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103年10月2日(星期四)9時至12時1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育敏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今日會議議程。 報 告 事 項 邀請衛生福利部邱部長文達報告業務概況(含第5會期委員會會議通過臨時提案之辦理情形)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處理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解凍案等28案。 (一)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作成凍結1,0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二)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作成凍結1,0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三)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推動衛生福利科技發展與管理」之獎補助費,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四)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提升臨床試驗國際競爭力計畫」之獎補助費,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五)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建構偏鄉資訊醫療照護網及健康照護發展計畫」,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六)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2目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數位資訊醫療之推動與整合」及「建立雲端醫療照護服務計畫」,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七)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3目第2節「社會保險補助」項下「低收入戶健保費補助」,作成凍結5億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八)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4目「社會救助業務」項下「辦理急難救助工作」之馬上關懷專案,作成凍結5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九)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8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作成凍結1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十)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9目「醫政業務」,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十一)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9目「醫政業務」,作成凍結3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十二)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11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十三)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11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落實長照十年計畫」,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十四)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11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強化護理人力培育與提升專業知能」之業務費,作成凍結二十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十五)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13目「中醫藥業務」,作成凍結5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十六)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第17目「醫院營運業務」項下「醫院營運輔導」補助醫療藥品基金(人事費除外),作成凍結五分之一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十七)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第1目「科技發展工作」,作成凍結3,0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十八)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作成凍結1,0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十九)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作成凍結5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二十)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業務」之業務費,作成凍結39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二十一)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社會及家庭署第4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之業務費,作成凍結2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二十二)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社會及家庭署第4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辦理ICF行銷與民眾教育宣導之一般事務費,作成凍結5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二十三)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社會及