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7日(星期一)9時5分至15時22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葉委員宜津 主席(王委員進士代):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0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2時3分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10分至11時51分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56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葉宜津  李昆澤  羅淑蕾  管碧玲  蔡其昌  王進士  李鴻鈞  楊麗環  陳雪生  林國正  劉櫂豪  林明溱  陳根德  魏明谷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廖正井  陳歐珀  江啟臣  黃昭順  盧嘉辰  李貴敏  李桐豪  吳育昇  廖國棟  吳育仁  楊應雄  許添財  陳亭妃  賴士葆  林德福  江惠貞  鄭天財  盧秀燕  周倪安  黃偉哲  邱文彥  邱志偉  蔣乃辛  葉津鈴  蘇清泉  蕭美琴  何欣純  張慶忠  簡東明  陳怡潔  王惠美 高金素梅 羅明才  潘維剛  楊瓊瓔  陳碧涵  呂玉玲  徐欣瑩  邱議瑩  賴振昌  林滄敏  姚文智  蔡煌瑯  林鴻池  陳明文  顏寬恒  薛 凌  呂學樟  孔文吉  徐少萍  鄭汝芬  尤美女    委員列席52人 列席官員: 10月20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長 葉匡時 路政司 司長 林繼國 人事處 處長 林能進 會計處 處長 洪玉芬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志明 副所長 陳茂南 主任秘書 黃新薰 主計室 主任 董欣靜 運輸工程組 組長 許書耕 運輸安全組 組長 張開國 港灣技術研究中心 主任 邱永芳 運輸計畫組 組長 蘇振維 運輸資訊組 組長 陳其華 運輸經營管理組 組長 張朝能 綜合技術組 組長 張瓊文 人事室 主任 陳權榮 秘書室 主任 張添福 行政院主計總處 研究委員 黃耀生 10月22日(星期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主任委員 許俊逸 副主任委員 顏久榮 副主任委員 鄧民治 主任秘書 蘇明通 技術處 處長 徐景文 工管處 處長 何育興 企劃處 代理處長 陳尤佳 秘書處 代理處長 張文富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執行秘書 黃淑嬌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執行秘書 蕭家興 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執行秘書 連振賢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陳韻石 人事室 代理主任 馮淑真 主計室 主任 陳月香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曾煥棟 10月23日(星期四) 交通部 部長 葉匡時 路政司 司長 林繼國 人事處 處長 林能進 總務司 專門委員 吳舜龍 會計處 處長 洪玉芬 觀光局 局長 謝謂君 副局長 張錫聰 人事室 主任 王企英 主計室 主任 陳凱妮 政風室 主任 謝君豐 國際組 組長 林坤源 企劃組 組長 吳潔萍 技術組 組長 柯建興 業務組 組長 賴炳榮 國民旅遊組 組長 陳貴華 旅館業查報督導中心 主任 陳煜川 旅遊服務中心 主任 陳力國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 主任 陳榮欽 高雄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 主任 張元吉 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方正光 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馬惠達 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張隆成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簡慶發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洪東濤 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王忠銘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張振乾 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吳主治 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曾漢洲 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許正雄 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陳美秀 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鄭榮 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秘書 王玟傑 行政院主計總處 研究委員 黃耀生 主  席:王召集委員進士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 究 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郭佳勳 10月20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詢答及處理)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及運輸研究所所長林志明報告後,計有委員葉宜津、李昆澤、羅淑蕾、管碧玲、蔡其昌、黃昭順、楊麗環、陳雪生、王進士、邱議瑩、邱志偉及林國正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葉匡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所長林志明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魏明谷、劉櫂豪、潘維剛及李鴻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5項 運輸研究所,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56項 運輸研究所,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7項 運輸研究所78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4項 運輸研究所20萬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5項 運輸研究所原列4億0,382萬2,000元,減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海空運科技研究計畫」100萬元、第2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之首長信箱陳情案件暨滿意度調查管理資訊系統5萬元、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項下「委辦費」155萬元,共計減列26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億0,122萬2,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11項: 1.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4年新增之「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及「海空運科技研究計畫」2項計畫,「委辦費」前者高達55%,後者更高達58%。惟說明欄「委辦費」所列之計畫,多屬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人員之研究業務。爰此,此2項新增計畫「委辦費」全數凍結,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委外原因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麗環  陳雪生  羅淑蕾  王進士林國正 2.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除擔任交通部之政策幕僚單位外,亦負有扶植國內學術研究之功能,因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之委辦計畫應儘量委由國內學術單位研究,而非交由一般廠商,使得學術研究與實務經驗得以互相印證提升技術水準。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管碧玲 3.臺鐵之票務設計方式,常常造成民眾一票難求,引起極大民怨,然而,臺鐵卻常常提出民眾不滿意的政策,根本無法解決長期以來一票難求的問題,例如柴聯自強號票價,降3%,誘因不足;防搶票,硬讓「普悠瑪」變慢等。 唯有良好的票價策略,才能達到「移峰填谷」的目的,惟臺鐵的車種多、車站多、路線多,票價設計需要一個縝密的研究,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乃交通部之專業交通運輸研究機構,爰此,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針對臺鐵票務設計、差別費率等提出研究報告,作為未來交通部施政、臺鐵營運之參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管碧玲 4.民眾抱怨交通服務e網通無法查詢諸多觀光景點,如高美濕地、松山文創園區,想改用地址查詢也無法可用,搜尋路徑時甚至發生多花錢又繞路之情形,轉乘大眾交通運輸也沒有提供如何、在何處轉乘。若使用自行開車路徑查詢的話,則僅告知使用者多少公尺後左轉右轉,恐徒增使用者困擾。民間類似圖資業者如Google Map除提供完善路線規劃外,甚至已進步到提供自行車路線、坡度資訊規劃,反觀交通服務e網通則是原地踏步,不見系統提升。有鑑於交通服務e網通「民眾即時運用」部分無法提供有效服務,交通部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重新檢討該功能存廢問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存廢與否或精進策略之檢討報告。 提案人:蔡其昌  葉宜津  管碧玲 5.五股楊梅快速道路通車後,雖紓解了中山高的部分塞車路段,但中山高在北桃園車流量仍不斷在攀升當中,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研究方案配合國1甲線快速道路,於桃園煉油廠區與中山高交會之際,也規劃就近與五股楊梅快速道路銜接,以利分散中山高可能的再度壅塞。 提案人:楊麗環  陳雪生  王進士  林國正葉宜津 6.雖然五楊高架完工後,有效紓解中山高車流輛,但對於使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往返於桃園─雙北的民眾,卻未能感受大眾運輸的便利,上下班時間臺鐵電聯車擁擠不堪,國道客運又7、8分鐘才發1班車,候車乘客宛如1條長龍,民眾苦不堪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於3個月內向交通部提出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陳雪生  林國正  葉宜津 7.國1甲線延伸至八德二高交流道計畫,已多次以經過路線與桃園煉油廠協商,目前已報行政院審查,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協助國道高速公路局提出不影響桃園煉油廠安全之研究說服經濟部,以有利未來南北桃園快速道路與桃園國際機場銜接,方便國內外遊客運輸為由,及早定案,並執行建設。 提案人:楊麗環  陳雪生  王進士  林國正葉宜津 8.針對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調查日月潭因大量遊客帶來車潮,也讓日月潭的碳足跡面積比,在11處國家風景區中排名第一。交通部目前正打造日月潭為低碳觀光示範點,鼓勵使用電動車,以改善空污。由於日月潭的環湖車道,曾被CNN票選為全球十大最美自行車道,也是吸引不少鐵馬族朝聖。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該全面評估所有國家風景區打造低碳觀光區之可行性,並且完善各風景區自行車道,以提高觀光品質。 提案人:羅淑蕾  陳雪生  葉宜津  林國正王進士 9.交通部擔任自行車計畫整合平台主政機關,為加強我國對於弱勢用路人(行人、高齡者、身心障礙人士等)分享道路使用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協助研擬行人及自行車混合之非專用道路權、無障礙設施等設置手冊,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陳雪生  林國正  葉宜津 10.每週平均全台有3.5個大學生因為車禍死亡,每年因車禍造成170餘位大學生喪生,其中八成五肇因於機車事故,事故率遠高於溺水、自殺,為少子化的台灣埋下沉重的國安危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於104年6月底前完成機車交通安全白皮書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陳雪生  林國正  葉宜津 11.桃園國際機場係國內外旅客出入之重要門戶,國際及兩岸定期航線總旅客數自100年度的2,494萬餘人次,逐年攀升至102年度之3,177萬餘人次,客運年容量(人次)使用率已達99.3%,致桃園國際機場需要進行擴建計畫。然查,我國國際機場計有桃園、台北、台中、高雄等4個機場,其國際線客運年容量使用率分別99.3%、78.1%、49.6%、53.4%,尤其台中、高雄使用率約在五成或五成以下,明顯航線及來台旅客偏重北部機場,過度集中不但不利台中及高雄機場營運,亦造成桃園國際機場重擔、服務品質無法有效提升。爰此,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會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半年內提出國內國際機場航線及航班合理分配及發展策略,以利提升各航空站之營運績效與服務品質。 國內四大國際機場國際線使用率比較 機場 客運年容量(人次) 國際及兩岸 定期航線旅客數 使用率(%) 桃園 32,000,000 31,778,479 99.3% 台北 3,800,000 2,968,369 78.1% 台中 1,700,000 843,551 49.6% 高雄 6,090,000 3,252,108 53.4% 提案人:林國正  葉宜津  王進士  羅淑蕾 本項有委員提案3案,不予通過或不予處理: 1.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4年度「一般事務費」編列2,508萬3千元。經查,一般事務費項下,其支應各研究報告、成果報告之印刷費用均較上年度增加,此與目前政府長期推動無紙化的政策相違背。又參照前(102)年度「一般事務費」之實付決算數為約為2,200萬,本年度該科目之預算編列過於寬鬆。綜上,有104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預算「一般事務費」2,508萬3千元,建議予以刪減2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管碧玲 2.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新增『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總經費共1億4,800萬元,分四年辦理。其計畫內容說明過於簡略,且其中編列600萬元實測LED路燈品質,與250萬元辦理LED路燈政策研討會,鑒於LED燈產業在台灣已屬成熟之產業,編列經費測試品質似無實益。綜上,該計畫之必要令人質疑,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4年度『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編列第一年經費3,532萬1千元預算,建議予以刪減二分之一,餘數全數凍結,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管碧玲 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每年完成100多項研究計畫,惟交通部或其他附屬機構採用極低.即便交通部在實行任何政策之前,也未委託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究後擬定,交通部運研所之研究計畫長期被束諸高閣,有檢討必要,爰此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4年度「一般行政」編列1億5,747萬6千元預算.酌予刪減10%。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管碧玲 10月22日(星期三)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詢答及處理) (本日會議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許俊逸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羅淑蕾、林國正、王進士、楊麗環、蔡其昌、管碧玲、李鴻鈞及葉宜津等9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許俊逸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葉宜津質詢另提書面補充意見,及委員潘維剛、劉櫂豪、魏明谷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44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22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5,830萬6,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1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2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1,058萬6,000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7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3億7,108萬2,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6項: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委辦費」1,138萬7,000元,分別列於「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與「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主要係辦理2大類委辦計畫,包括: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363萬3,000元、委託辦理公共工程基礎資料庫研究計畫775萬4,000元。 查99至102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託執行委託辦理計畫(事項),99年度共委託辦理10項計畫總計2,427萬6,000元、100年度11項總計1,892萬4,000元、101年度10項總計1,698萬元、102年度3項總計954萬8,000元,4年度總計委託辦理34項共計6,972萬8,000元。其中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4年度中接受委託辦理共計9項,經費總計3,780萬7,000元,而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共計接受委託辦理5項,經費總計299萬5,000元,委託辦理顯有集中於特定單位之現象,且委辦事項結案報告大多未納入業務計畫實施,委託成效難以客觀衡量。 爰此,針對104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及「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委辦費」合計1,138萬7,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委辦經費分配合理改進方案及委辦業務成效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蔡其昌  楊麗環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委辦費1,138萬7,000元,分別列於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與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主要係辦理2大類委辦計畫,包括: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363萬3,000元、委託辦理公共工程基礎資料庫研究計畫775萬4,000元。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辦事項近年存有常態委託特定單位辦理特定事項,與委辦成果未納入業務計畫,致委託成效難以客觀衡量等未盡允當事宜。爰此,刪除委辦費預算20%,檢討非迫切需要之委辦經費,並於預、決算書表適當表達委辦事項成果與施政計畫之關聯。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楊麗環 (2)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事項,本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職掌,但其卻又將此項業務委外辦理,其委外費用又高達363萬3,000元。再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去年即編列447萬2,000元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國際化專案」,但其並無具體成效,今年只是將國際化改為全球化,而且又是委託辦理,爰將此項費用363萬3,000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楊麗環  管碧玲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於「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計畫項下編列363萬3,000元委外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惟未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供該專案之相關內容、辦理方式、預期成效等相關資料。爰此,全數凍結本筆預算,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就相關計畫之內容、執行方式及預期成效做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進士  林國正  羅淑蕾  楊麗環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辦事項近年存有常態委託特定單位辦理特定事項,與委辦成果未納入業務計畫,致委託成效難以客觀衡量等情事,爰此104年度預算案「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編列委辦費363萬3,000元,凍結二分之一,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新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王進士  楊麗環 (5)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辦事項近年存有常態委託特定單位辦理特定事項,與委辦成果未納入業務計畫,致委託成效難以客觀衡量等情事,爰此104年度預算案「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編列委辦費775萬4,000元,凍結二分之一,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新檢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王進士  楊麗環 以上(1)(2)(3)(4)(5)案併第1案處理。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設置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之目的,在協助部會署及地方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辦理採購稽核、採行提升稽核品質之具體措施並針對稽核人員實施訓練等。然查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每年稽核案件,101年度稽核總件數308件,對公營事業稽核17件,約占5.52%,102年度稽核總件數297件,對公營事業稽核件數13件,稽核比率再度下降為4.38%,稽核件數有明顯偏低之情形。然而國營事業採購金額,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統計資料,102年度財政部與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採購決標金額而言,總數達5,043億1,900萬元,占該年度全國(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採購決標金額1兆2,478億元之40.42%,尚未加計其餘國(公)營事業之採購,即已占政府採購極高比率,國營事業龐大採購金額之重要性可見一斑,故對國營事業採購之稽核實屬必要。綜上,鑑於部分國營事業由政府單獨投資或政府出資比例極高,業務性質影響民生層面廣泛,該等事業之重大金額採購案攸關重大,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不僅於中央採購稽核篩選重要案件進行稽核,並要求相關部會採購稽核小組加強稽核作業,避免滋生弊端,或工程品質低落等情事,以建構公平合理之採購環境。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連署人:王進士  楊麗環 3.查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每年稽核案件,101年度稽核總件數308件,對公營事業稽核17件,約占5.52%;102年度稽核總件數297件,對公營事業稽核件數13件,稽核比率降為4.38%,對國營事業稽核件數顯偏低。然國營事業採購金額,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統計資料,102年度財政部與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採購決標金額而言,總數達5,043億1,900萬元,占該年度全國(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採購決標金額1兆2,478億元之40.42%,尚未加計其餘國(公)營事業之採購,即已占政府採購極高比率,故對國營事業採購之稽核實屬必要。 鑑於部分國營事業由政府單獨投資或政府出資比例極高,業務性質影響民生層面廣泛,該等事業之重大金額採購案攸關重大,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不僅於中央採購稽核應大幅增加對國(公)營事業案件積極辦理稽核,並應要求部會署採購稽核小組同步全面加強稽核作業,避免滋生弊端,或工程品質低落等情事,以促進公平公開之採購環境。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蔡其昌  楊麗環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1億元以上公共工程計畫之範圍,係自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政府計畫管理資訊網」(GPMnet)系統之年度施政計畫,依列管範圍進行篩選下載1億元以上相關公共建設計畫,登載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管理系統」。然查近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1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及經費,列管計畫總數逐年下降,自100年度總計列管240項計畫,下降至103年度總計列管204項,且部分國營事業所辦業務與工程計畫攸關國家建設甚鉅,例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將推動興建第三航站區,於101年起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規劃(含PCM)委託技術服務計畫案,總經費預估12億5,700萬元;103年起規劃辦理桃園國際機場WC滑行道遷建及雙線化工程計畫,總經費預計9億7,000萬元等,工程經費龐大且工程建設影響重大,惟並未列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範圍,可能衍生工程品質良窳之疑慮,並凸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列管計畫之控管,並不嚴謹。綜上,部分國營事業係由公務機關改制為公司體制,其工程勞務等採購仍適用政府採購法,但工程管制門檻變寬鬆,可能衍生工程品質之疑慮,惟政府工程品質應有一致性列管標準,故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檢討納入列管之標準,並確實將符合標準之計畫納入列管追蹤,定期公告控管之執行情形。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連署人:王進士  楊麗環 5.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近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1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及經費,列管計畫總數逐年下降,103年度總計列管204項計畫,當年度可支用預算數總計3,541億5,100萬元。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之1億元以上重大建設計畫中,並未區分國營事業之計畫,惟部分國營事業係政府獨資成立,所辦業務與工程計畫攸關國家建設甚鉅,例如政府獨資成立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將推動興建第三航站區,於101年起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規劃(含PCM)委託技術服務計畫案,總經費預估12億5,700萬元;103年起規劃辦理桃園國際機場WC滑行道遷建及雙線化工程計畫,總經費預計9億7,000萬元等,工程經費龐大且工程建設影響重大,惟並未列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範圍,可能衍生工程品質良窳之疑慮,並凸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列管計畫之控管漏洞。 部分國營事業雖由公務機關改制為公司體制,其工程勞務等採購仍適用政府採購法,如工程管制門檻寬鬆,必然衍生工程品質疑慮,政府工程品質應有一致性列管標準,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3個月內完成檢討,將國(公)營事業納入列管之標準,並確實將符合標準之計畫納入列管追蹤,定期公告控管之執行情形。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蔡其昌 6.行政院於97年核定「永續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政策白皮書」,據白皮書所定推動策略,除加強新公共工程各階段評估節能減碳外,亦須對既有公共設施補強、改善,以提升其永續性。然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並未訂定具體評估指標,且僅止於鼓勵獎勵,尚未要求全面納入計畫實施,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統計目前採用綠色永續公共工程計畫,自101至104年度,僅有22件(101年度4件、102年度9件、103年度5件、104年度4件),推動成效極低。 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01至103年度之「公共工程技術業務」與「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均編列經費推動,然實績僅有22件工程採用該工法,為帶動民間工程納入綠色永續概念,政府部門應帶頭積極全面推動。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檢討推動障礙,並積極排除之,6個月內訂定健全之政府工程節能減碳評估檢核機制,並要求政府工程全面予以落實,重要國家公共建設工程例如機場、航空站、港口等交通建設、營建工程、水利設施、油電設備等公共設施之建設,均應納入管考評估。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蔡其昌 7.針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計畫下,編列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的經費1,800萬元,其計畫內容擬捐補助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蹲點,以降低國內業界取得全球標案的交易成本,目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尚未明訂是項捐助作業的詳細執行規範。爰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需擬定具體補助規範,並建立績效評估標準,以求確實達到預計目標。 提案人:羅淑蕾  王進士  林國正  楊麗環 8.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為103至106年度之4年期計畫,104年度於「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計畫項下,編列成立專案辦公室363萬3,000元與捐助工程產業策略聯盟海外蹲點經費1,800萬元。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選擇合適之績效評估指標,以具體衡量權責部會之分工績效,並應將推動工程產業全球化之具體衡量指標,納入該會預算之施政績效評估,以更精準且有效率地推動工程產業進軍國際市場。 提案人:楊麗環  蔡其昌  王進士 9.針對國家發展委員會成立後,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業務多所重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預算「公共工程技術業務」及「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合計3,017萬8,000元,其業務內容為公共建設審議及管考,實屬國家發展委員會職掌業務。爰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需配合組織改組,儘速進行移撥業務,並且確實配合承接業務,將員額與業務做合理的配置。 提案人:羅淑蕾  王進士  林國正  楊麗環 10.臺灣工程市場小,工程預算逐年縮減,工程產業「跨出臺灣」已是必然趨勢。為協助工程產業邁向國際,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和外交部及經濟部研議駐外單位之駐外人員協助蒐集相關商機資訊,有效協助國內工程產業爭取海外標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蔡其昌  王進士 11.政府列管閒置公共設施,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機關未積極推動活化或未落實清查,建立評估機制,若未達到預期效益,提報行政院核減日後申請之預算,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蔡其昌  王進士 12.目前採購主辦機關之承辦人,大部分係工程人員或一般行政人員所辦理,並無專業之法律知識,且其專業亦非在採購此部分。由此等人員負責採購業務並不合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身為政府採購法之主管機關,建請各主辦機關之法務人員協助辦理採購事項,工程人員或一般行政人員並不應也不宜直接介入採購事項、契約事項、爭議糾紛當中。如此讓採購業務各有專業職掌,亦可達到防制之雙重效果。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管碧玲 13.交通部之臺北機廠遷建建設計畫是為解決高鐵過軌問題,確保高鐵及臺鐵行車安全,提升修車效率及降低並合理化鐵路車輛維修成本。目前臺北機廠已經結束運作,將修車業務轉移至富岡基地,然富岡基地自102年1月啟用至今,竟尚未完成全部驗收,且有多項廠房設備出現缺失,導致維修車輛能量未達預期,僅有過去臺北機廠修車量的六成,顯然此一工程有應詳加查核之必要。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立即成立專案辦理查核工作,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管碧玲  葉宜津  楊麗環 1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管政府採購相關法規與其相關事項,而政府採購包含工程採購、財物採購與勞務採購3大類,根據統計勞務採購每年均占全部政府採購的四成的高比例。近年來,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以勞力外包方式之勞務採購,頻頻傳出壓榨勞工的事件,例如台北捷運保全控訴遭到不合理要求加班,導致心肌梗塞住院且差點喪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保全人員遭承包商剝削1天連做24小時。 政府本應帶頭保護勞工而非壓榨勞工,惟因勞務採購契約規定不合理造成政府委外僱用的勞工受到不合理待遇,需主管機關重視與及時改進。爰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針對保全人員之勞務採購契約,制定可以保障勞工的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例如制定合理的工作時數、加班時數;要求於政府機構內設置申訴管道;並對於被勞工申訴且受勞動部裁罰的廠商,列入黑名單,禁止參與政府勞務採購。 提案人:李昆澤  管碧玲  蔡其昌  葉宜津 15.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負責督管各級政府活化閒置公共設施,截至103年5月,列管案件總計344件,其中解除列管案件計161件、繼續列管案件計183件。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閒置公共設施通報及公告平臺公告之部分,列管案件內容未按季公布機關改善情形、部分機關未依續處作法積極推動活化閒置公共設施、部分機關未落實閒置公共設施清查、提報列管作業等情事。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適時清查掌握公共設施使用現況,如有低度使用或閒置情形,應持續輔導協助並即時協調督促至完成活化。 提案人:陳根德  李鴻鈞  楊麗環  管碧玲王進士 16.我國公共工程時常有延遲付款情形,審計部102年度決算報告顯示,各級政府年度可能延遲付款之案件數達2,745件,總預算金額197億9,593萬餘元,預計平均延遲約6.7個月。經查延遲付款肇因核撥經費規定未盡完善或作業耽延,部分機關甚且於招標公告不當預告可能延遲付款,或訂定不合理之付款時限等。爰此皆造成公共工程管考不易、計畫期程及內容與實際情形不符、造成投標廠商營運風險等弊病。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積極強化相關管考作為,針對機關無正當理由之延遲付款情形,應予列管追蹤,並研擬懲處措施。 提案人:陳根德  李鴻鈞  管碧玲  王進士 楊麗環 17.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惟查其執行情形,仍有自償性公共建設計畫缺乏完整監管及獎懲機制致影響自償率達成,部會未針對不同類型公共建設特性訂定合宜之審查作業機制與自償率門檻,跨部會協調及中央與地方政府間溝通機制仍欠完善及部分公共建設有大幅追加預算、展延期程,或預算編列超過機關執行能量,致執行率偏低而排擠其他公共建設計畫預算額度等情形。爰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上開缺失,積極檢討改進,以維公共工程品質與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周延及順遂。 提案人:陳根德  李鴻鈞  楊麗環  王進士  管碧玲 18.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目的係推動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國際及大陸市場商機,促進產業發展,為103至106年度之4年期計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於「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計畫項下,編列成立專案辦公室363萬3,000元與捐助工程產業策略聯盟海外蹲點經費1,800萬元。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年度施政目標及績效指標,未充分呈現推動工程產業全球化之計畫,於關鍵策略目標之提升工程相關產業競爭力,並與國際接軌,僅採辦理國際化能力講習人數成長率,以及工程技術資料庫網頁點閱人次,做為績效衡量標準,實難看出工程產業全球化之政策預期效益。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選擇合適之績效評估指標,以具體衡量權責部會之分工績效,並應將推動工程產業全球化之具體衡量指標,納入該會預算之施政績效評估,以精準且有效推動工程產業進軍國際市場。 提案人:陳根德  李鴻鈞  楊麗環  王進士  管碧玲 19.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全國路平專案的中央督導機關,然國內近4年來因道路維護不當所肇生之國賠案件達268件、賠償金額8,700餘萬元,顯見路平成效不彰。高雄氣爆案亦顯示出國內雖有共同管道之立法,但中央地方卻各行其政。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立即就現行相關制度進行改善,並提出修法建議。 提案人:陳根德  李鴻鈞  楊麗環  王進士  管碧玲 20.為減少公共工程或採購糾紛,政府採購法設立工程爭議處理機制,該制度設立原意實屬良善,但實行結果,卻常常成為監造單位推諉卸責,甚至藉以為不法要脅廠商之手段。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除檢討現行制度設計外,針對相關爭議處理案件之合理性也應一併檢視。 提案人:陳根德  李鴻鈞  王進士  管碧玲 楊麗環 21.