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7日（星期一）9時至16時12分","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主　　席　邱委員志偉","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0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1時34分、下午2時至3時23分","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出席委員：江啟臣    李桐豪    林郁方    陳歐珀    楊應雄    蔡煌瑯    蕭美琴    陳鎮湘    陳唐山    簡東明    邱志偉    馬文君    詹凱臣","      （出席委員13人）","列席委員：段宜康    李貴敏    孔文吉    廖正井    羅淑蕾    盧嘉辰    鄭天財    江惠貞    吳育昇    周倪安    邱文彥    吳育仁    管碧玲    陳明文    黃偉哲    姚文智    呂學樟    楊麗環    潘維剛    顏寬恒    蘇清泉    葉宜津","      （列席委員22人）","主    席：楊召集委員應雄","專門委員：紀珠","主任秘書：鄭世榮","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討  論  事  項","一、處理國防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案1案─「科學研究」預算凍結六分之一案（機密預算）。","決議：全案處理完竣，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所屬主管機密部分（不含國安局機密部分）。","（本次會議採報告秘密、詢答（先秘密、後公開）方式進行。國防部部長嚴明報告預算案、軍備局局長金壽豐報告預算凍結案，委員陳鎮湘、江啟臣、李桐豪、林郁方、陳歐珀、楊應雄、蔡煌瑯、蕭美琴、陳唐山、簡東明、邱志偉、馬文君、詹凱臣等13人提出質詢，均由國防部部長嚴明及所屬相關人員即席答復。）","決議：","(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二)審查結果：","（密略）","(三)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所屬主管機密部分（不含國安局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四)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五)委員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段落：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部分。"],["一、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部分。"],["段落：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部分。【秘密會議】"],["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部分。【秘密會議】"],["主席：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部分。","進行歲入部分。","104年度外交部主管預算（公開部分）"],["一、歲入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71項　外交部","第1目　賠償收入181萬元","第72項　領事事務局","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第7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第3款　規費收入","第83項　外交部","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無列數","第84項　領事事務局","第1目　行政規費收入34億5,950萬元","第2目　使用規費收入，無列數","第85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無列數","第4款　財產收入","第83項　外交部","第1目　財產孳息2,224萬3,000元","第2目　財產售價1,385萬3,000元","第3目　廢舊物資售價798萬1,000元","第84項　領事事務局","第1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第85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1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第7款　其他收入","第80項  外交部","第1目  雜項收入6億4,344萬2,000元","第81項　領事事務局","第1目　雜項收入644萬8,000元","第82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1目　雜項收入25萬2,000元"],["主席：歲入部分照列。進行歲出部分。"],["二、歲出部分：","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第1項　外交部","第1目　一般行政78億3,904萬3,000元","第2目　外交業務2億6,844萬2,000元","第3目　駐外機構業務32億6,229萬8,000元","第4目　國際會議及交流16億3,462萬6,000元","第5目　國際合作84億6,948萬2,000元","第6目　國際關懷與救助1億4,172萬3,000元","第7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5億1,478萬8,000元","第8目　第一預備金9,000萬元","第2項　領事事務局","第1目　一般行政2億6,651萬3,000元","第2目　領事事務管理11億4,153萬5,000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415萬元","第4目　第一預備金150萬元","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1目　一般行政7,361萬4,000元","第2目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2,226萬1,000元","第3目　第一預備金12萬5,000元","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逐目處理歲出部分，首先處理第8款外交部主管第1項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78億3,904萬3,000元，共有9項提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1、","外交部104年度歲出預算第8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編列預算1億3,053萬7千元，較103年度預算1億2,127萬9千元高出925萬元餘元，預算主要增加在「房屋建築養護費」及「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之用途，並未清楚說明建築或設備需要增列預算之原因，爰提案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簡東明"],["連署人：陳鎮湘　　馬文君","2、","有鑒於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水電費合計七十二億五千四百四十二萬元，比103年度的六十六億九千八百六十三萬元，增加了五億五千五百七十九萬元，成長幅度為8.3%。由於總統府發起「節能減碳一二三」計畫，宣示省電10%、省水20%、省紙30%，並於各部會推動省電、省水、省紙、省油措施，盼帶動民間共同節能減碳的風氣，但外交部103年度水電費預算額度為1,233萬8千元，104年度為1,603萬1千元，成長幅度高達30%。為遵行國家政策，爰針對外交部主管及其所屬單位預算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有關「水電費」所編列之1,603萬1千元，予以減列36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3、","有鑒於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分支計畫「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編列「GSN、網路網路宣傳及網站維護、國內外各項資訊及週邊設備、資料庫與系統維護等」經費4,716萬5千元，較103年度預算3,696萬3千元增加1,020萬2千元，惟外交部未就該項預算增編內容、該計畫自推動以來之效益及未來規劃情形加以說明，爰此凍結1,020萬2千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4、","有鑒於行政院從1972年起每年都會發布「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其目的是為安定軍公教人員生活，特發給年終工作獎金或慰問金。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的權利賦予是退休身分，其領取的退休金是依相關公務人員退休法、公教人員保險法而有的權利賦予，目前軍公教人員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已達八、九成，甚至百分百，足以因應退休後基本生活所需。退休人員既已回歸一般國民身分，就不應該由政府繼續以稅收支付其衍生自工作獎金的年終慰問金，且相關支出至今仍於法無據。現今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爰針對104年度外交部主管及其所屬單位預算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有關「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所編列之376萬2千元，予以全數刪除。"],["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5、","有鑒於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分支計畫「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編列「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5,014萬1千元，較103年度預算3,255萬8千元增加1,758萬3千元。經查外交部自102年度起編列該資訊安全專案經費3,275萬4千元，此後預算逐年增加。預算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設定之條件或期限，分期繼續支用者為繼續經費；同法第39條：「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本院審查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六)：「要求中央政府各行政機關，自97年度起，應依預算法第39條之規定辦理，未依規定辦理者應予補正。」而102年度至104年度預算書，各項計畫之內容未明確揭露，各年度之分配額亦未加以說明，顯然違反預算法及本院決議，爰此凍結1,758萬3千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6、","有鑑於外交部104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之「03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編列「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計5,014萬1千元，據外交部表示本次所編列經費係供作101年度至103年度已完成跨國骨幹網路建置之31個館處之通訊維持費，該網路建置計畫屬繼續經費，惟101年度未編列該項經費，102年度至103年度預算書除計畫之內容揭露不夠明確外，亦未依預算法第39條之規定及本院決議，列明全部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104年度預算書亦僅註明為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相關資訊揭露缺乏明確，實不利預算審議。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　　","7、","外交部104年度編列「政府網際網路網GSN機箱月租費、網際網路宣傳及網站維運、國內外各項資訊及週邊設備、資料庫與系統維護等經費」較103年度編列數3,823萬，增加892萬7千元，另新增「駐外單位及網路文宣網站建置系統開發費」534萬元，然上述經費擴增及計畫效益不明，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爰針對第8款1項1目「一般行政」之「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網際網路宣傳及網站維運」及「駐外單位及網路文宣網站建置系統開發費」新增1,426萬7千元，全數減列。"],["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　　","8、","針對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8款第一項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中編列「駐外單位及網路文宣網站建置系統開發費」5百34萬元。經查，外交部已有設置「駐外單位聯合網站」，然各駐外館住網站之對外名稱不同，有roc-taiwan.org、taiwanembassy.org、roc-taiwanembassy.org三種，造成混淆，且網站連結、功能盡相同，實有重複編列之嫌。爰建議凍結250萬元，俟外交部統一更改其對外網站名稱，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簡東明　　江啟臣　　"],["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　　","9、","有鑒於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一分支計畫「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編列「建置異地備援軟硬體設備」等經費3,500萬元，由於103年度未見此一預算，又依中央主管機關編製10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除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所訂標準計列外，其餘應詳列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其中應用系統屬功能相同或相近者，宜由主管機關整合規劃與建置共用資訊系統為原則，爰此凍結「建置異地備援軟硬體設備等」預算1,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報告委員會，針對第1項第1目共有9項提案，我們逐案處理。","首先處理第1案。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增加房屋建築養護費925萬元，我在此說明。第一，主要是使用在台北賓館，因為台北賓館是我國重要的國定古蹟，另外還有使館特區，使館特區主要是提供友邦駐華使節良善的辦公環境以及居家居住的安全，所管的兩個特區建築物逐年老舊，而且最近物價也較為高漲，往年我們都是覈實編列，懇請委員會酌予同意我們增加一些費用。","主席：針對第1項提案，詹委員對這部分是否同意？"],["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同意。","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2案。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水電費增加的部分，外交部往年的水電費都是覈實編列，經過預算每年統刪，現在已經不符支應，外交部配合行政院推動四省專案，事實上外交部是非常努力，所以績效很不錯，102年、103年就96年的行政院基期比較，外交部102年及103年在水電節約率分別達到18%與21%以上，希望委員會對於外交部在水電節約的努力，能夠支持這項經費。","主席：我想會提案不是懲罰，而是獎勵，希望各單位都能盡其所能，在水電的部分都能節約支出，不論是使用太陽能光電板，我們也同樣要求國防部在營舍上裝設太陽能光電板。有關金額的部分，我可以同意再修正，如果稍微減列，秘書處這邊是否可以接受？","李處長芳成：跟主席報告，因為我這邊有一個……"],["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行政院還會統刪……"],["主席：行政院會統刪是嗎？","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我們在朝野協商時，基本上他們還是會統刪……","主席：這樣好了，我的提案是減列360萬，可能你們的執行功能會有問題，我們稍微減少一點。各位委員，我們共同希望外交部能做節能簡約，我們減列20萬。","李處長芳成：報告主席，因為只要是立法院刪減的項目，將來都不能……","主席：我知道。處長，最主要是因為你們的電費成長幅度高達30%。","李處長芳成：我是不是可以提供書面資料讓委員參考？事實上在行政院的評比，外交部前幾年都是前三名。","主席：請提供我評比的成績單，成績確實要前三名才行。"],["李處長芳成：這資料不會造假。","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2案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3案。請外交部資電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自正：主席、各位委員。第3案是有關資安監控中心（SOC）是整合各項資訊安全防護機制，委由具有專業能力的資安廠商，全天候24小時提供異常連線監看、即時監控、事件研判及處理通報等服務，因為物價與工資上漲，所以本部相關軟硬體增加的緣故，所以估算的費用增加，陳請撤案。","主席：不是陳請撤案，這怎麼可能撤案？","李處長自正：對不起，是陳請維持預算。","主席：我們是希望有關資訊方面，無論是軟硬體的支出都要有效率，不要浮編、濫編，我們覺得還是要有一定的機制來做審查，我是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而不是專案報告，我的提案是凍結三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這樣對你們執行業務有沒有困難？","李處長自正：報告委員，是有困難。"],["主席：我只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而已。"],["李處長自正：我們會提供書面報告。","主席：凍結三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能動支，這樣可以嗎？提案的內容，處長應該早就看過了，你應該很清楚啊！你應該要有一個底線，你們的預算是3,696萬，我凍結三分之一，要求你們提出書面報告，這樣可不可以？","李處長自正：報告委員，其實這都是預估數，因為SOC是一個滿新的概念，它是24小時監控，所以我們是依照現有的狀況估算，另外有硬體就會有軟體，每一年我們都會應業務增加軟體，所以是這樣估計預估數的，如果委員凍結三分之一，當然這個案子執行是會有問題的，因為我們是跟廠商簽約的，簽約前就給他……","主席：好，我接受你的說法，我們凍結五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3案，針對第8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3檔案及資訊處理部分，原列數4,716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4案。請外交部人事處郭處長說明。","郭處長素卿：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一案，本部是依據行政院所定的退休人員照護事項跟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慰問金發給辦法，核發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和年終慰問金，在相關規定未修改之前，是不是建請保留本項預算？"],["主席：這是通案處理的嗎？"],["郭處長素卿：是。","主席：如果行政院是通案處理，這部分就照列。","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不是照列，應該是第一案刪除，然後通案朝野協商。","主席：好，依照蔡委員的建議，朝野協商，通案處理。我們就保留，照朝野協商通案來處理。","處理第5案。請外交部資電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自正：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5案，它的目的是在解決網路壅塞以及維護網路安全的升速作業，已建置的外館，因為網路頻寬提升，有的是用了以後，原來撥給他們的他們認為不夠，所以就要提升，一提升就要加錢，因此租用費及通訊費升高，預估費用及明細可另外提供，本案101年函報行政院核可，計畫期程為101年至103年建置31個駐外館處跨國骨幹網路，104年並沒有新建館處，所以所編列的5,014萬1,000元用於上述館處的通訊維持費。","主席：資安專案經費我們是支持，但是我們覺得在執行的部分，希望能夠即時跟委員做一些說明跟報告，所以暫時予以凍結一部分，專案報告之後再動支。"],["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凍少一點。","主席：專案報告啦！因為資安很重要，我覺得用專案報告比較好，我同意凍少一點，就凍結5,014萬1,000元的五分之一……","李處長自正：希望委員愈少愈好，因為電話費及費用還是一直在收的，我們要付給它。","主席：那就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針對第5案處理如下：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5,014萬1,000元，凍結十分之一，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現在處理第6案。第6案提案人均不在場，不予處理。","現在處理第7案。","請外交部資電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自正：主席、各位委員。第7案的部分，104年編列網際網路宣傳及網站維運、國內外各項資訊及週邊設備、資料庫與系統維護等維護費計4,716萬5,000元，較103年增加1,020萬2,000元，主要是維護資電處新增編列資安監控中心（SOC）1,100萬元與資電處維護費2,427萬元，還有國傳司的1,525萬4,000元，還有公眾會的575萬5,000元等，駐外單位及網路文宣網站建置系統開發534萬元，並不是新增計畫，乃係將設備及投資科目依計畫分別列次，希望能維持預算。","主席：第7案跟第3案的提案內容一樣，第7案是全數減列，但是第3案已經有針對這筆4,716萬5,000元資料庫跟系統維護的預算，做五分之一的凍結跟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所以第7案是否也按照第3案的決議方式凍結五分之一，然後書面報告？","李處長自正：可不可以再少一點，因為國際文宣……","主席：第3案已經處理過了。外交部應該知道哪一案是重複或內容雷同，請一起說明。"],["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幕僚人員要併案。"],["主席：第7案就是以第3案的決議處理。","現在處理第8案。","請外交部國傳司彭司長說明。","彭司長滂沱：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8案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裡面編列駐外單位網站建置開發費用534萬，委員們建議的是因為對外名稱不同，有三種名稱造成混淆，外交部的說明如下：我們的網站總共有110個駐外單位在應用，有中英文網站，目前有二萬多人次，但是這一些網站因為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邦交情形，所以有些是用taiwanembassy或roc-taiwanembassy，而有些國家並不能用這樣的名稱，所以事實上不同名稱是連在相同網站的系統裡面，並沒有重複編列的問題，我們希望能不要凍結，讓網站功能繼續運作。"],["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案子與剛剛的第3案、第7案一樣啊！就是534萬裡面，已經有講凍結十分之一了嘛！就是跟前面一樣，這是第一個問題，所以我現在希望還是能回到原來，因為已經通過了，是凍結十分之一，不是250萬。第二個問題我想請問的是，這些網站對你們來講是需要的嗎？或者是先把網站登記下來，不要讓別人搶先登記，是否有這樣的意思在裡面？"],["主席：請外交部國傳司彭司長說明。","彭司長滂沱：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這個網站一直在運作，從民國96年新聞局時代就開始運作。","詹委員凱臣：好，那現在這個案子跟第3案、第7案一樣，已經通過凍結十分之一了。"],["彭司長滂沱：謝謝委員。"],["主席：所以第8案就按照第3案的決議處理。","現在處理第9案。","請外交部資電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自正：主席、各位委員。第9案的部分，依據駐外機構統一指揮辦法第二條「政府涉外事務，由外交部主導及協調相關機關指揮監督駐外機構執行。」所以駐外館處資訊、軟硬體設備也是由本部來負責，外交部駐外機構及合署辦、各部會駐外機構眾多，異地備援的目的是即時提供駐外館處通訊、軟硬體設備省時且便利，運用系統均以整合建置，為確保業務順利推動，懇請維持。因為外交部駐外館處很多，現在配給每位同仁的電腦設備都是一人只有一套，壞掉的時候沒有辦法即時更換，所以我們想出異地備援的方式，就是在某個區域裡面設一個點，把備援的機器買好放在那邊，萬一這個區域各駐館有壞的設備，就可以即時更換，這樣免了台北有人要出差或用DHL運過去的必要，而且有時候用DHL運過去的時候也是會壞的。","主席：請教一下處長，檔案跟資訊管理下面總共有11項計畫……","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幕僚人員要搞清楚，你們要提醒主席，一樣的東西……","主席：剛剛第3案已經有處理了，下午在審查的時候，要把相同的提案併案一起討論，既然第3案有處理過，那第9案就按照第3案的決議處理。","現在處理第2目。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10、","有鑑於外交部一直強調140個國家給台灣免簽證，卻沒有觸及近年外交部增設那些據點，「活路外交」恐淪為口號，增列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影片亦難以走出去當人民的後盾，爰提案凍結外交部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所列2億6,844萬2千元，六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簡東明　　江啟臣","11、","有鑑於近年參與打工度假人數逐年增加，外交部應辦理打工度假相關經驗分享或風險宣導座談會。據監察院調查，外交部為宣導國人打工度假相關訊息，曾舉行相關座談會，於101年辦理2場，然102年、103年卻各僅辦理1場。而舉辦地點除103年係在嘉義中正大學舉行外，其餘均在外交部舉行，對於居住大臺北地區以外之在學青年，甚為不便。爰針對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1億1,871萬6,000元，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擴大宣導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12、","外交部歲出預算第8款第2項第2目第一節「外交業務管理」計畫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國外旅費」953萬8千元做為督導團差旅費，然外交部歷年來均未提供詳細督導團辦理事項及次數向本委員會報告，且該項目中應屬國安、法務單位業務，實有業務重疊、重複編列之嫌。爰提案凍結該款項1/10，俟外交部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簡東明"],["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13、","外交部104年度編列「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外交施政重要議題深度研究委辦費」較103年度編列數1,447萬，增加146萬元，另「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618萬1千元，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相關委辦費用、政令宣導費用應予節約。爰針對第8款第1項2目「外交業務管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就當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進行深度研究等委辦經費」、「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刪減1千萬元。"],["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14、","外交部104年度編列「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外交施政重要議題深度研究委辦費」較103年度編列數1,447萬，增加146萬元，另「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618萬1千元，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相關委辦費用、政令宣導費用應予節約。爰針對第8款第1項2目「外交業務管理」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就當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進行深度研究等委辦經費」及「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刪減1千萬元。"],["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15、","有鑑於104年度外交部主管預算歲出部分第8款第1項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就當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進行深度研究等委辦經費」預算1,587萬6,000元，較上(103)年度增加140萬6,000元。據查：(1)外交部之委外專案研究，大多委託亞太和平研究基金會、對外關係協會…等眾多親近特定政黨之團體及學者進行研究，顯有失公允。(2)針對外交部所作之民意調查結果，近年來並未見其結果成效，實有浪費公帑之虞。擬予以減列600萬元。"],["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16、","有鑒於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2目「外交業務管理」分支計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就當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進行深度研究等委辦經費」1,587萬6千元，由於104年度適逢第十四任總統、副總統及第九屆立法委員選舉期，民調結果的公佈將對候選人聲勢的漲跌產生影響。為維護選舉之公正性，爰此凍結「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就當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進行深度研究」預算1,587萬6千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17、","有鑒於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2目「外交業務管理」分支計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經費618萬1千元，由於今年6月故宮人氣國寶翠玉白菜等180件神品至寶文物，赴東京進行文化外交，卻因日本矮化我國在各項文宣均未標上「國立」兩字。據報導，外界質疑相關文宣品很早就在日本街頭宣傳，外交駐日代表處卻未及時發現，實難卸責。為強化我國國際地位與名稱，不再被當成中國台灣省，爰此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如何在重要外交文宣上宣示我國國名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18、","有鑒於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分支計畫「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項下，編列「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赴國際組織見習及接受語文訓練」2,230萬元，較103年度之1,655萬元增加575萬元，增幅高達37.74%，且派員出國接受語言訓練經費逐年增長。外語為外交領事人員應具備之基本能力，現今國家財政窘困，外交部應檢討本計畫辦理之必要性及效益，爰針對「外交領事人員進修」所編列預算2,931萬元，予以減列50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19、","有鑑於東協政治與戰略地位重要，經濟也逐步躍升，預計於2015年成立東協共同體(ASEAN Community)，將會是僅次歐盟的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我國應強化與東協各國的經貿及文化交流，並增加在東協地區宣傳我國國情。然外交部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僅有英日法西德俄等外文，應加入東協國家語言，以達到宣傳我國國情之目的。爰針對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之「業務費」原列1億47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20、","有鑑於104年度外交部主管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8款第1項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製作國情資料」預算1億47萬元，較上(103)年度增加1,399萬3,000元。