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7日(星期一)9時11分至11時28分 地  點 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廖委員正井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12時36分、下午1時35分至2時27分;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11時49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出席委員:廖正井  李貴敏  高志鵬  柯建銘  林鴻池  尤美女  呂學樟  曾巨威  顏寬恒  吳宜臻  王廷升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楊麗環  陳歐珀  楊應雄  李桐豪  盧嘉辰  羅淑蕾  賴士葆  鄭天財  許添財  蕭美琴  簡東明  盧秀燕  賴振昌  林德福  孔文吉  江啟臣  周倪安  邱文彥  管碧玲  薛 凌  邱志偉  黃偉哲  陳其邁  潘維剛  陳怡潔  徐欣瑩  羅明才  蘇清泉  黃昭順  廖國棟      委員列席30人 請假委員:謝國樑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11月12日 (上午) 法務部政務次長 吳陳鐶(部長請假) 法務部調查局副局長 吳莉貞(局長請假)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 鄭銘謙(署長請假)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蔡俊章(署長請假) 中央選舉委員會代主任委員 劉義周 (下午) 立法院秘書長 林錫山    副秘書長 王全忠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許永議 11月13日 監察院秘書長 傅孟融    副秘書長 許海泉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曾煥棟 主  席:尤召集委員美女 專門委員:陳清雲 主任秘書:劉彥麟 紀  錄:簡任秘書 彭定民    簡任編審 黃吉祥    科  長 周厚增 報 告 事 項 11月12日 (上午9時2分至12時36分)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法務部部長率同調查局局長、廉政署署長;及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中央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推陳出新之各種賄選方式因應措施及檢討法務部函示『賄選犯行例舉』相關賄選認定標準及適用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報告事項,有委員廖正井、李貴敏、高志鵬、柯建銘、林鴻池、尤美女、陳歐珀、呂學樟、簡東明、許添財提出質詢;委員潘維剛等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 論 事 項 11月12日 (下午1時35分至2時27分) 一、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 (本討論事項,有委員尤美女提出質詢;委員李貴敏、高志鵬、呂學樟、林鴻池等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1項 立法院,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23項 立法院,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2項 立法院646萬4,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3項 立法院329萬1,000元,照列。 三、歲出部分 第3款 立法院主管 第1項 立法院35億5,119萬4,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立法院建置「OpenData」平台,卻僅開放會議議事部分,而未開放IVOD之串流網址,必須經過一年一次的評選審核,立法院才會將串流網址釋出予審核資格通過的廠商,如此作法,有違國會透明原則。爰此,建請立法院研究無條件開放IVOD串流網址之可行性,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尤美女  柯建銘  高志鵬 (二)立法院於104年度預算編列雜項設備費,包括:數位影音儲存作業系統升級更新案及議場會議麥克風系統改善工程等經費。以目前委員會及院會之高規格攝影設備,其實可以拍出高畫質且收音良好的影片,但網路上所呈現的影片畫質卻相當粗糙、低劣,收音部分更常忽大忽小、斷斷續續,不但質詢攻防無法清楚呈現,甚至連院會表決,也無法看清楚贊成及反對的投票結果。爰此,建請立法院改善IVOD影片畫質及錄音品質,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尤美女  柯建銘  高志鵬 (三)立法院議事轉播IVOD網際網路多媒體隨選視訊系統網站,存有立法委員質詢問政之完整影片,供民眾點選,線上觀看。然而其「會議隨選紀錄」只公開最近4個會期之影片紀錄,換言之,現在第6會期,網路上所能觀看的最舊影片卻是第3會期的紀錄,而第1、2會期質詢影片連結已遭移除。立法委員問政影像紀錄為重要資料,不應限期公開,爰此建請立法院於IVOD網站開放所有影片連結。另根據《立法院會議錄影錄音管理規則》第五條:本院院會會議錄影帶保存十年;委員會會議錄影帶保存四年。但IVOD影音記錄本身為電子檔案,既然IVOD能以電子形式儲存,保存不佔空間、又屬於全民共有,不應限期銷毀,應予永久保存並開放供民眾線上閱覽。IVOD網站中,影片說明文字,如會議名稱等,皆已刊登公報,也非政府機密。然而因網站設計之故,若民眾欲複製會議或法案名稱,以便於其他網站進一步查詢,卻會跳出「─版權所有─請勿複製─」視窗。請立法院開放IVOD網站之文字複製功能,供觀看影片民眾得藉此進一步查詢相關資料。最後,立法院委員會配備之攝影器材,鏡頭可以轉向,亦可調整遠近,然而,在進行法案及預算審查時,常常是委員坐在一桌,進行討論,這時IVOD只會顯示藍畫面,並傳出討論聲音,卻無法看見實際討論、協商情形,並不合理。爰此,建請立法院研議於質詢台、備詢台、主席台三場景之外,於議案討論時進行全場畫面(或委員桌)轉播之可行性。 提案人:尤美女  柯建銘  高志鵬 (四)以目前台灣現況來說,電視還是最普及的傳播媒介,看電視的人口仍維持在90%左右。雖然電腦與網路越來越普及,但因為數位落差,仍有許多人無法便捷的接觸電腦。因此,對於關心政治,甚或特定議題的人民而言,國會頻道的存在,可以讓人獲取第一手的會議資訊。目前,世界先進民主國家皆有國會頻道的設置案例,其形式、內涵各有不同。爰此建請立法院進行國會頻道相關研究報告,並規劃出國考察,至先進國家考察國會頻道案例,作為我國國會頻道設置參考。 提案人:尤美女  柯建銘  高志鵬 (五)鑒於立法院為民意代表機關,其議事有公開之必要;如美國國會之參、眾兩院無論是院會還是委員會會議,根據規定不但應向傳媒公開,亦應向民眾公開,讓民眾旁聽。以參議院為例,開全體會議期間,旁聽區於會議召開半小時前向公眾開放,直到會議結束,民眾僅需事先向所在選區議員申請,提供本人身份資訊,議員辦公室便將代為辦理旁聽證。又參、眾兩院各委員會之手續更簡單,民眾不需旁聽證,事先於各個委員會網站上查閱開會時間、地點,於開會前提早到達會議地點,經安檢便可以出席旁聽。為促進我國立法院議事開放程度,爰建請立法院參酌各國實務情況,研議開放記者進行議事直播系統之運作(如ustream等)及開放民眾旁聽之可行性。 提案人:尤美女  柯建銘  高志鵬 (六)查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第四點規定,核發新聞媒體採訪證件,已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有案,且每日發布新聞內容中,全國性政治、文教、財經、社福等新聞需達百分之六十以上分量之新聞媒體常駐本院專任採訪記者為限;且文字及攝影記者如為網路報者,以每日報導全國性新聞達百分之六十以上份量(不含部落格)並有公開網站可供讀者閱覽之電子報為限云云。又大法官釋字第689號理由書表明:「新聞採訪行為則為提供新聞報導內容所不可或缺之資訊蒐集、查證行為,自應為新聞自由所保障之範疇。又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爰此,建請立法院依大法官釋字689號之意旨,檢討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尤美女  柯建銘  高志鵬 四、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 五、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 六、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 論 事 項 11月13日 (上午9時4分至11時49分) 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監察院主管收支部分。 (本日會議有委員廖正井、李貴敏、呂學樟、尤美女、林鴻池、陳歐珀、周倪安、許添財提出質詢;委員高志鵬、謝國樑等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58項 監察院1,220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7項 監察院,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66項 監察院22萬8,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66項 監察院9萬7,000元,照列。 三、歲出部分 第6款 監察院主管 第1項 監察院7億2,265萬5,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4項: (一)依《監察法》第四條規定,監察院及監察委員得收受人民書狀,為我國保障人權之重要機關。監察院於2000年成立「人權保障委員會」,由副院長主持。然「人權保障委員會」歷次會議記錄、委員名單、業務報告仍未上網公開,落實人權之成效不明。有關監察院人權工作之相關出版品,如102年度以後的人權工作實錄、婦女人權工作實錄,並未持續編製;婦女人權保障實務研討會亦未持續辦理,顯見監察院之人權業務因新舊監委交替而出現斷層。爰此,建請監察院於本(103)年12月31日前依法上網公開「人權保障委員會」及「性別平等小組」相關會議資訊,另請加強人權業務,並將辦理情形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呂學樟  廖正井 (二)依據100年我國制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立法院通過立法時之附帶決議:「政府應依公約規定,成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監督機制;其設置要點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分定之。」監察院延至102年方於其特種委員會「人權保障委員會」之下設立「性別平等小組」,專責有關性別平等及婦女人權保障之監督業務。然與其他四院相較,層級過低,又非由院長主持,不利於統籌監督各單位婦女及性別人權之業務;爰此,建請監察院提高性別平等小組召集人層級,由院長主持,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呂學樟  廖正井 (三)103年1月到10月間,監察院調查報告339案中,涉及各類人權議題者計182案(53.7%),比例略低。除憲法明定保障之各項人民權利外,台灣現已內國法化之聯合國人權公約共有五項(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為加強新任監察委員及調查官對聯合國人權公約及各項相關解釋(聯合國各項一般性意見、國家報告審查各項結論性意見等)之認識,以利其運用在調查工作及行使監察權,爰此,建請監察院加強同仁對於聯合國人權公約之相關訓練,並將辦理情形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呂學樟  廖正井 (四)第四屆監察委員任內(民國97年8月至103年7月止)所提出之糾正案及調查報告,應延續至第五屆追蹤後續改善情形,以落實監察權及符合政策延續性原則。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柯建銘  高志鵬 四、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監察院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 五、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 六、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七、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分配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所有公務預算全部審查完畢,提報院會。 八、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九、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廖召集委員正井及尤召集委員美女分別出席說明。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考選部主管「考選業務基金」收支部分。 二、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考試院銓敘部主管「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支部分。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報告。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本部考選業務基金104年度預算,本人有機會列席報告,深感榮幸;特別藉這個機會感謝各位委員平日對本部考試業務之鼓勵與支持。 本基金係遵照 大院審查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並依預算法、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目前修正為第18條)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於99年度起設置。期藉由本基金之設置,使應考人繳交之報名費等收入得全數納入基金運用,以發展國家考選業務、提升試務品質及保障應考人權益,達成政府掄才之施政目標。 以下謹就本基金10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104年度業務計畫及收支預算編列情形,簡要報告如下: 壹、10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一、考試次數及辦理情形 103年度本部預定辦理18次考試,包括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初等考試、特種考試、升官等升資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軍職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各項考試,其中公務人員考試9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8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同時舉行1次,截至9月底止,已辦理14次考試,報名人數為41萬6,419人,錄取及格人數為4萬32人。 