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12時58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俊俋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3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11時44分 下午2時0分至下午4時36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段宜康  鄭天財  吳育昇  周倪安  邱文彥  李俊俋  陳其邁  張慶忠  紀國棟  盧嘉辰  姚文智  邱議瑩  陳超明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昆澤  羅淑蕾  管碧玲  黃昭順  黃偉哲  楊應雄  李貴敏  陳明文  許添財  李桐豪  陳怡潔  廖正井  江啟臣  陳歐珀  賴振昌  孔文吉  盧秀燕  陳碧涵  賴士葆  楊麗環  蔣乃辛  蕭美琴  葉宜津  王惠美  邱志偉  蔡其昌  何欣純  簡東明  江惠貞  陳亭妃  葉津鈴  呂學樟  潘維剛  呂玉玲  陳雪生  羅明才  蘇清泉  林鴻池    委員列席38人 請假委員:林滄敏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內政部部長 陳威仁 地政司司長 王靚琇 資訊中心主任 沈金祥 國土測繪中心主任 劉正倫 會計處處長 季志平 營建署署長 曾大仁 警政署署長 王卓鈞 入出國及移民署長 莫天虎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許永議 主  席:李召集委員俊俋 專門委員:藍維宗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專 員 江凱寧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及所屬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27案。 二、繼續處理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及所屬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3案。 (本次會議由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報告;委員段宜康、吳育昇、鄭天財、周倪安、邱文彥、李俊俋、陳其邁、紀國棟、李桐豪、賴振昌等10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及所屬等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潘維剛、姚文智、盧嘉辰、邱議瑩、張慶忠等提出書面質詢,請相關單位以書面答覆。) 決議: 壹、報告及詢答完畢。 貳、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參、處理結果: 一、處理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及所屬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27案。 (一)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辦理我國海洋權益主張成果展示工作」經費520萬元,凍結三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二)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辦理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所需經費」原列832萬5,000元(法定預算數752萬5,000元),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三)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審查、建檔大陸地區人民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案件」經費原列35萬5,000元,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四)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土地利用」編列之土地徵收業務、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土地徵收業務等相關業務費原列120萬3,000元,凍結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繼續凍結1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 (五)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國土測繪資料整合」預算凍結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六)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自然人憑證創新應用服務推廣計畫」原列5,300萬元,凍結5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七)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公園規劃業務」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八)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凍結2億元,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繼續凍結4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 (九)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營建業務」凍結1億元,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十)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辦理國土、海岸地區及土資場等計畫之研擬審議、規劃管理」凍結1,0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十一)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本部營建署及所屬「辦理國土、海岸地區及土資場等計畫之研擬審議、規劃管理」中「業務費」凍結5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十二)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海岸復育及景觀改善示範計畫」凍結5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十三)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住宅計畫、住宅政策之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凍結3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繼續凍結。 (十四)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推動建築許可施工管理及使用維護等工作」凍結2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十五)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凍結500萬元,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十六)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原列19億4,240萬元,凍結2億元,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十七)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公園規劃業務」原列2億1,828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十八)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陽明山國家公園遊憩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原列15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十九)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營建業務」預算24億0,454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繼續凍結8,00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 (二十)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辦理國土、海岸地區及土資場等計畫之研擬審議、規劃管理」預算5,864萬5,000元,凍結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二十一)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原列19億4,24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二十二)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營建署及所屬「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原列19億4,24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二十三)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警政署及所屬「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7,888萬6,000元(法定預算數為7,838萬7,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二十四)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警政署及所屬「警政業務─強化警備應變措施及維護社會治安」原列9,515萬4,000元(法定預算數9,509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二十五)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發展及工程建設計畫」編列6,390萬元,凍結三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繼續凍結。 (二十六)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入出國及移民署「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原列12億3,944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二十七)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入出國及移民署「貫徹執行入出國及移民政策」原列2億4,436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二、繼續處理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及所屬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3案。 (一)繼續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警政署「辦理維護社會治安工作調查費」經費601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二)繼續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警政署及所屬「加強警察教育訓練業務」原列8,824萬3,000元,凍結十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准予動支。 (三)繼續處理內政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警政署及所屬「其他業務獎金」(保安警察第一總隊部分)原列275萬1,000元,凍結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 決議:繼續凍結。 肆、以上各案業經審查完竣,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伍、通過臨時提案5案: 第一案 一、「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明定除有「土地法第14條規定不得私有之土地」、「水利法第83條規定公告屬於尋常洪水位行水區域之土地」等二項情形不得申請為保留地之外,原住民於中華民國77年2月1日前即使用其祖先遺留且目前仍繼續使用之公有土地,得申請增編或劃編原住民保留地。 二、土地法第14條定有十款不得私有土地之情形,其中第一款明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不得私有土地,所謂一定限度,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政機關會同水利主管機關劃定之,像坐落台11線海岸邊的花蓮縣壽豐鄉鹽寮部落(東明段701地號)申請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一例,即係因被劃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不得私有範圍,無法申請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 三、惟查,早年劃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不得私有範圍時,均係以公有土地整筆地籍範圍劃設,並未詳查其使用狀況予以土地分割後,再依實際情況劃定之,造成靠近海岸的非原住民可私有經營民宿,而離海岸較遠的原住民族部落的住家卻不能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顯不合理。 四、鑒於劃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不得私有範圍,已歷經數十年之久,確有檢討其劃設是否合理之必要性,內政部應督促花蓮縣政府針對花蓮縣壽豐鄉鹽寮部落完成檢討及重新劃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不得私有之範圍,以保障申請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之權利。 提案人:鄭天財 連署人:邱文彥  姚文智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內政部營建署自96年起辦理「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原住民申請租金補貼的核定戶數都在八成以上,但自101年起,因政府財政困難,預算無法因應申請戶需求,導致101年及102年原住民申請租金補貼的核定戶數遽降到44%及57%,核定率有明顯落差,爰要求內政部應針對核定率過低一事,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並應就住宅法明定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須優先予以協助之規定,重新檢討增加評點權重計算,俾增加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的核定率。 提案人:鄭天財 連署人:姚文智  邱文彥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查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於103年9月25日第663次會議通過「變更台北市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33地號等21筆土地工業區為台北機廠博物館特定專用區及道路用地主要計畫案」、「擬定台北機廠博物館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其主要計畫將送內政部營建署審議。 惟本院交通委員會103年9月24日通過決議,要求交通部鐵路局於一周內向文化部提出台北機廠之國定古蹟與古物之文化資產審議;臺灣鐵路管理局並於10月2日已據決議發函,是前述都市計畫變更案土地範圍內之台北機廠全區範圍已由文化部辦理文化資產審議程序中。 依據文化資產法第17條,進入古蹟指定之審查程序者,為暫定古蹟……其審查期間以六個月為限;及第31條,古蹟所在地都市計畫之訂定或變更,應先徵求主管機關之意見。為避免文化資產審議結果與都市計畫審議結果衝突扞格,爰要求營建署暫緩辦理本變更案相關作業,俟文化部文化資產審議定案後,再行辦理都市計畫審議相關程序,相關預算繼續凍結,俟該署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決議:除末段「爰要求營建署暫緩辦理……,始得動支。」修正為「爰要求營建署俟文化部文化資產審議定案後,再行審議決定都市計畫。」