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6日(星期一)9時至12時3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育昇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3年10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31分 下午2時30分至3時13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盧嘉辰  段宜康  周倪安  鄭天財  吳育昇  邱議瑩  陳其邁  紀國棟  李俊俋  邱文彥  姚文智  張慶忠  陳超明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羅淑蕾  黃偉哲  陳明文  廖正井  陳歐珀  賴士葆  吳育仁  廖國棟  許添財  江惠貞  林德福  楊應雄  賴振昌  盧秀燕  陳碧涵  李桐豪  孔文吉  邱志偉  陳節如  陳雪生  蔣乃辛  黃昭順  蘇清泉  陳淑慧  潘維剛  高金素梅 呂學樟  簡東明  羅明才  陳怡潔  吳宜臻    委員列席31人 請假委員:林滄敏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內政部部長 陳威仁 民政司副司長 黃正雄 戶政司司長 張琬宜 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主任 翁文德 地政司司長 王靚琇 總務司司長 林清淇 人事處處長 陳榮順 政風處處長 王敬前 會計處處長 季志平 統計處處長 彭賢明 秘書室主任 王銘正 資訊中心主任 沈金祥 警政署署長 王卓鈞 刑事警察局局長 胡木源 營建署署長 曾大仁 國民住宅組組長 王安強 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 洪嘉宏 消防署署長 葉吉堂 役政署署長 林國演 副署長 沈哲芳 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 莫天虎 移民事務組組長 李臨鳳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 刁建生 建築研究所所長 何明錦 空中勤務總隊總隊長 董劍城 國土測繪中心主任 劉正倫 土地重劃工程處處長 李舜民 主  席:李召集委員俊俋 專門委員:藍維宗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薦任科員 喻 珊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內政部部長陳威仁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本屆第五會期本會各次會議臨時提案處理情形,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計有委員盧嘉辰、段宜康、周倪安、鄭天財、吳育昇、邱議瑩、李俊俋、紀國棟、陳其邁、邱文彥、姚文智、陳雪生、陳超明、陳節如、許添財、邱志偉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及所屬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張慶忠、潘維剛、林滄敏、簡東明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公報紀錄,請內政部另以書面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內政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臨時提案 第一案 鑒於目前消防法「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現行規定,集合住宅二樓以上樓層,收容人員(即所有住戶人數之總和)在三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設一具避難器具(以緩降機為例),超過一百人以上時,每增加一百人(包括未滿)增設一具。但蘆洲大囍市社區大火後,主管機關認緩降機功能不佳形同虛設。因此修正相關法令,已規定八樓以上建築物需設置兩座以上防火構造避難梯以利逃生。爰請主管機關就緩降機設備是否需要增減乙案。請主管機關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慶忠  陳超明 連署人:李俊俋  吳育昇  邱文彥 決議:除後段「一個月內」修改為「二個月內」外,餘照案通過。 第二案 鑑於我國人口結構快速老化,據國發會推估至108年我國人口將呈負成長,至民國150年人口將僅剩一千六百六十萬人,減少到目前人口的七成。 爰此,要求內政部應通盤檢討我國現行移民法規及人口政策、確立我國移民政策之方向,吸引優秀人才來台,並於三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姚文智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內政部強調將持續積極推動多元住宅政策,包括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租金補貼、購置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現有已興建中的合宜住宅等,以紓緩民眾承購或承租房屋的壓力,達到居住正義的目標。然而,現階段社會住宅的供給量連1%都不到,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社會住宅推動支出只占其中千分之一;住宅相關預算較上年度減少15.81%;租屋補貼預算與101年度相比更是足足少了10億元;內政部租屋平台上線以來,原先目標要達成1000戶目標,至今卻只有14戶。不論是預算或是政策推動的成績都展現出政府敷衍心態,爰此,要求內政部於兩個月內針對社會住宅推動、空屋率、租金補貼、租屋平台等「住宅政策」提出通盤檢討。 提案人: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報告委員會,由於在場委員人數不足,上次會議議事錄待會等委員到齊再行確定。 繼續報告。 邀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進旺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在場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請海巡署王署長報告。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大院內政委員會,就本署主管業務提出報告,深感榮幸。首先要感謝大院長期以來的指導與支持,使本署各項業務均得以順利推展。 近年我國與周邊國家海洋事務爭端未曾停歇,為應處來自海上各種威脅與挑戰,本署除陸續推動「海巡基地建設」、「強化海巡編裝」及「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等重大施政計畫外,並針對東海及南海情勢演變,辦理「丹陽」及「太湖」等海空聯合專案演練,具體展現政府護衛海疆的決心。 為永續守護藍色國土,遂行「捍衛主權、漁權」政策目標,本署將戮力打擊岸海不法、強化海域巡護能量、永續漁業養護管理、多軌推動海事合作、關注海洋事務發展及充實海巡建設與人力,本著精進、創新的原則,務實推動各項施政計畫,發揮海巡最大效能。 以下謹就當前施政成效及未來施政重點,提出報告。 當前施政成效 壹、防制走私偷渡,打擊跨境犯罪 一、專案查緝成效 (一)安海專案:103年1至8月(以下稱本期)計查獲槍械彈藥54案、槍枝64枝、彈藥714顆;毒品159案、毛重1,361.6公斤(一級2.0公斤、二級293.8公斤、三級984.4公斤、四級81.4公斤)、製毒工廠2座;非法入出國35案、偷渡犯83人。 (二)安康專案:本期計查獲走私農漁畜產品2萬8,402公斤(農產品6,816公斤、漁產品2萬1,586公斤)、私菸902萬5,118包及動物活體48隻。 (三)靖運專案:本期計查獲人口販運2案、緝獲嫌犯6人、救護被害人17人。 (四)祥安2號專案:本期計查獲行蹤不明外勞136人、非法雇主21人、非法仲介1人。 二、國際執法合作 (一)103年4月13日至19日派員赴美國出席第11屆「跨境有組織犯罪暨恐怖主義國際研討會」,汲取先進國家執法經驗及偵辦技巧;持續與美國、日本、菲律賓、越南、印尼、韓國、澳洲等國相關執法機關交流合作;另加強與美國、日本等主要國家駐臺辦事處聯繫,強化跨國合作關係。 (二)因應周邊海域情勢發展,派員長駐外交部日本那霸辦事處及菲律賓馬尼拉辦事處,強化與駐在國海上執法機關互動機制,有效應處海事案件及推動雙方執法機關交流合作。 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依據98年6月25日簽署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持續推動兩岸執法機關實質合作。本期與中國大陸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共同查獲毒品2案、各級毒品728.5公斤;走私菸品2案、私菸100萬包。 貳、因應海域情勢,強化巡護作為 一、因應東海防空識別區劃設,執行丹陽專案 中國大陸於102年11月23日片面公布「東海防空識別區」範圍,為宣示我國海、空域之權益,103年2月17日至18日本署與國防部執行「丹陽專案」,於我國防空識別區及暫定執法線內海域,實施「機砲」及「海難搜救」等操演,計動員各型艦船4艘、航空器4架,以實際行動聯合巡護海疆,彰顯我國「人道救援提供者」及「東海和平締造者」之形象,實踐「東海和平倡議」之宗旨。 二、驗證臺菲海域護漁能力,執行太湖專案 為提升政府機關橫向協調應變能力,保障國家海洋權益及漁民作業安全,103年5月8日至9日本署會同外交部、國防部、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及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等單位執行「太湖專案」,動員各型艦船艇9艘、航空器6架、427人,於臺菲重疊專屬經濟海域,就「海空難搜救」、「海上反挾持」及「漁船遭不明武裝船舶追逐」等狀況,進行聯合演訓,以實際行動展現政府海事處理能量與應變協調能力,讓國人瞭解政府堅定護漁之決心與能力。 三、強力取締越界漁船 為維護我國海域漁業資源,本署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對中國大陸越界船舶加以取締、裁罰,並針對北方三島、澎湖、金門及馬祖等越界情形嚴重海域,不定期規劃專案任務,依法執行驅離、沒入漁具漁獲、留置人員、扣留漁船及科以罰鍰等處分。本期計驅離中國大陸籍漁船1,034艘、帶案處分502艘、裁罰200艘、罰鍰總額新臺幣3,409萬5千元。 四、巡護東、南沙海域 為維護東、南沙主權、漁權及我國漁民海上作業安全,本署每年派遣大型巡防艦船至該海域執行「碧海專案」巡護任務,並視海域治安狀況及政策需要機動增加巡護次數;另於每年10月至翌年2月漁汛期間,延伸巡護範圍至西沙群島北方海域(北緯18度以北、東經112度至119度間)。本期計巡護東沙海域7航次、南沙海域2航次。 五、持續公海漁業巡護 為善盡國際漁業管理責任,確保我國公海漁業權益與作業秩序,本署已於103年7月11日派遣「巡護七號」執行為期3個月之中西太平洋漁業巡護。 參、強化海域救生救難,維護周邊海域資源 一、辦理「2014年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 為維護往來海峽兩岸之海上人、船安全,本署於103年8月7日辦理「2014年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邀集兩岸各相關機關於馬祖海域共同參演,動員550人、艦船艇33艘及直升機4架,驗證兩岸搜救單位之通報應處與救援機制,展現兩岸海域搜救效能。 二、執行救生救難任務 海上救生救難為本署重點工作之一,且為國人所關注,本署除持續強化搜救能量外,為統合區域搜救能量,提升救生救難效能,於103年8月8日假龍洞四季灣遊艇港,結合相關機關,辦理海岸聯合救生救難示範觀摩演練,驗證跨機關搜救效能。本期計執行救生救難312件、救助船舶109艘、610人。 三、持續建置搜救規劃系統 為能提升搜救效率,接軌國際搜救機制,本署刻正建置美國海岸防衛隊所使用之「搜救優選規劃系統」,藉由該電子系統資料處理能力,整合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財團法人臺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等單位之海流資料,有效規劃搜救作業,增加救援成功機率,並汲取美國海岸防衛隊之搜救經驗,強化本署人員之搜救知能。 四、提升海洋污染防治能力 為強化海洋污染防治專業,提升相關機關協同應處效能,本期計辦理及參加各級環保機關所舉辦之海洋污染防治訓練27場次、158人次;參與地方政府海洋污染防治演練25場次、動員615人次;處理海洋污染防治案件15案。 五、維護沿近海漁業資源 鑑於近年沿近海漁業資源急遽枯竭,本署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共同訂定「沿近海漁業管理及執法合作專案計畫」,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派員登上本署海巡艦艇共同執勤,結合海巡人員執法經驗及漁政人員專業知能,聯合查處非法、違規等作業漁船,維護沿近海漁業資源,並將取締成效公告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以展現政府執行作為與成效;另於103年1月6日假基隆、臺中、臺南、澎湖及金門等5地,同步舉行擴大威力掃蕩專案勤務誓師大會,使國人感受政府強力執法及維護我國周邊海域資源之決心。 肆、推展多元海洋事務,深化國人海洋意識 一、推廣世界海洋日 (一)為響應聯合國「世界海洋日」,本署邀集中央相關機關、地方政府與民間社團等58個單位,於103年6月7日假興達港海巡基地辦理「看見海洋.看見希望」─2014世界海洋日活動;本次活動包含動態表演、靜態展示及體驗活動三類,展現活潑豐富、專業科技等多元海洋風貌,達到「引領海洋風潮」、「深耕海洋教育」及「永續海洋發展」三大目標,成功推廣世界海洋日,宣揚永續海洋理念。 (二)103年6月至9月,本署與荒野保護協會共同合辦「2014世界海洋日」系列活動,於本署與所屬機關放映「最後的藍海」、「刪海經」、「野性海洋:殺人鯨王國」、「海洋星球」、「臺灣之海潛水紀錄片」及「餘生.共遊」等海洋影片,期藉由影片發揮海洋教育的力量,並體認永續海洋的重要。 二、辦理東沙體驗營 103年辦理二梯次活動(8月5日至8日、9月2日至5日),甄選國內國中教師、各大專校院教官及學生(含研究生)計47名,實地探訪、體驗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生態及本署於周邊海域執法現況,使參與學員充分感受東沙環礁生態與海洋資源之珍貴與重要性,並強化對國土疆域及海洋國家之意識與認同。 三、諮詢專業聽取建言 本署海洋事務研究委員會為本署重要諮詢幕僚,委員來自海洋各領域專家學者,為增進委員對南沙國土與本署戍守人員執法情形的認識,於103年1月15日邀請10位委員前往南沙太平島訪查,會中除聽取南沙指揮部任務簡報外,並就南沙研習營辦理情形、醫療人道救援案例等議題進行討論與意見交流,作為本署施政規劃與業務策進之參考。 四、鼓勵海洋學術研究 為豐富海洋事務內涵及拓展學術交流管道,103年本署持續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國內公立研究機構及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研究機構辦理海洋事務相關學術活動,本期計補助辦理「第3屆海洋與臺灣研討會」等7場研討會,並蒐整各研討會建議事項,作為本署施政之參考。 五、培訓外語專業人才 海洋事務為高度涉外工作,為儲備本署辦理涉外事務人力,選派本署同仁參加專業語言訓練課程,本期計甄選5員,自103年6月30日至9月19日送訓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語文中心之課程。 伍、推動基礎建設,提升應勤裝備 一、充實海巡艦艇能量 為展現政府捍衛主權、漁權之決心,本署全力推動「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103年續建3,000噸級巡防救難艦2艘、1,000噸級巡防救難艦4艘、100噸級巡防救難艇28艘及賡續辦理福星艦延壽性能提升,各項建案進度均符合規劃期程。 二、推動臺北港海巡基地建設 102年10月21日完成臺北港海巡基地浚渫造地及碼頭新建工程驗收作業,刻正辦理辦公廳舍規劃設計作業,預計於103年底完成規劃設計後,辦理工程發包等事宜。 三、開展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 本案進度穩定超前,迄103年8月底止,預定進度17.77%,實際進度21.01%,超前3.24%,預算執行率95.69%,預定於年底完成碼頭沉箱運輸並實施安放作業。 四、執行基層營舍新(改)建計畫 推動本署海岸巡防總局103年「基層營舍新(改)建工程計畫」等4項計畫,計新建工程7案、改建工程4案、先期規劃2案及東、南沙防務工事3案,除白水湖、西衛、通樑、青山及潭門安檢所等5案為跨年度外,餘均於年度內辦理完成。 五、換裝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 103年完成本署北部地區勤務單位無線電核心交換中心1套、中繼站台9套、固定台、車台、船台計167套及手持台687套等設備換裝,並賡續實施本署南部地區勤務單位換裝,期能儘速改善原系統設備老舊及效能不佳等問題,提升各級勤務指揮管制及調度效能,滿足勤務單位岸際查緝、海上救難及北方三島與釣魚臺等地區勤務通信需求。 六、建置衛星寬頻網路通、資訊系統 為有效掌握我國「北方與南方海域」巡護實況,本署已於103年1月完成2,000噸級「新北艦」及「臺南艦」衛星寬頻網路通、資訊系統建置作業,可將海上勤務現場影像回傳勤指中心,有助狀況掌握及決策命令下達。 七、汰換海巡岸際雷達系統 本署現用「海巡岸際雷達系統」計78座,其中77座係自90-92年建置(另一座綠島雷達站為99年建置),因系統老舊、原廠零料件停產、效能遞減等問題,本署已規劃於103年至105年辦理汰換作業,採1次性10年合約,區分「3年建置、2年保固、5年維護」,建置經費計7億4,262萬8千元,本案已於103年8月4日完成決標,本年度獲行政院核撥3,000萬元,將辦理臺灣本島北部地區及訓練中心雷達操作系統各1套建置作業。 陸、強化人力整備,建構優質團隊 一、多元進用優質人力 因應業務需求,請辦海巡特考三等海巡行政類科考試32名、警察人員特考三等水上警察人員32名,四等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40名、輪機組41名,並進用高普初等考試錄取人員14名,挹注基層人力;另因應募兵制政策,結合國防部招募期程,依計畫招募專業軍官及志願士兵,以充實岸際執法人力。 二、精進募兵招募措施 (一)103年計畫招募專業軍官298人(含女性16員),志願士兵1,300人(含女性186員),合計1,598人;專業軍官分2梯次考選、志願士兵分8梯次甄選。截至103年8月底,專業軍官第1梯次需求168人,錄取123人(含女性16員),梯次達成率73%;志願士兵第1至5梯次需求871人,錄取761人,梯次達成率83.37%。 (二)本署除依「海岸巡防機關103年募兵制推動計畫」辦理外,並針對當前招募成效召開專案會議,擬定成立任務編組之專責單位、調整宣傳訴求、籌拍廣告微電影、主官率隊親募、辦理績優單位表揚、鼓勵親友推薦、降低錄取人員流失、提高留營轉服比例、試辦安檢所站志願役實驗編裝等具體作法,以提升招募成效。 