二、本年度截至103年10月底止收支執行情形 (一)業務總收入 本年度總收入預算數7億1,334萬2千元,截至103年10月底止,預算分配數5億5,032萬4千元,實際執行數4億9,202萬9千元,執行率89.41%,主要係因經濟景氣回溫及公務人員福利縮減等因素,致報名人數由101年79萬人下滑到102年68萬人、103年53萬人,並有繼續減少之趨勢。 (二)業務總支出 本年度總支出預算數7億1,428萬2千元,截至103年10月底止,預算分配數5億3,579萬8千元,實際執行數5億3,505萬5千元,執行率99.86%。 貳、104年度施政計畫重點暨預期績效 本部為健全考選制度,落實教考訓用合一政策,精進人才素質,提升服務效能,將施政重心置於「跨域治理、跨部合作」與「命好題、閱好卷」兩大主軸,透過各項考試制度改革,將實務工作經驗納入應考資格及考試內容,以精進各項考選制度、發展彈性多元考試方式,其重點說明如下: 一、研議司法官考試制度改進案 現行司法官來源多元,進用方式除以司法官考試引進法律系所畢業生外,尚包括律師高考及格者轉任、學者轉任等。基於司法官考試錄取人員普遍年齡較輕、社會經驗不足,考訓用制度均待強化。又遴選律師、學者(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司法官制度,成效尚未完全發揮。是以,現行任用制度執行結果,尚有亟待檢討精進之處。 100年6月14日大院第7屆第7會期第17次會議三讀通過法官法,鑑於現行法官及檢察官之進用,以修畢法律系課程者參加考試為主,錄取人員大多過於年輕、缺乏社會歷練與欠缺同理心。為改善此一情形, 大院爰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於法官法通過後3年,考試院應會同司法院及行政院共同研擬法官與檢察官之進用採二階段考試之可行性與相關配套措施,並至 大院進行專案報告。本(103)年1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業明定公務人員各種考試,得分試、分階段、分考區舉行。此次修法增訂分階段法源,使公務人員考試更具彈性,本部爰配合規劃司法官考試制度改進方案,並研議將律師證照與工作經驗作為司法官考試應考資格之可行性,以作為後續修法及執行之參據。 二、研議公務人員考試改採為分階段考試及檢討應試專業科目 本部為落實教考訓用合一,提高考試評鑑功能,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有關分階段考試規定積極研議,以活化國家考試,引進多元考試技術與方法,俾利篩選優秀人才為國所用,使考試更具彈性及減輕應考人負擔。 另現行公務人員考試除普通科目外,其應試專業科目數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為6科,普通考試為4科,業自民國42年採行至今。惟查部分特種考試業依考試性質酌減三等特考應試專業科目數為5科或4科,四等特考為3科,爰高普考試與特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數尚無一致,為能有效測試應考人之程度,因應職場變遷趨勢、與教育緊密連結,配合核心職能建立與參採國外考試制度等各項因素,各種考試類科之應試專業科目實有檢討之必要性,以提升考試鑑別力,並符合政府及社會用人需求。 三、推動臨床技能測驗(OSCE)納入牙醫師考試之應考資格 鑑於醫療品質的良窳攸關國民健康,專業能力的教育與評量極為重要,為強化醫學生的臨床實務能力,我國醫師證照考試於102年7月起將臨床技能測驗(0SCE)列為醫師考試第二階段考試之應考資格。為推動臨床技能測驗納入牙醫師考試之應考資格,本部成立「牙醫師考試0SCE專案推動小組」,由本部邀集考試委員、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國內大學、獨立學院牙醫學系代表及本部相關業務單位主管組成。 目前牙醫師證照考試,為修畢基礎學科成績及格,領有學校證明文件者,得應牙醫師第一階段考試,第一階段考試及格後,須繳驗經教學醫院評鑑通過並辦理臨床實作訓練之醫療機構出具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證明後,始得應本考試第二階段考試。由於臨床治療技術的學習與操作是牙醫師專業能力展現的重要指標,為提升我國牙醫學教育品質、專業知能與醫療水準,各大學院校積極規劃導入OSCE與臨床牙醫學教育之教學、評量整合,以增進牙醫師臨床專業技能。因此現行的牙醫師考試除檢測應考人的專業知識外,亦應檢測其是否擁有熟練的臨床技能,以確實反映出牙醫學系畢業生之專業核心能力,目前本部刻正委由中華牙醫學會進行「專技人員高考牙醫師考試應考資格納入臨床技能測驗(OSCE)可行性之研究」,並積極規劃評量內容及作業流程。 四、落實人權公約,維護性別平權 本部本於性別平等為基本人權之立場,為確保女性應考人權益,落實考試無障礙,除促請用人機關於請辦公務人員特考設定性別限制時應詳敘理由,並周知應考人外,亦請用人機關改善工作環境,以利取消性別限制。另設置國家考試性別平等諮詢委員會,對用人機關所提設定性別條件理由之合宜性先行檢視,提供諮詢意見,俾供考試院核定考試計畫時之參據。此外,公布國家考試性別平等白皮書,說明國家考試有關性別比例之實際情形與保障性別平等措施及成效,使社會大眾瞭解全貌。 五、題庫穩定發展,兼顧品質安全 本部為使題庫能穩定發展,除組設題庫小組建置題庫試題外,另有以專案委託各校院或學術團體徵求提供試題、或有限制地重複使用試題分析結果優良之考畢試題、或專案審查考試未用試題等多元管道,以擴大試題來源廣度,加速充實題庫。 此外,為精進試題品質,本部致力於落實題庫建置及測驗題臨時命題之標準作業流程,以控制試題品管過程;並提供委員有關試題品質分析、試題疑義歸因及錯誤樣態等資訊,適時辦理命題技術研習及實作,提升試題品質。另發展複選題、衍生題、情境式試題及注重應用之綜合性試題等多樣化題型,並減少純記憶性試題之比例,以提高考試鑑別力。又安排在有24小時門禁管制之專屬試務大樓辦理題庫工作會議、線上抽審題、入闈建置電腦化試題等作業,且每季不定期巡檢該大樓各項管理機制,確保試題安全。 六、提升試務e化綜效,建構雲端服務平臺 加強資訊系統橫向整合運用,並強化試務資訊安全防護機制,賡續推動國家考試網路報名服務及線上審查機制,落實資訊安全管理制度與個人資料保護。另擴大國家考試電腦化測驗,擴充電腦試場應試座位規模,並規劃研發申論式試題線上作答整合線上閱卷,使考選業務與資訊科技結合後發揮適切之功效。 參、104年度業務計畫及收支預算編列情形 一、業務計畫 104年度預定辦理18次考試,包括公務人員考試9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8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同時舉行1次,預估報名人數55萬11人,分別為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11萬9,000人、初等考試4萬5,000人、升官等升資考試8,880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19萬9,921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17萬5,370人、專技人員申請減免應試科目審議1,840人。 二、收支及餘絀 (一)業務收入7億947萬8千元,主要係各項考試報名費收入。 (二)業務成本與費用7億874萬8千元,主要係辦理各項考試所發生之必要成本。 (三)業務外收入236萬元,係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業務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309萬元,全數留存基金運用。 三、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與擴充 104年度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與擴充預算編列1,915萬元,全數為一般建築及設備計晝,包括購置國家考試線上閱卷設備及汰換光學閱讀機等資訊設備1,560萬元、汰換闈場速印機、檢集裝訂機及國家考場各樓層飲水機等設備355萬元。 肆、結語 本部為配合用人機關及社會需求,甄選優秀公務及專技人才,除秉持一貫之「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也期許在各項試務工作上力求創新、精進考試技術及提供應考人優質之服務,以掄拔適任、適格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力及施政效能。本基金104年度預算各項支出均係按各項考試業務需要,本撙節原則竅實編列。 以上簡要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並惠予支持。謝謝! 主席:請銓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大院審議本基金104年度預算案,承蒙 各位委員之指導與支持,促使本基金各項業務得以順利推展,在此謹表誠摯的敬意與謝忱。 本基金104年度預算案,係根據各大經濟預測機構對於104年度全球經濟預估資料,所擬訂之104年度基金運用方針及計畫予以編列。茲謹就本基金本(103)年度重要業務執行及基金運用情形、104年度重要業務計畫及收支預算編列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指教。 壹、103年度重要業務執行及基金運用情形 一、辦理基金收繳及撥付作業,保障退休人員生活 本基金迄至本年10月底止,參加人數62萬2千7百10人。累計繳費收入為新臺幣(以下同)8,508億1千8百萬元,累計給付金額為4,426億8千6百萬元,給付占收繳比率已達52.03%,倘加計基金之運用收益1,631億1千7百萬元,則基金總收入為1兆139億3千5百萬元,給付占總收入比率為43.66%。 二、適度調整資產配置,提昇基金運用效益 本基金為退休基金,基金之投資政策著重資產配置與長期投資。基金自成立以來,至本年10月底止之累計運用收益1,631億1千7百萬元,本年度截至10月底止,已實現收益數為261億5千萬元,年化收益率為5.7%。如列計未實現損益(含備供出售投資評價利益)後,收益數為239億元,年化收益率為5.2%。另本年截至11月10日止,初估已實現加計未實現損益數為259億8千萬元,年化收益率為5.5%。 三、加強本基金內部稽核,確保財務安全 為執行本基金內部稽核作業,每年度均訂有稽核作業計畫,截至本年10月底止,依計畫執行情形如下: (一)對內部單位之查核:完成雙月查核5次、半年查核2次及年度查核1次。 (二)對國內委託經營受託機構暨保管機構之查核:完成書面及程式線上日稽核206次、雙月份書面及程式線上稽核5次、完成8家國內受託經營機構實地稽核業務。 (三)對國外委託經營受託機構暨保管機構之查核:完成書面及程式線上雙月份稽核5次、半年稽核2次及年度稽核1次、完成3家國外受託機構之實地訪察業務。 四、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辦理基金財務會計資訊系統升級作業 辦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基金財務會計資訊系統」,規劃以2階段共4期之導入方式建置,預計於104年1月雙軌運作,105年1月1日正式採行IFRS會計系統,以提升基金投資績效,本年度已完成國外商品財務及會計系統等工作項目之複測作業。 五、基金運用概況 截至本年10月底止,基金資產總額計5,749億9千7百萬元,各運用項目結存金額中,比例最高之3項分別為:委託經營1,879億4千6百萬元,占32.68%;銀行存款1,043億2千2百萬元,占18.14%;國內外股票989億7千2百萬元,占17.21% 貳、104年度重要業務計畫及收支預算編列情形 一、重要業務計畫 (一)辦理基金收繳及撥付作業,保障退休人員生活 核實辦理基金收繳業務,以確保收繳資料正確常新,並於辦理定期退撫給與撥付作業之前,先行函請相關單位查核領受人員是否喪失領取退撫給與之資格,以維護退休人員權益及基金財務安全。 (二)配合國際金融情勢,機動調整投資組合 國際貨幣基金(IMF)於本年10月預估今、明兩年全球經濟成長率分別為3.3%及3.8%,另行政院主計總處於本年8月公布對臺灣今年及明年經濟成長率之預測分別為3.41%及3.51%。基金管理會將持續關注國際經濟金融情勢之變化,在年度運用計畫允許變動區間內機動調整投資組合,靈活運用基金,有效分散基金運用風險,提升財務運作效益,達成長期穩定之經營績效。 (三)強化委託經營管理,提升基金運用績效 為有效管理基金委託經營業務,除每日追蹤受託機構經營績效外,並定期評估受託機構之績效。對於長期績效不彰,致有損及委託資產之虞時,得終止契約並收回委託資產。另將著重委託類型之分散,採用多元化績效參考指標,慎選撥款時點,強化委託經營管理,以分散投資風險,並持續檢討調整委託經營模式,以建立更合理健全之委託經營制度,提升基金運用效益。 (四)審慎評估投資風險,提升基金效能 運用基金風險控管資訊系統,並考量過去經驗、歷史波動度及可承受之風險程度,擬訂年度基金整體投資組合及個別投資項目風險限額,藉由制度化之監控作業,審慎評估投資風險,達成收益目標及提升基金效能。 (五)強化委外查核,落實通報機制 有效監控委託經營業務之操作,加強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資訊通報機制,以強化委外管理制度及功能,俾確保基金資產安全,冀達成永續經營發展之目標。 (六)不定期檢討稽核作業計畫 針對資產配置之調整,新增投資標的、投資限制之修正等,隨時檢討稽核作業計畫,及時新增或修正部分查核項目及查核重點,確保各項業務遵循法令規定及資產保全,以提高基金管理效能。 (七)賡續辦理相關資訊系統升級作業 為提高基金財務管理效能,辦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基金財務會計資訊系統」,預計104年9月底完成基金稽核、投資決策輔助及金融工具揭露等系統。並於104年1月1日進行新舊制度雙軌平行運作,105年1月1日正式轉換為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之新建置系統,賡續辦理基金財務會計系統全面升級作業,以期與國際會計制度接軌。 二、預算編列情形 (一)擬訂104年度基金運用組合 104年度基金運用組合與收益目標係審慎評估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與市場風險等因素後予以擬訂,並將各運用項目之預定收益率,依各運用項目之中心配置比例加權平均後,核算出4.13%為年度基金運用收益目標。 (二)基金收支預算 1.收支之預計 (1)依據上開收益目標推估104年度總收入(含利息收入、投資利益及借券收入)預算數236億7千9百萬元,較本(103)年度預算數213億9千1百萬元,增加22億8千8百萬元,增幅約10.70%。主要係因預估104年度期初可運用資金較本年度高出414億2千6百萬元,及預定收益目標4.13%較本年度增加0.10個百分點所致。 (2)104年度總支出(含委託經營管理費、委託經營顧問費、保管費用、匯費及帳籍維護費、交易費用及借貸服務費)預算數6億7千7百萬元,較本年度預算數7億6千9百萬元,減少9千2百萬元,減幅約11.94%。主要係因預估104年度委託經營管理費較本年度減少所致。 2.賸餘之預計 104年度收支賸餘預算數230億2百萬元,較本年度預算數206億2千2百萬元,增加23億8千萬元,增幅約11.54%。 (三)基金收繳給付預計 1.收繳之預計 104年度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係以12%為基礎,預計收繳數為604億7千7百萬元,較本年度預算數621億4百萬元,減少16億2千7百萬元,減幅約2.62%,主要係預計平均參加基金人數減少所致。 2.給付之預計 104年度預計給付數723億9千6百萬元,較本年度預算數609億2千8百萬元,增加114億6千8百萬元,增幅約18.82%,主要係考量定期撥付人數增加及新制退休年資增加,以及退休給與基數及百分比增加所致。 