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17時18分","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主　　席　陳委員淑慧","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0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下午12時26分","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出席委員：陳亭妃    陳碧涵    陳淑慧    蔣乃辛    何欣純    許智傑    黃志雄  高金素梅  潘維剛    呂玉玲    鄭麗君    陳學聖","      委員出席12人","列席委員：江惠貞    陳歐珀    吳育仁    許添財    吳秉叡    林德福    盧秀燕    黃昭順    羅淑蕾    李昆澤    江啟臣    盧嘉辰    廖正井    李貴敏    楊應雄    李桐豪    賴士葆    吳育昇    廖國棟    鄭天財    黃偉哲    周倪安    邱文彥    葉津鈴    蘇清泉    邱志偉    簡東明    王惠美    管碧玲    蕭美琴    羅明才    陳怡潔    楊瓊瓔    楊麗環    鄭汝芬    徐欣瑩    賴振昌    姚文智    林滄敏    顏寬恒","      委員列席40人","主    席：陳召集委員淑慧","專門委員：謝淑津","主任秘書：劉其昌","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葉  蘭","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議事錄確定。"],["段落：討論事項"],["段落：繼續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103年度「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一、繼續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103年度「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決議：","(一)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照案通過。","(二)本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淑慧出席說明。","(三)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段落：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104年度預算。"],["二、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104年度預算。","（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各款、項、目有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本日議程有委員陳亭妃、陳碧涵、陳淑慧、蔣乃辛、許智傑、何欣純、黃志雄、吳育仁、潘維剛、呂玉玲、鄭麗君、邱文彥、陳學聖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故宮博物院馮院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林佳龍、鄭汝芬、管碧玲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決議：","(一)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處理。請各委員辦公室於10月27日下午5點前，將提案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彙整。","(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散會"],["主席：繼續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處理教育部及所屬單位104年度預算。","主席：今日議程為處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提案共計456案，比起去年約減少200案。請議事人員宣讀委員提案。","1、","第1目「規費收入」項下「行政規費收入」，原列1,994萬，建議增列500萬元。","說明：","本年度原列1,994萬，雖較上年度（103年度）預算數1,891萬7千元增列127萬3千元，然本年度項目增加（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收入與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中心申請之認可規費），且102年度決算數不含上述項目情況下，實收達2,941萬9千元，遠高於預算編列，為使預算編列貼近實況，建議增列500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2、","歲入第4款第99項第1目第3節「租金收入」原列1,005千元，建議增加200萬元。","說明："],["段落：租金收入項下包含停車場租金收入及國有房地租金收入，其中「停車場租金收入」係出租教育部停車場89個停車位，以每月800元估算。惟此租金之收取顯不符合市場行情，以最寬鬆方式計算，每月上班22天、每天停車8小時，則每個車位每小時費用僅僅4.5元，與公有停車場每小時最低尚須20元相較，差距甚大。每月800元之租金也與目前動輒每月需約5,000元之租金難以比擬。"],["一、租金收入項下包含停車場租金收入及國有房地租金收入，其中「停車場租金收入」係出租教育部停車場89個停車位，以每月800元估算。惟此租金之收取顯不符合市場行情，以最寬鬆方式計算，每月上班22天、每天停車8小時，則每個車位每小時費用僅僅4.5元，與公有停車場每小時最低尚須20元相較，差距甚大。每月800元之租金也與目前動輒每月需約5,000元之租金難以比擬。"],["段落：如今，民眾在台北市停車一位難求，教育部又位處市區精華地段，卻以公家資源圖利自己員工，明顯不當。爰要求該停車場租金應予提高，以每停車位每月5,000元計算，計一年約增加200萬元以上，以充裕國庫。"],["二、如今，民眾在台北市停車一位難求，教育部又位處市區精華地段，卻以公家資源圖利自己員工，明顯不當。爰要求該停車場租金應予提高，以每停車位每月5,000元計算，計一年約增加200萬元以上，以充裕國庫。"],["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3、","教育部第2目「使用規費收入」第1節「資料使用費」，原列130萬7千元，提案增加至200萬元。","說明：本預算係為辦理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等出售簡章收入、政府出版品銷售收入等。然根據教育部說明，此經費較去年減少之原因在於出售華語文能力測驗模擬試題收入減少之故，減少原因為何？學習華語已成為全球風潮，中國大陸、香港等地近幾年亦積極推展華語文教學、輸出華語文師資、爭取推動華語文能力認證等，反觀我國推動華語文之策略為何？如何對外擴展華語文教學，增加相關收入？爰提案增加本計畫收入至200萬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4、","第1目「財產收入」項下「廢舊物資售價」，原列1萬5千元，建議增列5萬元。","說明：","本年度原列1萬5千元，與102與103年度預算編列相同，然102年度決算數達27萬3,413元，遠高於預算編列；然相關物資之使用年限固定，理當對報廢物資與數額有所估計，何以出現如此之差額？顯見教育部應檢討財產之管理報廢機制與相關經費之編列。為使預算編列貼近實況，建議增列5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5、","「業務費」項下之「大陸地區旅費」科目預算編列124萬1千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說明：","104年度派員出國考察、視察、訪問次數為20幾次，包含美英、歐日等地，等於一個國家訪查1至2次。惟單單一處中國，教育部安排次數卻高達10多次，內容僅不外乎兩岸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國際會議籌辦人員交流等。為何教育交流事項獨厚中國，且未提出具體計畫內容，顯有消耗預算、浪費教育資源等耗費公帑之情事。"],["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6、","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1人員維持」，原列5億7,489萬9千元，建議凍結5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人員維持費下包含政務人員、法定編制、約聘僱人員與技工工友待遇；獎金、其他給與、加班值班、退休離職儲金等名目。數額之編列依據為何？","二、前述項目於預算書中說明不清，包括何以(1)聘用人員自51人降至49人而人事費用維持3億7,386萬1千元不變、(2)勞工保險政府負擔部分不變，勞退準備金卻下降、(3)102年決算顯示其他給與為684萬7,526元，於103年預算與104年預算卻編列947萬7千元，溢出達38%？均未能自預算書中了解。"],["段落：故人員維持費用部分凍結與102年度決算(人事費5億6,906萬元)溢出部分之5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三、故人員維持費用部分凍結與102年度決算（人事費5億6,906萬元）溢出部分之5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單位：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7、","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1億1,174萬2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依教育部資料，104年度非以人事費支付的「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高達308人、支出1億餘元之鉅額。惟根據監察院日前調查報告指出，教育部長期使用派遣人力，且部分派遣勞工實際上已有辦理核心之情形，業務內容已涉及行使公權力，與派遣注意事項規定明顯不合。教育部應審慎思考人力運用問題，提出改進計畫。"],["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8、","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1億1,174萬2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一般事物費項下編列：","1.文書處理電子發文、會計資料登錄、報稅處理、總務（出納）及總機等所需人力經費16,839千元；","2.文書郵務人力2,300千元；","3.教育部環境清潔等所需人力經費6,350千元；","4.協助電子檔案檢核、登錄、移轉及檔案銷毀等所需人力經費8,125千元。","二、依教育部資料，103年度非以人事費支付的「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高達326人、支出1億5,157萬3千元之多。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教育部長期使用派遣人力，且部分派遣勞工實際上已有辦理核心業務之情形，業務內容已涉及行使公權力，與派遣注意事項規定明顯不合。教育部應審慎思考人力運用問題，提出改進計畫。"],["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9、","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1億1,174萬2千元，建議凍結依員額編制之事務費、文康活動費與運動會經費三分之一，其餘凍結4,5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一般行政項目下包括多種人力事務編列，包括6.按日計件資酬金233萬7千元、一般事務費下(5)文書處理電子發文、會計資料登錄、報稅處理、總務（出納）及總機等所需人力經費1683萬9千元；(6)文書郵務人力2,30萬元；(7)教育部環境清潔等所需人力經費635萬元；(8)協助電子檔案檢核、登錄、移轉及檔案銷毀等所需人力經費812萬5千元；(13)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維護及所需人力經費207萬2千元。","二、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教育部長期使用派遣人力，其中部分派遣勞工實際上業務內容涉及行使公權力，與派遣注意事項規定明顯不合。依教育部資料，103年度、104年度非以人事費支付的「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均高達326人、支出逾1億5千萬元之多，且除上開人力外，教育部與國教署亦多有商借教師、護理教師與教官之情形，顯見教育部未思改善之道。","三、此外，本項目下按員額編制之事務費、文康活動費與參與運動會費用達670萬元，與103年度相比減少四萬元；然此「與業務推廣無關」且「於法無據」之文康活動費，連年受到質疑卻連年編列，甚至本年度人力配置下降的情況下相關經費卻幾無降幅。"],["段落：綜上，本項經費建議於第三點所述之事務費、文康活動費與運動會經費凍結三分之一，其餘一般行政項目凍結4千5百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四、綜上，本項經費建議於第三點所述之事務費、文康活動費與運動會經費凍結三分之一，其餘一般行政項目凍結4千5百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10、","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1億1,174萬2千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一般事物費項下編列：","1.文書處理電子發文、會計資料登錄、報稅處理、總務（出納）及總機等所需人力經費16,839千元；","2.文書郵務人力2,300千元；","3.教育部環境清潔等所需人力經費6,350千元；","4.協助電子檔案檢核、登錄、移轉及檔案銷毀等所需人力經費8,125千元。","二、依教育部資料，103年度非以人事費支付的「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高達326人、支出1億5,157萬3千元之多。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教育部長期使用派遣人力，且部分派遣勞工實際上已有辦理核心業務之情形，業務內容已涉及行使公權力，與派遣注意事項規定明顯不合。教育部應審慎思考人力運用問題，提出改進計畫。"],["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11、","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原列6,440萬1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一般事務費共編列6,440萬1千元，其中：","1.文書處理電子發文、會計資料登錄、報稅處理、總務（出納）及總機等所需人力經費1,683萬9千元；","2.文書郵務人力230萬元；","3.教育部環境清潔等所需人力經費635萬元；","4.協助電子檔案檢核、登錄、移轉及檔案銷毀等所需人力經費812萬5千元。","二、依教育部提供之資料，104年度非以人事費支付的「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高達326人、支出1億5,157萬3千元；而根據101年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教育部長期使用派遣人力，甚至部分科長、專門委員底下全是派遣員工，竟無一員屬編制內正式公務員，所處理之業務內容已涉及行使公權力，與「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明顯不符。","三、行政院於103年9月15日重新修正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並公布新的「行政院暨所屬各主管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上限一覽表」，然而除了各部制定各部會個別的派遣人力應用上線之外，竟還有「其他」項目4,348人，該項目語意不明，且一併計入上限一覽表的總數之中，將來恐有移花接木、藉由數字挪移，製造符合規定之假象，不可不察。","四、爰要求教育部應針對部內勞力派遣之員額、工作類型進行通盤檢討，針對部內使用派遣勞力人數亦應提出具體計畫逐年調降，同時就部內派遣人員運用員額上限之制定狀況進行專案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許智傑","12、","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8.一般事務費」之「(1)事務費及文康活動費」等原列670萬3千元，建議刪除300萬元。","說明：","一、公務員服務法第一條：「公務員應恪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開宗明義「依法執行職務」乃公務員首應遵守之責。然而行政院另行頒布「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逕以「倡導正當休閒活動」之名義，以行政命令規定公務員進行休閒藝文及康樂活動。該要點第四點甚至明訂：「文康活動辦理時間，以利用休閒及例假日為原則；在不影響機關業務正常運作下，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二、基於該要點第五點：「各機關文康活動之辦理，所需經費應本撙節開支原則，在各機關年度預算相關科目內列支。」基於當前國家教育預算拮据，公務員應撙節開支之原則，建議刪除「事務費及、文康活動費及參加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項下300萬元。"],["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3、","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8.一般事務費」之「(7)本部環境清潔所需人力經費」等原列635萬元，建議凍結2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針對「本部環境清潔人力」一共編列635萬元，總共包括教育部本部、忠孝大樓、徐州路大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及科技大樓等五處。","二、本項清潔人力以分支計畫方式辦理，針對其執行方式、預計派遣人數、派遣人力薪資……等，應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4、","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14特別費」原列117萬9千元，建議全數刪除。"],["刪減理由：","一、前任教育部長蔣偉寧曾於任內數次公開承諾「將本土語言課程納入國中課鋼列為必修」，然而蔣部長半途因故去職，新任部長吳思華卻無視本土語言課程列為國中課綱必修科目之重要性，亦完全漠視前任部長所做之公開承諾，卻將課程審議結果全數推給僅以部內行政命令所組成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課程審議會」，此舉猶如宣示部長怯於承擔、推責諉過之立場，更突顯部長怠於為既定政策堅持、辯護之心態。爰針對教育部正副首長特別費，建議全數予以刪除。"],["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5、","「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特別費」，原列117萬9千元，建議凍結100萬元，其他餘額減列9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去年教育部為兌現馬英九選舉支票，急就章決定於103學年度開始實施十二年國教，惟雙免跳票、入學一國十五制、學費一國七制、會考分分計較、助長補習風氣……諸多亂象亟待教育部長解決。然而，教育部長吳思華一上任卻稱要調漲大學學費，「學生也應該有一點點自我的承擔」，「如果今天高教資源不增加，最後直接受害的是學生」。教育部長從大學校長出身，完全以學校立場為考量，未能與學生站在同樣立場抗漲，實難以期待新任部長能以同理心照顧學生、解決學生的困境，故應用心構思如何照顧弱勢學生，避免嚴重侵蝕社會公平正義。"],["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7、","「一般行政」項下「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之「1.(1)辦理新聞處理、國會聯絡、企劃、管考業務等專業服務所需人力經費與媒體宣傳、新聞聯繫、文宣品及年曆印製」，原列10,396千元，建議刪減1,000萬元。","說明："],["一、辦理整體教育政策綜合企畫項下編列：","(1)辦理新聞、國會聯絡、企劃、管考業務等所需人力經費10,396千元；","(2)辦理政策宣導、公共關係、各類文宣等相關工作推動經費4,780千元；","二、上述兩項計畫經費之編列有重複編列之虞。","三、又，當前政府財政拮据、教育經費窘迫，故應撙節預算，多餘之公關和文宣實非必要，應予刪減。"],["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18、","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之「(1)辦理新聞暨國會聯絡科、企畫科、管考科等業務所需專業人力經費」原列1,039萬6千元，建議刪除500萬元。"],["刪減理由：","一、教育部104年本部人員（包括政務人員、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駐外人員）之人事費用業已於第1目「一般行政」中「01人員維持」下予以編列。","二、然而104年度預算書中另於同目「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針對「辦理新聞暨國會聯絡科、企畫科、管考科等業務所需專業人力」編列預算。所謂「辦理新聞暨國會連絡科」所需之專業人力意指為何卻未見說明、亦未針對其人員進用性質加以註解，不無有將人事預算化整為零、企圖規避國會監督之嫌。"],["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9、","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之「1.辦理整體教育政策綜合企劃工作」中「(3)促進大專校院學生健康計畫工作」之「<5>辦理大專校院菸、酒、檳榔防制工作」原列500萬元，建議凍結1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104年度「<5>辦理大專校院菸、酒、檳榔防制工作」編列500萬元，較103年度同項目預算所編列之400萬元，增加了100萬元。","二、104該項預算為何增加？103年度該項預算之執行成效為何？教育部應針對此向本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予以說明。"],["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0、","第1目「一般行政」下，「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中第一項第四點「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工作」，原列1,371萬4千元，建議全數刪減。","說明：","一、辦理整體教育政策綜合企畫項下編列「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工作」，計需經費1,371萬4千元，工作項目包含辦理教育重要議題、行政資源整合；海洋教育研究與活動；辦理教育永續發展、建立教育溝通與諮詢平台；落實推動人才培育相關業務研究；規劃提升各校英文教學成效政策之研究與活動等，龐雜而包羅萬象。","二、然而重要事項如「行政資源整合」，此等重要政策規劃事項之規劃與執行竟列人力經費578萬5千元？觀諸教育部近年政策內容、溝通與行政整合上成效備受質疑，例如十二年國教、私立學校退場、人才培育與系所調整等，處處可見不具前瞻性的政策造成之惡果，更未能見到整體教育大方向的藍圖，有關「辦理教育專案規畫工作」之經費究竟是政策研究、人力補充抑或活動使用，實有可議之處，故建議全數刪減。"],["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21、","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之「1.(4)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工作」，原列1,371萬4千元，建議刪減1,000萬元4千元。","說明：","一、辦理整體教育政策綜合企畫項下編列「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工作」，計需經費13,714千元，工作項目包含：","(1)辦理教育重要議題、行政資源整合；","(2)建立教育溝通及諮詢平台；","(3)落實推動人才培育相關業務研究等","二、惟教育部近年來之各項政策，如幼托整合、十二年國教、產學合作、私立學校退場等，均未能審慎評估即貿然推動，導致學生、家長人心惶惶，民眾對教育部多所質疑、難以信任，顯示各項政策研究工作均只是閉門造車，無法發揮應有之成果與效能。"],["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22、","「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之「1.(4)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及所需人力」，原列1,371萬4千元，建議刪減1,000萬元。","說明：","一、辦理整體教育政策綜合企畫項下編列「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及所需人力」，計需經費1,371萬4千元，工作項目包含：","(1)進行深化教育基礎規劃及研究，辦理當前重要教育議題相關專案工作，深化教育政策立論基礎；","(2)建立教育溝通平台、討論與提供諮詢各項教育政策議題；","(3)落實推動人才培育相關業務研究。等","二、惟教育部近年來之各項政策，如幼托整合、十二年國教、產學合作、私立學校退場等，均未能審慎評估即貿然推動，導致學生、家長人心惶惶，民眾對教育部多所質疑、難以信任，顯示各項政策研究工作均只是閉門造車，無法發揮應有之成果與效能。"],["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3、","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之「1.(4)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工作」，原列1,371萬4千元，建議刪減500萬元。","說明：","一、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下「1.辦理整體教育政策綜合企劃」，項下「(4)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工作及所需專業人力經費」，計需經費13,714千元。","二、教育部近三年來所推動之政策，例如十二年國教、幼托整合、建教合作、私立大專校院退場……等等，均在計畫尚未成熟、完備的情況下貿然推出，導致學生無所適從，家長人心惶惶。人民因此對教育部產生質疑、難以信任。由此顯示教育部各項政策研究工作顯然並無考量民意、猶如閉門造車，忽視社會現實。"],["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4、","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之「(4)辦理教育專案規畫工作」下「〈3〉辦理教育重要議題、行政資源整合、原住民及學校衛生計畫之規劃與執行等所需人力經費」原列578萬5千元，建議凍結25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教育部104年本部人員（包括政務人員、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駐外人員）之人事費用業已於第1目「一般行政」中「01人員維持」下予以編列。","二、然而104年度預算書中於同目「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針對「辦理教育重要議題、行政資源整合、原住民及學校衛生計畫之規劃與執行等所需人力」另行編列預算。其所需之人力性質為何、人數為何、工作內容與業務等說明皆付之闕如，不無有將人事預算化整為零、企圖規避國會監督之嫌。"],["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5、","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下「3.辦理廉政教育推廣研習活動及所需人力經費」之「(2)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業務研習」原列3萬元，建議全數刪除。"],["刪減理由：","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自民國82年七月總統公布施行以來，迄今已逾20年，各級政府機關亦多已建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網頁，可供公務員直接查詢、進行申報作業。","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經20餘年的宣導與實務發展，業已成為每位公務人員必須具備之專業知識，教育部亦毋須額外編列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研習經費，數目雖小然並無必要，遂建議予以全數刪除。"],["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6、","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下「6.辦理教育統計資料蒐集及編印」之「(2)辦理各級學校公務統計電腦網路報送系統，並建立基本統計資料庫」原列520萬9千元，建議刪除200萬元。"],["刪減理由：","一、103年度「(2)辦理各級學校公務統計電腦網路報送系統，並建立基本統計資料庫」編列預算經費939萬1千元，104年度預算則為520萬9千元，一共減列413萬2千元。","二、學校公務統計系統早已行之有年，倘無重大變動，則實無必要年年編列包括「各級學校填報實務講習會」在內之預算；且系統既已建構，亦僅需針對系統進行例行維護，無再行設計之必要。"],["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7、","「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項下「業務費」之「7.辦理法規釋義、教師申訴案件與國家賠償業務及訴願業務等」，原列1,287萬7千元，建議刪減1,000萬7千元。","說明：","近年來私校侵害教師權益、違法解聘案件日益增加，但教育部面對當事人所提申訴與訴願時，卻未能積極處理，總以一紙公文要求說明或僅提出糾正，卻未採取任何積極作為，嚴重損害當事人與學生權益。爰要求教育部應重盤檢討申訴評議與學校違法處理之機制避免教師權益不斷惡化。"],["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8、","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下「7.辦理本部法規疑義之研議闡釋、教師申訴案件與國家賠償業務及訴願業務」原列1,287萬7千元，建議刪除200萬元。"],["刪減理由：","一、近年來私校侵害教師權益、違法解聘案件日益增加；或是發生私校惡意苛扣教師薪資等事件；但教育部面對當事人所提申訴與訴願時，卻未能積極處理，總以一紙公文要求說明或僅提出糾正，卻未採取任何積極作為，嚴重損害當事人與學生權益。","二、因此，教育部應重盤檢討申訴評議與學校違法處理之機制避免教師權益不斷惡化。"],["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9、","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4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之「1.學校行政人員訓練及本部業務人員業務研習(1).<1>輔導改進提升行政作業效能」原列5,898千元，予以全數減列。","說明：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4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之「1.學校行政人員訓練及本部業務人員業務研習(1).<1>輔導改進提升行政作業效能」原列5,898千元，政府部門行政效率之提升本就是公部門應盡之責，且相關業務人員訓練經費也已分別編列於其他項目，然104年度卻增列提升作業效能相關經費，其預算編列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全數減列。"],["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30、","第1目「一般行政」下，「04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下，第一項「學校行政人員訓練及本部人員業務研習」下，第一點、第五點、第十一點原列618萬3千元；其中第一點原列589萬8千元，凍結二分之一；第五點與第十一點原列28萬5千元，予以全數減列。凍結部分，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04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項目下，第一項「學校行政人員訓練及本部人員業務研習」，其中僅第一至四點合於計畫目的。其中第一點之「規劃教育部暨所屬機關（構）學校行政人員訓練及教育部人員業務研習費」，原列589萬8千元，較103年度預算（350萬）高出近七成，預算用途為「退休與公保權益說明、人權教育、個資保護法、資安訓練、人事資訊系統應用推廣、種子教師培訓計畫所需協助人力」，項目介於業務與人事費用間，卻未能說明增加之預算用途，予以凍結二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二、同項目下，第五點「辦理退休人員聯誼」與第十一點「致贈本部退休人員紀念禮品」二項費用合計原列28萬5千元，然政府財政連年困難，相關費用卻連年編列；考量財政情況，不宜編列相關費用，故予以全數減列。"],["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31、","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4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之「1.學校行政人員訓練及本部人員業務研習』中「(5)辦理退休人員聯誼」原列19萬元，建議全數刪除。"],["刪減理由：","一、針對本部退休人員之照顧，尤應以針對須急難救助、貧困扶助之事由為宜，何況「聯誼」非屬公務事項，乃是私人聚會性質，公務員豈可以「聯誼」為名、編列公帑、恣意花用？非僅有害官箴，更有假公濟私之嫌。"],["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32、","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4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之「辦理退休人員聯誼」，原列190千元，建議全數刪除。","說明：","1.時值我國財政困難之際，退休人員已不執行公務，但其聯誼費用，卻編列預算，社會觀感不佳、亦屬荒謬。若退休人員仍需聯誼，費用應全數自行支應。故「辦理退休人員聯誼」，原列190千元，建議全數刪除。"],["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3、","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4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之「1.學校行政人員訓練及本部人員業務研習』中「(6)辦理大學校長聯合交接及專科學校校長續任訪視」原列25萬元，建議刪除12萬5千元。"],["刪減理由：","一、針對辦理大學校長聯合交接及專科學校校長續任訪視屬各校校內事務，教育部毋須另行編列額外預算舉辦之，尤其教育經費並不寬裕，更當撙節使用。"],["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34、","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4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之「1.學校行政人員訓練及本部人員業務研習』中「(7)補助所屬公私立大專校院辦理兩岸高等學校人事法制研討會」原列30萬元，建議全數刪除。"],["刪減理由：","一、各大專校院辦理兩岸高等學校人事法制研討會之目的何在？是否有其必要專門列於子計畫項目中？所謂「兩岸高等學校人事法制研討會」其會議目的為何？形式為何？預計於何時舉辦？針對本項計畫，教育部皆未有詳細說明。","二、辦理補助所屬公私立大專校院辦理兩岸高等學校人事法制研討會係屬各校校內事務，教育部毋須另行編列額外預算舉辦之，尤其教育經費並不寬裕，更當撙節使用。"],["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35、","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4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之「補助所屬公私立大專校院辦理兩岸高等學校人事法制研討會」，原列300千元，建議全數刪除。","說明：","1.在名稱上，我國大專校院非稱「高等學校」，此名稱恐有媚中之嫌。","2.在政策之必要性上，我國高等教育體制與中國高等教育體制之人事制度，差異甚大，恐無補助辦理研討會之必要。","3.倘若教育部所屬之公私立大專校院非得與中國交流研討人事制度，應由各校校務基金全數支應。故「補助所屬公私立大專校院辦理兩岸高等學校人事法制研討會」乙項，原列300千元，建議全數刪除。"],["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6、","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4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之「3.本部人員三節慰問金」原列140萬元，建議全數刪除。"],["刪減理由：","一、觀退休公務員三節慰問金之法源，違反法律保留之重要性原則，而行政院亦已宣佈將對退休公務員慰問金制度進行改革。縱然行政院計畫將退休員工慰問金朝向「法制化、只救濟弱勢」處理，但此預算編列違法已是既成事實，矧查教育部編列之首長特別費與第一預備金，仍能就孤苦退休公務員個案慰助。"],["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37、","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5辦公房屋整修及購置事務機具」，原列4,620千元，建議全數凍結，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本項預算主要辦理辦公廳舍老舊空調系統改善及分電設置裝修，以及汰換冷氣、辦公桌椅與事物櫃等設備及汰換各式自動化辦公室事務機具。","2.在採購之必要性上，應先定義何謂「老舊空調系統」，以及表列需汰換之冷氣、辦公桌椅、事務機具之購入年、保修狀況，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8、","第11款『教育部主管』第1項「教育部」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目『高等教育行政督導』原列108億7,976萬3千元，減列500萬元。","說明：","1.教育部以推動第2期「邁向頂尖大學計畫」，自100年4月1日起至105年3月31日止，經費達500億元，該計畫針對「由國外延攬之專任教師、研究人員成長率25%」等9個項目訂定績效指標；其中100年度至102年度，部分指標雖已達成整體目標值，惟仍有多項指標未達目標。","2.經查，在9項績效指標中，計有3項低於同期間累計目標值，包括：『專任教師中屬國內外院士、重要學會會士者』、『研發之專利數與新品種數年增數』與『智慧財產權衍生收入成長率』等，教育部顯未善盡督導之責，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3.綜上所述，為提昇計畫成效，教育部應加強督促大學相關院校，落實計畫之執行，確實達成績目標，爰提案刪減『高等教育行政督導』科目500萬元。"],["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潘維剛　　孔文吉","39、","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與督導」，01「學術審議著作審查與設置國家講座及學術獎」，原列1億518萬元，提案刪減5,000萬元。","說明：","1.本計畫內容之一為補助學校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執行至今成果為何？據了解許多大專校院教師升等制度仍注重研究論文數與是否有「I」，且部分學校將產學合作「量」列為升等指標，致使大專教師除了將心力投注在撰寫期刊論文上，還得對外尋找產學合作機會！媒體曾報導部分學校出現教師為求符合學校產學合作要求而自掏腰包5萬元即可算一件產學案等異常現象。多元升等如何落實？","2.另本計畫預計補助公私立學校60至80所試辦教師多元升等制度，具體內容、預期成效？","3.至今大專校院教師透過多元升等制度升等之副教授、教授人數成長情形？該計畫若未見顯著成效，多數大專教師對此「多元升等制度」也未「有感」，爰提案刪除5,000萬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40、","第2目第1節「學術審議著作審查與設置國家講座及學術獎」原列1億0,518萬元，建議凍結3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103年度前屏東教育大學教授陳震遠及其胞弟陳震武共同涉入論文審查一案，教育部至今尚未針對此一事件提出中途調查報告，亦未對外說明本案之調查時程，令社會大眾不知教育部將於何時完成調查並提出最終處分。教育部身為我國教育主管機關，調查進度應加以改善，並應就大專校院校內升等審查機制，以及校內審查流程提出改善方案。","二、國家講座以及學術獎為我國現行制度下之重要學術榮譽，為示慎重，教育部應加強相關頒獎典禮之媒體能見度，以利社會大眾瞭解我國學術研究之最新進展，以及相關學術研究預算投入後之產出。然教育部將頒獎典禮規劃委外辦理，其中媒體宣傳規劃部分難以自預算書中詳實理解，應加以改善。"],["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41、","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學術審議著作審查與設置國家講座及學術獎」項下「4.補助學校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與辦理成效良好學校之觀摩研討及制度改進」，原列5,500萬元，建議凍結2,5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近年諸多因論文造假、投稿問題而引發社會關注或躍上國際媒體，歸其因，除個人操守問題外，至少部分應歸責於「教師升等制度」。相關制度導致教師重論文發表量的情況已非一日之寒，目前至少2/3學校仍以專門類型著作為主要升等依據（佔94%），仍是教師升等之重要評量依據。","二、相關「試辦方案」102年推行共28所學校進行試辦，為授權自審之新制，教育部於策略上訂定教學、研究、技術三類型，然則「研究型」一項仍從現制，對前述情況似無應對機制。","三、綜上，建議本案凍結2,500萬元，以利教育部檢討相關新制之研究與現況的改進之道。"],["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42、","第2目第1節「學術審議著作審查與設置國家講座及學術獎」編列1億518萬，其中「4.補助學校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與辦理成效良好學校」項下原列「補助學校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與辦理成效良好學校之觀摩研討及制度改進等」預算5,500萬元，建議凍結55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補助學校推動教師多元升等制度與辦理成效良好學校之觀摩研討及制度改進」為本年度新增工作項目，然103年度已自「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項下勻支預算試辦。","二、據教育部業務執行單位說明，103年度已有28所大專校院進行多元升等方案試辦，104年度擬擴大試辦規模為60至80校，並擬將多元升等方案推動情況納入教學卓越計畫、頂尖大學，以及典範科大計畫之獎補助指標，用以鼓勵各校推動多元升等。","三、然教育部並未說明，若大專校院無意推動多元升等，且亦無意爭取上開補助時，後續將如何推動各大學落實多元升等方案。爰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推動大專校院落實多元升等方案」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再行解凍。"],["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43、","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與督導」，02「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原列1億4,276萬9千元，提案刪減2,000萬元，凍結3,000萬元。","說明：","1.本計畫之一為「加強大學系所增設調整之審查經費」，然在政府目前沒有全面進行產業缺工調查的情況下，教育部審查各系所增設或調整之作法猶如瞎子摸象，如何讓系所調整能符合產業實際需求？多年來教育部針對系所調整之審查均委由外審委員決定，然外審委員由誰決定？是否有產業界代表？","2.本計畫預算較去年成長約近三倍，根據教育部說明增加之9000萬預算將用於引導並鼓勵國立大學招收弱勢學生，何謂弱勢學生？如何執行？計畫目標？均未見詳細說明。","爰決議刪除2,000萬元，凍結3,000萬元，俟教育部提供上述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44、","「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原列1億4,276萬9千元，建議凍結4,276萬9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該計畫項下「推動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辦理相關研討會或公聽會，並進行相關改進議題及考試招生設計委託研究」，該工作101年度編列預算500萬元、102年度驟增為900萬元，103年再增加為1,100萬元，但未見任何新增業務，歷年來實施成效亦未顯著，預算有浮濫編列之嫌。","二、「加強大學系所增設調整之審查」編列預算4,832千元，然多年來高等教育人才與企業所需人力產生明顯脫節，顯見系所調整與審查機制成效有待檢討。教育部應使系所課程規劃能隨社會及產業發展脈動調整，以提升競爭力及符合就業市場之需求。"],["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45、","第2目第1節項下「02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編列1億4,276萬9千元，建議凍結1,5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本年度「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預算主要集中於考招方式研議、系所調整，以及僑生與弱勢生就學方面。然大專校院招生不足，以致於需加以減招或校際合併等情已非一日，103年度已有48所大學及技專校院提出減招，減招名額將近1萬1千人。為因應此情勢，教育部長已提出五年內縮減大專校院數量至一百所內之政策方向，教育部應優先提出之大專校院縮減方案，並赴立院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46、","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2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項下「2.加強大學系所增設之審查經費」與「4強化建立學校完整助學措施及就學輔導機制」，二項原列9,483萬2千元，建議凍結4千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有關大學系所調整與增設系所，在審查與考核上，教育部以尊重大學自治為名，使大學自主因需要提出調整或增設之申請。雖教育部確實不應介入大學系所之選擇，然方向之框定應以國家人才需求為指標，當前高等教育有學非所用、學難制用的問題，教育部當思發展之道。故大學系所之「增設」部分，原列241萬6千元，建議全數凍結。","二、有關「弱勢助學」與強化助學與就學輔導機制乙項，原列9,000萬元。現行法規雖強調要強化弱勢助學措施，教育部並編列預算強化助學與就學輔導機制，原立意良善，然相關經費卻是提撥給學校，使之提出輔導機會與助學募款機制。考量近年來屢有學費喊漲跡象，且新任教長不久前受訪亦贊同相關調漲的可能性；由此，雖對學校規畫有完善之助學計畫且補助相關經費，然同時學費卻有調漲之虞，變相使弱勢扶助的責任還諸作為「使用者」的家長與學生。且如若學校日後提出之輔導計畫或募款機制，卻未能有良善之監督配套機制，使之以弱勢扶助之名，行調漲學雜費或借募款補貼學校其他行政經費之時，則難免失去原先規劃的美意。"],["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47、","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2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項下「4.引導並鼓勵國立大學建立完整助學措施及就學輔導機制」，原列9,000萬元，建議凍結6,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長吳思華一上任就稱要調漲大學學費，「學生也應該有一點點自我的承擔」，「如果今天高教資源不增加，最後直接受害的是學生」。教育部長從大學校長出身，完全以學校立場為考量，未能與學生站在同樣立場抗漲，實難以期待新任部長能以同理心照顧學生、解決學生的困境。","二、不管是現行的「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或是教育部新規劃的「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都強調要強化弱勢助學措施，甚者，學校有完善助學計畫者，還可將基本調幅放寬1.5倍，基此，弱勢學生得到補助，錢可能是來自弱勢學生自己和學校的同學，等於政府將此種扶助弱勢的責任丟給學生與家長，國家從補貼、照顧弱勢的角色退場，嚴重侵蝕社會公平正義。","三、教育部積極為各大學調漲學費找出路，甚至在104年度預算中新增計畫與預算，強化公私立大學建立完整助學措施，然而此筆經費並非直接挹注在弱勢學生身上，而是撥給學校，要學校提出各式學習輔導計畫、建立助學募款機制等，讓學校將來調漲學雜費取得正當性，實有假助學之名、行調漲學費之實。"],["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48、","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2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項下「4.引導並鼓勵國立大學建立完整助學措施及就學輔導機制」，原列9,000萬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目前現行的「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或是教育部新規劃的「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都強調要強化弱勢助學措施，甚者，學校有完善助學計畫者，還可將基本調幅放寬1.5倍，基此，弱勢學生得到補助，錢可能是來自弱勢學生自己和學校的同學，等於政府將此種扶助弱勢的責任丟給學生與家長，國家從補貼、照顧弱勢的角色退場，嚴重侵蝕社會公平正義。","2.教育部積極為各大學調漲學費找出路，甚至在104年度預算中新增計畫與預算，強化公私立大學建立完整助學措施，然而此筆經費並非直接挹注在弱勢學生身上，而是撥給學校，要學校提出各式學習輔導計畫、建立助學募款機制等，讓學校將來調漲學雜費取得正當性，實有假助學之名、行調漲學費之實。"],["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49、","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2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項下「4.引導並鼓勵國立大學建立完整助學措施及就學輔導機制」，原列9,000萬元，建議凍結2,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教育部長吳思華甫上任便宣示將開放大專校院調漲學費，顯示部長未能將心比心，切實理解弱勢生之就學困境。","二、教育部於「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強調要強化弱勢助學措施，但同時也允許提出「完善助學計畫」的學校，可將學雜費漲幅放寬至一點五倍。由是可知，助學計畫所提供之資源，或將來自於同校學生或弱勢生自體，顯有將扶助弱勢責任轉嫁至學生與家長之上的趨勢，長期下來非但無法達成扶助弱勢就學之政策目標，反將傷害弱勢生就學之基礎。","三、教育部在104年度預算中，除以補助方式要求學校提出完整助學措施外，更以放寬學費調幅作為建立完善措施的誘因。此舉無異是為學校調漲學雜費建立正當性，實為假助學、真調漲。"],["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50、","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與督導」，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原列5億480萬8千元，提案刪減5,000萬元，凍結1億元。","說明：","1.藝術與設計人才養成計畫執行多年來成效為何？如「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多年來培訓了多少人才？是否都投入相關行業？另與國際機構長期合作培訓是跟那些國家？那些機構？訓練多少本國人才？","2.推動鼓勵大學進行課程分流，然大學評鑑是否也隨之進行配套調整？","3.說明第3小點至第5小點幾乎很難反應現況，如強化產學合作基礎環境建置，將創新知識轉換並擴散，帶動我國產業升級……且建立學生文創商品商品化輔導機制等……教育部如何執行？另計畫推動台灣人才躍升計畫或強化我國高階人才國際移動能力……等具體計畫內容為何？僅是一年計畫如何達到上述目標？若為多年延續型計畫則應具體說明。爰決議刪除5000萬元，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　　","51、","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原列5億0,480萬8千元，建議凍結2億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近年政府雖研提各項提升青年就業能力措施，但高學歷高失業率情況仍未減緩，審計部連續於101年度及102年度審核報告均提出政府政策問題所在，在在顯示教育政策未因應產業趨勢脈動培育相關領域人才，所學未能銜接職場為產學業界所用，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脫節，才會造成高學歷高失業率情況。","二、104年度新增「建立學生文創作品商品化輔導機制」6,285萬1千元、「推動台灣人才躍昇計畫」1億5千萬元及「產學菁英培育計畫」9千萬元。教育部應說明該些計畫之具體措施及未來效益。"],["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52、","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原列5億0,480萬8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並於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跨藝文人才培育、課程分流、產學合作、人才躍升與國際化；近年來政府提出各項提升青年就業能力措施，且許多歸國學者並不欠缺國際化能力或視野，然高學歷高失業率情況並未減緩，而相關政策之研議，一則未能回應當前問題，二則未有整體教育政策方向。","二、審計部101、102年度審核報告均指出，教育政策未能回應產業趨勢而育才，造成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脫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亦多次指出此問題，甚至針對特定產業的教育環節闕如提出指正，諸如食安人才培育、藝文經理人培育與實習及演藝與展演人才之培育等，卻未有回應。","二、104年度新增「建立學生文創作品商品化輔導機制」、「推動台灣人才躍昇計畫」及「產學菁英培育計畫」，然則人才躍昇計畫於103年10月1日已啟動，且有關「文創作品商品化輔導機制」未能說明與文化部及經濟部之合作措施與資源整合方式。爰此，提案上開經費凍結四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　　","53、","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編列5億480萬8千元，建議凍結1億2,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本年度「強化人才培育產學合作機制」預算編列中，委辦經費及補助特種基金之經費佔本年度預算將近七成，然各計畫預定經費中補助款項究係幾何，難以自預算書中獲得明確解釋。","二、綜觀「強化人才培育產學合作機制」各項工作計畫，可見教育部仍期待挹注大量資源後，各校能自行產出足供業界使用之人才。然秉持此種舊有思維，顯然又將淪為書面競賽、消耗預算，又怎能期待出現與過往不同之成效。","三、教育部應積極檢討相關產學合作法規，進行跨部會協調，讓產學合作機制更為靈活，易於產生成果。"],["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54、","「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原列5億0,480萬8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近年政府雖研提各項提升青年就業能力措施，但高學歷高失業率情況仍未減緩，審計部於101年度審核報告即提出政府政策問題所在，在在顯示教育政策未因應產業趨勢脈動培育相關領域人才，所學未能銜接職場為產學業界所用，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脫節，才會造成高學歷高失業率情況。","二、教育部一直喊著要產學合作、強化人才培訓，但觀之103年度預算，高等教育項下的「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中部分工作計畫都是呈現經費下滑趨勢，如「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人才養成計畫」，從101年度的4,785萬元，到103年僅編列3,444萬5千元、減幅28%；「提升大專校院學生畢業之就業力及培育創新創業人才」也從101年度5,500萬元下降到103年度僅餘3,785萬1千元，減少幅度更超過3成。顯示教育部並未能積極調整經費、尋求突破目前產學脫節的困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55、","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原列5億0,480萬8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近年政府雖研提各項提升青年就業能力措施，但高學歷高失業率情況仍未減緩，審計部連續於101年度及102年度審核報告均提出政府政策問題所在，在在顯示教育政策未因應產業趨勢脈動培育相關領域人才，所學未能銜接職場為產學業界所用，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脫節，才會造成高學歷高失業率情況。","2.104年度新增「建立學生文創作品商品化輔導機制」6,285萬1千元、「推動台灣人才躍昇計畫」1億5千萬元及「產學菁英培育計畫」9千萬元。教育部應說明該些計畫之具體措施及未來效益。"],["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55、","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項下「1.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人才養成計畫」，原列3千444萬5千元，建議刪除1千萬元。","說明：","1.我國需培養各式之人才，且應與我國甚至國際之產業環境，相互配合，然就此項「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卻獨厚藝術及設計之人才，其政策之必要性及急迫性，令人不解。","2.教育部自95年起即辦理「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然近十年來，我國之設計人才之培育，仍未見具體成效，只會在設計師於國外成名後，拼命沾光。是以，教育部亟需檢討設計及藝術人才培育之政策。"],["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57、","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之「3.強化產學合作基礎環境建置，將創新知識轉換並擴散等」原列62,851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說明：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之「3.強化產學合作基礎環境建置，將創新知識轉換並擴散等」原列62,851千元，該項計畫為新增列計畫，然預算內容卻僅表示將強化產學合作基礎環境，引導學校進行關鍵技術研發並成立輔導平台等，卻未詳述該項計畫目標、細節、執行預期成效等，故為有效督促該計畫之落實與確實提升人才培育與產學合作機制，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58、","「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原列1億4,314萬1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說明：","教育部每年均已編列預算補助各大學，包括：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大學校院院務基金等，為何還需再另外編列3,073萬元之經費強化大學校院營運管理機制？「資源較缺乏之大學」標準為何？每年是由哪些學校獲得該項補助？計畫內容說明過於簡略，有淪為教育部私房錢之嫌、浪費之虞，且亦有反大學自主之疑慮。"],["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59、","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4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項下之「3.鼓勵並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性別平等」原列1,341萬1千元，建議凍結3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本計畫目的在鼓勵並補助大學校院辦理性別平等、智慧財產權保護、海事教育等議題之全國性研討會等。然人權議題亦為高教行政應關注之面向，教育部繼103年預算編列後，再次獨漏人權議題未列，應加以改進。"],["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60、","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4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項下之「5.高等教育發展及規劃」原列1,000萬元，建議減列200萬元。"],["刪減理由：","一、本計畫於103年度預算書中業已編列預算支應「建置校務資訊系統」之工作項目，不知本年度重複編列之目的何在。"],["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61、","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第五點「建置校務資訊系統及大專校院一覽表系統」，原列1千萬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並於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此項預算旨在建置校務及大學一覽表系統。政府採購網顯示，大學校院一覽表招標金額為（102年）233,800元、（103年）218,000元；不含硬體或雲端擴充，103年建構校務資訊系統進行招標的學校僅一校，金額逾823萬，102年招標建構系統的學校一校、金額約475萬。","二、如若校務資訊系統之整合建置旨在提供教育決策與分配獎補助經費與相關教育議題運用，所編列之預算金額（1千萬）只夠1至2校建置系統，而大專校院一覽表近二年僅需20萬經費，則連年編列相關預算之編列目標與執行績效為何？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並於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62、","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4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下之6.「推動大學自主，強化大學校院營運與管理機制」原列3,073萬，建議減列1,000萬元。"],["刪減理由：","一、本預算項下所列之業務內容未明確說明，103年度核可之預算亦被勻支為試辦多元升等方案之經費，可見本預算之編列是否適當，不無疑問。教育部應再行核實編列。"],["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63、","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推動大學評鑑制度」編列8,386萬5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刪減理由：","一、大學評鑑制度近年來成效不彰，受評對象之教師與學生輒有煩言，認為評鑑淪為書面遊戲，未能真實反應各校研究成果與教學能力。","二、大學退場已成為我國高教之重要議題，然至今未見教育部運用評鑑中心數據提出退場機制的規劃案供各界討論，評鑑中心存在的核心意義究竟何在，令人質疑。","三、大學評鑑應逐漸走向「自我評鑑」、「資料公開」、「公眾課責」的路徑，避免統一、齊頭式的評鑑制度，反過來扼殺了教育體系在多元創新方面的可能性。"],["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64、","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推動大學評鑑制度」，原列8,386萬5千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說明：","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建立大學院校的退場機制，但迄今不僅從未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學校退場，連具體執行時間表都尚未規劃，「推動大學評鑑制度」之目的顯然並未落實。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客觀性與公平性，屢遭質疑，教育部除了花大錢維持評鑑中心外，更應提升其評鑑公信力。"],["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65、","「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推動大學評鑑制度」，原列8,386萬5千元，建議減列3,000萬元。","說明：","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建立大學院校的退場機制，但迄今不僅從未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學校退場，連具體執行時間表都尚未規劃，「推動大學評鑑制度」之目的顯然並未落實。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客觀性與公平性，屢遭質疑，教育部除了花大錢維持評鑑中心外，更應提升其評鑑公信力。"],["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66、","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推動大學評鑑制度」，原列8,386萬5千元，建議減列3,000萬元。","說明：","1.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建立大學院校的退場機制，但迄今不僅從未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學校退場，連具體執行時間表都尚未規劃，「推動大學評鑑制度」之目的顯然並未落實。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客觀性與公平性，屢遭質疑，教育部除了花大錢維持評鑑中心外，更應提升其評鑑公信力。"],["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67、","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與督導」，05「推動大學評鑑制度」，原列8,386萬5千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說明：","1.教育部已推動大專校院可申請自我評鑑，至今申請自評的校校數為何？據了解多數申請自評的學校仍以頂尖大學為主，其餘學校仍委由評鑑中心派員進行評鑑，何時能落實大學自主精神，擴大自我評鑑校數？避免評鑑作業過度干擾校務運作與正常教學。","2.另高教評鑑進行多年，除了「未通過」之極少科系面臨減招，其餘「有條件通過」、「待觀察」或「通過」之評鑑結果對學校之意義為何？外界認為大學評鑑已完成階段性任務，高教評鑑中心也應思考轉型為執行高教評鑑之幕僚機構，將評鑑自主權回歸各校。爰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68、","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推動大學評鑑制度」，原列8,386萬5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說明：","一、教育部提出推動評鑑制度與高教評鑑中心轉型協助大學自評，迄今有條件式自評外，未思原有評鑑制度之改善，因此仍遭詬病為「評鑑如牛毛」、「文字遊戲」等。其中評鑑指標過度重視論文發表，且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客觀性與公平性屢遭質疑，衍生的諸多問題卻未受到重視，教育部應積極思考評鑑指標與提升高教評鑑機關公信力。","二、教育部強調要建立大學院校的退場機制，十月初提出「專科以上學校維護教學品質應行注意事項」，指出具有特定情況者，教育部得對教學品質檢核輔導，作為大專校院教學品質管控機制；然而教育部迄今未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學校退場，此次的教學品質檢核未規劃執行時間表與教學品質檢核之具體推動方式，甚至未能引入「大學評鑑制度」。爰此，可見評鑑制度原設定之目的未能落實，故此項目凍結二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69、","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推動大學評鑑制度」原列83,865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說明：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推動大學評鑑制度」原列83,865千元，雖經費與103年度相同，然檢視歷年大學評鑑成效，並未相對提升各大專院校之品質，且教育部亦多次回應表示大學評鑑方式將進行改革，然104年與103年度工作內容相互對照，事實上根本毫無差異未見任何改善，故為督促教育部針對大學評鑑方式提出積極改善方案，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70、","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與督導」，06「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原列24億元，提案刪減3億元，凍結4億元。","說明：","1.多年來教學卓越計畫成為未獲得5年500億之學校積極爭取之補助款項，且許多學校更將此視為對外招生之號召利器，坊間更有學校表明學校只要審查通過獲得「教卓」名聲就好，不一定要拿到實質補助款!教學卓越為何「卓越」？補助審查機制為何？學校如何證明符合「卓越」？教育部訂定的指標能否確實提升高教品質？","2.