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2日(星期三)9時8分至17時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育敏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3年11月10日(星期一)9時4分至12時3分 14時32分至17時40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王育敏  蘇清泉  吳育仁  蔡錦隆  江惠貞  徐少萍  林淑芬  徐欣瑩  陳節如  鄭汝芬  楊玉欣  田秋堇  趙天麟  楊 曜  劉建國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李桐豪  李昆澤  李貴敏  廖正井  盧嘉辰  吳育昇  黃偉哲  鄭天財  呂學樟  賴振昌  周倪安  高金素梅 管碧玲  葉津鈴  王進士  王惠美  楊瓊瓔  潘維剛  顏寬恒  陳怡潔    (委員列席20人) 列席官員: 衛生福利部 部  長 蔣丙煌 (上午) 常務次長 許銘能 資訊處 技  監 許明暉 科技發展組 技  監 施養志 全民健康保險會 參  事 柯桂女 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 參  事 張玉霞 國民年金監理會 參  事 郭盈森 衛生福利人員訓練中心 參  事 徐秀暉 綜合規劃司 司  長 石崇良 社會保險司 司  長 曲同光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司  長 李美珍 保護服務司 司  長 張秀鴛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司  長 鄧素文 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司  長 陳快樂 中醫藥司 司  長 黃怡超 醫事司 司  長 王宗曦 秘書處 處  長 石美春 人事處 處  長 謝銀沙 會計處 處  長 高正本 統計處 處  長 陳 憫 政風處 處  長 于建國 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 執行長 林慶豐 國際合作組 主  任 商東福 法規會 專門委員 李麗莉 中央健康保險署 署  長 黃三桂 社會及家庭署 署  長 簡慧娟 疾病管制署 署  長 郭旭崧 食品藥物管理署 代理署長 姜郁美 國民健康署 副署長 游麗惠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院  長 龔行健 所  長 廖經倫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邱蓉萍 主  席:王召集委員育敏 專門委員:黃中科 主任秘書:劉錦章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鄭翔勻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林淑梅    薦任科員 高佳伶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預算處理) 決議: 一、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甲、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80項 衛生福利部467萬5,000元,照列。 第181項 疾病管制署450萬元,照列。 第182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185萬1,000元,照列。 第183項 中央健康保險署3,763萬7,000元,照列。 第184項 國民健康署47萬1,000元,照列。 第185項 社會及家庭署,無列數。 第186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5,000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91項 衛生福利部原列1億1,943萬4,000元,保留。 本項尚有委員提案3案,一併保留: (一)104年度衛生福利部於「使用規費收入」資料加值應用統計資料之使用費編列1,190萬元。 健康資料加值應用雲端化服務之設立目的,係將個別健康資料予以加值以產生具應用價值之集體資訊,促進公共衛生決策品質、相關學術研究及醫療保健服務業等相關產業研發創新之參考依據,用以增進全民福祉。健康加值應用作為健康研究與政策的用途雖值得肯定,然而目前卻無相關法源作為使用和管理之依據,顯然對於國人資料應用之保障,仍有疑慮。 爰此,提案凍結「規費收入」4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針對健康資料加值應用提出相關法案,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辦理。【1】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 (二)104年度衛生福利部於「使用規費收入」之「資料使用費」編列1,190萬元。查健康資料加值應用協作中心及研究分中心之資料庫包含全民健保處方及治療、住院、門急診、承保等明細,並將資料庫販售供學術與非學術單位申請使用。惟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是人民基於國家政策參與強制性社會保險,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必須提供之資料,從未授權國家提供給第三人作為商業用途;中央健康保險署甚至拒絕國人有退出參與的權利,顯然無視國人對於個人健康資訊自主權。針對國人健康統計資料,政府若有其他計畫與用途,應擬定政策法律明文規範使用範疇,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俟衛生福利部提出醫療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規劃書面報告,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得辦理。【2】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 (三)104年度衛生福利部於「使用規費收入」之「場地設施使用費」編列612萬元。查健康資料加值應用協作中心及研究分中心之資料庫包含全民健保處方及治療、住院、門急診、承保等明細,並將資料庫販售供學術與非學術單位申請使用。惟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是人民基於國家政策參與強制性社會保險,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必須提供之資料,從未授權國家提供給第三人作為商業用途;中央健康保險署甚至拒絕國人有退出參與的權利,顯然無視國人對於個人健康資訊自主權。針對國人健康統計資料,政府若有其他計畫與用途,應擬定政策法律明文規範使用範疇,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俟衛生福利部提出醫療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規劃書面報告,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辦理。【3】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 第192項 疾病管制署7,852萬8,000元,照列。 第193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7億7,856萬4,000元,照列。 第194項 中央健康保險署原列2億1,278萬2,000元,保留。 本項尚有委員提案1案,一併保留: (一)104年度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於「使用規費收入」之「資料使用費」編列1,144萬5,000元,作為個人、保險公司申請調閱特定對象之就醫紀錄資料,惟全民健康保險法並無授權行政機關可供保險公司調閱被保險人就醫資料;實務上,保險公司調閱被保險人就醫資料,卻無任何通知被保險人相關制度設計,恐侵害國人醫療個資隱私權,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俟中央健康保險署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並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同意,始得辦理。【4】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 第195項 國民健康署,無列數。 第196項 社會及家庭署,無列數。 第197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92項 衛生福利部301萬元,照列。 第193項 疾病管制署62萬6,000元,照列。 第194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15萬3,000元,照列。 第195項 中央健康保險署1億5,179萬2,000元,照列。 第196項 國民健康署12萬8,000元,照列。 第197項 社會及家庭署150萬元,照列。 第198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無列數。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12項 衛生福利部,無列數。 第13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原列1億2,000萬元,係非營業特種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賸餘繳庫,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89項 衛生福利部5,325萬9,000元,照列。 第190項 疾病管制署124萬8,000元,照列。 第191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15萬8,000元,照列。 第192項 中央健康保險署70萬8,000元,照列。 第193項 國民健康署11萬8,000元,照列。 第194項 社會及家庭署1億6,393萬7,000元,照列。 第195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32萬5,000元,照列。 乙、歲出部分 第20款 衛生福利部主管 第1項 衛生福利部原列1,367億1,463萬7,000元,減列第1目「公費生培育工作」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目「科技業務」第1節「科技發展工作」1,325萬元{含「推動衛生福利科技發展與管理」600萬元〔含「獎補助費」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科目自行調整〕、「醫療品質效能及心理健康促進政策發展計畫」12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科目自行調整}、第2節「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665萬元(含「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100萬元、「建立奈米生技醫藥相關產品規範管理及檢驗項目方法」100萬元、「藥品使用風險評估暨流行病學研究」65萬元、「促進健康老化及產業升級─新藥及保健食品之研發」300萬元,其餘科目自行調整)、第3目「社會保險業務」第1節「社會保險行政工作」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業務」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節「社會保險補助」之「低收入戶健保費補助」3,000萬元、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4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7目「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203萬元(含「獎補助費」─「捐助本部公務人員協會」3萬元」,其餘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5,333萬元,其餘暫保留。【6、7、8、9、10、11、21、22、33、35、37、38、40、41、45、46、47、48、62、69、77、78、79、80、82、83】 本項尚有委員提修正案6案,保留: (一)104年度衛生福利部預算中「派員出國計畫─開會、考察」共編列936萬7,000元。 經查,民國100年度至103年度參與國際會議之經費逐年攀升,國際會議參與實屬必要且重要,但應符合資源有效運用原則。然而,104年度衛生福利部派員出國計畫之經費編列,雖略低於103年度法定預算,但其中卻包含「辦理國際健康產業園區布局規劃作業所需國外旅費」189萬5,000元,更於預算書中明示『辦理自由經濟示範區赴美洲/亞洲/中東/澳洲招商會議』,儼然轉型為經濟部之感。另外,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於立法院尚未通過,何以編列該預算出國招商。 爰提案將派員出國計畫中「辦理國際健康產業園區布局規劃作業所需國外旅費」189萬5,000元全數刪除。【5】 衛生福利部(及原衛生署)100-104年出國計畫經費一覽表 年度 性質 金額 100 決算 4,960,988 101 決算 5,862,418 102 決算 6,569,955 103 法定預算 9,461,000 104 預算編列數 9,367,000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 (二)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以醫療科技建構社會保險永續發展藍圖──建構社會保險體系」中,編列「比較分析不同制度健保計費制度,提出短、中、長期建議方案,以及持續進行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等保險制度相關研究」經費1,253萬6,000元。 有鑒於二代健保總體檢報告方於103年9月公布,而長期照護服務法課正密集討論,且長期照護保險草案亦於近日召開多場說明會。換言之,健康保險與長期照護需求之相關國內外資訊理應已蒐集完整,實無編列該研究之必要。 爰此,提案刪除「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比較分析不同制度健保計費制度,提出短、中、長期建議方案,以及持續進行國民長期照護需要調查等保險制度相關研究」編列經費1,253萬6,000元。【24】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 (三)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編列1,121萬7,000元,辦理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惟目前已送至立法院審查之「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仍延續目前健保費按六類十五目投保、補充保費雙軌之制度,此一制度已被專家學者證實即便費基已由6成擴大至9成,但其水平公平性甚至比一代健保更為退步,若將健保收費制度改為「家戶總所得」,除費基可比現在更為擴大外,水平公平性更可進步91%,其100年修法時,「家戶總所得制」的相關爭議亦早經專家一一破解。準此,唯有將長照保險之保費徵收機制改為「家戶總所得」,才能建立財源更為穩健、公平、有效率的保險財務機制。基此,爰建議刪減「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200萬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俟衛生福利部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承諾將廣徵並上網公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民眾之意見,同時重新研擬長照保險計費方式,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重新研擬規劃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9】 提案人:劉建國  田秋堇 連署人:陳節如  楊 曜 (四)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編列1,121萬7,000元,辦理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查104年度衛生福利部於「科技發展工作」之「以醫療科技建構社會保險永續發展藍圖─建構社會保險體系」3.「建立長期照護保險給付評估與照顧計畫訂定控管機制並規劃長期照護保險資訊系統需求等社會保險相關研究」編列640萬元。 次查104年度衛生福利部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項目中,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亦編列374萬元委辦費,規劃研討國內外長期照護保險服務模式、給付內涵及標準。該預算執行內容恐與前項委辦費執行內容重複,為撙節國家支出,爰提案全數刪除。【50】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 (五)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中「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辦理長期照護保險資料存取、傳輸作業之規劃及電話民意調查編列250萬元。 查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之長期照護保險籌備電話民調,自2010-2014年6月相關調查結果,歷年皆有7成以上的民眾贊成政府規劃長照保險,充分顯見國人對國家開辦長期照護保險政策態度,政府無需每年編列電話民調預算執行的需要。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全數刪除。【55】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 (六)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中「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編列委辦費用624萬元,其中辦理長期照護保險資料存取、傳輸作業之規定及電話民意調查250萬元,惟根據社會保險司資料顯示,99年到102年長期照護保險電話民意調查結果顯示,非常贊成與贊成的比例均占7到8成,不贊成與非常不贊成比例均低於1.5成,歷年結果均無顯著差異,推行長照已為既定政策,實無每年調查之必要。爰提案建請本項預算全數刪除,以撙節預算。【56】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本項通過決議34項: (一)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數位資訊醫療之推動與整合計畫」編列1億2,262萬9,000元,為辦理數位資訊醫療之推動與整合,包含辦理「電子病歷雲端化先導計畫」之基礎設備、系統維護及技術支援等等,根據監察院102年對衛生福利部提出糾正,指稱衛生福利部推動電子病歷總體藍圖規劃遲未定案,相關計畫迭經修改而大幅刪減預算財源;又病歷互通之進度遲緩,醫療影像交換數量未見顯著增長;而權責單位事出多頭,欠缺橫向協調整合;且就審計部查核本案所指摘之諸多缺失未迅加回應改善等情,均核有疏失,且經查衛生福利部電子病歷交換中心已完成EEC建置醫院清單仍為282家,與101年底數據相同,毫無進展,爰凍結該項預算1,8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相關電子病歷改善計畫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二)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數位資訊醫療之推動與整合」中,共編列1億2,262萬9,000元。 電子病歷近年之推廣成效雖逐步成長,然而對於現下電子病歷之相關管理配套機制仍尚未有明確法律規範。衛生福利部應儘快針對電子病歷『存取權限』、『授權時限』及『應用範圍』等相關事宜有明確規範。另外,目前研發、撰寫電子病歷之程式廠商,握有我國電子病歷系統關鍵技術,但現行制度中對該類廠商並無相關法規限制,未來若從中謀取不當利益或盜取個資,將難以管束。 經查,衛生福利部已於近年邀集專家學者針對上述兩議題進行研商,並有「電子病例法規強化」與「醫療院所電子病歷互通核心技術與資訊安全評估與強化」兩相關研究計畫委外進行中。 爰此,凍結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數位資訊醫療之推動與整合」預算1,8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針對「電子病歷系統之管理、使用規範、應用範圍」及「撰寫、維護電子病歷程式廠商之管理」研定相關法規,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 ※(一)及(二)合併凍結1,800萬元 (三)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數位資訊醫療之推動與整合」項下「辦理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預算820萬元,該項計畫自103年度至106年度主要辦理事項係歷年各部會相關計畫成果盤點、尋求共通作業標準及相關法規之研究分析等,並以「完成盤點各部會歷年相關計畫成果報告1份」作為104年度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簡稱KPI),似僅著重於各部會研究成果蒐集、歸納及法規研析又綱要計畫書內對於「如何建立環境輔助生活系統(AAL)整合營運模式」並未闡述,顯示完成成果盤點後,該部對於如何建構「以環境輔助生活系統(AAL)為主軸的長期照護服務」之策略規劃未臻縝密,亦未將上開AAL模式之分年建構程度納入關鍵績效指標,恐不利上述計畫目標之達成。如果以彙整各部會的計畫成果而非研發或創新,現有衛生福利部人力應可處理,無須額外科技經費委外辦理,故凍結該項計畫經費100萬元,待相關部門研發成果彙整資訊完成,且於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說明其對未來導入高齡老人生活輔助環境有具體創新科研需求說明,經同意後,始可動支。【27】 提案人:蘇清泉 連署人:江惠貞  鄭汝芬 (四)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數位資訊醫療之推動與整合」中「辦理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編列820萬元。 經查,104年度編列之『辦理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係為「AAL(Ambient Assisted Living,環境輔助生活系統)之發展運用」之衍伸,然而103年度所編列之「AAL商業模式相關工作」之經費,仍尚未開始辦理,執行期程預計為103/12到104/5,期末報告完成後將由執行單位提出規劃方案。換言之,103年度之AAL先驅計畫成果尚未明朗,即提出104年度之相關應用計畫。 爰此,凍結「辦理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103年度「AAL商業模式相關工作」之成果報告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劉建國  楊 曜 (五)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數位資訊醫療之推動與整合」中『辦理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編列820萬元。 衛生福利部辦理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編列820萬元,主要辦理事項為資料蒐集而非研發或創新,以委外方式辦理似有浪費公帑之嫌,係屬綱要計畫「以醫療科技建構社會保險永續發展藍圖」之一部分,經查:「辦理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係「以醫療科技建構社會保險永續發展藍圖」3大主軸之一,以資通訊科技打造適合銀髮族居住之智慧生活空間,即為前述104年度「辦理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預算案820萬元,係編列「委辦費」以委外方式辦理。而該工作主要辦理事項為資料盤點歸納而非研發或創新,以委外方式辦理似有浪費公帑之嫌,對於「辦理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之重點描述為:「為達銀髮族安全、舒適與高品質之生活環境,歷年各部會都有相關計畫應用,倡導以智慧生活來照護健康,開發設計銀髮族專屬之簡易便利資通訊,「辦理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主要辦理事項及年度績效指標既為蒐集各部會計畫成果而非研發或創新,若考量仍有辦理之必要,應由衛生福利部現有人力從事即可,無須額外耗費科技經費委外辦理,而排擠其他重要科技發展工作或計畫。綜上,請提出貴部具體預估成效報告,爰凍結全辦理智慧銀髮健康計畫相關工作經費100萬元,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議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吳育仁 連署人:楊玉欣  王育敏 ※(三)、(四)及(五)合併凍結100萬元 (六)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推動中醫藥科技發展計畫」編列5,846萬元,為強化中醫醫療服務與提升產品品質安全,推動中醫藥交互作用暨安全管理機制與研究、逐步建置中醫藥交換作用資訊平台與統合資料庫,辦理政策研究重點規劃、管理中醫藥交流及兩岸中醫藥合作交流業務等,根據監察院前任監委趙昌平先生於監察院第5期電子報指出:在臺灣約有40%的成年人看過中醫或吃過中藥的經驗。為維護全民健康,中醫實應結合現代及傳統醫學加以進一步發揚。但過去政府不重視此問題,雖衛生署設有中醫藥委員會(現為中醫藥司),但編制小,預算不足,又無宏觀政策,經我們調查後,力陳政府必須推展中醫現代化及科學化,健全中醫考試制度,以現代醫學知識結合中醫養成教育。顯見我國欠缺中醫藥政策方向,針對中藥師或中藥材商管理師等等養成政策方向未明,爰建請凍結該項預算2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建立完整中醫體系提出規劃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七)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推動中醫藥科技發展計畫」編列5,846萬元。中藥商存在數千年歷史,是珍貴的國粹,然多年來完整的中醫藥體系卻遲遲未建立,讓台灣的中藥房從82年的1萬5,000多間,到現在剩下一萬多間,日漸凋零狀況可見一斑。也由於管理界線模糊,屢屢發生民眾使用來路不明的中草藥後危害健康。其中,關於「固有成方」包含的品項為何,各界爭執尤為激烈。 所謂中國傳統「固有成方」,乃醫藥古書典籍所記載,雖已傳承數百年,然其中並非所有成方都是安全無危險的,故中央衛生機關應逐一加以審定,並依藥事法第10條公告之,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但截至目前為止,「固有成方」包含哪些項目並未依法公布,導致各界爭論不休,而該計畫所肩負的責任即為中藥產品品質與消費者使用安全,故衛生福利部應儘速公告「固有成方」範圍,以降低各界疑慮,爰凍結「推動中醫藥科技發展計畫」預算200萬元,待公告「固有成方」項目與範圍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江惠貞 連署人:王育敏  徐少萍  吳育仁  楊玉欣  徐欣瑩  鄭汝芬 ※(六)及(七)合併凍結200萬元 (八)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業務─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編列22億0,621萬7,000元。存在下列問題: 1.衛生福利部104年獎補助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之金額占該院全年收入的78.42%,比率不低;依《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規定,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一人至十五人,院長一人,由董事會聘任之;副院長一人,置諮詢委員九人至十七人,上述人員是否領取過高之薪資或車馬費?另查,104年度該院員工人數為993人,但管理人員及行政人員占員工人數比率為20.34%,組織似應更扁平化,以增加研究人力提升研究能力。 2.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4年度約有13項大計畫,其中,以「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所占預算金額最大,高達15億1,510萬元;103年度為15億7,346萬8,000元,立法院預算中心表示,「查該計畫主要績效指標,包括:發表國際期刊論文350篇、每年培育150名博碩士、申請專利40件並獲得15件、技術移轉2件並獲得權利金4,000萬元、促成廠商或產業團體投資1件、與國內外2至3個學術單位建立學術合作等;惟對照該計畫每年預計投入經費約15億元至17億餘元不等之金額,上開績效指標獲得權利金4,000萬元與投入經費不成比例(103年度之權利金僅占投入經費之2.5%),技術研發預期效益有待加強。另該計畫103年度人事費7億0,539萬5,000元,約占該計畫103年度預算案數之44.83%,雖較102年度人事費7億5,433萬8,000元及人事費比率49.72%降低,惟人事費比率仍屬偏高,宜請撙節辦理。」故知,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權利金收入與投入經費不成比例,應加強技術研發效益;另該計畫人事費比率偏高,應撙節開支。 綜上,預算除減列數額外,其餘(扣除人事費)凍結二十分之一,俟衛生福利部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以及提出研究計畫之優先順序,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劉建國  田秋堇 連署人:陳節如  楊 曜 (九)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共編列4,242萬4,000元,為辦理全民健保相關業務,惟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制自102年起開辦,102年2月衛生福利部邀集相關專家學者成立「二代健保檢討小組」,並於103年10月提出二代健保總體檢報告。然其中對於補充保費制度的謬誤隻字未提,補充保費制造成各界行政作業成本遽升是不爭的事實。隨著補充保費在徵收條件上的爭議與不公平,中央健康保險署不斷調整列為補充保費之項目,而監察院亦於102年11月對此提出糾正案,前部長邱文達亦指出三代健保將於105年上路,並朝向家戶所得規劃。爰凍結本項預算2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二代健保總檢討之推行事項,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十)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中編列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業務費用561萬7,000元,惟健保會並未建立我國重大災變後之相關醫療體系給付原則,以高雄氣爆為例,協助投入救災之醫療院不計成本投入救援,事後所申報之醫療費用竟擬納入健保總額給付,形同對醫療院所二次傷害,同時亦壓縮到民眾就醫權利,本項預算除減列數額外,其餘凍結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大型災變所衍生的龐大醫療經費如何納編之制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5】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十一)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中編列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業務費用561萬7,000元。政府機關辦理民意調查業務是以蒐集民意檢討既有制度,以提出更進步政策。查衛生福利部統計業務有關全民健康保險民意調查業務,僅進行顧客服務滿意度調查。特別是2013、2014年民意調查結果僅著墨面對民眾諮詢服務等分析,顯然政府缺乏問題意識辦理的民意調查恐流於形式,對於健保政策並無實質改進之效益。基於上述理由,本項預算除減列數額外,其餘凍結100萬元,俟衛生福利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6】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 (十二)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中編列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業務費用561萬7,000元。 二代健保102年上路後,成立全民健康保險會(以下簡稱健保會),至今已運作近二年。每位健保會委員均為其特定族群代表,不難想見出席與參與狀況各有不一,然而即便每月開會時間固定,仍時有委員常以代理人代理出席會議之情況,甚至出現代理人出席次數高於委員本人親自出席次數之現象。此一現象對於委員對健保會運作及業務的了解將有一定程度之影響,恐降低委員應發揮之功能。 爰此,凍結「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業務」預算除減列數額外,其餘凍結100萬元,待衛生福利部明確規範健保會代理人資格、權利,或代理人出席比率上限等,並針對相關辦法提出修正後,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始得動支。【47】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 (十三)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業務」編列561萬7,000元,承辦單位係全民健康保險會,計畫內容包括保險法規及業務興革之研究建議事項及相關健保監理事宜,以及保險費率、保險給付範圍、資源配置之審議等,健保總額挹注龐大經費用於緩解內外婦兒急診科醫師出走現況,應督促各醫院確實將上開經費用於改善急重難科醫師待遇,然據新聞報導,上開經費並未確實改善急重難科別醫師待遇問題,且造成五大科醫師嚴重外流現象。依監察院103年7月調查結果,發現102年支付標準調整後差額撥付給執行醫師之比率,有5%醫院表示撥付比率低於15%,僅有30%醫院超過70%。爰此,本預算除減列數額外,其餘凍結100萬元,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審議後始得動支。【48】 提案人:吳育仁 連署人:王育敏  楊玉欣 ※(十)、(十一)、(十二)及(十三)除減列數額外,合併凍結100萬元。 (十四)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補助─低收入戶健保費補助」編列94億9,416萬4,000元。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第1項第5款及社會救助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低收入戶成員健保費。 103年度衛生福利部以每人1,684元高估每月每人保險費,比實際保費1,376元高出22.4%,預算遭立法院凍結5億元在案。 如依據104年度預算說明,以102年度低收入戶人數(36萬5,918人)的6%成長率推估,人數應為38萬7,873人,乘以每人每月保費維持1,376元計算,104年度低收入健保費約為64億元,但衛生福利部編列78億3,899萬7,000元,高出14億元。 衛生福利部推估人數與近年實際人數比較已明顯高估(3.5)萬人(第一季)-3.6萬人(第四季)許多,並綜合考量貧窮線調整因素,本項預算除減列數額外,其餘凍結3億元,待第一季全國低收入人數統計結果出爐確有增加,經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62】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 (十五)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業務費編列636萬6,000元。有鑑於社工人員在服務過程中易遭辱罵、恐嚇、騷擾與攻擊,且近來再度傳出兒少保護個案家長攜汽油彈前往社福中心咆哮、破壞公物、威脅社工人員交出被安置兒少之事件,足見社工人員之執業風險仍居高不下。惟主管機關迄今對於全國社工人員之專業訓練,仍欠缺全盤性與前瞻性之規劃,且訓練時數不足,亦未全面提供社工人員完備、實用之安全防護措施,使社工人員執業安全未獲充分保障。