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6日(星期四)9時1分至13時28分 地  點 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育昇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3年11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0分至下午1時9分 下午2時35分至下午5時6分 11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0分至12時23分 下午2時34分至下午6時15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盧嘉辰  段宜康  鄭天財  邱議瑩  吳育昇  邱文彥  周倪安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紀國棟  張慶忠  林滄敏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羅淑蕾  江啟臣  黃偉哲  陳歐珀  李貴敏  許添財  林德福  廖正井  盧秀燕  陳碧涵  賴振昌  李桐豪  徐耀昌  楊應雄  賴士葆  葉宜津  蔣乃辛  邱志偉  管碧玲  蘇清泉  薛 凌  陳亭妃  陳明文  蕭美琴  簡東明  葉津鈴  何欣純  高金素梅 黃昭順  王進士  呂玉玲  陳雪生  呂學樟  潘維剛  王惠美  羅明才  陳怡潔  鄭汝芬  楊麗環  楊瓊瓔  顏寬恒  王廷升  徐欣瑩  李昆澤  尤美女  魏明谷    委員列席46人 請假委員:陳超明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內政部部長 陳威仁 會計處處長 季志平 警政署署長 王卓鈞 警政署會計室主任 龐立珊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 胡木源 警政署保安組組長 邱寬愉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 刁建生 消防署署長 葉吉堂 役政署署長 林國演 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 莫天虎 入出國及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組長 張素紅 空中勤務總隊總隊長 董劍城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人事處專門委員 林秀美 萬善培先生獎學基金主持人 王卓鈞 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主持人 王卓鈞 在校學生獎學基金主持人 陳連禎 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主持人 吳進輝 誠園獎學基金主持人 刁建生 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董事長 胡木源 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董事長 江濟人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許永議 基金預算處研究委員 莊枝鳳 主  席:吳召集委員育昇 專門委員:藍維宗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專 員 江凱寧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收支部分。 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替代役基金」、「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收支部分。 三、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萬善培先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收支部分。 四、審查104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函送「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案。 (本次會議進行討論事項之綜合詢答,由內政部部長陳威仁綜合報告;委員盧嘉辰、段宜康、邱議瑩、黃昭順、吳育昇、鄭天財、周倪安、李俊俋、陳其邁、江啟臣、邱文彥、何欣純、紀國棟、楊瓊瓔、邱志偉、姚文智、許添財等17人提出綜合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及所屬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張慶忠、周倪安、潘維剛、簡東明、陳怡潔、鄭汝芬、王廷升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內政部及各相關單位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壹、報告及詢答完畢。 貳、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內政部及各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參、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64項 警政署及所屬7,229萬2,000元,照列。 第65項 中央警察大學637萬2,000元,照列。 第66項 消防署及所屬,無列數。 第67項 役政署120萬元,照列。 第68項 入出國及移民署原列2億5,606萬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500萬元(含第1節「罰金罰鍰」中「在臺灣地區非法刊登(播)與大陸地區人民婚姻媒合之廣告」及「違反跨國婚姻媒合廣告等」250萬元、「簡任11職等以上公務員、政務及涉密人員未經許可進入大陸地區等」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億6,106萬元。 第70項 空中勤務總隊339萬4,000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76項 警政署及所屬1,628萬5,000元,照列。 第77項 中央警察大學921萬1,000元,照列 第78項 消防署及所屬1億1,243萬8,000元,照列。 第79項 役政署,無列數。 第80項 入出國及移民署原列27億7,904萬2,000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1節「證照費」5,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8億2,904萬2,000元。 第82項 空中勤務總隊,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76項 警政署及所屬554萬5,000元,照列。 第77項 中央警察大學169萬元,照列。 第78項 消防署及所屬64萬9,000元,照列。 第79項 役政署,無列數。 第80項 入出國及移民署132萬7,000元,照列。 第82項 空中勤務總隊9萬2,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73項 警政署及所屬原列3,985萬元,減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中「警察廣播電台接受各公益團體委製或插播節目等收入」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785萬元。 第74項 中央警察大學1,506萬9,000元,照列。 第75項 消防署及所屬1萬5,000元,照列。 第76項 役政署26萬6,000元,照列。 第77項 入出國及移民署67萬2,000元,照列。 第79項 空中勤務總隊6萬5,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7款 內政部主管 第3項 警政署及所屬原列201億7,759萬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0萬元、第2目「警政業務」1,250萬元(含「加強警察教育訓練業務」500萬元)、第3目「警務管理」300萬元(含「治安交通宣導工作業務」中「辦理節目製播業務所需業務費」200萬元)、第4目「保安警察業務」133萬元(含「保一機動警力及訓練」中「人事費─獎金」120萬元及「特別費」13萬元)、第5目「國道警察業務」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883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01億5,876萬元。 註:委員張慶忠對本項第4目決議當場聲明不同意。 本項有委員提案5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104年度警政署及所屬預算編列首長特別費。惟政府持家無方,財政赤字嚴重,債台高築;警政署在年度目標中也表示國內經濟情勢不佳,且由於特別費並非業務費用,各年度刪減後,各機關政務推動如常,不受影響,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故予刪減警政署及所屬103年度首長特別費二分之一。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周倪安 二、查「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提案104年度警政署及所屬各機關編列之「文康活動費」全數刪除二分之一。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周倪安 三、提案刪減警政署及所屬「特別費」預算,共計198萬2,000元,(一)特別費係我國各級行政機關首長、副首長因公務需要經核定許可之業務及公關費用,其主要用於以下事項:1.贈送婚喪喜慶之禮金、奠儀、禮品、花籃(圈)、喜幛、輓聯、中堂及匾額等支出。2.對警政署及所屬機關人員之獎(犒)賞、慰勞(問)及餐敘等支出。3.對外部機關(即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以外之機關)、民間團體與有關人士等之招待、饋(捐)贈及慰問等支出。(二)代表國家公權力維護社會治安乃警察人員之職責所在,執法人員不問何時皆應保持絕對超然中立,然特別費使用多為公關性質且監督不易,非警察機關所應保有。且政府財政拮据之際應撙節開支,特別費刪減後並不影響政務推動,爰提案將警政署及所屬機關「特別費」全數刪減,共計198萬2,000元。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四、今年學運期間,警察多次對抗議民眾流血鎮壓,甚至對立法委員動粗,相關調查及究責迄今毫無進度,警政署嚴重失職。7款3項1目「一般行政」編列154億833萬元,其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首長特別費,原列18萬元,提案減列18萬元。324行政院驅離行動不僅造成數十名民眾受傷,更有本院委員遭毆傷住院,警政署迄今無法揪出不法並究責,令人失望。署長更於本院答詢時表示,是因為能力不好以致無法查明究責,因此特別費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議瑩  段宜康  李俊俋 五、警政署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歲出計畫「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0200「業務費」0299「特別費」「21.首長特別費」18萬元。惟該署近年來違反警紀案件頻傳,先前發生夜店殺警案、以及太陽花學運期間警察執行勤務過當致多名眾受傷,更曝露警政首長領導不力,實不值得給予首長特別費。爰提案建議本項支出全數刪除,計減列18萬元。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本項通過決議21項: 一、警政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1人員維持」編列「4.編制內人員考績獎金」經費11億653萬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俟內政部警政署提出103年度警員一次二記大功專案考績資料,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二、警政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臺灣地區犯罪被害調查經費」,凍結50萬元,俟警政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警政署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歲出計畫「一般行政」,02/0200業務費/0279一般事務費/17.臺灣地區犯罪被害調查經費600萬元。係警政署委託民間民意調查中心辦理「犯罪被害調查─面訪調查」實地訪問,其目的為明瞭臺灣地區犯罪被害經驗,作為強化警察勤務、犯罪預防及提供被害者服務等之參據,惟此調查結果全只做為內部參考之用,並不對外公布,嚴重缺乏外部監督之機制,難以評估獲致依調查結果改善之效,而成為無關緊要、聊備一格的裝飾。爰凍結部分預算。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二)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7.臺灣地區犯罪被害調查」經費600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警政署提出完備犯罪被害調查實施計畫及調查訪問表等資料,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三、警政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警政業務」項下「強化警備應變措施、社會治安維護及國際警察合作」凍結200萬元,俟警政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第2目「警政業務」原列8億3,615萬2,000元,凍結部分預算。1.依據「國家安全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為管制區,並公告之。」第二項規定:「人民入出前項管制區,應向該管機關申請許可。」及據以訂定的「人民入出臺灣地區山地管制區作業規定」,人民出入山地管制區,必須申請許可。2.以花蓮縣秀林鄉「慕谷慕魚」為例,該地即屬上述須申請入山許可的管制區,惟該地因風景幽美、生態天然而吸引旅遊業者藉「登山健行」名義,以小巴士帶整批觀光客入山進行觀光旅遊、溯溪等娛樂活動,大賺觀光財,卻造成環境生態被破壞、部落生活被嚴重干擾,尤其假日的人潮、車潮及垃圾都引起當地原住民族強烈的不滿與反彈。3.「慕谷慕魚」係原住民族部落族人用心封溪護魚有成,並配合天然景觀而聲名大噪,現在卻演變成外地人賺錢、部落族人受害的不合理現象。爰要求內政部及警政署等所屬機關應尊重部落意見,並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一項:「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之規定及立法精神,就入山人數及管理機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或參與,以保護「慕谷慕魚」之自然生態資源及部落生活環境,進而振興部落經濟。4.為促內政部警政署以「慕谷慕魚」為例,積極依前揭原基法第21條第一項檢討現行「作業規定」,爰凍結「警政業務」部分預算,俟相關改善措施或辦理結果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天財  盧嘉辰  邱文彥 (二)第2目「警政業務」項下「01強化警備應變措施及國際警察合作」編列「1.(16)辦理第14任總統副總統暨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治安維護專案期前準備工作」經費1,665萬5,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警政署提出完備選舉治安維護專案規劃方案及具體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四、警政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警政業務」項下「01強化警備應變措施及國際警察合作」編列「2.(9)出席國際警察首長協會第122屆年會」經費29萬2,000元,凍結10萬元,俟內政部警政署提出警察人員任用改善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五、警政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警政業務」分支計畫「03端正警察風紀及強化各警察單位內部管理」經費,警政署於104年度編列2億5,258萬9,000元。惟依警政署統計,103年上半年度統計,員警違法部分以貪污為最多,且違紀部分以與特定對象不當交往為大宗。且今年發生如ATT毆警事件,案情牽涉警員與不正當對象來往之情事,對警察風紀有重大衝擊。爰此,凍結100萬元。待警政署提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周倪安  段宜康 六、警政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警政業務─04強化警用裝備、車輛等後勤業務」項下編列1億9,344萬元,除員警射擊訓練用子彈經費外其餘經費計7,076萬9,000元,凍結500萬元,俟警政署就警用裝備之後勤業務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七、警政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警政業務」項下「07加強警察教育訓練業務」編列經費9,654萬9千元,主要執行警察教育訓練、常年訓練、品德教育、心理諮商輔導及其他警察教育業務事項,以提升員警執法能力,確保執勤安全。惟鑒於3月份太陽花學運,警員持警械以暴力手段毆打手無寸鐵學生及民眾,近期又發生警員以「鎖喉」動作,將嗆聲民眾拖離現場,其行為違反比例原則,並侵犯人權。其實警員處理群眾集會事件,經常出現執法過當、驅離採訪媒體、侵害言論自由等相關重大問題,長期為社會各界所詬病。爰此,嚴重凸顯警察教育訓練成效不彰,加上國家財政困難,應要撙節支出,避免國家資源浪費。爰此,凍結2,000萬元,俟警政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周倪安 八、318學運期間,警方不當使用武力致包括本院委員在內之民眾受傷,警政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保安警察業務01保一機動警力及訓練費用凍結2,000萬元,俟本院第8屆第7會期內政部警政署業務報告時,一併針對本案懲處情形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周倪安  段宜康 註:委員張慶忠對本項決議當場聲明不同意。 九、警政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6目「刑事警察業務」凍結1,000萬元,俟警政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 104年度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第6目「刑事警察業務」分支計畫「05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編列1億8,924萬9,000元,係辦理預防犯罪宣導、反毒措施之策畫、執行、宣導等事項。查近五年三級毒品之案件數連年增加,顯示政府防治毒品濫用續效不佳,有待檢討。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警政署提出相關檢討報告及防治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周倪安 (二)警政署l04年度於刑事警察任務下編列1.「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所需電話費135萬5,000元;2.165反詐騙專線、全般刑案、暑期青少年預防犯罪及辦理提升民眾反詐騙意識宣導活動等宣導經費107萬5,000元;3.「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所需系統維護費80萬4,000元;4.165網路報案及筆錄系統289萬3,000元,合計6127千元。經查近年來詐騙發生事件件數雖然逐漸減少,但破案率卻也大幅下降,但今年一至八月,案件發生數暴增,且破獲率更加下降,顯見貴署在執行詐騙案件之偵查上有疏失,爰凍結部分預算,待貴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關於今年度詐騙案件大幅提升且詐騙案件大幅破獲率下降立原因且提出改進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周倪安 (三)警政署104年度第六目「刑事警察業務」中編列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計劃1,012萬元,然經查雙方於犯罪情資交換以及人犯遣返執行成效極為不平均,中國公安對於我國所交辦案件達成度不佳,計劃執行效果不彰,爰凍結部分預算。待貴署向本委員會報告如何提升我國交辦案件之達成率及提升該計劃效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周倪安 (四)警政署辦理「警政發展方案(第2期)─通訊監察系統建置計畫」,分別於104年度第六目「刑事警察業務」項下「06辦理刑事偵防綜合業務」說明1.與「07充實刑事警察設備」說明4.,編列第1年所需業務費與設備及投資經費,合計5,730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核定是項計畫後,警政署就計畫內容、經費編列與後續業務辦理所需經費籌措等情形及對民眾人權的侵害,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五) 104年度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第6目「刑事警察業務」分支計畫「06辦理刑事偵防綜合業務」,其中「通訊網路專線等所需經費」編列165萬3,000元及「通訊監察系統所需專線傳輸費用」2,530萬4,000元。查警政署執行通訊監察業務,過去五年平均破案率僅三成,遠低於一般刑案破案率。該項預算執行成效不彰,爰前開二項凍結部分預算。待貴署向本委員會提出提升監聽破案率之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周倪安 (六)警政署104年度第六目「刑事警察業務─07充實刑事警察設備」項下說明3.編列「警政發展方案(第2期)─精進鑑識及防爆設備計畫」第1年所需經費3,647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核定是項計畫後,警政署就是項計畫內容及相關設備建置之優先順序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七)第6目「刑事警察警政業務」項下「07充實刑事警察設備」編列「5.警政指紋電腦子系統設備更新案計畫(104年至105年),總經費1億2,535萬元」第1年經費2,270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警政署提出指紋電腦系統與指紋比對子系統兩系統日後具體維保規劃及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邱議瑩 十、警政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四節「其他設備─01充實警政設備」項下說明1.編列「警政雲端運算發展計畫─擴增M─Police功能運用」設備及投資1億8,645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警政署就是項計畫內容、經費編列與財源籌措情形及其對民眾人權的侵害,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十一、警政署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歲出計畫「一般行政」,01人員維持/0100人事費/0131加班值班費/11.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11億4,062萬4,000元,另編有人員加班值班費用(含不休假加班費)14億7,140萬1,000元,均係發給員警弟兄超勤加班費,惟以金錢交換警察應休息時間的做法,也等於在消費其生命與健康;警察因超勤工作、應休不能休、積假嚴重,致猝死之案例頻傳,令人不捨。警政署不能只想提供相當報酬來補償超時工作、編預算發錢解決問題,而應正視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給予員警正常作息之可能。爰要求警政署應於六個月內提出人力改善、還警健康計畫,送本會審查。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十二、警政署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歲出計畫以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編列相關經費720萬元。此警政署為瞭解民眾對於社會治安好壞的感受情形,作為維護社會治安的參考,委託民意調查顧問公司按季辦理「民眾對治安滿意度調查」。惟此調查結果全只做為內部參考之用,並不對外公布,嚴重缺乏外部監督之機制,難以獲致依調查結果改善之目的;又恐流於閉門造車,或家醜不外揚之習,而成為無關緊要、聊備一格的裝飾。爰要求警政署應適度公布年度調查結果,供外界檢驗與監督,並驗證民調公司調查的信度與效度,以做為改進之道。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十三、警政署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歲出計畫以辦理犯罪被害調查編列相關經費600萬元。此係警政署委託民間民意調查中心辦理「犯罪被害調查─面訪調查」實地訪問,其目的為明瞭臺灣地區犯罪被害經驗,作為強化警察勤務、犯罪預防及提供被害者服務等之參據,惟此調查結果全只做為內部參考之用,並不對外公布,嚴重缺乏外部監督之機制,難以評估獲致依調查結果改善之效,而成為無關緊要、聊備一格的裝飾。爰要求警政署應適度公布年度調查結果,供外界檢驗與監督,以做為改進之道。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十四、近來民眾檢舉有關桃園大溪鎮中庄調整池等區域,經常被不肖業者或人士違法偷倒土堆及廢棄物等雜物,中庄調整池功能乃當颱風豪雨造成上游石門水庫原水濁度高時,造成上游停止供水,此時可改由該調整池,供應8天備援飲用水給下游桃縣及板新地區約300萬用戶使用。對此,發生該區域被違法偷倒不明土石,造成水源環境被破壞,危害到民眾飲用水安全之虞,且經水利署北水局追蹤,發現該區仍持續出現違法填土行為,爰此,警政署應請保七總隊派員積極偵辦,查緝不肖業者或人士,並嚴加派員巡查、站崗及攝影監視,杜絕不法情事。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十五、為了保障民眾《憲法》保障之集會遊行權,不受政府以不當手段打壓及限縮。本委員會決議內政部警政署不得購置及配備「胡椒噴霧器」及「辣椒水」的相關設備,作為警備用途。 提案人:邱議瑩  段宜康  李俊俋 十六、原住民從事軍警工作的人數相當多,更不乏有優秀原住民青年將警察工作列為人生志向,但查原住民警察人數從95年的3,236人,到103年2,684人,減少了17%,相較全國警察總人數從95年的64,319人,到103年的65,154人,增加了13%,顯示原住民警察人數近年來不僅未增加,反而呈現減少的趨勢。爰請警政署就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招生時,除應比照「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核定招生名額應有百分之二係提供給原住民之外,亦應比照第三條第三項第二款「原住民聚集地區、重點學校及特殊科系,得衡酌學校資源狀況、區域特性及入學管道,依原住民學齡人口分布情形及就讀現況專案調高比率。」之規定,研議調高原住民學生之招生比率,以鼓勵有志投入警界的原住民青年有入學機會。 提案人:鄭天財  盧嘉辰  邱文彥 十七、警政署目前撫卹制度無法全面涵蓋警察殉職、重殘、過勞狀況,保險業者因警察工作性質屬於勤務高風險的類型,而對警察個人投保採取高保費甚至拒保,爰要求警政署於1個月內,以全國警察的龐大投保人數作為誘因,研擬保險方案,以補足現行撫卹、保險對於警察保障之不足。 提案人:陳其邁  姚文智  段宜康 十八、有鑒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兩公約施行已久,且兩公約施行法中第8條:「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然警政署依舊無視兩公約施行法,漠視警察同仁成立工會之權利,且兩公約為馬總統多年所關心之人權法案,又兩公約施行對我國人權形象至關重要,爰此要求警政署應於一個月內依照兩公約所示,提出成立警察工會之可行性報告。 提案人:陳其邁  姚文智  段宜康 十九、我國警力不足問題存在已久,截至103年6月底,編制員額86,123人,預算員額73,908人,而現有員額僅65,996人,導致基層員警超勤情形嚴重,而今年以來,歷經318反服貿運動及眾多陳抗事件,導致超勤情形惡化,在人力不足下,往往無法給予補休。根據統計,103年1至6月外勤警員給予各種補償後,超勤補償未完畢者達16,898人,比例達35.42%,嚴重者如保一總隊欠假人數比例達93%、保六達87%,甚至欠假100小時以上人數佔該單位總人數一半以上。根據規定,員警所欠休假應於6個月內休畢,在警力不足情況下,加以陳抗事件頻傳、年底適逢選舉,補休之機率甚微,最後僅能以每52小時折算1支嘉獎,嚴重損害基層員警權益,且影響員警身心健康、家庭生活,甚至進而影響值勤紀律。警政署及所屬機關應精進勤務調配效率,且與人事行政總處協調專案放寬補休期限至1年,以維護基層員警權益。 提案人:陳怡潔  鄭天財  張慶忠  盧嘉辰  吳育昇 二十、為警政署及所屬、所轄各警察單位,每年編列各項各目之獎勵金,用以獎勵工作績效優良之員警,惟多數缺乏法源依據,有違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的依法行政原則;甚至有謂警政署係利用各項獎勵金、超勤津貼、加班值班費,以彌補員警超時工作、積假難休之弊,然此徒然是用金錢換健康的作法,是殺雞取卵之計,殊不可取。爰要求(1)警政署應加速各項獎勵金之法制化。(2)警政署應加速合理人力之補充,避免讓員警過度超時超勤工作,保障警員權益。 提案人: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二十一、警察廣播電臺為政府依法令設置之公營電臺,應秉持行政中立原則,避免介入政黨及選舉,為避免現任公職人員利用行政資源不當介入選舉,並確保警廣之中立與公共性,特要求警察廣播電臺未來不得邀請擬參選人參加節目、不得播出有擬參選人參與演出且由政府出資或製作之廣告。另警廣是為協助警察維護社會治安而成立之電臺,不應以插播節目之名義接受廣告託播,播出之政令宣導應限於維護社會治安、改善交通秩序、協助緊急救難、災害防救等相關廣告,不得播送其他政治性宣導廣告。如播送機關團體託播廣告,應公告並訂定收費標準,並將託播機關、廣告內容、播出時間、費用等按季公開於網站並送本院備查。 提案人:姚文智  李俊俋  周倪安  段宜康  邱議瑩 第4項 中央警察大學原列15億2,395萬1,000元,減列第2目「高級警察教育」項下「教學訓輔基本工作維持」中「大陸地區旅費」29萬5,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億2,365萬6,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提案刪減中央警察大學「特別費」預算,共計18萬元。(一)特別費係我國各級行政機關首長、副首長因公務需要經核定許可之業務及公關費用,其主要用於以下事項:1.贈送婚喪喜慶之禮金、奠儀、禮品、花籃(圈)、喜幛、輓聯、中堂及匾額等支出。2.對警政署及所屬機關人員之獎(犒)賞、慰勞(問)及餐敘等支出。3.對外部機關(即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以外之機關)、民間團體與有關人士等之招待、饋(捐)贈及慰問等支出。(二)代表國家公權力維護社會治安乃警察人員之職責所在,執法人員不問何時皆應保持絕對之超然中立,而特別費使用多為公關性質且監督不易,中央警察大學係培植我警政各級幹部之重要機關,自不應保有特別費制度。且政府財政拮据之際應撙節開支,特別費刪減後並不影響政務推動,爰提案將中央警察大學「特別費」全數刪減,共計18萬元。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段宜康  李俊俋 本項通過決議1項: 近年因政府施政不當,至各地出現大小集會遊行抗爭不斷,惟多見警察人員以逾越比例原則之手段鎮壓群眾運動,甚至有警察人員蓄意毆打國會議員之情事發生,顯見我國警察教育過程中,僅著重於各項技能之訓練,對法治及人權教育卻至為缺乏。中央警察大學作為培植警政各級幹部之重要機關,允宜深刻檢討課程規劃與內容,並將世界人權宣言及兩公約列入必修課程,深化我警務人員之法治素養及人權觀念,爰此,提案將中央警察大學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目「高級警察教育─教育行政及警察博物館工作維持」之業務費凍結368萬6,000元,俟中央警察大學提出課程檢討,並將世界人權宣言及兩公約列入必修課程內容,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段宜康  李俊俋 第5項 消防署及所屬原列15億4,965萬2,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8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億4,065萬2,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104年度消防署及所屬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分支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編列首長特別費15萬8,000元為。惟財政赤字嚴重,債台高築;經濟狀況不佳,各年度刪減後,各機關政務推動如常,不受影響,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故予刪減消防署及所屬104年度特別費預算1/2,計7萬6,000元。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本項通過決議5項: 一、消防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凍結5,000萬元。俟消防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消防署及所屬104年度預算案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編列7億7,546萬5,000元,爰凍結部分預算,俟消防署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段宜康  李俊俋 (二)依照「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之規定,消防員加班費上限為100小時,原為避免超時工作而作限制,然現實上消防員卻要不斷超時工作,每月常超勤超過100小時,甚至到達200小時,卻反而因此做白工。爰此,將消防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7款第5項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中之「加強災害管理工作」之業務費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及消防署提出我國消防員合理工時之檢討與具體提升時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三)我國消防人力短缺嚴重,現有員額為13,260人,若以每位消防員服務人口之水準來看,我國每位消防人員平均要為1,764位國人服務,遠超過於日本、香港、新加坡約700到900人之標準。內政部預計於2016年前陸續投入2,925人,但也僅能使服務人口從1,764人下降至1,445人水準,即便補足至編制員額17,992人,每位消防人員平均還是要為1,300位國人服務。爰此,將消防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七款第五項第二目「消防救災業務」中之「加強災害管理工作」之獎補助費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及消防署參照國際標準,重新檢討消防編制人員之合理性,並以合理標準提出人力增補之具體時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四)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項下「02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工作」編列「4.委辦費」經費5,352萬9,000元,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消防署提出委辦單位人員組成及執行業務精進改善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五)近來重大公安事件頻繁,相關防災之檢驗皆應詳加落實。使用「逾期瓦斯鋼瓶」將有瓦斯洩漏的危險性,與不定時炸彈無異,一般民眾並無法判斷假鋼瓶合格標示證,需依賴政府加以檢驗。隨著氣候即將轉冷,瓦斯燃料之使用將更為頻繁,然並未見消防署有針對全台檢驗逾期瓦斯鋼瓶之作為。