另有鑒於教育部將積極進行大學減量政策，本計畫亦應配合縮減補助金額，爰提案刪除3億元，凍結4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71、","「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原列24億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獎勵大學及技職校院教學卓越計畫自94年度執行迄今，教育部於年度預算或特別預算已編列412億元：","二、當初教育部擬訂該項計畫，係有鑑於高等教育業務推動多著重於提升大學研究水準，對於學生之教育品質提升反缺乏相對應之關注，造成大學有「重研究、輕教學」傾向。然而教育部在花了400多億的經費後，迄今仍難以看到各校對於有效提升大學教學品質做出具體成效，甚至曾衍生計畫不當、消化預算或浪費公帑之爭議。","三、再者，觀之該項計畫94-101年度獲補助之學校名單，其中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中原大學、世新大學、東吳大學、東海大學、逢甲大學、輔仁大學等校，均是連續八年獲得補助。教育部獎勵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獎勵之學校？是否有資源集中特定學校之虞？會否成為教育部補助學校小金庫？教育部應提出歷年執行獎勵後對學校之助益成效。"],["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72、","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6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原列24億元，建議凍結4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教育部自99年起實施「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然該計畫補助對象之高雄海洋科大海事資訊科技研究所副教授陳震武，於103年度涉入前屏東教育大學教授陳震遠涉入論文審查造假一案，教育部至今尚未針對此一事件提出中途調查報告，亦未對外說明本案之調查時程，令社會大眾不知教育部將於何時完成調查並提出最終處分。","二、教育部身為我國教育主管機關，應就彈性薪資獎勵對象之審核過程進行檢討，重新檢視彈性薪資方案實施情形是否與原意有違。"],["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73、","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工作計畫）原列24億元，凍結3,000萬元。","說明：","一、為提昇我國學術績效達國際競爭水準，並留任或延攬大學頂尖人才，教育部自99年8月起推動「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下簡稱科發基金）並配合教育部辦理相關補助，其中102學年度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編列1.43億元。","二、為依據教育部資料，102學年度獎勵大學卓越計畫共補助2,125位教師彈性薪資補助，惟查其中有2,059位惟現職教師，新聘教師僅66位，占3.11%，延攬人才偏少國際化，這不利於時時須與國際接軌之高等教育發展，爰此凍結該筆經費3,000萬元，待教育部針對「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提出延聘制度精進措施，與提高國際人才延聘改善措施，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74、","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監督」中，「06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下第3項「辦理各項子計畫」、第4項「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原列3億5,280萬元，予以凍結1億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延攬」或「獎勵」優秀人才確實為研究與教學提升之重要關鍵，但相關延攬人才計畫散在各個子計畫中，零散而區別幾希，且未能藉由人才延攬之方向，看出我國教育或研究之發展目標。然而將彈薪制度用於校內既有人才的作法甚為普遍，使相關獎勵形同加薪制度。教育部應擬定整體發展目標，盤點目前各種延攬與獎勵人才計畫，讓相關計畫之辦理得其所用，故凍結上開項目1億元，待教育部就本項預算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75、","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7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原列75億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提昇我國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自95年度起推動「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總經費500億元，100年度起第二期計畫名稱修正為「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同樣為500億元的經費，分年辦理。總計95年至102年已核定將近800億元經費，共有18所學校獲得補助。其中臺灣大學獲得最高額補助，八年下來已分得243億元預算，佔所有核定數的三分之一，獨佔高教資源。","二、五年500億、十年1,000億元的資源投注，雖然已使臺灣大學在2012年世界大學排行榜之排名由去年第87名上升到第80名，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中央大學、中山大學等也已進入世界前500大，但資源挹注過於集中少數學校的結果，也造成大學M型化趨勢。根據審計部決算審核結果顯示，執行第二期計畫之11所國立大學，平均每個學生所分享得經費，自93學年度之29萬元，增加至98學年度的37萬餘元，較其他公立學校同學年度的18萬元、19萬元，及私立學校的13萬元、14萬元，差距擴大，計畫學校獲得教育資源遠較其他學校為多。"],["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76、","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7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原列75億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提昇我國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自95年度起推動「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總經費500億元，100年度起第二期計畫名稱修正為「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同樣為500億元的經費，分年辦理。總計95年至102年已核定將近800億元經費，共有18所學校獲得補助。","二、第二期計畫訂有11項績效指標及分年目標值，根據審計部調查，截至102年底止，各校整體執行結果，在「國外延攬之專任教師、研究人員數」、「就讀學位或交換之國際學生人數」、「研發之專利數與新品種數」、「智慧財產權衍生收入」、「大學日間學制新生以繁星推薦管道入學之名額」等5項，未達預計成長目標，顯示學校在延攬國外教師（師資質量）、國際學生來臺就讀（國際化）、產學合作（研發能量）、招收弱勢學生就讀（人才培育）等方面之表現未臻理想，為學校邁向頂尖大學面臨瓶頸之警訊。"],["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77、","第2目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原列75億元，建議凍結30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教育部為提昇我國高等教育的國際競爭力，自95年至102年陸續核定近800億元之補助經費，至今共有18所學校獲得補助。","二、然據審計部調查資料，截至102年止，受補助各校在「國外延攬之專任教師、研究人員數」、「就讀學位或交換之國際學生人數」、「研發之專利數與新品種數」、「智慧財產權衍生收入」、「大學日間學制新生以繁星推薦管道入學之名額」等五項指標上未能達成預計成長目標。","三、教育部應就「邁向頂尖計畫」如何進一步促進大學之師資質量提昇、國際化、產學合作能量以及弱勢人才培育進行詳細說明。"],["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78、","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7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原列75億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自95年度起推動「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目的旨在提昇我國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總經費500億元，100年度起第二期計畫名稱修正為「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同樣為500億元的經費。","二、第二期計畫（100年─105年）原訂有10項預估績效指標；然審計部調查指出，截至102年底止，各校整體執行結果，在「國外延攬之專任教師、研究人員數」、「就讀學位或交換之國際學生人數」、「研發之專利數與新品種數」、「智慧財產權衍生收入」、「大學日間學制新生以繁星推薦管道入學之名額」等5項未達預計成長目標。","三、教育部相關人才培育計畫養成之學術人才，並且在102年於本院之檢討報告提出將人才培育納入績效指標，卻未能有效引導相關人才之培育，近年屢見高學歷失業率與青年失業相關問題，如僅將培育之人才數列入而無相關之引導計畫，僅是將現況之評估納入指標而已。爰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79、","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與督導」，07「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原列75億元，提案凍結8億元。","說明：","1.各頂尖大學均有不同專長領域，然其評量之績效指標卻是同套標準，是否各校都能進行技術轉移？產學合作嗎？提出一定數量的研發專利數？或有智慧財產權收入？去年審理預算即提案要求教育部對此提出檢討，請各校根據特色調整績效指標，未見後續檢討？","2.另根據各校提供102年績效報告，幾乎每校各項績效均到達100%以上，甚至可見200%、300%……，是否顯見評估指標需再進行檢討與調整？爰提案凍結本計畫8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80、","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07「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原列75億元，提案凍結5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教育部為提升我國高等教育國際競爭力，推動「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並每期投入大量經費予以扶植。然而我國大專校院在各國際評比中卻屢見表現下滑的情形，而同屬亞洲的其他大學排名持續成長，我國相形失色，顯示政府每年投注大量資源，然我國大學在國際競爭力的提升上卻似未見顯著增長。","2.爰此　建請凍結5億元，俟教育部就上述意見提出檢討改進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81、","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中「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工作計畫）原列75億元，凍結3億元。","說明：","一、為提昇我國學術績效達國際競爭水準，並留任或延攬大學頂尖人才，教育部自99年8月起推動「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下簡稱科發基金）並配合教育部辦理相關補助，其中102學年度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編列5.19億元。","二、為依據教育部資料，102學年度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共補助1,884位教師彈性薪資補助，惟查其中有1,819位為現職教師，新聘教師僅65位，占3.45%，延攬人才偏少國際化，這不利於時時須與國際接軌之高等教育發展，爰此凍結該筆經費3億元，待教育部針對「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提出延聘制度精進措施，與提高國際人才延聘改善措施，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82、","第2目「高等教育」第1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原列7,500,000千元，予以凍結5千萬元。","說明：「07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原列7,500,000千元，雖較103年度減列1,000,000千元，然該計畫自95年執行至今，核定經費已超過800億元，但國內產學落差現象仍未見改善，為督促此龐大經費能妥善運用，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5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83、","第11款『教育部主管』第1項「教育部」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原列68億9,452萬2千元，減列500萬。","說明：","1.近年來學用落差問題日益嚴重，技職教育遭受嚴重衝擊，教育部雖已訂定『技職教育再造方案』，推動技職教育的發展，惟當前技職教育仍存在證照考核制度不佳、專業師資的聘用、設備的改善及加強產學合作等問題，亟待改善。","2.經查，教育部為帶動產學合作人才培育，擬定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並訂定專任師資具備界業經驗人數4年成長15%之目標值；惟，經查技專校院93學年度至102學年度具實務經驗專任教師人數僅達45.41%，未達成預期目標。","3.綜上所逑，技職院校應加強產學合作，積極提升教師實務經驗與教學品質及人才培育，教育部顯未善盡督導之責，爰提案刪減「技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科目500萬。"],["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潘維剛　　孔文吉","84、","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與督導」，01「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原列2億2,872萬5千元，提案刪減5,000萬，凍結5,000萬元。","說明：","1.配合12年國教實施及第二期技職再造計畫，技職教育有無擴大向下至國中階段宣導？教育部連續幾年編列3000萬規劃辦理「技職教育宣導方案」進行技職教育擴大宣導，辦理情形與成效為何？","2.本計畫內落實專業證照、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以及推動技職校院策略聯盟計畫等103年辦理情形如何？有何具體成果？","3.另有關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鼓勵高職、技專校院與業界合開人才培育專班之辦理情形與成效為何？爰提案刪除5,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85、","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原列2億2,872萬5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該計畫之工作內容包含：配合十二年國教，辦理技職教育宣導；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鼓勵高職與技專校院及業界合作開設人才培育專班；推動技職校院策略聯盟計畫，鼓勵技專校院與高中職校間互動及強化夥伴關係。","二、80年起專科學校大量升格改制為技術學院或科技大學，為高職學生廣開升學與深造之門，且因社會強調與重視「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之價值觀，使高職逐漸以提高畢業生升學率為辦學目標，畢業生升學率由76學年度之2.83%，至101學年度增為83.51%，導致高職未能發展自我之特色與專長，未注重專業知識與技能培養，在主流之升學主義下，高職教育長期遭到扭曲與忽視，至高職變成升學導向而背離高職教育之宗旨。"],["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86、","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原列2億2,872萬5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計畫項下包括「因應產業技術人力素質提升需求」而輔導技術學院改名科技大學，然近二十年來，專科學校大量改制為技術學院或科技大學，造成「不斷升學」的風氣，104年度預算復編列「改名」審核作業經費；前述改制升格，致使技職體系之辦學目標包括高職畢業生之升學率，現況下，自76學年度高職升學率2.83%躍昇至101學年度升學率83.51%。","二、計畫項下包括「專業證照制度」之鼓勵考照、盤點、輔導見習等，雖考試引導教學現象普遍，然高職未能發展自我之特色與專長，證照考試流於被題庫之情事屢見，未注重專業知識與技能培養。升學主義高漲境況下，高職亦成為升學導向。","三、此外，此計畫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銜接產業與學界，然實施一年多來建教合作機構、建教生人數下滑，教育部對此卻稱少子化與對廠商要求多致使無法配合；計畫之落實而未能追蹤調查，且補強對學生應有之保護卻被認為是未能合作之主因，顯然有失原始計畫之美意。為敦促教育部對相關計畫進行檢討，提案凍結一億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87、","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原列2億2,872萬5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本年度「強化技職教育學制及特色」之工作內容主要包括「技職教育宣導」、「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鼓勵開設人才培育專班」、「推動技職校院策略聯盟計畫」，以及「鼓勵技專校院與高中職間互動及強化伙伴關係」等。","二、然現今技職教育已出現複製高等教育路徑之情形，職業學校以鼓勵學生升入四年制技術學院為主，對於專業知識與技能培養多有忽視，以致技職教育之辦學目的出現扭曲。教育部應切實說明如何落實上開五項工作計畫。"],["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88、","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與督導」，02「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原列19億130萬7千元，提案凍結10億元。","說明：","1.本計畫編列17億元執行有關「進行技專校院設備更新，以培育具有專業實作能力技術人員，符應產業人才需求，辦理設備更新」，103年辦理情形為何？此計畫預算較去年多出5億元，未見說明原因為何？","2.本計畫內容之一為補助技專校院依產業發展趨勢設立人才培育重點系所，然政府目前尚無完整的產業發展趨勢調或各領域缺工調查，教育部如何落實本計畫？爰提案凍結10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89、","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2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原列19億0,130萬7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因應各界批評技職教育「學用落差」現象，提出「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總經費202億8,950萬元，計畫期程自102年至106年，結合教育部、經濟部、勞委會、經建會、財政部、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高級職業學校及技專校院等共同推動，以期達到「人才培育」、「技術發展」及「經濟發展」等三大效益。教育部洋洋灑灑提出九項推動策略，成效如何，有待檢驗。但觀之策略作法與預算配置，其中有高達80億元用於設備更新，只有54億元是用於實務增能，是否有過於著重設備而忽略學生技能之培訓，令人質疑。再者，單單系科調整需花費2億元、招生管道檢討也要8,300萬元，預算執行是否有浪費之虞，也有待評估。","二、政府教育資源有限，為避免重蹈第一期計畫之失敗，教育部應審慎運用第二期計畫經費並落實執行，以增強學生核心職業能力，縮短學用落差，期透過方案之實施，緊密連結產業需求，以提升整體技職教育競爭力，並而提升國家競爭力。"],["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90、","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2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原列19億0,130萬7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推動第二期技職再造，然則相關經費列於各經費項目中，且多為連年編列之經費項目；為避免重蹈第一期計畫成效不彰的問題，教育部應以增強學生核心職業能力，縮短學用落差為宗旨，整體規劃並確實結合相關部會與高職、技專校院之能量；透過技職再造方案之實施，回應產業與社會之人才需求。","二、經費計畫名為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然項下所補助之系科調整、總量控管、考招分離制度之「規劃」與配套措施建置，相關經費連年補助，然則未見政策引導「重點」系所，前述經費總計需花費1億1千萬餘元，為避免預算之編列與執行有浪費之虞，建議凍結四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91、","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2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原列19億130萬7千元，建議凍結4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為因應技職教育之學用落差現象，教育部提出「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總經費為202億8,950萬元，計畫期程為期四年。但綜觀預算配當，用於設備更新之預算為80億，實務增能部分為54億，教育部應說明設備更新與實務增能如何搭配，以達最好之培訓效率。","二、教育部在執行本期計畫時，除以增強學生核心職業能力、縮短學用落差為主外，亦應思考如何鬆綁技職群科限制，檢討相關產學合作法規，進行跨部會協調，讓產學合作機制更為靈活，易於產生成果。"],["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92、","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中「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原列19億130萬7,000元，凍結3億元。","說明：","一、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統計資料顯示，90年之大學以上程度失業率較大專以上者低，93年出現反轉迄今，各年大學以上程度失業率皆高過大專以上者；至95年大學以上程度失業率高過全國平均；目前我國社會普遍存在高學歷高失業率之現象，103年1月至7月大學以上程度失業率為4.92%，高於大專以上之4.32%及全國平均之3.98%。","二、據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技職學校人力培養向餐飲觀光等服務業傾斜，如減少設置機械群、電機電子群科系，改設餐旅群、設計群科系，技專校院美容、餐飲及觀光相關科系核定招生名額，自95學年度之2萬2,504人，增加至102學年度之4萬4,806人，成長將近1倍，致技職體系服務業人力培育量逐年上揚，工業人力培育量則自101學年度起，大幅低於對應產業之人力結構，衝擊我國重要基礎工業人力之培育。","三、另據教育部之資料顯示，103學年度仍有多所大學校院增設美容、餐飲及觀光相關類科，長此以往，就業市場中供求不均，部分產業人力資源供過於求，低薪現象難解；反之部分產業無法招募充足人力，影響產業發展，作為人才培育之技職教育，教育部實不應讓技職人才培育偏重服務業，造成產業培養失調。爰此凍結該筆經費3億元，待教育部針對技職學校系班招生名額做檢討，提出人才培育均衡化之精進方案，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93、","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02「輔導改進技專校院之管理發展」項下「7.補助技專校院依產業發展趨勢設立人才培育重點系所及系科調整」原6,768萬元，提案凍結3,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按審計部針對102年度教育部決算提出之報告顯示，技專校院目前已出現科系失衡與傾斜之問題，學校已向設置成本較低、學生未來工作後所需的體力、勞力較少，工作環境較優之餐飲、服務等科系傾斜，並減少設置機械、電子電機等科技數量，衝擊我國重要基礎工業人力之培育，而教育部未善盡主管機關職責，自源頭考量產業供需平衡予以進行科系、招生名額之規劃與調整，應進行檢討。","2.爰此　建請凍結3,000萬元，俟教育部就上述意見提出檢討改進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94、","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與督導」，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原列24億4,309萬7千元，提案刪除5,000萬元，凍結5億元。","說明：","1.本計畫每年編列超過20億元經費用以推動產學合作，加強技專校院應用研究能力等，然造訪技專校院後發現諸多計畫並未達到實質解決產學脫節問題，協助企業尋找人才績效亦未顯著。例如有關引導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針對業界需求開設契合式產學合作專班學程、或辦理產業學院等，辦理情形與具體成效為何？","2.另各校聘用企業師資（業師）成果為何？加強辦理技專校院教師赴企業見習成效為何？典範科技大學創造何種「典範」？對提升技專校院競爭力、實務人才培育有何具體成果？爰提案刪除5,000萬元，凍結5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95、","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原列24億4,309萬7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長期以來，我國技專校院大部分教師欠缺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教師升等重研究輕實務、與產業互動不足、對產業生態及所需不熟悉，以致於在教學或研究上，未能著重實務導向，使得學術與實務之配合度有間，不利於發揮「務實致用」教學特色與就業優勢。"],["二、根據審計部調查發現：","(1)99至102學年度專任教師具實務經驗人數，占各該學年度專任教師人數之比率分別為40.93%、41.96%、42.84%、42.44%，未明顯成長；","(2)受補助學校99至101學年度遴聘之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時數，低於該部規定之「授課時數以全學期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為原則」者，計有54校、50校及43校，占全部受補助學校（88校、91校及90校）之比率分別為61.36%、54.95%及47.78%，影響協同教學效果；","(3)技專校院教師98至101學年度以技術報告送審者，分別為54人、69人、77人、67人，占以專門著作及技術報告送審總人數之比率，分別為6.78%、7.93%、8.48%、6.99%，未見明顯提升。"],["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96、","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原列24億4,309萬7千元，建議凍結10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教育部於預算說明中指出，為加強技專校院應用研究能力，擬補助6所區域產學合作中心作成果發表、推動技專校院與業界產學合作計畫，以及建置產學合作資訊網等。然教育部並未指出，在現行法規限制下，如何讓業界與學界能夠有效率且靈活的進行合作。","二、審計部調查指出，現行技職體系中專任教師具有實務經驗者，於各學年度專任教師人數比率皆未超過五成，受補助學校遴聘之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時數低於規定者占受補助學校之比率雖逐年降低，但至101年度仍高達47.78%，對協同教學效果大有損傷。","三、技專校院教師以技術報告送審者之比率未見明顯上升。"],["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97、","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原列24億4,309萬7千元，建議凍結三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產學合作」相關計畫，教育部未有通盤檢討與整體規劃，分別於高職、技專校院、大專校院辦理，然則不同學制的教育目標有所差異，而相關計畫之差異僅在申請端的不同，未能看出政策方向。","二、此外，「依產業需求導向」實為技職教育之根本，審計部調查我國之技專校院，99至102學年度專任教師具實務經驗人數僅分別佔40.93%、41.96%、42.84%、42.44%，此為；其中受補助學校聘請業師協同教學者，低於教育部規定之「授課時數以全學期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為原則」的比率，分別為61.36%、54.95%及47.78%。尤有甚者，98至101學年度以技術報告送審僅佔6.78%、7.93%、8.48%、6.99%。","三、前述數據顯示「鼓勵業師投入」或「提升教師之實務經驗」計畫投入之成效不顯著，未能有效檢討前復投入102年至105年典範科大計畫（擇12校為典範），難免有預算浮編之嫌，故凍結三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98、","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原列24億4,309萬7千元，建議凍結5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根據審計部調查發現：","(1)99至102學年度專任教師具實務經驗人數，占各該學年度專任教師人數之比率分別為40.93%、41.96%、42.84%、42.44%，未明顯成長；","(2)受補助學校99至101學年度遴聘之業界專家協同教學時數，低於該部規定之「授課時數以全學期授課總時數三分之一為原則」者，計有54校、50校及43校，占全部受補助學校（88 校、91校及90校）之比率分別為61.36%、54.95%及47.78%，影響協同教學效果；","(3)技專校院教師98至101學年度以技術報告送審者，分別為54人、69人、77人、67人，占以專門著作及技術報告送審總人數之比率，分別為6.78%、7.93%、8.48%、6.99%，未見明顯提升。"],["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99、","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項下「3.引導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原列2億8,000萬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工作計畫「引導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針對業界需求開設契合式產學合作專班學程，以培育業界所需各式人才」104年度編列2億8千萬元，較上年度的9,996萬7千元，大幅增加2倍左右。","二、該計畫自102年度已先由教育部勻支其他經費試辦，辦理情形如何？截至目前已辦理多少個產業學院？配合哪些業界需求？效益為何？"],["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00、","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項下「3.引導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原列2億8,000萬元，建議凍結8,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引導技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針對業界需求開設契合式產學合作專班學程，以培育業界所需各式人才」工作計畫本年度編列之預算數，較上年度大幅成長將近兩億。","二、上開計畫已先行勻支其他經費試辦，但教育部尚未就此提出報告，不知該計畫辦理成效為何。"],["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01、","「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項下「8.彈性薪資方案」，原列2,500萬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為因應新加坡、香港、中國大陸競相挖角台灣學者之挑戰，國科會和教育部於99年共同推出「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提撥額外預算補助各大學作為留任現有及延攬海外頂尖學術人才之加薪經費。","二、惟檢視彈薪方案實施迄今，留才及攬才之成效均備受外界質疑。根據調查，全國162所大專校院大約僅有1/3學校確依教育部規定制定彈薪實施辦法，餘2/3學校並無制定相關彈薪辦法，故針對哪些教授應能適用彈薪方案之獎勵，適用對象顯欠缺明確及客觀標準。彈薪專案並未用於頂尖人才身上，已淪為各校將經費作為大多數教授調薪之用。依教育部資料，以邁向頂尖大學計畫補助之12所大學為例，101學年度支給彈性薪資用於現職教師者占92.98%（1,827人），用於新聘國內、外教研人才僅7.02%（138人），彈性薪資制度儼然成為對現職教師之加薪。"],["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102、","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項下「8.補助實施彈性薪資方案」原列2,500萬元，建議凍結5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教育部曾以「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獎勵時任高雄海洋科大海事資訊科技研究所副教授之陳震武，然該員業於103年度涉入前屏東教育大學教授陳震遠涉入論文審查造假一案，教育部至今尚未針對此一事件提出中途調查報告，亦未對外說明本案之調查時程，令社會大眾不知教育部將於何時完成調查並提出最終處分。","二、教育部應就彈性薪資方案之審核過程再加檢視，對受補助者之資格審核需更加嚴謹，並需就補助後之學術研究成果加以追蹤，以確保類似事件不再重演。"],["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03、","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項下「9.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原列13億868萬6千元，建議凍結7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教育部「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已於101年度試辦補助8所科技大學，並自102年度正式實施，計畫期程四年，總經費52億2,779萬3千元，目的在於促使課程符合產業實務、強化產學連結基礎、推動特定專業技術產學合作技術研發及人才培育等。","二、然產學合作之成功關鍵不在於學界研究無法支持產業研發，而在於現今補助與評鑑制度限制產學合作之方向，迫使合作雙方為獲補助，不敢逕行投入高風險高獲利的研發過程。","三、現行法規制度重點在於防弊而不在於開創，對於有心投入產學合作與產業創新之產學雙方皆不友善。若無法有效鬆綁現行產學合作體系規範，難以相信典範科大計劃能真正培育出具典範性之成果。"],["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04、","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項下「9.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原列13億0,868萬6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引導技專校院定位自身產業連結特色，建立產學研發與合作機制，提出「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於101年度先期試辦，補助8所科技大學經費4億5,000萬元，並於102年至105年度正式實施，總經費52億2,779萬3千元，102年度實際補助16所科技大學。","二、惟近年來人才培育產生學用落差原因在於：1.專科學校大量升格改制為科技大學，卻未能同步提升學生素質，人才培育未符產業需求，致學用落差甚大，亦導致大學以上學歷者失業率均高於專科學歷者。2.技專校院未具實務經驗專任教師比率偏高，不利於發揮「務實致用」教學特色與就業優勢。3.大專校院教師以「技術報告」升等比率不增反減，致技專校院仍偏向學術化發展。","三、國家教育資源有限，教育部於執行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時應致力改善上述問題，強化教師之實務經驗，以具備與業界同步之新技術，促使人才培育及技術發展與就業無縫接軌。"],["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05、","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典範科技大學計畫」（工作計畫）原列13億868萬6,000元，凍結2億元。","說明：","一、技專校院98學年度至102學年度具實務經驗專任教師人數由8,881人增至9,669人，占專任教師人數比重由39.39%升至45.41%，其占比雖有提升，惟仍未達5成，不利於發揮「務實致用」教學特色與就業優勢。","二、若再以獲該計畫補助之16所技專校院102年度具實務經驗專任教師比率經與同期間技專校院整體平均值相較（，低於整體平均45.41%之學校計有3所：南臺科技大學35.15%、正修科技大學43.15%及龍華科技大學38.31%；另該項比率102年度預計目標與實際目標比較顯示，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正修科技大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及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未達目標值，教育部顯有加強之空間。","三、爰此，凍結該筆經費3億元，待教育部針對提高技職學校具實務經驗專任教師聘請人數之精進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106、","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項下「9.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原列13億868萬6千元，提案凍結2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為引導科技大學建構產業創新研發之環境，帶動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及智慧財產加值的效益，教育部於102至105年正式推動「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為帶動技職體系改革、加速學校與產業無縫接軌及強化產業基礎技術扎根，教育部就該計畫訂有專任師資具備業界經驗人數4年成長15%的目標值，強化師資的實務經驗與能力。","2.雖資料顯示技專校院98學年度至102學年度具實務經驗詹任教師人數由8,881人增至9,669人，占比重之45.41%，雖有提升，然仍不到5成。且獲「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補助的16所技專校院102年度具實務經驗專任教師比率與同期間技專校院整體平均比率相較，共有4所大學低於平均值，顯示計畫執行效率不彰，有違技專校院傳授實務技術與科學、養成實用專業人才之宗旨。","3.爰此　建請凍結2億元，俟教育部就上述意見提出檢討改進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107、","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產學合作及技職教師研習」項下「9.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原列13億0,868萬6千元，建議凍結2億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102年至105年度正式實施（總經費52億2,779萬3千元），102年度實際補助16所科技大學（12所示範學校與4所補助成立產學研發中心）共11億5千萬元。","二、相關計畫發展之重點領域究竟是否符合產業需求以及是否有政策配合？以102年審查之12所示範學校為例，其中便有7所提出以綠色能源與技術產業為產業重點──誠然綠色能源產業將是台灣一大產業發展重點，然則政策方向不明確的情況下，產業發展仍受限制。且近年來的學用落差，肇因在實務經驗教師比例偏低且仍多以學術成果生等、升格改制的同時未能同步提升學生素質反提高「升學率」。","三、執行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時，應首要強化教師之實務經驗，並持續加強教師之職能以現行技術同步，並應結合各部會了解產業發展與政策方向，促使人才培育及技術發展與就業無縫接軌。","四、為使教育部相關經費之運用合理而有效率，凍結16校補助款外2億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108、","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與督導」，04「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原列2億2,139萬3千元，提案刪除5,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說明：","1.本計畫較去年減列了「補助技專校院學雜費減免」1億1,000萬元原因為何？","2.本計畫多年來推動技職教育國際化辦理情形如何？多數技職校院推動國際化均未能有顯著成效，尤其技職學生外語能力普遍不足，教育部如何提出改善方法？技職教育推動國際化目的為何？具體執行策略？如何與國際接軌？預期目標為何？爰提案刪除5,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109、","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項下「3.技專校院國際化及加強學生外語能力」、「4.發展技職校院評鑑制度」原列8,509萬3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技專校園國際化及加強學生外語能力」連年編列，(一)然此計畫之補助項目，多為大學本應納入經常性之教學者；(二)期程之計算依會計年度（經費執行期程為計畫核定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十五日），然以「加強學生外語能力」為例，須配合學校開課課程，上開日期未能完整教學，故查102學年獲得補助學校之相關其中、結案報告指出期程上有執行與配合問題。","二、相關計畫教育部僅訂有申請辦法，申請時提出之績效與查核，均由申請方提出與考核，教育部對此方案之經費與執行，除結案報告外再無督導之方。","三、「發展技職校院評鑑制度」之研究與執行上，查技專校院評鑑資訊網，所評系所數少；且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建立大專校院、技專校院之退場機制，迄今卻未有具體執行時程，其中「評鑑制度」如何配合，就目的與方法上未能落實。故建議相關經費凍結二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110、","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項下「4.發展教職校院評鑑制度」原列3,452萬9千元，建議減列452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刪減理由：","一、針對高等教育評鑑，長期以來引發不少爭議，尤其現行評鑑制度導致學校追求數據、甚至發生造假舞弊之情事，實非技職校院引進評鑑制度之原意。高等教育之各類評鑑（包括技職校院評鑑制度）皆應力求改進，找出改革之正確之道。","二、教育部應檢討所有高教評鑑，使其走向「自我評鑑」、「資料公開」、「公眾課責」的路徑，避免統一、齊頭式的評鑑制度，反過來扼殺了高等教育體系在多元創新方面的可能性。"],["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11、","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項下「4.發展技職校院評鑑制度」，原列3,452萬9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建立大專校院的退場機制，但迄今不僅從未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學校退場，連具體執行時間表都尚未規劃，「推動大學評鑑制度」之目的顯然並未落實。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客觀性與公平性，屢遭質疑，教育部除了花大錢維持評鑑中心外，更應提升其評鑑公信力。"],["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112、","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技職教育行政革新與國際交流及評鑑」項下「4.發展技職校院評鑑制度」，原列3,452萬9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建立大專校院的退場機制，但迄今不僅從未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學校退場，連具體執行時間表都尚未規劃，「推動大學評鑑制度」之目的顯然並未落實。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客觀性與公平性，屢遭質疑，教育部除了花大錢維持評鑑中心外，更應提升其評鑑公信力。"],["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13、","「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獎勵科技校院教學卓越計畫」，原列21億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獎勵大學及技職校院教學卓越計畫自94年度執行迄今，教育部於年度預算或特別預算已編列412億元：","二、當初教育部擬訂該項計畫，係有鑑於高等教育業務推動多著重於提升大學研究水準，對於學生之教育品質提升反缺乏相對應之關注，造成大學有「重研究、輕教學」傾向。然而教育部在花了400多億的經費後，迄今仍難以看到各校對於有效提升大學教學品質做出具體成效，甚至曾衍生計畫不當、消化預算或浪費公帑之爭議。","三、觀之技職校院獲補助名單，100-101年度獲補助之34所學校中，只有2所是新增，其餘32所學校均為97年度或98-99年度即已獲補助者。教育部獎勵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獎勵之學校？是否有資源集中特定學校之虞？會否成為教育部補助學校小金庫？教育部應提出歷年執行獎勵後對學校之助益成效。"],["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114、","第2目「高等教育」第2節「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獎勵科技校院教學卓越計畫」，項下「辦理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計畫」與「召開優質特色教學品質提升計畫等」3億7,600萬元，建議凍結5,000萬，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獎勵科技校院教學卓越計畫」計畫定位並不明確，以競爭性獎勵機制鼓勵大學重視教學，另以「區域教學資源中心」子計畫挹注資源，而優質教學品質提升計畫項下項目亦看不出編列動機與政策方向。","二、此計畫所補助之項目，亦多為經常性之教學作為；於區域教學項目中，部分功能及機制建置相似，未有創新建置而經費編列1,400萬，卻在全國性資源共享平臺付之闕如，整體方向應重新檢討。","三、綜上，兩項經費原計3億7,600萬元，建議凍結5,000萬，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115、","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01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原列69億8,044萬2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項下「健全發展方案」編列弱勢助學方案，然相關經費並非挹注學生，而挹注於學校，然大學行政人員對學費喊漲卻是不時有之。大專校院遽增下，大專校院整體招生缺額人數及比率自95學年度的15.45%，至101學年度提高為16.85%，其中私校的缺額比例卻高達19.87%，顯示私校招生缺額嚴重，且少子化情況下，相關現象只會更加嚴峻。","二、媒體報導恐有併班上課、經營不善、學生數不足或辦學不彰之學校，教育部的態度仍較為被動，未能積極有效輔導轉型、整併或廢除；行之有年的「評鑑」制度效果卻多顯現在對量化的要求上，反有近年來屢見「衝論文量或引用量」相關惡果，卻未能見到評鑑、倫理委員會等之整合，其結果亦未能確保對其退場之要求進入程序，我國公私立學校總量仍高，其中私校只增不減，然教學品質日益下降，投入大量資源卻相對稀釋，更嚴重的是未能合理分配。","三、爰此，提案凍結相關經費二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檢討改進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116、","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01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原列69億8,044萬2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根據統計，在大專校院急遽增加及少子化趨勢影響下，大專校院招生缺額人數及比率，95學年度為5萬6,732人、15.45%，至101學年度人數雖稍降為5萬5,186人，但招生缺額比率卻提高為16.85%，私立學校更高達19.87%，顯示高等教育供過於求情況極為嚴重，而私立學校招生缺額持續擴大，亦創近年新高。","二、對於因應少子化及辦學不彰之私立學校，迄今未見教育部能有效輔導轉型、整併或廢除，也從未透過評鑑的結果要求退場，導致我國私立學校之數目有增無減，但品質卻日益下降，也讓教育資源未能合理分配，無法有效挹注與提升私立學校之辦學品質。"],["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17、","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01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原列69億8,044萬2千元，建議凍結12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少子化已成為我國重要議題，對私立大專校院招生人數之影響極為顯著，教育部應提出有效之因應方案，促使教育資源合理分配，提昇私立大專校院之辦學品質。"],["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118、","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01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原列69億8,044萬2千元，建議凍結10億，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根據統計，在大專校院急遽增加及少子化趨勢影響下，大專校院招生缺額人數及比率，95學年度為5萬6,732人、15.45%，至101學年度人數雖稍降為5萬5,186人，但招生缺額比率卻提高為16.85%，私立學校更高達19.87%，顯示高等教育供過於求情況極為嚴重，而私立學校招生缺額持續擴大，亦創近年新高。","二、對於因應少子化及辦學不彰之私立學校，迄今未見教育部能有效輔導轉型、整併或廢除，也從未透過評鑑的結果要求退場，導致我國私立學校之數目有增無減，但品質卻日益下降，也讓教育資源未能合理分配，無法有效挹注與提升私立學校之辦學品質。"],["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119、","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原列69億8,044萬2,000元，凍結5億元。","說明：","一、經查100學年度至102學年度，註冊率低於7成之大專院校（詳附表3），除102學年度出現1所公立學校外，其餘皆為私立學校，102學年度註冊率未達7成之學校計35所，較100學年度及101學年度之23所及22所增加十餘所，係因102學年度新生註冊人數25.8萬人較100學年度及101學年度約27萬減少1萬餘人所致。且據教育部資料，所輔導學生人數偏低之7所私立大專校院，1所停辦、6所輔導改善（其中1所103學年度停止招生）；上開學校每年獲教育部補助5.5億餘元至6.6億餘元，103年度1月至6月補助3.5億餘元。","二、受少子女化衝擊，大專校院普遍面臨招生不足之困境，尤以私立大專校院為甚，其因招生困難停辦之情形已無法避免，教育部目前對於嚴重招生不足之私立大專校院以輔導改善為主，每年仍需給予為數不少之補助款，其作法徒拖延學校退場時間，並無法逆轉情勢，未能適時處理之結果，隨著少子女化日趨嚴重，將累積更多之私立大專校院處於瀕臨退場邊緣，虛耗政府之補助資源。爰此凍結該筆經費5億元，待教育部針對招生困難、學生不足之私立大學提出解決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　　","120、","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項下「01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之「1.(1)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之獎勵、補助經費」原列2,894,743千元，予以凍結100,000千元。","說明：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項下「01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之「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之獎勵、補助經費」原列2,894,743千元，近期部分私校整體教學品質未見提升，其學校財務狀況不明，顯見本預算項目執行成效不彰，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　　","121、","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01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項下「1.(3)強化私立大學建立完整助學措施及弱勢學生就學輔導機制」，原列1億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長吳思華一上任就稱要調漲大學學費，「學生也應該有一點點自我的承擔」，「如果今天高教資源不增加，最後直接受害的是學生」。教育部長從大學校長出身，完全以學校立場為考量，未能與學生站在同樣立場抗漲，實難以期待新任部長能以同理心照顧學生、解決學生的困境。","二、不管是現行的「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或是教育部新規劃的「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都強調要強化弱勢助學措施，甚者，學校有完善助學計畫者，還可將基本調幅放寬1.5倍，基此，弱勢學生得到補助，錢可能是來自弱勢學生自己和學校的同學，等於政府將此種扶助弱勢的責任丟給學生與家長，國家從補貼、照顧弱勢的角色退場，嚴重侵蝕社會公平正義。","三、教育部積極為各大學調漲學費找出路，甚至在104年度預算中新增計畫與預算，強化公私立大學建立完整助學措施，然而此筆經費並非直接挹注在弱勢學生身上，而是撥給學校，要學校提出各式學習輔導計畫、建立助學募款機制等，讓學校將來調漲學雜費取得正當性，實有假助學之名、行調漲學費之實。"],["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122、","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01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整體發展獎助」項下「1.(3)強化私立大學建立完整助學措施及弱勢學生就學輔導機制」，原列1億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教育部長吳思華甫上任便宣示將開放大專校院調漲學費，顯示部長未能將心比心，切實理解弱勢生之就學困境。","二、教育部於「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強調要強化弱勢助學措施，但同時也允許提出「完善助學計畫」的學校，可將學雜費漲幅放寬至一點五倍。由是可知，助學計畫所提供之資源，或將來自於同校學生或弱勢生自體，顯有將扶助弱勢責任轉嫁至學生與家長之上的趨勢，長期下來非但無法達成扶助弱勢就學之政策目標，反將傷害弱勢生就學之基礎。","三、教育部在104年度預算中，除以補助方式要求學校提出完整助學措施外，更以放寬學費調幅作為建立完善措施的誘因。此舉無異是為學校調漲學雜費建立正當性，實為假助學、真調漲。"],["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123、","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02私立大專校院輔導學生事務工作及學生團體保險費」項目下，「1獎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原列2億4,072萬1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本項經費對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補助項目下，除編列每校年度基本額度外，另擇優獎助各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相關編列對學生立意良善，但是不論從辦法、執行計畫等看來，都無法看到學生心理輔導與轉銜機制。","二、項目下列有(4)相關研討會與交流分享活動費用，並編列(5)跨校學生議題研討會，二項編列350萬元，然活動、研討會經費綜列於學生事務輔導經費下，項目與執行似有方向之差異。","三、為促使教育部對輔導計畫之完善規劃，及對本經費之運用說明，於本項目凍結5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學生輔導措施具體實施方案與完整擬定轉銜機制，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　　","124、","「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輔導私立大專校院財務及會計行政」，原列2,355萬1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近年來部分私立大專校院發生重大之掏空校產及爆發財務危機等情事，如民國95年經國管理及健康學院、97年中華醫事科技大學、99年高苑科技大學及真理大學等，校產遭掏空數百萬元至數億元不等，近日屏東永達技術學院也傳出發不出薪水事件，凸顯政府一昧開放私校設立，卻未予以妥善監督與管理，私校問題儼然成為政府之不定時炸彈，整頓已刻不容緩。","二、教育部為促進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之財務健全發展，除加強學校內部稽核及內部控制制度功能外，亦由學校自行遴聘會計師進行年度決算報表查核簽證，且年度預、決算應報教育部備查，以避免學校資金不當使用。但觀之教育部每年「委請會計師檢查私立大專校院帳冊憑證、內部控制及資金管理」預算，從97年度的2,467萬6千元，到今年度僅剩948萬9千元，相關經費逐年下降，教育部難脫對私立大專校院監督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功能不彰之責。"],["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125、","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項下「07輔導私立大專校院財務及會計行政」原列23,551千元，予以凍結5,000千元。","說明：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項下「07輔導私立大專校院財務及會計行政」原列23,551千元，近期私校財務狀況不明，校產遭掏空挪用、薪資遭減薪情況時有所聞，顯見教育部所輔導設立之私校財務會計內部稽核制度成效不佳，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5,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　　","126、","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07輔導私立大專校院財物及會計行政」，「3舉辦會計事務研討會、不定期派員實地查核等」原列826萬9千元，建議凍結8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本項經費101年度後逐年編列經費948萬9千元。教育部言「98至102年計辦理不定期專案查核11校次、定期財務抽核103校次」，然經營不善財務困難之學校，卻仍匆促收場，致使102年度至103年度間相關學校之師生對於受教權與工作權有所爭議。","二、教育部對經營不善而有影響學生受教權、教職員工作權之虞的學校，除觀察查核外，更應有積極輔導作為。為促使教育部對輔導計畫之完善規劃，建議凍結8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　　","127、","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08私立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待遇及進用學輔人力」項下「1.私立學校軍訓教官1,750人之人事費（含考績獎金）」，原列17億8,680萬8千元，建議凍結5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時，同時通過附帶決議一項：「現行高級中學建立軍訓教官制度，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然以學校教育職能的分工而言，各項工作仍應回歸專業任用為宜。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應對軍訓教官在總量管制下，採退多補少、漸進將訓育、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並與國防部會商於八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二、本委員會於審查103年度12年國教預算、進行朝野協商時，亦作成附帶決議：「自103年度起，教官將在八年內陸續退出校園」，意即自110學年度起，全國高中職校園將不再有教官。","三、教育部應針對「教官八年退出校園」之逐年年度計畫與當年執行成效進行專案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128、","第2目「高等教育」第4節「私立學校教學獎助」中「09輔導海外台灣學校及大陸地區台商學校整體發展」，原列2億3,921萬6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海外台灣學校現有五所，依「教育部補助大陸地區台商學校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四款，國中及國民中小學每人每學期補助3萬元，幼兒園每人每學期補助新台幣三萬元。大陸台商學校三所，人數共介於3,861-4,624間；我國籍學生就讀五所海外台灣學校，每人每學期補助10,000元，並得領取4,000-6,000間之獎學金，編列補助1,823萬3千元，顯然規模較小。","二、然相關學校是否有發展之地方與台灣特色？於相關說明、海外學校之教師甄選與校長甄選中均未能見其規劃，亦未能見教師之相關培訓機制（適應、法規差異等）。","三、近年來境外事件頻傳，可能影響學生之健康、受教權者，教育部屢屢於事件發生後方才自本國派員反應。為敦促教育部規畫相關教師培育、結合當地與本國特色之教學，並建立完善之當地通報與合作機制，建議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129、","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推行藝術教育」，原列1億3,897萬9千元，建議刪減5,000萬元。","說明：","1.教育部於去年提出「美感教育第一期五年（103-107）計畫」，總計花費42億元，洋洋灑灑提出「三大願景」、「五大理念」、「三大目標」、「十一項發展策略」及「八十一項行動方案」。然而「美感」是無形且因人而異的，難以用數值或實體形象去呈現或衡量，教育部的計畫猶如當初要花12億元推動的「有品運動」，華而不實。尤其觀之該計畫的各項行動方案，連國際教育交流、兩岸學術交流、高中職海外教育旅行、校長領導卓越獎、興建游泳池等，都可以和美感教育沾上邊，可知該計畫大而無當，灌水湊數，浪費教育資源。","2.該項分之計畫項下多項子計畫104年度預算均大幅增加，教育部應予說明。"],["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130、","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推行藝術教育」，原列1億3,897萬9千元，建議刪減3,000萬元。","說明：","一、教育部於102年提出「美感教育第一期五年（103-107）計畫」，預計編列42億元，其中列舉「三大願景」、「五大理念」、「三大目標」、「十一項發展策略」及「八十一項行動方案」……等等。","二、然而「美感」是主觀且因人而異的概念，難以具體量化或以數值呈現施行成效，教育部此舉猶如當年編列12億元推動「有品運動」一般，猶如錦上添花、華而不實。","三、揆諸該計畫各項行動方案，當中竟包含國際教育交流、兩岸學術交流、高中職海外教育旅行、校長領導卓越獎、興建游泳池……等，本計畫顯如十二年國教政策般，有灌水、湊數，濫竽充數、浪費教育資源之嫌。","四、針對該項下列各分支子計畫之104年預算數均大幅成長，此舉必然排擠其他部分預算，教育部應向委員會進行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31、","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推行藝術教育」，原列1億3,897萬9千元，建議刪減3,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於103年提出「美感教育第一期五年（103-107）計畫」，總計花費42億元。發展策略包括「美感播種」、「美感立基」與「美感普及」。計畫各項行動方案，包括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要點、補助辦理國際學術教育交流活動、補助兩岸（含港澳）學術交流、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境教育輔導小組、教學卓越獎與校長領導卓越獎提高辦學品質、興建游泳池等等，幾乎無所不包。","二、然而與「美感」相關之文化部及其欲推廣之多項扎根活動，諸如「流行音樂」深入國中小教學等，卻未見部會間有所協商。其次，計畫項下多項子計畫大幅增加，補助學校、社教與民間團體辦理藝術教育活動更是自150萬元成長至1750萬元，成長十倍有餘；教育部應說明補助方向以及與文化部之資源整合方向，以免預算之編列流於浮濫或僅為經常性課程之補助。故本經費刪減3千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132、","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01「推行藝術教育」，原列1億3,897萬9千元，提案刪除3,000萬元，凍結6,000萬元。","說明：","1.如何活化「美感教育」？根據了解，國內尚有許多國、中小校長、教師們不了解何謂美感教育，教育部要如何執行推動？如何活化？先期宣導不足如何達到預期成效？","2.另美感教育第一期五年計畫從何年開始實施？第一期預算數？執行率？辦理情形、具體成果等均未見依預算法規定將相關資訊揭示於預算書內，不利本院預算審查。本計畫經費較去年增加3,000餘萬元，增加原因？計畫項目？均未見說明。爰提案刪除3,000萬元，凍結6,000萬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133、","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推行藝術教育」，原列1億3,897萬9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其餘額刪減3,000萬元。","說明：","一、教育部於去年提出「美感教育第一期五年（103-107）計畫」，總計花費42億元，洋洋灑灑提出「三大願景」、「五大理念」、「三大目標」、「十一項發展策略」及「八十一項行動方案」。然而「美感」是無形且因人而異的，難以用數值或實體形象去呈現或衡量，教育部的計畫猶如當初要花12億元推動的「有品運動」，華而不實。尤其觀之該計畫的各項行動方案，連國際教育交流、兩岸學術交流、高中職海外教育旅行、校長領導卓越獎、興建游泳池等，都可以和美感教育沾上邊，可知該計畫大而無當，灌水、湊數，浪費教育資源。","二、該項分之計畫項下多項子計畫104年度預算均大幅增加，教育部應予說明。"],["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34、","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與督導」中01「推行藝術教育」原列1億3,897萬9,000元，凍結1,389萬7,000元。","說明：","一、依據金車教育基金會6月公布之美學問卷調查資料，全台國小、國中及高中青少年有四成一在填寫問卷的前1個月內沒有參加過任何美學活動；六成五列不出認識的台灣藝術家；除了課業所需，有近七成的受訪者不會嘗試美學創作，顯見教育部美感教育推行不彰，爰此凍結該筆經費1,389萬7,200元，待教育部檢討現有方案執行，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135、","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獎勵優良教師」之「1.辦理師鐸獎相關業務」中「(2)師鐸獎考察計畫」原列59萬5千元，建議全數刪除。","說明：","一、根據「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中明確規定：「各機關應核實編列政策宣導經費，並於單位預算書表內，將經費編列情形妥適表達。」換句話說，預算書中關於金額、方案內容、實施要點等皆應詳實編列，以供國會進行審查。","二、然而「師鐸獎考察計畫」編列59萬5千元，其中針對擬前往國家、擬拜會機關通通書以「視本部政策而定」，顯有逃避國會監督之嫌，且該編列敘述方式明顯違反「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之規定。"],["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36、","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03「健全師資培育」，原列3億220萬元，提案刪除1億元，其餘全數凍結。","說明：","1.何謂「健全多元師資培育計畫」？教育部每年編列經費推動多元師資培育計畫，具體成效往往僅提供參與受訓（或上課）的教師人數，多元師資如何「多元」？能否具體說明多元師資對推動12年國教之重要性、具體作法、預期目標？","2.另每年推動精緻師資素質提供方案也同樣未見具體成果？師資素質亦為12年國教能否持續順利推行的關鍵因素，教育部如何強化師資養成？爰提案刪除1億元，其餘全數凍結，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137、","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健全師資培育」，原列3億0,222萬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其餘額刪減2,000萬元。","說明：","一、根據教育部師資培育統計，83年師資培育法通過後，依該法所培育且領有合格教師證之累積人數共計17萬4,803人，其中在職正式教師為9萬5,302人（54.52%），代理代課教師1萬7,717人（10.14%），儲備師資6萬1,784人（35.34%），顯示儲備師資人數極為龐大。