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s":[["委員會紀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9日（星期三）9時至18時18分","地　　點　紅樓301會議室","主　　席　楊委員應雄","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段落：報告事項"],["項目：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段落：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50分、下午1時11分至4時12分","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出席委員：楊應雄    林郁方    江啟臣    李桐豪    陳鎮湘    蕭美琴    邱志偉    陳唐山    簡東明    詹凱臣    蔡煌瑯    陳歐珀    馬文君","      （出席委員13人）","列席委員：楊麗環    廖正井    鄭天財    羅淑蕾    黃偉哲    盧嘉辰    孔文吉    黃昭順    陳碧涵    陳明文    吳育昇    盧秀燕    薛  凌    李貴敏    賴士葆    許添財    陳怡潔    林德福    周倪安    蔣乃辛    羅明才    葉津鈴    管碧玲    邱文彥    蘇清泉    賴振昌    王進士    高金素梅  潘維剛    王惠美    呂玉玲    徐欣瑩    王廷升    顏寬恒","      （列席委員34人）","主    席：邱召集委員志偉","專門委員：紀珠","主任秘書：鄭世榮","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報  告  事  項","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決定：確定。","討  論  事  項","（上午）","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部分","（下午）","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部分","決議：","壹、審查結果","甲、公開部分","歲入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71項  外交部","第1目  賠償收入181萬元，照列。","第72項  領事事務局","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第7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第3款  規費收入","第83項  外交部","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無列數。","第84項  領事事務局","第1目  行政規費收入34億5,950萬元，照列。","第2目  使用規費收入，無列數。","第85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無列數。","第4款  財產收入","第83項  外交部","第1目  財產孳息2,224萬3,000元，照列。","第2目  財產售價1,385萬3,000元，照列。","第3目  廢舊物資售價798萬1,000元，照列。","第84項  領事事務局","第1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第85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1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第7款  其他收入","第80項  外交部","第1目  雜項收入6億4,344萬2,000元，照列。","第81項  領事事務局","第1目  雜項收入644萬8,000元，照列。","第82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1目  雜項收入25萬2,000元，照列。","歲出部分：","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本款通過決議18項：","1.洽簽FTA或ECA為政府施政重點，然與我國洽簽FTA者皆非主要貿易國家，外交部作為對外推動主責單位對提昇我國貿易條件，增進商品在主要市場競爭力責無旁貸。建請外交部宜與經濟部及相關部會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擬定策略加速洽簽FTA及加入UNFCCC、ICAO等國際組織。","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簡東明","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2.有鑑於馬政府力促通過與中國洽簽ECFA下的服務貿易與貨品貿易協議，執政當局不斷地以需先簽訂此兩協議後，臺灣始有機會開始TPP或RCEP之談判。此舉顯已本末倒置，政府不僅未將盤點國內各產業是否達到TPP所要求的自由化程度、敏感產業對於自由化的衝擊是否已做好準備與轉型等相關配套措施置於首要之務，卻將應放置於最末端之駐外使節遊說工作擺在首位，甚而在今（103）年2月中旬召回我17國駐外代表回國接受為期4天的「魔鬼特訓─我國加入TPP及RCEP策略規劃研習會」，如此亂無章法、毫無步驟之方式，全然無法展現台灣謀求國際生存之道的決心。要求外交部應展現「務實的想法」與「具體的決心」，並與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策略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避免我國於全球經濟面臨邊緣化之危機。","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3.有鑑於在洽簽FTA上，除了經貿專業之議題外，外交部已擔任「促進者」之重要角色，但已簽署FTA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而目前所採取「堆積木」方式進行之部分，對提昇我國之貿易條件及增進商品在主要市場競爭力之助益有限，要求外交部應儘速於1個月內與經濟部進行研議，建立洽簽FTA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擬定策略，以加速洽簽FTA以拓展我國貿易。","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4.有鑑於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據傳美國表示「No pork,No talk（沒有美豬沒有談判）」，雖然加入TPP是我國經貿希望，但若是需要開放美豬進口，外交部及相關部會應謹慎考慮，以免影響我國豬農生計。","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5.外交部以前年度施政執行重點指出，自馬總統於97年就任後，歐盟及歐洲議會已25度發布友好聲明，支持我國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及「臺歐盟洽簽經濟合作協議」。馬總統也多次於公開場合表示希望能與歐盟儘速簽署經濟合作協定及雙邊投資協定，外交部及經濟部等相關部會應針對「推動歐盟洽簽經濟合作協議」策略與時程，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以釋眾疑。","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6.外交部之國際會議與交流工作計畫，內容第1項即指出其主要工作之一為：「深化參與已加入國際組織，並爭取加入、參與國際組織或活動」。我國外交空間雖受限制，但外交部應以積極主動態度持續拓展對外關係，並選擇優先順序力求突破，以強化國家安全與全民利益。年來我國在加入國際民航組織上獲得進展，外交部應循此案例拓展外交空間。國際網路詐騙、護照偽造、金融犯罪、跨國洗錢、恐怖攻擊、販毒走私、非法槍械等案例層出不窮，皆涉國家安全與國人生命財產保護，而此些事務皆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有關。該組織又為全球僅次於聯合國之第二大國際組織，其重要性及對我國安之功能極為顯著。請外交部將重返國際刑警組織，列為本預算工作計畫項下之優先項目，積極主動協助內政部警政署規劃執行「參加國際刑警組織」工作，並就執行成效定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報。","提案人：陳鎮湘","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7.有鑑於我國貿易主要競爭國─韓國已與東協、歐盟及美國簽署FTA；新加坡也已加入東協，並與美國、日本、韓國、歐盟等簽署FTA，對我國貿易競爭力甚為不利。我國目前已洽簽之FTA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且進程相當緩慢。建請外交部應重新檢討策略，加速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FTA，爭取加入TPP及RCEP，以拓展我國貿易。","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8.97年馬政府上任至今，推動參與聯合國和世界衛生組織預算經費逐年減少。我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之相關經費，從民進黨執政時期的97年度2億4,700萬元，到104年度相關經費只剩7,500萬元，6年前聲稱要「重返聯合國、WHO、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等4大國際組織之進度不如預期。外交部應針對我國加入聯合國及WHO之規劃與策進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9.臺灣語文教育長期重歐輕亞，而亞洲中，又重日韓、輕東南亞，我駐外人員連當地語言都不通，上談判桌先輸一半。由於近年來東南亞地區的經貿整合均呈現快速發展之態勢，加上我國與東協國家如新加坡、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越南等，都具有貿易、投資、產業、文化、教育等各層面的密切合作關係，區域經濟已然成形，然我國懂東南亞語言之外交人員不多，為加強我國與東南亞各國經貿及文教關係能更為進步，並進行相關議題深入研析，研擬參與區域經貿整合各種策略或模式，外交部當務之急應建立培養我派駐東南亞地區之談判人才，以有效拓展外交關係。","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10.近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統計，伊波拉出血熱（Ebola Hemorrhagic Fever）疫情擴大，截至本（103）年9月17日為止，獅子山計有1,735個病例，其中580人死亡，賴比瑞亞則有2,812個病例，其中1,491人死亡。由於本波西非伊波拉出血熱病毒感染致命率高達65%，為維護國人安全，避免國人於外國染病，或有外籍旅客將病毒帶入臺灣，外交部應積極與國際防疫進行合作事宜與美國疾病防治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的「國際衛生條例」（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IHR）等窗口保持聯繫，以加強防疫措施。","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11.經查外交部103年辦理「青年大使赴海外交流計畫」，共邀請國內44所大專院校、128位學生，參訪32個國家，有效拓展我國青年學子視野及宣介台灣國際地位。鑑於原住民文化元素亦是臺灣本土文化重要的一部分，要求外交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協助大學原住民學生擴大向海外介紹臺灣原住民文化，並定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簡東明    江啟臣    楊應雄    李桐豪","12.有鑑於我國援助友邦之教育獎學金，以提供來臺或跨國教育獎學金為主。然我國友邦國內教育資源普遍貧乏，外交部應與教育部研商，研擬規劃提供友邦大學二階段獎學金（例如兩年在當地，兩年在台灣），協助其提升國內教育，使優秀清寒學生能獲更好教育，亦能提升我國於在地形象。","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13.有鑑於台灣餿水油事件讓台灣製的國際形象蒙塵，臺商在海外市場已受衝擊，外交部應與相關部會儘速研擬並進行相關形象補救措施，力挽我國產品形象。","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14.鑑於混充油風波不斷延燒，國人食品健康需要更嚴謹的把關，據傳頂新公司從101年起便自越南大幸福公司購進逾3,216公噸椰子油、牛油，再變更名義，摻製成各款食用豬油，並銷售給國內16個縣市多家廠商，但越南政府遲遲不肯提供「食用證明」，已造成國人恐慌。要求外交部、衛生福利部等相關單位建立更嚴格的油品進口機制，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簡東明    江啟臣    楊應雄    李桐豪","15.有鑑於日前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陸生納保之修法條文進行激烈討論，不僅各方看法不一，亦連動到外籍生及僑生納保自付比例之問題。外交部為我主管涉外事務之重點單位，不應置身事外，亦應針對此議題之外籍生部分積極研析報告，並參與相關行政單位之討論。要求外交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僑務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外籍生納入健保自付比例之評估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邱志偉","16.外交部推動文化交流活動，選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至國外巡演及推展海外文化交流等各項軟性文宣活動。查文化部所屬臺灣國樂團為國家專業樂團，長年擔任國家文化傳承及發展工作，建請外交部應與文化部合作，協助國家專業樂團於東南亞地區的演出機會，以強化我國與東南亞各國的文化交流工作。","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17.鑑於99年6月制定「國際合作發展法」，明定我國與友邦、友好國家、政府間國際組織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所執行具有政府開發援助、人道援助或其他相關性質之合作發展計畫成果，均須由外交部擬具我國推動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報告，報請行政院轉送立法院備查。惟政府推動國際合作發展事務資訊彙整作業仍欠完善，資訊尚欠完整及公開方式未臻便利，外交部應賡續加強宣導，確實整合相關部會資料，並提升資訊透明度。","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18.鑑於「打工度假」為近年國內年輕人出國工作之新趨勢，惟因國人在外語能力、人身保護及生活習性等因素之侷限，已出現諸多安全與急難救助問題，致使駐外館處發生處理之實質困難。又目前國內各機關對於國人從事打工度假相關宣導作為過少且流於分散，對於打工度假相關風險與提醒仍有不足，亟待外交部整合相關部會資源，提供更完善的資訊及服務。爰要求外交部應儘速會同有關部會強化對於打工度假國人之聯繫網絡建置，掌握國人赴海外打工度假之趨勢分析、類型分析、風險評估、成效評估等，以作為就業、教育、文化交流等與外交政策結合之政策分析依據，俾國人在充足資訊下，獲得更確實的保障。","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第1項  外交部（不含第9目「外交支出機密預算」）原列222億2,040萬2,000元，減列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10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就當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進行深度研究等委辦經費」50萬元及「外交領事人員進修」中「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赴國際組織見習及接受語文訓練」5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10萬元（含「業務費」中「駐外單位辦理國際文宣活動費用」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及「設備及投資」100萬元）、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中北美司辦理「學術交流活動」200萬元，共計減列41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2億1,630萬2,000元。","本項有委員提修正案7案，保留，送院會處理：","1.有鑒於行政院從61年起每年都會發布「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其目的是為安定軍公教人員生活，特發給年終工作獎金或慰問金。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的權利賦予是退休身分，其領取的退休金是依相關公務人員退休法、公教人員保險法而有的權利賦予，目前軍公教人員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已達八、九成，甚至百分百，足以因應退休後基本生活所需。退休人員既已回歸一般國民身分，就不應該由政府繼續以稅收支付其衍生自工作獎金的年終慰問金，且相關支出至今仍於法無據。現今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爰針對104年度外交部主管及其所屬單位預算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有關「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所編列之376萬2,000元，予以全數刪除。","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2.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項下，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473萬元。外交部長期鉅額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然而該組織在推展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上，成效極其有限，亞盟實已淪為少數人士養老、家庭旅遊花費之黑機關，外交部對給予該組織之鉅額補助經費的成效監督機制卻形同虛設，爰予相關補助經費473萬元，全數刪除，以節省公帑。","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3.有鑑於亞洲太平洋民主聯盟秘書處，其主要精神為推廣自由民主之價值。但在香港佔中時，亞洲太平洋民主聯盟秘書處並未有相關參與聲援活動，且多年來，並無實際作為，已淪為肥貓單位，為撙節國家支出，故將外交部「國防會議及交流」項下補助預算473萬元，全數刪除。","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陳唐山","4.外交部長期鉅額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該組織在推展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上，卻成效極其有限，亞盟實已淪為少數人士養老、家庭旅遊花費之黑機關。顯見此一補助預算背後問題重重，外交部對給予該組織之鉅額補助經費的成效監督機制卻形同虛設，故建議相關補助經費473萬元，應予全數刪除，以節省公帑。","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5.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項下，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2,667萬7,000元。外交部長期鉅額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然而世盟在推展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上，成效極其有限，每年僅只舉辦年度「自由日慶祝大會」，其理事長卻每月領取部長級待遇18萬元高薪，還配有座車和司機，其近幾年的運作經費，全部來自政府捐贈，並無其他收入，其功能完全與臺灣民主基金會重疊，嚴重扭曲國家資源分配，實違背政府補助NGO經費之政策原意及目的。爰此相關補助經費2,667萬7,000元，予以全數刪除，以節省公帑。","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6.外交部長期鉅額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經查世盟財源自籌能力不足，營運高度仰賴政府財源挹注，且人事費用長年偏高，導致營運成本沉重，財務結構難以改善，徒增政府財政負擔，其近幾年的運作經費，全部來自政府捐贈，並無其他收入，其功能完全與臺灣民主基金會重疊，嚴重扭曲國家資源分配，實違背政府補助NGO經費之政策原意及目的，故相關補助經費2,667萬7,000元，予以全數刪除，以節省公帑。","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7.有鑑於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其主要精神為推廣自由民主之價值。但在香港佔中時，世界自由聯盟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並未有相關參與聲援活動，且更於今（103）年至中南美洲參與會議時全程搭乘商務艙，奢侈浪費，多年來並無實際作為，已淪為肥貓單位，為撙節國家支出，故將其預算全數刪除。","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陳唐山","本項通過決議53項：","1.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之「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5,014萬1,000元，較103年度預算3,255萬8,000元增加1,758萬3,000元。經查外交部自102年度起編列該資訊安全專案經費3,275萬4,000元，此後預算逐年增加。預算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設定之條件或期限，分期繼續支用者為繼續經費；同法第39條：「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立法院審查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六)：「要求中央政府各行政機關，自97年度起，應依預算法第39條之規定辦理，未依規定辦理者應予補正。」而102年度至104年度預算書，各項計畫之內容未明確揭露，各年度之分配額亦未加以說明，顯然違反預算法及立法院決議，爰此凍結十分之一，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2.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編列「政府網際服務網GSN機箱月租費、網際網路宣傳及網站維護、國內外各項資訊及週邊設備、資料庫與系統維護等」經費4,716萬5,000元，較103年度預算3,696萬3,000元增加1,020萬2,000元，惟外交部未就該項預算增編內容、該計畫自推動以來之效益及未來規劃情形加以說明，爰此凍結五分之一，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3.針對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經費」618萬1,000元，由於今（103）年6月故宮人氣國寶翠玉白菜等180件神品至寶文物，赴東京進行文化外交，卻因日本矮化我國在各項文宣均未標上「國立」兩字。據報導，外界質疑相關文宣品很早就在日本街頭宣傳，外交部駐日代表處卻未及時發現，實難卸責。為強化我國國際地位與名稱，不再被當成中國台灣省，爰此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如何在重要外交文宣上宣示我國國名」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李桐豪","詹凱臣    陳歐珀","4.針對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編列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赴國際組織見習及接受語文訓練等進修經費2,230萬元，經查較103年度之1,655萬元，增加575萬元，增幅高達37.74%，派員出國接受語言訓練經費呈現逐年增長。然語言能力雖為外交人員基本工作能力，卻非一蹴可成，鑑於派員出國語訓成本高，在政府財政困難下，宜妥善運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每年開辦各級語文訓練班，外交部應本撙節支出原則編列是項經費。爰凍結該項計畫經費4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5.有鑑於東協政治與戰略地位重要，經濟也逐步躍升，預計於2015年成立東協共同體（ASEAN Community），將會是僅次歐盟的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我國應強化與東協各國的經貿及文化交流，並增加在東協地區宣傳我國國情。然外交部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僅有英日法西德俄等外文，應加入東協國家語言，以達到宣傳我國國情之目的。爰針對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之「業務費」原列1億0,047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    蕭美琴","蔡煌瑯    邱志偉    江啟臣    簡東明","馬文君    陳鎮湘","6.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中編列「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12億0,763萬6,000元，較103年度11億9,940萬4,000元，增加823萬2,000元。經查外交部海外豪奢官舍甚多，月租金超過2萬美金計有2處，駐新加坡代表處官舍281坪、月租高達69萬元；駐英國代表處58坪、月租高達68萬元。月租金超過1萬美金共有9處，其中駐西班牙代表處官舍69坪，月租金高達34萬元，此時正值西班牙房市低迷之際，租不如買，應優先購置；而駐巴紐代表處官舍44坪，月租亦高達31萬元之譜，該國非歐美高房價地區，租金之高，相當怪異。此外，外交部海外官舍，其坪型未比照國內政務官標準、房租亦未比照外交部房補費標準，使全球官舍大小、金額落差甚大，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外交官員更應共體時艱。爰針對「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等」預算凍結1,000萬元，要求外交部與主計處訂定統一標準，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蕭美琴","7.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4,065萬8,000元，然外交部104年度預算書之公務車輛明細表計列駐外車輛501輛之年度維護費計編列79萬8,350美元，較103年度83萬0,681美元，減少3萬2,331美元，惟查有同一館處車輛近3年度預算編列維護費金額差異甚大，如駐泰國代表處100年3月同時購置3輛轎車，104年度編列養護費有1,500美元、500美元及1,000美元，編列標準不一；駐南非代表處部分車輛、駐那霸辦事處車輛、駐大阪辦事處、駐科威特代表處亦有類似情形，顯示外交部各駐外機構有關公務車輛維護費之年度預算編列標準不一，且未比照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之車輛養護費編列標準。為有效控管各駐外機構經費之運用，外交部應對公務車養護費訂定相關規範標準，爰此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8.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內容是向國際市場推展臺灣觀光暨加強國際觀光事務聯繫所需，承辦單位為交通部觀光局。惟觀光局統計資料顯示，100年至102年來臺外籍旅客中，除中國及港澳人士外，其餘國家並無大幅成長，歐洲人士100年至102來台人次由212,148人次略增為223,062人次，美國由412,617人次略增為414,060人次，而日本來台人次101年為1,432,315人次，102年卻降為1,421,550人次。外交部應彰顯駐外觀光單位之功能，研商如何增加外籍旅客來臺人次，爰針對「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2,623萬4,000元予以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進方案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9.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內容是向推廣臺灣文化暨推動與各國文化交流合作所需，承辦單位為文化部。外交部在104年度「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金額為3,828萬2,000元，光是「辦公室及事務機租金」就編列2,854萬元，占整體預算之75%，而文化部是有關文化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負責國家各項文化振興、藝術發展、出版相關業務，外交部編列高額預算用於辦公室租金，已無其他經費可進行文化推廣，外交部應將駐外文化中心業務全數交由文化部統籌管理，爰此針對「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3,828萬2,000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將過去3年各駐外文化中心之文化工作執行成果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10.日前經媒體披露去（102）年1名中國醫藥大學教授受邀參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會議時，我國與亞塞拜然沒有邦交，被亞塞拜然拒絕核發簽證；近日1名大三學生獲選參加聯合國舉辦的世界青年論壇，舉行地點在亞塞拜然，因此請求外交部協助卻被拒絕。外交部已有編列預算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理應積極協助，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亞西及非洲司辦理「學術交流活動」，原列636萬5,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學術交流活動情形，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11.外交部北美司編列「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訪賓接待」經費，較103年度預算，增加5,844萬元，恐有浮編之虞，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相關接待經費應予節約。爰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及「訪賓接待」兩項分支計畫中，北美司新增5,844萬元，凍結2,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12.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編列「經貿交流活動」所需經費2億1,417萬6,000元，包括亞東太平洋地區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之交流或研討、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會議、與北美地區之各項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爭取參與雙邊及多邊自由貿易機制等。洽簽FTA為政府之施政重點，但目前已簽署FTA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對提昇我國之貿易條件，增進商品在主要市場競爭力之助益有限，外交部應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擬定策略，加速洽簽FTA，以拓展我國貿易。爰予凍結該預算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陳歐珀","陳唐山","13.針對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經貿交流活動」編列2億1,417萬6,000元，其中「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編列1,800萬元」。惟往年考察國家中，非邦交國也在列，另外，因補助期限屆滿，投資考察之家數減少，有待外交部提出說明與改進方式，爰凍結「獎補助費」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簡東明    陳歐珀","陳唐山    蕭美琴    邱志偉    蔡煌瑯","連署人：馬文君","14.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之「獎補助費」中「對外之捐助」70億6,030萬2,000元，依其編列說明，主要透過雙邊合作計畫及藉由對國際組織機構之協助，提供友邦基礎建設及民生建設等合作計畫經費。然其捐助方式除依照「目的正當、過程合法、執行有效」原則以外，並未制定具體援外實行原則之辦法，以致有我政府以現金或支票援助友邦或友好國家購置船隻，卻無從掌控其購置執行進度，甚或傳出援助款項遭詐騙私吞情事，爰凍結該項「對外之捐助」1億元，要求外交部明確制定對外捐助之原則辦法，包括實物捐贈優先原則，國內品項製造採購優先原則，友邦合作計畫應以我方執行採購後捐贈，援助款項應以核銷單據為準原則等，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陳鎮湘    詹凱臣","15.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駐外技術服務」編列「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技術團、服務團及專案計畫」等經費5億1,324萬6,000元，較103年度4億1,785萬9,000元增加9,538萬7,000元，因本預算未說明預計推動內容及計畫效益，爰予凍結2,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16.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編列「辦理協助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各友邦國家基礎民生建設經費」29億2,951萬4,000元，較103年度26億9,278萬6,000元增加2億3,672萬8,000元。鑑於本目100年至102年均出現高額的預算保留數，104年預算能否於年度既定期程內妥善執行令人質疑。為避免外交部急於消化預算而忽略品質，爰凍結拉美地區「國際合作─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17.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新增「屢行國合會辦理開發台巴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經費」經費1,517萬元，予以全數凍結，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18.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經費8,370萬7,000元，經查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業務與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編列之青年國際志工及與青年壯遊、及國際教育交流項下辦理國際學生交流活動內容性質完全相同，且102年審議本預算時，本委員會已達成共識，要求外交部自103年度起不得編列，相關預算移至教育部編列，然外交部103、104年度仍持續編列，完全藐視本委員會決議，爰予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19.針對第6目「國際關懷與救助」項下「旅外國人急難救助」編列592萬8,000元，外交部已訂定「外交部辦理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借款追償作業程序」，然截至103年8月底累計未清償總人數計有83人，金額6,588萬4,000元，其中欠款超過5年以上計53人，金額4,075萬1,000元，逾5年以上未清償比率核已超過六成，更有8人所借之144萬元欠款已超過15年，核已逾民法規定之請求權時效。為確保債權，外交部除應積極催收請求權時效尚未消滅之債權外，更應檢討現行追償機制之妥適性，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20.針對第7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編列「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4億6,501萬1,000元，該計畫共需總經費4億7,501萬1,000元，執行期間為103年度至104年度，103年度已編列1,000萬元。鑑於以往駐外館舍購（建）置案多難按期程順利推動，外交部應加速推動駐外機構館舍購置計畫，並衡酌政府資源及評估財源籌措方式，審慎檢討規劃購置駐外館產契機及相關推動模式，以有效提升我國駐外機構館舍自有率及減輕租金負擔，爰凍結預算數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如何強化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進度之管控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21.外交部應積極強化對南太平洋各國之具體經貿往來，建立互惠互補之持續關係，外援之主要項目亦應調整，不宜僅以傳統之農技團或醫療團為限，而應擴及於我國當前文化與經貿等強項領域，如電子及家電產業、傳資通訊事業、汽車零配件產業、醫療器材與節能設備以及紡織工業等，此外，也應針對休閒及旅遊產業、醫學及技職教育、原住民文化傳統之研究等，多方提供雙方交流管道，以利拓展與該地區各國之友好合作。請外交部針對第4目「國際合作」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72億5,609萬4,000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擴大與南太平洋諸國之文化與經貿交流」書面報告。","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22.南海為我固有疆域，外交部應加強我國對南海、尤其南沙群島主權法理維權，積極主動爭取國際話語權。菲律賓將南海U形線及南沙島礁爭端，訴諸聯合國海洋法庭仲裁；雖然其主要對象為中國大陸，但我國亦應趁機對菲律賓表達抗議，另應持續就南海及南沙群島主權屬我，不斷向國際發聲，以凸顯我國之嚴正立場並端正國際視聽。國際間亦有少數國家及部分學者，要求我國放棄或解釋11段線（或9段線）；我國外交部宜加強國際話語權力度，並強化文宣適時向國際說明，以彰顯我南海及南沙群島主權。請外交部就「如何強化我國南海、南沙群島之主權聲索與法理維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利監督與考管成效。","提案人：陳鎮湘","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23.請外交部檢討目前設置在紐約「聯合國工作小組」之工作職能及工作績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24.有鑑於國家安全局於今（103）年3月曾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業務報告時指出，中國積極與我邦交國發展實質關係，已澈底掐住台灣咽喉，讓我國與邦交國關係趨於「空洞化」。林永樂部長亦坦言，「這是一項警訊」，中國政治、經濟崛起後，邦交國與中國加強經貿往來是事實，並強調我國與22個邦交國關係穩定，合作計畫都持續推動，目前並無「空洞化」，對於國家安全局提出警告，外交部會持續注意。截至目前為止，面對我與友邦外交關係脆弱化之情形，外交部並無提出相關具體策略與精進作為。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提出「邦交國維繫之具體策略」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25.為表達臺灣人民齊心想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的強烈意願，臺灣聯合國協進會曾赴外交部遞交44位在野黨立法委員的連署書；外交部長林永樂出面收下連署書。呼籲外交部應與公民團體一同努力推動臺灣入聯，彰顯我國主權與國際地位。","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26.有鑑於甘比亞於102年11月14日下午宣布與我國終止外交關係，我國政府爰於同年11月18日宣布與甘比亞斷交，並撤離大使館、技術團人員，及停止一切雙邊合作計畫；然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對甘比亞貸款尚有7,029萬7,000元，為避免重蹈巴拉圭東方公司積欠本息由外交部代償，形同全民買單，建議於1個月內提交對甘比亞各類貸款債權確保措施，並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27.有鑑於我國與甘比亞斷交後，後續人員撤離、雙邊合作計畫終止及甘國留學生安排已告一段落，惟對甘比亞貸款之債權確保，外交部以事涉機敏並未說明。另查國合會對甘比亞貸款尚有7,029萬7,000元，為避免重蹈巴拉圭東方公司積欠本息由外交部代償，形同全民買單，爰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提出「對甘比亞各類貸款債權之確保相關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邱志偉","陳歐珀","28.我國援助友邦吉里巴斯170萬元澳幣（約4,500萬元臺幣），供該島國購買平底運輸船，連接其離島與本島交通；然而最終該筆經費沒有匯到造船公司，而是被轉到某海外帳戶，吉里巴斯商務部長指出，那筆錢已經「被偷了」。由於我國近年曾爆發多起援外經費、款項流向不明的案例，甚至友邦元首被調查、通緝或起訴，近日薩爾瓦多前總統佛洛瑞斯，就因涉嫌侵吞臺灣1,500萬美元捐款，在失蹤多時後，出面向法院自首；此外，尼加拉瓜、瓜地馬拉等國也有類似案件發生。為免援外經費一再被浪費，外交部對外國之捐款不應一次到位，並應適時就執行狀況再決定是否持續給予捐款，分期執行每項援外計畫。","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29.台灣援助南太平洋島國吉里巴斯170萬元澳幣，建造平底船，爆出該筆款項「被詐騙」情事，外交部以及在地的大使館，應該要發揮監督的功能，不是「錢匯出去就算了」，且我國是造船王國，未來援外應考慮優先在臺採購，除鞏固邦誼外，亦可提升我國產品能見度。","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30.2010年我國曾捐贈友邦巴拿馬同型飛機，作為「救難專機」使用，而近日外媒報導我國向宏都拉斯捐贈專機1架，但外交部強調該飛機是供救難用。外交部應對邦交國的援外計畫，詳細調查評估，並長期追蹤管理，以免浪費我國外交資源。","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31.有鑑於我國向宏都拉斯捐贈行政專機1架，但宏都拉斯自去年5月即未派新任大使赴臺任職，此次並非擴大援贈，是否可用在救難用途之上，令人生疑。外交部應謹慎為之，促請宏國政府妥善使用，以免未來遭人詬病。","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32.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84億6,948萬2,000元，建請自104年起，外交部執行援外計畫時，凡涉及物品採購與建造，且金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者，應參考經濟部工業局「國內產製評估」；經評估國內有能量製造者，應優先向國內廠商採購，若因特殊情況無法向國內廠商採購，外交部應於案件執行前，將理由以書面通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林郁方    簡東明    詹凱臣","連署人：楊應雄","33.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84億6,948萬2,000元，建請外交部執行援外計畫時，凡涉及商品採購及勞動服務者，應優先向國內廠商採購，或提供國內相關廠商資料與受援國；另相關運輸業務也應優先委由向國內航空及海運業者洽詢承攬。","提案人：詹凱臣    簡東明    江啟臣","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34.有鑑於近來常發生國際間提到我國，在臺灣之後，加上中國一省之字眼，網路上尤其普遍，為維護我國主權及尊嚴，對此種矮化不當稱呼，實應主動抗議，並要求立即更正，然外交部並未說明對此類事件所訂定之相關處理機制，由其回復辦理情形觀之，大多交由駐外單位逕行處理，亦造成部分矮化或不當稱呼迄103年6月底仍未更正，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提出對此類事件研議相關處理作業準則及預防性措施之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維護國家尊嚴。","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唐山","陳歐珀","35.政府推動活路外交政策，期使外交工作回歸正常化及專業化，以軟實力推動文化交流，提升國家整體形象。但近來常發生國外不當稱呼或矮化我國之事件，如故宮人氣國寶翠玉白菜等180件神品至寶文物，赴東京進行文化外交，卻因日本矮化我國在各項文宣均未標上「國立」兩字，風光文化交流變調為複雜政治角力，據報導，外界質疑相關文宣品很早就在日本街頭宣傳，外交部駐日代表處卻都未及時發現，實難卸責。此外，近來常發生國際間提到我國，在臺灣之後，加上中國一省之字眼，網路上尤其普遍，為維護我國主權及尊嚴，對此種矮化不當稱呼，實應主動抗議，並要求立即更正，然外交部並未說明對此類事件所訂定之相關處理機制，大多交由駐外單位逕行處理，亦造成部分矮化或不當稱呼至103年6月底仍未更正，外交部宜對此類事件研議相關處理作業準則及預防性措施，以維護國家尊嚴。","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36.有鑑於外交部於104年預算中編列將近1億元網際網路宣傳及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相關經費，然邇來常發生國外不當稱呼或矮化我國之事件，部分事件迄103年6月底仍未更正，外交部應儘速於2個月內對此類事件研議相關處理機制及預防性措施，並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維護國家尊嚴。","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37.