前我們的戶政系統已經進行了很多次的測試，我們一定會確保選舉人名冊能順利地產製。","吳委員育昇：因為司長很用心，選舉人名冊在11月11日到11月13日這3天可以在網路上公開閱覽。我建議部長，這個閱覽的期限應該酌予延長，因為時間太短了。","張司長琬宜：報告委員，因為選舉人名冊的公告，其實跟往年一樣依據規定都是只能公告3天，而且是公告在區公所。"],["吳委員育昇：你們是配合區公所還是要在網路上公告？","張司長琬宜：以前都是公告在區公所的公布欄上3天讓民眾做確認的，這次為了慎重起見，才開發了這個系統，讓選舉人名冊可以在網路上憑所輸入的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驗證碼就可以知道有哪些投票的權利。在這3天的期間裡，如果民眾有發現哪些問題，都可以跟公所反應……"],["吳委員育昇：是直接反應嗎？","張司長琬宜：對。公所那邊做了選民資格的清理與更正後，我們戶政司這邊也會根據這樣的更正變更我們的選舉人名冊。","吳委員育昇：本席肯定部長的這項作為，因為這項作為真的有充分發揮政府在使用電腦與網路上的效用。也就是在不增加成本的情況下，增加了對民眾服務的功能。","謝謝張司長，繼續要請教消防署葉署長，因為高雄氣爆的事件，現在是不是所有的政府機關，包含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在經費上都能負擔消防用的五用氣體偵測器？另外，就目前的採購的狀況而言，是否各消防機關都已購置了，還是仍有許多消防機構尚未購得？"],["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葉署長答復。","葉署長吉堂：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的資料，現在全台灣大約共有364部分別設置於各消防局及港消隊。"],["吳委員育昇：所以現在都有了嗎？","葉署長吉堂：對，都有了。","吳委員育昇：當時高雄氣爆發生的時候，高雄市消防局有沒有？"],["葉署長吉堂：有。","吳委員育昇：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當時沒有發揮功能呢？","葉署長吉堂：當初他們也是有帶到現場，包括前鎮等地都有使用。當他們在現場偵測的時候也有發現，當時的數值其實已超過爆炸的界限，所以他們才會用水加以冷卻及稀釋。","吳委員育昇：請問署長，如果未來不幸又發生類似高雄氣爆的事件的話，目前配備的五用氣體偵測器有沒有辦法替我們防患未然？","葉署長吉堂：可以，因為這次氣爆事件發生之後，我們就邀集了相關的專家學者，以及各縣市主管機關探討我們正在做的「消防機關配合執行危害性化學物質的災害搶救指導原則」。我們有將其中不足之處重新加以補足，所以未來就不會再發生類似同仁傷亡的事件了。"],["吳委員育昇：消防局同仁在使用這個工具的軟體及訊電等功能都沒有問題嗎？","葉署長吉堂：都沒有問題，我們每一年都會訓練。","吳委員育昇：謝謝署長。不過針對這個部分，我還想請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胡局長，我想幫手機族請命，因為這幾天在網路上相傳有電信警察告訴使用者，如果你手機遺失了，千萬不要報遺失，也不要停話，就讓拿到手機的人去亂打，然後再向警察局報案，拿到報案三聯單或四聯單之後，警察就能據此進行定位，以找出盜打手機的人。本席之後有追蹤這條新聞，也跟我們的電信警察確認過了，發現我們並沒有提供這樣的服的，所以電信警察還是建議使用者先辦停話。然而，我也有問到一個陳情人，他說他去年搞丟手機的時候，也有用這個功能，亦即沒辦理停話，就任人亂打，然後要求警察幫忙定位找出盜打人。結果，警察告訴他，因為這不是刑事案件，只是手機遺失，所以他們不做這樣的處理。局長，針對這個部分，你可不可以給我一個公正的回應？為什麼警察不能提供這樣的服務？"],["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胡局長答復。","胡局長木源：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通保法實施以後，我們無法透過調通聯紀錄的方式辦理遺失的案件。再者，如果有民眾拾獲遺失的手機，我們仍能透過該手機的通訊錄找到手機的所有人，再者，到目前為止對於民眾申報遺失的案件，也確實並非刑事案件……","吳委員育昇：所以你們就不處理，也不做任何的……"],["胡局長木源：我們受理民眾的報案申請……","吳委員育昇：你們雖然受理民眾的報案，但是又找不回來也是枉然。局長，我跟你溝通一下我的想法，民眾如果想冒著手機被盜打的風險，希望警察能幫他把手機找回來，請問警察能不能做到？我覺得警察應該要做到，警察不就是要幫人民服務的嗎？民眾遺失了手機後向警察局報案，其目的就是為了希望警察能幫他把手機找回來，但警察如果不幫他把手機找回來的話，他該怎麼辦呢？","胡局長木源：在法律規定的合法範圍內，我們會處理。","吳委員育昇：本席現在要求局長回去之後擬定策略，從現在起民眾遺失手機後如果願意在不停話的前提之下，請警察在這段手機被亂打的期間，協助民眾把手機找回來。因為有些手機很貴，比如像iPhone 6，如果民眾願意冒著手機遭到盜打的風險，損失了幾千塊沒有關係，但是請警察在這段保貴的期間裡，幫他把手機找回來，希望局長能克服這個困難好嗎？"],["胡局長木源：是。","吳委員育昇：從現在開始不要再以非刑案的藉口不予受理，可以做到嗎？"],["胡局長木源：我們都會受理。","吳委員育昇：要受理，而且要去找。如果民眾沒有停話的話，你就要根據沒有停話的通保法的功能，在依法的情況下，幫積極幫民眾找回手機，這樣可以嗎？"],["胡局長木源：可以。"],["吳委員育昇：謝謝局長。"],["主席（邱委員文彥代）：請邱委員議瑩質詢。","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部長，昨天我們有邀請警政署來做專案報告，之後我有看到許多媒體的即時新聞，其實大多都沒有專注在警政署的部分，反而是一直在幫您解釋，有關前兩天記者問你的佔中新聞。你當時的回應經媒體的報導後，讓你感覺很受傷。部長，你有這麼脆弱嗎？你的那一句話，就這樣炒作了3天。我聽說昨天還是你們的辦公室打了很多電話給媒體，希望媒體做出這樣的報導，希望他們幫你解釋，還要說「部長覺得很受傷」。部長，你真的很受傷嗎？你受傷的原因是，大家誤解你？還是讓大家一眼就戳破，你對這件事其實是不懂的？看穿你對時事是完全沒有follow的？部長，可不可以請你簡單回應一下？"],["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曉得辦公室有做什麼聯繫，其實第二天媒體訪問我時，我就做了說明。","邱委員議瑩：那麼你現在是否了解香港學生佔領中環，這個行動的原旨是什麼？有沒有深入去了解，它跟香港的選舉過程、選舉辦法有什麼樣的關係？","陳部長威仁：「深入」，我不敢說；但是我知道他們的訴求，因為香港特首參選人必須由中國大陸提名，不像我們這邊每個人都可以參與。","邱委員議瑩：你贊不贊成他們這樣的選舉方式？本席怕你搞不懂，特別為你做了一塊手板來解釋。為什麼香港人要佔領中環？為什麼香港人要爭取真普選？可能很多人搞不懂香港的梁振英，如果把香港的案例放到台灣來，就好像經過炳中哥、愛國同心會、旺中集團等等，他們認為的社會公正代表在精挑細選之後，選出了白賊一、咬臉及祭止兀這三個人作為2016中華民國總統候選人，你能接受嗎？","陳部長威仁：我們自己由民眾自由來參選，也由選民來決定，這符合一般的民主法治；我想全世界大部分的民主國家都是用這樣的方式來選舉……","邱委員議瑩：所以你覺得香港人佔領中環、爭取真普選，有沒有道理？"],["陳部長威仁：是有道理。"],["邱委員議瑩：你支持他們嗎？","陳部長威仁：是，我支持他們。","邱委員議瑩：部長知道昨天晚上在台灣的自由廣場上也聚集了近5千名學生，在聲援香港的活動？","陳部長威仁：是，我知道。"],["邱委員議瑩：我們的警政單位─台北市警局有沒有派員去做一些治安的維護？"],["陳部長威仁：署長說有派20幾個人去做維護。"],["邱委員議瑩：大部分是去做什麼樣的工作？只是去看一看嗎？請署長說明一下。"],["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王署長答復。","王署長卓鈞：主席、各位委員。昨天晚上在自由廣場的這場集會，是一場合法申請、核准的集會，是一位顧先生申請的。因為自由廣場的外面就是中山南路，交管哨加起來，中正一分局大概派了20幾位。","邱委員議瑩：所以你們只是進行交管？如果香港的情勢愈來愈緊張，在維護治安方面，你們會不會也加強，就像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你們在立法院周邊統統架起了拒馬，會不會有這樣的可能性？警政署會不會又是設拒馬，又是將保一大隊整個拉過來？","王署長卓鈞：目前沒有；如果是在台北市舉辦較大型的群眾集會遊行活動，與該主題相關的政府單位就會做一些安全維護措施。","邱委員議瑩：署長覺得台北市的治安狀況如何？昨天委員在質詢時，刑事警察局局長說，台北市有7成的夜店都染黑，而署長也承認有卸任的刑警在圍事。","王署長卓鈞：我不是承認，而是我們了不了解；也沒有用圍事這兩個字……","邱委員議瑩：所以又是媒體寫錯了？可是我看這個媒體寫得很清楚啊！「王卓鈞署長坦言，ATT4fun的夜店，有退休的警察在當圍事」有沒有這回事？可否再進一步的說明？","王署長卓鈞：沒有錯，現在很多企業或是外面的公司，都有一些退休的警察在那邊負責安全室、安全管制的工作。據我了解，這個案子發生後，ATT4fun這棟大樓的公司，好像有請兩位退休員警在那邊。","邱委員議瑩：是ATT4fun這棟大樓的管理公司請的，不是夜店去請的？","王署長卓鈞：還有胡局長說的7成是這樣子來的，並不是說全台灣或全台北市7成的夜店都有黑道在圍事，那是他在會前問台北市刑警大隊長：有沒有黑道圍事？狀況怎麼樣？因為現在的夜店有很多種，像金山南路那邊，外國人喝酒的吧，也可以稱之為夜店，還有杭州南路那邊、愛國東路中正紀念堂附近，也有外國人常去喝啤酒的吧，也被稱為夜店。本來台北市政府稱pub這一類為飲酒店，還分有設舞場，和沒有設舞場兩部分，設舞場的地方比較大，比較熱鬧。李大隊長調查結果，是大安區、信義區和松山區這三個區……","邱委員議瑩：所以他只調查這三區，大概有7成……"],["王署長卓鈞：有16家夜店……"],["邱委員議瑩：這16家裡面有7成是有黑道在圍事？"],["王署長卓鈞：這是他們去蒐集的資料。","邱委員議瑩：我想台北市的夜店應該不會只集中在這三個區，應該還有其他地方，如果加上其他地方，可能就不止7成？是不是這樣？","王署長卓鈞：如果是算總家數的話，比率應該是降低，而不是增加的。","邱委員議瑩：如果你們都可以掌握到黑道圍事這樣的狀況，近期有無可能對台北市進行掃黑行動？","王署長卓鈞：當然可能，而且也應該。"],["邱委員議瑩：什麼時候要做？"],["王署長卓鈞：這是刑事局要做規劃。","邱委員議瑩：所以刑事局要規劃，開始進行掃黑的動作？","王署長卓鈞：我們在9月下旬已經做了3波，昨天在部長的報告裡面，也有提到。"],["邱委員議瑩：掃除多少黑幫份子？","王署長卓鈞：治平對象好像是22位，跟四海、天道、竹聯有關的，好像是72位。","邱委員議瑩：本席昨天曾跟署長談到警力、警界設備不足的問題，今天我要另外請警政署提供員警因公傷殘的統計表，看起來台北市的治安好像不太好，7成的夜店有黑道在圍事，所以台北市的警員非常忙碌，要維護學運，又要去維護夜店的安全；而因公傷殘的員警，台北市是最多的，歷年來有1,400多人，人數更是異常的多。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是因為台北市的福利太好，只要稍微的剉傷、扭傷、擦傷，統統都叫作因公傷殘。因公傷殘的人可以請因公傷殘假，還可以申請慰問金，本席聽說很多員警寧可留在台北市，也不願意調至其他地方，不是因為台北的治安特別不好，而是因為台北市的福利特別多。","王署長卓鈞：一、台北市的治安狀況確實比較穩定，比較好；5月份鄭捷的案子發生後，會影響到全國。台北市的員警……","邱委員議瑩：台北市的員警特別的嬌貴，所以他們因公傷殘的情況也特別多。","王署長卓鈞：目前請調來的超過1千人，待調出去的也超過1千人。經人事單位、督察單位調查之後，員警受傷比較多的原因，第一、如果聚眾活動多，有時候與民眾拉扯的時候，雙方都會有……"],["邱委員議瑩：你們警政署有沒有訂定統一認定標準？"],["王署長卓鈞：當然有。","邱委員議瑩：可是據我了解是沒有，台北市是自行認定的。","王署長卓鈞：他如果有到醫院診治，分局就會報到警察局，警察局就會列在裏面。都會區的員警除了台北市以外，事實上，你看那個表，比較多的就是五都加桃園縣，他們受傷的比較多，因為交通事故比較多，員警發生交通事故的比率也高，再者，處理一般案件受傷的也比較多。","邱委員議瑩：署長，我希望你們還是要從嚴認定，其實這個表有個很詭異的地方，我們從這次學運就可以看得出來，學運時，你們給立法院的報告中就寫到，受傷的員言遠比學生還多，表示你們因公傷殘的認定標準非常寬鬆，所以台北市才會比其他縣市多很多。","王署長卓鈞：這是一般的受傷，如果你用到「殘」用……"],["邱委員議瑩：「傷殘」這個名詞是你們訂的。"],["王署長卓鈞：我知道。","邱委員議瑩：你們可以寫因公受傷，我可以接受，但你們寫因公傷殘……","王署長卓鈞：用到這個字，那是我們的督察單位不對，對於「傷殘」，銓敘部有認定的標準，不是由我們警察來認定的。","邱委員議瑩：這個資料是你們警政署給我們的，所以你們警政單位應該自己去修正吧？","王署長卓鈞：對，用這個字是我們自己不對。","邱委員議瑩：部長，本來我還有關於合宜住宅的問題要請教，因為質詢時間已到，只好再找機會跟你請教。謝謝。"],["主席：請李委員俊俋質詢。","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曾署長，請問你就任多久了？"],["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曾署長答復。"],["曾署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半個月。"],["李委員俊俋：先恭喜你。"],["曾署長大仁：不敢。"],["李委員俊俋：內政部有關居住正義的部分是不是營建署的工作？"],["曾署長大仁：住宅政策是由我們擬訂、執行的。","李委員俊俋：先請署長跟大家說明，什麼叫做社會住宅？什麼叫做合宜住宅？什麼叫做福利住宅？","曾署長大仁：社會住宅的部分是最近我們在推的政策，是……"],["李委員俊俋：最近才有嗎？","曾署長大仁：最近正在推動的政策，我們已經有優先800戶存在。"],["李委員俊俋：它的特色是什麼？","曾署長大仁：它是由政府，包括中央、地方合力……","李委員俊俋：政府出資，只租不賣，對不對？","曾署長大仁：只租不賣，裏面有一部分是要分給極端弱勢的……","李委員俊俋：沒有錯，為了要照顧弱勢。什麼叫合宜住宅？","曾署長大仁：有關合宜住宅，我們當時希望用較便宜的價錢……","李委員俊俋：比較便宜的價錢，但它是可以買賣的。"],["曾署長大仁：賣給相對購買能力較差的。"],["李委員俊俋：什麼叫福利住宅？","曾署長大仁：福利住宅是在我們社會住宅中有大概10%針對身分特殊的11種人民有特別需要的，包括身心障礙、原住民及一些特別需要照顧的。"],["李委員俊俋：社會住宅、合宜住宅跟福利住宅哪一項是規定在住宅法裏面的？"],["曾署長大仁：合宜住宅跟社會住宅都有在住宅法裏。"],["李委員俊俋：你再講一遍。","曾署長大仁：社會住宅是規定在住宅法裏面，然後合宜住宅是裏面的一些特殊狀況。","李委員俊俋：住宅法裏面規定得非常清楚，只有國民住宅跟社會住宅兩種，根本沒有合宜住宅，也沒有福利住宅，福利住宅是這次桃園縣長候選人吳志揚提出來的，為什麼叫做福利住宅？因為他的合宜住宅打趴了，被葉世文搞垮了，所以這都沒有法律依據，對不對？署長，雖然你新上任，但我要請教你，你的資歷應該非常完整，我等一下再告訴你有關你的資歷問題。合宜住宅跟福利住宅都不在住宅法的規定裏面，所以是依法無據。