教育部應妥適善用已培育之龐大儲備師資人力，以避免造成師資培育資源之浪費。","二、再者，代理代課教師多、教師流動率大，也嚴重影響學生學習。根據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調查，高雄全市38所6班以下的國小，兼、代課教師比例平均高達三成五，部分學校甚至高達六成，國中情況同樣嚴重，顯示師資不穩定的問題在偏鄉地區更為嚴重，讓原先已處於教育資於不足區域的學生學習更形弱勢。"],["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38、","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健全師資培育」，原列3億0,222萬元，建議凍結1億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計畫下分師資培育制度、精緻師資素質方案、教育實習制度與功能落實三項，師培與實習制度，83年師資培育法通過後，依法培育且領有合格教師證之準教師人數共計17萬4,803人，在職正式教師為9萬5,302人（54.52%），代理代課教師1萬7,717人（10.14%），儲備師資6萬1,784人（35.34%）；而86年度準教師（拿到教師證者）有將近8成之就業率，至94年度準教師僅剩10%就業率。顯示儲備師資人數極為龐大，而就業率卻相對下降。","二、計畫所列「師培供需評估機制」應貼近現實，而非僅有數據。再者，代理代課教師多、教師流動率大，也嚴重影響學生學習，此問題在偏鄉地區更為嚴重。第三精緻師資素養方案雖列發展精緻師培大學、強化教學與充實教學設施，然未提供相關執行成果，僅列出各校或補助之經費，未能見其成效。綜上，相關經費建議凍結1億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139、","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健全師資培育」，原列3億0,222萬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根據101年教育部師資培育統計年報（P188），自83年師資培育法通過後，依該法所培育且領有合格教師證之累積人數共計17萬4,803人，其中在職正式教師為9萬5,302人（54.52%），代理代課教師1萬7,717人（10.14%），儲備師資多達6萬1,784人（35.34%），資料顯示儲備師資人數極為龐大。教育部應避免師資培育資源之浪費，針對目前已培育之龐大儲備師資人力應予以善加利用。","二、其中，代理代課教師眾多、教師流動率大、工作難覓且不夠穩定，也嚴重影響學生學習。根據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調查，高雄全市38所6班以下的國小，兼、代課教師比例平均高達三成五，部分學校甚至高達六成，國中情況同樣嚴重，顯示師資不穩定的問題在偏鄉地區更為嚴重，讓原先已處於教育資於不足區域的學生學習更形弱勢。"],["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40、","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與督導」中「健全師資培育」原列3億222萬元，凍結3,022萬2,000元。","說明：","一、據教育部資料，累積至102年度取得教師證人數共18萬0,008人，而102年度發證人數中僅2成為正式編制之專任教師，3成為代理代課教師，其餘5成為儲備師資，顯見儲備師資消化速度慢，儲備師資人數仍高達6萬餘人；另近8年度代理代課教師增加7成以上，占教師人數1.5成，更點出我國教育在教學上過度倚重代理代課教師之事實。爰此凍結該筆經費十分之一，待教育部針對儲備師資過多與聘用代理代課教師比例過大隻問題，研謀解決方案，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141、","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健全師資培育」原列302,220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說明：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健全師資培育」原列302,220千元，該項計畫雖為配合12年國教師資發展，強調師資強化與養成培育，然目前流浪教師狀況仍未解決，顯見本項經費預算未有詳細計畫，對於師資強化與培育未見成效，其預算編列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142、","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健全師資培育」之「1.(2)建立師資培育供需評估機制」，原列1,100萬元，建議刪減500萬元。","說明：","一、教育部基於「師資培育多元化」之目的，於原先師培系統大專校院之外，另外開放一般大學得設立師培專班，期於原本一元化的師資培育管道之外，能藉由大學多元學風的呈現，以求達到「師資來源多元化」之目標。然而教育部卻於去年開始，縱容原屬師範體系的台中教育大學逕自與地方政府合作，對外以「公費生」之名義進行招生。","二、根據「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三條，明訂「中央主管機關為充裕偏遠或特殊地區、不足類科或國家政策需求師資目的，規劃公費生培育。」然而台中教育大學之招生簡章中卻明文公告公費生未來服務缺額，竟包括許多都市內學校，其學校所在地既不偏遠、狀況也不特殊，實有濫用公費生資格之嫌。縱有國家政策需求，亦不得僅以「辦法」予以匡訂，而必須提報國會進行審查。","三、教育部針對師資需求，本應建立師資培育供需評估後而施行，然而部內卻放任師範體系學校逕自與地方政府進行私下協商、私相授受，教育部身為全國最高教育主管機關明顯失職。"],["提案人：鄭麗君　　何欣純　　陳亭妃","143、","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04「教師資格檢定評鑑課程認定」，原列4,112萬8千元，提案凍結1,000萬元。","說明：","本計畫較去年增列辦理「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等經費1,000萬元，增列原因為何？另編列800萬元辦理師資培育評鑑，以提升多元師資培育之素養，其具體內容、目標為何？"],["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144、","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05「教師專業發展」，原列3億9,360萬6千元，提案凍結2億元。","說明：","1.本計畫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等相關事項較去年增列6,900餘萬元，原因為何？增列項目、具體內容等均未見提供資料說明。","2.另何謂「推動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另計畫編列1,000萬元辦理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藝術教育、教師進修規劃等相關經費似與01計畫內容重覆？103年度辦理情形為何？","3.另該計畫編列近2億元辦理配合12年國教實施，推動教師專業成長等相關作業經費，其具體內容為何？103年執行成效為何？爰提案凍結2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145、","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教師專業發展」，原列3億9,360萬6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等相關事項」，包含教師評鑑輔導網絡、初階與進階評鑑人員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認證、評鑑人才資料庫、評鑑辦法、整合認證機制、典範學校宣導、補助中小學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等。教育部應針對教師評鑑制度提出具體之規劃說明，審慎評估其正面與負面之影響，並審酌各界意見，以制訂周延之計畫，避免造成教師與家長之紛擾。","二、「推動師資培用聯盟」，具體計畫為何？"],["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46、","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教師專業發展」，原列3億9,360萬6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等相關事項」，包含教師評鑑輔導網絡、初階與進階評鑑人員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認證、評鑑人才資料庫、評鑑辦法、整合認證機制、典範學校宣導、補助中小學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等。針對教學現場來自家長、校長、學生以及教師皆有不同之意見，教育部應針對教師評鑑制度提出具體規劃與說明，審慎評估其正面與負面之影響，詳加參酌各界意見，以制訂周延之計畫，避免造成教師與家長之紛擾。","二、「推動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該計畫具體內容為何？","三、「辦理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針對教師進修課程、進修計畫之內容為何？"],["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47、","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教師專業發展」，原列3億9,360萬6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辦理教師專業發展相關作業項下不同項目（第一項與第四項）均含法規研修相關；且其中「(2)項下教師專業發展計畫、研究與實驗之規劃及推動」，目的在促進提升師培課程品質與促進教師終生學習成長，與「(4)師培聯盟」提出之目的相同，相關整合或差異未能明確顯現。","二、項目(9)為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等所需人力經費1000萬元，相關經費列於師培項下，為支援、配合、撥用？應具體說明。","三、「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等相關事項」，然教育部應針對教師評鑑制度提出具體規劃與評鑑目的，審慎評估其正面與負面之影響，考量高教評鑑的前車之鑑，避免淪為紙上作業，形成教師與家長之紛擾。爰此，建議凍結5,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148、","第3目「中等教育」第1節「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教師專業發展」，原列3億9,360萬6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等相關事項」於103年度僅編列65,546千元，然今年卻編列111,682千元，大幅增加逾四成，教育部宜說明為何大幅增列預算。","2.「規劃及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等相關事項」，包含教師評鑑輔導網絡、初階與進階評鑑人員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認證、評鑑人才資料庫、評鑑辦法、整合認證機制、典範學校宣導、補助中小學學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等。教育部應針對教師評鑑制度提出具體之規劃說明，審慎評估其正面與負面之影響，並審酌各界意見，以制訂周延之計畫，避免造成教師與家長之紛擾。"],["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149、","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01「推動終身教育及學習網絡」，原列6,293萬8千元，提案刪除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說明：","1.本計畫僅編列350萬元辦理補習班公共安全輔導及資訊管理業務，其中補助各直轄縣市、縣市政府辦理補習班公共安全輔導僅230萬元？平均一縣市不到10萬元如何輔導？","2.另編列1,890餘萬元辦理推展終身教育及相關活動，辦理情形？具體內容為何？過去執行成果？爰提案刪除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150、","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推動社區教育」，原列2億6,903萬2千元，建議凍結6,903萬2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審計部查核102年度社區大學經費執行情形，各縣市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社區大學計81所、學員數計32萬餘人次，補助各地方政府開設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717班。惟根據調查，每年補助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獎補助經費及社區大學學員數雖逐年成長，各縣市政府也依規定辦理社區大學評鑑工作，但卻未能將評鑑結果公開，以作為國民選擇依據及達到社會監督功能。且教育部101及102年度也未能派員參與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評鑑，以實地瞭解其獎補助經費運用情形，亦復未追蹤輔導辦理社區大學成效欠佳之縣市政府，督促提升其推動社區大學辦學與營運績效。教育部應檢討改進。"],["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51、","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推動社區教育」，原列2億6,903萬2千元，建議凍結6,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根據審計部查核102年度社區大學經費執行情形，全國各縣市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社區大學計81所、學員人數計有32萬餘人次，補助各地方政府開設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717班。","二、每年補助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獎補助經費及社區大學學員人數雖逐年成長，各縣市政府也依規定辦理社區大學評鑑工作，但卻未能將評鑑結果公開，以作為國民選擇依據及達到社會監督功能；教育部101及102年度也未能派員參與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評鑑，也未追蹤輔導辦理社區大學成效欠佳之縣市政府，督促提升其推動社區大學辦學與營運績效。"],["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52、","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推動社區教育」，原列2億6,903萬2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審計部查核102年度社區大學經費執行情形，各縣市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之社區大學計81所、學員數計32萬餘人次，補助各地方政府開設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717班。惟根據調查，每年補助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獎補助經費及社區大學學員數雖逐年成長，各縣市政府也依規定辦理社區大學評鑑工作，但卻未能將評鑑結果公開，以作為國民選擇依據及達到社會監督功能。且教育部101及102年度也未能派員參與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評鑑，以實地瞭解其獎補助經費運用情形，亦復未追蹤輔導辦理社區大學成效欠佳之縣市政府，督促提升其推動社區大學辦學與營運績效。教育部應檢討改進。"],["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153、","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推動社區教育」，原列2億6,903萬2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計畫項下「1推展社區教育」列有委辦教育研究活動與增進學習機會550萬；「2補助縣市政府等推動社區大學相關業務」委辦社區教育、終身教育等課程規劃300萬，皆為研究規劃之委辦，然現今大學大量開設，社區大學所開設之課程以「學術」、「生活藝能」、「社團活動」為取向；且相關課程並非連年規劃研究，且有關「課程規劃」之權責區分為審議委員會、委辦單位或專任主任統轄，教育部預算中編列相關額度，卻未能明確說明相關經費乃補助款或社區大學教育政策之大方向。","二、102年度各縣市政府設置或委託辦理社區大學計81所（學員計32萬餘人次）、開設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717班。審計部查核指出，社區大學學員人數雖逐年成長、補助款亦提升，而各縣市政府也依規定辦理社區大學評鑑工作，但卻未能將評鑑結果公開，以為國民選擇依據與社會監督。教育部編列社區大學評鑑預算，101及102年度卻未能派員參與縣市政府辦理社區大學評鑑，以實地瞭解其獎補助經費運用情形，亦復未追蹤輔導辦理社區大學成效欠佳之縣市政府。爰此，本項經費凍結5,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154、","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推行家庭教育」，原列2億1,552萬6千元，建議刪除3,000萬元。","說明：","一、教育部推行家庭教育已行之有年，然而根據94至101年度統計家庭暴力、受虐兒童及少年、青少年犯罪、離婚比率、隔代教養家庭數……等資料，數據均呈現逐年攀升趨勢或居高不下，顯然教育部編列大筆預算、推廣家庭教育之成效欠佳。","二、教育部98至102年度更僅僅召開1次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諮詢會議，顯然教育部完全不重視家庭教育之推廣、無視委員建言。"],["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55、","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推行家庭教育」，原列2億1,552萬6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根據審計部查核102年度推行家庭教育相關經費執行情形，發現有多項缺失，教育部應予檢討改進：","1.教育部98至102年度僅召開1次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諮詢會議，致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未能發揮應有建言功能。","2.94至101年度家庭暴力、受虐兒童及少年、青少年犯罪、離婚比率、隔代教養家庭數等均呈現逐年攀升趨勢或居高不下，家庭教育政策之各項宣導策略，成效欠佳。","3.102年度各縣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進用128人，國立及教育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家屬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之人員4,438人，惟符合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者僅占28.91%及0.63%，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專業素養與能力有待加強。"],["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56、","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推行家庭教育」，原列2億1,552萬6千元，建議凍結2,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家庭教育」應有完整規劃，教育部設立「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原立意良善，然審計部查核，教育部於98至102年度間僅召開1次諮詢會議，使其建言功能闕如。","二、項目中編列手冊與學習媒材之研發、獎助論文、方案與教案等，另有各種宣傳、活動、志工培育等各層面發展；前述舉措如能有效運作，實應對宣導策略與教學策有所助益。然近年來屢傳隔代家庭教養問題、新住民與新臺灣之子的社會融入問題、近來屢屢震驚社會的青少年犯罪，不論在發生比例、事件發生時的引導，在在顯示家庭教育仍有檢討空間。","三、家庭教育工作與專業人員之培訓有其重要性，然102年度各縣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進用提供家屬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之人員128人，其中具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者為28.91%；國立及教育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進用4,438人，具上開資格者僅0.63%，顯示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專業素養與能力有待加強。"],["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157、","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推行家庭教育」內「考察新加坡家庭教育政策及公私部門推動情形」，原列17萬2千元，建議刪除10萬元。","說明：","1.教育部社教司由副司長陳雪玉率隊，於93年4月20日至24日考察過新加坡之家庭教育，是以教育部對新加坡家庭教育可謂有基礎認識，且與該國官方建立基本互動機制。職是之故，104年度如欲考察新加坡家庭教育，可減省經費，故原列之17萬2千元，建議刪除10萬元。"],["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158、","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4推動高齡及婦女教育」，原列1億8,002萬1千元，建議刪除2,000萬元。","說明：","一、根據審計部查核102年度推行高齡教育相關經費執行情形，共補助各縣市政府於265個鄉鎮設置271個樂齡學習中心，辦理樂齡學習工作、補助99所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計畫及樂齡教育專業人員培訓","二、然而政策執行後，全國仍有部分鄉鎮市區迄未設置樂齡學習中心，而原本已建置部分，竟因人力不足或後續維持經費短絀，目前已有106個中心終止營運。由此顯示教育部雖編列高齡及婦女教育之推廣預算，然而實際執行卻是荒腔走板、績效不佳。針對執行不利之現狀，不僅未見教育部具體提出檢討與改善措施，今年依舊編列上億元經費補助直轄市與各地方政府。"],["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59、","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04「推動高齡及婦女教育」，原列1億8,002萬1千元，提案全數凍結。","說明：","高齡化社會已成為未來發展趨勢，為提升高齡人口素質，本計畫已推動多年辦理高齡教育研習、樂齡教育人員培訓、樂齡學習網站擴充等，計畫辦理情形為何？具體成效為何？未來因應高齡人口快速增加，計畫內容與預算有何因應調整？爰提案全數凍結，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160、","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4推動高齡及婦女教育」，原列1億8,002萬1千元，建議凍結8,002萬1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根據審計部查核102年度推行高齡教育相關經費執行情形，共補助各縣市政府於265個鄉鎮設置271個樂齡學習中心，辦理樂齡學習工作、補助99所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計畫及樂齡教育專業人員培訓，惟發現有多項缺失，教育部應予檢討改進：","1.全國仍有部分鄉鎮市區迄未設置樂齡學習中心，且已建置部分，因人力不足或經費短缺，已有106個中心終止營運。","2.全國樂齡學習中心志工未受志工基礎訓者占37.02%，且截至102年底止取得各類樂齡教育專業培訓人員證明者僅478人，樂齡教育專業人員之量與質有待提升。"],["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61、","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4推動高齡及婦女教育」，原列1億8,002萬1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根據審計部查核102年度推行高齡教育相關經費執行情形，共補助各縣市政府於265個鄉鎮設置271個樂齡學習中心，辦理樂齡學習工作、補助99所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計畫及樂齡教育專業人員培訓，惟發現有多項缺失，教育部應予檢討改進：","a.全國仍有部分鄉鎮市區迄未設置樂齡學習中心，且已建置部分，因人力不足或經費短缺，已有106個中心終止營運。","b.全國樂齡學習中心志工未受志工基礎訓者占37.02%，且截至102年底止取得各類樂齡教育專業培訓人員證明者僅478人，樂齡教育專業人員之量與質有待提升。"],["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162、","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4推動高齡及婦女教育」，原列1億8,002萬1千元，建議凍結2,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103年推動專業分區輔導團，計301鄉鎮市區有306所樂齡中心，103年辦理新辦62所中心其初期中之訪視，與244所續辦中心之訪視。然則根據審計部查核，教育部102年度推行相關計畫，共補助各縣市政府於265個鄉鎮設置271個樂齡學習中心辦理樂齡學習工作；審計部指出，全國仍有部分鄉鎮市區迄未設置樂齡學習中心，且已建置部分，因人力不足或經費短缺，已有106個中心終止營運。","二、其次，教育部補助99所大學校院辦理樂齡大學計畫及樂齡教育專業人員培訓，而全國樂齡學習中心志工未受志工基礎訓者占37.02%且截至102年底止取得各類樂齡教育專業培訓人員證明者僅478人；雖教育部103年資料已通過培訓者688名，顯示樂齡教育專業人員之量與質有待提升。爰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163、","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輔導教育基金會之相關業務」，原列1,510萬8千元，建議刪除200萬元。","說明：","一、本項業務在輔導教育基金會相關業務，訪視、檢核、表揚、促進交流均為業務職掌之事，然輔導基金會運作乃至編列經費協助促進交流，甚至連年編列「強化基金會電腦管理系統」，於我國民間社會蓬勃之發展來看，以補助刺激互動似為多餘，而編列相關設備之補助亦似有不當，未免預算有浮編之嫌，建議刪除上開經費200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164、","第4目「終身教育」第1節「終身教育行政及督導」，07「建立終身學習推動組織」，原列1億8,471萬2千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說明：","本計畫內容之一為建構社會教育機構學習網絡編列1億3,669萬餘元，其中何謂「跨域體驗、終身樂學─國立社教機構跨域加值發展計畫」？103年編列7,200餘萬元辦理情形為何？104年具體計畫內容、預期績效為何？爰提案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165、","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學生事務行政及督導」，原列5,094萬5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本項業務包括「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中程計畫」，為101年底函定、102施行，執行一年卻未見相關執行成果，反而屢見因價值偏差而起的諸多震驚社會之情事。此外，項目下辦理「人權教育諮詢小組」，作用在「促進人權教育研究發展、整合人權教育資源、加強宣導人權教育理念」，然則此小組一年召開兩次會議，教育部第五屆人權教育諮詢小組（任期自103-1-1至104-12-31），近年來相關重大事件發生時，卻未能見到人權諮詢小組之舉措或人權教育政策之相應改變。","二、據指出，法務部矯正署轄下青年監獄，其使用之教材等均為老舊棄置之二手教材，且教學品質待評估。教育部推展人權與公民教育，亦應酌予考量保障受刑人之受教權，會同矯正署盤點相關教育資源與得以相結合之處。綜上，本項經費建議凍結1,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166、","「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學生事務行政及督導」項下「2.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原列2,064萬6千元，建議刪減1,000萬元。","說明：","教育部每年編列「辦理學校人權法治教育、品德教育及公民教育實踐」經費，101年度1,114萬4千元、102年度驟增至1,702萬7千元，103年度為2,084萬6千元，104年度為2,064萬6千元，預算增加比例相當高。惟對照中央及地方政府近年來如大埔拆遷、國會監聽、羅織政務官罪名等多項明顯違反人權、違反法治之作為，教育部編列此筆預算極為諷刺。在教育學子之前，實應反躬自省。"],["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167、","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02「學生公費及獎助學金」，原列5億6,140萬3千元，提案凍結1億元。","說明：","1.本計畫之一為補助「各師資培育大學公費生」及補助「設立教育學程之私立大學校院修習教育學程學生師資培育助獎金」，102、103年辦理情形為何？另全國公私立大學設立教育學程數量增減情況為何？每年透過此學程之師資培育人數增減情況為何？","2.根據教育部說明本計畫較去年增加6,459餘萬元，然未見說明具體原因？增列項目與計畫內容？爰提案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168、","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導」，原列5,940萬8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本項工作重點係協助學校推動學生輔導工作，包含生命教育、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防治，並強化生命關懷，尊重包容之核心價值；與積極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等業務。惟從社會新聞事件中不難發現在學青年自殺、暴力脅迫的案例屢屢發生；或者不正確的性觀念亦在年輕族群中蔓延發酵，種種不當行為令人質疑該預算執行成效。教育部應提出檢討改進方案。"],["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69、","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導」，原列5,940萬8千元，建議凍結2,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本項工作重點係協助學校推動學生輔導工作，包含生命教育、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防治，並強化生命關懷，尊重包容之核心價值，與積極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等業務。惟從社會新聞事件中不難發現在學青年自殺、暴力脅迫的案例屢屢發生，不正確性觀念亦在年輕族群中蔓延發酵，種種不當行為令人質疑該預算執行成效。教育部應提出檢討改進方案。"],["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170、","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原列5,940萬8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本項政策工作重點在於：協助學校推動學生輔導工作，包含生命教育、學生憂鬱及自我傷害防治，並強化生命關懷，尊重包容之核心價值；與積極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等業務。","二、然而由日前大學青年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甫出校園的年輕戀人因分手導致情殺事件……等等，可發當前學青年自殺、暴力脅迫的案例屢屢發生；或者不正確的性觀念亦在年輕族群中滋長漫流，令人質疑該預算執行成效。"],["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71、","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3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導」，原列5,940萬8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項目主要協助學校推動並強化學生輔導工作，從課程到社會推展與事件防治，其中「生命教育方案」進行對強化生命關懷，尊重包容之核心價值、憂鬱及自我傷害防治之推展；「性別平等教育」積極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等業務。然則在學青年自殺、情殺與偏差的性觀念、行為或情緒語言之暴力等案例屢傳。","二、相關輔導教育乃至生命關懷等方案，實則與社會教育、家庭教育相繫，而非短時間之教學、宣傳能達致。爰提案凍結本項經費1,000萬元，待教育部對此提出檢討改進方案，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172、","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中「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原列5,940萬8,000元，凍結500萬元。","說明：","一、依教育部資料，以事件別觀之，98年度至103年7月底止合共1萬8,092件，其中疑似性騷擾事件計1萬0,114件，占55.90%，疑似性侵害事件計7,896件，占43.64%；而疑似性霸凌事件82件。若再細以觀之，前述案件多集中於國中及高中職，分別為7,815件及5,473件，占43.2%及30.25%，其中以國中階段疑似性騷擾事件4,152件居各級學校及事件別之首位。","二、經前述資料，可了解近年校園性傷害（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案件居高不下，尤以性霸凌案件每年呈倍數增加，教育部應立即檢視目前性別平等教育之缺失，加強預防與通報機制，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173、","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04「校園安全維護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原列1億2,036萬3千元，提案刪除3,000萬元。","說明：","本計畫編列7,700餘萬元辦理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包括透過文宣、網站宣導；相關人員研習、競賽活動；設計實驗課程；辦理反毒輔導志工；以及補助輔導各縣市連絡處辦理深化推動紫錐花運動等，然根據法務部調查統計，近年來在校學生食用毒品學生人數未減反增，校園內公然攜帶或販售毒品相關報導亦時有所聞，顯見本計畫執行未見顯著成效或須進行政策調整，尤其要對在校學生宣傳卻忽略學生最常使用之新媒體管道，僅透過文宣、網站等如何收宣導成效？爰提案刪除3,000萬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174、","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校園安全維護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原列1億2,036萬3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統計，近年來各級學校藥物濫用學生人數，由97年度之815人，100年度增為1,810人，101年度增至2,432人，呈逐年大幅增加趨勢，尤以國中及高中職人數最多。102年度雖有下降，但仍超過2,000人以上，其中國小生藥物濫用人數三年來持續增加、大專校院學生呈倍數成長，教育部均不得等閒視之，應重視、積極加強防制。"],["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75、","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校園安全維護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原列1億2,036萬3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統計，近年來各級學校藥物濫用學生人數，由97年度之815人，100年度增為1,810人，101年度增至2,432人，呈逐年大幅增加趨勢，尤以國中及高中職人數最多。102年度雖有下降，但仍超過2,000人以上，其中國小生藥物濫用人數三年來持續增加、大專校院學生呈倍數成長，教育部均不得等閒視之，應重視、積極加強防制。"],["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176、","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校園安全維護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原列1億2,036萬3千元，建議凍結2,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統計數據顯示：近年來各級學校藥物濫用學生人數，由97年度之815人，增至101年度的2,432人，呈大幅增加趨勢，其中尤以國中及高中職人數最多。其中國小生藥物濫用人數三年來持續增加、大專校院學生呈倍數成長，經費投入雖逐年提高，然而成效卻每況愈下。教育部必須正視校園藥物濫用增劇之情形、積極加強防制。"],["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77、","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4校園安全維護與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原列1億2,036萬3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青少年犯罪問題及校園暴力、霸凌現象時有所聞，而幫派進入校園的現象亦未能杜絕；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統計，近年來各級學校藥物濫用學生人數，由97年度之815人，100年度增為1,810人，101年度與102年度均超過2,000人，其中國中及高中職人數為最，近三年甚至國小生藥物濫用人數續增加、而大專校院學生呈倍數成長。","二、校園藥物濫用尤應著重事前之宣傳與教育，教育部是否針對藥物與藥物濫用認知之質性追蹤資料？針對高風險族群是否持續追蹤？雖宣傳場次之擴大固然重要，青少年對相關藥物風險是否有正確認知咸為能否確實達成校園安全防護與藥物濫用防制的前提。爰提案凍結1,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178、","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原列7,887萬3千元，建議刪減7,000萬元。","說明：","一、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時，並同時通過附帶決議：「現行高級中學建立軍訓教官制度，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然以學校教育職能的分工而言，各項工作仍應回歸專業任用為宜。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應對軍訓教官在總量管制下，採退多補少、漸進將訓育、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並與國防部會商於八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二、為落實教官退出校園，預算應逐年減少，但104年度教育部相關預算編列7,887萬3千元，反較上年度的6,952萬6千元增加934萬7千元之多，增幅高達13%，應予刪減。"],["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179、","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原列7,887萬3千元，建議刪減5,000萬元。","說明：","1.全民國防應屬國防部之職責，而非教育部之執掌，教育部應協調責成國防部，負起應負責任，編列相關預算，推動並落實全民國防之理念。","2.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時，並同時通過附帶決議：「現行高級中學建立軍訓教官制度，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然以學校教育職能的分工而言，各項工作仍應回歸專業任用為宜。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應對軍訓教官在總量管制下，採退多補少、漸進將訓育、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並與國防部會商於八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3.為落實教官退出校園，預算應逐年減少，但104年度教育部相關預算編列7,887萬3千元，反較上年度的6,952萬6千元增加934萬7千元之多，增幅高達13%，應予刪減。"],["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180、","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原列7,887萬3千元，建議刪減3,000萬元。","說明：","一、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時，同時通過附帶決議一項：「現行高級中學建立軍訓教官制度，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然以學校教育職能的分工而言，各項工作仍應回歸專業任用為宜。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應對軍訓教官在總量管制下，採退多補少、漸進將訓育、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並與國防部會商於八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二、本委員會於審查103年度12年國教預算、進行朝野協商時，亦作成附帶決議：「自103年度起，教官將在八年內陸續退出校園」，意即自110學年度起，全國高中職校園將不再有教官。","三、為落實教官退出校園，預算應逐年減少，但104年度教育部相關預算編列7,887萬3千元，反較上年度的6,952萬6千元增加934萬7千元之多，增幅高達13%，應予以刪減。"],["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81、","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原列7,887萬3千元，建議刪減3,000萬元。","說明：","一、我國為海島國家，且東海問題與台海問題持續延燒，「全民國防教育推展」有其必要，然教官是否為相關國防教育之傳授者仍有爭議。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時通過附帶決議如下：「現行高級中學建立軍訓教官制度，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然以學校教育職能的分工而言，各項工作仍應回歸專業任用為宜。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應對軍訓教官在總量管制下，採退多補少、漸進將訓育、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並與國防部會商於八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二、觀諸教官退出校園之預算數，教育部104年度編列之預算（7,887萬3千元）反較103年度（6,952萬6千元）為增加，其中僅有100萬為「師資遴選」之用。如欲使教官退出校園之教學場域，理應逐年調降；本年度之預算卻仍有高達13%之增幅，爰提案予以刪減3000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182、","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之「4.教育服務役專業訓練與管理」原列45,135千元，予以減列10,000千元。","說明：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之「4.教育服務役專業訓練與管理」原列45,135千元，經查104年度與103年度其教育服務役專業訓練全年度皆為14梯次，且工作內容亦相同，但104年度卻增列10,000千元，顯見預算編列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減列1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183、","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下「5.辦理軍訓人員後勤服務工作」，其中「辦理學生國防教育師資體檢」原列400萬元，建議全數刪除。","說明：","一、所謂「學生國防教育師資」者並非皆由軍方人員支援擔任，本不應編列於「辦理軍訓人員後勤服務工作」項下。","二、針對「全民國防教育」相關課程，教育部應遵循一般作法，循師資培育管道培育之。軍人之年度體檢本應由國防部編列預算支應，軍方人員於校園內僅係暫時以「支援」身分協助「全民國防課程」進行，教育部本不應以教育預算編列軍事人員之支出。","三、本委員會於審查103年度12年國教預算、進行朝野協商時，亦作成附帶決議：「自103年度起，教官將在八年內陸續退出校園」。「軍訓教官八年內退出高中校園」已是既定目標，教育部應即早規畫相關師資之培育與遴選事宜，不應抱持僥倖心態敷衍之。"],["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84、","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5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下「5.辦理軍訓人員後勤服務工作」，其中「辦理國防教育師資軍服製補」原列809萬元，建議全數刪減。","說明：","一、本委員會於審查102年度預算時曾作成決議，要求教育部必須與國防部、行政院主計總出協調有關軍訓教官（後改稱「國防教育師資」）之制服費用應回歸由國防部支出。","二、隨後在103年度、104年度預算審查時，教育部將原本「軍訓教官」之字樣陸續改成「國防教育師資」，然而依舊於「辦理軍訓人員後勤服務工作」事項下編列制服費用。","三、軍人所穿之制服，本應由國防部編列預算，豈可動用教育預算？即便支援「國防教育課程」，仍應穿著由國防部統一製發之制服，更無例外。教育部安排「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本應另循師培管道培育相關師資，教授全民國防教育者之身份本是教師、並非軍人，自無穿著軍服之必要。是以教育部逕以教育預算編列軍服製補費用，實無必要。"],["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185、","第5目「訓育與輔導」第1節「學生事務與特殊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6發展與改進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原列8億8,759萬元，建議凍結8,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有關協助特教生之教師助理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對特教現場來說肩負現場教學、日常照顧、學生輔導乃至親職工作，歷次針對特殊教育學生相關詢答，均多有公平與照顧弱勢之語。教育部表示，除少數個案須專聘學生助理員外，多聘用以時薪計算之助理人員，從而年度總服務時數為33萬3,810小時，而聘用人數為5,087人。然而迄今相關學生助理員配套子法仍付之闕如；為真的兼顧公平與照顧弱勢，提案凍結8,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186、","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02「網路學習發展計畫」，原列2億830萬3千元，提案凍結1億元。","說明：","本計畫編列1,400萬元推動「網路學習品質提升相關機制」所指為何？過去執行績效為何？另推動數位學習資源分享計畫內容為何？本計畫編列1億4,000萬元進行教育雲端應用及平台服務推動計畫，其具體內容為何？預算書內說明過於簡略，無法得知本計畫之重要性，不利本院審查。爰提案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187、","第6目第1節「02網路學習發展計畫」，原列2億830萬3千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網路學習計畫囊括範圍包括資訊倫理、全民資安素養、行動學習推廣等。然行動學習推廣下，於「高中職運用網路學習推動之情況」，103年度參與計畫者共12縣市40所學校，其中台北市便佔10所，其資源配置情況應予以說明。","二、雲端平台之建置雖重要，資訊倫理與資安素養於網路世代之重要性，或許應提高關注程度；諸如網路犯罪、詐騙、資訊安全保障等，於學校階段便應培養正確觀念。爰建議凍結3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　　","188、","教育部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推展項下，辦理全國學術電腦資訊服務及建構大學電腦網路，編列新台幣計526,771千元，凍結經費10%。","說明：由於該部辦理全國學術電腦資訊服務及建構大學電腦網路利益良善，惟補助要點訂定未符合各校求。俟向立法院說明歷年執行方案，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　　","189、","第6目「各校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4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之「3.本部差勤系統、預算執行管制系統……等各類業務資訊系統與平台之開發建置、改版、擴充及維運」原列38,183千元，予以減列10,000千元。","說明：第6目「各校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4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之「3.本部差勤系統、預算執行管制系統……等各類業務資訊系統與平台之開發建置、改版、擴充及維運」原列38,183千元，經查該項目與103年度工作內容完全相同，未新增任何工作項目，但卻增列10,000千元，顯見預算編列恐有浪費，故本項預算予以減列1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　　","190、","第6目第1節「04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第四項、第六項、第八項，原列2,328萬2千元，建議凍結5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第6目第1節「04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第四項「公文系統之建置擴充與維運」、第六項「行政業務電腦化之推動」、第八項「資訊處理所需人力」，近年來行政業務電腦化持續進行、公文系統已為建置，相關經費應予以調整；此外，資訊處理之人力是否為附加之人力費用？相關經費總計原列2,328萬2千元，建議凍結5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　　","191、","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8,800萬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說明：","一、「資訊科技融入教學」預算編列8,800萬元，但其中獎補助費就編了7,350萬元，佔該計畫總經費的83.5%，顯示該項計畫只是在發放補助款。惟觀之預算書，說明粗略，難以看到對於學校有效提升教學品質做出具體成效。且該項計畫獎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教育部應與詳加說明，始能評估其合理性。","二、該計畫項下編列「校長與教師資訊應用培訓、經驗分享及觀摩會議」，預計花費1,800萬元，較上年度的1,000萬元增加800萬元之多，增幅高達80%，顯有浮濫、浪費之嫌。"],["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192、","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8,800萬元，建議減列2,000萬元。","說明：","一、「資訊科技融入教學」預算編列8,800萬元，其中「獎補助費」就編列7,350萬元，佔該計畫總經費的83.5%。本項計畫之作用顯然僅只於發放補助款，對於校園內是否成功達成將「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似乎已非重點。","二、審視預算書中針對「資訊科技融入教學」與其子計畫項目之說明，其內容粗略，難以判斷該筆預算編列對於學校有效提升教學品質是否能夠達成具體成效，且本項計畫獎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教育部應詳加說明，始能評估其合理性。","三、此外，該計畫項下編列「校長與教師資訊應用培訓、經驗分享及觀摩會議」，預計花費1,800萬元，較上年度的1,000萬元增加800萬元之多，增幅高達80%，顯有浮濫、浪費之嫌。"],["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193、","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8,800萬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資訊科技融入教學」預算編列8,800萬元，但其中培訓、推廣、應用、分享、未來行動建議等，獎補助費就編了八成（7,350萬元），且其中「校長與教師資訊應用培訓、經驗分享及觀摩會議」自103年度之1000萬元增加至1800萬元，未有增額之說明。其次，以行動學習導入「增進學生課堂參與度與教品質」，實際上為投入經常性教學活動，相關計畫補助款之發放，補助標準為何？具體成效如何評估？教育部應予以說明。爰建議刪除本項經費1,000萬元。"],["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　　","194、","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5資訊科技融入教學」，原列8,800萬元，建議凍結2,000萬元。","說明：","1.「資訊科技融入教學」預算編列8,800萬元，但其中獎補助費就編了7,350萬元，佔該計畫總經費的83.5%，顯示該項計畫只是在發放補助款。惟觀之預算書，說明粗略，難以看到對於學校有效提升教學品質做出具體成效。且該項計畫獎補助標準為何？如何選定受補助之學校？教育部應與詳加說明，始能評估其合理性。","2.該計畫項下編列「校長與教師資訊應用培訓、經驗分享及觀摩會議」，預計花費1,800萬元，較上年度的1,000萬元增加800萬元之多，增幅高達80%，顯有浮濫、浪費之嫌。"],["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195、","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06「偏鄉數位關懷推動計畫」，原列2億720萬3千元，提案凍結1億元。","說明：","本計畫執行多年辦理情形與具體成效為何？如偏鄉之數位機會中心設置地點、營運管理運作等績效？教育部對數位機會中心之輔導與管考執行情況為何？另推動資訊志工前往偏遠地區國中小服務等關懷機制執行情況為何？爰提案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　　","196、","「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偏鄉數位關懷推動計畫」，原列2億0,720萬3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執行行政院縮減數位落差政策，自94年起辦理「縮減數位落差」、「創造數位機會」及「深耕數位關懷」等中長期計畫。幾年執行下來，雖已逐步提升偏遠地區民眾資訊知能，但根據審計部之調查，發現實際執行成果與「2010年創造公平數位機會白皮書」之預計目標，仍有一段落差。","二、教育部應積極檢討指標達成率不足之問題所在，整合資源服務，以發揮整體綜效。"],["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197、","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07「科技教育計畫」，原列9億7,896萬元，提案刪除5,000萬元，凍結1億元。","說明：","本計畫（科技教育計畫）目標為何？有關科技人才培育之策略方向與具體執行內容為何？教育部與科技部之科技人才培育其兩者差異為何？另本計畫說明內提到「智慧電子整合性人才培育」與「智慧生活整合性人才培育」具體內容、差異處為何？何謂「人文社科教育先導計畫」？「人文及科技跨領域教育先導計畫」與前者之差異？爰提案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198、","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1.推動人文社科教育先導計畫」，原列2億3,572萬4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說明：","一、工作項目之一「現代公民核心能力養成計畫」，所指為何？如何定義「公民核心能力」？教育部應說明養成計畫內容。","二、工作項目之一「補助大專校院、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及館所辦理全校性教學改進」，為何需進行「全校性教學改進」？希望達成何種成果？如何認定標準給予補助？","三、工作項目之一「補助地方政府推動中小學想像與創意教育」，該計畫僅編列1,933萬5千元，全國共有3,397所國中小學校，是採雨露均霑方式給予補助？或採計畫型補助？如何幫助學校營造創意學習環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199、","「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2.推動重點產業科技教育先導計畫」，原列3億6,820萬5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說明：","一、該計畫項下共分五項子計畫，均與人才培育相關，其中「生技產業創新創業人才培育計畫」為今年度新增：","二、惟根據審計部101年度決算審核報告，明確指出我國國家型計畫之人才培育績效並不理想，學術成就偏低，過度偏重理論，未能與產業面結合，致相對影響力與衝擊指數均不及新加坡、日本等國家。","三、再從博士畢業後1年內處於待業或失業中，依所就讀類科之統計資料觀之，以科技類科人數為多，占總待業、失業之博士人數逾60%以上。顯示近年我國對於科技類科博士之培育數量遠超過產業市場之需求。"],["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00、","「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7科技教育計畫」之「3.推動人文及科技跨領域教育先導計畫」，原列2億8,564萬1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說明：","一、該計畫項下共分三項子計畫，均與人才培育相關，其中「新一代數位學習計畫」為今年度推動之新興計畫：","二、惟近年來我國人才培育政策因與產業嚴重脫勾，導致績效並不理想，學術成就之相對影響力與衝擊指數均不及新加坡、日本等國家，顯示人才培育政策攏是假。","三、教育部應先提出「智慧生活整合性人才培育計畫」與「科學人文跨科際人才培育─大學跨領域溝通能力養成計畫」之成果，並提供「新一代數位學習計畫」之預期目標與計畫內容，始能評估其預算之合理性。"],["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01、","「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8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原列1億3,788萬4千元，建議減列3,000萬元。","說明：","一、工作項目「3.辦理永續校園輔導」及「6.補助永續校園改善計畫」，工作內容包括軟硬體改造、教育訓練、宣導等多種項目，惟說明粗略，並未揭露整體計畫內容、經費總額、計畫期程及往年執行績效等資訊，預算編列合理性難以評估，恐有浮編浪費之嫌。","二、工作項目「4.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氣候變遷調適課程計畫」，並分通識教育課程與學分學程課程兩種。於大專校院開設氣候變遷調適課程之成效為何？尤其大學生通識課程學分數比例不多，部分學校僅大一學生需修習通識課，如何藉由短短一學期時間即達到「提升氣候變遷知能及培育氣候變遷人才」？"],["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02、","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1節「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8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原列137,884千元，予以減列10,000千元。","說明：「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8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原列137,884千元，與103年度相較預算增列12,400千元，但預算內容工作與103年度相同，預算數卻增加，顯見預算編列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減列1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連署人：陳淑慧　　孔文吉","203、","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01「辦理國際教育活動業務」，原列8,330萬4千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說明：","補助辦理「台灣研究」領域為主題之學術交流計畫等辦理情形與執行成果為何？目前已有多少計畫、專案或研究人才培育成果？另本計畫補助國內大專校院積極籌組或主導參與之國際學術組織，增進區域合作計畫之影響力，近年來辦理情形與成果為何？爰提案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204、","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億6,318萬3千元，建議減列3億6,318萬元。","說明：","一、教育部提出「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所需經費總計30億元，其中目標之一即為「來台學習華語文學生人數由100年1萬4,480人，110年成長至4萬人以上。」","二、然觀其計畫內容，卻發現預算資源遭浮濫使用情形，占最大預算比例的工作項目為「開拓需求市場」，總計12億元，全部為補助費；第二大項目為「整備推動組織」，單單建立跨部會對話及資源協調平台、設立專案辦公室、設立計畫成效評估小組，就要花費7.6億元。","三、目前許多私立大學辦學績效不佳、招生困難，政府聲稱積極推動私校退場或轉型，但教育部面對私立學校可能倒閉的危機，不思健全可行之退場機制，反計畫大肆開放陸生來台就學政策及招收外籍生來幫私立學校找學生來源，拯救私校，讓陸生及外籍生稀釋台灣學生有限的台灣教育資源。"],["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205、","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億6,318萬3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說明：","1.教育部提出「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所需經費總計30億元，其中目標之一即為「來台學習華語文學生人數由100年1萬4,480人，110年成長至4萬人以上。」","2.然觀其計畫內容，卻發現預算資源遭浮濫使用情形，占最大預算比例的工作項目為「開拓需求市場」，總計12億元，全部為補助費；第二大項目為「整備推動組織」，單單建立跨部會對話及資源協調平台、設立專案辦公室、設立計畫成效評估小組，就要花費7.6億元。","3.目前許多私立大學辦學績效不佳、招生困難，政府聲稱積極推動私校退場或轉型，但教育部面對私立學校可能倒閉的危機，不思健全可行之退場機制，反欲已大量開放陸生來台就學政策及招收外籍生來幫私立學校找學生來源，拯救私校，讓陸生及外籍生稀釋台灣學生有限的台灣教育資源。"],["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06、","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億6,318萬3千元，提案刪除5,000萬元，凍結1億元。","說明：","1.本計畫編列2億4千餘萬元辦理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其中有關建立華語文跨部會對話與協調平台、輔導成立華語文教育專責組織，所指為何？","2.另有關建立與推動華語文教育品保機制、促進華語文教育產業發展合作機制、建立華語文教育雲端內容等之具體計畫內容為何？預期成效為何？","3.本計畫另編列7千餘萬預計辦理推動「一流華語中心計畫」、推動「一級輸送機構計畫」、「推動一線駐點計畫」等具體內容為何？預期成效？爰提案刪除5,000萬元，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207、","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億6,318萬3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說明：","一、教育部提出「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所需經費總計30億元，其中目標之一即為「來台學習華語文學生人數由100年1萬4,480人，110年成長至4萬人以上。」","二、然觀其計畫內容，卻發現預算資源遭浮濫使用情形，占最大預算比例的工作項目為「開拓需求市場」，總計12億元，全部為補助費；第二大項目為「整備推動組織」，單單建立跨部會對話及資源協調平台、設立專案辦公室、設立計畫成效評估小組，就要花費7.6億元。"],["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08、","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原列3億6,318萬3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說明：","一、教育部提出跨部會、跨領域之「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臚列經費總計30億元，計畫可見預算比例最高之「開拓需求市場」（12億元）全部為補助費用；其次「整備推動組織」，所做的事情是屢屢在詢答中提出之「整合資源」，光是建立跨部會對話與資源協調平台；設立專案辦公室與設立計畫成效評估小組，經費編列即達7.6億元。","二、華語文產業輸出大國際化其中一個目標在「來台學習華語文學生人數由100年1萬4,480人，110年成長至4萬人以上。」，且以此計畫疏導人才過剩之問題。相關華語人才之輸出，以近來成長比例觀之，仍是供大於求。","三、教育部於相關計畫計算「境外學生產值」，而未能計算其成本；其次，教育部提出華語產業缺乏橫向整合，復提出「華語中心」、「駐點」、「華語國際學舍」等諸多名稱卻無從辨其異者，然相關政策與問題卻未能通盤檢討──台灣過多的大學以及大專校院之退場、整併、轉型機制，與相關社教機關或社區學校、華語整合等分而視之。綜上，相關經費凍結四分之一，待教育部提出整合規畫方案、境外學生產值與成本對照、大學退場、整併、轉型機制整合性研究，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209、","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3辦理國際華語文教育」之「研議規劃華語國際學舍，建置華語亮點示範區」，原列1千萬元，建議全數凍結。","說明：","1.教育部提出「邁向華語文教育產業輸出大國八年計畫（102-109）」，所需經費總計30億元，其中目標之一即為「來台學習華語文學生人數由100年1萬4,480人，110年成長至4萬人以上。」","2.然觀其計畫內容，卻發現預算資源遭浮濫使用情形，占最大預算比例的工作項目為「開拓需求市場」，總計12億元，全部為補助費；第二大項目為「整備推動組織」，單單建立跨部會對話及資源協調平台、設立專案辦公室、設立計畫成效評估小組，就要花費7.6億元。","3.研議規劃華語國際學舍，建置華語亮點示範區中，即編列1千萬元，完全不知如何規劃、如何建置。"],["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10、","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04「鼓勵國外留學計畫」，原列9億7,012萬8千元，提案刪除3,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說明：","1.根據教育部提供之資料，近年來不僅報考公費留學人數減少，還有許多公費留考生學成並未回國服務，原因為何？國家設置公費留考的目的為何？","2.另執行數年的尖端人才培育計畫至今培育狀況？102年、103尖端人才培育之具體成效為何？","3.另辦理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與實習計畫，辦理情形為何？對於國內人才培育有何實質助益？","4.多年來教育部未針對出國留學學生年齡進行分類調查統計，僅能得知混齡的出國留學生人數與留學國別，無法區辨不同級別學生出國留學情況，教育部應盡速研議相關調查機制，以掌控人才外移情形。爰提案刪除3,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211、","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5吸引外國學生來臺留學」，原列3億2,616萬2千元，建議減列2億元。","說明：","一、行政院於100年5月核定「高等教育輸出─擴大招收境外學生行動計畫」，提出推動大學校院招收境外學生獎補助方案，包括「境外學生獎學金」、「校園國際化」、「境外學生專班」、「國際華語文教育」及「高等教育輸出專案計畫」5大項目，相關部會將依現有及未來招收境外學生之整體重點工作項目，分4年編列相關預算推動，估計總經費需求56億8,000萬元，目標109年達到15萬外籍留學生來台。","二、惟該計畫擬以獎學金人數增加、增加開辦國際學程數、推廣華語教學數量、加強宣傳及增加海外開班等方式為主軸，皆強調學生人數成長，對於學生素質如何維持，並未提及相關配套；根據審計部調查，98至101學年度招生結果，外國學位生分別為7,764人、8,801人、10,059人及11,554人，國際學生人數逐年成長，惟各學年度休退學人數為682人、1,001人、1,340人及1,372人，休退學比率為8.78%、11.37%、13.32%、11.87%，外籍生入學品質亟待控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212、","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5吸引外國學生來臺留學」，原列3億2,616萬2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說明：","1.