爰此,將消防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7款第5項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中之「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工作」之獎補助費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及消防署於全台針對瓦斯鋼瓶進行全面性檢查,並規劃未來逐年檢查之目標及頻率,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六)消防署104年度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編列7億7,546萬5千元,其中「02加強火災預防與危險物品管理工作」項下編列「液化石油氣容器(含容器閥)汰換補助計畫」1,000萬元,本計畫總經費2,000萬元,計畫期程自103至104年度,主要係針對瓶齡30年以上之300萬支老舊容器分年補助業者汰換更新,以維護公共安全。經查,目前對於液化石油氣容器之安全管理機制,若未經認可而使用,僅處罰使用容器的液化石油氣業者,而未處罰容器源頭之製造商與進口商,顯有疏漏。消防署為權責主管機關,卻未有積極作為致力維護公共安全。爰本項經費1,000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俟消防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段宜康 (七) 1993至2003年因公死亡或殉職消防人員31名,2004年至2014年因公死亡或殉職消防人員28名,消防人員殉職情況,並未隨著火災事故發生率的降低而減少,造成此現象有諸多因素,救災分工不清為其中因素之一。承攬過多其他部門業務,例如協助民眾捕蜂、抓貓狗等,造成業務的繁忙,排擠救災訓練,使消防訓練效果大打折扣,進而影響人民的生命財產之安全。爰此,將消防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七款第五項第二目「消防救災業務」中之「加強救災救護工作」之教育訓練費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及消防署提出消防員與其他單位業務合理分工及提升訓練效果之檢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八)我國消防設備遠落後於國際水準,以消防衣為例,採用的材質耐熱僅可耐熱600度,相對於香港消防衣材質有1030度耐熱度,造成許多消防員必須要自費購買防護器材。爰此,將消防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7款第5項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中之「加強救災救護工作」之雜項設備費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及消防署提出我國消防設備水準之檢討與具體提升時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九)消防署104年度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編列7億7,546萬5,000元,其中「04加強防救災資訊工作」編列「『愛台12建設』防救災雲端計畫」費用5,000萬元。本計畫總經費4億元,計畫期程自101至105年度,主要係運用雲端運算技術,整合既有之防救災與消防資訊系統,建立資訊共享服務,提升災害防救效能。經查,消防署已建置「災情報報」APP,供民眾上網輸入災情,然目前所提供防災資訊仍僅停留在莫拉克颱風期間,成效有限。爰本項經費5,000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俟消防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段宜康  陳其邁 (十) 104年度消防署及所屬預算第二目{消防救災計畫}下雲端救災計畫共編列5,000萬元,經查該計畫於101、102年民眾訊息滿意及防災社群經營二項績效指標的表現皆遠低於預定值,爰凍結部分預算,待貴單位向本委員提出該二項指標之改善報告後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周倪安 (十一)日前苗栗竹南消防局操練翻船,造成一名消防員及一名教練死亡,訓練當時風力高達7至8級,最強陣風甚至有10級,但因未有明文規定幾級風浪不能出海受訓,是否出海受訓全權交由水上救生協會總教練來指揮決定,主辦的消防局訓練科長也並未在場,相關的海上訓練標準流程,尚付之闕如。爰此,將消防署及所屬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七款第五項第二目「消防救災業務」中之「加強消防訓練中心工作」之教育訓練費凍結部分預算,俟內政部及消防署參考國際經驗及相關指標訂定海上救生訓練的標準作業流程及其他必要配套措施之檢討,並釐清苗栗竹南事件消防局之責任歸屬,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邱議瑩  李俊俋  段宜康 (十二)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項下「05加強消防訓練中心工作」編列「13.赴美國參加2015年第16屆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帶隊官)」經費14萬4,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俟消防署提出消防人員任用改善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十三)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項下「05加強消防訓練中心工作」編列「訓練中心充實建置計畫(104年至109年),總經費9億1,412萬9,000元」,第1年經費2,444萬9,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俟消防署提出完備訓練規劃及設備建置措施等改善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十四)消防署及所屬104年度預算案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編列7億7,546萬5,000元,其中「05加強消防訓練中心工作」之「14.辦理消防訓練中心充實建置計畫」原列2,444萬9,000元,爰凍結部分預算,俟該計畫經行政原核定,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段宜康  李俊俋 二、查消防署提供103年1月至8有關辦理各類災害預防、防災、逃生文宣及媒體宣導資料,其中發現103年2月設計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宣導海報,圖像設計並非以台灣保育動物作為宣導之元素,故建請日後消防署辦理各類防災、逃生等宣導文宣,經研議評估後,應妥適將台灣保育動物圖像納入文宣設計元素之中。爰此,方能提升防災海報宣導之效益,亦助於國人認知台灣之保育動物。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三、鑒於高雄氣爆發生當時,肇因消防設備不足造成多名消防人員受傷,經過長期專業訓練且裝備較為完善之消防人員尚且受到救災危害,而輔助消防人員救災的消防替代役卻更是全身毫無任何消防裝備,如此漠視救災安全之現況,實乃罔顧我國消防弟兄之生命。本席要求消防署立刻針對消防人員設備不足之部分立刻改善,莫讓第一線的救災人員曝露在危險之中。 提案人:黃昭順  邱文彥  吳育昇  盧嘉辰  張慶忠 四、有鑒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兩公約施行已久,且兩公約施行法中第8條: 「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2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然消防署依舊無視兩公約施行法,漠視消防人員成立工會之權利,且兩公約為馬總統多年所關心之人權法案,又兩公約施行對我國人權形象至關重要,爰此要求消防署應於1個月內依照兩公約所示,提出成立消防員工會之可行性報告。 提案人:陳其邁  姚文智  段宜康 五、經查2014年10月30日,基隆發生消防小隊長於救災時氧氣瓶急速耗盡一事,所幸最終無人傷亡、火勢也在半小時後撲滅,然此事凸顯消防裝備不全,實令人膽戰心驚、冷汗直流,消防弟兄之性命安危遭棄不顧,爰此要求消防署應於2個月之內,全面清查全台各地之消防裝備,並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進報告。 提案人:陳其邁  姚文智  段宜康 第6項 役政署原列58億2,266萬7,000元,減列第2目「役政業務」25萬5,000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8億2,241萬2,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案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查一般行政項下之「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此時正值國家財政赤字節節攀升,政府因人事、退撫費用負擔沉重,預算僵化以致難有餘裕,應當省則省,樽節支出,共體時艱,故提案將「文康活動費」減列二分之一。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周倪安 二、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業務項下,共編列首長特別費15萬8,000元。惟財政赤字嚴重,債台高築,經濟低迷,且由於特別費並非業務費用,各年度刪減後,各機關政務推動如常,不受影響,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故予刪減103年度役政署首長特別費預算1/2,計7萬9,000元。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周倪安 三、役政署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歲出計畫「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0400獎補助費/0475獎勵及慰問/說明17.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61萬8,000元。原對退休退職人員之慰問,乃單位常情,為行政院江院長,於日前宣示退休公務員年終慰問金之門檻,提高到2萬5000元,已增加不少慰問對象,原本項預算實無重複編列之必要。爰提案全數刪除,計減列61萬8,000元。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四、役政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億8549萬8千元,其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之「17.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原列61萬8,000元。因中央政府財政困窘,慰問金亦缺乏法源依據,於理不合,且國庫困窘,政府舉債度日,執意發放,無疑由政府帶頭製造社會對立,再度加深軍公教人員與勞工間的相對剝奪感。爰此,為撙節政府開支,提案將61萬8,000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姚文智  周倪安  段宜康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役政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役政業務」分支計畫「06辦理替代役工作」項下編列「2.替代役役男服勤及生活管理之督導─人事費50萬、業務費350萬」經費400萬元,提案凍結150萬,俟役政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103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役政業務督訪訪視結果及建議改進完整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周倪安 二、目前全球正面臨伊波拉病毒之威脅,政府除要立即提高國內防疫工作外,應要密切掌握目前返國或身處國外之國人的健康狀況,然役政署與外交部等政府相關單位,每年皆有多位替代役男赴友邦各國,進行技術、醫療及專案計畫等駐外指導服務,經查目前最近梯次,乃於今年10月底共計86位外交替代役男將陸續啟程分赴非洲、亞太、中南美洲、加勒比海地區18個友邦國家服務,針對伊波拉病毒疫情恐有擴大蔓延全球之虞,建請役政署、外交部或相關單位研議評估替代役男赴任他國之安全性,並於赴任前教導役男認知其病毒傳染途徑、感染防護措施等衛教宣導,及建立役男每日健康通報機制及緊急應變措施。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第7項 入出國及移民署原列40億7,064萬7,000元,減列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6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中「委辦費」之「辦理移民政策與法令之擬訂規劃、移民輔導、移民機構管理、跨國境婚姻媒合管理及廣告之管制、定居居留等業務經費」53萬元、「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處理」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353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0億5,711萬7,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入出國及移民署104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辦理環境布置、印刷、檔案管理、文康活動、健康檢查」等相關經費共710萬5,000元,查「文康活動」相關費用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且查此部分預算編列將多項業務一併編列高額預算,欠缺各項預算細目,實有浮編預算、規避審查之嫌。此時正值政府財政赤字節節攀升,各部門應撙節支出、同舟共濟之際,故提案將此項經費下「文康活動費」部分減列1/2,並將「辦理環境布置、印刷、檔案管理、文康活動、健康檢查」等相關經費共710萬5,000元凍結2/3,計473萬6,000元,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交此部分預算細目,經同意後始可動支。另自105年度起應詳實敘明預算用途。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二、入出國及移民署104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共編列特別費15萬8,000元。查移民署身為主管機關卻對於中國高官來台行程掌握不足,大開國家大門、造成國安疑慮,實有失職之處。惟政府持家無方,財政赤字嚴重,債台高築;拚經濟無能,進出口衰退、GDP探底,實質薪資倒退,人民苦不堪言。鑒於政府財政困窘,舉債瀕臨上限且台灣整體經濟情勢不佳,且由於移民署諸多失職且特別費並非業務費用,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故予刪減104年度入出國及移民署預算案首長之特別費預算1/2,計7萬9,000元。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本項通過決議7項: 一、入出國及移民署104年度單位預算,凍結8億元(含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項下「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返業務」之「委辦費」60萬元)。請入出國及移民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入出國及移民署為「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之主管單位,然查移民署對於諸多中國官職、黨職人員來台之行程掌握不足,提供予本院之行程表中,包括:中國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2013年8月來台行程遺漏鄭立中前往101頂新總部拜會農委會主委陳保基之行程、鄭立中今(2014)年9月來台行程亦有所遺漏、國台辦副主任龔清概今(2014)年8月來台之行程遺漏台北賓館遞APEC邀請函以及和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吃兄弟飯店早餐談農產品對銷之行程等。查中國官職、黨職人員來台涉及機敏性業務、對於我國國家安全亦構成一定風險,實不應輕忽辦理。移民署身為中國人士來台出入境主管機關,卻對其行程掌握不足、亦未對無如實提報行程之申請單位做出裁罰,實有失職之處。且對高官尚且如此輕忽,對一般中國低階官員或學者,可能發生更多疏漏,實為我國國安一大隱憂。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專案報告,並對相關申請單位做出裁罰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二)查移民署近3年持續將諸多業務委外辦理,包括中國旅客來台觀光申請資料登錄及發證工作、中國旅客來台審件工作、外來人士來台資料建檔工作及陸客自由行各項行政業務工作等核心業務、專業工作等。然查移民署身為我國之外來人士入出境主管機關,卻屢將諸多核心業務委外辦理,對我國國家安全、國境管理皆造成疑慮,實有業務配置欠妥之虞。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業務配置及委外人力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三)移民署104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工作計畫項下之「人員維持費」編列31億4698萬8,000元,較103年度預算增加8,526萬1,000元,增幅為2.8%,且查移民署預算員額較103年度增加26人,不符104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撙節用人精神及業務實際需要,合理配置人力」之預算編列原則。又入出國及移民署已陸續推動線上申辦案件、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建置多項資訊系統及簡化入出國登記表,查驗時間縮短,當可節省相當人力。爰此,為期避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並審酌移民署自述之資訊系統及流程簡化之績效,故上開「人員維持費」凍結部分預算,俟入出國及移民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交「建置資訊系統對人事之影響」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四)有鑑於中國官員來台進行經貿、文化交流頻繁,如海協會正副會長陳德銘、鄭立中,近來幾乎每月來台訪問,美其言為了解台灣民情,實為統戰、收買地方派系。爰此,將入出國及移民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7款第7項第1目「一般行政」中之「人員維持」之其他業務獎金凍結部分預算,俟入出國及移民署就所有中國官員,包括海協會、各省首長等,自2012年後,來台申請資格、具體法規依據、入出境停留時間、帶隊首長及隨行官員姓名(含任職機關與官銜)、會面人員、行程及活動概述,按每月整理並公布於移民署網頁明顯之處,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李俊俋  段宜康 (五)移民署於104年度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03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分支計畫編列4億6,909萬3,000元,查該分支計畫連年增列預算,且查移民署以節省人力、節能減碳為由連續多年斥資建置資訊系統,如99年度至101年度辦理「入出國及移民資訊系統整合更新再造計畫」、100年度至104年度辦理「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管理及運用建置計畫」、104年度至106年度擬辦理「移民資訊雲端服務發展計畫」,可知移民署近年於各該項資訊系統完成建置及後續績效評估前,旋即辦理另項資訊系統,且金額皆達億元以上;又查移民署近年預算員額並未因此減少,102-104年度每年更編列100餘名委外人力,故建置資訊系統所預期之節省人力目標恐未達到預期效果,且多項計畫有重複之嫌,實有浮編預算之虞。惟政府財政拮据,且行政院江院長多次指示各部會應秉持零基預算精神,妥善配置預算編列,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資訊系統建置規劃及績效評估」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六) 104年度入出國及移民署預算第二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4億6,909萬3,000元,稱為擴大開放中國觀光客來台計畫之資訊軟體建置、維護、管理與訓練等,惟中國客來臺衍生諸多問題,例如逾期停留及脫逃治安風險、低價競爭不利觀光長期發展,也加重相關單位人力負荷,且單就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維護費即高達1億0,709萬2,000元,在國家財政拮据之際,本項目編列金額過高,秉成本效益原則,將「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凍結部分預算,俟入出國及移民署,就「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維護費」及「擴大開放中國觀光客來台計畫之資訊軟體建置、維護、管理與訓練」之具體用途,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李俊俋  段宜康 (七)移民署於104年度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03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計畫項下編列「資訊服務費」1億3,062萬2,000元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億4,842萬元,合計2億7,904萬2,000元,較103年度增列1億2,119萬4,000元,增加比率為76.78%。然查「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及「資訊服務費」預算之資訊揭露過於簡略,未詳列購置設備之類型、數量、單價及總價,且「資訊服務費」部分項目未與其他經費區隔列舉,亦未詳列資訊系統維護或建置經費之編列情形,恐有浮編或規避審查之嫌。爰此,凍結「資訊服務費」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部分預算,俟移民署補送此二項經費之詳細預算支用說明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另自105年度起應詳實敘明預算用途。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八)移民署104年度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03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分支計畫下編列「陸客來台線上申請案件中心裝修工程及電腦、網路相關設備」等經費計517萬元。查移民署擬於104年度規劃北區事務處設置審件中心,負責處理中國人民來台觀光各項線上申請初、複審作業。然查移民署對於中國旅客以各種名義來台觀光之申請審件標準寬鬆,101年至今前述各項觀光名義審件通過比率皆高於95%,且不乏中國旅客反覆以同樣名義申請來台卻從事非法打工之實例,實難看出移民署針對中國旅客來台有嚴格把關審查作業。爰此,凍結是項「陸客來台線上申請案件中心裝修工程及電腦、網路相關設備」部分預算,俟移民署提出「中國旅客來台審件標準檢討」專案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九) 104年度入出國及移民署預算第二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中「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之「推動新住民資訊素養教育計劃」編列3,960萬元,惟移民署、教育部及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等均列有外籍配偶教育輔導、生活資訊等經費,顯有資源重複配置問題。爰將「推動新住民資訊素養教育計劃」凍結部分預算,俟入出國及移民署,就資源重複配置問題與執行效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李俊俋  段宜康 (十)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署管理業務」編列8億9,819萬9,000元,其中「03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之「18.移民資訊雲端服務發展計畫」原列8,227萬元,凍結部分預算。1.入出國及移民署自104年度起研擬辦理「移民資訊雲端服務發展計畫」,然該計畫內容涉及中國大陸、外籍人士,與我國國民之入出境或生物特徵資料,允屬國安重要資訊,惟本計畫預計運用人力101人中,高達77名人員為委外人力,系統建置及嗣後管理維護之安全風險相對增加,允應審慎考量。2.且「移民資訊雲端服務發展計畫」為3年期之中程計畫,總經費達3億8,900萬元,計劃書內容評估卻未盡覈實,容有欠當;該計畫金額重大,卻未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揭露繼續經費資訊,與預算法未合。入出國及移民署對於該署之重大計畫未能審慎以對,凍結該計畫部分預算,俟該署依照預算法第39條修正「移民資訊雲端服務發展計畫」所應揭露資訊,同時將該計畫涉及之資安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十一)移民署於104年度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05加強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規劃」計畫編列經費348萬2,000元,執行入出國政策之擬定、大陸地區人民入台許可之審理、發證及訪視等工作。查移民署針對中國來台旅客有入境前審查、入境後訪視等安全管控工作。然查102年度至今,移民署對於中國來台之商務及專業交流人士之訪視件數占核准件數僅不到1%,訪視比例實屬過低,且查訪視案件中發現違規比例頗高,顯示移民署訪視件數比例過低實有未當,實難強化預防違規等行為,有增加國家治安風險之虞。爰此,凍結本分支計畫部分經費,俟移民署針對商務及專業交流中國人士訪視比例過低提出檢討報告予本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並要求未來移民署之訪視工作應確實按照「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訪視計畫」辦理,並應於每季主動提交訪視工作執行情形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十二)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商務活動之違規率增加,應妥謀改善方案並加強查察,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署管理業務」編列8億9,819萬9,000元,其中「05加強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規劃」原列348萬2,000元,凍結部分預算。1.查目前在臺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數截至103年7月底已高達6萬6,988人,其中行蹤不明外勞人數為4萬5,579人,佔外來人士逾期總人數68.04%,而以移民署查獲行蹤不明外勞人數觀之,包含主動投案在內之查獲比率僅有10.71%,且外來人士在台逾期停(居)留超過5年以上人數高達1萬4,695人,顯然入出國移民署查緝效率亟待提升,目前未能有效降低逾期停(居)留人數。2.逾期外來人數眾多,長期觀之,恐影響國內治安,同時大多數為逃逸外勞,移民署允應妥善思考如何提高逃逸外勞查獲率,以保障及維護國民安全。3.據入出國及移民署統計自100年起至103年8月底,中國大陸地區以觀光目的來臺逾期停留人士已有175人,共查獲102人。個人旅遊(自由行)部分自101年開放,逾期停留與脫逃比率卻已逐年攀升,截至103年8月底,第一類觀光(團體旅遊)人士約有158萬人次,個人旅遊(自由行)則約83萬人次;逾期停留與脫逃人數分別為18人及26人。4.目前入出國及移民署對於大陸地區觀光客(簡稱陸客)以個人旅遊(自由行)方式僅以各屢住宿之陸客出示「入出境許可證」,如屬自由行者,應填寫報表每日送至警察單位,顯示該署對於以個人旅遊(自由行)方式來臺旅遊之陸客的通報事項、管理及掌握度低。且媒體屢傳陸客假藉自由行名義來臺,從事違法情事,實為治安潛在風險,危害國安情治之虞,有欠妥適。5.入出國及移民署允應積極對上述缺失規劃相關對策,研議改善逃逸外勞查獲率,強化自由行來臺觀光陸客之管理,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段宜康  李俊俋 (十三)移民署於104年度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05加強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規劃」計畫項下編列「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入境停留管理協調聯繫、兩岸交流衍生事務具體個案及聯審會作業、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法令研修、陸客自由行申請審核通報聯繫緊急處置及委外人力」等經費計280萬7,000元。然查移民署稱每周例行之聯合審查會(聯審會)並無經費需求、未編列預算,故此部分編列聯審會之經費有浮編預算、規避審查之嫌。爰此,將上述編列經費部分凍結,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十四)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8億9,819萬9,000元,其中「06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處理」,原列7,451萬6,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俟移民署提出改善之報告,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予以解凍。根據102年審計部提供之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依照入出國及移民署編報之民國100、101及102年8月底止之「大陸地區配偶申請來臺團聚面談統計」資料,分析各專勤隊及各國境事務隊辦理面談不予通過之比率,核有各期間各專勤隊最高與最低不予通過比率差距頗巨,且近3年不予通過比率較高與較低者,有集中部分面談單位等情事。然而本辦要求提供該項統計數據時,移民署卻以無此資料回覆。爰此,凍結部分預算,俟移民署提出改善面談不予通過比率差距過大之報告,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十五)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商務活動之違規率增加,應妥謀改善方案並加強查察,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署管理業務」編列8億9,819萬9,000元,其中「06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處理」原列7,451萬5,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俟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段宜康  李俊俋 (十六)移民署於104年度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06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分支計畫下編列業務費1,181萬1,000元,依入出國移民法第15條第1項之規定,外來人口如已逾停留、居留期間而未申請延期者,得逕行強制出境,然截至103年7月底,逾期停(居)留總人數為6萬6,988人,另行蹤不明外勞人數為4萬5,579人,占外來人士逾期總人數68.04%,顯見移民署執行此相關政策成效不彰。綜上所述,逾期外來人口人數眾多恐影響國內治安,爰將是項分支計畫業務費1,181萬1,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十七)移民署於104年度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06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分支計畫下編列業務費1,181萬1,000元,辦理外來人口訪查、外國人士、大陸人民及觀光客來台違反入出國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處理等工作。近年不乏在台逾期停留中國人士賣淫、犯罪等社會案件,且中國旅客來台不乏另有意圖、非法打工、偷取我國商業技術、威脅國安之情事,造成我國治安漏洞。且查2008年至今,中國人民以觀光、醫美健檢名義來台者,逾期停留、行蹤不明尚未查獲者眾多,著實形成國內治安隱憂。移民署身為主管機關查緝工作成效不彰,實待檢討。爰此,將是項業務費1,181萬1,000元凍結部分預算,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目前針對行蹤不明中國人士查緝工作績效檢討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段宜康  李俊俋 (十八)入出國及移民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項下「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返業務」之「委辦費」凍結60萬元,俟入出國及移民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 有鑑於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並非國際所承認之成員,且人事費用較一般公益團體高,捐款收取行政費用之比例屢生爭議。爰此,將入出國及移民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七款第七項第二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中之「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返業務」之委辦費凍結60萬元,俟入出國及移民署向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請求中國偷渡犯前運及聯繫見證委辦內容,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2-30-1) 提案人:周倪安  李俊俋  段宜康 2. 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104年度單位預算中,工作計畫名稱「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08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返業務/0200業務費/0251委辦費/4.大陸偷渡犯前運及聯繫見證委辦費72萬6,000元(國防部及所屬12萬6,000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60萬元)。惟紅十字會辦理政府委託業務太過龐雜,收取捐款超額手續費用早已被喻為暴利,已失去民間信任,又其受委託業務繁多,唯恐出錯,宜減少對其委託與依賴,宜另尋其他公正專業團體受任。爰凍結對紅十字會之委辦費60萬元。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十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商務活動之違規率增加,應妥謀改善方案並加強查察,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署管理業務」編列8億9,819萬9,000元,其中「09執行移民服務及入出國管理」原列2,874萬元,凍結部分預算,俟入出國及移民署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段宜康  李俊俋 (二十)有鑑於中國客來臺衍生諸多問題,例如逾期停留及脫逃治安風險、低價競爭不利觀光長期發展,也加重相關單位人力負荷。爰此,提案將入出國及移民署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七款第七項第二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中之「執行移民服務及入出國管理」之業務費凍結部分預算,俟入出國及移民署就「執行陸客自由行政策之人力及物品相關經費」之具體用途,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李俊俋  段宜康 (二十一)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8億9,819萬9,000元,其中「08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返業務」下「0279一般事務費」編列「9.