外,餘照案通過。 第四案 營建署針對社會住宅中長期方案預算凍結案之回應,其中一次公聽會於二月六日舉辦,但民間住宅團體基於行政院已經核定該方案,已以聲明方式不出席會議表達抗議。至於三月二十六日的會議主題乃討論「社會住宅推動事宜」並非針對社會住宅中長期方案,等於無法針對該方案進行有效溝通與修正。 乃至今年十月四日因居住權問題發生關注住宅議題的巢運,也呼籲政府應大幅提高社會住宅存量。針對內政部回應巢運訴求時表示十年內將達3.4萬戶,更是將已經存在的6800戶列入計算蒙騙社會。凸顯政府缺乏解決社會住宅不足的誠意。 爰要求營建署應於三個月內積極研議並提出社會住宅推動主體(如社會住宅法人或基金會)及設置社會住宅基金之規劃。 提案人:陳節如  段宜康  周倪安  李俊俋  姚文智 決議:除刪除第二段末句「蒙騙社會」,第三段「三個月」修正為「六個月」,及末句「設置」修正為「納入」外,餘照案通過。 第五案 針對低收入戶申請租金補助核准率偏低,雖內政部表示低收入申請租金補助戶數為17732戶,核准9521戶,核准率為53.72%,已經比身障、老人、原住民、單親家庭、重大災害災民及重大傷病者核准率高。 但為何全國低收入戶戶數為145,613戶,而低收自有住宅率全國平均大約是35.3%(64.7%無自有住宅),大約有9萬4千戶左右為無自有住宅低收入戶,其中僅18.9%的戶數提出租金補助申請,可獲得租金補貼比率僅8.9%,補貼戶數顯然偏低。 爰要求內政部應針對為何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仍有那麼多的租屋戶沒有申請租金補貼?就是否為資訊落差、租用非合法房屋、還是房東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供其提出申請等問題進行研究分析。 提案人:陳節如  段宜康  周倪安  李俊俋  姚文智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省市地方政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主管收支部分。 主席:首先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報告。 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我在此作一簡單報告,臺灣省政府自精省以來,這幾年我們所秉持的省政工作,就是做為中央及地方的橋梁,同時也是中央的派駐機構,因此有下列四大任務。 第一,就是有關政令的宣導,包括各縣市的相關法規及立法院通過的法規,我們先做研習,當然也是以跨域為主來進行。 第二,就是當臺灣民眾受災時,我們會進行緊急救助及慰問。 第三,就是表揚臺灣人物的人品,針對地方上的好人及好風氣,我們都會公開給予表揚及鼓勵。 第四,保存臺灣的文史,還有各縣市的文史工作者,包括老師及社會人士等,也都會給予他們肯定,希望能對臺灣文史做更多的宣導工作。另外,針對寺廟、社教功能的推動,我們也非常努力在做。 四年多來,我們一直朝上述的方向去努力,幸好臺灣省政府同仁都是齊心努力,員工們也很有能力,在各方面亦非常認真。我們在努力工作的同時,對於行政院所要求臺灣省人力的精簡,也是按照上面的交代來做處理。在我剛到任時,有240位員工,精簡到現在只有將近90位而已。另外,當時的預算是四億多,逐年從三億多降為二億多,到了今年變成一億多,經費上確實也減了不少。我們都有按照既定方向去做精簡,不過同仁在業務上還是很努力在做。 感謝立法院這幾年來給我們很多指導及提出很多建議,我們在此誠懇拜託有關明年度的預算,各位委員能夠按照我們實際的需要多給一些指導,以使我們能為臺灣省多做一些基礎的工作。謝謝各位。 主席:請臺灣省諮議會李諮議長報告。 李諮議長源泉:主席、各位委員。源泉今天很榮幸奉邀列席報告本會104年度的預算,以下就103年已執行計畫及104年重點計畫之編列提出報告。 本會依據憲法及地方制度法而設置,從87年以來都是依照組織規程所規定的職責來運作,大體可以分為五類,第一,對於省政府及地方政府提供一些諮詢。第二,對於地方自治事務之諮詢事項。第三,對於地方自治事項的調查,本會在討論後將再進行分析,若有必要則會做研究。第四,保存及典藏過去的史料。第五,就是有關法規或中央法規所賦予的職權。 有關103年執行的績效,歲入部分編列29萬8,000元,累計到目前為止大概收到32萬7,000元,執行率達到126.74%。歲出部分編列7,125萬6,000元,到目前為止執行了5,041萬,執行率為88.69%。 有關推動業務方面,第一,在推動議事業務的方面,我們充分利用議員對地方的瞭解,適時反映給行政院,使行政院與大院溝通時,大家可以真正來瞭解民情。我們與省政府一樣,希望透過議員過去在地方基層的政治經驗,能成為與地方溝通的平台,並讓行政院與民眾的距離可以縮短。 第二,就是針對議政史料的典藏,將近十年以來,從上任議長開始,我們努力將參議會、省議會及目前諮議會時代的議事資料,包括錄音、錄影等,幾乎大半都完成了。現在希望各界,尤其是學術界能夠多加利用,我們也有到各學校去宣導。我們希望全國人民可以瞭解過去省議會的資料,當然也包括六十年來臺灣的經濟、文化、社會及政治自由的發展。同時為使大陸能正確瞭解臺灣地區,我們跟幾所大學的臺灣研究單位進行交流,希望他們可以正確來使用有關臺灣的基本資料。 第三,在研究諮詢業務的方面,我們完成從參議會到諮議會時代,總共564位議員的小傳及前傳。還有兩件口述歷史的研究,包括「八七水災之勘查與救助專題研究計畫」及「臺灣省議會次級團體運作之專題研究」。 第四,我們延續省議會時代推動的議會外交,在極有限的經費裡,每年派出幾位議員參加「全美州議會聯合會」。今年「美國中西部政治領袖訪華團」到省諮議會來訪問,以瞭解臺灣政治的發展,並讓臺美友好關係可以持續下去。 第五,目前省諮議會園區已經訂為市定古蹟,由於很古老必須進行維修,比如今年度就發生電線走火,現在已經修復完成。 針對104年的施政計畫,大體上是延續103年,在此就加以省略。我們為配合104年的施政工作,歲入部分編列29萬8,000元,歲出部分則編列7,125萬6,000元,這與103年是一樣的。我們遵照大院撙節支出的原則及落實零基預算的精神,在一般行政編列了5,423萬2,000元,大部分是人事費用,業務費用則為1,235萬6,000元。省議員諮詢業務有關的預算是編列372萬9,000元,這是議會的議事需求。有關議員在地方蒐集民瘼及專案研究的部分,本會並不支給任何費用。在議事業務上是編列129萬2,000元,研究業務是編列683萬6,000元,議政史料典藏及展示業務編列460萬4,000元,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55萬3,000元,第一預備金編列1萬元。 針對104年的工作,我們還是本著本會組織規程所賦予的任務,今後會積極推動研究發展、諮詢工作及地方自治事務的興革,並積極反映給行政院,協助行政院與大院在溝通及施政交流上能夠更加順暢。 委員比較關心的是諮議員的人數,我以在省諮議會6年的經驗提供意見給各位委員參考。其實,這些諮議員除了我剛擔任議長的那一年,為了爭取他們的研究費之外,現在都停了,也等於是無給職。現在不管是由哪個政黨來施政,省諮議員就類似各位,他們在地方的政治經驗非常豐富,目前他們已經不參與政治事務了,如果能夠讓他們將一些民瘼等資訊提供給行政院,我個人認為可以縮短與大院溝通的距離,因為這些諮議員很瞭解民眾的行為及語言,這幾年也提出很多案子協助各部會去瞭解基層。我個人認為這些諮議員的存在可以不花很多經費,但是卻可以協助行政及立法部門,並提出一些促進彼此瞭解的建議,這總是一些優點。至於,人員從原來的29位成為21位,但最近又往生了一位,所以只剩下20位。在此謹向各位委員作以上報告,希望各位委員能給予指教,謝謝大家。 主席:請福建省政府鄧主席報告。 鄧主席振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非常榮幸有機會向各位報告福建省政府104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有關104年度施政計畫部分,書面報告已經相當完整,以下謹就比較重要的幾項向各位提出說明。 壹、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一、協助整合在地資源,強化基礎建設,健全當地觀光產業發展 (一)協助金、馬兩縣、落實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 (二)持續關注馬祖通過博弈公投之後續發展。 (三)補助金、馬兩縣基礎建設,落實生態保育與經濟發展平衡兼顧原則。 二、加強海外鄉僑及旅臺同鄉會聯繫互動,爭取向心 金門在海外有很多鄉僑都有很有成就,我們幫忙做很多聯繫的工作,希望把他們對在地鄉親的感情化為對於教育、經濟建設方面的幫助。 三、辦理基層訪視,表彰模範典型 多年來省政府一直在辦理表揚本省旅臺績優同鄉會(社)、模範勞工、優良教師及孝行獎得獎人、環保人員之表揚聯誼,彰顯模範典型。如果省民有急難,省政府也會幫忙做一些慰助的工作。 四、強化地方重大輿情溝通與協調功能 因為工作的關係,本人同時兼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所以金馬地區如果有任何需要中央政策協調的部分,我都可以在政務委員的職務上提供必要的幫忙。 貳、104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福建省政府104年度歲出預算編列1億217萬3,000元,已經比去年少了139萬元,減少幅度為5.15%。減列的經費多數為行政支出的減少,在協助金馬地區基礎建設上,也因為要配合財政健全方案而減少了四百多萬元,所以在編製的過程當中,本府已經做了很多撙節措施。 最後我想向各位委員報告,離島有其特殊性,過去這兩個離島為了臺灣的安全及繁榮付出了很多,做了很多貢獻。現在省政府總是能夠在必要的時候適時提供一些幫忙,當地的民眾也非常歡迎,希望今天審查省政府明年度的預算時,各位委員能夠多給我們指教及支持。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的議程為審查104年度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及福建省政府的預算,稍後會開始進行詢答。今天的詢答時間可能比較短,詢答結束後就立刻開始處理預算,進行的方式是從福建省政府的部分先行處理,再依序處理臺灣省諮議會、臺灣省政府的部分。今天中午不休息,直到審查結束為止,期間大概會休息30分鐘用餐。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就這樣處理。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委員會委員質詢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委員會委員質詢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請段委員宜康發言。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林主席應該有充份的準備要回答郭冠英的問題,我就跟您請教。省政府在答復監察院的時候提到,你們的外事秘書過去因為原任的秘書調升為科長而懸缺8個月,「本府有諸多外事業務亟需規劃辦理」,在「用人孔急」的狀況之下,於103年2月26日上網公告徵才。這個職務在懸缺8個月之後,才上網公告,所以這個用人孔「急」應該是本來不太急,後來才急起來的。我要跟您請教,既然急了,所以就把本來應該要進行的面試取消了,對不對?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 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應該要進行的面試,因為我們那個時候講的是「視需求」,這點請段委員諒解。 段委員宜康:你們的公告是:「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這個逗點應該放在「視需求」之後,因為後來郭冠英先生退休之後,你們又上網徵才了,這次的公告為:「視個案需求由本府決定是否面試」,也就是說,不一定要面試,可是郭冠英被錄取的那一次,你們的公告是「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其實在他離職之後,你們又公告了兩次,這兩次公告的用法都一樣,就是不一定要面試,視需要而定。 你們對監察院的說明是,不面試的原因是因為單位主管行政組組長考評後,認為履歷上所載資料非常明確,已經沒有必要再辦理面試的需求了,所以決定毋須面試。這個決定是什麼時候做的? 林主席政則:這個不是我決定的。 段委員宜康:所以你也不知道他做了什麼事? 林主席政則:尤其程序的話,是由…… 段委員宜康:所有參加審查資料的人員總共是7位,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對。 段委員宜康:做這個決定的行政組長把郭冠英先生打的分數是最低的。 林主席政則:對。 段委員宜康:他說看資料就知道了,他一看郭冠英的資料就知道他是最不合格的,在所有的考評裡面,他給郭冠英最低的分數,他說看郭冠英的履歷就知道了,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這個組長的考評由他決定。 段委員宜康:道理是這樣,他說看了履歷就知道,但是到了您這邊,您就打了一個接近滿分的分數,所以最後郭冠英的分數就高起來了。我再問您一個問題,總共有10位報名,其他3位為什麼不合格? 林主席政則:這個要看人事主任,他們合不合格是由人事主任在篩選的。 段委員宜康:請問蕭主任,你是怎麼篩選的?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蕭人事主任說明。 蕭人事主任煥鏘: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的徵才條件是要9等合格實授以上。 段委員宜康:我知道,這個薦任秘書的官職等是幾等? 蕭人事主任煥鏘:報告委員,是8到9職等。 段委員宜康:你們為什麼徵才要9職等? 蕭人事主任煥鏘:我們希望他有相當的歷練,有經過8職等的歷練,再經過9職等的歷練,我們徵才…… 段委員宜康:你們這個公告是經過省主席做的決定,是這樣嗎? 蕭人事主任煥鏘:公開上網當然要經過機關首長的同意。 段委員宜康:後來在郭冠英離職之後,你們最近的這次公告為什麼又回到8職等? 蕭人事主任煥鏘:因為我們原來的條件是設9職等,但是後來來應徵的人,我們認為他應該是好像…… 段委員宜康:你請回。林主席,你們現在的編制只有1位秘書,這位秘書的編制是8職等到9職等,但是你們公告的資格卻是薦任9職等合格實授,所以本來符合資格的8職等也來報名了,但是你們初審就把他剔除了,所以競爭者就變少了。現在郭冠英離職之後,你們再公告的資格就變成8職等也可以來應徵了。 林主席政則:這是有經過的,不是你講的斷面的…… 段委員宜康:結果就是這樣! 林主席政則:不是,那個經過原因…… 段委員宜康:結果就是這樣! 林主席政則:原因是怎麼產生的,可能你要…… 段委員宜康:我要跟您請教一下,當你們用了一個人,在看他的履歷的時候,大概就知道他頂多不到1年就要強制退休了,結果他不到130天就退休了。他錄取之後來上班、報到,這是今年3月10日的事,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對。 段委員宜康:他是什麼時候提出退休的? 林主席政則:這個問…… 段委員宜康:你不知道?我才說你來這邊回答應該都準備好了。上來說!請你不要再坐回去了,你就上來!他是什麼時候提出退休的? 蕭人事主任煥鏘:報告委員,因為照銓敘部退休法的規定,是要退休前3個月就要提出來。 段委員宜康:所以什麼時候嘛?他在3月10日報到,你們什麼時候把他的退休公文送到銓敘部? 蕭人事主任煥鏘:4月中。 段委員宜康:所以他來上班1個月,你們就報他退休了。我跟林主席再請教,你們給監察院的公文都是您看過的嗎? 林主席政則:都看過的。 段委員宜康:你們給監察院的答復裡面提到,本府甄審暨考績委員平日專注了解、關心本身的業務,所以評審委員在審查郭員的人事案的時候,不了解郭冠英是什麼人,沒聽過這個人,是這個意思嗎? 林主席政則:我想應該是這樣的意思。 段委員宜康:省政府的委員們都是省政府的公務員,平時專注了解、關心本身的業務,所以與世隔絕了。郭冠英的新聞鬧得那麼大,但是他們沒聽過這個人。我覺得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把你們省政府的業務全部都刪光,讓你們了解一下社會發生什麼事情,你們不要再辦業務了。 我再跟你請教一下,在給監察院的答復裡面,你有提到一位熱心公益的資深立法委員,請問是哪一位? 林主席政則:是管碧玲委員。 段委員宜康:是管碧玲委員告訴你,…… 林主席政則:不是,是網站上看到的資料。 段委員宜康:網站上看到的?這是什麼意思?他說郭冠英是應該你們用的嗎? 林主席政則:他沒有這麼說。 段委員宜康:他怎麼講? 林主席政則:那個資料是不是…… 段委員宜康:你把這位熱心公益的資深委員用在給監察院的答復,其中提到「某位一向熱心公益且問政認真的資深委員表示,……」,你為什麼不把他的名字寫出來呢? 林主席政則:因為我們的報告只是報告一個事實,我們沒有其他的必要把他的名字…… 段委員宜康:他跟這個案子有什麼關係呢?他有質疑你們要發給郭冠英退休金嗎? 林主席政則:沒有,他只是講了他的看法,我們把他的看法引用到…… 段委員宜康:所以你們對於監察院的報告、答復,坦白講,看起來通篇其實都是莫名其妙的說法。你們告訴我們,當你們需要用人、公告徵才,其實8職等可以來應徵,但是你們不要,一定要9職等,所以把郭冠英的競爭者人數減少。然後他來應徵、提出審查的資料,行政組的單位主管給他的分數是7位裡面最低的,行政組的主管認為他看了這些資料,其實不需要面試了。看了履歷就很清楚,表示他覺得已經有適當的人了;但是到了機關首長、就是您手裡,把這個本來行政組的主管認為最不合格的人,打了最高的分數,然後您又圈選了他。3月10日他來上班了,4月中你們替他提出退休的申請送到銓敘部,他退休之後,你們又兩次上網公告,在第二次上網公告的時候,就把9職等改回8職等。 林主席政則:我們都有原因的。 段委員宜康:我當然知道有原因。是誰交代的? 林主席政則:沒有人交代,是我們內部討論的結果。 段委員宜康:沒有人交代,是你自己發明、自己想像的? 林主席政則:不會啦,我們是幾位主管討論的結果。 段委員宜康:坦白說,我覺得就這件事情上,你這個省主席把整個省政府都害了,你這個省主席的墮落,讓臺灣省政府變成臺灣自治史上本來就不應該繼續存在的機關,在大家都很尷尬的情況之下,搞到臭名遠播!你竟然還有這個臉待在這個職務上面,你竟然還有這個臉去跟監察院做這樣的答復,你居然還有這個臉站在內政委員會面對我們! 我一開始就講,這些你都應該準備好了,結果你自己都不敢回答,還要找你的人事主任上來替你講。就是你做的決定。你做這個決定,你如果跟郭冠英沒有私交,就是有人對你下達指令。對你下達指令的人,你不肯講,就由你自己負起全部的責任。謝謝。 林主席政則:謝謝。 主席:謝謝段委員。省政府給監察院的報告中所指的這位資深委員不是我。雖然第4屆、第5屆的監察委員及銓敘部都有針對郭冠英的人事案問過我,但是這位資深委員不是我,我不夠資深。 請吳委員育昇發言。 吳委員育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的看法是,不管是不是郭冠英的事情,或是省府的運作,只要一切依法就可以立於不敗之地。