行政院於100年5月核定「高等教育輸出─擴大招收境外學生行動計畫」，提出推動大學校院招收境外學生獎補助方案，包括「境外學生獎學金」、「校園國際化」、「境外學生專班」、「國際華語文教育」及「高等教育輸出專案計畫」5大項目，相關部會將依現有及未來招收境外學生之整體重點工作項目，分4年編列相關預算推動，估計總經費需求56億8,000萬元，目標109年達到15萬外籍留學生來台。","2.惟該計畫擬以獎學金人數增加、增加開辦國際學程數、推廣華語教學數量、加強宣傳及增加海外開班等方式為主軸，皆強調學生人數成長，對於學生素質如何維持，並未提及相關配套；根據審計部調查，98至101學年度招生結果，外國學位生分別為7,764人、8,801人、10,059人及11,554人，國際學生人數逐年成長，惟各學年度休退學人數為682人、1,001人、1,340人及1,372人，休退學比率為8.78%、11.37%、13.32%、11.87%，外籍生入學品質亟待控管。"],["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13、","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05「吸引外國學生來台留學」，原列3億2,616萬2千元，提案刪除3,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說明：","1.去年本計畫目標之一為「要打造台灣成為東亞高等教育重鎮為願景……」然在今年預算書上或說明上卻未再看到此願景目標？本計畫目前執行成果為何？","2.另本計畫內容之一為執行「高等教育輸出計畫─招收國際學生行動計畫」，具體內容為何？至今辦理情形與成果？","3.本計畫編列2億6千餘萬執行外國來臺留學生獎學金，各校辦理情況？對於提升國內高等教育國際化有何實質助益？爰提案刪除3,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214、","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5吸引外國學生來臺留學」，原列3億2,616萬2千元，建議刪減2,000萬元，其餘凍結5,000萬元。","說明：","一、行政院100年核定「高等教育輸出─擴大招收境外學生行動計畫」，總經費需求56億8,000萬元，希望至2012年境外學生人數較2008年成長1倍，占大專校院在學生人數達2.6%；既然提出推動大學校院招收境外學生獎補助方案，分4年編列相關預算推動。目標109年達到15萬外籍留學生來台。","二、然而計畫以增加獎學金人數、國際學程數、推廣華語教學數量、加強宣傳及增加海外開班等方式，強調學生人數成長。然根據研考會檢討報告，來台之境外學生不論中英語能力，在理解與運用上顯有問題。上開高教輸出計畫只提數量而未提學生素質之維持，卻持續以更多獎學金吸引境外生來台，反而可能造成其他問題：審計部調查，教育部針對境外學生之招生（98至101學年度），外國學位生分別為7,764人、8,801人、10,059人及11,554人，人數雖逐年成長，然其休退學比率逐年上升，（休退學人數為682人、1,001人、1,340人及1,372人；比率為8.78%、11.37%、13.32%、11.87%）。相關經費提案刪除2,000萬元後，其餘凍結5,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林佳龍　　陳亭妃　　鄭麗君","215、","第6目「各項教育推展」第2節「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之「05吸引外國學生來臺留學」，原列3億2,616萬2千元，建議減列2,000萬元。","說明：","一、行政院於100年5月核定「高等教育輸出─擴大招收境外學生行動計畫」，提出推動大學校院招收境外學生獎補助方案，包括「境外學生獎學金」、「校園國際化」、「境外學生專班」、「國際華語文教育」及「高等教育輸出專案計畫」5大項目，相關部會將依現有及未來招收境外學生之整體重點工作項目，分4年編列相關預算推動，估計總經費需求56億8,000萬元，目標109年達到15萬外籍留學生來台。","二、惟該計畫擬以獎學金人數增加、增加開辦國際學程數、推廣華語教學數量、加強宣傳及增加海外開班等方式為主軸，皆強調學生人數成長，對於學生素質如何維持，並未提及相關配套；根據審計部調查，98至101學年度招生結果，外國學位生分別為7,764人、8,801人、10,059人及11,554人，國際學生人數逐年成長，惟各學年度休退學人數為682人、1,001人、1,340人及1,372人，休退學比率為8.78%、11.37%、13.32%、11.87%，外籍生入學品質亟待控管。"],["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16、","第10目「加強文化與育樂活動」第2節「國立社教館所維持及發展輔助」之「2(3)輔助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原列1億0,390萬8千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說明：","國立屏東海洋生物博物館為教育部轄下重要之海洋研究及教育推廣機構，其館內圈養動物賦有重要之生命教育意義。然查館方自2002年、2006年引進10隻白鯨至近期，已有7隻死亡，館內僅剩3隻白鯨，死亡率過半。按野生白鯨壽命可達35至50年，近期死亡之白鯨僅13歲，尚不及其自然壽命之一半。除館方及廠商對圈養生物之照護亟需全盤體檢外。更應主動成立「常態性諮議平台」，透過公民參與、資訊公開，以利促進圈養動物福利。爰此，刪除教育部輔助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相關預算之二分之一，教育部應責成館方邀集BOT廠商（海景公司）、生態及動物保育團體、專家學者、獸醫及相關單位等成立常態性諮議平台，並責成海生館於一個月內邀集BOT廠商（海景公司）、動保團體、專家學者、獸醫及相關單位等召開「白鯨圈養環境豐富化評估檢討改善」會議，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與時間表，並於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說明運作辦法與預期目標。"],["提案人：林淑芬　　何欣純"],["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17、主決議：","近幾年少子化對高等教育的衝擊已逐漸顯現，大專校院生源急速減少，退場機制亦未能落實。對此，教育部目前僅採取輔導改善措施，每年仍編列預算給予補助款，然此只是延後大學退場時間，根本無法解決大學因生源減少所面臨之經營困難、教育資源不足等問題！為落實大學退場機制，讓教育經費集中使用，提升高等教育品質，爰決議要求教育部於三個月內重新積極檢討大專校院退場機制，並具體規劃退場之具體方案，相關檢討書面資料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呂玉玲"],["218、主決議：","教育部第二期5年500億元「邁向頂尖大學計畫」期程自100年開始至105年截止，但檢視各校自評部分績效指標，在102年起就已達成計畫整體目標值，且部分學校還出現100%以上的績效值！為使經費運用效益最大化，提升高等教育品質及學術研究成果，爰決議要求教育部於一個月內重新檢視各校自評報告，研議提高已達績效指標項目之目標值，並將檢討、研議結果書面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呂玉玲"],["219、主決議：","依據教育部102學年度資料，技專校院具實務經驗之專任教師比率僅為45.41%。為提升技專校院教師實務教學能力、提高業師進入校園教學意願，爰決議要求教育部於三個月內研議擴大辦理技專校院教師前往公民營機構服務研習計畫，另應鼓勵教師參與實務研究後以實務報告作為升等審查依據，並提高各校彈性薪資使用率，鼓勵學校將優秀教學人才留下。相關檢討與研議規劃報告應以書面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呂玉玲"],["220、主決議：","有鑑於我國華語文教學師資品質在國際上獲得肯定，為拓展我國海外華語文教育市場、提高外國來台學習華語文人數，爰決議要求教育部於三個月內與外交部協商整合國際華語文教育相關經費，加強在外館或文化中心等地宣傳我國華語文教育特色，並研議增加我國華語文師資培育人育，以提升我國華語文教育輸出在國際市場競爭力。相關政策檢討報告應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呂玉玲"],["221、主決議：","為掌握我國學生出國留學整體情形，爰決議要求教育部於三個月內研議將我國學生出國就學人數以年齡層區分等項目重新進行統計，以利了解我國人才流動實況。相關檢討與研議結果應以書面方式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呂玉玲"],["222、主決議：","有鑑於教育部核准大專校院新設科系時，並未以目前產業人力資源供需情形做為依據，導致部分產業長期缺工，然另又有產業出現人力資源過剩。為避免人力資源及教育資源浪費，平衡各項產業發展，爰決議要求教育部於三個月內檢討近兩年新設科系情形，並與國家發展委員會協商規劃長期人力資源培訓方向，相關研議內容及結論應以書面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呂玉玲"],["223、決議：","學校校務運作是採分層負責，平日專責各工作領域，在校園安全維護工作上則須結合教師教學、輔導專業、行政等人力，才能有效發揮維護校園安全的功能。高中職校軍訓教官，在學校長期深受倚重與肯定，一般教師及職員負責教學與行政業務等工作以負荷沉重，難有額外時間或意願來負責校園安全工作，原學校對教官多有其需求，由於軍訓教官受過部隊各項戰備演訓等訓練，皆具備上述緊急應變、危機處理的知能及使命必達的特質。另就校園安全而言，包含學生生活照護與輔導、校內外學生緊急意外事件處理、推動校園反毒、反霸凌、防制黑幫入侵、天然災害緊急應變處理等，都是校園隨時可能發生的狀況，而教官每年365天、每天24小時機動待命，以便隨時因應處理各項狀況，對校園安全貢獻極大。現今校園學生偏差行為問題往往牽扯校外人士，如涉及毒品、幫派，學校人員常因無受過相關訓練而無法有效因應，而教官基於維護校園安全之職責，幾乎都是第一時間前往處理，因此校園安全是保障學生的第一道防線，絕不可輕忽或因政策調整而產生空窗期，故教官守護校園有其必要性與重要性。教育部應維持現行學校配置教官之政策，將教官留在校園，不可率然處置，任意造成學校人員浮動，以維護校園安全。"],["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陳淑慧　　黃志雄"],["224、決議：","截至102年底、103年7月底教育部商借學校人力各68人及72人，因應95年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調整實施及大專院校課程自主，致現職護理教師無法繼續任教，為安置相關人員，採商借方式辦理。經查中央及縣市各教育主管機關借調轄屬學校之正式教師協助辦公情形嚴重，且借調期間往往數年，衍生教育機關職員占用學校教員缺額，造成學校必須另聘代課老師，增加政府財政支出，並嚴重影響學生學習情緒與受教權益，經監察院於101年12月公告糾正教育部、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在案。教育部雖訂定「教師借調處理原則」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作為相關機關商借教師之準據；然上開原則規定借調或商借期限最長4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同一學校教師以借出2人為限，惟相關規範簡略，機關借入人數上限及具體商借事由等重要事項付之闕如，致未能建立合理之教師商借制度。另依教育部資料，100學年度、101學年度及102學年度全國各縣市高級中學以下學校護理人員未足額進用人數分別為727人、632人及564人，其中台北及新北市各學年度未足額進用人數合共為174人、146人及133人，可見前開商借理由已不成立，教育部應儘速檢討現行教師商借制度，同時安排現有商借護理教師人員返回校園任教，以合理化人員運用。"],["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225、主決議：","有鑒於大廠業者頂新集團為了牟利、節省成本之惡劣行徑，旗下所有油品在短短一年爆發三次使用黑心劣質油品，包括日前的大統與正義油品遭查出以劣油和飼料用油混雜食用油。對此，教育部應盡速全面啟動清查全國大專院校、高中職和國民中小學、幼兒園之餐廳及營養午餐是否使用到出包油品之外，並且「落實」包括自辦或委外餐廳、商店、團膳、廚房、合作社，全面停用、下架問題油品。","其次，更需積極地採取積極性措施與衛福部做好橫向聯繫，取得納管食品業者名單，並要求將營養午餐業者、學校餐廳業者設置實驗室或委託第三方檢驗，並需握有原料來源的資料，以利追蹤進行查核，才能斷絕、遏止黑心油流竄到各級學校、幼兒園，影響全國學生的健康。另強力要求學校建立使用油品紀錄，主動辦理食材驗收、每個月至少2次的不定期抽查團膳公司，盡速完成校園食材登錄制度。綜上所述，要求教育部於一個月內，將上開問題之執行進度及具體方案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226、主決議：","有鑒於台灣本土語言流失嚴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報告已將台灣列入母語滅絕的危機地區，且眾所皆知，若要滅一族群得先要滅其語言。因此，將國中本土語文列為必修，不僅是憲法保障的人權訴求，語言也是人際間互相交流的工具，有其歷史文化，亦是更是主管機關教育部的職責所在。然而，國中本土語文列必修的承諾，教育部「前任」部長蔣偉寧的『保證』曾承諾要將國中本土語文列必修，課審會在審查十二年國教課綱總綱時，將國中本土語文列為必修，如今，不到一年的時間，卻被「現任」教育部部長跳票！","是以，政策的制定乃有其延續性，政府亦簽了人權兩公約，爰要求教育部於一週內，將課審會之決議撤案，並重新提出將國中本土語文列為必修之方案。"],["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227、主決議：","針對教育部以課程時數和師資安排不足為由，拒絕將本土語言、原住民族語列入高中，甚至是國中必修，不只漠視本土語言、原住民族語可能失傳，更有違憲法保障原住民與母語語言文化。","根據民間文教團體表示，多數家庭已喪失本土語言能力，需要學校教學來搶救，而且國、高中本土語文師資可從台文系所學生，或有教學經驗的人來擔任，師資不是問題，教育部應該研議對策予以因應，而非無作為。","本土語言和原住民族語課程目前在國中放在社團活動，學生如果想學，校方才安排課程，高中則完全沒有相關課程，如此對學生很不公平、對多元族群也相當不尊重，日前教育部蔣偉寧前部長也在教委會多次公開承諾會把國中的本土語文課，由現行的選修改為必選。因此，本席等人要求教育部應該於兩週內儘速把原民語課程與閩客語等母語，一起列為國中，甚至是高中必修課程，並將具體方案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俾利維護保障原住民族，客家人及各個族群學習母語之權益。"],["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28、主決議：","針對高中課綱調整案，日前引發各文教團體撻伐，基層老師也提出疑點，即：","(一)、程序部分：課程發展會議表決並未通過（亦即多數成員認為不須要修），課審會的高中分組會議也未作表決。但，後來為何逕行修訂課綱？","(二)、以往沒有的「課綱檢核」工作小組成員名單與其任命的法律依據為何？","(三)、基層老師們披露，早在2013年12月28日，教育部就曾找他們去討論「背書」，而且會後也沒有會議記錄和結論、甚至將與會老師的將會議資料回收？","(四)、課綱調整之執行過程，完全沒有通知「歷史學科中心」、「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教育部這樣的動作，有做到傾聽基層教師聲音？","(五)、今年1月24日的國教院課發會會議結論是拒絕為微調提案背書，25日的高中職分組會議，當天以不記名投票表決，否決了這次「公民與社會」科課綱再行調整，有過半老師認為不需微調，這表示這個「微調」案理論上根本沒有成案，但是，教育部課審大會為什麼還是逕自在27日，用「無記名」的方式通過微調案？此舉，有沒有涉及引導審議機制違法運作又違反程序正義，欠缺民主審議精神？（以往課綱的調整經驗，皆先由各科「課程綱要專案小組」的委員們負責研擬，並分別在北、中、南、東區辦理公聽會、還包括網路公聽會……等經歷數場公聽會，廣泛蒐集教師、家長、學者專家與社會各界之意見。）","(六)、數次行文要求教育部提供十二年國教課程審議會修訂高中課綱相關資料，包括：教育部林淑真次長所言的六次「聯席會議」、四次「小組會議」、二次「諮詢會議」、三次「公聽會」、課發會、各級課審會針對「微調」草案所進行表決之會議紀錄……等之會議紀錄和結論、簽到表，行政程序與法律依據為何？教育部為何拒絕提供，甚至還推諉給國教院？","綜上，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上開疑義回復並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29、主決議：","綜觀國際上經營文創產業成功的國家，必然都是將自己的文化特色融入文化產品中，例如北歐的雷神索爾神話、日本宮崎駿的卡通……等等。因此，台灣的文創產業若要成功，本土文化的融入，必然是不可或缺的要素。尤其在當前台灣和中國的產業已經從早期上下游的垂直分工進入相互競爭的時代，如何建立具有台灣特色的文創產業，已經變成當務之急。","在諸多具本土文化特色的項目之中，本土語言無疑是一切的基礎，舉凡歌仔戲、傳統工藝等，無一不是建立在本土語言的基礎之上；而成功使用本土語言的看板，作為\"在地特色\"的表現，因而吸引許多顧客上門。","本土語言能力和本土文化既然是發展文創的根本，教育部就應重視這方面的教育，讓它由現行只在國小的課程，向上延伸到國中、高中，同時向下扎根到幼兒園。否則，虛有其表的文創產業，終究也不過會是缺乏深層內涵的吃吃喝喝而已。是以，除要求教育部落實本土語言在國中列為必修之外，更應會同文化部將本土語文運用於文創產業之中，並於兩週內，將具體方案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30、主決議：","針對境外學校計有東莞臺商子弟學校、華東臺商子女學校及上海臺商子女學校等3所中國臺商學校，以及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泗水臺灣學校、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檳吉臺灣學校及越南胡志明臺灣學校等5所海外臺灣學校，其依「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規定輔導辦學，以與國內教育銜接。本年度8所境外學校學生7,138人，人數逐年遞增，近3年累計補助該等學校整體發展經費6億5,017萬餘元，補助金額逐年攀升。惟經查：","(一)、除檳吉臺灣學校外，其餘學校竟然沒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民國101及102年度考察訪視各校期間僅安排1日，財務稽核人員1人，未能有效查核學校整體財務狀況，境外學校之外部財務監督及內部控制等同失靈；","(二)、中國臺商學校高中畢業生返國升學人數比率約73%，較海外臺灣學校89%為低，且至今仍未訂出中長程計畫，也沒有輔導學校建立自給自足財務運作機制和外部財務監督機制；","(三)、教育部應積極輔導學校辦理優質化認證，落實12年國教優質銜接，確實檢討改善，研謀出一套方案，而非無限的金額補助，耗費公帑。","綜上，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上開疑義及檢討改善報告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31、主決議：","針對頂新集團旗下正義油品被查出以飼料用油混雜食用豬油，對此，教育部全球資訊網上，從10月8日有刊出國民中小學19縣市計24校、高級中等學校1校及大專校院12校，總計37校曾使用問題油品之後，就再也沒有刊登更新資料，由此顯示，教育部未能持續了解和掌握，一直處於被動、不積極追蹤的狀態，根本來不及因應接踵而來的食安、油品風暴！這讓大眾、尤其是家長無法得知校園食安問題的即時訊息？學生在學校的情況，家長們都會擔心福利社合作社的問題食品是否都已經下架？自己的小孩會不會吃到？食品安全，教育部不能完全推諉給校園的「自主管理」！教育部甚至在10月8日的新聞稿竟然還在表示校園油品原料要符合完全失靈「GMP」？","其次，早在去年大統黑心油問題爆發後，教育部還在11月26日信誓旦旦的推動校園食材登錄機制，並聲稱「103年的工作項目與執行期程為3月教育訓練，4月進行平臺測試，9月試辦縣市上線，10月將推廣到其他縣市。」云云，但教育部日前竟又在新聞稿將期程延後？然而，面對接連而來的油品、食安問題，教育部部長不該只是說「會訪查」各級學校！應該儘速完成全國的校園食材登錄機制，以利掌握食材來源及品質，確保學校師生健康。綜上，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上開疑義及檢討改善報告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32、主決議：","針對教育部「獎補助費─對私教之獎助」二級用途別科目編列191億7,522萬7千元，係補助私立學校師資、教職員退撫經費等業務所需。據教育部資料，103年8月1日計有1,862名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再任私立大專校院職務，再任職務及人數分別為校長42人、教師1,561人及職員259人；依身分別觀之，再任者以退休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為主，分別為819人及780人，占再任總人數比重分別為43.98%及41.89%。","已支領退休金之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再任私立大專校院職務，造成「占用職缺」、「支領雙薪」之現象，有違社會公平：(一)、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再任財團法人停止支領雙薪乙案，僅對公務人員及政務人員有法律規定，「軍職人員」及「教職人員」之相關法律尚未完成法制化。(二)、鑒於「雙薪議題」助長更多之流浪教師，立法院於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部歲出部分決議「(二十六)……。爰要求教育部應儘速就主管法規完成建置，並經由行政院將相關修法送至立法院審議，以建立制度。」。","退休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再任私立大專校院教師或職員，影響「校內教職員升遷」及「高學歷青年就業」，更助長更多之流浪教師；而部分退休再任人員除「領取月退休金」或「優惠存款利息」外，復支領政府每年度補助經費之「私立大專校院月薪」，形同「支領雙薪」，卻無任何限制與規範，顯有違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教育部應儘速依立法院決議對於上開人員支領雙薪問題提出相關法規，以建立法制。綜上，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上開疑義及檢討改善報告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33、主決議：","針對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之「終身學習法」，此次修法歷時四、五年，法案的內容可以「千瘡百孔」形容，亦不為過。此次修法，教育部耗近五年之久，閉門造車，誠令人遺憾。有學界指出幾項缺失：(一)、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限於學分，不符當前社會需求，未作改進；(二)、社區大學目前已成為台灣成人及終身學習的主體，校數已達百所，修習人員達30萬人次以上，但迄今社區大學仍欠缺完善法制，因而在委辦方式、獎補助方式、辦公場地及教學活動空間的提供、評鑑方式、學位認證等方面，經常發生爭議。教育部應正視這些問題，創造辦理社區大學的良好環境，以解決社區大學面臨的發展瓶頸。","綜上，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上開疑義及檢討改善報告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34、主決議：","針對102年度教育部「高等教育」科目決算數809億9,328萬1千元及「非營業特種基金─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及附設醫院基金」科目決算數60億4,984萬9千元，以上高等教育經費決算數合計870億4,313萬元。惟經查：","(一)低所得家庭子女處於競爭劣勢、儼然已成弱勢中的弱勢：據教育部統計，高低所得家庭DI倍數（最高所得組可支配所得/最低所得組可支配所得）由90年之6.4降至101年之6.1倍，惟同期間上開家庭教育支出ER倍數（最高所得組教育支出/最低所得組教育支出）則由10增至12.3，顯示近年來教育支出之貧富差距愈趨嚴重，凸顯教育在家庭之投資與支援不均，低所得家庭小孩在各階段及各類型之升學考試處於競爭劣勢，嚴重影響其發展之機會。","(二)教育資源貧富不均、恐造成貧窮世襲：國立知名高等學府獲政府補助金額高，都會區之家庭所得較高，對其子女投入之教育資源多，都會區學生考上該等大學之機會相對較高，形成教育資源貧富不均，恐造成貧窮世襲現象。以臺大為例，該校98學年度至102學年度大一入學新生來自建國高中、北一女、師大附中等校畢業生均居前4名，加上來自臺中一中等校，占各學年度大一招生總人數之56%以上。","(三)大專校院學雜費出現反重分配現象：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較公立大專校院高出約1倍，如102學年度私立大學校院平均學雜費為10萬9,944元，較公立大學校院之5萬8,720元高出8.7成；私立技專校院平均學雜費為9萬8,428元，較公立技專校院之4萬8,456元高出1.03倍。而且據教育年報指出，公立大學學生平均家庭社經地位較高，負擔較低之學雜費，私立大學學生家庭反之，顯示大專校院學雜費出現反重分配現象。另，由102學年度教育部協助弱勢學生助學措施情形顯示，公立大學校院接受補助之學生人數占學生總人數比率為9.2%，私立大學校院12.54%，公立技專校院為18.47%，私立技專校院為24.47%，顯見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中，經濟弱勢學生人數比率較公立大專校院為高，高等教育反重分配之不公平現象相當嚴重。","綜上，近年來高低所得家庭可支配所得DI倍數大致維持在6倍上下，惟兩者教育支出ER倍數擴大至12倍，顯示高所得家庭有較充裕之財力投注在子女教育上，導致低所得家庭子女輸在起跑點，教育脫貧之難度提高，形成貧窮世襲。基此，亟待教育部積極提出檢討改善方案，特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檢討改善方案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35、主決議：","為引導科技大學進行產業創新研發之環境建構，並帶動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及智慧財產加值之效益，教育部擬定發展典範科技大學計畫。該計畫於101年度先行遴選8所科技大學試辦，並經行政院核定於102年至105年正式推動，補助12所科技大學發展為典範科技大學及4所科技大學成立產學研發中心，101年度至102年度補助金額共16億3,000萬元。","惟經查：(一)、技專校院具實務經驗專任教師之人數比率仍不到5成：技專校院98學年度至102學年度具實務經驗專任教師人數由8,881人增至9,669人，占專任教師人數比重由39.39%升至45.41%，其占比仍不足5成，不利於發揮「務實致用」教學特色與就業優勢。(二)、部分獲補助學校具實務經驗專任教師比率低於技專校院整體平均值或未達成年度目標值：獲該計畫補助之16所技專校院102年度具實務經驗專任教師比率與同期間技專校院整體平均比率相較，低於整體平均45.41%之學校計有3所。","諸如此類的教育環境窘境亟待教育部加強監督。基此，特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檢討改善方案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36、主決議：","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之統計資料顯示，90年之大學以上程度失業率較大專以上者低，93年出現反轉迄今，各年大學以上程度失業率皆高過大專以上者；95年，大學以上程度失業率高過全國平均；目前我國社會存在高學歷高失率之現象，102年底，大學以上程度失業率5.26%，高於大專以上之4.5%及全國平均之4.18%。根據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技職學校人力培養向餐飲觀光等服務業傾斜，即：減少設置機械群、電機電子群科系，改設餐旅群、設計群科系，致工業人力培育量則自101學年度起，大幅低於對應產業之人力結構，衝擊我國重要基礎工業人力之培育。","(二)綜上，技職體系學校招生名額之核定未能考量產業供需情形予以全盤規劃，長此以往，就業市場中供求不均，部分產業人力資源供過於求，低薪現象難解；反之部分產業無法招募充足人力，影響產業發展，教育部允宜檢討改善。","基此，諸如此類的教育環境窘境亟待教育部加強監督。基此，特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檢討改善方案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37、主決議：","由於建教合作乃是透過學校與建教合作機構合作，使建教生得於在學期間進入建教合作機構學習職業技能，以培養其就業能力；並獲得替代報酬；建教合作機構則可於建教合作中，得到發掘人才機會，節約招募與訓練之成本，而學校可招募到學生就讀，亦符合教育旨趣。惟目前的建教合作教育的確發生了若干問題，企業配合意願不高，出於面臨不景氣、企業出走、學生基礎訓練不足、良莠不齊、法令限制輪調及人數限制，換言之，企業希望的用工對象是屬於技術熟練的建教生，不投資落實補充訓練，擬要工作配合度高並得降低人力成本的建教生，以及用工人數不設限及輪調少的建教生供應體系。","至於私立學校推展此一建教合作業務，常忽略建教生輔導教師人力的投入，以及部份學校以不實廣告招攬學生，漠視學生權益、牽就企業不合理的規定，迫使學生權益被剝削。","會有今天的局面，則大部分乃因政府部門怠忽職守所致，教育主管機關未能於每學年度中全面查核學校及合作廠商是否確實依規定辦理，致使學校及廠商心存僥倖，也難辭其咎。監察院在其糾正案明白指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辦理建教合作教育未恪盡職責監督所屬學校依法辦理建教合作業務及未善盡維護學生權益之立場；勞動部未主動橫向聯繫教育部聯手防堵違法企業壓榨建教生，喪失建教精神與教育意義，即是對教育及勞工主管機關提出最嚴肅的糾正。","基此，諸如幾近崩壞的教育環境亟待教育部加強監督，並與勞動部做好橫向聯繫。基此，特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檢討改善方案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38、主決議：","針對高職大幅萎縮並以升學為導向，培育基層技術人才功能弱化，經查："],["一、高職學校及學生數大減近3成：","近20年，高職由高峰時之212所，至100學年度減為155所、學生人數由52萬餘人減至36萬餘人；高職減少57所、學生減少逾15萬人，減幅高達近3成，造成產業基層技術人才嚴重短缺。"],["二、高中篷勃發展：","80年代以前高職為高級中等教育之主流，之後因政府廣設高中政策，高職開始減少；至100學年度高中與高職校數比例約為7：3，學生人數則由以往3：7逐年拉近至5：5，顯示高中學生大幅增加。","三、高職學生趨於升學導向，「高中化」現象嚴重：","高職畢業生升學率由以往2.83%增至目前81.91%，八成以上高職生選擇繼續升學，而非直接進入就業市場，難怪產業大嘆找不到基層技工。"],["四、教學實習設備老舊：","98年政府補助高職「充實實習教學設備」20億元，99至102年度均無補助；另每年政府對高職經費支出幾無成長，甚至較高峰時減少百億元以上，致學校無經費汰換老舊實習設備，致畢業後未能學以致用，難以進入職場。"],["段落：技職教育定位與功能日漸流失："],["五、技職教育定位與功能日漸流失：","外界抨擊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快速膨脹，造成專科幾乎消失，質疑目前國內是否有真正的技職學校。"],["段落：教育資源偏向一般大學，技專院校出現崩解危機："],["六、教育資源偏向一般大學，技專院校出現崩解危機：","技專院校平均每名學生每年享有經費較一般大學生減少7至10萬元，教育M型化將使得社會M型化之不公平現象更難扭轉；再者，技專院校長期缺乏足夠資金發展動能，在國內之競爭力均不斷衰退。","基此，諸如幾近崩壞的教育環境亟待教育部提出研議對策。基此，特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檢討改善方案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39、主決議：","針對技專校院教育與業界脫節，產業出現斷鏈危機，經查：","一、重大產業面臨人才短缺：101年度2月及5月教育部邀集各部會代表召開「102學年度大學校院增設、調整特殊項目院、系、所、學位學程」專業審查召集人會議，由六大重點產業為例，預估在未來3年研發與工程人才將短缺2萬餘人；此外，生物科技、智財、國際物業管理及中東語言等領域人才亦面臨短缺問題，亟待加強人才培育以補足缺口。","二、科技人才供需失調、偏重單一學科人才培育：近年來政府產業重心已轉向發展六大新興產業、四大智慧型產業及十大重點服務業，惟近5年度大專生就讀類科均以科技學科居冠，學生數占整體4成以上，教育政策顯未因應產業趨勢脈動培育相關領域人才。","三、部分科系失業率偏高，顯見所學未能銜接職場為產學業界所用：調查學生畢業後1年待業中或未曾就業之主要原因，公立學校學生多以準備升學或就業考試為主，私立學校學生則以找不到符合個人專長工作居多。","四、技職學校未能與地方產業聚落結合，發展特色與優勢：高雄岡山是全球螺絲生產重鎮，缺工問題始終嚴重；台中精密機械聚落方圓僅60公里，卻聚集1,500家大廠和上萬小廠、就業人口達30萬人、年產值9,000億，惟著名公司頻頻抱怨無合適技術人才可用。","基此，諸如幾近崩壞的教育環境亟待教育部提出研議對策。基此，特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檢討改善方案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40、主決議：","教育部資料，103年度非以人事費支付的「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高達326人、支出1億5,157萬3千元之多。且相關人力經費以各種名目編列於不同項目下。","教育部本年度人事費用下列495人，然派遣與勞務承攬分別為248與78人（共326人）；據監察院調查報告，其中部分派遣勞工實際上業務內容涉及行使公權力，與派遣注意事項規定明顯不合。","此外，教育部與國教署甚至有商借教師、護理教師與教官之情形。教育部人力運用方式與配置不當，應積極研議人力資源之運用與配置，而非連年重新檢討。"],["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241、決議：","教育部訂定「教師借調處理原則」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作為相關機關商借教師之準據；上開原則規定借調或商借（以下簡稱商借）期限最長4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同一學校教師以借出2人為限，惟相關規範簡略，機關借入人數上限及具體商借事由等重要事項付之闕如，致未能建立合理之教師商借制度，恐破壞文官考試用人之公平性，應予檢討改進。"],["提案人：陳淑慧　　陳學聖　　呂玉玲"],["連署人：黃志雄"],["242、決議：","根據教育部統計，全國高低所得家庭數教育支出ER倍數90年10倍增至101年12.3倍由，顯示我國近年來家庭教育支出之貧富差距愈趨嚴重，凸顯教育在家庭之投資與支援不均，低所得家庭子女在各階段及各類型之升學考試處於競爭劣勢，影響其向上發展之機會，特別是我國私立大專以上學校學雜費較公立大專以上學校高出約1倍，依據中華民國教育年報指出，我國公立大學學生平均家庭社經地位較高，負擔較低之學雜費，私立大學學生家庭社經地位較低，反而需負擔較高的學費，顯示高等教育學雜費出現反重分配現象；因此教育部應於年度預算中，加強對弱勢家庭學生之補助，並且提供其就讀公立大學之機會，以改善高等教育反重分配現象。"],["提案人：陳淑慧　　陳學聖　　呂玉玲"],["連署人：黃志雄"],["243、主決議：","根據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030097583號函內容，針對103年度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預算編列為新台幣1億1千萬元，其中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該項人員編制經費為9,000萬元，本部轄屬高級中等學校為2,000萬元。","自102年「特殊教育法」三讀通過後，將學校特教人員明定區分為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並自103學年度開始實施，其中103年度首屆施行相關人事經費因應年度預算早已編列、最終以勻支方式加以支應。同時教育部國教署原民特教組更承諾因應預期申請人數眾多，將爭取104年度本項相關人事預算倍增。","然而根據教育部提供資料，104年度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預算為1億6千萬元，僅較103年度增加5千萬元；其中地方政府辦理該項人事業務經費1億3千萬元、本部轄屬高級中等學校編列3千萬元，二者皆未達倍增目標。","經查，104年度相關人事經費預算本已經由教育部國教署原民特教組提案爭取倍增，卻遭上級駁回；教育部不僅未極力爭取，甚至連104年度相關預算依然以勻支方式編列，顯示教育部對此項預算毫不重視、敷衍以對。","爰要求教育部編列105年度預算時，針對本項人事經費預算不得再以勻支方式編列，且必須根據104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編列足額經費；104年度地方增聘相關特教人員經費若有不足，教育部亦應全額承擔。"],["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44、主決議：","依教育部提供之資料，104年度非以人事費支付的「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高達326人、支出1億5,157萬3千元；而根據101年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教育部長期使用派遣人力，甚至國科會、教育部有些專門委員、科長之下僅有數名派遣人員，並無正式人員，所處理之業務內容已涉及行使公權力，與「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明顯不符。","行政院於103年9月15日重新修正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並公布新的「行政院暨所屬各主管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上限一覽表」，然而除了各部制定各部會個別的派遣人力應用上限之外，竟還有「其他」項目4,348人，該項目語意不明，且一併計入上限一覽表的總數之中，將來恐有移花接木、藉由數字挪移，企圖製造符合規定之假象，不可不察。","爰要求教育部應針對部內勞力派遣之員額、工作類型進行通盤檢討，針對部內使用派遣勞力人數亦應提出具體計畫逐年調降，同時就部內派遣人員運用員額上限之制定狀況進行專案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45、主決議：","教育部近三年來所推動之政策，例如十二年國教、幼托整合、建教合作、私立大專校院退場……等等，均在計畫尚未成熟、完備的情況下貿然推出，導致學生無所適從，家長人心惶惶。人民因此對教育部產生質疑、難以信任。由此顯示教育部各項政策研究工作顯然並無考量民意、猶如閉門造車，忽視社會現實。","爰要求教育部針對綜合規劃司之業務內容、規劃方式、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46、主決議：","一、自102年度起，學生自發性參與社會運動者日益增加，然而教育部卻藉由「關心」為名行調查之實，猶如校園白色恐怖再現；校園之中部分教官亦藉由各項過時校規，意圖箝制學生之思想與表意自由；103年度雖召開檢驗全國過時校規之研討會議，然而除大學之外，許多高中以下學校依舊存在過時校規，且據此校規限制學生之基本人權與自由。","二、學生倘受校方逕以不當校規予以懲處，仍只能循一般訴願管道、透過校方進行訴願程序，繼而採取行政訴訟對抗不合理之校規，不僅曠日廢時，且成效有限。","三、爰要求教育部應考量學生對抗校方不合理規定之力量差異懸殊，另行闢建獨立於校園之外之申訴管道，由教育部直接進行案件具體檢視與審查。"],["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47、主決議：","據教育部業務執行單位說明，103年度已有28所大專校院進行多元升等方案試辦，104年度擬擴大試辦規模為60至80校，並擬將多元升等方案推動情況納入教學卓越計畫、頂尖大學，以及典範科大計畫之獎補助指標，用以鼓勵各校推動多元升等。","然教育部並未詳述多元升等方案之理念、制度設計及後續將如何推動各大學落實多元升等方案。爰要求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推動各大學落實多元升等方案」專案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48、主決議：","教育部推動產學攜手合作計畫，鼓勵高職與技專校院及業界合作開設人才培育專班，104年度編列預算4,750萬元。教育部身為全國教育主管機關，針對學生參與產學攜手合作計畫、進入業界以實習方式修取學分，教育部應就學生勞動權益、工作條件等與合作產業積極爭取，使學生參與產學合作課程之勞動權利獲得完整保障。"],["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49、主決議：","教育部針對國中小學生，預定103學年度起實施補考制度，每學期結束時學科成績不及格就要補考，領取畢業證書的門檻也趨嚴；原本國中小畢業生七大學習領域只要三領域及格，就可拿到畢業證書；但從目前就讀小三、國三的學生開始，必須四領域及格才能領到畢業證書，否則只能拿結業證明。搭配此項政策，安排於課後第八堂的「補救教學」設計更是益發重要，教育部針對補救教學課程內容、師資…等應有全面且詳細之政策配套。"],["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50、主決議：","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八條規定，公有之文化資產，由所有或管理機關編列預算，辦理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惟我國各級國立學校校務基金之編列與運作，卻造成各級國立學校對於校內之文化資產，欠缺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之資源與能力，而各級國立學校就其新近撥入之用地與建物之再利用，更難以就文化資產保存與校務發展兼籌並顧，教育部本於依法行政原則，自當積極協助各校改善。矧就設置目的與歷程可知，校務基金制度係為維護教育各級國立學校相對教育行政之獨立性與提高其運作之效率所設，是對其提供最終預算支持，教育部仍責無旁貸。爰要求教育部匡列預算，對國立學校所管理之文化資產中有急迫修繕維護必要者（如國立臺灣科技大學之「蟾蜍山聚落」）專案予以協助，以落實依法行政並改善相關學校之教學環境。"],["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251、主決議：","行政行為之內容應具體明確，行政程序法第五條設有明文，而為使行政機關之行為能為人民所預見，行政程序法第一五四條並課予行政機關於擬訂法規命令時，有預告程序先行之義務。惟查教育部於2013年6月30日於其官方網頁，刊登「另自103年起本考試（公費留學考試）變革項目如下：一、筆試科目取消共同科目，僅考專門科目2科，每科100分，總分共200分，不再加權計分…」等內容，然教育部103年公費留學委員會第一次與第三次會議修正通過後之正式簡章，其筆試項目卻又將國文作文納為共同科目，非但不當，更有合法性疑慮。矧經查103年度公費留學委員會之所以決定恢復國文科為共同科目，原因竟係「有民眾反應」，全然不顧公費留學考試科目已先預告、公費留學考試報考資格本已設有學歷條件、公費留學考試筆試禁止使用外國文字與多位公費留學考試委員基於合法性與合目的性之反對意見。爰要求教育部於三個月內，就103年度公費留學考試之決策過程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教育部亦應就往後公費留學考試加考共同科目之必要性進行檢討，並就公費留學考試之決策程序另定行政規則。前開檢討與行政規則應於五個月內，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252、主決議：","外語能力為一個國家通向世界之橋樑，惟我國除英語必修外，雖亦於九零年代初即推動高中第二外語教學，教育部並於2005年發布「推動高級中學第二外語教育第二期五年計畫」、設立高中第二外語教學中心，然相較多數已開發國家，我國對高中第二外語教學之投資，仍明顯落後，以致除日語外，德、法、西、韓等語言離開主要都會區即屬聊備一格，亦無與第二外語教學成果配套之升學進路。矧就高中第二外語教育的全面落實提升，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雖於審議上年度教育部預算時設有決議在案，惟就教育部書面報告之內容，可知教育部對於我國第二外語教育主要瓶頸，包括城鄉落差、階級不均、校際失衡、缺乏常態師資、集中特定類型與缺乏配套升學進路等，毫無改善目標與政策作為。爰要求教育部就前開問題擬定改善計畫，並於本會期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253、主決議：","查教育部主管學產基金所管理者，係自前清時期起地方熱心人士所捐獻用於興學之不動產，惟因此類資產遍佈全國各地，學產基金之管理效能頗受質疑，本院亦曾多次指謫在案，教育部卻從未檢討改進。矧近年公有不動產進行或參與重大土地開發屢傳流弊，然前開基金之預算書卻未能就其管理達成必要資訊之主動揭露。爰要求自下個預算年度起，學產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書內，應一併提供依行政區別之不動產土地面積、已建成之樓地板面積、建物與土地之利用率、經營績效與未來五年主辦或參與之重大開發案列表。"],["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254、主決議：","立法院三讀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時，同時通過附帶決議一項：「現行高級中學建立軍訓教官制度，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然以學校教育職能的分工而言，各項工作仍應回歸專業任用為宜。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應對軍訓教官在總量管制下，採退多補少、漸進將訓育、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並與國防部會商於八年內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充實國防實力，達成轉型目標。」","本委員會於審查103年度12年國教預算、進行朝野協商時，亦作成附帶決議：「自103年度起，教官將在八年內陸續退出校園」，意即自110學年度起，全國高中職校園將不再有教官。","爰要求教育部應自104針對「八年內教官退出校園」一案，提出逐年年度計畫與執行成效，並將用於軍訓教官之教育經費逐年收回，改用於國防教育師資之培育，最終使軍職人員之人事費用完全回歸國防預算。"],["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255、主決議：","教育部長蔣偉寧在102年10月1日承諾在一個月內檢視全國高中校規是否違憲或違兩國際人權公約規定；103年4月，教育部終於邀集學者專家討論後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且於今年五月舉辦北中南說明會。然而在該注意事項頒行之後，仍可風聞部分學校不僅未更改違憲校規，甚至持續以該校規對學生進行處罰，嚴重影響學生之言論自由與人身自由。且該注意事項施行後，至今成效如何，始終未見教育部提出一具體的全國各級學校統計資料或是進行完整報告。","教育部應持續檢視各校違憲、違法、不當校規是否以其他名義、型態留存校園，持續戕害學生基本人權，務使該等校規徹底自校園中清除；同時教育部也應定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違憲、違法、不當校規之改善情形進行專案報告，以使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得隨時掌握最新進度。"],["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256、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少子化情形與偏鄉青年人口外移嚴重，導致偏鄉小校招生不易，且偏鄉正式教師編制不足，致使偏鄉學童戲稱教師為候鳥教師。為解決偏鄉小校招生不足與候鳥教師問題，教育部應盡速研擬偏鄉小校未來發展策略與方針，已提升偏鄉學童教育品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57、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少子化情形嚴重，現行國小每班班級人數以調降至每班29人為原則，但藝才班仍以每班30人做為編班之主要原則。由於少子化為我國未來主要的人口結構樣態，教育部應儘速研擬修訂相關法令，將藝才班之班級人數比照普通班以每班29人為主要編班原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258、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少子老化超額教師情形嚴重，教育部於102年度以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至每班1.6名，以紓解超額教師過多之情況。然而，現行多數地方政府已面臨財政困窘之情況，提升教師編制後，人事費用成為地方政府不願落實中央政策之關鍵困境所在，馬英九總統競選時曾承諾提升教師員額編制之經費將全由中央政府負擔，教育部長於立院答詢時也允諾會盡力籌措員額編制提升所需花費之費用。而現行教師員額編制提升至每班1.6名所需花費之費用，教育部仍無籌措完成，未來依據馬英九總統競選政見將提升至每班1.7名，屆時所需花費之費用教育部應儘速籌措與編列完成，如此地方政府方能繼續推動教師員額提升之政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259、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我國少子化情形嚴重，導致國中小教師超額情形嚴重，教育部已研擬至102學年度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提升至每班1.6名，與馬英九總統2012年競選時承諾提升至每班1.7名仍有差距，教育部應儘速研擬修正相關法令，落實於104學年度前提升國小教師員額編制至每班1.7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260、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教師課稅後，學校教師於學期中課後輔導鐘點費每月有70小時得以免稅，現行國高中教師於寒暑假期間普遍皆會進行寒暑假課輔，於寒暑假期間所進行之課後輔導每月僅有25小時得以免稅。根據「大法官釋字第308號解釋」所述「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因此教師不適用財政部所提出「公務員每月20小時」的加班限制。是以，教育部應與財政部協商調整學校教師課後輔導鐘點費免稅時數，應調整為學期中每月免稅時數25小時，寒暑假課輔時每月免稅時數70小時，以提升學校教師於寒暑假期間進行課後輔導之意願，並減少教育部於教師課稅後免稅時數之財政負擔。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261、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我國產業人才需求荒嚴重，無論普通大學或技專院校皆有朝向學術化之走向，為解決我國產業界人才荒之現象，各大學應積極推動產學合作，讓大學教育能夠與產業需求結合，創造產業界所需之人才。現行各大學皆有產學合作機制與創新育成中心之設立，但從產業界的人才荒來看，相關機制仍有待加強。是以，為能夠積極創造產業界所需之人才，教育部應積極鼓勵各大學積極落實產學合作與創新育成中心之機制，並研擬將各大學推動產學合作與創新育成中心納為大學評鑑之指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262、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少子化社會人口結構之影響，補教業者也同時受到此波少子化之影響，近日發生不同補習班業者獨立招生卻合併上課，學生因此不滿要求退費，但遭補習班業者拒絕之案例，補教業者此舉有損學生選擇受教權益，且有遊走法律邊緣之疑慮。為顧及學生受教權益，及學生選擇補習教育之權利，教育部應儘速研擬相關法令，以遏止補習班業者再次發生前述案例，遊走於法律邊緣。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263、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高齡社會已為我國未來主要的社會人口結構，身為我國最高教育主管機關的教育部，身負我國高齡人口終身教育事務之重任，而樂齡中心也為目前我國終身教育主要推動方向，而目前各縣市政府雖有推動樂齡中心之政策，但囿於並非全部縣市政府皆成立縣市層級之樂齡中心輔導團以協助各地區樂齡中心之推動與督導。是以，鑒於推動提升我國高齡人口生活品質，教育部應儘速研擬規範各縣市政府成立縣市層級之樂齡中心輔導團。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264、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教育部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所訂定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其第二條條文規定適用範圍僅國小、國中、高中職，但幼兒園並不在適用範圍內，造成身心障礙之幼兒就讀幼兒園普通班，卻無得以降低班級人數之依據。然而，幼兒階段之身心障礙幼兒之教育與照顧，與國小、國高中階段之繁瑣與困難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其酌減班級人數及人力資源協助，理應比十二年國教階段來得更多，身心障礙幼兒與一般幼兒，方能獲得更周全之教育與照顧。是以，教育部應儘速研擬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將「幼兒園」納入適用範圍或另立身心障礙幼兒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之辦法，以利全國一體適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265、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教育部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總經費為202億8,950萬元，其中有高達80億元用於設備更新，然而我國現行公私立高職高達150多間，每間學校能夠分配的硬體設備更新費用有限，為有效分配技職教育再造費用，教育部應成立區域資源中心，將硬體設備費用投注於區域資源中心，並讓區域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共用相關基礎設備；而進階技術設備部分，教育部應促進產學合作機制，由產業界提供進階技術設備給公私立高職學生訓練，藉以培養產業界所需之人才，並提升有限經費之效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266、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高中職與國中小導師費自有薪制以來皆一致，並於民國82年度同步從1500元調整為2,000元。但於101年1月1日開始，國中小導師費調高為3,000元，獨漏高中職。教育部作法不公，至今已快三年。尤其縣市立完全中學含國中部及高中部，同一學校但卻領取不同的導師費。在特殊教育學校中，國小、國中部班級人數較少，每班導師有兩位，每位導師費每月皆為3,000元；而同校班級人數比國中小還多的高中職部每班導師僅有1位，而導師費卻仍僅為2,000元。是以，建請教育部應儘速研議編列相關經費，以提升高中職教師之導師費為3,000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267、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為增進中小學生對優良傳統養生文化的認識，以提升國民健康照護品質，建請教育部召開專家學者座談，研議將傳統中醫藥養生學說編入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教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68、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為有效推動本土語言教學，教育部應將本土語言課程列為國中必修學分，以增進國中學生對於本土語言之了解。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69、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教育部長吳思華日前喊出大學應退場，並設定目標表示教育部未來將朝向將大學數目減為100所，如朝向此政策目標前進，未來我國將會有將近50所大專院校面臨關校命運。為有效保證面臨關校之學校的學生受教權與教師工作權，建請教育部應盡速擬定大學退場機制方案，針對學生轉校、教師轉校，及教師退休年資等問題提出妥善規劃報告，並提早讓預計退場之大學的教師了解相關規畫方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70、","「業務費」項下之「大陸地區旅費」科目預算編列18萬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說明：","104年度派員出國考察、視察、訪問次數為5次，包含英語系國家、歐亞日等地，等於一個國家訪查不到1天。惟單單一處中國，卻安排2次、達15天以上之多，內容僅不外乎兩岸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國際會議籌辦人員交流等。為何教育交流事項獨厚中國，且未提出具體計畫內容，顯有消耗預算、浪費教育資源等耗費公帑之情事。"],["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71、","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1人員維持」，原列2億666萬2千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人員維持費下包含政務人員、法定編制、約聘僱人員與技工工友待遇；獎金、其他給與、加班值班、退休離職儲金等名目。除前開項目外，國教署與教育部均借調許多學校教官等支應行政作業，然相關人力之編制，未見通盤考量，諸如數額之編列依據為何？借調後校園職權空缺之行使又如何？","二、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教育部長期使用派遣人力，其中部分派遣勞工實際上業務內容涉及行使公權力，與派遣注意事項規定明顯不合。故凍結相關經費3,0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272、","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4,715萬9千元，建議凍結1千萬元，其餘額刪減715萬9千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針對教育部拒絕將本土語言、原住民族語列入國中必修，不只漠視本土語言、原住民族語可能失傳，更有違憲法保障原住民與母語語言文化。","二、多數家庭已喪失本土語言能力，需要學校教學來搶救，而且國中本土語文師資可從台文系所學生，或有教學經驗的人來擔任，師資不是問題，教育部應該研議對策予以因應，而非無作為。","三、本土語言和原住民族語課程目前僅在國中放在社團活動，學生如果想學，校方才安排課程，如此對對多元族群相當不尊重。","四、日前教育部蔣偉寧前部長也在教委會多次公開承諾會把國中的本土語文課，由現行的選修改為必選，惟卻遭現任部長所推翻。因此，基於憲法規定，教育部不應違憲，本席等人要求教育部應該於兩週內盡速本土語言、原住民族語列入國中必修，甚至是高中必修課程，俾利維護保障原住民族，客家人及各個族群學習母語之權益。"],["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73、","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4,715萬9千元，建議刪除100萬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項目下包含行政事務、法律事務、公文管考研習、消耗品、一般事務費等，其中編列40萬2千文康與慶生費用、獎勵及慰問120萬元；相關費用與業務無關且於法無據，且政府財政困難，連年編列上開預算時有不妥，故建議刪除100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274、","「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項下「特別費」，原列15萬8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因應各界批評技職教育「學用落差」現象，提出「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總經費202億8,950萬元，洋洋灑灑提出九項推動策略，但觀之策略作法與預算配置，其中只有54億元是用於實務增能，是否有過於著重設備而忽略學生技能之培訓，令人質疑。再者，該預算執行是否有浪費之虞，也有待評估。然而政府教育資源有限，應審慎運用第二期計畫經費並落實執行，以增強學生核心職業能力，縮短學用落差，緊密連結產業需求。","二、為兌現馬英九選舉支票，教育部急就章決定於103學年度開始實施十二年國教，惟雙免跳票、入學一國十五制、學費一國七制、會考分分計較、助長補習風氣……諸多亂象亟待教育部解決。"],["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75、","《教育基本法》第4條：「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及其他弱勢族群之教育，應考慮其自主性及特殊性，依法令予以特別保障，並扶助其發展。」三年前南部特殊教育學校爆發集體性侵案，引發輿論對住宿型學校教職員多年來縱容身心障礙兒少遭受集體性侵之抨擊。經查其案情，事件中許多特教兒少受害者係來自跨區就讀，因原居地的一般學校並無提供特教師資及輔具等資源，社區周遭又無特殊教育學校，使特教學生必須早到遲歸、甚至住校，而在早晚或住宿之無人看護時受到侵害。迄今特殊教育資源仍嚴重不足，不符需求，使得學生遠離家庭、受教品質低落，未落實「就近入學」之目標，特殊教育走向社區化之進程亦進展緩慢，有違《特殊教育法》第18條：「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爰此，建請凍結教育部國教署「國民及學前教育─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特殊教育經費50,000千元，待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出加速推動特殊教育社區化之具體改善措施及期程規劃，培訓特教師資人力資源，增加國中小「身心障礙資源班」及高中職「身心障礙教育」師資與特教助理員之人力，提供輔具及改善一般學校設備設施以符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所需，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與提案委員報告改善措施辦理情形，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尤美女　　鄭麗君　　何欣純　　陳亭妃","276、","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199億209萬4千元，提案刪除2億元，凍結20億元。","說明：","1.12年國教已實施上路，然全國高中高職均優質化作業至今尚未全數完成，何時能完成全國高中職均優質化？確保各地學校等質等量？","2.預算書第41-42頁編列有關高職學校設備更新，以培育專業實作能力技術人才，符合產業需求；補助辦理高職特色課程；建置12年國教一貫課程體系方案；建教合作辦理情形；遴聘業師協同教學等有關提升高職教學職能之相關計畫均未見教育部提供具體資料說明其辦理情形、執行成果與未來預期計畫內容等，不利預算審查。爰提案刪除2億元，凍結20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說明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27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199億0,209萬4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其餘額刪減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去年教育部為兌現馬英九選舉支票，急就章決定於103學年度開始實施十二年國教，造成一堆亂象：","(1)雙免跳票","1.免試→會考、特招、比序都要比比比、考考考。","2.免費→馬英九總統承諾十二年國教免學費，卻一變再變，估計103學年全國高中職仍有二十九萬名學生得繳費。","(2)入學一國十五制：各區自訂比序項目，十五學區十五制。","(3)學費一國七制：高中、高職不同調，高一用新制、高二高三用舊制。","(4)會考分分計較：教育部為了要達到「零抽籤」目的，103年度已設計三等級四標示（卅五個等級），104年度為再增加篩選度，竟規劃部分學區可用「十級量尺」（若五科都用，共五十個等級），教育部設計的「天花板成績」，讓學生「題題在意、分分計較」，學習壓力更重，已完全違背十二年國教欲減輕升學壓力的目的。","(5)助長補習風氣：依照教育部的統計資料，全國補習班數量從2005年的9,659家，到2014年擴增到18,894家，成長比率為96%，其中文理類補習班，成長速度最快，從4,805家增加到10,811家，是十年前的2.25倍，外語類補習班從3,075家成長為4,956家，技藝類補習班亦從1,779家成長為3,127家，十年間增加了1,348家技藝類補習班。"],["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27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199億0,209萬4千元，建議凍結50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教育部為逢迎上意、兌現馬英九選舉支票，於客觀「校校均優質」條件尚未達成前，貿然實施十二年國教，造成家長與學生全面撻伐，該政策更是出現多處混亂，亟待教育部檢討、改進：","(1)雙免跳票","1.免試→會考成績科科技較、級分級級競爭；特招名額少，猶如窄門化的聯考。","2.免費→馬英九總統承諾十二年國教免學費，卻一變再變，最終全面免學費跳票，估計103學年全國高中職仍有二十九萬名學生得繳學費。","(2)學費一國多制：首先高中、高職不同調，高一用新制、高二高三用舊制，五專後兩年卻又不再免學費之列。","(3)會考分分計較：教育部為了要達到「零抽籤」目的，103年度已設計三等級四標示（卅五個等級），104年度為再增加篩選度，竟規劃部分學區可用「十級量尺」（若五科都用，共五十個等級），學生們「題題在意、分分計較」，學習壓力更重，已完全違背十二年國教欲減輕升學壓力的目的。","(4)助長補習風氣：依照教育部的統計資料，全國補習班數量從2005年的9,659家，到2014年擴增到18,894家，成長比率為96%，其中文理類補習班，成長速度最快，從4,805家增加到10,811家，是十年前的2.25倍，外語類補習班從3,075家成長為4,956家，技藝類補習班亦從1,779家成長為3,127家，十年間增加了1,348家技藝類補習班。"],["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7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199億0,209萬4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去年教育部為拍馬屁、兌現馬英九選舉支票，急就章決定於103學年度開始實施十二年國教，造成一堆亂象：","1.雙免跳票：1.「免試」：會考、特招、比序都要比比比、考考考。2.「免費」：馬英九總統承諾十二年國教免學費，卻一變再變，估計103學年全國高中職仍有二十九萬名學生得繳費。","2.入學「一國十五制」：各區自訂比序項目，十五學區十五制。","3.學費「一國七制」：高中、高職不同調，高一用新制、高二高三用舊制。","4.會考分分計較：教育部為了要達到「零抽籤」目的，103年度已設計三等級四標示（卅五個等級），104年度為再增加篩選度，竟規劃部分學區可用「十級量尺」（若五科都用，共五十個等級），教育部設計的「天花板成績」，讓學生「題題在意、分分計較」，學習壓力更重，已完全違背十二年國教欲減輕升學壓力的目的。","5.助長補習風氣：依照教育部的統計資料，全國補習班數量從2005年的9,659家，到2014年擴增到18,894家，成長比率為96%，其中文理類補習班，成長速度最快，從4,805家增加到10,811家，是十年前的2.25倍，外語類補習班從3,075家成長為4,956家，技藝類補習班亦從1,779家成長為3,127家，十年間增加了1,348家技藝類補習班。"],["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8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原列199億0,209萬4千元，建議凍結十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編列199億0,209萬4千元經費，其中「高中職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列51億、「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18億7256萬4千元（包含學生事務與輔導經費）。然而上開數額之預算編列，甚至為12年國教此等學制調整之重大變革，理當廣納各方意見後實踐；103學年度開始實施十二年國教，「升學」制度一環便引出諸多爭議。","二、制度原初欲達到之目的包括「免試」「免學費」均有不足，除考試外還需擔心比序規定之差異，造成各區入學學制大不同的境況。此外，雖欲降低學生之升學壓力，然而補習風氣確是益加盛行。依教育部統計，2005年全國補習班共9,659家，到2014年擴增至18,894家，其中文理類補習班，從4,805家增加到10,811家成長2.25倍，其增幅最大，外語類、技藝類補習班亦隨之增加。","三、下一學年度之入學方式即將確定，教育部這次聲明尊重各學區對超額比序之意見與尊重是否採計特招成績，為避免首屆12年國教入學制度下，學生之慌亂與窘境，凍結相關經費十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有關12年國教適性入學與優質化方案之宣傳、配套、首屆爭議之處理，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281、","中華民國10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分支計畫「業務費」乙款，計編列新台幣568,589千元凍結20%，俟向立法院說明執行成效、並提出檢討報告後，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鑑於今年攸關全國高中及國中、小影響甚深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正式推動上路，但於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分數採計及超額比序等升學分發問題上造成應屆畢業生及其家長嚴重惶恐、不安。另且，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0條規定：「各級各類學校相關課程及教材，應採多元文化觀點，並納入原住民各族歷史文化及價值觀，以增進族群間之瞭解及尊重。」惟教育部本次課綱微調草案，對於台灣原住民之歷史文化、族群史觀及多元文化等相關介紹付之闕如!爰基於此，中華民國10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分支計畫「業務費」乙款，計編列新台幣568,589千元凍結20%俟向立法院說明執行成效、並提出檢討報告後，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28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3.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原列18億7,256萬4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其餘額刪減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教共有29個方案，其中高中職優質化是落實十二年國教核心價值的最重要措施。根據教育部統計，102學年度（至103年6月30日止）認證為優質高中職學校計438校，占全國500校之87.6%，全國尚有62校未通過認證。","二、合格教師比率是優質學校的核心指標，然而，高職學校師資良莠不齊，甚有不合格教師充斥各校任教情形。根據調查，目前尚有1,149名不合格教師於私立高職學校擔任教學工作，不合格率約為2成。又部分學校之不合格教師比率遠超過平均值，達5～7成以上，當中甚至有教育部認證優質學校；另根據全國教師總工會調查，100學年各校具教師證的合格教師比率，在獲認證的優質高中職中，有10所高中職合格教師比率低，有的不到五成或只是剛好五成，屏東私立日新工商更不到二成一，北市私立喬治工商也不到四成。連最基本的合格教師都不夠，教育部竟還背書是優質學校，優質認證不優質，家長怎麼安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28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3.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原列18億7,256萬4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教共有29個方案，其中高中職優質化是落實十二年國教核心價值的最重要措施。根據教育部統計，102學年度（至103年6月30日止）認證為優質高中職學校計438校，占全國500校之87.6%，全國尚有62校未通過認證。","2.合格教師比率是優質學校的核心指標，然而，高職學校師資良莠不齊，甚有不合格教師充斥各校任教情形。根據調查，目前尚有1,149名不合格教師於私立高職學校擔任教學工作，不合格率約為2成。又部分學校之不合格教師比率遠超過平均值，達5～7成以上，當中甚至有教育部認證優質學校；另根據全國教師總工會調查，100學年各校具教師證的合格教師比率，在獲認證的優質高中職中，有10所高中職合格教師比率低，有的不到五成或只是剛好五成。