爰此,凍結「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科目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並排除統刪,待衛生福利部提出強化公私部門及各專業領域社工人員執業安全之具體行動方案(含經費來源、實施方式、時程進度、預期效益、成效評估指標等),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8】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徐少萍  江惠貞  蔡錦隆  徐欣瑩  楊玉欣  鄭汝芬 (十六)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推動國家型科技計畫」編列獎補助費7,967萬3,000元,為捐助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執行「生技醫藥國家型計畫」建立法規科學服務平台、提出法規架構制定之建議及培育國內法規科學人才,所需經費為4,551萬6,000元,惟該項預算與103年度編列項目相同,皆為評估型或法規研擬計畫,預算說明大同小異,捐助金額卻逐年增加,為求撙節經費,爰請衛生福利部於2個月內提出該項計畫執行年限及歷年成效之書面說明。【13】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十七)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提升臨床試驗國際競爭力計畫」編列獎補助費1億9,927萬1,000元,為捐助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執行「精進關鍵途徑法規科學與提升臨床試驗法規環境」共需3,053萬3,000元,經查103年度亦編列相同預算數2,458萬3,000元,惟計畫欠缺實質內容,預算說明簡略,未詳列該項預算實際執行年限,爰請衛生福利部於2個月內提出該項計畫執行年限及歷年成效之書面說明。【14】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十八)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推動性別暴力防治與社會工作發展計畫」編列1,275萬5,000元,為辦理性別暴力防治與兒少保護計畫等,經查我國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因規範對象不同、發生場域不同及主管機關不同,易造成民眾法令適用混淆情形,勞動部積極研修相關法令,惟仍受限部分單位本位主義,為求簡化民眾辦理情形,建請衛生福利部於2個月內邀集內政部、勞動部、教育部等相關單位召開公聽會,研議推動單一窗口報案服務,並將結果以書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15】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十九)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建構偏鄉資訊醫療照護網及健康照護發展計畫」之經費因為新推動之「推動遠距健康照護」等經費而增列1,510萬3,000元,有鑑於我國城鄉之間之網路資源往往存在巨大差異,偏鄉地區是否有相應的網路環境可以推動遠距健康照護等計畫為重要關鍵。為使遠距健康照護計畫推動,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提出推動遠距健康照護規劃說明,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6】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王育敏  江惠貞  蘇清泉 (二十)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建構偏鄉資訊醫療照護網及健康照護發展計畫」編列辦理偏鄉地區之資通訊基礎建設,醫療與影像資訊系統建置及醫療影像判讀查詢維護等相關工作3,100萬元,惟根據依審計部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各山地離島衛生所醫療資訊系統(HIS)部分地段連線至健保局網路傳輸速度緩慢,影響看診;HIS以醫院規格設計,操作介面及內容繁瑣,不適衛生所等基層醫療院所使用,部分查詢功能未盡完善,……。」等,顯見預算效益不彰,嚴重影響偏鄉地區民眾就醫權利,爰求衛生福利部提出改善計畫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7】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二十一)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以醫療科技建構社會保險永續發展藍圖─建構社會保險體系計畫編列3,093萬6,000元,其中全數皆為委辦費用,請衛生福利部辦理相關研究時,廣邀各方團體參與,提供多方意見交流機會。【23】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二十二)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下建立雲端醫療照護服務計畫編列3,000萬元,預算說明略為簡略,爰要求衛福部及所屬醫院補充有關設置及服務計畫內容如下: 1.建置雲端診療服務平台,經費1,795萬元,包含:(1)為避免如遇故障則造成虛擬化之伺服器無法正常運行,需擴充建置醫院雲端虛擬化平台備援系統,達災難發生時零停機,故須建立醫院端雲端運算平台,整合現有老舊設備,達節能減碳及降低資訊成本之目標。(2)完成基隆、台中、豐原、金門、澎湖、恆春、南投、朴子等8家醫院備援系統建置,以雙主機及雙磁碟陣列系統,搭配高可用性(High Availability)及叢集架構(Cluster),於醫院端相互備援,達資訊服務不中斷之目標。(3)建置雲端診療服務平台。 2.辦理行動護理車採購及建置行動護理資訊系統,經費1,205萬元,包含:1.藉由護理作業資訊化大幅度減少護理人員作業時間,提升工作品質。2.預計採購內容包含行動護理車購置、護理表單電子化、醫護巡房護理記錄、床邊護理作業及病人辨識等功能開發。迅速掌握病人最新的正確訊息,減少護理紀錄重複抄寫,減輕護理人員的工作壓力,提昇病患醫療品質,維護病人安全等說明,為提升部立醫院醫療服務品質,維護病人安全,降低護理人員工作壓力。【30】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二十三)104年度衛生福利部「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共編列22億0,621萬7,000元,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究院年度基本發展及運作計畫,該院雖表示已將兒童重症醫療相關研究納入,惟於預算書中未能呈現,令人遺憾。爰此,要求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應持續加強兒童重症醫療相關研究,並將近年兒童重症醫療研究相關資枓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查。【34】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二十四)有鑑於近年來抗蛇毒血清之產能僅能維持安全庫存量,惟每年動物醫院、動物園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保育中心等單位,均有請求供應抗蛇毒血清予動物使用之案例,考量上述需求及避免抗蛇毒血清缺貨風險,爰此,要求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會同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於3個月內提出我國抗蛇毒血清供應方案,除滿足抗蛇毒血清人用需求外,並考量動物需求。【36】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徐少萍  江惠貞  蔡錦隆  徐欣瑩  吳育仁  楊玉欣  鄭汝芬  蘇清泉 (二十五)國民年金保險自99年度起進行欠費催繳作業,99年度因小量試辦,催繳金額僅22億餘元,收繳率達14.09%;100年度起進行全面催繳,因催繳金額攀升最高達437億餘元,致收繳率滑落最低僅2.90%。為提升民眾繳費意願,102年度起針對欠費未達1萬元者進行全額催繳,欠費金額達1萬元者則寄發最早6個月欠費單,催繳規模大幅減少至121億餘元,收繳率遂提升為7.51%。 審視近年來國民年金保險催繳成效,收繳率雖自101年度谷底攀升,催繳金額及已繳金額卻自101年度高點滑落,且國民年金保險費欠費是在保險費繳納期限屆滿6個月內轉入催收款項,國民年金保險費轉列催收金額自100年度之300.64億元,擴增為103年8月底之680億元,顯示積欠款逐年增加,不利國民年金保險財務健全。爰請衛生福利部提出改善繳費率及加強宣導之方案。【57】 提案人:江惠貞 連署人:王育敏  徐少萍  楊玉欣  徐欣瑩  吳育仁  鄭汝芬 (二十六)有鑑於國民年金保險自97年10月開辦以來,即出現中央應負擔款項財源不足之問題,103年度因中央政府遲未明定財源與籌措撥補,預估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將產生167億餘元積欠款,然104年度衛生福利部只編列167億元,僅用以補足103年積欠之保費本息,104年度並無編列預算以撥補國民年金不足數;囿於中央政府財政困難,預算編列嚴重不足,恐致使104年度國民年金保險產生鉅額欠款,影響民眾繳費意願,並加重國民年金保險財政缺口。爰此,要求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依據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之估算,至遲於105年度公務預算足額編列中央應負擔款項。【58】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徐少萍  江惠貞  徐欣瑩  蔡錦隆  楊玉欣  鄭汝芬  蘇清泉 (二十七)有鑑於102年度國民年金監理委員會議及爭議審議委員會議之出席率不佳,致兼職費預算執行率僅73.81%,恐不利於監督國民年金保險業務及審議保險爭議事項。爰此,衛生福利應於2個月內提出促請委員踴躍出席會議之具體改善措施,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60】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徐少萍  江惠貞  蔡錦隆  徐欣瑩  楊玉欣  鄭汝芬  蘇清泉 (二十八)104年度「社會救助業務」存有下列問題: 1.「督導辦理各項救助工作」,臨時人員人數雖較103年度減少1人,但卻增加委外人力54萬6,000元預算;辦理食物援助及扶貧政策交流工作之大陸地區旅費9萬8,000元,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實無參考之處;1957福利諮詢專線委辦費1,600萬9,000元應提供明細表,以利監督;政策宣導98萬元應減半辦理。社會救助新制自100年7月1日推行至今,缺乏相關檢討之研究報告。 2.「辦理急難救助工作」,其中獎補助費,含訪視所需行政事務費,應提供明細表;行政事務費係依獎補助費預算數之高低比例編列,故請衛生福利部提供此分支計畫近5年預決算表及行政事務費之使用情形。 綜上,建請衛生福利部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及策進作為,於2個月內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並於105年度辦理社會救助新制實施成效評估研究報告。【63】 提案人:劉建國  田秋堇 連署人:陳節如  楊 曜 (二十九)由於快速社會變遷造成貧富差鉅,關於經濟弱勢家庭如何擺脫貧窮以及脫貧機制設計如何有效運作,應該要成為整個社會福利制度設計的終極關懷。 經濟弱勢的家庭經常會因為既存資源的結構性限制,而使得下一代子女在諸如生理、心理與社會等層面,也面臨到累積性剝奪影響,如此更深化低收入戶家庭第二代擺脫貧窮的困難性。 隨著福利改革與福利多元化的趨勢發展,為減少單純現金給付式的救濟所帶來的福利依賴和道德危險,許多國家已經改變對於貧窮問題的解決策略,其中強制工作以及資產形成這兩項的政策方針,我國104年度高達245億元的社政預算中,有很大一部分仍用在各項補助與現金給付,實質的福利服務例如:脫貧相關計畫,顯得非常缺乏。建請衛生福利部提出多元、積極的脫貧方案,於2個月內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64】 提案人:江惠貞 連署人:王育敏  徐少萍  蘇清泉  楊玉欣 (三十)政府為確保人民生存權,提供低收入戶生活扶助、醫療及子女學雜費等補助或津貼,然部分具工作能力之經濟弱勢者,因擔憂獲得工作收入後將失去社會救助受益資格,面臨入不敷出之窘境,導致其就業脫貧意願低落,持續性倚賴各種社會救助資源維持生計。鑒於前述「貧窮陷阱」問題,社會救助法已於民國99年完成修法,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產累積緩衝期限,鼓勵其積極就業脫離貧窮狀態,並授權地方政府自行或運用民間資源辦理低收入戶脫離貧窮相關措施。 然而,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各直轄市、縣(市)脫貧措施辦理狀況落差甚大,推動狀況良好者每年脫貧措施參與人次達數千人,成效不彰之縣市每年服務人次不滿百人,顯見脫貧措施之推展已出現地域、城鄉差異。除此之外,目前國內中低收入戶已達104,043戶,人數超過32萬人,並且逐年增加,惟現行脫貧措施參與資格尚未納入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產累積緩衝期也僅限於地方勞政單位提供之工作機會,未包含自力求職者,現行條文恐怕無法因應貧富差距日益嚴重、貧窮者不斷增加之社會現況。 建請衛生福利部研析脫貧相關措施檢討改善方案,於2個月內提出說明,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65】 提案人:楊玉欣 連署人:吳育仁  江惠貞  王育敏  鄭汝芬 (三十一)104年度「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存有下列問題: 1.「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一般事務費91萬8,000元(政策宣導20萬元),同分支計畫另編有社會工作推廣及社會工作研討會等活動200萬元;補助地方政府進用社工人力366人共計9,221萬5,000元,應說明人力分配情況、預算明細表以及績效,俾檢視社工人力資源分布情形。 2.「推展社區發展工作」,對於「績優社區」編列表揚活動90萬元、獎勵社區評鑑績優社區發展協會320萬元,與福利化社區旗艦型計畫1,843萬6,000元,兩者計畫似有重疊? 3.本工作計畫所有分支計畫之「委辦費」共計982萬8,000元,較上年度預算金額519萬9,000元增加462萬9,000元,衛生福利部應說明增加金額及增加計畫之明細表,以及近兩年辦理績效。 綜上,請衛生福利部於2個月內提出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執行成效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66】 提案人:劉建國  田秋堇 連署人:陳節如  楊 曜 (三十二)104年度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業務」編列性騷擾防治業務費用1,025萬5,000元,其中為辦理推展性騷擾及性別暴力防治工作,經查監察院98年迄今共通過19件各行政單位性騷擾糾正文,顯見各部會仍有處理方式及通報程序瑕疵,現行性騷擾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因規範對象及規範場域不同,易造成民眾混淆,爰建請衛生福利部與勞動部、教育部極積合作,並於2個月內以書面提出相關策進作為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70】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三十三)104年度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業務」編列推展家庭暴力防治業務費用2,301萬5,000元,經查審計部102年決算報告指出:保護令雖已提供家暴被害人救濟途徑,惟相關機關無權聲請延長或變更保護令,影響處遇計畫成效評估機制之落實,允宜研酌修法強化處遇效果。亦即依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第13點規定,處遇計畫執行機關(構)應評估處遇計畫之成效並出具報告,惟若評估效果不佳或再犯可能性高,而須延長或變更處遇內容時,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第2項規定須由被害人或原先聲請保護令之單位提出。據統計民國97年至102年度保護令之聲請人以被害人為最大宗占88.37%,顯示若有變更或延長保護令之必要時,絕大多數案件須由被害人提出聲請。據研究報告指出,若由被害人聲請延長或變更處遇計畫,可能會激怒加害人,造成被害人之壓力,致影響其聲請意願。又家庭暴力處遇計畫無「留級制度」,即使加害人配合度不佳或改變動機不高亦無法做任何處置,加害人處遇計畫雖設有成效評估機制,惟流於形式。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於2個月內研提相關檢討報告,以書面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71】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三十四)104年度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業務」編列推展性侵害防治業務費用5,387萬1,000元,經查審計部102年決算報告指出:性侵害通報案件自民國97年度8,521件,逐年上升至民國101年度15,102件,成長率達77.23%,其中兒童性侵害案件由854人成長至1,256人,增加47.07%。兒童遭受性侵害情形漸趨嚴重,另據民國99至101年度性侵害案件統計資料,兩造關係屬於不認識者僅6.94%、6.72%及6.06%,顯示遭熟人性侵案件達9成以上,然衛生福利部針對此一情形應研酌修訂相關法令之可行性,以收遏止效果。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及修法分析,以書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72】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本項尚有委員提案10案,保留: (一)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業務─科技發展工作」項下有關「推動衛生福利科技發展與管理」中「以醫療科技評估建置衛生資源分配機制計畫」編列6,640萬5,000元,並未以具體指標來評量如何落實以醫療科技評估來促成「健康全面覆蓋」,爰凍結本項預算十分之一,俟衛生福利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鄭汝芬  江惠貞 連署人:吳育仁  蘇清泉 (二)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衛生與社會福利統計應用研究及健康資料加值應用雲端服務計畫」編列2,652萬5,000元。 查健康資料加值應用協作中心及研究分中心之資料庫包含全民健康保險處方及治療、住院、門急診、承保等明細,並將資料庫販售供學術與非學術單位申請使用。惟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是人民基於國家政策參與強制性社會保險,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必須提供之資料,從未授權國家提供給第三人作為商業用途;中央健康保險署甚至拒絕國人有退出參與的權利,顯然無視國人對於個人健康資訊自主權。針對國人健康統計資料,政府若有其他計畫與用途,應擬定政策法律明文規範使用範疇,爰提案凍結二分之一,俟衛生福利部提出醫療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規劃書面報告,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衛生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 (三)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衛生與社會福利統計應用研究及健康資料加值應用雲端服務計畫」編列2,652萬5,000元。 為委託辦理健康資料加值應用雲端化服務相關工作,惟根據衛生福利部「建構國際級偏鄉數位資訊醫療照護網(1/4)」綱要計畫書之SWOT分析中揭示:「雲端資料安全、個人資料保護尚未達到社會共識,相關法令與配套措施仍需持續發展。個人健康紀錄資料之使用權限、個人隱私權之保障、資通安全之確保尚未完善規劃與建立。」查我國遠距健康照護之個人資料保護等面向尚無專法規範,對於個人健康資訊紀錄之蒐集、處理或利用等恐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規定之虞,致影響遠距健康照護服務之推展,衛生福利部儘速訂定遠距健康照護相關法令規定,近年來衛生福利部積極推展雲端資料如「醫療雲」、「照護雲」、「保健雲」以及「防疫雲」共同打造「台灣健康雲」等,恐陷違法之虞,建請該項預算凍結1,000萬元,請衛生福利部提出解決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楊 曜  陳節如 (四)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科技發展工作」項下「衛生與社會福利統計應用研究及健康資料加值應用雲端服務計畫」編列2,652萬5,000元。 健康資料加值應用協作中心已成立多年,103年起將違規處罰情形予以辦法明訂,值得肯定。然而,主管機關對於資料分析申請案之統計分析人員,若不服違規情事之處罰時,未有爭議審議流程及規定等行政程序得以依循,未來若有申訴案件,行政程序恐衍生其他異議。 爰此,凍結「衛生與社會福利統計應用研究及健康資料加值應用雲端化服務計畫」預算1/10,共計265萬2,000元。待衛生福利部提出健康資料加值應用協作中心之爭議審議或申覆之行政作業流程後,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 (五)查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有關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合計編列2,204萬5,000元,惟日前爆發秀傳醫療集團總裁黃明和由親友成立空殼公司,將醫院採購藥品的藥價差流入私人帳戶醜聞,也暴露醫院向健保申報賺取藥價差是醫院經營普遍作法,凸顯衛生福利部的藥品價量調查徹底失職。 據101年健保費協會第182次議事錄,中央健康保險署第7次藥價調查時,提及台灣各層級醫院平均約有23%-28%的藥品價差利潤。然而,藥品進價與健保支付價的價差計算真實性,以及醫院獲取藥價差利潤如何運用卻未透明化。這些交易資訊不夠透明,不僅讓意圖不軌的醫院經營者可以透過各種手法坑殺全民健康保險基金,甚至是圖利私人。 針對藥價差問題,衛生福利部應立即檢討藥價差,不只著眼於藥價控制,更應關心藥價差的流向與用途,要求上游藥廠、中盤商至最後醫院購入各階段交易價格均上網登錄,爰提案全數凍結「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業務」之「一般事務費」合計417萬9,000元,俟衛生福利部提供藥價實價登錄可行性評估方案書面報告,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3】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 (六)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業務編列442萬元,以持續進行二代健保檢討,並適時研修、完備健保法制規章。然二代健保自102年實施至今,坊間教授健保費合法避費技巧之開班訊息仍廣為流傳,同時亦造成民間第一線行政人員龐大行政成本與困擾,對此監察院亦於102年11月6日提出糾正案,而根據102年1月14日聯合報之報導,中央健康保險署(原稱健保局)官員表示不會對健保費避費手法過問,並認為唯有採行「家戶總所得」才可真正遏止;惟衛生福利部於103年10月3日提出之「二代健保總檢討報告」,卻未承諾朝家戶總所得修法改革。爰凍結「全民健康保險業務」預算四分之一,計110萬5,000元,待衛生福利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如何遏止坊間健保避費盛行之規劃報告,始得動支。【44】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 (七)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中「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共編列預算1,121萬7,000元。 現階段長期照護保險雖已有草案送行政院研商,衛生福利部亦曾召集相關團體召開說明會,然而其中許多條文之規劃方向仍有高度爭議,衛生福利部應持續針對各爭議點廣納意見。另外,本國照顧人力的缺乏一直是近年來長照體系難以茁壯的一大重點,但依照現階段之規劃草案,現金給付為主,服務提供為輔,對此不難預見社區長照資源難以茁壯、本國照顧人力持續缺乏,但外籍看護人數將更加提升等現象;此一情形,將使2018年邁入高齡社會的台灣,長期照護困境更加嚴峻。 爰此,提案凍結「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經費1/5,計224萬3,000元。待衛生福利部針對「長期照護保險現行規劃草案對我國長期照護體系健全發展之衝擊影響評估」報告,並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51】 提案人:陳節如 連署人:林淑芬  田秋堇 (八)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編列4,242萬4,000元,其中編列1,121萬7,000元辦理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惟目前已送至行政院院會審查之「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仍延續目前健保費按6類15目投保、補充保費雙軌之制度,此一制度已被專家學者證實即便費基已由6成擴大至9成,但其水平公平性甚至比一代健保更為退步,若將健保收費制度改為家戶總所得,除費基可比現在更為擴大外,水平公平性更可進步91%,其100年修法時家戶總所得制的相關爭議亦早經專家一一破解。準此,唯有將長期照護保險之保費徵收機制改為家戶總所得,才能建立財源更為穩健、公平、有效率的保險財務機制。爰凍結「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預算五分之一,待衛生福利部就保險財源與收費方式等爭議,邀集相關專家學者、長期關心健保長照的NGO與醫改團體,召開聽證會或公聽會,並上網公開會議發言實錄、以納各界意見重新研擬提出長照保險收費方式,始得動支。【52】 提案人:田秋堇 連署人:陳節如  楊 曜 (九)查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中「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共編列預算1,121萬7,000元。,103年亦編列1,224萬5,000元,規劃長期照護保險各項制度、法規。 《長期照護保險法》自98年7月至103年9月,召開62場內部研商會議,對外召開21場溝通座談及專家諮詢會議,會議成員包括:專家學者、雇主代表、被保險人代表、婦女相關團體、服務提供者代表、立法委員國會助理、相關政府機關;103年4月至7月,進行9場雇主、身障者、老人、婦女及照顧者相關民間團體拜會。 然以目前尚在討論的草案觀之,《長期照護保險法》被保險人身份類別,仍沿用全民健康保險6類14目制度。事實上,全民健康保險實施19年以來,此6類14目身分是否須要重新配置,已成為各界討論的問題,長期照護保險法是否繼續沿用此身份類別,同樣須要多加考量。既已規劃上千萬經費進行研究,最後仍打算沿用6類14目身分,似有便宜行事之疑慮,爰凍結「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預算112萬1,000元,待充分進行被保險人身分類目研究後,始得動支。【53】 提案人:江惠貞 連署人:王育敏  徐少萍  楊玉欣  徐欣瑩  吳育仁  鄭汝芬 (十)104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中「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辦理長期照護保險規劃業務之相關經費362萬8,000元。 查衛生福利部已於103年9月30日提出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送交行政院,亦召開多場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座談會。惟民間團體多次提出照顧者津貼規劃方向恐無法解決家庭照顧者的困境,亦可能成為長照保險基金主要支出項目,而妨礙長照服務體系發展,爰提案凍結「長期照護保險籌備工作」之「辦理長期照護保險規劃業務之相關經費」二分之一預算,俟衛生福利部提出照顧者津貼政策對長照服務體系發展優劣評估分析書面報告,並經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54】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田秋堇  陳節如 二、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保留及未審(84案至311案)部分,於11月12日及11月13日繼續審查。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預算處理) 本次會議為兩天一次會,本日會議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部分。現在繼續審查預算。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本席有程序問題。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程序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在此要嚴重譴責衛福部,因為在上個禮拜四,上週的召委就裁示衛福部要把從日本進口豬油的可食用證明提供給委員會,衛福部承諾上個禮拜四就要給我們,但是沒有給我們。這個禮拜一,主席再度裁示衛福部提供日本進口豬油的可食用證明,衛福部還是沒有給我們。剛才我問他們,他們還說已經送到本席辦公室了,他們是用騙的,後來又改口說因為是密件,所以是以郵寄的方式寄給我。本席在此要強烈的提出來,如果衛福部沒有拿出證明來,我們要杯葛今天的會議。 本席再向各位報告,據關務署針對日本進口豬油總進口量的統計,去年是進口1,440噸,去年強冠進口99.88%;101年進口816噸,強冠的進口量占100%。也就是說,這幾年就只有強冠一家在進口日本豬油,就是賣給統一。我要告訴名位,我們去查了日本關務署的資料,以101年為例,台灣海關報關進口豬油是816噸,可是日本只出口697.2噸,101年怎麼會多出118噸?這是從哪裡來的?101年日本只出口697.2噸,你可以說那是為了避稅,但我們進口豬油的關稅是20%,試問有人要避稅會以零關稅拿來報這20%這麼重的關稅嗎?再以102年為例,台灣海關收到1,444噸日本豬油,可是日本海關只出口1,398.8噸的豬油,102年也多出了四萬五千多公斤,有人會故意報1501關稅20%這麼重的嗎? 本席為什麼要講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很嚴重,因為我們到今年還再採買日本豬油,到今年8月,台灣收到了814噸,可是日本只出口七百多噸。我現在所要講的是:第一,我們不想再聽到騙人的謊話;第二,部長動輒說他不知道進口的事情,但這都是吃到人民肚子裡面,統一在去年、前年,包括今年5月以前,都是號稱買強冠的日本豬油,到底做成什麼產品?流到哪裡去?不是一、兩百噸而已,這是數千噸耶,我們只是要看食用證明,你們就拿不出來,還用騙的,騙這麼久! 主席:禮拜一的時候,主席確實有裁示,你們說當天就可以提供,本席要求你們今天就要提供食用證明。 林委員淑芬:不行,主席上次就是這樣裁示,結果他們到下班還不給,所以要他們現在馬上提供! 主席:你們什麼時候可以拿過來?幾點鐘? 姜代理署長郁美:(在席位上)我們同仁已經從南港過來了。 林委員淑芬:另外也要請衛福部答復,大幸福、金寶運進口的東西,為什麼我們還必須要求該生產國的官方證明?那麼這一張食用證明有沒有尋求日本官方證明確實為可食用?同時也請告訴我們,日本並沒有出口那麼多,以100年為例,我們進口1,261噸,日本才出口992噸,怎麼台灣海關會多出268噸?這非常有問題,這是報F02,這個不是隨隨便便沒人管的喔,這是食藥署要管的喔! 主席:林委員,可不可以把這些具體的資料提供給食藥署? 林委員淑芬:我在這裡都已經講過了,他們還不知道嗎?就是幽靈豬油從哪裡生產出來?假裝從日本進口,台灣海關進口量比日本出口量多出這麼多,可食用證明也拿不出來,也不向日本官方求證,這張食用證明到底是真是假?是直接這樣子擺爛就可以了嗎? 主席:林委員發言時間到了。 林委員淑芬:部長要出來講清楚啊,是否需要要求日本官方調查這張食用證明的真假,到底幽靈豬油從哪裡來、跑到哪裡去?這不用調查嗎?海關的幽靈豬油是從哪裡出來的?我們在這裡審查,政府官員擺爛,直接相應不理啊! 主席:林委員的這些資料都送交給衛福部,讓他們…… 林委員淑芬:現在是本席當福爾摩斯嗎?要我當柯南嗎? 主席:不是啊,你現有的這些資料都提供給他們嘛!他們都在場。 林委員淑芬:我在這裡告訴你們問題了,你們反而視我們為麻煩製造者,我們告訴你們問題在哪裡,請你們去查,你們連查都不去查,然後要我們直接審你們的預算,我們在禮拜一就要求你們把資料給我們,我們就繼續審查預算,可是預算都審完了,你們的資料都沒有給,居然用騙的! 主席:他們已經從南港過來了。 林委員淑芬:一張電子公文馬上就可以送過來了,3秒鐘的事情,還騙我們從南港拿過來,騙我們說已經郵寄出來,這都是騙人的,不要再做這種事情了啦!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先休息一下好了。 林委員淑芬:真是醜聞啊!就是為了統一,遇到統一就不敢查案。 主席:請食藥署趕快把食用證明送過來,你們就傳真過來嘛,現在科技這麼方便。我們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林委員要求食藥署提供的資料,現在已經送達了,現在繼續討論預算案。 從第84案開始,第84案及第85案都是相同的預算科目,即醫政業務,衛福部有沒有跟提案的田委員秋堇溝通過? 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第84案是有關兒童醫學及健康研究中心的部分,我們已經跟田委員溝通說明過了,現在正在請委員簽字。 主席:改為主決議,是不是? 王司長宗曦:是,改為主決議。 主席:好。第85案呢?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第85案的部分,我們也已經向陳委員本人和委員辦公室說明,委員是說凍結500萬元。 主席:第85案改為凍結500萬元。 接下來第86案至第89案都是同樣的預算科目,我們一併處理。第86案有向劉委員建國溝通過了嗎? 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向劉委員說明,委員很希望能夠改成主決議,委員正在簽字。 主席:好,第86案改成主決議。 處理第87案。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第87案是有關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我們也跟林委員淑芬溝通過了,改為主決議。 主席:第87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88案。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第88案有關醫療糾紛調處作業情況和進展,我們也和田委員本人和委員辦公室溝通過了,也是改為主決議。 主席:第88案改為主決議。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本席有意見,你們把主決議拿走,我要看什麼呢?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87案部分,我們還沒有講耶! 主席:不是改為主決議了嗎?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哪有改主決議?還要凍結耶! 在場人員:委員已經簽好了。 主席:林委員,你簽好了。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改主決議,還是要繼續凍結一部分啊! 主席:先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88案的主決議是你們要提出衛生局醫療爭議調處作業標準程序,還要提出初鑑醫師資料庫運用計畫,3個月內完成規劃,那應該是什麼時候完成?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是11月,所以在明年2月中之前。 田委員秋堇:農曆過年前? 王司長宗曦:過年後吧,在明年2月中。 田委員秋堇:那就是在明年2月15日以前完成規劃,好不好? 王司長宗曦:好。 田委員秋堇:於明年2月15日內完成規劃。 王司長宗曦:好,謝謝委員。 主席:第88案還是改成主決議。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87案還沒有講好。 主席:那第87案先保留,好不好?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看了這張食用證明有一些不懂的地方,裡面講這個油只能做margarine和shortening manufacture,這是什麼意思?另外也請衛福部回答我們這一張食用證明的真偽,你們也要向日本官方查證是否為可食用。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說公文裡面的內容嗎?還是報關資料? 