3.104年度基金本金預計淨減少119億1千9百萬元。 (四)基金結存預計 本年度基金累計結存預計數5,842億4千7百萬元,加計104年度收支賸餘預計數230億2百萬元,及基金本金預計淨減少數119億1千9百萬元,104年度基金累計結存預計數為5,953億3千萬元 參、結語 本基金規模日益增加,隨著參加基金人員年資增加及退休人數遞增,且面對世界金融情勢的瞬息萬變與高齡化社會的來臨,為維持退撫基金財務健全,基金管理會將更加強基金資產投資管理,隨時注意國際金融情勢發展,調整資產配置,掌握投資契機,提升基金收益,以確保退撫基金永續經營,保障軍公教人員的退休生活。尚祈各位委員對於本基金104年度預算,惠予鼎力支持。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現在輪到本席發言,請尤委員美女暫代主席。 主席(尤委員美女代):請廖委員正井發言。 廖委員正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對於張部長這幾年主持退撫基金的績效,本席要給予肯定,但是好還是要再好,對不對?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 廖委員正井:本席請教部長,第一個問題,根據你們今天的報告,IMF預測今、明兩年的經濟成長率分別是3.3%及3.8%。 張部長哲琛:是,明年的經濟成長率是3.8%。 廖委員正井:主計處公布的是3.41%及3.51%,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對。 廖委員正井:而今年預估的收益率是4.13%,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對。 廖委員正井:比去年增加0.1%。可是現在我們看一看,第一,台灣去年及前年的經濟成長率,101年是1.5%,102年是2.1%,但今年及明年都達到百分之三點多,經濟成長率提高了,而且根據你們自己的收益率,去年是多少? 張部長哲琛:8.3%。 廖委員正井:前年呢? 張部長哲琛:6.2%。 廖委員正井:對啊!今年編明年的預算,收益率才編4.13%,是不是偏低了?我剛才提到經濟成長率也比過去兩年高,收益率也比前兩年高,那為什麼你們編的收益率是4.13%,只增加0.1%,是不是預估得太保守了? 張部長哲琛:第一,我們編預算當然還是比較務實一點,希望能達成這個預算目標,我自己當過主計處人員,一般而言,預算人員都是比較保險謹慎的,這是第一個原因。第二,外在因素仍有變數,無論是國內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做的預測以及IMF或是GlobalInsight這些國際有關經濟預測的機構,對於未來的經濟預測還是比較樂觀的,實際上,他們每3年會作調整,最後調整的結果,經濟成長率可能不盡如像IMF預測的3.3%及3.5%,或是主計總處預測的3.41%及3.51%,因為明年會有兩個變數…… 廖委員正井:部長,我同意你的看法,的確要保守,但是也不能保守得太過分吧! 張部長哲琛:不會。 廖委員正井:你剛剛講去年收益率是8.3%,前年是6.2%,結果104年核算的收益率也少太多了,最起碼要百分之五點多以上。 張部長哲琛:今年情況就比較沒有那麼理想,到目前為止是5.5%,本來在8月份是8.7%,可是有兩個重大的變數…… 廖委員正井:所以我認為,最起碼要編5%以上,你們編得太少了,這是第一點要提出來的。第二,我當然肯定你,你們今年的經營委託費用少了11.94%,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對。 廖委員正井:這部分我當然肯定你,可是你們有一個退撫基金的交易費用,每年都編列1,280萬,實際上在決算書上卻只有一百多萬、二百多萬,這部分是不是又編的太離譜了? 張部長哲琛:交易費用這部分,我就不曉得了,容我先詢問同仁,是否有這個數字? 廖委員正井:有,你們每年編列的預算是1,280萬,可是實際上這一、兩年只有一百多萬、二百多萬,這差太多了。 張部長哲琛:請問委員指的是哪個地方的交易費?我們沒有交易費用,是管理費用。 廖委員正井:稍後我再翻這個數字的資料讓你們看。 張部長哲琛:等一下我查明後,再跟委員報告。 廖委員正井:再者,閒置的資金好像太多了,你們似乎太保守了! 張部長哲琛:向委員報告,這實際上這個資金,我們只是暫時放在手邊,還沒有撥出去,在這一段時間,其實我已經是先布局了,我們已經完成了4批的委託,這4批委託,現在撥款時機太高了,我們現在不敢撥。 廖委員正井:對銀行而言,如果idle cash太多的話,經營績效就會低,你知道嗎? 張部長哲琛:是,我知道。 廖委員正井:所以閒置資金應該要去做投資收益,而不是放在那裡睡覺。 張部長哲琛:我們已經在做委外的工作了,實際上委外的布局已經全部都完成了,只是我還沒有撥款,所以目前這些錢還是放在現金的部分,等到時機到了,我們立刻就可以撥款。 廖委員正井:就是idle cash太多,放在那裡嘛!這太保守了一點。 張部長哲琛:過一些時候,這個比率會下降的。 廖委員正井:好,接著我再請問你,你剛才在報告時提到,今年參加退撫基金的人數已經減少了,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對。 廖委員正井:所以我們繳的保費就減少了,支出反而又增加了,因此短差119億。還好今年基金收益有236億,但是最後的結果還是少了119億,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對。 廖委員正井:我的意思是,對於公務員退休人員的部分,我一再講,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我們儘量不要改變,但是對於現職人員,現在明知保費的費率較低,那麼請問你們有沒有考慮要調高? 張部長哲琛:要,實際上我們已經把公務員的保費費率提高了,從12%調到15%,可是現在問題是「軍」和「教」的費率,到目前為止,還是維持12%。所以我們一直在跟行政院協調,希望能立刻調整他們的費率。 廖委員正井:那他們的態度如何?為什麼不調? 張部長哲琛:他們的態度就是全部要和年金改革包在一起,那麼到時候…… 廖委員正井:他們這樣講? 張部長哲琛:到時候整個作法,我要跟他們溝通…… 廖委員正井: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的人員說明。 張部長哲琛:要先提高保費,這是我的政策方向。 廖委員正井:剛才張部長已經講了,有關軍公教的保費費率,公務員的部分已經調高了,但軍人跟教師沒有調整,那麼行政院主計處有沒有要求他們要做調整呢?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黃專門委員說明。 黃專門委員秀容: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是受到法令的影響,因為軍跟教適用的保險法是不一樣的,所以還沒有過,提撥費率的部分,要修法才能進行。 廖委員正井:對啊!我的意思是…… 張部長哲琛:這要修兩個法,國防部要修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教育人員要修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廖委員正井:我跟公務員協會或軍人協會溝通…… 張部長哲琛:他們都贊成。 廖委員正井:他們對於調高保費費率沒有意見,他們只是對給付的部分,對於未來要領的部分有意見,對於繳費的部分沒有意見。 張部長哲琛:我跟各位委員報告,因為我到各國考察,我國軍公教保費的費率維持12%已經10年了,從來沒有一個國家是10年都沒有調整過費率的,可是問題就是卡在「法」,公務人員的部分已經修了,但是到目前為止,軍人及教育人員的部分都還沒修,所以我們就沒有辦法調整,卡在這裡。 廖委員正井:關於這部分,你要反映啊! 張部長哲琛:我會反映,希望他們在下個會期可以提出來,能夠儘速把法定費率標準提高,讓我們在後年能夠有機會調整目前實質的費率。 廖委員正井:所以像我們唸財務,一看就知道問題是出在哪裡,對於退休人員,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我們不可能改嘛!既然不能改,那首先就是要把收益率提高,你這幾年也確實很認真在做,這一點我予以肯定,但是繳的保費費率已經偏低了,那就要改,尤其是軍人的部分。 張部長哲琛:我會跟行政院積極溝通。 廖委員正井:你們何時會發公文給他們? 張部長哲琛:我們隨時在溝通,而且我們管理委員會有軍方、國防部、教育部、主計總處以及人事行政總處代表,都是我們管理委員會的委員…… 廖委員正井:你說隨時在溝通,請問你們溝通多久了? 張部長哲琛:已經很久了。 廖委員正井:溝通很久卻都沒有效果,那表示你們的溝通太爛了,是行政院太「鴨霸」,還是你們沒有說服力? 張部長哲琛:因為它是綁在整個年金改革法案,所以我覺得我們…… 廖委員正井:不是,這個可以切割嘛! 張部長哲琛:我同意廖委員的想法,我的想法就是要切割。 廖委員正井:對啊!要切割。 張部長哲琛:明年把這兩個部分先拿出來,把法定費率提高就可以了。 廖委員正井:今天我們會做一個決議,我們愛護這個基金,不希望它倒掉,所以要提高現職人員的保費費率,但是我們對於退休人員給付率的部分是反對的,這樣他們就沒有意見了。所以部長要多去溝通。我要請問部長,現在行政院及考試院還有召開定期投資組合的會議嗎? 張部長哲琛:在金管會有兩院平台的溝通機制。 廖委員正井:由王儷玲召開是嗎? 張部長哲琛:不是,是由兩位副院長主持。 廖委員正井:在金管會召開會議? 張部長哲琛:在金管會,每隔3個月我們會做溝通。 廖委員正井:3個月才開一次會?最近開會有沒有做出什麼決議? 張部長哲琛:實際上是有關資訊的互通。 廖委員正井:那麼我請問你,我剛才看你的資料,你們委託最多的是統一,是不是? 張部長哲琛:這個是國內委託的部分,統一現在的績效不錯。 廖委員正井:就今年來講,你們投資的哪一個股票,賺得最多? 張部長哲琛:這部分我就不曉得,因為我不參與…… 廖委員正井:不能這樣講,這些東西都應該要了解。 張部長哲琛:應該還是台積電,公司比較健全的股票還是比較穩健的。 廖委員正井:所以我跟你講,像我們以前在銀行,我們都要隨時掌控整個產業及經濟的狀況,像是研究國泰金融月刊的相關資訊等等,如果預見哪個產業會不好的話,就要趕快脫手了,哪一個產業可能會有高獲利率,我們就會投資這一個產業。這都必須要用心,如果你不用心,下面的人也會不用心。 張部長哲琛:廖委員,你可以看到我們今年到10月的投資報酬率,我們已實現的部分,反而比已實現加未實現的部分來的高,為什麼?就是因為獲利了結。 廖委員正井:對啊!所以我剛才講…… 張部長哲琛:我認為11月、12月經濟不穩定的話,可能股票不是那麼穩定,所以能夠獲利的部分,我們就要立刻獲利,到10月為止,我們已實現的部分是259億,可是加上未實現的部分是…… 廖委員正井:那我再考考你,就你的預測,現在哪個行業會最賺錢? 張部長哲琛:在這邊不能講。 廖委員正井:怎麼不能講?我並不是叫你講要買哪一個股票或產業。 張部長哲琛:在短期間…… 廖委員正井:部長,其實我覺得公務部門可以講是最大的,在股票市場可以翻轉的,翻雲覆雨。 張部長哲琛:四大基金絕對沒問題,四大基金加起來有3兆,我們四大基金有3兆的資金…… 廖委員正井:對啊!所以今天你們要買哪一個股票,那一個股票就會一直漲,要賣哪一個股票,那一個股票就跌,你們應該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照道理來講,你們應該很好操縱。因此我今天就是要考考你,有沒有認真,其實有許多高科技業現在轉型的狀況如何?你又不知道?你們做股票怎麼會這樣?現在高科技業都轉到通路去了。 張部長哲琛:對。 廖委員正井:為什麼轉到通路?你又不知道!那怎麼行,這樣玩股票不行!因為通路是每天都有現金收入,對不對?但你們是剛好跟人家相反,idle cash又太多,這樣不行!部長,我希望你要更費神。 張部長哲琛:跟委員報告,實際上現金…… 廖委員正井:你們管理股票的是哪一個單位?我看你們要請我去當管理股票的…… 張部長哲琛:管理的部分,我看看能不能請立委來,其實這是不恰當的,像我自己都不介入。 廖委員正井:不太恰當,比照王建民的薪水給我,100萬美金就好了,這是開玩笑的話。我剛才提的都是重點,希望你注意一下,每一個產業都要注意,玩股票不是這樣的玩法,每一個細節都要注意,這樣玩股票才能百戰百勝,好不好? 張部長哲琛:好。 廖委員正井:我基本上還是肯定你們的。 主席(廖委員正井):請呂委員學樟發言。 呂委員學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我們所知,去年國考人數比2012年同期減少十萬六千多人,造成考選業務基金因此大虧七千多萬,甚至面臨破產。我要請教部長,考選業務基金除了因為去年考生人數遞減使收入短少,面臨破產之外,還有什麼導致虧損的原因嗎?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說明。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今年已經結帳了,我指的是人數,跟去年比是少了15萬1,000人。去年是68萬8,452人,今年是53萬1,435人,因此相對來說,就少了十五萬人左右。委員的顧慮也是有道理的,因為人數少了,且一少就少了15萬人,同時委員也很清楚,我們每次考試的類科與科目都沒有變,換句話說基本的格局都還是要有,所有的桌子都還是要開齊,因為科目就是要考這麼多也不能少,不能因為應考人少了就連科目或類科也減少了。 呂委員學樟:除了人數減少外,經費的減少與弱勢族群考試費用的減免有關嗎?據我瞭解,考選業務基金從民國99年設置迄今,已吸收了7,871萬2,000元報名減免的收入。如果依照公務人員考試法相關的規定,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以及特殊境遇家庭應考人,可以減免考試費用。當然,這是基於國家對弱勢族群的照顧,而我們也認同這個原則。但這件事畢竟是屬於全國性的事務與政策,難道相關的費用不應從公務預算中負擔,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補助嗎?像勞委會、內政部、衛福部及原民會等,是不是可給予全額補助?如果以國人接受優生保健措施的相關減免費用為例,這些低收入戶在優生保健上的減免,同樣就是由中央及直轄市的主管機關編列年度預算在支應的。為什麼他們可以這麼做,但考選部卻不能比照辦理呢?如果因為減免了弱勢族群的報名費而使基金產生了虧損,為了彌補這個部分,反而要將虧損轉嫁給其他的考生,導致規費不斷地增加,這樣對其他的考生來說,其實也是不公平的對不對?因為這樣就變成是由其他考生在負擔這些費用。對於這樣的減免我們當然是支持的,但若其他的單位在優先保健上都可以編列經費了,為什麼考選部不能讓弱勢族群所減免的費用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呢? 董部長保城:報告委員,弱勢族群的減免確實是法有明文,而法律上所規定的是包含「減」或「免」,過去我們的做法是以減半辦理。這樣的議題在去年審查預算的時候,在預算書上同樣也有說明,是不是要請我們跟內政部、衛福部、原民會等單位要求補貼。我們在今年的2月10日也有陸續邀請勞動部、內政部、衛福部及行政院原民會等單位來參加補助國家考試報名費減半的免徵會議。然而會議的結果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包括原民會、衛福部、勞動部等單位,他們都認為這是「考試」,只要是涉及「考試」的部分,就不在他們的職務範圍內,因此不同意參與補助,對於我們正式的行文,他們也表達反對的立場。 目前我們唯一開放報名費全免的是身心障礙者這一塊,但讓身心障礙者的考試報名費全免是不公平的。雖然身心障礙者依照現行考試法的規定,報名費可以給予減半或免費,但報名費全免的話,事實上也不符社會正義,所以我們今年也有在考慮,是不是要恢復減半徵收,也就是報名費收一半就好。 再者,如果報名費繳一半的身心障礙者,同時又是低收入戶的話,他還可以向各縣市政府的社會局申請相關的補助,各縣市政府對此也有相關的措施。所以我們非常同意委員的意見…… 呂委員學樟:不管是減或免,是不是都可以參考我剛才建議的,也就是比照優生保健措施的相關費用減免方式去辦理,亦即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的。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再去思考? 董部長保城:是。 呂委員學樟:你們去協調看看。另外,我國每年都會舉辦各項的國家考試,政府為選拔優秀的人才進入公務部門,希望他們能推動政務造福民眾。