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3日(星期四)9時2分至14時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育昇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3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0分至11時48分 下午3時0分至5時28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盧嘉辰  段宜康  鄭天財  周倪安  紀國棟  邱文彥  吳育昇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張慶忠  邱議瑩  陳超明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羅淑蕾  李昆澤  李貴敏  黃偉哲  賴士葆  高金素梅 林德福  許添財  薛 凌  楊麗環  廖正井  盧秀燕  李桐豪  賴振昌  王進士  陳明文  管碧玲  陳亭妃  蘇清泉  葉津鈴  江惠貞  呂學樟  潘維剛  羅明才  林鴻池  徐欣瑩  王廷升  黃昭順  陳根德  顏寬恒    委員列席30人 請假委員:林滄敏    委員請假1人 列席人員: 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 劉義周 副秘書長 余明賢 綜合規劃處處長 高美莉 選務處處長 莊國祥 法政處處長 賴錦珖 秘書室主任 蔡穎哲 人事室主任 張芳琪 主計室主任 黃雪櫻 政風室主任 陳銘 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視察 吳月萍 主  席:吳召集委員育昇 專門委員:藍維宗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專  員 江凱寧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收支部分。 二、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共5案。 (一)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1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 (二)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101年第2季) (三)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1年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 (四)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2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五)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2年度第4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本日會議採綜合詢答,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劉義周報告,計有委員盧嘉辰、段宜康、鄭天財、周倪安、紀國棟、賴士葆、吳育昇、姚文智、李俊俋、邱文彥、黃偉哲、陳其邁等12人提出質詢,並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劉義周及所屬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王廷升、張慶忠、陳超明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及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壹、報告及詢答完畢。 貳、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及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6項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原列424萬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250萬元、第2目「沒入及沒收財務」2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24萬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7項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7項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3萬4,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7項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31萬7,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2項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原列24億7,662萬3,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6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中「公務車4輛,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等」4萬元、「召開委員會議」2萬元)、第2目「選舉業務」6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606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4億7,056萬3,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案2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104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文康活動費」,惟國家財政吃緊,為審時勢度,展現苦民所苦、與民同在之決心,爰此刪減「文康活動費」1/2。 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二、104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編列「特別費」71萬1千元,鑑於2014年國家財政、經濟情勢等未見好轉,政府政府持家無方,財政赤字嚴重,債台高築。由於特別費並非業務費用,故刪減特別費1/2,計35萬5千元。 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本項有委員提案1案,暫保留,另定期處理: 一、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日前引用中選務字第1030024075號文回復民眾陳情表示,不允許民眾於開票所從事攝、錄影行為,經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並無相關規定,中選會顯然於法無據,且根據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為確保開票程序符合公開透明原則,爰此中選會應於選舉時開放民眾於開票所從事攝、錄影行為,並檢討修正相關侵犯公民權益之函釋。 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本項通過決議4項: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第2目「選舉業務」凍結1億元。俟中央選舉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104年度預算第2目「選舉業務」編列1,435,580千元,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中選會將72年10月11日中選一字第8006號、81年10月17日中選一字第43306號及98年8月21日中選一字第0980003823號等三號違法行政函釋撤銷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104年度預算第2目「選舉業務」分支計畫「04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項下編列「2.業務費(1)辦理選舉講習費」42,100千元。選舉係我國人民實踐民主之重要程序,承辦此一業務之中選會及其所屬單位對於各投開票所之各項作業程序規定應當不厭其詳,惟查中選會針對開票過程並未有清楚明確之標準作業程序,如取票時取票員應面向何方向、亮票時間應有多長等可能引起爭議之事項,相關規定付之闕如,過去亦發生有開票員未按規定進行開票程序,將選票自票匭倒出後先行整理再進行唱票之事例,顯見中選會對於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教育訓練及其相關標準之訂定皆有待加強,故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中選會改進前述標準作業程序及就如何強化及落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開票作業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三)第2目「選舉業務」分支計畫「04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項下編列「2.業務費(9)辦理選舉期間所需物品」經費6,273萬8千元,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中選會完備提供下屆立法委員及總統、副總統採合併或分開選舉之辦理方式工作期程、精簡選務行政經費方案、選務規劃及103年度九合一投票所設置資料,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姚文智 (四)中央選舉委員會104年度預算第二目「選舉業務」之「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業務費」計畫編列辦理選舉期間遴聘61名顧問之兼職費690千元(中選會顧問7人、直轄市選委會顧問26人及縣市選委會顧問28人),惟查各地方選委會之遴聘人數不一,顯示預算編列並未覈實。另參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進用顧問管理原則第2點有關無給職顧問之規定:「(一)主管機關及所屬機關以不遴聘顧問為原則。如業務需要擬遴聘顧問時,宜先檢討其他替代方式,如確無替代方式,始可遴聘。……(四)各機關對於延聘之顧問,應隨時檢討其適任性並定期檢討是否續聘,不可有酬庸或依慣例遴聘之情形。」,而我國選舉制度運作已盡完善成熟,中選會及所屬各地方委員會於選舉期間如遇重大業務諮詢之需要,允宜循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7條第3項之規定邀請學者、專家及主要議題有關之其他機關派員列席,提供諮詢、陳述事實或報告。遴聘短期顧問之必要性及合理性有待評估。並查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計畫編列690千元顧問兼職費,較第8屆立法委員及第13任總統、副總統合併選舉,中選會及所屬各地方選委會遴聘僱問兼職費實支數約420千元,增加170千元,顯見其經費尚有核刪空間。綜上,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中選會提出選舉期間遴聘短期顧問之必要性及合理性之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五)我國於101年合併辦理第8屆立法委員及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選務經費共支出10億5,808萬2千元,較97年分開辦理第7屆立法委員及第12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之15億7,300萬2千元,節省了5億1,492萬元。合併選舉除了解省經費外,也能有效提高投票率。97年第7屆立委投票率為58.5%、第12任總統投票率為76.33%;101年第8屆立委投票率為74.47%、第13屆總統為74.38%。比較前兩屆投票率,總統皆大約為75%左右,但立委投票率就大幅提升了16%。中選會雖尚未決定下一屆總統及立委選舉時間,卻將相關預算分開編列,有違我國近年簡併選舉之重要改革方向,爰此,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中選會向內政委員會提出下屆立法委員及總統、副總統採合併或分開選舉之辦理方式及相關評估報告後,並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104年度預算第3目「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凍結1,000萬元,俟中選會評估改進各地方選委會及監察小組每月召開會議之必要性及現行發給委員兼職費之制度並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三、中選會辦理各級公職人員選舉各工作人員之研習、講習、訓練,名目眾多,不一而足,各行其是,相類似預算分散各處,資源重置浪費情形不易監督評估,爰要求應由該會單一業務單位綜合規劃實施,可以把性質同質、類似,可集中研習、講習、訓練者,統一辦理。爰要求,中選會應把104年度各類講習、研習、訓練統整,重擬需求,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段宜康 四、鑒於「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代替措施推動方案」第六點第一項規定,其工友員額設置基準,除中選會僅得設置工友3人,其餘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均不得逾2人。查104年度中央選舉委員會預算書所列,臺南市選委會職員僅有16人,工友人數卻高達5人,而臺東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地方選委會職員僅7人,亦設有工友2人,顯可見人力配置有不妥之處。又查各地選舉委員會公務車輛明細表,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選委會均僅有1部公務轎車,卻有駕駛2人,實不合理。爰此要求中選會及所屬選委會之技工、工友、駕駛之編制回歸設置基準,超額部分予以移撥至其他機關或鼓勵辦理優退。 提案人:陳其邁  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肆、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共5案,審查結果: 一、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1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 二、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101年第2季) 三、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1年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 四、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2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五、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2年度第4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各案均准予備查,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伍、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除暫保留,待本會另定期處理1案外,餘均審查完竣。