林委員淑芬:我是問你,你們拿出的食用證明裡面有一個結論:We certify that the product is intended for margarine and shortening manufacture use, not polluted. and fit for human use.當然香港和越南也講" fit for human use",但是這裡特地講"margarine and shortening manufacture",這是什麼意思?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馮主任說明。 馮主任潤蘭: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產品是要做乳瑪琳還有做酥油用的。 林委員淑芬:" shortening manufacture"是什麼? 馮主任潤蘭:就是做酥油。 林委員淑芬:我們看這個字眼是叫作「短期製造」。 馮主任潤蘭:" shortening "是指讓高脂蓬鬆…… 林委員淑芬:所以這些都是要做酥油和乳瑪琳? 馮主任潤蘭:是。 林委員淑芬:進了幾千噸,結果是不是做成酥油和乳瑪琳? 馮主任潤蘭:油品進來之後,我們是著重它適合用在哪裡,然後它是for human use,重點是在這裡。 林委員淑芬:不是,重點是它說只能做酥油和乳瑪琳是什麼意思?另外,以酸價AV為例,在日本的食用等級是以0.2為限,而這個是1.5了,台灣的標準非常糟糕,把人家飼料級的標準當食用級標準,日本的AV是0.2為限,不能超過,結果這個油是1.5,所以這個標準也很差啊! 馮主任潤蘭:向委員報告…… 林委員淑芬:再者,你知道color 4是什麼顏色嗎?這不是正常油的顏色,你可不可以告訴我一般正常食用油的顏色是哪一級?color 4是很黑的喔! 馮主任潤蘭:因為這個東西進來以後還要再做精煉。 林委員淑芬:我沒有聽說過油還要精煉的,不過我知道頂新有脫臭塔,而且有精煉過。 馮主任潤蘭:油進來之後如果不是當場使用的話還是要精煉,所以我們…… 林委員淑芬:所以這不是原始的食用豬油,那是熬製過的油,還是廢食用油?color 4是很黑的廢食用油吧? 馮主任潤蘭:跟委員報告,因為…… 林委員淑芬:是再提煉的油吧?他們在日本就提煉了吧? 馮主任潤蘭:不是這樣子…… 林委員淑芬:第一個它的AV很高,第二個它的color很深。 主席:林委員,你讓他講完。 姜代理署長郁美:一般的油都是粗製油,粗製油進來之後要精煉,經過脫酸、脫色及脫臭之後才是可供人食用的油。 林委員淑芬:一般是植物油才這樣子…… 姜代理署長郁美:動物油也是如此。 林委員淑芬:動物油基本上沒有這樣子。 姜代理署長郁美:就是這樣子。 林委員淑芬:這就是黑心油,color 4是黑色的油,一般市售油的color是多少? 馮主任潤蘭:您剛剛講的color的4級,只是指油品的品質,所以進來…… 林委員淑芬:color是講油的顏色。 馮主任潤蘭:是,那是品級。進來以後還要再精煉,所以不是衛生的項目,跟委員…… 林委員淑芬:這是不是日本官方所定食用豬油的那種豬油? 馮主任潤蘭:進來以後還要再精煉,所以我們看到的是…… 林委員淑芬:你還沒有回答我,餿水油進來精煉之後也可以吃嗎?人家都還在…… 馮主任潤蘭:餿水油進來之後絕對不可以吃。 林委員淑芬:我現在問你這是不是用廢食用油改製及精煉的油,你回答我。為什麼…… 馮主任潤蘭:報告裡已經有提到fit for human use,所以如果是餿水油的話絕對不是fit for human use。 林委員淑芬:你的意思是我們要把外國的飼料標準拿來當台灣人人吃的標準嗎? 馮主任潤蘭:我們絕對不會拿外國的飼料標準當作台灣人的食用油標準,既然是餿水油的話就一定是不可以的。我們現在講的是初榨油進來的時候,而且LOPS的公證行報告很清楚的表達是for human use。 林委員淑芬:你有沒有問過日本官方?這一批到底是original lard,還是再製的油? 馮主任潤蘭:我們的駐外單位有去查訪。 林委員淑芬:我們不要駐外代表出來講話,我們要日本官方的外交單位講話。你告訴我們這一批是原始的豬油我們也就認了,可是我們不要使用人家回收(recycle)的oil。 馮主任潤蘭: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淑芬:We are not an animal. We are not a pig. We are human being. We are Taiwanese. 馮主任潤蘭:公證行的資料在最後已經有寫fit for human use,任何一個國家…… 林委員淑芬:因為我們是human being,所以我們絕對不要吃回收油,也不要回收再煉油。你要回答我,為什麼AV是1.5,為什麼color是4?這也有可能造假。請問日本官方的說法在哪裡? 馮主任潤蘭:我想造假這個事情…… 林委員淑芬:我現在只問你一件事情,這是不是回收過的油,你知不知道? 馮主任潤蘭:我們是透過LOPS的公證行的報告瞭解的,他們所有的油都是採…… 林委員淑芬:你還是問大幸福的公證行好了,你還講LOPS,他就是當事人,你怎麼去問當事人,他會告訴你油品有問題嗎?LOPS說這是original的豬油,沒有使用再回收的油嗎? 馮主任潤蘭:駐外…… 林委員淑芬:為什麼1公斤賣他三十幾元?郭烈成買入小蜜蜂收集的油品,然後在煉好以後以1公斤26元賣給強冠,餿水油1公斤都賣26元了,怎麼日本的豬油1公斤才32元?他哪來這麼便宜的油源?你知道大幸福1公斤賣多少給強冠跟頂新嗎?大幸福將越南的餿水油跟廢食用油賣給台灣廠商1公斤25元而已,這跟32元會差很多嗎?日本的豬油1公斤32元,問題是哪來便宜的油源?我上次就問過你,日本跟美國買豬油,1公斤要多少錢,你知道嗎?上次我不是告訴過你?。 姜代理署長郁美:我不知道。 林委員淑芬:不知道?署長,我當時還告訴過你答案,還給你數據參考,怎麼到現在還不知道? 姜代理署長郁美:不知道,不清楚。 林委員淑芬:什麼? 姜代理署長郁美:我不清楚。 林委員淑芬:我上次有告訴過你。 主席:林委員,時間差不多了,是不是其他的…… 林委員淑芬:上次我告訴你,日本人向美國買豬油是1公斤250元日幣,他們現在怎麼會有32元的豬油賣給我們?拿出來的食用證明是color 4,AV是1.5,這是很差的。日本的AV數值,也就是人可以吃(human use)的標準是0.2以下,台灣人是進口AV數值為1.5的油。 姜代理署長郁美:那是精煉後的。 林委員淑芬:精煉後還1.5嗎? 姜代理署長郁美:精煉後0.2。 林委員淑芬:你不要忘了,你在金美輪的時候就胡說八道過,人家問你頂新跟其他報關行,用同一台船,同一個船艙,同一個容器進來的澳洲牛油是食用還是飼料,你還跟人家說那是原油,需要精煉,後來證明頂新是買飼料級的油,等於是你還幫頂新說謊。金美輪的事情署長幫頂新說謊隱匿過,9月11號,你稱澳洲的飼料牛油為原油,可以精煉,你現在跟9月11號說的謊是一樣的,說日本的豬油…… 主席:林委員,時間到了。 林委員淑芬:需要脫色、脫臭跟精煉,我知道啦,頂新也有脫色及脫臭。 主席:你發現的其他問題再另外請食藥署回答好不好? 林委員淑芬:是廢食用油回收的嘛。 主席:我們繼續預算審查。 林委員淑芬:我問他最後一句,你要不要要求日本官方證明,他不是用廢食用油再精煉的? 姜代理署長郁美:我們還是會請外交部跟國貿局去查證。 林委員淑芬:你要不要向日本官方要求,請他們提出證明?不是食用不食用的問題,在日本不能吃的在台灣卻可以吃,這是因為台灣的標準訂得太低了…… 主席:署長,你說你們…… 林委員淑芬:你們是不是把豬油的標準訂得太低了?台灣的豬油標準要不要修正? 主席:他們會請外交部再向日本官方查證。 林委員淑芬:有兩個問題,這是核心的結構問題,不是個案或弊案的問題,台灣食用豬油的標準太低了,要不要修正?在日本,AV是0.2就不能賣也不能吃,但是在台灣是2.5還允許吃。他們講可以human use,就是因為台灣人是吃餿水的,他們的意思是這就是標準,台灣人是吃飼料級標準的豬油…… 主席:請食藥署講清楚,台灣的標準是什麼。 林委員淑芬:台灣的食用油標準要不要修正? 主席:豬油的食用標準是什麼,請食藥署講清楚。 林委員淑芬:以AV為例,台灣的食用等級的標準是多少? 姜代理署長郁美:精煉後上市的產品,在動物油脂部分是1.3。 林委員淑芬:熬製的算不算食用豬油?熬製的你們也允許食用。 姜代理署長郁美:上市後販賣的油脂是1.3。 林委員淑芬:這個太容易做到了,差別在重金屬。 主席:林委員,時間到了,我們繼續預算審查。 林委員淑芬:照你們的方法跟邏輯,餿水油級的廢食用油,再煉以後去除酸價就可以重新上架了。 姜代理署長郁美:不行,原油的原料還是要是食用的。 林委員淑芬:那你告訴我這是不是廢油回收。日本人向美國買是1公斤250元日幣,哪來1公斤三十幾元的豬油賣給台灣,這是不是廢食用油回收的?我都告訴你這麼多啟人疑竇的地方,也幫你查出來了。日本豬油還灌水,對於幽靈豬油在海關灌水然後進來,你們要不要查?這都是可食用的…… 姜代理署長郁美:剛剛已經報告過了,我們會請外館查證。 林委員淑芬:現有的關務署要處理,不用到外館。這2、3年灌水幾十萬公斤,在關稅要20%的情況下,是什麼油混充成豬油並假裝日本豬油賣到台灣來?你們要不要調查?進口商是誰?前兩年都是強冠,但是在100年就不只是強冠,還有誰,要不要查? 姜代理署長郁美:只要委員提供資料,我們就會去核對。 主席:好,作成這兩個決議,麻煩林委員提供資料,我們請食藥署查。 林委員淑芬:我現在就給你,你們什麼時候要調查? 主席:其實這個議題可以處理,食藥署已經答應讓外館去查,另外一個…… 林委員淑芬:我馬上給你資料,就算你不查我們還是會繼續查。 主席:謝謝林委員。我們繼續預算審查。 進行第89案。這是趙天麟委員的提案,請問衛福部溝通好了嗎? 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第89案是趙天麟委員關於藥師法第十一條的提案,本案已經請委員簽名改為主決議。 主席:已經作成主決議了嗎? 王司長宗曦:是。 主席:好。進行第90案。 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90案,陳節如委員認為還是需要再報告,所以…… 主席:陳委員,這是你的第90案。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讓他們講。凍結。 主席:你們好像沒有溝通好,是不是表示一下意見? 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護理人員的醫院相關評鑑項目進行比對,是為了瞭解護理人員的人力是否符合評鑑的成績。我提的解凍條件,是拿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的相關數據跟醫院評鑑資料比對,釐清方案之實施與解決護理人力荒之間的成效並提出報告。就是這樣,很簡單。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希望…… 陳委員節如:那凍少一點,好不好? 王司長宗曦:是不是可以改為凍200萬? 陳委員節如:什麼? 王司長宗曦:因為這個案子是…… 陳委員節如:預算是一億多,才凍200萬,這樣你講得出口? 主席:反正他們會做,他不是說他們要做?好啦。 陳委員節如:500萬好了。 王司長宗曦:謝謝委員。 主席:第90案改為凍結500萬。 接下來進行的第91案、第92案及第93案,在同一個預算科目項下。楊曜委員並不在場,第91案有改成主決議嗎? 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昨天跟楊曜委員溝通的時候,他說要併第92案及第93案,另外看能不能改成主決議再來討論,並研議是不是免刪。如果沒有改成主決議的話,他還是希望第91案能夠刪30萬…… 主席:他現在人不在,依我們的議事規程,不在的委員的提案改成主決議我們才接受,要不然原來的提案就不處理了。 進行第92案。本案是田秋堇委員的提案,你們有跟田委員溝通好嗎? 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第92案是田秋堇委員希望能強化醫療財團法人的公益性,因此要求我們修法,這部分已經請田秋堇委員簽名,改為主決議。 主席:好,第92案改成主決議。 進行第93案。 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第93案是…… 主席:田委員要講一下嗎? 田委員秋堇:對。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92案改成主決議,但是我要將時間壓得非常準,就是你們要在明年9月底之前提出修法草案,因為我們的任期已經快要到了,如果慢一點的話馬上就有屆期不連續的問題。我希望今天作成主決議之後,你們回去馬上快馬加鞭研擬,我們也會提出我們的版本,而且我們的版本一定會更早進來這邊stand by。麻煩你跟行政院、部長及相關單位講,我相信以部長跟院長的關係,一定有辦法讓院長瞭解這個事情的重要性。這已經是醫改團體要求很多年的議題,其實不是我們不信任財團法人醫院,我們知道有很多好的財團法人醫院,他們在公益活動方面也做得很好,但是對於其他的醫院,我們覺得他們沒有照顧醫生,也沒有照顧護士,事實上是照顧財團的負責人。也許是我們誤會他們,但是如果他們讓所有財務透明的話就不會有誤會,而且能夠使健保向財團法人醫院給付的時候更有所本,好不好?明年9月底之前,一定要將行政院通過的版本送進立法院。謝謝。 主席:這部分都沒問題嗎? 王司長宗曦:會努力。 主席:第92案改成主決議。 進行第93案。這是趙天麟委員的提案。 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第93案是趙天麟委員提案要求我們強化美容醫學醫療機構的認證管理。我們已經跟趙委員溝通並且改成主決議。 主席:好,第93案改成主決議。 接下來的第94案、第95案、第96案及第97案都是同一個預算科目,我們一併討論。第94案是林淑芬委員的提案。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本來是凍結1/2,而且我一再強調,我們並不是以凍結或減列作為核心目的,而是因為今年起護理人員納入勞基法保障,結果勞動部進行勞檢,發現光是你們的公立醫院就有超過5成都違反勞動法令,他們檢查了83家,違反的家數達48家。如果公立醫院不能作為私立醫院經營的楷模和典範,反而帶頭違背勞動法令的話有所不妥。護理人員剛納入勞基法保護的時候,你們第1年就帶頭違法,假如這麼嚴重的話,對整個國家醫院的經營是最壞的示範,所以我們希望你們從公立醫院開始補充足夠的人力,公立醫院要立即改善勞動品質。公立醫院醫生還沒有納入,目前只有護理人員,因此你們要改善護理人員的勞動品質,不能違法。有好的勞動條件才能保障病人的護理品質,所以這樣的要求不為過,因此我建議予以凍結。如果凍結1/2太多的話就凍結1/5,等到他們改善並提出具體的改善報告以後,我們再來談解凍。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是不是有可能幫我們凍少一點?可不可以凍…… 林委員淑芬:沒有辦法。大家都不痛不癢,其實對你們來講,要做的話就可以馬上提出改善的具體方案。有關你們要新增加的護理人力,事實上每一個公立醫院理所當然要有足夠且足額的護理人力,公立醫院都不做了,私立醫院就有樣學樣,說公家的醫院也是這樣,政府做不好還來要求民間,那政府不是被打嘴嗎?你們延長加班工時,沒有給人家錢、假日工資沒有給付、超時加班、人家打下班卡還叫回來上班,這不合理吧? 王司長宗曦:我們一定會努力做,也會請勞動部一有勞動檢查結果就馬上給我們,這樣我們就會即時提供。 林委員淑芬:什麼有結果馬上給你們,你們還不知道嗎?你們應該主動跟人家要資料,對於哪一家醫院違反什麼狀況,你們要掌握。護理人員納入勞基法保障是今年的重大突破,而且早就列為重大勞動檢查重點,因此衛福部要視為重大事項,並帶頭進行政策示範。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護理人員,今年開始適用勞基法以後,本席認為這個必須給予一點時間,其實林委員淑芬所講今年第一年是重大的工作,就應該列入重大的事件來做處理,我們都希望是如此,是不是也不要忘了就因為是公立醫院,所以在招收護理人員的時候,你們比私立醫院有更好的條件招收護理人員,現在因為公立醫院可提供更高的薪水與福利,私立醫院的部分可問蘇委員清泉,簡單的講現在各家醫院,有的五、六萬元都招不到護理人員,公立醫院更招不到護理人員,因此目前薪資與人力結構沒有改變的情況下,就是讓他們納入勞基法,基本上,包括公立醫院要率先先關床一半以上,司長,實情是不是這樣子?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是有可能會影響。 江委員惠貞:這是事實嘛!你是司長卻不瞭解這個情況,今天能夠納入勞基法當然是好事,但是沒有先把公立醫院的體質調整好,而且你也沒有能力去調整好,對不對?你有更多的預算給人家嗎?現在公立醫院的護理人員一個月平均薪水是多少,你是司長都不知道嗎? 王司長宗曦:部立醫院護理人員的差距還滿大,因為從榮民體系到軍方體系…… 江委員惠貞:你就將最低跟最高的平均值告訴本席,不就三個數字而已嗎? 王司長宗曦:四、五萬到八萬。 江委員惠貞:對啊!你們的招募是不是很困難?私立醫院有比這更高的薪水,這是我們都知道的現實,有護理證照的,跟實際上在第一線工作的可能不到六成。 本席前幾天陪一個朋友到醫美診所時嚇呆了,剛才趙委員天麟所講,也是本席想上來講的,你們現在對醫美也不知道怎麼樣管理,醫美裡的護理人員最多,看不到醫生,因為醫生都在跑攤,這一家跳過那一家,每一家叫好多醫生,事實上,動刀根本看不到醫生,這就是醫美診所的環境,本席真的是被嚇呆了,甚至於都不知道是不是護理人員,反正都穿著護理人員的服裝,然後就決定動這個刀,當天晚上就刷卡先付錢,隔天馬上排刀,真是開玩笑耶!不管是要動一個大刀或小刀,都還沒有看到醫生就先繳錢,這是什麼醫美診所環境啊!護理人員幾乎都在那個地方,結果現在基本上公立醫院、私立醫院根本就找不到護理人員,你還說實施了勞基法,體質上根本不改變,怎麼樣適用勞基法?我們當然希望他們適用勞基法,你要把這個困境說清楚啊! 王司長宗曦:醫美診所的部分其實今年就已經列為衛生局督考重點,剛才委員講的事情,都是不允許發生的。 江委員惠貞:所以林委員告訴你,今年第一年納入勞基法,你要好好的把勞動條件處理好,但是必須將現實環境告訴他們,即第一年會更困難,對不對? 王司長宗曦:是,剛才林委員…… 江委員惠貞:我們是應該凍全部的預算。 主席:請蘇委員清泉發言。 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恭喜部長剛才去總統府宣誓,所以你現在是正式的部長,今天是醫師節,因為是我們孫中山先生的生日,所以今天就訂為醫師節,今天要表揚很多資深與典範的表現,現在醫療盟跟一些年輕的醫師朋友正在立法院開記者會,正在修理本席,正在修理衛福部,本席在此要請部長正式做好一點的回應,剛才江委員惠貞在講護理人員的部分,現在護理人員跟醫師也在罵本席,但是醫師罵得比較兇,他說要三問蘇委員清泉,因為部長現在不是醫生,所以就專門罵本席,這樣也不錯,首先,本席要請部長回應的就是現在年輕醫師要求納入勞基法,本席要正式告知年輕朋友,我們也是這樣走過來,你說我們這樣走過來是不對的,現在跟以前的時空背景是不一樣,本席也承認,現在在醫療界裡面除了醫師,所有的人員全部都納入勞基法了,因為醫師晚上的值班,我們一直都認為其他的人都算上班,現在的護士、檢驗師在小夜班、大夜班都算上班時間,你們醫生因為是以值班,本席這兩天都把孩子叫回來問清楚,因為本席都忘了以前的事情了,例如今天在醫院白天上班8小時,到下午5點就開始接著值班,到隔天早上7點是算值班總共是14小時,再加上8小時的班,總共是22小時,你女兒也是這樣過來的,本席問他14小時可以睡幾小時?因為我們認為他們值班可以睡,結果長庚或台北榮總夜晚睡的時間不會超過3小時,早上7點參加morning meeting以後還要查房,查完房還要叫他繼續上班,真「夭壽」,所以關於這一點,本席也看不下去,現在他們要求早上參加meeting完畢,然後查個房,就讓他off,本席認為這個要求是合理的,因為工時過長,首先,他們要求要納入勞基法,部長的回應是怎麼樣? 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 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從長遠來看,未來是有這樣的可能性,但是我們現在除了要考慮醫師的要求,也要考慮病人的權益,所以在現在的情況下,我們的所作所為是把他納入醫院的評鑑,因為我們限制每周工時是88小時,然後把整個有關醫師的工作時數與各方面工作指引等納入醫院的評鑑,用這樣的方式,來減輕住院醫師的工作時數以達到合理,目前是這樣做。 未來在各種條件成熟的時候,我們不排除把他納入勞基法。 蘇委員清泉:現在美國ACGMB對於每個禮拜的工時是上班加值班,美國現在是88小時,新加坡是66小時,香港也是66小時,我們現在的評鑑是採88小時,部長認為這樣是不是可以迅速的予以縮短,能不能直接改為80小時或78小時,慢慢的降?至少要給我們的年輕人回應,因為他說醫師節他一點都不快樂,他們很痛苦。 蔣部長丙煌:我們檢討現況以後,會朝逐年往下調的方向走。 蘇委員清泉:部長研議一下,能不能再迅速的回應,好不好? 蔣部長丙煌:是。 蘇委員清泉:因為部長明年的評鑑還是用88小時,本席認為是沒辦法的,以現在這種排山倒海的聲浪,是沒辦法的。 其次,本席就公開講,例如台大醫院晚上病房是不收病人,全部的病人都在急診室,讓病房的R,跟值班的主治醫師、專科醫師可以休息,我不知道這樣做對不對,病人全部keep到急診,使得急診室不僅有病房、又有ICU,甚而可以開刀,什麼都有,所以急診室的情形總是亂糟糟。大家都去過臺大醫院的急診室,也都領教過了!榮總是晚上猛收住院病人,所以值班的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及專科醫師都哀哀叫,實際上臺大醫院這種作法也是改善的方法之一,請教部長的看法為何? 蔣部長丙煌:據我所知,臺大醫院的小夜班還是照收,大夜班則不收,不過,為了病人的權益,我們會進行檢討,並跟臺大醫院討論,是不是能有類似住院主治醫師的方式,讓他們有這個可能…… 蘇委員清泉:你是說主治醫師也下來一起值班?現在已經有很多醫院這樣做。某次我去中國醫藥大學,有一位副教授已經五十幾歲了,他也在急診室小兒科看診,診治感冒、拉肚子的病人,他一看到我去,三字經就罵出口,說他要走了!一個副教授竟然在急診室看發燒、感冒的病患,家屬不爽時也會罵他。這個問題要如何處理?衛福部要好好思考。 第三,不同部門對其醫師的要求也不一樣,例如急診室的急診專科醫師現在完全有工時,而主治醫師只有一項─急診醫師有工時,每位急診醫師每個月的上班時數達180小時,每星期約是40小時,德國則是38小時,所以我國急診專科醫師幾乎已與美國及歐盟同步,僅比他們稍為差一點而已,待遇約是35萬元至40萬元,也算是不錯。然而,現在急診醫師的訴求已不是工時,而是勞動條件及可能挨打、被罵與遭到恐嚇的情況。前幾天醫療法第二十四條、第一百零六條經朝野立委修正通過,在急診室施暴者適用準公訴罪,我們以為這樣可以稍微保護急診醫師,事實上也應該是。但是,兩天前萬芳醫院又發生急診室醫師被毆情事,所以急診醫師所要求的是職場安全,因此訴求並不相同,不同section的醫師有不一樣的訴求,針對這一點,衛生福利部要予以考量。 蔣部長丙煌:是。 蘇委員清泉:總之,針對他們的訴求,我希望衛福部在一個月之內好好做出回應。部長已正式布達了嘛! 蔣部長丙煌:好的,沒問題。 主席:謝謝蘇委員。現在繼續進行預算審查,第94案先予保留,大家再討論一下。 處理第95案。本案已經與趙天麟委員溝通好了嗎?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有,我們已經與趙委員溝通過,這也是有關勞動檢查納入評鑑項目之參考,已經改為主決議。 主席:好,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96案。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第96案是楊玉欣委員之提案,他是關心醫院中之安寧…… 主席:有改為主決議嗎? 王司長宗曦:有。 主席:繼續處理第97案。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第97案也是改為主決議。 主席:好,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98案。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擔任召委之時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所以我最支持了,但為什麼我要提議凍結預算?因為現在都是在醫療無效時才去推廣,那時病人已經別無選擇,也是家屬感到無奈之時,你們是在病人即將往生才去推廣,根本就不是主動,那麼編這筆預算做甚麼?沒有意義嘛!甚麼都做了之後才叫人家來填單子,這樣這筆辦理安寧緩和醫療觀念推廣的預算是多花的,所以我要凍結你們的預算。 本席上次質詢時也有提出這個意見,到現在我仍不知道衛福部要怎麼做,對於被送到醫院的上了年紀或危急的病人,是否事先就應該給他單子填寫,去做推廣?然而現在都不是這樣做,病人到院時都不去宣導,而都是等到病人即將往生,才拿出單子向他說明,並請其填寫,那時該做的都做完了,那樣有意義嗎?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對安寧緩和醫療的重視,其實我們在民眾尚未生病之前就已經在社區推廣安寧預立意願書,也列為衛生局的督導考核重點,這是在社區部分;至於在醫院部分,當病人住院之時,不管是因任何事由來院,都一定會提供安寧意願書,並向他說明,所以並不會等到病人往生…… 蔡委員錦隆:現在就沒有啊!所以本席上次(約是10天之前)質詢部長時就提出這個問題,你們現在就是沒這樣做,都是在醫療無效時才拿出單子要他填,那只是聊備一格,為什麼會這樣呢?這樣等於沒有效果,那麼哪還需要花這筆錢去做推廣?所以我提案凍結。 其實本席最贊成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該項法案是本席擔任召委時提出審查的,委員也都很支持,大家沒意見,所以很快就通過了;但是,你們都沒在推廣啊!現在也有很多人是在健康之時就填寫這份意願書,目前已經有24萬份,是不是? 王司長宗曦:是,這幾年特別有大幅成長。 蔡委員錦隆:現在我所講的並不是這批人,而是到醫院就醫的那批人,實際上統統沒在做! 王司長宗曦:對於醫院宣導這項業務的能力,我們也將之列入醫院評鑑成績之一,我們一定會要求醫院努力去推動。 蔡委員錦隆:當時部長也同意在病人到醫院就醫時再做,如果就這部分你們沒有給本席一份計畫,那我一定要凍結這筆預算,…… 王司長宗曦:我們是不是可以提出計畫…… 蔡委員錦隆:雖然我一向最為支持,但是你們沒在做啊,就算給你們錢也沒意義。 王司長宗曦:報告委員,我們一定會做,這筆預算雖然不多,但是我們一定會努力來做安寧緩和醫療……,這也是我們的重點。 蔡委員錦隆:你們要怎麼做?連計畫也沒提供給本席!我有提案,而你們沒給我計畫,雖然我一向最為支持,但是也要凍結這筆預算。 王司長宗曦:我們每年都有請安寧協會協助我們推廣,另外在醫院及社區推廣預立…… 蔡委員錦隆:我是最支持的。我再給你一個機會,請你們提出計畫向本席解釋,要如何推廣讓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能真正落實,並讓醫療效果能顯現,且不致浪費醫療資源。這項預算就先凍結。 王司長宗曦:委員,能否同意我們在一個月內提出計畫,但是不要凍結?因為一旦凍結,又要等到明年…… 蔡委員錦隆:不,既然沒有作用,這筆錢就是多花的,那我當然不讓你們花。這項預算先保留,等你們提出計畫給本席,我若感覺你們真的有心要做,那就改為主決議也可以;但是你們若是沒在做,當然就不給這筆預算。 王司長宗曦:好,謝謝委員。 主席:第98案先予保留。 第99案、第100案屬同一預算科目,一併討論。第99案是陳節如委員的提案,請問溝通好了嗎? 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王司長,家醫制度推行幾年了?有十年了吧?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家醫制度是健保署主管。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李副組長說明。 李副組長純馥:主席、各位委員。是從92年開始。 陳委員節如:到現在已經花了多少錢?快100億元了吧? 李副組長純馥:每年大概十幾億元。 陳委員節如:對啊,那總共花了快100億元了!你們有沒有做過檢討? 李副組長純馥:有。 陳委員節如:為什麼都是高診次者才去家醫科?現在都是高診次病人才去看家醫科,對不對? 李副組長純馥:沒有。我們每年照護的對象有兩百多萬人,所以不可能都是高診次的患者,只要是家醫群收案的對象都是我們的照護對象,所以不一定是高診次病患,還有可能是…… 陳委員節如:除了高診次的病人之外,甚麼樣的病人會到家醫科就診? 李副組長純馥:在那個醫療群中,可能不只是家醫科,也有可能是內科、婦產科、外科…… 陳委員節如:我覺得那個比例跟所花費金額的比例確實差距很多,家醫科已經實施十幾年了,花了將近100億元,請問你們有沒有做過任何檢討? 李副組長純馥:有,我們每年在評核會都會跟所有付費者代表報告。 陳委員節如:你們什麼時候檢討過?有沒有一些檢討的報告? 李副組長純馥:我們都會去調查民眾的滿意度,被收案對象民眾的滿意度大概都有九成三。另外,我們也會提高預防保健的照護率和其他…… 陳委員節如:有沒有辦法把這部分轉型到在宅的醫療團隊當中去? 李副組長純馥:有的,今年在我們的指標當中已經增加在宅醫療的部分。 陳委員節如:這部分的預算就先凍結一點,等到你們提出檢討報告和轉型計畫之後再行解凍。 李副組長純馥:因為這部分會影響到醫事司的經費,是不是可以請委員不要凍結,我們會趕快向委員解釋整體的成效。 陳委員節如:我們還是要按照程序,預算可以少凍一點,我的目的只是要你們去辦事而已,其實並不是凍結金額多寡的問題。審查預算的目的只是要你們去辦事,我們並不在乎凍結金額的多寡,以剛才凍結的3萬元來講,我認為不應該花的錢就不能花。這部分的預算可以少凍一點,在你們提出檢討報告和轉型計畫之後再行解凍,這樣才是按照程序的做法。現在本席只是凍結十分之一而已,這方面的經費有七千多萬是嗎? 王司長宗曦:是的,因為這些錢比較focus在醫事機構服務品質方面,所以是不是可以請委員凍少一點? 陳委員節如:凍結500萬元好了。 王司長宗曦:好的,謝謝。 主席:第99案凍結500萬元。 接下來處理第100案,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第100案是趙委員天麟等人的提案,這和陳委員的提案都是針對同樣的科目,是不是可以…… 主席:剛剛陳委員已經主張凍結500萬元了,乾脆就一起凍結500萬元好了。 趙委員天麟:(在席位上)好吧!就一起凍結好了。 主席:第101案、第102案、第103案、第104案及第105案都是針對同一個預算科目,因此我們一併討論。 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此先向大家聲明一件事,消基會現在正在拜訪各黨團,因為所有委員都在審查預算,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在黨團辦公室等他們 ,聽說他們因此而不高興。我說請他們過來801會議室,我們非常樂意和他們見面,不然他們應該昨天就要來,因為昨天我們比較有時間。在此先向大家說明一下,並不是我們不過去,其實柯建銘總召也很緊張,還叫本席一定要過去,但是馬上就要討論到本席的提案了,在這種情況下,我要怎麼過去?而且有很多預算都和食安相關啊! 針對第101案,因為總額給付的關係,所以醫師過勞的問題還滿嚴重的,或許有些老醫師會說他們以前也是這樣子,但現在時代真的不一樣了,如果讓醫生的生活品質這麼差,甚至幾乎沒有生活品質可言,那麼要吸引好的人才進入醫療體系,其實是有相當的困難。本席提案將「醫事人力培育與訓練」的相關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我的要求只是希望把住院醫師的工時列為正式評鑑的必要項目,且在評鑑完成後,即應上網公布各醫院評鑑成績及各科住院醫師工時數據。上網的意思是要讓社會知道這個問題到底有多麼嚴重或不嚴重,據本席所知,有些醫院做得相當不錯,像和信醫院很早就按照勞基法的規定來保障他們的護理人員。有一陣子我的醫生生病,他跑了好多醫院,他跟我說:「和信醫院的護理人員對病患最有耐心。」我就說:「對啊!和信醫院的院長很早以前就要求要用勞基法來保護他們的醫護人員。」這和醫院提供給病人的醫療品質其實是正相關的。另外,本席還希望邀集醫改及基層醫勞團體共同研商建立內部檢舉機制,並研議邀集相關團體擔任本項評鑑訪查之觀察員,以化解各界對本項評鑑真實性之疑慮。據本席所知,在美國、英國、日本和挪威都有內部檢舉機制,而且還有一項法律在保護這些檢舉人,這項法律就是「公益揭露人保護法」,我知道法務部現在正在研擬這項法令,等到這項法令通過之後,不只可以保護醫療體系內的檢舉人,還可以保護各行各業的受僱人。為什麼本席希望邀集相關團體擔任本項評鑑訪查之觀察員呢?因為在進行勞動檢查的時候,都會由基層產業工會陪同。我認為我所提出來的這些主張都滿合理的,不知道有什麼地方是你們做不到的? 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關於住院醫師工時的部分,我們會努力讓它變成明年正式評鑑的必要項目,同時我們也會在評鑑完成之後,上網公布各醫院的評鑑成績及工時數據。至於內部檢舉機制,現在各類醫事人員…… 田委員秋堇:我們先來談評鑑的問題,本席希望能夠將住院醫師工時列為評鑑的必要項目,聽說你們不答應是不是? 王司長宗曦:目前的必要項目有兩種,一是必要條文,二是重點條文,其實這兩者都是必要項目,差別在於針對必要條文的部分,如果當下沒有通過的話,那麼就不會通過了,沒有機會可以改善。也就是說,如果必要條文的部分當下沒有通過的話,即使其他成績再高,醫院評鑑也不會通過,健保特約就必須馬上停止,給付也馬上就會受到影響;如果是重點條文的話,倘若當下沒有通過,還可以給他們三個月的改善期間,改善之後評鑑過了才能通過,所以都是必要的…… 田委員秋堇:你的意思是說要把它列為重點項目嗎? 王司長宗曦:是的。 田委員秋堇:本席可以接受將其列為重點項目,但如果評鑑的當下不合格的話,還是應該要公布,而且還要公布他們的改善計畫報告。本席的意思是指不要讓醫院的主事者抱著掉以輕心的態度,覺得他們反正還有機會可以改善,而且改善完了之後,所有的紀錄都看不出來。本席建議如果在評鑑的當下不及格的話,還是要公布相關數據,只是會給他們改善的機會,我覺得這樣才有用,你們也不必在後面苦苦的追蹤與催促。 王司長宗曦:如果評鑑當下沒有通過的話,那麼他們的評鑑成績就會被公告,所以評鑑沒有通過的這件事情,上網就可以看得到,至於…… 田委員秋堇:不只要公告,而且還要公布他們的改善計畫。 王司長宗曦:有關改善計畫的部分,我建議他們的改善計畫應該要提報到本部來,由我們來輔導,而不是把它放到網站上。其實改善計畫是醫院內部的作業形式,所以我建議在初期由衛福部加以督導,而不是將其上網公告,至於評鑑成績則是可以上網公告的。 田委員秋堇:當下評鑑不合格的時候,就應該要上網公告了。 王司長宗曦:是的。 田委員秋堇:而且還要每年進行一次不定時的訪查。 王司長宗曦:如果那一年評鑑沒有通過的話,即使在三個月之後重點條文的部分通過了,明年度也會將其列為必要追蹤輔導訪查的對象。 田委員秋堇:至少每年要有一次不定時的訪查。 王司長宗曦:是的,就是針對沒有通過的部分。 田委員秋堇:關於本席所提到的第三點呢? 王司長宗曦:有關內部檢舉機制的部分,目前只有醫師沒有納入勞基法,因為住院醫師的工作形態和資深住院醫師、年輕主治醫師之間是彼此連動的,為了不影響他們在學習過程當中的醫學文化,所以我建議內部檢舉機制先不推動。其實現在只要住院醫師或醫師有工時過長的問題,都可以透過部長信箱或打電話到衛福部來反映,這些問題我們都會處理。 田委員秋堇:我有一個問題,如果睡眠不足到一個程度,危險度等同於酒駕,所以倘若醫生睡眠不足,為病人開錯刀、給錯藥,或是發生任何醫療上的疏失,這要算誰的責任?是醫院主事者的責任?那位可憐醫生的責任?還是健保署的責任? 王司長宗曦:睡眠品質的確會影響到工作,這是大家所認同的,所以我們在工時的保障裡面,不是只有「88工時」4個字而已,我們還要求兩次輪班工作時間之間至少要休息10個小時…… 田委員秋堇:有可能嗎? 王司長宗曦:目前的條文是這樣。 田委員秋堇:蘇委員,有可能嗎? 蘇委員清泉:(在席位上)強制做的話,可以做得到。 田委員秋堇:對啊!我知道大家都很辛苦,我也知道,每個醫院都想提供最好的醫療品質給病人,但這不應建立在醫護人員的血汗和過勞之上,至少要有一個內部的投訴機制吧? 王司長宗曦:好,這個我們可以要求。 田委員秋堇:我們把這個附帶決議的文字再調整得更周詳一點,好不好? 王司長宗曦:好,謝謝委員。 主席:這個部分先保留。 請蘇委員清泉發言。 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接續方才田委員的問題。根據我在偏遠地區實際負責重症的經驗,現在年輕的護理師和醫師最痛苦的事情是什麼呢?我才問過我兒子:「人口又沒有增加很多,何以醫療工作會變得如此忙碌和痛苦?」結果他說現在最大的痛苦就是評鑑和paperwork,此話怎講?現在做侵入性檢查,必須填寫同意書,所以醫護人員要向病人及家屬說明,譬如做胃鏡或大腸鏡,就要說明半天,直到患者同意簽名為止,當然這是病人知的權利,無可厚非,可是當家屬A來,就要講一次,家屬B來,又要再講一次,因為現在很多病人的子女分散各地,所以總是一個個來問,我曾經碰到半夜12點叫我去解釋病情的情況,真是讓人傻眼!還有,過去南丁格爾時代的護士是拿著一根蠟燭從舖床到準備床單、被套,什麼都做,但是現在的護理師只做3件事情,第一是填寫護理紀錄,因為這個很重要,評鑑和發生醫療糾紛時用得到;第二是寫護理計畫,就是病人入院後,醫生和護理的計畫是什麼,都要寫得漂漂亮亮;第三是給藥,包括針劑和口服藥。至於舖床等等工作,就交給「阿桑」,而推病人去檢查和前往開刀房開刀的,過去是由護士負責,因為她要隨同前往交班,可是現在是傳護送把病人推到檢查室和開刀房,護理師則以電話交班,所以現在的護理師只剩下做這3件事情。司長,我們很擔心將來整個品質和能力快速下降,因此我一再講,我們是評鑑大國、給付小國,根本是亂搞嘛!沒有人評鑑這樣搞的,搞到雞飛狗跳,全部都是paperwork,連美國人來看都傻眼!人家有這樣子搞法的嗎?結果現在還要加強評鑑,豈不是神經病? 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 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這兩年的評鑑項目,已經減少70%;而在紀錄的部分,我們也一再跟護理團體協調,我們前年底有公布一個較為簡化的護理紀錄版本,除了放在網站上,也發給各個醫院,然後我們也協調所有的護理委員,用「可」或「不可」就好,不要說寫愈多的就愈加分。據我所知,去年評鑑時,護理委員對此已形成共識,不要讓大家變成在作文比賽。 蘇委員清泉:這個一定要檢討,要把所有評鑑項目加以濃縮,並將各種評鑑整合起來。像上週田委員擔任主席時,我們討論安寧照顧的部分,結果相關人等也是想要評鑑,安寧護理學會就想要抓所有的教育訓練、考核等等…… 鄧司長素文:所以不僅評鑑項目要做整合,聯合訪查也要做,而這兩年我們也一直在做相互認證的機制。 蘇委員清泉:還有,我剛才說了,做一次檢查,簽一次同意書,有必要嗎? 鄧司長素文:同意書的部分可能…… 蘇委員清泉:這要好好考量,因為檢查前要針對風險等等說明一次,然後再簽同意書,但病人家屬卻一個一個來問……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是侵入性檢查才需要。 蘇委員清泉:我跟你講一個笑話,也是事實。高雄榮總心臟外科要為病人開一個繞道手術,光是同意書和說明書就有一大疊,因為被告到怕了,所以他們把所有可能發生的狀況都寫進去,但是患者如果看得懂,我隨便你啦!我把每家醫院這方面的相關文件都拿來抄,結果發現這個版本是全台灣最完整的,就好像我們在買保險時,要簽一疊相關文件一樣,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簽些什麼。有必要搞到這樣嗎?可見實際上不是簡化,而是加量,這是現在年輕的住院醫師和護理師最痛苦的事,你們要知道問題在哪裡啊! 王司長宗曦:是,謝謝委員。 主席:田委員秋堇的第101案先保留;現在處理第102案。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現行勞基法的規定,學校的學生實習都有一定的工資和保險,可是實習醫生既要值班也要做其他工作,而且實習時間長達兩年,卻是沒有薪水,只有一項獎勵金之類的。曾經有位實習醫生,在父親過世時一毛錢也領不到,如果他有勞保,就可以獲得喪葬補助,對不對?