請教你，現在全國有在推合宜住宅的到底有哪些？"],["曾署長大仁：目前合宜住宅包括我們本身內政部營建署在做的……"],["李委員俊俋：內政部營建署的是A7跟浮洲……","曾署長大仁：對，及桃園……","李委員俊俋：而各縣市是看各縣市的條件，對不對？各縣市到底有沒有在推？","曾署長大仁：桃園目前是解約的，而台中也有。","李委員俊俋：桃園有，台中、苗栗也有，連我們嘉義市這麼小的地方都有，你知道這件事嗎？新北市也有吧？新竹市也有，這麼多縣市的合宜住宅，你知不知道這些縣市的合宜住宅都是哪一個集團在處理？"],["曾署長大仁：這部分我目前手上沒有資料。","李委員俊俋：我告訴你答案，就是遠雄集團，包括我們嘉義市也是由遠雄集團在處理，只要是合宜住宅就都是遠雄集團在處理，為什麼？"],["曾署長大仁：這部分應該是地方政府在辦理的。","李委員俊俋：但所有縣市都有志一同，遠雄集團最好！我告訴你為什麼。剛剛說過了，合宜住宅並沒有法律依據，而合宜住宅有沒有涉及土地徵收的問題？為了蓋合宜住宅，可不可以徵收土地？"],["曾署長大仁：我們內政部辦的合宜住宅是用禁售的方式。","李委員俊俋：雖然你們用標售的方式，但也有涉及土地徵收問題，你們是依據土徵法來徵收的，對不對？"],["曾署長大仁：其中A7的部分是用區段徵收。","李委員俊俋：是用徵收的方式，對不對？你知道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什麼嗎？憲法第十五條規定，有關人民權利義務必須於法有據，但合宜住宅並沒有在法律上規定，為什麼可以徵收人民的土地？有一位前任部長寫信告訴我，合宜住宅這樣徵收人民土地是完全違憲的，提醒我要問你們這個部分到底有沒有問題。署長，你在這裏宣誓一下，合宜住宅徵收土地有沒有違憲的問題？"],["曾署長大仁：要看個案的認定。","李委員俊俋：你們做過A7跟浮洲的，有沒有徵收土地？有沒有違憲？"],["曾署長大仁：它本身是都市土地的再發展、再利用。","李委員俊俋：對都市土地要用土徵法徵收，還是要於法有據，否則就是違憲。我請教你第二個問題，除了土地徵收的問題以外，財團在蓋這些所謂的合宜住宅時，可否貸款？"],["曾署長大仁：目前並沒有限制不可以。","李委員俊俋：這就是遠雄集團的貸款，包括土銀、合庫、彰銀、兆豐銀、台北富邦、開發工銀、台企銀、華銀、台中商銀、上海商銀，總共超過250億，統統可以貸款。違法徵收土地，建商蓋合宜住宅還可以合法向銀行貸款，請問這樣會不會造成圖利建商的問題？","曾署長大仁：目前我們是做土地的標售，修正他房子蓋……"],["李委員俊俋：所以你們內政部營建署處理的是所謂……"],["曾署長大仁：……本身他的財務計畫、財務運作部分是他的商業行為。"],["李委員俊俋：你說財務運作是他的商業行為？"],["曾署長大仁：是。","李委員俊俋：我剛剛告訴你土地徵收部分有違憲的問題，對不對？所以現在我們要討論的非常清楚，你們有這麼一個政策，為了執行這個政策，你們去徵收土地而涉及違憲，這個政策又造成財團可以去跟銀行貸款，而這個貸款到底有沒有辦法償還，我們不知道，你說這是他的商務問題。合宜住宅是你們訂定的，我現在希望你講清楚，內政部營建署還要不要再推合宜住宅？","曾署長大仁：目前在政策上，我們營建署不會再推動了。","李委員俊俋：所以營建署都不推了，各縣市政府要不要推是他們家的事，是這樣子嗎？","曾署長大仁：對各縣市政府，我們會建議他們、要求他們在轉售時要附條件，就是只能轉售給相對弱勢……","李委員俊俋：應該有限制條件，應該要有年限的條件，但這些目前統統都沒有。","曾署長大仁：如果沒有，我們現在會要求……","李委員俊俋：所以合宜住宅會統統出問題就是因為這樣。剛剛我告訴你的，各縣市也都這樣做，都是同一個集團，我們嘉義市是幸虧約還沒有簽下去，要不然就掛了！","接著請教部長。針對這個問題我上個會期問過你了，我現在再問你一遍，請問內政部的政策要不要繼續推合宜住宅？"],["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不會由內政部或營建署來推。"],["李委員俊俋：不會嗎？"],["陳部長威仁：不會。","李委員俊俋：但是你上個會期並不是這樣回答我的，上個會期我問你的是，李鴻源說不推了，我問你要不要推，你說江宜樺說推，所以你推，這是會議紀錄上寫的。","陳部長威仁：不是，我講的意思是，地方政府要做，我們不會加以限制。","李委員俊俋：所以我剛剛就提醒你們，你們這樣的政策可能會造成違憲、圖利財團的問題，你們現在也不禁止，如果地方政府自己要做，那就是地方政府的事。是不是這樣？","陳部長威仁：剛才委員提到違憲問題，我趁這個機會說明。A7是因為從農業區或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李委員俊俋：沒有法律授權，人民……"],["陳部長威仁：……它是一種土地開發行為……","李委員俊俋：部長，這非常簡單，憲法你大概不會比我還熟，我現在就告訴你，只要涉及人民權利義務，就必須有法律規範，這是非常清楚的，如果沒有法律依據，你們要徵收人民的土地……","陳部長威仁：但這不是一般徵收，而是區段徵收，區段徵收……","李委員俊俋：土徵法不管是區段徵收、一般徵收，或你們所謂的都市計畫更新，統統要於法有據。"],["陳部長威仁：按照都市……","李委員俊俋：部長！這已經很清楚了，所以這個政策現在內政部不動，但也不禁止各縣市去做，如果因為這個政策造成財團有從中牟利情事，那就不關內政部的事，你的意思是這樣嗎？","陳部長威仁：不是！我們有要求他們要限制移轉對象，移轉時間，這是……"],["李委員俊俋：這些過去都沒有！"],["陳部長威仁：對！過去沒有。"],["李委員俊俋：現在有沒有？"],["陳部長威仁：現在有要求。"],["李委員俊俋：有沒有年限限制？","陳部長威仁：現在我們要求地方政府，如果要蓋合宜住宅，必須要有年限限制。","李委員俊俋：限制多久由地方政府處理，移轉給誰也是地方政府自己負責，所以，你們創造一個政策出來，而這個政策於法無據，然後你們就讓地方政府自己去做，很顯然是挖洞讓人家跳啊！","陳部長威仁：移轉對象，我們要求以弱勢為限。","李委員俊俋：好，沒關係，我們把合宜住宅先放一邊。我再請教部長，為維護居住正義，你們過去是不是有個租屋平台？"],["陳部長威仁：有。"],["李委員俊俋：租屋平台推多久了？","陳部長威仁：大概一年多，但效果不好。","李委員俊俋：快要兩年了。因租屋平台媒介成功的，總共有幾件？"],["陳部長威仁：效果不好啦！","李委員俊俋：12件。兩年12件！你們比那些租屋網還要「嚕」，591也比你們強，隨便一個房屋仲介都比你們強，以國家資源建置租屋平台，兩年就只做了12件！","本席再請教你第三個問題，現在全國有多少間空屋？","陳部長威仁：全國大概10%的房屋是低度使用，但新北市和台北市的空屋率則是7%到8%。","李委員俊俋：根據營建署提供給我的資料，全國空屋戶數約85萬戶，台北市6萬多戶，新北市11萬多戶，比率並不高，但全國空屋率的比率是偏高。"],["陳部長威仁：對。","李委員俊俋：本席現在就搞不清楚，你們所謂的居住正義到底要怎麼做？一方面說有合宜住宅政策，但不推了，各縣市要推你們也不禁止；一方面又說租屋平台沒有達到效果；另方面又說其實全國還有很多空屋，請問，這樣要如何解決居住正義問題？","陳部長威仁：跟委員報告，我們是希望推動租金補貼政策，而且給這些……","李委員俊俋：租金補貼是在住宅基金，而事實上，這部分成效也不好嘛！"],["陳部長威仁：租金補貼很好啊！現在很多人想要申請！","李委員俊俋：很多人想要，但有條件限制，真正需要的人，根本申請不到！","陳部長威仁：對！必須是弱勢者才會補貼，這部分，我們也希望比率可以增加。","李委員俊俋：部長，這個問題，我們另外找時間再來詳談。有關居住正義的問題這麼多，本席希望部長要嚴肅以對，這個問題不是只有合宜住宅隨便講講就算了！","最後，本席要請教曾署長，你是從交通部轉任過來的，是不是？"],["曾署長大仁：我過去在交通部服務。","李委員俊俋：過去你在交通部資歷非常完整，做過國工局局長等等，據我的了解，包括走山、五楊高架、ETC、雪隧漏水等等問題，都是發生在你任內，是不是？然後我還查到一件事情，請問你89年有沒有因為貪污和圖利被起訴、判刑？"],["曾署長大仁：最終判決是無罪定讞。","李委員俊俋：最終判決不是無罪判決，最終判決是有罪，只是因為程序不符而被取消。"],["曾署長大仁：對！那個判決是無效的。"],["李委員俊俋：是不是有這件事？89年是不是有這件事？","曾署長大仁：是有這件事，但年份我不記得了。","李委員俊俋：89年你因為圖利罪和偽造文書罪被判刑5年2個月，褫奪公權2年，結果從此以後卻不斷的升官……"],["曾署長大仁：那個判決是不合法的。","李委員俊俋：不斷的升官嘛！部長，你們找來的營建署長就是這樣！眾裡尋他千百度，終於找到這樣的人！問題就在這裡，請你以後慢慢處理。"],["陳部長威仁：我絕對相信他的人品及專業。"],["李委員俊俋：問題是法律相不相信。"],["陳部長威仁：我絕對相信他。"],["主席：請紀委員國棟質詢。","紀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有關警政的事，我已經請教過部長和署長的看法，今天我就請教刑事警察局胡局長一個問題。請問局長，你在台中市當局長時，曾發生翁奇楠命案，是不是？"],["主席（李委員俊俋）：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胡局長答復。"],["胡局長木源：主席、各位委員。是。","紀委員國棟：翁奇楠命案發生後，你就去職，因為這個命案，我們訂定一個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請問你有沒有參與這個規定的訂定？"],["胡局長木源：這個規定是督察室訂定的。"],["紀委員國棟：你知道裡面的內容嗎？"],["胡局長木源：我知道。","紀委員國棟：今天本席看到中國時報報導，你算是滿老實的，不過，本席看了還是嚇一跳，因為報紙標題是：刑事局長語出驚人。你說台北7成夜店、酒店染黑。對此，我們就很擔心，因為夜店是依法設立，沒有違法證據，但是卻處於灰色地帶。因為沒有違法，所以不能取締，但是裡面卻又常常是犯罪的溫床。昨天王署長特別承諾一定會徹查黑白共治的問題，請問你有沒有什麼妙方？","胡局長木源：我們當然是加強蒐報這些黑道幫派經常活動的場所，列為勤務重點之一。","紀委員國棟：自古以來，酒色財氣、賭博，甚至毒品，都很難根治，但是我們希望至少是畫下一條鴻溝，就是一定要圈在某個圈子裡，讓他們在裡面謀生，但不能跑到外面來。因為沒辦法完全消滅，只好設置防火牆，但本席最怕的就是沆瀣一氣，如果沆瀣一氣，問題就會層出不窮。局長過去在台中市發生過這件錐心的事，某個程度來看也是受害者，你因為這件事而被處分，所以，問你的感覺應該是最深刻的。台北市最近發生的殺警案，檢察官繼續在調查中，但事情發生都發生了，我們希望沒有發生的，不要再發生，因為我們就怕一連串，這樣對政府的形象傷害是非常的大。局長有沒有其他具體的寶貴意見？","胡局長木源：這個案子發生以後，我們一連串實施三波掃黑行動，打擊黑幫……","紀委員國棟：江宜樺院長也在掃黑啊！可是我說實在話，雷聲是很大，但不太具體！","胡局長木源：在這三波行動中，我們逮捕的治平對象有22人，手下共犯164人，還有其他的……","紀委員國棟：能不能做出一點成績？刑事警察局要聽從部長的指揮，可是你是重要的大檔頭，責任非常重大，請問你的看法？","胡局長木源：我們會持續掃黑，把黑道的氣燄壓制下來。","紀委員國棟：我認為不可能消滅，我並不是對你們沒有信心，但事實就是如此。你們至少要讓他們分清楚，黑道就在黑道的範圍內生存，不要跑到白道惹是生非，甚至把手伸進白道，這樣你們會被拖下水","刁校長過去是市警局局長，你有沒有什麼高見？你現在是校長，要教導警察子弟兵，你有沒有言簡意賅提出應興應革的建言？"],["主席：請中央警察大學刁校長答復。","刁校長建生：主席、各位委員。從翁奇楠案之後，警政署就訂定與特定人士交往的報備制度，只要嚴格遵守這個規定，就會劃下一條鴻溝。","紀委員國棟：這些警官是你的同仁，你現在又在教導警察子弟兵，你教育他們時有沒有什麼重要的訓誡、訓示或是提出一些忠告、警告？","刁校長建生：我們要把相關的案例讓所有的學生記取慘痛的教訓，因為只要做過一定會留下痕跡，一定會被追查到底，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遵守相關的規定。"],["紀委員國棟：胡局長和刁校長有沒有去過夜店？"],["胡局長木源：沒有。"],["紀委員國棟：部長說明查暗訪時可以去。"],["胡局長木源：執行勤務時有去。"],["紀委員國棟：有沒有明查暗訪？","胡局長木源：我們的同仁很多，偵查案件時，他們會報備再去。","紀委員國棟：我無意抹黑，夜店只要正派經營也是可以經營的，我強調的是「正派經營」，除了不能染色也不能染毒。消費高一點也沒關係，我絕對不會用有色眼光看待他們，但是我擔心的是那些灰色地帶會變成犯罪的溫床。我不贊成警察去夜店，要去也要報備。聽昨天部長的說法，現在好像還是沒有禁止，請問你們認為警察去夜店是不是報備一下比較好呢？","胡局長木源：只要是警政署所規定的不妥當場所，要進入之前都要事先報備。"],["紀委員國棟：夜店算不算不妥當？他們也是合法經營啊！"],["胡局長木源：這要看是不是有女陪侍？","紀委員國棟：如果他們說沒有，但是裡面鶯鶯燕燕很多呢？"],["胡局長木源：有女陪侍是轄區分局事前調查好的。"],["紀委員國棟：所以說分局自己要掌握狀況嘛！"],["胡局長木源：對。"],["紀委員國棟：刁校長的看法呢？","刁校長建生：夜店基本上是比較複雜的場所，雖然到目前為止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人到錯誤的地點就會發生錯誤的事情，所以身為執法人員最好不要去。","紀委員國棟：對，最好不要去，不然至少也要少去。國外的賭場是合法的，去那裡並不違法，可是我們也不敢去，就是為了避免爭議。如果要慶生、聊天、社交，其他店也可以去，為什麼要去夜店呢？部長和署長一定會全心全力對這方面做嚴格的規定，但是你們兩位身為重要幕僚，過去都當過警察局局長，未來國家還需要你們在警政方面貢獻心力，所以應該對長官多所建議，好不好？"],["刁校長建生：謝謝。","紀委員國棟：內政部張司長，現在國安問題來了，你知道是什麼問題嗎？"],["主席：請內政部戶政司張司長答復。"],["張司長琬宜：主席、各位委員。人口政策嗎？","紀委員國棟：對，問題就是人太少了，馬總統說這是國安問題，你卻寫得這麼簡單，講說要提升結婚率，請問你結婚了沒有？"],["張司長琬宜：我結婚了。"],["紀委員國棟：請問要怎麼提升結婚率呢？","張司長琬宜：這有很多管道和方式，我們希望讓年輕人的婚姻觀念有所改變，當然這也牽涉到就業，因為研究發現有些人不願意結婚和沒有找到穩定的工作有關。另外也包括教育的部分，延長教育的年限會造成結婚的時間比較短。此外還要增加年輕人認識朋友、交朋友的機會。","紀委員國棟：結婚率和生育率的高低在短時間內不會動搖國本，但是長時間對國力一定會有很大的影響。你今天站在這個位子，就要想辦法做好。"],["張司長琬宜：是。","紀委員國棟：我經歷過好幾任部長，在住宅政策、人口政策都提出建議，可是都沒有看到效果。","張司長琬宜：人口政策是跨部會的，各單位都有針對這個重點工作在推動。以今年來講，結婚的對數有比較多一點。"],["紀委員國棟：但是生育率還是沒有提升啊！","張司長琬宜：通常結婚對數如果多的話，隔年的生育率至少可以維持或稍微增加一些。","紀委員國棟：這部分要寫搞不好可以寫個博士論文，這麼短的時間內我也無法問你。只是你既然擔任這麼重要的位子，就應該要加強，最好是以身作則，有機會就多生幾個，加油！"],["張司長琬宜：謝謝。"],["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其邁質詢。","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部長，我要提出幾個數字。