三、辦理海巡教育訓練 為提升同仁專業能力,遂行各項海巡任務,本期計辦理救生人力、災害防救、安檢勤務、資通安全及航輪訓練等在職專業訓練,計173班次、10,810人次;軍士官兵與特考及格人員職前訓練計74班次、2,609人次;另於103年1月邀請美國海岸防衛隊專業教官來臺,辦理為期2週之「登檢執法」訓練,有效提升本署登檢標準化作業,保障漁民權益與同仁執勤安全。 四、推動海勤人員自訓發證 因應103年6月18日公布施行之船員法第3條修正條文,已排除海岸巡防機關艦艇適用,本署海洋巡防總局將自行辦理海勤人員專業訓練及適任證書核發。為提升自訓發證之公信力與專業性,已參照「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STCW)」規範及國內產官學界之專業意見,積極規劃自辦訓練及發證機制,以符合國際潮流。 五、推動廉政作為 (一)辦理財產申報實質審查 本署(含所屬機關、單位)102年公職人員「定期財產申報」人數計620名,本署依規定於103年2月13日以公開抽籤程序抽出89名,辦理實質審查作業。 (二)辦理廉政宣導活動 103年配合本署舉辦全國巡迴「海巡服務座談會」時機,辦理廉政宣導活動及問卷調查,共計3場次;配合「世界海洋日」及「地方政府舉辦龍舟錦標賽」等活動,辦理廉政宣導計7場次,鼓勵全民支持並參與政府反貪腐行動。 (三)強化機關預警作為 針對易滋弊端業務運用風險管理策略,辦理業務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異常及發掘潛存風紀危機,即時調整並改善因應,並定期辦理本署各機關外勤人員風紀清查評估作業,提列生活複雜,收支顯不相當、入不敷出,借貸或交往關係複雜人員名冊,針對上述人員除予關懷協助及善盡輔導職責外,並主動管控或調整職務,以落實風險管理。 (四)實施法紀巡迴教育 為提升同仁法紀觀念並維護本署優良廉政文化,就「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及「海巡人員應有之廉潔態度」等內容,分別於本署及各地區巡防局等單位,辦理「政風法紀巡迴教育」計5場次。 柒、推行簡政便民,提升服務品質 一、辦理海巡服務座談 為落實傾聽民意,擴大預防犯罪宣導,加強為民服務層面,本署積極推展海巡服務座談工作,除持續宣導各項法令政策外,並傾聽漁民(眾)聲音,透過雙向溝通方式,協助解決問題。本期計辦理「分區海巡服務座談」及「基層海巡服務座談」97場次、出席3,550人次,彙整民眾建言375則,均已錄案辦理並追蹤管考。 二、迅速妥處118受理案件 本署設置「118海巡服務專線」,全天候受理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海上糾紛處理、查緝走私、偷渡、漁業資源維護、海洋環境保護等報案服務。本期計受理2萬3,135案,其中有效案件計有2,980案,受理後全程均錄案管制迅速處理。 三、落實安檢快速通關 在兼顧便民與安全原則下,本署自101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漁港安檢快速通關」,本期船筏進出港計224萬2,634艘次,執檢率已由原全面實施安檢降至11.94%,發揮簡政便民綜效。 四、榮獲行政院第六屆政府服務品質獎 配合行政院「政府服務創新精進方案」,本署除延續全面品質管理的優質服務作法與標準,並積極導入政府資訊流通及服務創新整合的理念,期能達到「持續推動民眾滿意服務」、「確保民眾知的權利與資訊使用權」及「鼓勵機關提供創意整合服務」等目標。103年本署東部地區巡防局藉由跨機關整合公開資訊,自力研發「海岸風水師APP」,提供民眾與遊客更完善之資訊與服務應用,並製作「近岸救生救難搜尋圖」,增加溺者生還機率,精進創新服務作為,榮獲行政院第六屆「政府服務品質獎」殊榮。 捌、積極推動節能減碳,全民打造清淨家園 一、落實節能減碳措施 為擴大節能成效,本署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推動,依經濟部「四省計畫」,103年上半年度與102年同期比較,分別為節約用水12.88%及節約用電6.05%,節能成效良好,後續將秉持「當用則用、當省則省」精神,有效務實執行各項節能措施。 二、擴大實施公文處理電子化及電子化會議 (一)依據行政院訂頒之「電子公文節能減紙續階方案」規定,各機關應擴大實施公文處理電子化及電子化會議,公文線上簽核及電子化會議比例,至105年底前應分別達45%及30%,以逐步建立更有效率、節能、減紙之行政運作機制。 (二)為加速目標之達成,本署公文線上簽核適用範圍,自102年6月17日起擴大至主任秘書決行之各項公文,本署及所屬實施線上簽核比例,截至103年8月底已達48.78%。 (三)本署推動電子化會議實施策略,以不提供紙本會議資料為原則,運用行動裝置或視訊方式進行會議,以逐步降低紙張使用量。本署及所屬實施電子化會議比例,截至103年8月底已達96.32%。 三、賡續推行清淨家園 配合行政院「清淨家園全民運動計畫」,本署各單位積極邀集附近村里民共同維護周邊環境。103年上半年度計參加清潔辦公廳舍周邊50公尺環境5萬4,253人次及撿拾各型垃圾12萬8,158公斤。 未來施政重點 壹、加強執法機關合作,戮力打擊岸海不法 一、貫徹查緝工作 持續加強查緝走私槍械、毒品、農漁畜及偷渡犯罪,深入追查幕後犯罪集團,以達成「斷絕犯罪源頭」之政策目標,並藉由「行政院治安會報」、「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及「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協調會報」等平臺機制,與相關查緝單位進行經驗交流及資源整合,戮力查緝各項走私、偷渡等不法情事,以維護社會安定及國家安全。 二、加強兩岸共打合作 依循「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精神,賡續與中國大陸相關執法機關就「犯罪情報交換」、「協查犯罪證據」、「業務交流」及「協助罪犯遣返」等事項建立聯繫管道與合作默契,並藉由參與兩岸學術及執法交流座談會等方式,促進兩岸犯罪情報合作,以提升兩岸共同打擊跨境犯罪成效,阻絕不法於境外。 貳、強化海域巡護能量,保護漁民作業安全 一、嚴密專屬經濟海域巡護 為維護我國漁民在專屬經濟海域作業權益及安全,本署將持續調派大型艦艇,嚴密北方、東方及南方專屬經濟海域巡護,並依漁汛期或突發事件之需要,適時調整巡護頻率與密度。 二、落實政府聯合護漁機制 為使本署與國防部聯合護漁行動制度化,依據102年行政院核定之「聯合護漁行動方案」,除由本署定期派遣艦艇執行我國暫定執法線內海域、臺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及臺菲重疊專屬經濟海域護漁任務外,國防部亦主動調派機艦支援及策應本署艦艇執行護漁任務,並於漁汛期等重點時期,配合調整偵巡海域及能量。 參、查處非法漁業行為,永續漁業養護管理 一、維護沿近海漁業資源 本署持續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合作,聯合查處非法、違規等作業漁船,並辦理擴大威力掃蕩專案勤務及誓師大會,具體展現執法能量,有效維護我國沿近海漁業資源永續發展。 二、提升遠洋巡護能量 為保育海洋生物資源,維護我國漁民權益,本署持續執行中西太平洋漁業巡護任務,戮力完善各項登檢程序、提升登檢成效,以厚實我國公海勤務能量,善盡國際漁業永續養護管理及發展責任。 三、加強驅離越界船舶 為保護我國周邊海域漁業資源,本署持續針對中國大陸及外籍船舶經常越界及違法作業之海域,加強勤務部署與執法作為,並針對北方三島、澎湖、金門及馬祖等海域,不定時規劃、執行專案勤務,強化嚇阻效果,確保我國海域治安及漁民作業權益。 四、提升海污防治能量 持續充實各項設備及辦理各式訓練與跨機關聯合演練,綿密岸際及海域狀況之監控,相互通報支援,並與中央及地方政府環保單位緊密合作,強化海污案件稽查效能,提升整體海污防治能量,有效保護我國海洋生態環境。 肆、多軌推動海事合作,提升海上搜救效能 一、研商兩岸海難搜救演練事宜 近年兩岸直航船舶往來頻繁,大型客貨輪日益增加,鑑於南韓「世越輪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海上航行船舶及人命安全維護,自為本署重點工作。目前兩岸在海事搜救合作上,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礎與經驗,為共同維護海峽航行安全,本署將持續規劃雙方人員交流,並共同研商「2016年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之整備事項。 二、籌辦國際搜救研討會 規劃於今年11月4日及5日與外交部、交通部及中央警察大學、高雄海洋科技大學等單位,共同辦理國際搜救研討會,邀請國內外海難搜救專家學者參與,期能汲取各國經驗,提升政府海上搜救效能,並擴大我國國際能見度。 三、積極推動區域搜救演練及交流 持續推動與日本、菲律賓海上聯合搜救合作機制,包括辦理搜救人員經驗交流、培訓專業人員及共同舉辦桌面推演等工作,以維護周邊海域航行及人員安全,同時邀請各國專家學者來臺訪問,俾利汲取渠等之搜救經驗與知能,以提升本署搜救能量與國際參與。 伍、關注海洋事務發展,建立多邊合作管道 一、倡導海洋活動 (一)賡續辦理「世界海洋日」活動,宣揚永續海洋理念,鼓勵國人認識海洋、親近海洋;另為普及國人海洋意識,透過本署全球資訊網所建置「海洋活動」平臺,整合國內海洋活動資訊,提供民眾親近海洋的機會。 (二)為強化國人對我國南海主權及海洋政策之認識與支持,本署每年持續與教育部、國防部、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及高雄市政府海洋局等機關,共同辦理「東沙巡禮─海域安全及國家公園生態體驗營」活動。 二、推展各類海洋工作 本署於103年1月22日承接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全般幕僚業務,未來除持續推展海洋各領域工作外,將結合本署海洋事務研究委員會與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諮詢功能,針對各項海洋相關議題,廣納委員專業知識及寶貴經驗,戮力推動海洋事務。 三、編譯國際重要文獻資料 為接軌全球海洋事務,掌握國際海洋發展趨勢脈動,提升海洋政策思維,本署定期蒐整重要國際海洋資訊,洽請專家學者協助編譯「2014聯合國秘書長海洋與海洋法報告」,增進海洋事務專業應處能力。 四、拓展跨國交流合作 出席「第12屆跨境有組織犯罪暨恐怖主義國際研討會」、「第25屆處理南中國海潛在衝突會議」、「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之技術及紀律次委員會第11屆會議」等國際會議,就打擊跨國犯罪合作機制、情報交流及漁業執法等事項交換意見,穩固多邊協調聯繫機制;另配合外交部赴日本參加「臺日漁業委員會」等相關會議、配合國防部赴夏威夷觀摩「恐怖攻擊應變演練」、赴冰島參加「2015年海上搜救研討會」及赴馬來西亞參加「海上執法研討會」,汲取他國執勤經驗,開創跨國交流合作契機。 陸、充實海巡建設,擴展執法能量 一、續建海巡艦艇 104年規劃完成1,000噸級巡防救難艦2艘及100噸級巡防救難艇5艘,賡續執行1,000噸級巡防救難艦2艘及100噸級巡防救難艇21艘建造。 二、新建臺北港海巡基地辦公廳舍 賡續辦理臺北港海巡基地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全案預計於105年完工,將進駐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及臺北商港安檢所,成為本署北部地區重要海巡基地。 三、續辦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 104年規劃辦理聯絡道、曳船道、碼頭面層及跑道強化施工等項目,並管制全案於104年12月底完工。 四、賡續汰換海巡岸際雷達系統 104年依預算分配額度,賡續辦理北部地區14處岸際雷達及1套雷達操作系統交貨與建置,強化本署整體海域動態監控能量。 五、賡續換裝應勤無線電通信系統 104年規劃辦理中、東部地區系統換裝,達成臺灣本島應勤無線電系統換裝目標,提升海巡勤務指揮管制通聯效能。 六、擴充公文系統儲存設備 為長期儲存及完整備份電子公文資料,104年規劃辦理擴充儲存設備資料存放空間,符合各級機關資料儲存作業需求,確保電子公文系統營運順遂。 七、增建衛星寬頻網路通、資訊系統 依本署103年建置使用經驗,本系統確能有效掌握海上勤務實況,爰賡續規劃於104年至105年,分別辦理3,000噸級「宜蘭艦」及「高雄艦」衛星寬頻網路通、資訊系統建置作業,以有效掌握海上勤務狀況,輔助決策命令下達。 柒、整合人力資源,推動募兵政策 一、規劃組改人事作業 因應組織改造後,本署人事制度仍採多軌併行方式,除確依「人力精簡」、「位置適宜」及「變動最小」等原則及相關作業規定,妥善辦理人員移撥安置作業外,並就移撥人員因職系不符仍依規定先行派職者,施予專長轉換訓練;另積極規劃新機關相關人事作業規定,有效拔擢優秀海巡人才,營造良性競爭的新機關組織文化。 二、預劃人力培育作為 為承接海洋事務相關業務,本署除進用多元人力外,並透過擴大航海及輪機人才進用管道、增設海洋行政及海洋技術職系等方式,延攬海洋專業人才;另規劃匡定各類人員人力基準,預劃軍、文分軌陞遷模式,明訂各官等比例,以激勵工作士氣,期達到「人適其職,職得其人」之用人目標。 三、落實募兵政策推動 推動募兵制為政府當前重大施政措施,本署將賡續運用有關之人力與資源,尋求跨部會行政協助,本「招募、留營並重」原則,落實推動各項招募措施。成立招募專責單位,以「強化招募宣導能量」、「加強招募社會青年」及「降低錄取人員流失」等具體作法,擴大招募成效;加強推動「六大生活照顧」,落實「以人為本」的勤務編排,強化人性管理措施等,提高留營比例,期於105年底達成募兵制實施計畫之驗證目標。 四、賡續推動海勤人員自訓發證 為有效推動海勤人員自訓發證作業,除賡續研訂相關訓練課程、教材外,未來將依施訓與發證情形,檢視本署海上任務實際需求,逐步建構海巡專業訓練設施及培養內部專業師資,以提升航海、輪機專業訓練品質,並滾動修正自訓發證制度,期能強化海勤人員能力,符合海巡任務實需。 五、塑造海巡優質廉能文化 (一)貫徹「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推動本署相關廉政執行計畫,對內持續落實各項廉能措施,對外結合相關公務機關或民間社團,辦理廉政宣導社會參與活動,凝聚同仁廉潔觀念,培養民眾反貪意識,並持續實施漁民廉政訪查,以有效掌握機關潛在政風狀況。 (二)秉持「預防、查處、再預防」原則,建立獎勵廉潔楷模機制,貫徹「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以邁向高度廉潔政府之目標;依據行政院廉政政策,落實發揮本署廉政會報機制,策定各項廉政措施,並詳實檢視機關之風紀狀況,推動以「防貪」及「反貪」為主軸之廉政預防工作,積極興利措施替代消極防弊作為,提升機關廉能形象。 六、機先發掘風險 (一)詳訂業務專案稽核計畫,藉以檢視所屬執行成效並機先發現缺失,依據重大貪瀆線索,發現問題徵兆,積極蒐證、查察,展現政府肅貪決心;另針對機關重大工程採購及本署施政重點等易滋弊端業務,審酌工程施工重要階段,實施工程品質查核,俾先期防杜工程弊端衍生。 (二)透過督導、探訪、調查,全盤瞭解掌握本署各級外勤執法人員風紀狀況,對於不適任人員實施專案考核,評核結果不適任者即予調職(地),期防患於未然;如遇同仁涉及不法,秉持「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之原則處理。 捌、廣拓為民服務範疇,完善各項服務措施 一、賡續辦理服務座談 本署每年均辦理海巡服務座談計113場次,104年起仍依各地區漁民作業習性,運用漁閒時機,持續規劃辦理年度海巡服務座談,與民眾面對面溝通及協助解決問題,爭取民眾對本署施政認同與支持,進而協力海巡工作,防杜危安情事發生。 二、提升整體勤指能量 加強各級勤指體系縱向指揮管制機制,並強化橫向支援、聯繫效率,以有效處置各類緊急、重大案件;精進118專線效能,督導管制受理案件處置情形,強化案件通報效率,以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爭取查緝及救難先機。 海洋是國家生存發展的至要關鍵,與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及經濟發展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在各國積極向海洋發展之際,本署擔負守護藍色國土重任,除賡續厚植執行能量外,更應接軌國際海洋趨勢,以新世紀海巡思維,逐步踏實地建構出一個更安全、更有保障的海洋環境,實踐「藍色革命,海洋興國」之政策目標。 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謝謝王署長的報告。 現在開始詢答,因為今天海巡署的報告只是單純的業務報告,沒有包含解凍案,所以今天本委員會每位委員質詢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委員會每位委員質詢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現在請盧委員嘉辰質詢。 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辦理的一些艦艇養護業務,每一年費用高達45億元,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該花的當然要花,該買的船艦、槍彈也絕對不能避免,而且要最好的、最符合需要的,有幾個問題我想請教一下署長:譬如花了四、五億元的維修費用,但是似乎有將近有7成左右的2000噸級的潛艇雷達,不知道什麼原因一直修不好,時常停擺,一停擺,當然官兵就放假,有沒有這回事?要如何解決?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2000噸級潛艇雷達維修的問題,經查我們的偉星艦和和星艦,並沒有因為雷達故障維修,導致停航過久。由於偉星艦在99年度、和星艦在100年度有實施延壽,延壽期間都是七、八個月,因為船齡已經很高,我們只要花一億多的錢就可以延長壽命,再使用10年,所以在那段期間是停航的。而且我們在實施延壽期間,已經把這兩艘艦艇的雷達都換新了,所以並沒有延誤維修的情形。 盧委員嘉辰:我們採購的底價和決標的金額會不會差距過大?有時候差距很大,但是品質不一定會按照原來的規格,因為現在南海的情勢滿緊張的,兩岸的漁船糾紛不斷,你們護漁的勤務也加重了,包括釣魚台的問題越來越緊張,在這種情況下,你們忙得不可開交,責任也越來越重,我們也能夠體諒。但是如果這些武器、船艦發生問題的話,你們再怎麼用心、努力,還是無法完成任務。所以我要就這方面和你討論一下,了解問題到底出在哪裡,看看如何改善。 接下來就是海巡署在採購艦艇的時候,原本和空勤總隊合作救援的任務,但是是不是有溝通不足的問題?空勤總隊可能認為甲板不夠長,所以直昇機可能無法起降,有沒有這回事?目前你們這兩個單位要密切合作打擊犯罪,維護海域的權益,現在空勤總隊認為海巡署2000噸級以下的3艘巡防艦甲板長度根本不夠長,AS─365型直昇機無法起降,有沒有這回事?如果因此無法聯合作戰的話,那麼採購這些船艦、器材就如同廢鐵。 王署長進旺:因為我們和空勤總隊已召開過5次的協調會議,所以甲板不夠長的問題都已經解決了,事實上,我們3000噸級的甲板長度是24.8公尺,海豚機只有13.73公尺長,3000噸級的甲板寬度15.2公尺,海豚機的寬度只有11.94公尺,所以這些問題經過我們5次的協調,預計在今年的11月9日開始,直昇機就要在3000噸級的艦艇上起降,然後陸續還要實施組合訓練,這部分包括甲板作業人員、進場管制人員的訓練,我們都請海軍來協助,總共已有48人接受過訓練,預計11月9日開始就要進行在我們艦艇上落艦的訓練。 盧委員嘉辰:空勤總隊該訓練的直昇機飛行員沒有辦法將直昇機降落在你們的艦艇上,應該有這回事吧? 王署長進旺:不是,我們的艦艇是有認證,但是他們的飛行員沒有經過認證,所以,他們這段時間請外國教官來訓練飛行員。 盧委員嘉辰:問題就出在空勤總隊,不是你們本身的問題? 王署長進旺:因為我們的艦艇當初的設計經過認證。 盧委員嘉辰:你們現在是各說各話,所以乾脆找一位教練,駕駛AS─365型直昇機飛一趟就知道了嘛!如果能夠降落,其他飛行員就要趕快加強專業訓練。 王署長進旺:11月9日就要開始落艦的訓練。 