當然,社會的批評是難免的,因為臺灣的政治氛圍比較複雜或者比較批判,但是最重要的是,我要提醒林主席,目前郭冠英的退休公文已經送到銓敘部了,還是仍在省府裡面?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 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吳委員給我們的肯定及鼓勵。現在這個案子已經送到銓敘部,他服務26年的資歷與服務4個月的資歷是由銓敘部去認定,不是由我們認定的。 吳委員育昇:基本上目前整個行政的走法都是由銓敘部做認定? 林主席政則:對。 吳委員育昇:所以你現在要釐清的這一段是你在任用他的過程當中,你都如實地向監察院回報在整個任用他的過程裡面是怎麼一回事。 林主席政則:對,是這樣子的。 吳委員育昇:我覺得不分藍綠,大家各有立場沒有關係,但是最重要的是把事實呈現出來,譬如當時在批判你們應該面試卻沒有面試,剛才段委員談的就很清楚,你們可以擇優通知面試,這就是一個規定,你們已經寫了白紙黑字,非常清楚。我覺得你們對於這些都應該對外界做一個說明,以免被扭曲。現在問題來了,郭冠英已經到了屆退的年紀,到了7月之後,他已經超過年紀了,他現在不辦理退休的話,這個案子怎麼辦呢? 林主席政則:因為這個案子已經不在省政府的階段,我們也希望銓敘部能依法處理。 吳委員育昇:目前這個職位已經空出來了嗎? 林主席政則:是的,所以我們有另外辦理甄審,有4位公務員來參加甄審,但是我們覺得不適合,所以幾位主管討論後將這個職位回歸到8職等,讓他們也進來,看看有沒有更適合的人才,我們是求才啦。 吳委員育昇:本席學的是公共行政,對於這個問題,我比較超然,不論是主張台獨的公務人員被處罰或是主張統派的公務人員被處罰,只要處罰完畢,停止任用時間屆滿後有權利恢復其公職,那就是他的權利。 林主席政則:他受處罰3年。 吳委員育昇:對,他受處罰的時間已經屆滿了,我自認是以比較超然的態度來看這個問題,而且他當時也受到了應有的批判及政府的懲戒,對於主席的作為,基本上我支持你在符合法制前提下的作法,而且如果把事實釐清的話,主席就不需要擔心,只有政治批判,沒有法律責任,不過政治批判在國會是沒有辦法避免的,你本身也曾是立法委員,是我們的前輩,我想你很清楚這個部分。 林主席政則:剛才有誤會說我們組長給的分數並沒有很高,是我把分數提高的,來參加甄審的7個人中,前三名都是住在中部,組長覺得要加班隨時就能找到人,所以給了這三人比較高分,而我看的重點是希望這個人一來就能上手,所以我是看實務經驗把他的分數提高,我是站在主管權責將他的分數提高,我們看法的重點不一樣…… 吳委員育昇:所以你與組長沒有對錯問題,是每個人交叉角度與看法不一樣。 林主席政則:事先沒有溝通,所以也不知道對方的想法。 吳委員育昇:我覺得這個問題就依照這個方式來處理。 林主席政則:謝謝。 吳委員育昇:有關省府預算部分,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公務車都超齡15年了,你們都沒有汰舊更新嗎? 林主席政則:沒有。 吳委員育昇:為什麼不汰舊更新?我也贊成邱議瑩委員的觀點,對於老舊車輛所編列的維修預算可能比買新車更浪費! 林主席政則:對,而且也怕有爆胎等意外。 吳委員育昇:既然你這麼清楚,為什麼不趕快更新呢? 林主席政則:我們滿10年的,今年就編列預算…… 吳委員育昇:主席,我要提醒你,你管轄的範圍是臺灣省,有些業務是要全省跑的,對於公務車,你們更需要汰舊換新,萬一老舊車輛發生車禍,在某種程度來說,你也不能推卸責任耶! 林主席政則:對於坐在車上的我及同仁都不好。 吳委員育昇:不要因為預算機關、立法院可能不會同意就不敢編列預算,這是依法應該要編列的預算,我第一次看到一個機關的老舊車輛超過三分之二,臺灣省政府大概只有二、三輛車沒有超齡,其他全部都超齡,站在立法委員的立場,我不是鼓勵你浪費,但我同意邱議瑩委員的觀點,對於太老舊的東西編列維修費用反而是浪費國家的錢,而且又於安全無補,這個問題你們要趕快處理。 林主席政則:我那部車子已經載過5位省主席了。 吳委員育昇:不僅是你的座車,其他公務車、大型車也都一樣。 林主席政則:我們怕經費不夠,所以沒有編列。 吳委員育昇:你不能擔心經費不夠就不編列汰舊換新的預算,如果車輛開了20年,你還會因為擔心經費不夠就不處理嗎? 林主席政則:這樣不行,這樣會有責任。 吳委員育昇:好,謝謝。 請問李諮議長,目前諮議員的人數有幾人? 主席:請臺灣省諮議會李諮議長說明。 李諮議長源泉:主席、各位委員。第6屆是21位,最近有一位議員往生,所以剩下20位。 吳委員育昇:目前的上限規定是不超過23位? 李諮議長源泉:貴委員會去年通過決議要求19位…… 吳委員育昇:對,我們預算審查時有做過這樣的決議。 李諮議長源泉:因為去年貴會做了這個附帶決議後,剛好遇到行政院要重新遴派諮議員,院會還沒有通過…… 吳委員育昇:諮議長,你有沒有把立法院要求諮議員只能19位的這個訊息明確與行政院溝通?我個人是贊成你們依照比例逐漸萎縮,因為目前臺灣省人口數只有920多萬,不到1,000萬,與民國88年相比少了745萬人,人口下降比例高達44.5%,在這種情況下,諮議員等比例下降,相信是不分藍綠都是可以理解與接受的,因為未來由誰執政不知道,民進黨執政新聘諮議員或國民黨執政續聘諮議員都有可能,今天我們不討論政治問題,只討論從行政績效與正常比例來看,我贊成應該等比例下降,當時內政委員會要求的19人是非常合理的,而目前實際人數是20位,是嗎? 李諮議長源泉:目前是20位,但去年底發布的是21位。 吳委員育昇:現在降到20位,那一位就不要補了吧? 李諮議長源泉:目前本會沒有呈文行政院要求再補人,因為遴派的權責不在我們…… 吳委員育昇:沒有錯,但是你應該真實反映立法院的要求,從我的角度來說,我是很中性的在看這個問題,因為行政院去年重新遴聘了21位,最近有一位往生就剩下20位,我建議不要再補人了。 李諮議長源泉:是,我會把這個訊息向行政院報告,原來是29位,後來降到23位,去年又再降到19位,去年貴會提出這個決議時也問過我,我們協調的結果是希望各縣市能有一位諮議員,考量到原住民的特殊性也有一位,另外就是議長不加進去,所以就決定是19位,我會把這個訊息呈報給行政院,應該依照去年立法院的決議來做。 吳委員育昇:如果每縣市一位的話是幾位? 李諮議長源泉:現在是17個縣市,再加上一位原住民及議長。 吳委員育昇:這樣是合理的,議長本身是屏東人嗎? 李諮議長源泉:我是台南人,但有在嘉義教書。 吳委員育昇:所以你有地方代表性,以比例來說,我認為19人是合理的,所以請你們儘量達到這個比例。 李諮議長源泉:好,我會把這個訊息呈報給行政院。 吳委員育昇:好,謝謝。 對於福建省政府本席只有一個意見,請問鄧主席,福建省政府是不是地方機關? 主席:請福建省政府鄧主席說明。 鄧主席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是行政院的派出單位。 吳委員育昇:對,不是地方機關,正因為不是地方機關,所以整個人事的職缺分配與等級分配就不能再依照地方機關的行政命令來辦理,這麼多年來我有在注意這個問題,雖然長期都是這樣做,但你們不能積非成是的繼續下去,你們的問題是簡任職人員的比例還是太高,原因是你們是依照地方機關的人員分配來辦理,例如你們的秘書長是十三職等,如果不是地方機關,秘書長的職等就不會這麼高,因為我們是依法行政的國家,而且我們的人事行政是非常的嚴謹,雖然這個部分不是你造成的,但是我要提醒主席,你們應該要開始進行檢討與改進。 鄧主席振中:現在福建省政府有25位職員,簡任的是5位,您說的是編制,一點也沒錯,那個部分我們再來看看要怎麼解決。 吳委員育昇:你們根據的是87年考試院核定的地方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一的規定,從87年到現在已經15、16年了,你們應該要去檢討改進,我不是否定這些任職的公務人員,而是一個機關所搭配的職缺是怎麼樣就該怎麼樣,否則對機關的發展不好,對於這個部分,您可不可以進行核實的檢討與改進? 鄧主席振中:是,我們回去後會商量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吳委員育昇:好,謝謝。 鄧主席振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周委員倪安發言。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主席,第4屆監察院對你任用郭冠英有提出糾正案,請問你們後來有回覆了嗎?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 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有,7月31日回覆了。 周委員倪安:可以簡單說明你們回覆的內容主要是什麼嗎? 林主席政則:主要是對於監察院糾正的部分提出相關說明,最先提到…… 周委員倪安:郭冠英的任用案是因事求人還是因人設事? 林主席政則:因事求人。 周委員倪安:因事求人?沒有因人設事嗎? 林委員政則:沒有。 周委員倪安:郭冠英離開後,這個職位空缺了多久? 林主席政則:這個空缺的職位目前在甄審中。 周委員倪安:空多久了? 林主席政則:3個月了。 周委員倪安:這個職位空了3個月沒有人接任? 林主席政則:對。 周委員倪安:你告訴我,所有公務機關中有哪個位置可以3個月不需要有人任職的?這表示這個職位其實是不需要的嘛! 林主席政則:不是不需要人,而是甄審不到人,現在還在甄審中。 周委員倪安:但是3個月都沒有人接手,請問那個職位的業務怎麼辦?是由誰分擔了? 林主席政則:在這3個月中,如果有外賓來訪,我們還是請他回來支援。 周委員倪安:還是請郭冠英回來? 林主席政則:對。 周委員倪安:你為什麼請郭冠英回來? 林主席政則:在英語接待方面請他義務幫忙。 周委員倪安:你為什麼不請外交部幫忙? 林主席政則:外交部也有派人來幫忙接待,上個禮拜…… 周委員倪安:郭冠英已經不適任了耶!主席,郭冠英不適任的情況這麼嚴重,社會認為他不尊重人民、只愛錢、不尊重工作,主席為了他可能連面子、名譽都要賠下去了,你現在還說這3個月以來,只要有外賓來訪,你就把郭冠英找回來幫忙,請問找了幾次? 林主席政則:2次。 周委員倪安:分別是什麼時候? 林主席政則:上個星期日夏威夷州長來訪,還有上一次懷俄明州農業廳長來訪。 周委員倪安:時間、地點、接待的人、人數? 林主席政則:上星期天是10月11、12日…… 周委員倪安:還有一次呢? 林主席政則:還有一次是懷俄明州農業廳長來訪,我要看日期…… 周委員倪安:就是整個省政府沒有郭冠英不行啦! 林主席政則:不是,外交部也有派人來,省政府本身也有人接待。 周委員倪安:主席知道郭冠英是以什麼理由離開省政府的嗎? 林主席政則:退休。 周委員倪安:他是怎麼樣退休的?是像一般公務員一樣安安穩穩、順順利利的退休,還是在社會上引起風風雨雨,讓大家覺得非常不可思議後才退休的?他像一般公務人員一樣嗎?對於這樣的情況,主席還特別把他找回來幫忙,你是要告訴我們當初你任用郭冠英是正確的? 林主席政則:沒有這個意思,我是因為要用人…… 周委員倪安:沒有這個意思,那是什麼意思? 林主席政則:我們人手不夠。 周委員倪安:省府沒有任何人會說英語? 林主席政則:會講的是有,但沒有這麼流利,…… 周委員倪安:外交部都沒有人了嗎?10月11日、12日…… 林主席政則:外交部有派人來。 周委員倪安:外交部派了多少人? 林主席政則:2人。 周委員倪安:加上郭冠英1人,請問外賓有幾人? 林主席政則:5位。 周委員倪安:5位外賓需要3位人員來接待? 林主席政則:是。 周委員倪安:還有你? 林主席政則:是。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就是認為他是很重要的人嘛! 林主席政則:我們是運用他的專才。 周委員倪安:這真的會讓大家覺得很不可思議! 剛才提到監察院的糾正文,你的回覆是任用是非常合法,是嗎?打電話就叫做有面試,你知道這樣的做法完全違反程序正義,而且你今天還繼續這樣做,當初就沒有面試,你就只愛郭冠英,你喜歡上他了…… 林主席政則:那時候我還不認識他。 周委員倪安:你不認識他?那為什麼沒有面試?你只看到郭冠英這三個字,上網Google一下就認為這個人好,這個人說過臺灣是鬼島,這個人實在太棒了,所以要把他弄到省政府來,是這樣子嗎? 林主席政則:不是這樣的。 周委員倪安:沒有面試怎麼知道他是否適合?會不會講英語?英語講得流不流利呢? 林主席政則:是否要面試不是我決定的,是由組長決定的。 周委員倪安:不是你決定的?這不是長官決定嗎?你不是長官嗎? 林主席政則:視需要決定是否面試,而且是由組長來決定,不是我決定的,這一點請委員諒解。 周委員倪安:林主席,請問到現在為止,你對於任用郭冠英這件事情有什麼感覺?你覺得社會誣衊你、誤會你,你很委屈,還是你覺得自己錯了?你任用郭冠英這件事情,到今天為止,本席今天要用這樣的口氣跟你說話也是不得不然,請你告訴大家,你的心情是怎麼樣?你任用一位只剩下幾個月就一定要退休的人,你任用了一位即將要退休的人,請你告訴我,對於省政府這樣的做法,你的想法是什麼? 林主席政則:省府同仁是依照相關法規的規定去做的,有法就依法行事,為了這件事情,我個人很肯定同仁依照法律的規定來做,對於監察院的糾正案,我們也有提出說明。 周委員倪安:你要任用就任用,現在又全推給同仁,我覺得你很沒有guts耶! 林主席政則:不是,這件事不是我講的…… 周委員倪安:今天如果不是你說OK,怎麼可能任用一位即將要退休的64歲多的公務員?你可以請他來當志工,就像現在一樣,現在你是請他來當志工吧?有沒有另外付車馬費給他? 林主席政則:沒有,他是來當志工。 周委員倪安:對啊,你這麼欣賞他,可以請他來當志工,他也願意為國家效力啊,你為什麼要害了他?任用他的整個流程就是要讓他可以安穩退休,讓他可以領到退休金嘛!即使他說這裡是鬼島,但是對於用鬼島上人民賺的鬼錢納稅才能支付的退休金,他不在乎,就是要領退休金,而你就是那個幫手、做手! 林主席政則:我有問他為什麼會讓人如此有爭議,他寫了一份報告給我,他說當時…… 周委員倪安:他寫報告給你?他有沒有寫給全國人民?他領的不是林主席給的錢,他領的是全國人民的辛苦納稅錢,你覺得這樣說得通嗎? 林主席政則:我們都有印出來,也都完全上網,全國人民都可以看得到,因為我也需要瞭解,他說鬼島…… 周委員倪安:他什麼時候寫了這份報告給你? 林主席政則:5月20日寫的。 周委員倪安:他什麼時候進入省政府的? 林主席政則:他是3月…… 周委員倪安:他3月就進入省政府,5月才寫這份報告。 林主席政則:雖然他3月進入省政府服務,但因為我不認識他,所以我請他寫為何被人家誤會…… 周委員倪安:你不認識他為何要害了他?是誰害了他?是什麼部門?人事室嗎?人事主任就能決定要害了…… 林主席政則:這是整個委員會審查的,不是人事主任一個人…… 周委員倪安:你有在委員會裡面嗎? 林主席政則:我不在裡面。 周委員倪安:你不認識他?完全沒有決定權? 林委員政則:我有決定權,但我不認識他。 周委員倪安:你有決定權,但是你不認識他? 林委員政則:對,我有最後的決定權。 周委員倪安:你敢發誓你從以前都不認識他? 林主席政則:我發誓我從來都不認識他。 周委員倪安:那你發誓沒有任何長官要你一定要害了這個人,一位64歲多、即將退休的人! 林主席政則:我沒有這樣做,沒有這樣的情形。 周委員倪安:沒有任何人叫你一定要任用他? 林主席政則:沒有。 周委員倪安:委員會有幾個人?是哪些人組成的?省政府有90多人,廖組長、黃組長是委員會的成員嗎?郭冠英先生當時已經64歲多了,為何還會任用他?有沒有人事處的? 林主席政則:有,人事主任是當然委員。 周委員倪安:人事主任是不是蕭主任? 林主席政則:是。 周委員倪安:你們都來解釋啊!原來是你們同意的,不是主席同意的,是不是這樣子?主席不同意,他不認識這個人,是你們作決定的,是不是? 林主席政則:我是最後作決定的人。 周委員倪安:你們作完決定之後,到現在為止還不知反省,還認為任用他是對的,這3個月以來,還繼續找他到省政府來。 林主席政則:人手不夠,請他來支援。 周委員倪安:蕭主任,你來解釋一下。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蕭人事主任說明。 蕭人事主任煥鏘: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會是依照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設立的。 周委員倪安:現在省政府人員平均年齡是多少歲? 蕭人事主任煥鏘:52歲。 周委員倪安:不是61歲嗎? 蕭人事主任煥鏘:沒有。 周委員倪安:這樣的平均年齡,大家主要都在做什麼事情? 蕭人事主任煥鏘:自從精省之後,省政府成為一個封閉系統,員工只能出不能進,所以員工多是大省府時代留下來的,年齡都偏高。 周委員倪安:你們員工平均年齡越來越高,還嫌52歲不夠高,還要再找65歲的郭冠英來拉高平均值,是這樣嗎? 蕭人事主任煥鏘:報告委員,我們今年就提報高考…… 周委員倪安:你們員工平均52歲的計算標準是到哪個時間截止? 蕭人事主任煥鏘:到現在為止。 周委員倪安:是103年9月30日?還是103年1月30日?是哪一天?有包含郭冠英的部分和沒有包含郭冠英的部分差幾歲? 蕭人事主任煥鏘:報告委員,去年是53.7歲,今年已經下降了。 周委員倪安:因為少了郭冠英,平均年齡當然會變年輕,對不對?你們是養老院嗎? 林主席,你們的報告中有提到有六百八十幾萬用在研發、諮詢政府的政策法令及地方自治事務,你們研究了什麼?你可以報告一下嗎? 林主席政則:六百八十幾萬是哪一項?沒有這方面吧! 周委員倪安:我現在才發現六百八十幾萬是省諮議會的部分。跟你們有關的部分是推動大陸事務的部分,你去邀集了本省縣市、鄉鎮市有關人員,舉行座談及研習活動,你們舉行什麼樣的座談及研習活動?你可以跟我們報告一下嗎? 林主席政則:對不起,委員,我們沒有推動大陸事務,這可能是省諮議會的部分,不是我們的。 周委員倪安:可是上面寫的是臺灣省政府辦理地方自治推展及協助推動大陸事務。 林主席政則:那是配合陸委會的法規宣導。 周委員倪安:只要有關大陸的,你們就有事務嘛!你怎麼會說沒有呢?表示你也不懂嘛! 林主席政則:不是,我們沒有推動大陸事務,那是有關大陸事務法令的研習會,不算推動大陸事務,而是跨縣市的研究大陸事務法令的研習會,立法院完成有關大陸事務的新法案立法,陸委會就委託我們舉辦跨縣市的研究大陸事務法令的研習會。 周委員倪安:那你們省政府做了什麼事? 林主席政則:到各縣市宣導有關大陸的法規。 周委員倪安:是不是宣導服貿?服貿你懂不懂? 林主席政則:是大陸的相關法規,不是講服貿,我們請的教授都是這些…… 周委員倪安:是你們請的還是陸委會請的? 林主席政則:陸委會提供名單,我們就根據名單邀請教授就近來上課。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有辦這些活動嘛!你辦理什麼活動?何時?何年?何月?有誰參加?請你把相關資料給本席和本委員會。 林主席政則:好。 周委員倪安:你協助推動大陸事務,推動了什麼事務? 林主席政則:應該是協助推動大陸法規的宣導,我們跟大陸沒有來往。 周委員倪安:這是你們寫的。 林主席政則:那文辭上我們要改進。 周委員倪安:我不管你們是宣傳法規還是宣傳他們的經濟。 林主席政則:全部是法規,沒有經濟。 周委員倪安:資料能不能在3天之內送到本席的辦公室? 林主席政則:好。 主席:剛剛周委員要求的資料,請省府再提供給本委員會。 蕭主任剛才提到是由考績委員會來處理,是你們組成這個委員會嗎? 蕭人事主任煥鏘:是考績甄審委員會。 主席:是甄審委員會,不是考績委員會,考績和甄審是不一樣的。 蕭人事主任煥鏘:是不一樣,但是因為我們機關小,所以考績和甄審沒有分開。 主席:有沒有因為郭冠英而組成甄審委員會? 