有鑑於松鶴公司為外交部100%轉投資之公司，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所稱政府獨資經營之國營事業，惟外交部歷年來並未依法將其營業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明顯剝奪立法院預算審查權，為符法制，外交部應儘速於1個月內補送松鶴公司之預算書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    邱志偉","蕭美琴    蔡煌瑯","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38.有鑑於外交部104年度之「營建工程」計畫編列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4億6,501萬1,000元，該計畫共需總經費4億7,501萬1,000元，執行期間為103年度至104年度，103年度已編列1,000萬元。鑑於以往駐外館舍購（建）置案多難按期程順利推動，要求外交部應強化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進度之管控，以避免錯失購置時機。","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39.有鑑於外交部為解決駐外館舍龐大租金問題，101年擬訂「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積極推動駐外單位館舍購建計畫。截至103年4月底，我國駐外館處共115個，其中自有館舍與102年4月底時相同，仍為15個，自有比率僅13.04%。又依該部最近1次（102年10月）修正之「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所載，擬先購建名單計有駐芝加哥辦事處等12處，該部102年度賡續編列「駐泰國代表處及駐芝加哥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預算2億5,077萬餘元，惟截至102年度終了，僅駐芝加哥辦事處於102年12月間完成買賣意向書之簽署，另駐泰國代表處則因駐在國101年底房地產市場景氣丕變，難以依原核定計畫執行，需再另尋適合標的，嗣於102年10月間提送修正計畫書，並於同年12月30日獲行政院核定，致102年度編列之購置預算，實際僅動支8萬餘元，其餘2億5,068萬餘元，全數轉列應付保留數，保留比率高達99.96%，預算執行進度未臻理想。駐外館舍購建計畫整體進展遲滯，鑑於政府財源有限及外交部每年支付駐外館處（含館長宿舍）租金均逾10億餘元，建請外交部於駐外館舍購建計畫執行上，宜審慎規劃掌握置產契機並於1個月提出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有效提升我國駐外機構館舍自有率並減輕租金負擔。","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唐山","陳歐珀","40.針對第7目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中「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項下，編列汰換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輛及公務車38輛與機車1輛預算4,702萬1,000元。惟依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有關公務車輛之汰換規定：(1)駐外機構用車為滿10年；(2)行駛里程逾12萬5,000公里。但104年度駐約旦代表處擬汰換吉普車與駐瓜地馬拉大使館擬汰換之休旅車不僅使用年限未滿10年，行駛里程亦未逾12萬5,000公里，明顯與前揭規定不符。另外交部104年度預算書之公務車輛明細表計列駐外車輛501輛之年度維護費計編列79萬8,350美元較103年度83萬681美元，減少3萬2,331美元，減幅4.05%。惟查有同一館處車輛近3年度預算編列維護費金額差異甚大，如駐泰國代表處100年3月同時購置3輛轎車，104年度編列養護費有1,500美元、500美元及1,000美元，編列標準不一；駐南非代表處有部分車輛之維護費兩年度增幅達2倍多者；駐那霸辦事處車輛103年度維護費1,100美元，較102年度2,600美元減少1,500美元、駐巴布亞紐幾內亞代表處車輛103年度維護費1,000美元，較102年度2,600美元減少1,600美元；駐橫濱辦事處車輛103年度預算編列維護費3,000美元，較102年度520美元增加2,480美元，增幅達四倍多，駐大阪辦事處、駐科威特代表處亦有類似情形，顯示外交部各駐外機構有關公務車輛維護費之年度預算編列標準不一，且未比照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之車輛養護費編列標準，依其使用年限訂定不同年度之養護費。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針對「駐外單位預計汰換車輛情形」提出檢討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陳唐山","41.外交部104年度預算書公務車輛明細表之駐外車輛共509輛，其中各類公務車488輛、機車13輛，104年度預計汰換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輛及公務車38輛與機車1輛。茲就外交部98年度至102年度各年度決算書之汽（機）車數量與年度預算書數量相比較，查有：(1)103年度預算案始編列駐外館處購置機車經費，而以前年度預算書之車輛財產明細表並未覈實列示機車，財產管理顯有疏漏。(2)外交部年度決算公用財產之汽（機）車交通運輸設備數量高於年度預算所列汽（機）車數量，有待釐清。外交部駐外機構車輛數之預、決算差異數大，為避免政府有限資源被無效率使用或產生浪費之虞，外交部應加強各駐外機關相關財產之管理；另部分駐外機構機車數量未於公務車輛明細表中覈實表達，應檢討改進，並就上述資訊相關檢討報告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邱志偉","陳唐山","42.有鑑於外交部104年度駐外機構車輛數之預、決算差異數過大，為避免政府有限資源被無效率使用或產生浪費之虞，外交部應加強各駐外機關相關財產之管理；並且部分駐外機構機車數量未於公務車輛明細表中覈實表達，外交部應儘速於1個月檢討改進並提出檢討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查。","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43.中央政府組織改造後，新聞局併入外交部，由外交部職司國際傳播業務，然而長期宣傳成效不佳，在重大事件的國際宣傳及新聞處理上時常慢半拍，未在第一時間即時反應，維護我國國際形象，實有檢討之必要，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國際文宣績效及運作利弊作為」之檢討報告。","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馬文君","44.有關駐外人員房屋補助費支給規定「應根據各地區房屋租金變動情形，依駐外人員調整待遇案檢討調整，或視實際情形於必要時專案檢討調整」。然外交部將各駐外點規劃為A、B、C、D4區，以目前各駐外國整體經濟而言，駐外人員所受領之房屋補助費時有捉襟見肘之感，外交部應逐區檢討，不應以齊頭式平等劃分4區，應視各駐地國房屋租金狀況適當給予補助。","提案人：詹凱臣    簡東明    江啟臣","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45.針對各駐外館處現行之「館長統一指揮權」，建請外交部若因個人適應不良、個性嚴重缺失導致嚴重外交禮節、談吐失誤、語言表達能力不足、作業上連續出錯、與僑民關係不良、對館內館員施加壓力等有損國體事端、行為異常之館長，為避免國家積極培養之外交人才流失，外交部應嚴格檢討人事狀況，落實外交人員稽核淘汰機制，以導正駐外館處之人員紀律。","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簡東明","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46.經查我國曾提出邀請教宗訪台，但教廷以時間問題婉拒，殊為可惜，梵諦岡為我國目前在歐洲唯一邦交國，為鞏固邦誼，請外交部積極與天主教會臺灣地區主教團研商適當時機，同時邀請教宗優予考量於下次亞洲之行時順訪我國。","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李桐豪    邱志偉","47.外交部在我國與菲律賓因廣大興漁事衝突期間，舉凡與菲方協商談判、國際記者會召開說明、事件危機應變處理等，皆有精進空間。廣大興事件發生迄今，兩國之間亦尚未就漁事協議、海域劃界等問題，進行具體協商或獲有積極成果。外交部在越南排華事件期間，相關危機應處亦多有檢討改進之處。越南對於臺商之損失，亦乏正面積極處理之誠意與具體合理之作為。請外交部積極協商處理上述與菲律賓及越南相關事件，另為精進外交部應變能力，以確保國家及國人利益；請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研提「強化外交事務危機應處機能之具體作為」書面報告，以利監督與考管成效。","提案人：陳鎮湘","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48.針對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分支計畫「製作國情資料」編列1億0,047萬元，較103年度8,617萬7,000元增加1,429萬3,000元，此費用之增列係為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影片經費，請外交部就該項計畫辦理內容及預期效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49.依據「駐外機構財務收支權責劃分及經常經費支用應行注意事項」之規定，經常性經費逾期2個月以上經催報仍未報送者，除將停撥下1個月之辦公經費外，並列入駐外機構及相關人員之績效考核。建請外交部督促駐外館處依限結報，對於違規情形嚴重者亦應確實執行處罰規定，以導正駐外館處之行政紀律。","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50.外交部公文歸檔作業長期未予落實，至今仍有200萬餘件公文未辦理歸檔，有鑑於外交部人員輪調頻繁且業務多涉及國家外交機敏事項，應儘速落實相關文書管理規定，健全檔案管理機制。","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51.第5目「國際合作」分支計畫「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項下，編列「臺灣獎學金」及「臺灣獎助金」3億8,364萬5,000元。99年度至102年度外交部授予獎（助）學金者總計1,485人次、經費規模15億3,649萬餘元，其中邦交國受獎學生於民國99年度及100年度尚有300餘人次，後續年度則均減少為200餘人次，101年度受獎人數降幅最大，達35.62%。102年度我國22個邦交國中，計有9國曾反映希增加受獎名額，提出比率40.91%。由於臺灣獎學金計畫已有效協助邦交國培育人才，增進雙邊交流與邦誼，惟近年受獎人數略有下降，外交部應衡酌邦交國需求，妥適調整相關預算，以為因應。","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52.有鑑於政府開發援助（ODA）為世界各國外交中重要的政策性工具，主要係透過雙邊合作計畫及藉由對國際組織機構之協助，提供友邦各項基礎及民生建設，維繫邦交及拓展關係，並善盡國際責任。我國近10年從事援外（ODA）預算規模約為140-170億元，占國民總所得毛額（GNI）之比例約為0.09%至0.13%，遠低於OECD「發展援助委員會」（DAC）會員國家的平均標準0.28%，更與聯合國要求0.7%的高標，相去甚遠。建請外交部應善盡國際責任、加強拓展非邦交國之關係，藉以提升我國ODA之比例，以符合OECD之標準。","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53.有鑑於埃及警方逮捕詐騙集團，其中40人來自臺灣；除了向埃及聲明這40人的基本人權及臺灣有管轄權。外交部應積極引渡臺灣人回臺受審，千萬不可再度發生引渡至中國等情事發生","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李桐豪    邱志偉","第2項  領事事務局14億1,369萬8,000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14項：","1.鑑於外交部規定國人和外籍人士結婚程序過於嚴格，尤其和東南亞國家配偶結婚更為苛刻，除要求本國人必須先行前往當地，取得結婚登記、出生證明、單身證明等文件以外，還必須向外交部駐外館申請面談、審核，奔波勞累、屢受刁難，早已引起民怨；爰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3,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簡東明    李桐豪    馬文君    楊應雄","2.針對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中編列「護照、簽證作業電腦化系統維護及各項資訊系統軟硬體維護」2,816萬3,000元中，該局網站建置有「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供國人出國觀光、遊學或洽商時登錄個人及旅外停留資料，以助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動態，並備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協尋請求時，能立即聯繫國人，通知應變或提供協助。惟自91年8月開辦迄103年6月底止計有9萬9,860人次登錄，95年度至99年度，各年度皆僅數千人上網登錄，迄100年度始逾萬餘人次登錄。為有效掌握旅外國人動態資料，俾利我駐外單位能及時協助，領事事務局應廣為宣導，爰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如何有效增加國人使用該系統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江啟臣","詹凱臣    馬文君","3.針對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之「印製晶片護照」經費9億2,846萬4,000元，近日媒體報導「我國遺失、遭竊護照5年近26萬本」，遺失情況似有增加之勢。由於我國護照具有世界100多國免簽證之便利性，為杜絕有心人士違法冒用遺失之護照，或成為恐怖份子犯案工具，爰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江啟臣","詹凱臣    馬文君","4.104年度「國際關懷與救助」計畫編列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協助經費592萬8,000元，依照外交部已訂定「外交部辦理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借款追償作業程序」，截至103年8月底累計未清償總人數計有83人，金額6萬5,884美元，為確保債權，建請外交部積極催收請求權時效尚未消滅之債權，並檢討現行追償機制之妥適性，以確保有效收回債權。","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簡東明","連署人：馬文君    陳鎮湘","5.有鑑於外交部104年度「國際關懷與救助」計畫編列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協助經費592萬8,000元，係協助旅外考察、研習、推廣商務、求學、旅遊及出海捕魚之國人遭遇海難、搶劫、綁架、車禍、疾病、亡故、拘禁、逮捕、船難、當地動盪及安全等急難事件之墊款，或必要之協助及慰問等所需。惟經查依外交部提供資料，截至103年8月底累計未清償總人數計有83人，金額6萬5,884美元，其中欠款超過5年以上計53人，金額4萬0,751美元，逾5年以上未清償比率核已超過六成，更有8人所借之1,440美元欠款已超過15年，核已逾民法規定之請求權時效，為確保債權，要求外交部應積極催收請求權時效尚未消滅之債權。","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歐珀    陳唐山","邱志偉","6.有鑑於外交部為明確規範駐外館處提供旅外國人遭遇緊急困難之協助範圍，於84年間訂定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復為加強保僑護僑工作，維護國人旅外安全，88年於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成立「緊急聯絡中心」，增設簡明易記之國內免付費「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並自100年3月起以簡訊傳送緊急聯絡服務專線號碼予出國國人，駐外館處亦設置急難救助電話，協助及服務旅外國人；又領事事務局101年建置「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並於98年間增設「旅行團動態登錄網頁」，以供國人或旅行團登錄出國相關資訊，俾利各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出國動態，倘登錄者遇有急難事件或緊急狀況時，即可隨時應變提供協助。而據領事事務局統計，近4年度（99至102年度）緊急聯絡中心協助處理案件3千餘件；駐外館處協助處理案件1萬8千餘件；旅外國人及旅行團於該局網頁登錄者分別為6萬7千餘人次及2千餘團次，協助及服務旅外國人處理急難事件或緊急狀況之聯絡機制，已發揮功能。惟經查(1)依該部99及100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提供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尚未清償借款之統計資料，截至100年4月22日及100年底，分別計有65筆及84筆款項尚未清償，經追蹤覆核結果，截至102年底，尚有78筆款項未獲清償，倘以102年12月31日之匯率估算，合計約6萬2,000餘美元，查積欠筆數及累計金額，相較於100年底之84筆、6萬7,000餘美元均略有改善。惟經分析尚未清償款項於102年底之帳齡分布，逾六成係屬已逾期5年以上之欠款，又其中2筆欠款超過15年，核已逾民法規定之請求權時效。(2)「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及「旅行團動態登錄網頁」事項上，其旅外國人出國動態登錄情形雖已有增加，但旅行團團次資料，102年度計登錄581團次，僅為101年度753團次之七成餘，且近3年度（100年度至102年度）登錄團次均未達99年度之875團次紀錄，建請外交部應加強宣導登錄，提升建置系統效益。","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歐珀    陳唐山","邱志偉","7.針對第6目「國際關懷與救助」項下「旅外國人急難救助」預算592萬8,000元，提供國人遭遇安全緊急事件時墊款或其他必要之協助，自緊急救難規定實施以來，國人在海外若遭遇緊急事務，外交部會提供協助，包含協助翻譯、代墊國人單程回國機票，以及等待期間的食宿交通費，每人最高借款上限為500美元（約新臺幣1萬5,000元），依規定須在60天內還錢。然根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統計，至103年3月為止，尚有83人尚未償還積欠外交部墊款累計約5萬4,000美元，護照申請系統雖會記錄欠款人之紀錄，需還款才可換發新護照等領務證件，仍嫌缺乏追討效率，要求主管機關採取積極欠款追討措施，對「惡意無故欠款至一定時間者」主動採取法律追討途徑，而非被動等待欠款人出現換發證件需求時才追討欠款。","提案人：江啟臣    陳鎮湘    詹凱臣","8.有鑑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04年度「領事事務管理」計畫編列護照、簽證作業電腦化統維護及各項資訊系統軟硬體維護等經費2,816萬3,000元、加強為民服政策、海外旅遊安全資訊宣導及發送國際漫遊警示簡訊等經費1,629萬6,000元。經查該局網站建置有「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供國人出國觀光、遊學或洽商時登錄個人及旅外停留資料，以助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動態，並備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協尋請求時，能立即聯繫國人，通知應變或提供協助，亦可儘速代為聯繫在臺家屬，惟登錄人次（團數）偏低，該系統之利用率有待加強。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應儘速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並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書面報告。","提案人：楊應雄    陳鎮湘    詹凱臣","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9.有鑑於臺灣護照可通行130國，英國網站評為全球第六名好用護照，而為了避免護照遭有心人士利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針對短期內遺失2次護照者列管，補發時不但要約談，並且補發護照效期由10年縮減為3年以下。除此之外，更應加強追蹤控管，以避免有心人利用，影響我國聲譽。","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李桐豪","10.鑑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擬嚴格管理護照遺失制度，未來除遺失護照2次以上申請補發者，除必須接受約談以外，並予以延長審核期間、縮短護照效期（護照短期內如半年遺失，即使是第1次遺失，再申請補發時效期自正常的10年大幅縮減至3年），如此嚴格，恐已有擾民之嫌。為釐清詳細狀況，要求外交部先行停止新政策，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簡東明    江啟臣    楊應雄    李桐豪","11.有鑑於今（103）年新北市政府獲准試辦戶政事務所代辦護照業務，半年共累計2萬996件申請量，節省民眾大量時間與代辦費，頗受好評，並獲外交部同意新北市永續辦理，顯示該措施已試點成功，倘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有試辦意願，建請外交部協助配合辦理教育訓練等事項，以協助推廣該便民措施，造福全國民眾。","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歐珀","12.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預算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分支計畫「加強領務服務工作」編列委託戶政事務所代辦業務經費3,498萬元，較103年度增加110萬7,000元，本計畫係針對首次申辦護照之國人，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作業所衍生之經費，建請外交部就本計畫如何將申辦地點及各縣市政府配辦措施等項，讓申辦護照民眾感到更為便利之規劃方式，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13.有鑑於越南高價觀光團來臺消費，遭到外交部百般刁難，為了提升我國觀光經濟，駐外館處應配合政府觀光政策，針對高價東南亞團研議簡易簽證規定及便捷配套措施。","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李桐豪    邱志偉","14.鑑於監察院日前調查指出，外交部對緬甸籍人士來臺簽證採行較嚴謹審查機制，固然有國家安全上的專業考量，然而緬甸籍人士申請來臺簽證，確有耗時、費力、費錢情事；且申請者表示，受到駐泰國代表處不友善對待或歧視，實已涉及我國對於他國弱勢人權保障問題。緬甸雖未與我國有邦交關係，但增進與無邦交國的實質外交關係，向來是外交部的年度績效目標，要求外交部應儘速查明此事，若涉有不友善的對待或歧視，更應研謀對策改進，以彰顯我泱泱大國之氣度。","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9,600萬元，照列。","本項通過決議1項：","1.有鑑於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04年度「外交領事人員訓練」計畫項下編列新進外交領事人員訓練經費290萬元，係培訓預計錄取之30名外交領事人之專業實務訓練所需教授鐘點費、交通費及教材等相關費用。依外交部所訂「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錄取人員訓練計畫」外交領事人員類科訓練計6個月，包括","語文訓練2個月、教育訓練2個月、實習訓練1.5個月及資質訓練0.5個月，該計畫第16點亦訂有訓練成績經核為不及格者，即廢止其受訓資格，但並未設定淘汰率。然由外交部所提供97年至102年培訓成果，淘汰人數為0人，通過比率為100%。與同期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相較，如同為特種考試之地方特考97年至102年淘汰3人、司法人員淘汰4人、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淘汰2人、警察人員淘汰6人，外交領務人員淘汰人數為0人，明顯有異。按現行外交領事人考試雖分筆試及口試，然仍偏重筆試成績，筆試雖可篩選出具備專業知識之人才，惟其個性、人格特質是否適合從事外交工作，則有賴口試、心理或性向測驗或實務訓練進行篩選，然現行集體口試及外語個別口試可否有效篩選具外交特質人選仍存疑，而歷年來專業及實務訓練又未發揮淘汰機制，恐不利外交人員素質之提升。綜上，外交人員對外代表國家，外交人員素質攸關重大，亦鑑於近年來常發生外交人員行為影響我國際形象事件，為提升外交人員素質，要求外交部落實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淘汰機制，以篩選出具備專業知識且人格特質適合從事外交工作之人才，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書面報告。","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    陳歐珀","乙、機密部分","（密略）","貳、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散會","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段落：討論事項"],["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公開部分（不含國安局部分）","主席：在此，要麻煩各位委員同仁，針對今天國防部預算審查，各位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10時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現在請國防部嚴部長就今天議程提出報告。"],["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謹就今天議程簡要報告如下：","壹、前言","今天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本部104年度機密預算在各位委員先進的鼎力支持下，已完成分組審查，在此謹致上最高的敬意與謝忱。","國軍依「防衛固守、有效嚇阻」之戰略指導，採「創新／不對稱」建軍備戰思維，在預算資源有限情況下，積極建構「固若磐石」之國防武力與人道救援之精銳勁旅，同時推動「募兵制」政策，並兼顧官兵與軍眷照護，務實推動各項兵力整建與國防施政作為。","為利施政目標達成，104年度國防預算編列新臺幣（以下幣制同）3,192億8,431萬6千元，其中公開部分3,003億7,689萬8千元（機密部分189億741萬8千元），以下謹就本部施政重點與預算編列概況，摘報如后：","貳、104年度施政重點"],["段落：建構固若磐石國防武力與精銳勁旅"],["一、建構固若磐石國防武力與精銳勁旅","(一)籌建新式武器、強化防衛戰力","國軍依「防衛固守、有效嚇阻」之軍事戰略構想及建軍規劃期程，賡續籌建聯合防衛作戰所需新式武器裝備，並整合武器儎臺及監偵系統，積極掌握戰場資訊，以建構可恃戰力。執行「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新型通用直升機」等重大建案，編列「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一般通電裝備」等採購預算459億6,306萬1千元。","(二)深耕科研發展、彰顯國防自主","國防工業秉持自主發展思維，結合國內產、學、研能量，致力關鍵技術開發及先進武器系統研製，建立符合我國防衛需求之現代化武力，並委託民間辦理武器裝備研發、產製與維修，以達成「建立自主國防」及「促進民間產經」之雙重目標。執行「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等案，編列「一般科學研究」、「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等研發與自製預算388億4,765萬9千元。","(三)戮力戰訓本務、深化後備管理","依據臺澎防衛作戰構想及歷次演習經驗，縝密規劃作戰演訓任務目標，務實勤訓精練，並透過兵棋推演及實兵演練，驗證部隊戰備整備成效，提升聯合作戰效能；另為組建「及時動員、及時作戰」與「就地動員、就地作戰」之後備戰力，藉由教育召集訓練，實施人員專長複訓、射擊技能、組合訓練及防救災課程，以利戰時支援作戰，平時支援緊急危難及災害防救，協力常備部隊共同執行任務。經檢討戰演訓等需求，編列「作戰綜合作業」、「訓練綜合作業」及「動員整備」等預算70億2,695萬7千元。","(四)強化後勤支援、提升維保能量","國軍新一代武器裝備維修均依全壽期管理，採計畫性修製，運用系統化與資訊化作為，發展「國軍後勤資訊系統」，掌握全軍後勤整備狀況，俾依作戰需要適時檢討資源調控，以達成周延後勤決策、合宜資源配置、精準有效支援之目標。經檢討後勤維保等需求，編列「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後勤補給支援」等預算606億6,430萬1千元。","(五)落實精神教育、塑建精銳國軍","賡續落實精神教育，置重點於砥礪軍人武德、傳承優良軍風及激勵愛國情操，以陶鑄正確價值與信念；另為貫徹官兵「崇法重紀」要求，在軍事審判法修正後，聯兵旅級以上各級部隊編配軍法軍官，希藉由軍紀、法治教育，強化官兵知法、守法意識，以塑建「戰志高昂、紀律嚴謹」之精銳勁旅。經檢討工作推動需求，編列「政戰綜合作業」、「軍法及法制作業」等預算16億64萬4千元。"],["段落：推動募兵制招募優質人力"],["二、推動募兵制招募優質人力","推動「募兵制」為我國兵役制度轉型重要工作，國軍秉持「平時養兵少、戰時用兵多」原則，招募素質優、適應性強之志願役人力補充常備部隊，惟面臨其他職場競才，為提升招募與留營成效，如期達成志願役人力增長目標，積極研擬「合理薪資待遇調整」等多元配套措施，並依人事費用給付等需求，編列「薪餉」、「各項加給」等預算1,430億7,530萬2千元。"],["段落：健全官兵與軍眷照護"],["三、健全官兵與軍眷照護","(一)鼓勵官兵進修、重視人才培育","國軍官兵素質之良窳為建軍備戰之基礎，在軍、士官部分，為堅實幹部本職學能，除賡續廣拓來源外，並精進軍事校院課程設計及進修管道；在士兵部分，則以強化專業技能為主，結合營區教學點開設及國家級技術士證照等教育、訓練及考照制度，使其技能可符合專業領域需求。經檢討人才培育等需求，編列「教育行政」、「軍事教育設備」等預算12億6,470萬元。","(二)周延福利照護、優質軍眷服務","為使官兵安心服役，持續推展官兵諮商輔導、眷屬撫慰、安家照顧、托兒育幼及軍眷服務等工作，有效保障官兵眷屬權益，且為照顧官兵及其眷屬健康，整合國軍部隊衛勤及醫院醫療資源，全般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另持恆落實眷村人文特色與文化資產保存，傳承歷史記憶，展現族群融合之多元精神。經檢討相關工作推動等需求，編列「軍眷服務」、「軍事醫療作業」等預算10億2,181萬6千元。","參、年度預算編列概況","一、歲入預算","編列「罰款及賠償收入」、「規費收入」、「財產收入」、「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合計39億5,551萬8千元（如附表1）。","二、歲出預算","編列3,192億8,431萬6千元（如附表2），茲按公開預算（3,003億7,689萬8千元）結構，說明如后：","(一)人員維持：主要依志願役人力增長目標及常備兵役徵集訓練等需要，覈實編列薪餉、加給、保險及退休撫卹等需求1,430億7,530萬2千元。","(二)作業維持：715億3,841萬8千元，重點如后：","1.基本維持：國軍各級單位一般行政事務及日常基本運作需求，編列34億2,132萬6千元。","2.戰力維持：置重點於主要武器裝備妥善、後勤維保能量、油料採購及官兵生活設施改善等戰備需求，同時兼顧災防準備，編列679億7,933萬2千元。","3.補助眷村重建原眷戶購宅款：依行政院核定額度，編列1億3,776萬元。","(三)軍事投資：848億1,072萬元，重點如后：","1.新增計畫：推動「陸基防空飛彈系統」、「AAV7兩棲突擊車缺裝補充」等37案，計202億9,251萬元。","2.持續計畫：依約執行「愛國者飛彈系統」、「裝步戰鬥車」等88案，計645億1,821萬元。","(四)其他：包含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金4,000萬元及國安局預算9億1,245萬8千元，計編列9億5,245萬8千元。","肆、結語","行政院衡酌當前經濟情勢與未來發展，在兼顧施政需求與財政健全原則下，勉力核賦104年度國防預算3,192億8,431萬6千元，較103年度法定預算（3,110億9,963萬6千元）增加81億8,468萬元，具體展現政府持續強化國防之施政理念，充分彰顯自我防衛決心。鑑於預算籌獲不易，本部秉「計畫等預算」及「移緩濟急」作為，優先滿足法律義務必要支出，其次為延續性計畫、維持主戰裝備妥善及基層單位需求，最後視預算裕度，納列次要或新增計畫，將有限資源配置於建構固若磐石之國防武力、推動「募兵制」及健全官兵與軍眷照護等重點施政，懇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教並鼎力支持，俾利國防施政順利推動。","報告完畢","恭請指導","主席：謝謝嚴部長的報告。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首先請江委員啟臣發言。"],["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有聽說軍情局吸收陸生當台諜這件事嗎？你知道嗎？"],["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我看了……"],["江委員啟臣：你看了以後才知道？有沒有這樣的事？到底有沒有？","嚴部長明：有關這部分，軍情局的任務是依照國安的需求，會有一些情報的偵蒐……"],["江委員啟臣：有沒有？","嚴部長明：這是他的工作，他的工作都是依照國家情報工作法來執行……","江委員啟臣：部長，台維光中校還在嗎？","嚴部長明：所以對這些問題，我們不做評論。","江委員啟臣：部長，兩件事情要澄清一下，首先是有沒有這件事情？其次，如果有的話，怎麼會這麼粗糙？這很丟臉耶！軍情局一年有多少預算？"],["主席：請國防部軍情局陳執行長說明。"],["陳執行長榮明：主席、各位委員。13億。","江委員啟臣：13億搞這樣的事情，太丟臉了！情報蒐集也不是這樣子啊！還是你們內部的內鬥，涉及到局長的升官嗎？有這樣的事嗎？"],["陳執行長榮明：都沒有。","江委員啟臣：搞情報搞成這樣子！陸生是你吸收的對象嗎？情報不是這樣做吧！要是我來做，我也不會這樣做。"],["陳執行長榮明：我們情報蒐集的方式有很多種……","江委員啟臣：那怎麼會搞到大陸的媒體大剌剌做這樣的報導？還指名道姓，連身分證字號都拿到……"],["陳執行長榮明：有些報導不是……","江委員啟臣：如果不是屬實，請部長在此嚴正否認。","嚴部長明：我剛已經講過，有很多東西我們不做評論，按照情報工作法執行規範和保護，我們不做評論……","江委員啟臣：你不評論沒有關係，你可能基於機密的保護或各方面等等，你不方便講沒有關係，可是本席在此要提醒部長，一年花掉國家13億的軍事情報局出這樣的紕漏，部長應該要檢討。","嚴部長明：我們對校園的學術自由，我們絕不干涉，保持尊重的立場。","江委員啟臣：但是今天對岸用這樣的方式來羞辱我們，你不覺得被羞辱嗎？你不覺得嗎？我都覺得被羞辱！立法院給你這樣的錢做軍事情報與情報蒐集，結果蒐集成這樣！那情報人在幹什麼？部長難道不覺得這件事情該檢討嗎？13億的經費也不小耶！很多部會沒有13億耶！這件事情麻煩部長回去後好好檢討……"],["嚴部長明：這部分有些事我們會做一些檢討。","江委員啟臣：這真的太粗糙了啦！我想再請教部長，我們現在募兵制的推動情況有比去年好吧？"],["嚴部長明：有。"],["江委員啟臣：這部分本席給你嘉許。"],["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江委員啟臣：去年的績效真的不是很好，今天我看到績效了，到目前為止都超出我們原本的預期對嗎？"],["嚴部長明：是。","江委員啟臣：我們希望國防部能好好繼續推動，但是我們也希望能顧及所招收兵員的素質，不能只是拿金錢當誘因，可是招收進來的卻不是你要的，或是品質不好的。如何能兼顧質與量，我也希望部長能夠謹慎，不是只有光衝量，量達到了，質也要顧。"],["嚴部長明：謝謝委員的指導。","江委員啟臣：過去我也很關心軍備的採購，尤其是對國內的軍備採購，我們一年花大把預算採購國外的軍事設備，但是如何才能增加國內的採購，讓國內廠商能從我們納稅人的錢當中，培養我們自己的國防自主工業。你們104年編了軍事單位裝備零件的採購維修、後勤補給有六百多億，其中就會涉及能夠採購多少，還有我們跟國外的採購合約，裡面是否訂有能夠運用國內的相關協力廠商的規範，我不曉得部長是否有掌握這部分的比例？到底我們國內參與國內外軍事採購的金額比例大概是多少？"],["嚴部長明：我沒有精算比例。","江委員啟臣：那相關單位總要有掌握吧！我們不希望編給你的採購費用，你不管什麼東西，甚至是任何小螺絲都跟國外採購，因為國內有很多廠商是有提供國外軍備的實力喔！他們來跟國內採購，之後打上他們的品牌，然後我們又去跟他買。我覺得這部分完全沒有照顧到我們國內的廠商，所以我要求提高這部分的比例，而且你們應該有一份清單，每一年定期去做……"],["嚴部長明：我們採購的單位有一份資料向委員報告。"],["江委員啟臣：比例是多少？"],["主席：請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魏主任說明。","魏主任大鵬：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根據99年至102年的統計資料，國內採購的比例是52.01%。","江委員啟臣：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的採購費用有100億，就是有52億花在國內嗎？"],["魏主任大鵬：是。"],["江委員啟臣：可以這樣講嗎？要確定喔！","魏主任大鵬：是，確定，我們有正確的統計數字。","江委員啟臣：那跟往年相比，有沒有增加？","魏主任大鵬：我只有總的統計數字，個別的比較還要再算一下。"],["江委員啟臣：去年、前年有沒有統計數字？","魏主任大鵬：我這是總的統計數字，詳細資料我要……"],["江委員啟臣：請給本席詳細資料好嗎？"],["魏主任大鵬：是。","江委員啟臣：另外，在對內採購上，還有一點是很重要的，因為我也有接到一些陳情的個案，我們國軍在採購的時候，比如由軍備局負責採購時，它的標準是A，結果等到需求單位比如海軍自己去採購的時候，同樣的需求、同樣的商品，它的標準變成B，結果某個廠商不符合A的標準，但符合B的標準，可是卻被軍備局停權了。當然這個個案目前是公懲會在協調，但是我舉這樣的例子，就因為你們是國防部、你們是官方，都是政府對民間的採購，怎麼會出現同樣的需求、在同樣的時間點，可是卻有不一樣的採購標準？然後民間的廠商倒楣，它去承包A，結果被退件取消資格了，之後海軍自己再去採購，居然是使用B的標準，而B的標準就是那間廠商做得到的，但是它已經被停權了，這就難免會引起人家的懷疑。因此，我要求部長，我們對內的採購，國防部是否應該統合各單位的需求，把標準一致化，不要讓廠商一方面無所適從，二方面懷疑東懷疑西，可以嗎？","嚴部長明：委員指導的對，謝謝委員指導。","江委員啟臣：你真的要特別注意，因為這種有問題的案子，雖然目前公懲會有注意跟協調，可是我們不希望這個影響民間對國防部、政府的觀感跟印象，我們希望國軍跟民間的合作能提升我們國軍戰力，不要因為這些標準不一或是其中人為的問題，導致後續發生我們不願意看到的遺憾。","嚴部長明：這部分我們會好好檢討，謝謝委員的指導。"],["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軍情局吸收陸生當間諜不是不可以，只是手法真的太粗糙，而且幾乎是太落伍的手法，現在已經什麼時代了，還在搞那個寫文章，然後給他酬勞，還請他回去考政治、軍事的適當職位，我們是在培養未來中國的接班人嗎？我們到底有沒有吸收陸生當間諜啊？"],["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國安局的任務要依照國安的需求去做情報蒐集……"],["蔡委員煌瑯：那就是有嘛！對不對？確實有軍情局的官員吸收陸生當間諜對嗎？","嚴部長明：他是用各種方式去蒐集情報資料，但要受國家情報安全工作法的規範來執行……","蔡委員煌瑯：我覺得這個事件，對未來影響深遠啊！","嚴部長明：所以對於實際的狀況，我們在此不做評論。","蔡委員煌瑯：尤其是在張顯耀的事件之後，中國特意揭發台灣吸收陸生當間諜的案子，情況確實是不單純，而且現在經過局長的證實，有這一回事嘛！但是我覺得我們的手法太粗糙，同時我也強烈懷疑，國安單位裡面是不是有內鬥，然後把這個情報工作釋放給中國，故意揭穿吸收間諜案，所以我希望國防部、軍情局裡面也要自清，好不好？"],["嚴部長明：我們會做一些檢討。","蔡委員煌瑯：這個事件也會傷害整體的國家安全，同時你要全力保護這3位軍情局的人員，避免他們受到中國的傷害，好不好？","嚴部長明：那是媒體的報導，對方也會做分化、挑撥等等……","蔡委員煌瑯：至少你要保護我們人員的安全，不要受到中國的傷害好嗎？","嚴部長明：他們本來就受國家情報工作法的規範與保護，所以有很多事情我在此不宜評論。","蔡委員煌瑯：另外我再請問你一個問題，有一位第六軍團的中尉叫蔡耀陞，他在他個人臉書主張台灣獨立「我支持台灣獨立，我同時也投票不投國民黨。」他在他個人臉書做這樣的意思表達，結果受到第六軍團申誡的懲處，並且要求他關閉他的臉書。我要請問部長，我們既能容忍主張中國要統一台灣的伍世文，還有許立農，他們回來我們軍中參加各種活動，台灣已經是一個自由且言論思想開放的國家，我們的現役軍人不能主張台灣獨立嗎？不可以嗎？","嚴部長明：有關這部分，我們並沒有限制他個人……"],["蔡委員煌瑯：他已經被記申誡處分了啊！而且已經關掉他的臉書了啊！"],["嚴部長明：他的處分違背了國防部的……"],["蔡委員煌瑯：他違背了什麼？","嚴部長明：行政中立，因為他在公共……","蔡委員煌瑯：公然領國家退休俸，到中國去主張中國要統一台灣的退役高官將領，他可以回到國防部接受禮遇，但居然容不下我們的現役軍人有思想自由、有言論自由，我們從統一到獨立，各種言論主張都是自由可以的，為什麼蔡耀陞中尉要受到懲處，要記他申誡兩次，還要關掉他的FB？我很擔心他現在在軍中的處境，會不會變成下一個洪仲丘？台灣不是言論自由、思想自由的國家嗎？主張台灣獨立並沒有觸法的問題，國防部怎可如此殺雞儆猴，你是要箝制軍中的國軍言論嗎？","嚴部長明：報告委員，我們對他的處分並不是您講的那樣子，那是一個誤傳。我們是以行政中立的立場，對他公告在網路上的……","蔡委員煌瑯：他說「我投票不投國民黨」，不可以嗎？我主張投票不投國民黨，這樣不可以嗎？"],["嚴部長明：可以啊！但不需要在網路上做這種發表。"],["蔡委員煌瑯：軍中什麼時候箝制人家的思想與言論自由到這種程度啊？","嚴部長明：而且我們軍人的核心價值，就是要效忠中華民國、效忠國家……"],["蔡委員煌瑯：不投國民黨就不效忠國家嗎？","嚴部長明：還有中華民國的憲法，按照這個規定……","蔡委員煌瑯：這幾位跑到中國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台灣的這些人，為何還在領國家的退休俸呢？厚顏無恥跑到軍中參加黃埔軍校建軍90週年，你們還禮遇他，你們有兩套標準嗎？軍中就是社會的縮影，今天的社會主張統一、主張獨立都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也可以在台灣飄揚，都是可以的，這麼一個開放的社會，結果我們軍中居然在做思想檢查、在做言論打壓，這像話嗎？還記了人家申誡兩支，還關掉他的臉書，你有什麼權利這樣子箝制思想自由？"],["嚴部長明：不是思想的問題……"],["蔡委員煌瑯：個人的臉書……","嚴部長明：我們給他的處分是違反行政中立，還有軍隊國家化的原則。"],["蔡委員煌瑯：你告訴我他違反什麼行政中立？哪一條？"],["嚴部長明：在臉書上面講了一些影響到我們軍中一些……","蔡委員煌瑯：他臉書有PS說他個人投票不投國民黨，這樣不可以嗎？","嚴部長明：沒有，他沒有這樣講。","蔡委員煌瑯：有啊！他寫「我不投國民黨」啊！他是因為有寫不投國民黨才被處分嗎？這樣違反行政中立嗎？如果他在臉書寫不投國民黨就違反行政中立，那國軍很多人都要被處分啦！要被解職啊！","嚴部長明：不是，他是現役軍人，因此他在網路上的言論不可以違反行政中立……","蔡委員煌瑯：我看到他說他主張台灣獨立，就這兩點。","嚴部長明：我們沒有說是因為他講這個話就進行處分，我們給他處分是因為他違反行政中立。"],["蔡委員煌瑯：哪個部分違反行政中立？主張台灣獨立……"],["嚴部長明：他在公開的網路上做這樣的……","蔡委員煌瑯：你拿他違反行政中立的證據給我看。他寫的就是主張台灣獨立，支持台獨。"],["嚴部長明：我們不是依據這個給他處分……","蔡委員煌瑯：那你拿證據給我看，他違反行政中立的哪一條？不可以這樣子，國軍反而要讓每一位部隊官兵更活潑，思想更靈活，讓台灣多元的社會能夠呈現。他們來自四面八方，當然有各自獨立的思想，而且他們有言論自由的空間。他不是在部隊裡講話，而是在自己的FB陳述思想，連這個都不可以嗎？我們的國軍是怎麼樣，要極權了嗎？要專制了嗎？國民黨控制了國防部嗎？國軍就是黨軍嗎？他不能說他不支持國民黨嗎？這是在箝制思想，控制及打壓言論自由，是國防部非常大的羞恥跟敗筆。我希望你把證據拿出來，如果是因為這兩個部分的話，就是屬於言論自由跟思想自由的層次，因此不應該這樣打壓人家。請部長給個交代。"],["嚴部長明：言論是自由的……"],["蔡委員煌瑯：我認為是在殺雞儆猴。"],["嚴部長明：不是因為他有主張就給他處分……","蔡委員煌瑯：你藉由打壓蔡耀陞的思想跟言論自由，意圖警告部隊的官兵，只能思想統一，只能支持國民黨，是這樣嗎？","嚴部長明：不是，我們給他們的教育是現役軍人一定要效忠國家，要忠誠……","蔡委員煌瑯：行政中立是一定要的，問題是他是在臉書進行陳述，因此是屬於他的思想自由跟言論自由，這樣不可以嗎？你們現在有控制或管理人家的臉書嗎？"],["嚴部長明：我們有規定關於影響到國家安全的資訊……","蔡委員煌瑯：他違反哪個國家安全，他不投給國民黨違反國家安全嗎？","嚴部長明：不是，我們是依據行政中立，而不是他有這個主張而給他處分。"],["蔡委員煌瑯：我要求你們在3天內拿出他違反行政中立的證據。","嚴部長明：他絕對可以有任何主張，但是不要公諸網路。資訊的部分我們有這些規定。","蔡委員煌瑯：你是說你們作成處分是因為他主張台灣獨立，這樣不可以，是不是？"],["嚴部長明：不是。"],["蔡委員煌瑯：那你拿證據給我看。"],["嚴部長明：他違反軍人依法行政及行政中立……"],["蔡委員煌瑯：你拿出來嘛。"],["主席：請部長儘快提出委員要求的資料。"],["蔡委員煌瑯：你要證明國防部沒有打壓言論自由。"],["嚴部長明：我們會提供給委員看。","蔡委員煌瑯：如果要證明你們沒有打壓言論自由，沒有箝制人家思想，你們要拿證據出來，說你們處分他是因為違反行政中立。"],["嚴部長明：好。","蔡委員煌瑯：我再問你一句，國軍官兵在臉書上說他不投國民黨，有沒有行政不中立？","嚴部長明：按憲法規定，他不可以在網路上公開個人的作為而影響到其他同仁。","蔡委員煌瑯：他說不投國民黨會影響到其他同仁的話，伍世文跟許歷農每天講中國要統一台灣，有沒有影響到你們，你要不要處分他？","嚴部長明：重點是他是以軍人的身分寫這個東西，他假如不講而是用個人身分……"],["蔡委員煌瑯：退休的高階將領……"],["主席：你們把處罰規則跟辦法提供給蔡委員。"],["蔡委員煌瑯：你們把證據拿出來。","嚴部長明：好，謝謝委員指導。"],["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國人非常關心食安問題，馬英九日前也要求成立食安預警會報，甚至號稱把八大情資系統，納入整個針對地方輿情及食安問題的會報，因此會報也包含你們的憲指部。請問嚴部長，過去對憲兵的訓練或職務內涵，到底有沒有涵蓋食品安全相關項目，有沒有這方面的專業跟能力？現在你們也被納入去查緝食品安全相關問題，可是你們到底適不適合扮演這個角色？憲兵學校有訓練食品安全的分辨跟調查嗎？"],["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食安這部分……"],["蕭委員美琴：你們的調查員懂食品安全問題嗎？","嚴部長明：有關食安的部分是由後勤的部門管理，憲兵這部分我請高參謀長回答。","蕭委員美琴：請高參謀長告訴我，你們的憲兵學校有沒有訓練食品安全的辨識、管理跟調查。"],["主席：請國防部憲兵指揮部高參謀長說明。","高參謀長甯松：主席、各位委員。