執行收容處所協勤替代役所需訓練管理、住宿及收容所戒護人力不足進用保全人員作為協勤人力等相關經費」1,341萬1,000元,爰凍結部分預算,俟入出國及移民署至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改善方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周倪安  陳其邁 二、鑒於台灣人才西進中國之狀況愈益增加,造成我國在中、高層管理階層的逐漸流失,然而我國卻未能掌握人流之資訊,未有相關統計數字。目前有關台商在中國之人數統計,僅由海基會透過中國各省之台辦及台商協會提供之非正式數字,約為90萬人,然而對於台商及眷屬的人數以及居留期間等皆無統計,對於我國在人才供需之政策缺乏計算之基礎。立法院法制局曾於2012年提出「由兩岸人力推動趨勢論台灣吸引海外人才之政策方向」,結論建議由入出境資料是目前國內最適合用來推估國人赴中國工作人數之資料。爰此,要求入出國及移民署應與內政部研擬建立相關推估統計機制。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三、移民署之移民行政人員屬廣義司法警察人員,可以准駁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在國家發生特殊狀況時,為維護公共秩序或重大利益,得對外國人依相關法令限制其住居所、活動或課以應行遵守之事項;對外國人違反相關規定者,得強制驅逐出國,或收容管理;而其方法上且有進行情報蒐集、跨國(境)犯罪防治、人口販運防制、通訊監察(含網路通訊監察)、盤查搜身加銬(含戒具使用)等具有「高度行使公權力」的行為。然其移民行政人員之組成,依本預算書顯示其預算員額,約聘僱預算員額計562人,占該署預算總員額數約19.8%。也就是約有五分之一的移民官是契約聘僱人力,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契約聘僱人力具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以及特定性等性質,而且不能行使公權力。」因此,移民署將近兩成的約聘雇臨時人力,勢將造成國土安全疑慮,形成治安破口,亦有對人權產生一定程度危害之虞,爰要求移民署應審慎檢討人力需求,避免對國家安全與國家形象造成不利影響。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四、移民署長期以來以公帑先行墊付,提供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等協助所需費用及送返原籍國(地)費用,惟依法此等費用均應由加害人負擔;據監察院統計,移民署97年至102年安置人口販運被害人實支經費合計新台幣6,165萬7,631元,惟至今年7月止,僅有1件在追償中。移民署對加害人應負擔之費用,未積極追繳,實有怠失,因此遭監察院糾正在案。爰要求,移民署應針對涉嫌人口販運之加害人該負擔之先行墊付費用、統計金額;擬定積極追討求償計畫,並送本會備查。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五、依據入出國及移民署單位預算,總說明即清楚指出,移民署主要職掌為:入出國及移民署掌理入出國(境)管理,規範移民事務,落實移民輔導等業務。具體而言,就是我國入出國及移民業務包括外國人入國審理、國內審核發證、國境線上查驗及管制、入國後停留居留管理、移民輔導等業務。根據媒體報導,連續由國政基金會邀請中國官員來台,卻從事與申請目的不符之行程,不但明顯藐視我國法令,且恐有蒐集情資、危害國安情事;移民署主管外國人入國後停留居留管理,卻毫無作為、不敢作為,顯然失職怠忽。爰要求:(一)針對受邀來台之中國官員違反規定及處罰情形,提出專案報告。(二)未來中國官員來台,移民署應充分掌握狀況。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六、依立法院102年附帶決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應檢討改善每年減少10%之房屋租用租金,並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將閒置房舍依業務推動需要無償撥交移民署使用。經查移民署99年度租金預算編列9,231萬9,000元,102年度編列8,507萬7,000元、103及104年度均編列7,577萬3,000元,租金編列已逐年遞減,且該署於租用辦公房舍前均事先洽請國有財產署協查確認無適合辦公用途之房舍後始辦理租用。移民署104年度「辦公房舍租金」編列7,577萬3,000元,其中4,843萬8,000元(占總租金費用64%)係國境事務大隊向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部民航局租用機場辦公室,租金明定無法辦理議價。另2,733萬5,000元(占總租金費用36%)係專勤及服務事務大隊依「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規定辦理公開徵求,與民間出租人(廠商)辦理議價簽訂租賃契約。為減少104年度租金支出,移民署各辦公房舍辦理承租或續租時已逐案再協調各出租人(各機場港口、民間單位或機構)可否減少相關租金費用,惟均表示已符合或低於市場行情,不同意減租。是以,該署為勤務執行必須租用辦公廳舍,每年減列10%房屋租金實難維持移民業務之推動及國境安全之落實,爰提案自104年度起應核實編列房屋租金,並不再逐年減少10%編列。 提案人:鄭天財  邱文彥  吳育昇  盧嘉辰  張慶忠  陳超明 七、自政府開放所謂「醫美」方式入境後,部分中國人士屢以「醫美」名義入境後,從事與入境目的不符之非法活動,本委員會去年審查103年度入出國及移民署預算時,即已決議要求入出國及移民署應提出具體稽查辦法在案,然移民署執行成效不彰,僅本年度迄至3月為止,仍有47人以醫美名義入境且行蹤不明;至於以醫美入境後從事非法性交易者更是所在多有,顯見入出國及移民署對防杜以「醫美」名義入境後,從事與入境目的不符之非法活動執行不力,成效不彰;爰提案要求入出國及移民署會同衛生福利部,重新研議醫美入境之政策,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段宜康 第9項 空中勤務總隊原列25億7,362萬9,000元,減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機務及飛安」中「2.辦理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六年中程計畫」220萬元、「8.辦理飛機維護五年中程計畫」200萬元,共計減列42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5億6,942萬9,000元。 本項有委員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空中勤務總隊於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業務項下,共編列首長特別費158千元。惟政府財政赤字嚴重,經濟低迷,財政困窘,且該經費並非業務費用,各年度刪減後,各機關政務推動如常,不受影響,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故予刪減103年度空中勤務總隊首長特別費預算1/2,計7萬9,000元。 提案人:陳其邁  周倪安  段宜康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空中勤務總隊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分支計畫「01航務、機務及飛安」項下編列「2.辦理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計畫(六年中程計畫─103年至108年,總經費66億7,200萬元)」,104年經費10億0,720萬元,提案凍結1億元,俟空中勤務總隊重新評估救災直升機建置改善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二、空中勤務總隊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分支計畫「01航務、機務及飛安」項下編列「8.辦理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5年中程計畫─103年至108年,總經費64億5,884萬元)」,104年經費10億6,897萬1,000元,提案凍結1億元,俟空中勤務總隊提供人員完備訓練及精進維保措施等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三、空中勤務總隊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分支計畫「01航務、機務及飛安」項下編列「9.參加會議、會勘直升機起降場、督導勤務演訓等」經費347萬5,000元,提案凍結100萬元,俟空中勤務總隊及海巡署在安全無虞之下共同完成直升機及巡防艦組合訓練,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替代役基金」、「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1億0,405萬5,000元,照列。 2.基金用途:1,904萬6,000元,照列。 3.本期賸餘:8,500萬9,000元,照列。 (三)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二、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研發替代役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15億9,008萬元,照列。 2.基金用途:15億2,733萬3,000元,照列。 3.本期賸餘:6,274萬7,000元,照列。 (三)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三、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480萬元,照列。 2.基金用途:2億7,997萬9,000元,照列。 3.本期短絀:2億7,517萬9,000元,照列。 (三)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內政部主管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委由移民署辦理該署新移民資訊宣傳電視媒體製播計畫,配合節目「愛上這一家/緣來一家人」節目宣導之單次廣告稿購買業務,103年度各月份歷次刊登之平面報紙媒體,竟僅見於單一報系,不僅有獨厚特定媒體之嫌,且所欲達成之宣傳目的,也將因僅侷限於單一媒體的讀者,而使效果不彰,已嚴重違反為增加收視廣為宣傳之目的,爰要求移民署在購買平面媒體時,應考量新住民分布、聚落之廣度,將觸角伸向更廣大的新移民,以有效執行預算計畫。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二、內政部主管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104年業務計畫中有關新住民及其子女文教生活輔導機制之推動,係為提升辦理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之重點學校校數(年度目標值10%),103年核定補助360校,與102年核定補助336校相較,成長率約7.14%。惟該「火炬計畫」今年雖已減列不辦理,然執行過程中雖有不少學校參與,但原本規劃三年一期,多數學校卻都只執行一年就打退堂鼓;有新住民老師坦言,僅受訓二十四小時,又缺乏專業教材及試教訓練,教學成效打折扣。且未考慮現實情況,致部分異國婚姻家庭不支持,學校人員又有每月填報成果壓力,都影響續辦意願。顯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以給錢委辦的方式,徒為浪費公帑,104年基金用途計2億7,997萬9,000元,基金來源卻僅預估利息收入480萬元。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差短2億7,517萬9,000元,將移用以前基金餘額支應。再查該基金以31位兼職管理委員,及6位聘用人員之均非專任人力,實難收管理之效,而流於只發錢不管效果,因此宜檢討基金用途及其存廢。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伍、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萬善培先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萬善培先生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4,000元,照列。 (三)總支出:11萬4,000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11萬元,照列。 二、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3萬元,照列。 (三)總支出:23萬4,000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20萬4,000元,照列。 三、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9萬1,000元,照列。 (三)總支出:11萬5,000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2萬4,000元,照列。 四、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3萬7,000元,照列。 (三)總支出:4萬7,000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1萬元,照列。 五、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誠園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15萬元,照列。 (三)總支出:45萬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30萬元,照列。 陸、104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函送「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案審查結果: 一、「104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1.收入總額:234萬5,000元,照列。 2.支出總額:556萬8,000元,照列。 3.本期短絀:322萬3,000元,照列。 二、「104年度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1.收入總額:207萬元,照列。 2.支出總額:193萬4,000元,照列。 3.本期賸餘:13萬6,000元,照列。 柒、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入出國及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收支部分審查完竣。 捌、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研發替代役基金」、「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復財政委員會處理。 玖、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萬善培先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復財政委員會處理。 拾、104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吳召集委員育昇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處理客家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97至102年執行成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本報告係依據大院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客家委員會主管第8項決議事項(七)】辦理。遵照 大院上開決議,本會針對「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提具前期(97至102年)「客家特色產業發展計畫」執行目標及其執行成效。 壹、「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97-102年推展情形 一、前言 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落實 總統「牽成客家、繁榮客庄」之客家政見,提升客家文化的創新價值,以達成經濟效應的經營為優先,經運用資金挹注、產業輔導、區域經濟扶助、觀光事業建設等有利措施,提振客家特色與文化產業的發展,爰訂定97-102年「客家特色產業發展計畫」。 二、計畫目標: (一)輔導改善現有客家地區產業體質,提升市場競爭力:擇定有發展潛力之客家特色產業,訂定產業輔導計畫,透過產品及包裝設計改良,行銷策略的輔導,提升客家優良商品之設計質感,增加客家產品形象,帶動地方客家特色產業之振興,進而增加產品附加價值及市場競爭力,並行銷國際。 (二)透過各項特色產業人才培育計畫,創造實習機會與從業舞臺,帶動客家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透過扶植地方客家社團,協助突破傳統模式,並達到健全組織發展、創新任務功能,以塑造在地特色並協助產業發展。藉由各式產業專業人才之培育,有效協助客家特色產業轉型與發展,並創造實習機會與從業舞臺;另針對傳統客家服飾,除協助保存製作技藝外,並針對國內大專院校服裝設計相關系所之青年學子提供培訓機會,藉由客家產業人力培育,並注入新血,期帶動客家文化產業之創新發展。 (三)強化客家地區特色及相關文化創意產業之行銷推廣:藉由舉辦各式產業、美食、服飾等推廣活動,以整體性的包裝行銷,研發設計成為各項富傳統客家文化元素之創新商品,讓客家文化得以融入現代生活,繼續傳承創新。 三、計畫執行績效(97-102年度): (一)預期績效目標: 1.培育客家人才及產業數:每年超過900人,並逐年增加至1,150人。 2.輔導及帶動創業或就業人數:每年超過500人,並逐年增加至2,500人。 3.輔導具特色文化加值經濟產業之數量:超過100件,並逐年增加至250件。 4.辦理客家特色產業行銷活動:每年至少10次,並逐年增加至16次。 (二)計畫執行成效 1.培育客家人才及產業數:逐年辦理「推動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計畫」,補助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辦理各項輔導及培訓課程,包含傳統技藝、行銷及客語導覽等各式特色產業人才培育,協助地區文化與產業相結合,帶動客家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為將客家傳統服飾元素注入新生命力並帶入流行領域,推動「客家創意服飾開發暨人才培育」相關計畫,結合全國相關紡織設計領域之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校,透過文化傳承與技職教育相互結合,培訓創意學員,並舉辦大型設計比賽及時尚客家文化意象布料開發,推廣客家文化之美;辦理「客家美食比賽暨人才培訓計畫」,輔導學員參加中餐烹調技術士技能檢定測驗,並發表創意客家美食料理,舉辦客家飲食文化週及成果發表,出版客家飲食文化輯,提升客家飲食文化美學,以各式客家創意美食比賽,為傳統客家美食注入新的創意,帶動客家傳統美食風潮,藉此讓民眾了解客家飲食文化深厚之底蘊,並以傳統為基礎,透過創新與改良,提升客家餐飲精緻與多元化;因應多元的消費型態及需求,透過網路無遠弗屆之虛擬特質,推辦「臺灣客家特色產業網路商城暨電子商務」等講座及課程,以協助客家特色產業業者利用電子資通訊科技,布建客家特色商品全球行銷通路。經推動辦理以上計畫,97至102年度培育客家人才數總計16,392人。 2.輔導及帶動創業或就業人數:透過推動「客家特色產業人力優質」、「臺灣客家特色商品整合行銷」及「客家產業創新育成」等計畫,結合大學校院或民間產業輔導機構設置客家產業創新育成中心,整合區域內產、官、學、研資源,提供客家青年創業基礎能力養成之培訓,協助客家產業業者進行產品創新開發,提升客庄創新能量;推展「客家青年返鄉創業啟航補助計畫」,提供創業啟動資金,鼓勵其運用在地資源興辦事業,讓客庄文化及特色產業注入新血及活水,藉由傳承與創新,延續客家文化的意涵及產業價值,帶動客家文化特色產業創業及就業。經推動辦理以上計畫,97至102年度輔導及帶動創業或就業人數總計19,706人。 3.輔導具特色文化加值經濟產業之數量:持續運用「推動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計畫」,補助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執行相關產業行銷推廣活動,發展具有客家特色之文化創意產業、綠色休閒產業及傳統產業之轉型與創新加值;推動「臺灣客家特色產業輔導計畫」,透過產品開發、產品設計、組織運作、市場行銷、技術改善、經營管理、通路拓展及包裝設計等面向之輔導,協助整備品牌發展之基礎、開發市場及產品包裝設計,提升客家優良商品之設計質感,增加客家產品形象;提供「臺灣客家特色商品標章認證」平臺,鼓勵生產、銷售優質客家特色商品,塑造整體臺灣客家產業優質形象,並提供消費者購買優質臺灣客家特色商品之識別。經推動辦理以上計畫,97至102年度輔導具特色文化加值經濟產業之數量總計1,775件。 4.辦理客家特色產業行銷活動:每年配合本會大型客家藝文活動,辦理全國性客家產業行銷活動;根據不同地區、通路辦理臺灣客家特色商品展售會,持續推廣客家特色產品之能見度,並積極參與國際性展覽,如參加法國巴黎國際家飾用品展及德國法蘭克福消費品展,以拓展國際通路;舉辦推廣客家美食活動(客家粄條王冠軍爭霸賽、客家湯圓節、客家飯篼比賽等)、委託進行客家服飾開發與參加國際旅展,推廣客家特色商品,以整體性的包裝行銷,讓客家文化得以融入現代生活。經推動辦理以上計畫,97至102年度辦理客家特色產業行銷活動總計126場次。 (三)客家產業發展各年度績效指標達成情形如下: 績 效 指 標 97 98 99 100 101 102 客家人才培育數 1,436 1,800 2,342 4,910 3,058 2,846 輔導及帶動創業或就業人數 1,633 1,950 1,311 4,111 2,358 8,343 輔導具特色文化加值經濟產業之數量 226 225 295 279 204 546 辦理客家特色產業行銷活動次數 23 21 20 16 28 18 貳、結語 為落實客家基本法之精神,提振客家文化復興,帶動客庄產業經濟之發展,本會分期擬定「客家特色產業發展計畫」,推動多項創新措施,前揭之97-102年執行成效均已達成預期目標;為因應客家特色產業多元發展之需求,本會未來仍將持續秉持創新作法,發揮創意,提振客家文化特色產業,以有效達成各項計畫目標,促進客庄地方產業經濟繁榮。 接著報告本會及所屬104年度客家事務施政計畫與預算,承蒙主席及各位委員的指教與支持,本會業務方得以順利推動,在此,謹向主席及各位委員表達由衷的敬意與謝忱。 本會近期施政重點簡陳於后,首先在客家語言方面,客家語言係客家文化延續的核心,亦是客家人最主要的認同表徵,為傳承及推廣客家語言文化,本會積極從學校、家庭、社區及傳播媒體等層面推動客語,以營造全方位學習客語之環境,具體方式包含:推動數位化學習客語、辦理客語能力分級認證、建置「客語百句認證網」、辦理「客語生活學校」計畫、廣推客語薪傳制度、推動公事客語等方式,同時為使客語能力分級認證之基礎與架構更為完善,各級認證試題之整體信效度更具一致性,並可長期發展,規劃辦理各級能力指標制定、初級認證題庫修訂、中級暨中高級與高級試題研發、命題人才培訓、修審題等相關工作,以利客語之保存與推廣。 在推展客家文化方面,豐富客家節慶內涵,提升客家藝文展演精緻度,鼓勵多元文化交流與後生薪傳客家文化,以達到客家文化傳揚與推動;在保存客家無形文化資產部分,辦理客家老師傅技藝保存、客庄無形文化資產保存及發展等計畫,以活化、推廣客庄無形文化資產;在打造特色客庄場域部分,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及活化客家文化設施,以改善客庄環境,活絡客庄發展。 為活絡客庄產業,加強客家文化產業之傳承與發揚,本會推動客庄區域產經整合、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客家特色產業輔導、創新育成、客庄青年新創事業競賽暨媒合輔導、客家美食HAKKA FOOD認證餐廳第2期輔導及臺灣客家特色商品通路授權推廣等計畫,以雙品牌整體形象行銷客家特色產業,提升客家產業人才創業基礎知能、協助商品創新及產業轉型,運用遊程包裝客家產業亮點,以促進客庄在地特色產業永續發展。 為建構更健全的客家傳播環境,持續委託製播多元、趣味的廣電節目,並強化客家廣播電視產製輔導,行銷客家新印象,以突破傳統刻板印象、推動客家語言及文化之傳承與創新。103年春節期間推出《來者是客─相遇更有味》形象短片,勾勒客家人情味與在地食材的單純美好,成功營造客庄氛圍的溫暖情懷。另一方面以「多一種語言、多一點溝通」為行銷概念,串聯客語能力各級認證、幼幼客語闖通關與客語百句認證網之推廣,打造多元文化概念下之核心價值;客家桐花祭期間則以「天晴天雨‧都是客庄好天氣」為主題,結合本會桐花開花情報之資訊,與中央氣象局合作推出「客庄氣象」服務,為跨部會之平台整合嘗試全新的可能。其次,為促進客語向下扎根,102年度首度著手製作原創客語卡通動畫,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將於103年12月完成製作,同時也訂定「103年度客家兒童電視節目徵選計畫」,並於本年度受理補助申請。 為積極推動客家文化傳承與推廣,本會建置南(六堆)北(苗栗)客家文化園區,推動海內外客家文化調查研究與典藏工作,並規劃豐富主題展示與優質藝文表演,期藉由不同展示媒介,持續展現客家文化傳統與現代的多元風貌,兩園區分別於100年10月及101年5月開園營運,開園至今年9月底止,累計參觀人數已逾589萬人次。 本會104年度預算,係依據年度施政方針、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及工作計畫實際需要,覈實編列。以下謹就103年度已完成之預算執行情形,以及104年度施政計畫目標暨預算配合編列情形,進行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教。 壹、103年度截至9月底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歲入部分 103年度法定預算數1,037萬7千元,截至103年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為447萬6千元,累計實收數為1,437萬5千元,超收989萬9千元,主要係積極清理並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結餘款所致。 二、歲出部分 103年度法定預算數28億6,911萬7千元,截至103年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為17億5,552萬4千元,累計支用數為16億4,522萬3千元,執行率為94%。 貳、104年度施政目標及預算編列情形 一、104年度施政目標及重點計畫 本會104年度施政目標係為落實客家基本法及本會中長程個案計畫等加以策訂,並依據行政院104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針對當前社會期待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4年度施政計畫。以下是未來一年的重點工作計畫: (一)提升客語認證品質及鑑別度 逐年擴充各級認證題庫,朝建立客語能力認證電腦適性測驗之目標進行規劃,即以一次應考,依卷別及分數區分初、中、中高、高級之認證分級,培訓客語人才,增加使用效益及便利性。 (二)傳揚客家藝文 鼓勵青年參與 徵選「客庄十二大節慶」活動,輔導結合人、文、地、產、景資源,升級藝文展演、民俗人文、特色產業,與「客家桐花祭」、「客庄傳統收冬戲」及「六堆嘉年華」活動整合為全年度客庄節慶,打造活動亮點,朝國際化目標發展。 輔導與補助具發展潛力之優質客家藝文團隊,邁向國家藝術殿堂演出,推動客家傳統藝術之傳承與創新,並藉由公演、匯演、創作比賽等,創新多元客家文化之價值,打造客家藝文新印象,提升客家藝文展演之質與量。 (三)豐富客庄資源 多元推廣客家文化 103年度起辦理「客庄文化資產之回顧與展望計畫」及「客家老師傅技藝保存計畫」,以通盤掌握全國客家文化資產分布及保存現況,並依獨特性、珍貴性與瀕危性,規劃出優先保存主題,以及時保存客家老師傅之技藝,建構完整客家無形文化資產保存體系。 (四)提升客庄生活環境 打造特色文化風貌 補助地方政府保存具客家文化代表性之古蹟、歷史建築,結合客家節慶、藝文活動及常民生活文化改善客庄環境,改造閒置空間布建客家文化接觸據點,以強化客庄特色文化意涵,活絡客庄發展。 (五)聚焦客家品牌策略 營造客庄產業商機 以「客家文化加值產業」為核心精神,將客家文化底蘊轉化為產業市場產值,打造「Hakka TAIWAN臺灣客家」及「客家美食HAKKA FOOD」為全球客家產業雙品牌,讓客家文化產業成為臺灣產業特色,讓客庄成為青年安居樂業的好所在、全民休閒旅遊的好去處。 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重點推動,藉由發展客庄觀光產業,帶動客家特色周邊關聯產業,聚焦「人才培育」、「青年創業」、「產品競爭力」、「產業亮點」及「行銷推廣」等5大面向,以帶動客家產業經濟效益,從繁榮客庄進而藏富客庄。 (六)多元傳播跨域整合 激盪客家無限未來 媒體為客家文化傳播之重要載具,104年度將持續透過串聯中、小功率電臺,並與公民營大功率電臺合作,提供全國性客語廣播服務,以保障客家族群傳播及媒體近用權。 另將透過廣電媒體、網路、新科技等通路,以合作、補助的方式與傳播業者或團體共同協力,開發更多元形式的客語教學、文化、音樂、產業、兒童之廣電節目及電影,多元行銷、再現客家文化豐富面貌,建構多元文化媒體環境。 此外,為了預約客家的未來,讓年輕世代願意親近客家,104年將以「客家後生」為首要訴求,除了將於電視、網路及本會客家文化園區等多元管道同步播出原創客語卡通之外,並將藉此拋磚引玉,輔以電視節目補助計畫,積極鼓勵廣播電視業者以多元形式製播開發適合兒童及青少年觀眾收視之優質影音作品,期發揮廣電媒體影音之寓教於樂效果,讓年輕觀眾輕鬆接觸客家、學習客語。另並將致力於雙向傳播,除了對內以新媒體科技行銷再現客家文化外,對外亦將強化客家跨界的可能性,期能透過媒體的「先驅性」結合客家的「開放性」,進而產生文化激盪的無限可能,因此無論是雲端科技、行動載具都將協助客家文化向下扎根。 另一方面,為了讓國際人士也都能看見客家,同時吸引海外客家鄉親及國際旅客來臺體驗客家文化之美,104年將藉由國際頻道現有的旅遊節目,介紹多元精彩的客家文化風貌,打造臺灣成為世界「客家新都」。 (七)匯集多元研究量能推升客家學術發展 健全客家學術研究環境,建立多元化獎勵措施;鼓勵客家跨領域、跨學科及引導型議題之研究,奠定厚實文化根基;提升客家青年學術研究能力,促進參與客家公共事務的熱忱;建置臺灣客家學術研究整合平台,擴大研究風潮,整體營造客家知識體系之永續發展環境。 (八)全球客家在地化在地客家全球化 積極推動全球客家連結,建構臺灣成為全球客家文化交流中心,召開全球客家懇親大會,強化客家互動連結,以凝聚全球客家共識。持續辦理海外客家文化推展活動,加強海內外客家文化交流,提升客家國際能見度,促進全球客家在地化,在地客家全球化。 (九)南北文化雙燈塔 建置客庄文化教育整合平臺 「六堆客家文化園區」以展示臺灣客家文化、生活體驗為主軸,「苗栗客家文化園區」定位為全球客家文化與產業交流及研究中心,兩園區兼具典藏、研究、文化傳習、展示行銷及觀光遊憩等功能。 104年賡續整合海內外客家學術研究資源、蒐整客家珍貴文化資產,推動南北園區成為客家研究中心,亦將串連園區周邊區域自然生態景觀及觀光產業資源,建置客庄產業展銷實體平臺,並打造園區成為客庄休旅樞紐;另透過規劃各項客家藝文主題展演,推辦結合園區研究成果、展示主題、建築特色及客家文化產業之傳習與環境教育體驗課程,建構客家藝文展演及文化教育平臺。 二、104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 本會及所屬104年度預算係依據行政院核定預算額度暨配合施政計畫需要,本零基預算精神編列,各項計畫內容均屬持續性與必要性。茲就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如下: (一)歲入部分: 104年度歲入預算計編列2,187萬5千元,較103年度增列1,149萬8千元。包括: 1.考試報名費900萬元,係本會辦理客語認證考試報名費收入。 2.資料使用費561萬8千元,係出售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簡章、資料處理費及出版品等收入。 3.場地設施使用費50萬元,係南北客家文化園區演藝廳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4.租金收入674萬元,係南北客家文化園區餐廳供應區及客家特色商品販售區等場地租金收入。 5.其他雜項收入1萬7千元,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二)歲出部分: 104年度歲出預算計編列27億744萬1千元,約占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0.14%。謹就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1.客家文化躍升計畫5億4,376萬8千元,包括: (1)辦理客家學術、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計畫等2億9,584萬3千元。 (2)辦理客庄文化資源保存及發展計畫及知識體系發展計畫等4,928萬7千元。 (3)辦理南北客家文化園區領航計畫,包括園區推廣客家教育與傳銷及人力服務計畫、園區研究發展暨傳創計畫及客家節慶活動計畫等1億9,863萬8千元。 2.客家語言深耕計畫2億4,966萬元,主要係辦理客語薪傳推廣、客語能力認證、客語相關競賽及客語學習數位化。 3.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1億9,809萬4千元,包括: (1)辦理客家特色產業輔導創新育成及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1億2,707萬7千元。 (2)補捐助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客家文化加值產業研發推廣暨補助縣(市)政府辦理客家文化加值產業硬體工程6,436萬7千元。 (3)補捐助辦理客庄青年新創事業計畫665萬元。 4.客家傳播行銷計畫5億9,972萬6千元,包括: (1)委託設立客家電視頻道相關經費4億270萬元。 (2)委託製播推廣客語教學、兒童、文化、旅遊、音樂、產業電視節目,運用廣播電臺、網路或多媒體傳播,推廣優質客家語言及文化節目計5,511萬1千元。 (3)補助民營電臺、電視臺、傳播公司及相關團體製播優質客語廣播、電視及電影5,600萬元。 (4)運用各種媒體通路辦理客家語言、文化、旅遊、產業整合行銷宣傳、媒體素材設計製作、海外整合行銷宣傳、客家新印象傳播及國內外新聞媒體聯繫等8,591萬5千元。 5.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6,247萬1千元,主要係辦理全球客家文化推廣活動及全球懇親大會、維運海外客家聯繫交流網絡及補助客家青年築夢計畫及辦理海內外客家事務、學術、藝文、教學、展演等交流活動。 6.推動客家雲端服務暨建立基礎資料計畫1,150萬元,主要係蒐整臺灣在地與海外客家研究文獻資料及辦理客家雲端資訊服務等工作。 7.南北客家文化園區跨域深耕計畫4,000萬元,包括: (1)苗栗園區節能減碳示範亮點計畫700萬元。 (2)苗栗園區客庄產業展銷平臺建置計畫600萬元。 (3)六堆園區節慶廣場噴泉系統改善及擴建計畫1,200萬元。 (4)六堆園區傳統客庄水圳聚落生態亮點計畫1,500萬元。 8.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7億6,160萬元,包括: (1)辦理客家文化生活環境之資源調查、活動、展示、推廣等相關設施及輔導機制建置等3,040萬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等計畫3億5,120萬元。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家社區聚落空間保存及再利用等計畫2億4,500萬元。 (4)補助地方政府及捐助國內團體等辦理客家文化設施活化及館舍聯營輔導等計畫8,500萬元。 (5)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先期資源調查暨整體規劃及聚落特色風貌等計畫5,000萬元。 9.人事費及其他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等2億4,062萬2千元。 參、結語 客家文化、語言的保存及產業的發展是長遠艱辛的工作,而客家事務的推動,更必需持續且深耕,因此,無論面臨多少困難及挑戰,慶中和所有工作夥伴定會更加努力打拚,以延續客家文化,並將客家的優美傳揚世界各地。懇切拜託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對本會及所屬104年預算案,給予全力支持。 以上報告,企盼各位委員指教,並請繼續支持本會,承蒙大家,恁仔細,勞力!謝謝大家!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援例,本委員會委員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委員會委員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請段委員宜康發言。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客委會有個加強推動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實施計畫,請問你知道這個計畫嗎?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知道。 段委員宜康:根據客家基本法第六條,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對於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應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加強客家語言。