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今天的議程排定審查蒙藏委員會單位預算收支部分,以及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預算書,有關近3年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共6件。另外有媒體廣告季報表5件。程序上我們採綜合報告,綜合詢答,然後再分開處理的方式。如果大家沒有意見,我們就確定秉此原則。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蒙藏委員會收支部分。 二、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104年度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預算書」案。 三、審查蒙藏委員會近3年「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共6案。 (一)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101年度第1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 (二)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101年度第2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 (三)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101年度第3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 (四)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102年度第2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五)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102年度第3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六)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102年度第4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四、審查蒙藏委員會近3年「媒體廣告季報表」共5案。 (一)審查蒙藏委員會檢送該會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1年第1季媒體廣告季報表。 (二)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1年第2季媒體廣告季報表。 (三)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1年第3季媒體廣告季報表。 (四)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2年第3季媒體廣告季報表,請查照案。 (五)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2年第4季媒體廣告季報表,請查照案。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蔡委員長報告。 蔡委員長玉玲: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審查本會主管104年度預算案,玉玲奉邀列席報告主管收支預算,深感榮幸。現在謹就「103年度施政重點及績效」、「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以及「104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作簡要報告,敬請 指教。 壹、前言 本會係為彰顯憲法保障邊疆地區各民族及扶助其發展所設機關,雖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未來將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合併設立「大陸委員會」,但無論組織改造的進度如何,本會所負責蒙族及藏族事務政策研究、法規、規劃及交流、聯繫、服務等業務,仍有持續推動必要。 大陸地區少數民族超過1億1千萬人;就地區面積而言,內蒙古與西藏自治區共占大陸面積近四分之一。大陸邊疆民族政策為其內部及周邊國家、區域之重要穩定因素之一,所以政府更必須正視對大陸少數民族政策與趨勢之掌握,而本會長期關注大陸蒙藏民族所累積的經驗及能力,未來將可強化陸委會對大陸境內少數民族政策及衍生問題之研析及判斷。 又為順應時代與環境變遷,本會除繼續推展原有工作外,蒙藏業務現階段可更著重於以下兩個面向:在蒙事業務方面,蒙古及大陸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發展力道強勁,廣受世界矚目,促進臺灣與蒙古地區經貿交流,使雙方互蒙其利,將是本會重點發展項目;藏事業務方面,鑑於逾九成以上藏族信仰藏傳佛教,並為其生活、文化、藝術等面向之核心根基,故除將對弱勢在臺藏胞之生活照顧、保存其信仰與特殊文化,列為重點業務,臺灣亦有數十萬民眾信仰藏傳佛教,本會亦將以輔導藏傳佛教健全發展,列為重要施政之一,相關業務的具體措施將於後詳述。 貳、103年度施政重點及績效 本會103年度歲出預算數1億2,631萬2千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9,378萬6千元,累計支用數7,673萬8千元,執行率為81.82%。茲分述如下: 一、推動臺灣與蒙古及大陸內蒙古自治區經貿合作 (一)蒙古及中國大陸內蒙古自治區天然資源豐富,本會長期在蒙古地區建立交流溝通管道,多方蒐集礦業及天然資源政策及民間市場需求資訊,提供國內各界參用。現階段由本會擔任交流平台,規劃邀請各方專業人士參與雲端及稀土論壇和率團參訪,建立實質情誼並落實合作機制。 (二)蒙古日照、風力等再生能源豐沛,經本會協助,經濟部能源局與蒙古能源發展中心於103年2月簽署「臺蒙再生能源與能源管理領域合作瞭解備忘錄」。 (三)稀土產業合作:稀土係高科技、資通訊等產業不可或缺的元素,應用範圍廣泛。臺灣對稀土的需求為世界第4位,年進口值約180億,在稀土相關產業也有許多強項技術,如馬達所需永磁技術,但有更多基礎和應用研究仍呈零散,缺乏整合與導引。而大陸近年來為世界稀土領域重要地區,曾掌握全球90%以上的供應量,且83%的稀土出自內蒙古,尤以包頭市為交易及研發重鎮。如能結合內蒙古的稀土產業鏈及臺灣的科技,將可達成稀土產業科技創新及提升產業技術競爭力。 本會自今年2月起,與科技會報辦公室、科技部、經濟部工業局及工研院等召開多次會議,討論臺灣產業與稀土之關係及臺蒙稀土產業合作之可行性,經濟部並已責成工研院完成「臺蒙稀土產業合作可行性評估報告」。現由本會與經濟部協同稀土有關單位共同推動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計畫,初期由本會擔任構築合作平台的角色。 另外,關於 大院與社會各界對本會推動稀土產業發展之合理性,說明如下。本會是依照憲法第168條及第169條,為落實對蒙藏地區民族之照顧及扶助其發展,所設置的機關,掌理蒙古、西藏之行政事項及各項興革事項。對於蒙藏地區事務進行長期研究,針對與臺灣有利害關係之議題推動業務,本即責無旁貸。與內蒙古進行稀土產業合作,促進經濟交流,與本會職掌相符;本會處務規程第9條亦明示,「推動蒙古族聚居地區學術、文化、經貿及民間交流事項」係本會職掌。本會將過去長期累積的交流經驗、資源與政策分析能力,希望能對臺灣經濟有所助益,兩岸稀土產業合作即為本會努力的項目之一。 (四)國際醫療合作:內蒙古自治區是大陸雲端產業重點基地。因應行政院制定「雲端運算應用與產業發展方案」政策,並基於本會長期與內蒙古衛生醫療系統良好關係,本會邀集衛生福利部、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醫策會)等政府機關(構)及雲端產業界代表,組織「臺灣與內蒙古雲端產業合作參訪團」,於今年6月赴內蒙古考察。此行達成目標有: 1.醫策會在呼和浩特市、烏海市各舉辦一場「推廣臺灣健康雲建置及管理經驗」研討會,共計100多人參與; 2.醫策會與內蒙古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進行合作交流; 3.敏盛綜合醫院與烏海市婦幼保健院評鑑(JCI 認證)建立合作關係; 4.其他尚在洽談合作項目有8項。 二、加強對國內藏傳佛學團體的輔導及聯繫,促進藏傳佛教在臺正向發展 (一)目前國內藏傳佛學團體約四百餘個,信眾數十萬人。本會為強化與國內藏傳佛學團體及在臺藏僧的聯繫交流,促進藏傳佛教正向發展,舉辦「國內藏傳佛學團體交流座談會」,就海外藏僧及大陸藏僧來臺弘法申辦簽證、許可證等相關資訊,向與會團體宣導說明,彼此溝通交流並聽取渠等建議。 (二)預定於今年底辦理「西藏宗教與文化學術研討會」,並規劃於明(104)年農曆4月浴佛節期間擴大辦理藏傳佛教系列活動。 三、關懷弱勢在臺蒙藏胞 (一)行政院於今年6月修正「持印度旅行證之國人藏族配偶申請居留聯合審查處理原則」,放寬育有親生子女者之藏族配偶在臺申請居留條件,取消結婚登記滿1年及最近1年內在國內合法停留逾183天的條件限制。11名國人藏族配偶中,截至103年9月止,內政部已核發5名藏族配偶取得在臺居留之許可。 (二)為協助98年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4項規定獲准在臺居留之無國籍藏族人士歸化我國國籍,解決申辦歸化可能遭遇困境,本會主動辦理說明會,向藏族人士詳予解說,持續協助輔導渠等申辦歸化之文件準備、遞件等相關事宜;目前已有較早遞件之19人通過審核。 (三)補助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辦理「在臺居留藏人子女教育及急難救助專款專戶」申請案審查作業;另委託該基金會結合社工人員辦理「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我們有聘請兩位非常資深的社工人員,並設有專線隨時提供服務。因為藏族的需要非常多樣而且廣泛,有就業、就學、生活及醫療的問題。據我們的理解,他們對這樣的社工服務反應非常好,甚至還稱呼我們的社工人員是他們的活菩薩。至今年9月計服務與協助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1,135人次。 (四)今年10月預定舉辦在臺藏族親職教育講座及親子互動活動;12月辦理在臺藏族健康檢查及健康講座系列活動。 (五)照顧在臺蒙藏胞係本會重要施政方針,舉凡生活輔導、補助及慰問救助、輔導蒙藏族青年就學、舉辦蒙藏節慶及藝文活動、聯繫在臺蒙藏胞情誼等,均為提升渠等在臺整體生活適應,以往100、101、102年度分別支用625萬餘元、514萬餘元、518萬餘元;103年度仍持續推動各項措施,截至9月止支用349萬餘元。 (六)核發在臺蒙藏籍學生助學金、獎學金及傑出表現獎勵金。 四、推廣蒙藏文化在臺傳揚 (一)與臺北市立兒童育樂中心合辦「蒙藏文物特展」;與陽明大學、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新竹市政府合辦「蒙藏服飾特展」;與國家文官學院合辦「大漠英雄─成吉思汗紀念展」;與臺灣博物館合辦「藏傳佛教唐卡藝術特展」。以上各展截至9月底累計參觀人數102,438人次。 (二)為傳遞蒙古傳統文化精神,凝聚蒙胞情誼,舉辦「在臺蒙胞春節團拜」及「中樞致祭成陵大典」。寒暑假期間舉辦「蒙籍青少年射箭營」、「蒙籍青少年騎術營」。 (三)預定今年11月邀請中國大陸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歌舞團來臺巡迴演出6場,並安排與原住民表演團體交流,以推廣國人欣賞藏族歌舞藝術,促進兩岸文化交流與發展。 (四)預定今年12月舉辦「2014年中國大陸少數民族系列電影展」,惟本計畫經費須俟 大院同意解凍後始得辦理。 五、持續推動蒙藏研究,掌握蒙藏現況 (一)補助學者專家從事蒙藏研究及赴蒙古講學、獎助國內大學研究生撰寫蒙藏研究論文,提升蒙藏研究風氣;核發國內大學院校學生蒙藏語文獎學金,培育國內蒙藏學人才。 (二)補助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辦理「召開學者專家諮詢會議」,主題包括「臺灣民間團體對蒙藏族地區各項人道援助之經驗分享」與「海外援藏暨大陸藏區人道援助」。 (三)彙編「蒙藏新聞大事紀」、「最新蒙藏重要訊息」;每季出版「蒙藏季刊」,並建立中英文查詢系統;另建置「蒙藏現況研究資料庫檢索系統」。 (四)今年8月辦理「第二屆中蒙醫藥學術研討會」。 六、提供專業協助、人才培訓及人道援助 (一)蒙事業務 1.與外交部、法務部與司法院合作辦理蒙古檢察官、法官司法研習班。我最近有參加開幕儀式,瞭解到透過這樣的交流,外蒙在建立司法體制時,也參考了我們的機制並進行更改及推動,因此經由交流確實可以在無形之中互相學習。 2.協助真理大學師生赴大陸寧夏及新疆等少數民族地區進行資訊及英語等教學服務,協助偏鄉學校建置電腦教室。 3.與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合作辦理「第8期俄羅斯聯邦蒙裔共和國醫師來臺培訓」。 4.偕同我國駐烏蘭巴托臺北貿易經濟代表處頒發103年第1期蒙古優秀清寒學生臺灣獎學金。 (二)藏事業務 1.辦理「蒙藏委員會援外志工培訓營」。自開辦迄103年止,累計培訓人數達1,400人。 2.補助臺北醫學大學辦理「2014年南印度流亡藏人社區國際醫療服務計畫」、國立政治大學「2014志在青海」援藏計畫。 七、推動臺灣與中國大陸及全球蒙藏人士交流 (一)青年交流辦理中國大陸民族院校青年、內蒙古、寧夏回族自治區大專青年認識臺灣交流研習營暨志願服務,同時辦理臺灣大專青年回訪前述地區。 (二)醫療交流協助內蒙古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婦幼保健暨慢性疾病考察團、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及中國大陸青海省、四川省醫療衛生人員來臺觀摩交流;並辦理臺灣醫療團赴內蒙古自治區與青海省進行醫療考察及服務交流。 (三)學術交流 辦理臺灣學者赴大陸參與學術交流活動,包括於西北民族大學進行專題講座並辦理交流活動、參加中國社會科學院於山東省煙臺大學舉辦之海峽兩岸民族關係學術研討會─「解決民族問題的歷史經驗和現實抉擇」。 (四)文化交流 辦理「蒙藏及少數民族舞蹈研習營」,邀請大陸西北民族大學舞蹈學院老師來臺,與100名臺灣同學及民族舞蹈舞者進行對話與交流。 、104 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一、蒙事業務 (一)政策研究規劃與現況研析,年列505萬元: 1.辦理推動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計畫:本會透過與內蒙古長期建立的合作關係與互信基礎,為臺灣高科技產業及內蒙古稀土相關機構搭橋鋪路,增進兩岸稀土相關產業瞭解,建立學術合作關係,推升臺灣產學研界稀土研發應用能力。本計畫分兩部分,一由本會偕同經濟部、科技部、工研院及國內產學研界人士共20人組團赴內蒙古實地交流;二係於國內召開研討會邀請各國專業人士與本地業界及相關部門交流,以利政府及民間相關部門後續評估及掌握產業發展機會及方向,盼能讓臺灣在高科技、資通訊及生技、醫療、養殖、農業等臺灣擅長領域之產業,維持絕佳的機會鞏固優勢進而引領潮流。 辦理考察交流團及舉辦研討會,是為促成雙方的認識與瞭解,進而促成全面性的交流互動;技術部分則由經濟部委由工研院負責進行產業技術研發及各單位分工之規劃;將來則仍由經濟主管機關主導,本會配合協助推動。 