蕭人事主任煥鏘:有。 主席:我等一下會問,這個我很清楚。 請邱委員文彥發言。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7月我從南非回來的時候,剛下飛機就接到家人電話,說我岳父獲得臺灣省政府頒發的模範父親,我聽了以後非常興奮,立刻搭高鐵到中興新村。我很少去中興新村,也不太知道臺灣省政府過去的努力,但是那天去了以後覺得很榮幸,因為所有受獎人都是扶老攜幼,全家一起出動,場面非常感人,所以我對臺灣省政府的施政很有感觸,特別是親眼目睹對模範父親、模範母親、地方社團等芳草人物的表揚,在此我要特別向主席表達尊敬及肯定,也請您繼續加油。 剛才吳育昇委員特別提到公務車的事情,其實我感同身受,最近科技部海洋研究船海研五號沉沒,是海洋研究界的一大損失,不但國家損失龐大經費,最重要的是,有2位優秀的研究人員罹難,我要在此表達沈痛的哀悼之意。但是,我們重新省思,國家重要研究人員及重要官員都應受充分保護,1部公務車載了5屆省主席都沒換,對省主席也不夠尊重,該編的預算,該買的設備和儀器,該有適當績效表達的部分,你都該去爭取。臺灣省幅員非常大,官員必須南北奔波,車輛那麼老舊,又經常行駛公路,官員的生命安全沒有得到保障,尤其資深高級官員是國家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應該得到妥善的保護,所以該編的預算還是要編,對於這一點,請主席儘量表達。 不過剛剛有委員提到有些預算項目編列得不夠清楚,例如你們辦了很多表揚活動,但是細目並不清楚,所以未來預算編列時應該詳列每個事項對應的經費,我們在審查預算時才能更為理解和支持。請主席要求所屬同仁在這部分多努力。 目前省政資料館租借情況如何?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 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省政資料館租借情況慢慢好轉,我們內部也為了讓歲入部分達到目標而多次開會討論,中央各部會在中部辦公室辦活動,我們也酌收相關費用,以前跟我們合辦時,我們比較少收費,現在我們要尊重立法院所作決議,達成歲入目標。 剛才委員提到下次我們編預算時應將預算科目和工作對應經費寫得更清楚,以便審查,這一點我們回去以後會改進。 委員談到座車的問題,我們也非常感謝您的肯定,我們的座車有時會為了節省交通費而一次讓五、六個人搭乘,假如發生爆胎意外,對我來說可能不要緊,但是對同仁的安全會有影響。 邱委員文彥:都很重要。 林主席政則:您說公務員培養不容易,但是車子已經老舊,我們希望立法委員給我們支持,讓我們工作更有效率。我在行政院擔任政務委員時,我自己的車子幾乎都不出臺北市,到了省政府以後,我都是坐高鐵到臺中,到縣市去,不管是臺東、花蓮、嘉義、屏東,都是用省府的車,這樣兩邊的預算科目就能分清楚,所以我不可能在這裡派一部車一直開到南部去,這樣對司機也不好。 邱委員文彥:我有一個粗略的想法,我的本行是學都市計畫,我知道中興新村是臺灣都市計畫的典範,過去我們有一個夢想,就是規劃一個花園都市,中興新村就是一個花園都市的範例,是臺灣最重要的一個範例,所以它的環境保護非常重要,我們不希望它轉變為蓋大樓或開發研究的單位,而是應該儘量保持其純樸風貌及原來的規格。過去我們推動環境教育,一年大約有10億元經費。中興新村位於臺灣中央,是否可以運用當地的環境及地理位置,推動更多環境教育?周邊都是很好的生態環境,能不能將中興新村變成一個會展的中心?更重要的是從臺中高鐵站過來中興新村的接駁問題,如果能改善交通運輸,將來在規劃上可能有更多想像空間。能不能徵求由下而上,由各機關、機構、民間團體共同來思考中興新村未來到底應該做什麼?凝聚一些想像,構成方案,中興新村的活化利用會做得更好,而且可以妥善保存這裡的文化資產。主席可不可以把我的意見帶回去研究? 林主席政則:好,謝謝邱委員。邱委員了解中興新村的特性,而且提出很有前瞻性的看法,建議透過環境教育把它保留下來。臺灣有這麼多高樓大廈,就不要放到中興新村,讓它保留傳統的花園都市風味。這個意見非常好,而且也更符合在地居民的期待。關於這一點,我回去以後會和省府同仁朝這個方向來做。 邱委員文彥:好。 接下來我要請教福建省政府鄧主席。對於金門馬祖,我非常嚮往,也非常喜歡,也去過好幾次。最近幾年大家發現金門馬祖是臺灣非常重要的文化資產,金門是戰地文史的保護區,也是國家公園,而最近在馬祖發現亮島人遺址,有助於研究歷史的脈絡,南島語族的遷移可以上推到6000到8000年前。在東引發現蘇布倫號這艘114年前的沉船,也是非常有趣的東西。我也去過東引,那裡據說曾有反共救國軍,我曾經追查過一段歷史,但是沒有結果,在1949年大撤退時,據說有一支反共救國軍經過馬祖之後到了釣魚臺,曾經駐守在那裡。如果這段歷史可以查證出來,對於釣魚臺主權的論述是有幫助的,至少對於研究過去的歷史是有幫助的。在這種情況之下,關於福建省政府編預算獎勵撰寫這方面的博碩士論文,有人主張減列,我不認同,反而認為應該要增加,至少要維持這筆經費,更集中於對金門馬祖文史及特色的研究。另一方面,也因為南島語族研究的延伸,可以跟南太平洋國家有所牽連,發展關係,所以你們編列出國考察旅費時,除了僑胞的部分,在文史脈絡的研究、聯繫、訪查、交換意見、溝通、簽MOU方面,可能讓金門馬祖開創新視野,所以我希望在經費上不是要去刪減,而是要善用,甚至priority topic要更清楚一點,主席是否贊同我的看法? 主席:請福建省政府鄧主席說明。 鄧主席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我真是非常敬佩邱委員對金門馬祖的關愛。您剛才提到可以就文史方面來加強,不管是南洋方面或是其他地區的研究都可以加強,我非常同意。事實上研究經費很少,只有十幾萬而已,這幾天我在跟同事們討論的時候,談到過去大家做的研究在語言方面多了一點,我們將來可能要調整,希望能有多一點關於保育、環保的研究,以及委員剛才提到的部分,把它串起來,有很多故事,2週後我要回東引,請教他們是不是有委員剛才提到的故事。我完全同意邱委員剛才所說的,我們會努力朝這個方向來做。 邱委員文彥:另外,金門有很多BOT案,環保團體都很關心,這些BOT案都是幾十公頃大規模地開發,我非常擔心金門將來臺灣化,變成一點特色都沒有。您在中央有很多歷練,也有很多人際關係,您也擔任過經濟部次長,是不是能夠在環保和經濟之間取得平衡,並以環保為優先?能否朝這個方向多做協調溝通? 鄧主席振中:是。謝謝委員指教,我覺得本來就該朝這個方向去努力。 邱委員文彥:謝謝主席。 主席:請盧委員嘉辰發言。 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凍省方案進行至今,省政府已經慢慢在縮編,媒體也推波助瀾,時常撻伐,省府和省諮議會的存在成為原罪,省府人員也無可奈何。這是一個政府的政策,到現在為止,中興新村扮演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歷史的軌跡可以讓我們憑弔,當時的省政府、省諮議會及中興新村是臺灣人的精神指標,在某些時節都有人去參觀、遊覽,現在有很多人對中興新村提出規劃方案和建言,都是關於該如何讓中興新村風華再現、重展活力。就你目前的瞭解,以及你現在身兼政務委員及省主席的角色,你有什麼樣的抱負,滿足國人對中興新村風華再現的期待?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 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對中興新村及省諮議會的關心。中興新村在總統的愛台十二項建設中提到要將中興新村規劃為高等研究園區,不要有高樓大廈、不要有開發,也不要有工程…… 盧委員嘉辰:這個我知道,但是目前愛台十二項建設對於這一項的推動進度是如何?到底有沒有在做? 林主席政則:有,現在是由國科會在做。我3年前上任的時候就把242公頃的省政府土地都交給了中科,中科目前正在招商,進來的都是用頭腦的,而不是開工廠的,因此這個環境,就像邱委員講的,我們會將它維護下來。 盧委員嘉辰:目前有沒有達成預期的進度? 林主席政則:目前的進度,就我所瞭解,按照規劃因為都是中科在辦的,要來的廠商也進來了,但還沒有那麼多。再者,蔡政委也有負責年輕人的部分,中興新村也需要年輕化,所以,下個禮拜他會帶一批年輕人到中興新村去瞭解,該如何在那邊投資開發。 盧委員嘉辰:關於這個規劃案,你什麼時候可以送一些資料來,讓我們也能瞭解。 林主席政則:我們回去會再跟中科索取,之後再向委員報告。另外,很多公家單位的辦公室也有在調整,希望能空出來讓中興新村的開發案能早一點落實。 盧委員嘉辰:這麼說的話,就表示目前你們也插不上手了嗎?現在整個權責就是在中科嗎? 林主席政則:我們與中科都有互相聯絡,也會向他們反映居民的意見。里長是從基層出來的,所以也最為瞭解,關於那些里長及議員所提出來的意見,我們都會轉達給中科,讓中科瞭解,我們就做為橋梁。 盧委員嘉辰:有機會的話,希望也能提供一些相關規劃的進度報告。 林主席政則:好。 盧委員嘉辰:目前的問題總是要去面對,當然這不是原罪,不管是誰來擔任省主席都一樣,同樣都會面臨這些問題,而這些問題也不是用心與否就有辦法克服的。尤其是在媒體的報導以及理想化作祟下,會希望能將省政府與省諮議會完全解編。我想請教主席,你們有沒有解編的規劃?到民國幾年的時候,這些單位就會功成身退? 林主席政則:我們都沒有這方面的規劃,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根據憲法及立法院通過的地方制度法,都有省政府及省諮議會這樣的位階,所以沒有辦法廢掉。 盧委員嘉辰:我知道有憲法的保障沒有錯,但是國人不論是對臺灣省政府還是福建省政府都頗有微詞。雖然這屬於憲政的政策,但與民間實際上的看法相較已是南轅北轍,而這也是事實。所以,我想你也會聽到很多這方面的聲音,你也擔任過基層的首長,同時也表現得不錯,才能榮升政務委員並兼任省主席。 林主席政則:謝謝。 盧委員嘉辰:對於基層的聲音,相信你也相當地瞭解面對目前所面臨的一些問題,你也要去克服及解決,尤其是今天在審查總預算的時候,這些問題你都要去面對,而早上你應該已經面對過了。有關處理郭冠英一事,你有沒有要補充的? 林主席政則:公務人員還是要依照現有的法規來做事,這樣不論是哪一黨執政,都有一個遊戲規則,如此才會比較長久,也比較好。 盧委員嘉辰:我想,你也應該知道郭冠英事件可能也讓你們受到傷害了,所以也應想辦法去化解。 接下來,關於你們的預算編列方面,雖然錢不多,比一個鄉鎮市的預算還少,但是大家已經先入為主地對省政府及省諮議會的存廢問題喧賓奪主了,同時也抱持著不樂觀的不信任感。當然,這也直接影響到你們的尊嚴,不過當你在面對這些問題的時候,你還是要去解釋並自圓其說。 我就簡單地說一下供你作參考,既然省政府及省諮議會有憲法的保障,我們還是要支持。關於省政府的編制,職員共59人,工友有22人,與103年度預算相比,嚴格來說是各減少了一人,不曉得大家滿不滿意?當然,你就要詳細解釋。大家認為精簡程度要很迅速,也就是說,最終的目的就是「裁撤」,但是在憲法的保障下幾乎不可能,除非修改憲法。 林主席政則:對。 盧委員嘉辰:我還要再提出來給你參考的是,104年度超時加班費編列83萬4,000元,大家會有既然是個要裁撒的涼缺的單位,為什麼還會有業務而需要加班的誤解。對此,你當然要說明,同時也要給你說明的機會。 接下來,關於首長車輛的問題,因為大家都知道,擔任首長都有配車,正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尤其是座車的問題,雖然要以不浪費為原則,但也應該要為自己的安全據理力爭。 另外,包括出國旅費的問題,也是人家會質疑的地方。自102年起,旅費編列26萬9,000元,預計派兩人赴美7日,凡此種種經費的編列都是你要說明之處,以替大家釋疑。 林主席政則:謝謝委員能瞭解此一制度為憲法之規定,所以我們省政府的工作,還是有要求會再努力。 盧委員嘉辰:你自己要再努力。 接下來,我要再請教李諮議長,正如剛才我與省主席所提到的,存廢的問題並不是你所能夠決定的,這個單位的存在是被憲法所保障。但是,面對外界的質疑,我也提供了一些重點讓你參考,你自己就要去思考該如何解釋,以尋求認同。 104年度的預算員額是43人,超時加班費也編列了99萬元,你能不能說明一下? 主席(邱委員議瑩代):請臺灣省諮議會李諮議長說明。 李諮議長源泉: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幾年我們有整理省諮議會的資料並將其數位化,有時候…… 盧委員嘉辰:我們有收到你們提供的資料,就是你們整理的成果,本席當然是給予肯定,但是你們要面對眾多有關裁撤省諮議會的主張。對於這個單位的精簡,是不管哪一個政黨執政都要面對的問題,事實上談了很久始終無法裁撤,在這個節骨眼上可能也沒有辦法做到。針對你們編列預算被外界質疑,我要特別提醒你注意,就是你要進行說明以滿足質疑的委員所需。謝謝。 李諮議長源泉:感謝。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主席背這麼大的黑鍋非常辛苦,我們慢慢幫你釐清一下。是不是請林主席先告訴大家,省政府繼續存在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 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憲法跟地方制度法。 李委員俊俋:地方制度法有什麼規程或你們存在的法律依據在哪裡? 林主席政則:地方制度法跟…… 李委員俊俋:省府組織暫行條例94年就廢止了,那你們現在存續的依據是什麼? 林主席政則:地方制度法的規定是…… 李委員俊俋:不是啦,是臺灣省政府組織規程。 林主席政則:沒有…… 李委員俊俋:這個要先瞭解。沒有關係。依臺灣省政府組織規程的規定,臺灣省政府目前的職掌是什麼,你們有什麼樣的權限,你們應該管哪些項目? 林主席政則:辦理行政院交辦事項、縣市自治督導事項、省政府本身的行政事務,還有其他交辦事項,共4項。 李委員俊俋:根據省府組織規程第二條規定,其實你們有3項,第一個是監督縣市的自治事項,第二個是執行本府的行政事務,也就是只有你們的行政事務,第三個是法律授權或行政院交辦事項,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對。 李委員俊俋:好,謝謝。除了這個,其他的統統都不是你們的職掌。 林主席政則:其他要看我們業務相關的…… 李委員俊俋:除非行政院有交辦,否則不是你們的職掌,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是。 李委員俊俋:如果根據這個條文的話,你們的預算編列其實要依照這三項內容編列,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對。 李委員俊俋:你們的預算編列裡面有提到辦理地方自治,請問辦理地方自治是省府的職掌還是內政部的職掌? 林主席政則:督導15縣市…… 李委員俊俋:你們是監督縣市的自治事項而不是辦理地方自治,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我們是監督沒有錯,但是…… 李委員俊俋:你們還有大陸相關事務,剛剛有其他委員問你,這是陸委會的職掌還是你們的職掌? 林主席政則:陸委會也是委託…… 李委員俊俋:你們是宣傳法令。 林主席政則:是,法令方面的。 李委員俊俋:落實創造就業與落實社會公益,這是由什麼職掌? 林主席政則:這也是行政院交辦的業務。 李委員俊俋:叫你們落實社會正義跟社會公益是行政院的交辦事項嗎? 林主席政則:是。 李委員俊俋:這部分是勞動部的職掌。打造低碳綠能環境是省政府的職掌嗎? 林主席政則:也是。 李委員俊俋:這是經濟部的職掌。 林主席政則:沒有錯。 李委員俊俋:這跟你們無關,而是環境部的執掌。積極培育延攬人才是你們的職掌嗎?這是教育部的職掌。還有加強宣導提升產業是經濟部的職掌。預算書24頁記載了你們編列的相關預算,但是這些根本都不是省政府的職掌,為什麼你們要編列這些預算? 林主席政則:我可以說明嗎? 李委員俊俋:請說。 林主席政則:按照委員的說法的話是有你的道理,但是因為我是政務委員,所以在行政院院會…… 李委員俊俋:你是政務委員兼任省主席,但是省政府的預算不是因為你是政務委員所以怎麼編,而是因為省政府的職掌到底是什麼才可以編列預算。這是你們的預算書24頁寫的。其實你有老經驗了。 林主席政則:因為我是政務委員,所以在院會的時候院長有特別交代,相關部會跟派出機構對於中央的工作要進行推動。 李委員俊俋:院長說這些統統歸你做,包括打造低碳綠能、經濟提升及延攬人才,統統都是省主席的業務。 林主席政則:跟中央有關的我們一起做。 李委員俊俋:其實非常清楚,既然省政府的職掌根本沒有這些,就不應該編列這樣的預算。我們等一下討論預算的時候會一樣一樣討論。我現在告訴你院長到底指示了什麼,剛才大家都在討論郭冠英的問題,行政院曾經開過行政院院會,對省政府的用人設有什麼樣的規定?這就是院長的指示,你知道嗎? 林主席政則:是哪一年的? 李委員俊俋:88年。 林主席政則:我不知道。 李委員俊俋:因為你還沒有來。88年行政院院會規定,省政府歸併移撥部分人員,依優惠辦法退休或離職以後遇缺不補。這個概念後來放進省府暫行條例裏面,可是這個條例在94年以後廢止了,所以現在用省府組織規程規範,就是我們剛剛談的省府職掌跟能力範圍到底在哪裡。行政院有交辦遇缺不補的情形,請問這個規定現在還在不在? 林主席政則:現在不在了。 李委員俊俋:你要確定。 林主席政則:我們遇缺有補。 李委員俊俋:你知道我是人事出身的嗎? 林主席政則:我知道啦。 李委員俊俋:我在銓敘部跟人事局待很久。 林主席政則:我們討論一下…… 李委員俊俋:沒關係…… 林主席政則:規定讓我們補的是…… 李委員俊俋:我們慢慢討論。剛剛說到郭冠英的任用,其實大家非常有意見,事實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曾經有設規定,這個時候你應該進來了。他說經各機關公開徵選程序,如果要用非現職人員的話,必須先查詢該職缺有沒有相關考試要補訓的人員,也就是說,你們必須問人事行政總處有沒有這樣的人才,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對。 李委員俊俋:請問蕭主任,郭冠英這件事情,你們有沒有報人事行政總處?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蕭人事主任說明。 蕭人事主任煥鏘:主席、各位委員。有。 李委員俊俋:你們要徵用人才而且是非現任的,所以你們必須報人事行政總處問有沒有這樣的人才。你們是什麼時候報的? 蕭人事主任煥鏘:規定已經改變了,以前是…… 李委員俊俋:沒有啦,我在司法委員會質詢時問過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了。郭冠英的案子你們是什麼時候報的? 蕭人事主任煥鏘:是3月6號報的。 李委員俊俋:人事行政總處在多久以後回覆? 蕭人事主任煥鏘:3月6號回覆。 李委員俊俋:就是你們報上去的48分鐘以後回覆,這是人事長自己告訴我的。回覆以後就表示由你們自行任用。根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二條的規定,是不是有所謂的內陞跟外補? 蕭人事主任煥鏘:有。 李委員俊俋:郭冠英是內陞還是外補? 蕭人事主任煥鏘:外補。 李委員俊俋:依照公務人員陞遷法的規定,外補要公告幾天? 蕭人事主任煥鏘:3天以上。 李委員俊俋:你們3月6號接到人事行政總處的回函,說由你們自行任用之後,你們有沒有進行公告? 蕭人事主任煥鏘:這個已經…… 李委員俊俋:你們有沒有公告? 蕭人事主任煥鏘:不是那個公告,而是上網公告。 