政府採購作業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研訂採購業務跨職能整合作業及17種採購事項內部控制範例,供各機關參採研訂合宜之採購內部控制制度。惟查政府採購內部控制作業執行情形,有包括採購中易生弊失之限制性招標、最有利標、次低標決標等採購方式,未定期完整公布各機關採行件數及金額等排名統計資料,不利立法院監督,且部分機關仍未參採該會訂頒之內部控制範例以制定合宜之採購內控制度;各級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及施工查核小組對於發掘不法及除弊事項,亦尚待加強,相關缺失亦遭審計部列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亟待改進事項。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檢討改進,以興利除弊、改善政府採購效率與品質。 提案人:陳根德  李鴻鈞  王進士  管碧玲 楊麗環 22.PCM(專業營建管理)在公共工程中占總工程經費2%,若以1年6,000億元計算,PCM費用便需120億元。然我國許多重大工程發生瑕疵時,經常有施工單位與PCM相互卸責、攻訐之情形。鑑於PCM制度不但未能提升工程品質完善,反而造成經費及施作之疊床架屋及事後工程缺失究責之困難。爰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新檢討PCM制度之必要性與合宜性,避免浪費公帑及弊端產生。 提案人:陳根德  李鴻鈞  楊麗環  管碧玲 23.國內公共工程時常因工安事件動輒被主管機關勒令停工,惟勞安業務係勞動主管機關,經常於未釐清肇事原因究屬天災、個人疏失或該工程管理違失前,一律給予停工處分。然諸多公共工程之貿然停工,除造成工程延宕外;諸多工程由於事涉防災、防洪等公共安全事宜,停工之後果反造成國人生命、財產安全更大隱憂。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就工程專業,主動會同相關機關,重新檢討國內勞工安全制度,完善停工之條件與執行細節,以免外行領導內行,危害整體公共工程妥善度。 提案人:陳根德  李鴻鈞  楊麗環 24.對於興建後成為蚊子館的公共工程,除公布該案件外,亦應公布核定首長之姓名。 提案人:葉宜津  管碧玲  楊麗環  陳根德 25.對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每年租金高達將近5,000萬元,但其部分已移撥至財政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僅餘要移撥交通部部分,爰要求於3個月內另行規劃確定辦公場所,組改後立即搬遷。 提案人:葉宜津  管碧玲  陳根德  王進士 26.為避免產生閒置公共設施,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2個月內建立指標,考核各部會針對地方政府興辦公共設施如有閒置情形者,得就所管補助型公共建設計畫酌予扣除補助款。 提案人:葉宜津  管碧玲  陳根德  王進士 本項尚有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歲出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編列「獎補助費」2,115萬元,其中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相關經費1,800萬元,係新增項目。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據行政院103年6月核定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政策白皮書),增列捐助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蹲點之經費,以協助進軍國際工程產業取得一席之地,立意雖良好,惟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規定之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要求捐助之預算科目應列明預定捐助對象及數額,而該會並未按規定表達,且目前尚未訂定本項捐助作業之詳細執行規範;又前述政策白皮書中敘明將自104至106年爭取3年8,000萬元預算提供該蹲點措施之捐助,然「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計畫之預算並未予以揭露。 爰針對104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獎補助費」有關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相關經費1,800萬元,予全部凍結,俟完成該捐助作業規範、確認捐助對象及各年度業務執行、考核辦法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蔡其昌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新增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1,800萬元,此項捐助為新增辦理事項。但其連該項目之捐助作業之執行規範均付之闕如,此筆經費恐流於捐助特定對象。爰凍結此部分全部預算,待其訂定執行規範並核定捐助廠商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逐筆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楊麗環  管碧玲 本項另有委員提案22案,不予通過或不予處理: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通訊費」編列98萬5千元,雖然較本(103)年度減列,但102年度決算數僅32萬8千元,且過去幾年該科目均有明顯浮編之問題,基於預算應覈實編列之原則,爰此,有關104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通訊費」編列98萬5千元,應刪減65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管碧玲 2.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歲出預算「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項下編列「其他業務租金」5,034萬1千元,其中「辨公室租金」4,951萬8千元。據公共工程委員會租用中油大樓之租賃契約,共租用面積6,496平方公尺(1,965坪),每月租金高達412萬6,500元,惟中油大樓地處地價高昂之商業精華區,而公共工程委員會選擇辦公處所,與中油公司等考量公司總部形象及代表性等商辦依據有異,此地段是否為最佳選擇,歷年已備受質疑,況工程會業務及人力已部分移撥至財政部及國發會,實無繼續維持相同規模之辦公空間及租金負擔。 且依102年度本委員會決議,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檢討辦公空間使用效益,至今「辨公室租金」仍須負擔近5千萬元;另查,公共工程委員會租用中油大樓地下停車場每月租金8千元,均較鄰近停車場為高價。 爰此,針對104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項下「其他業務租金」5,034萬1千元,刪減1/5,以撙節公帑。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蔡其昌 3.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機關位於台北市信義計畫區內,其辦公室租金每年高達4,951萬8千元,此部分費用甚至超過其他機關之年度預算。然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業務因組織改組而部分業已移撥財政部、部分業已移撥國發會,但其辦公處所卻未因此減少或縮減,每年均需編列大筆租金。去年此部分租金因此被凍結四分之一。雖公共工程委員會解釋其辦理各項調解會議所需之會議室使用率極高,然處理調解會議所需之場地並非均需位於機關內部,亦可於他地租賃,此純屬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工作方便所提之藉口,因此刪除此部分之預算半數。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管碧玲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編列一般行政相關費用2億6,558萬2千元,其中包含一般事務費用962萬6千元。經查,該會辦理一般經常公務所需印刷及行政作業等事務本為其職員所應負責,卻將其業務外包,顯有浪費政府公帑之嫌,爰此,建議刪除本筆預算二分之一,以減少我國財政負擔。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蔡其昌  管碧玲  葉宜津 5.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編列一般行政項下一般事務費用編列962萬6千元,據以辦理相關行政作業經費,惟工程會並未提供相關預算使用之細目,為避免有浪費公帑之嫌,建議凍結本筆預算200萬元,俟工程會提供經費細目予本委員會,該筆預算方准予動支。 提案人:王進士  林國正  羅淑蕾  楊麗環 6.工程會104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編列設備及投資77萬6千元,雖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89萬2千元減少,但查97年度迄104年度連年均編列(開發)更新人事差勤系統、公文管理系統軟體等經費。 年度 預算內容說明 編列金額 104 更新人事差勤系統、公文管理系統及購置套裝軟體等經費 467千元 103 更新人事差勤系統、公文管理系統及購置套裝軟體等經費 468千元 102 更新人事差勤系統、公文管理系統及購置套裝軟體等經費 468千元 101 更新人事差勤系統、公文管理系統及購置套裝軟體等經費 718千元 100 更新人事差勤系統、公文管理系統及購置套裝軟體及爭議處理資訊系統等經費 1,068千元 99 更新人事差勤系統、公文管理系統及購置套裝軟體及爭議處理資訊系統等經費 668千元 98 更新人事差勤系統、公文管理系統及購置套裝軟體及爭議處理資訊系統等經費 668千元 97 開發更新人事差勤系統、公文管理系統及購置套裝軟體、爭議處理資訊系統經費 1,045千元 公共工程委員會編制員額未及200人,人事差勤系統與公文管理系統每年皆須更新顯有異常,如屬極度不穩定或品質低落,應予汰換並詳查原因,以免影響公務員上班心情;如屬虛造名目偽列預算則應檢討改進。爰刪除本項設備費預算400千元以撙節財政。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蔡其昌  楊麗環 7.工程會104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編列設備及投資77萬6千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89萬2千元減少,其中更新人事差勤系統、公文管理系統及購置套裝軟體等經費,經查據97年度迄104年度,連年均編列更新人事差勤系統與公文管理系統等軟體,該會應注意差勤與公文管理系統之品質穩定性,避免連年更新系統,造成使用者之不便,爰此,刪除該預算50%。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管碧玲  葉宜津 8.行政院公共工程會104年度於「一般行政」計畫項下編列設備及投資77萬6千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89萬2千元減少,其中更新人事差勤系統、公文管理系統及購置套裝軟體等經費,惟自97年度迄104年度,該會竟連年均編列更新人事差勤系統與公文管理系統等軟體,爰此,建議全數凍結本筆預算,俟公共工程委員會就差勤與公文管理系統連年更新系統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蔡其昌  管碧玲  葉宜津    楊麗環 9.行政院103年6月核定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為推動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國際及大陸市場商機,由工程會成立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並以委託案成立專案辦公室。該方案擬定6大目標與18項執行策略,惟並未明定該等策略在各執行階段之績效衡量方式,且工程會之年度施政目標及績效指標,亦未充分呈現推動工程產業全球化之計畫,僅採辦理國際化能力講習人數成長率,以及工程技術資料庫網頁點閱人次,做為績效衡量標準,實難以看出工程產業全球化之政策預期效益。爰此,凍結該計畫預算10%,俟針對各項目標及執行業務,增修合適之績效評估指標,並相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10.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獎補助費』2,115萬元,其中315萬元係捐助國內技師及工程師相關學會,當中有300萬元,高達95.2%是捐助給中國工程師學會,惟103年度預算審查時,多位委員早已質疑該筆捐助之合理性,故決議仍支持該學會運作,但由國家預算補助學會人事相關費用顯不合理,故刪除人事費補助130萬元。然而,工程會未遵守103年度預算審查之決議,仍於104年度預算中編列300萬元補助該學會,明顯藐視立法院,爰此,有關104年度『獎補助費』中所列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之300萬元,應刪減295萬。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管碧玲 11.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歲出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編列「獎補助費」21,150千元,其中300萬元係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 查工程會委員名單,不乏具有中國工程師學會職務人員擔任,包括現任工程會主任委員為該學會第68屆理事,一名委員具有中國工程師學會候補理事身分,一名委員具中國工程師學會前理事長暨現任常務監事身分,且該名委員於100年至101年間擔任該學會第67屆理事長,並於101年8月起擔任工程會委員,該學會理事長一職嗣後由工程會陳前主任委員於102年8月轉任,顯見工程會委員成員與該學會理監事常有互兼或轉任情形。 另查公共工程委員會自98年度至102年度捐助該學會金額均為300萬元上下,均占該學會計畫總支出逾7成以上,最高達9成。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近年均對公共工程委員會長年編列大幅經費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提出質疑,然工程會顯無利益迴避之反省。爰此,針對104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有關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之300萬元,提請刪減1/2。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蔡其昌 12.工程會長期聘任中國工程師學會相關人員擔任該會委員,目前主任委員亦為該學會理事,近幾年度工程會捐助經費大部分均挹注該學會,實存令外界觀感欠佳之虞。經查,工程會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之金額,占工程會各年度捐助團體及個人總額比率平均高達9成以上,101年度決算數所占比率更高達96.04%,103年度雖將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預算降為170萬元,比率降為76.96%,惟104年度復編列300萬元,占工程會捐助總金額比率雖下降為13.95%,然係因工程會104年度預算案新增對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之捐助1,800萬元所致,如扣除該筆新增捐助,工程會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之金額,占其餘捐助比率達85.49%,仍較上年度為高。爰基於利益迴避精神,對該學會捐助款之預算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管碧玲  葉宜津 13.工程會104年度預算案新增對國內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之捐助1,800萬元,為本年度新增項目。經查,工程會擬捐助國內工程產業赴海外蹲點之經費,以協助渠等產業進軍國際工程產業,取得一席之地,立意雖良好,惟關於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規定之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要求捐助之預算科目,應列明預定捐助對象及數額,而該會並未按規定表達,且目前尚未訂定是項捐助作業之詳細執行規範,加上該蹲點措施之捐助,工程會於政策白皮書中敘明,將自104年至106年爭取3年8,000萬元預算,然而,「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計畫之預算並未予以揭露。爰凍結該項目18,000千元,俟工程會提出細部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1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業務」編列『國外旅費』34萬5千元,係辦理出席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及自由貿易協定政府採購相關會議,過去幾年都有相同的出國計畫,104年度編列預算數雖與本(103)年度相同,但102年度相同的出國計畫,決算數僅25萬元,基於出國計畫相同,且政府財政拮据,國外旅費應縮減編列,爰此,有關104年「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業務」編列『國外旅費』34萬5千元,應刪減1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管碧玲 15.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編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相關費用7,322萬2千元,其中包含採購申訴委員會項目編列一般事務費用361萬3,000元。經查,該會召開會議、場地布置、資料印製等事務本為其職員所應負責,卻將其業務外包,顯有浪費政府公帑之嫌,爰此,建議刪除本筆預算四分之一,以減少我國財政負擔。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蔡其昌  管碧玲葉宜津 16.工程會104(本)年度預算案之「公共工程技術業務」計畫編列1,607萬4千元,其計畫內容包括落實及推動永續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政策,而據永續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政策白皮書所定推動策略,除加強新公共工程各階段評估節能減碳外,亦須對既有公共設施補強、改善,以提昇其永續性。然而,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並未訂定具體評估指標,且僅止於鼓勵獎勵,且尚未要求全面納入計畫實施,致目前採用綠色永續公共工程計畫,自101年度至104年度,僅有22件,工程推動成效偏低。爰此,刪除該計畫預算20%。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管碧玲  葉宜津 1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編列公共工程技術業務相關費用1,607萬5千元,其中包含公共工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編列一般事務費用289萬6千元。惟該會就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卻未訂定具體評估指標,且僅止於鼓勵獎勵,且尚未要求全面納入計畫實施,自101年度至104年度採用綠色永續公共工程計畫更僅有22件,顯見工程推動成效偏低。爰此,建議凍結本筆預算四分之一,俟推動成效改善後,將改善情形作成書面報告後送交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蔡其昌  管碧玲葉宜津 18.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4年度「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編列『一般事務費』128萬5千元,較本(103)年度預算106萬元,增加22萬5千元,增幅達21.2%,然而,104年度預算書上的說明卻抄自103年度,一字不差,完全未說明預算擴編之具體理由,顯有浮編之嫌,爰此,有關104年度「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編列『一般事務費』128萬5千元,應比照本年度預算編列,減列22萬5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管碧玲 19.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計畫,其說明表示係用於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周期之品質管理機制所需費用,但查其內容,其所辦理事項主要為辦理優良公共工程評選及表揚活動280萬元、協助公共工程施工品質業務所需經費123萬1千元,前者表揚活動完全與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完全無關,後者更不知所其所協助施工品質與公共工程全生命周期有何關連,其編列名目不合,爰刪除此部分共計403萬1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管碧玲 20.工程會104(本)年度預算案之「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編列1,140萬3千元,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之品質管理機制與維護工程管理各種資訊系統。至關於永續公共工程之目標,既工程會於101年度至103年度之「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均編列經費推動,然實績竟僅有22件工程採用該工法,工程會應對該業務急思改革,以落實推動永續工程。爰此,刪除該計畫預算20%。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21.查近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1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及經費,列管計畫總數逐年下降,自100年度總計列管240項計畫,下降至103年度總計列管204項,且部分國營事業所辦業務與工程計畫攸關國家建設甚鉅,工程經費龐大且工程建設影響重大,惟並未列入工程會列管範圍,可能衍生工程品質良窳之疑慮,並凸顯工程會對於列管計畫之控管,並不嚴謹。爰此104年度預算案「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編列1,410萬3千元,建請凍結二分之一,待公共工程委員會重新檢討,並向本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王進士  楊麗環 22.工程會104(本)年度預算案之「公共工程技術業務」與「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分別編列1,607萬4千元與1,410萬3千元,辦理公共工程計畫及經費審議與公共建設計畫執行之列管追蹤等。依行政院組織改造規劃,工程會業務、人員及經費分別移撥至財政部、國發會、交通及建設部,其中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及相關人力23人,於102年1月1日移撥財政部;公共建設計畫審議與管考業務及人力,於國發會103年1月22日成立後移撥12人。 惟查公共工程技術業務計畫內之「重大公共工程計畫技術及經費之審議」及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內之「協調解決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困難問題,列管追蹤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建置及維護公共建設計畫管理系統與公共建設預算調查系統」等業務,屬應移撥國發會之公共工程計畫經費審議與公共建設計畫之推動與管考業務。然比較近三年工程會預算之「公共工程技術業務」與「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及金額,104年度僅較102年度減少5,797千元,且計畫內容機無差異,顯相關業務移撥並未確實。 年度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 合計 104 16,075千元 14,103千元 29,178千元 103 16,992千元 15,385千元 32,377千元 102 18,788千元 16,187千元 34,975千元 註:國發會於103年1月22日成立,102年度工程會業務尚未移撥國發會 爰刪除「公共工程管理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費用838千元,並凍結「建立公共工程管理資訊體系」費用3,440千元,俟會同國發會向本委員會提出業務人力移撥及預算編制分配合理性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蔡其昌 10月23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 (本日會議所列二項議程,合併報告及詢答。由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及交通部觀光局局長謝謂君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羅淑蕾、李鴻鈞、蔡其昌、管碧玲、楊麗環、陳雪生、葉宜津、江啟臣、孔文吉、鄭汝芬、周倪安、邱志偉、邱文彥、林國正及王進士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葉匡時、交通部觀光局局長謝謂君、行政院主計總處研究委員黃耀生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及委員廖國棟、潘維剛、魏明谷、劉櫂豪及徐少萍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四、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4項 觀光局及所屬1,983萬1,000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55項 觀光局及所屬185萬6,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6項 觀光局及所屬9萬7,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3項 觀光局及所屬2,285萬7,000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4項 觀光局及所屬51億9,658萬5,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4項: 1.自97年7月18日開放大陸地區旅客來台觀光後,我國對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觀光依存度日趨提升,而相較於近年來各主要國家(地區)來台觀光人數卻增加有限,顯示台灣與華人文化影響較深地區(如中國大陸、港澳等)之觀光依存度逐漸擴大與加深,實有檢討之必要。故將「觀光業務」項下「觀光國際事務」編列經費5,766萬6,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陳雪生  王進士  葉宜津 2.為促進產業發展,以利提供國人長期性就業機會及提高國民所得,應掌握即時資訊,適時調整相關政策及措施,實有其必要性,例如統計旅行業之營業收入及旅館業、觀光遊樂業及旅行業之平均薪資、觀光產業各年度產值成長情形推估等。惟交通部觀光局目前對觀光及相關產業統計數據之掌握度有限,不利分析個別產業之經營狀況與就業效益,也不利觀光政策整體規劃發展與計畫效益之掌控。爰此,將「觀光業務」項下「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編列經費1,910萬6,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陳雪生  王進士  葉宜津 3.政府資訊公開、決策透明,是衡量國家民主化程度的重要指標。94年12月28日「政府資訊公開法」公布實施,其目的:「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 然而,交通部觀光局對於資訊公開的執行,至今功能性、即時性、完整性均仍欠缺,尤其涉及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相關之各類會議(含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機關之委託及委辦研究計畫及相關規劃案),其審議相關資訊(包含會議預告、會議議程內容、審議計畫書件、會議紀錄……等)。故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觀光業務」項下「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104年度預算數:1,910萬6,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資訊公開及審議程序透明化與民眾參與機制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林淑芬 連署人: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4.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4年度歲出預算「觀光業務」計畫編列「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之「業務費」1,910萬6,000元,其中「委辦費」1,291萬5,000元,係為委辦「來臺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等、國人旅遊狀況調查等、國家風景區遊客調查等、編製臺灣地區觀光衛星帳等」4種業務。 查交通部觀光局自90年起為編製臺灣地區觀光衛星帳(Tourism Satellite Accounts;TSA)及掌握觀光發展動態、訂定觀光政策,固定委辦上述業務,相關調查及資料之蒐集、累積,對國家觀光資源配置及觀光產業政策之調整,至為重要。 惟是項調查及統計編製業務非屬研究計畫性質,多為固定項目之數據統整,應回歸公務機關自行辦理。比較102至104年度該「業務費」中「委辦費」之比例依序為60.2%、60.8%、67.6%,「委辦費」偏高且有逐步增加之趨勢,應予調整降低。爰針對上述「委辦費」1,291萬5,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5.針對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4年度於「觀光業務」項下「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計畫之「獎補助費」,編列14億5,000萬元,為延續「觀光拔尖領航方案」既有成果,按「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整備計畫(104至107年度)(草案)」核列,補助對象為全國之地方政府。本項「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整備計畫」從103年9月9日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14億5,000萬元,此編列於法無據實屬不妥。交通部觀光局歷年編列預算補助辦理「觀光拔尖領航方案」從99至103年7月底餘額高達16億7,371萬1,000元。爰此,有關104年度編列預算科目「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凍結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陳雪生  葉宜津  李鴻鈞  林國正 6.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4年度「觀光業務」項下「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內,「獎補助費」編列14億5,000萬元,主要係辦理「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整備計畫(104至107年度)草案」,以延續交通部觀光局於98至103年度推動「觀光拔尖領航方案」之既有成果,惟該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且交通部觀光局歷年來以公務預算補助觀光發展基金辦理「觀光拔尖領航方案」,已撥付基金尚未執行完成者,99至102年度經審計部修正改列保留數計17億餘元,截至103年7月底餘額仍高達16億餘元,是地方政府相關建設未完成所致,前揭計畫為新計畫之延續,鉅額保留款尚待執行,104年度編列預算之必要性待酌。爰此,有關104年度「獎補助費」編列14億5,000萬元,予以凍結四分之一,俟計畫經行政院核定,且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蔡其昌  魏明谷 7.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4年度預算於「觀光業務」項下「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內,編列「獎補助費」14億5,000萬元,稱係延續「觀光拔尖領航方案(98至103年度)」之「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整備計畫(104至107年度)草案」,該草案總經費56億元,104年度所編14億5,000萬元係以競爭審議補助全國地方政府。 查「獎補助費」於103年度編列3,840萬元,稱係因「推動低碳觀光島─綠島、小琉球觀光旅遊低碳運具推廣及環境建置示範計畫(102至105年度)」,按此計畫應執行至105年,卻未見續編於104年度預算內,且104年度預算內容已變更亦未有相關說明,顯有虛擬計畫之虞。 又所稱「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整備計畫(104至107年度)草案」,全案4年經費高達56億元,係含於總經費155餘億元之「觀光大國行動方案(104至107年度)」內,然相較其所延續之「觀光拔尖領航方案(98至103年度)」(6年300億元)計畫內容完整,所謂「觀光大國行動方案」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內完全未說明內容,亦未見於觀光發展基金內,即任意框列其中部分經費於公務預算中,計畫訂定與預算編制草率,實不可取。 爰針對「獎補助費」14億5,000萬元,凍結三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觀光拔尖領航方案執行檢討暨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計畫說明與效益分析」之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8.經審計部查核發現,交通部觀光局現行作法多著重於業務面之查核,對於財務報表或關係人異常及重要交易等事項,較少深入瞭解,至部分因公司或負責人財務狀況不良,存有惡意倒閉意圖等高風險業者,尚乏事前有效預防機制,鑑於交通部觀光局依舊怠於對於風險程度較高之旅行業者,建立財務報表監控機制,以防止旅行業惡意倒閉之情事發生,將「觀光業務」項下「觀光業務管理與服務及從業人員訓練」編列經費398萬元,凍結四分之一,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陳雪生  王進士  葉宜津 9.近年國內外旅遊人次持續增加,觀光旅遊意外事件卻亦時有所聞,又隨著陸客人次增加,衍生之負面事件卻時有所聞,且重點地區業者之稽查違規率偏高,亦有衝高人數而服務品質弱化之隱憂,亟待積極研謀預防措施,俾維護旅遊安全及品質。故將「觀光業務」項下「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編列經費2,522萬1,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陳雪生  王進士  葉宜津 10.104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編列「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費用2,522萬1,000元。惟國民旅遊卡係以全體國民為發行對象,除可作為國人觀光旅遊消費之支付工具,同時享有相關旅遊業者提供之優惠。惟國民旅遊卡發行迄今近10年,僅有公務員享有該國民旅遊卡之權益與優惠,形成另一種形式之特權。 經立法院多次建議後,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通盤檢討國民旅遊卡存廢問題,惟行政院核定國民旅遊卡對當前國內觀光、拚經濟仍有存在必要,104年起將依現制再實施3年,顯與當初成立宗旨不符。爰此,凍結四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林國正  李昆澤  管碧玲 11.交通部觀光局依據「交通部考核地方政府辦理旅館業及民宿管理輔導績效要點」等規定,對地方政府辦理旅館業及民宿管理輔導績效,實施定期或不定期督導考核。經審計部查該局各年度雖持續辦理前開考核事宜,並就考核結果函請各縣市政府改善,惟截至民國102年底止,據審計部統計全國仍有880家非法旅館及民宿,涉及不符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及建築物違規使用,仍持續營業中,且家數較民國99年度未減反增,改善成效有限。爰此,將「觀光業務」項下「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編列經費770萬5,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陳雪生  王進士  葉宜津 12.「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計畫,「業務費」共計編列676萬2,000元,辦理旅宿業管理與輔導示範觀摩、諮詢輔導、籌設及管理、投資諮詢、勘查及協助等事項,但其中200萬元卻編列做辦理旅宿業高階經理人與中階幹部教育訓練等研習費用,此項研習費用實應由旅宿業者自行出資,而非全部由交通部觀光局出資教育訓練屬於營利業者之經理人及幹部,爰凍結本項費用200萬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訓練計畫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魏明谷  李昆澤  蔡其昌  管碧玲 13.104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編列「旅遊服務中心」費用563萬1,000元,惟彰化縣境內針對實質空間上如交通聯絡友善、建築空間友善,軟體服務機能上的多國語言協力、解說平台及觀光行銷尚有努力空間,讓國內外旅客,都能暢行無阻的在彰化進行一趟愉快的旅程,展現彰化鄉親的熱情,於彰化縣各旅遊中心及服務站增加外語人才確有其必要性。 爰此,針對彰化縣旅遊服務中心應增設外語旅遊諮詢相關計畫,凍結本筆預算四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林國正  李昆澤  管碧玲 14.104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編列「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費用26億9,049萬9,000元,惟所有重要觀光景點計畫項目中卻無彰化縣境內之參山國家風景區,進而導致彰化縣觀光景點規模過小知名度不足,缺乏吸引力,且現有觀光資源與在地產業、生態、景觀結合度不足,缺乏打動觀光客之因素,反讓我國各地觀光景點呈現大者恆大之現象,不符各地均衡發展之目標。 爰此,凍結本筆預算四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彰化縣境內各景點提出改善輔導計畫,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15.目前由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個別擬定之風景區計畫缺乏法定地位,又任由各機關依法自行劃定,並推動實施,欠缺整體地用規劃,恐難有效發揮預期功能。故將「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編列預算26億9,049萬9,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陳雪生  王進士  葉宜津 16.鑑於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散漫,包括辦公處所竟然有機車出入通行、設備維護未依規定公告、服務台於假日期間拒絕提供服務諮詢等。因此,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預算科目「日月潭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及「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之「重要觀光景點中程計畫(101至104年度─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計2億8,656萬8,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陳雪生  林國正  葉宜津 17.繼拔尖領航方案後,交通部觀光局又繼續辦理觀光大國行動方案,預計於4年內投入155億8,250萬元,但不論是拔尖領航方案或即將辦理之觀光大國行動方案,其計畫內容不外於大型景點、大型活動、補助相關產業等項目,但對於觀光打底之工作,並未編列預算。國家風景區最基本之清潔工作及設置垃圾桶均未做好,對於要成為觀光大國之目標,注重之順序本末倒置。爰要求於編列相關預算時,應充足基礎之觀光相關措施,而非追求大型、速成卻僅短多長空之項目。 提案人:葉宜津  林國正  蔡其昌  魏明谷  李昆澤  管碧玲 18.針對「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選出103年必去地點,台灣以城市吸引力和戶外景緻獲青睞,拿下第11名。根據交通部觀光局最新統計,102年1至11月來台旅客中,來自美洲的旅客約45萬人次,歐洲客約20萬人次,相較101年,旅客人數幾乎是零成長。歐美旅客寧可選擇前往泰國、峇里島、日本、韓國的原因,在於台灣觀光缺乏獨特性、交通便利性和觀光軟硬體設施不及附近國家,物價消費也不見得便宜。台灣嚴重欠缺俄、法、德、印度等國語言的導遊,餐廳食物的標示不明,讓嚴禁吃豬肉、豬油的中東旅客卻步,連膜拜方向都難找,這些出手闊綽的中東、印度客,把台灣排除於旅遊區域外。交通部觀光局應健全國內各景點交通接駁,在交通工具、景點需要外加正確多國語言標示,加強推動伊斯蘭餐旅認證,並建全台灣文化觀光續航力和整合性,才能增加台灣觀光競爭力。 提案人:羅淑蕾  陳雪生  李鴻鈞  葉宜津 19.針對交通部觀光局推出台灣好行觀光路線,利用小巴接駁旅客至沿線景點。然「台灣好行」交通費用雖然便宜,但缺點是車班很少,車上也沒有外文以及台語廣播或跑馬燈的告示設備,讓外國背包客備感不便,連國人都覺得麻煩。爰此,建議觀光好行所有路線,依旅遊特性,適時加班並分階段搭配中、台、日、韓語言到站廣播系統,以提高民眾及外國旅客搭乘意願。 提案人:羅淑蕾  陳雪生  林國正  李鴻鈞  葉宜津 20.鑑於陸客來台低價團橫行、購物團亂象、港資旅行社壟斷、團客冒充自由行客等亂象叢生,交通部觀光局「102年陸客觀光團旅遊重點地區品質及安全聯合稽查情形」,更凸顯台灣旅遊品質低落,包括抽查旅館17家(9家違規,違規率52.94%)、民宿7家(7家違規,違規率100%)、餐廳21家(16家違規,違規率76.19%)、購物店32家(20家違規,違規率62.5%)、遊覽車93輛(4輛違規,違規率4.3%)。