綜上,此計畫可增進我國稀土利用暨研發能力,提升臺灣高科技研發實力與產業國際競爭力,符合臺灣經濟利益,現階段由本會推動亦符合本會業務職掌,懇請委員大力支持。 2.植物工廠合作:臺灣近年來新興發展之植物工廠,係結合農業及ICT等科技之創新產業,因需極端氣候之實驗場域,本會將與農委會合作,於104年透過與內蒙古長期之合作關係,協助臺灣廠商赴內蒙古推廣商機,提供植物工廠整廠輸出服務。可望吸引兩地廠商交互投資,帶動經貿交流,活絡兩岸貿易活動,共同創造商機。 3.邀請大陸及海外蒙古學研究機構及學者來臺舉辦研討會,加強蒙古相關資訊之蒐集與研究,掌握蒙族聚居地區之政經文化等情勢變化,補助學者專家從事蒙藏研究及講學,推動蒙藏學術交流。 (二)推動與大陸地區及全球蒙族聚居地區交流,年列729萬7千元: 拓展與蒙族聚居地區實質關係與交流,邀請重要人士來訪,加強與大陸及全球蒙族聚居地區經貿、教育、文化、藝術、學術、環保、醫療、衛生、司法、行政管理等方面之專業交流,強化我國與各地蒙族間之交流與合作關係。 (三)輔導聯繫蒙胞與培育蒙族聚居地區青年,年列389萬元: 1.辦理「在臺蒙胞春節團拜」及「中樞成陵致祭大典」等民俗活動,傳遞蒙古傳統文化,增進蒙胞間情誼;繼續辦理「蒙籍青少年射箭營」、「蒙籍青少年騎術營」等各項文化活動,使在臺蒙籍青少年體驗學習蒙古民俗及文化。 2.提供在臺蒙族學生就學輔導獎補助;核發蒙藏語文獎學金,鼓勵國內大專院校開設蒙藏語課程,培養國內蒙藏語文人才。 (四)發揮蒙藏文化社教功能,年列633萬4千元: 1.結合各機關及民間文化團體資源,舉辦蒙藏文化活動,以多元方式介紹蒙藏文化,充分發揮蒙藏文化社教功能。 2.賡續加強蒙藏文化中心所需之軟硬體設施,以充分發揮典藏蒙藏文物、規劃巡展等之功能及彰顯藏傳佛教之特色。 3.開辦「蒙藏語文班」,使蒙藏籍學生學習母語,以傳承蒙藏文化。另為提昇開班效益,將研議採館際合作方式或適度放寬各大專院校、社會人士參與,增進民眾對蒙藏文化之瞭解。 二、藏事業務 (一)國內藏族之聯繫輔導及西藏事務人才之培育,年列581萬元: 1.舉辦104年度藏傳佛教系列活動 因藏族逾九成信奉藏傳佛教,藏傳佛教與藏族之生活、文化及信仰息息相關;另外,國內藏傳佛教相關民間團體約四百餘個,信眾數十萬人,為此本會與交通部觀光局等相關單位共同規劃以 「藏傳佛教宗教活動及藝術」為主題之年度國際觀光活動。預計藏傳佛教系列活動將自104年起,每年於農曆4月8日浴佛節舉辦為期5至7日之藏傳佛教系列活動,除交通部觀光局外,並已獲僑委會同意協辦。規劃活動內容如下: (1)浴佛節活動。 (2)宗教藝術活動: (i)文物展:唐卡、佛教繪畫、雕塑與法器等; (ii)表演藝術:與藏傳佛教相關之音樂與舞蹈。 2.繼續協助獲准在臺居留之無國籍藏族人士,辦理歸化我國國籍手續;並協助符合資格之持印度旅行證藏族配偶,申辦居留程序;同時委託民間團體聘請專業社工辦理「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以電話諮詢、訪視輔導、開案服務及媒合社福資源等方式,提供各項個別化服務,協助解決生活、就業、就學、醫療等問題。 3.繼續補助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辦理「在臺居留藏人子女教育及急難救助專款專戶」,提供在臺病困藏族幼兒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及急難救助。 4.強化對國內藏傳佛學團體之聯繫輔導,提供效率、便民服務,舉辦藏傳佛學團體及藏僧座談會、藏傳佛教文化交流研習活動;結合藏傳佛教四大教派力量舉辦利益社會大眾活動等,促進藏傳佛教在臺健全發展。 5.繼續協助外交部、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審核海外藏僧來臺簽證,與大陸藏傳佛教專業人士入臺許可之申請;賡續更新「藏傳佛學團體及在臺藏僧資料管理系統」,提供相關機關資訊與專業意見。 6.辦理西藏節慶藝文活動,傳揚藏族文化,引領國人從多元角度認識藏族文化,豐富臺灣多元文化內涵。 7.繼續與國內民間團體組織合作辦理援藏志工培訓活動,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對藏族人道援助計畫。 8.提供在臺藏族學生就學輔導獎補助;鼓勵國內學術單位、學者、學生撰寫蒙藏研究論文或從事研究,提升藏學研究風氣,培養藏學研究人才。 (二)與藏族聚居地區交流活動之規劃及推動,年列614萬3千元: 1.辦理與藏族相關人士互訪活動,推展兩岸民族事務之交流與合作,傳遞臺灣尊重多元族群之理念。 2.籌組臺灣學者赴大陸民族院校考察與參加學術會議,增進兩岸民族學研究成果之交流,拓展學術合作平台。 3.舉辦兩岸醫事人員互訪活動及人道援助計畫,提昇藏區醫療品質,增進兩岸醫療衛生專業領域之交流。 4.辦理兩岸青年互訪活動,建立兩岸青年世代對話溝通平台,深化兩岸關係發展。 5.辦理藏族藝文團體來臺演出,推廣與欣賞少數民族傳統藝術文化,促進兩岸少數民族藝術文化發展與交流。 (三)西藏政策之研究規劃與情勢研判,年列286萬6千元: 1.加強對西藏議題之關注與研究,彙集國內外學者對相關議題之分析研判,並舉辦相關座談與研討會,邀請國際及大陸藏學研究機構及學者來臺參加,匯集西藏議題情勢發展資訊。 2.蒐集分析蒙藏現況資料,出版蒙藏叢書,加強與國內外蒙藏學者及研究機構之聯繫。 3.推動紙本資料電子化,持續建置蒙藏現況資料檢索,建立蒙藏研究之平台,便利蒙藏研究資料之查詢與流通。 肆、104 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本會依行政院核定之歲出預算額度,本於零基預算精神,檢討本會各項業務基本需求之優先緩急及實施效益,編定104年度預算,其重點說明如下: 一、歲入部分 歲入預算編列23萬2千元,較103年度金額增列21萬2千元,增幅約1,060%,主要係增列停車場使用費及出售出版品等收入。 二、歲出部分 歲出預算編列1億2,540萬6千元,較103年度減列90萬6千元,減幅約0.72%。104年度預算內容如下: (一)蒙事業務:政策研究規劃與現況研析、推動與蒙族聚居地區之經貿、醫療衛生、學術、文藝交流、輔導在臺蒙胞延續蒙族文化、培育青年志工、發揮蒙藏文化社教功能等,計需經費2,257萬1千元,較103年度增加252萬9千元,增幅約12.62%,主要係為辦理「推動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計畫」,增編350萬元。 (二)藏事業務:西藏政策之研究規劃與情勢研判、與藏族聚居地區交流活動之規劃及推動、國內藏族之聯繫輔導及西藏事務人才之培育等,計需經費1,481萬9千元,較103年度僅增加3萬3千元,增幅約0.22%,主要係為加強輔導照顧國內弱勢藏族,促進藏傳佛教在臺正向發展。 (三)人事費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等8,743萬4千元,較103年度減少346萬8千元,約減幅3.82%。 (四)第一預備金 58 萬 2 千元,與 103 年度相同。 伍、本會近3年「蒙藏委員會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及「蒙藏委員會主管媒體廣告季報表」詳如附件。 陸、結語 本會辦理蒙藏事務涉及憲法傳統、兩岸關係、國際因素與政府政策延續,須配合當前兩岸政策方向,同時彰顯政府對蒙藏民族的重視,並努力將以往蒙藏工作累積的績效,持續為臺灣貢獻心力。過去承蒙各位委員長期以來的支持與指導,蒙藏業務均能順利推展。104年度預算案經過審慎檢討編定,符合本會施政需要,未來當依法規及工作計畫內容,撙節運用各項經費,深化蒙藏政策具體執行成效。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先進指教及支持。謝謝! 主席:請蒙藏基金會廖董事長報告。 廖董事長運源: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審議蒙基金會104年度預算案,首先對於 各位委員對蒙藏基金會各項業務給予關注與指導,表示由衷的敬佩與感謝。以下謹提簡要口頭報告,敬請指教。 壹、前言 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原名「財團法人蒙藏學術研究基金會」成立於民國74年6月21日,81年5月基於蒙藏政策需要更改現名為「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以配合國家蒙藏政策措施,加強對蒙藏之研究,培養蒙藏人才,並接受政府委託協助處理與蒙古、中國大陸及其他蒙藏民族聚居區域之往來有關事務,以適應國家社會之需要為宗旨。 蒙藏基金會依組織章程之規定置董事長、秘書長各1人、董事15人、監事3人,聘請中央有關機關指派代表、學術文化界、社會公正人士及公益社教團體代表擔任。 以下謹就「103年度工作已執行情形」及「104年度業務計畫重點工作」報告如次,敬請 指教: 貳、103年度工作已執行情形 一、為增強在臺藏胞與居留藏人之生活調適能力,及提升生活品質與生活滿意度,執行蒙藏委員會辦理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生活照護措施,提供諮詢服務及個案訪視。本年度截至9月底已提供諮詢服務901人次及訪視輔導234人次,並於個案輔導時幫助協調聯繫政府相關機關,含社政、民政、衛生醫療、警政法律、民間資源、學校及勞工就業教育資源等單位,協助把問題迅速妥善解決。 二、本基金會所設「在臺居留藏人子女教育補助及急難救助專款專戶」,提供藏人子女教育補助、幼兒津貼與急難救助,本年度截至9月底共補助125人次。本專戶自93年9月設置以來,各界捐款及利息收入計427萬6,422元,核發救助款項計408萬6,846元,103年9月30日止結餘18萬9,576元。 三、本年度賡續執行「在臺藏族弱勢家庭學童教育生活扶助計畫」,經本基金會長年持續關懷蒙藏事務之實際觀察及檢討,為幫助存在嚴重經濟問題之藏族弱勢移民家庭,避免因為長期處於經濟弱勢而遭到社會忽略現象,及對藏族兒少成長過程之不良影響。藉由推動本方案,廣向許多有心幫助弱勢之社會人士及相關公益團體籌募捐款,以提供亟需幫助之藏族家庭學童,在教育生活方面得到即時關懷與協助。如上所述,本計畫主要是針對在台蒙藏人士的弱勢家庭,為此我們已經請社工開始從全省挑出5戶6人,他們大部分的家庭背景都相當辛苦,有的是先生到工地打工摔斷腰,有的是生病或有家庭無法延續的狀況。雖然政府有補助小孩的學雜費,但是我們希望小孩的教育是在每天的生活中進行,因此直接向民間的愛心人士募款。這筆經費完全是民間的錢,累積到現在已經募得86萬。我們的主要目的是要讓有困難的家庭,能夠每個月得到對孩童的穩定補助。它的彈性很大,只要是用在小孩身上的衣服、鞋子、文具或書籍都可以,但是就是不能用在大人身上,希望比較弱勢的蒙藏孩童,在台灣能夠得到如一般小孩得到的幫助。本年截至9月底,已補助52人次,計157,290元。所有募款收入跟細項,我們都有在網站上明確公布。 四、補助國立政治大學國際志工社辦理「2014志在青海」服務活動,捐贈大陸青海省珍秦小學與尕多小學文具用品,透過青年學子有志參與偏遠地區之志願服務,傳遞臺灣之熱誠及愛心,幫助偏遠藏區兒童充實知識及學習愛護自然環境。 五、為散播及發揚臺灣愛心,推廣兩岸交流,本基金會協同台灣區眼鏡工業同業公會募集2,000副合格且抗UV之太陽眼鏡,致送蒙藏地區弱勢居民,以保護視力,避免因居住於高山高原地區、太陽輻射強造成紫外線危害,降低罹患白內障之機率,並防患於未然。 六、舉辦「專家學者諮詢會議」,邀請國內對於蒙藏有相關研究或實務接觸之專家學者及蒙藏委員會共同參與,針對蒙藏發展趨勢及交流情形進行經驗分享及研討座談。過去我們找的人選相當不錯,譬如我們曾經找過歐洲銀行的資深顧問、台灣很有名的路竹會代表、台灣國際醫療協會、各大學教授以及台商協會會長,他們都很熱心參加分享平台。我們主要是想瞭解包括印度的德蘭沙拉,以及台灣內部在內的海內外蒙藏之最新狀況。幾個場次的主題,包括蒙藏最新的社會經濟發展、醫療、文化及中共的治藏政策等。這些學者對內容都有相當深入的看法,甚至還有一些學者直接在達蘭沙拉蹲點多年,回來將相關經驗跟資訊告訴我們,這個平台讓我們分享及學習到很多,也深深認識台灣NGO的軟實力,以及台灣文明、人道及愛心的發揚。第一場次「海外援藏暨大陸藏區人道援助之經驗交流」,於10月15日召開,邀請國內致力於海外藏人聚居地區或大陸藏區進行義診或教育交流工作之學校團體機構,計23人參加。第二場次「臺灣民間團體對蒙藏地區各項人道援助之經驗分享」預計於11月辦理。 七、本基金會為加強與蒙藏地區之教育學術、醫療衛生、影視產業、文化藝術、經貿等各方面交流,本年共協助邀請「201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大專師生來臺交流研習營」、「2014年內蒙古大學大專青年認識臺灣研習營」、「中國大陸內蒙古包鋼醫院醫師來臺觀摩肝臟移植個案討論會議、聯合門診、移植手術之術前評估、術後照顧」、「2014年大陸內蒙古衛生廳婦幼保健暨慢性疾病臺灣考察團」、「中國大陸民族院校青年來臺參訪暨志願服務交流活動」、「蒙藏及少數民族舞蹈研習營」、「第二屆中蒙醫藥學術研討會」等來臺進行專業領域之深度觀摩交流活動,擴展雙方交流合作之層面。 、104年度業務計畫重點工作 本基金會長期以來配合政府政策,關懷協助在臺蒙藏人士之生活適應,亦大力推廣蒙藏文化交流等工作,未來亦將持續推動各層面之交流活動,深化與蒙藏民族聚居區域之實質關係,帶領開創本基金會之前瞻發展。 一、加強交流類: (一)推動董監事參與赴蒙藏地區訪問交流:為增進臺灣與蒙藏地區之交流關係,開拓雙邊合作領域,帶動民間友好互動發展,推動本基金會董監事,參與各相關領域參訪團,前往蒙藏聚居區域進行考察訪問,以奠定雙方良好互動模式。董監事成員方面,有民間非常資深的熱心人士,也有政府各機關代表,占了60%。我們希望董監事有機會多參與,多到蒙藏地區交流、互動及參訪。 (二)推動與蒙藏族地區之藝文交流:為增進與蒙藏民族之藝術、文化交流,透過舉辦歌舞團表演、文物展覽或其他藝文活動,增進臺灣民眾瞭解蒙藏族文化及藝術之美,並活絡兩岸藝文交流。 (三)加強臺灣與蒙藏地區專業人士之交流互動:為加強與大陸蒙藏族地區之實質關係,建立穩定交流機制,促進經貿、衛生、醫療、學術、文化、環保、農林產業等各項交流,接受相關單位委託辦理大陸蒙藏族地區互訪及座談。 (四)召開專家諮詢會議:為深入瞭解蒙藏地區情勢,掌握即時動態,邀請對於蒙藏聚居地區具有經貿、文化學養或實務經驗之學者專家,召開諮詢座談會議,提供實務經驗分享及最新資訊交流,必要時針對時事議題召開研討會,廣泛蒐集蒙藏情勢,提供政府決策方向參考。 二、關懷補助類: (一)辦理「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接受主管機關委託賡續辦理「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服務工作,結合社工人員以主動關懷、電話諮詢、陪同訪視、個案服務等方式,輔導協助在臺居留藏人解決生活困境、增進與臺灣社會連結、拓展生活視野並培養生活適應能力。 (二)在臺居留藏人子女教育及急難救助:為照顧輔導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建立自立體系,提供生活救助、急難救助及子女教育補助,結合社福資源網絡協助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適應社會生活、面對緊急危難,增進社會安定。 (三)賡續推動「在臺藏族弱勢家庭學童及少年教育生活扶助計畫」,以幫助存在嚴重經濟問題之藏族弱勢移民家庭,避免因為長期處於經濟弱勢而遭到社會忽略現象,及對藏族兒少成長過程之不良影響。本基金會將持續積極勸募民間社會資源,向許多有心幫助弱勢之善心人士及相關公益團體籌募捐款,發揮台灣社會的溫暖面,提供這些弱勢藏族家庭得到必要的協助。 (四)對大陸、海外藏人地區人道援助計畫:結合社會資源辦理大陸或海外蒙藏民族聚居地區之人道援助或急難救濟之計畫案。 肆、結語: 雖然蒙藏基金會的錢少人也少,但是服務跟助人的熱忱確一點都不少,仍將依設立宗旨,遵照大院及主管機關給我們的指示,配合國家蒙藏政策措施,加強對蒙藏之研究,關懷服務蒙藏族群,並推展蒙藏學術、文化、及經貿之交流,本著熱忱、專業之態度,及對等交流、互惠互利之原則,積極推動蒙藏工作。並將針對今年的7項工作重點,或明年的重要工作,密切加強結合台灣豐沛的民間人士、公益團體、社會工作者等廣大資源,推動蒙藏工作,發揮最大工作效能。 敬請 諸位委員鼎力支持與指教!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照慣例本會委員發言時間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得延長2分鐘:截止發言登記時間為10時30分。 請盧委員嘉辰發言。 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曾請教過蔡委員長,蒙藏委員會在推動稀土產業上擔負交流平台的角色,我不解的是在推動稀土產業的過程中,你們在104年的預算編列了62萬8,000元,而且擬派9人赴大陸地區辦理推動稀土產業,但是這9人當中好像有6人不是蒙藏委員會的代表,而是會外的專家學者。