第一個是主計處103年上半年實質薪資的統計回到16年前的水準，負儲蓄率102年最低的20%家庭連續7年入不敷出，去年的平均負儲蓄是21,932元，是史上第四高，最高的5年是從2009年到2013年；另外，關於房價所得比，這部分我想部長就比較清楚？"],["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是。","陳委員其邁：在民國97年的第三季是8.65倍，今年是14.6倍，民國98年第三季江院長擔任內政部長時，我查了一下，房價所得比是10.87倍，江部長一路升到院長，去年第二季房價所得比是15倍，今年是14.6倍，院長也說他希望房價所得比能從15倍降到10倍，我想這點你也有印象。台北市的房屋貸款負擔率在97年第三季馬總統上任之初是39.79%，103年的第一季是6成，換言之，台北市民超過一半的薪水都拿來繳交房貸。同樣地還有另外一個數字，當然當時你並非內政部長，而是李鴻源擔任部長之時，民國100年時內政部委託研究計畫的資料顯示，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對社會住宅的需求總數是32萬戶，假如按照目前政府提出的中長期社會住宅推動方案，每10年才提供3.4萬戶的社會住宅，換言之，假如要滿足32萬戶的需求就要100年的時間。請問你們的計畫為何跟社會的認知與需求落差那麼大？你們根據哪些資料認定10年提供3.4萬戶社會住宅是足夠的？","陳部長威仁：我們希望能夠增加租金補貼這部分，當然興建社會住宅這部分，我們也希望能夠增加，但是我們目前的規劃考慮到空屋率，尤其現在全省的空屋率達10%，在幾個主要都會區雖然空屋率少一點，但是畢竟還是有比較多的空屋。","陳委員其邁：你告訴我的答案是因為有一些空屋，所以政府打算要利用空屋……","陳部長威仁：對，給予租金補貼。","陳委員其邁：首先，你們計算3.4萬戶的方式是包括出租國宅、公營住宅、平價住宅6,800戶，對不對？"],["陳部長威仁：是。","陳委員其邁：社會住宅短期計畫包括新北市等總共五處是1,661戶，還有中長期的1萬5,000戶並不是實際興建的數目喔！你實際興建的數目，假如按照中長期的計畫總共加起來才1.5萬戶喔。"],["陳部長威仁：是。","陳委員其邁：所以計畫中10年的3.4萬戶，實際興建的數目假如是1.5萬戶，其他就是你剛才講的，包括出租國宅、公營住宅，或是利用空屋來處理需要社會住宅的民眾，你告訴我是這樣，對不對？","陳部長威仁：向委員報告，沒有錯，感覺上我們的數字是少了，但是剛才我在回答吳育昇委員的時候也提到，的確我們希望增加社會住宅的興建量，以台北市跟……"],["陳委員其邁：那你為什麼不增加快一點呢？你為什麼不一年就蓋3萬戶的社會住宅？為什麼？","陳部長威仁：第一，目前我們沒有那樣的土地跟錢……"],["陳委員其邁：你沒有錢？"],["陳部長威仁：對。","陳委員其邁：好，那我就幫你算錢。住宅基金部分，在97年民進黨執政時交給你們多少錢，你知道嗎？"],["陳部長威仁：一千多億。","陳委員其邁：一千三百多億。你知道到104年預算執行結束之後，這個住宅基金剩下多少錢？"],["陳部長威仁：三百多億是嗎？","陳委員其邁：部長，我告訴你，剩下657億元。既然沒有錢蓋社會住宅，那你為什麼每年都從住宅基金中搬錢出去？從99年開始，99年搬走40億元，100年搬走10億元，102年又從住宅基金搬走50億元，103年被我們擋下來111億元，今年編的104年預算你又要從住宅基金裡面搬錢，你都說沒有錢了，還把錢搬去國庫，這是什麼意思？假如要蓋社會住宅沒有錢，那就把住宅基金的錢拿去蓋社會住宅啊！不是嗎？","陳部長威仁：因為行政院主計總處希望在資金調度上先給它用，然後將來它再編列……","陳委員其邁：資金調度給它用？連續幾年，從98年至今總共搬了311億元到國庫，你要蓋社會住宅沒有錢，你們也說要蓋社會住宅，內政部住宅基金的錢你守不住，還交給國庫，你卻告訴我你要蓋社會住宅，你們這樣說是在騙誰啊！騙鬼嗎？所以今年這筆100億元我們絕對把它刪掉。是主計總處要你這筆錢，對不對？"],["陳部長威仁：是。","陳委員其邁：你同意給它嗎？你蓋社會住宅沒有錢，今年編列的預算竟然還要搬100億元給國庫，開什麼玩笑！所以我反對，這筆錢今年一定要刪掉。隨隨便便說沒錢，你自己講沒錢，這幾年累計總共就搬了311億元給國庫，這樣合理嗎？你有沒有捍衛社會住宅興建的預算？有沒有？","陳部長威仁：因為短期內還不需要用那個錢，那個錢只是先給……","陳委員其邁：短期內不需要？你每年都在搬錢，不是短期，你是長期把這些錢全部都交去國庫耶，部長，我覺得這樣很不合理。無論是租金補貼或是住宅貸款利率補貼，坦白講，其實都應該編列在公務預算你知道嗎？因為住宅基金是作業基金的形態，本來就應該具有自償性，結果你把應該用公務預算編列的，每年十幾、二十幾億元的租金補貼改由住宅基金支應，包括購屋貸款等相關的利息補貼也由住宅基金支應，這些都不是具自償性的支出，也沒有回收的可能，所以理論上這些錢應該由公務預算來支應，對不對？而不是由住宅基金來支應。","陳部長威仁：沒有錯，作業基金的性質是這樣，沒有錯。","陳委員其邁：對嘛，你也同意嘛！所以我們今年就按照這個原則去審預算。"],["陳部長威仁：但是這個……"],["陳委員其邁：還有什麼「但是」！"],["陳部長威仁：這是現實的問題。","陳委員其邁：沒有什麼現實不現實，我們就按照規矩來，按照預算法的規定來做。部長，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從96年到104年的計畫書都是2.5萬戶，你知道嗎？"],["陳部長威仁：是。"],["陳委員其邁：你知道哪幾年特別高？"],["陳部長威仁：100年是吧？"],["陳委員其邁：100年跟99年。"],["陳部長威仁：是。","陳委員其邁：部長，選舉一到，住宅補貼方案補助的戶數就增加，選舉結束後，補助的戶數就減少。同樣地道理，租金補貼的情況，101年是23億元，馬總統的政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後來被取消，理論上，此一方案取消的補助戶數應該增加到租屋的補貼數目，對不對？結果沒有。租金補貼數101年是23億元，104年剩下13億元，所以你剛才說的也不對，你說要利用現有的空屋給予租金補貼也沒有啊！你的租金補貼數從101年的23億元一直減少，減到104年剩下13億元。要蓋社會住宅，你把錢拿去繳給國庫；要做租金補貼，你又把這些錢刪掉，可見你們根本不把對社會住宅有需求的32萬戶弱勢族群看在眼裡，不是這樣嗎？從預算看來就是這樣，不是這樣嗎？部長，你們說……","陳部長威仁：的確在財政困難的情況之下，有一些……","陳委員其邁：財政困難？所以財政困難的情況之下，應該用來蓋社會住宅的錢，你就把它拿去貼補國庫了；租金補貼的金額也減少，戶數也降低了，結果呢？你拿去蓋什麼？你去蓋合宜住宅，政府賺了多少錢？土地權利金部分，政府就賺了230億元，裡面還有一個葉世文，而且A7及浮洲廠商的利益也是賺了兩百三十幾億左右，根本是圖利財團，然而這些真正弱勢的中低收入相關租金補貼卻被你們減少、戶數也沒有增加！"],["陳部長威仁：合宜住宅雖然有……","陳委員其邁：目前你們提出的計畫僅有2.5萬戶，因此，本席要求今年租金補貼的部分能否成長到10萬戶或5萬戶？你看！又搖頭！這個政府不是圖利財團，什麼才是圖利財團！"],["陳部長威仁：因為錢的關係。","陳委員其邁：部長，對於本席說的話，你到底有沒有聽懂？不然，怎麼會看起來像個二愣子一樣！","陳部長威仁：我知道，但是要有錢啊！","陳委員其邁：有錢！有錢！只要你們不繳庫就有錢！有錢！有錢！講了半天，你到底有沒有聽懂？也許是本席講太快，所以你沒聽懂本席講了些什麼，最後這一點時間，請你仔細聽好！這個星期六有一個「夜宿帝寶，不靠爸也可以睡」的巢運活動，你知道嗎？","陳部長威仁：巢運，我知道。","陳委員其邁：你會去嗎？畢竟你身為主管機關的首長，是否要去加油一下？"],["陳部長威仁：我不會去。","陳委員其邁：為什麼不去？你不靠爸，所以你不去？","陳部長威仁：這是台北市的社運，我們身為主管機關不便參加。","陳委員其邁：既然是主管機關就應該去關心一下，為什麼你不去？甚至一下子就打槍呢？","陳部長威仁：他們的訴求，我了解。","陳委員其邁：既然了解，那就去關心一下、去和他們對話一下！本席認為你一定要去！他們說江宜樺與張盛和號稱居住正義都是假的，只有馬總統可以依靠，而你在馬總統擔任市長時就擔任工務局長、副市長、一直到現在的內政部長，他們現在要依靠馬總統，因為他是我們的英雄、社會最後的良心，你則是社會最後良心的左右手，所以你應該要去參加，不是嗎？","陳部長威仁：剛才我已經做過說明，基本上，巢運的主張與我們沒有兩樣。"],["陳委員其邁：沒有兩樣？"],["陳部長威仁：我們的看法都一樣。","陳委員其邁：沒有兩樣，這是你講的！對於巢運的主張，你也都支持，對嗎？","陳部長威仁：許多的訴求，我們都支持。","陳委員其邁：昨天國民黨中常會中謝立功要求葉匡時把所有的交通政見全部都吃下來，所以本席現在要請教你，既然你是社會最後良心的左右手，連勝文簽了巢運的連署書，支持社會住宅達到5%，本席算了一下，台北市大概是5萬戶左右，朱立倫表示要蓋18萬戶的社會住宅，台中市除了租金補貼1.57萬戶之外，還預計興建1800戶的社會住宅，你是否要吃下來？請告訴本席，你是否要吃下來？","陳部長威仁：興建社會住宅是地方政府的責任，但是，興建之後我們也會提供協助。。","陳委員其邁：請告訴本席，你是否要吃下來？謝立功說的那些政見也是地方政府的責任，既然他可以要求交通部長全部都吃下來，那麼你也吃下來給本席看啊！你吃下來給本席看啊！"],["陳部長威仁：我們會協助地方。","陳委員其邁：既然你說會協助，那麼你就吃下來啊！怎麼會不敢協助呢？","陳部長威仁：基本上，興建社會住宅是屬於地方政府的責任。","陳委員其邁：你要表態啊！你是社會最後良心的左右手！部長，本席今天的質詢就是要告訴你，你們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社會住宅就好比是金門的那座橋一樣，部長，你知道金門那座選舉橋嗎？"],["陳部長威仁：現在已經在蓋了。","陳委員其邁：選舉時就浮出來、選舉結束就沉下去，社會住宅也是一樣，選舉時就增加租金補貼、就開始談論興建社會住宅！從你的預算來看，錢被你拿去繳交國庫，1,300億的規模被你縮減到六百多億，租金補貼的預算數從101年的23億一直減到剩下13億，現在你又說你們的主張與巢運一樣，你可知道這些巢運人士如何罵江院長嗎？你知道他們罵得很難聽嗎？三個字，不要臉！你看！今天你說的與你做的完全相反，所以你們根本不是社會良心、根本就是詐騙集團！"],["陳部長威仁：如果大家只是開支票、大家只是說……"],["陳委員其邁：你們都是選舉前開支票。","陳部長威仁：不是，我們是務實的提出做得到的地方。","陳委員其邁：務實？選舉前開支票，選後因務實而全部都取消，你們這不是社會良心，根本就是金光黨！馬總統是金光黨的首腦，你是詐騙集團的幫兇！"],["陳部長威仁：我們希望將來有機會能夠招標。","陳委員其邁：將來有機會？對於你們今年的預算，本席就按照剛才講的這些原則去處理，你都不要阻擋我們刪減你的預算或做出一些決議，可以嗎？"],["陳部長威仁：我們總是要面對現實的狀況。","陳委員其邁：你的責任就是在預算匡列時負責向部裡表示，這筆錢是馬總統要興建社會住宅所需，誰都不能動！結果你卻乖乖的把興建社會住宅要用的100億拿去給國庫，國庫再將這些錢拿去圖利財團！本席希望這會期不要看到部長！在審查預算時，你所講的話還是要秉持著社會良心，本席相信你的良心並沒有被狗吃了！","陳部長威仁：沒有，在這裡！"],["主席：請邱委員文彥質詢。","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本席要請教一些冷門的議題，政策方面的問題就請部長答復，至於技術方面的問題就請相關單位提出說明。","這是一個海上風力的發電場地，英文稱為Offshore the Wind Farm，也就是海上的風場，從圖片上看起來大概有幾根？"],["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看起來不少，大約是50到100根左右。","邱委員文彥：只有48根。在黃金十年的國家願景裡，2030年我們準備興建海陸風機千架。"],["陳部長威仁：對。"],["邱委員文彥：你能想像那時海上會是什麼樣的場面嗎？"],["陳部長威仁：很壯觀。","邱委員文彥：應該會很慘烈，可能是一個海上的浩劫！現在光是那麼兩根、四根的試驗場所及工作船的問題就已經引發了國安的疑慮及各方的爭議，本席想了解內政部是否主管這部分的相關業務，首先要請教地政司的王司長，潮間帶歸誰管？何謂潮間帶？"],["主席：請內政部地政司王司長答復。"],["王司長靚琇：主席、各位委員。所謂的潮間帶應該是漲潮與退潮之後中間的部分。","邱委員文彥：對，其實營建署過去的海埔地開發許可審議規範現在是放在非都市土地開發的規範裡面。"],["王司長靚琇：是。","邱委員文彥：你剛才所說的確實是一般海洋界學理上的解釋，潮來潮往、漲潮淹沒、退潮露出就是所謂的潮間帶，但是，根據營建署的定義，經過自然沉積或人工核出的土地，包括人工島，稱為潮間帶。不過，我們現在還是採取自然的定義，潮來潮往、漲潮淹沒、退潮露出的那一塊土地稱為潮間帶，請問這個部分是否有人負責管理？中華民國的法律是否管到這個部分？","王司長靚琇：如果這部分是還沒有登記的土地，原則上都是屬於國有土地，只是國有財產署認為如果還沒有登記、還沒有很明確的座標，那麼他們在管理上確實是不容易，因此，這個部分有時候是經由縣市政府處理，也就是進行一般的管理。"],["邱委員文彥：所以中央政府不管這個部分？"],["王司長靚琇：因為……","邱委員文彥：我們都知道工作船即將過來，那就表示能源局核准了示範性計畫，那幾根示範型的風機都已經選好了、也都已經要座落了，否則，若是你們還未確定，工作船又怎麼會過來呢？這是一個我們大家都還搞不清楚的地方，因此要特別提出來請教你們，本席認為必須要嚴肅地看待這個問題。"],["邱委員文彥：地政司是否主管風力及海洋的一些能源？"],["王司長靚琇：不管。","邱委員文彥：我們現在才知道在竹南的示範風機是水深5公尺到10公尺，大概會設置2根，而芳苑大概是在11公里外，水深是20到40米，大致就是這個範圍。這裡是過去預備要蓋國光石化的地方，這些照片是我們在直升機上拍的，退潮後這一大片的地方本來是要填掉，準備興建兩、三千公頃的國光石化，後來並沒有成案，既然沒有成案，將來或許就全部變成風場了，不過，這樣的作法對生態的影響相當大。在中部潮間帶一退潮之後就有十幾公里那麼遠，可能在北邊就會少一點點，因此，竹南那個地方很有可能就會很近，如果將來海上設置了千架風機，至少在2020年或2030年也會有600架，那將是什麼樣的場面？外國人乍看到的福爾摩沙竟然統統都是風機，這樣好看嗎？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一直以來我們都在思考如何解決能源問題，但是，本席今天又看到另外一個議題，將來這些風機的電纜要上岸時該放到哪裡去？本席還看過一篇報導，當風力太強時就會爆炸，由此看來，我們都把這件事情想得太美了！我們是否有相關的規範，特別是在潮間帶的部分？","再者，土地法管不管？本法所稱之土地廣義是指水陸及天然富源，這是第一條的條文，至於所謂的天然富源則是包括風力及能源等等，但是我們現在所管的幾乎都是陸上的部分，而且你剛才所講的第十四條還限定為不得私有，不過，對於不得私有這一點，中央是不太管的，大家都是去會勘，再交由地方政府處理，於是地方政府就可以自行決定，本席認為這點就是一個大漏洞。像過去台南七股潟湖原本要興建為濱南工業區，因為當時的縣長支持，所以就做出這樣的決定，但是，後來的縣長反對，最後就變成了今天的台江國家公園。這些重要的潟湖、重要的海岸都可以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如何處理，它可以私有，本席認為我們對這個部分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雖然第十四條講得很清楚，海岸一定限度內土地，包括沿岸的一些土地，本席知道你們是經過會勘，但是，基本上是授權給地方政府。還有一個與國家永續發展非常相關之處，事實上，這個部分應該是由國家層級來做決定，可是台灣這麼小，卻統統都授權給地方政府，然而地方政府是受制於地方的政治勢力，到最後就是統統都解放，將來就不得了了。關於潮間帶的那些風機及海上的部分該如何規劃，各部會都沒有法源的依據，於是就統統放任不管，以後若設置1,000架或至少600架風機時該怎麼辦？