主管機關應對此拿出最審慎的態度,研擬相對的配套措施,例如是不是限定港資旅行社的接團比例(保障國內的觀光產業)、加強違規旅館及購物店及餐廳等地查緝力度及頻率等,並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陳雪生  林國正  葉宜津 21.鑑於陸客來台低價團橫行、購物團亂象、港資旅行社壟斷,立法院預算中心103年8月專案報告「開放大陸地區旅客來台觀光相關管理問題之探討」,報告結論一針見血指出,因為港資旅行社的壟斷,台灣接待大陸陸客團的前10大旅行社,有8家是港資,在台灣投資旅行業的上、中、下游,從旅行社、飯店、購物店到遊覽車,推出低或零團費、大量購物行程,嚴重影響台灣的觀光品質。因此,主管機關應於1個月內立即針對該現象提出有效解決方案,並根據發展觀光條例研訂相關制度,針對低價團或零團費之業者,除處以罰金外更應以件處以停止接待陸客團1至3年重罰,鐵腕維護台灣觀光品質。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陳雪生  林國正  葉宜津 22.中國大陸旅客占觀光目的來臺旅客比重偏高,人次趨增且負面事件頻仍,排擠高消費力旅客,交通部觀光局應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以促進我國觀光產業健全發展。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李鴻鈞  葉宜津 23.國內的夜市美食文化也揚名全球,跟許多國家走高價美食文化,是完全不同的策略。但台灣夜市最近出現了怪異的現象,烤鱷魚、鮑魚成了夜市的新噱頭,鮑魚、鱷魚等豪門珍饈,竟成夜市隨處可見的食材。最近魚翅價格下跌,萬一也踏入夜市,恐怕會對生態保育有更長遠的傷害。請交通部協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合作鼓勵攤商使用當地食材,同時也可以協助推廣當地特產品。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李鴻鈞  葉宜津 24.「旅宿業品質精進計畫」係延續星級旅館評鑑計畫及好客民宿遴選計畫辦理,冀全面提升我國旅館及民宿品質,提供優質旅遊住宿環境,鑑於前期計畫之預算執行不佳,評鑑家數成效有待加強,交通部觀光局應加強稽核落實管理,就評鑑後品質予以督導,力求評鑑後旅館品質之一致性,以滿足國內外旅客住宿需求,進而提升我國觀光國際競爭力。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李鴻鈞  葉宜津 25.為了保護本國觀光旅遊相關產業,提供本國觀光旅遊從業人員工作保障,交通部觀光局應和經濟部研擬觀光旅遊產業外國人投資比例不得高於49%。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李鴻鈞  葉宜津 26.國內觀光之重點均在於陸上觀光活動,對於海洋立國之台灣,反而缺少整體海洋屬性之觀光規劃。反觀其他海洋國家如帛琉、馬爾地夫均能創造高價值之海洋觀光收入,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開始規劃整體海洋資源觀光,並應嚴格取締破壞自然資源、自然景觀之行為。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李昆澤管碧玲 27.對於行政院決定以後凡是逢星期二或星期四,都將要於星期一或星期五實施彈性放假政策。然而此等同於強制全民放連假之政策,實與觀光分流措施有違,亦與國民旅遊卡政策相矛盾。且將造成交通運輸之莫大衝擊,對於觀光品質影響甚大。對於此政策,應再予以檢討,應以鼓勵彈性休假替代強制彈性放假之方案,才能確實維護國內旅遊之品質。 提案人:葉宜津  魏明谷  李昆澤  蔡其昌  管碧玲 28.查交通部觀光局預算總說明載有機關主要職掌「7.觀光地區名勝、古蹟之維護……」,內部分層業務中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亦有「生態、地質、景觀、古蹟及海域資源之維護」業務。然單位預算內容及各風景區建設計畫皆未見對古蹟文化資產之相關維護計畫說明。 各國以「世界文化遺產」作為競逐國際旅遊市場資源之號召已為重要手段,且古蹟文化資產、特有生態環境、文化地景等,皆為難以替代之觀光資源,惟現行各國家風景區對古蹟文化資產之宣傳、標示、引導、導覽皆有不足,雖部分業務屬文化部門所應負擔,但觀光部門乃整合性質之執行機關,應有主動之作為。 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加強建立國家風景區、重要旅遊景點地區之古蹟、歷史建築、文化地景等文史資產之宣傳、指示、引導系統,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近5年各風景區管理處或交通部觀光局所辦計畫,對前述相關業務之辦理情形與未來工作計畫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29.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內擁有豐富之觀光資源,惟因比鄰墾丁國家公園,遊客往往僅止於路過,於當地停留之人數遠不及墾丁。另根據統計,102年至大鵬灣之遊客數約為58萬人,低於101年之63萬人,降幅約為一成,但其中旅遊琉球人數反而較101年增加1萬5,000人,而大鵬灣營區則下降嚴重,顯見大鵬灣旅遊營區之經營有極大改善空間。爰此,要求交通部應於2個月內提出有效之改善及發展計畫,並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王進士  陳雪生  林國正  葉宜津 30.針對墾丁為南台灣熱門度假景點,歷年都吸引不少外國旅客及國人前往旅遊。預算有限的旅客,基本上都會選擇在高雄車站轉聯營客運(中南客運、高雄客運、屏東客運、台汽國光號)到墾丁。但是聯營客運在近年來已經停止半夜發車班次,若是趕不及在夜間10時35分末班車,就得等到早上5時30分首班車。每當連續假期、週休假期凌晨時段,都可以見到不少國內外旅客在客運站牌等首班車前往墾丁。爰此,交通部需協調聯營客運業者在連續假期恢復全天候發車機制,讓旅客可以免除夜間等車的勞累及危險。 提案人:羅淑蕾  陳雪生  林國正  李鴻鈞  葉宜津 31.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轄管高雄桃源、六龜、茂林及屏東三地門、霧台及瑪家等6個原住民鄉,對於該區域之原住民文化旅遊發展具有重大責任,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應同時思考特色及平衡發展,加強該地區之旅遊亮點。爰此,交通部觀光局應要求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提出相關計畫,並訂定合理之績效指標(即旅遊人次成長數),於2個月內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王進士  陳雪生  林國正  葉宜津 32.桃園除了兩蔣文化園區外,還有桃園特有藻礁、埤塘、沿海候鳥、國軍營區情境體驗、虎頭山神社等等,不同於其他縣市多元的觀光特色。交通部觀光局應與桃園縣政府積極合作,將桃園特色景點連結成旅遊動線。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李鴻鈞  葉宜津 33.鑑於彰化縣境內觀光景點不足,未確實運用現有溪州公園、台糖平地森林等已作開發之區域為核心,強化與鄰近園藝產業、八堡圳間之結合,致使彰化觀光能量不足。若將上述區域及山腳路南段豐富觀光資源整合在內,北起從員林自行車園區、百果山再造,結合沿線豐富客家資源特色,南至掛山豐富生態資源,指定為觀光地區,俾能提升彰化觀光整體發展。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協調地方政府提出「彰化花卉觀光地區」發展計畫規劃需求,並給予相關協助,並將書面報告於6個月內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34.彰化縣雖有參山國家風景區、八卦山風景區,但仍缺乏1個能有效統合縣內豐富人文資源的國家級風景區。若以福興鹿港都市計畫區為主,將整合區內資源將其指定為福鹿觀光地區,對外並配合芳苑、王功、伸港、彰濱工業區部分據點。強化觀光區內交通,聯外交通之配套措施。妥善針對觀光承載量,管理各生態、景觀、古蹟保存等敏感地區,將能達到區域資源永續利用之可能。爰建請交通部觀光局協助地方政府將此處加入觀光區域,並於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本項有委員提案2案,不予處理及不予通過: 1.104年度交通部觀光局編列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費用2,522萬1,000元,包含辦理連續假期交通疏運、道路指示標誌等相關經費9萬元。 經查,交通部已於道路交通安全經費中,編列700萬元經費辦理春節及連續假期期間慰勞相關交通管理等經費,且交通疏運及道路指示標誌亦非交通部觀光局所屬業務。爰此,建議將本筆預算全數凍結,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交通疏運及道路指示標誌其確切需求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2.鑑於交通部觀光局於103年9月1日公告,自即日起停止受理旅行業申請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業務資格,其理由為現有業者良莠不齊,此舉顯然有違一般經驗法則,除嚴重侵害人民憲法上基本權利,更容易給社會造成負面觀感圖利既有業者之嫌。因此,主管機關應於一個禮拜內撤銷該公告,並於一個月內針對現有業者良莠不齊提出有效解決方案。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陳雪生  林國正  葉宜津 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審查結果: (一)業務計畫部分:除減列其他重要計畫項下「長期投資」之「促進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6,900萬6,000元外,並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原列38億1,335萬7,000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原列52億4,916萬3,000元,減列「勞務成本」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6,500萬元(含「捐助、補助與獎助」之辦理旅宿業品質精進,輔導星級旅館創新本土品牌或加入國內連鎖品牌1,500萬元、輔導觀光遊樂業者創新加值、低碳旅遊與建置友善國際化旅遊環境,打造優質觀光遊樂業3,500萬元、加強旅宿業綠色服務,獎勵旅宿業取得專業認證相關經費1,000萬元、東北角海岸地區整體再生及風貌形塑實施方案500萬元)、「行銷及業務費用」6,213萬9,000元(含「印刷裝訂與廣告費」3,663萬9,000元、「一般服務費」之辦理觀光產業關鍵人才培育1,500萬元、「專業服務費」之國際觀光度假區及觀光賭場之相關法制及推動作業委託法律暨專業顧問服務案500萬元、旅館投資土地建物資訊蒐集及可行性調查相關經費50萬元、辦理旅宿業品質精進500萬元),共計減列1億2,713萬9,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1億2,202萬4,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7項: (1)觀光發展基金104年度業務計畫目標名稱載為「104至107年觀光發展計畫」,編列預算案數25億1,912萬6,000元,辦理國際及國內整體觀光事業有關之觀光配套設計、宣傳、推廣研究發展等業務。經查觀光發展基金103年度同案名稱為「觀光拔尖領航方案」(103年度編列30億餘元),為98至103年度共6年300億之計畫,係經國家發展委員會審定、行政院核定之國家觀光計畫。然該方案至103年結束後,觀光局自行擬定104至107年度共4年155億8,250萬元(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其分別編列於公務預算56億元,觀光基金預算99億8,250萬元)之「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與觀光發展基金104年度預算書所載「104至107年觀光發展計畫」不同,計畫擬定及預算編製甚為草率。 另查交通部觀光局103年7月29日觀企字第1032000775號自行核定「觀光大國行動方案(104至107年)」後,至8月底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竟仍將業務計畫載為「104至107年觀光發展計畫」,相關業務計畫恐仍空洞不實。 依預算法所定,業務計畫為特種基金預算審查重點,預算書應能顯現年度施政重點及預算編列情況。爰將觀光發展基金104年度編列營運計畫25億1,912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2)鑑於98至103年度觀光拔尖領航計畫於103年結束,但不見台灣觀光品質如何拔尖提升,只見一昧衝高來台旅客數之外,台灣觀光品質是如何被破壞。交通部觀光局不但未深刻檢討卻又接續編列「觀光大國行動方案104至107年」,總經費155億8,250萬元,其中公務預算56億元、觀光基金預算99億8,250萬元,這個部分不只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有問題,包括相關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預算編列不宜橫跨公務及基金等,我們也認為期期不可,因為台灣觀光環境目前欠缺的不是衝高觀光客來台數,而是在「固本精緻化」台灣觀光品質。因此,觀光大國行動方案之觀光發展基金部分104年度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計畫執行內容及預期成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陳雪生  林國正  葉宜津 (3)有關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台灣好玩卡推廣相關經費2,000萬元,但何謂台灣好玩卡,其具體內容均有待再加確認,爰凍結此項經費五分之一,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4)觀光發展基金104年度編列於「勞務成本」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共19億1,241萬2,000元,其中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臺灣好玩卡推廣相關經費2,000萬元。 經查,臺灣好玩卡並未編列於103年度觀光發展基金,且相關計畫在未經立法院同意且了解計畫內容之情況下,竟於103年7月29日針對「台灣好玩卡」競賽推動計畫遴選暨行銷推廣案發包,並於8月12日決標,顯有嚴重疏失。 爰此,凍結本筆預算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將其相關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5)交通部觀光局104年度為開拓高潛力客源,在觀光發展基金「捐助私校及團體」項下編列「包機、包船獎助」500萬元,另於「捐助國外團體」項下又編列「包機、包船獎助」6,000萬元,經查計畫目的、補助內容完全相同,可能發生同一專案國內與國外團體同時領取獎補助之情事,基於資源有限,避免有重複補助之虞,爰此,有關104年度「捐助國外團體」項下「開拓高潛力客源:包機、包船獎助」編列6,000萬元,建議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6)辦理台灣好玩卡整體建置規劃執行及宣傳推廣、稽查事項等編列300萬元,但台灣好玩卡之具體內容、功效尚待確認,爰凍結本項計畫,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7)觀光發展基金104年度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21億1,340萬2,000元,其中辦理臺灣好玩卡整體建置規劃執行及宣傳推廣、稽查事項等經費300萬元。 經查,臺灣好玩卡之相關計畫在未經立法院同意且了解計畫內容之情況下,竟於103年7月29日針對「台灣好玩卡」競賽推動計畫遴選暨行銷推廣案發包,並於8月12日決標,顯有嚴重疏失。 爰此,凍結本筆預算四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將其相關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3.本期短絀:原列14億3,580萬6,000元,減列1億2,713萬9,000元,改列為13億0,866萬7,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4,519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八)通過決議4項: 1.有關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轄區內沿岸海洋資源保育(主關機關為漁政單位),該處將依現有觀光條例取締,未來將與漁政單位協商管理規定,並會銜主管機關公告執行。 提案人:葉宜津  王進士  管碧玲 2.加強旅宿業綠色服務,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旅宿產業導入綠色服務等相關經費4,000萬元。為避免此項經費濫用,交通部觀光局應修改相關補助辦法,限於補助在地化、文創等性質。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3.查103年9月16日交通部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大陸地區旅客包船來臺獎助要點」,原只補助台灣旅行社,修正後補助對象將擴及「中國旅行社、公司、團體或機構」,且我國旅行社以最近一年未因接待品質不良經該局處分為限,卻未對中國旅行社、公司、團體或機構有任何限制,顯有差別待遇。另「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境外郵輪來台獎助要點」要求外國郵輪的補助全數用在行銷台灣上,但獎勵中客部分,卻未限制用途。爰此,要求交通部觀光局研議修正「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大陸地區旅客包船來臺獎助要點」,比照限制台灣旅行社接受補助之條件,同樣限制中國旅行社、公司、團體或機構有接待品質不良紀錄者不得接受補助,接受補助應用於行銷台灣;且為避免中資一條龍之情事,該要點應納入相關套裝行程之規劃,包括推廣台灣之人文及藝術之措施。 提案人:李昆澤 連署人:葉宜津  蔡其昌  管碧玲  魏明谷  尤美女 4.對於各風景區之整體再生及風貌形塑,交通部觀光局應整體考量各風景區之特性,而非獨厚特定單一之風景區。 提案人:葉宜津  管碧玲  王進士 (九)另有委員提案5案,不予處理或不予通過: 1.觀光發展基金104年度編列「導遊、領隊執業證委辦費」預算666萬元,較本(103)年度預算558萬,增加108萬元,增幅約19%,惟查近年有關從事導遊、領隊人員有減緩之趨勢,辦理執業證業務理應相對減少,爰此,有關「導遊、領隊執業證委辦費」預算666萬元,應予以刪減108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管碧玲 2.補助旅行業推動品牌化經費900萬元,此項品牌化之補助標準不明,且各旅行業本即均有品牌,推動其品牌,亦屬各業者本身之責任。此項補助標準及目的均不明確,爰予以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魏明谷  李昆澤  管碧玲 3.選送觀光產業關鍵人才赴國外受訓編列補助費用550萬元,但台灣觀光產業已逐漸走向國際化,產業關鍵人才赴國外受訓本即觀光業者份內應做之事,否則只會被市場淘汰,早期政府補助此項目之過渡性階段業已完成,不應再予繼續補助,爰予以刪除55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4.有關辦理星級旅館評鑑等級評鑑標章製作、輔導訓練及行銷推廣1500萬元,但此項評鑑作業家數不足,其評鑑亦無公信可言,對於未受評鑑之其他旅宿業者毫無公平性可言,淪為替特定旅宿業者背書宣傳之性質,甚有圖利財團之嫌。爰刪除此項費用15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5.一般服務費列辦理旅行業經理人、導遊、領隊職前訓練、觀光從業人員在職訓練、培育教案編撰及辦理觀光相關活動編列3264萬元。但查旅行業已屬熱門行業,各方人才相繼投入,有關職前訓練、在職訓練等均應回歸各行業自行辦理,政府之階段性任務業已完成,同時其他各民間行業亦無職前訓練、在職訓練均由政府辦理出資之特例,爰予以刪除3264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蔡其昌  魏明谷  管碧玲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接著宣讀本日會議二項議程的案由。 邀請交通部部長葉匡時率同所屬列席就「有關淡江大橋及捷運等幽靈工程」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主管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報告。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交通建設有關淡江大橋及捷運等之幽靈工程」以及「本部公路總局及所屬104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提出報告,深感榮幸。 有關「交通建設有關淡江大橋及捷運等之幽靈工程」報告,先由本部路政司林司長繼國向各位委員就重大交通建設工程計畫之作業程序、淡江大橋與臺北捷運相關路線辦理情形重點提出報告及說明;至本部公路總局104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詳細內容,稍後再由公路總局趙局長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報告。 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很榮幸代表交通部就「交通建設有關淡江大橋及捷運等之幽靈工程」提出報告。 壹、前言 便捷交通建設為大眾帶來便利,為生活之所需,考量各地對於公路及捷運等交通建設殷切期盼,交通部為協助所屬機關及地方政府推動相關建設,皆依相關法令規定及程序辦理。以下,謹就重大交通建設工程計畫之作業程序、淡江大橋與臺北捷運相關路線辦理情形重點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貳、重大交通建設工程計畫之作業程序 為因應交通部所屬機關及各地方政府提報交通建設計畫的需求,除相關法令規定(如公路法、大眾捷運法)外,各工程主辦機關應依行政院頒訂「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及「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循序辦理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並奉行政院核定後,循序辦理設計及發包施工作業,茲就規劃階段、設計及用地取得階段、施工階段說明如下: 一、規劃階段 (一)可行性研究報告: 交通部所屬機關或地方主管機關提報交通建設新興計畫應先辦理可行性研究及概估總工程建造經費,提報主管機關(交通部)審查同意後,報請行政院審議,作為是否興建之依據。 (二)綜合規劃(建設計畫)報告: 交通部所屬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依「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研擬中長程個案計畫,經交通部循序陳報行政院核定。 (三)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差異分析報告: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由開發單位(工程主辦機關)研擬環境影響說明書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報請主管機關(行政院環保署)審查同意後,始得進行開發行為。 二、設計及用地取得階段 (一)設計階段 1.基本設計:為細部設計之前置作業,工程主辦機關應提出初步設計之必要圖說、總工程建造經費概算及基本資料。另工程主辦機關應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規定提送基本設計資料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工程經費審議。 2.細部設計:工程主辦機關依據基本設計審議結果進行細部設計,並編製工程預算書,以作為工程發包之參考。 3.用地取得:工程主辦機關依核定計畫內容辦理用地取得及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俾利後續施工作業進行。 三、施工階段 工程主辦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發包施工,並依計畫時程控管工程進度。 參、淡江大橋辦理情形 (一)計畫內容: 淡江大橋西起臺北港聯外道路,東迄至淡海新市鎮1-3道路,全長6公里,包含八里連絡道段(長3.6公里)、淡江大橋主橋段(長900公尺)及淡水連絡道段(長1.5公里),計畫總經費154.3億元,期程103至109年底完工。 (二)計畫核定: 淡江大橋可行性研究報告書99年4月8日奉行政院核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102年9月10日獲環保署核復備查;建設計畫103年1月15日奉行政院核定。 (三)辦理情形: 本案第1標八里端臨港大道段已於103年10月17日開工施作,後續公路總局將持續與新北市政府及營建署等相關機關溝通協調,期加速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肆、臺北捷運相關路線辦理情形 為推動各都會區捷運建設,交通部100年4月11日頒布「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各地方主管機關辦理捷運建設計畫應依循前開規定辦理。至於有關近期外界關切之「淡海輕軌」、「民生汐止線」及「三鶯線」,說明如下: (一)淡海輕軌: 1.計畫內容: 綠山線由捷運紅樹林站至新市六路路口;藍海線由中山路與中正路之分隔島經沿台2乙線、沙崙海水浴場、濱海路至沙崙路口,整體路網全長約13.99公里,共設20個車站,1座機廠,總經費153億元。本計畫第一階段(綠山線及藍海線B6-B8站)預計107年底通車。 2.計畫核定: 可行性研究報告書99年6月8日奉行政院核定;環境影響說明書101年12月7日獲環保署核備;綜合規劃報告書102年2月25日奉行政院核定。 3.辦理情形: 新北市政府賡續辦理設計及發包作業中。 (二)民生汐止線: 1.計畫內容: 路線由大稻埕起,經內湖至汐止市公所,全長約19.8公里,18座車站。另沿東湖社后交界處規劃東湖支線,採高架約2.26公里,設置3個車站。可行性研究概估所需經費為777.49億元。 2.計畫核定: 可行性研究報告書100年12月19日奉行政院核定;環境影響說明書99年1月21日獲環保署核備。 3.辦理情形: 臺北市政府賡續辦理綜合規劃報告書中。 (三)三鶯線 1.計畫內容: 路線由土城頂埔至三峽鳳鳴,全長14.29公里,設12座車站(全線高架、設1機廠),總經費約550.22億元。 2.計畫核定: 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奉行政院101年9月3日核定;環境影響說明書95年11月20日獲環保署核備。 3.辦理情形: 綜合規劃報告書業經交通部103年10月21日捷運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俟新北市政府完成修正報交通部後將循序陳報行政院。 伍、結語 有關交通建設計畫,交通部均依相關法令規定陳報行政院核定後辦理;至地方提報之捷運計畫,交通部皆依規定辦理審查後陳報行政院,謹請各委員惠予指教。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報告。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審查會議,深感榮幸,長期以來 貴委員會持續給予本局指導與支持,使得各項業務均能順利推展並獲得民眾的肯定,謹向 各位委員致上最深的謝意。 以下謹就本局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形與104年度預算施政計畫重點、預期績效以及單位預算編列情形,向 貴委員會提出簡要報告。 貳、102年度與103年度截至9月份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一)102年度歲入預算90億6,522萬5千元,決算數98億8,756萬5千元,較預算數增加8億2,234萬元,執行率109.07%,主要係辦理汽車及機車號牌、行車執照、駕駛人證照、汽車檢驗員證照及動產擔保交易登記、變更、補發等收入較預計數增加所致。 (二)102年度歲出預算439億7,782萬9千元,決算數為436億2,754萬4千元(含保留31億6,089萬7千元),執行率99.20%。保留主要係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觀音隧道因豪雨與颱風侵襲致隧道北口邊坡滑動及谷風隧道因南口文化遺址搶救影響進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因部分縣市尚未執行完成,履約期程跨年度致無法撥付款項等,予以保留轉入103年度繼續辦理。 二、103年度截至9月份止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果 (一)103年度歲入預算編列77億8,413萬9千元,截至9月份止預算分配數57億3,895萬4千元,實收數65億4,294萬8千元,實收數占預算分配數114.01%。 (二)103年度歲出預算編列450億4,948萬3千元,截至9月份止預算分配數302億8,885萬元,支用數242億1,148萬元,支用數占預算分配數79.94%。 (三)公路及監理管理業務部分,第3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建置計畫已開發完成,刻正進行實境測試;至於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部分,辦理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等多項計畫,其中東西向健全路網改善計畫台66線與桃102線路口後續改善工程、台78線與台17線及台61線交會處設置交流道工程、北門玉井線台61至國1段子計畫新建工程已完工通車;省道改善計畫已完成45座省道橋梁耐震補強。 參、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本局依據行政院104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交通部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局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4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辦理全國公路監理行政,設置監理所、站,列管汽車7,487,105輛、機車13,788,885輛,駕駛人26,933,623人及運輸業44,724家、358,273輛等,專責辦理車輛管理、駕駛人管理、運輸業管理、稅費管理、違規裁罰、肇事鑑定及覆議業務等各項公路監理行政工作;為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安排監警聯合路邊稽查及違規營業查緝勤務工作;為便民服務,委託523家代檢場辦理汽車定期檢驗,244家駕訓班辦理原場地考照,民眾可利用9,712家超商及1,323家郵局就近辦理繳納違規罰鍰及代收汽燃費等業務;強化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改善大眾運輸經營環境及服務品質,辦理學童道安交通安全扎根計畫,透過宣導國小學童交通安全觀念,培養其搭乘公車之能力與習慣,增加公共運輸搭乘人口,減少私人運具使用等業務,促進交通安全及維護交通秩序。 二、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為促進行車順暢及安全,健全公路路網運輸系統,辦理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及南迴公路拓寬改善、台2丙線興建、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及省道改善等計畫;為解決生活圈內道路系統之瓶頸,促進各市鄉鎮間往來服務與均衡發展,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為紓解中山高速公路及第二高速公路壅擠之交通量,辦理西濱快速公路及東西向快速公路健全路網等後續建設計畫;為加強城際運輸系統之整體運作效能,辦理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為提升橋梁安全性及降低淹水潛勢,辦理省道配合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需辦理橋梁工程及省道配合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需辦理橋梁工程等計畫;為打造臺灣成為自行車生活島,辦理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 肆、104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一、104年度歲入預算 104年度歲入預算編列79億9,420萬4千元,較上年度77億8,413萬9千元,增加2億1,006萬5千元或2.7%。主要係增列罰款及賠償收入798萬8千元與規費收入2億1,095萬4千元,減列財產收入821萬8千元與其他收入65萬9千元所致。茲按各來源別說明如下: (一)罰款及賠償收入:31億4,725萬1千元,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至第68條規定之交通違規、違反公路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等罰鍰收入,較上年度增加798萬8千元。 (二)規費收入:45億7,869萬1千元,係汽機車檢驗與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收入、行駕照與號牌等收入,較上年度增加2億1,095萬4千元。 (三)財產收入:1億9,114萬4千元,係利息收入、監理所站之場地設置提款機與電信基地台租金收入及廢舊物資售價等收入,較上年度減列821萬8千元。 (四)其他收入:7,711萬8千元,係收回以前年度工程結餘款、廠商未領支票、代辦挖掘路面修護結餘款繳庫數等收入,較上年度減少65萬9千元。 二、104年度歲出預算 104年度歲出預算編列535億4,160萬2千元,較上年度450億4,948萬3千元,增加84億9,211萬9千元或18.85%。主要係增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億3,087萬4千元、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78億1,607萬5千元及一般建築及設備3,343萬2千元,減列一般行政8,794萬1千元及第一預備金32萬1千元所致。各業務計畫編列情形如下: (一)一般行政:47億9,716萬5千元,主要係本局及所屬人員維持費及行政工作維持費,較上年度減少8,794萬1千元。 (二)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7億1,664萬9千元,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汽車技術訓練業務、資訊管理業務、公路車輛及機械管理業務、公路養護行政業務、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及公共運輸業者用油補貼等經費,較上年度增加7億3,087萬4千元。 (三)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409億7,506萬7千元,辦理台2丙線興建及改善計畫、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台9線南迴公路拓寬改善後續計畫、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4年(104-107)計畫、西濱快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東西向快速公路健全路網改善計畫、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省道改善計畫、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工程、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省道配合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需辦理橋梁工程、省道配合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需辦理橋梁工程、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及公路養護計畫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78億1,607萬5千元。 (四)一般建築及設備:5,090萬元,主要係辦理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東勢分站辦公大樓、第一區養護工程處景美工務段瑪陵監工站及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洛韶工務段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3,343萬2千元。 (五)第一預備金:182萬1千元,較上年度減少32萬1千元。 伍、預期施政績效 一、公路監理 (一)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為在105年度將公共運輸使用率提昇至18%,年運量達14億4,892萬人次,公共運輸服務滿意度維持90%以上,創造優質而友善的公路公共運輸搭乘環境,爰將以「真誠服務、幸福有感」為推動主軸,訂定「重建信心、愛用公共運輸」、「無縫運輸、服務有感」、「有效管理、共創多贏」及「創新公共運輸、使臺灣更好行」之目標,推動公共運輸發展成為全民時尚運動潮流。 (二)有效推行監理行政,促進交通安全及協助,持續改善或創新各項監理服務,自103年7月起在37處監理所(站),試辦「機車考照參加安全駕駛講習」,其方式是對初次考領機車駕駛執照之考生,除原有之筆、路試考驗項目合格外,另需參加90分鐘交通安全駕駛教育訓練課程後,始得核發駕駛執照,希望初領照的機車駕駛,提高道安意識。 二、公路工程 (一)健全省道公路路網運輸功能 辦理東西向快速公路、西濱快速公路及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等計畫,將使快速公路整體路網發揮疏解交通之功能,並與高速公路完整聯結,同時提升城際運輸效益,減少交通瓶頸。 (二)增進東部地區運輸走廊公路運輸效益 為促進東部地區經濟發展,辦理花東地區公路改善、推動蘇花公路山區路段以及南迴公路改善,減低自然災害造成東部地區公路交通阻斷之風險,以促進東部地區產業發展。 (三)促進地方產業發展,減少城鄉差距 配合產業政策的發展,完善交通路網,提昇生活品質,補助地方辦理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降低運輸成本,以促進地方產業升級,平衡城鄉差距及促進地方發展觀光。 (四)運用高科技管理及技術,增進用路人行車安全 發展與建構智慧型公路運輸系統,提供用路人即時完整及迅速之交通資訊,建置高科技交通監視及災害預警通報系統,提高用路人行車安全。 (五)推廣騎乘自行車,打造自行車生活島 辦理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營造方便與安全的自行車使用環境,讓民眾樂於選用自行車為生活交通與休閒工具,並調和運輸系統,達到節能與環保等多重功效,創造人本及和諧新環境。 陸、結語 本局104年度預算案已衡酌各項計畫優先緩急、以往年度執行績效,並配合施政需要妥適編列,敬請各位 委員賜予指教與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暫定上午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中午原則上不休息,請工作人員準備便當。委員如有臨時提案等,請於10時30分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 首先請李委員昆澤質詢。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日前本席看到部長在連勝文造勢大會上大言不慚地批評柯文哲,直稱柯文哲無法舉辦花博等級的重大活動,也無法籌備好世界大學運動會相關工作。除此之外,你還認為因柯文哲英文不好,勢必無法帶團出國為臺灣拚觀光,未來赴歐美訪問會有問題。請問葉部長,你與柯文哲是同學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那天我並沒有說柯文哲的英文不好,事實上,我根本沒有提到英文的事情,我不曉得柯文哲為何後來會提及英文這件事情,我完全不清楚。 李委員昆澤:部長為何會認為柯文哲無法舉辦國際級的重大活動,參與城市的觀光行銷,你是質疑他的語文能力嗎? 葉部長匡時:我沒有提到英文這件事情,我沒有講到語言能力,因為當天在場都是觀光旅遊業者,我只是用提問的方式要大家來思考柯文哲能否處理國際事務,我之所以會提出這些問題,主要是無黨籍臺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在過去的發言所顯現的性別觀、優越感、國際觀,讓我不得不質疑他是否具有這樣的能力? 李委員昆澤:你認為柯文哲的國際觀有什麼問題嗎?難道你的國際觀就正確嗎? 葉部長匡時:我沒有……,我只是提問。 李委員昆澤:請問馬英九總統的國際觀好嗎?他的英文好嗎? 葉部長匡時:我只是提問幾個問題,這與英文好壞無關。 李委員昆澤:自江宜樺院長就任迄今,已發生十幾次的食安事件,他的英文不錯,你的英文也不錯。試問:你是一位好部長、你具有國際觀、你的能力好嗎? 葉部長匡時:我再次強調,我沒有提到英文的問題。 李委員昆澤:我也沒有提到你的英文好不好啊。 葉部長匡時:對啊。 李委員昆澤:本席要提醒部長的是,你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現今交通部對台鐵、高鐵的管理做的好嗎?交通部處理ETC相關事務,可有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交通部有保衛收費者的工作權益嗎?部長居然在連勝文造勢場合大言不慚地惡意批評。既然部長說人家的國際觀不好,請問你有何根據指稱柯文哲無法舉辦重大的國際活動? 葉部長匡時:我在選舉造勢場合採用提問的方式,詢問在場的旅遊觀光業者,請問他們會不會放心?我是用提問的方式,難道我連問題都不能問嗎? 李委員昆澤:我對你也不放心,社會大眾對你也不放心。 葉部長匡時:這就像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會場中你質詢我一樣,當天是參加觀光旅遊業支持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後援會活動中,以問問題的方式,請旅遊業者思考…… 李委員昆澤:部長,本席還是要督促部長,你要落實交通部的業務。 葉部長匡時:因為在場都是觀光旅遊業者,我當然會關心觀光旅遊能否做更多的國際行銷、能否讓更多的國際人士來臺灣等等問題。 李委員昆澤:本席在此奉勸部長要落實交通部的工作,你只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要再說出一些偏頗情緒的選舉語言,否則只會降低交通部的威信。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李委員昆澤:請問部長,你知道愚人節是幾號嗎?每年4月1日,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對。 李委員昆澤:現在愚人節已經改日期了,你知不知道? 葉部長匡時:我不知道。 李委員昆澤:現今愚人節已經改為10月21日,因為新北市在當天舉辦捷運民生汐止線動工,請問新北市政府有無邀請部長參與捷運民生汐止線動工和愚人節更改日期典禮? 葉部長匡時:我不知道新北市政府在10月21日舉辦捷運民生汐止線動工的事情,我是看到媒體報導才獲知此事。 李委員昆澤:如此重大的交通建設,當然是交通部的政績,你身為交通部部長,居然不知道新北市政府於10月21日舉辦捷運民生汐止線動工典禮一事。 葉部長匡時:據我所知,那只是捷運民生汐止線先期工程的動工典禮。因為交通部已經通過捷運民生汐止線可行性研究,目前還在綜合規劃中,地方政府可能有一些地方需要做的工程…… 李委員昆澤:請問部長,交通部通過可行性研究就可以視為是地方重大工程案的通過嗎?難道不需要經過行政院核定、不需要預算的編列與變更都市計畫內容,更不用徵收土地、工程發包與施工嗎?這根本就是假動工、真騙票的行為。 