考試院是負責國家掄才的主辦機關,每年的考試都吸引了無數的考生參與。然而,這兩年來卻發生土木工程類科(Civil Engineering)招不到人的窘境。以上個月公務人員高考剛放榜的三級土木工程類科為例,這個類科原定要錄取四百多人,結果只錄取了一百多人。部長,請問你知不知道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董部長保城:土木工程職系不管是中央或是地方,歷年來都是不足額錄取的,換句話說就是等嘸人。從政府所需的員額來看,報考人少,錄取的人也少,這個現象的成因有以下幾點:第一,由於該職業的風險高,常要面臨職場上的…… 呂委員學樟:部長,你講的是有道理的。據本席瞭解,他們在工作的時候,要面臨的地雷特別多,且風險高、法律的糾紛多,再加上成績不易達標,因而導致考生卻步,造成土木類科長期缺人的情形。難道這樣不會影響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工程建設嗎?長遠來看是一定會受到影響的。考試院針對這樣的現象,希望你們能具體地提出應對的方案來好嗎?請問你們有沒有應對的方案? 董部長保城:委員的顧慮基本上是有道理的,從公共工程委員會民國96年到100年的統計資料來看,土木工程建管單位被起訴的案件就高達280人,不過被定罪的卻只有四分之一。換句話說將近有四分之三的被告是無罪,或是沒有刑事等責任。然而,這些人一旦被起訴了,他們的公務生涯就會受到很嚴重的影響…… 呂委員學樟:沒錯。 董部長保城: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 第一,由於該工作的風險高,但在待遇方面,土木工程類科的加給與一般公務員的加給並沒有高出很多,雖然可以領到工程獎金,但是工程獎金是在工程發包後,從其結餘發放的,由於該經費已用在許多其他的地方,因此所剩之結餘並不高。所以這些人的待遇與一般公務員相比,並沒有十分優渥。 第二,我們剛剛也有談到風險的部分。本部最近打算成立「公職律師」,讓具有律師證照,同時又對土木工程、政府採購或履約採購有非常多案例及經驗的人,可以透過只考兩科的方式進入政府部門服務。至於這些人服務的單位就不是法規會,而是進入諸如建管處的工程科,或是建管科等單位。如此一來,在同一間辦公室中,就會有同時懂採購又懂法律的人幫他們清除地雷,而這就是我們正在推公職律師,或公職法務的政策。透過這個政策,我們就能讓具有律師證照的人,只考工程專業及採購專業的兩個相關科目,再加上通過口試,就可以讓他直接進入政府的第一線服務,排除該部門所要面臨到的地雷。雖然這個政策是我們正在推的,但是考試院還有不同的意見,我們也正在溝通中。 呂委員學樟:好。最近的食安問題層出不窮,引起國人的恐慌,民眾對政府管控食安問題的信心是大為下降。之前本席在施政總質詢時曾提過,發生食安問題除了食品源頭管控不當外,與地方政府衛生局缺人、缺錢,也缺專業等三缺有很大的關係。尤其食品安全查核人員人力不足的狀況非常嚴重,據瞭解在這1年裡申請查驗的食品有46萬批次,但中央只能抽查5%,地方的話是抽查20%。因為食品稽核人員的工作量特別大,所以流動率特別高。有些地方政府為了補足人力不足,便以衛生局人員或約僱人員查核食品安全。你認為這種不專業的查核制度,可以有效防止黑心食品氾濫嗎?當然不可以。你們是不是應該在國家考試當中,增加有關食品安全類科的錄取名額,補足食安查核人員的不足呢?之前我也曾經跟江宜樺院長建言,各食品廠應該強制任用食品技師,為食品安全檢驗把關。根據報紙報導,頂新以工業油摻入食用油,他們的食品技師人員,在第一時間就在檢驗單上註明不適合給人使用,但是企業主仍執意為之,因此成為檢方偵辦犯罪的有力證據。可見食品技師制度的建立,對國內食品安全檢查是非常重要的。請問部長,目前國內領有食品技師證照的人有多少?可以供應國內食品企業的需求嗎? 董部長保城:目前經過我們認定合格的有1,695人,可是人數是不夠的,因為依照衛福部的統計,應該要2,500到3,000名左右。 呂委員學樟:依照衛福部的估算,食品技師還要再增加1,308人才能夠應付國內食品檢驗的需求,所以食安的查核人員及食品技師的員額其實應該增加,可是在增加的同時,素質也要兼顧。考試院有沒有想過如何擬定相關的考試制度,讓員額增加之外也可以兼備素質? 董部長保城:這個問題要分為幾個層次,首先,剛剛委員講到地方的食品人才不夠,主要是因為地方報的大部分都是衛生技術類,但是食品衛生檢驗大部分都是中央在出缺,所以最近衛福部已經給我們一個文,而且我們最近就要開會,討論如何調整職缺。其次,這個禮拜六及日,第2次食品技師也要開始考試,部裡面會再增加考試錄取人數,不過品質當然也是重要的。另外,我們要感謝考試院,最近有了公職食品技師,這個考試須是已經有證照,並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才可以報考,而且現在已經有7名錄取,馬上要陸續分發到…… 呂委員學樟:才7名?缺了一千三百多名。 董部長保城:這是因為大部分都是中央在報缺的關係。我們可以分別從不同的角度進入。 呂委員學樟:目前我國較高等的簡任官,男性占了71%。請問張部長,女性是多少?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女的占28%。 呂委員學樟:如果以98年到102年,各官等公務人員訓練進修人數為例,簡任官的男性比例占了七成多,薦任官占約六成多,委任官占五成多,為什麼會形成官等越高,訓練進修人數性別比例差距也越大的狀況呢?有沒有性別歧視的問題,否則為什麼公務人員官等越高,女性的比例卻呈現遞減的情況?考試院不是有成立人權保障工作小組及性別平等委員會嗎? 張部長哲琛:有,性平委員會。 呂委員學樟:成立的目的不就是要落實國家考試文官制度的人權保障跟促進性別平等嗎?從現在高階官等的女性反而呈等比例下降的趨勢來看的話,等於是你們的政策沒有落實,對不對? 張部長哲琛:我報告一下。 呂委員學樟:是虛晃一招嗎? 張部長哲琛:不是虛晃一招,最主要是因為男女性別的結構和分配不一樣。以目前來講,全公務人員的男女比例,男是6,女是4,最主要的原因是裡面有警察機關以及很多有關工程的機關。其次,在人口的分配上,簡任級的男性占70%以上,女的占20%,委任級的話,女的占50%,所以女男占的比率差不多。簡任級以上男的多,當然參加受訓的人也多。 呂委員學樟:我希望你們針對高等受訓人員中,女性偏低的情況稍微思考及規劃一下,好不好? 張部長哲琛:好。 呂委員學樟:去擬改進方案。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退撫基金的財務一直是本席關注的,而且我們在每次張部長來本委員會的時候都提到,如果投報率能夠增加1%的話,提撥率可以降4到6%,所以不僅對退撫基金的財務有幫助,事實上對全民的幫助都非常大,張部長同意嗎?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同意,這是事實。 李委員貴敏:很好,這是事實。有這樣的情況,你們要怎麼樣讓退撫基金的財務健全?每次質詢的時候,我們提到的不外乎第一個是選才,就是人才要對,第二個,要有經營績效及目標,第三個,投資組合也要對。這是我們以前講的。我們從人才的部分看一下,部長應該是很愛護操作退撫基金的相關人才,是不是? 張部長哲琛:是。 李委員貴敏:本席查了資料之後始終不太能夠理解,為什麼退撫基金的人才或者勞保操盤的人才,都只有適用一般公務人員的專業加給,但是金管會人員的待遇卻可以超過退撫基金的人員,達到原則上4,000到8,000元的差額? 張部長哲琛:年終獎金還差更多。 李委員貴敏:是什麼原因金管會可以,可是退撫基金就不可以?剛剛在前面提到差1%就會影響提撥率4到6%。我們以前不是達成共識,認為解決方案有另闢財源,事實上另闢財源的部分,那時候講到銀行的營業稅等等,我們也解決了,但是對於操作的人才部分,應該給的不是應該要給嗎?為什麼金管會可以,但是退撫基金的部分就不可以呢? 張部長哲琛:在基金設置之初,行政院跟基金之間協調的結果沒有達成共識。我們當時提出希望能夠比照金管會支給金融津貼,可是行政院不同意,行政…… 李委員貴敏:行政院理解你們操盤的人員只要能夠增加投報率1%,相關人員的提撥率就能降4到6%嗎? 張部長哲琛:行政院當然知道。 李委員貴敏:所以他們認為投報率不重要嗎? 張部長哲琛:勞動部基金運用局實際上也面臨相同的情形,而且他們也在積極爭取。 李委員貴敏:那個不管,您是負責退撫基金的部分。我們剛剛不是講了幾個原則嗎?要延攬人才,可是外面給的誘因太大的話,留得住人才嗎? 張部長哲琛:我來了以後人才的流動率是比較低的,我已經交代同事積極研修組織條例,因為各位委員對我們的人才、待遇、資金都有很多期許,所以我立刻指示我們同仁,希望能夠儘快修正組織條例。 李委員貴敏:儘快是什麼時候? 張部長哲琛:我希望下會期能夠送過來。 李委員貴敏:因為本席去年5月就已經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的修正條文,其中有幾個大項,待會再請教你,因為我要先看一下績效管理的部分。第一是人才,第二、我們講績效管理的部分,我們看到101年委託績效和自營績效,基本上看起來自營的部分比委託的部分好。 張部長哲琛:自營股票的部分,今年比較差。 李委員貴敏:對,今年就掉下來了,原來的4.56%掉到2.65%,這就是因為我所講的,你沒有給人家合理的報酬,還不是優惠的報酬哦,就已經無法達到你所想要的績效。我們去年一再批評委託績效的部分非常、非常爛,但是103年到今年的9月底,進步滿多的。所以,基本上來講,需要鞭策也需要督導,除此之外,你還要給「紅蘿蔔」,不是嗎?不能只有鞭策卻不給「紅蘿蔔」,讓他只有捱打的情況,基本上,鞭策才能讓他進步,同時,在他進步的時候,你也要給與獎勵。部長,待會我們來看看修法的部分到底有哪些你不同意。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提到投資組合,我記得去年質詢時就提到退撫基金的明細上,現金和約當現金很高,1,884億元,占了33.4%,那時我們也提到你拿了這麼多約當現金,不把它投入投資,投報率怎麼會增加呢?部長,這是你們提供的數據,不是我做的。 張部長哲琛:我知道。 李委員貴敏:所以,如果你保留這麼多現金,不把它投入投資的話,投報率怎麼會增加呢?那時你給我的回答是,因為會有一些退休公務人員要支領退休金,所以你必須要保留一千多億,那時候我聽了也覺得如果是這樣,那是不得不的情形。可是我看了一下,在103年度的基金收入和支出的部分,部長,先不提現金和約當現金,你們收繳的部分是621億,支付的部分是609億,所以,單純從收支看起來,就算不保留現金和約當現金,事實上是兩抵,你收的還比你付的部分多,所以看不出你有需要保留一千多億現金的必要性。 然後我們又看到按照你的規劃,原來103年現金和約當現金應該只有709.8億元,占了13.1%,可是按照你的運用明細,實際使用的現金和約當現金高達1884.7億,占了33.4%,和你的規劃完全不一樣,差了一千多億,第一、我要問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第二、104年的規劃又是13.1%,和103年類似,請問104年實際使用的現金和約當現金會回歸原來的規劃,還是回歸103年實際使用的部分? 張部長哲琛:針對以上的問題,分別說明如下:一、實際上基金中的約當現金不需要那麼多,這一千多億都是暫時用不出去,放在銀行的。我完全同意李委員的意見,我為什麼會這樣?對於我們手上現金那麼多,實際上我個人也很著急,所以,我們不斷在辦理委外的工作,今年完成了3批的委外工作,可是這3批委外工作,總共金額是六百多億,這六百多億我到現在還沒有撥出去,因為當我們完成委外工作要撥款時,發現無論是國內外的相關金融市場指數都太高,我們認為並不是恰當的撥款時機,因此,決定等到國內外金融市場指數降低時,我們再適度撥款,如果把這個錢撥出去,比率就會作大幅度的調整,103年、104年我們都是朝這個方向去做。再過一陣子如果全球股市,再加上台股指數,適度降低的話,這個錢就可以撥出去,這時候約當現金就會大幅減少。 李委員貴敏:那樣的情況的話,我們談的就是104年囉? 張部長哲琛:對。 李委員貴敏:如果把剛才講的六百多億併入104年的規劃,會和104年的規劃雷同嗎?還是又會回到103年的情況? 張部長哲琛:不會,103年的這六百多億全部都已經規劃完成,只是撥款時機的問題。104年我們重新再辦,因為手上又有現金進來,我們重新再辦理國內外的委託事項。 李委員貴敏:部長,其實我們都知道在股市的部分,Q3、Q4原則上都是高點。 張部長哲琛:今年不一定,今年我們的股市,在8月份是最高點,9月、10月台股指數一直掉。 李委員貴敏:但是不要談特例,基本上Q3、Q4相較於Q1、Q2都是高點。 張部長哲琛:對,尤其Q4是最好的。 李委員貴敏:104年的規劃,在價格過高的情況之下,也就是你說的特例,你說你手頭上的錢不撥出去,我並不認為你不該撥的時候撥,這不是我的本意,我的本意只是說,當你把這麼多的現金留在自己手上,然後不投入投資,我並沒有要求你立即投入,但是去年你對於保留這麼多現金的解釋是為了支應軍公教人員退休,並不是hold住伺機投入,我們查了一下,和實際的情形不一樣。如果未來並沒有發生你所顧慮的軍公教人員退休潮,必須支領超過你收繳的部分的話,那麼現金就應該好好進入投資組合的規劃,但我並沒有講你要馬上撥,我也不贊成投資的部分買在高點、賣在低點。我只是請教你,在這樣的現況之下,104年的規劃是否依然如你現在所規劃的情形? 張部長哲琛:是的。 李委員貴敏:還是一樣? 張部長哲琛:還是要繼續委託。 李委員貴敏:時間已經到了,我私下再請教部長。 張部長哲琛:好的。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鴻池及李委員桐豪均不在場。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今天審查你們考選業務基金預算,從考選業務基金歷年來賸餘狀況來看,你們從102年度決算就開始虧損,今(103)年是否也是虧損?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說明。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今年的決算大概虧損2,300萬。 尤委員美女:所以,較去年…… 董部長保城:去年好一點,但是,我們目前還有約2,100萬的結餘。 尤委員美女:可是你不能寅吃卯糧,…… 董部長保城:當然。 尤委員美女:現在所謂的考選業務基金最主要的收入來自國家考試及專技考試的報名費用,支出就是為了試務而支出的費用,因此,原則上這應該是要收支平衡,這個在以往有賸餘,但現在從102年起開始虧損,然後你們在103年度就無預警地調漲報名費,調幅也算滿高的,調整之後,你103年度卻還是一樣虧損。 董部長保城:因為我們的調整是從7月份報名開始,換言之,7月之前報名的考試包括高普考還是照舊有的標準。如果明年依照新的全年收費標準,以53萬人次來計算,虧損情況應該會打平。 尤委員美女:換言之,明年考試報名費不會再調漲? 董部長保城:不會,因為依照規定是三年內檢討,今年新的收費標準是從7月1日開始實施,因此,在此之前的考試收費完全照舊的標準,但這個會吃到我們的基金。 尤委員美女:因為你們每年的報名人數一直在減少,造成報名費減少,我們去年審查102年度的預算時,其實我們就做成一個決議案,希望你們落實所擬具的改善措施,其中包括如何精簡試務的人力、調降試務人員的支給、檢討考區的設置,且需訂定節能的目標,但事實上,你們好像沒有提出這些待檢討的部分,只是把報名費調漲而已。 董部長保城:我們都在做,最近還節省了將近一千多萬,特別是像臨時人員、工讀生等等,因為人數降低了,一定是照比率降低。 尤委員美女:所以,人數有降低? 董部長保城:有、有減少。另外,除了消極面的節省之外,我們也要面對考生,因此選擇直接進入校園,例如我們明天就要到台北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直接面對學生,跟他們談國家考試的重要意義,而不是只有像就業博覽會的擺攤而已。 尤委員美女:所以,你是希望增加考生的報名人數? 董部長保城:我們也應該主動積極讓這些即將畢業的在校生有一種使命感及擔任國家公職的榮譽感,因為我們也有專技的考試。所以,除了消極面的節省經費外,也應該要積極主動,因此,我們上週也把沒有考上及已經在工作的土木工程系考生請回來部裡,面對面溝通,檢視哪些地方需要改進。 尤委員美女:除了從積極面努力外,在預算的編列上,其中有一個弱勢族群報名費減免收入,像身心障礙者,目前是全額免收,這些全額免收的報名費當然是從考選基金去支應,可是,這是屬於全國性的試務,是不是應該要由政府的公務預算中去支應?像國軍退除役官兵的就醫醫療減免其實是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列公務預算;又,像優生保健措施的減免保費部分也是由中央及縣市主管機關去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以,這些報名費減免的部分,你們是不是應該編列公務預算去支應,而非由考選基金來支應? 