在重點發展區的部分,應發展客語作為公事語言。何謂公事語言?此即至公家機關洽公時提供客語的無障礙環境,因為客語是某些長輩平常的慣用語言,對於這項計畫的推動,請問你自己覺得滿意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還要靠各地方政府的提案與推動,當然我們也鼓勵各地方政府…… 段委員宜康:你們會怎麼鼓勵?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會透過信函或電話…… 段委員宜康:也就是發封信給他或打個電話給他,希望對方來申請,我們會提供補助,請問是這樣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是其中之一,當然…… 段委員宜康:其他的部分還有什麼? 劉主任委員慶中:委員們如果覺得地方上有需要的話,也可以透過…… 段委員宜康:委員們是指本院的委員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 段委員宜康:所以你所指的是在委員的選區中若有客家重點發展區,而他也覺得有需要的話,你們就會給予鼓勵。請問你們有推動該項計畫的進程嗎?這項計畫又是在哪一年訂的?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是在民國92年開始定訂這樣的計畫。 段委員宜康:從92年到現在已經11年了對不對?這11年來你們的達成率是如何?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方面的數據我不是很清楚。 段委員宜康:你不清楚的話,有誰清楚?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不是可以請孫處長來說明? 主席:請客委會文教處孫處長說明。 孫處長于卿:主席、各位委員。在69個重點發展區中有30個重點發展區有根據這項計畫推動…… 段委員宜康:對不起,主委與處長都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你們定出一個計畫,一定會有個目標對不對?這個計畫可能是短程、中程或長程的,但總要有個政策評估的依據,方能以此判斷這項政策完成了多少以及未來要不要進入到下一個階段。這項計畫總不能寫好放在那裡,而沒有任何評估的根據,對於這項計畫的實施到底是成功還是失敗,總是要有個指標吧!我現在就是在向你請教相關的指標。 孫處長于卿:在我們的中長程客語計畫裡,客語的重點發展區會逐年成長…… 段委員宜康:當然要逐年成長,總不可能是逐年衰退的吧!你們編了錢等人家來申請,然後你們再補助他,相信這樣每年一定都會成長的。今年一定比去年多,今年只要有一件來申請補助,都一定會比去年多一件。所以坦白講,這就是廢話。然而,我要向兩位請教的是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實施計畫的政策指標是希望達到多少的比率?你們有什麼客觀的數字可以告訴我們?請問全國現在有幾個重點發展區? 孫處長于卿:69個。 段委員宜康:在69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到目前為止已有58件申請案。 孫處長于卿:總共有58件申請案,但是由重點發展區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的共計有30件。 段委員宜康:坦白講,就只有69個重點發展區,今年只有58件申請案,其中由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的占了30件。這30件申請完以後,這30個區的計畫就完成了嗎?或就因此達到目標了嗎? 孫處長于卿:其實,我們從92年開始推動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來,我們已協助了各地的地方政府,他們可能會自行建置各自的播音系統…… 段委員宜康:兩位可能還是不瞭解我的意思,當實施結果到達某個程度後就表示這個目標已經完成了,而這個區域就已達到公事客語無障礙了。要達到這個程度總要有個指標嘛!當達到什麼樣的目標後,就代表完成了多少,所以計畫總是要有個指標,而這些指標可能會有20項、50項或是100項,這樣才能告訴我們在69個重點發展區中已達到客語無障礙,接下來我是否應將力量花在69個區以外的地方,對於其他的區域是不是也要做一些普及的工作,還是仍以這個為重點。至於這個重點何時會完成,以及相關的指標是什麼,請問兩位能不能告訴我們? 劉主任委員慶中:跟委員報告,我想我瞭解委員的意思。從90年至今,我們對這69個重點發展區在公事客語無障礙的環境下,整體實施的情況有沒有到達我們當時所設定的…… 段委員宜康:我這樣問你好了,在69個重點發展區裡,行政院客委會覺得哪個區做得最好、最完備? 孫處長于卿:目前就客語普及的狀況來看,還是以苗栗縣、新竹與桃園,而桃竹苗地區在客語的使用比率上是最高的。 段委員宜康: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這些重點發展區都是以鄉(鎮、市、區)為單位的對不對? 孫處長于卿:縣政府也有。 段委員宜康:譬如苗栗縣,整個苗栗縣都是重點發展區對不對? 孫處長于卿:對。 段委員宜康:以台中為例,台中有哪幾個地方是重點發展區? 孫處長于卿:台中的重點發展區其實不多,但是台中有特別針對交通的部分進行補助。 段委員宜康:對,但是你要回答我的問題,台中的哪個區是重點發展區?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東勢與豐原。 段委員宜康:東勢與豐原做得怎麼樣? 劉主任委員慶中:今年我們特別在東勢推動公車…… 段委員宜康: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一再要求你們要給我一個指標或評比的分數。如果說桃、竹、苗做得最好,那麼桃是多少、竹是多少、苗又是多少?我們的目標到底是達到70%、60%或50%,你們總要有一個政策指標才能告訴我們,比如新竹縣經評比後在桃、竹、苗地區是做得最好的;至於台中的東勢或豐原可能就不如人,而他們之間的差距有多大。如此一來,我才能清楚地知道接下來我要在哪個地方努力地推動,而哪幾個地區已經夠了。 你們會不會遇到一種狀況,也就是某地區之所以發展得比較好,是因為該區比較用心在申請補助,所以後面才會出現一種循環,也就是愈用心的地區,其成績就愈好,而他們也就一再地來申請補助;至於那些比較不用心的,最後就都不來申請了,因此你們就要提醒他們,比如發個函給他們。如果你們的作法就只是給補助或是坐著等人來申請,這樣就不需要行政院客委會了,我們只要一個負責發紅包給補助的單位就好了。所以你們還是要去積極推動,然而你們的積極推動也要有方向、計畫及進程。你們已經有方向了對不對?計畫的部分,雖然看起來是有了,但是你們的進程呢?你們的計畫目標呢?你們對自己的要求呢?每一年要達到多少?用這個政策目標來評估各個重點區,看有哪幾個區落後了,所以我明年是不是就要加強這幾個落後的地方?這樣才是定計畫的目標嘛!你們不能定了一個計畫後就在那邊說,我有這項計畫,所以你們可以來申請補助,然後我就每年編錢給你們,反正你們願意來申請的就來申請,不願意申請的,我就保留這筆錢。 在今年的58件申請案中,有22個案子是申請客語廣播、電梯總機及電腦叫號系統的客語播音;另外還有31個案子是設置客語臨櫃志工服務;而導覽人員及口譯人員則占了2件,其它則是營造客語公事無障礙等項目。請問你們能不能告訴我,這22件申請客語廣播、電梯總機與電腦叫號系統的案子,是你們主動發覺他們欠缺這些服務的嗎?還是由他們主動提出申請,而你們是被動受理申請?以鄉(鎮、市、區)公所來說,你們能不能告訴我,有哪幾個重點發展區的鄉(鎮、市、區)公所是還沒有電梯客語服務的?也就是可以用客語告訴大家七樓到了,此樓層是地政事務所,民眾要辦什麼可以在這裡辦。請問你們有這方面的資料嗎?我相信你們可能有,但是要回去翻。然而問題是,你們有沒有檢視過這些資料,檢視後你可能會發現在資料中,比如苗栗縣有這項服務的鄉(鎮、市、區)區公所可能已達到40%,可是說不定新竹縣已高達70%,相形之下,苗栗縣顯然就落後了,因此你要趕快加強苗栗縣,這樣才叫做計畫嘛!否則就只是一個讓人來申請補助的流程而已,這樣能叫什麼計畫呢?怎麼辦?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委員的指導,我們會根據過去已經做過的歷史資料再進一步地分析,以瞭解已經實施的情況是如何。當然,我們也會有一個中長程計畫的指標,也就是每年要增加2%的指標。我們未來會更主動積極地和地方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進行協調與瞭解,並以主動的態度來營造公事客語無障礙的環境。 段委員宜康:主委等一下就要審你們的預算了,在我們審預算的時候,希望客委會能給我們一個比較清楚明確的時程,告訴我們你們打算怎麼做。當然,我並不是要你把計畫拿出來,但是請你告訴我們你打算怎麼做好嗎?謝謝。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盧委員嘉辰發言。 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上次劉主委到三峽客家園區考查,我剛好要開會而無法前往,所以有幾項重點要請教你。因為新北市雖然升格為直轄市,但是在申請中央補助經費時,往往受制於市議會墊付程序以及預算編列與計畫審查的時間,這些流程常造成活動經費在墊付過程中延宕耗時,本席能不能建議客委會以經費分攤方式來辦理?當時你在現場,民眾有這方面的建議、陳情,請問主委,客委會能不能以這個方式來辦理,以爭取時效?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我上一次到新北市拜訪彭局長,他們有提出相關的請求,希望我們以後對於經費的補助,是以分攤經費的方式來處理,當然這對他們而言,可能在時效上比較來得及,但是因為我們整個計畫都是補助的部分,所以按照相關的作業規定,都是使用補助款,像現在我們都是用補助款來補助相關經費,如果是要以分攤的方式,就必須要採用到業務費,而在我們整個預算中,各業務單位要使用業務費會有其侷限性,不是那麼足夠,所以我們目前還是用補助費的方式,地方使用配合款來搭配,以這樣的方式來辦理。不過我們後續會依經費寬裕的程度與業務費使用的狀況,看看一些特定的活動項目,如果可以用業務費分攤,我們就儘量讓他們能以這樣便利的方式,讓他們趕上時效。 盧委員嘉辰:因為同樣是政府部門,在整個協調方面,應該考量如何辦理才能爭取時效,否則在議會裡,有時候這些辦理程序可能會曠日廢時,所以請你們考慮看看,你們在與新北市政府討論協商時,看看是否可以儘量拉近距離,本席的意見提供你作為參考。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盧委員嘉辰:其次再請教主委,我們希望有個目標,在新北市打造一個新北市國際客家文化城,是希望以目前在三峽的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為基地,因為現在周遭剛好有腹地可以擴建,而且要提升客委會的能量,亦即打造一個具國際視野並以文化、行政、觀光、傳媒、藝術及產業等為六大主軸及推動方向之國際客家文化城。這部分應該在你去考察時,到現場進行了解,請問是否符合未來客委會在這方面的提升計畫?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新北市有一個願景,新北市整個客家人口已經達到五十多萬,以都市來看的話,新北市的客家人口數已經是居全國第二多了,人口數高居第一位的是未來改制的桃園市。當然在都市客家部分,它目前沒有列入客家文化發展的重點區,不過未來我們會逐步重視整個都市客家的文化以及語言傳承的部分。三峽、土城以及鶯歌都有其在地的客家產業特色,同時因為三峽剛好位居其中,我也親自去看過,三峽周邊的腹地還是滿廣大的,因此新北市提出一個願景,希望能讓原來客家文化館舍周邊的地區成為一個園區,對於這部分,我們會盡力的協助。 盧委員嘉辰:我想應該要把它列入你施政的重點,有關這整個區域的交通方面,捷運先期工程已經動工了,它也是捷運必經的一個點,而且交通便捷,不論是三鶯大橋、三鶯二橋或是北大的教育文化城等等,都符合目前最好的環境,此外又有腹地可以發展。正如你所說,客家人口已經達到50萬人以上,算是全國客家人聚集的第二大城,所以你剛走馬上任,就到新北市考察,新北市也老早提出有關這方面願景的規劃,希望你能重視,在最短的時間內來協助及辦理,有沒有辦法做到? 劉主任委員慶中:只要它周邊的腹地能夠處理妥善,他們提出相關的計畫,我們會盡力協助,讓新北市能落實整個園區的願景。 盧委員嘉辰:好,到時候請你多用心。接著再請教主委,你們每年度都會辦理客語認證考試,102年度報名費收入決算數是332萬元,103年編列190萬元,104年預算編列為900萬元,怎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好像客委會很有信心,認為明年參加客語認證的人數會以倍數成長,如果能有這方面的成長,當然是好的現象,你們有沒有信心及能力辦得到?因為你們增列這樣的預算收入,你們有沒有信心?請主委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向委員報告,我們原來的初級或中高級的這些認證考試,特別是初級的部分,在去年以前,都是免收報名費以及免收合格證書製作的工本費,這些費用都是免收的,希望能鼓勵年輕的學子或學童踴躍報名,參加認證考試,但是財政部有意見,他們認為這會造成規費法無法一體適用,因此我們曾經以兩次公文請示,是否能讓19歲以下報名的這些學子繼續享受這項優惠,但是都被否決,因此我們在今年5月份就訂定一個關於考試認證報名補貼的作業要點,亦即雖然我們收了這些報名者的費用,但是為了鼓勵他們,我們有做一些報名費的補貼,所以才會編列這樣的經費。 盧委員嘉辰:因為這是國庫的錢,這樣做等於是左口袋出,右口袋入,好像其他的部會並沒有這樣的做法,為了避免瓜田李下,那麼我想你們在處理方面也要謹慎一點,當然我們為了鼓勵這些年輕人,讓他們因為有這樣的利多及吸引力來參與認證考試,這是好的現象,不過希望在技術方面也要講究方法,提供給你做參考。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盧委員嘉辰:另外有關於南北客家文化園區營運的狀況,似乎差別滿大的,行政院將北部的苗栗園區以及南部六堆園區提升為國家級的建設,立法院預算中心發現這兩個園區在未來30年內的營運經費會短絀十九億餘元,這樣的數目對政府日益沈重的財政來說,是一個相當大的負擔。客委會有沒有想過要如何活化園區內的財政並提升園區自籌財源的能力?主委才到任不久,但你有沒有想過要如何活化這些園區,不然每年都要編列相當多經費補貼以平衡預算。你有沒有什麼良方?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委員。關於南北園區未來30年的營運,立法院預算中心的說明報告指出,未來要面臨十九億餘元的短絀。這份報告的計算方式,最主要是以成立非營利特種基金營運的方式來進行評估的,比如將設備的折舊費用納入,而園區的水電維護費會逐年升高,所以產生的差距就會愈來愈大。目前我們的園區,特別是六堆園區,去年採取了OT的方式,之後發現這個方式對我們園區的核心功能會有所影響,因此再度收回了。未來在自籌財源的部分,我們會有一些不同的作法,目前也有請園區做整體的發展,好讓遊客的人數可以提升,並使成本下降,而提高我們的自籌率。 盧委員嘉辰:你們目前的園區有沒有收費?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的園區尚未收費,但會從明年開始…… 盧委員嘉辰:連清潔費都沒有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沒有,但我們有評估,明年要開始加收停車費,至於門票的部分,我們也開始進行評估了。雖然這些收入還是會回到國庫,不能留在園區使用。 盧委員嘉辰:我提出這些重點供你作參考。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個月13日你們在這裡做業務報告的時候,我希望劉主委能去協調立法委員們所提的一項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三條的修正案。在系統經營者所提撥的費用中,依照現行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其中30%要給公共電視,但是公共電視卻連一塊錢都沒有給客家電視台,全都由公共電視自己使用。我提出這項修正案後也獲得了很多委員的連署,希望能將提撥給公共電視的這30%一共是一億多元的經費分成三等分,除了公共電視可以得到10%外,另外的10%要給客家電視台,最後的10%則要給原住民族電視台。對於這樣的法案,我上次是希望你能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及交通委員會的召委,不管是王進士委員還是葉宜津委員進行協調,不曉得你們在這個部分開始做了沒有?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委員的提議,本會的立場當然是樂觀其成,能有更多經費挹注我們客家電視台的發展,或是請公視調降場租,這都是我們要進一步洽談的議題。委員上個月提出之後,對於這兩個議題我們也有跟李台長研議過,目前有請傳播行銷處在進行整體的作業,若有很好的訴求論述,我們也會進一步與NCC協調…… 鄭委員天財:不用什麼論述,那並不需要什麼多大的學問。有線廣播電視法當初在制定的時候只有公共電視一台,過了10年後諸如客家電視台與原住民族電視台出現了,但卻因為在立法時尚未成立而未將兩這兩個電視台考慮進去,因此將這30%的經費分成3部分,不需要多高的學問,就只要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協調,希望他們能夠支持,畢竟他們是法律上的主管機關;另外,再與交通委員會的召集委員進行協調即可,就是這麼簡單可以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可以,沒問題。 鄭委員天財:這個部分就麻煩你了,當然我們也會去協調,只是希望客委會這邊,包括我們兩位客家委員,他們也都會支持才對。 接著要請教主委,你們有調查統計過客家的人口,調查統計後你們要如何註記對方就是客家人? 劉主任委員慶中:按照我們最近的調查發現目前…… 鄭委員天財:你們在調查人口的時候,從你們的資料檔裡知道誰是客家人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無法明確地知道某某人是客家人。 鄭委員天財:所以,你們並沒有這樣做?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 鄭委員天財:如果是這樣的話,這樣的調查統計就可惜了。因為你們不是民調,而是逐人去問的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不是做普查,而是一種抽樣調查。 鄭委員天財:雖然是抽樣,但是也是針對個人去做的嘛!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 鄭委員天財:你們是用電話問,還是直接面對面地問?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用電話。 鄭委員天財:請問現在總共有多少客家人? 劉主任委員慶中:總共有420萬人左右。 鄭委員天財:因為是用電話問的,所以也不曉得到底是誰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 鄭委員天財:這樣很可惜,既然都去調查了,也許礙於有限的經費,只能打電話去問。但問題是,除了電話簿上的電話外,現在還有許多戶人家沒有家戶電話而都是使用行動電話。行動電話現在是很普遍的,所以你們有透過行動電話去問嗎?還是全部是訂家戶電話在調查? 劉主任委員慶中:全是家戶電話。 鄭委員天財:在客家基本法裡有特別針對公事語言進行規定,同時這也是剛剛段委員所關心的問題。請問現在客委會裡,有多少員工是客家人? 劉主任委員慶中:本會員工有六成是客家人。 鄭委員天財:所以是60%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鄭委員天財:假設客家人都會講客家話,請問你們這60%的客籍員工都會講客家話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應該都會吧! 鄭委員天財:所以你們也尚未確實問過嗎?因為你回答的是「應該」都會,所以這就表示,還不是很明確嘛! 劉主任委員慶中:如果員工資料上寫的是客籍,我們就認定他會講客家話。一般而言,我們私底下也會用客語交談。 鄭委員天財:如果不是客家人的員工,他們會不會說客語? 劉主任委員慶中:報告委員,本會幾位處室的一級主管都會講客家話,同時也有通過認證,雖然講得不是那麼標準,但我想他們也有努力在學習。 鄭委員天財:其他人呢? 劉主任委員慶中:其他非客家的同仁也有積極地在學習,因為在整個工作環境中,有時也需要用到客語來跟鄉親溝通。 鄭委員天財:對,我很希望客委會能做領頭羊,我希望原民會能向客委會學習,因為原民會沒有這樣要求,我希望每個願意到客委會的人都願意學,甚至願意去認證,因為原民會沒有這樣做,我希望客委會能做到這樣,我們就可以要求原民會要這樣。大家都知道,很多傳教士,尤其是神父,都是外籍人士,他既然要做傳教士,要到客家地區,就要學客家話,他要到原住民族地區,就要學原住民族的話,而原住民族的語言現在有16族,對不對?他就要學這個地區的語言,這是一個工作,既然願意做這樣的工作,當然我沒有說要學到百分之百,因為傳教士不一樣,他是靠嘴巴的,他要傳教,當然一定要會這個語言,對不對?這是基本的。但是作為一個公務員,到客家委員會,當然不是要百分之百會客家語,因為辦公文不是靠語言,基本上,不是靠客家語,但最起碼要有這個心願意去學,客委會這樣做的話,才能推客家的公事語言,因為要到基層、縣鄉,必須會說公事語言,對不對?所以我希望客委會積極加油,然後我們原民會來向你們學習,可以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我跟委員報告,我們客委會有三、四成是非客家人,雖然我們沒有硬性規定他們一定要如何,但他們都很自動自發地學習,然後參加認證考試。 鄭委員天財:你請客委會提供給我數據,第一個數據是,客家委員會有多少員工是自認為客家人的,自認為是客家人的裏面有多少人已經通過客語認證,好不好?非客家的員工有多少人已經通過客語認證的資料可不可以提供給我?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的。 鄭委員天財:作為我勉勵原住民族委員會的參考。謝謝。 劉主任委員慶中:大家一起努力。 鄭委員天財:當然,原住民族委員會非原住民員工占的比率非常高,相對而言,學原住民的語言當然不是那麼容易。 接下來的問題也是跟原民會有關係的,但我們也要向你們學習。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不是機關,是機構。因為有些單位一直要爭取成為機關,問題是機關有限,你們現在是機構,請問主任,你覺得有沒有什麼不方便、不好,或在推動工作上有什麼不利的,還是完全沒有問題? 主席:請客委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傅主任說明。 傅主任兆書: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依照行政院通過的組改規定,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在101年元月1日改制完成,為四級機構。 鄭委員天財:我知道。 傅主任兆書:機構跟機關有什麼不一樣?當然,身為一個機構或機關的首長,我們還是全力來推動相關業務,不過組改過程中,對機關好像有一定的規定,所以…… 鄭委員天財:我們不講那個東西,我是說,你身為公務人員有沒有什麼不利的? 傅主任兆書:就公務人員而言,福利那些應該都一樣。 鄭委員天財:都一樣。 傅主任兆書:都受到保障。 鄭委員天財:有什麼比較好?機構有沒有比較好? 傅主任兆書:我沒有感覺。 鄭委員天財:有沒有什麼不好? 傅主任兆書:也沒有感覺。 鄭委員天財:對推動事務有沒有障礙? 傅主任兆書:沒有。 鄭委員天財:當然以前沒有分,以前在我們認知上,機構就是像國營事業這一類的,現在法律明定了,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特別做了區分。我了解了,謝謝。 傅主任兆書:謝謝。 主席:有關客語認證,我想請教劉主委,客委會通過客語認證的數據應該可以馬上知道吧?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 主席:現在可以講,因為可以讓媒體朋友了解,這個你們一定都有統計過,這個數據知不知道?希望讓大家能夠了解。 紀委員國棟:(在席位上)等一下,輪到我發言。 主席:沒關係,你待會兒上來時一併回答好了。不好意思,我多事,但我是基於好意。 請紀委員國棟發言。 紀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英明。主委,語言是溝通的工具,不是族群的藩籬,我們鼓勵各個族群學習其他族群的語言,但我個人的看法跟財哥的看法不太一樣。還好,我不想到原住民族委員會上班,如果要到原民會上班,我還要學9種以上的語言,誰有辦法通過認證?我問你,口譯機有多少委員在聽?你早上在報告時有幾個委員在聽?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專注於報告,並沒有了解到多少人在聽。 紀委員國棟:客家的委員本身會聽,不用口譯機,而其他委員看報告就知道了,對不對?我們尊重客委會的做法,但其實我若是客委會主委,我就用國語講,以前張曉風委員就講過了,如果回到客家族群中用客語講,那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對不對?我只是建議,並沒有預設立場說你們一定要怎麼做,剛好其他委員有其他看法,所以稍後你可以報告一下,現在客委會同仁有幾個可以通過客語認證,但我建議不要好像沒有通過客語認證就不能升官、成績會差,這樣不好。有些從大陸過來60年都還不會講閩南話的怎麼說?不要讓語言成為藩籬,這種心態是不對的。我問你,你們的蒲公英是什麼意思? 劉主任委員慶中:蒲公英客家話叫兔子草,蒲公英的種子隨風吹到哪裏就在哪裏落地生根,結合當地的環境再次成長、生長。 紀委員國棟:我是很喜歡蒲公英的人,所以看到你們客委會用蒲公英來形容客家族群,讓我覺得心有戚戚焉,滿感動的,我們有所謂的國花、縣花,這個是你想出來的,還是之前……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部分在之前就有這樣的想法,本會綜規處在辦理青年領袖營或海外青年到台灣參加研習營時,都以蒲公英作為客家的印象。 紀委員國棟:主委,「南義民、北忠勇」最大的差別在哪裡?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北義民、南忠勇」。 紀委員國棟:對,剛好相反,剛才我只是考驗你的反應能力,你一定要把它發揚光大,剛剛還有委員講到一半卻停下來接聽行動電話,這表示你們要把客委會的活動辦得很熱門,不能讓它變成冷門。你看,早上我的助理還準備一大堆的資料給我質詢,說實在的,都是一再重複的問題,這就表示客委會的活動需要增加一些亮點,要讓大家對客家文化有興趣,一起來鑽研。主委,你知道我的意思?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紀委員國棟:好,現在請你說明「北義民、南忠勇」的最大差別在哪裡? 劉主任委員慶中:北義民與忠勇公王都是在闡揚客家人的忠義精神,我個人認為,兩、三百年前的先民們都是以聚落型態居住,為了防禦外敵的侵入,他們發揮了保鄉衛民的精神,也就是客家人傳統的忠義精神。 紀委員國棟:好,這個問題另外再找個時間跟主委學習,但是我要再次強調客委會不應該只是保存文化,還要發揚光大客家文化才對。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紀委員國棟:但我還是要誠心的建議,千萬記得不可走火入魔,要記得我們要可大、可久讓整個文化跟其他族群融合,讓所有的族群都喜歡這個文化,而不是把自己封閉起來,好嗎?謝謝。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 主席:紀委員,剛剛給你時間是要讓你問客語認證的問題,你根本就沒問,我的一片好意…… 紀委員國棟:(在席位上)其他的客語…… 主席:對,而且你可能誤會鄭天財委員,他可能想要的是原委會要跟客委會學習客語認證,他不是要學九種原住民語言,說不定是要原住民學習客語認證。 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早,雖然剛剛委員說應該要用國語發言,但是我想以國語、客語穿插詢問。主委,你原來在教育界當校長接觸過許多年輕人,所以我相信你很瞭解客家人的想法,自從你接掌客委會以後,在很多公開場合中強調要把青年帶進客家,那麼我今天就要請教你,在104年度客委會公務預算當中您所主張的青年政策預算是怎麼編列的呢?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特別請綜規處把整個會裡面有關青年參與跟青年政策這個部分全部整合,譬如說綜規處原來有青年領袖營、研習營,也有海外青年客家文化研習營;我們也培育產業人才,在產業經濟的部分則是希望客家青年能夠返鄉就業等等,都融入在會裡面的相關計畫項目裡面。 陳委員碧涵:也就是在所有的計畫裡面加入青年的部分。不過就以主委上任以來,如果它是你最重要的政策,本席希望你能針對這個政策在預算上直接做明確的反映,要不然本席會擔心,為什麼呢?因為當你在做管考的時候,會看不出績效。剛剛很多委員都說;客委會要有亮點!那麼如果這個亮點沒有在預算上來反映的話,這樣算在這邊就完全不會有亮點出現,尤其是今年你在編列概算的時候,你是主席,各單位都有向你報告預算編列原則跟額度,所以本席覺得今天我們在做報告的時候,應該要把你上任以後的青年政策要如何呈現、推動以及這個部分的預算是如何,應該要很具體的把它表現出來。為什麼我要這樣問呢?因為您上任的時候,希望用「光、熱、力、美」這四個字來逐步推行客家事務,可是這四個字基本上是形容詞,我想這個形容詞要變成具體可行的政策跟績效的時候,你是要如何執行具體的策略呢?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個「美」是代表客家藝文的多元豐富,豐富我們的生活內涵。 陳委員碧涵:是。主委,我會這樣問是因為這四個字是形容詞,是代表你的願景,你的期許、理想,但是這個願景你應該要把它變成很具體可以執行的東西,我覺得這各部分你還沒有做到。舉例來說,就像你今天的專案報告裡面97年度到102年度對客家特色產業行銷活動做專案報告,可是你的績效指標裡面只是列出人次或是產品的數量數字而已,我看不到這麼多年來你的分布、你的分析、你的比較,你要去檢視效益怎麼樣,我認為這個績效指標不會只是一個數字而已,這是很空泛的,尤其是客委會這麼多年投入了那麼多的資源,我們產出的成果跟它後續所帶出的影響,發酵出什麼樣的結果。譬如,在你的青年政策裡面有多少的微型產業是因為我們輔導而成立?成立以後它的年度生產額有多少?或是在貸款上有困難的時候,客委會要如何跟金管會取得合作等等,這個部分是我更想要看到的,可是在今天的報告裡面沒有看到。 主委,我們每年都有辦理客家收冬戲活動,對於這個活動邱議瑩委員一定跟我一樣感觸很深,每年我們在台上看見的都是資深的老面孔,連傳統的客家劇團鄭榮興劇團鄭校長都說了,七、八十歲的人來演小旦,一點說服力都沒有,它在沒落,演員在凋零,主委,您知道這是一個文化斷層嗎?就像你剛剛說,你的「美」是要顯現客家之美,可是要如何讓它顯現出來客家文化傳承之美,這就是一個實際的議題,你曉不曉得客家傳統戲曲培養的搖籃在哪裡?就在我服務的學校─台灣戲曲學院,可是它的客家學系每一年的招生名額都不足,報考人數都沒有錄取名額多,現在學校還想把客家戲學系跟歌仔戲學系來合併,基本上這種戲曲人才都瀕臨斷層。 主委,就本席剛剛點出的問題,你對這方面青年人才的培育有何具體想法?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於戲曲人才的培育,我認為要從小紮根,讓他們能夠瞭解或者是清楚的去操作。 陳委員碧涵:在具體上你會怎麼做? 劉主任委員慶中:以目前教育部在推動的第三學期來講,這是一個很好的時機點,能夠在暑假或是寒假期間密集的讓學童來學習客家的相關戲曲或者是傳統的技藝,從這個過程裡面增加他們對…… 陳委員碧涵:文化的理解!這只是一個文化的理解跟接觸,這是起點,但是他要變成人才就不會只是用這種淺盤式、體驗式的樂趣化教學為主要訴求。那我要提到的是,主委,像現在我們的薪傳師都被批評是簽到湊人數領補助,主委知道嗎?我們的客語薪傳師從99年開辦到現在有5年了,薪傳師的開班是有督導機制,但是卻被批評是簽到湊人數領補助,主委是否知道這件事,主委聽過吧!主委不要跟本席說你沒聽過。 劉主任委員慶中:少部分有這樣。 陳委員碧涵:有聽過吧!主委在上任後要改善這個問題,對不對?你們不只是開班數增加,這也是數字,不過這並不是重點。重點是實質上有沒有落實薪傳師的角色,以及薪傳師有沒有把課程辦得有聲有色,你們要再強化品質,因為你來自教育界。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陳委員碧涵:你們搬到新莊是真的很偏僻,雖然新莊在發展中,但是交通真的不太方便,客委會從第1年成立開始一直到現在,本席曾經擔任過客委會的委員,本席最自傲的就是同仁上下一心,且任勞任怨,都非常的拚命,以前在中油大樓辦公的時候,本席從來就沒有看過晚上10點以前關燈,這就是客家人的精神。 主委上任後,雖然您是每天6點下班,本席認為你是最幸福的主委,也應該算是最幸福的部會首長,因為連江院長都做不到,本席也做不到,如果您可以做到這樣,這也許是您的領導管理能力很強,但是對於認真在執行任務、使命必達的同仁,你要用鼓勵的方式,千萬不要說他們是因為能力有問題才會加班,本席是提醒您這件事,因為客家的精神就是要使命必達,本席認為客委會歷任的主委打拚奠定客委會敬業的精、氣、神,這是我們的榮耀,本席走到哪裡都覺得很驕傲,因為我們的同仁與諮詢委員都跟主委上下一心,但是本席認為應該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多用鼓勵的方法,要不然,本席覺得誰會願意披星戴月,且搭車、轉車要幾趟,回到家已經很晚了,您是來自教育界,希望能以這件事共勉,好不好? 劉主任委員慶中:沒有問題。 陳委員碧涵:多多鼓勵啦!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對於所有同仁都以鼓勵的方法。 陳委員碧涵:一定要這樣,你在6點可以下班,本席是真的很羨慕。 劉主任委員慶中:不是這樣子,因為…… 陳委員碧涵:沒關係,這是表示你有領導能力,但是要上下一心,多鼓勵。 劉主任委員慶中:會。 陳委員碧涵:不要說他們是因為能力有限才會加班,本席認為如果這樣的話,我們全臺灣大概沒有幾個人可以做到這樣,所以本席希望能夠多鼓勵同仁,好不好?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 陳委員碧涵:本席對前面所說的那幾項,本席認為數字雖然重要,但是內容分析更重要,還有人才的斷層,你這麼注重青年,關於人才的斷層,例如戲曲第三學期制,您知道這是本席推的,本席也非常感謝主委很重視,且前幾天已經開過會議了,很多委員都打電話來告訴本席,他們覺得我們相當有主見,而且我們在很多部會裡面都領先在執行,但是本席認為像「美、力、熱、光」,怎麼樣將它具體化,這才是重要,要不然就變成口號而已。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我們會落實,謝謝。 主席:請周委員倪安發言。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客委會主委以口譯的方式。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早。 周委員倪安:早安,主委今天也跟上一次本席質詢你一樣,請你用你的母語來說明,本席在上一次質詢時,提到關於母語1小時必修的事情,不曉得你跟教育部的磋商是否有結果?堅持必修要1小時是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上次你表達意見以後,我回去跟同仁一起研究,關於客語在學校可以到必修…… 周委員倪安:本席問你有沒有跟教育部研究,不是跟你的同仁研究。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研究以後有行文至教育部,教育部已經回覆了。 周委員倪安:教育部已經回覆了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周委員倪安:回覆的結果呢? 主席:請客委會文教處孫處長說明。 孫處長于卿: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教育部回覆的內容,十二年國教的課綱審查大會是邀請很多的專家學者,由家長、各領域的代表來審訂,所以十二年國教的課綱已經確定了,但是他們會積極來推動客語。 周委員倪安:他們會積極的推動,你們是客委會,只是被動的嗎? 孫處長于卿:他們會推動,如果學校中有學生來選客語課程的話,他們就會來開客語的課程,還會用第三學期的時間,在寒暑假來開客語的課程。 周委員倪安:主委,本席的意思是說那是要必修,你是應該要求要必修,不是現在看教育部的意思,但是本席沒有看到你這樣堅持,你聽懂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知道你的意思,因為政府政策的形成是一體的。 周委員倪安:所以對於客語可以必修1小時的部分,你的意思是說你已經盡力了,或其實並沒有盡力,本席也不曉得,但是你沒有堅持就是了,沒辦法讓客語可以納入學校必修1小時。 你什麼時候要建立客語能力指標?本席是承剛才段委員的問題,還有客語通行區,然後要求公務員彼此用客語來進行一些服務,而且立法讓客語變成官方語言之一。 劉主任委員慶中:委員的意見分成幾個部分,第一,是客語的能力指標,文教處已經有處理了,即訂定初級的能力指標在哪裡,中級的能力指標在哪裡,中高級的能力指標在哪裡,請很多的專家學者提出訂定的工作;第二,是客語的無障礙會繼續的執行。 周委員倪安:客語通行區可以設在哪裡,從哪裡當作一個指標或sample先行,有這樣子的計畫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沒有客語通行區的計畫。 周委員倪安:就是在客家庄的一些地標,用本來的客語來做個表示,讓客家一些特色產品也是用客語來表示,你們有進行這個部分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有客家意象在客庄裡。 周委員倪安:那只是意象,本席看過,但是本席是說客家有很多的東西,例如雨傘,就是用「遮」這個字,比方說米台目,本來客語的是說米其目吧!這樣子的特色產品,你們有去客家庄這些地方讓他們可以有自己的客家特色嗎?有朝這個方向去做一些努力嗎?本席認為你可以朝這個方面去做。 剛才本席問立法讓客語變成官方語言的方向,主委怎麼樣看?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目前沒有推動這樣的政策。 周委員倪安:政策是由客委會定的,要不然,你要等誰來告訴你嗎?你是客委會主委,你要等誰來告訴你可不可以講客家話,你要不要讓客家話成為本土語言,關於這個部分,你還在等別人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臺灣有420萬的客家人,但是客家人中有60%會聽,40%會講。 周委員倪安:這才是為什麼要成立客委會啊! 劉主任委員慶中:反過來說要變成官方語言,還有一段距離,現在有環境還不夠成熟的情況。 周委員倪安:現在環境是不是很糟糕?請問主委的母親會講什麼語言?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媽媽可以講三種語言,第一種是國語,第二種是客家話,第三種是日本話。 周委員倪安:會講日語,是因為那時候被殖民,主委也可以講三種語言?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會講英語、國語、客語、河洛話。 周委員倪安:你的孩子呢?