家庭署第4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辦理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及家庭支持服務等工作,作成凍結2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二十四)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社會及家庭署第4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補助各類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辦理教養、養護服務,提升服務品質,作成凍結2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二十五)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社會及家庭署第4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作成凍結1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二十六)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社會及家庭署第4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家庭支持服務」,作成凍結1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二十七)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社會及家庭署第4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家庭支持服務」之業務費,作成凍結20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二十八)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針對該部社會及家庭署第4目「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家庭支持服務」之業務費,作成凍結50萬元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 主席:請衛福部邱部長報告。 邱部長文達: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文達承邀前來 大院列席報告,深感榮幸。首先,就大院對本部的支持及指教,致上最高的敬意及謝忱。今年上半年各項施政推動情形的詳細資料,已編印成書面報告送達 大院,敬請各位委員先進參閱。 本部於去(102)年7月23日成立,整合衛生醫療及社會福利資源,以「促進全民健康與福祉」為使命,並以「健康、幸福、公平、永續」為核心價值,提供民眾全面及整合性之衛生福利服務,未來我們將繼續努力打造本部成為「最值得民眾信賴的部會」。 以下謹就「重要疫病防治」、「促進全民健康」、「精進醫療照護」、「健全福利服務」、「社會保險改革」、「食品藥物安全」、「參與國際社會」等七大政策之重要工作項目,報告近期主要施政成果與未來規劃,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一、重要疫病防治 1.今年至10月1日止,登革熱及流感併發症案例較去年同期增加,本流行季本土登革熱3,307例,主要發生於高雄地區,流感併發症1,873例亦較前一流感季增加約1倍。因此,本部與環保署及地方政府已召開2次登革熱防治流行疫情處理協調會報,派遣機動防疫隊,除持續嚴密監測疫情,並協助地方政府落實孳生源清除工作;流感防治部分,10月1日起辦理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並維持流感抗病毒藥劑儲備量。 2.有關伊波拉病毒出血熱等新興傳染病,目前均無國內案例。將持續進行監測,即時掌握疫情趨勢;另肺炎鏈球菌疫苗於今年起提供1至5歲幼童公費接種,並補助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學幼童公費常規疫苗之接種診察費,提升弱勢族群之接種率。 二、促進全民健康 1.提供孕婦產前檢查、新生兒及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均達90%以上;推動母嬰親善環境,母乳哺育率達48.7%,已超越全球平均值;另有關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人工生殖補助方案,本部刻正積極研議規劃中。 2.推動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共140萬民眾受益;辦理老人健康促進活動,共8萬名長輩參與;22縣市全面推動高齡友善城市並輔導81家健康照護機構獲高齡友善認證。 3.癌症防治工作方面,全癌症五年存活率較96年提升5%,子宮頸癌等四癌篩檢率已逐年提升,而癌末病人之安寧療護利用率已上升超過50%。 4.降低健康危害方面,18歲以上吸菸率降至18%,積極推動二代戒菸治療試辦計畫,服務人數較去年同期成長33%;18歲以上男性嚼檳率已下降至9.5%。另外,持續推動肥胖防治工作,今年度號召60萬人,共同減重600公噸。 5.推動健康場域方面,全國140家健康促進醫院、138所健康促進學校、19個安全社區及22個健康城市通過國際認證;此外,持續關注弱勢健康,今年起全面補助國小一年級學童臼齒窩溝封填服務及弱勢兒童牙齒塗氟,並補助罕見疾病維生醫療器材、特殊營養品及緊急用藥。 三、精進醫療照護 1.持續改善醫護執業環境及安全,修正藥師法第11條,保障民眾權益與用藥安全;辦理生育事故爭議事件試辦計畫,至8月底共受理226案,醫糾事件減少77%;推動護理改革計畫,執業登記人數已超過14萬人,較改革前增加8千多人。 2.規劃設置兒童醫院,已初審通過台大等4家醫學中心設立兒童醫院。推動安寧緩和醫療,簽署安寧意願並註記健保卡人數達24萬餘人,執行成效為亞洲第一名,世界第十四名;另推動電子病歷已完成321家醫院及2,946家診所。 3.為強化偏遠地區、離島及原住民族地區醫療服務品質,持續督導19家醫學中心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緊急醫療照護服務,並辦理IDS及巡迴醫療,服務43萬餘人; 培育在地養成醫事人員,公費醫師留任率達7成,並辦理緊急醫療空中轉診後送服務。本部澎湖醫院於102年12月成立心導管室後,心臟內科空中轉診後送次數已由51%降至16.7%。 4.建構長照服務體系,長照服務涵蓋率103年提升至32.2%,累計服務15萬餘人;積極建置普及式長照網絡,預計103年底完成資源不足地區89個居家式服務據點,120個日間照護中心及23個失智症社區服務據點;另發展急性後期照護,共有129家醫院提供服務;與縣市政府合作,預計103年設置970個社區遠距生理量測服務據點。 5.加強心理健康服務方案及自殺防治策略,102年自殺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12,成功降至世衛組織中盛行率地區標準,並已連續四年退出10大死因;持續強化戒癮治療服務量能與可近性,指定155家醫院及137家機構提供戒癮服務;同時加強特殊族群處遇量能,新增刑後強制治療處所5家; 補助6家醫療機構成立兒童保護小組,提供身心治療與後續輔導追蹤服務。 6.強化本部所屬醫院功能,辦理關懷弱勢族群之醫療照護,台中、台南醫院設立漸凍人照護病房;20家本部所屬醫院提供中期照護服務,24家辦理失智失能社區照護;金門醫院新建綜合醫療大樓並於今年6月27日啟用提升偏遠離島地區醫療照護服務。 