董部長保城:目前我們國家考試之中,弱勢族群部分只有身心障礙者是全免,其餘都是減半收費,身心障礙的部分,本部的想法是要恢復到社會正義,因為資源應該要被珍惜使用,雖然同一個考試他報名兩次時,第二次還是要交錢,但如果全免的話,有些考生可能不會太珍惜這項優惠。所以,關於身心障礙者全免的部分,我們最近會向考試院提出來討論,希望恢復到減半收費。但是,這樣的減半,如果他是中或低收入戶,應考人都可以向地方縣市政府申請,還是有補助,所以應該沒有問題。至於委員提到是否應該編入公務預算或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撥款給我們的問題,我們在今年的2月10日召集過內政部、勞動部、原委會討論過此一問題。但是,他們認為只要遇到「考試」二字即非其業務、便不能支持。除非我們要把它擺在公務人員考試法,用母法來強制要求他們,但這部分他們一直認為有困難…… 尤委員美女:可是,像健保醫療的部分還是一樣,他們還是用公務預算支出,並不是說健保費就由健保相關預算去支出。 董部長保城:我們已經溝通約兩到三次。 尤委員美女:這部分你們再去努力。 董部長保城:對,但身心障礙部分,我們還是要設法回復到減免一半。 尤委員美女:這部分你們再去考量,因為對於弱勢族群報名費用的減免是應該的,只是費用應該要用公務預算…… 董部長保城:不應該排擠。 尤委員美女:對。就是應該放在公務預算或考選基金這部分,你們必須要再重新檢討。 董部長保城:好,謝謝。 尤委員美女:另外,現在政府有辦理一個臨床技能的測驗,這樣的測驗是很好,但在預算上出現了一個問題,因為你們是委託臺灣醫學教育學會來辦理該測驗,所以其報名費是由他們收,但補助費用卻是由考選基金來付,這樣是不是會有所謂收入與支出不平衡的狀況?雖委託他辦,是否考慮報名費應該全部放進考選基金,所需費用也由你們來支應?因為現況是報名費由他收,但卻由你們支出,兩者似乎無法平衡。 董部長保城:謝謝委員提出這個問題,醫師考試這一部分涉及教考用,所以,委員也肯定這個臨床技能測驗,它對於我們縮短學育落差是非常重要的,當初是由教育部、考選部、衛福部三個機關共同開過很多次會議委託臺灣醫學教育學會來辦理,考選部之所以願意參與,因為我們現在說考生在第二次國家考試之前,必須通過臨床技能測驗,而該證照是必須經過我們認可的,因此,他們在考臨床技術測驗時,我們考試委員都實際去看考場及考試程序,這樣我們才能認可該測驗的合格性。至於撥款的部分,因為臺灣醫學教育學會有一個辦公室,負責對考官的訓練、試題的建置、整個標準化病人應如何齊一化等,這是該辦公室的費用,至於考生交的6,000元則是直接交給考試當天相關基本費用,因為它有12個站,測驗內容有縫合傷口、子宮抹片等各種臨床需要的費用。 尤委員美女:這些部分,我們都予以肯定,但是,無論這些是補助其辦公室等費用,這個能不能由考選部去編列公務預算來支應,而不是放在考選基金中,考選基金本來就應該收支平衡,報名費進來支付費用,結果這部分報名費沒有進來,但卻要支出費用…… 董部長保城:委員的意思編列項目讓我們回去再考慮一下,是嗎? 尤委員美女:對,你們應該把這個部分…… 董部長保城:好,我懂。 尤委員美女:如果以整體的考選基金來看,應該要有報名費收入及事務支出費用,但是現在只有支出沒有收入,對於臨床技能測驗我們是肯定的,但是應該整筆…… 董部長保城:是,錢從哪個項目出啦! 尤委員美女:對,所以應該用公務預算來支付,而不是放在考選基金裡去處理。 董部長保城:好,我們回去再思考一下看要怎麼去運作。謝謝委員。 尤委員美女:好,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文彥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底考選部曾指出因為國考報名人數減少,醞釀要提高考試報名費,這個問題本席從二個邏輯來看。第一個邏輯,國家考試報名人數應該是在近5年、10年才高度上漲,在此之前並沒有這麼多人報考,這一點董部長同意嗎?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說明。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在民國100年之前,人數沒有這麼高,後來大概是因為金融海嘯,所以到了100年、101年報考人數有到79萬…… 黃委員偉哲:你說金融海嘯? 董部長保城:民國100年達到最高點,報考人數將近79萬4,000人,就我的感覺來說,最近幾年開始回到常態了。 黃委員偉哲:既然回到常態,考選部為什麼還要調漲報名費?99年、100年報考人數大幅增加,那時候考選基金會多增加一些收入,而現在只是回到常態,你們卻反而要調漲報名費,我覺得中間一定有些問題,不是你們過渡浪費錢,導致現在由奢返儉難,要不然就是中間有問題,政府用國家預算提供不少資源,例如闈場、考試大樓等,給了你們不少硬體設備,但是你們卻弄得目前的洞變得越來越大,缺口越來越大,我覺得這部分是不公平的。 第二個邏輯,有關考試的費用,對於弱勢考生的考試費用是有些補貼,也許這部分費用的減少會造成整個國家考試的balance有問題,沒有辦法收支平衡,你們想以調漲一般考生報名費用的方式來處理,但為何不以編列公務預算來補貼弱勢考生或改採其他方式呢?調漲一般生報名費用會讓一般考生認為是拿他們的錢去補貼弱勢考生,我個人是覺得OK,但有些考生不這麼想,尤其一些年輕人大概會覺得為何要調整一般生的報名費來補貼弱勢,政府為何不編列公務預算處理,你覺得呢? 董部長保城:有關弱勢考生報名費減半部分…… 黃委員偉哲:每年減免弱勢考生報名費的平均金額是多少? 董部長保城:每年短收1,000萬左右的規費。 黃委員偉哲:1,000萬左右規費的短收應該不至於要調漲其他6、70萬考生的報名費吧? 董部長保城:調漲報名費絕對不是單單因為考生減少,當然這是個很重要的因素,但實際上來說,我們最近在命題與測驗做了相當多的要求,要求老師在命題及閱卷上要非常認真…… 黃委員偉哲:你的意思是品質提高就對了? 董部長保城:那當然,我非常相信品質有提高,這沒有問題,我認為我們真的做了非常多的努力與投入。 黃委員偉哲:你所謂的努力與品質的提高,能讓國家透過各項考試在拔擢人才、考選出適合人才方面上增加多少人? 董部長保城:這部分除了入口考試外,還有訓練及工作表現等等,…… 黃委員偉哲:對於訓練部分,你們有另外酌收…… 董部長保城:那不是我們的業務,而是保訓會的業務,他們不收費用,而是由公務預算來編列。 黃委員偉哲:考生通過考試但還沒有取得公務員資格之前的訓練,為什麼要由國家出錢?這個是可以討論的…… 董部長保城:訓練部分是由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負責,那部分的費用是由公務預算來支付,他們不要付費的。 黃委員偉哲:我覺得這個部分值得考慮,因為那是他們通過公務員考試但還沒有取得公務員資格之前的訓練,如果是取得公務員資格後的訓練,是可以考慮由政府出資,但才剛考完試還沒取得資格的訓練,坦白說,這個訓練的成本到底要由誰來負擔,我覺得這個邏輯是可以思考的。 董部長保城:我們尊重委員的意見,但這不是本部…… 黃委員偉哲:我知道這不是你們主管的業務。 董部長保城:另外,我們舉辦國家考試要去全國各地借用教室、增加冷氣教室及借用考場費用等都有提高,還有水電費用,因為這個標準是十幾年以前的標準,而且我們是從民國98年才開始從公務預算改為基金預算,我們更會珍惜每一分錢要用之當用、省之當省,…… 黃委員偉哲:對許多考生來說,你這是賣方市場,他們必須考試才能取得公務員資格,是你們要求他們要繳交多少報名費,這些都是你們決定的,你說你提供多少服務、多少硬體設備、多少軟體設施的提升,這些都是你講的,考生不一定認同你這樣的思維邏輯,雖然我同意這個,但是我希望基於國家資源有限,你們在這部分能夠好好去處理。 董部長保城:是,我們會審慎使用。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 董部長保城: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孔委員文吉、陳委員明文、周委員倪安、陳委員歐珀、江委員啟臣、林委員德福、蕭委員美琴、賴委員振昌、王委員進士、吳委員育昇、蘇委員清泉、葉委員津鈴及姚委員文智均不在場。 現在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想拜託考選部要特別注意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領域的國家考選制度,本席先舉二個令我終身感到十分遺憾的事件,第一個是高雄市有一位藝術家,他得過國內外非常多的美術獎,他終生的職志就是希望能夠從事美術教育,擔任美術老師,可是他是一位瘖啞人士,他沒辦法說話,也就是俗稱的啞巴,瘖啞人士能不能當老師?其實是可以的,以現代的科技文明,互動式電子設備的視聽教室可以讓瘖啞的美術家成為非常優秀的美術老師,但是他必須先經過考選的過程。當時,高雄市政府在我的請託之下,在教師甄選上特別舉辦一個身心障礙者的教師甄試,但是這個職缺最後被一個非常輕度肢障的身心障礙者得到了,至今他仍然無法完成他人生的理想,這是一個案例。另外一個案例的當事人是得到亞斯伯格症、重度自閉症合併憂鬱症的身心障礙者,他參加並考取了司法行政人員身心障礙特考,但是分發不當,按照成績分發的結果分發到偏遠的澎湖地區司法體系內,現在遇到的困難是他無法通過訓練,得到公務員的資格,目前還懸在那裡。我們都知道當分發不當時,現有的制度完全沒有彈性跟轉圜的餘地,我後面講的這個案例,如果我們在制度上,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權益保障,我們在考選時若發現分發不當,在訓練時甚至可以讓他跨越職系,我們明明知道有適合他的地方可以讓他去,但我們有沒有辦法讓他跨越職系,給予專案輔導?我希望考選部在看待身心障礙者的考選業務時,一定要重視個別差異,針對個案給予扶助、支持的方式讓他們突破非常多的限制。譬如我舉的第二個例子,如果他能夠到高雄市凱旋醫院或是到其他醫院體系去服務,整個醫療體系系統比較知道如何跟他成為同事,他也比較適合在那個環境下工作,可是現有的制度是,當他在訓練期間我們發現分發錯誤時,他無法改變分發的職系,現在剩下的選擇就是保留他的錄取資格,2年後再重複訓練一次,然後又被淘汰,否則他就是要重考。現有的制度對於心智障礙人士來講是一種會製造二度傷害的制度,可能你們從來都不知道會有這種狀況。今天我為何要特別跑來發言,而且我也沒有準備什麼資料,最主要就是希望能在觀念上跟部長進行溝通,你們今天在報告上所談到的各種考試制度的研議中,獨缺國家考選制度上對於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應有的制度變革,到底要關照哪一些面向?要給予何種特別例外的特殊程序,關於這部分,你們無論如何要儘快去研究,好不好?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說明。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對於第一個案例,那位想當老師的瘖啞人士,我們非常肯定這位老師的用心,但是很抱歉,我們負責的專技人員或公務人員考試,目前不包括老師這部分。委員剛才講的第二個案例,歸屬考試院的權責,這位罹患亞斯伯格症的應考人分發到澎湖一案,無論是分發或訓練,報告委員,我們只負責考試這一塊,不過我們不會推卸責任,這個案例如果需要調整,我們可以…… 管委員碧玲:在考選制度上,如果分發以後…… 董部長保城:我們應該整體考量,不能夠切割。 管委員碧玲:對,因為此事涉及的還是考選,分發不當之後回溯回來還是考選制度上有沒有彈性的問題,譬如說我們發現他很可能非常適合到醫療體系去服務,他已經考上特考了,可是他考的類科是司法行政,司法行政可不可以轉一般行政?可以啊! 董部長保城:他是分發到澎湖法院嗎? 管委員碧玲:對。他可以轉一般行政啊,司法行政可以轉任一般行政…… 董部長保城:對,要訓練完畢之後。 管委員碧玲:但是那必須是訓練完畢後,而他在訓練時就無法通過,所以就造成了二度傷害。 董部長保城:我懂。 管委員碧玲:因為你也沒有辦法降低標準。在考選制度上,你究竟還是需要一套當發現分發不當時,有沒有辦法做例外的處理來跳脫現有法令的限制,比如職系的限制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董部長保城:我們可以根據此案跟負責分發、訓練的人事行政總處與保訓會一起討論,就是當初他考完之後,應該適性適所讓他有個訓練…… 管委員碧玲:沒有辦法適性適所。 董部長保城:就此一個案的狀況,我們應該進行檢討,而不是閉著眼就照成績分發,應該檢視個人的狀況…… 管委員碧玲:對,那是另一回事。現在遇到問題的時候,實際如何解決是一回事,但是在考選制度上,當你一發現沒有辦法適性適所,當面對照成績分發而無法達到適性適所的時候,在考選制度上有沒有彈性,這是我現在發言的重點。 董部長保城:這就是我說我們應該可以提早介入,提早針對個案跟人事行政總處及保訓會一起共同檢討,我懂委員的問題。 管委員碧玲:好,你們瞭解狀況後,檢討看看如何處理,好不好? 董部長保城:好,謝謝。 管委員碧玲:本席希望基於對身心障礙者權益的保障,在處理身心障礙人士的問題時不能採取一般的標準,給予特殊、例外、特別的保護不能視為一種特權或圖利來看待,那是錯誤的觀念,好不好?謝謝。 董部長保城:我懂,那不是特權的問題,而是人性化的問題。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潘委員維剛、盧委員嘉辰、顏委員寬恒及鄭委員天財均不在場。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委員謝國樑、顏寬恒、高志鵬、潘維剛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林委員鴻池改提書面書面意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謝委員國樑書面意見: 近十多年來,我國國家考試制度幾經變革,固然是與時俱進,然而對人才之選取,若不能就職務類別與需求加以明確的區別核心技能,則極可能無法達到適當選才的目的,造成考選人力的浪費,及用人機關的困擾。 例如,以現行的高考三級與普考兩相比較,因時間、科目之設定,造成嚴重的重複報名情形,當然也就不免產生重複錄取情事;並且重複錄取人數是逐年不斷增加。以民國101年為例,其比例甚至幾乎達普考錄取名額之百分之六十,造成普考用人機關無人可用之窘況。 再者,高、普、初考等考試為全國性舉才,特考則為應因特殊性質而舉辦,然目前國家舉辦特種考試規模日愈擴大,不僅種類項目繁多,且有相當部分的類科與高普考相同,而其名額卻反較高普考更多。 對於上述畸型發展的情形,實有積極改進之必要。爰建請考選部善用考試業務之研究改進及宣導經費,就如何改善重複錄取,增進考用合一及回歸一般公務人員考試,落實特考特用,進行專案研究。 顏委員寬恒書面意見: 今天針對考選業務基金跟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相關預算進行審查,最近大家都把焦點放在年終慰問金,讓許多公教人員覺得沒有受到該有的尊重,但是本席更關切退撫基金因提存嚴重不足以致於潛藏負債超過2.58兆元,財務收支將嚴重失衡。這問題不妥善解決,政府財政負擔將更惡化,對不管是退休的公教人員或者是還在職的公教人員有更大的威脅。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104年度預算編列基金收繳數604億7,711萬1千元,按費率12%提撥之軍、公、教人員基金收繳款,以及各級政府撥補政務人員退撫基金之款項。如果按照正常運作,退撫基金還不會有太大問題。但是本年度基金本金將減少119億1,905萬7千元,主要因本年度軍、公、教人員基金將產生入不敷出之現象,其中以軍職人員之缺口最大為73億1,835萬1千元。而目前就像溫水煮青蛙,很快就會影響到基金的實際運作。 本席認為公教人員需要的是尊嚴,現在政府的處理作為沒有讓他們獲得該有的尊重,所以基層普遍在反彈。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的虧損情況如果相較勞退基金比起來,只是小洞跟大洞的差別。政府這樣的處置作為,將會讓民眾產生相當大的危機感,帶來的就是公務人員提早退休,趁還能轉換跑道前趕快先離開公教人員身分後尋找其他可能性。這對國家整體發展是有負面的影響,但是我看不到政府有提出任何對策對這些公教人員安心,長久下來如何要我們說服公教人員對政府有信心。 另外還有就是軍職人員基金約提前6至8年產生累積虧損,財務缺口將於111年度後持續擴大,將嚴重加重政府財政負擔。