不好意思,你有孩子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有兩個小孩會講國語,少部分可以講客語,客語不是講得很好,但是能夠講,也可以聽,第三種是英語。 周委員倪安:這就是身為客家人要努力的方向,要不然,到了下一代就是都已經斷掉了,我們一年有二十幾億的預算在客委會,在你們提出的報告中,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在2008年到2013年就業方面輔導了一萬九千多人,培養客家人才約一萬六千多人,在客家特色文化加值經濟產業協助了1,775件,數字看起來好像很大,本席想要瞭解除了總經費的支出以外,這些經費到底分布的區域是如何,分布的情況在哪裡?你們把這些經費分別放在哪些縣市或哪些地域?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沒有分區域。 周委員倪安:沒有分的話,您怎麼知道可以幫助到比較多的客家人,你們完全沒有分區域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客家的產業大部分都集中在客庄,客庄中大部分有小型的產業,所以客庄差不多…… 周委員倪安:本席要問的是區域的分布,這些經費使用的區域分布,到時候再麻煩你行文給本席。 剛才你說輔導了一萬九千多人,培養客家人才一萬六千多人,請問這一萬九千多人的平均薪資是多少? 劉主任委員慶中:他們大部分是創業的輔導部分,是扶助他們。 周委員倪安:所以是付錢給他們?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是這樣。 周委員倪安:持續的時間多久?所以你們不瞭解?你提出的報告根本就是形式上的東西,客家特色到底發展到哪裡?你們這些發展,除了美食跟服裝以外,到底還有沒有其他的類型?客家的東西只限於美食跟服裝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還有其他生活用品、手工藝品。 周委員倪安:本席剛才的這些問題,你要提供書面答復給本席,這幾類包括美食、服裝,還有一般的用品,這些對臺灣整體GDP的貢獻有多少?因為你已經花這麼多錢下去,他們有產值啊!你說有幫助他們。 本席看到你們的報告好幾次提到讓客家文化得以融入現代生活,本席認為這個非常奇怪,應該是要讓現代生活融入客家文化,要不然,這樣講就好像客家文化已經死掉了,所以你要讓它融入現代生活,其實現代生活要融入客家文化,主委同意本席的說法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委員的指導。 周委員倪安:因為客家族群文化是存在的,只是可能在外來的體制情況下沒落,在語言、文化上被壓制,所以沒落了,其實你們是存在的,客家人也都還存在,只是變成可能不會聽不會講客語的客家人。 你們的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都沒有提到占先進國家與GDP的多少的問題,在這個特色發展計畫中,你們有想過要將教育與醫療納入其中嗎?客語文化的推廣,除了學校教育以外,觀光、媒體是不是還要如何成就全球客家教育文化中心的計畫,有3,800萬以上的客家人分布在全世界,你有沒有計畫讓臺灣成為全世界客家的教育文化中心? 劉主任委員慶中:在我們兩個文化園區成立的時候,就有這樣的目標,要打造園區成為世界客家教育文化中心,特別對客家學術研究方面要成為世界中心。 周委員倪安:你們對教育方面,你剛才說有六成的客家人不會說客家話,還是不會聽? 劉主任委員慶中:六成會聽。 周委員倪安:會聽不會講? 劉主任委員慶中:不是講得很好。 周委員倪安:既然這樣子,客家文化中心的長遠計畫,我們有兩個園區,本席認為只要做有用的一個就好了,而且這是長遠的計畫,不是你現在隨便跟本席信口開河,所以本席要看到這些書面的資料,其實很有價值的客家文化不是只有在美食,例如醫療方面還有很多的草藥。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些都有在做。 周委員倪安:本席認為還可以加一些創新的部分,都是很正面的,而且對客家文化是可以長遠再做下去,無論是醫療或教育,其實這些經費不是給客家人做一些看起來像是選舉時的綁樁,是真正的讓客家文化可以在生活中進行,除非主委認為客家文化已經死掉了,要不然,在主委的報告中所寫客家文化融入現代生活,好像現在的生活是沒有客家文化,本席認為這個是非常不OK的。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委員的指導,我認為現代生活融入客家的元素,可促進臺灣多元社會,我們會朝此目標並堅持這個方向來執行。 周委員倪安:你對本土語言教育會堅持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會繼續跟教育部溝通。 周委員倪安:你只跟他們溝通,不對他們堅持嗎?因為只有六成會聽客語。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政府行政是一體的,我尊重教育部的意見,當然我會繼續表達我們的立場跟意見,讓教育部瞭解。 周委員倪安:客語是生活的語言,不是只有在寒暑假時要參加營隊,本席認為不可能只學七、八天就能夠讓小孩講客語,所以要求一個禮拜短短1小時的這個課程,就有他黨的委員說這個會傷害民族感情,主委怎麼說?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多元文化如何促進多元族群的融合,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周委員倪安:所以應該推廣多元語言,這樣才不會傷害到族群的感情,你同意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客語政策的推廣,讓下一代學客語的立場,至今我們未曾改變。 周委員倪安:今天本席問你很多問題,請你以書面答復。 劉主任委員慶中:OK! 周委員倪安: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認為應該給主委一些鼓勵,因為客家文化及語言的推動有著一定的困難度,主委在立法院答詢的態度上也應該更有自信一點,不要怕怕的。今天本席來質詢是有點應觀眾之要求,在每次審查客委會的預算時,本席都覺得自己比較像是執政黨的委員。 現在大家很想瞭解客語認證考試,客委會在剛開始舉辦客語認證考試時,我們就有要求客委會的員工都要參加客語認證考試。今天來到現場的一級主管,有參加客語認證考試的請舉手!有通過的也請舉手!主委要這樣才對,剛才有原住民委員問你,你要知道你的員工都有經過考試,所以要對他們要有信心。我們一直要求他們要去參加客語認證考試,如果連自己都不知道員工有沒有去參加考試,這會讓人家覺得客委會似乎都在講空話。 很多委員都想進一步瞭解客語認證考試的達成率及通過率是多少,因此本席每年都會問一下,目前客語認證考試的報考率及通過率到底是多少呢?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已經改為數位認證,目前初級報考者大概有八千多人,由於今年還沒有放榜,所以通過率…… 邱委員議瑩:八千多人有多少是成人或19歲以下者? 劉主任委員慶中:19歲剛好就是高三以下。 邱委員議瑩:19歲以下者在八千多人之中,到底占了多少比率呢? 劉主任委員慶中:19歲以下大概占所有考生的7成左右。 邱委員議瑩:很多都是包含了小學生,這部分又占了多少比率呢? 劉主任委員慶中:可能要做整體年齡層的分析。 邱委員議瑩:有人質疑你們的通過率在下降,這是因為小學生的報考率增加,而他們的通過率也是下降的。 劉主任委員慶中:從歷史資料來看的話,整體通過率與年齡層有關係,年齡層越高,通過率就越高;反之,年齡層越低,通過率就越低。另外,從去年開始,在我們改為數位認證之後,題型改變會讓操作難度增加了,如果不熟悉題型…… 邱委員議瑩:我覺得真正的理由就是你講的第二個理由,當時設計認證的詞彙是以成人的程度去做考量,現在要小朋友去考初級認證,很多詞彙都是大人才會懂的,小孩子根本就不懂那些詞彙的意思到底是什麼,當然就無法考好試,因此合格率才會下降嘛! 本席認為你們應該去修改詞彙,並對詞彙做分級,讓中、小學生可以瞭解詞彙的意思。否則我們從成人的眼光讓小孩子去學的話,這會造成他們在學習上的挫折及障礙,當然也會讓合格率下降,所以,我請客委會對此要去做一些研議。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文教處已經邀請專家學者來建立詞彙及考試的題庫。 邱委員議瑩:有關客家電視台的問題,錢是編在客委會,可是所有的製作及執行都是在公廣集團,這是非常扭曲的制度。我們已經提過非常多次,公廣集團不願意將責任歸屬及預算回歸到其本身,當然就會形成很奇怪的現象,包括客家電視台的委製節目過多,同時很多方面都是與公視在那邊流來流去,或是將公視的節目改為客語配音就到客台去播出,主委知道有這種狀況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有關客台自製的比率,以今年來看的話,到目前為止是六成八,其餘一成七是委製的。 邱委員議瑩:你說的六成八有很多都是重播的節目,除了新聞節目及幾個固定的老節目以外,其他大部分都是委製的節目,而很多都是配音而已,比如櫻桃小丸子及一休和尚等卡通片只是配成客語。這是因為公共電視不太長進,也讓客家電視台少了很多競爭力,這部分的責任當然不能歸咎於你。 本席希望以後在招標文件上能夠多一點要求,儘量能夠展現出臺灣的製作能力,讓臺灣的動畫人才及客家人才也能有所發揮,主委可不可以在招標文件上多一點著力呢?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與客台協議時,儘量能提升他們自製的比率。 邱委員議瑩:最後,本席提出一個建議,如果只使用文字將很難去顯現客委會在一年多來到底做了哪些東西,當然成果也很難以文字來披露,將來客委會的業務報告能不能使用PowerPoint或影片的方式來呈現呢? 假使我們想知道你們在客家音樂上有什麼樣的推廣活動,當然這部分不能用文字寫出來,剛才陳委員碧涵也說到客家戲曲的發展,你們應該可以用動態的形式來展現,比如客家文創商品是什麼樣子,或是客家服飾的推廣及花布設計等等,有關這部分也很難用文字去顯現。將來你們的業務報告是否能夠以影片及動態的方式來呈現呢?這樣就能讓委員們很清楚的知道客委會到底做了哪些工作,包括客家音樂的推廣,以及哪位客家歌手得獎了,還有創造出什麼樣的好音樂。除了文字之外,還能讓人親身去感受,本席希望你們能有這種創新的改變。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我們以後會從這個地方著手,以動態方式呈現,讓委員可以了解。除此之外,我們平時的作為也可以讓委員們知道,而不是只有在業務報告時讓委員們知道。 邱委員議瑩:對!我覺得業務報告好像是在作文比賽,寫的東西都是一板一眼,但是有些文化、語言的東西,很難用文字呈現,譬如剛才委員詢問客語推廣部分,在小學如何進行客語生活學校?用文字根本寫不出來,但如果影片一放,大家就都知道原來客委會在做的客語生活學校推廣是什麼樣的活動?這些孩子表演的是什麼東西?你的藝文推廣是什麼?客家音樂節又是做什麼?以前還會在這裡擺一些糍粑、粄等點心,可是有委員說不能在議事堂裡吃東西,所以現在這個習慣也改掉了。因為本席以前也在客委會服務過,實在很想知道你們這幾年創新了什麼東西?產品、文化、音樂是什麼?這些我很難在文字上看得到,所以,我跟客委會做這樣的具體建議。好不好?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講到客語認證,的確,這幾年我們觀察到通過率似乎呈現下降趨勢,當然,其中包含很多因素,可能跟報考人數有關或是推廣、教學的因素,也有可能是其他因素等等,當然,這點你們必須去細究。本席認為,當我們把學習客語看成是一個考試時,不管是對孩子或父母,甚至從文化傳承來講,都不是一個很正確的看法。我們希望這個認證只是提供一個輔助,而不是代表認證通過後,本身就認同客家文化,或者客語就完全沒有問題,有些人甚至認證通過後,根本就都不使用客語,所以這些完全都沒有意義。語言是生活的一部分,必須落實在生活中,我們真正必須在乎的,是客家人口,尤其是客庄的客語流通率、使用率,你們應該進行這部分的調查,當一個真正的客庄,其客語使用率下降時,你就要小心,這表示新一代的子女不再講客語,或者父母不再教小孩客語,甚至在家庭裡客語的使用率大幅下降時,你更要小心了!這部分你們應該去了解,這種現象並不是沒有發生,而是正在發生中,尤其我上次也提過,當這些客庄的新移民增加時,這個部分就會是很大的流失,可是我們看不到任何的數據和調查資料告訴我們你們對這部分有在著墨或了解,事實上,我在基層已經看到這樣的現象,我覺得是逐漸在消失中,所以,與其你們推動相關認證,不如花更多心思在家庭中的母語教育,你們要如何落實、鼓勵每個客庄家庭可以多教小孩用客語對話?這部分落實的具體作為,需要行政單位好好思考,學校教育是制式教學,在制式教學完後,回到家裡呢?很多客家家庭的父母是不跟小孩講客語的,孩子是用國語,甚至台語和父母交談,這樣我們的客語認證還有其意義嗎?主委,你們有沒有注意到這個現象?該如何解決?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是的,我們在102年有針對台灣客家民眾客語使用狀況做了一些調查,也掌握到一些狀況,每次我在相關活動和客家鄉親見面時,都會提醒他們一定要教下一代說客語,在家庭裡也一定要用客語交談,讓他們成為一種生活習慣,這樣的話,我們的下一代…… 江委員啟臣:本席是認為這部分客委會應該想一些誘因和鼓勵措施。另外,在認證方面,每年舉辦一次大型會考,然後叫大家繳報名費,我看你們今年編列900萬的報名費收入,其實現在科技很發達,線上的東西也很多,像英語教學就弄得非常活潑生動,因為英語需求性高,所以可以商業化,但客語不行,客語教學沒辦法商業化,必須由政府提供,政府其實可以花一些經費製作線上教學,不管是家庭的、小孩的,甚至是學校的,只要隨時上網就可以檢定自己的客語能力,而不是每年舉辦一次大型會考,我覺得是有點勞民傷財。語言的應用應該是隨時隨地,就好像我自己本身在客庄經營時,也會想要學一些客語,了解自己的客語能力,如果線上能有一套很好的教材,甚至可以直接在線上做檢定時,就非常方便。這就好像以前我們考托福要大會考,現在不是,隨時到現場,只要有電腦就可以隨時應考,我覺得客語認證也可以做成這樣,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慶中:在數位學習上,目前客委會有哈客網路學院,提供不同的課程。 江委員啟臣:也包括檢定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另外有一個百句認證考試,也是上網學習一百個句子…… 江委員啟臣:一百句而已?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是百句認證。另外,在初級部分,已經開始實施數位考試…… 江委員啟臣:初級有數位考試,所以現在會考的部分是考什麼? 劉主任委員慶中:包括讀、聽、說等。 江委員啟臣:是全部的?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江委員啟臣:然後就是不分級別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分初級、中級和中高級。 江委員啟臣:但是數位部分只有初級?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數位學習是任何年齡都有,百句是讓不熟悉…… 江委員啟臣:數位學習的使用率有多高? 劉主任委員慶中:哈客網路學院的會員數…… 江委員啟臣:使用率反映兩個問題,第一,內容的精緻度和有效度,第二,宣傳的效果,是否普及?今天我們要的並不是弄一套數位學習系統,然後放在那邊,感覺上是有做就有交代,不是嘛!我們是希望這個真正可以讓很多人方便的學習客語,尤其現在網路科技這麼發達,任何人可以在家裡或任何地方上數位學習學院學習,所以這個學院的素材要好,才有可能讓人家大量使用,請問你們有沒有調查這個數位學院的使用程度?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是有做一些針對哈客網路學院的行銷推廣,目前會員人數超過9萬人。 江委員啟臣:可是我們的客家人口號稱400萬耶!對不對?中間真的還有很大的落差、很大的空間,你們要去努力。 另外,我上次也跟主委提到,大埔客家的文化意象,我一直都覺得不明顯,在你們的預算編列上,有所謂的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裡面包括補助地方政府做重點發展區的先期調查、整體規劃及聚落特色風貌等等計畫,本席是建議你們應該花一點經費做大埔客的意象研究、調查,怎麼樣讓全台灣唯一的大埔客家文化能夠凸顯出它的意象,讓它得到認同,然後可以傳承下去,這個主委可以答應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可以,我們文教處每年都會有一些主題的調查,包括客家文化資產、資源的調查,我想…… 江委員啟臣:大埔客這部分你們有沒有調查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想…… 江委員啟臣:調查過了接下來就是落實,譬如東勢山城這邊的大埔客家文化意象要實質的落實到軟硬體上面,這個我上次也說過,你到那個地方完全感覺不出它是一個大埔客家文化的客庄。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向委員報告,我們下個禮拜一…… 江委員啟臣:你下禮拜一來看,好不好?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我們會與當地耆老以及專家學者共同來研議大埔客家文化。 江委員啟臣:其實黃玉振當主委的時候我就找他來了,但是一、兩年過去了也沒有做啊!現在換你接主委,總不要來講一講然後又沒做,我們希望客委會調查研究出來之後,要告訴我們可以做什麼去讓這個客家意象凸顯出來,否則你經費編在這裡,我不曉得你拿去哪裡用,起碼我那邊沒有感受到,毫無感受,無感啦!主委禮拜一要來,你們說都調查研究過了,你來跟地方說中央客委會可以帶領他們做哪些事情,讓大埔客家文化的意象可以更加凸顯,好不好?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的。 江委員啟臣:不是只有客庄十二大節慶而已,我們是希望在實際的生活上面能夠凸顯他們的特色,好不好?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的,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再請教你一次,你到任多久了?從8月到現在,對不對?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剛滿3個月。 李委員俊俋:編列這份預算的時候你在不在?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是副主任委員。 李委員俊俋:你是副主委,所以對這份預算你應該相當清楚。 劉主任委員慶中:可以了解。 李委員俊俋:本席要了解這份預算到底是照本宣科還是有所創建,我們現在來討論一下,我先請教主委,針對預算的部分,你們是不是有編列「提升客家多元創新動能,創造客家文化產業價值」這個計畫? 劉主任委員慶中:有這個計畫。 李委員俊俋:你知道這個計畫編列多少預算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多元創新計畫以整體來看是一億九千多萬。 李委員俊俋:預算是1億9,809萬4,000元,你們去年編多少? 劉主任委員慶中:也是一樣的額度。 李委員俊俋:一模一樣,連數字都沒改,今年編1億9,809萬4,000元,去年也是1億9,809萬4,000元,一個字都沒改,然後其中的內容包括加值客家特色產業、多元形塑客家產業特色,還有「客家美食HAKKA FOOD」的認證和推廣,請問你們做這些東西的進度是怎麼樣?效益是怎麼樣? 劉主任委員慶中:有關比較具體的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同仁來說明? 李委員俊俋:我現在只是要問為什麼你們的預算每年都編一模一樣的數字,至於內容做了哪些、效益如何、有哪些部分要改變要加強,統統看不到啊! 劉主任委員慶中:它是一個中長程的計畫,從103年到108年。 李委員俊俋:中長程計畫也不會每年做的內容都一樣,主委有沒有聽懂我的重點?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了解你的意思。 李委員俊俋:我的重點就是你們對同樣的計畫每年都編一樣的數字做一樣的事,效果到底在哪裡?我現在要問的是這個問題。我再請教主委,你們還有一個「推動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計畫」,有沒有這個東西? 劉主任委員慶中:有。 李委員俊俋:這個也是好幾年的計畫。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部分是一個補助款的計畫。 李委員俊俋:這是一個補助款的計畫,從97年到102年。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李委員俊俋:從97年到102年總共編了6年,每年大概編多少錢?主委知不知道? 劉主任委員慶中:一千四百多萬。 李委員俊俋:你們6年總共編了快12億,平均一年大概2億,其中很重要的部分,一個是客家創意服飾開發暨人才培育的相關計畫,另外一個是客家美食比賽暨人才培育計畫,應該有這些計畫吧?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李委員俊俋:請教主委,你們6年來透過這兩個計畫培育了多少人才?哪一位主管可以幫主委回答? 劉主任委員慶中:請產經處處長來說明。 主席:請客委會產經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克能:主席、各位委員。客家美食的人才培育計畫,每一次大概是以兩年做為一個階段。 李委員俊俋:兩年做一個階段,我是問你們從97年到102年為止總共培育多少人? 吳處長克能:大概480人。 李委員俊俋:培育多少人? 吳處長克能:480位。 李委員俊俋:確定嗎? 吳處長克能:是。 李委員俊俋:你們兩個計畫6年總計有1萬6,392人,一年平均是2,732人,你們的客家發展重點區有幾區? 吳處長克能:69區。 李委員俊俋:69區,平均一個區有多少人? 吳處長克能:不到50人。 李委員俊俋:不到40人,兩個計畫培育39至40人,主委有沒有看到我所提問題的重點?我的意思是,你們每年都編一樣的計畫,每年都編一樣的內容,但是實際的效益在哪裡我們看不到。你這個部分的重點是在培育人才,但是在69個客家重點發展區域裡面,你們每年培育不到40人,這樣怎麼能鼓勵客家創業?怎麼會鼓勵客家的美食?本席看不出來。請教主委,你們是不是還有一個「客家特色產業人力優質計畫」,包括「客家特色產品整合行銷」和「客家產業創業育成」?有沒有這個部分?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 李委員俊俋:這個也是97年到102年的連續計畫,你們培育了多少人?包括客家人才的培育,包括帶動創業的人數,包括輔導特色文化加值經濟產業的數量,包括辦理客家特色產業的行銷活動,平均算起來是多少人? 劉主任委員慶中:每年平均不到50人。 李委員俊俋:不到50人,主委,其實我今天談你們的預算只有一個重點,就是你們每年都照本宣科編一樣的東西,每年都做一樣的事情,但是你們都沒有去評估效益,其實大家對你接任主委期待很高,所以你要有不同的預算、不同的作法、不同的內容,才能展現不同主委的不同風貌,但是去年的預算和今年的預算看起來一模一樣,連數字都沒差,你們每年都在做同樣的工作,你知道到最後會變成怎麼樣嗎?你們有很多部分都只是在補助,補助縣市政府,補助民間團體,主委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了解您的意思。 李委員俊俋:你補助很多縣市政府,也補助很多民間團體,我們一個一個查過,裡面有很多是和國民黨有關係的民間團體,不好吧!客家委員會的重點應該是在如何扶植客家同胞,讓客家文化可以發揚光大,而不是每年都編同樣的計畫,每年在做補助的工作,應該是這樣吧!你今年接任主委,明年的預算從頭到尾都是由你自己主導,明年的預算可不可以讓我們看到不同的風貌、不同的內容以及不同的成效?主委可不可以在這裡宣示?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97年到102年的整個特色產業發展計畫…… 李委員俊俋:我看不到效果。 劉主任委員慶中:嘉惠的業者有1,492家。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你們的數字我都有。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李委員俊俋:問題是你們都做同樣的事情,每年都補助同樣的單位,每年都補助同樣的民間團體,這才是本席在追的問題,我希望在你接任主委以後,可以讓大家看到客家委員會有不一樣的作法。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 李委員俊俋:不要每年重複在編列相同的預算,和我友好的就多補助,和我不友好的就不補助,像我們嘉義市的客家族群很少,幾乎拿不到客委會的補助,嘉義市唯一拿得到的就是你們每年去我們那裡辦活動而已。今年比較特別,因為你們有邀請我,往年從來不邀請我的,問題就在這裡嘛!你既然當了主委,就應該要有不同的風範,要充分展現出客家人到底需要什麼,而不是像這樣照本宣科一個字都沒改,數字沒改,內容也沒改,你們每年不斷的投資,卻看不到實際的成效,客委會做事情不應該這樣,拜託主委把這個事情做好,謝謝。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本席用5分鐘簡單請教你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大家提到很多客家人不大會使用客語,這部分你們有推一個客語認證考試,如果從通過的比例來看,當然不是說一定要降低考題的難度,但是通過的比例是逐年在下降,尤其是小朋友,這顯示什麼?可能是因為在大環境要使用這種母語的機會越來越少,反正政府有推這樣的課,小朋友學完沒有用那是你家的事,你有沒有辦法去逆轉這樣的情形?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客語認證基本上是我們在推廣客語或是傳襲客語其中一種手段而已,當然我們還有其他的配套措施,譬如薪傳師的制度、客語生活學校以及馬上要配合教育部來做的第三學期,另外還有教材的開發和數位學習,這整套都是在做客語的推廣與傳襲。 黃委員偉哲:本席希望在這部分能看到實際的數字,這個數字不是你把考題難度降低,因為預算花下去要看到具體的成效,我們也是客家子弟,希望這部分能有所改變。第二個問題,延續剛才李委員所提的,客委會補助客屬社團如果要避免被人家認為有傾向某特定政黨的話,其實你們可以要求,譬如接受補助的團體在舉辦活動的時候應該要邀請所有的政黨或是所有相關人士,避免所謂的公器私用或是單獨利益某個特定政黨或是政治色彩的人,可不可以? 劉主任委員慶中:可以。 黃委員偉哲:這部分至少要做到這樣的要求。另外一個問題,過去像穆斯林通過Halal的認證,那是基於宗教,那你基於客家人這個族群的文化推展,剛才提到客語認證,本席現在要問的是有沒有客家美食的認證或是客家什麼的認證?只要通過這個認證,大家就知道它具有客家風味。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有兩種認證,「HAKKA FOOD」是客家餐廳的認證,「Hakka TAIWAN」是客家商品的認證,有這個機制。 黃委員偉哲:我的意思是要推動這樣的機制,尤其是海外客屬的人口相當多,雖然世界客屬總會集中在台灣比較多,但是你要怎麼樣把正宗的客家文化從台灣推展出去,我認為海外客家人在異鄉可能更能體會自己文化的珍貴性,我們常常在推廣台菜或是台灣美食,如果對客家這個部分也來推動的話,我覺得在海外的市場也不小,您既然說有這樣的機制,就要推展到海外,本席希望看到你們有具體的計畫和成果,好不好?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的。 黃委員偉哲:謝謝主委。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桐豪、李委員貴敏、張委員慶忠、廖委員正井、徐委員欣瑩、高委員金素梅、葉委員津鈴、陳委員明文、江委員惠貞、簡委員東明及楊委員瓊瓔均不在場。 本席提出書面,但是我要請教劉主委剛才那個問題,關於客語認證,客委會全部的同仁有多少人通過認證?比率是多少?你手上有資料嗎?剛才我有看到很多一級主管都舉手了,我只想知道客委會的同仁目前總數有多少,通過客語認證的人有多少,占的比率有多高。 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客籍的同仁有48人,占了53%,非客籍的同仁有42人,占了47%。客籍同仁未通過認證的有11人,占23%;非客籍未通過的有26人,占62%,關於這些數據的資料,我們會再送給吳召委參考。 主席:你們客籍的48位同仁都通過了嗎?還是有人沒通過? 劉主任委員慶中:客籍同仁通過認證有37人,占77%;非客籍同仁通過認證的有16人,占38%。 主席:我要提醒主委,這個比率還是偏低,尤其你們客籍的同仁有48位,只有37位通過,還有11位沒有通過;在非客籍的42位裡面,只有16位通過,這個比率都偏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會加油。 主席:應該要加強,因為你們是辦認證的機構,自己應該要努力,請主委回座。 請呂委員學樟發言。(不在場)呂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什麼時候擔任副主委?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去年10月18日。 陳委員其邁:擔任副主委是在去年?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去年。 陳委員其邁:馬總統在2008年的政見有提到客家預算的倍增計畫,你知道這件事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有這樣的政見。 陳委員其邁:客委會的公務預算在2007年、2008年大概是16億,特別預算是8億,總共有24億,理論上含特別預算在內,預算倍增應該要提高到48億,但是馬總統當選之後就馬上說特別預算不能算,只把公務預算的16億增加到32億,4年裡面就編到32億。在100年的預算規模大概是32億,在馬總統2012年競選連任之後,預算就每下愈況,從32億、32億、31億、28億到今年你們送來的27億,你身為客委會主委怎麼沒有向馬總統反映?或者你當副主委的時候怎麼沒有向馬總統說這樣是失信於民?不能在當選以後就騙票,過關以後就一直減列預算,減列到現在27億,這是不是要向國人做一個說明?說馬總統是說謊騙票,你要不要幫馬總統講講話,將客家鄉親選完就丟,預算就逐漸減列了。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今年的預算是27億,最主要是因為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第二期的擴充計畫在今年就結束了。 陳委員其邁:本席知道這個,所以你應該增加客語的預算,對不對?剛才包括主席及很多本院同仁都提到這個問題,本席在上次質詢時也有問到100年到102年客語的認證初級考試結果,通過的比率越來越低,從100年的58%,一直降到現在的47%,你們的客語語言發展第二期計畫,各年度的預算和決算金額比較,97年開始後來慢慢增加到100年的1億8,500萬,到102年最後剩下大概一億七千多萬,這個數目是越來越少,從1億8,500萬一直往下減列,你說要重視客語的發展,結果預算卻越編越少,你對這個要怎麼樣解釋?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社發的總體經費並沒有減少,公共建設的部分是減少了。 陳委員其邁:你們總體的預算減少,不管是硬體或軟體的建設,包括客語發展計畫也減少,硬體也減少,不是你講的社發預算沒有減少,但是語言的部分就減少了,我們給你們預算,保留數累計到102年有六億六千多萬,根據本席現在看到的決算報告,102年的賸餘數是2億1,000萬。 換句話說,102年給你們的預算是31億,你們還賸餘2億,這幾年累計下來的保留數有六億六千多萬,所以你們的保留數加賸餘數,占預算的比率有27.72%,是所有部會中最高的,你們的預算是減列,然後保留數加賸餘數,占預算的比率是27.72%,給你們錢,你們也不花錢,這樣要怎麼跟客家鄉親交代?馬總統騙選票就算了,客委會是幫凶,你們還繼續保留預算的錢,這些錢是不是沒有花在客委會相關客家鄉親的部分?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會有保留款,是因為客家文化生活營造為跨年度的計畫,所以會有一些保留的情況,目前我們成立了督導團,也瞭解這種狀況。 陳委員其邁:你們有督導團,101年、102年未有效執行的賸餘數就有2億了,所以本席的意思是說客委會的資源有限,大家都很支持弱勢的部分,我們提供資源,你們卻沒辦法有效運用,還好馬總統跳票,要不然,即使給你們32億,錢也用不完,以你們對預算的執行,就是保留數、賸餘數越來越多而已。 劉主任委員慶中:102年度的部分是屬於結餘款。 陳委員其邁:本席現在跟你講的是賸餘數跟保留數。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是因為行政院執行節約措施的結果。 陳委員其邁:你在鬼扯,其他部會也沒你們那麼高,你還這樣講,本席都幫你們看完了,你要不要本席把其他部會的部分唸給你聽?本席建議委員會在審查預算時,以客委會的執行率作為我們刪減預算的標準,問你們現在的執行率,保留數加賸餘數占預算的比率是27.72%,所以以三成作為標準來刪減,謝謝。 主席:請顏委員寬恒發言。(不在場)顏委員不在場。 請邱委員文彥發言。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也是屏東人,可以講客家話吧!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可以。 邱委員文彥:最主要是剛才有幾位委員的發言,都非常關心客委會的預算,本席認為有二點,第一,是客語的認證,怎麼樣讓它有更好的績效,另外一方面,剛才李委員俊俋也特別提到預算應該要有所不同,本席也瞭解劉主任委員剛剛接任沒有多久,這個預算可能從以前就開始這樣編列,你接任以後,還沒有來得及做大幅度的調整,但是本席認為李委員的建議是非常的中肯,且覺得每一任的首長都應該看過去執行的成效,對於地方上特別的需要,應該做適時的調整,甚至於能夠融入你們個人的想法,作為預算的調整。 本席過去在環保署服務的時候,委員提出質詢時特別提到每一個首長應該思考每一個階段部會的施政方針要有所調整,第一,要回顧過去的成效;第二,是展望未來施政的抱負,當時也有委員希望我們的預算不要每年一模一樣,或只是照本宣科的方式編列,本席認為這一點是非常的中肯,主委是不是可以作為參考並積極的回應? 劉主任委員慶中:有一些計畫雖然看起來表面是一樣,因為是延續性的,就以產經處為例,是把臺灣整個客庄劃成五大區域,去年跟今年上半年的重點是打造台三線以茶產業為主,同樣的計畫在下半年跟明年又換成六堆廊道,接下來就是中部水果的產業,然後再到東部稻米的產業,所以是分年、分區,雖然是同一個計畫,但是將整個臺灣分成五大區域在做,所以文化教育產業工作有它的延續性,因此,我們有一些新的想法,今年在整個主管會報中,希望能夠提出新興的社發計畫,將預算拉高,而且能夠為客庄做更多的事情。 邱委員文彥:本席認為主委是很清楚客家的事務,客委會的同仁也都很賣力,但是對未來的一些施政方向,也可以適時的做一些調整,尤其是若干的重點,本席有一些小小的看法,因為我們兩個都是從屏東出來,所以對屏東的客家事務,我們兩個就交換一下意見。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 邱委員文彥:第一點,麟洛鄉最有名是地下水相當的豐富,另外一點,麟洛鄉有很多養豬場,本席記得2008年跟馬總統到當地,也有意見的交換,當時看到養豬場,大部分下午或晚上的天氣都不是很好,所以就會有臭味,但是養豬業可能短時間沒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思考是不是有一個新的方法,一方面兼顧到地方環境的保護與民眾生活的品質,另一方面要兼顧地方經濟的發展,以前我在環保署時曾提出生態農場的想法,是不是可以思考分離農村豬的糞尿,分離後豬大便可以作為沼氣的發電,豬的尿水可作為肥料或養殖的飼料,也可以在適當的地方,作為太陽能電力的發展,所以現在我們請專家到麟洛鄉村子中,看用什麼方式整合一下養豬,將來發展為生態農場,地方將來所有的能源可以循環利用,用這種方式可能一方面可以解決地方的環境問題,但是長期來看,也可以開創新的商機,主委是否可以接受這個想法?選個時間請專家到麟洛鄉討論一下,並提出示範性的計畫,將來這個計畫如果可以執行,未來的成效如果很好,就可以推廣,不管是在南部、中部、北部,中部有很多的客家人,北部也可用這種思考來改善環境,以發展地方的經濟。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是很好的想法,我們產經處下半年開始推動六堆廊道,包括麟洛的生態農場,當然鄉親也有意見,就是雞屎怎麼樣變黃金的觀念,其實有科學技術是可以達到的事情,所以我下禮拜五有機會可以跟大家坐下來交換意見,包括農委會、經濟部能夠合作來做這件事。 邱委員文彥:本席有時間也會下去,也拜託邀請以前的環保署署長沈世宏,他是這方面的專家,大家去看一下,共同思考是否有改進的方法。 另外,屏東縣麟洛以前令本席印象最深的就是地下水相當豐富,但是最近麟洛很多村子下大雨會淹水,附近的工業區,不論是麟洛工業區或屏東工業區,都儲有很多的地下水,所以屏東平原的水資源,可能有相當大的問題,本席認為應該是以區域的高觀點,而不是用一個地點來看待水資源的問題,是不是可以思考屏東水資源所有總體的問題在哪裡?希望能夠做一個總體的調查,看有的地方問題出在哪裡,哪些地方會淹水,哪些地方會污染,哪些地方可作為永續的發展,要不然,就提出地方應該怎麼樣做湧泉復育的方式。本席以前曾在客委會提過,是不是有機會分批去地方由下而上舉行小型的座談,跟地方討論一下每個村庄最關心的問題在哪裡,有什麼想法可以改善,客委會可以跟他們合作做什麼事情,是不是用這種方式可以瞭解每一個鄉鎮與縣市的想法是什麼,將這些意見慢慢的彙整,就可以編出客家的白皮書,將來作為你施政的重點,這種由下而上的方法,可以說是傾聽民意,貼近民意,所以是不是用這種方式來作為下一次預算編列與施政重點的參考? 劉主任委員慶中:邱委員提出很好的意見,我會這樣來做,由下而上分區來座談,可以瞭解無論是六堆、屏東縣水資源的問題在哪裡,將問題找出來,用什麼方法來解決,等預算審查完畢,會積極來做這件事。 邱委員文彥:本席要拜託兩位北部來的副主任委員要一起做,因為你是南部來的,讓南北的客家可以獲得好的照顧與發展,加油!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謝謝。 主席: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以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本日有邱委員議瑩、潘委員維剛、吳委員育昇及姚委員文智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與要求提供的資料,也請另外以書面答復。 邱委員議瑩書面意見: 客家電視台是政府推廣客語及客家文化最重要的管道。從預算比例來看,客委會104年度的總歲出27億7百萬元,其中客家電視台的預算就編列了4億5百萬,將近15%,顯然是極重要的一項計畫。 然而,長年以來,客委會並未真正經營管理過客視,僅僅擔任過路財神的角色,將每年的預算交給公廣集團。這一點從客委會預算書所提供的效益評估亦能清楚看到。關於客視的指標只有一項,就是「觸達率」的年度提升率,今年第一季總共觸達了472萬人,比去年提升2.14%。計畫書說已經達成目標值,然而目標是多少?1%。首先,作為一項重要計畫,這個目標設定有過低之嫌;第二,除了觸達率,我們更需要看到不重複的觸達人數及節目自製比例,才更能掌握客視的發展狀況。 我們瞭解客委會的困境,畢竟長年來經營管理的實權皆在公廣集團手上,但預算卻由客委會承擔,這就值得深入檢討。當初交予公廣營運,是希望能夠借重公視的節目製播能量及電視台管理專業。