蒙藏委員會不該是推動稀土產業的主辦機關,對不對?請蔡委員長說明。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蔡委員長說明。 蔡委員長玉玲:主席、各位委員。對,當時…… 盧委員嘉辰:但是你們卻成為負擔所有費用的單位。 蔡委員長玉玲:這不是全部的費用,當時行政院討論本事項的時候,認為蒙藏委員會扮演的角色會是在初期邀請相關人士,經濟部扮演的角色則是跟台灣產業的連結。 盧委員嘉辰:這樣你們好像有點角色錯亂,而且在立場上喧賓奪主。你們扮演的角色到底是主辦單位還是協辦單位? 蔡委員長玉玲:我們是跟經濟部一起合辦。 盧委員嘉辰:等於是主辦單位? 蔡委員長玉玲:初期會是合辦單位。 盧委員嘉辰:合辦就是主辦單位了。 蔡委員長玉玲:是。 盧委員嘉辰:主辦單位有兩個單位,一個是經濟部,一個是蒙藏委員會。你們邀請中國、大陸、日本及歐美的稀土專家學者,以及台灣的產官學界進行交流,這些單位都有涉及,對不對? 蔡委員長玉玲:對,有關國內產業的部分會由經濟部負責邀請。 盧委員嘉辰:請問陳參事兼主任秘書,你們是不是預計花費287萬?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陳參事兼主任秘書說明。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主席、各位委員。國內以前關於稀土的研究相對零散,沒有整體的戰略目標,因為行政院覺得稀土其實是未來開創的重點,所以要借重蒙藏會跟內蒙古的關係,因此將搭建關係的部分交由我們處理。我們編列68萬左右,是要帶國內的專家學者和業界去大陸考察,由於這些專家學者都在學校,如果沒有研究計畫支持的話,本身不見得負擔得了這個經費,因此我們跟行政院多要一點經費,但是,假如將來專家學者有計畫可以處理的話就去支用,假設沒有的話,就由我們這邊幫忙出一點。國內的部分是兩百八十幾萬,這部分是明年要在國內開大型的稀土國際研討會,參加的產官學研跟世界各國相關重要領域的人士,會由我們跟經濟部邀請。這部分就不限於大陸地區,包括世界各國的稀土產業這一塊都一起處理。我們做完之後,接手的是經濟部、工研院及相關產官學研。 蔡委員長玉玲:我們即使是去內蒙參訪也會有業者參加,但是業者的部分會由經濟部負責規劃,而且費用就不是在我們這邊編列。 盧委員嘉辰:我們都清楚這個工作很重要,可是你們的角色錯亂,其實這應該由經濟部去做,因為他們要錢有錢,要人有人,你們要做的是協助經濟部領航及創造平台。蒙藏委員會的功能在哪裡,你們應該清楚。我只是覺得很納悶,稀土這麼重要,但是卻不是由經濟部處理,反而是由你們扮演這麼重的角色。 蔡委員長玉玲:據我的瞭解,經濟部應該也有編相關的研究計畫,因為工研院要做這部分的研究,絕對不是幾百萬就可以解決的,至於我們所編列的部分是活動的費用。 盧委員嘉辰:我知道,可是活動的經費應該落在經濟部,不然你們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會不會排擠到應該有的業務所需經費?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稀土的部分跟蒙藏委員會原來的業務預算沒有關聯,因為這是特別跟行政院另外爭取的經費,至於蒙藏委員會原來的預算配給都依照政府的規定,在既有的項目內處理。 蔡委員長玉玲:因為在進行內部討論的時候,我們覺得初期需要蒙藏委員會長期累積與內蒙的關係,希望初期辦活動的費用編列在本單位內,所以我們才會與行政院主計總處研議,最後才編列這筆預算。這是經過內部討論,初期蒙藏委員會在活動邀請與規劃辦理上,希望能夠有多一點的…… 盧委員嘉辰:依照委員長的說法,這不是全部的活動費用,而是你們負責部分的費用? 蔡委員長玉玲:對,他們希望有一部分經費是由本委員會支付。據我的理解,臺灣學術界應該有一百多篇的論文,但是都比較分散,像科技部也會負責加以整合,至於產業的部分,像精工中心則是由經濟部進行整合,所以我們真正要去對談、研究的時候,還有很多所謂產業真正技術的部分,這些都是由經濟部負責。由於我們長期與蒙古有很多的往來,他們認為若由我們出面邀請蒙古重量級人士來臺較為合適,所以希望有部分的經費由本委員會編列。事實上,這項建議也獲得行政院的支持,我們才會在預算上有這樣的編列。 盧委員嘉辰:請問陳主秘,蒙藏委員會104年度的預算員額為65人,但是,現今員額為54人,是不是?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報告委員,蒙藏委員會的預算員額從之前的八十幾人一路下修,由於本委員會為組改機關,所以我們一直撙節使用,並對內部人員進行一些控管。去年大院審查今年度預算時有特別做出決議,希望我們能夠撙節員額,因此現在才會有缺員12人的情況。 盧委員嘉辰:現今蒙藏委員會的員額為54人,但是,你們在104年編列員額65人,不降反增加了11人。這多出來的11人,你們如何配置?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這65人是預算員額,而五十幾人則為現在的員額,換言之,我們依照行政院的規定,以預算員額編列相關的用人費用,這部分應該可以編列到65人,但我們的實際員額只有五十幾人,這有十幾個空缺沒有補人。 盧委員嘉辰:對,雖然你們並沒有補人,但是,你們在預算中有反映出來。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因為預算員額的部分…… 盧委員嘉辰:這就等於我們可以刪除這些預算。對不對?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不是的,所謂的預算員額是該機關維持營運該有的規模,通常機關現員有空缺,應該依照需求補足員額,但是,如果我們現在刪除預算員額,一旦機關需要用人,未來就沒有預算可以支持,所以各機關的編列方式都是依照預算員額數編列,而非依照現有員額數編列。 盧委員嘉辰:這點你們自行拿捏,因為你們這麼做,相關預算可能會被刪除。事實上,陸委會與蒙藏委員會將會整併,至於陳主任秘書方才所說的這些問題根本就不會存在,你何必編列預算,再讓人家刪除?這樣的作法似乎不太切實際。本席只是提出建議,供你們作為參考。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謝謝委員的指教。如果我們的組改能夠順利,這些問題就不大;但如果組改像過去一再拖延的話,就會面臨困難,所以請委員多幫忙。 盧委員嘉辰:蒙藏基金會與蒙藏委員會兩者的工作內容重疊性太高,而且蒙藏基金會接受政府捐助與委辦的預算超過八成,你們開發民間贊助資源並不順利,依照你們的預算及服務內容來看,就好像是民間社團在推動一樣。依據本席所了解,你們自籌財務的能力好像很有限,從你們提供的資料可以得知,在102年、103年愛心捐款的金額都不超過90萬元,等於是完全仰賴政府編列預算資助。 主席:請蒙藏基金會廖董事長說明。 廖董事長運源: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基本上我們一年的預算平均為600萬元,這兩年我們所募集的民間資源,其金額達到86萬元。 盧委員嘉辰:對啊,這樣的金額並不高。 廖董事長運源:雖然以一般部會來看,這樣的金額很小,但是…… 盧委員嘉辰:我各訴你,隨便一個民間團體,像獅子會、青商會或不知名的社團或協會,他們所募集到的民間贊助都不只如此。本席認為,蒙藏基金會這麼大的單位,說起來業務好像很大、宏觀地在照顧蒙藏民眾,而且替政府做外交工作,並與蒙古有所交流,這也是滿有貢獻,但事實上蒙藏基金會都是仰賴政府編列預算支應。本席認為,你們不是沒有在開發資源,而是這部分尚有成長的空間,既然蒙藏基金會無法發揮相關功能,民間一年捐款只有八十幾萬元,倒不如予以裁撤,畢竟在蒙藏委員會與陸委會整併之後,未來蒙藏基金會將走入歷史,這也是箭在弦上之事。囿於時間的關係,本席提出上述建議提供你們參考。 蔡委員長玉玲:謝謝委員。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發言。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委員長應該是佛教徒。是不是?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蔡委員長說明。 蔡委員長玉玲:主席、各位委員。是。 段委員宜康:本席沒有宗教信仰,一般來說,通常佛教會把佛像畫在牆壁上,或利用石頭或木頭雕刻成佛像,甚或有人把佛像配戴在身上。請教委員長,有沒有人把佛像刻畫在地上? 蔡委員委員玉玲:如果以佛經上的開示,其實佛是在每個人的心中,它在任何形式上的體現都是為了要渡化眾生,以我對於佛經的了解,我不覺得佛像在任何地方呈現或以任何形式體現有何差異,凡是能夠達成渡化眾生的目的,就都是合適的方式。 段委員宜康:其實委員長的見解與本席相同,但是,如果佛真的是在每個人的心中,應該就不需要去禮佛、拜佛。然而,對於許多宗教信仰而言,信徒表達尊崇之意是基本的態度。 蔡委員委員玉玲:是的。 段委員宜康:尤其以東方人表達尊崇的方式,我們不太會把尊崇的對象刻在地上,但是,如果把佛像比照好萊塢的星光大道,留下明星的姓名與手印刻在地上隨人踩,一般來說,我們不會這麼做。本席接獲民眾陳情,藏傳佛教的六字真言大明咒…… 蔡委員委員玉玲:「唵嘛呢叭咪吽」。 段委員宜康:雖然我不太會唸這六字真言,我查明之後才得知,這句咒語是從梵文再輾轉翻而來的。我們看到新北市板橋本來有一個追風廣場,後來於2009年在周錫瑋縣長任內拆除,變成新板萬坪都會公園,在這個公園裡有一個很大的圓形裝飾地景,人可以在上面走,而裝飾地景上面則刻著一些新北市不同的景點圖像,譬如淡水(滬尾)、林口等,召委是新北市選出的立委,對這個應該很清楚。但令人感到非常突兀的是,在這些景點之中有一個是六字真言,右邊還寫著是「福財增、成佛果、消災苦、增慈心」。我不知道這是因為哪位建築師、建商或是當時新北市的主管,甚至是周縣長個人的信仰,而將這個與新北市的景點一起放進去,但是我們收到藏傳佛教信徒及圖博朋友的反映,他們覺得很不舒服,因為對於藏傳佛教而言,他們最尊崇的就是觀世音菩薩,我們所講的「布達拉宮」其實是個翻譯的名字,意思就是觀世音菩薩的居所,一般在漢語就講做「普陀山」。雖然達賴喇嘛自己不這樣承認,但是很多藏人把達賴喇嘛視為觀世音菩薩的化身,這對他們來說是最受尊敬的對象。我們看到很多青康藏高原遊覽的遊記裡面提到瑪尼石,所以這個六字真言會刻在石頭上、在轉經輪上,但是他們無法想像為什麼會刻在地上任人踩踏。即便你跟我可能對這樣的景象不會感受到那樣的難過與極度不舒服,因為我們沒有那樣的信仰,但我覺得這是一個基本尊重。 從2009年到現在,經過5年的時間,他們這種長期的不舒服,其實一直沒有人替他們講出來,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聽到這樣的反映,可是至少這樣的現象到現在都沒有改變。你看這張圖,許多人就站在這個上面踩踏也好、辦活動也好、做運動也好,走來走去。剛才你的報告也提到,在圖博有9成都是藏傳佛教信徒,這對他們來說是至高無上的信仰對象,在他們生活中、生命中,是時時刻刻都一定要表示尊崇的,這從他們在轉經輪上的態度就可以知道,可是卻被我們政府的公共工程做在地上讓人踩。你身為一個佛教徒,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理解這些信徒或是圖博朋友的感受。當然,這個工程不是你們做的,而是過去的台北縣政府、現在的新北市政府做的。你能不能給我們一個承諾,馬上跟現在的新北市政府協調,請他們在最短時間內把這個刻在地上的六字真言移除?更何況有藏傳佛教的信徒告訴我們,對他們的信仰而言,會覺得這是一個不好的業,當你走過這上面,對你是不好的,因為你把真言踩在地上。我們主管的包括蒙古、西藏圖博,其實都是藏傳佛教信仰最普遍的地方,他們認為把六字真言踩過去是不好的業,會遭到報應;如果假設信仰是這樣的話,不是政府害了這些踩過去的人嗎?你要如何處理這件事? 蔡委員長玉玲:針對委員剛才提的這個情況,因為臺灣基本上是宗教自由的,對於宗教信仰的方式,原則上,政府的立場是應該要尊重。至於什麼樣的原因而有這樣一個規劃,導致藏傳佛教信眾有這樣的疑慮?站在政府的角度,如果這讓宗教團體本身有這樣的反映,我們願意瞭解,並幫現在有密切聯絡的藏傳佛教團體與相關主管單位溝通。 段委員宜康:你說的沒有錯,我們是宗教自由的國度,但是為什麼特別把藏傳佛教的咒語刻在地上?這上面如果刻上可蘭經、如果刻上先知的名字,你覺得會不會引起軒然大波?這是不得了的。你如果去過清真寺,就知道先知的名字一定是在最高的地方,怎麼可能會刻在地上呢?那麼為什麼我們對於藏傳佛教可以用這樣的態度?你的回答很謹慎,但我覺得對任何宗教的尊重都是一樣的。 蔡委員長玉玲:是。 段委員宜康:你讓它踩在腳底下,就不是尊重。你去過清真寺嗎?世界各地的都可以,不光是臺灣的。 蔡委員長玉玲:新生南路有個清真寺。 段委員宜康:你進去裡面一定要把鞋子脫掉,對不對? 蔡委員長玉玲:沒錯。 段委員宜康:伊斯蘭信徒進去之前還要洗手、洗腳,他們要淨身,表示尊重。現在把這個宗教最受尊崇的象徵與對象踩在地上,踩過去的人其實並沒有惡意,他根本不曉得那是什麼意思,他在上面玩,可是這就是輕忽。對於一個宗教最尊崇的對象,你讓不明就裡的人在上面嬉戲,這就不是尊重。當初要刻這個咒語的人,我絕對不相信他是一個信徒,他是要告訴大家:我有在幫助你,希望能增加你的福報。但他在上面不刻一個財神,就刻了一個六字真言,他其實並不瞭解,他也不尊重;我不相信他是出於惡意,但是無知其實會造成極大的傷害。 蔡委員長玉玲:是。 段委員宜康:委員長,我利用這個時間講這些我們看起來可能不是那麼嚴重的事,可是我希望凸顯的是一個現象,因為當我們不可能把可蘭經的經文刻在地上,或是把先知的名字刻在地上,如果我們這樣做會引起軒然大波時,那我們把藏傳佛教的六字真言刻在地上,這5年來並沒有引起這麼大風波的原因,是表示其實我們看到了弱勢、我們看到了不滿,但無處投訴,即便講出來,也是在他們族群之間彼此的傳遞,或是互相表達怎麼會這樣!可是這個社會沒有聽到他們的聲音。比起其他宗教來說,雖然我們在社會上看到很多藏傳佛教的信徒,可是問題是,真正當他們需要維護尊嚴時,他們被傾聽或獲被看到的機會並不多!下午本席將提案凍結蒙藏委員會預算,直到這件事解決為止。謝謝。 蔡委員長玉玲:可否請委員將相關資料給我們,看我們可以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妥適協調,謝謝。 主席:請紀委員國棟發言。 紀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聽段委員說得一片佛心,我以為他會支持蒙藏委員會預算,結果他卻說下午要凍結預算。其實我才剛和李委員俊俋提到,臺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與臺灣省諮議會的預算都已經遭受杯葛,外界稱這是四大盲腸機構,如果連蒙藏委員會的預算也受到杯葛,那就是四大皆空了!我不認同四大盲腸機構這種說法,因為蒙藏委員會非常重要,也對蒙藏委員會未來將併入陸委會感到擔憂,我是說真的!為何? 這兩天有一則國際新聞提到,一個運動選手下半身遭刺,因而脊椎受傷失去知覺,不能行動。但醫生從他的鼻腔取出味覺細胞,培養成幹細胞後再注入脊椎中,現在這名運動選手已經可以走路了,甚至可以開車,因此,不能小看那小小的一個味覺細胞,那是可以讓整個身體再度活化的!我為什麼這麼講?不要小看這麼一個小小的蒙藏委員會,預算也不多,就看你們如何發揮功能!因此,委員長千萬不能妄自菲薄。現在人的思維很奇怪,都認為你們做不了什麼事,人少、錢也少,但所象徵的意義與精神卻絕非金錢或預算所可以取代的!中國大陸現在在南海填海造陸,一個小小的島礁原本只有幾百平方公尺,他們花很多錢填海造陸讓這個島礁越來越大,為什麼?因為我們的領土在那裡!這是他們的意思! 蒙藏委員會的功能絕不只是辦辦聯誼,做做文化交流。從蒙藏委員會的功能、任務及組織法來看,蒙藏委員會似乎只負責與蒙藏有關的行政與各種興革事項,但我認為不要把事情看得這麼簡單!我比委員長大幾歲,不知道委員長是否唸過「臺灣是民主燈塔」這段課文?我認為到現在臺灣依然是燈塔,縱使小小的,卻可以照亮到很遠的地方,無遠弗屆,小兵立大功,請你們一定要有這樣思維。 在此本席要公開呼籲,稍後審查預算時,請在野的好朋友大家一起來共同維護這個民主燈塔,因為如果蒙藏委員會沒了,那麼我們的功能性將越來越小。我非常關心蒙藏委員會業務,雖然你們的預算不多,但你們怎麼會去看稀土呢?稀土和蒙藏有何關係?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蔡委員長說明。 蔡委員長玉玲:主席、各位委員。我接任委員長時間將近一年,由於組改在即,很多人都說我可能是末代的委員長…… 紀委員國棟:這才糟糕啊! 蔡委員長玉玲:我這一年做下來,我覺得說蒙藏委員會是盲腸機構是真的委屈了蒙藏委員會!大陸少數民族有一億多人,且蒙古和西藏…… 紀委員國棟:現在選舉不是流行什麼在野大聯盟嗎?雖然中國大陸地大,人口多達14億,而我們才兩千多萬,但我們難道不能成為非主流龍頭嗎?也因此我剛才才說臺灣這個民主燈塔非常重要,委員長千萬不要妄自菲薄! 