根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退撫基金不足支付時,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換句話說就是政府是最後一道防火牆。但是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會委託辦理基金第5次精算評估報告顯示,在基金資產預期報酬率為3%,以及提撥率維持12%之精算假設下,軍職人員基金已於100年度首次出現收支不足,預計於111年度就會產生累積虧損,相較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將於119年及117年產生累積虧損,軍職人員提前虧損近6至8年,而且其財務缺口將於111年度後持續擴大,預計121年軍職人員基金資產累積虧損達1,119億餘元。這些數字如何要讓基層安心,如果政府不能妥善處理,這個問題變成大家要共同承擔。 高委員志鵬書面意見: 退撫基金領多繳少,應提高提撥率(請銓敘部長張哲琛)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整體收支,截至103年9月底為止,繳費收入為新台幣439.3億元,退撫給付計616.1億元,淨撥繳數計-176.9億元,加計該年度基金帳面淨運用收益209.2億元後計32.3億元,再加計備供出售類投資評價收益9.0億元,及該年初歷年累計基金餘額56,245億元,整體基金餘額計約5,665.8億元。 1.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是屬於退休基金,基金提撥率為12%。而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所送來的報告中提到,從104年度的基金收繳給付狀況來看,預計收入為604億7千7百萬元,而預計支出為723億9千6百萬元,基金本金預計減少119億1千9百萬元。也就是說,目前的退撫基金是呈現「收入少,支出多」的不平衡狀況。這種狀況長此以往下去,基金將會有破產的危機。請問部長,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的財務狀況,如果一直無法達到收支平衡的狀況,預計最快多久可能會破產?銓敘部最近是否曾經做過精算? 2.退撫新制自民國84年實施後,公務人員須與政府單位分別提撥準備費用至退撫基金,其中公務員自行提撥比率從91年的8.8%,逐年提高至95年的12%,但95年至今,利率不斷降低,提撥率卻一直維持在12%沒有提高。而這當中面臨愈來愈多的公務人員退休,參加基金的人數又減少,一方面退休人數增加不斷領取退休金,參加基金人數減少導致收入減少,一來一往之間已經可以預見收支的不平衡。而為了落實退撫基金的收支平衡,考試院方面在102年4月就已經送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到立法院審議,並在102年5月27日經立法院審竣,但因為有部分條文保留協商,所以目前法案仍在協商狀態。請問部長,為何一部攸關公務人員退休權益的法案,至今無聲無息?你們身為執政黨,理應積極推動這部改革法案,保障退休人員權益,為何不推?是否因為這法案是由前院長關中所推動,其中具備「繳多、領少、延後退」的改革性質,引發公務員不滿,所以你們就乾脆用協商的名義不去推動,能拖盡量拖? 3.退撫基金的管理必須要以收支平衡為基本原則,因為一旦基金餘額不足以支付退休撫卹金時,必須由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如今退撫基金已經開始出現缺口,但主管機關卻完全不思從根本的漏洞堵起,先從提高提撥率做起,反而在報告中提到基金管理委員會將「加強基金資產投資管理」、「掌握投資契機,提昇基金收益」。請問部長,投資必有風險,難道退撫基金每年都能保證賺大錢嗎?在退撫基金的預算書中還註明退撫基金未達法定收益仍有29億餘元待補足,已經加重了國庫負擔,退撫基金還妄想可以透過投資來填補基金的不足嗎?要解決基金不足的問題,正本清源之道就是提高提撥率,公務人員自己多繳一點,不依靠國庫填補,未來領退休金也比較心安理得不是嗎? 監察院已非民意機關,應廢除監試規定(請考選部長董保城) ◆「監試法」自民國19年制訂公布,民國39年第二次修正公布後迄今,因時空環境變遷,條文內容與現況已有所不符,且監察院經數次修憲後,機關屬性亦不再屬於民意機關,監察委員之身分已非民意代表,而是獨立行使職權之政務官。考試院也不需向監察院負責,故應廢除現行國家考試由監察院或監察委員派員監試之規定。 1.憲法規範之監察委員職權,並不包括監試事項,而國家考試辦理之主體,係以典試制度為準,因此,監察委員監試僅做為國家考試之外部監督機制,並非考試進行之必要條件。請問部長,目前典試制度及相關事務作業應該都已經建立了完善良好的制度,各相關試務單位是否已經建置了試務工作的標準作業流程?闈場是否都已經設置高科技設備作為防弊之用?以目前國家考試的標準作業流程,國家考試有無監察委員監試,會影響其公正及公平性嗎? 2.現今憲法增修條文中規定,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產生,因此監察委員之專業背景根本與國家考試無涉。請問部長,若監察委員對國家考試的細節流程完全陌生,能夠發揮監督試務的功能嗎?此外,因為監察委員對於國家考試流程的陌生,所以大多數都只是形式上參與監試工作,可能不會發問,也不會直接下達指示,以避免外行指導內行。但如果有監察委員展現權力,做起監試工作,要求試務人員花費很多時間向監察委員說明試務流程,是否會造成試務人員之困擾?而且由外行人監督內行人的工作,不僅無法達到監試的目標,還浪費不少試務人員的寶貴時間,這難道不會影響試務推動? 3.考選業務基金中,有一筆專業服務費是給監察委員擔任監試委員的出席費,共44萬2千元。如今專業的考試委員都已經沒有領取典試的出席費,但監察委員卻依然保留每次的出席費2千元。請問部長,你為何要圖利監察委員?這些監委對於考試制度的改進或是提供建議根本毫無貢獻,為何不能比照考試委員取消出席費?難道監察委員相較於考試委員,對國家考試的各種業務貢獻有比較多嗎?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依據考試院院會報告中指出目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截至103年9月底,參加機關學校總數7,644個,參加基金人數62萬816人。實際可運用資金結餘數為5,634億1,000萬元,基金的資本利得和固定收益運用項目比例分別為42.3%和57.7%,如果依照投資地區區分,國內投資和國外投資比例為62.4%和37.6%。基金已實現收益數為248億7,000萬元,期間收益率為4.5%,年化收益率為6.1%,較台灣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率1.4%,高4.7個百分點。 既然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益相當穩健並且每年都有成長,財務狀況沒有明顯劇烈變化的情況下,依據日前考試院的報告,因人口結構趨向高齡化、少子化導致政府財政負擔日漸加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支結構愈趨險峻,考試院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立法院已審查完竣,部分條文保留黨團協商。因此考試院在沒有重大財務劇烈的情況下,一再變更公務人員之相關政策,導致公務人員政策十分不明確而發生退休潮,反而導致國庫壓力遽增。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過了世界經濟的衰退期,相關營運續效仍然穩定並且沒有發生財務壓力後,目前各種投資市場的景氣逐漸的回升,各種投資收益將會更趨穩定及成長,考試院對於相關公務人員制度的變革應該要謹慎思考後再對外說明,避免影響公務人員士氣。 主席:現在進行考選部主管104年度考選業務基金收支部分之處理,現在宣讀預算數。因為有些委員尚未到場,所以我們一併宣讀修正動議,唸完之後,等一下接著進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支部分之處理,同樣先宣讀預算數跟委員提案部分,先宣讀,等委員到場後再處理。 考選部主管104年度考選業務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對照表 一、業務計畫部分: 本基金主要業務,係辦理國家公務人員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等各項考試業務,本年度試務成本共需7億874萬8千元,預計辦理之考試業務如下: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四)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五)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六)交通事業公路人員升資考試 (七)交通事業港務人員升資考試 (八)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九)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十)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 (十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 (十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十三)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 (十四)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十五)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 (十六)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 (十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 (十八)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十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 (二十)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二十一)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 (二十二)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 (二十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 (二十四)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 (二十五)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二十六)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 (二十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 (二十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 (二十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 (三十)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 (三十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考試 (三十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第二次食品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 (三十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舊案補考】 (三十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 (三十五)具有相當資歷者全部科目免試及部分科目免試之審議 二、業務收支部分 (一)業務總收入7億1,183萬8千元。 1.業務收入7億0,947萬8千元。 2.業務外收入236萬元。 (二)業務總支出:業務成本與費用7億0,874萬8千元。 (三)本期賸餘:309萬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915萬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銓敘部主管104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預算案對照表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104年度業務計畫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執行,與上年度法定預算所列單位相同。主要業務計畫包括辦理政公教軍人員退休、撫卹給付、離職退費業務及辦理基金投資運用業務二部分,有關辦理退休、撫卹給付及離職退費部分,預計辦理政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及離職退費一次給付計3人,定期給付累計人數計235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及離職退費一次給付計1,034人,定期給付累計人數計141,096人,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及離職退費一次給付計415人,定期給付累計人數計109,629人,軍職人員退休、撫卹給付及離職退費一次給付計13,624人,定期給付累計人數計59,959人;另辦理基金投資運用部分預定收益率為4.13%。 二、總收入:236億7,898萬5千元。 三、總支出:6億7,740萬2千元。 四、本期賸餘:230億158萬3千元。 主席:宣讀委員提案。 1、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說明,公共關係費為「宴客招待、婚喪賀儀、餽贈等費用」。考選業務基金104年度在「勞務成本─試務成本」科目編列公共關係費預算30萬元,係為辦理考試需要洽借場地,及特殊考試與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團體等交換意見所需費用。由於公務人員工作相對穩定,報考之民眾爭先恐後,尤其現今不景氣,高失業率年代,錄取率極低,故考選機關應無須藉由宴客招待、婚喪賀儀、餽贈等以拓展業務。至該基金稱係為辦理考試洽借場地,及與原住民、身心障礙團體等交換意見所需乙詞,由於擬洽借之場地均為學校,倘洽借確有困難,當可商請主管之教育部出面協調,毋須浪費公關費資源。爰此提案刪除考選業務基金公共關係費項目預算全數,共計300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柯建銘  高志鵬 1-1、 考選業務基金104年度在「勞務成本─試務成本」科目編列油電費預算2,184萬元,係為寄發各項國家考試入場證、成績單之郵費暨聯繫試務之電話費及電腦化測驗中心中央監控中心網際網路之數據通訊等費用。然考選部預估104年度之報考人數為55萬人,相較102年度決算報考人數有68.8萬人所支出之油電費2,300餘萬元,人數少了13.8萬人,卻支出較多之郵電費用,顯見預算有高估之嫌。爰此,提案減列考選業務基金104年度「勞務成本─試務成本」郵電費預算30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柯建銘  尤美女 1-2、 考選業務基金設置用途為:1.