本席認為必須要從長計議，你們應該要看緊這一塊。","曾署長，對海上風機你們是否要核發執照？"],["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曾署長答復。","曾署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不發這個執照，但是……"],["邱委員文彥：這算不算是你們的雜項執照或是什麼樣的執照？難道不需要申請建築執照或是其他任何執照嗎？","曾署長大仁：我們正在重新檢討區域計畫法，並且在這裡面制訂管理規則。","邱委員文彥：所以現在我們可以看到，舊土地的部分不知道由誰管或是沒辦法可管，可以說是於法無據或缺乏既有的規範，至於新建的部分也是沒有人管，完全都讓能源局去管，但是，能源局也不管，於是就推給交通部。一架風機至少上億，我們的千架風機計畫至少是600億到上千億，因為我們無法建構自己的產業鏈，於是只好引進外國或大陸的產業進來，非常可惜啊！","接下來是海岸法的部分，本席已經建議兩位召委盡快審議，因為底下的相關法案都有了、相關的配套也都有了。署長，你知道海岸法規範的範圍有多大嗎？規範的海域到哪裡？它規定的是6公里或水深30公尺，但是剛才那個地方是20公尺到40公尺，剛好卡一半，至於竹南的10公尺是屬於海岸法管理的範圍，由此看來，海岸法是卡在中間，管的又不多，為什麼這二十幾年來漁民一直都反對，因為他們感覺似乎是針對他們而來，所以你們應該要針對整個海域進行一個通盤的規劃。"],["曾署長大仁：我們正在用區域計畫法處理當中。","邱委員文彥：畢竟你們還是沒有完善的法規，因此，如果海岸法要進行審查時，我們應該要想想看，上千架的風機應該要如何規範。","舉例而言，像北歐就有非常多，但是它們都是一塊一塊、也都非常的完整，不像我國是只要業者找到一個地方，而且周遭沒有人有意見，那麼就可以興建了。事實上，我們不能夠這麼做，應該要有全盤的風場規劃，大家也都知道具有風力潛能的地方大概就是桃竹苗一直到台中這一帶，但是，你們不該讓它一根一根這樣子放下去，應該要針對往外12海哩的地方做一個海域規範，往內的一定範圍，也就是高潮線以上，包括一些重要的沙灘、紅樹林或河口等等，這才是完整的作法，但是我們卻只規劃了水深30公尺到6公里的這一段。","本席不否認海岸帶管理的重要性，像美國在1972年就已經有了這方面的法案，而且底下這些法規都是本席之前幫營建署做的，因此，本席知道我們現在缺乏母法的依據，但是，既然我們要審查，還是需要有整體全盤的規劃。除了紐西蘭的海洋及海岸地區管理法已經到達10萬海哩之外，中國大陸也有海域管理法，王司長應該很清楚，因為你們針對海洋功能區劃已經進行很久了，是否能將相關的報告提供給本席做為參考？本席正在起草另外這個法，接續海岸法的那個空白，也就是到12海哩的地方，因此，請將相關資料提供給本席。","因為時間的關係，接下來本席很快地將這個問題帶過，在高雄氣爆事件發生之後，我們希望能將它重建為一座韌性都市，今天可能沒有太多的時間討論，雖然署長你才剛接任，本席還是希望你能了解這個議題相當重要。我們準備將高雄當作第一個示範案例，大家討論一下，如何將高雄重建為更安全、更永續的一座韌性都市，目前除了高雄市非常樂意之外，本席也知道台南市及新北市也都具有意願，因此，在這個部分啟動之際，也請署長考慮一下在我們的都市計劃、都市更新以及一些相關的建築技術規範之下，該如何去建構一座永續的都市、一座韌性的都市、一座可以對抗各種災害的都市，希望署長能給予我們這方面的協助。","最後是義消的問題，等一下就請葉署長將這個問題帶回去，因為今天可能沒有時間讓你回答。請你將這幾年來義消及正規消防人員罹難的人數提供給本席，另外就是義消的配備有哪些東西？他的權責是什麼？是否對等？如果不對等的話，你們卻還讓他去出生入死，這是不公平的事，因此，本席希望能就義消的部分提供最好的保障，請將相關資料提供給本席，我們再來仔細的討論。","部長，請問這張圖片拍的是哪個地方？"],["陳部長威仁：太平島。","邱委員文彥：中華民國最南邊的曾母暗沙，你去過嗎？"],["陳部長威仁：沒有。","邱委員文彥：本席希望你能安排時間帶我們去繞一下！我們內政委員會也管中華民國的最南邊，因為地政司方域科管的就是中華民國的領土、領海，那麼我們內政委員會管不管？不是只有國防或外交，為什麼我們內政委員會不能去？本席認為我們應該去看看，而且國防部也應該要全力支持，你能否與國防部好好的溝通一下，我們沒辦法直接搭船過去，除非休會兩個禮拜？","陳部長威仁：在交通上有一些困難，像是海象及各方面的安排都非常困難。"],["邱委員文彥：那我們就保持彈性嘛！"],["陳部長威仁：包括我都已經取消這個行程好幾次了。","邱委員文彥：下次你就帶我們一起去，宣示一下！1974年的時候，我們就是因為不重視南海的問題，所以就丟掉了敦謙沙洲及鴻庥島，以前我們的部隊都會在那裏升旗降旗，聽說是因為有一次颱風將部隊撤回來，後來要再回去升旗時，越南已經搶先了一步，於是我們就丟掉了這兩座島。其實，這兩座島相當的重要，除了在左半邊的太平島之外，中洲礁則是我們現在唯一還有的島，所以我們在南海就僅剩下兩座島，也就是本席在圖片上畫圈圈的地方，它是在環礁中凸出來的地方，稱為鄭和群礁，以前敦謙沙洲及鴻庥島本來是彼此相互支援，當這兩座島被我們丟掉之後，它就變成了一座孤島，所以人家根本就不甩我們，連南海會議也不找我們參加，甚至我們現在還自己綁手綁腳，最後人家在鴻庥島上放了射程二十幾公里的砲，它的射程已經涵蓋了太平島，但是我們卻打不到它。如果要在敦謙沙洲蓋機場又太短，所以本席以前就建議往北邊的礁盤興建，這樣的距離比較長，本席一直主張興建跑道必須非常小心，但是現在只要下大雨就怕飛機會滑下去，因此也不敢降落，沒有用嘛！相當的可惜！因為我們完全不重視這個地方！本席在民國83年就去過太平島，那時敦謙沙洲才剛開始建設，整個都是灰沙，越南人就在那裏不斷的建設，2005年本席第二次過去時，島上已經有小孩子跑來跑去了！看看人家是如何移民實邊、如何重視海疆，這點非常的重要！原本這些地方都是我們的領土、傳統的海域，因此，我們是否能更重視一點呢？希望內政委員會能做出決議，帶我們去太平島視察，最好是能到曾母暗沙去繞一圈，謝謝。","主席：報告邱委員，內政委員會曾經與國防委員會協商過，不過，當時的結論是國防委員會的委員可以搭飛機去，但是內政委員會的委員要搭船去。","等到陳委員雪生質詢結束後，我們就先休息，下午再繼續開會。","現在請姚委員文智質詢。","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聽到召委剛才講的話，你有什麼想法？"],["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去曾母暗沙的事嗎？","姚委員文智：就是國防委員會的委員可以搭飛機去，但是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就只能搭船去？","陳部長威仁：我沒有聽過這樣的說法，但是，我會去了解一下，應該都一樣、都平等。","姚委員文智：本席非常同意邱文彥委員剛才的說法，其實我們兩個一起去過東沙，如果要去太平島的話，當然又是另外一件事，不過，東沙島應該不至於像你所說的那樣不方便。"],["陳部長威仁：現在東沙島已經有民航機可以到達了。"],["姚委員文智：要去東沙島其實很容易嘛！","陳部長威仁：是，現在比較容易了。","姚委員文智：如果去其他的點比較困難，東沙島倒是可以先安排，今年國家公園整個都市通盤檢討計畫是否已經通過東沙島的部分？"],["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曾署長答復。","曾署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通過的是10月18日即將正式開園的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至於東沙那邊是已經成立了，但是它本身並不對外開放，完全是屬於保育型態的國家公園。","姚委員文智：不是，本席指的是今年二月份的事，沒關係，因為你剛接任，可能還不太熟悉。關於東沙的未來，我們去考察、去參觀、去了解當地的生態或國土的維護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對於東沙島成立國家公園，未來是否有什麼樣的計畫？有人建議在軍事上要加強、也有人建議在旅遊上應該與台灣的生活及觀光更緊密，你們有沒有什麼樣的想法？"],["陳部長威仁：現在有一項研究。","曾署長大仁：我們有一項國際海岸的研究案是以這個當作對象，平常也會安排小眾，也就是人數不多的、壓力比較小的學術團體進行參觀。"],["姚委員文智：什麼時候開始？"],["曾署長大仁：已經有了。"],["姚委員文智：已經有了？","曾署長大仁：是，100年開始一年2個梯次。","姚委員文智：一年2個梯次，召委，你就參加這個梯次吧！"],["曾署長大仁：那是以環境保護為主的活動。","姚委員文智：部長，你知道東沙島的地址嗎？"],["陳部長威仁：我知道它是屬於高雄市。","姚委員文智：高雄市旗津區中興里二十五鄰，門牌是本席與謝市長去掛的。請問，未來這個國家公園的利用是由內政部營建署主導或是由高雄市政府主導，你們有沒有想過？"],["陳部長威仁：它是屬於國家公園。"],["姚委員文智：但是它也屬於高雄市中興里？","陳部長威仁：對，行政轄區屬於……","姚委員文智：還沒想過，是嗎？","曾署長大仁：我們的國家公園是有一套管理的制度，按照國家公園法的規定，它可以進行相關保育及遊憩的活動，所以我們是屬於國家公園的管理機關。"],["姚委員文智：你的意思就是由內政部主管？"],["陳部長威仁：從國家公園的角度……","姚委員文智：你們可能要與高雄市政府做個協商，下次再問你，或者你們討論好之後再告訴本席。"],["曾署長大仁：是。","姚委員文智：部長，剛剛有宣示合宜住宅從此不再興建，對嗎？","陳部長威仁：我是指在中央主導的部分，現在不會再興建了，至少在我這個可見的未來之內不會再興建。","姚委員文智：主導興建合宜住宅的只有你和江宜樺，並沒有其他人啊？","陳部長威仁：原本我們興建A7及浮洲是一種示範性的作法，並不是常態。","姚委員文智：所以利用公有地競標出售而興建的合宜住宅，未來就不會再推動了，對嗎？","陳部長威仁：中央不會再興建了，原本這兩個就是示範性的做法而已。","姚委員文智：至少是一個進步啦！部長，為了住宅的問題、居住人權的問題及房價高漲的問題，並且銜接25年前無殼蝸牛夜宿忠孝東路，10月4日發起了巢運上街頭，你知道嗎？"],["陳部長威仁：了解。"],["姚委員文智：你是否會去參加？","陳部長威仁：我剛才已經說過不會去參加，但是，我會充分的注意他們的訴求。","姚委員文智：他們的募款是以帝寶一坪300萬為標的，而你是整個國家住宅政策的主要負責人，對嗎？"],["陳部長威仁：是。","姚委員文智：行政院除了你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的政務委員負責住宅方面，包括租稅在內等等的整個評估、檢討或執行的小組？","陳部長威仁：行政院是沒有，但是，就住宅方面的問題，我們都會向院長報告，而院長也會邀請相關的政務委員以及像是財政部……","姚委員文智：你的意思是由院長自己負責，並不是由你負責？","陳部長威仁：關於住宅方面的問題，我們還是主要的幕僚。"],["姚委員文智：你們是主要的執政單位？"],["陳部長威仁：是。","姚委員文智：你也曾經擔任過秘書長，應該相當的清楚！"],["陳部長威仁：是。","姚委員文智：既然你不去，那麼你是否會捐錢？他們現在相當缺錢呢！"],["陳部長威仁：我不會捐錢。"],["姚委員文智：你不會捐錢？"],["陳部長威仁：不會捐錢。"],["姚委員文智：所以你是不同意他們的主張嗎？","陳部長威仁：我剛才已經說過，他們有許多主張與內政部推動的住宅政策是相同的。"],["姚委員文智：相同嗎？"],["陳部長威仁：是。"],["姚委員文智：那麼本席就一個一個問你！"],["陳部長威仁：好。","姚委員文智：關於居住人權要入憲，牽涉到憲法的修正，本席是非常的支持，也就是說，明定國家應該保障適當的生存條件，所有人都享有和平、安全、尊嚴的居住權利，你是否支持這件事情？","陳部長威仁：其實，現在不需要入憲，在相關的都市計畫法規或是土地徵收條例中都已經有尊重弱勢居住權利的要求及主張。","姚委員文智：作法是一回事，但是入憲是表示我們的決心、是我們的宣示，你是否支持？你不支持嗎？","陳部長威仁：我支持這樣的想法，至於應否入憲，這是憲法層次問題，其實現在已經在做了，入不入憲並沒有差別。","姚委員文智：沒有差別嗎？本席告訴你，就是因為這裡沒有明確規定，所以發生了很多藏污納垢、因循苟且的事。","其次，你是否支持改革房地產稅制、杜絕投機炒作？"],["陳部長威仁：我支持。"],["姚委員文智：你是否支持房地稅合一和實價課稅？","陳部長威仁：我支持，尤其是課徵房屋交易所得稅，因為那是暴利。"],["姚委員文智：部長也支持檢討所有包括設定地上權、都市更新模式及公有土地使用等在內的相關法令嗎？"],["陳部長威仁：我也支持。","姚委員文智：部長剛才已經同意停止興建合宜住宅，但是你也支持廣建社會住宅達5%及不論是在中央或地方均成立住宅法人嗎？","陳部長威仁：我贊成後二項的主張方向，但是否一定要達到一定的比率，我認為應該因地制宜。至於成立住宅法人一事，我們願意去研究，因為若成立住宅法人，應該是政府委託他們去興建，但是這類法人是否能直接承接政府委託而不受採購法的規範，這是有疑問的。","姚委員文智：我們當然不是要政府違法，只是認為需要這樣的機制，所以本席剛才才會詢問部長，面對現在年輕人最痛苦的住宅問題，行政院有沒有這樣的推動委員會，坦白說，本席實在看不出你們的行動力在哪裡。至於社會住宅，你們去年定的數量是34,000戶。你同意達到5%嗎？","陳部長威仁：台灣的國情與外國不同，住宅自有率特別高，比日本、英國、荷蘭都高出甚多，由於目前尚有許多閒置、低度利用的住宅，再加上都會區的公有土地很有限，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是否應繼續興建且一定要達到5%應再加考量，我的看法是要增加戶數，但不必限制比率一定是5%，這是我們之間看法上的一點點差異。","姚委員文智：哪是一點點？差很遠耶！現在才只有0.16%。你剛才提到自有率及空屋率，我同意你的顧慮，也同意要因地制宜，但是現在的狀況和我們說的比率差很大一截。","陳部長威仁：我贊成增加社會住宅比率，但不必一定要達到5%。"],["姚委員文智：那應該達到多少？","陳部長威仁：要因地制宜，包括以租金補貼等。","姚委員文智：李鴻源部長上任時，本席也曾就此逐項詢問，所以部長也應該有點guts，這樣才能獲得人民的支持。"],["陳部長威仁：我不會做做不到的承諾。"],["姚委員文智：所以你連占幾趴都做不到？","陳部長威仁：這不是內政部單獨的事，而是要由內政部協助地方政府去做，我們很高興目前幾個重要城市……","姚委員文智：所以該做決策的是院長、該執行的是地方政府？這樣的話，誰都可以當內政部長了。整個住宅問題複雜萬端，涉及社會福利、人權、都市市容等等。","陳部長威仁：委員所言甚是，這是社會福利部分，我們會針此籌錢協助地方政府執行，我們是用多元的方式解決，並非一定要興建社會住宅，也可以採用租金補貼方式。","姚委員文智：可是你們在很多方面都實在差得太多了，包括警察的破案率、少子化問題、國家經濟發展面臨的問題該如何解決等，你們這個政府顯現出來的是根本沒有決心，完全沒有魄力，當大家為了這些問題都要上街頭了，你們居然還是這種態度。","最後一個問題是部長剛才提到空屋很多，所以你認為租屋是有市場的，請問今年度預算中有關租屋補貼方面是增加還是減少？","陳部長威仁：今年還是24,000戶，我們希望明年能增加。","姚委員文智：今年是選舉年，雖然預算定的是24,000戶，但會不會如同總統選舉那年一樣變成56,000戶？會不會變成綁樁？你可以在此承諾嗎？","陳部長威仁：不會，現在都已經是10月了，我們是希望明年可以增加戶數，而且還要有這筆預算。","姚委員文智：剛才陳其邁委員提到總統選舉年本來定的也是24,000戶，為了選舉，就用租屋津貼綁樁，結果該年的達成率高達236%。","陳部長威仁：我聽說的是那一年的景氣特別不好，為了幫助弱勢，才給予補貼。"],["姚委員文智：請問這兩年的房價所得比是比較嚴重還是減輕？人民購屋是痛苦還是不痛苦？社會住宅有比較多嗎？還是你們有廣建合宜住宅？