國安局的部分，他是要求我們憲兵隊作為情報蒐集……","蕭委員美琴：即便是這種情報的蒐集，你們的情報員也是要訓練。"],["高參謀長甯松：國安局有辦理。","蕭委員美琴：你們是進行國安的情報訓練、處理反恐的情報，以及從事地方各種安全的情報訓練，可是你們對於食品廠用什麼樣的油、進出口什麼樣的油，還有怎麼去回收運用，有相關的訓練嗎？"],["高參謀長甯松：有針對這部分辦兩天的講習。"],["蕭委員美琴：辦兩天的講習……"],["高參謀長甯松：讓各調查員……","蕭委員美琴：這樣你們就有能力跟公權力調查這個事情，你們真的很厲害。","高參謀長甯松：做情蒐而已，我們是……","蕭委員美琴：你們真的很厲害，你們的角色包山包海，至少這不符合軍隊該扮演國家安全角色的基本邏輯。","高參謀長甯松：報告委員，這個……","蕭委員美琴：你的意思是你們經過兩天的訓練就有能力調查食品安全，這樣的話那國人都去受訓好了，因為人人有責。食品安全……","高參謀長甯松：每個憲兵隊都有司法警察的身分，有接受檢察官指揮辦理各項刑案或……","蕭委員美琴：相關訓練的專業度不足。你把兩天的課表拿出來，我就不相信訓練兩天就有辦法查緝食品安全跟地溝油。不是這個問題不重要，相反的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大家都很關心，可是查緝的事情讓國家體制都亂掉了。事實上，在馬英九主政當三軍統帥之下，國家機制整個都亂掉了。之前傳出要把憲兵廢掉，現在又叫你們處理食品安全的情蒐，去調查地溝油跟餿水油，你們的角色不是整個亂掉了嗎？","高參謀長甯松：因為我們接受檢察官指揮，他們都有專業人員在裡面，所以我們不是單獨執行這個工作。","蕭委員美琴：你講到接受檢察官的指揮，他們有他們的專業，那你們第一線人員的角色是什麼？","高參謀長甯松：我們就是負責配合，針對他要求哪一個地方有發現可疑的地方，譬如發生……","蕭委員美琴：然後呢？你們憲兵不是管軍人的嗎，什麼時候去管食品工廠了？"],["高參謀長甯松：軍人的部分是有關軍事安全及軍事調查。","蕭委員美琴：是啊，過去你們的角色是扮演軍中警察的角色……"],["高參謀長甯松：但是在……","蕭委員美琴：現在也開始管這些鄉下的食品工廠，去查緝、調查及情蒐了嗎？","高參謀長甯松：這是整體國安的問題，所以我們也都配合。","蕭委員美琴：我也知道你們很無奈，這涉及三軍統帥的國家管理。今天會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是國家治理的問題、官商勾結的問題，也是管理的問題。現在軍隊的角色都搞亂了，你們不應該包山包海，也不是十項全能，你們有你們的專業，怎麼一下子變成要查緝地方的地下工廠，並進行這方面的情蒐了呢？"],["高參謀長甯松：這只是短暫時間……","蕭委員美琴：這本來就沒有在你們的訓練當中。怎麼會是短期的問題，來日方長，以後你們的訓練也都做這個嗎？你們的憲兵學校是不是已經裁掉了？"],["高參謀長甯松：現在也有。"],["蕭委員美琴：之前火燒學校是怎麼回事？"],["高參謀長甯松：現在是訓練中心。","蕭委員美琴：後來調查是怎麼一回事，是有人縱火還是有什麼問題？"],["高參謀長甯松：目前消防……","蕭委員美琴：這個非同小可，這不是我們的反恐部隊嗎？我們的反恐部隊發生這樣的狀況，到底是維安的問題、有外力介入還是不小心失火，後來有沒有調查？","高參謀長甯松：現在消防局還在鑑定當中，等鑑定報告出來以後，我們……"],["蕭委員美琴：這已經發生一段時間了。","高參謀長甯松：對，但是要尊重專業的鑑定。","蕭委員美琴：請教部長，最近媒體報導軍情局吸收中國學生做台諜，吸收學生做台諜不是不能做，因為敵對勢力間諜對諜本來就是無可厚非的，但是過程跟手法太粗糙。另外，這件事情在這個時間點被中國拿出來報導，甚至鉅細靡遺連軍情局人員的身分證號碼跟照片全部都報出來，可見中國有特別的用途，要麼就是針對張顯耀案的處理對馬政府不滿，不然就是表示我們有內奸。軍情局內部是不是有什麼鬥爭，危害到我們情治人員的安全，還導致相關訊息被送到中國去，連整個過程跟細節都被對方掌握？針對這個問題，你們真的要調查，因為最近不是只有這件事情，還有之前在海外的駐點曝光等等一連串的問題，這也都跟你們內部的治理跟管理有關。我們有這麼多經費支援你們包括反間諜相關工作在內的安全事務，可是顯然你們還是有很大的漏洞跟疏忽。這個事情你們後續打算怎麼處理？","嚴部長明：軍情局的任務就是依照國家安全進行情報蒐集工作，他們在進行這個工作的時候，是依情工法的規範執行並做保護，所以他的任何工作內容跟執行方式都要妥善處理。對於媒體的報導我們不去評論或說明，但是我們有一個原則，就是絕對尊重校園的學術自由，我們不會去干涉這個部分。","蕭委員美琴：我不是在問學術自由的問題，也不是說你們不能吸收中國的年輕人，只是你們在處理的過程中既然媒體有這樣報導，甚至還暴露情治人員的身分……"],["嚴部長明：媒體的報導是……","蕭委員美琴：顯示你們確實有安全上的漏動，因此需要進行後續調查跟彌補的作業。","嚴部長明：對於後面的情報工作及情蒐，我們會自我檢討。"],["蕭委員美琴：確實是應該進行檢討跟內部調查。"],["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主席（陳委員鎮湘代）：謝謝蕭委員。","請楊委員應雄發言。","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到明年度志願役的人事費是以14出頭作為基礎，這跟原先103年度的15萬9,000人相較減少一萬多人。請問嚴部長，這跟募兵制17萬6,000人的目標會不會有差距。"],["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我請資源司的陳司長報告。"],["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資源司司長，向委員報告，事實上募兵制的推動，原來在執行驗證的階段是要在103年年底達成……"],["楊委員應雄：你們延了兩年……","陳司長正棋：是，延兩年到一百……"],["楊委員應雄：現在是延到105年。105年的時候大概會差多少？","陳司長正棋：我們原來的目標是17萬6,000人，但是以今年招募的狀況來說，由於在行政院各部會支持下，有……","楊委員應雄：今年的進度有超過，我的意思是跟總目標相比會不會有差距？"],["陳司長正棋：我們對於最後在105年達成全志願役……"],["楊委員應雄：有信心嗎？"],["陳司長正棋：我們是審慎樂觀。","楊委員應雄：募兵制是非常重要的制度，最近大概有比較完整的結構對外招募了。你們在募兵的時候可以更活化一點，像這次針對65周年的古寧頭大捷，本委員會也排了一個考察行程。此外，我們也一直講，像是古寧頭大戰或八二三戰役，其實對台灣後面幾十年的安定起了關鍵性的作用。現在部隊要從整個戰略及戰術進行調整，因此離島的部隊減少很多，可是我一直提到不要只是把人員裁完，國防部要在金門或離島留下一些過往的歷史軌跡，並將他們與教育意義結合，不過看起來好像沒有具體的規劃，因此我今天要提出比較具體的內容。古寧頭戰役的金門之熊─M5A1，裝甲指揮部現在到底還有沒有？"],["嚴部長明：我請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A1？","楊委員應雄：金門之熊─M5A1，你知不知道？"],["郝參謀長以知：知道。","楊委員應雄：當初在壟口沙灘發現共軍漁船拋錨的時候剛好發現，然後開始加入戰爭並打贏，現在在古寧頭戰場的遺地上面就有兩部。我知道裝甲指揮部還有這個輕戰車，你們有沒有去思考怎麼復原？它是具備歷史意義的。你們是不是可能把它復原到可以使用以後，在募兵活動的時候拉出來？這個感覺是不一樣的。我講的意思你們懂嗎？","嚴部長明：我懂，所有汰除的或過去曾經用過的裝備，只要地方提出來，對於需要採取什麼樣的做法，我們都會配合一起做。"],["楊委員應雄：你知不知道裝甲指揮部裡面還有沒有這種戰車？這是全世界碩果僅存的。","嚴部長明：汰除的裝備有的在其他地方都還有，如果要找的話還是收集得到。","楊委員應雄：我提議假如整理好並將火力拿掉之後，可以在募兵的時候拉出來說這是金門之熊，當初它是怎麼樣的英勇，在進行募兵活動的時候就有報導的價值。你們辦的活動都很死板，民間的活動則是未演先轟動。像這樣的概念就結合國軍以前的歷史，有意義而且有吸引力，兩者都有了。我們是不是找個時間安排到裝甲指揮部，看看還有沒有這種車？你們是不是整理一下？","其次，以前曾提過你們有很多要退役的LST和LCM，而且擔任政務委員的鄧主席前一陣子也剛提過。八二三炮戰在運補的時候，有很多國際記者在戰役中犧牲，如今國軍因為戰略及戰術的因素從離島離開了，沒關係，但是對於以前曾經發生過的戰史，你們應該保留讓大家能夠記憶，並從中記取教訓。其實我已經跟你們提過好幾次。"],["嚴部長明：我知道。","楊委員應雄：我的辦公室這次有寫出兩個案子，等一下我會讓部長參考。像是LST的狀況，很多過去曾經往來金門離島服役的人都很有印象，現在你們是不是有機會陳列出來，甚至就內部進行規劃？那裡面的空間很大，當時可以容納三十幾部戰車。LCM是國造的，部長知道嗎？"],["嚴部長明：知道。","楊委員應雄：還有官艇是總統去的時候乘坐，它是由LCM改造的。像這種東西你們假如不提或不整理的話，統統都被忘記了，沒有人有印象。台灣的居民要去看並回憶過去八二三戰役的整個狀況。唯有實體的東西才能夠復原，雖然要國防部去維持可能有困難，但是國防部有義務把這些東西妥善處理，而且這還包括歷史等等以及到時候軟體要怎麼移交的問題，因此你們應該做前半段的工作，整修好可堪參觀再移交給地方政府。鄧主席提的內容就是這樣子，而且我也提過好幾次，可是你們一直找不到一個單位處理，所以我這次有兩個提案，當離島的兵力減少之後，希望對國家在離島發生的戰爭歷史能留下長遠的東西，讓大家知道原來以前就是這樣子的。等一下我會將這本拿給部長參考，這區塊在操作上當然一定要配合地方政府，我常常問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說有啊，但給他們其他的，他們不知道怎麼辦。我覺得國防部有必要在前期做到一個程度，然後共同規劃，再由地方政府接手。所謂的金門戰地文化是未來金門最大的資源，其實也是國防部要展示給國人非常好的全民國防教育園區，海陸空都有，對於要如何變成全民國防教育園區，國防部責無旁貸，不要一調整，部隊就拉走了，什麼都不留下來，以後大家對這個一點印象都沒有，等我們要去找的時候，都找不到了。今天本席就針對這兩個提出提案，其實這也可以結合剛剛講過的，我相信如果你們將金門之熊整理出來，然後募兵制拉出去，我想那絕對是轟動的。"],["嚴部長明：是。","楊委員應雄：你們要結合民間一些力量共同來努力，好不好？","嚴部長明：是，謝謝委員指導。"],["楊委員應雄：謝謝部長。"],["主席（楊委員應雄）：請李委員桐豪發言。","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今天可以看到召委對國防部非常寬待，只給我們委員8分鐘的質詢時間，但是國防部的問題實在是太多了。首先，就黎賢聖將軍5次測謊未過，然後你們就一句話告訴我們社會大眾說已經釐清了，可否請政戰部到本席辦公室說明？謝謝。第二個是，本席到斗煥坪看到後備軍人為了救災而購置的器械，請問這些器械將來可否在作戰時使用？"],["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明說明。"],["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救災的裝備都是結合……"],["李委員桐豪：……運輸車？","嚴部長明：對，不管是運輸車也好，這些都是結合部隊在使用的東西，是共同用的。","李委員桐豪：所以在色度上必須要用低色度，讓設備不容易被偵測到，但本席看到的卻全部是大紅色，請你們立刻改進，大紅色怎麼打仗？難道是紅軍嗎？","下個問題是本席很關切的。今天談預算，我們先談國家的潛藏負債，對舊制的退伍軍人應支付的這些債務，未來30年高達新台幣1兆4,852億，退伍軍人的權益就在這裏面，如果你們沒有照顧到他們，他們會對政府非常不滿。另外，軍人保險潛藏負債359億，我希望國防部在這方面能向本席做出妥適的說明，可不可以？在不傷及國防預算的情況下，要怎麼樣處理？"],["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對於退伍人員的年金問題我們事實上配合行政院做了很多年金政策的研議，去年我們就將福利條例送到立法院。就剛才委員關切的部分，在此向委員報告，國防部在政策性的因素下，歷經多次大幅的精簡，造成……","李委員桐豪：這個我了解，我今天不是跟你談問題的來源，我是在談解決問題的方法，如果今天國防部不處理這個問題，每一年用500億處理退休人員年金問題，國家怎麼籌備軍費呢？所以，請國防部跟行政院做好必要的溝通，以解決軍人的權益問題。本席在此鄭重呼籲，對現行戰備不能疏忽，而對退伍軍人的權益，雖然這是過去造成的，但你們也必須一併解決，好嗎？","陳司長正棋：是，謝謝委員的關心。","李委員桐豪：謝謝局長。第三個問題是有關P-3C的問題，請問P-3C還有「機瘟」的問題嗎？"],["嚴部長明：P-3C沒有。","李委員桐豪：審計部提出糾正，海軍的北部基地投資的7,773萬9,000元，現在因為桃園航空城就一併抹消了，是不是這樣子？"],["嚴部長明：說法上有些出入。","陳司長正棋：事實上，桃園航空城是國家重大的經濟建設規劃，在考量國防安全及國家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我們作了這樣的調整。"],["李委員桐豪：有沒有花掉7,773萬？"],["陳司長正棋：我們前置的規畫有作這樣的……","李委員桐豪：有花了嘛，對不對？","陳司長正棋：但是，我跟委員報告，我們整體的經費，每3個基地分布的情況到……","李委員桐豪：我今天要講的問題，從北、南、東變成全部往南部移動，花了七千多萬，我只是要強調，國防部在中華民國政府裏面是弱勢團體。","陳司長正棋：事實上，我們是衡量整體的國家政策。"],["李委員桐豪：你們很高興地做這件事情嗎？","陳司長正棋：我們不講高不高興，如果成本效益得出來的結果是對國家有利的，也無損我們的安全，我覺得我們是可以選擇的。","李委員桐豪：其實無差，我覺得是地方政府在霸凌國軍。","陳司長正棋：報告委員，事實上，我們用數據來講……","李委員桐豪：同一個基地為什麼不能做空軍也做軍民兩用呢？就憑著他們想要規劃就怎麼規劃，國防部在整個中華民國決策系統中是弱勢團體，本席再強調一次。","嚴部長明：我向委員報告一下，它是作整體的考量，不管是資源共享也好，互相都有……","李委員桐豪：我剛剛講問題一大堆，8分鐘根本問不完。再請問一下，P-3C現在是用實體機訓練，沒有訓練儀是嗎？"],["嚴部長明：有。"],["李委員桐豪：進來了？"],["嚴部長明：對。"],["李委員桐豪：美軍同意補償我們在訓練過程中的耗損嗎？"],["嚴部長明：訓練過程的耗損？是飛機的耗損嗎？"],["李委員桐豪：飛機的耗損、零附件的耗損。","嚴部長明：有，有保固期，有些東西在保固期之內的就應該負責一些……"],["李委員桐豪：有沒有？"],["嚴部長明：有。"],["李委員桐豪：有給嗎？"],["嚴部長明：請空軍劉參謀長來回答。"],["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劉參謀長說明。","劉參謀長守仁：主席、各位委員。謝謝你的關心，當年原先的模擬機是要提早進來的，但因為他的關係，沒有進來，後面他會負責賠償這一段我們用實體機的訓練……"],["李委員桐豪：油料費？","劉參謀長守仁：對，就是這些費用他們會……"],["李委員桐豪：全部？美軍承諾？"],["劉參謀長守仁：廠商有承諾。","李委員桐豪：我們會緊緊地看著，不能讓美軍予取予求。","嚴部長明：是，謝謝委員指導。","李委員桐豪：有關P-3C的火力，這些所謂的彈藥是否符合國際標準？譬如有沒有火蛇70航空火箭彈、AGM-84魚叉飛彈、SLAM遠程對地攻擊飛彈、小牛飛彈、Mk-46型魚雷、Mk-50型魚雷、水雷、深水炸彈可不可以裝載？","嚴部長明：它所能裝載的我們都按照規範，都可以裝載的，但是我們要提出需求。"],["李委員桐豪：所以你們都沒有需求？","嚴部長明：有，我們有提部分需求，不是全部都要，我們是按照需求來做……","李委員桐豪：我知道，我是說美軍讓我們購買時，是不是提供了……","嚴部長明：對，都是符合國際標準"],["李委員桐豪：確實？","嚴部長明：我們有提出需求，有的有提出需求。"],["李委員桐豪：有的有提出需求？","嚴部長明：對，我們不是全部都要。"],["李委員桐豪：他也很樂意提供？","嚴部長明：後續有需求時，我們還可以再積極提出，在缺少補充的……"],["李委員桐豪：現在有人報導有無法掛彈的問題。","嚴部長明：那是誤傳、謠傳，我們會按照需求向美軍提出來。"],["李委員桐豪：希望你們的需求是真實的需求。萬劍飛彈量產砍三分之二、雲峰中程飛彈喊卡是不是事實？","嚴部長明：我們所有武器裝備的採購都依照建軍的規畫，還有未來的……"],["李委員桐豪：所以你們沒有必要再買……","嚴部長明：……都按照計畫在做，沒有所謂的壓力、停產的問題，像我們現在防衛作戰是以防衛固守、嚇阻為主，以這種方式及原則來建軍、採購武器裝備。","李委員桐豪：當初為什麼要有這麼大的量，而現在又變成這麼少的量？","嚴部長明：沒有，現在是按需求，按優先順序，我們會提出一些需求，這些東西……","李委員桐豪：雲峰中程飛彈砍停，是不是？"],["嚴部長明：不是砍。","李委員桐豪：就是停止了，根本就終止了。","嚴部長明：這是按照我們的計畫需求來做，量產也好……","李委員桐豪：所以我跟國防部講，你們真的是弱勢團體！"],["嚴部長明：沒有壓力。","李委員桐豪：但是國家的防衛不是一個弱勢團體可以解決的，我們必須要強，所以本席今天在這裡呼籲你並不是在責備你，而是告訴你說我們的國防部在國家安全的前提下要堅強的站起來。"],["嚴部長明：我們現在就是要……","李委員桐豪：我正在看一本新的兩岸關係書的時候，很多記者在談到國防部的態度，也覺得是弱勢團體包括林義夫的事情。以上。"],["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委員。募兵制的計畫是國防部近幾年來實施總統宣示的重大政見，也關係到國家整個未來的防衛能力，我們每年都有編列預算，但是從總總跡象來看，整個成效是不如預期。請教部長，請你正式向本席回應一下，募兵制到底可不可行？"],["主席：請國防部長嚴部長說明。","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募兵制絕對可行，而且就成效來講，各部會有些措施，譬如，從元月份開始外島加給等待遇的調整，使得募兵的狀況越來越好，尤其是在未來來講，明年或後年來講，一定可以達到我們預期的目標。","陳委員歐珀：部長，你講話是要負責的。"],["嚴部長明：我負責。","陳委員歐珀：募兵制已經宣布要延緩兩年了，本席非常質疑兩年後能不能如期完成，這是第一點，現在時間馬上就要到了，不要拖到105年，時間到了，反正是下一任總統的事情，也不是你當部長了。"],["嚴部長明：不會這樣。","陳委員歐珀：部長，這個是關係到國家的長治久安，國防部是不是應該要勇敢的說出真相？","嚴部長明：是，我現在講的都是真相。"],["陳委員歐珀：我再給你一次機會。","嚴部長明：我現在講的都是真相，我用數據跟你報告一下。","陳委員歐珀：你不用報告，我這裡都是數據，我來跟你檢討一下，請問，你們的考核募兵制的計畫推動績效每年都有訂定績效的衡量指標，國防部訂的績效衡量指標從99年度到101年度推動募兵制度考評皆為代表核績良好的綠燈，這是你們自己考評的，102年度則是代表績效合格的黃燈，按照這兩個績效衡量標準來講，我們推動的募兵制度政策是不是每年都有提升？現役、自願役人數的執行率是不是越來越好？有沒有越來越好？"],["嚴部長明：越來越好。","陳委員歐珀：請問部長，到105年度我們的目標是多少員額？","嚴部長明：到105年度的目標員額數，還要俟後續的執行狀況。","陳委員歐珀：我們的目標是訂17萬6,000人的目標數，我請問你，還有1年多的時間，你現在的差額是3萬5,000人，你可以募得到這麼多人嗎？","嚴部長明：絕對可以募得到，而且這個數具也要做個調整。","陳委員歐珀：部長，你所定的績效標準已經超出實際的狀況，你們太過樂觀了，有粉飾太平之嫌。我再提醒你，私底下我也請教過陳鎮湘委員，以目前的財政狀況，以今（103）年的目標數比去年到6月份為止的目標數，這中間的增加幅度只有6.16%而已，102年是嚴重的落後，至於103年，我可以跟你講，可能連你的目標都沒辦法達到。","嚴部長明：報告委員，您所講的那個目標是義務役跟志願役的百分比。","陳委員歐珀：現在104年度國防部所屬的單位預算志願役人事費用的基礎是以14萬0,584人來編列，比去年15萬9,000人大幅減少1萬8,416人，減幅將近12%。部長，我看你的各項指標，我敢大膽的講，募兵制到馬總統卸任的時候，還是跳票！","嚴部長明：報告委員，不會。"],["陳委員歐珀：我們很擔心跳票。","嚴部長明：這些數據還要視這幾年的招募狀況以及留營狀況而定，如果留營的人數一直提升的話，招募的需求就會減少。以今年來講，我們的計畫是招募1萬0,500人，但是現在第6次的招募就已經有1萬2,000人了，所以是獲得的人數超過計畫的人數，而且我們不是就否定了其他的配套措施，因為我們還是要繼續努力，在其他的增加調整之後，或者會更好一點。我們當然會面臨一些社會狀況的改變，可能還會有一些其他的問題、突發的狀況，所以我們所有原來的配套措施還是要去做。","陳委員歐珀：部長，你可以在這裡公開宣示，83年次以後所有出生的役男，在106年度開始就改為服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嗎？可以改成這個項目嗎？","嚴部長明：106年開始，83年次以後的役男都是4個月的軍事訓練。"],["陳委員歐珀：這個政策沒有錯？","嚴部長明：沒有錯，這個部分不會改了。"],["陳委員歐珀：不會改？"],["嚴部長明：是。","陳委員歐珀：部長，我跟你講，國防實在是國家的一個很重要的政策，不是哪個政黨可以單獨決定的，當然募兵制式兩個政黨都提出的共同主張，但是如果真的有困難，就要共同面對來解決。"],["嚴部長明：是。","陳委員歐珀：而不是去粉飾太平的拿一些數據來解釋說我們一定要怎麼做，如果到時候沒辦法做到將會失信於民，這是第一點。"],["嚴部長明：委員指導的對。","陳委員歐珀：國防預算的提升不應低於我們的GDP3%，這個能實現嗎？在你任內能不能實現？如果今年沒辦法實現，明年能不能再編呢？","嚴部長明：可以，只要美方同意提供我們所需要的武器，他同意賣給我們，馬上3%的預算比例就會撥下來了。","陳委員歐珀：部長，我不願意人家講說總統的重大政見內政、經濟都跳票了，結果查出來總統的國防政見也都跳票。關於募兵制，我再提醒你，你們所用的績效考核標準是有問題的，是粉飾太平的，到時候我擔心你們會沒有辦法達成目標，我會拭目以待。","嚴部長明：委員，我們會繼續努力。","陳委員歐珀：好。當然我是希望你繼續努力。部長，國防部的事情很多，我不願意在這裡針對個案跟你討論，監察院對募兵制的計畫沒有辦法達成目標，已經提出了很多的警訊，不知道部長注意到了嗎？","嚴部長明：有，我們有到監察院說明。"],["陳委員歐珀：有沒有相關的因應方案嗎？","嚴部長明：任何的一個政策的推動都有它的優缺點，不是碰到問題就逃避，甚至是走回頭路，我們會針對問題去解決，各部會一起研究如何推動，來解決這個問題，繼續去達成募兵制推動的目標。","陳委員歐珀：部長，我真的跟你建議，你要去檢討國防部募兵制方面的各項指標，到105年你還有3萬5,000個名額尚未招募，你自己訂的總目標數是17萬6,000人，我會拭目以待的看你是否能達成目標。"],["嚴部長明：是。","陳委員歐珀：如果沒有達成這個目標，那麼83年次以後的役男就只服役4個月，到時候國家的防衛能力降低了，素質降低了，我們再來檢討就來不及了。相關的問題我覺得還有很多，我這裡也有一些檢舉案件，我在會後提供給你，請你們去做瞭解及處理。"],["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有委員請教部長有關軍人公開宣布支持台獨的問題，講實在話，軍人不是一般人，軍隊也不是民間的社團或一般的政府機關。軍人不是一般人，因為他的手上是有武器的。軍人在就讀軍校的時候，就已經宣誓要效忠中華民國了，所以如果他現在主張台獨，就應該離開軍隊，因為他已經違反當初就讀軍校的誓言。謝長廷講過，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憲法一中，這個「一中」指的當然是我們中華民國，我們國家目前的政策就是效忠中華民國，對不對？我覺得今天如果有軍人支持台獨、發表自己的言論，就離開軍隊；離開軍隊之後，不管發表什麼言論，我們都可以支持。","我想提醒一些在野黨的朋友，如果你們覺得軍人可以在軍隊中自由表達支持台獨的立場，要是也有人出來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是也叫做言論自由？如果有人支持要與中共統一，請問你，這兩種人在軍隊裡面是不是先拿槍幹起來？這個國家還有安全可言嗎？如果軍人有言論自由，美國的軍人到伊拉克、阿富汗打仗，有哪一個美國軍人敢上網公開表示自己反對到伊拉克、阿富汗打仗？如果他敢這樣，你看看美國軍隊會不會對付他，對不對？","我覺得政治人物在國會殿堂辯論是可以的，媒體要談什麼也是可以的，名嘴口無遮攔、愛講什麼都可以，只有軍人不可以，因為軍人一定要誓死效忠憲法、效忠國家、擁護政府。我們的憲法不是台獨的憲法，我們的憲法就是要效忠中華民國。如果認為軍人可以隨便公開發表支持台獨的話，有本事就先推翻中華民國，再來讓軍隊變成台獨的軍隊，所以我反對！任何軍人、任何軍官敢跳出來支持台獨，我認為你就應該滾出軍隊！這是中華民國的軍隊，軍人不能違背自己在軍校的誓言，在軍校的時候軍人已經宣誓要效忠中華民國，台獨當然是反中華民國啊！","接下來我想請教中科院張院長。院長很能幹，我們聊過，我對你很欣賞，不過我還是有些話要跟你講。你們中科院內部應該整頓一下，好不好？"],["主席：請國防部中科院張院長說明。"],["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是。","林委員郁方：你們內部不同的單位為了競爭國防資源、預算，隨便對外放話，講了一大堆，陷三軍統帥於不義。一下子說某個計畫要中止量產，因為三軍統帥考量兩岸和緩的關係，加上美方也有壓力，把美國人拖下水，這些都是事實嗎？"],["張院長冠群：不是。","林委員郁方：對呀，這些都是你們中科院的人出來講的，記者不會亂寫，他們一定要有所本，對不對？","張院長冠群：報告委員，我們也要澄清，如果是我們的人，我們一定嚴懲，但是目前……","林委員郁方：我跟你講，部長不能代表所有的軍人，還有人要主張台獨呢。院長沒有辦法知道每一個中科院的人的想法是不是都跟你完全一樣，你也沒有把握。這種東西一定是內部講出來的，講的活靈活現的，假如說是記者會偽造這種東西，我不太相信，你要稍微管一下。"],["張院長冠群：是。","林委員郁方：你想想看，現在的飛指部還在接收雄二E，要到107年才結束；愛國者三型要接收到110年；明年開始又要接收天弓三型，到民國113年才完成；而且同一個時間還要汰除鷹式飛彈，工作量很重。你要替飛指部想想，你們不停地生產東西出來，人家也要吃得下去。我請你吃滿漢全席，你就一定可以吃得下去嗎？也未必。不只是生產，管理也很重要，而且現在正在改募兵制、精簡兵力，飛指部哪有辦法接收這麼多的東西？每一種飛彈的性能都不一樣，部署的地點、人才的培訓等等都要花很多時間，所以有些計畫也要做選擇。","我常常在這裡講，所謂戰略就是做選擇，做選擇是最重要的。中科院有沒有辦法把現在要發展的向陽、騰雲、雲峰同時都達到質與量的要求？我看也不容易吧。你們也要做一個選擇，有先有後，你應該對內告訴他們，我們的國防預算也不可能一下子大幅地增加幾百億元去支持中科院，所以你應該對內跟他們溝通。你們有些單位的計畫可能要稍微放遠一點，先集中力量把其他急迫需要的東西趕出來。","另外，有些東西為什麼不能一下子生產呢？我從第3屆當上立法委員以後就講過，當時你們要買飛彈，我建議你們不要一下子買這麼多愛國者飛彈，因為以後一定會有愛國者三型，一路下去也會延伸更多更好的性能，你們不要一次買滿。那個時候買軍艦上的飛彈也是一樣，我認為你們買了，過一陣子又要再花錢upgrade，我講的愛國者三型不就是這麼一回事嗎？","尤其你們把飛彈一次買齊，一次退役，現在法國的幻象飛機不就這樣嗎？你們一下子買這麼多飛彈，同時退役，又要補充，花這麼多錢，而且到時候會有更新的東西出來。這些本來就要由國防部部長、參謀總長等等高層做統一的規畫，中科院只管生產，你們都沒有想到國防預算的壓力，所以你們內部真的需要稍微管理一下。","軍人就要接受指導、接受領導，你們不能因為自己單位的生產落後，就故意放話，希望形成公眾的壓力、輿論的壓力，好推動一點。問題是一下子推動這麼多，我們有這麼多錢嗎？這些飛彈都是非常貴的。尤其我們生產的飛彈都是自己使用，單位成本有多高？院長，我不是教訓你，只是跟你交換意見。我在中科院有很多朋友，你們有時候應該清清倉、管理一下，好不好？這陣子生鏽了，拚命對外放話。"],["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導，中科院從4月16日法人化之後，由我兼任董事長，負責這個部分。剛才您講的的問題都是以前的問題，我們現在已經在檢討組織、管理的方向等等，包括洩密的問題，我們都在要求、管制。"],["林委員郁方：謝謝。"],["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主席：請陳委員鎮湘發言。","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戰爭是以武力戰為中心的思想總體戰，請問部長認同嗎？"],["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是。","陳委員鎮湘：誠如剛才林委員所言，對於軍中台獨的言論，你能夠不加以駁斥，默許讓他在軍中成立嗎？","嚴部長明：不會，我們軍人不可以。","陳委員鎮湘：那你要挺身而出，要表達啊！軍人是捍衛中華民國，軍人是以中華民國憲法為基礎的，憲法是反對分裂國土的，既然反對分裂國土，那為什麼不敢做表達呢？不僅僅是部長要表態，我們所有的幹部都應該永遠維持這種立場，否則的話，我們還需要什麼精神戰力，買那麼多武器有什麼意義呢？","嚴部長明：是，謝謝委員指導。","陳委員鎮湘：其實該表態的時候，就應該據理力爭的表態，不必在意什麼，個人去留事小。"],["嚴部長明：是。","陳委員鎮湘：第二個，關於募兵制的問題，募兵制如果沒有條件的話，能夠行得通嗎？今天我們給予的所有福利，如果明天又改了，還可以繼續募兵嗎？請問部長可以嗎？"],["嚴部長明：配套措施要繼續完成。","陳委員鎮湘：你們募兵制的條件要法制化後，才能繼續進行，你們應該要有這樣的條件，若你說連條件都不要，則今天你所說的保證，我覺得是空的，因為募兵制的參與條件還需要立法院通過，是不是？"],["嚴部長明：是。","陳委員鎮湘：我請部長在回答問題時，一定要考慮到其後遺症，今天的這樣的條件還是不夠，你僅僅只是給了待遇的誘因，後面出路的誘因與應該進行的相關修正都還沒有完成，整個完整的配套根本不足，你怎麼能奢言保證呢？所以必須等未來這些配套完整之後，我們才可以保證，是嗎？"],["嚴部長明：是。","陳委員鎮湘：所以我希望你們要特別檢討這一點。第三個問題是有關陸航，陸航的問題讓我非常擔心，陸航目前有30架阿帕契，摔了1架，還剩29架已經到齊，未來UH-60也馬上要來了，現在陸航的飛行軍官要擔任阿帕契的飛行軍官，其基礎訓練要花幾年的時間，你知道嗎？"],["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完成合格班需要六個月的時間。","陳委員鎮湘：前面要先飛基礎訓練，飛完以後再到飛行線上，你到底知不知道呢？不知道就說不知道。"],["郝參謀長以知：不是很清楚。","陳委員鎮湘：至少也要兩到三年的時間，部長你是飛行軍官出身，是不是需要這樣的時間？","嚴部長明：完成戰備的話，需要一段時間，換裝的話，只需要6個月的時間。","陳委員鎮湘：完成以後，才能接受高級飛行訓練，當開始接受阿帕契訓練時，他已經是資深中尉，到了上尉之後，他開始考慮要佔上校缺，結果職缺都不夠，所以是你的編制讓他縮減了。部長是空軍出身，一個空軍的戰鬥機中隊下面有多少架飛機？這個問題非常嚴肅、非常嚴重，陸軍要徹底檢討航空兵力的運用，今天的主戰兵力已經是陸航，陸航有30架的阿帕契，其前後座的戰鬥力是要相互配合的，不能夠單獨運用，否則光會飛行有什麼用？或是光會射擊但飛行不好，這樣根本就沒有意義，這與以前其他軍種的飛機都不一樣，空軍的雙座機是教練式的，而且是兩個人的，希望能夠長期配套，以嘉義聯隊的救護中隊來說，他的隊長是上校編階，空軍陸航卻只是一個營長，所以他在這個階層上沒有辦法歷練很久，我們能否因為裝備武器的改變，將整個編裝表重新加以修訂，以符合需要，使它能夠長留久用，這點部長你認同嗎？","嚴部長明：我們現在已經在做一些檢討，包括各幕僚督導的單位，像督察室裡面一些……"],["陳委員鎮湘：我們現在先談這個編裝表。","嚴部長明：對，他這個編裝表是以原來空軍的中隊階層，現在是獨立的編制。","陳委員鎮湘：我瞭解，我也是陸軍出身的，在現在這種狀況下，整個編裝的形態改變了，你必須要加以修正，不能夠還停留在美軍採用營連的模式，我們就一定也要採用營連模式，這樣是留不住人的。","嚴部長明：對，這需要以任務的導向來作修正。","陳委員鎮湘：你們必須改以任務導向，否則留不住人，因此必須徹底檢討。國防部也不能因為卡到員額，就不讓他做調整，不然陸航的飛機就白買了，一架阿帕契飛機要七億多，這個問題非常嚴重，希望你們能夠盡快加以檢討，希望在這個會期之內有所答案，何況編裝表是國防部自己可以修訂的，我不是替哪一個人講話，我是覺得我們花了這麼多錢，買了這麼多昂貴的武器裝備，如果它不能夠花費它應有的戰力，那就是白搞，所有的飛行員升到中尉之後要升少校，你不能擋他的前途，結果他還沒有飛熟，就要走了。","嚴部長明：報告委員，您指導的對，現在總督察長室到各部隊都有去看了一些缺失，包括幕僚單位人員編制的調整、營部、旅部的調整，我們一起來做協商。","陳委員鎮湘：請問，我們每年花了這麼多錢，買了這麼多東西，請問陸軍的個人裝備有多少時間沒有更換了？","郝參謀長以知：報告委員，新式的戰鬥頭盔與戰鬥背心已經納入五年編審，將在106年到110年做籌購。","陳委員鎮湘：我希望國防部對個人單兵的戰鬥服裝能徹底加以檢討，幾十年到現在都沒有變，個人的裝備並不高價，每一年花這麼多錢買武器，只要省下一點點，就足夠購買，大家之所以對民間的生存遊戲有興趣，就是因為這些裝備吸引人，但你們的裝備都還停留在2、30年前，當年我在軍中的裝備到現在都還沒有變，你們要趕快調整，一架F35大約要一億五千美元，折合台幣約45億，你花一架飛機的錢就可以讓整個軍隊都改換裝備，難道不值得嗎？","嚴部長明：我們已經在做檢討，尤其是……","陳委員鎮湘：趕快做全面加以檢討。最後，我希望國防部跟文化部能好好配合，對於金門戰地公園的問題要如何解決，期望你們能與他們做有效配合，可以嗎？","嚴部長明：上個月我們從金門回來以後，跟地方政府進行市鎮研討時，已經把這個項目列入討論的議題中。","陳委員鎮湘：好，希望你們後續能繼續努力，謝謝。","主席：謝謝陳委員，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繼續開會，請陳委員唐山發言。","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每次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發言，我總是喜歡從比較大的主題、原則來質詢。今天早上聽到委員們對於台灣的定位有著不同的意見，大家都非常清楚，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但是在這樣複雜的議題之下，我們要選擇對我們有利的方向來做，這樣才是正確的。我提出一個實際的例子供部長參考，在1980年代，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提名大會上，當時民主黨總共有兩位參選人，一位是黑人Jesse Jackson，他是一位牧師，口才滿好的；另外一位白人是Dukakis，他當過波士頓市長，這2位在美國那天的提名大會上，都會邀請外賓參加，我那個時候還沒有回來，也受到邀請參加，在那個大會中，我聽到他們講的話非常感動，這些話也可以讓國防部思考一下。Jesse Jackson在那個時代，不像現在的歐巴馬可以當總統，他那個時候是總統候選人，被提名就可以代表民主黨參選，不過那天他發表談話時提到一個重點。他說，其實Dukakis跟我都沒有什麼差別，如果有差別，就是我Jesse Jackson的祖先，是從非洲坐奴隸船到美國大陸來；Dukakis是白人，他的祖先是從歐洲坐移民船過來，這是第一個差異。第二個差異是，他的皮膚是白色的，我的皮膚是黑色的，就只有這兩個差異。他在講完這個差異之後說，不管過去的差異是怎麼樣，不論是坐奴隸船來，或坐移民船來，皮膚是白色或黑色的，我們今天都在同一條船上面，假定你被提名到，我會全部支持你，假定我被提名，希望你也支持我，這是他演說的重點。","那時候我還沒有回來，但是他講的話，我一直記在腦子裡面。今天在這個地方談國家的定位、國家的未來，不管是要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或什麼，都有一個共同點，我們現在侷限在臺灣，就是要保護臺灣這塊地方，部長同不同意？","嚴部長明：國軍的使命就是要保衛中華民國，保衛住在臺灣所有同胞生命財產的安全，這是我們的任務和使命。","陳委員唐山：今天就是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在這個地方，所以有很多沒有辦法接受、沒有辦法了解，沒有辦法同意的地方，因為每次提到這部憲法就會有爭論，我們暫時不要提這個憲法，如同Jesse Jackson講的，今天我們都同樣在這一條船上，同樣在臺灣這個島上，自己有責任要保護臺灣這個地方，所以我想把這個重點提出來。我們現在有共同的敵人，今天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對臺灣的領土有野心，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有野心，這是一個事實，國防部應該知道，這個事實是：第一、現在我們的敵人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我們就住在臺灣這個地方，在此情況下，我們只有共同來防衛臺灣，保護2,300萬人民，在此大原則下，不要讓這個國家、這個社會，被一個共產集團的國家給吞滅掉，這應該是大家可以接受的重點，部長同不同意這樣的講法？"],["嚴部長明：現在我們國軍的使命就是這樣。","陳委員唐山：我希望把重點放在這個地方，今天2,300萬人民都要納稅，希望國軍能夠保護我們，這個講法應該是大家可以接受的，在此情況下，假定一個政府及領導人，沒有把他的目標講清楚，我們要發揮有限的實力，有時候會遭受到心裡上的一些障礙。首先，新生的一個障礙就是，最近發生的很多事情，我在這邊也質詢過，像美方有一個雜誌Defense News，你們大概也有看過，他說我們現在國軍裡面，有人被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邊收買，蒐集臺灣一些重要的現代化資訊，變成所謂的匪諜，現在則變成共諜，他說這些事層出不窮，問題就出在，我們在臺灣這個小島上面，就要保護臺灣，在這樣小的地方裡面，我們對於對方，並沒有很清楚的認識，才會產生所謂共諜的事情，一直在發生。以前我質詢退輔會的時候，也提過這個問題，當時退輔會的回文是說，有一些事情是要避免退役將軍薪水等等這些問題，因為在國防部主管「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三條、三十四條中有明文規定，因此相關文件有這樣的規定，所以在退輔會裡面，他們沒有辦法執行，需要國防部做某一方面的調整。請問部長對此有何看法？","嚴部長明：委員所提的這個條文，我不了解哪個單位有接觸到，我還沒有看到這個公文。"],["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剛才委員的提問，事實上，有關服役條例的部分，我們在去年5月23日，已經送到立法院，並通過大院外交國防委員會的審查。","陳委員唐山：我平常都很守時間，不願意浪費大家的時間，特別主席已經站起來了，但是我非常重視剛才提的那句話，臺灣是我們大家共同的地方，如同Jesse Jackson講的那句話，希望大家思考一下。"],["嚴部長明：謝謝指導。"],["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兩岸交流日漸密切，當然兩岸交流也包括人員的交流和往來。在人員交流往來方面，觀光客是屬於短期停留；教育交流方面是有學生交流。很多大陸留學生來臺灣，不管是來這邊短期進修、交換學生或攻讀學位都有可能，這些學生在臺灣停留的時間，少則半年，長則1、2年，中共有沒有可能利用學生的身分作為掩護，在臺灣進行相關情蒐，國防部對這部分，有沒有相關的掌握？"],["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沒有這部分的相關訊息。"],["邱委員志偉：有沒有可能？因為現在中國大陸留學生越來越多。"],["嚴部長明：中共的作法是各種手段都會運用。","邱委員志偉：他們能夠長期居留，而且身分合法、又能夠不受矚目的，當然就是學生的身分，在此情況下，中共的共諜，有沒有可能利用學生身分作掩護，在臺灣進行情蒐？而且他們停留時間又長，請問你們有沒有相關的掌握？","嚴部長明：每一個相關的單位，都會利用各種手段去做情蒐工作，所以我們也不排除，他會用什麼方式，因為每個國家都會用不同的方式。","邱委員志偉：我們要有相關的反制作為，國防部有思考這個問題嗎？請局長來說明。"],["主席：請國防部政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剛才您指教的問題，國軍對於這個問題非常重視，儘管這些學生到臺灣來是民間的身分，但是國軍對我們的部隊、機關及周邊，都予以密切重視，包括我們在戰地也是如此，至於要全面掌握的部分，這可能要國安單位，各個不同的任務、屬性，共同來面對這個問題的蒐集。","邱委員志偉：他們可能會有戶外教學或參訪活動，然後跟臺灣學生一起去，譬如參觀軍事單位，或參觀相關座談，請問有沒有相關預防措施？","王局長明我：具有陸籍身分的民眾、學生，一律不准進入國軍，或參加相關的會議。"],["邱委員志偉：活動也不能參加？","王局長明我：不行，包括我們的營區開放，如果要進入營區，我們都要驗證，他是不是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邱委員志偉：所以大陸的留學生，也不能去參觀營區開放活動？"],["王局長明我：不能。","邱委員志偉：你們已經有相關的因應作為，因為學生可以長期居留，不像一般觀光客，大概2個禮拜就走人了。另外，臺灣有很多學生到中國求學，有沒有可能出現被中國吸收當間諜的情況？","嚴部長明：中共對我們的滲透及竊取軍事機密的部分，都會通過各種手段和管道，所以我們對各種人員也好，包括台商，我們都會注意，尤其會提醒所有的官兵，那種愛國主義也好，這個思想要強化，要他們提高警覺，防止有洩密情事發生。","邱委員志偉：有沒有個案？或針對一些情況，有危害到國家安全，利用臺灣留學生做相關情蒐的案例？"],["嚴部長明：目前沒有。","邱委員志偉：另外，目前雷虎小組已經恢復訓練了嗎？","嚴部長明：從禮拜一開始訓練，有做過一些特檢，並針對那個個案做一些調查，然後開始恢復訓練。","邱委員志偉：相關訓練的檢討報告出來了嗎？譬如操作科目是不是有必要性，它的複雜度是不是要重新驗證？","嚴部長明：雷虎小組18項科目困難度的檢討，還在繼續做。","邱委員志偉：還在繼續做，你就恢復訓練？","嚴部長明：一般有困難度的科目，現在還沒有開始，所以雷虎小組的訓練，還沒有開始做，而是做AT-3的訓練。"],["邱委員志偉：AT-3復飛沒有問題？"],["嚴部長明：已經復飛了。","邱委員志偉：雷虎小組的訓練，有沒有恢復？","嚴部長明：雷虎小組這部分科目的訓練，還沒有開始。","邱委員志偉：不管是簡單的、複雜的，都完全沒有恢復，它不是有18項演訓科目？","嚴部長明：在18項科目中，我們會檢討5項比較高難度、困難度比較高、風險比較高的科目，來做一個調整。","邱委員志偉：其他風險比較低的科目，已經恢復演練了？","嚴部長明：也是一樣、一樣在做檢討，看看哪些沒有問題，就按照基本訓練方式，對有些可以操作的部分，繼續做飛行訓練。","邱委員志偉：我覺得高難度或危險性比較高的，應該要儘量避免。"],["嚴部長明：是。","邱委員志偉：畢竟不管是飛機也好，飛行員也好，都是國家的重要資產。"],["嚴部長明：謝謝委員關心。","邱委員志偉：如果風險太高，會對國家有負面影響。另外，海研5號沉沒之後，國家安全會不會受到相關影響，有沒有因應的作為？","嚴部長明：不論對未來的研發也好，測試也好，都沒有影響，因為我們還有別的載台。","邱委員志偉：因為海研5號不論做科研也好，做軍事測試也好，細節我就不多談，但我必須確認，沒有海研5號之後，有沒有其他替代方式？"],["嚴部長明：我們有其他的載台。"],["邱委員志偉：不會影響到測試？"],["嚴部長明：不會影響我們原來規劃一些計畫的進度。","邱委員志偉：另外，有兩個比較屬於地方的事務。那天謝謝部長實地到岡山，了解眷村改建之後，怎麼樣去保存眷村文化，不止是岡山，全國各地都有眷村改建，所以對於眷村文化怎麼樣保留，它的眷舍、它的建物建築，我覺得過去國防部做得還不夠，這部分在預算上面要反映，在人員上面也要支持，對於眷村改建之後，眷村文化的保存，國防部應該更加重視。如果國防部覺得，在專業上沒有辦法負荷，可以移交給市政府，這種會議交給文化部，不曉得國防部現在的立場是怎麼樣？","嚴部長明：我們現在配合地方，還有文化局，一起來做地方的文化保存，眷村文化……","邱委員志偉：你們產權會不會移出去？你們一定有合作模式，但產權主導還是在國防部。"],["嚴部長明：是。","邱委員志偉：你願不願意把產權或主導權，移給地方政府或文化部？","嚴部長明：這部分，我請眷服組向委員說明。"],["邱委員志偉：請他稍微簡單說明一下。","王局長明我：由於眷地必須做活化，以便讓我們融資可以得到疏解，所以我們會視這個地區的情況，然後跟中央及地方政府，做一個全面的討論。"],["邱委員志偉：所以是個案？"],["王局長明我：是個案。"],["邱委員志偉：每個縣市可能有不同的作法。"],["王局長明我：是的。","邱委員志偉：還有，我剛剛提到，梓官和援中港那邊有一大片濕地，那是國家的重要濕地，上次因為時間的關係，沒有太多時間可以討論，我想請教部長，關於梓官濕地的部分，市政府有很高的意願，希望能夠做管理和維護，或者做相關的規劃，可否把這個產權或管理權交給市政府？"],["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說明。","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海軍還有在運用，因為那邊有個登陸站。","邱委員志偉：但那個使用強度非常低，而且可以分區，不要一次全區都……","蕭參謀長維民：現在圍牆外面，我們都沒有在管；但圍牆裡面，我們還有在運用。另外，紅樹林園濕地上植物的保存，也是因為我們有在運用，才得以保存下來，如果今天完全開放出去，這片濕地不見得能夠保留的……","邱委員志偉：你如果交給市政府，市政府就會做完整的規劃，這部分沒有問題，還有圍牆裡面也全部沒有管理。"],["蕭參謀長維民：目前我們還有在運用。","邱委員志偉：你們只使用圍牆裡面的一部分，你在這邊通過嘛！是不是可以檢討局部開放，或分區、分段移給市政府？","嚴部長明：報告委員，我們會再跟地方市政府協商。","邱委員志偉：這個市政府很重視，已經跟我反映好幾次了。","嚴部長明：假設無運用計畫，我們絕對會……","邱委員志偉：我在兩年前就提到了，但兩年之內，好像都沒有什麼進度，我希望海軍是不是能夠更積極一點，再找市政府溝通一下？"],["嚴部長明：我們再繼續溝通。","邱委員志偉：一個月之內去開一個會，好不好？"],["嚴部長明：我們會再做積極的處理。","邱委員志偉：是不是可以責成參謀長，在一個月之內跟市政府召開相關會議，看看要怎麼運用，來保存那麼珍貴的濕地。"],["嚴部長明：我們可以馬上去跟他們協商。"],["邱委員志偉：好。"],["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我們目前購買的阿帕契直昇機，都已經返國了？"],["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是。","馬委員文君：上次龍潭事件發生以後，目前訓練狀況進行的如何？經過上一次意外事件，我們有沒有具體檢討改進的作法，在設備上有沒有做更新？","嚴部長明：我們都做了檢討，甚至精進的作法，都有訂定各項換裝的進度，這部分容我請陸軍參謀長向委員報告。","馬委員文君：請簡要報告，人員的訓練有什麼專長？"],["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訓練的部分，自上次飛安事件之後，有增加模擬機的訓練時數，在上實體機飛行之前，可以充分做好基礎訓練及整備，也針對突發狀況的處置，訂定一些不同訓練程序的標準，目前已經在實施第二期合格班訓練，訓練都在正常進行。"],["馬委員文君：我們訓練人員的來源是什麼？","郝參謀長以知：我們區分兩個部分：第一、飛行員的訓練；第二、補保、種能的訓練，這兩個班隊都按照正常在訓練。","馬委員文君：我指的是訓練的人是美方，還是我們這邊？","郝參謀長以知：現在區分兩個部分：初階合格班是由技協他們來實施訓練；進入合格班第二階段以後，就是由我們自己訓練種能教官，由符合教官資格的來實施代飛。","馬委員文君：我有一些疑問，上次出事的飛行員，有一個是在美國接受精良訓練的種籽教官，另外一個也是資歷非常深的中校飛官，照理說，他們兩位沒有理由碰到起霧狀況，就措手不及，而且按照您剛剛的回答，如果指導的訓練還是這樣，我覺得我們沒有改進，因為他們兩位可能原本就非常優秀，甚至是到美國受訓的種籽教官，所以我們在訓練上，可能還有不足的部分，因為美方也沒有提出其他具體改善的作法。"],["郝參謀長以知：我們飛安調查報告是環境和人為兩個因素所造成。"],["馬委員文君：至少現在提到的是人為。"],["郝參謀長以知：是環境和人為複合式因素。","馬委員文君：你的訓練在空軍可能比較沒有問題，因為在學校養成教育中，就有一些儀器飛行的訓練，但陸軍比較習慣用目測方式，所以可能會造成這樣的狀況。","郝參謀長以知：我們已經加強儀器飛行的部分，必須完成訓練。","馬委員文君：如果現有的種籽教官，自己操作都發生這樣的狀況，有誰可以教他們在儀器飛行上更精進、更好？這個部分，我們可能需要再加強。"],["郝參謀長以知：這個已經納入訓練時數了。"],["馬委員文君：可是你的師資是有問題的。"],["郝參謀長以知：我們從師資開始就做這個要求。"],["馬委員文君：你的師資是怎麼改善？","郝參謀長以知：從師資開始就重新要求，他要做儀器飛行。","馬委員文君：我認為還是不足，因為發生意外事故的本身，就有一位是種籽教官，所以他本身應該具備比別人、甚至比現在的指導人員，有更精進的技術，但他還是發生意外，所以我認為，如果只就現有是不足的，希望這個部分，還是要加強，好不好？"],["郝參謀長以知：我們有持續在加強。","馬委員文君：美方那邊也要加強，例如在儀器飛行上，遇到突發狀況要怎麼改善。另外，我們在整個設備上，有沒有做修正、改善或提升？那時候很大的原因是起霧，這部分有沒有改善，因為臺灣的環境狀況還是一樣，溼度還是非常高，如果這部分沒有改善，只靠多做一些儀器飛行訓練，就可以克服這個狀況嗎？