連最基本的合格教師都不夠，教育部竟還背書是優質學校，優質認證不優質，教育部應立即檢討說明，並經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同意後，使得動支。"],["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8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3.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原列18億7,256萬4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實施12年國教之29方案中，「高中職優質化」是核心措施。根據教育部統計，然而102學年度（至103年6月30日止）認證為優質高中職學校計438校，占全國500校之87.6%，全國尚有62校未通過認證，且有關公告不完備，如優質認證因故取消，家長學生僅能知道其未通過認證而不知其因，亦不利監督。","二、此外，優質學校的核心指標為「合格教師比率」；部分學校之不合格教師比率遠超過平均值，達5至7成以上，其中包括列為優質認證者。目前尚有2成（1,149名）不合格教師於私立高職學校擔任教學工作，例如屏東私立日新工商更不到二成一，北市私立喬治工商也不到四成。","三、教育部應檢討相關指標與「優質」認證為何，教學現場的核心人物教師，其是否合格、比例佔教師人數多少均低於平均值，仍被認證為優質學校。國教署應清查優質認證學校之不合格教師術，俾使高中職優質化方案之經費編列與執行得其所用。故凍結五分之一經費，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28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6.改善或充實國立高中職一般建築及設備」原列442,986千元，予以凍結1/10。","說明：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中「6.改善或充實國立高中職一般建築及設備」原列442,986千元，該項計畫雖以補助改善公立高中之建築設備為主，惟預算說明粗略，雖每年度編列大幅經費，但仍有多數學校未能獲得經費補助，改善校園環境，顯見預算執行率不彰，故為有效監督國教署落實本項經費之運用，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10。"],["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286、","「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7.補助改善或充實公立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原列4億0,200萬元，建議刪減5,000萬元。","說明：","該項計畫102年度僅編列1億0,742萬5千元，103年與104年度卻暴增為4億0,200萬元，成長將近三倍之多，理由何在？相較「補助或充實國立高中職（166所）一般建築及設備」及「獎補助私立高級中等學校（146所）」經費，顯有資源分配不公情形。"],["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8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7.補助改善或充實公立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經費」原列402,000千元，予以凍結1/10。","說明：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中「7.補助改善或充實公立完全中學教學設備及修繕工程經費」原列402,000千元，該項計畫雖以補助改善公立高中之教學設備為主，惟預算說明粗略，雖每年度編列大幅經費，但仍有多數學校未能獲得經費補助，改善教學設備，顯見預算執行率不彰，故為有效監督國教署落實經費之運用，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10。"],["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28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9.高中職校務評鑑實施方案2,380萬元」、「10.委請會計師查核私立高中職財務經費800萬元」、「42.補助辦理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480萬元」，建議各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促進私立學校之財務健全發展，除加強學校內部稽核及內部控制制度功能外，亦由教育部遴聘會計師進行財務查核，以避免學校資金不當使用。但對照近年私立學校頻頻爆發財務問題，顯示教育部對私立學校之監督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功能不彰。","二、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建立學校的退場機制，但迄今不僅從未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學校退場，連具體執行時間表都尚未規劃，「推動評鑑制度」之目的顯然並未落實。"],["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28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第九項、第十項、第四十二項共計3,660萬元，各凍結三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項目下「9.高中職校務評鑑實施方案2,380萬元」、「10.委請會計師查核私立高中職財務經費800萬元」、「42.補助辦理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480萬元」，為校務考核項目，包括評鑑、財務情況，以及發展轉型與退場之輔導；然近年來，頻傳私校之財務問題，顯示教育部相關之監督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功能不彰。","二、前述二者（評鑑、會計師核簽）理當讓人判斷辦學之績效；然相關績效之運用，除家長學生選校與行政工作外，理當為判斷學校之辦學是否得予以補助、持續經營─亦即可能作為「退場」門檻之機制。迄今未見教育部推展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其退場者，反倒等財務危機爆發、欠薪連連、學生受教權可能受損之情況下才介入處理。規劃「退場」之機制卻連具體執行時間表都尚未規劃。爰凍結上開經費各三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29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9.高中職校務評鑑實施方案2,380萬元」、「10.委請會計師查核私立高中職財務經費800萬元」、「42.補助辦理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480萬元」，建議各凍結五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教育部為促進私立學校之財務健全發展，除加強學校內部稽核及內部控制制度功能外，亦由教育部遴聘會計師進行財務查核，以避免學校資金不當使用。但對照近年私立學校頻頻爆發財務問題，顯示教育部對私立學校之監督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功能不彰。","2.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建立學校的退場機制，但迄今不僅從未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學校退場，連具體執行時間表都尚未規劃，「推動評鑑制度」之目的顯然並未落實。"],["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9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9.高中職校務評鑑實施方案」2,380萬元，建議凍結5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針對校務評鑑改革，本委員會具體要求教育部須督導各校公開校務資訊，同時應公布於校園官方網頁上，以便外界了解、利於監督。然而時至今日，校園資訊公開仍未徹底，或有學校將相關資料藏於不明確的瀏覽路徑之後、或公開資料內容未臻完備……等等，以各種方式迴避校園資訊公開。"],["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9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2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方案」，原列1千7百40萬元，建議全數凍結，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今年12年國教亂象叢生，令學生、家長、教師此三類利害關係人，無所適從，不知12年國教之具體內容為何，可見宣導成效不彰，是以應先全面檢討宣導作為，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29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2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方案」（工作計畫）原列1,740萬元，凍結1,000萬元。","說明：","一、今年為12年國教開辦上路第一年，惟在高中適性入學制度實施後，紛擾不斷、諸多爭議，造成學生、家長莫大負擔，雖為第一次開辦，然制度決定已有年餘，卻仍舊造成爭議，宣導實有不足缺陷之處，爰此凍結該筆經費1,000萬元，待國教署提出精進方案，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29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1.12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方案」原列17,400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說明：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1.12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方案」原列17,400千元，本計畫每年皆編列上千萬元宣導經費，然學生、家長、學校等對於12年國教之各項辦理狀況仍有所不解，顯見宣導成效不彰，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故為監督國教署落實12年國教宣導，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29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9.進行高級職業學校教學設備更新」，原列8億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其餘額刪減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因應各界批評技職教育「學用落差」現象，提出「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總經費202億8,950萬元，計畫期程自102年至106年，結合教育部、經濟部、勞委會、經建會、財政部、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高級職業學校及技專校院等共同推動，以期達到「人才培育」、「技術發展」及「經濟發展」等三大效益。教育部洋洋灑灑提出九項推動策略，成效如何，有待檢驗。但觀之策略作法與預算配置，其中有高達80億元用於設備更新，只有54億元是用於實務增能，是否有過於著重設備而忽略學生技能之培訓，令人質疑。再者，單單系科調整需花費2億元、招生管道檢討也要8,300萬元，預算執行是否有浪費之虞，也有待評估。","二、政府教育資源有限，為避免重蹈第一期計畫之失敗，教育部應審慎運用第二期計畫經費並落實執行，以增強學生核心職業能力，縮短學用落差，期透過方案之實施，緊密連結產業需求，以提升整體技職教育競爭力，並而提升國家競爭力。"],["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296、","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19.進行高級職業學校教學設備更新」，原列8億元，建議凍結3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因應各界批評技職教育「學用落差」現象，提出「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總經費202億8,950萬元，計畫期程自102年至106年，結合教育部、經濟部、勞委會、經建會、財政部、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高級職業學校及技專校院等共同推動，以期達到「人才培育」、「技術發展」及「經濟發展」等三大效益。教育部洋洋灑灑提出九項推動策略，成效如何，有待檢驗，但審視其策略作法與預算配置，其中有高達80億元用於設備更新，只有54億元是用於實務增能，是否有過於著重設備而忽略學生技能之培訓，令人質疑。再者，單單系科調整需花費2億元、招生管道檢討也要8,300萬元，預算執行是恐有浪費之虞，也應該一併檢討。"],["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297、","「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20.補助高職發展務實致用之特色課程」，原列2,12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教師攸關教學品質之良窳，但技職體系之教師卻被教育部查出有缺失，根據教育部資料，公立高職並無不合格教師，但私立高職卻有600餘名不合格教師，不合格比率約為2成，此舉，易致外界質疑和誤會私校的師資水準，難道公立才是優秀的？教育部的行徑已影響學生就讀意願，亦顯不利於發揮「務實致用」教學特色與就業優勢，對高職教育之健全發展是一大隱憂。"],["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29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23.建置12年一貫課程體系方案及推動工作經費」原列2,500千元，予以全數減列。","說明：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23.建置12年一貫課程體系方案及推動工作經費」原列2,500千元，本項計畫與「12年國民基本教育宣導方案」工作內容應屬相同，但每年度卻仍編列相關經費，故為督促國教署有效運用12年國教相關經費，避免重複編列，故本項預算"],["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29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24.辦理職業學校群科中心相關經費1340萬元」、「40.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實用技能學程及建教合作班免學費方案19億9,555萬5千元」，原列共計20億895萬5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技職教育「學用落差」現象未見彌平，教育部提出諸多方案，包括「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方案」、產學合作等，上開「群科中心」群科中心組織運作、進度控管與年度工作計畫，然卻失於未能有整體性之群科發展觀，致使高職升學率居高不下，所產出的人才卻未能直接投入職場。","二、此外，建教合作班級數與學生數下降，教育部對此卻稱少子化與對廠商要求多致使無法配合；計畫之落實而未能追蹤調查，且補強對學生應有之保護卻被認為是未能合作之主因，顯然有失原始計畫之美意。為敦促教育部對相關計畫進行檢討，提案凍結一億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30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適性入學宣導方案」（工作計畫）原列450萬元，凍結450萬元。","說明：","一、今年為12年國教開辦上路第一年，惟在高中適性入學制度實施後，紛擾不斷、諸多爭議，造成學生、家長莫大負擔，雖為第一次開辦，然制度決定已有年餘，卻仍舊造成爭議，宣導實有不足缺陷之處，爰此全數凍結該筆經費，待國教署提出精進方案，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30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補助辦理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工作計畫）原列480萬元，凍結240萬元。","說明：","一、因應少子（女）化，現高中職註冊人數已逐年降低，尤有甚者，私立高中職經營不善時有所聞，國教署雖有輔導方案，然卻未能有實質幫助，徹底改變私立高中職經營不善、急待轉型之窘境，而導致最終只能停辦倒閉之事實，國教署執行顯有疏失，原此凍結該筆經費二分之一，待國教署徹底檢討輔導方案，並具體提出針對經營不善、招生數偏低的高中職提出具體輔導、轉型方案，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30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1高級中等學校教育」之「42.補助辦理高中職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方案」原列480萬元，建議凍結2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一再強調要建立學校的退場機制，但迄今不僅從未以公開的評鑑數據或招生資料促成學校退場，連具體執行時間表都尚未規劃，部長日前曾透過媒體宣示要達到「五年內將台灣高等教育減至百校」的政策宣示並無具體內容，爰凍結480萬元，得赴立院報告計劃內容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30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02「國民中小學教育」，原列168億6,270萬9千元，提案刪除2億元，凍結20億元。","說明：","1.有關補救教學實施情況如何？去年進行預算審理時即要求教育部應與縣市配合了解學生程度變化，並配合進行課綱修正與調整，至今辦理情形？","2.為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編列，本計畫103年編列10億元用以補足正式教師缺額，今年（104）再編列16億餘萬元進行人力補充，然全台灣國中小還有多少專任教師缺額？","3.何謂「推動國民中學學生生涯發展教育計畫」？編列3億餘萬元僅提供簡單說明無法得知本計畫內容與重要性？","4.12年國教實施後，國中小適性學習宣導、課程綱要調整等多項政策與措施需進行檢討，然至今未見教育部提供本計畫各項細部說明資料，無法得知過去辦理情形與未來如何配合12年國教進行調整。爰決議刪除2億元，凍結20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說明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304、","中華民國10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國民中小學教育」第一款「業務費」乙項，計編列新台幣725,444千元凍結20%，俟向立法院說明執行成效、並提出檢討報告後，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查該計畫係為發展特色學校，及國民中小學設施整建與設備充實、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因應天然災害受損學校之整建、學生教學與安置及其他緊急需求經費。惟各縣市原住民族地區內之中、小學校舍老舊及耐震能力亟待提升補強以保障學生安全。另本席常接獲各地方校長反映，校內廁所設施及其水路管線亟欲汰換或建置，但是地方政府教育主管單位常回覆無事項經費可供補助，造成校內無衛生、清潔之如廁環境可供教職員、家長及學子使用。爰基於此，中華民國10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國民中小學教育」第一款「業務費」乙項，計編列新台幣725,444千元凍結20%，俟向立法院說明執行成效、並提出檢討報告後，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305、","「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1.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原列26億1,985萬元，建議凍結六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截至去年7月底各縣市因學生不足裁併之國中計5所、國小191所，合計196所。地方政府對閒置校園採取活化方式包括：1.校舍拆除後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2.相關團體認養做為社區文教活動場所；3.由鄉公所借用作為活動中心使用。惟截至7月底止尚未解除列管之各縣市閒置校園計有國中1所、國小25所，合計26所。","二、為有效執行閒置校園再利用，國教署應督導相關縣市政府積極擬具校園活化計畫，除上述三項方式外，另可考慮作為公托之設立，以發揮公共資產之效益，並避免衍生環境及治安不良後果。"],["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306、","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1.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項下「(1)發展特色學校」，原列2,485萬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其餘額刪減5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為有效控管每學年各縣市國民中小學空餘教室間數，辦理「推動國民中小學發展特色學校計畫」，利用多餘校舍空間，發揮創意經營與實質效益，打造各校特色風格，俾使裁併後校舍及因少子化影響產生之空餘教室獲得妥適之利用。惟根據教育部國教署統計，101學年度各縣市國民中小學尚有326間閒置教室，亟待活化再利用。","二、為有效執行閒置校園再利用，國教署應督導相關縣市政府積極擬具校園活化計畫，除既有方式外，另可考慮作為公托之設立，以發揮公共資產之效益，並避免衍生環境及治安不良後果。"],["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30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1.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項下「(1)發展特色學校」，原列2,485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在「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整合空間資源與發展特色學校」實施計畫中，開宗明義即指出此計畫之推動乃有鑑於少子化造成若干學校校園空間閒置，或造成學校關閉後卻任由荒廢而無人聞問。","二、教育部為有效控管每學年各縣市國民中小學空餘教室間數，利用多餘校舍空間，發揮創意經營與實質效益，打造各校特色風格，俾使裁併後校舍及因少子化影響產生之空餘教室獲得妥適之利用，其用意本佳，然而根據教育部國教署統計，101學年度各縣市國民中小學尚有326間閒置教室，亟待活化再利用。","二、為有效執行閒置校園再利用，國教署應督導相關縣市政府積極擬具校園活化計畫，除既有方式外，另可考慮作為公托之設立，以發揮公共資產之效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30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1.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項下「(1)發展特色學校」，原列2,485萬元，建議凍結三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教育部為有效控管每學年各縣市國民中小學空餘教室間數，辦理「推動國民中小學發展特色學校計畫」，利用多餘校舍空間，發揮創意經營與實質效益，打造各校特色風格，俾使裁併後校舍及因少子化影響產生之空餘教室獲得妥適之利用。惟根據教育部國教署統計，101學年度各縣市國民中小學尚有326間閒置教室，亟待活化再利用。","2.為有效執行閒置校園再利用，國教署應督導相關縣市政府積極擬具校園活化計畫，除既有方式外，另可考慮作為公托之設立，以發揮公共資產之效益，並避免衍生環境及治安不良後果。"],["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0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1.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項下「(1)發展特色學校」，原列2,485萬元，建議凍結三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推動國民中小學發展特色學校計畫」原為教育部因應少子化而出現之國中小空餘教室，為掌握相關情況與班級數，並發揮創意經營與實質效益，打造各校特色風格，以利空餘教室能有較為妥適之利用。","二、然教育部國教署統計，101學年度各縣市國民中小學有326間閒置教室亟待活化再利用。國教署應督導相關縣市政府積極擬具校園活化計畫，除既有方式外，另可考慮作為圖書館或社會教育中心、公托或照養機構等，發揮公共效益。爰凍結三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31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1.國民中小學基本需求」項下「(2)校舍耐震補強」，原列25億1千萬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國民中小學之校舍，多有未領有執照建照者。今年監察院針對審計部101年度決算審核報告，「全國共有112棟（659班級）計16,972位學生於無使用執照且經結構安全鑑定後，建議拆除而未拆除之校舍上課」","二、然教育部於預算編列時，似乎未針對此進行改善，徒以「耐震補強」為工程之補助。爰凍結上開經費五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31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1)國民中小學設施整建與設備充實、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經費」原列25億1,000萬元，凍結3億元。","說明：","一、依據103年1月29日公布施行的原住民族教育法第9條第一項明定：「中央政府應寬列預算，專款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其比率合計不得少於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預算總額百分之一點九。」教育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度有關原住民族教育經費，合計41.51億元，剛好占教育部主管經費百分之1.9。","二、檢視10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列原住民教育經費後，發現教育部將國民中小學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2億500萬元，列為104年度原住民教育經費，此種做法顯有不當。查國民中小學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設施改善計畫，係行政院101年12月3日核定辦理，自102年編列第一年經費，至104年度進入第三年，其主要目的係在提升「全國」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該計畫原定內容並未排除原住民族地區國中小校舍，意即該計畫本來就應納入原住民族地區國中小校舍；復查，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102年度及103年度之預算書，並未將國民中小學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列為原住民教育經費，卻於104年度預算編列為原住民教育經費，教育部顯有為達到原住民族教育百分之1.9的法定預算下限，而以國民中小學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經費來充數之嫌。","三、將原住民族教育的法定預算下限提高為百分之1.9，其修法目的係在促教育部及所屬機關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加強辦理原住民族教育法所規定之原住民族教育。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原住民族教育為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及民族教育之統稱，原住民族之「一般教育」，係指依原住民學生教育需要，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一般性質教育，由教育部規劃辦理；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係指依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對原住民學生所實施之傳統民族文化教育，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劃辦理。教育部應依法將增加之預算，對原住民學生實施一般性質教育，而非以校舍硬體改善經費來充數。況且，像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各級學校族語文化學習、原住民大專生獎助學措施……等，都面臨欠缺經費而未依需求予以預算支應，尤其原住民族委員會104年度原住民教育經費僅增加1,470萬元，尚不足因應歷年的教育文化預算缺口，教育部卻以國教署增列2億500萬元國民中小學校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預算，改列為原住民教育經費，根本扭曲修法意旨。","四、爰提案「國民中小學設施整建與設備充實、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經費」原列25億1,000萬元，凍結3億元，待教育部檢討將國民中小學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經費2億500萬元列為原住民教育經費之不當做法及改善措施，並提出調整後之104年原住民教育改善之具體項目、措施及預算，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天財　　孔文吉　　陳淑慧　　陳碧涵　　蔣乃辛","31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國民中小學設施整建與設備充實、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等經費」原列2,000,000千元，予以凍結1/10。","說明：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中「國民中小學設施整建與設備充實、校舍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等經費」原列2,000,000千元，該項計畫雖以確保師生安全、充實改善國民小學設施整建為主，惟預算說明粗略，雖每年度編列大幅經費，但仍有多數學校未能獲得經費補助，改善校園環境，顯見預算執行率不彰，故為有效監督國教署落實本項經費之運用，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10。"],["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31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2.扶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中「(5)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原列14億9,062萬8千元，建議凍結7億元，其餘額刪減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是十二年國教的核心工作，但觀其預算配置分項明細，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的28億元中，高達15.9億元在做補救教學，補救教學經費從102年的11.9億元，增加到104年度的15.9億元；102年補救教學開辦校數達3,404校，受輔學生多達36萬7,497人次。教育部曾說「將務實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全面帶領我國中小學朝向教育新境界，培養優質且具競爭力的人才，並提升辦學品質，提供學生多元適性的學習機會，成就每個孩子的未來。」然而極力推動十二年國教後，卻需更強化「補救教學」之工作，無疑是對十二年國教的一大諷刺。"],["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31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2.扶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中「(5)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原列14億9,062萬8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為銜接12年國教之國高中端，核心工作之一為「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其中的預算配置，28億用於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15.9億元在做補救教學。「補救教學」經費自102年度編列11.9億元，躍昇至至104年度編列15.9億元。","二、本年度開始，原本國中小學生在七大學習領域中，只要三領域及格就能畢業，新制改為至少四領域及格才能畢業，且每學期有四領域以上不及格者，都要參加補救教學及補考；然則以100年通過率觀之，補救教學的孩子即便參加補考，也有極大比例未能通過。","三、12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原意在「提供學生多元適性的學習機會，成就每個孩子的未來」，然而推動後，各層面卻都需要進行強化「補救教學」。本筆經費建議凍結五分之一，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31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工作計畫）原列14億9,062萬8,000元，凍結1億元。","說明：","一、我國民教育現已產生教育貧富差距，亦即好亦好、差亦差，不論從此次國中會考成績，或國外相關教育評比皆可看出，國教署雖有補救教學方案，然成效不彰，導致我國學生無法透過補救教學改善學習不佳之事實，原此凍結該筆經費1億元，待國教署徹底檢討補救教學方案實施過程，提出具體改善學習不佳學生之精進方案，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316、","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2.扶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中「(5)辦理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原列14億9,062萬8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落實國中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品質提升」是十二年國教的核心工作，以今年國中會考結果而言，各科皆有17%以上學生屬於「待加強」，而當中又以「英語」和「數學」比例最高，達33.73%與33.4%。以自比方式進行能力鑑定的會考既有此結果，教育部應儘速擬定政策，具體投入資源，建構課後補救教學課程。","二、教育部應提出工作時程、補教教學課程與師資進用規劃、實施辦法…等具體措施，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31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3.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原列14億9,062萬8千元，建議凍結5千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前任教育部長蔣偉寧曾數次公開表示「全力支持將本土語言納入國中必修」之立場，並承諾將在教育部所召開的課綱審議會上極力爭取委員們之支持。隨後蔣部長半途因故去職，新任部長吳思華卻無視「本土語言課程列為國中課綱必修科目」之重要性，亦完全漠視前任部長所做之公開承諾，竟將課程審議結果全數推給僅以部內行政命令所組成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課程審議會」","二、如果本土語文只列選修，國中生不會有意願花時間學習，但在全球化的時代，如北歐等國家，更重視透過本土教育，培養下一代的國家認同和公民意識。"],["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31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3.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所需經費」原列880,062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3.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所需經費」原列880,062千元，該項計畫雖以提升國民中小學之教學與課程為主，但與103年度相較，其工作內容相同，但經費卻較103年度增加，顯見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31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3.強化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中「(8)辦理國教業務所需人力、推動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及宣導」，原列3,000萬元，建議刪減1,000萬元。","說明：","工作項目「辦理國教業務所需人力、推動課程與教學相關事項及宣導」，此本屬國教署之核心業務，為何另需編列人力費用？且推動課程、教學及宣導等，均已於其他工作計畫編列，此處特別單獨列出，實屬重複編列、有浪費公帑之虞。"],["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320、","「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4.提升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力」中「(1)補助縣市政府提高國小教師員額編制」，原列16億7,424萬元，建議凍結2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總統馬英九允諾全國教師課稅配套措施之一，是逐年增聘正式教師，明年估算全國應增聘2,500名教師，人事預算至少需要17億多元，但教育部今年度預算只編10億元、擬給付1,500名教師薪水，其餘1,000人、7億多元要由地方買單，引發地方強烈反彈。逐年提高教師員額編制是總統馬英九的允諾，所需預算當然要由馬總統和教育部全部負責，地方縣市財政困窘，不能要求地方分攤。就現況來看，對地方而言，根本無力負荷。"],["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32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6.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原列4億8,400萬元，建議凍結2億元，其餘額刪減5,4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免試入學」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的基本內涵之一，揭示國中畢業生將採免入學測驗方式升入高級中等學校為主，藉以達到「舒緩升學壓力」的目標。但教育部卻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中納入「國中教育會考表現」一項，完全悖離「免試」之精神。且會考成績所佔比重，在七大項超額比序項目中，比例可高達三分之一，「會考」儼然成為「免試入學」的主要內涵與錄取關鍵，教育部說：「國中會考是最後不得不採用的項目」，但十五個就學區卻全採用了。且教育部為了要達到「零抽籤」目的，103年度已設計三等級四標示，104年度為再增加篩選度，竟規劃部分學區可用「十級量尺」，教育部設計的「天花板成績」，讓學生「題題在意、分分計較」，學習壓力更重，已完全違背十二年國教欲減輕升學壓力的目的。","二、104年度「辦理國中教育會考」編列4億8,400萬元，較上年度的3億6,000萬元，增加1億2,400萬元之多，增幅高達34%。經費遽增理由何在？"],["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32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6.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原列4億8,400萬元，建議凍結1億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免試入學」制度的「免試」設計原先目標是想藉此「舒緩升學壓力」。然而會考難度中間偏南，並可將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中納入「國中教育會考表現」一項（1/3以下），而大多學校選擇採計相關項目，致使制度之設計悖離「免試」之精神，「會考」儼然成為「免試入學」的主要內涵與錄取關鍵。而超額比序指標，幾無考量特殊處境孩童，如ADHD（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孩童面臨大多入學區之門檻設定2~20分之獎懲比例；造成相關孩童升學上多一道門檻。","二「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一項，104年度編列4億8,400萬元，103年度編列3億6,000萬元，104年度之編列較上年度增加1億2,400萬元之多，增幅高達34%。經費遽增理由何在？爰建議凍結1億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32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6.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原列4億8,400萬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免試入學」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的基本內涵之一，揭示國中畢業生將採免入學測驗方式升入高級中等學校為主，藉以達到「舒緩升學壓力」的目標。但教育部卻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中納入「國中教育會考表現」一項，完全悖離「免試」之精神。","二、教育部主張：「國中會考是最後不得不採用的項目」，但全國十五個就學區卻全採用了。且教育部為了要達到「零抽籤」目的，在103年度已設計三等級四標示，104年度為再增加篩選度，竟規劃部分學區可用「十級量尺」，此舉恐讓學生更加「題題在意、分分計較」，學習壓力更重，完全違背十二年國教欲減輕升學壓力的目的。","二、104年度「辦理國中教育會考」編列4億8,400萬元，較上年度的3億6,000萬元，增加1億2,400萬元之多，增幅高達34%。經費遽增理由何在？"],["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32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2國民中小學教育」之「6.辦理國中教育會考」，原列4億8,400萬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免試入學」是十二年國教實施計畫的基本內涵之一，揭示國中畢業生將採免入學測驗方式升入高級中等學校為主，藉以達到「舒緩升學壓力」的目標。但教育部卻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中納入「國中教育會考表現」一項，完全悖離「免試」之精神。且會考成績所佔比重，在七大項超額比序項目中，比例可高達三分之一，「會考」儼然成為「免試入學」的主要內涵與錄取關鍵，教育部說：「國中會考是最後不得不採用的項目」，但十五個就學區卻全採用了。且教育部為了要達到「零抽籤」目的，103年度已設計三等級四標示，104年度為再增加篩選度，竟規劃部分學區可用「十級量尺」，教育部設計的「天花板成績」，讓學生「題題在意、分分計較」，學習壓力更重，已完全違背十二年國教欲減輕升學壓力的目的。","2.104年度「辦理國中教育會考」編列4億8,400萬元，較上年度的3億6,000萬元，增加1億2,400萬元之多，增幅高達34%。經費遽增理由何在？。"],["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25、","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03「學前教育」，原列95億9,046萬9千元，提案刪除2億元，凍結10億元。","說明：","1.本計畫編列15億餘萬元辦理促進幼教發展，其中包括補助辦理友善教保服務計畫、非營利團體辦理教保相關活動、推動幼托整合政策等，103年辦理情形為何？執行成果？","2.目前「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暫行大綱」制定進度與實施計畫為何？"],["3.103年起為提升公共教保服務品質編列預算用以執行：(1)增設非營利幼兒園(2)改善並充實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幼兒園建築與設備？103年至今辦理情形？","4.本計畫編列9億餘萬辦理優質教保發展計畫，然未見教育部提供相關計畫具體內容？以及103年辦理情形？爰決議刪除2億元，凍結10億元，俟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說明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326、","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學前教育」，原列95億9,046萬9千元，建議凍結5億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教育部曾發新聞稿表示，學前教育非義務、非強迫教育，選擇親友照顧、居家保母等照顧模式者逾8成，至於年齡較大的幼兒則傾向選擇進入幼兒園。依教育部統計，101學年5歲幼兒入園率為94.6%、4歲幼兒為79.9%。根據2013年底教育部（公立幼兒園幼生數）和內政部（2-5歲幼兒人口）的統計數據，全國總平均「公共托育」比率為17.25%。然女性參與勞動市場的比例較以往為高的情況下，親自照養率自1980年之82.75%降至2010年的54.9%，加以經濟負擔隨物價與薪資的反成長而日益沉重，公立或非營利幼兒園之必要性相應增加。","二、然迄今教育部未能與相關部會跨部會協商出友善照養的「托育政策」，於公立或非營利幼兒園之比例遠低於需求，建議凍結本經費五億元，待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　　","32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03「學前教育」原列95億9,046萬9,000元，凍結5億元。","說明：","一、我國自101年幼托整合後，雖名為將幼稚園、托兒所體系合併為一，然在師資上卻採幼教師、教保員並行之制度，惟幼教師與教保員彼此爭議不斷，時而上街遊行爭取自身權益，國教署顯見無做好任何配套與溝通，長此以往，不利我學前教育之推行，爰此凍結該筆經費5億元，待國教署針對幼教師與教保員權益與爭議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　　","328、","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學前教育」之「3.促進幼教發展之相關經費」原列1,597,413千元，予以凍結1/10。","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3學前教育」中「促進幼教發展之相關經費」原列1,597,413千元，該項計畫雖以促進幼教發展為主，但目前相關幼教教保人員其權益與幼教措施政策仍未健全，恐將造成現有教保人員工作權益有所損失，教育部應有更積極完善作為，以保障幼教人員相關權益，故為監督國教署對於幼教政策落實配套與保障幼教人員執教相關權益，本預算予以凍結1/10。"],["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　　","329、","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3學前教育」之「3.促進幼教發展」中「(4)推動幼托整合政策」，原列15億2,999萬2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自幼稚園與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後，引發不少糾紛，例如，出現教保員不能獨立教大班，同工不同酬等情事。","二、教育部應儘速研擬相關法令，研訂出幼教師和教保員都能接受之方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讓雙方取得一平衡點，享有一樣待遇及尊嚴。"],["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330、","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03「學前教育」項下「4.優質教保發展計畫」原列9億8,500萬元，提案凍結1億元，俟國教署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教育部以及國教署依法應對幼兒提供優質、普及、平價及近便的教保服務，然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實施後，教育部卻未盡督促地方政府提供轄內合宜教保服務供需之責，102學年度，公私立幼兒園數量以及收托數仍呈現3比7的懸殊差距。由於政府未能普遍提供優質且平價之幼兒園，不僅迫使中產階級家庭必須選擇費用較為昂貴的私立幼兒園，或讓女性必須離開職場在家照顧年幼子女，皆嚴重影響我國家庭品質，導致近年來生育率節節下降，造成少子女化問題，嚴重侵害我國人力素質發展。","2.爰此　建請凍結1億元，俟國教署就上述意見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　　","331、","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4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藝術教育」之「17.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優教育推展計畫」，原列3億5,028萬元，建議凍結2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104年度特殊教育（包括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經費編列99億餘元，佔教育部主管預算之4.54%，符合特殊教育法之規定。分別觀之，身心障礙教育經費編列94.9億元，雖較上年度增加1億多元，但該經費佔特殊教育總經費的比率卻從99.1%降為95.9%；反觀資賦優異教育經費，從上年度的8,700萬元，遽增到104年度的4億餘元，增加了3.2億元，增幅高達369.94%，其佔特殊教育的經費比例也從0.9%上升為4.1%。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因資賦優異教育經費的擴增，其佔教育部主管預算的比例明顯從103年度的4.55%下降為4.36%。。","二、根據教育部統計，資賦優異學生人數呈逐年減少狀態，從100年度的29,911人，到102年度僅22,713人，減少約7,200人，相關經費卻大幅倍增。但身心障礙學生人數逐年增加，從100年110,040人到102年116,403人，增加6,300多人，相關經費佔教育預算比例卻是減少。教育部針對身心障礙學生的關心明顯不及資賦優異學生。"],["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332、","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4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藝術教育」之「17.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優教育推展計畫」，原列3億5,028萬元，建議凍結1億5,028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104年度特殊教育（包括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經費編列99億餘元，佔教育部主管預算之4.54%，符合特殊教育法之規定。分別觀之，身心障礙教育經費編列94.9億元，雖較上年度增加1億多元，但該經費佔特殊教育總經費的比率卻從99.1%降為95.9%；反觀資賦優異教育經費，從上年度的8,700萬元，遽增到104年度的4億餘元，增加了3.2億元，增幅高達369.94%，其佔特殊教育的經費比例也從0.9%上升為4.1%。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因資賦優異教育經費的擴增，其佔教育部主管預算的比例明顯從103年度的4.55%下降為4.36%。。","二、然而根據教育部統計，資賦優異學生人數呈逐年減少狀態，從100年度的29,911人，到102年度僅22,713人，減少約7,200人，相關經費卻大幅倍增。但身心障礙學生人數逐年增加，從100年110,040人到102年116,403人，增加6,300多人，相關經費佔教育預算比例卻是減少。教育部對身心障礙學生的關心顯不及資賦優異學生。"],["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333、","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4原住民族與少數族群及藝術教育」之「17.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優教育推展計畫」，原列3億5,028萬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104年度特殊教育（包括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經費編列99億餘元，其中，身心障礙教育經費編列94.9億元，雖較上年度增加1億多元，但該經費佔特殊教育總經費的比率卻從99.1%降為95.9%；反觀資賦優異教育經費，從上年度的8,700萬元，遽增到104年度的4億餘元，增加了3.2億元，增幅高達369.94%，其佔特殊教育的經費比例也從0.9%上升為4.1%。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因資賦優異教育經費的擴增，其佔教育部主管預算的比例明顯從103年度的4.55%下降為4.36%。然而根據教育部統計，資賦優異學生人數呈逐年減少狀態，從100年度的29,911人，到102年度僅22,713人，減少約7,200人，相關經費卻大幅倍增。但身心障礙學生人數逐年增加，從100年110,040人到102年116,403人，增加6,300多人，相關經費佔教育預算比例卻是減少。教育部對身心障礙學生的關心顯不及資賦優異學生。","2.特殊教育法對於「資賦優異」，包括：一、一般智能資賦優異。二、學術性向資賦優異。三、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四、創造能力資賦優異。五、領導能力資賦優異。六、其他特殊才能資賦優異。然在預算書中，藝術才能方面佔大量預算，顯有偏頗！"],["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334、","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中06「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原列26億5,128萬7,000元，凍結3億元。","說明：","一、今年陸續發生北捷隨機殺人事件與台大高材生當街情殺前女友案件，綜觀其因，乃因在教育階段皆未發現出其人格缺陷，國教署雖有三級輔導機制，為長期以來專業輔導人力配置不足，且我國民教育過份重視學科導向，以成績、升學為重，對於學生人格發展卻甚少著墨，雖有情感教育課程之建置，卻流於形式，毫無效果可言，導致在人格形塑之國民教育階段，即便有機可循，卻礙於無專業判斷或不被重視，而錯失關鍵輔導時機，造成社會遺憾，國教署責無旁貸，爰此凍結該筆經費3億元，待國教署檢討學生在校輔導機制與相關情感教育課程，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　　","335、","中華民國10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分支計畫「業務費」乙款，計編列新台幣59,727千元凍結20%，俟向立法院說明執行成效、並提出檢討報告後，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查該計畫係為執行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補助各縣市聯絡處推展高中職校建構校園安全通報機制、防災及安全教育、學生生活輔導、與維護校園安寧工作所需之事項經費。惟國內近年國、高中校內霸凌、幫派及黑社會吸收學子問題頻仍、衍生出的家庭及社會問題等負面影響甚鉅，顯見教育部針對此一問題，無法提出具體因應對策。且與民間社福機構或相關輔導團體間之聯繫工作缺乏效率溝通，無法有效整合民間力量。爰基於此，中華民國10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分支計畫「業務費」乙款，計編列新台幣59,727千元凍結20%，俟向立法院說明執行成效、並提出檢討報告後，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　　","336、","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6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之「3.補助各縣市聯絡推展高中職校建構校園安全、防災及安全教育、學生生活輔導、全民國防教育等經費」原列16,506千元，予以凍結6,000千元。","說明：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6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之「3.補助各縣市聯絡推展高中職校建構校園安全、防災及安全教育、學生生活輔導、全民國防教育等經費」原列16,506千元。經查該項計畫相關工作內容如校園防災、校園安全、全民國防教育等已分別編列於教育部「學生全民國防教育推展」及「氣候變遷調適與防災教育及永續校園計畫」等分支計畫中，故該項計畫預算恐有重複編列之嫌，其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6,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337、","第2目「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06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之「11.推動鼓勵家長參與教育計畫」及「18.推動正向管教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辦理正向管教研習活動及辦理到府管教輔導團體研習」合計原共列3,618千元，予以凍結1,000千元。","說明：「國民及學前教育」第1節「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項下「06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之「推動正向管教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辦理正向管教研習活動及辦理到府管教輔導團體研習」、及「推動鼓勵家長參與教育計畫」合計共列3,618千元。上述兩項預算編列說明粗略，並未說明何謂正向教育？如何推動正向教育？且另一分支計畫中鼓勵家長參與教育為何須編列相關經費。故其預算合理性難以評估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338、決議：","1.12年國教於103年首度實施，原立意良善的政策，卻引起社會上為數不少的反彈以及亂象，學者、家長以及學生多針對免試入學作業時間過長、各學區超額比序項目爭議、高分低就等情事進行批評，檢討聲浪亦未隨著首屆學生分發結束而停止。","2.爰此　建請國教署應儘速進行檢討報告，並積極研擬妥適、穩健之12年國教相關入學方案，莫讓每一屆的學生以及家長都要歷經不安與無所適從。"],["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339、主決議：","有鑒於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工作要項，自96年度實施，由各高中職向教育部提出競爭型計畫，爭取輔助，期借由資源之投入，促使各區域高中職達普遍優質發展、提升辦學品質、促進特色發展。該方案96年度實施至102年度累計補助金額60億0,534萬6千元，102年全國500所高中職中計有440所取得優質認證，優質學校比率為88%。","惟經查：(一)、獲優質認證之學校，可能因故廢止其認證，僅公告合格學校，未公告廢止學校及原因，不利家長及學生對資訊之掌握。(二)、合格教師比率偏低之學校仍列為優質認證學校，影響認證之公信力。是以，教育部推動高中職優質化方案，期藉由資源之投入，創造更多優質之高中職，使學生欣然就近入學，穩健推動十二年國教。教育部須加強優質認證應具公信力，俾獲得家長及學生之認同，惟目前僅公告優質認證之高中職名單，未公告廢止名單，有欠完備，且合格教師比率偏低之學校仍列為優質認證學校，亟待改善。","基此，特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檢討改善方案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340、決議","國教署104年度預算於「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科目編列辦理高中優質化輔助方案所需經費18億7,256萬4千元。該方案屬於十二年國教工作要領，自96年度實施，在「全面優質」、「區域均衡」、「多元發展」、「績效責任」等4項原則導引下，由各高中職向教育部提出競爭型計畫，爭取輔助，期藉由資源之投入，促使各區域高中職普遍優質發展、提升辦學品質、促進特色發展。經查，截至102學年度止，計有438所學校經認證為優質高中職，占全國500所學校比率為87.6%；優質高中職學校資訊公告於十二年國教網「優質高級中等學校─學校名單」項下，其中公告項目僅公告優質名單，未公告廢止名單及原因，不利家長及學生對相關資訊之掌握，應予檢討改進。"],["提案人：陳淑慧　　陳學聖　　呂玉玲"],["連署人：黃志雄","341、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縣市合併後，高雄市政府因相關因素尚未能夠承接原高雄縣之國立高中，並將其改制為市立高中。然而，為有效推動高雄市內高中職教師市內介聘作業，教育部應召集高雄市教育局、國教署與國防部等單位，針對高雄市內教育部主管之高中職、國防部主管之高中與高雄市立主管之高中職，成立高雄市內高中職教師市內介聘機制，以有效推動高雄市內高中職教師市內介聘作業。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42、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103年度十二年國教推動後，許多學區之地方政府已決定明年度起將不再舉辦特色招生，高中職入學若有學區不舉辦特色招生考試後，整個考試招生期程將會比今年更早完成。然而，國中畢業生除高中職入學此一管道外，尚有五專入學之管道，以南區招生為例，明年高雄市將取消特招，但台南市依舊保留特招，南區五專入學招生勢必要採取與台南考區一樣較晚完成招生入學之期程，屆時將影響高雄區考生之權益。是以，國教署應與五專入學主管機關高教司協調，針對部分學區取消特招提早完成招生入學之期程情形，與五專招生入學之期程，應如何配套調整，以保護學生之就學權益進行研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43、","「業務費」項下之「大陸地區旅費」科目預算編列222萬6千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說明：","104年度體育署派員出國考察、視察、訪問次數為11次，包含日本、新加坡、澳洲、韓國等地。但派員赴中國次數卻高達19次，內容不外乎兩岸奧會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國際運動賽會籌辦人員交流、兩岸大學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兩岸大專校院體育運動交流、兩岸中學體育業務交流、兩岸績優運動學校教練交流等，為何此類交流事項獨厚中國，體育署並未提出具體計畫內容，顯有消耗預算、浪費體育資源之情事。"],["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344、","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部體育署單位預算，其「學校體育教育」原列1,671,734千元，凍結百分之二十。","說明：有關103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學校體育教育」計編列1,671,734千元。惟原住民運動選手今（103）年仁川亞運得得獎選手共計17位，共獲得一金，十五銀（含棒球/壘球），一銅，原住民選手常於國際比賽揚眉吐氣，為國爭光，該計劃項下「辦理原住民體育教育」預算僅編列75,308千元，辦理人才培育，比例明顯不足。相關經費凍結百分之二十，俟向立法院說明歷年成效，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345、","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原列15億7,542萬1千元，提案凍結3億元。","說明：","1.本計畫內容之一為辦理「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培育學校體育運動人才」，然103年辦理情形為何？如何讓課程教學優質化？培育學校體育人才之具體成果？","2.據查103年體育署計畫推動「學校競技運動人才培育6年計畫」？為何今年預算書內該計畫已消失？","3.促進優質學生棒球運動，103年辦理情形？104年有何具體內容計畫？整體而言，學生棒球發展是否有達預期績效？","4.國家足球發展計畫具體內容為何？103年辦理情形？具體成果與104年有何計畫？另本計畫屬延續型計畫，但體育署未依預算法規定將相關資料（如計畫總經費、分年預算數等）揭露於預算書內，難以得知該計畫尚有多少經費？還要執行幾年？績效亦難以評估？"],["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346、","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1.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原列5,320萬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育署為配合推動十二年國教體育班特色招生，輔導高中職體育班實施特色課程，其規劃內容為何？又，「協助高中職體育班發展」，如何擇定協助目標？協助依據何在？再者，「辦理高中職體育班評鑑」，評鑑內容為何？不同類別之體育班，如何統合其一致之標準？目前辦理情形如何？教育部應提出完整說明。","二、「國立高中職體育班巡迴傷害防護員」本年度編列2,500萬元，較上年度的300萬元，增加8倍之多，請說明具體增加內容？"],["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347、","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項下「1.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原列5,320萬元，提案凍結2,000萬元，俟體育署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為配合推動12年國體育班特色招生，教育部欲輔導高中職體育班依據課程綱要落實教學輔導，實施特色課程，也編列經費提升體育班師資專業教學訓練知能，以及協助高中職體育班發展等，但上述卻未列詳細計畫，如何執行並達到目標？","2.爰此　建請凍結2,000萬元，俟體育署就上述意見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348、","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1.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原列5,32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高中職優質化」為12年國教核心政策方向之一，體育署配合推動體育班特色招生，以輔導高中職體育班實施特色課程，卻未能見其規劃內容，諸如「協助高中職體育班發展」，協助目標之擇定與依據為何？一個班級中有不同的體育項目，其賽事時程偶有錯開，且相關體育班教師反映學生於課業之跟進有其困難，相關問題又如何解決？「辦理高中職體育班評鑑」，體育班之性質差異，如何訂定評鑑內容？又如何有一致的標準？"],["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349、","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1.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原列5,32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體育署於預算說明中表示，「推動體育班課程教學優質化」項下編列預算5,320萬元，係為配合推動十二年國教體育班特色招生；提升師資專業教學訓練知能；建立學生課業及生活輔導制度；協助高中職體育班發展、評鑑及訪視，以及高中職體育班巡迴傷害防護員等。","二、然體育署輔導高中職體育班實施特色課程之規劃內容為何？又，建立學生課業及生活輔導之工作內容應一體適用，單為體育班規劃輔導有因人設事之嫌，宜再加考慮。","三、體育署應就「高中職體育班實施特色課程之規劃」及「建立高中職體育班學生生活及課業輔導」兩項工作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350、","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項下「2.培育學校體育運動人才」原列2億2,900萬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俟體育署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體育署為培育學校體育人才編列上億元經費，然而何以經費編列項目卻顯狹隘？如(1)辦理運動績優生升學輔導、(2)獎勵縣市政府進用專任運動教練及增置巡迴專任運動教練或運動傷害防護員、(3)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4)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頒獎典禮、(5)推動學生游泳與自救教學及水域安全教學等。如何定義「學校體育人才」？為何僅編列推動游泳相關經費？其餘經費也是多進行事後獎勵，卻缺少制度化的培訓措施，如何培育體育人才？","2.爰此　建請凍結5,000萬元，俟體育署就上述意見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351、","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2.培育學校體育運動人才」之「(5)推動學生游泳與自救教學及水域安全教學」原列7千萬，建議刪減3千萬元。","說明：","1.為配合馬英九總統而提出以四年為一期的「泳起來專案」，教育部與體委會規劃12年120億元計畫，目前將進入第二期。但根據審計部99年度、100年度、101年度審核報告指出，審核費時而延宕發包，花費大筆預算興建泳池後，卻發生經營困難呈現虧損狀態、救生員經費來源無著、使用情形欠佳等情形，若再加上因應電價調漲、營運成本增加，導致許多蚊子泳池出現。","2.根據審計部調查，中等以下學校有游泳池且有使用者計330校，其中未依規定配置足額救生員者有61校，應配置救生員139人，但實際進用僅67人，未達一半，差額高達72人。另未依規定備妥救生器材或部分器材已逾有效期限者46校；部分學校投保游泳池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金額未達規定之最低保險金額300萬元。體育署拚命補助各學校整改建游泳池，但相關安全措施卻未能及時趕上，無異致學生於危險之中。","3.