沒有一件實現的啊！","陳部長威仁：在我們採行相關措施後，幾個主要城市第一季的房價所得比都有顯著的降低。","姚委員文智：如果社會住宅沒有辦法這麼快的達到一定比率，就理論而言，本席同意租屋平台是一個解決方式，但是你們昨天給了一份那麼漂亮的報告，今天卻拿出這樣子的報告，請問租屋平台花了多少錢？"],["陳部長威仁：那主要是給NGO建構……"],["姚委員文智：本席只問你花了多少錢。"],["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王組長答復。","王組長安強：主席、各位委員。去年花了1,000多萬，今年則在1,000萬以內。"],["姚委員文智：媒合完成幾件？"],["王組長安強：14件。"],["姚委員文智：為何報告中寫的是12件？難道昨天晚上連夜媒合成功兩件？你們說的都不通嘛。"],["陳部長威仁：我們知道績效不彰。","姚委員文智：你們說因為有10%的空屋率，所以不用興建那麼多社會住宅，請問你知道10%的空屋是多少戶嗎？","陳部長威仁：台北市約有5、6萬戶，全國約有80萬戶。","姚委員文智：全國共計83萬戶，你們媒合成功幾戶？只有12戶。","陳部長威仁：有的是私人自行尋找的，不需透過這個平台，我們每年補貼的戶數有25,000戶。","姚委員文智：那就把這1,000多萬省下來，讓他們自己去找嘛！跟香港占中一樣，不關你的事啊！"],["陳部長威仁：接受補貼的25,000戶也是從這80多萬戶中去租房子的。","姚委員文智：但是問題完全沒有解決，今天是內政部正式的業務報告，且部長對本席剛才詢問的幾項表示同意，所以本席要在此提醒部長，希望你能做到。既然部長認為台灣的空屋率這麼高，租屋是個最好的解決方案，那麼請問部長是否同意制訂租賃專法以解決這個問題？","陳部長威仁：我們願意研究，我已經請他們將日本的借地借家法資料提供給我們。","姚委員文智：其實租屋平台最大的問題就在於租屋市場每年有上千億的黑市，如果你們能跟財政部協調好，給願意出租房屋的房東一些優惠，對不願意出租的房東在稅金上給予一些懲罰的話，問題就能解決了，根本不必修法。","陳部長威仁：對於是否制訂專法，我們願意研究。","姚委員文智：多久時間可以研究出來？這是從我們擔任立委伊始就質詢到現在的問題，你們說要以租金補貼方式解決住宅問題，這樣就可以少興建一點社會住宅，本席同意你們的看法，但是你們卻統統做不到。","陳部長威仁：我們會做，但要給我們一點時間，這些都不是一時半刻就可以解決的。","姚委員文智：本席以曾經詢問過李鴻源部長的問題來請教你，明年此時能有多少戶？","陳部長威仁：其實現在資訊很發達，民眾租屋不一定要透過我們的租屋平台，我們現在改進的是設立代租代管制度。","姚委員文智：既然不必一定要透過租屋平台，那就有用才設沒有用就不要設啊！","陳部長威仁：這也是我們考慮的方向之一，因為租屋平台並不是一個很有效的方式，主要重點還在租金，業者希望的是由我們代租代管，這樣可以減輕他們心理上一些壓力。","姚委員文智：以前成功了12戶，那就以120戶為目標好了，可以做到嗎？","陳部長威仁：我們來努力，但是很難。","姚委員文智：之前只媒合了12戶，花了1,000多萬元，每戶平均花100萬元，如果媒合120戶，每戶平均要花10萬元。","陳部長威仁：不是這樣計算的，我們是在交易成功後才給他們這筆錢。","姚委員文智：你們就是沒有經營觀念，花了1,000多萬元，媒合了12戶，一戶平均要花到100多萬元，內政部做出這樣的事情，要如何解決住宅問題？"],["主席：請陳委員雪生質詢。","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之三經本院三讀通過後，相關的施行細則還需內政部地政司多所協助，請王司長儘快將其擬定出來，俾讓連江縣政府有所遵循。","部長應該知道何謂濕地吧？馬祖有一塊三、四年前核定的國家重要濕地，請問你知道在哪裡嗎？清水濕地原本只是一塊濕地，但在營建署勘查過後，就成為國家重要濕地，可見該濕地一定極為重要，既然如此，請問營建署有關心過嗎？內政部的業務報告中提到非常重視濕地保育法，可是馬祖這塊國家重要濕地已經核定三、四年了，該地有非常多的招潮蟹和鳥類，本席卻從未見營建署去關心過，請問部長對此事的看法為何？"],["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濕地法將於明年2月2日施行，現正研擬相關配套法令中。","陳委員雪生：本席的意思是許多濕地都已經整理得很漂亮，你們也都有給予協助。"],["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曾署長答復。","曾署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每年都有對清水濕地編列預算，補助連江縣進行必要的管理。"],["陳委員雪生：請將補助項目等資料列表交給本席。"],["陳部長威仁：好的。","陳委員雪生：我們三位離島立委曾建議將離島建設基金中相關經費全部回歸到各部會去，請問你們有無在明年度預算中編列包含設備及人員在內的金門、馬祖、澎湖消防預算？"],["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葉署長答復。"],["葉署長吉堂：主席、各位委員。104年度預算中編列補助連江縣經費共計417萬3,000元。"],["陳委員雪生：400多萬能買什麼？一部車？"],["葉署長吉堂：其中包括深耕計畫、充實民間救難團體經費、偏鄉無線通訊系統等。"],["陳委員雪生：與各縣市的比率成正比嗎？還是金、馬、澎三地另外計算？"],["葉署長吉堂：補助都是一起計算的。","陳委員雪生：不是的，以前是分開計算的，而且本席去要居然還要不到。"],["葉署長吉堂：我們會全力配合。","陳委員雪生：你們哪有全力配合？是完全不配合。連十幾萬的經費都要不到，還要勞動本席打電話給你們嗎？","葉署長吉堂：對於連江縣義消同仁的體技能訓練，我們補助了15萬元，並已列在預算中。","陳委員雪生：馬祖的消防局是由你們督導的，對不對？"],["葉署長吉堂：對。","陳委員雪生：我們消防局局長上次到消防署開會時，為一筆十幾、二十萬的經費要求你們配合，結果你們竟然不給，太扯了！我看今年就意思一下，刪減你們的預算1,000萬元好了。"],["葉署長吉堂：不要啦！我們會配合。","陳委員雪生：這沒有道理嘛！隨便送哪個縣市消防局十幾、二十萬元，他們的消防局長都不會感謝你，可是你們只要送給我們一點點錢，我們都會跟你磕頭了。請你跟承辦同仁講一聲，不要那麼冥頑不靈。我們在向江院長進行聯合質詢時，已經提議明年度要把金門、馬祖、澎湖三縣市的預算納入，不要再推給離島建設基金，要由你們負全責，因為離島建設基金並不是零用錢。","接下來本席要感謝移民署莫署長對馬祖移民服務站的關心，同時也接受了本席的建議，畢竟人和很重要，到那麼遠地方做事是很辛苦的，大家能團結是很重要的。請問你知道黃岐航線嗎？"],["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莫署長答復。","莫署長天虎：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委員跟我說過。","陳委員雪生：你們原先在哪裡的編制有20多人，後來縮編減為17人，本來還要再減少3人，但我們沒有同意。","莫署長天虎：現在是16人，有1人自動請調。","陳委員雪生：在黃岐航線開動後，你們要不要回復為27人的編制？","莫署長天虎：端視其實際業務量再做調配，就目前業務量而言，16人已經足敷使用。","陳委員雪生：請你注意此事，人員數額一定要足夠才行。"],["莫署長天虎：好的。","陳委員雪生：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可以辦理落地簽，但是這15年來從未辦過落地簽，請問你對此事的看法為何？","莫署長天虎：有關落地簽部分，是在97年8月30日修正後才實施的，但到目前為止從未辦理過，因院長最近對此有所指示，所以我們也在做通盤檢討規劃中。"],["陳委員雪生：金門部分最近要實施了嗎？","莫署長天虎：還沒有規劃完成，因為涉及到很多的問題，我們也不斷的跟他們溝通，包括所有的動線、休憩等，有些層級的人也必須經過我們的審查，如果這樣落地，我們要如何處理；或者是它最後一班來，可能被我們……","陳委員雪生：署長，老共都在辦這個事情，我們堂堂中華民國做不出來嗎？不要鬧笑話了，聽說金門已經在準備的情況了，我希望金馬澎同步，好不好？這個東西趕快出來，將來我們在聯合總質詢時還要再質詢院長。現在是船來船走，飛機來飛機走，我們現在船來飛機走，你再把台灣人民每天限4,000人，金門、馬祖、澎湖當然不限制，不限制的話，問題會在哪裡？問題是到了馬祖，不能到台灣，就是不能中轉，所以我希望這個尺度還要放寬，我們三位委員在聯合總質詢時會質詢江院長這個事情。移民署的一關三檢是很關鍵的，當然署長是新上任，還在摸索署裡的業務，我希望你對落地簽的問題和因應將來中轉來台灣的問題多所著墨，而且要注意，好不好？"],["莫署長天虎：是。","陳委員雪生：謝謝署長，您辛苦了。"],["主席：請陳委員超明質詢。","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部長和所有列席官員委屈一下你們的肚子，但是，我們在選舉時是這個時間才開動，普通要跑到3點才吃飯，所以這也算很仁慈了，也謝謝召委。","本席今天要問的問題是，我看到台北市和新北市的市民都在談論社會住宅、合宜住宅，好像這是天大地大的事情，真的蓋這樣的房子就能解決台北市、新北市發生的問題嗎？不可能嘛！百姓的要求特別多，而且我發覺台灣的亂象都是由台北市、新北市發起，好像他們的問題就是台灣的中心，不但要求最好，吃喝玩樂又要聚集在一起，而且環境要最好，如果有不滿意就開始罵政府。其實我覺得官員也有疏忽，你們為什麼始終限於台北市、新北市？為什麼不把頭腦往外移一下？本席以我自己的例子，我天天到立法院，我大概早晨5點半起床，我6點多搭車，到立法院8點。在行程裡面，如果高速公路不塞車，我花45分鐘就到台北市了，方不方便？我今天為什麼要提這個問題？我覺得你們很沒有擔當，要蓋社會住宅、合宜住宅，那你就不蓋在台北市、新北市，讓人口大遷移，因為台北市、新北市的土地那麼貴，買台北市1坪可以在苗栗市買到50坪到100坪，交通時間只有40分鐘，為什麼不改變觀念，要死守台北市、新北市，一直在製造問題？好的都在雙北市，不好的都在鄉下地區！","如果要蓋社會住宅、合宜住宅，那就蓋在苗栗縣，我替你們找地方，也讓我們地方可以繁榮發展。本席算過了，如果從雙北市遷移20萬戶口過來，以40萬的人口來計算，如果高鐵優待票價的話，大概是六百多，政府補助三百多，一個月上班20天，一年才25億，只要把雙北市的土地加起來賣個1,000坪就夠了，人口不會擁擠。所以不要固守舊有的觀念，不要因為雙北市的票多，你們就怕了，這個問題天天在吵、天天在鬧，都解決不了，不如有大作為，就是往外疏散。部長，觀念可以改一下嗎？"],["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都市化過於集中，產生房價太高，但是人為什麼要過來？因為這裡有就業機會。","陳委員超明：就業機會是工作，那就通車上班啊！到我們苗栗來可以住得很寬敞，住在台北像鳥籠一樣只有十幾坪，在苗栗縣可以住到三、四十坪，有好山好水好人情，為什麼你一直要替他們辯護？我覺得那是不對的政策啊！因為本席時間有限，我改天再跟你辯。","另外，你所講的4年200億，本席很重視，你在總質詢時有答應我喔！"],["陳部長威仁：我們已經補助地方……","陳委員超明：你不要只有補助六都，他們已經太多錢了啦，花錢也很浮濫。"],["陳部長威仁：我們主要是希望能夠成長……","陳委員超明：我一定要好好追究這個，我覺得這個計畫好，但是要確實推行，不能只有六都。"],["陳部長威仁：苗栗也有提出來啦！"],["陳委員超明：是哪個地方？讓我知道一下。"],["陳部長威仁：後龍。","陳委員超明：後龍還可以啦，最好在本席的選區都可以啦！","部長，如果你答應了，本席就請你回座。","另外，你今年最重要的法案有海岸法和國土計畫法，我想讓你瞭解一個事情，要通過海岸法，可能本席是最大的阻力，我必須要先講。為什麼？因為本席是在海邊長大，你有談到海岸復育建設，本席要瞭解一下，因為這裡面有保安林、防風林，在海岸地區這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我希望就這個海岸法，你們要跟林務局協調好，以前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就像海岸地區一樣，亂畫一大堆，現在有越來越多的陳情案件。","陳部長威仁：我向您報告一下，海岸法就是把過去大家不管的地方，我們將之納入管理，以前有人管的，還是統合……","陳委員超明：我講的是實情，你們講的是理論，你想通過海岸法，一定要替我弄好保安林地的解編，如果政府弄不好，鄉下就遭殃了，台北市和新北市都已經砍光了，海邊都光禿禿了，好不好？我是講實話。"],["陳部長威仁：好。"],["陳委員超明：謝謝。","陳部長威仁：本席繼續請教有關民政的事情。改善地方基礎建設有村里活動中心，這部分做得非常好，但是雙北市大都會都有冷氣，如果你到我們鄉下地方，夏天像蒸籠一樣熱，你們說只能做公共設施，我要求你們採購冷氣，否則鄉民在大白天10點鐘坐在活動中心裡面就汗流浹背，本席不清楚為什麼不能採購冷氣，是誰規定的？是監察院糾正的嗎？"],["陳部長威仁：我請民政司黃副司長答復。"],["主席：請內政部民政司黃副司長答復。","黃副司長正雄：主席、各位委員。可能委員也很清楚那個計畫，就是現在核准的計畫都只有……","陳委員超明：我只要求一項，就是沒有裝冷氣的地方一定要裝冷氣，不然就失去活動中心的功能了。"],["陳部長威仁：不要只是蓋硬體建設啦！","陳委員超明：對啦！但本席只要求這樣，你們台北人可以開冷氣，都不知道沒有冷氣就像蒸籠一樣！"],["陳部長威仁：我請民政司來研究。","陳委員超明：本席一向都是在鄉下走動，我在那邊都汗流浹背，老人家坐在那邊實在吃不消，否則請部長跟我到鄉下去走動，你也坐在那邊就瞭解了，好不好？不要在台北市辦公。","再者，民政是管宗教，你們以前有個宗教沃土計畫，現在都沒有了，跑到哪裡去了？你們都沒有來問本席，也沒有編列經費，我叫你們大膽去爭取，你們也沒有做啊！","黃副司長正雄：向委員報告，沃土計畫有四大方案，目前是陸續分4年……","陳委員超明：改天來向本席報告，可以嗎？"],["黃副司長正雄：是。","陳委員超明：另外，本席請教有關警察界的問題。很多警察不希望留在台北，想要調回家鄉服務，可是你們說警察回到家鄉會和地方勢力掛勾，難道警察在台北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嗎？台北是很複雜的地方，他們想要為地方奉獻，你們卻怕他們會跟地方勢力掛勾。署長，本席認為這樣的觀念要改，如果你們不肯讓警察調回家鄉服務，表示你們訓練教育做得不好，這點要思考一下。"],["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王署長答復。","王署長卓鈞：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需要改，是您弄錯了，我們沒有避籍。"],["陳委員超明：但是好像有很多警察想調回去都不行啊！","王署長卓鈞：絕對沒有避籍，所以您弄錯了。","陳委員超明：我講錯了？那我回去再研究一下。但是，署長不要騙我喔，我是很厲害的，因為我知道有人想從台北調回家鄉服務，可是都不可以啊！","王署長卓鈞：我站在這裡，我就不會騙人。","陳委員超明：我相信你的人格，因為你當署長已經那麼久了。"],["王署長卓鈞：我不做署長也不會騙人。","陳委員超明：如果你沒有誠信，那也不會做那麼久。","另外，我剛才也提到，你們執勤時就不要用警棍、警棒，就用辣椒噴霧器，既不會受傷，也不會發生警察打人的事情，不是樂得很輕鬆嗎？觀念和方法都要改一下，好不好？本席是建議啦，我看署長好像不接受的樣子，那你會很痛苦喔！"],["陳部長威仁：我們會研究。","陳委員超明：你要自找麻煩，那也沒有辦法。