我們花那麼多錢買，這個部分有沒有克服，並請美方做設備的檢討？","郝參謀長以知：有，跟委員報告，在放飛的標準上，我們重新訂定初階合格班的放飛標準，原來是飛……","馬委員文君：我現在講的已經是設備了，就是在這部分的設備，有沒有做任何的改善或提升，有沒有跟美方要求，請他們做改良？","郝參謀長以知：目前我們是參考空軍進場，對於天候狀況掌握的部分。"],["馬委員文君：那是人員。"],["郝參謀長以知：是。"],["馬委員文君：你那個是狀況。","嚴部長明：那架飛機起霧的狀況，已經排除了，並不是一個普遍的狀況。","馬委員文君：所以只有那架飛機，有這樣的狀況嗎？"],["嚴部長明：那個狀況已經找出來了。","馬委員文君：所以它的排除，只是因為設計上有瑕疵？","嚴部長明：不是設計上的問題，而是那架飛機除霧設備部分的問題排除了，並不是整個系統有問題。","馬委員文君：我知道不是整個系統的問題，就是在起霧的狀況下發生，如果只是那一架飛機，未來就不要再發生類似情況。如果這種起霧狀況，很容易就可以排除，我們希望它不要發生，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飛行，馬上犧牲掉優秀軍官的性命，然後又折損那麼重要的武器系統，如果像部長所說的，只是起霧的原因，希望以後不要發生。","嚴部長明：如果有起霧的情況，以後會嚴格把關。","馬委員文君：如果是除霧效能不好，應該請美方再加強這部分，你們應該統一再去檢查看看，是不是所有的飛機都有這種問題。","嚴部長明：對，馬上就這樣做了。","馬委員文君：另外，我想請教一下，現在阿帕契直昇機上面，是用什麼聯繫，是用無線電嗎？"],["郝參謀長以知：跟地面保持通聯是用無線電。"],["馬委員文君：還有什麼？","郝參謀長以知：通聯是用無線電，其他一般資訊是透過AMPS的系統，進入到訊安系統裡面。"],["馬委員文君：你確定我們阿帕契上面有裝這個東西嗎？AMPS是什麼？"],["主席：請國防部通次室胡次長說明。","胡次長延年：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裝了一個AMPS，稱為航空任務規劃系統。","馬委員文君：只有這個，還有沒有其他的？航空計畫只是確定它的飛行路線而已，大概也只有這個部分。","胡次長延年：它是把飛機上空電系統的相關情資，經過AMPS來做規劃。","馬委員文君：AMPS其實就是一個設定飛行任務的系統，也就是它的航線，可是你如果到達的時候，它怎麼指揮？這是我們關切的，因為我們今天買的阿帕契，是一個功能非常強大的飛機，它有先進的裝備，但我們是老舊的方法，在做這些通信或指揮，我要講的是這個部分，除了這兩個就沒有其他的嗎？","胡次長延年：基本上，飛機上也有健全的導航和無線電通訊系統。","馬委員文君：萬一發生作戰，導航和那個都沒有辦法指揮，因為你是攻擊用的，但發生狀況的時候，根本沒有辦法指揮，它應該怎麼去攻擊，像波彎戰爭的時候，美軍發生很多誤擊的狀況，就是用這種無線電在通知，但問題是：第一、你的時間不夠；第二、發生誤擊的狀況非常高，所以我們希望這個部分，可以再加強。"],["胡次長延年：是。","馬委員文君：另外的其實已經沒有了，原來說有裝的，希望你們可以加強，因為美國在8月才試裝，既然我們有那麼先進的武器，就不要用老舊的方法，到現在還用無線電溝通，我們當初買那麼先進的武器，等於是一種浪費，希望可以加強這個部分，後續我們再探討。謝謝。"],["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我們國軍現在效忠的是哪一個國家？"],["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中華民國。","詹委員凱臣：除了中華民國之外，有沒有其他效忠的對象？"],["嚴部長明：沒有。","詹委員凱臣：如果fb那件事情是被允許的，在座的每一位軍人，是不是都可以上fb說，我支持台獨？如果那件事情被允許，在座每一位都可以寫，軍隊還像軍隊嗎？軍人有政治立場，每一個人也都有政治立場，所以平常選舉的時候，你要去選誰，這個我們不管，我們尊重每位軍人自己投票的意願，可是現役軍人在臉書上寫支持台獨，絕對是錯的，我們要把是非觀念弄清楚，部長同意嗎？","嚴部長明：是，現役軍人有效忠國家及忠誠的義務，憲法規定要效忠中華民國及中華民國憲法，這是軍人的核心價值。","詹委員凱臣：我們現在的體制就是這樣，你要改變體制就另外去改變，可是在現有體制下，就必須效忠，我們一定要把是非觀念，弄得很清楚。但他下面那一句，不投給國民黨，我認為勉強可以接受，因為那是他個人投票的意願，我不能去影響他，也不能因為他寫了那一句，就處罰他。可是現役軍人的臉書一定要好好管理，不能這樣子，不然幾千位現役軍人在臉書上弄這個廣告，那還得了？所以這個一定要把它弄清楚，好不好？"],["嚴部長明：是。","詹委員凱臣：另外，情報工作本來就是很複雜的東西，本來就是可以做、不能說的事情，事實上，只要是情報工作的內容、人員或姓名，部長或國安局長在立法院，甚至可以不用回答，就說：「這是情報工作，我沒有辦法回答」。情報工作是什麼？我把它比喻為獅子捕抓獵物，你看過獅子去抓獵物嗎？按照科學家統計，獅子在抓獵物的時候，10次只有1次成功；情報工作也是這樣，你撒十幾個網，也許只有一次能夠成功，但你能不撒網嗎？獅子另外9次能夠不去捕獵物嗎？還是要做啊！老實講，我認為這次陸生事件，不論是媒體報導或中共自己釋出的消息，有時候是反情報作用，就是要你國防部去澄清、去講一些事情，有些問題，媒體在沒有真正答案之前，會先公布這個消息，等國防部一澄清，這個答案就很清楚了，所以委員一直問你說，有沒有做這些情報工作？當然有，但是不是針對這個陸生，這個我不能回答，部長是不是應該以這種立場來看？"],["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詹委員凱臣：我們有情報局、有國安局，所以情報工作是每天都在做的，就像我講的一樣，每天都在撒網，所以這是小事情，也沒有那麼嚴重。像德國總理，他的電話都被美國監聽，美國的情報系統不好嗎？好得很，但是這種事情還是被爆料啊！也無所謂，反正情報嘛！就算同盟國之間，也會蒐集情報，所以情報的蒐集，大家不要把它看得那麼黑暗，那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也不要冤枉陸生，好像每個陸生來這邊，都是要蒐集情報，這樣也不行，我也搞不懂，找學生有什麼情報好蒐的？學生懂什麼，他懂得國家機密嗎？如果懂國家機密，大陸也不會讓他過來，所以我覺得很奇怪。另外，武器儘量以國造為原則，但我想知道，在武器國造、自力研發上，有沒有一個規定或比例？","嚴部長明：我們有一個原則，所有武器採購以自製為優先。","詹委員凱臣：我知道自製，但如果大部分自製，零件全部跟外國買，這樣也很奇怪，有沒有比例上的原則？","嚴部長明：有一個原則就是所謂工合的問題，我們對外採購武器裝備，技術轉移一定要40%以上，有這樣的約束。","詹委員凱臣：以前我們的汽車工業，不是要汽車自製嗎？汽車自製之後，那個車子出來，它的稅金就比較少，進口車的稅金就比較多，所以汽車工業以前有75%要自製，25%可以進口，因為以前鋼板進不來，裡面的引擎進不來，所以還是有25%可以進來，所以只要有75%自製就可以了，請問國防部自製的比例大概是多少？","嚴部長明：這個部分，我們沒有。"],["詹委員凱臣：你剛才不是講……","嚴部長明：我剛才講的是工合，就是向外採購武器裝備，需要技術轉移，甚至要配合我們工合40%的額度。","詹委員凱臣：以照明彈為例，我們說是國內自己做的，請問如果國外3年不生產了，你怎麼稱為自己做的呢？又要自己進口，就不叫自己做了。"],["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國防自主是我們國家一貫的政策，只要是非核心、非機敏的，國內可以製造的，我們一定在國內製造。我們從支援士商的角度去看，怎麼樣扶植國內可以有能力製造，不管是武器裝備的生產，或武器裝備的維護，在這兩個大項上，都願意把我們有限的國防資源，用在扶植國防自主的產業上。","詹委員凱臣：好，你請回座。部長，對於雷虎小組失事的事情，我上次已經說明過了，因為我有親自去看表演，同時參加表演飛官的午餐聚會，所以大家不要把他看成一個表演，那個需要有高超的技術，不要像看戲一樣，認為那只是表演性質，那是我們國軍戰技、飛行技巧最高度的表現，才會有那種演出，所以不要只把他看成表演。我們對AT-3還是有點疑問，將來怎麼樣取代AT-3的飛機，如果不用它，你要用什麼？要用IDF嗎？如果用IDF去代替，又要用什麼東西來代替IDF？","嚴部長明：我們未來對於高教機的選擇，甚至什麼時候規劃、開始執行，已經有初步規劃，現在建案當中，作須已經出來了，目前正在審查，所以目前的進度是在作需的審查。至於怎麼來規劃運用，不管是IDF也好，義大利的那些也好，或者是韓國的T-50也好，這些機型都是我們的選項之一，我們後續會做一個細分和評估，然後再做出選擇，所以各個機型、各個單位，都可以提出，我們當然是以國防自主為主。","詹委員凱臣：國防部有些土地會釋出給市政府，但在還未試著釋出的時候，有一些可以出租或怎麼樣運用，我一直在問國防部這件事，想替國防部弄點收入，但是到現在都沒有消息，我希望這些事情能夠繼續追蹤一下，好不好？謝謝。"],["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廖委員正井、黃委員偉哲、羅委員淑蕾、管委員碧玲、楊委員麗環、鄭委員天財、許委員添財、賴委員振昌、賴委員士葆、周委員倪安、邱委員文彥、葉委員津鈴、王委員進士、潘委員維剛均不在場。","本次議程，己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己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本次會議有委員簡東明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簡委員東明書面意見：","部長，各位列席的官員大家好：","一、許多優秀的上尉軍官，因停年服役年限已到，卻無法升為校級軍官而遭強迫退伍，不僅使軍中人才流失，這批尉級軍官也要重新適應社會生活，而產生許多社會問題。請問國防部是否能考量為了維持國軍戰力而重行調整目前政策？甚至延長上尉等中層幹部，服役年限延長為20年？以維持國軍戰力。","另外，目前國軍人員編制是否充足？現役部隊，後備戰力人員編制人員如何？是否補足？一旦我國國防安全遭受到威脅？短時間內動員計畫為何？","二、募兵制始終招募成效不彰，恐怕影響國軍備戰力量。但本席於接受地方鄉親陳情時，卻連續遇到幾件陳情案，均因為軍中的制度僵化，導致「優秀的軍士官因細故，考績不佳，無法繼續留營」。","請問國防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是不是有修正的必要？針對此等想回營服務之人才，國軍考績制度是否應該重新修正？給當事人有「後功補救前過」的機會？","主席：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於兩週內提供書面資料。","現在休息，下午3時繼續開會，處理國防部公開預算部分。","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現在處理104年度國防部預算公開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歲入預算。","104年度國防部主管預算（公開部分）"],["一、歲入（不含國安局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第74項　國防部","第1目　賠償收入1萬元","第75項　國防部所屬","第1目　罰金罰鍰及怠金無列數","第2目　沒入及沒收財物1,693萬2,000元","第3目　賠償收入2億6,211萬7,000元","第3款　規費收入","第86項　國防部","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無列數","第87項　國防部所屬","第1目　行政規費收入無列數","第2目　使用規費收入120萬元","第4款　財產收入","第86項　國防部","第1目　廢舊物資售價1,000元","第87項　國防部所屬","第1目　財產孳息1億1,419萬5,000元","第2目　投資收回5億4,426萬6,000元","第3目　廢舊物資售價2億4,654萬6,000元","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4項　國防部所屬","第1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12億3,420萬2,000元","第7款　其他收入","第83項　國防部","第1目　雜項收入69萬7,000元","第84項　國防部所屬","第1目　學雜費收入5,983萬2,000元","第2目　雜項收入14億6,686萬2,000元"],["主席：現在處理歲入部分提案。","原則上，待會兒主管單位說明時，請把握重點；我們的處理原則是按目先唸完再來處理，如果提案委員不在就不予處理。","針對歲入部分有委員提案共4案。","1、","有鑑於國防部近年應收軍事院校退學、開除學生及未服滿役最少年限人員賠償保留數累積頗鉅，據審計部統計，92年至102年累計有7億4,199萬8千元，實有怠其依法追債之責及政府權益，允宜儘速辦理高償。爰針對第3目「賠償收入」項下之「一般賠償收入」原列2億6,454萬元，建議增列8,00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2、","有鑑於民間社團法人組織之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以下簡稱「軍友社」）使用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處國有房地經營國軍英雄館，國防部軍備局迄今仍未依規定收繳租金編列收入預算並追討使用補償費，除有怠於職責外並有損國家權益。經查，行政院訂頒之「國有出租基地租金率調整方案」第1點規定：「國有出租基地，自民國82年7月1日起，一律依照土地申報地價年息5%計收租金。」惟出租對象如為「政府機關、非營利法人、慈善機關、公益團體、學校作事業目的使用者」，依該方案第2點第(一)項規定，可「依前述租金額60%計收租金」，定有明文。本席等認為，依其申報地價並以60%計算其租金額，臺北館預估可收年租金為1,110萬元；臺中館為136萬5千元；高雄館則為404萬8千元計算，擬增列土地「租金收入」1,651萬3千元，並對軍友社追討最長5年之使用補償金。"],["提案人：陳唐山　　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3、","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4年度歲入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第4項「國防部所屬」，第1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第1節「賸餘繳庫」編列12億3,420萬2千元，建請做決議如下：鑒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事業」與「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軍人儲蓄事業」預估到104年底，分別有「前期待填補之短絀」6,818萬6千元與6,452萬1千元，故「服務事業」與「軍人儲蓄事業」之「本期賸餘」應全數用於填補短絀，不宜解繳國庫，本節應減列2,090萬元。"],["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連署人：楊應雄　　陳鎮湘","4、","有鑑於國防部土地為人占用，應繳付之訴訟費及不當得利應收款近年亦索討不力，致累積應收保留數近2億元，實有怠其依法追債之責及政府權益，允宜儘速辦理高償。爰針對第2目「雜項收入」項下之「其他雜項收入」原列1億5,278萬6千元，建議增列2,00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主席：第1案及第2案提案委員均不在場，不予處理。","國防部主管單位是否要針對第3案補充說明？","陳局長麟：（在席位上）沒有意見，尊重。"],["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尊重！"],["主席：第3案照案通過。","第4案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請宣讀歲出部分。"],["二、歲出（不含國安局部分）："],["第9款　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第1項　國防部","第1目　一般行政8億2,728萬9,000元","第2目　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1億9,864萬8,000元","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2億9,509萬1,000元","第4目　一般科學研究4,950元","第5目　科技專案1億0,888萬2,000元","第2項　國防部所屬","第1目　軍事行政35億4,659萬1,000元","第3目　教育訓練業務71億5,694萬2,000元","第4目　後勤及通資業務584億1,956萬9,000元","第5目　一般裝備666億3,635萬2,000元","第6目　軍事人員1,397億1,425萬5,000元","第7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160億8,819萬2,000元","第8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6億5,452萬5,000元","第9目　第一預備金8億元","第11目　一般科學研究1億1,320萬5,000元","第13目　環保業務7億6,959萬9,000元","第14目　退休撫卹13億4,300萬元","第15目　軍眷維持17億4,2800萬元","主席：報告委員會，接著處理歲出部分提案。請按目宣讀。","針對第1目有委員提案共7案。","5、","第9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827,289千元，本席爰提案凍結今年新增部分之預算。","說明：鑑於國防部上年度（103）「一般行政」原編列589,487千元，今年卻增加為827,289千元，突然暴增40%，卻未有任何說明，顯有疑問。因此，爰提案先行凍結增加是項預算。"],["提案人：簡東明　　詹凱臣　　馬文君","6、","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4年度歲出第9款第1項「國防部本部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8億2,728萬9千元，建請作決議如下：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就「情報業務（機密）預算編列數連年遭國防部主動刪減之原因與改正措施」，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連署人：楊應雄　　陳鎮湘","7、","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本年度預算數：5億5,249萬5千元。","有鑑於國防部每年均有發表音樂會，所費不貲，去年更請到馬之秦、乾德門、施易男等知名藝人演出，不僅只演出兩晚，且僅提供給國防部部分人士觀看，可謂是\"夢想家\"爭議翻版，為撙節國家支出，故在一般行政內統刪預算兩千萬。"],["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蕭美琴　　陳唐山　　邱志偉","8、","有鑑於前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未能及時察覺廠商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且涉偽造、變造情事，錯失沒入押標金時機，嗣經採購評選委員會評選向邦公司為最有利標，衍生後續行政訴訟與追繳押標金爭議。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於辦理行政訴訟過程，已知廠商企劃書內容涉有偽造、變造情事，卻未積極就廠商投標文件予以實質審查、適法處置，反而一再以行政訴訟尚未確定為由，或提起上訴、聲請再審等推諉因應，延宕通知廠商追繳已發還之押標金5,000萬元，致罹於5年請求權時效，未能依法完成追繳等重大違失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5億5,249萬5千元，建議減列1,00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9、","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本年度預算數：2億2,434萬9千元。","有鑑於104年度水電費編列數目，較去年暴增近三倍，此有嚴重浮濫編列之虞，故應刪除1億五千萬元。"],["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蕭美琴　　陳唐山　　邱志偉","10、","有鑑於國防部文職職員預算額為203人，惟該等文職人員預算員額近年來皆進用不足，致有違反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情事。103年度8月底為止，文職人員僅172人，距最低法定進用員額不足達31人。該部文職人員之任用，長期以來均未達法定最低標準，宜確實依法辦理。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2億3,874萬7千元，建議減列3,00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11、","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歲出第9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工作計畫「01人員維持」項下編列「人事費」計2億7,479萬4千元，含辦理政務人員、文職人員、國防採購室及技工駐外人員、工友等現職人員之各項待遇所需人事費。依104年度國防部單位預算書第31-32頁「國防部預算員額明細表」所載，文職職員之預算員額為203人，其人事費用如含加班值班費在內，計需2億4,066萬8千元，惟該等文職人員預算員額近年來皆進用不足，致有違反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情事，國防部應當積極落實，俾符合法制規定。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億7,479萬4千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室宋主任說明。","宋主任安濫：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第5案及第6案併案，文字修正為「鑑於國防部上年度『一般行政』原編列5億8,948萬7,000元，今年卻增加為8億2,728萬9,000元，」，後面文字刪除，增列「雖係進駐博愛分案大樓所需之水電費共8項支援勤務及基本運作所需，惟請撙節管制使用，105年預算應視實際支用核實編列。」。","主席：你這樣說明，提案委員聽不懂！你要說明增加原因，或許提案委員就不刪減預算，本案就不予處理。"],["宋主任安濫：我們增加的預算全部都是因為搬到新大樓所增加的8項水電費和安全維護各項費用。"],["主席：這是因為搬到新辦公廳舍所增加的費用。"],["宋主任安濫：是的。"],["主席：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請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柏主任說明。","柏主任鴻輝：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委員，因為我們的辦公室是新的大樓，我們將15個單位、33個營區整合在一個地方，因為我們需要全功能運作，所以增列一億多的預算，這也是電力公司及水力公司所評估出來的預算。至於增列的預算，在1年以後，也就是在全功能運作完畢以後，明年就會慢慢減列。這是新的設施和裝備，我們會在這方面做一點調整，在尚未運作之前，我們建議這個案子做管制。","主席：是不是以林郁方委員提案為主，先凍結一部分，俟你們實際運作時提出書面報告？","柏主任鴻輝：是，我們建議先凍結一部分。","主席：先凍結1,000萬元好不好？俟你們執行以後，提出書面報告後，再予以處理。","柏主任鴻輝：是，沒有問題。","主席：我們就以林郁方委員的案子為主，原凍結5,000萬修正為凍結1,000萬元，俟你們實際運行以後提出書面報告，並向委員會作說明。","第5案及第6案併案。","處理第7案及第8案。","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7案刪除預算2,000萬元部分，由於今年我們建軍90週年，我們在臺北、高雄共舉辦3場音樂會，也廣泛讓民眾參與，並不獨限於國防部人員。有關委員主張刪除2,000萬元部分，由於這項預算是104年國防部大直遷案，國防部到新營區以後的勤務性項目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如果刪除的話，對我們整個工作推動影響非常大，建議委員這項預算免刪。"],["主席：請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魏主任說明。","魏主任大鵬：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8案提到國防部不能追繳向邦公司的押標金部分，其實，並不是因為我們在執行上面有行政怠隋，而是因為原來追繳押標金是屬於民法私經濟行為，它有15年的追效期。但最高行政法院在101年3月1日時，依據庭長和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函示追繳押標金是屬於公法事件，它只有5年期限，所以我們在執行上並沒有行政怠隋，而是法規適用上所造成的。所以建議這個案子不要刪減1,000萬。","主席：兩位提案委員都在場，經過國防部說明以後，看來也是一般行政工作維持費。而演出費用也是用於慶祝建軍90週年。所以，是不是這兩個案子的預算就不予刪除？聽他們的解釋是因為法令所造成的。","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辦一次音樂費要2,000萬，也太貴了！","王局長明我：第一場是在左營的小巨蛋舉辦，可以容納一萬二千多人，租金及演出費比較高，12日我們搬到國際會議廳……"],["主席：這是到高雄表演的？","王局長明我：已經演完了，預算將近2,000萬，效果也非常好；總共有3場。"],["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如果辦3場演唱會或音樂會要花2,000萬，我覺得社會觀感會不佳，我希望做某種程度的刪減，撙節支出。音樂會是一項活動，活動沒有必要花到2,000萬，特別是在國防預算每年遞減的情況下，對於舉辦活動的預算，我覺得應該更節省一點，所以本席主張適度減列預算。我不堅持全部刪除，但至少要減列兩、三百萬，你們的活動還是可以照常舉辦。"],["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建議能不能凍結200萬，讓我們能夠再做個說明？","邱委員志偉：這不是凍結的問題。你們要辦3場，1場500萬的預算，你們辦不起來嗎？絕對辦得起來，400萬也可以辦得起來，可能節目長度稍微減少10分鐘，意義到最重要，辦音樂會當然是為了紀念建軍，只要有達到紀念意義就好，以每場500萬的預算規模來算，3場等於1,500萬，所以減500萬大概沒有問題。"],["主席：國防部有沒有困難？","王局長明我：最主要是這個預算的科目是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這是用在我們搬到大直以後所要用到的錢。"],["主席：委員提案刪減表演的預算也是在這裡支出嗎？","王局長明我：不是這裡面的，不一樣。","主席：邱委員，表演預算並不在這個科目底下，因為這是行政維持費，是不是先凍結預算，讓他們就那部分向委員說明？因為可能刪到的不是表演費。","王局長明我：在主旨裡面所講的這件事情，我們在今年6月份就已經執行完畢了。"],["主席：已經辦過了？"],["王局長明我：辦過了。","主席：既然辦過了，你們還寫到裡面幹什麼？"],["王局長明我：是提案裡面的內容這樣寫的。"],["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明年還有沒有辦音樂會？","王局長明我：明年我們有辦音樂會，為了紀念抗戰勝利70週年。"],["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音樂會需要多少經費？","王局長明我：我們的場次比較多，明年是5場。"],["主席：是不是也在這個預算裡？","王局長明我：不在這個預算裡面，這是部本部的預算。","主席：我們改在相關科目下提案好不好？因為這個提案跟這個科目好像不是很相關。邱委員，第7案及第8案撤案……"],["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等一下再來處理。","主席：還是就這部分，請他們向委員提出書面說明？"],["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項的部分……","主席：現在我們前面也處理了，等一下我們會再回頭全部討論一下。第9案有關水、電部分已經處理過了，就是凍結預算。","處理第10案及第11案。"],["主席：請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柏主任說明。","柏主任鴻輝：主席、各位委員。第10案及第11案併案處理。因為現在文職人員已經用到最大量了，所以我們建議凍結300萬，讓我們運作。我們最大量就是203人，事實上我們不可能達到滿編，現在已經進用到172員，剩下31員，我們現在正積極任用當中，國防部會繼續做下去，因為這是屬於法定給與人維費，還是要給他們運用，所以我們建議凍結300萬。","主席：第10案及第11案，這兩個案子，提案委員……"],["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要專案報告……","柏主任鴻輝：是，我們提出書面報告後，予以解凍。","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如果你們提書面報告，那就凍多一點，凍1,000萬。","柏主任鴻輝：報告委員，這是屬於人維費的部分。","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第一，工具不是目的，希望你們能有策進作為，金額大小不會影響，我同意你們提出書面報告，先凍1,000萬。"],["柏主任鴻輝：是。","主席：好，這兩個案子併案，凍1,000萬，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關於這整個目，方才第9案已經處理過了。","柏主任鴻輝：是的，第9案、第11案併第10案。","主席：邱委員，第7案、第8案就請他們向你們提出書面說明。","針對第2目有委員提案共8案。","12、","第9款第1項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原列198,648千元，本席爰提案凍結50,000千元。","說明：鑑於近年來，國軍軍紀事件不斷，打擊國軍形象甚鉅：","2014/2：海軍陸戰隊三義火炎山雷達站輔導長，深夜帶哨兵喝花酒遭送辦。","2014/6：陸軍十軍團砲兵58指揮部，5名志願役上兵至色情場所尋求脫衣按摩。","2014/10：屏東三軍聯訓基地，莊姓中校裁判官，於軍官寢室內，帶女網友、同袍女士官進行私下荒唐。","2014/10：國防部飛彈指揮部2名士官，在友人慶生聚趴中，穿著軍服和清涼辣妹合照遭記過處分。","國防部管理不善，國軍形象受損，因此，爰提案先行凍結是項預算5,000萬元。"],["提案人：簡東明　　詹凱臣　　馬文君","13、","有鑑於中科院研製能力受限，國防部暨所屬委託中科院辦理武器裝備研製案，時常發生以外購取代自行研發之類案，致使武器裝備效能不符作戰需求、未達預期效益等情事，而國防部對於武器研製技術水準審查及督導國軍建案審合作業未盡周延，肇致作戰需求文件及投資綱要計畫之內容差異甚大，抑或有測評降低規格以求驗收通過結案之情事發生，顯示國防部「戰略規劃司」及「整合評估司」間有未盡職責，未能蓄積國防科技能量。爰提案凍結國防部本部「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所列1億9,864萬8千元，四分之一，俟要求其所屬針對各項104年新增建案律定管理辦法，定期召開管制會議，以掌控進度，加以明訂罰則，提升建案時程，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14、","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9款第1項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下，編列「戰略規畫及國防評估」7708萬9000元，較上（103）年度預算6,899萬1,000元，增加809萬8,000元；編列「國防資源管理」7,413萬6,000元，較上（103）年度預算3,394萬8,000元，增加4018萬8,000元；編列「法務及督考」4,742萬3,000元，較上（103）年度預算4,445萬1,000萬，增加297萬2,000元，共計較上（103）年度增加5,125萬8,000元。惟據查：(1)已有多項業務停止辦理，如：由於軍法於承平時期已完全移至普通法院，軍法專刊顯已不需發行。(2)「軍風紀維護等考察」應配合「美國採購業務督輔導」業務併案執行，不應各行其是；而軍事行動法律年會與參謀本部之軍事作戰演訓並無關聯，且上次參加已是99年，顯無必參加之必要。(3)國防智庫籌備處自99年3月1日籌備至今，仍未正式掛牌運作，儼然僅為體制內部之軍、文職人員做事，儼然係「黑機關」。(4)針對國外智庫來訪接待整合資訊，並不一致，體制內部互踢皮球情況甚為嚴重。(5)其所舉辦之國內外論壇及研討活動資訊明顯隱藏，以致立法院無從知悉而不得其門而入。(6)查看102年度本科目之決算數，尚餘1,515萬2,000元。綜上所述，爰予以減列4,000萬元，並將相關檢討報告於一個月內提送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參酌。"],["提案人：蕭美琴"],["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15、","有鑑於近年來執行「募兵制」計畫之志願役兵員招募工作並不順遂，依募兵實績及後續招募能力推斷，所餘約近1年4個月時間恐無法達成預定目標，爰有延長辦理時程之議。然在此之前，國防部卻屢屢未據實揭露募兵成效不佳之事實，頻頻更動有關該計畫年度績效衡量指標計算方式加以掩飾，實不足取。爰針對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原列7,708萬9千元，建議減列10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16、","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歲出第9款第1項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工作計畫「01戰略規畫及國防評估」項下編列「業務費」計7,326萬3千元，依據監察院公布102年度糾正案件之被糾正機關統計資料顯示，國防部及所屬機關被監察院糾正之案件數33件，係全國各部會及各縣市政府機關被糾正案件數第1高，顯見國防部對內之督導及管理未臻完善，實有積極改善之必要。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業務費7,326萬3千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17、","有鑑於國防部資源司未督導各軍種司令部及國軍各單位落實營區污水處理，且有部分營區仍有處理設施不良、維護管理不善、放流水未經檢測或檢測結果未符法令規定標準；資源司未考量銜接公共污水下水道案件之預算規模、施作難度與接管期程，要求各單位均循軍事投資建案方式編列接管工程預算，欠缺彈性且緩不濟急等。爰針對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原列7,413萬6千元，建議減列5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18、","有鑑於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策劃各項動員準備計畫，執行年度各項動員整備、教育訓練及演習，然卻見到民眾屢屢收到教育召集令，平均每2年就被召集一次，且根據國防部統計，95年至102年所列管之後備動員士官兵，高達70未曾被教育召集過，顯見教育召集制度仍有待改進、檢討之處；爰針對第9款1項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原列7,413萬6,000元，擬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馬文君","19、","有鑑於國防部1985咨詢服務專線，103年度8月底止受理案件數達1,498件，較102年1,478件為多，又其中查證屬實件數仍高達592件，部分屬實件數413件，顯見軍中管教仍有待改進、檢討之處；爰針對9款1項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務及督考」原列4,742萬3,000元，擬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簡東明"],["主席：現在處理第12案及第13案。","請國防部陳總督察長說明。","陳總督察長添勝：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12案部分，委員們很關切最近發生的國軍軍紀事件，打擊國軍形象，根據總督察長室所統計的資料顯示，從97年到102年共5年之間，目前平均軍紀事件是800件，但是在91年到96年間，平均軍紀事件是一千三百多件，從這些數據來看，現在國軍軍紀事件已經減少了五百多件，整個降低了40%；今年度1月至9月跟去年度做比較，也降低22%，減少了109件。關於酒駕部分，從去年的179件降到今年的88件；性騷擾部分，從100年的16件降到今年只剩5件；自我傷害部分，從100年的35件降到今年的12件；不當管教部分，從14件降到4件，所以在國防部政策要求之下，軍紀事件發生件數已經逐年往下調降，當然還有進步的空間，特此向委員說明，我們也可以提供委員書面資料。"],["主席：請簡委員東明發言。","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是本席的提案，因為早上本席有要公在身，無法趕來參與質詢。雖然現在你們的考核方式與軍紀相當嚴格，但是重大案件還是會發生。今天我還有針對國防部提出決議案，希望大家能對此決議予以斟酌。現在大部分當兵的都是年輕人，你們要完全控制他們，讓他們不犯錯，這是不可能的事，但是重大事件，當然我們沒有話講。但因為你們現在的服務條例規定得真的過於嚴苛，應該給與這些犯小案的年輕戰士們機會，我主要的用意就在於此。對於影響國軍軍紀的大案，你們一定要處理。本席提案凍結預算的目的是要提醒國防部，再怎麼嚴格的考核制度，一定會有大大小小違反軍紀的問題發生。"],["主席：請國防部陳總督察長說明。","陳總督察長添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希望發生嚴重的軍紀事件，軍紀事件要降為零也是有其困難度，但我們還是會設法做到逐年減少，希望委員讓我們有更多的機會將軍紀做得更好，所以我建議這個案子能夠撤案。","主席：簡委員，本案可否併到你提案的第101案？","簡委員東明：好。我只是要提醒你們，待會再來討論本席提案的第101案。"],["主席：請國防部整合評估司嚴司長說明。","嚴司長振國：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馬委員所提第13案，本人作如下報告：有關建案測評相關事宜，去年委員提出來之後，我們也深切檢討，完成了相關檢討與精進作為，特此向委員報告。還要感謝委員讓我們今年的預算解凍。","對於委員特別提到後續要加強召開管制會議，我們都有持續定期召開會議，加強落實建案的管制，所以建請委員不要凍結預算，依照上次的檢討報告，讓我們持續精進。"],["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提案目的是要大家重視。我舉博勝案為例，國防部最近購買的派里級艦，博勝案花了四百多億，包括成功級艦、康定級艦、基隆級艦，以及陸海空都有裝博勝系統，你們在缺裝補充部分又花了21億新建迅遠案，其實就是針對當初沒有安裝也要裝上去，可是派里級艦採購完成是在迅遠案還在等待預算的當下就已經決定的，你們在建案時都沒有做這些考量，如果現在派里級艦回來就變成是海上的孤兒，除非你們覺得它不重要，如果它也必須要安裝的話，又要再重新新建一個案子；如果給美國安裝，恐要支付很高的行政管理費用。我認為你們在建案的過程當中，還不夠審慎，也浪費了很多的預算。因此我們希望你們在很多建案的考量上，應該更加審慎與周全。"],["主席：請國防部整合評估司嚴司長說明。","嚴司長振國：主席、各位委員。請委員支持我們持續精進，不要凍結。謝謝委員。","主席：馬委員，這個案子就如同提案的提示行之，請他們提出詳細的書面報告。這個案子就變成書面報告。"],["嚴司長振國：謝謝委員。"],["主席：接下來處理第14案、第15案、第16案。這3案均與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有關。請你們各別提出說明。","請國防部整合評估司嚴司長說明。","嚴司長振國：主席、各位委員。先針對第14案向各位委員報告。第一，有關於國防智庫部分，感謝委員一直給予支持與協助。因為行政法人推動限於三五三條款，比較困難，現在本部正積極推動以財團法人來推動智庫，希望它能儘快成立，因為好不容易建立能量，而且大部分預算編列都是屬於人員薪資，所以建請委員支持。第二，有關智庫來訪部分，現在智庫來訪的接待已經統一由整評司負責；原來可能分發給各單位接待，現在統一由我們接待。第三，國內外論壇資訊不公開部分，有關二軌交流部分，將來我們會提供給各位委員參考；有關一軌半官方的部分，我們則應委員們的需求，私下向委員報告，建請委員不刪減預算，由本部針對委員所指導的部分，將檢討報告送委員會參酌。"],["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15案部分，首先非常謝謝邱委員的關心。因為邱委員在第103案、第105案，以及陳唐山委員提案的第106案，都是針對關鍵績效指標的問題，因此，我建議這幾項提案合併處理。","目前募兵制的推動、整體配套和管制作為非常多，但是關鍵績效指標只是募兵制推動中的一項管制作為，事實上，本部在每周、每月都以專案管制會議的方式，針對招募與留營的執行成效，還有各種配套措施的執行進度，以及法制面，都加以管制，因此，我建議第103案、第105案及第106案有關關鍵指標部分，參照蕭美琴委員在第111案所提到的每半年將募兵制的招募及留營成效還有其他配套措施的執行成效，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的方式來處理。","主席：蕭委員，國防部已經就這3案提出說明，是不是按照蕭委員的意見，併入第111案，按半年向本委員會作報告？","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是邱委員和陳委員的案子，因為這兩位委員都不在場，我沒有權力讓這些案子併入我的提案……","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他們不在，你可以全權作主。"],["主席：對啊！由你代表。","陳司長正棋：對於募兵制的發展，朝野兩黨委員都非常關心也有高度的共識，所以我們建議這種督促我們的機制，希望能夠參照蕭委員的建議，我們每半年提供執行成效資料給委員會參考。","主席：蕭委員，我們就以你的提案為主。","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有關智庫的部分，後續資料要提供給我。"],["主席：請國防部將後續資料提供給蕭委員。","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不要每次問你們，你們都不講，等到辦完活動之後我們才在網路上看到。"],["主席：請國防部整合評估司嚴司長說明。","嚴司長振國：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後續相關智庫部分：第一，我們會邀請各國防委員辦公室人員來共同參與；第二，有關非機敏的部分，我們會直接提供；第三，機敏部分，委員只要要求，我們就會馬上到委員辦公室說明。謝謝委員。","主席：接著處理第16案、第17案及第18案，這3案都是有關國防資源管理部分。","請國防部戰略規劃司成司長說明。","成司長雲鵬：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16案指出國防部被監察院糾正之案件達33件，係政府機關最高的部分，其實本部非常重視也做了許多深切的檢討，總督察長室也會提出各項報告與檢討，以供委員指教與參考。委員提案凍結業務費七千三百多萬的十分之一，因為上半年度都已經排定例行對外會議，還有兩年一度的國防部白皮書的編纂與印製，以及智庫交流合作等等，這些項目都比較急迫，所以建議委員不要凍結，俟總督察長室提出報告後，再請委員指教。"],["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第17案是邱委員針對營區下水道接管部分提出質疑的提案。事實上在100年度至103年度，我們都是以權宜的方式用我們的作維費來支援軍事工程項下的下水道接管工程，以符合國家對於環保政策的要求。事實上，依照預算編列的要求，它應該要回歸到軍事投資項目，但是基於環保業務主管的立場，我們仍然會站在環保監看的立場持續做下水道接管工程；舉例來說，我們去年有80處，達成率很高，建請委員免予減列50萬。"],["主席：請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殷主任說明。","殷主任榮源：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18案提到，鑑於教育召集制度有待改進、檢討之處，對於「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原列七千多萬，凍結1,000萬。在此向委員報告，這部分的費用很有多都是用於明年一開始就要實施的全民防衛動員萬安演習預算，這是要委託各縣市政府實施；另外，我們除了內部對於教育召集的研究以外，也對外召集相關學術研討會，針對未來的教育召集，部長也很重視，並做了相關的指導，所以我建議能夠以書面報告提供委員，不要凍結預算。"],["主席：委員有沒有意見？","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不凍結，但要提供書面報告。","主席：針對以上3個案子，請國防部分別就相關委員提出書面報告。","第16案、第17案及第18案均撤案。"],["殷主任榮源：謝謝委員。"],["主席：處理第19案。","請國防部陳總督察長說明。","陳總督察長添勝：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19案部分，1985可說是我們對於國軍官兵諮詢服務很重要的一環，委員所關心的部分，實際上我們所統計的數字，比這個還要高，從100年開始一直到今年度，我們每年平均有3萬4,000件諮詢服務電話、專線，但只有6個人在工作，這裡面到底可以服務到什麼程度，我們每個禮拜五都會由部長主持擴大戰敵情，這是必須要做管制的，哪些事件沒有做完的，該屬於哪個部會、哪個軍種都必須追查得很清楚。在此向各位委員報告，我們一定會坦誠面對這個問題，所有國軍官兵的諮詢服務一定要做得很澈底，我很誠懇地期盼不要凍結500萬，因為我們的工作還要繼續推動，謝謝委員。我們會把書面報告整理得清楚，再向委員說明。","主席：國防部已經提出說明，請國防部提供書面報告，第19案就不通過。","針對第3目有委員提案共3案。","20、","有鑑於國防部博愛分案執行進度不如預期，原訂103年完成進駐，惟截至9月底消防安檢仍未完成，104年復編列2億餘元，在預算未執行完成，完備房屋軟硬體設備裝潢下，貿然搬遷，未臻妥當；爰針對9款1項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原列2億9,509萬1,000元，擬凍結5,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簡東明","21、","有鑑於國防部將搬遷到位於北市大直的新大樓，為配合搬遷後的新環境，委託設計公司在新大樓內打造「國防部部史館」，國防部已有軍史館，另設「部史館」恐有浪費資源之嫌，且未將有限的國防預算投注在重點事項。爰針對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之「其他設備」原列2億9,509萬1千元，建議減列4,00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22、","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9款第1項第3目第2節「其他設備」下，編列「雜項設備費」編列「國防部圖書館之陣營具及館藏資源」1,693萬9,000元。惟現在網際網路、資通訊發達之時代，許多圖書讀物大多已具有電子書之形式，於今國防部仍大量採買實體書籍之方式恐已落後時代潮流，且大多數國防部人員多散居全國各地，難以充分利用此圖書設置美意。爰要求國防部對於圖書之購買，應以逐年編列之方式編列預算，故予以凍結600萬元。"],["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關於這些案子，請國防部相關單位說明一下。","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我支持蕭美琴委員的案子，這幾個案子就凍結600萬，其他就不處理了。","主席：就是這3個案子併案，2億多的預算就凍結600萬，然後提書面報告。","針對第4目，有委員提案。","23、","有鑑於中科院為求人事、組織、預算及採購等作業得以鬆綁，於103年4月16日已成為行政法人，獨立於國防部之外，雖受國防部監督，然因其研製能力受限，國防部暨所屬委託其辦理軍品武器科技研發與委製案，仍以「外購」取代「自行研發」。而中科院卻以行政法人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之理由，直接指定廠商並議價辦理，此舉為國防部變相的規避國會監督。