另於預算書第25頁，亦有「辦理學生水域運動方案」，其中也包括水域安全教育等業務，顯有重複編列預算之嫌！"],["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52、","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2.培育學校體育運動人才」之(5)推動學生游泳與自救教學及水域安全教學，原列7,00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現今中等以下學校之救生員與救生器材配置仍有不足，部分學校之游泳池公共責任意外險投保金額甚至未達最低300萬元之下限。教育部於推動游泳與自救教學時，應優先督促各級學校切實補足救生人力與保險缺口，以免置學生於危地。"],["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353、","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3.辦理運動競賽與學校體育活動」之「(6)辦理學生水域運動方案」，原列1千7百萬，建議刪減50%。","說明：","1.為配合馬英九總統而提出以四年為一期的「泳起來專案」，教育部與體委會規劃12年120億元計畫，目前將進入第二期。但根據審計部99年度、100年度、101年度審核報告指出，審核費時而延宕發包，花費大筆預算興建泳池後，卻發生經營困難呈現虧損狀態、救生員經費來源無著、使用情形欠佳等情形，若再加上因應電價調漲、營運成本增加，導致許多蚊子泳池出現。","2.根據審計部調查，中等以下學校有游泳池且有使用者計330校，其中未依規定配置足額救生員者有61校，應配置救生員139人，但實際進用僅67人，未達一半，差額高達72人。另未依規定備妥救生器材或部分器材已逾有效期限者46校；部分學校投保游泳池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金額未達規定之最低保險金額300萬元。體育署拚命補助各學校整改建游泳池，但相關安全措施卻未能及時趕上，無異致學生於危險之中。","3.另於預算書第24頁，亦有「推動學生游泳與自救教學及水域安全教學」計畫，就水域安全之業務，顯有重複編列預算之嫌。"],["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54、","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4.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原列5億1,914萬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其餘額刪減1億元。","說明：","一、本計畫項下，著重於「整改建學校游泳池」及「協助學校游泳池經營管理」，共編列1億5,000萬元，此無疑是為迎合馬英九的泳起來專案。對於單一運動獨佔將近三分之一預算，相較於其他各種運動共同分配三分之二預算，顯不公平。","二、根據審計部調查，中等以下學校有游泳池且有使用者計330校，其中未依規定配置足額救生員者有61校，應配置救生員139人，但實際進用僅67人，未達一半，差額高達72人。另未依規定備妥救生器材或部分器材已逾有效期限者46校；部分學校投保游泳池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金額未達規定之最低保險金額300萬元。","三、體育署拚命補助各學校整改建游泳池，但相關安全措施卻未能及時趕上，無異致學生於危險之中。"],["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355、","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4.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原列5億1,914萬元，建議刪減1億元。","說明：","1.本計畫項下，著重於「整改建學校游泳池」及「協助學校游泳池經營管理」，共編列1億5,000萬元，此無疑是為迎合馬英九的泳起來專案。對於單一運動獨佔將近三分之一預算，相較於其他各種運動共同分配三分之二預算，顯不公平。","2.根據審計部調查，中等以下學校有游泳池且有使用者計330校，其中未依規定配置足額救生員者有61校，應配置救生員139人，但實際進用僅67人，未達一半，差額高達72人。另未依規定備妥救生器材或部分器材已逾有效期限者46校；部分學校投保游泳池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金額未達規定之最低保險金額300萬元。體育署拚命補助各學校整改建游泳池，但相關安全措施卻未能及時趕上，無異致學生於危險之中。"],["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56、","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4.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原列5億,1914萬元，建議減列6,000萬元。"],["刪減理由：","一、本項預算原列5億1,914萬元，其中僅「整改建學校游泳池」一項便編列1億2,000萬元之多，約佔本項預算之20%。然相對觀之，教育部雖於硬體方面編列大量預算，但游泳池經營管理（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游泳池救生員）預算僅編列3,000萬元，軟硬體經費配當有再行考量之空間。","二、又查，現今中等以下學校之救生員與救生器材配置仍有不足，據審計部資料顯示，中等以下學校有游泳池且有使用者共330校，其中有61校未配置足額生人員；部分學校之游泳池公共責任意外險投保金額亦未達最低300萬元之下限。","三、教育部應將預算優先用於補足救生人力為是，爰提案減列6,000萬元。"],["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357、","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項下「0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4.整備學校運動場地設備器材」，原列5億1,914萬元，建議凍結1億元。","說明：計畫旨在提供學生較佳之運動場地設備器材，原立意良善；然項下「興建學校游泳池」及「協助學校游泳池經營管理」編列1億5,000萬元。「泳起來專案」之實施行之有年，其績效相對於經費之投入，堪稱無感，甚至部分受補助者迄今未動工。然此幾乎是延續泳起來專案的泳池興建管理計畫，以單一運動項目，幾佔三分之一預算，實有可檢討之處。除硬體之設備興建改建等硬體設施外，「經營管理」實際上應納入軟體部分，亦即「安全措施」項目，根據審計部調查，中等以下學校有游泳池且有使用者計330校，其中未依規定配置足額救生員者有61校；應配置救生員139人，實際進用僅67人，差額高達72人。另未依規定備妥救生器材或部分器材已逾有效期限者46校；部分學校投保游泳池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金額未達規定之最低保險金額300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358、","第1目「學校體育教育」編列1,671,734千元，其中「(1)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經費」項下原列「輔導推動學生社區棒球發展及成立頂尖大學棒球聯盟」預算1,500萬元，建議刪除500萬元。"],["刪減理由：","一、103年度教育部體育署以「促進優質學生棒球運動」為名，編列「輔導推動學生社區棒球發展及成立頂尖大學棒球聯盟」預算1500萬元，然頂尖大學棒球聯盟與現有棒球聯賽功能多有重疊，實無須疊床架屋，另起爐灶；且103年度最終並未成立頂尖大學棒球聯盟。","二、經函詢104年度「成立頂尖大學聯盟」相關預算分配與細部工作計畫，體育署回覆表示：「本案將就棒球聯賽部分持續鼓勵學校組隊參加，非針對特定學校辦理賽事，採開放參與方式辦理，謹提供大專校院103學年度棒球運動聯賽競賽規程供參，相關經費持續作為推動大專棒球發展。」","三、由上可見，體育署雖於104年年度預算編列編列「輔導推動學生社區棒球發展及成立頂尖大學棒球聯盟」預算15,00萬元，然預算項下之「成立頂尖大學棒球聯盟」已無執行計畫，104年度賡續編列同名同額之預算項目實為不當，應予刪除。"],["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359、","第2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第一項業務費第八點「臨時酬金121萬元」、第二項設備及投資第二點「推動線上公文簽核系統增修70萬元」，共計原列191萬元，建議凍結100萬元。","說明：體育署編制人數124人，相關臨時酬金復編列121萬，而未知具體工作內容；雖部分庶務性質工作為臨時酬金給付事項，然預算說明上看不出編列相關臨時人力之作用。此外，「線上公文」之配置應有一定規格，列增修費用意味所有體系均須編修，抑或體育署採取之系統有別於他人？爰提案凍結上開經費共100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360、","第2目「一般行政」編列1億7,760萬1千元，其中業務費項下原列「〈18〉首長特別費15萬8千元，建議全數凍結，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由國際棒球總會舉辦之第一屆世界12強棒球賽預計將於2015年11月於臺灣舉辦，然至目前為止，仍未見體育署就該賽事提出具體完善之組訓計畫，僅止於口頭表示將協同中華棒協拜會中華職棒大聯盟，爭取中職球員加入。","二、體育署身為體育事務主管機關，對於國家代表隊之組訓事宜應居於主導地位，為國家代表隊協調出最有利之機制，避免組訓單位出現權責不符之情，此為部首首長不可推託之職責。","三、爰此，茲提案凍結體育署104年度首長特別費15萬8千元，待體育署以書面提出具體完善之組訓計畫，經教育文化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36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項下「特別費」，原列15萬8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為迎合馬英九愛游泳及泳起來專案，體育署拚命補助各學校整改建游泳池，但相關安全措施卻未能及時趕上，無異致學生於危險之中。根據審計部調查，中等以下學校有游泳池且有使用者有330校，其中未依規定配置足額救生員者達61校，應配置救生員139人，但實際進用僅67人，竟未達一半。另部分學校投保游泳池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金額未達規定之最低保險金額300萬元。","二、關於「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審計部查核該計畫，認為有諸多違失之處，如，部分國民運動中心計畫執行進度落後、補助作業要點未對興建用地日後另有用途部分作規範，設施完工後，恐僅能短期使用、民國99及100年度補助計畫，仍有澎湖縣立體育場所屬場地─壘球場、棒球場、田徑場整建計畫等23件未辦理核結事宜等。","三、針對「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審計部查核該計畫，認為有諸多違失之處，如，未及早訂定設置標準，肇致各市縣新設自行車道型態紊亂、補助計畫分年提報，缺乏整體性考量、部分受補助之自行車道間有設施破損或設置不當等等。"],["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姚文智","362、","第1目「國家體育建設」，其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3對退休退職人員給付之三節慰問金」原列15萬元，提案予以全數刪除。","說明：","體育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分支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其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5萬元，作為退休退職人員給付之三節慰問金。因中央政府財政困窘，慰問金亦缺乏法源依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為撙節政府開支，提案將15萬元全數刪除。"],["提案人：姚文智　　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363、","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原列1,991萬6千元，提案減列300萬元。","說明：","台北市舉辦2017世大運，行政院於籌辦計畫和場館設施興建工程編列了89億，但世大運現階段爭議不斷，體育署職掌中央對地方政府之申辦國際賽事補助業務，相關紛爭難辭其咎。此外，仁川亞運發生棒球項目後勤裝備未到位之情況，身為督導單位的體育署，應該負起相關責任，爰此，提案減列300萬元。"],["提案人：姚文智　　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364、","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1體育行政及督導」，原列1,991萬6千元，建議刪減1,000萬6千元。","說明：","「體育行政及督導」今年度編列1,991萬千元，較上年度的1,176萬5千元，增加815萬1千元，增幅高達69%。其中通訊費、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委辦費、物品、國內旅費等都大幅成長，大陸地區旅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費，更是上年度所沒有，為避免公帑使用浪費，體育署應予詳加說明。"],["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365、","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1體育行政及督導」，原列1,991萬6千元，建議刪減500萬元。","說明：","一、「體育行政及督導」今年度編列1991萬千元，較上年度的1,176萬5千元，增加815萬1千元，增幅高達69%。項目包括運動政策法規等研究研習、選手教練企業等表揚、季刊之發行；其中通訊費、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委辦費、物品、國內旅費等都大幅成長，大陸地區旅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費，更是本年度新增使用。然則我國運動政策似是隨波逐流，包括基礎之發展或培養均未見體育署針對相關運動政策有具體方向。為避免預算浮濫，建議刪減500萬元，且體育署應針對上開事項予以說明。"],["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366、","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1體育行政及督導」原列1,991萬6千元，建議減列400萬元。"],["刪減理由：","一、「體育行政業務」今年度編列預算數為1,991萬6千元，較上年度增列815萬1千元，漲幅將近70%，其中大陸地區旅費部分所列明之參訪事項，另有其他運動產業先進國家可供參考，不知赴中國考察之實際意義何在，應全數減列。","二、本年度通訊費用、按日按件酬金、委辦費用、物品及國內旅費皆有所成長，體育署應翔實列明增列原因。","三、一國體育文物保存良善與否，攸關一國體育產業之振興。體育署將文物蒐整保存展示及成立體育文物館事宜，以獎補助方式交由民間團體自行辦理，缺乏整體文化保存及永續發展經營概念，應再行檢討為是。"],["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367、","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01「體育行政及督導」，原列1,991萬6千元，提案全數凍結。","說明：本計畫內容包括辦理規劃整體體育運動政策；擬制定、修訂個性體育運動法規；彙整體育運動資訊業務；充實建置體育E化平台；辦理體育文物彙整、保存及展示等業務；另也執行有關國民體育運動宣導、加強體育運動人才培育等業務。然以上各項計畫均未見體育署提供完整資料說明辦理情形？多項計畫績效或成果等書名資料亦尚未提供，無法得知103年各項計畫辦理成果？"],["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368、","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01體育行政及督導」，原列1,991萬6千元，建議凍結2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體育行政及督導」今年度編列1,991萬千元，較上年度的1,176萬5千元，增加815萬1千元，增幅高達69%。其中通訊費、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委辦費、物品、國內旅費等都大幅成長，大陸地區旅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費，更是上年度所沒有，為避免公帑使用浪費，體育署應予詳加說明。"],["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69、","「體育行政業務」項下「業務費」之「(6)一般事務費」，原列429萬元，建議刪減二分之一。","說明：","體育署辦理「擴增體育運動資源、加強體育人才培育等」，為何只與中國交流（編列53萬元）？其他國家亦多有發展成熟之運動休閒服務業及運動產業，體育署應拓展國際視野，而非只看中國。"],["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370、","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編列5,976,761千元，其中赴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148萬1千元，建議減列75萬元。"],["刪減理由：","一、本年度國家體育建設項下編列赴大陸地區旅費共148萬1千元，然其中部分出國計畫既未列明前往地區，亦未列明擬拜會單位。","二、赴大陸地區計畫中工作內容說明，擬藉助參訪機會，吸收中國體育專業學校及相關中等學校之體育行政、教學、設施與管理之經驗，以及瞭解運動場館輔導與管理機制。然就承辦大型運動賽會經驗而言，除中國外，日本、南韓等地皆有豐富經驗；此外，歐美等地亦有多個城市具有承辦大型體育賽事之經歷，體育署應更加強與歐美日韓等地區之交流合作，爰提案減列赴大陸地區旅費75萬元。"],["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371、","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編列59億7,676萬1千元，其中「大陸地區」旅費原列148萬1千元，提案減列50萬。","說明：","體育署104年派員赴大陸計畫總計19次，其中編列於「國家體育建設」項下共12次，經查內容不外乎奧會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國際運動會籌備人員交流、大學體育行政人員交流、大專校院體育運動交流、中等教育體育業務交流、績優運動學校教練交流，相關交流目的皆類似。其次，我國於國際體育賽事常受中國打壓，顯現交流成果不佳，爰此，提案減列50萬。"],["提案人：姚文智　　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372、","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原列1億9,365萬2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其餘額刪減1,000萬2千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育署99年度起積極推動「泳起來專案」，104年度體育署將該計畫名稱改為「水域運動發展計畫」，內容仍是換湯不換藥。","二、根據審計部調查，「泳起來專案」99-102年度為第1期，所需經費33億8,290萬元，核定補助16億7,878萬元。期間共核定159校辦理新改建及整修游泳池，尚未完工驗收者15校，其中有5校尚未完成工程發包作業，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又已完工使用者114校，其中未支援鄰近學校教學使用者51校（44.74%），未對外開放者60校（52.63%），未提供予鄰近學校使用亦未對外開放者34校（29.82%），顯然未達當初設定之資源共享目標。","三、「泳起來專案」另一績效指標為游泳合格率檢測，惟根據統計，有關國立高中職畢業生之檢測合格率，100-102年度分別為42.89%、36.39%、36.15%，遠低於全國平均值（49.50%、51.67%、55.45%），且有逐年下降趨勢，績效欠佳，有待檢討。"],["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373、","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01「推展全民運動」，原列1億9,365萬2千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說明：","1.本計畫較103年減列960萬元原因為何？減列項目與計畫內容？","2.根據103年預算資料，體育署將進行推動12年的「泳起來！」計畫，然今年（104年）預算書內該計畫卻消失？業已推動4年之「游起來」計畫是否改名？或進行計畫調整？","3.102起陸續編列270萬元、103年編列300萬元執行城市運動調查其辦理情形為何？運動調查結果有何推廣應用？","4.103年新增150萬元規劃辦理「體育健康資訊雲業務」，具體成果為何？然104年預算書內該計畫亦消失不見？是否已辦理完成或是改成其他計畫名稱？"],["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374、","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原列1億9,365萬2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育署99年度起積極推動「泳起來專案」，104年度體育署將該計畫名稱改為「水域運動發展計畫」，甚至此前「整備學校運動器材」乙項投入三分之一於校園泳池之興建。整個來說，只是將泳起來專案的延續計畫散成子計畫。","二、審計部指出，「泳起來專案」第1期（99-102年度），核定補助16億7,878萬元。期間共核定159校辦理新改建及整修游泳池，其中(一)尚未完工驗收者15校，(二)5校尚未完成工程發包作業，(三)又已完工使用者114校，其中未支援鄰近學校教學使用者51校、未對外開放者60校（同時未提供予鄰近學校使用亦未對外開放者34校）。不論是工程問題或是政策方向在核定上就有問題，於使用效能上，顯然未能使資源共享。該方案之績效、後續指標之追蹤，以及相關方案之整合，均有賴體育署主持；爰提案凍結四分之一，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375、","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項下「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1億3,002萬2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其餘額刪減3,002萬2千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行政院98年提出「打造運動島計畫」，計畫期程自99至104年度、總經費16億元。惟觀其調查統計結果，102年有運動的人口比例為82.1%，僅比去年增加0.1%；有規律運動的人口比例為31.3%，也只比去年增加0.9%；另民眾對於公眾運動場所設施的滿意度為55.6%，反比去年下滑3.2個百分點。各項績效值顯示該項計畫效益有限，難以將台灣打造成運動島。","二、體育署公布102年體育運動政策白皮書中提及，未來將規劃實施「國民運動卡」。目前規劃情形如何？"],["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376、","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項下「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1億3,002萬2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行政院98年提出「打造運動島計畫」（99至104年度、總經費16億元）。然相關運動島之規劃，囊括各種運動項目。其中民間經常辦理之路跑、單車行等，於打造運動島中亦多有提出相關活動。對「打造運動島」之統計結果，「有運動的人口」比例自100年之82.1%，102年僅增加0.1%；有規律運動的人口比例為31.3%，也只比去年增加0.9%。","二、相關計畫興建地方運動場館，而民眾對於公眾運動場所設施的滿意度為55.6%，反比去年下滑3.2個百分點。各項績效值顯示該項計畫效益有限，「運動島」之打造方式恐須再研議。且102年運動政策白皮書提及規劃實施之「國民運動卡」，102年底體育署曾謂「預計在明年下半年推動國民運動卡」。教育部體育署署長何卓飛表示，「希望藉由運動和發卡銀行的結合推行國民運動卡，未來預計建置一個資訊平台，以多卡通用的方式推動，提供民眾更多優惠。此外，也希望刷卡累積到一定額度，能將部分經費轉為運動基金」。然103年已邁入10月，卻未見運動卡之推展情況。"],["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377、","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1推展全民運動」項下「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1億3,002萬2千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打造運動島」計畫自執行以來，對我國運動人口之提升比例幾無影響。又據行政院調查統計結果，民眾對於公眾運動場所設施之滿意度較去年下滑3.2個百分點，顯示該項計畫效益有限，是否應持續執行不無疑問。","二、本案凍結經費應由體育署就「打造運動島後續執行狀況及工作規劃」提出專案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378、","第11款第3項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推展全民運動經費」─「輔導地方政府與相關團體」原列63,630千元，本席爰提案凍結三分之一，共21,210千元。","說明：鑑於中華代表團於上屆大陸廣州亞運中，一共拿到13金16銀38銅共67面獎牌佳績，本屆韓國仁川亞運卻大幅退步，掉到10金18銀23銅共51面獎牌（其中奧運項目僅佔7金），過去擅長的跆拳道項目更只拿下1金，已有警訊，顯見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方針有誤，以致選手於國際賽事表現不佳。因此，爰提案凍結體育署是項預算。"],["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簡東明　　陳碧涵　　陳淑慧","379、","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編列59億7,676萬1千元，其中「01推展全民運動」之「2獎補助費」原列1億87萬2千元，提案凍結2,000萬。","說明：","體育署長年以來已推動全民運動之名進行各項補助，然後補助對象長久以來均偏重於全國性運動團體舉辦之活動，補助標準不一，全由行政單位濫權解釋。其次，部分全國性運動社團有特定政黨介入之影子，有違「推動全民運動」之精神。爰此，提案凍結2,000萬，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姚文智　　何欣純　　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380、","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02「推展競技運動」原列5億4,762萬4千元，提案凍結1億元，俟體育署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教育部為發展競技運動，特編列相關經費予以扶植。其中為推廣基層棒球，使其普及化、生活化，研擬「強棒計畫」，編列1億9,930萬3千元，然經查行政院尚未核定該項計畫，因此，在預算編列之妥適性上有所不當。","2.爰此　建請凍結1億元，俟行政院在立法院審議預算期間核定計畫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蔣乃辛　　何欣純","381、","「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原列5億4,762萬4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日前台灣男籃代表隊在亞錦賽中擊敗中國隊、打進4強，提振我國籃運風氣，得到國內諸多球迷和觀眾一致關心，卻拿不到任何獎金；再更早之前我國桌球好手莊智淵參加桌球世錦賽，奪下雙打冠軍，卻因為桌球雙打項目已非奧運項目，因此無法領到第2等第1級的300萬獎金，僅能拿下第2等第3級的90萬，且這90萬還要跟另一名選手陳建安平分。","二、根據國光獎章和獎助金現行的規定，一共分成3等9級，獎金依據等級從最高1,200萬到15萬，但對頒發的賽事和單位，有一定的限制。體育部門獨尊奧運，體育單項須實質列入奧運項目，這是尋求齊頭式假平等，國光獎章制度的僵化由此可見，國光獎章制度實有通盤調整之必要。台灣體育資源本來就有限，體育資源應依照能見度、國民參與度做為調整依據。是以，若對比體育署一季就花了近2千萬元在宣導廣告上，體育署對於體育選手的照顧與獎勵顯然太少。"],["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382、","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02「推展競技運動」，原列5億4,762萬4千元，提案凍結1億元。","說明：","1.本計畫經費較去年減列1億1,960餘萬元，預算大幅減少之原因為何？減列項目為何？","2.強棒計畫內包括深耕基層棒球紮根工作等各項細部工作計畫辦理情形為何？執行成果？另本計畫為延續型計畫，卻未見體育署依預算法之規定將相關資料（如計畫總經費、分年預算數等）揭露於預算書內，難以得知該計畫尚有多少經費？還要執行幾年？績效亦難以評估？","3.另本計畫補助國訓中心辦理「提升國家競技實力之運動醫學暨科學補助計畫」，具體內容為何？"],["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383、","「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提升國家競技實力之運動醫學暨科學輔助計畫」，原列2,056萬4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體委會自99年開始，迄104年度計投入將近億元投資被體育強國視為成績精進必備的「提升國家競技實力之運動醫學暨科學輔助」相關計畫，用以委託辦理運動心理、運動生物力學、運動生理、運動醫學及運動訓練等多面向研究，以期運用研究成果，提升我國競技運動水準。但2012倫敦奧運的成果卻是令人失望的，成績遠不及2000年雪梨奧運以來各屆的成績。"],["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384、","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1.(3)委辦費用」，原列1,620萬元，建議凍結500萬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育署推展我國運動風氣之養成，歷年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諸多活動。其中中華民國棒球協會連年受補助，且歷年於單項協會補助款一項補助屢屢逾千萬；近二年「振興棒球運動總計畫」更補助棒協超過八千萬。","二、然相關補助之效益及對我國體育訓練之成效，或可從補助方式、軟硬體規劃方式重新檢討。諸如103年度之威廉波特代表隊選拔出現的違規出賽等諸多受質疑與詬病之情事，在在顯示體育署之補助未能達原預期效果，甚至反使我國運動風氣之養成有倒退之嫌。","三、爰建議凍結500萬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385、","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2獎補助費」，原列5億1,666萬5千元，建議凍結2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近年來因國際賽事規模變革之故，舊有國光獎章分級制度顯已過時，亟待改善。然在預算編列中未見體育署提出因應之道，編列數仍承襲前一年度預算數。","二、依據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自99年至102年，體育委員會（現體育署）皆自二備金動支大量金額，預算編制顯然與實際情形不符。","三、又，依據體育署回函資料，102年度國光獎金核發數達1億3757萬之多，然查103年、104年預算數，皆較102年核發數相差甚多。體育署應切實評估獎補助費核發需求，如實反應於預算編列之上。","二備金補助數額表"],["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386、","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5)強棒計畫編列1億9,655萬2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體育署為完善我國棒運發展環境，於99年至102年期間編列10.25億元辦理「振興棒球運動總計畫」，然該計畫除對於棒運文化振興之績效仍有待商榷，在國家隊之組訓機制設計上亦有設計失當，權責不明之情。","二、繼振興棒球計畫之後，體育署自103年起賡續辦理四年期「強棒計畫」，預計總經費達18億之多，但綜觀「振興棒球運動總計畫」之辦理情形，「強棒計畫」能否達至預期目標，實令人擔心。","三、強棒計畫預計自103年起開始實行，但計畫至今未經行政院核可，後續執行進度能否切實符合預期，不無疑問。","四、補助基層棒運隊伍與棒運選手為振興棒運之重要環節，但應更加重視棒運文化傳承及文物保留，促成棒運休閒產業鍊發展，結合觀光休閒旅遊，開創城市行銷特色為是。"],["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387、","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2.(5)強棒計畫」，原列1億9,655萬2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體育署為改善我國整體棒球環境，於99至102年度辦理「振興棒球運動總計畫」，總經費10.25億元，惟績效顯未如預期。體育署復推出「強棒計畫」，計畫期程自103年至106年，四年總經費18億元。但體育署再多花將近一倍的經費是否能達成預期目標，仍有待檢驗，不應只著重在數量的增加，而更應著重於棒球運動質的提升，尤其更應強化棒球運動產業的發展，輔導地方政府發展區域棒球產業聚落，舉辦優質棒球賽事，結合城市觀光，以帶動城市行銷。"],["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388、","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2推展競技運動」項下「2.(5)強棒計畫」，原列1億9,655萬2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育署99至102年度辦理「振興棒球運動總計畫」，以提升我國棒球風氣之養成與基礎體育運動，經費規模10.25億元，然績效顯未如預期。台灣棒球代表隊在102年世界棒球經典賽首度打進前八強，體育署順勢出台「強棒計畫」（103年至106年，總經費18億元）。","二、但體育署再多花將近一倍的經費是否能達成預期目標，仍有待檢驗。振興棒球運動計畫元計培養基層棒球隊、社區棒球隊與球迷，然執行前後成長幅度部高（基層棒球隊自801隊成長至880隊），反而球迷票房流失（平均3681人/場降至3550人/場）。其實棒球運動風氣之養成，不應只著重在數量的增加，而更應著重於棒球運動質的提升，尤其更應強化整體運動產業的發展，並結合地方政府之發展區域策略，例如規劃出棒球產業聚落、區域性舉辦優質棒球賽事等，如有整體之規畫，亦能結合城市觀光。","三、綜上，本項經費建議凍結5,000萬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389、","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編列59億7,676萬1千元，其中「02推展競技運動」「2獎補助費」項下「強棒計畫之健全職業棒球發展制度」，原列200萬元。提案凍結200萬元。","說明：","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編列59億7,676萬1千元，其中「02推展競技運動」「2獎補助費」項下「強棒計畫之健全職業棒球發展制度」，原列200萬元。中華職棒25年至10月8日為止，單場平均票房為5,082人，較去年平均人數6,079人下滑16.4%。今年除無像去年曼尼旋風外，轉播紛爭導致人數下滑也是主因之一。經統計除統一獅和Lamigo桃猿隊票房較去年成長，義大犀牛及中信兄弟象皆明顯下滑，顯見職業環境急需全面檢討，體育署應提出對策，讓職業進入穩定狀態，並努力讓傳聞已久的第五隊實現。爰此，提案凍結2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姚文智　　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390、","第11款第3項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3)推展國際體育經費」原列204,274千元，本席爰提案凍結100,000千元。","說明：鑑於體育署對於「仁川亞運游泳培訓隊訓練事宜赴美國喬治亞大學移地訓練」獨斷專行，情形如下：","102年6月，體育署先向匈牙利徵詢派遣教練來台負責訓練，因不願支付其機票費用而作罷。","102年8月，體育署改向喬治亞大學徵詢指派教練來台。","103年1月，再要求國立體育大學教練配合訓練。","但以上過程皆不順利。","最後，103年3月，體育署強行要求「中華民國游泳協會」納入其年度計畫訓練，需花費總經費約800餘萬元。","103年4月，體育署更揚言：若游泳協會不予同意，將不予補助泳協「優秀及具潛力運動選手計畫」。","體育署反覆無常、專橫無理，導致培訓計畫斷斷續續，選手們無所適從，最終，本屆亞運游泳項目得牌數為0。","因此，爰提案凍結體育署是項預算。"],["提案人：孔文吉　　簡東明"],["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391、","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03「推展國際體育」，原列2億427萬4千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說明：","1.本計畫內容之一為拓展國際活動空間，積極參與國際體育活動；爭取辦理國際運動賽會與體育會議；加強國際體育組織交流等，然未見提供103年辦理情形為何？","2.增加兩岸體育運動交流103年辦理成果為何？","3.2017年世大運籌辦情形？體育署與台北市政府如何進行分工？各場館建設進度？能否如期完工？其餘如選手村、交通狀況、現場志工培訓等重要相關作業之進度？"],["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392、","有鑑於教育部體育署長年編列經費委託中華奧會、大專體總、高中體總、殘障體總及智障協會等辦理相關國際兩岸體育交流業務，惟體育署無法對各總會如何運用委辦經費、辦理選手選拔等事宜進行有效監督，屢發生某項賽事長期由固定選手代表參賽，爰針對11款3項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推展國際體育」原列2億427萬4,000元，擬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潘維剛　　江啟臣　　蔣乃辛　　陳淑慧","393、","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中03「推展國際體育」原列2億427萬4,000元，凍結2,042萬7,000元。","說明：","一、該筆經費中編列1億3,600萬元辦理世大運籌辦計畫與補助經費，惟觀之體育署104年度對於2017世大運計畫之相關預算編列說明，僅羅列補助概要，卻未有補助細目之說明，不利於預算審議，爰此凍結該筆經費2,042萬7,400元，待體育署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2017世大運預算經費實際編列籌劃與補助細目，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394、","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3推展國際體育」之大陸地區旅費，原列90萬4千元，建議刪減50萬元。","說明：","1.雖然計畫名曰「推展國際體育」，但就旅費觀之，國外旅費編列570千元，大陸地區旅費卻編列904千元，明顯偏重兩岸體育交流，就連體育也傾中。"],["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395、","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編列59億7,676萬1千元，其中「03推展國際體育」項下「輔導2017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備計畫」，原列1億3,600萬元。提案刪減3,000萬，其餘1億600萬全數凍結。","說明：","為爭取即舉辦世大運，行政院在100及101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補助台北市政府，102年度開始編列補助台北市場館設施興建工程及籌備工作，102年編列了3億1,220萬，103年編列4億5,850萬，今年續編1億3,600萬。世大運現階段爭議不斷，「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立法院凍結世大運預算，當時內政部即函文台北市政府預算未過不得動工，豈料北市府仍強行無預警進入預定地剷樹毀林；相關運動場館經費遭批浮濫，如：(1)、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2)、許多場館都是「日拋型」，世大運結束就要拆除(3)、大專院校的田徑場地擬改建為足球場，賽事結束後，又將回復為田徑場，以世大運足球項目共84場賽事來看，每場比賽的場地費高達2,200萬元。(4)、擊劍、柔道、跆拳道等賽事將在南港展覽館舉行，共投入1.6億元，但該場地現多用於舉辦演唱會，屆時賽後仍需移除所有硬體設備、場地需復原。(5)、擬投入6,000萬元的危險海域翡翠灣整建游泳項目場地(6)、花288億蓋大巨蛋不能打國球？場地規格國際棒總9月底確認。","爰此，提案減列3,000萬，其餘1億600萬全數凍結，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姚文智　　何欣純　　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396、","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3推展國際體育」項下「2.(8)輔導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備計畫」，原列1億3,600萬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其餘額刪減1,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為舉辦2017世大運，行政院及體育署從100年度即開始編列相關預算，預計總經費89億2,790萬5千元，其中籌備計畫38億餘元，場館設施興整建工程51億元。104年度編列籌備計畫1億3,600萬元，興整建工程經費16億6,680萬元。","二、惟本計畫重要工程「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顯見籌辦過程輕率、亟待檢討改善。"],["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397、","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之「03推展國際體育」項下「2.(8)輔導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備計畫」，原列1億3,600萬元，建議全數凍結，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為舉辦2017世大運，行政院及體育署自100年度起便編列相關預算，至106年世大運前預計編列總經費89億2,790萬5千元；其中籌備計畫約38億元，場館設施興整建工程51億元。104年度編列籌備計畫1億3,600萬元、興整建工程經費16億6,680萬元。","二、然則相關工程之興建，多為針對此賽事之特定目的而興建，似未衡量區域發展、供需、日後運用之規劃；其中爭議不短的「選手村」更是自預定地選址便屢遭抗爭，游泳池追加預算，據傳為完工後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重新興建所致。可見體育署在抗爭處理與場館規劃上都顯得輕率。爰提案相關經費全數凍結，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　　","398、","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3推展國際體育」之「輔導2017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備計畫」，原列1億3千6百萬元，建議凍結5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為舉辦2017世大運，行政院及體育署從100年度即開始編列相關預算，預計總經費89億2,790萬5千元，其中籌備計畫38億餘元，場館設施興整建工程51億元。104年度編列籌備計畫1億3,600萬元，興整建工程經費16億6,680萬元。","2.惟本計畫重要工程「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顯見籌辦過程輕率、烏龍不斷。"],["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　　","399、","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3推展國際體育」中「獎補助費」之「輔導2017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備計畫之軟體器材等總經費」原列136,000千元，予以凍結10,000千元。","說明：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3推展國際體育」中「獎補助費」之「輔導2017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備計畫之軟體器材等總經費」原列136,000千元，並未說明補助哪些籌辦事宜，卻編列大筆補助經費，且2017世大運相關補助經費在「整建運動設施」之「獎補助費」也有編列大筆預算，故本預算恐有浮編浪費之嫌，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0,000千元。"],["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　　","400、","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04「整建運動設施」，原列50億3121萬1千元，提案凍結10億元。","說明：","本計畫經費較上年度增列25億餘萬元，大幅增加項目與原因？另本計畫內有多項延續性計畫如國家運動園區興整建計畫、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聯建設計畫及新增之2017年世大運籌辦計畫等，各項計畫103年辦理情形、整體計畫至今之執行成果、預算執行率等未見提供詳細資料說明，難以了解各計畫至今執行績效成果？"],["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401、","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中04「整建運動設施」原列50億3,121萬1,000元，凍結7億元。","說明：","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資料，103年度至目前為止各地國民運動中心興建進度落後，計有部分國民運動中心設計規劃作業延誤、部分案件雖已完工，然未通過驗收，導致補助款項未能發放等缺失，審計部亦於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提出指正，顯見國民運動中心興建顯有缺失，爰此凍結該筆經費7億元，待體育署檢討現有方案執行，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　　"],["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　　","402、","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部體育署單位預算，其「國家體育建設」項下「整建運動設施」原列5,031,221千元，凍結百分之十。","說明：有關103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國家體育建設」項下「整建運動設施」合計編列新台幣5,031,221千元。查該計畫係為普設國民運動中心等休閒設施，改善國民運動環境、運動場地綠化及簡易運動場地維護整修及辦理運動公園興設、簡易運動場地維護整修、簡易運動場地維護整修等工作。然在地方運動場地之興建或整建工作，該業務推動進程緩慢，無法有效擴展運動人口及活絡地方運動產業，且國民運動中心及運動公園興設後常有虧損或閒置情形，實有浪費國家公帑。爰建議歲出預算工作計畫「國家體育建設」項下「整建運動設施」計畫乙項，該計畫合計編列新台幣5,976,761千元凍結百分之十，俟向立法院說明執行成效、提出檢討報告，並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　　","403、","「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原列50億3,121萬1千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本次服務貿易協議台灣對中國開放「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運動場館營運服務（高爾夫球場外）。」政府近年來提出多項有關體育場館興建之重大體育建設計畫，如改善國民運動環境、打造運動島等，經費總計高達上百億元，計畫內容包含：補助地方政府興建體育設施200餘座、完成50座國民運動中心等，在這些場館中，多數都是以BOT或OT方式營運，未來若允許大陸得以進駐營運，等同是台灣用國家資源蓋好場館，讓中資來營運、獲利。基此，104年即辦理兩岸運動場館人員交流互訪。","二、再從我國運動服務業各產業家數及類型來看，資本額小、小型場館為主力經營模式，市場競爭趨於飽和。此次開放中資進入經營運動場館市場，等於是讓原本經營不易的市場，競爭更為激烈。且未來政府開放中資經營或投資大型場館，如在台灣舉行國際賽會，該場館卻是由中資獨資營運，會否發生在國內舉辦國際賽事，卻禁帶中華民國國旗，甚至中方場館營運者要求嚴格落實「奧會模式」的衝突？","三、從業人員利益受損：以運動服務業來看，勞動報酬佔營業成本比重最大，超過5成，如引進中國勞動成本較低的相關從業人員，恐對現行從業人員勞動條件造成衝擊。中資經營運動場館業門戶洞開後，未來大陸選手若循相關管道順勢登台，將威脅本土教練的生存。國內適合運動科系學生、選手的求職管道並不多，運動中心教練不乏國手、選手級人物駐場擔任體適能教練，若開放對岸人才來台，台灣相關科系學子勢必更難求職。又台灣運動場館設施之使用，常以會員制方式，需繳交費用加入成為會員，始可使用所提供之各項運動設施，如開放中資進入經營運動場館，未來將更有利於中國掌握我國人包括信用卡等個人資料。"],["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404、","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中「業務費」原列24,411千元，予以凍結1/10。","說明：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中「業務費」原列24,411千元，其主要為輔導辦理改善國民運動環境及公民營運動場館等，然檢視其相關成效，多數國民運動環境仍亟待改善，其經費並未完整到位，顯見預算執行率不彰，故為監督體育署有效落實本計畫經費，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10。"],["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　　","405、","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2.設備及投資──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原列11億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計畫之辦理內容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興整建及國家射擊訓練基地─公西靶場興整建等，計畫期程98至104年度、總經費46億2,421萬8千元。該計畫屢次變更、工程延宕，經審計部調查：","一、體育署對於國訓中心整體規劃配置內容，一再改變，猶疑不定，且前經監察院糾正後，仍未妥適擬訂整建計畫，再次發生先期規劃欠周、執行策略猶疑不定等違失，延誤重大計畫之推動，並造成歷次支付巨額服務費用4,873萬餘元之規劃設計成果，遭廢棄不用或未能完全發揮應有效益。","二、體育署辦理公西靶場整建計畫，延誤基地內高速公路用地變更作業，影響計畫之執行；又對於國工局代辦工程採購專案管理，審查委託技術服務案作業成果欠缺效率，體育署亦未覈實控管計畫期程，嗣後再辦理修正計畫，延宕完工時程。"],["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406、","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2.設備及投資──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原列11億元，建議凍結3億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計畫」（98至104年度）係興整建「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及「國家射擊訓練基地─公西靶場」之用等，總經費46億2,421萬8千元。然計畫內容屢次變更，整體規劃配置經監察院糾正後，仍未能妥適擬定整建計畫。其中，歷次支付服務費用以為規劃設計成果約計4,873萬元，迄今遭廢棄不用。而因計畫之延宕導致工程延宕基地內高速公路用地變更作業並影響計畫之執行，其委託技術作業成果欠缺效率，且相關計畫未能控管計畫期程之進行，屢屢修正，實需通盤檢討。故動結前開案件三億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407、","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1)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18億元，建議凍結12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期程99至104年度，總經費116億6,000萬元，預計興建32座國民運動中心、改善國民運動設施350座及40座游泳池冷水改溫水。該計畫截至102年底止，累計預算數51億2,862萬餘元，累計執行數46億1,618萬餘元，執行率90.01%，核定補助32座國民運動中心及349座國民運動設施。","二、審計部查核該計畫，認為有諸多違失之處：(1)部分縣市政府未依規定落實初審作業，致未取得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之案件仍送該署審查；(2)部分國民運動中心計畫執行進度落後；(3)補助作業要點未對興建用地日後另有用途部分作規範，設施完工後，恐僅能短期使用；(4)雲林縣「西螺大橋週邊高灘地運動場地及相關設施建設工程」及嘉義縣「民雄鄉立游泳池整建計畫」等設施核有使用率偏低或閒置；(7)民國99及100年度補助計畫，仍有澎湖縣立體育場所屬場地─壘球場、棒球場、田徑場整建計畫等23件未辦理核結事宜等。"],["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408、","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1)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18億元，建議凍結9億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理由：","一、「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至102年底止，計畫執行率約為90%，執行進度尚算合理，然該計畫經審計部查核後發現諸多違失之處，體育署應對後續改善計畫加以說明：","1.部分縣市未落實初審作業，未取得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之案件仍送該署審查。","2.部分運動中心興建計畫執行進度落後。","3.補助作業要點規範有所疏漏，導致部分設施完工後有未能長期使用之可能。","4.澎湖縣立體育場所屬場地─壘球場、棒球場、田徑場整建計畫等23件計畫為民國99年、100年補助計畫，但至今仍未辦理核結事宜。"],["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409、","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1)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原列18億元，建議凍結三分之一，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計畫」（99至104年度），總經費編列116億6,000萬元，預計興建32座國民運動中心、改善國民運動設施350座及40座游泳池冷水改溫水。截至102年底止，累計預算數51億2,862萬餘元，累計執行數46億1,618萬餘元（執行率90.01%），核定補助32座國民運動中心及349座國民運動設施。","二、然而相關計畫於審計部查核中，指正諸多違失之處，包括部分縣市政府未依規定落實初審作業；部分國民運動中心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因補助作業要點未對興建用地日後另有用途部分作規範，故設施完工後恐僅能短期使用；審計部查核並指出，雲林縣「西螺大橋週邊高灘地運動場地及相關設施建設工程」及嘉義縣「民雄鄉立游泳池整建計畫」等設施核有使用率偏低或閒置等，自初審、土地規範、使用率或閒置等處置方式，體育署應就上開式項進行說明，並提出「改善國民運動環境與打造運動島計畫」後續處理避開前開問題之方案，故凍結該經費三分之一，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410、","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2)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原列4億4,000萬元，建議凍結2億元，其餘額刪減4,00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育署依據臺灣北、中、南、東部及離島等各地區之城鄉風貌、精緻商圈、遊憩資源與地方文化特色，統合相關單位已建構完成之自行車道，訂定「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計畫期程自98至101年度，總經費40億元）及「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計畫期程自102至105年度，總經費11.6億元），以建構優質運動休閒與打造環島自行車道路網。","二、審計部查核該計畫，認為有諸多違失之處：(1)未及早訂定設置標準，肇致各市縣新設自行車道型態、標線、標誌紊亂；(2)補助計畫分年提報，缺乏整體性考量，致部分受補助之規劃設計案，遲未進行工程施作；(3)部分市縣自行車道提報完成公里數與圖說不符，或標線未依道路法規設計；(4)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因辦理跨域整合建設推動平臺前置作業，致補助案件遲未核定，影響計畫執行進度；(5)部分受補助之自行車道間有設施破損或設置不當等。"],["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411、","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2)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原列4億4,000萬元，建議凍結2億元，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體育署依據各地區之特色，統合相關單位已建構完成之自行車道，訂定「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建設計畫」（98至101年度），編列總經費40億元；並訂「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連建設計畫」（102至105年度），編列總經費11.6億元。","二、前開計畫規劃用以建構優質運動休閒環境，並整合打造環島自行車道路網。然而各縣市原設與新設之自行車道型態、標誌乃至標線紊，新設立者亦有未能統合之情事，造成使用者有所不便；審計部查核計畫並指出，此計畫之補助計畫分年提報，故缺乏整體性考量，因而部分受補助之規劃設計案，遲未進行工程施作；此外，尚有提報里程數與圖說不符、標線未依法規設計、辦理跨域整合建設推動平臺前置作業而遲未核定、設施破損或設置不當等。"],["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412、","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3)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賽會場館設施興整建工程」，原列16億6,680萬元，建議凍結5億元，其餘額刪減6,680萬元，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為舉辦2017世大運，行政院及體育署從100年度即開始編列相關預算，預計總經費89億2,790萬5千元，其中籌備計畫38億餘元，場館設施興整建工程51億元。104年度編列籌備計畫1億3,600萬元，興整建工程經費16億6,680萬元。","二、惟本計畫重要工程「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顯見籌辦過程輕率。"],["提案人：陳亭妃　　姚文智"],["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413、","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3)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賽會場館設施興整建工程」，原列16億6,680萬元，建議全數凍結，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為舉辦2017世大運，行政院及體育署從100年度即開始編列相關預算，預計總經費89億2,790萬5千元，其中籌備計畫38億餘元，場館設施興整建工程51億元。104年度編列籌備計畫1億3,600萬元，興整建工程經費16億6,680萬元。","二、惟本計畫重要工程「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顯見籌辦過程輕率、烏龍不斷。建議全數凍結，待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414、","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之「3.(3)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賽會場館設施興整建工程」，原列16億6,680萬元，建議凍結50%，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為舉辦2017世大運，行政院及體育署從100年度即開始編列相關預算，預計總經費89億2,790萬5千元，其中籌備計畫38億餘元，場館設施興整建工程51億元。104年度編列籌備計畫1億3,600萬元，興整建工程經費16億6,680萬元。","2.惟本計畫重要工程「選手村」之預定地於選址過程中即風波不斷，遭民眾抗爭，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顯見籌辦過程輕率、烏龍不斷。"],["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15、","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編列59億7,676萬1千元，其中「04整建運動設施」之「3獎補助費」項下「辦理2017台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場館設施興整建工程」，原列16億6,680萬元，提案凍結1億688萬元。","說明：","為爭取即舉辦世大運，行政院補助各縣市政府編列賽會場館設施興整建工程經費，今年編列16億6,880萬元。然而，相關運動場館經費浮濫爭議不斷，如：(1)、游泳池部分亦傳出完工後卻發現不符國際標準需再追加預算重新興建(2)、許多場館都是「日拋型」，世大運結束就要拆除。(3)、大專院校的田徑場地擬改建為足球場，賽事結束後，又將回復為田徑場，以世大運足球項目共84場賽事來看，每場比賽的場地費高達2,200萬元。(4)、擊劍、柔道、跆拳道等賽事將在南港展覽館舉行，共投入1.6億元，但該場地現多用於舉辦演唱會，屆時賽後仍需移除所有硬體設備、場地需復原。(5)、擬投入6,000萬元的危險海域翡翠灣整建游泳項目場地(6)、花288億蓋大巨蛋不能打國球？場地規格國際棒總9月底確認。爰此，提案凍結1億688萬，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姚文智　　何欣純　　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416、","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中「獎補助費」之「2017台北市界大學運動會籌備計畫之相關運動場館興建工程等總經費」原列1,666,800千元，予以凍結1/10。","說明：第4目「國家體育建設」項下「04整建運動設施」中「獎補助費」之「2017台北市界大學運動會籌備計畫之相關運動場館興建工程等總經費」原列1,666,800千元，惟預算說明粗略，並未說明興建哪些新的世大運場館設施，故為監督體育署落實本計畫經費，故本項預算予以凍結1/10。"],["提案人：黃志雄　　呂玉玲　　陳淑慧　　孔文吉"],["417、主決議：","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屬於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時程自102年起至106年底止，由中央政府每年編列繼續性經費補助，但體育署卻未依預算法相關規定在104年度預算書中將全部計畫內容列出，不利本院審查亦不符法制。爰決議要求體育署於一個月內進行檢討並將具體資料說明以書面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呂玉玲"],["418、主決議：","根據教育部提供資料顯示，全國（不含台北市與新莊地區）國民運動中心興建計畫進度嚴重落後，至103年9月底止僅完工3座，大幅落後原有計畫！爰決議要求體育署立即檢討施工未達進度之工程，提出相關改善計畫，積極督導執行單位，並將檢討與改善報告以書面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呂玉玲"],["419、決議：","我國不乏優秀運動選手，在籃球、棒球、高爾夫、羽球、網球、撞球、跆拳道、舉重、超馬等項目，表現皆讓全世界刮目相看。然而我國對於運動人才的培育付之闕如，投注資源的缺乏，導致近年來常有選手出走、轉國籍的情事或是傳言發生，衝擊我國運動人才培訓的士氣。","爰建請體育署檢討目前相關人才培育政策，從培訓到未來生涯輔導，從制度面至環境面，提出整體性計畫。並應積極思考尋求外界協助，例如企業，進行贊助之可行性，以豐富體育人才培育之財源。"],["提案人：陳碧涵"],["連署人：蔣乃辛　　黃志雄"],["420、主決議：","「泳起來專案─提升學生游泳能力檢測合格率及游泳池新改建行動方案」為馬英九個人興趣，也是教育部為迎合而列為重大政策，該計畫期程自99年度至102年度，總經費8億7,840萬元，其中102年度所需經費2億4,140萬元編列於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教育─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分支計畫，而99年度至101年度各年度預算則編列於教育部「學校體育與衛生教育─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分支計畫。惟截至計畫到期日（102年底）尚有15所學校新建及整修游泳池尚未完工驗收，而工程不足經費，卻要由以後年度的預算去支應。","經查：(一)、102年度單位決算書未將該計畫列入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表，資訊未做到透明公開。(二)、部分受補助整修游泳池之學校，至今尚未開工。(三)、新改建游泳池執行成效計有3項未達計畫檢核指標值。","綜上，泳起來專案第1期計畫之期程已於102年度到期，多項計畫檢核指標仍未達成，教育部體育署應查察第1期缺失現象，究竟是哪個環節出問題為要，而非一直要求學校新建游泳池。是以，特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檢討改善方案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421、決議：","現有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雖有針對青年奧運奪牌者，頒予國光獎章殊榮，然卻未給予獎助學金之鼓勵，青年奧運實施已兩屆，是國際著名賽事之一，且選手奪牌實屬不易，若無從小有計畫性、連續性的訓練，則要在國際運動舞台上發光發熱、為國爭光難能登天，且青年奧運與奧運、亞運等同屬著名國際賽事，其奪牌獎勵實不應有所差距，行政院體育署應於三個月內研擬修改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增列青年奧運奪牌選手亦能比照頒予獎助學金之鼓勵，來鼓勵我國青年選手為國爭光。"],["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422、主決議：","為利於我國體育選手參與國際賽事，爭取競賽佳績，有關我國參與各項國際賽事之代表團成員組成事宜，教育部體育署應以滿足代表隊所需之功能性成員之前提進行編組，避免官員因視察所需而佔用代表團隊職員名額。","如確有訪視、考察之需求，應另行於預算書中編列公務出國預算為之，以避免代表團隊職員一心二用，貽誤選手賽事需求。"],["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423、主決議：","棒球賽事不僅在國內廣受民眾歡迎，亦是我國爭取國際曝光機會的重要運動。近年來，由於國際棒總開放職業選手參與國際成棒賽事，中華成棒代表隊為在各項國際賽事中突破重圍，必得大量徵召國內職業棒球選手與諸多旅外職業選手參與賽事。","為使我國成棒代表隊之組訓事務順暢進行，教育部體育署應仿效日本，主導設立職業聯盟與業餘協會混一之常設組訓委員會，追蹤、觀察國內外職業選手與業餘選手近況，事先擬定各級國際賽事之組訓方案與時程，積極協調職業選手參賽事宜，以利我國在國際賽事中爭取佳績。"],["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424、主決議：","近年來因國際賽事規模變革之故，就有國光獎章分級制度顯已不符時宜，然體育署於預算編列中並未針對此一狀況妥善處理，預算編列數仍承襲前一年度預算數，顯有不當。","此外，依據主計總處公布之「中央政府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自99年至102年，體育署（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皆自二備金動支大量金額用以補助國光獎金，顯見體育署於預算編列上未能切實符合實際情況，應加以改善。","又查我國女子舉重選手於103年仁川亞運賽事中總和成績雙破世界記錄，行政院雖已指示額外加發一百萬元國光獎金以資獎勵，然此項獎勵為齊頭式獎勵，未依賽事等級及記錄層級加以區分。","爰此，體育署應針對現行各類、各級國際賽事之國光獎章與獎金額度重行檢討，並應對選手破國際運動會各單項賽事紀錄，以及突破世界紀錄時，依賽事層級給予額外獎金，以茲鼓勵。"],["提案人：鄭麗君"],["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425、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水球比賽為世界四大比賽（奧運、世界錦標賽、亞運、世界大學運動會等）之必辦項目，也為「水上運動」四種主要項目之一。而我國將於2017年舉辦世界大學運動會，屆時我國將會具備水球比賽的會內賽資格，為求國家競技運動之延續與發展，及培養我國水球隊伍於2017年世大運中得以有好成績之表現，並顧及選手之榮譽與升學權益，體育署應盡速重新審議水球項目列入全運會之正式比賽項目。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26、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國內角力運動逐漸之盛行，全國各中小學也逐漸有學生投入角力運動之訓練，為提升學生參與角力運動訓練之興趣，教育部體育署於今年度修正「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時，應將全中運應辦項目擴增，不應長期僅限於12種應辦種類與1或2種選辦種類，以提升學生參與多元運動項目之興趣。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27、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國內體育活動之培養，仍須仰賴學生階段的三級訓練，並輔以業餘賽事之推動以提升國內體育運動人口之參與。