四、健全福利服務 1.在婦女福利及家庭支持部分,辦理特殊境遇家庭生活扶助,1萬餘戶家庭受益。建構優質托育環境,於今年9月15日發布「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辦理保母托育補助,計5萬多名幼童受益;推動高風險家庭兒童及少年處遇服務,協助3萬餘名兒童及少年;並補助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費及交通費。 2.在兒童及少年福利部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國內法化,預定於9月底前送行政院審議;設置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推動以預防為主之整合性服務網絡;提供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共計補助30億元,並提供弱勢兒少經濟協助。 3.在老人福利部分,積極推動長照十年計畫,設置1,939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逾20萬名老人受益;另外,針對中低收入老人給予生活津貼、健保費補助及裝置假牙補助。 4.為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內法化,預定於9月底前送行政院審議;辦理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累計核發42萬餘件;並提供生活補助、健保保險費及購置輔具費用補助。另為提升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服務品質,辦理275所機構評鑑。 5.辦理社會救助新制,計照顧低收及中低收入戶68萬餘人,並協助其自立脫貧;辦理急難救助馬上關懷專案,計有1萬多個家庭受益;另結合民間資源,提供遊民醫療、飲食、暫時庇護處所等服務,以維護其基本生活。 6.推動社區發展、志願服務及社會工作,目前全國計有6,742個社區發展協會、志工人數已達100萬餘人;持續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截至目前已完成納編827名,占預定納編員額總數之55%,並於103年5月建置完成社工人力資料庫,以提升社工人力之管理運用效能。 7.在保護服務方面,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法,並整合保護資訊、精神照護及自殺防治通報等系統,辦理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多元處遇服務,建立保護性社工人力專業久任制度。 五、社會保險改革 1.健全健保財務,102年全民健保補充保險費收繳約402億元,截至103年6月底,健保收支累計結餘990億元,已達到法定安全準備原則。 2.積極擴大照顧弱勢民眾,給予弱勢民眾保費補助、欠費協助及醫療保障等協助措施,至103年7月鎖卡人數已降至4.3萬人。 3.持續健保支付制度改革,推動以病人為中心整合照護計畫、高診次就醫輔導等措施,促使醫療資源合理使用;辦理國保財務精算及費率調整作業,以確保國民年金永續經營;此外,本部已積極規劃推動長照保險立法,預計於9月底前將長照保險法草案陳報行政院。 六、食品藥物安全 1.有關劣質油品事件,強冠「全統香豬油」及來自香港之違規油品,均已下架回收封存,並已逐步銷燬;為落實食安法管理措施,食用油脂製造及輸入業者需於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登錄,並納入食品追溯追蹤管理,同時落實執行食用油脂製造業者三級品管機制。 2.為保障全民用藥安全,引領台灣製藥業國際化,輔導國內72家藥廠實施國際PIC/S GMP規範,並於年底全面完成實施;此外,建置多重諮詢輔導機制並提升審查效能,加速新藥上市;辦理跨部會合作打擊不法產品,不法藥物查獲率已下降至3.3%,廣告違規率下降至5.21%;另,持續強化輸入食品邊境查驗效能,已公布390則不合格之進口食品訊息。 七、參與國際社會 1.出席第67屆世界衛生大會,進行58場雙邊會談,並參加亞太經濟合作會議,藉由專業參與,讓國際社會肯定台灣的醫療衛生實力,並建立我國國際人脈,開創後續合作機會。 2.辦理國際援外工作,派遣防疫醫師赴奈及利亞協助駐館人員、台商及僑胞防範伊波拉病毒感染,並提供防護裝備及指導使用。 3.辦理臺灣國際醫療衛生人員訓練中心計畫,已有46個國家、956位人員來臺完成訓練;辦理「太平洋6友邦及友我國家醫療合作計畫」,強化我國醫療援外效益,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 面對大環境之變化與挑戰,本部除持續強化既有施政作為外,並積極規劃未來施政重點如下: 一、在傳染病防治部分,嚴密監測流感及新興傳染病國際疫情,及時調整因應之防疫措施,強化登革熱等傳染病防治工作,加強醫療體系量能,減少重症或死亡個案發生,並穩定國家疫苗基金財源,依序推行完善之疫苗政  策,保障國人健康。 二、營造友善健康環境,規劃推動全人全生命歷程預防保健服務,強化重要慢性病防治,以及完備人工生殖相關法令,調漲菸捐修法及推動國民營養法立法。 三、完善健康照護體系,推動中期照護與長照服務網計畫,建構整合、全面覆蓋之健康照護體系,持續強化偏鄉醫療照護服務,並完成長照服務法立法及推動長照保險制度。 四、強化社會福利服務,賡續推動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新制,擴大照顧弱勢,提升社區互助機制,完善兒少服務體系與支持家庭照顧功能;強化保護服務體制,落實三級預防機制。 五、強化食品安全管理,推動食安法修法,加重刑責與罰金;落實行政院8大強化食品安全措施,加速完成食品業者登錄制度與添加物源頭管理;落實藥物及化粧品管理,並完備中藥材管理人員制度。 本部於上會期及臨時會期間多承 大院協助,通過多項重要之法案,對本部業務之推展有莫大助益,文達在此虔表謝忱。本會期預定請 大院優先審議之法案計有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菸害防制法第4條、第35條修正草案、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草案、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尚祈 大院鼎力支持優先審議,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以嘉惠全體國人。 另第8屆第1至5會期委員會臨時提案共有413案,已完成409案,尚有4案仍與相關單位積極協調處理,將儘速完成,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 今天是重陽節,在此敬祝全國的長輩重陽節快樂。為了讓長輩能夠活得健康快樂,政府對於老人的經濟安全、健康維護及撫養照顧等工作特別關心與重視,並積極推動長照服務法,這幾天已經完成協商並送交院會二、三讀,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讓老人能夠受到更完整的照護,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邱部長的報告,就如同邱部長所言,今天是重陽節,希望全國兩百七十多萬的老年人都可以過得健康快樂。 另外,針對衛福部的報告,其實媒體都非常關心有關伊波拉病毒的問題,因為現在美國已經出現了第一例,所以大家都非常關心這個問題,我想這也會是今天各委員質詢的焦點。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本席有程序問題。