本席的質詢時間到了，謝謝。","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謝謝大家。","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節如質詢。","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如果你坐輪椅去公園的話，會不會碰到什麼障礙？"],["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現在有一些公園為了阻止機車或車輛進入，在入口處有做一些類似車阻的東西，影響了輪椅族的進入。","陳委員節如：本席在開公聽會之後作了幾點決議，可是目前在身權法五十七條和五十四條只有規範市區的道路、人行道、騎樓、公共建築物和活動場所，並沒有規範到公園，這個部分要用地方自治法去訂。除了公園之外，學校的部分我希望內政部能夠和教育部溝通，有的學校前門可以過去，但是後門過不去，因為學校的範圍非常大，從前門到後門要走好遠，對於這些身障坐輪椅和推娃娃車的人來說真的是非常不便，所以針對學校也好，公園也好，本席在開公聽會之後有作一個決議，可是到現在，我這邊有整理資料，有法規有罰則的有9個縣市，有法規無規定的只有1個縣市，有法規沒有罰則的有6個縣市，沒有法規的有5個縣市，包括新北市，公園自治條例再這樣下去的話，速度是不是太慢了？有很多障礙者都向本席申訴，現在有一個基本設施補助經費在補助各地方，對不對？"],["陳部長威仁：是。","陳委員節如：每一個縣市補助1,000萬，是不是把它凍結？"],["陳部長威仁：妳是講行政院那筆錢嗎？","陳委員節如：針對今年沒有弄地方自治法的縣市，是不是就把那1,000萬凍結？","陳部長威仁：那1,000萬應該不是內政部的錢，應該是行政院在總合……"],["陳委員節如：這個是基本設施補助費用。","陳部長威仁：對，這個應該是主計總處分配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是在內政部。"],["陳委員節如：是在你們這邊嗎？","陳部長威仁：不是，是主計總處每年在分配的一般性補助款。","陳委員節如：如果是這樣，應該從主計總處那邊去凍結。","陳部長威仁：其實在您上次質詢之前，我們也發現這是一個問題，媒體有報導過，我非常的重視，雖然公園管理是地方自治的事項，但是我已經請營建署要函給各地方政府，同時將來我們要組成一個小組去考察，然後要去做成一個……","陳委員節如：什麼時候？我在5月6日開公聽會，到現在已經半年了。"],["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曾署長答復。","曾署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分別向所有的縣市政府要求，到102年底待改善有1,259處，到今年8月底已經執行拆除的有581處。與今年5月比較起來，5月已經拆除了266處，所以這表示還是有持續看到進度。","陳委員節如：但是進度很慢，有的縣市連自治法規都沒有訂。"],["曾署長大仁：已經訂的有9個。","陳委員節如：有的縣市有法規沒有罰則，有法規有罰則的縣市現在有9個，在我開完公聽會以後才增加2個縣市。","陳部長威仁：當然地方能夠訂入自治條例是最好，如果它們沒有訂入自治條例的話，我們會用一種考核的方式，希望將來能公布它的名次然後來督促。","陳委員節如：是不是請部長發文給各縣市，叫它們趕快處理？"],["陳部長威仁：沒問題。","陳委員節如：還有給教育部，叫它對學校……"],["陳部長威仁：好。","陳委員節如：你看現在的小學都是在市區，這些老人家，包括推嬰兒車和坐輪椅的根本進不去，有一個門進去，後面就出不來。"],["陳部長威仁：這個問題很嚴重沒有錯。"],["陳委員節如：全部要開放。","陳部長威仁：我在台北市服務的時候也看到了一些鄰里公園，雖然大型的公園不會，但是鄰里公園……","陳委員節如：部長在台北市待過，你很清楚，對不對？","陳部長威仁：是，鄰里公園會有這種現象。"],["陳委員節如：什麼時候可以辦好？","陳部長威仁：我會請營建署很快的去處理，事實上我有持續在督促，所以現在他們都有在列管這個情況。","陳委員節如：這個很重要，當部長坐輪椅的時候你去試試看，這樣是最好的方法，要有同理心。","陳部長威仁：委員從我們的統計數字可以看到每個月都有一些進展，當然速度還可以再快一點。","陳委員節如：好，那就謝謝部長。你要有一個期程，不要一直拖，這個問題已經拖好幾年，我們的團體不知道已經開了幾百次的記者會，還是沒有落實。"],["陳部長威仁：我們會來努力。","陳委員節如：尤其是新北市，新北市是最多的，到現在它還沒有訂。","陳部長威仁：因為大家都怕摩托車進去以後亂竄，所以有很多都是為了擋摩托車。","陳委員節如：用這種方式來防摩托車確實是不妥，會害了這些老人家、嬰幼兒車和身心障礙者，他們真的是非常痛苦。部長，關於社會住宅，後天巢運就要開始了，有80個團體會出來，這些團體出來之後你們才臨時說社會住宅要達到3萬4,000戶，要編補貼6萬5,000戶，這是怎麼搞的？","陳部長威仁：住宅的方案我們老早就在做，不是團體出來我們才做，只是巢運的主張有很多和我們執行中的方案很相似。至於剛才您提到的數字，我們希望在租金補貼這一塊能夠加大力道，現在有2萬5,000戶，我們希望明年能夠加到3萬5,000戶。","陳委員節如：針對租金補貼，我不曉得部長上任之後我有沒有詢問過你，本席記得是有，租金補貼以你們那種方式根本補貼不出去。還有，你的3.4萬戶到底要多久才能達到？","陳部長威仁：明年，妳說3.4萬戶的……"],["陳委員節如：你要10年耶！"],["陳部長威仁：委員講的是社會住宅的數量。","陳委員節如：這個非常的不足啊！為什麼說3.4萬戶？我真的不懂，你們為什麼這樣子規劃？"],["陳部長威仁：社會住宅的部分……","陳委員節如：現在全國的住宅有八百多萬戶，對不對？"],["陳部長威仁：對。","陳委員節如：社會住宅的比例在歐盟平均有14%，美國有6.2%，日本有6.06%，新加坡8.7%，香港有29%，韓國還有5%耶！","陳部長威仁：但是您也要知道這幾個國家的房屋自有率都比台灣低很多，我們的房屋自有率超過8成，所以我們希望租金補貼是比較多的。在社會住宅這部分我們還是要增加，但不是一定要到5%。","陳委員節如：現在市長候選人柯文哲說他8年要蓋5萬戶，我們台中也要1萬戶。","陳部長威仁：坦白講，我當然要鼓勵他，如果他當選之後要蓋的話是很好，但是……","陳委員節如：我是說數量，你們這樣比起來，中央的數量反而比地方少。","陳部長威仁：但是那5萬戶坦白講，也要找得到地啦！我們很樂見所有候選人都願意來大量興建。","陳委員節如：你們現在只有補助地方的規劃費，你說地方會做嗎？"],["陳部長威仁：我們現在有補助工程款或是土地款。","陳委員節如：本席計算給你看，現有的6,800戶，再加上台北市和新北市的1,700戶就有8,500戶，還有1萬5,100戶是中長期的社會住宅，這都還是未知數，再加上外縣市承諾要蓋的1萬400戶，這個有可能嗎？你們說的3萬4,000戶真的都在騙人，我現在是質疑你的戶數，有可能嗎？","陳部長威仁：我們不希望在還沒有把握之前就亂開支票，但是早上我也報告過，當機場捷運線通車的時候，我們會需要……","陳委員節如：你不要講機場捷運，講到機場捷運我就很生氣，你們那個合宜住宅搞得這樣子，如果那個地方拿來規劃社會住宅，那今天就有很多了，拿國家的地去慷慨，去圖利商人，對不對？","陳部長威仁：但是那個地也是民間的地，其實它是從區段徵收來的抵費地、抵價地。"],["陳委員節如：民間的地你們還要賺一筆嘛！"],["陳部長威仁：那是抵價地。","陳委員節如：部長，現在巢運出來了，你們只有3萬4,000戶，而且現成已經有8,500戶，這個進展太慢了，是不是要重新規劃？","陳部長威仁：我們會滾動的檢討，因為基本上要和地方政府配合，我們來補助工程款和……","陳委員節如：你們的住宅基金那麼多，為什麼還要繳國庫？","陳部長威仁：因為它是資金的調度，主計總處也答應會再編錢給我們。","陳委員節如：會資金調度就是因為你們沒有作為嘛！這個住宅基金都沒有在動，所以人家覺得你那邊很有錢就把錢調過去了。","陳部長威仁：那個錢我也不能一次用光，所以會有錢，它現在等於是調度錢的意思。"],["陳委員節如：你現在承諾的3萬4,000戶什麼時候會好？要10年嗎？太慢了吧！","陳部長威仁：我們和地方政府來配合，它能夠快的話，我們的錢就編得快。","陳委員節如：部長，巢運後天就要住宿街頭了，我希望你們要提出更有利的方案。"],["陳部長威仁：是。"],["陳委員節如：謝謝。","主席：謝謝陳委員。陳委員剛才所講的，麻煩內政部先函給各縣市好不好？"],["陳部長威仁：沒問題。","主席：連我們嘉義市也是，在公園外面擋了一大堆，根本進不去。","請許委員添財質詢。","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世界上有開放投資移民的國家，目前一共有幾個？你們有沒有研究？"],["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很抱歉，我沒有這個研究。","許委員添財：台下有專業人才，時間停一下。"],["陳部長威仁：我們現在也可以投資移民。","許委員添財：世界上有接受投資移民的國家有幾個？這個國際的資料應該有，你開放投資移民要先研究國際投資移民的市場和各國的狀況啊！"],["陳部長威仁：我請同仁來說明。"],["許委員添財：有幾個國家？"],["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李組長答復。"],["李組長臨鳳：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知道的有美國、加拿大和新加坡這些國家。","許委員添財：妳唸得完嗎？給妳10分鐘唸得完嗎？不要說我知道的，我也知道美國有，搞不好妳的親戚都投資移民去了。澳洲有沒有？"],["李組長臨鳳：澳洲有。"],["許委員添財：當然有啊！台灣有這麼多人去。","陳部長威仁：因為它很大，過去大概都是國土大的國家喜歡人家移民。"],["許委員添財：那新加坡呢？"],["陳部長威仁：新加坡有。"],["許委員添財：它國土大嗎？香港呢？"],["陳部長威仁：香港我不清楚。"],["許委員添財：香港有沒有投資移民？"],["陳部長威仁：有。","許委員添財：連香港有沒有投資移民你都不曉得，台灣有多少人都移民到香港和新加坡，以前是香港，現在是新加坡。現在中國大量移民到香港，因為它是特區，所以產生了文化衝突，破壞他們的經濟和社會秩序，整個香港的經濟競爭力大幅下滑，表面繁榮，實際上貧富懸殊，我為什麼用這個題目來問你？猜看看我目的何在。"],["陳部長威仁：是要提到我們的移民政策嗎？","許委員添財：當然啊！香港必然會從這一波開始產生移民潮，早期97的移民潮是因為老一輩的不相信共產黨，聽到八路軍要來就怕死了，但是年輕一輩的認為不會，他們覺得香港這麼繁榮這麼進步，中國需要香港的人才，也需要香港的技術，也需要香港作為對外經濟開放的門戶，所以他們就留下來了。留下來17年後呢？雖然後悔了，但是也不得已啊！現在年輕一代的移民潮展開了，你認為哪一個國家是他們的首選？","陳部長威仁：我們對台灣當然很有信心，台灣的環境非常好。"],["許委員添財：你歡迎他來？"],["陳部長威仁：在移民政策上必須要討論。"],["許委員添財：還要討論？"],["陳部長威仁：就是我們要有一個量。"],["許委員添財：還有量？"],["陳部長威仁：要有一個控制。","許委員添財：從98、99、100、101、102到103年，你開放幾年了？投資移民本來就是開放的，到目前為止，投資移民進來的有幾位？"],["陳部長威仁：我請署長向各位做一個說明。"],["許委員添財：準備資料的時間要扣掉。"],["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莫署長答復。","莫署長天虎：主席、各位委員。從99年到今年的7月，分別投資的……"],["許委員添財：投資移民取得永久居留的總共有多少人？","莫署長天虎：定居的有14人，取得居留權的有65人，加起來是79人。"],["許委員添財：79人？"],["莫署長天虎：對。","許委員添財：102年不算的話，在101年以前有幾人？","莫署長天虎：在101年以前，居留的部分是27人。","許委員添財：你們給我的資料怎麼才7人？投資移民取得永久居留（梅花卡）人數統計，這是你們給我的，7個啊！"],["莫署長天虎：梅花卡那個部分是投資1,500萬取得永久居留權的人數。","許委員添財：對，投資移民有7人，以相同的標準，現在有幾人？102、103年，再加兩年上去。","莫署長天虎：我前面講的是香港、澳門居民，您講的是外國人投資1,500萬的部分。"],["許委員添財：港澳來的不必取得梅花卡嗎？","莫署長天虎：沒有，梅花卡不是……","許委員添財：那港澳有分別嗎？他來的話一樣要永久居留，港澳進來永久居留的有多少人？他沒有永久居留嗎？制度怎麼這樣？沒有永久居留，那他的權益呢？只有外國人可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港澳的永遠都不能變成中華民國國籍？"],["莫署長天虎：可以。","許委員添財：可以是怎麼弄呢？不管港澳有沒有特別不同的名詞，可以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一共有幾人？他來就是有決心長居，他這一代和下一代說不定都希望當台灣人，拿中華民國國籍和護照，就用這個標準來看有幾人嘛！這樣才能討論，本席現在不是在講政治，我是在說移民政策，是在說數字，是在說取得永久居留可以在這邊長住久留的有多少人，你們這個數字都理不清。","莫署長天虎：排除投資和存款500萬的這個部分，取得居留的核准人數從99年到今年的7月加起來一共是一萬六千多人，取得定居也就是可以入籍取得我們國民身分的有2,783人。","許委員添財：兩千七百多人，這是港澳的部分。"],["莫署長天虎：對。"],["許委員添財：港澳不必要投資移民嗎？他申請就可以來？","莫署長天虎：不是，他也可以依親，譬如我們過去的規定比較寬，如果他的兄弟姊妹和配偶的父母在台灣，他都可以依親過來。"],["許委員添財：那投資移民呢？"],["莫署長天虎：投資移民就是剛才向您報告的那個數字。","許委員添財：依親那個就不要再管了，因為新的移民潮該來的都會來，他在這邊沒有親可依，有親可依他早就跨國了，腳踏兩條船就來了，現在是說以投資移民性質來的人有多少，應該有，少數啦！","莫署長天虎：有，剛才向您報告有79人。","許委員添財：其實部長要注意，你看江院長在他的施政報告怎麼寫的？裡面強調對國際專業人才的吸引，我們要加把勁，事實上投資移民和專業移民是類似的，我們投資移民的金錢門檻也不高，要多少台幣？"],["莫署長天虎：我們對港澳現在是……"],["許委員添財：20萬美金嘛！","莫署長天虎：沒有20萬美金，是600萬台幣。","許委員添財：600萬而已，600萬來這邊買個騎樓就差不多了，這表示他是靠他的專業、技術或是經營能力想要在這邊打拼。現在香港很慘，中產階級變成夾心餅乾的夾心階級，台灣現在也是這樣，中產階級在萎縮，他是中產階級卻沒有中產階級生活的舒適度和發展的可能性，為什麼？13坪不到的房子，一家要住三、四口，兩位夫妻30歲都要上班，光房租一個月至少就要4萬到5萬台幣，有些甚至超過5萬，他怎麼活？香港現在國民所得有美金三萬八、三萬七，台灣還不到2萬，它的房地產為什麼會飆成這樣？因為中國資金大量外流，貪污腐敗，所以都拿房地產買賣來洗錢，他到哪裡就是買房地產，把價格拉高然後到銀行借款，很快就賣掉再還錢，藉著一借、一賣、一賺，錢就洗掉了，如果房價不拉高他就沒辦法洗錢啊！其實賺的是自己的錢，只有當地的人，像台灣人就會笨笨的跟著去把房價弄到飆升，但澳洲就不跟他飆啊！所以他們自己買自己的，但是台灣會傻傻的，中國資金進來把房價拉高以後，台灣人跟著飆上去他就會賺兩筆，不但賺他用旁門左道洗的錢，又賺你台灣人笨笨的把它買去的錢，所以這個時候應該趕快鼓勵香港人來台灣，對不對？你們要合作，把人才引進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把命保住，把人格保住，把下一代的前途保住，生活困難沒辦法在香港活下去的人就到台灣來，來的人一定有專業，台灣是一個移民的社會，今天台灣對移民最不重視、最不友善，因為這個國家否定移民的價值，不承認自己是移民的社會，所以內政部在移民這方面要加強，否則會被人家笑，如果港澳不算，移民的總共才7個人、十幾個人，世界上有那麼差的國家嗎？