李委員俊俋:你們有沒有公告說你們要聘這樣的人才? 蕭人事主任煥鏘:我們在2月26號就上網公告了。 李委員俊俋:你們公告幾天? 蕭人事主任煥鏘:6天。 李委員俊俋:人事行政總處還沒有給你們回答,你們就可以公告上網嗎? 蕭人事主任煥鏘:委員當時擔任銓敘部政次,但現在已經改過來了。 李委員俊俋:我告訴你啦,這件事情我還跟銓敘部跟人事行政總處查證過,他說的非常清楚,依照人事行政總處的令,如果要甄選人才,必須先問人事行政總處還有沒有儲備人才,沒有的時候,你才可以公告要內升或外補,這一件在公務人員升遷法第二條告訴你的是外補,你必須公告三天,請問,你們有沒有公告這一件?你們接到人事行政總處的令是3月6日,在你們送出去48分鐘以後回函給你,接到以後有沒有公告三天的過程?請問,你們幾月幾日任用郭冠英?是3月7日嘛!所以你們的任用程序根本不合法,包括第4屆的監察委員、第5屆的監察委員,統統來找本席討論這個問題,本席告訴他們規定是什麼,所以到現在為止,郭冠英的任用是不合法,而且郭冠英除了被監察院彈劾以外,他是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予以撤職,關於這個部分,本席還問過人事長,過去被撤職的有沒有回到公務體系的例子?郭冠英是全國第一位,你們是否合法就很清楚了。蕭主任請回座,我問林主席就好,我不會再針對這個問題問了。 林主席政則:他都沒有回答。 李委員俊俋:主席,這件事你要負責任。 林主席政則:我知道。 李委員俊俋:以你們所知郭冠英在省政府是幾月提出退休?你剛才說4月中是嗎? 蕭人事主任煥鏘:對,4月中。 李委員俊俋:4月中提出退休的案子,銓敘部到現在核了嗎? 蕭人事主任煥鏘:沒有。 李委員俊俋:為什麼沒有核? 蕭人事主任煥鏘:他現在等監察院的調查報告。 李委員俊俋:銓敘部不敢核退休,人事行政總處不敢對這個有任何的批評,省政府非得用郭冠英這個人,即使在完全不合法的狀況下,任用不合法,當然他沒有所謂退休的問題,為什麼這麼多部會要加在一起護航一個郭冠英?所以郭冠英不是省政府的老大,也不是銓敘部的老大,更沒有資格去管人事行政總處,包括省政府等三個部會全力在護航郭冠英,其實林主席非常辛苦,這個黑鍋背大了,本席非常清楚這個是誰交給你的,否則,依林主席這麼有經驗,過去你在新竹,本席在嘉義,大家互動也很多,本席對你非常的尊敬,為什麼郭冠英一個人可以號令三、四個部會都全力幫他護航?其實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上面有人交辦,既然你沒有告訴大家,上面有人交辦,到底是誰?省政府就必須承擔這個後果,本席要告訴你的是,今天的預算審查,本席會清楚的告訴你,省政府所有編列的預算,都跟本席剛才說的省政府組織規程不符合,所以我們要刪掉你們每一條預算,唯一可以留給你的就是你的座車,其他每一條預算都刪,這個就是省政府現在的組織規程該做什麼事,你們沒有去做那個事嘛! 除了郭冠英以外,還有沒有別的人,還有沒有類似郭冠英的情形,還有沒有其他的人? 林主席政則:我不清楚你說的「類似」。 李委員俊俋:你不清楚我說的,請林主席找機會告訴大家邱一峰是什麼人?謝謝。 主席(李委員俊俋):請紀委員國棟發言。 紀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李諮議長,省諮議會置省諮議員若干人? 主席:請臺灣省諮議會李諮議長說明。 李諮議長源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有21位,最近往生1位,所以剩下20位。 紀委員國棟:憲法增修條文其實也沒有規定幾位? 李諮議長源泉:對。 紀委員國棟:21位算多還是算少? 李諮議長源泉:是跟大院去年的附帶決議有…… 紀委員國棟:這些省諮議員最近的工作重點在哪裡? 李諮議長源泉:我接任以後跟當時的劉院長報告過,希望按照我們的職責能夠發揮,既然派了,不管經費本身的待遇怎麼樣,至少要達到幾個目的。 紀委員國棟:這些諮議員都是地方大老有非常豐富的政治經驗。 李諮議長源泉:對。 紀委員國棟:本席聯想到省諮議會跟二個省政府的功能日漸萎縮,但是其實裡面臥虎藏龍,人才相當多,覺得相當可惜。現在食安問題這麼嚴重,你不會跟行政院長主動請纓說你們來幫忙什麼事情?本席等一下還要問福建省政府跟臺灣省,你們要主動幫忙。 李諮議長源泉:我們是有這樣子,一方面希望委員把基層的一些民情能夠即時反映。其次,我們當時跟劉院長講有些會期沒有那麼多議案,是不是可以闢為各部會政令或政策的宣導?例如最近為了自由貿易經濟區,我們邀請了各部會來做詳盡的研究,而且我們議員會根據基層的民情做適當的反映。 紀委員國棟:因為你們都是政治大老,同仁也都非常優秀,但是現在擺在這個位子上,又在這個單位待太久,會覺得暮氣沉沉,似乎是英雄無用武之地,這是非常的可惜,本席的意思是你們應該主動出擊,可以為我們國家做點事情,才不會讓人覺得是盲腸要早點割掉,應該做點績效出來。 李諮議長源泉:憑良心講,我是全心投入。 紀委員國棟:本席知道,因為本席在外面跑行程常常碰到你…… 李諮議長源泉:我們現在把所有史料數位化以後,做了很重要的事,我們希望這些史料讓50歲以下的國人能夠瞭解,今天臺灣有這麼的繁榮與自由,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很多過去的政治前輩流汗又流血而來。 紀委員國棟:本席知道。 李諮議長源泉:第二,我們也把一些資料透過大陸對臺灣的研究,希望他們能夠做正確的研究,我們始終有個信念,大陸越自由民主,臺灣越安全。臺灣的民主可貴就在民主自由,我們也希望大陸很多人能到議會來參觀。 紀委員國棟:我經常看到你跟秘書長風塵僕僕南來北往在跑,要加油一點。 本席請教鄧主席,報告一下福建省現在重要的工作,食安做得不錯吧! 主席:請福建省政府鄧主席說明。 鄧主席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您剛才說的一點都沒錯,省政府裡面很多人是很有經驗,我知道有好幾位單位主管都是在縣政府服務過很多年很有經驗,但是食安這個問題,我必須坦白跟您承認,省政府編制上的人…… 紀委員國棟:它的功能大都在縣政府,本席就看到縣政府衛生局長帶著相關的消保官去巡查,結果還跟那些店家吵成一團,顯現你們很用心,但是很奇怪,福建省的民風怎麼這麼強悍?連查那個都吵成一團,聽說吳宗憲去那邊拍個片也被嗆。 鄧主席振中:您說的沒錯,當地民風是比較具有特性,不過,經過委員的提醒,我們必須思考有什麼地方可以幫忙。 紀委員國棟:你身為政務委員並兼任省主席,請你不要把省主席這個職務看得那麼小,我剛剛是有點半哄的稱呼你省長,但是我當然知道你是省主席,本席的意思是,你不要把省主席幹小,不要認為反正這個位子總是要派個人來當。誠如我方才與李諮議長所說的,平常我也難得有機會與你討論相關的議題,既然現今制度是如此,你們就必須在現有機制上做到讓大家覺得本來這是一個冷門、完全不具有功能性的單位,而你們竟然可以做得發光發熱,這樣才算厲害!如果你在一個大的位子上做得很好、有許多的績效,大家會認為這是應該的;反觀在本來績效不彰的單位而你卻可以做得很好才是厲害,所以本席希望鄧主席能夠做這方面的規劃。 鄧主席振中:我非常同意紀委員的看法,我覺得要不就不要坐省主席的位子,既然坐上這個位子,就應該像您所說的,要把它做得像個樣子。 紀委員國棟:坦白說,不要尸位素餐,雖然我知道你們並沒有增加薪水,只有增加一些經費而已,但是你們不能像立院同仁所說的在混吃等死,你們真的要做一點事情出來,不要等人家提議把這個單位裁撤,你們真的要做一點事情。 鄧主席振中:好,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紀委員國棟:我希望下次質詢你時可以提出一些議題來詢問你,而你也可以報告更多的事情。好不好? 鄧主席振中:好的。謝謝。 紀委員國棟:今日上午議程為審查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及福建省政府等三個單位的預算,結果大家質詢的焦點都在郭冠英一人的身上,所以事無大小,就是要把它做好。 其次請問林主席,方才包括李召集委員俊俋的說法與看法,雖然你答復這並不違法,但有許多委員認為這麼做違法。我寧願相信你們講的那並不違法,至於是否合理則可受公評,希望事情真的如同你們所說的是不違法。但是,如果這件事情違法,那就很麻煩了。請林主席再次強調,你們現在還是認為這麼做不違法嗎?你會不會已經改變這個想法?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 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我和省府同仁都沒有違法。 紀委員國棟:雖然我知道你不想違法,但是,李俊俋委員說公告程序已經違反法令,而你還是說沒有違法。 林主席政則:因為新的法令已經出爐,我們是根據新的法令執行,但是沒有機會讓我們做解釋。如果委員方便的話,能否讓我們同仁上臺說明…… 紀委員國棟:沒關係,我私下再詢問他。我認為你應該要多去了解一點相關規定,你過去原本有機會擔任內政部部長,現在則是擔任省主席,至少你要把省政府的相關法規搞清楚。 林主席政則:好。 紀委員國棟:萬一你擔任內政部部長,總不能所有的問題都要請幕僚人員上臺向委員解釋,而你一問三不知。 林主席政則:不是,他有拿出法規依據給我看,我知道這樣做是對的,所以我才敢這麼做,我並不是隨便就…… 紀委員國棟:聽說你們曾經向監察院解釋,目前監察院新上任的監察委員有沒有針對這件事情繼續進行了解? 林主席政則:沒有。 紀委員國棟:你回答沒有,這件事情就要繼續拖下去了,就是拖嘛!若人事行政總處、監察院及銓敘部都不動,那麼我們這裡也不能動,我不曉得這到底…… 林主席政則:報告委員,為了這件案子,我也被告圖利他人,目前此案正進入司法程序中。 紀委員國棟:對啊。顯然你之前也不認識郭冠英,搞到現在你變成被告,所以公務人員也是有點無奈。坦白說,郭冠英剩下到幾天就屆齡,而你們予以進用,坊間對於他這樣就可以領取退休金而覺得不合理;可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他擔任公務人員幾十年,即使犯了錯,無論當時監察院或公懲會所做的決定為何,重點在於他能否恢復公務員的身分?假設可以,雖然你們只是在任用時間付給他薪水,但是他退休後可以領取退休金,這是法律保障他前幾十年工作期間的辛苦,並不是你們給他的錢。 林主席政則:他之前的工作年資有二十六年。 紀委員國棟:這個觀念要有所釐清,現今重點在於當時公懲會當下所做的決定,要非常用心去了解他能否回公務體系擔任公務員?我覺得這才是關鍵之所在。 林主席政則:對。 紀委員國棟:至於這麼做是否合理就見仁見智了!你是否有這樣的看法? 林主席政則: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 紀委員國棟:如今你身為被告,你對此事應該更去加以了解,總不能站在法庭上還要請你的幕僚人員代你回答,你擔任省主席,總不能連這種事情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林主席政則:謝謝委員的提醒,這方面我都有注意到。 紀委員國棟:本席給你1分鐘時間做說明。 林主席政則:其實我覺得公務人員必須依法行政,有時候不小心會牽涉退休的問題,事實上,大家不會為了我一個人就做違法的事情,我們只是依照法律規定來做事而已。如同我們方才所談到的,這些公務員都是很有經驗、很資深的國家優秀公務人員,我不能害了他們,我也沒有能力害他們,所以我們一定會依法行事。 紀委員國棟:換言之,在他上班期間,省政府就付給他薪水。 林主席政則:對,這4個月的薪水。 紀委員國棟:至於他退休之後可以領取多少錢,那是政府給他的保障。 林主席政則:對,那是由銓敘部核定,而且現行法令規定就是如此,所以我們是依照現行法令去做。 紀委員國棟:所以你必須把話講清楚,反正這件事情監察院或法院會處理,而你們應該要好好地把相關法令給搞清楚,講話不要含糊其詞,而更加引起社會的疑慮。好不好? 林主席政則:好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知道林主席的業務非常多,你本身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又兼任中辦主任,還兼任省政府主席,請教你是如何分配自己的工作與做時間規劃?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 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我的工作幾乎都在行政院,通常我是星期一到省政府辦公,其他時間都在行政院。 邱委員議瑩:換言之,你一個星期只在省政府辦公一天。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通常是一個星期一天,多則兩天。 邱委員議瑩:那中部辦公室呢? 林主席政則:我一個月去一次。 邱委員議瑩:你一個月才去一次? 林主席政則:對。 邱委員議瑩:你覺得自己可以應付這些工作嗎?中辦一個月去一次就夠了嗎? 林主席政則:對,它的公文都會送…… 邱委員議瑩:省政府也是一個禮拜去辦公一次就夠了? 林主席政則:對,差不多…… 邱委員議瑩:其他時間你都在哪裡? 林主席政則:都在行政院。 邱委員議瑩:換言之,省政府的相關業務都不是你做的? 林主席政則:都是各組長做的。 邱委員議瑩:都是由各組人員執行的。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對。 邱委員議瑩:而你只是掛名擔任省政府主席。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但是,我還是要批閱公文,也要負責…… 邱委員議瑩:你花多少時間在看公文? 林主席政則:看公文很快…… 邱委員議瑩:你星期一去省政府辦公,只要花一點點時間就可以把所有公文都批閱完畢嗎? 林主席政則:公文是每天傳真過來,我每天都會看。 邱委員議瑩:雖然公文是每天傳真給你,你也每天都會看,但是,你沒有辦法每天批閱公文吧! 林主席政則:可以啊。 邱委員議瑩:現在可以採用傳真的方式批公文嗎? 林主席政則:可以吧! 邱委員議瑩:現在可以用傳真的方式批公文? 林主席政則:對,都是用傳真的方式。 邱委員議瑩:如果你一個禮拜只去臺中一次、一個月去一次中辦,那請問你的座車是何時使用? 林主席政則:座車只有在臺北市才會使用。 邱委員議瑩:你講的座車是省政府的座車嗎? 林主席政則:不是。 邱委員議瑩:我現在詢問你的是省政府座車。 林主席政則:省政府座車是我到省政府時才會使用。 邱委員議瑩:換言之,你一個禮拜才使用一次省政府的座車。請問你到中辦是使用省政府的座車,還是使用行政院的座車? 林主席政則:是中辦來接我。 邱委員議瑩:中辦自己也有車,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對。 邱委員議瑩:你等於一個人可以用3輛車? 林主席政則:不是3輛車,那是執行長在使用的,不是我用的,中辦則是租車,不算我的車。 邱委員議瑩:你一個禮拜去一次省府,現在又告訴我們說你要買一輛車。我並不知道省府的業務是如何區分、如何分工,剛才李俊俋委員曾質詢你有關你們的職掌範圍,我覺得你們的職掌範圍和行政院是疊床架屋的。我無意指責省府的公務人員,因為他們都是優秀的資深公務人員,但是把他們放在省政府好像太可惜了。這些人能做事,你們卻不讓他們有事可做,反而專做一些狗屁倒灶的事情。我為什麼這樣說呢?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去年審查預算時有一項決議很重要,要求臺灣省政府不得以一般事務費之名行地方政府獎補助之實。你知道這件事嗎? 林主席政則:我知道。 邱委員議瑩:那麼你們有沒有做這個事情? 林主席政則:我們沒有做這個事情。 邱委員議瑩:你們沒有獎補助給地方政府? 林主席政則:沒有。 邱委員議瑩:沒有?那我請教你,你們在103年9月28日補助綠島鄉辦理海上長泳和馬拉松比賽,這是什麼? 林主席政則:那是配合、合辦,我們是補助,不是補助是…… 邱委員議瑩:你自己講「補助」了嘛! 林主席政則:不是補助,我講錯了,是協助。 邱委員議瑩:怎麼又說講錯了? 林主席政則:事實上公文就是「協助」,白紙寫黑字。 邱委員議瑩:102年5月10日泰安鄉公所給你們的公文是「請貴單位惠予補助經費」,結果你們把「補助」兩個字劃掉,直接改成「分擔」。因為你們改為分擔費用就不受限於立法院的決議,就可以自己決定。這是你們的一般事務費嗎?你們補助集集辦理集集鄉土燈會展覽,這是一般事務費嗎?你們補助泰安鄉一年3次,包括泰安李子產業文化促銷活動、泰安甜柿農產文化促銷活動,這是一般事務費嗎?省主席,你告訴我,這是不是一般事務? 林主席政則:這是一般事務費,沒錯。 邱委員議瑩:你們的一般事務怎麼區分?為什麼你們的一般事務不是適用全臺灣省所有的鄉鎮,而是要送公文到省政府,你們才審查「分擔」這些補助費?我不懂,你們的職掌是什麼?為什麼你們的一般事務只做這些鄉鎮,不做其他的鄉鎮? 林主席政則:他們沒有送公文來,我們不知道他們要做什麼事情。 邱委員議瑩:所以這就不是一般事務,這是補助費嘛! 林主席政則:沒有。 邱委員議瑩:你們巧立名目,規避立法院的審查嘛! 林主席政則:立法院對此有作決議,上次審查預算時,李委員俊俋特別盯這個問題,所以我們有改正。 邱委員議瑩:上次作決議的時候,鄭秘書長回答說因為其他鄉鎮沒有申請,所以不會隨便給予補助,可見你們也是說「補助」。其實到底是不是補助,你摸著良心講就很清楚了。你們只是巧立名目,改成「分擔」兩個字,但這明明就是補助嘛!一般行政應該是用在你們自己的相關業務才對,怎麼會去補助鄉鎮的農特產品文化活動呢?怎麼會只挑這些鄉鎮,而且有的是每一年3次,有的是每一年2次,這根本不是一般行政嘛!省主席,你一個禮拜去一次省府,當然什麼都不知道,連一般行政要做些什麼都不知道。然後你又在這裡裝可憐,說立法院不給你們車輛補助,讓你沒有座車可以使用。 林主席政則:我沒有講過這種話。 邱委員議瑩:我想你大概也搞不清楚你們的行政事務要怎麼區分?你今天到這裡代表的是政務委員的身分還是省政府主席的身分,或是中辦主任的身分? 林主席政則:當然是省政府主席的身分。 邱委員議瑩:你知道你們有編本席手上的這本書嗎? 林主席政則:有。 邱委員議瑩:你有沒有看過? 林主席政則:我看過。 邱委員議瑩:你有沒有審核? 林主席政則:我有校對過。 邱委員議瑩:這本書送到哪些單位?總共花了多少錢?印了幾本? 林主席政則:101年送了5,700本。 邱委員議瑩:101年?這明明是103年。 林主席政則:103年是2萬本,贈送給來訪的貴賓團體和各機關團體與學校、學生獎品、圖書館、下鄉訪問鄉鎮市…… 邱委員議瑩:這還送給學生當獎品啊? 林主席政則:對。 邱委員議瑩:送到哪裡去給學生當獎品? 林主席政則:學生有時到省政府來…… 邱委員議瑩:學生到你們那裡去參訪,你們就拿這本書送給他們? 林主席政則:對。 邱委員議瑩:有沒有送到總統府? 林主席政則:應該也有。 邱委員議瑩:有沒有送到行政院? 林主席政則:行政院應該也有吧! 邱委員議瑩:不要「應該」,我要確定的答案,有沒有送去? 林主席政則:有。 邱委員議瑩:行政院和總統府有沒有把你叫去問話? 林主席政則:沒有。 邱委員議瑩:沒有啊?他們其實應該要好好地表揚你,你不要那麼緊張,我不是要罵你,我其實是要好好地表揚你。這本書印得真好,但是嚴重打臉馬英九。這本書第41頁是關於亞洲地圖,我特別放大列印出來,內容很清楚地顯示中華民國在臺灣,所以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另外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蒙古國。這是馬英九不承認的,也是陸委會不承認的,結果臺灣省政府做得很棒,把這些很清楚地列印出來,這書送給學生是對的。