然而,公視今年的節目自製比例僅64%,竟然比客視68.9%還低,甚至向客視借節目去播。如此製播能量,如何帶領客視更上層樓? 對此,客委會從整體面檢討客視未來繼續交由公廣集團營運之必要性及損益評估,倘若客視在7年的發展後已有相當的營運能力,或可考慮獨立運作或回歸客委會督導之可能性。其次,如果評估結果是維持交由公廣營運,則須進一步檢討客視預算編列於客委會,實際運作卻發生在公廣的權責歸屬及國會監督問題。惟有權責相符的運作模式,才能真正確保業務之推廣與發展。 目前客視雖然表面上自製比例高,但攤開節目表,扣除重播及舊製節目,委製比例仍然相當高。這些節目如何能夠推廣及吸引更多閱聽大眾,讓他們更喜愛及學習客家文化,目前是否有明確的評估機制,都需要趁此機會整體考量,以期待客視在邁入第8年之際,能夠日新又新,真正成為客家文化宣導的旗艦管道。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客委會及所屬103年度開始執行之6項6年期(103年度至108年度)中長程個案計畫,包含「客家文化躍升計畫」、「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客家語言深耕計畫」及「客家傳播行銷計畫」等5項社會發展計畫及「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1項公共建設計畫,所需計畫總經費高達138億7,604萬4千元,104年度編列預算24億1,531萬9千元。 客委會及所屬於103年度開始執行之6項6年期(執行期間103年度至108年度,下稱本期)中長程個案計畫,多屬延續性及經常性計畫,與前期(執行期間97年度至102年度)計畫內容相較,並無重大差異,且多屬經常性業務費及獎補助費性質;惟本期計畫預計總經費規模高達138億7,604萬4千元,較前期之124億9,907萬1千元,增加達13億7,697萬3千元,增幅11.02%,雖然經費增加,但對於客家文化推廣成效仍有待加強。 客家文化推廣的綜效,從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試結果來討論,95年度至98年度通過比率逐年降低,分別為94%、89%、83%及65%,99年度通過率69%,雖稍有回升,惟100年度及101年度通過率均未及60%,102年度甚至僅47%,為歷年最低;另就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近年來亦略呈下降趨勢(97年度88%、98年度92%、99年度85%、100年度82%、101年度84%、102年度67%,102年度通過率亦同為歷年最低,客家語言教育之推展,容有檢討強化之空間。 吳委員育昇書面意見: 本院委員吳育昇針對客家委員會對於104年度所訂關鍵績效指標園區入園遊客數及遊客滿意度目標值,均較以前年度實際數低,經查南北兩園區自開園營運以來,101年度及102年度之入園遊客數分別為273萬7千餘人次、170萬9千餘人次;而遊客滿意度亦各達89.55%、91.18%,然104年度該會南北兩園區之關鍵績效指標僅以入園遊客達170萬人次及遊客滿意度為87%作為目標值,均較以前年度實際數低,實不具挑戰性。績效衡量指標目標值偏低,且未具挑戰性,難以發揮激勵業務發展及提升施政效能,宜請檢討修正。此外,為了讓客家語言推廣事務順利推動,多年來客委會無不極力提升客語認證成效,客委會全體公職人員為處理客家事務,理應具備基本的客語溝通能力,若遇民眾洽公陳情,客委會公務人員若不會講客語,實徒增民眾困擾與不便,本席建請客家委員會規劃推動所轄全體公務人員取得客語認證,增加客家公事語言的使用,凝聚客家鄉親感情,增加民眾洽公的親和力。 姚委員文智書面意見: 1.請問劉主任委員,客家委員會知不知道客家電視在公共電視集團內受到的是次級待遇?一樣是公共電視集團,但是客家電視要使用攝影棚、後製資源設備等,硬是要比公共電視本頻的部門多付10%的製作資源租金!根據本席所掌握的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製播設備成本計價表,客家電視在攝影棚、後製剪輯等,都要比公共電視多付10%。以102年度為例,客家電視使用公共電視的製作資源租金約為3,128萬,照此一比例來看,至少有300萬以上的製作資源租金是被公共電視超收的!另外,客家電視早已納入公共電視集團營運製播,客家電視的員工也都納入公共電視的正式編制;然而公共電視竟然還是要向客家電視收取所謂的「辦公室租金」;根據本席掌握的資料,僅102年度,客家電視在支付包括「辦公房舍租金及人事、工程作業管理費及人事、資訊管理及人事」就超過2,365萬元!既然客家委員會還是以公務預算方式編列補助製播客家電視,客家委員會應對公共電視據理力爭,要求平等待遇,並把節約下來的成本,全數投入節目與新聞內容的產製。 2.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的精神,黨政軍應該要退出媒體,該條例第十四條既然明定客家電視的製播應該交由公共電視進行,客家委員會是否應考慮將預算編列別改為捐助? 3.教育部對母語教學的政策出爾反爾,不但嚴重傷害客家族群的感情,也對客家文化的傳承非常不利,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做出公開宣示:將保障所有原住民籍學童必選母語的受教權後,客家委員會是否也應該發表公開聲明:對教育部出爾反爾,斲傷母語教育的態度,表達嚴正立場,更應該對所有客家族群的母語受教育權公開提出保障的承諾。 4.根據客家委員會指導,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詔安客家研究卓越計畫「台灣客家文化館設展示概念、內容與手法的差異比較分析」研究顯示,仍有為數眾多的客家文物館效益不佳;有客家館接受客委會補助但竟沒有客家文物內容、還有客家館接受客委會補助但是從不開館,請問客家委員會對此有何對策? 張委員慶忠書面意見: 【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 一、主委,客委會辦理客家特色產業行銷活動:每年配合本會大型客家藝文活動,辦理全國性客家產業行銷活動;根據不同地區、通路辦理臺灣客家特色商品展售會,持續推廣客家特色產品之能見度,並積極參與國際性展覽,如參加法國巴黎國際家飾用品展及德國法蘭克福消費品展,以拓展國際通路;舉辦推廣客家美食活動(客家粄條王冠軍爭霸賽、客家湯圓節、客家飯篼比賽等)、委託進行客家服飾開發與參加國際旅展,推廣客家特色商品,以整體性的包裝行銷,讓客家文化得以融入現代生活。本席請問主委,這些年來成果如何?創造多少產值?有沒有具體數字? 二、主委,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不論是「客家人才培育數」、「輔導及帶動創業或就業人數」、「輔導具特色文化加值經濟產業之數量」,每年都有緩步成長,唯獨「辦理客家特色產業行銷活動次數」從101年的28場次降到102年的18場次,本席請問主委,原因如何? 【客委會預算】 一、主委,「監察院糾正客委會對於文化及歷史等園區之軟體內容重視不足,與園區之首要目標『積極保存與展現客家文化資產及豐富的多元文化面向』不符。本席看完客家委員會函復監察院檢討改善情形說明,以及104年的預算編列,覺得沒有具體改善措施,本案監察院尚未結案,本席請問主委,目前情況如何? 二、主委,南北兩園區實際營運情形有許多問題,長期入不敷出,自93年2月行政院核定「台灣南北客家文化園區設置計畫」,並將南北兩園區由縣市層級提升為國家級建設以來,客委會即投入園區籌建工作,歷經8年、耗資40億元後,於100年完成北部苗栗園區及南部六堆園區第一期之館舍建設工程後,旋即自101年度起辦理「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南北園區設施管理及擴充計畫」,依經核定之原財務評估,兩園區於完成第二期開發後,將其中非屬園區核心業務之營利區域部分,以0T方式引進民間參與,特許經營30年(105年至134年),自償率將達30%,但現在因用地取得及法制面因素,需停辦部分計畫,經重新評估經營效益後,兩園區營運30年(106年至135年),預計業務短絀19億餘元,客委會有沒有積極研擬其他可行方案,以利永續經營? 三、主委,客委會104年度於「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計畫項下之「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分支計畫,編列「客家文化躍升計畫─園區領航計畫─苗栗園區」預算1億1,935萬1千元,其中28萬6千元係考察法國巴黎博物館群及兒童藝術教育活動之國外旅費,本席請問主委,這樣的考察對客委會業務的推動有何幫助? 四、主委,客發中心近5個年度每年均出國考察博物館、圖書館及美術館等,有越南、馬來西亞、美國、德國、法國,每年出國考察有何成果?未來是否還要繼續周遊列國? 五、主委,為帶動客庄產業經濟之發展,自客家特色產業發展計畫(97至102年度)於102年度辦理完竣後,客委會自103年度起賡續辦理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計畫期程自103年度起至108年度止,為期6年,總經費12億4,402萬8千元),並以「客家特色產業輔導創新育成」及「客家特色產業行銷推廣」為兩大執行主軸。本席請問主委,增辦理苗栗園區客庄產業產銷平台建置計畫600萬元,跟「客家特色產業輔導創新育成」及「客家特色產業行銷推廣」計晝有何差別? 六、主委,客委會104年度於「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計畫項下之「人員維持」分支計畫,編列6,366萬5千元,係所屬客家文化發展中心104年度之人事費,依該中心預算員額明細表所示,包括職員34人、駕駛1人、工友1人及聘用人員33人,合計為69人,與上(103)年度相同。本席請問主委,聘僱人員比率是不是超過行政院所定之5%標準?主委,該中心為什麼不依照其組織編制規劃進用人員,卻於編制表外大量進用聘用人員? 七、主委,本席比較原委會和客委會的預算以及網站發布的新聞稿發現,原委會經費偏重於挹注偏鄉或是原鄉建設,而客委會大多是舉辦各式各樣活動,推展發揚客家文化及特色,本席請問主委,為什麼兩會的特色有這樣的差距?您認為孰優孰略? 主席:報告事項第二案是客家委員會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97至102年執行成效,請安排報告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准予備查。 現在處理104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歲入預算: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5,118千元 第1目 行政規費收入9,000千元 第2目 使用規費收入6,118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6,740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6,740千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7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17千元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歲出預算: 第11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2,707,441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40,298千元 第2目 綜合規劃發展117,684千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2,000千元 第4目 客家文化產業發展198,094千元 第5目 文化教育推展1,335,157千元 第6目 傳播行銷推展599,726千元 第7目 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314,482千元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歲入有3個案都是李委員俊俋的提案。 傅主任兆書:第1案是建議增加兩個園區入園場地清潔費500萬的部分,因為目前預算科目裡面並沒有所謂「清潔費」這個部分,我們建議併入到場地設施使用費的部分來併案考量?場地設施使用費的部分在第2案裡面也有增列50萬,所以這兩個部分合併就是要增列550萬,原來預算書上面這個部分是列50萬,截至目前收入的部分依照現況大概是30萬左右,所以實際上如果增列550萬,我們認為可能會有困難,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酌減? 李委員俊俋:主席,我提這個案的意思是希望兩個園區可以充分利用,不要蓋了卻不知道要幹嘛,然後靠公務預算一直補助,要給它一個機會來收這些費用,讓兩個園區可以活化,這才是我們真正的目的。我可以同意數字稍微調整一點,但是這個精神還是要在,兩個案可以併一個案,但是我希望你們可以收規費,否則的話,永遠放在那裡只靠公務預算在撐,這兩個園區是不可能會做起來的。 周委員倪安:你現在說30萬元,請問那是幾人次進來讓你們有30萬的收入? 傅主任兆書:目前是沒有收費。 周委員倪安:完全沒有收費? 傅主任兆書:對。 邱委員議瑩:你們打算什麼時候開始收費? 傅主任兆書:預計從明年開始會先收停車費。 主席:李委員是好意啦!第1案和第2案由客委會這邊來判斷一個數字,看要酌增多少。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建議酌增100萬元。 主席:兩案併起來,那個名稱要叫做規費還是要叫什麼? 李委員俊俋:「場地綜合使用費」。 主席:本席建議定為「場地設施使用費」,好不好? 李委員俊俋:好,「場地設施使用費」增列100萬元。 主席:歲入部分就將第1案併到第2案來改,把名稱定為「場地設施使用費」並增列100萬元。 進行第3案。 傅主任兆書:第3案是建議租金收入要增列500萬元,目前我們的預算書列了674萬元,已經比去年增列274萬元,去年是500萬元,按照目前執行的情況,我們到年底大概可以收到700萬元,如果照委員的提案增列500萬元變成一千一百多萬的話,執行上可能會有困難,因為目前在財產收入的租金部分,我們大多是請在地廠商進來提供當地的客家特色產品,然後向他們收取租金,如果要提高租金,對於在地廠商的扶植…… 李委員俊俋:因為現在廠商事實上是有增加,其實就是利用這些經費讓整個園區活化,這個概念都一樣,我可以調整一下數字,不要增加到500萬,增加250萬可不可以? 傅主任兆書:是不是可以定為200萬讓我們來努力? 李委員俊俋:好,200萬可以。 傅主任兆書:謝謝。 主席:第3案歲入增列租金收入200萬。歲入部分的提案處理完畢。 我們來看通案第1案,請客委會說明。 邱委員議瑩:通案第1案、通案第2案是不是到最後再處理? 主席:好,後面再一起處理。 進行第1目第1-1案,請客委會說明。 蔡主任琮浩:一般行政大概有三個主要的部分,一個是屬於人事的…… 李委員俊俋:這裡只問你們勞務承攬人力有多少人。 蔡主任琮浩:我們按照去年大院的決議,一般行政的部分已經統統都刪除,但是有5個是屬於清潔和保全的人力,那個在經費項沒有辦法處理,所以這個部分要請委員支持。 李委員俊俋:你說有5位? 蔡主任琮浩:對,因為去年大院的決議是27位統統要刪除,但我們還是有編5位,因為它的預算科目沒辦法支應,一定要…… 李委員俊俋:根據我手上資料的數字,為什麼勞務承攬人力有64人? 蔡主任琮浩:那個是全部加起來,明年度我們的勞務承攬是64人,去年大院的決議是一般行政項下不得編列,所以那裡的27人已經全部刪除,只留下5位,那5位就如剛才的說明。另外就是屬於計畫項下的人力編列。 邱委員議瑩:你這個預算金額為什麼是三千兩百多萬? 蔡主任琮浩:它還有含其他計畫的勞務駐點。 李委員俊俋:主委,你們的勞務人力為什麼需求那麼大? 邱委員議瑩:因為他們員額不足。 李委員俊俋:都是員額的問題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明年的各種計畫因為員額不足,所以在不同的計畫裡面有這些勞務承攬人力,拜託委員能夠支持,讓他們能夠充分去運作。 李委員俊俋:對於計畫也要調整,你們總共有多少員額? 劉主任委員慶中:95人。 李委員俊俋:95人用64人,嚇死人了,超過一半,太恐怖了吧!我專門作人力的,這樣老實講不好啦!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了解。 李委員俊俋:針對那個計畫調整一下,人數要減少,好不好? 段委員宜康:這個部分我以前就講過了。 李委員俊俋:講過好幾次,上次是針對一般行政的部分來要求,他們說一般行政已經拿掉,剩5個人。本席建議減列200萬啦! 主席:理論上是應該要減,但是實務上現在還做不到,在這種情況之下,減列200萬我認為可能太多了,我建議酌減50萬,好不好? 李委員俊俋:所有的承攬人力是64人,預算三千多萬,這個都不是在一般行政之下,是整個加起來三千多萬,所以你們還是要減一點。 邱委員議瑩:我覺得你們還是要向行政院爭取增加員額,不然你們勞務承攬的員額快和正式員額差不多了,客委會人力長期不足,對你這樣的解釋,委員根本沒有辦法接受。 劉主任委員慶中:向委員報告,我帶著我們人事主任到行政院人事總處去要過員額,可是到現在都還沒有下文。 主席:他們組改原來有二十幾個,結果也只多了十幾個,因為那個是整體的問題,李委員,我們可以體諒客委會,但是你這個提議的目的是對的,所以我才說酌減50萬就好了,這些討論內容都有列入紀錄,好不好? 邱委員議瑩:好啦! 主席:謝謝。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委員。 主席:第1-1案減列50萬。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個是減勞務承攬的部分嗎? 主席:你們科目自行調整。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就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對,因為我們都可以理解。第1-1案減列50萬,科目自行調整。第1-2案、第1-3案、第1-4案都是通案,保留送院會。 進行第2目第2-1案。 李委員俊俋:不是送院會,而是我們內政委員會要協商。 主席:對。第2-1案是邱議瑩委員的提案,請客委會說明。 傅主任兆書:在說明裡面有提到入園遊客數和遊客滿意度,其實我們在預算書中所列103年和104年的入園遊客數差距的確是滿大的,這是因為103年的預算是102年送的預算書,當時園區是採OT的方式來營運,OT是收費的,所以整個遊客數下降滿多的,而且102年在編103年預算的時候,兩個園區才剛開園沒多久,所以實際的數據是有限的。我們在今年編明年度預算的時候,因為數據比較足夠,而且也沒有採OT了,在我們收回來自營之後,104年的入園遊客數就比103年提升了滿多。我們有做一個要求,在滿意度的部分,達成率編87%主要是根據入園遊客數和滿意度作為加權平均值來做一個計算,實際上是滿高的,我們是滿自我要求的,謝謝。 主席:這個原來不屬於綜規處,但是卻把項目列在那邊,我們先不討論實質,但是如果現在去凍結綜規處的預算,他們好像會有一點委屈,是不是這樣? 傅主任兆書:是。 李委員俊俋:他們自己要去規劃啊! 主席:邱委員可不可以體諒一下?你講的事情大家都理解,但是這個不是綜規處本身的東西,如果你去凍結它的預算,影響到的是其他的部分。 段委員宜康:它要幫忙規劃。 主席:對,它會幫忙規劃。 邱委員議瑩:好啦! 主席:第2-1案就不列案,不討論。 進行第2-2案。 江處長清松:關於第2-2案綜合規劃處海外補助的部分,有委員提到築夢計畫的報名人數減少,恐有為補助而補助的的問題,其實客委會對於海外事務全年度的經費只有六千多萬,很多是為了支應國內和海外客家社團的活動交流和文化推廣。段委員上一次提到築夢計畫年度的報名人數越來越少,我們有針對委員的提醒,今年再特別的爭取、特別的宣傳,到現在為止已經有90位報名,因為委員希望我們訂定最基本錄取的名額,我們也回覆委員希望能夠訂到15%的門檻,所以我們特別延長報名的期限,希望到11月時能夠擴大這樣的一個歷程。我們對於會裡面編的這筆預算都會非常撙節,非常務實的來處理,這筆經費不是很多,但是對於客家青年的扶植和補助,甚至對客家社團進行國際交流的部分都有相當大的助益,懇請委員支持。 段委員宜康:這個案子應該與第2-5案、第2-7案一起討論。 主席:從第2-3案、第2-4案、第2-5案、第2-6案到第2-7案都是「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的事項,請客委會先一併說明,我們再一起討論。 江處長清松:第2-3案有關績效指標的部分,我們未來在執行的時候會列入一些比較關鍵性的指標來改善,要訂出海外交流的指標,希望未來能夠列入參與的人數和實質的效益,我想這個部分會遵照委員的意思,對於後續在執行上面的關鍵指標能夠比較具體的出現績效。 第2-4案是針對海外客家網營運這一塊,其實海外客家網從94年成立之後一直都沒有改版,我們今年才開始改版,這個改版是連續性的計畫,一直到明年,這筆經費假設委員要刪減的話,我們可能就沒辦法進行維運,所以在海外客家網的部分是不是請委員能夠支持,讓我們把海外客家網從以前的靜態變成比較活躍、活化的一個網站? 邱委員議瑩:海外客家網現在的點擊率有多少?看的人有多少?海外客家網和原來客委會的網站有什麼差別? 江處長清松:海外網基本上是提供海外客家社團有一個平台能夠把他們相關的社團資料…… 邱委員議瑩:有多少人在使用? 江處長清松:截至改版以後,大概有兩萬八千多人。 主席:經過多久時間有兩萬八千多人?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統計? 江處長清松:今年到現在。 邱委員議瑩:是點閱人次嗎? 江處長清松:是瀏覽人次。 邱委員議瑩:瀏覽人次是2萬8,000人。 江處長清松:是。 李委員俊俋:很少耶! 邱委員議瑩:海外的客家鄉親應該有幾十萬人。 主席:不止,海外客家人很多。 周委員倪安:這個東西為什麼不能架在客委會下面? 江處長清松:這個最主要是提供給社團一個平台,因為海外社團自己會建置,我們提供一個空間給他們去建置一個交流社團相關資料的平台,如果放在全球客家網的話,它可能就…… 邱委員議瑩:這個海外網多久沒有更新了? 江處長清松:現在都在更新。 邱委員議瑩:是委外的? 江處長清松:是,因為時間很長了,無法符合現在行動下載的方式,所以我們必須改版,拜託委員給我們支持。 主席:請繼續將後面的第2-5案、第2-6案、第2-7案一起說明,因為還有周委員的提案。 江處長清松:第2-5案也是針對績效指標的部分,我們未來會將相關的出國人數、海外參與人數等都納入。參與人次的目標本來是9,000人次、9,500人次,104年度已經提高到1萬人次。 周委員倪安:除了參與人次以外,你們衡量的指標是什麼?你去菜市場統計來來往往的人,那也是一個人次呀! 江處長清松:不會,是要參與這個社團後…… 周委員倪安:他參與之後,你們花了這些錢,做了這些活動,實質的成效為何?這才是你們下次再辦的目標,而不是每年只要時間到了就辦這個活動,這究竟對於現代裡面的客家文化有什麼助益? 江處長清松:在補助部分,因為客家族群分布在五大洲,各地都有,我們原則上是補助社團出去跟他們交流,這通常都是看每個社團出去之後,跟他們互動交流的參與人數來計算。除了在量的部分我們會加強,以擴大成效之外,希望未來也能加入質的部分,有更好的效果。 段委員宜康:你們講來講去,每年花這麼多錢,但從來也沒有給我們看到你們花了這麼多錢,參加這麼多活動,對於客家及臺灣整體能見度的成績在哪裡。你們只說到花這個錢的目的是要提升客家及臺灣的整體能見度,拓展客家文化及產業商機的具體成效,其實我們都沒有看到具體成效。我的建議是第2目刪減1,000萬,「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編列了6,247萬,這部分凍結800萬。也就是第2目整個刪減1,000萬,科目自行調整,03部分特別凍結800萬,請他們來專案報告,因為另外還有2、3個凍結案一起處理。 主席:因為客委會預算的母數本來就不多,1,000萬的刪減,我個人認為對他們來說是有點多。主委說明一下,如果被刪1,000萬,對你們會不會有影響?你就老實講,沒關係。 劉主任委員慶中:相較於去年,我們的整體預算降了1億6,000萬,如果刪掉1,000萬,對綜規處的整體運作是有難度的,委員是否可以考量支持我們所列的預算?另外,為了整體績效的呈現,我們會再做進一步檢討,看看如何將這個績效指標更具體的呈現出績效來。 周委員倪安:今天早上我質詢時,跟你提到一些客家產品名稱的特色問題,因為現在去到這些客庄,跟我們去看三峽老街等,很多地方都是一樣的,沒有特色。你們的特色是來自於本來的傳統東西,譬如其他地方可能叫做「米苔目」,你們可能叫「米積目」,對於這樣的研究,你們有嗎?還是只是在你們腦中,你們知道叫這個名稱,下一代可能就不知道,遊客也不知道?今天如果要推廣,有了特色,譬如什麼叫客家的東西,你們就要把它融入園區或你們設計的村庄、街道,讓外國人及外地人進入之後就知道這是客家特色,可是現在我去了卻感覺都一樣,沒有什麼特色,也沒有看到你們有這方面的研究。我提案要求凍結的目標是希望你們可以在這部分多做一些研究與實踐,才能真正推廣客家文化。 邱委員文彥:周委員的建議非常好,我也擔心很多客家的真正特色跟其他地方的土產變成一致性,沒有了自己的特色及精神,其實客家事務還需要很多的努力。對於剛才大家關心的議題,譬如第2-5案,因為最近很多全球的客家領袖都回來了,我建議你們對於類似這種活動應該好好行銷,譬如將你們的網址就印在名片上,或是有更多的宣傳摺頁讓他們帶回去,他們都是當地各個國家的領導人,這樣可以讓他們回去後儘可能的上網。我還是要拜託周委員,這個稍微刪減一點點就好,主委剛上任沒多久,我們要給他多一點的支持與鼓勵,但績效還是要有的。 邱委員議瑩:這一目就減300萬、凍300萬,好不好? 段委員宜康:我有一個要求,對於你們的築夢計畫,我很在意一點,就是不可以用血統做為補助的對象,這是不對的,你們不應做這樣的補助。 劉主任委員慶中:認同。 段委員宜康:你們應該補助與支持對於客家文化的研究,怎麼會只要是客家子弟來提出申請才補助?怎麼可以限制身分?不可以這樣,這個要改。凍結的這部分,等到你們來報告時我會記得,你們一定要把築夢計畫條件的改變一併來報告,雖然文字上可能沒有,但你們要做。 主席:兩位邱委員都提了意見,我建議刪減100萬,凍結500萬。這樣比較核實,也等於給劉主委一個鼓勵,他才剛上任嘛! 周委員倪安:我有個問題,媒體部分是在哪一塊? 主席:還沒有到,我們一個一個來。剛才的建議,懇請大家同意。 邱委員議瑩:減200萬,凍結300萬啦! 主席:好,第2目就依邱議瑩委員的意見。 邱委員議瑩:我補充一下,剛才段委員講的築夢計畫部分,客委會可能可以考慮做一些檢討、修正,當時的規範是我們在的時候設立下來的,但是時空環境變遷很大,而且報名人數愈來愈少,我覺得報名資格及內容審核方面可能可以做一些修正。 主席:劉主委可以雙重考量,一種是客家子弟的,一種是非客家子弟的,都能有機會,就是剛才段委員所講的觀點。但是有些客家子弟,我們更珍惜他的認同,這是人同此心,本來就可以的,但不可以讓非客家子弟完全都沒有機會。這兩者並沒有牴觸與矛盾,應該可以認同。第2目就減列200萬,凍結300萬,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4-1案,請客委會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請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克能:首先,關於流用的問題,因為在實際執行業務時,101年可能是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申請客家產業相關活動的案子比較多,而當年的業務費還有一些剩餘,就有這樣流用的狀況。102年的獎補助費流用到業務費的狀況,是因為當年我們辦理青年返鄉創業啟航補助計畫,原來預定是20位,實際審核結果,因為提案的因素,並沒有核補到20位,留下來的獎補助費因為其他業務需要,所以辦理流用,這確實是因為實際推動業務的需要才辦理的。 第二部分是有關考察文創商品方面,這個案子主要是配合明年9月在日本有一個消費性秋季商品展,我們隨團去瞭解參展狀況,另外還會訪問日本相關的一些文創機構,所以希望委員支持,不要刪除預算。 主席:其實第4-1案就等於整目了,是不是請吳處長乾脆把第4-2案、第4-3案、第4-4案一併說明,我們再一起考量? 吳處長克能:關於第4-2案,委員提到輔導通過認證的商品數原列250件,實際卻調整到150件;這是因為我們的特色產業輔導計畫是以2年為一期,原本的輔導件數是250件,但是當初訂定指標時並沒有顧慮到,現在我們依照實際輔導件數,一年是150件,實際上,2年是300件,包括輔導件數及輔導業者提案通過認證的件數,希望委員支持,不要刪除預算。 第4-3案的部分,剛才已經提到是配合在日本的秋季消費品展所需要的費用,希望不要刪除。 第4-4案的部分,其實就是剛才出國考察的費用,其中提到辦公費6萬4,000元,這包含保險費,是出國必須的,還有一些翻譯的行政費用及少許的禮品交際費,如果委員支持我們到日本考察,但是刪除辦公費的話,恐怕我們的旅費會不夠。以上說明,希望委員多多支持。 主席:提案委員有什麼意見? 邱委員議瑩:你們的辦公費是買禮品的費用? 吳處長克能:是一部分,但是還有保險費、行政費、翻譯費,另外就是門票。 李委員俊俋:撤案。 主席:第4-4案撤案,就不討論。 吳處長克能:謝謝委員。 主席:這裡面最大的刪除是段委員所提的案子,減列1,000萬,所以我剛才問客委會今年編的跟去年編的額度差不多,是不是?他是認為效果不好。 邱委員議瑩:很多客家東西沒有辦法用文字說明,大家會覺得看不出效果,所以我才建議你們下次是不是用powerpoint或是影片的形式,大家就會很清楚的知道客委會在產業發展這一塊做了些什麼東西。我想就凍結500萬,讓他們來報告好了。 主席:好,贊成。邱委員講的有道理,我在內政委員會很多年,因為我不是客家人,有時候聽你們講到那些績效時是用想像的,難免會這樣。 段委員宜康:就按第4-2案李俊俋委員的提案。 主席:整目啦! 邱委員議瑩:凍結500萬,請他們來報告。 主席:第4目凍結500萬,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吳處長克能:好,謝謝委員。 主席:繼續處理第5-1案。 劉主任委員慶中:請文教處孫處長來說明。 主席:第5-1案、第5-7案、第5-8案都是關於「03協助營造客家文化生活環境」,就一起說明。 孫處長于卿: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這部分,委員提到我們102年的保留款過高的問題,主要是因為生活環境營造補助地方之後,地方還要彙整、整合地方居民的意見,做比較縝密的規劃後再向我們提出,實際請款,因為執行部分也是地方政府,所以有部分款項在跨年度計畫,但無法在102年度如期發包出去,就保留到103年。至於103年部分,之前年度的保留款其實都已經儘量執行完畢,目前只剩1,000多萬的保留數。今年度整個執行狀況不會有像去年那麼高的預算保留,懇請委員對於綜合環境營造部分儘量不要刪減預算。 主席:他們這個保留數,有的是配合行政院主計處的要求。 邱委員議瑩:好啦!暫不處理。 主席:第5-1案、第5-7案及第5-8案均不處理。 現在處理第5-2案。 孫處長于卿:第5-2案的獎補助計畫部分,委員希望我們可以提出具體改善獎補助對象資格的審核方案,我們其實在今年已經針對整個補助計畫做了全盤檢討,因為我們後來發現的確有很多補助案的申請是社團型的活動,為了使績效更符合計畫的目的與宗旨,我們明年會用主題式去引導受補助機關提案,也就是未來會用客家流行音樂、客家青年等主題方向,作為補助案的核定。明年的整個過程中,我們的審核會更嚴格。 主席:第5-2案是邱委員的提案,跟第5-3案李俊俋委員的提案一併討論,因為都是01的補助。 周委員倪安:關於第5-2案,以最近臺北市義民節的活動為例,客委會有補助嗎? 孫處長于卿:我們其實是用業務費分擔,因為台北市政府是財力一級的地方政府,所以是不能做補助的。 周委員倪安:那中央到底有沒有錢? 孫處長于卿:我們是用協辦方式分攤…… 周委員倪安:像你們這樣的活動主要在介紹客家的文化,可是你們邀請了連勝文,卻沒有邀請柯文哲或其他候選人,如果你們要把它弄成競選場地也沒關係,但應該都要邀請啊! 孫處長于卿:因為這個部分是台北市政府主辦,並非我們主辦,但我們…… 周委員倪安:你們也有跟他們分攤,他們如果要這麼做,那中央的立場要嚴正才對啊!這固然是他們主辦沒有錯,但他們可能只邀請中國國民黨候選人啊! 孫處長于卿:其實我們所有的補助案,這些補助在核下時,我們在核定函內都會加黑粗體字告知主辦單位不得為任何候選人…… 周委員倪安:兩週前這件事已經發生,你們現在可以不要跟他分攤經費,先凍結嘛!你們先來報告,因為還不僅止於這一件。 主席:周委員,關於這個部分,你以後可以要求溝通,但不要在這部分反映,因為這樣對他們不公平。 周委員倪安:如果我不反映的話,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這只是其中一個小小的例子,但新聞有報導過。 主席:這是主辦單位自己的主導權問題。你們應該都有邀請台北市的立委吧?姚文智委員有沒有被邀請? 周委員倪安:沒有。 孫處長于卿:因為這是台北市政府主辦的活動…… 主席:你們是中央,就該記得要邀請台北市的立委才是。 邱委員議瑩:你們常常忘記邀請立委去參加…… 主席:我印象中也是很少邀請。劉主委,這一點你們一定要切記,將來真的要改進。 周委員倪安:行政中立啊!……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說明一下,我有要求我們各業務單位,第一,我們所辦的活動都要發邀請卡給所有內政委員會委員、客籍委員等,有時候也會請國會組特別當面去邀請。另外,一年內我們有什麼新的作法或相關活動,也都要能夠讓委員們及時、同步知道,如此也能夠瞭解到我們辦活動的績效如何,隨時可以接受委員的指導與建議。否則,每每在業務報告或預算審查時,委員們可能對我們的狀況都是比較抽象。因此我是有做以上這兩點的要求。 主席:我把第5-2案、5-3案做個統合建議,是否就凍結500萬? 李委員俊俋:不行,5-2案、5-3案的提案理由,相信客委會心知肚明。你們每次辦這些活動,無論是協辦、主辦,實際上是在做什麼,你們很清楚。上次邱委員議瑩也提過豬腳節的事,說今年的豬腳節有誰去了等等,你們明年辦活動時還是一樣,這個單位就每年辦一個豬腳節而已,100萬耶,對不對?這個非常清楚。我想5-2案、5-3案就合併,刪200萬、凍500萬。 孫處長于卿:豬腳節的部分,並不是用第5分支計畫的錢,我們並沒有補助豬腳節的經費。 邱委員議瑩:沒關係…… 段委員宜康:主委,在場邱文彥委員、邱議瑩委員都是屏東人…… 周委員倪安:主委,委員早上質詢過你在整個發展計畫裡面有關區域的分布,你要有一些資料。你要真正補助在有客家文化特色之處,使其能有更多發展,若真能做到如此,我們當然同意把預算給你們。可是如果使其淪為讓一般民眾認為那是一種綁樁或行政不中立的狀況,你們只是不斷地去support執政者,這樣…… 邱委員議瑩:它是不會補助到一般民眾,但是,南北失衡的狀況是很嚴重的,即一直補助給北客,對南客的重視程度不高,所以,我們對於劉主委有很深的期待。就先刪200萬、凍500萬。 主席:我建議刪100萬、凍500萬。 邱委員議瑩:好啦! 主席:5-2案;5-3案合併處理,減列100萬,凍結500萬,像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這部分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02部分的第5-4、5-5、5-6案,請客委會一併說明。 孫處長于卿:跟各位委員報告,接下來這幾個案子均為委員指教客語認證的通過率及獎學金部分。這個圖是我們可以認證的考生年齡組合圖,紅色部分是19歲以下的考生,各位委員可以看到,94年第一次施辦時,19歲以下考生是占3.95%,從99年起實施獎學金制度後,已經躍升到74.03%,而且從這一年開始就一直維持在七成五到近八成之間。相較於19歲以上考生,19歲以下的考生客語能力的程度是不佳的,我們從94、96到102年的客語使用能力狀況調查中都可以看得出來這種情況。我們另外也做了一個分析,這個是我們的通過率,紅色部分是19歲以上考生的通過率,各位可以看到它每年是維持著一定的水準,藍色部分是19歲以下考生通過率,它是有波動,但波動不大。不過,很明顯地,因為從99年其占比達到了76%之後,把整體的通過率拉下來了,即逐年下降的情況。針對這樣的現象,針對19歲以下考生,我們是希望可以再增加客語的學習。目前除了客語生活學校、客語薪傳師的制度之後,我們會在明年推動第三學期暑期課時增加學習部分。另外,我們現在跟縣市政府有合推試辦沈浸式教學,另外還有課後班,懇請各位委員,是否明年就讓我們來擴大辦理?語言教育部分是非常重要,如果再刪減預算的話,我怕19歲以下孩童的客語能力會更下降,也是一個很大的危機。 主席:各位委員,我具體建議,我們不要刪它預算,因為刪了預算一定會影響其執行,儘管其近幾年的執行成效不是很好,我們也有意見,本席具體建議,凍結1,000萬,藉此給他們壓力,不要刪它預算。 周委員倪安:主席,我再說一下,雖然我不是客家人,但我覺得錢就應該花在有用的地方,一樣回到我今天上午質詢的教育部本土語言一週一小時課程,其實真要比較,閩南語、台語更可憐,因為我們並沒有所謂的閩南語委員會之類的單位來幫它講話。看到你們有這些補助,我很羨慕,現在我們要求學校裡面要開一小時本土語言的課程,主委你剛剛說有發文,是不是?你這個文可否讓本席知道一下內容?如果你之前都沒有去堅持的話,現在額外還再給你們這麼多錢的話,其他的族群為了推廣自己的語言和文化,也應該要紛紛成立委員會啊! 主席:02的部分就凍結1,000萬,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5-9案,請說明。 孫處長于卿:第5-9案的部分,有委員提到我們在103年9月底止的預算執行率尚有27%未執行。因為我們這筆預算最主要是在從事文化資產的調查研究。去年在各位委員的指導之下,我們今年其實有做了轉型,歷年來我們是做一個客庄全面普查的方式,所以,今年我們全面轉型,也遵照委員們的指示,我們之前就先召開兩次諮詢委員會議,全面檢討之後才訂定下階段要怎麼做。另外,我們在整個招標過程中不是很順利,才會導致這筆預算在9月底之前的執行率還有需要努力的空間。但目前因為標案已經都出去了,整體都已經如期在進行,加上我們明年轉型,做客庄資源普查整體結果的歷年回顧及未來方向的建議,另外,我們明年會針對客庄的無形資產部分做調查,這部分是過去比較欠缺的,也是我們召開諮詢會議之後委員提出的建議。再者,針對有一些可能很快會軼失的部分,例如老師傅的技藝,我們也會做一些保存的計畫。 邱委員議瑩:凍100萬,好不好? 主席:處長,你可以保證明年的執行率不會再出現這個狀況? 孫處長于卿:不會,因為我們其實是跨年度的計畫,標案在今年底都已經出去了。 陳委員其邁:27%的保留款,這麼高…… 孫處長于卿:這不是保留款,這是到今年9月底的執行率,這部分都沒有保留款。 主席:本案就照邱委員的意見,凍結100萬,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6目。請一併做說明。 游處長進忠:6-1即有關傳播行銷推廣部分,委員提案減列500萬及凍結500萬,案中提到我們委辦及補助的節目僅限於綜合卡通,其實並不盡然,跟委員報告,我們在委辦部分有語言節目,例如「每日來一客」、ICRT的「大家來講客家話」都是屬於這一類。還有,我們也做短版的音樂節目在商業廣播電台播出,像News 98、中廣、人人等等電台。委製的部分,也不僅止於綜藝及卡通節目,我們也有社教節目、音樂性節目、行腳類節目及紀錄片等等。未來我們會注意這部分,不會太偏頗在綜藝或卡通。大家之所以看到這一兩年我們好像比較著力在卡通,這是因為這一兩年開始我們希望在語言往下紮根的部分多著力,所以這部分會付出多一點。 邱委員議瑩:6-1的部分,我是沒有意見。6-2的部分,可能要請客委會去跟公視進行商討,雖然客家電視台現在歸屬公廣集團,但我覺得公廣集團非常的賤,它還要再賺一手,包括所有節目的租棚、剪接、後製等等,它給公視本身節目的錢跟客家電視的錢是不同的,他們自己還要再賺10%,這是什麼道理?公共電視怎麼可以這樣處理?召委,本席這裡有一個成本計算表,在攝影棚的使用費上,公共電視自己是5萬2,500元,客台是5萬7,750元,等於是多加一成,這個很沒道理。當然這個問題不在客委會,可是,客委會是不是要去和公共電視商討、協調?全部都屬於公廣集團一員,為什麼客台和原民台使用時就要被加收一成? 主席:劉主委,你應該去拜訪一下公廣董事長。 