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程序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同仁。上個禮拜我們提出了一項提案,同時也請關務署及衛福部一起來討論,當時委員會達成一項決議,那就是衛福部必須向關務署調資料,請關務署提供給衛福部,衛福部必須依照關務署所提供的資料送給本委員會,做為委員問政監督之依據。餿水油的用量這麼大,油源又非常複雜,我們希望瞭解的是究竟哪些廠商從海關貨號15180050進口餿水油,誰買了餿水油進來?另外還有一個貨號就是38231930,誰進口了大量的下腳料酸性油?我們希望衛福部要做兩件事,一方面是要透過關務署所提供的廠商資料,去調查每一個廠商把這些油拿到哪裡去了;另外一方面,我們希望他們把資料提供給本委員會,由我們來協助查詢。這件事情已經經過委員會的決議,衛福部堅持不給我們資料,幾次協商都不成,到今天早上開會前20分鐘,他們終於說他們要給了。我們本來以為他們真的要給了,結果資料拿來一看,卻是去廠商辨識化的資料,雖然他們說去廠商辨識化的資料可以去查,但問題在於這是委員會的決議;他們說擔心會有洩密的問題,但這是立法院委員會的決議,基於問政監督與調查之所需,要求行政部門提供資料以維護食品安全的公共利益,他們卻說這樣會有洩密之虞,我們一再就資訊公開法、個資保護法及行政程序法跟他們溝通所謂的洩密所指為何,所謂洩密所指乃是無故,也就是沒有理由的洩密給記者、沒有理由的進行商業利潤販賣,那才叫做洩密。 基於憲法賦予立法權對行政權的監督,基於法令規範對於食品安全的調查和監督的責任,立法院立法權對行政權絕對有資料調閱的權力,而且沒有事涉國防機密,要個廠商的資料要了半個月還要不到,這實在太令人匪夷所思了!你們不要再龜龜縮縮了,不要再提供那些去辨識化的廠商資料給我們,我們希望衛福部提供一份完整的資料給我們,否則立法院就形同虛設,立法院就是在行政院下面,立法權永遠是由行政權在支配。本席希望本委員會的委員能夠支持,共同讓代替人民在此行使的立法權得以伸張,不要讓人家看小我們。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程序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同仁。上次貴委員會在處理臨時提案第16案的時候,就已經通過該項臨時提案,要求衛福部必須向海關調閱相關資料,然後提供給本委員會參考。在憲政機制的設計當中,行政必須向立法負責,國會擁有調閱權及調查權,在歷次的大法官解釋中,這已經是非常清楚的事情。換句話說,如果公務機關相關的行政資料涉及公共利益或行政作業的話,立法院本來就擁有調閱的權力。行政機關錯誤引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其實是完全錯誤解讀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意義,因為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部分,本來行政機關就有法定義務必須依法行政,並提供相關資料,否則假如有逃漏稅廠商或是像衛福部所公布的違規廠商,請問你們憑什麼公布這些廠商的名單?就是基於公共利益嘛! 根據本席的瞭解,貨號1518非食用油品有流入飼料廠及相關食品廠的情形,行政部門不公布這些廠商的名單,無疑是在替這些廠商護航,根本就是在包庇這些廠商。到底是哪一家食品廠、哪一家飼料廠違規使用1518號列的相關油品,衛福部到現在竟然都還不公布讓國人知道,也不公布相關資料給國會進行調查及瞭解,我覺得這樣已經逾越憲政的界限,這種做法已經違反衛福部為國民健康把關、實現全民健康、維護公共利益的宗旨。衛福部今天必須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國會參考,這是當時藍綠立委都沒有意見所通過的提案,而且也是關稅署副署長和馮主任與本席私下協商的結果,我們所要求的資料並不是報稅的資料,我們只要求你們提供年度進口噸數及廠商名稱的相關資料,這和稅務一點瓜葛都沒有。你們先用關稅法來推拖,接著又提到個人資料保護法,這很明顯是在錯誤解讀法令,根本就是想要包庇這些違規的食品廠及飼料廠。這些事情我都問過,餿水油連豬都不能吃你知道嗎?我問農委會官員為什麼豬不能吃餿水油,為什麼豬能吃餿水,卻不能吃餿水油?他們說因為餿水油裡面加了什麼化學藥劑下去處理,根本沒有人知道,所以連豬也不能吃。連豬也不能吃的東西,這些違規廠商卻進口了,我們想知道的是以海關貨號1518進口的餿水油到底跑到哪裡了,國會只是要行使調查權,國會只是要行使憲法所賦予的權利來調閱資料,但是都拿不到,難道國會議員只是立法局嗎?我們是附屬於食藥署TFDA下面的小屁孩嗎?是這樣嗎? 主席:陳委員,發言時間到了。 陳委員其邁:部長,都是你不提供啦,下面的人告訴我是你不提供的,除非你有更大的壓力,那請你告訴我是誰要你不要提供,我對你很尊重,你的人格我很尊重,對於這件事情,如果你要破壞憲政體例,你要包庇這些廠商,我這次饒不了你!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同仁。我們要讓部長知道現在人民的心情,為什麼我們一定要知道進口這二個貨號的廠商名單?因為現在全民的心情還是很無奈,我大多數的選民都告訴我他們還是不相信街坊上已經沒有餿水油了,只要是外食,他們都不相信自己沒有吃到餿水油,對此,我不知道要怎麼回答,因為我也沒辦法讓他們安心。長年下來,我相信全民全面都在吃餿水油,身為替人民把關的國會,我們過去長期以來沒辦法為人民把關這件事,很可能讓全民全面的每天在吃餿水油,今天事情爆發了,我們怎麼對全民說「你放心,已經全部都在控制之中,去路全部都掌握」?因為要讓民眾安心的前提是要先知道這些油品的去路,這才能一條一條的把通道堵起來,事後也才能去檢測是否已經改善,如果要知道去路是瀰漫到什麼程度,那就需要知道來處,但現在部長竟然不把來處給我們! 部長,如果這些相關資料與情況都掌握在你的手中,而你能夠用某種方式讓全民安心,那也不必勞動到我們來繼續監督,但是部長有嗎?也沒有!部長現在的處境是這樣的,上星期院長對外宣布這星期要處理懲處,偏偏這一、二天部長又製造了這樣的緊張,在你的手中還在包庇這些廠商,所有壓力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的集中在部長一人身上,您所為何來?我認為部長應該不要再管什麼長官懲處名單,也不要再管去留了,部長心中放著的應該是全民的健康、全民的公共利益,為了讓人民安心,為了確保人民的健康,應該讓國會好好監督,讓我們一起來向人民證實這一切都已經成為過去。油從哪裡來、油到哪裡去應該要公開透明,由全民檢驗才能讓全民安心,也才能真正的杜絕餿水油!這一點還是要苦口婆心,希望部長不要再包庇,這個名單無論如何一定要公開。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同仁。有這種政府真的很悲哀,各部會都這樣出問題,每次要求提供資料都拿不到!你們到底要不要查?部長,你們說9月16日後兩週要把這個食品問題處理好,當初的期限是到9月30日,而現在我們提到的這二個海關貨號的油品是漏掉的,被委員查出來之後也已經把海關貨號報給你們了,你們還查不出來,臺灣有這麼大嗎?海關有幾個?你們到現在還不知道這些油從哪裡來,也不曉得是哪個廠商進口的,我實在不相信你們這麼無能,以「15180050」與「38231930」這二個海關貨號進來的油有1萬多噸耶,一個是餿水油,一個是下腳料油,你們到現在還查不出來嗎?怎麼有這麼笨的政府! 人民相信你們,你們也一再保證,但其實到現在你們還是不敢保證所有上架的東西都沒有問題,我在總質詢時詢問過,在委員會也詢問過,但是沒有一位官員敢保證,現在你們又隱瞞這1萬多噸油品的進口廠商,之前能夠查的你們都查了,包括正義等等,為什麼進口這二個貨號的廠商卻查不到?到底是怎麼樣?他們像洗錢一樣的在洗油嗎?出口再進口啦,我們已經得到這方面的消息了,你們卻還查不出來,而且還不敢公布,有什麼不敢公布的,全國人民的生命掌握在你們手上耶!如果是這樣的話,檢調應該趕快出面處理,這兩種油一定要查出來,以這二個貨號進口後的油品去向你們都不知道,那你們這兩個禮拜在做什麼?