爰提案凍結國防部本部「一般科學研究」所列4,950萬元及「科技專案」所列1億888萬2千元，各二分之一，俟國防部建立軍品研發、科技技術之「學者資料庫」，並制訂科學研發案管理規則，律定管理辦法，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方才馬文君委員有跟我們說，就將其改為決議。","主席：本案改為決議案，然後把原提案中凍結的相關文字刪掉，後面就是接制定科學研發案管理規則，律定管理辦法，向本院本委員會報告。","針對第2項第1目，有委員提案。","24、","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4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1目「軍事行政」35億4,659萬1千元，建請做決議如下：凍結5,000萬元（其中40%為「海軍司令部」、40%為「參謀本部」、20%為「空軍司令部」），俟國防部就「派遣P-3C與海軍巡防艦於太平島周邊執行聯合操演實施情形」，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連署人：楊應雄　　陳鎮湘","25、","查陸軍司令部辦理軍法及法制作業104年編列579萬2千元，海軍司令部及空軍司令部辦理相同業務，104年分別編列215萬5千元、208萬1千元，何以陸軍司令部獨高於其他單位二倍之多，且據查103年陸軍司令部於此項下僅編列156萬6千元，預算大幅增長之原因亦應予以說明；爰針對9款2項1目「軍事行政」項下「陸軍司令部」之「軍法及法制作業」經費原列579萬2千元，擬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馬文君","26、","有鑑於為建立國軍重大武器裝備與設施工程之評選及決策模式，期能按部就班，104年度新增個案無論金額大小均須於102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案作業程序，未完成者，不予檢討納案。海軍司令部「近程反裝甲火箭」、「單人手持式無人飛行載具系統」等案核定日已逾該規定期限日，是否係以「戰備急需」為由納編，預算書內並未註明。惟該等軍事投資案所涉金額皆鉅，在如此倉促作業擇案納編預算，其決策品質堪慮，國防部就新增軍事投資案屆（逾）限倉促擇編之作法實非可取。爰針對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原列4,897萬6千元，擬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27、","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9款第2項第1目「軍事行政」原列420,052千元，本席爰提案凍結十分之一。","說明：鑑於台東縣「馬蘭部落集會所」之土地，本為部落一祭祀與占卜場所，但空軍司令部自民國54年起便長期佔用土地，改為「馬蘭會館」使用（雙方本約定隔年便歸還土地，但空軍毀諾，並屢對外聲稱：「無法尋獲證明其為部落土地文件」），導致雙方爭訟多年、屢遭族人撻伐。","直至今年（103）10月，行政院終於同意：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預算、分年補助經費2,200萬元，以收回族人土地，但族人歷經流離失所已達50年之久，飽受屈辱及打擊。","綜上，顯見空軍從未尊重「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及族人權利，因此，爰提案先行凍結是項預算十分之一。"],["提案人：簡東明　　馬文君　　詹凱臣","28、提案","國防部後備司令部「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政戰室辦理政戰業務內編列有權利使用費，資訊服務費，各項業務所需物品等之「業務費」共計1千2百57萬6千元，與「督察作業」相關費用有重複編列之嫌，爰建議刪除1百萬元。"],["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江啟臣"],["連署人：","29、提案","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所屬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9款第2項第1目「軍事行政」中，政治作戰局編列「政戰綜合業務」3億8,928萬5,000元，較上（103）年度預算3億5,707萬3,000元，增加3,221萬2,000元，其中辦理：官兵家屬懇親活動及記者會、代言宣傳造勢、專案慶典等活動、募兵制文宣作業、「全民國防網際網路有獎徵答活動」及各項政戰業務宣傳品印製、會場布置及清潔、獎勵、禮品及雜之所需「一般事務費」1億4,915萬8,000元，較上（103）年度預算1億1,961萬元，增加2,954萬8,000元。惟觀諸政治作戰局平日之任務本應著重於敵對勢力之心戰、政戰處理，面對共諜案日益頻傳之情形，政治作戰局及其所屬之保防單位及軍事安全總隊，更應積極對外處理相關事務。此外，其募兵制之宣傳文宣作業（宣傳經費：1,862萬3,000元）預算編列皆已由國軍人才招募中心予以統一編列。綜上所述，爰予以減列2,000萬元。"],["提案人：蕭美琴"],["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30、提案","有鑑於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新聞處」、「軍聞社」及「青年日報」係屬業務性質相同，編制卻分別隸屬於不同單位，為免組織疊床架屋，避免浪費公共資源，爰提案凍結「政戰局」所列「軍事行政」4億3,508萬1千元，五分之一，俟其予以組織編制作整併，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31、提案","監察院向國防部調閱97年至102年間軍方涉及不當管教及凌虐體罰等統計資料時，軍方竟然少報案例數據，應有54例竟只提報22例，心態極其可議;且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國軍幹部經常發生對部屬的不當管教案件，其內容之粗野、低俗，令人不敢置信。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行政」下編列「政戰綜合作業」經費3億8,928萬5千元予以凍結1億5千萬，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亭妃　　陳歐珀　　蔡煌瑯　　陳唐山　　楊　曜　　蕭美琴　　邱志偉","32、提案","根據102年度審計報告指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對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管制及巡查維護等業務，發生拆圍工程進度管制與空置眷地巡管維護列管被占數據不一，巡管不實，空置眷地遭占用，並未依規定每季定期呈報國防部備查等情事，顯見該局人員長期以來懈怠失職。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行政」項下「其他作業」之「獎補助費」1,948萬1,000千元予以凍結1,000萬，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亭妃　　陳歐珀　　蔡煌瑯　　陳唐山　　楊　曜　　邱志偉　　蕭美琴","33、","有鑑於青年日報發行數無論是國軍單位、其他公務單位或民間的發行量皆逐年下滑，發行量從99年的631萬，至今年9月底止，僅剩423萬。隨著媒體環境變化、媒介科技進步，紙媒發展日益艱果，應重新定位青年日報社，並擬定未來發展之方向。爰針對「軍事行政」項下之「政戰綜合作業」政治作戰局下原列3億8,928萬5千元，擬凍結5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34、提案","根據102年度審計報告指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對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所列空置眷（營）地之管制及巡查維護等業務，未臻落實。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事行政」項下「軍眷服務」經費639萬3千元予以凍結300萬，餘額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亭妃　　陳歐珀　　蔡煌瑯　　陳唐山　　楊　曜　　邱志偉　　蕭美琴","35、","有鑑於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委託軍備局辦理採購，未確實敘明單位需求，俟軍備局招標後，方以不符需求拒絕收貨，另自行訂定規格，導致依法投標之廠商無端蒙受損失，顯見海軍司令部對同仁辦理採購招標案之教育訓練仍有加強；爰針對9款2項1目「軍事行政」項下「海軍司令部」原列3億7,800萬2,000元，擬凍結5,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簡東明","36、","有鑑於國防部暨所屬委託法人化之中科院辦理武器裝備研製案，時常發生以外購取代自行研發之類案，致使武器裝備效能不符作戰需求、未達預期效益等情事發生。而國防部對於武器研製技術水準審查及督導國軍建案審合作業未盡周延，肇致作戰需求文件及投資綱要計畫之內容差異甚大，抑或有測評降低規格以求驗收通過結案之情事發生，顯示軍備局間有未盡職責，未能落實國內自製產能評估之機制，蓄積國防科技能量。爰提案凍結軍備局「軍事行政」所列8,611萬5千元，四分之一，俟國防部要求其所屬針對各項新增建案律定管理辦法，定期召開管制會議，以掌控進度，加以明訂罰則，以提升建案時程，並取消「管共費」此一不合時宜之制度，將中科院納入「國內自製產能評估」之廠商名單中，參與評估作業。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37、","國防部軍備局─第9款第2項第1目「軍事行政」原列86,115千元，本席爰提案凍結20,000千元。","說明：鑑於多年以來，國防部軍備局管理、處分國軍之不動產土地不當，導致「國軍佔用民地」以及「國軍營地被佔用」問題始終嚴重，「還地於民」或「收回土地」之比率約在10%上下，軍備局亦無力解決。","因此，爰提案先行凍結是項預算2,000萬元。"],["註：1.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國防部軍備局。","2.103年度截至8月底土地糾紛處理預算執行率僅6.15%，主要係尚未與業主達成糾紛處理或獲得協議，致無法發放相關費用。"],["提案人：簡東明　　馬文君　　詹凱臣","38、","有鑑於軍人之友社長期使用國有房地經營國軍英雄館，軍備局未依規定收繳租金及編列收入共追討使用補償費，台北、台中及高雄3處國軍英雄館為例，年租金合計約1,651萬。除有怠於職責外，並有損國家權益，核屬未當，允應檢討改正。爰針對「軍事行政」原列「軍備局」8,611萬5千元，擬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主席：現在處理第24案。","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為節省時間，本席將其改為凍結1,000萬，然後向委員會書面報告。","主席：改為凍結1,000萬，並向委員會書面報告。","現在處理第25案。","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軍事院檢人員移撥到陸軍來，預算就轉編列了，所以希望能夠免予凍結。","主席：好，那第25案撤案。","現在處理第26案。","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說明。","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本案提到的「近程反裝甲火箭」、「單人手持式無人飛行載具系統」等兩案，確實是用「戰備急需」的名目來建案，主要的考量是近期南海局勢的緊張，我們陸戰隊要去做應援作戰，而且在兩次衛疆作戰的演練當中，這兩項裝備都能做實質的運用，所以希望本案能夠免予凍結，即撤案。謝謝。"],["主席：本案撤案。","現在處理第27案。","簡委員東明：（在席位上）第27案就不用說明了，就是凍結1,000萬……"],["劉參謀長守仁：（在席位上）是。","主席：本案凍結1,000萬，並書面報告說明。","現在處理第28案。"],["主席：請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李參謀長說明。","李參謀長世國：主席、各位委員。本部政戰綜合作業總共編列1,257萬6,000元，主要是各級部隊在辦理官兵懇親會、官兵座談會等部隊固定經費。另外，督察作業費編列了76萬2,000元，主要是執行整體軍紀安全維護、案件調查及中央命令貫徹督導工作，兩者工作項目不同，並沒有重複編列的情形，懇請委員同意免予刪除。謝謝。"],["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同意。"],["主席：本案撤案。","現在處理第29案。","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提到104年政治作戰局編列文宣作業費1,862萬元，和人才招募中心重複編列，所以蕭委員美琴建議刪減2,000萬元，然因為今年（103年），我們已經編了500萬元來做為募兵文宣的經費，由於考量到跟招募中心在募兵文宣的區隔上有所不同，所以明年我們增加了1,300萬，就是用於微電影、影音、短片等方面，所以這部分經費我們是增列的，若依委員的建議刪減2,000萬，則不僅增列的1,300萬沒有了，連之前的500萬也是沒有了，所以希望委員能夠不予減列。謝謝。"],["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同意可以少刪，但是還是應有部分的刪減，因為104年度的經費已比103年度增加了將近3,000萬。首先，方才局長提到你們的500萬的募兵文宣經費，跟招募中心在募兵文宣上是有區隔的，但我們並不清楚中間的區隔是什麼。","再來，你們經費一下子暴增近3,000萬，然後又碰到選舉年，所以是否會用在其他領域，老實說我並不知道，但是我們有相當的質疑，即這部分是否有大幅暴增的必要。","另外，你們是做政戰的，但看看世界正常的民主國家，幾乎都沒有文宣造勢預算來對自己人做文宣造勢，除了像北韓等國家以外，早期之所以設有政戰是因為冷戰時期英、美等國要對共產主義國家做心理戰、政治作戰，所以才會有政戰，但是隨著冷戰的結束，目前只剩下北韓等少數幾個極權國家才會對自己人做政戰，的確，最近國際上有一些新的討論，若要做政戰，也是都針對敵對的勢力，比方說英、美攻打伊拉克後為何還是這麼亂，所以就針對當地民眾的心理、文化、宗教等因素來做更積極的溝通或是做心理戰，但都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一樣，是對自己人在做宣傳，比方說舉辦慶典或是歌唱活動、演唱會等，老實說是沒有這個必要的，我的意思並不是要全刪，而是你們比上個年度還要增加將近3,000萬是不合理的。"],["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3,000萬當中有1,300萬是用於募兵文宣上，另外因為明年是抗戰勝利70週年，各部會有關的活動上，就會增加一些項目，其次，我們對內絕對不是做政戰，而是做文宣。","蕭委員美琴：文宣的1,300萬扣掉500萬，就是增加800萬，而3,000萬減掉800萬剩下多出來的2,000多萬是不是如蔡委員提案所指，就是辦演唱會的經費就要2,000多萬，以慶祝抗戰呢？如果2,000多萬要辦一場1萬多人參加的演唱會，那也是浪費啊！我們民進黨辦一場10萬人的造勢活動也都不用花掉那麼多錢。","王局長明我：明年抗戰勝利70週年，國防部至少有7到10項的活動要舉辦。"],["蕭委員美琴：這樣要多花掉2,000多萬？"],["王局長明我：活動大小規模不太一樣。"],["蕭委員美琴：規模最大的要花多少錢？"],["王局長明我：我們也有營區開放。"],["蕭委員美琴：營區開放要花掉數千萬？"],["王局長明我：這只是其中的一項。"],["蕭委員美琴：方才你是說規劃了幾項活動？"],["王局長明我：稍後我會把詳細狀況跟委員說明。","蕭委員美琴：多了7到10項活動，然後金額暴增到3,000萬，我覺得這還是很浪費。"],["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廖副總長兼執行官說明。","廖副總長兼執行官榮鑫：主席、各位委員。前陣子我有到美國陸戰隊招募中心去參訪，據了解，他們陸戰隊人數有22萬，跟我們的人數差不多，可是他們文宣的經費一年是1,500萬美金，大概是我們的20幾倍，基本上，招募的關鍵就是希望透過文宣的工作以期達到這個效果，所以可否讓我們把所做的項目來跟美方做個比較，然後向委員做個報告？","蕭委員美琴：美國招募的兵源是要上戰場的，是要送到伊拉克或是要對ISIS抗戰的，所以不能拿美國那種預算規格來做比較。"],["廖副總長兼執行官榮鑫：我們也希望兵力的部分可以提高素質。","蕭委員美琴：拿台灣跟美國比較，這完全是不符比例的，況美國又是會在全球作戰的國家，所以你們拿這個理由來說是不合理的。"],["王局長明我：可否凍結500萬？俟向委員做專案報告後再解凍。"],["蕭委員美琴：就刪減500萬。","王局長明我：可否凍結500萬？如此一來，相關的工作才能夠推動。","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演唱會這樣辦太浪費了，如果你們覺得經費不夠，反正民進黨辦造勢活動很有經驗……","王局長明我：不是光辦活動要花這麼多錢，而是明年的確有非常多的活動要進行，是否可以凍結500萬，然後專案報告呢？"],["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刪500萬啦！"],["主席：休息2分鐘。","休息","繼續開會","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那第29案我們就刪300萬，科目自行調整。","現在處理第30案。","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第30案是馬文君委員的提案……","主席：第30案就變成是決議案，然後裡面關於凍結的相關文字就予以刪除。","現在處理第31案。","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第31案是認為我們不當管教的案例以多報少，所以把政戰綜合作業經費3億8,928萬5,000元凍結1億5,000萬。由於這個案子並不是本局的業管，也考量到這個案子可以給國防部做一個全面的檢討，但凍結1億5,000萬的金額太高了，也影響其他方面工作的推動，所以希望能夠改為凍結500萬，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再予以解凍。謝謝。"],["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建議這個案子不要刪減也不要凍結，但希望國防部能注意，因為現在要實施募兵制，但仍有很多父母都不太放心，既然你們每個會期都會做業務報告，你們就把士兵管教及是否有凌虐等情況一併做個報告，就是每次來做業務報告時就一併報告，而不是只送一個書面報告來應付就好了，畢竟這個東西百姓會愈來愈重視，國會議員也會愈來愈重視，所以關於你們領導統御、士官兵管教等問題，都應列入每次來業務報告中的一項，如果國防部答應，則這筆預算就不必凍結了。","主席：就依林委員的建議，就是每個會期一開始要業務報告時就一併報告，所以本案就予以撤案。","現在處理第32案。","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第32案提到老舊眷村的改建中，拆圍工程的進度與空置眷地遭到占用，所以凍結1,000萬元。事實上，政戰局已對空置營地加速的管制及維護，從103年起我們與各個縣市合作辦理拆圍巡管，加強合作平台，所以希望能夠免予凍結，然後我們提交書面報告給委員會。謝謝。","主席：既然大家沒有意見，則本案撤案。","現在處理第33案。","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是因為青年日報社的發行量逐年下滑，所以要求凍結50萬元。由於青年日報是國軍對外溝通的平台，這幾年也加強了電子報網頁、臉書的文宣，致力於數位網路的鏈結，所以希望能夠免予凍結。謝謝。","主席：青年日報還是有維繫的功能在，希望你們讓其能夠產生更大的效益。"],["王局長明我：是的。"],["主席：本案撤案。","現在處理第34案。","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提到空置眷（營）地的巡管、維護未臻落實，所以要求凍結300萬。"],["主席：這跟剛才的案子一樣。","王局長明我：是的，所以希望能夠免予凍結。"],["主席：本案撤案。","現在處理第35案。"],["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說明。","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海軍跟軍備局下訂買皮鞋，後來軍備局訂規格後向廠商採購，然廠商一直沒有辦法交貨，海軍迫於無奈，撤銷了該項採購協議，然後自行招標，基本上，我們是依據實際的需求來訂定相關的標準，也經過鞋業公會的認可，但之前那個廠商覺得自己的權益受損，認定我們兩方訂定的標準不一，實際上我們海軍也是受害者，並沒有如他們所說的情事發生，所以希望本案能夠免予凍結。謝謝。"],["主席：你們事後要妥善處理。"],["蕭參謀長維民：是的。"],["主席：本案撤案。","第36案就改成決議，凍結的相關文字通通刪除。","現在處理第37案。","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報告。","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37案，因為我們的總預算只有8,600多萬，所以希望可以把凍結的數目改為500萬，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解凍。","主席：本案改為凍結500萬，並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修正通過。","現在處理第38案。","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報告。","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希望第38案能夠併第37案處理，因為科子目是相同的。","主席：就按第37案的結論，即凍結500萬，並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針對第3目，有委員提案。","39、","根據102年度決算審計部報告指出，陸軍司令部辦理兵科專業訓練，以加強官士兵相關武器系統與裝備操作能力，惟有關各類型戰甲砲車隨車合格操作人員不足，取得專長證照比率偏低，影響戰甲砲車操作使用及戰力維繫，亟待研謀改善；經要求陸軍司令部提供提供103年改善及辦理情形檢討，由於遲無法說明資料；爰針對9款2項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陸軍司令部」原列12億1471萬9,000元，擬凍結2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簡東明　　","40、","有鑑於海軍司令部「近程反裝甲火箭」、「單人手持式無人飛行載具系統」兩項建案，均超過建案時程提出，國防部聯參單位疑似迫於長官與承商（中科院）壓力下倉促作業下擇案納編預算，其決策品質堪慮；另陸軍近年亦建有及類似之反裝甲火箭砲彈，為數甚多，均閒置於彈藥庫房，國防部聯參單位應做海陸兩軍種整體檢討，一起採購，而非以「戰備急需」倉促納編預算；而軍情處所建，陸戰隊之「單人手持式無人飛行載具系統（UAS）」，用於外島時，風大根本無法使用，未通過測試，而國防部又於五年前即納入汰除計畫。此兩項建案，海軍亦以委製方式委以中科院「指廠議價」委以民間廠商購置，似有規避採購法約制之虞，爰提案凍結參謀本部「教育訓練業務」所編9億3,572萬5千元，五分之一，俟單人手持式無人飛行載具系統（UAS）完成性能測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　　","41、","有鑑於國防部軍備局接受各單位委託辦理採購，未確實瞭解各單位之需求，自行招標後，再以規格不符為由重罰投標廠商，引發民怨，顯見軍備局對內部人員辦理採購業務之教育訓練有待加強，爰針對9款2項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軍備局」原列1,356萬3,000元，擬凍結2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簡東明　　","42、","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所屬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9款第2項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中，參謀本部編列「教育行政」6億8,738萬9,000元，較上（103）預算編列4億5,043萬7,000元，增加2億3,695萬2,000元。其中辦理：招生、專案研究、班次教育、學術研討會及教育會議、宣傳作業等所需一般事務費，計需2,842萬8,000元（宣傳經費1,467萬2,000元），較上（103）年度預算1,054萬6,000元，增加1,788萬2,000元。惟宣傳作業預算本已含括於原來未增加之預算數中，104年大舉激增宣傳費用預算，實未合宜，爰予以減列1,500萬元。"],["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　　","43、","本院委員林郁方等4人，針對104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國防部參謀本部「辦理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作業」編列「獎補助費」4,000萬元，建請作決議如下：鑒於本業務「獎補助費」101年與102年僅動支1,940萬元與2,187萬5千元，103年截至9月底也僅支用210萬元，104年編列數額明顯偏高，應減列500萬元。"],["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連署人：楊應雄　　陳鎮湘　　","44、","有鑑於國防部參謀本部辦理後備動員整備、教育召集勤務之訓練課目及內容規劃，其教育召集訓練課程過於鬆散且冗長，核心的實彈射擊訓練課程僅只有一個上午，顯見教育召集的訓練課程安排及教育召集的徵集天數有待改進、檢討之處；爰針對第9款2項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原列12,849萬4,000元，擬凍結2,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馬文君　　","45、","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所屬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9款第2項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中，參謀本部編列「作戰綜合作業」1億2,849萬4,000元，較上（103）預算編列7,942萬4,000元，增加4,907萬元。其中第12項辦理要塞軍事管制區禁限建作業所需業務費預算200萬元。惟觀諸目前全國禁限建各縣市範圍亟不明確，其地籍圖資各縣市亦未有一致之標準，不僅擾民傷財、曠日費時，亦使民眾毫無所依。爰予以凍結200萬元，待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提出相關統一標準處理報告及具體作為後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　　","46、","近年國防部發生多起眷村改建承辦高官少校虛報補償金，事後再向眷戶收取每戶數十萬元酬金、詐領拆遷補償金等不法情事;以及負責國軍營區安全維護及保密防諜工作的保防官，在營區辦公室伸鹹豬手等不法軍紀事件。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教育訓練業務」下編列「部隊特別補助」經費351萬4千元予以全數凍結，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亭妃　　陳歐珀　　蔡煌瑯　　陳唐山　　楊　曜　　蕭美琴　　邱志偉　　"],["主席：現在處理第39案。","請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審計部到本軍各單位駐審的時候，總共查察戰甲砲車有230項，其中只有20項是不合格的，經媒體披露後，我們也向監察院做過說明了，所以希望免予凍結。還有，第4目第49案跟本案也是一樣的，希望能夠併案處理。謝謝。"],["主席：本案撤案。然後第4目的案子稍後再處理。","第40案改成決議，凍結的相關文字就予以刪除。","現在處理第41案。","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第41案就像方才的第35案一樣，目前工程會正在調解中，所以希望本案能夠免予凍結。謝謝。"],["主席：本案不通過。","現在處理第42案。","請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徐次長說明。","徐次長衍璞：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募兵制是全民的共識，有關招募的部分，今年增加了1,788萬，其中主要包括戶外媒體廣告，還有高鐵、台鐵、機場等地的廣告，若今年沒有預算的話，我們就沒有辦法做。再來，我們第一線的招募人員需要展示架共30組，還有30組人型氣偶可供各縣市招募人員使用。此外，我們還希望可以擴大行銷，從網路、報紙、廣播等管道來進行，希望委員能夠特別支持，讓我們在明年的招募工作能夠有效的推展，所以希望能夠予以減列。謝謝。","主席：好，本案不通過。","現在處理第43案。請問這都是補償金嗎？","請國防部訓練參謀次長室季次長說明。"],["季次長連成：主席、各位委員。都是外島地區的補償金。"],["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這部分的經費每年都剩很多。"],["主席：他們今年要追加。","季次長連成：210萬是去年的補償費用，今年的補償費用在11月5日會通過，總計是4,210萬，且今年通通要補償完畢，而明年還有600多個案子沒有審查。","主席：以前進度比較慢，現在比較快了，所以應該會用到。","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101年用了1,940萬，102年用了2,187萬5,000元，103年截至9月底也僅支用210萬元。"],["主席：他們可能會用到4,000萬。","季次長連成：今年用了4,210萬，明年我們預計審議100個案子，一共是4,000萬，即每個案子是用40萬來計列。"],["主席：本案不通過。","現在處理第44案。","請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陳次長說明。","陳次長寶餘：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教召訓練的課程安排及徵集天數，我們正在研究當中，屆時會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所以希望免予凍結。謝謝。","主席：本案不通過，就請你們書面報告說清楚。"],["陳次長寶餘：是的。"],["主席：現在處理第45案。","請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陳次長說明。","陳次長寶餘：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我們很努力做這部分的工作，關於地籍圖資統一的標準及具體作為，我們會提出書面報告，所以希望免予凍結。謝謝。","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們很多地方都是在擾民，因為若要剝奪民眾權益來禁建、限建，應該要有一個明確的宣布。像我們花蓮的弄完，然後又去弄高雄的，甚至發函給邱議瑩委員，要他自行負責，國防部怎會發這樣的函呢？照理國防部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不要一下子沒有畫圖軟體，一下子又少了什麼設備，照理應有一個全國性的標準。"],["陳次長寶餘：我們會按委員的指導來做。","主席：就按蕭委員的指導來加以改善，本案不通過。","現在處理第46案。","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第46案是有一位眷服官虛報拆遷補償費，後來遭到法辦。對於這個案子我們有進行深切的檢討，並給予這位高少校重懲，所以凍結的351萬，希望能夠免予凍結，而我們會提供書面檢討報告給貴會。謝謝。"],["主席：已經處罰了？"],["王局長明我：處罰了。"],["主席：本案不通過。","第47案改為決議，凍結的相關文字就予以刪除。","針對第4目，有委員提案。","48、","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04年度歲出預算「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編列「20機砲驗證」案1千萬元，據查20機砲因規格不符，開發失敗，中科院延遲量產於2019年始能交貨，且機砲規格不符已遭糾舉。爰凍結該案預算數1/10，俟提出專案報告並得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江啟臣","49、","有鑑於受裁軍影響，戰鬥部隊兵源不足的狀況逐漸浮現。經查陸軍現役戰車、裝甲車、炮車等，截至103年3月為止，操作人員取得戰、甲、炮車車長、駕駛、裝填手、射擊手等專長證照占其編制人數低於五○%者，計有九個單位。合格人員不足除影響戰力，更可能因無照駕駛如發生事故，可能面臨近高額國賠。爰針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陸軍司令部之「運輸業務」原列5億855萬8千元，擬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50、","有鑑於空軍司令部建置之「長程預警偵蒐雷達」計畫延長施行期程並增加預算達100餘億，為免單位隱藏預算，遭承商予取予求，變相加價，爰提案凍結「後勤及通資業務」所列「辦理M2000-5、F-16、IDF等各型飛機、發動機、防空武器、通信裝備、雷達系統、工兵裝備、地面支援各型裝備系統、飛行個裝、模擬機、國有民營及軍機策略性商維作業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81億8,392萬6千元，四分之一，俟其提出「偵蒐雷達計劃後續維持案」分年預算表及詳實的計畫執行結點，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51、","鑑於本（104）年度國防部軍備局於「土地購置」工作計畫中，為辦理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事宜編列預算5億9,682萬6千元，較上（103）年度之4億9,247萬1千元增加1億0,435萬5千元（增幅21.19%）。該項預算依預算書內之說明，係為辦理「國軍占用民地辦理土地購置、被民占用持續訴訟、軍民土地糾紛補償案等相關作業所需」，然而軍備局復於「後勤及通資業務」工作計畫「營產管理」1億5,560萬6千元，其中：說明六 、辦理營產管理作業是務設備租用及全軍營地巡查、糾紛會勘、土地購置作業勘查等車輛租用所需等車輛租用所需其他業務租金154萬7千元；說明七、辦理土地鑑界、測量、資料申請、建物登記等所需稅捐及規費506萬3千元，與前引「土地購置」工作計畫之預算，顯有重複編列之嫌，擬將該2筆預算合計661萬元全數刪除。"],["提案人：陳唐山　　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52、","按「國軍不動產管理政策之擬訂及督導」為國防部軍備局組織法第2條第4款所定該局掌理事項之一，該局並設有工程營產處專責辦理國軍不動產購置、徵收、租賃、借用、接收、獲得管理、使用維護與糾紛處理等事項，卻任令面積頗鉅之國軍占用民地與營地被占用現象長期存在，實難卸其責。國軍營地被占用情況方面，根據統計，99年初該等被占用土地面積為190.81公頃，經過近5年時間之追討，國防部軍備局預計於103年底仍有 160.48公頃未能收回，其5年間僅收回30.33公頃（收回比率15.90%），顯欠積極。而偌大面積長期被占用，實不利國軍運用需求並有損權益。該局未積極收回該等被占用土地妥為利用，卻年年為國軍營地所需租用公（民）有土地編列「土地租金」預算（註1），實為本末倒置之舉。國防部宜就該等占用或被占用土地，嚴予督促軍備局訂定計畫限期清理，該局本年度為租用國軍營地編列之土地租金預算4,811萬元擬減列1,000萬元。","註1：繼上（103）年度編列預算7,200萬4千元後，本年度續編列4,811萬元。"],["提案人：陳唐山　　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53、","有鑑於國防部「軍備局規格驗測中心」負責各項軍品品質鑑定測試、檢驗及支援研發、測試工作。然，實際上驗測中心卻未發揮功能，尚未建立制度性認證機制。研發與委製軍品應有鑑測標準；目前各項軍品之驗測，仍處於「自由心證」階段，規格驗測中心既未完成國際認證，亦未對研發及委製之軍品訂有「性能」與「品質」鑑測標準。僅接受施作廠商（中科院）單方所交付自作之認證書，即予以認可。廠商自行所做證明，只宜參考之用，不應等同驗收證明文件，軍備局顯有失職。爰提案凍結國防部軍備局「後勤及通資業務」所列2億9,096萬6千元，四分之一，俟國防部軍備局對於軍品研發案，比照科技部，納入專家學者作定期評鑑。對於委製案，「規格驗測中心」應完成國際ISO認證並建立軍品性能與品質鑑測制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54、"],["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本年度預算數：2億9,096萬6千元","有鑑於將軍官舍已有兩處已挪做營業之用，軍備局顯有管理疏失，為讓官舍回歸正當用途，該用則用，該收回則收回，故凍結3,000萬元，軍備局清查造冊回收後，至大院進行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55、","有鑑於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國發會）為推動政府資訊再造，委託民間廠商建立一座雲端資料中心，據以提供高可用性、安全的雲端服務供政府相關單位使用。而軍醫局近年對於「電子病歷」與「軍人及軍眷健康管理」雲端資料處理，也就是「軍事醫療雲建置」略顯不足，爰提案凍結軍醫局「後勤及通資業務」所列3億78萬4千元，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56、","有鑑於國軍近年購置新型武器與所建置之聯合作戰指管系統繁多，仍有各自為政狀況，而國防部通訊及資訊政策指導，雖有建置全面網路化，整體化C4ISR指管系統目標，但卻未能確切執行，常曖昧不明，令軍種建案單位無所適從。為達陸海空三軍聯合作戰之目標，爰提案凍結國防部參謀本部「後勤及通資業務」所列4億6,910萬7千元，四分之一，俟國防部將國軍現有的防空武器系統之『數位自動化指揮管制系統』（弓三系統，目前是獨立於美系裝備）與「愛三系統」、『SRP』、『迅安』、『飛彈預警中心』等完全整合，並分享至國軍現有作戰中心系統提出規劃，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57、","國防部104年度預算，「國防部資電作戰指揮部─後勤及通資業務─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房屋建築養護費」，編列6,658萬元，較103年度之343萬7千元遽增18倍，其原因為所轄各營區新增編列營舍及生活設施整修工程計畫預算共15案所致。惟所辦理之營舍整建事項係屬於營改基金運用辦法所訂該基金用途之一，卻列於「房屋建築養護費」由公務預算編列，核有欠當。爰提案凍結3,000萬元，俟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江啟臣"],["主席：現在處理第48案。","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20機砲現在改為30鏈砲來執行，目前正在試研製，預計104年7月完成產製，所以希望免予凍結。謝謝。","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問題還是沒有解決，而且還要等到2019年，所以我還是堅持要凍結。","主席：所以本案凍結十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現在處理第49案。","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方才第39案已經討論過了，所以希望免予凍結。謝謝。"],["主席：那就併第39案處理。","現在處理第50案。","李委員，馬文君委員後來很多案子都是改成主決議。"],["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我尊重馬委員的意見。","主席：第50案改為決議，凍結的相關文字刪除。","現在處理第51案。","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土地糾紛處理事宜編列的經費，這幾個科子目都是一樣的，所以希望不要刪除，然後凍結500萬。謝謝。"],["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的說明跟我的了解並不一樣，所以我們應把整個案子做個通盤的了解，況你們的說明目前我們並不能接受，基本上，我們認為661萬是多出來的錢，但你們當作是兩回事，可是據我們的了解，這是同一回事。"],["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做法如下，一個是和老百姓有土地上的糾紛，包括人家占我們的土地還有我們占人家的土地，以上情況若要打官司，就是用此科子目的經費。另外一個則是空置營區要做巡管，所需的經費則是在另外一個科子目，兩邊是不能夠流用的。","陳委員唐山：就我們的了解，這661萬是多出來的，所以應全數刪除，但方才局長的解釋跟我們的了解並不一樣，所以我給你們一個機會來解釋，而這661萬就先凍結，然後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主席：「刪除」改成「凍結」，然後提出書面報告給陳唐山委員。"],["金局長壽豐：可否併第52案一起凍結661萬？","主席：第51案、第52案一併凍結661萬，然後提出書面報告。","第53案刪除凍結的相關文字，然後改為決議。","現在處理第54案。","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據我們的了解，這兩處梁華盛、唐君鉑的將軍官舍都已經收回了，所以並沒有委員所指的狀況發生，所以希望免予凍結。謝謝。"],["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誠如金局長所言，這兩處官舍已經收回，那現在是做什麼用途呢？"],["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這是眷舍。"],["蕭委員美琴：是做眷舍嗎？是現役將軍在住的嗎？","金局長壽豐：不是，他們已經退役了。"],["蕭委員美琴：所以收回後是做什麼用途呢？"],["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是位在精華區，不能夠單獨標售土地，所以將來要跟地方政府來做聯合開發。","蕭委員美琴：就你們的認知，這兩個地方現在是閒置的？"],["王局長明我：他們已經遷走了。","蕭委員美琴：蔡委員現在不在場，但他有特別跟我說，這兩個地方現被挪做營業之用，開高檔餐廳，中午一個人頭收費1,500元，但外面並沒有掛招牌，這部分還有照片，而且走進去是高檔餐廳，還有庭院咖啡座，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王局長明我：沒有這樣的事情，如果有我們一定澈查。","蕭委員美琴：照片證據這裡都有啊！所以此筆預算凍結，不然就跟蔡委員一起到現場去看，這明明是高檔餐廳，還有官舍照片耶！這實在是不得了。","王局長明我：我們會去了解，若這個照片是在我們執行以前……","蕭委員美琴：他上個禮拜才去的，還有人請他去那裡吃飯，收費很貴耶！"],["王局長明我：我們一定會澈查。","蕭委員美琴：他請我吃都不會吃那麼貴的，都只請我吃199元的，而人家請他去那裡吃，一個人頭就要1,500元，而且還是一個燭光餐廳。","王局長明我：報告委員，那這部分就先凍結500萬，俟我們澈查後再向委員報告。","主席：那就凍結500萬，然後請蔡委員一起去查證，如果如委員說的，那就真的很麻煩了。","蕭委員美琴：這一定要去查證，今天如果是你們BOT發包，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但若是在你們不知情的情況下，那就不好了。"],["主席：這一定要查明。"],["王局長明我：我們會去查明。","主席：第54案就凍結500萬，並提出書面報告，然後請蔡委員一起去現場查證。","第55案、第56案改為決議，把凍結的相關文字刪除。","現在處理第57案。","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陳局長麟：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營改基金是一個資本計畫型的基金，主要是用在建設方面，而維護費的部分則是放在作業維持費裡，所以兩個是不同的科目，也就是說，飛彈指揮部在做一些營繕工程修護的時候，是由我們的作業維持費來支應，所以這部分希望委員能夠免予凍結。謝謝。"],["主席：第57案不通過。","針對第2項第5目，有委員提案，共29案。","58、","本院委員林郁方等3人，針對104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編列666億3,635萬2千元，建請作決議如下：凍結5億元，俟國防部就：(1)「太平島碼頭完工後，派遣海軍作戰艦艇常駐太平島之可行性研究（包含海象與港灣條件、碼頭設備增設需求和預算需求等）」；(2)「康定級巡防艦換裝海射劍二後，將海欉樹飛彈佈署至太平島與東沙島之可行性研究」；(3)「在美國進行愛國者三型防空飛彈實彈射擊規畫情形」等，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連署人：楊應雄","59、","針對104年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續為「裝步戰鬥車」計畫編列第10年度預算49億8,799萬2千元，憲兵指揮部亦編列1億3,949萬5千元。經查：據媒體報導指出，雲豹甲車之核生化防護堪慮，遭專業人士質疑，並非外國軍規產品，而是有外觀的國產山寨品，導致核生化系統的鼓風機功率不足，官兵私下抱怨車內冷氣不冷，噪音過大，並發生電磁干擾現象。此外，美軍軍規核生化濾毒罐，重達24公斤，國產山寨品僅重18公斤，令人懷疑是否使用低價劣質品，導致濾毒材料不足，影響功能。故建議凍結陸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裝步戰鬥車」計畫預算1/5，國防部應全面檢測現役的「雲豹甲車」，驗證國產核生化系統是否符合原軍規設計要求。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調查結果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60、","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04年歲出預算「一般裝備」項下「裝步戰鬥車」部分，編列104年度計畫產製裝步戰鬥車。然雲豹裝甲車迄今仍無法確定機槍炮口直徑，研發一直出現問題，更延遲至2019年始能使用。爰凍結該項預算「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1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並得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江啟臣","61、","有鑑於陸軍司令部核定突擊車未考量所訂車輛規格未符道路交通法規，致撥交使用後，衍生行駛限制、行車安全及車輛閒置等問題，無法發揮遠距離偵搜及達成提升部隊戰力之預期效益。其次，未依契約規格覈實辦理突擊車車內通話系統性能測試，肇致耗資3,749萬元購置之裝備，僅具備組員通訊頭盔相互通連功能，無法與現役通訊裝備構聯，亦未能對外轉換傳輸數位無線電訊號及接收通訊指令，減損使用效益。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原列7,744萬7千元，擬減列70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6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輕型狙擊槍」原列49,618千元，本席爰提案全數凍結。","說明：陸軍司令部原本計畫採購「輕型狙擊槍」：全案共計需新臺幣4.1億元左右，其執行期程102年-104年度。104年度續編列第3年度預算4,961萬8千元。該案102年度編列8,603萬4千元預計，但因全數未執行而辦理保留。","迄103年8月底止，103年度預算數5,704萬元及102年度預算保留數仍均未執行，顯見無法達成效益。","因此，爰提案先行全數凍結是項預算。"],["提案人：簡東明　　詹凱臣　　馬文君","63、","國防部104年度預算編列，「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為辦理籌購「輕型狙擊槍」於102-104年度編列預算總計需4億餘元，104年度續編列第3年度預算4,961萬8千元。