可是他在醫學院攻讀6年,然後到醫院實習,卻連勞保都沒有!那你們馬上要改為6加2的制度,所以接下來就是要考完一些考試才去實習,這部分也沒有看到你們的內容規劃如何?目前這些實習醫生一起抗議,認為你們應該和教育部協調,讓他們可以加入勞保,否則的話,連一般職校學生到廠商那邊去實習都有保障,為什麼這些實習醫生在醫院沒有保障?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實習醫師比住院醫師更早納入教學醫院評鑑的基準裡面…… 陳委員節如:你不要跟我講評鑑啦!評鑑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啦!我是說針對實習醫生本身的福利和保障,應該要給啊! 王司長宗曦:他們有納入…… 陳委員節如:他們不但沒有薪水,也沒有勞基法保障! 王司長宗曦:因為涉及身分的問題,現在教育部和勞動部在…… 陳委員節如:這個身分不足以讓你們給予保障嗎?現在在外面,只要一個禮拜上班20小時以上,就要納入勞基法,醫院憑什麼例外?這些實習醫生在兩年當中既要值班又要查房,為什麼不能享有勞保?當然,如果你們以舊思維來考量,認為「學徒」是什麼都沒有的,而且要很認真,那也沒有錯,可是現在時代不同了,現在年輕人都跟我們說:「時代不同了」,對不對?你要把他們納進去,否則他們一點保障都沒有,他們已經二十幾歲了,不但實習期間沒有薪水,也缺乏保障,要是家裡發生事情怎麼辦?勞基法有規定生育或家裡有親人過世時,勞工可以請領補助,可是他們沒有耶!況且,他們的健康也應該要得到保障啊! 王司長宗曦:實習醫學生的身分是學生,他們其實比住院醫師…… 陳委員節如:對啊!既然是學生,為什麼教育部很多學生去實習都可以適用,獨獨醫學生沒有? 王司長宗曦:針對這個部分,教育部和勞動部會再討論是否要另立規定,有關技術生與醫學生的事情,教育部會處理。 陳委員節如:我那天有參加協調會,教育部是以你們的意見為主,你們准,教育部就准,他們哪有什麼意見? 王司長宗曦:其實我們從來沒有阻止教育部針對任何…… 陳委員節如:所以是教育部故意不讓這些實習醫生納入勞保嗎? 王司長宗曦:不是,因為這涉及到教育部和勞動部對其身分認定的問題。 陳委員節如:勞動部沒有問題。我已經確認過了,勞動部絕對沒有問題。 主席:大家對於此案有無共識?沒有共識的話就先保留。 陳委員節如:不要保留,我現在就要解決。 主席:等一下,蔡委員和林委員也都有提案,先讓他們講完好不好?他們都對這個預算科目有意見,先讓他們發言。 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對於這個部分有所堅持。我們很支持他們做事情,但是做事情要有成效,我們必須為人民把關,所以本席堅持保留這些預算,請他們提出意見以後再行解凍。 主席:先保留好了,這筆預算好像很多委員都有意見。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不要保留,要解決啊! 主席:到時候再一起處理啊!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既然朝野有共識,就馬上解決嘛! 蔡委員錦隆:凍結就好了。 主席:但是你們對於凍結多少錢沒有共識啊!要凍結多少?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我建議凍結1億元。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實習醫師的部分,我們不具有主導權,這筆預算能否不予凍結?我們會努力和教育部協商、溝通,把委員的想法傳達給他們,這筆經費涉及到醫事人力的培育,能否不予凍結?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凍結1億元,大家都提案凍結,我覺得應該要從最多的開始算,凍結1億元差不多啦! 王司長宗曦:委員,這是醫事人力培育和訓練的經費,事關醫院對於所有新進醫事人員的訓練工作,一旦凍結,影響還滿大的。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按照比例,凍結十二分之一。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你要訓練、管理的話,真的要用點心,態度很重要。有些人真的不適任啦!如果你們認為凍結1億元太多了,那就凍結5%好了,5%就是六千多萬元。 主席:好,凍結6,000萬元,那就不要再講了。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不要再講了!5%很少了。凍結5%,不要再講了! 王司長宗曦:好,謝謝。 主席:第101案到第105案凍結5%。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第106案是趙天麟委員的提案,這部分溝通好了嗎?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已經溝通好了,本案改為主決議。 主席:第106案到第114案都是同一預算科目,併案討論。如果這部分還沒有溝通好,我建議暫保留,先繼續往下討論。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不用保留了。第一,去年邱文達前部長已經主動表示,他願意減列9,000萬元,那今年就更應該全數減列。第二,目前自經區條例尚未審查通過,所以這在短期內是不可能會施行的。 不但自經區條例沒有過,明年不可能做,其核心價值更是大有問題,這整個政策的核心價值會讓我們公共醫療的體系瓦解掉,使醫界M型化的現象更加嚴重,所以這筆預算不需要討論,也不用保留,我們一致認為應該全數減列。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要不要處理、要不要保留,端看待會兒主席如何裁示。在此,我要呼應剛才林淑芬委員的意見,目前自經區的案子尚未審議,我們溝通之後才知道,雖然名稱是「自經區」,但它其實比較偏重的是國際醫療的部分,等於是名實不符。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認為應該要以適度減列或全數減列來彰顯我們的態度。我個人並不反對國際化,但是我們認為用自經區「前店後廠」的概念是多此一舉。如果有開放之必要,就應該全國一起適用,而不是採「前店後廠」的方式,因此我們建議減列若干或全數預算,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的提案也與此相關,希望主席能併案處理。去年你們自經區的廣告費編了九千多萬元,委員會決議全數刪除;今年你們又編了3,000萬元,你們到底是要對誰進行政令宣導?是國人、陸客還是其他人?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今年的內容並不相同,政策宣導的部分是包含醫療服務國際化的相關政策,例如第一階段是虛擬的國際醫療服務,第二階段是專區的醫療服務,我們要評估這對國人會有什麼影響;此外,我們也會蒐集大家的聲音,召開會議、進行溝通,這些工作都是以政策宣導這3,000萬元來支應。 至於去年被刪除的品牌行銷費用9,000萬元,今年已經完全沒有再編列了。我們今年所列的計畫是包含我們已經在做的醫療服務、所有會員機構的管理以及服務中心…… 陳委員節如:你們在機場設立國際醫療服務中心,前部長也開了記者會,這不算是宣導嗎?你們還要編這些宣導費,是要向誰宣導?更何況目前自經區還沒有通過。 王司長宗曦:是,自經區那個名稱是因為它是在…… 陳委員節如:你們是向誰宣導?你們認為新加坡人、韓國人會來嗎? 王司長宗曦:我們明年完全沒有去國外招募病人的計畫,完全沒有。我們的服務中心是維運…… 陳委員節如:那你們在國內要宣導什麼?醫美嗎? 王司長宗曦:今年和明年的重點計畫都是放在醫療和健康產業,例如醫材業相關的產業聚落平台。 陳委員節如:這部分各醫院都會主動宣導,不用你們再宣導了。真的那麼有效的話,各醫院都會招兵買馬,提供機票優惠等等。你沒有看到各醫院的宣導嗎?很多私立醫院和公立醫院都不斷地在宣導啊!還要你們衛福部編經費來幫他們宣導嗎? 王司長宗曦:我們做的是醫院做不到的事情。在政策宣導的部分,我們會蒐集民眾的意見、擬訂政策。而在推動計畫的部分,國外有一些做得很好的健康產業園區,我們會把他們的策略布局帶到國內來。此外,在醫材方面,有一些健保耗用特別多的醫材,我們會去該國與當地的醫材業洽談,看有哪些技術是我們可以引入…… 陳委員節如:這種計畫不需要你們來宣導啦!經濟部和農委會都編了很多宣導的經費,所以我還是建議全數刪除。 主席: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自經區是全國矚目的焦點,雖然目前條例尚未通過,但如果我們現在就把這筆預算刪除了,未來通過之後該怎麼辦?所以本席建議預算保留,之後再來處理,這樣會比較妥適。雖然法案還沒有審議通過,但如果通過之後,他們卻沒有預算可用,那該怎麼辦呢?屆時是連科目都沒有了,所以本席認為這筆預算應予保留。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第107案到第115案保留有無異議?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際醫療的問題講了非常久,根據我們查到的資料,第一點,現有50家發展國際醫療之醫院,有近半數人力評鑑項目是在及格邊緣,甚至有5家不及格。我們不斷地提醒,好的醫生可能會轉為從事國際醫療,導致國人繳交健保費之後卻無法得到好的醫療服務。衛福部一直說「不會、不會」,但是從評鑑結果來看,很難不讓人產生這樣的擔憂。 第二點,經醫改會根據100年度醫療財團法人醫院財務報表分析,發現32家財團法人醫院8成有盈餘,總獲利達233億元,但是最後只有8家醫院需要額外繳稅。大家擔心的是什麼?我們不是反對國際醫療,而是你從國際醫療所賺的錢,是否真的會回饋給醫院,用來改善醫事人力條件、投入社區公益活動?我們大家擔心的是這一點,所以我們才會要求財務透明。所謂財務透明就是指你沒有騙我,你真的會把你所賺來的錢回饋給國人,用於降低血汗醫院,提供醫護人員更好的條件。 其次,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設立於自經區內的醫院是採醫療社團法人之形式,但是目前健保法僅要求醫療財團法人公布財務,並未要求醫療社團法人公布。即使財團法人醫院必須公開財報,它們還是會透過各種手段來避稅。就如同剛才我所講的,32家醫院當中有8成賺錢,總盈餘達233億元,結果只有8家要繳稅。設立於自經區內的醫院是社團法人,健保法完全不要求它公布財報,連需要公開財報的財團法人醫院都已經出現這些問題了,你還允許社團法人不用公開財報,我們當然會擔心。在這種情況之下,社會將更難確認它所賺的錢會透過稅收與特許費回饋給全民健保。如果你要說服全民接受國際醫療,我覺得這會是非常重要的關鍵。 此外,立法院社環委員會早就要求衛福部公布辦理國際醫療之醫院的營收、產值、急診滯留率、四大艱困科別的住院醫師缺額等資料。我們想知道,你在忙於國際醫療的同時,有沒有疏忽對於國內民眾的照顧?以急診滯留率為例,有些病人一等就是三天三夜,等不到病床,吃喝拉撒都在急診室,家屬也只能待在那邊,大家痛苦不堪。其次,有幾大事關人命的科別已經快要崩潰了,事實上,不是四大科,而是六大科,你到底為這些醫生、護理人員提供了什麼福利和保障?這些都沒有配套,你就告訴社會你要推動國際醫療,大家當然會抱持著擔心、懷疑的態度。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醫療服務國際化在2003年就已經開始…… 田委員秋堇:這我都知道。 王司長宗曦:不論是國際或國內的病人,在醫療機構內的醫療服務,其盈餘都會回到財報當中,所以他們都會按照現行醫療法的規定提撥,並呈現於財報上。示範區條例能夠…… 田委員秋堇:好,那為什麼我們要求你公布辦理國際醫療之醫院的營收、產值、急診滯留率、救命科別和艱困科別的住院醫師缺額,你們到現在都沒有公布? 王司長宗曦:我們可以公布。 田委員秋堇:什麼時候公布? 王司長宗曦:其實我們現在已經公布…… 田委員秋堇:這應該很容易啊! 王司長宗曦:急診資訊都已經按照委員的要求公布在網站上了。 田委員秋堇:我們要求你們公布的是目前辦理國際醫療的醫院之營收、產值、救命科別的人力缺額等資料。 王司長宗曦:目前在財報上,他們沒有辦法呈現出哪些是國際醫療的產值,哪些是非國際醫療的產值。如果未來要根據自經區條例進行試辦,第一,我們會要求醫院不能與健保特約,不會吃到健保;第二,它所賺的錢必須要回饋到健保、回饋到弱勢偏鄉。 田委員秋堇:如果它的財報沒有公開或是做不出來,你怎麼知道它有回饋? 王司長宗曦:目前醫療財團法人的財報已經公開了,而且沒有法人要求…… 田委員秋堇:我剛才講過,法規並未要求社團法人公開財報,而自經區偏偏規定醫療機構必須是社團法人,它完全不需要公布財報啊! 王司長宗曦:是,關於這部分,今天有提出主決議,我們會公開社團法人的財報。 田委員秋堇:那要修健保法吧? 王司長宗曦:事實上,用醫療法也可以處理。 田委員秋堇:這部分一起保留,你們要寫主決議就一起寫好了。如果可以的話,這一條就個別寫。 主席:可以個別寫。第107案到第115案統統保留。 第116案、第117案、第118案為同一預算科目,併案討論。 第116案,趙天麟委員改為主決議。 第117案,劉建國委員改為刪除30萬元。 第118案,江惠貞委員改為主決議。 現在討論第119案,提案委員為林淑芬委員。請衛福部心口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快樂:主席、各位委員。感謝林委員同意改為凍結300萬元。 主席:第119案凍結300萬元。 第120案,劉建國委員改為主決議。 主席:處理第121案。這是趙天麟委員的提案,有改為主決議嗎? 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 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有,有跟委員提交了一些資料,然後就改成主決議。 主席:好。第121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22案。這是蔡錦隆委員的提案。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第122案,我們都希望你們真的有改善啦!我也不希望擋你們的預算或是怎麼樣,但是基於監督的責任,我坦白講,你們說有很認真做,我們雖然要給你們錢,問題是你們的經費越編越多而成效卻是一年比一年差,醫護比也是一年比一年差、沒有改進啊!那我們要給你們這筆錢,我真的沒有辦法,所以我一定要凍結你們的預算,等你們提出改善計畫後再解凍。 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 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其實真的是有改善,我們從離職率、留任率來看都有改善,但是還有很多改善的空間,是不是請委員支持?委員希望能夠監督我們做得更好,這個我能夠理解,委員我們是不是…… 蔡委員錦隆:你們的醫護人員根本都不增反減嘛! 鄧司長素文:其實總體是有增加的,但是現在還有一些區域、還有某幾類醫院他們還缺得很多,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是不是能懇請委員少凍結一些?是不是能夠凍結500萬元然後在我們提交書面檢討報告後解凍? 蔡委員錦隆:1,000萬元啦! 鄧司長素文:好啦!凍結1,000萬元並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蔡委員錦隆:這是最下限了,但是你要真正提出計畫來告訴我要怎麼樣解決。 鄧司長素文:這個應該、應該! 蔡委員錦隆:不然像現在這樣,我們真的無法向選民交代呢! 鄧司長素文:是,我們一定努力。 蔡委員錦隆:我們給的錢這麼方便,為什麼…… 鄧司長素文:是還有改善的空間。 蔡委員錦隆:我們的醫護人員都沒有感受到那種改進的味道!好不好? 主席:好,第122案…… 鄧司長素文:是,我們就…… 蔡委員錦隆:你要提計畫給我。 鄧司長素文:好,謝謝。 主席:第122案改為凍結1,000萬元…… 蔡委員錦隆:就是凍結1,000萬元。 鄧司長素文:還要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蔡委員錦隆:還要提交書面報告。 主席:還要提交書面報告。 處理第123案。這個講好了嗎?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 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第123案就是刪減50萬元,謝謝。 主席:第123案刪減50萬元。 處理第124案。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 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124案,我們已經有提交相關的說明,不知道是不是能懇請委員可以免予凍結? 主席:徐委員可以嗎?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保留好不好? 主席:先保留是不是?好,第124案先行保留。 處理第125案。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 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125案這個案子,其實防治失智症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們大概在這幾年也跟「國際失智症協會」還有其他國家的一些失智症協會都有接觸,像去年ADI的主席就有過來,我們也很希望能夠在這邊辦一個國際會議,邀請相關政策的專家過來,而且在上一次會議中也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希望我們能夠辦理…… 主席:對,請講結論,你們溝通得怎麼樣? 鄧司長素文:是不是可以請委員針對這一塊,讓我們能夠在減20萬元後依照計畫來執行?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你說多少? 鄧司長素文:減20萬元可不可以?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減20萬元喔? 鄧司長素文:是,因為這個經費也不多,total只有200萬元,就減1/10。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好吧!那就減20萬元好了。 主席:第125案減列20萬元。 處理第126案。第126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27案。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 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第127案也有請委員簽主決議。 主席:第127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28案。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 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第128案因為另外也有一個提案是差不多的,那是要凍結100萬元,所以我們有跟姚委員協調,是不是跟另外一個提案一樣也是凍結100萬元? 主席:跟陳節如委員一起是不是? 鄧司長素文:對、對。 主席:第128案、第129案凍結100萬元,陳委員節如可以喔?第129案就是按照你的提議凍結100萬元。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好啊! 主席:還是你要少一點?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不要。 主席:第130案、131案、第132案都是同一個預算科目,我們一起處理,這些都是林淑芬委員的提案。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剛剛是講刪減1,184,000元嘛! 鄧司長素文:118萬元嘛!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118萬4,000元。 鄧司長素文:4,000元? 主席:第130案刪減118萬4,000元。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118萬4,000元,對! 主席:還要4,000元喔?好……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不是,就是那個計畫啦! 鄧司長素文:委員有看過我們的計畫,所以她…… 主席:好。 處理第131案。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 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第131案是不是能夠凍結200萬元?因為這個部分前面醫事司也有一樣的提案,有凍結。 主席:好啦!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我覺得太少啦! 鄧司長素文:委員,因為…… 主席:好啦!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滿少的,凍結…… 鄧司長素文:委員,其實…… 主席:凍結主要是要他們做啦!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對,但是200萬元其實只是零頭,其實減列都可以了…… 鄧司長素文:不會……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所以至少凍結500萬元啦! 鄧司長素文:委員,這部分都是在做護理環境的改善,不是在做評鑑,剛剛醫事司也有同樣的議題,有凍結500萬元。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都不太好做。 主席:環境改善也是為了病人啦!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不太好啊! 主席:好啦!200萬元就好啦! 鄧司長素文:所以那個更要經費來做,謝謝。 主席:第131案凍結200萬元。 處理第132案。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 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有跟委員報告改為主決議。 主席:第132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33案、第134案。這兩案是同一個預算科目。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凍結100萬元啦!凍結比較少的啦! 主席:好。請衛福部照護司鄧司長說明。 鄧司長素文: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 主席:第133案、第134案凍結100萬元。 處理第135案、第136案。這是關於中醫藥的部分,這兩案的提案委員現在都不在場,有都改成主決議嗎? 請衛福部中醫藥司黃司長說明。 黃司長怡超:主席、各位委員。沒有耶! 主席:都沒有改?那我們就不處理。 黃司長怡超:我們前面已經有凍結了,趙委員的案子因為在第31案已經有凍結,所以…… 主席:我知道,但是我們現在的預算審查,如果提案委員不在場又沒有改成主決議我們就不處理了,就維持原預算。所以第135案、第136案維持原預算。 處理第137案。本案提案委員也不在場,有改成主決議嗎?只要沒有改成主決議我們就不處理了。 請衛福部中醫藥司黃司長說明。 黃司長怡超: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主席:沒有?好,我們維持原預算。 處理第138案。請衛福部中醫藥司黃司長說明。 黃司長怡超:主席、各位委員。有改成主決議。 主席:改成主決議? 黃司長怡超:是。 主席:這是劉建國委員哦!第138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39、第140案、第141案。這三案都是「綜合規劃」的部分。請衛福部綜規司石司長說明。 石司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劉委員跟楊委員的指導,關於衛生教育法部分我們會來研議,是不是謝謝兩位委員,一共減列50萬元? 主席:總共減列50萬元? 石司長崇良:對。 主席:好。第139案、第140案、第141案總共減列50萬元。 石司長崇良:不是!第139案跟第140案是減列50萬元;第141案是由楊委員玉欣這邊改成主決議。 主席:好。第139案、第140案減列50萬元。第141案改為主決議。 接下來處理第142案。請衛福部綜規司石司長說明。 石司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142案,趙委員這邊關心的是保險費部分,因為這個是法定預算,二代健保之後…… 主席:他有沒有改成主決議? 石司長崇良:沒有,這個就免刪。 主席:那第142案就維持原來的預算。 處理第143案。這是蔡錦隆委員的提案。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統計處針對家庭的因素沒有納進去,包括家庭型態、戶數、人數分布情形、經濟狀況、風險性跟預防性等措施也都沒有納入,關於這一筆錢,我們發覺最慘的是沒有跟戶政事務所橫向聯繫,所以我覺得這一筆錢要凍結! 主席:請衛福部統計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憫: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個案子我們那個…… 蔡委員錦隆:這沒有什麼意義啊! 陳處長憫:這個部分昨天跟委員報告過,我們已經按照您指示的那個主決議,我們的同仁現在已經就相關的調查報告、相關的家庭型態等在進行整理了,會儘速送到委員會來。 蔡委員錦隆:好啦!要認真做,好不好? 陳處長憫:謝謝。 蔡委員錦隆:按照主決議啦! 陳處長憫:是,謝謝委員。 主席:第143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44案。這是劉建國委員的提案。請衛福部統計處陳處長說明,是否達成共識? 陳處長憫:主席、各位委員。有、是。尊重委員,就是我們刪減30萬元。 主席:好。第144案減列30萬元。 處理第145案、第146案。這兩案是同樣一個預算科目,這部分有溝通過嗎?請衛福部國合組商主任說明。 商主任東福:主席、各位委員。跟主席報告,關於第145案,劉委員這邊也同意減列100萬元,但是科目讓我們可以自行調整。 主席:好。 商主任東福:至於第146案,趙委員這邊也同意讓我們用一個主決議來處理。 主席:好,那就一併處理。第145案減列100萬元。第146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47案。請衛福部國合組商主任說明。 商主任東福: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147案,楊委員同意我們不刪減。謝謝。 主席:第147案維持原來的預算。 處理第148案。請衛福部資訊處許技監說明。 許技監明暉: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148案,劉委員同意我們減列100萬元,但是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好。第148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149案、第150案、第151案、第152案、第153案。這些案子都是同樣一個預算科目,我們一併處理。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說明。 林執行長慶豐: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都有跟委員溝通,第149案就照主決議…… 主席:第149案是主決議嘛喔? 林執行長慶豐:對。 主席:第149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50案。 林執行長慶豐:關於第150案,因為我們沒有不開業獎金,所以這個案子是跟劉委員溝通沒有不開業獎金的部分…… 主席:就是…… 哪一個凍結1,000萬元? 林執行長慶豐:就是第149案。 主席:第149案改為凍結1,000萬元? 林執行長慶豐:是,凍結1,000萬元。 主席:沒有主決議也凍結1,000萬元? 林執行長慶豐:對,凍結1,000萬元。 至於第151案,也有跟蔡委員溝通過了。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要提出懲處名單啦! 主席:提出懲處名單是不是?所以……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改成主決議。 主席:第151案改為主決議。 那第150案就是維持原列預算嘛喔? 林執行長慶豐:是。 主席:處理第152案。 林執行長慶豐:我們也跟趙委員溝通過,我們有提供我們的短中長期報告,趙委員同意溝通後我們就是照主決議。 主席:第152案改為主決議。 林執行長慶豐:是。 主席:處理第153案。 林執行長慶豐:我們有跟林委員溝通,委員說還是要凍結她所列的部分。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我要表示一下意見。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部長也在,我要再講一次,請部長聽一下。我們其實並不是以凍結為目的,我們提這個案是希望公立醫院要率先成立安寧病房,因為安寧病房一位難求,私立醫院考慮的是營運的麻煩和管理的成本,可是公立醫院要肩負起政策表率的責任,而且在公立醫院裡面,事實上有很多醫師也在主張,傳統上照護一個病人一天的成本是6,146元,但是到安寧病房裡面,事實上它的照護經費沒有你們想像中的那麼麻煩,它一天的平均成本是4,263元,比普通照護還要便宜、成本還要低。我們說社區安寧是那些儘量以獲取較高額利潤、以營利為目的的醫院不做的,如果我們公立醫院還不做,那我們公立醫院算什麼呢? 我們知道90年代以後公立醫院就開始自負盈虧,同時公立醫院還背負著政策責任、還要做一些非營利的事情,所以就醫院自負盈虧這個概念來講,事實上是需要再修正的,有一些事情是非做不可而不是它賺不賺錢!所以我們希望部裡面對於部立醫院、公立醫院所肩負的社會責任、公共照顧的責任,也應該儘量給他們多一點補貼;然後公立醫院、部立醫院要率先把這個安寧病房做起來啊!多少人在祈求要有尊嚴的死亡、有尊嚴的離開!昨天在網站上有一個黑姓人士的那個個案,在照顧他的兒子要離開的時候,他後來就覺得應該要有尊嚴地離開,比在那裡的無效醫療還要好!如果我們不要那種無效的醫療,而且安寧病房的需求那是遠遠地供少於求,就請部長多給一些錢讓公立醫院、部立醫院把安寧病房做起來,這就只差你一句話!到底政策要不要真的推動,就只差你一句話! 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說明。 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同意委員的建議,我們會努力來推動,部立醫院可以同意多設安寧病房,而且我們會增加它的補助。 林委員淑芬:增加補助? 蔣部長丙煌:是、是。 林委員淑芬:好,謝謝。 蔣部長丙煌:謝謝。 林委員淑芬:好,我們要等政策出來,所以我們暫時先凍結九百多萬元。謝謝。 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說明。 林執行長慶豐: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現在是有在做,這個是我們公醫的使命,我們一定要…… 林委員淑芬:公醫的使命?你們沒有做啊!現在哪一個公醫有?哪一間有? 主席:好,這一個案子就合併到第149案,一樣一起處理。 林執行長慶豐:我們有4家,有部立醫院在做。 林委員淑芬:部立醫院在做? 林執行長慶豐:是。 林委員淑芬:以前在花蓮做一做後來又關門了。 主席:好了。第149案跟第153案就一起凍結1,000萬元。 處理第154案。這是楊曜委員的提案,他不在現場,這個有改成主決議嗎? 在場人員:有。 主席:好。第154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55案。請衛福部醫管會林執行長說明。 林執行長慶豐: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155案,我們有跟委員溝通,刪減100萬元。 主席:要講好! 林執行長慶豐:有講過,刪減100萬元。 主席:刪減100萬元?你是趁著委員不在? 林執行長慶豐:都知道,後來我跟田主任有溝通過,委員也知道這個事情。 主席:但是劉建國委員呢?有講過喔? 林執行長慶豐:他也簽了,他有簽那個…… 主席:好。接下來從第156案到176案是主決議,我們下午再一併宣讀。 接下來我們處理疾病管制署的部分。 處理第177案。這是楊曜委員的提案,有改成主決議嗎?如果沒有我們就不處理了。請衛福部疾管署郭署長說明。 郭署長旭崧: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沒有。 主席:沒有?好。因為提案委員不在我們就不處理,預算照列。 處理第178案。這是劉建國委員的提案,有改成主決議嗎?請衛福部疾管署郭署長說明。 郭署長旭崧: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主席:沒有是不是? 在場人員:沒有。 主席:劉委員有馬上…… 在場人員:等一下就回來,先保留一下。 主席:以下都是劉建國委員的案子,分別是第178案、第179案、第180案,這幾個案子都有溝通嗎?有改成主決議了嗎? 在場人員:他剛才不是答應了嗎? 主席:這些都沒有改成主決議嗎?那我們先保留,但是如果10分鐘之內沒有回來我們預算就維持照列。 處理第181案。這是趙天麟委員的提案。 在場人員:改成主決議。 主席:第181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82案。 在場人員:改成主決議。 主席:第182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83案。這是蔡錦隆委員的提案。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登革熱今年這麼嚴重,顯然是我們防疫失敗,我們每年都給錢,但是越來越嚴重、增加這麼多,今年我看到高雄市抽了5噸的海水就可以消滅了99%的孑孓,這樣的話幹嘛要用這筆錢呢?這樣就不用了啊!也不用去處理了,這筆錢是白花的啊!5噸的海水就能處理99%的孑孓呢!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郭署長說明。 郭署長旭崧: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報紙這樣寫恐怕會誤導啦!今年的登革熱,高雄的水溝的問題確實很大,但是高雄的登革熱問題不是只有水溝啦!他們今天用水溝引海水會有一點效果,但是它只是在實驗的階段,我們也不反對、我們也希望它能夠成功啦!但是高雄的登革熱的問題不是只有在水溝,我們每一年也不過才編了3,000萬元的經費給全省23個縣市來做,所以這個經費其實是很少的啦! 我們也發現今年的登革熱疫情很可能是未來整個登革熱疫情繼續擴大的一個前兆,所以今年的登革熱其實就中央的角度來講我還不是那麼擔心,因為我們已經看到它的高峰了、它已經在下降了,但是明年、後年可能都還是一個問題,因為我們看到了整個東南亞的情況,確實是很令人憂心,所以確實要懇請委員來支持這筆經費,未來我很願意也跟部長報告了,我想我們需要引進新的思維、引進新的科技來面對這樣的疾病,也準備在未來就科研方面進一步去做,所以這3,000萬元的經費不算多,一定請委員要支持! 蔡委員錦隆:登革熱這麼嚴重是應該支持你們的啦!但是你們顯然這幾年來防疫是失敗的嘛!那你們應該到南部去設一個研究中心,集合所有的力量去那裡把登革熱弄好嘛!要不然蔓延到全省的話那更慘,對不對? 郭署長旭崧:是。 蔡委員錦隆:你們有沒有計畫到南部去設這個研發中心? 郭署長旭崧:對,我想既然委員也是這樣子的看法,那當然我們就積極來做。 蔡委員錦隆:如果你們願意到南部去設立研究中心,那我就給你們用主決議處理,好不好? 郭署長旭崧:好,我們遵辦。 蔡委員錦隆:你願意到那裡設研究中心嗎? 郭署長旭崧:願意。 蔡委員錦隆:願意喔? 郭署長旭崧:我想部長也願意來支持這樣的…… 蔡委員錦隆:好吧!你要集合所有的力量去防治,要不然每年給你錢,但每年增加得那麼多,今年是16倍啊!嚇死人啦! 郭署長旭崧:是沒有錯,全球也確實是都有這樣的一個發展,所以…… 蔡委員錦隆:凍100萬元啦! 郭署長旭崧:不要凍啦!我們確實是在經費上面有困難啦!因為…… 蔡委員錦隆:我跟你講,就凍結100萬元然後改成主決議啦! 郭署長旭崧:改成主決議是比較方便我們做事情,因為假使要動用,我們所有的錢在2、3月的時候都必須要分配下去,大部分的錢都是給地方的錢,因為我們知道登革熱這個…… 主席:好啦!我想這個案停止討論了啦! 蔡委員錦隆:好啦!好啦!我…… 主席:第183案、第184案本席也有提案,就兩案一起凍結100萬元。 蔡委員錦隆:改一個主決議啦! 主席:好。接下來處理第185案。有溝通嗎?第185案有改成主決議嗎?請衛福部疾管署郭署長說明。 郭署長旭崧:主席、各位委員。報告主席,已改成主決議。 主席:好。第185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86案。這是本席的提案,也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87案。請衛福部疾管署郭署長說明。 郭署長旭崧:主席、各位委員。改成主決議。 主席:好。第187案改為主決議。 接下來的第188案到第193案都是主決議,我們下午再一併宣讀。 接下來審理關於食藥署的預算。 郭署長旭崧:謝謝。 主席:處理第194案、第195案。這兩案是同樣的預算科目,是田委員的提案。這個有溝通了嗎?有結論嗎?沒有結論的我們就都先保留。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主任委員說明。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主席、各位委員。改成主決議。 主席:都改成主決議了是不是?好,那就不用再講。第194案、第195案都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196案。這個有改成主決議嗎?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主席:第196案就預算照列。 處理第197案。第197案、第198案、第199案…… 田委員秋堇:(在席位上)主席,等一下!我還在跟他們討論主決議。 主席:沒關係啊!主決議下午我們再宣讀,所以你們討論那個內容沒有衝突。 關於第197案,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197案,我們同意依劉委員意見刪減100萬元。 主席:不過劉委員現在不在場。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我們同意在「科技發展工作」這部分刪減。 主席:但現在劉委員不在場,如果他待會5分鐘之內沒有回來,我們就預算照列。 處理第198案。田委員這邊有溝通嗎?有改成主決議嗎?