這本書在介紹國旗,我看了更高興,中華民國在臺灣,獨立的時間是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的首都在臺北。這做得真好,我真的應該稱讚你,你們直接打臉行政院,直接告訴行政院他們教導我們孩子的是一派胡言。上個月教育部還發函告訴我們,中華民國的首都在南京,可是省政府很清楚地告訴大家並且發送到學校,告訴大家中華民國的首都在臺北。這才是正確的教育啊!主席,今年這本書印了2萬本,對不對? 林主席政則:103年。 邱委員議瑩:明年是不是再加印?多印一些? 林主席政則:預算…… 邱委員議瑩:可是內容不可以改喔!不可以在我今天質詢後,明天你們就把這個內容抽掉,把內容改掉。可不可以加印?而且還要送到各學校和行政院、總統府、教育部,告訴教育部,中華民國的首都其實在臺北,不在南京,可不可以?你敢不敢? 林主席政則:拜託你們通過我們的預算,好不好? 邱委員議瑩:我可能會刪你們其他的預算,但是對於這個部分,我要給你們嘉獎,我還要拜託召委,這部分的預算可能要保留。我希望你們去大力宣傳、大力推廣,甚至把這些書多送幾本到教育部和總統府、行政院,因為這才是學生應該得到的知識。關於省政府職掌的範圍和中華民國行政院職掌的範圍疊床架屋的部分,有待法令後續去解決,但是在孩子基本的國家認同教育方面,我應該給你們一些鼓勵,謝謝。 主席:這部分遵照邱委員的指示辦理。 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福建省政府104年度的歲入只有編列1,000元,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主席:請福建省政府鄧主席說明。 鄧主席振中: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有一塊地…… 黃委員偉哲:這1,000元是哪兒來的?少了14萬9,000元我們可以理解,因為還在訴訟中,所以他們不繳使用補償費對不對?事實上,你們可以另外去函催繳,因為訴訟照打,使用費還是要照收才對。究竟是因為還在訴訟中,所以使用費就可以不繳?還是等到訴訟結果確定之後,使用費再一次收回?這方面的法律定位到底是怎麼樣的情形? 鄧主席振中:就法律層面而言,每一毛錢都應該繳給我們,因為他們不繳了,所以我們才會提告,在訴訟還沒有結果之前,他們還是持續不繳。 黃委員偉哲:請問那1,000元是哪兒來的?怎麼會有這麼幽默的歲入? 鄧主席振中:我請主計室陳主任來說明。 主席:請福建省主計室陳主任說明。 陳主任俊章:主席、各位委員。就編列預算而言,我們有編列一個…… 黃委員偉哲:所以不知道這1,000元是哪兒來的,只是聊備一格先編在那邊? 陳主任俊章:不是,按照編列預算的規定都要在千元以上,我們預計能夠收到的就是採購標案的標售款,因為一次標是200元,但是200元編不進去,只好進位至千元,所以就是編列1,000元,這是這樣來的。 黃委員偉哲:也就是說,你不知道會有多少錢,可能只有200元是嗎? 陳主任俊章:目前已經知道的部分就只有200元,200元只能進位至千元…… 黃委員偉哲:因為不能編列0.2千元,所以只好寫個1,000元是嗎? 陳主任俊章:對,也許以後會有廢舊物的…… 主席:為了保留這項項目就對了。 陳主任俊章:是的。 黃委員偉哲:我剛剛也說可能是為了保留這個歲入的科目,所以先寫上1,000元再說,本席覺得這樣真的有點奇怪。 另外,請問福建省104年度補助金門縣政府和連江縣政府的補助款是多少錢? 鄧主席振中:加起來大概是三千多萬。 黃委員偉哲:其中對金門縣政府補助多少? 鄧主席振中:絕對數字金門縣政府會比較高一點,假如考慮到人口數的話,其實馬祖的平均數比較多一點。 黃委員偉哲:連江縣比較多一點是嗎? 鄧主席振中:是的,連江縣比較多一點。 黃委員偉哲:但你知不知道金門縣政府的財政狀況是有盈餘的,而且盈餘很多,他們的福利很好,比起臺灣21個縣市政府,他們的財務狀況好多了,甚至福利也好得多,你說在臺北市搭公車有免費的福利嗎?沒有啊!臺北市的教科書可以免費嗎?也沒有啊!在這種情況下,請問你們補助的用意是什麼?如果你是媽媽,它是小孩,媽媽都已經瘦成這個樣子了,為什麼還要再補助?究竟這是具有宣示意義還是有其他用意?就如同歲入科目編列1,000元是為了宣示要維持這個科目,即便收入暫時預知沒有到1,000元,也先編列1,000元再說,請問這筆補助是什麼意思? 鄧主席振中:關於1,000元的部分,委員剛才解釋得沒有錯,因為我們覺得那筆錢該是我們的錢,只是對方不付而已。 有關支出的部分,剛才委員說金門縣政府的財政收支狀況已經不錯了,為什麼還要去幫助他們…… 黃委員偉哲:他們都有結餘,搞不好還有更多的福利,你看你們補助的都是基礎設施、地方工程。 鄧主席振中:事實上,這些都是很小規模的補助。相信委員也知道,一個政府要照顧一個地方,總有不足之處,雖然它的財政狀況很好,但是社區的道路、水溝難免…… 黃委員偉哲:事有輕重緩急之分,路要平、水溝要通才是比較重要的吧!比起一個縣民可以配幾瓶酒的福利性措施還更重要吧!而且是前頭領,後頭就有人在收購。其實他們不用你們的補助,也可以把這些設施做出來,因為他們每年盈餘一百多億,所以我認為這部分應該要好好加以思考。 鄧主席振中:我覺得應該要調整,就是對馬祖…… 黃委員偉哲:連江縣的部分本席沒有意見,因為它的財政狀況並沒有那麼好,但是金門縣的部分,你可能要三思一下。 鄧主席振中:以目前的比例來講,連江縣那邊已經比較高一點,我覺得應該再多編列一點過來。其次,對於金門地區而言,他們還是需要有一些幫忙的地方…… 黃委員偉哲:那表示地方政府沒有分清楚輕重緩急,他們可能是覺得反正先跟你們要錢要到了再說,把你們的錢拿去做基礎建設,他們的錢就拿去做福利、放煙火,是不是這樣子? 鄧主席振中:一般我們都是請鄉公所告訴我們有什麼不及之處,透過縣政府…… 黃委員偉哲:雖然鄉鎮是自治團體,但很多事情還是要透過縣政府呈轉。關於這部分,希望你們能夠再深思。 鄧主席振中:好的。 黃委員偉哲:接著本席想請教臺灣省諮議會李諮議長,請問省諮議員現在是由誰聘任的?是由總統聘任,還是由行政院聘任? 主席:請臺灣省諮議會李諮議長說明。 李諮議長源泉:主席、各位委員。是由行政院推薦,然後由總統任命。 黃委員偉哲:行政院的推薦名單要送出去之前,需不需要經過你來舉薦或設想…… 李諮議長源泉:沒有。 黃委員偉哲:所以你是被動接受?也就是說,你既沒有舉薦權,也沒有建議權,上面交下來哪幾位省諮議員,你就照單全收。 李諮議長源泉:這是由總統府直接發布命令,他們會發給任命令。 黃委員偉哲:現在20位省諮議員應該都是無給職對不對? 李諮議長源泉:對,是無給職。 黃委員偉哲:你們實際的工作性質和內容大概是什麼?是不是每年辦一些參訪與研討? 李諮議長源泉:沒有參訪。 黃委員偉哲:所以只有研討是嗎? 李諮議長源泉:剛才也有委員提及這個問題,老實說,這幾年來,我都是拜託他們,既然任命了,希望他們能夠發揮一點功能,在基層蒐集一些民情供行政院參考,這樣可以讓行政院比較好做事。因為這些諮議員大部分都在地方接觸過政治,對於民間的語言,他們的感受會比較深刻,我們希望能夠將這部分反映給行政院,藉此縮短與民間的距離。 黃委員偉哲:謝謝。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不在場)江委員不在場。 請廖委員正井發言。(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 請姚委員文智發言。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林主席,你擔任臺灣省政府主席多久了?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 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我擔任臺灣省政府主席已經4年8個多月。 姚委員文智:你是客家人還是哪裡人? 林主席政則:我是客家人。 姚委員文智:本席在這裡聽了一個上午,心裡為你感到不值,可是也認為社會應該要對你這樣的行為有一定的制裁。本席之所以替你感到不值,是因為你過去擔任新竹市長時的評價很不錯,當初你入閣的時候,大家也認為你會被賦予更重要的任務─內政部長,這幾年下來,我真的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像郭冠英的事情交給你做?到底是誰交給你做的?還是你自願做的? 林主席政則:沒有誰交給我做,也不是自願的,一切都是依程序辦理。 姚委員文智:所以是自然發生的? 林主席政則:對!自然發生的。 姚委員文智:這是你入閣必須付出的代價嗎?你為了做這個官,上面交代必須要圈選這樣的人嗎? 林主席政則:我認為總統跟院長任用我,可能是出於對新竹市民的尊重。 姚委員文智:還是因為郭冠英是新竹市長大的?你以前認識他嗎? 林主席政則:他是在新竹長大的,但我不認識他。 姚委員文智:你對監委及其他人說,你完全不曉得郭冠英之前所說侮辱台灣、歧視台灣人的言論嗎? 林主席政則:我完全不知道,我當市長的時候,因為市政工作繁忙,所以不了解誰被彈劾,我也有跟錢林慧君委員報告過,這是事實。 姚委員文智:你在這裡發誓,真的沒有人交代你辦這件事? 林主席政則:沒有。 姚委員文智:剛才蕭主任講了很多關於程序的問題,但是李委員已經清楚點出你沒有經過人事行政總處核定就公告,程序這部分我不管,我只想知道林主席事前有沒有跟你說要用這個人?有沒有找你談過?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蕭人事主任說明。 蕭人事主任煥鏘:主席、各位委員,林主席沒有跟我說要用這個人,也沒有找我談過。 姚委員文智:請問列席的考績及甄審委員有哪幾位?請教王組長,有沒有人跟你說過郭冠英這個人?有沒有人做任何交代?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行政組王組長說明。 王組長益興:主席、各位委員,沒有人跟我說過郭冠英這個人,也沒有任何交代。 姚委員文智:有沒有人跟你說開考績會的時候不要再發言? 王組長益興:考績會是由各位委員提問,我沒有發言。 姚委員文智:你都沒有意見?對於郭冠英剩四個月就可退休,差幾天就滿65歲、公告期間不足又不需要面試等等,這些你都同意?你是現場表達支持還是悶不吭聲? 王組長益興:我沒有意見。 姚委員文智:那我請教顏組長,對於任用郭冠英的事,你是否有表達意見?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財經交法組顏組長說明。 顏組長淑每: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現場都有看過資料。 姚委員文智:你們覺得郭冠英最適合? 顏組長淑每:不是。 姚委員文智:所以你是反對的? 顏組長淑每:我們有一個評分表。 姚委員文智:你評幾分? 顏組長淑每:我評幾分忘了,因為已經好幾個月了。 姚委員文智:最後決定任用郭冠英,你做為一個評審,就你的良知,是否同意? 顏組長淑每:做為評審,我是盡本分評分。 姚委員文智:這個結果你支持嗎? 顏組長淑每:不表示意見。 姚委員文智:請教廖組長,你對於這樣的作法同意嗎?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民社衛環組廖組長說明。 廖組長登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甄審委員會,是就當事人的有利條件及不利條件,做一個綜合的評分。 姚委員文智:有沒有人事前跟你們咬耳朵、交代你們不要發言或是告訴你們趕快、草草30分鐘就結束? 廖組長登枝:沒有。 姚委員文智:那是很嚴肅的,在30分鐘內結束? 廖組長登枝:絕對沒有,我們是非常嚴謹的評分。 姚委員文智:請教黃組長,對於任用郭冠英這件事,你是否有表達意見?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教文及資料組黃組長說明。 黃組長啟修:主席、各位委員。當天我被派赴另一個工作,所以我沒有參與當日的會議。 姚委員文智:你趕快落跑了? 黃組長啟修:不是,我是被派去參加在省政府召開的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的會議。 姚委員文智:這真的很悲哀!就跟江院長的論文主角漢娜‧鄂蘭一樣,她過去看納粹,在體制底下,每個人都在做違反公義的事,自我麻醉、自我認同,到現在自我欺騙,台灣民主發展至今,對這樣的機關,過去我們委屈、隱忍,或許這是台灣這個國家發展中的悲哀與代價,本來你們做歷史的樣板也就算了,但是現在你們變成馬英九或周美青,維護自己人,讓這種人爽退,淪為詐騙國家資源及人民血汗錢的提款機,我想請問林主席,依你過去的聲望,現在淪為這樣的角色!面對這種有族群歧視、歧視台灣言行,同時已經被公懲會撤職、馬上屆齡退休的人,你甘冒違法之不諱,甘冒台灣社會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公義真理,願意做這樣的事,這是在為虎作倀!枉費你一生清譽。美國職籃NBA快艇隊的老闆,最近只因為說了一句他的前女友為何老是跟黑人去看籃球,就被NBA總部罰款250萬美金,而且永遠不得出席NBA活動,國家文明的進步就是這樣建立的,而主席身為台灣人,別人侮辱你、扭曲你、笑話你,結果你還去幫助,人家放了個局,你就要捧幾千萬元給他,這樣的事你也做得下去?你們這些人做得下去?居然找不到一個敢出來講話的人,這與費委員所說的「混吃等X」差得了多少?我真的不好意思講這樣的話,但真的有夠悲哀。你在這裏站著,等待時間過去,熬過就過了,恐怕心裏也在恥笑我們無力阻擋,雖然主席說預算全刪,但是我們是少數,就算委員會可以刪,但出了委員會你們又是多數,你們是用驕傲來掩飾恥辱,真的很悲哀!馬英九馬上要倒了,銓敘部又不通過,如果你要獲得台灣人的支持,就把真相說出來,這樣台灣才可能往文明、進步的價值更進一步,如果每個人都在維護這種啃食台灣的體系,台灣只有不斷的沉淪。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提供當日考績委員會的會議紀錄,其實這部分監察委員都跟我討論過,包括你們的評分表,但是我希望能由臺灣省政府正式將會議紀錄送到立法院。 請李委員桐豪發言。(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賴委員振昌發言。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林主席,臺灣省政府總共的預算金額是多少?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 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差不多1億6,000萬。 賴委員振昌:其中人事費占多少比率? 林主席政則:將近72%。 賴委員振昌:人事費用的比率為72.78%,請問業務費所占比率是多少? 林主席政則:依據我手上的資料是9.12%。 賴委員振昌:是22.18%,這些都是你們提供的資料,從這樣的比率來看,省政府預算有四分之三都花在人事費用,真正辦理業務的費用不到四分之一,花這麼多人事費卻做這麼少的事,你對這樣的單位做何感想?你們都在做什麼? 林主席政則:我們是執行中央交辦的業務以及執行省政府未與中央各部會重疊的業務,同時對於臺灣省的人品典範給予肯定。 賴委員振昌:中央交辦的業務是否包括郭冠英的案子? 林主席政則:沒有,中央交辦業務比如法令宣導等。 賴委員振昌:請問郭冠英退休至今多久了? 林主席政則:有三個多月了。 賴委員振昌:現在他當時的職缺補人了沒? 林主席政則:我們有上網徵人,但還沒找到。 賴委員振昌:既然這個職缺三個多月都可以不用補人,當時為何急著要找郭冠英來做這個工作? 林主席政則:這個工作不是沒有補到人,而是沒有適格的人,我們還在徵才。 賴委員振昌:既然這個工作三個多月都可以不用補人,可見當時聘用郭冠英的必要性大有問題。行政院88年6月17日行政院第2633次院會決議,相關人員退休後遇缺不補,請問蕭主任是否知道這個規定?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蕭人事主任說明。 蕭人事主任煥鏘: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去年才到職的。 賴委員振昌:這是行政院88年就有的明文規定,省政府相關人員歸併後遇缺不補,這是行政院的決議。 蕭人事主任煥鏘:以前是因為超額所以不補,後來達到合理員額後就可以進用了。 賴委員振昌: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七條明文規定已屆限齡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這個規定也早就有了,你是否知道? 蕭人事主任煥鏘:我知道。 賴委員振昌:那為何郭冠英不受這個規定限制? 蕭人事主任煥鏘:有關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七條已屆限齡退休人員方面,依據銓部及人事總處的解釋都是可以的。 賴委員振昌:如果都可以的話,為何監察院會提出彈劾?這裏是立法院,你是人事主任,是專業人員,不要信口開河,不要把與你無關的事變成你反而有事,你是公務人員,也可能成為監察院彈劾的對象。這些我們都查過了,如果確如你所說,為何錢林委員慧君在查的時候,你們不據理力爭? 蕭人事主任煥鏘:我們都說得很清楚。 賴委員振昌:所以你們認為省政府任用郭冠英是沒有問題的,郭冠英是應該要任用的。 蕭人事主任煥鏘:不是這樣解釋的。 賴委員振昌:怎麼不是這樣解釋?我剛剛還跟你講,這裡是立法院,你不要信口開河。 蕭人事主任煥鏘:已屆限齡是指滿65歲以上。 賴委員振昌:這是你說的,但監察院是不是像你所說的這樣認定?我們查過了,這個問題我們不是今天在這裡才問的,上次林主席到台聯黨團做專案報告時拍胸脯保證有事你會負責,郭冠英的案件至今懸而未決,這段時間林主席負了什麼責任? 林主席政則:案子報到銓敘部之後,省政府這邊就算告一段落了。 賴委員振昌:你不要想說在這裡拖過時間就算了,拖過這10分鐘是很快的,但人民都在看。郭冠英為什麼讓全民這麼憤慨,因為他講了「高級外省人、台巴子」這種話,省府可以用講這種話的人嗎?你們任用他的時候,有沒有將他這種種族歧視的言行列入考慮? 林主席政則:當時不知道這件事。 賴委員振昌:當時不知道這件事?你不知道他為什麼被外交部解職嗎? 林主席政則:我不知道。 賴委員振昌:你們用人時沒有做各種調查嗎?沒有調閱資料嗎?你這是睜眼說瞎話,你再假就不像了。你說你不知道這件事,你這個主席怎麼當的?郭冠英的事件是全民的問題,你不知道這件事? 林主席政則:當時我在當市長,不知道這件事。 賴委員振昌:你不知道郭冠英發表的那些言論嗎? 林主席政則:我真的不知道。 賴委員振昌:台灣人難道真的奴性這麼高嗎?被人家罵到這樣子,竟然還說不知道。 林主席政則:我比較笨,我不知道。 賴委員振昌:這不是笨不笨的問題,這是無恥的問題。 林主席政則:我就是不知道,監察院的每個彈劾案怎麼會每個人都知道呢?這沒有辦法。 賴委員振昌:媒體都在這裡,明天他們會報導省府主席不知道郭冠英的言論,不知道種族歧視的問題,在國外像你這樣根本不適合當公務員,在美國,如果一個人的言論牽涉到種族歧視的問題,不要說公務員,即使在私人公司任職也會吃不完兜著走。省府主席竟然敢在立法院公然講說自己不知道這件事,我真的很意外。 林主席政則:事實上不知道就要講不知道,如果我知道卻說不知道,那樣就不對了。 賴委員振昌:這就是台灣省政府的主席,竟然奴性到這種程度,人家罵你是台巴子,說他自己是高級外省人,你居然可以說你不知道這種種族歧視的言論,你真的讓我非常的失望。