然而，因美方輸出許可申請進度落後，截至103年8月底止，全數仍未執行而辦理保留，執行進度有大幅後情事，卻依原計畫額度編列預算，爰提案凍結2,000萬元，俟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江啟臣","64、","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所屬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陸軍司令部「輕型狙擊槍」案，全案計需4億1,674萬9,000元，執行期程102年度至104年度，104年度續編列第3年度預算4,961萬8,000元。該案102年度編列8,603萬4,000元預計採購第1批60套，因美方輸出許可申請進度落後，全數未執行而辦理保留。迄103年8月底止，103年度預算數5,704萬元及102年度預算保留數仍均未執行，執行恐有窒礙。爰予以凍結104年度預算4,961萬8,000元之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65、","有鑑於陸軍司令部「輕型狙擊槍」全案計需4億1,674萬9千元，執行期程102年度至104年度，104年度續編列第3年度預算4,961萬8千元。該案102年度編列8,603萬4千元預計採購第1批60套，因美方輸出許可申請進度落後，全數未執行而辦理保留。迄103年8月底止，103年度預算數5,704萬元及102年度預算保留數仍均未執行。前年度執行進度有幅落後情事，本（104）年度卻仍依原計畫額度編列預算，能否執行存疑。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業務費」下「辦理輕型狙擊槍」原列4,961萬8千，擬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66、","有鑑於海軍司令部「近程反裝甲火箭」、「單人手持式無人飛行載具系統」兩項建案，係為倉促作業下擇案納編預算，其決策品質堪慮；另陸軍近年亦建有及類似之反裝甲火箭砲彈，為數甚多，均閒置於彈藥庫房，國防部聯參單位應做海陸兩軍種整體檢討，一起採購，而非以「戰備急需」倉促納編預算；而軍情處所建，陸戰隊之「單人手持式無人飛行載具系統（UAS）」，用於外島時，風大根本無法使用，未通過測試，而國防部又於五年前即納入汰除計畫。此兩項建案，海軍亦以委製方式委以中科院「指廠議價」委以民間廠商購置，似有規避採購法約制之虞，爰提案所編預算全數減列。"],["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67、","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所屬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海軍司令部「AAV7兩棲突擊車缺裝補充」案，全案計需53億2,428萬2,000元，執行期程104年度至108年度，104年度編列預算1億7,975萬3,000元。惟經查：海軍司令部關於此案之建案，尚在等待對方所回覆我方之發價書（LOA），顯示此軍購案並未正式生效，進入履約管理執行階段。爰予以凍結104年度預算1億7,975萬3,000元之三分之一，待此案正式生效，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68、","有鑑於海軍司令部計畫向美國所籌購之派里級巡防艦，因屬「熱艦」交與我國，然兩艘軍艦未見裝有數據鏈路系統，恐有遭拆除之虞，是以艦上的戰鬥指揮系統及數據鏈路系統無法使用，兩艘軍艦恐將成為海軍的孤兒，在未來「海空一體戰」中，無法和空軍的戰機及海軍其他艦艇聯合作戰，爰提案凍結「一般裝備」所列23億2,990萬2千元，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69、","有鑑於國軍對於重要指管中心（衡指所，陸軍地下化指管中心），雷達站及許多機動車輛（通信車，雷達車，衛星車）電磁脈衝攻擊防護投以大量資源，其防護手段主係以屏蔽為主，然其效果卻僅只達到20%，只能防雷擊，未能有效防止敵人癱瘓我國軍指揮管制及通信裝備；。爰提案凍結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一般通電裝備」項下「重要指管單位暨雷達站電子防護」所列1億3630萬8千元，二分之一，俟其完成雷達、通信機、衛星、GPS的天線及其連接至內部設備防護作為，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做專題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70、","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所屬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海軍司令部「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案，全案總經費達358億5,185萬9000元，預計自102年度至113年度分12年編列預算籌獲6艘獵雷艦。海軍司令部就該計畫102年度及103年度各編列5,000萬元及15億3,433萬2000元，104年度賡續編列第3年度預算19億63萬7,000元。惟經查：依海軍司令部規劃，102年度將完成公開招標及決標作業並自該年度起開始建造，惟在冗長之規劃準備作業後，國防採購室遲至102年12月4日始公告辦理第1次招標（訂於102年12月27日開標，等標期24天），然因各廠商均針對等標期時間不足提出疑義，爰未執行該次開標作業。由於並未能依原規劃於102年度內完成決標及簽約作業，致102年度編列之5,000萬元預算僅執行366萬4,000元（執行率7.33%），餘款4,633萬6,000元如數報繳國庫。國防採購室於103年2月27日辦理該案第2次招標作業，仍因屢遭廠商提出疑義及異議而無法完成。經修訂招標採購文件後，已於103年6月19日辦理第3次公告作業，並於103年9月26日開標，預計在103年底完成決標及簽約作業，但於近日遭台船公司主張開標無效，尋求救濟；104年度編列之預算亦預計僅在辦理得標廠商提交「建造工作計畫書」、「細部設計計畫書」、「品質保證計畫書」等相關規範管理書面計畫。受此影響，該計畫整體執行期程需向後推延已經確定。爰予以凍結104年度預算19億63萬7,000元之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71、","有鑑於海軍司令部前於102年度「一般裝備」工作計畫中，新增「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全案總經費達358億5,185萬9千元，預計自102年度至113年度分12年編列預算籌獲6艘獵雷艦。礙於招標作業不順，海軍司令部對造艦期程之規劃一變再變，首艘艦完成時間已延後達4年，計畫執行期程較原規劃大幅延後，允應如實調整投資綱要計畫及各年度預算需求。爰針對「一般裝備」項下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辦理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原列18億9,937萬5千元，擬凍結5,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7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康平專案─籌購6艘獵雷艦計畫」為我國重要之國艦國造採購案，該筆預算自102年起已分年編列，歷經4次流標波折不斷，召標進度比原計劃落後近1年，102年至103年度預算執行力為零。爰凍結104年度該筆「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之「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2百萬元，俟提出報告並得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江啟臣","73、","有鑑於海軍司令部辦理「升降船台性能提升」全案計需8億2,676萬6千元，執行期程102年度至105年度，104年度續編列第3年度預算1億5,656萬2千元。該案於102年度編列之專案管理費及規劃設計費預算3,226萬6千元，因招標作業遲延，僅支用61萬3千元（執行率1.90%），餘3,165萬3千元全數辦理保留，103年度僅編列「採購及外購軍品費」10萬元。迄103年8月底止，102年度保留數仍僅再支用296萬5千元；103年度預算數則支用4萬5千元，累計預算執行數362萬3千元，執行率僅11.19%。前年度執行進度有大幅落後情事，本（104）年度卻仍依原計畫額度編列預算，能否執行存疑。爰針對「一般裝備」項下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辦理升降船台性能提升」原列1億5,646萬2千元，減列600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74、","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所屬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海軍司令部「升降船臺性能提升」案，全案計需8億2,676萬6,000元，執行期程102年度至105年度，104年度續編列第3年度預算1億5,656萬2,000元。該案於102年度編列之專案管理費及規劃設計費預算3,226萬6,000元，因招標作業遲延，僅支用61萬3,000元（執行率1.90%），餘3,165萬3千元全數辦理保留，103年度僅編列「採購及外購軍品費」10萬元。迄103年8月底止，102年度保留數仍僅再支用296萬5,000元；103年度預算數則支用4萬5,000元，累計預算執行數362萬3,000元，執行率僅11.19%，執行恐有窒礙。爰予以凍結104年度預算1億5,656萬2,000元之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75、","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所屬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空軍司令部「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案，全案計需167億2,657萬4,000元，執行期程103年度至106年度，續為尚未實施性能提升之空軍第427聯隊56架IDF經國號戰機同委託漢翔公司辦理構改作業，並為上階段已完成構改之第443聯隊71架戰機就新增構改項目進行追溯修改，104年度繼上（103）年度編列23億8,575萬7,000元後，續編列第2年度預算40億6,993萬3,000元。惟據查：本應於首（103）年度即計畫為完成427聯隊7架飛機構改、443聯隊21架飛機追溯修改作業，編列預算23億8,575萬7,000元。但由於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於103年8月12日始與漢翔公司完成議價簽約手續，致103年度預算近24億元至103年8月底止僅執行56萬6,000元，幾乎完全未執行。空軍司令部坦承，103年度僅「預劃完成427聯隊7架機構改」，原計畫併予完成之443聯隊21架機追溯修改作業則不予辦理，延至104年度執行，但卻聲稱：「依目前進度研判103年底預算可執行數計23億8,575萬7,000元」，亦即可將所編列年度預算完全執行。按該計畫於103年8月中旬始完成簽約，以所餘不到5個月期間欲依計畫完成7架機構改已屬緊迫，且原訂辦理之21架機追溯修改作業已確定不予執行，卻仍稱可執行所有預算，顯然完全不合理。空軍司令部並未全盤檢討計畫期程、戰備需要與執行能力，而將進度落後之計畫期程與預算執行全數押注於計畫最後一年度之作法完全失當。爰予以凍結104年度預算40億6,993萬3,000元之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76、","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103年度起編列「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案，然該計畫於103年度執行力為零，且空軍對IDF性能提升後之使用定位不清，規劃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爰凍結該項104年度預算4,069,933,000元之1/10，俟提出報告並得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連署人：楊應雄","77、","有鑑於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繼98年度至102年度為辦理空軍第443聯隊71架「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編列170億6,649萬2千元預算後，自103年度起，又於「一般裝備」工作計畫以「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計畫為名，預計於103年度至106年度再編列167億2,657萬4千元，續為尚未實施性能提升之空軍第427聯隊56架IDF經國號戰機同委託漢翔公司辦理構改作業，並為上階段已完成構改之第443聯隊71架戰機就新增構改項目進行追溯修改，本（104）年度繼上年度編列23億8,575萬7千元後，續編列第2年度預算40億6,993萬3千元。然該計畫103年度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國防部國防採購室於103年8月12日始與漢翔公司完成議價簽約手續，致103年度預算近24億元至103年8月底止僅執行56萬6千元，幾近均未執行。該計畫執行進度既已嚴重落後，允宜依實際辦理情況及執行能力，適予檢討調整計畫期程與各年度預算需求。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本年度編列經費40億6993萬3千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78、","有鑑於空軍司令部繼98年度至102年度為辦理空軍第443聯隊71架「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編列170億6,649萬2千元預算，自103年度起又於「一般裝備」工作計畫以「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計畫為名，預計於103年度至106年度再編列167億2,657萬4千元，續為尚未實施性能提升之空軍第427聯隊56架IDF經國號戰機同委託漢翔公司辦理構改作業，並為上階段已完成構改之第443聯隊71架戰機就新增構改項目進行追溯修改。惟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未全盤檢討計畫期程、戰備需要與執行能力，而將進度落後之計畫期程與預算執行全數押注於計畫最後一年度之作法，恐欠允當，宜依實際辦理情況及執行能力，適予檢討調整計畫期程與各年度預算需求。爰針對「一般裝備」項下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辦理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原列40億6,967萬6千元，擬凍結1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79、","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所屬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訓練模擬儀器」中，空軍司令部「空勤人員求生訓練裝備籌建」案，全案計需5億5,511萬6,000元，執行期程99年度至104年度，其中裝備部分需3億4,543萬7,000元，由空軍司令部自99年度起編列；軍事工程部分2億967萬9,000元則由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自101年度起編列。104年度係編列最後1年度預算，由空軍司令部編列2億5,346萬元，營改基金則編列2,967萬9,000元。該案預算前由空軍司令部編列部分執行狀況尚稱良好，惟由營改基金編列預算辦理之工程部分受招標流標影響，101年度及102年度編列之5,000萬元及3,000萬元預算幾乎完全未執行；103年度編列之1億元預算至8月底止亦僅執行566萬7,000元（執行率5.67%），整體計畫累計預算執行率至103年8月底止僅25.03%。在工程進度未能配合下，空軍司令部於本年度仍依計畫編列該案主要裝備之購置預算2億5,346萬元，執行恐有窒礙。爰予以凍結104年度預算2億5,346萬元之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80、","有鑑於空軍司令部「空勤人員求生訓練裝備籌建」案：全案計需5億5,511萬6千元，執行期程99年度至104年度，其中裝備部分需3億4,543萬7千元，由空軍司令部自99年度起編列。104年度係編列最後1年度預算，由空軍司令部編列2億5,346萬元，營改基金則編列2,967萬9千元。該案預算前由空軍司令部編列部分執行狀況尚稱良好，惟由營改基金編列預算辦理之工程部分受招標流標影響，101年度及102年度編列之5,000萬元及3,000萬元預算幾乎完全未執行；103年度編列之1億元預算至8月底止亦僅執行566萬7千元（執行率5.67%），整體計畫累計預算執行率至103年8月底止僅25.03%。在工程進度未能配合下，空軍司令部於本年度仍依計畫編列該案主要裝備之購置預算2億5,346萬元，執行恐有窒礙。爰針對「一般裝備」項下之「辦理空勤人員求生訓練裝備籌建」原列2億5,346萬元，擬凍結8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81、","有鑑於國軍對於重要指管中心（衡指所，陸軍地下化指管中心），雷達站及許多機動車輛（通信車，雷達車，衛星車）電磁脈衝攻擊防護投以大量資源，其防護手段主係以屏蔽為主，然其效果卻僅只達到20%，只能防雷擊，未能有效防止敵人癱瘓我國軍指揮管制及通信裝備；爰提案凍結空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一般通電裝備所列2億595萬2千元，二分之一，俟其完成雷達、通信機、衛星、GPS的天線及其連接至內部設備防護作為，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做專題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82、","有鑑於國軍近年為因應國防部「機動化」之政策要求，近年國軍各單位建案，大量發展機動車，數量大而廠牌多，型式也多樣。舉凡陸軍的雷艇2,000，海軍的雄風（二型，三型）飛彈，衛星車，大成系統，機動雷達車，空軍的機動通信車，飛指部的陸基防空飛彈系統案，愛三案等均建有為數眾多之「機動車」恐有浮濫之虞，爰提案凍結國防部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一般裝備」，陸基防空飛彈系統案」所列28億777萬5千元，六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馬文君　　李桐豪　　江啟臣","83、","防空飛彈指揮部「陸基防空飛彈系統」原列2,807,775千元，本席爰提案凍結300,000千元。","說明：國防部今年（104）度於「一般裝備」業務計畫，為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新增編列「陸基防空飛彈系統」案第1年度預算28億0,777萬5千元。（該案規劃自104-113年度，十年總經費748億3,466萬6千元，分年編列，為本年新增規模最為龐大之軍事投資案。）本案既然經費如此龐大，又編列於公開預算書，應該充分揭露相關基本資訊如性能、數量等，以利立法院審議。","因此，爰提案先行凍結是項預算3億元。"],["提案人：簡東明　　馬文君　　詹凱臣","84、","國防部104年度預算，「國防部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一般裝備－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自104年度起至113年度新增編列「陸基防空飛彈系統」案，總需求逾748億元，該案規劃第1年度預算28億0,777萬5千元，為本年度新增規模最為龐大之軍事投資案。惟此將耗費鉅資籌購之飛彈系統案既編列於公開預算，卻對於所欲建置之飛彈系統套數或飛彈數量、該飛彈之性能未詳敘說明，未揭露相關必要之資訊，爰提案凍結1億元，俟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說明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江啟臣","85、","有鑑於為建立國軍重大武器裝備與設施工程之評選及決策模式，期能按部就班，104年度新增個案無論金額大小，均須於102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案作業程序，未完成者，不予檢討納案。防空飛彈指揮部「陸基防空飛彈系統」案核定日已逾該規定期限日，是否係以「戰備急需」為由納編，預算書內並未註明，如此倉促作業，其決策品質堪慮。此外，本案第1年度預算28億0,777萬5千元。規劃自104年度起至113年度，所需計畫總經費748億3,466萬6千元分年編列預算，為本年度新增規模最為龐大之軍事投資案。以鉅資籌購編列於公開預算，卻未揭露相關必要資訊，允非所宜。爰針對「一般裝備」項下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辦理陸基防空飛彈系統」原列28億725萬5千元，擬凍結1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86、","有鑑於國防部104年度所屬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9款第2項第8目第4節「其他裝備」中，陸軍司令部編列「其他設備」下「醫療裝備」及「一般裝備」下之「國軍衛生部隊衛勤裝備整備」計畫，針對各軍衛生部隊緊急救護裝備缺裝或需汰舊換新者，辦理補實或更新，所需總經費6億4,255萬2,000元規劃於104年度至108年度5年期間分年編列預算，本年度編列首年預算1億1,322萬,1000元。惟經查：該計畫規劃購置之衛勤裝備經詢係包括城市型救護車、心臟電擊器、急救甦醒器、心肺急救器、診療包等21項，多為緊急救護所需，其中又以汰換「城市型救護車」270輛，每輛以172萬7,000元預估，共需4億6,629萬元為最大宗（占計畫總經費比率72.57%）。而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8條規定：「救護車於救護傷病患及運送病人時，應有救護人員2名以上出勤；加護救護車出勤之救護人員，至少應有1名為醫師、護理人員或中級以上救護技術員」。但據國防部就該計畫所提供各籌補單位城市型救護現有數及其衛生部隊具緊急救護技術員（EMT）證照人數情形，其中海軍司令部衛生部隊具EMT合格證照比率竟只有60.48%，以該等衛勤人員常需於戰場或重大災害發生時站上緊急救護第一線之角色而言，該比率實顯偏低，致其平均每輛救護車可分配合格救護人員人數僅3.85人，明顯低於陸軍司令部及空軍司令部；而憲兵司令部該項平均人數1.39人，尚低於前揭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8條前段所定「救護車於救護傷病患及運送病人時，應有救護人員2名以上出勤」之最低標準；電訊發展室配置1輛城市型救護車，惟僅2名衛勤人員，雖均具EMT合格證照，然一旦其中1人因故不在勤，即無法符合上述救護車之出勤規定，救護人力明顯捉襟見肘。爰予以凍結104年度預算1億1,322萬1,000元之四分之一，待予以補足救護人力後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連署人：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我們先處理第58案。","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凍結數目從5億元改為1億元，報告則採書面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這個問題牽涉到太平島的問題，非常重要，所以不能書面報告，一定要專案報告。我可以考慮凍結少一點。"],["金局長壽豐：剛剛已經都向林委員郁方報告過了。"],["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凍2千萬元好了。","主席：改為凍結2千萬，並提出專案報告。","處理第59案。","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本案是針對媒體這個月報導本部裝步戰鬥車冷氣系統和防護裝備使用國產山寨版，不符設計要求的部分。我首先要報告，這是國防自主的案子，全案都由國內委製、產製。我們在95年完成作戰測評，結果整套冷氣全系統和防護裝備都符合我們的作戰需求，所以我們委製生產，驗收則是按照美軍規格來實施，所以媒體報導有誇大現象。由於現在我們的裝步戰鬥車已經進入量產，乃至採分段計價方式，如果凍結這麼多預算，可能在後續付款上會造成問題，建議委員免予凍結。"],["主席：那就是媒體報導和實際情形有落差？"],["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實際上有沒有問題？有沒有完全符合？"],["郝參謀長以知：我們在驗收都是按照美式規格辦理。"],["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怎麼會傳出有這些問題？","郝參謀長以知：報導的重點是指控這是國產山寨版，但這本來就是國防自主，由國內合格廠商製作，也依據美國規格來實施驗收，所以報導與實際狀況不符。","主席：所以沒有山寨的問題，是不是？"],["郝參謀長以知：本來就是國內自產。"],["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現在的問題就是核生化系統是否符合軍規設計要求。"],["郝參謀長以知：有。","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全都有驗證過、也有測試，全都符合要求？"],["郝參謀長以知：是。","主席：那就不凍結，本案不通過。","處理第60案。","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第60案相關內容在討論第48案時已經討論過了，我們建議凍結第4目，並且提出書面報告，至於本案就免予凍結。","主席：好，就依第48案。","處理第61案。","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第61案是有關突擊車的部分，目前已經結案，突擊車也在使用當中，缺失部分，我們已經改進，監察院派查過，我們也已經實施相關人員懲處與檢討了。這裡要求凍結的預算主要是針對我們後續外購作業的通用直升機、攻擊直升機以及相關延壽案等18案的作業申請，如果預算被凍結，會衍生後續作業問題，所以請委員同意免予凍結。"],["主席：第61案是要求「減列」。","郝參謀長以知：對，應該是建議免予減列。","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監察院……","郝參謀長以知：監察院都查過，我們也做出相關懲處了。","主席：好，本提案不通過。","處理第62案。","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第62案、第63案、第64案及第65案都是有關輕型狙擊槍的部分。102年預算沒有辦法支用，是因為美國武器輸出許可一直延到12月才給我們，所以預算辦理保留，但這一批槍枝現在已經獲得美國輸出許可，6月也貨裝了。至於103年預算到現在都沒有支用，是因為103年貨裝，要在12月才交裝，才會導致這兩個年度的預算無法執行。","主席：那這裡也沒問題，會交給我們嗎？","郝參謀長以知：對，沒有問題，都很正常地執行，所以建議免予凍結。"],["主席：第62案、第63案、第64案及第65案不通過。","第66案改為決議，減列部分則刪除。","處理第67案。","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說明。","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AAV7缺裝補充部分，我們確實還在等待美方的發價書，預計年底、最遲明年初就能獲得美方發價書。在收到發價書之後，因為是軍售案，我們必須馬上執行相關付款等作業。本案提案委員對於我們的要求，我們也能體會，建議凍結比例從原本的三分之一修改為十分之一。另外，考量預算解凍的同時，可能會遇到大院休會期間，恐怕無法向委員會作專案報告，建議也修訂成「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應該還有另外一個前提，就是「收到發價書」。"],["蕭參謀長維民：對。"],["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是回覆發價書啦！","蕭參謀長維民：是，沒錯。"],["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預計是年底？"],["蕭參謀長維民：年底到明年年初。","主席：本案就改為凍結十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修正通過。","第68案和第69案也是改為決議，凍結的部分統統刪掉。","處理第70案。","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說明。","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第70案、第71案及第72案，三案都是針對獵雷艦，獵雷艦先前受到招標影響，確實有所延宕，可是本案已經在21號決標，國防採購室23號公布決標。海軍在本案建案過程中，也以這個節點完全調整了後續建造期程，還是會按照原定計畫，到113年，6艘都要完工，也就是我們已經調整，而且很多事情都已先行作業。同時，明年編列的預算都是在廠商獲得輸出許可後必須馬上付款，預計是明年年中之前，所以本案能不能免予凍結？","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媒體報導，本標案中有一些法律上的問題，有其他未得標廠商提出相關質疑，會不會因為司法或訴訟進行再度延誤到獵雷艦的發包？","蕭參謀長維民：原則上，我們目前所認定的都是合法的。","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是目前認定，萬一必須進入訴訟狀態，就不曉得會延誤多久。我沒有特定立場，而是擔心既然有訴訟案在進行，會不會延誤全案，預算會不會又沒辦法執行？"],["主席：請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魏主任說明。","魏主任大鵬：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個標案在23號決標時，未得標廠商台船曾表達一項聲明，希望我們不要辦理決標，但台船現在只是在報上刊登，您可以仔細看一下，他們是表示「準備提出異議」。"],["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不是叫我們看啊！現在是有法律爭議。","魏主任大鵬：但是這個案子辦理過程非常嚴謹，我們徵詢過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意見，開標時還請外聘委員來做過檢查，相關作業完全是完整的，準備告狀的台船公司好像是沒有著力點，所以希望我們提供資料給他們，我們正在研處。","主席：蕭委員怕的是，現在決標了，如果對方提出異議，這個案子還能不能執行。你們有沒有把握？能不能照決標案去做？","魏主任大鵬：我們可以保證，這個案子是沒有問題的。"],["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你這麼肯定？希望到時候不會沒處理執行。"],["主席：這3個案子不通過。","進行第73案。","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說明。","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第73案與第74案都是針對海軍升降船台預算，之前整個進度確實有所延誤，可是我們最近督促之後，原則上，設計部分即將完成，預計是今年底到明年初會開建造標案。這兩項提案，原本第一案是要求減列600萬，第二案是要求凍結四分之一，我們建議兩案併案凍結四分之一，俟向貴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主席：那是不是就依蕭委員的提案，凍結四分之一？","蕭參謀長維民：是凍結十分之一，並且改提書面報告。","主席：好。兩案併案，以蕭委員美琴的提案為主，改為凍結十分之一，俟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修正通過。","處理第75案。","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劉參謀長說明。","劉參謀長守仁：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第75案提到IDF戰機後續性能提升，第一，翔展443聯隊已經全數執行完畢，從今年開始要執行的是8月才開始簽約，簽約過程中，空軍非常要求，包括要漢翔執行兩架飛機的構改，讓我們試飛，到現在為止，已經完成12個科目、35架次，現在正在執行缺失改正，今年年底還有7架飛機可以完成，預算將執行11億。剩下的12億，最主要是執行有關測試裝備計24項、426件、初次備份件的22項、68件，還有後勤工程文件，包括既定增修訂項次，經費一共11億，所以今年的23億預算，在年底一定可以執行完畢。報告書提到後續年度，包括104、105和106年的案子，也可以按照期程執行，沒有問題。443聯隊幾架戰機，包括CSMU與AVTR的執行，都按照現在所構改的內容完成，接下來要裝上去，也都可以按照期程執行，所以建議免予凍結。","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可是今年度只剩下2個月，有辦法完成嗎？","劉參謀長守仁：已經完成了，只是要把剩下的裝備裝到7架飛機上。"],["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還有測試啊！","劉參謀長守仁：已經測試完了，現在只是在做缺點改正。而且這幾天天氣都很好，所以我們已經執行完畢。","主席：蕭委員擔心的是你們押在最後一年，可能真的沒辦法執行，你們要向委員提出保證。","劉參謀長守仁：不會，我們都很重視這個問題。","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你在此承諾了就要做到，好不好？"],["劉參謀長守仁：是。"],["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要照期程執行喔！","劉參謀長守仁：是，我們會照期程執行。","主席：對，要照期程執行。本案不通過。","劉參謀長守仁：報告委員，第75案、第76案、第77案與第78案都是同樣的案子，請免予凍結。"],["主席：好。","處理第79案。","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劉參謀長說明。","劉參謀長守仁：主席、各位委員。第79案是有關空勤人員求生裝備籌建案，針對裝備籌建，我們從99年開始編列500萬，一直到今年，在裝備採購或獲得方面的執行情況都很好。至於今年為什麼要保留2千多萬，最主要是我們在執行驗收時，原先要求的是316鋼材，但外國廠商使用的是304鋼材，我們發現這個問題之後予以退回，加拿大廠商也願意重新修改為316鋼材，到明年初、大概2月，就可以修改完成，我們也就可以按這個期程執行。剩下的金額就是配合明年7月31日整個工程完工以後，我們要進行實驗，到明年底，我們就可以開始執行飛行人員的求生相關訓練，請委員了解，並免予凍結。","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涉及到求生裝備的預算，我們不會刪減，但是你們空軍已經有這麼多件案子執行進度落後，像本案到今年為止也只執行5%左右，你又說後續還要延到下個年度。","劉參謀長守仁：報告委員，那是營改基金中的土建部分，最主要的是鋼構棚廠，現在都已經在做，鋼構棚場只要做好……","主席：你說加拿大方面答應修改，那鋼構棚廠什麼時候可以做好？","劉參謀長守仁：加拿大要修改的是裝備，明年2月就可以做好。土建的棚廠則是預鑄式的，要在廠裡先做好，但明年貨到之後裝上去，就可以完成，所以明年7月31日一定可以做完。"],["主席：那第79案就不通過。"],["劉參謀長守仁：第79案和第80案兩案一樣。"],["主席：好。","第81案與第82案，一案是減列，一案是凍結，兩案分別將凍結與減列刪除，改為決議案。","處理第83案。","請國防部飛指部盧指揮官說明。","盧指揮官春柏：主席、各位委員。第83案、第84案與第85案都是關於陸基專案，我作以下陳述。關於第83案與第84案，簡委員及詹委員質疑陸基案資訊不公開，我作以下說明。陸基案在103年編列為機密預算，104年則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在未洩漏機密及影響武器裝備獲得下，將本案列為公開預算。其中，關於實質作戰目的、作戰型態、部署方式及技能需求等諸元，仍受國家機密保護法的規範，所以在預算書中看不到相關陳述，如果委員有需要，本部會做相關說明。","在第85案中，委員質疑未依規定程序完成建案，國防部在102年12月就完成陸基案建案程序核定，由於整個預算金額超過10億，所以報行政院核定。行政院在103年4月18日准予編列預算，均符合建案程序。基於以上說明，陸基案是要汰換使用年齡50年之老舊鷹式飛彈，並強化防空火網及區域安全，其中第一年編列預算主要是執行飛彈武器備料、整候資源及前溯期建置、陣地規劃等先期作業，為利第一套武器系統能如期布置，建議各位委員，相關預算能夠不予凍結。","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凍不凍結沒有關係，但這筆機密預算爾後還要不要列為機密預算，不是行政院決定，而是由我們委員會決定，我們決定它是機密預算，就是機密預算，怎麼會只有一半是機密呢？"],["主席：這樣造成困擾。","盧指揮官春柏：是，我們會按照委員建議，將來列為機密預算。","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行政院不能決定預算屬於機密或非機密，應該由專業單位決定嘛！現在弄成這樣，兩邊都不是。","盧指揮官春柏：是，謝謝委員指導，但仍建議本案能夠不予凍結。"],["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請來報告細節內容。","盧指揮官春柏：是，我們會向委員報告。"],["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機動車的預算是不是也是編在這裡？","盧指揮官春柏：是，機動車是在每一枚飛彈內部建置車輛，來遂行機動任務。","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是一般用車輛，還是有特殊用途？"],["盧指揮官春柏：有特殊用途。"],["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是特殊規格？一般車輛的部分有沒有編在這28億裡面？"],["盧指揮官春柏：沒有。","主席：針對第83案、第84案與第85案，未來在編列相關預算時請小心一點，這三案不予通過。","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以後就編在機密預算，並且由委員會決定。"],["主席：處理第86案。","請國防部軍醫局吳局長說明。","吳局長怡昌：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委員關心部隊衛勤作業的發展，本案是針對救護車的購案，救護車是緊急救護、立即後送的部隊衛勤作業之關鍵裝備，目前國軍總共有467輛救護車，其中78輛已逾車齡，由於有些單位會整併，明年我們預劃採購76輛。很抱歉，原始數據沒有辦法反映真實現況，因為在衛勤部隊具有EMT資格的有1,901人，持照率是83%。這個數據還不包括另外238位醫師與護理人員，如果再把這238位醫師與護理人員納計入，持照率、也就是可以執行緊急救護的人力高達95%。","另外，除了衛勤部隊人員以外，整個國軍具有EMT證照的人數有7,534員，明年我們預劃培訓EMT初複訓3,900餘人。我們會持續培訓EMT人員，以符合委員的期許，所以請求委員免予凍結。","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有車沒有人，這是很奇怪的事！你們車子採購了，人力卻不足以運用這些車輛。你剛才還把醫生和護士也計入，可是醫生不可能去做EMT的角色嘛！"],["吳局長怡昌：急救的部分……","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醫生不太可能去扮演EMT隨車救護的角色，他們一定在醫院嘛！所以你不能把醫生的人力算在EMT隨車人員之內。這是救人的事，我們都不會為難你或刪減預算，但如果你們花了錢採購救護車，隨車人力卻不足，那車子豈不是變成蚊子車？","吳局長怡昌：不會的，你看到的數據是衛勤部隊的持照率，事實上，我們部隊還有很多非衛勤部隊人員也具有EMT證照，總共有7,534人，所以平均每一部救護車配置11名救護人力，也就是人車比11比1。","主席：等於是加上一些已經得照合法證照，但不屬於正式衛勤的人員，也可以執行這個任務？"],["吳局長怡昌：對。","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但還是有部分軍種和單位具有EMT執照的人力不足，應該調整。","吳局長怡昌：是，明年我們總共要招訓3,900餘人次。","主席：蕭委員的意見，你們要趕快改善。本案不通過。"],["吳局長怡昌：是。","報告主席，本案與後面的第93案與第94案是類似的提案。"],["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改成建議案。","主席：好，本案不予凍結，改為決議，並要求EMT人力或訓練不足的軍種儘快改善。","針對第6目，有委員提案5案。","87、","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4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6目「軍事人員」1,397億1,425萬5千元，其中「業務費」部分編列5億5,680萬元，較103年法定預算數大幅增加1億7,390萬1千元，建請做決議如下：鑒於本目「業務費」101年決算數與102年決算數均不到3億元，103年上半年也僅支用1億餘元，104年「軍事人員」之「業務費」預算編列數明顯偏高，應減列5,000萬元。"],["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連署人：楊應雄　　陳鎮湘　　","88、","有鑑於國防部所屬104年度歲出第12款第2項第6目「軍事人員」工作計畫項下編列「不開業獎金」經費計354萬元，經查：立法院多次決議，公務員僅能領1.5個月年終獎金與最高1個月的績效獎金，行政部門不得巧立名目編列其他獎金。獎勵本質應屬不定時、不定額之激勵手段，但醫師之不開業獎金，係按月定額支給，且此補貼性之醫師不開業獎金與工作績效無涉，另與其他具專門執業資格且擔任公職者相較（如具律師、會計師資格者擔任公職並未支給固定獎金），其公平性可議。爰此，擬全數減列該項計畫編列經費354萬元。"],["提案人：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　　","89、","獎勵本質上應屬不定時、不定額之激勵手段，惟部分獎勵金之發放係按月定額支給，如醫師不開業獎金，經查：每年政府支給醫師不開業獎金約近6千萬元，倘若加計編列於附屬單位預算機關之醫師不開業獎金（或專勤獎勵金），則近18億餘元。然此補貼性之醫師不開業獎金顯與工作績效無涉，且不開業獎金給與未考量羅致困難科別，而係採認醫師資格全面發放，故與其他具專門執業資格且擔任公職者相較（如具律師、會計師資格者擔任公職並未支給固定獎金），其公平性可議。爰針對第12款第2項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國防部主計局「不開業獎金」編列354萬元，擬全數減列。"],["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　　","90、","104年度國防部編列「軍法人員勤務加給」2,182萬4千元。係比照司法專業人員（法官、檢察官）發給職務別之專業加給。然因洪案發生，軍審制度修正，軍事院檢監已併入一般法院、檢察體系，而今業已實施年餘，原國防部軍法官等法制人員之任務、屬性，業已轉型為法制宣教工作為主。經查：中央政府機關之法律、法制職系人員、如具律師、會計師資格者，擔任公職均未因其職務，支給固定獎金，國防部如再依往例編列發放該職務加給，除已不合時宜外，其公平性可議。爰針對第12款第2項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國防部主計局「軍法人員勤務加給」編列2,182萬4千元，擬全數減列。"],["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　　","91、","有鑑於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以身分別發給，有適法疑慮，且在我國兵役轉型為募兵制後更顯失據。如逐一審視勤務加給項目，除志願役勤務加給是以該軍人是否為志願役作區分，餘16項概皆以各該勤務之危險程度、技術、專業而訂定標準支給，允宜檢討併入專業加給。爰針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人事費」之「志願役勤務加給」原列163億8,343萬2千元，擬凍結3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主席：處理第87案。","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6目軍事人員業務費預算編列數偏高，委員要求減列5千萬元一案，我們作一說明。本案係各類人員保險業務支用，另外就是支付台灣銀行保險作業費，這也是一部分，另外，最主要的是採行募兵制以後，我們推動募兵制的人力精簡，委外運補的需求遽增，尤其是我們最近採取新措施，就是不同於以前到副食站去採辦副食品，現在則由各副供站主動運補到全軍各部隊，減少了各部隊不必要、非戰訓勤務的人力派遣以及安全上的措施，這項興革措施，建請委員支持，也建議預算免予減列。","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委外運補預算今年只有200多萬，明年卻編列2億多，差了50幾倍啊！你能不能解釋這是為什麼？","陳司長正棋：明年要做一項工作，就是各副供站試行副食全委商，也就是全部都委商運輸，所以要花到2億3,800多萬。"],["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從什麼時候開始？明年1月嗎？"],["陳司長正棋：從明年5月起。"],["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對啊！那你編列的預算是一整年的嘛！","陳司長正棋：是，但在試行之前，還需要用到其他經費，包括我剛才向委員報告的各類保險作業費、支付給台銀的保險費，都要支出。","主席：整體來說，到底是節省還是增加開支？","陳司長正棋：這是一項新措施，可以減少部隊在非戰訓勤務的人力派遣，也兼顧安全的情況之下，讓部隊副食供應部分能有非常好的服務，所以我們編列一點預算來做這方面的事情，建議免予刪減。","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我認為總是要凍結一下，畢竟5月才開始。","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凍500萬，提出報告之後才能動支。"],["主席：請詳細說明一下、比較一下。","本提案凍結500萬，請行政單位針對詳細政策執行後的未來可能效益提出書面報告。","陳司長正棋：是，謝謝委員。"],["主席：處理第88案。","請國防部軍醫局吳局長說明。","吳局長怡昌：主席、各位委員。第88案與第89案相同，請求同意併案。醫師的不開業獎金是依據行政院頒布的醫師從事基礎醫學教學研究不開業獎金支給表所辦理的。"],["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這是通案……"],["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送朝野協商。","主席：第88案與第89案屬於通案，送朝野協商。","處理第90案。","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周司長說明。","周司長志仁：主席、各位委員。關於104年度軍法人員勤務加給2,182萬4千元，這是法定預算，也都經過精算，例如按照加給數值，對什麼人編多少錢，我們都是根據軍事審判法第十二條規定編列。"],["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軍審法去年修正之後，基本上，軍法官與軍檢的業務都已經移到一般法院與地檢系統，原本也只有法官與檢察官有相關業務加給。既然軍審法已經修了，現在即便軍檢有律師或其他法制人員的相關職業證照或資格，但只要沒有從事這項業務，其實就不應該支領這項職務加給。一樣的身分，例如有律師資格的人，如果在其他一般公務機關任職，也沒有這筆加給，即便有法官資格，也不能領取法官加給、也沒有檢察官加給，在一般公務系統中完全沒有啊！