辦理各項考試之相關支出。2.使用考場大樓、試務大樓及其附屬設施所應分擔之維護及管理支出。3.符合基金設置目的之其他有關支出。然經查台灣醫學教育學會辦理臨床技能測驗(OSCE)所需經費係由考選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三機關共同分攤,考選業務基金104年度除比照103年度補助醫師OSCE經費150萬元之外,復新增牙醫OSCE補助經費150萬元,合計編列300萬元之補助預算。由於考選業務基金的收入是來自考生繳交之報名費,臨床技能測驗非考選部舉辦的考試,而是由台灣醫學教育學會收取,測驗報名費也非納入考選業務基金,卻要用基金考選補助,不符公平原則,且考選基金已出現虧損,補助更應以考選基金設置用途為主,爰此建議刪除試務成本─捐助、補助與獎助項目預算全數,共計3,000千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柯建銘  高志鵬 1-3、 考選業務基金104年度在「勞務成本─試務成本」科目編列公共關係費預算30萬元,係為辦理考試需要洽借場地,及特殊考試與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團體等交換意見所需費用。然考選業務基金之收入來源為各項考試報名費,而辦理各項考試所需之試務經費,則依法應由應考人繳交之報名費支應。若為辦理考試需要洽借場地,鑑於擬洽借之場地均為學校,倘洽借確有困難,當可商請主管之教育部出面協調,毋須浪費公關費資源。且公共關係費之用途應為拓展業務收入所需,因此考選業務基金所辦理各種國家考試,顯無編列公共關係費之必要。爰此,提案減列考選業務基金104年度「勞務成本─試務成本」公共關係費預算30萬元。 提案人:高志鵬  柯建銘  尤美女 1-4、 考選業務基金104年度預算「勞務成本─試務成本─專業服務費」編列4億3,293萬元,其中有44萬2千元,係按監察委員出席次數221次、及每次出席費2,000元估列,做為監察委員擔任監試委員所需經費,現今憲法架構下,監察委員已非民意代表身分,與考試委員同為獨立行使職權之政務官,且現今防弊科技進步,試務之進行已有完整的標準作業流程,監察委員擔任監試職務已徒具形式。加以專業之考試委員均已無領取典試出席費,監試出席費亦應比照停止領取,以資撙節。爰此,提案減列考選業務基金104年度預算「勞務成本─試務成本─專業服務費」監察委員監試出席費44萬2千元。 提案人:柯建銘  尤美女  高志鵬 1A、主決議 考選部辦理各項考試由監察委員擔任監試之出席費,近3年度平均約需64萬7千元,102-104年度則降為40萬餘元,主要是出席費由每次3,000元降為2,000元所致。考選業務基金雖調降監察委員監試出席費至每次2,000元,惟鑒於現今憲法架構下,監察委員已非民意代表身分,與考試委員同為獨立行使職權之政務官,執行典試、監試乃法律賦予職責,且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考試委員既已無領取典試出席費,待遇已頗豐厚之監察委員,其出席費亦宜依本院決議比照停止領取,以資撙節。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柯建銘  高志鵬 1B、主決議 目前高普考試、特種考試及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等各類考試之考試種類有35種、考試類科計1,187類、應試科目則達6,534科。近5年來(98年至103年8月),各類考試種類減少2種,相關考試類科卻增加44類,應試科目亦增115科,且每一考試種類之平均應試科目自98年度之171科,增至103年8月187科。由於考選業務基金財務狀況欠佳,過多之考試種類、考試類科及應試科目,徒增命題費、審查費、閱卷費及題庫建置等試務成本,建請考選部全盤檢討整合各類國考考試種類、考試類科以及應試科目,以節省試務成本,並於一年內提出報告。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呂學樟  柯建銘  高志鵬 1C、主決議 根據統計,考選業務基金自99年度設置以來,已吸收15萬1,021人之報名費減免收入計7,871萬2千元,然102年度,考選業務基金虧損58,039千元,且考選部於今年初調漲報名費。由於國家對弱勢族群之照顧屬全國性政事,相關照顧經費理應編列公務預算支應,不宜由應自給自足之作業基金吸收,否則對一般考生而言,難謂公平,更易導致基金虧損。爰此,建請考選部研議減免報名費收入部分由公務預算負擔之可行性。 提案人:尤美女  呂學樟   連署人:柯建銘  高志鵬 2、 退撫基金104年度新增編列國外「委託經營顧問費」150萬元預算,以聘請國際專業顧問公司。經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第3條規定,基金管理委員會掌理受委託運用機構所提基金運用計畫之審核事項,該會並下設業務組、財務組、稽核組辦理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等業務,亦設置基金管理會委員13人至17人,定期開會決定及審議基金業務事宜,必要時可遴聘專家學者為顧問。然退撫基金擬於104年另聘國際專業顧問公司辦理國外委託機構之篩選,似與現行基管會之業務功能重疊,抑或隱含基管會審核基金運用專業容有不足。 又按退撫基金本年度擬另聘專業顧問公司辦理國外委託機構之篩選,係為改變以往之資產配置,並增進投資績效,故本年度國外委託經營之預期投資報酬率理應提升。惟104年度國外委託經營之預計報酬率僅4.51%,概低於近年來之國外委託報酬率,如101年度之11.36%、102年度之14.51%以及103年度至8月之8.40%。顯見,該基金另聘國際專業顧問公司,並未提增本(104)年度國外委託經營績效,其效益性可議。爰刪除退撫基金104年度編列之國外委託經營顧問費150萬元。 退撫基金近年國外委託經營績效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平均運用資金額(1) 年度損益(2) 年度收益率(2)/(1) 99 92,358,109 3,969,774 4.30% 100 101,600,428 -3,632,238 -3.58% 101 98,164,240 11,154,511 11.36% 102 116,554,567 16,909,911 14.51% 103/8 115,841,477 9,734,236 8.40% 104 159,646,686 7,208,587 4.51%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柯建銘  高志鵬 2-1、 退撫基金國內委託經營管理費係依委託契約規定之委託報酬編列,但參酌以前年度決算數,卻發現國內委託經營管理費及委託經營期貨交易費用預算編列有過高之現象。爰此,提案減列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管理費」5,000萬元。 提案人:柯建銘  尤美女  高志鵬 2-2、 退撫基金104年度擬另聘專業顧問公司辦理國外委託機構之篩選,其目的係為改變以往之資產配置,並增進投資績效。既為提昇投資績效而欲聘請專業顧問公司,則104年度國外委託經營之預期投資報酬率理應提升。然退撫基金104年度國外委託經營之預計報酬率卻僅4.51%,於近年來之國外委託報酬率,顯見聘請國際專業顧問公司之效益有待斟酌。且現行基金管理委員會設有業務組、財務組、稽核組辦理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等業務,亦設置基金管理會委員13人至17人定期開會決定及審議基金業務事宜,必要時可遴聘專家學者為顧問,與顧問公司恐有功能業務重複之疑慮。爰此,提案減列104年度退撫基金新增編列國外委託經營顧問費150萬元。 提案人:柯建銘  尤美女  高志鵬 2A、主決議 查自100年度以來退撫基金每年固定編列國內及國外委託經營期貨交易費用1,280萬元。惟近年來是項交易費用之實際支用數較預算數減少甚多,如102年度預算編列1,280萬元,而決算數僅182萬1千元,決算數較預算數減少81.01%;另102年度決算數甚至較當年預算數減少85.77%,故104年度交易費預算編列過高之虞。爰要求104年度退撫基金之委託經營期貨交易費用核實編列。 退撫基金近年交易費用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增減數(= -) 增減比率(/) 99年度 12,000 7,437 -4,563 -38.03% 100年度 12,800 11,528 -1,272 -9.94% 101年度 12,800 5,485 -7,315 -57.15% 102年度 12,800 1,821 -10,979 -85.77% 103年度 12,800 2,431 -10,369 -81.01% 104年度 12,800 - - -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呂學樟  柯建銘  高志鵬 2B、主決議 退撫基金歷年實際收益率波動甚大,以近10年度(93-102年度)為例,其收益率分別為2.21%、4.74%、10.93%、4.91%、-22.33%、19.49%、3.60%、-5.98%、6.17%及8.30%,期間以97年度至98年度之變異最高,相差約41.82個百分點(19.49%+22.33%),主要係受金融海嘯影響,故該基金最近1個年度之平均收益率雖達8.30%,惟各年度呈不穩定狀態,且退撫基金近10年及開辦迄今之長期投資績效僅各為3.12%及2.88%,與同為政府管理之勞退舊制、公保、勞保及美國加州公務員退休基金相較偏弱。 我國各退休保險基金之中、長期績效比較表 單位:% 年度 退撫基金 勞退基金 (舊制) 勞退基金 (新制) 公保準備金 勞保基金 國保基金 美國加州 最近1年 8.30% 6.58% 5.68% 6.02% 6.35% 4.06% 16.2% 最近3年 2.99% 2.62% 2.84% 2.82% 3.52% 2.31% 10.0% 最近5年 5.91% 4.45% 3.71% 4.87% 5.37% 2.44% 10.9% 最近10年 3.12% 2.92% - 3.17% 3.45% - 6.8% 開辦迄今 2.88% 3.59% 2.79% 3.13% 3.70% 2.44% - 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5條第3項規定:「本基金之運用,其3年內平均最低年收益不得低於臺灣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如運用所得未達規定之最低收益者,由國庫補足其差額。」由於97年金融海嘯之影響,退撫基金97年度至99年度之3年平均最低已實現收益均未達法定收益,爰各該年度國庫應撥補數額為1億6,694萬7千元、17億5,752萬5千元以及29億5,727萬1千元,扣除99年度至103年度8月止之已撥補數額後,迄今仍有29億0,079萬6千元未補足,加重政府財政負擔。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未達法定收益待撥補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 度 3年內平均 最低已實現年收益 法定收益 年度新增應撥補數(2)-(1) 年度實際撥補數 累計待撥補年底餘額 比較收益率基準年度 報酬率 金額(1) 報酬率 金額(2) 94 2.826 6,795,788 1.636 4,238,715 0 0 0 92-94年 95 3.661 10,182,902 1.859 5,364,930 0 0 0 93-95年 96 4.681 15,103,824 2.189 7,012,942 0 0 0 94-96年 97 2.383 8,618,947 2.464 8,785,894 166,947 0 166,947 95-97年 98 1.558 6,031,823 2.025 7,789,348 1,757,525 0 1,924,472 96-98年 99 0.849 3,508,414 1.540 6,465,684 2,957,271 166,947 4,714,796 97-99年 100 2.040 8,961,969 1.121 5,046,957 0 167,000 4,547,796 98-100年 101 2.214 10,386,332 1.269 6,010,042 0 167,000 4,380,796 99-101年 102 2.586 12,726,420 1.375 6,741,983 0 740,000 3,640,796 100-102年 103 - - - - - 740,000 2,900,796 爰此,退撫基金應妥適基金資產配置運用,積極提升經營績效,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呂學樟  柯建銘  高志鵬 2C、主決議 查退撫基金委託經營業務係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辦法」辦理,該辦法第9條第4項規定:「每一受託機構之受託經營基金分配額度不得超過委託年度基金委託總額度50%。」 截至103年8月止,退撫基金國內委託經營之金額為550億元,現存契約數為13件,其中以匯豐中華投信3件,受託金額140億元,占其國內委託經營總額25.45%最高,次為統一投信占23.64%,德盛安聯投信占14.55%列為第3,餘元大寶來、國泰、富邦、復華、摩根投信合計占36.36%。因此,目前退撫基金委託單一經營機構之分配額度,皆在所定規範內。 雖目前退撫基金委託單一經營機構之分配額度,皆在所定範圍內,惟依據上開委託經營管理辦法規定,各受託機構之委託額度倘不超過總委託額度之50%即符合所定,倘僅委託兩家投信機構,且各經營50%之額度,則視為在合適範圍內,故是項規定顯過於寬鬆,恐因受託對象過度集中而不利風險分散。 爰要求退撫基金檢討現行規範,並送交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提案委員。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呂學樟  柯建銘  高志鵬 2D、主決議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104年度預算編列基金收繳數604億7,711萬1千元,係按費率12%提撥之軍、公、教人員基金收繳款,以及各級政府撥補政務人員退撫基金之款項;另編列基金給付數723億9,616萬8千元,係各類人員退休撫卹金給付數。基金收繳數與基金給付數相抵後,本年度基金本金淨減少119億1,905萬7千元,主要係因本年度軍、公、教人員基金本金均將產生入不敷出之現象,其中以軍職人員之缺口最大為73億1,835萬1千元。 104年度退撫基金收繳及給付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各類人員 基金本金收繳 基金本金給付 本期淨增(減) 政務人員 46,266 50,028 -3,762 公務人員 28,623,975 30,880,825 -2,256,850 教育人員 22,056,814 24,396,908 -2,340,094 軍職人員 9,750,056 17,068,407 -7,318,351 合計 60,477,111 72,396,168 -11,919,057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退撫基金不足支付時,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惟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會委託辦理基金第5次精算評估報告顯示,在基金資產預期報酬率為3%,以及提撥率維持12%之精算假設下,軍職人員基金已於100年度首次出現收支不足,預計於111年度產生累積虧損,其相較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將於119年及117年產生累積虧損,軍職人員提前虧損近6至8年,且其財務缺口將於111年度後持續擴大,預計121年軍職人員基金資產累積虧損達1,119億餘元、131年虧損將再擴大為3,630億餘元;另精算結果亦顯示,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之最適提撥率各為39.65%、42.65%及47.77%,均與現行提撥率12%相去甚遠,致退撫基金已提存退休基金不敷支付未來淨給付精算現值之數額龐鉅,截至102年底預估潛藏負債高逾2.58兆元。 