蔡委員長玉玲:在我對蒙藏委員會同仁進行瞭解後,我認為他們就像活字典,我一有問題,他們都可以背得滾瓜爛熟回答我,而且他們不是只有理論,過去也做過實際上的交流,也因此他們對於大陸少數民族非常瞭解!我認為我們做大陸政策時,絕對不能少了少數民族這區塊。大家都知道蒙古和西藏占了大陸四分之一土地,其中,蒙古和大陸的鄰國關係非常密切,也非常敏感,我們在處理這塊一定要有…… 紀委員國棟:這些剛才委員長在報告時,我都聽到了。 蔡委員長玉玲:現在全世界都在看蒙古的經濟,我們花了這麼多的力氣,累積了這麼多的人脈與資源…… 紀委員國棟:我知道你的同仁很瞭解蒙古、西藏的點點滴滴,但我認為光瞭解還不夠!要有吸引力才有用啊!重點是,你們為弱勢的蒙胞、藏胞做多少事比較重要!你們要讓他們認為,你們是可以依靠的,是可以信賴的,也是可以支持的,如此蒙藏委員會的存在才有價值。所以我不贊成蒙藏委員會併入陸委會,但實在沒辦法,這是大勢所趨!如果我可以作主的話,是絕對不會併入陸委會的,為什麼要自廢武功呢?以前在野有某位主席提出金馬撤軍論,這也是和自廢武功一樣,還好金馬到現在都沒有撤軍!雖然我認為不該併入陸委會,但現在已經來不及了!縱使以後不再有蒙藏委員會,併入其他部會,不過其功能性依然要存在! 蔡委員長玉玲:我覺得甚至應該要加強,因為當中存在著我們過去沒有特別去推動的…… 紀委員國棟:這就看你怎麼做了。這火種不能熄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旦熄掉功能性,那麼之前所有的努力、所使用的資源、所下的苦功全都白費,也做白功了!我們正站在一個轉捩點上,絕不能認為這個不重要,況且有時候不重要的事也會變得很重要!你一定要有這樣的自信,如果還想說是來收拾殘局,無怪乎在野的委員會認為這是一個盲腸機構。其他三個我不曉得,但我認為蒙藏委員會絕對不是,問題是,你們做的讓人家覺得像盲腸啊,這才是最糟糕的! 蔡委員長玉玲:不會,我們已經做了很多事。其實稀土是大陸非常關鍵的戰略產業,如果蒙藏委員會過去累積了這麼多互信基礎,那麼更應該在稀土產業合作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紀委員國棟:總結來說,你們就是要做點事情出來。如果你們心態是五日京兆,認為這個委員會撐不了多久,那麼這個世界就會越來越差,外界也會越來越看不起你們,這是相對的!因此,絕不是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不管剩下幾天,你們都要做得很好,說不定最後能起死回生,迴光返照,做得有聲有色。你們說促進藏傳佛教在台正向發展,這也是重要工作,請問你們的正向發展在哪裡?請委員長具體講一下。 蔡委員長玉玲:我們現在與觀光局希望把每一年的…… 紀委員國棟:我連藏香都買不到了,還說什麼正向發展?我曾到西藏去過,也帶了一些藏香回來,點了以後才知道,要做出像藏香那樣的香真的不容易。用完後,我上淘寶網買,結果好像買到假的。我這不是在侮辱淘寶網,不過味道真的不一樣。其實西藏有很多好東西,而這也是他們文化的一部分。 蔡委員長玉玲:其實這部分我們也跟臺灣舞蹈的相關學校在談如何利用觀光節日,所以觀光局考慮把這個當作國際活動,每年都要舉辦,我們現在正和觀光局在談,觀光局希望我們每一年都辦。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會把藏傳佛教、宗教與藝術的系列活動,變成臺灣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光節日。 紀委員國棟:心很重要,如果你真心把它看成一個好的朋友、自己的同胞,吸引力、向心力自然就會過來了,對不對? 蔡委員長玉玲:沒錯。 紀委員國棟:就像中南部有些在野的縣市長候選人說怎麼可以說他沒有親和力,但一個人有沒有親和力是外界對他的感覺,如果他真的沒有親和力,當然不能硬說他有親和力,親和力是自然而然,由裡面映發出來的那種感受嘛!不是嘴巴上說有親和力就是有親和力,今天我們要讓藏胞、蒙胞覺得臺灣是個溫暖的地方,說不定那種誠意會感動上天,方才段委員提出許多形而上的理論,說不定很多活佛都生在臺灣,到時候一些災難搞不好都會遠離也說不定啊!心誠則靈,我不是開玩笑的,你知道嗎? 蔡委員長玉玲:是。 紀委員國棟:如果你對這些弱勢的同胞多點照顧,畢竟這些人人數少,也不需要花很多錢,多給他們關心、支持,小兵立大功,佛度有緣人,或許上天會覺得臺灣地區真的是一個有善緣人的地方,搞不好很多活佛都在這邊啊!到時候我們的影響力就會增加了,對不對? 蔡委員長玉玲:是。 紀委員國棟:過去我們老是看達賴喇嘛一個人,但他總是會老啊,將來總是會有新人出來,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蔡委員長玉玲:是。 紀委員國棟:因為時間有限,我要鼓勵你們,等一下審查預算時恐怕會砲聲隆隆,所以我先公開溫情喊話,希望李委員俊俋能夠聽到,這部分很重要,一旦廢掉後就不像是中華民國了。 蔡委員長玉玲:謝謝委員的支持。 紀委員國棟:我覺得你們應該做點事情,這樣才不會讓人覺得…… 蔡委員長玉玲:我們這個團隊非常認真,推動了…… 紀委員國棟:有些單位已經被罵是在混吃等死,你們應該認真一點啦! 蔡委員長玉玲:今年6月我們帶雲端產業去,已經有好幾個合約在談了,所以我們的績效是有體現的。 紀委員國棟:請你記得,我們永遠是民主的燈塔,加油! 蔡委員長玉玲:謝謝委員的鼓勵。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中華民國都被馬英九弄不見了。 主席:請周委員倪安發言。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委員長,本席前一次曾質詢過我國國民的藏族配偶想要申請居留,如果沒有親生子女,需要結婚登記滿2年才具備可以申請居留證的資格,相對於中配或其他東南亞的外配,顯有歧視的問題,本席接下來要播放一段影片,請委員長看一下您當時的回答,讓您再回憶一次。您當時的回答是「相對於其他國家,我們對於藏族同胞是優惠的」,您還記得自己是怎麼回答嗎?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蔡委員長說明。 蔡委員長玉玲:主席、各位委員。我那天的回答應該是指持IC卡的部分,如果是其他國家的IC卡,我們是…… (播放影片) 周委員倪安:你認為我們對於藏族配偶反而是比較優惠的,不過持IC卡的藏籍配偶,不管是居留或歸化程序,我幫您找到很多國家的例子,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澳洲、加拿大、美國等,這些國家他們都可以留下來,反而中華民國對於藏配是特別歧視,請問我們有比照中配和外配的作法去對待藏配嗎? 蔡委員長玉玲:由於主秘同時也在陸委會任職,這個問題我請主秘做說明。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陳參事兼主任秘書說明。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主席、各位委員。國人的藏族配偶如果是陸配,那就用陸配的方式進來。 周委員倪安:如果藏配又是陸配,這是什麼意思啊?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所謂藏族的配偶講的是一個種族,例如:蒙古人或西藏人,而國人的藏族配偶如果具有大陸地區人士的身分,就會循陸配的管道,如果…… 周委員倪安:他也是圖博人,不是嗎?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如果是其他國家,例如:持印度護照或尼泊爾護照,那就是屬於外籍配偶的問題,現在大家比較關切的是持印度IC旅行證的部分,因為它在認定上其實沒有持有其他國家的護照,可是又不屬於大陸地區人士,因為他持有的是一個旅行證件,他原來出發的國家不見得會保障當他的旅行證件期限過期後可以回去,所以現在的問題會變成他如果確實是國人的配偶,我們應該讓他在臺灣地區的家庭團聚權可以得到保障。但是,因為他持有的證件並不是護照的性質,其他持有IC證件的人,外交部領務局那邊基本上都是不放人的,但屬於國人藏籍配偶的部分,因為他是國人的配偶,他有家庭團聚權等各方面的需求,經過我們與外交系統、內政系統協調的結果,應該在經過一段時間之後,他們就可以在臺灣地區居留。 周委員倪安:可是無論是東南亞的外配,或是中國配偶,他們的情況都優於持印度IC卡的藏人配偶,這是現實的狀況。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那部分是因為他本來進來…… 周委員倪安:你的意思是說他已經流亡到印度或尼泊爾,他就變成不是藏族了嗎?蒙藏委員會的藏族會因為這個人到哪一個國家就喪失其藏族身分嗎?既然我們是蒙藏委員會……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那是自己出身所在,但國籍的部分會有一些不同,如果…… 周委員倪安:可是他不是隸屬於中華民國嗎?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如果他是持有印度護照,就會走外籍配偶的程序進來,這中間的關鍵純粹是他持有證件的問題。如果他拿的是外籍護照,然後是國人的配偶進來,一旦婚姻破裂,原屬國必須有接納他的義務,但是國人的藏籍配偶沒有這個問題,萬一婚姻破裂,依親後會有遣返方面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會留一小段時間,確定他的婚姻是穩定、真實的,基本上都可以居留,居留之後…… 周委員倪安:你也在陸委會任職,像這種問題應該是中配的情況更嚴重吧?因為中配假結婚的情況更嚴重,為什麼你沒有留一段時間?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如果查到就會遣送回去。 周委員倪安:更何況在蒙藏委員會的架構下,藏族應該算是中華民國的同胞啊!我的意思是說,為什麼你們對待自己的同胞會比對待中配、中華人民共和國來的人更加嚴格呢?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沒有啦! 周委員倪安:但實際上是這樣啊!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大陸地區配偶來臺,如果婚姻取消了,自然就會依照相關的程序遣送回去。 周委員倪安:持有IC卡的藏配,如果在臺灣結婚、生子,要經過2年的等待期。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生子不用。 周委員倪安:現在不用了?如果沒有生子的話,必須經過2年的等待期,經過你們審核之後才能決定是否同意他居留,但是中配只要通過國境的面談進入台灣,我們就發給居留證,所以我們對他們比對中配嚴格。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委員只看到居留證這一塊,如果婚姻發生破綻或有假結婚的情形,當然就會取消居留許可並遣送回大陸。但IC的部分不是這樣子,我們當然相信他們的婚姻都是真實的,但可能還是會有其他的情形,而且一旦在台居留之後,IC旅行證件效期過了,印度政府就不接納他們回去了。 周委員倪安:我們換個角度來看,圖博人是不是會面臨流亡的命運?這樣是不是很可憐?這需要中華民國協助他們、幫助他們。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蒙藏委員會就是因為如此才去協調相關…… 周委員倪安:你剛才說到婚姻破裂的問題,就算他們的婚姻破裂,依中華民國的體制來講,他們還是中華民國的同胞,他們是蒙古地區和西藏地區的人民,蒙古和西藏還是涵括在中華民國這個國家裡,他們應該算是你的國民,反而中配不是我們的國民,所以要被遣返,如果藏配婚姻出了問題又要被迫流亡時,中華民國沒有任何可以協助他們的地方嗎?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這要分為兩個不同的層面來講。一是蒙藏委員會作為蒙藏事務的主管機關,對蒙藏族的人士一定會有各種關懷照顧,我們在印度那邊也透過NGO團體去做,至於是不是把所有在海外的藏人都接回來的問題,海外藏人有些持有印度護照,有些持有尼泊爾護照,這些人雖然具有藏族身分,其實等同於外國人。 周委員倪安:那些人已經算是外國人了?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我們現在談的那個區塊的人,因為民族認同並不認為自己是印度人或尼泊爾人,所以他們持的是達蘭沙拉發給的綠皮書所轉換的IC旅行證。這部分的人也是國人的配偶,我們儘量的讓他們的家庭團聚權圓滿,只是他們所持有的印度政府發給的IC旅行證效期較短,同時也有附帶條件,如果在效期之前沒有回去,將來可能會被拒絕入境,印度也沒有接受的義務。基於這些情形,我們的外交系統一般在處理持IC旅行證者都只准其停留而不能居留,但因為他們是國人的藏籍配偶,我們覺得應該保障其家庭團聚權,所以我們也慢慢的去走一個制度出來,讓他們可以在台灣地區居留。 周委員倪安:他們所受的待遇還是略低於中配。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中配居留之後即使婚姻破裂還可以遣送回去,但藏籍配偶一旦婚姻破裂,因為他們持有的是IC旅行證,如果印度政府不接納他們的話,我們還是會繼續協助他們,否則他們沒有地方可以回去的話,怎麼辦?從前半段看起來,似乎我們對他們比外籍配偶嚴格一點,主要是因為他們所持有的證件的問題,但我們都做好了心理準備,他們住了兩年之後或生了小孩居留下來,我們就會做處理,98年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開始實施專案居留,只要他們獲准專案居留,我們就會協助他們處理歸化的問題,98年專案居留實施後,基本上我們都是用這種方式處理。 周委員倪安:我們還是給他們兩年的等待觀察期,簡單的說,你們對待他們還是和其他人不同,因為你們認為他們是無國籍人士,他們持有的是旅行證,但他們的旅行是被迫的,是不得已的,我不曾看過蒙藏委員會為他們大肆的發聲。這是他們的命運,他們也不想這樣,他們是被迫流亡,他們是被一個極權政權壓迫,因為在文化、語言上面一直受到壓迫所以被迫流亡,中華民國的領土包含蒙藏的話……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所以我們才會透過NGO在印度就公衛醫療等各方面進行援助。 周委員倪安:你們的網站上有「無國籍人士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流程表」,不知道你們為什麼有這樣的流程表,這是準備給蒙胞、藏胞申請用的嗎?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98年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讓在台藏胞可以合法的在台灣地區居留,到今年開始滿5年,所以會有歸化的問題。我們從去年開始協助他們慢慢處理歸化的問題。我們和內政部協調,在足以生活自立的部分,要求他們只要能在台灣繼續生活就OK,不一定要求白領…… 周委員倪安:在中華民國來講,還是沒有把蒙藏人士當做自己的同胞,還是把他們當作無國籍人士,否則照理說應該是直接接受他們。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這要依照國籍法的規定,有些人是持外國護照。 周委員倪安:蒙藏人士本來就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蔡委員長玉玲:即使同樣是台灣的同胞,如果持馬來西亞或新加坡護照入境,我們還是得按照外國人士來處理,如果他們所持的是護照當然沒有問題,如果所持的是IC旅行證,那麼涉及的就不只是蒙藏委員會,還有外交部,我們需要協調處理。蒙藏委員會對於持IC旅行證的藏胞會儘量給予協助,比如出境時機票打折,或者也可以去比較近的地方,同時也儘量提供相關的補助。 周委員倪安:現在合法設籍台灣且有居留權的藏胞總共有多少人? 蔡委員長玉玲:596人。 周委員倪安:還有很多人在等待嗎?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藏族人士進來有很多種可能,如果是短期停留其實就是來來去去,不需要政府協助的部分,他們不會告訴我們。如果是長期居留我們就會予以協助,比如在本地就業、就醫等各方面的困難。 周委員倪安:這些都是由蒙藏委員會協助嗎?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這596位藏族人士中大約有400位已經取得國民身分證,有一百多位尚在居留階段,其中有一些人已經逐漸符合歸化的條件,所以我們今年花了很多時間與相關機關協調,輔導他們提出歸化申請。至於專案居留的部分,98年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後專案居留的八十幾人中符合資格者已經陸續的提出申請,到今天為止大概有十八位或十九位提出申請,我們和內政部協調,這些提出申請者都通過了,所以他們都已取得歸化許可,其餘的人也將陸續符合滿5年的居留歸化條件,我們會持續的協助他們。 