葉部長匡時:據我的了解,目前新北市所做的都是所謂的先期工程,不涉及中央所核定的任何預算。 李委員昆澤:如此說來,它就不是捷運民生汐止線的核定及動工典禮。本席要提醒部長的是,現今不單只是使用捷運民生汐止線假動工、真騙票的方式來欺騙選民,連三鶯線也是如此。事實上,捷運民生汐止線編列1,400萬元進行管線調查及先期植栽移植工程,而三鶯線也編列1,900萬元進行相關的便道工程,卻大張旗鼓宣稱動工;而且安坑輕軌線工程,亦未獲行政院核定,但新北市政府卻編列1,400萬元要做相關的…… 葉部長匡時:據我所知,這些都是地方政府的預算與經費處理相關的…… 李委員昆澤:行政院沒有核定民生汐止線、三鶯線與安坑輕軌線等重大捷運工程,新北市政府怎會逕自宣布動工?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一項工程在行政院核定之前會有許多的準備工作,所以我想這屬於地方政府基於其權責所做的準備工作。 李委員昆澤:請問部長,基於預算法及相關規定,對於重大交通建設工程,交通部的行政程序為何?部長在一開始就表示,這需要有相關的規劃。 葉部長匡時:當然。 李委員昆澤:接下來呢?重大交通建設工程需不需要經過行政院院會核定? 葉部長匡時:重大交通建設工程需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再進行綜合規劃與環評,其中所謂的綜合規劃就是在建設計畫核定之後,再有進一步的基本設計與…… 李委員昆澤:依照部長所述,這既沒有經過規劃與環評,也沒有經過行政院院會核定與預算編列,更沒有都市計畫的變更與徵放土地,請問部長,這何來的動工? 葉部長匡時:據我的了解,這是所謂地方政府先期的準備工作,至於他們準備工作做了什麼,我也不清楚,這屬於地方政府的權責。 李委員昆澤:既然部長詢問觀光業者:「這些工作未來交給柯文哲適當嗎?」,那麼本席現在也要問你,如今發生這種假動工、真騙票的事情,你認為朱立倫會擔任一位好市長嗎? 葉部長匡時:因為我不是新北市市民,我沒有投票權,這應該要由新北市市民最後投票來決定新北市市長的人選。 李委員昆澤:你身為國民黨重要內閣成員,如此說來,那就是你不願意幫他背書了。 葉部長匡時:我想朱市長的市政成績是有目共睹的,我當然是支持他…… 李委員昆澤:難道這種假動工、真騙票的事情,部長也認為是有目共睹嗎?你認為這麼做是對的嗎? 葉部長匡時:有關捷運先期工程屬於地方的權責,由地方政府首長視實際工程需要所做的決定。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一再強調行政院沒有核定,遑論行政院核定之前的相關環評與計畫的通過,更別說行政院核定之後必須編列預算、徵收土地、變更都市計畫與工程發包,結果什麼都沒有做到,竟對外宣稱民生汐止線要動工,並號稱三鶯線、安坑輕軌線要動工,這種騙票的方式,請問部長能夠接受嗎? 葉部長匡時:我方才已經向委員報告過了,許多的先期工程不涉及中央預算,完全是地方政府基於工程上的考慮,自行編列預算,進行一些先期工程的準備。 李委員昆澤:大家對部長的質疑是,為何你對柯文哲卻充滿情緒偏頗的觀點?你竟然以算命師的角色斷定他無法舉辦花博等級的大型活動,也無法做好世界大學運動會的籌備工作,更無法帶團出國做好城市觀光的行銷。部長以算命師的角度來評判柯文哲,如今具體的事實是這樣,對於汐止民生線、三鶯線以及安坑的輕軌,行政院都沒有核定,結果新北市的朱立倫對每一條線都編列1,400萬至1,900萬的先期工程預算…… 葉部長匡時: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我認為地方政府為了讓某個工程在核定後能夠馬上發包或是進行一些工作,所以把若干先期工作先做好,這是增加整個工程的效率,並沒有什麼不對啊!因為事實上我們中央並沒有補助…… 李委員昆澤:部長,你這樣講,我看出你的表情,你自己都想笑!你怎麼會想出這種莫名其妙的理由?對於未經核定的工程,竟去鼓勵地方政府可以先做先期工作,如果通過之後,就可以立即施工。這樣的觀點對嗎? 葉部長匡時:這就是地方政府的首長要去判斷嘛!也就是說,這個工程…… 李委員昆澤:他怎麼判斷?工程會不會經過行政院核定,要如何自行判斷? 葉部長匡時:不是,我們總是會站出來說…… 李委員昆澤:你用算命仙的角度去評定這些…… 葉部長匡時:沒有,包括這個工程什麼時候會核定、大概要多久,然後這中間先做一些先期的工作…… 李委員昆澤:用算命仙的角度要地方政府自行評斷,也就是針對這個建設,要他以算命仙的角度先去做先期工作,這樣的話,只要一通過,馬上可以施工。這樣對社會大眾交代得過去嗎?真是非常糟糕啊!部長,我希望交通部能夠根據職責及相關法令好好督促,沒有核定就是沒有核定,不能說施工就施工,這要對社會大眾作一正確的說明,否則你要如何帶領交通部? 葉部長匡時:我剛剛說過了,那是地方政府的先期工程,所以我也沒有參加,如果我參加,就表示我已經核定了,事實上不是這樣嘛! 李委員昆澤:部長今天所言都會成為社會評斷的目標,事關交通部的領導威信,所以我希望你好自為之。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我們每一年因為車禍的死傷人數高達37萬,雖然近年來死亡人數降低,但是受傷人數升高,平均來看,每年依然有30萬以上的死傷人數,它所造成生命、金錢的損失以及醫療費用,高達將近5,000億,等於可以興建一條新的高鐵。因此,本席希望部長正視這種傷亡的問題,尤其是裡面有2.5成都是年輕的下一代,我們每年大學生因為車禍死亡者高達170人以上,裡面有8.5成是騎乘機車,不知交通部對於交通安全的督促有何正面作法?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重視這個問題,其實我也非常重視,今年我們花了非常多的時間和精力在這部分,而且和很多部會進行協調,希望能夠有效改善道路安全,包括今天媒體報導的輕型機車要開始考照,還有就是機車族上課的一些訓練,另外就是學校和地方政府要聯合宣導,因為我們覺得宣導非常重要…… 李委員昆澤:部長,不能單憑道安會報所提的說要加重強制汽機車的保險費用來降低這個數字,因為單單這樣並無法保障…… 葉部長匡時:對,我同意。 李委員昆澤:另外,公路總局有一個安全駕駛教育中心,對嗎? 主席:請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沒有這個單位,但是汽訓中心有一項這樣的任務。 李委員昆澤:這種安全宣導及教育非常重要,尤其是對一般學校,希望部長和局長要好好做好安全宣導,尤其是針對年輕學生及下一代。 趙局長興華:好。 李委員昆澤:不要造成每年高達170位以上的年輕學子因為騎乘機車發生車禍而失去生命,這對國家來講是一個重大問題。 葉部長匡時: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質詢。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參加所有的觀光活動,是在上班時間還是下班之後?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下班之後,利用晚上的時間。 楊委員麗環:基本上,晚間你是可以以非部長的身分去做輔選的工作…… 葉部長匡時:政務官本來就有責任協助我們執政黨所提名的候選人競選,同時也要宣導我們執政黨的一些政策,我想這是政務官的天職。 楊委員麗環:沒有錯,我想基本上你並沒有違法,因為你是在下班之後,不是在上班時間,但因你身分特殊,你是部長,也誠如你而言,政務官確有必要替自己的執政黨就政策方面去說明和背書,但我還是要奉勸你,儘量少批評,多講自己推動政策的部分,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是。 楊委員麗環:我們是在新聞媒體上看到你用批評的方式,剛才也有委員質詢時指出這點,因為我們不在現場,所以不曉得你是怎麼講的,但我還是希望你儘可能…… 葉部長匡時:是,謝謝委員。 楊委員麗環:因為你身分特殊,固然是為了執政黨,但也要用比較公正的立場,所以在輔選時還是儘量以不批評對手為原則。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好,謝謝委員。 楊委員麗環:另外,有關民生汐止線,你說現在正在綜合規劃當中? 葉部長匡時:是。 楊委員麗環:那通過的可能性高嗎? 葉部長匡時:這點我請司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答復。 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就我們了解,目前這個綜合規劃是由台北市政府在辦理中,預計在年底左右呈報上來,當然,我們會經過一個審查程序之後,再報到行政院核定。 楊委員麗環:所以綜合規劃還是在縣市政府的手中? 林司長繼國:對,地方政府。 楊委員麗環:地方政府當然是有需求才會推出來,可是有一些也是交通部可以自行規劃作一整合的。部長,就目前整個交通路網來講,這條民生汐止線重不重要? 葉部長匡時:它是非常重要的一條路線,可是我們…… 楊委員麗環:就算現在還沒辦法編列預算,還沒有完全做好綜合規劃,但我們還是尊重地方政府,因為他們比較清楚地方需求的方向,如果它整個規劃完成,也就是這個路線規劃完整,而且綜合規劃細部都很完備,那麼交通部在做統合工作時,是認為中央要給予支持還是不予支持? 葉部長匡時:當然是要支持啊! 楊委員麗環:所以你認為這條路線不管什麼時候可以完工,都應該要極力推動? 葉部長匡時:當然是啊!我們要儘可能來…… 楊委員麗環:我曾經在汐止教書,我認為現在汐止整個城市發展相當具有規模,而且它也是最近基隆的一個區塊,所以如果汐止能有很好的交通路網,對於分散台北東北區的車流來講是有幫助的,希望部長能夠密切注意這部分。至於其他部分,我不太清楚,但凡是屬於跨越縣市連結交通幹線的捷運系統,我都希望部長能夠積極協助地方政府。以桃園來說,我們地方政府在規劃很多交通建設時,也許不是那麼熟悉整個連結性,再加上人才有限,所以如果他們已經提出來而且認為有需求時,交通部應該要給予積極的協助。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好,謝謝。 楊委員麗環:另外有關剛才李委員所提大學生騎乘機車因為車禍而死亡的事件,真的是駭人聽聞,本席當過老師,我們一直以為大學生是成年人,應該可以像成年人一樣做理性判斷,但事實不然!大學生只是學程到達某一階段而已,對於生活的其他方面還不是那麼瞭解。這問題我質詢過,對於部長剛剛提的幾項工作,我的建議是不能忽略對他們的交通宣導!因為現在很多交通宣導只針對中小學生,甚至是幼稚園,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加強這部分。 另外,像飆車、逆向等違規行為經常可見,我喜歡自己開車,所以常常可以看到一些騎摩托車的人為了貪圖方便而逆向行駛,這種事尤以市場或夜市附近為最!因為他們覺得繞路很麻煩,加上人多,也就這樣做了。對此,我希望你們在發駕照時能特別提醒他們注意。說到駕照,現在機車駕照也要考試了,但很多年紀大的阿公阿媽向我反映說,他們已經騎車騎很多年了,為什麼現在忽然說要考試?他們連字都看不懂,請問怎麼辦? 葉部長匡時:這件事不溯及既往,但未來輕型駕照…… 楊委員麗環:但有些阿公阿媽沒有駕照啊!請問他們要怎麼考?因為他們說國字看不懂啊!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以口試來考試,同時會先上課,讓他們知道標誌、標線的規則。 楊委員麗環:現在有很多外籍新娘,這些外籍新娘可能不懂國語…… 趙局長興華:現在可以以十六種語言來考照。 楊委員麗環:都有人講解嗎? 趙局長興華:都有版本。 楊委員麗環:單以閩南語來說,很多阿公阿媽說,你們講的台語他聽不懂!因為你們是直接把國語翻成台語,所以他們說聽嘸! 趙局長興華:我們會先進行溝通…… 楊委員麗環:你聽得懂「聽嘸」嗎? 趙局長興華:我聽有。 楊委員麗環:如果是國語的話,他們聽不懂!把國語翻成台語,他們也不懂!等到他們聽懂了,時間上往往來不及了。 趙局長興華:謝謝委員提醒,我們知道這問題。 楊委員麗環:有完全口語化的考試嗎? 趙局長興華:我們會給他們思考的時間,至於委員所提示的部分,我們會再做研究。 楊委員麗環:我希望這類考試能儘量口語化,雖然我台語講得很好,但要我把國語唸成台語也會唸得很辛苦,所以我希望你們能試著口語化。此外像新住民的語言、用詞都要記得配合他們。 趙局長興華:好。 楊委員麗環:剛剛我看部長臉臭臭的,心情沈重,不過我現在還有一件心情沈重的事要講。你們昨天去考察機場捷運,部長還宣示…… 葉部長匡時:明年年底要通車。 楊委員麗環:但有專家學者認為你講的是天方夜譚。 葉部長匡時:如果所有的機電土木工程都完工後,才開始做測試的話,那當然會來不及。不過機場捷運有51公里長,很多路段已經完工,機電設備都做好,也開始在做測試了,所以測試時間比一般專家學者所預期的…… 楊委員麗環:我知道號誌這部分有延後…… 葉部長匡時:對,但現在都已經在…… 楊委員麗環:其他的土建工程都完成…… 葉部長匡時:是。 楊委員麗環:號誌和系統整合測試是很重要的,部長認為這部分一定可以達成? 葉部長匡時:目前以明年年底完工通車為目標…… 楊委員麗環:分直達車與普通車嗎? 葉部長匡時:對。 楊委員麗環:這些都必須與其他系統相配合? 葉部長匡時:相對而言,這的確是一個挑戰性比較高的系統。 楊委員麗環:我真的希望你們能做到,最好是能提早通車,這條路線對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一日生活圈來說非常重要!我希望直達車能與飛機的時間相配合…… 葉部長匡時:直達車每10分鐘一班。 楊委員麗環:對於要搭機的人來說,坐直達車是最方便的。 公路總局104年度預算中,一般行政減少八千多萬,這是為什麼?因為人員減少嗎?你們其他項目的執行率都不錯,為何會減列一般行政? 趙局長興華:那是待遇調整部分,這必須配合組改的時間,所以沒有列上。其次是因為去年已經統刪了,以致今年無法多編。 楊委員麗環:人員有減少嗎? 趙局長興華:沒有。 楊委員麗環:為何組改需要減列一般行政經費? 趙局長興華:我們的人員正不斷流失,原本組改後的待遇必須調整,因為目前公路總局的待遇是全國最低的,組改之後就會與一般的簡薦委一致…… 楊委員麗環:我只是希望你們能講清楚,說明白。依法我們無法增加預算,而我只是覺得這樣的減列很奇怪。 最後,有關自行車路網建置問題,這計畫已經進行十年了,你們前後花了一億多,成效到底如何?我知道很多地方都有設自行車道,問題是這對一些比較偏鄉的地方來說方便性又如何? 趙局長興華:過去這是一個示範性計畫,目前我們打算建置一個比較有系統的自行車路網,希望明年能以系統的方式來做。 楊委員麗環:我贊成這計畫,希望你們能多推動,並把整個建置計畫給我們參考,謝謝。 趙局長興華: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國正質詢。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很多同仁問及學生機車死傷人數問題,部長說這問題很嚴重,但這問題到底有多嚴重?公路總局的主計室曾做過機車道路交通事故概況分析,請問趙局長看過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有看過。 林委員國正:部長看過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約略看過。 林委員國正:102年的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是多少? 趙局長興華:約37萬人。 林委員國正:機車呢? 趙局長興華:大概一半。 林委員國正:機車的死傷人數大概是21萬人,是汽車的一倍!既然兩位都說看過,那麼我們就根據公路總局主計室的資料來做分析。這是102年的統計資料,其中,A1是現場死亡,A2是超過24小時死亡者;而藍色是死亡,紅色是受傷;再分成18歲以上,85歲以下。請問局長,哪個年紀死亡的比例最高?大概幾歲? 趙局長興華:大概20歲左右。 林委員國正:不要講那麼籠統的東西,講大概幾歲到幾歲。 趙局長興華:20到24歲。 林委員國正:你看得到?你的眼睛有那麼好? 趙局長興華:是 林委員國正:部長看得到嗎? 葉部長匡時:我不知道底下的數字是什麼,但我知道是20歲左右。 林委員國正:可見局長的視力比較好,我不考局長,我考部長。部長,哪個年紀的死亡比例占第二? 葉部長匡時:應該是60歲左右。 林委員國正:你看得到,所以我也不問,畢竟答案都在這上面。死亡者的年齡別及死亡率排名第一名的是20歲至24歲,占整個死亡人數的14%;第二名是60歲至64歲,占9.1%;第三名是18歲至19歲,占8.1%。第一名和第三名相加就占了22.1%,也就是死亡者的年齡集中在18歲至24歲之間,將近占整個死亡人數的四分之一左右,嚴重啊!所以這些是最迫切的,因為對生命造成威脅,但你們討論要宣導或重新考照,我都認為無濟於事,現在整個社會的現象是什麼?現在我們開車或坐車都可以看到年輕人騎乘機車不帶安全帽,還轉來轉去穿越雙黃線,你們公路總局的武器是什麼?這是第二點,死亡的比率。請問部長,受傷比率最高的是幾歲? 葉部長匡時:也是20歲到24歲之間。 林委員國正:第二高是幾歲? 葉部長匡時:第二高我不清楚。 林委員國正:受傷比率最高是21.3%,介於20歲至24歲之間;第二高是18歲到19歲之間,比率占13.4%;第三高是25歲至29歲,比率占11.9%。我們將第一高的21.3%、第二高的13.4%及第三高的11.9%加總,合計是百分之四十六點多;如果將第一高、第二高及第三高再加上未滿18歲的比率3.7%,所占比率剛好過半,整個A1類及A2類機車事故死傷比率29歲以下就占了一半,但是我看在你們所有的報告及預算執行的過程裡面卻是零,我看不出來啊!這是102年A1類機車事故死亡者職業別占率表,A1類是指立即死亡或24小時之內死亡者,其比率列第一名的是學生,有90人,占21.6%;第二名是無業者,有73人,占17.5%;所以你們空口說學生的死亡比率很高,大概高到多少,絕對的數字在你們的研究報告裡面應該要很清楚的講出來。這些人是怎麼死亡的?我們就二十幾萬人的機車事故來做分析:第一,未注意車前狀況比率占19.7%;第二,未依規定讓車占19%,兩者相加達38.7%。 接著我要談的就是無照駕駛,據統計101年A1類機車肇事無照未滿18歲的比率占6.49%;18歲以下騎機車造成死亡的比率是6.49%;年滿18歲未考取得駕照而肇事的比率占15.3%,我們將6.49%與15.3%相加,總計約達22%,也就是在A1類車禍裡面,無照比率占四分之一,所以有沒有駕照是很關鍵的東西,部長聽得懂嗎? 葉部長匡時:懂。 林委員國正:所以公路總局幾十億的預算要如何勻支、動支,這才是重點。年輕人騎機車只要出車禍非死即傷,因為他們是肉包車,但是你們的預算執行針對這部分幾乎都不去考慮如何處理。 葉部長匡時:關於道安部分很大的責任是在我們的道安會報,交通部會直接處理如何降低這方面的工作。 林委員國正:如何處理? 葉部長匡時:我們現在每個月都會跟警政署、教育部及金管會召開很多相關的會議…… 林委員國正:由哪個部會當窗口?道安會報的執行秘書是誰?他在場嗎? 葉部長匡時:是謝界田參事,他今天沒有列席。這個會議最近1年我也幾乎…… 林委員國正:今天我們審查公路總局的預算,他應該要來嘛,難道道安會報還要再開一個專案報告!這麼重大的死傷,部長,他們有沒有向你們報告相關數據? 葉部長匡時:有,這些我很重視,所以說…… 林委員國正:你們如何跟警政署協調?你們間隔多久與警政署開一次會? 葉部長匡時:我們一個月至少有一次正式的會議,還有很多非正式的會議;現在這部分有很多都需要加強執法,另外很大一部分跟地方政府也有關係,每次有一些事件發生時哪個地方出事,如果是A1類的話,我們一定會做現場勘察,看是不是交通路況或各方面有什麼問題。 林委員國正:你們叫警察做,他們就做嗎?你們提供的誘因是什麼? 葉部長匡時:當然大部分是地方政府的問題,我們現在…… 林委員國正:現在警察的勤務包山包海,我到基層派出所瞭解到,每位警察都被壓得喘不過氣。 葉部長匡時:他們很辛苦。 林委員國正:所有的署長、部長在外面攬了一大堆的工作,全部都交給第一線的派出所和偵察隊去做。 葉部長匡時:他們是很辛苦啦,所以我們還在做其他的…… 林委員國正:你們提供給他們什麼誘因?你們有這麼多的預算?你們有沒有透過先進科技給予幫助? 葉部長匡時:這些方面我們都有在處理。有關這部分的問題請局長來說明。 林委員國正:請局長說明。 趙局長興華:我所瞭解的是,道安會報針對警察取締部分有給予補助,另外針對我們…… 林委員國正:有什麼樣的補助? 趙局長興華:它是透過道安經費在執行。 林委員國正:大概補助多少錢? 趙局長興華:有關詳細金額,容我於會後瞭解之後再送給委員。 林委員國正:道安會報一年編列多少預算? 葉部長匡時:三億多。 趙局長興華:一年預算約三億多。 林委員國正:道安會報的人事費用占多少? 趙局長興華:人事費用預算是另外編列。 林委員國正:公路總局在這個區塊做哪些工作? 趙局長興華:我們從去年開始所有的機車考照部分…… 林委員國正:就是不做這部分的處理,才會造成這麼多的死傷人數? 趙局長興華:前年開始有在試辦,今年開始我們就已經正式…… 林委員國正:請你看這張圖表,從這張圖表看來,每年機車事故死傷人數比率約占五成左右,還逐年攀升,而且第一次無照駕駛比率占46.9%,超過兩次以上被交通警察抓到的比率超過50%,代表無照駕駛的情況相關嚴重。無照駕駛被抓到後要參加講習,但如果他們不來,你們如何處理? 趙局長興華:開單處罰。 林委員國正:你們開過多少罰單?如果他們不來的話…… 趙局長興華:沒有來的人一律開單,然後再要求他們…… 林委員國正:從97年開始參加講習的比率沒有一年有超過九成,在101年到場參加講習的人數比率只有79.67%,還有將近兩成的人沒有參加講習,他們根本不理你們嘛,所以每年機車無照駕駛的死傷人數高達5,000人至8,000人,但你們對此做了哪些努力? 趙局長興華:我們從基層就開始宣導,一般來講高中生無照騎乘機車的比率較高,大專生也有這個可能性,我們會到這些學校去宣導。 林委員國正:是高中生嗎?應該是大學生和研究生吧? 趙局長興華:我們也有去高中宣導。 林委員國正:高中生的比率排名第三。 趙局長興華:高中和大學我們都會去,也就是深入校園做教育;另外,在發照之前,我們還會上課。 林委員國正:在道安會報中,公路總局扮演什麼樣的角度? 趙局長興華:道安會報有規劃針對機、老、酒等三方面訂定配套措施。 林委員國正:公路總局在道安會報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趙局長興華:我們有強化監理作為部分。 林委員國正:所以這是空話嘛!道安會報的執行秘書跟警政署交通組協商時,你們有沒有派人出席? 趙局長興華:部分會議有派員。 林委員國正:所以有時候是沒有的嘛? 趙局長興華:是。 林委員國正:但這些都是你們的業務,我想道安會報的參事是空的啦,局長,你有兵有將有預算,坦白講,道安會報是空的,你們所謂的包山包海實際上都是空的。 趙局長興華:我們會再繼續努力,因為這是我們的重點目標。 林委員國正:局長,就道安會報,交通公路總局主計室所做的研究分析有7頁,很完整,扮演很重要的角色,針對這個區域,我要求你們在兩個禮拜之內,請道安會報的執行秘書帶著局長及業管單位去跟警政署或各縣市道安會報召開會議,到底各單位或警政單位在執行這部分的過程中面臨什麼樣的問題?交通部擁有龐大的預算,應該將錢花在刀口之上,不要再找明星或影星來做宣導,你們連取締都沒有,現在有很多年輕人在學校門口的人行道上騎摩托車逆向行駛,尤其在上下課時間相當危險。部長,局長、道安會報執行秘書和相關業務單位在兩個禮拜之內要去拜會警政署,並於一個月之內與各縣市的交通局、交通大隊共同召開會議,針對這點,你們能不能做到?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我們一直有在開這樣的會議。 林委員國正:不夠啦,你們應該把這些東西拿去參考,不要空口說白話,你們寫這些東西沒有人會管,我看今天公路總局的報告都沒有提到這些數據。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趙局長興華: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淑蕾質詢。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替部長澄清,那天連勝文的觀光旅遊產業後援會成立時我有在現場,當時部長表示以後臺北市要舉辦有很多國際活動,還要到國外推展,你認為連勝文很適合這項工作,沒有半句話是在批評柯文哲,我可以替你作證,只是柯文哲自己對號入座,表示假如你們要做國際行銷找個吧女就可以了,是他自己發神經亂講話,現在好像變成只要挺連勝文的都會有事。剛剛我有聽到有人在批評部長,好像不挺柯文哲,挺連勝文的人都該死,都該被追殺,就好比台大醫院的吳醫師,柯文哲說要讓他死,所以你要小心一點,因為你沒有挺柯文哲,不要到最後被追殺。 請教部長,高鐵降價後,臺北到高雄的票價是多少?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高鐵公司的規劃是1,530元,這是高鐵公司提出來的版本。 羅委員淑蕾:可是1,530元的票價還是比漲價之前還要貴。 葉部長匡時:如果有時間或機會,我會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作詳盡的報告,同時也會請高鐵公司來說明。也就是說,我們就整體來算,這些票價包括特許期的延長、優惠票等等各方面,都經過試算,覺得這樣才能夠維持讓高鐵繼續營運。 羅委員淑蕾:現在的降價你們是以什麼條件去交換的,他們要求什麼條件? 葉部長匡時:我們在立法院說過很多次了,第一,我們希望能夠讓高鐵繼續營運下去,一定要在減資、增資,泛公股占多數主導營運的條件下,我們才可以延長特許期,如果不能夠做到這點,我們沒有辦法給它延長特許期,因為延長特許期之後,等於是泛公股在主導,而且這裡面還有一些利益,我們希望能釋出來讓全民認股。 羅委員淑蕾:將來減資再增加,泛公股占有主導權的話,那也等於是全民的嘛。 葉部長匡時:對。 羅委員淑蕾:你們今天延長特許,我們是支持的;假如你們沒有減資,還是讓五大股東占有多數股份的話,等於是將來賺的利潤都歸他們所有,這樣我會反對。現在無論是增資、減資,或者減資以後再增資,當然交通部的規劃是由泛公股去增資,目前坊間傳說南山人壽有意增資介入,有沒有這回事? 葉部長匡時:我不知道有這件事情,我還是要強調,未來如果增資的話一定是由泛公股來主導,因為這裡面還涉及到泛公股有多少資金可以拿出來,如果不是泛公股,剩下的我們會找一些壽險公司投資,好處是他們沒有投票權,不能參與董事會的經營,所以,我們會有一部分是給壽險公司,但絕對不會是富邦,因為富邦有利害關係人的問題,其他的部分,董事會會再跟我們協商,看看有哪些壽險公司會比較適合。 羅委員淑蕾:所以這件事情真的要注意,現在全民都在看,你們一定要由泛公股來主導,否則根本不可能延長特許期。 葉部長匡時:當然,一定是這樣,否則我們就沒有辦法做這件事。 羅委員淑蕾:今天大家都在討論淡江大橋的問題,我將淡江大橋和關渡大橋作比較,其實兩橋的施工法和設計都差不多。關渡大橋是在民國69年開工,72年10月完工,全長809公尺,橋寬19公尺;我們現在談的淡江大橋,全長是900公尺,橋寬有44公尺。關渡大橋的造型很漂亮,等於是亞洲第一座採焊接的鋼拱橋,至於兩橋的工法應該也差不多。你們現在設計是要在2019年…… 葉部長匡時:我們希望在2020年,也就是民國109年完工通車;朱市長在上次動工時表示,因為民眾有期待,希望提前到108年完工通車,雖然我們沒有辦法保證一定會在108年完工通車,但我們會努力。 羅委員淑蕾:關渡大橋是在兩蔣執政時代規劃完工,施工3年即完工,全部經費才25億5,000萬,所以朱立倫市長要求你們在2019年完工並不為過。現在的科技比以前更進步,工法也更好,為什麼工期要拉得這麼長,而且造價還貴到這種地步? 葉部長匡時:針對這個問題,我請局長說明。 羅委員淑蕾:請問局長,淡江大橋的造價是關渡大橋的幾倍?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關渡大橋的主跨最長才120公尺,淡江大橋的主跨則超過400公尺以上,兩座橋型是不一樣的…… 羅委員淑蕾:我預估是3倍。其實只有橋寬差距較大,但工期怎麼會差這麼多? 趙局長興華:它們的橋寬也不一樣,一個是20公尺,另一個是44公尺,相差2倍以上,所以橋長與橋寬都是很大的因素。 羅委員淑蕾:兩座橋的造價相差幾倍? 趙局長興華:造價相差3倍。 羅委員淑蕾:關渡大橋的造價是25億。 趙局長興華:淡江大橋造價是76億。 羅委員淑蕾:是76億嗎? 趙局長興華:剛剛我們比較的是主橋的經費。 羅委員淑蕾:關渡大橋全部工程總價是25億,反觀淡江大橋預算是141億,還不包含輕軌的13.3億,請你們針對這兩座大橋做一份比較表給我。 趙局長興華:好的。 羅委員淑蕾:朱立倫市長要求你們在2019年完工,你竟回應不可能。關渡大橋工期3年就完工了,而且這是亞洲第一座採焊接的鋼拱橋,第一座橋的工法一定比較困難,現在可以沿襲其作法,你們到底…… 趙局長興華:關渡大橋是由公路局施工,也是我們做的。 羅委員淑蕾:雖然是由公路局施工,但以前就可以做得好,又便宜,現在換由你們來做,不但工期又長,價格又貴,到底為什麼呢?因為第一座是在試驗階段,在施工過程中沒有經驗,現在是第二座,你們應該更有經驗,尤其又隔了這麼多年,現在科技進步,很多材料也比較進步,但為什麼價格更貴,工期還更慢?所以我請教你們,朱立倫表示在2019年完工,這有過分嗎?沒有過分吧! 趙局長興華:淡江大橋是分三個標,我們從臺北港紅水仙溪以北就開始做了,長度有6公里,比關渡大橋的長度還長了很多;第二,橋的主跨已經拉長到原來跨徑的3倍以上,橋寬是2倍以上,所以它整個規模跟關渡大橋是不能比的,我們會將分析表送給委員。 羅委員淑蕾:請你們提供一份以前和現在的混凝土及鋼筋單價成本分析表給我。 趙局長興華:好的。 羅委員淑蕾:這個價格離譜到極點,工期還拖得那麼久,朱立倫只不過要求你們在2019年完工,從時間上算來也差不多。現在公路總局所主管的每項工程都延宕、延遲,沒有一個如期完工,譬如蘇花公路隧道南口北口工程因為土石流的關係,到現在隧道工程變更設計圖出來了沒有? 趙局長興華:出來了,正在辦理發包。 羅委員淑蕾:從八八風災土石流到現在,你們弄了兩、三年。 趙局長興華:只有那一標而已,因為那裡的地質比較特別。 羅委員淑蕾:什麼地質特別?你們弄了兩、三年,到底有哪項工程是如期完工的?幾乎沒有。請問你們最近幾年有哪幾項重大工程是如期完工的? 趙局長興華:我們有47座老舊橋梁如期完工,雙園大橋也在限期2年內完工,這些都是我們的成績,上個月也有一項工程建設如期完工。 羅委員淑蕾:公路總局的業績真的一塌糊塗。 還有前陣子遊覽車又發生事故,本席一再質詢ISUZU五十鈴的問題,由於現在遊覽車一車難求,你們又限制車齡,我跟部長講過好幾次,限制車齡是一大錯誤,好的車如果保養得宜也許可以使用20年或是更久。 趙局長興華:我們沒有限制車齡。 羅委員淑蕾:你們針對載送學生或陸客的遊覽車有限制車齡。 趙局長興華:我們會與教育部協調。 羅委員淑蕾:你們要去協商,因為遊覽車要降低成本,如果整部遊覽車從國外進口的話關稅比較重,所以業者都只進底盤,再去打造車身,為了要多載客戶,遂將車身加長,而加長的焊接處遇熱時容易斷掉,就像ISUZU五十鈴的問題,當初ISUZU五十鈴就是由改造的公司做檢驗,本來球員兼裁判已經不對了,該公司倒閉之後竟借屍還魂另設新公司,新車又由這家公司檢驗,我不知道你們在幹什麼,竟護航到這種程度。 趙局長興華:檢驗部分是由公路局在做,前懸加長的部分有132輛,都是由我們控管當中,我們只是請他們針對焊道的部分再做檢驗而已。 羅委員淑蕾:但詠程公司已經倒閉很久了,你們還讓這家公司檢驗,後來被本席發現以後,這家公司負責人又去成立新公司,但你們還是讓這家新公司繼續檢驗,我不知道你們中間到底有多大的勾結和弊端,到現在還是不清不楚,還在玩遊戲。每次發生遊覽車事故對於國際形象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而且不是只有ISUZU五十鈴車種,幾乎好幾種車種…… 趙局長興華:我們會針對這類車種增加檢驗次數,如果未來車輛發生故障時,我們會全部召回做檢查。 羅委員淑蕾:本席認為,這些遊覽車的檢驗過程有很多疑點,本席已經質詢兩、三年了,但都沒有結果;還有淡江大橋的造價成本甚高,所以如果你們沒有提出分析表,我們今天的預算就不要審查。 葉部長匡時: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報告案有關新北市重大交通建設工程總共有四大項,其實這四大項完全都沒有在你們所報告的三階段當中,也就是應該動工的第三階段,在你們報告中第2頁至第3頁提到交通建設工程主要分成三階段:即規劃階段、設計及用地取得階段和施工階段。請問部長,正常來說到底哪個階段才會有開工典禮?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通常部裡面在主導的交通建設工程,如果政府在預算方面補助的話,一定是在細設完成以後才會有正式的動工。 管委員碧玲:也就是細設完成之後的施工階段,即第三階段才會有動工典禮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在中央是這樣,但有時候地方政府基於自己的考慮,會有些先期工程。 管委員碧玲:是什麼考慮? 葉部長匡時:這我並不清楚,可能是地方政府在做一些準備。 管委員碧玲:所以朱立倫市長這幾次的動工你都不清楚? 葉部長匡時:汐止民生線動工我並不清楚,可是淡江大橋已經核定了,包括細設的聯絡道部分都已經做了,這是正式的動工。 管委員碧玲:其他工程呢? 葉部長匡時:我們沒有其他工程要動工。 管委員碧玲:有啊!怎麼會沒有!淡海輕軌9月3日動工、民生汐止線10月21日動工,他也宣稱三鶯線月底要動工。 葉部長匡時:對不起!淡海輕軌是已經核定的。 管委員碧玲:錯!淡海輕軌尚未核定,只是核定綜合規劃而已,也是處於第一階段。 葉部長匡時:有核定了,對不起!關於這個問題請路政司林司長說明。 管委員碧玲:民生汐止線在綜合規劃中,三鶯線也是在綜合規劃中,核定之後還要再修訂。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答復。 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淡海輕軌計畫在102年2月25日就已經奉行政院核定,所以這是已經核定的計畫。 管委員碧玲:對不起!你們的綜合規劃報告書是102年2月25日核定的。 林司長繼國:綜合規劃就是所謂的建設計畫。 管委員碧玲:但你們的報告書中提到綜合規劃是在規劃階段,也就是規劃階段之下的「(二)綜合規劃(建設計畫)報告」,你們的報告書是這麼寫的! 林司長繼國:對,綜合規劃就是建設計畫,這是已經奉行政院核定的,包括它的環評,整個都已完成規劃。 管委員碧玲:環評和綜合規劃核定了,可是設細及用地取得和施工階段都是屬於另外的兩個階段。 林司長繼國:對,它的環評有完成。 管委員碧玲:對呀!所以它只是完成綜合規劃階段,還沒有到第二階段的細設及用地取得和第三階段的施工階段。 林司長繼國:只要計畫核定了以後就可以做設計和發包。 管委員碧玲:是嘛!就是還在設計和發包階段,細設階段根本還沒有完成,102年綜合規劃才完成。你在這裡替他們說謊幹什麼!你看看這些計畫,有的在95年就已經環評核備了,有三項計畫,包括三鶯線是95年環評核備;民生汐止線是99年就環評核備,可行性也核定了;淡海輕軌和淡江大橋都是99年核備的案子,這些都是在99年或95年核備的案子,到現在還要假動工,這些案子都沒有中央的補助款嗎? 林司長繼國:淡海輕軌沒有中央補助,民生汐止線尚未核定,三鶯線後續如果…… 管委員碧玲:可是都動工啦!這些中央部會大量補助的計畫,幽靈工程假動工時都不必知會交通部喔!部長表示都不知道,只知道最近動工的民生汐止線而已。 葉部長匡時:通常地方政府希望核定後工程速度可以快一點,有一些先期工程是讓地方政府自己做。 管委員碧玲:請問1,000萬可以做什麼先期工程?還要替他們在這裡圓謊。 葉部長匡時:我不清楚。 管委員碧玲:既然不清楚,你還在替他們說話,你憑什麼替他們背書? 葉部長匡時:請新北市人員說明。 管委員碧玲:等一下!部長,既然你不清楚,為什麼還要替他們背書? 葉部長匡時:我沒有在背書。 管委員碧玲:你剛剛就是在替他們背書,替他們說話。 葉部長匡時:我只是在解釋這個現象,這些先期工程是地方政府出錢做的事情。 管委員碧玲:部長,不要把自己涉入選舉那麼深啦! 葉部長匡時:我沒有做這些事情。 管委員碧玲:不要把自己涉入選舉那麼深,每次看到部長的新聞,不是交通部分的壞新聞就是政治上惹議的新聞,在部會首長裡面,屬於選舉語言、最多新聞的變成是部長你,這樣並不好,沒有必要。像這些工程假動工,對於社會大眾來講,到時候期待的落差會很大,受到傷害的是交通部,你們讓地方政府這樣做,動工到完工的時間會拉得很長,到最後行政效率的責任是歸責到中央,對不對?你們為什麼要這樣做,政府畢竟是良心事業,不要把選舉都當成宣傳。 葉部長匡時:是不是請新北市人員說明一下?剛剛委員表示是我讓地方政府這樣做,事實上我沒有讓與不讓的問題,因為他們…… 管委員碧玲:當然有,在報紙上看到這些假動工就要想到中央政府的責任在哪裡,要去規勸,這些一而再,再而三的假動工,你們看到了就縱容,讓他們這樣做就是縱容,在邏輯上有什麼不對?你們就是放著不管,讓這些假動工、幽靈工程一個又一個地一直冒出來,你們想想看,現在的動工到最後的完工會拉長多少年,政府的威信又不見了,到時候你們也沒有執政了。 你們可以宣傳,但要宣傳在正確的地方,最近輿論已經沸沸揚揚,大家都在擔心年輕人騎機車傷亡事件,請問你們針對安全騎乘機車的宣導花了多少費用? 葉部長匡時:道安會報1年有3億的預算專門在做道路安全…… 管委員碧玲:道安會報全部都是做道路安全宣導嗎? 葉部長匡時:主要就是交通道路安全這方面。 管委員碧玲:全部都是做機車安全部分嗎? 葉部長匡時:不只,還包括機車、行人等等。 管委員碧玲:我舉單筆預算給你們看,你們的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裡面的業務宣導經費編了多少錢?有沒有效果?103年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最主要是在宣導什麼?是不是宣導大家要搭乘大眾捷運? 葉部長匡時:宣導大家能夠搭乘公共運輸。 管委員碧玲:有沒有成效? 葉部長匡時:這個請局長說明。 管委員碧玲:成效不彰哦! 葉部長匡時:我們每年的公共運輸市占率都有增加。 管委員碧玲:增加很少啦!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因為國內私人運具運用得比較多,但目前的成績已經成長了4%左右,…… 管委員碧玲:你看你們的預算增加多少?103年在公共運輸宣導廣告費花了1億200萬,今年再編9,500萬,這些都是用於宣導費用做行銷廣告的。 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我們要開闢新的路線也需要宣導。 管委員碧玲:可是你們102年所編的費用是很低的,也就是說,103年所編的費用幾乎是102年所編的費用的5倍。 趙局長興華:我們跟地方政府協商時,地方政府表示希望有宣導費用,因為新闢路線就要多宣導鼓勵大家搭乘。 管委員碧玲:沒有成效啊。 趙局長興華:有,比如我們在高雄的…… 管委員碧玲:你們沒有花在刀口上啊。 趙局長興華:高雄到旗山的道路也是以這種方式在處理。 管委員碧玲:剛剛講到道安會報時,還說已經有好幾億了,結果這裡又編了2億的公共運輸宣導費用,今年編了1億,但事實上預算中心告訴我們公路客運的人數是降低的。 葉部長匡時:是增加的。 趙局長興華:有成長。 管委員碧玲:那是預算中心說謊嘍! 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因為我們有一部分的公路客運變成市區公車,譬如幾個縣市升格為直轄市之後,就必須要移到市區公路,所以總量是成長的。 管委員碧玲:你想想看,這1億9,000萬相當於2億,為什麼你們還在其他科目的廣告費用編了2,000萬?本席覺得這根本就是選舉年的費用,為什麼103年、104年的業務宣導費用會倍增這麼多?因為這兩年都是選舉年。你們104年還藏了一筆錢,…… 趙局長興華:我們公路運輸的經費是補助地方的。 管委員碧玲:你聽我說,無論如何你們有一筆錢一定要刪,就是公路系統興建及改善計畫項下的宣導費二千多萬,其中2,300萬的委辦費中,有一筆1,100萬是委託觀光局辦理自行車精典路網宣傳推廣活動經費,你知道為什麼我看到這筆預算會非常火大?因為我們才剛審過觀光發展基金,你知道觀光發展基金裡面的廣告印刷裝訂費用是多少嗎? 趙局長興華:因為自行車的部分我們是將運研所、鐵路局、觀光局及公路局等等都整合成一項計畫,所有關於自行車部分都在這個計畫來執行,所以…… 管委員碧玲:這是廣告費,跟自行車計畫有什麼關係? 趙局長興華:對,觀光局是負責自行車廣告的部分。 管委員碧玲:你知不知道我們給觀光局多少廣告費?上個禮拜我們才審查通過廣告費21億1,340萬2,000元;觀光局在印刷裝訂廣告費已經編了21億了,結果公路總局還編這麼多廣告費,還要編一千多萬委託觀光局去做自行車路網宣導。我覺得你們是為了選舉年而大量編預算,到處藏預算。 趙局長興華:這部分的預算只能用於自行車的宣導,不能做其他之用。 管委員碧玲:觀光局不做自行車宣導嗎?整個交通部的預算可以這樣用嗎?廣告費就是重疊嘛!觀光局多的是臺灣全國自行車路網的觀光宣傳,我還有看過錄影帶,為什麼還要從公路總局編預算?為什麼你們不去宣導機車安全?你知不知道聯合國都說機車、自行車或行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弱勢者,而且中低收入階層也較多,所受到交通上的傷害,傷害發生的情況、種類,以及導致傷害事件的各種環境資料等等,無論如何你們都要做非常細膩的研究以後才能夠對症下藥,這種道路傷害不是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交通情境的問題。 趙局長興華:所以我們在推行公共運輸,如果大家都運用公共運輸就會少騎機車,對整個交通安全也會有助益。 管委員碧玲:你們就把機車的問題丟著,就是想要讓他們不騎機車,有多少人…… 趙局長興華:騎機車的部分我們有做另外的處理。 管委員碧玲:就以本席的選區高雄來講,我看到各縣市的大眾捷運系統全部都是用補助經費去蓋的,只有高雄就非得要BOT不可,補助捷運兩條路線以後什麼經費都不給了,中鋼現在也不敢再BOT了,在路網根本不完整的情況之下,告訴我們說是因為我們不搭捷運,所以比別人少活4年,然後現在又說讓騎機車的民眾改搭公共運輸,但現在全國公共運輸系統除了臺北市以外沒有路網,有哪個縣市的快速道路系統可以像大臺北地區? 趙局長興華:目前高雄市的路網也做得相當不錯。 管委員碧玲:你胡說八道!如果高雄市做得相當不錯,每個家庭平均還會有兩輛摩拖車嗎?大家那麼喜歡摩拖車嗎?根本沒有地方停車,騎摩托車要飽受風吹日曬雨淋,但無論年紀大或小都在騎摩托車,你就是這種標準,還稱高雄市的公共運輸做得不錯,高雄市市民受到那樣的苦,你竟在這裡評價我們已經做得不錯,你就滿意了是不是? 趙局長興華:不是。 管委員碧玲:就可以不理我們了,就不再給我們捷運經費了。我們來看輕軌的問題,一個圓形的輕軌,我們只能有一段圓弧的建設,多可憐啊!今天的預算不要審了啦!還讓你們審預算!你們這樣對待我們這個弱勢的區域,這樣在編宣傳費用,所有的錢重複投資在那些強勢的區域,在你的眼中,我們這個弱勢的區域竟落得你們一句「不錯了」的評價,還有「不要騎摩托車了,改搭公共運輸」,就是這些話。你們把我們晾在那裡,讓我們的死亡率那麼高,你知不知道死的都是年輕人?你們不要去搞選舉了,應該把這個問題好好解決,死了那麼多的年輕人,你們在機車部分做了哪些事情?只想要懲罰他們,叫他們來考試,我才不相信你們曾經做過研究,到底機車車禍主要發生類型和交通環境資料為何?需要改善的道路系統的結構性因素為何?你們有研究嗎?這方面的資料我都查不到啊!什麼研究都沒有。只聽到你們說要考試,叫民眾改搭公共運輸,但又不給我們路網。主席,我呼應羅淑蕾委員的意見,我也認為今天根本不要審查公路總局的預算。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主席:這要大家一起決定,我沒有意見。 請蔡委員其昌質詢。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現在臺中海線鐵路高架工程進行得如何?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地方政府還在做可行性規劃,還沒有送到我們這裡。 蔡委員其昌:據我所知已經送了一部分過來了。 葉部長匡時:我請林司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答復。 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它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已經報到部裡,我們現在在審查當中。 蔡委員其昌:核定了嗎? 林司長繼國:還沒有,還在審查當中。 蔡委員其昌:還沒有核定,我想請教部長,本席下禮拜想辦一個海線鐵路高架化的動工,部長覺得可不可以? 葉部長匡時:通常如果不涉及中央的預算,地方政府自己有一些工程要去處理,那是他們的權責。 蔡委員其昌:如果我邀請你參加,你要不要參加? 葉部長匡時:因為工程沒有核定,我當然不會參加。 蔡委員其昌:站在一個交通部長的立場,身為全國交通事業主管單位的最高首長,你同不同意大家對於沒有核定的計畫就開始辦理動工、開始造勢? 葉部長匡時:如果是中央的預算,當然是中央來核定,至少要綜合性規劃都核定完之後開始有細設,那是可以發包來做。 蔡委員其昌:我知道,所以地方這樣辦理你覺得妥不妥當? 葉部長匡時:那個是地方的權責,我們並沒有去…… 蔡委員其昌:我知道,當然是它的權責,我只問你做為一個交通部部長,你覺得妥不妥當? 葉部長匡時:我不會參加。 蔡委員其昌:你不會參加我也知道,你覺得妥不妥當? 葉部長匡時:我想地方可能有自己的一些考慮,譬如有些地方基於效率或是怎麼樣,但是我不會去參加就是了。 蔡委員其昌:你是交通部的部長,如果你今天是國民黨的黨員,你要替一個浪費國家公帑的錯誤行為去背書我沒有意見,但今天是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我認為部長不應該縱容這種事情發生,不應該沒有一個態度說你不同意、不鼓勵或者你認為不應該,如果花了1,400萬去做,那個叫做什麼?叫做植栽移植工程,如果到最後交通部不核定的話,那地方政府所花掉的錢就是浪費公帑。部長,你支不支持一句話嘛!如果你覺得這個行為沒有關係,那我們也要來辦。 葉部長匡時:沒有,我剛才就說了…… 蔡委員其昌:本席爭取了很多的工程都還沒有核定,明年我也要選舉,我是不是可以比照辦理?你覺得這樣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因為很多是地方政府的權限,是他們在做的,那我們…… 蔡委員其昌:我知道是它的權限,但未來是交通部要審查,計畫在你們這裡審查,補助的預算在你這裡編。 葉部長匡時:應該這樣說,後面譬如綜合性規劃的通過不通過,我們不會因為它有沒有先期工程而影響到對這個綜合規劃的判斷。 蔡委員其昌:本席當然知道,我只是要告訴部長,你一開始在台上說的我有聽到,你認為身為國民黨黨員,身為政務官你要去助選我不反對,你要在那裡炮火全開我也不反對,但我只要求你標準要一致,對就對、不對就不對,不能夠面對你自己黨的事情就什麼都對,明明是錯的事情,捷運民生汐止線沒有核定就硬叫做動工,部長,可不可以拿一顆做好的螺絲釘就告訴大家「我要做太空船」?只打造一顆螺絲釘就說要做太空船,種一棵樹就告訴人家這是台灣未來最大的森林公園,部長,不對就是不對,沒有核定的東西就是沒有核定,它大不了叫什麼?它叫做「植栽移植工程」,與民生汐止線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是身為主管機關,我對你的失望不是因為你去罵柯文哲,而是因為你的標準明顯不一,今天地方政府可以這樣幹,如果這個行為是被允許的,大家以後都這樣做,根本不需要管你核不核定,我就把它辦動工,就把它辦下去嘛!身為主管機關,你在這裡的表現讓大家覺得你還滿鼓勵的,反正和你們無關。 葉部長匡時:我沒有啊!我剛才不是說了,因為那是地方的先期工程…… 蔡委員其昌:所以你就是推給地方自行決定。 葉部長匡時:我不知道這件事,我也沒有參與啊! 蔡委員其昌:我現在告訴你了,你在這裡要表示你做一個部長的態度。 