惟經查：(1)製作國情資料預算激增，從103年度之8,647萬7,000元增為今(104)年度之1億47萬元，於26名臨時人員薪資上，從103年度之2,293萬7,000元，增為今(104)年度2,362萬1,000元，增加68萬4,000元。(2)國情紀錄影片製作、甄選與推廣之預算編列為4,242萬元，較上(103)年度2,787萬元增加1,454萬2,000元，增加幅度高達34.2%，卻難見其效益。審酌外交部年年總預算遞減比率增加，實應斟酌自身之財務困境、開源節流。擬予以減列1,500萬元。"],["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21、","邇來經常發生國外不當稱呼或矮化我國事件（如故宮赴日展、國外政府將我僑民國籍列為中國一省之字眼），外交部不但未積極推動正名活動，僅交由駐外單位辦理，造成部分矮化或不當稱謂事件須由僑胞向僑居國抗議或自行處理，外交部編列龐大國際文宣資料經費卻不積極辦理，難失其咎。爰提案凍結該款項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8款第一項第2目第一節「外交業務管理」費用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及編印出版品」7,872萬9千元之1/10，俟外交部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簡東明"],["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22、","有鑒於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分支計畫「製作國情資料」項下，「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及編印出版品」計畫中，編列聘用外文編譯、美術編輯、攝影人員、文字處理、定期刊物讀者資料庫管理師及專職攝影人員等共18人經費1,640萬8千元，經核算後，平均1人1年薪資高達91萬1,556元。依主計總處資料顯示，民國102年出版業人員平均薪資為每月5萬3,676元，年薪含獎金為64萬4,112元，且在人數相同的情況下此預算金額逐年增加，104年度較103年度增加42萬1千元，外交部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針對「製作國情資料」「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及編印出版品」預算7,872萬9千元予以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23、","鑑於外交部104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第2目「外交業務管理」工作計畫之「03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項下，編列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赴國際組織見習及接受語文訓練等進修經費2,230萬元，經查：外交部104年度編列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赴國際組織見習及接受語文訓練出國進修經費2,230萬元，較103年度之1,655萬元，增加575萬元，增幅高達37.74%，派員出國接受語言訓練經費呈現逐年增長。然語言能力雖為外交人員基本工作能力，卻非一蹴可成，鑒於派員出國語訓成本高，在政府財政困難下，宜妥善運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每年開辦各級語文訓練班，外交部應本撙節支出原則編列是項經費。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經費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24、","光華雜誌乃我國政府出版介紹我國風土人情之中英文對照月刊，數據資料豐富，相當具參考價值，並獲民間許多單位使用內容及刊登，但相關授權費用卻未繳納國庫，並且雜誌內容及網站經營複雜程度顯非預算書編列八人所能負擔，而員工八人平均年薪九十萬職司何種功能令外界質疑，爰凍結第2目「外交業務」項下「發行台灣光華雜誌」等聘用8人預算721萬3千元之1/2及「編輯發行經費」724萬3千元之1/10，向本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連署人：陳鎮湘　　馬文君　　簡東明","25、","有鑒於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分支計畫「製作國情資料」項下，「發行台灣光華雜誌月刊」預算中，編列發行臺灣光華雜誌月刊─聘用編輯、攝影、美編、推廣、讀者服務人員共8人經721萬3千元，經核算後，平均1人1年薪資高達90萬1,600元。依主計總處資料顯示，民國102年出版業人員平均薪資為每月5萬3,676元，年薪含獎金為64萬4,112元，且在人數相同的情況下此預算金額逐年增加，104年度較103年度增加26萬3千元，外交部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針對「製作國情資料」「發行台灣光華雜誌月刊」預算2,174萬1千元予以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現在處理第2目，本目預算數高達2億6,844萬2,000元，委員提案有針對第2目的部分，也有針對分支計畫的部分。第2目有5項分支計畫，包括第1項的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第2項的外交使節會議、第3項的外交領事人員進修、第4項的外交獎學金設置及第5項的製作國情資料。我們先從分支計畫開始審，最後再回頭看整目是否有需要統刪或凍結。","第10案為馬委員文君等提案，針對整目加以凍結，留待最後再處理。李委員桐豪的第11案是針對01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的凍結案，該提案也留待後面再來處理。","我們先處理預算書第61頁有關01項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委員提案是從第11案至第17案，先由外交部說明之後，再請委員作補充。","請外交部主計處張處長說明。","張處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作如下說明：104年編列了1億1,871萬6,000元，該科目是一般外交業務管理的基本維持，其中有一些是關於委託研究的部分，或是訂閱期刊及輿論彙整，另外還有國慶酒會、場地布置費及派員出國的一些法律訴訟協查部分，還有編列外交通訊等。我們在外交業務管理的部分，去年是編列1億2,381萬多，事實上已經減少了一千多萬。這部分是外交部內部所使用的基本運作費用，有關委員的提案，我們請各相關單位來回答。","主席：我們先從詹委員凱臣等所提第12案開始處理，這是有關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國外旅費的部分。","請外交部資電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自正：主席、各位委員。第12案有關所提內容，如有未向委員會報告部分，本部將收集整理後向大院報告，若該業務涉及機密部分，請容另向委員說明，例如項目內可能包括保密裝備的運補、功能提升及維修等。","主席：我們是在處理第12案，有關國外旅費的部分。","李處長自正：關於國外旅費，提案中提及「外交部歷年來均未提供詳細督導團辦理事項及次數向本委員會報告」，因為有很多資料是在以前的案卷中，所以我們會在整理之後向委員報告。而有關密件部分，是由國安單位提供，軟硬體的控管及維護，則由本部自行負責，因此督導團單獨出發或併團出發，有的是因為外面有故障而要求出發，有不同的範圍及不同的相關專業協助，請委員考量。","主席：提案委員是詹委員，請問詹委員要不要做補充說明？"],["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不必。"],["主席：這部分同意照列？"],["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同意照列。","主席：第12案關於國外旅費953萬8千元的部分，照列。","接著處理第13案。請外交部亞太司常司長說明。","常司長以立：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13案，當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進行深入研究之委辦案，就亞太地區部分，我們是透過台灣東協研究中心，就東協十國進行一般問題之探討。","其次，在亞太地區中，我們負責三十幾個國家地區，也同時就亞太安全合作的部分，請亞太安全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就亞太區域安全的部分，進行二軌或一又二分之一軌的探討，過去幾年實施的情形，我們對於東協及亞太地區的情況，都能有第一手的資料及掌握，因此希望各位在這部分可以繼續支持。"],["主席：請提案人蔡委員煌瑯發言。","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林部長，明年度的外交總預算是不是近10年來，總預算最少的一年？"],["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明年度的外交預算，其實是與今年度幾乎一樣，我們是儘量維持在今年的水準。"],["蔡委員煌瑯：我看明年度的預算是比去年還少。","林部長永樂：沒有，是一樣的。有242億，幾乎是一樣。","蔡委員煌瑯：我們還是認為外交預算真的是不多，當省則省。例如國外旅費部分，環保署署長上任90天，出國一個月，遭到外界很多批評，而且他每次出國都坐頭等艙，社會觀感實在不佳，現在我們台灣真的沒辦法像過去那樣揮霍，台灣現在的財政非常困難。","林部長永樂：上次環保署署長出國，在外交部的部分，是我們特別請他擔任特使去吉里巴斯，那一段其實沒有頭等艙……","蔡委員煌瑯：商務艙也很好，對不對？","林部長永樂：那一趟主要是商務艙。因為他是從澳洲轉機去吉里巴斯，沒有頭等艙……","蔡委員煌瑯：他有坐頭等艙。我是覺得未來我們從事外交業務工作，當省則省。"],["林部長永樂：我完全同意。","蔡委員煌瑯：不一定要為了擺派頭而坐頭等艙，因為頭等艙的價格比商務艙要貴很多。","林部長永樂：我向委員報告，其實現在大部分的航線已逐漸取消頭等艙，我最近到教廷，根本就沒有頭等艙，來回都是坐商務艙。","蔡委員煌瑯：不管有沒有頭等艙，就坐商務艙。"],["林部長永樂：我們原則上願意遵辦。","蔡委員煌瑯：對。事實上這國外旅費九百多萬不多，要砍也是不忍心，但是看到環保署署長出門，外交部編算預給他坐頭等艙，有道理嗎？商務艙就很好了，我自己是在5個小時之內的航程，都是坐經濟艙，詹凱臣委員知道，因為我衡量身體還能承受。關於外交業務的國外旅費，如果能有通案，要求大家都坐商務艙，那就可以了。","另外，你們還要做什麼民意調查？外交部為何花那麼多錢做民意調查？這種基本行政業務，有些可以不必每年都做。"],["林部長永樂：其實民意調查的部分只有60萬元。"],["蔡委員煌瑯：我認為不必每年做。"],["林部長永樂：那主要是想了解民眾對於我們整個外交工作的關心……","蔡委員煌瑯：都很滿意，不必每年做。再爛也是這樣而已，民意調查兩年做一次就可以了。另外，關於外交施政重要議題深度研究的委辦案，就是找智庫來做。","林部長永樂：例如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經院等所進行的一些相關研究，特別是針對目前比較重要的議題。"],["蔡委員煌瑯：這個也不用每年做。"],["林部長永樂：這是經常性的業務。","蔡委員煌瑯：雖然預算已經那少了，但我覺得當省則省，不應該花的錢就不應該花，所以你們基本行政的部分，還有刪減的空間。","林部長永樂：向委員報告，其實那個經費非常少，有些工作是經常性的工作，希望能夠經常性地執行。"],["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的看法是，蔡煌瑯委員提醒我們，我們的外交經費其實很少，我個人也認為，如果要加強拓展國際空間的話，外交經費都應該大幅增加，這麼少的經費，教我們去刪，說實在話是很難的。有些人認為立委要監督預算，必須提案刪多少錢，才會有業績。我想外交委員會的委員水準都很高，不屑於做這種事，如果是要刪多少錢，才會有業績，難道不該刪的也要刪嗎？關於民意調查，你們一年花多少錢做？"],["主席：請外交部研設會介主任說明。","介主任文汲：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103年民調的預算是60萬元。","林委員郁方：我認為外交部去了解民眾的看法是無可厚非的，例如現在很多人是護照過期了，都臨時跑到機場去申請，這都是非常特殊的狀況才能這樣做，但是現在越來越多人這樣子，就增加了外交部人員的加班工作，也要增加人手，如此的話，民意會不會支持呢？類此情況，我認為不妨做些民調去了解，民眾對外交部工作有那點最不滿意，也可藉此自我反省，是簽證還是其他方面的問題呢？我認為這60萬元是小錢，我們擔任立法委員是很不容易做的，叫我去刪這60萬元，實在不好意思開口，所以還是給他們吧！如果是600萬元就刪了。","主席：第13案、第14案、第15案及第16案都是針對民調、外交施政重大議題進行深入研究等委辦經費1,587萬6,000元。第13案、第14案、第15案及第16案一併處理，有委員提案刪減1,000萬元，有委員提案刪減600萬元，有委員提案凍結，這部分委員會是否需要討論？","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你一方面說經費不夠，又要刪1,000萬元，少刪一些。","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我支持你的第17案，凍結100萬元。"],["主席：你要支持我？我是全案凍結。"],["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是第17頁的凍結100萬元。","主席：如果這裡不刪，到了院會，可能會再統刪。現在休息進行協商。","（進行協商）","（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關於第13案、第14案、第15案及第16案，委員會已達成共識，決議針對0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之「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就當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進行深入研究等委辦經費」1,587萬6,000元，刪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請問委員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刪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處理第17案。","請外交部亞太司羅秘書長說明。","羅秘書長坤燦：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17案有關故宮博物院文物到日本特展發生「國立」二字被漏掉所產生風波之事件，其情形為，日方主辦單位是與日本媒體一起主辦，日方主辦單位完全符合與我方的契約規定，有「國立」二字，所有的文宣都有「國立」二字，只不過是他們的協辦單位媒體把它漏掉了，而媒體所做的廣告宣傳與東博做的幾乎完全一樣，我們駐外單位未及時察覺，但經過我們指正之後，他們馬上與國立東京博物館洽商，馬上予以更正，在更正之後就順利展出，所以東京博物館也向我方道歉，在風波解除之後，我們順利於6月23日進行展覽，在展覽期間，日本有45萬人次參訪，是這幾十年來國立東京博物館所舉辦的最熱烈的展覽。在福岡展覽的部分，經過我們事先要求駐外單位密切注意的情況之下，也順利地進行展覽中，所以，個事件在我們的努力下，已有圓滿的結果。以上報告，謝謝。"],["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此事，我必須向各位作個報告，在「國立」二字被刪掉後，總統府也決定不讓第一夫人去日本時，在第二天本席就去日本與沈大使見面，當面問得很清楚，這件事是故宮博物院直接與日本東博簽的約，一開始外交部不是很了解這個情況，後來在發生事情之後，外交部也介入了，我親眼看到他們在動物園、車站的文宣品中，漸漸地將「國立」二字加上去，這是我親眼所見，一開始是故宮博物院簽的約，後來外交部介入之後，事情就已經解決了。其後的福岡展覽，我們也請第一夫人去了，所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是我們外交上的一大勝利，因為是日本片面毀約，經我們抗議之後，對方道歉，第一夫人也去了，中共只有口頭抗議一下，也沒有很堅持，這在某種程度上，算是外交上的勝利，因為第一夫人去了，也已順利展出，而「國立」二字也加上去了，中共沒有強烈地抗議。所以，我認為冤有頭債有主，要刪就去刪故宮博物院的預算，它一開始沒有向外交部報告情況，因為當時我有去日本，曾與沈大使就此事做過討論。"],["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在這樁事情上，我比在座的每位更為清楚，因為我在故宮博物院的文物還未送到東京前，差不多是一個禮拜左右之前，我人已經在東京了，當時我順便到上野公園，公園的對面就是博物館，在那條路上就有展覽的廣告，其實日本與我們所簽的約就是這樣，日本政府沒有違約，而是當地的媒體沒有配合政府，才發生問題。我這裡有拍照，你們可以看看，當時展覽還未開始，他們已經有廣告文宣，有小白菜及國立故宮博物館的文字，所以日本政府並未違約，而是媒體的問題，在台灣也曾發生類似的事。今天主席的意思是，在發生了這種事之後，希望以後外交部的反應要敏銳些，但是依我個人的看法，這不是外交部的過錯，日本文宣品本來就有「國立」二字，我的照片可以為證。但主席的意思是，在發生類似事情時應該如何做，我上次也曾舉例，我們當初到新加坡，要用Wi-Fi時，發現當地在Wi-Fi中提到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結果我們的代表處馬上要求更改，所以這樣做也好，是提醒大家要多注意這方面，也請主席了解，這件事不是外交部的問題。"],["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在此非常謝謝委員的支持，我們外交部也有與故宮博物院配合，結果是圓滿的，最後第一夫人到了東京，江院長夫人也到了福岡，我想整個過程對於我們與日本的文化交流是有所助益的，本案還是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不要凍結預算，謝謝。"],["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預算照列。","主席：我也要說明一下，故宮博物院的涉外能力及人員都有限，所以從一開始到執行，一直到整個事情的結束，我覺得外交部在第一線應該做全程的協助，任何涉外事件，駐外代表處應及時做些處理，所以我提凍結100萬元，而且是請提書面報告，不需要排議程才能解凍，因此不是給你們懲罰，也不認為是外交部的問題，只是希望你們在執行面能夠更精確、更全面，因為國內的相關單位出去，一定是需要前線駐外人員的協助，這是提醒你們的意思，我的想法與陳唐山委員一樣，因此請各位支持凍結10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是非常容易的，你把整個策進的作為作個說明，寫個報告到外交委員會，自然就解凍了。","針對「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經費618萬1,000元，凍結100萬，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報告委員會，針對0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已經處理完畢。02外交使節會議部分沒有提案。第10案、第11案我們再回過頭來處理通案的部分，針對0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先把第11案解決，第11案與第17案併案。","主席：第11案李桐豪委員提案與第17案併案，凍結100萬，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整個目的部分，馬文君委員針對外交業務管理2億6,844萬2,000元，因為下面還有5個分支計畫尚未處理，我們留到最後面再針對這部分處理。接下來處理03外交領事人員進修。第18案至第23案都是針對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的提案，請外交部人事處郭處長說明。","郭處長素卿：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18案與第23案有關語訓的部分，因為原新聞局國際傳播業務併入外交部之後，外交特考錄取人數由100年錄取30人到103年錄取43人，因為錄取人數增加43%，所以出國語訓的需求也相對增加。而且學員置身外語環境的效益與國內的訓練是無法相比的，其他先進國家也有派送新進外交人員到國外語訓的作法。另外，因為業務需要，我們也要派員出國學習特殊語文，例如東南亞國家的語文，或赴國際組織實習，所以有增編預算的必要，懇請委員支持，不要凍結或減列。","主席：第18案與第23案提案內容相同，一個是本席提案減列500萬，另一個是陳歐珀委員提案凍結。請教處長，這部分增加幅度為什麼這麼大，將近40%？","郭處長素卿：例如去年錄取40人，我們只派送16人出去語訓，我們覺得語言是外交人員很重要的工作語言，所以有必要送到國外語訓，希望今年可以再增加人數，起碼達到一半，20個人左右。","主席：去年16個人編列了1,655萬，今年如果要送20人，編列2,230萬，增加了575萬。","郭處長素卿：因為除了語訓，我們還有學習特殊語文和國際組織見習。","主席：我們當然支持，但是增加比例不宜過多，除非你送到國外語訓的人數加倍或成長很多，你才成長4個，經費增加了將近600萬，我覺得減列部分，不需要那麼多的經費。","郭處長素卿：還是請委員支持，因為我們現在派送人數連一半都不到，是否可以逐年稍微增加人數。","主席：對啊！你剛才說從16個增加為20個，增加4位。","郭處長素卿：4位參加語訓，另外還有學習特殊語言與國際組織見習。"],["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過去外交部所有新進的人員都出國進修，現在我們事實上是用一個比較選擇性的方式，新聞局併入外交部之後，外交特考錄取的人數增加，相對地，我們也希望出國進修的人數能夠增加一些。另外，我們也逐漸加強東南亞（不管是泰國、印尼或越南）這部分我們要做的。此外，國際組織的部分，我們也希望能夠做一些。基本上，這些都是培養我們年輕的外交人員，希望給他們比較好的訓練作為鼓勵，也希望委員能夠支持。","主席：針對中高階人員出國進修，機票、生活費等增加七百多萬，打算送多少人出國？","郭處長素卿：一年大概19至20人，因為有分長期和短期，長期大概1年，還有短期蹲點，這是到智庫或研究機構，大概3個月左右，一年大概20個人。"],["主席：這是去年就有的計畫嗎？是延續性的計畫嗎？","郭處長素卿：中高階每年都有，是延續性的。","主席：我本來提案減列500萬，改為酌減100萬，科目自行調整。"],["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再少一點。"],["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對於外交領事人員到海外接受語言訓練固然可以同意，但是我們確實不曉得到哪裡去、做什麼，如果是一些比較稀有的語言，我們必須加以訓練，這個我們絕對認同。但是如果送去學英文，我就覺得很奇怪了，因為這種語言在我們國內就有英語對話訓練，那些學生講的英文比我們都好，這表示外交部在考選人員的時候就有問題，因為我們現在的學生素質在語言能力上面是很強的，特別是一般性的語言，所以我希望能夠看到外交部提出具體的報告，這個報告要好好說明如何運用這筆預算。"],["主席：請外交部人事處郭處長說明。"],["郭處長素卿：主席、各位委員。可否提出報告？","主席：本席可以接受外交部的說法，調整為減列50萬，另外陳歐珀委員提案部分，本席也要作適度處理，因為陳唐山委員也是提案人，這部分凍結450萬，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亦即500萬裡面，刪減50萬、凍結450萬。"],["郭處長素卿：因為我們年初就要規劃要派多少人語訓、特殊語文學習、國際組織見習。","主席：處長不用擔心，我們是書面報告，不是專案報告，專案報告可能要排會議時間，書面報告只要把剛才李桐豪委員要求的，你們要派送到哪些國家、考選進來的人是怎樣的語言背景，提出書面報告就可以動支。","郭處長素卿：再補充說明，他們出去也不是只有語訓，例如還有一些外交專業的課程。","主席：減列50萬，科目自行調整；陳歐珀委員提案部分，凍結450萬，請外交部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針對03外交領事人員赴國際組織見習及接受語言訓練預算2,931萬元，減列50萬，並凍結450萬，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處理第19案，請外交部國傳司彭司長說明。","彭司長滂沱：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對於委員所提出應該加強對東協國家的宣傳，尤其是加強製作視聽資料，我們深有同感，事實上，我們今年由於菲律賓和越南的事件，以及TPP、RECP裡面有很多國家是東協國家，所以我們已經在這一年加強對東協的文宣，例如製作了紀錄片。事實上我們製作紀錄片的經費並不多，我們做了一部紀錄片就是以東協國家為宣傳對象，我們近期會配不同東協國家的語言在他們的電視臺播放，也在YouTube做了一些有獎徵答，希望增進他們老百姓對臺灣的了解，或了解我們對東協國家關係的重視。順帶提及，我們一年大概有190個邀訪名額，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們邀的東協國家記者來臺灣的有19個，占了十分之一的名額。當然，還有擴充的空間，我們已經朝這方面努力，希望免予凍結。","主席：從第19案至第22案、第24案、第25案都是關於05製作國情資料的提案。李桐豪委員的第19案是針對整個分支計畫，我們留待最後處理，先處理第20案。","請外交部國傳司彭司長說明。","彭司長滂沱：主席、各位委員。第20案與後面幾個案子都有重疊，向各位委員作綜整報告。第一，在新聞局的時代，我們總共發行7種語言、11種刊物，兩年前新聞局移撥到外交部之後，這些刊物全都到外交部了，有些刊物創刊時間多達三、四十年，少則也十幾年，所以有很多工作同仁在裡面，一般的刊物總共有15個約聘僱人員，光華雜誌有8個約聘僱人員，委員對薪資的認知可能和我們的了解有點不太一樣，因為這些約聘僱人員的薪資如果扣掉勞保、勞退、健保、年終獎金，光華雜誌人員的月薪大概五萬六千多，一般刊物的人員，也就是我們很多不同語種的刊物，月薪大概五萬八千多，這些人以前在新聞局，現在在外交部，我們必須要考量這些人的年資多達15年，甚至更高，我們每一年都是按照晉級的獎金來給予，有些人能夠晉級的階層已經到頂了，近十年來並沒有加薪。我們再從另一個方面來看，這些人不管是美工也好、攝影也好，如果用按件計酬的方式來看，我們一個刊物將近一百張照片，如果我們發包出去按件計酬的話，一個月一個刊物大概要20萬的費用，而我們現在兩個攝影人員加起來也不過10萬元，我想這是比較切實際的做法。","還有另外一個因素，我們這些刊物有其收入，因為它在外面很受歡迎，不管是任何一種語文，甚至光華，都有其收入。如果我們對這些約聘僱人員予以解僱或減薪，他們都受到勞基法的保障。其實類似這樣的提案也不是今年才有，有很多委員對此有所疑慮，我在此解釋，如果委員還有不了解的地方，我願意再做說明。"],["主席：請楊委員應雄發言。","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這幾個案都是在第1項第2目項下的國情資料，大部分是提議凍結，表示還有一些不理解的地方，只有第20案是減列案，可是這事實上有點衝突、矛盾，因為我們現在針對東南亞這個區塊，國家或外交部有必要在這方面進行更多的推廣，所以我們是否凍結一個數目，有不理解的地方，請外交部針對每一個委員提的不同意見以書面來報告？因為這些都很細，大多雷同，是否凍結200萬，請他們書面報告？","主席：因為有委員提案，我就必須處理。製作國情資料有兩個施政重點，第一，製作國際文宣，編列7,872萬元。第二，光華雜誌也有委員提案，這部分編列2,174萬元。要兩個合併處理？或者切割處理，國際文宣的部分凍結國際文宣，光華雜誌的部分凍結光華雜誌？"],["楊委員應雄：（在席位上）一起處理。"],["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情紀錄影片明年的預算增加很多，編了四千多萬，我沒有看過耶！國情的紀錄影片是什麼？是不是拿兩支讓大家看一下？這都在哪裡播放？"],["主席：請外交部國傳司彭司長說明。","彭司長滂沱：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其實我們跟美國的Discovery和國家地理頻道有合作，你看到今年的預算有增加，是因為跟他們這兩個全球性的頻道……","蔡委員煌瑯：今年是2,780萬元，明年是4,200萬元。","彭司長滂沱：因為他們製播的時間大概是2年，所以我們每2年要把預算編列進去。"],["蔡委員煌瑯：在哪裡播放？"],["彭司長滂沱：全球24個國家。","蔡委員煌瑯：我沒有看過，可以拿影片來看看嗎？"],["彭司長滂沱：沒有問題。"],["蔡委員煌瑯：讓我們看看到底什麼是國情。"],["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可以提供給所有委員參考。","主席：一併處理，剛好李桐豪委員有一個提案是針對05製作國情資料預算1億47萬元凍結十分之一。"],["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放在一起嗎？","主席：對，放在一起，就是以你的提案為版本。"],["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可以啦！提報告就好了。","主席：我想請問李桐豪委員，你的提案是寫專案報告，是否改成書面報告？"],["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書面報告。","主席：針對05項下製作國情資料1億47萬，決議凍結十分之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書面報告沒問題，影片的部分，我們會提供給各位委員參考。","主席：這應該要專案報告，但是大家都認為外交部工作很辛苦，所以改為書面報告。","林部長永樂：謝謝，這些都是經常性的工作。","主席：05製作國情資料部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處理第10案。馬文君委員針對整個第2目提案凍結六分之一，細節的部分都已經處理，請問馬委員的意見為何？"],["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好。"],["主席：第10案不予處理。","進行第3目。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26、","有鑑於2014年越南排華暴動，顯現我國各駐外機構，並未完善建立緊急避難之撒僑計畫及相關SOP措施。各國與我國關係皆不相同，駐外機構掌握資源差異相當大，各地國人活動情況亦有其特殊性，應於平日建立適地適宜之避難計畫，以應緊急時期之需，爰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原列30億462萬4,000元，擬凍結5千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27、","外交部104年度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等」12億763萬6千元，較103年度11億9,940萬4千元，增加823萬2千元。經查：外交部海外豪奢官舍甚多，月租金超過2萬美金計有2處：駐新加坡代表處官舍281坪、月租高達69萬元；駐英國代表處58坪、月租高達68萬元。月租金超過1萬美金共有9處，其中駐西班牙代表處官舍69坪，月租金高達34萬元，此時正值西班牙房市低迷之際，租不如買，應優先購置；而駐巴紐代表處官舍44坪，月租亦高達31萬元之譜，該國非歐美高房價地區，租金之高，相當怪異。此外，外交部海外官舍，其坪型未比照國內政務官標準、房租亦未比照外交部房補費標準，使全球官舍大小、金額落差甚大，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外交官員更應共體時艱。爰針對104年度外交部歲出第8款第1項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等」，刪減823萬2千元，並凍結1,000萬元，要求外交部與主計處訂定統一標準，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28、","外交部104年度編列「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等」12億763萬6千元，較103年度11億9,940萬4千元，增加823萬2千元。經查：外交部海外豪奢官舍甚多，月租金超過2萬美金計有2處：駐新加坡代表處官舍281坪、月租高達69萬元；駐英國代表處58坪、月租高達68萬元。月租金超過1萬美金共有9處，其中駐西班牙代表處官舍69坪，月租金高達34萬元，此時正值西班牙房市低迷之際，租不如買，應優先購置；而駐巴紐代表處官舍44坪，月租亦高達31萬元之譜，該國非歐美高房價地區，租金之高，相當怪異。此外，外交部海外官舍，其坪型未比照國內政務官標準、房租亦未比照外交部房補費標準，使全球官舍大小、金額落差甚大，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外交官員更應共體時艱。爰針對104年度外交部歲出第8款第1項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等」，刪減823萬2千元，並凍結1,000萬元，要求外交部與主計處訂定統一標準，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29、","外交部104年度於「駐外機構業務」計畫項下編列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065萬8千元，然外交部104年度預算書之公務車輛明細表計列駐外車輛501輛之年度維護費計編列79萬8,350美元，較103年度83萬0,681美元，減少3萬2,331美元，惟查有同一館處車輛近3年度預算編列維護費金額差異甚大，如駐泰國代表處100年3月同時購置3輛轎車，104年度編列養護費有1,500美元、500美元及1,000美元，編列標準不一；駐南非代表處部分車輛、駐那霸辦事處車輛、駐大阪辦事處、駐科威特代表處亦有類似情形（詳附表），顯示外交部各駐外機構有關公務車輛維護費之年度預算編列標準不一，且未比照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之車輛養護費編列標準。為有效控管各駐外機構經費之運用，外交部應對公務車養護費訂定相關規範標準，爰此凍結2,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30、","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4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本部預算」，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維持」編列「設備及投資」5,052萬7千元，建請做決議如下：鑒於本目「設備及投資」預算102年和103年上半年執行率均偏低，104年本目「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設備及投資」預算應減列500萬元。"],["提案人：林郁方　　簡東明　　詹凱臣"],["連署人：楊應雄","31、","外交部104年度新增編列「駐外單位辦理國際文宣活動費用」150萬元，然相關國際文宣經費已於其它科目別中編列，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相關委辦費用、政令宣傳費用應予節約。