你們現在也不辦這項業務，他們也變成一般法制人員了。即便他們有相關資格，也已經是一般法制人員，因為他們已經沒有在執行法官、檢察官這類符合加給標準的法定任務了啊！所以，其實連現在編列都已經是違法的了。"],["主席：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周司長說明。","周司長志仁：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司法院和法務部有調部辦事的人，他們也沒有在院檢服務。我之所以說這是法定給與，是軍事審判法第十二條明定，軍法官調軍法官以外職務者，年資、待遇仍照軍法官規定列計。","蕭委員美琴：那是指他們的年資、待遇，也就是本薪而言，現在講的則是另外的加給，例如有些軍官派駐太平島，會有艱困加給或特別戰鬥部隊加給，可是如果他們沒有前往特殊地區，例如艱困地區或戰鬥部隊，加給就沒有了。同樣的，這些人已經不是法官、檢察官，沒有在執行這項業務了，而是在做其他一般法制工作啦！","周司長志仁：但審判法是這樣規定的，而且我們現在是把人員編配……","蕭委員美琴：審判法說的待遇要維持，其實不包括加給，而是原來的本薪是可以維持的，你現在是擴大解釋到特殊加給，而且事實上也違背其他一般公務體系的慣例。我覺得這是有疑義的，甚至需要做更進一步的法規詮釋。","周司長志仁：委員，這樣好不好？先凍結500萬，我們提出很詳細的說明向您報告。","蕭委員美琴：我是可以同意凍結500萬，但我認為這不是你自己認定就算數的事情，而是整個公務機關都要有一致的標準，包括你們現在在講的這些法定專業加給，或現在軍隊給予特殊情境部隊的加給，包括戰鬥加給等等，這些都不能算是常態薪資與待遇。要是這樣可行，假設戰鬥部隊已經拿過加給，那他們調到別的地方之後，是不是也可以主張薪俸還是要比照辦理？這是有爭議的。","周司長志仁：委員，我們再向您說明。","主席：本案先凍結500萬，請行政單位就相關部分提出詳細書面報告，修正通過。","今天就繼續處理，直到提案處理完為止。","處理第91案。","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邱委員所提第91案、關於志願役勤務加給一案，我們做一說明，第一，在106年以後，除了志願役以外，我們仍然徵集軍事訓練役士兵入營服役，所以志願役勤務加給的名稱並無不妥，沒有身分別的問題。第二，志願役勤務加給是依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呈報行政院核定以後實施的，所以沒有適法問題。由於這是法定給與，而且是核實支給，所以我們預計配合每半年向各位委員送交書面資料，就是募兵制執行成效報告，納入這項職務加給的執行情形，就可以達成監督的目的，建議免予凍結。"],["主席：那就在半年報告裡詳細地列入。本案不通過。","針對第7目，有委員提案1案。","92、","104年度國防部編列「辦理國有財產作價撥充國軍營舍設施及改建基金所需投資」160億8,819萬2千元。係標售軍方國有土地之預計收入，撥充入國軍營改基金，作為營舍改建之用。然國軍營改基金在完成博愛專案後，其後續重大投資計畫不明，國庫撥充大筆預算目的不明。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12款第2項第7目1節「非營業基金」「國軍營舍設施及改建基金」編列160億8,819萬2千元，擬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這160億裡面有140億是以土地作價，其中只有20億是現金，委員能不能不要凍結那麼多，不然後面會沒有辦法運作，建議凍結500萬，我們再以書面說明。","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這160億跟500萬是差很多，而且，後續收入進來之後到底要怎麼使用，你們沒有說明任何規劃啊！"],["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要說明清楚。","金局長壽豐：我們稍後會向委員做完整說明。我們是以土地作價的方式，也就是這160億不是真正160億的現金，裡面有140億是用土地作價。","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好，部分是土地作價，那進來的現金要做什麼用？"],["金局長壽豐：現金要放到營改基金裡面。"],["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營改基金的整體規劃為何？接下來怎麼規劃？"],["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陳局長麟：主席、各位委員。我做一點補充，其中20億現金來自北投醫院的土地，屬於政府撥用，現在要把這部分收入填補回基金，我們會用書面方式讓委員詳細了解整個營改基金運作的模式。","主席：本案先凍結500萬，俟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解凍。","針對第8目，有委員提案7案。","93、","國防部於104年度新增編列「國軍衛生部隊衛勤裝備整備」計畫，針對各軍衛生部隊緊急救護裝備缺裝或需汰舊換新者，辦理補實或更新。惟該等裝備需合格救護人員方能正確使用、發揮功效。經查，陸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軍事情報局具緊急救護技術員（EMT）證照之合格救護人員比率偏低或人數過少。國防部允應配合該計畫緊急救護裝備之籌獲，適予培訓增補足額之合格救護人力。爰針及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其他設備」之「國軍衛生部隊衛勤裝備整備計畫」本年度編列1億8,060萬4,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始得動支。"],["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94、","有鑑於陸軍司令部本年度規劃辦理之「國軍衛生部隊衛勤裝備整備」計畫，主要係為各軍衛生部隊籌補緊急救護裝備，所需總經費6億4,255萬2千元規劃於104年度至108年度5年期間分年編列預算，本年度編列首年預算1億1,322萬1千元。該計畫所擬添購或汰換之衛勤裝備有助傷病官兵之緊急救護，於關鍵時刻搶救生命，本無可議之處，然有賴其使用該等裝備發揮功效之合格救護人員，部分單位比率卻偏低或人數過少。爰針對「其他設備」項下之「醫療設備」原列1億1,317萬1千元，擬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95、","根據102年度審計報告指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業務改建工程執行進度落後，土地處分績效欠佳，基地商設施未積極辦理標售及尚未安置眷戶之處理未妥善規劃等情事。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營建工程」編列經費1億3,776萬元予以凍結5,000萬元，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亭妃　　陳歐珀　　蔡煌瑯　　陳唐山　　楊　曜　　蕭美琴　　邱志偉","96、","有鑑於國防部軍備局為工程營產處專責辦理國軍不動產購置、徵收、租賃、借用、接收、獲得管理、使用維護與糾紛處理等事項之專責機關卻任令面積頗鉅之國軍占用民地現象長期存在，實難卸其責。國防部應就該等占用土地，嚴予督促軍備局訂定計畫限期清理，並減列該局本年度為租用國軍營地編列之土地租金預算4,811萬元。"],["提案人：楊應雄　　詹凱臣　　陳鎮湘","97、","有鑑於該項預算為國軍占用民地辦理土地購置，被民占用持續訴孰、軍民土地糾紛補債等相關作業所需。該局未積極收回被占用土地妥為利用，卻年件為國軍營地所需租用公（民）用地編列土地租金預算，實為本末倒置，建議減列該局本年度為租用國軍營地編列之土地租金預算。爰針對「土地購置」軍備局原列5億9,682萬6千元，擬減列4,811萬元。"],["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陳唐山　　蕭美琴","98、","有鑑於國防部所屬104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第8目軍備局「土地購置」工作計畫編列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經費計5億9,682萬6千元，較上（103）年度之4億9,247萬1千元增加1億0,435萬5千元（增幅21.19%）。該項預算依預算書內之說明，係為辦理「國軍占用民地辦理土地購置、被民占用持續訴訟、軍民土地糾紛補償案等相關作業所需」，然國防部軍備局近年來每年度為辦理該等土地返還（收購）與收回處理作業均編列約5億元上下之預算，惟所完成作業面積相對於尚待處理之大批土地實過於緩慢，致預計於103年底仍有占用民地逾149公頃未還（收購）及160餘公頃營地被占用，成效令人質疑。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5億9,682萬6千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99、","有鑑於國防部所屬104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第8目「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編列1億8,109萬3千元，較上（103）年度之2億4,599萬2千元雖減少6,489萬9千元（減幅26.38%）。經查：行政院前於102年8月修正營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相關規定，將基金支出排除涉及機敏性與時效性之戰備工程，依據上述修正規定，自103年度起，國防部將部分原於營改基金編列預算支應之國軍設施整建工程改由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編列，然「營建工程」工作計畫部分計畫及資電部營區生活設施改善工程預算，依其工程屬性應由營改基金編列，實應依相關規定檢討改正。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億8,109萬3千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提案人：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第93案與第94案跟第86案一樣，李委員也有提案，這部分當時已經請行政單位做書面報告。","處理第95案。","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第95案對政戰局的營建工程編列經費1億3,776萬元凍結5千萬，這筆1億3,776萬經費實際上是在民國85年，先行墊支舊制改建原眷戶的補助款，最近我們把土地標售完畢，相關經費回歸本局，必須歸給內政部住宅基金，國有財產署也已經在104年編列了歲入預算，所以這筆預算是帳務歸墊，屬於收支轉正的作業，特別建請委員不要凍結。"],["主席：本案不通過。","處理第96案。","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第96案、第97案、第98案與第99案4案都是同一個科子目，皆涉及國軍占用民地糾紛狀況，其實，國防部這邊已經非常積極地處理這些業務，尤其是在金門、馬祖等外島，但仍然有精進的空間，所以建議主席，將後四案併到第96案一起處理，凍結500萬，俟提出書面資料，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主席：我有一個意見，我們上次已經要求，你們要還給人民土地，起碼要能恢復原狀到一定程度，這樣的作業一定要做到，還要請地政局鑑價，而且當初是你們占用民間土地，所以鑑價費用不能叫百姓自己出。以上兩點，你們要列入檢討。"],["金局長壽豐：我們會把委員的指導納入後續精進方向。"],["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沒有。","主席：這兩點一定要列入。本案改為凍結500萬，並提出書面報告，然後做改善。","進行第100案。","100、","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環保業務」原列276,885千元，爰提案凍結50,000千元。","說明：","陸軍十軍團於2014年10月22日台中市南屯區忠勇路─向上路口進行軍方「輸油管遷移工程」時，發生路面滲油意外，現場油料潑濺四散，布滿路面，而漏油處旁邊是一座幼兒園，師生也被撤離到附近公園，引起民眾一片恐慌。","且據當地里長反映：一週前就聞到油味，通知天然氣公司檢查，一直檢查不出來，本來只滲出一些油，可能因為車輛行駛過重壓，油越漏越多，忠勇路旁有圳溝，漏油流入圳溝後，會流經成功嶺到出海口，不僅污染水源，萬一不慎被點燃，恐將發生氣爆意外。","由此可見，陸軍管理鬆散，因此爰提案先行凍結是項預算5,000萬元。"],["提案人：簡東明　　馬文君　　詹凱臣"],["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這項工程是我們配合地方政府地下汙水道工程，實施遷管工作，我們委託廠商施工。他們在施工完成以後，有請第三公正公司實施檢驗合格，我們也都完成相關檢查，檢查完之後，還要實施測試，這就完全由廠商執行，我們再針對測試實施驗收。在測試過程中，我們也配合做應變編組，所以在發生漏油的第一時間，我們3分鐘內就趕到現場，協助廠商實施善後處理、對居民以及新聞媒體的說明，也在最快的時間，當時是在第二天，就督促廠商把所有工程都完成復原，包含土汙處理，在2天之內都完成了。事實上，在本案中，我們也是受害者，因為這是委商處理，而且已經經過第三公正驗證合格，廠商也對本案表示願負全責，有關賠償、土汙部分都由他們來做。日後對於委商的督導，我們會再加強相關作業，所以建請委員同意免予凍結。"],["主席：本提案不通過。","接下來逐案處理。進行第101案。","101、主決議","鑑於國防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過於嚴格，毫無彈性。應適度放寬軍士官志願及再入營留營標準（例如：考績評鑑可考慮為退役前三年兩年考績為甲等、一年乙上即可，或給予當事人「功過相抵機會」），使優秀軍、士官得繼續留營。","因此爰提案要求國防部儘速檢討，並修改是項規定。"],["提案人：簡東明　　詹凱臣　　馬文君"],["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陸海空軍軍官志願再入營甄選服役規則規定，再入營人退伍前3年的考績必須是甲等，簡委員問能不能給他們機會，但我們考量到兵員素質，而且這項標準涉及品德部分，認為不宜放寬，所以我們還是建議不予修改規定。"],["主席：請簡委員東明發言。","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面的凍結案已經大概提到了，實際上，酒駕部分，我們絕對沒有話講，酒駕是天條，還有前面提到的一些大案，我們也沒有話講，但我們從一些陳情案件中發現，被評為乙上的，都不是因為犯很大的錯誤，大概是記了申誡，但當年就沒有辦法被評為甲等，只能評為乙上。最近我們處理的案件，還有前一年被評為甲上，隔年就變成乙上的案例，我們探討的結果，陳情人並非犯了很大的錯誤。這些人年輕氣盛，但也不完全是年輕人，要任何一個人完全不犯錯，那等於是要求他成為一個完美的人、一個聖人，要達到這種要求，相當困難。那些軍士官因為被評為乙上，沒有辦法得到連續三年甲等，被逼退了，反而製造社會問題。尤其對原住民來說，說不定他在從軍過程中表現非常好，只犯了一點點錯。而他們可能是家庭的支柱，現在因為一點過錯，不僅斷送自己的前途，他的家庭甚至因為失去唯一的依靠，一家人都沒有辦法生存下去。我只是建議，畢竟你們也有在檢討相關規則，你們又是針對第一年，說不定原住民剛進軍中，對生活、環境等等……"],["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同意檢討。","主席：司長，這個提案非常好，事實上，你們現在有必要，不能太死板，要有一些彈性，假如不是真的嚴重到有品德上的問題，你們就應該重新檢討一個方法，因為我們都有碰到這些問題，只因為不小心犯了錯而被評為乙上，就沒有機會了，希望你們找出一個空間，看看能怎麼解決。其實這個案子也沒有影響，委員本來就只是建議。"],["簡委員東明：我是建議檢討。","主席：這個決議即使通過，對你們也沒有影響，但是你們要確實去檢討。本案照案通過。","簡委員東明：對於考績拿乙跟丙的，我們當然沒有話講。本席希望你們給年輕人一個重新悔改的機會，說不定他們回到軍中之後，表現會更好。","陳司長正棋：是，謝謝委員。"],["主席：進行第102案。","102、主決議","有鑑於由於志願役人力補充緩慢，國防部將104年度志願役目標人數僅訂在14萬餘人，距計畫目標數缺口仍大，經延後兩年預計於105年底實施之「募兵制」恐面臨高度挑戰而有影響國防戰力之憂，國防部應妥為預謀對策因應。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楊應雄　　詹凱臣　　陳鎮湘","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0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03案。","103、主決議","有鑑於國防部配合「募兵制」辦理之後勤業務委外計畫，部分項目如裝備維保、伙食及運輸等近年推動績效欠佳，致人力精簡效益未如預期。惟104年度尚值該後勤委外計畫之「擴大辦理」，且後勤業務委外計畫相關目標需配合後續「勇固案」另案規劃。允宜檢討相關缺失落實執行，並儘速規劃辦理。"],["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0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04案。","104、主決議","國防部藉本年度「人員維持費」預算較上年度減少，加上整體國防預算配賦數額較上年度略有增加，爰將多數新增額度調供辦理軍事投資，使其預算配置達977億元，為近7年來最高。惟該等軍事投資中不乏大型分年軍事裝備籌購案（以下簡稱「軍投案」），一旦建案納入預算，未來數年均需依計畫為其匡列額度，如多案同時辦理，恐有限縮未來新增建案空間之虞。面對105年底「募兵制」即將實施，未來「人員維持」費預算恐無法如本（104）年度抑低情況下，如依照往年國防預算獲賦情況及軍事投資預算平均配置約840億元之水準觀之，則短期內可供新軍事投資案納編預算之空間將極為有限，當值國防部正視並未雨綢繆。"],["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0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05案。","105、主決議","有鑑於國防部將104年度志願役目標人數訂在14萬0,584人，僅約及100年度時之水準，作法明顯與預算書就「推動募兵制度」施政目標之以「志願役現員人數逐年提升」作為「關鍵績效指標」背道而馳，且形同將距原訂17.6萬人志願役目標人數高達3萬5,400餘人之差額，留待105年度設法，且欲以1年時間補足，顯非易事，允宜積極檢討辦理。"],["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0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06案。","106、決議","鑑於國防部前於102年9月12日召開之「募兵制」調整期程記者會上宣布，將「募兵制」計畫實施期程由原定103年底延長2年至105年底，係因「志願役人力尚無法獲得滿足」。意即推動中之「募兵制」計畫無法如預期般募獲足額志願役人力，致需延長辦理期程。經查，近年國軍志願士兵實際人數均無法達到預算目標，且差距數從100年度之166人逐漸擴大到102年度之1萬0,810人（附表1），即可悉國防部為推動「募兵制」所執行之志願役招募計畫實際成果並不理想，然國防部近年頻頻更動績效衡量標準計算方式（附表2）以掩飾募兵成效不佳之事實，實有欠當。本席等認為，國防部應切實檢討並依一定之衡量標準核算績效，忠實表達募兵政策目標之達成度。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陳唐山　　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0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07案。","107、決議","鑒於「募兵制」計畫係國防部近年來所持續推動之重大政策，但從種種跡象來看，整個募兵成效根本不如預期，原預計於103年底達成之「全募兵制」，因志願役人力補充緩慢，距計畫目標數缺口仍大，經延後兩年預計於105年底實施。然從相關數據來看，104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就志願役相關人事費基礎係以14萬0,584人編列，較上（103）年度之15萬9,000人大幅減少達1萬8,416人（減幅11.58%)，距「募兵制」計畫所訂17萬6,000人目標數差之甚遠。以此規劃，欲以所餘至105年底之1年時間增募其間差額約3萬5千餘人，恐有困難。期間國防部雖報奉核定調增志願役士官、士兵待遇以增誘因，惟仍未見顯著吸引效果，國防部應即刻徹底檢討募兵制推行低落之原因，並妥善加以改進相關之規劃，避免屆時重蹈需再次調整期程之覆轍。"],["提案人：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0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08案。","108、決議","一、鑑於國防部人員維持費大量報繳，101年達46億餘元，102年達156億元，預估今（103）年亦將報繳100餘億元，近三年高達300餘億元之國防預算未能運用，顯示國軍推動募兵制招募及留營未如預期，更凸顯未能精算預算員額，據以編列年度人員維持費。","二、如何避免人員維持費再度發生預算閒置報繳情事，其關鍵主要在於「如何具體提升志願役人員招募及留營成效」，爰建請國防部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08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陳委員提案部分，謝謝委員的關切，事實上我們在預算的管控上，都按照規定的方式來做，像明年的預算，我們也核實編列……","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你不要解釋，你們要來專案報告……","陳司長正棋：是。報告委員，我們是否併入每半年募兵制推動成效的那個……"],["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你這個不是半年……","主席：這部分因為與募兵制有關，所以非常重要，我們要求他們前來進行專案報告？"],["陳委員鎮湘：（在席位上）你們不要打馬虎眼……","陳司長正棋：是，謝謝委員。","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0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09案。","109、主決議","國防部在推動募兵制的同時，除應主動推展精進內部管理、改善生活設施及協請退輔會擴大退輔照顧等配套措外，另就「待遇（志願役勤務加給、地域加給等）」、「尊嚴」及「出路」等面向，積極協調相關部會，匯集政府行政資源，強化整體政策推動能量，致力提升招募及留營誘因，以助益「募兵制」政策目標之達成。"],["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江啟臣","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0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10案。","110、主決議","國防部為因應募兵制規劃而延長一年期義務役男之徵集至104年底，造成未來兩年新兵訓練中心需補訓一年期役男，使得現有的新兵訓練中心因容量不足，而衍生役男滯徵問題，而若未獲改善，明（104）年新訓中心塞車情形將會更加嚴重；爰建請國防部應儘速檢討新兵訓練中心容量不足問題，並加速待役男入伍時間，且預期規劃明年徵集情形，以避免役男滯徵問題發生。"],["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馬文君","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11案。","111、決議","有鑑於行政院自101年1月2日核定「募兵制實施計畫」，國防部依募兵制實施計畫策頒「兵役制度調整轉型」等38項子計畫，辦理募兵制執行驗證。惟經查：(1)國防部招募及留營成效未臻理想，國軍主要立即接戰部隊人力、救災部隊防汛期間人力及陸軍雲豹八輪甲車等主要武器裝備志願役操作人力未達部頒整備標準或比率偏低。(2)募兵制執行驗證期間，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預判至少需迄112年底始能達成國防部所設定之志願役人數17萬6,000人之目標。國防部原所設定展延至105年底之常備部隊以志願役人力擔任之目標，失敗風險極高，屆時仍有面臨編現比偏低，兵力不足之虞。(3)募兵制配套措施並未能如國防部所預期之計畫落實。國防部所擬訂之志願士兵起薪待遇為基本工資兩倍、增訂偏遠地區支給、調增外島地區第一、二級月支標準表、留營慰助金及戰鬥部隊加給等數項配套措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並未全數允諾，並給予實施日期。綜上所述，爰要求國防部於每季將募兵制相關配套措施辦理進度、招募人數及與行政院之洽談進度報告送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參酌。"],["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1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建議將「每季」改成「每半年」？因為每季的成效不容易大幅顯現。"],["主席：蕭委員的意見如何？"],["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好啦。","主席：第111案照國防部所提修正意見，將「每季」改成「每半年」，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12案。","112、主決議","有鑑於台灣陸軍飛行員這幾年來出現大退潮，飛行軍官漸漸不足，座艙比不到一比二，飛行員因例假或身體不適而無法飛行時，戰機可能找不到第二名飛行員來飛，只能停放在機坪，等待飛行員上工，除了薪資問題外，更多飛官更因升遷無望而轉而投向民航，造成我國空軍人才流失，對我國國安造成威脅，國防部應積極研擬升遷管道暢通方式，以留住我國飛官人才。"],["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13案。","113、主決議","有鑑於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國防部於100年動支國防部第一預備金，賠償江母一億餘元後，轉向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六人求償八千八百萬餘元，但因訴訟策略錯誤，導致賠償金額縮水，一審僅獲判賠五千九百餘萬元，外界原期待軍方上訴補救，然軍方於法定二十天的上訴期間，竟未再上訴，據報載，負責求償的軍方代表楊從健說：「不上訴是部長（嚴明）決定。」，顯示國防部刻意消極不作為，導致國庫需負擔二千八百八十九萬元之損失，等同全民埋單，屢遭外界批評「官官相護」。綜上，國防部已涉嫌觸犯圖利陳肇敏等五人及瀆職之罪。因陳肇敏等四人已提請上訴，故要求國防部依民事訴訟法第460條之規定，提請「附帶上訴」，予以補救，並提出相關失職人員之懲處名單。"],["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3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周司長說明。","周司長志仁：主席、各位委員。感謝蕭委員的指導，原則上針對本案，我們都遵照委員的指導，已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條提請附帶上訴，沒有問題，但這裡面有幾個詞句能否加以修改、刪除？1、第四行「據報載，……『不上訴是部長（嚴明）決定。』」，這並非事實，將不是事實的報載放入決議文，實在不太好，所以我們建議將這段話刪除。2、我們辦理本案，並沒有很消極怠惰，所以建議刪除「顯示國防部刻意消極不作為……」這段話。3、「國防部已涉嫌觸犯圖利陳肇敏等人……」，這段詞句是否予以刪除，因我們會提請附帶上訴。","最後，「提出相關失職人員之懲處名單」也建議能否予以刪除？我們會按照法律規定，因為現在已進入第二審，何時開庭還沒有通知，按照法律規定，在言詞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提請上訴，而且現在委請律師部分，也標出去了，我們會委請律師提請附帶上訴，因此建議可否照上述修正意見加以修正？"],["主席：你把修正後的文句唸一遍。"],["周司長志仁：待會我把詞句再整理一下……","主席：好，整理好送上來。","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本席認為你的結論可以，但我對你的修正有意見，可是因為時間的關係……"],["周司長志仁：謝謝委員。","主席：本案照國防部所提修正意見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14案。","114、主決議","有鑑於空軍737聯隊於兩年前傳聞男女士官在營區拍攝火辣性愛照，據媒體報導，共有一百二十張性愛照，身著國軍軍服、工作服就有二十五張，拍攝場景包括聯隊內部庫房、工作間、寢室等地。當時空軍調查聲稱沒有光碟，卻罕見以兩大過重懲當事者；今年年中網路流出性愛照，證實「營區當砲房」傳言，但空軍仍稱「我們當時確實沒看過光碟」，否認外流。軍方聲稱不存在的性愛光碟，為何外流？為何查不到？允宜予檢討究責。"],["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4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劉參謀長說明。","劉參謀長守仁：主席、各位委員。該案的這些當事人都已退伍，所以建請將最後一行「允宜予檢討究責。」改為「允宜予檢討。」，亦即拿掉「究責」2字。","主席：邱委員，「究責」部分他們做不到。"],["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主席：好，本案照國防部所提修正意見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15案。","115、主決議","有鑑於空軍四五五聯隊副聯隊長王忠民少將攀登玉山時，行前先利用海鷗救護隊直升機，將禦寒衣物、睡袋及食物等個人物品送到玉山氣象站，將軍為軍人之表率，不僅未謹言慎行，反倒是濫用特權，慷國家之慨，此一行為嚴重影響國軍形象，故應對王忠民嚴懲，並索取使用海鷗相關費用。"],["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5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劉參謀長說明。","劉參謀長守仁：主席、各位委員。在此提出說明，王忠民在執行勤務時，並沒有把物品用到他自己身上，他所送的水果都是給那些氣象站的人員，所以建議將「應對王忠民嚴懲，並索取使用海鷗相關費用。」等文字修正為「請空軍檢討改正。」"],["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好。","主席：第115案照國防部所提修正意見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16案。","116、主決議","有鑑於嘉義後備指揮部范姓上尉連長搭機赴日，卻隨身行李中被航警安檢查獲65k1步槍的槍機。他在應訊時供稱是不小心未將放在手提袋的65k1步槍的槍機取出。此一事件凸顯官兵槍械管制流程出現極大漏洞，國防部應積極檢討，並改進相關管制措施。"],["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17案。","117、","有鑑於位在新竹縣湖口和新埔交界的陸軍北區聯合測考中心105靶場，驚見軍用品、耗品遭棄置山坡地，包含悍馬車軍品裝備、軍車油壓式避震器、神經解毒針劑、線材等，都掩蓋在坡地雜草間。雖現今已經整理完畢，但卻凸顯軍備用管理疏失，除此一營區外，國防部應主動查察其他基地是否類似情事發生，並重新檢討軍備品管理流程，以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18案。","118、","有鑑於國防部近三年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中，審查99年度共有3552名將校，但其中有11位申報不實，經法務部審議裁罰，最高13萬元至3萬9千元不等。審查100年度共有3484位將校，有24位申報不實，其中更有1位少將。101年度則是有3399名將校，共有38位申報不實，這3年共有73位將校被查出財產申報不實。除嚴重損害國軍形象，更是明知違法而為之，國防部除應主動查察外，更應重懲申報不實之將官，以遏阻此一歪風。"],["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8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政風室古主任說明。","古主任嘉諤：主席、各位委員。基於一事不二罰的原則，建議本案作文字修正，關於這些財產申報不實的將官，除了被裁罰之外，如果我們再重懲他們，可能會出現一事罰2次情況，所以建議將「更應重懲申報不實之將官」等字，改為「並依法規處理」？","主席：第118案就照國防部所提修正意見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19案。","119、","經查海軍陸戰隊九九旅預財士因為作業疏失，讓退伍後仍領取軍人該有的6,000多元加給，並且在事發後三個月才發現，才要追討回這筆薪資，國軍內部管理過於鬆散。除處理薪資發放作業的預財士確因作業疏失而誤發薪給，相關審核人員也沒有核對正確。雖然已經對相關人員進行懲戒，但應重新檢討核發機制與流程，以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0案。","120、","有鑑於軍方2012年間辦理「變速箱總成乙項」總計2,614萬5,000元的採購案，明訂零件須是民國2012年12月以後出廠未使用的新品；業者明知國內外生產部門均已停產該款變速箱，已無法出貨，竟買來舊品翻修，充當新品。除此之外，屏東軍機維修也傳出舞弊案件，嚴重影響我國軍安外，更傷害國軍形象，國防部應重新研擬採購與驗收流程，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1案。","121、","有鑑於國軍近年來頻傳部隊發生通訊保密設備遺失案例，居然陸軍司令嚴德發上將也發生傳真機保密器附屬的啟動保密卡遺失事件，甚至陸軍接收AH-64E阿帕契攻擊直升機的空騎602旅也發生同樣事件，但事件發生後國防部只以行政處分處懲相關人員，並未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遺失重要機密相關規定法辦，導致該類事件層出不窮，為了讓軍中有所警惕，未來發生類似情事，無論階級高低一律均嚴格處理，不得寬貸，以維護我國資安安全。"],["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1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通次室胡次長說明。","胡次長延年：主席、各位委員。本案當初係經由媒體所報導，但報導不實，因為從來沒有陸軍司令嚴德發上將遺失事件發生。再者，關於保密器相關規定，我們都已依照規定進行懲處，所以本項提案與事實不符。"],["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那你們就應該要澄清。"],["胡次長延年：當時我們已經澄清。","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本提案不通過。第121案撤案。","進行第122案。","122、","經查空軍屏東基地遭廚工具名指控糟蹋食物、不知民間疾苦，空軍司令部經調查後坦承，該基地地勤餐廳近期確實廚餘量稍多，此一事件凸顯基地管控食物失當，不僅造成浪費，更影響國人觀感，各軍種應審慎檢討，並重新規畫管制作為，以避免類似情似再度發生。"],["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3案。"],["123、決議：","鑒於軍中耍官威的案例層出不窮，最近又發生空軍四五五聯隊副聯隊長王忠民少將遭爆料指出上月攀登玉山主峰時，行前先利用海鷗救護隊直升機，將禦寒衣物、睡袋及食物等個人物品送到玉山氣象站，有公器私用之嫌；現今國軍儼然仍是個封閉的小社會，也有很多陋習待改進，諸如：軍中造假陋習、官官相護、法紀教育不足及人事升遷不公等現象。然要建構一支現代化的勁旅，必須有現代化的管理思維，才有可能突破現狀，爰決議要求國防部應盡速針對過往陋習深入了解原因，並研謀對策改進，端出優質、民主的國防治理作為，徹底扭轉國軍負面形象，強化與社會的連結及認同。"],["提案人：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4案。"],["124、決議：","一、鑑於陸航部隊陸續獲得AH-64E阿帕契攻擊直升機及UH-60M通用直升機，結合既有兵力，已成為國土防衛作戰關鍵戰力。由於先進陸航戰機均屬高科技機型，必須使精熟的飛行及補保人力長留久用，方能有效發揮戰力。","二、空軍救護隊及海軍海航反潛部隊，均已編成「作戰隊」型態，其軍、士官編階配比，均獲得提升與合理化，極有助於戰力提升。","三、基於陸航直升機同屬旋翼機部隊，其任務屬性、飛機數量及人員編制數，均與海、空軍同等重要，爰建請國防部專案檢討，將陸航營級飛行部隊改編成作戰隊編組。"],["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5案。","125、決議","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本部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其中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三分之一。」經查，國防部本部法定編制員額為607人，依上揭國防部組織法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204人。然國防部本部該等文職人員近年來均進用不足，101年度及102年度實際進用人數各為155人及171人，分別僅及最低法定進用員額204人之75.98%及84.23%，國防部應當積極依法辦理俾符法制。"],["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6案。","126、主決議","有鑑於國防部實施「精粹案」，國軍編制員額數從27萬5千減為21萬5千。精粹案是繼精實案、精進案後的第三波裁軍。原名「軍中廣播電台」的漢聲電台，在精粹案完成後，除了台北總台以外，全台分台與轉播站，共只剩六人。漢聲電台四名今年入圍金鐘獎的主持人都將面臨裁員命運。精粹案結束後，國防部緊接著將推動第四階段的「勇固案」，對於漢聲電台、軍聞社、青年日報的軍系媒體之整併，如何作到「只減人力，不減戰力」，還能有效對國人宣傳、報導國軍之新聞，應提出確保之道。"],["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7案。","127、主決議","有鑑於空優是我防衛作戰的根本，空軍最大弱點在跑道的脆弱度，短場與垂宜起降之戰機有其需要。基於十年內取得美製F-35B戰機之可能性不高，且短場與垂宜起降之戰機可能為我國邁向全面無人戰機的最後一款有人戰機，宜保有相當的自我研製補保能量，應以自我研製為優先考量。"],["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8案。","128、主決議","空軍雷虎小組一架AT-3教練機受訓時墜毀，突顯國軍下一代教練機籌獲問題。考量AT-3教練機和F-5E/F部訓機壽限，高教機應規劃將目前使用3個機型簡化成2個機型。此外，部訓機與高教機應以使用同一機型為優先考量，簡化後勤負擔，並加強新進飛行員對飛機的熟悉程度。目前擔任「部訓機」任務的F-5E/F妥善率不佳，也未配備空軍現役二代戰機採用的「線傳飛控」系統，導致空軍飛行員進入第一線作戰部隊時，須進行額外飛行訓練。未來新購高級教練機須具備「線傳飛控」系統，以有效提升訓練效益，減輕第一線飛行部隊的負擔，並以自製武器為優先，以利扶植國內航空產業，支持國營國造，以建構自主國防暨國家經濟發展。"],["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29案。","129、主決議","有鑑於為提升自製武器裝備發展，國部防應評估新設「國防前瞻規劃室」，整合國防科技所涉產官學各項資源之規劃，扮演類似美國「國防先進研究計畫署」（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或新加坡「未來系統處」（Future Systems and Technology Directorate）之角色，共結合美國「國家國防製造與加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Defense Manufacturing and Machining）之部分功能。凡屬國內民間廠商現有能量研製可成者，研擬降低民間廠商研發風險方案，並協助民間研發者取得國防部或中研院所轄之設施進行測試。而經評後，非民間廠商研製能量可及者，則採媒和工合技術移轉，或引導學界進行前瞻研究，或督導中研院列入其「十年期自製武器裝備發展構想」。國防前瞻規劃室視中科院或國內產學界研發成果，擇優在「聯合戰力規劃」形成過程建議參謀本部或軍種。"],["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29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對於本案的內容沒有意見，但有2個字可能是筆誤，建議修正。1、倒數第五行的「中研院」應為「中科院」。2、倒數第三行的「中研院」也應為「中科院」，亦即將2個「研」字改為2個「科」字。","主席：本案就照國防部所提修正意見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30案。","130、主決議","有鑑於對國防科技研發的投資是明日戰力的基礎，且國內國防產業發展或特定武器裝備研製已有穩固進展，應擴大國防部對於國防科技的投資，刺激與協助民間產業自我的研發投資。藉此協助國內廠商成為具系統整合能力的主契約商，淘汰習於低階組裝，吝於技術升級，及低級競標之國內廠商。並促成國外廠商成為國內主契約商的重要科研合作伙伴，讓短線操作，只求一次銷售，無心協助台灣產業升級的國外廠商在市場競爭制機下怯場，允宜積極檢討辦理。"],["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3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31案。","131、主決議","有鑑於總統馬英九執政以來，為緩和兩岸關係，中科院研發多項具有「境外作戰」的武器裝備皆「暫時性的凍結」，暫停研發準備量產的雲峰中程飛彈。由IDF戰機掛載，射程200公里的「萬劍彈」，2015年起的量產數量也被大砍2/3，以及雄二E增程型的巡弋飛彈恐在作戰測評成功後，因壓力讓量產計畫喊卡。以上諸項研發停擺恐有違提昇國防自主發展能力的政策，國防部應提出檢討報告，落實國防自主。"],["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31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對於本案的內容沒有意見，敬表同意，但有2個字可能是筆誤，建議修正。1、從「有鑑於總統馬英九執政以來，為緩和兩岸關係」等字，建議刪除，因為這不是事實。2、倒數第三行，建議刪除「，因壓力讓」等字。","主席：本案就照國防部所提修正意見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32案。","132、主決議","有鑑於陸軍主戰裝備、各型傳統火砲目前普遍老舊落後，陸軍的裝甲武器M60A3、CM11戰車未經提升，性能老舊、亟待翻新。M109、M110自走砲，也都已達30年役齡，均存在維修不易、妥善率下降、性能老化等問題。然從年度性的「漢光演習」以及陸軍在各作戰區實施的重砲保養射擊可知，裝甲兵、砲兵是國軍遂行反登陸作戰、確保台灣海岸線安全的主要火力。故要求國防部整合中科院、202、205兵工廠組成技術合作團隊，由中科院提出M60A3戰車（包含CM11戰車）、M109A2自走砲兩種主戰裝備（針對火力、射控、定位、通訊、C4ISR、軟體）之性能提升案的計畫書與報價書，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3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33案。","133、","有鑑於國防部近年已將女性人力列為重要招募對象，至103年8月底止，國軍女性軍職人員已達1萬5,283人，占全軍志願役人數比率12.2%為近年來最高，其中又以士官8,483人最多，軍官3,911人次之。惟據查：(1)女性高階軍官之晉升人數上，近年卻未見相對合理提高，尤其是自102年度以來，即無女性出任將官；且女性校官亦正逐年減少中，其至103年8月底止為1,315人，占校官總人數比率8.0%，人數與比率均為近年來最低，顯示女性軍職人員升遷發展相對居於弱勢。(2)國防部於101年12月19日向立法院提出之報告指出，「本部目前對女性官士兵任職之限制除基於安全及裝備特性考量外，無額外限制條件，端視個人意願及是否達該項職務、專長之要求標準而定」。在此情況下，報告中揭露當時戰鬥部隊中女性軍職人員尚占1.8%，但至103年8月底，該項比率已降至1.1%，顯示絕大多數女性軍職人員係被分派擔任如人事、後勤、補給類之非戰鬥類職務已成常態。惟如以兩性平權觀點，女性經過嚴格訓練後，體能上未必較男性遜色，反而女性特有之細心與耐心在現今高科技戰爭已成為戰爭主流模式下，為戰場上極需之特質，實不宜在職務分派或兵科招募上，帶有性別歧視而過於偏頗。同時既強調男女平權，即應避免較艱苦任務皆由男性擔任、較安逸工作則儘量交由女性負責之「差別待遇」或「同酬不同工」情況發生。爰要求國防部於一個月內提送「女性軍職人員升遷及職務派任相關檢討報告」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3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34案。","134、主決議","有鑑於至103年8月底止，國軍女性軍職人員占全軍志願役人數比率12.2%，為近年來最高。然而，女性校官占校官總人數比率是8%，這是近年來最低。由女性高階軍官之晉升情形觀之，近年國軍女性軍職人員升遷發展相對居於弱勢，且職務分派亦過偏於非戰鬥部隊。國防部當適當秉持促進性別平等之理念，就上述現象積極朝兩性平權方向加以改善。"],["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3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35案","135、主決議","查國防部自80年起即擴大招收女性專業軍士官，83年起招收官校女性正期生，並自95年起招募女性士兵，女性人力因此漸次增加，至今（103）年8月底止，國軍女性軍職人員已達1萬5,283人，已經成為國軍戰力組成之重要力量。然而，軍中卻屢屢發生女性兵士官遭騷擾事件，日前更爆發女兵士官在軍營內遭偷拍案，顯現軍中在性別人權保障上仍有待加強；爰建請，國防部應持續強化促進性別平等理念，並落實對女性軍士官權益之保障，確保性騷擾申訴管道暢通，積極朝兩性平權方向加以改善。"],["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馬文君","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3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36案。","136、主決議","有鑑於部分軍職人員退休（伍、職）轉（再）任公職或擔任財團法人等職務，仍得繼續領取18%優惠存款利息，與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停止領取月退休金與優惠存款利息之規範不一致。導致渠等人員，除支領現職之薪資外，尚領有月退休金或優惠存款利息，存有兼領雙薪情形，造成軍公教人員，產生同工不同酬之現象，實有違公平正義原則。推計軍職人員退伍後轉（再）任公職、且領有月退休金或優惠存款利息者共2,688人、3億7,526萬餘元，人數及金額均較101年度增加。另各部會兼領人數以退輔會（1,210人）、國防部（452人）、經濟部（255人）、財政部（154人）及內政部（153人）較多。故要求規範軍職人員退伍轉（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之專任公職，或任職於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20%以上之行政法人、公法人職務時，除符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者得繼續領取月退休金外，應暫停領取月退休金及公（軍）保養老（退伍）給付等優惠存款利息。