葉部長匡時:當然我個人並不鼓勵這樣的行為,這是地方政府的權責…… 蔡委員其昌:你講這句話比較像一個部長該講的話,至少你講出不鼓勵,這就是最基本的一個態度,以後你要罵人才有「相罵本」,你連不鼓勵都講不出來,以後要怎麼去站台?你講的話誰信?沒有人相信嘛!不對的行為就是不對,我們希望朱市長爭取的建設趕快早日動工,但是要按部就班,你平常不努力,等選舉到了把「沒影」的事情拿來講,所以人家說這個叫騙票,這個行為是不對的。你在市長任內要認真去爭取,按部就班,到了選舉的時候,該是你的政績你去宣傳大家沒有話講,不能夠說明明沒有這件事情硬是這樣宣傳,而中央主管機關站在未來要審核、補助的角度都沒有意見,「惦惦」默許,這樣你以後出去和人家講話,人家怎麼相信?部長,本席就點到這裡,我只是要告訴你,就不對的事情交通部要有立場,不能夠閃躲。 第二個,台灣目前有幾個室內或者有專人管理的自行車停車場,部長知不知道? 葉部長匡時:我不清楚。 蔡委員其昌:就我所知,台北市政府在淡水捷運站有規劃自行車停車場,部長,政府要不要也來鼓勵?我看今年你們編了很多錢,公路總局編了多少錢?有關自行車相關的路網等推動,編了多少錢? 葉部長匡時:這個請局長說明。 蔡委員其昌:局長,編了多少錢?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1.8億。 蔡委員其昌:局長,有沒有考慮由政府或是鼓勵民間來興辦自行車停車場?有沒有這樣的想法或計畫? 趙局長興華:我們可以來評估,但是這個部分的權責不在公路局。 蔡委員其昌:我知道,就是鼓勵嘛!你們也在鼓勵地方政府做這些事情。自行車隨處停放在台灣是司空見慣,所有喜歡騎自行車的人都知道,為什麼?因為現在自行車越做越好、越來越貴,上萬元的自行車在台灣已經非常普遍,大家沒有地方停車,怕車子被偷怕得要命。我那一天去吃拉麵,還有人要把上萬元的腳踏車牽進店裡,拉麵店說不要牽進來,他說吃一碗拉麵200元,那輛腳踏車要3萬元,他怕放在外面會被人偷走,大罵沒有地方停車,他的車不知道停哪裡。如果把車子停在傳統的車位,最後你會發現只剩下輪子在那裡,其他的東西不見了。淡水捷運站是用專人管理、吊掛式,日本也有電腦管理的停車位,讓所有自行車主到了一些重要的交通點或是觀光、人潮聚集的地方可以免於自行車被偷。 我們如果騎的是老舊的腳踏車,隨便啦!偷了就偷了,現在也被偷了一大堆在市警局沒有人領,但是現在的腳踏車越做越好,每一輛車子都很貴,如果你們要讓大家的那台車子不離身,他吃東西也帶著那輛車,他逛街也要牽著,到夜市也要牽著,我們要打造自行車大國,但是配套完全沒有,連停腳踏車的地方都看不到,部長也不知道全台灣到底有幾座室內或是專人管理的腳踏車停車場。你們現在花一億多來補助自行車做什麼我沒有反對的意思,但是你們一直在做路網,一直在鼓勵大家騎腳踏車,請問騎腳踏車要停在哪裡?沒有地方讓人家停,你們要不要研究一下?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提醒我們這件事情,不管是機車、自行車或是汽車的停車場都是地方政府的權責,過去我們的政策並沒有補助,但是現在自行車越來越多,這個問題我們來研究好了。 蔡委員其昌:部長,政府是不是願意朝向來鼓勵…… 葉部長匡時:我覺得自行車的停車場是需要的。 蔡委員其昌:至少在交通部主管的一些重要、人口很密集的觀光景點或是交通節點,是不是可以試著…… 葉部長匡時:我們可以做政策性的思考。 蔡委員其昌:試著找幾個地方來做示範點,開始來做這個事情,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對,我們來思考一下。 蔡委員其昌:另外,半年前在交通委員會我也跟局長提過,你們每年編列大筆的經費補助民間進行巴士的汰舊換新,今年編了多少? 趙局長興華:這部分將近10億。 蔡委員其昌:部長,這個編了多少年? 趙局長興華:99年開始到現在。 蔡委員其昌:至少五、六年以上了,有沒有? 趙局長興華:有,4年。 蔡委員其昌:四、五年左右,以每年10億來算的話,大概也有50億了,部長,政府做這樣的一個動作必須把附加價值發揮到最大,什麼叫附加價值?政府一方面補助汰舊換新,希望協助公車業者節能減碳,特別是在一些比較沒有人去的地方發展大眾捷運系統,但其實更重要的是,我們應該同時發展大客車的產業,也就是汽車產業,這樣才能讓政府的補貼達到最大的效果。我認為在汰舊換新的大客車補貼裡面應該要求提升國內的自製率,必須在補貼裡面把它做提升,只要政府願意要求業者,他拿政府的錢買的大客車自製率要達到一定的標準,因為每一年的大客車採購都是數百億的商機,如果能夠鼓勵台灣這個產業因政府補貼的要求而採購國內的零組件,或者一台大客車要有一定程度、比例的國內製造的零組件,那勢必相對地會帶動這個產業的提升。 趙局長興華:謝謝委員,我們會和經濟部工業局來做一個協商。 蔡委員其昌:你們要加油,因為我半年前已經講過了,看起來你們半年來也沒什麼動作。 趙局長興華:我們還在等待工業局給我們一個……。 蔡委員其昌:不能只有等待啦! 趙局長興華:是,我們會主動來講。 蔡委員其昌:要主動找他們談這個政策,部長,方向上你同不同意這樣做?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我的了解,過去我們和經濟部還有工業局有談過這個,但是不曉得為什麼,工業局那邊一直沒有具體的方式,包括自製率要怎麼規定之類的,還有很多要討論。 蔡委員其昌:好,謝謝。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鴻鈞質詢。李委員質詢之後就休息。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淡江大橋的橋梁工程,剛才也有委員拿關渡大橋和淡江大橋做比擬,其實橋梁只要工法不一樣就相差非常多。橋梁在施工的時候,難度最高的就是橋墩,關渡大橋沒有在河廊裡面,而淡江大橋是斜張橋,斜張橋大概有2個橋墩會在河裡面,橋墩在河裡它的工期就會比較長,花的時間會比較多,花的錢也會比較多,是這樣子的,部長了不了解?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 李委員鴻鈞:淡江大橋現在跨距是多少?400公尺?200公尺?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主跨大於400公尺,在行水區大概是940公尺。 李委員鴻鈞:940公尺是整個…… 趙局長興華:在水面。 李委員鴻鈞:這兩個塔,塔跟塔之間是400公尺。 趙局長興華:是。 李委員鴻鈞:400公尺的斜張橋算是長跨距,這也算是很難施工的一個方式。不過,我以前一直跟公路總局講,針對淡江大橋的施作,我們先從幾個點來看,第一點要跟部長講的是,淡江大橋為什麼要做?理由在哪裡?我們一天到晚在講桃園航空城什麼蛋黃、蛋白,我看那個蛋都快臭了,為什麼?因為第三跑道搞不定嘛!其實桃園航空城當初開始在規劃的時候,我一直建議要把台北港納進去,不能只是一個航空的問題,整個主計畫要把台北港納入,你把台北港納入的話,淡江大橋的必要性就出來了,部長懂我的意思嗎? 葉部長匡時:我了解。 李委員鴻鈞:其實淡江大橋的功能不是在淡水、八里,你不能把它定位在淡水、八里啊!如果把它定位在淡水、八里的話,那這條橋是沒有必要蓋的,它的意義就不大。今天淡江大橋和桃園機場有多近你知不知道?和台北港有多近你知不知道? 葉部長匡時:非常近,因為這條橋過了以後,從那邊到機場大概半個鐘頭或是40分鐘就能到了。 李委員鴻鈞:所以你要把淡江大橋,把台北港和桃園航空城整個納入計畫裡面,把它納進去的時候,淡江大橋的必要性就出來了,你要先確定這個大方向,對不對?現在我沒有看到這個點,所以淡江大橋才會在那邊浮浮沈沈20年,當初在規劃桃園航空城的時候,你們本來就應該把這個計畫納進去。 再來,現在淡江大橋你要把軌道納進去? 葉部長匡時:對。 李委員鴻鈞:軌道現在只是預留嘛! 葉部長匡時:對 李委員鴻鈞:斜張橋要做軌道的話,那又是另外一個層次,所以我以前一直在講,現在的橋梁不像以前,我們以前設計橋梁,它的功能只是在運輸而已,現在的橋梁是一種非常好的景觀美學,譬如高屏大橋那個斜張橋,它漂不漂亮?很少人知道那是我做的,我講真的,那是我做的,我在當總工程師的時候做那條橋,就那條橋我送了大概3億給中華民國政府。 葉部長匡時:非常漂亮,怪不得那麼漂亮,原來是你做的。 李委員鴻鈞:什麼叫怪不得?我那時候一直告訴交通部,這條斜張橋應該把它設計成吊橋,這樣橋墩就不需要座落在水裡,其實吊橋的跨距可以拉到1,000公尺。 葉部長匡時:這個請局長說明一下。 李委員鴻鈞:你先聽我講完,今天如果設計成吊橋,跨距就可以拉長到1,000公尺,這時候的跨距是座落在兩岸,不是座落在行水區,在施工的困難度上可以減少很多,然後你們可以做雙層,下面走電車,上面走汽車,有了這個吊橋,它的亮度就更出來了嘛!為什麼現在有些環保團體對斜張橋有一點反應?因為台灣八景之一的淡水夕陽,也就是淡水暮色,斜張橋有它漂亮的地方,要說橋會遮到夕陽,可是你如果把它拉長的話,其實夕陽會更美,我這個話是幾年前講的,我看你們完全沒有去考慮這個點,今天不管工期也好,施工的難度也好,花的經費也好,應該是台灣要來做一條吊橋的時候了,世界先進國家在比賽國家的進步時,橋梁也被視為國家競爭力的一環,如最早的美國舊金山大橋,大家都在進步,日本的四國聯絡橋和鳴門大橋,包括中國大陸,各國都在比賽跨距拉長,跨距拉得越長表示科技越進步,在某個程度來講,橋梁的先進也代表一個國家的先進,所以我們不能一昧的抱持以前的舊思維。 趙局長興華:這部分我們也在思考中,現在正在環評的作業中,這個橋形只是暫時的示意圖,未來我們會做一個…… 李委員鴻鈞:你說是暫時的示意圖,但你們的預算都是以這種方式估算的。 趙局長興華:我們有寬估,未來會就橋形重新做選擇,包括吊橋部分都是…… 李委員鴻鈞:如果採用吊橋,跨距可以拉長到1,000公尺,吊橋最長的跨距紀錄是2,000公尺,斜張橋的跨距拉到500公尺就是極限了,因為吊橋是靠一根柱子兩邊去拉。你知不知道高屏大橋為什麼特殊呢?高屏大橋也是斜張橋,卻是世界10大橋樑之一,你知道為什麼嗎?你們不知道吧? 趙局長興華:不對稱性。 李委員鴻鈞:對,它是不對稱性的10大橋梁之一,對稱的話很好拉,不對稱的話其力道、力距就不一樣。淡江大橋是展現我們為先進國家的好機會,可以改變我們長期的思維,既然要花這些錢就要花得有價值,與其用這些錢做一條斜張橋,不如做一條雙層吊橋,重點是要和台北港、桃園航空城整個套在一起,這樣才能突顯出這條橋的必要性。 葉部長匡時:委員的建議是其中的一個選項,我們現在在reqeust for information,在招標、競圖的時候,先得到各種的reqeust for information我們再來…… 李委員鴻鈞:當初在關渡大橋裝置一些亮燈是為了配合「讓台北縣的橋樑亮起來」的政策,我曾跟他們講,關渡大橋是之前先做的橋梁,後面做的必須用焊的方式,那是非常潮的地方,絕對撐不了多久,果然沒有多久就拆掉了。同樣的道理,淡江大橋絕對可以做成一個標竿。 葉部長匡時:我們也希望這樣子。 李委員鴻鈞:所以我拜託你們真的要從觀光的角度、運輸的角度與大桃園航空城規劃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 葉部長匡時:好,謝謝委員的指導。 李委員鴻鈞:你們從這個點著手,進而考量土地徵收、汐止民生線的問題,現在土地徵收也是很大的問題,我剛才和鐵改局談過,其實將民生線應該拉長到七堵,做為捷運、高鐵的共構,把花東鐵路的那個部分改到那邊,然後在七堵做個轉運站,除了基隆人有捷運可搭乘外,也可以活絡基隆,這才是好的政策,要把錢砸在該用的地方,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是,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繼續開會。 請王委員進士質詢。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交通委員會除了審查預算外,也提到淡江大橋和台北捷運的幽靈工程,這個問題滿有趣的,但也不需要如此嚴肅看待,選舉快到了,有很多類似的爭議可能是見仁見智。我舉出一個例子,屏東在民進黨執政時代,客委會六堆文化園區的工程連整地都沒有進行,只是清理了台糖土地上的甘蔗就動工了,而且動了3次工,總統選舉時動一次工,縣長選舉時動一次工,正式動工時算1次,總共動工3次,這就是選舉花招。至於淡水大橋和台北捷運工程,我是局外人,不瞭解情況,不過,這些工程的進度應該會比我剛才舉的例子更實際一點。我的意思是台灣的選舉文化已經到了這個地步,除了我剛才所舉六堆文化園區工程動工3次、辦了3次動土典禮之外,有位競選連任的縣長在過去他做的每個工程地點掛布條宣揚政績,有的已經被包了什麼的,這就是選舉文化,吹捧自己的一些政績,其實這也無可厚非。剛才有委員對這方面的問題提出質詢,事實上沒有錯,地方有權做這些事情,我們也不必苛責部長。這是題外話。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王委員進士:我要請教部長幾個問題。第一個是有關酒駕的問題,為了減少酒駕所以提高了酒駕的罰責及刑責,但根據統計,酒駕的再犯率仍高達三成,某些酒駕者可能是有酒癮,部長對這方面有什麼對策? 葉部長匡時:現在對酒駕的處罰已經非常重了。再犯的情況怎麼樣,請局長答復。 王委員進士:單是重罰不足以遏止,要從根本治起,否則有時候再犯的情況更嚴重,死傷的……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對於第二次再犯是以最高罰則處罰。 王委員進士:我們贊成以最高罰責給予處罰,立法院也是因此而通過相關的法律,但有時嚴刑峻法仍無法有效制止,新竹地檢署曾首創辦理鑑定評估及酒癮戒治處遇治療處分,接受五年內三度以上受轉介的被告接受酒癮評估,若經確定有酒癮者,在起訴後建請法院命被告接受戒治處分,接受戒治者的酒駕再犯率僅為個位數,成效算良好。交通部是否考慮採用這種方式?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林組長答復。 林組長福山:主席、各位委員。酒駕違法分為兩個部分,超過0.25就是…… 王委員進士:這都是法律的部分。 林組長福山:在刑罰方面,檢察官可能會有些酒駕評估的部分。另外在行政罰方面就是處罰鍰、吊扣銷駕駛執照並接受道安講習,針對酒駕,我們特別增加道安講習的時數,評估其是否有酒癮,列入課程。 王委員進士:我的重點在酒癮的部分,如何制止有酒癮者再犯? 林組長福山:原則上我們會再和衛福部聯繫,因為酒癮戒除涉及醫療專業的部分,在道安講習的課程中也有些知識的傳達。 王委員進士:目前你們所能做的我們當然支持,既然新竹地檢署已有案例,你們在監理方面不妨考量這種做法,因為監理的部分屬於公路總局。我認為不單是採重罰,有酒癮者在酒癮發作時根本不怕以身試法,所以要針對這群人研究有效的制止方法。 林組長福山:現在警察執法時也特別將所轄區域中的累犯、再犯列為重點對象,臨檢時也會到府的關切。剛才委員提到道安的部分要如何和衛福部的醫學專業結合,我們再做思考。 王委員進士:對,在專業的部分你們可以和衛福部一起研究,就是要主動預防這種情形的惡化,以有效制止有酒癮的酒駕累犯。 另外,有關民眾到監理所考照的問題,民眾報考小客車執照的程序是,報名後依規定取得學習駕照三個月才能進行筆試及路考,在一般的駕駛訓練班只要一個月即可原地考照,當然駕訓班有專業指導,熟練的速度應該比較快,所以在時程上有分別,但駕訓班的費用比較高,有的人付不起。有些考照的民眾反映,過去的考照方式比較呆板,沒有考慮到駕駛人的反應,交通事故有些是駕駛人本身引起的,有些是路人或是突發狀況引起的,但最主要的還是設法提升駛人本身的反應,你們有沒有看過網路上流傳的「道路三寶」?所謂的道路三寶就是開車蛇行;開車速度慢;該快的時候不快之類,部長或局長認為…… 趙局長興華:在考照的部分,我們一直在強化駕駛習慣,過去的考照針對駕駛習慣打分數的方式是沒有打方向燈只扣2分,現在對沒有打方向燈是扣16分,扣兩次的話就不及格了,對於開車門時要注意後方來車也是一樣,我們希望在考照時就加強駕駛習慣的部分。 王委員進士:在網路上最令人抓狂的駕駛行為排行榜中,開車門不看後面有沒有來車僅排名第四,你知道前三個順位是什麼?第一個是轉彎不打方向燈。 趙局長興華:是,這列為嚴重扣分項目。 王委員進士:路考時沒有「惡意逼車」這個扣分項目,大概只在筆試中有。 趙局長興華:這是危險駕駛,我們在考試時會考,我們不允許這種駕駛行為。 王委員進士:在路考部分,除了S形轉彎、倒車入庫、路邊停車等必備的考題外,對於其他可能會影響道路暢通的行為,你們有沒有去探討? 趙局長興華:對於駕駛習慣的扣分標準統統改了。 王委員進士:你們在監理業務的便民上已經改善了很多,但在促進交通更通暢、肇事率減少等方面仍須加強研討、改善。 葉部長匡時: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長期以來非常注意中橫復建的問題,交通部也在去年開始委託進行一個調查計畫─中橫公路上谷關到德基段地貌變異分析及安全評估報告,這個計畫照理講要在6月分完成,但據我瞭解,一直拖到現在還沒有完成。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計畫分為兩個部分,變異性分析的部分已經完成,另外一個部分還沒有完成,近期會…… 江委員啟臣:另外一個部分是什麼? 趙局長興華:便道安全的評估。 江委員啟臣:你是否可以就完成的部分簡單的說明一下,這個調查報告中關於變異性部分的結論是什麼? 趙局長興華:簡單的結論是整個中橫的邊坡穩定性還沒有達到那個趨勢。 江委員啟臣:還沒有到最穩定的趨勢,但是否趨向穩定? 趙局長興華:是有一點,但還沒有這個趨勢出來。 江委員啟臣:921地震至今已經15年了。 趙局長興華:我們預估到2027年時才會比較有這個趨勢。 江委員啟臣:這個預估是科學的嗎? 趙局長興華:是科學的,都是地質專家在做評估,我們會定期做檢視。 江委員啟臣:我明天在梨山有個說明會,要請你們來說明。大里山地區的民眾及附近的民眾非常關心這個報告,我希望屆時這個報告能夠很清楚的告訴大家目前的調查狀況如何,尤其是上線部分,上次我也約了部長去走了一下,據我瞭解,調查報告並沒有針對上線的部分做評估,經過這幾個月,不知道你們有沒有針對上線的部分做評估? 趙局長興華:有,我們請了專家上去看上線的部分,但還有一些問題存在,所以現在還是維持下線的便道通行。 江委員啟臣:在這個調查報告之後,你們的下一步是什麼?是針對整個中橫嗎? 趙局長興華:針對下線的安全性,我們再稍微把它提升,讓民眾在那邊走比較安全,後續我們還是會做一個長期的觀測,瞭解它的一個…… 江委員啟臣:上次我們在3月份上去看的時候,部長有承諾三年十億的下線整治計畫,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對。 趙局長興華:明年你們也編了…… 葉部長匡時:但基本上是為了安全的維護,並不是去…… 江委員啟臣:我知道,是整個抗災能力的提升。這部分你們明年編了3億,沒錯吧? 趙局長興華:是。 江委員啟臣:這3億你們明年預計施作的工程內容是什麼? 趙局長興華:大概有一個地方還要增加一處明隧道,還有整個路況的養護都要做處理,就是防落石的部分。 江委員啟臣:希望陸陸續續能夠增加它抗災的能力,讓它變成一個比較穩定的便道,但現在有個問題,當這個便道慢慢變得愈來愈穩定、安全之後,有很多民眾一直在反映說這個便道他們能不能走,現在有管制,不只有人員的管制,還有時間的管制。大家都知道,梨山在臺灣來講很像山中的瑞士,最近觀光局也在那邊做了很多的重新再美化工作,就這樣好的風光,目前我們到梨山去觀光的路線似乎都只能從兩個地方走,一個是從宜蘭過去,另外一個是從南投過去,對不對? 趙局長興華:是。 江委員啟臣:甚至觀光局有也有一些套裝行程,我是覺得滿可惜的,如果安全上沒有問題的話,最好是從宜蘭到梨山,然後從梨山那邊看怎麼樣能夠縱橫下去,那是一整個環線,又可以到谷關,實際上是滿好、滿理想的一個路線。可是,中間就是卡在目前上谷關到德基段的管制,對不對? 趙局長興華:基本上這條路的安全性還是有一些疑慮,所以我們不允許他們在路上做會車的行為,所有東西向的行駛都到青山管制站,他們交會之後再往前走,每次可以放行的量有限,大概將近100台車左右。開放觀光車流進去的話,就梨山當地的居民,我們本來是給他們做人道通行的部分,會有折扣,就是會影響到其通行。所以,我們不希望開放觀光,一開放下去的話,梨山地區居民的通行部分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江委員啟臣:比如中小型巴士,像接下來的櫻花祭,等於他們是用專案通行的方式,有沒有可能? 趙局長興華:那一條路目前還不適合走中巴,所以原則上我們還是以梨山地區的居民通行為主。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們現在還認為中小型巴士不適合就對了? 趙局長興華:是,不適合。 江委員啟臣:部長,現在50c.c.以下機車的考照到底有沒有要進行路考的部分?過去純粹就是筆試,現在要改成加路考嘛? 葉部長匡時:要加路考。 江委員啟臣:這是已經確定的? 葉部長匡時:對。 江委員啟臣:哪時候要開始實施? 葉部長匡時:明年1月1日。 趙局長興華:我們在修法當中。 江委員啟臣:未來機車考照要自費3,000元去上課,有這一回事嗎? 趙局長興華:沒有。 江委員啟臣:基本上要考的人不必先去上過任何的課程? 趙局長興華:他考過之後再上我們的課程。 江委員啟臣:他就自己練習,然後去考你們的路考,是這樣嗎? 趙局長興華:對。 江委員啟臣:不像一般汽車駕駛有駕訓班什麼的? 趙局長興華:對。民眾如果自己要去上課,我們不反對,沒有強制性。 江委員啟臣:現在有民間業者在推機車駕訓嗎? 趙局長興華:是,有開…… 江委員啟臣:有這樣的市場存在就對了? 趙局長興華:有。 江委員啟臣:等於說他們也要花錢去上課了? 趙局長興華:對,他們可以自己選擇。 江委員啟臣:你們沒有強迫,讓民眾自己選擇,是這樣嘛!但路考的這個方向是確定的? 趙局長興華:是。 江委員啟臣:如果是這樣,為什麼還要分輕型跟重型機車?重型機車也要路考,對不對? 趙局長興華:對,所騎的機車不一樣。以前輕型機車不用路考,未來所有的機車都要路考。 江委員啟臣:所有機車都要路考,但還是分輕型跟重型,是這樣嘛! 趙局長興華:是。 葉部長匡時:那就沒有意義了,因為以前是輕型機車不路考,以後輕型機車也要路考,就等於無所謂輕型跟重型機車,都要路考…… 江委員啟臣:所以我剛剛的問題就是,都要路考,為什麼還要分輕型跟重型機車? 趙局長興華:以後考上的一樣都是重型機車駕照。 江委員啟臣:就是所有的都是重型駕照了嘛!那就直接叫機車駕照就好啦! 趙局長興華:是。這個我們會來…… 江委員啟臣:還有一些重型機車,比如200、250、500c.c.以上的,對不對? 趙局長興華:對,250c.c.以上。 江委員啟臣:那個叫做重型嘛? 趙局長興華:是,大型、重型。 江委員啟臣:那還有沒有特大型的?1000c.c.是叫特大型嗎? 趙局長興華:沒有。 江委員啟臣:不要弄得那麼複雜,如果輕型就廢掉了…… 趙局長興華:我們要做一個…… 江委員啟臣:就是叫一般機車駕照,重型就是看多少c.c.以上的! 趙局長興華:對。 江委員啟臣:不然大家非常容易搞混,比如我現在拿的就是重型機車駕照,那我可不可以騎500c.c.的車?不行嘛!你說那是大型、重型機車。 趙局長興華:是。 江委員啟臣:那很奇怪。 葉部長匡時:所以我有請公路總局就這個名詞、定義重新研擬。 江委員啟臣:對,你們應該把它弄清楚,讓民眾較為清楚瞭解,好不好? 趙局長興華:是。 江委員啟臣:好,謝謝。 葉部長匡時: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是內閣閣員裡面使用3C產品用得最好的一位首長,這很棒。我相信你最近看到一個消息,電信業者要推4G,可是4G的吃到飽方案都是到這個月月底截止,尤其是搭配Apple的iPhone 6/6 Plus,聽說分布在四大家電信業者的將近有10萬人,他們都還沒有等到Apple的手機,所以也沒有享用到4G的服務,因為他們沒有辦法先辦,要拿到手機、序號才能去辦4G吃到飽的方案。你一定覺得奇怪:「這個問題跟我交通部有什麼關係?」因為這四大電信商裡面,最大的一家叫中華電信,董事長是交通部官派的,所以他是專業經理人,今天遠傳還是哪一家已經宣布了,他們為了解決民怨所以要延長一個月。聽說在中華電信排隊的客戶是最多的,不曉得你們派去的專業經理人能不能善盡其角色,解決這個民怨,帶給民眾小確幸,還是說我們所託非人?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去瞭解一下,好不好?因為這個事情我不清楚,如果遠傳也有這樣做的話,我們會把資訊提供給中華電信的蔡董,請他來研究一下。 盧委員秀燕:那我們是不是應該把這個小確幸寄託在你身上,你有把握可以去解決這個問題?要讓中華電信輸在其他民營電信…… 葉部長匡時:我們當然會盡量跟中華電信溝通,但基本上我不覺得在政策上一定要這樣做或那樣做,要尊重中華電信的公司治理,就董事長的職權,他對於…… 盧委員秀燕:不過他做不好要換人啊! 葉部長匡時:當然,那是另外…… 盧委員秀燕:寄望於你,這是第一個問題。 葉部長匡時:好。 盧委員秀燕:第二個問題,現在汽機車有很多吉祥牌照,什麼666、8、9等數字,因為這些牌照很希罕,大家也講究好吉兆,所以都被拿出來拍賣。請問為什麼要拿出來拍賣?輪到好號碼的人拿666、999或888就好了,為什麼要拿出來拍賣? 葉部長匡時:大概是因為大家都想要,它有比較高的市場價值,所以用拍賣的方式,我想就很單純,大家都想要那種號碼,所以就拍賣。 盧委員秀燕:其實我不反對,也很贊成,如果這個號碼奇貨可居,大家都很希望拿到,讓更有能力的人付更多錢得到好號碼,因為這到底還是公共財嘛!我覺得這是好的,而且能增加政府收入。我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倒過來說,最近我看到一個例子,有一個民眾去申請牌照,他們給他444的號碼,他就說:「我不要這個444的號碼,太不吉利了。」結果監理單位說:「不行,因為就輪到你,你非得要用444的號碼。」他說:「我可不可以跳過去,用445的號碼?」監理單位就跟他說:「你不可以跳號,不可以有特權。你不可以用445,一定要用444。」要不然就拉倒,非得要他用444的號碼,他不能跳號,也不能不要,都沒有權利。 我覺得政府跟民眾的權利並不相衡,所以就提出一個構想,因為這是公共財,如果政府一定要把444等這種號碼給用掉的話,今天也有人把吉利號碼拿出來賣,這是相對的嘛! 我提出另外一個小確幸,像這種民間覺得不吉利的號碼,政府也一定要把它挑出來,第一個,如果民眾排到這個號碼,他有權跳過去;第二個,要不然他可以減價,既然吉利號碼可以加碼購得,為什麼要強迫我用444,而別人不用444?這是一個相對性的東西,政府不能包贏,相對委屈地用444的人,他可不可以要求減價?要不然,他就可以要求跳號,否則輪到666的人為什麼要拿號碼去拍賣?前面的665用掉了,我好不容易排到666,你們告訴我:「不行,這個要拿去拍賣。」雖然是很小的問題,可是看到這個民眾為了444的號碼在抗拒,我就想起拍賣666號碼的事,應該還給他一點公道。 葉部長匡時:就我的瞭解,好像沒有444這個牌照。請局長答復。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最後一碼是4的部分我們已經取消很久了,號碼為連續444的問題都不會再出…… 盧委員秀燕:那這個問題為什麼會發生,你們有沒有看到? 趙局長興華:我們沒有出這個號牌了。 盧委員秀燕:那為什麼會發生這個事情?我把那個例子給你們看。 趙局長興華:汽車、機車部分已經不發444的這種號碼了,委員可以給我案例。 盧委員秀燕:還是說有其他民間比較不喜歡的號碼? 趙局長興華:可能是別的國家的或是…… 葉部長匡時:委員是不是把那個資料給我們?我們來研究一下…… 盧委員秀燕:好,去瞭解一下是不是有這種情形。還是電話號碼或類似的東西? 趙局長興華:可能是電話號碼。 盧委員秀燕:像這種東西呢?只要是政府的公共門號,如果是比較不吉利的,好號碼可以拍賣,不好的號碼可以有…… 葉部長匡時:電話號碼應該也可以選號吧?這個我不太清楚,我們再來瞭解一下好嗎? 盧委員秀燕:如果不能選號的話,就應該要有一個相對性的權責,去檢視你們所有的部分。 葉部長匡時:可以。 盧委員秀燕:第三個小確幸,郵局是交通部管的,不是財政部管的,有民眾跟我投訴郵局不能換新鈔,各銀行有受理換新鈔的服務,但是郵局這麼多年來不受理換新鈔的服務,他講了一些例子,是很奇怪的一些理由,譬如郵局客戶太多了,沒辦法處理,客戶不像銀行那麼少。其次,因為郵局本身的業務非常忙,也沒辦法再這樣處理,再加上他們有運鈔的問題等等,他講了一大堆。總而言之,現在已經10月份了,明年1月馬上要到了,大家要過年,如果郵局經營金融業務,也收人家的存款,可是卻跟一般銀行提供的服務不同,郵局的客戶非常多,基於對郵局這個國營事業的信任,絕大多數的民眾都希望跟郵局往來,可是如果你們不能提供換新鈔的服務,我覺得很不公平。尤其鄉下的一些歐吉桑、歐巴桑只跟郵局或農會往來,也沒辦法去銀行換新鈔。這方面的問題呢? 葉部長匡時:這我不清楚,也一樣去問一下中華郵政…… 盧委員秀燕:如果有的話,你可以改革嗎? 葉部長匡時:我們來促成,好不好? 盧委員秀燕:你覺得這是好事? 葉部長匡時:對啊!我想多為民眾服務一點是好事,但他們是不是有什麼樣的困難,我瞭解一下,我們再…… 盧委員秀燕:今天有三個小確幸,一個是4G吃到飽能不能延長時效,就是有關中華電信的事情,我們寄託於你。 葉部長匡時:好。 盧委員秀燕:中華郵政換新鈔的事情,我們也寄望於你。另外,關於不吉利的公共門號,民眾有權拒絕或是減價的事情也寄望於你。都OK? 葉部長匡時:好,我們會努力。 盧委員秀燕:好,謝謝。 葉部長匡時:好,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志鵬質詢。 高委員志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知不知道,2010年4月朱立倫市長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宣布行政院已經核定淡江大橋的計畫,預計耗資141億,全長6公里,預定在2015年完工?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最近知道的資料是109年,所以是2020年完工。 高委員志鵬:這邊是行政院的資料,是行政院發布的新聞,2010年4月9日副院長朱立倫巡視臺北港的時候宣布的嘛!我要問,如果他那時候信誓旦旦地說2015年就要完工,那你們今年動工、明年就要完工了!結果沒有,是要到2020年。 葉部長匡時:我並不知道那個宣示,但是我們這邊計畫的核定是2020年完工。 高委員志鵬:我會造假嗎?這個就是行政院發的新聞稿嘛!中間拖了這麼多年是誰的疏忽? 葉部長匡時:當然有一個很大的部分是跟環評有關係,因為大家很擔心水下有一些古物、沈船或其他景觀。 高委員志鵬:在你們今天的報告裡面,所有重大事項都有一定的規劃階段,要通過可行性研究報告、綜合規劃(建設計畫)報告、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差異分析報告,都要送主管機關(行政院環保署)審查同意後才可以進行開發行為。你說是因為這個部分而拖住了,我要問的是,大概也是今(2013)年6月才通過的,對不對?所以拖到今年1月才核可,問題是,在前幾天所動工的這個明明就是臺北港的聯絡道工程,你把它拗到裡面去就變成是淡江大橋動工,這個會不會騙太大? 葉部長匡時:這個請局長說明,事實上是同一個……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它是經過臺北港的門口,但不是進臺北港,是淡江大橋的一個引道…… 高委員志鵬:我只要問你,關於橋體的設計圖招標了沒? 趙局長興華:目前在辦理中。 高委員志鵬:對,還沒有嘛!所以你們那天就在騙嘛!那天畫的那個圖是…… 趙局長興華:我們是分3個標在辦理。 高委員志鵬:連橋體的設計圖都還辦,你現在跟我說動工了! 趙局長興華:動工的標已經設計完成了。 高委員志鵬:那就是聯外道路嘛!未來要蓋在那邊的橋之橋體,現在都還沒有設計嘛!你們畫的那個圖都是騙人的!它是斜張橋、倍力橋還是什麼也不曉得,你們就畫一個很像關渡大橋的東西擺在那邊,就是在騙嘛!好,沒關係,反正你們就配合騙。 照這樣講的話,任何重大的計畫都要先通過可行性研究、環評、綜合規劃,我們要問,就朱立倫所說他可以實現的三環三線這幾線,我們先講淡海輕軌,部長,後來流標了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淡海輕軌請司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答復。 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對,之前招標…… 高委員志鵬:流標兩次。 林司長繼國:對。 高委員志鵬:一個流標的工程,結果你們拿來動工,這不是在騙是什麼! 我再問,也是在你們那裡動工的汐止民生線,部長,到底核定了沒有? 葉部長匡時:目前可行性研究已經通過了,現在還在綜合規劃中。 高委員志鵬:對,所以還沒有核定嘛! 葉部長匡時:對。 高委員志鵬:一個還沒有核定的工程,說可以動工,查了以後是政府自己編的1,400萬,去圍了圍籬、做一些植栽移植這樣的工程,這不是史上最大的騙票工程是什麼!這不是假動工、真騙票的話是什麼!部長,照這樣講的話,那麼莊通榮在基隆市可不可以也圍起一塊地方,圍一個籬笆、移動幾個盆栽,然後說基隆延伸線也算動工了? 葉部長匡時:因為民生汐止線的可行性研究已經通過了,現在只是在綜合規劃中,有沒有綜合規劃…… 高委員志鵬:你是說它可望核定,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可望核定。 高委員志鵬:可望核定就可以動工…… 葉部長匡時:不是…… 高委員志鵬:同理可證,張通榮也可以說,基隆延伸線可望核定,現在可以動工啊! 葉部長匡時:他們現在連可行性研究都還沒提出來…… 高委員志鵬:可行性評估通過就可以動工嗎? 葉部長匡時:這是因為地方政府基於地方需要做了某些先期工程…… 高委員志鵬:什麼需要?騙票的需要!哪裡有什麼需要? 葉部長匡時:它的先期工程…… 高委員志鵬:他們在這方面有什麼需要? 葉部長匡時:請新北市政府人員說明。 主席:請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鍾副局長答復。 鐘副局長鳴時:主席、各位委員。對於辦理所有的捷運工程,新北市政府都很慎重…… 高委員志鵬:跟我講,你們有什麼需要? 鐘副局長鳴時:大家都非常關心為什麼那麼重大的工程需要辦理先期工程的先行發包,因為在重大工程的推動過程中,有很多必須要事先去探勘、做地下管線、遷移路樹及相關配套的開闢道路,對於這些事宜,在政府的立場…… 高委員志鵬:有那麼急嗎?要探勘什麼?遷移路樹有那麼急嗎?還要花1,400萬! 鐘副局長鳴時:在政府的立場,希望所有的工作能儘早完成。 高委員志鵬:我們統計你們為了遂行重大的騙票工程一共編列6,000萬。汐止捷運線編列1,400萬,9月22日第一次公告,10月1日流標,10月2日第二次公告,10月14日公告決標後,10月21日馬上動工;捷運三鶯線,一共動支一千九百多萬,10月16日公告,10月24日開標,決標後5日內就開工;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花了一千四百多萬。這些統統都要探勘,也都要遷移植栽,就需要花這麼多錢!淡海輕軌也花了一千萬來做開工工程。你們說這是先期工程,捷運有先期工程嗎?是你們訂的嘛!都是地方政府弄的,地方政府自己核定,不知從哪裡編來的預算?動用公帑,浪費民脂民膏!搞了這些,這是什麼?新北市市民知道,朱立倫講的三環三線不能實現,跳票了嘛!跳票以後,你們只好繼續騙票,花的是老百姓的錢。請問部長,做為中央單位,你們沒有任何意見嗎?反正這是地方的事,不關你們的事,是不是? 葉部長匡時:我們並沒有任何經費的補助,現在地方政府在做某些考慮,是不是還是請新北市政府人員再說明。 鐘副局長鳴時:我們的先期工程不會浪費相關經費…… 高委員志鵬:經費編在哪裡? 鐘副局長鳴時:預算都有議會進行審查,而且在沒有設計完成前,每個審計單位不會讓我們發包,發包後,我們會嚴格執行,也不會在以後重覆或浪費這個資源。 高委員志鵬:你們就是趕在投票日前執行,要騙票嘛! 鐘副局長鳴時:這是代表地方政府的決心,我們希望能推動這個工程,而且不會浪費。 高委員志鵬:什麼不會浪費?已經浪費了!汐止捷運線若5年後才核定,現在圍起來做什麼?現在遷移這些植栽做什麼?現在調查這些地質做什麼?就是怕跳票,所以故意用這種招術嘛!請問部長,三鶯線、安坑輕軌及民生汐止線現在的進度到底是什麼?本席就問這三線。 葉部長匡時:三鶯線和民生汐止線都在綜合規劃中,淡海輕軌線的綜合規劃已經核定了。 高委員志鵬:我們問過以前的經建會,現在是國發會,管中閔他們回覆我,關於本席請該會提供三環三線的汐止民生線、三鶯線、安坑線等核定進度,其中民生汐止線全案由臺北市政府辦理綜合規劃作業中;三鶯線則請新北市政府依各委員會的意見修正後再報交通部審查,還要再報給你們;安坑線是市政府辦理綜合規劃中,根本都還沒核定,不是像你說的綜合規劃已完成,而是都還在綜合規劃中,管中閔講的為什麼和你講的不一樣呢?奇怪耶! 葉部長匡時:我剛剛是這樣說啊!在綜合規劃中。 高委員志鵬:我聽錯了,本席以為你說綜合規劃已經完畢。照你所講,這些都還要再送行政院核定,沒錯吧?換言之,行政院還沒核定這三線,卻統統花了錢辦動工,這就是我講的「史上最大的騙票工程」。 即使部長如今是執政黨的政務官,但是我們希望未來這種新型態的騙票方式能導正,如果大家都這樣花錢,選舉前就亂花,如同本席所講,張通榮也可以在基隆圈地說捷運延伸線可以先動工,因為他覺得未來會核定,不管是二十年、三十年或五十年後,總會有捷運延伸線到基隆,現在先動工。這樣可以嗎?部長,所以今天特別排了報告案就是要凸顯這樣的問題,如果部長認為這是地方的錢跟你沒關係,以後大家都不會照這種程序,每個人都先花了錢再說,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回去研究類似這種根本還沒有核定且與工程無關的應該考慮要減少補助,或任何追蹤的動作,否則,根本沒辦法以正視聽,希望你們能夠研究這樣的可行性,好不好? 葉部長匡時:好,謝謝。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質詢。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部長,蘇花公路改善工程現在已經進行幾年了?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請局長答復,好不好?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將近二年多了。 簡委員東明:進度如何? 趙局長興華:目前進度已經到百分之三十五點多,超過三分之一以上。 簡委員東明:這個改善工程需要多少年? 趙局長興華:我們預計105年底蘇澳到東澳這一段會先完成,106年底全線會…… 簡委員東明:百分之三十五點多,進度是落後還是超前? 趙局長興華:稍微落後0.9%左右。 簡委員東明:是落後?全線要等到106年才算完工,本席接到南澳居民的陳情案件後也去看了,因為這個改善工程到106年才算完工時,有一段並沒有列入,就是南澳到東澳? 趙局長興華:是。 簡委員東明:南澳到東澳這一條彎彎曲曲的道路,路寬非常的狹窄,難怪那些居民會非常的擔憂,本來公路總局是有規劃那一段,後來是什麼原因沒有列入? 趙局長興華:當時在做評估規劃時是針對三段危險性比較高的路段先做,就是蘇澳到東澳,然後南澳到和平,和平以南到崇德,這三段有落石危險性的地方,是改走隧道方案。 至於南澳到東澳這一段,因為歷史紀錄其災害情形沒有那麼嚴重,所以那一段…… 簡委員東明:你們現在等於針對危險的必須做改善? 趙局長興華:是。 簡委員東明:但是106年以後,你們有沒有進一步再繼續改善這一條道路? 趙局長興華:我們會再持續觀察那一段的狀況。 簡委員東明:因為南澳到東澳雖然你們觀察的結果是沒有危險性,但是有一個狀況,即前後都改善以後,那一段將來會產生什麼樣的情形,局長是否瞭解? 趙局長興華:我們會去注意這個部分的車流狀況,也會有個交通控制系統做一個管制。 簡委員東明:你們是要管制嗎? 趙局長興華:不是,是做疏導。 簡委員東明:這是長久之計嗎? 趙局長興華:它的瓶頸只有在南澳那一段,包括南澳平交道的部分。 簡委員東明:本席去了二次看的結果,認為是非常危險,且這段道路如果沒有改善的話,除了危險將來會造成阻塞的瓶頸,前後都改善,就那一條沒有改善,會有阻塞的情形。 我們當時也在那邊召開協調會議,公路總局也派員與會,大家的看法都應該一致,本席要求不急於列入,畢竟你們還有很長的時間,到106年整個才能夠改善,但是完成改善後,或現在正在施工當中把未來會造成的問題,你們是否也要研究調查一下? 趙局長興華:我們都在思考當中,包括南澳平交道的改善,我們會列入第一期的優先區要做處理,至於東澳到南澳這一段要闢建,我們會持續的觀察…… 簡委員東明:現在已經提出這樣的問題,你們就不要說不管,到時候發生這種情形的話,不曉得要怎麼樣處理了,現在就要開始瞭解與規劃,因為很多的遊客從南迴到花蓮以後就改搭普悠瑪,但是以後是從蘇花公路回來北部,奇怪的是有很多空車,原來是改搭火車,車子還是要回來北部接他們,現在我們的觀光,已經達到七、八百萬人的情況下,且會越來越多不會減少,所以蘇花公路的改善問題,本席希望公路總局能夠積極來做一個規劃,希望這個部分要儘早提出能夠讓當地居民安心。 另外,那瑪夏重建的工程,那一條線將來就是永久的道路嗎? 趙局長興華:那一條還不算永久的道路。 簡委員東明:現在的情況如何? 趙局長興華:我們只是提升安全性而已,交通狀況已經相當不錯了。 簡委員東明:現在已經是不錯的程度了,將來永久性部分,你們都已經規劃出來了嗎? 趙局長興華:還在評估,因為還要等環境的穩定,包括環評都要做處理。 簡委員東明:你們認為不是永久性的,現在要開始提出設計規劃永久性的部分是嗎? 趙局長興華:那一條道路提升以後,我們認為10年都沒有問題,所以我們有充裕的時間,慢慢的思考。 簡委員東明:10年的時間看起來很長,一下子就過去了,10年到了你們還在研究,台24線就是到霧台,尤其是交通部公路總局蓋了谷川大橋以後,變成了臺灣的第一高橋,現在有很多的遊客,而且他們希望能夠深入到部落裡面最高的村落阿禮那個地方還有居民,目前重建的工程沒有到那個地方,本席一再的建議部長與局長,希望公路總局不要大概只改善做到霧台再上去一點點而已。 趙局長興華:因為我們最後那一段,事實上,裡面的部分,屏東縣政府已經做遷村了,裡面的居民,只有工作的時候才會回到那個地方,所以那個地方還是維持便道的…… 簡委員東明:局長調查一下,絕對還有居民住在那個地方,而且為了將來發展觀光,本席還是建議要做那個道路,好不好? 趙局長興華:我們再瞭解一下。 簡委員東明:希望能夠去規劃一下,謝謝。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最近看報紙聽到部長好像有講到台北市市長候選人柯文哲不適合接待外賓,部長是不是有講過這句話?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我是在上個禮拜四晚上觀光產業連勝文的後援會提了一些問題,問在場的來賓會不會用這些問題來反映讓大家思考這個問題,就是柯文哲先生是不是能夠處理這些國際事務。 孔委員文吉:部長有沒有講他不適合接待外賓? 葉部長匡時:我是用問問題的方式,就是大家是不是放心讓他做這些事情。 孔委員文吉:現在市長選舉非常的激烈,本席希望能夠稍微謹言慎行。 葉部長匡時:是。 孔委員文吉:請問部長是否知道「飛越公路,海比司」? 葉部長匡時:是我們公路總局最近出的一本書。 孔委員文吉:這本書是談什麼內容,部長知道嗎?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這是我當初希望公路總局來製作的計畫,就是因為原住民過去對臺灣公路建設有非常多的貢獻,我們希望能夠作一些紀錄。 孔委員文吉:本席那一天有去參加新書發表會,本席也是滿感動的,「飛越公路,海比司」是記錄公路總局的員工在蓋大橋、鋪路,有的是當技工,監測橋樑的結構,有的是擔任蜘蛛人,大部分都是原住民,他們對臺灣公路建設的貢獻,是不可抹滅的,本席認為這本書讓我們瞭解原住民從事基層的公路建設,可以說是盡了很大的貢獻,包括北橫公路跟中橫公路,雖然中橫公路是我們榮民興建的,死了二百多條人命,但是沒有想到北橫公路跟中橫公路,最早是我們原住民去探勘的,所以這本書讓我們覺得原住民非常的重要,對臺灣整個道路、鐵路建設工程的貢獻很大,所以本席認為這本書出版得非常好,本席在此要特別肯定公路總局跟廖處長能夠有這樣的心要出版這本書,且已經完成了出版。 其次,本席上次去會勘南橫公路的霧鹿跟利稻有個大塌方,有砂層的問題,局長現在有沒有去處理?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有處理那個部分。 孔委員文吉:上星期五已經會勘過了台東縣的海端鄉,這個禮拜對公路段到利稻村的去辦個說明,好不好? 趙局長興華:好。 孔委員文吉:我們上次會議的決議,有沒有去? 主席:請交通部第三區工程處楊處長答復。 楊處長宗岳: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依照委員的時間點,我們會敲定,然後到現場去看。 孔委員文吉:本席已經跟部長質詢過了,那一段工程到目前為止公路總局要初步先去瞭解一下,還有台20線現在有廠商在那邊挖土與亂倒垃圾的部分去查一下,好不好? 趙局長興華:我們來查。 孔委員文吉:另外,最近這二天好像不知道是哪一位次長要去看中橫公路?因此,谷關公路段道路兩邊作排水溝的清潔維護,限其二天之內完成全線道路排水溝的清潔,那也是為了應付次長要下去看,事實上,包那個工程的大部分是原住民,要他們在二天之內完成是有點困難,不能為了次長要下去看,就要求中橫公路包括梨山、宜蘭那一帶在二天之內完成排水溝的清潔,這個部分可不可以給原住民一點作業時間,讓他們有時間照工期去做,但是因為有位次長要下去看中橫公路,就要求原住民廠商二天完成排水溝的清潔,但是事實上有點困難。 趙局長興華:我們會依照契約的期程來做。 孔委員文吉:他有照契約的期程就好了嘛!他現在也是如期在進行,但是不要因為一位次長下去,就要求他在二天之內完工,本席認為對包商的要求不太合理。 最後,關於蘇花公路改善工程,不管是交控中心地點的設置,本席希望公路總局能夠當個事情來處理,好不好? 趙局長興華:我們會再跟交通部溝通。 孔委員文吉:為什麼不設在朝陽段呢?為什麼一定要設在南澳鄉?這個地點的選定跟設置,本席希望公路總局能夠多費一點心,蘇花公路改善工程是本席最常去的,到現在是沒完沒了,本席一方面是肯定公路總局出了那本書,另外一方面希望公路總局能夠繼續努力加油,好不好? 趙局長興華:好,謝謝。 主席:請姚委員文智質詢。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其實有很多委員對新北市很多的工程提出質疑,但是本席想要瞭解淡江大橋的整個進度,剛才李委員鴻鈞質詢淡江大橋的部分,未來大概選擇怎麼樣,決定了嗎?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請局長答復,好不好?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淡江大橋分三個標,第三個標部分的橋型還沒定案,現在在廣徵大家的意見。 姚委員文智:淡江大橋有三座橋嗎? 趙局長興華:是三個標連續把那個橋樑組合起來,整個都是橋樑,三個標都是橋樑,跨淡水河的部分是主橋段。 姚委員文智:淡江大橋分為哪三個標? 趙局長興華:我們第一標從台北港開始往北走,第二標是兩端的引道橋樑,第三個標是跨淡水河的主橋段。 姚委員文智:李委員鴻鈞是工程專家,剛才有很好的質詢,過去地方上大家覺得會影響漂亮的淡水夕照而反對淡江大橋,其實本席也認為除非把淡江大橋設計得能夠跟整個景觀,與過去淡水鎮的風情,有非常完美的結合,否則,本席也會反對這個橋的興建,所以現在不知道橋到底長得怎麼樣,對不對? 趙局長興華:橋有幾種型式,都是我們考量之一。 姚委員文智:局長剛才說的三段,哪一段現在開始進行? 趙局長興華:我們已經完成第一標的設計且動工了,第二標目前設計中,明年…… 姚委員文智:第一標在哪裡動工? 趙局長興華:第一標是台北港區域一直往北到都市計畫街那邊。 姚委員文智:所以完全是在八里,距離淡江大橋砸道還沒有到的地方? 趙局長興華:不是算砸道,是算交流道。 姚委員文智:10月17日是去參加這個動工嗎? 趙局長興華:是,這個已經完成設計了。 姚委員文智:橋要怎麼樣作都還不曉得,這個叫做臨港大道段,對不對? 趙局長興華:是。 姚委員文智:部長,是不是? 葉部長匡時:我知道這個,因為它叫「淡江大橋計畫」,整個是包括跨河面的主橋段,還有後面的一標、二標那些也是屬於淡江大橋計畫的一部分。 