爰針對104年度外交部歲出第8款第1項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駐外單位辦理國際文宣活動費用」150萬元，全數刪減。"],["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32、","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分支計畫「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內容是向國際市場推展台灣觀光暨加強國際觀光事務聯繫所需，承辦單位為交通部觀光局。惟觀光局統計資料顯示，民國100年至102年來台外籍旅客中，除中國及港澳人士外，其餘國家並無大幅成長，歐洲人士100年至102來台人次由212,148人次略增為223,062人次，美國由412,617人次略增為414,060人次，而日本來台人次101年為1,432,315人次，102年卻降為1,421,550人次。外交部應彰顯駐外觀光單位之功能，研商如何增加外籍旅客來台人次，爰此針對「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2,623萬4千元予以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進方案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33、","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分支計畫「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內容是向推廣臺灣文化暨推動與各國文化交流合作所需，承辦單位為文化部。外交部在104年度「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金額為3,828萬2千元，光是「辦公室及事務機租金」就編列2,854萬元，佔整體預算之75%，而文化部是有關文化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負責國家各項文化振興、藝術發展、出版相關業務，外交部編列高額預算用於辦公室租金，已無其它經費可進行文化推廣，外交部應將駐外文化中心業務全數交由文化部統籌管理，爰此針對「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3,828萬2千元，予以全數刪除。"],["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01項下駐外使館單位基本行政工作預算32億6,229萬8,000元，提案自第26案至31案。第26案是李桐豪委員提案係針對整個目的部分，我們最後再統整處理。","處理第27案。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27案、第28案一併說明，有關海外館長職務宿舍的問題，本部已經遵照大院決議，訂定駐外館長職務宿舍租賃的作業檢討，基本上，租金是以首席館員的房租補助費5倍為上限，並參考國際慣例，不限面積坪數，這部分已經行政院主計總處103年6月16日同意，部裡面也在9月22日向貴委員會報告過，大院在103年的10月16日也正式公文給外交部，同意我們所做的檢討報告，以上說明。"],["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王卓鈞有沒有要外放新加坡？我們的新加坡大使有要換人嗎？"],["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到目前為止，我毫無所悉。","蔡委員煌瑯：媒體報導王卓鈞要外放新加坡。我們去年也是這樣講，一間官舍需要281坪嗎？現在臺灣財政這麼困難，我們去年也提出過，像巴紐代表處面積44坪，那個地方的租金非常便宜，房租為什麼高達三十幾萬？","林部長永樂：跟委員報告巴紐的情況，其實它主要是安全性的關係，那個地區的安全非常重要，當地的租金高到不合理。","蔡委員煌瑯：西班牙代表處官舍的面積要69坪，我們都知道西班牙現在經濟大崩盤，房價非常便宜。","林部長永樂：那是受到租約的限制，我們會進行檢討。","蔡委員煌瑯：如果租金要三、四十萬，倒不如現在用買的，西班牙現在是買的最好時機。","林部長永樂：現在買的部分，我們已經在規劃，今年已經買了泰國的部分，已經在進行，芝加哥的部分、明年歐盟，西班牙的部分我們會考慮。","蔡委員煌瑯：西班牙現在房價是最便宜的時候，要趕快出手。","林部長永樂：因為這要透過預算的程序，而且要向院裡面報告，所以需要時間。","蔡委員煌瑯：我們每一年都盯著駐外的官舍、房舍作預算上的監督，但是明年不減反增，我現在不是刪減你的預算，只是刪減你增加的部分，沒有多刪你的預算，只是比照今年的預算。"],["主席：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在外面不管是館舍或職務宿舍的租金，基本上都是5年以上的長期合約，也謝謝委員的支持，基本上，每次編列購置館舍預算，到立法院大家都很支持，所以經過我們這幾年的努力之後，我們明年租金大概只增加幾百萬，若照5%的租約調漲，事實上每年調漲租金大概要上千萬。事實上，現在外交部也通令各館，只要力洽房東在合約內調降租金，我們都有獎勵措施。所以，外交部這一、二年來在外館館舍和職務宿舍方面，尤其剛才委員關切的西班牙，我們這一、二年租金調降了二千多萬。"],["蔡委員煌瑯：我們新加坡官舍到底跟人家簽幾年？","李處長芳成：基本上，官舍大概都是5年一簽。","蔡委員煌瑯：現在是第幾年了？光是先前好幾年的執行，到現在也該5年了。"],["李處長芳成：新加坡租約到2015年8月。"],["蔡委員煌瑯：那就是明年8月。","李處長芳成：我們謝大使上個會期也來這裡說明過，新加坡職務宿舍隔壁就是印尼駐新加坡大使的……","蔡委員煌瑯：不要比別人，它需要到281坪嗎？"],["李處長芳成：我們會檢討。","蔡委員煌瑯：281坪很大，只是他個人的房舍而已，這又不是辦公室。如果翻成比較簡單易懂的，這是他的宿舍，他的宿舍需要281坪嗎？這有籃球場、游泳池了，有需要這麼豪奢嗎？"],["李處長芳成：外交部職務官舍還是有宴客、社交功能。","蔡委員煌瑯：如果一年只有一次宴客，我們可以找其他場所，用租的也可以啊！我們需要這麼豪奢的房舍嗎？是臺灣還財大氣粗嗎？臺灣還值得這樣揮霍嗎？","李處長芳成：事實上，這幾年委員多有關切……"],["蔡委員煌瑯：難道不能檢討嗎？"],["李處長芳成：我們真的有在檢討。我們這幾年確實對……","蔡委員煌瑯：我在臺北住的前8年是住在大安會館，總共只有4坪，我4坪就住了8年，他自己的房舍就281坪，有那麼大的官威嗎？這真的可以檢討，我現在刪的不是本來的預算，而是刪明年增加的800萬預算。"],["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剛好了解新加坡謝大使官舍的問題，因為他在瑞士當代表時，我就認識他，所以他回來時，我仔細問過他。我不知道部長和處長曉不曉得，租房子給他的人和臺灣好像還滿有關係的，他那塊地如果租給別人，還要貴更多。我的意思是說，謝大使現在到外面租房子要花的錢可能要比這個貴很多，也就是說，房東是因為對臺灣的感情而給予優惠，我不知道房東是不是臺商，但有這樣的味道，房東是用特別的價錢租給他。你現在給他這個價錢，他到外面租房子會比現在這個小非常多，因為新加坡房子非常貴。我認為既然租約到2015年，我們就請他們檢討，他只要告訴我們現在外面的行情，尤其是周遭的房舍一坪大概多少錢？他現在的房子大概一坪多少錢？如果的確比人家便宜很多的話，我們不能用大小去看，要看真正的錢。他如果可以用1,000元美金租非常棒的房子，我們為什麼一定要他花2,000元美金去租一個小很多的房子呢？所以要看金額，不能看面積的大小。對於謝大使這個人，我和他有點私交，對這個人的人格、人品，我可以掛百分之百的保證。"],["主席：請楊委員應雄發言。","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蔡委員關心的是因為國家財政困難，所以要撙節支出。但是我聽你剛才的說明，我們租金之所以增加是因為以前跟人家簽的合約遞增5%，如果是因為這樣，當然不能反悔，因為合約簽了，所以預算要增加，是不是這樣？如果是這樣，我們刪減預算的話，你們也付不出租金。我覺得你們的說明要簡潔明快。"],["主席：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是，因為合約都會依當地物價指數調漲5%到8%。"],["楊委員應雄：你們就是依照這樣的幅度來增加的嗎？"],["李處長芳成：對。","楊委員應雄：如果是這樣要怎麼刪？刪了之後，你們怎麼付？","主席：我也參訪過幾個外館，外館的大使官舍使用，我的看法是要看大使個人處事的方式，例如大使很積極，利用他的官舍發揮社交的功能，這我們都支持。但是如果沒有利用像豪宅的官舍去辦理一些推廣外交工作，淪為個人宿舍，我也覺得要檢討。我提醒部長，你應該去了解所有駐外館處的館長利用官舍舉辦相關活動的次數和比例，如果一年只辦一次國慶酒會，找飯店辦就好了，不需要在豪宅辦。如果他每個月利用官舍辦一些活動，我們都支持。","休息協商。","（進行協商）","（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針對第27、28案，凍結1,000萬元，並請外交部與主計總處訂定統一標準，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作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處理第29案，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我想主要是各駐地物價水準不一樣，道路狀況也不同，維修人力和技術人力的成本，所以各車使用狀況、維護費用編列也不盡相同。104年所有外館的公務車維護費用大概編列79萬美元，如果除以總額488輛公務車輛，平均每部車一年大概4萬9,000元臺幣，我想還是低於國內6年以上每部5萬1,000元的編列標準。","主席：凍結100萬，書面報告。"],["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你要說明為什麼同樣……","李處長芳成：因為車子有時候是經濟組使用，使用的狀況不同，里程數也不同，所以保養維修費用也稍微有點不同。基本上，委員關切我們駐外公務車明明可以比照國內標準編列，我們配合各駐地的編列標準，總額還是低於國內的編列標準。","主席：本席的提案內容是「為有效控管各駐外機構經費之運用，外交部應對公務車養護費訂定相關規範標準」，這部分就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接下來處理第30案，請林委員郁方發言。","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並不是一定要刪減你們的經費，我只是很認真的想要瞭解這個問題。104年駐外單位的資訊軟硬體設備費、資訊系統擴充更新所須系統開發費及硬體設備費，你們已經在「一般行政」當中編列了，至於房屋建築養護費用，乃是由駐外機構的業務費加以支應，因此104年度「駐外機構業務」中之「設備及投資」經費，純粹是要用來汰購事務機具、辦公設備及維安設備。以102年「駐外機構業務」之「設備及投資」預算執行來講，102年的法定預算是5,105萬4,000元，決算數是4,214萬9,726元，執行率為82.56%。103年度的相關數據本席並不清楚，但是上半年的執行率只有76.58%，是不是可以請你現在告訴我103年度的執行率是多少？"],["主席：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到10月份為止的執行率大概是82%，因為現在還有一筆款項沒有撥出去，也就是駐日代表處要汰換冷氣系統……","林委員郁方：如果全部撥出去的話，執行率大概是多少？"],["李處長芳成：大概是83%。","林委員郁方：可見這方面有一點點調降的空間，我真的很仔細，我不會隨便去動人家的錢，老實說，我認為外交預算增加兩倍都不為過，但是支用的項目要正確。譬如要派人出去接受語言訓練，本席是支持的，我們一輩子都在跟英文奮鬥，我們自己的英文能有多好？離開自己的國家，到一個完全講英文的社會去，那樣才能置之死地而後生，而且針對外交的需求進行語言訓練，我認為那是很必要的。就我們現在所討論的這種費用而言，其實我也可以一毛錢都不要動，可是我怎麼看都看到你們102年的執行率只有82.56%，你能夠說103年還有一筆錢沒有撥出去，但即使那一筆錢撥出去之後，執行率也只有83%左右，可見這部分還有百分之十幾的空間，所以我認為這部分刪減500萬並不為過。在野黨要業績，我們也要業績，在此本席建議刪減100萬元，好不好？","主席：針對第30案，提案人林委員郁方同意修正為減列100萬元，有關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編列「設備及投資」5,052萬7千元，減列100萬元。","接下來處理第31案。請外交部公眾會高執行長說明。","高執行長安：主席、各位委員。這150萬主要都是用於製作國慶光碟並寄送給所有駐外館處，藉由影音呈現讓在地政要及僑學各界瞭解這一年來所有外交工作的推動情形。"],["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這已經重複編列了。","高執行長安：沒有重複編列，這是單獨的科目，在預算書上只有顯示計畫名稱，但並沒有顯示計畫內容，這150萬元乃是專門用於製作國慶光碟及寄送所有外館的費用。"],["主席：這在國情資料那部分的預算當中就可以編列了。","高執行長安：這和國情資料不同，這是每一年在外館……"],["主席：去年編列多少錢？"],["高執行長安：同樣都是150萬元。"],["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送給多少人？","高執行長安：是給全部的外館，總共有117個外館。通常壓製片子的數量大概是一千多片，其中還包括製作及修改費用。我們所製作的國慶光碟全長有17分鐘，同時也就一年來的涉外工作，包括NGO、青年外交、公眾外交及外交工作的主軸作影音的呈現。","主席：本席建議這部分酌減20萬元，讓你們能夠撙節支出，現在製作光碟的成本已經越來越低。","高執行長安：這是製作的費用，因為有些還必須購買版權，所以相關費用已經非常撙節。","主席：蔡委員建議要全數刪除，本席建議減列20萬元，科目由你們自行調整。"],["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有放在YouTube上面嗎？","高執行長安：也有，都有。","主席：這部分就減列20萬元，請你們撙節支出。"],["高執行長安：可不可以減列10萬元？我們真的已經非常吃緊。","主席：最主要的目的是請你們撙節支出，不要重複浪費。","有關「駐外單位辦理國際文宣活動費用」原列150萬元，委員會決議減列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高執行長安：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處理第32案。請交通部觀光局國際組鄭副組長說明。","鄭副組長瑛惠：主席、各位委員。這筆預算乃是我們7個駐外辦事處的辦公室基本維持行政費用，在此必須強調今年1月至6月來臺旅客成長率為26%，按照聯合國世界觀光組織（UNWTO）的統計，我們的成長率為全球第一名，甚至還贏過日本。根據最新的統計數字，就1月至8月的成長率而言，全球市場來臺成長率為25.65%，委員所關切的是中國與香港以外的市場，在此向各位作以下報告：日本旅客來臺成長率達到18%，韓國達到72.96%，歐洲達到20%，美國成長12%，馬來西亞成長17%。從這些成長率可以看出交通部觀光局在國際行銷上的努力，的確已經有非常具體的成果，在此懇求委員支持我們的預算，免予凍結，謝謝。","主席：觀光局的駐外館處集中在亞洲和中國，整個大歐洲只有法蘭克福一個地方，而且編制只有一個人，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均衡發展，積極拓展歐洲的市場，而不要只集中在中國市場。本席的提案非常中肯、非常實際，也非常可行，我主張預算凍結500萬元並請提出書面報告。有關「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2,623萬4,000元凍結500萬元，俟向本委員會提出改進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接下來處理第33案。請文化部文化交流司賴簡任視察說明。","賴簡任視察玫玲：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3,828萬2千元，邱委員等人提議全數予以刪除。在此向委員報告，按照行政院與駐外單位的規定，屬於一般經常性及共通性的駐外預算，應該由外交部編列預算統一使用，這筆錢是由文化部移列到外交部，它主要有5項用途，包括香港光華文化中心租金二千六百多萬元、光華馬來西亞文化組、西班牙文化組、洛杉磯臺灣書院的基本行政維持費用。也就是說，我們的駐外同仁每天工作所需費用都是從這筆錢支出，其中最主要的是光華文化中心的租金及維持費用2,900萬元，這方面真的沒辦法再有撙節調整的空間。","至於主席所關切把錢都拿去租房子文化工作的內容怎麼辦的問題，在此向主席報告，非屬共通性、一般經常性的部分，都是由文化部加以支應，我們會責成駐外館在年度之內提出他們的工作計畫，文化部會逐案加以審理。譬如香港光華文化中心在10月31日之前就會辦理臺灣月的活動，這項活動是從10月31日開始，一直到11月30日為止；今年西班牙文化組也有辦理將我們的鶯歌陶瓷博物館和西班牙的博物館締結為姐妹館的專案活動。今年外館已經由文化部支應辦理了130項的活動，就這筆預算而言，其實外交部和文化部並沒有重複編列。","主席：謝謝文化部賴簡任視察的說明，本席曾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待過4個會期，對於文化部的業務相當瞭解，本席之所以提出這項提案，相信你也知道是什麼原因，我們希望文化部能夠融入外館的運作，定期將文化部駐外人員工作成果彙整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來，因為相關經費是由外交部編列，所以你們應該每個會期都把你們的業務執行成果送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來。","請陳委員唐山發言。","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賴簡任視察，你是代表文化部對嗎？"],["主席：請文化部文化交流司賴簡任視察說明。"],["賴簡任視察玫玲：主席、各位委員。是的。"],["陳委員唐山：所以你是派駐在外交部嗎？"],["賴簡任視察玫玲：我在文化部文化交流司服務。"],["陳委員唐山：你的薪水是由文化部支付嗎？","賴簡任視察玫玲：是的，當然也是由政府支應的。","陳委員唐山：大概在1個月以前，臺南市市政府舉辦了一項文化交流活動，邀請歐洲幾個國家的24個團體到臺南市來表演他們當地的藝術文化，請問你知不知道這件事？","賴簡任視察玫玲：報告委員，我在文化部工作，就我們的分工而言，文化部的交流是負責對外的工作，至於國內事務的部分，還會再分工，這方面請委員指教。"],["陳委員唐山：你沒有派駐在國外嗎？"],["賴簡任視察玫玲：我在國內工作。","陳委員唐山：所以這些事情你都不清楚？臺南市市政府所舉辦的這項交流活動非常成功，大家都非常喜歡看國外的朋友到臺南市來表演唱歌、跳舞等等，國內民眾也可藉此免費瞭解國外的文化。你在文化部工作，難道這些事情你都不知道嗎？","賴簡任視察玫玲：如果是縣市政府所舉辦的活動，應該要從縣市政府的補助作業要點加以處理，我們所處理的是駐外館的業務和預算。"],["陳委員唐山：臺南市政府有沒有要求文化部補助經費？這些事情你都不清楚嗎？","賴簡任視察玫玲：我可以回去查，因為這是國內事務。","主席：針對這部分，本席來做一下調整，原本我主張刪除整筆預算，現在我們比照觀光局預算的處理方式，請你們提出過去3年駐外文化中心相關業務的執行成果，本案改為凍結500萬元，俟向本委員會提出過去3年各駐外文化中心業務執行成果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賴簡任視察玫玲：報告主席，從文化部成立到現在為止……"],["主席：這樣的決議你們能不能接受？","賴簡任視察玫玲：如果凍結500萬的話，因為這關係到光華文化中心的租金……"],["主席：難道你們連書面報告都寫不出來？"],["賴簡任視察玫玲：書面報告沒有問題。"],["主席：等到書面報告寫出來之後就解凍了嘛！"],["賴簡任視察玫玲：能不能不要凍結？"],["主席：為什麼不能凍結？"],["賴簡任視察玫玲：因為租金的部分都已經簽了合約。"],["主席：那就是你們的書面報告寫不出來嘍？"],["賴簡任視察玫玲：報告絕對沒有問題。","主席：只要你們把書面報告寫出來，我們就讓預算解凍了嘛！"],["賴簡任視察玫玲：能不能凍結少一點？","主席：那麼凍結450萬元好了。老實說，凍結500萬元或1,000萬元都沒有意義，只要你們把過去3年來各駐外文化組的工作成果報告提出來，然後預算就自動解凍了。","賴簡任視察玫玲：是不是可以懇請委員凍結100萬元就好？因為這關係到租金，這部分都是有簽約的，而且香港那個地方不容易……","主席：本席並沒有要求你們提出專案報告，只是請你們寫書面報告而已，如果你們能夠馬上把書面報告提出來，那麼預算就自然解凍了。"],["賴簡任視察玫玲：委員是指在這個會期裡面嗎？"],["主席：隨時提出來就可以隨時解凍啊！","賴簡任視察玫玲：好的，但是能不能只凍結100萬元？"],["主席：凍結200萬元好了。"],["賴簡任視察玫玲：謝謝。","主席：有關「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預算金額為3,823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向本委員會提出過去3年各駐外文化中心業務執行成果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接下來回頭處理第26案，李委員桐豪、詹委員凱臣等人針對第3目所編列預算32億6,229萬8千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請問這部分還要凍結嗎？"],["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應該不用了吧！","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但是有關撤僑計畫的SOP，他們一定要提出報告才行。"],["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寫報告就好。"],["林部長永樂：（在席位上）沒問題。","主席：關於這部分，請外交部提出撤僑計畫SOP的書面報告，第26案不通過。","現在休息。","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針對本目計有委員提案20案。請宣讀。","34、","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十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學術交流活動」中部分，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與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編列經費6,365千元，與第71頁「文化交流活動」下經貿交流活動所列業務內容相同，恐有重複編列之嫌，爰凍結學術交流項下亞西非洲司一百萬元俟外交部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簡東明　　"],["連署人：馬文君　　","35、","日前經媒體披露去年1名中國醫藥大學教授受邀參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會議時，我國與亞塞拜然沒有邦交，被亞塞拜然拒絕核發簽證；近日一名大三學生獲選參加聯合國舉辦的世界青年論壇，舉行地點在亞塞拜然，因此請求外交部協助卻被拒絕。外交部已有編列預算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理應積極協助，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1.學術交流活動」(2)亞西及非洲司，原列636萬5,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學術交流活動情形，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36、","外交部104年度歲出預算部分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編列「訪賓接待」所需之各項費用，據查我國在西亞及非洲共設15個駐外館處，開館多年但經貿人員往來量未呈現成長趨勢，亞非司應檢討如何多與當地互動，爰擬凍結西亞及非洲地區「訪賓接待─業務費」500萬元，俟外交部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簡東明　　"],["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　　","37、","有鑑於104年度外交部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8款第1項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中「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項下，編列北美司：辦理對美學術界交流活動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1億1,323萬1,000元，較上（103）年度預算1億66萬6,000元，增加1,256萬5,000元。為外交部所補助之學者或團體其特定立場之偏頗為外界所通知。不僅有特定學者，於未經查證及主管部會之允諾下，對我國防相關議題公開對外發言或發表特定文章，造成我相關部會及戰略合作關係國家之困擾與疑惑，更讓相關行政單位疲於收拾殘局，實有損我國際地位與誠信。為督促外交部審酌補助之團體與學者，且104年度增加之預算金額著實過大，擬予以減列800萬元，凍結2,000萬元。"],["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唐山　　陳歐珀　　","38、","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項下，北美司編列辦理對美學術界交流活動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1億1,323萬1千元，較103年度1億零66萬6千元增加1,256萬5千元，因本預算未說明預計推動內容及計畫效益，爰此予以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39、","外交部北美司編列「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項下、「訪賓接待」經費，較103年度預算，增加5,844萬元，恐有浮編之虞，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相關接待經費應予節約。爰針對104年度外交部歲出第8款第1項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及「訪賓接待」中，北美司新增5,844萬元，全數刪減。"],["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40、","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項下，編列「經貿交流活動」所需經費2億1,417萬6千元，包括亞東太平洋地區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之交流或研討、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會議、與北美地區之各項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爭取參與雙邊及多邊自由貿易機制等。洽簽FTA為政府之施政重點，但目前已簽署FTA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對提昇我國之貿易條件，增進商品在主要市場競爭力之助益有限，外交部應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擬定策略，加速洽簽FTA，以拓展我國貿易。爰此予以凍結該預算5,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41、","有鑑於外交部104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工作計畫之「0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編列8億1,179萬3千元，其中「經貿交流活動」所需綷費2億1,417萬6千元：另編列「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經費3億2,212萬8千元。洽簽雙邊或區域自由貿協定或經濟合作協議為政府之施政重點，然與我_簽訂FTA方面，僅於2003年至2008年間與巴拿馬、瓜地馬拉、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及宏都拉斯等5國簽訂4個FTA。上開國家102年與我國之貿易總額共8億2,718萬9千美元，占我國全年貿易總額比重為0.14%，由此可知，已簽FTA之國家與我國貿易值不高；另我國與北美及歐洲地區之國家簽署者為投資促進之備忘錄、或意願書為主，尚無後續進展。我國已洽簽之FTA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相較於我國貿易之主要競爭國韓國及新加坡，明顯落後許多，對我國貿易競爭力甚為小利。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經費3,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42、","有鑑於外交部104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工作計畫之「0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經貿交流活動」項下編列「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所需經費1,800萬元，然由近年來該項業務之推動情形顯示，國內業者赴邦交國投資意願不高；且依規定考察團所赴國家應限於邦交國，但在執行上，部分考察團所赴國家包括非邦交國在內，有失該補助之本意。99年至102年補助投資考察之人數，最少34人，最高50人，但各年新增補助之投資案件屈指可數，顯示業者對赴邦交國投資之意願不高。鑑於邦交國多在非洲或中南美洲，地處遙遠，遠赴陌生國度投資風險又高，在種種考量下，補助投資考察之機票款，對提高國內業者赴該等國家投資之意願，效果有限。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800萬元之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43、","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項下，編列「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所需經費1,800萬元。然99年至102年補助投資考察之人數，最少34人，最高50人，99年至103年6月共計補助194人，然而赴邦交國投資補助方面，99年首次申請補助家數掛零，100年至101年皆為2家、102年降為1家，與各年度實際考察人數相較，顯見業者對赴邦交國投資之意願不高。鑒於邦交國多在非洲或中南美洲，地處遙遠，語言及生活環境與我國大相逕庭，遠赴陌生國度投資風險又高，在種種考量下，補助投資考察之機票款，對提高國內業者赴該等國家投資之意願，效果有限，爰此予以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44、","外交部104年度歲出預算第8款第1項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獎補助費」項下，針對「經貿交流活動」編列2億1,417萬6千元，其中「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編列1,800萬元。惟往年考察國家中，非邦交國也在列，另外，因補助期限屆滿，投資考察之家數減少，有待外交部提出說明與改進方式，爰提案凍結獎補助費500萬元，俟外交部向本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簡東明"],["連署人：馬文君","45、","有鑑於104年度外交部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8款第1項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中「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項下，編列北美司「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推動對美加重大工作計畫專案；協助台美國會議員之交流活動；結合美國民間團體及運用民間公關公司力量，協助推動對美關係，增進美國朝野各界對我之支持等經費預算8,527萬4,000元，較上（103）年度6,941萬4,000元，增加1,586萬元。惟經查：(1)外交部長期與多家公關公司配合，其所獲之效益頗佳，但卻於2013年終止其合作，原因不明。(2)104年度預算激增1,586萬元，效益亦不明確。擬予以減列1,586萬元。"],["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46、","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項下「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北美司編列推動對美加重大工作計畫專案；協助臺美國會議員之交流活動；結合美國民間團體及運用民間公關公司力量，協助推動對美關係，增進美國朝野各界對我之支持等經費8,527萬4千元，較103年度6,941萬4千元增加1,586萬千元，因本預算未說明預計推動內容及計畫效益，爰此予以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47、","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訪賓接待」項下，邀訪北美地區編列1億2,249萬5千元，較103年度預算9,248萬元增加3,000零15萬元，邀訪北美地區外賓由538人次增加為710人次，為各地區邀訪增幅最多者。因本預算未說明增編內容，爰此予以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48、","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項下，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473萬元。外交部長期鉅額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然而該組織在推展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上，成效極其有限，亞盟實已淪為少數人士養老、家庭旅遊花費之黑機關，外交部對給予該組織之鉅額補助經費的成效監督機制卻形同虛設，爰此建議相關補助經費4,730千元，予全數刪除，以節省公帑。"],["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49、","有鑑於亞洲太平洋民主聯盟秘書處，其主要精神為推廣自由民主之價值。但在香港佔中時，亞洲太平洋民主聯盟秘書處並未有相關參與聲援活動，且多年來，並無實際作為，已淪為肥貓單位，為撙節國家支出，故將其預算全數刪除。"],["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陳唐山","50、","外交部長期鉅額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該組織在推展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上，卻成效極其有限，亞盟實已淪為少數人士養老、家庭旅遊花費之黑機關。顯見此一補助預算背後問題重重，外交部對給予該組織之鉅額補助經費的成效監督機制卻形同虛設，故建議相關補助經費473萬元，應予全數刪除，以節省公帑。"],["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51、","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項下，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2,667萬7千元。