未依規定停止辦理者，應由支給機關追繳其自應停止辦理日起溢領之金額。"],["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3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37案。","137、主決議","有鑑於國防部軍職退休人員再任情形之管控，有未辦理投保薪資逾標準數額之查證作業，及未定期函請各機關主動申報支領退休俸人員再任情形，應依規定落實查證作業，並強化定期申報支領退休俸再任人員查證管控辦理之機制，以周延再任人員之管控作為。"],["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3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38案。","138、決議","有鑑於104年度國防部主管預算案共計編列3192.84億餘元，較上（103）年度之3110.99億餘元增加81.85億餘元（增幅2.63%）。如概以分別代表用人費用之「人員維持」費、軍事裝備維護保修之「作業維持」費及武器裝備購置之「軍事投資」區分，則「人員維持」費約為1431億元；「作業維持」費及「軍事投資」分別約為736億元及977億元。該等國防預算之三區分金額較上年度各有消長，最顯著者，為「人員維持」費因降低志願役招募目標人數而減少約92億元（減幅6.03%）；「軍事投資」則增加達約118億元（增幅13.77%）。如此使本年度武器裝備之購置得以較往年充裕許多，然國防部就新增軍事投資案屆（逾）限倉促擇編之作法實非可取，而多項大型分年軍事投資案同時進行，此種情況於海軍司令部尤甚，使經費需求短期內遽增，恐致未來新案納編預算空間受到相當程度之限縮。爰要求國防部於一個月內提送「軍事投資建案檢討報告」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應予以正視此項問題。"],["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3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39案。","139、主決議","有鑑於向美國購買P-3C反潛機12架，並在戰略考量下，選定海軍桃園基地為駐地，然由於事先未能就政府發展「桃園航空城」政策需求妥予協調釐清，致計畫執行過程中，有關該等機隊之部署決策一變再變，依計畫已投注經費增建之駐機設施連同桃園基地原有設施均須拆除易地重建，國家公帑虛擲不貲，殊屬未當。且駐地多次修訂變更，監察院調查報告直言作戰需求理由前後矛盾，耗費國家資源。戰略之變動似過於輕躁草率，相關基地建設經費亦有虛擲浪費情事，宜予檢討究責。"],["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39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邱委員的提案，謹作以下說明：桃園航空城係配合國家重大經濟建設，所以在兼顧國防安全的情況下，我們並沒有喪失什麼。另外，P-3C集中到屏東之後，我們共通性的需求結餘了6億多，這也是事實。另外，P-3C集中之後，無論是訓練、後勤、戰備均可統一作規劃，所以目前P-3C已經加入我們國防戰備的行列，守護我們國家的國土和海疆，它在執行上非常順遂，各項任務執行都沒有問題，所以建議本案撤案，謝謝。","主席：邱委員，你的意見如何？"],["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駐地多次修訂變更也是事實……","陳司長正棋：是，我們的基地從原來規劃3處，變成集中。","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本席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監察院的報告。","陳司長正棋：是，但是我們也跟監察院作了說明，事實上，整體利益哪一個最佳……"],["主席：邱委員剛剛問駐地有沒有多次修訂、變更？"],["陳司長正棋：沒有多次修訂。","主席：如果沒有修訂、變更，可能就……"],["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今天上午質詢……","陳司長正棋：早上是有，但那個部分範圍並不是那麼大。","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可以不要究責，但是要「檢討」。","陳司長正棋：謝謝委員，我們檢討。"],["主席：本提案照以上意見修正通過。","進行第140案。","140、主決議","有鑑於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及前聯合後勤司令部等單位辦理臺中水湳機場遷建計畫，經費72億953萬餘元，空軍司令部未按計畫期程確定飛機零附件修護廠房遷建基址及完成屏南營區隙地收回，影響遷建執行進度，增加相關零附件修護成本及延長維修期程；前聯合後勤司令部未詳實評估，即擇定位於都市計畫案內之「陸軍清泉崗營區」新建庫房，致無法申請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及取得建築線，嗣又未依「通用裝備補保作業教範」規定結合後勤支援任務妥適規劃，致基地位址因未符合修補一元化原則暨運補效益而調整變更，虛擲先期規劃費用246萬餘元，並延宕工程進度；軍備局未落實落實執行專案管理應為工作，疏於第2階段遷建期程之管制，致專案進度大幅落後。允宜予檢討究責。"],["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軍備局依法行政中的確有不可抗拒因素，所以建議最後「究責」兩個字拿掉。"],["在場人員：檢討。"],["金局長壽豐：要檢討。"],["主席：本提案照以上意見修正通過。","進行第141案。","141、主決議","有鑑於陸軍司令部辦理高性能快艇軍事投資案，未依相關規定及使用單位之建議與需求，針對第1艘高性能快艇（原型艇）進行各項測評合格後再行量產，迨至量產接裝後實施戰術測評，始發現不符建案目標；又怠忽高性能快艇完成接裝部署期程，遲未解決馬祖港域設施不足問題及相關港勤設施新建需求，影響戰備任務之遂行等重大違失。允宜予檢討究責。"],["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這些監察院的糾正案都已經懲處了，所以建議將最後的「究責」兩字拿掉。"],["主席：本提案照以上意見修正通過。","進行第142案。","142、主決議","有鑑於國防部依法令規定對後備軍人實施教育召集，但有民眾因被教召次數過多，平均2年就被召集一次，現已第3度收到教召通知，但身邊同齡者從未有被教召經驗，憂心自己已成既定教召人選。教召選員方式是否不公，國防部應重新檢視教召選員問題，以避免擾民問題一再發生。"],["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本提案照案通過。","進行第143案。","143、主決議","現有制度，後備軍人動員召集時可在鄰近戶政單位辦理報到，再由軍方將各人員運送至所屬單位。但戰爭發生時，主要交通系統、幹線恐將癱瘓，交通有受敵軍攻擊之風險，運輸倍加困難。建請全民防動室進行後備兵員運輸之應演練，另可研擬報到地就地分發之可行性，以減少人員移動時之交通風險。"],["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主席：請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殷主任說明。","殷主任榮源：主席、各位委員。對內容我們沒有問題，但有幾個地方建議修正：第一行「可在鄰近戶政單位辦理報到」，建議改成「可在鄰近軍事單位辦理報到」；第三行最後「全民防動室」，漏了「衛」跟「員」字，建議改為「全民防衛動員室」；第四行「後備兵員運輸之應演練」，建議將「應」字刪除。以上建議，報告完畢。"],["主席：本提案照以上意見修正通過。"],["殷主任榮源：謝謝。"],["主席：進行第144案。","144、決議","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4年度歲出第9款第1項「國防部本部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8億2,728萬9千元，建請作決議如下：民國104年適逢「抗戰勝利七十周年」，國防部應與行政院和相關部會磋商，擴大辦理各項紀念與慶祝活動，並將辦理情形以書面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連署人：楊應雄　　陳鎮湘　　"],["主席：本提案照案通過。","進行第145案。","145、主決議","有鑑於M5A1戰車「金門之熊」為古寧頭戰役能夠勝利的重要功臣之一，國防部對於像這一種具有意義歷史的退役武器，應朝向讓M5A1戰車進行部分的復原工作，一方面除可將復原的M5A1戰車變成觀光之資產，另一方面也可以讓民眾瞭解到古寧頭戰役當時的歷史情況，具有寓教於樂的效果。是否有當， 敬請公決。","說明：針對「金門之熊」M5A1戰車的復原工作，國防部可以結合民間的力量，一方面復原世界上碩果僅存的M5A1 輕戰車，此舉不但是國際大事，可提升台灣能見度，吸引國際媒體目光外，更可以結合國軍招募活動，另一方面藉由金門之熊的修復讓戰車可以發動，國防部將可以金門之熊為主題，增加國軍招募的噱頭，甩開一成不變的招募活動，融合歷史教育與全民國防重新燃起國人的愛國心以增加募兵的成效，將是一個不錯的國防宣傳及觀光的資產，無形也對國防部的形象有所提昇。"],["提案人：楊應雄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我應該是絕對支持委員，但建議作幾個文字的修訂：第二行「……退役武器……復原工作」，建議改為「……退役武器，請陸軍整體評估，朝向讓M5A1戰車進行部分復原工作的研究報告」，因為這個可能牽涉很多部分，我們作整體評估，向你報告以後，我們……","主席：據我了解是可以復原的，而且技術上並不很難。好，你們先這樣做，但真的要去執行，好不好？","郝參謀長以知：是，我們再向委員報告。"],["主席：本提案照以上意見修正通過。","進行第146案。","146、主決議","有鑑於金門跟中海兩棲戰車登陸艦的歷史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中海艦與LCM登陸艇曾經扮演金門來往兩岸整補與軍事上面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具有獨特歷史價值，隨著兩岸情勢和緩，軍方在金門的兵員逐漸縮減，在轉型的同時，國軍應該可留給金門鄉親一點回憶，世界各國現今的潮流無不努力維護軍事歷史過往的遺跡與除役艦艇之文物保存。一方面讓後代別忘記戰爭帶給人類的痛苦之外，另一方面，也蘊含教育意義；適逢國軍近年來大力推廣募兵與全民國防教育，LST戰車登陸艦、LCM機械登陸艇（金門823戰役海軍博物館）正是一個兼具過去與現在的產物，國外也有類似博物館。回顧中字級軍艦在中華民國海軍歷史上具有重要價值，國防部應儘速與金門縣政府撮合中海艦博物館在金門之成形，以充實金門作為軍事主題的國家公園。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楊應雄　　詹凱臣　　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說明。","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海軍也是支持這個案子，但建議作一點文字的修正：從倒數第三行後段「國防部應儘速與金門縣政府撮合中海艦博物館在金門之成形」，建議修正為「國防部應儘速協助金門縣政府中海艦博物館在金門之成形」，以區分主從關係。"],["主席：協助？"],["蕭參謀長維民：對。","主席：你們要協助就要付出。好，本案照以上意見修正通過。","進行第147案。","147、主決議","有鑑於各單位部隊都有屬於自己的歷史文物，此些歷史文物見證我國國軍之發展與變遷，應妥善保存，惟為避免資源分散，國防部確有整體規劃，統一保存之必要；據了解，國軍文物歷史博物館貴陽街現址土地，未來將交還國產局，新建國軍歷史博物館將搬往大直2.7公頃土地，興建四層樓、國家級、比照美韓的的軍史館，未來將與圓山忠烈祠、空軍司令部、新建國防部的開放空間，組成大直國軍文化園區。由於，國軍歷史文物屬全民資產，如何妥善運用、保存，國防部應審慎規劃，避免成為蚊子館；爰此，要求國防部三個月內針對「大直國軍文化園區」之建置，如擬保存歷史文物、展區設置、營運模式、財政規劃等問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評估報告。"],["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簡東明　　"],["主席：本案照提案通過。","進行第148案。"],["148、決議：","為提升組織效能、營運績效及競爭力，中山科學研究院於103年4月16日改制為行政法人，受國防部之監督並改名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中科院），據設制條例規定，國防部為監督人，但又指名規定唯一董事長由國防部長兼任，有「球員兼裁判之嫌」未能達實際監督之目的。根據行政法人法規定，行政法人董事長之遴選，由監督機關訂定遴選辦法，並由監督機關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國防部應從新檢討現有董事長遴選辦法，並修改設置條例之規定。"],["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中部長兼董事長是大院三讀通過的，部裏不便主動修正，應該是遵從大院的指導，建議從倒數第二行「國防部應從新檢討……之規定」改為：「建請國防部應配合立法院重新檢討現有董事長遴選辦法，並配合設置條例之規定」，因為部裏面不便主動來做。"],["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行政法人法……"],["金局長壽豐：這邊大院審查中科院組織法當初特別拿出來……"],["主席：本提案不通過。","進行第149案。"],["149、決議：","鑒於屬民間社團法人組織之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目前經營有臺北、臺中、高雄、花蓮、嘉義、臺南、臺東、宜蘭及離島之澎湖、金門、馬祖等11處國軍英雄館，惟其中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處國軍英雄館房地係國防部軍備局所管有，多年來均未依相關規定向該社收取房地租金而供其無償使用，前於98年經審計部查核函請宜妥為適法之處置後，遲至103年6月始與該社完成協商同意簽訂土地租賃契約。惟至103年8月底止，雙方仍尚未實際完成契約簽訂事宜，104年度亦未編列該項土地租金收入預算，除有怠於職責外並有損國家權益。爰決議要求國防部軍備局於二個月內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訂定策進改善作為期程。"],["提案人：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倒數第二行「軍備」兩字建議改為「政戰」。","主席：政戰局有沒有意見？好，「軍備」兩字改為「政戰」，本提案照以上意見修正通過。","進行第150案。"],["150、決議：","民間社團法人組織之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以下簡稱「軍友社」），經營臺北、臺中及高雄等3處國軍英雄館房地，係屬國防部軍備局所管有，多年來未向該社收取房地租金而供其無償使用。依據「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財政部「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行政院「國有出租基地租金率調整方案」等相關法令規定，軍備局應依法向軍友社收繳租金，編列收入預算並追討使用補償金。"],["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答應軍人之友社使用是國防部答應的，收繳租金沒有問題，但建議刪除追討使用補償金，所以從倒數第二行的「並追討使用補償金」這幾個字建議刪除。"],["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是軍備局還是政戰局？"],["金局長壽豐：租金是由我們收的。","主席：所以「軍備局」等字不要改為「政戰局」，但將「並追討使用補償金」這幾個字刪除。本提案照以上意見修正通過。","進行第151案。"],["151、主決議：","有鑑於本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一般建築及設備」業務計畫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所編列多項工程計畫及資電部營區生活設施改善工程預算，按其工程屬性依規定應由營改基金編列，允應酌予改正。"],["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第151案和第152案都牽涉到同樣的問題，在此簡短說明，營改基金是基金的性質，它有收入、支出，與其他的公務預算是不一樣的。民國101年國防部奉行政院的指導，把所有的工程都放到營改基金，結果發現如果全部放進去，到104年就會破產、入不敷出，所以在102年又改回來，除緊急戰備是用公務預算之外，其他的則用建案的方式放到營改基金，專門為募兵制營宿興建用途來使用，所以建議第151案和第152案撤案。"],["主席：李委員的意見如何？","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為了你好，你卻要撤案，我們一定要全面處理檢討營改基金的使用辦法……","金局長壽豐：委員，如果放進來，營改基金會破產，我們現在限制營改基金的用途只能專門用在募兵制的營舍整修建，如果所有戰備工程或把年度設施都放進去，營改基金的土地處分的錢會來不急，會入不敷出，所以一些固定式的都使用年度預算，委員，這個案子是不是先撤案，我們會把詳細情況再向委員報告。","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那是你們的垃圾場，這只是權宜之計，我們真的應該好好處理營改基金的部分。"],["金局長壽豐：謝謝委員。","主席：好，第151案及第152案撤案。","進行第153案。","153、主決議","有鑑於國防部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解決現住戶居住問題、改善都市景觀及多元開發眷村土地尚具成效，惟改建工程執行進度落後，土地處分績效欠佳，基地商業服務設施未積極辦理標售，及尚未安置眷戶之處理未周妥規畫等情事，有待檢討並加強辦理。"],["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5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54案。"],["154、決議：","鑒於國防部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解決現住戶居住問題、改善都市景觀及多元開發眷村土地尚具成效，惟仍存在改建工程執行進度落後、土地處分績效欠佳、基地商業服務設施未積極辦理標售及尚有未安置眷戶之處理等問題，似仍有未周妥規劃等情事，亟待檢討加強辦理。爰決議要求國防部應督促所屬加速相關處分進度，另針對改建基地商業服務設施未積極辦理標售作業部分，亦應提升處分效率，避免積壓資金及增加維護暨管理費負擔；至於尚未安置眷戶之相關事宜，也請國防部秉持優質軍眷服務的立場，盡速提出妥善的照顧方案。"],["提案人：陳歐珀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5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55案。","155、決議","有鑑於我國地狹人稠，都市化程度高，一旦發生戰爭，將有於都會區作戰之可能，故國軍應強化城鎮作戰之訓練，並配備相關之軍事裝備。建請國防部擬定城鎮戰之人員編制、訓練計畫與裝備預算，並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5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56案。","156、主決議","當前網路作戰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重點項目，惟網路人才獲得不易，鑑於國防部對於網路作戰人才來源為軍校培訓、選兵及人才招募中心。然而，在經過國軍專業訓練後，相同專業與資歷於一般業界之薪資差異甚大，人才難以留在軍中；爰建請國防部應針對網路作戰人才之薪資誘因及晉用管道進行研議，俾利網路作戰人才之留用，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馬文君","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5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57案。","157、決議","本院委員林郁方等4人，針對104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中，海軍司令部「達觀軍艦主要海測裝備換裝更新計畫」1億7,218萬3千元，建請作決議如下：達觀軍艦主要海測裝備換裝更新後，應前往南海（含太平島）海域執行海測任務，以提升海軍對該海域環境資料蒐集之精度、廣度與頻度，有效支援海軍日後的反潛與護航任務。"],["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連署人：楊應雄　　陳鎮湘","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5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58案。","158、主決議","國防部每年均舉行三軍聯合作戰訓練督考，分別為聯興操演、聯雲操演、聯勇操演及三軍聯合實彈操演等，藉以檢視建軍備戰成果並驗證聯合作戰機制運作。聯合操演為驗證國軍成果的最佳展現，國防部亦邀請新聞媒體進行採訪。然而，上述聯合操演並未納入國防部所列之施政指標之內，使外界難以實際驗證操演成果；爰建請國防部應將聯合操演成果納入施政指標內，並及時向國會報告（必要時該指標衡量情形分析與報告內容得採機密方式呈現），以利外界驗證國防部建軍備戰之成果。"],["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馬文君","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58案有無異議？","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這個要修正一下，要把「向國會報告」修正為「向立法院報告」。"],["主席：是要向立法院報告還是向委員會報告？"],["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主席：請問各位，第158案照李委員桐豪所提修正建議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59案。","159、主決議","目前美國國防部正積極尋找可發展各式太陽能、風能、地熱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能源基地」，例如愛德華空軍基地等，就是為了降低基地成本，讓更多的基地發電可自給自足，減少對一般電力的依賴，甚至還可以將電賣回給聯邦政府。有鑑於國防部於104年編列高額之水電費用，故建請國防部應參考美國國防部案例，規劃我軍事閒置空地、營區研擬改以鋪設太陽能板，發展太陽能發電、風能等再生能源，以節省公帑支出。"],["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5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60案。","160、主決議","國軍有廣大營區，特別是建物屋頂，在無礙國防安全考量的前提，應評估於營區建物屋頂設置太陽能板，使營區能自行發電，提高國軍能源自主率。特別是偏遠離島營區位處國防第一線，四面環海、位置險要，且未與台電供電系統聯網，一切能源需求必須仰賴補給，主要電力依靠柴油發電機供給，而減少能源消費就是延長單位的生存時間，更需要提高能源自主，應優先考慮不需補給的綠能發電。"],["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60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61案。","161、主決議","查國防部軍備局近年來每年度為辦理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業務，均編列新臺幣5億元上下之預算，然至103年底仍有占用民地149公頃未收購，160公頃營地被占用，根據軍備局統計，若以現有人力及執行能量評估，預計至民國130年方可執行完畢。惟針對軍占民地或民占軍地之爭議，除市價收購或訴訟追討外，國防部應有其他之手段可供選擇，將與民眾間之對立降至最低；爰建請，國防部應隨時檢討自身需求，對於占用中但無需求之民地應返還於民，非以收購或徵收己有為唯一處理手段，而對於被占用之營地，經檢討若無使用需求，亦可釋出由民間承購，藉此消彌與民眾之訴訟糾紛，減少訴訟成本之支出。"],["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簡東明","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61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本部建議倒數第二行「經檢討若無使用需求」做文字修正，因為依法若無使用需求，國防部不可逕為處分，所以建議「亦可釋出由民間承購」修正為「加上「亦可依法定程序釋出由民間承購」。"],["主席：你們釋出等於是交給國產署了？","金局長壽豐：對，我們不能自己直接做。","主席：請問各位，第161案照國防部所提修正建議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進行第162案。","162、決議","國防部軍備局於「土地購置」工作計畫中，為辦理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事宜編列預算5億9,682萬6千元，較103年增加1億餘元，係為辦理「國軍占用民地辦理土地購置、被民占用持續訴訟、軍民土地糾紛補償案等相關作業所需」，然而預計於103年底仍有占用民地逾149公頃未還（收購）及160餘公頃營地被占用，土地處理作業過於緩慢，建請國防部應就占用或被占用之土地，嚴格督促軍備局訂定計畫限期清理。"],["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江啟臣","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6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63案。","163、主決議","有鑑於「橋仔北據點」位於北竿海際陡峭崖壁及岩盤裏，民國52年就由軍方挖鑿興建砲陣地，設置坑道與射口，原駐有重兵，近年因兵力精簡，才改為平時封閉、作戰才開啟的陣地。不料，一位黃姓民眾民國76年先在據點的土地內堆放漁具，90年趁著北竿鄉土地總登記時，向連江縣地政事務所將土地所有權登記為私人土地，99年進一步興建違章漁寮。軍產變私產，國防部卻不聞不問，顯有疏失。除嚴正要求國防部應盡速將軍地索回之外，更應全面清查全國軍地，並將被占用之軍地盡速索回。"],["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6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64案。","164、主決議","有鑑於國防部空置營區或零散地經各使用單位檢討無使用計畫者，報經國防部核定，移交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接管者，惟軍備局處理閒置營區（地）空置至提出處理方案，期間有長達5至10年，甚至有處理速度緩慢或方案反覆不定情事，嚴重影響國有土地之活化再利用，爰要求軍備局允宜明定具體管制措施，加速對閒置營區（地）之規劃作業。"],["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簡東明","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6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65案。","165、主決議","有鑑於空置營區（地）檢討留用或釋出，處理速度緩慢或方案反覆不定。截至民國103年3月底止，計184處，面積565.22公頃，由軍種單位檢討留用之8處營區，面積31.70公頃（占5.61%），自民國92年起即陸續空置，其中保儀營區民國95年7月起空置，民國101年5月由政治作戰總隊檢討留用，時隔半年又更改為釋出，惟並未積極處理；五股營區民國95年7月起空置，民國100年間規劃留供職務宿舍，惟逾3年仍無具體方案；新興營區民國92年6月空置後，迄無具體作為，民國102年以配合土地活化政策暫緩撥交國產署；北勢東營區民國95年2月空置，民國102年由陸軍規劃作為演訓部隊臨時車輛停放或休息點，惟迄無後續作為；烏樹林營區民國96年9月空置，民國99年考量未來救災需要及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新興兵力用地需求暫緩釋出，民國101年改規劃為調節營區，民國103年又檢討釋出，截至民國103年3月底軍備局列管空惟並未積極處理。上述營區（地）空置至提出處理方案，期間長達5至10年，並有處理速度緩慢或方案反覆不定情事，應依營地運用計畫分類處理，有運用計畫者，即循序報奉核定由使用單位接管維護；高價值具活化可能性者，協調地方政府變更都市計畫為可處分用地後，納列營改基金；無運用計畫者，循國軍營地移管及釋出審查作業機制審議辦理土地移管事宜，以有效運用土地資源。"],["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6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66案。","166、決議","國軍閒置營舍、營區相眾多，未奉核定移管釋出尚有87處共3,678,001.72平方公尺，國防部應加速閒置營舍、營區之釋出充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營改基金），並作為地方政府社會福利及公共利益之使用。"],["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66案有無異議？","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主席，我修正一下，其實這與剛才的案子有一致性，本來我們希望營區土地釋出後會放在營改基金，但是軍備局不同意之前的提案，所以這個案子也要修正，修正為「、營區之釋出，並作為地方政府社會福利及公共利益之使用」，也就是把「充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營改基金）」刪除。"],["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能放在營改基金的土地只有三種，住、商、公，如果是這三種土地，現在的政策就是放在營改基金，透過土地作價程序，剛剛委員大概是誤會了，因為營改基金……","李委員桐豪：（在席位上）好，本案撤案！"],["金局長壽豐：謝謝委員。"],["主席：第166案撤案。","進行第167案。","167、決議","一、鑑於國軍屢屢花費鉅資採購高價、精準彈藥，復因屆壽期時必須再度編列預算辦理延壽及銷毀，造成預算浪費與處理困擾。是以如何精算高價、精準彈藥的籌補基準，始終為作戰需求投資建案重大課題。","二、審視國防部所訂籌補指導綱要，區分統一構型，分年獲得、確保商源、籌補指標、裝備壽限等原則，概屬偏重後勤管理思維，未能盡符戰備、訓練全般實需。爰建請國防部綜合評估敵情分析、防衛作戰指導、作戰期程、訓練推耗及彈藥籌補基準，提出「高價、精密彈藥籌補整體規劃」書面報告。"],["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67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68案。","168、主決議","有鑑於青年日報社並非國軍印製品管制作業規定規範之國軍所屬單位年度預算及專業款所列印製品項之印製單位，逕承印相關印件，與作業規定未合。為落實依法行政，需檢討研（修）訂相關作業規範，建立內部控管機制，使施政及業務能適切執行。"],["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68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69案。","169、主決議","經查位於蘇花公路東澳路段山頂，負責北台灣空防的空軍東澳嶺雷達站，近年來因降雨量大，山坡不斷崩塌，已岌岌可危。因當地地層不穩、且又是臨海迎風面，遇大雨坍崩事件頻傳，專家認為若再不做好水土保持，只要再遇大雨，雷達站隨時都可能崩塌。故國防部應積極研擬補救對策，以維護我國領空安全。"],["提案人：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69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70案。","170、決議","有鑑於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陸勤部主責辦理主副食與口糧等相關業務，惟日前所爆發之重大食安事件，令立法院多所關注國軍之廢棄糧秣處理流程。經查：國防部及所屬各級單位、部隊使用過之食用油，已明確訂定於「糧秣補給作業手冊」規範處理方式，由各單位辦理標售，惟標售之廠商需具有合格之廢棄物清理執照，始可實施回收，回收金納入伙食費統一改善官兵伙食。但令外界質疑的是，國軍每年編列主副食及口糧預算高達近53億元，年餘前亦遭媒體披露國軍廚餘量驚人，其回收金亦為可觀。為免除社會各界之疑慮，並建立良好會計原則，爰要求國防部應將其所屬各級單位、部隊之廢棄物回收金納入每年度之歲入預算，以正視聽。"],["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70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尚次長說明。","尚次長永強：主席、各位委員。本部會尊重委員的指導與決議，但是這個案子是要求把廚餘回收金納入歲入預算，因為這是屬於個人給與，如果要納入歲入預算，將會影響到給與的權益……"],["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什麼個人給與？","尚次長永強：主副食費，這屬於個人給與。"],["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難道你們要把廚餘一個一個的去分配嗎？"],["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實際上，伙食團的主副食是屬於個人給與的一部分，放在伙食團後，如果廚餘有去做處理，現在的作法是依照會計程序收回主副食的科目裡面，繼續變成單位的伙食費，如果把這筆回收金納入歲入部分，就像徵稅一樣，把這個回收金收走了，那麼他們的福利就會被剝奪，而我們現況是這樣處理的。"],["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如果沒有編列歲入預算就沒有辦法管理啊！"],["陳局長麒：我們現階段就有……"],["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們怎麼知道回收金是不是真的回到大家的伙食費中？","主席：你們修正一下，納入到他們的伙食費中。"],["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還是要管理啊！","主席：對，要納入他們的主副食費中。","尚次長永強：現在我們補給作業規定寫得很清楚，如果……"],["主席：你們就把文字修正為要納入原先的副食費中再繼續利用嘛！","尚次長永強：對，國軍各級現金會計作業有規定要納入副食費的科目並登帳管理，現在都有管理的規定了。"],["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現在有列帳管理？","尚次長永強：是，都有列帳。"],["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有內規嗎？","尚次長永強：對，都有。","主席：這個決議還是要去執行，只是文字修正為納入各單位的副食費中。","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那是指定用途吧，這個一定要有管理辦法！","尚次長永強：是，修正文字我叫他們去寫出來。謝謝委員。","主席：好，第170案修正通過。","進行第171案。","171、主決議","有鑑於國防部各式職務加給、專業加給、地域加給等種類龐雜，立法院預算中心亦指出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以身分別發給，有適法性疑慮，且在我國兵役轉型為募兵制後更顯失據，允宜檢討併入專業加給。此外，因國軍軍士官須經管歷練各項職位，經常於本島、外離島調任，導致國防部主計局年年尚須追繳各官士兵溢領之主管或地域加給，徒增繁重之行政業務，實為制度設計錯誤使然。爰建請國防部衡酌檢討合併簡化各職務加給、專業加給、地域加給及勤務加給等項目，以達簡政之目的。"],["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邱志偉","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71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資源司陳司長說明。","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簡併四項加給部分做以下報告，第一，這四項加給是納含在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的規定中，軍人待遇條例是在97年經大院立法訂定的，我們是參照公務人員俸給法的相關規定做這樣的勤務加給處理，尤其是考量軍職人員的工作特性及勤務特性，所以有勤務加給，因為這四項加給到目前為止在執行上並沒有任何窒礙，所以建請委員撤案。","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不反對這些加給，我現在不是在反對加給，而是說這些加給……","陳司長正棋：但委員說要簡併，這事實上有困難。","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在整個程序上，是不是後來還有溢領的情況？這有沒有追蹤？","主席：蕭委員怕的是有溢領的情況，有沒有機制去處理？","陳司長正棋：所有的主財作業，除了羈押、因病、逃亡等不預期因素可能造成人跑了或生病了但我們暫時還不知道，很少數人有這樣的狀況，其他沒有。"],["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意思是說你們現在都沒有碰到業務的問題？","陳司長正棋：沒有，以現在的處理方式來說，行政上作業不會造成任何困擾。"],["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主計局都沒有半年還在追繳溢領的情況嗎？"],["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一般勤務性加給不是隨薪發放，而是以職務來看，必須符合三個要件才會發放，發放的標準是依照人事命令來任職的，例如要有專長、實際服勤、確實執行該項職務，這三項要件都符合才會發給，有一種現象，如果他調離該職務，不存在領取加給的要件，那勤務性加給就會拿掉，所以我們會不斷追蹤管制，而國軍的薪餉是統收統支，由財務中心負責，所以有非常完整的管理機制。","蕭委員美琴：（在席位上）我不是在質疑你們發給這些加給，而是你們有沒有每半年去追繳溢領的部分？","陳局長麒：一定會有的，例如調離職務後，下次發餉的時候，我們會針對餉冊去進行必要的追扣。","主席：已經有機制了，那本提案就撤案。","進行第172案。","172、主決議","依國防法第22條，「結合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達成獨立自主之國防建設」。並依行政院「擴大內需，活絡市場經濟」的指導政策，訂頒「國軍推動國防資源釋商政策作業規定」，考核各單位釋商成效並辦理獎懲。92年至100年都是逐年增加，且有達到釋商目標金額，但101、102年不但未達成目達，且金額都較前年下降。另，國防部102年度施政續效報告有關「國內產業自製能量評估」達成度為100%，與資源釋商未達目標，顯有反差。有待積極檢討，辦理軍品認製方式釋出，激發國內業界投入軍品研發、產製與維修。"],["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7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73案。","173、決議","有鑑於國防部近年武器裝備「偵蒐雷達」、「近程反裝甲火箭」、「單人手持式無人飛行載具系統」等重大建案，因戰備急需壓力下倉促作業下擇案納編預算，其決策品質堪慮；建議國防部加強建案程序並落實及修訂「國內產能自製評估作業規定」，並依程序完成裝備驗收。"],["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簡東明　　林郁方　　陳鎮湘　　蕭美琴　　楊應雄","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7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74案。","174、決議","有鑑於國軍近年為因應國防部「機動化」之政策要求，近年國軍各單位建案，大量發展機動車，數量大而廠牌多，型式也多樣。舉凡陸軍的雷艇2000，海軍的雄風（二型，三型）飛彈，衛星車，大成系統，機動雷達車，空軍的機動通信車，飛指部的陸基防空飛彈系統案，愛三案等均建有為數眾多之「機動車」恐有浮濫之虞，建議國防部考量國防資源有限及兵源補充不易，有關建案內機動車輛購置需求應詳實檢討。"],["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簡東明　　林郁方　　陳鎮湘　　蕭美琴　　楊應雄","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7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75案。","175、","有鑑於中科院為求人事、組織、預算及採購等作業得以鬆綁，於103年4月16日已成為行政法人，獨立於國防部之外，雖受國防部監督，然因其研製能力受限，國防部暨所屬委託其辦理軍品武器科技研發與委製案，仍以「外購」取代「自行研發」。而中科院卻以行政法人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之理由，直接指定廠商並議價辦理，此舉為國防部變相的規避國會監督。建請國防部建立軍品研發、科技技術之「學者資料庫」，以負責國防科技研發技術審查。並制訂科學研發案管理規則，律定管理辦法，以落實國防自主工業發展之精神。"],["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林郁方　　陳鎮湘　　簡東明　　蕭美琴　　楊應雄","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7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進行第176案。","176、","有鑑於國軍對於重要指管中心（衡指所，陸軍地下化指管中心），雷達站及許多機動車輛（通信車，雷達車，衛星車）電磁脈衝攻擊防護投以大量資源，其防護手段主係以屏蔽為主，然其效果卻僅只達到20%，只能防雷擊，未能有效防止敵人癱瘓我國軍指揮管制及通信裝備，建議國防部運用中科院現有驗測裝備，邀集國內專家學者協助及建立檢測認證制度，完備國軍雷達、通信機、衛星、GPS的天線及其連接至內部設備電磁波防護作為。"],["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林郁方　　陳鎮湘　　簡東明　　蕭美琴　　楊應雄","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7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對於國防部的預算，本會所有委員其實已經是大力的支持了，委員本於監督職權認為國防部處理不周或是委員提案中要求改進的部分，請你們確實檢討與改進。","國防部104年度預算（公開部分）業已處理完畢，送交院會審理。院會審理前，除二項通案保留之提案送協商外，其餘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處理本案時，推由楊委員應雄補充說明。","有關預算提案之決議內容，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處理。","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散會（18時18分）"]],"block_lines":[1,8,8,11,305,305,309,315,315,326,326,328,328,353,354,355,356,358,363,364,366,368,370,376,378,379,380,382,384,386,388,389,390,393,394,398,400,401,406,408,409,410,415,422,423,424,429,430,432,435,436,438,439,446,447,449,451,452,453,457,460,463,464,465,466,467,468,469,471,476,477,478,480,482,483,484,487,490,492,493,494,506,508,512,514,515,516,518,521,526,529,530,531,534,535,536,538,540,543,544,545,547,548,549,551,554,558,560,562,565,566,568,569,570,574,579,581,583,584,589,596,597,598,599,600,601,603,604,605,606,607,609,611,612,617,621,623,625,627,629,631,636,640,642,644,645,647,650,652,655,658,667,671,673,674,676,678,685,688,690,691,696,697,699,703,709,711,712,713,715,716,722,724,726,728,730,731,733,738,759,762,765,766,768,769,770,771,775,779,782,786,793,794,802,804,808,809,810,814,817,819,820,821,822,824,829,835,837,839,840,841,842,844,845,849,851,856,857,858,862,863,864,865,868,873,874,875,878,886,887,889,890,897,899,900,902,903,905,909,911,918,921,926,930,940,943,973,978,981,984,985,988,992,993,996,997,1022,1025,1026,1030,1033,1037,1040,1043,1044,1047,1048,1049,1050,1062,1067,1069,1071,1074,1076,1080,1081,1083,1084,1086,1088,1091,1093,1096,1099,1104,1118,1121,1124,1125,1128,1131,1134,1137,1140,1141,1144,1146,1150,1153,1155,1158,1159,1162,1168,1172,1174,1179,1181,1183,1187,1188,1195,1198,1201,1202,1209,1215,1216,1219,1222,1228,1231,1232,1235,1236,1239,1242,1245,1248,1251,1254,1257,1262,1264,1267,1268,1278,1281,1284,1286,1287,1291,1295,1299,1300,1301,1302,1303,1304,1305,1306,1308,1311,1313,1314,1318,1319,1325,1330,1341,1342,1346,1348,1350,1352,1353,1354,1367,1370,1373,1376,1377,1380,1381,1384,1387,1388,1391,1392,1395,1400,1407,1408,1409,1413,1415,1420,1421,1425,1430,1431,1432,1437,1440,1443,1446,1450,1453,1455,1457,1460,1463,1466,1467,1475,1478,1483,1485,1489,1495,1497,1498,1499,1501,1502,1505,1511,1516,1517,1523,1527,1528,1531,1534,1537,1543,1546,1549,1550,1553,1556,1559,1560,1563,1566,1569,1570,1573,1576,1579,1582,1583,1586,1587,1590,1591,1594,1597,1600,1601,1604,1607,1610,1616,1619,1622,1625,1626,1627,1631,1632,1637,1638,1639,1640,1643,1644,1645,1647,1656,1659,1667,1673,1674,1676,1677,1686,1688,1692,1693,1705,1710,1711,1715,1723,1724,1725,1732,1736,1738,1741,1742,1743,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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