教育部體育署身為我國最高體育主管機關，應盡速擬定國內各項主流運動之運動選手培訓計畫，強化從學生運動訓練至國內各項業餘賽事之接軌，並輔導補助各縣市政府或國營企業成立各項業餘運動隊伍，以培訓我國各項運動人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28、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我國學生棒球之教練因不具教師身分與資格，多以工友為學校主要聘任方式，然工友身分並不具備職務之保障，往往受到學校財務狀況影響導致學校棒球隊教練面臨解聘失業之危機，此種情況並不利於我國基礎棒球之發展。是以，為維護與健全我國學生棒球之發展，教育部體育署應研擬成立專案補助計畫，設定學校棒球隊教練之長期聘任專案，若學校球隊取得全國大賽前三名，或代表國家參與世界級棒球比賽獲得前三名佳績時，教育部體育署得專案長期補助學校棒球隊教練之薪資，以健全維護我國學生基礎棒球之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29、","「業務費」項下之「國外旅費」科目預算編列67萬4千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說明：","104年度編列旅費67萬4千元，安排派8人出國考察、視察、訪問次數為7次，包含美日、亞洲等地，等於一個人員花費公帑將近9萬元之多，惟內容僅不外乎行政人員交流、國際會議籌辦人員交流等。試問，為何教育交流事項需如此浪費，且未提出具體計畫內容，顯有消耗預算、浪費教育資源等情事。"],["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430、","「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項下「特別費」，原列15萬7千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觀之青年發展署102年度施政績效，卻僅提及台灣青年參與志工服務人次，其他有關青年生涯輔導的施政績效，如辦理生涯發展輔導人員培訓、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提供工讀及見習機會、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等，均未提及，是否成效不彰？","二、「推動大專青年公部門見習計畫」推動多年下來，未見具體成效，104年度預算編列235萬元，更較上年度的162萬元增加45%之多，青年發展署應考量該項計畫存廢，避免國家有限資源遭到浪費。"],["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431、","第11款『教育部主管』第4項「青年發展署」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原列3億486萬元，減列200萬元。","說明：","1.青年發展署102年度至104年度「青年生涯輔導」工作計畫分別編列1億0,652萬5千元、1億3,837萬5千元、1億4,973萬9千元，呈現逐年增加趨勢，該工作計畫以「促進青年生涯發展，提升青年就業競爭力」為關鍵策略目標，選定「生涯體驗及培力活動服務人次」為關鍵績效指標，惟相關績效指標定義不清，且未能充分反應施政情形。","2.經查，青年發展署104年度「生涯體驗及培力活動服務人次」關鍵績效指標之目標值，與行政院104年度施政計畫數據不同，此外「生涯體驗及培力活動服務人次」關鍵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過於簡略，無法客觀表達關鍵策略目標之各項績效。","3.綜上所述，青年發展署每年度皆編列「青年生涯輔導」相關預算，卻未能具體有效執行，實有檢改進之必要，爰提案刪減「青年發展工作」科目200萬元。"],["提案人：陳淑慧"],["連署人：潘維剛　　孔文吉","432、","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原列1億4,973萬9千元，建議減列4,973萬9千元。","說明：","一、青輔會102年改制為青年發展署，政府組織改造本為精簡組織、提升施政效能，但觀之青年發展署102年度施政績效，卻僅提及台灣青年參與志工服務人次，其他有關青年生涯輔導的施政績效，如辦理生涯發展輔導人員培訓、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提供工讀及見習機會、瀏覽RICH職場體驗網、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等，均未提及，是否成效不彰？","二、「推動大專青年公部門見習計畫」推動多年下來，未見具體成效，104年度預算編列235萬元，更較上年度的162萬元增加45%之多，青年發展署應考量該項計畫存廢，避免國家有限資源遭到浪費。","三、「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對象主要都是大專校院在學青年，今年更直接編列獎補助費給各公私立學校，故應由教育部高教司、技職司及各大專校院主政為宜，為免出現多頭馬車情形，且避免浪費國家公帑與社會資源，青年發展署疊床架屋之預算應予刪減。"],["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433、","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原列1億4,973萬9千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1.青輔會102年改制為青年發展署，政府組織改造本為精簡組織、提升施政效能，但觀之青年發展署102年度施政績效，卻僅提及台灣青年參與志工服務人次，其他有關青年生涯輔導的施政績效，如辦理生涯發展輔導人員培訓、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提供工讀及見習機會、瀏覽RICH職場體驗網、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等，均未提及，是否成效不彰？","2.「推動大專青年公部門見習計畫」推動多年下來，未見具體成效，104年度預算編列235萬元，更較上年度的162萬元增加45%之多，青年發展署應考量該項計畫存廢，避免國家有限資源遭到浪費。","3.「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對象主要都是大專校院在學青年，今年更直接編列獎補助費給各公私立學校，故應由教育部高教司、技職司及各大專校院主政為宜，為免出現多頭馬車情形，且避免浪費國家公帑與社會資源，青年發展署疊床架屋之預算應予刪減。"],["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34、","第2目「青年生涯輔導」項下「01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原列2,135萬9千元，建議刪減500萬，其餘凍結1500萬，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計畫項目下推動青年政策綜合規畫與研究、大專校院生涯輔導、參加國際青年生涯發展會議與國際組織交流等，然近年來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有關青年政策之綜合規畫與研究，除各單位之青年輔導發展計畫拼湊能得出圖像外，未能見到青年發展署有一綜合盤點規劃之政策。","二、「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對象主要都是大專校院在學青年，今年更直接編列獎補助費給各公私立學校，故應由教育部高教司、技職司及各大專校院主政為宜，為免出現多頭馬車情形，且避免浪費國家公帑與社會資源，青年發展署疊床架屋之預算應予刪減。","三、此外，諸如我國青年研究者升等問題、流浪教師問題、高學歷失業問題、青年心輔等相關議題，現下情況皆為哪裡失火救哪裡，以至於輪流失火。","四、綜上，建議刪減500萬，其餘凍結1,500萬，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林佳龍　　鄭麗君","435、","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01「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原列2,135萬9千元，提案凍結1,000萬元。","說明：","1.102年教育部完成組改成立青年發展署主掌青年發展政策至今，我國青年發展政策方向是否已確定？","2.本計畫經費較去年增加1千餘萬元原因為何？增列計畫項目與內容為何？","3.有關青發署執行推動「大專校院生涯輔導工作」，103年辦理情形為何？對於協助青年職業試探、減緩畢業後待業時間有何具體幫助？"],["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436、","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中01「辦理青年生涯發展業務」原列2,135萬9,000元，凍結500萬元。","說明：","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雖每年編列青年生涯發展業務預算，輔導青年生涯發展，惟青年失業率居高不下，為我國勞動力失業主要族群，許多青年畢業即失業，必須待業半年至一年才能找到工作，造成就業困難，顯見生涯輔導措施未能實質幫助青年踏入職場，爰此凍結該筆經費55萬元，待青年發展署檢討現有方案執行，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437、","第2目「青年生涯輔導」下「02辦理青年職場體驗」，原列3,077萬5千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青年發展署102年度施政績效僅提及台灣青年參與志工服務人次，其他有關青年生涯輔導的施政績效（如辦理生涯發展輔導人員培訓、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提供工讀及見習機會、瀏覽RICH職場體驗網等），均未提及，且就當前之青年失業情況，青年發展署不應僅將「績效」現至於青年參與志工人數，更應有宏寬的角度推展青年事務。","二、項目下編列RICH職場體驗平台（整合各類工讀與公部門見習計畫等職場體驗），然多年推動卻未見成效。改制以連年增加編列預算，104年度預算編列235萬元，較上年度的162萬元增加45%之多，卻未有績效或預計達成目的之說明。故建議減列1,000萬元。"],["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438、","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中03「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畫」原列3,500萬元，凍結1,750萬元。","說明：","一、為協助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就業或就學，青輔會（組織改造後改隸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下簡稱青年署）自97年度起試辦「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期藉由提供職業訓練課程，協助青少年能回到學校就學或進入職場就業。經查每年度輔導青少年參訓人數僅數百人，輔導人數呈逐年減少趨勢、部分縣市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未能受益，執行公平性顯有疑慮，顯見該計畫執行卻有缺失，爰此凍結該筆經費1,750萬元，待青年發展署檢討現有方案執行，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439、","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單位預算，其「青年生涯輔導」項下「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計劃原列35,000千元，凍結百分之二十。","說明：有關103年度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單位預算，歲出預算工作計畫「青年生涯輔導」項下「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位就業青少年輔導」計劃原列35,000千元。目前原住民青年國中生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比例偏高，該署執行各縣市國中生畢業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計劃成效欠佳，各縣市培訓員額也分配不均，該署編列此預算無法有效降低國中生畢業未就業青少年。相關經費凍結百分之二十，俟向立法院說明歷年成效，並提出期程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440、","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04「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原列6,260萬5千元，提案刪除2,000萬元。","說明：","1.本計畫同去年一樣編列2,580萬元獎補助辦理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建立校園產學合作創新創業機制，然其102年、103年辦理成果僅為舉辦學習營、創業競賽等，此對於提高大專畢業生就業力、創業力有何具體助益？","2.本計畫減列青年創意教育培訓議題研究之原因為何？","3.本計畫承接辦理全國高中職智慧鐵人創意競賽如何與「青年創新培力」之核心目標有所連結？"],["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潘維剛　　呂玉玲","441、","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中04「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原列6,260萬5,000元，凍結1,500萬元。","說明：","一、青年署辦理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補助育成團隊與成立公司之比率未達5成，且營運中公司未達6成，顯見成效不彰，爰此凍結該筆經費1,500萬元，待青年發展署檢討現有方案執行，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呂玉玲"],["連署人：孔文吉　　陳淑慧　　蔣乃辛　　黃志雄","442、","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之「04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項下「2.辦理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原列3,100萬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本計畫係以發掘及扶助具發展潛力之新創公司為宗旨，學校或創業團隊提出申請計畫後，經審查通過即可獲得育成及創業補助款。","二、惟觀之該計畫推動成效：98年度至101年度共計補助創業團隊515隊，創業團隊順利成立公司並獲補助共263家（占總補助團隊515家之51%），但目前仍繼續營運者僅167家（占公司總數之63%），約有近百家公司已結束營業或被整併。","三、以輔導成立公司已有近百家結束營運來看，該計畫恐有申請單位係以取得補助款而非以維持企業營運為目的之情況發生，青年發展署應提出防範辦法，避免國家預算無端浪費。"],["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443、","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1節「青年生涯輔導」之「04辦理青年創新培力業務」，第二點「辦理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原列5,20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計畫項下「辦理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以發掘及扶助具發展潛力之新創公司為宗旨，學校或創業團隊提出申請計畫後，經審查通過即可獲得育成及創業補助款。然98年度至101年度該計畫推動成效，計補助創業團隊515隊，其中順利成立公司並獲補助共263家，目前仍繼續營運者僅167家，約有近百家公司已結束營業或被整併。","三、新創公司結束營業或整併有諸多原因，青年署是否持續追蹤、檢討後續辦理措施？以當前之辦法看來，仍承前做法，然青年署對相關後續追蹤未能有所了解。爰此，建議凍結1,000萬元，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444、","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原列6,544萬元，建議減列3,000萬元。","說明：","1.觀之青年發展署104年度預算，全署年度預算減少619萬5千元，但「青年公共參與」預算卻增加了501萬6千元，增幅8.30%，甚至比「青年生涯輔導」經費增幅（8.21%）還高，資源嚴重錯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青年發展署應將工作重點、有限預算置於幫助青年就業的業務上，而非在青年政策大聯盟等次要業務上編列過多的經費。","2.「促進青年政策參與」項下工作主要係推動「青年政策大聯盟」，該項計畫102年僅編列283萬3千元，103年大幅擴增預算至851萬6千元，104年度再增加為1,075萬元，兩年之間暴增將近四倍。然鼓勵青年關心公共事務及參與公共政策制訂之目的，不應只有會議討論，且參加者為少數，不足以代表所有青年之意見表達，有淪為政黨所用之嫌。","3.「推動青年社會參與」編列1,263萬5千元，計畫內容包括推動青年公共參與多元服務，然計畫內容過於空泛、未臻具體，為落實經費合理使用及公平補助，青輔會應提供施政績效及補助標準，以做為預算審議之參考！"],["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45、","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原列6,544萬元，建議刪除1,000萬元，其餘凍結3,000萬元，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一、觀之青年發展署104年度預算，全署年度預算減少619萬5千元，但「青年公共參與」預算卻逆向成長，增加501萬6千元（+8.30%），高於「青年生涯輔導」經費增幅（+8.21%）。然而近年來青年失業問題嚴重，且問題有越趨嚴峻的狀況。青年發展署應將工作重點、有限預算置於幫助青年就業及相關政策研擬的業務上","二、「促進青年政策參與」項下工作主要係推動「青年政策大聯盟」，於公共參與項目上相當空泛。鼓勵青年關心公共事務及參與公共政策制訂之目的，不應只有會議討論，而是廣納各種議題，兼採各種意見；參加者若僅為少數，不足以代表所有青年之意見表達，有淪為政黨所用之嫌。","三、為敦促相關經費運用之合理性，建議刪除1,000萬元，其餘凍結3,000萬元，待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何欣純"],["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林佳龍","446、","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原列6,544萬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其他餘額減列1,000萬元。","說明：","一、觀之青年發展署104年度預算，全署年度預算減少619萬5千元，但「青年公共參與」預算卻增加了501萬6千元，增幅8.30%，甚至比「青年生涯輔導」經費增幅（8.21%）還高，資源嚴重錯置。青年失業問題嚴重，青年發展署應將工作重點、有限預算置於幫助青年就業的業務上，而非在青年政策大聯盟等次要業務上編列過多的經費。","二、「促進青年政策參與」項下工作主要係推動「青年政策大聯盟」，該項計畫102年僅編列283萬3千元，103年大幅擴增預算至851萬6千元，104年度再增加為1,075萬元，兩年之間暴增將近四倍。然鼓勵青年關心公共事務及參與公共政策制訂之目的，不應只有會議討論，且參加者為少數，不足以代表所有青年之意見表達，有淪為政黨所用之嫌。","三、「推動青年社會參與」編列1,263萬5千元，計畫內容包括推動青年公共參與多元服務，然計畫內容過於空泛、未臻具體，為落實經費合理使用及公平補助，青輔會應提供施政績效及補助標準，以做為預算審議之參考。"],["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447、","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項下「01促進青年政策參與」之「推動青年政策大聯盟系列活動」之業務，原列1,025萬元，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教育部為強化青年諮詢功能，建立青年與政府間的溝通橋樑，欲推動「青年政策大聯盟」，雖然意旨說的冠冕堂皇，但外界質疑是在為政府宣傳各項政策及服務措施」，無疑是把提供建言的組織變成傳聲筒。"],["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448、","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2節「青年公共參與」0「推動青年社會參與」，原列1,263萬5千元，提案凍結1,000萬元。","說明：本計畫辦理青年公共參與知能培訓；推動青年公共參與與多元服務；另結合大專校院及非營利團體辦理青年社區參與行動計畫，藉此擴大青年行動發展與影響，103年辦理情形為何？具體成果？如何提高促進青年對公共事務之關心以及設置青年學子與政府溝通對話平台？青年政策大聯盟平台之辦理情形為何？"],["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449、","「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原列8,968萬1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觀之青年發展署最主要的核心業務「青年生涯輔導」預算增加的幅度，竟小於「青年公共參與」及「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此為資源嚴重錯置之現象。然而，現今青年失業問題嚴重，青年發展署應將工作重點、有限預算置於幫助青年就業的業務上，而非著重在青年政策大聯盟的政策宣導與青年壯遊等次要業務上編列過多的經費。"],["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450、","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01「推動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原列3,474萬元，提案凍結2,000萬元。","說明：本計畫內容之一為推動「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增進青年國際競爭力、培育青年國際事務人才，103年辦理情形為何？對於培育我國國際事務青年人才有何具體幫助？"],["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451、","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之「01推動青年國際參與及交流」之「推動青年參與國際（含兩岸）會議或活動」，業務費原列2,500千元，建議凍結40%。俟教育部體育署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說明：","1.本計畫擬邀請國際青年領袖及國際青年組織來台交流，然此國際又含所謂「兩岸」，在預算之配置上，中國與其他各國之比例為何？"],["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452、","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第3節「青年國際及體驗學習」03「推動青年壯遊體驗學習」，原列3,020萬元，提案凍結1,000萬元。","說明：103年辦理情形為何？根據教育部提供資料，104年本計畫減列強化青年壯遊服務及培訓青年旅遊志工等經費，原因為何？本計畫執行至今已在全臺建置超過40個壯遊點，對於推展台灣觀光、培育觀光人才、推廣台灣旅遊有何具體成果？"],["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453、主決議：","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協助大專畢業生創業，自98年起開始創業團隊補助計畫，並輔導創業團隊成立公司，截至102年底止共成立294家公司，但迄今已有120家公司結束營運，青年發展署卻未對公司後續情形進行了解及追蹤。為避免國家補助資源浪費，並將過去辦理結果提供未來政策訂定參考，爰決議要求青年發展署於三個月內針對已結束營運之120家公司進行檢討，了解過去營運情形及結束原因，並確認其餘174家公司目前營運狀況，將相關檢討及營運情形報告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呂玉玲"],["454、主決議：","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RICH職場體驗網履歷投遞人次作為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但履歷投遞人次不等於實際參與體驗人數。為確實衡量施政計畫執行成效，爰決議要求青年發展署於一個月內針對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進行檢討，重新考量以實際媒合或參與人數作為衡量準據，並將檢討及修正後之衡量標準等相關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案人：蔣乃辛"],["連署人：陳碧涵　　呂玉玲"],["455、主決議：","為協助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就業或就學，青年署自97年度起試辦「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期藉由提供職業訓練課程，協助青少年能回到學校就學或進入職場就業。102年度「青年生涯輔導－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輔導」分支計畫預算3,500萬元。","惟經查：(一)、每年度輔導青少年參訓人數僅數百人，即輔導人數呈逐年減少趨勢，計畫功能與執行成效應立即檢討改善。(二)、部分縣市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未能受益，亟需檢討該計畫執行的公平性。","綜上，青年署辦理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未考量各縣市培訓員額分布及培訓單位間績效評比，明顯失去公平合理性，故應針對上述缺失研謀改進，提升計畫執行效益。是以，特要求教育部於兩週內，將檢討改善方案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456、主決議：","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青年發展署推出之「英國青年交流計畫」每年參與民眾踴躍，而青發署每年度皆提供1,000個名額給與18-30歲之青年抽籤參與，並挑選出正備取名單公告上網，並於正取名單放棄後由備取名單遞補。然而，經多年實施後，正備取名單報到之情況並無額滿，雖尚有名額，但青發署並不會再就未錄取正備取名單之參與民眾進行抽籤，以補足1,000個名額。是以，為有效執行「英國青年交流計畫」，建請青發署應研議若正備取名單未能額滿1,000名名額時，應於未錄取正備取名單之參與民眾中進行抽籤，以落實1,000個名額之提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許智傑"],["連署人：鄭麗君　　陳亭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如果委員提案有相近者，為節省時間就一併進行併案討論，現在開始進行協商。","（進行協商）","主席：第1案及第3案同屬於規費部分，何委員欣純等所提第1案有關行政規費收入建議增列500萬，現在請何委員說明。","何委員欣純：針對規費收入的部分，本席原本要增列1,994萬，由於教育部在這個年度有增加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報名費收入，還有正規教育課程之認證中心申請認可的規費，未來會增加這兩項可以預期的規費收入。今年編列數也沒有比去年增加多少，由於去年實收數為2,941萬9,000元整，高於預算編列數，為了讓預算數更貼近實際數，本席才會建議應該要增列500萬。"],["吳部長思華：請國教司及終教司說明一下。","熊司長宗樺：謝謝委員關心規費的部分，有關閩南語認證的報名費，我們是在鼓勵中小學學生及一般老師，因此報名費只有100元，預估會增加收入100萬左右，離委員提案的500萬……","何委員欣純：應該這樣講，你們去年度的預算數是1,891萬7,000元，實收卻高達2,941萬9,000元，兩者差了1,000萬，這表示你們並沒有核實編列預算數。按照往年的經驗，可預估的實際收入會大幅增加，可是為什麼你們還這樣編列呢？","楊司長敏玲：國際司作以下說明，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近來年我們大量鼓勵華語文，因此都會有相關的鼓勵措施，而海外的華語文收入也是有增加的，包括華語文能力的認證考試及測驗人數都是有成長的，因此委員建議的規費部分，我們可以接受。"],["何委員欣純：可以增列嗎？","楊司長敏玲：可以，謝謝委員。","潘委員維剛：本席要請教一下，有關閩南語認證考試的問題，目前教育部對於國家的語文政策到底是什麼呢？針對英文的部分，國內有沒有相關的認證考試呢？還有我們有在辦全民英檢的認證嗎？本席認為華文及英文也都應該要辦……"],["何委員欣純：英文有在辦！","潘委員維剛：教育部並沒有辦，現在是學校教後就考試。目前的華語文認證是人家在海外學華語文，我們就給他們一個認證，本席不知道的是，為什麼我們自己的母語就要認證呢？","何委員欣純：這是很可憐的情況，因為母語推廣得不是很好。","潘委員維剛：我們必須進行全面的檢討，到底要以什麼為核心，還有未來台灣要如何去發展，這些都不是黨派的問題。大家可以去看「李光耀觀天下」，針對國家政策而言，我們不要自以為愛這塊土地，最後卻是在誤導，就像日本以後也會走向平庸。我們在人口及語文政策上到底要怎麼做呢？我根本不贊成別的語文還需要認證，但對於海外華文則沒有意見。部長，如果要辦的話，教育部對於英文及華文等都要辦認證，還有以後的越南文要不要辦認證，就是全部都要辦認證嘛！"],["主席：請語文認證的主管單位說明。"],["吳部長思華：終教司要不要說明目前認證的政策是什麼？"],["主席：請熊司長詳細說明現在有多少種語文的認證。","熊司長宗樺：目前教育部針對本土語文認證只有閩南語，客語是由客委會做，原住民則是原民會。之前對於閩南語都是鼓勵性質的，從99年開始開辦。現在中小學的部分，尤其是小學在教母語及師資培育的部分，這都需要經過閩南語的中高級認證，以上是本土語文的政策。其次，有關英文等相關語文，本部並沒有做認證，而華語文的國外任教是由國際司去做，因此教育部辦的認證只有上述的這兩部分。"],["主席：剛才熊司長講的是潘委員要問的嗎？","潘委員維剛：我覺得今天不要大中國，但也不要大閩南，為什麼教育部唯獨對閩南語去認證呢？客語是客委會在做嘛！","陳委員亭妃：如果可以不用認證，那我們就是趕快辦教育學分，而且還要有台語文的教育系，之後就可以讓他們直接當老師去任教，這樣就不用認證了。所有有關本土語文的部分，我們都不希望採用認證的方式，而是直接採取師資培育及聘任的方式，現在的問題在於教育部的政策無法配合，這要去問教育部啊！","目前台語文的師資是很困難的，因此才會採取師資認證的方式。現在教本土語言的師資，甚至會講台語就可以去任教了，難道這就是師資或教育嗎？當然不是啊！如果教育部表示從明年開始可以大力推動相關的教育學系，讓所有教台語文者都能具有老師資格，當然這部分就不需要了。其實，這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因此才會有閩南語認證、客語認證及原住民認證，假使今天這些都有師資及教育學分，也就是可以用正式的老師來聘任的話，我相信就可以不用認證了。","目前英文早已有英文系，我認為並沒有所謂的大中國思想，也沒有所謂的本土思想。最重要之處，就是要讓我們的本土教育可以紮根。"],["主席：請陳委員碧涵發言。","陳委員碧涵：有關語言認證的部分，其實各位可能將其窄化了，因為並非為了師資才來辦語文認證。我們在推展母語時，就會開始推動認證，比如原住民同學在不同階段會有不同的身分別，而且還必須通過他們自己的母語認證，這是一整套的配套作法，當然不是單純只為了老師去考認證，然後才有資格去教而已，事實上也沒有這樣的規定。","所有師資都必須經過全國的教師資格檢定，以及修過相關的教育學分，這都是從此系統去規劃的，所以教育部有必要說明清楚。剛才委員的疑問在於，如果本土語言是由教育部來認證，那麼語文教學的相關科目是不是要朝證照去推動呢？這是一種整體觀，不僅僅是為了師資的語文認定而已。","吳部長思華：我請師培司說清楚有關教師認證的部分，還有學生學習能力的情況，以及各種語文的認證制度到底是什麼。","張司長明文：剛才委員關心的是本土語言的母語認證問題，這與師資部分是兩件事情。本土語言的師資部分，是由支援人員及現職老師來做。師培司所培育的正式老師，誠如陳委員所講，他們要經過教育學程。"],["陳委員亭妃：現在在教本土語言的是誰呢？","張司長明文：有兩個來源，一個現職的中小學老師，另一個是母語的支援人員……"],["陳委員亭妃：認證的部分就是支援人員的來源。","張司長明文：這是條件之一，所以必須搭配，因為我們希望品質要好，所以才會去設定標準，讓支援人員……"],["陳委員亭妃：你怎麼會說是兩碼事呢？","張司長明文：我是說母語整體的設計，其來源就是……","陳委員亭妃：部長叫你講師資，你怎麼會說這是兩碼事呢？剛才你也說那是師資支援人員的來源之一，怎麼會是兩碼事呢？","張司長明文：當初在設立母語認證時，目的是希望我們的孩子從小就能學習……","陳委員亭妃：本席是說現在的狀況，比如只要會講台語者就可以去教台語文，可悲的就是這樣，因此才要去加強語文的認證能力嘛！","張司長明文：目前來說，師資培育與這個案子是沒有關係的兩件事情。","鄭委員麗君：我請教兩點，第一，前任蔣部長針對來源的部分，他已經承諾委員會，大學相關的本土語言系所的畢業生可以去教台語文課程，因此教育部也配合修代理教師進用辦法，在資格中增列專長優先授課，可是你們還沒有將這部分列入來源之一。目前你們是答應歸答應，即便辦法也修了，可是你們的認知還是沒有嘛！","第二，有關認證的部分，之前蔣部長也承諾，每年要提升多少比率呢？"],["吳部長思華：4年要達到6%。","鄭委員麗君：你們要將每年的比率做出來，因此委員的提案是很正確的，上述兩點請補充說明。由於委員會已經提案了，你們在質詢時也數度承諾過，本席請部長再說明一下。","陳委員亭妃：部長搞錯對象，你叫錯人說明了。","潘委員維剛：本席藉此機會要請教部長，我第一次到教育委員會，我發覺真得要站在一個台灣未來發展教育的態度來看待這件事情，對於母語教育必須做一個總檢討，比如台灣到底要如何發展，目前台灣的英文程度正在下滑中，與國際的接觸也在衰退中，這讓我感到非常非常的憂心。目前我們到美國留學的人已經變少了，如果大家都將留在這裡當成是小確幸來發展本土語言，其實我並不是不鼓勵，因為這是母語，所以我鼓勵大家回到家裡去講。基本上，母語要不要變成必修，我不僅不贊成在十二年國教將這部分當成國中及高中的必修課，甚至連小學都不應該必修。由於有人認為他們的母語不是閩南語，針對必修的部分，他們可以去選英文，請問部長可不可以這樣呢？","陳委員亭妃：請問潘委員，你的母語是什麼？"],["潘委員維剛：就是普通話、國語。"],["何委員欣純：那你到中國去講啊！","潘委員維剛：請你不要這樣講，你出去好了！"],["陳委員亭妃：你才出去！","潘委員維剛：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的教育及下一代該怎麼辦？"],["陳委員亭妃：都是被你們搞垮的！","潘委員維剛：這根本就是錯誤的政策，我們對於錯誤的政策要有及時回頭的勇氣，我在這裡要跟部長講，所有教育部的人都要了解，未來我們國家的競爭力在哪裡……","陳委員亭妃：什麼叫錯誤的政策？我們只要問潘維剛委員，你的母語是什麼？每一個人都有母語，你認為你的母語是什麼？每一個人認同的母語都不同，客家話、原住民語以及台語，我們認為我們的母語是台語嘛！那你認為你的母語是什麼？","潘委員維剛：不行，這要先講清楚，要不然要怎麼談？","陳委員亭妃：這這麼簡單，他認為他的母語是什麼嘛？你的母語，你就認為要必修，那我們的母語，你就認為不要必修，這是什麼邏輯？那麼孔文吉委員，你的原住民語要不要必修？要必修啊！對不對？","潘委員維剛：我覺得這是一個大政策，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好好討論。","孔委員文吉：我的母語是原住民語，是賽德克族語，母語跟英文都很重要，所以我要建議教育部，是不是先從原住民語開始試辦？好不好？"],["何委員欣純：有沒有聽到？他的母語是原住民語言。","孔委員文吉：聯合國所指出瀕臨消失的語言中，原住民語就有好幾個了……"],["鄭委員麗君：對啊！"],["孔委員文吉：先從原住民語開始試辦嘛！","陳委員碧涵：主席，我們今天在這邊審預算，我希望我們要好好執行審預算的任務；其次，我認為在整個教育政策推動時，我們要先跳脫只從母語的角度看教育政策，為什麼？我們國家的國民素養到底需要有哪些能力，這應該先放在我們心裡，母語當然很重要，母語在學校之外，包括家庭的角色等等，都有它的功能跟要求，我覺得現在教育部在做教育政策時應該全盤檢討，我覺得不只是在自己文化的傳承上，更重要的是我們下一代的公民，如何站在全球化的時空裡，可以有競爭力，所以我建議，我們先回頭把這些事情一項一項的做，教育部再針對我們國家的教育政策做全面性的……"],["何委員欣純：主席……","主席：好了，發言結束。讓主席先講話，你們剛剛已經都講很多了，現在先讓主席講一句話……","何委員欣純：那我也請求主席讓我發言，那我也舉手嘛！","主席：先讓主席把話講完，好不好？我們剛才討論何欣純委員所提第1案的提案，其實關於第1案，我們歲入預算的名目很多，也不是主要集中在閩南語語言能力的認證，主席唸給你們聽，這個考試報名費的項目包括辦理國外大學醫學與牙醫學系畢業生學歷甄試、留學生考試、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何委員欣純：是你們要自己講母語教育的。","陳委員淑慧：最後一項才是閩南語能力認證考試，所以它有一項、兩項、三項、四項、五項，一共有五項內容在做規費的收入……","何委員欣純：主席，這一件提案，本來教育部已經同意要增列了，是你們說要來討論母語教育，那就來討論母語教育啊！"],["主席：剛剛大家也充分表達意見了……"],["何委員欣純：不行……","主席：行政單位也尊重委員提案，增列500萬，我們是不是就這樣做增列呢？","何委員欣純：他同意增列這部分，我沒有意見，但是既然剛剛有其他委員會的委員開始講母語教育，那我們……","主席：沒有其他委員會的委員，全部在座的委員都是本委員會的委員……"],["何委員欣純：其他委員說要講母語教育……","主席：我們先審預算，這些意見我們另外再來討論……","何委員欣純：沒有，要討論就要討論到底……","主席：針對這個提案預算，我們已經處理完畢，我們的第1案就照委員的提案通過……","陳委員亭妃：主席，現在就是照委員的意見……","何委員欣純：我們也在舉手，為什麼他們可以講，我們不可以講……"],["主席：主席已經決議第1案……","何委員欣純：決議了，還是要讓我們講啊！"],["陳委員亭妃：我們有意見！"],["主席：照委員的提案通過。我們進行第2案。"],["何委員欣純：我們有意見……","主席：你自己的提案，自己還有意見？","何委員欣純：因為你不讓我講話，所以我有意見嘛！","主席：你們都講很多了，我已經決議了……","何委員欣純：為什麼他們可以講，我們不可以講？"],["主席：你剛剛也有講……我第1案……","何委員欣純：第1案處理完了，我沒有意見，但是我要講話，你不可以不讓我講話……"],["主席：主席現在進行我們的……"],["何委員欣純：開始你就講說…………"],["主席：我們現在要進行第2案……","陳委員亭妃：一開始我們都沒有……你們講完，我們要講……"],["何委員欣純：我們一定要講……"],["主席：好啦！","何委員欣純：因為剛剛其他委員講得好像我們母語教育的教學，沒有辦法養成一種台灣好公民的內涵，這我絕對不同意，母語教育跟公民教育不是相牴觸的問題……"],["陳委員亭妃：麥克風沒有聲音。"],["何委員欣純：關掉了？麥克風沒有聲音。","主席：何欣純委員，剛剛主席已經澄清這1,994萬裡面包括有5項的規費收入，我已經講完了，我們現在就進行……"],["陳委員亭妃：你要不要聽我們講？你講完了就聽我們講嘛！"],["主席：最後一次好不好？第1案我已經決議了。","陳委員亭妃：不是，我們最後一次……","主席：你可不可以再講一次就好了？好，陳亭妃一次，何欣純一次，就這樣子。"],["潘委員維剛：那我也要再講一次。"],["陳委員亭妃：好啊！那就一起講……"],["何委員欣純：我們還要再講其他……","主席：好，各一次，潘維剛委員一次，其他委員一次，各一次。","陳委員亭妃：沒有，他講完之後，我們要回應啊！","主席：為什麼？我們現在審預算，你們為什麼在討論……","陳委員亭妃：你要問你們的潘委員啊！不是我們，你要問你們的潘委員。"],["主席：現在已經做決議了……"],["何委員欣純：是他們先講的啊！"],["鄭委員麗君：……母語教育的是潘委員啊！問他們為什麼反對……"],["主席：每一位委員都有發表意見……"],["何委員欣純：他先講的嘛！","主席：現在大家意見不一樣，我們再另外找時間來討論，我們現在針對……"],["陳委員亭妃：沒有……"],["何委員欣純：要嘛就現在……","主席：主席，教育部都還沒回答我的兩個問題。部長，第一、認證比例，我們也通過要提升，明年就要改30%了，30%、30%以及40%；第二、師資來源要增加代理教師專長優先授課。我這兩個具體的問題，部長都沒有回答啊！","陳委員亭妃：部長，照辦。","鄭委員麗君：我剛才的問題，部長還沒有回答啊！","主席：你們先提供資料，我們先休息，讓他們修理麥克風。","陳委員亭妃：不是，不用提供……","主席：鄭委員要的資料，你們現在可不可以提供？","鄭委員麗君：不是資料的問題，而是部長立場的問題。"],["吳部長思華：剛才已經提供了……"],["陳委員亭妃：不是提供啦！就是問你是不是照辦？"],["吳部長思華：這裡面已經說明所有我們要做的事情了。","鄭委員麗君：部長要回應，因為你剛才……","主席：先修理麥克風，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我們繼續討論，針對剛才鄭麗君委員所提出有關母語推動的目標，請吳部長說明。","吳部長思華：謝謝委員的詢問跟指教，有關本土教育師資培養的部分，其實國教署都持續的落實跟推動，具體的作法以及目前達到的情形，容我請國教署補充說明。","林科長祝里：報告委員，我是國教署國中小組國科科的科長。有關本土教育教師培育分為兩部分，在職前培育的部分，由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研議規劃本土語文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項目及學分，而在現職在職教師的部分，我們其實已經修訂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的改進措施，同時逐年達成一定目標，103年底前要達成30%，104年底前要達成60%，105年底前達成100%現職教師教授本土語言應該通過本土語言認證的規定。103年的目標值是30%，目前達成率是50%，我們會持續透過統合視導補助地方政府開設研習課程，並通過教師的報名費等各項措施持續推動。在透過本土語言指導員期中、期初的培訓課程、學管課長會議以及局處長會議，我們也都會大力宣導。"],["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剛才回答的第一點是有關認證比例要增加30%，對不對？我們要聽的是部長的承諾，是不是依照原來的提案？就是從30%、60%到100%。","吳部長思華：是，我們是依照原來的計畫推動，到105學年度要達到100%。","鄭委員麗君：所以何委員的提案要求規費要增加，這是符合教育部的政策方向，也符合委員會提案的決議，這是第一點。第二、剛才的回應沒有回復我有關蔣前部長的承諾，就是大學本土語言系所可以以專長優先的方式來擔任師資，本席也請教育部修改代理教師進用辦法，把專長授課原則的文字列入，就可以讓這些大學系所的畢業學生優先當老師。你剛才沒有回應說明，這一件事是不是在進行？","吳部長思華：這部分是師培司的業務，還是國教署？","鄭委員麗君：部長，其實我每次請部長說明，我要的是部長的態度，其實他們都在做，但是部長應該要了解，所以我現在講，是要讓部長了解，這是我們先前委員會跟教育部達成的共識，這部分要繼續做，因此委員提案是非常合理的。","另外，我真的還是要非常語重心長和潘維剛委員說，潘維剛委員是在表達你個人的意見，但是我們要重申，絕大多數教委會的委員都認同教育部要積極推動本土語言的學習，因為每個人的母語都有同等權利被受重視，所以潘維剛委員不應該反對其他委員期待母語列為必修的立場，你的母語是中文，大家都拚命學中文，但有些人的母語是原住民語，我們的母語是台語或客語，它都應該要同等的被受重視，因此真的是不應該反對別人要學習本土語言，這是第一點。","第二、你提到競爭力，多元語言的能力就是一種競爭力，北歐國家的學生都可以講很多種語言，沒有一個國家是消滅自己的母語，而認為可以提升國家競爭力，我覺得這個觀念恐怕是需要修正的。","第三、英語叫外國語，不要混為一談，甚至我也主張大家可以學習第二外國語，很多國家學生也在學第一外國語、第二外國語，這沒有什麼問題的，多重語言能力本身就是一種很強的競爭力，所以這個觀念，我覺得真的是需要好好討論修正，否則我也很怕潘委員給教育部長壓力，導致本土語言跟母語教育又走回頭路。","所以請教育部再把本土語言以及相關的語言，例如越南語等等，有關母語的觀念再做個說明，不然我們有些委員可能最近剛來教委會，還搞不太清楚，事實上教育部對本土語言已經有定義了，對許多新住民的語言也有定義，我們把它定義為母語；本土語言就是指台語、客語以及原住民語言，這非常清楚，並沒有不清楚之處，我覺得這部分還是要在委員會裡好好討論。"],["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首先，針對我剛才發言時說「其他委員會的委員來……」，其實是口誤，這部分我更正，我要說的是「本委員會的其他委員」，這是第一點。","第二、我非常不認同剛才潘委員講的，如同鄭麗君委員剛剛所講的，好像我們講母語，國家的競爭力就會下滑，還說什麼我們不學英文，國家競爭力也會下滑，這是什麼邏輯？我可以認同母語、台語、客家語以及原住民語言，我也可以接受我們學習英語、法語或德語等等，這都是增加我們所有國民競爭力很好的一個條件，而這樣的條件是要由教育部制定語言政策，以及所有課綱裡對語言多元能力的學習，這是教育部的責任，也是我們大家的責任，所以不應該模糊焦點，搞得好像我們講台語的都很low，如果你到中南部，不會說台語或客語，那就換你很low！","第三、剛才陳碧涵委員也說了，母語教育、本土語言教學跟公民素質是如何如何，這個邏輯好像也是把它一刀切成兩斷，難道我們說台語的人，就沒有一個可以成為台灣有良好公民素質的人嗎？難道我們在國中小教母語、台語、客語以及原住民語言的老師，就不是一個好的台灣公民嗎？他就不能透過這樣好的語言課程，不論是透過教學或教材的安排，來傳達如何塑造一個台灣好公民的素質嗎？你們怎麼會把它一刀兩斷呢？然後告訴我們，我們這些支持母語教學以及本土語言教學立場的委員，我們好像就是不對，好像就不是為了提升我們台灣好的公民素質，也不是為了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主席：好了，何欣純委員，已經聽到了……","何委員欣純：主席，我還沒有講完。","主席：可以了，我們都已經聽到了……"],["何委員欣純：你要尊重我嘛！什麼叫夠了？","主席：我們今天已經讓你發言很多了，我們這個題目講這麼久……","何委員欣純：你給我發言的時間，你要讓我講完！我尊重你是主席，你也尊重我發言的權利！","主席：我們已經講這麼久了，差不多就好了。"],["何委員欣純：什麼叫差不多就好？"],["主席：還有其他委員要發言。","何委員欣純：那你等我講完，再邀請下一位委員。","主席：那你要講多久？如果你要講半小時，那我們不就要在這裡等你半小時？","何委員欣純：如果我要講半小時，你也要給我半小時啊！這是我們委員的一個權利啊！"],["主席：不行……","何委員欣純：而且我已經要發言結束了，你憑什麼打斷我？"],["主席：發言也有發言時間嘛！","何委員欣純：你有設定發言時間嗎？過去委員會的慣例有設定時間嗎？你這個主席做的這麼大，你限制其他委員的發言時間？","主席：我現在要進行預算的審查，我們還在第1案，請委員配合，……","何委員欣純：你不要打斷我的話，我說完就會收尾，但是你不要打斷我的話！你不要限制我的發言時間。","主席：我是建議你，已經可以了，讓下一個人講話，好不好？","何委員欣純：你就讓我說完，再讓其他委員發言。","主席：那你現在是要叫我限定時間嗎？重新限定時間，每一次發言限定2分鐘，這樣好不好？","何委員欣純：你讓我說完，你憑什麼打斷我的發言？我都還沒有說完，再多等5秒會死嗎？","主席：我是建議說好了，可以讓下一個委員講了。"],["何委員欣純：你讓我多講5秒鐘會怎麼樣嗎？"],["主席：你這麼兇幹什麼？你尊重一下好不好？"],["何委員欣純：那你也尊重我啊！","主席：我沒有不尊重你，我只是……","何委員欣純：我剛剛還沒講完，你幹嘛打斷我的話？你急什麼！就多給我5秒鐘啊！","主席：都已經幾個小時了，才處理1案而已。","何委員欣純：時間還很多，開會開到年底還可以，……","鄭委員麗君：主席，你這樣反而耽誤很多會議時間。"],["主席：尊重一下啦！"],["何委員欣純：你也尊重我啊！","鄭委員麗君：你讓委員講完，反而……"],["何委員欣純：你尊重我啊！我都還沒講完……","主席：再講1分鐘，好不好？"],["何委員欣純：為什麼麥克風又沒有聲音了？"],["主席：我的也沒有聲音。"],["何委員欣純：那今天不要審了！","鄭委員麗君：你這樣反而耽誤時間，讓委員講完嘛！"],["陳委員亭妃：麥克風又壞掉了。"],["何委員欣純：今天不要審了！"],["陳委員碧涵：我們的麥克風大概……"],["潘委員維剛：你先讓他講完。"],["何委員欣純：好了！不要審啦！我們今天就……","陳委員碧涵：沒有啦！我們還是要審，我們好好來審……","何委員欣純：主席，今天連這間辦公室的麥克風都在抗議，我也要抗議，所以今天不要審了！","潘委員維剛：你不發言，那我發言了。"],["何委員欣純：沒有聲音啊！他現在說連國小也不能是必修。"],["陳委員碧涵：沒有啊！國小本來就是必修。","何委員欣純：剛剛潘維剛委員說他覺得連國小也不用必修，你問他有沒有講這句話？"],["陳委員碧涵：這是委員剛剛說的？","鄭委員麗君：潘委員，你講這必修是一回事，但是你不應該說人家不要學，這是兩回事。","潘委員維剛：沒有，我沒有說不要學……","鄭委員麗君：你反對，你說連國小都不要學，學母語影響國家的競爭力……"],["潘委員維剛：不是……"],["鄭委員麗君：我覺得這樣不對。"],["潘委員維剛：本來是選修……"],["鄭委員麗君：但是你的發言已經涉及非常強烈的……","潘委員維剛：沒有，我是說選修，不是說不修……","陳委員亭妃：不是，你剛剛所有的過程就是在歧視人家的母語，真的！你這個……","潘委員維剛：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主席，我可不可以發言？"],["陳委員亭妃：還沒換我。"],["何委員欣純：我還沒講完。","陳委員亭妃：他還沒講完，而且要換我。"],["潘委員維剛：那你先講。"],["鄭委員麗君：：哪個國家講母語是沒有競爭力的？","何委員欣純：主席，我還是要嚴正的抗議，因為本委員會過去的慣例就是讓委員充分發言。在發言結束之後交給下一位委員發言我沒有意見，但是拜託主席要公正，不要在我還在講話的時候一直要打斷，我覺得我不受尊重，請你尊重我。我尊重你是主席，你也要尊重我發言的時間跟權利。我剛剛已經快要講完了，可是你打斷我，打斷之後我當然就開始抗議。你們要這樣鬧的話，我們今天吵這個問題就好了，預算也不用審查了。","我要強調本土語言教育的重要性。我是6年級生，在座有很多4年級生或5年級生的人可能還會說台語，不過住在台北的人會不會講我不知道，但是在中南部我們煩惱的是7年級生及8年級生還有自己的孩子不會講母語─台語及客家話。你們問孔文吉委員，原住民的孩子會講原住民語的比例有多少？這讓我們感到憂心。對於爸爸媽媽說的語言，我們自己都已經講得不流利，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就是過去中文─普通話及北京話在大中國下的語言政策，讓我們從國小的時候就被罰到怕了，所以養成現在的語言習慣。過去高壓的語言政策統治台灣，導致我們的孩子不會講母語。我們現在不是要平反，而是認為在自由開放的社會，我們應該要有多元化的語言政策及語言教育，讓孩子都能夠在多元化的環境裡，起碼可以學著去講自己的本土語言，講自己的母語，尊重自己的母語，尊重自己的本土語言，這樣不對嗎？","第1案只是規費的增列案，我舉的閩南語認證只是其中一個例子，也是其中的歲入來源之一，可是馬上就有人跳起來，我覺得非常莫名其妙。","我對於回歸預算審查沒有意見，但是我們要尊重各自的立場，也請不要打壓其他委員的發言權利跟時間，我要再次重申。教育部該做的請他好好做，過去蔣偉寧部長答應我們的事情，希望現在的吳部長能夠繼續支持，不要跳票。我們的堅持跟要求就只有這樣。","陳委員亭妃：謝謝主席。非常遺憾，今天早上只是一個話題─增加規費收入，就可以引發我們認為本土語言被歧視。剛剛潘維剛委員的發言就讓我感到很不舒服，因為就是歧視我們的本土語言。本土語言其實就是台語、原住民語及客語。我們在談話當中，潘維剛委員還說越南語呢？不好意思，那是新住民的母語，是屬於外國語。如果委員的觀念都搞錯了，我們很怕他的觀念會造成影響。現在是國民黨執政，有國民黨這麼錯誤的思考邏輯跟思考方向，真的會影響整個行政政策。事實上，本土語言本來要在國中列為必修，可是吳思華部長一上任之後馬上把它變成選修。兩案並陳送到課審會之後，就是當召委的吳部長把它變成選修，這不就是政策影響到部長嗎？剛剛部長連本土語言這一塊是由師資司還是國教署說明都搞不清楚，他會搞得清楚本土語言到底要必修還是選修嗎？你們認為吳部長會知道嗎？這不是上面的政策壓下來是什麼？我們之前懷疑過，現在國民黨的委員也附和而有這樣的說法，我們會不擔心嗎？後面還有很多都是跟本土語言有關的方向跟提案，如果沒有確認我們要互相尊重的話，我怕到時候我們的案子可能會全軍覆沒，因為我們的手舉起來都比別人少。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這個議題上一定要互相尊重，要求各自尊重各種本土語言。孔文吉委員是講原住民語，我們是台語，潘維剛委員是中文，國語的話，我們尊重你。問題是你們的國語是必修，我們要求台語要必修，你就說應該要選修，這是什麼理論？而且還說會影響競爭力。說國語不會影響競爭力，說台語就會影響競爭力，這是什麼邏輯跟理論？我們沒有辦法接受。","回歸到預算的議題，主席剛剛做的決議有點模糊，你說行政規費下面有5項考試，但是何欣純委員的提案跟我們的連署，是針對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收入，還有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中心申請的任何規費。我們是要求在這一塊達到目標，因為104年就要達到60%的認證。這一塊我們都算過了，基本上認證費用可以增加到這樣的數字，所以你們不要模糊焦點了。我們的提案很清楚，就是針對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收入，還有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中心申請的任何規費，在這兩個項下，我們要求增列500萬元。這個要求是清楚的，沒有模糊任何焦點。我再強調一下，何欣純委員說明完之後，教育部也說可以增加，是你們國民黨的委員燃起這個戰火，影響到你們原本要趕快護航送出的時間表，所以應該是冤有頭，債有主，請找好對象吧。","潘委員維剛：很抱歉，才審查第1個預算提案就引起大家這麼熱烈的討論，對於閩南語還有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的預算我不是很瞭解，所以才特別請教。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跟瞭解，是因為我覺得我們必須思考一個問題，就是台灣面對國家前途發展跟孩子的教育，這是我們最重要的根本。所以我們需要思考一個大前提，就是我們到底要國際化還是本土化、國際化跟本土化有沒有衝突，以及在衝突當中要不要選擇。當然，理想的狀況是可以並存，但是做得到嗎，應該怎麼做？即使做得到，也有比重的問題。","其次，我們既然叫它母語，那就是媽媽的語言，但是讓我感到遺憾的是，我們將其狹隘到只有本土語言，而且我們的本土語言原來只有閩南語，後來才加上客語、原住民語。一開始只有閩南語，對不對？"],["陳委員亭妃：本土語言本來的定義就是這樣！"],["何委員欣純：你問孔文吉委員啦！","潘委員維剛：母語應該是媽媽的語言，但我們卻簡化成只有三種語言，對於我們的新住民而言，這是非常不公平的。因為新住民語也一樣可以列入啊！為何新住民也一定要學這些語言？一併都要學嘛！","鄭委員麗君：好呀，學啊！"],["何委員欣純：你先搞清楚再說。","陳委員亭妃：他自己可以選擇自己要學什麼語言，它有納入新住民語，你要看所有的課綱，那是不同的，他們也可以選新住民語。"],["潘委員維剛：所以必修可以選他們自己的語言？"],["陳委員亭妃：對啊！","潘委員維剛：我們希望母語的部分應該開放，因為我們在家要講閩南語。這是鼓勵大家多學一種語言，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語言必修就成為教育政策，而我們的語言教育政策到底為何？就是剛才我們所講。關於語言政策，我們應該以政治家自許，不能只看到一部分或一小部分，我覺得這對整體發展是有影響的，而且我們現在的師範體系幾乎已經不存在，變成一般學校了嘛！如果照大家現在所講來推動，好像特別要強化，將各種語文都變成系所，讓系所畢業者教這種語文。為何一定要這個系所的人來教呢？對不對？現在要有越南語的課程嗎？"],["何委員欣純：教學要專業啊！","潘委員維剛：對呀！教育部未來要將所有語文都列入科系所，只要是原來媽媽的語言都要列入，不然如何去教呢？"],["鄭委員麗君：潘委員講話都沒有時間問題？"],["潘委員維剛：剛才已經不限制了。"],["陳委員亭妃：繼續講。","潘委員維剛：讓我們很痛心難過的是，有人認為當時都要講國語是因為高壓政策下非逼的要講，有這樣子嗎？"],["陳委員亭妃：有啊！我們都被罰5元！講台語要罰5元！我都被罰過！"],["何委員欣純：我們小學時都是這樣！","鄭委員麗君：潘委員再這樣講，我們更傷心了！","陳委員亭妃：是潘委員在問，我們要回答，他問有沒有高壓政策，我說有，因為我們被罰過5元。"],["何委員欣純：我們被罰過啊！","潘委員維剛：如果我們一直停留在這樣的思維，如何走出去？如何走向國際？"],["陳委員亭妃：我們有過去！","潘委員維剛：關於人口政策，2012年是我們國家精壯人口的最後一年，接下來我們還要面對……"],["在場人員：潘委員……","潘委員維剛：我在講話，請尊重我，請坐下，你待會再講，一個一個講嘛！","蔣委員乃辛：……要互相尊重！一個人在講，旁邊也在講，人家如何講話？每個人都有發言權。"],["何委員欣純：你繼續講。","潘委員維剛：對於這部分，我們都應該要彼此尊重，而且即使閩南語，也還有鹿港腔、南部腔、北部腔等等，我們有沒有認為鹿港人應該要教鹿港腔，才更符合原有的語言習慣？我們還要一起思考，文化是個同心圓，不是一個pie，不是這樣切割的，同心圓的真正核心為何及未來面對的挑戰為何才是我們要給下一代的。我們都有歷史的責任和使命，期盼大家能一起思考。我們並沒有特別預設立場，但是選修讓大家更可以符合實際。","舉例而言，在新加坡，英文成為最重要的第一語文，他們為何做這樣的選擇？本席真的很擔心，我們現在有很多是強化的部分。還有，李光耀先生認為方言要在家裡講，一律不能放在電視節目裡，實際上他們是訂四種官方語言，第一個是英文，其他還有華語、馬來文、印尼……"],["鄭委員麗君：……他們有華語學校、印度語學校……","潘委員維剛：還有馬來語嘛！我知道啊！我怎麼會不知道？我沒有亂講！我非常清楚。所以我才說語文政策為何及未來的競爭力在何處是我們要一起思考的。現在我們的國際化正在弱化，對國際情勢也漠不關心，像KANO這部電影有95%講日文，我們不是因為講日文的關係而補助一億多，我們到底要推動的是什麼？文化的本質為何？教育的目的、國家未來的競爭力及透過教育來達成的方向為何，這才是我們要思考。","本席對這個預算沒有意見，只是想如果特別有閩南語的認證，那麼其他的語文都要有認證嘛！既然這是由教育部認證，為何原住民語不由教育部認證，而由原民會認證？為何客語要由客委會認證？都應該由教育部統一認證嘛！因為今天在談認證，所以我的態度、著眼點在此，我是要關心瞭解，本席第一次來教育委員會，讓我知道現在的狀況也不為過吧？本席並沒有要引起特別的衝突，所有的議題都是可以討論的，而且這也不光是我們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討論，還要問問人民的意見，瞭解全民的方向為何，到底大家要如何走。因為這個走的方向是大家要共同負責的，不是少數人能決定一切的。本席只是表達個人意見及對這項問題比較進一步的探討及瞭解而已，謝謝。抱歉給主席增加這麼大的麻煩。","主席：沒事，謝謝。請陳委員亭妃發言。","陳委員亭妃：本席補充說明，我要反駁，本土化和國際化是可以共存的，而且原本就是共存的。如果認為本土化會影響國際化，這種八股的思想要改變，而且現在連文化部都一方面推國際化，一方面推中國化，另一方面又推泥土化，我不知道他們在推什麼？可是他們一樣不否定本土文化，這原本就是並進的，多重進行，讓台灣有競爭力，這才是重點，而不是因為誰的思想去否定哪個語言的推動。我們很尊重原住民語，也很尊重孔文吉委員，每次他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推動原住民語的相關提案時，我們都是支持的，對於客語和客委會也是一樣。這真的要改變！","本土語言很清楚就是台語、原住民語、客語，而新住民語就是新住民的語言，包括越南語等等，這都是可以共存的，但是整個方向要確定。從之前一直的提案，包括和蔣部長的提案，我們都很確立要推動本土語言，從小學的必修到國中的必修，當時蔣部長說高中還是選修，我們也尊重啊！","但是我們認為國小必修到國中必修，這是基本的，讓他有一個基本的語言概念，這是最基本的，如果連這些基本的概念都沒有，小孩子連我們自己的本土語言、本土教育、本土文化在哪都不懂，這才是我們臺灣的悲哀。連自己的國家、自己的文化都不了解，你認為小孩子未來會有競爭力嗎？你認為小孩子會有對國家的認同感嗎？這是一連貫的大方向，方才潘維剛委員說大家可以來討論，我也這麼認為，因為我們堅持的是這個大方向，本土語言與國際化是可以並進的，而且本土語言花的經費是非常、非常地少。教育部長應該不否認這一點吧？在你們的預算比率上，本土語言大概連百分之零點零幾趴都不到。但國際化在比率上是相對比較高的。所以，這部分僅占很少比率的經費，但我相信可以讓我們的孩子瞭解到本土的價值，這才是最重要的。本席講了這麼多，還是拜託部長要三思，國中語言課程本土語言的部分，當初蔣部長怎麼答應人家的？該懸崖勒馬、補救的，就是要把它拉回來，不要讓我們教育部跳票。","鄭委員麗君：非常遺憾，我以為我不用再為這個議題而多發言，但沒想到聽潘維剛幾席話，我覺得我受很大的傷，我因為被潘委員的發言感到受傷，潘委員剛才說她很痛心，她不知道我們為什麼還要強調過去不能使用母語是過去受到一些語言壓迫，讓她覺得很痛心。我覺得我才痛心，我們臺灣已經民主化這麼多年，原來我們還有像潘委員這麼多朋友不知道我們母語過去受到壓抑的痛苦，我今天在這裡必須用中文溝通、說明而不能流暢地使用我的母語，就是因為我過去沒有受到我該有的教育，臺灣有這麼使用台語、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言的朋友，但我們進了學校就必須使用中文，沒辦法使用母語，導致我沒有辦法流利地用母語表達，這是一種痛苦。我們臺灣民主化這麼多年，我不知道為什麼還有人不了解其他這麼多人有這樣的尷尬和痛苦？我覺得這一點應該要用同理心去瞭解，潘委員，你今天使用你的母語，你理直氣壯，你的母語是臺灣政治的語言，我希望你能夠用同理心去理解，在這個歷史過程為什麼有些族群卻不是如此？本席必須在此正式地向潘委員表達，這才是應該感到痛苦的地方。第二，潘委員一再地說，我們多學台語、客語、原住民語言會有傷我們的競爭力，請潘委員不要再講這個觀念。","潘委員維剛：我沒有這樣講，你不要這樣講。"],["鄭委員麗君：請不要再重述這樣的概念。","潘委員維剛：我從來沒有這樣講，我說……","鄭委員麗君：你讓我講完，我剛才也尊重你，尊重你的言論自由，也讓你講完了。","潘委員維剛：你講到我，不行哦！","鄭委員麗君：你稍後可以澄清，但你要讓我講完。我完全不認為本土化與國際化有什麼矛盾？我們越瞭解我們的文化，越有特色，就越能國際化，因為我們在國際上就會更有特色，在全球化的競爭中，差異就是一種競爭力。而且能使用多種語言的能力就是一種很強的競爭力，我們看到有很多小國家的人不僅母語很強，也會說英語及自己的語言。我本身會講台語、中文、英文，我也去過法國讀書，我也走出去、又走回來了，這對我們走出去有什麼妨礙？我們有更強的本土文化能力，哪會影響我們走到國際上？我對這個觀念也不能認同。第三，現在我們要重新、積極地來推動本土語言的學習，它不僅是一種轉型正義，彌補過去歷史的錯誤，它更是一種積極正向、能讓我們的孩子受更多種語言與文化薰陶、讓孩子有更豐富文化內涵的教育政策，很多研究也顯示，從小學習母語對孩子腦部的發育有非常正向的功能，他有多種語言學習的能力，對他學習能力的發展也很有幫助。這本來就是很正向的，我們現在要思考的是如何讓我們的課程設計可以將這些都涵蓋進來。我們在教委會本來都達成共識了，只不過爭取一小時的必修而已，剛才潘委員說這怎麼能相提並論，當然沒有相提並論！中文課程有幾個小時？英語課有幾個小時？現在我們也不過爭取一小時本土語言課程，談不上相提並論的程度，連這一小時都做不到？還把必修課推翻成選修，部長，好不容易大家的共識可以走到這裡了，這樣的政策大倒退傷了多少人的心，你知道嗎？潘委員，你這些話真的讓本席覺得我們應該要再好好討論。尊重多元文化、尊重多元的語言文化，語言就涵蓋了所有文化的傳承，而且聯合國也對每個國家的語言進行觀測，他們也把我們的台語、原住民語列為嚴重瀕危的語言，程度上分成五等，我們的語言已經是瀕危的程度了，如果我們這一代讓一個語言消失滅亡，不僅愧對本土文化、臺灣文化，也愧對於世界文化遺產，如果在部長手上有語言滅亡，愧對於世界文化，這是UNESCO、大家的共識，他們尚且來觀測我們語言的消滅，但我們自己不關心！不是因為我們自己講台語就爭取台語的部分，我們一樣爭取原住民每一族的語言，也爭取客語。今天我們也認為新住民要重視其母語的學習，沒有道理說新住民的孩子不能驕傲地講母語，沒有道理嘛！每個母語都是一個漂亮的語言，我們教育系統應該要提供這種學習的權利才是。大家原本都已經有這樣的認同和共識了，我很期待潘委員多花一些時間瞭解一下大家的想法，瞭解歷史的過去，儘量不要再有這樣的語言來傷害我們的感情。","潘委員維剛：主席，我必須要做點回應，剛才鄭麗君委員提到我說：如果學母語、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會影響到競爭力。我絕對不是這麼說的，我從來沒有這麼說，我也不希望把這三種語言就叫做母語，這一點要釐清，它可以說是母語，但說只有這三種語言的話，那也不公平，因為光原住民族就有14族，而且語文也不同，當然我們都不希望任何一種語文在我們手上消失，包括這一點在內的許多大前提我是沒有意見，但有些是我們必須要去思考的，因為在做一個大政策的決定時，我們是要負責任的。我也認為國際化、本土化可以並進，但是，必須要有priority，其優先次序是什麼？這才能結合國家未來的競爭與發展的力量。第二，動心起念很重要，我也不反對大家去關心母語，但我不希望母語被狹隘地定義成只有這三種語文，光是原住民族就有14種語文，你要怎麼列呢？又，我痛心的是，如果我們今天推動母語時，其前提竟然是以前我們政府的高壓政策所以我們才講國語，或為了轉型正義而要去學母語或本土語言，這樣的出發點是我不能認同的，因為我覺得這樣會傷害了所有民族的感情。實際上，大家必須要做一種選擇，以前秦朝為什麼統一了中國的文字、度量衡……"],["陳委員亭妃：不要再講了啦！","潘委員維剛：一個國家要有力量的話，當時也是經過投票，也可能是廣東話，……"],["何委員欣純：我們抗議、抗議……","潘委員維剛：請互相尊重，你們剛才發言時，我不也是聽你們講完嗎？你也要聽我把話講完嘛！","陳委員亭妃：你發表的地點錯了，你應該去中國發表……","潘委員維剛：不要這樣子，請坐。我們不要這樣相害，大家要以更包容的心尊重、包容，這才是我們國會議員……"],["何委員欣純：傷害……"],["鄭委員麗君：講台語、客語、原住民語是傷害民族情感嗎？"],["潘委員維剛：沒有……","陳委員亭妃：主席，我覺得我們今天不要審了！","何委員欣純：主席，不要審了！","潘委員維剛：我是說你們那種想法的出發點，我不能認同。"],["何委員欣純：我們也不能認同你說的……","潘委員維剛：不是我講的，你也不必加諸在我身上，你們剛才發言的時候，我不是也聽完了嗎？我講話的時候，你們為什麼不能聽呢？彼此尊重嘛！這裡是國會耶！起碼的尊重，你們都不能……"],["鄭委員麗君：一個歧視別人語言的人有什麼好尊重的？你有沒有尊重我們的文化？你有沒有尊重？","潘委員維剛：主席，大家要互相尊重，我的話都還沒有講完！"],["何委員欣純：太離譜了！太離譜了！太離譜了！","潘委員維剛：你可以不聽、你可以離開會場，但你要尊重我發言的權利。"],["陳委員亭妃：你發言的地點應該是中國。","潘委員維剛：我就是在臺灣，也代表很多人的心聲。請你不要這樣子。"],["主席：休息一下。","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討論第3案。","第3案是蔣乃辛委員等針對使用規費收入部分的提案。","請行政單位說明。"],["吳部長思華：請國際司楊司長說明。","楊司長敏玲：主席、各位委員。國際司代表說明。使用規費收入減少的原因是因為華語文能力測驗簡章收入與模擬評等都線上化了，所以紙本的收入就會減少；最主要是報考人數逐年增加，但是因為便民的措施，我們現在都改採線上，所以紙本簡章收入減少。"],["潘委員維剛：增加到200萬有沒有問題？","楊司長敏玲：有困難，因為簡章逐年減少。謝謝。","陳委員碧涵：蔣委員的提問除了減少原因你剛剛有說明之外，但蔣委員還是很強調如何對外擴展華語文教學，增加收入？對此，你們一定要有積極的做法好不好？"],["吳部長思華：這個部分我們會努力。","主席：第3案改為建議案，預算照列。","現在討論第2案，有關租金收入的部分。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大家午安！提案針對租金收入原列數100萬5,000元，建議增加200萬元，因為租金收入項下包含停車場租金收入及國有房地租金收入，其中「停車場租金收入」係出租教育部停車場89個停車位，以每月800元估算，我們認為此租金之收取不符合市場行情，應該做些調整，以增加教育部歲入收入。所以我們要求調漲停車場租金，估計調漲後比現在原列預算數再增加200萬元以上，以充裕國庫。以上是提案說明及建議。請主管機關說明現在停車場租賃的使用情形。"],["吳部長思華：我請秘書處周處長說明。","周處長以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維持1個車位800元的租金，因為我們對於教育部周邊的政府機關進行瞭解，他們對於員工的停車租金有的收600元，有的收650元，有的收800元，有的收1,000元，還有零收費，所以我們希望維持800元租金的水準。謝謝。","何委員欣純：你們是完全租給教育部同仁，還是有對外租借？"],["周處長以順：沒有對外租借。"],["何委員欣純：你們只租給教育部同仁？"],["周處長以順：對。","何委員欣純：處長剛剛提到不同部會之間對於建築物停車費的收取採不同的標準，我記得去年度我們曾經作成一項附帶決議，即希望行政院轄下各機關統一停車收費標準，這樣才不會造成不合理收費的情況，如果按照你剛剛的說法，教育部所收取的停車費是最貴的。"],["周處長以順：算是貴的。","何委員欣純：其他部會停車費的收取更為便宜，可是教育部相較於民間的停車收費標準又是特別便宜，如此一來會讓人非常不能信服。","周處長以順：報告委員，今年1月20日財政部通函給各部會，結論是請各機關均應因地制宜訂定停車費管理辦法。","陳委員碧涵：對於這個部分，我尊重教育部的考量，但我要提醒部長一件事，因為有民眾反映，一般車子繞進停車場若在半小時或15分鐘之內開出來就免收費，但是台大的停車場，只要車子一開進去不管幾分鐘一律收費，請部長針對這件事情進行瞭解好不好？","周處長以順：台大的總停車位是有1,500個車位，然後員工價一天是……","陳委員碧涵：我的意思是，車子開進台大在15分鐘或30分鐘之內馬上出來就不應該收費，這與租金無關，請你回去之後要去瞭解這件事。","何委員欣純：他的建議不關這個案子，而是要附帶提醒部長要求台大去瞭解停車收費情況，是不是可以做個調整。至於教育部本部停車場租金案，我建議行政院就各部會在附近同一精華地段的停車場訂定統一的停車收費標準，作附帶決議就好了。","主席：第2案預算照列，附帶決議文字提出後再行處理。","現在處理第4案。何欣純委員等針對廢舊物資售價提案。","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其實這是很小的數字，不過我實在不瞭解為什麼要這樣編列預算，因為我們查到這項預算只有1萬5,000元，去年度與今年度的預算數幾乎都一樣，但102年度的決算數竟高達27萬3,413元，為什麼數字差別這麼大？在差別這麼大的情況之下，是不是可預期下年度應該可以再多編列預算，所以提案增列5萬元預算。"],["周處長以順：我們可以接受。"],["主席：第4案照案通過。","現在處理第5案。陳亭妃委員等針對業務費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原列數124萬1,000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這是本席與陳亭妃委員共同連署的提案，針對業務費項下大陸地區旅費原列數124萬1,000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請部長說明，為何大陸地區旅費編列那麼多？而且去那麼多次？去做什麼？交流成績如何？交流項目為何？對於未來整個教育政策影響為何？謝謝。"],["吳部長思華：我請人事處張處長說明。","張處長秋元：報告委員，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24萬1,000元，我們已經很撙節在編列預算。我們總共有10項計畫，主要是在三個部分：第一，視察台商學校；第二，境外華人招生；第三，參加亞太教育年會。至於細部計畫由相關司向委員作說明。"],["何委員欣純：你說有3項……","張處長秋元：這10項計畫中大致分為三類，一是國際司，一是高教司，另一個是技職司。"],["何委員欣純：這是包括三個司的預算？"],["張處長秋元：對。"],["何委員欣純：請你們提供細目給我們？"],["張處長秋元：好的。"],["主席：第5案預算照列。","處理第6案。何欣純委員等提案針對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原列5億7,489萬9,000元，建議凍結500萬元。","請提案委員何委員欣純說明。","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其實人員維持原列數五億多元，我們只凍結500萬元，並沒有刪。我們要請大家支持的是：第一，我們凍結預算主要是讓教育部報告更詳細一點；第二，因為在預算書中的說明部分，我們並沒有看到預算編列依據為何，包括聘用人員從51人降至49人，而人事費用卻維持一樣數額不變，還有102年度的決算顯示其他給與為六百八十四萬七千多元，於103年預算與104年預算卻編列九百多萬元，明顯較高，從這5億預算的細項來看，我們覺得你們的預算編列得非常奇怪。請教育部針對這部分的問題作一說明。","張處長秋元：報告委員，我們有參考決算數來編列預算，相關資料我們會送給委員。針對聘僱人員調整減少2人部分，因為每年度表現良好的同仁會進薪，會升等，又因為聘僱人員的薪資比較少……","何委員欣純：我們現在質疑的就是這個，你們的聘任人數下降，勞工保險政府負擔部分不變，勞退準備金卻下降，而且去年的決算又顯示出你們不需要那麼多錢，但今年你們又編列比較多的預算，顯然有點矛盾。所以我們凍結小小的500萬，就是希望你解釋清楚之後，再予以解凍。","張處長秋元：有關委員提到其他給與部分的落差，因為其他給與預算中有部分是按照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規定而編列的，因為在102年度並無發生公務人員因公傷殘事故，所以委員在決算上會看到這中間有175萬8,000元的落差，覺得我們有多編預算，又沒有支付出去，可是我們是依法編列預算，但我們也不希望發生公務人員公傷的狀況。"],["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們應該在預算說明欄清楚敘明要依法編列這項預算。"],["張處長秋元：我們會再寫清楚。","何委員欣純：你還沒有解釋勞保部分，為何一個減少，另一個卻增加。","張處長秋元：因為有部分工友退休，人數減少，所以勞退準備金預算下降。