盧委員嘉辰:11月18日你們這兩個單位就要合作演練了,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是。 盧委員嘉辰:希望你們在演練前要處理好,不然,現在有南海、對岸漁船不斷騷擾和釣魚台的問題,你們護漁的責任很重。 王署長進旺:是。 盧委員嘉辰:另外,有關於艦艇配置有機砲潛水裝備,完成機砲訓練的人員好像只有4成多,有些艦艇潛水人員比潛水裝備還少,到底是怎麼回事?是不是你們在訓練方面還趕不上進度?因為你們現在都使用現代化裝備,但是人員在專業訓練方面是否還有差距?其中第四、第七、第八、第十門砲從來沒有進行過實彈射擊訓練,應該進行實彈射擊訓練,才能了解機砲的狀況及射擊的實際能力,否則,遇到狀況時,可能連砲都發不出去,而且人員是否欠缺專業,都需要事先訓練才能夠發現。 王署長進旺:我們潛水的裝備有329組,配置在21個海巡隊,我們的潛水人員有受過初級訓練的有337人,受過進階級訓練的有172人,受過教練級訓練的有76人,合計585人,所以是沒有潛水裝備,並無潛水裝備比人多的情形。另外,我們的二Ο機砲一共有32門,常訓射擊的師資有42人,所以也沒有裝備比人多的情形。剛才委員提到有4艘艦艇訓練二Ο機砲,事實上,那段時間沒有訓練,但是今年各海巡隊在9月底之前都已完成年度射擊訓練。 盧委員嘉辰:這方面不是空穴來風,我希望你們儘快針對問題進行改善。 王署長進旺:是。 盧委員嘉辰:本席有得到這方面的訊息,特別提供給你,希望你們加強。譬如買了裝備,放了幾年沒有人會用,這樣等於是一種浪費。尤其為了釣魚台問題,對岸每天都加強巡邏,萬一處理不好,擦槍走火,可能會波及我們,所以不得不隨時提高警覺。 王署長進旺:是。 盧委員嘉辰:如果需要本院協助的地方,我們當然會全力配合,其他部會都被凍結預算,好像你們都沒有。 王署長進旺:有,但是上個會期已經解凍了。 盧委員嘉辰:但是到現在很多單位還遙遙無期,表示大家相當支持你所提出來的採購以及相關預算需求,所以希望你能拿出亮麗的成績,謝謝。 王署長進旺:是的,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個影片在網路上流傳,是關於大陸漁船入侵七美海域,你們為此特別在今年9月發新聞稿做了說明。現在請大家看一下影片,我把影片剪得比較短一點,這是一名釣客在七美海域拍到大陸漁船在我們海域作業的狀況。 (播放影片) 段委員宜康:前幾天在金門外海有一百多艘中國漁船,當地漁民形容好像是他們的國慶閱兵一樣,批評海巡署不知道到哪裡去了,海巡署是不是派新北艦去驅離?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是。 段委員宜康:我們現在看到的不是在金門,而是在七美,現在給大家看一下台灣海峽的地圖,七美是在台灣海峽中線以南,中國漁船常在七美和望安以西的花嶼作業,因為我們這裡的漁業資源比較豐富,所以他們都會過來打漁。請問你們的新聞稿您都看過嗎?你知不知道你們有發新聞稿來說明這件事情? 王署長進旺:有,說明我們有派艦艇去執行。 段委員宜康:不是,你們是後來派了艦艇,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是。 段委員宜康:當天你們說是無名的漁船,稱之為「無名船」,可是這個影片很清楚的看到37013粵饒漁,為什麼你們的新聞稿說是「無名船」,這個我不了解。此外,你們的新聞稿有提及,因為當時我們的巡防艇正在目斗嶼海域驅離大陸漁船,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是。 段委員宜康:這件事我們並沒有接到通報,我並不是要怪你們,請問你知道目斗嶼在哪裡嗎? 王署長進旺:在北方那裡。 段委員宜康:在北海,澎湖列嶼往北走就是目斗嶼,已經過了吉貝,在澎湖的最北方,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段委員宜康:你們在那裡驅趕中國漁船,假設有人跟你們通報在澎湖列島的最南方有中國漁船入侵,你們有辦法去驅趕嗎? 王署長進旺:在勤務的規劃上應該另外再派一艘艦,因為距離比較遠,所以在執行上是有困難的。 段委員宜康:有困難,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段委員宜康:所以即便你們有接到通報。那代表什麼? 王署長進旺:代表我們的能量還是不足。 段委員宜康:代表你們的裝備、人力不足。 王署長進旺:對。 段委員宜康:接下來看一個統計表,這是2010年到2014年上半年中國漁船非法越界捕魚海巡署取締成效,看起來是成效愈來愈差,你們可能會告訴我們,他們越界捕魚愈來愈少了,可是我們從當地問到的並不是這樣。你們的裝備不足、人力不足,當然沒有辦法有效執行護漁勤務,你們的取締成效愈來愈差是因為他們愈來愈少越界捕魚嗎?是這樣嗎? 王署長進旺:跟委員報告,自101年3月21日開始,我們可以裁處罰鍰,委員會也一直要提高我們的罰鍰收入,我們也有大力取締,其實越界捕魚是有地區的,包括彭佳嶼等北方三島、澎湖海域、金門、馬祖等,他們越界捕魚都是在這一塊,像在澎湖,每年我們都是大力取締,但是以現在的狀況來看,我們單艇要帶案處分的話,事實上是困難的。 段委員宜康:沒有錯。 王署長進旺:像9月30日我們的同仁上去,船長受傷,但是他拿…… 段委員宜康:我們還有曾經被帶走的,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沒有帶走,就是留置幾個小時,最後我們還是把他帶回來,沒有帶到大陸去。現在在執行上,我們都是威力掃蕩,像在金門,我們是一個新北艦、3艘艦艇,因為大型艦艇沒有辦法在金門海域停泊,所以現在都是35噸、20噸的船艦,是因為島礁的關係,對於金門的部分,我們痛定思痛,除了新北艦以外,我們準備再派一艘100噸的船艦在那裡長駐1個月。這次金門的部分是10月3日才開始,因為第一道季風過來,所以他們的船就集結,而且是用船團方式,澎湖海域也是一樣,尤其是冬天,他們一來就是很多艘船,所以我們要用威力掃蕩的方式,我們也承認這部分並沒有執行得很好,我們會再加強,包括勤務調度、人員等,我們現在都會規劃把重點集中,像這次我們就把艦艇從台灣調到金門,但是有的不能靠港。 段委員宜康:照理說,海巡署是一個部級的單位,你們是行政院的二級機關,但是你們整個規模、編制、任務其實構不上行政院的二級機關,我必須坦白說,這個你也知道。未來改組之後,如果真的併入海洋委員會,你們又回到變成三級機關。 王署長進旺:是。 段委員宜康:本席要講的是,你們的資源其實都浪費、錯置,這才是重點。方才盧委員嘉辰有提及直昇機落艦的問題,你也知道我追很久了。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真的非常感謝委員。 段委員宜康:本席要跟你提一個重點,平常、日常的工作用不到直昇機落艦,我們用到直昇機落艦的機會少之又少,這樣的配備當然是備而不用,可是為了要有這樣的配備,我們得花多少力氣、資源去應付直昇機甲板,可是相對的,像巡護艦或巡防艦等,我們日常在執行工作的巡防艇或人力,像澎湖第8隊有10艘巡防艇、150位同仁。 王署長進旺:對。 段委員宜康:金門第9隊有10艘,馬祖也是10艘。我們在第一線執行護漁工作或海上巡防工作的就是10艘快艇,你看澎湖海域有多大?從最北的目斗嶼到最南的七美,你看需要巡邏的海域有多大?可能乘以10倍都不夠,但是你們只有10艘巡防艇。坦白說,今天把這樣重要的工作交給海巡署,這樣一個拼湊出來、拼湊這麼多年的單位,然後又名實不符,其實你們不應該跟國防部等量齊觀,或者做為同樣位階的單位,你們莫名其妙被提高了位階,可是卻沒有給你們足夠的資源,你們對於資源的分配其實也不合理,在這樣的狀況下,與其好大喜功的去建造大型的巡護艦或巡防艦,你怎麼不回頭看看第一線執行護漁或巡防工作、每天在海上的各分隊,他們手上有多少資源?10艘巡防艇要去顧澎湖這麼大的海域,可能嗎? 王署長進旺:所以我們在建設方案裡面有造28艘100噸的艦艇,因為我們現在的艦艇像30噸、35噸都很老舊了,而且現在小船還是有需要的,像新竹那裡的漁港有淤積的情形,新竹南寮漁港連50噸的船都沒辦法進出。 段委員宜康:接下來我們會在審預算時再你討論資源分配的問題,我的重點只在這個地方,雖然我不曉得你這個署長能當到什麼時候,也不曉得海巡署會存在多久,但是你的工作是重要的,既然你扮演這樣重要的角色,你就應該謹慎使用資源,必須誠實讓我們知道哪裡有不足的地方,我們接下來會再討論,謝謝。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現在輪到本席質詢,請李委員俊俋暫代主席。 主席(李委員俊俋代):請吳委員育昇質詢。 吳委員育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到這個月為止,您到任滿幾年了?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8年8個月。 吳委員育昇:你大概是內閣裡面任職最長的閣員,海巡署的業務剛好到這個階段會進行組織調整,以你長期主導海巡署業務來看,關於目前行政院規劃的組織調整,未來海巡署要變成海洋委員會下面的所屬單位,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是。 吳委員育昇:就這樣的編制跟目前整個國家實際上在防衛海疆的部分來講,你個人是贊成的?還是你有保留意見? 王署長進旺:目前組改工程牽涉的範圍比較廣,若以國家長遠的觀點來看,我們是海洋國家,如果成立一個海洋部,把相關海洋事務集合在一起,就長遠來講,這應該是一個可行的方向,但因為這牽涉到的問題很廣泛,所以以國家發展的角度來講,現在我們初期規劃是成立海洋委員會,將來海洋委員會成立之後,我們再來做相關考量,成立相關機關像海洋保育署等,因為組改已經進行到現在,只剩下7個部會,所以我們初步還是依行政院的方向,即成立海洋委員會。至於要不要成立一個海洋學院或是海洋人力發展中心,目前我們的規劃是海洋署底下設海洋人力發展中心,究竟可否把它提升為三級機構?即海洋研究及發展中心,把它改為三級機構,我想這是可行的,因為它是機構,不牽涉到組織法裡面的條文。將來我們要不要成立一個海洋部或成立其他機關?在海洋委員會成立之後,我們再來做通盤檢討。 吳委員育昇:因為署長可以一言九鼎,所以在組織調整時,如果還來得及、該做第一時間的變動或調整的話,我希望在這一波就能夠處理了,這樣最好。像海洋保育署,這是未來肯定要成立的嘛! 王署長進旺:是的。 吳委員育昇:但是這一波來不來得及呢? 王署長進旺:我認為目前是來不及,海洋保育署的規模有多大、組織架構有多少人、成立多少機關?當初主管海洋的三級機關海巡署也是經過一、兩年的規劃,包括成立分署還有廳舍等問題,所以海洋委員會成立之後,我們再來研議成立海洋保育署,我想這是一個可行的方向。 吳委員育昇:另外,本席比較在意的,方才段委員也有提及越界捕魚的問題,前幾年本席去金門考察時也看到金門的海砂不斷被大陸盜採的問題,而且大陸的海砂船是很過分的,當時我目視他們距金門岸邊不超過5公里,他們盜採得非常嚴重,這個問題一直到今年才被國內媒體揭發出來,金門海巡隊才在今年7月做第一次處罰,媒體上說,因為盜採海砂的船都很大,金門海巡隊的船很小,言下之意就是我們比人家還小,所以很難去取締他們,這個講法本席不能接受,因為我在警專教書,一個警察看到有犯罪時,哪管你大還是小,該處罰就該處罰,該對抗就該對抗,該取締就該取締,對於金門海砂的情況,請問目前金門海巡隊跟以前的做法有沒有完全改變?有沒有加強取締? 王署長進旺:這部分是有加強取締,101年到103年8月,我們取締12艘、裁罰三千八百多萬,對此我們也有檢討,我們在金門執法的範圍是禁止水域及限制水域,即4,000公尺和6,000公尺,所以有的海砂船就在中線附近,一下子就過來了,等到我們要過去時就馬上離開,所以我們現在也有要求金門海巡隊,事實上,金門海巡隊只有35噸的船,因為大船無法在那裡停泊,所以這次新北艦(100噸)過去是停泊在外海,它沒有辦法進港,這部分我們會加強取締而且要重罰,本來抓到一艘船是罰100萬,金門縣政府現在是提高到300萬,事實上,法令規定抓到一次可罰500萬,所以我們也希望能夠加重裁罰,另外,他們一進來就是竊盜罪,我們一抓到就會移送法辦,金門地方法院大部分都是處緩起訴,緩起訴金原來是5萬,現在提高到15萬,也就是說,這艘海砂船裡面有10個人,1個人罰15萬元,就要罰150萬。我想我們最重要的是推動兩岸的合作,透過連繫管道,請中國大陸加強宣導,不要越界來做,這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吳委員育昇:署長知道大陸濫採我們的海砂是去做什麼? 王署長進旺:拿去做建築用的砂石。 吳委員育昇:所以根本之道,就是透過兩岸的協商。署長在行政院院會中,可以跨部會的方式與海基會談,要他們去建議大陸不要再用海砂當作建材,從公共安全的角度來看,台灣早就不使用海砂,海砂屋就是危樓!本席查過,大陸地區除了寧波禁用海砂蓋房子之外,其他地方都沒有限制,據說翔安機場的工程,很多就是從金門抽海砂過去的,這對大陸本身也不好。誠如署長所說的,根本之道就是做跨部會的協商;如果金門地方法院的裁罰也都不痛不癢,署長就應該跨部會,去跟法務部、司法院溝通,是不是應該這樣?你們有沒有這樣溝通過? 王署長進旺:我們有這樣溝通過,也透過陸委會,一定要建立一個協商機制,約束他們的船隻不能過來。10月3日第一波鋒面過來,又逢小潮,他們多數會來放網,小潮的時候才能夠收網,一個月大概有幾天會過來,在這段時間裡面,我們除了新北艦之外,也有100噸級的艦艇。現有的艦艇中,20噸的有149艘,分布在台灣本島和離島周圍,因為艦艇需要維修,需要待命,需要值勤,所以我們的艦艇是有限的。另外,金門縣政府這次也非常配合,還成立了護漁小組,在他們佈網之後,我們就幫忙護漁小組把網收起來。這也是一種解決的方式。 吳委員育昇:就我們國家來講,你們在兩岸打擊犯罪協定中也是相關單位之一,有沒有把護漁─禁止業界來撈魚、盜採我國海砂,列為更細膩的項目? 王署長進旺:現在是沒有列入協定細目中,但是在每一次的交流中,包括我們同仁到中國大陸或是他們過來時,都會提出這個問題,對方也說一定會約束,但是效果不好。 吳委員育昇:所以,根本之道就是在兩岸打擊犯罪協定下個階段裡面,擴充它的範圍。 王署長進旺:我們會協調法務部。 吳委員育昇:署長,這個部分要跨部會去做聯防,不能單由海巡署去做。你現在和金門縣政府的合作沒有問題吧? 王署長進旺:沒有問題。 吳委員育昇:與地方法院之間的溝通也沒有問題? 王署長進旺:沒有問題,緩起訴金也由5萬提高至15萬。 吳委員育昇:本席建議署長在這個部分要積極一點,因為在兩岸的溝通當中,有太多不好的感覺,不論藍綠都會覺得大陸對台灣這樣,我們情何以堪?尤其海砂的盜採,讓金門海岸線不斷地退縮,某種程度來說,這是在淘空國土。所以請署長一定要戒慎恐懼,積極來處理這個問題。 王署長進旺:我們一定會認真來辦理。 吳委員育昇:另外本席想請教直昇機落艦的問題,去年我們在審預算的時候,曾經討論過很多,總局長當時還未退休,曾很明確的說他有信心可以做到;按照署長剛剛的回答,現在整個界面都沒有問題了嗎? 王署長進旺:包括人員的訓練,都沒有問題。 吳委員育昇:有沒有實機操作過? 王署長進旺:11月9日要開始操作。 吳委員育昇:11月9日的操作是空勤總隊的人員,還是示範的教練? 王署長進旺:現在請了兩位國外的飛行教官,配合空勤總隊的飛行官一起來落艦,沒有問題之後,本署再與空勤總隊實施一連串的組合訓練。 吳委員育昇:建議署長,11月9日實施的時候,能邀請媒體去觀看…… 王署長進旺:是。 吳委員育昇:這件事情如果不讓媒體去確認它的落艦是安全無虞、運作順暢的話,我們始終會存在著一種不確定的心情,對海巡署的形象也不好。不知道空勤總隊還有沒有其他的困難?署長也說了,介面沒有問題,那麼你和空勤總隊之間的溝通是不是也都沒有問題? 王署長進旺:我們曾開過5次的協調會;因為飛行員還是需要訓練,所以他們的訓練經費,由海巡署負擔一半,他們自己負擔一半。空勤總隊的飛行員大部分來自陸軍,較少來自海軍,這部分一定要安全無虞,才能夠實施。 吳委員育昇:星期三開始審查內政部的預算,空勤總隊來備詢時,大家一定都會問他們,希望你們到時候的回答,彼此是一致的。謝謝。 王署長進旺:謝謝吳委員的指教。 主席(吳委員育昇):請李委員俊俋質詢。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有沒有發覺到今天早上大家詢問的都是老問題,所涉及到的都是海巡署的定位問題。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有。 李委員俊俋:那要怎麼辦? 王署長進旺:事實上,海巡署這幾年也都一直在成長,包括我們的軟硬體、人員的訓練…… 李委員俊俋:署長,我們一個一個來看,我覺得問題不是出自於你,也不在海巡署所有的同仁;問題在於行政院把海巡署定位在哪裡? 我們先看人力問題,海巡署從99年開始,差不多是1萬5千多人,後來下修到1萬3千多人,105年開始實施募兵制之後,要減到8,755人,顯見人力需求方面,縮減了很多。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這部分是在軍職的部分,因為實施了募兵制,所以人員減少到8,755人。 李委員俊俋:8,755人是105年預定的員額,原來的1萬3千多人要變成8,755人,不足的人力要如何處理? 王署長進旺:我們有幾個方式…… 李委員俊俋:用募兵─招募的方式? 王署長進旺:一是實施募兵,二是減少業務…… 李委員俊俋:你們招募的成效好不好? 王署長進旺:今年士兵的…… 李委員俊俋:本席給你一個數字,102年招募的錄取率是61.33%,人數只有200多人,103年又降下來,只有55.32%,人數只有120幾人,顯示人力嚴重不足,如果8,755人是105年的預定目標,可是人力招募不足,這要怎麼辦? 王署長進旺:因為今年只招到第五梯次,所以梯次的達成率…… 李委員俊俋:到現在為止,你們的成效也非常不好,都沒有達到預期目標! 王署長進旺:梯次的達成率是87.37%,今年如能招到6、7成,就不錯了。 李委員俊俋:現在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即:海巡署人力短缺非常嚴重,又無法在短時間內招募很多人進來,你們要如何處理人力空缺的問題? 王署長進旺:今、明兩年還沒有問題,因為我們還有替代役男可以用。 李委員俊俋:這兩年還沒有問題,兩年之後,問題大了! 王署長進旺:因為我們現在逐年…… 李委員俊俋:署長,謝謝。第二個,我想請教你有關設備的問題,你們是不是從2008年到2014年有所謂的造艦計畫?大概數字是怎麼樣?能否跟大家報告一下? 王署長進旺:造艦計畫中3,000噸級兩艘今年全部可以交船,2,000噸級1艘已經交船,巡航艦1,000噸級4艘明年開始交船,另外巡護船兩艘已經交船,也就是我們大型的艦艇是9艘…… 李委員俊俋:照你們的造艦計畫來講,應該是大艦、中艦、小艦統統有,應該很靈活調度嘛,是不是這樣? 王署長進旺:因為大型艦艇…… 李委員俊俋:但事實上,存在的基本問題是台灣本來就是海島國家,你們要維護的海域太大,所以你們的各個分隊都有艦艇不足的問題。 王署長進旺:我們雖然造28噸級100艘,但是要汰換,那些30噸、35噸的都要…… 李委員俊俋:對,你們包括104年準備完成兩艘1,000噸的,然後完成5艘100噸的,還要繼續執行救難艦1,000噸、100噸的,總共還有21艘還沒有完成。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俊俋:在這樣的計畫中,看起來是可以,問題是現在海疆越來越大,問題越來越多,包括最近越南也宣布要積極造艦,海巡署的壓力會不會越來越大?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的壓力越來越大。 李委員俊俋:怎麼解決? 王署長進旺:我們先將大型艦艇的計畫完成,另外,100噸以下的,我認為還是有需要,像金門、新竹、淡水,100噸的都沒有辦法進港,所以對小型艦艇,我們應該還要一個計畫。 李委員俊俋:其實還有地理環境的影響,所以你們有時候不能造太大的艦艇,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沒有錯。 李委員俊俋:要中的、大的、小的統統有才能靈活運用,可是你們目前面臨設備不足的問題。第三個,我要請教你,剛剛很多委員也關心這個問題,就是護漁的問題,這也是漁民最關心的,這一期你們取締的越界中國大陸漁船大概是1,034艘,帶案處分的總共有502艘,裁罰的有200艘,請問這樣的裁罰率是多少? 王署長進旺:裁罰率差不多一半。 李委員俊俋:裁罰率19%而已,不到20%。 王署長進旺:不是,帶案的502…… 李委員俊俋:帶案的502艘,但事實上你們裁罰的只有200艘,來了1,034艘,只有200艘被裁罰。 王署長進旺:1,034艘是驅離而已,就是在12浬以外的,我們就執行驅離。 李委員俊俋:署長,你會不會覺得海巡署同仁非常辛苦?