姚委員文智:廣泛淡江大橋計畫的一部分? 趙局長興華:全部總共六公里。 姚委員文智:部長,朱立倫當行政院副院長時,你擔任什麼職位? 葉部長匡時:我應該是交通部政務次長。 姚委員文智:朱立倫有沒有說過淡江大橋要在2015年完工? 葉部長匡時:我不記得有這件事,但是剛剛局長說淡江大橋規劃過程中,因為水下有很多歷史文物,再加上受環境差異分析影響,所以現在計畫核定於2020年完工。 姚委員文智:每次選舉都有不同的藉口。 朱立倫在當副院長時就說2015年要完工,局長,你是不是點頭? 葉部長匡時:他那時可能有這樣說,但正式核定下來的完工時程是2020年。 姚委員文智:所以那時候他是隨便說說? 葉部長匡時:我想那是他的指示,他希望能夠做到這樣,但是我並不清楚那件事。 姚委員文智:你都做不到啊!你那時當次長,現在當部長…… 葉部長匡時:他指示以後我們去研究,計畫經過審核之後定於2020年完工。 姚委員文智:所以當時的副院長只是隨便說說? 葉部長匡時:這是他的期望,後來核定是2020年。 姚委員文智:期望到落實當然有一段距離,公家有公家的流程,對不對? 趙局長興華:是,我們需要把程序完整做完。 姚委員文智:他那時說2015年完工,是隨便說說就對了?很多東西還沒有做嘛!就跟你現在一樣,你告訴民眾淡江大橋已經動工,其實做的是臨港大道,就是八里匝道連接台北港的部分…… 葉部長匡時:這是非常清楚的,因為事實上我們對外的說明,還有當天現場對記者的說明,對民眾的說明,都是說臨港大道,講得非常清楚,那天致辭時我還特別強調淡江大橋橋型一定要適用國際最高標準來設計。 姚委員文智:你就是小心翼翼嘛!你不替說要2015年完工的朱副院長來背書,現在你又說動工的是旁邊的臨港大道,但是包括新北市政府在內的所有宣傳都說淡江大橋動工了,這句話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沒錯,是淡江大橋的計畫,是動工了。 姚委員文智:雖然是淡江大橋的計畫,但是距離淡江大橋動工還遠得很。 葉部長匡時:你現在談的是淡江大橋的主橋段都還沒動工,連設計都還沒設計,可是淡江大橋的計畫是動工了。 姚委員文智:葉部長,不需要玩文字遊戲。交通部一向以專業取勝,要求的是效率、規劃及專業能力,你不要介入政治的糾紛,替空頭的、幽靈的、騙選票的政治宣傳背書,你在爭什麼?橋都還沒有設計,連要採用國民黨委員建議建斜張橋或吊橋中的哪一種都還沒有確定,你告訴大家…… 趙局長興華:跟委員報告,淡江大橋全長6公里,我們已經完成其中4公里的設計了,最後2公里的部分,包含主橋,要開國際標。 姚委員文智:現在可不可以說淡江大橋已經動工了? 趙局長興華:是計畫已經動了。 姚委員文智:應該怎麼講?你修正一下。 趙局長興華:就是淡江大橋的計畫已經動工了。 姚委員文智:淡江大橋的計畫已經動工了,但是淡江大橋的要建成什麼樣子,要如何設計,還要廣納各方意見,李鴻鈞委員的建議也是選項之一,距離淡江大橋主橋段動工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是不是這樣? 趙局長興華:應該是很快了,因為後面已經開始進入設計階段。 姚委員文智:所以淡江大橋其實還沒有動工?淡江大橋的規劃已經動了,但是淡江大橋還沒有動工,對不對? 趙局長興華:規劃已經完成了,也已經都核定了。 姚委員文智:辛苦了。 趙局長興華:謝謝委員,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廖委員正井、吳委員育昇、鄭委員天財、廖委員國棟、薛委員凌、賴委員士葆、許委員添財、林委員德福、陳委員碧涵、盧委員嘉辰、李委員貴敏、周委員倪安、陳委員怡潔、李委員桐豪、陳委員明文、蔣委員乃辛、蔣委員乃辛、蕭委員美琴、羅委員明才、邱委員志偉、葉委員津鈴、邱委員文彥、蘇委員清泉、潘委員維剛、何委員欣純、黃委員昭順、高委員金素梅、林委員郁方、王委員惠美、呂委員玉玲及陳委員雪生均不在場。 請李委員慶華質詢。 李委員慶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部長,汐止地區25萬名民眾殷切期待的汐止民生線進度如何?這條捷運路線的完成,不只能造福汐止的民眾,也會造成城市東移的效果,我相信部長都清楚知道。在本席的推動和交通部的努力之下,在100年12月19日行政院正式核定了汐止民生線可行性研究報告,環評第一階段(包括汐止5站)也已經通過了,部長,汐止民生線是不是一定會蓋?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依照我們過去的經驗,在綜合規劃過程中最困難的部分是環評,該路線的環評已經過了,剩下綜合規劃可能要進行一些修正,這部分通過以後,汐止民生線就會在2年內完成系設,開始動工。 李委員慶華:也就是說一定會蓋,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就目前來講,我們覺得一定會蓋,因為綜合規劃看起來不會有太大的問題,我說過環評可能是最大的挑戰,現在環評已經通過了。 李委員慶華:目前具體進度如何? 葉部長匡時:目前進度就是還在等台北市政府把綜合規劃辦完,預計年底會送到交通部來核定,然後會送行政院核定。 李委員慶華:依照現在的規劃,將來動工是不是從汐止這邊開始?據我了解,汐止部分總共有5站,是不是從汐止端先動工?我要確定。 葉部長匡時:這部分我不是很清楚,我請路政司林司長來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答復。 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據我們了解,未來民生汐止線計畫核定以後,路線將會整體設計,全線動工,所以是一起動工。 李委員慶華:請問你們規劃何時完工呢? 林司長繼國:在計畫核定後,預計9年內可以完工。 李委員慶華:據我的瞭解,第一階段,包括汐止在內的九站環評已經通過了,所以這部分會先動工,對不對? 林司長繼國:對。 李委員慶華:何時通車?雖然開工或完工都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何時能接上汐止民生線? 林司長繼國:在計畫核定後9年內完工,接著就是通車。 李委員慶華:我知道第10站可以接文湖線東湖站,請問你們,現在的計畫是將汐止民生線的第10站與文湖線東湖站共站連結? 林司長繼國:這是我們目前做綜合規劃時所積極處理的議題,預計未來納入銜接轉乘。 李委員慶華:如果汐止民生線能在東湖站轉乘文湖線,而文湖線的下一站就是板南線的南港展覽館站,當然,這也是文湖線的南港展覽館站,屆時,汐止民生線也可以在此轉搭板南線,對不對? 林司長繼國:是。 李委員慶華:可見這是非常重大的一步,因為汐止這5站在連接東湖站後,可以轉搭文湖線(文山到內湖),然後再搭一站到南港展覽館站(土城到南港),由此進入了大臺北捷運路網,對不對? 林司長繼國:是。 李委員慶華:東湖支線將來有3站,原來規劃有第一、第二及第三期,至於汐止線環評通過的這5站是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則是東湖支線,不知這第三期可否併入第二期一起施工? 林司長繼國:目前台北市政府已經將東湖支線納為第二階段計畫。 李委員慶華:東湖支線就是東湖公園南側、東湖山莊旁及瓏山林社區這三站,對這三站而言,司長的答復無疑是個好消息。但現在有人質疑為什麼叫汐止民生線?從民生西路、民生東路經內湖到汐止,而非板南線延伸到汐止?對此,現在仍有人不解、質疑。 葉部長匡時:據我的瞭解,板南線南港站在設計施工完成後已經無法再延伸了,因為南港站在此與台鐵車站共構,所以不可能由此再延伸了。 李委員慶華:部長記得這是發生在民國幾年的事? 林司長繼國:大約是民國92年。 李委員慶華:最後,本席想請部長積極督導、協調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讓汐止民生線早日完工,早日讓鄉親可以享用捷運。 葉部長匡時:好,我們會積極努力,謝謝。 李委員慶華:謝謝部長。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歐珀及黃委員偉哲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根德暫代主席。 主席(陳委員根德代):請葉委員宜津質詢。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早上很多委員說交通部的幽靈工程在騙選票,我認為除了騙票以外,還兼炒地皮,而且每一次都是這樣!因為每每當計畫一開始,甚至光有計畫名稱就可以漲一波;當進行可行性評估時,又漲一波;現在甚至連做綠美化都可以漲一波,移植工程也漲一波,等到真正動工、剪綵時,剪三次、漲三次,真是好用!部長,請問你們有沒有在炒地皮?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我只有一棟房子。 葉委員宜津:你沒有嗎?確定沒有?那麼你是否有拿炒地皮的好處,幫忙廣告? 葉部長匡時:沒有,也沒有這個誘因。 葉委員宜津:那可真巧!部長請看!這是一個廣告,上頭所講的話,和你講的完全一樣,一個字不漏!這則廣告一大早就出來了,我念給部長聽。明年機場捷運一定通! 葉部長匡時:這是總統給我的命令,所以我一定要…… 葉委員宜津:好,我相信你沒有炒地皮!但我可能要合理懷疑是總統在炒地皮了,因為你說這是總統給你的命令。 葉部長匡時:總統非常關心機場捷運線,因為這條線經過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縣,機場捷運原本預計今年年底通車,現在已經延遲一年了。 葉委員宜津:這些建商真厲害,知道部長要講什麼話,再一字不漏地刊登作為廣告。部長,這樣不好,因為年輕人買不起房子…… 葉部長匡時:星期六的時候總統前往機場捷運台北站視察,因為總統要求,所以我也確實講104年年底要通車,這點當天在場的記者都有聽到。 葉委員宜津:不要這麼配合建商炒地皮啦,這樣做實在讓我們匪夷所思!現在不是只有年輕人買不起房子,而是絕大部分的臺灣人都買不起房子!部長,這句話是真的!絕大部分的臺灣人都買不起房子!這問題很嚴重。部長,請謹慎,不要讓建商一字不漏地拿來用! 其次,江院長心血來潮,大方宣示以後只要國定假日在星期二或星期四的,都可以彈性調整為連續放假,我認為這是交通災難的開始!現在國1、國3兩條高速公路,只要週末或連續假日都會塞爆,請問交通部有無規劃開闢第三條縱向的高速公路? 葉部長匡時:現在最重要的是西濱快速道路能全線打通,因為目前在彰化一帶還有沒打通的地方,只要通了,就相當於第三條縱向高速公路。 葉委員宜津:部長講的是台61號道路,對不對? 葉部長匡時:對。 葉委員宜津:非常好,謝謝部長。台61線彰化路段已經通過環境影響評估,請問何時可以完工? 葉部長匡時:我請趙局長來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趙局長答復。 趙局長興華:主席、各位委員。今年3月通過以後,才可以進行設計工作,預計在108年完工通車。 葉委員宜津:這條無法炒地皮啦,所以應該可以快一點。 趙局長興華:是,包括台南縣路段,我們都會儘快進行。 葉委員宜津:現在沒有台南縣。我要拜託部長及局長,臺灣的兩條高速公路已近乎飽和,所以需要第三條來分流。當然,我們不可能無中生有生出一條來,而台61線就是可以分擔分流的一條道路。現在彰化段的環境影響評估已經過了,待完工通車後,就可以從北一路直通至曾文溪。我拜託兩位要認真思考這問題,不要只重視選舉騙票、炒地皮的事。因為台61線只要跨過曾文溪,就可以往南延長至台南市、高雄市乃至屏東,如此,臺灣第三條縱向快速道路就完成了,只要你們稍微upgrade一下。部長,不要只是點頭,我希望你能承諾。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就是如此,我們現在就是在規劃跨越曾文溪。細節部分,我請局長來向委員說明。 趙局長興華:跨越曾文溪橋的可行性研究我們已經完成,待定稿版出來後,本月就會報交通部審核,再報行政院核定。 葉委員宜津:這才是真的好消息。剛剛的好消息是在炒地皮,那是建商的好消息,而這個才是真正臺灣的好消息,我們快要有第三條快速的縱向道路了!我想再請局長說一次,規劃已經通過了嗎? 趙局長興華:可行性評估已經完成…… 葉委員宜津:也就是比規劃還更進一步? 趙局長興華:可行性評估完成後,才能辦理核定與環評、規劃,等環評與規劃通過以後,就可以設計施工。 葉委員宜津:你們指的是內部的可行性研究嗎? 趙局長興華:整個計畫。 葉委員宜津:計畫的可行性? 趙局長興華:是。 葉委員宜津:既然是計畫,所以尚未編列真正的規劃預算? 趙局長興華:還沒,要核定後才可以。 葉委員宜津:還要多久? 趙局長興華:我們希望行政院能儘快核定,而我們原則上年底前會報。 葉部長匡時:年底之前會報行政院,因為這件事也非常重要,所以我們會push行政院儘快審議、核定,這樣才能做下一步的綜合規劃工作。 葉委員宜津:老實說,我是為了台84線才到交通委員會,這樣也快12年了,我想部長也清楚我的個性,我會一直盧,盧到生出來為止。 葉部長匡時:台61線一定會生出來的,請委員放心,不需要盧就會生出來的。 葉委員宜津:不過我也沒這麼本位主義,所以我除了期待台61線跨過曾文溪到台南市以外,更希望可以一路延伸到高雄、屏東去。 趙局長興華:我們曾經沿著海岸往南走,當中原本有一個四草保護區,現在又多一個台江國家公園,這會使我們在環評上面臨困難,短時間內只能先以二等七號路來做。 葉委員宜津:環境影響評估很重要,所以可否採高架方式來克服?這樣或許可以減少影響? 趙局長興華:這些以前我們都思考過,不過四草保護區與台江國家公園真的是個難題。 葉委員宜津:我知道四草是沼澤區,比較不容易打地基,但我還是希望你們能儘量做,至少要先跨過曾文溪大橋。 昨天國光號發生火燒車意外,這是怎麼回事? 趙局長興華:因為這輛灰狗巴士的年代已久,加上繼電器故障,從而引發火警,不過該車有防火設計,即使燒起來,也可以很快控制。 葉委員宜津:我還是要再講一次,我不鼓勵以年限,而是認為應該以性能、車況來評估車子是否還適合行駛,但就算這樣,你們也不能什麼都不顧。你們雖然沒有年限限制,但什麼都不做也不對吧? 趙局長興華:這款車只剩下一百三十幾台,預計明年可以完全汰換掉。 葉委員宜津:當年你們根據公路法某一條條文的空白授權,訂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可是這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距今已經年代久遠,根本就跟不上時代了!部長,這部分是不是應該要修法了?畢竟公共運輸業關係公共安全,可說非常重要。但你們只根據公路法的空白授權,以行政命令方式來訂定管理規則,這樣可以享有非常大的彈性與空間,所有的決策也幾乎都是決定在人的手裡,操作空間很大……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提醒,我們會進行評估,我們也覺得確實應該有一套嚴格且符合現在需求的新規範。必要時,進行立法也是合理的。 葉委員宜津:你們也是這樣覺得?以前的作法就是全部操之在人,之所以操之在人,是因為人最大,凡事提錢來講,這樣實在不好!部長,我相信你也知道這樣不好。請問何時可以…… 葉部長匡時:首先要先進行外包的委託研究,看是請運研所…… 葉委員宜津:又要外包委託研究? 葉部長匡時:一定要先進行委託研究啊! 葉委員宜津:叫運研所做就可以了!但運研所也不能老是蓋空中樓閣,一切都自己寫,自己高興就好,總得實用一點,對不對?何時可以完成?給我一個deadline。 葉部長匡時:我們可以馬上進行研究,但如果要做到完整,以我的理解,可能要一年。 葉委員宜津:要這麼久? 葉部長匡時:因為相關法規涉及非常複雜的層面,必須進行很多次的公聽以及各方面的…… 葉委員宜津:部長答應會立即開始,著手進行? 葉部長匡時:我們可以立即開始。 葉委員宜津:那就給你們一年時間? 葉部長匡時:對,一年。 葉委員宜津:一年後大家都還是立委。 葉部長匡時:只是屆時我可能不是部長了。 葉委員宜津:你對自己這麼沒有信心? 葉部長匡時:謝謝委員。 主席(葉委員宜津):請陳委員根德質詢。 陳委員根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林口交流道的問題多久可以解決?我要一個期限,請告訴我,何時可以解決? 主席:請交通部葉部長答復。 葉部長匡時:主席、各位委員。運輸研究所有做一個研究…… 陳委員根德:那個分析報告早就出來了。我想知道的是多久時間可以改善?上一任的部長說等五楊高架通車後,看分流狀況再來解決這問題。現在五楊高架已經通車那麼久了,請問你們何時可以解決這問題?改善方案又是什麼? 葉部長匡時:我現在並不清楚,會後再請高公局向委員說明。 陳委員根德:高公局之前說要請新北市、桃園縣一起協商,卻遲遲沒有下文,請問多久可以有協商結論?我現在要的是期限。 葉部長匡時:他們好像已經協商過了…… 陳委員根德:沒有,連協商會議都沒開過。 葉部長匡時:我請他們在一個月時間內召開會議。 陳委員根德:一個月內?那麼解決方案呢? 葉部長匡時:開會不就是要提出解決方案嗎?屆時再請他們向委員說明。 陳委員根德:所以一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 葉部長匡時:開會就是要對這件事該怎麼做先得出一個初步想法後再來…… 陳委員根德:世大運宿舍就設在林口,A7、A8及A9站都會陸續完成,一旦林口的都市計畫完成後,可以再增加20萬人,請問這該怎麼辦?現在車子就已經堵在高速公路上了,再多20萬人的話怎麼辦?部長,可以在年底前提解決方案嗎? 葉部長匡時:好。 陳委員根德:局長,那天我就龜山陸橋拆除問題召開協調會,針對龜山跟桃園市的都市計畫,縣政府也答應容積移轉,政府既不用花錢去徵收,也符合大法官的解釋,但從協調會那天到現在已經一個多月了,局長說要召集地主來協商…… 趙局長興華:謝謝委員的指導,讓我們不用花錢就可以取得用地,我們下個月會正式辦理用地說明會,會將這些…… 陳委員根德:部長,這個協調會是我一直積極在推動的,由於桃林鐵路廢除掉了,這個陸橋反而會妨害地方發展,所以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這部分因為是屬於省道,所以公路局要去做。 趙局長興華:好。 陳委員根德:部長,我要看到它在明年6月之前動工。 趙局長興華:用地說明會順利的話,我們一定在6月動工。 陳委員根德:用地說明會沒有問題,縣政府也答應要全力配合了。 趙局長興華:謝謝委員。 陳委員根德:我的要求就是明年6月要動工將它拆除,那個工程費用很少,如果明年6月局長不動工,我看你們後年的預算就不用審了,我絕對在這邊杯葛。 葉部長匡時:好,沒問題。謝謝委員。 陳委員根德:謝謝。 主席: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作以下處理:魏委員明谷、劉委員櫂豪、鄭委員麗君、潘委員維剛、楊委員瓊瓔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魏委員明谷書面質詢: 一、美港公路高架化相關問題 鑒於過年過節等連假期間,彰化縣境內國道1號埔鑒系統至王田系統常有塞車情事,且當地道路服務水準已降至平日即容易發生壅塞,致使用路人怨聲載道。彰化縣和美鎮、伸港鄉之美港公路於102年10月間開通後,讓當地民眾可直接從銜接美港公路上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和美交流道,該路段興建時已預留高架化之施工空間,若能予以高架化,將能讓國道3號的用路人轉往美港公路至台61線,減輕國道一號負擔。 本席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針對美港公路高架化於三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並由公路總局負擔本案可行性評估經費需求。 二、山腳路拓寬或興建快速道路相關問題 交通部長葉匡時於上周一於立法院答詢時表示,交通部正研議按月公布各大學學生騎機車死亡人數。現在每週平均有3.5個大學生因騎機車發生車禍死亡,有些還是肇事者,多半是超速、超載,交通部應設法改善。 部長曾表示,他相當重視道安問題,每個月都會主持1次道安會議,道安會也正研議,未來所有大學學生因騎機車而死亡的人數,將按月公布。 本席深有同感,大學生由於剛符合駕照申辦年齡,血氣方剛,多有車禍意外發生。以彰化縣山腳路為例,連貫建國科技大學、彰師大、中洲科大及大葉大學,而山腳路(即縣道137線)不僅道路崎嶇,更無寬敞之路面,導致車禍頻傳,爰此,本席建議針對縣道137線,交通部應該予以拓寬,或興建快速道路,藉由機車與汽車分流,讓車禍事故的肇因減低,才能讓彰化就學的大學生,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請問交通部是否同意? 劉委員櫂豪書面質詢: 近年來騎乘自行車風氣日漸盛行,政府亦於各河濱、海岸等地區規劃自行車道供民眾休憩使用,惟市區多數路段皆未規劃自行車專用路段,或與汽機車共用道路情形比例甚高,因此經統計,自行車交通事故件數已由民國97年度之4,017件逐年增至102年度之7,016件,增幅達74.66%;而自行車傷亡人數由民國97年度之5,868人逐年增至102年度之10,162人,增幅達73.18%,因此公路主管機關應針對自行車交通事故防制,訂定防治措施,以避免交通事故逐年遽增,影響道路交通安全。 根據審計部10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及「據公路總局統計,本(102)年度車輛號牌違規舉發案件逾3萬件,以使用註銷或吊銷號牌約2萬3,000件最多,其次是移用其他車牌約4,400件,未懸掛車牌2,602件,使用偽變造車牌79件。」而國道通行費改為計程電子收費後,其系統主要依車輛eTag感應以及車牌辨識系統,因此車牌如果因為各種因素無法足供該系統辨識,將造成政府無法追討通行費,造成國庫損失,爰此公路總局應積極研議註銷或吊銷車籍之車牌回收,以免國道計程電子收費系統收不到通行費,徒增查察之人力。 根據媒體報導新北市淡海輕軌工程以及捷運汐止民生線工程,新北市政府已分別於2014年9月3日及10月21日風光舉行動土典禮。惟按照交通部專案報告所述,淡海輕軌的辦理情形為「新北市政府賡續辦理設計及發包作業中」;捷運民生汐止線的辦理情形為「臺北市政府賡續辦理綜合規劃報告書中」。兩個計畫一件正在發包中,另一件計畫都尚未核定,還在規劃作業中,緣何新北市政府可以宣佈動工呢!依據交通部專案報告所提及「重大交通建設工程計畫之作業程序」,其辦理的程序分別為「一、規劃階段;二、設計及用地取得階段;三、施工階段。」其中「規劃階段」包涵:可行性研究報告、綜合規劃(建設計畫)報告、環境影響說明書或環境差異分析報告;而「設計及用地取得階段」包涵:基本設計、細部設計、用地取得等;最後才是「施工階段」主辦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發包施工。從報告書所提到的計畫期程,淡海輕軌計畫及捷運民生汐止線計畫目前都不符合所謂「施工階段」,新北市政府自行辦理動土典禮,交通部應基於主管機關的立場,予以督導改正,並對外說明實際工程之進度,以免民眾誤導,徒增土地炒作或過度期待造成的損失。尤其未核定的計畫倘政府急於動工,恐將造成預算管控不週、計畫執行不力等缺失。例如「台北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計畫」99年行政院核定原則同意,審議結論要求100年底前擬具整合捷運與土地開發計畫報核,惟截至目前財務計畫仍未核定,而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所示,「台北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規劃報告暨周邊土地發展計畫」截至今年8月預算執行率僅5.92%,顯然未經核定之計畫即使提早編列預算執行,也常因預算執行不力,工程延滯,反而因此影響政府財務規劃,造成鉅額預算保留,使政府資源未能合理分配運用,故交通部執行重大公共工程,仍應督導所屬及受補助機關依預算程序辦理。 鄭委員麗君書面質詢: 一、今天安排的報告題目是「幽靈工程」,什麼叫「幽靈工程」?便是雖然政府宣稱公共工程有進度,其實什麼都沒有,只是選舉要到的把戲。但今天交通部的報告卻避重就輕,只是把法定程序重抄一次,而沒有回答問題的核心。 以捷運萬大線來說,核心機電工程標CQ810在2010年底無廠商投標而流標,但2011以來就已經辦過三次「先期工程」開工,難道以後只要捷運沿線移棵樹,都算捷運開工?又以捷運民生汐止線為例,第一期工程雖然比較確定,但進入台北市的第二期工程因為民生社區段是否應該繞道,目前還有諸多爭議,環評會審查結論要求另案辦理,但總統一句話,民生汐止線第三期工程馬上就能延伸基隆?又以淡海輕軌為例,10月16日統包工程流標,9月3日卻已經開工? 1.交通部長是政務官,我們可以接受政務官在行政單位外,為執政黨輔選,但公共政策、重大建設,怎可不顧專業,拿來做為選舉工具? 2.捷運萬大線根本是「一隻牛剝三次皮」。交通部長要輔選,就宣佈萬大線動工;國發會主委找績效,就宣佈透過國發會所提出的「跨域加值」方案,萬大線也能提高財務自償率;現在連文化部的「大南海文化園區」因為好大喜功,也想把萬大線納入他們的財務計算,這勢必破壞交通部原本的規劃。對於文化部的如意算盤,交通部的態度是什麼? 3.而民生汐止線的前身,是陳水扁市長時代的輕軌民生線。後來因為內湖重劃區的快速發展,捷運內湖線的路廊無法滿足重劃區的需要,才向東湖汐止一帶延伸。可是作為原先主體的民生東路,雖然捷運可以帶動大稻埕水岸的再造,也能輔助民生商圈的再發展,但也可能危及民生社區一帶的都市紋理。結果現在變成內湖汐止段先做,市區段緩議,而也有人提出如繞道民權東路做為替代方案。對於民生汐止線第二期工程,部長是全部尊重地方政府的規劃?或者另想法? 4.淡海輕軌是北台灣第一套、全國第二套輕軌糸統。相較於傳統專用路權的捷運,輕軌雖然土木工程較為簡單輕巧,但為了提高效率,現代輕軌在共享路權下,對於運量與服務品質最關鍵的並非土木建設,而是整套的號誌糸統。但是淡海輕軌連關係號誌系統部分的統包招標都還沒完成,為什麼就宣稱動工了?部長認為淡海輕軌能不能「如期完工」?「如期完工」的定義是什麼? 二、臺灣的都會區大眾捷運工程雖然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推動,但無論是審查或者補助款的核發,都是交通部的責任。但交通部在審核新捷運線的同時,本席卻發現,安全攸關的舊捷運線糸統重置,交通部幾乎都是交給地方政府自行處理。以最成熟的台北捷運來說,臺北市從2001年開始,從捷運公司營運收入中提撥「臺北市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對於這個基金的籌措情形,交通部有沒有掌握?部長認為把捷運糸統重置作業全部交給地方政府處理,適當嗎? 1.依照臺北市審計處決算審核結果與臺北市捷運重置基金的預算書,捷運重置基金雖然以三十年為周期,希望能在2030年以前累積到864億元的資金,以作為捷運核心機電設備的更新升級費用。這就表示,這個基金必須要每年增加近29億元。不過,這十四年來基金平均每年增加的數額不但未達標準,更嚴重的,是離標準越來越遠。 2.由於臺北捷運的重置基金是從捷運營收固定比例提撥,累積速度太慢,代表的是捷運路網的營收成長不如預期,至於累積的速度負成長,則代表地方政府把錢花到別的地方去。但不管是哪種理由,因為重置不但涉及效能,更關乎安全,作為捷運中央主管機關的交通部,都有責任好好了解。部長能承諾去了解一下嗎?將來假若重置基金不敷使用,卻有立即更新的必要,交通部的角色是什麼? 3.在交通部運輸研究所2012年針對我國軌道運輸系統發展政策的研究,就明確指出我國軌道糸統需要比較合宜的監管機制;未來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裡,也創設了軌道的監理機關鐵道局。首都地方政府資源豐富,但也正因為臺北的捷運局和捷運公司是同一個體糸,中央政府對於捷運營運監理的角色更為重要。部長可否承諾,對於地方政府營運的捷運糸統的重置必要、重置規劃與重置資金的籌措,二個月內展開調查,未來每隔幾年也要發佈專業報告? 三、最後,本席要提醒部長,臺北的捷運三期路網、高雄捷運二期路網和原省轄市的捷運路網,本來都是採輕軌規劃,結果原省轄市的捷運路網被一鼓腦「降格」成公車捷運,臺北的捷運三期路網卻「升格」為中運量自動導軌捷運(AGT),完全自外於國際潮流。部長知不知道,如果依交通部審查的方式,未來臺灣會成為世界上中運量捷運密度最高的國家? 1.但僅管有最高密度的中運量捷運,每次中運量捷運招標,都是爭議不斷。究其原因,是我國針對中運量捷運的標案規劃單位,專業性受到質疑。既然交通部核定了那麼多中運量捷運系統,部長可否承諾責成運研所,一年內就中運量捷運核心機電系統的規劃重新研究,以制定一套比較明確的標準? 2.而在輕軌系統方面,2000年時經濟部與交通部曾經合組軌道工業發展小組,希望透過公共支出創造在地市場,促成國際合作機會。但這個小組的業務卻少有進展,最早看好的輕軌連試跑的機會都沒多少。其實包括中運量捷運的號誌系統、包括無架空線輕軌,都是在我國環境下產生的特殊市場利基,部長能否就此,責成部內單位展開研究,並檢討就軌道工業發展,交通部到底還該做什麼?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歷經20多年推動的淡江大橋工程終於正式開工,未來淡水到八里可縮短路程約15公里,尖峰時段可省下25分鐘車程。總統馬英九、新北市長朱立倫均出席動土儀式,盼淡江大橋發揮運輸、觀光功能,並媲美舊金山的金山大橋、雪梨海灣大橋,成為臺灣最重要的地標及觀光指標。藉由淡江大橋的開工建設,未來4年內也接續完成環境影響評估的差異分析及綜合規劃計畫,儘管因加入淡水線延伸至八里的淡海輕軌設計案,及增加自行車道、行人空間等規畫而有所延宕,但淡江大橋仍能在重重困難下順利開工,未來淡江大橋完工通車後,板橋、臺北市區民眾可透過64、65或61快速道路直通八里、淡水及北海岸延線,加上未來的淡金公路等,都將改變整個新北市的交通、生活及觀光路線,對市民及觀光客的影響很大。此外他相信淡江大橋也將媲美舊金山的金山大橋,以及雪梨海灣大橋,成為臺灣最重要的地標及觀光指標。 台北到淡水的交通長期以來都是民眾詬病的重點,短短幾公里的路程,一經道路塞車卻要花費至少1小時,可見當地交通堵塞情形十分嚴重。淡江大橋興建經費分別由交通部、內政部營建署與新北市政府共同分擔,要求施工單位務必將每分錢運用得恰如其分,如期如質完工。將來旅客可利用輕軌、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進入臺北市,不僅能使交通順暢,還能減低空氣污染,近年來由於國家財政的窘困,已經很久沒有很大的工程建設進行,淡江大橋的建設代表都市景觀的變化及台北市周邊副都市發展的一個進程,對擁擠的台北市及城鄉發展的拉進都有很大的進步,透過不斷的建設將改善台灣生活的品質及觀光的吸引力,在工程的建設過程更要求交通部應負起工程品質到位的監督責任,黑心油品事件已經重創台灣人的形象,希望在各項工程建設上不要再出現豆腐渣工程的黑心廠商,這些都需要交通部拿出魄力,強力監督才能達到的。 為了解決高鐵的財務危機,高鐵與交通部在經過數個月的磋商後,日前已達成「先減資後增資」的共識,並擬出了具體的財務改善方案。首先,五大原始股東大陸工程、太平洋電纜、東元電機、長榮海運、富邦產物的普通股,應先減資6成、約390億元。並在明年初分兩階段增資200億元,第一階段由泛公股銀行和企業增資130億元,並將八大公股的特別股轉換為新股;第二階段則開放五大股東參與,不足額則向國內壽險業者認股;最後再後年辦理股票上市,向全民及法人公開募資100億元。此外,交通部也規劃將高鐵的營運特許期,從35年延長到75年。 但是對於增資案,仍受到很多關心高鐵走向的人質疑,高鐵仍未提出具體降價方案,積欠8大行庫股息也未還,怎麼可以明年再拿人民的錢補高鐵的洞?針對此一說法,雖然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高鐵不能倒,倒了什麼都拿不到。」,最重要的是讓高鐵賺錢,因此泛公股銀行將會支持高鐵增資。但外界仍痛批,交通部為吸引原始股東支持財改方案,延長了40年的特許期,若此惡例一開,往後BOT案都可以比照高鐵延長特許期,BOT的最初精神將不復存在。針對相關財務計畫估計,延長特許期,高鐵每年將可「多賺」155億元、40年約6,000億元的現金,五大原始股東不僅不用為虧損負責、還因此從中得利。此外,去年高鐵以不堪虧損而調漲票價,如今又因為延長特許期,明年票價將可能會降價,等於是以先漲後降的技倆,來換取更大的特許期延長利益。 台灣高鐵是台灣第一個BOT案,卻因為黑心商人的一切以營利為優先,把該撈的錢撈光了,現在兩手一攤,卻要用全民的錢來接管,弭補虧損,難怪外界的批評不斷,這跟頂新黑心油如出一轍,只不過頂新坑每一個人的錢跟健康,台灣高鐵公司卻透過政府及官商利益勾結間接坑全體國民的錢,台灣高鐵最初以「政府零出資」取得高鐵經營權,但以目前1,053億的資本額來看,政府卻是高鐵的最大股東。過去以來,台灣高鐵五大原始股東,大陸工程、太平洋電纜、東元、長榮、富邦等集團,都各自擁有龐大資金,但卻在高鐵連年虧損的情況下,推卸責任、不願增資,等待政府以維護公共利益之名出手相救,因此,高鐵會走到這步田地,政府如何監督?是否有人謀不贓?是否有利益勾結?是否有不法內容?政府也應該要拿出魄力查清楚,否則在執政的基礎上恐怕又是一顆未爆彈,未來會不會又重創政府的執政績效及威信,希望交通部應該要新型評估及提出相關對策才是。而且收歸國有後的「公營化」高鐵,會不會又變成為另一個台鐵,畢竟未來若接管後,營運勢必由公務人員接管,龐大的人事成本與退休金制度,營運收入將會受到影響,整體營運品質會不會大幅下降,如何創造政府、台灣高鐵與旅客三贏,交通部責無旁貸。 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 一、台灣高鐵為解決破產危機,提出救高鐵財務改革方案。在泛官股強力主導下,高鐵董事會通過「先減資後增資」財務改善方案,可望逃過破產危機;但是高鐵票價降幅有限,明年北高票價僅能降到1,500元以上,降幅有限。註1 1.部長,當日財務改革方案表決情形?政府不再啟動接管方案?有無一併檢討票價調漲?是否恢復去年調漲前票價?最快何時調降?註2,票價微降失信於民? 二、為提供自行車騎士安全友善的車道環境,教育部體育署日前表示,結合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及內政部營建署資源,將在明年底連結全臺56個斷點,打造可以自行車環臺的「自行車國道」。註3 1.部長,何謂「自行車國道」?台中地區建置程度與里程?貴部與跨部會間如何規劃?與「全國自行車道建置計畫」有何差異?何時可全數完成? 註1:高鐵通過「先減資後增資」財務改善方案。財改方案包括普通股減資六成後增資三百億,其中一百三十億元私募資金由八大行庫認購,七十億則為現金增資(高鐵員工七億、原始股東六十三億)。另外,高鐵經營特許期則由卅五年延長為七十五年;高鐵站區開發案中止,也正式宣告高鐵BOT(興建營運轉移)案失敗。 註2:儘管交通部多次宣示應降價一至二成,但依新公式、今年1到8月的優待票支出估算,北高明年4月僅能降到1,530元,回不去去年漲價前的1,490元,台北到台中則估720元、北南1,385元,降幅只約6%。 註3:體育署表示,在交通部的邀集下,預計10月底完成全臺56條環島串聯路線的會勘,明年底將全國的自行車道串連起來,屆時不管是向左走或向右走,民眾都可以悠遊自在的騎著單車繞行臺灣。 主席:現在休息1個小時,用餐後繼續處理預算。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開始進行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數。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6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31億4,725萬1,000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57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45億7,869萬1,000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8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1億9,114萬4,000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5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7,711萬8,000元。 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6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535億4,160萬2,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47億9,716萬5,000元。 第2目 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77億1,664萬9,000元。 第3目 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409億7,506萬7,000元。 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5,090萬元。 第5目 第一預備金182萬1,000元。 主席:現在處理各項提案,並進行協商,在協商同時,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協商中不休息。 1、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較上年度增加公路總局局史文物展示館建置業務費1,500萬元,惟公路總局新建辦公大樓方於103年5月2日正式啟用,花費高達12億6,160萬元預算,卻無同時辦理「局史文物館」的建置,於大樓啟用後需再大興土木建置,顯然規劃設計有不當;此外,根據「公路總局局史館參觀申請及注意事項」規定,竟然只限定『公路總局退休及現職同仁』參觀,並無對一般民眾開放,喪失設置局史館讓民眾了解國家公路建設發展歷史之意義,且恐有淪為蚊子館之可能,爰此,有關104年度一般行政項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辦理局史文物展示館建置費,編列1,500萬元,應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2、 自95年起機車事故成為各車種之最大宗,占率自四成二逐年提高到102年五成二,並自101年起已連續兩年占率超過五成。以事故死傷人數觀察,102年全年交通事故死傷人數37萬5,496人,其中機車事故死傷人數21萬3,418人(占56.8%),為小客車死傷人數近2倍。另以道路交通事故第1當事者肇事因素分析結果發現,觀察,102年A1及A2類事故死亡及受傷人數年齡分布分析,18-29歲的機車駕駛人死亡及受傷占率遠高於其他年齡。充份顯示機車事故比例依舊居高不下,機車行車安全實為不可被忽視的重要課題。故建請將「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編列7,716,649千元,凍結其中二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王進士  楊麗環  陳根德 3、 公路總局近年加強辦理多項遊覽車客運業之管理措施,然而近年度事故件數及傷亡人數仍居高不下,並經審計部查核後,有對於業者申請籌設經營遊覽車客運業之審議制度有欠周延且作業未臻落實;未積極督導業者確依規定管理所屬車輛及駕駛人;對遊覽車客運業駕駛人資格之審查及列管作業有欠周妥;未積極依規定控管及通知遊覽車駕駛人參加定期訓練或職前專案講習;未蒐集並建立遊覽車客運業相關市場及營運資料,無法評估未來各項政策、管理措施對遊覽車市場之影響等情事。故建請將「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編列「公路監理業務」2,071,369千元,凍結其中二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王進士  楊麗環  陳根德 4、 全台行動餐車、咖啡廳、關東煮、鬆餅屋等改裝車,多達上萬輛,但礙於現行法令「禁止擅自改裝車體」,許多餐車未通過驗車關卡,躺在改裝廠中變「廢鐵」。《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明訂「禁止改裝車身、引擎等」,若查獲將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違反2次以上者,吊扣牌照3個月;3年內2度被吊扣牌照者,吊銷牌照。不少車主擔心被監理站吊牌,便迴避「1年1驗」的項目,但開在路上卻總是提心吊膽,也有人當起「流動攤販」,形成路上行動炸彈,可見主管機關監理檢驗機制無法跟上時代潮流。爰此,凍結此預算科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監理業務」預算數2,071,369千元四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王進士  陳根德  楊麗環 5、 公路總局104年度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監理業務」計畫下「一般事務費」,編列426,796千元。在環境佈置、場地清潔、保全及禮貌服務考核獎牌製作等經費編列42,652千元,相較於103年度編列36,647千元,增加6,005千元。在政府財政拮据之際,相關經費未免有浮編之嫌。為撙節開支,故予「一般事務費」之環境佈置、場地清潔、保全及禮貌服務考核獎牌製作42,652千元凍結二分之一,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陳根德  王進士  楊麗環  林國正 6、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度預算「監理業務─業務費─一般事務費」項下,其中編列『客服中心』相關經費1,657萬元,比較上(103)年度編列1,278萬4千元,增加378萬6千元,本計畫原係公路總局為擴大服務民眾,提供專屬之客服平台,立意甚佳,惟有關客服中心運作與成立,據查迄今(預計本年11月底)尚未辦理招標程序,執行績效顯然不彰,104年度又擴編預算,顯然不當。爰此,為避免預算執行率不佳,有關104年度辦理「客服中心相關經費」編列1,657萬元,應予以刪減1,0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7、 公路總局104年度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監理業務」計畫下「獎補助費」,編列899,958千元,對國內團體用油補貼編列895,000千元。103年度編列數為237,000千元。預算遽增658,000千元,102年由中油補貼大眾運輸用油,103年起由交通部自行編列。原本為避免油價調漲致使公共運輸全面漲價,政府自100年5月起提供營業車輛油價補貼,包括公路與市區客運、計程車、載客小船、船舶運送業等都可向中油申請加油營業卡,每公升按月補貼4.4或5元不等,金額隨油價浮動調整。全案由經濟部決策、交通部執行、中油撥款,一年補貼金額約20億,補貼金直接匯到各卡戶頭。國道客運業者之前以暑假旺季,需要進行尖峰、離峰分流為由,取消平日白天促銷時段,現在油價也持續在跌,優惠卻沒恢復。爰建議凍結本筆預算費用二分之一,俟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王進士  林國正  陳根德  楊麗環 8、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度預算「公路養護行政」編列2億2,454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公路工務管理、公路用地地籍整理、勞工安全衛生及材料試驗等業務經費,性質屬於一般例行業務,卻較上年度預算2億695萬2千元,增加1,759萬7千元、漲幅8.5%,基於政府財政困難,行政機關應撙節支出,爰此,有關104年度辦理「公路養護行政」編列2億2,454萬9千元,建議參酌上(103)年度預算額度編列,應予以刪減1,7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9、 公路總局及所屬104年度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編列5,086,693千元,然查目前除大台北都會區具有較便利之捷運與公車系統外,其他地區之大眾運輸發展便利性不足,導致我國機車數量持續成長,另據交通部統計指出,截至102年12月底止,各縣市之公共運輸使用率,近3年使用率皆達到10%以上之縣市,僅有5縣市,且集中在北部地區,其餘縣市仍不及10%;顯示國內大眾運輸系統使用率偏低,多數縣市之大眾運輸系統並不發達,無法有效發揮替代私人運具之功能。故建請「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所編列5,086,693千元,凍結其中二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國內大眾運輸載客人數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千人次;% 項目 年度 公路客運量 市區客運量 客運人數 增減率 客運收入 客運人數 增減率 客運收入 80 672,906 - 14,155,328 965,192 - 8,157,104 90 305,009 -14.06 13,377,036 804,337 1.71 10,915,855 100 220,603 -5.22 14,725,118 943,689 7.6 14,479,949 101 197,051 -10.68 14,357,130 994,706 5.41 16,726,865 102 173,818 -11.79% 13,705,117 1,045,332 5.09 17,783,812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王進士  楊麗環  陳根德 10、 公路總局104年度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計畫編列5,086,693千元,103年度編列4,250,693千元,增加836,000千元。然每逢假期國道車流爆量,民眾出遊選擇搭乘國道客運,還是會塞在車流,即使搭客運去遊樂園可享優惠、對民眾誘因不夠,關鍵還是客運班次是否足夠,是否不會脫班,是否會搭不上車或等不上車,鼓勵民眾改搭大眾運輸工具的效果不佳。國五實施雙向高乘載,在匝道逐一檢查有無三人乘坐,也會造成平面往國道車流回堵。民眾出遊開車也塞,搭乘公共運輸工具也塞,還擔心會訂不到票。甚至近年高雄聯運客運集體停駛往墾丁的紅眼班次,犧牲觀光客搭車權益。此計畫相關配套仍未完善。爰此,凍結此預算科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預算數5,086,693千元四分之一,將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王進士  陳根德  林國正 11、 公路總局「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102年度-105年度)」,總經費200億元,截至103年度已編列70億5,499萬6千元,104年度續編列50億8,669萬3千元。