至於勞保部分也是一樣會有進薪的情形，的確如委員所講的，我們的細項說明不夠精確，我們會去推估前兩年的……","何委員欣純：你剛剛跟我講，你們的人數下降，又有人退休，所以不用勞退，要降低編制……"],["張處長秋元：這是勞退準備金。","何委員欣純：勞退準備金下降，可是你們的人數減少，又有人退休，基本上，你們的全民健保費用和其他部分的費用也要跟著下降才對，怎麼會增加？","張處長秋元：因為人員等級會往上調整進薪，是我們的說明不夠精確。","何委員欣純：主席，本席建議凍結500萬，等他們提出詳細的書面資料好不好？","張處長秋元：好，我們提書面報告。","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就把這部分先保留，誠如剛才何委員所講的，你們沒有針對細項作說明，如果你們把增加原因說明清楚，大家就比較容易瞭解，好不好？"],["張處長秋元：OK。","潘委員維剛：本案先保留，待會再來討論；在討論之前，你們先將詳細資料補給何委員，好不好？"],["張處長秋元：好。"],["主席：第6案先保留。","第7案到第15案都是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現在處理第9案和第12案。這兩案都是「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8.(1)」，原列數670萬3,000元。","第9案是何欣純委員的提案，第12案是鄭麗君委員的提案。","請何委員欣純針對第9案發言。","何委員欣純：第9案是本席的提案，針對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數1億1,174萬2,000元，建議凍結依員額編制之事務費、文康活動費與運動會經費三分之一，其餘凍結4,500萬元，請教育部再詳細說明一下。主席剛剛裁示要一併處理，是嗎？","主席：沒有，現在是……"],["何委員欣純：請先讓我搞清楚你要怎麼處理。","主席：第9案及第12案一併討論，因為這兩案都是針對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8.(1)」。","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8.(1)」，是事務費及文康費，原列670萬3,000元，本席建議刪除300萬。本席認為文康費用不用編這麼高，你們每年都有編這項預算，事實上去年我們也有提案刪減預算，希望撙節經費，不需要花費這麼多錢，所以我們建議刪除300萬元。"],["潘委員維剛：是不是請人事處說明一下。","張處長秋元：針對文康費部分，我們都是按照行政院的統一標準來編列，我想各部會應該要有一致的標準，不要只刪減教育部的預算，這樣會比較合適一點；因為各部會都是通案的標準，所以我們建議這部分通案處理。","潘委員維剛：主席，本席覺得大家都很關心這項預算，但因為所有公務人員都有這項費用，希望他們除了工作之外，也有一些文康活動，讓身心靈都很健康。但是大家擔心這些費用是否真正落實發揮功能，所以本席建議改寫一個建議案，也就是對於這部分做全面的檢討，否則如果我們把教育部的文康費用刪了，而別的部會都有，這對於教育部的相關人員也是無法交代。如果大家同意的話就做這樣的建議。"],["何委員欣純：先通案保留好了。","潘委員維剛：先通案保留也可以，再決定是否刪減或者是要……"],["鄭委員麗君：做一個附帶決議。"],["主席：第9案及第12案先保留。","現在討論第13案「8.(7)」，這是鄭麗君委員的提案。","鄭委員麗君：針對清潔人力編列635萬元，本席提案凍結200萬預算，因為它可能是採用派遣人力來進行的，有關派遣人力的部分在上個會期已經討論很多了，我們希望不要增加，甚至要逐年遞減，本席的第11案也是和派遣人力有關，我發現教育部的派遣人力高達326人，要多支出一億五千多萬元，清潔這一項編在這裡，預算也是增加的。最近行政院有通過派遣應行注意事項的修正，修正的內容雖然訂了一個上限，但是這個上限是把各部會既有的派遣人數再加上一個其他項，教育部的其他項有4,348人，也就是球先打出去再劃界外線，大家懂這個意思嘛！它是把你現行的人數訂為上限，看起來好像有符合，可是事實上人數並沒有下降，這個提案雖然是針對清潔人力，但是我想請教育部一併說明你們的派遣運用，我們都希望各部會的派遣人力能夠逐年下降，這是委員會對各部會的共識，請問教育部今年執行的情況如何，預算編列有沒有反映這樣一個決議的方向？"],["主席：請行政單位說明。","周處長以順：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清潔人力的部分，這是行政院一個很重要的勞力替代方案下的產物，行政院從民國91年開始凍結工友的進用，當時教育部的工友有49人，到現在只剩33個司機和工友，節省了16個人力，如果每一個工友的人事勞務成本以50萬元來算，不包括他以後的退休金，16人乘以50萬元就是800萬元，而我們的清潔外包也就是勞務承攬一年要花635萬，其實是有節省公帑，我個人覺得這個勞務替代方案是成功的。因為民國91年很強制的推動，所以現在工友退一個就少一個，我們也很擔心工友的退休，這個清潔外包是一個替代方案，這是人事行政總處的一個政策，謝謝。","鄭委員麗君：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嘛！你的意思是，這個清潔人力完全是勞務外包，連派遣都不是，我知道你們有分好幾個等級，所以他比派遣更沒有保障。在你們的說明裡面提到清潔工作整個委外，連工友也不做了，其實這樣不是替代，反而是你編制內的人員都不做這些事。"],["吳部長思華：他就退休了。","鄭委員麗君：不是，他們並沒有全部退休，還是有工友，部長沒有聽懂，你們把清潔工作完全外包，工友就不做了。"],["吳部長思華：就是退休以後遇缺不補。","鄭委員麗君：不是，是整個清潔工作都勞務外包了，你們所有清潔工作都委外，工友就不做了，現在你說明工友少了多少也沒有意義，因為工友不負責這些工作，你們全部都委外，所以他有沒有退休沒有差。當然你也許會覺得工友人數不夠，但事實上現在有很多工作就是既有編制內的員工不做，然後就委外就派遣，我不了解為什麼一定要這樣子，為什麼既有的工友不能夠擔任一些基本的行政工作，然後要全數委外？"],["主席：剛才說工友的進用在91年的時候就被凍結了。"],["鄭委員麗君：還有工友啊！"],["主席：還剩下33人。"],["周處長以順：凍結的意思是他退休或離職就不能再補了。"],["鄭委員麗君：你們現在還有工友啊！"],["何委員欣純：你不是說還有33人嗎？"],["周處長以順：自然消化。","主席：33人還不夠用，是不是？"],["周處長以順：對。"],["鄭委員麗君：我的提案就是要求你們說明相關的人數和工作的內容嘛！","周處長以順：33人裡面有19個工友，14個司機。其中3個工友是技術性的技工，另外一些工友是分布在各單位，包括高教司、技職司等，他們有些是協助收發，有些是傳遞公文，他們的工作是由單位主管來指派。","鄭委員麗君：你的說明很清楚了，本席可能要建議凍結預算，說不定還要刪減，事實上你們全數都委外，他們本來就可以擔負一些工作，對不對？現在是這些工作都不願意做，然後全數委外啊！","主席：處長是不是沒有說清楚？你的意思是33人裡面，14個是司機，19個是工友，你們現在外包承攬的部分只有清潔工，因為這33人沒有在做清潔工，是不是這樣子的意思？","潘委員維剛：我個人贊成把清潔工作委外，因為工友人數不能增加，所以清潔工作能夠不用你的人那就直接交給別人，就像保全也不要用很多人，保全就外包嘛！我覺得這樣最精簡，而且人事的精簡對於整個國家政府的支出其實是方便的。本席也支持不要用派遣，因為派遣對於勞工的保障不足，這樣反而不好，但是我覺得外包可以符合現在整個大環境的需要，讓專業的人來做專業的事。","何委員欣純：我再請教兩個問題，第一個，教育部在這個區塊上，有沒有去要求外包公司對於員工的勞動條件和環境給予保障？第二個，你們勞務外包的對象是固定的嗎？","周處長以順：沒有，是公開招標的。"],["何委員欣純：每年招標？"],["周處長以順：對。","何委員欣純：到目前為止，都是哪幾家得標？一定有固定配合的啦！","周處長以順：不一定，像今年和去年就不一樣。","何委員欣純：今年和去年不一樣，請問派遣來做這些勞務工作的清潔員工有沒有一樣？你告訴我嘛！","周處長以順：有一部分是一樣的，這是他們業界的習慣，我不太了解。","何委員欣純：你怎麼可能不了解？你還沒有回答剛才第一個問題，對第二個問題也沒有解釋得很清楚，你再講一次。","周處長以順：它對員工的保障在契約裡面都有規定，該有的勞健保都有。","何委員欣純：我的意思是教育部和這個勞務外包的公司在簽合約的時候或是之前在公開招標的時候，在標單的條件裡面有沒有要求？"],["周處長以順：有。","何委員欣純：那業者得標和你們簽訂合約的時候，合約上面有沒有明訂做這些勞務清潔工作的員工必須有勞動條件的審核，包括勞動環境等，教育部相關單位會去做考核，有沒有這個？"],["周處長以順：這些在條件上都有。","何委員欣純：針對這個部分，你們有什麼制式的辦法請提供給本委員會的委員，這是第一個。"],["周處長以順：好。","何委員欣純：第二個，為什麼我們知道有這種情形？我們在教育文化委員會這麼多年，包括行政院各個部會各個機關，我們都知道剛才鄭麗君委員所提的派遣人力或是你們的勞務外包其實都是換湯不換藥，你們都說是公開招標，可是如果再細查你們的標單或是得標公司的組成，基本上來做勞務工作的清潔員工都不會換，都是公司的名字在換，怎麼會有這種情況發生呢？甚至我們也調查過，有的派遣公司的人員可能在教育部或其他部會工作3年、4年、5年，甚至6、7年的也有，可是你們也說他們是外包公司，你們也說每年公開招標，那就是換公司的名字，然後這些人都不換啊！這中間在於它的遊戲規則是什麼，這些公司是不是就是同一家公司，只是換一個名字而已？","鄭委員麗君：我剛才的詢問你們沒有回答完，事實上從剛才的說明就可以知道一件事情，派遣人力會這麼高，像教育部有三百多人，其他部會也相當高，事實上監察院的報告也有指出來，教育部甚至有部分的科只有科長和專委，下面全部是派遣員工，沒有編制內人員。你剛才是講勞務外包，從這個例子可以見微知著，本來凍結工友人數遇缺不補，減少的是工友的人數，如果你說被減少的部分適度外包一下來補充還合理，結果你們現在用遇缺不補人數減少的理由把全部的清潔工作勞務外包，然後原來在做的清潔工就不做了。","本席並不是完全反對清潔外包，我只是舉例，事實上很多工作也是這樣，更嚴重的可能發生在核心業務，不該委外派遣的也委外派遣。我剛才說有一些科只有科長和專委，下面沒有科員，全數都是派遣，工作全部都給派遣人力，所以不要拿凍結進用和人數遇缺不補當理由，如果是遇缺不補應該是部分委外、部分派遣來補充，但如果是全數就表示這裡面問題很大，不該派遣也派遣，或者是濫用派遣造成派遣人數上升，本席也質疑在編制內的一些員工是不是本來該做的事就不做了，所以我們一直要求各部會去檢討派遣，去年要求的是派遣人力的勞動權益要同工同酬同待遇，這一點是勞動權益，既然他被聘用，不管是派遣還是勞務外包，他都要享有同等權利，可是我覺得還是要回來檢討各機關本身是不是浮濫的使用派遣和勞務外包來規避或是減少員工該做的事情，這一點請部長回去要再檢討，你們剛才沒有回答我教育部整個派遣人力使用的狀況。","張處長秋元：委員詢問到派遣人力的部分，事實上我們部裡面很認真在執行，剛才提到有三百多人，其實秘書處周處長提到的清潔是委外並不是派遣，三百多人是包括那一塊。"],["鄭委員麗君：那個部分有在三百多人裡面嗎？還是另外的？","張處長秋元：現在部裡面的派遣人力是236個，我們從99年開始控管以來……"],["鄭委員麗君：派遣人力加勞務承攬就是三百多人嘛！","張處長秋元：對，那是委外的。","鄭委員麗君：對嘛！你現在故意避重就輕，說派遣人力只有兩百多人。","張處長秋元：沒有、沒有，我是把那個類別向委員做一個釐清。","鄭委員麗君：你們的派遣加勞務承攬就是三百多人，對不對？","張處長秋元：對，行政院從99年1月開始控管，當時教育部所屬的派遣人力有1,309人，數量的確比較大，目前減到865人，少了四百多人，所以教育部其實是很認真在執行這件事，剛才委員有特別關注到勞動權益的保障，我覺得教育部在這一塊算是最遵照委員的意思在執行，同工同酬的部分應該已經做到了，相對的工作和相對的約聘僱人員的薪資是差不多的。剛才何委員詢問在契約裡面有沒有去要求他的勞動條件，我們在契約裡面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如果查到他違反相關勞動條件就會依契約訂定的相關條款來懲罰。另外，對於每個月勞工的薪資具領，我們會要求廠商將來在結報的時候必須要有勞工親自簽名確認到底給了多少錢，看看中間有沒有被他抽掉，這個機制我們都做了，包括他相關的權益保障和申訴，譬如性騷擾申訴等，在勞動權益保障的部分我們有很完整的規範。","我們不得不有這樣的替代人力，因為教育部的業務在這幾年增加的速度相當的快，感謝各位委員在這部分給我們很大的寬容和支持，針對剛才鄭委員提到的部分，我們部裡面也有在做相關的員額評鑑，我們會在人力配置的合理度上面再去做一個調整，以上報告。","鄭委員麗君：本席再補充說明，我還是要提凍結預算，建議把第11案和第13案一併處理，第11案本來就是針對一般事務費裡面的人力部分凍結5,000萬元，因為從剛才的例子來看，教育部是以人事凍結為理由把整個工作全數委外和派遣化，它所進行的規模已經不是替代性的、補充性的，而是把整塊工作切出去，這已經不是從人力的角度，而是編制內的員工不想做這些事，我覺得應該要整體檢討你們對派遣人力和勞務外包是不是過度使用，清潔也是一部分，不過本席還是關心核心業務的部分，所以請教育部提出你們的資料，包括哪些業務是派遣，哪些業務是勞務承攬，要全面提出來，我們要檢視必要性和合理性，至於預算我先凍結。","主席：鄭委員，我先釐清第13案，清潔工外包承攬的部分，行政單位做了這樣的解釋，委員認為有沒有必要在這個項下去凍結預算？也就是說它現有的工友不做清潔工作，清潔工作都是外包承攬，這個部分是否……","鄭委員麗君：本席的意思是，如果要快速處理，我提的第11案也是針對派遣和勞務承攬，所以就在6,440萬元這邊來凍結5,000萬元，因為都包含在裡面了，當然你逐項處理我更願意，不過我提出從第11案這邊來凍結預算會比較快。","主席：第11案底下有第12案、第13案，還有第9案。","鄭委員麗君：第12案是文康，第13案是清潔。"],["主席：第9案是文康。","鄭委員麗君：我後面的提案還有一些別的事由，但有關人力的部分，本席全部併第11案，好不好？"],["主席：第9案、第12案以及第7案裡面的數字是……"],["鄭委員麗君：本席的第11案和第13案合併。","主席：不過8項底下不到5,000萬元的凍結，我們是不是按照第11案、第12案以及第9案凍結的數字來用？","鄭委員麗君：也可以，主席願意更仔細我ok啊！"],["主席：因為不到5,000萬元。","鄭委員麗君：沒問題，那我就兩案都凍結，因為我剛才已經主動建議第13案不處理了。","吳部長思華：委員，第11案總共只有編六千多萬，你凍結5,000萬元，那代表所有的派遣人員都不能用了！","鄭委員麗君：部長，你沒有聽懂嗎？如果不能用我就直接刪減預算了，本席現在是要求教育部提出你們使用派遣人力的業務項目和人數，有哪些業務是派遣，哪些業務是勞務承攬，然後我們要看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因為我發現你們不是補充人力或是人力不足來替代，而是整塊業務把它派遣化，把它勞務承攬，所以我們有必要針對那些業務的性質以及你們為什麼這麼大規模使用派遣來做逐一的檢視，所以我提凍結預算，還是你們覺得就直接刪預算，你們直接去減少使用？","主席：委員，請你聽我一個建議好不好？在「基本工作維持-8」裡面，第9案是針對「8.(1)」事務費、文康費的部分，把670萬3,000元凍結三分之一，這個部分差不多220萬元。","何委員欣純：主席，我們釐清一下，我的第9案是針對事務費、文康活動費和運動費的經費要求凍結三分之一。"],["主席：凍結三分之一是220萬元。","何委員欣純：鄭委員有一個案子好像是要求刪減，第9案除了我剛才說的事務費、文康活動費和運動費之外，其餘要再凍結4,500萬元，所以在我的第9案裡面有凍結兩個數額。","主席：我們把單項先提出來，在670萬3,000元這個部分，凍結三分之一是220萬元。第12案是減列300萬元，第13案是凍結200萬元。如果以單項來講，有420萬元的凍結，然後減列300萬元。以大項來說的話，第11案建議凍結5,000萬元，第9案建議凍結4,500萬元，所以針對單一的計畫委員是建議凍結220萬，大項則是要凍結4,500萬元或是5,000萬元，委員，這中間是不是可以來調整一下？","吳部長思華：委員是不是可以諒解一下？因為派遣人力不是今年才發生的事情，而且剛才人事處已經說明過了，那個人數一直都在減少，如果現在凍結5,000萬元就等於是凍結了二分之一的使用，這幾年來教育經費增加，工作量也增加，預算一下子凍結這麼多會讓工作的推動碰到很大的困難，我可以承諾我們對於派遣人力的工作會做細部的檢討，包括核心業務不應該外包或是派遣，這件事情我願意承諾我們會認真來檢討，但是現在一下子凍結二分之一的預算會對整個業務的推動產生很大的困擾，是不是可以請委員諒解這件事情？"],["主席：何欣純委員再做個建議。","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我們都很關心那個派遣人力，剛才部長也做了部分承諾，整個大項我們就凍結4,000萬，針對鄭委員和本席所關心的派遣人力的部分可以凍結得少一點，請教育部把剛才部長所做的承諾和派遣人力包括勞務外包的必要性、合理性做一個書面報告給我們再來解凍。","主席：6,440萬1,000元凍結4,000萬元，我們用二分之一好不好？","何委員欣純：不是啦！是一億多那一筆，用整目。"],["主席：你是說「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何委員欣純：對，「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數一億一千多萬元，凍結4,000萬元。"],["主席：從第7案到第15案全數凍結4,000萬元。","何委員欣純：鄭委員和本席所關心的派遣人力的部分就併在這個大項內，共凍結4,000萬元，請教育部就剛才部長所承諾的還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檢討的書面報告送來本委員會，待報告送來再解凍預算。","鄭委員麗君：本席的第11案是對一般事務費6,440萬元凍結5,000萬元，我其實是針對人力，我可以讓第13案的清潔部分就包含在這裡面處理，剛才何委員建議直接針對基本行政工作1億1,000萬元凍結4,000萬元，這個我可以同意，但是針對人力的部分，然後請教育部羅列哪些業務派遣、哪些業務勞務承攬、是不是還有其他的勞務進用方式，你們要提出一個說明，我們要來檢討，部長有承諾對於哪些不能委外的必須要做檢討，有哪些核心業務不該委外，像我剛才提到有些科都沒有科員，所有業務都是非正式的公務員在做，這太離譜了，所以這些都要檢討。至於在基本行政工作底下有關刪減的其他提案可能就另外處理，我們這個是針對人力進用的部分。","周處長以順：關於凍結人力的部分，剛才講的一億多是在行政的維持費用裡面，那是總務單位專屬的經費，如果凍結4,000萬元，其實它的比例是很高的，那麼這些派遣人力是分散在各業務單位的業務費裡面……"],["鄭委員麗君：你們全部去檢討啊！","周處長以順：是，我們當然願意凍結，但是金額可不可以少一點，比例低一點？因為凍結將近40%是滿高的。","鄭委員麗君：因為你們是按月支出的，不會影響，你們趕快把說明拿來嘛！"],["何委員欣純：你把書面報告拿來就好啦！","主席：第7案到第15案凍結4,000萬元，待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現在處理第16案。","鄭委員麗君：剛才是針對人力的部分，本席還有第14案，主席怎麼跳到第16案去了？剛才是針對人力的凍結案。","主席：剛才何欣純委員的意見是把整個「02」全部凍結4,000萬元，對吧？","何委員欣純：沒有講到刪除的部分，因為14案和15案有委員要刪除、減列預算，我們再來討論啊！"],["主席：「02」凍結4,000萬元。","何委員欣純：對，那要刪多少現在再來講嘛！"],["鄭委員麗君：第17、18案都是刪減案。","主席：鄭委員，我們現在是討論「02」的部分。","鄭委員麗君：是「02」，我再講一遍……","主席：「02」到第15案，你手上的資料跟我們有沒有一樣？","鄭委員麗君：主席，我非常單純，剛才是處理本席的第11案和第13案合併，請求凍結「02」4,000萬元，本來我要在一般事務費6,400萬元裡面凍結預算，後來在基本行政凍結4,000萬元，在大項凍結預算讓你更好去處理，但是我們其他案還沒有討論，剛才只是針對本席之第11案、第13案有關人力的部分，我在「02」還有第12案和第14案，還有陳委員的第15案。","何委員欣純：第14案和第15案還沒有討論，你剛才也還沒宣布要討論啊！"],["主席：因為剛才何欣純委員提到在「02」的部分總共凍結4,000萬元。","鄭委員麗君：她是針對我們在談的派遣，能不能請何委員再說明一遍？","何委員欣純：主席，請容我再說明一次，剛才因為你宣布從我的第9案到第12案……"],["主席：到第15案是屬於「02」的部分。","何委員欣純：不是，剛才你讓鄭麗君委員講她的第11案還有第13案，我們剛才只討論到第13案，我剛才是建議我和鄭麗君委員所關心的部分可以合起來在「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4,000萬元，因為「02」項下有一億一千多萬元，凍結4,000萬元，等教育部提供書面的說明報告，包括部長的承諾始得解凍，我覺得一億多凍結4,000萬元對他們來講比較好調整，那時候你還沒有宣布第14案、第15案要不要討論。","鄭委員麗君：主席如果覺得這樣不好，那就回來11案處理一般事務費，我的第11案和第13案就再逐案處理。","主席：因為剛才是在檢討第9案、第11案、第12案、第13案，就是「基本行政工作維持─8」的部分，所以我有請教委員的意見，如果以單項加起來，那我們就來綜合一個數字，後來何欣純委員跟我說加起來的這個部分就用4,000萬元來處理，如果第14案和第15案要另外再討論，我們現在就來討論，我以為何欣純委員的意思是這樣子，好不好？","何委員欣純：我們現在釐清楚了，謝謝。","主席：我們再重新來釐清一下，現在凍結的4,000萬是第7案、第8案、第9案，第10案沒有。","鄭委員麗君：第10案是保留，文康不是說保留通案討論嗎？所以就是有關人力的部分。","主席：我再重新宣告，第7案、第8案、第9案、第11案、第13案全部凍結4,000萬，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第12案減列300萬元的部分，保留通案處理。","現在處理第14案以及第15案，原列數117萬9,000元，第14案鄭麗君委員建議全數減列。","鄭委員麗君：提案寫得非常清楚了，上午我們有委員提出意見來討論，不過我要針對部長的責任，因為本土語言課程國中列為必修是委員會的提案決議，也是所有公聽會裡面共同意見最高的項目，但非常遺憾的是到最後大扭轉變成選修，當然部長解釋是因為課審會，可是從部長上任以來我們沒有看到部長該有的努力，怎麼樣去溝通讓這個承諾能夠兌現，前任部長可以承諾，但是現任部長沒辦法兌現這個承諾，所以我們非常遺憾，在此建議全數刪除特別費以表達本委員會幾位委員的抗議。"],["主席：請行政單位說明。","周處長以順：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特別費是編在一般行政維持費項下，也是秘書處目前在作業的經費，這筆經費事實上也是行政院各部會的通案，只要是首長、副首長都是統一的標準，是不是……","鄭委員麗君：你不要講了，請部長回答，我是針對部長，你用這個理由來回應是牛頭不對馬嘴。","何委員欣純：特別費是通案我們都知道，但是鄭麗君和本席和陳亭妃委員也有一個提案是針對整個教育部，包括部長的承諾問題、部長的態度問題以及十二年國教種種的教育政策造成的亂象，我們要求的是部長的說明，我們會針對部長的說明來決定這個特別費要不要刪、刪多少，重點是在這裡。","孔委員文吉：我個人是認為每年都在吵特別費，這個是部會首長應該有的經費，主要是用在部長接見外賓等用途，這是行政院的通案，我認為每年在討論這個是花時間啦！現在陳亭妃委員談的是本土語言和課綱的問題，和特別費比較不相關，我建議在部長答復之後我們還是通盤處理，交給上面，因為這個不是我們委員會可以決定的，就按照往例，好不好？我是支持特別費應該給的還是要給，本土語言我們可以另外再討論。"],["主席：請部長說明。","吳部長思華：非常謝謝委員對於本土教育的關心，我願意利用這個機會非常簡單的說明一下我個人對這個事情的想法，第一件事情是對於課綱審議委員會的定位，我一直認為課綱審議委員會是一個專家所組成的委員會，在這個過程中，其實教育部國教署對於立法院過去的決議或者是原住民委員會大家的期待，我們都有在書面提案中正式的向委員們說明，但是委員們經過綜合的考慮以後做了決定，我是從學校來的，我一直覺得我們對於專業的審查應該給予一些尊重，這是我要藉這個機會說明的第一個態度。","第二件事情是對於本土教育的落實推動，我和各位的心情是一樣的，我上任以後看了所有相關的資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本土教育過去幾年在國小端是必修，但是務實的講，它並不落實，不落實主要來自於兩方面，一個是師資不到位，一個是課程的設計不夠活潑，學生並不是真正喜歡去念，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的本土教育是做不好的。我很希望用比較務實的態度讓本土教育可以做好，我們有給委員們一個書面的資料，希望去努力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就是在小學端的師資專業化的部分能夠盡速去加強和提升，我們覺得這件事情如果做得好，教學才有可能成功。第二件事情是在課程以及教材的內容上更加活潑，我們認為它才是達到教學目的的重點。第三件事情，早上鄭委員的發言我非常認同，文化才是吸引大家願意學習的重點，我們希望在國中端，其實我們已經把計畫擬好了，希望從明年度開始可以推動第三學期本土多元文化的學習課程，透過文化的導引讓語言的學習成為一件更有價值、更活潑的事情，我們認為這樣子的作法才會真正讓大家認同本土文化，然後讓本土文化成為我們在國際上非常獨特的部分。","如果我們今天一直停留在語言非得要學會，這個當然是在國小階段就應該做好的，但是國中階段應該是讓大家喜歡他的本土文化，包括原住民、客語或是閩南語，我們希望在這個部分能夠加強，我利用這個機會向委員做這樣的說明，也做這樣的承諾，希望在明年、後年逐年的讓第三學期這個文化教學的事情可以做到更精彩，讓大家本著一個很喜歡的心情去上課，以上簡單說明。"],["主席（黃委員志雄代）：感謝部長非常誠懇務實的答復。","請陳碧涵委員發言。","陳委員碧涵：本土語言這件事情本席非常關心，我一進來以後就針對本土教育計畫這件事做了很大的檢視，在本土教育中，語文是一個很重要的項目，我們這麼多年來其實只放很多的心在本土語言這個科目上面，但是為什麼做了6年的小學必修之後，還是有很多孩子沒辦法順利的去應用？我也是從教育端來的，對於教學的方式，我們在委員會也已經作過很多次的專題專案報告，我也提過，如果我們教學的方法不改，把它當成一個母語日裡面的競賽活動去做的話，它絕對不可能普及，所以本席非常強調在執行面用更多元、不一樣的情況去執行教學，而不是以比賽為唯一目標，或者是單語的背誦，因為這完全沒有跟文化結合在一起。另外，本席也跟各位一樣，強調學校的學習情境必須要營造，所以我們也看到上下學期中，如果有的課程只是一週一次，或者只靠全國母語日來做的話，沒有辦法在學校體系裡面把本土教育和本土語文做得很好。所以本席認為在這件事情上，必修和選修不是最絕對的原因，真正的問題在於如何落實。所以，我認為部長上來之後，這件事情應該要朝著在學校營造學習情境，讓師生能在那個氛圍裡頭學習。第二，我希望能夠儘量用操作式的，不要用背誦式的，我覺得對老師的培育很重要，我們在委員會也常呼籲文化部、客委會、原民會，甚至是內政部的移民署，都應該把這些已經到我們國家生根的新住民列為對象，因為我覺得他的父母親、他的文化或者語言沒有得到好的刺激的話，會對下一代的教育造成不利的因素。所以我覺得趁著這個機會，教育部應該在這裡多作著墨。事實上，我們也看到經費確實有反映，我想大家的心都是一樣的，就是不希望母語瀕臨失傳，用什麼方法可以讓母語被活化，而且我也認為在地化就是國際化，這件事情我一直抱持這樣的態度，所以我建議這個案子就不要刪減，因為我覺得教育部也做了很好的改進策略。"],["主席（陳委員淑慧）：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剛剛聽到部長態度的說明，我建議不要刪，但是有委員提出凍結，是不是就凍結二分之一，把部長剛剛講的、他要做的，用書面向我們說明，始得解凍？"],["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每次都要等我們提特別費的刪減案，才能聽到部長完整的說明，我每次問，部長就請司長、國教署說明，部長一直不願意對外說明對本土語言的態度，你剛才是第一次說明。你的說明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說現在的教學成效不彰而要改革，這部分我們同意，我覺得部長這個方向是對的。教學方法要改，所以教師要專業化，上課方式要活潑，但是我覺得更重要的是要把它當語言來學，而不是當遊戲，不是說孩子只會唱歌，卻不知道唱什麼，只會放教學帶、音樂帶，那就是一個唱歌跳舞的舞蹈課、音樂課，它不是語言課。為什麼我們學中文、學英文，甚至第二外國語是很認真在學，但是學母語卻用這種態度在教，我覺得這才是真正的核心，所以要專業化。所以這個要改，這是第一部分，我同意。","第二部分，部長有個觀點我不同意，部長說與其列為必修不如改內容，這是兩件事，不論你是選修、必修，你就是要好好教，沒有道理說必修會亂教，只有選修才能好好改，沒有這種邏輯。現行是必修，他沒有好好教，這不代表因為它是必修所以沒有好好教，是因為我們不夠重視，我們的觀念和政策都不夠重視，所以以後要重視。所以國小的必修還是要重視，因為依你的邏輯，國小必修要改為選修才能好好教，不是這個理由嘛！不是這意思嘛！所以你就是要好好教。為什麼要爭取必修？誠如剛才陳委員所講的，這些本土語言的社會情境已經失去了，失去它活用的情境了。你如果沒有列為必修，他沒有這個動機，也就不一定能夠繼續學習下去，語言就會消失。所以，很多國家在拯救面臨消失的語言時都必須這樣做，我們今天非常遺憾語言要用這樣的方式來推動，而不是很自然地就是該學，像我們認為中文就是該學，英語就是該學。那本土語言就是該學，我認為爭取列為必修是要回到這基本的態度。","我今天之所以提刪減案是說，部長上任以來沒有努力，我沒有看到，你在課審會開會前、開會後都沒有來向立委說明，你也沒有跟我們說明，因為這是我們的決議，這是我們爭取很久的，但是現在課審會一聲不響就通過，你現在說這是課審會專家的意見，要我們尊重專家，那我們的意見呢？立法院的意見呢？也不見部長說明，所以我對整個決策過程及課審會的決議，而且課審會並非決議以後就不能再討論，剛剛孔文吉委員說保留再討論，如果課審會願意再討論，我可以保留，不然就要求課審會公開透明，向社會負責，哪些委員作的決定就公開啊！讓社會來看哪些人擔任課審會委員，他為什麼作這個決定，請他們向社會說明。因為這件事情不是只有立委關心，之前所有的公聽會，都是共同意見最高的，所以有必要向社會說明啊！所以我還是要表達我們的不同意見和我們的態度。剛才何委員說陳亭妃委員的提案是凍結，我可以同意凍結，但是不能接受書面報告，我們要凍結到教育部把之前的幾項承諾、部長宣示要改革的具體計畫來委員會報告，我們再解凍。你剛說要教學改革，部長說今年的認證目標要提升到60%，我們剛才要求的教師專業化，像代理教師專長優先授課、要由有專長背景的人授課等，這些具體地來向委員會報告，我們再解凍。","陳委員碧涵：我建議不要凍到二分之一，因為裡面還是有很多東西要運作，所以凍結少一點。"],["何委員欣純：不然三分之一。"],["鄭委員麗君：我們是希望部長正視這個問題。","陳委員碧涵：部長要不要解釋一下你上任以來，都有來向大家報告。","鄭委員麗君：就來專案報告，課審會有哪些委員、討論過程為何，詳細的公開、透明，讓社會了解，讓社會來討論，我們大家再來討論，為什麼不能呢？","何委員欣純：好啦！凍結三分之一，來立法院專案報告。","吳部長思華：其實我接任工作以後，對於本土語文教育的落實一直在努力，所以第三學期的文化課程會在很短的時間內規劃出來，我們也跟國教署協調下年度的經費，希望下年度就可以開始推動。我希望這件事情委員能夠了解，如果委員會希望教育部來委員會更清楚地向大家說明相關事項，我們也很樂意，這是一個公共議題，本來就應該客觀地公開討論。","主席：第14案、第15案凍結三分之一，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作相關本土語文教學改進之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第16案到第28案都屬於「03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我們照順序討論。","第16案是蔣委員乃辛等提案。","蔣委員乃辛：我凍結有凍結的原因，刪減也有刪減的原因，教育部昨天送書面資料來補充說明之後，我刪減的部分可以不刪減，但是凍結的地方還是要多少凍一點，因為有些地方還是不夠詳細，所以我建議凍結500萬。"],["主席：第16案凍結500萬。","處理第17案。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這個案子是希望在原列1億多元的預算項下建議刪減1,000萬，理由如說明，因為我們都認為當前政府財政拮据，這些經費的預算編列好像有重複之虞，為了撙節開銷，我建議刪減1,000萬。"],["主席：請行政單位說明。","王主任秘書俊權：跟各位委員報告，這邊所列人力經費1,039萬是派遣人力，總共有11名，分別在我們新聞組5人、國會組1人、企劃科4人、管考科1人。另外，478萬都是業務費，我們辦理的項目有教育部的電子報、記者會新聞發布、政策研擬及重大政策的管考，這些都是我們的業務，以上說明，這兩個並沒有重複，一個是人事費，一個是業務費。","何委員欣純：這11名的派遣人力可否給我們細目，你們所謂的新聞、國會聯絡、企劃、管考等等，你們到底做的是哪些？原來各個業務單位沒有辦法做這些業務嗎？包括政策宣導和公共關係、文宣，你們各自的單位本身都不能做嗎？","王主任秘書俊權：剛剛第11案有對派遣人力要求整體說明，可否併在一起說明？"],["主席：第17案、第18案預算照列。","處理第19案，請鄭委員麗君發言。","鄭委員麗君：辦理大專校院菸、酒、檳榔防制工作較去年增加100萬，請說明為什麼增加。另外，執行的成效如何？為什麼還要增加預算？我提案凍結只是希望了解。","王主任秘書俊權：原來資本門有500萬，因為我們去年已經改善各大專校院的健康中心，所以從資本門移了100萬到經常門來辦理菸害的部分。在菸害的部分，根據國健署的統計，101年大專抽菸的比例是5%，去年已經進步到4.2%，在高中職的部分，去年是14%，今年進步到11.9%，我們希望今年所增加的100萬來推動大學的無菸校園到100個學校，是移過來作業務調整。"],["主席：第19案預算照列。","處理第20案，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同樣是在這個預算項下，有關「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工作」，我建議全刪，請告訴我什麼叫做教育專案規劃工作，請說明清楚。","王主任秘書俊權：第20案到第24案都是同樣的案由，教育部的研究案或專案分為三類，第一個是單一議題的重大政策，基本上就是在各業務單位主辦。例如十二年國教就是在國教署，大學的退場機制則分別在高教司和技職司。另外，綜規司負責的是跨司處和整體性的業務，包括教育的白皮書、人才培育的白皮書、少子化的計畫。如果是屬於中長期基礎性的研究，則是到國教院。委員大概是把各單位的重大政策研擬和綜規司的部分放在一起看，所以有點誤解。"],["何委員欣純：可否把你剛才說明各司其職的分工項目給我們。"],["王主任秘書俊權：我們會把職掌表給委員。","主席：第20案至第24案凍結緣由相似，請教育部針對第20案至第24案提供詳盡說明給提案、連署委員及本委員會，預算照列。","處理第25案、第26案。","何委員欣純：我印象中去年也有討論過這件事，去年討論時，我印象中是全數刪除，這裡只有3萬元，我不知道當去年度我們討論這個項下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的研習和廉政教育的推廣研習，去年被刪了，今年又恢復，今年要辦的是什麼東西？因為只有區區3萬元，我很納悶這要辦什麼？買便當而已，是不是？","柯處長是鈐：因為每年的財產申報是動態的，新增加的人大概有五分之二，所以每一年還是有人被裁罰，因為申報義務人有知的權利，我們每一年還是要辦講習。另一方面，大院要求法務部對財產申報法進行全面研修，我預期明年可能要面對一個新的財產申報法，如果不辦講習，我覺得會剝奪財產申報義務人知的權利，他們要被裁罰可能不服氣，也希望知道規定。"],["主席：是上班時間辦理嗎？","鄭委員麗君：立委也要申報，辦法寫得非常清楚，網路也可以報，沒有必要再花這個錢辦講習。我覺得公務員如果連公告的辦法都看不懂，都無法理解的話……","主席：花的成本都不只3萬元，你們自行吸收啦。","鄭委員麗君：不是錢多少的問題，我覺得網路非常發達，所有的人民都可以在網路上申報所得稅了，人民都做得到了，公務員申報財產還要別人協助，還要辦這些活動，就我的了解，我也在部會待過，很多都亂用名目，最後都變成聯誼活動，後面都掛什麼講習。","主席：那倒沒有，我有參加過……","鄭委員麗君：有的是聚餐，我真的認為沒有必要，這麼基本的工作還需要教？那公務員如何從事更複雜的行政工作？","主席：辦理是需要的，但工作費不需要，3萬元自行吸收有沒有問題？","鄭委員麗君：利用你們的會議宣導就好了，為什麼還要花錢？"],["主席：既然是上班時間做這件事件……","柯處長是鈐：有講義和講師的費用，沒有便當。","陳委員碧涵：直接電腦打開來講就好，不要印紙、不要砍樹！","鄭委員麗君：陳委員講得對，你要教的話，我們也不反對，但是不需要花錢，就在會議上宣導，網路上的資料都可以看。","主席：3萬元你們自行吸收，第25案通過，3萬元全數減列。","處理第26案，請行政單位說明。","蔡處長美娜：鄭委員認為我們的學校公務統計已經建立很多年，如果沒有很大變動的話，沒有必要辦講習會。先就這部分向各位委員說明，雖然行之有年，但每年報表都會有一些增刪調整，有時候是部裡面業務單位需要，有時候是終端的縣市或學校的人建議我們要調整，所以有修正。第二，因為這項報表是每年填報一次，填報的人背景很多元化，有主計室、人事處、總務處、圖書館、校護人員，他們並不具有統計專業背景，所以我們必須加以講解。第三，這些人員其實流動性很高，像我們國中小幾乎有45%是新人接手，所以我們的確有辦理研討會、講習會的需要，才能確保我們教育統計的品質。","第二點，鄭委員提到我們已經建置填報系統，如果已經建置的話，照理說只要例行維護，沒有另行設計的必要。我們也的確如此做，事實上是例行的維護費，剛提到有些報表會增刪修正，當然也要配合調整，還有時候是增加一些勤務條件，所以希望委員能夠體諒我們辦理的現實，讓我們這項經費能夠照列。","鄭委員麗君：本席也沒有全數刪除，只是減列200萬，應該要撙節經費。","蔡處長美娜：事實上，我們講習費只有60萬，系統的維護費只有110萬，之所以會編列520萬是因為辦理教育統計工作這部分有4個派遣人力，以每個人的人事成本80萬來算的話是320萬，再加上我剛才講的170萬……","鄭委員麗君：所以你看很多都是派遣，那我可以刪減少一點，本來減200萬，現在減100萬。","蔡處長美娜：對不起，因為我剛才說系統維護費就要110萬，有國中小、大專、高中職等5千多所學校。","鄭委員麗君：好啦，減列50萬啦！"],["主席：系統維護費是多少錢？","蔡處長美娜：因為我們系統資料量是1,000萬筆，在國小的部分有600萬筆，我們只有60萬的維護費。"],["何委員欣純：減50萬就好了。"],["蔡處長美娜：真正用在講習與系統上只有200萬而已！","主席：不是，這裡面有3百多萬是派遣人力，這樣就會減掉系統維護費和講習費。","蔡處長美娜：我們拜託老師幫我們講習，全省要舉辦60場，只有60萬的講習費，每一場其實只有1萬元。","主席：是不是讓他們說明，然後併在派遣人力的檢討改進的部分。","鄭委員麗君：我們可以討論少減一點，但是不能因為這裡也有派遣，就全部併到那個案子，那以後業務不就都用派遣？"],["主席：3個數字都很困難。","鄭委員麗君：刪30萬，就是要撙節經費，所有資訊的經費我們都會嚴審，因為每個部會都是這樣，資訊建置每一年編，這是基本觀念，幹嘛每年建置！而且維護費也每一年增加，然後因為這樣就要派遣人力、勞務外包，衍生很多費用，然後系統更新又要講習，這個工作真的要好好找一個最有效率的方式來處理。"],["主席：第26案減列30萬元。","第27案、第28案一併討論。","何委員欣純：我們建議在有關業務費下面的「辦理法規疑義之研議闡釋、教師申訴案件與國家賠償業務及訴願業務等」項下刪減1,000萬7千元。我們知道教育部這幾年對於私校侵害教師權益的案件和違法解聘的案件，第一，教育部的處理態度真的很消極，沒有積極處理。第二，常常都是用公文來要求說明和提出糾正，並沒有更大動作去規範要求私校不可以損害到教師當事人和學生的權益。所以我們今天提案刪減1,000萬7千元就是要求教育部重新通盤檢討申訴評議和學校私校違法處理之機制，避免教師和學生權益不斷惡化。"],["鄭委員麗君：我的提案理由與何委員一樣。"],["主席：請行政單位說明。","李處長嵩茂：主席、各位委員。本項預算是法制業務預算，其實每年編列的都是業務費用，主要分成三個區塊。一個是法規疑義的研商和制定的審議，另一個部分是訴願的業務，第三個部分是申訴的業務。委員所關心的私校教師違法解聘，因為預算的刪減案凍結議題是從101年就開始，最主要是開南大學有這麼一個案子，後來那個案子我們和業務單位協調，透過補助款的扣減，都順利解決。這幾年從訴願和申訴案件的評議來看，撤銷案件的比例分別是百分之十幾到百分之二十幾，回去以後，這種違法不再處理的案件已經大量減少，不像101年那樣的情形，而且訴願法已經明定被撤銷的違法處分，限期應為適法的處置。這樣的業務是基於憲法保障人民訴願和請願等等的法定權益，編列這樣的預算是作為委員審議費用、相關會議資料的列印，每年業務費用都相當穩定，請主席及各位委員予以支持，如果刪減1,000萬的話，等於刪減將近80%，相關依法審議的會議就無法進行，恐怕反而傷害到相關教師和人民的法定權益。","再補充報告，去年是凍結200萬，提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這些都不是資本門的案子，都是每年固定業務費，而且在101年組織調整之後，原來的體委會和青輔會的整個法制業務又併入教育部，其實經費都沒有再增加，所以預算的支用其實相當覈實，而且104年都沒有其他資本門的預算，這真的是為了執行法定業務所必要的行政支出。至於剛剛所提到的，我們在訴願的質、量和速度上都是非常優越，例如訴願，法定要在三個月內辦結，我們將近200個案子全部都在三個月內辦結。102年的行政訴訟維持率是100%，也就是我們的認事用法是經得起考驗的，這是整個作業的成效。至於辦了之後的後續情形，我們跟業務單位密切配合之下，102年、103年已經沒有這樣的情形了，所以這個預算特別請委員支持。","何委員欣純：基本上我可以接受，但是在你們整個訴願和行政訴訟處理過程中，不是像你講的只有量的問題，也不是只有時間的問題，而是質的問題，很多委員關心的是很多私校教師的申訴、訴願到底能不能基於公平正義，在質的部分能夠做最公正的處理，我們關心的是這個部分，而不是你報告說三個月內一定處理完畢，也不是報告說的量是怎麼樣，因為你們有很多訴願、申訴的處理都是公文化、官僚化、形式化的方式處理，根本沒有達到保障教師權益的宗旨。","李處長嵩茂：我再就數據部分向委員進一步說明，舉例來說，我們102年的訴願案有189件，我們認定原處分違法而予以撤銷的有13%，也就是有87%是駁回當事人訴願的請求。其實接著就是提起行政訴訟，所以我剛才向委員報告，在歷年提起行政訴訟，也就是對本部的訴願決定不服的案子，在102年行政法院的裁判維持率是100%，也就是我們駁回的認事用法在行政法院質的考驗上，是經得起考驗的，所以並不會有剛才委員所提的疑慮，我們在認事用法上，其實撤銷處分就是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指正了機關學校不法的處分，要求它限期改善。如果我們駁回的，當事人不服的，從過往的三年來看，維持率幾近100%。所以，不僅時效上非常符合法定最短時效的規定，而且品質上也幾乎達到100%的維持率，質和量都沒有問題。","何委員欣純：因為陳亭妃委員的提案是刪減1,000萬7千元，鄭委員的提案是刪除200萬，是不是採鄭委員的提案，刪少一點。","吳部長思華：二位委員，法制處所編列的預算完全是用來處理教師申訴的所有法制過程，剛才委員所關心的是說經常有了訴願結論之後，到了學校以後沒有辦法執行。這件事情嚴格講起來，我們在學校也常常碰到類似的情形，因為我們在大學自治的前提下，很多重新的決定要經過系教評會、院教評會、校教評會的同意，系、院、校教評會有他們自己的主張，所以經常會在這個地方變成死結，但這件事情可能不能影響到我們所有訴願、法制案的處理，因為他們所有的經費就是用來發委員的出席費和相關費用。","何委員欣純：部長，你建議要怎麼處理？既然你已經點出問題了。","吳部長思華：這件事情涉及到我們對大學自治這個概念到底要限制多大，我們有沒有辦法直接駁回或取代大學內部的決定。如果我們把這個問題拿出來談的話，它會是一個更大的議題，我相信委員們也會有不同的想法，因為在這個面向上，我們覺得應該要限縮大學的自治。但是從另外一個面向來看，我們又希望大學有比較大的自治空間，所以在這個議題上會一直拉拔，不過我們認為如果純就這個預算來講，希望委員能夠支持，因為純粹是所有案件的處理，這些案子如果不處理的話，反而會讓教師權益受到影響。","鄭委員麗君：我們其實也很無奈在這裡提刪減案，我們當然也了解這預算是用來做這些事情的，我們之所以要提刪減案，從剛才報告提出的數據看起來好像都不錯，可是我們看到很多個案教育部沒辦法解決，私校教師權益的問題，還有一些國賠案，像我們也很關心的一些特教學校國賠案等等，教育部處理很久都還沒辦法解決。當然，部長提到有些環節是卡在大學自治，但有些不是，所以我們感受不到教育部積極的態度，我們沒有辦法，只能這樣提案。我建議改凍結，請教育部併案作專案報告，你可以併其他議題，因為我們每一年都凍結，你提書面報告卻沒有改善，我們看到這些個案還是持續發生。","李處長嵩茂：報告委員，請容我進一步說明，剛才已經向委員說明，這是我們救濟單位作訴願審議的預算，就如同法院一樣，至於後端行政事項的處理，剛才委員提到國賠的案件，其實委員關切案件的代償部分已經在10月6日提起訴訟。","鄭委員麗君：部長，這意思是說你的高層主管要來協調嗎？有些是訴願機制可以解決的，還要配合行政面嗎？要配合業務單位嗎？最重要的是態度，首長的態度就會影響這些事情處理的成效，所以有些事要合併來協調、督促。所以，我們就改為凍結，你就我們所關注的個案找機會來說明和報告。","主席：第27案及第28案凍結200萬元，請教育部就委員提案的相關議題併案說明及報告之後，始得動支。","處理第29案至第32案。"],["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何委員欣純：大家看說明就知道本席提這個案子是針對我們很多預算有非常高的比例用於退休與公保權益說明、人權教育、個資保護等等的協助人力，所有的項目都是介於業務和人事費用之間，我們不太清楚這個項目增加預算之用途，所以要求凍結二分之一。另外，第五點「辦理退休人員聯誼」與第十一點「致贈本部退休人員紀念禮品」這兩點我們講了很多年，我們都認為應該全數刪除，因為政府財政困難，所以這部分不宜編列，我們去年也講過這件事，也是全數減列。","鄭委員麗君：有關「04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本席有4個提案，我請主席讓我一併說明。第31案是有關退休人員聯誼19萬，我覺得沒有必要，而且高達19萬，是我看過各會中最高的，不知道為什麼，所以我覺得沒有必要，全數刪除。第33案是大學校長聯合交接要編25萬，校長交接為什麼教育部要編25萬？這不是學校的事情嗎？我覺得也沒有必要，不過因為你們還有一些訪視費用，所以我刪除一半，刪12萬5千元。第34案是補助大專辦理兩岸高等學校人事法制研討會，這麼細啊！教育部協助大專院校兩岸交流還要針對人事法制進行研討會？我覺得完全沒有必要，因為已經有其他兩岸交流業務的預算，兩岸交流在那裡處理就好，不需要在這邊針對人事法制，那是不是以後兩岸交流每個細項都要編列預算？所以我認為這部分也要全數刪除。第36案是我們每一年都討論的三節慰問金，我們還是一貫主張刪除，三節慰問金我們可以接受通案處理，但是第31案、第33案、第34案，我希望能夠照我的提案決議。","張處長秋元：主席、各位委員。關於何委員所提第30案，其實教育部所屬的人員相當多，相關的訓練的確會比較多，明年度我們會增加100場以上，訓練內容包括相關組織學習、人權教育、個資保護法、全民國防、環境教育及私校法令的建議等等，希望這部分的預算不要凍結那麼多，在此建議凍結五分之一，我們會把書面報告提送給委員作詳細的說明。","另外，包括何委員等所提第30案減列28萬5千元、鄭委員等所提第31案刪除19萬元及第32案，都是有關退休照顧的部分，在此建議這部分通案處理。","鄭委員麗君：這並不是什麼照顧，如果是緊急救難、貧困扶助，那還說得過去，現在你們列的是「聯誼」，這樣叫立法院怎麼通過？"],["張處長秋元：可能是我們寫得不太好。"],["主席：事實上是什麼？到底是聯誼還是照顧？","鄭委員麗君：事實上是聯誼啊！每一年吃飯啊！退休人員每一年都要回來吃飯啊！我真的覺得這沒有必要，如果要聯誼的話，請自己私下去聯誼，反正你們有文康費用，你們的文康活動要請退休人員來參加也沒問題，為什麼文康費用要另外編列預算，退休人員聯誼也要編列經費？然後又有慰問金，名目實在太多了。慰問金的部分，我可以同意通案處理，至於聯誼的部分，那就不用了。"],["主席：文康費用有包括退休人員的聯誼費嗎？其他部分有編列嗎？","鄭委員麗君：民進黨執政都不會辦這些，實在沒有必要再請退休人員回來吃飯，只要文康活動邀他們一併參加就好了。","張處長秋元：報告委員，各部分編列可能有所不同，我們是按照退休照顧的相關規定編列的。前輩回來會和我們有一些互動與交流……"],["何委員欣純：你們有很多其他經費可以舉辦活動邀請他們回來啊！"],["主席：文康的預算你們可以支用啊！","張處長秋元：那不一樣，文康費用不會用到這邊來。","主席：文康費用是針對現職人員，而這筆預算是針對退休人員的部分是不是？","張處長秋元：對，這是不同的。","何委員欣純：他們都已經退休了，要以私人情誼來聯誼也沒關係啊！","主席：關於公務人員的相關權益，我們保留協商好了。","何委員欣純：去年度三節慰問金的部分是全部保留通案處理，至於退休人員聯誼的部分，去年……"],["張處長秋元：去年這部分的經費有給我們。"],["何委員欣純：要刪啦！本席建議刪除。","吳部長思華：其實我們在學校也有舉辦類似的活動，尊師重道一直是教育界特別著重的情感，所以每一年有一次機會讓退休的老師回到學校來。學校是這樣做，教育部也是用同樣的心情來看待這件事情，畢竟部裡是學校的象徵，如果教育部也是用這樣的態度來表示對退休人員的尊重，其實也代表了所有學校……","鄭委員麗君：你說教育部用這種方式來表達尊師重道，其他業務主管機關的對象不是老師，難道他們就沒有尊師重道了嗎？這樣的道理說不通，這和尊師重道有什麼關係？"],["張處長秋元：其他部會也有在辦……","吳部長思華：其他部會該不該辦我不瞭解，我只是強調教育部的文化屬性，這方面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些尊重？","鄭委員麗君：我覺得不需要，而且教育部編列相關經費的額度是比較高的，不知道你們的為什麼會比較高？","張處長秋元：像考試院等機關也都有辦理，這並不是教育部獨有的。","鄭委員麗君：部長上任後應該要有新氣象、新作為，不該重複浪費的預算就不要編列，你們可以合併其他活動辦理嘛！","陳委員碧涵：雖然監督部會是我們的責任，但本席來自教育界，在此我要說出我的感受，為國家奉獻了一輩子之後，如果某一天我可以跟我以前的朋友、同事聚一聚，除了情感的交流之外，我覺得也是一個……"],["鄭委員麗君：可以自己花錢啊！","陳委員碧涵：這部分的經費並不多，只有19萬元而已，我認為這些經費已經是合理的編列，而且這筆錢並不是把它浪費掉。本席認為應該要重視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也要維繫同事的情誼，做為一個文化傳承的主要部會，希望大家能夠支持這筆預算，好不好？","鄭委員麗君：除了600多萬元的文康費之外，「04」還有「為增進同仁身心健康，辦理本部員工相關身心講座」經費60萬元，現在又有聯誼的經費，再加上「年終業務檢討」也會編列相關經費，每一年都編列這麼多錢，除了講座、聯誼之外，還有文康活動，而且文康活動還分為編制內員工和退休人員的聯誼，這樣實在太多了！","張處長秋元：報告委員，現在已經確定沒有年終業務檢討經費，至於文康費用的部分，目前一個人是2,000元，剛才委員所說的600多萬元，其實是業務費用，我們的文康費用只有99萬元，這部分是以495人去編列，一個人只有2,000元，這是按照通案的標準所編列，不會有溢出的狀況。","鄭委員麗君：你們所寫的名目除了「增進健康」之外，還要另外舉辦講座，我真沒有看過這樣子的。以前審查預算的時候，也沒有看過其他部會有這樣編列的啊！","主席：我們先保留一下，看看後面還有沒有相關的預算好不好？"],["張處長秋元：是不是可以拜託委員協助一下？"],["鄭委員麗君：這就併入文康活動啊！身心健康講座就併入文康活動啊！","何委員欣純：除了剛才鄭委員所提的部分之外，本席又看到另外一項，我覺得公務人員的福利真好！「致贈本部退休人員紀念禮品」的相關經費雖然不到10萬元，但這也是錢；另外還有「補助本部公務人員協會運作」經費6萬元，教育部裡面竟還有在職公務人員的協會哦！各部會都在編列這些錢，既要照顧你們的身體健康，又要有心理諮商；既要舉辦身心講座，又要有健康檢查，然後還要給你們社團、協會運作的相關經費，退休之後還要退休聯誼、三節慰問金！","張處長秋元：有關退休人員的部分，是不是可以保留通案處理？其實其他部會也有編列相關經費，並不是只有教育部這麼做。","陳委員碧涵：並不是說別的部會有，教育部就一定要有，你要講出為什麼教育部要有啦！","何委員欣純：如果是對教育有貢獻、生活困苦或罹患重病者予以補助，這樣的預算我們支持，三節預算你們編列461萬1,000元，這部分我們都沒有過問。也就是說，你們是有區隔的，如果是對生活困苦或需要急難救助者的補助，這部分我們都沒有意見，如果是對生活清苦、對國家有貢獻、對教育有貢獻者的補助，相關經費我們都沒有刪除，我們所要刪除的是一般的部分。","鄭委員麗君：部長，你剛剛一直講這一筆經費是用來照顧退休人員，你看你們另外還針對退休老師或對教育有貢獻者的疾病救助編列了153萬元的預算，以及三節461萬元的經費，這部分我們並沒有刪減，像這種緊急救助的經費，我們都會支持。如果你所說的照顧是指聯誼，那我真的覺得沒有必要。","另外，你們真的有太多各種名目的講座和講習，請你們去計算一下到底有哪些講習、花了多少錢，你們真的立了很多名目。"],["主席：搞不好那些退休員工每一年都在等待那一天要回來看老長官或老部屬……"],["鄭委員麗君：那可以用文康活動的……","主席：他們說文康活動相關經費是針對現職人員的部分，那是不一樣的，杜前部長也有可能會回來啊！","鄭委員麗君：如果那麼希望和退休人員聯誼，你們就和文康活動一併舉辦啊！"],["主席：不曉得這樣行不行？不知文康活動相關經費是不是有科目使用的限制？","剛剛我們已經討論了兩個小時，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今天處理至第37案為止，高等教育的部分明天再行討論。","針對第31案及第32案，不知大家是不是已經有共識？本席建議保留至院會協商，統一……","鄭委員麗君：本席建議這部分不用再協商、保留或凍結，也不用來報告，難道還要報告聯誼的內容嗎？我認為這些經費應該直接刪除，或許不需要全部刪除，那就刪減一半好了。我覺得應該要藉此宣示一下，讓大家撙節經費，這沒有什麼好討論的，退休人員聯誼這種事情根本沒有必要性，這不用再協商或討論，就是少辦一點、少做一點，我本來堅持不要做，既然你們要做，那就少做一點。","主席：行政單位同樣的活動是不是應該要一併檢討，總不能變成只有教育部沒有相關經費。"],["鄭委員麗君：退休聯誼這樣的名目真的讓人難以接受。"],["主席：每一個部會都有退休人員的……"],["鄭委員麗君：教委會監督的其他部會我們也會一併要求。","教育經費已經夠少了，拜託把教育經費用在學生身上，你們的同仁就少用一點，事情就是這麼簡單。"],["主席：大概會有多少人回來？100多個。","鄭委員麗君：大家要修改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辦法，將教育經費編列下限上修至23%，但是你們不要，既然不要，那大家就少花一點錢啊！"],["主席：一個人差不多是多少錢？","鄭委員麗君：何委員，就刪減一半好不好？"],["何委員欣純：刪減一半啦！","鄭委員麗君：不然刪10萬好了，即使刪減一半，你們還是可以做啊！","主席：這是下屬回來看老長官，或是老長官回來看下屬……","鄭委員麗君：本來一桌是四、五千元，現在變成一桌兩千元，就是這樣子啦！"],["潘委員維剛：不見得是吃飯啊！"],["主席：一個人的餐費是多少錢？","潘委員維剛：在台北花三、四千元，已經吃不到菜了啦！"],["主席：那是家常菜而已啦！","鄭委員麗君：我們真的很悲哀，竟然在立法院的國會殿堂裡討論退休人員一餐要吃多少錢？拜託！請把教育經費儘量用在學生和教育事務上面好不好？部長，請你宣示一個態度，只要撙節就好了，我們並沒有要全刪，但是請你們撙節好嗎？難道節省教育經費這麼困難嗎？你們有各種名目的講習，包括文康活動、身心講座、發放紀念禮品以及社團運作的相關經費，名目這麼多！部長你就挑個幾項來宣示一下，展現你們要撙節經費的魄力，有這麼困難嗎？","何委員欣純：本席剛剛把文化部的預算找出來了，文化部並沒有像教育部這樣繼續編列這麼多項目的經費，本席與鄭委員真的只是希望部長把態度拿出來，雖然這些錢並不多，但它具有指標性的意義。我們可以看到，針對公務人員有許多名目的預算，你剛剛一直說要尊重退休人員，其實我們也很尊重，所以我們一再提醒你們，對於生活困苦、需要急難救助的相關預算461萬元，那部分我們完全沒有意見。現在有爭議的部分在於退休人員的聯誼，就如同其他委員所講的，這可以併在教育部其他有關公務人員的聯誼活動當中一起辦理，不需要再另立一個名目編列19萬元的經費來支應退休人員的聯誼餐會。我覺得如果真的要尊重他們，要他們回來看看老長官、和老同事敘敘舊，不見得非得辦這樣的聯誼餐會不可，其實有很多機會與場合都可以這麼做，而且都是教育部可以做得到的，你們可以去看看文化部已經沒有編列這樣的經費了。","吳部長思華：我來向委員說明一下，教育部是一個歷史悠久的部會，跟文化部不一樣，從過去到現在有非常多資深的同仁。教育界對於資深老師及資深長者的尊重，其實一直是我們希望表達的價值，委員希望我們能夠撙節經費，這一點我們也同意，也就是說，經費可以稍微少一點，但是我覺得這項活動本身有其教育價值及教育意義，希望大家可以認同這件事情。"],["何委員欣純：刪一半啦！","潘委員維剛：文化部是從文建會改制而來，他們的人員也是從各部會整合而來，畢竟文化部是一個新的單位，現在他們是用文化部的名稱，包括之前文建會、新聞局的人員都納編進來。本席支持教育部舉辦退休人員的聯誼活動，其實這樣的活動每年只有一次，我覺得這是一種溫暖，也是一種傳承、一種感情。基本上，本席支持這項預算，相關經費才19萬元而已，如果刪除經費叫他們不要再辦，那不是太可惜了嗎？","何委員欣純：潘委員這樣講，意思是指文化部不溫暖，其他沒有編列這筆預算的部會也對他們過去的老同事不溫暖嗎？本席認為溫不溫暖不是用有沒有舉辦聯誼餐會來定義。你說文化部是新單位，但過去的文建會、新聞局人員都納編進來，也就是說，之前有許多部會的人員都整合進到文化部，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都可以不編列這筆預算了，而教育部相對的沒有那麼多新單位整合進來，所以本席認為對於過去的退休人員，你們可以與其他的聯誼活動合併辦理，我覺得這是不相干的問題，請不要再把問題複雜化！","鄭委員麗君：剛剛你們舉文化部為例，認為文化部沒編列這筆預算是因為今年才剛升格，但是文化部的前身是文建會……","潘委員維剛：他們要編我也不反對，但教育部的部分我支持。","鄭委員麗君：我再舉個例子，經濟部就沒有編列這個預算，拚經濟累不累？累啊，但經濟部不敢編啊！部長，不要再有這種陳腐的思想了，不要動不動就用尊師重道的名目，而且現在本席也願意改為減列了，本來的提案是要求全數刪減，既然你們堅持要辦，那就請你們撙節經費去辦，如果真的有心要聯誼、請教……","潘委員維剛：好啦，這個案子先暫擱。","鄭委員麗君：部長，有必要堅持一桌三、四千元嗎？有必要堅持花這個錢嗎？","主席：在場四位委員，對於這筆預算，二位委員同意，二位委員不同意，所以這筆預算就先擱下來，不要為這個事情再爭吵。","鄭委員麗君：對於這樣的事情，教育部竟然這麼堅持！我在其他政策上都沒有看到你們對教育這麼捍衛與堅持，就這麼一點點錢，希望你們撙節經費卻做不到？我真的非常意外，身為立委，今天為了19萬在這裡這樣，只是要你們撙節經費……"],["主席：他們很有感情啊！"],["鄭委員麗君：少個幾萬元也做不到！我真的不能相信耶！","主席：少個幾萬元應該做得到，不然就減列4萬元，留15萬元給他們去支用，你們同不同意？不然這個部分我們就先擱下來。","第31案及第32案先保留。","現在處理第33案，剛才提案委員已經一併說明過了，有關聯合交接部分，現在請行政單位說明。","張處長秋元：對於校長交接，教育部要派人監交，大學校長的位階很高，大學校長的交接都是由部、次長去監交，因為時間差不多是在8月1日或2月1日，一次有好幾所學校校長要交接，所以本部是以聯合交接的方式來辦理，這樣整個業務的運作才會比較順暢，因為現在還有相關規範，所以這個部分拜託委員給予支持。"],["陳委員碧涵：這個25萬是用在校長交接？"],["張處長秋源：相關聯誼會場……","主席：是聯合交接，跟聯誼不一樣。","陳委員碧涵：這個要支持，國立大學的校長交接是在學期初的8月1日或2月1日，是聯合國立大學一起辦理，我覺得簡單隆重，也是賦予使命的儀式，所以對於這25萬的預算，本席建議照列，而且這還包含去各大學的訪視費用。","鄭委員麗君：本席覺得交接沒有必要繁文縟節，還要國家的教育部來幫大學舉辦，剛剛一再宣稱大學自治，現在卻要教育部幫忙辦理交接儀式，教育部本諸責任要監交就去監交，為什麼還要教育部出面幫他們舉辦交接呢？"],["主席：是聯合各大學……","鄭委員麗君：對啊，為什麼還要教育部幫大學舉辦校長交接呢？這是個大學自己的事情啊！"],["主席：大家共同來做見證。","鄭委員麗君：根據監交的規定，就是你們有義務去進行監交，就這樣子而已，為什麼要幫他們舉辦交接活動，浪費公務員的時間與公務預算。"],["主席：因為是同樣的時間……","吳部長思華：對，如果不舉辦聯合交接，就要派主管到每所學校去舉辦監交。","鄭委員麗君：讓他們自己聯合舉辦，花他們的錢啊！"],["張處長秋元：學校都分布在不同地區。","鄭委員麗君：監交條例拿來修一修，真的沒有必要繁文縟節、浪費，大學自治了啊！"],["吳部長思華：國立大學還是受教育部的督導。","主席：請處長解釋一下，這25萬的預算中，舉辦交接典禮部分多少錢，你們訪視各學校的經費是多少錢，這25萬是怎麼分配。","張處長秋元：我們編列的費用還包括聯合交接活動的相關會場佈置及證書製作等等，另外……"],["鄭委員麗君：證書？","張處長秋元：對，校長的聘書，這是很重的使命交付。另外，我們一直在推動相關學校整併工作，整併工作的校長遴選是由教育部辦理，這個部分也要花相當費用，包括對外聘委員的遴聘，還要刊登徵才相關資訊，這些都要費用，其實我們都是很撙節開支的。","何委員欣純：你越講我越覺得納悶，原來這25萬包了這麼多部分，除了舉辦聯合交接典禮外，還包含訪視，所謂訪視是遴聘校長過程中的車馬費等相關費用都涵蓋在內嗎？","張處長秋元：續任校長才有訪視，我們要去訪視學校，看看校長的辦學狀況，對此做出評鑑，然後再決定是否續任，所以這部分是有相關的程序與過程。","陳委員碧涵：是續任資格，續任與否是校務會議決定。","張處長秋元：對，續任資格。"],["何委員欣純：這不是本來就要做的嗎？","張處長秋元：對，是本來就要做的，而經費就編列在這裡，這是一定要做的事情。","陳委員碧涵：主席，我建議這筆預算照列。","何委員欣純：那刪少一點，刪減5萬。"],["鄭委員麗君：聯合交接典禮就辦精簡一點啦！","潘委員維剛：剛才處長已經說明了，這25萬除了舉辦交接典禮外，還有訪視、遴聘，所以……"],["主席：續聘……"],["陳委員碧涵：還有證書。","潘委員維剛：這部分的預算數字不是很大，對於大的議題刪個2萬、3萬、5萬，我覺得多一點少一點，重點這個項目到底要不要做，如果要做就應該予以支持，當然如果有浪費，我們也是不允許的……","鄭委員麗君：所以就簡單隆重，撙節一點就對了。","潘委員維剛：簡單隆重各有標準，是照你的標準還是誰的標準呢？"],["鄭委員麗君：那就繼續討論啊！","主席：第33案的25萬減列3萬元，好不好？好。","第33案減列3萬元，就象徵性啦。","現在處理第34案及第35案。請行政單位說明。","張處長秋元：有關兩岸人事法制交流，國內大學人事法制是在講學自由、大學自主的價值下建構的，在這樣的制度架構下，我們的校園民主化程度在兩岸之間相比時有絕對優勢，兩岸不可能不互動，這個領域可以做互動的，因為教育文化的交流比較不涉及政治敏感部分，我們都期待能做多少就儘量去做，尤其是我們有優勢的部分，整個法制架構是在講學自由的價值下建構的，所以這部分的預算，拜託委員支持我們補助辦理這樣的活動。","鄭委員麗君：兩岸交流業務一定還有其他預算，我不瞭解為什麼這裡要單項補助這個研討會，人事法制也看不出來是處長所說講學自由、校園民主，我覺得兩岸交流沒有必要在人事行政管理部分單列補助人事法制研討會的項目，你們一定還有其他兩岸交流業務，想要融入什麼議題，就另外用那些交流預算去處理，這個科目是部裡面的人事行政管理，幹嘛做到兩岸的研討會，這個我真的不瞭解，我認為這是沒有必要的，所以我主張這部分的預算全數刪除。「04」是人事行政管理，教育經費應該儘量用於學生，人事行政管理花了很多錢在公務員與退休人員身上，現在還要用於兩岸，我覺得真的偏離了，因為這個科目是部裡面的人事行政管理費用，至於兩岸交流部分就回歸交流業務的預算去處理，這裡不該做兩岸交流的事情。"],["主席：請你們說明清楚在人事管理中編列這筆預算的功能是什麼？","張處長秋元：我想是有相關的，我剛才有提到，我們這裡的法制建構是在這樣的價值之下，我之前也有參加過這樣的活動，對岸看我們的大學校長遴選是非常民主化，完全沒有所謂的黨派色彩，他們一直想要學習這樣的制度，坦白講……","鄭委員麗君：他們過來、他們編列就好，我們幹嘛編列預算呢？","張處長秋元：我想這是互動與交流，讓他們感受到……"],["主席：這是第一次編列還是每年都有編列？"],["張處長秋元：去年就有編列了。"],["主席：每年都有這樣的活動嗎？"],["張處長秋元：之前就一直都有編列這樣的預算。","陳委員碧涵：其實不只是經驗交流，我們還有很多大學的專業人員或教授們也在大陸有學術、專業研討，有些權益需要保障，所以這些法規應該要透徹瞭解，要不然協助教育單位的人員到其他地方服務時，對於法規法律，教育部一定要很嫻熟。","何委員欣純：陳委員，你要看清楚，這部分的預算是要補助兩岸高等學校人事法制研討會，是由各大專院校去辦理的，與你所說的是兩碼子事。本席納悶的是你們要補助學校辦理兩岸高等學校人事法制研討會，為什麼不補助辦理兩岸高等學校的人權法制研討會？除了人事法制外，也可以討論人權法制啊，你們為什麼不補助？誠如鄭委員所說，為何不補助與歐美其他國家的交流？本席也覺得很納悶，為何特別鎖定中國？","鄭委員麗君：主席，要補助大專校院辦兩岸交流活動就編列在其他兩岸預算或高教預算去處理，這個科目是「一般行政」項下「04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為什麼要編列預算來補助大專校院？我覺得這編列的浮濫了，還是這是量身打造的？因為學校需要這筆錢，向部裡申請，部裡就編列這筆預算用來補助大專院校，本席認為這部分應該回歸高教處理，高教業務或其他兩岸交流業務一定有相關預算，或是納入國際交流業務，人事行政管理應該單純化，儘量減少支出。","主席：委員，部長過去是擔任校長，他剛才提到長久以來每年都有類似相關的活動，這是各大專校院人事主管交流，這種交流是彼此統戰，我們辯我們的制度好，他們辯他們的制度好，大家彼此交流，部長應該有很多學校經驗，請他跟我們說明這個活動對國家教育制度會產生什麼樣的益處。","鄭委員麗君：這有二個層次，第一，我認為這筆預算不應該編列在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的科目下，第二，對於這個活動要不要舉辦，至少要先回歸高教，而且我們是高教，並不是高等學校，怎麼會在我們的預算書中出現高等學校呢？高等學校是中國的用語，怎麼會出現在中華民國臺灣的預算書中？這個用語很奇怪！綜上所述，這筆預算應該回歸其他相關業務的預算科目，至於有沒有必要去辦理什麼再說，至少不應該編列於此。"],["主席：我們先聽部長的說明。","吳部長思華：對於委員所關心的活動，我過去在大學服務，我知道這個活動有相當的歷史，每年都有人事主管的相互拜訪，公立大學人事主管到大陸去或是大陸人事主管到臺灣來，過去每次他們舉辦活動回來後，我都有詢問過他們，其實是有發揮滿正面的影響力量，畢竟我們是學術自由、學術民主的地方，我們的制度對他們來說都有滿好的影響，如果從學術活動的觀點來看，我覺得這是一筆值得支持的預算，會編列在這個科目下，是因為人事系統是獨立的系統，預算是單獨編列，沒有放入國際司或高教司的預算中，我想這樣比較能夠顯示人事獨立運作的特質，相關資訊提供給委員參考，如果經費緊絀，我建議酌減編列，但是這個活動本身有其意義與價值，請委員們可以支持。"],["主席：就酌減一些。","鄭委員麗君：我主張不應該編列在這裡，而是應該回歸兩岸交流業務部分，我們可以接受今年刪減一些經費，但明年起就不能再編列在這個科目了。"],["主席：請你們研究看看人事處的人員活動能編列在哪個科目下。","黃處長永傳：因為我們的工作項目有一般行政、高教、技職，編列在一般行政裡很清楚，將來預算使用的責任都在人事單位，這樣非常清楚，如果編列到兩岸交流部分，主要是在國際司，這樣預算比較不清楚……","鄭委員麗君：不管編列在國際還是高教都可以，因為這是補助大專校院的交流業務費用。","吳部長思華：我們會去研究明年度要放在哪個科目之下，剛才委員同意我們有一年的時間來協調，我麼會去協調。","鄭委員麗君：好，那預算就酌予減列。","主席：第34案及第35案併案減列5萬元，請教育部提出說明，將補助這類活動的費用編列於兩岸事務相關科目下。","第36案通案保留。","第37案預算照列。","至於第29案及第30案，何委員，剛剛是不是要改為凍結五分之一？"],["何委員欣純：第30案是有關退休人員聯誼活動的部分……"],["鄭委員麗君：這剛剛不是處理過了嗎？","何委員欣純：好，這部分凍結五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第29案及第30案併案凍結五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何委員欣純：還有第6案要凍結500萬，也是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第6案凍結500萬，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針對第2案財產孳息─租金收入部分，有附帶決議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附帶決議","有關各機關停車場收費情形，目前各有不同，為能使各單位能統一收費情形，擬請行政院訂定統一標準。","何委員欣純：要分區段啦，重點是各區段的部會要有統一標準，剛才部長也提過，因為區段不同，收費就會不一樣，有的部會位處精華區，有的部會位處偏遠地方，收費標準當然不一樣，所以要把同區段的概念納入附帶決議。","本席建議附帶決議的文字修正如下「鑑於各機關附設停車場對於員工之收費標準紊亂，包括同棟建築不同部會收費不同，收費標準低於一般行情甚多等等情形，爰要求行政院清查各機關學校附設停車空間供員工使用情形，參考同地段一般停車場收費價額，重新訂定統一標準，以維公平。」。"],["潘委員維剛：這樣的附帶決議就不是放在教育委員會了！"],["主席：請處長把何委員剛才提出建議修正文字的精神納入。","報告委員會，針對第2案的附帶決議已經協商完成，文字修正如下：「鑑於各機關附設停車場對於員工之收費標準紊亂，包括同棟建築不同部會收費不同，收費標準低於一般行情甚多等等情形，爰建議財政部清查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附設停車空間供員工使用情形，依不同區段參酌一般停車場收費價額，重新訂定統一標準，以維公平。」。","現在回頭處理第31案及第32案，因為委員意見不一，本席徵求在場委員同意將這二個案子保留送協商。","報告委員會，今天會議到此結束，現在休息，明天上午9時繼續開會，繼續處理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謝謝。","休息（17時18分）"]],"block_lines":[1,7,7,10,24,24,25,26,30,30,33,38,39,39,46,47,51,51,52,52,53,54,58,59,64,65,70,71,77,77,78,80,81,86,87,91,97,98,105,105,106,107,111,117,118,130,131,137,138,144,145,148,150,151,156,157,161,166,167,170,173,174,180,181,187,188,197,198,207,208,214,215,218,221,222,225,228,229,232,235,236,241,242,245,248,249,253,259,260,263,265,266,271,272,275,277,278,281,284,285,292,293,296,298,299,305,306,313,314,321,322,325,328,329,336,337,340,344,345,352,353,359,360,363,365,366,372,373,380,381,387,388,391,395,396,403,404,410,411,418,419,422,426,427,433,434,440,441,447,448,452,457,458,461,463,464,467,469,470,477,478,481,483,484,487,491,492,497,498,503,504,509,510,516,517,523,524,528,534,535,543,544,547,550,551,557,558,562,563,569,570,576,577,580,584,585,592,593,599,600,606,607,613,614,618,625,626,633,634,640,641,648,649,652,655,656,662,663,669,670,676,677,680,683,684,691,692,698,699,705,706,711,715,716,719,723,724,731,732,736,740,741,747,748,751,754,755,761,762,765,768,769,772,776,777,784,785,792,793,800,801,809,810,816,817,824,825,828,831,832,837,838,843,844,852,853,860,861,868,869,876,877,880,882,883,890,891,897,898,902,909,910,913,917,918,925,926,932,933,937,943,944,947,951,952,959,960,966,967,975,976,982,983,989,990,996,997,1002,1003,1009,1010,1016,1017,1023,1024,1030,1031,1037,1038,1043,1044,1048,1055,1060,1061,1068,1069,1075,1076,1083,1084,1091,1092,1098,1099,1105,1106,1111,1112,1118,1119,1124,1125,1131,1132,1138,1139,1147,1148,1155,1156,1161,1162,1168,1169,1174,1175,1182,1183,1190,1191,1197,1198,1203,1204,1209,1210,1216,1217,1222,1223,1229,1230,1235,1236,1241,1242,1248,1249,1255,1256,1262,1263,1268,1269,1274,1275,1280,1281,1286,1287,1293,1294,1300,1301,1308,1309,1316,1317,1323,1324,1328,1335,1336,1343,1344,1349,1350,1355,1356,1362,1363,1367,1368,1372,1376,1377,1383,1384,1391,1392,1396,1397,1403,1404,1409,1410,1417,1418,1423,1424,1431,1432,1440,1441,1449,1450,1456,1457,1461,1462,1467,1468,1475,1476,1483,1484,1491,1492,1498,1499,1506,1507,1514,1515,1523,1524,1530,1531,1537,1538,1545,1546,1552,1558,1559,1564,1565,1566,1568,1569,1571,1572,1574,1575,1576,1578,1579,1581,1582,1584,1585,1587,1588,1589,1591,1592,1593,1596,1597,1598,1601,1602,1603,1607,1608,1609,1618,1619,1620,1624,1625,1626,1632,1633,1634,1637,1638,1639,1643,1644,1645,1648,1649,1650,1656,1657,1658,1662,1663,1664,1668,1669,1670,1675,1676,1677,1679,1681,1685,1687,1687,1689,1689,1692,1693,1694,1701,1702,1703,1707,1708,1709,1711,1712,1713,1715,1716,1717,1723,1724,1725,1729,1730,1731,1734,1735,1736,1740,1741,1742,1745,1746,1747,1749,1750,1751,1753,1754,1755,1757,1758,1759,1761,1762,1763,1765,1766,1767,1769,1770,1771,1775,1776,1777,1780,1781,1782,1784,1785,1788,1789,1792,1793,1796,1797,1800,1801,1804,1805,1808,1809,1812,1813,1816,1817,1820,1821,1824,1825,1828,1829,1832,1833,1836,1837,1842,1843,1849,1850,1858,1859,1864,1865,1871,1872,1875,1881,1882,1894,1895,1906,1907,1917,1918,1925,1926,1931,1932,1938,1939,1945,1946,1953,1954,1958,1963,1964,1968,1974,1975,1981,1982,1988,1989,1994,1995,2000,2001,2006,2007,2011,2017,2018,2023,2024,2029,2030,2034,2040,2041,2046,2047,2052,2053,2058,2059,2067,2068,2073,2074,2080,2081,2087,2088,2095,2096,2102,2103,2109,2110,2116,2117,2125,2129,2134,2135,2142,2143,2148,2149,2155,2156,2162,2163,2167,2172,2173,2178,2179,2185,2186,2192,2193,2200,2201,2207,2208,2214,2216,2217,2223,2224,2229,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