一天到晚趕來趕去,他們也不太理睬你們,而且你們的設備比他們還差,所以問題就來了,真正裁罰的,雖然現在提高罰鍰,但並沒有太大的效益,你們去年總共罰多少錢? 王署長進旺:罰了5,263…… 李委員俊俋:五千多萬,今年到現在10月了,是三千多萬。 王署長進旺:只統計到8月份而已。 李委員俊俋:裁罰200艘總共罰鍰才三千多萬,一艘裁罰不到幾萬塊。 王署長進旺:是5萬以上50萬以下。 李委員俊俋:總共裁罰3,409萬,這樣恐怕連海巡署艦艇出去的油錢都不夠。 王署長進旺:誠如剛剛委員所講,同仁真的很辛苦,要帶一艘船進來,我們的人員一定要跳到他們的船上,如果他們拿磚頭或其他東西攻擊,同仁還要冒生命危險。要帶他們回來,並不是吹個哨子,他們就會跟著過來,我們的人員一定要上去,而且若只有一艘也沒有辦法執行,我們的同仁真的…… 李委員俊俋:我了解,我今天包括每會期在講的都是海巡署同仁太辛苦了,為什麼?因為行政院對你們定調不明確,所以每次都在做這種事情。你們的船比人家小、設備比人家差,還要將他們拖回來,結果,今年才罰三千多萬。問題出在這裏,行政院對你們的定位不清楚,是不是這樣?現在還有一個問題,去年審預算時,你強調一個問題,說行政院連給你們的油錢都編不夠,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俊俋:今年是不是還有這種情形? 王署長進旺:今年還是不夠。 李委員俊俋:有沒有反映? 王署長進旺:有,我們反映了。 李委員俊俋:為什麼還是不夠? 王署長進旺:我們準備動支…… 李委員俊俋:一方面叫你們要全力出擊、努力護漁,另一方面又要你們省油錢、不給你們油錢,這樣怎麼解決問題?今天我們在談的只有一個問題,就是海巡署的定位到底在哪裏,如果海巡署的定位是要維護我們整個海疆,那麼,這樣的設備、人力顯然是不足的。行政院交給你們這麼重大的任務,認為這不是國防部的事,而是海巡署的事,但是人力、設備、油料都不足,所以護漁罰鍰也有限,這樣海巡署怎麼發揮功能? 王署長進旺:今年我們向行政院反映油錢每年都不夠,而且我們執行很多專案勤務,像救難…… 李委員俊俋:結論還是不太理你們嘛!你們自己寫的,到年底可能會有六、七千萬的空缺,即使罰三千多萬,也不夠用嘛。 王署長進旺:104年我們有向行政院爭取多增加了油料1億1,725萬。謝謝委員關心我們。 李委員俊俋:署長,其實我今天在講的這些都是老問題,問題就出在行政院,包括現在的組改,一直講說要海洋部,但對海洋部的定位還是不清不楚,現在還沒有海洋部時,你們海巡署負責全國海疆,而海疆範圍那麼大,人力、設備、油料不足,卻一天到晚要求海巡署同仁要發揮功能,怎麼辦? 王署長進旺:是,我們會盡我們…… 李委員俊俋:不是啦,署長,不是說盡你們的能力,你們講,人家也不聽嘛! 王署長進旺:我們會向行政院爭取。 李委員俊俋:行政院什麼都不聽,只聽上面一個所謂國安會秘書長的話,我那天質詢江宜樺就是問這個。所以問題出在這裏,政府對海巡署的定位到底是什麼?未來如果沒有海巡署,要由海洋部來取代,那麼,海洋部的定位到底在哪裏?這才是真正問題所在,如果這個不解決,你們即使變成海洋部、海洋巡防部或什麼部統統都沒有用,這個是真正的問題所在,對不對?署長,這要怎麼辦?你其實是做最久的、最了解的,同仁也非常認真,但為什麼還是有這種問題?怎麼辦? 王署長進旺:這部分當然牽涉到組織的問題,我們也會極力爭取,雖然我們正在組改,因為海洋委員會也拖了很長的時間,包括我們的…… 李委員俊俋:因為海洋委員會的定位不一樣,定位有問題,現在有人認為海洋委員會應該以保護我們海洋週遭環境為主,但是原來的海疆防禦功能也要,現在就是被這個問題卡住,但行政院對此並沒有任何想法,行政院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署長,今天幫你們講了這麼多話,我最後再問你一個問題,最近是不是有所謂的中國船到台灣來的事情? 王署長進旺:中國船就是台船的工作船。 李委員俊俋:所謂的華電1001號。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俊俋:華電1001號來,包括國安局局長及你都曾說過,你們沒有辦法上船去蒐集情資,是不是有這樣的情形? 王署長進旺:是說它裏面是不是有裝探測的儀器…… 李委員俊俋:有沒有探測儀器你們統統不知道。 王署長進旺:被問到這個問題時,我說目前沒有專業的人才。 李委員俊俋:怎麼辦? 王署長進旺:交通部是主管機關,目前這個案子是暫緩,以後如果要申請來的時候…… 李委員俊俋:這也是交通部放它進來的,所以問題在這裏…… 王署長進旺:交通部航港局9月17日行文給我們海巡署,表示如果以後申請時,要專家學者登船勘察,確認無妨礙國家國安設備後,再由相關機關派員…… 李委員俊俋:署長,你認為他們會不會讓你們登船檢查?重點在這裏,他們會不會讓你們登船檢查? 王署長進旺:如果他們進入我們海域,我們當然一定要檢查。 李委員俊俋:問題就在這裏,交通部讓華電1001號進來,現在只是因為輿論壓力太大而暫緩,以後這種情形都有可能,而且現在就發生問題了,你們人力、設備、油料不足,卻要做一大堆事情,人家堂而皇之的開進台灣來,你們連最基本的都沒有辦法檢查它裏面是否有探測器及其他可能防礙國家國安的問題,這樣要怎麼防禦我們的海域?還是回到最重要的問題來,海巡署的定位到底在哪裏?就這部分,我希望署長至少做一件事,你去跟江宜樺說這個要釐清,否則你們沒有辦法做了。現在海巡署壓力這麼大,大家辛苦得要死,結果一天到晚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然後連最基本的,人家船已經開進來了,你們還沒有辦法查緝,這才是海巡署最大的問題。謝謝。 王署長進旺:謝謝。 主席:請紀委員國棟質詢。 紀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承接李委員的質詢,就是油料不夠、影響勤務的問題,你們有沒有稍微算一下這幾年影響的比率是多少?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經費少了1成到2成,104年我們有向行政院爭取油料費約1億元,因為今年不足的金額約有七、八千萬,所以我們準備申請動支行政院的第二預備金。 紀委員國棟:現在各國愈來愈重視海疆的巡防,不管是東海或是南海,尤其是南海,更是風雲詭譎,而且南海幅員又很遼闊,像南沙群島的部分,你們最近是否有去了解那個碼頭工程目前的進展? 王署長進旺:進度已經到21%,而且還超前3%,據了解,到10月3日的進度已經到達28%,所以預計明年底應該可以完工,事實上,今年元月份我有去過那個地方,而且好像委員會也準備去那裡視察,到時我也會陪同一起去。 紀委員國棟:愈是偏遠的地方愈是要去進行了解。 王署長進旺:是。 紀委員國棟:一些偏遠的地區,有時可能會鞭長莫及,所以我擔心他們可能會草率施工,所以雖然這個地方很遠,但請你一定要用心去了解一下。 王署長進旺:是的。 紀委員國棟:縱使沒有辦法親自過去,也要派一些重要的幕僚或是同仁過去看看。 王署長進旺:除了我們的尤副署長外,我們也有找專家實地去檢驗一下。 紀委員國棟:回來有向你報告嗎? 王署長進旺:有。 紀委員國棟:他們要簽名保證,不然屆時哪個部分做不好要找人負責可能還會找不到。 王署長進旺:我們會注意。 紀委員國棟:愈遠的地方愈是要注意。 王署長進旺:是。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一定會照著做。 紀委員國棟:雖然你可能會想這個位子不曉得還能待多久,但很早以前我就已經跟你說了,不管這個位子待多久,都還是要很用心的當一天和尚就要撞一天鐘。 王署長進旺:是,我們一定秉持這個原則來辦理。 紀委員國棟:這是絕對不能打折扣的。 王署長進旺:是。 紀委員國棟:另外,關於護漁的部分,有人可能抓魚抓到有身體及生命上的危險,但卻仍有些同仁涉嫌包庇索賄,甚至還被起訴,這不是讓人覺得很難堪嗎?這兩天有100艘大陸漁船越界捕魚,但我們只派了一艘艦艇過去處理,這當然是擋不住他們,就這3年以來處理的案件數字來看,是不是有所謂的寒蟬效應或是投鼠忌器,即你們處理的案件數是愈來愈少,這是不是變成有點放任呢? 王署長進旺:沒有,我們是從3月21日開始實施罰鍰的,所以就產生了一些嚇阻作用,不像以前是不處以罰鍰的,處理的時候就是沒收漁具…… 紀委員國棟:罰一次是多少錢? 王署長進旺:5萬到50萬,這是內政委員會委員提案修法通過的。 紀委員國棟:這樣的金額還是很少,像日本一次要罰多少? 王署長進旺:若是越界捕魚,在日本是罰約日幣400多萬。 紀委員國棟:這樣也要台幣100多萬,即他們處罰的金額是我們的好幾倍以上,所以我們這樣的規定根本就沒有嚇阻作用。的確,常常發生衝突也不是很好,罰錢不失為一個不錯的做法,即他們若覺得無利可圖的話,就不會越界了,而我們也不希望常常去重罰,因為這樣容易產生糾紛、衝突,總之,有時還是要用一下重典才行。 王署長進旺:到今年8月份我們就已經罰了200艘了。 紀委員國棟:那些罰鍰可否拿來當油料費? 王署長進旺:要繳回國庫。 紀委員國棟:像在取締違規時都會有一些獎金,所以你們應該跟行政院爭取獎金才是。 王署長進旺:我們沒有獎金。 紀委員國棟:再來,前陣子我們有5艘漁船被挾持,後來是怎麼處理的? 王署長進旺:後來我們有將船長移送法辦。 紀委員國棟:現在都有所謂的司法互助,所以也要請對岸官方約束一下他們的漁船。 王署長進旺:這也是我們的一項重點,就是透過海基會、陸委會,即他們在與對岸交流的時候,希望對岸能夠要求他們自己的漁船不要越界到台灣來捕魚,這才是一個比較根本的方式。 紀委員國棟:他們自己去約束比我們去抓還有效,所以這方面你們要多加強,其實他們是可以很嚴格的來管控這些違法的漁民,現在可能就只是沒有跟那些漁民說而已,這樣一來就會很糟糕,一方面處理的同仁投鼠忌器,因為人員、油料費不足,再加上少數不肖海巡官員包庇,這樣搞到最後就是後防空虛了。 王署長進旺:那個案子是在101年發生,對此,我們也感到很遺憾,事實上,他已經被調走了,而我們對這系列的漁船還是有大力的取締,總之,這是個案,而其他同仁都沒有違法的情形發生。 紀委員國棟:署長當官那麼久,應該知道「查到是一個」,我不是計較他們抓了多少魚,畢竟魚是游來游去的,當然我很關心我們的漁民,但我更關心的是藉由這種不斷的越界、違規,有些時候就會得寸進尺,就像方才有人問到工作船的問題,其實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當中,李翔宙局長都坦誠的提到,針對他們的工作船等設備,目前我們沒有這方面的人才可以來進行檢查,這就很糟糕了。 王署長進旺:我們政府機關是有這樣的人才,因為航港局在9月17日曾致函給本署,將來他們會邀集專家學者登船勘察,而本署就會派員配合,換言之,這部分以後是會有專家來進行檢查的,然後海巡署也會配合檢查。 紀委員國棟:坦白說,我希望兩岸能夠更加和平、互動,但這與堅守我們的立場是兩回事,所以你們是要當壞人的,而不是讓高層來當壞人,畢竟高層的一句話,有時會影響兩岸的互動,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王署長進旺:我曉得。 紀委員國棟:我們不希望現在兩岸的基調、互動受到很大的波瀾,但也不能擔心會影響互相的關係而投鼠忌器,這中間的拿捏,你們要有分寸,換言之,你們當壞人也沒有關係,而不是大家都要當好人,變成沒有人敢管或是沒有敢講話,說實在的,不管官方或民間都會看,如果你們很軟弱,他們就會得寸進尺,到時候你們連談判的籌碼都沒有,署長知道我的意思吧? 王署長進旺:我曉得,因為我們是執法機關,當然,我們要嚴格取締,這是我們的職責、本職、天職。在拿捏的方面,我們是執法機關,如果發現不法,我們當然就要取締。 紀委員國棟:你的答復非常中肯,也非常四平八穩,這本來就是你們的工作,但是我怕有些高官的內心會有一點點畏縮,害怕當壞人,也搞不清楚長官的意向在哪裡,譬如不編組,是不是叫你們不要出勤那麼多次?我怕你們有這樣的誤解。我相信不會,但是有些時候他們沒有注意到相關的問題。 王署長進旺:我們的油料不足,向行政院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他們都會給。 紀委員國棟:海巡非常辛苦,不管是人員、物資、各方面都是如此。相對於其他周邊國家,他們人多勢眾,我們又要到南海諸島、東沙、南沙巡邏,我知道這是相當辛苦的。 王署長進旺:我們的裝備與鄰近的國家比起來是差很多的,其他國家出去一次都是4、5艘船,而且都是大型艦艇,事實上我們也沒有能力,我們2,000噸的船才4艘,其他1,000噸的也不多。像日本、中國大陸或其他國家,他們一出去都是很多艘船。現在我們取締大陸越界的漁船時,如果只有1艘船,已經沒有辦法執勤,一定要雙艘或2艘以上才能夠帶案進來。我們也要注意同仁的安全。 紀委員國棟:要確保執勤的成功及安全。 王署長進旺:這是我們基本的原則。 紀委員國棟:署長,那就加油! 王署長進旺:謝謝紀委員。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署長,最近釣魚台的情況怎麼樣?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釣魚台的情況比較平穩。我們的漁汛期是從4月份到7月份,已經過了,在這段時間,暫定執法線內沒有我們的漁船被驅離,目前我們還全天候維持有1艘在釣魚台海域執勤。 江委員啟臣:只有1艘? 王署長進旺:是。 江委員啟臣:大陸那邊是幾艘? 王署長進旺:大陸那邊是不定期的,有時1個禮拜會出來2天,或是…… 江委員啟臣:但是至少都十幾艘。 王署長進旺:他們一出來大概都是4、5艘,後面還有支援的艦艇。 江委員啟臣:聽說日本保安廳最近出動50艘大型的巡邏船進出釣魚台,有這回事嗎? 王署長進旺:沒有,現在他們在第11管區有增加船艦,但是沒有到50艘。 江委員啟臣:沒有到那麼多? 王署長進旺:對。 江委員啟臣:但是他們一直在建。 王署長進旺:對。他們現在把重點擺在第11管區,就是琉球那個管區。 江委員啟臣:我們新建的大型船艦進度如何? 王署長進旺:3,000噸的大型艦艇今年會交船,9月份宜蘭艦會交船,高雄艦在11月份也會交船。交船以後,我們還要裝40快砲、訓練,大概明年3月份這兩艘就會一起成軍。 江委員啟臣:署長剛剛一直提到我們的船艦相對比較小,其他國家都是很大型的,一出來可能就是很大型的船艦帶著比較小型的巡邏艇之類。我們的船除了相對比較小之外,我們的經費也滿有問題的,包括油料等等。我心裡就在想,我們的海軍到底跟你們有沒有合作?你們需要的時候,能不能請海軍派艦做後勤的支援等等?你們雙方有沒有一些合作? 王署長進旺:現在我們與海軍有合作,像我們執行丹陽專案,就有請海軍支援;我們在菲律賓的海域舉行演習,海軍也有來支援。實際上,第一線都是…… 江委員啟臣:但實際上任務執行的時候,不是只有演習…… 王署長進旺:都是我們海巡署在前面,我們會通知海軍在後面支援,…… 江委員啟臣:所以海軍會在後面,比如你們到釣魚台或南海的時候,海軍真的有在後面支援嗎? 王署長進旺:有,它平時在台灣周遭海域也有排定期的監巡。 江委員啟臣:它都怎麼樣支援你們? 王署長進旺:我們有通訊聯絡,每次出去,…… 江委員啟臣:它離你們多遠?你們有沒有一個SOP的距離,比如你們到釣魚台執勤,它必須跟在你們後面多遠的地方? 王署長進旺:這個SOP倒沒有說要多遠,如果有專案勤務的話,…… 江委員啟臣:不然它怎麼來得及?萬一真的發生衝突的時候,你們怎麼辦? 王署長進旺:如果有專案勤務,他們會離得比較近;如果是平時的話,…… 江委員啟臣:平時就沒有? 王署長進旺:就到它規劃的地方,它有路線,因為我們海軍有在台灣周遭海域巡邏。 江委員啟臣:所以只有專案的時候,他們會靠你們比較近? 王署長進旺:是。 江委員啟臣:我們的資源非常有限,可是你們與海軍在某種程度上是有一些可以互補的地方。 王署長進旺:有,我們有支援勤務。 江委員啟臣:我覺得還是應該多發揮協調、互補的作用,不要重複地浪費資源,好不好? 王署長進旺:是。 江委員啟臣:另外,最近南海的議題其實非常熱門,各國都非常關心,尤其美國一直對南海附近的主權爭議發表看法、主張、甚至呼籲,包括也有美方的人提出對我們九段線的重新定義等等。美國亞太助卿Russel在聯合國大會召開期間於紐約召開記者會,就南海議題指出,美方持續對填海行動向宣示南海主權的各方表達關切,這些行動包括挖掘海底砂石填海、構築房舍與增加土地面積來置放裝備等等。這讓我想到我們在太平島的交通基礎工程有沒有受到關注?有沒有受到美方的壓力? 王署長進旺:現在官方的關注、壓力倒是沒有,但是…… 江委員啟臣:官方的沒有,民間的有? 王署長進旺:民間只有上次司徒文有提到我們太平島的碼頭工程是不是暫緩,事實上,我們現在按進度來…… 江委員啟臣:我們不受任何的影響? 王署長進旺:不受任何影響,他們官方沒有表示。 江委員啟臣:官方到目前都沒有對我們表示或認為我們這是擴張的行為? 王署長進旺:沒有。 江委員啟臣:都沒有? 王署長進旺:沒有。 江委員啟臣:所以這個計畫可以如期進行及完工? 王署長進旺:是,明年底就完工。 江委員啟臣: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王署長進旺:是。 江委員啟臣:南海是一個很複雜的地方,它的敏感度也非常高,基於主權的維護,在主權的捍衛上,我們希望該堅持的還是要堅持。目前這個工程的進度應該沒有受到其他外力的干擾吧? 王署長進旺:沒有,而且進度超前。 江委員啟臣:確定? 王署長進旺:是。 江委員啟臣:還是怕有萬一,所以趕快把它蓋完,免得事後的聲音越來越多? 王署長進旺:沒有。現在工程比較大的部分,像潛箱、消波塊,都已經在安平港預鑄完成,準備在11月份運到太平島了。 江委員啟臣:國際上的情勢變化萬端,像菲律賓把南海的case拿到國際法庭去,所以現在中業島的跑道工程是暫時停止的。當然,菲律賓也對周邊的國家提出一些呼籲,不過每個國家都有其戰略考量,我們希望知道政府在南海整個戰略的考量上與其他國家的互動,尤其是美國。我覺得我們該堅持的、該維護主權的,還是不能夠輕易地退讓。 最後,我想請教署長有關走私的問題,尤其是大陸農產品走私的問題,你應該知道我一向都關心香菇的部分,據我最近的了解,從新聞媒體的報導揭露,在上個月及這個月你們起碼就抓到3次。我們從這裡面看到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現在很多走私是透過小三通化整為零,因為目前只有小三通可以合法攜帶大陸香菇,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江委員啟臣:1公斤及1.2公斤,沒有錯吧? 王署長進旺:沒有錯。 江委員啟臣:被你們查到的,也幾乎都是透過小三通,或者是在金門查到的,當然,他的量或許不是幾千公斤,而是幾百公斤,可是這會有積少成多、化整為零的效果。而且為了查緝這類透過小三通走私的案件,也耗費了你們很多人力,你不覺得嗎? 王署長進旺:如果他有運送到臺灣,我們還查得到。另外一部分是有人專門過去大陸,然後再帶一點多公斤回來賣給廠商,這樣彙整下來數量就很多。我們曾經有查過並移案,我們質疑他為何一下子就有這麼多香菇,後來他就說是誰賣給他的。這部分,我們還是移送…… 江委員啟臣:之前有人說,有人會在金門水頭碼頭那邊等,散客帶過來之後,就在這邊集中起來,然後再和我們自己的香菇混雜出售。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曾經抓過。 江委員啟臣:像這種化整為零的方式,你也很難防,因為一次帶一點多公斤是符合你們的規定的。不過積少成多之後還是會有影響。 王署長進旺:對。 江委員啟臣:而且你們還要浪費人力稽查,何不乾脆禁止算了? 王署長進旺:對,在政策方映,如果禁止…… 江委員啟臣:你們可以反映,再由財政部海關他們去做決策。 王署長進旺:是,我們可以反映。 江委員啟臣:根據小三通條例的規定,他們是可以帶的。 王署長進旺:對。 江委員啟臣:不過行政法規是可以改的啊,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江委員啟臣:你要浪費人力去查,查到的又是少少的幾公斤─當然,有時候是上百公斤─但如果是在配額內,他就是合法的,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江委員啟臣:那你不是要浪費很多稽查人力嗎? 王署長進旺:是。 江委員啟臣:這實際上有沒有達到走私的效果?還是有。我們都知道,目前大陸香菇是被列為禁止進口的農產品,既然如此,為什麼要開放小三通進口? 王署長進旺:或許是因委員建議之故,財政部關務署在9月15日就曾經討論是否要廢止開放旅客帶香菇進來,他們正在進行評估。 江委員啟臣:你們的人力已經非常有限了,與其耗費這麼多人力逐一檢查乘客攜帶的數量有無超過,我覺得就乾脆全部禁止好了。 王署長進旺:對,目前關務署也在評估中。 江委員啟臣:全面禁止之後,只要有人帶,就可以在大陸那邊扣下來,不讓他帶過來。允許他們帶過來,你就還要花時間去查緝、秤重,不僅浪費人力,還會增加這些宵小不法的獲利空間。 王署長進旺:是。 江委員啟臣:我希望你們能夠據實反映。 