經查,該計畫104年度編列獎補助費46億2,289萬3千元,其中有關大眾運輸業者營運虧損補貼計編列11億7,669萬3千元,主要係針對大眾運輸事業之營運虧損進行補貼,以提升服務水準;惟102年度公路汽車客運虧損補貼路線數計達444條,占該局總登記路線數684條之64.91%,比率偏高,顯示多數業者仍須仰賴政府經費挹注,始能維持基本營運,缺乏經營效率。又以,近年來我國市區客運量雖稍有擴大,惟在公路客運載客人數方面,卻呈現逐年衰退情勢,例如由80年度之6億7,290萬6千人次,逐年下降至102年度之1億7,381萬8千人次,顯示公路客運客源快速流失;而同期間汽(機)車數量與使用量卻持續成長,由80年度1,061萬1,036輛上升至102年度2,156萬2,645輛,造成都市及區域交通擁擠情況日益嚴重。爰刪除「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獎補助費」預算項目20%,凍結30%,並俟公路總局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葉宜津 12、 交通部基於交通安全以及環保考量,於99年度起,即編列預算協助汽車客運業購置全新車輛,至101年已補助超過11億元,汰舊換新超過2,000台客運或公車,其所衍生之車輛製造工業產值不可小視,然據新聞報載,有些申請補助之業者除了進口底盤之外,甚至將車體拆解成不同部位零件,再進口到台灣組裝,導致我國一年產值約220至250億元的車體打造業產能不斷萎縮。 補助汰舊換新車輛應除了本於交通政策目的,也可兼具扶植我國相關產業發展的功能。爰此,交通部應檢討補助辦法,於104年度補助汰舊換新車輛規定中,參考「交通部公路公共運輸補助電動大客車作業要點」對於電動大客車附加價值率的要求,請經濟部協助研訂甲類普通大客車之原產地附加價值率要求條件,納入補助辦法規定,以兼顧扶植相關車輛製造產業。 爰凍該項預算20%,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葉宜津 13、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預算編列之「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金額5,086,693千元,較103年預算增加1,162,809千元,又103年較102年增加774,417千元,增加額度達1.5倍。 查本項目中業務宣導經費104年度編列95,000千元,103年度編列102,000千元,102年度僅為23,000千元,顯見近兩年宣導經費暴增為102年度之5倍左右。惟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分析,我國汽車、小客車數量持續增加,大眾運輸公路客運之載客人數卻持續萎縮,公路總局連續兩年投入公路公共運輸宣導經費合計達1.97億元,投入金額與公路運輸成效為反比,應徹底檢討。爰刪除104年度編列「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之業務宣導經費72,000千元,回復至102年度預算額度。 提案人:管碧玲  蔡其昌  李昆澤  葉宜津 14、 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其中編列管理及業務相關支出經費1,200萬元,但查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各相關子計畫,亦均有編列管理行政費用,本項經費支出流於浮濫,爰刪除其中之6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15、 公路公共運輸宣導、推廣及行銷活動,加強公路公共運輸與活動結合編列9,500萬元,但此項宣導、推廣及行銷活動,並無具體成果,且與活動結合均流於濫用。蓋公共運輸若建構方便完整路網,民眾自然樂於搭乘,編列巨額經費宣導只流於浪費,爰刪除本項費用9,5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16、 104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編列於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編列一般事務費3億2,760萬元,其中研修相關法規及推動公共運輸服務等級標章制度經費編列7千萬元。 經查,公路總局並未詳細列明經費支用之方式及目的,編列7,000萬元經費是否有其依據及必要性值得檢討。爰此,建議將本筆預算凍結2分之一,俟公路總局提出支用計畫及必要性,方准予動支。 提案人:王進士  楊麗環  羅淑蕾  陳根德 17、 104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編列於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編列一般事務費3億2,760萬元,其中檢討及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制度編列1千萬元。 經查,該計畫應僅屬「制度檢討」之性質,編列1,000萬元經費是否有其依據及必要性值得檢討。爰此,建議將本筆預算凍結2分之一,俟公路總局提出支用計畫及必要性,方准予動支。 提案人:王進士  楊麗環  羅淑蕾  陳根德  林國正 18、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業務費─一般事務費」項下,其中辦理『定期執行公共運輸使用率滿意度調查』經費編列5,000萬元,雖與上(102)年度編列5,000萬元相同,雖計畫係除透過交通部定期之全面性調查之外,亦提供所屬機關或各地方政府提出補助申請辦理各個細部區域之公共運輸滿意度與使用率之調查,惟交通部本部也有編列類似交通滿意度調查,各縣市政府基於政策推動需要亦有相關調查,且根據交通部本部編列「民眾對交通部施政滿意度調查」預算規模僅130萬元,而公路總局編辦理滿意度調查竟然需高達5,000萬元之預算,令人質疑,徒讓滿意度調查流於形式,造成預算浪費,另參酌102年度該分支計畫僅編列900萬元,近兩年預算卻成數倍成長,顯不合理,爰此,有關104年度「定期執行公共運輸使用率滿意度調查」預算編列5,000萬元,應予以刪減3,0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19、 定期執行公共運輸使用率滿意度調查經費5,000萬元,此項滿意度調查往往不符實情,而且流於形式,爰刪除本項經費5,0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20、 研修相關法規及推動公共運輸服務等級標章制度經費編列7,000萬元。但相關法規研修本即行政機關職權,標章制度更是遲遲未見成效,亦不知其實施目的為何。此項經費年年編列,卻流於濫用,爰刪除本項經費7,0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21、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業務費─一般事務費」項下,其中辦理『研修相關法規及推動公共運輸服務等級標章制度』經費編列7,000萬元,連續兩年預算金額高達7,000萬元,且較前(102)年度預算2,500萬元,增加4,500萬元。惟近年公路總局並無相關重大交通政策改變或推動,是否需要編列高達數千萬元之法規研修費,頗令人質疑;此外,有關公共運輸服務等級標章制度推動成效,卻未見計畫檢討反而預算年年編列,造成預算編列浪費,爰此,考量政府財政困難,有關104年度「研修相關法規及推動公共運輸服務等級標章制度」預算編列7,000萬元,應予以刪減5,0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22、 檢討及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制度經費1,000萬元,僅是制度之檢討及改善卻要花費1,000萬元辦理,其編列流於浮濫,爰刪除本項經費1,0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23、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業務費─一般事務費」項下,其中新增辦理『檢討及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制度』經費編列1,000萬元,此分支計畫是本年度新增,惟有關公路公共運輸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制度已行之有年,相關補貼之辦法主管機關皆有定期修改,另交通部運研所亦曾有相關之研究,今只係辦理檢討作業,竟須編列1,000萬元,簡直令人匪夷所思,爰此,考量政府財政困難,有關104年度「檢討及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制度」預算編列1,000萬元,應予以刪減8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24、 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及推動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4,780萬元,有關成立經營輔導團或推動標竿學習係年年編列計畫,其根本毫無效果。至於推動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亦非實際推動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而僅係有關之活動經費,亦無將錢花在解決實際問題。爰予以刪除此項經費4,78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25、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設備及投資─雜項設備費」,編列3,380萬元,辦理『環島路網多卡通電子票證驗票系統建置』相關設備經費,惟目前國內電子票證業務仍以『悠遊卡』為領導地位,該公司不論在市佔率以及手續費收取等方面,因為具有市場壟斷地位,皆以強勢之姿進行商業合作,往往令合作對象處於不公平之地位,造成不公平之競爭環境,而政府一再地對悠遊卡公司予以相關補助,或協助建置片正驗證系統,讓其繼續壟斷市場,為公平起見,政府建置相關票證系統設備應由使用之票證公司負擔部分費用,方為合理公平,爰此,有關104年度「環島路網多卡通電子票證驗票系統建置」編列3,380萬元,應予以刪減1,0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26、 推動公車優先通行設施編列2億元,此項計畫業已推動多年,但依台灣道路環境完全不適合實施公車優先通行,過去亦有已設置又裁撤之例,實無必要繼續浪費經費推動無成效之方案,爰予以刪除本項經費2億元。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27、 重要假日與大型活動強化公共運輸疏運或優先通行管制、公路公共運輪教育深耕行銷活動及推動標竿學習競賽等活動編列1億8600萬元,其中除疏運、管制措施屬必要外,其他行銷活動及學習競賽等均與一般事務費重複編列且屬不必要,爰僅保留重要假日與大型活動強化公共運輸疏運或優先通行管制經費1億元,刪除8,6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28、 有關鼓勵推動公共運輸服務提昇亮點計畫編列3億5,000萬元,此項經費年年編列,但到底有何亮點計畫,實際成效為何,均付之闕如,爰刪除本項經費3億5,0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29、、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獎補助費」,其中項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交通與觀光整合之無縫服務』編列2億7,000萬元,係屬新增計畫,惟交通部觀光局為辦理辦理地方政府、風景區交通聯繫與節點接軌,本年已編列台灣好行服務升級,補助業者交通接駁經費6,000萬元、補助業者辦理台灣觀巴服務經費3,000萬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推動台灣好型服務升級經費9,000萬元,相關經費合計1億8,000萬元,卻又見於公路總局編列2億7,000萬元,辦理類似計畫,恐有重複編列之虞,爰此,為避免預算浪費,有關104年度「交通與觀光整合之無縫服務」編列2億7,000萬元,應予以刪減二分之之(1億3,500萬元)、其餘二之一予以凍結,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30、 交通與觀光整合之無縫服務2億7,000萬元,此項計畫立意良善,但其具體計畫為何?與觀光局台灣好行之計畫之動覆性及競合關係為何,均有必要進一步加以釐清,爰凍結本項經費全部,經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31、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度歲出預算數53,541,602千元,較上年度增加8,492,119千元,主要為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增加7,816,075千元所致。其「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內13項子計畫中,有四項為新增計畫,合計編列預算數為7,631,130千元,佔本科目全部新增預算數之97.6%,佔公路總局104年度預算增額之89.9%。 檢視近三年公路總局總預算、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之增減,104年度預算該計畫增加數達103年度預算增加數之45.8倍(如下表) 年度 公路總局預算數 較上年度增減 公路新建及 養護計畫預算數 較上年度增減 104 53,541,602 +8,492,119 40,975,067 +7,816,075 103 45,049,483 +1,021,679 33,158,992 +170,534 102 44,027,804 -1,550,379 32,988,458 -1,537,903 管碧玲辦公室整理(單位:千元) 次查十三項子計畫中四項新增子計畫,均係行政院於103年5至7月間核定,其中僅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屬愛台12建設。鑑於新增計畫所編第一年預算即高達76餘億元之譜,編列方式實為罕見,為免計畫草率浪費公帑,爰凍結其餘三項新增計畫全部預算數(631,130千元),矣交通部向本委員會辦理專案報告揭露整體計畫內容與效益評估分析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新增計畫名稱 總經費 第一年預算數 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4年) 30,000,000 7,000,000 省道配合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6年) 280,000 80,000 省道配合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6年) 1,500,000 251,000 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4年) 1,033,070 300,130 合計 32,813,070 7,631,130 管碧玲辦公室整理(單位:千元) 提案人:管碧玲  蔡其昌  李昆澤  葉宜津   32、 公路總局104年度於「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工程」計畫編列153,800千元。淡江大橋第一標,原本預計在明年動工興建,今年10/17就舉行開工典禮,目前淡江大橋匝道土地都還未徵收,都市計劃也沒變更。政府強調淡江大橋將會紓解淡海新市鎮的交通壓力,但是將車流轉移給八里之後,目前似乎尚未有做任何交通配套措施,民眾恐64線匝道口的交通打結狀況將會更惡化。爰此,全數凍結此預算項下「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工程」計畫編列153,800千元,待完成土地徵收以及完成都市變更,將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陳根德  楊麗環   33、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預算編列之「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計畫期程為101至104年,全案總經費600,000千元,104年編列58,550千元。 本項計畫103年度預算審查時,本院做成決議,需向本院交通、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其103年預算數1億8,000萬元尚未解凍,爰刪除104年編列之58,550千元。 提案人:管碧玲  蔡其昌  李昆澤  葉宜津 34、 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總經費10億3,307萬元,分4年辦理,本(104)年度編列3億13萬元,計畫項下『設備及投資』編列2億7,713萬元,其中委託觀光局辦理國家風景區自行車道友善環境改善、旅遊服務中心服務功能強化及軟硬體建置,編列1億6,645萬元,惟有關國家風景區所屬旅遊服務中心功能強化及軟硬體建置,乃屬交通部觀光局本應辦理之業務,且於公務預算與觀光發展基金,即有針對旅遊服務中心之功能、軟硬體設施建置核列相關預算,無須再予以提列辦理,反而,交通部應將相關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自行車友善環境改善,才能真正達成自行車推廣普及之目的。爰此,有關公路總局104年度辦理本計畫項下「設備及投資」,由觀光局辦理之公共建設及設施費編列1億6,645萬元,應予以刪減1億元。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35、 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總經費10億3,307萬元,分4年辦理,本(104)年度編列3億13萬元,計畫項下『業務費』編列2,300萬元,包括委託觀光局辦理自行車經典路網宣傳活動1,100萬元與運研所辦理全國路網系統規畫研究及交通部自行車示範路網資訊系統建置1,200萬元。惟交通部觀光發展基金於104年度已編列約4,253萬元,辦理自行車相關活動與補助,再予以委託觀光局辦理,恐有計畫重複之餘;此外,交通部於102年才完成「配合節能減碳東部自行車路網示範計畫」,且內政部營建署亦有建置「全方位自行車資訊整合平台-單車ing」,由此可見國內不乏行政機關建置之自行車路網資訊平台,政府機關間應先進行資源平台整合,而非再建置一套新的系統平台,形成資源浪費。爰此,有關公路總局104年度辦理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項下「業務費」編列2,300萬元,應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36、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預算編列之「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內新增「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104-107)」,計畫總經費1,033,070千元,104年預算數300,130千元中,業務費內之委辦費23,000千元,乃委託觀光局辦理自行車經典路網宣傳推廣活動11,000千元,及委託運研所辦理全國路網系統規劃研究及自行車示範路網資訊系統建置12,000千元。 本計畫甫於103年8月6日經行政院核定,104年度為第一年執行,且由運研所規劃研究自行車路網系統,卻同時由觀光局宣導「經典路網」,計畫邏輯矛盾顯有浪費公帑之虞,爰刪除本科目計畫內擬交觀光局委辦之宣傳推廣費用11,000千元,待運研所規劃研究案完成後,於次年度再行辦理。 提案人:管碧玲  蔡其昌  李昆澤  葉宜津 37、 公路總局104年度於「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計畫編列300,130千元。由於教育部體育署在91年起推動全國自行車道系統計畫、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既有市區道路景觀與人本環境改善計畫」,交通部自98-101年度推行「東部自行車路網示範計畫」。102年度和105年度體育署及營建署又分別辦理「自行車道整體路網串聯建設計畫」、「城鎮風貌形塑整體計畫」。在近年來光是自行車道相關計畫就有交通部、教育部、內政部辦理,多項計畫項目內容重疊,頗有多頭馬車之嫌。此外,交通部除預算執行外,並無針對計畫成效做相關查核和督導。爰此,全數凍結此預算項下「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計畫編列300,130千元,將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陳根德  楊麗環 38、 政府提倡「節能減碳」政策,在交通上鼓勵民眾撘乘大眾交通工具之外,自行車也已成為國人通勤、遊憩、運動之的重要工具。然而,目前的戶外自行車停車架大多以「前輪定置型」為主,利用固定前輪來達成停車的功能,但僅能達到排置自行車的作用,沒有任何防竊的作用,車主根本無法安心將自己的車停放在戶外的停車架;且自行車已經逐漸走高單價路線,卻苦無安全的地方停車,導致去夜市、國民運動中心、觀光景點、甚至看醫生、用餐,常常看到車不離身、站在自行車旁吃飯之情形,相當不便。有鑑於此,交通部應效仿台北捷運淡水站,針對自行車遊憩路線,結合觀光景點、國民運動中心等地點,研擬設立有專人管理的自行車室內停車場之評估,並凍結該預算項目20%,俟交通部向交通委員會提出評估報告後,使得動支。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葉宜津 39、 公路總局於「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編列「公路養護計畫」6,202,869千元,主要係辦理公路巡查及各項養護管理作業等工作所需;惟查近年來公路工程與設施設置不良或管理欠當案件頻仍,養護管理作業容有改善空間;此外,公路總局及所屬機關受理國家賠償件數中,經由訴訟判賠案件比率偏高,除影響機關形象外,並徒增公帑不經濟支出,允宜研謀改進之道。故建請將「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編列「公路養護計畫」6,202,869千元,凍結其中二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王進士  楊麗環  陳根德 40、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度在「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項下新增辦理『省道路容維護(割草、水溝疏清及道路清掃等)經費』6億1,741萬1千元,鑒於新增計畫金額高達6億元,且往年預算並無編列該項科目計畫,為何104年度需增加該項支出,未見預算書上有相關說明,為避免預算浪費浮編,爰此,有關104年度「省道路容維護」編列6億1,741萬1千元,應予以刪減50%,其餘50%予以凍結,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41、 交通部公路總局104年度「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項下『委辦費』編列3,829萬元,其中辦理「省道公路清查」編列3,000萬元,較上(103)年度預算2,000萬元,增加1,000萬元、增幅高達50%。惟計畫內容兩個年度都是辦理調查省道路線15項公路設施清查及地理資訊屬性資料建置等,鑒於辦理項目相同且都屬例行性業務,行政機關應考量政府財政困難,撙節支出,爰此,有關公路總局104年度辦理公路養護計畫委辦費編列3,829萬元,應予以刪減1,0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蔡其昌  葉宜津 42、 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單位預算應編書表格式及注意事項」規定,各機關應由其計畫與預算統合協調組織,就內部單位之法定職掌、人力配屬等詳加分析,並應遵照政府之施政方針及施政計畫,並檢討以往工作之得失,就應興革事項,擬訂下年度之新興業務計畫及其工作計畫。公路總局104年歲出預算編列535億4,160萬2千元,約佔10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2%以上,惟該局預算書總說明僅一頁,年度施政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亦僅粗略列出公路公共運輸及監理業務管理及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兩項,衡量之指標亦過於簡略。綜上,公路總局歲出預算規模龐大,相關施政目標與評鑑指標過於簡陋與粗糙,難以衡量預算編列是否合理與完善,爰提案要求往後該局預算編列應詳列該預算年度之施政計畫與關鍵指標,以利本院審查監督。 提案人:陳根德  羅淑蕾  楊麗環  林國正 43、 公路總局104年度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編列77億1,664萬9千元,其中50億8,669萬3千元係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然查目前除大台北都會區具有較便利之捷運與公車系統外,其他地區之大眾運輸發展便利性不足,導致我國機車數量持續成長,造成嚴重之空氣污染問題。公路總局應重視國內機車數量龐大現況,加強排氣檢驗及汰換機制,並續推廣電動汽、機車等綠色交通工具,加強建構綠色交通網路,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及改善環境品質。 提案人:陳根德  羅淑蕾  楊麗環 44、 公路公共運輸提升計畫下補助服務性路線或偏遠、離島地區營業虧損歷年皆編列數億預算,地方客運業者仍紛紛提出客運路線停駛申請。要解決偏遠地區客運路線問題,除了依靠政府補貼政策,業者本身也要視整體社會情況改變,在路線班次管理做調整。偏遠地區客運面臨財源不穩定,補貼欠缺法源基礎、客源不足,地方免費及醫療公車路線與客運路線重疊,及因財源有限─重疊路段不予補貼,不符實際需求等,仍有諸多問題尚待面對解決。「交通」係人民應享有之基本權,亦為憲法所保障自由權,對偏遠地區之弱勢族群更是不可或缺之生存權,政府應予必要之尊重與維持。爰此,政府社會福利補貼政策所提供之各類運具,應與一般公路客運為相輔相成之合作關係,而非相互競爭之狀態,俾使資源充分有效利用;現行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貼政策,客運業者咸認不合時宜或難以適從之行政措施,主管機關允應正視並積極解決。 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王進士  陳根德  林國正 45、 行政院為提升公路公共運輸率,自102年至105編列新台幣200億元執行相關計畫,惟執行至今,偏遠地區之公共運輸不管是車輛新舊、方便度仍是較都會區大幅落後。該計畫既然有包含偏遠地區運輸之營運虧損補貼及相關購車補助,交通部就應該將資源多配置於非都會區及偏鄉運輸,藉此降低城鄉差距,並進一步帶動地方發展。爰此,請交通部於兩個月內提出相關改善計畫,並送本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王進士  楊麗環  羅淑蕾  陳根德  林國正 46、 公路總局為提升公路公共運輸率,自102年至105編列新台幣200億元執行相關計畫,其中104年編2億元辦理公車優先通行設施之補助,經查許多縣市近年所劃定之公車專用道有許多不合理之劃設方式,也沒有仔細考量可行性,除讓公車之運行更加不便(如尖峰時間於行經路線較多之路段,光進站上下車就要長時間排隊,造成車輛回堵),更甚者有部分公車專用道變成另類「蚊子設施」,爰此,公路總局在執行該項計畫補助時,應會同地方政府仔細現地會勘,並蒐集相關車流,人流量等統計資料,仔細評估後再予以執行,以避免浪費公帑又引發民怨。 提案人:王進士  楊麗環  羅淑蕾  陳根德  林國正 47、 鑒於交通部104年度預算案中,核有7項重大公共工程建設計畫,預算合共編列73.98億元,整體計畫、財務計畫或修正計畫,於103年8月底送交本院審議年度預算案時,尚未經行政院核定,預算籌編作業顯欠覈實。且交通部104年度「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13項有關捷運系統建設及規劃報告等計畫,但高達9項計畫之預算執行率未達80%,其中預算執行率未達50%者多達5項,歸納各其主要原因包含:招標不順、都市計畫變更尚未完成、地上物或管線遷移問題待解決、民眾抗爭、住戶尚未搬遷以及用地取得事宜尚未完備等。因此,建請主管機關針對上述交通公共建設應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積極落實相關政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鴻鈞  王進士  羅淑蕾  楊麗環  陳根德 48、 104年度預算案之於「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工作計畫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之生活圈4年計畫,編列預算數70億元,辦理臺北、桃園、新竹……等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道路建設工程。生活圈4年計畫經行政院核定總經費300億元,然前6年計畫續辦案件達25項,經費125.83億元,至103年7月底之累計執行數為51.59億元,未來中央補助款需求(公路總局部分)為43.81億元,相關成本效益評估及計畫之監督控管顯未周妥,且鑑於以前年度不經濟之退場案件金額不低。為提高計畫績效,建請公路局未來相關評選案件應審慎考量優先順序,俾利循序辦理。 提案人:陳根德  楊麗環  羅淑蕾 49、 依據103年6月6日交通委員會至嘉義縣考察交通及觀光建設紀錄,台18線替代道路計畫已修正路線定位為「省道台18-1線」阿里山觀光大道新闢工程,請交通部函報行政院以專案全額補助,以利交通順暢及行車安全,並維護台18線沿線居民生活品質。 說明: 一、台18線目前為前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唯一通道,途經頂六路段,沿線道路兩側商家與住宅林立,逢假日或櫻花季即造成嚴重壅塞,影響鄰近交通流暢性。 二、為抒解台18線壅塞之情形並考量拓寬之困難性,爰規劃興闢替代道路,定位為省道台18-1線阿里山觀光大道新闢工程。 三、99年3月10日張花冠縣長拜訪前交通部毛部長,毛前部長承諾可循「屏東二代加工出口區聯外道路計畫」模式辦理專案補助。 四、有鑑於此,爰提案請交通部函報行政院以專案全額補助省道台18-1線阿里山觀光大道新闢工程計畫。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陳明文 50、 鑒於彰化縣和美鎮與台中市大肚區雖僅有一水之隔,惟缺乏道路直達兩地,致使當地民眾常須繞行台1線大肚橋或台17線中彰大橋,單趟路程超過10公里以上,甚為不便。若由和美鎮線東路新闢橋梁跨越大肚溪直接延伸到大肚區境內,將可減少兩地阻隔,提升通行上之便利。亦可紓解台1線及台17線之車流,並可做為防災避險之替代道路。爰建請公路總局針對該座新闢橋樑盡速完成期末報告,並於完成後送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51、 鑒於彰化縣政府預定於彰化市東區擴大都市計畫案,未來彰化市東區可望迅速發展,但是進出台中市僅能仰賴台1線、台74線,每日上下班之尖峰時刻總是塞車,造成廣大民怨。爰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盡速研議於台1丙線(金馬路東路)尾端延伸台中市,並設置橋梁跨越烏溪至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路,並於三個月內將本案辦理情形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以提高整體彰化縣交通能量,加速彰化市東區發展。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52、 鑒於臺中市政府為縮短臺中市烏日區與彰化縣芬園鄉跨越烏溪與貓羅溪之旅程時間,提出「國道三號烏日交流道聯絡道延伸至芬園段新闢工程」以改善溪南區域遲滯之發展,目前該計畫卻僅興建至溪尾地區,爰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盡速研議「彰南路大肚溪橋」再延伸至彰化縣境內台14線(彰南路),俾能有效解決當地交通問題,並於三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53、 鑒於過年過節等連假期間,彰化縣境內國道1號埔鹽系統至王田系統常有塞車情事,且當地道路服務水準已降至平日即容易發生壅塞,致使用路人怨聲載道。彰化縣和美鎮、伸港鄉之美港公路於102年10月間開通後,讓當地民眾可直接從銜接美港公路上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和美交流道,該路段興建時已預留高架化之施工空間,若能予以高架化,將能讓國道3號的用路人轉往美港公路至台61線,減輕國道一號負擔。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針對美港公路高架化於三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並由公路總局負擔本案可行性評估經費需求。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54、 鑒於彰化東外環道於2004年1月12日通車,北起台14線與牛埔交流道交叉口,往南至花壇鄉續接台1線。若花壇延伸至埔鹽將能銜接國道1號、福興工業區,再到埔鹽連接台76線,再銜接台76線延伸線。全長6.0公里,俾可帶動附近經濟,有利於花壇發展與銜接台中市中彰快速道路,同時減輕國道1號負擔。爰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74甲線快速道路由花壇延伸至埔鹽進行可行性評估,並於三個月內將相關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55、 鑒於台76線自國道三號中興系統交流道分出,經八卦山隧道後沿員林大排兩側,以高架形式與員林大排的平面道路共構,在埔鹽鄉與國道一號交會,惟路線引起地方爭議而停擺10年未動工至今,目前暫時通行員林大排平面道路,並通往鹿港鎮,並連接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若能予以高架化,俾能讓鹿港觀光持續成長,亦減輕當地塞車問題。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針對台76線沿伸至鹿港提出可行性評估,由公路總局負擔本案可行性評估經費需求,並於三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56、 鑒於台76線後續路段將從埔鹽交流道,經縣道135社尾之後往西南方向並經過草湖,最後連接台61線芳苑交流道,該路線已於2013年底敲定路線版本,目前正在進行為期一年環評作業階段。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針對台76線沿伸至芳苑盡速提出規劃辦理設計及工程發包作業,以利彰化縣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招商進行與西南角地區的經濟及產業發展。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57、 鑒於我國西部各縣市除彰化縣及南投縣外,均設有兩條縱向國道,導致彰化縣之民眾深感不公,而行政院針對濁水溪快速道路早已計畫,並預定連結二水、田中、北斗、埤頭、竹塘、二林、芳苑、大城等鄉鎮,原計畫經過的地區人口較稀疏,但未來配合田中高鐵站聯絡道延伸至國道1號、國道3號的計畫順勢發展,將能有效帶動彰化南部之發展,同時提供田中高鐵站的集客範圍。爰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74線甲線自花壇向南延伸至彰雲大橋銜接國道三號,增設一條快速道路,並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於三個月內送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58、 鑒於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彰化段只剩王功至大城段尚未完成,若通車後將促進鹿港與芳苑兩地之間往返,亦可有效作為彰化地區國道一號之替代道路,將大幅紓解國道1號塞車之情形,惟目前進度緩慢。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彰化段工程提出該工程施工時程之書面報告,並於三個月內送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魏明谷  李昆澤  葉宜津 59、 公路總局104年度「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分支計畫,預計辦理「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惟歷年審計部及監察院對各機關推動自行車業務提出相關缺失及糾正,如對弱勢用路人設施及設置規範尚未整合,缺乏專用路權之規劃;部分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未臻周妥;自行車相關執法及宣導作業仍待強化等。爰提案建請公路總局未來應就已往缺失,審酌自行車路網密度,針對軟、硬體設備規劃建置及安全控管機制進行妥善規劃,以發揮預算效益。 提案人:陳根德  楊麗環  羅淑蕾  林國正 60、 公路總局及所屬104年度於「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分支計畫,預計辦理「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由交通部所屬分工辦理,公路總局預算編列1億元。公路總局104年該計畫內容為辦理省道公路自行車友善環境改善工程(改良省道之路段、串聯、指示及據點友善性)。經查,近年屢屢發生因道路不平整導致自行車摔車事件,例如103年9月一名男子參加基隆市政府舉辦的鐵人三項活動,在自行車競賽項目中,因道路凹洞當場摔傷脊椎,造成下半身癱瘓。爰此,公路總局應立即檢視全台省道公路自行車路面狀況,加強改善,提供自行車用路人更為安全的路面,並於三個月內提出全台省道公路自行車路面調查報告與改進作為。 提案人:蔡其昌  李昆澤  葉宜津 61、 目前國一、國三之交通量已達飽合之上限,台灣西部地區之南北通道,實有必要構建第三廊道。但鑑於政府財源拮据,短期內並無能力推動西部第三條縱貫高速公路之可能。因此規畫台61線為縱貫南北之第三快速道路實有必要,惟台61線路線終點定於曾文溪北岸,實有未足,對於南部南高屏三縣市之利用有所不便。公路總局應繼續規劃台61線成為台灣西部之第三快速廊道,路線應跨過曾文溪並繼續向南延伸。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62、 我國交通事故死亡率仍明顯偏高。單純「事後處罰」顯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最好方法。國外在考取駕照均有防衛性駕駛觀念之訓練,其重要性並不亞於交通法規,但在臺灣,卻普遍不受國人所重視。提案建請公路總局研擬應否在考照階段納入相關課程,及已取得駕照者如何加強相關訓練,以提升我國道路安全。 提案人:陳根德  羅淑蕾  楊麗環 63、 機車事故率已經是大學生死亡原因之首,政府各部門也開始重視相關問題,交通部應積極統計及調查相關事故原因,並會同教育部針對偏遠學校之公共運輸提出改善及加強計畫,設法提升學生公共運輸使用率,俾利降低事故發生率。 提案人:王進士  楊麗環  羅淑蕾  陳根德  林國正 64、 現行「公路汽車客運路線申請經營審議作業須知」規定規定國道客運路線於上(下)交流道前(後)之同一端地區僅能上(下)客,不得經營區間車。然對公共運輸能量不便之地區,民眾往來距離較長,但公共運輸卻常有車輛少、班次不足情形,尖峰時間每每一位難求。但相同路線中,卻有國道客運途經而車上空空如也之情形。公路總局現有規定造成民眾不便,也浪費公共運輸能量,爰要求公路總局應於兩個月內對相關規定提出檢討方案。 提案人:陳根德  羅淑蕾  楊麗環  林國正 65、 鑒於桃林鐵路停駛後,龜山陸橋早無存在必要,反而阻礙地方交通及發展,民眾多次要求拆除。爰要求公路總局儘速會同相關單位辦理地方說明會,並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完成龜山陸橋之拆除。 提案人:陳根德  林國正  楊麗環  羅淑蕾 66、 交通部應提出大眾運輸交通政策,加強改善公共運輸服務現況,如和電信業者或有線電視業者跨業合作提供民眾即時公路汽車客運動態資訊,以提升公共運輸競爭力與使用率,並紓緩汽機車持有數量成長,俾減少及分散汽機車使用需求,以降低污染排放。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陳根德  林國正 67、 交通部、內政部及教育部推動自行車業務已逾10年,交通部應積極跨域整合各機關資源,檢視以往缺失,審酌自行車路網密度,針對軟、硬體設備規劃建置及安全控管機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陳根德 68、 有鑑於台灣許多路基沉陷逐年加劇,使得公路養護備感艱辛,部分路段每逢颱風、強烈地震、豪雨等天然災害侵襲後,路基均明顯下陷,交通造成阻斷,使得用路人和附近居民出入困難,所以養護工程進度無法拖延,相關人力需要補足。由於台灣氣候因素,公路養護需要通盤的規劃才能有成效,養護工作需要相當專業的人力,約用人員不宜過高,由於目前公路總局代養謢澎湖、嘉義縣的縣道,恐有壓縮到公路總局現有人力,爰此,建議公路總局應盡早與縣府訂立落日條款,讓縣府有更多時間因應。 提案人:羅淑蕾  王進士  楊麗環  陳根德 69、 目前對於汽車運輸業之管理,其僅依靠公路法第79條第5項授權,而有關汽車運輸業申請資格條件、立案程序、營運監督、業務範圍、營運路線許可年限及營運應遵行事項與對汽車及電車運輸業之限制、禁止事項及其違反之罰鍰、吊扣、吊銷車輛牌照或廢止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之要件等事項均僅由行政命令定之。但依行政罰法第四條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因此其是否僅得由行政命令規定相關之罰鍰、吊扣、吊銷牌照、廢止營運執照,不無疑義。且由行政命令規範,造成安定性不足,依賴行政機關相關主事者之態度而有所不同。爰要求公路總局立即檢討相關規定法制化之作業,並於三個月內完成法制化作業之準備,提報交通部。 提案人:葉宜津  蔡其昌  李昆澤   臨時提案 1、 兒童、老年人、身心障礙者及其陪伴者依社會福利法規,各種陸、海、空交通運輸工具都應提供優惠票,但因老年人口成長優待短收的金額會增加,交通部應及早因應並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陳根德 2、 104年元旦期間為配合彈性調整放假,將有長達4天的假期,為了因應跨年及讓民眾能順利安排返鄉或旅遊行程,建請交通部協調有關機關,做好相關的交通安排,並儘早透過媒體宣導。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陳根德  林國正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處理第1案。 趙局長興華:我們剛才已經跟李委員協調了,這部分以前是在倉庫,所以沒有對外開放,未來是一個開放型的,而且是有學習認證的局史館,我們已經向李委員報告過了。 主席:要這麼多錢嗎? 趙局長興華:對,因為包括裝修和整個的…… 主席:要1,500萬元這麼多嗎? 趙局長興華:是。是不是就凍結四分之一,我們以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你們已經花完了,為什麼還要…… 趙局長興華:還沒有做,正要做。 主席:當初花了12億,為什麼還要…… 趙局長興華:因為局史館的部分,當初我們報房舍建築時不讓我們納進去,所以這項是單獨一個的,它是在既有的房舍裡面留一個空間。 主席:為什麼那個空間要花這麼多錢? 趙局長興華:我們是建置一個智慧化的環境。 主席:什麼智慧化? 趙局長興華:就是把以前所有的歷史資料做智慧化處理,就是e化處理。 主席:本席以為是畫圖的「畫」。那要這麼多錢嗎? 趙局長興華:有這個需要,請委員多支持,未來是作為教育展示館。 主席:部長講一下,這等於是軟體設備嗎? 葉部長匡時:這是很有歷史的,像我們在蘇花改南澳那邊也有類似的展示館,需要使用很多新的電子設備,到時會呈現虛擬的實際味道,所以有一些是硬體,有一些是軟體,是需要這些經費。 主席:好,第1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2案。 趙局長興華:我們剛才有跟林委員做協調,他要求凍結五分之一,未來我們要來做專案報告,始得動支。 主席:凍結四分之一,做書面報告。 趙局長興華:委員是要求做專案報告。 陳委員根德:他答應了嗎? 趙局長興華:是。 主席:第2案凍結四分之一,做專案報告。 處理第3案。 趙局長興華:委員是同意凍結四分之一,做書面報告。 主席:好,第3案凍結四分之一,做書面報告。 處理第4案。 趙局長興華:這是現在已經可以變更的項目,所以我們是認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什麼可以變更的項目? 趙局長興華:法規已經允許了。 葉部長匡時:最後一句修正為「待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最後一句修正為「待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5案。 