游處長進忠:報告委員,這個部分,其實我們一直在跟公共電視溝通,當初公股處理條例把客家電視台委託給公視基金會製播,很大的一個精神就在於大平台資源共享,可是,我們每年4億270萬的委託經費中有相當的一部分是交給公共電視以支付硬體使用費及租棚費、甚至有一部分的人事費。過去我們一直在要求公共電視,希望基於大平台資源共享的概念,但公視有其本身的處理原則,關於這個部分,我們遵照辦理,會去跟公視繼續爭取。 邱委員議瑩:因為這個預算跟客家電視台有關,我們就不凍結,也不刪減任何的預算。但這個不合理的地方,你們應該要去爭取,包括客家電視台還要付辦公室租金給公共電視,這實在是沒有道理。然後,行政院一直不處理公廣集團的問題,結果現在卡在這裡,錢編在客委會,但你們沒有任何的權責,還要被人家揩油,還要付租金,每年還要行禮如儀地去編一個招標案,真是笑死人了!政府竟然沒有辦法盡早把這件事處理掉,導致這個情況每年一再上演。 主席:我認同,所以我才建議劉主委應該要去拜訪公廣的劭董事長,至少你要做到這樣的表示,且你要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朝野立委針對這一部分都有一致的看法。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 李委員俊俋:關於這部分,除了劉主委要去找公廣談外,原民會現在也面臨一樣的問題,只是他們由原文基金會來處理。本席做這樣的要求,主委要去找公廣談,但我們仍然要凍結一部份。沒有凍結的話,你們不會動,也不會來這裡報告。 邱委員議瑩:凍100萬。 段委員宜康:現在傳播行銷推展的部分,你們有補助各電視台,除了客家電視台,你們也補助給其他商業電視台或地區的系統台,大概是以下的方向,一個是吃喝玩樂的節目,這也沒什麼不好,即你介紹客家美食、做客庄行銷,但比例上其實不應該那麼高,所謂的補助商業電視台,也不一定要是客語的節目,你也可以請他們去介紹客家歷史或特色建築及文化等,當然也可以用非客語來報導,以使更多客家之外的國民能用他們習慣的語言來瞭解客家文化,因此使用的語言及形式是不一定的,當然重要的是你們要去推動。客家人推廣客家文化與非客家人去說明客家人的歷史,其實兩者是同等重要的。 本席認為你們是挑輕鬆的事情去做,這是不對的,去年就鬧過一個大風波,其實你們將錢給了他們,他們只要有一點客家元素就夠了,可見你們都沒有用心去規劃。你們應該規劃出一個主題範圍,而且還要去審查。坦白講,錢是不多,可是我寧可你們多花一點,而且能做到有效果及有深度,讓人看到之後也能有所感覺。邱委員關心你們與公廣集團的交涉,因此本席具體建議凍結1,000萬,作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這並沒有刪你們的預算。我們的要求是很嚴肅的,你們應該要認真來看待。 邱委員議瑩:沒有刪…… 主席:第6目01的部分凍結1,000萬…… 游處長進忠:不是01。 主席:第6目凍結1,000萬,向內政委員會作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現在處理第7目。 傅主任兆書:第7─1案是減列客發中心03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業務費3,000萬的部分,我們建議與第7─11案、第7─12案及第7─13案併案討論。 我們也拜託委員真的不要減列,第7─1案提到兩個園區辦理客家節慶活動,這與會裡面的第5目辦理促進及提升客庄十二大節慶活動的內容重複,其實並沒有重複,我們編的所有預算都是用在這兩個園區平常所辦理的相關活動。根據這兩個園區過去二、三年的營運狀況,每年的基本維持運作經費至少需要4億,而明年度只編列了3.14億,可見經費是滿緊的,我們建議委員不要減列。 主席:第7─1案、第7─11案、第7─12案及第7─13案一併討論。第7─1案是減列3,000萬,其實這也是通案的部分。 劉主任委員慶中:向委員補充說明,客家產業特色發展計畫是由產經處做前端作業,包括輔導及創新發展等,而客發中心建置的是產銷的後端作業,提供平台及通路,以讓遊客知道我們有哪些特色的客家商品,當然到了客家產業商店,他們也可以去購買,所以,兩者之間是沒有重疊的部分。 另外,有關客家節慶活動,據我的瞭解,他們辦的主要客家節慶活動,除了週年慶之後,包括中秋節及春節等都有安排一些主題。平時也會按季節去安排一些活動,包括文物展出或相關的節慶活動等,因此預算的編列與本會並沒有重疊的部分,也請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本席具體建議凍結500萬,好不好? 李委員俊俋:包括第7─1案的部分,本席早上質詢時就講過了,我當然知道這是前後端的問題,可是每年都這樣編列,你們也做不出什麼花樣來!我們的目的不是要刪你們的預算,而是要你們好好檢討一下。針對第7─1案、第7─11案、第7─12案及第7─13案,本席建議減200萬及凍500萬。 段委員宜康:減200萬,其實純粹是洩恨。 周委員倪安:早上有問主委關於全球客家教育文化中心的長遠計畫,是否可以拉進去做long term的計畫,而不是讓明年只有消耗預算的那種感覺,何況客家的味道也提升不起來啊! 你們有很多廣播是放在ICRT,可是ICRT的聽眾群是哪些人呢?大部分都是外國人嘛!你們到底是要教外國人學客語,還是在推廣時最好以臺灣的國人為主呢?你們是不是應該在閩南話的族群裡去教他們,讓他們先熟識客家文化,然後才由近而遠去推廣嘛!你們在ICRT花了非常多的經費,我常常聽到你們在那邊講客語,因此不能理解的是你們的長遠計畫,真的已經達到連外國人都要去推廣嗎? 臺灣真的可以變成全球客家的教育文化中心,但這要看你們要如何去計畫及設計呢? 游處長進忠:關於ICRT的部分,其實比重並沒有很多,也許剛好委員是在開車時聽到,時間點是1天播出5次,1年的經費大概只有300萬左右。至於,有關向其他族群去推廣客家之美的部分,客委會都有在做,我們的宣傳對象,除了客家鄉親之外,很大一部分就是非客家族群。我們與中廣合作的第一年,他們的寶島網就是閩南族群的頻道,現在讓客家節目也能進去,因而使得華語、閩南語及客語都能交融在一起。謝謝委員的指正,我們會注意這些問題。 主席:這部分就減列100萬,凍結500萬。 現在處理第7─2案。 傅主任兆書:第7─2案建議人事費凍結636萬6,000元,目前兩個園區的預算員額是69位,這樣的人力要經營兩個園區是滿緊的。我們所有的經費都是按照行政院核定的員額及規定來編列,在此建請委員不要凍結人事費的部分。另外,我們也建議本案及第7─3案可以併後面的主決議第6案一併來討論。 去年大院有作決議,就是客發中心聘用員額的比例偏高,因此中心相關的約聘人員不得再增加,我們今年並沒有增加任何一個名額,同時也依照行政院核定的規定來編列預算員額。 李委員俊俋:比率達到47%多! 主席:第7─2案、第7─3案及第7─4案合併討論。 傅主任兆書:在組改之後,行政院核定的員額就是這樣,而且一直都沒有增加,所以我們沒有多任何一位員額。我們是四級機構,也持續向人事行政總處爭取正式職員的編制,希望以後能下降約聘人員的人數。 主席:依據周委員倪安的案子,本席建議凍結100萬來要求你們。 段委員宜康:減列100萬,凍結100萬。 主席:不要減列,謝謝段委員,凍結300萬,並請客委會要不斷去爭取。 傅主任兆書:這部分是不是提書面報告之後再動用呢? 主席:凍結300萬,向本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現在處理第7─5案。 傅主任兆書:第7─5案是針對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營運03的部分,委員建議凍結4,000萬,我們希望能併第7─6 案來討論。 剛才已經向委員報告過,就03的科目而言,預算為2億4,143萬,必須經營及管理兩個園區,這是滿緊的經費。根據之前我們提報的南北園區設施管理及擴充計畫的案子,未來30年這兩個園區會呈現出短絀的狀態,早上主委也向各委員說明過,其實那是按照當初報院核定的計畫,就是101年到104年的計畫,其中要求我們要成立基金。我們在計畫執行3年之後,從主客觀因素去檢討,目前已對這個案子報了一個修正計畫,我們會提早在今年度就結束。 未來這兩個園區的短絀,我們會儘量透過各種方式,比如租金及設施借用等,以改善這兩個園區的營運狀況,並且可以提高效益,因此建議各位委員能夠支持,並不予凍結預算。 李委員俊俋:每年都在講這部分,可是從頭到尾都沒有解決此一問題,每年還不斷在投資,我們也在想辦法幫你們增加收入,可是你們卻說無法達到。如果每年都這樣放著,這也不是解決的辦法。 傅主任兆書:兩個園區是屬於族群的文化園區,其實是有它們的核心任務,之前我們依照行政院的要求,有試著將園區以OT的方式委託經營,結果經營的情形非常不理想。當初兩個園區建置的核心目的,並非以營利為考量,因此的確需要公務預算的投入來支持,我們也懇請委員予以支持。 主席:這是一個老問題,非一朝一夕可以解決,第7─5案是不是凍結500萬呢?由於你們都要來報告,到時候可以一起來討論。這兩個地點都不太好,一旦去過就知道了,對此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傅主任兆書:依照入園的人數來看,如果與國內外的各博物館或園區比較起來的話,其實還是不錯的。 主席:可是委員要求的,你們都做不到啊! 傅主任兆書:每個園區,1年都有一百多萬的遊客。 主席:六堆不是招過一次,為什麼又收回來呢? 傅主任兆書:對,可是經營的狀況並不是很好。 主席:現在來招會沒有人要嗎? 傅主任兆書:未來的規劃是以自營的方式來辦。 邱委員文彥:找類似的園區,因為它們都面臨同樣的問題,並由大家來座談討論如何去經營及管理…… 傅主任兆書:歡迎委員到園區來指導。 主席:那我們就這樣處理。 接下來處理第7─6案。 傅主任兆書:第7─6案已經併案討論了。 主席:請你將第7─6案及第7─7案一併作說明。 傅主任兆書:關於出國費用的部分,是不是併第7─8案及第7─9案來討論呢? 主席:都一起進行討論。 傅主任兆書:委員建議減列出國費用28萬6,000元,我們建議是不是可以保留呢?因為客發中心每年就編一個出國考察案。根據過去考察的經驗,同仁回饋到兩個園區的營運,的確是滿有效益的。有關考察法國巴黎博物館群及兒童藝術教育活動的部分,編列了28萬6,000元,該經費是兩個人去7天。目前兩個園區分屬南北兩地,在法國巴黎博物館群的部分,尤其是羅浮宮在北部朗斯的分館,我們希望能夠吸收其他國家的分館營運經驗。 另外,有關兒童藝術教育活動的部分,我們希望兩個園區能有更多青年人及兒童進來,以做好文化教育的紮根工作,當然也希望能到國外去吸收相關營運的經驗,並帶回來給兩個園區做參考,我們希望委員能夠予以支持。 李委員俊俋:這不是不讓你們出國,而是你們去考察的對象,老實講,這對於園區的營運沒有什麼幫助,因為性質實在相差太多了。你們的兩個園區具有任務性與目的性,跟你剛才說的那些博物館差距很大,每年一直派人去考察,只是看到人家做得不錯,他們回來以後,我也沒看到園區有什麼改變,問題就出在這裡。 傅主任兆書:我們希望可以吸收國外分館營運及兒童藝術教育的經驗。 主席:請問傅主任,後面的部分也全部報告完了嗎?第14案和第15案併案了嗎? 傅主任兆書:這部分建議與第7─10案、第7─14案一起討論,因為那是另外的部分。 主席:你還是一併說明好了。 傅主任兆書:關於第7─10案與第7─14案,委員建議減列苗栗園區未來要建立產業展銷平台的費用600萬元,剛才主委已經向各位委員報告過了,其實這和客委會所推動的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的內容並不相同,客委會所推動的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走在前端,它是對產業的扶植,扶植之後產業會有相關的商品呈現,我們希望未來能夠透過苗栗園區所建置的展銷平台,讓他們有一個展出及販售的機會,同時也能介紹給國內外的鄉親,懇請委員予以支持。其實這部分屬於後端的工作,並沒有重複的地方。 主席:本席建議在場委員針對第7目其他的部分一起加以考慮。 傅主任兆書:有關第7─15案,委員建議將客發中心明年度在「跨域深耕計畫」中針對「苗栗園區節能減碳示範亮點計畫」所編列的700萬元全數刪除,我們認為這部分還是有保留的必要,因為跨域深耕計畫是個案的新興計畫,在苗栗園區節能減碳示範亮點計畫所編列的700萬元,主要是用於建置中水、雨水回收系統並整合噴灌系統,我們希望可以把這個園區打造成生態園區,同時也希望苗栗園區明年度可以成為環保教育的認證場所,懇請各位委員予以支持。 李委員俊俋:你們都在做重複的事情,同樣的問題都一再上演。 傅主任兆書:這是新興的計畫,其實並沒有重複之處。我們希望在園區裡面做一些相關系統的改善,包括中水、雨水回收系統並整合目前的噴灌系統。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兩個園區的二期計畫提早在今年告一段落,後續有一些是延續性的計畫,苗栗園區和六堆園區有一個計畫就是跨域深耕計畫,相關經費一共編列4,000萬元。在此要向各位委員作進一步說明,其實在行政院預算會議結束之後,有人告訴我明年度經費會少8,000萬元,所以我特別向院長報告是不是可以讓這兩個園區後續的單年度計畫延續做下去,在此拜託各位委員能夠予以支持。明年度他們的確需要進行延續性的基礎工程,包括資源回收系統、水圳系統、客家商品產業交流的平台等等,都希望能夠把後續的基礎工作完成,這樣就可以告一段落。 有關出國經費的部分,客委會與客發中心明年度的出國經費大概是編列180萬元左右,希望委員能夠予以支持。因為客發中心的每一個點、主題和特色都不一樣,明年度最主要是要到巴黎去參觀,考量到兒童藝術教育及美感教育的推動,我們必須設法讓兒童進到園區之後,讓老師、家長和學童在園區進行親子活動與師生活動,同時也能透過他們的參觀與瞭解,拓展他們的視野,分享他們過去所做的經驗,把這方面的工作做好,希望委員能夠支持。 邱委員文彥:去巴黎參觀博物館及兒童藝術中心其實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小孩子的教育是長期的。另外一方面,我看過很多類似的博物館或藝術中心,他們都鼓勵自己的小孩子幫遊客解說,我覺得將來我們的客家園區也可以培養我們自己的小孩幫遊客解說。如此一來,因為他們必須接受訓練,所以他們也會瞭解,而且客家的特色和風俗習慣都會深植在他們的腦海裡,否則他們自己搞不清楚就沒有辦法解說。如果旅遊能夠轉到這個角度,將會有助於未來客家文化的傳承及園區的營運,所以本席提出上述建議供各位委員參考一下。 主席:針對這個部分,我們來做綜合討論,其實大家對於兩個園區的看法很多、批評也很多,同時還有很多問題是需要長年處理的。因為這部分牽涉到許多硬體設備及計畫,所以本席建議相關提案不要處理,就把經費給他們,其實前面我們所提出的要求也都有了。 段委員宜康:正因為不好經營,所以你們的任務很重大,坦白講,我覺得你們並沒有認知到自己的角色。以出國經費來講,基本上,我同意邱委員所講的動機,但是你們選擇巴黎的博物館群,我覺得你們就是選一個地方去玩,因為我們的文化園區和羅浮宮、奧塞美術館性質相差太多了,照理說,你們應該要找一個性質接近的才對。為什麼大家要在羅浮宮前面排隊?主要是因為館內的館藏,當然它的建築物也有特色;為什麼奧塞美術館會大排長龍?也是因為它裡面的館藏及建築物的特色。坦白講,上述兩者我們都沒有,其實我們應該要靠我們所提供的設施、活動來吸引人,而不是靠裡面的收藏品。你們要去學習的對象並不是找一個博物館去參觀,看到你們的出國計畫,我的直覺就是你們只是找一個地方去玩,對此我感到很失望,我覺得你們並沒有認真去處理你們所肩負的責任。針對第7目預算3億1,000多萬元,本席建議減列1,000萬元、凍結1,000萬元,待提出有效的營運計畫及檢討報告之後,才可以動支這1,000萬元。 主席:前面有減列了嗎?剛才已經有減列100萬元了對不對?本席建議包含之前減列的100萬元,全部加起來減列500萬元,其實不分藍綠,大家都很支持客委會的發展,我們對它有期許,他們也很努力,所以大家各退一步好不好? 李委員俊俋:每年的問題都一樣啊! 主席:如果他們明年再出國考察,我們就不希望再看到是去羅浮宮這種地方,我們要看到的是更精緻或更地區型、跟我們更接近的地方。 段委員宜康:除了把出國費用的28萬元全數減列之外,再減列500萬元、凍結1,000萬元。 傅主任兆書:出國經費是不是可以讓我們保留?因為按照行政院的規定,減列之後,未來客發中心就不能再編列出國計畫了。 主席:段委員,出國經費還是給他們啦!我們就是整合成減列500萬元、凍結1,000萬元好不好? 段委員宜康:出國費用減列10萬元,其他減列500萬元、凍結1,000萬元。坦白講,我就是不要給他們那麼多錢出國,因為我覺得他們是跑到歐洲去玩,或許我這樣講有人會覺得不服氣,但我的感受就是這樣。 主席:既然如此,我們就折衷一下,出國費用減列10萬元。這樣好了,針對第7目所減列的500萬元就包含這10萬元,反正那是小錢,段委員的目的我知道…… 李委員俊俋:那要標明哦! 主席:要標明,就是出國經費減列10萬元,其他的49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然後凍結1,000萬元。 現在開始處理主決議。 請問各位,對主決議第1案有無異議? 江處長清松:其實這些事情我們都已經在做了,今年我們在網站…… 李委員俊俋:那就是可以接受嘛! 報告主席,通案第1案及第2案都還沒有討論。 主席:沒錯,我先把主決議處理完畢再回過頭來討論。 游處長進忠:報告委員,主決議第2案要求我們必須公布細部刊登及託播之媒體對象,其實我們是依照101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的決議去做,當時就是要求我們必須把網路、電視、報紙、廣播四類全部予以公布,我們都依照相關要求予以公布,但是要公布到這麼細部嗎?是不是要考量相關法規的規範?而且當初的決議並不是這樣寫的。我們會按季提報到立法院,按類會公告在網站上,這些都有。 李委員俊俋:你們現在有送到立法院來嗎? 游處長進忠:有的,都有按季送來。 李委員俊俋:好的,那麼這一案我撤案。 主席:謝謝。 請問各位,對主決議第3案有無異議? 游處長進忠:遵照辦理。 主席:主決議第3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主決議第4案有無異議? 游處長進忠:關於桐花季宣傳預算太高,南北宣傳偏頗,我們會修正辦理,明年會把桐花季的宣傳經費調降,同時也會調整…… 主席:那就應該沒有問題,主決議第4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主決議第5案有無異議? 孫處長于卿:學生學習客語的權利,一向是我們的既有態度,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同意。 主席:主決議第5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主決議第6案有無異議? 傅主任兆書:關於主決議第6案,之前討論客發中心的…… 姚委員文智:前面那個部分要正式聲明哦! 主席:他們已經同意了。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曾經行文給教育部。 主席:那就再表達,或是請劉主委在行政院院會當中加以主張嘛! 李委員俊俋:你們兩個主委聯合起來向教育部抗議一下。 傅主任兆書:關於主決議第6案,剛才討論人事費的時候,已經有作成決議要求我們必須提出書面報告,所以這個部分沒有問題。 主席:請問各位,對主決議第7案有無異議? 游處長進忠:關於客家電視台改為捐助的部分,依照修法中的公視法規定,已經將客家電視台納入公廣集團的經營範圍當中,所以未來它一定是捐助的性質。因為公股釋出條例已經有規範要交由公共電視台去執行,所以目前還是按照現在的做法,但未來它必定是捐助性質。 李委員俊俋:主決議第7案加上「研議」兩個字就好了。 主席:主決議第7案將後半段修正為「請客家委員會研擬對客家電視之經費挹注由公務預算改列捐助」,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對主決議第8案有無異議? 江處長清松: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的規定,有關補助的部分必須放進來,所以我們建議回復到政府資訊公開法的規定,還是按照原來的規劃去做。至於業務費的部分,當然我們執行時並沒有問題,只是因為跟政府資訊公開法的規範有相違之處,所以…… 李委員俊俋:哪一個單位…… 江處長清松:補助的部分全部都會在…… 段委員宜康:哪一條規定要納進來? 江處長清松:並沒有規定要把這部分納進來。 段委員宜康:只要是基於公益的要求,為什麼不行呢?請告訴我資訊公開法哪一條條文規定不行?如果沒有規定不行的話,那就是可以啊! 主席:這個應該可以吧!請問你有很明確的憑據認為不可以嗎?我一下子想不出來哪裡不可以。 李委員俊俋:沒有說不可以啦!資訊公開法沒有這樣規定。 主席:這應該沒有問題啊!反正這都是國家的錢,都是透明化的,我們的錢都經過我們審查,議會的錢都由議會審查,我認為這部分應該沒有什麼問題才對。 游處長進忠:那我們就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各位,對主決議第9案有無異議? 傅主任兆書:關於主決議第9案,委員建議就如何成就「全球客家教育文化中心」在臺灣提出一項長遠計畫,使客家文化得以更加發展,我們建議將名稱改為「全球客家語言及文化中心」,對此我們會提出計畫並遵照辦理。 主席:主決議第9案將「全球客家教育文化中心」修正為「全球客家語言及文化中心」,在下會期進行業務報告的時候也一併說明。請客委會注意一下,在預算審查時曾經答應委員的事情,都一定要做到,相關內容我們都有錄音。 現在回過頭來處理通案第1案及第2案。 傅主任兆書:針對主決議第9案,名稱是不是可以再澄清一下? 主席:我再重新唸一下,這部分修正為「就如何成就全球客家語言及文化中心」,並在下會期向本會提出業務報告時一併加以說明。 請問通案第1案及第2案可不可以一併討論? 李委員俊俋:可以一起應該。 主席:我看一起討論好了,因為都是李委員的提案。 葉主任月津:在102年度有這樣的結餘,其實是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要求節約的措施,當初要求我們的節約額度是2億8,410萬3,000元,後來我們提列了1億9,979萬8,000元,所以102年度會有這麼多的剩餘數,其實是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節約措施。 李委員俊俋:是不是客委會的錢稍微多了? 葉主任月津:不是,是因為那個決算沒有辦法,所以有考量各部會怎麼樣去配置。 李委員俊俋:通案1和通案2加起來減列1億元。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今年總體預算比去年度少了一億六千多萬,如果再減列1億,我們相關的業務可能沒有辦法推動和執行,因為整體的核心業務就是語言、文化,拜託各位委員不要對這部分減列,因為前面各業務單位也都有減列或凍結。未來我們希望各單位業務會有一些新的作法,我們會撙節相關的開支,把錢花在刀口上,拜託各位委員多支持。 主席:等於預算比去年減列了6%。本席就事論事,我們今天花了比我預期還長的時間處理預算,我本來以為會很快,但是因為大家都有意見,我們就逐一處理。我們前面的處理有刪減、有凍結、有要求,如果在這個地方回過頭來又砍它一刀,我覺得藍綠都認為客委會的事務都是正面的,這沒有問題,但這樣砍它1億的話,我認為不妥。如果邱議瑩委員在場的話,我會請邱委員講句公道話,因為他已經離開了,我不好意思講。 李委員俊俋:他有交代我啦,至少要砍一點。 主席:「一點」不是1億,1億也不是「一點」啊! 李委員俊俋:我們剛才討論到現在只砍了九百多萬,其實通案1和通案2的意義是一樣的,就是你們留用太多了,花不完嘛,本席就做最大的讓步,就是通案1和通案2加起來合併減1,000萬元。 主席:除了前面有刪除的以外? 李委員俊俋:我們到現在只砍了九百多萬。 主席:對啦!沒有錯,謝謝李委員。本席再給主委一個機會,因為李委員也讓步了。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大家的指導,保留款是102年配合政策,另外是跨年度的生活環境營造所形成的,保留部分比如是地方政府的招標案延宕或是其他因素背景所產生的,希望委員能夠諒解。我覺得今年我們的執行率還可以維持一定的比率,目前的執行率是94%,我昨天也問了各業務單位,得到的回復都是可以執行完畢。 邱委員文彥:請教一下,中央撥下經費補助地方政府,是不是要進到地方政府的預算裡面?並經地方議會通過? 主席:一樣。 邱委員文彥:我有碰過,過去我們爭取好大一筆錢給地方,他們也很願意做,可是卡在地方議會。 主席:對啦,執行率的問題。 邱委員文彥:所以這不是他們的問題,有些時候是地方政府根本沒辦法配合,那個速度很慢。 主席:李委員,跟你商量一下,你再退一下,500萬就好了,好不好?這樣也符合邱議瑩委員所講的刪一點,有刪一點了,感謝啦! 通案1和通案2就酌減500萬,科目自行調整。 (繼續開會) 主席: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客委會部分,歲入部分:第1案、第2案增列「場地設施使用費」100萬元;第3案增列「租金收入」200萬元。 歲出部分:通案第1案及通案第2案共計減列500萬元。第1目,第1-1案減列「勞務承攬」50萬元,並由該會自行調整;第1-2案、第1-3案及第1-4案保留送院會。第2目,通目減列200萬元,有關03計畫部分,凍結300萬元。第4目,通目凍結500萬元。第5目,第5-1案、第5-7案及第5-8案不予處理;第5-2案、第5-3案減列100萬元,凍結500萬元;第5-4案、第5-5案及第5-6案凍結1,000萬元;第5-9案凍結100萬元。第6目,通目凍結1,000萬元。第7目,通目減列500萬元,包含國外旅費減列10萬元,另凍結1,000萬元。 主決議部分:第2案撤案。第7案後段文字修正為「爰請客家委員會研擬對客家電視之經費挹注由公務預算改列捐助。」其餘文字照案通過。第9案將「全球客家教育文化中心」修正為「全球客家語言及文化中心」,其餘文字照案通過。其餘主決議均照案通過。 主席:報告委員會,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業已審查完畢,決議如下:一、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二、委員提案未涉及之部分,預算均予照列;三、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 今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3時28分) 附錄: 1、 客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有關科目名稱「規費收入」,建議增列入園場地清潔費500萬元。 說明:客委會每年編列3億1,448萬2千元預算,作為客家文化中心南北兩園區的規劃及營運維持費用,預估今年入園人數,可達170萬人次,目前為鼓勵入園認識客家,尚採免費入園之方式,惟為基於永續經營之理念,及使用者付費之精神,建議應提高客家文化中心之自營能力,考慮酌收入園使用清潔規費。故提案增列規費收入500萬元。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姚文智 2、 第2目第2節「場地設施使用費」編列南北客家文化園區演藝廳場地設施使用收入50萬元,爰提案增列50萬元,以使南北兩客家園區積極對外邀請團體登台表演。 說明: 按本「場地設施使用費」編列50萬元,平均兩個園區一年僅有25萬元收入,每個園區每個月僅有2萬餘元場地設施收入,以市場行情推估,每個月約僅有不到2個表演團體而已,實屬偏低,爰提案增列50萬元。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3、 客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有關科目名稱「財產收入」,建議增列租金收入500萬元。 說明: 客委會每年編列314,482千元預算,作為客家文化中心南北兩園區的規劃及營運維持費用,預估今年入園人數,可達170萬人次,預估較前103年度72.8萬人次,增加了一倍餘。人數倍增,商家獲利亦將倍增,園區內商店需求亦將提高,亦即租金收入應向上,爰提案「財產孳息收入」中增列租金收入500萬元。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姚文智 通-1、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編列歲出27億744萬1千元,經查客委會近年預算保留數與賸餘數,均有逐年增加之趨勢,雖部分保留款係屬已撥付受補助機關而尚未支用之跨年期計畫,惟迄至102年底,累積尚未動支之保留數已高達9億7,978萬3千元,況且101年度及102年度均尚有未執行之賸餘數,年約2億元,顯見財政資源未被有效運用,不僅無助政策之推動,對國庫亦是一大負擔。為利政府整體預算之合理配置,及預算法、行政院所訂各年度預算籌編原則規定,各機關依其施政計畫擬編預算時,計畫經費需求應與執行力相配合。爰此,基於撙節開支原則,刪除104年度客委會歲出預算2億元。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姚文智 通-2、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於103年度開始執行之6項6年期中長程個案計畫,多屬延續性及經常性計畫,與前期計畫內容相較並無重大差異,且多屬經常性業務費及獎補助費性質;惟本期計畫預計總經費規模高達138億7,604萬4千元,較前期之124億9,907萬1千元,增加達13億7,697萬3千元,增幅11.02%,有違行政院所訂應緊縮經常支出,非屬必要之捐助費用,允應儘量縮編之節約原則,且部分計畫內容與其他部會計畫或業務容有重複,於此國家財政困難之際,更應加強結合民間資源與積極建立跨部會之合作機制,爰此刪除104年度6項中長程計畫所編列24億1,531萬9千元5%,計1億2,076萬5千元。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姚文智 1-1、 客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有關科目名稱「一般行政」中,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64人,預算金額3,263萬3千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為1,631萬6千元。 說明:本院歷年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對於行政機關職工員額之濫用,已三令五申予以禁止;行政機關又以勞動派遣人力規避應盡責任,詎又遭本院禁止如是行為,豈料又變相以所謂勞務承攬方式,進用人力,規避實質監督,益嚴重扭曲我國勞動市場結構,對勞工產生不利益,為避免行政機關假勞務真養人,爰應全數刪除本項傷害勞動權益之預算,惟考量實際業務需求,原提案減列二分之一,並責成機關不得再巧立勞務需求而用來增加機關員額、規避法律限制。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姚文智 1-2、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分支計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以及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項下各編列「員工文康活動費」13萬8千元及19萬元,共計32萬8千元,惟國家財政吃緊,為撙節開支,共體時艱,展現苦民所苦、與民同在之決心,爰此刪減員工文康活動費1/2,計16萬4千元。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姚文智 1-3、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分支計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以及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項下各「特別費」94萬5千元及9萬9千元,共計104萬4千元,鑑於今年度政府財政、經濟情勢等未見好轉,政府持家無方,財政赤字嚴重,債台高築。由於特別費並非業務費用,爰此刪減特別費1/2,計52萬2千元。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姚文智  周倪安 1-4、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第一目「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特別費」945千元。特別費係我國各級行政機關首長、副首長因公務需要經核定許可之業務及公關費用。政府財政拮据之際應撙節開支,特別費刪減後並不影響政務推動,爰提案刪減客家委員會「特別費」二分之一,共計472千元。 提案人:周倪安 連署人:李俊俋  姚文智  邱議瑩  陳其邁 2-1、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4年度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原列1億1,768萬4千元,提案凍結2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檢討並改善關鍵績效指標、落實施政績效管理,並向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客家委員會104年度預算將南北園區以園區入園遊客數及遊客滿意度達成率列為關鍵績效指標,然其設定目標值均較以前年度實際數值低,101年度及102年度入園遊客數分別為273萬7千餘人次、170萬9千餘人次;遊客滿意度各達89.55%、91.18%,然104年度則僅以入園遊客數達170萬人次,與遊客滿意度達87%為目標值,不具挑戰性,難以發揮激勵業務發展及提升施政效能。 2.鑒於行政院已將南北園區提升為國家級建設,且後續賡續辦理南北園區設施管理及擴充計畫、園區領航計畫、南北兩園區跨域深耕計畫等,並負有客家文化及產業交流與文化研究整合、推展藝文活動、辦理客家文化資產數位典藏、發展創新價值、推動區域觀光發展資源行銷推廣等目標。 3.為督促客委會落實施政績效管理,爰提案凍結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預算,計2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檢討並增訂具體衡量園區關鍵績效指標、落實施政績效管理,並向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李俊俋  姚文智  陳其邁  段宜康 2-2、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1,768萬4千元,提案減列1,000萬。 說明: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6,247萬1千元,然而歷年來補助成效難以檢視,例如築夢計畫報名人數逐年減少,恐淪為為補助而補助,宜應檢討補助計畫,為撙節支出,第2目減列1,000萬。 「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編列預算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6,005萬 5,247萬1千元 6,247萬1千元 6,247萬1千元 註:101-103為法定預算、104為預算案 客家築夢計畫申請補助及錄取人數 年份 申請補助 人數 錄取人數 備取人數 錄取率 (正+備取) 預算(千) 94 425 23 4,500 95 244 12 4,000 96 137 14 3,800 97 107 17 3,800 98 164 15 3,800 99 158 20 10 19% 3,785 100 140 19 4 16% 3,780 101 114 20 5 22% 3,780 102 98 20 10 31% 3,705 103 71 20 10 42% 3,705 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邱議瑩  李俊俋  姚文智 2-3、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4年度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項下「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分支計畫,編列「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計畫期程─103-108年度,總經費3億7,482萬6千元」,其中「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編列6,247萬1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計624萬7千元,俟客家委員會檢討並改善關鍵績效指標、落實施政績效管理,並向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客家委員會為協助民間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並依各期海外交流計畫,編列補助國內外團體、學校、社團辦理與客家事務有關之學術、藝文、教學、展演等合作交流活動,且近5年度相關之獎補助經費竟逾千萬元,100-102年度均為1,451萬5千元,103法定預算數達2,001萬5千元,104年度預算亦編列2,001萬5千元。 2.客家委員會所訂關鍵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係僅以辦理海外客家會議、研習、展演、教學等交流活動之參與人次為唯一目標值,難以藉由該項指標看出該計畫與所欲達成提升客家及臺灣之整體能見度,以拓展客家文化與產業商機之具體成效。 3.爰此,提案凍結該計畫預算十分之一,計624萬7千元,俟客家委員會增訂具體衡量提升台灣整體能見度,以及拓展客家文化與產業商機之關鍵績效指標,並向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李俊俋  陳其邁  姚文智  段宜康 2-4 客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有關科目名稱「綜合規畫發展」,有關辦理海外客家網營運及維護計250萬元,建議刪減200萬元。 說明: 1.客委會辦理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中,去年編列500萬元辦理海外客家網改版與維護,但不僅點擊進入閱覽之流量極低,效益極差,就連改版維護,也看不出到底有無執行? 2.進入該網站查閱分類資料,其中介紹客家好山好水好風景的「休閒旅遊」竟還停留在2012年11月02日,介紹客家美食的「風味美食」也停在2013年05月07日,「藝文賞析」更新到2013年05月10日,稍新的「地區團體」有update到2014年07月09日,但上一筆的資料竟然是2013年10月09日的活動。「活動公告」看似有更新到最近,但中間也有「八個月的時間」被蒸發掉了。 3.拿錢沒辦事,是瀆職,如果錢不知花到哪裡去則有貪汙之虞。去年編列500萬元改版,卻連更新也沒做好,今年又編了250萬元說是要營運與維護,但被抓到如此怠忽職守又無效益,比免費的臉書粉絲專頁還沒用處。 [image: image2.jpg]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姚文智 2-5、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補捐助政府機關及社團辦理海內外客家文化交流及全球客家日推廣計畫,編列2001萬5千元,較前期102年度增加37%,然該會所訂關鍵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僅以參與人次作為達成提升客家及臺灣整體能見度之唯一目標值,103年度及104年度之目標分別為9,000人次、9,500人次,然102年度實際為9,600人次,經費之增加卻不見目標值提高,況且捐補助經費之增加,自將提高交流活動之參與人次,顯見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未具實質意義。