王署長進旺:我想這應該是可行。現在國人也不太使用大陸香菇了,因為他混在一起…… 江委員啟臣:這就是我要講的,我們很少人會去買大陸香菇…… 王署長進旺:所以乾脆廢止,不能再帶了。 江委員啟臣:他要帶進來,絕對都是有特定目的的,謝謝。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 主席:請周委員倪安質詢。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辛苦了,請問我們的同仁知道什麼東西可以進來臺灣、什麼東西不可以進來嗎?這幾年,我們政府和中國的交流如此密切,開放的項目一直有所變動,請問署長,同仁們有持續在了解什麼東西是違法、什麼東西是核可的嗎?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有,如果政府有發布新的規範,都會通知我們海巡署,我們也會轉知同仁。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們同仁都了解? 王署長進旺:是。 周委員倪安:辛苦了。剛才署長有報告過,3月份基隆海巡人員被中國漁船挾持了5個小時,請問未來要如何避免這種情況再次發生? 王署長進旺:避免的方式如下:第一,不能單艇、單艦執行任務。如果要帶案的話,同仁一定要進入他們的船舶才能把他們帶回來,以往都是單艇執行,比較危險。第二點,我們會加強訓練。第三點,必要時可使用非致命的武器,如對空鳴槍、橡膠子彈。9月份我們在澎湖海域也都有執行。 周委員倪安:有沒有可能向海軍請求協助? 王署長進旺:原則上,海軍主要是在戰時執行任務,平時他們的任務和海巡署不太相同,但是如果發生重大案件,我們也會請求海軍支援。 周委員倪安:你們有請求過嗎? 王署長進旺:有,以前釣魚台發生保釣活動時,我們的艦艇出去都有…… 周委員倪安:你覺得海巡人員被挾持這件事情不夠嚴重嗎? 王署長進旺:有,那一次他們也有支援。 周委員倪安:你有請求海軍協助? 王署長進旺:有。 周委員倪安:海軍的態度為何? 王署長進旺:他們有在附近待命支援。 周委員倪安:這對我們國家而言是一個重要事件,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周委員倪安:我們自己的人員在合法的值勤範圍內被挾持到其他地方去,不是這樣子嗎? 王署長進旺:對。 周委員倪安:所以我覺得署長不夠強硬!你的態度會決定你的高度,而且這會讓同仁質疑長官有沒有挺自己。 王署長進旺:有,近幾年來,我們和國防部海軍的關係很密切,尤其是近一、兩年。就如同剛才所講的,保釣活動開始的時候,我們就請他們派聯絡官進駐到應變中心,共同值勤。此外,最近我們在菲律賓舉行演習、在東海防空識別區執行丹陽專案,他們都有派艦和我們共同值勤。 周委員倪安:現在中國漁船經常侵犯我們的金門海域,和進出廚房一樣頻繁。我知道你有派2,000噸的新北艦過去,可是漁民說,派那麼大艘沒有什麼用,倒不如派一艘500噸的船在那邊來回巡邏。 王署長進旺:有,除了新北艦之外,今天我們也派了100噸的艦艇過去,由於大型艦艇無法靠泊於金門漁港的碼頭,所以我們都是停在外面。10月3日第一波鋒面報到,漁場的魚群數量很多,再加上大陸漁船會在退潮的時候進來,所以我們就和金門縣政府護漁小組合作,大陸漁民佈網之後,我們會把漁網收起來。 周委員倪安:因為小三通的關係,目前往來於金門與中國之間的船舶相當多,此外,他們的漁船也經常越界到金門沿海捕魚。署長,你們在報告中提到2016年要和中國進行海上聯合搜救演練以及相關的整備事項。與中國進行演練時,你們有打算採國際規格來防止被他們宣傳為這是他們國內的演習嗎? 王署長進旺:我們演習的時候,最基本的就是要維持對等的原則,所以演習時,機艦、直升機上面的國徽或原有的標誌,我們是不遮的。如果無法維持對等原則,我們就不演練了。搜救演練和越界不一樣,因為海難搜救是普世價值,現在小三通相當頻繁,交通船也曾經發生意外…… 周委員倪安:那你們演練的文件資料呢?文件是用英文版,還是我們用正體版、他們用簡體版?相關的資料…… 王署長進旺:這次我們的程序表是用繁體字,他們則是使用簡體字,這方面我們都非常重視。 周委員倪安:是他們拿去翻譯,還是我們拿他們的文件來翻譯?你們開會的情況如何? 王署長進旺:我們有開了幾次會。 周委員倪安:已經開過好幾次了,是嗎? 王署長進旺:2016年的會議還沒有開。今年演習的部分,我們有開了好幾次會。 周委員倪安:你們應該有為這個會議預作準備。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很堅持程序表上面一定要有繁體字。聯合演練是2年辦1次,第1次是中國大陸辦,第2次就是我們辦;今年是中國大陸主辦,2016年是我們臺灣主辦。2年辦1次,輪流主辦。 周委員倪安:今年什麼時候辦? 王署長進旺:今年是在8月…… 周委員倪安:辦過了嗎? 王署長進旺:時間是8月7日,地點位於馬尾和馬祖的海域。 周委員倪安:成效如何? 王署長進旺:成效不錯。 周委員倪安:能否送一份相關資料給本席參考? 王署長進旺:可以。 周委員倪安:臺灣和中國有聯合演練,那臺灣和日本、菲律賓之間也有一些漁業協定、海難聯合搜救的計畫,這部分有無具體進展? 王署長進旺:有關日本方面,今年海難搜救的部分馬上要進行桌面推演,也就是兵棋推演。而菲律賓方面,我們有簽海難搜救的MOU,也就是備忘錄。之前我們已經舉行過桌面推演了,本來預計要進行實兵演練,但是因為去年發生廣大興案,所以進度就稍微推遲了。 周委員倪安:和菲律賓方面先暫緩簽訂MOU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沒有,MOU的部分沒有暫緩,已經簽了。 周委員倪安:簽好了? 王署長進旺:對。 周委員倪安:目前具體進展就是菲律賓方面先暫緩,那和日本那邊…… 王署長進旺:兵棋推演已經都做過了。原本和菲律賓那邊的進度比較快,要進入實兵演練…… 周委員倪安:關於我方與這2個國家的具體進展,可以在一週內將報告提供給本席嗎? 王署長進旺:可以。 周委員倪安:此外,你在2014年到2016年要汰換現有的78座雷達系統,其中有77座建置於2001年至2013年。你說從今年到2016年要汰換78座,表示其中有1、2座還滿新的,為什麼要把它汰換掉? 王署長進旺:每一個雷達系統都是不同的,這些雷達已經逾使用年限,大部分是建置於90年至92年,重要的…… 周委員倪安:2013年又有建置啊! 王署長進旺:對。 周委員倪安:2013年新建的也要換掉啊? 王署長進旺:99年綠島那一座不換。這個問題我請處長來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海巡署通資處王處長答復。 王處長永萍:主席、各位委員。我向委員報告一下整個雷達的建置情形。海巡署成立之初,我們從國防部海巡部那邊接收了45座舊雷達,最後檢整了20部來用,所以在90年至92年之間,我們就新設了57座,57加20總共是77座。到了99年的時候,因任務需要,又在綠島設了1座,所以一共有78座。89年接收的那些舊雷達,已經在98年至99年換掉了;換言之,我們從海巡部那邊接收、檢整的那20座,後來在98年到99年的時候換掉了。海巡署成立之後,我們在90到92年建置了57座,這57座距今也10年了,所以我們準備在103年至105年分三階段漸次汰換。 周委員倪安:好。雷達很重要,請問這些雷達是哪一國製造的?銷售、維修廠商有無排除中資? 王處長永萍:有,從國防部接收的那部分是日本製的,92年我們自己採購的是英國製的,99年綠島那一座則是美國休斯公司的,基本上沒有中國大陸的。 周委員倪安:本席還是要知道詳細的建置年份、數量和妥善率等,麻煩署長於一週內提供相關報告。 王署長進旺:是,我們會提供。 周委員倪安:南太平洋的交通基礎建設預定於2015年12月底(即明年底)完工;臺北港的海巡基地也會在2016年完工,請問這些硬體設備有沒有做必要性和績效評估?相關報告能否也在一週內提供給本席? 王署長進旺:是。 周委員倪安:今年6月份本席曾至金門視察,我發現船隻和中國往來非常密切,請問署長,目前海巡署有沒有消防船? 王署長進旺:沒有,但是我們船上有消防設備。 周委員倪安:萬一發生事情時,需不需要消防船來救災?之前韓國曾發生船難事件,大家都非常驚恐,請問我們有無任何添購消防船的計畫? 王署長進旺:目前主要是倚賴艦艇現有的消防設備,我們3,000噸的艦艇噴水射程可達80公尺遠,另外,也能使用泡沫救災。至於是否要建置消防船,包括經費、使用頻率等,這都是可以評估的。當然,目前比較有需要的應該是在金門海域,岸際的部分沒有問題,他們的消防單位可以處理;但是船開出去之後,在海中…… 周委員倪安:本席在6月份親自視察時就提出這個問題了,這表示海巡署完全沒有把本席的意見當作一回事。我6月份講過的事情,你們都沒有當作一回事,也沒有評估。 王署長進旺:應該有,我們很重視委員的提案。有關消防船的事情,我們內部已經討論一、兩年了,因為原本也有委員提出要建置消防船。至於需要多少數量,我們可以在1個月內把評估報告送交給委員。 周委員倪安:救難的部分很重要。 王署長進旺:因為這要增加很多經費和人員。 周委員倪安:我了解,所以我才會請你們寫報告,看需要什麼資源,我們再來討論嘛! 王署長進旺: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質詢。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海巡署有提供關於越界漁船和爆發衝突的相關資料,99年驅離和帶案的案件總共有9,199件;102年變成2,318件;103年1月至8月剩下1,536件。你們的解釋是,100年12月21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之後,有增列罰則、罰金的規定,越界捕魚被抓到之後,你們就可以罰款,他們怕被罰款,所以驅離的數目就減少了,對不對?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原因之一。101年3月21日實施之後可以處以罰鍰,今年我們帶案、處罰的就有200艘,到8月份為止,已經罰了3,409.5萬元。當時審查預算歲入時,內政委員會的委員要求增加至5,000萬元,我們今年也編了。 陳委員其邁: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0條之1的罰則,這些大陸漁船越界最高可罰多少?假如一艘漁船越界被抓到…… 王署長進旺:最高可罰50萬元。 陳委員其邁:所以你剛才講的三千四百多萬元和去年五千多萬元的罰鍰收入,都是以每艘上限50萬元來辦理,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50萬元。 陳委員其邁:價格好的時候,1條黃魚可以賣到新臺幣8,000元(折合人民幣2,000元),對不對?如果1條魚價值1萬元,你罰50萬元,他只要抓到50條就打平了,那他怎麼不敢冒險?他一定會算啊,對不對?你們現在的罰款金額都在50萬元以下,中國的漁民根本不會理你啊!所以只要黃魚的汛期一到,中國的漁船自然會過來,不是這樣嗎? 王署長進旺:目前大陸漁船越界最嚴重的有3個區域,一個是北方三島,現在正值花蟹汛期,今年我們保護得很好,我們的船都盯在北方三島那個地方,他們認得出我們在護漁,所以越界的漁船就比較少,萬里的漁民都沒有提出反映。 陳委員其邁:沒有,他們擔心接下來就是花蟹的汛期了。 王署長進旺:現在就是花蟹的汛期。 另外2個區域是澎湖海域與金門。因為金門比較近,而且今年第一道鋒面已經在10月3日報到,所以他們就有大批漁船過來。在這段時間,我們派出了大型艦艇,包括100噸的…… 陳委員其邁:署長,我要告訴你的重點是,你要去算他的成本,假如他抓到1條黃魚可以賣8,000元,而你的罰款卻只有50萬元,大陸漁船當然會來啊!他一定會賭啊!對不對?被你抓到算他倒楣;假如你沒有抓到,那他就賺到了。他計算他的機會成本之後,當然會和你賭上一把嘛!當時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80條之1是為了能夠處以罰鍰,現在回頭來看,我認為當時訂的罰鍰實在是太低了,真的是太低了!為了保護漁民的權利,我建議朝野要調整罰款的上限。第80條之1規定,大陸船舶遭扣留者,可按第32條之1處1,000萬元以下罰鍰;偏偏漁船的部分,我們只限制在50萬元以下,我覺得這不合理,應該要修正,賦予你們更大的權力。 王署長進旺:對,我同意。這一次他們過來金門捕魚的事情就很可惡,關於這部分,我們可以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把上限提高。另外,在裁罰的時候,對於這種惡行重大的案件或是累犯,應該要罰重一點。 陳委員其邁:署長,在未修法之前,你也可以扣船啊!為什麼不扣船? 王署長進旺:是。 陳委員其邁:為什麼不扣船?他們都跑到金門的限制、禁止水域內捕魚了,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及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得逕行驅離或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員或為必要之防衛處置。那就扣船啊!為什麼不扣船? 王署長進旺:是。 陳委員其邁:你們到現在扣了幾艘船? 王署長進旺:如果他有毒魚、電魚、炸魚的行為,我們才會扣船。 陳委員其邁: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沒有規定不能扣船啊!他越界,你本來就可以逕行必要之處置,處置方式就包括扣船啊!為什麼不扣船呢?為什麼? 王署長進旺:因為我們在裁罰的時候,要符合比…… 陳委員其邁:那是你自己講的,是你自己說要符合比例原則的。 王署長進旺:我們要符合比例原則。另外,魚獲和漁網我們也都會沒收,這部分現在是有處理。 陳委員其邁:署長,你派新北艦去巡邏金門附近的海域,好像在閱兵一樣,但大家還是插著五星旗,有恃無恐地在那邊捕魚。所以除了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提高罰則之外,我要給署長一個建議,就讓新北艦去扣2艘大型漁船,反正他們使用的都是滾動式的拖網,不僅把魚全部抓光光,也破壞了海底的珊瑚礁層及海洋生態。 王署長進旺:他們這一次使用的是一般網具,不是滾輪式拖網,所以我們就和金門縣政府護漁小組配合,大陸漁民佈網下去,我們就予以沒收。 陳委員其邁:署長,我的意思是說,即使派新北艦去金門那邊噴水,他們也只是跑給你追而已。現在有些中國漁船都超過100噸,比我們海巡隊的艦艇還要大,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是。 陳委員其邁:你在金門的巡防艇最多也才六、七十噸,他們的船都比你的還要大,對不對?不論是在金門、釣魚台或彭佳嶼的海面上,中國漁船都有化整為零的趨勢,規模越來越大。沒有錯,你驅離的數目是減少了,但是中國的船越來越大,而且很多是鐵殼船。當噸數越來越大的時候,他就不怕你了,撈了就跑。而且,有時候他們人數一多,你也不敢對他怎麼樣啊,對不對?所以署長,你要在這邊宣示執法的決心,如果你不宣示執法的決心,中國的漁船仍然是有恃無恐。 王署長進旺:會,我們一定有執法的決心。 陳委員其邁:你有執法的決心,那要怎麼辦?現在罰鍰的上限才50萬元,他們就繼續在那邊抓魚啊! 王署長進旺:沒有,我們會帶案處理。 陳委員其邁:帶案處理有什麼用? 王署長進旺:不是,帶案就是去…… 陳委員其邁:罰鍰最多還是50萬元啊! 王署長進旺:是。 陳委員其邁:我建議署長,你應該在向國會報告時,宣示我們政府護漁的決心。 王署長進旺:是。 陳委員其邁:所以如果抓到累犯或其他,我們是不是不排除要扣船? 王署長進旺:對,這我可以宣示,我們不排除扣船。 陳委員其邁:這次你派新北艦去,假如有查到幾艘大型、惡行重大的累犯,你就扣船,可不可以做得到? 王署長進旺:可以。 陳委員其邁:第二點,我還是要談談我們和中國之間的交流。你們今年又編列了去中國考察、交流、參加研討會的預算,總共有6次。其中和護漁有關的大概只有第4項:參加2015年兩岸海上執法研討會兼中國公安邊防海警業務交流;其他則是打擊犯罪、搜救研討會等。我們在處理這種問題時,因為經濟海域涉及到主權的意涵,所以中國也不跟你談嘛!但是你們在和中國談海上執法業務的過程中,有沒有和他們提到我們執法的界線在哪裡、中國的漁船能夠到哪裡? 王署長進旺:有,每次去談的時候,我們的同仁都一定會提出來。 陳委員其邁:那我們的根據是什麼?哪些水域他不能進來?還是只有限制水域不能進來,其他海域就隨便他?我們的經濟海域可以隨便他們進來嗎? 王署長進旺:目前的規範就是限制水域24海浬。 陳委員其邁:限制水域24海浬? 王署長進旺:對。 陳委員其邁:其他海域就隨便他,無所謂,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不是,如果干擾到我們的漁民作業,我們也可以驅離。 陳委員其邁:中國認定的經濟海域是200海浬,對不對?那就幾乎涵蓋整個臺灣海峽了嘛!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因為金門那個…… 陳委員其邁:我們臺灣主要的漁場都在他們的經濟海域裡面啊!假如有重疊,在限制海域之外,中國漁船要怎麼捕都隨便他嗎? 王署長進旺:沒有,原則上還是以海峽中線為界。 陳委員其邁:假如中國漁船跨過海峽中線來這邊捕魚,我們就會取締嗎?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可以驅離啊! 陳委員其邁:你們是根據哪一條條文來驅離?你們的法令根據為何? 王署長進旺:他們進入我們專屬的經濟海域內,我們當然可以取締。 陳委員其邁:你本來就可以取締嘛!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陳委員其邁:罰款最高多少錢?能不能罰款?不行? 王署長進旺:可以,如果他…… 陳委員其邁:你只能驅離,其他的行政處分都不能做? 王署長進旺:如果是在24海浬外,目前的處理方式就是驅離。 陳委員其邁:都是驅離? 王署長進旺:是。 陳委員其邁:沒有罰款嗎?我們臺灣的漁船跑到其他國家的經濟海域捕魚會被罰款啊!是不是這樣?為什麼中國的漁船能享有差別待遇? 王署長進旺:因為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就是禁限制水域,所以我們海巡署的執法範圍是以禁限制水域為主,禁止水域是12海浬,限制水域是24海浬…… 陳委員其邁:有特別規定嘛! 王署長進旺:金門的禁止水域是4,000公尺,限制水域是6,000公尺。 陳委員其邁:署長,我覺得這個部分和經濟海域的執法都必須和中國談判。除非經過我方許可,否則禁止進入臺灣的經濟海域捕魚或從事相關的魚獲活動。你要向我申請,我才允許你來捕魚。現在中國漁船都在我們的經濟海域捕魚耶!限制海域以外的部分,你也要跟他談,不然你們去參加海上執法研討會是在研討什麼? 我的意思是,我們在經濟海域的執法是不分國籍的,不能說中國船進來,我們就不抓;其他國家的漁船進來,我們就抓。不能有這樣的差別待遇。任何國籍的漁船,只要進入我們的經濟海域從事不同的經濟活動(包括捕魚),你都必須按照中華民國的法律去執行,不能有差別待遇,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現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規定我們執法的範圍。當然,依照法令的規定是可以執行的。 陳委員其邁:署長,這件事大家要講清楚,所謂的禁止、限制海域不是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規定,我們才特別限制!就像南沙,我們也沒有公布領海,只公布禁止和限制水域,這和中國也沒有關係啊!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陳委員其邁:兩岸之所以會衍生出那麼多漁業、漁權的糾紛,是因為中國不承認我方的主權,所以我要求未來海巡署在參與相關研討會時必須據理力爭。你要去中國沒關係,要開會、搜救、維護漁權或執法,我都贊成,但是我希望你要據理力爭,且政策手段必須符合我們對於國際漁船進入我方領域的相關作業。無論是中國、越南或菲律賓的漁船,都要一視同仁,只要到我們的經濟海域捕魚,除了強制驅離之外,還是要扣船、罰款,不能對中國船有差別待遇。我到現在才知道原來中國船和外國船在我們的經濟海域捕魚被抓是有差別待遇的,不能這樣,怎麼可以有差別待遇呢?署長,這一點要檢討,好不好? 王署長進旺: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姚委員文智質詢。