外交部長期鉅額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然而世盟在推展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上，成效極其有限，每年僅只舉辦年度「自由日慶祝大會」，其理事長卻每月領取部長級待遇18萬元高薪，還配有座車和司機，其近幾年的運作經費，全部來自政府捐贈，並無其他收入，其功能完全與臺灣民主基金會重疊，嚴重扭曲國家資源分配，實違背政府補助NGO經費之政策原意及目的。爰此建議相關補助經費2,667萬7千元，予以全數刪除，以節省公帑。"],["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52、","外交部長期鉅額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經查：世盟財源自籌能力不足，營運高度仰賴政府財源挹注，且人事費用長年偏高，導致營運成本沉重，財務結構難以改善，徒增政府財政負擔，其近幾年的運作經費，全部來自政府捐贈，並無其他收入，其功能完全與台灣民主基金會重疊，嚴重扭曲國家資源分配，實違背政府補助NGO經費之政策原意及目的。故建議相關補助經費2,667萬7千元，應予全數刪除，以節省公帑。"],["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53、","有鑑於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其主要精神為推廣自由民主之價值。但在香港佔中時，世界自由聯盟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並未有相關參與聲援活動，且更於今年至中南美洲參與會議時全程搭乘商務艙，奢侈浪費，多年來並無實際作為，已淪為肥貓單位，為撙節國家支出，故將其預算全數刪除。"],["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處理第1項第4目關於「國際會議及交流」總共16億3,462萬6,000元的經費。第4目總共包括4項分支計畫，第1項是「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第2項是「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第3項是「出國訪問」，第4項是「訪賓接待」。委員提案從第34案到第53案都是針對第4目的提案，我們現在逐案來處理。","針對分支計畫「01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部分，沒有委員提案。","我們現在針對預算書第70頁的「0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部分，處理預算提案第34案，這是詹委員凱臣的提案。請外交部亞非司王司長簡短說明。","王司長建業：主席、各位委員。第34案是關於「國際會議及交流」科目中的預算與「文化交流活動」業務是否有重複編列的提案，我在這邊簡要說明，因為我們亞非司主要有兩個區塊，一個是非洲，另一個就是亞西（中東地區），這部分事實上各有它的重點，在104年度的預算裡面，事實上已經較103年度的額度縮減了300萬元。","至於第71頁「文化交流活動」中補助的部分，主要就是因為中東地區有它的特殊性，特別是補助回教協會、中阿文經協會還有宗教團體的朝覲等等；至於非洲的部分，主要是跟非洲友邦進行一些藝文、體育交流性質的活動，另外我們在台灣這邊也有辦「非洲日」。所以我們希望委員能夠重新考量、能夠取消凍結本案100萬元的提議。謝謝。","主席：報告委員會，第34案跟第35案是詹委員凱臣和李委員桐豪的提案，內容是一樣的，詹委員凱臣是提案凍結100萬元，而李委員桐豪是提案凍結十分之一，針對原列636萬5,000元的部分，是不是就凍結……"],["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我同意照列。"],["主席：李委員？","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我要求寫報告，因為現在問題沒有解決。","主席：報告委員會，是不是就按照李委員的意見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報告委員會，針對第34案及第35案關於「國際會議及交流」中「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項下「1.學術交流活動(2)亞西及非洲司原列636萬5,000元」部分，凍結十分之一，俟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報告委員會，繼續處理第36案。請外交部亞非司王司長簡短說明。","王司長建業：主席、各位委員。第36案是關於接待的部分，這邊提到的是亞非地區的館處，事實上亞非地區目前有17個駐外館處，其中包括3個大使館、14個代表處，並非是15個代表處；而經貿外交是外交業務中非常重要的項目，也是本部評鑑駐外館處績效的重要指標，我們在這個地方就是經過國內外的共同努力，來加強跟駐地的經貿關係，近年來這些經貿的數字也有逐年成長，邀訪也有增加，譬如說到103年的第3季截止，我們亞非地區的外賓邀訪計畫執行率也已經達到了95.38%，所以我認為這個成效可以反映實質的業務。假如要凍結104年的訪賓接待業務費500萬元，我們認為會嚴重影響目前我們跟他們非常固定而正常的互動關係，所以也非常希望能夠取消這項凍結。"],["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同意。","主席：同意照列？好。報告委員會，針對提案第36案關於「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4.訪賓接待─業務費」預算，這應該是在預算書第74頁，這個部分提案委員原先是要凍結500萬元，現在是預算照列。","現在處理第37案。請外交部北美司謝司長說明。","謝司長武樵：主席、各位委員。第37案是針對北美學術合作方面的業務，我在這邊先做一個報告，我們和美方的智庫以及相關機構的合作，一向是秉持國家利益、尊重學術獨立來推動學術交流，特別是安全方面的對話。外交部也一再聲明行政中立的原則，如果有學者或者相關代表發言有不合適的話，我們都會立刻澄清、對外說明。就這個提案裡面所提到的特別個案，事實上我們外交部確實有立刻要求登載這位學者發言的媒體去做更正，同時我們駐美代表處也立刻跟美國的行政部門做了溝通，使美國政府方面能充分瞭解，所以應該不會對我們的國防議題產生任何負面的影響。","其實就我們整體和智庫在學術方面的交流，我也想藉這個機會特別報告它的績效。我們和美國的智庫及大學共同合作、推動台美之間的學術交流有好幾個專案，譬如說「傅爾布萊特計畫」還有「台美日三邊安全對話」等等，這些都是有連續性的；過去一年來我們合作的績效非常顯著，總共在美國和台灣合辦了73場研討會、演講及閉門座談，總共發表了56篇專文；另外，到台灣來的學者專家訪問團也有12團，所以延續性的部分績效是很顯著的。至於這個項目之下增編的項目，我們主要是針對過去幾年來試辦而且成效很良好、有必要接續辦理的合作案，正式把它編到合作的項目裡面，比如說到今年已經辦了第4年的「台美日三邊安全對話」，以及國家亞洲研究局等等這些研究工作，所以我們懇請委員會能夠優予考慮，同意增編的部分，希望不要有刪減也不要有凍結。","主席：報告委員會，第37案跟第38案是針對北美司編列對美學術界交流活動總共1億1,323萬1,000元的經費，有委員提案減列800萬元、凍結200萬元，本席是提案凍結500萬，這部分因為在執行面還有一些問題，既然經費比去年增加了1,256萬元，那是不是能夠酌減？我們希望能夠折衷，不要減列到800萬元，就減列300萬元、凍結1,000萬元，因為你們經費是有增加的嘛！我把你們增加的尾數減列、凍結1,000萬元並要求書面報告。","謝司長武樵：跟主席報告，新編的部分確實有幾個……"],["主席：我兩案都有提。","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兩案都提了？我覺得你如果減人家300萬元，就不要再去凍結。","主席：好，我接受，減列300萬元、不用凍結。"],["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300萬元可以吧？","主席：可以啦！因為你是增加1,256萬元，我把你增加的尾數減掉，希望你能夠做好更精進的作為。"],["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減200萬元。","主席：報告委員會，針對……","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主席，這個要保留，嚴重影響國家權益，結果你還在補助，寫個報告不過分啊！而且還有人把我們的潛艦國造政策講成是「海軍的棺材」，對不對？這種人如果你也補助的話，難道說我們的潛艦出去以後就必死無疑？這種人你還花很多錢去補助……","謝司長武樵：我想這個個案的部分我們可以再做說明，但是我的印象中應該是沒有……","主席：李委員桐豪的意見很重要，的確不當言論對國家的利益傷害很大，所以減列200萬元剛剛大家都有共識，但是希望以凍結的方式請外交部提出書面報告啦！我覺得書面報告只是一個形式，但是一定要提出來！那個凍結500萬元或者凍結300萬元，我覺得是要求他要做一個書面報告，不會影響到他預算執行啦！所以是不是就按照我們剛剛的共識？也就是減列200萬元、凍結3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那300萬元就可以動支。","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我覺得凍不凍他們都要寫書面報告，我們就不要凍了，叫他們……","主席：也可以，那我們就針對北美司所編列的辦理「對美國學術界交流活動」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1億1,323萬1,000元，減列200萬元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謝司長武樵：科目自行調整是不是？","主席：這樣講就好了，200萬元還要科目自行調整？200萬元就針對這部分，如果科目自行調整而你們調整到其他部分去，那對這個就沒有什麼約束力了。就這樣子！","報告委員會，我們繼續處理第39案。請外交部北美司謝司長說明。","謝司長武樵：主席、各位委員。第39案主要是針對「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及「訪賓接待」的經費進行調整，不過我想在這邊再補充報告，因為剛才已經在學術交流部分向委員會報告，但是還有一個「其他交流」的部分，主要是用在推動台美之間的合作專案、台美國會議員交流、聘用公關公司等等這些深化台美雙邊實質合作的議題，這是相當重要的。在「其他交流」的新增部分，主要是我們和美國之間的實質關係積極地增進，特別是在一些新興議題上展開合作，比如說今年4月份我們和美國之間有進行「國際環境夥伴計畫」，成立這樣子的一個專案，同時美國環保署署長Gina McCarthy也特別為了這個事情訪問台灣，見證這個計畫的推動，所以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例子，而在這個新增的計畫之後，我們必須要有經費來支持。","另外還有已經在進行的議題，比如說和美方的「太平洋島國青年領袖合作培訓計畫」，這也是要繼續進行的，所以整體來說，我們在104年度起新增列的台美合作專案預算，會是反映在「其他交流」這個科目裡面的主要原因。","還有關於邀訪的部分，我想提出一個簡單的報告，就是在102年度的時候，北美司的訪賓編列原來的估量是596人次，但實際上的邀訪人數達到890人次，即使在今年到現在的9月底，我們預算實際上邀訪的執行數幾乎已經達到九成了，所以我們在104年度希望能夠增編來勉強符合需求，我們最主要的考量是，今年美國可能會經過大選，明年會是我們與美方建立政界新人脈的關鍵年，由於訪賓接待實屬外交很重要的工具，所以我建請貴委員會能夠優予考慮，不要再凍結或刪減相關預算。"],["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立法院113位立法委員中有75位參加超黨派的台美國會議員聯誼會，現由本席擔任會長，如果我再不講話的話就失職了。坦白說，全世界有這麼多的國家與我們有交流，但是全世界其他各國的影響力加總起來還不如美國。事實上，外交部在這方面確實很盡力，無論哪一黨執政，對美外交一向都是我們首要之務。許多的國會議員根本搞不清楚細節的問題，大多是助理告訴他們要怎麼投票，他們就怎麼投票。往常每年有許多國會議員助理及美國智庫學者來台訪問，今年光是幕僚團大約要接見十幾團，還有議員個別來台訪問，譬如前幾天美國國會台灣連線共同主席來台參加雙十國慶，我還請他吃飯。因為我們對美國外交經費比起以往已經減少很多，如果經費再減少的話，將會影響我國與美方關係的經營，或許外交部預算有刪減的空間，但來台訪問的智庫學者眾多，所以我建議不要刪除北美司這筆經費。事實上，連幾個月前來看我的日本國會議員都告訴我，他們非常佩服我方與美國之間的連絡，特別是我方與美國國會的連絡，若我們刪除外交部北美司編列「訪賓接待」經費，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聯想，難道這表示美國對我們不再重要？由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帶頭刪除推動對美國國會外交的種種經費，所以我認為這會送出錯誤訊息。本席希望所有委員能夠共同支持，台美國會議員聯誼會也需要靠外交部協助才能夠做好相關的工作。謝謝。"],["主席：請問在場委員有沒有其他的意見？","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請問司長，你們對東南亞地區外賓邀訪有沒有增加類似的預算？"],["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常司長說明。"],["常司長以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於東南亞地區外賓邀訪當然也在增加中。"],["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有沒有增加預算？","常司長以立：至於預算方面，我要再看詳細的資料。"],["主席：請常司長於會後將邀訪東南亞地區外賓的預算等相關資料提供給李桐豪委員。"],["常司長以立：好的。"],["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認為，北美司增加這麼多的預算實在很奇怪，尤其在明年的總統大選年，你們增加這麼多預算用以邀請外賓來台訪問，本席擔心這筆預算與選舉有關。依照過去經驗，無非是由外交部花錢找美國人幫國民黨助選，這麼做實在不合理，你們至少在總統大選之前要謹慎處理。"],["主席：請外交部北美司謝司長說明。","謝司長武樵：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剛剛有提到，去年邀訪人數眾多，經費已經透支，所以我們希望明確增編預算……","蔡委員煌瑯：到底外交部希望邀請哪些人來台訪問？難道你們連外賓名單都沒有列出來，就憑空要求增加5,844萬元嗎？"],["謝司長武樵：我們邀訪的名單大致包括美國國會、各州政界、媒體與學界綜合起來……","蔡委員煌瑯：這筆預算很詭異，因為明年為總統大選年前夕，本席質疑這是為了總統選舉而有浮編預算之嫌，所以我建議保留「訪賓接待」經費送朝野協商。"],["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絕對沒有選舉考量。","蔡委員煌瑯：既然部長認為沒有選舉考量，為何增加這麼多的經費？","林部長永樂：依照部裡面的實際作業是用於外賓邀訪的經費，除了北美司每年都是增加支出之外……"],["蔡委員煌瑯：北美司邀請美國及加拿大的外賓……","林部長永樂：我們可以流用其他經費，但我們認為應該反映事實。"],["蔡委員煌瑯：早在2012年我們就曾經因此而吃了虧。","林部長永樂：不會的。我向委員保證，絕對沒有選舉考量。","蔡委員煌瑯：當初外交部邀請美國特定立場的人來台灣訪問，他們講了一些話，進而影響國內選情。請問部長，為何外交部北美司明年遽增5,844萬元？本席建議這筆預算應保留送朝野協商。","主席：由於委員對第39案仍有爭議，本案保留送朝野協商。"],["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不需要吧！","主席：蔡煌瑯委員所言有理，林郁方委員所言也有理，我方對美工作確實具有高度象徵性的意義，但是在這個時間點又相對敏感，由於我們後續尚有諸多提案需要討論，所以本席建議第39案暫予保留。","請陳委員鎮湘發言。","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部長已經提出保證，我們對於政務官的保證應予以信任。","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俟林郁方委員發言結束，我們就立即處理。","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美國政府已經多次表明不介入台灣選舉，無論美國學者及退休官員要說什麼話，我們實在無權要求人家閉嘴。坦白說，我也看過美國智庫學者在參加我們主辦的會議中，批評馬英九不遺餘力。如同李桐豪委員方才所言，有些智庫也有接受我們的捐助，然而這些學者卻批評我們計畫建造的潛艦是棺材，我們也無法要求人家閉嘴。美國是一個open society，台灣也是一個open society，至於人家來台灣要講些什麼話，我們無法禁止。如果委員以此為由而反對，建議將本案送朝野協商，本席不禁要問，其他經費何不一併送朝野協商？事實上，台灣人民經過各種的政治波折，其實大家都很聰明，講出這種話實在是低估國人的政治智慧，難道我們要如同交通委員會作成「要求NCC禁播政論節目」的決議嗎？因為NCC未禁止某些特定頻道播放政論節目，況且這些媒體人沒有講過一句好話，都是在罵人，連真話都被他們講成假話，難道我們要為此而懲罰NCC嗎？本席認為，台灣是open society不需如此。事實上，外交與國防本來就要超越政黨之外，至少我與陳唐山委員都是這樣做的，無論藍綠的場合，我們都會一齊參與同鄉會等活動，甚至我們吃飯時也都是藍綠在一起，所以本席認為我們不需要如此的敏感去解讀問題，否則人家反而會用有色眼光來看待我們。如果我們刪減相關預算，有人會將此解讀為我方對美國人有所不滿，所有外交經費都可以通過，唯獨北美司這筆預算必須交送朝野協商。相信各位也都清楚，送朝野協商不是一個很負責的作法，你要刪減這筆預算，有本事就在委員會提案刪除，因為在世界各先進國家審查預算都是在委員會刪減經費，以美國為例，除非參議院與眾議院針對某項預算有重大歧見，雙方才會坐下來協商。委員會不應放棄自己審查預算的權力，而將預算送交朝野協商，相信你們都看過朝野協商的情況，大家都是在那裡喊價，如同在賣豬肉一般，任由刀子亂切、亂砍，最後再由院長做出裁示，所以院長最可憐了！本席認為要由委員會負責，有本事就刪減預算，若預算刪減不通過，就必須尊重多數的意見，這不就是民主政治的精神嗎？難道預算刪減未能通過，我們就霸占主席台嗎？本席建議，邀請國外學者來台名單不要有灰色地帶，對於一些具有爭議性的人物，我們就不應該邀請他們來台，外交部最多將打算邀請來台灣訪問的名單交給委員會的委員過目，如此便已做到實質審查，畢竟行政單位有其尊嚴與專業判斷，我們也有我們的尊嚴與專業判斷，但我們這麼做已經凌駕在行政單位之上。如果要將預算送朝野協商，我寧願在委員會中先討論要刪減多少錢，請大家同意先看外交部邀請訪問的名單，各委員再決定刪不刪減預算，何必摒棄自己的權力？","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蔡委員發言完畢，我們隨即進行處理。","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NCC要不要限制某些節目的言論，這點很簡單，現今只要罵馬英九、無能昏庸的政府，節目的收視率便會長紅，以致有些電視台主持人都是深藍，只要他對國民黨歌功頌德……"],["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年代……","蔡委員煌瑯：對，年代，通常8點到12點那兩位主持人的政治立場都是深藍，他們從來不會支持民進黨，而他們卻告訴我們，只要罵馬英九，節目收視率就會很高，怎麼會這樣？因為馬英九連鹿茸是長在鹿頭上的角都不知道，所以才會這個樣子……"],["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那是你個人的偏見。"],["蔡委員煌瑯：不要用這樣的方式來掩飾。"],["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人家至少不貪污。","蔡委員煌瑯：針對北美司預算增加5,844萬元，難道我們不能對此提出質疑，還不能保留、不能協商嗎？你們不覺得美北司遽增五千多萬元的預算很不尋常嗎？"],["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北美司之所以編列這筆預算，主要是覈實編列，事實上，北美司今年邀訪外賓已經超過所預計的人數。","蔡委員煌瑯：從保留預算到朝野協商，中間還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外交部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向本委員會提出說明，讓我們清楚你們為何需要增加這麼多的預算？","林部長永樂：我們會把相關數據提供給委員參考，我們確實是針對預算人數……","蔡委員煌瑯：事實上，外交部預算並沒有增加，而北美司卻增加近6,000萬元的預算，如此壓縮外交部其他司近6,000萬元支出，對不對？","林部長永樂：確實如此，過去北美司邀請外賓人數多，其他司邀請外賓人數相對較少，所以我們針對訪賓人數會做一些調節。","蔡委員煌瑯：部長方才答復時表示，要增加對東南亞國家的交流，希望我們不要刪減相關預算，北美司卻增加近6,000萬元的預算，顯然如此作法勢必壓縮外交部其他司的預算，當我們看到北美司遽增5,844萬元的預算，顯然非尋常之事，何況明年將舉行總統大選，過去有包道格不愉快的經驗，所以我們不希望外國人介入台灣選舉，甚至對台灣指三道四。","謝司長武樵：（在台上）報告委員，我可否再說明邀訪……","主席：囿於時間關係，後續尚有陳唐山委員準備發言……","蔡委員煌瑯：這筆預算應否刪除，唯有表決一途，既然大家都不想在委員會中製造衝突，希望彼此和諧審查預算，我才會提議將這筆預算保留送朝野協商，所以這是非常折衷、理性的作法，希望外交部能夠說明清楚這筆預算的用途，甚至應該說明你們明年邀請哪些人來台灣訪問，如果你們能夠說服本席，我又何必刪減外交部的預算，對不對？","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你們應該讓他們在委員會解釋，否則一到朝野協商，他們根本無法做解釋……","蔡委員煌瑯：在朝野協商還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外交部可以先說服我們……"],["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主席，你已經講兩次要做處理了……","主席：我知道，如果詹委員要發言，我也會讓你發言，主要讓委員能夠充分地表達意見。","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與蔡煌瑯委員有部分相同的感覺，這種感覺就是每逢選舉期間，美方智庫或以往對台灣具有影響力的人都會來台灣訪問，在我們看來，他們所講的這些話的確沒有公道。舉例而言，本席與Richard Bush、包道格等人都非常熟稔，誠如林郁方委員所言，能夠避免的事情，本席都盡力避免，政府做事應該以公平為原則，所以我對蔡煌瑯委員的看法有非常深刻的感受。","日前Richard Bush提及，每逢台灣選舉美方一定會表達立場，並不是像林郁方委員所說的美方不會干涉台灣選舉，但是站在政黨不同的角度來看，我的感受與林郁方委員的感受可能不一樣，這點多多少少會反應到預算的編列，因而帶給外交部一些困擾，所以我十分清楚蔡煌瑯委員為何會提出這項提案。站在外交的立場，我們不應有所偏頗，應以國家安全、國家外交為考量，然而美方對自己國家利益有他們的看法，所以他們想要影響台灣政府的作法。至於我們編列這筆預算要如何使用，我們所擔心的問題會不會發生？這幾點都請外交部人員說明清楚。我們希望獲知有哪些美方智庫人員到台灣參加國際會議或演講，對台灣選舉有何影響？這才是我們認為最重要的關鍵。一般人都知道台美關係的重要性，大家也認為美方的立場會影響台灣的選票；此外，中國也會影響台灣的選舉，譬如自李登輝時代起，中國要求台商返台投票，大家早就已經習慣，最近中國又不提「九二共識」，所以請外交部同仁與部長能夠了解我們提案的原因。本席認為，我們心中確實有此憂慮，希望大家能夠把話講開，所以我知道蔡委員的感受，請他再考慮。","林部長永樂：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教，有關蔡委員的顧慮，我會請……","主席：囿於時間關係，現在休息協商。","（休息協商）","（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針對第39案外交部北美司編列「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項下「訪賓接待」經費，爰列增加5,844萬元，本案決議凍結2,000萬元，俟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繼續處理第40案。","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簡要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大家都知道FTA為外交部施政重點之一，本部與經濟部在多元接觸、逐一洽簽原則下都努力在做，至於無法一步到位的部分，我們採用如同堆積木的方式，能夠做多少就算多少，譬如避免雙重課稅或投資保障協定，這些我們都陸續努力之中。事實上，這些工作不單是仰賴駐外單位的努力，同時國內在自由化方面也都有努力在做，行政院已成立策略小組，經濟部與部會平行的單位也有成立工作小組，至少3個月召開一次會議，至於協商工作也都努力進行，委員提案要求我們提出書面報告，我們會儘快來做。","主席：賴司長不要隨便竄改我的提案，我的提案內容為：俟外交部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第40案與第41案併案處理。","這部分我在委員會中已經質詢多次，希望外交部與經濟部針對我國經貿戰略能夠有完整的布局與策略，你們應該提出執行的優先順序，我們不是要砍你們的預算，本席建議原列數2億1,417萬6,000元凍結1,000萬元，如此不會影響外交部的業務運作，但是本席希望你們能夠提出專案報告給本委員會。"],["主席：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是，不過凍結數能否減少一點？","主席：本席提案凍結5,000萬元，陳委員歐珀提案凍結3,000萬元，本席已經裁示「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本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這裡是國會，又不是在菜市場，你們不要再討價還價。"],["賴司長建中：好的。謝謝。","主席：報告委員會，針對第40案及第41案，有關「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項下，編列「經貿交流活動」所需經費2億1,417萬6,000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本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繼續處理第42案至第44案。","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對外投資考察補助辦法，在民國83年訂定時就是以邦交為考量，所以我們所有的補助都是以邦交為考量。由於我邦交國與台灣的地理位置上都有一段距離，且屬於發展中國家，這些國家與我們有經貿交流，更希望我們能夠前往投資，所以我們絕對是基於邦交的考量。在過去幾年投資金額確實有減緩的現象，主要是受到金融海嘯及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影響所致，但自去年開始這種情況已有回升，譬如去年已增加一家公司前往投資；今年則增加兩家公司，所以我們對都是依照實際需要編列預算。我們所訂定的相關辦法，對於業者而言是一種希望，而我們也應該給予他們承諾，所以我們編列這筆金額，尚請委員諒解。","主席：我們延長上午會議時間至公開預算處理結束為止，請問各位，有無異議？"],["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處理速度要快一點。","主席：好的，我們處理的速度要快一點，下午2時30分另召開秘密會議，請外交部人員儘量簡短說明。","針對第42案至第44案，陳委員歐珀提案凍結600萬元；本席提案凍結1,000萬元；詹委員凱臣提案凍結500萬元，我們折衷處理。","好，我們就用詹委員提出的版本，凍結500萬元，俟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我撤案算了。","主席：如果你撤案，那就用我或陳歐珀委員的提案。","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只要外交部提出書面報告，即可准予動支嗎？","主席：對，只要外交部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而不是專案報告。"],["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好。","主席：針對「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項下，編列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輔助等所需經費1,8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繼續處理第45案及第46案。","請外交部北美司謝司長說明。","謝司長武樵：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45案也就是我剛剛提及，有關協助其他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主席：報告委員會，這部分已經處理過了。"],["謝司長武樵：第47案也是邀訪外賓的部分。","主席：由於第45案至第47案均已處理完畢，我們不再重複。","繼續處理第48案至第50案。","請外交部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牟執行長一併說明。","牟執行長華瑋：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48案亞盟部分，事實上，亞盟於民國43年成立時屬國際非政府組織，原本亞盟秘書處設置越南西貢市；民國64年移轉至台北，由行政院成立專案小組編列預算，此一過程是支持一個國際非政府組織在台灣設置秘書處，從當時到現在，亞盟秘書處還是有發揮其功能。當初成立亞盟時，它是以區域安全為宗旨的國際非政府組織，在國際安全方面，它還是可以協助外交部做為二軌的對外聯繫窗口。以上報告，敬請委員參考。"],["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我們大家都心知肚明，這個單位已經沒有實質的外交或自由民主象徵的作用，這個單位過去我看到的是，參加客家委員會的會議，成效真的極其有限。現在我們的國家財政那麼困難，政府也在組織再造，大家都知道，這樣的一個單位幾乎已經變成盲腸單位了，它的功能早已被外交部其他單位取代，編列這些預算就是滿足某些政治上的安排而已，給他們那麼多預算明年還要去中南美洲參加會議，我是希望大家認真來思考，如果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對外募款的話，他們可以向企業界去募款，我們是樂觀其成；如果是政府長期編列預算來補助他們，說實在的是在吃喝玩樂。這個單位有需要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一起來檢討，是不是終結它？或者併入其他單位，取代它的功能，其實它也沒有什麼功能了，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是帶領客家委員會到中國去參加客家活動，所以大家應該認真來思考，要不然就逐年縮減它的預算，我希望朝野來協商一下，不要再花那麼多錢了，真的國家禁不起這樣揮霍。"],["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世盟底下是亞盟，亞盟底下是中華民國總會，他們去中國大陸從來沒有用世盟的名義，都是自己用客家委員會的名義，這一點我們必須澄清。","第二點，世盟的成立是因為六十多年前韓戰結束之後，為了繼續反共，才有世盟的成立，韓國人一直說，世盟為什麼不是成立在韓國，臺灣又沒有韓戰？但是那時候我們為了自由民主的燈塔，所以把世盟拿到臺灣來，弄一個亞盟中華民國總會。所以有它的功能，它替外交部做一部分事情，世盟六十年來邀請的外賓有總統與國會議員，現在世盟底下又弄一個國會交流部，讓所有國會議員去做交流，何況有時候總統來外交部也不好邀請，如果能夠邀請對方的總統來，也是外交工作之一。","我不認為它是為了哪一個人或少數人在做的團體活動，我認為它有存在的需要，金額也不是很多，而且他們一直在海外拓點，像今年我去尼加拉瓜，它在尼加拉瓜成立一個分部，尼加拉瓜分部不是世盟出錢，是尼加拉瓜的僑胞自己出錢、自己去找他們的大法官來做他們的會長，墨西哥也是一樣，所以這個不用花太多錢。現在世盟在海外有30、40個分會，還會繼續增加，經費都是僑胞在出的，所以我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這個單位。謝謝！"],["主席：請楊委員應雄發言。","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到底外交部支持這些非政府組織的效果怎麼樣？要提出報告，假如世盟、亞盟真的在這個區塊上一直持續做國際交流、跟一些國家議會交流，達到我們外交的輔助效果，當然我們就要另外考量；如果真的像蔡委員所講的，沒有做事情，卻使用政府的資源，我們也不能認同。很多東西是要提出具體的工作項目，上一次我就請你們趕快提出報告，如果它做的工作不是政府的外交部可以做的，必須透過他們作為國際交流、連結的管道，我們就應該支持，關鍵在這裡。從我小時候就覺得世盟、亞盟是很棒的，因為每次讓我們看到自由日等很多大型活動，透過這些活動與國際的連結是足夠的，這個區塊是一個關鍵，我希望你們在這個區塊做出比較明確的報告。"],["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來提出報告，因為它有歷史的背景，也有特定的功能，我們希望委員能夠支持。"],["主席：現在進行協商。","（進行協商）","（繼續開會）","主席：經協商，亞盟的預算是473萬元，世盟的預算是2,667萬7,000元，這兩筆預算就是提案第48案至第53案，委員會不予處理，送朝野協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蔡委員煌瑯：（在席位上）逐年遞減。","主席：蔡委員，可是要再提案。今年度不管亞盟或世盟的預算就送朝野協商，但是蔡委員也提案希望亞盟與世盟的預算能夠逐年遞減，這個建議很中肯，我們列入會議紀錄。","處理第5目。關於本目一共有12個提案，我們把提案唸一次。","54、","本院委員林郁方等4人，針對104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本部預算」，第5目「國際合作」，編列84億6,948萬2千元，建請做決議如下：鑒於本目100年至102年，實際於年度內執行完畢的比例偏低，且103年上半年「已實現」金額佔「分配數」比例更低於50%。104年預算能否於年度內妥善執行令人質疑，為避免外交部急於消化預算而忽略品質，104年「國際合作」預算應減列2億元。"],["提案人：林郁方　　簡東明　　詹凱臣"],["連署人：楊應雄","55、","鑑於日前發生我國金援友邦吉里巴斯共和國購置平底運輸船，卻無掌握其購置執行進度，甚至傳出援助款項遭詐騙私吞情事，凸顯我國缺乏具體援外執行辦法。對外援助除應增進合作國家人民福祉，並促進其永續發展外，亦應符合我國國家利益，爰要求外交部檢討現行援外原則辦法，並以「實物捐贈優先」、「本國品項製造採購優先」、「遇本國無法製造之品項由我國代向製造國採購後捐贈受援國」等原則，務實規劃對外援助的具體實施原則及辦法，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爰針對8款1項5目「國際合作」項下原列84億6,948萬2,000元，擬凍結20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馬文君","56、","外交部應積極強化對南太平洋各國之具體經貿往來，建立互惠互補之持續關係，外援之主要項目亦應調整，不宜僅以傳統之農技團或醫療團為限，而應擴及於我國當前文化與經貿等強項領域，如電子及家電產業、傳資通訊事業、汽車零配件產業、醫療器材與節能設備以及紡織工業等，此外，也應針對休閒及旅遊產業、醫學及技職教育、原住民文化傳統之研究等，多方提供雙方交流管道，以利拓展與該地區各國之友好合作。