謝謝。"],["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簡委員東明、賴委員士葆、陳委員歐珀、吳委員育仁、廖委員國棟、江委員惠貞、林委員德福、楊委員應雄、賴委員振昌、盧委員秀燕、陳委員碧涵、李委員桐豪及孔委員文吉均不在場。","請邱委員志偉質詢。","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內政部裡面最重要的幾個單位，包括警政署、營建署和消防署，這幾位署長有的是新來的，有的當很久了，請問警政署王署長當多久了？"],["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6年。"],["邱委員志偉：你當多久了？"],["陳部長威仁：7個月。","邱委員志偉：從你就任到現在，你覺得王署長在警政署的表現如何？"],["陳部長威仁：很好。"],["邱委員志偉：你分數打幾分？"],["陳部長威仁：我覺得他很好。","邱委員志偉：你覺得他很好，毫無瑕疵，perfect？"],["陳部長威仁：至少業務推動得很順利。"],["邱委員志偉：他認不認真？"],["陳部長威仁：認真。"],["邱委員志偉：你希望他未來在什麼部分可以做得更好？","陳部長威仁：我想我們對治安永遠沒有滿意的一天，我們都要繼續精進，不能因為破獲率提高、犯罪率降低就感到滿意。","邱委員志偉：昨天我有提到六都的治安問題非常重要，人力和資源配置的部分請部長要瞭解一下。"],["陳部長威仁：好。","邱委員志偉：有的縣市譬如台北市，姚文智委員是台北市的，台北市的資源當然比較多，相對來說，台南市和高雄市的資源是不是有比較少，你要去瞭解一下，如果有比較少，我覺得部裡面在做資源和預算分配的時候應該要更加強。另外，營建署曾署長上任沒多久，以前他在交通部，現在調來，你看他的專業有辦法符合營建署這麼複雜的業務嗎？","陳部長威仁：營建署分兩大塊，一個是國土計畫，一個是公共工程，曾署長在公共工程的部分當然沒有問題，至於國土計畫的部分，他所學是大地工程，大地工程和國土計畫非常相關，以過去我和他共事過的瞭解，他的專業在各方面應該沒有問題。","邱委員志偉：營建署是多事之秋，前前署長犯了貪污的大案，前任的丁署長做沒幾個月現在又調整，曾署長能夠做得久嗎？","陳部長威仁：我覺得他在工作各方面一定可以勝任，沒有問題。"],["邱委員志偉：你對營建署的業務瞭解嗎？"],["陳部長威仁：我瞭解。","邱委員志偉：另外，移民署莫署長上任大概有兩、三個月了。"],["陳部長威仁：有三、四個月。","邱委員志偉：他這4個月來的表現，從你的標準來看可以嗎？","陳部長威仁：從我們共事以來，我要求他的幾件事情我覺得都做得不錯。"],["邱委員志偉：他的專業和移民署的業務有沒有銜接？","陳部長威仁：過去他在調查局國安體系裡面服務過，我想移民署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就是維護國境的安全，在這方面我想他可以勝任。","邱委員志偉：好，謝謝部長。接下來要請教莫署長，國際安全非常重要，特別是最近這幾個月國際恐怖份子在全球各地流竄，我們的桃園機場、小港機場以及重要港口的旅客流量非常大，所以對國境安全的維護一定要從國家安全戰略的角度去思考，預算一定要夠，人力一定要足。就本席長期以來的觀察，移民署負責入出境的查驗，雖然證照查驗人員的工作負荷量很大，但是在第一關的入出境查驗必須要有充分的專業能力。隨著兩岸往來和自由行的開放，來往的中國旅客很多，國境的第一線管理就是在移民署，所以第一線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和辨識能力很重要。本席詢問過之前的署長，證照查照人員好像受訓不到一年就可以上線，通常國境檢查員一定是非常有經驗，他可以辨識各種狀況然後馬上處理，本席聽說你們的人員只要受訓很短的時間就可以去執行業務，是不是有這種情況？"],["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莫署長答復。","莫署長天虎：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新進人員在第一次上線之前至少有一個月的職前訓練，他上線的時候會有我們二線的人在那邊輔導，而且我們有在職的教育訓練，也有證照的辨識和案例的講解，我們隨時都在……"],["邱委員志偉：你覺得現在證照查驗的人力足不足夠？","莫署長天虎：是非常的吃緊，因為我們和日韓比起來……"],["邱委員志偉：會不會影響國境安全的管理？","莫署長天虎：目前他們是很辛苦，但是同仁也都盡心盡力在做，所以近期的表現相當不錯，我們部長也非常重視。"],["邱委員志偉：會不會變成血汗移民署？","莫署長天虎：就每一個人平均的查驗量來講，我們是超過日本和韓國的。","邱委員志偉：是嘛！超過的量對他個人的體力和精神是一個很嚴重的負擔，對國家安全也會出現制度性的漏洞和風險，所以人力一定要足，專業性也要夠。","莫署長天虎：沒有錯，我們部長非常重視。"],["邱委員志偉：所以你人力不夠就要跟部長講。"],["莫署長天虎：部長最近才移撥了19個預算員額給我們國境大隊。","邱委員志偉：全國才19個，你去看各國對國境的證照查驗管理，他的人力一定只能多不能少。","莫署長天虎：是，沒錯。","邱委員志偉：而且是複式的管理，不是單線的管理，相對於其他國家的國境管理，我覺得我們是比較鬆散的，這部分應當從人力和相關的設備去著手，你們現在有沒有做指紋辨識？","莫署長天虎：有，目前對國人的部分，有一個自動查驗的通關系統在桃園機場和各機場都實施了。另外，我們還有一個外來人口的生物辨識系統，高雄小港機場在去年12月18日已經實施，我們預定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面上線。"],["邱委員志偉：在全國的港口和機場？","莫署長天虎：對，各機場和港口。"],["邱委員志偉：所有的外來旅客都要按捺指紋？","莫署長天虎：外來的人口，包括臉部，包括指紋。","邱委員志偉：我覺得國際安全不能馬虎，應該要從嚴管理。","莫署長天虎：是，沒錯。","邱委員志偉：在人力的部分，我明天會開一個專案會議來討論你們人力不足的問題，與各國做一些比較。"],["莫署長天虎：謝謝委員的支持。","邱委員志偉：署長先回座。我再請教陳部長，航警是警政署管的嗎？"],["陳部長威仁：是。","邱委員志偉：那我請教王署長好了，你一年平均出國幾趟？大概的數字。"],["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王署長答復。","王署長卓鈞：主席、各位委員。大概公事一趟，休假不一定有，不會超過兩次。"],["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很少去機場？"],["王署長卓鈞：除了春節慰問。","邱委員志偉：機場的安檢管理就是所謂的航警的安檢，旅客要到passport control之前屬於行李安檢的部分，我覺得我們的行李安檢非常沒有制度也非常隨便，X光門從來沒有響過。第一線要作分流，一定要有人引導，旅客才知道手機、iPod要不要拿出來、手錶要不要拿下來，可是我們的第一線沒人。","王署長卓鈞：這部分在我們部長要求之下，航警局已有改善。","邱委員志偉：你們去看一下，這種狀況我講過很多次了。監看monitor看旅客有沒有攜帶違禁品、危險物品很重要，結果還有人在聊天，聊到一半還要去搬籃子，因為放置物品的籃子不夠，實在有夠離譜！如果發現有問題要複驗，要把行李打開，請問是誰複驗？是替代役在複驗！怎麼會是替代役在複驗？"],["王署長卓鈞：不是全部替代役。","邱委員志偉：你一年出國兩次，我至少七、八次，了解的狀況一定比你多嘛！如果你沒有辦法出國，就應該實地去了解他們業務實際執行情形。替代役是短暫的、是業務協助性質，他們怎麼會有那個專業去複驗？複驗必須很謹慎，因為可能會有爆裂物，怎麼可以讓替代役執行這麼重要的工作？第一線沒有人，一個人監看monitor，一個人看X光門，我出國那麼多趟，從來沒被掃過。","陳部長威仁：謝謝委員提出來，我會請警政署的督察室再去看。","邱委員志偉：設備要強化，可以用自動的輸送帶去送那些籃子嘛，你們去各國機場考察一下，看看人家如何管理，人一定要夠。你們去香港看就好，平均一條線至少7個工作人員，我們呢？兩個人加上一個替代役。","陳部長威仁：還有空間很狹隘，也是問題。"],["邱委員志偉：所以我搭飛機常常很擔心。","陳部長威仁：現在旅客數已達到3,000萬，但是我們的空間實在很狹窄，最近我才請我們同仁和機場公司達成協議，把一些天井的部分填起來。","邱委員志偉：部長，不是場地狹小的問題，是人不夠的問題。","陳部長威仁：人的確也不夠，現在葉部長也希望能夠提供一些支援。","邱委員志偉：如果該查沒有查到，然後造成飛安問題，請問誰要負責任？","陳部長威仁：這的確是我們要加強的地方，但是這幾個月坦白講有進步了，我們會繼續努力。","邱委員志偉：我覺得離先進國家的國際安全管理標準還差得遠，所以，署長，最近是不是去看一下？松山機場、桃園機場都去看一下，特別是桃園機場，狀況滿嚴重的。看看問題到底出在哪裡，人力不夠補人力，設施不足應該更新。"],["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明文、羅委員淑蕾、蔣委員乃辛、黃委員昭順、蘇委員清泉、陳委員淑慧、潘委員維剛、高委員金素梅、呂委員學樟、黃委員偉哲、張委員慶忠、廖委員正井、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報告委員會，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張慶忠、潘維剛、林滄敏、簡東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內政部另以書面答復；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另以書面答復。"],["張委員慶忠書面質詢：","【老人照護問題】","一、部長，台灣人口快速老化，預計2018年進入高齡社會。2031年失能人口將快速增加到118萬人，可預見未來老人的照護費用會拖累家庭經濟，政府是否有計畫建構足夠的醫療及照護防護網，部長的計劃如何？","二、部長，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參訪南港養護中心，這是全國唯一全年三百六十五天照護心智障礙老年人的機構。對於老人照護機構不足，柯文哲表示，現在台北市連一行政區一個老人照護中心都沒做到，他計畫要達到「一國中學區要有一老人照護中心」，上任後將清查台北市空地，開始規劃，這些都要一步一步來。部長，本席覺得這樣的構想很好，只是考量政府財政問題不知是否可行，本席認為，就算無法落實「一國中學區要有一老人照護中心」，起碼要做到「一行政區一個老人照護中心」，部長的看法如何？","三、部長，因應少子化導致學校現有校舍閒置，內政部協調教育部及地方政府，計畫提供做為村里集會場所或活動中心使用，本席建議，也應該考量做為社區老人照護使用，部長的看法如何？","四、部長，政府「長照十年計畫」預定二○一七年正式上路，支撐財務的《長照保險法》草案，衛福部預計本週將送行政院審議。衛福部估計，長照保險需要的總額至少一千億，保費費率預計為一%至一．二三%，目前暫定由雇主負擔六成、民眾自負三成、政府一成；預估月薪兩萬元的勞工每月就要繳七十四元。部長，從目前政府規劃的長照方案，本席請問要如何解決人力、偏鄉資源不足的問題？","五、部長，本席在每次對部長的質詢中一再提到少子化與人口老化的問題，但迄今為止仍沒有看到政府有任何具體有效的作為，這是一個可以預見的重大危機，本席再次提醒，希望部長能重視少子化、人口老化、長期照護、公共托幼、公共托老這些議題。","【消防設備不足問題】","一、部長，根據審計部一○二年度新北市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依「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第三條規定，每區每一萬人應配置消防車一輛，到民國一○二年十二月底止，新北市人口數三百九十五萬餘人，應配置三百九十四輛，但僅配置兩百七十八輛消防車，僅達標準之七十%，顯有配置不足情事。請問部長，這要如何解決？","二、部長，由於消防車輛皆有操作人數的配置規定，如雲梯車須八至十人、水箱車須五到六人始能操作，若以法令規範所述，新北市配置三百九十四輛消防車，至少須有兩千名消防人員待命操作，但新北消防外勤總人數僅約一千七百人，將會形成有車也沒有足夠人員操作的窘境。這要如何解決？","三、部長，未來如果車輛和人員都能增加，目前的消防隊是否有足夠的空間可以容納？","【戶政業務問題】","一、部長，新北市民政局去年首創金門鄉親可到新北戶所辦理民政業務，10月1日起擴大到花蓮、台東、連江、澎湖等4縣市民眾，都可在新北市戶政事務所辦理9項民政業務，不必再趕回戶籍地，預估至少可嘉惠近10萬人。對於新北市這樣的創舉部長是否支持？能不能推廣到各縣市？","二、部長，根據《戶籍法》規定，旅外民眾辦理民政業務，必須返回戶籍地，增添舟車勞頓成本，新北市民政局去年8月與金門跨縣市採「行政協助」方式，辦理金門鄉親的民政業務，至今已完成259件，為民眾省下上百萬元的機票費。所以部長，如果技術上沒有問題，本席希望能讓民眾就近辦理戶政業務，而不需要返回戶籍地辦理，部長是否可行？","三、部長，目前行政合作戶政項目，包括出生登記、死亡登記、姓名變更、戶長變更、原住民身分登記、教育程度註記、身分證字號變更、代發戶籍登記附件及英文戶籍謄本申請等9項業務。未來能不能全面開放？","【機車退出騎樓問題】","一、部長在9月25日主持部務會報，建築研究所在會中提出騎樓機車火災防制之道。在「機車管理」部分，建議機車退出騎樓，至少在騎樓公用樓梯大門前應禁止停放機車、柱與柱間不得連續停放機車，以降低大規模延燒的危險性。這一點本席有幾點建議。","二、公用樓梯大門前應禁止停放機車、柱與柱間不得連續停放機車這個本席支持，但是，要「機車全面退出騎樓」本席認為要好好研議配套措施。首先，都會地區停車空間有限，在沒有畫設停車格的地方都可停放機車，致使一般小汽車車主一位難求，一旦要機車退出騎樓，停車問題將更嚴重，一定會影響交通及行人安全，這要跟交通單位及地方政府研究及早因應，增設停車空間。","三、其次，台灣氣候潮濕多雨，一般民眾習慣將機車停放家門前騎樓，如果實施機車退出騎樓，是否會造成民怨？這一點也請部長多加考量。","【大樓緩降機設置問題】","一、部長，依內政部於八十五年三月十三日修正發布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現行規定，集合住宅二樓以上樓層，收容人員（即所有住戶人數之總和）在三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設一具避難器具，超過一百人以上時，每增加一百人（包括未滿）增設一具。部長，您認為這樣的設置有效果嗎？","二、部長，火災時應優先使用建築物本身之避難設施（如：樓梯、走廊、通道）進行避難，緩降機則為在無法採用其他方式避難時之最後選擇。部長，現行法規並無強制開門讓同層住戶使用之規範，而且火災發生時無人在家，沒人開門也形同虛設。","三、部長，緩降機是設置在2樓以上10樓以下的樓層，11樓以上因為太高了，只能設置自動灑水設備自救，但是操作緩降機是帶有危險性的動作存在若干風險，對沒有實際操作過且非常熟練的一般人來說是非常危險，蘆洲大火時就有人因操作不當而墜樓，救人的器材反而成為害命的工具。","四、部長，緩降機雖為供公共使用，但因法規上並無規範不可設於大樓住戶私人所有單位內，許多大樓為了設計方便及節省空間，國內之大樓多將緩降機直接設置於樓層中住戶之陽台或窗戶旁；根本沒有功能。部長，根據以上幾點，本席建議應重新思考設置緩降機之必要性。"],["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一、鋪設衛生下水道系營建署近年來的重大施政目標之一，鋪設的目的在於避免使用過的廢水直接排入河流大海造成水資源環境的惡化，因此將污水集中處理後再行排放。