趙局長興華:本案也是凍結四分之一,待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倒數第2行修正為凍結四分之一,最後一句修正為「待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6案。 趙局長興華:我們剛才跟李委員本人協調,他是說刪減100萬之後自行調整。 主席:客服中心為什麼要花到1,657萬元? 趙局長興華:這是新的服務方式…… 主席:怎麼會是新的呢?去年就有了。 趙局長興華:是跟台北市1999市民電話類似的作業模式,民眾有什麼意見就馬上處理。 主席:不要增加,好不好?把增加的刪除。 趙局長興華:我們明年才第一次做。 主席:上年度是1,278萬元…… 趙局長興華:今年才開始發包在做,所以今年的需求會很少,明年是第一年起步,所以需要的經費會比較高一點,後年會降低一些。 主席:有差到300萬嗎?客服中心已經設在那裡了,為什麼你說需求會…… 趙局長興華:還沒有設。 主席:今年開始,不是嗎? 趙局長興華:今年開始規劃要設,明年要成立。 主席:今年就已經編列了。 趙局長興華:今年是編發包的經費。 主席:這1,278萬是去年編今年的預算,對不對?沒有花到錢,放在那裡…… 趙局長興華:有,已經在作業當中了。 主席:因為還沒有決算,我不知道你們…… 趙局長興華:今年會做一部分。 主席:做一部分,不會做到1,278萬,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趙局長興華:可以,它有設備費用。 主席:就是1,278萬不會全部花掉,主要是明年的預算? 趙局長興華:已經接近那個金額了,明年會更多,當然後年以後就會降。 主席:會降多少? 趙局長興華:是不是允許小刪一部分就好? 主席:我沒有要刪很多啊,刪掉增加的部分就好,就是維持1,278萬就可以了。今年和明年是主要的建置期,後年會降下來啊,這樣好不好? 趙局長興華:但是,明年…… 主席:好啦,刪200萬啦,自行調整。 處理第7案 趙局長興華:第7案是不是凍結四分之一,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好,凍結四分之一。 趙局長興華:「經本委員會同意後」這幾個字刪除。 主席:好,「經本委員會同意後」這幾個字刪除。 處理第8案。 趙局長興華:剛才有向李委員報告,建議本案凍結四分之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公路養護? 趙局長興華:是,因為這部分用地清查是10年做一次。 主席:為什麼又漲那麼多? 趙局長興華:是今年做,法規上規定每10年做一次公路總清查,今年下半年開始做到明年。 主席:10年才做一起,所以明年就不會有這一條預算了? 趙局長興華:這是明年的需求。 主席:後年就沒有? 趙局長興華:是。 主席:好,第8案不處理。 處理第9案。 趙局長興華:第9案和第10案是相關的…… 主席:先處理第9案。 趙局長興華:我們剛才有向林委員辦公室報告過,就是凍結四分之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好。 處理第10案。 趙局長興華:第10案也是一樣,把「經本委員會同意後」這幾個字刪除。 主席:好,「經本委員會同意後」這幾個字刪除。第10案和第9案一樣,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11案。 趙局長興華:我們也是建議本案凍結四分之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這是什麼獎補助? 趙局長興華:是營運虧損補貼的部分。 主席:補助地方嗎?這麼大一筆,因為後面還有要刪減的,這部分先保留,稍後再算數字。第11案保留。 處理第12案。 趙局長興華:早上蔡委員建議對大客車附加價值率的要求,這部分我們會再跟經濟部做協商,訂定甲類大客車原產地附加價值率的要求條件,我們會做協調,是否就凍結20%,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為什麼對地方補助這麼多? 趙局長興華:事實上,這是對整個車輛工業的扶植。 主席:是補助客運汰舊換新,你們有補助各縣市多少錢的資料嗎? 林組長福山:我們補助地方客運汰舊換新,委員是希望我們補助客運去買車輛,車輛本身在打造時應該有相當程度的…… 主席:好啦,這是一個問題,我希望你們提供的是另外一個問題,很多委員每年都會講,就是補助台北市特別多…… 陳委員根德:主席的意思是,你們要把補助對象的資料提供給委員會。 主席:我已經講過很多次了,在審查預算時,像這樣的資料都要先提供。我們是覺得對資源比較豐富且營運人數比較多的可以補助少一點,因為客運業本身就賺錢了,本來就應該要服務乘客,反而是偏遠弱勢的地方才需要補助。我們瞭解一下,本案先保留,你們提供資料給委員。 處理第13案。 趙局長興華:我們也跟管委員協調了,管委員要求刪1,000萬,因為這是對各縣市的補助,我們會做檢討,就是刪減1,000萬。 主席:真的嗎?管委員這麼客氣,只刪1,000萬? 趙局長興華:剛才有跟他報告過了。 主席:好,第13案就刪除1,000萬,把7,200萬改為1,000萬元。 處理第14案。 趙局長興華:能否請委員寬宏大量,本案就凍結四分之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你們要做什麼?到底有多少計畫? 林組長福山:基本上,這個管理費用是整個公運計畫下的行政管理費用,到每個計畫之後,就是補助地方政府,沒有個別的行政管理費用。 趙局長興華:我們編50億,才編1,200萬的管理費用,這個比例很低。 主席:這是補助地方政府哪個部分? 趙局長興華:1,200萬不是補助地方政府,這是我們內部管理的行政費用。這項是我們自己的,其他管理的是補助地方的。 主席:這個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下面的行政管理費用。 趙局長興華:對,在我們局裡面使用。 主席:但是,本席的辦公室是說你們每一個子計畫都有一個行政管理費。 趙局長興華:沒有!沒有!只有那一項,這一項是研究計畫。 主席:哪一項是研究計畫? 林組長福山:其他的子計畫並沒有行政管理的費用。 主席:有啊!你看…… 林組長福山:是現在那個專案辦公室,只有這一筆而已,就是專案辦公室的費用,其他沒有。 趙局長興華:其他沒有。 主席:在這裡啊,相關管理行政費用,兩者有什麼不一樣? 趙局長興華:這是有委託學者專家的部分,那個是我們局裡內部在用的。 主席:委託就800萬元? 趙局長興華:他們有出人力來協助。 主席:委託就花800萬,你們又要再編1,200萬,這是怎麼回事?我只問一件事情,這1,200萬是否包括800萬?不包括就不行,那太多了,如果1,200萬有包括這800萬,那沒有話講。一個子計畫就800萬,你們還有什麼事好做?局裡面都委外去做就好了啊! 趙局長興華:專案辦公室是出人力來協助,因為我們整個局還沒有完成組改,我們需要一個專案辦公室補充人力,未來我們自己會成立一個運輸組,1,200萬是我們局裡面的內部管理費用。 沈專門委員慧虹:1,200萬是專案辦公室的輔導和管理經費,因為是由他們在幫我們做所有的專案輔導,第二項的行政管理是包括做公車動態管理系統i-bus和先進大眾運輸以及遊覽車動態,這是兩個不同的案子。 主席:這裡是行政費用喔,管理行政費用就要800萬,不是做什麼i-bus,這裡寫得很清楚是相關管理行政費用,800萬是行政費用。再者,公共運輸行政管理又要1,200萬…… 趙局長興華:有一個是車輛動態系統部分的管理…… 李委員昆澤:你們要說明清楚,這麼大一筆預算,不要連你們總局裡面都搞不太清楚這個預算,錢編一大堆,做什麼用都搞不太清楚。 趙局長興華:這個動態管理系統部分,就是現在全台灣所有的公路客運上線。 主席:我知道,我沒有反對這個,但是這部分的行政管理費用是做這個? 趙局長興華:是。 主席:這就等於是你們公共運輸裡面最重要的,這800萬都給你好了,另外1,200萬裡面刪你400萬! 趙局長興華:1,200是另外一個專案辦公室的管理費用。 主席:我的意思是,800萬幾乎都全包了,我在這1,200萬裡面刪你600萬,我還覺得只要給你400萬就好,因為你把800萬用到那邊去了。 趙局長興華:800萬是我們在臺北區監理所的行政管理,就是車輛動態系統的運作。 李委員昆澤:你要說明清楚。 主席:好啦,就這樣照案通過,給你們600萬,要是依我看,我給你們400萬就可以了,1,200萬包括這800萬,我的看法是這樣。這個提案是給你們600萬,我們就給600萬,好不好?第14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15案。 趙局長興華:這部分是行銷推廣新路線。 李委員昆澤:你們怎麼行銷? 趙局長興華:補助地方政府,這是地方政府有新路線必須要行銷推廣活動。 李委員昆澤:和第13案一樣嗎? 主席:像這種補助地方的,我們都有要求要將補助數額資料帶來,因為我們會問補助桃園多少、補助高雄多少、補助臺南多少?為什麼還要補助地方做公共運輸的宣導行銷?9,500萬不少。 李委員昆澤:乾脆直接補助就好。 趙局長興華:印象中今年最多的好像是高雄市。 主席:我覺得這有一點浪費。 李委員昆澤:就直接補助地方的公共運輸就好。 主席:這是補助給縣市政府,還是補助給業者? 李委員昆澤:補助給業者,還是補助給縣市政府? 趙局長興華:補助縣市政府,縣市政府再去行銷推廣。 主席:哪個縣市最多?又是臺北市最多是不是? 趙局長興華:應該是高雄市。 主席:那就不用再講了。 李委員昆澤:因為大臺北地區公共運輸使用率非常高。 主席:如果是高雄市最多,那就不用再說了,第15案不予處理。繼續處理第16案。 趙局長興華:這就是剛剛委員提到要我們修法的部分,所以需要費用,本案和第20案、第21案是在一起的。是不是凍四分之一,再向交通委員會報告? 主席:要這麼多錢? 王委員進士:好啦,凍四分之一。 主席:等一下,修法要用到3億2,000萬元? 趙局長興華:不是,是一般事務費底下的7,000萬元。 主席:要用到7,000萬? 在場人員:等一下和第20案、第21案一起處理。 主席:好,本案先保留,留待與第20案、第21案一起處理。 繼續處理第17案。 趙局長興華:這和第22案、第23案也是一樣的,可不可以一起處理? 王委員進士:好,併案處理。 主席:好,現在處理第18案。 趙局長興華:第18案和第19案是一起的,剛剛向委員報告過,我們可以刪減1成─500萬。 主席:做滿意度調查就要5,000萬? 趙局長興華:這是各縣市政府在做,我們只是補助。 主席:這也補助太多了,滿意度調查需要用到5,000萬?這不實際,該給的我就會很乾脆的給,宣導、推廣、行銷都OK,但滿意度調查就讓縣市政府自己去做。 趙局長興華:我們是補助縣市政府。 主席:需要5,000萬?一樣先保留,把資料拿來看,到底補助哪個縣市,做的結果又如何? 趙局長興華:這是平均補助,每個縣市都是200萬,沒有哪個縣市比較多。 主席:每個縣市都有200萬,大家公平? 趙局長興華:是。 主席:我覺得這應該讓各縣市政府自己去做,比較重視的才會做,不重視的根本就不會做。 趙局長興華:不做的我們就會收回。 林組長福山:跟委員報告,我們是希望先補助一點錢讓他們去做,爾後就是強制各縣市政府去做,如果做得不好,補助就要審酌,為的是希望建立一個機制,第一年是希望…… 主席:好,我懂你的意思了。給每個縣市200萬做滿意度調查,然後再根據滿意度調查進行改善,若不改善就不補助,對不對? 林組長福山:爾後就會納入補助…… 主席:給縣市政府200萬做滿意度調查,為什麼你們不自己做?我要是縣市首長,一定拿很漂亮的結果給你們看。 趙局長興華:目前我們的想法就是地方政府對所轄地區要有認知,所以要自己做,交通部也會針對整體的部分做。 主席:給地方政府200萬,地方政府不會感謝你們,因為沒什麼感覺,如果想要做就會自己去做,我覺得這真的不用給,前面為了行銷、推廣,要補助地方政府,我還可以支持,但是補助縣市做滿意度調查…… 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5都都很想做。 李委員昆澤:這是第一次做這樣的調查嗎? 趙局長興華:對。 主席:那也不用5,000萬,每個縣市都是200萬,我們有多少個縣市? 趙局長興華:23個。 李委員昆澤:我也是建議由中央主導。部長,這種民調交給各縣市政府去做,結果都會非常高。 陳委員根德:預算不一定要刪,但是,中央…… 李委員昆澤:預算也要逐年減列。 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這是第一年編列。 李委員昆澤:我同意第一年可能需要多一點經費,但是之後的預算就要逐年減列。 趙局長興華:我們是第一年起個頭。 主席:在場委員的意思是預算通過,但要由你們執行,不要補助地方。 李委員昆澤:因為你們的題目會一樣,這樣對各縣市評比也會比較公平。 主席:去年也有編列這部分預算,怎麼說今年才有? 趙局長興華:若要我們自己做,人力上…… 主席:等一下,你剛剛唬弄我,你說今年是第一年,但我們看到去年已經…… 李委員昆澤:你們說今年才有這個預算,明年是第一次做。 主席:之前呢? 李委員昆澤:之前做是多少錢? 主席:部長,你們不能這樣,來這裡還說謊。剛才你們說今年是第一年做,結果是去年就有的。 李委員昆澤:我剛剛也是聽到明年是第一次做。 沈專門委員慧虹:跟委員報告,這有分兩個部分,第一,統計處確實有在做,第二,各縣市政府的部分,根據我手邊資料顯示,高雄市在103年也有做。一方面我們希望他們能夠經由這些滿意度的盤檢…… 主席:103年是高雄自己出錢做,還是你們補助? 沈專門委員慧虹:他們自籌10%,我們補助90%,我手上的資料是198萬。 主席:所以是每年都做,你們每年都有編,為什麼剛剛告訴我們今年是第一年? 沈專門委員慧虹:部分縣市有做,但一定要留著給他們,而且要全面推廣讓他們做,所以,現在變成我們有幾個案子…… 主席:所以你們是亂編嘛!去年部分縣市有做編這麼多,今年全部都要做也編這麼多。 沈專門委員慧虹:我們的部分還包含統計處600萬到800萬左右市占率及滿意度的調查。 主席:現在審查你們的預算,但我們覺得你們的預算亂編,有做沒有做都是5,000萬。 沈專門委員慧虹:跟委員報告,22個縣市還加上我們交通部本身統計處做的,編列總額5,000萬,主要是因為有些單位會申請,有些單位固然不會,但我們不能不編,接到申請才能處理。我們希望各縣市政府…… 主席:那請你告訴我,去年有多少縣市做? 沈專門委員慧虹:我手上先查到了高雄,隨後馬上統計給委員。 主席:那這筆預算保留,先看去年有多少縣市做。 沈專門委員慧虹:是。 主席:請行政單位不要列一大堆預算,連不一定會做的也列到足額,如果後來沒有做,這樣虛列也不好。 接下來處理第20案。 趙局長興華:第20案的部分是研修法規預算7,000萬。 主席:太多了,你們告訴我們要花1年,剛才部長也同意要讓運研所做,所以你們打算編多少? 趙局長興華:這裡面還包括公共運輸服務等級標章的費用,雖說是法規預算,但包含兩項工作,能不能同意我們編列? 主席:早上質詢時就講過了,公共運輸不能再持續透過行政命令進行人治,我們希望你們推動法治,研修法制非常好,經費可以給你們,但只有一個原則,就是讓運研所去做,這是實務計畫。這些我們都說過,就不用再作決議了,我們也實際一點,反正預算科目也不能挪用,所以給運研所做,就算左手拿給右手,全數照列也沒有關係,但也不需要虛列,如果你們覺得可以刪,你們就自己提出要刪減多少,但我不要你們去做標章制度,這是假的,一條路線只給一家業者經營,還做什麼標章、分第一、第二名?所以也不用作標章,反正路權都在,就不需要什麼標章制度,就是由運研所研究法規推動,預算要刪多少,就讓你們自己講。 趙局長興華:如果標章那些都不做,那就建議留法規費1,000萬元就好。 主席:好,那就留1,000萬元。就是這樣,標章是騙人的,只有一、兩家業者,還做什麼標章?本案刪減6,000萬元。 趙局長興華:名稱請讓我們修正一下。 主席:好。 接下來處理第21案。 趙局長興華:預算項目跟剛才一樣。 主席:那就併案。 接下來處理第22案。 趙局長興華:這項預算用在檢討偏遠路線的補貼制度。 主席:光是檢討就要花1,000萬? 趙局長興華:我們不會花那麼多錢,但是有需要編列。 主席:怎麼個檢討法? 趙局長興華:必須逐條……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覺得可以直接拿錢去補助地方公共預算。 主席:不是,這是檢討的預算,用來研究。 李委員昆澤:檢討要花那麼多錢? 主席:真正需要的地方你們留著,不需要的不要編。就像我剛才跟你們講的,該做的要做,我們現在刪掉的,其實在別的地方也會被刪。政策還是要研究改善,但是絕對不用1,000萬。要多少?你們自己講。 趙局長興華:這個部分涉及400多條路線,大小不一,可不可以讓我們留個500萬? 主席:那就刪除500萬。局長這樣很務實,我們就是希望這樣。 趙局長興華:大家有討論過。 主席:第23案與第22案一樣,刪減500萬。 接下來處理第24案。 林局長福山:本項預算在成立相關公共運輸輔導團的部分跟去年一樣。至於明年跟今年比較不一樣的地方,就是明年加入原民鄉公共運輸發展部分,像尖石等山區地帶的公共運輸型態,基本上不能用都市的運輸型態推動,所以才編列這筆錢,希望第一用在輔導,第二是在這些偏鄉地區找出一套適合他們生活需要的公共運輸方式。 主席:這點我們支持,問題在於你們要做什麼,我們還是聽不懂。 趙局長興華:我們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這項計畫恐怕要花比較多錢。 主席:不行,這要這麼多錢,萬一我們給你錢,到時候又沒看到你們的書面報告怎麼行?這種情況很多。原住民、偏鄉預算我們要給,不是不給,但是你們打算用來做什麼,我還是聽不出所以然來。你只要告訴我這個部分就好。不用告訴我你們在偏鄉要做什麼,只要告訴我這4,800萬打算做什麼就好。 趙局長興華:這4,800萬最主要是用在北、中、南、東四個地區,結合當地有運輸管理專長的大專院校,成立4個公共運輸中心來輔導鄰近地方政府,使他們具有公共運輸規劃的能力。 主席:所以還是只用在研究就是了? 林組長福山:不是,已經在實質規劃了。計畫後面的部分是原鄉,前面則是輔導團還有標竿學習部分,像高雄市政府…… 主席:這樣我聽不懂,請部長來說明好了。 葉部長匡時:這個案子我知道,我要求他們去研究在北、中、南、東與當地大專院校合作成立研究中心或訓練中心,因為我們認為,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地方政府的交通相關人員,也就是交通局等單位的公務員能力不夠,許多規劃都不行,我們希望訓練他們,提升他們的能力,另外一點就是協助地方政府做交通規劃。 主席:好,可以給錢,但我要你們告訴我,準備達到什麼樣的成果。 葉部長匡時:所以我們來做…… 主席:不能只是要我們給錢,讓你們去做,而是給了錢以後,你們要給我們什麼? 趙局長興華:我們是希望產官學…… 主席:不能只是「希望」喔!今年給了預算,明年就要驗收,你們要交什麼成果出來?你要有一套可行方案,不要又是紙上談兵,花那麼多時間研究,就讓我們把4,800萬交給你們。 趙局長興華:原來毛部長在任時,就一直希望每年發展量要成長5%,當然今年到現在只成長4%多,還沒達到目標。我們希望這個計畫實行下去,成長率就可以達到5%。 主席:這樣不行,今年4%多,又想花4千多萬達到5%,錢不如用來多提供幾班免費公車。 葉部長匡時:一部分是用在人員訓練,要判定他們的能力有沒有提升,可能要透過考試等方法,我們再來研究一些KBI;另外,我們有很多公共運輸的計畫,但許多地方政府連計畫都提不出來,就是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怎麼提,所以我們的重點主要偏向能力的提升,這是其中一部分。另一部分,如果要看結果,就是看各地公共運輸網路是否增加,或是公共運輸、地方交通的規劃等等。 主席:部長,預算至少要先凍結二分之一,而且你們要提出的不是書面報告,而是要專案報告,告訴我們根據整體規劃要達到什麼結果,譬如這筆錢給你們研究以後,對於北、中、南、東偏鄉的效益到什麼地方,這樣我們給了預算之後,才能根據你們的決算判斷你們是不是真的有照規劃執行。本案凍結二分之一,請行政單位提出專案報告。 接下來處理第25案。 林組長福山:針對第25案,最主要是公路客運接台鐵的部分需要轉乘,所以這筆預算…… 主席:這不是去年就有了? 林組長福山:台鐵這項計畫分為3年,是全島環線各站…… 主席:這是第幾年? 林組長福山:這是第三年的經費。 主席:後年就不用編了? 林組長福山:後年就沒有了。 主席:請問李委員,可以嗎? 李委員昆澤:對於建置這個系統,我們最主要的擔憂還是對悠遊卡公司有相當大的意見,悠遊卡公司已經居於這麼強勢壟斷的狀況,政府還要用這麼大的經費補助這樣的建置系統。悠遊卡也不容許北捷有使用其他票卡的空間啊!你們應該加強督促,現在悠遊卡還是強勢壟斷的狀況。 趙局長興華:但在台鐵系統,高捷卡也可以使用。 陳委員根德:這個系統是針對多卡通。 李委員昆澤:我知道,我提出本案的主要用意是要督促。 葉部長匡時:委員提醒了我們另一個要注意的事項,我們會注意這一點。 主席:我要再問一件事,我知道現在有很多運輸系統,例如台南公車也可以使用悠遊卡。 趙局長興華:一卡通也可以。 主席:一卡通也可以? 趙局長興華:對。 主席:坐巴士都可以用一卡通? 趙局長興華:對。 主席:什麼時候一卡通也可以搭台北捷運? 葉部長匡時:台北捷運方面已經協調很久,結果還沒出來。 李委員昆澤:我提的重點就是這個。 葉部長匡時:如果柯文哲當選台北市長,應該就可以了。 李委員昆澤:大家還是要督促北捷。 主席:第25案不予處理。 接下來處理第26案。 林組長福山:有關第26案的部分,我們是希望補助類似BRT優先號誌,只要有地方政府認為有推動的需要,都可以提出申請,也就是說,這筆預算是專門在補助公車專用道的設置,希望像台中BRT一樣,各縣市如果規劃…… 主席:2億耶! 李委員昆澤:這項經費編列是專門為台中BRT量身訂做的。 主席:科目名稱是推動優先通行設施,實際上經費卻不是補助設施喔? 林組長福山:嘉義也有。 主席:嘉義預算1,000萬,也跟2億相去甚遠耶! 沈專門委員慧虹:嘉義縣市原先配合高鐵通車,已經建置5年了,整體規劃是優先讓公車通行。 李委員昆澤:高雄呢? 葉部長匡時:如果高雄日後也申請建置BRT,我們也可以協助。 主席:這真的是為台中量身訂做的預算。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我們過去對於捷運軌道建設是有補助辦法,對於BRT,我們則視為一般公路,其實沒有補助,但建置BRT需要的硬體等相關設備費用又比一般公路多很多,所以我請他們研究。目前台中當然有了,未來對於台南或高雄,我們也鼓勵往這個政策方向發展,不然要是全都發展捷運,那會很辛苦的! 李委員昆澤:建議刪減1億。 主席:我們把問題拉回來,台灣其實不適合公車優先通行這種系統,連在台北都造成堵塞,你看忠孝東路做了半天,優先通行反而成了優先阻礙,非市區道路沒有必要,市區道路如果不是公車專用道,為什麼要讓公車優先通行?即使設置公車專用道,也不一定會是公車優先,不但沒有優先,反而擋路。公車專用道如果是橫向的,又沒有辦法管制,其實不見得好。目前優先通行設施在台北市最多,你們現在是希望台中市也發展公車優先通行系統嗎?這對台中不一定是好事喔!我們沒有特別不喜歡台中,我們的候選人馬上也要當市長了。 林組長福山:我再補充說明。以往我們談到大眾運輸,大家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捷運,但捷運有相關運量和經費條件。在捷運之後,大家談到的就是輕軌,但輕軌的運量需求和基礎投資還是有一定的門檻。所以我們現在建置BRT公車系統,也可以說是養未來軌道交通的前身,基本上,這種設施投入的經費比較低,又能兼顧…… 主席:「養未來軌道」這句話學問很大喔! 趙局長興華:應該是養乘客。 主席:養乘客我就不贊同了,養軌道我還會考慮。公車優先通行是不是在一種地方行得通,就像歐式電車有一定的軌道?就是上面行駛電車,或是下面有軌道那種公車優先通行系統或許還有,但台灣大多是公路,現在回想起來,公車優先通行真的未必就好、未必對交通有幫助。 趙局長興華:事實上,從嘉義太保站到嘉義火車站,透過嘉義BRT可以20分鐘到達,所以還是有效果在。如果沒有這種系統,公車每遇到一個號誌就要停下來,那就不是20分鐘之內可以到,恐怕要半個小時以上。 主席:對不起,局長!我坐過耶!太保到嘉義火車站,就算公車不能優先通行,照樣20分鐘到,路上明明就沒有幾輛車,你在騙誰?我坐過很多次啦! 趙局長興華:可是還是會交會很多號誌系統。 主席:BRT遇到紅燈還是一樣要停啊!又不是紅燈不用停。 趙局長興華:基本上會有預先聯繫。 主席:你有沒有坐過? 趙局長興華:有。 主席:我坐的次數絕對比你多。 趙局長興華:我是嘉義人。 主席:那我這樣說,你聽聽看對不對,那裡即使沒有公車優先通行系統,一樣可以20分鐘到,因為路那麼大、車那麼少! 趙局長興華:那是因為都是綠燈,所以委員感覺起來像是不用等。 主席:不是!紅燈還是一樣要停嘛!又不是遇到紅燈不用停。 趙局長興華:公車優先通行系統也會有紅綠燈,但會是比較長綠的狀態,方便公車通行。 李委員昆澤:這筆經費就算有必要,也沒有必要編那麼多,而且也沒有適當補助對象。 主席:沒錯。我覺得你們也該檢討公車優先通行制度,特別是公車專用道,我真的覺得不一定正確。 趙局長興華:如果委員真的要刪,我們建議先刪四分之一,因為新任縣市長選出來之後,說不定明年會有需求,希望建置這個系統。 李委員昆澤:你不可以先編列一筆錢,等著明年縣市長來申請。 主席:刪一半好不好?就刪1億,不要再爭了。 趙局長興華:可不可以給我們自行調整? 主席:不能自行調整,只能用在這裡。高雄、台北都有公車優先通行系統,但做了一半又取消的很多,所以這裡不能自行調整。 接下來處理第27案。 林組長福山:針對第27案,這1億8,600萬主要就是用在…… 主席:跟前面一樣,又是行銷。 林組長福山:這是假日大型連續活動…… 主席:前面是補助行銷,那這裡是什麼?1億8,000多萬耶! 林組長福山:這是連續假期疏運宣導費用。 主席:那這筆假期與大型活動的交通管制宣導經費給1億元,刪除8,600萬。 趙局長興華:未來大型活動會愈來愈多,比方說台灣燈會。 主席:這些費用都給你們啊! 趙局長興華:但1億元在執行上還是不足。 李委員昆澤:全台這些大型活動的疏散,很多都是噩夢,只有高雄除外,因為高雄過去主辦過很多大型活動,對於疏散有一定的經驗。 主席:好,那不要刪到8,600萬,多給你們一點經費,刪5,000萬好了。 趙局長興華:刪600萬好嗎? 主席:好,再少刪一點,刪3,600萬,給你們1億5千萬。 接下來處理第28案。 沈專門委員慧虹:這個部分有其基本需求,如果只有周一到週五的基本民行,業者在周六、周日就沒有辦法服務,因為車子、人力都會閒置,所以除了基本民行以外,我們再規劃其他客源以維持需求。除了臺灣好行巴士以外,也許有一些巴士尺度沒有那麼大,但地方特色是有的,我們鼓勵各地方政府去發掘自己的亮點,這是一項鼓勵型的補助計畫,或許委員會問我這方面的成效是不是不夠好?今年我已經請他們盤檢過去4年來的資料,像今年永續發展委員會提出角逐103年度的國家永續發展獎就是挑中奇美,我們把旗山舊的轉運站轉型,希望讓它…… 李委員昆澤:不要一直針對本席來發言嘛! 沈專門委員慧虹:過去5年來,高雄是我們補助的第二名,台南是第五名。 李委員昆澤:因為大眾運輸和觀光行銷資源永遠都是重北輕南,所以我們才要爭取相關的補助。 沈專門委員慧虹:這方面的執行率很高,針對合作的點,一定需要地方鼓動起來,其實很多時候中央都沒有辦法針對他們的問題加以解決…… 主席:第28案改為刪減5,000萬元。 接下來處理第29案。 趙局長興華:第29案併第30案。 主席:第29案併第30案。 沈專門委員慧虹:剛才我已經說過針對這部分有一些尺度比較大的計畫,包括針對揹包客有國際…… 主席:等一下!3億多加上2億多就已經快要6億元了。 沈專門委員慧虹:因為有一部分是由觀光局去執行,所以有5,000萬元是「臺灣好行」的相關經費。 主席:這已經重複編列了嘛! 趙局長興華:這是「臺灣好行」的部分。 沈專門委員慧虹:這是部分的虧損補貼。 李委員昆澤:觀光局編列經費,你們也編列經費,難道你們是公路總局兼觀光局,觀光局又兼公路總局嗎? 趙局長興華:觀光局所編列的是增加班次的相關經費,我們所編列的是針對虧損部分的補貼經費。 主席:本案改為刪減7,000萬元…… 趙局長興華:會不會刪減太多? 葉部長匡時:事實上,針對觀光方面的無縫接合公共運輸,現在大家的評價都還不錯,我們可能還會…… 主席:好吧!第30案改為刪減2,000萬元。 接下來處理第31案。 趙局長興華:關於第31案,我們已經向管委員報告過,生活圈計畫其實是有延續性的,管委員已經同意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第31案改為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32案。 趙局長興華:第32案是不是也同樣凍結四分之一? 主席:第32案改為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提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33案。 趙局長興華:關於第33案,我們已經向管委員報告過,管委員已經同意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第33案改為凍結四分之一…… 趙局長興華:對不起!第33案不是這樣子,這部分管委員非常堅持。抱歉!我講錯了。 主席:你不要騙我,否則等一下管委員就殺過來了! 既然管委員堅持,那麼第33案就照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34案。 趙局長興華:針對第33案,是不是可以由資訊室相關人員來說明一下? 主席:都已經通過了,你們現在才突然想起來啊! 在場人員:是不是可以先凍結而不要刪除? 主席:不可以!因為管委員堅持。 葉部長匡時:沒關係,我們再溝通好了。 主席:反正這項提案就先通過,你們再去溝通就好了。 接下來處理第34案。 趙局長興華:第34案是不是可以改成建請案,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李委員昆澤:關於這部分,相關人員有來說明過,所以我沒有意見。 主席:刪減一點好不好?針對「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的部分本年度就編列3億多的經費耶! 趙局長興華:針對「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的部分,管委員有提案要求刪減1,100萬元,等一下大家就會看到。 主席:關於「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的部分,今天已經有委員提到相關問題,這和觀光局的預算已經重複編列,為什麼要花這麼多錢? 李組長中璋:報告委員,第34案和管委員所講的並不一樣…… 主席:為什麼建置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要花這麼多錢?為什麼「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要花掉10億多的經費? 李組長中璋:這是觀光局針對所有國家風景區內自行車道的規劃及建置相關經費。 主席:有建置對不對? 李組長中璋:對。 主席:也就是有工程對不對? 李組長中璋:是的。 主席:如果是有工程的話,那麼編列這麼多經費就合理,如果只有計畫的話就不行,因為你們的預算科目所寫的是「路網建置計畫」,這樣本席實在看不懂,到底有沒有建置?還是只有計畫而已? 李組長中璋:還有硬體的部分,也就是路網建置的部分。 陳委員根德:這是計畫當中的設備投資。 主席: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們就來區分一下,到底計畫的部分花了多少錢?硬體建置的部分又花了多少錢? 李委員昆澤:而且不能只做風景區裡面的自行車道,應該要和市區的自行車道連結起來才對。 李組長中璋:關於市區的部分,目前內政部營建署有一筆錢在處理,至於省道公路的部分,則是由我們負責,這方面都有分工合作,這些單位其實是由交通部一起統合在處理。 主席:請問計畫的部分花了多少錢?工程硬體建設的部分又花了多少錢? 趙局長興華:這裡面的業務費只有2,300萬元,其他都是硬體建設的經費。 陳委員根德:這一筆預算就是設備投資,和計畫並沒有關係。 主席:有啊!他們說既有計畫相關經費,也有設備投資經費。 趙局長興華:整個計畫當中的業務費只有2,300萬元,其他都是資本門的建置費用。 李組長中璋:報告委員,那是路網建置,而不是網路建置。 主席:好的,這樣可以。 接下來處理第35案。 趙局長興華:第35案併第36案。 主席:等一下!第35案的2,300萬元就是業務費對不對? 李組長中璋:不一樣,這2,300萬是由兩個單位在處理,一個是運研所的…… 主席:全部的經費總共有10億多,其中的2,300萬元是設計規劃費對不對? 李組長中璋:那是業務費。 主席:所以第35案就包括在第34案裡面對不對? 李組長中璋:沒有,不一樣! 趙局長興華:第34案是有關資本門的部分。 李組長中璋:第34案是針對觀光局設備投資的提案。 主席:全部的資本門就是編列10億多對嗎? 李組長中璋:對。 葉部長匡時:這分成4年在辦理。 趙局長興華:第35案及第36案是針對同樣的科目,管委員堅持要刪減觀光局的相關預算1,100萬元。 李委員昆澤:剛才講的是第34案的部分,接下來才要討論第35案。 主席:不是的,第34案已經討論完畢,他們說第34案是針對資本門的部分,所以那部分的經費已經給他們了,第35案與設計規劃費有關。 李委員昆澤:為什麼你們的平台那麼多?內政部營建署弄一個…… 李組長中璋:這些平台會整合成一個系統。 李委員昆澤:你們弄一個,他們弄一個,現在你又說將來會整合成一個系統,政府的錢就是這樣亂花的。 主席:這樣好了,第34案改為預算凍結四分之一,等你們去和李委員昆澤及管委員碧玲說明清楚再說。 第35案及第36案併案處理刪減1,000萬元。 趙局長興華:管委員主張要刪減1,100萬元。 主席:本席讓你們的預算少刪減100萬元,這部分就刪減1,000萬元好了。 接下來處理第37案。 趙局長興華:關於第37案,我們建議將「全數凍結」改為「凍結四分之一」,並將「經本委員會同意後」等文字刪除。 主席:第37案照趙局長所建議之文字修正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38案。 趙局長興華:關於第38案,我們建議將最後一行的「評估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主席:針對第38案,趙局長建議將最後一行的「評估報告」改為「書面報告」,請問這部分的預算是不是也包括在第34案那10億多的經費當中?與自行車相關的經費怎麼編列這麼多? 葉部長匡時:這是蔡其昌委員特別提出來的建議,他主張之前的那筆預算凍結20%。 主席:不是,他要求你們用前面那筆預算設立自行車室內停車場。 趙局長興華:他只是要求我們評估。 主席:就是要求你們去研議評估嘛!因為之前的提案我們已經改為凍結四分之一,而這部分也包括在那四分之一當中,所以第38案和我剛才已經裁示過的第34案也merge在一起,這部分就是凍結四分之一對不對? 趙局長興華:是的。 主席:那麼這部分就凍結四分之一。 接下來處理第39案。 趙局長興華:關於第39案,我們已經向林委員國正做過說明,林委員已經同意改為凍結四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這是什麼? 趙局長興華:這是有關國賠的部分,事實上,今年的國賠案件到現在為止只有一件,已經較往年大幅減少了,我們建議改為凍結四分之一…… 主席:等一下!你不要混淆視聽,我還以為這筆錢是你們要拿來國賠的經費。 趙局長興華:不是的。 主席:養護計畫需要這麼多錢嗎? 趙局長興華:的確需要,早在民國91年就已經編列相關預算65億元,之後逐年減列,現在才又增加。 主席:之前你說10年才做一次的部分,那也是養護計畫啊! 趙局長興華:那部分也是用這裡面的經費加以支應。 主席:這和10年才做一次的部分…… 趙局長興華:那是新增項目。 主席:那邊要那麼多錢,這裡又需要62億元。 趙局長興華:那是公路普查的相關經費。 主席:和去年相較,公路養護的經費是增加還是減少? 趙局長興華:我們只是增加油漆的費用,因為現在興建許多鋼橋…… 主席:所以這筆預算是比去年增加的? 趙局長興華:增加2億多,但是比91年所編列的65億元還要少。 主席:光是油漆費就要增加這麼多嗎? 趙局長興華:還不夠。 在場人員:如果鋼橋不油漆的話,之後就會一直腐蝕,最後就沒有辦法處理了。 主席:第39案改為凍結四分之一,待公路總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接下來處理第40案。 趙局長興華:關於第40案,我們已經向李委員辦公室做過說明,去年一般養護經費編列22億元,今年將這筆預算分為16億元和6億元,這部分的經費和去年一樣,並沒有增加,只是科目調整而已。 主席:去年和今年一樣,只是科目調整是嗎? 趙局長興華:對。 主席:決算時是經費全部用光光嗎? 趙局長興華:是的,這筆經費純粹只是拿來做路面及路容的整理而已。 主席:這樣就需要20億元嗎?養護需要60幾億元,旁邊的路容整理就要花費20億元嗎? 趙局長興華:一般養護費是22億元,其中包括清水溝、割草…… 主席:道路本身的養護就需要62億元,再加上…… 趙局長興華:那62億元當中包含這22億元。 主席:這是包含在裡面的? 趙局長興華:是的。 陳委員根德:這是道班的工作啦! 主席:第40案改為凍結四分之一。 趙局長興華:關於第41案,剛才我們已經討論過,有關公路清查的相關預算是不是就凍結四分之一,俟公路總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這是每隔10年才做一次的工作。 主席:剛才不是已經處理過類似的提案了嗎?怎麼現在又出現一次呢? 趙局長興華:這是重複的提案。 主席:剛剛是怎麼處理的?是凍結四分之一嗎? 我們來商量一下好了,第41案與每隔10年才做一次的工作有關,這部分就讓你們去做清查的工作;至於第40案,本席建議刪減一點點,意思意思一下。 趙局長興華:報告委員,這部分的錢每年都不夠,因為這筆錢…… 主席:把零頭刪掉,也就是把1,741萬1千元刪除,就讓你們留下6億元好了。像剛才那60幾億的預算,一毛錢都沒有刪減,這樣真的很奇怪。 趙局長興華:養護的經費真的不夠。 主席:第42案照案通過。 第43案照案通過。 第44案照案通過。 第45案照案通過。 第46案照案通過。 趙局長興華:關於第47案,將「一個月」改成「三個月」好不好? 主席:第47案將「一個月」改成「三個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第48案照案通過。 趙局長興華:關於第49案,本人建議將提案第三行的「請」改為「建請」,另外,說明第四項的「有鑑於此,爰提案請交通部」改為「有鑑於此,爰提案建請交通部」。 主席:你們有跟陳明文委員溝通過嗎? 趙局長興華:因為編省道並不是我們可以處理的。 主席:第49案將提案第三行的「請」改為「建請」,說明第四項的「請」也改為「建請」,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趙局長興華:關於第50案,我們建議加上「督促台中市政府對該座橋樑」等文字。 陳委員根德:這只是建請案而已,讓它通過沒有關係啦! 主席:第50案照案通過。 第51案照案通過。 第52案照案通過。 趙局長興華:第53案並沒有寫上「建請」兩個字,本人建議將「可行性」三個字刪除,改為「提出評估報告」就好了。 主席:提案委員除了要求你們提出評估報告之外,還要你們評估經費需求,那不就是可行性評估了嗎? 趙局長興華:可行性評估是法定的實質審查,現在還沒有到達那個階段。 主席:第53案將最後一行的「可行性」三個字刪除,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第54案將「可行性」三個字刪除,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第55案將「可行性」三個字刪除,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第56案照案通過。 第57案將「可行性」三個字刪除,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第58案將「三個月」改為「一個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第59案照案通過。 第60案照案通過。 趙局長興華:第61案是不是可以改為建請案? 主席:為什麼要改為建請案?你們不是已經在做了嗎? 趙局長興華:提案當中提及南高屏三縣市,剛剛我們已經向委員報告過,這條路線往南走確實有一些問題存在,所以本人建議將其改為建請案。 葉部長匡時:這部分應該沒有關係。 主席:本席只是要求路線應跨過曾文溪而已啊! 葉部長匡時:這沒有關係啦!不用改成建請案了,這本來就是要繼續規劃的。 主席:第61案照案通過。 第62案照案通過。 第63案照案通過。 第64案照案通過。 第65案照案通過。 第66案照案通過。 第67案照案通過。 趙局長興華:有關第68案,我們建議在倒數第二行的「落日條款」前面加上「收回自養」等文字。 主席:針對第68案,在倒數第二行的「落日條款」前面加上「收回自養」等文字,亦即將「訂定落日條款」改為「訂定收回自養落日條款」,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趙局長興華:針對第69案,我們建議將「三個月」改為「一年」。 主席:針對第69案,將「三個月」改為「一年」,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臨時提案第1案照案通過。 臨時提案第2案照案通過。 趙局長興華:針對第41案,我們想再確定一下,最後的結論是不是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公路總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針對第41案,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俟公路總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是這樣沒錯。 第11案不予處理,因為之後的相關提案已經處理了。 趙局長興華:針對第69案,是不是可以把「公路總局」改為「運研所」? 主席:第69案將倒數第三行「爰要求公路總局」改為「爰要求公路總局委由運研所」,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現在回頭處理第12案。 沈專門委員慧虹:從99年到102年,有關補助地方政府的部分,只有連江縣、澎湖縣和金門縣沒有提出申請,因為這三個離島地區沒有公路客運。 陳委員根德:大家可以看看補助台南地區的金額是多少? 主席:當然很少啊!台中第一名,高雄第二名,而且第一名是第二名的一倍,這部分應該要刪一點吧! 針對原住民偏鄉地區的相關經費,我們一毛錢都沒有刪,就公共運輸而言,除了高鐵這種大型的運輸系統之外,公共運輸經費真的應該要多補助偏鄉地區,而不是補助業者,這方面還是應該儘量由政府來做。 陳委員根德:預算只有2億元而已,而且要分配給那麼多縣市。 主席:光是台中市就拿走2,400萬元,高雄拿走1,200萬元。 陳委員根德:桃園沒有啊! 主席:桃園也有,每個縣市都有啦! 其實本席並不想刪減這筆預算,只是我覺得這種分配的方式有一點問題。 趙局長興華:管委員所提的第13案乃是主張刪減1,000萬元。 陳委員雪生:乾脆不要刪,把那1,000萬元給馬祖好了。 主席:第13案已經處理完畢了。 趙局長興華:針對第12案,蔡委員並不是要刪減相關經費,而是希望我們去做。 主席:是我要刪減你們的經費啊! 趙局長興華:今年一定會將南部地區列為優先考量。 主席:本席並不是要求你們優先考量哪一個地方…… 趙局長興華:只要地方政府提出申請,我們就一定會把經費給他們。 主席:台中得到的補助最多,第二名是高雄,而且第一名和第二名差了一倍,第一名是2,400萬元,第二名是1,200萬元,本席並不是在計較哪個縣市得到的補助比較多…… 陳委員根德:大家雨露均霑啦! 主席:本席希望這樣的補助是真的有意義的,為什麼有些縣市可以拿那麼多,有些縣市就給的比較少? 趙局長興華:我們規定老舊車輛才可以汰換,也就是車齡已經超過10年以上的車輛才可以汰換。 主席:只要車齡超過10年的車輛就可以要求補助嗎? 趙局長興華:就可以提出申請。 主席:如果有人去買車齡8年的車輛,跑了2年之後是不是也可以要求補助? 趙局長興華:不行,那樣的話不補助。 主席:你們如何管制?難道業者都一定要買新車,新車使用超過10年才會補助嗎? 沈專門委員慧虹:不是的,我們的原則是一車不二補,就算是買別人的車輛來開,也不能那樣計算,因為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主席:本席認為你們現在補助的方式是不對的,怎麼可以因為沒有來申請就補助少一點,有來申請就可以補助多一點?如果是這樣的話,掌控權根本不在你們手上。照理說,你們應該訂定一套標準,規定達到什麼樣的程度就補助多少才對,本席的要求就只有這樣而已,這才是主管機關應有的做法啊! 趙局長興華:這一點我們來做,如果預算要刪減的話,是不是能夠少刪一點? 主席:像社區發展協會也是這樣,他們發展出一套模式就可以獲得補助,每年都做同樣…… 趙局長興華:是不是可以刪減5%就好? 主席:好吧!這部分就刪減5%,你們必須按照本席的意思訂定補助標準,而不是只以車齡或有沒有提出申請為依據。 第16案不予處理。 第17案不予處理。 第19案是有關滿意度調查的提案,請問大家有什麼看法? 陳委員根德:最後的共識就是「由交通部執行」,這樣就好了,大家不要再發言了啦! 主席:本席想要瞭解之前的執行情況。 沈專門委員慧虹:高雄在103年度有申請,接下來有一些部分是用…… 主席:什麼叫做「有一些」?本席想要瞭解之前執行了幾個?這樣的民調結果要拿來做什麼用? 沈專門委員慧虹:之前包括有台北市和新北市,今年就是高雄、台北市和新北市,新竹和屏東也都有提出,但因為資料不夠齊全,所以我們請他們再補件。 主席:請問這些民調結果你們拿來做什麼用? 沈專門委員慧虹:我們會看民眾比較不滿意的地方在哪裡,以中南部的公路客運來講,我們發現無障礙低地板…… 主席:同樣是5,000萬元的經費,為什麼去年和前年只有兩、三個縣市可以做,今年卻是全國各縣市都可以做? 沈專門委員慧虹:針對各縣市,除了我們輔導的部分以外,我們也打算把績效導入到這裡面來,但是沒有做調查就沒有辦法瞭解績效的內容。 主席:本席可以同意把這5,000萬元的經費給你們,但全臺灣各縣市都要做滿意度調查,問題是之後的資料要拿來做什麼?這方面請提出具體的書面報告給本席。在動用這筆預算之前,請先把書面報告送過來,我一毛錢都不刪,只要你們在第二輪討論以前把書面送來就可以,本席想要瞭解做這樣的滿意度調查到底要做什麼用。 沈專門委員慧虹:好的。 趙局長興華:第14案是不是可以不要刪那麼多?相關經費只有1,200萬元,結果就刪減了600萬元。 沈專門委員慧虹:有關800萬元行政費用的部分…… 主席:那就連那800萬元的部分,讓你們去自行調整科目好了。 沈專門委員慧虹:好的,謝謝。 主席:經協商,獲致以下結論: 一、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處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 二、若有委員提案補簽,列入紀錄。 三、本日審查預算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臨時提案照協商結論通過。 針對本日會議作以下決定及決議:一、有關淡江大橋及捷運等幽靈工程報告案及交通部主管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均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交通部主管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處理完畢。現在休息,10月29日(星期三)繼續開會。 休息(15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