爰此凍結1/10,計200萬元,俟客委會提出具體績效目標並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姚文智 2-6、 客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有關科目名稱「綜合規劃發展」中,有關派員出國參加定期會議之「辦公費」共24萬5千元,建議減列12萬元。 說明:客家委員會派員出國參加海外客家團體活動或會議,除交通費、生活費,尚編列高額之辦公費。遠在國外參加活動,究竟辦何公務,三個人需要每天一萬元的辦公費?日本考察甚至每天超過三萬元?實在是巧立名目出國花用。爰提案將本項預算減列12萬元。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姚文智  段宜康  陳其邁 2-7、 客家委員會之海外合作交流,近五年來每年補助均高逾千萬元,補助國內外團學校、社團辦理與客家事務有關之學術、藝文、教學、展演等合作交流活動,然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僅有參與人次,無法有效檢驗推廣成果。爰此,提案將客家委員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一項第二目「綜合規畫發展」下之「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中之「補捐助政府機關及社團辦理海內外客家文化交流及全球客家日推廣計畫」之獎補助費20,015千元,凍結5,000千元,俟客家委員會研議績效指標,增訂可具體衡量客家文化能見度之評量標準,再重新檢討補助成效,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姚文智  陳其邁 4-1、 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1億9,809萬4千元,提案減列1,000萬。 說明: 1.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1億9,809萬4千元,然而自101、102年之業務費及獎補助費編列未臻妥適,相互流用又有保留數,顯見經費編列過於粗略及浮濫,減列第4目1,000萬元。 2.台北市客委會日前辦理台北市客庄市集發生抄襲日本之廣告,顯見中央主管單位客委會除客家桐花、客家花布外,未推展其他具台灣客家之文化意象,客委會102年度已赴德國考察文創,顯然未有成果;104年度又編列至日本考察文創商品費用22萬6千元,實有未當。 101-104年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 項目 年度 101 102 103 104 預算 1億4,766萬8千 1億4,733萬8千 1億9,809萬4千 1億9,809萬4千 經費流用情形 自業務費流用至 獎補助費345萬 自獎補助費流用至 業務費277萬 保留數 881萬4千 215萬1千 賸餘數 104萬2,271 512萬8,389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李俊俋  陳其邁  姚文智 4-2、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01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編列1億9,809萬4千元,查104年度關鍵績效指標,輔導具特色文化加值經濟產業通過「Hakka TAIWAN台灣客家」商標授權之商品數,由103年度250件下降為150件,然為帶動客庄產業經濟之發展,提升客家文化振興,並促進文化與產業結合,「Hakka TAIWAN台灣客家」商標授權具有重大意義,爰此凍結1,980萬元並刪除300萬元,俟客委會針對輔導具特色文化加值經濟產業提出檢討及改進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姚文智 4-3、 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中,編列「02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8,729萬7千元,爰提案對其中「0293國外旅費」4.日本文創商品、展會之觀摩及拓展客家商品國際通路之訪查22萬6千元全數減列。 說明: 按政府財政拮据,非必要之國外考察應儘量減免,且客家委員會已於104年度預算中另編有至日本東京參加崇正公會及關西崇正會年會暨懇親大會預算(見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第45頁),應設法合併辦理,以撙節開銷,爰提案對本「國外旅費」22萬6千元全數減列。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4-4、 客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有關科目名稱「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中,有關派員出國考察日本文創商品,竟編列「辦公費」共6萬4千元,建議全數刪除。 說明:客家委員會派員出國考察,除交通費、生活費,尚編列高額之辦公費。考察系觀摩參訪,究竟辦何公務,二個人,五天四夜的考察活動竟需要花費6.4萬元的辦公費?爰提案江本項預算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5-1、 第5目「文化教育推廣」編列13億3,515萬7千元,提案減列1億。 說明: 1.第5目「文化教育推廣計畫」項下「03協助營造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編列7億6,384萬,然而據審計部102年度決算報告,行政院管控9項計畫中,有5項即為客委會計畫,而「客家文化生活環境」之評核等第是唯一列為「乙等」,顯見執行力不佳。 2第5目「文化教育推廣計畫」101及102年經費流用數為3,513萬及3,730萬,且保留數均超過1億,顯見預算編列不符實際使用狀況,應撙節支出,並檢討計畫之執行。爰此,提案減列1億元。 年度 101 102 103 104 預算 15億4,425萬9千元 14億1,844萬3千元 11億3,005萬9千元 13億3,515萬7千 經費流用情形 自獎補助費流用至 業務費3,513萬 自獎補助費流用至 業務費3,730萬 預算賸餘 1,706萬8,588 2,980萬9,353 保留數 1億6,068萬9千204 1億4,942萬2千882 註:101及102為決算、103為法定預算、104為預算案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陳其邁  邱議瑩 5-2、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4年度預算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編列13億3,515萬7千元,其中「01客家學術、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之「0400獎補助費」原列2億379萬9千元,提案減列300萬元、凍結2,000萬元,俟客委會提出具體改善獎補助對象資格審核方案,並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客家委員會所辦理之「客家文化躍升計畫─文藝發展計畫(計畫期程─103-108年度,總經費19億1,028萬6千元」係以提升客家文化創新、發展客庄特色、加強文化深度及精緻度、輔導國內節慶活動升級國際觀光景點、推動客家青年教育課程、培訓專業管理人才永續客家事務、建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活動、扶植客家學術、藝術、文化等活動,以營造優質客家文化發展環境。 2.「客家文化躍升計畫─文藝發展計畫」補助係以永續客家文化與協助地方拓展客家觀光為目的,查客委會103年度補助項目,出現補助「2014臺灣國際豬腳節」活動100萬元一項,與上開計畫目的不符,顯有浮濫補助之情況。考量目前正值政府財政困窘之際,允應審慎查核補助對象,有欠妥適。爰此,提案減列300萬,並凍結2,000萬元,俟客委會提出具體改善獎補助對象資格審核方案,並向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李俊俋  陳其邁  姚文智  段宜康 5-3、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01客家學術、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編列「客家文化躍升計畫─文藝發展計畫」2億9,584萬3千元,包含辦理客家桐花季、六堆嘉年華等藝文下鄉活動,然2010年至2014年,針對客家桐花季之產值預估,僅辦理一次,查2014年預估活動遊客高達828萬人,可創造客庄觀光及產業之提升契機,竟已長達4年未做預估,顯有未當,爰此凍結1,000萬元,俟客委會針對客家桐花季之產值預估提出逐年檢討及改進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姚文智 5-4、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02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客家語言深耕計畫」第2年計畫編列獎補助費1,100萬元,作為學生通過客語認證考試之獎學金。然客語績優學生獎學金計畫採全面性之核發,未能促成學生更精進求取優秀成績之功效,查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15歲以下通過率均低於平均值,顯見客委會對客語績優學生計畫採全面性的核發,未能有效的提升通過率。爰此凍結業務費1億3,321萬元1/10,計1,332萬元,俟客委會提出檢討及改進報告,並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周倪安  姚文智 5-5、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02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編列「客家語言深耕計畫」第2年計畫經費2億4,966萬元,然近年來辦理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結果顯示,通過率有下滑趨勢,此狀況自98年起持續至今未見改善,預算金額並無法反映在成效上,爰此刪除104年度客家語言深耕計畫第2年計畫經費4,000萬元,並凍結6,0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客語認證考試通過率降低之檢討及改進報告,並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姚文智 5-6、 近年來辦理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通過率有下滑趨勢。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試通過率,自2006年通過率高達94%,至2013年通過率甚至不及半數。另,18歲以下,能聽懂客家話約30到40%,會說客家話比例不到20%,較低年齡層通過認證率低於平均通過率,以20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觀之,11至15歲通過率僅50%,16至20歲為69%,21至25歲則為76%,相較於41至50歲通過率之90%為低,語言傳承有斷層之危機。爰此,提案將客家委員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一項第五目「文化教育推展」中之「02推廣客家語言教育業務」獎補助費116,450千元,減列2,000千元;凍結20,000千元,俟客家委員會提出客家語言教育推展之檢討及強化較低年齡層語言推廣實施成效,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客語認證初級考試通過率 年度 通過率 2006 94% 2007 89% 2008 83% 2009 65% 2010 69% 2011 58% 2012 59% 2013 47% 資料來源:整理自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 提案人:周倪安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陳其邁  姚文智 5-7、 第5目「03協助營造客家文化生活環境」中,編列「0400獎補助費」7億3,120萬元,爰提案減列2,000萬。 說明: 1.根據客家委員會指導,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詔安客家研究卓越計畫「台灣客家文化館設展示概念、內容與手法的差異比較分析」研究顯示,仍有為數眾多的客家文物館效益不佳;有客家館接受客委會補助但竟沒有客家文物內容、還有客家館接受客委會補助但是從不開館。 2.甚至,客家委員會在同一獎補助費中也編列(4)補助地方政府及捐助國內團體及私校等辦理客家文化設施活化及館舍聯營輔導等計畫8,500萬元,顯見客家委員會也承認各獎補助之編列,恐有製造閒置空間之虞,是以在補助案編列後,緊接著再編列經費補助「客家文化設施活化」。 3.為從源頭撙節開銷,爰提案本獎補助費減列2,000萬。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5-8、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書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03協助營造客家生活環境」,編列「客家文化生活環境計畫」7億6,160萬元,較103年編列之經費增加30%,查102年度決算報告: 「客家委員會辦理『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自101年度甲等降為102年度乙等,均有待賡續加強辦理。」,又103年度此計畫下「輔導審查及培訓課程」分配預算未執行率17%、「辦理客家文化環境營造之資源調查、活動、展示、推廣等相關設施及輔導機制建立」分配預算未執行率20%,顯見執行狀況不佳,且預算之分配並不精細,爰此刪除業務費300萬元,並凍結300萬元,俟客委會提出檢討及改進報告,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姚文智 5-9、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書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04辦理客家文化資產規劃與協調」,編列2,581萬4千元,然103年度分配預算未執行率高達27%,執行狀況不佳,且預算分配不當,爰此刪除業務費200萬元,並凍結200萬元,俟客委會提出檢討及改進報告,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6-1、 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編列5億9,972萬6千元,提案減列500萬、凍結500萬,俟客委會提出報告後,予以解凍。 說明: 1.2014年金鐘獎客家戲劇入圍並得到多項獎項,但客家戲劇卻多只能在客視或公視收看,在其他電視台或海外客家,卻較少能看到,無法擴大推廣,或與其他族群交流。且客委會委辦或補助客家節目多僅限於綜藝或卡通節目,其效果受限、補助浮濫,甚至去年亦發生補助之綜藝節目刻板化客家族群之形象。爰此,刪減500萬,並凍結500萬,俟客委會提出如何行銷客家戲劇,研擬客家戲劇在其他電視及媒體播出之書面報告後,始予解凍。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6-2、 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中,編列「01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爰提案對其中「1.委託設立客家電視頻道,辦理相關頻道提供、節目傳輸、攝影棚租用、後製剪接、配音及各類節目製播、採購等」費用凍結1,0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談判公平租用製作資源租金,並將結果以書面方式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客家委員會為推展客家電視廣播媒體,成立客家電視,並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14條規定,交由公共電視製播。 2.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受託製播客家電視,但卻在製作資源租金上,對客家電視有不公平待遇;同為公共電視集團,客家電視台在租用攝影棚、後製剪輯設備等製作資源上,須負擔比公共電視本頻高百分之十的製作資源租金,且同為公共電視集團頻道之一,客家電視員工為公共電視編制內員工,但客家電視之組織竟然要對公共電視付出租用辦公空間租金,殊不合理,也排擠到客家電視製作新聞與節目經費,更有歧視客家族群之嫌。 3.客家委員會對此一存在已久之現象,應積極謀求改進之道,爰提案凍結該經費1,000萬,請客家委員會向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據理力爭,調降製作資源租金與公共電視本頻同樣水準,並將調降後之餘額用於新聞與節目內容產製方面,以造福客家族群,並請客家委員會將談判結果以書面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6-3、 客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有關科目名稱「傳播行銷推展」,有關「02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中「0400獎補助費」之「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補助民營電台、電視台、傳播公司及相關團體製播優質客語廣播、客家議題電視及電影5,600萬元,建議全數刪除。 說明:媒體為監督政府之第四權,具有永久在野黨的性格,為保持與維護媒體監督之純粹性,政府不宜以任何理由之捐助方式對媒體進行獎補助,而應有迴避攏絡收買媒體之利益衝突的義務。故提案刪除本項對媒體之獎補助。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7-1、 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編列3億1,448萬2千元,提案減列3,000萬、凍結1,000萬,俟客委會提出報告後,予以解凍。 說明: 1.客發中心辦理03「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業務」,苗栗園區辦理「客家節慶活動」3,208萬6千元、客庄產業展銷平台建置計劃600萬元等,與第5目辦理、促進與提升客庄12大節慶活動等6,820萬,以及第4目「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1億9,809萬4千元內容重複,應予減列。 2.客發中心連續五年考察博物館、圖書館及美術館等,為撙節支出,予以減列。 年度 預算 決算 前往期間 考察地點 考察天數 考察人數 100 153 144 100.12.13~100.12.19 越南 7 2 101 246 199 101.11.29~101.12.05 馬來西亞 7 2 102 192 192 102.11.21~102.11.29 美國 9 2 103 268 233 103.03.08~103.03.17 德國 10 2 104 286 ─ 預計104.05~104.06 法國 7 2 3.爰此第7目減列3,000萬元。 提案人:段宜康  邱議瑩  陳其邁  李俊俋 7-2、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4年度預算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編列3億1,448萬2千元,其中「01人員維持」之「0100人事費」原列6,366萬5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計636萬6千元,俟客委會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依照行政院聘用人員相關規定,聘用人員之進用主要為因應機關業務之特殊性、專業、臨時性質,並應以科技、學術研究單位為主,如屬長期經常性業務,應檢討由編制內之正式公務人員辦理,始符體制,並為政策之有效執行。聘用人員員額則以不超過該機關預算總人數5%為原則。 2.客家委員會104年度預算中於「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計畫項下編列預算員額計69人,其中聘用人員有33人,占該中心預算員額比率高達47.83%。 3.綜上,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聘用人員占預算員額比例過高,未依照其組織編制規劃進用人員,卻於編制表外大量進用聘用人員,不當增加用人彈性,允應研謀改進,爰提案凍結「人事費」十分之一,計636萬6千元,俟客委會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李俊俋  陳其邁  段宜康 7-3、 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之執掌為長期經常性行政業務,其職員34人,駕駛1人、公有1人,然聘用人員竟有33人,佔其預算總額比率高達47.38%,遠超過行政院5%之標準,其不當增加用人彈性,不利於國家政策有效執行,有待檢討。爰此,提案將客家委員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一項第七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下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9,379千元,凍結1,000千元,俟客家委員會檢討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人力配置問題,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姚文智  陳其邁 7-4、 客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有關科目名稱「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中,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140人,預算金額5,841萬8,640元,建議減列二分之一,為2,920萬9千元。 說明:本院歷年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對於行政機關職工員額之濫用,已三令五申予以禁止;行政機關又以勞動派遣人力規避應盡責任,詎又遭本院禁止如是行為,豈料又變相以所謂勞務承攬方式,進用人力,規避實質監督,益嚴重扭曲我國勞動市場結構,對勞工產生不利益,為避免行政機關假勞務真養人,爰應全數刪除本項傷害勞動權益之預算,惟考量實際業務需求,原提案減列二分之一,並責成機關不得再巧立勞務需求而用來增加機關員額、規避法律限制。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7-5、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編列03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2億4,143萬8千元,其中減列104年度兩園區設施管理及擴充計畫第4年經費,係因聲稱遭遇不可抗力因素,而向行政院提報廢止,查不可抗力之因素於計畫擬定之初即已存在,均凸顯計畫之擬定及執行有欠周延,惟客委會依目前兩園區實際營運情形估算,未來30年均呈短絀狀態,長此以往,除將加重政府財政負擔外,亦不利南北兩園區之永續經營。爰此凍結104年度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4,000萬元,俟客委會就兩園區之永續經營提出檢討及改進報告,並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7-6、 為積極推動客家文化傳承與推廣,客家委員會建置六堆與苗栗客家文化園區,以推廣客家文化及產業交流。然依目前實際營運情況推估,未來三十年將呈短絀狀態,不僅加重政府財政負擔,亦不利南北兩園區之永續經營。爰此,提案將客家委員會104年度單位預算第二款第十一項第七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下之「03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之業務費209,568千元,凍結20,000千元,俟客家委員會檢討現行營運機制,提出具體可行經營方案以利永續經營,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連署人:李俊俋  姚文智  邱議瑩  陳其邁 7-7、 客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有關科目名稱「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中,有關「考察法國巴黎博物館群及兒童藝術教育活動之相關經驗」28萬6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 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之核心業務與博物館業務、兒童藝術教育殊無關係,若有需要亦應先向國內專業部會例如故宮博物院求教、向文化部申請,而巧列名目出國觀光。爰提案將本項預算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7-8、 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中,於「03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下編列「0293國外旅費」,爰提案對該旅費28萬6千元全數減列。 說明: 政府財政拮据,非必要之國外考察應儘量減免,在學術研究方面,國內已有專業博物館學研究所可供諮詢,亦有具備實務運營經驗之各類博物館可供交流,實無必要專程遠赴巴黎考察,爰提案全數減列。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7-9、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03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編列國外旅費28萬6千元,查依行政院所訂相關規範,104年度編列國外旅費應不應超過103年度預算數,而出國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且3年內應無相同考察計畫。然客發中心104年度國外旅費高於103年度預算數,且已連續5年出國考察博物館、圖書館及美術館,爰此,將104年度國外旅費全數刪除,計28萬6千元。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7-10、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4年度預算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計畫項下之「03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分支計畫,編列「3.南北園區跨域深耕計畫─苗栗園區」預算原列1,300萬元,其中部分經費係辦理苗栗園區客庄產業展銷平台建置計畫,計600萬元,提案全數刪減。 說明: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4年度預算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計畫項下之「03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分支計畫,編列「3.南北園區跨域深耕計畫─苗栗園區」原列1,300萬元,其中600萬元係辦理苗栗園區客庄產業展銷平台建置計畫,惟該計劃與執行中之「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辦理內容與預期效益容有重複,須檢討合併辦理之可行性,且目前政府財政拮据,編列重大計畫預算允應嚴格控管,「南北園區跨域深耕計畫─苗栗園區」預算原列1,300萬元,其中600萬元係辦理苗栗園區客庄產業展銷平台建置計畫,爰提案全數刪減。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李俊俋  陳其邁  段宜康 7-11、 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中,於「03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下編列「0200業務費」2億956萬8千元,爰提案對其中(4.)苗栗園區客家文化資產典藏資源應用及再發展計畫減列300萬元。 說明: 根據媒體本年5月報導,客委會的苗栗客家文化發展園區,除了展覽館外,還有設置一個圖書資料中心,以及國際會議廳;但這兩個加起來超過500坪的空間,卻幾乎閒置沒有使用,根本是荒廢閒置。顯見文物圖書典藏無法造福民眾,實無繼續編列必要,爰提案減列300萬元。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陳其邁  段宜康 7-12、 客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有關科目名稱「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預算歲出3億1,448萬2千元,其中人員維持費6,366萬5千元,行政維持費937萬9千元,營運及設施管理費2億4,143萬8千元,一年花費數億元,但該南北文化園區之年度收入卻僅有50萬元的場地設施使用費,674萬元的租金收入。等於花100元的成本只有2.3元的收入,顯不成比例。詎料,在辦理跨六個年度南北園區領航計畫、設施擴充計畫的第二年,旋即又要新增南北園區跨域深耕計畫,在既有的苗栗園區新列1,300萬元,無疑是巧立名目,讓有限經費預算資源重置,形成浪費。爰提案將本項減列1,299萬9千元,保留1,000元及該預算科目,待六年領航計畫完成後,再評估是否需要跨域深耕計畫,再予編列。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7-13、 客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有關科目名稱「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預算歲出3億1,448萬2千元,其中人員維持費6,366萬5千元,行政維持費937萬9千元,營運及設施管理費2億4,143萬8千元,一年花費數億元,但該南北文化園區之年度收入卻僅有50萬元的場地設施使用費,674萬元的租金收入。等於花100元的成本只有2.3元的收入,顯不成比例。詎料,在辦理跨六年度南北園區領航計畫、設施擴充計畫的第二年,旋即又要新增南北園區跨域深耕計畫,在既有的六堆園區新列2,700萬元,無疑是巧立名目,讓有限經費預算資源重置,形成浪費。原提案將本項減列2,699萬9千元,保留1,000元及該預算科目,待六年領航計畫完成後,再評估是否需要跨域深耕計畫,再予編列。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7-14、 104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03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3.南北園區跨域深耕計畫─苗栗園區」,編列「苗栗園區客庄產業展銷平台建置計畫」600萬元,查該建置計畫辦理內容與預期效益,與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之重疊性甚高,理應合併辦理以撙節支出,爰此全數刪除苗栗園區客庄產業展銷平台建置計畫編列600萬元。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7-15、 客委會104年度單位預算中有關科目名稱「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中,有關「苗栗園區節能減碳示範亮點計畫」700萬元,全數刪除。 說明:客家文化發展中心所屬苗栗園區,乃新近完成之園區,許多設施建置應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包括節能減碳;因此該苗栗園區要花700萬元辦理所謂節能減碳示範亮點,若不是凸顯當初主事者的缺乏遠見與前瞻,甚至不符環保規定與潮流,就是資源重複設置、浪費公帑。再者,示範節能減碳業務亦非客委會之職責。為杜絕機關巧立名目、虛擲公帑,爰提案將本項預算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主-1、 鑒於各機關每年編列龐大預算建置、營運、維護機關全球資訊網站,卻經常被發現維護不佳,最常發生的是網站更新速度太慢,有的竟然間隔數個月到數年都有,有的幾乎處在一個停機狀態,有的機關甚至有新舊網站,至發生資訊不統一情事,不僅造成民眾對於政府花錢沒辦事或辦不好事的不良觀感,也造成民眾在了解政策、適用法規的困擾。爰要求客委會應對所建制之官方網站嚴予考核督促,並將結果說明併同年度總預算案送本院備查。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主-2、主決議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雖已在網站上公布明細,惟刊登及託播對象,僅模糊的註明廣播電台、報紙、雜誌、網路廣告、Banner、電子報等,並未詳予載明究係哪一家媒體,造成稽核與監督之困難;爰要求客委會應在所公布廣告明細表中詳列刊登、託播對象。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主-3、主決議 為客家電視台已成立十一年,卻仍「妾身未明」、定位不清。由於客家電視台目前並未被納入《公共電視法》,因此仍是由客委會編列預算補助,當成標案,從過去被發包給台視、東森後,2007年依照《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又被指定發包給公共電視。長期被質疑,到底是出錢的要管、還是BOT的包商來管?還是統統不管? 再者,根據關心客家電視台發展的學者專家之觀察,外界一直認為客家電視台是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成員,實際上客家電視台未被納入《公共電視法》,客家電視台只是以「指定標案」方式由客委會編列預算委託公視基金會辦理,公視基金會董事會中有「客家電視諮議委員會」管理客家電視台,客家電視台整體制度面不完備、沒有開創性、更無從談及未來展望;由於客家電視台肩負著政府推廣客家文化的公共服務性質,因此自2010年之後排除了具商業性質的收視率調查,而採以觸達率作為績效指標。然而這項指標卻未有穩定成長,甚至不論在一般收視戶及客庄觀眾的觸達率,都有下降的現象,顯示客家電視台在難以突破現狀運作下,未來將有可能走向愈來愈沒有人看的窘境。客委會做為客家語言文化的推動與守護者,應積極明確為客家電視台做出定位,以利經營,而非每年給錢了事、卻不管有沒有發揮預期功效。許多關心客家人士已經疾呼,客委會應有所作為。爰要求客委會應積極與文化部研商,在一年內提出明確的定位對策。 提案人:李俊俋  邱議瑩  陳其邁  段宜康 主-4、 「客家傳播行銷計畫」為推動整體國內及國際客家整合行銷傳播之工作,使客家文化傳播更加豐富優質。查客委會103年度針對「2014客家桐花季」一項宣導及廣告費用達944萬2,224元,目前客家桐花季活動已為人知曉,卻花費高達1,000萬元的宣導廣告費,顯有宣導偏頗之情況,有欠妥適。考量「客家傳播行銷計畫」乃以推動整體客家行銷傳播工作,允應審慎編列宣導及廣告費用,並均衡南北資源,例如屏東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活動之宣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邱議瑩  李俊俋  陳其邁  段宜康 主-5、 針對教育部出爾反爾,先公開承諾將母語列為義務教育之必修課程,後又推翻承諾,爰提案要求客家委員會應發表正式聲明,除對保存母語應有態度堅定之立場外,並應在聲明內公開承諾,將妥善運用預算資源,保障所有學生學習客家語言之權利。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段宜康  陳其邁 主-6、 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聘用人員占其預算員額比率高達47.83%,遠逾行政院所定之5%上限標準,該中心未依其組織編制規劃進用人員,卻大量進用聘用人員,顯有未當。客家文化發展中心所職掌事項核屬長期經常性行政業務,允應由專職編制內公務人員辦理,爰此要求客委會應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與改進,並向內政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周倪安  邱議瑩 主-7、 為符合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立法精神,爰提案請客家委員會對客家電視之經費挹注由公務預算改列捐助。 說明:同案由。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邱議瑩  陳其邁  段宜康 主-8、主決議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支付或接受之補助」應主動公開,惟各政府機關為迴避監督,屢有「假協辦、真補助」以業務費分攤方式行補助之實,迴避應主動公開之法律義務。爰要求客家委員會以業務費分攤方式支付予其他機關,亦應按季公開於政府網站。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周倪安 主-9、 就如何成就「全球客家教育文化中心」在台灣,提出長遠計畫,使得客家文化得以更加發展。 周倪安  邱文彥  段宜康  李俊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