我本身是當過校長的人,我在立法院質詢時很少大小聲,但你今天這樣睜眼說瞎話的態度實在令人失望,台灣人為什麼會被奴化到這種程度?被人家罵是台巴子竟然還說不知道、沒關係?這是什麼世界?這是什麼人啊?你講什麼都可以,你卻說你不知道,四百年來台灣人一直被欺負就是因為有這樣的人。你不知道郭冠英的言論,他罵台灣人是台巴子,又說自己是高級的外省人,這種高高在上、有階級區別的人,你竟然還維護他?我們可以諒解你人在官場,或許你有苦衷,但不要這樣侮辱你自己,說實在的,你今天侮辱的不僅是你自己,你還侮辱了整體台灣人,侮辱了你的父母,侮辱了住在這裡的台灣人。你竟然說你完全不知道郭冠英講的話? 林主席政則:我可以說明一下嗎? 賴委員振昌:可以,我倒很想聽聽你怎麼說。 林主席政則:他進來後,我要求他寫報告說明怎麼會造成人家對他的誤會。他寫了報告說明,他說他從新竹到台北圓環吃蚵仔煎,他覺得蚵仔煎很好吃,他就自我調侃說連他這個高級外省人都能吃到台灣這麼好的料理,所謂的高級外省人是他的自我調侃。 賴委員振昌:我聽不下去了,你在講什麼東西? 林主席政則:這是他的報告,你讓我說明嘛! 賴委員振昌:高級外省人是這樣的意思嗎? 林主席政則:他是這樣解釋的,我是他的主管我要瞭解,所以我要求他寫報告。另外他也談到「鬼島」的言論,他說這是眾人之揄,李敖和陳前總統都說過「台灣鬼多」,監察院王作榮先生也說過這種話,法官也常這樣說,所以現在「鬼島」已經是網民kuso最多的一個詞,台獨還感嘆過台灣是悲慘世界。這是他的說明。 陳委員其邁:(在席位上)好了,不要念了。 賴委員振昌:我真的以你為恥,那天你在台聯黨團說你會負責,當時我私底下還滿佩服你。你在官場有你的苦衷,但如果你連心理都這麼奴化,我真的是打從心底瞧不起你,如果你有不得已的苦衷,或許我們可以諒解,但現在你的內心開始接受被人醜化為鬼島、台巴子,人家是高級的,我們是低級的,如果你連內心都可以接受這種話,那麼我真的打從心底瞧不起你。 主席:賴委員剛才所提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屆齡者不得任用的問題,人事總處的答復是62歲以後重新任用者有兩位,一位是在63歲時考上公務員,另一位就是郭冠英。 賴委員振昌:(在席位上)蕭主任,你有聽到了,我剛才有特別提醒你不要信口開河,在這裡的回答都有錄音、錄影。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蕭委員美琴、陳委員明文、邱委員志偉、管委員碧玲、葉委員津鈴、馬委員文君及陳委員歐珀皆不在場。 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一直在看林主席的答詢,我的看法是「寧願相信世間有鬼,也不相信林政則的話」。103年3月6日你們開了甄審委員會,下午兩點半開完會,下午四點四十分你們就將職缺傳給人事行政總處,48分鐘後,人事行政總處就回函了,很少有這麼高的行政效率。最嚴重的問題是什麼,剛才李俊俋委員已經說過,我再補充一點,你們在當天下午兩點多就任用了郭冠英,但你們還去問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沒有缺,人事行政總處非常快的回函:「本總處暫無適當人員可資分配,同意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人員。」你們已經有了郭冠英這個人選,居然還行文問人事行政總處能不能自行任用人員,你還好意思在這裡說你們沒有違法任用?大家質疑最多的一點是任用的順序,任用的順序是必須看有沒有保留受訓資格之補訓人員可資分發或增額人員待遴用,然後才可以自行處理,可見你們是違法任用郭冠英。這件事鬧得風風雨雨,連賴委員這樣溫和的人都罵你是奴才,這是多麼難聽的字眼。我們同事甚久,以前都一起搭交通車,大家對你很尊重、很溫和,為什麼你當了省主席之後被人罵奴才?坦白講,說你是奴才真的還客氣了點,你知道你用的那個人怎麼罵台灣人嗎?他寫了個報告你就相信他?你怎麼那麼單純?奴才幫人家做白工、任人呼來喚去也就算了,但郭冠英工作了幾天就退休,還拿了1,300萬元,說你是奴才你還有話講?坦白講,我真的替你惋惜,你真的是晚節不保。我念幾句98年行政院公懲會報告中所載他講的話:「台灣人為什麼叫做台巴子,因為台灣人開車到圓環,繞圓環繞不出來」他的文章從頭到尾都在講這些,他還說他是高級的外省人,台灣這裡的人民很爛,不是優秀民族。你同意他講的話嗎? 主席:請臺灣省政府林主席說明。 林主席政則:主席、各位委員。我不同意。 陳委員其邁:你既然不同意,怎麼會用這種人?我念的他的這些言論都在公懲會的報告中。郭冠英又說:「事實上,『中華民國』早不是個國家,只是美、日共佞的一塊領土」,你同意嗎? 林主席政則:我不同意。 陳委員其邁:你也不同意。他還說:「真正保護中華民國、保護中華民國旗號憲法的,正是中國共產黨,正是中國的民主力量在保障著國家的主權」,你同意嗎? 林主席政則:我也不同意。 陳委員其邁:「『中華民國』寧還給人民,叫『中華人民共和國』」,你同意嗎? 林主席政則:我不同意。 陳委員其邁:「對岸飛彈不要撤,……這些飛彈不是對準我們,不是對準中國人,是保障國家領土完整、保障漳泉金廈、武夷土樓,保障我們的家鄉,共同的世界遺產」,你同意嗎? 林主席政則:我不同意。 陳委員其邁:「是誰正視中華民國、保護中華民國呢?是中國人、中國政府。是中國政府要武力保台,不准敵人否定中華民國」,你同意嗎? 林主席政則:不同意。 陳委員其邁:你也不同意。「臺灣只是中國叛離的一省,哪來『主權』?」,他還把「台灣」寫成「歹丸」,「歹丸」是惡丸的意思,他把台灣看成一個彈丸之地;他說:「歹丸現在走的是死路,根本沒資格回歸,只有武力解放後實行專政」、「看歹丸之惡,就知主國改革開放一定要慢,西方惡勢惡識一定要先排除,武力保臺後也不能談任何政治開放,一定要鎮反肅反很多年,做好思想改造,澈底根除癌細胞」,這是連習近平都不會講的話,這些話是郭冠英講的。你同不同意? 林主席政則:我不同意。 陳委員其邁:你不同意,那你告訴我你怎麼會用郭冠英? 林主席政則:我不同意他的看法,但我尊重他的看法。 陳委員其邁:你尊重他的看法,所以公務員可以白天愛國、晚上叛國,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林委員政則:不是,每個人有自己的思想、每個人有他要講的話,現在開放的社會就是這樣子。你也不必拍桌子,我是說每個人的思想…… 陳委員其邁:你是王八蛋。 林委員政則:你的禮物送我,我假如不接受還是回你。 陳委員其邁:我是代表台灣人罵你是王八蛋,你知道嗎?我今天本來是心平氣和的問你,你竟然說這是他的言論自由。既然你說這是他的言論自由,為什麼公懲會為什麼將他免職3年?這些都是他當初被免職的理由,你現在竟然說這是他的言論自由,你和郭冠英有什麼兩樣?你比奴才還不如,你知道嗎?有你這種台灣人真的是很丟臉的事情。 林主席政則:我也是台灣人。 陳委員其邁:你不夠資格當台灣人。 林主席政則:我也是台灣人。 陳委員其邁:你真的很丟臉,不夠資格當台灣人! 林主席政則:那要具備什麼樣的資格才能算是台灣人? 陳委員其邁:我瞧不起你。 林主席政則:我也一樣瞧不起你。 陳委員其邁:你是被唾棄的,沒有人認為你是台灣人! 林主席政則:今天我跟委員在這裡互動,希望彼此尊重。 陳委員其邁:你跟台巴子沒有什麼兩樣,跟郭冠英也沒有什麼兩樣的人。 賴委員振昌:(在席位上)主席,你這是什麼態度?今天你來這裡是接受備詢的…… 林主席政則:我來這裡備詢,跟委員之間應該相互尊重。 賴委員振昌:(在席位上)但你不要做到讓人看不起! 陳委員其邁:主席,他占用我的發言時間,這部分應該扣掉。 主席:請林主席尊重質詢的委員。 陳委員其邁:林主席,從過去到現在,你應該知道我一向對你很尊重,以郭冠英發言不當這件事情來說,你說這是牽涉到公務員的言論自由,但依據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在98年對你剛才提到他講的是屬於言論自由所做出的結論:是侮辱中華民國尊嚴,貶抑中華民國國格,足以威脅台灣住民之生命及傷害台灣住民感情,其違反國家忠誠義務、欠謹慎等事證已經相當明確,查公務員對國家應盡忠之義務不得存有二心,乃係任何國家對任用之公務員最基本的要求。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宗主國,承認他是中央政府,提醒對岸必須以武力解放台灣,解放後必須做好政反肅反思想改造等高壓統治工作,威嚇台灣住民之生命安全,嚴重違反自己對國家之忠誠義務。 根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各機關任用公務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再者,依照公務人員升遷法第七條第一項與第二項規定:「各機關辦理本機關之升遷,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從上述這些規定看來,公務員對國家忠誠的義務至為重要,為什麼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會認為郭冠英不適任,並決議讓他停職三年,原因就是他對我們國家的忠誠有問題,對不對?你們任用公務人員,當然要注意他對於國家的忠誠;在他被停職卸任之後又繼續講「台巴子」的話題,甚至他叫你的省政府為「歹丸省政府」,並說我們生活在「鬼島」上,你竟然還要用一個辱罵你是生活在鬼島上、是台巴子的人來台灣省政府任職,殊不知這是對台灣人最大的侮辱!如果他是到福建省政府任職,那是你家的事;坦白說,福建省政府也不會同意任用這種人,像他這樣在台灣省政府任職居然發表侮辱台灣的言論、違反對國家忠誠的義務,你請他來還做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居然就給他1,300萬納稅人的血汗錢,我說你是奴才,你還說你不是奴才,甚至說我在侮辱你,如果今天我不在這裡講這些話,坦白講,我就是在侮辱台灣人!為什麼我要站在你的對立面,因為我跟你不一樣,我是台灣人,至於今天為什麼你會被人罵是奴才,那是因為你跟郭冠英站在一起,今天在座有很多都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我們怎麼有可能接受一個發表這種言論的人,然後他臨老要屆齡退休的時候,你竟然讓他工作幾天就可以領取1,300萬的退休金,實在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當初他在省政府被主管考核時是獲得最低分15分,其他主管則給他30分、或40分,只有你這位機關首長給他48分的最高分,甄審委員會考核的時候,他還得到第3名,也根本不能過關,因為甄審會中幾位同仁心中也許會有些不愉快,或是他本身有一些作為台灣人的考量,或是對作為公務人員的一些基本要求與考量,只有你給他48分,才讓省政府用了郭冠英! 這件事情到今天已經這麼久的時間,大家都在等你想要問你,因為你過去在待人處事上,大家也都非常尊重,給你那麼長的時間,結果最後你居然寄QA給監察院,行政院也以密件方式送監察院,你們就是這樣一路包庇,我們台灣人為什麼會憤怒的原因就在這裡,我講的台灣人是包括外省人跟本省人,公務員可以這樣做嗎?公務員不是應該盡忠職守、效忠國家嗎?郭冠英講出這些話,你居然說是他的言論自由,那麼,剛剛我罵你也許很不尊重你,但也是你所謂的言論自由,大家都是言論自由,白天愛國,晚上叛國,兩種完全不同的立場,請問林主席,可以這樣做嗎?如果不可以,你還能一路包庇嗎?對省政府的預算,不要說凍結而是將其全部刪除,若果如是,我還是台灣人嗎?難道要我跟你一樣?如果我支持你們的預算,我豈不是就跟你一樣變成奴才了?主席,我覺得你把我們台灣人實在看得太不堪了!今天我為什麼會這樣生氣,就是看到主席真的低估了我們台灣人的智慧,也低估了我們國家的資源,這不牽涉到本省人與外省人的問題,虧你剛才還講你是新竹人,講到這裡接下來我真的不曉得要再跟你講什麼了! 主席:報告委員會,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張委員慶忠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所要求提供之資料,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張委員慶忠書面意見: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省市地方政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主管收支部分 【臺灣省政府】 一、主席,依照地方制度法第9條規定,省政府主席由其他特任人員兼任,行政院以政務委員兼任,而行政院已編有政務委員公務車輛相關經費,行政院104年度預算案所列「公務車輛明細表」,計有首長座車13輛、副首長座車9輛,合計22輛,備供政務委員等首長與副首長使用。請問主席,為什麼臺灣省政府104年度預算案編列購置首長專用車1輛92萬元,請主席說明。 二、主席,依災害防救法第45條:「民間損助救災之款項,由政府統籌處理救災事宜者,政府應尊重捐助者之意見,專款專用,提供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之事項,不得挪為替代行政事務或業務之費用,並應公布支用細目。」台灣省政府有一個「災害救濟損款專戶」,這是臺灣省政府辦理艾爾西(Elsie)及芙勞西(Flossie)風災,各界捐助災民款項之分配運用,「係社會善心人士捐款」,於臺灣銀行中興分行所設專戶,88年7月1日精省,前臺灣省政府社會處改隸內政部後,即將該專戶轉由現臺灣省政府承接管理,繼續關懷慰問受災省民。省政府承接是項業務已14年,目前專戶結餘截至103年8月底餘額7,566萬4千元。主席,該風災距今已久,省政府也已轉變用途運用於其他災害慰問,本席請問主席,沒有「專款專用」這樣做是否恰當?這些結餘款項未來要如何處理? 【臺灣省諮議會】 一、縣市合併升格後,102年臺灣省人口數較88年已減少745萬餘人,減幅約44.66%,面對這樣的變革,臺灣省諮議會會有什麼樣的改變或調整? 二、台灣省設有諮議會諮議員,可是福建省卻沒有設置,本席請問原因是什麼?省諮議會係對省政府業務提供諮詢及興革意見,您認為有沒有發揮功能?那您是否支持福建省政府設諮議會諮議員? 三、臺灣省諮議會104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研究發展及諮詢」與「資訊管理」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勞務採購承攬人力共10人,金額總計393萬6千元;但該會104年度預算員額43人,較法定編制員額24人,已超額19人,分別為工友超額5人、駕駛超額8人、約僱無編制員額卻進用6人。本席請問,這還要多久才能改善? 【福建省政府】 一、福建省政府104年度預算案於省政服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12萬1千元,用於獎勵閩省人文或文化優良博碩士或學術論文之作者,該業務102年度共發放11萬元。按福建省政府為促進該省文化知識體系之發展,自定「福建省政府獎勵研究福建省文化優良博碩士及學術論文作業要點」,獎勵對閩省文化相關之學術論文,獎勵金額分為博士文每名新臺幣3萬元至5萬元、碩士論文每名1萬元至3萬元、學術期刊論文每名1萬元至3萬元,每年度名額1至5名。可是本席認為,博碩士論文之研究議題與內容,自有各學術領域為必要之探究,不論是去年發出去的11萬元,或今年編列的12萬1千元,成效顯然不彰,本席建議應檢討編列該計畫之必要性。 二、福建省政府104年度預算案編列「金馬地區基礎建設」計畫3,736萬4千元,用於補助金門縣及連江縣零星公共建設等基礎建設經費。依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中央已可經由一般性補助款與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之機制,直接補助金門縣與連江縣政府經費,已無須先撥給福建省政府補助款,再由福建省政府再轉補助金馬地區,徒增作業程序,現在台灣省政府所轄縣市也是中央直接補助。為何福建省政府的作法與台灣省政府作法不同? 主席:現在休息20分鐘,請各位用餐,之後繼續開會進行預算審查。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104年度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歲入、歲出預算部分。 104年度(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府(歲入預算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7項 臺灣省諮議會無列數 第208項 福建省政府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219項 臺灣省政府無列數 第220項 臺灣省諮議會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23項 臺灣省政府無列數 第224項 臺灣省諮議會100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100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9項 臺灣省政府202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202千元 第220項 臺灣省諮議會198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198千元 第221項 福建省政府1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1千元 104年度臺灣省政府歲出預算部分: 第27款 省市地方政府 第1項 臺灣省政府155,661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37,240千元 第2目 施政業務14,191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4,220千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千元 104年度臺灣省諮議會歲出預算部分: 第27款 省市地方政府 第2項 臺灣省諮議會71,256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54,232千元 第2目 議員諮詢業務3,729千元 第3目 議事業務1,292千元 第4目 研究業務6,836千元 第5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553千元 第6目 第一預備金10千元 第7目 臺灣議政史料典藏及展示業務4,604千元 104年度福建省政府歲出預算部分: 第27款 省市地方政府 第4項 福建省政府102,173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59,809千元 第2目 省政服務4,700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列數 第4目 第一預備金300千元 第5目 金馬地區基礎建設37,364千元 主席:現在要開始處理,依照上午宣告,我們就先處理福建省政府部分,後處理臺灣省諮議會及臺灣省政府部分。 