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主席、各位委員。正在溝通。 主席:正在溝通是不是?這是第198案,現在還在溝通啊? 第198案先保留。 處理第199案。第199案先保留。 處理第200案。有改成主決議嗎?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主席、各位委員。這是趙委員的意見,改成主決議。謝謝。 主席:好。第200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201案。這是林淑芬委員的提案……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201案喔? 主席:這個有溝通好了嗎? 在場人員:主決議…… 主席:改成主決議喔?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沒有啦……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在席位上)好,謝謝林委員。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此案非彼案啦! 主席:她已經謝謝你了啦!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沒有!第201案我看一下,這個保留一下。 主席:第201案先保留。 處理第202案。這是陳節如委員的提案,這個有溝通好了嗎?你們食藥署溝通也太慢了吧!現在才開始溝通?你們以為預算審查會很慢嗎?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主席、各位委員。有溝通啦! 主席:但是怎麼樣? 在場人員:委員還希望我們再把那筆錢說明清楚。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保留好了。 主席:第202案先保留。 處理第203案。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主席、各位委員。改成主決議。 主席:第203案改為主決議。 處理第204案。這是楊曜委員的提案,有沒有溝通改成主決議?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主席:沒有是不是?第204案就預算照列。 處理第205案。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第202案呢? 主席:先保留啊!你們不是說還沒有講好?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怎麼要保留? 主席:你們不是說還沒有講好?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什麼還沒有講好? 主席:好啦!請等一下,我先處理完第205案。 第205案有改成主決議嗎?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主席、各位委員。溝通了。 主席:有改成主決議嗎?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沒有。 主席:沒有是不是?第205案就預算照列。 關於第202案,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減列265萬元!你這個做什麼風險溝通平台?你們都是在網路,你們在官網的網路就可以做啦!為什麼還要編這個?這個是哪一個單位負責的?FDA的? 在場人員:好像是減列改成凍結了。 陳委員節如:你們計畫都亂寫、這樣子充數!這個有必要嗎?國家沒有錢了,你們還這樣亂搞?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王組長說明。 王組長兆儀: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節如:什麼叫風險溝通平台?跟誰溝通? 王組長兆儀:要跟民眾溝通。 陳委員節如:跟哪一個民眾溝通? 王組長兆儀:就是跟我們一般的民眾溝通,因為一般…… 陳委員節如:你有記錄喔?民眾誰跟你溝通?你在官網的站上就可以溝通啦!官網平台不是有嗎? 王組長兆儀:不過因為我們現在還有一些像FB這部分,需要提供一些正確的知識給民眾。 陳委員節如:正確知識你們不會上談話性節目去談喔?你們官網上面的平台就可以了啦! 王組長兆儀:報告委員,因為現在很多訊息都是透過網路傳遞,需要像什麼FB或者…… 陳委員節如:我知道、我知道,可是你們官網的網路呢?官網的網路不能做嗎? 王組長兆儀:我們希望有多元的溝通管道,不是只有一個官網。 陳委員節如:你們還要編這個零零碎碎這樣來溝通喔? 王組長兆儀:我們希望有比較整體性的作法讓民眾都能清楚…… 主席:請衛福部姜代理主任委員說明。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委員我們…… 陳委員節如:好啦!全數刪除,我覺得這個不需要,你們用官網就好了,不要再另外建立一個溝通平台來做。 姜代理主任委員郁美:保留啦!委員我們再跟你溝通好不好?我們再來協調…… 主席:好啦!先保留,再跟陳委員溝通。第202案先保留。 接下來處理第206案。這個溝通了沒?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可以改成凍結啦! 主席:改成凍結?好啊!凍多少?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覺得這裡是語重心長啊!我覺得我們何必如此呢?我們何必如此一定要大費周章當壞人呢?有好人可以當,誰願意當壞人?如果每天可以這樣子慢條斯理,然後在這裡當一個優雅的立法委員,誰要當一個張牙舞爪、每天都凶巴巴的國會議員呢?可是我們今天要問:為什麼要凍結?其實我本來是要提減列,因為業務費就是要讓大家都去做,我恨鐵不成鋼,我們希望你們趕快去把你們所有業務給做好。 可是我今天要問食藥署在座的同仁們,你們覺得自己可以問心無愧於人民嗎?你們覺得立委向你們反映問題以後,你們盡心盡力嗎?你們說這個是基層人員的薪水,他們工作這麼辛苦,我們也知道,可是你知道立法委員工作幾個小時嗎?我一個禮拜工作7天、我一天工作15個小時,我們大家在這裡,本來立法委員跟行政官員都有共同的任務和責任,那就是要讓人民有一個沒有安全疑慮、沒有安全顧慮的一個「安全的食用環境」,這是一個不用恐懼的基本自由──免於恐懼啊!可是今天在這裡你們真的可以說你們問心無愧?今天在這裡,你們敢說在財團、業者和人民之間,你們始終都跟人民站在一起,沒有背叛、沒有遺棄、沒有放棄過你們跟人民的承諾嗎?你們可以嗎?你們的表現可以叫做盡心盡力了嗎? 所以在這裡我們是何等的沈痛!為什麼要逼立委變成一個這樣子的立委?而你們為什麼要把你們自己變成人民口中每個人都謾罵的官員?我想你也不想當一個被嘲笑、謾罵的官員,我自己也不想當一個張牙舞爪的立委,那我們怎麼來改變它呢?我們不講過去了,那你現在就在這裡告訴我們「我們要怎麼講未來」,提出一個未來你們願意對人民的承諾、提出一個未來你們願意做的改革。我今天以豬油為例,你們要不要去修正一個「豬油可食用標準」,就跟外國一樣?雖然不要如日本那麼嚴格,但是你至少也必須把現在的錯誤給修正掉!以食用豬油為標準,難道熬製豬油我們還要讓它繼續變成可食用嗎?把飼料標準當成「人的標準」不用再修正嗎?我們真的希望今天臺灣中華民國的政府官員是人民可以信任的! 主席:好,謝謝林委員。 林委員淑芬:所以在這裡我覺得就是凍結啦! 主席:凍多少? 林委員淑芬:但是要凍結多少?它是6億元的經費,我們老實說至少要凍結1/3啊!今天只有凍結這麼多,行政官員、基層的公務人員才會感覺到痛,你們痛、我們人民更痛!如果我只凍結那個,反正時間到了就解凍了,那這裡的預算權、立法權能夠有什麼樣的監督作用啊?我在這裡沈重的呼籲立法院的立委同仁們,就讓我們有這樣的一個共識:凍結1/3,把改革方案拿出來,讓人民不要痛,行政官員就不會有沈重的壓力,那他們也就不會痛了! 主席:好,謝謝林委員。 第206案我們先暫時保留,再跟委員溝通一下。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沒有啊!要處理啊!凍結1/3啊! 主席:現在劉建國委員回到會場,我們先回頭討論劉建國委員的提案。請劉委員建國說明提案內容。 林委員淑芬:在劉委員說明之前,主席不能裁示第206案保留,我們都反對保留此案,而是要求第206案凍結三分之一的經費。既然我們方才要求主席裁示,你卻說不能作裁示,我們才會請劉委員發言,主要是你不能作裁示。 主席:好,我都不裁示,也算保留! 請劉委員建國說明提案內容,請從第178案至第180案進行說明。這些案子已經達成共識,要先保留嗎? 主席:若尚未達成共識的案子先予保留,已達成共識的案子先做處理。 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第207案嗎? 主席:不是,第178案至第180案先予保留;劉委員提案第197案已經達成共識,減列100萬元。對不對? 姜代理署長郁美:對,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好。接續處理第207案至第210案,這些都是劉委員的提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我們同意第207案改為主決議;第208案不刪減;第209案刪減20萬元。 主席:第208案預算照列,對不對? 姜代理署長郁美:對,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那第209案呢?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09案刪減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那第210案呢?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10案刪減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那第207案及第208案呢? 主席:第208案維持原案,第207案改為主決議,這些我們剛剛都已經有講了…… 姜代理署長郁美:委員,能否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剛剛姜代理署長已經說過要凍結十分之一,而且我們也要求食藥署要做事。 林委員淑芬:主席,我們要求第206案要作成主決議,其他委員也都沒有異議,但第206案不能改成主決議,亦不能如他們所講的預算凍結十分之一,這樣做對他們根本不痛不癢。本席要求凍結三分之一,這是手段而非目的。我們只要求你們提出改革方案及該有的做事態度,即使第206案凍結三分之一的經費,尚可發放8個月的薪水。 主席:因為我們的解凍案都處理得太晚了,往往都到10月、11月才開始審查。 林委員淑芬:那是另外一件事情。事實上,依照預算編列的情況,他們的薪水可以正常動支,甚至直接動支七成的薪資,所以這都不是問題。坦白說,我們刪減這些經費對你們都不痛不癢,你們還是照常發給薪水,我們對你們也無可奈何? 姜代理署長郁美:拜託委員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凍結十分之一對你們根本就不痛不癢,我們不是在審查醫事司或其他部會的預算,而是在審查FDA的預算,我當然要幫FDA講幾句話。部長,FDA需要更多的人力,事實上,你們也不是沒有補充人力,但你們所補充的人力要有願意做事情的態度,可是,現在衛福部連食藥署代理署長都還沒有真除,所以今天我們要看到的是,你們要有所改革。 蔣部長丙煌:我的心情與委員一樣,我一定會督促FDA做人民期待的工作。 林委員淑芬:我們需要看到你們提出改革方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事實上,FDA在部長督促之下,最近我們研擬出滿多的計畫,本署同仁都非常的辛苦…… 林委員淑芬:我們要看到你的改變。 主席:FDA同仁確實滿辛苦的。 林委員淑芬:老實說,本席要求凍結三分之一經費並不算多,雖然壓力稍微大一點,但不是立委喜歡給你們壓力,而是人民想要藉由立委給行政部門壓力,希望看到你們有所改變。 姜代理署長郁美:其實委員提出非常多的建議,我們正在研擬所有的計畫與執行方向,請委員放心,我們一定會做。 林委員淑芬:這不是放不放心的問題,你與我都一樣,爾祿爾俸、民脂民膏,我們希望各位做事要如履薄冰、兢兢業業。本席建議凍結三分之一的預算,大家以敬業的態度做好事情,而非只是基層人員在做事而已,行政部門的領導者也要有領導者的魄力,該改革之處就要改革,要能夠除弊興利,你們要提出新政策給我們看,但是,你們到現在都還沒有提出新政策,相關預算要我們如何放行?如果我們今天通過相關預算,人民哪有對等的工具進而要求你們要做?若你們雙手一攤,人民對你們也沒轍,不要說人民對你們沒轍,立委對你們也沒轍,連我們向你們要一份資料也要不到,可見我們對你們也沒轍;你不給我資料,我只能在這裡狗吠火車,我也沒轍! 主席:有啦!今天他們也都提供相關資料,而且那份公文已經送達社環委員會…… 林委員淑芬:這份公文是我在這裡再次杯葛,他們才提供的。 主席:沒有,他們真的有寄出來,方才我看到…… 林委員淑芬:不要用「寄出來」這樣的字眼,要讓大家知道是怎麼運作的。今天我不用講這麼多,第206案請主席裁示,本席建議凍結三分之一的經費。 主席:請蘇委員清泉發言。 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發生這麼多次的食安事件,而且是一件接著一件的連環爆,實在是長久累積下來而在此時爆發,自去年起,食藥署人員在爆發食安事件後更是疲於奔命,署長、部長都換人了,行政人員實在非常的辛苦,我們不能要求他們增加人力,卻又不增加行政費用,因此本席建議「一般行政」費用不應凍結這麼多的經費,不然本案凍結十分之一或暫予保留。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有啊,我們都有…… 主席:好,我們先保留。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 林委員淑芬:主席,我們反對,本席要求現在表決。第一,薪水都可以照發,並不是不能發放,本席建議凍結三分之一的經費,只要他們把事情做好,在明年都可以解凍相關經費。在場委員有蘇清泉、田秋堇、劉建國、陳節如及本席,在場委員5人已達到表決門檻,請求主席裁示,第206案立即表決。 主席:剛剛本席已經裁示,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 林委員淑芬:主席,剛才我們就要求主席處理,你不能以宣布休息做為護航。 主席:從今天下午到明天,我們都可以繼續審查這些案子,你不要講這種話…… 林委員淑芬:本席要求立即處理第206案,食藥署「一般行政」費用凍結三分之一。 主席:因為大家意見太過分歧,有委員提議本案保留,所以本席宣布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上午處理到第210案,接續處理第211案。第211案至第213案屬同一預算科目,由於目前田委員不在場。請問田委員與趙委員都改成主決議嗎? 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對,都是主決議。 主席:第211案為主決議,第212案呢?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12案為主決議。 主席:第213案呢?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13案凍結100萬元。 主席:由於提案人田委員不在場,本案先保留。 處理第214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14案改為主決議。 主席:楊玉欣委員,第214案改為主決議,可以嗎? 楊委員玉欣:(在席位上)可以。 主席:處理第215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15案刪減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劉委員建國稍後到達會場,本案暫予保留,待會兒我們再一併確認。 處理第216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16案就通過…… 主席:好,第216案預算照列。處理第217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17案主決議。 主席:處理第218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18案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本案先保留。 處理第219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還沒有…… 主席:第219案保留。 處理第220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20案委員不堅持,本案照列。 主席:好,第220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221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21案改成主決議。 主席:好,第221案改成主決議。 處理第222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22案凍結3,000萬元。 主席:由於林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予保留。 處理第223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23案刪減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本案先保留。 處理第224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24案改成主決議。 主席:好,第224案改成主決議。 處理第225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25案刪減1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好。因劉委員已到達會場,我們回頭處理劉委員的提案。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等他一下…… 主席:好,第225案先保留。 處理第226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26案保留。 主席:處理第227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27案…… 主席:本案先保留。 處理第228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28案改成主決議。 主席:好。處理第229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29案保留。 主席:本案先保留。 處理第230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30案凍結1,000…… 主席:本案先保留。 處理第231案。本案保留。 處理第232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32案改成主決議。 主席:第233案至第237案均為主決議部分,稍後再一併宣讀。 現在回頭處理劉委員的提案。 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我從第197案開始討論嗎? 主席:第197案已經減列100萬元。 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好的。那沒問題。 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我在討論第207案至第210案時,林委員在討論第206案,所以我再說明一次。 主席:好。 劉委員建國:第207案改成主決議,這部分沒有問題;第208案我沒有提案減列預算,但本席要求凍結二分之一的經費;第209案刪減20萬元;第210案刪減30萬元。好不好?我一定要凍結這些經費,等姜代理署長真除之後,我再解凍相關經費。 主席:這樣部長立即宣布姜代理署長真除。 劉委員建國:部長要不要宣布是他的事情。 主席:等一下,劉委員提案第208案凍結二分之一嗎? 劉委員建國:對。 主席:刪減少一點。 劉委員建國:不用減少,如果半年內姜代理署長真除,預算就解凍。 主席:通常我們會在10月、11月安排預算解凍案,如果我們半年內無法安排審查預算解凍案,要怎麼辦?這是立法院的問題,要等到委員會開議再解凍…… 劉委員建國:我提案凍結食藥署的預算具有特別的意涵。 主席:你可以再刪減少一點的經費嗎? 劉委員建國:什麼? 姜代理署長郁美:十分之一…… 劉委員建國:好,那不然就改成凍結四分之一。 姜代理署長郁美:我是說凍結十分之一。 劉委員建國:那就凍結四分之一,不要再喊價了。第215案刪減20萬元;第218案刪減100萬元。對不對? 姜代理署長郁美:對,科目自行調整。 劉委員建國:對。 姜代理署長郁美:好的,謝謝。 劉委員建國:第223案刪減20萬元。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223案刪減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劉委員建國:對。第224案改成主決議;第225案刪減1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這樣好了吧? 主席:好的。謝謝。林委員,方才你的提案保留部分……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229案及第230案嗎? 主席:對。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改凍結好了。 主席:凍結多少錢?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229案至第231案減列都改成原列數字去凍結。第230案凍結1,500萬元;第231案凍結四分之一,即凍結300萬元…… 主席:第231案就凍結300萬元好了。因為你前面還有第222案……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222案也是改凍結,金額與去年一樣,都是凍結五分之一,即減列改為凍結。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預算凍結案儘量都凍結四分之一的經費,讓他們在最後兩個多月能夠…… 主席:第222案凍結3,000萬元嗎?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222案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好,第222案就凍結原來的3,000萬元。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對,第222案凍結3,000萬元。 主席:第229案要改凍結多少錢?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229案改為500萬元。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宣導部分不要凍結…… 主席:第229案改為凍結五分之一的經費。好不好?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229案由減列改為凍結四分之一,即改為500萬元。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凍結五分之一。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凍結五分之一就是400萬元。 主席:第229案凍結五分之一。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第230案凍結多少? 主席:林委員,第230案凍結1,000萬元?第229案凍結400萬元。對不對?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好啦! 主席:謝謝林委員。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食藥署的預算就審查完畢了。 主席:那田秋堇委員呢? 主席:田委員呢?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讓別人先講,他還沒來,等一下嘛! 主席:別人都講完了。 那我們先往下進行,現在處理中央健保署部分的第238案及第239案,這兩案屬於同一個預算科目。 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說明。 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跟主席報告,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好,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240案。 黃署長三桂:第240案照列。 主席:第240案照列。 現在處理第241案。 黃署長三桂:改主決議。 主席:第241案改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42案。這是本席的提案。 黃署長三桂:第242案改主決議。 主席:第242案一樣要凍50萬元。 現在處理第243案。 黃署長三桂:第243案改主決議。 主席:第243案改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44案。 黃署長三桂:第244案照列。 主席:第244案照列。 現在處理第245案。 黃署長三桂:第245案改主決議。 主席:第245案改主決議。 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第244案為什麼照列? 主席:是你同意的啊! 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我還沒說同意。 主席:你還要保留嗎?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這樣會有很多人查不到,人力不夠,然後就會像自來水亂漏水一樣。 主席:沒關係,第244案先保留。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苗栗那個吐血的個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主席:現在處理第246案。 黃署長三桂:第246案改主決議。 主席:沒有的話,第246案就先保留。 陳委員節如:你們自己不是有說嗎?要凍500萬。本來是要凍結1億元的。 主席:好,凍500萬元。 現在處理第247案。 黃署長三桂:照列。 主席:第247案照列。 現在處理第248案。這是本席的提案。 黃署長三桂:改成主決議? 主席:沒有。一樣還是要凍100萬元。 現在處理第249案。 黃署長三桂:第249案改主決議。 主席:第249案改主決議。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要凍結的話,我建議凍1/4,就凍50萬好不好?看主席覺得可不可以。 主席:不行,只凍50萬的話,你們會不會做啊?你們要去調整啊。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為什麼那麼多人會A健保費,很簡單,就因為人力不夠,根本沒辦法做這些工作,還要減他的預算,他要怎麼做? 主席:那就凍1/5,第248案改為凍結60萬元。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249案有保留嗎? 主席:第249案改主決議。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他剛剛打電話給我說要保留。 主席:好。 現在處理第250案。 黃署長三桂:第250案照列。 主席:第250案照列。 現在處理第251案。 黃署長三桂:第251案照列。 主席:第251案照列。 現在處理第252案。 黃署長三桂:第252案照列。 主席:第252案照列。 現在處理第253案。 黃署長三桂:第253案照列。 主席:第253案照列。 劉委員,剛剛保留的第244案怎麼樣了? 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第244案照列。 主席:第244案照列。 第245案和陳委員的提案併案凍結500萬元。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但是解凍條件有改,他們知道。 主席:他們知道就好。 第254案至第258案主決議待會再一併宣讀。 繼續處理國民健康署的部分。 現在處理第259案。這是劉委員建國的提案。 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刪100萬元。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游副署長說明。 游副署長麗惠:主席、各位委員。劉委員提議刪減100萬元。 主席:第259案減列100萬元。 現在處理第260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60案改主決議。 主席:第260案改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61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61案還在跟委員溝通。 主席:第261案先保留,他們還在溝通。 游副署長麗惠:可否請委員同意我們改為主決議? 陳委員節如:你們現在要補助人工生殖,條件是必須為低收入戶? 游副署長麗惠:對,是低收與中低。 陳委員節如:一次補助10萬元? 游副署長麗惠:對。 陳委員節如:10萬元就可以進行人工生殖嗎? 游副署長麗惠:目前市面上的行情,做一次差不多是10萬元。 陳委員節如:做一次就夠了嗎? 游副署長麗惠:一年先補助一次,再請委員支持。 陳委員節如:我真的想不透你們的辦法,而且還有設定條件,限定只有低收入戶才有補助,那你們有調查低收入戶到底有多少人嗎?你們就編列5,000多萬,我覺得這個費用很有問題。 游副署長麗惠:跟委員報告,去年度我們有稍微調查。 陳委員節如:你們有沒有做一些調查? 游副署長麗惠:有,去年全國做人工生殖的人數大概是13,000人左右,這次的計畫是希望先從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開始做起,102年度大概有18個人左右做人工生殖。 陳委員節如:18個人需要5、6,000萬補助嗎? 游副署長麗惠:沒有,但我們是以這樣的數據估算,國外因為有補助就會比較願意做手術,所以我們就把那個部分…… 陳委員節如:好啦,因為今年是第一年,讓你們先做做看,我們先凍結100萬元,5,000多萬的預算我只凍100萬,我懷疑你們用得完嗎? 游副署長麗惠:跟委員報告,這不是凍那個費用,那是540萬。 陳委員節如:好,就先凍100萬元。 游副署長麗惠:可是這是研究費用。 陳委員節如:不是要補助嗎? 游副署長麗惠:不是,這個不是,補助是在基金裡面,這是科技研究的計畫。拜託委員,這樣會沒辦法做研究,這是特別針對婦幼健康的問題。 陳委員節如:一個研究案要500多萬元? 游副署長麗惠:不是…… 陳委員節如:你們怎麼估的?這只是調查吧! 游副署長麗惠:這有3個研究案。 陳委員節如:這是調查改進,但是都還沒有做,怎麼調查改進? 游副署長麗惠:跟委員報告,這裡面有3個研究案,包括辦理經濟弱勢生殖健康服務方案研究、調查外籍配偶建卡管理對其生育保健之服務成效評估研究…… 陳委員節如:你們每次編計畫都亂想一些名堂出來。 主席:總共幾個研究? 游副署長麗惠:總共3個研究。 陳委員節如:這3個研究有什麼意義? 游副署長麗惠:跟委員報告,第一個研究是對孕婦做乙型鏈球菌的篩檢,我們想要看看篩檢完的品質。 陳委員節如:就凍50萬好了。 游副署長麗惠:謝謝委員。 主席:第261案凍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262案。這個案子與委員溝通好了沒? 游副署長麗惠:第262案改為主決議。 主席:第262案改為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63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63案改為主決議。 主席:第263案改為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64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64案改為主決議。 主席:第264案改為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65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65案委員同意預算照列。 主席:第265案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266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66案委員也同意預算照列。 主席:第266案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267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67案改為主決議。 主席:第267改為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68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68案與陳委員溝通過,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查。 主席:第268案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269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69案委員同意預算照列。 主席:第269案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270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70案委員同意預算照列。 主席:第270案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271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71案還在與委員溝通。 主席:第271案保留。 現在處理第272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72案與委員溝通過,委員同意預算照列。 主席:第272案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273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73案改為主決議。 主席:第273案改為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74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74案還在與委員溝通。 主席:第274案保留。 現在處理第275案。 游副署長麗惠:第275案改為主決議。 主席:好,改為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71案。 劉委員建國:(在席位上)第271案凍結四分之一,第274案凍結二十分之一。 主席:第271案凍結四分之一。 劉委員建國:第274案凍結二十分之一。 主席:第274案凍結二十分之一。 游副署長麗惠:可不可以請委員保留,我們再進行溝通?有關預防保健的項目……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第274案凍結少一點。 游副署長麗惠:對,可不可以凍結少一點?因為那是做預防保健的項目,如果凍結二十分之一,很多的服務就沒辦法做了。 主席:因為那一項的預算很高,有22億。 游副署長麗惠:對。 主席:那你們再跟劉委員溝通一下,好不好? 游副署長麗惠:好,我們再和劉委員溝通。 主席:第271案凍結四分之一,可以嘛? 游副署長麗惠:第271案…… 主席:好啦!給你們多一點時間,你們再跟劉委員報告,這兩案還是先保留。 游副署長麗惠:好,這兩案先保留。 主席:接下來第276案及第277案是主決議。 游副署長麗惠:第277案,我稍為改一下主決議的文字。 主席:修改的部分請給議事人員,之後再一併宣讀。 游副署長麗惠:委員同意…… 主席:接下來進行社家署的部分。我們從第278案開始處理。 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第278案因為還沒有跟委員協調好,這個主要就是…… 主席:沒有協調好就先保留。 現在處理第279案。 簡署長慧娟:第279案,委員同意照列。 主席:好,第279案照列。 現在處理第280案。 簡署長慧娟:第280案,劉委員同意刪減50萬,科目自行調整,那麼就不凍結。 主席:第280案減列50萬,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281案。 簡署長慧娟:第281案改主決議。 主席:好,第281案改為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82案。 簡署長慧娟:第282案是改主決議。 主席:第282案改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83案。 簡署長慧娟:第283案,陳委員也同意改主決議。 主席:第283案,陳委員是說要凍結100萬。 簡署長慧娟:委員…… 主席:好啦!沒關係,就凍結100萬。 簡署長慧娟:委員已經簽名了。 主席:陳委員,你已經簽名了。 簡署長慧娟:第290案才是凍結100萬。 主席:好啦!那你這個主決議……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你那個主決議讓我看一下。 主席:好啦!第283案,你已經簽名了,第283案就改主決議。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我看一下。 主席:凍結100萬可能是後面的案子。 簡署長慧娟:第290案才是凍100萬。 主席:對啊!因為你兩個案子都是凍100萬。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第290案在哪裡? 主席:第290案還沒到,還在後面。陳委員,那第283案就改主決議?確定了。第283案改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84案。 