周委員倪安:我非常關心這件事,請你們提供相關的數字。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好。 主席(邱委員文彥代):請吳委員育昇發言。 吳委員育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段委員提的那件事,基本上我是贊成的,我9月份去西藏11天,藏傳佛教對「嗡嘛呢叭咪吽」的咒語或真言非常敬奉,所以這個咒語都被刻在立體的石頭、牆壁、石柱或佛像上,倒是沒有刻在地上的。因為如此,我倒覺得段委員的手段有點激烈,我不是很贊成,但我還是希望待會兒委員長得便或有空檔的時候,能直接打電話給新北市政府或朱立倫市長反映一下,一方面也是代表台灣對西藏藏傳佛教的肯定。我覺得比較奇怪的是從2009年以來都沒有人反映這件事,這代表台灣社會對宗教的態度是比較自由的,我相信踩在那地上的台灣人並沒有對藏傳佛教不敬的想法,這點請委員長在對外說明時做這種表達。 基本上,我們要尊重藏傳佛教的觀點,其實台灣人對藏傳佛教是很尊崇的,但我們不太懂他們的某些習俗,就如這次我到西藏才知道他們的彌勒佛和我們看到的彌勒佛完全不一樣,是大大的不一樣的,這是地域的差異,但我們對於宗教敬仰的心和虔誠是一致的,所以我願意從這個角度看待段委員的要求,也希望委員長能從正面的角度與新北市好好的溝通。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蔡委員長說明。 蔡委員長玉玲: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醒,我們會處理。 吳委員育昇:委員長之前在內政委員會業務報告時公開表達歡迎達賴喇嘛再度來台訪問,後來中共的回應讓我感覺有點激烈,我覺得委員長當時在立法院的表達是OK的。達賴喇嘛第一次來台是為了南部的風災,他到高雄做祈福的動作,沒有任何政治的意味,非常單純。但我要提醒委員長,在委員長公開表達之後幾天,王郁琦主委也做出了歡迎達賴喇嘛來台的回應。兩岸走到這個階段,請委員長和王主委都要一定要注意到一點,兩岸基本上都是走大開、大闔的方向,如果我們歡迎達賴喇嘛來台,應該也要尊重中國大陸的立場,向他們打個招呼,這樣比較好,我認為攸關兩岸的事務,不要讓對岸產生任何疑慮,懷疑我們藉藏獨搞台獨,而執政的政府是國民黨,這會產生某種程度的錯亂。 我完全沒有意識型態的來談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達賴喇嘛來台一事,民進黨、台聯、國民黨都會贊成,因為這並不涉及任何統獨意識,但在處理的時候一定要加入尊重的意思。我們不僅要歡迎達賴喇嘛來台,也要歡迎班禪來台,委員長一定知道,覺安慈仁委員也一定知道,11世的班禪至今沒有被認證,達賴並沒有認證他,過去他們互為導師。這次我到西藏也感到很訝異,我看到的班禪圖像都是10世班禪,都是在中華民國政府時代冊封的班禪,很少看到11世班禪的照片,這代表在藏民的心目中對他不太以為然,而達賴喇嘛是他們內心真正的西藏領袖。因此,我認為我們可以同時邀請他們來台,但這個動作的前提是我們不僅要透過蒙藏委員會,還要透過陸委會和大陸溝通。也就是說,台灣真正的意義在於價值而不在價格。 這些年來,大陸一直在談讓利,聽起來好像台灣只是想和大陸談生意,都在談錢,只是在談經濟,只會計算GDP有多少,台灣好像沒有什麼價值,這就錯了,台灣真正的意義是在價值而不是在價格,不管是民主的價值、宗教的價值、信仰的價值或文化的價值,台灣真正的意義都在此這裡。我看到台灣歌手在大陸表演的時候,我心裡覺得台灣的意義就在那種價值,就在流行音樂的價值而不在商業市場的價格。我不希望因為達賴喇嘛這件事導致兩岸橫生轍軸、產生對立,導致大陸用攻擊的語言對台灣,所以我希望我們用價值的概念提供大陸一個給達賴喇嘛的平台,因為達賴喇嘛至今回不了大陸,他和大陸之間毫無共識可言。蒙藏委員會和陸委會如果真心要做一件事,可以同時溝通雙方,將台灣變成一個平台,從中國國民黨的立場而言,台灣也是中國的土地,我們是一中各表,沒有問題,達賴喇嘛來台也等於是回到中國的土地,這是台灣提供的宗教自由、民主價值,其意義更加超凡。如果班禪也能到台灣,能和達賴喇嘛在台灣見面,等於是達賴喇嘛認證了班禪,我相信西藏藏傳佛教的信徒和中國大陸的北京官方都不會反對。台灣作為中國兩岸佛教非常興盛的地區,我更認為委員長這樣做是很值得的,因為你在這個位置上恭逢其盛,但千萬要小心不要在事情的處理上讓人家誤以為台灣故意搗大陸的蛋,引發中共的不滿。兩岸不斷的在溝通,從服貿、貨貿到可能互設辦事處,兩岸有無限多的可能,但要在善意、正面、積極、對兩者都有利的基本前提下為之,不知道委員長是否贊成我的主張? 蔡委員長玉玲:上次我到大院作業務報告時,有媒體說我脫稿演出,其實不是,我只是希望每次來的時候都能就委員關心的議題,以我委員長的身分從政策的角度做一些說明,所以我在業務報告之外,特別把外蒙、達賴喇嘛來訪等議題作個說明以回應之前委員所提的問題。我當天特別提到,如果達賴喇嘛提出申請,我們會考量國家與全民的利益,在主客都認為合適的時機、方式下進行達賴喇嘛來訪一事。我們處理這件事絕對會秉持非常關注處理的方式,我們也覺得從宗教面來看,他確實是本世紀非常重要的宗教領袖,依目前國際情勢來看,達賴喇嘛到全世界各國參訪,他到美國參訪和美國總統會面不是在橢圓辦公室而是在地圖室,可見大家都希望利用宗教的力量讓世界更和平,我們在處理上一定會慎重考慮。 吳委員育昇:我要再次提醒委員長,達賴喇嘛到世界各國訪問,對中國而言他訪問的是外國,但台灣則不然,兩岸都認為我們同屬中國,在這種情況下,達賴喇嘛如果要來台灣,那麼要考量的是因為什麼意義來台灣以及為什麼目的來台灣,這時候可能不是很單純的思考而已。當年達賴喇嘛願意到台灣是因為台灣南部遭受非常嚴重的風災,我們從祈福的角度邀請他來,目前台灣並沒有什麼風災、地變,在此情況下,委員長的角度可以稍做調整,在兩岸有共識的情況下,我們非常歡迎達賴喇嘛來台。我再次重申,我認為在兩岸有高度共識的前提之下,基於文化、宗教與兩岸的交流,我們非常歡迎達賴喇嘛來台灣,同時我們也進一步的提出邀請在中國大陸五台山的班禪到台灣,讓藏傳佛教的兩大領袖在台灣、幫助台灣,這將是台灣佛教界歷史上的空前盛事。這件事如能好好處理,不見得會比馬習會成不成來得次要,因為馬習會是政治領袖的會面,其中有太多的算計、太多的意識型態,有太多的兩岸必須迴避的敏感議題,但達賴喇嘛和班禪的會面是超越政治、是宗教的領域,也是大陸做不到的。達賴喇嘛不願意回到西藏,班禪沒有獲得達賴喇嘛的認證,這是藏傳佛教中某種程度的信仰上的遺憾,所以如果能夠透過台灣這個平台,整合雙方找到一個共識,讓他們兩大領袖都來台灣,將是近代歷史上佛教界的大事,台灣在兩岸的交流中也不再只是從價格的角度著眼,也不會被人批評說大陸讓利給台灣,台灣還不高興,相信民進黨的朋友也不會再說大陸在統戰台灣。我認為達賴喇嘛和班禪都能到台灣來絕對不是誰統戰誰的問題,反而會讓人覺得台灣的價值超越兩岸近代的發展,形成對兩者都沒有傷害,只有正面角度的共識點,因此,我希望委員長以後在論述達賴喇嘛到台灣參訪的議題時,是在兩岸有共識與溝通的前提之下,希望委員長能從這個角度啟動。 蔡委員長玉玲:好,謝謝委員。 吳委員育昇:我支持委員長對稀土的處理政策,這對台灣整體經濟產業是好的,由蒙藏委員會來做是好的,我倒覺得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這和你們的職權不合的說法是外行,他們沒有與時俱進,沒有看到兩岸的整體需要,所以我會支持你們的預算,但要有成果呈現,比如你們要找到台灣業者願意去蒙古開發稀土,比如鴻海的郭台銘或者如旺旺等其他行業願意去,重新以稀土的產業幫助台灣、增進台灣的產業發展,你們要找出這個產業鏈。請問到目前為止有沒有知名的業者有這方面的意願和興趣? 蔡委員長玉玲:有關產業鏈結的部分是由經濟部負責。 吳委員育昇:委員長本身也是科技專才,對這方面非常瞭解,所以一定要從你們的角度來進行,而且壓力點在妳,因為是蒙藏委員會起的頭,經濟部是後面的銜接者,雖然最後幫助的對象是產業,可是大家會問妳績效在哪裡?有誰想去投資稀土?稀土對台灣社會來講太過遙遠,我們不知道稀土是什麼?稀土的功能在什麼地方?稀土對台灣有什麼幫助?我認為你們應該找出民間對此持肯定態度的業者,你們應該發出投資意向書,將有投資意向的業者公諸於社會。 蔡委員長玉玲:是,這點我一定會努力。 吳委員育昇:請委員長努力的做到。 蔡委員長玉玲:好。 主席(吳委員育昇):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問蒙藏基金會廖董事長,蒙藏基金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組織? 主席:請蒙藏基金會廖董事長說明。 廖董事長運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一個配合國家蒙藏政策、措施,加強對蒙藏的研究、培養人才,並接受政府委託協助蒙藏交流服務的財團法人。 李委員俊俋:基本上你們是一個財團法人,你們受不受人民團體法及其他相關財團法人的規範所規範? 廖董事長運源:是。 李委員俊俋:照理說,你們每年也要將你們的收支狀況報到內政部。 廖董事長運源:是。 李委員俊俋:你們的董事會由幾個人組成? 廖董事長運源:目前有15人,其中有9位是政府機關代表。 李委員俊俋:這9位也包括你自己本身嗎?其實你不是,你來自另一個財團法人,你是海基會來的。據我瞭解,你的專業不在蒙藏事務,你應該是念財稅的,你過去從事的業務和蒙藏幾乎沒有關係。 廖董事長運源:我在陸委會創立時待過3年,在海基會待過20年,也曾從事大陸經貿業務十幾年。 李委員俊俋:陸委會的業務和兩岸交流有關,和蒙藏事務無關,所以你的專長在兩岸事務,不在蒙藏事務。未來蒙藏委員會的組織要改編,蒙藏基金會這個財團法人要不要繼續存在? 廖董事長運源:這個部分當然是配合政府的政策,但依我個人的意見…… 李委員俊俋:政府已經告訴你們蒙藏委員會要裁併了,你們是依照蒙藏委員會的組織編制,配合蒙藏委員會設立的財團法人,蒙藏委員會整併後,你們的基金會還要不要繼續存在?你講清楚。 廖董事長運源:我們的基金會從74年成立…… 李委員俊俋:我是問你基金會還要不要繼續存在,我當然知道基金會的歷史背景,你們在74年成立時是民間團體,後來變成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我現在只問你,蒙藏委員會整併後,你們的基金會還要不要繼續存在? 廖董事長運源:我個人的看法是有繼續存在的價值和意義,我們的董事席慕容女士在大陸的影響力非常大…… 李委員俊俋:謝謝董事長,你不要越講越漏氣。請教今年蒙藏基金會的預算總共編列多少? 廖董事長運源:今年的預算是603萬。 李委員俊俋:這603萬中對藏胞的補助、協助藏胞解決問題的預算有多少?關懷補助計畫及相關的計畫共有多少經費?你至少要知道花了多少錢吧?我幫你算好了,大概是兩百多萬。蒙藏基金會現在變成一個旅行社,專門接待以少數民族名義來訪者,你們對蒙胞、藏胞的關懷補助編列了207萬,對於所謂的中國少數民族來訪,單是接待就編了208萬,請問你們是旅行社還是財團法人基金會? 廖董事長運源:這部分我們是接受政府委託協助交流服務。 李委員俊俋:政府委託你們接待中國的少數民族嗎?這不是交流服務,交流服務的對象應該和蒙胞、藏胞有關,但你們都在接待中國的少數民族,這怎麼會是你們的業務呢? 接著請教蔡委員長。大家討論的重點在於你們從事稀土產業的部分,對於剛才吳育昇委員的講法,我完全不贊同,但我尊重他的發言。蔡委員長在報告中說發展稀土屬於蒙藏的業務,雖然這不在蒙藏委員會的組織章程中,也不在蒙藏委員會的職掌中,但你說你們發展稀土是有依據的,是根據憲法而來的,憲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國家對於邊疆地區各民族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及其他經濟事業應積極舉辦,蒙藏委員會是據此發展稀土。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蔡委員長說明。 蔡委員長玉玲:主席、各位委員。對,除了蒙藏委員會組織法中…… 李委員俊俋:我只問你剛才有沒有提到憲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蔡委員長玉玲:有。 李委員俊俋:憲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的邊疆地區包括哪裡? 蔡委員長玉玲:包含蒙古、西藏。 李委員俊俋:還有沒有其他地方?包括哪些地方? 蔡委員長玉玲:有包含其他地方,包含新疆、雲南、甘肅等。 李委員俊俋:民國35年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早就應該丟到垃圾桶了,這部憲法中所講的邊疆地區和固有疆域從頭到現在都沒有改,如照你所說的,只要是邊疆地區都屬於蒙藏委員會的業務範圍,那麼新疆的部分,你們要不要負責?雲南的部分,你們要不要負責?其他的邊疆地區是不是蒙藏委員會的業務? 蔡委員長玉玲:憲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包含蒙古和西藏。 李委員俊俋:憲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寫的是「邊疆地區」,並沒有列出「蒙藏」兩個字。憲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不是這樣解釋的,邊疆地區包括新疆、雲南,你說你們依據的是第一百六十九條,所以你們要發展邊疆地區的事業,發展稀土是蒙藏委員會的職權,雲南和新疆都有很多礦產,蒙藏委員會為什麼不處理? 蔡委員長玉玲:蒙藏委員會處務規程第九條明文規定推動蒙古族聚居地區的學術、文化、經貿。 李委員俊俋:你們這樣是越講越漏氣,上次我質詢時要求你們提供一份資料,你們到現在還沒給我,我要知道行政院歷次開的稀土會議中,你們的職掌分工到底是什麼,這份會議紀錄我還沒等到。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陳參事兼主任秘書說明。 陳參事兼主任秘書明仁: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就稀土的部分開過幾次會,會議紀錄的摘要在我們給委員的稀土報告中。 李委員俊俋:我不要會議紀錄的摘要,我要看會議紀錄的內容,這樣我才看得到行政院指派蒙藏委員會什麼業務。我上次就問過你們的職掌,委員長說你們是依照憲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辦理,上次我也舉出稀土的發展和蒙藏委員會一點關係都沒有。 蔡委員長玉玲:有很多事情跨部會合作的話可以做好。 李委員俊俋:即使跨部會合作也不會是蒙藏委員會的事務。 蔡委員長玉玲:我們只是其中一個參與的部會而已,現在有很多項目都是跨部會合作。 李委員俊俋:所以我要求你們給我資料,哪件事是經濟部負責,哪件事情是蒙藏委員會負責,你們要給我資料,但這些審查預算需要的資料還沒有送來,我等預算編列的資料等了將近兩星期。你們這次稀土計畫的相關預算總共編了約350萬,加上你們為稀土而出國的費用大概68萬,總計約400萬…… 蔡委員長玉玲:350萬包含兩個活動,一個是我們去那邊,一個是在台灣辦國際研討會。 李委員俊俋:藏胞、蒙胞的關懷計畫今年編了150萬,蒙藏委員會的業務應該是關心在台蒙胞和藏胞,這方面的預算只編了150萬,發展稀土根本不是蒙藏委員會的業務卻編了350萬,這樣怎麼向蒙胞、藏胞交代?其他委員也問過發展稀土的問題,你說在蒙藏委員會這麼堅強的陣容、這麼有效率的組織之下,一定可以發展得很好,那麼未來有沒有可能因為稀土發展成相關事業或投資事業而吸引我們的企業財團去那裡投資? 蔡委員長玉玲:目前還在交流的階段。 李委員俊俋:除了稀土之外,蒙古還有很多礦產,包括銅、鐵,未來這些是否也是蒙藏委員會的業務?照你的說法,根據憲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邊疆地區的事業發展都是蒙藏委員會的業務。 蔡委員長玉玲:除了150萬的扶助預算,照顧在台藏胞的預算是581萬。 李委員俊俋:那是關懷計畫,你們的關懷計畫編了150萬。 蔡委員長玉玲:還有對其子女的教育補助等等,總共的預算是581萬。 李委員俊俋:我要問的問題其實非常簡單,如果因為稀土是邊疆地區的事業,所以你們要發展,請問銅要不要發展?煤要不要發展?事實上,以現在的狀況來講,蒙古的煤發展得比稀土更好。你還說未來最重要的任務是帶動事業的投資、帶動事業的發展、促進蒙古和我們的交流,這是你最終的任務。 蔡委員長玉玲:蒙古一直都在關注經貿的議題,我們也應該在這方面和他們交流。 李委員俊俋:你過去長期在律師事務所服務,非常清楚投資礦產開採會不會有律師的相關事務,你應當知道本席要問什麼了,就是會不會和你的個人事務所有關?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文彥發言。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段委員提到藏傳佛教的六字真言刻在地上的配置是不恰當的,對這點我頗有感觸,以前我們的羅政委負責原住民事務,不知道委員長是否也有負責這部分?