而營建署自98年度起至103年度為止辦理污水下水道第四期建設計畫，而相關經費來源係編列於公務預算及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其中就編列預算金額比重最高之獎補助費而言，執行率未盡理想，賸餘數偏高，截至101年底止特別預算賸餘繳庫數高達29.51億餘元，編列於公務預算部分累計迄101年底止賸餘數亦達18.51億餘元。而依據營建署表示，公務預算執行率未盡理想，主要係因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因管線遷移或違建拆除致使執行進度落後，或尚在辦理估驗程序不及撥款。","衛生下水道工程係為促進國家長遠環境優質化發展所必備的公共工程，因此民眾也都能夠忍受工程所帶來的不便利，但是衛生下水道在接管到民眾住戶家裡的時候，卻引起民眾的抱怨。相關施工單位表示民眾必須自行挖設滿足相關接管施工所需要的空間，否則即不予以施工。然而相關接管工程都已經由營建署發包撥款給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卻要民眾自行設法挖掘出相關空間，這與施政目標大相逕庭。","本席認為因為施工單位要求民眾自行設法挖設滿足相關接管的空間，這對於老舊的社區而言造成極大的不便利，營建署應該負起督導的責任，要求所有的施工單位應該要主動的義務協助民眾挖設相關設施空間，提升衛生下水道的接管率，才不至於浪費政府預算，並且應該於施工契約中載明主管線完成後多久之內要從家戶接管至主管線，徹底保護我國環境，提升國人的生活品質。","二、住者有其屋的議題在國內已經討論了許久，內政部也針對這個議題提出了許多的政策，例如合宜住宅，社會住宅等等的政策，沒有辦法推出一系列完整的配套，導致國內民眾還是沒有辦法順利購入自己想要的房子，對政府形成相當的壓力，提出更有利的做法達到住者有其屋的目標。比照新加坡的住宅政策有所困難，因為從稅率的增加到住房公積金的制度等新加坡住房政策成功的重要因素，國情不同可能無法實施，但是在供應國民住宅上我國應該要加強。國民住宅的供應當然不可能供應在寸土寸金的精華區，但至少地點要在交通成熟的地點，目前供應最多住宅的地方雖在捷運沿線但尚未通車，並且相關周邊配套也還未成熟，民眾在該地點購屋以後還需要自備交通工具，這對於已經要負擔房貸的民眾來說，無疑是更大的負擔，因此政府施政必須要站在民眾的立場思考，施政的績效才會獲得民心。像是浮洲合宜住宅率高達四分之一，讓施政績效大打折扣。","日前發生年長者無法租屋的現象，這對於即將邁入高齡化社會的我國將會是一種警訊，在租不到房屋又無能力購屋的情況下，對於民眾及政府將會是一大傷害，而這個問題也隨著即將有新一波無殼蝸牛運動的發生而將住宅政策議題推到高點，期盼內政部應該儘速的妥善處理相關政策，讓民眾住者有其屋。"],["林委員滄敏書面質詢：","中央警察大學學生退學或畢業學生服務未滿規定年限等，依規定賠償在校期間各項公費收入。然經查該校應收賠償公費之收回比率偏低，應予改進。","依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學生服務年限及教育費用賠償辦法第2條規定，中央警察大學4年制各學系之學生畢業後服務年限為6年、4年制轉學生則為3年，服務年限之計算自到職日起算；同辦法第4條規定，於服務年限內離職者，應依尚未服務期滿年限之比例，賠償在學期間之教育費用。至於所應賠償費用項目，依同辦法第5條規定，係按各畢業生在學期間所領生活津貼、主副食費、服裝費、書籍費、見學費及實習費等數額，按尚未服務期滿年限之比例計算。","中央警察大學畢業學生經分發職務後，未服滿服務年限即行離職，應追償公費而尚未賠償者，詳其未能收回之原因，據該校稱係因部分畢業生畢業期別已久追償不易、或因部分校友對賠償法源依據及適用多所疑義，以及考量部分畢業生仍需負擔家計致無法一次清償所致。依該校102年度（迄8月底止）僅收回128萬7千元，收回比率僅12.51%，核屬偏低，催收績效應積極改進。另該校近年來因逾5年請求權消滅時效，而辦理註銷歲入款部分計有：97年度4萬4千餘元、99年度155萬5千餘元，合計近約160萬元，該校因未行使請求權，致請求權消滅時效，造成國庫損失，應檢討改進。","中央警察大學畢業生未依規定服務滿年限所應賠償之公費，收回比率偏低，要求該校允宜確實檢討策改進催收作業，俾確保債權。"],["簡委員東明書面質詢："],["陳部長、各位列席的官員大家好：","一、莫拉克風災過去五週年了，「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行政院莫拉克災後重建委員會」已經走入歷史，但是，還是留下很多問題給原住民：","8月26日，本席召集了霧台鄉阿禮部落、好茶部落、三地門鄉大社部落召開：「莫拉克災後五週年檢討原鄉重建問題」公聽會。","會中，族人群起砲轟：","(1)「特定區」、「危險堪虞區」（內政部營建署）","風災已經過去5年，應該由「內政部」率領當地族人、專家「重新上山會勘」，希望早日由「政府公告」廢除「特定區」，重新劃定、縮小「危險堪虞區」面積，不再影響族人生活，請問內政部長你同不同意？"],["(2)「戶籍遷移」的問題：（內政部戶政司）","即使條例落日了，很多原住民災民受限於「三方契約」（NGO、縣政府、災民），雖然搬到永久屋，有水有電，卻還是懷念山上，懷念祖先留下的地，但在平地，既無法取得永久屋的所有權（只有使用權），戶籍也被政府強迫要搬下來，可是希望政府不要限期、強迫原住民全戶都要下山遷戶籍。請問內政部長你同意「暫緩處理」嗎？再寬延期限？","二、書面報告p.20","「修正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完成放寬原住民使用獵槍，已經於103年6月，警政署修正命令公告後實施，但請問一下「之前被警方逮捕、居留的族人」怎麼補償？如此簡單的公告方式，可見，先前應該是政府的「修法怠惰」，警政署有沒有補償協助族人的方式？連最高法院也認同判無罪。"],["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3案。","1、","本院委員張慶忠等5人，鑒於目前消防法「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現行規定，集合住宅二樓以上樓層，收容人員（即所有住戶人數之總和）在三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設一具避難器具（以緩降機為例），超過一百人以上時，每增加一百人（包括未滿）增設一具。但蘆洲大囍市社區大火後，主管機關認緩降機功能不佳形同虛設。因此修正相關法令，已規定八樓以上建築物需設置兩座以上防火構造避難梯以利逃生。爰請主管機關就緩降機設備是否需要增減乙案。請主管機關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張慶忠　　陳超明"],["連署人：李俊俋　　吳育昇　　邱文彥","2、","鑑於我國人口結構快速老化，據國發會推估至108年我國人口將呈負成長，至民國150年人口將僅剩一千六百六十萬人，減少到目前人口的七成。","爰此，要求內政部應通盤檢討我國現行移民法規及人口政策、確立我國移民政策之方向，吸引優秀人才來台，並於三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姚文智","3、","本院姚文智臨時提案，內政部強調將持續積極推動多元住宅政策，包括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租金補貼、購置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現有已興建中的合宜住宅等，以紓緩民眾承購或承租房屋的壓力，達到居住正義的目標。然而，現階段社會住宅的供給量連1%都不到，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社會住宅推動支出只占其中千分之一；住宅相關預算較上年度減少15.81%；租屋補貼預算與101年度相比更是足足少了10億元；內政部租屋平台上線以來，原先目標要達成1000戶目標，至今卻只有14戶。不論是預算或是政策推動的成績都展現出政府敷衍心態，爰此，要求內政部於兩個月內針對社會住宅推動、空屋率、租金補貼、租屋平台等「住宅政策」提出通盤檢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段宜康"],["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說明。","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第一案是否可以多給我們一個月時間，因為涉及兩個署，原來提案是要求一個月內，可否延長為兩個月？第二案因為移民政策是國發會主管，所以可否將「確立」二字改為「配合」？第三案我們遵照辦理。","段委員宜康：（在席位上）第二案「確立」改為「配合」，你們要怎麼配合？你們不去商量、推動，那怎麼會確立呢？","主席：部長，這部分應該沒有關係，只是請你們提出移民政策方向而已。","第一案的「一個月」改為「兩個月」，第二案及第三案照案通過。","今天的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5時13分）"]],"block_lines":[1,8,8,11,53,57,63,66,96,129,133,142,143,145,146,148,152,154,156,158,165,169,170,171,173,174,175,176,177,179,181,183,185,187,189,191,193,194,200,202,205,206,208,210,214,216,218,220,221,222,224,228,229,230,232,236,238,240,241,246,248,250,260,261,267,271,274,277,279,282,286,287,288,290,291,292,295,299,304,305,311,313,316,317,318,325,331,335,337,341,343,346,351,354,357,361,363,365,366,367,369,376,377,381,382,383,384,395,396,397,402,403,406,412,413,418,419,425,427,428,429,430,431,432,435,437,444,445,447,448,449,452,453,458,460,462,464,466,468,470,473,474,475,476,485,486,487,488,494,498,501,502,503,504,505,510,511,514,519,523,528,530,532,533,536,538,539,540,541,543,544,546,547,548,559,563,564,565,566,567,571,572,574,575,576,577,580,582,583,585,586,589,592,595,596,601,602,608,610,613,615,616,618,620,624,630,631,632,634,635,636,637,638,642,644,650,657,658,664,668,670,671,674,676,679,682,685,686,687,689,690,692,695,696,698,699,703,705,709,716,718,721,722,728,729,733,734,737,740,742,743,744,747,749,751,752,756,757,759,767,768,771,776,777,779,781,782,783,784,786,787,788,789,796,797,799,800,807,810,811,822,825,826,827,829,830,831,832,838,854,857,860,862,863,865,866,867,868,869,870,872,876,878,881,888,891,894,896,900,904,906,908,909,910,916,917,919,920,923,925,930,932,934,939,942,949,952,954,957,959,964,967,971,973,975,976,980,985,992,993,995,997,1005,1010,1011,1018,1021,1022,1024,1028,1031,1033,1034,1035,1036,1038,1039,1041,1042,1043,1044,1045,1046,1048,1051,1052,1053,1054,1055,1056,1058,1059,1060,1062,1064,1065,1069,1072,1075,1079,1080,1082,1083,1087,1088,1091,1094,1095,1096,1097,1099,1100,1101,1103,1104,1105,1106,1109,1114,1115,1117,1120,1123,1125,1127,1129,1133,1134,1139,1141,1146,1148,1150,1152,1153,1157,1162,1169,1171,1195,1201,1206,1207,1213,1217,1220,1221,1225,1228,1229,1230],"person_count":{"主席":55,"陳部長威仁":136,"段委員宜康":6,"周委員倪安":8,"葉署長吉堂":16,"王署長卓鈞":9,"鄭委員天財":1,"曾署長大仁":25,"吳委員育昇":9,"胡局長木源":12,"主席（邱委員文彥代）":1,"邱委員議瑩":8,"李委員俊俋":17,"主席（李委員俊俋）":1,"紀委員國棟":9,"刁校長建生":1,"張司長琬宜":4,"陳委員其邁":7,"邱委員文彥":5,"王司長靚琇":4,"姚委員文智":19,"王組長安強":1,"陳委員雪生":4,"莫署長天虎":10,"陳委員超明":3,"黃副司長正雄":1,"陳委員節如":8,"許委員添財":15,"李組長臨鳳":2,"邱委員志偉":14,"張委員慶忠書面質詢":1,"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1,"林委員滄敏書面質詢":1,"簡委員東明書面質詢":1,"陳部長、各位列席的官員大家好":1,"(2)「戶籍遷移」的問題":1,"提案人":3,"連署人":2},"persons":["主席","陳部長威仁","段委員宜康","周委員倪安","葉署長吉堂","王署長卓鈞","鄭委員天財","曾署長大仁","吳委員育昇","胡局長木源","主席（邱委員文彥代）","邱委員議瑩","李委員俊俋","主席（李委員俊俋）","紀委員國棟","刁校長建生","張司長琬宜","陳委員其邁","邱委員文彥","王司長靚琇","姚委員文智","王組長安強","陳委員雪生","莫署長天虎","陳委員超明","黃副司長正雄","陳委員節如","許委員添財","李組長臨鳳","邱委員志偉","張委員慶忠書面質詢","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林委員滄敏書面質詢","簡委員東明書面質詢","陳部長、各位列席的官員大家好","(2)「戶籍遷移」的問題","提案人","連署人"],"type":"委員會紀錄","title":"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間":"中華民國103年10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5時13分","地點":"紅樓202會議室","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date":"2014-10-02","v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