爰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原列72億5,609萬4,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擴大與南太平洋諸國之文化與經貿交流」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57、","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之「獎補助費」中編列「對外之捐助」70億6,030萬2千元，依其編列說明，主要透過雙邊合作計畫及藉由對國際組織機構之協助，提供友邦基礎建設及民生建設等合作計畫經費 。然其捐助方式除依照「目的正當、過程合法、執行有效」原則以外，並未制定具體援外實行原則之辦法，以致發生我政府金援友邦吉里巴斯共和國購置平底運輸船，卻無從掌控其購置執行進度，甚或傳出援助款項遭詐騙私吞情事。爰提案凍結「國際合作」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編列「對外之捐助」7億元，要求外交部明確制定對外捐助之原則辦法，包括「實物捐贈優先原則」、「本國品項製造採購優先原則」、「遇本國無法製造之品項由我國代向製造國採購後捐贈受援國」等，向外交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陳鎮湘　　詹凱臣","58、","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5目「國際合作」分支計畫「駐外技術服務」項下，編列「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技術團、服務團及專案計畫等經費」5億1,324萬6千元，較103年度4億1,785萬9千元增加9,538萬7千元，因本預算未說明預計推動內容及計畫效益，爰此予以凍結2,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59、","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5目「國際合作」分支計畫「駐外技術服務」項下，編列「辦理友邦及友好國家專業華語教師派遣計畫」經費3,755萬5千元，鑒於計畫內容與教育部及僑務會推動之華文教師業務重覆，爰此建議相關經費37,555千元，予全數刪除，以節省公帑。"],["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60、","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5目「國際合作」分支計畫「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項下，編列「推動我與亞西及非洲地區無邦交友好國家合作計畫」2,600萬元，較103年度1,760萬元增加840萬元，亦是西亞及非洲司編列預算中惟一預算額度成長項目。因本預算未說明增編內容，爰此予以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61、","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5目「國際合作」分支計畫「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項下，編列辦理「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各友邦國家基礎民生建設經費」29億2,951萬4千元，較103年度26億9,278萬6千元增加2億3,672萬8千元。鑒於本目100年至102年均出現高額的預算保留數，104年預算能否於年度既定期程內妥善執行令人質疑。為避免外交部急於消化預算而忽略品質，爰此凍結拉美地區「國際合作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3,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62、","外交部104年度新增「屢行國合會辦理開發台巴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經費」經費1,517萬元，建議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63、","外交部104年度編列「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等計畫」經費8,370萬7千元。經查：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業務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編列之青年國際志工及與青年壯遊、及國際教育交流項下辦理國際學生交流活動內容性質完全相同，且102年審議本預算時，本會亦達成共識，要求外交部自103年度起不得編列，相關預算移至教育部編列，然外交部103、104年度仍持續編列，完全藐視本會決議。建議全數刪除，並要求外交部不得再行編列本計畫預算。"],["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64、","外交部104年度編列「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經費8,370萬7千元。經查：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業務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編列之青年國際志工及與青年壯遊、及國際教育交流項下辦理國際學生交流活動內容性質完全相同，且102年審議本預算時，本會亦達成共識，要求外交部自103年度起不得編列，相關預算移至教育部編列，然外交部103、104年度仍持續編列，完全藐視本會決議。建議全數刪除，並要求外交部不得再行編列本計畫預算。"],["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65、","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5目「國際合作」分支計畫「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項下，編列「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等計畫」經費8,370萬7千元，為落實馬總統「萬馬奔騰」的競選政見，希望每年能有1萬名臺灣年輕人到國外遊學、留學或親善訪問，該預算連年遭質疑與教育部辦理之國際學生交流活動，內容性質相同，且計畫效益不明，爰此凍結該項預算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第5目「國際合作」，總共84億6,948萬2,000元，有兩個分支計畫，分別是01駐外技術服務、02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現在處理提案。第54、55案是林委員郁方與江委員啟臣針對第5目提出的預算刪減與凍結案，整目的部分我們是不是到最後再來處理？我們先處理預算科目的部分。","處理第58案、第59案。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第58案是屬於例行性的，我們是不是可以提出書面報告？因為都是例行性的計畫在進行，雖然有新的計畫，但是所有的計畫都是可以提供的，我們儘快以書面提供給大家。","主席：第59案你跟我說明過，我同意預算照列，第58案的預算凍結一部分，俟提出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賴司長建中：凍結一部分我們可以接受，為什麼？主要是這些經費都用在邦交國，如果凍結太多……","主席：駐外技術服務總預算高達五億多元，我們就按照提案意旨凍結2,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賴司長建中：是不是可以以書面報告，還是一定要專案報告？","主席：我們想瞭解整個技術團與服務團計畫執行狀況，這筆預算很大，高達五億多元，你們用專案報告會比較謹慎，因為專案報告我們都會配合，只要你們提出需求，而且凍結2,000萬元不會影響你們的預算執行。只要你們有需求，就提出專案報告。"],["賴司長建中：好。","主席：第58案針對「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技術團、服務團及專案計畫等經費」5億1,324萬6,000元，凍結2,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第59案照列。","處理02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部分，針對這部分的提案是第56案、第57案、第60案至第65案，總共有7個提案，我們先處理第56案。","請外交部亞太司常司長說明。","常司長以立：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56案，對於我們和邦交國之相關合作計畫，都是利用我們的產業強項與優勢，目前都是在醫衛合作、漁業合作、技職訓練、糧食安全、潔淨能源計畫與文化交流方面。我們推動各方面的工作，都獲得邦交國的肯定，譬如我們向廠商採購潔淨能源的設備；也協助業者拓展當地的漁業捕撈市場；及培訓友邦的青年職訓；在友邦設立臺灣醫療衛生中心與派遣行動醫療團，這些都很有成效，所以我們希望這個案子能夠得到委員的支持。","主席：「02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原列數72億5,609萬4,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不凍結，請外交部提出書面報告。","處理第57案。請外交部亞太司常司長說明。","常司長以立：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57案，我們的援外計畫都有按照執行要點確實執行；援外的物質採購，我們也優先向國內廠商採購。譬如，在吉里巴斯有三百多萬元奧援潔淨能源的設備；在諾魯也有一些醫療器材設備是從國內提供的，除非國內廠商無法採購或產製的，我們才會建議由國內的代理商向國外採購。以上報告。"],["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基本上，我們的外交處境非常清楚，大家也都知道必須要編列這些援外的經費，本席雖然沒有看過目前的捐助辦法，但是總統有一再強調目的正當、過程合法、執行有效，不過這裡面還是很容易產生一些問題，尤其是那些我們沒有辦法製造、沒有辦法用我們自己的強項來提供的部分，我們常常就撥一筆錢讓對方自己去購買，這就是可能會發生問題的地方。像這次吉里巴斯或其他的援助案，就是我們給他們錢，讓他們自己去買，問題是他們到底有沒有真的用這些錢去買，不過因為我們都已經把支票給他們了，根本就無從過問了。所以外交部針對這個部分應該要訂定一個比較完善的執行辦法，如果是我們能夠製造、能夠對內採購的東西，就應該要優先對內採購再捐給他們。至於我們沒有辦法製造的部分，其實也應該請他們開出清單，再由我們去幫他們採購，買到以後再送給他們。這樣整個貿易會算在我們頭上，對不對？有些國家很希望我們去向他們採購，尤其是我們長期對其有貿易順差的這些國家。所以本席認為對這方面應該要進行通盤檢討，由外交部去訂定一個長期可行、對我們有利的援外辦法，這是本席的要求，因此本席主張適度的凍結，等你們定出辦法並向本委員會報告之後我們再來解凍。"],["主席：江委員的提案是要凍結7億。"],["江委員啟臣：不必凍結那麼多。"],["主席：那要凍結多少？"],["江委員啟臣：凍結2億。","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詹委員凱臣：第56案不是一樣的案子嗎？剛才對第56案的處理就是不凍結，向本會進行專案報告。","主席：李桐豪委員的提案是要求做書面報告，跟這個案子並沒有關係。江委員，本席沒有任何意見，完全尊重委員的提案。","江委員同意凍結1億，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嗎？"],["江委員啟臣：好。","主席：針對江委員所提的第57案，「國際合作」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之「對外之捐助」這個部分凍結1億，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接下來繼續處理第60案至第65案。","關於第60案，請外交部亞非司王司長建業說明。","王司長建業：主席、各位委員。第60案是一個新的案子，增加了新台幣840萬元，主要就是對亞非地區14個沒有邦交國的館處提供一些子彈，將840萬除以14，一個館處只有分到60萬元，相當於2萬美元，金額非常小。我們希望能夠做一點事情，我們認為這可以發揮小兵立大功的作用，所以才提出這個新的案子。","主席：我們都了解，第60案不通過，預算照列。","關於第61案，請外交部拉美司謝副司長說明。","謝副司長妙宏：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本提案，拉美地區的保留款主要都是用來執行友邦的基礎建設，我們都是根據國合會既定的審核程序，依照工程進度來撥款。但是因為友邦進行這個計畫的環評、土地徵收、政府及人事的更迭、他們國內採購法相關規定等因素，以致於在工程上偶爾會稍微有一點落後，不過到目前為止拉美地區對保留款的執行成效已經有提升，而且也非常良好。關於104年度的預算，由於拉美地區近年來都是配合政府統刪後的預算，以致於我們分支計畫的預算數已經遠低於我們對友邦所承諾的金額。為了要實現我們對友邦的承諾，以強化我們跟他們的邦交，懇請委員考慮不要凍結這個分支計畫的經費。","主席：本席同意將凍結金額降低到1,000萬，但是希望你們針對執行結果進行期中檢討，讓立法院了解各項計畫執行的進度。因為這個預算高達30億，是拉丁美洲、加勒比海等友邦的建設經費，我們希望能夠了解各項計畫執行的狀況，而且應該要審慎一點，所以請你們來進行專案報告，凍結金額從3,000萬降到1,000萬。"],["謝副司長妙宏：我們是不是可以在期中提出書面報告？","主席：1,000萬只是30億的三十分之一，這樣應該可以。","「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項下「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友邦國家基礎民生建設經費」29億2,951萬4,000元凍結1,000萬，俟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報告委員會，我們繼續處理第62案。","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巴拉圭工業區的問題，我們都已持續努力在處理，可否容我們提書面報告？因為這筆錢是外交部欠國合會的，而且沒有保證責任，所以可用書面報告承保。"],["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台巴工業區，其實是陳年的老問題，同時也是個無底洞，我們擔心現在我們的錢投入得越多，這個問題還是一樣無法解決，而且也看不出有什麼可以解決的方案，只是不斷的投入更多的錢，所以這部分，除非你們有新的處理解決方式，否則這樣無底洞式的一直在消耗我們的預算，實在不太妥當。"],["主席：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我想我們已經核定了，打算朝著出售的方式來處理。"],["蕭委員美琴：出售？請你們簡單說明一下。","賴司長建中：因為我們有報請行政院核定過要出售，出售可以分成幾個方式，第一，如果能用標售的方式是最好，所以我們有請駐地的經理進行鑑價工作。","蕭委員美琴：你們如果有準備要出售，那現在你們新增這一千多萬的經費，還要繼續投入？這樣也不太合理。","賴司長建中：主要是因為這是外交部欠國合會的錢，外交部並沒有給予它任何的保證，所以我們想每年以50萬美元逐年編列償付給它。"],["蕭委員美琴：這是外交部欠國合會的錢？那你們打算用幾年的時間來處理這件事情？","賴司長建中：如果可以出售得好的話，當然就用全部出售回來的錢作處理。"],["蕭委員美琴：時程規劃進度為何？"],["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進度，我們會另外找時間再跟委員報告。目前的規劃是希望能盡量減少虧損，並往出售的模式進行……"],["蕭委員美琴：因為這個無底洞對我們財庫的傷害很大。","林部長永樂：確實該案已歷經這麼多年，我們希望能做一個結束。","蕭委員美琴：在巴拉圭，相關的司法程序已經走完了嗎？"],["林部長永樂：原則上是的。","蕭委員美琴：因為這筆經費也不少，這麼多年，已經投入這麼多了，我覺得我們現在也看不出最終能清楚解決的方式，而現在又新增了這樣一筆預算，所以我還是建議主席，可否等外交部提出相關細部說明資料再作解凍的處理，不然我們這樣講也一樣講不清楚。","主席：這筆預算就照蕭委員的建議，先全數凍結，等外交部提出相關的書面資料後再解凍。針對本案，國合會辦理開發台巴工業區預算1,517萬元，先全數凍結，待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待第5目處理完之後休息20分鐘，這樣速度可能會快一點。","現在繼續處理第63案、第64案。","請外交部研設會介主任說明。","介主任文汲：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是本部近年來為了落實公眾外交理念所積極推動的業務，從98年開始已連續辦了6年，廣獲互訪的友邦及其國內各大專院校師生的肯定，該計畫的宗旨是希望藉著青年大使出訪深化與我友好國家之間的雙邊關係，肩負文化外交的使命，所以具有外交目標，與教育部、僑委會比較側重僑外生教育性質人員的交流有顯著差別，所以懇請各位委員能從優考量，使這筆預算能夠照列。","主席：第63、64、65等三項提案，都是針對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蕭委員與蔡委員都提議全數刪除，本席提議凍結。請問各位，有什麼意見？"],["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凍結一部分。","主席：蕭委員，您認為要適度刪減嗎？刪減的額度大約多少？這筆預算數是8,370萬7,000元，那我們現在來討論一下。","（進行協商）","（繼續開會）","主席：報告委員會，經方才協商討論，針對第63案、第64案、第65案，有關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計畫8,370萬7,000元，決議凍結1,000萬，並向本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始得動支。","現在我們回頭繼續處理第55案、第56案，針對江委員啟臣與林委員郁方就整個目的減列案，請問江委員、林委員，就這部分是否還要處理？","請林委員郁方發言。","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了相關的資料，有關國際合作項下的執行率，一直不是那麼好，我們看99年到最後，你們還有2億1,948萬沒有支用，100年有2億8,480萬；101年有12億1,452萬沒有用；102年有35億1,660萬保留到後續年度執行，所以100年的年度執行率是52.16%；101年度56.39%；102年度60.70%；103年度還有35億1,660萬讓你們延伸執行，你們在103年上半年的預算分配數是37億4,806萬6,000元，實際執行數是17億5,651萬5,000元，也就是上半年的預算只執行46.86%，因此我才要彰顯這個問題。當然你們會說外交有很難為、有很曖昧的地方，有些地方比較需要彈性，這些我都承認，但是你們的年度執行率真的很低，像這樣編列了卻用不完，又推到後續年度，就某種程度來說，其實是排擠了外交部其他項目的預算，像推動亞太地區的種種預算，如果你當年度不需要那麼多錢的話，就應該把預算用在別的地方，依照每年所需要的經費實際編列，不能每年都沒有支用完，都剩個2億、2億、12億或35億，從上半年到現在已經10月份，請你解釋你們的執行率究竟達到哪裡？我不批評你們，也不想刪減你們的經費，我只是想告訴你們，你們執行的效果真的不太好。"],["主席：請外交部主計處張處長說明。","張處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國際合作項目的執行率就現今支付的比率來看，的確比較差，保留的數目也比較高，事實上國際合作因為有與各邦交國間承諾，所以不得不懇請委員同意一定要保留，那是因為國際承諾等於企業行為，因此我們一定要保留。","另外，剛剛林委員郁方提到今年的執行率確實比較差，因為今年在拉美地區……","林委員郁方：是每一年都很差，不是只有今年而已。","張處長玉燕：跟委員報告，就是因為我們的執行率比較差，所以我們的國際合作從100年到104年，已經減少將近35億。換句話說，我們已經減少將近29%，國際合作從最高的130億到現在已經減到84億，也因為是考慮到我們邦交國的執行率確實比較差，所以我們才會……","林委員郁方：部長，我跟你說明，我看過你們花錢所執行的項目，經費總數大約在70億、80億之間，所以我才說我想稍微減一點你們今年的預算，你們編了84億6,948萬，按照我觀察你們過去幾年的執行總額，我看80億差不多就夠了，所以我才說是否要刪減2億？"],["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委員報告，其實剛才處長沒有講得很完整，雖然我們今年編列了80幾億，但如果我們的計畫全部執行的話，絕對會超過100億，因為我們現在是先將去年、前年的保留款拿來使用，由於許多邦交國執行計劃的能力不足，導致很多計劃無法執行，只能延後，所以委員如果減列的話，將來真的會碰到困難。","林委員郁方：好，部長，我不減你的錢，我身為執政黨的委員，更不應該刪減你的預算，我只是想要告訴你們，你們實際執行時，不要只是給錢，這麼多年來，我在這邊已經講過很多次，而你們卻始終沒有去注意，菲律賓這件事，到最後證明是我們自己有問題，匯錢怎麼會匯到一個錯誤的帳號？","林部長永樂：沒有，我們匯款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我們是匯給吉里巴斯的政府。","林委員郁方：但是我看報紙報導，最新的調查結果並不是這樣。","林部長永樂：完全不是這樣，他們的大使還特別寫了一封信跟我們說明，說是他們自己匯款發生錯誤，他覺得他們應該要承擔這項責任。","林委員郁方：後來是財政部幫了我們的忙，本來後續的錢都要匯出去了，後來是財政部發覺有異，我看報紙報導是這樣寫的，才停止後續的動作。","林部長永樂：沒有，不是這樣。","林委員郁方：不是這樣的話，你們就要澄清，好不好？","林部長永樂：事實上，我們已經澄清過，也都跟委員報告過匯這筆錢的經過……","林委員郁方：在你跟我講完之後，我又看過最新的報導。我不用在此跟你吵，本席已吃完便當，如果你要講到下午五點都沒問題，本席不會刪減你的錢，我只是要彰顯這個問題，畢竟你們的執行狀況真的不太好，謝謝。"],["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林委員講得很清楚，在我們外交部的業務中，特別是國際合作這一環的確有些困難，有時候我們跟他說這一季要給他們多少經費，但這當中一個deal making，或者是突然發生事情，的確會在執行上碰到一些困難，所以每年到這個時候差不多都在60%，因為這個項目是國際合作，從外交部的預算成本來看該項經費已經不多，所以我們現在應該要加強國際發展這個區塊，雖然執行率確實比較低，但其確實有其客觀上的問題，本席希望國際合作這筆款項不要刪，因為國際合作的經費已經太少了，在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這方面，我主張應該加強，不要刪減，謝謝。","主席：針對江委員啟臣與林委員郁方的提案，我們就不予處理，請問有無意見？"],["江委員啟臣：（在席位上）我沒有意見。"],["主席：林委員？"],["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我沒意見……","主席：好，第54案與第55案不予處理。","現在休息20分鐘，下午1時10分繼續開會。","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第6目。","第6目　國際關懷與救助141,723千元","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二案。請宣讀。","66、","有鑑於外交部104年度歲出笫8款第1項第6目「國際關懷與救助」工作計畫之「02旅外國人急難救助」編列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協助經費592萬8千元，係協助旅外考察、研習、推廣商務、求學、旅遊及出海捕魚之國人遭遇海難、搶劫、綁架、車禍、疾病、亡故、拘禁、逮捕、船難、當地動盪及安全等急難事件之墊款，或必要之協助及慰問等所需。然為辦理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借款之追償事宜，外交部已訂定「外交部辦理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借款追償作業程序」、截至103年8月底急難救助借款尚未清償案件逾期5年以上者超過6成，部分更已逾請求權時效，顯然是未積極作為所導致；除應檢討改進此消極不作為、更應檢視現行追償機制之妥適性。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　　","67、","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6目「國際關懷與救助」分支計畫02「旅外國人急難救助」項下，編列592萬8千元，外交部已訂定「外交部辦理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借款追償作業程序」，然截至103年8月底累計未清償總人數計有83人，金額6,588萬4千元，其中欠款超過5年以上計53人，金額4,075萬1千元，逾5年以上未清償比率核已超過6成，更有8人所借之144萬元欠款已超過15年，核已逾民法規定之請求權時效。為確保債權，外交部除應積極催收請求權時效尚未消滅之債權外，更應檢討現行追償機制之妥適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第66案與第67案所針對的預算科目相同，本席等所提第67案原要求凍結200萬，俟外交部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現在本席同意將凍結金額降到100萬，提書面報告即可。","報告委員會，第6目「國際關懷與救助」分支計畫02「旅外國人急難救助」編列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協助經費592萬8,000元，凍結100萬，俟外交部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進行第7目。","第7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514,788千元","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二案。請宣讀。","68、","外交部該部104年度之「營建工程」計畫編列「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4億6,501萬1千元，該計畫共需總經費4億7,501萬1千元，執行期間為103年度至104年度，103年度已編列1,000萬元。鑒於以往駐外館舍購（建）置案多難按期程順利推動，外交部應加速推動駐外機構館舍購置計畫，並衡酌政府資源及評估財源籌措方式，審慎檢討規劃購置駐外館產契機及相關推動模式，以有效提升我國駐外機構館舍自有率及減輕租金負擔，爰此凍結預算數5,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如何強化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進度之管控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69、","外交部104年度於「交通及運輸設備」計畫項下編列4,702萬1千元，主要用於汰換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輛及公務車38輛與機車1輛之經費。依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有關公務車輛之汰換規定：駐外機構用車為滿10年或行駛里程逾12萬5,000公里。然104年度駐約旦代表處擬汰換吉普車與駐瓜地馬拉大使館擬汰換之休旅車（詳附表）使用年限未滿10年，行駛里程亦未逾12萬5,000公里，與前項規定並不相符，爰此予以凍結2,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針對本席等所提第69案，司長有向本席說明，因此對於「交通及運輸設備」計畫項下編列4,702萬1,000元，本席同意預算照列。","針對第68案部分，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購置駐外機構館舍進度說明報告二點，第一，駐外館舍購置受駐在國房地產的各種因素影響，有時候難以掌控，但是我要在此特別向委員會報告，從92年開始，經行政院核准購置的計畫並經大院委員會通過的預算，到目前為止，外交部皆百分之百完成購置，解省租金支出；第二，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住處目前已經積極接洽有數件合適標的物，但因為預算還沒有通過，所以我們希望他們暫緩，等大院通過預算後，我們會請駐處依採購法相關規定儘速辦理。以上說明。","主席：處長，這4.6億是一次給付嗎？簽約就要給付嗎？","李處長芳成：基本上都是一次付款，買房子"],["主席：預算中有1,000萬是規劃研究費用嘛！去年度……","李處長芳成：對，去年度行政院計畫還沒有核准……","主席：今年度計畫要買，你們簽約後就要……","李處長芳成：明年一次付款，房地產交易都是一次付清的。"],["主席：所以價錢已經確定了？"],["李處長芳成：這是駐處推估標的物也報院核准的經費。","主席：因為目前匯率走弱，相關房地產也走弱，你們編列的預算金額會不會高了點？"],["李處長芳成：現在確實歐洲地區買房子的最佳時間點。"],["主席：對嘛！但你們這筆預算編列是前年的事情……"],["李處長芳成：去年。"],["主席：今年應該更便宜啊！","李處長芳成：我們希望預算不要刪減，因為這是覈實報院的計畫……","主席：我沒有要刪減，只是凍結1,000萬，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凍結是嗎？","主席：對，凍結1,000萬。","報告委員會，針對「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原列數4億6,501萬1,000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繼續進行第8目。","第8目　第一預備金90,000千元","主席：針對本目，有委員提案一案。請宣讀。","70、","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本部預算」，第8目「第一預備金」編列9,000萬元，建請做決議如下：鑒於外交部102年與103年上半年均未動支「第一預備金」，為避免虛增歲出，104年「第一預備金」宜減列500萬元。"],["提案人：林郁方　　簡東明　　詹凱臣　　"],["連署人：楊應雄　　","請詹委員凱臣發言。","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已經有一段時間都沒有動用第一預備金了，現在又繼續編列第一預備金，這是例行性的編列嗎？不然也應該編列得少一點啊！"],["主席：請外交部主計處張處長說明。","張處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一預備金，依照預算法規定是以經常支出的1%範圍內編列，以前是編列2億，後來因為經費緊絀，已經逐年降低到今年只編列9,000萬。102年編列的1億7,500萬之所以沒有動支，是因為這筆費用原本要留給泰國購置房地產之用，當初泰國房舍報價二億多，後來漲價到四億多，購屋經費不足，我們希望行政院通過本部所提變更計畫後能動支預備金去購買泰國房舍，但是因為報核定計畫的修正計畫時間太晚，所以行政院並沒有同意我們動支第一預備金1億7,500萬，因此102年的第一預備金就沒有動支，但是103年的9,000萬到目前為止已經動支4,500萬，我們又報了一個4,500萬，所以今年的第一預備金會全部動支完畢，不會再有剩下。","因為外交工作需要彈性，例如購置外館，當地物價經常會波動，如果沒有第一預備金支援，很可能本來2年能買到的房舍要變成3年、4年、5年，永遠趕不上變化，所以第一預備金是預算法給各單位預算的彈性的必要編列，本部明年度在這部分編列9,000萬，請委員多多支持，事實上我們的經費已經非常少了。","主席：詹委員，這是要保持彈性，就照列好了。"],["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同意。","主席：報告委員會，第8目「第一預備金」原編列9,000萬，預算照列。","繼續處理決議部分。進行第71案。","71、決議","洽簽FTA或ECA為政府施政重點，然與我國洽簽FTA者皆非主要貿易國家，外交部作為對外推動主責單位對提昇我國貿易條件，增進商品在主要市場競爭力責無旁貸。建請外交部宜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擬定策略加速洽簽FTA及加入如UNFCCC、ICAO等國際組織。"],["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簡東明"],["連署人：陳鎮湘　　馬文君","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1案有無異議？","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同意這個提案，但希望能加上幾個字，因為這不光與經濟部有關，我們建議修正為「建請外交部宜與經濟部及相關部會研議規劃」，因為UNFCCC、ICAO並不是只與經濟部相關。","主席：請問各位，對外交部所提修正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72案。","72、決議","有鑑於馬政府力促通過與中國洽簽ECFA下的服務貿易與貨品貿易協議之作為而觀，執政當局不斷地以需先簽訂此兩協議後，台灣始有機會開始TPP或RCEP之談判。此舉顯已本末倒置，政府不僅未將盤點國內各產業是否達到TPP所要求的自由化程度、敏感產業對於自由化的衝擊是否已做好準備與轉型等相關配套措施置於首要之務，卻將應放置於最末端之駐外使節遊說工作擺在首位，甚而在今（2014）年2月中旬召回我17國駐外代表回國接受為期4天的「魔鬼特訓─我國加入TPP及RCEP策略規劃研習會」，如此亂無章法、毫無步驟之方式，全然無法展現台灣謀求國際生存之道的決心。爰要求外交部應展現「務實的想法」與「具體的決心」，並與經濟部於一個月內提出具體加入時程並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避免我國於全球經濟面臨邊緣化之危機。"],["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2案有無異議？","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原則同意，不過文字中的「加入時程」，因為這是連RECP與TPP締約國事先也拿不準……"],["主席：外交部建議怎麼修正？"],["賴司長建中：外交部建議倒數第二行修正為「一個月內提出具體策略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主席：請問各位，對外交部所提修正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73案。","73、主決議","有鑒於外交部在洽簽FTA上，除在經貿專業議題外，已擔任「促進者」之重要角色，但由於所簽署FTA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且目前所採取「堆積木」進行方式，對提昇我國貿易條件及增進我國商品在主要市場競爭力助益有限，爰特要求外交部應儘速於一個月內與經濟部進行研議，對建立洽簽FTA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擬定策略，以加速洽簽FTA拓展我國貿易。