針對以上三單位有委員提出提案。 壹、歲入部分。 一、福建省政府部分: 1、 104年度福建省政府第7款第221項收入1,000元建議全數刪除。 說明:經修憲凍省之後,省政府已經變成行政院的派出機關,而且已經沒有實質業務可以承辦,實無存在必要,爰建議全數刪減其預算,並其所屬人員、業務與財產應視性質移撥給中央政府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 提案人:周倪安  姚文智  李俊俋 二、臺灣省諮議會部分: 1、 104年度台灣省諮議會第4款第224項10萬元、第7款第220項19萬8,000元,合計共29萬8,000元建議全數刪除。 說明:台灣省政府於修憲凍省之後,已經變成行政院的派出機關,所以無對省政府業務提供諮詢及興革意見的必要,爰建議全數刪減其預算,並其所屬人員、業務與財產應視性質移撥給中央政府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 提案人:周倪安  姚文智  李俊俋  邱議瑩 三、臺灣省政府部分: 1、 104年度台灣省政府第7款第219項雜項收入20萬2,000元,建議全數刪除。 說明:台灣省政府於修憲凍省之後,已經變成行政院的派出機關,而且已經沒有實質業務可以承辦,實無存在必要,爰建議全數刪減其預算,並其所屬人員、業務與財產應視性質移撥給中央政府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 提案人:周倪安  姚文智  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貳、歲出部分: 一、福建省政府部分: 1、 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5,980萬9千元,其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原列466萬7千元,提案減列120萬元。 說明: 1.福建省政府自虛級化後業務不多,於國家財政困窘之際,應全力撙節開支,以免過度排擠財政資源。 2.本項減列包含(16)特別費68萬4千元,其他項目由省政府自行斟酌減列。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姚文智  李俊俋 2、 104年度福建省政府預算第一目「一般行政」分支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特別費」68萬4千元。特別費係我國各級行政機關首長、副首長因公務需要經核定許可之業務及公關費用。政府財政拮据之際應撙節開支,特別費刪減後並不影響政務推動,且1998年修憲後,福建省政府已不具地方自治功能,相關業務大幅裁撤後應無編列特別費之必要,爰提案將福建省政府特別費68萬4千元全數刪減。 提案人:周倪安 連署人:姚文智  李俊俋 2-1、 福建省政府104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下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原編列「特別費」68萬4千元,提案全數減列。 說明: 福建省政府104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下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特別費」編列主席、秘書長等特別費68萬4千元,經查,現任鄧振中主席是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業已領有相關給予,又依據「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中「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所指特別費,是「凡各機關、學校之首長、副首長等人員因公務所需」費用,而秘書長並非福建省政府正副首長,領取特別費實屬不當。 鑒於政府財政困窘,台灣整體經濟情勢不佳,且特別費並非業務費用,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故提案全數減列主席、秘書長等「特別費」68萬4千元。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3、 104年度福建省政府預算第一目「一般行政」分支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設備及投資」351千元。根據福建省政府提供之其費用明細表中,汰換冷氣機2500kcal與3500kcal單價,經與相關單位採購決標項目相較,有經費浮編之虞,核其費用有刪減空間,爰提案刪減本項預算51千元,以撙節公帑。 提案人:周倪安 連署人:姚文智  李俊俋 3-1、 福建省政府104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下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原編列退休退職人員慰問金共16萬8千元,提案全數減列。 說明: 釋字第443號及第614號即指出,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之給付行政措施,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規定。惟,具有給付行政屬性的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政府卻未透過法律予以授權,實有違法之嫌疑。爰此,提案全數減列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6萬8千元。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4、 第2目「省政服務」編列4,700萬元,其中「02辦理閩籍海外同鄉會活動及社團服務」原列114萬8千元,提案減列114萬8千元。 說明: 1.福建省政府自虛級化後業務不多,於國家財政困窘之際,應全力撙節開支,以免過度排擠財政資源。 2.海外同鄉會及社團服務缺乏實際效益,又與僑務委員會業務重疊,因此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姚文智  李俊俋 5、 第2目「省政業務」編列470萬元,其中「02辦理閩籍海外同鄉會活動及社團服務」之2編列赴菲律賓、印尼宣慰閩籍同鄉會所需旅費162千元,提案全數減列。 說明: 福建省政府歷年出國宣慰閩籍同鄉會,皆與金門、馬祖縣政府共同組團,且業務亦與僑委會業務高度重疊,不但成效不彰,預算亦恐有浮濫編列,爰此,104年度出國旅費全數減列。 計劃名稱 人員 其他政府單位 101 福建省政府訪問泰國、越南閩籍僑社(胞)活動 4名(主席、祕書、組長、組員) 與金門縣政府共同組團 101 福建省政府訪問香港閩籍僑社(胞)及考察澳門博奕觀光產業發展活動 4名(主席、祕書長、組長、組員) 與連江縣副縣長陳敬忠共同組團 102 福建省政府訪問日本閩籍僑社活動 3名(祕書長組長、組員) 配合金門縣政府共同組團 103 福建省政府103年訪問東南亞閩藉僑社 2名(組員、組長) 與金門縣政府副縣長吳友欽等一行17人共同組團 104 福建省政府訪問東南亞閩籍僑社 3名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姚文智 5-1、 福建省政府104年度預算第2目「省政服務」下「02辦理閩籍海外同鄉會活動及社團服務」項下之「國外旅費」原列16萬2千元,提案全數減列。 說明: 出國計畫係為「赴菲律賓、印尼宣慰閩籍同鄉會所需費用」,惟查行政院設有僑委會,其主管業務包括各項宣慰僑胞業務以及向僑民宣導政府施政,福建省政府該項出國經費,目的顯與僑委會重複,為撙節政府開支,故提案全數減列。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6、 第2目「省政服務」編列4,700萬元,其中「03督導金馬地區業務」原列298萬8千元,提案減列150萬元。 說明: 1.福建省政府自虛級化後業務不多,於國家財政困窘之際,應全力撙節開支,以免過度排擠財政資源。 2.本項包含之急難慰問、表揚鄉親、服務閩胞及協助縣政等業務,除業務與各中央及地方機關重疊外,亦缺乏實際效益,因此酌減150萬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姚文智  李俊俋   6-1、 福建省政府104年度預算第2目「省政服務」其中「督導金馬地區業務」編列298萬8千元,提案減列100萬元。 說明: 經查其中多項業務為消費性活動性質,包括新春團拜、聯誼活動、參與民間各項活動等,基於國家財政困難,活動開支應予酌減,故提案減列100萬元。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7、 104年度福建省政府預算第二目「省政服務」分支計畫「03督導金馬地區業務」編列獎補助費12萬1千元,係用於獎勵閩省人文或文化優良博碩士或學術論文之作者,惟博碩士論文之研究議題與內容,自有各學術領域為必要之探究,編列該預算並無必要性,故提案將獎補助費全數刪除,共計12萬1千元。 提案人:周倪安   連署人:姚文智  李俊俋   7-1、 查福建省政府於「省政服務」項下編列12萬1千元,用於獎勵閩省人文或文化優良博碩士或學術論文之作者,該業務102年度共發放11萬元(詳附表1)。按福建省政府為促進該省文化知識體系之發展,自定「福建省政府獎勵研究福建省文化優良博碩士及學術論文作業要點」,獎勵對閩省文化相關之學術論文,獎勵金額分為博士文每名新臺幣3萬元至5萬元、碩士論文每名1萬元至3萬元、學術期刊論文每名1萬元至3萬元,每年度名額1至5名。惟博碩士論文之研究議題與內容,自有各學術領域為必要之探究,該府並無編列該計畫之必要,爰提案全數刪除。 附表1:福建省政府獎勵博碩士學術論文概況 單位:新臺幣元;人 年度 金額總計 獲獎勵人數 101年度決算數 120,000 5 102年度決算數 110,000 5 103年度法定預算數 121,000 —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姚文智  邱議瑩   8、 104年度福建省政府第27款第4項歲出1億217萬3,000元建議全數刪除。 說明:經修憲凍省之後,省政府已經變成行政院的派出機關,而且已經沒有實質業務可以承辦,實無存在必要,爰建議全數刪減其預算,並其所屬人員、業務與財產應視性質移撥給中央政府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 提案人:周倪安  姚文智  李俊俋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各位委員,福建省政府委員提案共有14案,已宣讀完畢。其中第8案是建議全數刪除,如果第8案通過的話,其他的案子就不必討論了,所以我們就直接處理第8案。 請問各位,對第8案有無異議? 邱委員議瑩:沒有。 主席:請省政府鄧主席說明。 鄧主席振中:主席、各位委員。省政府除了法制上的理由外,還是有功能存在,也很努力的在做一些工作,希望能夠幫助金門馬祖地區的民眾,我特別要請委員考慮的是金門、馬祖不一樣的地方,他們需要多一點的人照顧,省政府會秉持著過去以及現在的熱誠服務民眾,我們也有一些想法,希望委員能夠支持。再者,我們的預算已經很撙節了,希望委員能夠支持,不要讓這個案子通過,讓我們有機會能夠再多做一些事情,報告完畢。 主席:提案的周委員,是否要說明? 周委員倪安:關於福建省政府部分,因為我們已經修憲凍省了,所以他們也沒有實質的業務可以承辦,我們是建議全部刪除,其所屬人員可以撥給中央政府相關部會,或是地方政府來做編列。至於臺灣省政府的部分,我們已經凍省將近20年,那麼久的時間了,我們的步驟到現在還是原地踏步,不僅過於緩慢,也浪費國家資源。當年凍省之後,所有在省政府工作的人並沒有因此而沒有工作,因為中央相關機關的作業都有接續下來,我們的國家也照常運作。所以,根據當年凍省的精神以及在國家資源不是那麼豐沛的情況下,多了這些單位也是徒增行政流程,鑑於以上的情況,我們建議把它刪除。 主席:請問各位,對周委員所提第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鄧主席振中:報告主席、周委員,這個影響太大,我還是要拜託兩位…… 主席:第8案是歲出的部分,已經確定刪除了! 現在處理歲入部分,第1案是雜項收入1千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福建省政府處理完畢 鄧主席振中:現在邱委員回來了,我不知道…… 邱委員文彥:我瞭解一下,現在第8案怎麼樣? 主席:邱委員,第8案已經處理完畢,全數刪除。 鄧主席振中:這太嚴重了。 主席:這是要看各位委員的意見。 邱委員文彥:這太嚴重了…… 主席:你就保留院會發言權,這個案子已經處理完了 鄧主席振中:這樣把省政府的預算都刪掉了。 主席:去院會講,內政委員會已經處理完了。 邱委員文彥:大家也都知道,福建省政府的存在,對中華民國而言是有意義的,我覺得在處理當中,大家是不是可以再考慮一下?可以保留嗎? 主席:邱委員,我知道大家還有不同的意見,甚至金馬補助也有不同的意見,但這個部分剛剛已經處理完畢,我身為主席必須遵照大家的意思,如果對這個決議有意見,大家就到院會再說。好,福建省政府預算部分已經處理完畢。現有一委員提案如下: 陳委員其邁等提案: 第27款第1項、第2項及第4項歲出預算全數減列(已提出之其他相關提案同意撤案)。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周倪安  邱議瑩  姚文智  李俊俋   主席:報告委員會,提案是將第27款第1項、第2項及第4項歲出預算全數刪除,有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 如果大家都沒有意見,這個案就確定,歲出的部分全數刪除,就只剩歲入的部分要處理。 鄭委員天財:有意見。 主席:有什麼意見?要表決嗎?福建省政府的部分,剛才已經說明過了,案子也處理完畢。 鄭委員天財:剛剛念完,還沒有說明。 主席:請福建省政府鄧主席說明。 鄧主席振中:主席、各位委員。謝謝主席、謝謝各位委員再次給我這個機會說明,我再請各位委員能夠考慮到金門、馬祖地區是不一樣的地區,跟各位委員報告,省政府的同事都非常希望能夠多做事,而且有很多事情可以做,那個地方值得我們特別去照顧,特別多做一些事情,所以整個預算都刪掉的話,我想整個觀感,還有金門、馬祖地區的民眾大家的看法,可能都會有非常大的失望,所以我還是懇求所有委員能夠把這個因素考慮進去,不要統統把它刪除。 主席:針對鄧主席剛剛所講的,提案的陳其邁委員有一個修正,就是「除金馬的專案補助以外,其餘全數刪除」,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 邱委員議瑩:沒有。 鄭委員天財:我看不太懂,為什麼單位要用括弧的? 主席:那是單位、機關! 鄭委員天財:應該是一個、一個機關來審,怎麼會是一次審? 主席:福建省剛剛就處理完了。這個就是通案,包括省政府跟省諮議會,有意見的話就保留院會發言權。 鄭委員天財:哪有人這樣審的?這是包括臺灣省諮議會和臺灣省政府的。 主席:沒有錯,這部分就寫得很清楚,這部分可以這樣提案,我只能處理這個提案,大家接受不接受而已,我當主席,只能處理。 鄭委員天財:還是要有程序正義。 主席:非常符合程序正義。 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邱委員議瑩:沒有。 主席:邱文彥委員、鄭天財委員保留院會發言權,其他就通過。 邱委員文彥:這三個案子綁在一起 吳委員育昇:主席,我建議大家好好談。 主席:是好好談,剛才處理福建省政府,你們都不來。 陳委員其邁:都處理完了嗎? 主席:歲出部分都處理完了,歲入部分還沒有處理,剛剛這個提案已經通過了,包括臺灣省政府、臺灣諮議會、福建省政府除金馬專案補助以外,其餘歲出部分全數刪除。 吳委員育昇:我也要保留院會發言權。 主席:好,委員邱文彥、鄭天財及吳育昇保留院會發言權。 福建省歲入部分已經處理完畢,大家同意歲入1千元刪除。 接下來處理臺灣省政府和臺灣省諮議會歲入部分。歲入部分有兩個案子,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各有一個案子,針對臺灣省諮議會的部分,大家有何意見? 吳委員育昇:福建省政府的部分已經處理完畢,可否讓他們先行離席? 主席:福建省政府的相關人員可以先行離席。 吳委員育昇:請諮議長先說明一下。 李諮議長源泉:關於歲入,這部分大概有兩個,一個是大院要求我們要活化那些會館、會議室等,這個會有收入,另外有些淘汰的東西賣了之後也會有一些收入,所以我們還是希望這部分能夠維持,該收的還是要收。 主席:有關諮議長的說明,各位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 鄭委員天財:通過。 主席:通過就是刪掉預算。 鄭委員天財:通過就是通過預算、預算照列。 段委員宜康:現實上無法照列,因為他們沒有人可以在那裡收,預算要怎麼照列?現在把歲出都刪掉了。 鄭委員天財:派一個人去收啊! 主席:他們本來就是派出單位而已。 鄭委員天財:還是要派一個人去收。 主席:叫郭冠英去收。 鄭委員天財:可以請教育部國教署兼辦去收。 主席:各位還有沒有其他意見?要刪除嗎? 邱委員議瑩:刪。 吳委員育昇:不要刪。 姚委員文智:剛剛不是說要請郭冠英當志工去收嗎? 鄭委員天財:不要刪。 主席:這個案子還有沒有其他意見?如果沒有,那就讓歲入留著。 段委員宜康:那就要有一個附帶決議,看看要請誰去收。 邱委員議瑩:歲出刪了但歲入沒刪,這不是很奇怪嗎? 吳委員育昇:不會。 鄭委員天財:依法該收的錢還是要收。 主席:就留著來凸顯這個制度有多不合理。 周委員倪安:留著之後大家再輪流去收嗎? 主席:這個案子就不成立。省諮議會歲入29萬8,000元保留。 接下來處理省政府的部分。 省政府的歲入是20萬2,000元,請問各位對這個案子有什麼意見?也是歲入保留嗎? 鄭委員天財:歲入保留,該收的不收反而是怠惰。 主席:好,歲入保留,這個案子就不通過。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 邱委員議瑩:沒有。 (繼續開會) 主席:經協商,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及福建省政府預算審查案已處理完畢,臺灣省政府和臺灣省諮議會的歲入部分保留,歲出部分全部刪除;福建省政府的歲入部分和歲出部分統統刪除,除了金馬的補助金留著以外,其他全部刪除。請問各位有沒有其他意見? 吳委員育昇:(在席位上)我們這幾位委員保留院會發言權。 主席:鄭委員天財、邱委員文彥、吳委員育昇保留院會發言權,其他就照案通過。方才有關金馬的部分是第27款第5目金馬地區基礎建設,這個部分保留,其他是刪除。 有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和福建省政府的預算案已經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