簡署長慧娟:第284案,委員也同意改主決議,委員也簽字了。 主席:好,第284案改主決議。第285案改凍結200萬。第286案是主決議。 簡署長慧娟:第286案是主決議。 主席:對。第287案,我這邊還是要凍結,改凍結100萬。 簡署長慧娟:好。 主席:現在處理第288案。 簡署長慧娟:第288案是主決議。 主席:現在處理第289案。 簡署長慧娟:第289案也是改主決議。 主席:好,第289案改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90案。 簡署長慧娟:第290案凍100萬。 主席:第290案凍結100萬。 現在處理第291案。 簡署長慧娟:第291案,委員同意改主決議。 主席:第291案改主決議嘛? 簡署長慧娟:對,第291案改主決議。 主席:好。現在處理第292案。 簡署長慧娟:第292案也是改主決議。 主席:第292案改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93案。 簡署長慧娟:第293案也是主決議。 主席:現在處理第294案。 簡署長慧娟:第294案是改凍結100萬。 主席:第294案是改凍結100萬。第295案也是要改凍結100萬。 現在處理第296案。 簡署長慧娟:第296案是主決議。 主席:第296案是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297案。 簡署長慧娟:第297案是主決議。 主席:第297案是主決議。 簡署長慧娟:第298案跟第300案是併案,改主決議。 主席:好,第298案及第300案是主決議。第299案,我還是要凍結100萬。 現在處理第301案。 簡署長慧娟:第301案,委員同意撤案。 主席:第301案,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302案。 簡署長慧娟:第302案是主決議。 主席:陳委員,這個確定嗎?好,第302案是主決議。 第303案至第307案都是主決議,待會一併宣讀。 現在處理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歲出部分,首先處理劉建國委員所提的第308案。 請衛福部中醫藥司黃司長說明。 黃司長怡超: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跟委員溝通過,此案凍結100萬。 主席:第308案凍結100萬。 現在處理第309案。 黃司長怡超:309案改成主決議。 主席:第309案改為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310案。 黃司長怡超:第310案通案處理後,有關醫師的不開業獎金部分希望能夠照列。 主席:委員同意了嗎? 黃司長怡超:是,剛才有在跟委員解釋了。對,先保留。 主席:第310案先保留。 現在處理第311案。 黃司長怡超:委員同意照列。 主席:好。 報告委員會,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已處理完第一輪,保留的案子,麻煩各單位再跟委員溝通一遍,接下來請大家趁著請議事人員宣讀主決議的時候盡快溝通,主決議宣讀完畢後再回頭處理第二輪,能夠處理的就處理,不能處理的部分就要送交朝野協商。 以下各案均改為主決議案,現在一併宣讀。 84、主決議 衛生福利部應提升兒童醫療品質,並應努力爭取相關經費,於明年2月15日前提出設立「兒童醫學及健康研究中心」之規劃與時程、相關預算之籌劃及擬編計畫,並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86、主決議 104年度衛生福利部醫政業務下,編列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之預算,共計1,586萬9,000元。雖健保法第73條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當年領取之保險醫療費用超過一定數額者,應於期限內向保險人提報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全民健康保險業務有關之財務報告,保險人並應公開之。」但目前多數醫療社團法人均未達現有之標準,不須公開財務報表,難以行課責之義務,使得醫療社團法人之資源運用與社區公益活動費用之編列與執行狀況難以追查。基此,請衛福部於半年內針對上述問題提出醫療法修正草案,以積極督促所有醫療社團法人公開其財務報表。 87、主決議 104年度衛生署編列醫政業務共計16億9,372萬4,000元,其中編列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之預算,共計1,586萬9,000元。醫改會屢屢接獲民眾投訴於就醫時隱私不保(如拍攝MRI時無更衣室、開刀時有實習生觀摩),查目前僅有衛生署於98年9月10日公告之「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保障病人於門診就診時的隱私,其他如住院、手術、檢查等未有任何相關隱私保障規範。為健全病人隱私權保障,衛生福利部應於104年1月底前將「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擴展為全院就醫適用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 88、主決議: 經查醫事審議會委員會每年醫療糾紛鑑定案件數逐年增加,除了突顯非訟化管道(地方衛生局醫療糾紛調處)功能不足以及調處品質參差不齊,作業落差大,導致醫糾興訟上升;另針對醫療鑑定問題,衛福部報告已有567名初鑑醫師之資料庫,以提升鑑定品質或作為地方調解機制之用,未見後續規劃具體的辦理計畫,難以確保鑑定與調處品質的提升,導致醫療糾紛仍持續上升的惡性循環。爰建請衛福部應就衛生局醫療爭議調處作業標準程序(包含調處委員的組成、應接受相關教育訓練之課程、調處標準表單與範例)、初鑑醫師資料庫運用計畫等,於三個月內完成規劃。 89、主決議 104年度衛生福利部醫政業務編列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費用1,586萬9千元,經查藥師法第11條自今年7月16日後,子法「藥師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管理辦法」於9月24日公告施行,並同時開放以「其他個人因素」列入緊急需要。為避免藥師濫用「個人因素」作為支援事由,破壞母法所定「公益或緊急需要」之立法精神,衛生福利部應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從嚴審查支援報准之申請,落實「藥師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之配套措施,特別是有關工作時數應採加總計算,以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並應對藥師報備支援納入104年督導考核重點。 92、主決議 醫療業務督導包括醫療財團法人之治理與財務報表之審查。然現今醫療財團法人之治理規範鬆散,使得醫療財團法人之董事會淪為原捐助者之橡皮圖章,對於關係人之資訊揭露亦未有明確規範,使關係人之交易益發猖獗。再者,醫療法雖規範醫療財團法人須將盈餘提撥一定比例供社區公益活動之用,但醫療財團法人透過各種盈餘管理方式,不僅控制稅賦支出,更規避了所需承擔之公益責任;或僅提列為社區公益費用,但卻未實際執行,衛福部針對此種情況亦無罰則,完全逃避了醫療財團法人所需肩負之社會義務。爰建請衛福部於明年9月底前: 一、提出醫療法修法草案,並朝納入下列事項修訂: (一)醫療財團法人,主管機關得派公益監察人監督董事會運作。 (二)董事會成員應納入社區代表,擴大社區參與。 (三)醫療財團法人未確實執行社區公益活動之罰則。 二、加強資訊揭露: (一)統一揭露醫療財團法人之章程與宗旨。 (二)董事會成員的完整資訊(含任職單位、簡歷與自我利益揭露)。 (三)董事會章程。 三、明定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之利益迴避原則與相關規範。 四、規定醫療財團法人醫院須訂定社區公益活動費用執行計畫。 93、主決議 民國104年度衛生福利部醫政業務編列醫療業務督導管理費用768萬3千元,有鑑於台灣美容醫學市場良莠不齊,衛生福利部雖已針對各醫療美容機構的合法性、人員、風險、服務及品質等面向進行評鑑,惟僅41家醫療機構通過美容醫學品質認證,遠低於現行全國的美容醫學相關院所之家數;且執業人員資格之認證課程,常因報名人數不足而取消,未能保障民眾進行美容醫學手術之權益。爰此,衛生福利部應於104年2月底前提出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改善措及認證以外之具體作為,以加強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95、主決議 根據監察院101年調查結果,勞動部97年度至100年度辦理醫院勞動條件專案檢查,每年均有超過3成以上之醫院違反勞基法。為健全我國醫療品質,請將醫院遵守勞動法令列為醫院評鑑項目,並於醫院評鑑時加強查核,督促各醫院確實遵守勞基法規定。 96、主決議 目前僅25萬人在健保IC卡登錄同意進行安寧緩和醫療,占全體國民僅1%,顯然衛福部應加強民眾對安寧緩和醫療的認知及認同,要求衛福部104年要加強宣導工作,民眾對安寧緩和醫療認知度提升5%為目標,並請衛福部規劃建立安寧緩和醫療群;請健保署必須針對安寧緩和醫療相關健保給付內容予以提高,並針對無效醫療給付予以檢討,也要重視安寧專業服務團隊的角色,例如:安寧緩和醫療醫師、急重症專科醫師、疼痛專科醫師、安寧緩和醫療護理師、社工師、心理師、宗教師等。另外對安寧緩和醫療服務在醫院評鑑中的方式、比重及專業均要持續檢討及精進,並加強醫護人員之職前、在職之專業訓練。 97、主決議 有鑑於我國病人消極自主權(拒絕醫療權)相關法律規定,雖有醫療法針對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及人體試驗時,醫療機構應先取得病人或受試者(或其親友)同意的相關規定,惟並未觸及病人自主權與生命權相衝突問題。請衛福部於104年2月底前召開公聽會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團體(包括醫學、倫理、法律、生命教育、宗教、民間病友社團)共同討論,104年10月前提出建議修法方向。 98、主決議 目前僅25萬人在健保IC卡登錄同意進行安寧緩和醫療,佔全體國民僅1%,比例極少,衛福部要加強宣導,從醫院端做起,請衛福部除辦理安寧緩和醫療社區相關宣導外,應加強醫院端對民眾之概念推廣,並於三個月內提出相關計畫。 103、主決議 健保總額挹注龐大經費期用於緩解國內內、外、婦、兒及急診科醫師出走之現況,惟據103年5月間新聞報導,上開經費並未確實改善急重難科別醫師待遇問題,衛生福利部雖以柔性方式函請醫院依經費原定目的支用,惟並未訂定獎罰規範,致無法落實改善急重難科別醫師待遇之初衷,爰應再提出更具體之改善方案。 106、主決議: 衛生福利部應持續推動鼓勵急診專科之住院醫師招收,充實急診醫師人力,以及努力建立完善的緊急醫療照護網絡,保障醫療資源較為不足地區之人民緊急醫療就醫權益、解決急診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並應設定急診壅塞等品質指標至醫院緊急醫療分級評定等評鑑措施,以強力要求醫院降低急診壅塞情形;或提供獎勵策略來協助輔導醫院舒緩壅塞,以增加誘因;與納入為地方政府之考評內容,共同積極推動解決急診壅塞,以提升緊急醫療照護品質。 110、主決議: 近期的食安風暴造成民眾對政府提供的健康醫療環境相當沒有信心,且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並未通過,此時此刻不是大力宣導台灣國際醫療的適當時機,應該以挽救台灣國際形象為重點,衛生福利部可以提升台灣醫療形象為主,製作臺灣醫療旅遊特輯節目和國際醫療形象廣告於國際知名通路播放、國際知名刊物刊登廣告等,將有助於建立台灣醫療形象的品牌。至於臺灣國際醫療網站係主要提供僑胞及外國友人使用,應朝多國語言之發展,不要只為中國大陸及英文語系國家設想,要有國際觀念。 113、主決議: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社會上及朝野間仍存爭議,尚未通過,而且又有102年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之開發案規劃「國際醫療專區」沒有服務業者實際參與投標進駐專區之情況,因此,衛生福利部不能只想依靠「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內容就要帶動國內健康產業,應該要有更具前瞻性的國際健康產業執行策略,要將醫院角色定位及思考它如何帶動產業,也要顧及南北平衡及城鄉差距要先有小規模產業計畫去試行,再考慮大規模全面推動。 114、主決議: 102年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產業專用區之開發案規劃「國際醫療專區」沒有服務業者實際參與投標進駐專區之情況,衛生福利部要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內成立國際醫療機構之預期成果恐不易達成,衛生福利部可參考金門產業專用區BOT案,擬設置國際醫療專區之概念,評估本島或離島地區其他縣市首長是否可循此模式設立。 116、主決議: 一、關於心理健康工作編列5億6,929萬6,000元,而促進口腔健康工作則僅編列4億4,218萬3,000元,甚是不公。考量衛生福利部已於醫療發展基金、菸害防制基金、公益彩券等編列口腔促進費用,口腔健康促進工作經費已與心理健康工作相當,仍請衛生福利部積極推動心理及口腔健康促進各項工作。 二、對於102年度標準化死亡率12人,惟自殺粗死亡率仍高達15.3人,自殺防治工作仍待改善,請衛生福利部於2個月內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以書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118、主決議: 一、關於K他命氾濫,至今仍維持以罰鍰、講習等行政罰作為矯正手段,衛生福利部僅針對鴉片類藥癮病人替代治療藥品費用、倉儲及配送編列經費,亦有補助民間團體進行藥、酒癮戒治工作,但並未就非鴉片類的K他命類等極為氾濫的毒品,進行戒治。爰有關K他命施用者之處遇措施部分,請衛生福利部針對青少年濫用族群,結合教育部,引進戒癮資源,強化K他命類藥癮治療服務。 二、另對於精神科診所治療項目僅止於給安眠藥,諮商系統又無法發揮功能,國人心理健康品質堪憂一節,為提升基層精神科診所服務品質,請衛生福利部結合中央健康保險署,加強精神科診所診療品質之稽核。 121、主決議 民國104年度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共編列7億5,382萬5千元,惟坊間多數產後護理之家與坐月子中心林立,近年來產後護理之家及坐月子中心內發生群聚感染及不當照顧之事件亦時有所聞,而衛生福利部雖已針對坊間坐月子中心進行清查輔導,然假冒產後護理之家的坐月子中心,藉以避稅之情事所在多有,顯見稽查成效有待加強。另查許多民眾對坐月子中心與產婦及幼兒之健康影響甚鉅。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提出說明輔導成效及坐月子中心退場規劃,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24、主決議 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中有關「落實長照十年計畫」之經費較上年度新增了「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劃照顧整合管理制度及長照服務」等經費42,949千元,但有鑑於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今年所編列已經是最後一年經費,同時非常重要的「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與「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兩案都仍在本院審理中,新增列的「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劃照顧整合管理制度及長照服務」等業務是否能切合我國於未來的長照需求,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提出說明,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26、主決議 有鑑於台灣加速邁入高齡社會,龐大長期照顧需求應運而生,惟查目前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對失能者所提供之服務涵蓋率雖逐年提高,卻仍無法滿足失能者之需求;我國102年對老年失能者之長照服務實際涵蓋率僅為31.78%,顯見無法滿足實際照顧需求。另依長照保險法立法進度及開辦時程推估,我國最快於民國105年開辦,參酌國際經驗,長照保險開辦應達70%以上之涵蓋率,與104年預期達成目標涵蓋率40%顯有落差。為利長照制度之健全與長照保險開辦後快速成長之涵蓋率,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於3個月內提出有效提升長照服務涵蓋率規劃說明,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27、主決議 衛生福利部派員出國計畫中參加健康老化、長期照護參訪考察計畫編列110千元,並未詳列參加國家及會議名稱,且該部每年重覆編列出國考察長期照護相關計畫多個,至今長期照護計畫仍舊未明確提出任何具體且明確計畫,爰請衛生福利部於2個月內具體提出編列參加會議或參訪團體之計畫,並詳列成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132、主決議 民國104年度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下強化護理人力培育與提升專業知能共編列4,985萬6千元,為辦理產後護理之家之評鑑及相關法規解釋等等,經查根據衛福部公告立案之護理之家約有430家,其中約仍有將近一成比例最近評鑑不合格或歇業,而不合格之護理之家,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均無要求強制改善的機制,僅能於隔年複評,另外,依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置標準,老人福利機構之床位設置有200床之上限;然而,護理機構設置於法令規章上均無床位數量設限,且老人福利機構之床位限制是否有其必要性也值得探討,而現行各項福利機構床數不一,目前營業之護理之家核准設立的床位數自10床到1,000床不等,落差甚大。爰要求衛生福利部進行檢討並提出相關法令或規劃,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38、主決議: 衛生福利部應重視民眾用藥安全,加強不法藥物查察,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應進行不定期稽查,執行不法藥物查察,加強中藥用藥安全宣導,宣導民眾不隨意購買非醫療場所或來源不明藥品。 141、主決議 「防治罕見疾病之發生,及早診斷罕見疾病,加強照顧罕見疾病病人,協助病人取得罕見疾病適用藥物及維持生命所需之特殊營養食品,並獎勵與保障該藥物及食品之供應、製造與研究發展」為衛生福利部主管業務項目,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落實法定責任。查衛生福利部及國民健康署104年預算編列情況,未編列公務預算進行罕見疾病相關業務推動,係以菸害防治及衛生保健基金作為預算來源。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四條雖已訂明菸捐百之二用於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衛生福利部實際用於罕見疾病業務金額約三分之一;除此之外,國內菸害防制運動推廣有成,吸菸人口比例逐年下降,若罕見疾病相關業務持依賴菸捐作為預算來源,恐有不敷使用之虞。請衛生福利部應督導國民健康署檢討105年公務預算之編列,並積極爭取優先經費,以落實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各項法定服務及補助項目,確保國內罕見疾病病友之權益。 143、主決議 一、有鑑於國際兩人權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及行政院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明確揭示,家庭為社會組成之基本單元,政府應盡力支持家庭,積極提供適當之幫助及協助,使家庭能發揮應有之功能。 二、我國家庭結構已轉趨為核心家庭或小家庭,家庭平均每戶人數截至103年降為2.8人,顯示家庭成員人口減少,除不易承擔老幼之扶養及照顧責任,亦有失業率提高、女性勞動參與率上升等因素,導致家庭面臨危機時,若社會支持網路力量不足,使家庭陷入困境。 三、然衛生福利部網站之社會福利統計,如各類福利人權之人口數、社會服務及生活調查等數據統計,前揭個人口群有其個別之福利生分別,惟其能否獲得妥善之教育、照顧、保護、情緒支持、經濟資源等均與家庭型態變遷密切相關;然社會及家庭署家庭支持組欠缺以家庭為基礎的統計資料(包含家庭型態戶數、人數、分部情形、經濟狀況、風險性及預防措施等),及因未與戶政單位橫向聯繫,致無法了解家庭結構變遷之全貌,顯見衛生福利部對分析及監測家庭因素肇致社會問題之預防性規畫有所不足,未能掌控社會福利政策擬定及調整之重要依據,而無法因應家庭結構多元化與家庭功能日趨弱化做出相應之社會福利規劃。 四、請衛生福利部於三個月內以兒少、身障者、老人等生活狀況調查報告為基礎,彙整提出各類家庭型態統計結果書面報告,送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主席:好,宣讀到此案先暫停一下。本案前面的「行政院社會福利政策」後面是「綱領」,主決議文字可能是打錯了,屆時一併修正。 先宣告如下:田委員所提第291案預算照列,原本的主決議撤回。 現在繼續宣讀。 152、主決議 根據台灣安寧照護協會統計資訊,目前全國安寧病房服務機構共計50家,總床數共693床,惟部立醫院僅台南醫院設置安寧病房,我國安寧緩和醫療已為既定之政策方向,主管機關應積極推動設置安寧病房,爰此,建請衛生福利部醫管會應積極於104-107年度陸續於所屬醫院增設安寧病床,並達成104年增加25%,15床;105年增加50%,90床;106年增加75%,105床;107年增加100%,120床等目標,完成設置安寧病房計畫。 169、主決議 心理師法施行細則中,第1-5條依據心理師法第二條第二項所定實習規範,規定心理相關研究所學生,須具備「1,500小時以上」實習,且其中應包含360小時之專業訓練,方得應諮商心理師考試。然而除了專業訓練外的1,140小時,心理相關研究所學生,恐因施行細則第1-5條第一項第五款「諮商心理機構或單位之專業行政」,淪為實習單位之高級無償勞工。現階段該實習規定並無相關之實習指引,據了解,實習單位若將打掃、清潔等事擴大解讀為專業行政,學生受限於取得諮商心理師考試資格,多數隱忍接受,亦無相關申訴之空間與管道。為確保心理相關研究所學生之實習品質與專業養成效益,衛生福利部除應敦促教育部儘速研擬「實習臨床/諮商心理師實習指引」外,並應於103年11月底前,通令各醫療機構、心理治療所及心理諮商所,提供實習之課程內容應本於心理諮商師專業範圍,不得有打掃、清潔等內容替代實習課程。 主席:好,宣讀到此案先暫停一下。第154案楊曜委員原本是改提主決議,現在決定不提主決議,預算照列。 現在繼續宣讀。 181、主決議 疾病管制署104年防疫業務編列42億14萬6千元,惟據民間團體公布最新調查顯示,除花蓮縣、嘉義縣、市,其他各縣市流感疫苗施打率皆未過半,經查影響施打率的主因為宣導不足,其次為交通因素,爰要求疾病管制署於一個月內提出增進施打率之改善報告,以保護民眾免於流感威脅。 182、主決議 疾病管制署104年防疫業務下檢疫防疫業務編列1億690萬8千元,其中辦理登革熱防治業務預算為3,301萬6千元,惟今年入夏後累計有8,845例本土登革熱病例,10月共新增1,420例,今年截至11月3日,累計逾九千例登革熱病例,預估病例數在11月將會破萬。疾管署每年編列大筆經費投入登革熱防治,仍無法有效抑制疫情,爰要求疾病管制署積極加強防治工作,將登革熱防治績效列為專案考核項目,並應於一個月內具體提出中南部登革熱疫情之改善方案報告;另由於全球暖化的趨勢,有常駐臺灣的趨勢,請衛福部整合國家研究力量,儘速成立登革熱研究中心,以確保南部民眾之健康安全。 183、主決議 有鑑於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每週疫情監測,103年第1週至第43週(1月1日至10月25日)確診病例高達7,402例,較102年同時期458例增加16倍,101年同時期1,034例增加7倍。顯見登革熱疫情嚴重失控,防疫工程付之闕如。爰要求疾病管制署積極加強防治工作,將登革熱防治績效列為專案考核項目,並應於一個月內具體提出中南部登革熱疫情之改善方案報告;另由於全球暖化的趨勢,有常駐臺灣的趨勢,請衛福部整合國家研究力量,儘速成立登革熱研究中心,以確保南部民眾之健康安全。 185、主決議 新增愛滋感染人數呈現逐年成長趨勢,101年起新增愛滋感染人數已突破2千人,臺灣提供愛滋病毒感染者免費醫療,隨著各類新型藥物問世,愛滋感染者的存活率也相對提高,然臺灣對於愛滋病加入健保給付仍有重重限制,致使確診患者減少服藥之誘因,又近年新增感染者以15歲至34歲為主,請疾病管制署於一個月內提出有效防治愛滋病感染及提高愛滋病感染者之後續醫療意願報告,以減少愛滋病疫情的持續蔓延。 186、主決議 有鑑於愛滋病感染有年輕化趨勢,今(2014)年1月至6月通報的愛滋感染者中,近3成為15至24歲,其中近9成都是透過不安全性行為途徑感染,顯見年輕族群之愛滋防治工作有待加強。衛生福利部疾管署應於兩個月內,就愛滋防治提出年度績效指標,並訂定執行策略,以有效減少年輕族群愛滋感染人數。 187、主決議 疾病管制署104年防疫業務下緊急應變整備業務編列3億4,635萬6千元,為因應流感大流行等準備第二期計畫之最後一年經費、相關應變規劃業務即辦理感染症防治中心,預算書中仍遺漏伊波拉病毒之應變程序,亦未建置完成所有醫療院所的演習及通報程序,疾管署應於二個星期內提出醫療院所對於伊波拉病毒的完整應變程序報告,以確保醫療體系的安全。 194、主決議 食品藥物管理署法定職掌之業務範疇,包括企劃管理及消費者保護、食品管理、藥品管理、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管制藥品管理、研究檢驗管理、風險監控及品質認證管理等7項屬性不同之重要業務,惟該署年度單位預算書均籠統含糊編列於「食品藥物管理業務」業務計畫項下,且各分支計畫內容因涵蓋業務範圍過大,表達方式零亂,恐有規避預算法有關經費流用限制之嫌,宜予改善。爰要求食藥署編列105年度預算時,應依「預算法」及「歲出機關別預算科目設置要點」規定,以業務及工作內容分別訂定,並詳列預算編列範圍,且一個業務計畫應以由一個內部單位主辦為原則;例如:風險監控為該署首要之業務,其預算及工作計畫應獨立列出,食品、藥品業務之工作計畫亦應明確區分,以利本院審議。 195、主決議 食藥署104年度歲出委辦經費合計864,209千元,為確認人民公帑在政府規劃政策中得到最佳分配及實際效益,爰要求食藥署提出101至103年度食品相關委辦計畫之效益統計,包括計畫名稱、計畫經費、計畫主持人、計畫執行單位、效益評估,並分別於11月底前提供102年度及12月15日前提供100及101年度前揭資料,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研議於一年內建置網路公告計畫成果系統。 198、主決議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責成中央主管機關經食品檢驗方法諮議會諮議,訂定我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之檢驗方法;未定檢驗方法者,方得依國際間認可之方法為之。然根據了解,中央主管機關所制定之標準檢驗方法,未能跟上國際腳步採用最新之檢驗方法,時有墨守成規,導致食品檢驗相關業者無所適從,宜作改進。爰請食藥署因應法規及國際趨勢,廣納與我國貿易頻繁之日、美、加、澳、歐盟等國之現行檢驗方式,研訂與時俱進之檢驗方法,並於檢驗方法中載明援引國外文獻來源;同時,建置「檢驗方法溝通平台」廣納外界意見,據以進行檢驗方法之廢止及增修訂。 200、主決議 104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風險管理組於「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導入健康風險評估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編列委辦費156,706千元,規劃辦理「建置風險溝通平台及強化政策推展計畫」、「強化食品安全資訊之監測機制與處理策略」及「輔導學校實驗室參與食品檢驗認證」等。然近年食品安全接連爆發重大黑心事件,未見主管機關應變作為及強力主導,反而推卸責任、轉責難地方政府稽核不力,造成社會大眾無所適從;且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時,卻有學者在電視政論節目中公然為廠商背書、誤導民眾,更不利政府查核與宣導。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持續規劃良好風險溝通平台,有效傳達正確食品安全消費知識,持續積極推動食品藥物安全危機之預警機制及輔導學校實驗室參與食品檢驗認證,並依據103年度輔導學校實驗室計畫已完成之執行成果,包括已完成辦理ISO/IEC 17025及檢驗方法相關之訓練課程10場次、檢驗方法與實驗室認證系統實地輔導59場次,今年輔導家數將達35家,並將上述實驗室名單提供給食品業者,辦理自主品管衍生檢驗需求時之委託送驗參考,以擴充食品業者自主品管所需檢驗量能並善用學校資源,完善整體食品安全管理機制。 203、主決議 根據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包裝食品只要使用含5%以上的基改食品原料」,必須明顯標示,惟目前散產食品免標示基改,消費者根本無從辨視,等於成了當前基改食品管理的死角。爰此,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於年底前公告「散裝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應遵行事項」,以加強基因改造食品之管理強度。 207、主決議 食品藥物管理署為我國食品管理政策規劃、執行及法規研擬之負責單位,食安風暴發生後,更應傾全署之能量加速針對食品安全事件之處置,爰此,提案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黑心油品食安事件平息後,提出黑心油品事件因應作為與改善措施,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讓議事人員稍微休息一下,現在先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主決議之宣讀先暫告一段落,讓議事人員休息一下,我們回頭處理之前保留的預算部分。處理的原則是已達成共識者優先處理,尚未達成共識者就繼續保留,如果今天無法處理完畢,可能就會送出委員會交付朝野協商。 衛生福利部保留的預算提案有第12案、第18案、第19案及第20案。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歲入的第1案開始就沒有過了。 主席:對,抱歉,我忘記歲入的部分了。歲入部分,已經達成共識了嗎?有達成共識的部分就請說明。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沒有啦! 主席:請衛福部統計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憫: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昨天已經把委員要求的明年度的工作進度與期程送到委員的辦公室。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不要再講了,凍結。 主席:凍結數要不要改一下?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不是凍結或是保留的問題,此處必須處理是因為它並無法源依據,而且把強制投保,每個人都被強迫必須參加的健保看診資料及個資統統收取規費開放外界查閱、使用,當事人沒有說不的權利,我們要求的是訂定法規之後就允許你開放,這樣的要求也沒辦法處理,這有什麼好保留的呢?這種事情不能做就是不能做,違法就是違法,沒有法律規範就是對個人人權最大的侵害。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歲入預算中央健保署使用資料費這部分,因為有個資法的限制,我相信公務人員如果沒有層層的關卡是不敢外洩出去的,我們比較容易質疑可能會外洩的地方是醫院,尤其是私立醫院自己把這些資料流出去,不管是給公益單位還是學術研究單位,所以我們首先要知道資料是從哪裡外流出去?如果並不是從統計處流出去的,你現在要刪統計處的歲入,那……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他沒有刪。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凍結啦! 江委員惠貞:我不管是凍結或是刪減,我的意思是,我們要不要瞭解一下,我們可以追溯,如果追溯發現外流的資料的確是從統計處這邊出去的,那我們凍結它的預算當然是合理。第二,也不是不要專法,前天討論時也講過,希望明年10月份能提出專法,過去1年內,他們也成立了審議委員會,所以可能他們的速度不夠快,但基本上並非不尊重委員去年度的提醒或要求。我具體建議,有關專法這部分,前天統計處原本表示10月可提出,如果能夠提前到明年6月,不曉得委員能否重新思考是否凍結的少一點或者不予凍結,不曉得統計處能否承諾? 主席:請衛福部統計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憫: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規劃明年的期程,預定6月可先提出第一版的初稿,再接下來兩季我們會召開1到3次的公聽會,希望蒐集各界的意見,能在年底提出正式的版本,所以我們在6月就可以把初稿先規劃出來。 江委員惠貞:好,這部分有新的意見之後,委員是否也參酌一下,凍結的數額能否重新思考或不予凍結。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部分我覺得非常重要,過去已經講很久了,你們都沒有動作,現在要凍結你們的經費了,你們才說幾月幾月要做。台大、成大、中國醫藥,你們現在整個加值中心的資料是提供給藥廠、保險公司、教授們做研究,這些資料外流的機率是非常非常大的,他們拿去賣你會知道嗎?我們的資料,像我家裡有幾個小孩,人家全部清清楚楚,那是如何外流出去的?資料外流的情況已經非常氾濫。今天若要害一個人,得知他生病入院就馬上到醫院去查他的資料,立刻就能蒐集到他的病況,對不對?所以這些預算一定要凍結,至於凍結多少,我再跟林委員商量。不凍結預算的話,你們就不做事,我們凍結預算的主要目的是要你們採取作為,如果不讓你們做,把預算刪掉就好了。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歲入的部分先保留,讓兩位委員再研究一下。 主席:歲入的部分就全部……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這件事如果不處理,這是台灣人權…… 主席:那你們兩個商量一下。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筆預算去年也是同樣提案凍結,今年一定要堅持是因為這是一個人權指標,沒有相配套的法律就等於毫無規範,你說提供學者研究,誰知道學者研究什麼?如果今天立法院對這筆預算沒有作任何的處理,這是見證立法院對人權的底線究竟在哪裡?這不是陳節如委員講他個人的個資如何被看光光的問題,不只是他耶!你們讓我們在健保局被強迫的健保就診資料、就醫紀錄全部被看光光,我們沒有say"no"的權利,這真的是一點也不負責任,也是對人權最大的侵害。我們唯一的要求是,你們完成立法、法律配套以後就可以做,外國也是有法律配套之後才准做的啊!這件事情還有什麼好講的,如果你們在沒有法律規範之前就直接賣、收規費,讓人家看,學者看過之後,是否會再拿去給商業團體,你們並不知道啊!我覺得今天一定要有決議。 主席:林委員跟陳委員商量要凍結多少? 林委員淑芬:我們就凍結二分之一。 主席:剛剛陳委員說要再跟你商量。 林委員淑芬:對啊,我們商量的結果就是凍結二分之一,他也同意。 主席:你們要再商量,原本…… 林委員淑芬:不用了!陳委員同意凍結二分之一。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再商量一下,不要這麼「硬」。 林委員淑芬:陳委員說凍結二分之一。 主席:歲入部分先保留,林委員與陳委員再商量一下。 接下來處理歲出部分。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林委員說要照我的提案。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陳委員說要照他的,好啦。 主席:你們都改為凍結四分之一?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凍結400萬啦。 主席:但是每個項目並不相同,你們……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同一目一起處理。 主席:整個目一起處理。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全部是多少錢? 主席:也沒有多少錢啦。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總共1,190萬元。 主席:第1案到第4案整個凍結400萬。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沒有啦,全部如果是……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原列數1,190萬。 主席:好啦,陳委員說整個凍結400萬。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不一樣哦,第4案不行哦!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不是啦,就第1案和第2案嘛。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是第1案、第2案和第3案啦。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第1案和第2案。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第1案和第2案。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1案和第2案一樣,第3案和第4案不一樣。