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每年這時候大概都會談到護漁的問題,我很同意剛才陳其邁委員所提到的事情,罰金的部分真的要檢討。在此,我要再確認一下,目前1條黃魚平均是多少錢?以你們實務上查獲的數量,他們大概可以捕到多少?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在金門的價格大概是1公斤18,000元到20,000元。 姚委員文智:1公斤18,000元到20,000元? 王署長進旺:這是大陸的行情。 姚委員文智:若換算成1斤,那陳其邁委員講的都沒有錯。 王署長進旺:對,差不多是1萬元。 姚委員文智:罰款的部分確實要調整。 另外,剛才陳其邁委員有提到你們逐年驅離或處分的漁船數目。今年10月3日發生的事情,不僅媒體有報導,剛才段委員也有大致提到,一口氣就有幾百艘中國漁船越界捕魚,甚至距離金門的海域僅有幾百公尺而已,這次你們驅離、扣船或處分的情況為何? 王署長進旺:這件事是發生在10月3日晚上,當天是今年第一道鋒面報到,而且是小潮。因為小潮的流速比較慢,所以他放網、佈網之後,還可以收起來,這段日子大概會有連續4、5天是比較好作業的時間。其次,他們是以船團的方式進來,現場除了新北艦之外,我們也派出了3艘35噸、比較小型的艦艇,這段時間我們是採取驅離的方式,也會視狀況予以扣留。 姚委員文智:署長,我是問你那一天的事情,也就是10月3日…… 王署長進旺:目前我們是以驅離的方式來處理。 姚委員文智:所以10月3日當天沒有扣留、沒有罰款、沒有處分,只有驅離? 王署長進旺:是。 姚委員文智:新北艦應該不是當天就在那裡吧?應該是後來才調來的。 王署長進旺:對,第2天才去的。 姚委員文智:第2天人家已經捕完魚,魚貨都被帶回去了,難怪很多漁民在抱怨。你知道金門有多少漁民嗎?我們自己的漁船大概有幾艘? 王署長進旺:我們自己的漁船不多啦!大概…… 姚委員文智:據我了解,應該是一百多艘。 王署長進旺:對,一百多艘,我們金門的漁民不多。 姚委員文智:那對岸呢? 王署長進旺:對岸的數量很難估計,因為他們可以從漳州過來,也可以從廈門過來。現在那邊有一個歐厝村,停放的都是小船,一集結就是一百多艘,他們不一定是在我們金門的海域捕魚,有時候是經過。他們會過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們臺灣復育有成,我們護漁的工作做得比較好,大陸沿岸都會濫捕,導致魚源較為枯竭。 姚委員文智:這樣聽起來,署長是有一定的了解。你不僅了解市場價格,魚汛期你也大概知道,就是從現在開始一直到明年初,只要有鋒面過境就是汛期。 王署長進旺:到明年2月。 姚委員文智:到明年年初。我們有多少漁船,你也知道。據我所知,在周邊海域,對方的漁船應該是我們的十幾倍…… 王署長進旺:對,十幾倍。 姚委員文智:應該有2,000艘。 王署長進旺:大概沒有這麼多,這一次過來的差不多是一百多艘。 姚委員文智:署長,我們內政委員會每年這個時候都會討論這件事,照理說,你們應該要預作準備啊!護漁艦噸數夠不夠、天候、潮汐、魚汛期的資訊,你都應該有所準備啊! 王署長進旺:因為在金門地區,大型艦艇都無法停泊,所以我們的能量會受到限制,目前金門就連100噸的艦艇也無法靠泊。另外,我們的人力會分散,例如現在正值北方三島的花蟹…… 姚委員文智:那你剛剛說的新北艦是停在哪裡? 王署長進旺:外海,它就是24小時都在海上,不能進港。它不是服勤8小時就能進來休息,而是一去就是好幾天,所以我們的同仁在值勤的時候非常辛苦。因此,我特別要求…… 姚委員文智:那要怎麼解決?如果年年這樣的話,要怎麼解決? 王署長進旺:我們會調度,像現在我們就準備把100噸的船調過去。 其實最好的解決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和金門縣政府的護漁小組合作。大陸漁民都是在退潮的時候來佈網,佈網之後,金門的護漁小組會配合我們的艦艇把漁網收起來。另外則是透過兩岸的協商來約束他們的漁船,這也是一種有效的方式。 姚委員文智:兩岸協商的進度為何? 王署長進旺:這一次我們也通知他們了,請他們一定要約束他們的漁船不要越界捕魚。 姚委員文智:年年都這樣,沒有用啊! 王署長進旺:事實上,現在漁船越界的情況比較少了,尤其是北方三島,因為今年我們有2艘艦艇緊盯那個地方,所以萬里的漁民都沒有向我們反映。 姚委員文智:署長,我向你確認一下,照你這樣的描述,我們的罰則對於中國漁船幾乎沒有嚇阻力。黃魚具有高經濟價值,所以只要汛期一到就是萬船齊發,你們的裁罰、處分幾乎都派不上用場。你剛才說受限於艦艇無法停泊,現在…… 王署長進旺:但是我們會視狀況帶案處分。 姚委員文智:帶案處分? 王署長進旺:對,就是把他們帶進來。因為我們的船要…… 姚委員文智:所以10月3日那天是追趕不及嗎?汛期還有很長的一段時間耶!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會評估。我們在執法時必須評估我們本身的能量,因為要帶案處分,就表示我們的人一定要跳上對方的漁船,才能把他們帶回來。 姚委員文智:我這樣問好了,10月3日發生的事情,之後還會不會再發生?或者之後再發生的時候,你有沒有辦法查扣或罰款?還是只能在他們尚未作業之前予以驅離? 王署長進旺:我們現在是要求除了驅離以外,也要查扣。 姚委員文智:所以之後只要再發生,你就會查扣他們的漁船?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會視狀況與執法能量來做決定。我們要考慮同仁的安全,並兼顧執法的比例原則及執法能量。一方面,我們要強力執法;另一方面,也要透過海基會、陸委會向大陸表達抗議。 姚委員文智:他們表達了嗎?事情是在10月3日發生的,今天已經6日了,他們有抗議嗎? 王署長進旺:我們會表達抗議,並透過陸委會來處理。 姚委員文智:署長,你們已經聯絡了嗎? 王署長進旺:我們還沒有聯絡陸委會。 姚委員文智:你這樣…… 王署長進旺:10月3日禮拜五晚上發生事情之後,我們在星期六就透過管道和大陸方面聯絡,請他們約束他們的漁船不要越界。此外,我們也會透過陸委會對大陸漁船越界捕魚表示抗議。 姚委員文智:署長,我們知道你是想要做到政通人和啦!但是這樣聽起來,第一點,你們沒有防範於未然,如果每年魚汛期都會發生類似的事情,依照我們現有的基礎條件,該做什麼樣的預防、能夠進行什麼樣的驅離或裁罰,都應該要有所準備。第二,事後現在聽起來,外交的手段例如透過海基會或跟中國方面的洽商或者抗議也還沒有做,那真的要能夠預防後面接下來的漁汛期,我希望署長…… 王署長進旺:是、是。 姚委員文智:要有一些魄力跟決心啦! 王署長進旺:是、是。 姚委員文智:剛剛除了大家討論的之外,我覺得還要未雨綢繆,既然人家題目都出給你了,現在市場上、時間上、氣候上就是這個會發生的時候嘛! 王署長進旺:是、是。 姚委員文智:你們應該宣示一下決心,該抗議的就抗議、該表達護漁決心的就該表達,無論是要扣船或怎樣,行動要展現出來啊! 王署長進旺:對,這個我們會做。 姚委員文智:不然人家嘲笑你說他們在這裡歡慶大陸國慶啊!不是這樣嗎?我希望後面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了。 王署長進旺:是、是,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王署長,你知不知道魚槍有什麼法律上的相關規定? 主席:請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在魚槍的管制裡面,就原住民部分是有特殊規定的,在某一個海域的範圍內是可以攜帶的…… 鄭委員天財:是。 王署長進旺:其他的不行。 鄭委員天財:基本上你還算瞭解,但是我藉這個機會,可能還是要請署長跟相關部門尤其是第一線的工作人員來瞭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主管機關應輔導原住民及漁民依法申請自製獵槍、魚槍……」,當然這個主管機關是指內政部警政署。 王署長進旺:是。 鄭委員天財:另外在「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中,也特別在第二條針對自製魚槍有作定義。 王署長進旺:是。 鄭委員天財:怎麼樣算是自製魚槍?它就是專供原住民生活工具之用,它可以申請製造,而在原住民和原住民之間魚槍如何轉讓與買賣,也都有一些詳細的規範。第十五條也特別規定原住民因為生活的需要,可以申請製造魚槍。另外,第十六條是整個許可的程序,也都有非常詳細的規定。而第十七條也特別規定原住民申請持有自製之獵槍與魚槍,每人以各二支為限,每戶不得超過各六支,因為有時候一家有好幾口,所以最多六支。 所以關於魚槍的部分都有非常詳細的規定,但是你們在東海岸的第一線工作人員,可能不知道有這樣的法律規範,而且剛剛講的這些規範,都是要先去申請許可後,才能依法持有;就算是沒有許可(未經許可而持有或製造),在刑事上還規定「刑罰之規定不適用之」,等於是除罪。 王署長進旺:是。 鄭委員天財:就只能有行政處罰而不能有刑事處罰。 王署長進旺:是。 鄭委員天財:因為他們在整個生活上原本就有一定的需要,所以法律作這樣一個非常明確的規定。但是我們的原住民、漁民靠海吃海,所以他們常常就是一條小船、膠筏甚至一個非常簡單的竹排要出海,就要經過你們的檢查,結果檢查之後你們都不同意、都不讓他們帶魚槍出去,到底是根據什麼? 王署長進旺:這個我請東巡局局長為委員說明。 主席:請行政院海巡署海岸總局東巡局許局長答復。 許局長績陵: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這部分跟委員報告,依照娛樂漁業管理辦法或是漁業法,針對魚槍的使用是有一定的規範,而原住民屬於特殊身分,但針對原住民使用魚槍的部分,仍然不能有違反娛樂漁業管理辦法及漁業法相關規定的行為。剛剛委員提到原住民朋友出港使用魚槍採捕所受的限制,那是受到漁業法的規範,他們是不可以採捕的,這裡面相關的法令都有規定,尤其是漁民他們攜帶魚槍出去的時候,不得同時在魚體上面有穿刺或是採捕的動作。簡單地向委員報告。 鄭委員天財:漁業法有什麼樣的限制規定?漁業法有什麼限制說不能帶魚槍? 許局長績陵:在漁業法第六條及第九條有提到海巡機關對於這部分必須採取適當的制止措施,包含有危害船舶航行安全、採捕或養殖水產植物及從事其他主管機關公告之違規行為,這些總共有5項,我簡單臚列這幾項。 鄭委員天財:署長,你聽到了哦…… 王署長進旺:是。 鄭委員天財:我們的漁民、原住民是帶著「合法」持有的魚槍哦!我剛剛講過了,就算是不合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都還有一些特別的除罪規定,他現在是帶著合法的魚槍要出海,但是還沒有出海就在你們的關卡(崗哨)被禁止攜帶!剛剛你們的同仁有講過相關的漁業法,但是他還沒有開始進行漁業法的規定哦!他是不是符合你們同仁剛剛講的漁業法所限制、禁止的這些行為?他還沒有開始、他還沒有做這方面的行為哦!對不對?是不是?所以顯然這個法律的適用是有大大的疑問!他合法持有魚槍,現在他要出海,而漁業法相關的規定,應該是在他要從事相關的漁業行為的時候,才去看看他是不是違法。他只是持有魚槍,我不認為漁業法會規範到他連持有出海都不行,漁業法沒有這樣規定吧? 王署長進旺:漁業法剛剛那個條文是「不得有採捕的行為」,它是這樣寫的。 鄭委員天財:對,它對採捕也是有一個規範,不是所有的都不可以。 王署長進旺:這部分我們事後在研議之後再向委員報告,看看我們怎麼處理。 鄭委員天財:現在就是他要出海就不讓他帶呀! 王署長進旺:是、是。 鄭委員天財: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對。 鄭委員天財:我也不認為漁業法會完全限制他都不能使用魚槍,我不認為!漁業法絕對不會限制到這樣,何況是不是違反漁業法,恐怕要由主管機關農委會漁業署認定,如果主管機關認定他的漁業行為違反了漁業法,那就由主管機關農委會漁業署去通報你們,你們才可以去協助,你們只不過是協助啊! 王署長進旺:這樣好不好?我向委員報告,是不是我們在一個禮拜內把這個研議的結果向委員報告?我們會寫成一個報告,在法令許可的範圍內,我們當然要照法律的規範來執行。 鄭委員天財:除了報告之外,更重要的就是你們要趕快行文給所有的第一線工作人員,說明這個職掌的分寸、拿捏的分寸! 王署長進旺:是。 鄭委員天財:什麼時候才是你們負責執法的範圍,恐怕才是一個很重要的事情,而不是看到魚槍就想到漁業法,然後就想到你們的組織條例裡面關於海岸及漁(商)港之安全檢查,他還不到那個程度,也沒有要犯罪! 王署長進旺:是、是。 鄭委員天財:是不是會犯罪還不知道,何況漁業法主管機關不是你們啊! 王署長進旺:是。 鄭委員天財:你們只是協助,是不是協助?你們跟漁業署的關係是怎麼樣? 王署長進旺:是,我們是協助沒有錯。 鄭委員天財:對嘛!一定是要接到農委會漁業署相關的通報,指出某某人違反了漁業法、請你們協助,因為它沒有相關的船嘛!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是、是。 鄭委員天財:它也沒有相關的工作人員嘛! 王署長進旺:是。 鄭委員天財:對不對?不然的話你們就會同漁業署的人,一起出海去看他有沒有違反漁業法,所以這個分寸要拿捏得宜,不然我們的鄉親會覺得奇怪──我明明是依中華民國的法律申請了自製的魚槍,也依中華民國的法律持有這個魚槍,竟然連出海都不行?雖然這是一個很小的行為,但是對我們漁民而言、對原住民而言,它是一個生活的需要,何況法律已經給它合法製造、合法持有的規定!而且就算是非法的,你們也只能去通報警察單位啊!對不對?所以再怎麼說,從整個法律的層面來看,這是執法過當了,所以這個部分請海巡署這邊儘速行文給第一線的工作人員,讓他們能夠瞭解這個法律的分際,好不好? 王署長進旺:是、是。 鄭委員天財:好,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議瑩質詢。(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簡短地請問署長幾個簡單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曾經有媒體報導說烏坵要交給海巡署,有聽到這個消息嗎? 主席:請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沒有接到消息說烏坵的防務要交給我們海巡署。 黃委員偉哲:沒有? 王署長進旺:沒有。 黃委員偉哲:如果有,譬如說院長或是總統有這類指示的話,那時候開始作業來得及嗎?就是說以你們目前為止的人力,如果烏坵的防務要交給你們,那你們可能要增加士兵員額或是海巡署同仁?還是就現有的人力調配? 王署長進旺:其實現有的人力我們只有5個人在島上,那沒有辦法,因為烏坵的戰略地位很重要…… 黃委員偉哲:對。 王署長進旺:假如我們再協調人員,因為它上面的防空設備也很多,也不是我們海巡署可以完全執行的。 黃委員偉哲:直接管理的。 王署長進旺:所以我們在協調會時會表達本署的意見。 黃委員偉哲:好,瞭解了。就是說到目前為止,限於人力、物力跟事實上的操作訓練等等,還沒有辦法承接。 王署長進旺:是、是。 黃委員偉哲:第二個問題,10月2日海巡署的巡護九號,從高雄出海執行今年第二度的遠洋漁業巡護。事實上它都是在公海作業,主要是為了預防海盜嗎?還是…… 王署長進旺:因為我們是WCPFC(中西太平洋漁業組織)的會員國,所以我們要善盡國際的責任,現在我們和美國、日本、法國、庫克群島、紐西蘭等國家都有簽約…… 黃委員偉哲:對。 王署長進旺:我們可以在公海上檢查他們的漁船,他們也可以檢查我們的漁船。 黃委員偉哲:對。 王署長進旺:所以我們必須要派艦去,那是公海的巡護;為了要盡國際的責任,所以這事實上是需要的。 黃委員偉哲:因為我們是公約的簽約國,所以我們的船去那邊是檢查公約的其他簽約國的漁船…… 王署長進旺:他們也檢查我們的漁船。 黃委員偉哲:我們去那邊是要履行這個公約對會員國的承諾?是不是這樣子? 王署長進旺:這是一個,另外…… 黃委員偉哲:因為我們也怕別人多抓了,別人也怕我們多抓了…… 王署長進旺:對。 黃委員偉哲:所以我們檢查他們、他們檢查我們,是不是這樣子? 王署長進旺:對。另外第二個就是,檢查我們的漁船有沒有違反規定。 黃委員偉哲:對,包括我們的。 王署長進旺:第三個,我們也可以慰問我們的漁民,尤其是在海上時,他們看到我們的船去,我們也可以作慰問的動作,尤其我們在那個地方護漁他們比較安心,這是我們最主要的任務。 黃委員偉哲:譬如說你們去亞丁灣等地,那是海盜…… 王署長進旺:我們沒有到那裡。 黃委員偉哲:如果有時候到某些地方去,即使是公海、即使是遠洋,坦白講,其實任務的導向是不完全一樣的。 王署長進旺:對、對。 黃委員偉哲:所以我覺得其實這部分…… 王署長進旺:我們這次去的,我們大部分都到…… 黃委員偉哲:我們一年要去幾個航次? 王署長進旺:今年是2個航次,巡護七號昨天剛剛回來。 黃委員偉哲:對。 王署長進旺:它那個是3個月,而我們巡護的範圍就是在中西太平洋。 黃委員偉哲:嗯。 王署長進旺:就是吉里西斯、斐濟、關島這一帶,因為這一帶我們的漁民最多、我們的漁民在那邊捕魚。 黃委員偉哲:對。 王署長進旺:所以像剛剛委員指示的亞丁灣、印度洋等地,我們沒有去,而且這個去的時間要更長,也不是3個月就可以。 黃委員偉哲:對。 王署長進旺:另外巡護九號這一趟是70天就回來了。 黃委員偉哲:巡護九號是70天?就是要兩個多月了? 王署長進旺:對。 黃委員偉哲:好,這個部分可能要讓一般民眾比較瞭解,我們並不是像海軍一樣去那邊威力巡防,只是因為我們是簽約國,所以要去那邊執行簽約國應盡的義務啦! 王署長進旺:是、是。 黃委員偉哲:另外一個問題,大家也提到了,就是有漁民曾經批評「海巡署為了顧及兩岸關係,所以比較息事寧人」,我記得上禮拜的新聞才報導說「有中國大陸的漁民越界捕魚等行為,我們才把他們的船拖回來」,但是以統計數據來看,2010年我們驅離以及帶回來處分的中國漁船總共有9,199艘次;到2012(去)年只有2,318艘次,這部分是由於中國大陸漁民的守法程度提高了呢?還是真的有什麼?可是漁民的感覺不是這樣,漁民的感覺是他們越界捕魚或濫捕的情形還是滿嚴重的啊!既然我們都已經可以派巡護船到中西太平洋去執法了,那對於海峽這邊尤其是中國大陸漁船越界或濫捕的嚴重情形,為什麼我們帶回來或處分的艘次反而減少那麼多?從九千多減少到兩千多?原因何在? 王署長進旺:剛剛講的100年那部分是驅離的,而這裡面是包括驅離和帶岸的。 黃委員偉哲:嗯。 王署長進旺:100年帶岸的是1,900艘;101年是1,077艘;102年是991艘。最主要是101年3月21日我們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可以處罰鍰,所以說這個…… 黃委員偉哲:不一定要扣船就對了? 王署長進旺:對,以前帶進來的大部分都是沒收漁獲、漁具而已。 黃委員偉哲:對。 王署長進旺:這一次從101年3月21日之後可以罰鍰,所以像去年我們裁罰了5,263萬元,今年1月份到8月份我們裁罰了3,409.5萬元。可以處罰鍰當然有產生嚇阻作用,那現在…… 黃委員偉哲:對,那處罰鍰─事實上他們都要繳了錢船才可以開走。 王署長進旺:對,他們必須要繳錢以後才能夠回去。 黃委員偉哲:好,那我知道。我覺得其實這個部分要清楚,因為從統計數字上看到的是一個解讀的表相,而可以處罰鍰的情況,這是另外一個部分,我覺得這部分要清楚說明啦!好不好? 王署長進旺:是,謝謝。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署長。 王署長進旺:謝謝黃委員,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質詢。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王署長,我不曉得其他委員有沒有質詢到這個問題,就是我們的直昇機現在可以降到巡防艦上面了嗎? 主席:請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對,我們準備在今年的11月9日開始要落艦在我們3,000噸的巡防艦上面。 李委員桐豪:3,000噸以上的巡防艦可以正式落艦? 王署長進旺:對,我們是在11月9日。 李委員桐豪:這個是法律允許還是你們才要開始演練?還是怎麼樣? 王署長進旺:因為我們的艦艇認證是沒有問題的─認證直昇機可以降落,因為這個直昇機是空勤總隊的,所以空勤總隊的飛行員也要接受訓練、取得證照以後才可以落艦;另外我們本身包括甲板人員的訓練、進場的訓練等等,這些我們都請海軍配合來訓練完成,所以我們準備在今年的11月9日開始就要落艦的訓練。 李委員桐豪:落艦的訓練? 王署長進旺:是、是。 李委員桐豪:那在整個護漁的行動或是海巡一般的防務來講,這方面所謂戰術的操作方式有沒有開始規劃? 王署長進旺:有,我們目前是沒有辦法落艦,但是我們有吊掛,就是我們的人員在艦艇上面而由直昇機來吊掛。 李委員桐豪:我其實想講的是:這個直昇機扮演什麼角色? 