部長,你要負起全部責任,你今天還坐在這裡,但卻沒有把這兩種油的去向與廠商查出來,我不相信你們查不出來,1萬多噸耶,食藥署還推東推西的說「不知道」、「不能發表」,這是什麼意思?為什麼不能發表?我希望媒體趕快追這兩種油,這1萬多噸的油是漏掉沒查的,但是到今天都還不知道油品的去向,這什麼政府啊,各單位都這麼鬆散!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同仁。我再補充一下,我們要求行政單位提供資料,關務署已經提供給衛福部了,衛福部也已經查清楚了,但就是不給我們,而且是以關稅法第十二條規定資料不得洩漏為由,作為業者的護身符,我們一再表示,從法制觀點來說,所謂洩漏,絕對不是提供給立法院叫做洩漏,因為一般來說的洩漏是無故洩漏。 我們都知道,很多廢棄物回收業者同時也是食品加工業者,農委會提到進威的餿水油、工業用油的流向時,都說是到了飼料廠,之後就不查了,但我們發現這有很大的漏洞,因為飼料廠同時也是食品加工廠。我再舉個例子,新北市查到的那一家表示自家的廢油已經交給某廢棄物清理回收商,但我們查到承德這家回收商公司工商登記的第一項就是油脂製造,也就是說,他們說交給合法回收商再利用作為再生能源生質柴油,但我們查了之後卻發現這家公司既是食品油脂製造業,同時又是生質柴油製造業,然後這樣就不查了,我們認為回收商、飼料廠是製造有問題食用油的來源。 另外,令本席感到非常痛心的是1518與3823不是行政部門主動去查到的,是本席查到後交給他們去查,本席已經提供資料給他們,但是他們卻不給資料、不公布,也不調查!剛才陳委員節如提到下腳料酸性油,在臺灣發生棉仔油事件時,臺灣植物油的油源少掉很多,但就在那一年,海關貨號3823的油大量進口一倍,這些油跑去哪裡了?是不是環保廢棄物的廠商進口進來,同時又是油脂加工製造商的那家公司加工製造後又販賣出去?衛福部推說回收業者不歸他們管,因此他們怎麼會去調查,又怎麼需要調查?我上星期要求1518與3823要有主管機關,但他們是推來推去,發生問題後仍然不調查,我們對此感到非常痛心,我們希望這個部分能搞清楚,就像剛才管委員所說,我們想把所有的漏洞堵起來,就要知道可疑的油是從哪裡進來經過加工再到我們的餐桌上,但你們卻是看到回收商就說不管了,回收商同時是食品加工商耶,怎麼可以不管?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感到非常遺憾,上星期本席擔任召委時,財政部關務署的人在這裡講得一清二楚,整個流程是衛福部食藥署行文財政部,財政部把資料給食藥署,食藥署就能把資料用密件交給我們,當時都講好了,財政部也沒有反對,結果會議結束後,財政部把資料交給食藥署時竟然告訴食藥署,依據關稅法第十二條,把資料給我們會有刑法上的問題,既然如此,那天為什麼不講清楚?今天食安問題已經鬧成國際問題,已經動搖國本了,我們要求的不是所有進口廠商的資料,而是進口這二個貨號的廠商,你們私下告訴我這裡面沒有食品公司、食品工廠,如果這樣,公布這些廠商以安民心不是符合國家利益嗎?為什麼給我們前面三個貨號,還要我們自己去查,我覺得這是沒有道理的事情! 我們不斷建議應該比照日本在首相之下設有食品安全委員會,也就是說,我們應該趕快在行政院長下設置常設機構,長期、定時監督國家的食品安全。昨天有一位研究歐盟食品安全法規的專家告訴我,德國對於食品安全是成立食品安全部,今年三、四月因為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所以德國總理梅克爾下令將食品安全部與司法部合併為司法部及食品安全部,但是我們的國家呢?行政院組織改造後,消保會變成消保處,今天委員連要個資料都這麼困難,如果這份資料沒有問題,就應該趕快公布!根據關稅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八款,財政部是有權利可以排除個資保障的,為什麼不肯?難怪大家會懷疑其中有問題。委員會接到陳情人告知這裡面有問題,有食品廠商進口這種有問題的油,我們發現了這個漏洞,想把它補起來,這不是為國家好嗎?如果我們接獲的訊息是錯誤的,行政單位也應該趕快公布這些廠商是沒有問題的,國人是不是就能更加安心,這有什麼不可?有什麼不好?我們要個資料要這麼久,衛福部向財政部要資料這麼困難,而我們向衛福部要個資料也這麼困難,這個國家到底在搞什麼!還怕這個國家不夠亂嗎? 主席:請吳委員育仁發言。 吳委員育仁:主席、各位同仁。我想大家都知道立法同仁要為食品安全衛生把關的想法是非常強烈的,因此要求行政單位提供海關貨號1518及3823這二項進口油品的流向資料,坦白講,我真的恨不得趕快把這些資料揪出來,我們都想要了解這些油跑到哪裡去了,但我同時在思考為什麼行政部門不願意提供這些資料?我也思考我們立法權的權力大到哪裡?舉例來說,如果某家工廠內部的職業安全衛生發生了很多事情,有很多的職業病發生,我想要調閱該工廠所有員工健康檢查報告,以此印證這家公司的化學物質暴露狀況,行政部門可不可以提供這些資料?又能提供到什麼程度?如果行政部門要提供給我這家公司的員工健康檢查報告,恐怕也必須把名字遮掉,只能提供這家工廠員工的健康檢查報告情況,同樣的,海關為什麼要把相關貨品的流向遮住,我推想這可能牽涉到財產權的保障,如果將這些資料公開,就會揭露出這家工廠與哪些客戶交流、商品流向及買賣額度等,這些在法益保護上是有意義的,做生意的人通常都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是與誰做多少生意、賺多少錢,但是這又牽涉到食品安全衛生,大家對於油品的流向又迫切需要知悉,所以就產生了非常嚴重的衝突,如果廠商的東西符合安全衛生,沒有任何違法之處,而行政部門去查了該公司的個資、通路及客戶資料等,而且還違法公開這些資料,我想行政部門可能也擔心之後會受到法律的追溯。 基於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大家都迫切想要知道這些油品到底往哪裡去了,但衛福部如果要提供這些貨號油品的相關資料時,應該要在全民健康的保障與廠商財產權的保障下取得平衡。我的看法大概就是如此。 主席:程序發言到此告一段落。 上次本委員會臨時提案的決議,是責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向財政部關務署調資料,要求經濟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三個月內釐清權責,並訂定輸入規定。剛才也聽到本委員會通過的是要求他們在三個月內訂定輸入規定,所以剛才幾位委員發言的內容跟提案的內容,其實是兩件事,另外就本席了解,林淑芬委員剛剛也講了,林委員現在手上有一份資料,但是他必須去掉這些廠商的個資資料,所以並不能以這樣的理由認為衛福部沒有做任何事情,我想這其實也跟事實不吻合。 另外,本席要在此宣告,我想大家都很關心全球伊波拉病情的問題,還有今天是重陽節,相關老人的議題,包括我們有多少老人遭受虐待,需要更進一步保護等等,這些都是大家高度關注的議題,所以本席宣告現在開始進行今天的質詢。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反對! 陳委員其邁:(在席位上)你要請原來的召委解釋,怎麼是你自己在解釋? 主席:好啊!林委員有沒有拿到資料?田委員有沒有拿到資料?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有啊!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同仁。我拿到資料,但是當時提案寫得很清楚,我們是9月25日通過的,這是為了杜絕油品混摻,並落實源頭、分流管理,爰要求調閱貨號38231930002、15180050002之歷年輸入業者清單及輸入量。所以這裡面非常清楚,我們是要求調閱歷年輸入業者清單及輸入量…… 主席:誰調閱? 田委員秋堇:然後責成…… 主席:沒有寫委員會調閱,那是誰調閱? 田委員秋堇:責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向財政部關務署調資料…… 主席:後面寫的都是三個月內釐清權責,並訂定輸入規定。 