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是啦。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就第1案和第2案嘛。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一樣的凍400萬,不一樣的也凍400萬,也就是說第1案和第2案一樣凍結400萬,第3案和第4案也一樣凍結400萬。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好啦,這樣可以。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如果你們6月會做好,做好之後我們就解凍嘛。 主席:沒有啦,我們沒有開會怎麼解凍?等到我們開會都已經10月、11月了。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如果我當上召委再來解凍。 主席:大家都在放暑假,要怎麼解凍啦。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如果陳委員30年都沒有當召委,恐怕預算30年都不會通過。 主席:我們在放暑假,要如何解凍啦。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歲入部分林委員和陳委員再慢慢談,我們先進入歲出好不好?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我和他相同的提案凍結400萬,至於不一樣的提案我也要…… 主席:歲入部分暫時保留,我們優先處理歲出有共識的案子。 現在處理第5案。第5案有沒有共識?如果沒有共識就不要講了。 好,第5案繼續保留。 現在處理第12案。第12案是鄭汝芬委員的提案。 在場人員:(在席位上)已經改成主決議了。 第12案改成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18案。第18案是林淑芬委員的提案。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400萬。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凍結啊。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第1案及第2案凍結400萬,第3案及第4案不行啦。 主席:第18案有溝通嗎?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他們沒有溝通,就是凍結二分之一。 陳處長憫:(在席位上)第18案跟剛剛的提案其實是同一件事情。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歲出和歲入怎麼會是同一件事? 陳處長憫:(在席位上)委員凍結的原因是相同的。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對啊,但是我們還沒有講好,我們堅持凍結二分之一。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收支併列的問題啦! 主席:收支併列,屆時再一併討論,第18案跟剛剛的提案一樣暫保留。 現在處理第19案。第19案提案的趙天麟委員不在場。要改為主決議嗎?既沒有就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第20案。第20案是陳節如委員的提案。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第20案跟剛剛的提案都是一起的。 主席:第20案先保留,待會連同歲入部分再一併討論。 現在處理第24案。請衛福部社保司曲司長說明。 曲司長同光:主席、各位委員。此案已跟委員報告,委員同意減列50萬,科目請准許我們自行調整。 主席:第24案減列50萬,科目自行調整。 接下來處理第43案。第43案是林淑芬委員的提案,你們有溝通嗎?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凍結200萬。 主席:第43案改為凍結200萬。 現在處理第44案。第44案是田秋堇委員的提案。你們有溝通嗎? 在場人員:(在席位上)改主決議。 主席:第44案改主決議。你們反應快一點。 第49案、第50案、第51案、第52案…… 第51案改主決議。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46案沒有保留嗎?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第51案是本席的提案,改主決議。 主席:第51案陳委員的提案改為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49案。第49案是劉建國委員的提案。 請衛福部社保司曲司長說明。 曲司長同光: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上次會議提到從第49案到第56案統刪250萬,第50案及第51案均改為主決議。 主席:第50案及第51案均改為主決議。從第49案到第56案統刪250萬,科目自行調整。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不是有一項凍結案? 曲司長同光:後來決定改為主決議。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你剛才講統凍的是第幾案? 曲司長同光:是第43案。 主席:第49案到第56案統刪250萬,科目自行調整。第50案及第51案均改為主決議。請將第50案的主決議送上來。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第51案及第52案改為主決議? 主席:對,第50案及第51案改為主決議。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不是第51案改為主決議,第49案到…… 主席:第54案也改為主決議嗎? 在場人員:第54案改為主決議已經送來了。 主席:第50案、第51案及第54案均改為主決議。 在場人員:第50案及第52案還沒有送過來。 主席:第52案也改為主決議嗎? 在場人員:對。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有改為主決議嗎? 主席:好,第50案、第51案及第54案均改為主決議。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已經減列250萬了? 主席:對,減列250萬。 接下來處理第69案。第69案是劉建國委員的提案。 第69案已經處理了,減列40萬。 現在處理第94案。第94案是林淑芬委員的提案。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94案改凍1,000萬。 主席:好,第94案改凍1,000萬元。 現在處理第98案。第98案是蔡錦隆委員的提案。 在場人員:(在席位上)第98案改為主決議。 主席:好,第98案改為主決議。 我們從第107案至第115案統統都保留送朝野協商。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去年前部長邱文達曾說過……萬了。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全部送院會好不好?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醫療部分不用送啦。 主席:第110案、第113案及第114案均改為主決議。 接下來處理第124案。第124案是徐少萍委員的提案。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改主決議。叫他們寫出來。 主席:好,第124案改為主決議,你們要再送上來。 另外,第151案原本改為主決議,現在撤銷,預算照列。 以上是關於衛福部預算部分。 接下來我們處理疾管署部分預算。 保留的第178案、第179案及第180案均為劉建國委員的提案。請衛福部疾管署郭署長說明。 郭署長旭崧: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已經溝通過,決定第178案減列100萬,第179案照列,第180案凍結三十分之一,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第178案減列100萬,第179案照列,第180案凍結三十分之一,科目自行調整。 郭署長旭崧:謝謝劉委員。 主席:疾管署部分預算已經處理完畢。 接下來處理食藥署部分預算。 現在處理第198案及第199案。第198案及第199案均為田秋堇委員的提案。 第198案改為主決議。第199案呢? 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正在談。 主席:第199案先保留。 現在處理第201案。第201案是林淑芬委員的提案。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第201案減列800萬。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少一點啦! 姜代理署長郁美:保留好了,我們再談。 主席:先保留。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不要啦,就減列啦。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我們兩人的提案是大科目不是小科目,可以併在一起。 主席:你們的大科目在哪裡?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各位我再說明一下,針對導入健康風險評估科技及精進我國食品安全部分,我們調查發現,你們辦理建置風險溝通平台及強化政策推展計畫、消費者保護風險計畫,以及食品相關科技研究計畫管理辦公室,其內容並無詳細明確之辦理計畫、期程、具體達成目標可供參考,你們所提供的資料不知所云,而且食品相關科技研究計畫管理辦公室係屬招標方式,我們也不知道你們招標的是什麼辦公室。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王組長說明。 王組長兆儀: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是今年新的雄才大略,就是導入健康風險計畫。 林委員淑芬:雄才大略!但是你們並無詳細明確之計畫辦理內容、期程及具體達成目標。 王組長兆儀:我們是希望透過辦公室的形式…… 林委員淑芬:你們隨便寫一個計畫就要人家給你們1,200多萬,真的不知所云,我們不知道你們在做什麼。 王組長兆儀:報告委員,這項計畫中包括很多的管考及相關的…… 林委員淑芬:不如將這筆錢全部給業務相關單位作為加班費,大家加班加給多發一點,這樣還比較實在。 王組長兆儀:委員,其實這整個計畫total還包含很多的細項在裡頭,包括跟…… 林委員淑芬:有啊,還有消費者保護與風險計畫。 王組長兆儀:對,我們從102年開始就有在做。 林委員淑芬:結果你們的計畫辦理是叫人家去做大賣場或通路業…… 王組長兆儀:不是,102年是跟縣市衛生局的消保官和縣市衛生局的人員先去做風險溝通的教育訓練,103年是跟大賣場業者做風險溝通,104年則是跟民眾做風險溝通,所以我們每年都會針對不同的目標、對象去做風險溝通。 林委員淑芬:我們都不知道你們的溝通成效如何?這已經不是第1年了,你們達成什麼具體目標?不能只是花錢宣導而已,你們要具體達成目標。 王組長兆儀:我們會補充資料給您參考。 林委員淑芬:你們要審查預算才要來談,今天才第1次溝通,老實說,這個800萬真的可以不用花。 主席:謝謝林委員。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署長,有關第201案部分,你們匡列的是委辦費嗎?你們從去年跟消保人員和地方人員的教育訓練都是用委辦事項?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王組長說明。 王組長兆儀:主席、各位委員。這是風險溝通計畫,包括有不同的對象,那在去…… 江委員惠貞:我想要瞭解的是,為什麼你們需要用委辦事項?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上官網就可以啦。 江委員惠貞:我想知道的是,為什麼你們需要用委辦事項? 王組長兆儀:因為我們需要請一些專家,除了去幫他們上課之外,還有做一些宣導的事情,就是…… 江委員惠貞:事實上你們可以自己辦,之後你們再請專家學者去講習或講座,這是很簡單的事情,為什麼你們還要包給人家委辦?我認為不需要耶。你們自己的業務應該可以自己辦嘛。請問主計,這部分你們已經匡列為委辦費,是否可以改為自辦的業務費? 主席:請衛福部會計處高處長說明。 高處長正本:主席、各位委員。所謂委辦,本來就是自己要辦,但他們沒有能力辦,所以才委託別人去辦。 江委員惠貞:照理說這是最直接的宣導業務,如果你們還要委託公關公司或專家學者…… 高處長正本:他們的人力不夠。 江委員惠貞:不管是委託給某家機構,但在我看來,這個部分根本不應該用委辦的,你們就是要自己辦才能夠知道效果如何,如果你們將這部分改為業務費,可能大家還會同意讓你們做,因為本來你們就要多做一點,可是如果你們委託給學術界某家學校的公益機構或專家學者辦理,老實講,你們讓大家失去信心,你們可以自己辦啊。 高處長正本:我們是不是接受委員的建議改為自己辦理? 江委員惠貞:你們不應該委辦,應該自己辦。 高處長正本:最主要是因為人力不夠。 江委員惠貞:如果你們自己辦,也許這樣的預算還不一定夠。 主席:你們自己辦好了。 江委員惠貞:如果改成你們自己辦,是不是林委員就可以斟酌一下。 主席:陳委員,你們就讓他們自己辦,不要再委託了。 姜代理署長郁美:好,我們接受。 江委員惠貞:不准委託。基本上,我覺得這部分委託,其效果一定不大。 主席:叫他們自己做事。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再開一個理由給他們,光是網站本來就有經費嘛,本來你們的溝通平台就已經有經費了,現在江委員再給你們一個理由,讓你們自己做,我們就不減列預算。我提案的部分只有二百多萬,我主張全數刪減,至於林淑芬委員的提案要如何處理?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各位我再說明一下,請大家翻開食藥署預算書第39頁,這裡的1,200萬到底要做什麼用途?這裡寫得很清楚,第一,政策宣導費200萬;第二,政策宣導費200萬;等於有2件政策宣導。第三,印期刊320萬;第四,成立管理辦公室400萬,我們不曉得為什麼要成立辦公室?這應該不是減列800萬,而是應該減列1,200萬才對。各位看一下,政策宣導2筆200萬等於400萬;成立管理辦公室400萬;剩下的就是印期刊320萬。這筆錢真的要花嗎?民脂民膏耶!如果國庫充盈,而且我們也覺得這些都是應該要花的,這就沒有問題。但我們認為現在應該要量入為出,要撙節,要花在刀口上,所以這不是減列800萬,而是應該減列1,200萬。這兩筆政策宣導費就免除了吧!印刷期刊要300萬,招標一間辦公室也要400萬,我的媽呀!我的天呀!減列800萬算很好了。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姜代理署長說明。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可否減列300萬?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減列800萬啦。 姜代理署長郁美:減列300萬。 主席:因為陳委員也要減列,你們兩個……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你們的辦公室經費就要全數刪減。 姜代理署長郁美:好,那減400萬。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辦公室經費400萬就全部減列了。 主席:好啦,減400萬。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你們的政策宣導200萬就很多了,竟還要400萬。 主席:請陳委員節如發言。 陳委員節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等一下!我提案的科目刪減265萬,你們將200萬用於政策宣導,這就不必了嘛,這是你們自己寫的。 主席:你們兩個人的提案合併之後再一起減列,也就是陳委員與林委員合併減列500萬,好嗎?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不要像在菜市場喊價,第一,辦公室不要再疊床架屋了,400萬一定要減。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政策宣導兩筆200萬改成一筆,印刷費再撙節減少100萬,所以基本上至少要減列700萬。 王組長兆儀:報告委員,關於印刷費部分,因為我們有出一個國際期刊,所以那筆錢…… 林委員淑芬:好,這樣多留100,300萬留著,再加一筆政策宣導200萬共500萬,其他還是減列700萬啊! 王組長兆儀:報告委員,還有另外你提到的風險溝通,我們是可以做,但是其實我們還是要…… 林委員淑芬:我們今天不講風險溝通,我就照你預算書上的說明嘛! 王組長兆儀:因為上面寫的就是風險溝通…… 林委員淑芬:預算書上寫的就是政策宣導費兩筆200萬,就減列一筆200萬,辦公室經費也減列,所以一共減列600萬,就不用打折了,就減列600萬啦。 姜代理署長郁美:好啦。 主席:第201、202兩案合計共減列600萬。 第206案保留。 第213案有改為主決議嗎? 姜代理署長郁美:凍結100萬並加列主決議。 主席:第213案凍結100萬,並加列主決議。 第215案減列20萬。 第218案減列100萬。 第219案呢? 姜代理署長郁美:正在談。 主席:還在談是嗎? 姜代理署長郁美:凍結2,000萬。 主席:第219案凍結2,000萬。 第222案呢? 姜代理署長郁美:凍結3,000萬。 主席:第222案凍結3,000萬。 第223案減列20萬嗎?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減列20萬。 主席:好。第225案減列150萬。 第226案呢,還在溝通嗎?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 第227案呢? 姜代理署長郁美:主決議。 主席:第227案改為主決議。 第229案已經凍結400萬了? 姜代理署長郁美:是,凍結400萬。 主席:食藥署部分都處理完畢。 接下來中央健保署的部分,請問署長,剛才保留的部分,第244案是否有保留? 第244案照列。 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第249案改主決議。 主席:第249案改為主決議。 中央健保署的部分也處理完畢。 接下來是國健署的部分,請問副署長溝通的如何? 游副署長麗惠:主席、各位委員。國健署第271案委員同意照列;第274案改為凍結五十分之一。 主席:好。第271案照列;第274案凍結五十分之一。 接下來有關社家署的部分,請問署長溝通的如何?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第278案改主決議,請問內容需要唸嗎? 主席:不用,把主決議送給議事人員,待會再宣讀。第278案改為主決議。 接下來是有關中醫藥研究所的部分,請問所長,第310案溝通的如何? 黃司長怡超:(在席位上)照列。 主席:第310案預算照列。 以上是各單位再度溝通後的處理結果,田委員的部分剛才有一些保留,請問司長,是否已溝通好了? 王司長宗曦:(在席位上)剛才跟委員溝通,改凍500。 主席:第94案原本是凍結1,000萬,改為凍結500萬。 第151案已經處理過了,剩下就是田委員這邊的案子。我們先宣讀原來委員提案的主決議部分,我們要確認,因為主管機關在場,我們從衛福部開始處理。 主決議第156案是否照案通過?OK,第156案照案通過。 第157案楊玉欣委員提案是否照案通過? 簡署長慧娟:因為楊委員的提案只提到「應將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可能會漏掉照護司那一塊,所以建議增列「制度及」三個字,修正為「身心障礙者制度及」。 主席:有跟委員溝通過嗎? 簡署長慧娟:有溝通過。 主席:照上述文字修正通過。 第158案若主管機關沒有意見就照案通過。 第159案照案通過。 第160案照案通過。 第162案照案通過。 第163案照案通過。 第164案照案通過。 第165案照案通過。 第166案照案通過。 第167案照案通過。 第168案照案通過。 第169案有無文字修正?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照案通過啦! 第169案文字修正有印出來嗎?跟委員談好了嗎? 在場人員:談好了。 主席:那就按照修正的文字通過。 第170案照案通過。 第171案照案通過。 第172案照案通過。 第173案照案通過。 第174案照案通過。 第175案照案通過。 第176案是否有文字修正?請司長唸一下內容。 王司長宗曦:主席、各位委員。我從頭開始唸。偏遠地區醫療品質長年成為當地民眾……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如果是改成主決議,等一下議事人員幫你唸就好了嘛! 王司長宗曦:是,好。 主席:我們同意修正文字就好,因為我剛剛問過議事人員,這些主決議不用再宣讀一次,就按照書面提出來的文字。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對啊,如果他們也同意,委員也同意…… 主席:對,我們就按照修正過後的文字。 第176案就按照修正過後的書面文字通過。 接下來繼續處理疾管署部分的主決議第188案。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沒有意見啦! 主席:沒有意見就通過。 現在處理第189案。 江委員惠貞:(在席位上)通過。 主席:好,沒有意見就通過。 現在處理第190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現在處理第191案,通過。 第192案沒有意見,通過。 第193案沒有意見,通過。 接下來處理食藥署的部分,食藥署部分原本委員提出的主決議總共有5案。 請問各位,對233案有無意見? 姜代理署長郁美:有修正。 主席:有修正文字?好,就按修正文字通過。 第234案有修正文字嗎? 姜代理署長郁美:沒有。通過。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通過啦! 主席:第234案通過。 第235案有修正嗎?有修正文字?就照修正文字通過。 現在處理第236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修正。 主席:第236案照修正文字通過。 第237案沒有意見,通過。 接下來處理中央健保署的部分。 第254案有無文字修正? 黃署長三桂:(在席位上)沒有。 主席:照案通過。 對第255案有無意見?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沒有。 主席:沒有意見,照案通過。 對第256案有無意見?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沒有。 主席:照案通過。 對第257案有無意見?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通過。 主席:照案通過。 對第258案有無意見?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通過。 主席:沒有意見,照案通過。 接著處理國健署的部分,請問第276案有無文字修正? 游副署長麗惠:(在席位上)沒有,沒有修正文字。 主席:那就通過。 第277案有修正文字,那就照修正文字通過。 接著處理社家署的部分。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等一下,第254案你沒有唸喔。 主席:第254案我沒有唸嗎?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對啊!不是通過嗎?決議第254案沒有唸,你從第255案開始。 主席:第254案通過。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有啦! 主席:請問第303案有無文字修正? 簡署長慧娟:有修正文字。 主席:第303案按修正文字通過。 請問第304案有無文字修正? 簡署長慧娟:沒有。 主席:照案通過。 第305案如何處理? 簡署長慧娟:改成3個月。 主席:第305案按修正內容通過。 第306案如何處理? 簡署長慧娟:沒有意見。 主席:照案通過。 第307案如何處理? 簡署長慧娟:第307案要修正文字。 主席:第307案按修正文字通過。 以上有委員提出的書面主決議部分均已處理完畢,接下來要請議事人員宣讀剛剛有一些預算提案改為主決議的部分要再補充宣讀。但是在宣讀之前,要先問一下田委員,因為田委員有幾個保留的提案尚未處理,現在都溝通好了嗎?那我們回頭來處理剛剛田委員保留的案子。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主席,決議第276跟第277案你都沒有唸喔! 主席:第276跟第277案剛剛漏掉嗎?謝謝。 第276案有沒有修正文字?咦,他剛剛有講過啊! 游副署長麗惠:第277案修正文字,第276案沒有修正文字。 主席:對,第276案沒有修正文字,照案通過;第277案按照修正文字通過,我有印象,剛剛有唸過。 接下來回頭處理剛剛保留的預算案。 姜代理署長郁美:第199案凍結500萬。第226案凍結180萬,並且要提書面的專案報告。第219案凍結2,000萬。 主席:好,委員預算提案部分均已處理完畢,接下來補宣讀主決議的部分。 徐委員少萍:(在席位上)沒有案子。 主席:沒有嗎?陸陸續續送上來沒關係,已經送上來的我們就先宣讀。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不是都唸完了嗎? 主席:沒有,還有一疊還沒唸呢!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現不要先處理歲入部分?只有三條而已。 主席:你們溝通好了嗎?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我跟陳姐溝通好了。 主席:請你說說看。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我跟他一樣的地方是400,然後第3案是300,第4案也是400。第1、2案是凍400,第3案是凍300,第4案是凍400這樣子。 主席:好啦,歲入部分反正到時候一起談,你後面不是也有相同的案子?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聽我講一下。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林委員講完,我們就開始唸主決議。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一定要來這裡處理,為什麼呢?因為各位,健保署販賣我們的健保個資,販賣的錢應該要歸公所有,要繳入國庫,結果越想越不對,它是收支對列,等於賣一賣還不是歸全民所有的國庫,它賣一賣是放入健保署的口袋自己花。健保署賣我們被保險人的資料去收規費,收到的規費沒有歸入公有的國庫,還歸到健保署私有的口袋自己花,還收支對列,老實說這應該全數減列耶!這筆錢應該充公,不可以收支對列。賣的錢給國家還可以,現在收入是歸私有,由健保署私用,這怎麼講得過去啊!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發言。 江委員惠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收支對列這部分,基本上本來就是收到公庫裡,假如收支金額歸到公務人員的口袋裡面,那就大不該,現在不是如此,現在是因為本來要做的一些事情經費不足,所以在符合規費法的前提下將規費列入收支。當然,林委員特別覺得人權的部分我們要注意,但是也不要忘記,因為我們有健保,如果未來我們有一個專法,各位委員我們一起監督他們提出專法之後,因為這樣而能夠做得健康加值,未來不管是我們臺灣自己或是國際之間要做的很多關於醫學上的研究,這種健康加值的研究,其實更能幫助更多人。假如我們現在很狹隘的認為這些資料只提供給保險業或是只提供給藥廠使用,那當然不應該,可是我們要不要想一想,如果這些健康加值的工作,未來我們能夠規範的很好、很理想的時候……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那就等規範出來再說啊! 江委員惠貞:他已經告訴各位,明年6月他們應該就會提出草案了,所以我的想法是,我們剛剛講第1案跟第2案凍結400萬,至於關於第3案場地設施使用費的部分,請問這個場地設施使用費指的是哪裡? 主席:請衛福部統計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憫:主席、各位委員。在我們的作業區,因為我們的資料在使用時是不能帶單筆資料出去,所以一定是在我們監控的環境裡面,其中有攝影、有電腦…… 江委員惠貞:好,謝謝。林委員,如果第3案凍結了二分之一預算300萬元,基本上以後就是讓他們進來使用而不收費,這樣是不是也不好?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不行這樣…… 江委員惠貞:所以我就跟你講,關於第3案這部分,收支對列只是因為他們今天財源不夠,他們收到的規費一樣用在相關的公務業務上,他也不能把統計處收到的錢用到國健署,沒有嘛!這部分我上次也跟主計單位講過,這部分總經費其實不高,所以未來在編列預算時是否就直接編列業務費,1,000多萬你跟我講政府拿不出來,還要用收支對列的作法,如果今天收支對列的金額是上億元,我覺得那還有意義,如果收支對列的金額只有這1,000多萬,然後大家還在那邊計較要凍結多少,我覺得這樣真的很沒有價值。所以這部分,是不是請委員能夠減列一點,否則如果第3案的場地設施使用費要凍結的話,那是不是上半年進來使用要付費,下半年進來使用就不收錢了,因為沒有額度可以收,那這樣反而更慘,也不好。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歲入實收增加也無妨啊!不行啦,這是原則的問題。 江委員惠貞:對不對?我們大家都希望能夠訂定專法,簡單講,以前沒影也沒子,現在已經生個影了,你就讓它準備生個子,好不好? 陳處長憫:報告委員,基本上我們是透過「使用者付費」的精神來杜絕濫用的情況,每一個申請案都是經過審查的。 林委員淑芬:你在講什麼「使用者付費」,你要把這個東西當成一個商品?「使用者付費」指的是購買商品,我們今天講得是國家資料庫的個資耶!你要把它商品化,那你要有相對應的管理規範,你沒有對應的管理規範就貿然收費對外開放,事實上應該全數減列,一點也不准收才對。我今天強調的是,你把國家資料庫的資料拿去販賣,收到的錢應收歸全民所有,結果卻是收到你自己署裡面自己花,收支對列,賣多少次收入多少,然後自己再把錢花光,這樣不歸公有,這是第一點。第二,在沒有法律規範的狀況下,在這個階段也不該販賣資料,你不能說我只有一點點侵犯人權,侵犯人權哪怕只有那一點點的事都不能做。我們今天不懂你們怎會這樣,這是一個人權指標啊!沒有法律規範你就直接把它商品化,商品化不打緊,賣了還將利潤私有化到署裡面自己花,商品化,私有化,自己花,歲入再收支對列,這個真的是不公不義,而且人權倒退啊!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主席,我的部分就是凍400啦! 林委員淑芬:(在席位上)這個是一樣的東西啦! 主席:先宣讀主決議,以下各案均改為主決議案,現在一併宣讀。 44、主決議 衛生福利部104年社會保險行政工作下編列4,242萬4000元,其中編列442萬元辦理全民健保業務,以持續進行二代健保檢討,並適時研修、完備健保法制規章。然二代健保自102年實施至今,坊間教授健保費合法避費技巧之開班訊息仍廣為流傳,同時亦造成民間第一線行政人員龐大行政成本與困擾,對此監察院亦於102年11月6日提出糾正案;惟衛生福利部於103年10月3日提出之「二代健保總檢討報告」,卻未承諾朝家戶總所得修法改革。爰請衛福部於明年2月15日前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健保財務中長程規劃報告,包含如何處理避費及家戶總所得等議題。 51、主決議 我國長期照顧現況人力缺乏、長照資源難以茁壯、外籍看護人數將更加提升,使長照困境更加嚴峻,衛生福利部應參考已實施長照保險國家之經驗,針對現行規劃之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提出對我國長期照護體系健全發展之衝擊影響評估,並於104年3月底前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 54、主決議 社保司將近五年長照保險規劃業務所委託的全部研究案,詳細經費、主題、及成果報告提交衛環委員會。 120、主決議 為提升訓練品質培育優秀牙醫人才,衛生福利部於2010年7月推動「輔導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品質提升(PGY)計畫」。牙醫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為基層院所,結構上與西醫不同。2014年衛福部核定全國計有374家訓練機構(包含醫院83家及診所291家,診所數遠超過醫院數)。唯同樣合格的PGY訓練機構,卻只有在醫院才有補助,診所卻沒有(PGY診所也是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核及檢查才可納入,全省6,000多家診所才只有291家具此資格)。因此,牙醫PGY訓練─診所應該要跟醫院一樣有教學訓練補助費用。 157、主決議 有鑑於身心障礙者生活有賴各項福利服務的支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亦明定政府應提供各項支持服務,但政府歷年編列之預算仍不敷支應。為使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不斷炊,要求立法院自審查中央政府104年度預算案起,應將推展身心障礙制度及福利服務之相關預算排除統刪,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覈實配賦額度。 176、主決議 偏遠地區醫療品質長年成為當地民眾關注焦點,健保署於102年1月4日增設「增進偏遠地區醫療服務品質計畫」該方案已把偏遠地區醫療品質不佳的狀況列入補助範圍,但是對於偏遠地區救護車輛的問題上卻無法有有效的解決方式,嚴重影響偏遠地區病患的黃金救援時間,目前,衛福部「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的偏遠補助款項上,是對於偏遠地區人員品質與醫療品質進行補助,並無對救護車進行補助。但是救護車輛與醫護人員皆為重要,兩者牽一髮動全身,密不可分。故衛福部應對救護車輛的品質,連結消防單位與地方,確實監督與輔導,俾解決偏遠地區就醫急救的問題乙案,為使全國緊急醫療救護業務持續推動,衛生福利部挹注應充沛之緊急醫療資源,以落實其機制,爰要求立法院於審查中央政府104年度預算時,應將緊急醫療業務等相關預算排除統刪。 211(1)、主決議 食品安全基金之設置用意,為協助食品安全案件受害國民,基金主要來源為食品安全案件之罰鍰或不當利得提撥以及罰金,若仍有不足,方得由主管機關按預算程序撥款。為避免食安基金遭不當運用,爰要求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及消費者訴訟協助、消費訴訟、勞工訴訟之費用不得低於當年度食安基金預算數的八成;食藥署並應每年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確保食安基金健全運作。 211(2)、主決議 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之設置用意,為協助食品安全案件受害國民,基金的主要來源為食品安全案件之罰鍰或不當利得提撥,若仍有不足,方得由主管機關按預算程序撥款。為督促該基金之有效運作,爰此要求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3年底完成食品安全保護基金之相關辦法公告,並完成基金運用管理監督機制。 212、主決議 從近期問題油品所引發之食安風暴觀之,檢舉餿水油是由屏東地區老農因自身農田身受汙染,而舉發飼料油之攤商亦是因為自身權利受損後提出檢舉,顯見要揪出食品業者中之害群之馬,需仰賴願意擔任吹哨者,各級衛生主管機關須提出適當之誘因機制,使所謂吹哨者之檢舉人願意挺身而出,及時提供不肖食品業者違反食安之重要情資,使黑心食品業者之犯行曝光,而減少更多國人受害,爰此,要求衛福部提出相關檢舉人相關保護措施計畫後,俾利確保吹哨者之人身安全與權益保障。 213、主決議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國外輸入及國內製造之健康食品,依法審查發給證明及查驗。然查本國市售健康食品未具體考慮營養價值,且多含有過多人工添加物及糖分。例如,某一健康飲品之原料成分,除構成產品之水、濃縮蘋果汁、蘋果醋、異麥芽寡糖、菊苣纖維之外,尚有DL-蘋果酸、蘋果香料、檸檬酸鈉、玉米糖膠、甲基纖維素鈉、醋磺內酯鉀等等食品添加物;且廠商建議每天飲用量,已超過AHA公布之成人女性每日添加「糖」攝取之上限。國人飲用經政府認證之健康食品,以為對健康有益,卻不知自己吃進大量食品添加物及糖分,同時也易於忽略保健應從日常生活做起,減糖、減鈉、減重、運動等等才是保健之道。爰要求食品藥物管理署加強稽查健康食品之標示是否符合於法規,以及建議攝取量是否合理,並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稽核成果報告。 214、主決議 有鑒於罕病病人對相關臨床試驗審查資訊來源有限,為免造成病友對臨床試驗審查的誤解,應與相關病友團體多溝通,告知審查相關訊息,爰要求衛生福利部建立與病友及相關團體溝通機制,於二個月內提出執行成果。 說明: 一、漸凍人等病患幹細胞治療人體試驗申請案經媒體數次報導後,引發社會大眾關注,輿論指向衛福部審查流程緩慢,致使幹細胞治療醫療技術發展遭受阻礙,漸凍人病友無法及時獲得參加臨床試驗之機會。惟細觀審查會議之專家學者意見,該人體試驗申請案存有安全性疑慮,如:動物試驗數據有矛盾之處、治療理論及推論結果不明確、受試者術後追蹤規劃不完善等需改善項目,故與會之專家學者皆建議暫不執行該項人體試驗。 二、鑒於罕病病人對相關臨床試驗審查資訊來源有限,為免造成病友對臨床試驗審查的誤解,應與相關病友團體多溝通,告知審查相關訊息,建立與病友及相關團體溝通機制,必要時邀請相關病友團體參與臨床試驗審查會議。 221、主決議 有鑒於去(102)年食用油攙偽不實事件,今(103)年傳出劣質豬油事件,顯見現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之稽查能量不足,若僅仰賴業者自行通報,無法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於104年7月底前提出提升各區管中心稽查人力及效能改善計畫。另鑒於食品藥物管理署自100年起每年均動支第二預備金,基本維持費已明顯不敷支應推動法定工作,爰提案104年度起,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所編食品藥物管理業務及科技發展工作相關預算排除統刪,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覈實配賦額度。 