王署長進旺:最主要是海難救援。 李委員桐豪:純然是救援?並不是在巡防上面? 王署長進旺:對、對、對。 李委員桐豪:所以沒有巡防的角色? 王署長進旺:對,像我們在海上要把漁船遇難的人員救到我們的艦艇上面,目前只能用吊掛的方式,也就是由直昇機來對在艦艇甲板上的人進行吊掛;不過以後直昇機就可以落艦,再把人員救走。 李委員桐豪:對,這個是因為空勤總隊不屬於海巡署,你們自己沒有直昇機,所以你們沒有辦法把直昇機納為整個巡務的一種角色,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是、是。 李委員桐豪:那國軍本身的直昇機有沒有可能降落在你們的艦艇上? 王署長進旺:如果是3,000噸的艦艇,事實上海軍的直升機是可以的。 李委員桐豪:有沒有嘗試這樣子的操作呢? 王署長進旺:我們現在也有進行協調,本來如果空勤總隊有問題的話,我們是準備先讓海軍來降落;基本上海軍應該比較沒有問題,因為空勤總隊的飛行員大部分來自陸軍,所以他們都沒有降落的經驗,而海軍的評估也是可以的。 李委員桐豪:那3,000噸以上的艦艇要不要去進行太平島的防務或是其他的離島防務? 王署長進旺:要,以後就要到太平島去。 李委員桐豪:以後?現在還沒有? 王署長進旺:現在還沒有成軍,現在3,000噸級的有一艘在9月份完工了,另外一艘預計是11月份完工。完工了以後我們還要去裝置40快砲、還要訓練,所以大概成軍的時間是在明年3月。 李委員桐豪:明年3月?我想要問的問題就在這裡,如果艦艇出去的話,上面要配置的是空勤總隊的直昇機還是海軍的直昇機? 王署長進旺:基本上我們的艦艇沒有機庫,所以我們不是艦載直昇機…… 李委員桐豪:沒有辦法? 王署長進旺:不是艦載直昇機,它只是可以降落。 李委員桐豪:只是降落? 王署長進旺:對、對。 李委員桐豪:當然這樣就又少了一點能量了。 王署長進旺:是、是。 李委員桐豪:直昇機如果有作戰需要的話,可以配置武裝嗎? 王署長進旺:可以。 李委員桐豪:我想請問一下,海巡署現在負責幾個離島的防務工作?有多少兵源? 王署長進旺:我們現在在太平島有138人;東沙島有185人,再加上南沙海巡隊的18人,就是203人;另外其他的像是彭佳嶼,那是我們海巡署獨力固守的,國防部沒有派人。大概離島的部分就是這三個島嶼。 李委員桐豪:目前只有3個島嶼? 王署長進旺:目前是如此。 李委員桐豪:不曉得政府的政策會不會繼續把大二膽…… 王署長進旺:現在大二膽是準備交,但是我們是警察20人、海巡20人、金門縣政府20人總共60人,因為現在碼頭還沒有興建完成,所以我們只有派3個人在上面,現在這個已經移交了。 李委員桐豪:已經移交了,但是烏坵還不敢確定? 王署長進旺:現在還沒有。 李委員桐豪:我為什麼問這個問題?這些駐守離島的海巡官兵,跟我們一般海巡署在各個岸口哨站的官兵,在功能跟角色上有沒有不一樣? 王署長進旺:這個應該是完全不一樣。因為像東沙、南沙是獨力固守,它是防務工作,所以我們這兩個島都是接受過陸戰隊訓練的人員才上島。 李委員桐豪:沒錯。 王署長進旺:因為它是離島,所以我們的離島加給也增加了,南沙一個月多2萬元,東沙一個月多1萬2,000元。 李委員桐豪:那他們跟軍人又有什麼差別? 王署長進旺:基本上如果是軍職人員,人事管理還是照軍職體系來做,但是配階是由我們海巡署來處理;而在招募的部分,現在我們海巡署的軍職人員都是由國防部來招,招完以後分發到我們這邊來,然後我們再做專業的訓練,接著再分出去。 李委員桐豪:我是說他們的身分到底是一個軍職的概念?還是一般的民(文)職的概念? 王署長進旺:如果以現在法令的規定來看,還是軍職的概念。 李委員桐豪:是軍職的概念? 王署長進旺:因為他們是…… 李委員桐豪:包括新招募在內的這些海巡士官兵? 王署長進旺:對,和志願役士兵都一樣。 李委員桐豪:都是志願役士兵? 王署長進旺:因為當時我們有研議海巡署是不是全部改為文職,改為文職的話,我們的人事費一年大概要增加50億元到60億元!所以現在我們還是軍警文並用。 李委員桐豪:我為什麼特別問這個問題?其實我認為我們海巡官兵在東沙、南沙的這些防務,他們其實比我們國軍還要國軍!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桐豪:他們真的是防衛前線啊! 王署長進旺:是。 李委員桐豪:現在要請問的是一個志願役士官的問題,因為士兵可以提前,但是志願役士官如果在東沙、南沙服役超過10年然後退役了,我們海巡署怎麼對待他? 王署長進旺:我們的軍職人員退役…… 李委員桐豪:不是軍職人員,我是講新招募的人員,軍職人員我不擔心…… 王署長進旺:沒有,那個士官…… 李委員桐豪:軍職人員超過10年以上都由退輔會來進行……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桐豪:我想說的是,當你們這個制度不斷地改變之後,慢慢地會逐漸形成是你們自己招募的海巡署人員,來防守邊疆地區、離島地區,他們的退撫系統到底是屬於退輔會呢?還是屬於我們海巡署自己的? 王署長進旺:我向委員報告,東、南沙人員我們是全軍職,沒有文職。我們的總大隊以下是全軍職。 李委員桐豪:這個軍職有被認可嗎?我的意思是說他們真的是軍職嗎?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桐豪:是我們國防部的軍職嗎?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桐豪:例如他是少尉,但是掛不同階嗎? 王署長進旺:對,他將來退伍了以後還是受退輔會的照顧。 李委員桐豪:受退輔會照顧? 王署長進旺:完全一樣。 李委員桐豪:這有正式的文令? 王署長進旺:對,是一樣的。 李委員桐豪:好。那如果發生戰爭的話,可能海巡官兵也要開始使用軍械武器了。 王署長進旺:如果發生戰爭的話,依我們組織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是「納入國防作戰體系」。所以到時候我們海巡署這些就當做諮詢的機構…… 李委員桐豪:對。 王署長進旺:我們的部隊就交給作戰區還有…… 李委員桐豪:那算不算退伍軍人? 王署長進旺:算。 李委員桐豪:如果沒有受傷,縱使服務年限沒到…… 王署長進旺:受傷的話應該…… 李委員桐豪:沒有受傷而服務年限沒到的呢?假定我們今天海巡官兵出海巡航,碰到了中共的軍艦或是其他國家的海巡艦,因而發生衝突,雖然後來也沒有受傷,但是他這樣已經發生而且是真正動用到快砲了,在這種情況下他算不算是在接敵作戰?他有沒有資格享受所有退伍軍人應有的福利? 王署長進旺:軍職身分的是有,而警察的話就依照警察的撫卹;如果是戰時的話,那是不是有特殊的規定…… 李委員桐豪:其實我不曉得答案,我只是希望海巡署…… 王署長進旺:對。 李委員桐豪:我簡單地把我的結論講出來:我希望海巡署全面檢視,特別是要有前瞻性的思考,而不是就既有的海巡官兵而已,因為海巡官兵過去有很多是來自於軍職…… 王署長進旺:對、對。 李委員桐豪:如果未來的任務狀態產生了一些必要的調整,對於現有不管是文職、警職、軍職或新招募的海巡官兵,他們應該有的退撫安排,你要跟退輔會做相關的協調,包括退伍、就業、退撫金等等所有的必要性,讓這中間的銜接能夠做比較合理的調整,原因在於:在我看來,海巡官兵其實比國軍還國軍! 王署長進旺:對,非常謝謝李委員的指導。這部分我們一定會做,我們目前和退輔會有一個工作圈,每個月開會一次,您的指示我們會再跟他們…… 李委員桐豪:因為我看到退輔會關於退伍軍人的定義,而海巡署人員的角色並不是那麼清楚,所以請您再多做協調、溝通,好嗎?謝謝。 王署長進旺:是、是,謝謝李委員,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超明質詢。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王署長好!我仍然是老問題啦!你一直答應我說要去擲瓶子,大概是什麼時候?你曉得我問的問題嗎? 主席:請行政院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我曉得。 陳委員超明:好。 王署長進旺:苗栗縣的部分是在今年的10月28日下水。 陳委員超明:下水?什麼時候可以讓我們去參觀一下?我們還是…… 王署長進旺:下水典禮可以邀請委員去。 陳委員超明:什麼時候? 王署長進旺:今年的10月28日。 陳委員超明:你不能再推遲!你說要請我們的鄉親去,現在只請我一個?我已經跟我們鄉親講了,這樣不就表示我不信守承諾? 王署長進旺:不是,我不是這個意思,因為10月28日只有下水而已,完工是要到明年的7月,完工成軍典禮時就請你們的鄉親來,那時候我們會大規模地舉行。 陳委員超明:好、好,這一點務必要做到。 王署長進旺:如果是擲瓶的話,因為人數比較少,那你請鄉親…… 陳委員超明:下水時我先去看一下做得好不好,而成軍的時候,因為明年是選舉年,到時候大家在苗栗見,我們覺得很有面子啊!好不好?要提早通知我! 王署長進旺:明年7月就要完工交船。 陳委員超明:好、好,等待你的好消息!好不好? 王署長進旺:好。 陳委員超明:第二點我請教你,我們目前海巡署有16支海巡隊、4支機動海巡隊,我們苗栗外海是由台中的海巡隊來負責的,但是現在常常越界捕魚的還是很多啊!我到漁會都被罵得臭頭了、說我不夠力啦!我說我已經全力在做了,但是這幾年裡面我們仍然做了一個統計,單單從100年度、101年度、102年度的數據來看,苗栗縣越界捕魚的比率始終還占了10%,所有25個縣市都是靠著海,而我們就占了十分之一啊!這是個老問題,當然台中的海巡隊也非常努力,但是苗栗的地形很特殊,它夾在北部、中部之間,那你們有沒有考慮到一個問題:我們的通霄、苑裡如果從台中過來非常近,但是要到竹南跟後龍的時候,從新竹過來非常近,那能不能說各自負責一個區域?裡面一抓就抓到啦!聽懂我的意思嗎? 王署長進旺:我曉得。 陳委員超明:所以我們現在所有的漁會都要求:你們要派一個海巡隊在我們那個地方。有沒有辦法? 王署長進旺:現在如果要在外埔漁港有一整個海巡隊,事實上是有困難,但是我們派出一艘艦艇進駐是可行的,那目前為什麼沒有派呢?因為它沒有濬深,也沒有相關的硬體設施,所以我們的船進不去;而今年的9月29日我們海洋總局的蔡副局長有拜訪南龍區漁會顏總幹事…… 陳委員超明:你有準備呢!誰告訴你我會問這個問題? 王署長進旺:對啦!我曉得你很關心。 陳委員超明:我是很關心。 王署長進旺:我們現在已經達成協議,假如它濬深、硬體設施完成以後,我們台中的海巡隊可以派一艘船進駐到那個地方;目前在還沒有進駐的情況下,每週會編排1到2班20噸的巡防艇、每週編排1次二天一夜的外埔勤務來巡邏。因為那個地方事實上淤積嚴重,一退潮我們的船根本就坐癱在那個地方,我們也…… 陳委員超明:對、對、對,我也瞭解是這樣,沒有辦法克服嘛! 王署長進旺:進不去我們當然就沒有辦法派了。 陳委員超明:要怎麼克服?請你教我一下,我去跟漁會講一下,不然他們每次罵我、講我不夠力,我說你們自己沒有把工作搞好…… 王署長進旺:他們現在說漁會有獲得500萬元的…… 陳委員超明:那是我爭取的。 王署長進旺:對、對、對,他們現在要做了。 陳委員超明:要做了喔?表示這個能克服啊! 王署長進旺:對。 陳委員超明:好不好?大概多久能完成? 王署長進旺:這個要看它濬深的進度。 陳委員超明:好,我回去查一下,如果完成的時候,你們的船要趕快進去裡面,好不好? 王署長進旺:好。 陳委員超明:因為我明年要選舉了,所以要特別努力啊! 王署長進旺:謝謝。 陳委員超明:我以前問過你一個問題,今天所有委員也問到了,我說我們3,000噸的巡防艦、救難艦裡面,應該要有直昇機;但是我們要談到一個問題,如果是航空救難總隊的飛機,它能夠飛得多遠?搞不好飛到南韓那邊它就飛不回來了,所以這裡面有2個問題要去探討,一個是航空救難總隊要救我們漁民的時候,它大概的飛行距離是多遠?另外我們要防著東沙、南沙的話,我們防空救難總隊大概到不了,所以我那時候一直告訴你:「我們一定要有直昇機在上面,擔任我們防衛的力量」,如果你現在不作好準備,我跟你講,越南買了驅逐艦,美國也提供給它,而菲律賓也買了驅逐艦,到時候我們的海巡署不要太漏氣啊!大家都以為你們很神勇、很威武的,所以你這個一定要做好,但是聽你們的報告好像都模棱兩可! 王署長進旺:沒有,現在…… 陳委員超明:你們跟航空救難隊應該要怎樣去合作?海軍說我們買了3000噸的艦艇應該有直昇機在裡面,因為3,000噸艦艇可以跑比較遠的地方,1,000噸艦艇是在內圍的地方、3,000噸是在外圍的地方,這個你一定要解決,不要發生事情的時候又讓人家罵你們! 王署長進旺:向委員報告,如果是艦載直昇機的設備,那個要花很多錢,當初我們建案的時候事實上經費不是很充裕,所以我們現在只有落艦,直昇機可以降落在…… 陳委員超明:降落的話,直昇機能飛多遠?海軍的能飛多遠?航空救難隊又能飛多遠?因為我記得上次質詢你的時候,你說大概飛到一半就在那邊了,再遠一點就不行,它要飛回來的時候也不行…… 王署長進旺:我向委員報告,現在空勤總隊有要接收一批國防部的黑鷹直昇機,它的飛行距離就很遠了,它可以…… 陳委員超明:有沒有武裝設備? 王署長進旺:有。 陳委員超明:但是武裝設備要好一點啦!你們把它改裝好,我們台灣的武裝力量不要輸給越南跟菲律賓! 王署長進旺:對,它那個…… 陳委員超明:我們不敢贏日本,你一定要小心啦! 王署長進旺:但是它那個改裝的部分,空勤總隊使用的黑鷹直昇機和國防部使用的黑鷹直昇機配備是不相同的,因為它是以救難為主,而國防部的是以攻擊為主。 陳委員超明:當然啦!一個是救難為主、一個是攻擊為主,但是我記得上次在你的報告裡面有提到,航空救難總隊到了一個定點以後就要馬上飛回來,好像做不了什麼大事情,所以你應該提出建議,看內政部的航空救難總隊有沒有飛行比較遠的、救難能用的?還有我們為了巡防南沙、東沙,一定上面要有武裝的飛機而且性能要好,不要空有船艦而已,這樣打擊的力量不夠啊! 王署長進旺:如果是比較危急的重大案件,在國防部海軍的艦艇上面是有艦載直昇機的,他們的船都很大,是4,000噸到5,000噸的。 陳委員超明:我知道船艦很大,問題是跑得快或跑得慢,贏不了你們,你們一直在巡,海軍一旦出動就表示兩國宣戰,事情就大了。你們去耀武揚威一下,去顯示一下我們的武器,顯示台灣還有實力,不要只靠海軍,海軍一旦出動就是台灣總動員了。你們要禦敵於先機好不好? 王署長進旺:是。 陳委員超明:王署長做得很好,但我要唸幾則有關大陸漁船的新聞標題給王署長聽,第一則標題是這樣的:「陸漁船帶石頭鐵棒,台漁船帶安全帽,漁民嘆出海像打仗」,所以,這個問題要好好的克服,兩岸關係不能隨便發生摩擦。另外一則報紙新聞的標題是這樣寫的:「海巡署不敢取締中國漁船,遇到中國大陸漁船就馬馬虎虎、罰款了事」,我希望你們強硬一點、要堅強一點,現在台灣能表現的就是你們,你們的水龍柱不要半垂而是要筆直的噴過去,一定要有進步。 王署長進旺:好。 陳委員超明:王署長表現得非常好,所以大家都要求你連任,你一定要全力以赴的保護漁民。有關直昇機的問題,我不是開玩笑,我是第一個提出這個問題的,像現在這樣沒有攻擊力量、沒有防衛力量的話,將來是會很「漏氣」的。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歐珀、陳委員亭妃均不在場。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報紙一再刊登經濟要犯、刑事要犯、貪污要犯一個個跑出去的新聞,海巡署有沒有就此作檢討?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如果要犯是搭漁船偷渡,海巡署當然要深切的檢討。 許委員添財:檢討結果有沒有發現漏洞在哪裡?有沒有把握以後不會再發生這種事? 王署長進旺:我們的整個海岸線、情報布建都不是非常落實,所以無法機先地發現,當然,我們會要求我們的同仁加強查緝要犯脫逃、偷渡。 許委員添財:我不客氣的說,這是故意放水讓他們走的,你們只是無辜的被拖下水,他們怎麼跑出去的,你們根本不知道。單就我注意到的一個案例來說,有一個小留學生回來,他超過4個月沒有再出境,結果變成要去當兵,他的家長到處問怎麼辦?我說當兵就當兵,沒有辦法。一個星期後,這個原本要當兵的小留學生從香港打電話到我服務處謝謝我們的關心,他人已經在香港了。他根本不是什麼要犯或名人,也沒有很多錢。至於法院宣判的部分,據我私下瞭解,他應該是在宣判定讞的前兩天就得到訊息,知道宣判的結果,所以第二天就跑了。我懷疑台灣有人蛇集團負責把人走私出去,而且這個集團一定很大、靠山一定很硬,你們不破獲、不自清,只有阿扁那種傻傻的、自認為沒事的人才會留在台灣被關,知道自己會有事的一個個都跑掉了,這種情形光靠海巡署有辦法解決嗎?海巡署連可以看到的事件都處理不好,中國漁船、海砂船盜採海砂、越界捕魚等等看得見的情況都無法杜絕,看不見的更是一件一件的發生,台灣真正的人口到底有多少?已經跑掉多少人了?政府根本不敢做人口普查,沒有精確的數字,這樣像個國家嗎?我們還有政府嗎?我們只用推估的方式,包括失業率多少、人口多少都用推估的,現在我們有兩百多萬人在外國就業,以前所做的失業率抽樣推估和現在會一樣嗎?世界環境變遷那麼大,我們的作為還是一層不變,就是這樣一直混下去。以後真正準備犯罪的、真正犯大罪的,準備貪污、貪大錢的人當然更有恃無恐,一般人民的感受如何?只能把不滿壓在心裡,那些人吃香喝辣、為所欲為、要錢有錢,所以要抓、要關都不怕,最後都跑掉了,那個過程對社會和經濟的破壞有多大?這種事情層出不窮,如果這樣,我們為什麼要海巡署?世界上只有我們的國家管制人民出國,其他國家人民要出國就出國,許文龍先生入境新加坡後,他要出海釣魚就可以出海釣魚,沒有人檢查他,也沒有什麼海巡、海岸管制,為台灣管制得這麼嚴格、相關的人員與單位設置了這麼多,結果這種事情還是一再發生。我今天為什麼會這樣質詢?我現在每場的質詢都是針對台灣目前不大改造不行的問題,這個國家已經垂危了,經濟、教育等等一切問題都面臨懸崖。馬英九就任8年以來,經濟成長率是64年來最低的,國民黨文傳部、行政院國發會都說台灣經濟已經成熟,所以成長率低是正常的,他們還說2008年遇到金融海嘯這種不可抗力的因素,所以當年的經濟成長率那麼低、那個數據不能算,世界上有這種政府嗎?深圳的面積是台灣的四分之一,2000年時,深圳的人口數是1,000萬,人均GDP是5,000元,為台灣的三分之一,但到去年年底,深圳的人均變成22,000元,台灣還不到20,000元。這13年來人家從無到有,神速發展,台灣怎麼會是成熟?根本就是老化。人家的科技、中小企業那麼發展,台灣的中小企業都是賣老命,年輕人被壓得死死的毫無機會,但是我們這個國家的人卻只是拚著選總統、想當政,可是有想過你做了什麼、有什麼能耐、準備了什麼嗎?就說海巡吧!那些不管制出國的國家有人跑出去了是一回事,但是人家很快就把人抓回來了,我們這邊卻是平常動不動就很多人緊張地看著海岸,結果想出去的還是一個個都跑出去了,我剛才提到的要當兵的小留學生也跑出去了,不論是經濟重犯、貪汙重犯、無名小卒或名氣顯赫的人,都跑出去了,你們應該檢討該怎麼辦,不能光是印出照片供人檢視,何況也不能只有海關有照片,只貼在海巡署辦公室內有什麼用,要像當年抓施明德一樣到處貼,這樣才有效,你們應該好好精簡人員,把預算拿出來當作報案獎金,這樣一定會有很多人為了領獎金來報案,別的單位不設獎金制度你們海巡署來設啊!對於要進來的人固然應該阻絕於境外,但對於要出去的人則應該阻絕於境內,而不是在海岸,海岸線這麼長,到處都是漏洞,你們要怎麼顧?應該讓全民幫你查、幫你抓,請問署長認為本席這個設立報案獎金的建議如何? 王署長進旺:我覺得要全民共同來抓的建議很好,現在警政署要犯的查緝還有地檢署…… 許委員添財:你們可以定下1,000萬的額度,你看看檢調,凡檢舉貪汙而被起訴的賞300萬,若有被判刑再賞幾倍,結果人被判刑之後卻跑掉了,這樣判刑有什麼用?只是瘦了國庫而已。你應該比照檢察署,規定只要檢舉並且抓到人就給多少獎金,這樣全民都會幫你抓人,你們可以做到嗎?會編列相關預算嗎?會擬定辦法嗎? 王署長進旺:我們本來就有針對鼓勵檢舉犯罪編列小額預算,委員剛才的建議是針對偷渡的人。 許委員添財:如果是因為消息發布得太慢而讓他跑掉那是沒辦法,但本席建議你,只要一發布,你們就馬上展開鋪天蓋地、草木皆兵、讓他無所遁逃的檢舉獎金制度,這樣絕對是有效的。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羅委員淑蕾、林委員德福、蕭委員美琴、陳委員碧涵、賴委員振昌、江委員惠貞、盧委員秀燕、潘委員維剛及賴委員士葆均不在場。 簡委員東明改提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葉委員宜津、楊委員麗環、邱委員志偉、陳委員怡潔、王委員進士、蔣委員乃辛、王委員惠美、徐委員欣瑩、管委員碧玲、蘇委員清泉、陳委員明文、張委員慶忠、黃委員昭順、葉委員津鈴、楊委員瓊瓔、廖委員國棟、呂委員學樟、廖委員正井、高委員金素梅及陳委員鎮湘均不在場。 請鄭委員汝芬質詢。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民國102年所需要的軍官人數是293人,錄取261人,達成率差不多有九成,且成績均非常優秀,請問署長預備在103年錄取多少人? 