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蔡委員長說明。 蔡委員長玉玲: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邱委員文彥:過去我們處理原住民事務時也注意到一點,我在內政委員會也提過,不同民族的特色通常都會表現在建築上,過去台北縣政府用那種方式表達六字真言其實不是很恰當。我們也看到很多原住民的建築是用漢人的想法去設計的,比如牆壁上畫了很多山豬牙,那是不恰當的,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有多一點的文化宣導,尤其是對藏族、蒙族的文化特色,是否可以以比較簡明的說明、折頁、書籍或影片來宣導,這樣可能對文化會有更多的認知與瞭解,以後是否可以用比較淺顯的方式來宣導藏族、蒙族文化,這方面要多下一點功夫。 蔡委員長玉玲:好,謝謝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在這方面多加強。 邱委員文彥:你也是科技政委。 蔡委員長玉玲:我是政法方面…… 邱委員文彥:你是法律專業,但在科技業方面的事務也有相當程度的涉入。依你的瞭解,何謂產業鏈? 蔡委員長玉玲:一個產業鏈如能建立equal system,也就是整個生態鏈能夠建立起來的話,在國際的競爭力是最好的,我們可以從最上游的原料到最後終端的產品;從研發到製造形成產業鏈結。依我對產業鏈的瞭解,我認為現在全世界的競爭這麼厲害,每個國家都應該在自己的產業發展上建立更好的產業鏈,讓自己在國際競爭上有立足的優勢。 邱委員文彥:今天大家都很關心稀土的問題,你的報告也提到稀土的產業鏈,你要不要稍微向大家說明一下稀土是什麼東西? 蔡委員長玉玲:其實比較熟悉稀土的是海處長,因為他…… 邱委員文彥:沒關係,我這裡有準備資料。稀土包括17個元素,這些元素都是滿珍貴的,大家可能對稀土並不很瞭解,它的用途非常非常廣泛,包括科技、國防、冶金、機器、石化、陶瓷、皮革及養植農業方面,同時它也可以當成添加素,添加在鋼鐵或是有色金屬裡面,可以增加耐磨性及抗腐蝕性,所以,它在科技、現實生活、軍事工業、重化工業等方面都非常有幫助,尤其對台灣目前3C產業的發展是非常有幫助的。但是,剛才李委員俊俋的發言或是本院預算中心可能並不是那麼清楚,蒙藏委員會應該要詳加說明,稀土的產業鏈上中下游所包括的相關環節到底是什麼,有哪些是軟體的問題,有哪些是硬體的問題,有哪些是知識開發的問題,有哪些是機制方面整合的問題,蒙藏委員會頂多只是做一個平台而已。 蔡委員長玉玲:沒有錯。 邱委員文彥:而且這個平台的事務是完全符合蒙藏委員會的組織法,就是對蒙事藏事相關事務的行政事項或應興應革事項,當然委員長也是一個平台,你是很好的聯繫對象,因為你們在那邊已經有非常好的基礎,所以完全是符合你們的職掌,怎麼會說跟你們職掌毫無關係?本席也贊成召委的看法,預算中心的看法其實不是正確的,我完全支持蒙藏委員會採取一個平台的角色,加速我們產業的發展,加速雙方的對話,甚至更多的交流,應該要這樣說明才對。當然也有人質疑為什麼要到中國大陸,請委員長對此說明。 蔡委員長玉玲:因為全世界稀土的供應量,大陸就占了90%,其中有83%來自於內蒙,內蒙就是蒙藏委員會最…… 邱委員文彥:你的業務範圍。 蔡委員長玉玲:對,過去最常交流的就是內蒙,尤其大陸有關稀土的研究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包頭稀土研究所,所以我們這次在負責邀請相關專家時,也會跟內蒙稀土研究所和包頭稀土研究所去接洽,希望建立更高層的交流,能夠讓這個產業踏出第一步。 邱委員文彥:稍後在審查預算時,委員長是否能補充一下,有關整個稀土的產業,或是未來台灣跟稀土相關產業的發展,這個產業鏈整個的光譜是怎麼樣,哪一個部會負責什麼,比如技術面是工研院負責,絕對不是你們,你們只不過是負責行政協調或是當一個平台,或是做一些催生而已,其他包括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甚至還有學者專家,可能必須要整個光譜呈現之後,我們才會很清楚你們的幾百萬也不過是做這個事情,如果真的要發展稀土產業,這幾百萬能夠做什麼呢? 蔡委員長玉玲:他們希望我們出席是扮演溝通的角色,所以交流的費用是編在我們這裡,但是經濟部會負責主要產業的規劃。我們也發現台灣學界有一百多篇論文,但是分散在各個學校,所以學界也希望政府出來整合,這部分會由經濟部主導和規劃。至於會用在哪個部分,比如跟現在的ICT產業或是LED產業都會密切的關係,我們主要是跟日本進口。但是我們現在思考的是新的領域,以目前經濟部規劃的方向來講,在醫療或是農業方面可能有一些新的領域是可以探討的,這個部分由經濟部負責,我們只是負責內蒙到底哪一些單位、哪一個層級的人對於我們推動這件事情是有幫助的,我們希望過去交流所累積的互信基礎,我們可以邀請到關鍵的專家學者一起來推動這個事情,我們的任務在整個行政院分工體系裡面就是這樣子。 邱委員文彥:只是一部分而已。 蔡委員長玉玲:對。以整個行政院團隊來講,我們覺得可以扮演其他部會無法取代的功能,我們不應該在這個團隊裡面缺席,我們也希望有我們的參與,使得這件事情的推動更為順利。 邱委員文彥:日本於2012年6月在最東邊的南鳥島經濟海域發現稀土,蘊藏量非常大,可是開發至少要20年以後,所以如果要向日本買,那還早得很,而且海底下的開採有非常大的問題,成本非常昂貴,相較之下,以市場上目前原料的價格或未來發展的延續性而言,還是以中國大陸為優先的選項,這就是你們必須到那邊去談的原因,而且你們在那邊的努力已經有基礎了,從整個角度來講,由你們來促成這件事情是非常合理的。本席是想把相關的資料提供給你們作更好的說明,好不好? 蔡委員長玉玲:非常感謝邱委員提供的資料和意見。 邱委員文彥: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和委員長聊聊天,其他同仁都不必上台。剛才吳育昇委員代表中國國民黨說台灣也是中國的土地,一中各表,達賴喇嘛來台灣也是來到中國的土地,請問你認同這樣的說法嗎?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蔡委員長說明。 蔡委員長玉玲: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個問題是不是由陸委會來回答? 陳委員其邁:吳委員是在問你啊,你剛才沒有答,所以我再補充問一次,我覺得這個問題問得很好啊!你認不認同?我再重複一次。台灣也是中國的土地,一中各表,達賴喇嘛來台灣也是來到中國的土地。你認同嗎?同意不同意? 蔡委員長玉玲:這個部分…… 陳委員其邁:還是有保留?其他人請尊重本席,好嗎?我跟委員長聊聊天而已啊,你們在台下那麼多話! 委員長,你表示一個態度啊!是聽不懂還是怎麼樣?你浪費本席1分鐘時間了。我問你一個問題,你就掛在那裡,我都還沒有開始問呢! 蔡委員長玉玲:對於宗教領袖來台的問題,我們覺得就這個問題,剛才吳育昇委員所提的意見和建議,我想在今天會議之後,我會跟…… 陳委員其邁:國會就是要留下紀錄啊,我現在就在問你,你連一句話,到現在已經花了兩分鐘時間,你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你不知道怎麼回答?你要這樣耗掉10分鐘到結束嗎? 蔡委員長玉玲:委員,您問這個問題…… 陳委員其邁:這不是我問的,剛才吳育昇也問啊! 蔡委員長玉玲:我瞭解,但是對於您的這個問題,我希望可以思考比較周延一點再回答。 陳委員其邁:你要思考比較周延一點?你連回答問題的勇氣都沒有,你心裡的想法是什麼?你連身為政務官的擔當都沒有,這不是要思考的問題,你連答都不敢答! 蔡委員長玉玲:不是,委員,我覺得就是身為政務官,所以我覺得應該更謹慎。所以,對於您的問題…… 陳委員其邁:我的發言時間是10分鐘,除非主席要給我半小時的時間,我慢慢等啊! 蔡委員長玉玲:委員的問題,我會做仔細的思考,我會…… 陳委員其邁:你連回答問題的膽量都沒有! 本席再問你第二個問題。對於邀請達賴喇嘛來台灣,也促成達賴跟班禪見面,由達賴喇嘛來認證班禪,你認同這個建議嗎? 蔡委員長玉玲:就因為是政務官,所以我覺得…… 陳委員其邁:這個問題你也沒有膽子答嗎? 蔡委員長玉玲:這個事情因為是吳育昇委員提出來…… 陳委員其邁:這也是我的問題啊,現在我問你啊! 蔡委員長玉玲:我瞭解,但是我覺得這樣的問題…… 陳委員其邁:你浪費我7分鐘的時間。 蔡委員長玉玲:可是,對於這樣的問題,我覺得應該要做非常深入的…… 陳委員其邁:你身為蒙藏委員會的委員長,我連續問了你兩個問題,你是在浪費我的時間,你連這個問題也不敢答。 蔡委員長玉玲:不是,因為這個問題本身需要做比較深入的…… 陳委員其邁:你沒有準備好嘛,你當政務官就要準備好所有的答案嘛! 蔡委員長玉玲:對這個問題,我們應該要深思熟慮去做處理。 陳委員其邁:我再問你另外一個問題。兩岸同屬中國,在兩岸高度的共識下,非常歡迎達賴喇嘛來。這個你贊成嗎?這還要想嗎? 蔡委員長玉玲:我們在一中各表的國家原則下,任何宗教的…… 陳委員其邁:你不要講一些廢話,我就是問你:兩岸同屬中國,在兩岸高度的共識下,非常歡迎達賴喇嘛來。你同意或不同意這個命題?我就問這麼簡單的問題,你同意或不同意嘛? 蔡委員長玉玲: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原則下,我們會去處理達賴喇嘛來台訪問的事情,這部分我一定會跟陸委會討論。 陳委員其邁:你既然答不出來,我就不再問你了。這就是你一年後的表現,我一年的時間沒有質詢你,你在一年後的表現還是一樣。 蔡委員長玉玲:因為這個問題,我覺得需要…… 陳委員其邁:我沒有問你問題,你尊重我! 蔡委員長玉玲:是。 陳委員其邁:我覺得這是很離譜的一件事情,台灣是中國的土地,達賴喇嘛來到台灣也是來到中國土地,如果台灣也是中國的土地,那台灣的立法委員就變成中國的人大委員了?我真的搞不清楚,我們在這裡質詢,你是蒙藏委員會的委員長,難道我們是在中國的人大委員會進行質詢?對於這些談話,沒有一項我是同意的,而委員長到現在也不敢表態,我真的很懷疑,你是在台灣的立法院備詢還是在中國人大備詢? 蔡委員長玉玲:委員,我覺得不是不敢回答,而是我覺得對於這個問題的回覆,我們應該…… 陳委員其邁:委員長,我沒有請教你,請你閉嘴,尊重本席,可以嗎?這是我的評論! 蔡委員長玉玲:是。 陳委員其邁:接下來我要問你了,我都問你很簡單的問題。你知道達賴喇嘛轉世的相關問題嗎? 蔡委員長玉玲:有一些瞭解。 陳委員其邁:你知道我們剛才那個問題為什麼那麼嚴重嗎?目前這一位11世的班禪,吳育昇委員說要以中國國民黨的立場邀請他來,這位班禪是中國金瓶掣籤指定的,是中國認證的,而達賴喇嘛背書的那一位11世班禪,你知道他現在人在哪裡嗎? 蔡委員長玉玲:不清楚。 陳委員其邁:你不知道?你連這個11世班禪怎麼來的都不知道!達賴喇嘛背書那一位在1995年就被抓起來關了,全球最年輕的政治犯,從6歲到現在關了19年,現在25歲,全世界沒有人搞清楚他現在被關在哪裡。結果中國國民黨要邀請另外一位由中國背書、金瓶掣籤的班禪來台灣,再由達賴喇嘛來認證他,你不是在羞辱達賴喇嘛嗎?否則是在羞辱誰?問題的嚴重性在這裡啊! 委員長,你身為蒙藏委員會委員長,你都搞不清楚人家在講什麼,連轉世制度都不清楚!本席今天本來就是要問你轉世的問題。我們中華民國政府有一個喇嘛轉世辦法,你知道嗎? 蔡委員長玉玲:知道。 陳委員其邁:現在施行的情況怎麼樣?你知道我們有這個辦法嗎? 蔡委員長玉玲:我對於這個部分需要再瞭解。 陳委員其邁:你知道那個規定是什麼嗎? 蔡委員長玉玲:我需要再瞭解。 陳委員其邁:我跟你講,93年就廢止了,你還知道有這個辦法?這個辦法早就被廢止了。14世的達賴喇嘛今年79歲,他83歲左右時要對轉世的相關制度作說明…… 蔡委員長玉玲:他最近說他不一定會轉世嘛。 陳委員其邁:什麼? 蔡委員長玉玲:他最近不是有陳述說不一定…… 陳委員其邁:所以你都搞不清楚狀況,我跟你講很簡單的事情,上個月在鄭麗文的節目,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就否認那種講法,你去達賴喇嘛流亡政府的官網裡面就可以清楚看到他的聲明,他明確指出:「任何政治權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治領導人,因政治需要,選出所謂達賴喇嘛轉世靈童的時候,誰也不需認可和信仰其孩童。」 所以,對於達賴喇嘛的轉世,達賴喇嘛的意見就非常清楚,你剛才講的是誤導,是德國《周日世界報》的一則報導,這個都被澄清掉了。 我現在就問委員長,你認為達賴喇嘛轉世到底是按照達賴喇嘛的圓寂遺囑轉世?還是金瓶掣籤轉世?你告訴我! 蔡委員長玉玲:達賴喇嘛對於轉世這件事情,他最近發表了很多次…… 陳委員其邁:他已經講得很清楚了。 蔡委員長玉玲:他是說,如果他可以回去大陸的話,可能不會有轉世…… 陳委員其邁:你在胡說八道,我剛才就已經講了,德國《周日世界報》的報導,那是英文轉述德文報導所造成的誤解,人家都已經澄清過了。所以我在請教你,我們蒙藏委員會的立場到底是什麼?原來中華民國有一個達賴喇嘛轉世辦法,你是贊成金瓶掣籤轉世的方式?還是按照達賴喇嘛圓寂遺囑轉世的方法?你到底贊成哪一個?全世界的藏人都在等你這句話,你知道嗎? 蔡委員長玉玲:有關達賴喇嘛轉世這件事情,我們沒有置喙的餘地嘛! 陳委員其邁:你們怎麼沒有置喙餘地呢?那今天我們在審查蒙藏委員會什麼預算?你不是蒙藏委員會的委員長,我們在審蒙藏委員會的預算啊!為什麼沒有置喙的餘地呢? 蔡委員長玉玲:達賴喇嘛對於他自己轉世的這個問題,這是他自己的態度…… 陳委員其邁:所以,你尊重達賴喇嘛的意願?對不對? 蔡委員長玉玲:這個部分,我們可以有…… 陳委員其邁:還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達賴喇嘛轉世辦法的規定?就是以金瓶梅掣籤的方式,跟在選香港特首一樣,用抽籤的方式從幾個人之中指定一個候選人,是這樣嗎?你贊成哪一種?就你個人的信仰,你贊成哪一種?不要因為你是委員長。 蔡委員長玉玲:如果以我的信仰來講,這個是…… 陳委員其邁:國民黨每次在講蒙藏委員會的職權,相關的西藏事務是由你管,你是主管機關啊,所以我現在問你,你的立場是什麼? 蔡委員長玉玲:轉世的問題是宗教的問題…… 陳委員其邁:什麼宗教問題,你在胡說八道! 蔡委員長玉玲:宗教的問題,我們需要尊重…… 陳委員其邁:那你現在管西藏問題什麼?你的意見是什麼?是按照金瓶梅掣籤的方式?還是尊重達賴喇嘛的意願? 蔡委員長玉玲:當然應該要尊重達賴喇嘛的意見啊! 陳委員其邁:那你把這句話講清楚嘛,我就是等你這句話,所以你不認同金瓶掣籤的方式,你要尊重達賴喇嘛圓寂遺囑的方式來決定下一任的靈童活佛,你的意見是這樣,對不對? 蔡委員長玉玲:這個是宗教議題。 陳委員其邁:什麼宗教議題?你剛才說尊重達賴喇嘛的意願啊!西藏本來就是政教合一啊! 蔡委員長玉玲:他是宗教領袖。 陳委員其邁:我現在是在問你,我當然知道他是宗教領袖。所以你尊重達賴喇嘛的意願?我跟你講,你講了這句話就不要改變,你講好就不要改變。 蔡委員長玉玲:他是宗教領袖。 陳委員其邁:我再重複一次:你尊重達賴喇嘛的意願。 蔡委員長玉玲:我們尊重宗教自由。 陳委員其邁:什麼宗教自由?你在胡說八道什麼?你剛才自己講你尊重達賴喇嘛的意願,這句話你要收回去嗎?我跟你講,全世界的藏人都會跟你喝采啦,你不用擔心啦,只有中國政府會找你麻煩,你把你心裡的話講出來,本來你就是要尊重達賴喇嘛圓寂遺囑的意願,怎麼可以用所謂金瓶梅掣籤的方式,從中國指定的幾個人裡面去抽籤決定,怎麼可以這樣?這就是破壞宗教自由,這個為什麼那麼嚴重?這就是美國國會每年人權報告裡面特別揭櫫中國在插手轉世制度,限制藏人宗教活動,對藏人進行高壓打壓的一部分。你知道我在問什麼問題了嗎?所以你把官方的立場講出來,我很高興啊,不是這樣嗎?你還扯什麼宗教自由?你又縮回去? 委員長,今天本席的質詢只是要提醒委員長,民主進步黨關心的是人權的問題,人權的問題是我們作為審查預算的唯一標準,我們審查預算時所作的決議,你沒有一項做得到,包括我們要求擬定西藏人權受害事件援助內容和執行計畫,你們沒有送到我們這邊來;再者,每一季公布中國西藏政策人權迫害的情況,你們也沒有公布,這都是委員會作成的正式決議啊,你完全都搞不清楚狀況。另外,每年要向立法院提出相關人權報告,這部分完全沒有,我沒有看到你書面的報告,虧你還是蒙藏委員會的委員長! 再一個問題是你所邀請來的來賓,你召開民族問題與民族政策研討會花了115萬元,你請來了這些專家,包括中國社科院郝時遠副秘書長跟你一起主持開幕,所講的這些話全部都在宣揚中國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和中國夢,什麼藏獨是所謂外來的分裂中國的勢力,披著宗教的外衣,都是在講這些話,你跟這些人在開會,你每年花一百多萬在跟這些迫害人權的王八蛋開會,你形同在幫他背書,你知道嗎?西藏人權的研討會,你花了4萬元,就辦了一個研討會,請了12位台灣學者。藏人自焚事件之研究及因應座談會,你花4萬元,結果你為中國迫害人權擦脂抹粉。民族問題與民族政策研討會,你所請的這些專家,我幫你看過西藏問題專家講的話。因為你剛才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你浪費我很多時間。