田委員秋堇:前提是要先調資料嘛! 主席:我們都不在場。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不要再拗了! 田委員秋堇:然後再要求經濟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三個月內理清權責,並訂定輸入規定。因為當時就發現這些無主貨號…… 主席:田召委,你也知道,今天不能把資料給你啊! 田委員秋堇:我記得當時講到我們的輸入八成是無主貨號…… 主席:當天我們在排碼的時候,本席也聽到關務署說這部分如果有涉及個資是不可以的,剛才你們的發言其實也都講了,今天也不是衛福部一個單位的問題……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同仁。主席!今天還要用「個資」這種字眼嗎?今天哪裡有個資?哪一間公司進口餿水油、餿水油跑去哪裡?就只是這樣子,你竟然以保護個資來搪塞…… 主席:我們今天出席的有沒有法規…… 林委員淑芬:主席,上次我們開會時你不在,我現在就跟你報告,上次的提案是兩件事,第一、把哪一家公司進口餿水油以及歷年來的進口量告訴我們。第二…… 主席:提案是這樣寫嗎? 林委員淑芬:我就是要跟你解釋啊!否則拿錄音檔出來釐清,這是兩件事,當時藍委都還在,各位在座有很多人…… 主席:沒有吧!有誰在?我記得當時的會議不足人數,本席就離開了。 林委員淑芬:第二、1518跟3823這兩個漏洞要怎麼堵起來?所以後半段是在講漏洞怎麼堵起來,行政部門怠忽職責,立法院提案要求補漏洞,今天你們竟然在這裡再一次睜眼說瞎話,護航財團、護航業者,連做為人民代表的立法委員都在這裡幫行政部門及業者護航,你還在跟我講…… 主席:我只是按照會議紀錄。 林委員淑芬:如果你看不懂這個文字的話,你就把會議紀錄拿出來看!把逐字稿拿出來看!把影音檔拿出來看! 主席:那就把逐字稿唸一遍! 林委員淑芬:你看不懂文字稿,我們看得懂!你的理解跟我們不一樣,所以主席,你的認知有問題嘛!那我們就拿當天的影音檔來釐清。你們不就是在「裝痟的」,人民委託…… 主席:林委員…… 林委員淑芬:人民委託我們立法委員對行政做監督,今天難道你們是來護航和放水的嗎?我們要索取一個資料,而且我們還有決議,今天決議行政…… 主席:好了!林委員,你已經發言第三次了,現在請蔡委員錦隆發言。蔡錦隆委員是第一次程序發言。 林委員淑芬:要說是可以說,但是不要扭曲別人的提案…… 主席: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林委員淑芬:要尊重委員提案,要重視食品安全啦! 主席:大家都很重視食品安全。 林委員淑芬:不是在這邊幫業者護航,幫助衛福部來…… 主席:大家都很重視食品安全。 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同仁。我想林委員言重了,我們連一句話都沒講,今天是排了預算解凍案,我們有業務報告,但現在連進入程序都還沒有,請問委員的發言權在哪裡?各位的意見,我們都尊重,我們的提案是以通過為準,所以請主席把提案拿出來唸清楚,就這麼簡單!白紙黑字。在我們立法院,無論你怎麼說,到最後要做成決議,那才算數,這是第一點。 第二、今天有今天的議事程序,每個委員都有權利,你們可以爭取你們應有的權利,這是合法的,但是你們也要顧及他人的權益,不要以偏概全!什麼叫做我們在護航?我們都還沒有講話,就說我們都是來護航的,這樣合理嗎?公平嗎?我昨天才說陳委員是最理智的而已,你們說我們護航公平嗎?這樣說我們對嗎? 第三、依照關稅法第十二條,要求提供資料這部分,衛福部應該也沒有權力,應該是由關稅總署或者是財政部來提供,依照關稅法第十二條是這麼解釋的。所以我希望大家理解,每個委員會都有各自的程序,每個委員也有各自的權利,希望大家互相尊重,而且我們更應該尊重大會的主席,我們每次也都是這樣做的,今天主席排了案子,連報告都還沒報告,我們還在程序之中,現在都已經快10點了,那麼試問我們的權利何在呢?謝謝。 主席:謝謝蔡委員。剛才蔡委員提到會議紀錄,現在請議事人員把會議紀錄印給大家。現在休息,等大家把會議紀錄看完之後,再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針對早上林淑芬委員等要求衛福部持續清查,這些油品是否有不合法之處,這件事情全國民眾都很關注,蔡錦隆委員對此有提出一個提案,首先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同仁。這個提案提供給各位委員參考,請各位看看是否可行?有鑑於油品事件尚待釐清,建請衛生福利部結合相關單位,於七日內將3823193002及1518005002兩號列進口油品清查完畢,並將相關資料送交委員會。 我想這是全民都很關心的事情,食品不是只有你或是我個人在吃而已,是全台灣人民都在吃,所以這是大家都很關心的事,但是我們一定要清楚的了解,沒有限制時間性或是給予太多時間都不行,所以我們希望衛福部在一週內能夠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這兩個序號的油品,到底情況是如何?以上請各位同仁支持。 主席:現在處理蔡委員錦隆等所提臨時提案。 蔡委員錦隆等所提臨時提案: 有鑑於油品事件尚待釐清,建請衛生福利部結合相關單位,於七日內將3823193002及1518005002兩號列進口油品清查完畢,並將相關資料送交委員會。 提案人:蔡錦隆   連署人:吳育仁  王育敏  江惠貞  鄭汝芬   主席:針對本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同仁。蔡委員,不好意思!如果我的發言,讓你聽了之後覺得不高興,請你多多包涵。我現在要告訴你,不用7天!我這裡有一份資料,1518及3823這兩大項裡面,到底是誰買、買多少量以及何時買,我這裡已經統統都有資料了,全部都有了!不用7日,馬上就可以給了,這是第一點。 第二、也不是只有002這一小項,15180050與38231930是兩個大項的貨號,裡面可能還包含001、002小項,當然15180050目前就只有002這個小項,這部分是沒問題的,但是我們也不知道,38231930項目中是不是只有002,所以應該要鎖定大項裡面的所有小項,統統都需要提供資料,這樣可能是比較完整的。 我要講的是他們都有資料,海關都交給衛福部了,現在問題只剩下衛福部不願意提供給我們,所持的理由是依據關稅法第十二條,關稅法第十二條規定除了相關機關、人員調查,海關可以提供以外,關務人員不得洩密,但是其他公務人員準用關務人員規定。言下之意是指公務人員也不能洩密,那麼何謂洩密?我要先講,關稅法中的洩密,是沒有行政罰的,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所適用的應該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構成要件,公務人員之間所謂的洩密是指對機關以外,非公務體系的情況。 我今天再告訴大家,立法機關就是一個公務單位,絕對有憲法所賦予的監督權以進行調查,今天你們卻無限上綱拿個資法當藉口,但是個資法還有所謂基於公共利益一定要公開的規定,所以我排除了個資法,排除刑法的洩密罪,也排除海關沒有所謂的行政罰。我現在手邊有的資料是去公司辨識化的部分,我們要的是詳細的清冊和資料! 主席: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同仁。這個可能是誤會,因為你要的那些資料,他們早就已經提供了,我們要的是流向清查的部分,我的提案在這裡,請林委員了解,我們需要的是真相,讓全民能安心食用,這才是重點,而那些到底有沒有違反規定以及進口後的流向,我們都要了解,好不好? 主席:先請主管機關針對這個提案表示意見。 林委員,還沒有請你發言。 林委員淑芬:不是,可不可以讓我再補充。 主席:發言時間1分鐘。 林委員淑芬:為什麼我有資格在這裡講話?我告訴各位。15180050及38231930不是行政機關調查的,真相也不是他們給我們的,是本人林淑芬自己查的!