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74案。","74、","有鑑於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據傳美國表示「No pork，No talk（沒有美豬沒有談判）」，雖然加入TPP是我國經貿希望，但若是需要開放美豬進口，外交部應謹慎考慮，以免影響我國豬農生計。"],["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4案有無異議？","請外交部北美司謝司長說明。","謝司長武樵：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建議在「外交部應謹慎考慮」修正為「外交部及相關部會應謹慎考慮」，因為這還涉及其他部會。","主席：請問各位，對外交部所提修正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75案。","75、","外交部以前年度施政執行重點指出，自馬總統於2008年就任後，歐盟及歐洲議會已23度發布友好聲明，支持我國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及「臺歐盟洽簽經濟合作協議」。馬總統也多次於公開場合表示希望能與歐盟儘速簽署經濟合作協定及雙邊投資協定，然至今仍未見進展。外交部應針對「推動歐盟洽簽經濟合作協議」策略與時程，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以釋眾疑。"],["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5案有無異議？","請外交部條法司申司長說明。"],["申司長佩璜：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建議第二行「23度」改為「25度」、第四行「然至今仍未見進展」刪除、倒數第二行「外交部」改為「外交部及經濟部等相關部會」。","主席：請問各位，對外交部所提修正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76案。","76、","一、南海為我固有疆域，外交部應加強我國對南海、尤其南沙群島主權法理維權，積極主動爭取國際話語權。","二、菲律賓將南海U形線及南沙島礁爭端，訴諸聯合國海洋法庭仲裁；雖然其主要對象為中國大陸，但我國亦應趁機對菲律賓表達抗議，另應持續就南海及南沙群島主權屬我，不斷向國際發聲，以凸顯我國之嚴正立場並端正國際視聽。"],["段落：國際間亦有少數國家及部分學者，要求我國放棄或解釋11段線(或9段線)；我國外交部宜加強國際話語權力度，並強化文宣適時向國際說明，以彰顯我南海及南沙群島主權。"],["三、國際間亦有少數國家及部分學者，要求我國放棄或解釋11段線（或9段線）；我國外交部宜加強國際話語權力度，並強化文宣適時向國際說明，以彰顯我南海及南沙群島主權。"],["段落：請外交部就「如何強化我國南海、南沙群島之主權聲索與法理維權」，向本委員會研提專案報告，以利監督與考管成效。"],["四、請外交部就「如何強化我國南海、南沙群島之主權聲索與法理維權」，向本委員會研提專案報告，以利監督與考管成效。"],["提案人：陳鎮湘"],["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77案。","77、主決議","有鑒於目前外交政策係為「外交休兵」，6年多來美國從未公開發言批評。請外交部檢討目前設置在紐約「聯合國工作小組」之必要性，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有關第77案，本席提出修正，因為聯工小組在紐約的辦事處已經有了，所以本案修正為「請外交部檢討強化目前設置在紐約『聯合國工作小組』之工作職能及工作績效」，這樣外交部有沒有意見？","請外交部國組司周司長說明。"],["周司長台竹：主席、各位委員。同意。"],["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外交部現在的政策是外交休兵了嗎？","周司長台竹：不是，因為委員已經提出修正文字，實際上我剛才本來要提出說明，但是因為委員直接修正為「請外交部檢討……」"],["主席：好啦！我來調整。"],["周司長台竹：前面那二句話可以劃掉。","主席：司長，過去6年來，美國有沒有在聯合國公開為我們仗義執言過？","周司長台竹：美國在不同國際場合，都經常會發言支持我們中華民國。","主席：本席是希望美國能在聯合國為我們仗義執言，所以提案前言修正為「有鑑於過去6年多來美國從未在聯合國公開發言支持我國各項提案」。","周司長台竹：主席，實際上美國是在各種公開的國際場合最支持我們中華民國的，因為剛才委員有提出文字修正，我覺得委員提出的文字修正滿好的，我們也建議這項主決議就直接修正為「請外交部檢討目前設置在紐約『聯合國工作小組』之工作職能及工作績效，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主席：OK，就是把前言那二句話刪掉。"],["周司長台竹：是。","主席：第77案修正為「……請外交部檢討目前設置在紐約『聯合國工作小組』之工作職能及工作績效，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78案。","78、決議","有鑑於國家安全局於今(2014)年3月曾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業務報告時指出，中國積極與我邦交國發展實質關係，已澈底掐住台灣咽喉，讓我國與邦交國關係趨於「空洞化」。林永樂部長亦坦言，「這是一項警訊」，中國政治、經濟崛起後，邦交國與中國加強經貿往來是事實，並強調我國與22個邦交國關係穩定，合作計畫都持續推動，目前並無「空洞化」，對於國安局提出警告，外交部會持續注意。截至目前為止，面對我與友邦外交關係脆弱化之情形，外交部並無提出相關具體策略與精進作為。爰要求外交部於一個月內提出「邦交國維繫之具體策略」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79案。","79、","為表達台灣人民齊心想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的強烈意願，台灣聯合國協進會昨赴外交部遞交四十四位在野黨立委的連署書；外交部長林永樂出面收下連署書。呼籲外交部應與公民團體要一同努力推動台灣入聯，彰顯我國主權與國際地位。"],["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80案。","80、主決議","有鑒於甘比亞(以下簡稱甘國)於102年11月14日下午宣布與我國終止外交關係，我國政府爰於同年11月18日宣布與甘比亞斷交，並撤離大使館、技術團人員及停止一切雙邊合作計畫；然，國合會對甘比亞貸款尚有7,029萬7千元，為避免重蹈巴拉圭東方公司積欠本息由外交部代償 ，形同全民買單，國合會應儘速於一個月內妥善處理對甘比亞各類貸款債權之確保，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送本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主席：請問各位，對第80案有無異議？請國合會施秘書長說明。","施秘書長文斌：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國合會對於甘比亞的貸款，因為非屬機密性質，所以建議第80案與第81案併案處理，有關第80案主決議內容，因為債權確保措施是在雙方簽約就安排好，因此國合會建議倒數第三行「國合會應儘速於一個月內提交對甘比亞各類貸款債權之確保措施，並將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主席：請問各位，對外交部所提修正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第81案也是要求外交部於一個月內提出「對甘比亞各類貸款債權之確保相關報告」，蕭委員、陳委員，是不是就與第80案併案？好，第80案與第81案併案。","進行第82案。","82、主決議","我國援助友邦吉里巴斯一百七十萬澳幣（約四千五百萬元台幣），供該島國購買平底運輸船，連接其離島與本島交通；然而最終該筆經費沒有被匯到造船公司，而是被轉到某海外帳戶，吉里巴斯商務部長指出，那筆錢已經「被偷了」。由於我國近年曾爆發多起援外經費、款項流向不明的案例，甚至友邦元首被調查、通緝或起訴，近日薩爾瓦多前總統佛洛瑞斯，就因涉嫌侵吞台灣一千五百萬美元捐款，在失蹤多時後，出面向法院自首；此外，尼加拉瓜、瓜地馬拉等國也有類似案件發生。為免援外經費一再被浪費，外交部對外國之捐款不應一次到位，並應適時就執行狀況再決定是否持續給予捐款，分期執行每項援外計畫。"],["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問各位，對第8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報告委員會，剛才第81案還是應該要另外處理，畢竟委員有提出提案，我們還是要尊重委員的提案，就不要併案處理了。"],["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應該要列入紀錄啊！"],["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他們已經同意併案了。"],["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他們反正也是要交報告嘛！就把二個案都列入紀錄。","主席：針對蕭委員美琴等所提第81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賴司長建中：我們整個會給報告。"],["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我的第81案要列入紀錄。","主席：好，第81案照案通過。","現在進行第83案。","83、","台灣援助南太平洋島國吉里巴斯一七○萬元澳幣，建造平底船，爆出該筆款項「被詐騙」情事，外交部以及在地的大使館，應該要發揮監督的功能，不是「錢匯出去就算了」，且我國是造船王國，未來援外應考慮直接在台採購，除鞏固邦誼外，亦可提升我國產品能見度。"],["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常司長說明。","常司長以立：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部分，重點應該在於要優先採購國內的產品，在第87案這個決議也有類似的內容，所以我們建議將本案之「考慮直接在台採購」修正為「考慮優先向國內廠商採購」。","主席：第83案照外交部建議修正，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84案。","84、主決議","2010年我國曾捐贈友邦巴拿馬同型飛機，作為「救難專機」使用，但巴國總統馬丁內利卻將救難專機改成總統專機，增建大型餐桌、皮椅等豪華設備，還搭乘參加當時宏國總統羅柏的就職典禮。而近日外媒報導我國向宏都拉斯捐贈總統專機一架、直升機四架，總價值約為三千六百萬美元（約新台幣十一億元），但外交部強調該飛機是供救難用。為免巴拿馬專機被挪用之事也會發生在宏都拉斯，外交部應對邦交國的援外計畫，詳細調查評估，並長期追蹤管理，以免浪費我國外交資源。"],["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外交部拉美司謝副司長說明。","謝副司長妙宏：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遵照辦理，但是我們建議將本案修正為「2010年我國曾捐贈友邦巴拿馬同型飛機，作為『救難專機』使用。而近日外媒報導我國向宏都拉斯捐贈專機一架，但外交部強調該專機是供救難用。外交部應對邦交國的援外計畫，詳細調查評估，並長期追蹤管理，以免浪費我國外交資源。」","主席：第84案照外交部建議修正，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85案。","85、","有鑑於我國向宏都拉斯捐贈總統專機一架、直升機四架，總價值約為三千六百萬美元。但宏都拉斯自去年五月即未派新任大使赴台任職，此次並非擴大援贈，是否可用在救難用途之上，令人生疑。外交部應謹慎為之，並研擬相關方式使之用途正確，以免未來遭人詬病。"],["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主席：請外交部拉美司謝副司長說明。","謝副司長妙宏：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調整本案之文字，將「總統專機一架、」修正為「行政專機一架，」；刪除「直升機四架，總價值約為三千六百萬美元。」等文字；並將最後一行的「並研擬相關方式使之用途正確」修正為「並促請宏國政府妥善使用」。","主席：第85案照外交部建議修正，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86案。","86、","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104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本部預算」，第5目「國際合作」84億6,948萬2千元，建請做決議如下：(1)自104年起，外交部執行援外計畫時，凡涉及物品採購與建造，且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者，應會同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國內產製評估」；(2)經評估國內有能量製造者，應優先向國內廠商採購，若因特殊情況無法向國內廠商採購，外交部應於案件執行前，將理由以書面通知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林郁方　　簡東明　　詹凱臣"],["連署人：楊應雄"],["主席：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將第4行之「應會同經濟部工業局辦理『國內產製評估』」修正為「應參考經濟部工業局『國內產製評估』，因為我們都有按照國內採購優先的辦法，譬如說國合會到目前為止有七成，外交部本身有三成，所以我們一直都有在執行。"],["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金額1,000萬的限制有沒有跟你們外交部本身的作法相牴觸？","賴司長建中：是，這也是我們考量的因素之一，因為我國有簽署WTO政府採購協定，而且我們也必須考量時效和採購是否符合邦交國的需求。"],["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這個金額的限制有沒有違反內政部或行政院的規定？","賴司長建中：我不清楚，不過原則上我們都會儘量來配合。"],["主席：詹委員同意修正嗎？"],["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同意。","主席：第86案照外交部建議修正，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87案。","87、決議","針對外交部104年度歲出預算第8款第一項第5目「國際合作」84億6,948萬2千元，建請決議如下：凡外交部執行援外計畫時，涉及商品採購及勞動服務者，應優先向國內廠商採購，或提供國內相關廠商資料與受援國；另相關運輸業務也應優先委由向國內航空及海運業者洽詢承攬。"],["提案人：詹凱臣　　簡東明　　江啟臣"],["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主席：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同意辦理。"],["主席：第87案照案通過。","進行第88案。","88、主決議","有鑒於我國貿易主要競爭國─韓國已與東協、歐盟及美國簽署FTA；新加坡也已加入東協，並與美國、日本、韓國、歐盟等簽署FTA，對我國貿易競爭力甚為不利。我國目前已洽簽之FTA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且進程相當緩慢。建請外交部應重新檢討、調整策略，加速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FTA，爭取加入TPP及RCEP，以拓展我國貿易。"],["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將「調整策略」修正為「重新檢討策略」。","主席：第88案照外交部建議修正，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89案。","89、主決議","民國97年馬政府上任至今，推動參與聯合國和世衛預算經費逐年減少。UN加上WHO總經費，從民進黨執政時期的97年度2.47億元，到104年度相關經費只剩7,500萬元，6年前聲稱要「重返聯合國、WHO、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等4大國際組織均無任何具體進展。外交部應針對我國加入聯合國及WHO之規畫與策進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外交部國合會施秘書長說明。","施秘書長文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將本案第2行之「UN加上WHO總經費」修正為「我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經費」。其次，因為我們在2009年的時候就已經以觀察員的身分進入WHA，去年也有應邀參加ICAO大會，所以我們建議刪除第4行之「均無任何具體進展」等文字。","主席：可是你們的進度雖然不是絕對緩慢，卻是相對緩慢，進展不如預期，所以本席才會要求你們有要規劃與策進作為。"],["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本席建議修正為「之進度不如預期」。","主席：第89案之「UN加上WHO總經費」修正為「我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經費」；第4行之「均無任何具體進展」修正為「之進度不如預期」，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90案。","90、主決議","臺灣語文教育長期重歐輕亞，而亞洲中，又重日韓、輕東南亞，我駐外人員連當地語言都不通，上談判桌先輸一半。由於近年來東南亞地區的經貿整合均呈現快速發展之態勢，加上我國與東協國家如新加坡、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越南等，都具有貿易、投資、產業、文化、教育等各層面的密切合作關係，區域經濟已然成形，然我國懂東南亞語言之外交人員不多，為加強我國與東南亞各國經貿及文教關係能更為進步，並進行相關議題深入研析，研擬參與區域經貿整合各種策略或模式，外交部當務之急應建立培養我派駐東南亞地區之談判人才，以有效拓展外交關係。"],["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外交部人事處郭處長說明。"],["郭處長素卿：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同意。"],["主席：第90案照案通過。","進行第91案。","91、決議","一、外交部之國際會議與交流工作計畫，內容第一項即指出其主要工作之一為：「深化參與已加入國際組織，並爭取加入、參與國際組織或活動」。","二、我國外交空間雖受限制，但外交部應以積極主動態度持續拓展對外關係，並選擇優先順序力求突破，以強化國家安全與全民利益。年來我國在加入國際民航組織上獲得進展，外交部應循此案例拓展外交空間。","三、國際網路詐騙、護照偽造、金融犯罪、跨國洗錢、恐怖攻擊、販毒走私、非法槍械等案例層出不窮，皆涉國家安全與國人生命財產保護，而此些事務皆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有關。該組織又為全球僅次於聯合國之第二大國際組織，其重要性及對我國安之功能極為顯著。","四、請外交部將重返國際刑警組織，列為本預算工作計畫項下之優先項目，積極主動協助內政部警政署規劃執行「參加國際刑警組織」工作，並就執行成效定期向本會提報。"],["提案人：陳鎮湘"],["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主席：請外交部國合會施秘書長說明。"],["施秘書長文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同意。"],["主席：第91案照案通過。","進行第92案。","92、主決議","外交部104年度援外預算案編列於「國際會議及交流」工作計畫1億5,951萬9千元、「國際合作」工作計畫73億4,974萬9千元及「國際關懷與救助」工作計畫1億2,936萬7千元，共計76億3,863萬5千元；另機密預算編列5億0,075萬8千元；然，經查外交部年度預算書僅列各司執行之主要計畫項目，欠缺計畫總經費、分年編列經費及預期效益，亦無邦交國或非邦交國之援助數據，顯過於簡略，外交部應於105年度參酌前揭相關規定編列預算表達之，以利預算之審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主席：請外交部主計處張處長說明。","張處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援外預算的編列，如果我們把各項援外計畫的內容、期間、對象和金額等細節都列在預算書上面，我們的邦交國可能會互相比較，而且中國大陸可以得知我們所有援外計畫的處理模式，可能會擠壓到我們的外交空間。其次，我們邦交國的會計年度和我們國家的會計年度不見得一樣，我們很難在一年前就跟他們敲定所有計畫的期間和內容。再者，關於我們對邦交國所有計畫實施項目的細節，我們每年都會按照國合法第十五條規定提出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報告，於5月1日送到大院備查，因此建議維持原來的作法。"],["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撤案。"],["主席：第92案撤案。","進行第93案。","93、決議","有鑑於近來常發生國際間提到我國，在臺灣之後，加上中國一省之字眼，網路上尤其普遍，為維護我國主權及尊嚴，對此種矮化不當稱呼，實應主動抗議，並要求立即更正，然外交部並未說明對此類事件所訂定之相關處理機制，由其回復辦理情形觀之，大多交由駐外單位逕行處理，亦造成部分矮化或不當稱呼迄103年6月底仍未更正，爰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提出對此類事件研議相關處理作業準則及預防性措施之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維護國家尊嚴。"],["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唐山　　陳歐珀"],["主席：第93案照案通過。","進行第94案。","94、主決議","政府推動活路外交政策，期使外交工作回歸正常化及專業化，以軟實力推動文化交流，提升國家整體形象。但近來常發生國外不當稱呼或矮化我國之事件，如故宮人氣國寶翠玉白菜等180件神品至寶文物，赴東京進行文化外交，卻因日本矮化我國在各項文宣均未標上「國立」兩字，風光文化交流變調為複雜政治角力，據報導，外界質疑相關文宣品很早就在日本街頭宣傳，外交駐日代表處卻都未及時發現，實難卸責。此外，近來常發生國際間提到我國，在臺灣之後，加上中國一省之字眼，網路上尤其普遍，為維護我國主權及尊嚴，對此種矮化不當稱呼，實應主動抗議，並要求立即更正，然外交部並未說明對此類事件所訂定之相關處理機制，大多交由駐外單位逕行處理，亦造成部分矮化或不當稱呼至103年6月底仍未更正，外交部宜對此類事件研議相關處理作業準則及預防性措施，以維護國家尊嚴。"],["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林部長永樂：（在席位上）我們同意。"],["主席：第94案照案通過。","進行第95案。","95、主決議","有鑒於外交部於104年預算中編列將近1億元網際網路宣傳及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相關經費，然邇來常發生國外不當稱呼或矮化我國之事件，部分事件迄103年6月底仍未更正，外交部應儘速於二個月內對此類事件研議相關處理機制及預防性措施，並將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以維護國家尊嚴。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林部長永樂：（在席位上）我們同意。"],["主席：第95案照案通過。","進行第96案。","96、主決議","近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統計，伊波拉出血熱(Ebola Hemorrhagic Fever)疫情擴大，截至本年9月17日為止，獅子山計有1,735個病例，其中580人死亡，賴比瑞亞則有2,812個病例，其中1,491人死亡。由於本波西非伊波拉出血熱病毒感染致命率高達65%，為維護國人安全，避免國人於外國染病，或有外籍旅客將病毒帶入台灣，外交部應積極與國際防疫進行合作事宜與美國疾病防治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的「國際衛生條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IHR）等窗口保持聯繫，以加強防疫措施。"],["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施秘書長文斌：（在席位上）我們同意。"],["主席：第96案照案通過。","進行第97案。","97、主決議","有鑒於松鶴公司為外交部100%轉投資之公司，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所稱政府獨資經營之國營事業，惟該部歷年來並未依法將其營業預算案送本院審議，明顯剝奪本院預算審查權，未符法制，外交部應儘速於二週內補送松鶴公司之預算書至本委員會審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主席：請外交部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廖秘書長說明。","廖秘書長東周：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松鶴公司，民國92年行政院召集相關部會將它定位為公有財產而不是國營事業，就是公務用的財產，包括駐外買的宿舍、館舍都是公共用的財產，所以當年是定位為公務財產而非公營事業，依據國營事業管理法的規定，我們不可能幫它編列國營事業的預算。我們了解委員是基於關心而提出第97案、第98案和第99案，因為這畢竟是一筆相當大的財產，如果能夠變成國營事業好好去賺錢，應該會更好，但是它不是國營事業，它的收入也不是頗豐。"],["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公司是不是一個法人？"],["主席：請外交部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廖秘書長說明。","廖秘書長東周：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在美國檀香山根據美國的法律所成立的一家公司，所以並不是法人。","李委員桐豪：即使是S corporation也都是一個法人，它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公司，你們至少要向立法院說明清楚，它有沒有負責人？有沒有任何營業計畫？有沒有任何收入？要不要向美國報稅？"],["廖秘書長東周：有依據美國的稅法報稅。","李委員桐豪：那它就是一個法人，是一個事業體，怎麼可以就是照你們自己的解釋？這就像在2004年的時候有人說對高鐵出資不等於投資一樣，根本就是在胡扯。","廖秘書長東周：報告委員，92年行政院各部會將其定位為公用財產而不是公營事業。","主席：那是行政院的定位，但是立法院有預算的審查權，可以要求外交部就其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公司或法人向國會說明預算的狀況，在法律上有禁止這樣做嗎？如果法律上並沒有禁止，朝野都有針對松鶴公司的預算書提案，所以外交部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廖秘書長東周：當然要正視這個問題。"],["主席：但是你說因為行政院的定位所以不需要……","廖秘書長東周：這是依據國有財產管理法的規定，因為既然不是國營事業，就不可能編列國營事業預算，現在就是這樣的情況，我們當然也很願意負責向大院報告。","主席：因為朝野都有針對松鶴公司提案，所以今天一定要做出結論，看是不是要按照提案補送預算書到立法院來接受審查，最起碼要報告預算編列的情形，不一定要接受審查，但是要向我們報告預算編列的情形。"],["廖秘書長東周：我們願意向大院報告目前依法營運的預算情形。","主席：本席和李桐豪委員的意見就是不一定要審查這部分的預算，但是在法律上有沒有明文禁止就這個部分進行報告？","廖秘書長東周：第一，它不是國營事業，所以根據國營事業管理法，不會編列國營事業預算，但是可能有……","主席：我們要求對它的預算編列情形及營收狀況進行報告，這應該沒有問題吧！這是國家的機密嗎？","廖秘書長東周：關於目前的經營情形，稅後的收入大概是30萬美金……","主席：本席現在不是要問你這些，你們到底能不能來這邊報告預算編列的情形，在法律上有沒有禁止？"],["廖秘書長東周：我覺得可以向大院報告營運的……"],["主席：為什麼不能來報告預算編列的情形？"],["廖秘書長東周：因為沒有編列國營事業預算。","主席：一個公司沒有預算書嗎？竟然沒有預算編列的情形，那就比較奇怪了。","廖秘書長東周：我們有一位執行長在檀香山辦事處服務過，他曾經負責監督……","主席：一家這麼大的公司，而且是由我們政府出資，竟然沒有預算編列情形！我們很早就已經把這些決議送給你們外交部，你們應該要針對這些決議討論如何因應、如何向委員說明，都要有一些方案。","廖秘書長東周：我們的執行長在檀香山服務過，他有就近監督過，他說可以送預算書到大院並向委員報告。"],["主席：部長同意嗎？"],["林部長永樂：（在席位上）可以。"],["主席：所以你們可以將松鶴公司的預算書送到立法院讓委員參考？","廖秘書長東周：當然，謝謝。","主席：那就刪除「審查」二字，修正為「外交部應儘速於兩週內補送松鶴公司之預算書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如果各位委員有需要就可以向委員會索取或是提供給本委員會的委員。","廖秘書長東周：在時間上能不能寬限一點？不要限制在兩週內，我們一定會做。"],["主席：一個月可以嗎？","廖秘書長東周：好，謝謝。"],["主席：第97案修正為「外交部應儘速於1個月內補送松鶴公司之預算書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廖秘書長東周：第97案、第98案和第99案三個案子都一樣。"],["主席：那104年的預算也可以提供嗎？"],["廖秘書長東周：可以。"],["主席：第97案、第98案修正通過。","進行第99案。","99、","依外交部提供之資料顯示，松鶴公司為政府100%持股之公司，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條第1項第1款所稱政府獨資經營者，為國營事業，但外交部本年度未依預算法規定編列營業預算送立法院審查。該公司獲利豐碩，惟經費支用情形與租金收取合理性，完全由外交部自行決定，有無不當使用進而影響政府權益，因預算案並未依規定送本院審議，致使本院無法發揮應有之監督權，明顯剝奪本院預算審查權，未符法制。爰決議要求外交部應確實遵守依法行政原則，並嚴格依照預算法規定編列辦理。"],["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主席：提案委員不在，本案不予處理。","進行第100案。","100、決議","有鑑於外交部104年度之「營建工程」計畫編列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4億6,501萬1,000元，該計畫共需總經費4億7,501萬1,000元，執行期間為103年度至104年度，103年度已編列1,000萬元。鑒於以往駐外館舍購（建）置案多難按期程順利推動，爰要求外交部應強化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進度之管控，以避免錯失購置時機。"],["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01案。","101、決議","有鑑於外交部為解決駐外館舍龐大租金問題，2002年擬訂「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積極推動駐外單位館舍購建計畫。截至2014年4月底，我國駐外館處共115個，其中自有館舍與2013年4月底時相同，仍為15個，自有比率僅13.04%。又依該部最近1次（2013年10月）修正之「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所載，擬先購建名單計有駐芝加哥辦事處等12處，該部2013年度賡續編列「駐泰國代表處及駐芝加哥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預算2億5,077萬餘元，惟截至2013年度終了，僅駐芝加哥辦事處於2013年12月間完成買賣意向書之簽署，另駐泰國代表處則因駐在國2012年底房地產市場景氣丕變，難以依原核定計畫執行，需再另尋適合標的，嗣於2013年10月間提送修正計畫書，並於同年12月30日獲行政院核定，致2013年度編列之購置預算，實際僅動支8萬餘元，其餘2億5,068萬餘元，全數轉列應付保留數，保留比率高達99.96%，預算執行進度未臻理想。駐外館舍購建計畫整體進展遲滯，鑑於政府財源有限及該部每年支付駐外館處（含館長宿舍）租金均逾10億餘元，爰建請外交部於駐外館舍購建計畫執行上，宜審慎規劃掌握置產契機並於一個月提出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有效提升我國駐外機構館舍自有率並減輕租金負擔。"],["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唐山　　陳歐珀","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案子，我已經在先前報告過了，外館受駐在國很多因素的影響，有時候難以掌控，但是95年行政院核准的計畫，大院委員會通過的預算，到目前為止外交部都百分之百執行完畢。"],["主席：第101案就照案通過。","進行第102案。","102、決議","有鑑於104年度外交部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8款第1項第7目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中「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項下，編列汰換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輛及公務車38輛與機車1輛預算4,702萬1,000元。惟依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有關公務車輛之汰換規定：(1)駐外機構用車為滿10年；(2)行駛里程逾12萬5,000公里。但104年度駐約旦代表處擬汰換吉普車與駐瓜地馬拉大使館擬汰換之休旅車不僅使用年限未滿10年，行駛里程亦未逾12萬5,000公里，明顯與前揭規定不符。另，外交部104年度預算書之公務車輛明細表計列駐外車輛501輛之年度維護費計編列79萬8,350美元較103年度83萬681美元，減少3萬2,331美元，減幅4.05%。惟查有同一館處車輛近3年度預算編列維護費金額差異甚大，如駐泰國代表處100年3月同時購置3輛轎車，104年度編列養護費有1,500美元、500美元及1,000美元，編列標準不一；駐南非代表處有部分車輛之維護費2年度增幅達2倍多者；駐那霸辦事處車輛103年度維護費1,100美元，較102年度2,600美元減少1,500美元、駐巴布亞紐幾內亞代表處車輛103年度維護費1,000美元，較102年度2,600美元減少1,600美元；駐橫濱辦事處車輛103年度預算編列維護費3,000美元，較102年度520美元增加2,480美元，增幅達4倍多，駐大阪辦事處、駐科威特代表處亦有類似情形，顯示外交部各駐外機構有關公務車輛維護費之年度預算編列標準不一，且未比照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之車輛養護費編列標準，依其使用年限訂定不同年度之養護費。