那位扎洛講什麼?他的言論打砸燒掠在講北京奧運的事情,是境外藏獨分裂勢力互相勾結,是達賴集團有組織、有預謀,精心策劃的結果。這些學者來都講這些話。另外一位郝時遠先生的說法是,中國社會主義解放西藏農奴之後,生活過得多好、社會多開放、多民主,僧人的生活受到保障。都是在講這些話,你請這些人來,你跟他一起開幕致詞。委員長,你請這些人來,你花了一百多萬,結果我們委員會那麼關注西藏人權問題,不分黨派的委員都那麼關注,結果你花了4萬元辦研討會,人權報告也沒有送過來。 主席:陳委員,發言時間到了。 陳委員其邁:委員長,你說的那一句話不要收回去,今天所有的藏人都在等那句話,你不要收回去喔。 蔡委員長玉玲:剛剛有一些陳述,我們不同意,但是我們會補委員所需要的資料。 陳委員其邁:你不同意?你不同意還要繼續跟我講?你還要繼續跟我講嗎?我問你第一個問題,你就浪費我3分鐘時間,你沒有回答,你都不敢答,打臉吳育昇,政務官怎麼可以這樣?政府的政策,不管怎麼樣,政務官也可以跟執政黨立委的意見不同啊,對不對?我們又不是在人大委員會! 主席:謝謝陳其邁委員,委員問政要彼此尊重,我尊重陳委員,但是也請陳委員尊重本席。我認為台灣跟中國大陸都是同屬一個中國,我們現在一中各表,我們稱為中華民國,他們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九二共識,中華民國憲法裡面顛撲不破的道理。但是,讓本席很遺憾的是,委員長沒有辦法清楚表達馬總統的論述,我覺得非常遺憾。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姚委員文智、黃委員偉哲、羅委員淑蕾、江委員啟臣、李委員貴敏、李委員桐豪、孔委員文吉、廖委員正井、楊委員應雄、陳委員歐珀、蕭委員美琴、陳委員明文、管委員碧玲、邱委員議瑩、簡委員東明、楊委員麗環、邱委員志偉、呂委員學樟、潘委員維剛及陳委員碧涵均不在場。 報告委員會,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邱委員議瑩、潘委員維剛、張委員慶忠改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內另以書面答復;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所要求提供之資料,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邱委員議瑩書面意見: 稀土到底該歸誰主管?很明顯地,在我國規劃全球產業戰略時,無論應由國發會統籌,經濟部主管。如果事涉科技技術,應會商科技部;如果事涉政經交涉,應協同外交部。換句話說,不論是今日的蒙藏委員會,或未來的蒙藏處,都不應據此為首重業務,藉以虛飾業務量而維繫組織存續。 蒙藏委員會是早應割捨的錯誤歷史遺續,是國家定位與憲政制度的問題,不該由目前任職於會內的公務員來承擔。反之,在探討組織改造後蒙藏會各處室之歸屬與去留時,公務員們亦應跳脫組織本位,從通盤角度來進行思考。 從事實面來看,所謂的「外蒙」早已是聯合國成員,當然應屬外交部亞太司之業務範圍。至於西藏或是蒙藏會逕自擴增的「內蒙」,自然當歸陸委會通案辦理,斷無另設專處之必要。試想,如果是顧及此二地區於中國之特殊性,那獨立運動相對蓬勃的新疆是否也該單獨設處?廣西壯族自治區是否也應另眼相待? 換言之,在新版《陸委會組纖法》通過之前,蒙藏委員會最重要的任務,不是四處搜刮其他機關之業務,而是設法將目前誤植於蒙藏會之業務回歸到各機關,使得組織調整能夠儘量符合一般性原則,而非創造各種例外狀況,繼續造成組織架構的扭曲。 本席在此具體建議蒙藏會,也會同步知會陸委會,未來併入陸委會之組織調整方案應如下: 1.蒙古業務完全劃歸外交部職掌,如此不涉及外交部組織法的修改,僅於亞太司增列一國。蒙藏委員會亦於10/13之業務報告及答詢中亦已坦承,稀土合作外交部早有參與,自能確保此一重大計劃之推動。至於蒙藏會相關人員,未來以借調或諮詢角度參與,同樣能繼續幫助國家。 2.內蒙及西藏業務不應另設專處,更不應分設蒙事處與藏事處。如要保留專處,應將業務範圍擴充至新疆及廣西自治區,改設為「自治區處」,以發揮蒙藏委員會長期來「聯繫中國少數民族」之專長,在兼顧組織原則之餘,找到保留專處之正當理由。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稀土為國防工業生產及製造智慧型手機、磁碟驅動和風力渦輪機等許多現代科技產品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大陸多年來供應世界90%以上稀土,惟2010年起中國大陸以減少汙染及保護稀土資源為由,宣布限制稀土出口量,國際稀土價格飆升,引發歐盟、美國等對其稀土出口管制問題鬧上世界貿易組織(WTO),近日WTO終裁中國大陸管制不當。美國專家曾表示,如果沒有大陸稀土材料,美國至少有80種主要武器系統根本無法生產運作,呼籲美國應該積極思考如何擺脫對中國大陸的依賴,由此可以看出稀土的重要性。 蒙藏委員會104年度預算案「蒙事業務─政策研究規劃與現況分析」計畫編列505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55萬元,增加350萬元,增幅約2.26倍;主要係因104年度新增辦理「推動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計畫」350萬元。本席認為稀土產業由上述的說明可以看出其在科技界的重要性,而我國身為全球科技製造業的一環,對稀土的需求也是相當龐大,因此如何掌握稀土的開發權將為我國科技業的重要發展關鍵,蒙藏委員會在104年中新增此項計畫令外界感到相當耳目一新,顯示對於蒙藏委員會對於蒙藏業務的傳統項目持續推動外,對拓展新業務的行政革新也相當創新,期盼蒙藏委員會能夠持續推動相關與台灣產業發展相關的業務。 本席在此也必須提醒蒙藏委員對於使用預算所進行的稀土相關研究計畫,必須要將該成果納為政府的施政成績,而企業界如果要使用該項研究成果,則應該要建立回饋機制,讓政府的財政能夠得到更多的挹注,才能維護預算的合理性與公平性,期盼蒙藏委員會能夠順利的推動該項新計畫並且獲得豐收的成果,使得蒙藏業務能夠更為順利推動。 張委員慶忠書面意見: 一、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蒙藏委員會收支部分。二、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104年度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預算書」案。三、審查蒙藏委員會近3年「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共6案。四、審查蒙藏委員會近3年「媒體廣告季報表」共5案。 【104年度預算審查】 一、委員長,蒙藏委員會104年度預算案「蒙事業務─政策研究規劃與現況分析」計畫編列505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55萬元,增加350萬元,主要是因為104年度新增辦理「推動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計畫」350萬元所致。主委,在蒙藏委員會業務報告時,許多委員已經就這點提出質疑,首先,這當然不是蒙藏委員會的業務,委員長表示,「推動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計畫」係為增進我國稀土學研界研發能力,強化資源戰略儲備能量,提升臺灣高科技研發實力與產業國際競爭力等。本項計畫主要包括兩部分,除偕同會外專家學者等人組團赴內蒙古實地交流(派員赴大陸地區蒐集稀土產業相關資料等差旅費62萬8千元),並預計邀請中國大陸、日本及歐美稀土界專家學者約20人來臺召開「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研討會」,並與國內專家學者、業界及相關部門交流活動(研討會相關費用277萬2千元及文宣活動10萬元)。 二、委員長,蒙古稀土縱然含有全中國83%的含量,但一但蒙藏委員會草率涉入非本會業務,未來的預算編列將越走越偏,縱使取得初步的成績,本席認為絕不可能持續下去,希望蒙藏委員會能仔細思考? 三、委員長,蒙藏委員會104年度編列赴大陸地區辦理推動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計畫旅費62萬8千元,除與該會執掌業務不符外,且赴大陸地區旅費包括會外其他非蒙藏委員會人員6人,合計高達9人,本席請問這6人資格是如何認定?是否公開遴選?如果是由其他單位指派而由蒙藏委員會編列預算,委員長認為是否恰當? 四、委員長,國內弱勢藏族輔導照顧原為蒙藏委員會藏事處業務職掌事項之一,但是近年來濟助國內病困藏族人數並未明顯增加,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委辦計畫150萬元,104年度預算案是以結合社工人員,提供國內藏族個別協助與轉介服務,俾提升其技能等為理由編列。委員長,本席認為蒙藏委員會應該轉變一下思考方向,不要再把蒙藏同胞視為弱勢族群,兩岸交流那麼多年,商業行為蓬勃發展,在台蒙藏同胞享有語言優勢,前幾年流行的蒙古火鍋也是紅紅火火,台商如果要去蒙藏經商,在台蒙藏同胞也可做為媒介,這樣就是共利,不要總是著眼於國內的轉介工作,是否能夠格局大一點,創業貸款本席也能夠支持,本席希望委員長能換個角度思考。 【蒙藏基金會預算】 一、委員長,蒙藏委員會與蒙藏基金會104年度工作計畫內容重疊性相當高,這些年來,委員都建議避免疊床架屋,增加施政成本,要求審慎評估該基金會存續之必要性。本席認為應慎重考量。 【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 一、本席沒有意見。 姚委員文智書面意見: 1.蒙藏委員會不務正業,編列預算至中國考察稀土? 請問委員長,蒙藏委員會的業務職掌為何?104年預算書中編列62萬8千元要至中國推動稀土產業與台灣高科技發展,請問委員長,發展稀土產業與蒙藏委員會業務有何關係?蒙藏委員會104年編列至中國旅費共117萬2千元,該項計畫就佔了54%,蒙藏委員會根本就是不務正業,該筆預算應予全數刪除! 2.人力充足,卻將重要的「在台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業務外包,標準的散財童子! 請問委員長,蒙藏委員會共有幾位職員?根據104年預算書,預算員額共55人。如果蒙藏委員會認為考察稀土是重要業務之一,那麼關懷在台藏胞是否應為委員會最重要的業務?請問委員長,103年「在台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共服務了幾位藏胞?(103年至9月為止共1,135人,年度目標為1,000人),104年相關業務卻編列150萬預算委外辦理。蒙藏委員會有55位職員卻無法完成該項業務,是蒙藏委員會職員能力不足?亦或是蒙藏委員會想當散財童子? 3.蒙藏基金會功能疊床架屋,計畫內容與蒙藏委員會年度工作重疊性高,宜審慎評估該基金會存續之必要性。 該基金會104年度預算書所訂定之工作計畫及方針,主要包括: (1)加強交流計畫所需經費208萬元:推動董監事參與赴蒙藏地區訪問交流、推動與蒙藏地區之藝文交流、加強臺灣與蒙藏地區專業人士交流互動、召開專家諮詢會議。 (2)關懷補助計畫所需經費207萬元:辦理「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在臺居留藏人子女教育及急難救助、在臺藏族弱勢家庭學童及少年扶助計畫、對大陸地區、海外藏人地區人道救援計畫。 經查蒙藏委員會104預算案「蒙事業務」工作計畫項下之「政策研究規劃與現況分析」、「推動與大陸地區及全球蒙族聚居地區交流」、「輔導聯繫蒙胞與培育蒙族聚居地區青年」、「發揮蒙藏文化社教功能」等分支計畫,以及「藏事業務」工作計畫項下之「與藏族聚居地區交流活動之規劃及推動」、「國內藏族之聯繫輔導及西藏事務人才之培育」等分支計畫,主要從事蒙古及西藏政策研究、規劃、協調、情勢研判、辦理與蒙族及藏族聚居地區經貿、學術、文化、教育、專業人才等各領域交流互訪活動及人道救援規劃與推動等事項,與蒙藏基金會104年度工作計畫內容重疊性相當高,為避免疊床架屋,徒增施政成本,蒙藏基金會實在無繼續存在必要。 其次,蒙藏基金會財務自籌比率甚低,長期倚賴政府資助收入,98至104年度接受政府捐助及委辦經費,占該基金會各年度總收入之比例均逾8成,蒙藏委員會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未來將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整併,蒙藏基金會更應裁撤。 年度 總收入 總支出 本期餘絀 政府捐助金額 政府委辦金額 政府捐助及委辦金額合計 政府捐助及委辦金額占總收入比率 98年度決算數 6,529 6,680 -151 2,550 3,240 5,790 88.68% 99年度決算數 6,951 7,421 -470 1,335 4,850 6,185 88.98% 100年度決算數 3,790 4,495 -705 877 2,447 3,324 87.71% 101年度決算數 5,515 5,595 -80 499 4,524 5,023 91.08% 102年度決算數 6,282 6,321 -39 715 4,320 5,035 80.15% 103年度預算數 6,030 5,834 196 880 4,250 5,130 85.07% 104年度預算案數 5,250 5,095 155 630 3,700 4,330 82.48% 4.委員長接任至今,感覺對蒙藏業務很不熟悉,請問委員長,您怎麼定位達賴喇嘛所領導的西藏流亡政府?之前在蒙藏委員會的業務報告詢答時,委員長表示:「達賴如果願訪台,政府會在考量國家利益與全民利益下,在主客雙方都能接受的時間與方式,歡迎達賴訪台」。陸委會也呼應蒙藏委員會立場,「對於境外人士來台,政府一向有申請許可機制,如果達賴有意願,在主客都方便的時候,歡迎來台」。2008年馬英九總統在就職典禮隔天與國際媒體茶敘時表示:「若達賴喇嘛願以宗教領袖身份訪台,我們至表歡迎」。既然大家都歡迎達賴來訪,請問委員長,目前是否有規劃邀請達賴喇嘛來訪的計畫?如果認為目前的時機不適當,什麼時機才適當?陳雲林、孫亞夫都可以來台訪問進行統戰,甚至林毅夫都可能讓他回台灣,為何宗教領袖達賴喇嘛卻不行? 主席:請宣讀蒙藏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入部分及歲出部分。 104年度蒙藏委員會主管歲入預算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2項 蒙藏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3項 蒙藏委員會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1項 蒙藏委員會232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232千元 104年度蒙藏委員會主管歲出預算部分: 第16款 蒙藏委員會主管125,406千元 第1項 蒙藏委員會125,406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87,434千元 第2目 蒙事業務22,571千元 第3目 藏事業務14,819千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582千元 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預算部分: 請參閱(A)104年度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預算書。 一、工作計畫部分:參閱A第1頁至第4頁。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參閱A第4頁至第5項。 (一)收入總額:525萬元。 (二)支出總額:509萬5,000元。 (三)本期賸餘15萬5,000元。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報告委員會,蒙藏委員會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設立的憲法單位,中華民國是一個中國的憲法,本席早上所表達的,台灣也好,中國大陸也好,都是一個中國,當然就是一中各表,本席早上的質詢也明白表達一中各表。本席非常遺憾,身為蒙藏委員會的首長,沒有辦法捍衛憲法政策、捍衛國家政策,居然把對這個問題的回答說交給陸委會回答,本席認為這是政務官至為不當的作法。根據這樣的角度,本席宣布今天的會議到此結束,散會,另擇期討論預算。謝謝。 散會(14時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