從9月4日餿水油事件到現在,行政機關都沒有查38231930,15180050,是本人臉書發布之後,他們才開始查的,他們最早是從9月18日開始調查,9月4日發生餿水油事件,他們到9月18日才開始調查15180050,明顯是行政怠惰! 我今天要告訴各位我的切身之痛,在發生棉籽油事件時,我們也清查所有進口棉籽並自行榨油的廠商,頂新正義廠有進口並榨油,但最後卻以頂新是飼料廠的調查結果結案,頂新雖然是飼料廠,但是它的工廠同時也是食用油的製造廠,就是這樣規避棉籽到底有沒有榨油的問題,他們根本沒有入廠進行調查,福壽廠、大成也一樣。 我要告訴各位,今天進口這種違法的油進來或是加工成食用油的就是廢棄物清理廠商!我再告訴大家,衛福部本來就不查,立委提案逼迫他們去查,當他們查到是廢棄物清理廠商時,他們很高興,認為這不關他們的事了。 主席:林委員,發言時間結束。 林委員淑芬:我再告訴主席及其他委員,這些進口餿水油及廢棄油的廢棄物清理業者,同時就是食用油脂的加工製造業。我們為什麼要相關資料和廠商名稱,因為政府怠惰!我們要把流向查得清清楚楚…… 主席:我們現在要求他們要在一個禮拜內提出來了。 林委員淑芬:從源頭開始,就不是由衛福部查,是立委在幫他們查!到現在,因為他們的行政怠惰讓我們無法信任,所以我們要協助調查,我們要預防行政繼續怠惰,請他們提供資料,我們要跟著追蹤,我們要把真相公布出來,讓國人知道到底哪些食品廠進口15180050。 主席:林委員,發言時間結束。 林委員淑芬:確實有食品廠進口15180050!到底哪些廢棄物清潔業者同時又是食用油脂製造業者進口15180050?我們就是要清單,憑什麼不給! 主席:現在請主管機關針對蔡委員的提案表示意見。 請衛福部食藥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明功: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於這個案子,原來兩個關稅貨號並不屬於食品的類號,所以並不是我們不查,是原來就不歸屬食藥署負責的。我們在9月18日發現這個問題以後,就正式行文給關稅署,請求關稅署提供資料給我們,關稅署在9月25日有提供資料,就是各位委員手上拿的這份資料,全部的樣貌就是這樣子。關稅署的文裡有提醒我們,本案附件機敏資料請依關稅法第十二條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妥慎處理,嚴守秘密,並不得作為本函使用目的以外的用途,如有資料外洩或違法等不當使用者,應依法負民、刑事責任及行政責任。我們的承辦同仁假如把這個資料解讀出去的話,是違反相關的規定,按照刑法規定可以判刑三年,對於公務人員來講,這是不可承受之重。 9月25日貴委員會有特別要求我們要去追查,也感謝關務署當天我們在稽催的時候就提供給我們資料;9月25日我們又依照貴委員會的決議,正式行文給關稅署,請它就這件事情提供資料,並且釐清楚,我們是不是可以再把這個資料經過適當地統計整理分析以後,提供給委員們來參考?這一部分目前我們並沒有收到關務署的正式回函,我們還在處理,因為本來就對委員會有承諾,希望在禮拜一能夠把資料提供給委員們;昨天我們也特別針對這個問題行文給法務部,請求法務部釋法解疑,目前法務部收到我們的文,還在釋法當中,假如釋法過來,我們會按照法律的解釋,在授權合理的範圍內提供給各位委員。 在整個過程當中,我們也在積極查察,禮拜一由衛福部邀請相關部會來開會,全民比較關注的是,到底有沒有這兩個關稅貨號的東西流入食品店來,危害國人的健康?目前我們初步瞭解,並沒有大量或明顯的數據顯示流入食品店,我們會繼續再追蹤。對於相關的廠分工處理,因為飼料部分是歸農委會主管,有的屬於經濟部,有的屬於我們,我們都在查察。這一部分是就目前現況跟各位委員做一個說明。 我在這裡要再說明,第一,我們並沒有怠惰;第二,我們沒有隱瞞;第三,我們是依法行政。在疑慮沒有解釋清楚之前,請容許我們有一點點時間,把相關事宜釐清楚以後,可以全面提供給各位委員與國人瞭解。至於委員會這邊的任何決議,我們都欣然接受,也會配合,但是還是要按照關務署主責機關的授權,在我們的行政範圍內,我們都很樂意配合。我再次強調,我們並沒有怠惰,而且這本來就不屬於食藥署業管的範圍,但是我們樂於去把這個事情澈底釐清楚,假如有任何疏漏的地方,藉由這一次的經驗,為未來建立制度,避免相同的事情再度發生。謝謝! 主席:剛剛蔡委員提案,要求你們在1個禮拜之內把清查的結果對外公告,這個你們是不是可以做到? 葉署長明功:我們會全力配合。 主席:好,我們要求衛福部必須在1個禮拜之內把你們清查最後的結果公告,不只對本委員會,也對全國國人公告,就是正式對外公告你們清查的結果,讓大家可以放心,而且現在法律有疑慮,雖然讓你們涉入風險,但是授權你們全部查完之後跟大家公告,這是最適當的辦法。就是1個禮拜之內你們必須完成這項任務,因為你們現在已經在進行,所以1個禮拜後要提報告,好不好? 葉署長明功:好,謝謝! 主席:本委員會就作成這樣的決議。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反對。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同仁。署長,我記得上個禮拜四我們在這邊討論的時候,你告訴我說,3823與1518貨號都沒有可以使用的油,對不對?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葉署長說明。 葉署長明功:主席、各位委員。關稅貨號登錄為非食用油。 田委員秋堇:我一看到你們給我的機敏資料裡面,義大利有機冷壓高燃點葵花油幾百公斤一直進口進來;義大利有機omega-3不飽和健康油,甚至大剌剌寫「食用油」3個字,而且都是同一家廠商;什麼核桃油?這個我連聽都沒有聽過,連吃也沒有吃過,不過一聽就覺得是很高級的油;還有芝麻油、茶樹油。上一次你跟我講這裡面沒有食用的,怎麼可能?難不成義大利有機omega-3不飽和健康油拿去做工業用油嗎? 葉署長明功:這一段是屬於關稅署的業務,並不進入食藥署,為什麼會進入那邊?關務署會比我們瞭解。 田委員秋堇:關務署的代表不是有來嗎?是不是請教一下,我不懂啊!上個禮拜四食藥署署長還告訴我說,這裡面都沒有食用的東西。以前我們一直以為,只要海關進口食品,都會通知食藥署,為什麼食藥署完全不知道?上個禮拜副署長在國會坐鎮說,80%都是無主的貨號,無主貨號進來了不需要通知相關單位,沒有主管單位的。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饒署長說明。 饒署長平: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通關都是自動化的,通關方式有分C1、C2、C3,這個稅號是屬於沒有簽審代號的,所以報這個稅號。 田委員秋堇:所以是廠商想要申報哪一個稅號就報哪一個嗎? 饒署長平:對,但是我們有一個抽查的機制。 田委員秋堇:它申報那麼多食用油,你們為什麼沒有通知食藥署? 饒署長平:因為它是沒有簽審規定的,後面沒有簽審代號,所以這個案子是用抽審與抽驗的機制來看它有沒有錯誤。 田委員秋堇:不對啊!這怎麼可以讓廠商想申報哪一個稅號就報哪一個,我們國家門戶大開。如果廠商登記為食品,你們抽的是食品級的稅? 饒署長平:一個稅號有一定的稅率。 田委員秋堇:這個稅號課的稅比較便宜嗎? 饒署長平:不一定,要經過查證、查核才知道。 田委員秋堇:事情鬧那麼大你們還沒有查? 饒署長平:有在查、現在都在查。 田委員秋堇:廠商會用無主貨號一定有它的道理,它為什麼不乖乖的用F01、F02呢? 饒署長平:也有少數廠商會走偷雞摸狗的路線。 田委員秋堇:這怎麼會是少數呢?你們給我們的資料一列出來,簡直是嚇死人了…… 主席:田委員的發言時間到了,因為現在不是質詢時間。 田委員秋堇:好幾頁都是同一家廠商。 饒署長平:這個都會去清查,我們都在查。 田委員秋堇:既然上個禮拜副署長說,無主貨號有80%,我是覺得所有的無主貨號全部都要清查,這裡面有多少食品級的進來?你完全沒有一個總掌控,然後食藥署也沒有辦法…… 饒署長平:跟委員報告,我們都在查。 主席:他們都在查,我們就讓他們查完之後跟我們報告,好不好? 