退撫基金首次收支不足、累計虧損年度及提撥費率情形表 單位:年;% 項    目 軍職人員 公務人員 教育人員 首次出現收支不足年度 原估 100年 108年 107年 重估 100年 108年 107年 累積餘額出現虧損年度 原估 113年 119年 117年 重估 111年 119年 117年 最適提撥費率 39.65% 42.65% 47.77% 現行提撥費率 12.00% 12.00% 12.00% 法定提撥費率 8%-12% 12%-15% 8%-12% 爰此,要求退撫基金應儘速妥適規劃退撫基金財務具體改善對策,以免加重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呂學樟  柯建銘  高志鵬 2E、主決議 退撫基金編列本104年度國內及國外「委託經營管理費」6億0,551萬1千元,其中國內委託經營部分為1億3,385萬元、國外委託經營部分為4億7,166萬1千元;另編列國內及國外委託經營期貨之「交易費用」1,280萬元。經查退撫基金國內委託經營管理費係依委託契約規定之委託報酬編列,104年度該基金預計國內委託經營之預期報酬率為5.47%,預計支付國內委託管理費用1億3,385萬元,是項費用占平均運用資金計0.13%(國內委託管理費率)。惟查該基金101年度國內委託報酬率為5.81%、其管理費率為0.05%;另102年度及103年度至8月之報酬率皆超逾11%,其管理費率亦僅0.09%,是以,104年度預計委託國內報酬率僅5.47%,其委託管理費率卻編列0.13%,金額達1億3,385萬元,核有偏高。爰此,要求退撫基金之委託經營管理費應核實編列。 退撫基金國內委託經營管理費近年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平均運用資金 年度損益 收益率/ 委託管理費 委託管理費率/ 99 75,538,786 1,451,484 1.92% 177,484 0.23% 100 102,044,316 -13,372,989 -13.11% 113,312 0.11% 101 88,488,305 5,137,981 5.81% 43,448 0.05% 102 65,895,203 7,672,835 11.64% 56,967 0.09% 103/8 64,362,035 7,682,085 11.94% 60,362 0.09% 104 102,630,012 5,611,813 5.47% 133,850 0.13%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呂學樟  柯建銘  高志鵬 2F、主決議 為有效控管基金投資風險,退撫基金於年度基金運用計畫中訂定「年度風險控管措施」,該基金就104年度可運用資金5,701.67億元,及整體投資組合總風險值146.53億元,預估可承受整體風險限額為2.57%(146.53億元/5,701.67億元),在此風險限額下,預期年度報酬率為4.13%,意即104年度退撫基金欲賺取1%報酬必須承擔0.62%(風險限額2.57%/預期報酬4.13%)之風險。 經查為有效控管退撫基金投資風險,退撫基金自103年起啟用風險管理系統,該基金人員每日運用此系統估算市場風險值,據以控管風險及作為投資決策參考;另對於基金整體及個別運用項目,並按月檢視風險值是否超越風險限額,俾在既定投資風險下,達成收益目標;惟對於每年度為賺取1%報酬所需承擔之風險限額,卻未有年度風險報酬實際值之回饋機制,以致無以檢驗該基金為賺取報酬所承擔之風險是否較年度預期值高,俾以作為日後修正投資組合之參據。爰此,要求退撫基金應建立年度風險報酬回饋機制,俾有效管控風險,並作為日後投資決策之參考。 提案人:尤美女 連署人:呂學樟  柯建銘  高志鵬 2G、決議 鑑於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基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並耗費相當人力管理及監理。惟該基金短期收益率波動性高,長期績效則偏弱,經營績效並因未達法定標準,導致國庫待撥補數額尚有29億餘元,造成國庫財政負擔。爰此,要求管理委員會應妥適規劃基金之資產配置與運用,積極提升經營績效,俾發揮基金管理及監理功能。 提案人:柯建銘  尤美女  高志鵬 2H、決議 退撫基金係以收支平衡為原則,倘基金餘額不足支付退休撫卹金時,將由政府負擔最後支付責任。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財務缺口持續擴大,各類人員之現行提撥率亦與最適提撥率相去甚遠,以致產生龐鉅潛藏負債。爰此,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應儘速提出退撫基金財務改善對策,以免加重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柯建銘  尤美女  高志鵬 2I、決議 退撫基金委託經營業務係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辦法」辦理,該辦法第9條第4項規定:「每一受託機構之受託經營基金分配額度不得超過委託年度基金委託總額度50%。」截至103年8月止,退撫基金國內委託經營之金額為550億元,現存契約數為13件,基金委託單一經營機構之分配額度,目前皆在所定範圍內,但目前退撫基金受託機構之額度比重雖未超逾規範,惟其委託經營辦法所訂受託分配比重寬鬆,恐使受託機構過於集中,不利風險分散及績效提升,爰要求檢討現行規範,並將檢討報告送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提案人:柯建銘  尤美女  高志鵬 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提案滿多的,希望能在12點以前處理完畢。 現在看提案第1案,由尤委員美女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尤委員,這30萬不要刪除,好不好?只是一點點錢而已。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請考選部說明一下。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說明。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編列這筆公共事務費,是因為常常有考生、也就是應考人有摔跤等情況,我們將他送醫之後,還要送上水果,甚至連醫藥費也幫他出,也有委員幫我們的忙。另外,考選部非常依賴老師們的協助,所以老師們家裡有婚喪喜慶等場合,我們真的還是要致意。還有借場地、向老師們、學校拜託等用途,還是需要這筆經費,所以請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可以吧? 尤委員美女:但你們自己寫,這筆費用是用在借場地等用途。第1案和第1-3案是一樣的科目,所以併案處理。 主席:那就不予處理,好不好?拜託一下,沒多少錢啦! 尤委員美女:好,這就不處理。但是考選部的說明要講清楚,你們在這裡的說明和科目寫的說明不一致。 主席:好,以後要改進。 處理第1-1案,關於郵電費用300萬元。 請考選部董部長說明。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建議如同剛才向委員報告的,加上報考人數也減少了,希望刪減60萬,可以嗎? 主席: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可以啦! 主席:第1-1案刪60萬。 處理第1-2案。請考選部董部長說明。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關於臨床技能測驗等考試,今年都已經分別在做了,能不能請尤委員同意不要刪除,改為主決議的方式,我們再另行檢討,看看如何改善? 主席:請問尤委員,作主決議,好不好?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好,改成主決議,請你們趕快擬好,重點就是要求你們研議,改由公務預算支出,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董部長保城:好,我們會草擬主決議,本項改為公務預算,再向院會報告。 主席:第1-3案剛才已經處理完畢。 處理第1-4案,本預算是監察委員的出席費,提案要求減列44萬2千元。請問考選部董部長,可以刪掉嗎?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還是要拜託。 主席: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1-4案與第1A案是同一案,就用第1A案的主決議處理好了。 董部長保城:還是用主決議方式,讓我們去研究怎麼改進這一塊好了。 主席:第1-4案就併到第1A案,以第1A案主決議處理。 請呂委員學樟發言。 呂委員學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1A案內容要稍加修改,應該加「建議」二字吧! 主席:第1A案改為「其出席費建議……」。 董部長保城:改為「建請考選部研議」,好不好? 主席:研議要不要停止,好不好? 第1-4案就以第1A案的主決議處理,並且修改為「建議考選部……停止……」。 尤委員美女:文字是不是要改成「其出席費建請考選部研議比照考試院停止領取」? 董部長保城:就是建議由我們研議比照,好不好? 主席:對,就像尤委員美女講的,改為「其出席費建請考選部比照考試院停止」。 董部長保城:應該是「『研議』停止」。 主席:對,改為「『研議』停止」。 處理第1B案。請考選部董部長說明。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遵照辦理,目前也正在做,謝謝委員。 主席:好,第1B案通過。 處理第1C案。請予以通過,好不好?只是「建請」嘛! 請考選部董部長說明。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1C案,我們建議改為「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考選部以公務預算編列」。 主席:那是你們要記的,我們的提案這樣寫就好,要怎麼處理就看你們。第1C案通過。 處理第2案,本案要求刪除退撫基金項目。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案與第2-2案是針對同一項目。 主席: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第2案與第2-2案兩案其實是針對一樣的事情,我們同意刪除。 主席:同意刪除150萬元? 張部長哲琛:對。 主席:好,本案通過。 處理第2-1案。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第2-1案的委託經營管理費,我們要向各位委員報告,這筆絕對不要刪除,如果我們希望受託機構經營績效好,就必須給予適當的委託經營與管理等相關費用,這是必要費用,拜託各位委員同意不予刪減,而且這兩年來績效也不錯。 主席: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可是依照決算數,全年度使用金額並沒有那麼高啊! 張部長哲琛:因為我們委託的家數多了,所以金額也變多了,這兩年來,委託家數直線增加。 呂委員學樟:績效算不錯啦! 張部長哲琛:績效不錯,去年國外委託佔18%,國內委託佔23%。 尤委員美女:本案要求減列5千萬耶! 主席:一樣啦! 張部長哲琛:可是受託機構有十幾家,我們都要付經營管理費。 主席:委託人家經營管理,該給的還是要給啦!而且費率已經很低了。 張部長哲琛:對,拜託不要刪,應該給業者一點適度獎勵。 主席:好。 張部長哲琛:接下來的第2A案與第2E案也是同一個案子,就是廖委員提到的交易費相關預算,今年編列了1,280萬元,我們同意減列500萬,但這筆費用還是要保留。 主席:好,那就通過,第2A案與第2E案減列500萬。 呂委員學樟:哪一案? 主席:第2A案與第2E案。 張部長哲琛:就是104年交易費預算,原本編列1,280萬元,但實際上102年只有182萬,所以看起來編列金額比實際需用數超出很多,但我們還是認為只能減列500萬,留下700多萬,這還是需要的。 主席:減列500萬,修正通過。 處理第2B案。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2B案,原則上我們同意,只是要修改文字,最後一頁倒數第2行,可不可以加上「建請」二字,改為「爰此,建請退撫基金應妥適……」? 主席:第2B案最後一頁倒數第2行爰此,加上「建請」。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2B案與2G案是一樣的。 主席:那第2G案也一起處理,好不好? 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本案也一樣,改為「建請」。另外,針對第2C案,我們原則上也同意。 尤委員美女:好,第2C案與第2I案是一樣的。 張部長哲琛:不過,我們希望把「要求」改為「建請」,這樣個提案就一致了。 主席:第2C案把「要求」改為「建請」,修正通過。 尤委員美女:本案與第2I案一樣。 主席:處理第2D案。 請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針對第2D案,我們也接受,同樣是把「要求」改為「建請」。 主席: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2D案與第2H案也一樣。 主席:好。 第2E案剛才已經處理了吧! 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對。接下來是第2F案,我們也同意,只是文字上將「要求」改為「建請」。 主席:本案文字將「要求」改為「建請」,修正通過。 第2G案剛才也處理了。 請銓敘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哲琛:主席、各位委員。對,實際上,第2G案與第2H案是類似的提案,我們認為同樣把「要求」改為「建請」就可以了。 主席:第2H案也是一樣的。 張部長哲琛:是一樣的。 主席:那就改為「建請」。 第2I案剛才好像處理過了,一樣是把「要求」改為「建請」。 提案全部處理完畢。處理第1-2案主決議。 請考選部董部長說明。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第1-2案主決議最後一行改為「建請研議由公務預算支應,並向院會作報告」。 主席:是向考試院院會報告嗎? 董部長保城:不,是委員會。 尤委員美女:應該是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吧! 主席:對啊!是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 董部長保城:是,修正為「建請研議由公務預算支應……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報告」。 主席:第1-2案最後一行修正為「爰此,建請研議由公務預算支應,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第1C案同樣改為「建請考選部研議減免報名費收入部分由公務預算負擔之可行性」,好不好?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應該刪除「可行性」。 主席:好。 尤委員美女:就是改為「建請考選部將減免報名費收入部分由公務預算負擔」。 主席:好,修正通過。 考選業務基金部分提案已處理完畢,其餘委員提案未涉及收支部分均照列。 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提案一樣已處理完畢,其餘委員提案未涉及收支部分均照列。 以上二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廖召集委員正井說明。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1時28分)