爰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針對「駐外單位預計汰換車輛情形」提出檢討報告，並提送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李處長芳成：（在席位上）同意。"],["主席：第102案照案通過。","進行第103案。","103、決議","外交部104年度預算書公務車輛明細表之駐外車輛共509輛，其中各類公務車488輛、機車13輛，104年度預計汰換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輛及公務車38輛與機車1輛。茲就外交部98年度至102年度各年度決算之書汽（機）車數量與年度預算書數量相比較，查有：(1)103年度預算案始編列駐外館處購置機車經費，而以前年度預算書之車輛財產明細表並未覈實列示機車，財產管理顯有疏漏。(2)外交部年度決算公用財產之汽（機）車交通運輸設備數量高於年度預算所列汽（機）車數量，有待釐清。外交部駐外機構車輛數之預、決算差異數大，為避免政府有限資源被無效率使用或產生浪費之虞，外交部應加強各駐外機關相關財產之管理；另部分駐外機構機車數量未於公務車輛明細表中覈實表達，應檢討改進，並就上述缺失於一個月內提送相關檢討報告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我可不可以就第103案和第104案一起報告？","主席：一個案、一個案來處理。第103案要如何處理？如果你同意，本案就照案通過。","李處長芳成：我說明報告一下，請委員諒解一下，根據國有財產法第十四條規定，國有財產在國境外者由外交部主管，其他機關不是編在外交部預算所購置的財產，決算時會併到外交部來，所以每年預算的決算數一定會高於決算數。","另外，關於駐外財產的管理，外交部這幾年非常認真和努力，在101年也設置新的財產管理系統，境外國有財產在今年6月份也報院核定公布實施。","關於機車沒有納編的部分，主要是因為外館還不是很熟悉，認為設備費就可以買機車，事實上我們也通令各館，因為機車屬於資本門的部分，將來一定要納入預算來執行，所以我們在102年也通令各館清查，所以外館機車的部分在103年預算已經顯現，全部外館公務機車總共有13部。"],["主席：你要如何處理？"],["李處長芳成：事實上目前部裡已經都改了。"],["主席：你的意思是希望撤案？"],["李處長芳成：事實上目前部裡已經改正了。","主席：一定還有一些缺失。明細表沒有表達的部分，就是外館不了解作業規則，所以還是有些檢討改進的空間，針對這些須檢討改進的部分在一個月內提報告，有那麼困難嗎？"],["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把「缺失」改成「資訊」。","主席：蕭委員，改成「上述資訊」好了。部長，可以嗎？"],["林部長永樂：（在席位上）好。"],["主席：本案按照蕭委員美琴建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04案。","104、主決議","有鑒於外交部104年度駐外機構車輛數之預、決算差異數過大，為避免政府有限資源被無效率使用或產生浪費之虞，外交部應加強各駐外機關相關財產之管理；並且部分駐外機構機車數量未於公務車輛明細表中覈實表達，外交部應儘速於1個月檢討改進並提出檢討報告送本委員會備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我們併第103案提檢討報告。","主席：併不併不是你們外交部可以自己的，也要問一下委員的意見。"],["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可以同一份報告分兩個案子嗎？","主席：你們要怎麼改還是要尊重每個委員的提案，雖然提案內容是類似的。"],["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還是要照委員提案分兩個案子來報告。","李處長芳成：是，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來辦理。"],["主席：第104案照案通過。","進行第105案。","105、主決議","經查，外交部103年辦理「青年大使赴海外交流計畫」，共邀請國內44所大專院校128位學生，參訪32個國家，有效拓展我國青年學子視野及宣介台灣國際地位。","鑑於原住民文化元素亦是台灣本土文化重要的一部份，爰提案要求外交部出面整合，提供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學原住民學生必要協助，以擴大向海外介紹台灣原住民文化、並定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簡東明　　江啟臣　　楊應雄　　李桐豪","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研設會介主任說明。","介主任文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非常感謝委員的提案，我們會遵照辦理，我們也尊重原住民委員會的職權，不過我們希望將「要求外交部出面整合提供」等文字改為「要求外交部與原住民委員會合作，協助大學原住民學生擴大向海外介紹台灣原住民」。"],["主席：提案委員是否接受外交部的建議？"],["簡委員東明：（在席位上）可以。"],["主席：本案按照外交部建議修正通過","介主任文汲：有關就青年大使交流計畫來外交委員會做專案報告的部分，辦理情形能否併入向立法院外交部及國防委員會……","主席：這個專案報告是針對青年赴海外介紹台灣原住民文化的事，是同一案。這部分還是要尊重委員提案，除非簡東明委員同意併到專案報告，才可以併入。","介主任文汲：委員是說提供一份書面報告，因為剛才有一個提案是希望外交部就青年大使的部分來做專案報告，所以我們建議將本案要求的報告一併放入辦理情形中來報告。","主席：不是，那個專案報告是處理你們的預算，而這個書面報告是要求你們定期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兩者不相衝突。我建議本案照你們建議的文字修正通過。"],["介主任文汲：是。謝謝。"],["主席：進行第106案。","106、主決議","鑒於民國99年6月制定「國際合作發展法」，明定我國與友邦、友好國家、政府間國際組織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所執行具有政府開發援助、人道援助或其他相關性質之合作發展計畫成果，均須由外交部擬具我國推動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報告，報請行政院轉送立法院備查。惟政府推動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資訊彙整作業仍欠完善，資訊尚欠完整及公開方式未臻便利，外交部應賡續加強宣導，確實整合相關部會資料，並提升資訊透明度。"],["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同意辦理，不過我要解釋，我們已經在做了，而且已經都做到了。謝謝。"],["主席：本案照案通過。","進行第107案。","107、決議","有鑑於國際合作法於99年6月15日公布施行，確立我援外計畫之相關規範。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各機關歲出二級用途別科目分析總表「對外之捐助」科目計10個主管機關編列82億8,433萬8千元，外交部104年度援外預算案編列於「國際會議及交流」工作計畫1億5,951萬9千元、「國際合作」工作計畫73億4,974萬9千元及「國際關懷與救助」工作計畫1億2,936萬7千元，共計76億3,863萬5千元；另機密預算編列5億0,075萬8千元。惟外交部年度預算書僅列各司執行之主要計畫項目，欠缺計畫總經費、分年編列經費及預期效益，亦無邦交國或非邦交國之援助數據，顯過於簡略，爰要求外交部應參酌國際合作法援助分類項目統計定義分類相關規定編列預算表達之，以利預算之審議。"],["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唐山　　陳歐珀","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是法律問題，法律有明文規定。"],["主席：請外交部主計處張處長說明。","張處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統計的國際合作法應該按照ODA的定義分類，事實上我們在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的報告是按照那個分類送給大院備查，在今年5月1日有送過來，但是我剛才有提過，我們預算的編列沒有辦法按照每一個計畫的期程、總經費、國家詳細去列，但是我們事後在年度結算以後會編國際發展事務報告，會按照國際合作援助法的分類標準去分類。"],["主席：第107案經提案委員同意撤案。","進行第108案。","108、","外交部歷年預算書所列「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中，部分關鍵績效指標之年度目標值不明，僅以文字說明欠缺數值，且部分施政計畫同一衡量績效指標值目標設定未審酌過往實績，或將其他部會之績效指標（如僑委會、客屬會、蒙藏委員會等單位）列於該部關鍵績效指標中，顯見外交部所訂立之年度關鍵目標值流於形式，影響外界對其施政績效報告客覯性，擬提案檢討改進。"],["提案人：詹凱臣　　簡東明　　江啟臣"],["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研設會介主任說明。","介主任文汲：主席、各位委員。今年度預算書所列的年度關鍵績效指標已經全數改為數值，在預算書第7頁裡委員可以清楚看到年度目標值已經全部改為數值。"],["詹委員凱臣：撤案。"],["主席：第108案撤案。","進行第109案。","109、主決議","中央政府組織改造後，新聞局併入外交部，由外交部職司國際傳播業務，然而長期宣傳成效不佳，在重大事件的國際宣傳及新聞處理上時常慢半拍，未在第一時間即時反應，維護我國國際形象，實有檢討之必要，爰要求外交部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提出國際文宣績效及運作利弊作為之檢討報告。"],["提案人：江啟臣　　詹啟臣　　馬文君","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國傳司彭司長說明。","彭司長滂沱：主席、各位委員。提案中對國傳司的指正，事實上和外交部國傳司工作同仁努力的成果有很大的出入，但是我們還是很樂意提供國際文宣的工作績效及工作情形相關報告。"],["主席：你同意嗎？"],["彭司長滂沱：同意。"],["主席：本案照案通過。","進行第110案。","110、決議","鑒於「打工度假」為近年國內年輕人出國工作之新趨勢，惟因國人在外語能力、人身保護及生活習性等因素之侷限，已出現諸多安全與急難救助問題，致使駐外館處發生處理之實質困難。又目前國內各機關對於國人從事打工度假相關宣導作為過少且流於分散，對於打工度假相關風險與提醒仍有不足，亟待外交部整合相關部會資源，提供更完善的資訊及服務。爰決議要求外交部應盡速會同有關部會強化對於打工度假國人之聯繫網絡建置，掌握國人赴海外打工度假之趨勢分析、類型分析、風險評估、成效評估等，以作為就業、教育、文化交流等與外交政策結合之政策分析依據，俾國人在充足資訊下，獲得更確實的保障。"],["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公眾會高執行長說明。","高執行長安：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外交部今年已經邀集教育部、僑委會、勞動部等相關部會成立了跨部會協調會議，也在今年6月及9月分別舉行相關會議，整合相關資源，如何相關資訊，使度假打工能夠更臻完備。","在今年的座談會部分，除了相關外館適時舉行座談會之外，外交部在嘉義、高雄也舉辦了相關的座談會，並運用網路直播，使更多年輕人能得到這方面的資訊。就提案內容，有一個部分要請委員裁示，就是這個計畫全名是度假打工計畫，是以度假為主題，希望加強青年的競爭力，所以我們建議提案中「打工度假」等字能修正為「度假打工計畫」，以符合原來的名稱。"],["主席：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我覺得打工度假是一個描述，是一種工作型態，青年是去打工，沒有打工就沒有辦法度假，不是去度假，而是為了打工才去，所以我們還是尊重委員的提案。有些類型分析、趨勢分析、風險評估還是要麻煩外交部會同有關單位來研擬。","第110案照案通過。","進行第111案。","111、","有鑑於我國援助友邦之教育教學金，以提供來台或跨國教育獎學金為主。然我國友邦國內教育資源普遍貧乏，外交部應研擬規劃提供友邦大學二階段獎學金（兩年在當地，兩年在台灣），協助其提升國內教育，使優秀清寒學生能獲更好教育，亦能提升我國於在地形象。"],["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研設會介主任說明。","介主任文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初步研議後發現本案涉及我國和友邦兩國學歷的認證、學分的認抵，以及友邦的教育制度，是一個多層面的問題。我們建議先讓我們跟教育部就本案進行研商，畢竟剛剛提到的諸多問題主管機關是教育部。我們建議在本提案中「外交部應」後加上「與教育部研商」，並在「兩年在當地、兩年在台灣」後加上「的可行性」。"],["主席：提案委員是否同意？","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如果加上「可行性」，離落實太遠。我建議在「兩年在當地」前面加上「例如」，這只是一個例子來說明兩階段的概念，並不是一定要兩年在當地、兩年在台灣，畢竟每個地方的學制不一樣。","主席：本案照李委員桐豪的意見，不要加「可行性」，加上「例如」，修正通過。","進行第112案。","112、","有關駐外人員房屋補助費支給規定：「應根據各地區房屋租金變動情形，依駐外人員調整待遇案檢討調整，或視實際情形於必要時專案檢討調整」。然外交部將各駐外點規劃為A、B、C、D四區，以目前各駐外國整體經濟而言，駐外人員所受領之房屋補助費時有捉襟見肘之感，爰提案外交部應逐區檢討，不應以齊頭式平等劃分4區，應視各駐地國通膨率適當給予專案補助。"],["提案人：詹凱臣　　簡東明　　江啟臣"],["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詹委員凱臣發言。","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外交部對於駐外人員分成A、B、C、D 4個等級，在補貼房租時就是某一級全部都一樣，可是每一級分派在不同國家，每個國家的生活水準都不一樣，所以外交部在這方面用齊頭式平等，我認為應該考慮通貨膨脹率，雖然要去考量每個國家的通貨膨脹很困難，但是這樣做比較公平。"],["主席：請外交部人事處郭處長說明。","郭處長素卿：主席、各位委員。房租補助費我們確實是依據各國租賃市場及當地租金行情和租屋地段來考量，並不是A區就全部用同一個比例，而是以各駐在國的情形個別去檢討。外交部在明年上半年會針對這部分通盤檢討。我們建議本案「應視各駐地通膨率適當給予專案補助」改為「應視各駐地國房屋租金狀況適當給予補助」。","主席：經提案委員同意，本案按照外交部建議文字修正通過。","進行第113案。","113、","各駐外館處現行「館長統一指揮權」，建請外交部：若因個人適應不良、個性嚴重缺失導致嚴重外交禮節、談吐失誤、語言表達能力不足、作業上連續出錯、與僑民關係不良、對館內館員施加壓力及濫觴等有損國體事端、行為異常之館長，為避免國家積極培養之外交人才流逝，外交部應嚴格檢討人事狀況，落實外交人員稽核淘汰機制，以導正駐外館處之人員紀律。"],["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簡東明"],["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詹委員凱臣發言。","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經常到各地考察，也經常到外交部各地館處，我聽到很多聲音。館員考核是由館長統一的，請問，館長的考核由誰來負責？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在東南亞有一個名稱為兩個字的國家，我國在當地的外館館長是不適任的，非洲也有一個名稱為兩個字的國家，我國在當地的外館館長也是不適任的，他們不適任是我個人認為，但是也有僑胞跟我反映，所以我提出這個提案。我不願講出他們的名字，是因為我不要冤枉好人，所以我希望外交部澈底地查一下。謝謝。"],["主席：請外交部人事處郭處長說明。","郭處長素卿：主席、各位委員。外館館長的考核是由第一司與主管次長做初評，最後會陳給副司長，平時如果我們有發現個別館處相關館長有不適任情形，都會隨時陳報部長。至於落實駐外人員淘汰機制，外交部一定會落實辦理，這裡我建議酌做文字修正，第六行文字「施加壓力及濫觴」，其中「及濫觴」3個字刪除，因為這個情形不是很清楚。","主席：提案上的文字寫「若因」，是假設有這些狀況，不一定有這個狀況，提案人是出於善意。","郭處長素卿：好。另外第七行文字「為避免國家積極培養之外交人才流逝」，這一句話可不可以刪除？"],["主席：這是好意啦！"],["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及濫觴」三個字去掉。","主席：除「及濫觴」三個字刪除外，其餘內容照案通過。","進行第114案。","114、","有鑑於曾任英國運輸部副部長及衛生部副部長的英國下議院議員博恩司（Simon Burns）等一行，目前正率團訪問台灣。此次訪團成員均為首次訪台，除晉見馬英九總統等例行拜會行程外，特別的是，為「了解台灣政經發展」，訪團指定拜訪台北市主要市長參選人的競選總部。告誡外交部應公平安排，不應只見國民黨之候選人，在野無黨籍也應公平安排。"],["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歐洲司易副司長說明。","易副司長志成：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案子，外交部安排英國訪問團除了拜會國民黨籍的候選人之外，當天下午也安排拜會無黨籍候選人，符合決議文所要求的，在野無黨籍也應公平安排，所以建議免予列入決議。"],["主席：你們已經很公平安排？"],["易副司長志成：有。","主席：不能只安排2個執政黨、1個在野黨參選人的競選總部，一定要公平。","易副司長志成：沒有，我們秉持行政中立的原則。"],["主席：第114案撤案。"],["易副司長志成：謝謝！"],["主席：進行第115案。","115、","有鑑於台灣餿水油事件讓台灣製的國際形象蒙塵，台商在海外市場已受衝擊，外交部應儘速研擬並進行相關形象補救措施。力挽我國產品形象。"],["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能不能在第二行文字「外交部應盡速……」修正為「外交部應與相關部會盡速研擬……」，其他文字不變。"],["主席：第115案修正通過。","進行第116案。","116、主決議","鑑於混充油風波不斷延燒，國人食品健康需要更嚴謹的把關，據傳：頂新公司從2012年起便從自越南大幸福公司購進逾3,216公噸椰子油、牛油，再變更名義，摻製成各款食用豬油，並銷售給國內16個縣市多家廠商，但越南政府遲遲不肯提供「食用證明」，已造成國人恐慌。","因此，爰提案要求外交部、衛生福利部等相關單位建立更嚴格的油品進口機制，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簡東明　　江啟臣　　楊應雄　　李桐豪","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國經司賴司長說明。"],["賴司長建中：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同意辦理。"],["主席：第116案通過。","進行第117案。","117、","經查我國曾提出邀請教宗訪台，但教廷以時間問題婉拒，此一理由太過消極，梵諦岡為我國目前在歐洲唯一邦交國，為鞏固邦誼，外交部應積極處理該事，不應推託。"],["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李桐豪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歐洲司易副司長說明。","易副司長志成：主席、各位委員。我建議第一行後面的文字「此一理由太過消極」，修正為「殊為可惜」；第二行後面的文字「外交部應積極處理該事，不應推託。」修正為「請外交部積極與天主教會臺灣地區主教團研商適當時機，同時邀請教宗優先考量，於下一次亞洲之行時順訪我國」。"],["主席：增加那麼多文字？","易副司長志成：報告主席，那是有實務上的需要。"],["主席：第117案修正通過。","進行第118案。","118、","一、外交部在我國與菲律賓因廣大興漁事衝突期間，舉凡與菲方協商談判、國際記者會召開說明、事件危機應變處理等，皆有精進空間。廣大興事件發生迄今，兩國之間亦尚未就漁事協議、海域劃界等問題，進行具體協商或獲有積極成果。","二、外交部在越南排華事件期間，相關危機應處亦多有檢討改進之處。越南對於台商之損失，亦乏正面積極處理之誠意與具體合理之作為。","三、請外交部積極協商處理上述與菲律賓及越南相關事件，另為精進外交部應變能力，以確保國家及國人利益；請該部向本會研提「強化外交事務危機應處機能之具體作為」專題報告，以利監督與考管成效。"],["提案人：陳鎮湘"],["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亞太司常司長說明。","常司長以立：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分為兩部分，菲律賓與越南的部分都有一些進展，我們建議把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主席：經提案委員陳委員鎮湘同意，把專題報告改為書面報告，第118案修正通過。","進行第119案。","119、主決議","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分支計畫「製作國情資料」編列1億零47萬元，較103年度8,617萬7千元增加1,429萬3千元，此費用之增列係為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影片經費，請外交部就該項計畫辦理內容及預期效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0案。","120、主決議","公務人員住宿本於法無據，且房租津貼扣繳及管理費標舉，均悖離一般市場行情，並與宿舍面積及價值無關，顯不符宿舍使用之對價。形同變相津貼。外交部龍江路首長官舍65坪，仁愛路副首長舍51坪，位於北市「仁愛雙星」億萬豪宅、松江路首長官舍58坪、羅斯福路副首長官舍70坪，全部免收費；外交部官舍皆位處台北市精華區之黃金地段，完全是「黃金屋價，垃圾租金」、實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由於公務人員職務宿舍均為運用政府預算興建或租用，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外交部應參酌宿舍座落區位、面積及市場行情，訂定合宜之宿舍使用之收費傺準，以充實國庫收入。"],["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首長宿舍的使用，行政院各部會有沒有一個通案之收費標準？如果有，我們就按照通案的收費標準，目前是不是免收費？","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同仁的宿舍從100年9月就開始收費，最新的進展是目前財政部已經參酌座落的區位面積與市場行情，研擬訂定新的收費標準，而且在這個月2號邀集各部會代表開會研商，將來的結果會送到立法院備查。外交部會遵照行政院核定的新規定，收取管理費來繳庫。"],["主席：第120案撤案。","進行第121案。","121、主決議","依據「駐外機構財務收支權責劃分及經常經費支用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經常性經費逾期2個月以上經催報仍未報送者，除將停撥下1個月之辦公經費外，並列入駐外機構及相關人員之績效考核。經查，逾期結報之駐外館處有逾期2個月以上者，且經催報後仍未報送，然外交部亦未落實停撥次月辦公經費之規定，致相關規定形同具文，爰建請外交部督促駐外館處依限結報，對於違規情形嚴重者亦應確實執行處罰規定，以導正駐外館處之行政紀律。"],["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主計處張處長說明。","張處長玉燕：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提案原則上我們同意，但是我們請求在文字上做修正，事實上，經常費逾期2個月以上經催報仍未報送者，在102年我們有停撥3個館的經常費，我們是有照做。所以這個提案第三行起文字「經查，逾期結報之駐外館處……，爰」建議刪除。"],["主席：第121案修正通過。"],["張處長玉燕：謝謝！"],["主席：進行第122案。","122、主決議","外交部公文歸檔作業長期未予落實，至今仍有200萬餘件公文未辦理歸檔，復已歸檔文書未依規定定期檢討銷毀，有鑒於外交部人員輪調頻繁且業務多涉及國家外交機敏事項，應儘速落實相關文書管理規定，健全檔案管理機制。"],["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資電處李處長說明。","李處長自正：主席、各位委員。提案內容我們是同意，但是第二段文字「復已歸檔文書未依規定定期檢討銷毀」，這一段文字可不可以刪除？因為我們是有定期檢討，並且有解降密，只是因為外交部的公文涉及機密的比較多。","主席：第122案照外交部所提修正意見，除將第二行「復已歸檔文書未依規定定期檢討銷毀」一句刪除之外，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23案。","123、主決議","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5目「國際合作」分支計畫「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項下，編列「臺灣獎學金」及「臺灣獎助金」3億8,364萬5千元。民國99至102年度外交部授予獎（助）學金者總計1,485人次、經費規模15億3,649萬餘元，其中邦交國受獎學生於民國99及100年度尚有3百餘人次，後續年度則均減少為2百餘人次，民國101年度受獎人數降幅最大，達35.62。102年度我國22個邦交國中，計有9國曾反映希增加受獎名額，提出比率40.91。由於臺灣獎學金計畫已有效協助邦交國培育人才，增進雙邊交流與邦誼，惟近年受獎人數略有下降，外交部應衡酌邦交國需求，妥適調整相關預算，以為因應。"],["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4案。","124、主決議","有鑒於政府開發援助（ODA）為世界各國外交中重要的政策性工具，主要係透過雙邊合作計畫及藉由對國際組織機構之協助，提供友邦各項基礎及民生建設，維繫邦交及拓展關係，並善盡國際責任。我國近10年從事援外（ODA）預算規模約為140-170億元，佔國民總所得毛額（GNI）之比例約為0.09%至0.13%，遠低於OECD『發展援助委員會』（DAC）會員國家的平均標準0.28%，更與聯合國要求0.7%的高標，相去甚遠。故建請外交部應善盡國際責任、加強拓展非邦交國之關係，藉以提升我國ODA之比例，以符合OECD之標準。"],["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5案。","125、決議","有鑑於日前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陸生納保之修法條文進行激烈討論，不僅各方看法不一，亦連動到外籍生及僑生納保自付比例之問題。外交部主管我對外人士重點單位，不應置身事外，亦應針對此議題之外籍生部份積極研析報告，並參與相關行政單位之討論。爰要求外交部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外籍生納入健保自付比例之評估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研設會介主任說明。","介主任文汲：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外籍生在台待遇及權益的問題，係由教育部為主管單位，至於外籍生健保的權益及支付方式，則是由衛福部為主管單位，基此，我們建議本案倒數第三行「爰要求外交部」等文字之後再增加「教育部、衛福部及僑委會」等文字。另外，在報告之前我們必須從各方面蒐集很多資料，所以預期這個案子比較複雜，因此建議在時間上可否給我們3個月的時間？","主席：本案就照外交部所提修正意見，除將倒數第三行「爰要求外交部應於一個月以內」修正為「爰要求外交部、教育部、衛福部及僑委會應於三個月以內」等文字之外，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26案。","126、","外交部推動文化交流活動，選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至國外巡演及推展海外文化交流等各項軟性文宣活動。查文化部所屬臺灣國樂團為國家專業樂團，長年擔任國家文化傳承及發展工作，建請外交部應與文化部合作，協助國家專業樂團於東南亞地區的演出機會，以強化我國與東南亞各國的文化交流工作。"],["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外交部國傳司彭司長說明。","彭司長滂沱：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目前外交部國傳司及公眾會都已經在進行這樣的文化交流工作，日後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意見跟文化部多加合作。","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6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報告委員會，今天下午從2時30分開始我們所安排的是秘密會議的議程，上午會議審到現在為止還剩下領事事務局的9案，以及外交學院2案，總共11案，大概不需要再花太多的時間，所以建議上午會議延長至整個預算審完之後再接續機密預算的審查。","現在繼續處理第2項領事事務局的提案部分。關於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2億6,651萬3千元，有委員提案9案，現在進行第1案。","1、","有鑑於我國駐外館處多座落於市中心，停車極為不便，而僑民們多散居各地，有的更是地處偏遠，若要前往住處洽公，不僅要特別請假前往申辦，還要解決交通問題。為方便散居世界各地僑民，請領務局通盤檢討增加周末一個半天，或一天的辦公時間，以方便僑民前往辦理領務，爰提案凍結領事事務局所列第1目「一般行政」2億6,651萬3千元，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作專題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簡東明　　李桐豪　　"],["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各駐外館處每逢週末都會安排做一些行動領務的服務，從世界各國所推動的情況看來，我們做的已經算是非常先進，當然要所有外館都做這樣的業務，其實也要看各地方僑民的多寡，因為有些地方的僑民實在非常少，比較沒有這方面的需要，所以未來這還需要人事處做通盤研究；至於預算的部分，因為一般行政的經費係包括領事事務局本身之人事維持費與行政工作基本維持費，跟駐外單位利用週末做行動領務的工作並不相關，所以可否請委員同意這項經費免予被凍結？"],["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接到很多僑民及國內民眾的陳情，可以說類似的問題已經發生很久，請問局長，你剛才提到的「行動領務」其模式為何？"],["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之前我是駐洛杉磯辦事處，對「行動領務」的工作，我可以舉個實例來說明，除了處本部於每個月的第一與第三週會做領務的服務之外，第二與第三週的週末，我們就會到洛杉磯郡的僑教中心做「行動領務」的工作，主要是對當地僑民提供領務的服務。","馬委員文君：如果要大家在上班時間之外再利用額外的時間來為僑民提供服務，我也認為不太合理，但在美國這種幅員廣大的國家，我們的外館通常是設在都會的精華地點，所以住在比較遠一點的僑民在領務的辦理上就會覺得非常不方便，本席認為，國內戶政業務中有一項工作做得很好，就是預約制的推行，當僑民有辦理領務方面的需求，鑑於路程往返會耗費很多時間，所以本席希望領務局能開放僑民以預約的方式，請外館領務單位提供他們某些特別項目的服務，不知局長是否認為可行？","龔局長中誠：目前每個國家在國外所設的使館或領館，幾乎都是在交通比較方便的都會地區……","馬委員文君：因為當前外交的工作正處於困境，所以我們更應該做好領務的服務工作，以拉攏僑心，如果你們能開放僑民預約，他們就可以充分掌握你們到僑社做行動領務的時間，而且當僑民對你們安排週末的時間可能有配合上的困難時，預約的方式就顯得方便許多。","龔局長中誠：任何好的建議我們都很樂意去做，包括局本部在辦護照也建立了網路系統，在國外領務方面我們也都強調要為僑民服務、要方便僑民，如果僑民有特殊情況，或是在配合我們所安排的時間上有困難，只要他們先打個電話，我相信外館負責領務的人員一定會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服務。","馬委員文君：局長在這裡講「我相信外館領務人員一定會去做」，我覺得還是過於籠統，你應該講：希望未來政策能朝此方向，如果這是你們的政策，外館領務人員就應該也必須一體遵行；事實上，如果採預約制，你們可以就僑民提出的理由，判斷是否充分或是不需要勞師動眾幫他做特別的服務，這樣做你們會增加什麼困難嗎？","龔局長中誠：我想應該沒有什麼困難，我們都會尊重外館的判斷與決定。","主席：本案提案人要求凍結5,000萬，請問提案人……","馬委員文君：如果領事事務局可以在此承諾未來會適時提供僑民領務的服務，我就同意撤案。"],["龔局長中誠：我們很樂意提供這些服務。"],["主席：第1案撤案。","處理第2案。","2、","第8款第2項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266,513千元，爰提案凍結50,000千元。","說明：鑑於外交部規定國人和外籍人士結婚程序過於嚴格，尤其和東南亞國家配偶結婚更為苛刻，除要求本國人必須先行前往當地，取得結婚登記、出生證明、單身證明等文件以外，還必須向外交部駐外館申請面談、審核，奔波勞累、屢受刁難，早已引起民怨。","因此，爰提案凍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是項預算5千萬元。"],["提案人：簡東明　　李桐豪　　馬文君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發言。","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2案與第1案的科目是一樣的，不過第2案的內容是針對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程序太過嚴苛，雖然主要是為了防範假結婚案件造成社會問題，但是為了防範這樣的問題卻反而造成真正與外籍新娘結婚的國人更多的問題，因而引發了許多的民怨，是否能請領事事務局針對這一點加以檢討？"],["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項提案的要求與後面的一項決議相同，希望領事事務局在一個月內，就本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的依親程序，向外委會這邊提出書面報告，因此我們是否能在那份報告裡一起處理？"],["簡委員東明：是外委會或是立法院？書面報告是對哪一個單位？","龔局長中誠：外委會，有一項決議。","簡委員東明：基於人道的立場，真的有需要才會結婚，但是依親過程過於嚴苛，在審查過程中常會被問到一些奇奇怪怪的問題。所以有許多申請案件都會到我們這裡來陳情，希望不要再對他們造成困擾，因此能否請領事事務局徹底的改進？","龔局長中誠：外館同仁就是要維護國家安全，但是假使有一些個案有一些狀況發生，我們都很樂意對每一個個案進行了解。誠如剛才我所說的，我們會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因為這筆預算與領務局本身運作的基本費用有關，是否能夠免予凍結？"],["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本席有意見。","主席：協商5分鐘，請領務局向馬委員及簡委員說明一下。