224、主決議 104年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風險管理組於「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風險監控及品質認證管理業務」編列經費80,258千元,最大爭議在於國內外查廠問題,本席要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應持續積極持行查廠工作,並定期檢討查廠的SOP制度及查廠報告的法律效果,以確保民眾用藥之品質與安全。 228、主決議 根據衛福部食藥署輻射監測專區資料,我國自100年3月5日以來檢驗6萬多項產品,衛生福利部更於103年10月28日預告訂定「由日本輸入之食品,需檢附日本官方出具之產地(都道府縣)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草案,爰此提案要求衛生福利部需持續加強邊境查驗措施與蒐集先進國家針對日本食品之管控措施,並每日公布檢測結果及產品相關資訊,落實產品資訊透明化,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232、主決議 近日高雄市強冠公司、屏東縣郭烈成地下油廠製造、加工、販賣餿水油案造成民眾消費信心崩解,地方政府顯有失職之處。衛生福利部負有考核之責,請於104年4月彙送103年度補助地方政府執行食品稽查管理成果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另請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強化與地方衛生單位聯合稽察機制,對於違反食安法之廠商公布名單。 233、主決議 有鑑於近年來食安頻傳,為了把關食品安全,我國從三年前就開始建置食品雲,要求業者將食品資料履歷上傳,以利追溯追蹤。食品雲共分四階段進行,原本今(103)年底應由衛福部接手第四階段,健全所有食品工業上、下游資料登錄,且衛生福利部之食品雲計畫為五年計畫,需至民國108年底尚能完整建置,恐不符民眾期待。去(102)年雖以衛生福利部之名義發布「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並以業者自主管理方式,要求經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自行建立追溯追蹤系統,然仍非基於消費者觀點,並不利於消費者掌握食品鏈資訊。據上,食品藥物管理署應本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賦予之職責,滿足消費者知的權利,加速食品雲建置,以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及權益。 236、主決議 根據食藥署100年的公告和101年的函釋都指出「醫師在未看診病人前,就先將大包裝藥水分裝成小包裝,則違反藥事法第57條」。分裝藥品有諸多缺點,包括在醫院藥局或診所內並無如同藥廠應有的高規格製造環境,易造成不同藥品之交叉污染、細菌或黴菌等微生物汙染、劑量準確性也不易掌握、分裝後藥品有效期限因未加以試驗確認,醫師、藥師、病患也都不知該藥品可存放多久、又如有多項藥品混合時,其均勻度亦無法掌握、因該分裝後藥品通常也無完整包裝,無法提供患者用法、用量、名稱及注意事項等資訊。因此,中央健康保險署將於104年1月1日開始實施「分裝藥品不予給付」之決定亦是正確方向。然而,現行實務中小型診所究竟是先看診才調劑藥品,或是看診完直接領取早已大量調劑好的藥品,兩者之間民眾根本難以釐清。 爰此,建請食品藥物管理署,應針對醫療院所違反藥事法,事先調劑好大量分裝藥品加強稽查,並將相關用藥安全資訊多加宣導。 239、主決議 健保法第76條規定,為減少無效醫療等不當耗用健保醫療資源情形,衛保署每年應擬定抑制資源不當耗用改善方案。為提升生命末期病患療護品質,減少無效醫療,要求健保署於三個月內就如何減少生命末期之無效醫療並檢討現行部分健保給付項目之合理性,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專案報告。 241、主決議 為因應台灣2017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刻正進行長照服務法,建立長照服務體系,惟銜接急性照護與長照服務體系之急性後期照護體系尚待完備,請衛福部積極擴大推動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銜接急性醫療與長期照護,並提供轉銜服務之現況及成效說明,以建立完善照護體系,減少失能,使其恢復功能健康返家,造福更多病患及其家屬,減輕社會及醫療成本。 246、 104年度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業務」共編列2,462,870千元。二代健保總體檢報告終於在103年9月出爐,然而所提出之改革方向許多早已耳熟能詳,其中補充保費制度的不公平性尤是。補充保費亂象頻傳,未來民眾在熟悉制度運作之下,將衍生更多規避方式,補充保費收取金額逐年降低之現象不難預見。 補充保費為結算制度下的變種設計,制度設計上的便宜行事,後續卻衍生許多公平性爭議無法解決。是故提案凍結「健保業務」5,000千元,請衛福部提出健保財務中長程規劃報告,並對於二代健保總檢討報告政策,建議提出可行性評估,向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256、主決議: 有關5千元以上未達2萬元之利息所得,未依二代健保之精神就源扣繳補充保險費,而由健保署於次年開單收繳之措施,據健保署統計,103年開單收繳人數高達93萬人次,影響層面甚廣。 由於是項開單收繳方式,不僅未符合政府簡政便民之政策,反而增加民眾持單繳納的不便利性,甚而影響了民眾節稅權益,引發社會爭議和關注。是故,為確保民眾權益,及避免耗費整體社會資源情形下,請衛福部儘快修改相關法令規定,對於5千元以上未達2萬元之利息所得應回歸「就源扣繳」方式收取補充保險費。 260、主決議: 國民健康署104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編列重要婦幼健康問題之研究調查與改進計畫,其中編列委辦費用490萬元,係為委託研究我國推動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服務品質及成效、委託研究母乳哺育經濟效益評估研究、委託研究外籍配偶建卡管理對其生育保健之服務成效評估研究等三案,其均為連續型計畫。爰衛生福利部應確實管考該計畫執行進度,請國民健康署年度計畫完成後1個月內將成果報告本委員會。 262、主決議: 國民健康署自1992年開始推廣母乳哺育政策,至今20多年,母乳哺育經濟效益已無須再待效益評估。但母乳哺育政策宣傳應進行細緻調整,不能將餵母乳與否和母愛展現畫上等號,應重視哺乳過程的繁複和艱辛。政府應推廣母奶哺育非唯一的方法,應重視母親主體性和需求,不應該讓立意良善的母乳哺育之推行,反而造成新的壓迫來源。103年主決議亦有「…要求母乳哺育經濟效益評估研究應納入並強化本國懷孕婦女孕期體重增加相關議題研究」惟104年度本計畫之需求說明書中,需求規格為「…母乳哺育對婦女生產前後之體重變化等」,國民健康署應依103年主決議內容:強化一般孕期產婦體重變化及其相關影響因素探討、建立一般孕婦體重管理模式,並據以修正需求說明書重新招標,並於上網公告後將需求說明書送本委員會。 263、主決議: 國民健康署104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編列成人及中老年健康促進相關議題,其中編列委辦費用1,025萬元,為委託研究健康促進介入對預防代謝症狀(候)群及糖尿病評價研究計畫、委託研究慢性腎臟病危險因子世代追蹤研究等2委託案。根據台灣腎臟醫學會2007年透析登錄資料顯示,造成國人新增洗腎的三大原因分別是:糖尿病(占43.2%)、腎絲球腎炎(占25.1%)及高血壓(占8.3%),而2012年台灣糖尿病患者高達145萬人,顯見三高控制對預防慢性腎臟病之重要,國民健康署預防篩檢費用年年增加,但三高發生率卻未減緩,爰國民健康署應對三高預防提出更積極之方式,並於二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 264、主決議: 國民健康署104年度科技發展工作項下社區及職場健康傳播與健康風險研究預算776萬7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509萬元,為委託研究職場周全性健康促進模式之發展與成效評估、委託研究發展我國職場促進身體活動量之模式及委託就開發及建置台灣GIS致胖環境監測系統,經查103年度預算書,本項計畫委託研究項目皆與去年相同,爰國民健康署應有效配置預算並撙節使用,並於年度計畫完成1個月內提送成果報告至本委員會。 267主決議 國民健康署104年度「科技發展工作」計畫新增編列活躍老化相關經費7,560萬元,包括:「活躍老化監測與資料整合分析經費」3,500萬元,「活躍老化相關議題之研究經費」1,800萬元,「高齡友善健康照護經費」860萬元,「癌症病人健康素養經費」200萬元,以及「活躍老化資料倉儲及決策支援系統」1,200萬元,因應我國人口逐年老化,衛生福利部及國民健康署已推動高齡醫學相關政策,各公立醫院亦提供高齡病患若干醫療服務,惟高齡病患之醫療品質仍亟待改善,僅以環境監測及照護機構認證效益之評估作為計畫重點,恐無法對高齡病患之醫療品質產生改善效果,建請實質推動並促請改善我國老年醫學整合式照護及醫療品質,達成失能預防與活躍老化的目的,衛生福利部應該整合各司署資源,提出具體獎助計畫及預估達成效之詳細報告,並於3個月內將計畫規劃情形,以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宣讀。 273、主決議 世界衛生組織WHO早已宣稱,在空氣污染防治上,政府應有跨部會作為,空污物質對於呼吸道疾病及心臟病疾患者、嬰幼兒及老人,影響甚鉅,故健康照護部門應扮演領導中心角色。環保署2012年5月後已增訂PM2.5空氣品質標準,2014年10月開始,新增即時PM2.5指標,惟衛生單位應加強空氣污染對人體健康之宣導,教育部應多注意中小學校園空氣品質對學童健康之影響。爰要求國民健康署應加強辦理「向國人宣導與衛教空污對健康的影響、避免於空污超標時進行戶外活動」及「協調教育部共同訂定中小學空氣污染防治宣導與衛教實施計畫與時程」,並於三個月內將辦理情形以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另「協助教育部及環保署清查工業區週界三公里範圍內之高風險中小學童健康」,並於六個月內將辦理情形以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 275、主決議 國民健康署104年度國民健康業務中編列預防保健業務22億8,252萬4,000元,其中補助孕婦產前檢查7億5,702萬元。唐氏症是一種常見的染色體異常疾病,其佔所有染色體異常個案三分之一,且現行民眾對於自費篩檢接受度及篩檢率相當高。國民健康署103年提送本委員會之「產前檢查增列母血唐氏症篩檢之可行性案」評估報告,載明將依專家建議,優先規劃提高產前遺傳診斷補助額度,以契合婦幼健康需求,減輕民眾經濟負擔。請國民健康署於1個月內將專家建議之執行情形提送書面報告至本委員會。 277、主決議 人類乳突病毒是導致子宮頸癌之主因,抹片檢查則是早期發現子宮頸癌最有效的篩檢工具。然而仍有許多婦女因「害羞」、「怕麻煩」、「不敢上門診」等原因,不願至醫療院所進行子宮頸抹片檢查。為提供多年未做抹片且不願做抹片婦女另一選擇,國健署於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中編列「未做抹片婦女人類乳突病毒(HPV)檢查」預算20,000千元,針對36~69歲且6年以上未做抹片檢查之婦女,提供HPV自採的篩檢,然而推廣仍有待加強。爰此,建請國民健康署除應提升多年未做抹片婦女之子宮頸癌篩檢率,另應強化HPV自我採檢之推廣,以落實疾病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之目標。 278、主決議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於96年7月全面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其中第73條明定:「身心障礙者加入社會保險,政府機關應依其家庭經濟條件補助保險費,前項保險費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惟主管機關迄今未配合訂定新辦法,多年來仍沿用92年公布之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第4條及第5條規定,以障礙程度區分補助標準,未訂排富機制。近5年來,中、重度身心障礙者健保費增加約5億元,皆僅以身分為補助標準,未符司法院大法官釋字485號解釋:「不得僅以受益人之特定職位或身分作為區別待遇之唯一依據,亦應力求與受益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相當,不得超過達成目的所需必要限度而給予明顯過度之照顧」綜上,以身分為單一認定標準之社福資源給予方式,與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未合,為使有限社福資源能更合理有效運用,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針對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納入排富機制議題研議可行性,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81、主決議 社會及家庭署104年度編列社會福利服務業務費用174億5,330萬3千元,按預算書說明為貫徹全國社會福利會議結論,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以社區化及全民化的精神共同推動社會福利服務工作,經查目前全台老人福利機構共有1,053家,而97─99年度共計有1,074家老人福利機構接受評鑑,其中優等機構98家(占9.12%)、甲等331家(占30.82%)、乙等514家(占47.87%)、丙等100家(占9.32%)及丁等31家(占2.87%),為因應老年化社會來臨,有心從事社會福利服務事業者眾多,惟受限於法規限制,導致現有機構失去競爭力。根據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陳正芬於「我想要一個「像家」的照顧機構!」專文提到檢視在我國機構式長期照顧服務供給市場除了公立機構與非營利組織經營的老人安養護機構,自1997年老人福利法修法特許私立小型老人照顧機構得以進入服務市場,截至目前已有17年時間。私立小型長期照顧機構家數自1999年快速成長,早已成為機構式服務主要提供者。值得注意的是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於2007年再度修訂,規範所有老人照顧機構需於五年內依據新法方能繼續經營(機構業者稱之為「101條款」,因為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於2007年修訂,2007年2月1日以前已許可立案之老人福利機構,需於該標準修正施行之日起五年內完成改善,即民國101年),新法要求所有老人照顧機構每房人數從八人降為六人、每間房需有自然採光的窗戶,廁所還需依住民性別比例分設男廁與女廁,照顧區、餐廳、浴廁、走道、樓梯及平臺,均應設欄杆或扶手之設備等。這些機構設置標準的提高目的是為提升照顧品質。然而,這些機構設立標準卻未考慮不同區域的特殊性,都會區老人或其他鄉間地區照顧機構的特殊性,實宜根據不同地區型態適時放寬機構設置標準,以多元服務提供不同老年化生活。爰此,社家署應於長期照顧服務法通過後,針對老人福利機構都會區及鄉村地區應有之服務型態及設立標準,召開公聽會議,廣納各界意見,做為訂定長照機構設立標準之參考。 282、主決議 有鑑於各種弱勢家庭的處境困難,迫不得以必須向政府申請各項社會福利,卻經常要面臨非常繁瑣且複雜的申請流程,不但徒增行正成本,更讓弱勢者為此疲於奔命。以病患申請重大傷病卡為例,民眾除按規定須檢附申請書、診斷證明書、身份證明文件、病例摘要或檢查報告,並依特定傷病提出必要文件外,還需要另外提出身心障礙證明及看診紀錄。再以身心障礙者申請輔具補助為例,當事人必須先經過輔具中心評估取得輔具評估報告書,再向戶籍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自行購買輔具,接著再到戶籍地的區公所辦理核銷。 綜上述,弱勢家庭申請各項社會福利的程序過於困難複雜,造成許多民眾極大不便,也增加不必要的行政成本,爰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針對全國各項社會福利服務之申請流程通盤檢討,並進行跨部門協調與整合,包含申請資格、要件、流程、相關法規配套檢討等,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83、主決議 社會及家庭署已於103年7月1日將照顧服務費調高為每小時200元,回應103年度本委員會預算提案,提高居服員勞動條件,應予肯定。但社家署針對居服員於勞動基準法第37條以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之國定假日期間提供服務時,服務費採加倍補助與對民眾收費。 由於前述法定國定假日多數已不放假,而公司行號大都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休假日進行調整。因此加收一倍費用容易讓居家服務使用者產生使用權益受損感受。 爰要求社家署3個月內邀集勞動部、縣市政府代表、居服單位代表及服務使用者代表,朝下列方向進行研議,包括:1、取消民眾加倍付費或限縮民眾加倍付費假日(依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休假日);2、取消中低所得民眾加倍付費;3、居服單位可否透過排班方式克服國定假日收費問題?並提出具體解決辦法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284、主決議 按《老人福利法第37條》、《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7條》等規定,老人福利機構與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或兼營營利行為,必須仰賴國家補助與民間捐款始得運作。然政府財政能力有限,民眾捐款也容易隨經濟環境波動,使得非營利組織往往必須面臨財源不穩定,或受制於政府補助影響自主性等問題。同時由於投入的資源過少,使得服務品質無法提升,照顧產業即無法蓬勃發展,民眾可選擇的服務極其有限,多元的照顧需求即無法被滿足,更連帶影響長照人力就業意願。 為因應國人持續增加的照顧需求,政府應研議開放營利部門進入長照服務體系,同時輔導非營利組織改善經營管理效能。 綜上,請社會及家庭署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善計畫,6個月內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86、決議 有鑑於失智人口明顯增加,行政院已發布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以延緩、減輕失智症對社會及家庭的衝擊,並提供失智症及其家庭所需之醫療及照護。然檢視102年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提供失智症患者使用支機構資源,接受日照中心服務人數合計為750人,僅占全國失智老人人口推估數13萬人之0.5%,服務涵蓋率極低;且失智症老人團體家屋服務只侷限於台北市、台中市、南投縣、屏東縣等4縣市,服務人數僅有51人,整體服務效能有待提升。另查基隆市、桃園縣、嘉義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等8縣市迄今仍未設置失智症老人日照中心,服務資源分布亦不均。社會及家庭署應於3個月內提出改進失智症老人日間照顧服務效能之書面報告,以維護失智症長輩權益。 288、決議 有鑑於我國已進入高齡化社會,失智人口快速增加,衛生福利部雖已推出失智症社區服務計畫,設立23個失智症社區服務據點,盼能早期發現失智個案,藉由服務幫助失智者延緩退化,減輕整體失智照顧之社會負擔;然上開服務僅限於長照資源不足地區,致使失智症社區服務量能有限。而現行全國社區關懷據點設置已逾1,939個,且兩者服務內容雷同,為提升失智症社區服務普及性,擴增失智症長照服務量能,宜透過結合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資源,共同推動失智症患者健康促進工作。爰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應會同護理及健康照護司,於三個月內研擬於社區關懷據點加強推展「失智症社區初級預防」之評估報告與執行計畫(含辦理期程及實施方式),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89、主決議 日前媒體報導,車站、夜市、熱炒店或KTV,常見身障人士推銷口香糖等商品,根據調查發現有人集合身障者仿照公司組織,批貨並接送身障人士至定點販售,收入雙方五五對分,儼然自成「民間版」社福體系。從公部門角度或許認為這樣的「公司」違反勞動法規、住宅法規等等,處處是沒有顧及身障人士權益的漏洞。但無可否認,這樣的「民間版」社福體系確實解決了政府社福制度無法全面顧及的部分。面對這樣的狀況,公部門應以積極輔導的態度取代打壓、開罰,參考這樣的互助合作模式,協助這些身障人士獲得更好的工作環境與保障。 查社家署104年預算,編在「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的「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預算有27億8,905萬7千元,其中有業務費、設備及投資與獎補助費,其中獎補助費27億1,114萬8千元,辦理各縣市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家庭支持服務、設置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工作,但仍然出現上述報導中體制外的系統出現。 故社家署應檢討現行制度,是否現有規範、框架無法讓所有身心障礙者加入,或許可以思考民間這種「合作社」方式,發展多元身障就業環境。爰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協助勞動部,研提身心障礙者多元就業方案,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92、主決議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0條規定意旨,為促進身心障礙輔具資源整合、研究發展及服務,中央主管機關應整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辦理身心障礙輔具資源整合、研究發展及服務等相關事宜,惟實務上輔具給付仍有以下問題亟待改善: 一、據查,臺北市老年、身障人口約四十八萬人,屋齡超過四十年以上的老舊住宅比例高達百分之四十七,許多行動不便者被迫困在家裡,或仰賴照顧者背負下樓,因此造成照顧者的身體傷害,連帶影響照顧者投入工作的意願。又日前發生臺北市社會局購置爬梯機,卻因為不具有「醫療器材查驗合格」證明不得使用。再加上每部爬梯機售價約六十萬到二十八萬元,民眾購買只能獲得四萬到八萬元補助,種種因素造成行動不便者仍舊只能被困在老舊住宅,嚴重影響其行動自由、參與社會之權利。 二、據研究,長期臥床或行動不便需要倚重輪椅的患者褥瘡盛行率達33%,褥瘡經長合併致命性的併發症,如敗血症、骨髓炎,導致患者死亡率比一般住院患者高出4倍以上,國內每年平均更有6萬人死於褥瘡和其併發症。為防止重度失能者(例如:植物人、脊髓損傷患者、肌肉萎縮患者)罹患褥瘡,往往必須仰賴照顧人力每二小時定期翻身,不僅成效有限,更造成照顧者極大的負擔;但若不落實預防照顧工作,後續的治療與社會成本更是難以估計。惟現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僅對一般氣墊床給予補助,而未區別是否具有翻身功能,導致重度失能者無法以合理價格購買翻身氣墊床,褥瘡問題始終無法有效解決。 三、照顧工作潛藏高度風險,據統計,即使是專業照顧人員發生肌肉骨骼不適的比例也超過六成,更遑論多數未接受專業照顧訓練的家庭照顧者,亦普遍存在照顧傷害之情形,失能者也因此飽受二次傷害的威脅。除學習適當的照顧技巧外,在協助失能者移位的過程中,亦可藉由輔具的協助來降低照顧風險。然《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雖已將移位輔具納入補助範圍,但無論是移動是或懸吊式移位機,市面上販售的價格都很昂貴,又缺乏完善的輔具給付或租賃制度,導致失能者仍普遍無法取得移位機。最後,移位輔具在使用上便利性往往不足,亦應強化相關研究與商品化之開發。 為督促主管機關檢討輔具補助制度、建立多元給付模式,並統整各部會資源強化相關研究與商品化之開發,爰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於四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93、主決議 據估計,我國至少有11,605名50歲以下的獨居身心障礙者,不符合長照十年計畫的適用條件,只能仰賴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與第51條規定之個人照顧與家庭支持服務,始能維持基本生活。由於獨居身障者欠缺家庭成員的照顧,不但身體功能退化速度較快,生活中也將面臨比一般身障者更高的風險,因此更需要社會福利服務的資源(例如輔具、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居家照顧服務等)介入,才能維持基本的生活品質。然而,政府目前並未針對獨居且無自理能力的身心障礙者提供服務,亦未比照獨居老人的照顧模式,加強造冊列管、通報機制、關懷訪查與緊急救援等服務,嚴重忽略獨居身障者的特殊照顧需求。爰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針對獨居身障者,規劃需求協助機制,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296、主決議 社會及家庭署104年度社會福利服務業務下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計畫編列67億4,307萬6千元,為辦理兒童、少年福利服務及綜合性福利政策規劃事項及安置資源相關服務等,惟東海大學社工系教授曾華源表示:我國國內的兒少福利制度無法預見家庭的變化與需要,國內兒少福利從法規到政策,長期都是以「問題導向」來解決問題,例如3歲男童王昊遭生母同居男友及吸毒友人凌虐致死的社會事件後,修訂兒少法第54條之1條文,規範父母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入獄,如家中12歲以下孩童之父母或主要照顧人,主動進行通報,以免孩子陷入危機,但為何12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卻未受考量?爰此,請社家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相關改善兒少權益促進方案書面報告。 297、主決議 社會及家庭署104年度社會福利服務業務下推展家庭支持服務計畫編列16億872萬4,000元,近年我國隨著社會、經濟、人口結構變遷,家庭受到之影響至為深遠,家庭型態已轉變為核心家庭或小家庭,同時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與新移民家庭逐漸增加,家庭結構日趨多元,家庭功能日趨弱化。依內政部統計資料,我國家庭平均每戶人數,從80年之3.94人,98年降為3人以下之2.96人,並減為103月8月之2.80人,顯示家庭成員人口減少,將不易承擔老人及幼兒之扶養及照顧責任,加上女性勞動參與率上升、跨國婚姻增加、失業率提高、離婚率上升、分居及配偶赴大陸工作人口增加等因素,面臨家庭危機時,若社會支持網絡力量不足,將出現無人協助之情形。爰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於三個月內以兒少、身障者、老人等生活狀況調查報告為基礎,提出弱勢家庭支持服務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300、主決議 一、有鑑於國際人權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及行政院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明確揭示,家庭為社會組成之基本單元,政府應盡力支持家庭,積極提供適當之幫助及協助,使家庭能發揮應有之功能。 二、我國家庭結構已轉趨為核心家庭或小家庭,家庭平均每戶人數截至103年降為2.8人,顯示家庭成員人口減少,除不易承擔老幼之扶養及照顧責任,亦有失業率提高、女性勞動參與率上升等因素,導致家庭面臨危機時,若社會支持網路力量不足,使家庭陷入困境。 三、然衛生福利部網站之社會福利統計,如各類福利人權之人口數、社會服務及生活調查等數據統計,前揭個人口群有其個別之福利身分別,惟其能否得妥善之教育、照顧、保護、情緒支持、經濟資源等均與家庭型態變遷密切相關;然社會及家庭署家庭支持組欠缺以家庭為基礎的統計資料(包括家庭型態戶數、人數、分布情形、經濟狀況、風險性及預防措施等),及因未與戶政單位橫向聯繫,致無法了解家庭結構變遷之全貌,顯見衛生福利部對分析及監測家庭因素肇致社會問題之預防性規劃有所不足,未能掌控社會福利政策擬定及調整之重要依據,而無法因應家庭結構多元化與家庭功能日趨弱化做出相應之社會福利規劃。 四、請衛生福利部及家庭署於三個月內以兒少、身障者、老人等生活狀況調查報告為基礎,提出弱勢家庭支持服務書面報告,送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302、主決議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於100年11月11日立法院三讀過後,第14、26、90條預定於103年12月1日施行。居家保母職種法制化後不但樹立保母正面形象,亦有助政府輔導保母,遏止地下黑市托育行為。然而自登記辦法公佈後,許多保母及家長對托育人數限制、環境安全規定、保母人員收退費規定、保母課稅問題、行政稽查及罰緩等,產生諸多疑慮,因而引發社會爭議。中央及地方政府陳情抗議信應接不暇,亦有保母找各級民意代表陳情此事,甚至於近日召開記者會反對新法。 97年政府推動「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起,即透過0-2歲托育補助及社區保母系統,逐步建置保母管理制度。社區保母系統原應於今年12月1日與登記制無縫接軌,然因政府宣導不足,引發保母及家長誤解及不滿,又無適當支宣導及溝通,時至今日民怨四起,已經危及0-2歲之托育制度,甚至影響政府推動0-2歲公共化托育制度。 爰此,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完成舉辦全國各縣市政府及委辦團體工作坊,教導保母登記制問題溝通技巧及宣導方式、新制訪視技巧及輔導方式等課程內容,有效整合各縣市及委辦單位之作業後三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送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 309、主決議: 有關「固有成方」乃醫藥古書典籍所記載,但非都是安全無虞,國家中醫藥研究所肩負中醫藥研究、實驗及業務發展,爰此,請該所針對『固有成方』之安全性進行相關研究並提供專業意見,降低各界疑慮,另配合衛生福利部衛生醫療政策,推動中醫藥之臨床實證研究,確保中藥用藥安全與良效,藉由中藥複方、中西藥交互作用,例如:心血管疾病常用藥進行研究,以協助並釐清用藥安全並提供專業意見。 12、主決議 104年HTA評估案,應提高帕金森氏症及失智症相關醫藥品之評估研究案件,其費用來源除由健保給付外,亦應評估由公務預算支付之可能性。 52、主決議 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仍延續目前健保費按六類十五目投保、補充保費雙軌之制度,但唯有將長照保險之保費徵收機制改為「家戶總所得」,才能建立財源更為穩健、公平、有效率的保險財務機制。爰此,衛生福利部應於明年2月15日前就保險財源與收費方式等爭議,邀集相關專家學者、長期關注健保與長照之民間團體與醫改團體詳加討論研議,召開溝通研商會議,並上網公開會議發言實錄廣納各界意見。 54、主決議 衛生福利部已於103年9月30日提出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送交行政院,惟民間團體多次提出照顧者津貼規劃方向恐無法解決家庭照顧者的困境,亦可能成為長照保險基金主要支出項目,而妨礙長照服務體系發展,爰請衛生福利部向本委員會提出照顧者津貼政策對長照服務體系發展優劣評估分析書面報告。 146、主決議 臺灣國際醫衛行動團隊(TaiwanIHA)係衛生福利部與外交部共同成立之醫療衛生援助平臺,但預算書上衛生福利部國際衛生業務並未清楚揭露TaiwanIHA預算數,不利預算監督,爰請衛生福利部於1個月內將TaiwanIHA由2006年成立迄今之工作內容、執行成效及本部相關計畫之經費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並於次年度起完整揭露TaiwanIHA之計畫預算。 214、主決議 有鑒於罕病病人對相關臨床試驗審查資訊來源有限,為免造成病友對臨床試驗審查的誤解,必要時邀請相關病友團體參與臨床試驗審查會議,爰要求衛生福利部建立藥業團體與病友及相關團體溝通機制,於二個月內提出執行成果。 說明: 一、漸凍人等病患幹細胞治療人體試驗申請案經媒體數次報導後,引發社會大眾關注,輿論指向衛福部審查流程緩慢,致使幹細胞治療醫療技術發展遭受阻礙,漸凍人病友無法及時獲得參加臨床試驗之機會。惟細觀審查會議之專家學者意見,該人體試驗申請案存有安全性疑慮,如:動物試驗數據有矛盾之處、治療理論及推論結果不明確之專家學者皆建議暫不執行該項人體試驗。 二、鑒於罕病病人對相關臨床試驗審查資訊來源有限,為免造成病友對臨床試驗審查的誤解,必要時邀請相關病友團體參與臨床試驗審查會議,並建立藥業團體與病友及相關團體溝通機制,與相關病友團體多溝通。 217、主決議 食品藥物管理署104年度食品藥物管理業務下研究檢驗管理業務編列3,172萬1千元辦理食品藥物化粧品檢驗、市售食品藥物化粧品品質調查報告,根據新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單方添加物必須提交檢驗報告,惟我國檢驗方法與檢驗項目尚未與歐盟接軌,往往造成業者取得國外合格證明後,與國內檢驗方式結果歧異等,爰請食藥署參考國際規範研議單方食品添加物之重金屬規格標準。 227、 鑑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2年食品安全守護聯盟所宣稱之主要任務,與103年食品安全守護聯盟誓師大會啟動發布之新聞稿所述內容出入頗大,顯然食藥署應再進一步就計畫定位及規劃內容詳加思考,爰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就104年食品安全守護聯盟計畫,應以實作課程為主,讓參與之學生瞭解天然食物與含添加物食品之差異,加強對於食物、食品與食品添加物之體驗與認知,教導國中、國小學生正確營養概念,將正確食安與食育觀念落實於日常生活中,以提昇食品安全衛生教育成效。於104年計畫執行前,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將計畫課程規劃。 243、主決議: 鑑於健保署「雲端藥歷檔」資料查詢系統已於102年7月正式啟用。截至103年8月底,實際使用該系統之醫療機構及藥局雖增加至1,333家,占全部特約醫事療機構比率提高至5.1%,惟系統使用之普及率仍屬偏低。爰請健保署於半年內向委員會提出「雲端藥歷檔」之書面推廣計畫及執行報告,積極推動使用該系統,以提升使用之普及率。 249、主決議: 鑑於健保歷次藥價調查未能確實掌握交易價格,佚生弊端與定價爭議,日前更爆發中部某醫院集團疑涉入利用採購藥品機會背信圖利案件。請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與醫藥團體、學者專家、付費者代表共同召開會議,研議如何強化藥價調查的真實性與稽核制度,並納入全國藥政會議討論。 271、主決議: 針對國健署現任署長邱淑媞帶職參選,卻違反行政中立,利用公家資源發布個人新聞稿選舉文宣,甚至未請假以請公差名義跑選舉行程,有害官箴,爰予移送監察院調查。 主席:委員原本所提預算案改為主決議案部分宣讀完畢,針對剛才宣讀的各項主決議案,請問主管機關有無意見?主決議的內容是否均可同意? 陳委員節如:(在席位上)就是同意才寫成主決議案啊! 主席:沒有啦!有的案子是後來才送出的,主管機關尚未看過。 請衛福部國健署游副署長說明。 游副署長麗惠:主席、各位委員。署長拍那個影片是在更早之前,我們做了一些文宣的內容都沒有涉及政治活動,而且也都是我們的業務,這一點要向委員說明。關於第271案,剛才跟委員討論之後,委員答應預算照列。 主席: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現在是在審查預算,第271案顯然跟預算無關,這是第一點。第二點,署長已經正式請假,我們在委員會審查預算也不宜將他送監察院,因為現在畢竟在選舉期間,若被拿去作文章或作文宣也不宜,坦白講,不論輸贏,我們都看得很清楚,宜蘭的選情大家都很拚,我們委員會若做這個動作實在不宜,所以本席反對第271案。如果要處理,本席主張採取表決方式儘速處理。 主席:此案真的跟預算沒有太大的關係,第271案就撤案,好不好? 蔡委員錦隆:(在席位上)就贏了啊! 主席:因為跟預算內容真的沒有太大的關係,我們就撤案,就不要處理了。 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不會提一個案子要跟選舉扯上關係,但是我必須講,在審查預算過程中,我們對相關的行政機關刪減特別費或提出相關的主決議,這都是理所當然,並無特別意涵在內。況且,並非只有本委員會在處理類似的事情,比如已有兩個委員會針對楊秋興、簡太郎做出類似的決議,並直接移送監察院調查,邱署長在正式參選之後,如果他本身經得起考驗,也就不怕監察院做任何調查,所以我建議若各位沒有太大的意見,此案可以處理就處理,如果一定要表決,我也沒有意見。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第271案主決議案通過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4人,反對者5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除第271案外,其餘宣讀的主決議案及工作宣告均予通過。104年度衛生福利部主管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處理,院會處理前須交黨團協商。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7時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