田委員秋堇:你們要查到什麼時候?不要查到我們卸任耶! 饒署長平:我們查到以後是可食用的,馬上要通知它補正,就是要補…… 主席:對啊! 田委員秋堇:所有80%的無主貨號裡面有多少是食品進來的,下個禮拜給我們報告。 主席:給他們一點時間。 田委員秋堇:你們要查多久?電腦一key就出來的東西。 饒署長平:這個可能要花一點時間,因為要調報單出來,再去查證。 田委員秋堇:要查多久? 饒署長平:2個禮拜之內就會有結果。 主席:好啦!就2個禮拜,讓他們查完再跟我們報告。 饒署長平:我們現在只能針對1518與3823去查。 田委員秋堇:我現在講的是所有無主貨號都要去查。 饒署長平:那個範圍實在太大! 田委員秋堇:但你們不查也不行,請問3823與1518中有食品級的東西報進來嗎?其他的無主貨號都沒有嗎? 饒署長平:我們也會注意,譬如有些食品可能會報成非食品,或是非食品報成食品,這些情況我們都會注意。 田委員秋堇:如果是將食品報成非食品,至少就已經構成逃漏稅,你們本來就該抓了,對不對?怎麼會變成我們…… 主席:這是另外一個議題。 饒署長平:我們一定會一併去查,至於貨主有沒有逃漏稅,則是另外一件事情,我們查這件事情主要是考慮到食品安全。 田委員秋堇:你們查食品安全還可以增加國家稅收,何況,這還是你們的權責,抓食品安全固然不是你們的權責,但抓逃漏稅總應該是你們的權責,對不對? 主席:田委員,現在不是在進行質詢。 饒署長平:這些事情我們都會去做! 主席:接下來請江委員惠貞…… 田委員秋堇:我們給你們兩個禮拜的時間是針對這兩個貨號進行查察,是不是? 饒署長平:對,先從這兩個貨號開始查起。 田委員秋堇:剛才蔡委員是給你們一個禮拜的時間,你現在怎麼又變成兩個禮拜? 主席:這是衛福部整個清查報告,剛才大家把這兩部分都混為一談了,我們現在只針對蔡委員的提案來談好了,如果大家對蔡委員提案的內容有共識,我們就照案通過。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我們還沒有共識。 主席:既然還沒有共識,接下來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些相關的資料如果確定都是從關務署出來的,我們委員下次就可以直接跟關務署要資料,此其一;至於蔡委員的提案希望在一個禮拜內將這兩個貨號的進口油品清查完畢,我認為在清查過程最重要的就是從進口的源頭查個清清楚楚,俾讓國人安心,所以,在這次餿油事件之前無論該不該清查,對進口的油品你們都要清楚它們在國內的流向,並將清查結果儘速向本委員會及國人做公開報告,這是絕對必要的。 不論是前次發生的棉籽油或是銅葉綠素等有關食品安全事件,關務署所扮演的角色就只是對進口商抽稅,進口商則是選擇對他最有利的稅率報稅,但我們現在發現關務署其實可以協助國內負責食安的管控單位,包括衛福部食藥署、經濟部與農委會等相關單位進行查察的工作,因為你們是負責源頭的把關,如果你們在源頭就能做個清查,任誰也逃不掉,我覺得這部分委員會可以責成行政院設立一個機制,對過去以來與油品進口相關的貨號全部做個清查與整編,這才是正本溯源的做法,因為過去關務署主要負責的是核對進口的貨品是否跟報單相符,稅率是否正確,不要有逃漏稅的情形,可是現在我們發現油品安全最好管制的地方,就是從油品進口報關這個階段開始,我們認為這是協助建立油品安全一個非常重要的步驟,雖然這是一個很大的議題,但也是迫在眉睫要做的事情,所以,建議財政部相關單位針對油品包括食用與非食用、工業用油的進口,應協助衛福部了解與追蹤這些油品中是否含有有毒物質,以維護國人食用安全,基於上述,我拜託各位委員讓今天的會議繼續開下去,因為關務署雖然提供這些油品的貨號,但也僅止於無法讓我們辨識的代碼部分,如何突破問題,我想大家就不再花時間在這上面,讓其他議題的討論也能進行。 我認為要做好油品把關的工作,有很多的步驟必須一起同步進行,大家不要所有焦點都集中在這裡,至於行政部門後續必須提供給委員辨識碼的部分,主要是可以讓我們據此核對你們有沒有做得很澈底,也就是說,我們希望得到你們最後的結果,以供作我們監督的依據;至於源頭的部分,未來對進口的油品,如何根據食品安全法對貨號與序列做一重整,基於上述,我們所重視的不外是源頭的把關與流程末端的處理,這兩部分我們今天的會議起碼要獲得一些共識,另外與此相關的其他議題,我也希望能同步進行討論。 主席:今天的會議從早上到現在已歷經兩個半小時,大家一直圍繞這個議題在討論,蔡委員剛才提的案子,大家在爭議中希望能尋求一些共識,大致上我們都認為應責成衛福部必須把清查的結果跟國人報告,所以,這應該是可以跟國人交代的一個提案,如果在座委員沒有異議的話……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我有異議! 主席:林委員反對衛福部跟國人報告嗎?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我要對我的異議作說明。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1分鐘。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同仁。我其實可以同意江惠貞委員的說法,就是今天我們可以繼續討論其他的議題,但我有一個前提,就是我們立法院的會議通常是會而不議,議而不決,即使決了之後還是沒有人要行,這樣一來,會議就形同虛開。 其次,我們所關心的是到底是誰進了這些油,進來國內之後到底流到哪裡?蔡委員提案的重點是誰進了什麼油,要求相關單位必須在7天內查清楚這些資料……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我在提案中沒有提到資料的部分。 林委員淑芬:你把提案拿出來唸一遍就知道了! 主席:剛才蔡委員已經將提案唸過一遍了。 林委員淑芬:其實,相關單位馬上就可以將蔡委員要求的資料給我們,為什麼還要等上7天?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蔡委員的提案主要是針對油品進口到國內流向的部分…… 林委員淑芬:蔡委員的提案應該先印給我們看,否則,沒有提案給我們看,只聽蔡委員…… 主席:你們剛剛都沒有聽到蔡委員在發言時就已經把提案唸過一遍了!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議事人員為什麼不印?請議事人員現在就把蔡委員的提案印給大家! 主席:在議事人員印給大家之前,我先將蔡委員的提案向各位宣讀一遍。 林委員淑芬:主席不用再宣讀,因為你剛才已經宣讀過了,現在只要請議事人員將蔡委員的提案印給大家。除了蔡委員的提案沒有印給我們之外,主席也未處理我一早就提出的程序問題,所以,主席在處理蔡委員的提案之前,應先處理本席提出的程序問題。 主席:林委員是要求相關單位提供資料…… 林委員淑芬:就是因為他們提供的資料不完整…… 主席:對這一點,他們剛剛已經做過解釋了,對葉署長方才的報告,難道林委員沒有聽到嗎?他說食藥署已經發函給法務部要求他們提出解釋…… 林委員淑芬:這部分的事實已經很清楚,不用法務部再提出解釋,我現在要跟主席講的是有關洩密罪構成的要件是什麼? 主席:這部分不要由委員個別詮釋。 林委員淑芬:今天我們還是可以做討論,但在相關資料都流向不明、調查不公開的前提下…… 主席:他們會在一個禮拜之內…… 林委員淑芬:難道在這段期間相關預算解凍案我們只許玩,既不能討論也不可以處理…… 主席:這是召委的權責。 林委員淑芬:我們對於預算能否有完整的監督權,就在於我們能否取得完整的資料,在沒有取得相關完整資料的情況下,我們如何據以進行完整的監督? 主席:林委員的發言時間已經到了。 林委員淑芬:我告訴你,今天光是就他們提供的部分資料中官商勾結的地方…… 主席:如果照這樣的發言狀況,今天的會議勢必無法再進行下去,本席現在宣告: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質詢。 林委員淑芬:我再跟大家報告一件事情…… 主席:林委員已經報告很久了,本席現在宣告散會。 散會(12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