主席:請海巡署王署長答復。 王署長進旺:主席、各位委員。民國103年專業軍官預計招募298人,志願役士兵是1,300人。 鄭委員汝芬:志願役士兵應該是1,600人吧?去年錄取了900人。 王署長進旺:去年是預計招募1,600人,今年的需求是1,300人。 鄭委員汝芬:為何不將不足的部分一次到位的補足? 王署長進旺:因為我們要看招生的狀況決定需求人數,專業軍官班…… 鄭委員汝芬:你們有人力需求,可是去年的需求數是1,600人,只錄取了900人,還不夠700人。 王署長進旺:因此今年在去年不足的700人基礎上再多加600人,所以需求數是1,300人。 鄭委員汝芬:所以去年不足的700人包括在今年的需求數1,300人內? 王署長進旺:是的。 鄭委員汝芬:你預計今年的達成率會是多少? 王署長進旺:現在的專業軍官班分成兩梯次招募,今年第一梯次的達成率是73.21%,之後還會有第二梯次;至於志願役士兵則分為八個梯次招募,第一梯次到第五梯次的達成率是87.37%。 鄭委員汝芬:經錄用後,會工作多久時間?是長期性的還是短暫性的? 王署長進旺:專業軍官班是長期性的,志願役士兵是四年。 鄭委員汝芬:採每四年一簽的方式,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如果他願意,可以繼續延長時間,而且可以從志願役士兵升為士官。 鄭委員汝芬:既然你們有這樣的人力需求,有可以為一些年輕人在當兵過程提供服務機會,你們應該加強宣傳並擴招才對。 王署長進旺:我們也用了很多方式宣傳,不過今年的狀況比較好,以女性為例,預計招募人數為152人,但第一到第五梯次已經錄取213人,達成率140.13%,男性是76.22%,後面還要招募三個梯次,預計今年的狀況會比較好,但若智力測驗無法通過就不能錄取。 鄭委員汝芬:還是要對素質有個把關。海巡署的業務範圍都是在沿海、沿岸地區,對不對? 王署長進旺:專業軍官班一經錄取就從少尉起薪,受過訓練後可以一直升到將軍,不必如同公務員一樣還要考試及格,所以大學畢業生進入專業軍官班,受訓九個月後就可以任用了。 鄭委員汝芬:這些都是大學畢業生,應該都成年了。 王署長進旺:而且待遇不錯,和一般特考及格一樣,所以我們鼓勵…… 鄭委員汝芬:所以只要他願意就可以長期工作就對了。 王署長進旺:他們從大學畢業到我們這裡受訓後,可以從少尉開始一直做到升將軍。 鄭委員汝芬:這樣他們就有一個願景,你們應該請教育部協助多去大學院校做一些鼓勵,本席認為你們既然有這方面的人力需求,還是補足比較好。 王署長進旺:我們有請軍訓教官協助宣導,但是我們和國防部不同,他們的經費比較充裕,還可以做廣告,可是海巡署一年的廣告費才二十幾萬,電視上一檔廣告就要五、六十萬或七、八十萬,所以很少在電視上看到我們的廣告。 鄭委員汝芬:你可以用在地資源到各學校去宣傳。 王署長進旺:我們在北、中、南、東都有成立招募中心,同時組成專案小組深入學校宣導,我們也有宣傳品、宣傳單以及免費的廣告。 鄭委員汝芬:你們每個年度或每季都有在各地區辦漁業座談會,這樣的座談會就是你們最好的宣導、廣告機會,如果漁業子弟願意來從事這份工作,而且住在附近,那不是更好? 王署長進旺:我們在漁業服務座談會中也有宣傳,而且也對招募進來的人做過問卷調查,詢問他們從何處得知此一訊息,以目前的招募管道來看,親友介紹的比例是最高的,其次是到學校宣傳的成果。我們的同仁包括我自己也都介紹親戚來當志願役士兵,我覺得這樣很好。 鄭委員汝芬:海巡署的規劃是到105年,編制員額是8,755人,請問是否包括志願役人員在內? 王署長進旺:我們原來的員額編制是15,000人,因為志願役士兵是長期性服役,遂將人數改為8,755人,因為人事費之支出太高了。現有軍職人力大約為10,400多人,改為8,755人後,約減少1,300多人。 鄭委員汝芬:你們的人事費用約54億多,增加這些人後將增加10億的支出,請問這些錢從何而來? 王署長進旺:所以我們要編列相關預算來支付,因為志願役士兵的待遇比較高,月薪32,000元,服義務役者則為每月6,500元,相差很多。 鄭委員汝芬:要服志願役也是滿18歲就可以,與一般國防役的募兵年齡一樣,是不是? 王署長進旺:對,都一樣,待遇也一樣,比如我們的志願役士兵如果到太平島的話,地域加給是2萬元,月薪就變成5萬2,000元,目前在太平島有三位是女性,連陸軍官校第四名畢業者也自願到那邊去。 鄭委員汝芬:本席覺得這樣很好,有很大的鼓勵空間。 王署長進旺:上次去太平島時,我看女性同仁在那裏也很快樂。 鄭委員汝芬:本席希望你們宣導時能採用就地資源,因為現在很多年輕人不清楚未來的方向,而國防部募兵制的時程又一直在延後,讓那些想趕快去服役的人始終無法如願,說不定你們也可以從這裡招攬到一些人員。 王署長進旺:其實一般公務人員和我們這裡的志願役軍官享相同待遇,到官階較高時可能待遇還更好,所以我很鼓勵我們的子女來報考海巡署的專業軍官班。 鄭委員汝芬:所以你們要更用心一點,才能達到你的期望。另外國防部移撥15架UH-60M型的黑鷹直升機作為你們空中救難協助之用,其中9架是陸上型、6架是海上型,請問這樣的數量是否足敷需求?颱風來的時候有沒有遇到什麼困難? 王署長進旺:黑鷹直升機現在是隸屬空勤總隊,有9架可以在海上作業,但機上人員及吊掛下來救人的都是我們海巡署的特勤隊人員,將來我們的人員也會訓練並且配置在黑鷹直升機上。 鄭委員汝芬:這部分是非常需要的,請問平時如何培訓? 王署長進旺:我們有特勤訓練、吊掛訓練等,現在本署特勤隊有65人,在空勤總隊的各基地我們都有配置人員。 鄭委員汝芬:本席希望花費的這些錢能夠用在真正需要的功能上,謝謝署長。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文彥質詢。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除了在座的海巡同仁以外,還有很多海巡署工作人員在看轉播,所以我想把過去對海洋主管機關所提出的一些理念以及歷程做一些補充或者是一些事實的釐清。我們在今年2月舉辦了第三屆海洋與台灣的學術研討會,很多海巡署同仁包括正副署長都有參與,這個研討會是由總統開幕,最後的成果則獻給副總統,經過討論,我們大家凝聚了一個共識,那就是「2014年海洋台灣行動綱領」,第一項特別提到海洋委員會必須為綜整海洋政策規劃與執行機關,明確定位為海洋保育、研究發展、教育訓練、產業永續和海域執法為主軸的職能屬性,強化組織架構,並研議增設與其相應的專責機關與基金,並儘速通過海洋委員會組織法,使其在海洋部尚未設立之前成為功能完整的海洋主管機關。總統在兩屆海洋與台灣研討會中都一再強調,我們無法一步到位的成立海洋部,因為海洋部是過去包括本人在內大家一起研擬的,我們當時是希望設置海洋部,並且明白的宣示在2008年「藍色革命、海洋興國」的海洋政策中,但是總統也說海洋部無法一下子就成立所以先成立海洋委員會,將來視其職掌、功能、成效再檢討是否升格為部,同時舉農委會成立為農業部、國科會成立為科技部之例說明,但是我們現在關切的重點是,要成立一個部或進行組改並非容易的事情,幾乎是30年來才有這麼一次機會,所以我們很慎重而且非常期待能看到一個強而有力的海洋主管機關。 本席已經多次說明我們提議成立海洋部的想法,我個人甚至在立法院提出設立漁業海洋部的構想,這個提案在113位立法委員中獲得81位立委聯署,就算修憲也不過如此,但是既然總統這麼說了,我也同意逐步建立相關的主管機關,但是本席期待海洋主管機關能有完整的功能,APEC就是將漁業與海洋結合在一起,因為漁業與農業不同,農業是今天想吃胡蘿蔔就種胡蘿蔔,想吃大白菜就種大白菜;但是海洋一定會談到海洋的永續性,因為海洋是四度空間,所以它會是永續的利用、有智慧的利用、明日的利用,因為沒有辦法去控制,所以要非常謹慎的去利用。可見漁業和海洋不一樣。但是,我們的漁業主管相關在過去5年花了338億,之前曾經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把漁業署遷到南部,現在把它又遷回來,花了100億,所以說錯誤的決策比貪污還可怕。漁業署每年有50億的經費,除了人員預算,大部分是做補貼,我們在漁業方面的保育工作只限在漁業,但是這些工作大部分還是要做補貼,這是違反WTO和國際趨勢。我們認為海洋國家對於海洋的發展應該是永續的,把漁業和海洋結合在一起才是永續的,像APEC把它分為兩個組,即漁業工作組和海洋保育工作組,並將之結合在一起,這是世界的趨勢。 加拿大、印尼或是馬來西亞都是成立漁業海洋部的原因就在此,當時我們為什麼會主張漁業海洋部?為什麼把漁業放前面?因為我們尊重漁民,保護漁民,提升漁民的權益。印尼的海洋事務及漁業部,包括漁業的魚撈、養殖、行銷、加工、漁產品檢疫等,它也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主管機關,叫作海洋海岸島嶼管理,我們現在沒有島嶼管理,所以離島建設條例就儘量去開發利用,島嶼失去自然特色。中國大陸之所以單獨立一個法叫海島法,最主要是保護,海洋與海岸應該是結合在一起,可是我們是分散在內政部,內政部管海岸,海域就沒人管,除此之外,還有海洋巡護,就是海巡署,還有一個研發的機構。 就行政院所提出的版本,我瞭解過去因為以海巡署為主導的想法,我是覺得很可惜,我們錯失了一個機會,組改當時有一個想法,您擔任署長有非常長一段時間,過去葉俊榮教授擔任政委或研考會主委時,他曾經講一句話:什麼叫作部?部就是從上而下的一根柱子,就是中央跟地方一條鞭;什麼是委員會?就是橫樑,是協調相關部會的。可是我們看成立科技部是毫無道理,科技部就是國科會,就是管三個科學園區,抓了一筆錢給做科學研究的教授們,它完全沒有改變,今天它變成部。中央設部,地方要不要設局?沒有,科技部做什麼政策?只有做他們科技部裡面的政策,其他跨部會的政策還是在行政院的科技會報。所以當時我極力主張把部的名額讓給海洋部,但是沒有人支持,錯失了這個機會。 好吧!我們既然要把海洋委員會變成一個強而有力的主管機關,可是行政院版本提出時,大家都很清楚,海巡署底下就只有8個分署,再加上一個海洋人力發展中心,海洋人力發展中心顯然只是做海巡署業務範圍裡面的教育訓練,顯然只是以執法和查緝為主,並不是對海洋的保育、管理等相關業務。本席也瞭解8個分署或許是配合國土的規劃,但是七塊論是否合理?還是四塊論合理?這在生態上其實還有很多爭議,比如方力行老師做了一個研究,高雄港的生態環境是跟七股潟湖差不多的,所以有很多地方的生態環境,比如我們想像桃竹苗就是一塊,中彰投就是一塊,不見得是這樣。我不是特別去批判架構的問題,而是說我們這樣的規劃會不會變成勞逸不均,或者是權責不等?外界的觀感會認為4個局變成8個署,就是官變多了。另外一方面,教育訓練也不夠周延,變成只是管理、查緝、執法。請問署長,金馬澎分署將來的總部設在哪裡? 王署長進旺:現在設在金門。 邱委員文彥:您當然有一定的想法,但是以現行的操作,似乎也沒有太大的問題。今天我們不用辯論,我只是陳述個人的理念。舉一個例子,本席想請問海上風力是由哪個機關管?光是工作船,海巡署沒有辦法去管制,國安局也沒有辦法管制,其實我們現在關心的不是管工作船的問題,而是到2030年海上有千架風機的時候,你怎麼去規劃和管理?沒有人管!潮間帶海域的部分也沒有法可以管。所以,我們只是關注到海域的執法而已,沒有整體的規劃,我們不是從一個海洋國家就永續發展的角度去看待海洋主管設置應該有什麼樣的功能職掌。 本席本來的想法是陸域部分有環資部,包含保育、空氣污染等等,海岸和海域應該是海洋部或者是海洋委員會。紐西蘭的海洋和海岸的地區法就是陸上一部分,比如我們可以訂定最高高潮線往上500公尺,類似這樣子,就是我們現在岸巡的部分,往外海到12海里,這個部分所有海域的規劃管理政策,就是由海巡署、海洋委員會或海洋部去決定。中國大陸有一個海域使用管理法,或是北海海域的管理,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東西就叫作海域空間規劃,大陸叫作海洋功能區劃,我們這部分就沒有人管。本來本席是非常期待,假設我們有一個非常好又完整的海洋主管機關,比如海洋委員會或是海洋部,它就必須要負責總體的規劃,韓國也是因為這樣而非常強大,有很多研究發展的能量,這些研究發展的能量就是提供給我們做規劃管理。就上述國外的例子,加上我們的長期思考,我們提出這樣的建議。 我們希望有一個海洋保育署,今天漁業主管機關所謂的保育只做魚種,就是捕撈商業性魚種的保育,也許我們還有一部分的主管機關是有關係的,比如將來可能到環資部的就是林務局,可是我們也知道,光是白海豚和藻礁就沒有辦法管理好。所以,我們希望有一個海洋的主管相關,要對非經濟魚種、對整體環境的保護,更重要的要有一個法,比如海域使用管理法用以支撐海洋保育署,讓它對我們國家的海洋空間規劃有一個全盤的藍色國土的藍圖。因此,將來會有一個海洋管理專責人員的高考,也就是說,我不當海巡署的執法人員,我不考海巡署的特考,但我有高考資格可以成為行政官員,這是否非要去增加新設機關或者增加更多的員額?答案是不會的,海岸管理可以由內政部的人來,海域管理就由地政司的人來,海洋的保護可以由林務局的人來,這是一個人員籌備的思考方式。 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就是提供資料,我們必須要有一些經費,長期去研究,它是行政機關,而不是像現在的國家實驗研究院是財團法人,要自己去籌募經費。海上的研究是非常非常貴的,它就是去做這些。也就是說,今天當我不去參加海巡署的特考,不變成海巡署的軍警或是文職人員,也不去當行政官員的時候,我可以變成一個研究人員。今天我們提出這個構想不是為了任何個人,而是為台灣未來海洋界的學生們、為我們國家的海洋發展而提出這個藍圖。 此外,我們也有提出海洋教育及訓練所,這個想法是希望教育訓練不只是針對海岸、海域的查緝、執法,而是更通盤了解海洋的保育、管理、執法等,做一個長期的教育訓練,這是我們非常期待的。當然我也了解這部分還需要更進一步協商,署長也沒辦法說,我來決定是與不是,尤其是三級機構的部分,當時我在質詢時,江院長就說,沒問題,你可以跟高委員金素梅協商,因為高委員金素梅有提出他的版本,即原住民文化發展局,後來高委員金素梅已經同意不提了,我們也才提出這個,所以我們還有一個名額,最後這個機會是不是可以讓我們繼續發展下去,變成一個海洋國家?很抱歉,今天沒有讓你充分說明,但是這也不是我們能決定的事情。 其實本席真正的期待是台灣變成一個海洋大國,您跟我都見證這個歷史的一刻,我們一起到吉里巴斯去看,你看到中華民國的船艦到人家的內水、領海飄揚我們的國旗,那是多麼令人驕傲的事!很抱歉,今天本席的發言並沒有讓你做一些補充,也沒有讓大家做充分的說明,但是我很期待所有關心海洋的人能共同努力,就像我跟馬總統報告的時候,他說,我們一起努力吧!同樣的,我也期待大家能共同努力,看看在最後關頭能否為台灣的世世代代著想,建立一個強而有力的海洋主管機關,謝謝! 王署長進旺: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林委員滄敏、簡委員東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海巡署另以書面答復。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林委員滄敏書面質詢: 釣魚台風雲,我們何去何從。近年來,日本方面加快了對於釣魚台所進行的「領土既成事實化」的步伐,除了海保廳船隻定期巡航外,也傳出要購買釣魚台土地的規畫。日本想要擴張海洋戰略線的企圖已昭然若揭。 台灣的保釣運動由來已久,其中除了涉及複雜的民族主義情愫外,還反映了一個很尷尬的社會心理:離台灣近在咫尺的釣魚台,竟然會被日本宣稱為其領土,實在是情何以堪?儘管我們目前在經貿領域,通過台日投保協議和相互承認協議的簽署,更趨緊密,雙方經貿關係是台日斷交以來最好的狀態。但是在維護主權領土的問題上,我們能軟弱或妥協嗎? 盱衡主客觀因素,為了宣示對釣魚台主權,我們至少必須有以下作為:其一、強化海巡署對釣魚台海域巡航的力道,使其不只常態化而且提高巡航頻率;其二、強化海巡署船艦的巡航力量,將其大型化;其三、可考慮將海巡署升格為「海洋部」,納入漁業和海洋調查等相關單位,並且和海軍形成互為表裡的搭配。其四、重新通過內政部發布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的標準名稱,並再度明確規定它們所歸屬的行政管轄單位;其五、透過中央和地方政府層級,正式將釣魚台列為海洋調查及觀光賞鯨區。其六、重新製作中華民國目前所實際管轄地圖,特別突出將釣魚台納入地圖和教科書,完整稱呼我們所轄地區為台澎金馬釣魚台。 在另一方面,據傳大陸方面也擬成立類似我方海巡署的海岸警備隊,甚至規畫將「國家海洋局」升格為「國家海洋部」藉以強化對其宣稱管轄的海域,進行定期巡航的力道。而且,大陸也布署相應的軍機軍艦,隨時應付可能發生的主權衝突事件。 大陸這些做法,不只對日本構成壓力,同時也對我們形成競爭的壓力。在釣魚台主權爭議問題上,我們當然不必主動製造衝突;但是,在捍衛釣魚台主權的實質作為上,絕對不能落於大陸之後。否則,如果讓大陸「幫」我們維護釣魚台主權,情何以堪。 保衛釣魚台主權,由於主客觀因素制約,很難和大陸合作;但兩岸至少在有關海域巡航的範圍,透過協商在內的各種方式,形成必要的默契,以免兩岸海域巡航範圍產生張力,讓日本有機可乘,甚至貽笑國際。 多年來,政府雖然不斷對釣魚台表示主權,但實質採取「準中立」的方式應付爭端,面對未來,我們當然不主動挑起衝突,但必須有更實質的較強勢作為;面對大陸,至少必須有一致對日的共識默契。 簡委員東明書面質詢: 王署長,各位列席的官員大家好: 本席請問: 書面報告p.26 一、「充實海巡建設,擴展執法能量」方面,報告中指出,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聯絡道、曳船道、碼頭、機場跑道),預計民國104年12月完成。 但都是基礎設施的擴建,可能無助於太平島防務,請署長說明如何有效提昇南沙防務工作? 二、續建海巡艦艇方面:104年規劃完成一千噸吸巡防救難艦2艘及一百噸級巡防救難艇5艘,未來將賡續建造一千噸級巡防救難艦2艘、一百噸級巡防救難艇21艘。 但都是「救難艦艇」所用,海巡署有沒有增加提昇戰備所需的戰備艦艇? 邱委員議瑩書面質詢: 海巡署今年1至9月查獲違規越界的中國籍船隻有1千餘件,其中裁罰228件,罰鍰計3,946.5萬元。這樣的查緝績效引發幾個疑慮: 一、若與過去績效相較,102年度共查獲989件,裁罰了282件,罰鍰計5,218萬元。今年才過3/4,查獲件數已久已經超越去年,然而裁罰件數卻比去年少了2成。從查獲案件量來看,中國漁船越界的情形絲毫沒有改善,應該加強查緝與開罰,海巡署卻反其道而行,究竟是基於何種考量,逕自降低了開罰比例,海巡署應詳加說明。 二、從查獲海域來看,今年裁罰的228件之中,以金門海域的78件居冠,然而開出罰鍰金額754萬元,卻低於澎湖海域的1,305萬與中部海域的1,170萬元,而這兩個地區開罰件數分別為49件與52件。查緝與裁罰的主管機關皆為海巡署,金門平均每件罰鍰金額不到10萬元,遠低於澎湖與中部的20多萬元,地區差異為免太大。這種巨大的差異是否源於小金門的小三通,連帶造成當地海巡人員與對岸關係密切,所以裁罰時從輕發落?海巡是全國性服務,對外代表國家行使主權,裁罰時應該有一致的標準,以降低他國船隻投機取巧的空間。 三、海巡署對於越界中國漁船的裁罰,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0-1條之規定,可處以5萬至50萬元的裁罰。去年的平均裁罰金額約5萬,今年雖然提高到17萬元,但仍遠低於裁罰最高金額,甚至連一半都不到。基於中國漁船越界問題不減反增,應該大幅度提高裁罰金額,以嚇阻中國漁船持續犯界。 四、此外,為顧及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與平等性,中國籍漁船犯界,應該比照其他外國籍漁船處理,回歸《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的規定,處以100萬至500萬元的罰鍰,而非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單獨規範,平均罰不到20萬元,獨厚中國籍船隻。 五、整體來看,查獲違法後的開罰比例偏低,即便開罰,罰鍰金額也偏低。海巡人員冒著風浪與安全威脅奮力查緝,事後裁罰卻不成比例,不僅有縱放之虞,更可能嚴重打擊第一線士氣。海巡署應儘速提高裁罰率與金額,以展現政府捍衛海域及漁業權益的決心。 主席:報告委員會,10月8日(三)及10月9日(四)的議程是有關104年度內政部營建署及建築研究所相關單位的預算及所屬基金的審查,委員如有預算相關提案,請於10月8日(三)上午10時以前送交議事人員彙整,以便進行審查。 今天的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2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