繼續處理預算。","有關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1目的部分，大家對第2案已經達成共識，凍結3,00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處理第3案及第4案。","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分支計畫「人員維持」編列「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15萬元，由於領務局職員之職責本就當努力查獲偽變造證照，以免影響國安，若需再行發放獎金實屬不當，外交部未來應對各項獎金核發予以嚴加審查，爰此建議此預算全數減列。"],["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年編列「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經查：立法院多次決議，公務員僅能領1.5個月年終獎金與最高1個月的績效獎金，合計最多2.5個月，且行政部門不得再巧立名目編列其他獎金。且該類行政業務獎金支給多無法源，性質上應屬職責所在之一般基本事務，卻編列獎金發放之，且對於卓有績效之認定未有準據，恐過度寬鬆，該獎金發放已變成固定性給與。故建議「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編列15萬元，全數刪除。"],["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主席：局長，這部分是否就沒有必要，只有15萬？","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是對於外館第一線的鼓勵。頒發的對象是外館的雇員，並不是職員，這個做法是讓他們在外館受理當地人辦理證照時能更用心去查那些偽造證件。"],["主席：有幾個人領？"],["龔局長中誠：蠻多的。"],["主席：一個人可以領多少錢？","龔局長中誠：原本的設計是一個案100元美金，但是現在被查獲的案子太多了，所以真正能夠核發的大約是七、八十元美金，因為上限是固定的，只有15萬元。事實上，這個做法在東南亞地區相當具有效果，向委員據實報告。"],["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筆錢對總體預算而言固然是不多，但是本席認為這是一個工作倫理與原則的問題。也就是說，查驗不法或偽造的護照本來就是大家的職責、本來就是他們工作分內應該要做的事情，如果再加發獎金的話，不就是把他們分內該做的變成是額外多做的，所以才又加發獎金給他們。本席認為，這樣的作法對於職責的認定是有點奇怪！就像審查預算是我們外交委員會分內的職責，結果今天有坐在這裡的人，每個人再加發一筆獎金，這是很離譜的事情！本來就是他們職責分內該做的事情啊！如果我們自己加發獎金也是會被罵，因為這本來就是我們分內應該要做的事情！同樣的，這也是他們的工作、他們的job description，總不能自己把工作做好之後還可以多領一筆獎金，那麼平常抓不到案件時是否就不要領薪水？","龔局長中誠：委員講得也很有道理，不過我要提出一個數據，102年總共查獲218件，101年則是171件，因為目前許多東南亞國家的民眾對於到中華民國台灣來很感興趣。為了提振第一線當地雇員的士氣，這樣的做法會有額外更好的效果，而且這筆費用真的是不高，卻能有這個額外的好處，我認為應該要看的是它的效果。","主席：他的職責相當清楚，就是要查驗偽變造證照，誠如剛才蕭委員所言，既然我們這麼努力的審查預算，是否也應該發放審查預算獎金？像召委連便當都還沒吃，這麼努力的審查預算，難道可以自己編列獎金，沒有道理嘛！你們的職責就是要把工作做好！","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在東南亞地區外館第一線的櫃檯雇員待遇很低，所以我們希望能在工作上給他們一點點實質的鼓勵，再加上現在偽變造護照的情況相當普遍，而且外界最近也都還有一些批評。因此，我們希望能在工作上給基層工作人員一點點的鼓勵，其實一年也不過才15萬，如果將獎金取消的話，對他們的心理也是會造成打擊。事實上，這份工作有其延續性也有其價值，拜託委員支持。","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預算給你們過，但是要給我們名單。是不是有些特定的雇員特別會抓，或是大家分好每個人抓幾個案子，你們是自己去平均分攤，或是怎麼樣？至少要給我們一份名單，到底是發給幾個雇員？","主席：蕭委員，我們就先凍結，請他們提出書面報告，並附上名單，看看有沒有查獲達人抓得特別多。本來是要刪除，現在只是改成凍結，而且凍結15萬不會有影響，等你們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就解凍了。"],["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不要動不動就凍結。","主席：本席很少提出凍結，而且本席凍結的數目已經夠少了。","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你們凍結了多少，可以來算算看！","主席：都有點僵直性發炎了！本席認為，還是要提出書面報告，只要提出書面報告就解凍了。","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讓我們了解一下，到底是怎麼抓的？","林部長永樂：（在席位上）只有15萬，請委員就不要凍結了，我們一定會盡快提供書面資料。","主席：請外交部盡速提供相關資料，預算照列。","處理第5案。","5、","有鑑於我國各駐外使館收取簽證，認證，辦理護照等規費，均統一繳回外交部，過去曾發生規費沒有繳回國內，或短少的情況發生。爰提案凍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所列11億4,153萬5千元，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2013年所有駐外單位繳回規費之明細，及此筆收入列入何筆預算項下使用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簡東明　　江啟臣"],["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領務規費的收入每年都要全數繳入國庫，我相信過去幾年來一定都是完全繳庫，未曾發生過沒有繳回國內或短少的情況，請委員了解一下實情，並免予凍結或改提書面報告。","主席：第5案撤案，預算照列。","處理第6案。","6、","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預算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分支計畫編列「護照、簽證作業電腦化系統維護及各項資訊系統軟硬體維護等經費」2,816萬3千元，而該局網站建置有「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供國人出國觀光、遊學或洽商時登錄個人及旅外停留資料，以助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動態，並備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協尋請求時，能立即聯繫國人，通知應變或提供協助。惟自91年8月開辦迄103年6月底止計有9萬9,860人次登錄，95年度至99年度，各年度皆僅數千人上網登錄，迄100年度始逾萬餘人次登錄。為有效掌握旅外國人動態資料，俾利我駐外單位能及時協助，領務局應廣為宣導，爰此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如何有效增加國人使用該系統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本席認為還是要凍結300萬，但是專案報告可以改成書面報告。","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除了民眾的個人隱私權之外，憲法也保障人民有遷徙及行動的自由，因此在辦理出國登錄方面，有時候就會涉及到這種狀況。即使他們知道有這樣一個出國登錄的辦法，也還是不太樂意去做，這是需要長期的推動。我們建議真的是不需要凍結這樣的費用，因為還要更加努力去做一些宣導，讓大家知道這件事情在萬一發生狀況時對他們是有幫助的。就像政府以前推廣騎車要戴安全帽的政策，也是推動了二十多年才奏效。","主席：我們不是故意刪減才提出這個案子，凍結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希望你能提出有效的做法，提升登錄率對國人在國外旅遊是一件好事。"],["龔局長中誠：是。","主席：因為現在的登錄率過低，我們希望你能有更好的作為提升登錄率，除了凍結之外，本席已經不要求你提出專案報告，改提書面報告即可，而且書面報告是很容易寫的，你只要靜下心來好好寫，很快就可以寫出來了，再把報告送到委員會，我們就會准予通過。","龔局長中誠：我們現在是希望透過觀光局，針對辦理旅行業組團出國的部分可以與我們有協調合作之處，效果就會更加明顯。"],["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的第9案其實與邱委員所提的一樣，關於目前登錄率過低的原因，剛才局長提到是因為涉及到個人的隱私以及意願的問題。至於如何提高大家的意願，本席認為你們可能真的要想一下。其實，你們可以想想看，在每個人出國的過程中，有哪個環節一定要去做？一定要有機票、一定要去櫃台check in，對於這些環節你們要如何去利用，譬如藉由check in的航空公司櫃檯去提醒他，不見得是要強迫他，只是要提醒他有這一件事。本席認為，你們應該多方面去推廣，像你剛才說的請旅行社幫忙，這也是一個可行的方式，只是到目前為止你們都還沒有去做？","龔局長中誠：其實我們有許多的宣導都已經請航空公司幫忙，譬如出國時發現護照的效期不夠，無論是長榮或華航，我們都會請航空公司幫忙提醒。","江委員啟臣：但是實際上並沒有多大的效果，本席出國那麼多趟，從來也沒有櫃台人員提醒本席登錄出國時的緊急聯絡人是誰，沒有人提醒過本席，這樣豈不是枉費你設立這項制度的美意，乾脆不要設算了！本席也知道政府設立這項制度是起源自日本的311事件，當時死了很多人，所以外交部才會鼓勵國人出國時向外交部登錄緊急連絡人的名字，對嗎？","龔局長中誠：所謂的出國登錄，我們是希望國人在出國前能先上領務局的網站登錄自己出國的行程，萬一發生什麼狀況，可以處理。譬如前陣子有一位民眾到巴基斯坦登山時不幸罹難，像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就可以盡快去處理，如果當地有駐館或鄰近有兼管的轄區，可以事先通知他們有這樣的國人或團體會經過他們的轄區，這樣比較容易追蹤到有需要外館協助的國人。","江委員啟臣：實際上，大部分出國後會找不到人或無法聯絡都不是跟團的人，因為跟團的人都會有旅行社掌握，因此你們應該想看看有哪些地方是漏洞，並且想辦法把那些漏洞補起來，這才是我們提案的目的。"],["龔局長中誠：是。","主席：本席的提案與江委員提案的預算科目不一樣，本席是在01計畫科目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刪除，江委員的提案是針對04項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但是我們的目的都一樣，希望能夠提升動態資料庫登錄的比例。江委員，關於這個部分是否就將我們2個案子合併，看是由你那邊刪、凍，或是由本席這邊刪、凍？"],["江委員啟臣：（在席位上）提書面報告。","主席：你的提案是凍結500萬，而本席的提案是凍結300萬，我們就取小一點的數目，凍結30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第6案與第9案合併處理，所以江委員的第9案就撤掉，併到本席的第6案，改成我們兩人的共同提案。","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管理項下護照、簽證作業電腦化系統維護及各項資訊系統軟硬體維護等經費2,816萬3,000元，凍結300萬元，俟向本委員會提出如何有效增加國人使用該系統之書面報告，始得動支。","處理第7案及第8案。","7、","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預算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分支計畫「印刷及製作護照」項下編列「印製晶片護照費」9億2,846萬4千元，惟近日媒體報導「我國遺失、遭竊護照5年近26萬本」，遺失情況似有增加之勢。由於我國護照具有世界一百多國免簽證之便利性，為杜絕有心人士違法冒用遺失之護照，或成為恐怖份子犯案工具，爰此凍結3,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8、","依「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39條規定，補發的護照效期為3年，此規定原是希望民眾可妥善保管護照，避免遭不法人士利用，然而，我國護照遺失比例並未因此降低，且現推行使用的晶片護照除植入晶片儲存持照人基本資料及臉部特徵外，亦增加多項新式安全防偽設計，大幅提昇我國護照防偽變造功能，如此之規定已成為對人民的變相懲罰，領務局應予檢討；爰針對8款2項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原列9億8,057萬7,000元，擬凍結1億5,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馬文君","主席：第7案、第8案內容一樣，本席提案凍結3,000萬，江啟臣委員提案凍結1億5,000萬。","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自從民國97年12月29日發行新的晶片護照以來，安全性非常高，防偽也很強，這邊提到我國護照遺失比例沒有降低，這是不正確的，因為從97年的2.76%降到去年的1.51%左右，今年1至9月還降到1.4%多，事實上是在降低，這個資訊還是要讓各位委員知道一下。另外，過去5年，即使要算累計遺失量，也是十三萬多本，不是26萬。","主席：去年度已經有針對這筆預算提凍結，大概1個月前才解凍，也作過專案報告，本委員會才准予解凍。因為我們還是持續希望領事事務局有更好的作為，持續降低護照失竊的比例，本席與江啟臣委員的提案就是要鼓勵有更多好的作為和積極的措施，江委員是否同意本案就改書面報告？","請江委員啟臣發言。","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提案的目的，一方面是希望失竊率能夠持續降低，一方面是補發護照的效期，現在是3年，對不對？"],["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對，現在有一個新的護照條例修正草案，計畫把效期拉長為5年，針對第一次遺失的。","江委員啟臣：這就是我要提出來的，原本我們規定補發護照效期3年是希望能夠降低失竊率，以此作為警惕。儘管如此，我們護照失竊的比例似乎和補發照的年限沒有辦法成比例關係，所以我們現在失竊其實還是滿多的，因為現在我們的護照好用。","龔局長中誠：事實上，失竊比例是在降低。"],["江委員啟臣：一年大概失竊多少？","龔局長中誠：二萬多一點，與其他先進國家都差不多。"],["江委員啟臣：二萬多本其實很多。","龔局長中誠：因為我們護照發行量事實上都有增加，今年可能會達到190萬本。"],["江委員啟臣：現在新發的護照效期還是10年嗎？"],["龔局長中誠：對。","江委員啟臣：只有針對補發的部分，你說效期會從3年改為5年？","龔局長中誠：對，現在案子在大院。","江委員啟臣：我想防偽的裝置可能還是比較關鍵，因為現在有些民眾真的不是故意遺失，甚至遺失之後向你們申報，結果又找到了，結果效期還是只能3年而已。","龔局長中誠：包括委員們、民意代表有反映，所以我們才作這樣一個修正，把3年改為5年。","江委員啟臣：的確有很多民眾反映這造成他們一些不便，我提案的目的就是希望你們好好檢討這一點。"],["龔局長中誠：我們也希望院裡面能夠早一點通過。","主席：江委員，我們兩個提案是否折衷一下，因為專案剛報告完，我們就改為書面報告，但是一定要適度凍結，就凍結1,000萬，提書面報告。","針對第7案、第8案，有關領事事務管理項下「02印刷及製作護照」印製晶片護照費用9億2,846萬4千元，凍結1,000萬元，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始得動支。","報告委員會，有關領事事務局預算提案已經處理完畢，繼續處理決議部分。","處理第10案。","10、決議","104年度「國際關懷與救助」計畫編列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協助經費592萬8千元。依照外交部已訂定「外交部辦理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借款追償作業程序」，然而截至103年8月底累計未清償總人數計有83人，金額6萬5,884美元，為確保債權，建請外交部積極催收請求權時效尚未消滅之債權，並檢討現行追償機制之妥適性，以確保有效收回債權。"],["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簡東明"],["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同意辦理。"],["主席：第10案照案通過。","處理第11案。","11、決議","有鑑於外交部104年度「國際關懷與救助」計畫編列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協助經費592萬8,000元。係協助旅外考察、研習、推廣商務、求學、旅遊及出海捕魚之國人遭遇海難、搶劫、綁架、車禍、疾病、亡故、拘禁、逮捕、船難、當地動盪及安全等急難事件之墊款，或必要之協助及慰問等所需。惟經查：依外交部提供資料，截至103年8月底累計未清償總人數計有83人，金額6,588萬4000元，其中欠款超過5年以上計53人，金額4,075萬1,000元，逾5年以上未清償比率核已超過6成，更有8人所借之144萬元欠款已超過15年，核已逾民法規定之請求權時效，為確保債權，爰要求外交部應積極催收請求權時效尚未消滅之債權。"],["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歐珀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借款的單位應該是美元，所以建議第5行修正為：「……累計未清償總人數計有83人，金額6萬5,884美元，其中欠款超過5年以上計53人，金額4萬751美元，逾5年以上未清償比率核已超過6成，更有8人所借之1,440美元欠款已超過15年……」，除以上文字修正，我們都遵照決議辦理。"],["主席：第11案照外交部意見修正通過。","處理第12案。","12、決議","有鑑於外交部為明確規範駐外館處提供旅外國人遭遇緊急困難之協助範圍，於1995年間訂定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復為加強保僑護僑工作，維護國人旅外安全，2009年於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成立「緊急聯絡中心」，增設簡明易記之國內免付費「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並自2011年3月起以簡訊傳送緊急聯絡服務專線號碼予出國國人，駐外館處亦設置急難救助電話，協助及服務旅外國人；又領事事務局2002年建置「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並於98年間增設「旅行團動態登錄網頁」，以供國人或旅行團登錄出國相關資訊，俾利各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出國動態，倘登錄者遇有急難事件或緊急狀況時，即可隨時應變提供協助。而據領事事務局統計，近4年度（2010至2013年度）緊急聯絡中心協助處理案件3千餘件；駐外館處協助處理案件1萬8千餘件；旅外國人及旅行團於該局網頁登錄者分別為6萬7千餘人次及2千餘團次，協助及服務旅外國人處理急難事件或緊急狀況之聯絡機制，已發揮功能。惟經查：(1)依該部2010及2011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提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尚未清償借款之統計資料，截至2011年4月22日及2011年底，分別計有65筆及84筆款項尚未清償，經追蹤覆核結果，截至102年底，尚有78筆款項未獲清償，倘以2013年12月31日之匯率估算，合計約6萬2千餘美元，查積欠筆數及累計金額，相較於2011年底之84筆、6萬7千餘美元均略有改善。惟經分析尚未清償款項於102年底之帳齡分布，逾6成係屬已逾期5年以上之欠款，又其中2筆欠款超過15年，核已逾民法規定之請求權時效。(2)「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及「旅行團動態登錄網頁」事項上，其旅外國人出國動態登錄情形雖已有增加，但旅行團團次資料，2013年度計登錄581團次，僅為2012年度753團次之7成餘，且近3年度（2011至2013年度）登錄團次均未達2010年度之875團次紀錄，爰建請外交部應加強宣導登錄，提升建置系統效益。"],["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同意辦理。"],["主席：第12案通過。","處理第13案。","13、決議","外交部編列104年度第6目「國際關懷與救助」項下「旅外國人急難救助」預算592萬8千元，提供國人遭遇安全緊急事件時墊款或其他必要之協助，自緊急救難規定實施以來，國人在海外若遭遇緊急事務，外交部會提供協助，包含協助翻譯、代墊國人單程回國機票，以及等待期間的食宿交通費，每人最高借款上限為500美元（約新臺幣1萬5,000元），依規定須在60天內還錢。然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統計，至103年3月為止，尚有83人尚未償還積欠外交部墊款累計約5萬4,000餘美元，護照申請系統雖會記錄欠款人之紀錄，需還款才可換發新護照等領務證件，仍嫌缺乏追討效率，要求主管機關採取積極欠款追討措施，對「惡意無故欠款至一定時間者」主動採取法律追討途徑，而非被動等待欠款人出現換發證件需求時才追討欠款。"],["提案人：江啟臣　　陳鎮湘　　詹凱臣"],["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同意辦理。"],["主席：第13案通過。","處理第14案。","14、主決議","有鑒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04年度「領事事務管理」計畫編列護照、簽證作業電腦化統維護及各項資訊系統軟硬體維護等經費2,816萬3千元、加強為民服政策、海外旅遊安全資訊宣導及發送國際漫遊警示簡訊等經費1,629萬6千元。經查，該局網站建置有「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供國人出國觀光、遊學或洽商時登錄個人及旅外停留資料，以助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動態，並備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協尋請求時，能立即聯繫國人，通知應變或提供協助，亦可儘速代為聯繫在臺家屬，惟登錄人次（團數）偏低，該系統之利用率有待加強。外交部領務局應儘速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並以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同意辦理。"],["主席：第14案通過。","處理第15案。","15、","有鑑於台灣護照可通行130國，英國網站評為全球第6名好用護照，而為了避免護照遭有心人士利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針對短期內遺失2次護照者列管，補發時不但要約談，並且補發護照效期由10年縮減為3年以下。除此之外，更應加強追蹤控管，以避免有心人利用，影響我國聲譽。"],["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同意辦理。"],["主席：第15案通過。","處理第16案。","16、主決議","鑑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擬嚴格管理護照遺失制度，未來除遺失護照2次以上申請補發者，除必須接受約談以外，並予以延長審核期間、縮短護照效期（護照短期內如半年遺失，即使是第1次遺失，再申請補發時效期自正常的10年大幅縮減至3年），如此嚴格，恐已有擾民之嫌。","為釐清詳細狀況，爰提案要求外交部先行停止新政策，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簡東明　　江啟臣　　楊應雄　　李桐豪"],["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同意辦理。"],["主席：第16案通過。","處理第17案。","17、","有鑑於今年新北市政府獲准試辦戶政事務所代辦護照業務，半年共累計2萬996件申請量，節省民眾大量時間與代辦費，頗受好評，並獲外交部同意新北市永續辦理，顯示該措施已試點成功，建請外交部主動推廣至全國各戶政事務所皆可辦理護照業務，以造福全國民眾。"],["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　　陳鎮湘"],["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倒數第3行以下文字可否修正為「……顯示該措施已試點成功，倘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有試辦意願，建請外交部協助配合辦理教育訓練等事項，以協助推廣該項便民措施，造福全國民眾。」","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你剛才講的是直轄市，非直轄市呢？","龔局長中誠：都有，直轄市、縣市地方政府都是。"],["主席：第17案照外交部意見修正通過。","處理第18案。","18、","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預算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分支計畫「加強領務服務工作」編列委託戶政事務所代辦業務經費34,980千元，較103年度增加1,107千元，本計畫係針對首次申辦護照之國人，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作業所衍生之經費，建請外交部就本計畫如何將申辦地點及各縣市政府配辦措施等項，讓申辦護照民眾感到更為便利之規劃方式，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可以在1個月內提出書面說明。"],["主席：第18案照外交部意見修正通過。","處理第19案。","19、","有鑑於埃及警方逮捕詐騙集團，其中40人來自台灣；除了向埃及聲明這40人的基本人權及台灣有管轄權。外交部應積極引渡台灣人回台受審，千萬不可再發生引渡至中國等情事發生。"],["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李桐豪　　邱志偉"],["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業務應該是在外交部，而不是領事事務局，我相信外交部很樂意辦理。","主席：這是屬於外交部的決議部分，移到外交部主決議，通過。","處理第20案。","20、","有鑑於越南高價觀光團來台消費，遭到外交部百般刁難，為了提升我國觀光經濟，駐外館處應配合政府觀光政策，應針對高價東南亞團研議簡易簽證規定及便捷配套措施。"],["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李桐豪　　邱志偉"],["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可否併前案的書面報告？"],["主席：哪個書面報告？"],["龔局長中誠：剛剛有提到有些外籍人士的面談相關事項。","主席：照案通過就好了，提案也沒有要求你報告。","龔局長中誠：是，遵照辦理。"],["主席：第20案通過。","處理第21案。","21、決議","鑑於監察院日前調查指出，外交部對緬甸籍人士來臺簽證採行較嚴謹審查機制，固然有國家安全上的專業考量，然而緬甸籍人士申請來臺簽證，確有耗時、費力、費錢情事；且申請者表示，受到駐泰國代表處不友善對待或歧視，實已涉及我國對於他國弱勢人權保障問題。緬甸雖未與我國有邦交關係，但增進與無邦交國的實質外交關係，向來是外交部的年度績效目標，爰決議要求外交部應盡速查明此事，若涉有不友善的對待或歧視，更應研謀對策改進，以彰顯我泱泱大國之氣度。"],["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龔局長說明。"],["龔局長中誠：主席、各位委員。同意辦理。"],["主席：第21案通過。","處理第22案。","22、主決議","鑑於新住民新娘在台灣越來越多，尤其在南部地區更為常見，但外交部規定國人迎娶外籍新娘面談、驗證程序十分嚴格。以迎娶菲律賓新娘為例，外交部規定與菲國人結婚，本國人必須先行赴菲，取得菲律賓結婚登記，還得先取得出生證明、單身證明等文件，然後始得向外館申請面談，不僅兩地奔波勞累，機票花費更為昂貴，早已引起民怨。","因此，爰提案要求外交部，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提案人：簡東明　　李桐豪　　楊應雄","主席：這在處理預算時已經處理，通過。","繼續處理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預算。","處理第1案。","1、","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4年度歲出第8款第3項「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預算」，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訓練」，編列2,226萬1千元，建請做決議如下：鑒於該學院對「援外合作計劃」所開訓練課程不僅在時數和受訓人數方面均嚴重偏低，也未針對「如何經由援外嘉惠國內廠商」開設相關課程，本目預算應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針對前述缺失提出改善計畫，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郁方　　簡東明　　詹凱臣"],["連署人：楊應雄"],["主席：請外交部外交學院徐副院長說明。","徐副院長勉生：主席、各位委員。外交學院今年已經安排所有新進同仁到國合會接受3天的援外計畫的訓練課程，而且今年在外派人員部分也施予同樣的訓練。由於外交學院的預算非常有限，而且比上一年度減少，都是必要支出項目，能否免予凍結，將來我們會遵照委員提示，增加人數與時數。"],["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同意。"],["主席：同意免予凍結？"],["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免予凍結。"],["主席：免予凍結通過。","處理第2案。","2、決議","有鑑於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04年度「外交領事人員訓練」計畫項下編列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訓練經費290萬元，係培訓預計錄取之30名外交領事人之專業實務訓練所需教授鐘點費、交通費及教材等相關費用。依外交部所訂「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錄取人員訓練計畫」外交領事人員類科訓練計6個月，包括語文訓練2個月、教育訓練2個月、實習訓練1.5個月及資質訓練0.5個月，該計畫第16點亦訂有訓練成績經核為不及格者，即廢止其受訓資格，但並未設定淘汰率。然由外交部所提供97年至102年培訓成果，淘汰人數為0人，通過比率為100%。與同期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較，如同為特種考試之地方特考97年至102年淘汰3人、司法人員淘汰4人、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淘汰2人、警察人員淘汰6人，外交領務人員淘汰人數為0人，明顯有異。按現行外交領事人考試雖分筆試及口試，然仍偏重筆試成績，筆試雖可篩選出具備專業知識之人才，惟其個性、人格特質是否適合從事外交工作，則有賴口試、心理或性向測驗或實務訓練進行篩選，然現行集體口試及外語個別口試可否有效篩選具外交特質人選仍存疑，而歷年來專業及實務訓練又未發揮淘汰機制，恐不利外交人員素質之提升。綜上，外交人員對外代表國家，外交人員素質攸關重大，亦鑑於近年來常發生外交人員行為影響我國際形象事件，為提升外交人員素質，爰要求外交部落實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淘汰機制，以篩選出具備專業知識且人格特質適合從事外交工作之人才，並於一個月內提送書面專案報告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主席：請外交部外交學院徐副院長說明。"],["徐副院長勉生：主席、各位委員。遵照辦理。"],["主席：第2案通過。","報告委員會，今日有關外交部主管公開預算部分皆已處理完畢，接下來處理秘密部分。","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改開秘密會議，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部分。處理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部分。","（以下密，略）","主席：外交部104年度所屬主管預算（包括公開部分及機密部分）已經審查完畢，送請院會審議。院會審議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審議時，由邱召集委員志偉補充說明。","謝謝外交部林永樂部長及相關司、處長今天列席外交委員會備詢。現在散會。","散會（16時12分）"]],"block_lines":[1,7,7,10,43,43,44,45,45,46,49,81,82,105,106,109,112,115,118,121,124,127,128,131,136,142,143,150,158,159,166,167,174,186,187,191,193,196,197,207,210,213,214,217,220,223,226,229,232,235,238,241,242,245,248,251,252,255,267,268,269,274,276,278,285,289,292,293,294,297,298,301,303,309,310,318,320,322,324,340,344,347,348,350,351,353,364,367,368,370,374,375,377,378,379,380,382,384,386,388,394,395,399,402,405,408,411,412,415,418,421,425,427,438,440,443,444,447,449,452,453,455,457,459,461,462,468,473,478,481,486,488,490,491,492,497,500,503,504,513,514,515,516,517,521,522,525,529,531,532,533,534,535,536,537,538,540,544,545,547,548,551,553,554,559,563,564,567,570,571,574,577,580,583,586,589,592,595,596,599,602,605,608,611,614,617,620,623,630,631,637,644,647,649,656,662,664,666,667,668,670,671,672,674,677,679,683,685,689,697,699,700,701,703,715,731,734,740,744,748,754,759,761,76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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